本书由 云浅落叶 整理 请手机用户输入m.jjxsw(久久小说网五个首写字母).com直接访问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酌鹿》 作者:绿野千鹤   文案:   古籍烬,道卒崩,鹿璃一出天下兴,争,争,争。   万骨枯,天子令,不负皇恩负君情,命,命,命。   林信给皇家做了一辈子屠刀,心狠手辣,从不后悔,唯一遗憾的是到死也没得到沈楼的心。重活一世,他决定装乖卖巧,好好把沈楼哄到手。   沈楼给天下做了一辈子楷模,清心寡欲,从不逾矩,唯一出格的是喜欢上了林信那个魔头。重活一世,他决定抛开世俗,早早把林信骗进门。   心狠手辣戏精受 x 但笑不语心机攻   双重生,攻受双视角   HE,不虐   内容标签:宫廷侯爵 仙侠修真 重生   主角:林信,沈楼 ┃ 配角:很多 ┃ 其它:1v1   作品简评:   林信给皇家做了一辈子屠刀,心狠手辣,从不后悔,唯一遗憾的是到死也没得到沈楼的心。重活一世,他决定装乖卖巧,好好把沈楼哄到手。沈楼给天下做了一辈子楷模,清心寡欲,从不逾矩,唯一出格的是喜欢上了林信那个魔头。重活一世,他决定抛开世俗,早早把林信骗进门。两个重生的人,背负各自不同的使命,重新开始,逐步解开上一世的误解与谜团。   修仙与王朝并行的特殊时期,武力与王权、藩王与天子不可调和的矛盾,造就了这个注定不平静的酌鹿世界。作者文笔老辣,情节环环相扣,用双视角、穿插叙述的手法,将复杂的故事轻松细致地呈现。文中的多个人物立体生动,主角跌宕起伏的两世经历,有笑有泪,精彩纷呈。 ================= 第1章 非命(一)   北风裹挟着米粒大的雪珠子,潮鸣电掣地砸在药庐屋顶的茅草上,发出凄苦的簌簌声。   “把这个端给夫人,走快些,万不可叫这仙茶冷了去。”药庐里走出个穿着褐色夹袄的丫鬟,约莫十四五岁的年纪,将一方木托盘并一盛满了热茶的瓷盏交给站在门前的小童。   小童矮墩墩还不到成人腰际,瘦弱的身子装在空荡荡的灰色棉袍里,像一只刚熬过冬的小老鼠。乖巧地接过托盘,软糯糯地应了一声,“小莹姐快进去吧,外面风大。”说罢,端着托盘,摇摇晃晃地踏着石板路离开。   仙草熬煮不能沾染其他灵气,所以这药庐设在远离府邸的后山,要呈递给主人,还需经过一条长长的、人迹罕至的小路。   “哎,你说同样是少爷,这三少爷怎么就这么可怜?”小莹看着那孩子的背影,心生怜惜。   “庶子的野种,又死了爹,还能过得锦衣玉食不成?”端着药罐出来洗刷的另一名丫鬟撇嘴,并不觉得三少爷有什么可怜。再受欺负,那也是有灵力的仙者,不像她们,只是干粗活的凡人奴。   林信快步走过石板路,转弯踏上有顶的雨廊,便骤然放慢了脚步。将托盘稳稳地放到美人靠上,也不管那斜飘进来的雪豆子会不会弄凉了仙茶,兀自搓了搓冻僵的小手。   刚重生过来没多久,他还不太适应这小小的身子,低头看看细瘦的手腕,骨骼笔直匀称,显然还没有被掰断过,怎的连个托盘都端不稳?   前世种种尚历历在目,眼皮开合间竟已沧海桑田,修仙界闻风丧胆的大魔头,就这么莫名其妙地回到了小时候,还在赵家充当三少爷的艰难岁月。   阵阵热气从瓷盏中冒出,尺腥草的味道避无可避地散发开来,惹得林信皱起了眉头。   尺腥草是安魂养神的上品仙草,只一样不好,有股子尿臊味。长在土里的时候,近在咫尺才能闻到,但熬煮成汤药就不一样了,热气带着腥臊,袅袅娜娜地在冷风中化作白雾,直呛得人脑仁疼。   对于赵家这样的万户领主,尺腥草算是比较奢侈的东西了,寻常是不会煮来随便喝的。概因大少爷暴毙,赵夫人忧思过重伤及神魂,这才嘱咐药庐煎了来喝。   单指摩挲着左手腕子,摸不到那节凸出的骨茬,还真有些不习惯。林信嗤笑一声,目力所及之处,赵家那冷成铁灰色的屋脊参差错落,跟儿时的记忆一般无二,怎么赵大少爷这么早就死了?那人明明是他成年之后亲手杀的,如今才什么年月……   “呦呵,这不是三堂弟吗?”少年人变声期的公鸭嗓,将林信从沉思中惊回了神。   穿着宝蓝色锦袍、头戴貂毛小帽的二少爷,带着一名目含精光的随从,一步三摇地走过来。腰间的佩剑因为他扭腰的姿势不时甩到外侧,露出剑柄上那颗拳头大的鹿璃。   即便天色阴沉,净度极高的鹿璃依旧光彩夺目。如今鹿璃的价钱还没有几年后那般离谱,但基本上也是一两黄金一两璃了。非战时,赵家是不许子弟在府中佩戴这么大颗的鹿璃的。   这人非但戴了,还一摇三晃,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死了哥哥很高兴似的。   林信暗道一声“蠢货”,低下头,两只冻得通红的小手绞在一起,做出一副无措的模样,小声唤了一句:“二少爷。”   蠢货二少爷向来喜欢欣赏他卑微怯懦的样子,这幅作态多半可以打发了他,尚未摸清如今的状况,林信暂时不想惹事。然而今天的二少爷并不满足于此,“刷拉”一声拔剑出鞘,用剑尖挑起了林信的下巴。   这是那位已经作古的大少爷常做的事,或许是即将成为家族少主的兴奋使然,这个平日只知吃喝的少年,竟大胆地模仿起了兄长。   剑柄上的鹿璃闪着幽亮的光,充沛的灵力瞬间附满剑身,由剑尖荡漾开来,在那幼嫩的下巴上割出一道道抓痕般的细小伤口。鲜红的血线顺着林信的脖子滑进衣襟里,他却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依旧柔顺地垂着眼,仿佛对疼痛毫无所觉,“这茶要快些给夫人送去,否则就凉了。”   这腥臊味趁热还能忍受,若是放凉了,喝到嘴里就完全与喝尿无异。赵夫人喝得不高兴,少不得又要迁怒于他。   二少爷听到这话,反倒来了兴致,收起剑尖,对身边的随从打了个眼色,“送茶有什么要紧,先让堂兄考校一下你的功课。”   那随从名叫谢天河,赵家年轻一代家将中的佼佼者,原本是大少爷的走狗。   谢天河接到指示,轻车熟路地抓住林信的衣领,直接拖到了山石背面的僻静处,将一把没有装鹿璃的铁剑扔过来。过于沉重的剑身,让接剑的林信连连倒退了两步才堪堪站稳身形,笨拙地调整了一下姿势,脚底打滑差点摔倒。小小的孩子,抱着跟自己几乎等高的长剑,场面颇有些滑稽。   林信摸到剑柄上空空的鹿槽,眸色微暗。没有鹿璃的剑,便如没有流水的水磨,只能依靠修仙者本身的灵力驱动。以他如今的力量,莫说是对上谢天河,就是对上不学无术的二少爷都很吃力。   揣着手笑嘻嘻跟过来的二少爷,显然不知道“恃强凌弱”这几个字怎么写,直接把自己那把嵌了鹿璃的宝剑递给了谢天河。   “嗡——”浩瀚的灵力没顶而来,在宝剑完全出鞘之前,林信已经抱着铁剑就地一滚,堪堪躲过了那凌厉的剑气,身后的山石哗啦啦碎了一地。   谢天河资质再如何高,也不过十三岁稚龄,使不出那气吞山河的大招,这让林信还有躲避的可能。越下越大的雪豆子砸在脸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破旧的棉衣随着他满地打滚嵌进了碎石枯草,硌得生疼。   “哈哈哈哈……”二少爷看林信像个小地鼠一样左支右绌、满地打滚,禁不住捧腹大笑,丝毫没有注意到,点点微光正从自己和谢天河的身体里逸散而出。   狼狈地躲过了十几招,林信虽然清楚地知道对方下一招要劈向哪里,却已经爬不动了。长剑从头顶劈过来,只得跪直身体,咬牙横剑相抗。   “咔嚓!”没有鹿璃的铁剑,宛如薄脆的杨木,直接断成了两节。眼看着宝剑就要削掉林信半个肩膀,二少爷也丝毫没有叫停的意思,反倒笑得更欢。   剑气削断了林信额前的碎发,就在此时,那小小的身体突然鬼魅一般闪躲开来,瞬间窜到谢天河身侧,挥动半截断剑。   “呲——”鲜血从谢天河脖颈处喷涌而出,溅了呆愣的二少爷满头满脸,未及反应,林信已经握掌成爪,紧紧扣住了二少爷的天灵盖。   “啊啊啊,你,你是谁?”魂魄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撕扯拖拽,似要从天灵盖破体而出,二少爷想要大喊大叫,发出的声音却是变了调子的微弱气声。   这人绝不可能是他那个任人欺负的堂弟,定是被什么恶鬼附身了!   林信闻言,轻轻地笑起来,凑到二少爷耳边,小声道:“吾乃无间恶鬼,受上天感召,特来让你尝尝魂飞魄散的滋味,二少爷可还高兴?”   猜测成真,赵二少爷无声惨叫,吓得眼珠子就要脱框而出,涎水从无法合拢的嘴巴里淌出来,保持着惊恐至极的表情直挺挺地昏死过去。   半透明的魂体像受挤压的豆腐,从指缝里缓缓逸出,随意捏了两下,林信骤然松开手,魂魄便如落在泥地上的水珠子,渐渐渗回了身体。这时候杀死二少爷可不是个明智的选择。   扔掉断剑,一阵晕眩骤然袭来,林信靠在石壁上喘息片刻,踉踉跄跄跑回雨廊,抓起那杯半冷的尺腥草茶,咕嘟咕嘟喝了个精光。   味道着实不怎么美好,但一杯下去,那天旋地转的感觉就消失了。林信叹了口气,身体瘦小无力,魂魄也异常衰弱,要尽快离开赵家这鬼地方才好。   将断剑塞到二少爷手中,抠掉那块熠熠生辉的鹿璃,握掌成拳。鹿璃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衰败,化为齑粉。   四下无人,轻撩衣摆,对着那空空的杯盏嘘嘘一番,热气腾腾的“尺腥草茶”便出炉了。随手抓一把雪擦掉脖子上的血迹,林信端起木托盘,不紧不慢地往赵家主母的院落行去。   “我的儿啊,好端端的怎么说没就没了……”女人的哭声从厚实的棉布帘子里传出来,跟呼啸的北风融为一体。   “沈家回信说会派人来查验。”赵万户略显疲惫地在旁边劝解。   沈家?林信撩帘子的手不由得顿了一下,眼前浮现出沈楼那张俊美至极的脸,也不知得到自己的死讯,那人会是个什么表情。   作者有话要说:  沈楼:鳏夫表情 ▼_▼ 第2章 非命(二)   掀开门帘,炭火温暖的气息扑面而来,让冻透了的林信禁不住打了个冷颤。   赵夫人头上绑着根防受风的布巾,精神不济地单手撑着脸,今日没有描眉,眉间的两道断痕便露了出来。   记得当年师父来寻他,说的第一句话便是,“这赵夫人断眉鬼齿,定是个恶毒妇人。”他当时崇拜至极,认定这是个有本事的人,二话不说就跟着走了。   时隔多年,再见到赵夫人的断眉,竟生出几分亲切之感。   “放着吧。”赵夫人抬抬下巴,没心思理会林信,继续跟丈夫说着沈家的事。   “夫人,这个茶……要冷了……”林信磕磕巴巴地说,似乎有些急切,但因为年纪小表达不清。   “快点趁热喝,这是尺腥草。”赵万户闻到了隐隐的尿臊味,便催促妻子快喝。   赵夫人这才想起自己让药庐煎的珍贵药材,端起来一饮而尽,长舒一口气,揉揉额角,“果真好多了。”   林信瞥了一眼通体舒畅的赵夫人,重新低下头。   也不知沈家的人几时来,赵万户跟妻子商量,推迟长子下葬的时间。   “这已经是第三天了,再推都要过头七了!”赵夫人咬着一口参差不齐的牙,气道,“叫他们早些来啊!”   前日发丧,理应今日下葬,但因为大少爷死得太蹊跷,赵家要找线索,便耽搁了一天,如今因为沈家还要再推。   “胡闹!浣星海的大人,是我能催得动的吗?”赵万户被妻子的无理取闹弄得有些火大。   赵家是世袭的万户,隶属北域玄国公治下。食邑万户,有收税租的资格,无吏治之权。说到底,也不过是沈家的属臣。哪里有附庸命令主人的道理?   浣星海,便是沈家所在,整个北域的中心。   北域寒冷,如今不过是九月中,已经飘起了雪。浣星海的楼阁中燃起了地龙,哪怕是临水的小榭,也温暖如春。来往的随侍、家将,各个衣衫单薄,唯独坐在水榭上看雪的少年,裹着一层狐裘。   身着暗色劲装的侍卫,端着一碗汤药,快步走到少年面前,单膝跪下,低声道:“世子,该进药了。”   少年从千山落雪的景致里收回目光,没有接那药碗,“可有朱星离的消息?”   “朱家也不知其踪,一年前有人见到他往西域去了,之后便断了音信。”侍卫稳稳地端着药,一字一顿语调平静地说。   “西域……”沈楼缓缓抿紧了色泽浅淡的薄唇,“再去查。”   “是!”侍卫起身,走了两步才想起手中还端着药碗,“世子,这药……”   “倒了。”   水榭外面站着一名紫衣侍女,瞧见侍卫原封不动地把药端出来,顿时叉起腰,“刚才进去的时候你怎么跟我保证的?这药可动了一口吗?”   侍卫涨红了脸,“世子说倒了,我就……”就下意识听从他的领命走出来了。   “瞧你这点出息。”紫衣侍女撇嘴,接过药碗,嘴上说得厉害,自己却也不敢再进去劝,只能又骂侍卫两句撒气。   查了这么久,依旧毫无进展。   沈楼站起身,单手握住水榭低矮的栏杆,雪落在冷白的手背上,缓慢地化成水珠。冰凉的触感,也难以平息心中的焦灼。   上辈子遇到林信的时候,那人已经是不可一世的割鹿侯,鲜少提及幼时过往,只一次喝醉了才与他说起。幼时家中遭变,随侍卫一路奔逃至侍卫的本家,充当其子多年。   “他们都欺负我,你为什么不把我带走?”醉眼朦胧的割鹿侯,攥着他的衣襟,似哭似笑地质问。   当时只觉得莫名,如今想来却是透骨酸心。当时醉酒的林信应是把他当成了已逝的父亲,像儿时绝望之时那般,求着父亲把自己带走。   他必须尽快找到林信,可庸国幅员辽阔,小家族多如恒河沙,又不知他儿时姓甚名谁,当真是大海捞针无处寻。只能先找林信的师父朱星离。然朱星离这人飘忽不定,也不比林信本人好找几分。   “世子,”紫衣侍女走过来,身后还带着个小厮,“国公爷找您。”   北域之主,这一代的玄国公沈歧睿,大马金刀地坐在主位上,见长子进门,便把手中的书信递了过去。   “渭水赵家?”沈楼扫了一眼,只是一份寻常的报丧函,赵家大少爷暴毙,英年早逝,不日下葬。   “这赵家公子死得蹊跷,赵万户想请浣星海的人帮着寻凶。”旁边的家臣东涉川解说道。   听到“死得蹊跷”,沈楼便多问了一句:“如何蹊跷?”   “据报丧之人说,那大少爷死相可怖,分明是刚死之人,身体却已经腐烂。祭魂礼上,三魂七魄皆无应……”   沈楼捏着信的手骤然攥紧。   “东先生,您讲这个也太吓人了。”紫衣侍女搓了搓胳膊。   东涉川说话,有点像说书先生,带着些不必要的抑扬顿挫,听得人毛骨悚然。   “前日你向我举荐的那个年轻人叫什么来着?”沈歧睿问儿子,“叫他跟着涉川去一趟吧。”北域的属臣世家,分为百户、千户与万户,渭水赵家作为万户,理应受到重视。   “不,我亲自去。”沈楼果断地说。   肉体之外的灵体,分为魂与魄。魂可离体,而魄不可离,纵然身死,也不可能魂魄皆无应。   站在赵夫人屋里听夫妻俩互相指责的林信,也是这么想的。这赵大少爷死的时间不对,方式也太过古怪,他得去看看尸体,以确认这个世界与他上辈子的世界有什么不同。   “推迟下葬,今晚谁去守灵?”赵夫人又头疼起来,因赵大少爷未满十五,算是夭折,丧事不能大办,晚上只能由一名至亲守灵。前两晚都是二少爷守,昨日实在太累,赵夫人就亲自去守,这才一夜就病倒了。   “还叫老二去吧。”赵万户叹气,叫人去知会二少爷一声。不料传话的人去而复返,说是寻不到二少爷了。   这下夫妻俩都慌了,就这么两个儿子,一个刚没了性命,另一个可不能再出事,立时叫侍卫御剑去寻。小半个时辰之后,终于在后山的僻静处寻到了谢天河的尸体和昏迷不醒的二少爷。   “我的儿啊,这是怎么了?”赵夫人将小儿子紧紧搂到怀里,上上下下检查一番。   “谢天河手里拿着二少爷的剑,少爷手里拿着一把断剑满脸血……”侍卫把自己看到的场景描述出来。   赵万户立时叫人排查后山,又是给儿子输灵力,又是叫大夫问诊,很是兵荒马乱了一番。最后大夫得出结论,二少爷就是被吓晕的。加上他手上的断剑和满脸血迹,怎么看都像是两人玩闹,谢天河抢了二少爷的剑,二少爷失手把人给杀了,自己被喷溅出来的血吓晕过去。   虽然有些地方说不通,但后山除了一些凡人奴也没有别人,二少爷只是有点擦伤并无大碍。赵夫人立刻要求压下这件事,“谢天河自己练功出岔子死的,跟二少爷没一点关系,都听见了吗?”   家臣是仙者,是不能随意杀死的。   二少爷被抬回房去,此事不了了之,但晚上就没人守灵了。   一筹莫展的赵万户,转头看见了站在角落里,怯生生的堂侄儿,“信儿啊,今晚你去给你大哥守灵。”   “守灵?”林信睁着一双幼鹿般的眼睛,乞求地看着大伯,“我,我害怕……”   “啪!”正心烦的赵夫人,一巴掌扇了过来,“小杂种,给你堂兄守灵怕什么?”   巴掌打在脸上,林信顿时落下眼泪来,委委屈屈地应了。   赵万户看着他的样子,微微蹙眉,交代管家给林信换一身像样的衣服,万一沈家人一早过来,瞧见守灵的人像个小乞丐就丢人了。   林信换了一身素色棉袍,额上系一条细麻绳,掌灯时分就被人拉到灵堂去跪着了。   灵堂里空无一人,鬼气森森,赵大少爷就躺在未曾钉盖的棺椁里,脸上贴着张黄符纸。显然赵家人对于招魂不应的大少爷有些害怕,就给贴了张符。   林信窝在蒲团上饱饱地睡了一觉,待到月上中天,这才爬起来。随手掰一只白烛,费劲地迈着小短腿爬上棺木,坐在棺材沿上端详赵大少。   “啧,赵世耀,你怎么这么早就死了?这叫我找谁报断臂之仇啊?”林信说着,揭开了大少爷脸上的黄表纸,伸手戳了一下,粘腻的触感惹得林信一阵恶寒。   将烛火凑近,那一张不甚英俊的脸,已经看不出“脸”的形状了。   人死之后,魂归天而魄入地,魂为神,魄为形。这人腐烂得如此之快,魄定然是不在了。   作者有话要说:  注:百户、千户、万户,参考的是春秋与秦汉的关内侯制度   小剧场:   赵大少:来来,揭盖有惊喜!   信信:滚! 第3章 非命(三)   翻身跳下棺材,林信在祭堂里寻了一圈,才在角落里扒拉出一面镜子来。老榆木为底的黄铜镜,镜面用白纸糊了,倒扣在桌上。这是下葬时用的随葬品,跟一堆乱七八糟的小玩意儿堆在一起。   三两下揭开白纸,镜面中立时映出了一张苍白的小脸。   “嚯!”林信吓了一跳,还没画符,怎的就显出鬼魂来?仔细一瞧,好像是自己的脸。   十几年未见儿时的脸,一时有些不熟悉。没吃晚饭,又穿得单薄,在这四下漏风的祭堂里,可不就脸色发白了。   尴尬地摸摸鼻子,林信被自己给逗笑了。镜中的小孩子,有一双比寻常孩子深邃些的眼睛,随着林信笑开,依稀可以看出日后的模样。   “可惜,不像林家人的桃花眼,倒像个狼崽子。”林信学着当年林家主说他的口气,似真似假地感慨一句,咬破手指,在铜镜背面快速画符。   最后一笔勾过,铜镜突然光芒大盛,片刻之后,由阳镜转为阴镜。阳镜,既平日所用之镜,镜中看字,是左右颠倒的,称之为镜像;阴镜,乃是法器,镜中看字,是正的,就像把现实完全搬进了镜中,再透过镜子来看。   如今这面老榆木铜镜里,显示出灵堂正中的那个“祭”字,便是正的。   随手拿一颗祭品果子来吃,林信端着镜子在灵堂中走一圈。阴镜照不出活人,照的是魂魄,不多时便瞧见了一名眉清目秀的小姑娘,像是赵大少身边的冬梅。   人死后,若不用特殊方法留存,魂魄只能在人间停留七日。也就是说,这冬梅是七日之内死的,估计是大少爷暴毙,被夫人迁怒了。凡人命贱,说杀便杀。   林信叹了口气,三两下吃完果子,抓一把纸钱烧给冬梅。   再往前走,又瞧见了谢天河,正一脸茫然地乱飘。咂咂嘴,林信颇有些可惜,这谢天河资质不错,拿来喂灵器定然好,可惜现在没有值得一炼的兵器。   绕着灵堂走了一圈,熟人见了好几个,就是没见到赵大少。   “难不成竟是魂飞魄散了?”丢掉镜子,林信重新爬上棺木,给赵大少盖上黄表纸。这状态,跟当年自己捏碎他魂魄的时候一模一样,可碎魂之法是他十七岁那年才琢磨出来的,这个时候谁会碎魂?   莫不是有什么噬魂的上古精怪现世了?   抬手想挠头,想起来自己的手戳过赵大少的脸,遂放弃,低头在棺材里摸索一阵,从赵大少腰间扯出一块黄玉佩。   这是刚来赵家的时候,赵大少从他身上抢走的。凉滑细腻的黄玉,雕成仙鹿回头的模样,那是爹临别时给他的,唯一的念想。   扯掉上面艳俗的丝绦,寻一盆清水洗干净,又拆下一根细麻绳,把玉佩绑到自己脖子上。爹死了之后,自己还没给他戴过孝,麻绳为系,聊表心意吧。   “信儿,你跟赵坚先走,爹过些日子去寻你。”面色坚毅的男人,把玉佩塞到了幼子手中,本应多情的桃花眼中,满是哀戚。   “爹,我不走,呜呜呜……”   “少爷,咱们先去渭水赵家,那是我兄长的领地,咱们歇一阵子再走。”   “赵叔叔,你睁开眼,呜呜呜……”   也不知是不是身体的原因,幼时那些本已模糊记忆,又清晰地泛了上来,林信被叫醒的时候,都有些分不清自己是几岁了。   “别睡了,快跪好,沈家人就要来了!”天刚蒙蒙亮,管事的就带着一群穿着孝服的下人鱼贯而入,把灵堂重新打扫布置一遍。   “不是昨天就知道了吗?”林信揉揉眼睛,嘟嘟囔囔地爬起来。   “昨天哪知道世子要亲自来呀!”管事的脸上露出了既兴奋又愁苦的表情,太过复杂以至于皱成了一团。   “世子?”这个称呼,仿佛一道细小的雷电,将林信定在了原地,“是浣星海的世子吗?”   “还能是哪个世子!”管事的叉起腰,仿佛下一刻就会被世子看中飞黄腾达一般,如数家珍地念叨起这位世子爷,“玄国公的嫡长子,不世出的天才,虽然自小体弱多病……”   体弱多病?听到这个跟沈楼应该完全不搭边的词汇,林信又有些不确定了,那人的身体有多好,他再清楚不过,据说从小就壮如牛犊、力能扛鼎。莫非世子不是沈楼,那沈楼又在哪儿?   沈楼在飞驰的马车上。   家臣东涉川骑马在前,苦着脸迎风吞雪,“世子爷,那赵家说了会推迟下葬,咱们没必要星夜兼程啊。”   嵌了十六块鹿璃、行止如履平地的马车中,传出少年人沉稳不容置疑的声音,“继续,疾行。”   碰了一鼻子灰,东涉川讪讪地夹紧了马肚子,小声问身边那名面无表情的世子侍卫,“黄兄弟,你说世子这么着急作甚?那赵家大少爷又不会跑了!”虽然也是仙者,但他在浣星海是文臣,已经许久不曾这般劳碌奔波了。原以为是个简单的差事,没料想被世子一搅合,就成了苦差事。   穿着暗色劲装的侍卫,便是那日端药的侍卫黄阁,闻言头也不回地说:“先生有所不知,世子一直叫我等留意疑似魂飞魄散之人,寻了这许久总算有了消息,焉能不急?”   饶是东先生见多识广,也想不明白世子寻那魂飞魄散之人有何用,只能拉起防风面罩,朝马屁股抽一鞭,早点赶去,少点挨冻。   沈楼坐在温暖的马车里,捧着一盏银色雕花手炉,轻轻摩挲炉盖上雕的小鹿。本以为一切早已开始,却不料是自己早重生了两年,那些魂飞魄散的恶果,竟是到今日才显现出来。幼时的林信,会在渭水吗?但愿这赵家,不会让自己失望。   赵万户带着一脸病容的妻子亲自到门前迎接,远远瞧见那一辆银边华盖马车,便矮身行礼,“属臣赵定,恭迎世子殿下!”   前一刻还在一射之外,眨眼间已到了眼前。   马车停稳,侍卫下马掀开门帘,一名身着玄色广袖华服的少年走出来,旁边的侍女立时上前给他披上狐皮大氅。少年生得极俊,萧疏清癯,轩举似九天星;龙章凤姿,容止若松下风。见之不忘,久视则心生畏。   赵万户前年岁贡时见过世子,那时的沈楼虽也骄矜孤傲,与眼前这个让人不敢直视的少年却差得很远。端不知世子爷这两年练了什么神功,气势竟比他父亲还要骇人。   沈楼脚步不停,微微抬手示意众人免礼,便径直往灵堂而去。   来不及整理完全的仆役们迅速退避,独留两名修仙的家将和跪在蒲团上的“孝子”林信。沈楼入得灵堂来,一眼就看到了那一身素衣的小小孩童,对上那双不容错认的深蓝色眸子,颠簸一路的心瞬间落回了实处。   “世子,这就是我那苦命的长子,您可得给我们做主啊。”赵夫人被丫鬟搀扶着走过来,用帕子捂着嘴啼哭。   目光一触即离,林信甚至没有察觉到这位世子爷对自己多看了一眼,他自己倒是没什么避讳,待那人转过眼去,近乎贪婪地用目光把人描摹了一遍。小时后的沈清阙真好看,带着些少年人独有的清瘦,仿佛艳阳天里溪水洗过的嫩藕,诱着人啃上一口。   沈楼给赵大少上了一柱清香,因着身份不必跪拜,但作为孝子贤孙的林信却要还礼。小小的孩子,举着短短的胳膊,一本正经地行礼,煞是可爱。   即便是凶残的恶狼,幼时也是毛团奶犬,何况林信本就生得好看……   “犀颅玉颊,鹤骨松姿,小公子相貌不凡,将来必成大器,”东涉川捋了捋嘴角的两撇胡须,夸赞道,“这位可是府中的二公子?”   此言一出,灵堂中倏然静了一下,赵夫人的脸色有些难看,赵万户却是面不改色,“让大人见笑了,这是舍弟的儿子。”连林信的名字也没提,便请诸位大人查验尸体。   “涉川,你去看吧。”夜行八百而来的沈世子,如今却对赵大少丝毫不感兴趣了,示意东先生去开棺。   “……”东涉川目瞪口呆地看着世子闲闲地把那小孩唤到身边,一幅事不关己的样子,骤然生出一股吟诗的冲动。   穿雪山,跨冰原,世子爷日夜兼程到底为那般?   吟诗也免不了开棺,说书救不了东涉川!认命的东先生只能硬着头皮去跟赵大少爷会面。   林信一直注意着沈楼的动作,见他冲自己招手,立时颠颠地跑过来,把位置让给开棺验尸的人。   “你叫什么名字?”沈楼低头看他,如今自己也不过是个小少年,只比林信高了一头。   “信,我叫阿信。”林信似乎有些害羞,低头绞着手指,趁着沈楼不注意,悄悄摸了一把他垂在身侧的手背。   作者有话要说:  PS:清阙是小攻的字,沈楼,字清阙   小剧场:   信信:我叫信   楼楼:是唱《离歌》那个吗?   信信:不是,是阿信   楼楼:那是唱《倔强》的那个?   信信:QAQ   楼楼:好了,不哭不哭,我知道是宝贝信信 =3= 第4章 非命(四)   忽觉手背上有软软暖暖的东西滑过,像是被幼犬舔舐了一般,沈楼的指尖禁不住轻颤了一下。只当是孩子好奇,怕吓到他,便克制着假作不知。   开棺验尸,很是折腾了一阵,东涉川得出的结论跟林信的判断相似,只是这时候还没有能让人魂飞魄散的功法,便猜测是遇上了什么精怪魔物。   “半年前,大荒那边出了件怪事,一家人刚娶了新妇,却在一夜之间死绝,唯独新妇活着,只是痴傻了一阵,不记得发生了何事。浣星海派人前去,发现那家人死得甚是可怖!”东先生一句三叹地说起了书,引得众人侧耳静听。   “可是如我儿一般,皮囊尽毁吗?”赵万户着急知道自己儿子的死因,不耐烦听这冗长的铺垫。   “那倒不是,不过也是没了魂的,”见赵家人不捧场,东涉川意犹未尽地咂咂嘴,直接说起了结果,“经过查验,发现大荒附近有吞魂蛊雕的踪迹。”   沈楼面色淡淡地听着,不置可否。这件事他是知道的,那些人只是丢了魂,魄还在,死相可怖完全是那位被强抢来的新妇心有怨气,死后给划的。   “吞魂蛊雕……”听到这个词,赵家人都有些慌乱。这是《异物志》中很有名的怪物,形如雕而有爪牙、异角,夜入门户,专噬生魂。传说百年前曾因此大规模死人,朝廷下令围剿,修仙世家纷纷出动,这才将这种怪物斩杀殆尽。如今竟然又出现了,且还出现在他们家!   恰在此时,下人来报,“二少爷醒了。”   赵家二少爷昏迷了一天一夜,大夫也查不出病因,如今终于醒来,赵夫人立时就坐不住了,告了罪要去后院看儿子。   “我也想去看看二少爷。”林信小声对赵万户说。   分明也是家中的主子,却称呼堂兄为“少爷”,浣星海的人有些诧异,听惯了的赵家人一时倒是没觉出有什么不妥。赵万户努力在外人面前做出个好伯父的模样,和颜悦色道:“信儿有心了,去吧。”   得到赵万户的首肯,林信又询问地看向沈楼。   割鹿侯要做什么,连皇帝都不必问,何时有过这般乖巧的模样?沈楼看得心中一片柔软,微微颔首,示意他自便。   沈清阙果然喜欢乖巧的人,迈腿跑出灵堂的林信撇嘴,上一世沈楼每次看到他都没有好脸色,想来是很看不惯他乖戾的性子。如今意外地早早遇上沈楼,怎么也得给他留个好印象。   搓搓手指,回味方才摸到的手感,林信忍不住偷偷笑起来。小少年的手摸起来凉滑如玉,也不知指根生出薄茧没有……如果能摸一把鸡鸡就更好了……   入得二少爷的院落,林信立时收起脸上略显猥琐的笑,缩起肩膀,溜着墙根站到卧房的窗户下面,尽量缩小自己的存在感。   “我的儿,是不是谢天河害你?”赵夫人看到坐在床头目光呆滞的小儿子,顿时落下泪来。   “谢天河?”二少爷一脸茫然,完全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昏迷的,甚至很多过去的事都想不起来了,想多了就会头疼。   “竟然没变成傻子,啧。”林信掰了掰自己的小短手,还是力量太弱。热闹没看成,后面的母慈子孝自是没眼看,林信背着手溜溜达达地晃进赵夫人的院子。   虽然见到沈楼他很高兴,但美色不能当饭吃,当务之急还是要尽快离开赵家,找到他那不靠谱的师父。   赵夫人院子里的人已经习惯了他的出入,对于这个怯懦无用的三少爷并没有什么防备。屋里只有赵夫人的大丫鬟春水在。   “春水姐,夫人让你取十两金子给我。”林信睁着一双天真无邪的眼睛,冲春水伸出手。   “取金子做什么?”春水狐疑地问。   “说是要给那位东先生的,夫人说什么浣星海,要叫二少爷也去。”小孩子的话颠三倒四的,但并不妨碍春水听明白。这是要给世子身边的人送礼,好叫他们帮着说好话,让二少爷能跟着世子到浣星海去。   自以为会意的春水,立时开箱笼,取了一袋十两碎金片给他。   大少爷死于非命,二少爷短暂失忆,这与大荒那家人的经历不谋而合,更加笃定了东涉川的猜测。   “既如此,便让大公子入土为安吧。”沈楼无意多言,甩袖离开了灵堂,也就把这件事归结到了噬魂蛊雕身上。   事情查清楚,沈家的人便要离开了。   家中可能藏着一只吞魂蛊雕,赵万户哪里敢让沈楼走,求着世子爷多留一日,好叫浣星海的高手帮忙排查一下怪物,“世子远道而来,若不用一顿便饭,属下以后可没脸面见国公爷了。”   弓着腰说完话,赵万户只觉得一道视线落在头顶,瞬间将自己从里到外看了个通透,心中顿时打起了鼓。   静默许久,就在赵万户以为世子要发脾气的时候,沈楼说了一个“好”字,并吩咐黄阁带人搜山。   赵万户大喜,立时请世子到装潢最好的暖阁去坐。   北域境内,一切都是沈家的,对于赵家这种仙术低微、只靠着祖荫过活的人家,更要仰仗浣星海的鼻息存活。这种场合,自然要让儿子来露露脸。   于是,赵夫人也不管小儿子脑袋还迷糊着,叫人给收拾一番便生拉硬拽到了世子面前,说是陪世子用饭。   “世子喜静,尔等还是莫要打扰的好。”身着紫衣的侍女守在暖阁门前,傲慢地斜视拖家带口来“陪饭”的赵万户。这侍女名叫紫枢,跟那位名唤黄阁的侍卫一样,是沈楼的近身随侍,浣星海的修仙者。腰间挂着一把鎏金云纹剑,剑柄上嵌着颗流光溢彩的鹿璃,行止间灵气缭绕,断然不是个好相与的。   沈楼看着赵二少那双赵家典型的三白眼,很是不耐,冷声道:“叫阿信过来。”   揣着一袋金子正准备翻墙离开的林信,又被灰头土脸地带到了沈楼面前。而添乱的赵夫人和赵二少,则被赵万户给赶了回去。   “怎么弄得这般狼狈?”   昨日刚换上的雪白棉袍,如今满是泥点子,头上的细麻绳早不知飞到了哪里。早上还是白净可人的小公子,转眼间又变回了小乞丐。   听到这话,林信便知沈楼那无用的仁义病又发作了,这人战场上杀伐决断、统领万军,却总改不了那怜惜弱小的毛病。这是沈楼的弱点,也是唯一能牵制他的地方。   “我去厨房拿吃的,不小心摔了个跟斗。”林信抬头,黑色海珠一般明亮的眼睛,可怜巴巴地望过来。   果不其然,听到这话,沈楼的眉头便皱了起来,心中丝丝拉拉地疼,这人小时候竟连饭都吃不饱!示意林信在旁边坐下,捏一块糕点喂他。   林信手脏,不便伸手拿,便背着手,乖乖张嘴,两口吃完了一块点心。因为吃得急,嘴巴鼓鼓得像个塞满坚果的小松鼠。沈楼觉得指尖又开始痒痒,轻咳一声,抬眼对赵万户道:“孤欲讨此子为随侍,万户大人可愿意?”   作者有话要说:  注:诸侯王与王世子可自称“孤”   小剧场:   楼楼:我要他给我当暖床的,感不感动?   赵万户:不敢动,不敢动 第5章 冤家(一)   随侍,不是小厮。小厮凡人也可以做,随侍是臣属,世子的心腹,只要努力修炼认真办差,以后封侯拜相不在话下。   赵万户自是不敢有什么意见的,“能被世子看上,是信儿的福气。”   林信听到这话,心中却是一沉。自己如今不过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孩童,沈楼连资质都没测过,怎会轻易就要他做随侍?莫非他已经知道了自己是林争寒的儿子?   垂眼沉思,余光瞄到了沈楼那玄色广袖上的银线雪松纹,忽而想起了沈家“立如雪山松”的家风,骤然松了口气。以沈楼和他爹的人品,即便知道自己是林争寒之子,也不会把自己怎么样。   浣星海的高手将赵家的前院后山巡视一遍,未曾发现吞魂蛊雕的踪迹。赵万户也不好再留,次日赵大少下葬之后,便千恩万谢地将世子一行送出门。而林信,就穿着一身孝服,被黄侍卫抱上了世子的马车。   趴在车窗上,看着渐行渐远的赵家大宅,林信有些犯愁。入了浣星海,再要出来就难了,师父还能找到自己吗?   当年师父是根据父亲的旧部,一个一个查过去的,如今离开赵家,又没有主动去找他,要相遇便很难了。   “舍不得吗?”沈楼从书中移开眼,单膝屈起撑着执卷的手臂,好整以暇地看着林信。   “不是。”林信放下车帘,轻轻摇了摇头。   “那怎的一脸不高兴?”本不是多话之人,但面对着眼前这个柔软鲜活的林信,沈楼便忍不住想跟他多说几句。问出的话,会有回应,不管说的是什么,都能让他感到欣喜。   “世子恕罪,”林信仿佛被吓到了,僵直地跪坐在软垫上,无措地揪着衣摆,“我,我害怕……”   软糯清甜的声音,带着些不安的颤抖,惹得沈楼顿时心疼起来,告诫自己莫吓到孩子,招手让小林信坐过来,“莫怕,来,我教你认字。”   这马车上装了鹿璃,基本上轮不沾地,平稳得可以读书写字。林信挪到沈楼身边,看他放在小几上的书籍,竟是一本《四海注》,上面乃是大庸的舆图,以及各地的风土人情。   “咱们所在的国,叫大庸,大庸分东南西北四域和中原腹地,浣星海和赵家都在北域。”沈楼尽可能说些小孩子感兴趣的东西,吸引他的注意。   “浣星海是一片海吗?”林信尽职尽责地扮演着一无所知的孩童。   “不是,浣星海是一片溪湖,”沈楼伸手,指向图中的一点,想了想又加了一句,“有很多水”。   清溪与深湖交纵,处处有活水,处处有楼阁。传说冬天的时候,湖水凝结成冰,星河倒灌,宛如被洗过一般,美不胜收,故名浣星海。这样的美景,到了沈楼口中,就剩一个干巴巴的“很多水”。   林信很想开口嘲笑他一番,生生忍住了,借着马车转弯的晃动,往沈楼身边靠了靠。淡淡的草木香夹裹着清苦的药味,缓缓袭来。   “世子,您在喝药吗?”林信抽动着小鼻子,仰头问他。   “嗯。”沈楼应了一声,看着近在咫尺的林信,还是没忍住,伸手轻轻把人圈进了臂弯里,端着书给他看。   “为什么要喝药?”林信不依不饶地追问。   “因为我做错了事,这是惩罚,”沈楼一本正经地骗小孩子,弹了弹手中的书页,“所以我讲的东西,你要认真记下,不然……”   “也要给我喝药吗?”   “嗯……”微微上挑的尾音,昭示着声音主人的好心情。   问不出什么,林信只能暂时按捺,百无聊赖地听沈楼念书。   “北域沈家,西域钟家,南域朱家,东域林家,除却这四位国公,大庸还有列侯十数,可自行治理封地,每年上缴岁贡。我们沈家……”念着念着,怀中忽然一沉,沈楼低头看去,方才信誓旦旦说要认真听的家伙,已经靠在他怀里睡着了。   无奈一笑,沈楼扔了手中书,索性也放松身体,靠在软垫上假寐。心思,却从书中飘到了天下局势上,如今酌鹿之律还未实行,四域尚且安乐,但随时都有可能乱起来,自己要早做准备才好。   “岁贡是什么?”困得睁不开眼的林信,嘟嘟囔囔地问。   “金银、粮食、布匹……鹿璃。”   少年微低的嗓音,像是风雪中穿梭的雏鹰,破开眼前的迷雾,却又把人带进更深更远的梦境里。   十七岁那年,他第一次踏入浣星海。冬日初阳漫松林,雾失楼台,雪掩津渡。仙境似柔软的地方,却立着一群面冷似铁的人。   所有的沈家人都穿玄色广袖,远远瞧着,像是一群猎鹰,随时都会扑上来,把人撕成碎片。   “割鹿侯年纪轻轻,心性竟如此狠辣,连自己恩师都不放过!”玄国公沈歧睿还未见礼,就把他的脸面直接扔到地上踩。   “呵,两年前的事了,国公爷莫不是刚听说吧?”林信用拇指顶开剑鞘,杀意四起。提什么不好,偏要提他师父。   天下皆知,林信是个穷凶极恶、无情无义的弑师之人。或者根本不配称之为人,假谲妄执,嗜杀成性,谓之魔也。   蓦然睁开双眼,血雾尽散,唯余靛青色的车顶与氤氲的檀香。   “恭迎世子。”窗外传来整齐的问候,潺潺流水声与松涛声不绝于耳,竟是已经到了浣星海。   林信一咕噜爬起来,掀开车帘,瞧见沈楼正站在车前,跟几名玄衣修士见礼。   “我们正要去猎鹿,大哥去吗?”一名年纪较小的少女,手里拿着嵌了鹿璃的猎弓,笑着问沈楼。   “你们去吧。”沈楼伸手,摸了摸少女的头,转身回到马车上,把探头探脑的家伙揽进车中。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信信:哎呀,不小心睡到你怀里了,不介意吧   楼楼:介意   信信:哎呀呀,你这人怎么这么小气,这样,我让你睡回来好吧   楼楼:(鼻血)也好 第6章 冤家(二)   “那是你妹妹吗?”林信认不大准,便问了一句。沈家人数众多,能管沈楼叫大哥的不在少数,就不知是不是那位桑弧郡主沈秋庭。   看着怀里伸长脖子还想往外看的孩子,沈楼微微蹙眉,“是,她叫楹楹。”   果然是她!沈楹楹,及笄时取小字秋庭,天生神力,挽弓裂石,大庸第一神箭手。   当年一箭透骨的感觉还记忆犹新,林信挠了挠胸口,知道她是沈楹楹,胸膛就开始隐隐作痛,“那,我该称她……”   “离她远点!”沈楼粗暴地打断了林信的探究,见他满脸诧异,还当吓到他了,立时缓和了语气,“她,脾气不好,莫与她玩耍。”   这下林信就更加不解了。这人不是一直很宝贝这个妹妹吗?怎么会在刚认识她的人面前说出“脾气不好”这种贬损的话来,莫非沈秋庭小时候熊到沈楼都嫌弃的地步?   浣星海占地广阔,马车一路不停,又行了许久才达到世子的住处——枫津。   处处有水,处处都是渡口,浣星海的各处居所,皆以“津”为名。世子的住处,有几株上百年的枫树,树冠参天。如今正是落叶时节,片片红枫满秋庭,将临岸的水面染上了一片绯色,煞是好看。   院落里有几名凡人在打扫,见到世子回来立时躬身行礼。枫津中的仙者,除却沈楼,就只有侍卫黄阁与侍女紫枢。   将林信交给紫枢照料,沈楼便带着东涉川离开了。   “世子去哪儿了?”林信有些无措地站在庭院里,跟紫枢大眼瞪小眼。   “出门归来,自然要先面见父亲,要不是因为你,世子就直接过去了。”紫枢说话语速快,口气重,像是随时要吵起来。   林信自然不会怕这么个小丫头,乖巧地点点头,捡了一根比自己还高的扫帚,跟着那些凡人哗啦哗啦地扫落叶。   “哎……”紫枢阻止不及,踌躇片刻,松开了习惯性插在腰上的手,弯下腰来,“你叫阿信是吧?我叫紫枢,以后……”   “嗯,”林信仰头弯起眼睛笑,“我可以叫你紫枢姐姐吗?”他本就生得好看,又因在马车上睡得饱,此刻看起来像个吸饱了水的嫩萝卜,水灵灵的惹人疼。   “当,当然,以后……姐姐照顾你,”教训提点的话生生吞了回去,紫枢牵起林信的小手,把扫帚扔到一边,语气也缓了下来,“你是随侍,不是下人,所以这院子里的杂活都不需要你做!”   说着,开始翻箱倒柜地给林信找衣裳。   “那我做什么?”林信扯着身上的衣服,眸色微暗。从箱笼里翻出来的衣服,锦袍玉带,明显是沈楼小时候的东西。这侍女竟然直接给他穿世子的衣服,也不知是沈家规矩特别松,还是有别的意思。   扒下孝服,换上锦袍,小可怜立时变成了贵公子,紫枢看着屏风后面走出来的小家伙,甚是满意,伸出一根手指,戳了一下那光洁的脑门,“自然有用得着你的时候。”   收拾停当,紫枢就带他去吃东西。赶了一天的路,此刻已是日暮,黄阁跟着世子去国公爷面前露脸了,枫津里就剩紫枢和林信两人用饭。   “……世子性子冷,无事莫要烦他,”紫枢扒两口饭,将浣星海里的规矩大致讲给他听,“有一点你需记得,世子睡觉,要点着蜡烛,一夜都不许熄灭。若是晚上入了内室,万不可熄了烛火。”   “为什么?”林信狐疑地问,上辈子他也是跟沈楼睡过的人,可不知道他有点蜡烛睡觉的怪癖,“世子是怕黑吗?”   “嘘,别胡说,”紫枢夹起一块排骨塞到他嘴里,“不该你问的别瞎打听。”   所以真的是怕黑!林信不敢置信地啃了一口排骨。   沈楼可不知道自己的形象正被好心的侍女诋毁,入得正堂向父亲复命,却见沈歧睿正与一名白衣修士相谈甚欢。   素衣箭袖,领口一圈白虎毛,正是西域钟家的人。   “见过世子!”那修士见沈楼进来,立时起身行礼。   沈楼抬手回礼,此人面生,两世都对这张脸没什么印象,想来不是什么要紧的人,便转头看向父亲。   “这是钟家的信使,你钟世叔叫我去喝酒。”沈歧睿笑着说道,他与钟长夜自幼交好,在沈楼面前提及西域素国公,一直是“你钟世叔”这样的称谓。   “莫归山的百年陈酿要开封了,特请国公爷前去品鉴。”信使又解释了一遍。   好友邀请自己去喝酒,沈歧睿自是欣然应允。沈楼却是听出了一丝不寻常,他分明记得,莫归山的百年陈酿,是楹楹及笄那年才开的。   “父亲,儿子也想去,”沈楼插言道,“儿子已经许久不见有玉和无墨了。”   钟有玉和钟无墨,是家主钟长夜的一对双生儿子,几乎每年都会来浣星海玩耍。   “好,你想去便一起吧。”沈歧睿爽快地答应了。   在琼津陪着父亲用过晚饭,沈楼才步履沉重地回到枫津,走到回廊尽头,蓦然停下脚步。   “世子?”跟在后面的黄阁出声询问。   “你去查查,那个钟家信使,是谁的人。”沈楼立在灯火阑珊处,眸色晦暗。   “是。”黄阁会意,躬身而去。   林信用过晚饭,拒绝了紫枢要带他四处转转的提议,老老实实地坐在内室地毯上,眼巴巴地看着门外,像只等着主人回来的奶犬。   紫枢无奈摇头,嘱咐他莫要乱动屋里的东西,便径自走了。待人一走,林信便猴子一样地翻了个跟头,窜进内室东看西看。   这可是沈楼从小长大的地方,对他来说全是稀奇之物。北地寒凉,屋中烧着地龙,可以赤脚前行。矮几上点着冷香,幽静弥远,含着几分草木的清甜。架子上整齐地摆着书籍,墙上挂着长剑,翻遍每个角落,也没找到小孩子应有的弹珠或是九连环。   “这人,小时候就这般无趣吗?”林信撇嘴,跳到充满草木香的大床上打了个滚,“嘿嘿,沈清阙,老子睡到你的床了!”   听到外面有脚步声,林信一个激灵爬起来,跳下床,一个猛虎落地式滚回地上。   等沈楼踏进屋子,就见那小小的孩子,双手抱膝坐在地毯中央,睁着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看过来。   林信的眼睛,其实是深蓝色的,寻常看不出来,只有离得特别近才能分辨出那夜幕般的缱绻幽蓝。但沈楼是近距离看过的,一眼就能分辨出来。   沉重的心绪在对上这双眼睛的时候瞬间烟消云散,沈楼走过去,把地上的家伙拉起来,“怎么坐在地上?”   “等你,”林信低着头,没穿袜子的脚趾在地毯上轻轻滑动,“我不知道要做什么,紫枢姐姐说你会告诉我的。”   沈楼深吸一口气,“你知道随侍是做什么的吗?”   林信茫然地摇了摇头。   沉默许久,似乎认真考虑了一下,沈楼把双手背在身后,摆出跟林信一样幼稚的站姿,微微扬起下巴,“天气寒凉,你给我暖被窝吧。”   说罢,转身就去沐浴了,走了两步忍不住加了一句,“这是随侍的职责。”   呸!林信在心中啐了一口,怕黑就怕黑,瞎胡扯什么,欺负他没见过世面啊!面上却是一脸茫然,“那,紫枢姐姐也暖过被窝吗?”   “没有,她是女孩子。”沈楼轻咳一声,闪身进了浴房。   听到这话,林信便满意了,三两下脱掉外袍,在水盆里洗干净手脚,乖乖地钻进了被窝。   等沈楼沐浴出来,就看到锦被鼓起了小小一团,一双白嫩的小手拉着被角,只露出两只亮晶晶的眼睛,闷声闷气地说:“世子,已经很热了,进来吧。”   光脚的沈世子,左脚踩右脚,打了个趔趄。眼前骤然浮现出上辈子那荒唐的几夜,二十几岁的林信眉眼带笑地看他,“里面很热,你不想进来吗?”   如今,同样是半大孩子的沈楼,歪歪扭扭地爬上床,钻进被窝,弹指熄了烛火。   “咦?紫枢姐姐说烛火不能熄的。”林信故作震惊地蹭到沈楼的枕头上。   “没事,有你在,不必点灯。”沈楼给他掖了掖被角,丝毫没有提醒小随侍越界的意思。   好嘛,果然是怕黑,有人陪着睡就不怕了。林信得意地晃了晃被子里的脚丫,发现沈清阙的弱点总能让他感到愉悦。借着月光,用慈父般的目光盯着轻合双目的沈楼,无声道,不怕不怕,哥哥疼你。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信信:沈小楼新弱点get   楼楼:同床共枕成就get   信信&楼楼:他这么柔弱,我得好好保护他呀! 第7章 冤家(三)   月上中天,沈楼倏然睁开双眼,四下里漆黑一片,冷汗瞬间浸透了内衫,正要翻身坐起,碰到了一只柔软温暖的小手。裂出九霄云外的魂魄,呼啦一下回归本体。   小林信睡觉很不老实,不知何时已经完全挪到了沈楼的枕头上,跟他紧紧挤在一起。   在黑暗中适应片刻,眼前的一切渐渐清晰了起来,沈楼翻了个身,借着月光看着眼前这熟睡的孩子,用目光一寸一寸描摹他的眉眼。尚且年幼的林信,竟是如此的软糯乖巧,万幸自己早早找到了他,在一切发生之前。   想起上辈子初次见面的场景,十六岁的林信,已经被幼时的种种逼成了那副模样。   皇家闲池围猎,对于八岁就开始参加的沈楼来说,并没有什么新鲜的,便晚去了两日。   “看剑!”一声冷喝自身侧传来,拔剑出鞘,沈楼头也不回地接下了这从天而降的一招。   “不是吧,这你都能接住?”钟有玉在半空中怪叫一声,快速回身,足尖在树干上连点数下,三两下跃上了高树,“弟弟,救命!”   这句一出口,一名与钟有玉生得一模一样的少年从后方袭来,用剑尖挑开了即将戳到兄长屁股的剑尖,与沈楼双双落到地上,沉默地看着他。   沈楼收剑入鞘,树上的钟有玉便也跳了下来,一把搂住他的脖子,“你怎么才来啊,我这两日天天对着无墨这张无趣的脸,都快闷死了。”   “若是我没记错,你与无墨是一张脸。”沈楼斜瞥他。   “谁说的,我明明比他英俊多了!”钟有玉坚信自己比弟弟长得好看,老实的钟无墨就静静地跟着他们,并不出声反驳。   三人慢慢往猎场中心走,钟有玉吹嘘完自己的风流倜傥英武不凡,又说起了近来的新鲜事,“瞧见皇上身边站的那尊煞神了吗?新封的割鹿侯,才十六岁。”   皇家高台上,身着宝蓝绣箭袖劲装的少年,腰间挂着一把形如满月的弯刀,感觉到有人在看他,立时顺着视线看过来。那一双满是狠戾的眼睛,看得沈楼心神微震,“他便是林争寒的儿子?”   “可不就是他嘛,”钟有玉见好友知道林信的身份,便不做赘述,直接说起了重点,“这小子,亲手杀了把自己养大的恩师,狠毒得没眼看!看到他腰间的弯刀了吗?皇上赏的,妖刀吞钩!啧,也就他这种连恩师都杀的人,才能镇得住吞钩的邪气。”   闲池围猎,大多未及冠的世家子弟都会参加,众人因着各家之间的关系远近分作几堆。然而无论是那一波的人,都自觉与林信划开界限。   “可千万不要惹到他,人家圣宠正隆。前日他用这把刀砍断了望亭侯次子的手,最后竟然不了了之。”钟有玉心有戚戚焉地搓了搓手腕,拉着沈楼走远。   之后围猎,钟无墨猎到了一只稀有的白虎,尚未捡起,就被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林信给抢走了。   “还给我。”钟无墨抿着唇,直勾勾地盯着林信。   “嘁,白虎,真是晦气,”林信骑在高头大马上,身后的跟班快速将老虎捆起来,放到他们自己的猎车上,“回去把这白衣畜生剥了皮,染成黑的。”   身着白衣的钟家兄弟齐齐变了脸色,钟有玉忍不住叫道:“臭小子,你骂谁呢?”   “谁应了就是谁。”林信斜睨着他们,慢悠悠地说。   “你,跟我打。”钟无墨翻身下马,取下腰间佩剑,指向林信。   “小墨!”钟有玉赶紧叫住弟弟,示意他别冲动,然而已经晚了。那边林信连句应战的话都没说,直接拔刀扑了过来。   妖刀吞钩,带着上古传下来的煞气,鬼魅般缠上了钟无墨的长剑。钟有玉还没看清形势,吞钩已经勾住了弟弟的脖颈。   吞钩的刀柄上嵌了三颗品相极佳的鹿璃,浩如江海的灵力沿着弯刀流转,将钟无墨的脑袋整颗圈在了一个圆中。   “本侯有件事想跟世子请教。”林信漫不经心地转动着手里的弯刀,四溢的灵气将钟无墨肩头的衣料切得七零八落。   “什么事?”钟有玉紧张地看着林信的手,生怕他一个抖手,自家兄弟就人头落地。   “钟家的脖子,跟别家的有什么区别,是不是特别硬?”林信满脸好奇地问,带着近乎天真的浅笑。   “你……”钟有玉气得两肋生疼。   一道耀眼的剑光破空而来,精准地对上吞钩的刀剑。林信只觉得手中的弯刀像是被磁石黏住一般,倏然偏离。   弯刀太利,恐伤到钟无墨,沈楼只能死死绞住吞钩。放开钟家小子,林信横刀对上多管闲事的沈楼,却被沈楼上一招的收势困住了。一个不查,被长剑穿进了弯刀中间,一挑一抹,整个人都被沈楼困在了臂弯里。   “好剑法。”林信口中赞着,手中的弯刀骤然发力,却被早就预料到的沈楼再次按下。   林信回头,仔细地看了沈楼一眼,“你是谁?”   “沈楼。”   弯刀入鞘,“好,我记住你了。”   一句“记住”,对于割鹿侯来说绝非戏言……   细数两人这些年的纠葛,沈楼实在不知该哭还是该笑,静静地看了一会儿睡到他枕头上的人,偷偷往怀里挪了挪。   清晨,林信睁开眼,发现自己不知何时滚到了沈楼的怀里,贪婪地深吸一口气,浅浅的草木冷香,能把他从最深的噩梦里救出来。   屏息听沈楼的呼吸,均匀绵长,显然还在熟睡。林信仰起头,用鼻尖碰了碰少年尚未长出胡茬的下巴,张开两排小尖牙,准备咬一口。   绵长的呼吸逐渐变短,沈楼睁开双眼,发现林信已经彻底滚进了自己怀里,睡得人事不省,甚是满意。这时候,似乎快要醒来的林信,又往他胸口拱了拱,蹭开了内衫的衣襟,将睡得热乎乎的颊肉贴在了他的胸口。   沈世子坐起身来,装睡的林信睁开眼,看着沈楼露出来的一侧腰窝沉思。这人的体温明显比自己要低,对于火力正旺的少年人来说显然不正常。慢慢爬起来,揉揉眼睛,打了个人畜无害的哈欠。   紫枢进来的时候,就看到睡眼惺忪的林信,正坐在世子的被窝里发呆,而他们的世子爷,已经自己跳下床穿齐了中衣。   “你这孩子,叫你不用干粗活,你就睡到世子床上了!”紫枢伸手去拽林信的耳朵,却打到了世子正套外衫的胳膊,立时拐了个弯,改为替沈楼整理衣裳。   “收拾一下,孤今日与父亲去莫归山。”沈楼扣上箭袖的护腕,低声吩咐紫枢。   “是。”紫枢应着,给他套上玄色广袖外袍,再转头去看林信,那家伙已经穿戴整齐,献宝一样双手举着拧好的布巾,递给沈楼。   “阿信以后就睡这里。”沈楼接过布巾,直接断了紫枢后面的话。   紫枢惊异地发现,世子脸上没有了往常起床时的青白,想来是睡好了,原来如此……自以为找到了原因的紫枢,看着林信的目光越发柔和了起来,“阿信早上想吃什么?”   “肉!”   侍卫黄阁顶着一头露水回来,“信使,奉的是钟随风的命令,家主钟长夜早在几日前已经闭关了。”   素国公的弟弟钟随风?沈楼微微蹙眉。   西域素国公钟长夜,功法高强,杀伐决断,将西域治理得宛如铁桶。有这样的兄长在前,没有爵位的钟随风一直山水不显,也不常来沈家做客。如今家主闭关,钟随风根据兄长的交代,在开坛日叫沈家主来喝酒。   听起来毫无破绽。   “要去莫归山吗?”林信问低眉沉思的沈楼。   “嗯,阿信随我一起去。”沈楼本想把林信留在家里,但想起那随时可能找来的朱星离,还是决定把人带走。   莫归山……林信藏在袖子里的手悄悄攥紧,那个地方对如今的他而言,可不是个好去处。   “大哥!我也去!”清灵洪亮的声音,远远地传了过来,穿着玄色衣裙的少女箭矢般冲进来,直朝林信的胸口撞去。   沈楼出手如电,一把将林信揽过来,任由自家妹妹在地毯上摔了个狗啃泥。   “呸呸呸!”沈楹楹吃了一嘴灰,气急败坏地爬起来,抬头看见站在自家哥哥身边的小少年,顿时把摔跟头的事忘了,“他是谁?”   林信下意识地向后躲闪,还是被少女抓住了衣袖。   “他是你新收的随侍吗?”沈楹楹没有理会兄长的瞪视,兀自盯着林信的脸,“他真好看!”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楹楹:哥,他真好看!我要娶他!   楼楼:不行   楹楹:为什么?   楼楼:女孩子只能说嫁!   楹楹:哦哦,那我应该……   楼楼:叫嫂子   楹楹:( ⊙ o ⊙ ) 第8章 冤家(四)   林信看着沈楹楹那双柔若无骨的手,只觉得毛骨悚然。   “他还不到十岁吧?你要个比你小的随侍有什么用,不如给我!”沈楹楹目不转睛地盯着林信,越看越喜欢。   这位大小姐可不是一般女子,给她做随侍,自己的小身板估计撑不过三日,林信委屈地看向沈楼,小声说:“有用的,信要给世子暖床的。”   “……”   “……”   屋子里一片静谧,落针可闻。   头上露水还没擦的黄侍卫,震惊地看向世子,又转头看紫枢。紫枢一脸菜色地把林信从大小姐手中解救出来,“阿信,那不叫暖床,莫要乱讲。”   沈楼深觉自己教坏了孩子,脸色有些不好,把沈楹楹训了一顿,不许她跟着去西域。   “凭什么不许我去!我就要去!”沈楹楹一巴掌拍在手边的高脚梨木坐墩上,“咔嚓嚓”一声脆响,整个凳子四分五裂,碎了一地。   “沈楹楹。”   听到哥哥连名带姓地叫自己,语气并不如何冷厉,沈大小姐却明显瑟缩了一下,梗着脖子瞄林信,轻哼一声,“不去就不去,谁稀罕!”   说罢,气呼呼地走了。   林信轻叹一口气,很想把去莫归山的名额让给沈楹楹,但又不知如何开口。上辈子这时候,他还不知道钟家,只记得赵坚抱着自己一路奔逃,被不知凡几的白衣修士截杀了三次。   “我不去莫归山了,让小姐去吧。”林信试图跟沈楼讲道理。   “莫归山跟咱们浣星海可不一样,山下就是西都咸阳,可好玩了!”紫枢端着一碗汤药走过来,笑着哄他。   林信抽了抽鼻子,闻到了“破厄”的味道。破厄与尺腥草的功效相近,都是溢补神魂的灵药,只是比尺腥草要贵重许多,也没有尺腥草那种惹人嫌的尿臊味。   沈楼正翻看着檀木匣子里的信件,对于紫枢的到来视而不见。   紫枢看看把她当空气的世子,气得跺脚,把过满的汤药倒出些许,递给林信,“去,让世子吃药。”   林信接过汤碗,不甚稳当地走到沈楼身边,歪头看看他,自己偷偷喝了一口。破厄、归灵、三文草,还有几味尝不分明,治什么的都有,不单是补魂的。这人的身体到底怎么了?   沈楼哭笑不得地放下信件,这小馋猫怎么什么都敢吃,连药也偷喝!“好喝吗?”   “苦,”林信皱着鼻子,“但我娘说,良药苦口。”   以身作则,不能给孩子立坏规矩,沈楼接过药碗来,一饮而尽。   林信接过空空的药碗,甚是欣慰。看紫枢的模样,这位世子爷平日怕是没有好好吃药。如今的沈清阙应该才十二岁吧,正是反骨横生的时候,得顺毛摸。   紫枢心满意足地端着空碗走了,沈楼重新拿起信件翻看。   每每有莫归山的人来,都会带来一封钟家兄弟的信,大多都是钟有玉在啰嗦,沉默寡言的钟无墨顶多在后面添一句。最近一封是想请他重阳节到莫归山登高射雁,完全没有提及百年佳酿的事。而这次的信使,两手空空而来……   合上匣子,沈楼起身带林信去见父亲,即刻启程。   连下了几日的风雪,稍稍停住了,纤细的小枫树都被打蔫了枝丫,变得光秃秃起来。百年的老枫树却毫发无损,依旧满树繁华,慢悠悠地掉着叶子。   “我不能去。”林信抱住那棵老枫树死活不走。   “为何?”   “我……”总不能告诉沈楼,自己是林争寒的儿子,钟家一直想抓他吧。那沈楼最可能做的,就是把自己交给皇帝。林信有些犯愁,“我穿的是世子的衣服,被人看到会打死我的。”   沈楼愣了一下,才发现林信穿着自己小时候的衣裳。随侍在沈家地位超然,其实相当于门徒,不过各有各依附的对象。沈家人是把他们当同门看待的,断没有穿了世子衣服就要被打死的危险。   有些心疼地摸摸那颗小脑袋,“无妨,出去之后莫离开我左右,没人会欺负你的。”   林信不情不愿地被沈楼带到了琼津,玄国公的住处。   沈歧睿生得高大,行至近侧会给人很重的压迫感,冷若寒星的目光在林信身上扫过,突然“咦”了一声。   脉腕骤然被一只大手抓住,林信下意识地就想拔刀,摸到空空的腰侧狠捏一把,才生生克制住了反手掰断沈歧睿手腕的冲动。   “灵脉宽广,资质上乘,这孩子哪儿来的?”沈歧睿用看上等灵剑的目光看着林信。   “赵家的孩子,父母已经亡故,赵万户和夫人苛待他……”沈楼把林信明面上的身份解释了一遍。   “暴殄天物,真是暴殄天物!”沈歧睿捏了捏林信细弱的手腕,很是生气。   林信摆出一张无辜的脸。   沈歧睿从袖中摸出一颗鸽蛋大的鹿璃给他,“以后就是沈家人了,勤加修炼,将来必成大器。”   捧着那可晶莹剔透的鹿璃,林信万般无奈地跟着世子上了马车。   “爹赏你的,收起来吧。”沈楼眼中带着莫名的笑意。   “这是什么?”这颗鹿璃是打磨过的,光滑无棱,是沈家这种财大气粗的人家拿来给孩子玩的,与平日修士装在剑上的很是不同。作为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孩子,林信不能表现得很懂行。   “鹿璃。”沈楼从自己袖筒里也掏出两颗来,一并给了林信,顺道给他解释了一下鹿璃的由来。   上古的仙术失传,修仙世家靠符箓与宝器苟延残喘,忽一日逐鹿入山,得灵石,灿灿兮若琉璃,遂名鹿璃。   鹿璃的出现,让仙道再次繁盛起来,差点沦落为江湖骗子的仙者,又能御剑乘风了。   西域没有北域那般寒冷,秋高气爽,北雁南飞。   莫归山的确是一座山,钟家就住在山上,山下便是西域的都城。浣星海离北都还有一定的距离,莫归山却是与西都紧密相连,热闹非凡。   山脚下人头攒动,装满金银、钱粮的车马将山门堵了个水泄不通。   “国公爷见谅,恰逢秋贡,境内的万户、千户们都在,拥挤了些。”那信使连连道歉,御剑前去通禀。得知玄国公到来,一群白衣修士立时出现,将送货的车马赶到路边,给沈家人让出道路。   国公、列侯每年给天子进贡一次,而各域收取封臣贡金的规矩各不相同。北域收夏贡与岁贡两次,西域则收春夏秋冬四季,如今正是秋贡。   同样一身广袖白袍,领口缀着白虎毛的钟随风,焦头烂额地跑出来招呼沈家人。   “兄长闭关,我一时有些手忙脚乱,万望见谅。”钟随风长了一张老好人的脸,说话慢吞吞的,这面相说好听点叫慈和,说难听点就是窝囊。   “你怎么也来了?”跟着叔叔出来迎客的钟有玉,看到沈楼,脸上非但没有惊喜,反倒有着压抑的怒火。身旁的钟无墨面无表情,看起来很是憔悴。   站在沈楼身后的林信,微微眯起眼,这兄弟俩不是跟沈楼好得穿一条裤子吗?怎么见到沈楼却是一副死了爹的样子!   他记得钟家上辈子可没出什么大事,直到他出手捏碎了钟长夜的神魂,钟家才开始衰败的。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沈爹:以后林信就是沈家的人了   楼楼:(⊙v⊙)   沈爹:你笑啥?   楼楼:没事,就是觉得上辈子在你灵位前烧的纸没白烧   沈爹:你说啥?(╰_╯)#   信信:??? 第9章 冤家(五)   钟家双生子,生得一模一样,不过仔细看还是有区别的。钟有玉的眼角上扬,钟无墨则略低垂,这也跟两人的性子有关。如今的钟家兄弟尚且稚嫩,显然还没有学会收敛情绪,喜怒哀乐都写在脸上。   钟无墨扯了一下兄长的袖子,提醒他莫要激动。钟有玉这才回过神来,抬手向沈歧睿行礼,“父亲闭关,不能相迎,还望世伯见谅。”   “无妨,就是可惜了,不能跟长夜对饮啊!”沈歧睿哈哈笑着,跟钟随风入正堂叙话。   沈楼跟钟家兄弟站在原地没动,“不请我喝杯茶?”   “喝那么多药,你还有肚子喝茶啊?”钟有玉阴阳怪气地说着,转身带着沈楼往他们兄弟住的院落走去。   “可是钟叔叔出了什么事?”沈楼还记得出门前对林信的承诺,让他寸步不离地跟着,上台阶还拉着他的小手。不过小孩子总是坐不住,刚站定就撒开手,好奇地东看西看了。   听到这话,钟有玉的脸色更加难看了,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   沈楼好整以暇地看着钟有玉,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   钟有玉自己憋不住了,“我就知道,叔父是个办不好差的,跟他说了别告诉你!爹出事了,家里一团乱,叔父说要找你爹来商议对策,你来凑什么热闹!”说着说着,竟红了眼。   果然,百年佳酿是个幌子。沈楼已然明白发生了什么事,薄唇渐渐抿成了一条直线。   林信对于这些小孩子口中的大事不感兴趣,兀自靠在墙根招猫逗狗,左右不会是什么大岔子。   廊下的金丝架上站着一只绿毛红嘴鹦鹉,正无所事事地摇着脑袋。林信捡了根小树杈,戳它屁股。鹦鹉不大高兴,冲他叫嚷:“不会拿狐狸毛凑吗?”   呦呵,林信觉得有趣,扔掉树杈用手指弹鸟头,“什么狐狸毛?”   “虎毛不够,不会拿狐狸毛凑吗?”鹦鹉气恼地训他。   钟有玉听到这话,立时涨红了脸,“闭嘴,傻鸟!”   鹦鹉在架子上走了两步,回了句:“呸!”   钟有玉气得七窍生烟,撸起袖子就要把鹦鹉抓过来教训。那鹦鹉就扯着嗓子叫唤:“不会拿狐狸毛凑吗?呸!”   “哈哈哈……”林信忍不住大笑起来。   钟家以伏虎之家著称,子弟满十五岁,都要去山上猎一只虎来,以证明自己的英勇。衣领上的白色虎毛,便是伏虎的象征。上一世林信就拿这个嘲笑他家,毕竟世间的白虎少之又少,钟家子弟众多,想来都是把黄斑虎皮染成白的来用。没想到竟还会拿狐狸毛充数!   钟有玉这才注意到沈楼的这个小跟班,眉清目秀的孩子,就是有点瘦小,“这是谁?”   “我爹新收的弟子,阿信。”沈楼招手让林信过来,跟钟家兄弟打招呼。   林信乖巧地见了礼,睁着清澈天真的眼睛小声问:“钟家衣领上的,究竟是虎毛还是狐毛呀?”   这是还惦记着沈楼布置的功课,小孩子自以为的小小声,周围的三个大孩子都听到了。钟有玉面有菜色,扛了扛沈楼的肩膀,“这孩子跟谁学的,怎么这么欠啊?”   沈楼挡开那只试图弹林信脑袋的爪子,“他刚学字,分不清虎和狐。”   “……”   少年人的情绪,来得快去的也快,几句话的功夫,钟有玉又恢复了平日对待沈楼的态度,不再无端指责他来看笑话,但笑起来还是有些勉强。   “钟叔叔出了什么事?”沈楼低声问钟有玉。   钟有玉犹豫了一下,正要说,却被一直沉默寡言的弟弟抢了先,“爹,闭关,要几年。”   修仙之人,遇到瓶颈或是突有所感,是会闭关一阵子的。但如今两个儿子年幼,弟弟又是个指望不上的,钟长夜会选择在这个时候闭关几年吗?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钟长夜意外受伤了,需要闭关调养。   沈楼不再多问。   莫归山上的气氛,与浣星海很是不同。钟家等级森严,按照衣领上黑色条纹的多寡来区分辈分,凡人奴见到仙者要下跪行礼。   林信跟着沈楼往前庭走,廊上洒扫的凡人跪了一排。   秋贡之日,莫归山要摆宴,西域的万户、千户大人们,正在前庭热闹着。酒菜饭食已经摆上桌,台上有衣着单薄的凡人舞姬,随着丝竹声翩然起舞。   沈歧睿面色如常地跟着钟随风走上主位,与西域的属臣们见礼,朗笑道:“孤不过贪杯,来品尝莫归山的百年佳酿,不想遇到了秋贡,叨教诸位了。”   属臣们连称不敢,落座后纷纷偷瞄这位不常见的北域之主。玄国公沈歧睿为人直爽,不拘小节,看起来比喜怒不形于色的钟长夜要好相处很多。   窖藏百年的好酒开坛,浓郁的酒香宛如落水的蜂巢,瞬间炸裂开来,绵延十里。   “久仰国公爷大名,属臣万户吴兆阳敬玄国公一杯。”一名腰配鹿璃宝剑的中年男子,举着酒杯上前敬酒,此人龙行虎步,显然灵力颇高,乃是钟长夜最器重的属臣之一。   沈歧睿认得此人,执起酒盏与之相碰。   各自掂量自己的身份,有头脸的万户或随侍,都准备上去敬酒。原本稍次一点的可以敬世子,但不论是沈楼还是钟有玉,都不及十五,尚不可饮酒,也就免了这份应酬。   “那位就是玄国公世子么?当真是少年才俊,仪表堂堂啊。”   “听闻他七岁便能御剑,是沈家不世出的天才。”   “何止沈家,纵观整个大庸,都没有资质比他更高的了。只是听闻近两年身体虚弱,去年的闲池围猎都不曾参加呢。”   “听说他已经病到拿不起剑了,玄国公都起了改立世子的念头。”   “慧极必伤,年少成名未必是件好事。”   众人拿目光偷瞄俊若修竹的沈楼,低声引论着这位传说中的世子爷,一个个都仿佛沈家的嫡系,知道得比本人还要清楚。   林信一边往嘴里塞东西,一边侧耳听那些议论,正听得起劲,突然涌起一阵叫好声。   几名人高马大的侍卫上前,撤掉了舞姬起舞的红毯。秋贡有一项传统节目,各家出仙者上台,用不带鹿璃的剑比武。钟长夜不出席,出席的是管不着他们的别域主公,属臣们放松许多,纷纷叫嚷着要加彩头。   方才敬酒的那位吴万户,在摆酒盅的银盘上,“咣当当”放下十颗鸡蛋大小的鹿璃,“我先出,诸位随意。”话音落地,吴万户身边的一名年轻人便跃上高台,   “嚯,断剑吴越!”有人立时叫出这年轻人的名号。此人乃是吴家镇宅的高手,尊号断剑,便是因为他有一剑断人兵器的绝招。   那是一名很精神的小伙子,浓眉虎目,眸中精光湛湛。此人一出,各家便谨慎起来,纷纷点了家中的高手应战。   “吴万户,你这不厚道啊,上来就出断剑客,叫我等还赢什么?”有跟吴万户相熟的人开口打趣。   “不敢出,就拿鹿璃来!”吴万户伸手讨要,对方笑着躲闪。话虽如此,依旧有人应战。   断剑吴越笑着拱手,露出一颗尖尖的虎牙。对手见他这幅模样,紧张之意大减,提剑冲了上来。   吴越站在原地岿然不动,等着对手迎上来的瞬间,骤然出剑,以一个极为刁钻的角度劈砍而下,只听“咔嚓”一声脆响,对方的剑应声而断。三招之内,胜负已分。   “好剑。”林信禁不住喝彩一声,吴万户笑呵呵地收了对方家主的鹿璃。   “平日装鹿璃的剑,剑心是空的,乃引导灵力所用,离剑柄三寸处最是最弱,此人胜在出剑较快罢了。”沈楼在林信耳边低声道。   林信斜瞥他,对于这傲慢的语气甚是怀念。沈清阙年少时资质超凡,指点人总是实话实说不留情面,连别人的独门绝技也常一语道破,得罪不少人,到了二十岁之后才知道收敛。   沈楼可不知道自己“认真教孩子”的话,到了林信耳中就变成了“年少轻狂”。   台上比武还在继续,连上几个人,都被吴越十招之内断了铁剑。无论是凡人还是仙者,遇到赌局都免不得兴奋过头,宴会上一时间沸反盈天。   “属下不才,想挑战钟家高手。”又断一剑之后,吴越冲上位的钟随风拱手。   挑战钟家高手,若是赢了,可以得到丰厚的赏赐,往年连胜几场的人都会提出这么个要求。   以前都是家主钟长夜做主,钟随风没点过名,一瞬间的无措之后,随口叫了个名字:“钟戮!”   “叔父!”钟有玉阻止不及,眼睁睁地看着一名身形高大、面有横疤的钟家人走上台,脸色有些不好。   台下的人纷纷倒吸一口凉气,吴万户更是当场白了脸,“小越,我们认输。”   “此人是钟长夜的随侍。”沈楼解释了一句,没有注意到林信骤然紧绷的脊背。   “他生在一个千户家,小时候被后娘推下陡坡破了像,被我爷爷捡回来改姓钟,后来一直跟着我爹。”钟有玉不想理会乱说话的叔叔,便也学着沈楼哄孩子,在林信耳边叨咕起钟戮的由来。   林信自然是认得钟戮的,那道自眉骨裂至鼻梁的横疤他死也忘不了。这人可不仅仅是钟长夜的随侍,他是钟长夜养的疯狗。两次在这人手中死里逃生,常常在赵坚怀里一回头,就对上钟戮这狰狞嗜血的面容。至今犹记得赵坚被砍断手臂时喷溅出来血浆的温度。儿时的噩梦里,大多都是这张刀疤脸。   这时候的钟戮,不是应该到处找他的踪迹吗?怎么会出现在钟家的秋贡宴上?林信手脚有些冰凉,是自己太大意了,这一世的很多事都不一样了,前世的经验根本不管用!   不过是秋贡上的小节目,钟随风竟然叫钟戮出手,着实有些小题大做。钟随风似乎也感觉到自己的决定有些不妥,求助地看向沈歧睿。   沈歧睿摆手示意无妨,这钟戮的厉害西域之人都知道,没见那吴万户已经认输了,当不会出什么乱子。   “请。”台上的吴越却仿佛没有听到家主的话,抬手示意钟戮出招,众人哗然。   钟戮提着一把乌突突的断剑,面无表情地抬头。不等吴万户再劝,已经单脚踏地,一跃而起。木制的高台发出了承受不住的闷响,钟戮整个人如同一把利剑,快准狠地直取吴越的人头。   “咚咚咚”在空中瞬间对了十几招,快得只剩道道残影,重重相击。   “啊——”台下有人惊叫出声,在两人相撞的瞬间,钟戮已经割下了吴越的脑袋,拎在手里,那张年轻的脸上,还带着与高手切磋的兴奋笑意。无头的身体保持着出剑的动作,直挺挺地倒在了台上,发出沉闷的“咚”响。   钟随风霍然起身,“钟戮,叫你切磋,你怎么杀人了?”   “戮,只会杀人。”钟戮把人头丢在地上,抬头,直勾勾地看向矮几后面的林信。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信信:怕怕QAQ   楼楼:不怕不怕,我保护你   信信:那你保护我,我去捏碎他的魂   楼楼:好……咦?   鹦鹉:呸! 第10章 冤家(六)   仿佛被一只吐着信子的毒舌盯住,林信浑身的血液瞬间凝固了,面上却是一片牛犊天真,直接迎着钟戮的目光瞪视回去。   火光电石的目光交汇之后,钟戮没有任何表示便头也不回地下台离开了。   片刻的惊慌过后,林信迅速冷静下来。当年被追杀的时候,自己只有五岁,小孩子的脸一天一变,如今三年过去,钟戮不见得能认出自己。   “小越!”吴万户跃上高台,捧住那颗年轻鲜活的头颅,俊俏的少年郎犹在微笑,皓白的小虎牙迎着秋日闪闪发光,根本不知自己已经身首异处。一手捧着脑袋,一手揽住尸身,吴兆阳极力克制,还是红了眼眶。   “兆阳啊,实在对不住,这钟戮下手没轻没重的。”钟随风很是过意不去,许了吴万户不少赔礼。然吴万户一言不发,只是抱着吴越的尸首不说话,场面一时有些尴尬。   沈歧睿出面调停,才勉强安抚住了吴万户。   不带鹿璃,只用仙者自身的灵力切磋,本身就是为了点到即止,如今见了血光,实在不吉利。这比剑自然是进行不下去了,宴会也匆匆结束。   “简单的秋贡宴都能办砸,真是服了叔父了!”钟有玉气得肝疼,拉着沈楼诉苦,“还有这么多的事务要批复,叔父却只知道陪着你爹喝酒,都扔给我批。我哪会批啊!谁十二岁就会管整个域的事,搁你身上你会批吗?你说你……”   话说到一半卡壳了,因为沈楼正提笔在一张文书上写字,说话的功夫已经批了三张,“不会就学,你爹不在,总得有人挑大梁。”说罢,将三张批好的文书贴在钟有玉的脑门上。   钟家这一代的家主钟长夜,是个很能干的人,以至于这两个傻儿子从小只知道修炼、玩耍,别的一概不理。于是,当林信一言不合杀了钟长夜,钟家便一夜坍塌,迅速衰败。   “妖孽,你怎么什么都会啊!”钟有玉揭下脑袋上的纸,怪叫道。   “你学,还是无墨学?”沈楼不想理他,转头去看林信。   林信不知何时把廊下的鹦鹉取了下来,举着那绿毛鸟,让它啄歪在软榻上熟睡的钟无墨。钟无墨眼底下一片青影,显然是夜里没睡好。   钟有玉一把捏住那只马上要戳到弟弟的鸟嘴,“别弄他,叫他睡会儿。”   鹦鹉挣扎开来,蹦到林信肩膀上,扯着嗓子大叫:“别弄他!不会拿狐狸毛凑吗?”   “你个王八蛋,看小爷今天不炖了你……”钟有玉气得冒烟,拎着翅膀把鸟扔出去。   林信捂着嘴咯咯笑,“这鸟叫什么名字?”   “哪壶。”沈楼快速看着桌上的文书,一心两用地跟林信聊天。   哪壶不开提哪壶,这名字有点意思。林信趴在窗口往外看,看着钟有玉跟鹦鹉吵架,微微眯起眼。钟家追杀他的事,这对双生兄弟自始至终都不知道,所以钟戮应该是不受他们掌控的。如今钟长夜闭关,钟戮那个听命咬人的狗不见得会有什么行动,但他不能冒这个险。   钟戮记不记得他,知不知道他的身份,会不会动手,这些都是不可预估的。一旦落到钟长夜手中,等待他的恐怕便是生不如死的结局,重生一回活得比上一世还短,那也太窝囊了。   回头看看正在快速浏览文书的沈楼,林信跳下软榻,走到沈楼身边,攥住他的衣摆。   “怎么了?”沈楼转头看他。   要跟美色告别,有些舍不得,林信眨眨眼,打了个哈欠。   天色不早,见林信犯困,沈楼便不再多留,跟钟家兄弟告辞,回了自己的客院。林信一路攥着沈楼的袖子不撒手,钟家不敢当着外人的面动手,为了保住小命,必须跟沈世子寸步不离。   但这绝非长久之计,若是回头钟长夜寻了理由跟沈家讨要他,不明所以的沈家将他送过来,那可真是没地方哭去。   “阿信,先去沐浴吧。”桌上堆着钟随风叫人送来的礼物,沈楼拿起一把灵剑查看。这把剑比寻常灵剑要短上三寸,也要轻便许多,想来是考虑到沈楼近年来身体不好,专门为他打造的。   灵剑,是指可以安装鹿璃、游走灵力的宝剑。世家子弟通常到了十五岁才能得到自己的本命灵剑,在此之前用的都是长辈送的普通灵剑,钟随风送他这个乃属寻常,只是旁边的几盒鹿璃就有些过分贵重了。   “世子……”林信揪着衣摆,站在浴房门前眼巴巴地看着他。   “嗯?”沈楼转头看他。   “这个,我不会用,”小小的脸皱成一团,“咱们一起洗,好不好?”   一起洗……   沈楼手中的小剑哐当一下砸在了脚上。   ……   “这么大的池子,咱们一起洗。”记忆中,氤氲缭绕的温泉池,林信骤然收紧了扣在他手腕上的锁链,将他钉在池壁上,栖身贴过来。   “滚!”   “真是无情,”林信咬着他的耳垂,哑声道,“无愧于心的玄王殿下,不该亲手把你留在我里面的东西弄出来吗?”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何况面对着那样的林信,他又怎么可能真的无愧于心。   ……   烙印在魂魄里的记忆,不合时宜地冒出来,沈楼闭了闭眼,弯腰捡起小剑,僵着步子带林信去浴房。   莫归山中有温泉,通向每一间院落。浴房里是一方青石砌成的小水池,墙壁上雕着一颗硕大的虎头,源源不断地吐着水。池旁放了一口大缸,里面是清凉的山泉水。   沈楼拧动虎头,关闭了水闸,虎口停止喷水,摸摸水温有些烫手,便舀了些冷水兑进去,“试试烫不烫。”   林信蹬掉鞋袜,伸出一只脚脚试水,刚触到水面,便怕痒似的缩回来,咯咯笑着又伸过去,踢了两下,“不烫了。”   转头看向被温泉熏红了脸的沈楼,林信摸摸自己脖颈上的细麻绳,赤脚摇摇晃晃走到沈楼面前,脚下一滑,扯着沈楼就摔进了水池里。   “噗通!”还穿着中衣的沈楼被水浸了个透彻,吐出一口水,手忙脚乱地把挣扎的林信捞起来。   “衣服湿了。”林信勉强站好,扯掉自己湿透的内衫,露出了那块黄玉佩。   剔透无暇的鹿回头玉佩,被一根细细的麻绳拴着,美玉系麻,明珠蒙尘,荒唐得悲凉。这是寻鹿侯林争寒的列侯信物,封侯之时昭告天下,作为世家子弟,沈楼自然是认得的,“阿信,你……”   林争寒叛出林家,自立门户,被天子封了个寻鹿侯,一时间风光无两。奈何英年早逝,独子不知所踪。皇帝派人寻了许久,终于在林信十六岁那年找到了他。本该继承父亲爵位的林信,却没有得到寻鹿侯的封号,改封了个“割鹿侯”。   割鹿与寻鹿,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割鹿侯的职责,就是每年去各地征缴鹿璃。林信手段狠辣,任性妄为,看不顺眼的人便要多征,尤其是西域,硬是多加了三成,因此跟钟长夜起了冲突。   “林信那个畜生,杀了我爹!来日,定要将他碎尸万段!”钟有玉来报丧的时候,沈家的人都很吃惊,虽然知道林信厉害,但没想到他竟连灵力那般高强的钟长夜都能杀死。   割鹿侯一战成名,世人对林信的忌惮,也由此越来越深。   林信见沈楼捏着玉佩发呆,知他是认出来了,在心中默默叹了口气。先前在渭水意外相遇,又被沈楼捡回家,是他上辈子奢望不来的幸运。本以为可以好好陪着沈楼长大,早早把人哄到手,奈何造化弄人。   “……你怎么用麻绳系玉佩呢?叫紫枢给你换个软绸。”捏着玉佩半晌,沈楼却说出了这么一句话,然后便挪开眼,兀自脱着湿透的中衣。   “这是什么玉佩,你不知道吗?”林信却不打算放过他,今天这事必须告知沈楼,以保证他不会把自己交给钟家,“我不是赵万户的侄子,我是林争寒的儿子。”   “阿信!”沈楼吃惊地看着他,原以为林信小时候不知道自己的身世,直到朱星离找到他,却原来这孩子一开始就知道。   “我今天看到那个人了,那个追杀赵叔叔的人,脸上有一道疤,”林信红着眼睛,“他们也会杀了我的,那个钟戮一定会来抓我的。”   “你是说,当年追杀你的,是钟家的人?”沈楼瞳孔皱缩,终于明白了上一世林信为何针对钟家,为何要杀死钟长夜。若是钟长夜害死了林争寒……   回想当年自己因为林信杀死钟长夜而指责他……沈楼伸手扶住瑟瑟发抖的林信,“别怕,有我在,没人敢伤害你。”   林信垂下眼睛,掩去眸中的嘲讽,一个孩子口中的保护能有几分可信,终不过是把他交给“立如雪中松”的玄国公,转手送到皇帝手里。“你可以把我交给皇帝换奖赏,但求你不要把我交给钟家人。”   作者有话要说:  有同学看太快,分不清前世今生,加个省略号区分开   小剧场:   楼楼:我的心好痛   信信:那怎么办呀?我给你呼呼好不好   楼楼:好……好啊   信信:呼呼,痛痛飞;舔舔,痛痛没;亲亲,鸡儿肥   楼楼:等等,好像有点不大对 第11章 冤家(七)   “世子,国公爷请您到偏厅一叙。”门外突然传来通禀的声音。   按照钟家兄弟的说法,钟长夜闭关,他们无能的叔父拿不了主意,便找沈楼他爹来商量,想借着玄国公的名头震慑西域封臣,好徐徐图之。瞎热闹了一整天,也该是谈正事的时候了。沈歧睿谈正事,向来不避讳长子,便叫他一起去。   沈楼来不及跟林信多解释,只干巴巴地说了一句:“莫怕,跟着我。”   既然钟戮对林信有威胁,他便不能把林信独自留在屋里,挂上那把刚得的小宝剑,带着重新穿戴整齐的阿信小尾巴,跟着门外的侍卫走出去。   天已经黑透了,莫归山夜里禁烛火,侍卫手中的灯笼便是唯一的亮光。   莫归山上的房子依山而建,随着山势上下错落,由许多飞檐走廊相连,甚是复杂。白日里便容易走差,何况黑灯瞎火的夜晚。   沈楼还在想着林信的事,没注意侍卫把他们领到了哪里。   七拐八拐,行至一处九曲回廊,侍卫将一盏灯笼交给沈楼,“前面唤作梅园,国公爷与二老爷皆在厅中,属下不便相随,世子请。”   说罢,那侍卫便退了几步,立在廊柱边,做出在这里等的姿态。前面是一道月亮门,似乎是个园子,沈楼微微蹙眉,这两人秉烛夜谈,怎会到如此偏僻之地?看了一眼身边的小林信,对方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林信正把一颗小鹿璃攥在手里,慢慢吸着灵力,忽见一只冷白的手递到面前。这只手比记忆中的要小一圈,也没有健康的小麦色,抬头看看小小的沈楼,把空着的那只手递了过去。不管怎么说,这个孩子,这一刻是真的想保护他的,哪怕是出自沈家与生俱来的仁义病。   踏进园子,微弱的烛火照亮了前后三步的距离,鹅卵石铺就的小路弯弯曲曲,上面的石子已经掉了不少。举起灯笼,看向远处,亭台倒塌,荒草丛生。   “这里……”沈楼一惊,抓住林信就往后退,然而已然来不及,荒草深处倏然窜出一道人影,封住了他们的退路。迅速将林信护到身后,撷来一缕烛火弹射而出,微弱的火苗与那人影在空中相撞,映出了钟戮那张疤痕纵横的脸。   林信咬牙,还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扔掉已经变成粉末的鹿璃,握掌为爪,正待动手,耳边忽然传出拔剑声。   沈楼握着那把看起来有些可笑的小宝剑,将灯笼扔到空中一脚踢开。   “哎……”林信阻止不及,那边沈楼已经冲了上去,顿时有些着急。且不说只有十二岁的沈楼是不是钟戮的对手,就说他现在这个身体,外界可都传说他连剑都提不动的!   “嗡——”地一声,剑柄上的鹿璃被激发,淡蓝色的莹莹灵光瞬间充满了剑身,沈楼稳稳地握着小剑,与钟戮那乌黑的短剑相碰。   又是一声嗡响,钟戮的剑也激发了鹿璃。烛火熄了,周围一片漆黑,只看见两道幽蓝的光在空中瞬息间对了几十招。   年仅十二岁的沈楼,竟然能接住钟戮的杀招,这让林信很是吃惊。自己的资质已经算是极好,十二岁的时候在钟戮手下也撑不到五招,这沈楼莫非是妖孽不成?   还未待林信细看,沈楼突然御剑而来,抓着林信就跑。   竟然还能御剑!之所以十五岁才开始练本命灵剑,是因为御剑需要神魂相左,十五岁之前一般很难凝练到可以御剑的程度。   沈楼紧紧抱着林信,从袖中摸出一颗鹿璃捏碎,充沛的灵力席卷全身,灵剑化作一道流光向前冲去,不料这园子尽头竟是一处山壁。转头欲向上,钟戮已经追了上来。   一阵晕眩袭来,沈楼甩了甩脑袋,踉跄着落下飞剑。   “那边是道石门!”林信眼尖地发现了山壁下面的机巧。   尖锐的杀气撕开微凉的夜风,带着雷霆万钧之势,自头顶破空而来。林信只觉得自己被狠狠推了一把,撞开石门,咕噜噜滚下了几层石台。   “嘶——”手掌撑在地上,被碎石划出了几道口子,林信呲牙咧嘴地爬起来,立时被明亮的烛光晃花了眼。   “谁?”钟无墨那稚嫩冰冷的声音从烛光明灭处传来,未及反应,一道剑光便隔空而来。   就地一滚,躲过那凌厉的杀招,林信来不及重新站直,就被一跃而出的钟无墨拿剑指住了脖子。   “小墨,别杀他!”钟有玉穿着一身麻衣跑过来。   这是一间凿山而出的宽广石室,四周挂满了白幡,正中摆着口精致的石棺。丝丝白气从棺材里源源不断地冒出来,显然里面是镇了冰的。再看这披麻戴孝的兄弟俩,哪里还有不明白的,他们的父亲,西域素国公,钟家家主钟长夜,竟是死了!   秘不发丧,两个儿子晚上孤零零地偷偷守灵。   “他,看到了。”钟无墨盯着林信,并没有收起手中的剑。   “他是沈大的师弟,不能杀他,杀了他这事就更兜不住了,”钟有玉看向一脸无辜的林信,“小阿信,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林信丝毫不在意两个小孩子的威胁,大声道:“钟戮要杀沈楼,就在外面!”   “什么?”钟有玉一惊,他们的确让钟戮在外面守卫的,若是沈楼误闯进来,定然会碰到。赶紧跃上台阶开门,冲天的火光带着浓烟扑面而来,却不见沈楼的身影。   外面都是枯草荒木,一点即燃,火舌在开门的瞬间舔上了石门,把钟有玉逼回了台阶下。   竟然着火了!林信了然,这火定然是沈楼放的。钟家再怎么样,也不敢在这里杀沈世子,只要引来了人,沈楼就安全了。   “快把门关上!”钟有玉自然也明白这一点,大火会引来众人,到时候父亲的死讯就再也瞒不住了。   这边兄弟俩手忙脚乱地关石门,林信已经窜到了石棺上。棺中堆满了冰砖,连带着石棺边缘都结了一层寒霜。冰棱之下躺着一人,素白衮服,领口缀着绵密的白虎毛,腕上扣着白虎纹嵌鹿璃金护腕,即便死了,依旧透着一股无可抵挡的睥睨之势。   只可惜,那张剑眉鹰目的俊朗面容已经坍塌,只能勉强看出是钟长夜的脸。这死相,与魂飞魄散的赵家大少别无二致。   钟长夜,难不成也魂飞魄散了?   手边没有镜子,无法验证,但林信已经基本确定了。赵大少,钟长夜,这些原本还能活好几年的人,在他重生的时候统统死去,死法都是魂飞魄散。   而这两个人,上一世,都被他捏碎了魂魄。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信信:我还没出手,这些人怎么就死了   楼楼:大概是他们上辈子积的德   信信:谁要积这种德啊!= = 第12章 冤家(八)   火光,在漆黑的莫归山上极为显眼,不多时,救火的、看热闹的便蜂拥而至。石门未及合拢,满脸烟熏火燎的钟家兄弟俩狼狈地站在原地。   匆匆赶来的钟随风看到这一幕,不由得跌足捶胸。西域的属臣基本上都在,钟长夜的死讯是再也瞒不住了。   宵禁的烛火重新点亮,整个莫归山亮如白昼,将藏在暗处的秘密尽数翻了出来。   “主公死了!这是怎么回事?”几名有头脸的属臣不管不顾地冲进石室中,看到钟长夜的尸首顿时嚎啕大哭起来。   “主公啊!”   石室中乱成一团,林信矮着身子从人群中挤出,就见沈家侍卫扶着沈楼站在刚灭了火的泥地边,沈歧睿负手站在他身边,神色冷肃。钟戮单膝跪在青石板上,一言不发。   “世子。”林信快步走过去,拉着沈楼上下看看,手臂和腿上有些外伤,看起来并不严重。   沈楼低着头没说话,撕裂的疼痛在灵台中炸开,疼得他眼前一片模糊,依稀听到林信的声音,却辨不清方向。好在他已然习惯了这种疼痛,面上没有任何不妥。   钟随风焦头烂额地跑过来,踹了钟戮一脚,“叫你守园子,你对世子下杀手做什么?”   “戮,是杀人的刀,不是看门的狗。”钟戮被踹得歪了歪身子,索性站起身来,直勾勾地盯着钟随风。   空气有一瞬间的凝滞。   “好了,随风,现在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沈歧睿沉声道,抬手示意沈家的侍卫去清场。墓穴里挤满了人,像什么样子。   钟戮头也不回地御剑而去,冲进石室中抱剑立在棺材前,强大的灵力往往伴随着慑人的威压,震得众人齐齐后退三步。沈家的玄衣侍卫走进来,将那些不论真情假意哭得伤心欲绝的万户、千户大人们请出去,石室终于恢复了安静。   沈歧睿走进来,看着棺椁里的钟长夜,良久不言。夜风穿过石门,吹得桌上的白烛明明灭灭,“怎么回事?”   “那日父亲正与人过招,不知为何突然倒地不起,”钟有玉红了眼睛,“药石罔效,招魂不应。”   沈楼缓步走进来,步履沉稳,面色平静。接到父亲的示意,上前给钟长夜行礼。   林信抱着手臂站在一边,完全没有行礼的意思。暗道自己白忙活一场,既然钟长夜已经死了,钟家一盘散沙不足为惧,自己当真没必要跟沈楼坦白身份,真是亏大发了。   “哎呀呀,怎么这么热闹?”一道略显聒噪的声音从门口传来,还未等众人回头,钟戮已经瞬间窜了过去。   两股灵力在空中相撞,直接轰碎了半掩的石门。   “哎,有话好好说,别动手!”来人手中握着一把通体漆黑的短棍,丑兮兮不似灵器,却如同活物一般,在指掌间翻转,精准无比地将钟戮的杀招一一拆解。   春痕!林信一眼认出了那只长得像烧火棍的灵剑,双目一错不错地盯着那一身红衣的人看。   “不打了,不打了,你们钟家尽会欺负人!”红衣人不愿再接招,就地一滚,也不顾这招式是否难看,直接滚到了沈歧睿脚边。   “住手!”沈歧睿抬手制止了钟戮的追杀,低头看向朝着钟戮做鬼脸的男人,“亦萧,你怎么在这里?”   听到这个名字,沈楼立时抬头看向那人,心中暗道一声糟。上辈子被林信亲手杀死的师父朱星离,表字亦萧。   “可不是我要来的,是钟长夜不让我走!”朱星离爬起来,拍拍衣袍上的尘土,绛红绡,金玉袍,是南域朱家一贯奢靡的打扮,与这苍白的灵堂格格不入。   “你胡说!”钟有玉忍不住反驳,“是你赖在我们家不走,还把我爹害死了。”   “哎,小子,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钟长夜可不是我杀的,我哪能打得过他,你们得讲道理!”朱星离生得一副好相貌,然而站立说话没个正行,活像从深山老林里窜出来的大猴子,丝毫没有南域朱家“动若凤皇灼九天”的气派。   灭了火,安抚了外面号丧的属臣,钟随风满头包地跑进来,就看到朱星离在灵堂里撒泼打滚,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朱星离,你怎么跑到这里了?”   “你们不让我出莫归山,又没说不许我出院子!”朱星离躲到沈歧睿身后,转头看到了脸色苍白的沈楼,“呦,大侄子也在呢,脸色怎么这么差?”说着,又看向沈楼身边的小林信。   沈楼侧身上前一步,挡住了朱星离看向林信的视线,拱手见礼,“朱二叔……”说没说完,忽然一头栽倒,被朱星离眼疾手快地接住。   “这孩子,怎么一身冷汗!”朱星离打横将人抱起来,感觉到有人抓住了自己的衣摆,低头看,正是方才就一直盯着自己的那个小孩子。   “师……叔叔,世子方才跟钟戮打架了,得找个大夫来。”林信努力克制住自己喉头的颤抖,一瞬不瞬地看着朱星离年轻英俊的脸。   大夫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能归结于强行御剑伤到了神魂,休息几日也就好了。   朱星离撇嘴,“庸医。”   “你说人家庸医,你倒是治啊。”林信习惯性地开口呛他。   “嘿,”朱星离绕着林信转一圈,突然伸手弹他脑袋,“你这小子有点意思。”   林信捂住被弹的地方瞪他,瞪了一会儿,眼睛渐渐模糊了。已经许久,许久,不曾听到这个声音,也不曾有人弹他脑袋了。   “哎呀呀,怎么还哭了,”朱星离挠头,蹲下来跟林信平视,“我给你弹回来行不行?”   林信抹了一把眼睛,抬手弹了回去。   “嗷!还真弹啊你!”   一夜闹剧就此收场,钟长夜的死讯再也捂不住,第二天就把灵堂移到了前庭,派了人去各域报丧。消息以最快的速度传入京城,不日就会有天子的旨意降下,在此之前还不能下葬。   钟有玉和钟无墨不再是晚上守灵了,白天也得跪在灵堂,披麻戴孝,迎来送往。原本热火朝天来秋贡的万户、千户们,纷纷换上了素衣黑袍。   只有朱星离还穿着一身喜庆的红衣,四处溜达。   “朱亦萧,你不要太过分!”钟随风看着他这一身打扮,气得指尖发抖。   南域朱家,喜好奢靡,嫡系子弟都穿红衣。绛红鲛绡金玉袍,额间缀着一颗米粒大小的鹿璃珠,八面精雕,玲珑剔透,在阳光下好不耀眼。   “我们朱家就这么打扮,丧事喜事一概如此,”朱星离张口就开始胡诌,“我可不是来给钟长夜办喜事的啊,你可别误会。”   “你……”钟随风气得要拔剑,刚露出三尺剑刃,就被骤然出手的春痕给撞了回去。   朱星离握着那根黢黑油亮的烧火棍,笑道:“你看你,不让我走,又天天气得跟个喝多了水的王八一样,何苦来哉。”   “亦萧。”沈歧睿从远处走过来,及时制止了朱星离的胡言乱语,拍拍钟随风的肩膀示意他先忙去,自己跟朱星离说几句话。   沈楼昏睡了一夜,次日又像没事人一眼拒绝喝药。   林信扒着窗台往外看,远远瞧见师父跟沈楼他爹说话。按照时间来算,这时候的朱星离应该是在到处寻他,跑到莫归山来直接管钟长夜要人,倒还真是他的作风。只是钟长夜死得蹊跷,一直跟他不对付且恰好在莫归山上的朱星离自然成了怀疑对象。   沈楼轻咳一声,把未动一口的药碗放到小几上,发出一声脆响。   听到声响,林信回头,看向双目紧闭倚在软榻上的世子,想起昨夜师父说的话。朱星离这人,跟普通修士不一样,修炼的东西十分庞杂,奇门数数、五行八卦、刻阵画符、治病算命……   按照朱家家主——朱星离他哥的说法,他整个就是猴子转世,没个长性,什么都会一点,什么都不甚精通。   但驳杂有驳杂的好处,许多常人看不到的东西,他却能发现。听紫枢说,沈家找了许多仙医来都没治好沈楼,自家师父或许能有办法。   “世子,我想出去玩一会儿。”林信眼巴巴地看向沈楼。   “……去吧。”话没说完,那孩子已经一阵风地跑出去了,沈楼看看小几上的药碗,薄唇抿成了一条直线。   给朱家报丧的信使不日便至,连带朱星离在莫归山的消息也会带去。沈歧睿答应替他从中说和,洗脱他的嫌疑,朱星离一时半刻还不能离开莫归山,百无聊赖地蹲在院子里挖蚂蚁。   一抬头,瞧见篱笆上冒出的半颗小脑袋,朱星离笑着招手让他过来,“小子,你怎么找过来的?”   “我来问你,怎么治世子的病。”林信绕过篱笆,走到朱星离面前,盯着那双朱家人独有的凤尾目看。朱家人长得艳丽,凤目眼尾上挑,只是朱星离是个异类,他眼角有些向下,应当是他自己那吊儿郎当的表情造成的。   “你是沈楼什么人?”朱星离蹲在地上,跟他平齐。昨夜昏暗看不清楚,此刻再看这孩子的眉眼……   “我是世子的随侍。”林信乖乖地回答。   “这么小的随侍!”朱星离比了比小家伙的高度,“你叫什么名字?”   “信,单名一个信。”林信垂下眼,回想自己上辈子第一次见到朱星离的时候,也是这么说的,只有名,没有姓。   朱星离眉梢轻跳了一下,面色丝毫不变,依旧是那副笑嘻嘻的模样,握住林信的胳膊手法熟练地摸骨,“啧,好小子,资质不错,给我当徒弟吧。”   我本来就是你的徒弟,林信背在身后的手倏然攥紧,“我为什么要给你当徒弟,你有什么本事?”   “我啊,是个仙人,”朱星离一本正经地说着,从背后拿出他的春痕,“瞧见没,这是个烧火棍,我只要吹口气,就能把它变成灵剑。”   “……”林信对此毫不感兴趣,甚至有点不想认他了,“我是世子的随侍,不能跟你走。”   “没事,我把你偷走,咱们悄悄的。”   “……”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师父:从今天起,你就是我徒弟了   信信:能学什么?   师父:可以学算命、八卦、切菜、染布、做胭脂   信信:手动再见 第13章 九悔(一)   林信回到沈楼的院子里时,侍卫黄阁正兢兢业业地把汤药浇灌给院子里的桂花树。   “黄大哥,世子又不喝药了?”对于昨晚沈楼突然的昏迷,林信很是在意,方才问了朱星离,结果那老混蛋又开始装傻充愣,说这是吃饭的手艺,定要他拜师才肯说。   “是啊。”黄阁愁苦地挠头,紫枢没有跟来,他拙舌笨嘴的不会劝。   “世子的身子,是自小就这样吗?”林信折下一枝桂花在手中把玩,“听说北域每年都要跟北漠的蛮族打仗,世子这么弱的身子,沈家族人……”   “不是的!”黄阁义正言辞地纠正林信的猜测,“世子儿时身子强健,是两年前才……唔,你别看世子要天天吃药,他的灵力、剑术远在其他同族之上,这世子之位,谁也夺不去!”   不善言辞的黄侍卫,夸起世子来却是滔滔不绝,甚至因为激动还红了脸。   两年前吗?林信蹙眉,因为赵大少和钟长夜接连死去,死法还都是魂飞魄散,皆是他重生的那一天,这让他不得不将两人的死和自己的重生联系起来。那么沈清阙呢?他的身体是从两年前坏掉的,似乎跟重生这件事搭不上什么边。   屋子里,沈楼看起来已经没事了,正在擦拭那把短小的灵剑,瞧见冒出半颗脑袋的林信,便招手让他过来。   合剑入鞘,将一块鸽蛋大小的鹿璃放在鹿槽里,“会用剑吗?”   “会一点。”林信接过来,单手握住剑柄,鹿璃激发,剑身瞬间被淡淡的荧光笼罩。既然已经告诉沈楼自己的身世,会用剑这件事就不必藏着了。   沈楼也毫不意外,“送你了。”   “真的?”这还是沈楼第一次送他东西,林信立时觉得手中的小剑可爱起来,抱着不撒手,“这是定情信物吗?”   “……你哪里听来的?”这种似是而非的调戏,二十岁的林信张口就来,但从八岁的林信口中说出来,就太过惊世骇俗了。   “说书先生讲的,”林信面不改色地胡说八道,“何以结恩情,鹿璃缀罗缨。”   “那是美玉缀罗缨……”哭笑不得,又莫名的失落,那个肆意不羁的割鹿侯,终究是灰飞烟灭了,如今的林信,还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孩子。   “哦,”林信混不在意地应着,低头摩挲这把小剑,“可是,我没有什么可以送你的。”孑然一身,只有父亲留给他的一块玉佩,只能把手中刚折的桂花塞给沈楼。   已经打定主意要跟师父离开,他本就想跟沈楼讨一样东西的,好在经年再见之时拿出来叙旧。   他是列侯的儿子,说出了身份,便不可能再做沈楼的随侍。以沈家人的正直,关于消息必然已经送往京城,不日,皇家的车马就会到莫归山,接“寻鹿侯”的遗孤回宫,由天子亲自教养。   “父亲说你资质极好,想教你破冰剑法,”沈楼佯装不知林信去见过朱星离的事,“这剑你现在用正合适。”   沈歧睿竟然说要教他,这是不打算把他交给皇帝的意思?   林信颇感意外,眼中露出几许挣扎。   沈楼只做没看见,带着他去看望钟家兄弟。   上辈子,关于林信为何弑师,有很多传说。嘴巴闲不住的钟有玉,便是给沈楼提供消息的中流砥柱。   “据说,林信他爹就是朱星离杀的。说是林争寒临死前托孤,仔细想想,如果不是朱星离所为,他是如何见到临死前的林争寒的?啧啧,杀父之仇与养育之恩,林不负这人也挺不容易的。”那时候的钟有玉,尚觉得林信可怜。   “呸,你道那林不负是为了报仇吗?他是想独吞朱星离的万卷书遗,因为朱星离更宠爱他那个师兄,嫌他性情暴虐,于是他便恼羞成怒了!”听到第二个版本的时候,钟有玉已经对林信很看不惯了,毕竟林信对别家都一样,唯独对他家多收三成鹿璃。   “听去雁丘接人的金吾卫说,当时他们去的时候,林信衣衫散乱地拿剑指着他师父,眼眶都是红的,那模样显然是……”仿佛说道了什么恶心的东西,钟有玉骤然停了下来,“呸呸,我是听别人说的。当不得真,当不得真。”   虽然林信是他的杀父仇人,但这样的说法太过龌龊,钟有玉自觉不该这般诋毁他,便及时住了嘴。   究竟为什么,林信从未对人提起过,总归不会是什么好缘由。他不能把林信交给朱星离,绝对不能。   连打了三个喷嚏的朱星离,可不知道沈楼在背后嘀咕他,找到故人之子的他,正兴奋不已地在院子里搓着手。沈家父子都是榆木脑袋,如果知道小阿信的身世,肯定要告知皇帝,所以不能正着来。   现在只有两条路,要么让朱家出面,说这孩子是他朱星离的私生子,死皮赖脸地要走;要么就偷,抱起林信就跑,让他们找不着。   两条路都行得通,端看林信愿不愿意跟他走了。朱星离找来纸笔,给自家大哥写封信,而后大摇大摆地寻钟随风去了。   钟随风正在清点秋贡的账册,一个头两个大,忽然被一枝带着香气的桂花砸中了脑袋,“谁?”捏着花枝看过去,就见坐在窗台上晃着脚的朱星离。   “随风啊,借我点鹿璃吧。”朱星离笑嘻嘻地冲他伸手。   这人,刚骂完他,转头还敢管他借钱?钟随风憋了半晌,蹦出一句,“你要多少?”   “不多,十斤,”朱星离跳下窗台,随手拿起钟家的账册翻看,“今年收成不错啊。”   钟随风把账册夺过来,慢吞吞道,“你要那么多鹿璃做什么?你行踪不定,离了莫归山,我去哪里讨债啊?”   “啧,你看你,忘了我姓什么了?我们朱家,还能该你十斤鹿璃啊?我兄长肯定会还你的。”朱星离说着,自己在盛鹿璃的箱子里抓了一把。   “哎,你……”钟随风做事本就犹犹豫豫的,被他三言两语糊弄了,再要说什么,那人已经风一般地跑掉了。   钟长夜的葬礼大办了七天,各大世家都派了嫡系前来吊唁,东域林家家主有要事走不开,便派了世子前来。南域朱家家主就没这么客气了,直接说自己跟钟长夜关系不好,指了恰好在莫归山的弟弟朱星离代替他。   对于这种状况,沈歧睿早有预料,“你可知他们为何不来?”   “因为父亲在此。”沈楼垂目,今上对四域颇为忌惮,如果三家家主聚首,不管是为了什么,定然会引起天子不满。   原本还有些生气的钟有玉,听到沈楼的话,立时明白过来,“等热孝过了,我和无墨再去给各位叔伯回礼。”   沈歧睿欣慰地点点头,“不错。我已经奏请皇上,让你叔父暂理西域之事,你们两个便跟我回北域吧。”   “可以吗?”听到可以去北域,钟有玉眼睛一亮,用手中戳了戳弟弟。他还担心着父亲过世,没人教导他们修炼,若是能跟着沈歧睿,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钟无墨却没什么反应。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一阵长号的鸣啸声,屋中几人皆神色骤变,起身快步走出去。但见数道金光自天边而来,乃是帝王的金吾卫。   林信躲在廊柱后面看着那迎风招展的金旗,迅速转身,头也不回地朝朱星离的院子跑去。   “哎呦,这是怎么了?”朱星离接住飞奔而来的小家伙,见他脸色煞白,连忙开口问。   “走,我们快走!金吾卫来了,定是来接我的!”林信紧紧攥着艳红衣袍的前襟,“师父,我认你做师父,带我走吧!”   不必细说,朱星离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别怕,咱们走。”   说罢,拿出“借”来的鹿璃,嵌入灵剑,掐了个法诀,丑兮兮的烧火棍春痕灵活地在空中打了个旋。抱紧怀里的孩子,朱星离一跃而起,踩上灵剑,瞬间化作一道红光,飞驰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  注:何以结恩情,美玉缀罗缨。————出自汉·繁钦《定情诗》   小剧场:   楼楼:一个没注意,媳妇就没了   师父:让阿信给你唱首歌吧   楼楼:什么?   师父:啦啦啦啦,伤心的人别听慢歌!   楼楼:…… 第14章 九悔(二)   金吾卫,乃是皇帝亲卫,执金吾仪仗,守天子近侧。此行十二人,整整齐齐御剑而来,代行天子令。   为首的统领拿出一道金丝盘龙的圣旨,双手翻转,黄绢布于半空中展开。   圣旨言,西域素国公溘然长逝,天子甚是痛惜。域中不可一日无主,令钟随风代行国公之责。二子皆年幼,着金吾卫接入宫,由天子亲自教养。   “入宫……”钟有玉惊慌地转头看向弟弟,虽说国公乃一域之主,但终究是天子臣下。他们在西域可以称王称霸,到北域也自由自在,但入了京就得夹起尾巴做人。   钟无墨依旧是一副不动如山的模样,仿佛早有预料。   金吾卫收起圣旨,呈递给在场地位最高的沈歧睿。沈歧睿验了天子印,交给钟随风保管,“诸位一路奔波,入内堂用茶吧。”   “这可怎么办?我可不想入京!”钟有玉愁眉苦脸,让沈楼给他拿主意。   “圣旨已下,你待如何?”沈楼转身不见了林信,交代黄阁去寻他,虽说钟家如今没有表现出要抓林信的意思,但还是要防着点。   “小墨,你倒是说句话呀!”钟有玉拍了弟弟一巴掌,神色颓然,“我待如何,我能如何?要不是你爹请旨,他怕是会直接接管了西域。爹不在了,二叔又是个指望不上的,我还能领兵抗旨不成?诸侯子弟入宫,与质子无异,万一皇帝故意要把我俩养废了,到时候以未及冠不得继位为由,扣我俩十年八年的,我们……”   “慎言!”沈楼喝止了口无遮拦的钟有玉,弹指把蹲在窗口的鹦鹉哪壶给打下去。   “养废!养废!”哪壶从窗台上跌下去,嘎嘎重复着钟有玉的话,很是生了一股鸟气。   钟有玉垂头丧气的把躺在地上耍赖的鸟捡起来,塞到沈楼手里,托他代为照顾。这鸟是决不能带去京城了,哪壶不开提哪壶。他是个话痨,每日说的话没有一万也有几千,指不定被这鸟学了什么去。京城不比莫归山,隔墙有耳。   “小玉,小墨,二叔有话跟你们说。”钟随风一脑门子官司地走进来,招呼兄弟俩过去。   沈楼拎着鸟起身告辞,想着阿信好似挺喜欢这只鸟,拿回去给他玩。刚走出钟家兄弟的院子,便见黄阁匆匆而来,“世子,阿信,不见了。”   “什么叫不见了?”沈楼心头一紧,把鹦鹉扔给黄阁,快步朝朱星离的院落跑去。   院子里空荡荡的,细沙铺就的地面,留下一圈浅浅的涟漪,乃是灵剑漾开的灵力造成的纹路。很显然,有人在原地御剑而去了。   “林信……”沈楼握紧拳手,黄沙从指缝里迅速漏出去,直到掌中空空,什么也没抓住。   林信还是跟朱星离走了,不可避免地重复起前世的命运。可是为什么?先前还说得好好的,回浣星海跟着他一起练剑,以后就叫他师兄,怎么突然就变卦了?   “金吾卫来之前还瞧见他了。”黄阁抱着鸟,努力回想林信的踪迹。   金吾卫……   沈楼蓦然惊醒,“黄阁,你马上御剑去追,往东南方。告诉阿信,金吾卫不是来抓他的,我没有告诉父亲。”活了两世,竟被乖巧可人的外表蒙蔽了。再如何年幼,林信也是那个谨慎多疑的林不负,绝不可能是刚认识几天就全心信赖他的傻孩子。   “是!”黄阁半句废话也不问,直接祭出灵剑,御风而去。   半空中掉下来的哪壶转了个圈,愤愤地叫嚷:“不会拿狐狸毛凑吗?”   春痕剑一日千里,黄侍卫一门心思往东南方向追的时候,林信已经跟师父在小城中摆起了卦摊。   “一两银子一卦,不准不要钱。”长幡上龙飞凤舞地写着,最后一个“钱”字写不下,委委屈屈地缩在边角上。   脱掉绛红鲛绡,扯下头上的鹿璃额坠,朱星离穿着一身仙气飘飘的白衣,坐在卦摊前任人围观。林信就拿着个签筒,面无表情地站在一边,尽职尽责地哗哗晃动。   “一两银子一卦,你是神仙啊?”看热闹的人对着这对厚脸皮的师徒指指点点,别人算卦都是两文钱,这人竟然敢要一两。   “心诚则灵。”朱星离微微一笑,天生一副好相貌,即便眼角向下,也自有一派仙风道骨。   “哎,小孩儿,你师父是不是骗人的?”有人开口逗林信。   “信则有,不信则无,若是出不起一两银子,便莫要扰我师父清净!”林信抬起小下巴,冷着脸道。   “嚯!”众人都被这小童的言语唬得一愣。   朱星离饶有兴致地瞥了徒弟一眼,好小子,无师自通,该不会真是他忘在哪里的私生子吧?   “我来算一卦!”一名锦衣华服的男子坐下来,摸出一块碎银子,放到桌案上。   朱星离什么也不问,单指点在男子的掌心,慢条斯理地摸了一番手相,沉吟片刻道:“蓬莱有路,一朝错恨,可惜,可惜。”   连道几声可惜,男子倏然变了脸色。   蓬莱有路,是说他本可以登上仙途;一朝错恨,是说他这些年把罪责都归到了错误的人身上。   “先生怎知我恨错了人?”他出身凡人之家,幼时曾有仙者来摸骨,不了了之。待他成年之后掌家,认识了仙门贵人,竟得知自己有上好的资质。回想当年后娘曾跟那摸骨仙者谈了一番,定然是故意毁他仙途,心中愤恨,便一直苛待后娘。   林信垂目不言,默默听着朱星离瞎胡扯。方才那一番看相,实则是在摸骨,这混人定是看出对方似有仙根灵脉,摸查一番得知是时有时无的隐脉,修为低的仙者摸不出来。   上辈子没少跟着朱星离出来摆摊,有时候是算命,有时候是卖胭脂,偶尔也会要饭。按照朱星离的话说,出世入世皆是修行。话说得好听,不过是为了玩。   以前他觉得丢脸,不耐陪着朱星离疯。直到师父死后,回想往昔,竟是举着破碗要饭的那些日子最幸福。   “回魂了,”朱星离弹了他一指头,把用作招牌的白布随便卷了卷,扔到一边,“是不是饿傻了?”   林信帮着师父收摊,收法就是把手中的签筒随手一扔。   朱星离抱着手臂,跟这奇怪的徒弟大眼瞪小眼,“你说咱俩上辈子是不是见过。”   嗯?林信对于“上辈子”这个词很是敏感,立时抬头看向朱星离,“为何这么说?”   “要不然,你怎么像是跟我了很多年一样,”朱星离单手把他抄起来,扛到肩上,“走,儿子,爹赚钱了,给你买好吃的去。”   “谁是你儿子!”林信挣扎着滑到朱星离怀里,“师父,你什么时候教我仙术?”   “我不是一直在教你吗?摸骨看相,也是仙术。”朱星离胡咧咧,抬手从卖糖葫芦的草扎上拔了一根塞到徒弟手里,头也不回地扔了两枚铜钱过去。   “这世间,可有一种仙术,能使人灵脉断绝?”林信拿着舔了一口,才意识到自己在吃什么,禁不住老脸一红。   朱星离凑过来,偷走一颗山楂,呜呜啦啦地说:“自然是有的。”   “那如果这东西会传染呢?”林信紧紧盯着朱星离的眼睛。   “那是遭瘟了。”朱星离想也不想地说,凑过来还要再偷,被林信给躲了过去。   师父不是重生的,想来也是,这种玄而又玄的东西,可一不可二,哪是那般容易的。   “那沈楼的身体,是怎么了?”坐在城中最好的酒楼里,林信扒着饭继续问。   朱星离要了一壶好酒,慢悠悠地喝着,“他啊……”故意拉长了声音,引得那问题颇多的孩子伸长了脖子,“逆眉薄唇,是个负心薄幸的面相,定然是上辈子欠了情债未还。”   “……”就知道,林信翻了个白眼,不想理他。沈楼是生了一对薄唇,但绝对没有逆眉,剑眉星目,一身正气。   朱星离是个随性的人,跟小孩子说话也是口无遮拦,提起这一茬,就止不住地说起什么面相姻缘浅、什么面相招桃花,惹得邻桌之人频频侧目。   两人并未如沈楼所料地向南回朱家,而是一路向东,出了西域地界又向北。   “这是什么地方?”站在招瑶峰下,林信明知故问。   “招瑶峰。”朱星离抱起他,御剑跃上山去,于林中一处风水极佳之地落下,牵着他的手走上前,花草堆叠处,有两座坟冢。坟前立着山石雕刻的墓碑,龙飞凤舞地写着“挚友寻鹿侯林争寒之墓”与“挚友妻兰苏之墓”。   开一坛好酒,点一柱清香,“来给你爹娘磕个头吧。”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师父:知道你媳妇为啥跑了吧?你方法错了   楼楼:什么方法   师父:你还不明白,他要的不是灵剑   楼楼:我知道了,他要的是真心待他   师父:不是,他要的是糖葫芦   楼楼:…… 第15章 九悔(三)   招瑶峰,是林争寒夫妇的埋骨之地。当年一家人要赶去京城墉都复命,忽而遭到一群白衣人的截杀。   “赵坚,你带着信儿先走!”林争寒把臂弯中的儿子扔给侍卫。   “是!”赵坚抱起挣扎不已的林信,“少爷,我们走。”   “我不走!”白衣人众多,灵力高强,年幼的林信意识到,这一别怕是再难相见了。   “信儿,听话,爹过几日就去寻你,”林争寒眉梢挂着血珠子,满面寒霜,一双桃花眼却笑得温柔,将黄玉佩塞到儿子怀里,狠推了一把,“走!”   “爹!娘!”趴在赵坚的肩膀上,纵横的灵气与漫天血雾,便是留在他脑海中最后的画面,在岁岁年年的梦境中挥之不去。   林信跪在坟前,掌心朝上,一叩三拜。   朱星离斟了两碗酒,一碗倒在林争寒的坟前,一碗自己举起来,虚空一碰,“我找到信儿了,你放心吧。”   “钟家为什么要杀我爹?”林信站起来,将坟头长出来的青草拔掉。白衣修士,一直追杀他的钟戮,凶手是钟家的人毋庸置疑。   “不见得是想杀他,”朱星离赶到的时候,已经晚了,具体原因不可考,但钟家紧追不放只能为了一件事,“你知道你爹为什么叫寻鹿侯吗?”   林争寒原本是东域林家人,出身高,灵力强,偏是个情痴,喜欢上了一位凡人女子。仙者,尤其是诸侯贵族仙者,是不可与凡人通婚的。修仙需要灵脉,仙者的后代必然有灵脉,凡人中偶尔会出现但极为稀少。为了保证血统,各家都有家规,东域林家的尤其严格。   为了娶凡女兰苏,林争寒叛出林家,与东域林家恩怨义绝,自此生死有命,永远得不到家族任何庇佑。   当今皇帝却不拘于此,他欣赏林争寒的本事,给了他一大块地封为列侯。为报帝王知遇之恩,林争寒应承下为帝王寻找鹿璃矿脉的密令,这一找就是许多年。   “所以,我爹找到新矿了?”   “找没找到无人知,只是钟长夜认为他找到了。”   “这些事,通常不是应该等我成年再说吗?”林信有些无奈,如今的他只有八岁,一般长辈是不会把这些复杂的仇恨告知孩童的,他这位师父倒好,竹筒倒豆子全抖出来,丝毫不怕他心智不稳走岔了路。   “人得知道自己的来处,才能找到自己的归处。”朱星离高深莫测地说。他没养过孩子,就瞎胡养,该说的不该说的全说了,长成什么样只能随缘。   林信知道自家师父是个什么德行,懒得理他,低头给父母烧了一叠纸钱。为了兰苏叛出林家,又为了皇帝寻找鹿璃,最后死在这上面,或许就是父亲选择的归处。那么他的归处在哪里呢?   上辈子过得一团糟,什么都想要,什么都留不住,最后两手空空,烂命一条,换了个沈清阙……或许,沈楼便是他想要的归处吧,可惜窗斜屋漏、千疮百孔,遮不住这满世风雨。   黄侍卫一路向东南,连个人影也没见着,无功而返。   “将南域与东域交界、一处名为雁丘的地买下来,一旦有人询价,即刻上报。”沈楼单指落在《四海注》舆图一角上,用力按出个凹坑。寻不到,便只能守株待兔,一年、两年,无论如何,一定要在林信弑师之前找到他。   “雁丘是什么地方?”清脆洪亮的声音从窗外传来,卷帘支起的窗棱上,趴着羊角辫乱翘的沈楹楹。   将那枝已经干了的桂花夹在书中,沈楼合上舆图,“你又跑来做什么?”   “你那个小随侍呢?”沈楹楹不走正门,双手撑着低矮的窗台,直接翻身进来,背上还背着一把弯弓。   “丢啦!丢啦!”站在鸟架上的哪壶,扯着嗓子回答。   沈楼捻起一粒豆子,精准地砸在鹦鹉头上。   “呜——”苍凉悠长的号角声,如同惊雷,在边境炸响,瞬时如烽火传递,响遍整个北域。   北漠异动,蛮人入侵!   “父亲!”沈楼快步追上换了一身铠甲的沈歧睿,“我也去。”   “不可,世子体弱,尚未……”东涉川急忙开口阻拦。   “走!”沈歧睿一把抓起儿子,浣星海精锐集结,道道玄色流光仿佛积攒雷电的黑云,于半空中汇集一团,直奔北漠而去。   蛮族,生活在大庸北域以北的草原上,荒草萋萋,黄沙漫漫,庸国人称之为北漠。他们修炼方法与庸国不同,无论仙者、凡人,各个能征善战悍不畏死。每逢秋收、春耕,粮食短缺之时,这些蛮族便会南下抢掠。   骏马立在山丘上,望着远处乌央乌央的蛮族大军,不耐地打着响鼻。   “沈家人的归处,只有沙场,没有病榻。你若是不能上战场,趁早自绝灵脉!”沈歧睿握着马鞭,冷声对脸色苍白的沈楼道。   沈楼微微一笑,手中嵌了鹿璃的长|枪稳稳地挽了个花,枪尖指地,充沛的灵力将脚下的枯草齐齐斩断,“父亲放心,楼,必不给沈家丢脸!”   寒风起,秋水逆,百战沙场碎铁衣。   战事突发,年仅十二岁的沈世子上了战场,无暇继续寻找他的小随侍。斩铁骑,杀胡虏,一战成名。   “却说那玄国公世子,独领一队轻骑,冒着鹅毛大雪,绕至野狼关外。当是时,月黑风高,伸手不见五指,世子爷……”关于那位神勇无敌少年世子的传奇,是近来说书先生们最爱讲的。   出身高贵,年少成名,沈楼从小就活得如同传奇话本。   “好!”说到精彩处,林信扔掉手中的瓜子高声叫好,拍完巴掌犹不过瘾,三两下跳上高台,仗着人小,直接坐到了说书的桌上,“你讲的野狼关之战甚是有趣,只是关于沈世子的样貌,讲的不对。”   “哪里来的孩子,下去下去!”说书先生甩袖,轰他下桌。   林信一咕噜爬起来,在桌上跳来跳去,“沈世子可不是身高八尺的壮汉,他才十二岁,哪里使得动八百斤的铁剑?他长得俊若修竹,使的是一杆鹿璃银枪,待到十五岁才能得本命灵剑。纵使他会御剑,他爹也不能同意。   “小孩子知道什么?”说书先生涨红了脸,抬手就要打他,被林信顺手抢了折扇。   “我在沈家当过小厮,见过沈世子的!”林信打开折扇,似模似样地扇了两下,站在桌子上,自己说起了书,“却说那野狼关,乃是一处峡谷……”   关于沈楼的书,林信上辈子没少听,早已倒背如流。那是经过多年打磨修饰之后的经典版本,比如今这些现编的段子要有趣得多。   台下人渐渐听入了迷,叫好声此起彼伏。   朱星离单手托腮,有一搭没一搭地往嘴里扔豆子,等林信说完一段,恰好将一盘豆吃完,拎起空盘伸到那些听书人面前,“我儿子说得好吧!给钱了,给钱了。”   “有你这样当爹的吗?不让孩子好好读书,在这里说书像什么话。”被赶下台的说书先生,梗着脖子骂道。   “就是,瞧你穿得锦袍玉带,竟还好意思要钱。”有不想给钱的找起了茬。   “这孩子是我捡来的,我供他吃喝,他就得给我赚钱。”朱星离摆出一副无赖嘴脸。   “混账东西!”一位胡子花白的老人骂道。   “抓住他,他是个人贩子!”一句玩笑话,捅了马蜂窝,群情激奋的要揍他。朱星离见势不妙,抱起看热闹的林信就跑,从茶楼二层一跃而出,甩出春痕,溜了。   茶钱也没给。   “嚯,竟然是位仙者!”   “……那肯定是说笑的。”   仙者与凡人有天壤之别,人家能教孩子仙术,哪里需要读书。   “哈哈哈,谁让你胡说八道。”林信趴在师父肩膀上,笑得喘不上气。   “嘿,你小子,敢笑话为师!”朱星离抬手要揍他,忽然面色一肃,两指夹住了一片疾驰而来的小剑。那小剑只有巴掌长,嵌了块拇指大小的鹿璃,落尽朱星离手中,鹿璃里的灵力已然耗尽,忽闪了两下,碎成齑粉。   “怎么了?”林信见朱星离脸色不好,忙问道。   “出事了,”朱星离摸出一颗鹿璃,捏碎,将一小块嵌入小剑,打了一道法诀进去,“阿信抓紧,咱们要快些赶过去。”   林信二话不说翻身爬到师父背上,紧紧抱住他的脖颈。   朱星离放开小剑,用衣带将林信绑在身上,跟着小剑疾驰而去。   与师父重逢太高兴,竟把这事给忘了!林信趴在师父的背上,暗自着急。上辈子遇到师父的时候,师父已经收了一个徒弟,就是他的师兄,剪重。   “师父,是谁求助?”   “半夏仙子,剪秋萝。”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铁粉楹楹:我哥最厉害,我哥最帅!   粉头黄侍卫:嗷嗷嗷,给世子打call!   黑粉信信:切,这人就是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   铁粉楹楹:不许你这么说我爱豆   粉头黄侍卫:你,你有实锤吗?没锤告你诽谤!   黑粉信信:当然有,你们爱豆,他,艹粉哦!我还录了视频呢!   铁粉楹楹:QAQ   粉头黄侍卫:⊙ o ⊙   楼楼:…… 第16章 九悔(四)   半夏仙子,乃是一名散仙。世间修仙之道千千万,有人修仙是为了封侯拜相、富贵荣华,有人修仙只是为了追寻大道,这些不参朝政、不入世家的高手,称之为散仙。   半夏乃是她的尊号,本命剪秋萝,只因她性情古怪,一言不合就断人舌根,与那哑药半夏一样毒,故而得名。   小剑指向时时变换,春痕剑快速行进了半日,耗费足足十两鹿璃,终于在一处荒山停下来。   “师父,那边!”林信指向一片倾倒的树木。   棵棵矮树拦腰折断,焦痕遍地。朱星离落下来,捡起地上的一只断臂查看。那是一只男人的右手,干瘪青白,尚且带着余温,已经干涸的血液,将断臂上的布料凝结成块,看不出原本的颜色。   扔掉手臂,给小剑换了块鹿璃,快要跑不动的小东西又如入水的活鱼一般,摇头摆尾地窜了出去。   这小剑,名叫摸鱼儿,乃是南域朱家的不传秘宝。能得一只摸鱼儿,必定是朱星离的生死之交。   摸鱼儿可以寻到特定的人,并将之带回,但前提是鹿璃够用。   朱星离背着林信,跟着摸鱼儿在林中穿梭,七拐八拐,绕到一处山石背面,浓重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朱亦萧,你一路爬过来的,生怕老娘没死透啊!”碎石杂草间,半躺着一名面容娇艳的女子,罗裙染血,手中握着把豁了口的长剑,筋肉紧绷,单腿蜷曲,随时都可能扑上来割断来人的喉咙。   “我看你还挺精神的,要不我去山下买壶酒再来?”朱星离嘴里说着,动作却是不慢,指若莲花地迅速封了对方的几处要穴,捏住脉腕渡灵力给她。   “谁!”用叶子裹着泉水奔来的少年,警惕地低喝一声,拔出腰间短剑就要冲过来。   “别动!”一把细剑从背后伸出来,逼到了脖颈半寸处。少年剪重吃了一惊,仰头躲避,却撞到了持剑的林信,被他如猴子抱树一般紧紧锁住。   剪重僵住不动,认出给母亲疗伤的是以前见过的朱星离,稍稍松了口气,“你是朱叔叔的徒弟吗?”   啧,竟然这么机灵!林信松开剑,上下打量这位隔世不见的师兄。当年第一次见剪重的时候,这人已经跟着朱星离一年了。兴许是跟着师父四处算命讨饭太辛苦,瞧着远比现在清瘦。   现在还跟着母姓的剪重,年岁与沈楼相当,比林信大一些,明显还没有开始抽条,脸颊两侧肉呼呼的。   “咳咳,行了,别费劲了。”剪秋萝推开朱星离,咳出一口血来,摆手不让他再输灵力。   见娘亲吐血,剪重顾不得跟林信说话,快步跑了过去,扶住已经坐不稳的剪秋萝。   朱星离红了眼睛,也不知是伤心还是生气,“你可真能耐,带着孩子还敢惹事。”   “谁惹事了?老娘仇家太多,都不知道是谁!呸!”剪秋萝啐了一口血沫子,紧紧抓住儿子的手,似是用上了所有的力气,苍白的手背鼓起根根青筋,直把剪重的手攥出一圈青紫印记,“咳咳……这小王八蛋以后交给你了……”   “管养不管活啊。”朱星离丝毫没有安慰她的意思。   剪秋萝哈哈大笑,笑声像是从风箱里传出来的,带着呼呼啦啦的声响,“若他不寻莫去找,若他寻来莫强留。” 前言不搭后语的一句话,剪重都没听懂,林信却是知道的。剪重是剪秋萝与人春风一度生下的孩子,这个“他”说的应是剪重的父亲。   “好。”朱星离低低应了一声,将那豁口剑收入剑鞘。   “咳咳咳……随心而为九死未悔,小王八蛋,记住娘的话……”剪秋萝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而后看向朱星离,“记得给我烧纸。”   “……”朱星离没说话,看着剪秋萝骤然合上眼,灵气断绝,魂归于天。   “娘……娘!”剪重抱着娘亲的尸首,失声痛哭。   这位师兄很少哭,他总是笑呵呵的仿佛没有忧愁,上辈子唯一见他哭得这般伤心,还是师父死的时候。   处理完剪秋萝的丧事,朱星离便带着两个孩子继续四处乱跑。   “以后,我就是你师兄了。”林信踮着脚,拍拍剪重的肩膀。   剪重啃着一张烧饼,低头看他,“可是,我比你年长。”   “先入门的就是师兄,不信你问师父!”林信得意地看向朱星离。   朱星离正提着酒壶往嘴里灌酒,胡乱地点点头,“唔,你师兄说的对,谁先入门谁是师兄。”   上一世的师兄,就这么变成了师弟,自觉占了便宜的林信,很是高兴了一阵子。   冬去春来,四季轮转。   北漠的蛮人部族,在与北域的战争中逐渐合拢,小的被大的消灭,大的又被更大的吞并。非但没有因为战争败落,反倒如群狼争食,在厮杀中选出了头狼。   断断续续的争战,一打就是六年。   “世子回来了!”   “世子回浣星海了!”   刚从战场上回转,沈楼带着满身杀伐之气跃下灵剑。本命灵剑虞渊,在空中打了旋,浩瀚的灵力如长虹贯日,将出来迎接世子的几名凡人压得趴跪在地。   收剑入手,沈楼面色冷肃地踏入浣星海,一道冷箭突然破空而来。   “嗡——”虞渊落日,灵气化作万千虹影,瞬间将铁箭碎成三节。没有加鹿璃的箭矢,咣当当落在青石板上,没了声息。   “哥!”背着箭筒飞奔而来的沈楹楹惊讶不已,“你怎么比上次更厉害了。”   “胡闹!”沈楼蹙眉,转身往枫津行去。   “哎,别走啊,”沈楹楹快步跟上去,面朝哥哥倒着走路,“我刚从墉都回来,你不问我得了第几?”   “第四。”沈楼脱下铠甲,扔给迎上来的紫枢,转了转手腕,噗通一声躺在软榻上,闭目养神。   又被猜中了!沈楹楹撅起嘴,“今年闲池围猎你又没去,平白让林家那小子出风头。钟有玉都快把我耳朵叨叨出茧子了,定要你今年去看看他。”   “小姐,世子刚回来,您让他歇会儿。”紫枢端着一碗汤药过来,劝沈楹楹离开。   沈楹楹看到那汤药,顿时闭了嘴。   玄国公世子在战场上英勇无双,百战百胜,下了战场立时就变成了病秧子。这些年看遍了大夫,也瞧不出个所以然,只能看着沈楼的身日一日不如一日。   沈楼缓缓睁开眼,接过紫枢手中的药一饮而尽。   随着灵力的增长,他的身体越来越差,动用灵力之后,便会有长久的疼痛等着他。原本胡乱补身子的灵药,换成了安神止疼的汤剂。   喝下药之后,沈楼的脸色明显好了些,坐起身来,接过钟有玉的书信看。   钟家兄弟困在京城,跟着太子读书修炼。三年前,他们的叔父钟随风,以父亲早逝当早些顶立门户为名,十五岁就给两人行了冠礼,想以此为借口让钟有玉回西域继承国公之位。   奈何皇帝对奏封国公的折子一直留中不发,硬是将两人扣在墉都,让手忙脚乱的钟随风继续治理西域。钟家逐渐衰败,西域已经有了乱象。   沈楼揉了揉眉心,轻叹口气,这辈子凭着经验,提前两年结束了北漠之乱,却无暇顾及钟家。他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黄阁,上次你说,雁丘已经被人买下了?”沈楼抬眼问立在角落里的黄阁。   “是,一年前就已经搬进去住了。”这些年黄阁一直奉命查找朱星离的踪迹,每每有了消息,等他追去的时候人已经不见了。六年前世子让他买下雁丘,说是要等一个来买的人,等了这么多年,终于在去年有人来问。   那个问价的人,恰好就是朱星离。   黄侍卫对于世子的料事如神佩服得五体投地,欢天喜地跑回来报信,世子却又去了战场。   “秋庭,跟我去见爹。”沈楼换了一身玄色锦袍,黑底银纹把他的脸色衬得更加苍白。十八岁的沈楼,身形修长,器宇轩昂,看起来一点也不瘦弱,然而那张从未有过健康色泽的俊脸,始终让人放心不下。   “你要去哪儿?”沈歧睿惊奇地看着儿子。   “去治病,”沈楼垂目,“六年前在钟家昏迷之时,依稀听到朱星离言及可以医治。”   “当真?”沈歧睿豁然起身。   一旁的沈楹楹气得直跺脚,“哥你怎么不早说!”   “朱星离行踪不定,过年也不回南域,我找了他六年才有了消息,”沈楼真假参半地说,“如今北境稍安,我要离开一段时间,若是有突发战事,父亲可带秋庭前去。她在闲池围猎已然拿了第四,可以上战场了。”   沈楹楹方才还不知道兄长带自己一起来是什么意思,原来在这里等着她的,顿时哭丧了脸,“哥,我不放心你,让我陪你去吧。”   “不必。”沈楼淡淡地说着,转身离去,徒留下满眼欣慰的老父亲和欲哭无泪的亲妹妹。   雁丘是一片小山丘,位于南域和东域的交界处。风景秀美,气候宜人。朱星离带着两个徒弟在外浪荡四五年,终于选定了这一带落脚。   平日穷得要饭的朱星离,买地的时候眼都不眨,成箱的金银哗啦啦就给了出去。   “原来师父这么有钱啊。”剪重啃着用算命钱买来的包子,看着广袤的地界感慨。   林信抿嘴笑,“是啊,是啊,以后咱们修炼的鹿璃有着落了,你快去跟师父讨一块。”   剪重笑呵呵地冲师父伸手。   “啪!”朱星离一巴掌打回来,“要什么要,咱家穷得都揭不开锅了,修炼得靠自己,别总想着靠鹿璃。”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师父:穷啊,穷啊,穷啊   楼楼:有赚钱的机会要不要   师父:什么?   楼楼:把林信卖给我   师父:呵呵,你当我南域朱家是什么人,会为了你那俩臭钱卖徒弟……你给多少?   信信:(╰_╯)# 第17章 芄兰(一)   雁丘一带草木茂盛,山丘低矮,每年北雁南飞,成群的大雁在此歇脚,故而得名。   北域的车马,载着世子与整车整车的礼物,缓缓驶入雁丘腹地。远远就能瞧见土丘之上的庄子,白墙灰瓦,茂林修竹。新栽的藤萝涨势喜人,已经爬上了墙头,郁郁葱葱,一派生机盎然。   “见鬼了!”车夫跃下马车,绕着路边的野枣树转了一圈。这树生的丑,歪歪斜斜横生错长,活像专用来拦路的挡杆。马车经过的时候,还须得车夫亲手挑起树杈,因而记得分明。   “世子,这路咱们方才已经走过一遍了!”车夫有些惊慌,绕了半个时辰,竟在原地打转,怕贵人怪罪。   沈楼走出马车,看了一眼满是乱石、歪树的路,翻身跃上一匹马,“此处布了阵,尔等随我来。”   朱家擅阵法,这是他们祖上留下的传承。朱星离什么都会一点,阵道自然也没落下。   林信也颇精通此道。当年他被林信囚禁,就算林信不锁着他,他也走不出那间宫室。后来还是林信牵着他的手,一步一步教他怎么看卦位,怎么破迷阵。   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在那之后,沈楼就能勘破这种普通的阵法了。   没有惊动主人,一行人就这么悄无声息地直接上了雁丘。   山丘上生了几株大枣树,三丈高,合抱粗。剪重正坐在树下看书,当年的小胖子已经抽条成了玉树临风的青年,举手投足自有一番风流姿态。两颊的软肉已然消失,留下了斧刻刀削一般清晰的轮廓。   “咚!”青枣砸在脑袋上,发出一声闷响。   剪重混不在意地继续翻书。   “咚咚!”连着两颗,无奈抬头,接住掉落的枣子塞进嘴里,“做什么?”   “哗啦!”树冠中突然倒吊下来半个身子,嘴里嚼着枣子的林信笑嘻嘻地问,“虫虫,读什么书呢?”   “《国礼》,”剪重翻过书页给他看,“师父让我读的。”   朱星离交给他俩的是不同的东西,让剪重读史书、兵法,学的是治国之道。至于林信则是想起什么教什么,阵法招魂、五行八卦、剑法刀法、牧羊驯马……   “还读书,你都读傻了,过来跟我过两招。”林信勾着树枝翻身,枣树枝叶因为灵力的牵动纷纷扬扬落下来。   “别闹。”剪重笑着接招,嘴角两颗不甚明显的小梨涡微微凹陷,瞬间弱化了冷峻的面容。   “叮铃铃——”一声细碎的铃声从远处传来,林信拍开剪重攻来的手借力收势,三两下窜到了树梢,举目眺望。   “有人闯入。”剪重也爬到树上,跟他凑在一起,这么远的距离看不清来人的面容,高头骏马华盖车,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管他是谁,先捉了再说。”林信眯起眼睛,马上要到十五岁了,师父就是在他十五岁那年出事的,无论什么访客,定要排查清楚。   打了个呼哨,隐藏在林子里的雁丘侍卫如灵蛇出洞,呈品字形疾驰而去,瞬息间将那一队人马锁定。   “轰!”玄铁铸造的大网冲天而起,连带着卷起的枯枝败叶,兜头罩来。   “咴——”骏马嘶鸣,人立而起,车夫吓得抱头大叫。沈家侍卫纷纷拔剑,却没能砍断那铁网,纵横的剑光反倒被弹射回来,割破了自己的衣衫。   沈楼抽出虞渊落日剑,并未出鞘,只是在空中挽了个花,剑气将枯叶震得高飞,以剑尖抵住铁网,宛如撑伞一般从容不迫。   “来着何人,为何擅闯雁丘?”剪重冷冽又不失礼数的声音传来。   “跟他们啰嗦什么,擅闯者,杀!”阴森恶劣的语调,正是沈楼上辈子认识那个林信,熟悉到心颤的声音,令他挥开落叶的动作凝滞了一瞬。   枯叶落地,数名穿着绯衣的侍卫将沈家车马团团围住。沈家的侍卫被铁网困住,正准备装上鹿璃迎战。   “都住手!”沈楼低喝一声,沈家侍卫便只按着剑柄不动了,他就保持着撑伞的姿势,于落叶纷飞中看着已经长成少年人的林信。   看清来人,林信眼中的杀气瞬间消失,一闪而过的错愕之后,彬彬有礼地拱手,“敢问公子姓名,为何来我雁丘?”   正要劝师兄别乱杀人的剪重,伸出去的手还没收回来,听到林信这堪称温柔的问话,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绯衣侍卫们也有些呆滞,刚才给他们的命令还是“砍了再说”,这会儿他们是砍还是不砍?   “我们是浣星海的人,这位是北域玄国公世子,”紫枢从马车中钻出来解释道,“世子是来拜访朱前辈的。”   小孩子一天一个样,六年未见,紫枢自是认不出林信了。   而作为一个“孩子”,对于儿时短短相处了几日的世子,自然也不该一眼认出。听到紫枢说是“玄国公世子”,林信这才做出了惊愕、怀念的神情,“原来是北域世子,失敬。”   说罢,打了个响指,那玄铁丝编制的大网便倏然起立,重新落回两侧的地面上,又被被绯衣侍卫用枯枝败叶掩好。一切仿佛没有发生过,只除了沈家人满身的泥土草叶与破衣烂衫。   沈楼翻身下马,随手把缰绳扔给侍卫,两步行至林信面前,“你不记得我了?”   林信微微一笑,“世子请。”   沈楼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这小混蛋,分明第一眼就认出他了,偏还要演一遍“对面相逢应不识”,是还在怪他吗?   北域带来了丰厚的礼物,绫罗绸缎、鹿角狐皮、金银鹿璃,另有一封沈歧睿的亲笔书信。   “你爹还真大方,”朱星离把书信扔到一边,仔细看了一遍礼单,“既如此,你便在雁丘住一段时日吧,先说好,我可不保证能把你治好。”   “是。”沈楼毫不犹豫地应承下来。他的身体自己知道,对于治好并不抱什么希望,来这里只是为了寻林信。   朱星离对于沈楼的态度很是满意,摸摸下巴,忽然想起雁丘没有客房。他交友甚广,狐朋狗友一大堆,得知他定居雁丘之后,三不五时的就有人造访。为了不浪费米粮,便没有设装潢奢华的客房,除却他们师徒住的,全是陋室。   “要不……”朱星离的目光在两个徒弟身上瞟。   林信挡在师弟面前,摆出了师兄应有的姿态,“跟我住吧。”   剪重本想说把自己的住所让给世子,自己搬去跟师兄住,没料想林信这般仗义,“师兄,还是让我……”   “也好,我们幼时便一起住过。”沈楼站起身来,直接打断了那两人“兄弟情深”的对话。   沈世子就这么堂而皇之地住进了林信的屋子。靠在柱子上,偷瞄在内室换衣的沈楼,林信有些神思不属。   上辈子沈楼可没有来过雁丘,更别说找朱星离治什么病。如此说来,沈楼这个体弱的毛病,上辈子定然是没有的。这几年他查遍了师父的藏书,又暗中寻找了几名被他捏碎过魂魄的人,无一例外都魂飞魄散了,对于沈楼的问题大致有了点猜测。   悉悉索索的衣料声,将林信唤回了神,又很快把神思抛到了九霄云外。沈楼,竟然,把内衫也脱了。   十八岁的沈楼,身体已经完全长成,举重若轻的动作仿佛在克制着皮肉之下惊人的力量。素白的衣衫从肩头落下,露出了肌肉坚实的后背和形状优美的蝴蝶骨。那些地方,曾被他一寸一寸地抚摸过,如今再见到,禁不住喉头发紧。   “我没有把你的身世告知父亲。”沈楼脱了一半的内衫重新拉起,余光瞄向身后盯着他看的家伙。   “嗯?哦,”林信回过神来,丝毫没有偷看被抓包的尴尬,所幸走到沈楼面前,“我知道。”   离开莫归山之后,他就猜到这事是个误会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楼楼:知道是误会还不回去找我?   信信:找你有什么用,能开车吗?   楼楼:你脑子里就只有开车吗?   信信:也不是啊,还有舔一舔,扭一扭,咬一咬   楼楼:/(/·/ω/·/ )/ 第18章 芄兰(二)   金吾卫接走了钟家兄弟,这件事很快就传遍了整个西域。朱星离师徒一路算命骗钱,这种消息自然是知道的。   年幼的沈清阙竟然没有把这种事告知父亲,令林信有些吃惊,甚至动摇过想回到沈楼身边。但他不能放下师父不管,在沈楼身边长大变数太大。   听到林信这么说,沈楼垂目不再说话,快速穿上了中衣和外衫,明显不打算换内衫了。   没得看了,林信忍住想要调戏沈楼的冲动,温文尔雅地转身,拿起桌上的细剑。两人多年未见,说到底也不过是儿时几日的情分,没什么可聊的,便从“定情信物”开始吧。   “我很担心你。”还没等林信没话找话,忽然听到沈楼说了这么一句,不可思议地回头看向沈楼。   “你说什么?”   “我一直在找你。”沈楼走到林信身侧,低头看他。失而复得,得而复失,这样的大起大落,着实不是什么美好的体验。   林信微微瞪大了眼睛,这话真不像是沈清阙会说的。   “信信,师父让我给你送点东西过来。”门外响起剪重的敲门声,打破了屋里诡异的气氛。   林信冲沈楼歉意一笑,转身去开门,伸手就给了剪重一个爆栗子,“叫谁呢你?”   剪重嘿嘿一笑,把一套新茶具递给林信。虽然林信入门早,但实实在在比他小了好几岁,他始终无法把林信当个师兄对待,总是私心地叫他信信。   林信不接茶具,直接上手揍他。   “哎哎,别闹,一会儿碎了!”剪重努力躲避,但林信出招向来又快又狠,专往些刁钻的地方打,防不胜防。   “哗啦啦!”托盘里的黑曜石茶具终于在挨到第三招的时候脱离了盘子,一只骨节分明的手伸过来,抽走托盘在空中挽了个花,“咚咚咚”稳稳接住了杯盏。   “你师兄?”沈楼随手将茶具放到桌上,冷眼打量着这位林信的同门,未来的英王殿下——封重。   “是师弟,”剪重揉揉被揍的地方,抬手见礼,“在下剪重。”显然,方才在正厅的时候,这位世子爷根本没拿正眼瞧他,也不记得他叫了一声师兄。   上辈子的师兄,这辈子竟然变成师弟了。沈楼微微颔首,还了一礼,“既是师弟,理当敬重兄长,怎可直呼其名?”   “呃,世子教训的是。”剪重讪讪一笑,传达了两句师父交代的话,便一溜烟跑了。这位浣星海的世子殿下,似乎对他很有敌意。   朱星离让二徒弟给沈楼带话,收拾停当便去跟他喝杯茶,特意强调不许林信跟着。   林信撇嘴,说什么喝茶,一听就是找沈楼喝酒。因着他还未束发,师父一直不准他喝酒,而剪重酒量很差喝不了多少,没人陪着喝酒的朱星离一直颇为寂寞。   北域的人常年饮烈酒,酒量自然是好的,难得遇见沈家人,少不得要拉着沈楼喝两杯。   去年埋下的梨花白,这时候拿出来刚好入口。朱星离拿出一套碧玉双环杯,满满地倒上。   沈楼端起杯盏,敬过朱星离,一饮而尽,“朱二叔叫侄儿来,可是有话要说?”   “找你喝一杯,”朱星离吊儿郎当地倚在竹榻上,懒散地说,“你爹给你取字了吗?”   “尚未取字。”沈楼应着,抬手给朱星离倒酒。男子十五束发,二十及冠,理当二十岁的时候取字。但若是此子早慧,或是需要他早些顶立门户,便会如钟家兄弟那般,十五就取字。   朱星离有些意外,十二岁就能上战场的儿子,足以顶门立户了,这沈歧睿竟然没给他取字,还把他当孩子养。想来是觉得他身体不好,怕过早取字削薄了福气,顿觉好笑,“沈歧睿那五大三粗的人,竟然还在意这个了。”   沈楼无话可说,上辈子他的确十五岁就取字了,这次束发却被父亲拒绝,导致钟有玉那家伙嘲笑了他好几次。   两人喝光了一小坛梨花白,沈楼还脸不红气不喘的,看得朱星离啧啧称奇,“好小子,这酒量,赶上你爹了,来来,再来一坛。”   难得遇到个能喝的,朱星离兴致大涨,又叫侍卫去挖一坛出来,换了酒碗来喝。   梨花白入口清甜,但后劲十足,又喝了三碗,上一坛的酒劲便窜了上来,朱星离的眼尾渐渐染上了绯色,说话也开始打飘,“寻鹿侯的事,你应该听说过,林争寒没找到鹿璃矿脉,但天下人都觉得他找到了,包括皇帝,还有你爹。”   沈楼端酒的手微顿,“嗯。”   “我这儿没有旁的要求,只一条,关于信儿的事,半个字都不许说出去。”漫不经心的语调忽然冷下来,朱星离那双眼角向下的凤尾目,清明透亮,没有半分醉意。   “六年前我没说,如今更不会说,断不会让阿信落到钟家兄弟那步田地。”沈楼抬手给朱星离倒酒。诸侯子嗣,谁都不愿意入京长住,寄人篱下,为奴为质,自然不是什么好事。   “你比你爹明白,”朱星离重新软倒在榻上,水汽漫上眼眶,熏熏然哼着小曲儿,仿佛刚才那个清醒的人从来没有存在过,“容兮遂兮,垂带悸兮,你爹小时候,可不是个好东西。”   “……”   带着一身酒气回到林信的卧房,屋里的人已经睡下了,但很乖地睡在床的内侧,给他留了半边。   沈楼坐在床边看他,缓缓伸手,摸了摸那暖呼呼的侧脸。明明是个皮猴子,偏要在他面前装乖卖巧,也不知是怎么想的。   除了外衫躺下,抬手揉了揉眉心。随着神魂越来越虚弱,他睡得也越来越少,总是被各种噩梦惊醒,醒来分不清前世今生。   白日里见到的剪重,与记忆力的英王封重合为一体。与散仙剪秋萝春风一度的男人,便是当今皇上。起初剪秋萝并不知道这人的身份,后来皇帝想纳她入宫明白过来,断然拒绝。   五湖四海自由自在的散仙,并不稀罕那皇妃之位,皇帝也就没有强求。直到后来,林信杀了师父,这师兄弟两人才被皇帝双双寻回。皇姓为封,他便叫了封重,王号为英,理由是他长得俊俏。   只是兄弟两个刚入宫的时候关系很差,都说是因为林信杀了师父被封重记恨,直到那日……   沈楼拿着一块雕成小鹿的星湖石去寻林信,想着自己摔裂了他的玉佩,好给他赔罪。   “你得赔给我,我要你亲手雕的星湖石。”想起林信气红的眼睛,沈楼指尖发痒,忍不住搓了搓手中的小鹿,藏进衣袖里。   背着手,绕过重重假山。   “信信!”英王封重的声音从山石后面传来。定睛一看,一身亲王常服的封重正紧紧抱着林信,脸上满是痛惜怜爱。林信闷闷地靠在封重怀里,一言不发,背对着沈楼,看不清表情。   藏在袖子里的手倏然攥紧,攥得指尖发白。   星湖石小鹿没能送出去,心中那点小小的念想就这么直接被人扔在地上摔得稀碎。   “你不知道吗?林不负天生浪荡,荤素不忌,太子给他送了多少美人,男女都有,他全都收了。”   “啧,我听说,他跟英王也有一腿。”   莺莺燕燕环绕四周,风流的割鹿侯跟着众人冲他轻佻地眨眼睛。   难平的怒火直接把沈楼给气醒了,睁开眼,身旁热乎乎的,带着一股青枣甜的气息喷在颈侧。林信不知何时又蹭到他怀里了。   吊到半空的心落到实处,沈楼轻叹了口气,微微偏头,将下巴放到怀中人的头顶。   “唔……”林信哼唧了一声醒过来,发现自己睡在沈楼怀里,故作惊讶地挪开,“对不住啊,我睡相不好,吵到你了?”   “没有。”沈楼摇头。   “你怎么出了一头汗?”林信伸手摸了一把,蹭地一下坐起来。修仙之人,身体强健,万没有半夜出虚汗的道理。   沈楼伸手把他重新按回被窝,“无妨,做了个噩梦,睡吧。”   “你都多大了,还会被噩梦吓出汗!”林信忍不住蹭到他枕头上嘲笑他,“哈哈哈……”   有心问问沈楼现在还怕不怕黑,又怕惹恼了他明日不跟自己睡了,林信只能把后面的调笑咽下去,笑眼弯弯地盯着沈楼。直到沈楼重新睡去,这笑意才倏然消失。   噩梦连连,是魂力虚弱的征兆。林信吹了吹沈楼的睫毛,确定他真睡了,悄悄伸出食指,在他眉心轻点,慢慢拉开,抽出一丝极细的魂力来。轻吹一口气,那细如发丝的魂力便倏然断裂,烟消云散。   怎么这般虚弱!林信紧紧皱起眉头,如果他猜得没错,上辈子沈楼的神魂定然受过极重的伤,就如那些被他捏碎了魂魄的人一样,魂魄的损害直接延续到了这一世。   作者有话要说:  注:容兮遂兮,垂带悸兮——出自诗经《国风·卫风·芄兰》   小剧场:   信信:呜呜,你摔坏了我的小鹿,你赔我!   楼楼:不哭不哭,我再给你雕一个   粉丝甲:信信,这是我给你买的金小鹿   粉丝乙:信信,这是我给你买的银小鹿   楼楼:这是我给你雕的石头小鹿,你选哪个?   信信:我当然……要金小鹿啦!~\(≧▽≦)/~   旁白:(音乐)听~~心碎的声音~~ 第19章 芄兰(三)   次日,林信醒来的时候,沈楼已经起身了。未着广袖外衫,穿着一身箭袖劲装,在庭院中挥剑。   虞渊剑,全名叫虞渊落日,挥剑时剑气如虹,即便没有鹿璃,靠着沈楼本身的灵力,亦可幻化出耀目灵光。   刺、劈、挂、撩、抹云、架挑,一遍一遍重复着用剑最基本的招式,手腕稳如千斤坠,每一招都点到同样的位置。   林信倚在廊下,咬着一根杨柳枝漱口,默默数着沈楼的挥剑次数。   此时恰好换到了“撩剑式”,立剑,自下而上,贴身送出,翻转手腕以为撩。这一招需要配合腰力,做不好会很丑,沈楼的动作堪比简谱上的工笔画,撩剑一出翩若游龙,一息一招,整整一千次!   灵力到了这个程度,还每日练基础剑招,也就沈楼有这份毅力了。   吐出嘴里的柳枝,林信回屋里拿了自己的小剑出来,自廊下一跃而出,与平平而过的“抹剑”相撞。   “世子,你方才那一招撩剑式怎的那般好看,教教我吧。”林信露出勤学好问的眼神。   沈楼看看他手中握着的小剑,“好。”   林信捏着剑柄挽了个花,摆好架势准备跟着沈楼学,却不料那人直接绕到他背后,“你出一招,我看看。”低沉如暮鼓晨钟的声音,从耳畔钻入脑中,让林信差点忘了动作。   胡乱摆了个撩剑的姿势,还未等林信开口,平平递出去的手腕突然被一只温暖的大手托住,“撩剑式不拘高低,但出手定要快且直。”   因为练剑而升高的体温,沿着两人相触的地方传给林信,在这暮春时节的暖风里,惹人熏染。   “师兄!”剪重匆匆忙忙地跑过来,就看到自家那个入门第一年就学会了所有剑招且无可挑剔的师兄,竟然像个初学稚儿一般,摆出个歪歪斜斜的撩剑式。这简直比师父给他一箱鹿璃还要稀奇。   “又怎么了?”林信收起剑,瞪向没眼力见的师弟。   “师父要下山除妖,叫咱俩一起去。”剪重已经穿戴齐整,腰间挂着本命灵剑。   “除什么妖?”迅速回屋穿上外衫,顺手将沈楼的玄色广袖扔给他,抓了把带柄的小铜镜揣在腰间,边走边说。   “我也不知道,”剪重咂咂嘴,露出两个委屈的小梨涡,“早膳还没用呢。”   “就知道吃!”林信敲他脑袋,当师兄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肆无忌惮敲封重的脑袋,就算以后他当了王爷,还可以敲。回头看沈楼,见那人已经穿戴整齐默默跟上了,“世子也去?”   沈楼有些好笑,这人把衣服递给他,不就是邀他同去的意思?但笑不语地点点头。   雁丘只是个小土包,土包外五里便是一处小镇,名叫落雁镇。平日里的吃穿采买基本都在这个镇山,朱星离所谓的“山下”,就是下了土包往镇上去。   “师父,出什么事了?”林信顺手摘了把枣子,窜到朱星离身边问。   朱星离抢了颗枣塞到嘴里嚼,“为师夜观星象,察觉附近有妖物出没。”高深莫测地说了这么一句,将枣核吐出了一丈远。   “昨夜不是阴天吗?”林信扒着师父的肩膀,“呸”一声将枣核吐出了一丈零三寸。   “去去去,就你话多。”朱星离抬手要揍他,被林信哧溜一下躲过,藏到沈楼身后,冲师父做鬼脸。   沈楼抿唇轻笑,任由林信在自己周身跑来跑去。   因着是南域与东域的交界处,南北贯通、东西有路,落雁镇很是繁华,绝非一般小镇可比。客栈、酒肆、勾栏院,该有的不该有的一应俱全。   剪重到了镇子上便如雏鸟归林,直奔路边的小吃摊,“师父,那边有馄饨!”   “没出息!”朱星离敲徒弟脑袋,他穿着朱家的绛红鲛绡,额间缀着八面玲珑的鹿璃珠子,一看就是出身颇高的仙者。这样的仙人,能坐在馄饨摊上吃馄饨吗?   当然能。   于是,馄饨摊主战战兢兢地端了四碗热馄饨上桌,眼睁睁地看着仙风道骨的仙长哧溜哧溜喝馄饨。   “这位大哥,跟你打听个事,”朱星离喝了口汤,勾勾手示意摊主过来坐,“听闻这镇上有人丢了魂,你可知是哪家。”   “知道,就北街那家开药铺的,”说起这些市井传言,摊主渐渐没了先前的拘谨,将胳膊上的撘巾往肩上一甩,坐到了看起来最无害的林信身边,“前日他儿子去山里收药材,一天一夜没回来,后来爷娘去寻,发现儿子与两个药童都像睡着了一样。药石罔医,便求了位仙长来,招魂阵一起,反倒死了个透彻。”   好似被摊主挤到了,林信捧着馄饨碗,往沈楼身边蹭了蹭,“若是没了魂,即刻就死,这没死就是还有魂。怎么一招魂就死了呢?”   “仙长说是被妖物吞噬了,只有一缕残魂,残魂留存时间不长。”摊主也不是很懂这些魂灵之事,道听途说,有一句学一句。   “胡说八道,哪里找来的废物。”朱星离蹙眉,三两下吃完馄饨就甩袖往北街而去。   剪重见师父走了,掂起碗一股脑倒进嘴里,抹着嘴跟上去。林信压根没吃完,窜得比师弟还快。留下不明所以的沈世子,面对伸手要钱的摊主。   药铺关了门,院里正办丧事,白沙人送黑发人的老两口泣不成声。众人见是仙者,纷纷起身行礼,七嘴八舌地将情况告知。   布招魂阵的是一名过路的散仙,不知名姓,据说只招出了魄,没有魂,那仙人说可能是吞魂蛊雕作祟。   “一定是蛊雕来了,六年前不就死了好多人嘛!”   “哎,还以为都走了呢,怎的还来。”   没有灵力的凡人,对于这些妖魔精怪甚是害怕。   “六年前怎么了?”沈楼听到六年前的事,立时开口问。   “这镇上六年前曾一夜之间死了数人。”林信小声给他解释,说起这个,不免有些心虚。这些人的死,跟他也有关系,都是镇上那家醉荷居的小二和跑堂。   那年他刚封了割鹿侯,清明时节回来祭拜尊师,想在醉荷居买一份师父最爱吃的酱鸭舌。   “半斤鸭舌,一只烧鸡,一坛梨花酒。”林信没有带侍卫,独自一人坐在醉荷居大堂里。外面春雨绵绵,行人匆匆。   “呦,这不是割鹿侯吗?”三名绯衣金玉袍的修士,认出了低头喝茶的林信。   林信抬头,那三人没有戴鹿璃额坠,不是朱家的嫡系,但也是南域朱家的人,“见本侯却不行礼,绛国公就是这么教你们规矩的?”   “呸,你还有脸提国公爷,”其中一人将手里的竹筐摔在桌上,筐里放着刚买的香烛纸钱,“弑师杀父的小畜生!”   林信单指按在弯刀吞钩的刀柄上,声音中透着冰碴子,“你骂谁是畜生?”   “骂你!二公子把你从小养大,教你仙术,还亲自到南域求家主给你铸剑,你却杀了他!皇上竟然封你这不仁不义之徒做割鹿侯,我呸!”三名朱家子弟义愤填膺,大声叫嚷,引得过路之人纷纷驻足。   众人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割鹿侯竟然是个未及冠的少年,无论凡人仙者,都忍不住多看几眼,想知道他有没有传说中的三头六臂夜叉嘴。   是,他是个弑师的畜生,朱家人骂也就骂了,但割鹿侯的威严,不容挑衅!   吞钩出鞘,凶悍的杀伐之气瞬间将大堂内的一排桌椅震得粉碎。那三人丝毫不惧,纷纷祭出鹿璃灵剑,摆出了六璃三绝阵。竟然是朱家的高手“叠剑三尊”!   这三人都使的双剑,一次就要消耗六颗鹿璃。然朱家财大气粗,供应得起,六把灵剑纵横交错,呈蛛网状朝林信扑来。   吞钩以一敌六,丝毫不落下乘。然朱家鹿璃充足,斗了小半个时辰,吞钩上的鹿璃便化为齑粉,朱家三人却轮番换了新鹿璃。林信什么也没带,手边只有一包鸭舌一坛梨花白,强大的灵力兜头压下来,将酒坛子压碎了,清香的酒液淌了一地。   单膝跪地的林信,嘴角溢出了鲜血。   “师父,灵力的本源是什么?”   “灵力,其实就是日月精华,鹿璃天生地养,乃是存储日月精华的上品。”   “那魂魄是什么?”   “魂为天地精华,吞吐日月;魄为肉体禁锢,接地入土。”   鹿璃里的日月精华可用,魂魄的精华自然也可用!逆转灵脉,抽取周遭魂魄之力,无数光点自周遭汇聚而来,妖刀吞钩的银刃忽如浸了血池,红光大盛,将与天灵盖只差半寸的剑光绞了个粉碎。   “这是什么妖术!”三人大吃一惊,纷纷回剑防御。   对方的魂力被源源不断地抽取,越战越虚弱,而没有鹿璃的林信却越战越勇。   “轰——”三人被扔出了醉荷居,因为魂魄虚弱,倒在地上抽搐不已。   林信合刀入鞘,深蓝色的眸子亮如星辰,仿佛上古的吞魂大妖,吸了魂魄,涨了修为。   回头看去,躲在角落里的小二和跑堂,已经魂飞魄散,没了生机。第一次悟出了魂魄之力,抽取得没有章法,将方圆三丈内的魂力尽数抽走。   仙者,修魂,将魂与魄剥离而成神魂,失了魂力会虚弱;凡人魂魄相连,又脆弱无比,吸魂力便会连带着毁了魄。   “啊,杀人了——”百姓们四散奔逃。   割鹿侯滥杀无辜,连手无寸铁的百信也不放过,凶名一夜传百里,可止小儿夜啼。   再次回到雁丘,林信第一时间去了醉荷居,却打听到,这里的小二、跑堂,六年前突然死光。老板吓破了胆,卖了酒楼回乡种地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信信:(递剑)老攻,老攻,我要山下捉妖   楼楼:好   信信:你拿剑做什么,要跟我去呀?哎,真是粘人   楼楼:……   信信:(递润滑剂)老攻,老攻,我要睡觉了   楼楼:好   信信:哎呀,你干嘛呀,这个色鬼!我本来打算修身养性呢_(:з」∠*)_   楼楼:…… 第20章 芄兰(四)   “信儿,你来看看。”朱星离冲林信招手。   林信拿出腰间的小铜镜,扯过剪重的手指咬了一口。   “嗷!”剪师弟惊叫一声,被攥着手指在铜镜背后快速画了个符,就被丢到一边,委屈巴巴地举着受伤的手指。   铜镜里的景象逐渐变成了正向,镜中的人脸倏然消失。将镜子挪到棺材附近,寻到不游魂,但能看到尸体上未曾离体的魄。凡人死去,则魂魄分离,魂升天,魄随肉体入地。   三具尸体五官完好,皮囊没有塌陷,“魂没了,魄还在。活不过来了,但还能投胎。”   “令郎是在哪里找到的?”朱星离问了三人出事地方,没有多做停留,便带着徒弟们入山去寻。   采药的山,在镇东三十里处。悬崖峭壁,怪石嶙峋,古木高树遮天蔽日。朱星离寻了块平地,拿出一盒朱砂,一根玉笔,开始布阵。   “师父,真的是吞魂蛊雕吗?”剪重寻了片药草叶包住受伤的手指。   山中寂静无声,暮春时节,却没有鸟叫虫鸣,只有山风拂过树梢的沙沙声。   林信端着尚未失效的阴镜四处看,三两下爬上一块高高的圆石头,沈楼就一步不错地跟着他,“你画符为何要咬师弟的手指?”   “咬自己的多疼,”林信笑道,把镜子凑到沈楼面前,“看,你牙上有片菜叶子。”   沈楼下意识地看过去,镜中却显出了一只野猪的游魂。   “哈哈哈哈……”林信忍不住笑起来,心道少年时期的沈楼真好玩,比二十几岁的时候好骗多了。   沈楼错开一步,挡在石头边缘,防止他笑的时候掉下去,“下次你可以咬我的手。”   “我哪舍得。”林信正笑着,随口就把心里想的说了出来,说完两人都是一愣。意识到自己这话说得有些暧昧,林信摸摸鼻子,转身跳下石头,去给师父捣乱了。   朱砂列阵,一丈见方,最后一笔画成,朱星离摸出一颗鹿璃,让林信摆到阵眼上去。   满地的鬼画符,他也没说哪里是阵眼,林信毫不犹豫地就给放到了艮位。刚一落地,仿佛火山岩浆崩裂了地面,红光以鹿璃为中心四散蔓延,几息间点亮了整个法阵。   阴镜中看到零星几只野物的魂快速向阵中飘去,一道人影如白驹过隙倏然闪过。待要再看,镜面映出了林信自己的脸,符已失效。用肉眼看过去,朱星离画的大阵除了越来越亮,并无任何动静。但林信知道,这山中死去不足七日的魂,都被聚拢到了阵中。   聚魂阵会让死魂显出生魂的气息,倘若真有噬魂的怪物,这些魂应当能把它引来。   “北域有蛊雕吗?”林信安静了一会儿,又忍不住往沈楼身边凑。   百年前吞魂蛊雕如蝗虫泛滥,经过这些年的捕杀,几乎已经绝迹,偶有出没也很难遇上。上辈子他只见过一次蛊雕,还是在大漠上。对于今日的捉妖行动并不抱多大希望,多半要让想看新鲜的师父大人失望了。   “有,”沈楼言简意赅地回答,大荒那家的惨案,就是蛊雕所为,不过当年就提了一句,小林信肯定不记得,便换了个说法,“你可记得,赵家大少爷是怎么死的?”   “他才不是蛊雕吃的。”林信撇嘴。   “你怎知……”话没说完,山中忽然狂风大起,四周飞沙走石,枝叶翻飞,沈楼立时把林信拽到身边。   “哇啊——”近似婴孩哭嚎的嘶鸣,尖锐地穿透耳骨,漆黑沉重的大翅膀从林信方才站立的地方划过,罡风将林信狠狠推出去,一头跌进了沈楼的怀里。   “哎呀,没站稳。”林信没什么诚意地道歉,趁机在沈楼肩颈上蹭了下脸,正待站好,却被沈楼一把揽住,跃上虞渊剑腾空而起。   那怪物原本是直冲聚魂阵而去,半路上瞧见了新鲜可口的林信和沈楼,顿时调转过来。   虞渊落日剑在空中化作一道残影,飘摇至朱星离身边,朱星离两眼冒光地拍了二徒弟一巴掌,“重儿,上!”   “啊?”还没看清来的是个什么东西的剪重,就这么被师父推了出去。   雕身褐花羽,兽首生角,尖嘴浑圆如竹管露着空空的黑洞,正是古书中所言的异兽——吞魂蛊雕!   剪重被推到了蛊雕的屁股后面,只得抬脚踹了上去,好接力翻身。这一踹,立时把蛊雕给吸引过来,不再追杀沈楼两人,掉头来冲着剪重吼叫。   半夏剑未出鞘,剪重御剑与蛊雕在空中周旋。   那蛊雕因常年捉魂,比寻常的鸟都要灵活,可在半空中直接折返,丈许长的身子竟如蝴蝶一般上下翻飞。一掌拍在那仿佛要吸人脑髓的长嘴上,剪重侧身拔剑出鞘,削断蛊雕几根翎毛。   “对,砍它脖子!”林信跟朱星离两人闲闲地抱着手臂看热闹,不像是降妖除魔,倒像是来遛徒弟的。   剪重的剑法学的不错,只是御剑稍差点,无法灵活地在御剑和砍怪物之间衔接。躲过巨翅,跃上蛊雕的脊背,剪重提剑欲刺,却不料蛊雕突然翻身,巨大的利爪朝上,直朝他胸口抓去。再要向上提升已然来不及!   “唰——”一道凌冽如霜的剑光袭来,稳稳接下了那一爪,沈楼身形如电,挡开利爪之后毫不停滞地闪至外侧,松手让灵剑滞空,单脚踏在剑上,接力向上,收剑回手。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鹰踏!”剪重看到沈楼的动作,吃了一惊。   修士凌空需要借助飞剑,空中打斗只能在跃下剑的瞬间出招。这一招鹰踏,是仿照老鹰在空中踩在其他飞鸟背上借力向上的动作,极为难练,要与灵剑连到人剑合一才能使得出。   剪重至今还没学会滞剑于空,沈楼竟已把“鹰踏”用得炉火纯青。   “好小子,”朱星离收起没来得及出招的春痕,重新抱起手臂,愤愤道,“沈歧睿是积了什么德,竟生了个如此颖悟绝伦的儿子!”   “那肯定是人家玄国公教得好。”林信凉凉地说。   “呸,他会教个鸟蛋。”   沈楼并不着急出剑,绕着蛊雕来回绕圈,“这东西十分灵活,须得激怒了它才好下手,左边。”   “哦!”剪重应了一声,立时向左挥剑,蛊雕的大翅膀正好扫来,被他一剑斩断了前半截。   “不错,”沈楼淡淡地说了一声,晃身向下,直击蛊雕门面,剑刃与堪比金石的长喙相撞,擦出一串火花,“斩它尾羽,会虚空斩吗?”   “会!”手起刀落,剪重于虚空中挥剑,一道亮如闪电的剑光虚空斩向鸟尾。失了尾巴,蛊雕的身体开始倾斜,难以平衡,越发暴躁起来,长鸣一声,张开利爪朝剪重抓去。   这时候沈楼却御剑飞到了高处,没了帮助的剪重狼狈躲闪,“现在怎么办啊?”   林信挑眉,这沈清阙,恐怕一开始没打算帮到底,但一出手就忍不住开始指挥,自家师弟竟还如此听话,真是叹为观止。这场景,上辈子是绝不可能出现的。   “跟我来。”沈楼感觉到林信正盯着他看,在空中使了一招极为华丽的扶摇,引着那蛊雕追随而来,直扑到了朱砂满地的招魂阵中。   招魂阵突然红光大盛,一圈光柱冲天而起。沈楼加快速度,在光柱越过他之前逃出阵,那红光便如牢笼一般将蛊雕困在其中,封顶难出。   剪重吃了一惊,这招魂阵里竟然还套着一个困阵,沈楼是怎么看出来的?   “呀——”断了一节翅膀和尾巴的怪物在困阵中挣扎不已,朱星离立时上前,一剑斩断了兽头,而后祭出一只巴掌大的捕兽笼。笼子在空中变大,咣当一声将异兽罩住,逐渐缩小。   这笼子有空间叠加阵,可以将东西变小,但只能装死物不能装活物。   “却笼?”沈楼认得这东西,乃是朱家的宝贝,世间仅此一件,“你师伯还真疼你师父。”   “有吗?可我师父每次回家都要挨打。”林信小声跟沈楼咬耳朵。   “哈哈哈,竟然真给我捉到一只,走走走,回家去!”朱星离把却笼揣回袖子里,支使剪重弄些水来冲掉朱砂阵,兴高采烈地拍了拍沈楼的肩膀,“你怎知我在招魂阵里叠了困阵,你懂阵道?”   “猜的。”沈楼避开朱星离的拍打,言简意赅道。   朱星离拍了个空,呲牙骂了声臭小子,转而去揉林信的脑袋,同样被躲开了,“师父,我方才在镜子里瞧见一条人魂。”   “是么,我瞧瞧。”朱星离接过镜子捏了个法诀,虚空一抓,便将刚从聚魂阵里散出来的一条人魂投进了镜像里,那魂很是虚弱,隐隐绰绰的,勉强能看出是个少年。   “这不就是药铺那家的药童么!”剪重一眼就认了出来。他记性极好,特别是认人脸,镇子里那匆匆一瞥,在场四人就他记住了。   应该已经被吃了的魂,为何会在外游荡?   “估计是蛊雕吃多了,打嗝吐出来的残魂。”朱星离说着,放了那条懵懵懂懂的魂。   “也可能是放屁……咳……”林信说了一半,意识到沈楼在场,生生给咽了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楼楼:你本来要说什么?   信信:也可能是它放霹雳无敌二踢脚的时候给炸出来的   楼楼:→_→ 第21章 芄兰(五)   回到雁丘,朱星离就迫不及待地把蛊雕尸体拿出来,摸了把刀开始拆解。   蛊雕是上古传下来的异兽,有些部位是比较珍贵的炼器材料,尤其是那长长如黑竹管的嘴。   林信就蹲在一边看,“这嘴能做什么?”   “你觉得能做什么?”朱星离把嘴剜下来,扔到竹管引来的山泉活水下冲洗干净,随手抛给林信玩。   吸魂之物,自然是做个用来抽魂的灵器,林信这般想着,却没敢说出来,把中空的鸟嘴抵在一只眼睛上,透过空管看向树下饮茶的沈楼,“师父,你今日抓魂的那一手,是什么功夫?”   “摄魂,嗬!”朱星离抡起斧头,把那坚硬如铁的爪子给剁下来,一斧头下去,只剁了个豁口,无法,便捏了块鹿璃出来,嵌在了凹槽里。在斧头上留鹿槽,也就朱家人能干得出来。   灵力包裹的斧头削铁如泥,“咔嚓”一声就断了鸟爪。   “教教我呗,我也想学。”林信把鸟嘴别到腰间,殷勤地从师父手中夺过斧头,帮他砍另一只。   摄魂,御魂术中的一个小法术。御魂术乃是偏门法术,用处不大,寻常修士都不会练,早已失传,朱星离是自己照着古书瞎琢磨的。上辈子林信只学了个皮毛,以至于后来用魂力的时候走了不少弯路。   朱星离接过徒弟砍下来的鸟爪洗干净,“回头把这对鸟爪给你师伯送去,好叫他给你锻灵剑。”   眼看着林信要满十五岁了,作为最亲近的长辈,朱星离要给他准备本命灵剑。而南域绛国公,也就是朱星离的兄长,乃是大庸最好的炼器师。   想起那把师父去世多年才到手的灵剑,林信没接这话茬,垂目道:“前日读《青云纪》,书中说上古的修士都是靠自身的灵力御剑,为何我们却要靠鹿璃?”   “上古的修士还能移山倒海呢,为何你不能?”朱星离反问他。   “上古修炼之道失传,我哪知道,”林信抽出腰间的鸟嘴挠痒痒,“我是说,既然灵力的本源是日月精华,为何我们不能如鹿璃一般将日月精华存于灵脉之中?”   朱星离握着鸟爪,宛如握着拂尘的老神仙,以“仙人佛顶”的姿势在林信脑袋上拍了拍,“血肉之躯,如何存储日月?”   “神魂就可以,”林信言拍开鸟爪,言之凿凿地说,“魂也是日月精华凝合而成。”   听到这话,不远处喝茶的沈楼顿时皱起眉头,起身朝林信走去,刚迈出步子,就被从天上而降的剪重给挡住了去路。剪重方才在练“滞剑于空”,多少摸到点门道了,便想试试今日见到的招数。足尖轻点,一招“飞鹰踏鸿雁”,整个人弹射出去,一头栽到了沈楼脚边。   “呸,”剪重吐到吃到嘴里的草屑,抬手抓住沈楼的衣摆,“沈兄,你是怎么做到鹰踏不摔下来的?”   “滞于空而剑随身动,自不会摔下。”沈楼不想跟他多说话,但也没有藏私的意思,简明扼要地指点了一句,便抬脚离开。   剪重琢磨了一下沈楼的话,茅塞顿开,一咕噜爬起来又去练。自己实在是太笨了,必须用勤补拙。师兄比自己小,却学什么会什么,几年时间就把师父的本事学了个七七八八。原以为就林信是个妖孽,如今见到跟自己同龄的沈世子,这才彻底死心,当真是自己的天资太差。   “魂不可再生,炼魂之术古书有载,是为邪术。”沈楼试图阻止林信继续探究下去,吸人魂力代替鹿璃,太过阴损,他不希望林信再走上这条路。   听到“邪术”二字,林信指尖微颤,低头小声道:“我没说要炼魂。”   沈楼见他不高兴,顿觉自己话说重了。   “大道三千,不拘一格,修炼之道万不可死脑筋,”朱星离见两个孩子有分歧,貌似公正地调和了一句,将装了蛊雕血的葫芦递给林信,“去药室画个聚魂阵。”   “叠困阵还是叠杀阵?”林信拍拍手,把鸟嘴还给师父。   “叠个护灵阵吧,”朱星离想了想道,转头看向沈楼,“你,洗个澡,过会儿到药室去。”   不找边际地忙活了这么久,仿佛才想起来沈世子还身患重病。   灵兽血绘制的聚魂阵,比朱砂绘出来的要好,相对也温和一些。沈楼坐在阵中央,看着林信在他身边笔走龙蛇,“这是要给我治病吗?”   “非也,算命而已,”林信乜他一眼,“手拿来。”   沈楼递给他一只手,掌心立时被红艳艳的笔尖画了一道,“算什么呢?”   “算命数,”林信一本正经地盘膝而坐,“我问你答,不可说谎,否则会被阵法惩罚。”   沈楼莞尔,“好。”   林信阖目,念念有词地诵了几句经,而后神色肃穆地睁开眼,“无量天尊问沈世子,可有婚约?”   “尚无。”   “可有通房丫鬟?”提笔画了个叉。   “不曾有。”仿佛被小猫舔了手心,又麻又痒,沈楼蜷了蜷指尖,努力忍住缩手的冲动。   “年十八,还没有通房,骗谁呢?”林信画了个圈,“想好了再说。”   沈楼无奈,修仙之人,过早泄了元阳容易毁根基。通房是凡人才会有的,没见哪个修仙世家有这规矩。未等他申辩一二,林大仙就自顾自地开始了惩罚——给圆圈添上了脑袋尾巴。缩手回来看,掌心里躺着一只圆壳扁脑的王八。   “做什么呢?”朱星离走进来,关上了药室的大门。   “给世子点守宫砂。”林信呲牙笑。   “呦,点这个作甚?”朱星离煞有介事地问。   “在我娶他之前,叫他守身如玉。”林信随口胡扯。   朱星离嫌弃地瞥他,夺走朱笔,在林信鼻尖画了个叉,“一边儿去。” 第22章 芄兰(六)   聚魂阵套上护灵阵,是查验神魂所用的。修士的神魂乃是御剑、修炼的关键,传说上古时期的仙者,可以练到神魂离体。神魂脱离肉身,化神而去,便是飞升成仙了。   如今的修士自然是做不到的,神魂也非常脆弱,必须要完全信赖布阵之人,才能让其查看。   “你爹小时候见风就咳嗽,每年冬天,你爷爷都会把他送到南域,”朱星离在阵脚放上鹿璃,不紧不慢地说着些不找边际的话,“那年我掉进火炎谷,是他进去把我背出来的。”   温和幽蓝的光掠阵而起,将坐在阵中的沈楼完全包围。这些事沈楼以前从未听说过,透过阵光看朱星离,额间的鹿璃璀璨如星,“侄儿明白,您尽管查看便是。”   色泽浅淡的神魂透体而出,在护灵阵的作用下平静安然,没有丝毫的逸散。林信屏息凝神,紧紧盯着沈楼的神魂,缓缓攥紧了身下的坐垫。   这根本不像是少年人的神魂,好似被什么东西给锯开了一般,千疮百孔,残破不堪。   朱星离看了一眼,便立时收阵。   刚刚回魂,沈楼还在昏睡,毫无防备地向后软倒,被林信眼疾手快地接住,靠到自己怀里。   “哎,可怜可怜,”朱星离摇头,他的猜测果然没错,“这孩子,怕是时时都在忍痛。”   “能治吗?”林信的声音有些哑,对于魂魄的理解,他其实比师父更在行。   这种状况的神魂,最好的治疗办法就是不要御剑、不用灵力,像凡人一样活着。因为每一次过度使用,都会带来撕心裂肺的疼痛。且随着沈楼自身灵力的增加,残破的神魂会难以负重,最后的结果就是神魂溃散、撒手人寰。   朱星离摇了摇头,见沈楼睁开眼,便道:“等我回南域,找找上古遗册,或许还有办法。”   信儿的剑要铸,世子的病要看,得早点回趟家才是。   打发了沈楼去休息,林信独自走到放置蛊雕的院落,发狠把蛊雕脑袋上的毛拔了个干净,而后狠狠地掼到地上。他实在是太大意了,六年前就看出沈楼身体有恙,却一直没重视,不知道查验一下他的神魂。   林信只做过灭魂,没做过补魂的事,要怎么治疗沈楼,他也是两眼一抹黑。   “一定会有办法的。”林信捡起光秃秃的蛊雕脑袋,自言自语。他重生之后,魂魄也很虚弱,为了让自己康健起来,这几年吸了不少修士的魂力。   俗语说,吃什么补什么,或许可以试试以魂养魂。   就地画了个阵,敲碎蛊雕的脑壳,聚集于天灵盖里未及消化的残魂呼啦啦奔涌而出,又被阵法固定住。有凡人魂,也有修士魂。凡人的魂魄比较脆弱,作用不大,修士的魂是神魂,富有灵气。   盘膝而坐,将灵力聚于指尖,抽丝剥茧般地一点一点将这些杂乱的魂剥离开来。   夜深人静,林信轻手轻脚地爬起来,在沈楼耳边吹气,“世子,世子?”   沈楼睡得很沉,丝毫没有转醒的意思。林信放下心来,掏出一直用灵力护着的一点点神魂,单手轻抚在沈楼的天灵盖上。因为不知道这办法是否管用,他也不敢给沈楼补太多。   萤火般的光点没顶而入,林信握着沈楼的脉腕,紧张地观察他的状况。   “唔……”沈楼突然痛哼一声,平静的梦境似被什么东西闯入了。   小镇里的过客,官道上的阵阵马蹄,陌生的女人笑脸,蛊雕黑洞洞的大嘴……沈楼知道这是不属于自己的记忆,想要把这东西扔出去,抗拒使得来自神魂的疼痛越发剧烈。忽而听到林信的声音,似远似近不知从何处传来:“别怕,试试让他们融合。”   于此同时,一双柔软温暖的手抚上了他的胸膛。   梦中的景象倏然变换,那些不属于自己的记忆渐渐消散。满眼红绡,烟雾袅袅,耳边似有流水声。这里,是割鹿侯的封地,那间他怎么走都走不出去的宫室。   “玄王殿下看够了吗?我这一身皮肉,殿下可还满意?”林信拆了发冠,脱了内衫,只穿着一件半透明的薄纱外衫,跨坐在他腰腹间。   “不知羞耻!”沈楼使劲挣动,双手被锁链扣在床头,动弹不得。   “呵呵,这就算不知羞耻了?我还有更羞耻的事要对你做呢。”林信笑得肆意,那双深蓝色的眸子似乎比平日更蓝了些,透着几分妖异。   偏头躲过林信的亲吻,沈楼试图运转灵脉。   时轻时重的揉捏自脖颈处开始,一寸一寸地扫过,身体仿佛被什么东西点燃了,随着林信的手指越烧越旺,逐渐把理智分烧成灰。   “沈清阙,你不想要我吗?”林信额间冒汗,似是疼痛,似是欢愉。   沈楼双目赤红,忽觉手腕一轻……   这人是怎么了?被梦魇着了?   林信见沈楼满头是汗,似乎很热的样子,不放心地摸摸他的胸口,想渡些灵力给他。正在这时,沈楼突然睁开了眼。   “这都是你自找的!”沈楼咬牙切齿地说着,忽然翻身,将林信狠狠地压在了身下。   “啊!”林信吃了一惊,未及反应,就被沈楼扯开了内衫,“世子,你怎么了?唔……”   脖子冷不防被咬了一口,林信闷哼一声,意识到沈楼可能是被那些残魂里的记忆影响了。莫不是吸了个采花贼的魂吧?   忽觉有趣,林信做出一副柔弱无助的样子,哭喊道:“世子,不要!”   梦境与现实一瞬间的重叠,让沈楼有些分辨不清,虚弱的神魂无法帮他迅速找回理智,直到听到了林信的惊呼声。   眼前的景象逐渐清晰起来,比梦境里年轻了不少的林信,正被他按在锦被间,满眼惊恐。一桶凉水从头顶浇下来,沈楼停顿了片刻,如同被烫到一般,迅速放开了林信。   林信拉起内衫,蜷缩到一边,深吸一口气把眼睛憋红,低着头不说话。   沈楼尴尬地坐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   屋内静默下来,只剩下烛火燃烧的噼啪声。   “你是不是做噩梦了?”林信做出一副忍辱负重还要坚持给人递台阶的君子模样,小声问沈楼。   沈楼摇了摇头,抬手扶额。脑袋里的疼痛比睡前好受了不少,然而面对如今的状况,他倒是宁愿头更疼点,所幸昏过去的好。“对不起,我方才入了幻境,一时迷乱。并非有意要冒犯你。”   “你在幻境里看见谁了?”林信微微眯起眼。   沈楼抬眼看他,“没谁,方才发生什么事了?你怎么点了蜡烛?”   正演得高兴,冷不防被这么一问,林信顿了一下才道:“我见你睡得不安稳,出了一头汗,就想把你叫醒……”带着点鼻音的话,配上那缩成一团的身子,说不出的委屈可怜。   看着林信红了一圈的眼眶,沈楼有些不知所措,“信信,我……”   “别叫我信信!”林信打断了沈楼的话,这个称谓是剪重自创的,每每听到都惹他起一身鸡皮疙瘩。   沈楼气息微滞,原本就色泽浅淡的薄唇,渐渐失了血色。   见沈楼脸色变得这般难看,林信咂咂嘴,暗道自己是不是玩过了。   “大家都是男人,方才的事,你也不必太在意。”林信揉揉眼睛,展开身体,往沈楼身边挪了挪,表示自己不害怕了。   沈楼指尖微颤,垂目看着林信攥着被面的手。   若是前世的林信,遇到这状况只怕会狠狠嘲笑他一番。   ……   啧啧,你这伪君子的面具终于戴不住了,分明是个色中饿鬼,装什么清高?   沈清阙,嘶,对我好点。   ……   眼前的林信可怜可爱,但那个肆意妄为、艳若骄阳的林不负却已经不在了。   沈楼也不知自己在纠结什么,苦笑道:“不叫信信,那我叫你什么?”   “啊?”没料想这人还沉浸在上一个话题里,林信一时没反应过来。   “你还没有取字,可有小名?”沈楼抬眼看他。   这还是沈楼两辈子第一次问他小名,林信莫名的心中一热,暗道这世子爷不会是因为咬了一口就要对他负责任吧?那可真是赚大了,毫不犹豫道:“小时候,我娘叫我迟诺。”   “迟诺。”沈楼低声咀嚼这个名字,这么规整的词,还真不像个小名。   “世子爷,你刚才咬我一口,让我咬回来这件事就算扯平了,行不行?”林信呲着一口白牙,凑到沈楼的颈窝里,浑然忘了自己方才还是个瑟瑟发抖的苦情小菜白。   “你以后,也不要再叫我世子了。”沈楼微微偏头,方便他咬。   “好啊,那我以后叫你清阙如何?”林信张嘴,叼住了沈楼的一小块颈肉。   沈楼突然颤抖了一下,哑声道:“你怎知,我的表字。”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信信:救命呀,QJ呀!   楼楼: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信信:不是故意的就能得到原谅吗?   楼楼:那怎么办?   信信:快点过来继续   楼楼:??? 第23章 无常(一)   这有什么奇怪的?表字而已,问师父、问紫枢都能知道,又不是非得沈楼亲口告诉他。不过这话说出来有点破坏气氛,林信不答,狡黠地乜他一眼,张口狠狠地咬下去。   “唔……”   趁着咬人,林信抓住沈楼的脉腕查看。脉象看不出神魂状况,但能看出他的疼痛是否减轻,出乎意料的是,沈楼的脉象极不平稳,肌肉也绷得紧紧的。   “很疼吗?”林信松开嘴,担忧地问沈楼。   “不疼。”沈楼定定地看着他,眸子里好似生出了漩涡,恨不得将人吞进去似的。   “我是说,你的神魂。”林信不放心地摸摸他的额头,以魂补魂的法子完全是他臆想的,就怕给沈楼补出个好歹来。   沈楼拉下他的手,摇了摇头,“比之睡前,好些了。”   看来是有用的,林信松了口气,又涌出几分欢喜,不管作用有多大,这个方向是对的。剥魂非常耗费心神,骤然放松,林信便止不住地打起了哈欠,一滴眼泪从微红的眼角溢了出来,要掉不掉地挂在睫毛上。   “睡了睡了,明日还要早起。”林信说着便钻进了被窝,睡眼朦胧地看向坐得直挺挺的沈楼,怕他还放不下刚才的事跑去睡软榻。   好在沈楼并没有这个意思,弹指熄了烛火便钻进了被窝。   不愧是光明磊落的沈清阙,说不在意就真不在意了。林信愤愤地把一条腿压到沈楼的腿上,心满意足地睡了。   沈楼睁着眼睛,看了他一夜。   次日一大早,就听到朱星离在院子里吵吵,“谁把我的鸟头敲碎了!”   林信打着哈欠走出屋子,眼都不睁地说:“估计是虫虫吧,昨日他还说想吃鸡脑子。”   “我几时说要吃鸡脑子了!”一口黑锅从天而降,差点把剪重师弟给砸趴下。   “臭小子,蛊雕脑子也敢吃,就不怕吃了冤魂拉肚子。”朱星离接茬就开始骂,仿佛已经认定是小徒弟吃了。   剪重苦着脸,求助地看向沈楼,“世子,你给评评理,谁会吃那玩意儿啊!”打从昨日见识了沈楼的强悍,剪师弟就单方面对沈世子友好了起来。   沈楼没理会他,兀自练完第一千剑,收势回身,向朱星离拱手行礼。   “咦,你这脖子是怎么了?”朱星离眼尖地发现了沈楼脖子上的牙印,青紫相间的一圈,还破了皮。   “我咬的!”这事林信倒是承认得快,见师父黑了脸,似要训人,立时加了句,“这可不赖我,是他先咬我的,你看。”说着,拉下了肩头的衣服。   沈楼咬得比较靠下,几乎到了肩膀上,要拉开衣服才看得到。白皙的肩膀上,一枚吮咬的红痕清晰可见,看起来跟沈楼脖子上的完全不是一个性质。   朱星离的脸瞬间铁青了,院子里的所有人,包括进来送药的紫枢,都用谴责的目光看向沈楼。   “我俩互相咬着玩的。”越描越黑,林信纯良无辜地看向沈楼。   沈楼没有任何解释的打算,只是走到林信身边,将他的衣裳拉好。   “信儿,你给我过来!”朱星离面色冷肃,把林信叫走。   雁丘的庄子不大,但亭台楼阁样样都有,以空竹引清溪而入,积于浅池,池中趴着乌龟三两只。池畔廊柱上题字曰:“池浅王八多。”   师徒俩走到浅池边的水榭上,左右无人,朱星离忍不住哈哈大笑:“这沈家小子也忒好玩了。”   “徒弟都被人占便宜了,亏你笑得出来。”林信捞了一只小乌龟,在手里抛着玩。   “你?”朱星离斜瞥他,自家徒弟自家清楚,他不占沈楼便宜就算好的了,昨晚上指不定怎么欺负人家,还来恶人先告状。   就知道无良师父不会给自己做主,林信把乌龟扔到水里,看向师父,“出什么事了?”   朱星离把一张信纸递给他,“墉都来的信。”   林信眉梢一跳,接过来看。苍劲有力的大字,乃是当今皇上的亲笔。   信中的口吻很是熟稔,仿佛多年未见的老朋友,先客套寒暄了几句,才提及正事。皇帝问朱星离,是不是收养了剪秋萝的儿子,言明这个孩子是自己遗落在民间的皇子。听闻剪秋萝过世,他已经寻找了许久。   上辈子,林信不曾见过这封信,想来也是存在的。只是他表现得过于早慧,朱星离已经习惯了凡事与他商量,这才会拿给他看。沉默片刻,故作惊讶道:“师弟,是皇子?”   “嗯,”朱星离拽了根草叼在嘴里,“皇帝来要人了,你说我给是不给?”   林信抿唇,不做声。给是不给?   其实朱星离早就做好了决定,这些年让剪重学治国之道,又不是吃饱了撑的。   “阿萝说过,不寻莫强求,寻来不挽留。”朱星离吐出草茎,掏出一根半干的毛笔,在舌尖上舔了一下,于信纸背面写了个潦草至极的“是”字。   “他非嫡非长,你让他学治国之道,岂不是徒增烦恼?”这句话,前世他无数次想问师父,可惜师父已经作古,无处可问。   “该懂的道理,迟早要懂,他不学,回了皇家就能过得好了?”朱星离把信纸随意团了团,塞进一个皱巴巴的信封里,扔给林信,“去,交给镇上悦来客栈的一个小胡子。”   林信接过来,转身离开。   “等等!”朱星离忽然想起了林信的身份,把信拿回来,“还是我去吧,你去收拾东西,明日咱们去南域。”   四域之中,南域最为富庶,车马行至境内,可以明显看出南域人与中原人的区别。   南域一念宫,朱家的所在。   琉璃窗,鲛绡帘,白玉为砖金作檐。时人云,天上白玉京,地上一念宫。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关于朱家》   家主:我们是谁?   家众:朱人!   家主:我们的特色是?   家众:有钱!   家主:有穷亲戚来打秋风怎么办?   家众:不认识!   家主:听到了没?   师父:…… 第24章 无常(二)   南域炎热,初夏时节已是酷暑难耐。一念宫中处处古木参天,倒也还算凉爽。   朱星离穿上了他的绛红鲛绡,给林信也穿了一身同样的衣裳。朱家好奢靡,若是穿得寒碜了,可能会被下人轰出去。沈楼也换上了他的玄色银纹衮服,并用一根带着长长银色流苏的黑色缎带束发。   与此行无关的剪重师弟,留在雁丘看家。   “这房子怎么会下雨?”林信惊奇地指着一处三层高的宫室,艳阳高照的大晴天里,密如山瀑的流水源源不断地从房檐上落下,远远就能闻到沁凉的水汽。   “那是清凉殿。”朱星离走在前面,额间的八面玲珑鹿璃珠灿若星辰。一路上遇到的下人、侍卫纷纷躬身行礼,待他们过去了方直起腰,继续做自己的事。   所谓清凉殿,是用机巧将山泉水提到房屋顶端,再沿着房檐落下来,用以解暑降温。无论外面多么酷热,那清凉殿中永远是凉风习习,可盖被而眠。   林信自然是知道的,前世他的封地里,也有这么一座清凉殿。只是地处偏北,并不常用。   “清阙,你说这水是怎么跑上去的?”林信趴到沈楼肩上,跟他咬耳朵。   沈楼耳尖微红,“鹿璃水车。”   普通水车的力量,不足以提供这么多的水,朱家在水车上装了鹿璃,又快又稳地供水上去。用鹿璃做这种消遣,也就只有朱家干得出来了。   “嘿呦嘿呦!”几名壮汉抬着个大铁笼子路过,一名身着绛红衣的修士领着一名蓝衣修士走在前面,步履匆匆。   “大春,干什么去?”朱星离叫住那名修士。   “二公子,”被叫做大春的修士停下来,给朱星离行礼,“望亭侯派家臣来,属下正要带人去见家主。”   那名蓝衣修士抬手跟朱星离见礼,面上是客气的笑意,眼中却露出了几分不甚尊敬的打量。这位朱家二公子,可是四境之内有名的大混混,文不成武不就,被绛国公赶出家门,几年都不敢回。   修仙界以强为尊,朱星离这种人即便出身高,也没什么可忌惮的。   “你们先去,先去。”仿若没有看到对方的神色,朱星离笑眯眯地摆手,示意他们先上清凉台,自己则老实巴交地拉着徒弟和假装与古木融为一体的沈世子让开路。   见朱星离这般作态,那望亭侯的家臣顿觉自己猜对了,这朱家老二果然是不受家主待见的。微微颔首,跟着被唤做“大春”的红衣修士踏上了清凉殿的白玉阶。   “叠剑三尊的春水剑。”沈楼看到那红衣修士腰间的双剑,低声给林信解释,眸光不动声色地停留在他的脸上。   “我知道,朱江春嘛。”林信撇嘴,对那总是跟他过不去的三兄弟不怎么待见。   沈楼收回目光,不再多言。   清凉殿高,玉阶悠长。   林信像只长了跳蚤腿的花蝴蝶,甩着绛红鲛绡跟在师父后面一蹦一跳地上了玉阶。穿过流水帘,踏入清凉殿,正殿里白天也点着琉璃灯、燃着沉香,一张金丝楠木卧榻摆在正中,背后则是近乎落地的珠帘大窗。   一身艳红鲛绡衣的男人,斜卧在榻上,凤目轻阖,似在小憩。额间三颗米粒大小的鹿璃珠子,成枫叶状坠在眉心,映着琉璃灯的光亮熠熠生辉。此人正是朱家家主,绛国公朱颜改。   “望亭侯的次子即将束发,想请国公爷给我们小少爷铸剑。”   林信他们走进来,就听到方才那蓝衣修士的声音。巨大的铁笼子就摆在大殿里,上面蒙着的黑布被掀开,一只通体漆黑的豹子正扒着铁栅栏低吼,利爪剐蹭在铁栏杆上,发出刺耳的声响。   春水剑客朱江春恭敬地站在一旁,大气不敢出。   “这是日前捉到的一只黑豹,颇有灵性,侯爷希望能把这豹子炼进小少爷的剑中,以增灵性。”那蓝衣修士还在滔滔不绝。   朱颜改之所以成为大庸最顶端的炼器师,是因为他炼制的灵剑有一定几率生出灵性。据说是因为他把一些妖兽的血肉魂魄炼进了剑中。   凤目缓缓睁开,“你说谁?”   “望亭侯,皇上刚封的列侯。”朱江春赶紧低声解释,并将一封望亭侯的亲笔信呈递上去。   朱颜改并未伸手去接,瞥了一眼道:“他是个什么东西。”   蓝衣修士的笑容僵在脸上,就见朱颜改提笔,在那封信的背面写下一个苍劲有力的“滚”字。   一方列侯的家臣,就这般被扔出了清凉殿。   朱江春额角冒汗,躬身告罪,递给朱星离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便老老实实地退了出去。   朱星离吞了吞口水,拉着两个孩子上前,“嘿嘿,哥。”   朱颜改与朱星离长得有七分相似,只是他的眼尾上挑,使得整个人显得凌厉而难以亲近。凤目张开之时,霸道的气势宛如狂风过湖骤起波澜,呼啸着横扫整个大殿。   “你还知道回来?”朱颜改冷眼看向久不归家的弟弟。   “我师伯脾气不好。”林信小声对沈楼说。   “嗯。”沈楼微微颔首,绛国公脾气不好,极难相处,是大庸人都知道的事,并没有什么稀奇的。他几乎年年都会见到朱颜改,早就习以为常。   殿中气氛很是紧张,笼子里的黑豹都不敢吼叫了,趴在笼子里抿着耳朵小心观察。   正在这时,一只乌云踏雪的小猫从多宝阁上跳下来,直接踩着朱颜改的头走了过去。小猫立在他身上打了个哈欠,长长地伸了个懒腰,又在原地扒了扒,将昂贵的绛红鲛绡勾开了丝。   “侄儿见过朱世叔,见过菁夫人。”沈楼上前,拱手向朱颜改行礼,而后又向那只猫轻施一礼。   “侄儿见过师伯,见过菁夫人。”林信也跟着行礼,偷偷冲那只小猫挤眼睛。   菁夫人是朱颜改的爱宠,一只乌云踏雪的猫,许是常年在鹿璃堆里打滚的缘故,比寻常的猫要机灵一些。但不管怎样,那还是只猫,且是一只脾气比朱颜改还要差的猫。朱颜改给取名叫菁夫人,还要求所有人按照对待国公夫人的礼数对待它。   “小楼来了,”朱颜改坐起身,把猫放在腿上,想摸一把毛,结果被猫狠狠拍了一爪子,“你爹说让你跟着亦萧治病,我劝他别犯糊涂,他倒好,还真把你送去……”话没说完,突然瞪大了眼睛。   菁夫人从朱颜改怀里窜下去,直接跑到林信脚边,围着他瞧了一圈。林信伸手,试探着摸向猫头,脾气暴躁的菁夫人竟然皇恩浩荡的给他摸了。   “信儿是吧?”朱颜改的脸色似有缓和,招手让林信过去,看向跟在林信身后的猫,凌厉的凤目中满是温柔,“夫人很喜欢你。”   “谢夫人厚爱。”林信应得甚是干脆。   朱颜改眸中有了些笑意,瞥向自家弟弟,“几年不见,你这徒弟倒是越发出挑了。”   “嘿嘿,那是,”朱星离蹭到兄长的榻上,把提着的锦布包袱交上去,“前日捉了只蛊雕,你瞅瞅。”   听到蛊雕,朱颜改来了兴致,打开包袱拿起鸟爪和鸟喙查看,“说吧,又想要什么?”   “这不是信儿要满十五了,你说咱们做长辈的,是不是得给他弄把剑?”朱星离笑嘻嘻地说。   朱颜改不置可否,抬眼看看兀自跟菁夫人玩耍的林信,“你想要什么剑?”   这几年朱颜改很少铸剑了,最近的一把就是沈楼手里的那只“虞渊落日”。原因是他觉得铸剑无趣,一门心思去研究上古残卷,想要做出传说中的仙门法器。   虽然林信是他的师侄,但若是林信的回答让他不满意,这剑也铸不得。   林信抬头看看冲他挤眉弄眼的师父,又看看面无表情的沈楼,轻撩衣摆跪了下来,“侄儿斗胆,想求一把能存储魂力的剑。”   “什么?”朱星离吃了一惊。   沈楼藏在衣袖里的手骤然攥紧。   朱颜改有些诧异,“魂力?你是说神魂之力?你自己的,还是他人的?”   “他人之力,”林信垂目,看着地砖上若隐若现的朱雀纹,“神魂之力,可以抽取出来替代鹿璃灵力,但无法留存。侄儿妄想,或许师伯可以做出能留存魂力的灵剑。”   这话给在场之外的任何人听,都会觉得林信在胡说八道,但作为立于顶端的炼器、阵道大师,朱颜改瞬间就明白了林信说的是什么。   御魂之道,是为邪术;妄图抽取魂力为己用,简直大逆不道!   “这小子……”朱星离侧挪一步,万一兄长暴起要打人,他得替信儿挡着。   “世叔,阿信他是一时贪玩,您别当真。”沈楼上前一步,挡在林信面前。   朱颜改站起身,负手在原地走了两步,抬眼用冷厉的凤目瞪向林信,在朱星离和沈楼绷起身体准备护犊子的时候,自言自语道:“魂之力,代替鹿璃……有趣,有趣!”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楼楼:你师伯是不是跟那猫有一腿   信信:何以见得?   楼楼:那猫都叫菁夫人了   信信:可菁夫人是公猫呀   楼楼:公猫就不能有一腿了吗?你看这本古籍《神木挠不尽》   信信:你怎么看这种书?gay里gay气的   楼楼:…… 第25章 无常(三)   不等朱星离再说什么,徒弟就被热血上头的大哥抗走了,直奔着炼器室而去。   菁夫人也跟着凑热闹,迈开四足跟了上去,却被“嘭”地一声关在了金石门外,很是气愤,刺啦刺啦地使劲挠门,扯着嗓子嗷嗷叫唤。   “好了好了,嫂子,别叫了。”朱星离把猫抱起来,看着那满是阵法纹路的金石门发愁。   “阿信他只是一时好奇,二叔莫要责怪他。”沈楼单指摩挲着自己的虞渊落日剑,既然林信还是要走这条路,那朱颜改答应给林信铸剑倒是件好事。朱颜改做出的剑,起码不会伤到主人,比皇帝给的那把上古妖刀好得多。   这样的劝慰没有起到丝毫作用,朱星离依旧眉头紧锁,“我兄长发起疯来,七天七夜都不出炼器室。信儿还在长身体,饿坏了可不好。”   说罢,举着猫拍门,“哥,你把嫂子关在外面了!”菁夫人被掐着腋窝四爪乱蹬,挣扎着给他一巴掌。   金石门轰然打开,穿着红绡的长臂伸出来,抓住朱星离的衣襟,将他和怀里的猫一并拉进去,顺道将林信扔了出来。   林信踉跄两步,瞧见沈楼就站在门口,“哎呦”一声就扑到人家身上,“我师伯也忒有劲了。”   沈楼伸手揽住他的腰,帮他站好,“你怎么出来了?”   “我又不懂御魂之术,师伯嫌我知道的少,”林信语带无奈地说,眉眼却是飞扬起来,“走走走,咱们出去玩。”   他只是未曾束发的少年,说多了不好,以朱颜改的才智,只消告诉他只言片语即可。至于会御魂术的师父,半卖半送,让他们兄弟培养培养感情。   沈楼没有多问,任由林信拉着他跑出了一念宫。等在门口的紫枢和黄阁立时跟了上来,四人浩浩荡荡地往菩提城而去。   南域的中心城叫菩提,朱家祖先认为,修仙之道在于心境,一念可成魔,一念亦可成佛。据说还寻了很多佛经来读,将南都取名菩提。   南域富庶,菩提城中常年热闹,即便没有集会,主街上也是比肩继踵、笙歌鼎沸的。   “荔枝,新鲜的荔枝!”   “耗子药!”   “新开坛的桃花酒,十文一壶,客官尝尝吧!”卖酒的汉子掂着竹提,倒进一口量的小竹杯里,递到林信面前。   林信伸手要接,被沈楼给抢了过去,“你还未束发。”   “我就尝一口。”林信扒着沈楼的手,可怜巴巴地说。重生回来这么多年,师父一滴酒都不许他喝,他自己也知道,修仙之人过早饮酒伤灵脉,但尝个味道总是可以的吧。   伸出舌头,快速舔一口,清甜的桃花香在舌尖蔓延,林信忍不住弯起眼睛,撩起眼皮看向沈楼。   沈楼的手臂突然僵住了。   林信趁机抱住他的手,咕嘟一声把那一口都给喝了。浅浅的桃花色迅速漫上眼尾,终于有了几分桃花眼的模样。他酒量好,但上脸,一杯下去就眼角泛红。   “好喝就买一壶吧。”卖酒的人热情地将一只封盖的竹筒递给沈楼。   沈楼看看意犹未尽舔着唇的林信,便接了过来,示意紫枢上前结账,自己则拖着挂在手臂上的林信继续往前走。   “荼蘼,荼蘼,”卖花人用南域的口音叫卖,带着几分古韵,“春归兮,花开尽,郎君有意执荼蘼。”   马上就是荼蘼节,街上到处都是卖花的,这是南域特有的节日,在荼蘼花盛开的最后一天。过了荼蘼,就会进入盛夏。   在荼蘼节那天,年轻的男男女女都会走上街头,围着灯火载歌载舞。小伙如果有看中的姑娘,就可以把荼蘼花送给对方,收到的花越多,说明这姑娘越受欢迎。   林信从卖花人手里抽走一枝,粉白的花还带着水珠子,青皮绿萼,甚是娇艳,随手别到了沈楼的头上,扬起下巴道:“戴了花就是我媳妇了。”   沈楼眸色微暗,由着他胡闹。   年少的沈楼就是好,木呆呆的任调戏,这要是二十几岁的沈楼,早把花扔到地上跟他打架了。林信美滋滋地想着,冷不防也被沈楼插了一枝,禁不住笑起来,这沈清阙还学会报复了,真是稀奇。   “收了花,你便是世子夫人了。”沈楼一本正经地说,配上那张俊美深沉的脸,竟有几分郑重。   “世子夫人,跟菁夫人是不是一路的?”林信大笑,所幸挂到了沈楼脖子上,“要不要我给你叫一声啊,喵?”   沈楼喉头一阵干燥,禁不住滑动了一下喉结,落在身侧的手缓缓抬起来。还未碰到林信,那家伙就泥鳅般滑下去,呲溜一下跑掉了。   取下头顶的荼蘼花,随手扔给卖花的几个铜钱,薄唇勾起,露出个清浅的笑来。   茶馆里,说书先生抑扬顿挫地讲着近来的新鲜事。   太子在闲池围猎中拿了头名,皇上龙颜大悦,赏了太子一把桑弧神弓,却被太子转手送给了沈秋庭;北漠战事结束,玄国公准备给世子定一门亲事。   “北域兵强马壮,皇室有意与之联姻,诸家猜测,最有可能做世子夫人的,当属云熙公主!”说书先生说到关键处,语调激昂,满面红光,“却说这云熙公主,乃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美人,她的母妃,乃是西域钟家的表亲,顾山侯的侄女……”   林信听得甚是认真,用手肘扛扛低头喝茶的沈楼,“哎,云熙公主好不好看?”   沈楼放下茶盏,“不曾见过。”   “没见过,你就敢娶啊。”林信撇嘴,这云熙公主的确倾心于沈楼,到他把沈楼拐走的时候,那姑娘还没嫁人,痴痴地在闺中苦等。   “不敢娶,”沈楼眼中含笑,“我有世子夫人了。”   这话让林信心中一热,以前他用尽手段逼沈楼说句软话,从没有成功过,即便是玩笑,也能让他高兴很久。“那行啊,回头你就这么跟公主说。”   “不必我说,父亲不会同意的。”沈楼垂目,倒了杯茶。沈家世代守着北域,是大庸的城墙,与皇室一直保持着不近不远的微妙关系,轻易是不会与皇室联姻的。   林信撇嘴,拿吃剩下的瓜子壳丢他脑袋,“你是不是还挺遗憾的?啧,大庸有名的美人儿,哪天我功成名就了,也去求娶个公主来。”   沈楼意味深长地瞥他一眼,抬手唤黄阁来,“叫那说书的换个段子。”   “是。”黄阁颠颠地下楼去,不多时,关于玄国公世子的闲话便停了,说起了近来的怪事。   “你怎么管得住那说书的,这茶楼你开的呀?”林信觉得稀奇,修仙之人讲究无为而治,大庸的吏治一直较为松散,对于百姓的言论也不怎么管束。   “是我开的。”沈楼接过黄阁带上来的账本,随手翻看。   不食人间烟火的沈清阙,什么时候做起了这般接地气的买卖?林信诧异地盯着他,“你开茶楼做什么?还开到南域来。”   “赚钱,”沈楼淡淡地说,迅速看完了账册,账册前面是真实的账目,后半段则是搜集的各种消息,“南域的鹿璃,价钱比北域低了一成。”   “那是,南域有矿,自然价低廉。”事实上,整个大庸,也就只有南域有大矿脉,其他地方即便有鹿璃矿,也是极小的那种,几年就会挖空。因此,哪怕朱颜改脾气再坏一点,其他的几位域主和皇帝,也得对他笑脸相迎。   沈楼把账册给林信看,“这都是我的私产,你师父不给你鹿璃,我给你。不必担心鹿璃不够,莫去练那吸魂的功法了。”   听着前半句还有些飘飘然,后半句就把林信从云端踹到了泥地里,挑起一边眉毛,冷笑道:“怎么,你也觉得这是邪路?”   他吸魂力,并非害人性命,魂力虚弱之人可以靠药草和晒太阳养回来。前世要杀他的人太多,魂力是他保命的绝招,让他遭万军围困而不需惧,无论如何也得练。   刚正不阿的沈清阙,即便与他自幼相识,还是会视他为邪魔。林信摸上了装着桃花酒的竹筒,很想喝杯酒。   “大道三千,各有所长,仙途之道本无高下之分,我只是怕你伤到自己。”沈楼挪开竹筒,给他添了杯茶。   记得有一年林信与人拼斗,消耗太过,最后控制不住地连自己的魂力也抽,差点没命。   ……   “不知道是不是魂力吸多了,我近来总能看到别人的记忆。昨夜梦到满室红绡,吹吹打打拜堂,我瞧见了新娘子,竟是太子侧妃周氏。”   “清阙,咱们拜堂成亲好不好?免得我忘了你,以为自己娶了别人。”   ……   林信怔怔地看着他,下颌微颤,垂眼端起茶喝了一口,低声道:“我只是想试试,若是能练成就用来保命,寻常不会用的。”   “嗯。”沈楼轻声应着,转头看向楼下。   “却说东山那边,有人瞧见一怪物,鹰身兽首,长嘴漆黑如烧过的竹管。有仙者认出,乃是上古异兽吞魂蛊雕。”说书先生讲起了新传言。   “嚯,不是说蛊雕在南域以东吗?”   “这东西,一日千里,谁说得准!”   林信跟沈楼对视一眼,这蛊雕百年不曾现身,怎么他们最近总遇上?沈楼让黄阁去查,自己则带着林信离开茶馆。   回到一念宫,正瞧见一辆素色华盖马车缓缓驶来,看到钟家的标识,林信下意识地摸向腰间的剑。   “来送荼蘼酒的。”话多的紫枢已经上前去打听了,南域荼蘼节,各域都会给朱家送节礼,称之为荼蘼酒。   林信冷眼瞪着那辆马车,心道若是钟戮来了,定要寻个由头杀了他。当年就是因为来铸剑的时候遇上了送荼蘼酒的钟长夜和钟戮,被他们认出来,师父担心他的安危,将他留给朱颜改独自回了雁丘。   这一去,便是永别。   车帘掀开,跃下马车的乃是钟家的属臣,万户吴兆阳。六年前,在秋贡比剑上见过的那位。已经魂飞魄散的钟长夜是不能来送礼了,焦头烂额的钟随风脱不开身,便派了属臣来。   “世子!”吴兆阳是个八面玲珑的人,大庸的权贵们他都记得一清二楚,快步走过来给沈楼行礼,“西域属臣吴兆阳,见过世子。”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楼楼:我说让你做世子夫人,是认真的   信信:我知道你是认真的呀,喵   楼楼:那你还喵什么喵!   信信:世子夫人,也可以是性感小野猫呀!_(:з」∠c3*)_喵~   楼楼:(鼻血)有道理 第26章 无常(四)   “吴理事。”沈楼微微颔首。   吴兆阳穿了钟家的素色锦袍,只是领口没有缀白虎毛。   钟长夜过世后,即便有沈歧睿镇台,西域依旧乱成了一团。无能的钟随风只能倚仗能干的属臣,本就颇受钟长夜待见的吴兆阳,立时脱颖而出。去年被封为总理事关内侯,相当于西域的丞相。   “在下眼拙,不知这位小公子是?”吴兆阳礼数周到地转向林信,因为常年带笑,眼角已经生出了深深的笑纹,仿佛锦鲤的鱼尾,见之可亲。   “朱二叔的徒弟。”沈楼简单介绍了一下,没有提林信的名字。   “原来是二爷的高徒,失敬失敬。”吴兆阳拱手见礼,没有因为林信年纪小而怠慢了他。   林信的目光落在吴万户腰间的玉佩上。贵族出身的仙者,玉佩刻的多为家族纹。不配族纹,也是吉祥如意的五蝠、双鱼之类。这人的玉佩,却是一枚桂花糕。   方方正正的一块,面上带着几点瑕疵,瞧着像是桂花糕上散落的花瓣。   这人倒是有趣,林信眉梢微挑,以主人之姿请吴兆阳入内。回头看马车,只有几名寻常侍卫,没有钟戮的身影。   荼蘼酒并不需要国公亲自送,当初钟长夜前来,是为了跟朱颜改联络感情。钟戮作为钟长夜的疯狗,自然是主人到哪里,他到哪里。   “师父,我见到那个追杀赵叔叔的人了。”年幼的林信尚不会御剑,提着一口气跑到师父身边,尚未缓过神来,忽觉背后一身寒意。骤然回头,发现钟戮就站在窗外,用猎狗看猎物的眼神盯着他。   “亦萧,这是你的徒弟?”钟长夜走进来,鹰目微转,落在脸色发白的林信身上。   “是啊,信儿,这是钟世伯。”朱星离笑嘻嘻地揉揉林信脑袋,示意他打招呼。   林信死死盯着钟长夜,“见过钟世伯。”   “这眼神,倒是让孤想起一个人来,”剑眉微蹙,钟长夜扶起行礼的林信,“孤有两个年纪与你相仿的儿子,调皮得很,荼蘼节后,随孤去莫归山玩耍吧?”   本是寻常长辈邀请小辈的话语,听到林信耳朵里却似勾魂的咒语,令他浑身都紧绷了起来。   “莫归山鸟不拉屎的,谁要去,”朱星离嫌弃地摆手,“你上回欠我的鹿璃,几时还?”   “孤几时欠你鹿璃了?”钟长夜对于朱亦萧的胡搅蛮缠领教颇深,不想与他多说,转身便走。   朱星离骂骂咧咧地啐了一口,拉着林信去了清凉殿。   “哥,荼蘼节后我回去一趟,你帮我看着孩子。”朱星离凑过去,抢了朱颜改手里的酒。   “滚!”朱颜改给了他一巴掌。   “喵!”蹲在扶手上的菁夫人有样学样地跟着揍他。   朱星离抱着头窜原地打了个滚,笑嘻嘻地站起身,“就这说定了,在我回来之前,莫叫别人给拐了去,尤其是姓钟的。”   “师父?”林信疑惑地看向师父。   “傻小子,我打不过钟长夜,但你师伯能。好好呆在一念宫,等剑铸好了再回去。”有了本命灵剑,打不过钟戮可以跑,也就不必担惊受怕了。   才分离两日,带着血的摸鱼儿突然飞到了一念宫。   血,雁丘上到处都是血。一脚下去,从朱家穿出来的绛红薄履,就被血水浸了个透彻。抬脚,又粘了许多肉沫。   素白衣料像是绞碎了的纸钱,散得到处都是,与那些血肉泥浆纠缠在一起,看不出原貌。   “师父!”林信快步穿过这片死地,在残垣断壁中翻找,“朱亦萧!朱星离!”   “信儿……”虚弱的呼喊声,自乱草丛里响起。   徒手扒开碎石,朱星离就靠在杂乱的石堆上,绛红鲛绡瞧着比往日厚重许多,额间的鹿璃坠子也不知掉到了哪里,只剩一条浅金色的链子空荡荡地歪在头上。   “信儿,”朱星离睁开眼,面色平静,脖颈上的青筋却根根绷起,声音像是从老风箱里传出来的,呼呼啦啦漏着风,“杀了我……快……”   修长的双臂皆以不正常的角度弯折着,艰难地碰了一下身边的春痕剑。   林信捡起春痕,握住师父的手腕,试图渡灵力给他,却如泥牛入海。灵脉断绝,生机全无,还有什么东西在筋脉中快速游走。   “此乃毁灭仙道的邪物,”朱星离颤抖着吸了口气,完整地说出这句话,“信儿,我快撑不住了,杀了我!”   脖子上的青筋越绷越紧,朱星离终于露出了一抹难忍的痛色。   “不……师父……唔……”林信在梦中挣扎着,出了一头的冷汗。   “信信,信信!”沈楼推了推他。   猛地睁开眼,血雾褪尽,入目的是一顶薄绡帐子,耳边是哗啦啦的雨幕声。天气炎热,一念宫中最凉快的地方便是清凉殿,左右长辈都不在,林信便耍赖睡在了这里,还拉着沈楼陪他。抬眼,便能看到师父所在的石室。   师父出事的时日将近,他像个得了癔症的疯子一样,看到紧闭的石门才能安心片刻。   “做噩梦了?”沈楼单手撑在他身侧,眼神清明地看着他,不像是被吵醒,像是一直没睡。   林信看着他,唇瓣轻颤,似乎想说什么。突然翻身,一头戳进沈楼怀里,双手紧紧搂住他,哑声道:“沈清阙,别对我这么好。”   沈楼僵了一下,瞬间以为林信看穿了他是重生的,“怎么了?”   深深地吸了口气,沈清阙身上淡淡的草木香,总能驱散阴霾。前世所有人都说他是弑师的魔,只有沈楼问过他,是不是有什么苦衷。   他就像一名陷在沙漠里的人,遍体鳞伤快要焦渴而死。沈清阙就是一汪不见底的深潭,明知跳下去会溺毙,他还是义无反顾地向着那边爬行,哪怕为此丢了性命。   林信没有回答,只是抱紧了他。   “咻——”轻微的破空之声,沈楼抱着林信瞬间翻了个身,抬手两指夹住了一枚银光闪闪的小剑。   “摸鱼儿!”林信抓过那只剑来看,后面刻着个“重”字,是剪重发过来的,雁丘出事了。   钟长夜已经死了,雁丘如何还能出事?   林信指尖一片冰凉,紧紧捏着那只试图往炼器室窜的小剑,“我要回雁丘,立刻,马上。”   沈楼快速起身穿衣,看看已经泛起鱼肚白的天色,“要不要叫你师父一声……”   “不行!”林信骤然提高了嗓音,紧紧攥住沈楼的手腕,“绝对不能让师父知道,一个字都不能!” 第27章 无常(五)   师弟出事了, 却不告知师父, 这种行为在他人看来,就像是林信故意要害剪重一般。   沈楼定定地看了他片刻,一口答应下来,“好,不告诉师父, 我调沈家的人来。”   南域与北域相隔最远, 沈家鞭长莫及, 沈楼能调动的人手有限, 且此刻黄阁去查蛊雕的事了, 不在身边。   “林公子,这是要去哪里?”朱江春正带着其他两个兄弟——朱江夏和朱江秋去演武场做早课,瞧见林信步履匆匆,便多问了一句。   “我要回一趟雁丘, 你们谁也不许惊动我师父。”林信捏着那只摸鱼儿,语带狠戾地说。   “摸鱼儿!可是剪公子出什么事了?”朱江春看到了林信手中的小剑。   紫枢快步跑过来, “世子, 调人手过来,还需一个时辰, 您且等……”   “来不及了,我自己去。”林信摆手,拿出那柄小剑就要走,若当真是上辈子那群穷凶极恶之徒,一时一刻都不能耽搁。   “林公子, 我们跟你去吧。”朱江春说道,他的两个弟弟也纷纷祭出灵剑来,脾气暴躁的朱江夏撇嘴,“走走走,咱们朱家的事,还用不着沈家的人管。”   这说话难听的三兄弟,上辈子每次见林信都要讽刺他一番,多数时候都要大打出手,林信这还是第一次听到他们把自己划到“咱们朱家”的范围内。   “那便有劳三位了。”林信拱手拜谢,叠剑三尊在朱家算是一流高手,有他们帮忙,自然是再好不过。   沈楼揽住林信,跃上虞渊剑,“你还不足十五,尚不能御剑。”   “我能,早在十二岁的时候就会了,”林信左右看看,小声道,“你神魂有损,我来御剑吧。”   “无妨,”沈楼抱紧他,灵剑宛如流星追日,倏然窜了出去,“我已然习惯了。”   浓烟滚滚,满目疮痍,便是此刻众人在半空中瞧见的雁丘。   此处原本是块风水宝地,花红柳绿、碧草连天。入侵者被草木山石组成的阵法所困,干脆就放火烧山。那些林信挨个爬过的大枣树,俱都化为焦炭,山石潦倒、屋舍坍塌。   这情景跟前世看到的一模一样,林信赤红了双眼,跳下飞剑,转道往后山跑去。   “阿信,”沈楼示意众人跟上,自己则快步追上林信,一把抓住他,“你要去哪儿?”   “后山有条小路。”林信不解地看他。   沈楼无奈,他们一行六人,也算是一支小队,照林信这么一言不发地就跑,一会儿就散了,“既能烧山,里面定然人数众多,我们走后山小路。诸位屏息凝神,切莫发出声响。”   “好。”紫枢对于世子的话自是无不应的,叠剑三兄弟也不自觉地听从了,应下之后才反应过来,他们正被那未及弱冠的沈家少年指挥,不禁懊恼地互相瞪视。   雁丘正面缓坡,背面险峻,只一条小路隐藏在石缝中。   “路上有阵法,你跟着我走。”林信拉住沈楼的手。   沈楼点头,告知后面的人踩着他俩的脚印走,一步也不能错。   时而向左,时而偏右,有时候还要绕道路外面的树丛里去。这路只有师徒三人知晓,那些个侍卫和下人都是不知的。即便有人误入,也走不出这路上的阵法,很快就会惊动了山庄里的主人。   一行人爬上山顶,伏在乱石后面,眺望死寂的山庄。   “什么味道?这里是茅厕吗?”朱江夏拨开手边的杂草,露出一颗双目圆睁的人头,半张着嘴,满脸是血地看着他,“哇!”   旁边的朱江秋赶紧捂住他的嘴,向下看去,不由倒抽一口凉气。   他们趴卧的这高石之下,堆叠着十数具尸体,绯衣的侍卫和褐衣的奴仆。林信单手撑着石壁翻身跃下,翻开一具穿着粗布衣裳的尸身,黝黑的面容还有些稚嫩,乃是每日清晨给雁丘送菜的农户。   “他父亲去得早,家里只有老母和八岁的妹妹,靠给人送菜为生。”林信抬手,给满脸惊恐的少年合上双目,也不知他那头拉菜的骡子跑了没有。   沈楼蹙眉,足尖轻点掠到院墙附近,扒着墙头向内看。院墙里有人不时走过,各个穿着素白衣裳,背着长剑,蒙着脸,步伐似狼行,“你可识得这些人?”   服色像是钟家的,但钟家人使的是短剑,比沈家的佩剑还要短上几分,不会背在背上。   “不是钟家人吗?”当年他赶回来的时候,所有人都被师父设下的大阵绞成了肉泥,只留下几片白衣碎布。   “似是,而非。”沈楼摇了摇头。   林信呼吸一滞。   白衣人察觉有异,倏然转过脸来,三两下跃上墙头,成半蹲状左右查看。墙外空空一片,蚊蝇在死人堆上嗡嗡作响,什么也没有。重新回到院中,继续巡逻。   沈楼拉着林信从墙角拐弯处闪身出来,朝紫枢打了个手势。紫枢将紫衣外袍的袖口扎紧,绑起长发,鹞鹰一般窜了出去,隐没在房檐屋脊的阴影中。   “紫枢练了匿踪术。”沈楼低声给林信解释了一句。所谓匿踪术,并非真的凭空消失,而是借着屋舍的阴影藏匿身形,同时收敛气息让人难以察觉,乃是北域斥候都会练的一种功法。   小半个时辰之后,紫枢便跑了回来,“山庄里有白衣人二十三名,似有一首领,属下未曾看清;剪公子被关在西边的厢房里,尚且安好,有两名白衣人看守。具是仙者,说的是东胡语。”   “东胡语?”沈楼蹙眉,“所有人都说东胡语吗?”   东胡语,是北漠蛮人的语言,又称北蛮语,乃是常年与北域交战的北漠蛮族常用的话。   “这属下不敢肯定,但听到了几句皆为蛮语。”紫枢据实禀告。   怎会如此……   林信蹙眉,他听剪重说起过,袭击雁丘的人中有一个身高九尺的,似是蛮族力士,其余人说的都是汉话。为何这次会有如此之多的蛮人?   沈楼听到是蛮人,也跟着皱起眉头。北漠距此地甚远,他们跑到雁丘来做什么?   “二十几人,我们恐怕不敌啊。”朱江春开口道。   “怕什么,一群蛮人而已。”朱江夏不以为然,大庸的仙者多数瞧不起北漠蛮族,认为他们的修炼之法太过粗鄙。   朱江秋不说话,两个哥哥说什么他跟着干就是了。   “院子西南有师父布下的大阵,我去查验。”林信撂下这么一句话,闪身离去。沈楼来不及阻止,只得让其他人原地待命,自己去追林信。   西南是一片竹林,此地雨水丰沛,竹子生得十分茂盛。林信趴在墙头,将小剑伸进去,点点萤光从墙内飘上来,乃是立在墙下之人的魂力。   “哗啦啦——”一名蒙面白衣人正在竹林边撒尿,身上的魂力被林信不知不觉地抽取,尿完之后抖了抖,忽觉一阵晕眩。   未及站稳,一把细短的小剑就架到了脖子上,干脆利落地划断了喉管。林信接住白衣人倒下的尸体,轻轻放在地上,跃入竹林中。   沈楼看着林信熟练无比的杀人手法,默不作声地跟着他。   竹林中处处是落叶,林信凭着记忆寻到一处,快速扒开枯枝,露出了朱砂、石蜡混合而成的阵线。这是朱星离根据古籍残卷里的绝杀阵画出来的,因为古卷残缺,很多地方是他自己补充的,也不知能不能用。   那时候雁丘的满地肉泥,多半就是这大阵造成的。不管这些人是谁,今天,依旧要将他们碎尸万段!   林信接连查看了几处阵脚,掐指快速计算,“乾三连,坤六断;震仰盂,艮覆碗;离中虚,坎中满;兑上缺,巽下断。”   “坎位不对。”林信单膝跪在坎位,单指反复描摹一遍复杂无比的线条,终于找出了缺漏。没有朱砂,便咬破食指,以血描绘。   沈楼的手指没能递出去,在半空中顿了片刻,改道回了虞渊的剑柄上。   “给我三块鹿璃。”林信头也不回地伸手。   沈楼掏出三块给他,被快速安在了阵眼之上。鹿璃入阵的瞬间,好似巨兽被突然唤醒,朱砂殷红,灵力流转,地上的枯竹叶无风自动。   “走。”林信拉住沈楼,快速退出竹林。这位开小差撒尿的仁兄,很快就会有同伴来找,此地不宜久留。   “这个大阵,会困住他们吗?”沈楼向林信确认。   “不会,”林信抬头看他,深蓝色的眼眸里古井无波,“会杀死他们。”   沈楼看了一眼在草丛里的尸堆,送菜少年的脸正朝着太阳,“好。”   没想到沈楼会这么利索地答应,林信狐疑地看看他,“你不觉得我残忍吗?”   “这是他们应得的”,沈楼摇头,唤了众人过来,用树枝在地上画出了院子的大致方位,“紫枢作饵,你们三人在外围,将蛮人往竹林驱赶……”   清晰明确的分工,将每个人的用处发挥到极致。   “一切待我与信信救出剪重之后再开始。”约好了号令,众人伏在枯草丛里,静待天黑。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   “乾三连,坤六断;震仰盂,艮覆碗;离中虚,坎中满;兑上缺,巽下断”引自宋·朱熹《八卦取象》 第28章 无常(六)   鹞鹰的鸣叫声于黄昏的雁丘响起, 白衣人们在院中升起篝火, 从厨房里拿出鸡鸭来烤。   西厢房里,剪重被五花大绑地扔在地上。一名白衣人在门外用力撕扯着烤鸡,叽里咕噜地说着话,另一人的语气温和些,似在劝解。   “再等等, 红衣人会回来的。”沈楼用灵力传声, 一字一句地翻译给林信。   林信往沈楼身边凑了凑, “你懂蛮语?”   沈楼点头, 继续听那两人对话, “我们要找的不是他,为什么不杀了他?”   “留着他,做要挟,”劝解的那人说道, “我们必须尽快抓到林争寒的儿子,交给巫神。”   巫神?林信吃了一惊, 这些人竟然是想抓他去北漠的。莫非蛮族也知道寻鹿侯找到了矿脉, 想要从他身上问线索?   那当年袭击雁丘的,还是不是钟长夜的手下?   林信突然看向沈楼, 往事如浮光掠影,在脑海中纷涌而至。   ……   “玄王在战场上受了重伤,恐怕命不久矣。”   “胡说,沈清阙只是被北蛮邪术封住了灵脉,解开便是了。”   “哪有那般容易, 朱颜改说,那东西叫‘噬灵’,是上古邪术,他都束手无策。”   噬灵封了沈楼的灵脉,他连起码的御剑都无法做到了。然而北域战事告急,还需要他在前线支撑。   “殿下,您不能去!”黄阁跪在辕门口挡路。   “战场上刀剑无眼,您现在没有灵力,如何与蛮人拼斗啊!”紫枢死死拉着战马缰绳。   “两军交战,孤又不是去比剑。”沈楼挥剑,斩断了紫枢手里的那节缰绳,狠抽马鞭,骏马嘶鸣,直接从黄阁头上跃了过去,直奔战场而去。   一道流光自天边而来,剑光如狂风卷韧草,将战马的两只前蹄齐齐斩断。   “咴——”战马嘶鸣着跪地,将沈楼狠狠地甩了出去。   下意识地祭出灵剑,浑身却使不出半点灵力,虞渊落日剑咣铛一声掉在地上,沈楼只好在空中翻身,被出剑之人接了个正着。   “玄王殿下,这是要去哪儿?”锦衣华服的割鹿侯林信,用妖刀吞钩圈住沈楼的脖子,瞬间止住了黄阁与紫枢拔剑的动作。   “与你何干?”沈楼试图挣开他。   “我痴心于你久已,如今你要去送死,你说与我何干呐?”林信贴着他的耳朵,笑得诡异,“既然要死,不如死在我床上,如何?”   说罢,当着全军将士的面,直接把人给绑走了。   “你……唔……”沈楼怒极,竟生生吐出血来。   没有灵力的沈楼,就像拔了牙的老虎,任他摆布。   ……   师父拼死要控制在体内,在师父筋脉里游走的东西,会不会就是多年后沈楼在战场上被下的“噬灵”?就断绝灵脉、损毁根基而言,着实有些相似。   当时朱星离说,那东西一旦破体而出,必将传染天下仙者。噬灵会传染吗?   如果这两者是一个东西,那当年袭击雁丘的,必然就是蛮人!   林信一时间心乱如麻。   “屏息凝神!”沈楼突然在他耳边低喝,待林信清醒过来,问道,“你怎么了?”   那两个白衣人已经结束了争吵,推门进了屋内。方才拔剑的那人,一把抓起昏睡过去的剪重,将他拍醒,用中原话道:“小子,想清楚了吗?”   剪重撩起眼皮,突然张口咬住白衣人手中的鸡腿,整个包进嘴巴里,“啵”地一声把肉吸了个干净,留下一根光秃秃的鸡骨头,“唔,想清楚什么?”   白衣人被他这一气呵成的动作震住了,半晌才反应过来,一拳打在他脸上,“谁准你吃东西了!快把林争寒的儿子交出来!”   “我说了,我就是林争寒的儿子!”剪重吐出嘴里的血沫子,语调平静,他似乎永远不会生气,甚至因为吃到了鸡腿而愉悦地露出了小梨涡,“我叫林虫虫。”   白衣人耐心告罄,狠狠地踢了他一脚,把人踹得撞到柱子上。剪重“哇”地一声把刚吃进去的鸡腿肉给吐了出来,呛咳不停。这一动,才看出来,剪重的两只胳膊并没有被绑,无力地垂在两边,挪动之后就以一个奇怪的角度反折着,显然是断了。   也不知是不是心疼那本打算留着一会儿慢慢吃的鸡腿,白衣人完全没有停手的意思,追上去对他一顿好揍。   林信跟沈楼对视一眼,“这些蛮人手里有些古怪东西,你且小心,莫要空手与之相触。”说罢,就要下去救人。   沈楼眸色微闪,拉住准备冲出去的林信,“且慢。”   这屋中有两人,且与竹林中那种巡逻的小喽啰不同,灵力应该比较高。要想一招杀了他们根本不可能,如果发出声响,势必引来其他蛮人。   他们本打算等两个看守离开,但再这般打下去,剪师弟估计要没命了。   “你吸魂力,能挑出特定的人吸吗?”沈楼指指趴在地上一脸愁容盯着鸡腿肉挨揍的剪重。剪重年纪小,神魂中存储的日月精华定然没有这两个蛮人高,如果无差别地吸,最先受不住的会是剪重。   “不能,师父还没教我御魂术。”林信抿唇,他想跟朱星离学御魂术,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只能控制远近范围,要精确到人却是做不到的,不管不顾起来,连自己的魂力都抽。   沉思片刻,沈楼干脆发出了信号。   “你做什么!”林信吃了一惊,这信号发出去,紫枢他们就要动手了。   沈楼不答,翻身直接冲进了屋中。   “什么人?”两个蛮人回头,一道剑光横劈而来恍花了人眼。   从容不迫地合上房门,虞渊剑尖指地,沈楼用东胡语道:“撕咬伤残,乃疯狗所为,可对得起你们的狼主?”   两名白衣人顿时被激怒了,提着重剑冲上来。这些蛮人擅使重剑,招式非常单调,约莫是从狩猎中得来的,“劈、砍、刺”三招,来回交替,但胜在重且快。   沈楼使出专克重剑的“破冰剑法”,以一敌二丝毫不落下风。   林信扶起脸色青紫的自家师弟,手掌贴在背心给他一点灵力,一口气上不来的剪重抽搐了几下,长叹一声,终于缓过来,大口大口喘着气。   “死不了吧?”林信割断绳子把人扔到一边,不等师弟回答,就拔剑去帮沈楼了。   “……”剪重把刚张开的嘴重新合上,寻了个舒服点的姿势靠着。   “沈家的黑郭落!”白衣人一跃而起,叫骂着朝正与另一人对招的沈楼劈砍而去。重剑上嵌着带杂质的鹿璃,灵力并不稳定,像是狂风中四散的蒲公英,时短时长,纵横交错的灵力划破了沈楼背后的衣裳。   “嗤——”剑身入体的声音,如同肉铺里尖刀入肉的声响,破瓜般清脆。   白衣人低头看看穿胸而过的细剑,鲜血从喉咙里汩汩而出,粘稠地低落在青石板上,不可思议地转头,却没能看清林信的模样便咽了气。   与此同时,沈楼忽然收剑,身体化作一道残影,瞬间移动到敌人身后。虞渊剑光大盛,朝着敌人的颈项劈砍而去。   “啊啊啊!”那人拼劲全力将重剑抵挡在身后,没想到中原还有如此诡谲的身法,抬头看到了死相凄惨的同伴,用蛮语大叫着朝房门扑去,“贺六浑,救命!”   没等他跑出门,就被沈楼一剑了断。   “你受伤了。”林信看着沈楼后背的几道剑痕。   “我也受伤了。”剪重无力地呼唤毫无兄弟情的师兄。   沈楼以拳抵唇,掩住嘴角的笑意,随手劈开木桌,削了几块板子,端起剪重一条断臂,“忍着点。”战场上断手断脚是家常便饭,常在军中的人基本上都会接骨。   “啊——”剪重还没做好准备,那边就开始接了,惨叫卡在喉咙里,差点闭过气去。怀疑地看着给他夹木板的沈楼,暗道自己是不是得罪他了。   但沈楼的动作又十分的光明磊落,还撕下自己的衣摆给他裹伤口。那可是浣星海的玄丝袍,金贵着呢。   外面已经乱起来,蛮人们烧烤吃了一半,院子南边却着起了大火。不多时,有人大喊“敌袭”。   “这些人灵力一般,但有一个很厉害,恐怕跟师父不相上下,”剪重被林信背着,在屋檐上奔跑,语速极快地将知道的情报告诉他,“那人身高九尺,是个蛮人。”   “这些都是蛮人。”林信沉声道。   话音刚落,就听到一道巨大的吼声。被叠剑三尊的平沙剑阵绕得心烦意乱,一道高大的身影越众而出,抓住朱江秋就折了他一只手臂。   “贺六浑!贺六浑!”其他人见此情景,开始高喊。   沈楼御剑冲下去,挡住贺六浑的一记重剑,“散开!” 第29章 无常(七)   乌青重剑起码有百斤重, 浩瀚的灵力犹如千斤压顶, 将沈楼脚下的石砖震得碎裂。   朱江春救下弟弟,三人立时分开,按照原先的计划,继续用平沙剑卷起沙尘障眼。紫枢作为诱饵引着众人往西南边去,他们就像赶羊的牧羊犬一般, 将人往竹林那边赶。   “呆着别动。”林信把师弟扔到房顶上, 跃下去帮忙。   贺六浑方头大耳、眼阔鼻高, 身型比寻常人大了一套。上古时有巨人, 一丈宽三丈长, 疾呼可使山崩。这贺六浑俨然就是那巨人的后裔,仿佛有使不完的力气,挥起百斤大剑犹如杨柳枝。   沈楼运转灵力,抵开重剑, 瞬间挪到三步开外。   “嘿嘿!”贺六浑粗粗地笑了一声,追着沈楼而去, 又是迎头一斩, 被沈楼堪堪避开。   若是全盛时期的沈楼,别说是一个贺六浑, 就是三个也不怕。但他现在还是少年身体,灵力不足,且神魂有损,能使出的力量不足以前的三成,应付起来就很是吃力。   “哎, 傻大个!”林信的剑光倏然而至,自下而上,直取贺六浑的裆下。   贺六浑立时松开劈砍沈楼的剑,抬腿躲过剑光。   “啧,原来你们蛮人也怕打裆啊。”林信尽使些跟朱星离学的阴招,一会儿撩裆,一会儿戳眼,将贺六浑撩拨得暴跳如雷,举剑追着他砍。   “沈楼,救命!”林信高喊着。   沈楼御剑而来,一把将他捞起,“我引他,你启阵。”   “好。”两人在竹林附近骤然分开,沈楼回身与贺六浑拼斗,从地上打到天上。   御剑过招,极为耗费神魂,天灵盖突然一阵刺痛,沈楼提剑的手偏了一下,贺六浑的重剑擦着他的肩膀削下去,切掉了沈楼半截衣袖。咬住舌尖让自己保持清醒,沈楼提气,横剑平平扫过去。   贺六浑起初不以为然,都没有立剑抵挡,不料那剑气极盛,扫到身边才感觉到风急雨骤,然而已经来不及躲闪。厚实的小腹被划开一道,鲜血飙射而出。沈楼一脚踏在贺六浑胸口,将人从半空中踢了下去。   林信手中捏着一颗鹿璃快速吸收,只等着这一刻,双手结莲花印,将十三道法诀瞬息间打入阵中。   “轰——”上古杀阵启动,叠剑三尊和紫枢快速逃离,沈楼却被忽然反弹上来的贺六浑一把抓住了小腿,带着他一起坠下去。   “沈楼!”林信御剑冲过去,大阵已开,整个竹林仿佛陷入了石磨地狱,所有的生灵都被攀扯进去,搅成碎片。   林信没有去拉沈楼,而是当机立断地砍向贺六浑的胳膊,将他整只手砍了下来。   沈楼顺利脱身,调转飞剑,拉起林信就跑。冲得太猛,两人一起跌到了地上,抱着滚了一圈。   “你没事吧?”林信坐起来,扶着沈楼查看。   沈楼垂目,缓过一阵剧烈的头疼,这才面色平静地抬头,“我没事。”   血肉浇灌了阵眼,似乎开启了什么叠加阵,红光大盛,直冲云霄。   林信抬头看过去,骤然松了口气的同时,又泛起些许疑惑。当年师父拼死启动了杀阵,将这些蛮人尽数坑杀,必然也要瞬息间打出十三道法诀。但是他见到师父的时候,朱星离双臂具断,那又是怎么回事?   正在这时,坐在房顶上的剪重惊呼一声:“小心!”   红光聚集处,断了一只手的贺六浑宛如从无间地狱爬出的恶鬼,浑身浴血地御剑冲过来。   “闪开!”沈楼一把推开林信,挽剑画出一个完满的圆,将近乎所有的灵力灌注到灵剑上。   “轰轰轰——”贺六浑的红光与沈楼撞在一起,周遭石板、草木尽数化为齑粉。   光芒散去,两人谁也奈何不了谁,贺六浑突然丢掉重剑,用仅剩的一只手抓出一道似玉非金的符箓。那符箓上画着青黑色的古怪花纹,中央嵌着一颗滴溜溜转动的圆珠子,好似人骨打磨的一般,透着森森鬼气。   林信看到贺六浑将那珠子拍向沈楼,目眦尽裂,虽然与当年从沈楼身上吸出的不尽相同,但他绝不会错认,那是噬灵!   飞身上前,双手相合,将噬灵紧紧困在双掌间。   “信信!”   “别过来!”林信咬牙,逆转灵脉,抽取自身的魂力包裹双手。噬灵会吞噬灵力,却不能吞噬魂力。孤注一掷的一试,竟然有用!   贺六浑也吃了一惊,而后便是恼怒,抓住林信的一只手。   “咔嚓”林信听到了一声脆响,断骨的疼痛从小臂上传来,激得他痛喊出声,大叫着将噬灵拍到了贺六浑的身上。   沈楼的剑光也同时到达,将贺六浑的整条胳膊沿着肩颈砍了下来。   “是你啊啊啊啊——”林信发疯般地丢了剑,扑倒贺六浑身上,没断的那只手握掌成爪,死死扣住贺六浑的脑袋。   没了灵力的蛮人大汉无力反抗,被林信直接抓出了神魂,捏得粉碎。   沈楼站在三步开外看着这一幕,没有出手阻拦。当年的事已经很清楚了,是这些蛮人占领了雁丘,给朱星离下了噬灵,林信在万般无奈之下了结了师父的性命,恰好被赶来接封重回宫的金吾卫看了个正着。   这一切,便是林信落入深渊的开始。   咔咔咔轰——   大阵杀气太重,引发了天象,一瞬间大雨滂沱。雨水将竹林里的血肉混成了浆水,冲刷着那具魂飞魄散的死尸,也浇透了跪在地上的林信。   沈楼走过去,伸手,把人揽过来,捧着他的断臂查看。   林信索性靠在他身上,仰头,任由豆大的雨珠落在眼睛里,变成热泪,滚落下去,溅入血泥。   他不再是弑师之徒了。   他不再是没人疼没人要的可怜虫了。   他的师父,可以活下去了。   沈楼给他接好手臂,低头看到林信通红的眼角,“是不是太疼了?”   “嗤……”林信嗤笑一声,斜眼看他,“是啊,疼得厉害,你给我呼呼。”   沈楼当真捧起他的断臂,一本正经地吹气。   林信忍不住笑起来,笑着笑着开始鼻子发酸,忍不住骂道:“沈清阙,你他娘的是不是有病?你对谁都这么好吗?”   这指责来得毫无道理,沈楼垂目,看着雨珠顺着林信白皙的下巴淌到自己的手背上,带着暴雨不该有的温热,缓缓道:“只对你好。”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虫虫:呃,那什么,下雨了,能不能来个人把我从房顶上弄下来,怪冷的 第30章 狼跋(一)   雨越下越大, 轰鸣的水声近乎要把耳朵震聋, 但林信还是听清了。   “你……”林信睁大眼睛盯着沈楼,突然问了一句,“你看到我刚才捏碎了贺六浑的魂魄了吗?”不是神魂,而是魂与魄,让他变成赵大少那样, 永世不得超生。   “嗯, 下回尽量不要捏了, 魂飞魄散的人没有轮回。”沈楼把他抱起来, 准备寻一间尚未坍塌的屋子避雨。   这时候, 一道艳红流光自天边而来。   “怎么回事?”朱星离看看变成一片废墟的雁丘和半残废窝在沈楼怀里的徒弟,暴跳如雷,“林信,你还真出息了!”   “嘿嘿, ”林信看到活蹦乱跳的师父,忍不住咧嘴笑, 顿时被灌了一大口雨水, 连忙从沈楼怀里跳下来,“呸呸, 师父,嗷!”   脑袋上挨了一巴掌,林信不以为意,反倒笑得更欢,单臂挂到朱星离身上, “师父,我救了师弟,还坑杀了二十三个蛮人,是不是可以顶门立户了,给我取个字吧!”   杀气引起的天象,来得快去的也快。骤雨初歇,乌云刹那间散了个干净,阳光照在林信的脸上,褪尽阴霾。   朱星离摸了一把脸上的水珠,斜眼看他,“门呢?你顶哪儿去了?”   梁倒屋塌,满地狼藉。   林信讪讪的松开手,缩回沈楼身边,回头看他,金光满目耀得人睁不开眼,“日头怎么这么烈?”   “不是日头。”沈楼的话音刚落,那耀眼的金光就倏然而至,竟是一排穿金甲执皇旗的金吾卫。   这些人身上滴水未沾,显然是瞧见山上有雨,在山脚下等雨停了才上来的。   林信眯起眼睛,这金吾卫当真是每次都赶的正是时候,好似专程来看热闹的。   “金吾卫,奉皇命,来接六皇子回宫。”为首的统领出列,向朱星离和沈楼行礼。   “什么六皇子?”朱江出扶着一瘸一拐的弟弟们走过来。   朱星离这才想起自己可怜的二徒弟,“重儿呢?”   众人转头,看向不远处的屋顶。尊贵的皇子殿下,正举着两只断手坐在屋脊上,滴滴答答淌着水。   散仙剪秋萝与皇帝的儿子,遗落民间十八年,帝王知晓之后甚是惦念,着金吾卫即刻接人回宫。   这是金吾卫给的说辞,究竟有几分惦念无从得知,但皇命是真的,即刻便要出发。   对于突然要进宫认爹这件事,剪重很不乐意,“我还没吃饭呢!”他都饿了好几天了,又被蛮人狠揍,还断了胳膊,就这么赶路,肯定要死在路上。   东北角还有几间陋室没有倒塌,又累又饿的众人换了干净的衣服,又重新处理了伤口。   没有受伤的紫枢去做饭,材料有限,凑合着煮了一锅米,炖了大盆的杂烩菜。这是北域人的吃法,四名朱家人看到那一锅乱炖都颇为嫌弃。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朱家人,最是看不惯北边的吃法。西戎北狄,都是粗人。   朱星离盛了一大碗饭,又扣了半碗菜进去,像拌猪食一样搅和搅和,挖一勺塞到没手吃饭的剪重嘴里。   荤素掺杂的乱炖,竟意外的好吃,饥肠辘辘的剪重眼睛一亮,差点把勺子给吞了。快速咽下去,看看站在门外的金吾卫,低声道,“师父,不想去墉都。”   “雁丘都毁了,我可没米养你,”朱星离舀一大勺堵住他的嘴,“这是你娘交代过的,吃完就快滚吧。”   剪重被噎得直翻白眼,吃完发就委委屈屈地跟着金吾卫走了。他手断了,不能颠簸,金吾卫只得借了沈家停在山下的鹿璃马车把他拉上。   金麟岂非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经年再见,他就是英王封重了。   朱星离绞尽脑汁也想不明白几时漏了消息给北漠蛮人,左右雁丘是不能再住了,只得带着徒弟继续在一念宫打秋风。   回到一念宫,叠剑三尊面对着刚出炼器室的朱颜改,齐齐软了膝盖。   “知情不报,跟着孩子胡闹,你们还真能耐。”朱颜改不眠不休地熬了几日,丝毫不见憔悴。倒是菁夫人被炼器室的炉火熏蔫了,趴在宝座上软成一滩。   “属下一时糊涂,怕扰了主上炼器。当时只想着林公子也是咱朱家的人,有事了就得帮忙。”三兄弟低着头,各个鼻青脸肿,折胳膊断腿的。   朱颜改挑眉,抬手摸了摸猫耳朵,“这事,你们做的对,勉强算是功过相抵。”   不等三人高兴,又加了一句,“扫兽园一个月。”   “不是功过相抵了吗?”林信趴在兽园的木栅栏上,看着用一只胳膊铲粪的朱江秋。   西域送来的那只黑豹,缩在角落里,盯着朱江秋晃动的屁股看。不远处一只斑斓大虎懒洋洋地趴在水池子里,在扫地的朱江夏路过时伸爪绊他。   “兴许只抵了一半,”沈楼倚在栅栏上看他,“知情不报,可是很重的罪。”   “你看着我作甚?”林信突然回头,将来不及移开目光的沈楼抓了个正着。   偷看被发现,沈楼依旧一脸的光明磊落,“看你与以前有何不同。”   “有何不同?”林信凑过去给他看,“是不是牙长齐了?”   沈楼微微地笑,不言语,只是摇头。看着林信翻过栅栏去帮朱江秋铲粪,两个独臂大侠齐心合力,把粪扬到了天上,砸中了被老虎欺负的朱江夏。   以前的林信不会说话,不会睁眼,也不会叫他清阙。   “世子,朱二爷叫您和林公子去清凉殿。”紫枢跑过来传话。   朱星离翻遍了朱家的藏书,才找到一本破破烂烂的小册子,记载了关于修补神魂的只言片语。   【神魂者,魂之凝聚也,类瓷。】   翻页,后面就什么都没了,向前翻,毫不相干。“就这一句?”林信嫌弃地问,“类瓷是什么东西!”   “类瓷,是说神魂犹如瓷器。凡人活着的时候魂魄不分,便如泥土与水。仙者,炼魂入神,泥土就变成了瓷。”朱星离解释道。   林信了然,“所以,要补他的神魂,就得再捏点泥巴糊上去?”   “聪明!”朱星离拿古卷敲徒弟脑袋,而后挠了挠头,“泥巴也可,只是修复得慢,要快些就贴瓷片。只是这泥巴、瓷片要如何打碎,如何贴上去,我还没想好。”   “这个不难,咱们先可以试试!”林信忍不住露出笑来,之前他已经试过了,有上古遗册佐证,便可以放心给沈楼用了,只是有一个问题,“还需要一个收集残魂的容器。”   从蛊雕脑袋里剥出来的魂,他一直用灵力裹着才没有飘散,半个时辰就几乎耗尽了他的灵力,实在艰难。   朱星离眨眨眼,看向身后趴在地上看猫睡觉的兄长。   注释:金麟岂非池中物,一遇风云变化龙。——清·《说岳全传》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师父:哥,给我一把灵剑   朱哥哥:给给   师父:哥,给我一个魂器   朱哥哥:给给   信信:师伯,你是不是卖咖喱的?   朱哥哥:为啥?   信信:因为……(唱)蹦蹦蹦,咖喱给gay 第31章 狼跋(二)   在师父的死缠烂打之下, 师伯同意给做魂器, 但要等到灵剑练成之后。毕竟炼器炉一次只能做一样,林信要求的这把剑还不大好做,估计连他束发之日都赶不上。   “赶不上就赶不上吧,我不着急。”林信现在是有师父万事足,暂时用不着跟人拼命, 连修炼都惫懒了, 天天拖着断臂拉着沈楼出去玩。沈楼除了清晨雷打不动的练剑, 其他时候都由着他。以至于林信自己都忘了灵剑的事。   “胡说八道, 束发礼上没有灵剑, 丢人的可是我!”朱星离坐在长桌后,整个人近乎埋进了成山的公务文书里。   为了加快铸剑进度,朱星离被迫答应替兄长处理南域公务,面对冗杂的公文, 一张俊脸都皱成了苦瓜,本就下垂的眼角几乎要拉到耳根去。   林信舔着沈楼给买的糖葫芦, 难得生出几分愧欠, 凑过去想说自己可以帮忙,瞟了一眼桌上的公文。   桌上摊开的是一份问安信, 乃是一名千户呈递的。没什么重要的事,只是例行的问安。朱星离提起朱笔,用潦草至极的字批复“废话”,顺道画了个乌龟。   “信信。”沈楼一转眼不见了林信,便上清凉殿来寻。   林信咬了一颗山楂, 酸得挤眼,“你怎么又叫信信,不是说要叫小名吗?”   沈楼抿唇,私心里他是想叫信信的,至于“迟诺”,“在外面这般称呼,他人就知道你的乳名了。”   乳名不尊,只有亲近的长辈和夫妻打趣可唤,让别人听到沈楼叫他乳名,确实不好。   说起名字,林信把吃了一半的糖葫芦塞给沈楼,自己跑到书架前,翻了本《尔雅》放到师父面前,“师父,等会儿再画乌龟,先给我取个表字。”   朱星离提笔,在他鼻尖画了个圈,“就叫龟儿吧。”   “我是龟儿,那你就是龟爹。”林信把朱笔夺走,将《尔雅》推过去。   上辈子师父没来得及给他取字就走了,“不负”二字是皇帝给取的,说是希望他不负父愿。父愿,便是林争寒给他取名的意思——重诺守信,而林争寒一生所守的信,是替皇家寻找鹿璃矿脉。   说到底,就是不负皇恩。对于一个少年人来说,太过沉重了。   沈楼走过来,坐在林信身边,“你可有心仪的字?”   “朱弦!”林信立时答道。   “什么猪咸?”正在翻《尔雅》的朱星离抬眼。   “菩提城里唱曲儿的词,”林信倚在长几上,笑眼瞧着沈楼,两指在桌面敲打,似模似样地唱了一段《蝶恋花》,“清抱朱弦,不愧丹霄镜。照到林梢风有信,抬头疑是梅花领。”   清抱朱弦,就是清阙抱着信信。   沈楼耳尖微红,轻咳一声。   “清抱朱弦,多有意境。”林信得意地冲师父挤挤眼,指望着师父骂他两句,诸如“又欺负人家世子”或是“不许占世子便宜”之类的。   可惜朱星离没懂,毕竟他可不知道沈楼的表字叫“清阙”,“狗屁的意境,这有什么相关?”   “朱弦,听起来像是随了朱家姓。”沈楼不动声色地岔开话题。   林信回头看沈楼,顿生知己之意。其实这才是他真正的目的,若是取字朱弦,就好似变成了师父的儿子。   朱星离愣怔了片刻,抓起书册揍他,“滚滚滚,叫人以为你是我儿子,我还怎么娶亲?”   “说得好像你能娶来一样。”林信扯下眼皮冲他做鬼脸。   师徒俩眼看就要打起来,沈楼翻了翻书册,指着其中一行道:“朱弦虽好,然北域方言读出来不大好听,叫‘不负’吧。”   林信和朱星离齐齐看向他。   沈楼面不改色,迎上林信的目光,“不负长生不负卿。”   这个字,被皇帝说出来,就是要挟;被沈楼说出来,却似情话。   “这个好,就这个吧。”朱星离拍板道,信字对朱弦,八竿子打不着,但配不负,甚是合适。大笔一挥,在纸上写下“不负”二字,递给林信。   林信将那张纸珍而重之地叠好,方才那一瞬间,他差点以为沈楼也是重生的,听到后面却是松了口气。   不负长生不负卿,反复咀嚼这句释义,心里痒痒,忍不住用脚趾抠鞋底。这个字真是太好了,就叫这个吧。   美滋滋的林信伸手要自己没吃完的糖葫芦,却发现沈楼手里只剩下一根光秃秃的竹签。   方才有些紧张,无意识地给吃了,沈楼扔掉竹签,“我再给你买一个。”   荼蘼节后,一日热过一日,林信白日不愿出门,就赖在清凉殿里读古籍。天下间大部分的孤本残卷都在一念宫里,乃是朱家几代人积累下来的,每本都是无价之宝。   他想在书里寻到自己重生的原因。而沈楼似乎也没什么事要做,偶尔出门见属下,大部分时间都陪着他。   沈楼给浣星海去了封书信,提醒父亲查一下北漠的动静,告知他关于噬灵的消息。雁丘见到的那颗噬灵,着实让他吃了一惊。这东西理当在几年后才出现,没料想这么早就有了踪迹,须得尽快查明,越早掐灭越好。   “信信,你可知那日贺六浑扔出的东西是什么?”沈楼觉得此事应该跟林信探讨一下,当年朱星离中的噬灵应该跟后来他遇到的那种不尽相同。   “唔,应该是北漠的巫术,”林信含糊了一句,没骨头似的歪到沈楼身上,“那东西你要是再遇见,千万不能碰。我隔着灵力触碰了,到现在还有点晕。”   沈楼低头看看“弱不禁风”的林不负,顿时歇了点破的心思。噬灵的事,也不着急。   暑消秋风至,师弟已经走了两个月,没有任何书信传来。林信看看自己已然拆了夹板的左手,嘀咕封重的胳膊也该好了,怎么这般没良心。   明日便是他束发的日子,朱颜改骗弟弟给自己做苦力,结果还是赶不上灵剑出炉,把朱星离气得跟他打一架。   女子十五及笄,男子十五束发。束发之后,便可以娶妻了。   “明日束发,你可有礼物相送?”林信拆了夹板,立时变成了拴不住的跳蚤,拉着沈楼去郊外骑马。   沈楼看着前方,装没听到。   林信策马拦住他,“好你个沈楼,打算空手观礼啊。”   “束发及笄,只有长辈或是丈夫才会赠礼。”沈楼垂目看着低头吃草的马。   听到这话,林信就更想要了,跳到沈楼的马背上挠他痒痒,“我不管,就得给,咱俩可是小时候一起睡过的交情!”   这一闹,马惊了,尥蹶子把两人给甩了出去。沈楼自己垫到下面,抱着林信滚了一圈。   林信爬起来,顶着一头的草叶子,委屈道:“要是虫虫在的话,肯定会给我准备的。”   故作娇柔的模样,看得沈楼嘴角直抽,叹了口气,从袖子里摸出一条黑色带银色长流苏的发带,上面还缀着鹿璃的碎屑。   黑绸银苏,是浣星海给家族子弟准备的束发礼,金贵点的会加上鹿璃碎屑,意为聚揽万千星辰。沈家没有朱家把鹿璃雕琢出八面玲珑的手艺,就简单粗暴地打碎了黏上。   沈楼不喜欢这么耀眼,寻常只戴没有鹿璃的那种。   林信立时抢过来,“这个好,等束发的时候,就让师傅给我戴这个。”   “你那块玉佩,也拿出来吧。”沈楼看向林信脖子里的细麻绳,这孝他戴了六年,也该摘了。   “那怎么行?”林信把黄玉小鹿掏出来,这可是寻鹿侯的玉佩,给人瞧见了他的身份就瞒不住了。   “已然瞒不住了。”沈楼看向京城的方向,他刚刚收到消息,一队金吾卫正朝南域而来。   林信眸色一暗。   “你杀了蛮族,被金吾卫看到了,他们一定会把这事告知皇帝。”皇帝感兴趣,略微一查证就会明白,不爱操心的朱星离,收养的孩子定然都是至交好友的,而他最好的朋友就是林争寒和剪秋萝。   “那我是不是得进京了?”林信把小鹿扯下来,摩挲着背后的“争”字。   “莫怕,若是进京,我会护着你的。”沈楼把自己腰间的玉佩绳解下来递过去。他自己定然还是会陷入那个泥潭的,但林信只要不做那劳什子的割鹿侯,就不会有事。凭着前世的经验,他总能护得林信周全的。   束发礼,穿朱家的绛红鲛绡金玉袍,戴沈家的浣星玄夜流苏绳,挂寻鹿侯的黄玉佩,林信这一身打扮堪比紫枢炖的大杂烩。好在他生得俊,倒也不显花哨。   跪在地上让师父给束发,林信笑得牙不见眼。礼成,一队金光灿灿的金吾卫就出现了,这次拿着圣旨的不是统领,而是一名文官。   “下官中书令杜晃,见过绛国公。”那文官甚是儒雅,说的是墉都雅言,字正腔圆,不徐不疾,对着负手立在玉阶上的朱颜改拱手相拜,举手投足的礼节堪称典范。   身后的金吾卫,跟着行礼,齐齐单膝跪地,“见过国公爷。”   站在一边的紫枢撇嘴,小声对黄阁道:“这些金吾卫,见到咱们国公爷怎么不跪?”   黄阁憋红了脸,不知道怎么形容,“兴许,因为朱家有钱吧。”   “错,”林信突然出现在两人中间,高深莫测道,“因为我师伯,脾气不好。”   三人转头看去,果见朱颜改冷了脸,“亦萧,去把蛛网打开。”   蛛网,是指一念宫的护宫大阵,可以在有人御剑闯入的时候响起钟声,宫中的侍卫便会立刻拉弓将人射下来。   那位中书令顿时露出几分尴尬神色来,“下官唐突,还望国公爷恕罪。”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清抱朱弦,不愧丹霄镜。——宋·黄裳《蝶恋花》   小剧场:   皇帝:你叫不负吧   信信:呸,这么难听,是人名吗?   楼楼:你叫不负吧   信信:哇,这么好听,是神仙雅号吧?   皇帝:…… 第32章 狼跋(三)   金吾卫作为帝王亲卫, 四处传递圣旨号令, 管它是浣星海还是莫归山,向来都是直接闯入,从没有站在门外等通报的习惯。   但是他们忘了,他们只是朝廷的四品武官,国公是超品的一方诸侯。寻常诸侯不愿得罪他们, 没有计较礼节。但朱颜改不是寻常诸侯, 计较与否完全看心情。   “既然来了一念宫, 就要守一念宫的规矩。”朱颜改抬手, 房前屋后瞬间冒数十名手持鹿璃弓的红衣侍卫, 各个弯弓似满月。   中书令出了一头的冷汗,“下官知罪,我等重新通报。”   说罢,杜晃带着金吾卫火速退出一念宫, 前脚刚出去,后脚一念宫上空就泛起了纵横交错的灵光, 显然是开了蛛网。   金吾卫统领气得脸色发青, 走遍整个大庸,他还从未受过这等羞辱, “杜大人,你这般作为,折的可是圣上的颜面。”   “张统领回去大可如实回禀,看圣上如何裁决。”杜晃叹了口气,这位张统领新上任不久, 根本不了解情况,年轻人这般莽撞,迟早要吃亏的。   立在大门外,礼数周全地请守门侍卫通报,等了近一刻钟才重新放他们进去。   先前为束发礼准备的东西都收了起来,朱颜改在一念宫正殿重新接见众人,“来者何人?”   杜晃按下几欲发作的张统领,好脾气地再次自报家门,而后宣读圣旨。出人意料的是,这圣旨并非是来讨要林信的,“南域朱家亦萧,博学多艺,冠绝古今,着入宫为太师,教导太子及诸皇子课业。”   林信诧异地看向师父。   正偷偷喂菁夫人吃鱼干的朱星离手一抖,把鱼干戳到了猫脑袋上,立时被菁夫人挠了一爪子。捂着手呲牙咧嘴地走上前,拿过圣旨重新看一遍,的确是在说他没错。   “亦萧顽劣,怎可为太子师?”朱颜改蹙眉,自己的弟弟自己清楚,若是做了太师,不出一年,太子就会变成上房揭瓦下水摸鱼的浪荡子。   “国公过谦了,皇上考校六皇子功课,龙颜大悦,望太子也能习得如此广博之学,这才派下官前来,务必请亦萧先生入宫,”杜晃苦笑道,“另外,皇上还有一道口谕。请寻鹿侯遗孤随先生一同入京,拜爵封侯。”   朱星离本来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听到最后这句,立时把圣旨黄绢卷了卷,塞进袖子里,“承蒙圣上不弃,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信儿,收拾东西。”   林信原以为师父会拒绝入宫,没想到答应得如此干脆。   “去哪里打秋风都一样,”朱星离无所谓道,“要不要打个赌,看封卓奕能忍我多久,十两鹿璃。”   封卓奕是当今皇上的名。   林信看着他擦拭春痕剑,心中有些不是滋味,师父为人放荡不羁,最不爱被管束,答应入宫,多半是为了他和封重,“师父,要不,咱们跑吧?”   “跑?”朱星离合剑入鞘,照着林信的小腿敲了一棍,“臭小子,教了你这么多年,就学会个跑啊?”   在莫归山相遇的时候,林信太年幼,他不可能把这么小的林信交给皇家,那简直就是羊入虎口。如今林信和封重都长大了,“该是你的东西,就去拿回来,有师父在呢。”   有师父在呢……林信心头一热,所有的忐忑与惶恐、忿狷与厌憎,都在这句话里灰飞烟灭。   “见势不对,大不了到时候再跑。”朱星离补充了一句。   林信:“……”   马上就是闲池围猎的日子,沈楼跟着他们一起入京,参加今年的秋猎。   朱颜改和叠剑三尊出来送行。朱江秋拉着林信很是不舍,给他塞了一堆南域小吃。   “喵呜!”菁夫人窜出来,扒着林信的衣摆往上爬。   沈楼把猫抱下来还给朱颜改,“世叔,侄儿前日听说一件事,北域有酒楼卖火焰鱼,某人贪吃,一次吃了八条,第二日竟被发现死在家中。”   朱颜改听到这话,瞳孔皱缩,“你什么意思?”   “我见后园池塘里养了不少火焰鱼,想起此事,跟世叔说一声。”沈楼拱手作别,拉着林信上了马车。   朱颜改摸摸怀里的猫,回头对侍女道:“削减夫人每日的火焰鱼,改为三日一次。”   “是。”侍女躬身应道。   “喵?”   南域尚且炎热,墉都已经下起了秋雨。茶楼酒肆坐满了避雨的人,谈论着秋闱的盛况。   大庸科举选才,分秋闱和春闱,秋闱比武,春闱比文。想要做武官的小家族子弟和散仙,需参加秋闱夺个好名次;要做文官,则只需在秋闱上入围,不讲求名次,来年再参加春闱便是。   凡人也可以参加春闱,但比仙者要难很多,需要府试、乡试层层选拔,且有当地的修仙大族保举。   皇宫在墉都正中,穿过御街便可到达。   林信跳下马车,看着气势恢宏的城墙,禁不住深吸一口气。矮墙曰垣,高墙曰墉,京城的城墙、皇宫的宫墙,都有三丈高,故名墉都。   高墙森森,宛如石头砌的大瓮,把所有人关在里面,斗个你死我活。   元朔帝封卓奕,亲自站在廊下迎接众人,“亦萧,你可是好几年都没来墉都了。”棱角分明看起来颇有威严的帝王,一笑便没了架子,只因他生了一对甚是显眼的梨涡。   皇族的人都有梨涡,或大或小。因而封重回宫,没有任何人会质疑他的血统。   女人长了梨涡会显娇俏,男人长了梨涡则显可亲。   “参见皇上。”一行人齐齐跪下行礼。   “起来吧,外面雨大,都进殿去,”封卓奕拍了拍沈楼的肩膀,“多时不见,楼儿都长这么高了。”   “蒙皇上惦记。”沈楼低头应了一声,并不多言。   帝王赐座,叫了林信到身边来,仔细看了看他的模样,捏着小鹿玉佩深深叹了口气,“朕这些年都在寻你。你父亲为皇室寻鹿,死于非命,只你一个孩子,朕怎忍心让你流落在外。”   感慨一番物是人非,绝口不提朱星离这么多年隐瞒不报的事。   “皇上,您当真让我教太子读书么?”朱星离坐没坐相地窝在椅子上,看起来实在不像为人师表的材料。   “你呀,休与朕装腔作势,”封卓奕抬手,虚空点了点朱星离,笑着摇头,明黄金龙袍随之晃动,举手投足尽显尊贵,“朕考校了六皇子的功课,此子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剑道阵法无所不通,太子与之相差多矣。”   一名宫外长大的皇子,却强过了多年精心培养的太子,这让元朔帝甚是不安。   不管朱星离怎么说,这太师的官职是定下了,在东宫划了一片宫室给他用,林信和沈楼也暂居东宫。   寒暄过后,皇上放他们去安顿,却留下了林信单独叙话。   厚重的殿门轰然紧闭,隔绝了沈楼担忧的目光。   “走了。”朱星离不甚在意地拽上沈楼,直接往东宫而去。自家徒弟比自己都精,皇帝也不会把他怎么样,没什么可担心的。   随着殿门关合,门外淅淅沥沥的雨声也渐去渐远。林信回想着上辈子与元朔帝初见的时候,还是艳阳高照的初夏,落在他眼中的天色却比如今还要昏暗。   金吾卫把刚刚杀了师父的他和重伤昏迷的封重带回宫。师父死在自己手中,对十五岁的林信来说打击太大,几天没说出一个字来。封卓奕叫了最好的太医给他治病,几乎每日都来探望。   足足缓了大半年才好,等林信走出宫门的时候,关于他弑师的流言已经传遍了墉都。   “就是他,杀了自己的恩师。”   “小小年纪就这么狠心,莫不是狼崽子成精的吧?”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已经是英王殿下的封重抓着他衣领质问。   “不为什么,我只做我该做的。”林信甩开他的手,又被一拳打在胸腹,重重的拳头带着充足的灵力,直将他打到了一丈开外,喷出一口血来。   “林信,从今往后,你我恩断义绝!”封重红着眼睛,甩袖离去。   众叛亲离是什么滋味,林信不知道,左右,他已经没有亲人了。爬起来擦掉嘴角的血,转头去寻皇帝。   无牵无挂,孤臣一个,声名狼藉。他要给父亲报仇、给师父报仇,要撼动那百年大族,能依靠的,只有皇帝。   记忆回笼,林信抬头看看跟记忆里没什么差别的封卓奕,露出个略显拘谨的笑来。   “朕听金吾卫说了,那二十几个蛮人,都是你杀的?”皇帝笑得和蔼,仿佛在问门外的蚂蚁窝是不是你捣毁的一般,云淡风轻。   “并非是臣子所杀,乃是启动了师父布下的大阵。”林信实话实说,眼中尽是天真的残忍,仿佛对于坑杀二十几人毫不在意。   封卓奕微微颔首,“你可知,你父亲是谁杀的?”   “不知道。”林信摇了摇头。   元朔帝叹了口气,将林争寒如何去寻鹿璃矿脉,如何被那些没有矿脉的家族盯上,尽数告知。   林信紧紧攥着拳头,红了眼眶。   “你已经束发,可取了表字?”封卓奕摸摸林信的脑袋,很是疼惜。   “不负,林不负,”林信深吸一口气,“家父有言,重信守诺,不负皇恩。”   “不负皇恩,好好好,”封卓奕又惊又喜,“好孩子,过些时日朕就下诏,将寻鹿侯的爵位传给你。”   离开大殿,林信单指将眼角的泪水抹掉,嗤笑一声,向东宫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  正史中的秋闱不是武科,是乡试,此处为本鸟杜撰   ------------   小剧场:   楼楼:不是都恩断义绝了,后来怎么又好上了?   虫虫:(第一天)林小信,我跟你恩断义绝   信信:这可是你说的   虫虫:(第二天)林小信,一天过去了,咱们和好吧   信信:好呀   楼楼:…… 第33章 狼跋(四)   宫墙百丈高, 人心似海深。   因为鹿璃的存在, 人分成了三六九等,凡人,普通修士,贵族修士,大贵族修士。   林信穿着朱家的绛红鲛绡, 走在宫道上, 路过的宫人会低头向他行礼。大部分宫女太监都是凡人, 只有近卫和大宫女是仙者。   “东宫怎么走?”林信拉起一名小宫女询问, 勾住她的衣袖轻搓了一下, 粗糙质硬,不及一念宫下人的衣料昂贵。   小宫女瞧见他这个动作,禁不住红了脸,偷瞄一眼林信的长相, 绯红的色泽从脸颊一直蔓延到了脖颈,“回, 回大人, 在那边。”   林信微微颔首,赏了颗金瓜子给她。这是临行前跟师伯讨的, 朱家专门用来打赏的小玩意儿,每颗瓜子都雕得极为精巧,棱角凸起分毫毕现,侧面还有个小小的“朱”字。   皇室乃天下之主,宫人的衣料竟还比不上一念宫的下人, 这其中虽然有朱家奢靡浪费的原因,但更多的是因为国库空虚。   林信神色有些凝重,照这样下去,酌鹿令很快就会有人提及。   ……   “朕知你心中委屈,重儿那边朕会替你解释,”封卓奕将一份奏表推给他,“先看看这个。”   【四域横行无忌,养兵众多,不听号令久矣,长此以往,君威薄,江山动荡,宗庙不存。当行割鹿之律,验岁贡以削诸侯封地……】   ……   努力回忆上面的字迹,然岁月久远已然记不清了。   “信信。”沈楼的声音打断了林信的思绪,抬头瞬间,来不及遮掩的阴沉戾气尽数落在沈楼眼里。   沈楼就站在东宫门外的石阶下,没有宫人跟随,显然是在等他。   看到这场景,林信顿时笑起来,方才的神色似乎从未存在过,快步走上前去,“你在等我?”   “嗯,你师父说怕你走丢。”沈楼说完,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些傻,林信有上辈子的记忆,那里会不记得东宫的路。   师父?朱星离可不会操这个心,只会告诉他找不到路就翻墙。抿唇忍笑,忆及雁丘大雨中那句“只对你好”,心尖发烫。   “我刚才骗了皇上,”林信快走两步,绕到沈楼面前倒着走,“我说我的表字意在不负皇恩。”   沈楼一本正经道,“这不叫骗,叫官话。”   “哈哈哈,”没想到正直的沈世子会这么说,林信忍不住笑起来,“那你也说句官话我听听?”   “你以后是侯爷,我是世子,得向你行礼了。”沈楼一把拉住快要撞到柱子的林信,忽然脸色一变,用力将人拉倒身后,抽出虞渊落日准确接住自上而来的一剑。   偷袭者怪叫一声,旋身欲逃,被沈楼用剑鞘敲中了小腿,不得已又回来接招。   “不打了,不打了,你的剑怎会如此之快!”钟有玉嚷嚷道。   沈楼将未出鞘的虞渊剑挂回腰间,“不是我快,是你太慢了。”   “呸!”钟有玉气得跳起来,“那是我让着你,走走走,咱们去演武场打一架。”禁宫之中不许使用鹿璃比剑,要用鹿璃就得去演武场。   沈楼不理他,抬头看到石阶之上正站着一身杏黄常服的太子——封章,躬身行礼,“参见太子殿下。”   “不必多礼,”太子走下台阶,身后跟着沉默不语的钟无墨,“多日不见,小楼的剑法又长进了。”   太子封章比沈楼年长,面颊瘦削,嘴角的梨涡偏狭长,看起来有些冷厉。   林信躲在沈楼身后,观察着钟家兄弟。身处矮檐之下,两人过得定然没有西域自在,但也没吃什么苦,只是钟有玉越发话多,而钟无墨更加寡言。   他对钟家兄弟没有什么恶感,钟长夜已死,杀父之仇便报了,祸不及子嗣。何况这两个傻子根本不知情。   “这位就是寻鹿侯世子吧?”太子看向林信。   林信从沈楼身后出来,给太子见礼,“臣林信,林不负,见过太子殿下。”   封章伸手扶起林信,“听父皇提及,过几日就会下旨让你承爵了。”太子自幼聪慧,说话做事虽带着几分简傲,却绝对礼数周道。这话就好似一直在关注林信的事一般,让人心生好感。   说罢,又转头打趣钟家兄弟和沈楼,“寻鹿侯乃是列侯,以后不负就是侯爷了,你们还是世子,见到人家,可得行礼了。”   这还真是官话,林信忍不住跟沈楼挤挤眼。   三言两语,拉近了几人的距离,太子邀请众人去厅中饮宴,给沈楼和林信接风。   “谢太子美意,臣想去看看六皇子。”林信这话一出口,所有人的面色皆是一变。   六皇子何许人?皇家子嗣单薄,太子其他的兄弟基本上都夭折了,近来新寻回的这位皇子殿下,对太子的地位可是个不小的威胁。寻常都不敢在太子面前提及,这林信倒好,初次见面就驳了太子颜面,还提出要去看六皇子。   也不知是真的不通人情世故,还是故意为之。   “皇弟伤势未愈,在别庄调养,今日怕是见不到了。”太子面不改色地说,眼中隐隐有些不悦。   伤势未愈……   林信摸摸自己完好无损的小臂,眸色微暗。上辈子这个时候他浑浑噩噩的,并不知道封重过得如何。但大半年之后再见,整个人明显变了很多。   次日,林信找到封重的时候,这家伙正在城中茶楼里啃烧鸡。   手上的夹板已经撤了,只是还缠着布条,不能持物。身边站着两名年轻貌美的侍女,一个倒水,一个举鸡腿。   “你倒是自在。”林信上去给他后脑勺一巴掌。   “唔……咳咳……”封重被鸡肉噎到了,倒水的侍女赶紧将茶杯递上来,让他喝一大口,又给拍了拍胸口。好容易缓过来,发觉自家师兄正用一言难尽的目光看着自己,顿觉丢人,摆手道,“行了,你们俩外头候着吧。”   两名侍女应声离去,屋中只剩下师兄弟二人。   “你的手怎么回事?”林信拉过一只缠满布条的手看,弹了弹露出来的指头尖,“这么久了还没好吗?”   “太医说伤筋动骨一百天,昨日来看还说没长好。”封重无奈道,没有手很不方便,吃饭都得侍女喂。   “那你不会叫人代笔写封信回去吗?”林信三下五除二地将布条拆下来,捏着封重的胳膊查看。   封重摇头,“那样,他们就注意到你了。”说完,叹了口气,纵然他已经尽量隐瞒,还是被皇帝发现了林信。   “啧,吃几天墉都米,都会说矫情话了。”林信使劲在封重小臂上拍了一巴掌。   “啊啊啊,断了断了!”封重吓了一跳,赶紧把手收回去,一摸才发现根本没事,“咦?”   筋骨完好,活动自如。   明明已经痊愈,太医却说他没好,这是为何?   “因为后天便是闲池围猎。”林信把布条扔到他头上,因为师父尚在,心中没有怨恨,他这师弟真是越发往傻了长,就知道吃。   这几年沈楼都没有参加,太子一直是闲池围猎的头名。今年是太子最后一次参加闲池围猎,明年就要开始临朝听政了。若是输给沈楼不丢人,毕竟玄国公世子十二岁就上战场,不是他们能比的。但若输给这个不知哪里冒出来的弟弟,就难看了。   “太子还真是多虑,以我的资质,哪里能赢得了。”封重拿起没吃完的烧鸡继续吃,果然还是自己拿着吃舒服。   林信挑眉,“是啊,你资质这么差,只怕要丢人。丢你自己的人不打紧,折了师父的名头可不好,他是要做太师的。”   吃鸡的封重听到这话,眉头一皱,愁苦地继续吃鸡,“我尽力吧。”   敲打完师弟,林信心满意足地下楼去。大堂里说书先生正讲着南域的奇闻异事,茶桌上坐着的多是刚考完武科的年轻人。   “这话说的,难不成朱家比皇家还有钱吗?”有人对于说书先生对一念宫的夸赞不甚相信。虽然整个大庸都知道南域富庶,但在普通仙者与凡人眼中,天下间最有钱的应该是皇室。   “咱们大庸就那么一条鹿璃矿脉,全在南域,连个尾巴稍都没留给中原,你说朱家多有钱?”   “朱家只是好奢靡,每年挖出的鹿璃,大部分都交了岁贡,哪里能比皇家?”   “你知道朱家挖多少鹿璃又交多少岁贡?”   众人争执了起来,大庸不禁民言,但他们也不敢直接说大家族的坏话,毕竟这是皇城根,四处都是显贵,指不定被哪位大人物听了去。   “四域诸侯手握重兵,实力太强,久则必成大祸。应当收拢边界,归权于天子才是!”突然有人说了这么一句,全场皆惊,整个大堂都静了下来,朝着说话的人看去。   林信循着看过去,说话的乃是一名身着靛蓝儒衫的男子,被众人盯着看,很快就涨红了脸。同桌的伙伴赶紧打圆场,“他喝多了,诸位莫怪。”   在茶楼外久等不见人的沈楼寻了进来,恰好看到这一幕,行至看热闹的林信身边,低声道:“那人是个凡人,望亭侯举荐的举子,明年要参加春闱的。”   “你怎么知道?”林信奇道,这种小人物,应该没有什么机会能让沈世子认识的。   “见过。”沈楼面不改色地说,也不说具体在哪里见过。   新上任的太师朱星离,以马上要秋猎为由,不去学宫讲课,整日躲在皇家藏书楼里翻看古籍。   转眼到了闲池围猎这天,太子殿下还没见到太师。   换上一身箭袖劲装,林信依旧跟在沈楼身后。圣旨未宣,理当称林信未世子,但事实上林信也没有被封过世子,于是众人就暂且叫他小侯爷。   “我说,咱们是不是在哪儿见过?”钟有玉看看跟沈楼黏在一起的林信,总觉得这一幕似曾相识。   正在兄弟情深互相关切的太子与六皇子殿下,听到这话纷纷转过头来。   钟无墨拽了兄长一下,示意他别瞎问。   然而话已出口,林信并不打算糊弄过去,十分真诚地答道:“你不记得了,咱们小时候见过的,我就是沈世子收的那个暖床随侍,阿信呐。”   正在查验弓箭的沈楼:“……”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记者钟有玉:请问作为暖床随侍,你很骄傲是吗?   明星信信:没错,靠潜规则上位,一直是圈内的优良传统,我很高兴可以为传统文化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记者钟有玉:……我们这是八卦频道,不是新闻联播   明星信信:哦,是么,啊哈哈,总是上新闻,一不小心就习惯了央视腔   记者钟有玉:什么新闻?   金主楼楼:社会新闻= =   《震惊,墉都惊现灭门惨案,割鹿侯林信有重大嫌疑》 第34章 狼跋(五)   暖床的随侍!   钟有玉脸上的表情霎时变得十分精彩。   “呦呵, 猎场也能带暖床的了?”几名世家子弟走过来, 其中一人语调轻佻,目光露骨地在林信身上扫了一圈。   林信没穿朱家的绛红衣,而是穿了一身宝蓝箭袖,周身没有多余的打扮,瞧不出来历。   “罗展, 不得无礼!”太子及时制止了那些人的调笑, “这是马上要继位的寻鹿侯林信。”   方才开口说话的年轻人就是罗展, 望亭侯的次子, “什么寻鹿侯, 没听说过。万户还是千户?”   列侯是统领一方的诸侯,没有万户千户之分,作为属臣的关内侯才有。养了林信几年的赵家,就是万户侯。   罗展这话一出口, 跟他一起来的世家子都笑起来。大贵族瞧不起小贵族,一向如此。   “不是万户, 也不是千户, 是你爹……”林信停顿了一下,看着罗展脸色骤变, 才不紧不慢地继续道,“那样的列侯。”   “哈哈哈哈,是你爹——那样的列侯!”少女清脆的声音从林间传来,不多时,一道清丽的身影御剑而来, 大笑着落在罗展面前。   世家子弟们见到来人,不由自主地后退半步。少女穿着一身玄色劲装,头发尽数梳上去,用发带扎了个颇为英气的马尾,身后背着一把几乎与之等高的大弓。正是多时不见的沈楹楹。   沈家人都生得漂亮,去年闲池围猎,许多世家子弟还试图向沈楹楹献殷勤。但在她一箭射穿了巨石之后,那些公子们就不见了踪影。   果不其然,方才还放肆调笑的罗展等人,见礼之后就溜了,一个个跑得比兔子还快。   沈楹楹撇嘴,转头看向林信,准确地抓住了他的胳膊,“你真的是阿信啊!你还记得我吗?你比小时候更好看了。”   林信背上的寒毛瞬间就立了起来,生怕这天生神力的姑奶奶一不小心把他刚长好的胳膊又给掰折了。上辈子,这位可是唯一一个在林信灵力全盛之时差点取他狗命的人,林信是真的怕了她。   “秋庭!”沈楼厉声呵斥,话音未落,直接动手把两人分开,“不得无礼!”   “秋庭来了。”太子见到沈楹楹,眼中禁不住露出笑意。   “太子哥哥!”沈楹楹笑起来很甜,分明是娇俏玲珑的二八少女。   “啧啧,楹楹,你说说你,人家别的姑娘一来,小伙们都争相讨好,你一来简直是蝗虫过境,寸草不生。”钟有玉凑过来笑话她。   “就你话多!”沈楹楹跺脚,不依地推他,顿时将钟有玉推了个狗啃泥,“我有什么办法?墉都里关于世家女子的传闻,都是什么‘周雅儿千金买桃花’‘李明珠垂泪青丝桥’,轮到我了,就是‘沈秋庭倒拔垂杨柳’!”   “噗——”封重忍不住喷笑出声,被沈楹楹瞪了,立时捂住嘴。   “好了,快去打猎吧,再不去连第五都沾不上了。”沈楼赶妹妹走。   “知道了。”沈楹楹笑着道,忽然面色一肃,抽出背上的桑弧神弓,搭上羽箭,直接指向了林信。   桑弧,是去年闲池围猎皇帝赏给太子的,又被太子转送给了她。   这是一把装了鹿璃的灵弓,寻常大弓有六钧弓,九钧弓,这一把桑弧,却是仙者也难以拉开的百钧弓!桑弧箭一出,可穿透几尺厚的山石。   箭矢带着充沛的灵力,直冲着林信的脑袋而去。   沈楼瞳孔骤缩,这场景与前世天牢峰混战的情景瞬间重合。百钧弓大箭,于万军中射中林信,一箭透骨,将他整个人钉在了山石之上。鲜血将整山壁都染成了红色。   记忆中的血光,染红了沈楼的眼珠子。“嗖——”箭矢飞来,被沈楼一把抓住,百钧弓的力量不是常人可以阻止的,即便沈楼用上了灵力,那力量巨大的箭还是在他掌心滑了很长一段,到尾羽处才堪堪停住。   “哥,你做什么呀?”沈楹楹吓了一跳,这一出声,原本站在林信身后几丈远的雄鹿顿时跑掉了。   沈楼将那支箭一折两段,狠狠扔在地上,不等沈楹楹再说什么,一巴掌扇了过去。   “啪”的一声脆响,把在场几人都给震蒙了。   “沈楼!”太子快步上前,推开沈楼,把沈楹楹护在身后。   “沈大,你疯了,你打他做什么?”钟有玉也上前劝阻。   沈楹楹不可思议地捂着脸,瞪大了一双眼睛看着兄长。   封重走到林信身边,面色有些不愉。他不知道沈楹楹箭术如何,方才那一箭就算射的准,也是擦着林信的脸颊过的。稍微一点闪失,就会射穿他的喉咙。   “箭术,不是让你用来卖弄的。再让孤看到你拿箭指着人,以后就不许你用弓了!”沈楼的声音冷得仿佛带了冰碴子。   从没被哥哥这般凶过,沈楹楹顿时哭了起来。   她的箭术极高,射石饮羽、百步穿杨,林信离得这般近,是不可能被她伤到的。以前她在家里也常这么玩,从没有人说过她,还常常引来诸多赞许。   “不用就不用!”沈楹楹把桑弧弓掼到地上,转身跑开了。   “哎,楹楹!”钟有玉着急,推了弟弟一把,“快去追上她。”   钟无墨听话地去追了,太子无奈地叹了口气。   林信缓过神来,拉过沈楼的手来看,冷白干燥的掌心,多了一条长长的血痕,乃是被百钧弓的灵箭磨出来的。   想起上辈子自己被沈秋庭差点射死,睁开眼看到的却是沈楼的脸。那时候两人明明已经水火不容,斗得你死我活,有仁义病的沈清阙还是救了他。这人总是这样,在他绝望的时候突然出现,又在他生出希望之时撒手离开。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前世的孽缘简化版》   楼楼:林信,你不能死,快找大夫来   信信:谢谢你救了我,我打算以身相许   楼楼:不用,我做好事不求回报   信信:那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我好改天上门提亲   楼楼:你就叫我红领巾吧   信信:…… 第35章 狼跋(六)   “时候不早, 两位殿下先去打猎吧。”沈楼收回手, 示意太子和封重先行。闲池秋猎不是普通的打猎玩耍,是所有世家子弟的较量,比他们沈家兄妹闹别扭重要得多。   太子点了点头,“秋庭是孩子心性,你莫与她计较。”   “是。”沈楼低头应下。   林信给封重使了个眼色, 示意他赶紧去, 笨鸟先飞。   钟无墨追了很远, 才追上一路狂奔的沈楹楹。   “你跑来做什么?”沈楹楹捂着眼睛哭, 从指缝里偷瞄钟无墨身后, 空荡荡的没有人,他的哥哥,丝毫没有过来哄她的意思,顿时哭得更伤心了。   “兄长, 让我来的。”钟无墨实话实说。   沈楹楹松开手,瞪他一眼, “你哥让你来你就来啊, 你哥打你巴掌你是不是也不还手?”   无辜被骂的钟无墨毫无波澜,默不作声地听着沈楹楹叨咕。“我的箭法他又不是不知道, 以前从来没有说过我,呜呜……”   钟无墨不善言辞,沉默半晌憋出来一句,“本来就是你不对。”   “你还说!”沈楹楹恼羞成怒,狠狠推了钟无墨一把, 直接把人给推到了一丈开外,撞断了一根插在地上的皇旗。   “什么人?”随着一声低喝,铺天盖地的剑光横扫而来。   钟无墨单手拍在地上,就地翻身,拉着沈楹楹极速后退。   “大胆,谁敢出剑!”沈楹楹伸手摸背后的桑弧弓,摸了个空。出来打猎,她为了多得猎物,没带灵剑,只背了大弓。如今扔了弓,可谓是手无寸铁。   持剑者穿了一身皇家侍卫的装束,听到沈楹楹开口也没有停手,“擅闯皇帐者,格杀勿论!”   锋利的剑芒,眼看就要戳到沈楹楹的眼睛上,她只得随手拔下一根皇旗,运转灵力抗下这一击。   “咔!”竹质的旗杆根本扛不住灵剑的剑气,只略略阻拦了一下攻势,钟无墨拔剑,从地上横扫过来。两人战成一团,皆用上了鹿璃,刀光剑影招招致命,钟无墨明显处于下风。   “你这是什么烂招啊!”沈楹楹急道,眼瞧着那侍卫的剑就要刺中钟无墨的胸口,只得大喊,“哥!救命!”   “嗡——”虞渊落日剑的剑光,宛如九天长虹,自下而上,稳稳地挑开了两人的剑。沈楼回剑,顺手将背上的桑弧弓扔给妹妹。   林信的小剑不好飞,一路跑着过来,看到那持剑的皇家侍卫,不由得眸色微暗。是位老熟人,未来的金吾卫大统领——周亢。   “此处乃皇帐,尔等退避。”周亢横剑于前,因着对沈楼有所忌惮没有再出招,但依旧杀意浓重。   在附近打猎的几名世家子弟,听到声响也跑过来看热闹,其中就有那爱说话的望亭侯次子罗展:“呦,周亢,得了武状元了不起啊,都敢对玄国公世子出剑了?”   “他是谁呀?”   “千户之子,今年秋闱的新科状元。”罗展嗤笑,作为列侯之子,那些个千户、万户在他眼里都是下人。自家父亲越是夸奖这个周亢,他就越是瞧不起。   林信斜瞥一眼罗展,就算他不断这人的手掌,迟早也得被别人砍了,实在是欠教训。   “怎么回事?”皇帝封卓奕从帐中走出来,瞧见外面聚集了一堆少年人,便问起来。得知是沈家兄妹闹别扭,误入此地,元朔帝哈哈一笑,“朕当多大点事,都打猎去,得不到好名次,看你们老子怎么收拾你们。”   并不计较众人随意闯进皇帐禁区的事,世家子弟们笑着散开了,周亢重新站到守值的行列里,宛如雕像。   “舍妹无状,惊扰了圣上。”沈楼没有走,拉着沈楹楹给皇帝赔礼。   “你这小子,总是这般客气。”封卓奕嘴上这么说,面上却甚是满意,摆手示意他们赶紧去打猎,转头冲林信招招手。   沈楼看了林信一眼,拉着妹妹和钟无墨离开。   “玄国公世子,堪为世家楷模,你与他交好,有什么不会的尽可问他。”皇帝看着沈楼劲松修竹一般的背影,意味深长道。   林信垂眸,“臣与沈世子相处不过月余,算不得交好。”   封卓奕微怔,没料到林信是这个态度,“那你,总得有个玩伴。”   “臣有六皇子。”林信抬头,坦荡地说。他与封重从小一起长大,朱星离尚在人间,好端端的不可能兄弟反目。   皇帝若有所思地看着林信,转身往观猎高台走去。林信便寸步不离地跟上,他是侯爷,不属于世家子弟的范畴,并不需要下场围猎。   从清晨到黄昏,山林间充斥着年轻人们的欢笑呼喝,太阳西沉之时,所有人满载而归。   闲池围猎,第一天比猎物,第二天比剑术。   所有的猎物按照各自的名牌堆叠在一起,由金吾卫上前清点。   “你觉得,谁会赢?”皇帝指着满载猎物的骡车问。   “沈世子第一,六皇子第二,太子第三。”林信看也不看地说。   “嗯?”封卓奕觉得有趣,“老六能赢了太子?”   “能赢,”林信点头,看向人群中的封重,“他有天眷之才,只是自己不知罢了。”   果不其然,金吾卫清点出了猎物之后,沈楼第一,封重第二,太子第三。   “这你还说自己资质不好?”沈楹楹在一边怪叫,方才在林子里,她见封重如此拼命,就好奇问了一句,结果这人说自己资质愚钝,怕给师父丢脸。   封重有些傻眼,意识到自己被林信骗了。   “哈哈哈,吾儿大才,”封卓奕很是高兴,吩咐将六皇子猎的雄鹿烤了来给自己吃,“当可取字了。”   皇子取字,便可封王。太子听到这话,面色一紧。   虽然很高兴,皇帝也没有糊涂到在猎场取字,表示等秋猎回宫之后再正式宣布。打发林信去跟年轻人们喝酒吃肉,自己跟太子说几句话。   篝火燃起,众人围着火堆在矮几后坐下。沈楼看看落座,其他的世家子弟便都围了上来,将他身边的位置占满。   “沈大,听说你在战场上一夜杀了九十九个蛮人,是不是真的?”   “去年我说想去北域参战,我爹不同意。不让我上战场,又嫌我在家窝囊,你们说说。”   “哈哈哈哈……”   沈楼似乎天生招人喜爱,尽管他的性子并不热,不论在战场还是朝堂,总有很多人愿意跟随。上辈子大庸陷入危机的时候,沈清阙振臂一呼,已经四分五裂的世家大族们竟都听从号令,让他统领四域兵权。连皇帝也不得不让步,封他为王。   自己就不一样了,永远是个讨人嫌的。林信坐到同样孤零零的封重身边,倒了杯酒来喝。   沈楼从人群中望过来,微微蹙眉。   “信信,这样不好,”封重叹了口气,此刻他哪里还不明白,林信是故意要他出风头的,“我非嫡非长,又没打算争储,刚回来就锋芒毕露,这样不好。”   “嗤,”林信咽下一口烈酒,嗤笑一声,“你可知道,前头那几个皇子是怎么死的?”   封重低头用小刀将烤兔肉切成薄片,“我知道。”博览史书,又跟着师父走南闯北,他怎会不知其中的道道。   “不好好表现,他们就能对你好了?韬光养晦,可不适合你们封家。”林信又喝了一杯,酒气上头,染红了眼尾。   “这个给你。”   一盘鹿肉咣当一声放在林信的面前,抬头就看到了一脸别扭的沈楹楹,正抓耳挠腮地不知该不该坐下。转头瞧见眼角泛红的林信,顿时把什么都忘了,“你……你真好看。”   “……”林信不知道说什么好。倒拔垂杨柳的沈姑娘,从来不知道“含蓄”二字怎么写。倘若沈秋庭是个男子,估计早就成了大庸有名的花花公子了。   “我哥说,你怕箭。今天是我不好,我以后再也不会拿箭指你了。”沈楹楹在林信对面的席上坐下,倒了杯酒跟他碰杯。   怕箭?林信看向人群中的沈楼,这人怎么知道他怕箭?   “寻常跟我熟的人,都知道我拉弓的时候不动便是。但你怕箭,肯定会躲闪,这一避就可能会被误伤。”沈秋庭以为林信没懂,便解释了一句,她不习惯道歉,但字里行间满是歉疚,也是很有诚意了。   原来如此,林信忍笑,想来是沈楼打了妹妹又后悔,便只能这么解释,说他怕箭会被误伤。不过,回想今日沈楼的反应,还是忍不住高兴,虽然有点对不住沈妹妹。抬手跟沈楹楹碰杯,一笑泯恩仇。   “唔,这鹿肉烤的不错。”满怀心事的封重已经吃上了。   “这不是给你吃的!”   林信看着他俩争抢,笑着摇头,又倒了杯酒,举到嘴边突然被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挡住。   沈楼不知何时甩下众人,到了这边,蹙眉看着一脸靡态的林信,“莫再喝了。”   “关你什么事?”林信挥开沈楼的手,站起身,晃晃悠悠地离场。   坐在台上的皇帝看到这一幕,转头对太子道:“林信这个人,你以为如何?”   “桀骜不驯,不知轻重。”太子蹙眉,想起林信在东宫吵着要见六皇子的情形。   “烈马驯服了,就是独一无二的千里马。”皇帝似有所指地说。   “哈哈哈,人家是侯爷,根本不惜的搭理你。”被沈楼撇下的公子们哄笑起来。   月上中天,应酬完了的沈楼回到自己的帐子里,就见床上四仰八叉地躺着一只不惜的搭理他的林侯爷。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楼楼:不是不理我吗?   信信:是啊,不理你   楼楼:那你这是做什么?   信信:睡你!   楼楼:…… 第36章 狼跋(七)   沈楼走上前, 低头看着喝酒上脸的林信, 浅浅的桃花色染红了眼尾,深蓝色的眸子蒙着浅浅的水汽。像是一身绒毛的狼崽子,吃饱喝足仰躺着打盹。   “小侯爷深夜来访,有何贵干?”沈楼坐下来,单手撑在他身侧。   “自然是来暖床的, ”林信搂住沈楼的脖子, 把人拉过来, 很是认真道, “我可是当着太子的面承认是你的暖床随侍了, 不来岂不是让太子起疑。”   提到暖床的事,沈楼忍不住红了耳尖。那时候不知道林信是重生的,骗他跟自己睡,也不知林信在心里怎么笑他。目光飘向别处, 任由林信挂在自己脖子上晃来晃去,“太子日理万机, 应当不会在意这种小事。”   “那可不好说, ”林信把沈楼拉到床上,借着酒劲在人家身上乱蹭, “像你这种完美无缺的世家楷模,就该有点不好的传闻才能让皇家放心。”   “什么传闻?”沈楼哑声问。   林信低低地笑,没有回答。突然后悔没有把沈楼灌醉,趁着这月色,成为沈清阙一生的污点, 定然有趣。如果沈楼在这个年纪与他做那事,没准就再也离不开他了。   这样的想法冒出来就压不下去了,林信颇为意动地盯着沈楼轻轻滑动的喉结看,宛如猫盯着缸里活蹦乱跳的鱼,满心满眼只剩下从哪儿下口的算计。   “沈清阙,问你个事。”林信趴到沈楼身上,贪婪地吸了一口他身上的草木冷香。   “嗯?”帐子里熄了烛火,稀薄的月光透过帐顶的缝隙漏进来,看不大清楚,声音和触感便越发敏锐起来。清浅的热气越靠越近,在沈楼的耳边停下,小声说了一句悄悄话。   沈楼整个人都僵住了,半晌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我知道。”   “那你教教我吧。”林信的声音里,满是少年人天真无邪的好奇。   但他不是真的少年人,也不是真的不懂。沈楼沉默半晌,深吸一口气,拉过被子给林信盖好,“明日还要比剑,下次……再教你。”   这人竟然没有生气!林信甚是惊喜,“那说好了,等回宫教我。”   “……嗯。”   次日,闲池比剑。   倒不是莫归山秋贡时那种比剑,只是一种游戏,比的乃是御剑的技巧。御剑穿铁环,御剑射靶子,御剑逐飞鸟……   世家子弟互相较劲,攀比本领,宛如庙会上的杂耍,博帝王一笑罢了。   太子没有下场比试,跟帝王坐在一起,看向闲闲地坐在一边喝茶的林信,“不负不去玩玩吗?论年纪,你比临风他们都要小的。”   临风,是钟有玉的字。十五岁那年,他叔叔钟随风为了让两人早点回去,就给他们取了字。钟有玉,字临风;钟无墨,字简言。   “臣没有灵剑,玩不得。”林信取下自己腰间的小剑,扔在桌上。   这番姿态,便是拒绝了太子的邀请。封章面色微沉,抬手招了立在前排的侍卫周亢过来,“父皇,儿臣有个提议。今年难得世家子弟齐聚,不若让众人跟周亢比试一番,看看世家子弟与武状元孰高孰低。”   哪里齐聚了?林信撇嘴,不说别的,东域林家的世子就没有来,只来了几名旁支子弟。睁眼说瞎话的功夫,封重比之太子,还是有所不及。   不过,太子跟周亢此时就已经走得这般近了?这让林信有些惊讶,他一直以为,是太子娶了周亢的妹妹做侧妃之后,两人才有了关联的。   皇帝觉得这主意有趣,便设了擂台,以周亢为擂主,让那些少爷们上来挑战。   “漠北出了个绝世高手,你们可听说过?”封卓奕笑得一脸慈祥。   “听闻是北蛮的大贵族,叫什么石头的。”钟有玉举手道。   “说书的讲,那人能徒手撕开一头牛,也不知真假。”   “肯定是吹的,一剑劈开一头牛还差不多,徒手如何撕开呀?”   “不信问沈大。”   “沈大,是不是呀?”   众人说着说着,都看向沈楼。他常年在北漠征战,定然是最清楚的。沈楼垂目,“斩狼将军温石兰。”   “没错,”皇帝满意地点点头,“北漠的第一高手,出自世家大族,这是常理之中的。你们有最好的灵剑,最好的师父,理当有最好的身手。今日与武状元比比,让朕瞧瞧你们的实力。谁要是能赢了周亢,朕重重有赏。”   “皇上,那要是周亢赢了呢?”沈楹楹跳起来问,因为个子矮,蹦一下才能冒出头。   “若是周亢赢了,朕封他个万户侯。”周亢家本是千户,封万户就是提高了他的食禄,对于小家族出身的人来说是极为丰厚的奖赏了。要知道,万户也是世袭罔替,寻常都是要立大功才能得来的。   听到这话,周亢立时跪地谢恩,眼中战意满满。   侍卫抬出一小箱鹿璃,摆在比武台下,每个人上台的时候,可以拿一块。   这场比武,不是表演,而是真刀真枪。可以伤人,但不能夺命,点到即止。如果周亢连赢五个人,便算周亢赢了。   “我先来!”望亭侯家的次子罗展,第一个举手。   正在商量顺序的众人皆是一愣,颇为一言难尽地看着他。望亭侯世子没来,若是在场,定然要把弟弟打一顿。所有的大家族子弟都在询问沈楼的意思,只有罗展不管不顾地跳出来。   沈楼微微抬手,示意他自便。   罗展跃上比武台,轻蔑地冲周亢抬了抬下巴。   “请。”周亢拔剑出鞘,剑尖指地,鹿璃亮起,充沛的灵力瞬间鼓荡开来。   剑气纵横,灵光如莲花开合。罗展高傲,也不是没来由的,他的身手在同龄人中算是不错的,只可惜对上二十几岁的周亢,还是嫩了点。不到三十招,就被踢下了擂台。   灵力与招式的积累,是需要时间的。少年人对于灵剑的掌控能力,自然是比不上成年人的。纵然是这些世家大族的天之骄子,对上经验丰富的武状元,还是要吃亏的。   沈楼估摸了一下周亢的实力,微微皱起眉头。   “皇弟,你可要试试?”太子问坐在林信身边吃点心的封重。   “不了不了,我剑术不好,咳……”桌下的脚趾被林信狠狠踩了一脚,封重不敢叫出声,憋得满脸通红,仿佛被绿豆糕卡住了喉咙。   “小墨!”钟有玉突然惊呼一声,擂台之上,钟无墨被灵剑划伤了胳膊,一个不稳掉了下去。   大家族的世子,如钟有玉和沈楼这等,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上场的。接连输了四场,众人面面相觑,很是不甘。双方实力的差距很明显,他们都是未及弱冠的少年,要赢周亢,除非是沈楼这等天纵之才。   “沈大,要不你……”   “我去!”沈楹楹抽出背后的大弓,“我用弓箭行不行?”世家子弟,尽数输给千户之家出身的武状元,传出去,世家的威信定然受损,百姓可不管你们相差几岁。   “秋庭,不可。”沈楼拦住妹妹,单手搭在虞渊落日剑上。   “我来讨教!”林信突然纵身一跃,从皇家高台直接跳上了比武台,上下打量一番车轮战之后还面色如常的周亢,“皇上,臣算不算世家子啊?”   “自是算的。”封卓奕饶有兴致地笑了笑,他也想知道,朱星离教出来的徒弟跟别人有什么不同。   “且慢,我没有趁手的灵剑,这把小剑可挡不住周侍卫的一招。”林信把腰间的细剑扔回高台,转头看向台下的世家子们。   沈楼二话不说,解下虞渊落日扔上去,“用这把。”   “嚯——”人群中传来一阵抽气声。本命灵剑对修士来说是极为宝贵的,特别是沈楼这把,乃是当时第一炼器大师朱颜改亲手锻造。沈楼这么毫不犹豫地借给别人用,这气度当真令人佩服。   林信摸了摸虞渊拿宛如余晖落九天的剑身,缓缓抬头,冲周亢勾勾手。   周亢没有急于上前,反而向后撤了半步,慎重地横剑于前。直觉让他感觉到了危险,眼前的少年,对他有很重的杀意。   “嗡——”虞渊落日剑,在沈楼手里是长虹贯日、光风霁月的潇洒,在林信手里却是烈日骄阳、焚天灭地的决绝。鹿璃的灵力浩瀚如星河坠落,与此同时,点点萤光正从周亢身上逸散,尽数收拢于剑身。   众人只看到越来越耀眼的灵光,以及两人快成了残影的剑招。   “这林信,竟如此厉害。”太子很是吃惊。   皇帝也难掩惊讶。一声巨响之后,尘埃落定,林信漫不经心地拎着剑,虚虚地指着倒在地上的周亢,“你输了。”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   温石兰、贺六浑等名字,参考真实历史的鲜卑语(东胡语),并非姓温,温石兰意为石头,贺六浑意为英雄。 第37章 狼跋(八)   一瞬间的静默之后, 人群中接连发出了抽气声。   林信走下台, 围在比武台下的世家子弟们自觉让开了路,与前世众人遇见他时的情景一模一样。索性抬起了下巴,单手将虞渊还给沈楼,姿态十分嚣张。   沈楼接剑,却见林信冲他快速挤了下眼睛, 而后瞬间恢复轻蔑孤傲的姿态, 看着颇为好笑。   太子看着脚步虚浮的周亢, 甚是失望。回宫的路上, 对皇帝说起来, “儿臣本想举荐周亢来推行割鹿之律的,没想到他竟连个刚束发的少年都打不过。”   封卓奕闻言笑起来,“非是周亢不行,是林信太厉害。朱星离果真有本事, 吾儿当虚心向他请教。”   “儿臣明白。”太子点头应下,眉头却没有解开。   “周亢也是个人才, 再斟酌吧。”元朔帝掀开车帘, 看向跟林信并排骑马的封重,又看看被世家子弟簇拥着的沈楼, 若有所思。   闲池围猎结束,回宫之后论功行赏。   沈楼得了头名,例行的封赏一个不少,另外又多赏了些珍奇药材,给他补身子。几乎都要忘了沈世子体弱多病的众人, 这才想起来,原本打算邀沈楼喝酒的人顿时歇了心思。   “六皇子逸群之才,可堪大用,今日取字,便叫九萦吧。”封卓奕亲手写下表字,封重双手接过,跪谢父皇。   既然取字,就要封王。   “吾弟丰神俊朗,雅人深致,当取英字为号。”太子笑着建议。   林信站在一边听着,忍不住翻白眼。皇子封王,受重用的大多取“贤”“忠”“廉”之类的字眼,再不济也取个“瑞”“安”图个吉利,英王算怎么说?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吗?一听就是个摆设。   封重很高兴地接受了这个封号,不日举行封王大典。至于林信封侯的事,皇帝却像是忘了一般,提都没提,只是说了要给他打赢周亢的奖赏。   “不负小小年纪,竟能赢了武状元,当真是少年人不可限量啊。”皇帝单独留下林信,问他平日都学什么。   “什么都学一点,但都学得不甚精通,”林信敷衍道,忽觉如芒在背,似有人用眼刀扎他,静止片刻,骤然转头,正对上了站在角落里守卫的周亢,冷笑道 ,“周侍卫,似乎对臣有些不满。”   “嗯?”皇帝顺着看过去,就见周亢已经跪了下去。   “属下不敢。”周亢语气生硬道。   “天之骄子,忽一日被人打败,气不过倒也正常。”林信阴阳怪气地故意气他,那日在猎场,若不是封卓奕明令不许杀人,虞渊落日剑早就砍到周亢脖子上了。   上一世的最后,封重被囚禁在天牢峰,可没少被周亢折磨,最后被推上战场的时候,他甚至已经没了灵脉。   周亢低着头不说话,拳头抵在地上,攥得死紧。   “顽皮,”皇帝无奈地笑笑,摆手让周亢出去,“你母亲是个凡人,林家断定你不会有灵脉,没料想竟是百年不遇的奇才。”   “皇上见过我母亲?”林信好奇地问。   “自是见过的,是个颇有趣的女子……”对于父母的记忆,林信已经很模糊了,儿时在赵家夜夜哭泣的时候还会梦到,后来被赵大少绑到雪山上冻了一夜,就再也梦不到了。   偶尔在朱星离的嘴里听到些许过往,也是只言片语不成篇章。反而是师父死后,他在宫里浑浑噩噩的那半年,皇帝每日在他耳边说的最多。   从大殿出来,瞧见周亢正目不斜视地站在玉阶上,林信背着手走过去,自下而上地看他,“周侍卫有什么不满,不妨直说,这般输不起可不像是武状元的气度。”   “小侯爷有朱家秘宝护身,属下自愧弗如。”周亢咬牙,毫不掩饰自己的愤怒。他是千户之子,纵然天资极高,得到的资源却一直很少。如今好不容易有升为万户的机会,却被这仗着秘宝的纨绔给毁了。   “秘宝?”林信挑眉,想来这人是感觉到魂力虚弱,以为是他用了朱颜改给的灵器作弊,“你也太高看自己了,对付你,还用不着秘宝。”   甩袖离去,一步一步走下九九八十一级玉阶,林信回头看看金碧辉煌的正宫大殿,看看线条冷硬的金甲侍卫,心下微沉。   除了孤臣,这些出身低微总是受大贵族欺压的文臣武将,也是酌鹿令的好推手。他不做,多的是周亢这样的人为皇帝卖命。   “小侯爷!小侯爷留步!”皇帝身边的大太监掂着圆滚滚的身体跑过来,低头行礼,“皇上让奴将赏赐给您送到东宫去。”   “嗯。”林信也没多客气,那太监示意身后捧着赏赐的宫人跟上,自己小心翼翼地陪着林信慢慢走。   “皇上对您是真心疼爱的,这里边有几样极为稀罕的小玩意儿,先前太子讨要,皇上都没舍得给呢。”太监嘴甜,一路夸自己的主子,不带重样的。   行至宫道上,瞧见一辆破旧的木板车,正拉着什么东西往外走。一粒金光灿灿的东西从木板车上掉下来,砸在青石板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叮当声。   推车的脚步微顿,林信却比对方更快地捡起了那东西,乃是一粒小小的金瓜子,瓜子侧面雕着个不起眼的“朱”字。   掀开盖着的草席,木板车上躺着一具年轻的女尸,显然刚死不久,面容还是鲜活的。穿着宫装的少女,正是那日在宫道上给林信指路的姑娘。小宫女的手微微蜷着,金瓜子大概就是从那满是青紫伤痕的指缝里掉落的。   “哎,可怜,这是从哪儿运出来的?”大太监问推车的小太监们。   “锦川馆。”小太监瑟缩地看了一眼锦川馆的方向,推着车继续走了。   锦川馆,是专供参加闲池围猎的世家子弟居住的,除了沈楼和钟家兄弟这种身份贵重的住东宫,其余的都住在那边。年轻貌美的小宫女,死在锦川馆里,这般悄无声息地处理掉,发生了什么事不言而喻。   林信冷下脸来,攥着那颗金瓜子不说话。   “凡人奴死了就死了,皇家也没办法,侯爷莫生气。”大太监赶紧出言安慰。   林信瞥过去,森寒的杀意吓得那太监差点坐到地上,“尔等自去。”说罢,朝着与东宫相反的方向走去。   “哎,小侯爷!”太监无法,只得孤零零地领着宫人往东宫去,在宫门口遇见了等林信的沈楼。   “林小侯爷呢?”沈楼蹙眉。   皇家藏书阁,修得像个塔,古往今来的书籍,层层叠叠堆积在塔里。林信寻了半个时辰,才在一处结了蛛网的角落里找到朱星离。   “怎么了这是?”朱星离从窗台上跳下来,带起一阵尘烟,用沾了灰尘的指尖戳了一下林信的鼻头,“谁欺负你了?”   林信拍开朱星离脏兮兮的手,仰头看他,“师父,如果有一件事,做了会让自己身败名裂,不做则使天下陷入混乱,何解?”   前行己身尽毁,后退天下倾覆。佛陀可舍身,但林信是个俗人。   “人生在世,但求一句问心无愧,该怎么做,其实你已经想好了。”朱星离脸上的笑容逐渐淡去,难得正经地回答了一句。   林信低下头,不说话。   朱星离随手将看完的书扔回书架,歪头看自家徒弟,突然笑起来,“哈哈哈哈!方才为师是不是特别仙风道骨?”   “……”   “骗你的,傻小子,”朱星离拽着徒弟,走出满是灰尘的藏书阁,拽了根青草叼在嘴里,“哪有什么问心无愧,我告诉你,人生在世,最重要的是活得自在,生前哪管身后名。身败名裂也好,天下倾覆也罢,大不了咱还要饭算命去,怕个鸟蛋。”   林信定定地看着朱星离,有这样的师父……何愁不学坏。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楼楼:我媳妇啥时候回来?   师父:着什么急?我们师父正在进行重要的思想品德教育   楼楼:当然着急,我还得教他东西呢?   师父:什么东西?   楼楼:LOL   师父:那是啥?   信信:就是好兄弟一起撸哇撸~\(≧▽≦)/~   师父:!!! 第38章 狼跋(九)   金瓜子顶在拇指尖, 弹起, 又回落。林信仿佛接抛着那小东西,在宫道上慢慢地走。   除却要饭算命之类的混账话,师父说的句句都是对的。   从踏进这座高墉皇城那一刻,他就已经决定好要怎么做了,每一件事, 每一句话, 都在算计之内。只不过临到关头, 心中委屈, 找师父撒娇耍赖罢了。   行至那日问路的地方, 将金瓜子埋在青石砖下,垂目念一段往生咒。   宫女三千,偏偏是那个跟他说过话的小宫女死了,又恰好拉到他面前。林信不是无知少年, 这封家皇宫里有什么他一清二楚。这是皇帝特意给他看的,要他知道现在大贵族有多嚣张, 皇家有多艰难, 人命有多卑贱。   至于是谁弄死了小宫女,已经不重要了。我不杀伯仁, 伯仁却因我而死。   回到东宫,看到立如雪中松的沈世子,林信又忍不住雀跃起来。如今的沈清阙,是儿时便相识的沈清阙,是一直看着他的沈清阙, 当不至于对他厌恶至深了。   “太子在锦川馆宴请世家子,快去换件衣服。”沈楼见他脸上带笑,放下心来,什么也不问,只催促林信去换衣裳。   一群小崽子吵吵闹闹,没什么意思。林信不想去,看了看东宫正殿,没见钟家兄弟和太子,显然是已经去了,后知后觉地看向沈楼,“你在等我?”   “嗯。”沈楼点点头。   林信忽然笑开了,“走走走,又不是去相亲,换什么衣裳。”   闲池围猎之后,世家子弟们就要陆续离宫各回各家了,太子邀众人饮宴,便是践行的意思。   众人年龄相仿,太子发话说今天不拘礼节,酒过三巡之后便放开了,推杯换盏,高歌猜拳,好不热闹。   沈楼酒量好,但并不嗜酒,没人来缠,他便只喝茶。   “哥,你跟我一起回去吗?”沈楹楹把胆敢挑衅她的少爷们喝倒一片,笑嘻嘻地凑到沈楼桌前。   林信这才想起来,秋猎结束,按理说沈楼也该回浣星海了。   “不回,孤还要朱先生治病的。”沈楼断然拒绝。   “那我也不回了,阿信,咱们明日去墉都城里玩吧。”沈楹楹顺杆子爬,转眼扭到了旁边林信的桌上。   “胡闹!”沈楼皱起眉头,“边境尚不安稳,岂是玩乐的时候,父亲还等你回去带兵的。”   沈楹楹撅起嘴,依依不舍地被哥哥轰走了。   听到沈楼不走,林信暗自高兴,单手支头,另一只手握着半杯酒,随意地冲沈楼举了举,“前日答应我的事,你没忘吧?”   沈楼端杯子的手一顿,转头看他。   林信轻抿一口酒液,桃花色的唇瓣无声开合,用唇语说道:“今晚我跟你睡。”   “……”沈楼面无表情地收回目光,连喝了几杯酒。   玉兔东升,酒席散场,喝多了的林小侯爷,扒着沈世子回东宫,直接进了沈世子住的偏殿。   太子将这一幕看在眼里,“沈楼与林不负倒是亲近。”   钟有玉看看那边,觉得太子话里有话,转头跟弟弟对视一眼。钟无墨开口道:“他,对谁都好。”   “是啊,沈大为人仗义,换个人也一样。”钟有玉笑着说道。   太子点点头,转身回了正殿。   沐浴过后,沈楼看着躺在床上双眼亮晶晶的林信,有些哭笑不得,“信信,你……”   “我不管,你答应教我的!”林信抱着被子打滚耍赖。   沈楼无法,只得熄了烛火爬上床,直挺挺地睡到林信身边。两人都不说话,彼此的体温在锦被里互相传递,越来越热。   “清阙?”林信凑过来,推了推沈楼。   “怎,怎么?”沈楼说话的时候打了个顿,听起来有些奇怪。   林信听他这声音,自己也没来由地紧张起来。两人像是真正的毛头小子一般,指尖在被窝里相撞,又仿佛被烫到一般迅速分离。   十八岁的沈楼真好玩!林信舔舔唇,伸手抓住了沈楼的小臂,“那个,要怎么弄?”   沈楼深吸一口气,侧身看着林信,月光落在那双深蓝色的眼睛里,满满的无辜。又好气又好笑,无奈伸手,隔着薄薄的亵裤,轻轻触碰那处柔软,修长的手指慢慢滑动,“这样……”   原本软塌塌的小小信,瞬间抬起了头。   “立起来了!”林信无措地抓住沈楼的内衫,寻常少年人在一起探讨这种羞耻的东西,都是看个春宫或是讲点荤话才有反应,他倒好,被沈楼一碰就硬了。   但此时已经顾不得这种细节,因着那一层布料,指尖的勾搔都能引起阵阵奇痒,林信抓住那只手,放进衣服里,缩起身子往他怀里蹭了蹭,“难受。”   滑腻如温玉的肌肤贴到了掌心上,前世的种种旖旎洪水般汹涌而来。沈楼努力克制住撕扯那薄薄衣料的欲望,握住小小信,胡乱撸动了两下。   “啊……”林信呻吟出声,把自己往沈楼手里送了送。   汗珠子从额角缓缓滴落,沈楼哑声道:“你自己握着。”   “我不会,”林信哼哼唧唧地说着,直往沈楼颈窝里钻,“再摸摸,好舒服,清阙哥哥。”   沈楼闭上眼,“那你别出声。”   林信含糊地应着,当真闭嘴不再乱说话。   真是上辈子欠他的,沈楼心想,将下巴放到林信头顶,不让他看到自己隐忍的表情,握着那手感极佳的物事,慢慢撸动起来。   少年人的身体经不住撩拨,没几下就滴出了几滴粘液。沈楼的手因为天天练剑,有一层薄茧,干涩时会弄疼林信,他便极为小心,蘸取一些汁液,均匀地涂抹在柱身上,逐渐加快了速度。   “唔……”林信咬住下唇,将呻吟压到喉咙里,只偶尔承受不住才发出一声低吟,还专门贴到沈楼耳边叫唤。   沈楼指尖发颤,隐忍的呜咽比不说话还折磨人,,发狠般地骤然加快速度,换来了林信近乎啜泣的惊喘,顿时泄了出来。沈楼松开手,叹了口气,“学会了么?”   “我不知道,”林信睁开湿漉漉的眼睛,看着沈楼汗湿的额角,暗笑少年人就是不经逗,凑到他耳边小声说,“我也帮你吧。”   话音刚落,就动手了,直接伸到沈楼的衣服里,准确地捉住已经坚硬如铁的小小楼。   “你怎么也?”林信仿佛受惊一般,抬头看他,被沈楼按住脑袋,埋在胸口不许他看。   啧,害羞了。林信挑眉,坏心眼地转动脑袋,用舌尖轻触碰沈楼的胸口,而后,握住那令他思念已久的大家伙,撸动起来。   起初还装了几下青涩,不一会儿就手法熟练得宛如采了十几年灵芝的药农。   沈楼:“……”   终于玩够了,林信心满意足地睡了过去。沈楼没有再动他,盯着他的睡颜看了半晌,缓缓地露出个清浅的笑来。将薄唇轻轻抵在林信的额头上,珍而重之地落下一个吻。   次日,学宫在秋猎之后重开。   修仙之人,讲究学无止境。太子登基之前,都要一直上学,而住在东宫的其他人,就得陪太子读书。没什么差事的英王封重,也跟着来了。   旷工多日的太师朱星离,总算出现在了课堂上。平日教书的太傅,见到朱星离,立时起身行礼。   朱星离摆摆手,示意他们继续,自己随意捡了张椅子坐下,拿过太傅的书来看,“在讲什么?”   “讲前朝史。”太傅恭敬道。   “前朝啊,”朱星离了然地点点头,“有玉,你说说,前朝与大庸有什么区别。”   “前朝没有鹿璃,修仙之术已近末路。三省六部治国,分九州五十郡……”钟有玉被点名,便起身,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他语速极快,不多时便把太傅讲的东西都复述了一遍。   “九州十五郡,那你可知,当时的地域有多大?”朱星离在书架上翻出一本疆域图来看。   钟有玉愣了一下,“应当与大庸差不了多少吧。”   “错,”朱星离伸出一根修长的手指,点点舆图,“只有中原这么大。”   “啊?”没听过的几人都有些吃惊,林信早就知道,懒得听,趴在桌上装睡,用脚勾沈楼的小腿。等沈楼看过来,就冲他挤挤眼。   两人像是真正的少年人,突然有了彼此才知道的小秘密,多了几分心照不宣的默契。   朱星离讲课,没什么章法,天南地北,胡扯八道。从地域变换,讲到各地小吃;从前朝起源,讲到各代皇帝的风流艳史……听得一边的太傅直皱眉,接连咳嗽以提醒太师大人这不成体统。   “太傅是不是身体不适?回去歇着吧,这里有我。”朱星离很是体贴地说。   太子正听得入迷,也表示太傅可以回家了。太傅痛心疾首地看着太子,无奈告退。   “说到各族起源,你们可知道自家在前朝是做什么的?”朱星离不知从哪里摸出个酒壶,两腿翘在桌子上,自斟自饮,“前朝的时候,我们朱家是打铁的,钟家是贩马的,沈家是土匪,皇家是开砖窑的,只有东域林家是读书人,所以林家总不乐意跟我们玩。”   听到皇家是开砖窑的这种谬论,太子皱起眉头,“太师慎言,封家在前朝便是修仙世家,不过大隐于市。”   “噗——”朱星离一口酒喷出来,笑得打跌,“大隐于市,哈哈哈哈,是不是你父皇说的?哈哈哈哈……”卖砖头大概也算隐于世吧。   其他人都低头忍笑,钟有玉冲沈楼呲牙,“你家竟然是土匪,有没有抢过我家的马?”   “抢过。”沈楼面不改色地说。   “哈哈……”封重忍不住笑出声,被太子瞪了一眼立时闭上嘴。   林信坐起身来,冲自家师父使眼色,示意他收敛一点。自古皇家都在意出身,大庸与别的王朝不同,修仙之人计较的少,但不是不计较,特别是封章这人。   “今日前朝有人提出,以后岁贡皆用鹿璃,不可以货物、金银相抵,太师怎么看?”太子显然不想再继续关于砖窑的话题,眸色冷淡地反问了一个问题。   屋中骤然静了下来。   岁贡,通常是包括鹿璃、金银、粮食、布匹等等诸多东西的,全用鹿璃,那就是要把金银、粮食换成等值的鹿璃进贡。改岁贡,针对的是四境诸侯,在场就有两家世子,半个列侯。   朱星离收敛笑容,喝了口酒,“文官们提出这个,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国库亏空。中原缺鹿璃,军队的鹿璃难以供给,就想出这么个损招。”   听到朱星离毫不客气地说出这等话,太子呼吸一滞,“太师以为,这是损招,何以见得?”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信信:你家是土匪,为什么还这么正直?   楼楼:谁告诉你我家正直的,你去沈家军里看看,还是土匪   信信:但你正直啊!   楼楼:我……我不直   信信:咦? 第39章 狼跋(十)   朱星离摸摸下巴, “封重, 你说说。”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拢过来,封重看看面色严肃的太子,再看看兀自喝酒的师父,慢吞吞地起身,“岁贡皆用鹿璃, 鹿璃便会涨价。相应的, 金银就会变得不值钱。除却自己有矿的朱家, 其余诸侯要向属臣征收更多的金银以换取鹿璃, 属臣便只能向百姓多收税金。百姓苦不堪言, 终至天下大乱。”   这种说法太子和钟家兄弟都没听说过,很是惊异。   “你怎知鹿璃会涨价?将岁贡中的金银拿去换了鹿璃就是,不还是那点东西。”钟有玉不大明白。   太子也皱着眉头,看向朱星离。   “这有什么不明白的?”林信嗤笑, “因为朱家每年挖出的鹿璃数量是既定的。”   “是啊,就好比一家卖烧鸡的铺子, 每天只做二十只鸡, 大家每人买一只刚好。如今都想买两只,鸡不够, 就只能价高者得。”封重尽职尽责地解释。   “说得好!”皇帝封卓奕笑着走了进来,摆手示意众人不必多礼,拍了拍封重的肩膀,“吾儿当为国之栋梁。”   “父皇过誉了。”封重连忙低头,但终究是少年人, 得到父亲的夸奖,语调中禁不住带了几分雀跃。   太子下颌紧绷,一言不发。   沈楼看着这一幕,眸色微暗。上辈子六皇子回宫的时候,可没有这么好的待遇,也从未听说过皇帝多看重这位殿下,反倒是太子对封重多有照拂。事出反常必有妖,皇帝如今这般作为,所图为何?   这日下学之后,皇帝便给了英王中书省行走之职,令其每日去中书省将处理过的奏折带到御书房来。   中书省行走,并不是个正式的官职,但接触的政务却非常多,乃是深受帝王信任的人方可以胜任的。   转眼过了八月十五,天气一日冷过一日。   秋闱的热潮散去,墉都城中冷清了许多,沈楼坐在茶馆二楼,听黄阁汇报近来的状况。   “雁丘围杀之后,那一带未再发现蛮人的踪迹。贺六浑是蛮人对勇士的尊称,那人具体是谁难以查明。但属下听闻,斩狼将军温石兰手下有一奇人,身高九尺,力能扛鼎,不知是不是这位贺六浑。”黄阁打从接手了消息网,说话的利落程度突飞猛进。   沈楼单指摩挲着虞渊剑柄,“温石兰,近来可有动向?”   “浣星海的消息说,他正在征讨达彦部。”正说着,外面传来了钟有玉聒噪的声音,黄阁便立时停止了汇报,立在一边装柱子。   “怎么坐到这边角小屋里,害我一顿好找。”钟有玉提着一包炒瓜子掀帘进来,身后跟着面沉如水的钟无墨。   “出什么事了?”沈楼看到钟无墨的脸色,开口问道。   “哎,还不是回西域的事。我看皇上是铁了心要等到我俩及冠再放人了,太子去说都没有用。”钟有玉叹了口气,拉着弟弟坐下,八月十五,叔父钟随风再次试图接他们回去,又被皇帝给驳了。   “听你家属臣说,戎人作乱,现在如何了?”沈楼把茶壶推给钟有玉,让他自己倒茶。   “哎,别提了,西域现在还是一团乱,叔父只会召属臣商议,商议。属臣们各有各的主意,叔父觉得这个也好,那个也好,无法决断,全给耽搁了。”钟有玉心中有气,猛灌了一大口茶。   钟家日渐衰败,他们兄弟却只能困在京城的方寸之地。   沈楼垂目,对于钟家的事不做点评。楼下大堂里传来一阵阵的喧哗声,黄阁出去看一眼,发现是一些读书人在讨论时政,各个争得面红耳赤。   “太子让你包的?”沈楼指了指那些座位,喝茶的那些人都是寒门学子,这几日天天在这昂贵的茶楼里聊天,账都记在了钟有玉的名下。   钟有玉哂笑,“太子要跟英王打擂台,便想了这么个招。也不知皇上怎么想的,如此宠着英王,太子能不着急吗?”   皇上怎么想的,林信知道。   看着手中的这份奏折,林信暗笑,总算是来了。   【四域横行无忌,养兵众多,不听号令久矣,长此以往,君威薄,江山动荡,宗庙不存。当行割鹿之律,验岁贡以削诸侯之地……】   与上一世看到的那份半字不差,林信仔细辨认字迹,隽丽有余,力道不足。仙者写字,总会带着些许灵力,很容易写透纸背,这人落笔极轻,应当是个凡人。   竟是个凡人!   封重同样看着这份奏折,眉头紧锁。   “九萦以为如何?”封卓奕问封重。   “此法对于皇权很有利,但要执行起来十分不易。各大家族势力强横,怕是没谁有这个魄力做下去。”封重实话实说。   所谓割鹿之律,就是每年在诸侯交岁贡的时候,严格查验,如果斤两或是成色不足,就割去一部分封地以示惩戒。一次割一县,缓缓图之,长此以往,几代之后,诸侯的封地便荡然无存。   “吾儿当真聪慧,于此道上,太子不及你多矣。”皇帝感慨道。   封重面色微变,忙称不敢,“儿臣不过信口胡言,太子哥哥雄韬伟略,非是儿臣可比的。”   皇帝意味深长地笑了笑,“不必妄自菲薄,朕儿时也非嫡非长。”   这话说出来,意思可就大了。封重不敢接话,装没听到。   “鹿璃乃天下计,此事实为不易。接此重任者,朕会给他无上的权柄,”封卓奕看看低头不语的林信,“英王在中书省行走多时,可有推荐的人选?”   这割鹿之律,几年前就有人提出,完善至今,封卓奕已经有了详实的计划,只是站在人前的那把刀一直找不到。   太子推荐的,如周亢之流,并不能让封卓奕满意。周亢狠辣有余,魄力不足,小户人家出身,对大贵族有天然的怨恨,也有天然的畏惧。   几次谈话下来,皇帝惊喜地发现,林信正是他要找的那把刀。杀二十三个蛮人面不改色;实力强横可以几招打败武状元;孤傲忿狷,与世家子弟自觉保持距离;桀骜不驯,连太子的面子都不给。   但锋利的刀需要可以掌控的柄,这个柄,就是六皇子。   封重还未反应过来,林信已经单膝跪地,“臣,愿为陛下割鹿!”   “林信,你可知这是做什么的?”皇帝站起身来,神色莫测地看着他。   “臣不知,但臣知道,家父所受的皇恩尚未报偿!”林信抬起头,目光坚定地与皇帝对视,仿佛刚出窝的狼崽子,无所畏惧,忠心不二。   “好好好!”封卓奕激动不已地过去,抬手,侍卫捧着一把古旧的弯刀行来,“朕观你尚无灵剑,将这把古刀吞钩给你,以后,见此刀如见朕。”   事情发生得太快,封重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出了御书房才回过神来,抓住林信手里的吞钩,“信信,咱们把刀还给父皇,你不能做这个。”   林信把吞钩夺回来,笑道:“怎么,只需你升官,不许我发财啊?”   封重拦住他,急道:“这财是那么好发的吗?你知道这是做什么的吗?”推行割鹿之律,那就是要与所有的诸侯世家为敌!   “我知道。”林信低声道,没有人比他更清楚这割鹿之律,也就是后来的酌鹿令,是做什么的。推开还要再啰嗦的师弟,直接往东宫跑去。   他又做了坏事了,得告诉沈清阙一声。   沈楼刚从宫外回来,刚进东宫就遇见了前来宣旨的太监,以及腰间挂着妖刀吞钩的林信。圣旨宣布,封林信为割鹿侯,继承父亲林争寒的封地,居列侯之位。赐宝刀吞钩,奇珍异宝无数。   “皇上封我做割鹿侯了,”林信打发了宫人,便蹦到沈楼面前,举着吞钩炫耀,“还赏了我这把刀。”   沈楼眸色沉暗地看着他,缓缓接过那把妖刀,静默良久,狠狠地掼在地上,“林不负,你为什么又做割鹿侯?这个爵位上辈子给你带来什么你不记得了吗?”   林信愣怔半晌,嘴角嗡动,“又?上辈子?” 第40章 伐檀(一)   前尘往事如浮光掠影在眼前呼啸而过, 既知前生事, 必为两世魂。这些日子的亲密,竟全都是镜花水月,一触即散。   眼前有一瞬间的空白,林信满目茫然,忍不住顺着沈楼的问话想。割鹿侯, 给他来带了什么?   无上的权柄, 报仇的机会, 还有, 满手的鲜血。   上辈子从元朔帝手里接过吞钩, 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回到赵家,杀了赵家大少爷,捏碎他的魂魄, 夺回父亲留给他的玉佩。用沾了血的丝绦编绳,将父亲的玉佩和师父的额坠编在一起, 贴身挂在脖子上。   而后, 开始向各家征讨鹿璃,割地削爵, 管西域钟家要得最凶,足足比别人高了三成。   连年高昂的岁贡,让钟家不堪重负,难以为继,钟长夜忍无可忍, 要跟林信上比剑台。大庸修仙界的规矩,两名修士上了比剑台,以比武的方式解决问题,生死不论,不得寻仇。   钟长夜站在猎猎寒风中,素白的广袖长袍随风鼓荡,“林信,孤与你父亲也算世交,你为何如此针对钟家?”   “伪君子,为何如此,你应当最清楚,”林信拔出腰间的弯刀,弓步横于身前,刀身的冷光映在脸上,满是杀气,“劝你莫要废话,你那两个废物儿子,还等着给你收尸呢。”   “弑师的小杂种,今日孤便替你师父清理门户!”钟长夜怒极,浩如烟海的灵力将整个石台包裹住,长剑带着龙吟虎啸之声汹涌而来。   钟长夜乃是宗师级的高手,灵力高强,剑法精妙,极难对付,那一场林信打得十分辛苦,险些丢了性命。最后逼不得已,连自己的魂力也抽,“你杀了我爹!杀了我娘!杀了我师父!”   豁出性命的一击,直接削断了钟长夜的喉咙,汩汩鲜血从钟长夜的口中涌出,他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却发不出任何声响。林信杀红了眼,抓住那颗头颅,捏碎了神魂,“啊——”   神魂化作点点萤光,在手心飘散而去。   他给师父报了仇了,他要快些告诉封重这个消息!离开莫归山,一路御剑奔回皇城。刚进了午门,就遇上不知死活来寻仇的修士,看也不看地接下一掌,直接将人踹到了地上。   “不知死活的东西!”林信冷笑,攥着吞钩的刀柄却没有出刀,“杀了他!”一声令下,皇家的侍卫便上前,将那人乱刀砍死。   松开握刀的手,大摇大摆地入内,割鹿侯所到之处,人人退避。无数或仇视或畏惧的视线从四面八方射来,却没有一人再敢上前。   “师兄!”林信寻到了封重,快步走过去。   封重客气地见礼,冷不防被林信扑了个满怀。   “扶住我,别让我倒下去。”沙哑的声音,仿佛老风箱里传出的杂音,不甚分明。刚才没有拔刀,非是他托大,而是他的身体已经是强弩之末。灵力枯竭,魂力虚弱,勉强接下那一掌,伤了内腑。   “信信!”与他疏离多时的封重,再也装不下去了,稳稳扶住他的身子。   林信把脸埋在师兄的胸口,将一口忍耐不住的鲜血吐到了封重的亲王礼服里面,抓住他的外衫遮掩好,“莫叫人瞧了去。”   他是割鹿侯,遇神杀神的割鹿侯,必须永远挺直脊背,不能伤,不能倒。在陷入昏迷之前,听到封重小声叹气,“你何必要做这割鹿侯,这东西都给你带来了什么啊!”   往事如沙楼倾颓,渐次消散。林信回过神来,一点一点直起了脊背,他是割鹿侯林不负,不是沈清阙会抱起安慰的林朱弦。抬眼看向沈楼,深蓝色的眸子里再没了往日的故作天真,似笑非笑,带着几分冰冷的讥诮,“这么说,你也是重生的?”   “是。”沈楼蹙眉看着他。   “什么时候的事?”   “八年前。”   “呵呵……”林信闭上眼,气得发抖。八年前,也就是说,他重生过来第一次见到的,就是原本的沈楼。亏他还以为从头开始能把人骗到手,到头来不过是一场空梦。   从小认识的沈楼,或许会对他好,但重生而来的沈楼,绝不可能喜欢他,对他只有满心的厌恶。毕竟,他触碰了沈楼的底线,他是乱臣贼子。   上辈子元朔帝死后,太子封章继位,他与封重就谋反了。割鹿侯的假谲妄执、嗜杀成性的名号里,又多了一项不忠不义。忠君爱国的沈家人,从那时起,便与他完全站在了对立面。   后来封重死在战场上,他一无所有,便把此生唯一的执念——沈清阙,给绑回了他的封地鹿栖台。   “林不负,你这个疯子!”沈楼被铁链扣在床头,拼命挣动。   林信把脸贴在哪温热的胸膛上,痴痴地笑:“沈清阙,你恨我吧,恨总比爱长。”   厌也好,恨也罢,这些时日的撒娇弄痴,不过是一场笑话。   林信睁开眼,弯腰把吞钩捡起来,“难为你这些日子与我走得这般近,没能变成你希望的忠臣良将真是对不起了。”   解下腰间的小剑,微不可查地摩挲了两下,利落地扔到沈楼脚边,语调森然道:“既然你也是重生的,那咱们就各凭本事,看你还护不护得住你的宝贝太子殿下!”   说罢,转身就走。   沈楼愣怔片刻,一把抓住林信的手腕,狠狠将人扯回来,“林信,你敢走一个试试!”   “怎么,玄王殿下莫不是被我睡出感情,舍不得我了?”林信毫不在意地任他攥着手腕,笑着凑过去,“说真的,跟你睡是我一生所尝的极乐,就算我们各为其主,以后你要是想……唔……”   话没说话,猝不及防地撞进了沈楼怀里,被他紧紧箍着,近乎勒进血肉,“林信,你怎么能这么狠?”   作者有话要说:   课堂问答:   这一章有提到了之前的一个剧情,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   想说的是,攻视角和受视角,看到的都只是一部分或者极主观的东西,并非真实 第41章 伐檀(二)   “我怎么了?”林信蒙了半晌, 才小声说出这么一句, 垂在身侧的手,忍不住悄悄攥住了沈楼腰侧的衣角。这还是,沈楼第一次主动抱他,让他如何舍得推开,纵使沈楼说出什么不好听的, 他也认了。   “你吸走了噬灵, 为什么不告诉我?你没有了灵力, 为什么不告诉我?”沈楼有些失控, 在林信看不见的角度赤红了眼睛。   最后一次分别的时候, 林信就躺在那张他们缠绵了几天几夜的床榻上,笑着朝他伸手,“沈清阙,你抱抱我吧。”   沈楼沉默了许久, 终究没有上前,只说了一句, “林信, 你好自为之。”   几天几夜的荒唐作弄,让他恨透了林信的下作, 也恨透了自己的沉迷。以至于决绝地转头离开,没有给他任何的温存。离开了鹿栖台,他才发现自己的灵力恢复了,丹田里的噬灵符咒消失无踪。后知后觉地回去找林信,那人却已经死在攻进“魔巢”的联军手里。   在之后的几年里, 午夜梦回,总是看到林信朝他伸出手,或哭或笑,或桀骜狂狷,或虚弱可怜,反反复复对他说同一句话:“沈清阙,你抱抱我吧。”   伸出手去,尽是一片虚无,怎么也抱不到。   听到沈楼提这个,林信有些讪讪,“我做这些,并不是要你感激我。”   那时候沈楼中了噬灵,封了灵脉,他用秘法把噬灵渡到自己身上,也借机占尽了便宜。后来被他人攻进老巢,没了灵力的他就只能任人宰割,死得相当不壮烈。   他这么做,并不是为了什么高尚的理由,随心而为罢了。好吧,其实是操了一点坏心的,他想让沈楼忘不了他,永远记得他。   “我没有感激你,我恨你!”沈楼收紧手臂,方才林信转身就走的时候,他甚至生出了把人用铁链锁住的冲动。把他牢牢锁在屋里,锁在床上,哪里也不许去,就再也不会消失了。   大概是真的疯了吧。   恨我吧,恨总比爱长。想起当初自己说的话,林信的视线忽然模糊起来,得到这个隔世的拥抱,他也算是求仁得仁了。   秋风起,垂落了庭前的梧桐叶,两人在木质的回廊边坐下,终于可以心平气和地好好谈谈。   “我现在是不用报仇了,但我需要权势,我要保封重做皇帝。”林信毫不掩饰地说,酌鹿令很快就要推行,四方诸侯的势力会重新洗牌,而噬灵之祸也将临近,留给他时间不多。   “虽然我不喜欢封重,但我同意。”沈楼点点头。   林信很是惊讶,歪头凑到沈楼面前看他,“我死了之后,封章干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能让堪为天下楷模的忠臣沈清阙倒戈,可不容易。   沈楼看着近在咫尺的林信,眼中禁不住泛起笑意,“也不算,只不过若他登基,大庸就会走上老路,我重生过来也就没有意义了。”   “你知道自己会重生?”林信从这话里听出几分不寻常来,因为身体倾斜得太厉害,一个不稳就往下栽去,被沈楼眼疾手快地捞进怀里。他便顺势躺下,不起来了。反正这个沈楼他睡都睡过了,没得装,索性把脸皮扔了。   沈楼也没有放开手的意思,就这么抱着他,“嗯,左右我不会再让封章做皇帝,他也不是我的主。所以,你不必……”   “哎呀呀,我把一个忠臣良将掰成了乱臣贼子,这可了不得。”林信故作惆怅地说,说罢,自己忍不住偷偷地笑。   他做出这个决定,最怕的就是沈楼跟他决裂。本打算以后跟沈楼慢慢说清楚,没想到他一开始就打算跟自己站在一起。就好比准备豁出性命去悬崖上采灵芝,结果灵芝自己掉进了背篓里。   沈楼看着他,也跟着微微地笑。   “信儿!”短暂的温存被朱星离一声怒吼给打断了,林信咕噜一下坐起来,看到师父背后一脸“我已经告状了”的封重,哭笑不得。   “师父,您怎么……哎哎!”话没说完,就被朱星离一把揪住了耳朵。   “我已经听重儿说了,你要做什么割鹿侯,还拿了妖刀吞钩!”朱星离把徒弟拽来,气急败坏道,“我是短你吃喝了,还是不给你铸剑了?”   吞钩是上古传下来的宝刀,但煞气极重,据说是在古战场挖出来的。之前封卓奕想用这把刀,特意拿去给朱颜改看,想要驱除刀中的血煞。但朱颜改也没有办法,只警告皇帝,用这把刀的人,如果心智不坚,很容易被妖刀影响,变得残忍嗜杀。   妖刀,也是朱颜改给起的绰号。   “不是,师父你听说我,嗷嗷!”林信很少被师父收拾,这次装可怜、抖机灵都没用,只能朝沈楼求助。   沈楼给了他一个爱莫能助的眼神,捡起地上的小剑,弹了弹灰尘,任由朱星离把林信给拎走回炉教育。自己则站起身,去东宫正殿寻钟家兄弟。既然跟林信把话说开,那有些事便可以开始了。   太子正在与东宫官议事,听说沈楼来了,便叫他一起。   “孤正与詹事府商议,想请北漠使臣到墉都来一趟。”太子将方才讨论的内容大致告诉沈楼,“北域刚打了胜仗,若是谈判得当,起码能换来十年太平。”   十年太平怕是困难,沈楼垂目,“殿下想要怎么谈?”   “自然是和亲,”一名詹事府少詹事说道,“乌洛兰可汗尚未娶亲,嫁一名公主过去,正是时候。”   如今的蛮人部族已经基本统一,有一位共同的大可汗名叫乌洛兰贺若。英雄惜英雄,玄国公沈歧睿一直想找贺若谈谈,奈何对方一直不见。   “你觉得如何?”太子问沈楼。   不如何,用女人换边境安稳,那是懦夫才会干的事。沈楼抬头,看向太子,“殿下想嫁哪位公主去?”   皇室子嗣不丰,如今适龄的只有先前差点指给沈楼的云熙公主。   几名东宫官对视一眼,还是方才那位少詹事先开口,“臣等的意思是,不如将沈家长女封为公主,这样离得近些。”北漠与北域,本就相连,也不算远嫁。   沈楼瞬间冷下脸来。   “一派胡言!”封章一巴掌拍在桌子上,“秋庭乃神箭良将,送去北漠岂不是给蛮人送将军去了!”   那名少詹事立时跪下来,“太子息怒,臣愚钝。”   “散了,散了!”太子烦躁地摆手,把一群瞎出主意的东宫官给轰了出去,头疼地揉了揉额角。   “殿下何必忧心,人选之事自有皇上定夺,”沈楼将那把小剑放到桌上,“听说皇上刚封了割鹿侯。”   这小剑,是钟随风送给沈楼玩的,又被沈楼转手送给了林信。如今钟家完全听命于太子,封章只要随手一查就能查出来,他便直接摊开了说。   听到割鹿侯三个字,太子眸色微变,这个位置非常重要,但他推荐的几个人父皇都不满意,偏要选那个与他不亲近的林信。“这事我劝过几次,父皇不听。不过你不必担心,文官提出的这些个策律,针对的是一些尸位素餐的小列侯,于你们沈家没什么妨碍。”   太子也不问沈楼怎么得来的消息,更不问林信扔了小剑做什么,从袖中掏出一枚雕工精湛的弓弦扳指,交给沈楼,“你回去的时候,替我送给秋庭。”   沈楼接过那枚扳指,沉默不语。他知道太子对沈楹楹有意,沈楹楹也并非无动于衷,但这件事他并不想同意。   夜里下起了雨,一场秋雨一场凉,冷风夹杂着水汽飘进屋子里,更显得孤寂。   沈楼翻了个身,看着窗外的雨幕发呆。揭开了身份就这点不好,林信再不会撒娇弄痴,装成少年人来跟他挤一张床了。   窗棱突然发出一声轻响,一道黑影从窗外翻进来,抖抖身上的雨珠子,三两下脱了外衫,蹦跳着窜过来。   沈楼默默拉开被子,那黑影宛如寻找温暖的猫儿,刺溜一下钻进来,拱到他怀里打了个冷战。   两人谁都没提怎么又睡在一起了这件事,屋子里一时间安静下来,只有窗外淅淅沥沥的雨声接连不停。   “你师父……”   “我把想造反的事告诉师父了!”两人同时开口,林信从被窝里冒出头,委屈道,“师父打我,你看,都给我打红了。”说着,拉开内衫,露出肩膀上一片巴掌印。   “……”沈楼别开眼,不去看那一片白皙圆润的肩膀,伸手给他拉好衣裳,“你以后想做什么,先跟我商量一下,有些事你不知道。”   林信抬头看他,笑道:“我凭什么要告诉你?”   黑暗中,沈楼带着笑意的眸子映着忽明忽灭的雨幕,似藏了万千星辰,“你不是一直在告诉我吗?”   你看到我捏碎了贺六浑的神魂了吗?   我骗了皇帝,说不负是因为不负皇恩。   我做了割鹿侯了。   我要造反了。   把自己认为的坏事都说给沈楼听,得到他些许的认同,潜移默化,免得以后算总账让他厌恶自己。林信原本是这么打算的,没想到这沈楼是重生的。   难得有些不好意思,林信呲牙,反将一军,“你明明从小就有记忆,为什么要骗我给你暖床?”   正从容淡笑的沈世子,瞬间红了耳朵。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信信:你竟然想把我锁在床上!   楼楼:我只是想想   信信:想想也不行!   楼楼:那我……   信信:快来实施,我准备好了_(:з」∠)_   楼楼:…… 第42章 伐檀(三)   “我那时候, 并不知你是重生的。”沈楼轻咳一声道, 以为他是个孩子,便用对待孩子的方式对待他,却不想闹了笑话。   林信不打算放过他,“如果我不是重生的,你打算怎么办?一直养在身边, 等束发之后就当个禁脔, 白日里陪你练功, 夜里就要承受你的……”   话没说完, 被沈楼捂住了嘴巴, 羞恼道,“我怎会做那等龌龊之事!”   林信眨眨眼,伸出舌头,在那温热的掌心舔一口。对方顿时像被火舌舔了一般, 迅速缩了回去。一头埋进沈楼的胸口,忍不住大笑起来, 这个把柄足够他嘲笑沈楼一辈子了。   沈楼看着怀里笑得直哆嗦的家伙, 忽而想起那时候林信钻进被窝,说了句“世子, 已经很热了”,定然是故意的。但这时候拿出来说显然不合适,林信可不怕这个。咬牙切齿地给他盖好被子,睡觉!   次日,那份有关割鹿之律的草案, 就被拿到了朝会上。   诸侯岁贡,加鹿璃一成,减黄金一成。当场称量、验货,缺斤短两或成色不足,视情况削地削爵。   满堂哗然。   第一次听说割鹿之律的文官们很是震惊。   “这,是削爵之意啊,列侯诸公定会激烈反抗的。”   “这斤两还好说,成色算怎么个说法?验货之人说好便是好,说不好就是不好。”   “这是件好事,诸侯地域太过宽广,且诸侯领域内只有关内侯。但中原的土地却在不停地分封出去,如今中原的土地已经小于北域了。”   元朔帝坐在龙椅上,任由下面的人讨论,太子站在他的左手边,同样一脸平静。封重作为中书省行走,也被允许入朝听政,作为亲王,站在文官的最前列。   “好了!”封卓奕出声,制止了众人的嗡嗡声,“此乃草案,并非政令,诸位有何看法,尽可提出来。”   让单独出来说,方才说得热火朝天的文官们就都闭了嘴。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个割鹿之律针对的是列侯诸公,朝中的文官大多是小贵族出身,这法令对他们没什么妨碍。要怎么说,就得再斟酌。   文官队伍的末尾,突然有人出列,大步走到殿中央,跪在地上高喊。   “一年割一县,三代之内可灭一方诸侯,此乃百年大计,幸甚至哉!”众人看向那高喊之人,都觉面生。封重却是认了出来,此人就是那日他和林信在茶楼看到的凡人举子,因为高喊“收拢边界,归权于天子”而被他们注意到。   “这人是谁?”站在封重身边的中书令杜晃小声道。   “听说是望亭侯的家臣。”封重侧头说道,他擅长记人脸,那天沈楼说这人是望亭侯推荐的举子,他便记住了。   杜晃了然,朝封重微微点头,谢过英王殿下提点,皱眉看着那个大言不惭的凡人。   三代之内灭一方诸侯,这种话岂是能随便说的?皇室与诸侯已经相安无事百年有余,互相保持着微妙的平衡。就算皇帝这个割鹿之律目的明确,也不能这么直白的说出来。   太子封章怒道:“一派胡言,几时说要削诸侯了,这不过是一道岁贡提案。”   “罗侍君,谁准你咆哮朝堂的!”封卓奕本是欣赏此人的文采和想法,破格准许尚未参加春闱的罗侍君入朝听证,没料想这人如此急功近利,“拖出去!”   两名金吾卫上前,二话不说将人给拖了出去,一顿好打。   朝堂上陷入了沉寂,皇帝揉揉眉心,“英王,你以为如何?”这草案,封重是看过的。   “加一成鹿璃,减一成黄金,恐引起鹿璃涨价。且如今已是暮秋,要诸侯准备鹿璃已然来不及,施行也得等明年了。”封重斟酌着说道,避开直接评价这法案的好坏,只说一个实际的问题。   英王的话十分中肯有理,不少人点头附和。   太子却道:“明日复明日,永远都推行不了,儿臣以为,今年可以不加贡,且派人去查验鹿璃,先推行一条。”   常有诸侯交岁贡的时候以次充好,或是少给鹿璃用黄金填补,国库鹿璃匮乏,才会有前些时日提出“岁贡皆用鹿璃”的极端做法。皇室急于解决鹿璃的问题,割鹿之律如今是最适合的。   朝堂再次陷入沉寂,中书令杜晃开口,“既要推行,还需一名查验鹿璃之人,这人要不偏不倚不徇私,且要出身极高,否则难以服众。”   杜晃是文臣之中少有的大贵族出身,杜家乃是一方列侯。作为中书令,最擅长揣摩帝王的心思,此刻不能出言反对,但给这律法的推行增加难度还是可以做到的。   不偏不倚,是要保证这个人不会被诸侯收买,不至于暗度陈仓中饱私囊;出身极高,是因为这个职位要直面所有的大贵族世家,凡人或是属臣,根本做不到。这也是皇帝没有选择周亢来割鹿的原因。   要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几乎是不可能的,出身高就必然是大贵族,大贵族又怎么可能帮着皇帝削弱自己?除非此人是皇族。   想到这里,明里暗里许多目光都转向了英王封重。   “杜卿说的在理,不过此人朕已经找到了,传割鹿侯!”皇帝微微一笑。   割鹿侯?这封号闻所未闻,所有人竖起耳朵,看向大殿之外。   一袭湛蓝鲛绡袍,足踏清风登云靴,轻步缓行,眸色冷冽,宛如雪山独步的孤狼。腰间古刀弯如新月,单脚踏进殿中,万千血煞之气瞬间蔓延开来,众人禁不住屏住了呼吸。   “臣,林信,参见皇上!”林信单膝跪地行礼,余光瞥向小声议论的文官们,那边立时收声,不敢多言。   方才被那千军万马的气势迷惑,直到此刻众人才发现,这不过是一名未及弱冠的少年!   “平身!”元朔帝对于林信的表现非常满意,“此乃寻鹿侯林争寒的遗孤,朕近来刚刚将人寻回。年少有为,连武状元都败于他手,今封割鹿侯,承袭其父之封地,替朕推行割鹿之律。”   “愿为吾皇效死!”林信再次跪下,朗声道。   封重看着林信,眉头越皱越深。昨天师父答应的好好的,说会跟林信谈谈,也会阻止皇帝封他割鹿侯,这就是谈的结果?使劲朝林信使眼色,对方却像不认识他一般,连余光一瞥都不给。   割鹿侯已定,剩下的事就好办了。   杜晃坐在中书省衙门里,愁得掉胡子,“可有反对割鹿之律的奏折?”   中书省的官员翻遍了奏折,“有!”   “快拿过来!”杜晃眼前一亮,拿过来仔细看,却大失所望,这不过是说割鹿之律听起来太过凶煞,明显不怀好意,建议改为酌鹿令。   “酌鹿令,倒是好了不少。”封重苦笑。   “哎,不行,我得写一封奏折!”杜晃提笔,斟酌再三,洋洋洒洒写了一篇万字谏言。   满朝臣工,都是小贵族和凡人,各个恨不得削了诸侯封地,此刻都变成了睁眼瞎。酌鹿令于皇室而言乃是好事,但推行太快,或是一个不当,就会使一些小诸侯家破人亡,大诸侯揭竿而起。   杜晃作为中书令,相当于左丞相,在朝中威信很高。几日之后,他将这份谏言当庭念出,立时便有不少人附和。酌鹿令可推,但需要暂缓,且给大诸侯一些豁免权。   给了大诸侯豁免权,那这酌鹿令就失去了意义。元朔帝听得心头火气,当朝拂袖而去。   是夜,杜晃正在家中读书,忽觉一股森冷杀气兜头罩来。抓起灵剑翻身滚到书桌后面,“轰——”一声响,方才坐着的竹席已经被割成了两半,桌上的笔墨被掀得翻飞,墨水泼洒一地。   “什么人?”杜晃拔剑,剑气扫向房梁,什么也没发现。一把弯刀悄无声息地出现在背后,瞳孔皱缩,杜晃运起灵力,于半空中翻身,堪堪对上了那上古妖刀。   阵阵血煞之气被主人的杀意激发,顺着吞钩的刀身蜿蜒而出,林信挑眉一笑,“杜大人好身手,难怪可以随着金吾卫出使南域。”   “割鹿侯谬赞了,”杜晃皮笑肉不笑地说,“不知侯爷深夜造访,所谓何事?”   “自然不是来找你喝酒的。”林信突然发力,将杜晃推了出去,不等他再攻过来,虚空一抓,从房梁的阴影处抓出个东西,牢牢攥在手里。   杜晃再次攻过来的剑宛如冻僵了一般,瞬间挺住,失声道:“玉郎!”被林信抓在手里的,正是他不足五岁的幼子杜玉郎。   “酌鹿令乃国之大策,杜相这般阻挠,皇上会很难做的。”林信的语调带着若有若无的叹息,仿佛跟熟人谈天说地,一点都不像在威胁人。   “你待如何?”杜晃咬牙,割鹿侯敢这么对待他,定然是皇上授意的,多说无益。   “我就喜欢杜大人这般爽快的,告老、丁忧,选一样吧。”林信露出个乖戾的笑来,在月光昏沉的夜里,甚是可怖。   从杜家出来,林信就遇到了在街角等他的沈楼。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信信:你怎么在这里?   楼楼:你猜   信信:肯定是孤枕难眠,等我跟你回去酱酱酿酿   楼楼:…… 第43章 伐檀(四)   看到沈楼, 林信下意识地将手中的弯刀藏到身后, “我逼着杜晃辞官,他答应了。”   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一句话,突兀地砸过来,沈楼竟稳稳接住了,微微颔首道:“这样也好, 比被渊阿杀了强。”上辈子杜晃死得很惨, 隶属于割鹿侯的渊阿十四刃血洗杜府, 全家一十六口一个不留。   林信握紧手中的吞钩, 妖刀的血煞之气绕着手腕若隐若现地蔓延, “如果我说上辈子杀杜晃,不是我授意的,你信吗?”   沈楼蹙眉,看着林信被煞气衬得越发苍白的手腕, “我知道。”   “嗯?”林信一愣,攀到小臂的煞气瞬间消散, “你知道?”   沈楼把吞钩拿过来, 装了颗新鹿璃上去压制煞气,“渊阿十四刃在你死后, 效忠于封章。”   林信苦笑,如果渊阿十四刃没有背叛,当年他也不至于死得那么惨。跟着自己出生入死的属下,在生死关头鸟兽散,留下一个纸糊般的鹿栖台和灵力尽丧的林不负。   风乍起, 吹得袍角猎猎作响。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打更的从巷子里走出来,两人立时闪身跃上了墙头。   这一打岔,林信才想起来,刚才没问沈楼为什么出现在这里,上来就开始交代自己干的坏事,似乎有点傻,“你怎么会在这里?”   “夜里吞钩不好入宫,我来接你。”沈楼将弯刀还给林信,作为一把改造过的古刀,吞钩其实不太适合作为飞行的工具。他俩如今还住在东宫,不大方便。   林信狐疑地看看沈楼,“吞钩夜里不能入宫,虞渊就可以了?”皇城有宵禁,夜里从空中飞过,会被侍卫射下来。   沈楼愣怔了一下。   “哈哈哈哈……”林信忍不住笑起来,难得看到沈清阙犯蠢,这极大地娱乐了他,勾出沈楼的脖子逗他,“哎,沈清阙,你不会是担心我吧?”   周遭突然安静了下来,“邦邦邦——”已经走到另一条箱子里的打更人尽职尽责地敲着梆子,清脆的声响在沉寂的夜幕中回荡。   气氛有些尴尬,林信撇嘴,这家伙真不好玩,松开沈楼的脖子准备带他去英王府睡觉,忽然听到一声坚定有力的“嗯”。   不可思议地回头,沈楼正眸色平静地看着他,正直得理所当然。   朝中反对酌鹿令的声音越来越大,文臣分作两派,每天吵得不可开交。元朔帝并不阻止,只是眉间的沟壑一日比一日深。   “有些人的手已经伸到朕的朝堂里了。”封卓奕提着朱笔,在一份名册上勾画。   “父皇是想趁机剔除诸侯的势力?”太子看着这份名册,如果这些真的与诸侯都有牵连,那朝廷的状况就岌岌可危了,想了想道,“沈楼的确是在朝会之前就知道了。”   “经营百年,若是朝中连个人脉都没有,早就守不住家业了。”坐在一边擦拭吞钩的林信插言道。   “为君者,有时候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朕可以容忍他们留人打听消息,但要插手政令……”元朔帝垂目,在杜晃的名字上画了个圈。   杜晃向来识时务,懂进退,今次却突然跳出来,很是不寻常。但中书令非常能干,这让他有些犹豫。   “京中的侯府收拾得差不多了,你去羽林军里挑几个趁手的,自己调教一番。下个月,估计就得出去办差了。”皇帝将一张盖了玺的调令递给林信。   林信横刀,手掌贴着薄刃的弧度缓缓划过,确认没有一丝污垢,利落地合刀入鞘,接过调令,应声而去。   太子看着林信的背影,若有所思。   “太子还有何事?”对于太子至今没能拉拢到林信,反而将他越推越远,皇帝有些失望。   “天气渐凉,北地怕是又要不太平,儿臣思忖着,邀蛮人使者入京,商量和亲的事。”封章低头道,将一份詹事府拟定的章程呈递上去。   “和亲?你打算拿谁和亲?”皇帝翻了翻章程,抬眼看向太子。   “云熙。”   林信拿着调令离开御书房,遇到了去送奏折的封重。   “信信,你去哪里?”封重笑着问他。   林信停下脚步,余光四顾,左右无人,低声对封重道:“回去提醒你们杜大人,皇上有些不高兴了。”   封重看看林信,脸上的笑意渐渐消失。   林信却没给他啰嗦的机会,错过他直接走了。拿着那一纸调令,往羽林军驻地而去。   大庸的羽林军,与前朝的可不一样。前朝用来护卫皇城的羽林军,多用公侯子弟,一半以上都是酒囊饭袋。但大庸有鹿璃,能修仙,大贵族子弟不会给皇室做护卫,羽林军中皆为出身低微的高手。   秋闱武举出身的人,很多都进了这里。历练几年,要么做了皇家侍卫,要么参军做了将领。   站在高台上,看着教场中翻腾的灵气,林信不由得自嘲一笑。   这些灵力强大的高手,乃是皇家的底牌,也是中原皇室与诸侯根本的区别。靠着科举,皇室可以罗网天下人才。虽然没有可以与大贵族顶级高手匹敌的人,但胜在人多,战力也就比四域要强横。   小贵族和普通修士,想要出人头地,能依靠的只有皇室。当年就是没看透,还以为那些人跟着他出生入死,就是他的人。   “侯爷,您看,想要什么样的,属下给您找来。”羽林军统领笑得一脸谄媚,小心翼翼地伺候着这位正红的侯爷。   “好——”场中爆发出一阵欢呼声,正在拼斗的几人分出了胜负。七八个人都倒下了,只有一名还站立着,那人手中握着一把铁剑,急促地喘息着,坚实的肌肉透过汗湿的薄衫清晰可见。   “那是三年前的武举探花,跟他同科的人都入宫做皇家侍卫了,就他,因为不会说话得罪了贵人,一直留在这里不得晋升。”羽林军统领见林信感兴趣,立时介绍起来。   林信眯眼看着那灵力充沛的男子,眼中泛起冷意,那人的履历他比羽林军统领可要清楚得多。那人正是他的渊阿十四刃之一。   “哎,侯爷!”看着一言不发转身就走的割鹿侯,羽林军统领有些无措,不知道哪里得罪了这位爷。   不等封重将林信的话带给杜晃,杜家老侯爷过世了,杜晃告丁忧。   元朔帝很是惊讶,“老侯爷并非你嫡亲的祖父。”   “臣入京多年,家中全仗老侯爷照拂,当为侯爷守孝,望陛下成全。”杜晃额头贴地,涕泗横流地说。   封卓奕看出几分不寻常来,挽留了几句便准了丁忧。   “杜公,您这么一走,中书省不就乱套了。”想起林信让自己带的话,封重有些不安。   “殿下言重了,这世上没有非谁不可的事,杜某离去,自会有人顶替的。”杜晃语调平静道。   “此事,可与割鹿有关?”封重低声问,其实他更想问是不是跟割鹿侯有关。   杜晃苦笑着摇头,无论封重怎么问,皆三缄其口,不敢多言。   封重抿唇,转身去寻林信。   许久不使弯刀,有些生疏了,林信在院子里一招一式地练刀。鹿璃的灵力沿着弯刀流转,从刀尖涌出,弯折回刀柄,舞动起来,好似一个完整的圆。缺月化满月,割人头最为方便。   余光瞥见封重走进来,没当回事,继续练刀。   “信信!”运了半晌的怒气,气势汹汹地开口,叫出来的却是这么个称谓。封重噎了一下,背过身轻轻给了自己一巴掌。再转过来,正对上林信凑上来的脸,顿时吓了一跳。   “做什么?”林信笑嘻嘻地推他一把,“没大没小,叫师兄。”   封重被推了个趔趄,抓住林信的肩膀勉强站稳,“我问你,杜晃的事,是不是你做的?”   “是啊。”林信漫不经心地说。   封重没料到他承认得这么利索,沉默半晌,“我不知道你想做什么,但杜晃是个能臣……”   “我没有杀他,已经很是不错了,”林信用刀面拍了拍封重的胸口,“如果英王殿下是来兴师问罪的,就请回吧。”   “林信!”封重有些生气,“你到底要做什么,能不能跟我商量一下?江山社稷不是闹着玩的!”   “这是你的江山吗?”林信呛道,看着封重一脸不争气的样子就来气,“如今还轮不到你来操心!”   封重满脸通红,气呼呼地甩袖离去。   站在角落里的沈楼走出来,“你没有告诉他?”   “我没法开口,还以为师父说了!”林信生气地对着假山乱砍,劈断了一截太湖石。   “莫气,他会明白的,”沈楼随意劝解了一句,嘴角却禁不住地微微上翘,“我陪你练剑吧。”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楼楼:情敌(自认为)K.O. 第44章 伐檀(五)   无论何时, 沈楼的劝慰对林信总是有用的。立时把师弟抛到脑后, 愉快地接受了练剑的邀约。   “要先练基础招吗?”沈楼拔剑挽花,做了个平平的撩剑式。   林信摸摸鼻子,想起自己在雁丘故作不懂,蹭到沈楼怀里让他教撩剑式,心道这人还真是记仇。   “要啊, 世子大人先教教我, 这撩剑式用弯刀怎么出招?”说着, 一把抓住沈楼的手, 覆上自己的, 比脸皮厚,沈清阙可比不过林不负。   果然,握了片刻,沈楼那微凉的指尖就开始变热, 轻咳一声道:“刀法上,我教不了你。”   “那就教点别的。”林信突然拔刀, 转身朝沈楼砍去。   沈楼侧身躲避, 拔出虞渊落日剑跟他对招。面对林信,他丝毫不敢大意, 上辈子每次交手,都是你死我活的拼斗,谁也没有占过大便宜。   林信用刀有些生疏,开始几招沈楼就配合他放慢速度,后面越大越快。缺月化满月, 灵气冲九霄。   “你的灵剑就快出炉了,何苦再用这吞钩。”沈楼用虞渊缠住弯刀,带着他在空中翻了个身。   林信反手回刀,矮身横扫,“我自创的刀法,不用多可惜。”缺月刀法,是他根据吞钩的特性自己悟出来的,招式很少,但极为有用。   出刀越来越快,近乎变成道道残影,与高手对招,可以帮他快速回到巅峰状态。刀光剑影,你来我往,剑气刀风上下翻飞,酣畅淋漓。   沈楼准确地捕捉到刀光,虞渊与气势汹汹的吞钩准确地相撞,发出清脆的铿锵声。鹿璃耗尽,吞钩上的血煞之气汹涌而出,猝不及防地包裹住了虞渊。   “唔……”沈楼突然闷哼一声,持剑的手松开,虞渊咣当一声掉到了地上。   差点割到沈楼的手臂,林信立时收势,一把扶住沈楼。   “煞气……呃……”俊脸苍白如纸,沈楼浑身肌肉紧绷,身体微微发颤,显然是疼得狠了。   煞气?林信低头看看血煞弥漫正在试图勾缠虞渊的吞钩,立时合刀入鞘,扔得远远的。   煞气说到底就是亡魂的怨气,沈楼神魂有损,就像是有伤口暴露在空气中,一旦煞气超过一定数量,就会影响到他的伤口。   这些时日沈楼都没有再表现出头疼,林信差点就把这事给忘了,看着沈楼手背上根根凸起的青筋,想给自己一巴掌。   咬破指尖在掌心画符,贴到沈楼眉心,倒转灵力将煞气转为魂力吸走。抱着他就地坐下,让沈楼枕在自己腿上休息片刻,林信盘算着先去寻几片神魂来给他补补。   “你这神魂,到底是怎么回事?”林信摸摸他汗湿的额头,每次朱星离问起来,沈楼都含糊过去,那必然是不好解释的,比如……   “上辈子伤到了。”沈楼老实道。   果然,林信蹙眉,“怎么伤到的?肯定是我死了之后,但谁有这个本事伤到你的神魂?”   沈楼不想谈这个,“你是不是要选渊阿十四刃了,我这里有几个人选或许用得到。”说着,从袖子里掏出一张纸来。   纸上写着不下二十个名字,都是羽林军里的人。林信惊奇地看了一遍,“这都是你的人?”   安插这么多人进羽林军,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这里面有些人已经做了统领,显然是沈楼小时候就开始着实办的了。   “你把这些给我,不怕我卖了你?”林信低头看他,“在禁军里安插人手,可是大罪。”   “卖吧。”沈楼轻声说着,缓缓合眼,竟睡了过去。   林信蹙眉,摸摸沈楼依旧紧绷的手臂,这人显然还在忍着痛,只是面上看不出来。交代紫枢照顾沈楼,林信拿了块小铜镜,去找新鲜的神魂。   寻了块僻静的地方,快速画符将阳镜转为阴镜,林信仔细辨认皇宫中飘着的新魂们。   宫女,太监,飘飘荡荡的新魂大部分都是凡人的,非常虚弱,只能在背光的地方飘荡。   忽然,一道灵气十足的神魂一晃而过,林信眼前一亮,转身追着那魂跑过去。追到一处假山背后,林信将之堵住,快速画阵将那魂魄困住,兴奋地凑近一看,浑身的汗毛瞬间竖了起来。   那魂比这宫中所有的魂都要明亮,在阳光下也丝毫不惧,身形清晰,五官完整,一双眼角下垂的凤尾目正好奇地透过阴镜看着林信。   “师父!”林信吓得三魂丢了七魄,捏碎两块鹿璃吸饱了灵力,屈指作鹰爪状,用刚跟朱星离学会还不慎熟练的御魂术将那缕神魂牢牢抓住。   神魂离体是非常脆弱的,林信怕伤到他,只能用大量的灵力包裹住手掌,双手捧着那神魂往朱星离的住处快步跑去。   他不能松手,神魂如轻烟,一阵风都会把他吹跑,松手了再去抓,又要从头开始。灵力消耗得极快,林信感觉到眼前一阵一阵的模糊,汗如雨下。越是紧张,就越是忍不住胡思乱想。   神魂突然立体,要么是中了邪术,要么是肉身死亡。难道天道当真是有定数,被他拼了命留下来的师父,终究还是留不住吗?   强烈的不甘冲上头顶,林信转头四顾,看到了路过的钟家兄弟,“你们两个,快过来帮帮我!”   钟有玉停下脚步,疑惑地看着林信,“帮你什么?”看着林信奇怪的姿势,顿觉有诈,“我去叫沈大来啊。”说罢,冲弟弟挤挤眼,转身就跑。   钟无墨迟疑了一下,看看笑着跑开的兄长,再看看脸色不大对的林信,还是走了过去,“怎么帮你?”   “快,给我点灵力,我撑不住了。”林信的嘴角突然沁出血来。   钟无墨不再迟疑,单手贴到他后心,将一股充沛的灵力输进去。   林信再次有了力气,牢牢抓住那道神魂,快步往里跑去。钟无墨不放心地跟着他,径直进到朱星离平日休息的屋里。   身着绛红鲛绡的男人,正盘腿坐在坐席上,一动不动,好似睡着了一般。   林信咬牙,盘膝坐到他对面,将手中的神魂慢慢推过去,而后咬破手指,在朱星离额头快速画符,几笔勾成,在眉心重重一点,大喝一声:“魂归!”   “咳咳……”朱星离呛咳了一下,睁开眼,看到满眼焦急的徒弟,奇道,“信儿,你怎么在这里?”   林信单手撑着身体急速喘息,喘够了才抬头瞪他,“我在外头瞧见了你的神魂!”   “呀!”朱星离一拍脑袋,捡起旁边一本破破烂烂的古书,“我在古籍上瞧见一个秘法,叫神魂出窍,还真练成了!”   “练成个屁!”林信抓过那本书摔到地上,“要不是遇见我,你就死了!”   钟无墨第一次瞧见敢这么骂师父的徒弟,不由得将眼睛瞪大了一圈。   当着外人的面被徒弟教训有些丢脸,朱星离板起脸试图装装样子,忽见林信吐出一口血来,什么也顾不得了,一把将人捞过来。   “你说你,着什么急,凡人的死魂尚能滞留七日,我这生魂十天半个月也不会消散,”朱星离说着,把徒弟抱进怀里,单手贴着他后心将灵力导入,梳理他急火攻心造成的灵脉岔气,“你怎么会魂魄归体?”   “这不是回魂,是移魂术。”以前他闲着没事瞎琢磨的,民间常有鬼附身,便是魂魄入了他人的身体。他曾经尝试把刚死的魂挪到别人身上,还真成功了。不过因为魂与肉体中的魄不符,只能呆一会儿。方才便是想着,若是师父死了,他就先把魂魄禁锢在肉身上,想法子救活他。   林信趴在师父肩头,有些蔫蔫的,见钟无墨直勾勾地看着他,抬头道,“简言兄,今日多亏了你,我林信欠你一个人情,以后可以帮你做一件事。”   割鹿侯承诺的一件事,关键时刻可以救命。   不过如今的钟无墨尚不知这个承诺的价值,摇头道:“举手之劳,不必介怀。”说罢,转身就走了。   林信也没多说,由着师父给自己输了过多的灵力,吸了吸鼻子低声道:“朱星离,算我求你,求求你,长命百岁好不好?”   朱星离停下输灵力的手,像小时候哄他睡觉时那样,轻轻拍着怀里的孩子,“乖,不怕。”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楼楼:横卧病榻,不知媳妇在哪里   师父:(唱)信信在哪里呀,信信在哪里,信信在那亲亲师父的怀抱里   楼楼:= = 第45章 伐檀(六)   汹涌而来的委屈让林信有些无所适从, 果然有师父在身边人就会变得软弱, 这样不好。从师父怀里滚出来,翻开药箱子摸出一瓶药,涂在被咬了三次的可怜手指上,“沈楼的病又犯了,因为吞钩上的煞气。”   “我说什么来着?别用那把刀, 那把刀不吉利, ”朱星离事后诸葛亮地说, “你不是要去各地验岁贡么, 先去趟南域, 把剑和魂器都要来。”   他去验岁贡,那是要挑毛病削封地的,哪有先往自家引的道理?林信翻了个白眼,“师伯要是知道, 肯定要揍你了。”   “揍就揍,我怕他?”朱星离哼哼道, 捡起那本被自家徒弟扔出去的古籍抖了抖, “这书里着实记载了些有意思的东西,对治沈楼的魂也有用。改天我教他神魂离体, 在外面补着兴许更快。”   “不许再练这个了!”林信捏住那本书。   “你看看谁家徒弟敢管师父了?”朱星离不满道,真是太惯着孩子了,一个个都蹬鼻子上脸的。   “你看看谁家师父像你这样不省心的?”林信反驳道,顺手抢走了师父新配的一瓶逍遥丸。这东西可以麻筋止疼,若是晚上沈楼疼得受不住, 可以给他吃一粒。   “一粒就行了,这可是我好不容易凑齐的材料。”   “皇宫药库里偷的吧?”   “呸,什么偷不偷的,这叫借。我们朱家,什么东西买不起!”   “……”   神魂撕裂的疼痛让沈楼睡得极不踏实,但他已经习惯了忍耐,倒是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唇齿间突然出现了淡淡的清苦味,伴随着某种温暖柔软的触感,片刻之后,尖锐的疼痛便得到了缓解。   梦境由黑暗转为明亮,沈楼看着眼前的双手拿起卷刃的剑,练着一套他根本不熟悉的剑法。   而后场景变换,乃是秋闱的演武场,忽听得有人高声喊:“武探花!”是在叫我吗?我是谁?   “不要心急,你定会得到重用。”太子封章的脸不期然地出现,接着便是无尽的训练与比斗,日复一日难以出头。沈楼意识到这不是自己的记忆,心绪还是控制不住地收到影响,沉闷而绝望。   “林信要挑心腹手下,想办法让他选中你。”   听到林信的名字,沈楼忽然就清醒了,强行控制着身体跑到溪水边,看到一张熟悉的脸。这人是渊阿十四刃中的刃一,当年很得林信器重。   神志回笼,水中的倒影渐渐扭曲,变成了沈楼自己的脸。周围的场景跟着倒转,险峰峻石平地起,回到了那日的天牢峰。   “把封重放出来,我就撤兵。”万军之中,林信握着煞气四溢的吞钩,摘花弄叶般一步杀一人。   桑弧神弓拉至满月,鹿璃加持的箭矢带着穿山破石之力,直冲林信而去。本应该以身护主的刃一,在箭矢来临之时忽然闪避,黑色的灵箭将林信整个人撞了出去,穿胸透骨,牢牢钉在了山崖上。   阵脚大乱,两军混战。   沈楼冲上去,抱起浑身浴血的林信,在妹妹与将士的惊呼中,御剑奔逃。   “疼……”林信缩在他怀里,疼得发抖。   “林信,撑住!”沈楼抱紧他,把自己的灵力渡过去,尽可能地减少他的痛苦。不眠不休地守了他三天三夜,总算把这条命抢了回来。   然而林信睁开眼,第一句话便是,“封重呢?”   “英王已经去了北域战场。”沈楼垂目,缓缓站起身来。   混乱的梦境,时而清晰,时而模糊,自己的,别人的,潮水般淹没了理智。   豁然睁开眼,天光大亮。沈楼摸摸身边的位置,空荡荡,但尚有余温。头疼好了不少,回想方才古怪的梦,眉头越皱越紧。   “世子,您醒了。”紫枢走进来,推开窗户,清凉的风灌进来,吹散了一室温存。   “林侯爷呢?”沈楼起身穿上外衫,抬眼瞧见封重在外面探头探脑。   “侯爷被皇上叫去了,刚走,”紫枢给他挂上剑,另将一枚蜡丸塞到他手里,“黄阁昨晚来过,让我把这个交给您。”   沈楼微微颔首,握住蜡丸走出门去,“王爷可有什么事?”   “你怎么住在信信的屋里?”封重很是惊讶,这里是东宫,不是只有两间房的雁丘。   余光四顾,这里的确是林信住的那处偏殿,沈楼面不改色地说:“昨日阿信生气了。”   一句话,含了许多层意思。阿信生气了,我来陪他;阿信生气了,都是你的错。   封重顿时语塞,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总觉得这位他十分钦佩的沈世子,似乎不怎么待见他。   林信坐在御书房里擦拭吞钩,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皇帝跟人讨论酌鹿令,心里想的却是昨晚趁着喂药偷偷亲的那一口。薄薄的唇有些微凉,带着药草的清苦,却愣是让他尝出几分甜来。   以前沈楼都不给他亲,纵使两人翻云覆雨那么多次,每当他要亲亲,沈楼都会躲开。若是沈楼不是重生的,他还打算装不懂讨个吻的,如今却是不敢了。   “草民昨日写了一份《割鹿策》,敬呈陛下御览。”这位跟皇帝谈得热火朝天的人,竟然还没有官职!林信这才抬头看一眼,那些个文臣已经走了,唯独剩下一位没穿官服的人。瞧着有些面熟,似乎在哪里见过。   元朔帝接过来看,眸色微亮,“不负,你也看看。”   林信收起弯刀,凑过去看一眼,眸色微沉。这上面的字迹,与提议割鹿之律的字迹一模一样,原来竟是这人。翻到后面看一眼,署名为罗侍君。   那日朝会,林信去的时候罗侍君已经被拖走了,以至于他还不知道那位胆敢叫嚣“三年灭一方诸侯”的猛士是谁。   看到罗侍君这个名字,林信忽然就想起来了。这位应该是来年春闱的状元,以凡人身份跻身中书省的能人。上辈子林信跟他接触不多,林信活着的时候这人名声不显,也不知是不是元朔帝刻意保护的原因。   低头看看这份《割鹿策》,写得很是到位,或者说,狠毒得很是到位。   【缺鹿璃十两,割一县;缺鹿璃百两,割一郡;三年累缺鹿璃千两,夺爵,不可补齐者,子女充徭役……】   夺爵就罢了,子女充徭役,这位怕是对仙者很有怨气。   “不知这位大人是?”林信上下打量这人。   “草民罗侍君,幸得望亭侯举荐,得以参加来年的春闱。”罗侍君低头道,他本来叫史筠,因为要参加科举,成了罗家的家臣,罗家赏赐他姓罗。   林信了然地点点头。   “听说你昨日选了几个手下,”元朔帝意味深长地看着林信,“可想好先去哪家验鹿璃了?”   林信拿起那份《割鹿策》在手中转了转,“既然望亭侯盛情难却,便从罗家开始吧。”   罗侍君脸色骤变,他要参加春闱,还要依仗望亭侯举荐。这时候若是因为他而给望亭侯带来麻烦,那春闱的事就危险了。   封卓奕愣了一下,旋即大笑,“你呀你,真是调皮。” 第46章 伐檀(七)   “父皇准了和亲的提议, ”太子叫沈楼来, 商量出使北漠的事,“沈家常与蛮人接触,你觉得派什么人去合适?”   沈楼垂目,“臣。”   “你?”太子惊讶地抬头,说是出使北漠, 不过是去传个话。沈楼贵为国公世子, 这样派去未免大材小用。   “蛮人凶悍, 寻常使臣派去恐遭杀戮, 臣这张脸他们认得, 当能给几分薄面,让臣见到乌洛兰可汗。”沈楼跟蛮人打了一辈子,却没能真正和乌洛兰贺若交过手,也算是一桩憾事。   皇族居于京城, 没有直面过北漠蛮人的凶悍,但种种传说从未断绝过。听沈楼这么说, 封章沉吟片刻便答应了, “也好,拨五百轻骑给你。”   “不必, 五十人足以。”沈楼摇头,五百轻骑,那是进攻的架势,一个不慎就要打起来。   “我也想去。”钟有玉嚷嚷道。   “你去做什么,这几日趁着父皇要推新政, 孤再提提,说不准你们就能回西域了。”太子笑道,转头看向沈楼,问他是否顺路回家一趟。   知道太子是提醒他给沈秋庭带那份礼物,沈楼摇头,“若是从浣星海走,蛮人会以为是北域相邀。”   封章不好再说什么,表示今日到此为止,便散了。   出了东宫正殿,钟有玉拉住沈楼,“你听说了吗?昨日林信在羽林军营地杀了不少人。”   沈楼昨天昏过去了,并不知道这事。   “哎,你还跟他玩吗?我觉得林不负这人有点邪性,杀人不眨眼的。”钟有玉搓搓胳膊。   “事情尚不清楚,你莫乱传。”沈楼警告钟有玉。   “知道,知道,”钟有玉满不在乎地说,“我这不就跟你说说么。深宫寂寞,小墨又不爱听,我都快憋死了。”他天生话多,偏被禁锢在不能乱说话的皇宫里,如同被捆住了嘴的八哥,急得就差用嘴蹭墙了。   “最迟明年,你们就能回莫归山了。”沈楼拿开扒在自己肩上的那只手,酌鹿令开始推行,已经被皇家“养熟”了的钟家兄弟刚好可以放回去,给天下做个示范。   蜡丸在手中攥了半日,回到住处,沈楼才有空坐下来看里面的消息。先前让黄阁调查蛊雕的踪迹,如今终于绘制出了完整的图纸。   “这是什么?”林信从背后冒出头来,扒着沈楼的肩膀看。   温热的气息蹭在脖颈边,有一种林信是毛绒绒的错觉。沈楼把图拿近些方便他看,“你看像什么?”   “大荒,洛川,瀛洲,青县,雁丘……”林信仔细辨认上面的地名,“除了大荒,都是我去过的地方!”   “你说什么?”沈楼一惊,转头看他,两人的脸就贴到了一起。   “你在查我的踪迹?”林信没有一点挪开的意思,就这么蹭着他的脸说话。   沈楼顿了一下,也没有挪开,眸色复杂地说:“这是蛊雕的踪迹。”从六年前蛊雕第一次在大荒现身,到最后一次在南域菩提城附近有人失魂,这几年但凡出现蛊雕吞魂的地方,都在这上面。   上一世,他只在北漠见过蛊雕,这种邪物在北蛮却被奉为神鸟。这些年蛊雕频繁出现,沈楼便想查查这东西是否与蛮族有关,却怎么也没想到会牵扯到林信   林信也很是惊讶,若是重合一两个地方还能算巧合,但一路看下来,这东西明显是跟着他走的。   “这怪鸟,莫不是用来寻我的?”林信心中一沉,想起朱星离在雁丘附近猎到的蛊雕,和之后不久便出现在雁丘的蛮族人。若当真如此,还真是他害死了朱星离。   “我近日会去趟北漠。”沈楼伸手,把又开始钻牛角尖的林信捞进怀里。   被沈楼抱进怀里,林信顿时把那些悲春伤秋都抛到了脑后,打蛇上棍地地搂住对方脖子,“我跟你一起去。”   沈楼失笑,“你不去收鹿璃了?昨日不是已经挑好了渊阿,还杀了个武探花?”   突然转弯的话题,让林信差点就顺着答了,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我没杀他。”   “呵,你是没杀他,”沈楼冷笑一声,忽然掐住林信的脖子,“但你让他跟别人上了比剑台!”   “唔……咳咳……”林信此刻就躺在沈楼怀里,毫无防备地被掐了个正着。带着灵力的手力大无比,几乎要捏断他的喉咙。没有着力点,只能握着沈楼的手凌空翻身,带着他狠狠摔到地上。   沈楼骤然清醒,用手垫在林信脑袋后面,抱着他滚了一圈。   “信信!”   “你谁是?”   林信双手抵住沈楼的肩膀,两人的脸色都不大好看。   “你昨天给我用了刃一的魂?”沈楼闭上眼,压制住突然翻涌上来的杀意,那不是他的情绪,而是黏着在他神魂上的另一缕残魂。   “你看到他的记忆了?”林信抿唇,抓住沈楼的手去找师父。   因为昨日瞧见了朱星离明亮而灵力充沛的生魂,便起了寻个新鲜神魂给沈楼补补的心思。刃一是太子故意留给他的“人才”,他不可能重蹈覆辙再用那个人,索性让这些太子的暗桩互相残杀。收了刃一刚死的新魂,一路用灵力捧着回来给沈楼补上。   怎么也没想到,恰恰因为这缕神魂太过新鲜,深刻的记忆都未消散,让沈楼出现了瞬间的错乱。   朱星离听到这状况,照着林信的后脑勺狠狠揍了一巴掌,“滚滚滚,快点去南域拿魂器。”   “那他……”林信不放心地看向沈楼。   朱星离拿出那本破破烂烂的古籍塞给沈楼,“来来,跟我学神魂离体。”   “……”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师父:智障妻子给丈夫吃错药,丈夫精神错乱失手杀妻,请看今日说法——致命的残魂药丸   信信:…… 第47章 伐檀(八)   渊阿, 乃是一柄上古神剑, 剑光如蛟龙出渊,可斩世间邪祟。如今这把剑已经失传,皇室根据传说制造出了仿品,宽剑薄刃。   林信从羽林军里挑出了九人,组成了渊阿九刃, 作为自己的近卫。其中三个是沈楼给的名单里的, 用来做底牌;其他的跟各方都不牵扯, 甚至是随手一指的。   至于羽林军统领推荐的几名“精英”, 一个没要。   其貌不扬、灵力剑法都只算中等的九人, 换上了一身墨绿锦袍,滚边缀孔雀翎暗纹,腕扣天青石银护腕。   将渊阿剑配给众人,林信满意地点点头。上辈子, 渊阿被诸侯世家称为绿苍蝇,这次得让他们改改口了。   “本侯选你们, 不为杀人放火, 为的乃是一股气势。”将沈楼交给师父照看,林信便带着尚未训练好的渊阿九刃去了南域朱家。   所有人都没有料到, 割鹿侯第一个割的是朱家。毕竟柿子捡软的捏,朱家可以说是最难啃的,况且这是他师父的本家,诸侯之中与林信最为亲近。   一念宫奢华依旧,林信带着杀气腾腾的渊阿, 站在门外老老实实地敲门,规规矩矩地走进去。   朱颜改横卧在软榻上,怀中靠着换了厚毛的菁夫人,“封卓奕给了你什么好处,让你这般替他卖命?”   “喵?”正勾挠朱颜改头发的菁夫人翻肚皮仰起脑袋,倒栽着看林信。   “既为臣子,当替圣上分忧,侄儿不为功名利禄,为的是守住这千秋基业。”林信一本正经地说着,任由颠颠跑过来的毛球勾着衣摆往上爬。   渊阿九刃在后面维持着杀气腾腾的表情。   “呵。”朱颜改不明所以地冷哼一声,微微抬手,侍卫将盛放鹿璃的箱子源源不断地抬到殿中。   一箱接着一箱,满满摆了一圈,将林信和渊阿九刃围在中间。林信大致瞄了一眼,这些鹿璃至少两倍于岁贡的数量。   “孤看了那劳什子酌鹿令,你尽管挑便是。挑足你觉得成色可以的,给封卓奕送去。”朱颜改从矮几上拿出一条小鱼干,冲爬到林信肩上的菁夫人晃了晃。   “喵呜。”菁夫人不理他,兀自在林信脑袋上蹭得开心。   这般交法,自是挑不出什么错的。林信把这事交给渊阿去做,自己抱着菁夫人坐到朱颜改身边,瞬间换上一副讨好的嘴脸,“夫人的脾气似乎好了不少。”   朱颜改伸手摸了一把猫头,菁夫人不乐意地回头佯装咬他,却没有如先前一般地伸爪挠人。   “沈楼那小子,不让夫人吃火焰鱼。断了鱼之后,便好了不少,”朱颜改这般说着,眼中露出些许笑意,抬手将一只八角玲珑金香球扔给林信,“这是给他的奖赏。”   金丝缠成的小球,只有鹌鹑蛋大小,与寻常纨绔子弟挂在腰间的香坠子一般无二。只是林信看得出来,那些看似杂乱的金丝,其实都是阵法图,种种复杂的阵法叠加,便成了一颗存储残魂的容器。   “残魂入内,可保十年不散,”朱颜改对自己的新作很满意,“此物名为黄泉珠。”   有了这个东西,林信就不必用灵力一直捧着寻来的魂片了。珍而重之地将黄泉珠系到腰间,而后眼巴巴地看向师伯,“那我的灵剑呢?”   “你有吞钩了,还要什么灵剑。”朱颜改起身,离开了正殿。   林信回头看一眼,朱家的人和渊阿九刃互相盯着,应当不会出什么岔子,立时快步跟上朱颜改,“君王赐,不敢辞。吞钩是个邪物,煞气很重,不能多用。”   朱颜改斜瞥他。 第48章 伐檀(九)   “亦萧传信过来说, 说你要扶封重上位, 孤想亲耳听听你的理由。”信与封重都是朱星离的徒弟,他们要谋反,定然会把朱星离牵扯进去,进而牵进整个朱家。   朱颜改带他走上一处高阁,名为摘星, 廊柱上写着两句话:   【登楼低声语, 莫惊天上人。】   煞有介事地写出来, 好似真的高到了天上去, 颇有意趣。   “师伯可知, 中原人如何看待南域吗?”林信站在没有栏杆的高台边缘,眺望远方。此处的确很高,可以看到整个菩提城。城中车马流川,人头攒动, 一派盛世之景。   “他人如何看待,与我何干?”高台风大, 卷起朱颜改艳丽的鲛绡广袖, 宛如烈火中起舞的凤凰,随时要乘风而去。   作为富有的朱家家主, 谁做皇帝都得看他脸色,等闲不与他相干。不到万不得已,朱家是不会掺和进夺嫡这种事的。   “南域一片瓦,中原万顷田,”林信收起向长辈讨糖吃的表情, 正色道,“并非是封重想争皇位,也非是信贪恋权势。太子有治国之志,无经世之才,刚愎自用,心胸狭窄……酌鹿令不止验鹿璃这一条,师伯应当比信清楚。”   酌鹿令要加一成鹿璃岁贡,起初几年可能还不明显,只消用岁贡的黄金换了鹿璃便是。但随着库存告急,鹿璃的价钱定然会疯长,到时候,永远不缺鹿璃的朱家就会成为众矢之的。   上辈子,林信也曾努力做个忠君之人。毕竟他已经是不义的弑师之徒,不想再戴个不忠的帽子。   但封章不信他,元朔帝死后,便想置林信于死地。   “臣不过是先帝的一把刀,皇上继位,臣便是皇上的刀。”满身煞气的林信跪在封章面前,脱下吞钩平置于膝前的青石板上。   封章穿着明黄龙袍,坐在宝座之上,周围立着十八名高手,防备林信随时暴起,“朕打算将南域的鹿璃矿收回来,但是朱颜改实在是块难啃的骨头。”   朱家兵力强盛,鹿璃充沛,且一直按时缴纳鹿璃。除了朱颜改脾气不好时长给朝廷没脸之外,没有任何大错。无故攻打南域,定会令四域诸侯不满,一个不慎就会使大庸陷入亡国的危险。   要从朱家手中抢走矿脉,新帝宠臣出的主意是,杀了朱颜改,让朱家大乱,朝廷以平乱之名,趁机接管朱家。   “陛下要臣去杀绛国公?”林信垂目,眸中尽是冷意。   “这种事,爱卿去做最为合适,便如当年你杀……钟长夜一般,”封章露出饶有兴致的笑容,“朕信你的能力。”   杀字之后短暂的停顿,让林信攥紧了拳下的衣摆。朱颜改是他的师伯,虽然起初对他有诸多误解。但这么多年来,已然渐渐明白了朱星离的死因,近日还将当年朱星离托他做的灵剑给了林信。   如今,封章让他去杀朱颜改。   拿起面前的吞钩,林信缓缓站起身来,没有再看宝座上的君王一眼,冷铁铸的刀,也是有心的。   出了大殿,遇到满脸愁容的封重。   “皇上让我去西域平乱。”封重的眉头皱得死紧,因为酌鹿令的推行,皇权收拢,国库充盈。然鹿璃价高,诸侯之地,民不聊生。新皇又提了岁贡,各地怨声载道,百姓揭竿而起。   天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君不仁,视人命如草芥。   林信回头,看着那金碧辉煌的正殿,满眼杀意,“天不仁,就破天;君不仁,便灭君!”   他注定是个不仁不义不忠不孝之徒。   这一世,一切还未发生,要劝服朱颜改绝非易事,林信也没打算让他马上鼎力相助,“还未到要谋反的境地,师伯不如暂且观望。侄儿会尽力,让皇上名正言顺地传位给封重。”   硬碰硬的谋反并不明智,就算得到朱家的支持,要成功也非常困难。且不说皇室掌握的兵力,天子遇难烽火燃,诸侯如沈歧睿之辈,定会群起而救之。   朱颜改抬手,将一把流光溢彩的剑扔给林信,一言不发地跃下高台,飘然而去。   林信接住那把漂亮得过分的剑,脸上露出笑来,高声问:“师伯,这剑叫什么名字?”   “旸谷。”   古有旸谷,生扶桑,十日所栖。   旸谷,日升之地;虞渊,日落之处。   踩着灵力通畅的本命灵剑,林信迫不及待地赶回墉都,想给沈楼看他的剑。   “走了?”林信看着空荡荡的房间,满眼失落。   “出使北漠,得扛着皇旗骑马去,慢得很,耽搁不得。”朱星离拿着黄泉珠把玩,忍不住感慨自家兄长的天纵之才。   “他的神魂尚未治好,你怎么能让他一个人去北漠?”林信把黄泉珠抢回来。   “那些乱七八糟的记忆已经剔除了,”朱星离又把珠子抢回来,背过身去研究上面的阵法,“沈家小子当真聪明,神魂离体一学就会。”   神魂离体之后,什么都看得清楚,那些补上的碎片也清晰可见,比用阵法提魂要方便许多。但这东西很难学,朱星离也是研究了许久才捣鼓明白的。   “剔除?”林信蹙眉,要把粘到神魂上的杂质去掉,可不是件容易的事,那过程想必不能美好。   “嗯,以魂补魂虽然快,却不是长久之计,我再想想。”朱星离说着,将黄泉珠挂到了自己身上。不待林信说什么,突然指了一下背后。   林信转头看过去,就见封重别别扭扭地站在门口。   “师兄。”封重走过来,坐到林信身边。   林信瞥他一眼,不理他。   “师父都跟我说了,那日是我不好……但你也该跟我说一声……”说了半晌,没得到一句回应,封重挠头,“莫生气了,我给你买好吃的。”   “嗤——”林信忍不住笑出声,“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贪吃啊?”   不知道师父跟封重怎么说的,左右两人算是暂时和好了。有师父在,林信并不担心跟封重有什么讲不通的,只一心担忧着远上北漠的沈楼。   噬灵这种无解的诅咒,就是北漠蛮人捣鼓出来的。已经拥有了噬灵的北漠,对于修仙之人就是龙潭虎穴。   割鹿侯心情不好的后果,是很严重的。   朱家上缴的鹿璃数量充足、成色完美,无可挑剔。林信便以朱家为标准,前往望亭侯封地验岁贡。   望亭侯自认为帝王心腹,对于新政酌鹿令鼎力支持,早早准备好了鹿璃。   “这颗成色不足,这颗杂质过多,这颗还带着杂石……”林信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准确地一颗一颗指出来。   起初还满脸坦荡的望亭侯,渐渐冒起了冷汗,“小林侯,这般挑法,是不是太苛刻了?”   “侯爷误会了,这可算不得苛刻,”林信挑眉,勾勾手,示意望亭侯凑近些,笑着开口,语气轻得仿佛恋人间的耳鬓厮磨,“本侯还有更苛刻的。”   说罢,抬手,已经有经验的渊阿九刃呼啦一声将整箱鹿璃倒在地上,平摊开来。   原本只是挑拣表面的瑕疵,如今竟是挨个检验。   望亭侯一次被削了两个县,各地的小列侯得到消息,顿时紧张起来。林信一路走,一路削。到年底,削了二十几个县,直接夺了三个列侯的爵位。   大庸有国公四位,列侯三十几个,皆为独立可自治封地的诸侯。大的列侯能有几个郡,小的却只有几个县。县不够削,便只能夺爵。   林信有自己的标准,并未按照罗侍君那套来。列侯们怨声载道,纷纷上奏抱怨林信太过严厉。元朔帝却龙颜大悦,直接给了林信先斩后奏的权力。   诸侯们顿时没了声息,开始想办法自救。   蛮人的使者已经抵京,沈楼也跟着回到了墉都,不日将举办宫宴。而此时的林信,踏上了东域林家的地界。   林家所在,名为踏雪庐。东域温暖,并不多雪,这名字乃是指秋日荻花白,置身荻花芦苇间,如踏雪而行。   如今已经过了荻花开的季节,踏雪庐景色依旧很好,流水淙淙,芳草萋萋。芦苇深处,琴声幽幽,清越的歌声如晚风起落:   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   河水清且涟猗。   彼君子兮,不素餐兮!   作者有话要说:  注:最后几句诗,源于《诗经·伐檀》   小剧场:   《割鹿侯超凶篇》   列侯甲:抗议,这挑拣方法也太苛刻了   信信:拿显微镜来,没有八心八箭的鹿璃统统不合格   列侯甲:好凶QAQ   列侯乙:抗议,你的手下太凶吓到人家了   信信:拔刀,谁不听话直接杀了,注意保持微笑服务   列侯乙:好凶T^T   楼楼:抗议,老攻都回京了,信信还没回家   信信:脱衣服,今天谁先求饶谁是狗   楼楼:好凶(-﹃-) 第49章 呦呦(一)   枯荷衰芦深处, 亭台楼阁接连成片。远远瞧见一行人, 身着青色锦袍,外罩天青色广袖纱衣,于凉风中垂手而立。   林家家主,青国公林叶丹,立于人前, 一瞬不瞬地看着踏舟而来的林信, 似在他身上寻着什么人的影子。   林信也远远看着这位血缘上的伯父。   林家人都生了一对桃花眼, 但桃花入眼各不相同。世子林曲俊如美玉, 顾盼间清雅风流;林叶丹却是一张棺材脸, 活似谁都欠他钱一般。   上辈子林信刚杀了师父,在皇宫中浑浑噩噩,这位伯父是去看过他的。满眼嫌弃,好似他是什么丢人的东西。   “既然你有灵脉, 就跟着我回林家吧,替你那不孝的爹给祖宗磕个头。”林叶丹的语调凶巴巴的, 对于一个刚刚失去师父的孩子来说, 并不是什么可以依靠的对象。   林信没有理会这位突然冒出来的伯父。   “这孩子已经一个月没与人说过话了,朕还在想办法, ”元朔帝歉疚地摸摸林信的头,“别勉强他。”   “既然他爹死了,自该由林家来管教。”   “他父亲这一脉已经与林家分开,朕会好好照顾他的。”   林叶丹拂袖而去。林信就这么沉默着拒绝了唯一认回林家的机会,等他弑师的凶名传出去, 书香传世的林家自然不会再认他。   后来做了割鹿侯,十七岁那年开始收缴鹿璃,林叶丹已经隐退,将国公与家主之位,交给世子林曲。   他这位堂兄,为人极为圆滑,一双温润的桃花眼总是带着笑意,要什么给什么,从不与林信起冲突。   但如今,割鹿提前了两年,家主尚未更换,还是那个冷言冷语、视他为不名誉之物的林叶丹。   林信足尖轻点,直接从船头跃上了码头水榭。身后的渊阿跟着上前,九人整整齐齐站在林信背后,手中握着宽刃宝刀,嘴角下垂,目光冷肃,完美无缺的讨债脸。   “林信,见过青国公。”林信抬手,行了个半礼。   林叶丹冷着脸回了个半礼。   “林曲,见过割鹿侯,”世子笑着行了个全礼,“侯爷远道而来,还请入内,喝杯粗茶。”   踏雪庐,没有朱家那般的雕栏玉砌,处处以草木为饰。木质的廊柱只刷了一层清漆,竟出奇的雅致。   三步一亭,五步一景,皆有典故来处。林信看着影壁上的提诗,“寒风穿林雨打叶,枯荷争雪寂无声。”   他的父亲原名叫林叶声,表字争寒。后来离开家族,便不再提原本的那个与家主相似的名,世人便只知他叫林争寒。   “这是你爹的字。”林叶丹站在林信身边,负手看着那两行苍劲有力的提诗,仿佛在看着他那个叛逆不羁的弟弟。   父亲的字规整大气,在江南一带颇有名气,可惜他没有继承到,反倒学了一手朱星离的狂草。有时候会分不清,自己到底是林家的儿子还是朱家的。林信收回目光,不再多看。   “那边是林家祠堂,”林叶丹指着不远处的高脊厅堂,语调生硬道,“若是你放弃那劳什子的割鹿侯之位,便可以回到林家,把你爹的牌位搬回来。”   世代读书的林家,对宗族祠堂很是重视。林叶丹发出这样的邀请,大概已经是“格外开恩”了吧。   “多谢国公爷抬爱,”林信笑起来,眼中尽是讥诮之色,“在哪里都是做走狗,不如做皇家的,起码还自在些。”   “你……”林叶丹脸色铁青,“跟你爹一样,混账东西!”   林信用拇指顶开吞钩,冷眼看着林叶丹的棺材脸,“国公爷自重,本侯如今是一方列侯,虽然封地没有林家的大,但并不是您的下属,顶多算个晚辈。”   言下之意便是,给你脸就接着,不要蹬鼻子上脸,真拿自己当长辈了。   “你敢对我拔剑!”林叶丹怒极,唰啦一声拔出腰间的灵剑。   “父亲!”林曲一把抓住林叶丹的手腕,蹙眉道,“您先前可不是这么说的。”   林信身后的渊阿九刃齐刷刷拔剑出鞘,气氛顿时变得剑拔弩张起来。   林信不紧不慢地抽出弯刀,漫不经心地弹了弹刀刃,“就算本侯认回林家,这该交的鹿璃,一两也是不能少的。酌鹿令想必国公爷已经看过,闲话少说,还请国公爷拿鹿璃来吧。”   气人的功夫,林信早已练得炉火纯青。   最是要脸的林家,自然听不得这种猜测,林曲拉住气得发抖的父亲,温声道:“侯爷误会了,林家还不至于为了这么点鹿璃而攀交情,岁贡已经准备妥当,侯爷尽管验便是。”   说罢,微微抬手,侍卫便将成箱的鹿璃抬到了院落里。林信收起吞钩,做了个翻转的手势。渊阿立时将所有的鹿璃倒出来,平铺在地上一颗一颗地检查称重。   鹿璃落地的清脆声响,好似将林家的脸面也倒在了地上。   “你这般做,是要与所有的世家大族为敌吗?”林叶丹甩开儿子的手,沉声道。   “为皇上效力罢了,说不得为敌不为敌!”林信转头看向林叶丹,“我父亲离开林家,被仇敌追杀,带着我和母亲东躲西藏,是皇上给了他爵位,给了他荣华。”   他对林家并无恶感,毕竟是他父亲自己叛出林家的。当初说好了生死有命,再无瓜葛。他不能责怪林家没有在林争寒落难的时候救他们一家,相应的,林叶丹也没资格管教他!   为了迎接北漠使臣,宫中要举办宴会,到处张灯结彩,好不热闹。   沈楼在北漠耽搁了些时日,回到京城的时候,墉都已经下起了小雪。站在御花园的小湖边,看着雪花无声地融化在水中,期待着林信突然从背后冒出来,将下巴搁在他肩膀上,撒娇说一声“好冷啊,你抱抱我吧。”   突然,一只柔软的手搭在了他的肩上,沈楼眼带笑意地回头,却没见到想见的那个人,而是一名陌生的女子。   女子穿着粉色罗裙,腰间系着玉带,头上插着金牡丹步摇钗,面容清丽,气质高华。   “臣沈楼,见过云熙公主。”沈楼快速退开两步,朝对方行礼。   “你认得我!”云熙惊讶过后,顿时涌出了难以掩盖的喜悦,“世子见过我?”   她甚少出现在人前,只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参加宫宴,没想到沈楼竟然能注意到她。   “臣不敢,只是猜测的。”能在宫中随意走动的女子,穿着华丽定然不是宫女,妃嫔不可能接近外臣,那么能出现在这里的只有公主。而宫中这般年纪的公主,就只有云熙,其实也没什么难猜的。   云熙公主顿时有些失落,“原来如此,是云熙唐突了。”   气氛一时陷入了尴尬。   这位公主,是即将被送去和亲的,沈楼不便与她多言,拱手准备告辞。   见沈楼要离开,云熙公主急急地说:“沈世子,你可知这次和亲的人选……”   “公主该去问太子。”沈楼垂目。   “有什么可问的,定然是我,”云熙公主自嘲一笑,宫中适龄的公主只有她,这些时日还请了会蛮语的先生教她,“我是想问,乌洛兰可汗,是怎样的人?”   沈楼出使北漠,费了一番周折才见到乌洛兰贺若,回想在金帐篷里见到的那人,实话实话道:“可汗年轻俊美,勇武非凡。”   贺若是跟沈歧睿一代的人,看起来却依旧年轻,灵力强盛,气势惊人。只是不大说话,冷冽如雪山上的狼王,好似随侍都会扑上来咬断敌人的喉咙。   云熙公主听到这话,并没有多么欢喜,“再俊美有什么用,不过是北漠的粗野蛮人。”   “沈大!”钟有玉笑着跑过来,瞧见云熙公主在此,立时顿住了脚步。   云熙公主坦然地看了钟有玉一眼,冲沈楼微微颔首,转身离去。   “那不是云熙公主吗?”钟有玉常年在宫中,是见过这位公主的,转转眼珠子,笑道,“先前皇上还有意将她许配给你,这时候来找你,想必是来向你求救的。”   送去北漠和亲,不一定非要嫡亲的公主,皇室宗族或是诸侯之女,都是可以的。如果沈楼这时候向皇帝提出想娶云熙,封卓奕定然就把公主给了他。   沈楼蹙眉,“我已有了心上人,断不能娶她。不如你来做这件好事。”   “我?不不不,”钟有玉把头摇成了拨浪鼓,“等等,你说什么心上人?你几时有了心上人了?是谁呀?”   沈楼懒得理他,转身离开。   钟有玉立刻跟上,喋喋不休起来,“好你个沈楼,这种事竟然不跟我分享,那我也不会告诉你,那几个世家正在准备对付林信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公主:沈楼沈楼,我有事跟你说   楼楼:不听,男女授受不亲   有玉:沈楼沈楼,我有事跟你说   楼楼:不听,肯定都是废话   信信:沈楼沈楼,我,我忘了要说啥了   楼楼:信信说的真有趣,亲亲抱抱举高高( ̄3 ̄) 第50章 呦呦(二)   林家的鹿璃被仔仔细细地挑拣一遍, 重量是够了, 成色上却足有十分之一不合格。   “足足一成废物,林家这般行事,本侯很难做啊。”林信看着吞钩刀上的花纹,没什么诚意地说。   渊阿将挑拣出来成色不好的鹿璃放进同一个箱子里,合盖封存。   林叶丹脸色铁青, 那些被封存的鹿璃, 分明没多大问题, 有些根本就是倒在地上的时候磕坏的。林信这般挑拣法, 明显是针对林家在找茬。   林曲按住父亲的手, 保持着让人如沐春风的微笑,“这般交上去是有些不像话,这就换了新的来。”说着,示意侍卫将箱子抬走, 另外拿一箱鹿璃来。   “慢着!”林信抬腿,一脚压在箱子上, 千斤压顶的力量生生将抬箱子的麻绳振断。   抬箱子的侍卫差点跪倒, 再看那箱子,竟已入土三分。   “待本侯挑拣完再换了好的来, 这般做法,岂不是人人都能合格了?世子打的好算盘,”林信冷笑,渊阿立时拔刀,将盛装不合格鹿璃的箱子围起来, “当酌鹿令是买菜令不成!”   “那你待如何?”林叶丹冷声问。   “错了就是错了,鹿璃不合格者十之有一,当割十三县!”林信掏出一只小账本,身边的两名渊阿护卫立时递上了笔和墨。懒得理会死脑筋的林叶丹,提笔蘸满墨汁,瞟向家主身边的世子林曲。   林曲与林信对视片刻,好似突然明白了什么,桃花眼中的笑意不见半分,微微抬手,“侯爷,借一步说话。”   林信摆手示意渊阿在原地待命,自己则跟着林曲进了一处花厅饮茶。   也不知林曲跟自家父亲交代了什么,林叶丹并没有跟进来,由着林曲与林信独处一室。   “世子当真做得了踏雪庐的主?”几个月来,林信一路割地夺爵,该有的震慑已经足够。接下来,就是实行下一步计划的时候,而向来识时务的林家,作为典范最合适不过。前提是,这个家是林曲当家。   林曲在对面坐下,并不着急谈事情,而是不紧不慢地亲手给林信泡一壶茶。   修长白皙的指尖,泛着健康的粉,在青玉茶具间灵活地穿梭,温杯、醒茶、冲、泡、拂、闻,行云流水,赏心悦目。   将盛着青黄茶水的玉杯放在林信面前,林曲才开口,“东域封地不足北域三成,十三县委实太多,还请侯爷给个章程。”   林信端起玉杯晃了晃,一口饮尽,鲜爽醇和,回甘清冽,“本侯奉旨行事,可没什么旁的章程,办法倒是有一个。”   “愿闻其详。”桃花眼天生带笑,林曲又生得俊美,这般专注地看过来,会给人一种深情的错觉。   然而这世间,除了沈楼,谁的美色也不能让林信心软半分,更何况这人还是自己的堂兄,“这一箱废鹿璃,本侯收走,世子再补一箱进去,这事就当没发生过。”   再补一箱进去,却不能拿回被渊阿认定为“不合格”的鹿璃,就等于整整多交了一成。而这一成会进谁的口袋,不言自明。   桃花眼因为吃惊而微微睁大,面对这么直白的林信,林曲只愣怔了一瞬间,便自然地开始讨价还价,“一成怕是有些多,若是林家完全挑不出错,侯爷也不好交差。这样,我补一半进去,割一个县给你,可好?”   “补一半,却要换十二个县,世子打的好算盘。”林信最佩服林曲的一点,就是这个人无论遇到什么危机,也不会忘记讨价还价。   “混账东西!”林叶丹突然踹门而入,“以权谋私,侵吞鹿璃,你爹就是这么教你的?”   “爹!”林曲头疼地拦住林叶丹。   “我爹怎么教我的,轮不到你来管!”林信烦透了这人反复提及父亲,取下吞钩狠狠地拍在桌上。   林叶丹推开儿子,也取下灵剑,拍在吞钩之上,“你,跟我上比剑台!”两剑当面带鞘相交,即为约战。林家出了林信这种败类,碍于身份不能教训,便只能以这种方式,清理门户!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信信:酌鹿运动会现在开始,请喊出你们的口号   伯父:头可断,血可流,林家的脸面不能丢!   林曲:好堂弟,你别跑,关于价钱还能再探讨!   楼楼:风萧萧,雪飘飘,独守空房心寂寥!   信信:沈楼这个不行,不够积极向上   楼楼:风萧萧,雪飘飘,何时再玩几天几夜play乐陶陶?   信信:这个好 =V= 第51章 呦呦(三)   “比剑台?”林信垂目看向那交叉的两件兵器, “不知国公爷想赌什么?”并非是下了战书就要应的, 上比剑台须得双方达成一致,要么是了断恩怨,要么就是赌局。   “孤要你放弃割鹿侯的位置,接受林家的管教!”林叶丹郑重其事道。   “真是好大的口气,”林信挑眉, 不明白这人为何执着于让他回林家, “若你输了, 便放弃青国公的爵位, 并且, 林家还要割出一个郡来!”   一个郡可比十三个县要大得多。   “好!”林叶丹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林家侍卫立时去准备比剑台,在枯黄的荻草丛中,搭起三丈见方的木台。林家的嫡系、旁支纷纷出来做见证,俗称看热闹。   “家主已经多年不上比剑台了, 这次是谁惹了他?”   “还有谁,不就是近来风头正盛的那位割鹿侯么。一路割地削爵, 如今轮到咱们东域了。”   “不知天高地厚, 这次踢到铁板了吧?我们林家可不是纸糊的,竟然还妄想挑战家主!只怕一会儿输了要哭鼻子呢!”   在他们看来, 林信不过是个刚束发的少年,就算天纵奇才也厉害不到哪里去,根本不是林叶丹这种宗师级别的对手。林叶丹的灵力,可是要强过林信的师父朱星离的,师父尚且不能赢, 何况徒弟。   “话说,这林信,不就是那个叛徒林争寒的野种吗?”一名旁支的青年突然道。   “慎言!这般粗鄙之语让家主听到,定赏你一顿竹挞。”   与心情放松的族人不同,林曲眼中的笑意已然敛去,拦住准备上台的父亲,“父亲忘了林家避世的原则了吗?何苦要做这出头之鸟。”   “他是林家的血脉,我不能由着他胡作非为!”林叶丹挥开儿子的手。   “林信敢做这割鹿侯,定然有所依仗,还请父亲小心应对。”林曲苦劝不住,只得提醒莫要轻敌。   林叶丹化作一道残影跃上高台,也不知有没有听清世子的叮嘱。   林信立在木台一角,抱着光华流转的旸谷灵剑,低眉垂眼,看不清表情,“国公爷现在反悔还来得及,输在林家人与凡人女生的杂种手里,可不好听。”   “孤从未说过你是杂种!”林叶丹蹙眉,宛如洪钟的声音在荻草芦苇间回荡。林信诧异地抬头,对方不给他废话的时间,直接开始念起了剑誓,“皇天在上,日月为鉴,比剑以退青国公之位并一郡之地为注,生死不论。师友亲眷,不得寻仇。”   林信正色,“后土在下,山川为凭,比剑以弃割鹿侯之位并回归林家为注,生死不论。师友亲眷,不得寻仇。”   语毕,二人击拳为誓,瞬间分离,拔剑出招。   高手过招,瞬息不得分心,弹指间便交手了上百招。   林家剑法以草木为本,千变万化,生生不息。蒙蒙青光化作万千剑影,起落间便将林信牢牢围在中间。   林叶丹剑法已经臻至化境,随手拈来,若林信当真是十五六岁的少年人,只怕在他手下走不过十招。但林信不是!   四面八方皆为剑光,这并非幻影,而是实实在在的灵力凝聚的,锋利无比,一旦触碰便会血溅三尺。然而林信不闪不避,就这么立在原地,轻合双目。   在着万千剑影之中,隐藏着林叶丹的真身,速度太快看不到,但可以听!剑气如猎猎秋风,从林海草原中奔腾而来,衣袂翻卷宛如飞鸟拍打翅膀的声响,夹杂在宝剑嗡鸣之中。   这边!   林信倏然睁开眼,旸谷剑如初升之日,光芒从一点骤然暴发,准确地刺向罡风掩藏下的林叶丹。   围观之人只看到两道灵光在空中相撞,“当当当”的铮鸣声不绝于耳。突然,所有的剑气一滞,林信单膝跪在地上,横剑于眼前,死死抵住林叶丹的剑刃。   “咔嚓”,鹿璃碎裂的声音,标志着两人剑上的鹿璃耗尽。   “小子,认输吧。”林叶丹冷眼看着他。   压在剑上的力量重逾千斤,林信的身体还是少年人,灵力没有林叶丹强,这般硬碰硬是很吃亏的。   周围的林家人松了口气,方才剑两人打得不相上下,还替家主捏了把汗,现在看来,还是稳赢的。   “这林信,竟然能打到这个程度。”方才还看不上林信的人都有所收敛,那可是名刚束发的少年人!如今便能战到如此程度,待他及冠,又能达到怎样的境界?   “这人,莫非是妖孽不成?”   然而林家人不知道的是,真正的妖孽此刻才刚刚露出獠牙。   “国公爷未免高兴得太早了。”无数光点从林叶丹身上逸散出来,尽皆没入旸谷剑中。   就像夏夜里无数萤火虫扑向火光,星星点点,一往无前。   剑身光芒大盛,林信骤然错开剑身,一跃而起。萤火之光,化作旭日初阳,将含有草木之气的薄雾瞬间驱散。   林叶丹吃了一惊,那剑上分明已经没了鹿璃,却比先前的力量还要强横。翻身躲避剑光,快速换上一块鹿璃。   “嚯——”周遭的人齐齐惊呼,林曲瞳孔骤缩,握紧了腰间的灵剑。   旸谷剑宛如上古神兵,越战光芒越盛 ,丝毫不知疲惫。烈日出旸谷,豆灯之火燎原万顷。   “轰轰轰!”接连的爆裂声响彻天地,比剑台周遭的枯草浅水被震得翻飞,泥水铺天盖地浇下来,淋了众人满头满脸。   “父亲!”   “家主!”   高台之上,林叶丹单手撑地,喷出一口血来。   林信衣袖断裂,身上有几道深深浅浅的剑伤,却依旧站得笔直,旸谷剑灵光熠熠,剑尖指着林叶丹的脖颈,“你输了,退位吧。”   “你修的是什么邪术?”林叶丹咬牙瞪他,方才他分明感觉到神魂越来越虚弱,灵剑渐渐失去了掌控。   林曲跃上高台,用剑鞘挡开林信的剑,扶起父亲,“侯爷赢了,比剑的彩头咱们去屋中商议。”   待林信和林曲消失在视线中,林家人才回过神来。家主,竟然输了,输给一名月前才拿到本命灵剑的少年手中!这割鹿侯,实在是太可怕了。   上一世,因为斩杀钟长夜而一战成名。这一次,与林信上比剑台的是林叶丹,效果却比之当年尤甚。   割鹿侯打败了青国公,这件事一夜之间传遍了大江南北,震惊朝野。   “那林信,怎会如此厉害?”京城的一处院落里,几名锦衣华服的人聚在一起,开口之人眼中明显生出几分惧色。   “听说妖刀吞钩有上古流传下来的血煞之气,没准林信是得了什么传承。”   “那,我们的计划……”   “加派人手!林信,必须死!”   愿赌服输的林叶丹,当即写了奏折提请退位,将林家交给世子林曲,不再过问割鹿之事。没了这位伯父的搀和,林信与林曲谈判得很是顺利,最终林家割三县,至于其他的交易便不足为外人道了。   封存鹿璃装车,突然有旨意传来,言及宫中宴请蛮人使者,要割鹿侯即刻回京。   “侯爷自去吧,岁贡之事,曲会办妥的。”林曲站在荻草瑟瑟的码头上送林信,立如修竹。风吹起青衣,衬着那眼尾飞红的桃花眼,使他整个人好似一株将开未开的桃花树。清雅淡然,处变不惊。   林信看着栖逸出尘的林曲,其实是有些羡慕的。无论世间如何纷乱,永远的置身事外,下棋喝酒,纵观整个大庸,其实只有林曲才是真正在修仙。“估计过了年关,世子就是国公了,不知可有表字?”   “林疏静,侯爷唤疏静便是。”林曲微微地笑,割鹿侯愿意跟他交换表字,便是缓和关系的意思。他们是同辈,若没有嫌隙,私下里见到了,可互称表字。   林信点点头,“一曲青山映小池,林疏人静月明时。我记下了,兄长。”   “嗯?”林曲一愣,不待他说什么,那人已经踩上灵剑,疾驰而去。回头看向因为要押送鹿璃不能跟林信一道回京的渊阿九刃,“你们侯爷,方才……罢了,几位随林某入内,用些饭食吧。”   给旸谷剑重新装好鹿璃,一路风霜地回到京城。   不愧是朱颜改亲手锻造的灵剑,无论是灵力的流畅,还是魂力的存储,都是无可挑剔的。就连御剑,也比寻常灵剑要轻盈许多。   当初杀钟长夜,是拼着命去厮杀的,这次没有伤那么重,一方面是靠着前世的经验,另一方面就仰仗于旸谷对魂力的掌控。   在京城外落地,从正阳门入内,林信擦去剑鞘上的灰尘,抱着旸谷好一顿稀罕,这才重新挂回腰间。   “站住,通行令。”守门的侍卫拦住林信,要检查。   入京的人,无论凡人仙者,都要一张通行令。临近年关,城门查得越发严。   林信摸出一块玉牌,上面写着“割鹿”二字。   “小的有眼无珠,不识得侯爷,侯爷恕罪!”两名守卫齐齐跪下行礼,惹得周遭百姓纷纷看过来。   林信无意在此地耀武扬威,收起玉牌一言不发地入城,快速隐没的人群中。踏上人头攒动的御街,一名衣着光鲜的小孩手里抱着一只瓷瓶,跌跌撞撞地迎面跑来。   “哎呀!”小孩不知被谁绊了一下,眼瞧着就要摔倒。若是不扶他一下,瓷瓶碎裂,定然会划伤这孩子。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林信倏然躲到了一边,任由那孩子结结实实地摔在地上,面无表情地继续前行。   瓷瓶飞了出去,摔得粉碎。那小孩子趴在地上半晌没起来,周围的人看到这一幕,顿时对林信指指点点起来。   “这人怎么这般冷漠?”坐在茶馆二楼,戴着幕篱的云熙公主不赞同地说。   旁边喝茶的沈楹楹却双眼发光地看着林信,“这你就不懂了,常在边城巡察的人都知道,最危险的不是仙者、壮汉,而是女人和孩子。”蛮族的孩子,会走路的时候就会杀人,她刚去巡界的时候不懂,差点被一个讨饭吃的小乞丐刺个对穿。   话音刚落,那小孩子突然拍地而起,袖中弹出一把乌黑的匕首,直朝林信的后心刺去。   林信看也不看地拔剑挡在身后,旋身而起一脚将刺客踹飞了出去。   “林不负,受死吧!”足有五名穿着粗布衣裳的仙者从人群中窜出来,手中的短剑皆发着幽蓝的光,显然是淬了毒的。   这些人,竟然敢在京城中光明正大地刺杀他,林信很是意外。此处百姓众多,他不能用旸谷吸魂力,否则会导致大批凡人魂飞魄散,便只能依靠鹿璃之力以一敌五。   这些人应当是哪家养的杀手,招数简单直接,刀刀狠辣,直取要害。而对于林信的反击,不闪不避,拼着受伤也要在林信身上留下刀印。   充沛的灵力从四面八方袭来,林信顾忌着那些带毒的刀刃,左支右拙很是辛苦。京城的防卫非常严,若有仙者斗殴,巡卫一炷香之内便会赶到在,这些人为何如此有恃无恐?   林信快速思索着,除非这些人有把握在一炷香之内杀死他。豁然抬头,发现对面的房顶上正趴着一名手持黑色弩机的蒙面人,那弩机末尾嵌着鹿璃,入体即炸,这么近的距离,林信根本来不及躲闪。   必须马上离开这里!林信凝起灵力,咔嚓一声砍断了迎面而来的短剑,一跃而起,御剑奔逃。却不料那断剑之人不退反进,一掌拍向林信的胸口。   与此同时,那房顶上的人也扣动了扳机。   多开这一掌便躲不开弩箭,躲开弩箭就定然会受伤。   “嗖——”破空之声在耳边响起,林信下意识地眨了一下眼,一支羽箭擦着他的肩膀从后面射出来,准确无比地击中那飞驰而来的弩箭。   火光电石的一瞬间,一切仿佛都放慢了。林信眼睁睁地看着那羽箭破开了铁弩,“咚”地一声射中房顶上的蒙面人,将人直接撞出去几丈远,牢牢钉在了钟楼上。   “大胆狂徒,竟敢刺杀割鹿侯!”京城巡卫的声音传来,同时一道剑光凌空而来,瞬间将一名试图偷袭林信的刺客劈成了两半。   这才不到半柱香,怎么巡卫就来了?林信割断一名刺客的喉咙,向后退了一步,骤然撞进了一个温暖结实的怀抱。   “阿信!”沈楼揽着他回身,躲开刺客的一剑。下一刻,那些刺客便被巡卫围了起来。   京城巡卫都是仙者,二十几人制服三个绰绰有余。   “你怎么在这里?”林信又惊又喜,索性靠在沈楼的身上合剑,抬眼看向茶楼之上,手持桑弧神弓的沈秋庭正冲他呲牙咧嘴地笑。   “今日恰好在巡卫营喝酒。”沈楼面不改色地说,想扶林信站好。   林信却是不肯,转过身搂住沈楼的脖子,“我才不信,沈世子定然是心悦于我,听闻我今日回京,迫不及待前来迎接。”   跟在后面的巡卫们面有菜色,纷纷非礼勿视地移开眼。   沈楼知道林信这是当着众人捉弄他,无奈摇头,试着推开他,却忽然感到胸口一阵湿热。   “扶着我,别让我倒下去,”林信哑声道,将一口涌上来的鲜血吐在沈楼的衣领中,扒在沈楼肩膀上的手背,有一道泛着幽蓝的刀口,“我把毒逼出来。”   这些刺客,是那些诸侯派来刺杀林信的。他们要在京城中杀死他,展示给皇族看,以表达对酌鹿令的不满。   杀机四伏,割鹿侯,绝不能有一丝破绽。   林信撒娇般地靠在沈楼怀里,眼前一阵阵发黑,将重量完全交给沈楼,单手攥着他腰间的衣料以支撑自己。   这情形似曾相识,上辈子的假山后,无缘无故抱住封重的林信,就是这般姿势……   一道惊雷劈上了天灵盖,沈楼指尖微颤地搂住林信,不着痕迹地将灵力渡过去,低声道:“是啊,我迫不及待前来接你了。”   作者有话要说:  注:一曲青山映小池,林疏人静月明时。——宋·韩淲《浣溪沙·夜饮仲明小轩》   小剧场:   信信:有刺客QAQ   楼楼:不怕,我保护你   楹楹:有刺客QAQ   楼楼:不怕,快去保护你嫂子   楹楹:→_→ 第52章 呦呦(四)   站在茶楼上往下看, 林信挂在沈楼胸口乱蹭, 明显是在捉弄嬉闹,而沈楼也好脾气地任他闹腾,还不忘交代巡卫去把钟楼上的那人摘下来。   “言念君子,温其如玉,想不到世子私下里竟是这般性情!”云熙公主不无惊叹地说, 天之骄子合该是骄傲冷峻难以接近的, 怎会有如此温柔的一面?   “啊?”沈楹楹看了一眼自家兄长, 没觉得他跟温润如玉这种词能搭上边, “莫被骗了, 他对别人可不这样,还不是因为阿信那性子,他没办法。”   若真是个温柔之人,怎么没见他对妹妹好点?小时候还好, 偶尔还会摸摸头什么的,等她能拉弓射箭之后就一点也不知道疼惜了。   云熙却是丝毫没有听进去, 撩开幕篱, 一瞬不瞬地盯沈楼,看着看着就掉下眼泪来。她本可以嫁给如竹如松的君子, 如今却要嫁给如狼似虎的蛮人。   割鹿侯在御街上遇刺,这可不是件小事。元朔帝震怒,下旨彻查。然而那几个刺客都是死士,被捉的当场就咬破牙缝里的毒囊自尽了,什么也没查出来。   “何人所为, 陛下想必心中有数。”林信换了套干净的衣服,单腿曲起随意地坐在软榻上,任由太医给处理手上的刀口。   毒是见血封喉的毒,但林信有所防备,周身覆了层灵力,在受伤的瞬间将毒液控制住,才没有毒血攻心死于非命。   元朔帝叹了口气,没有回答林信的问题,转而问太医:“如何了?”   “回皇上,大部分毒液已被割鹿侯逼出,只是尚未清除干净,还需用些汤药,”太医松开把脉的手说道,“另外,还请侯爷七日之内莫用灵力。”   余毒未清,动用灵力会使得毒液侵入五脏,落下病根。   林信嗤笑一声,“不用就不用,没了灵力照样收拾那群杂鱼。”   封卓奕挥手让太医退下,若有所思地看着林信,“方才怎么是沈楼把你送回来的?”   “想来沈世子是知道那些人的计划的,”林信毫不避讳地说,“救了我,便可以撇清关系。”   皇帝的眉梢开始突突跳。   年关将至,各地的岁贡陆续送到,许多列侯或世子会在京中停留。墉都的一处青楼中,渠山侯世子与东临侯世子,正在红袖香鬓间寻欢作乐。   “听说皇上震怒,连宴会都推迟了,要彻查此事。”渠山侯世子有些心神不宁。   “怕什么,就算查到咱们头上,无凭无据的又能如何?”东临侯世子撇嘴,“大庸律,非谋逆、弑君之大罪,不得斩杀诸侯与诸侯世子。皇室丢了脸面,自然是要做做样子的。”   渠山侯世子一想也是,顿时放宽了心,跟东临侯世子碰杯。   “咚!”一声巨响,贴着粉色高丽纸的门被粗暴地踹开,一队身着银甲的羽林军列队而入。   “什么人?”东临后世子慌忙穿上外衫,在蒲团软纱间摸索,尚未拿起席边的灵剑,就被一只穿着云纹银线靴的脚狠狠地踩住了手掌。目眦尽裂地抬头,就看到林信那张满是戾气的俊脸。   林信用吞钩的刀面拍了拍这位少爷的脸,“你爷爷我。”   “林不负,我们是列侯世子,你凭什么抓我们!”渠山侯世子被羽林军押着,大喊大叫。   “呵,”仿佛听了什么笑话,林信哂然一笑,一脚踹在渠山侯世子的小腹上,“抓你就抓你,要什么凭证!”   割鹿侯带着羽林军浩浩荡荡一队人马,将两位列侯世子直接抓进了宫,扔到太极台上当众审问,还叫了所有在京中的诸侯与诸侯世子前来观看。   钟家兄弟与沈楼站在一起,钟有玉看着那跪在青石板上的两人,小声道:“林不负抓他们来有什么用,按律,就算有凭据证明他们派人杀林信,也不能把他们怎么样。”   沈楼抿唇不语。   “皇室不能,但林信可以。”钟无墨一字一顿地说。   “嗯?”钟有玉不解,还待再问,那边已经有人开口了。   “割鹿侯,他们可是列侯世子,你怎可让他们如此跪着,成何体统?”   “是啊,就算是做错了事,也该由皇上来裁决,你有什么权力这般行事?”   林信不紧不慢地拔出吞钩,在五花大绑的东临侯世子脖子上比划,“此事无关律法,乃是私怨。”私怨,便不需要皇室出面,他们派人杀林信,林信就报复回来,一报还一报,公平得很。   “这……”众人面面相觑。   “你说我们派人杀你,可有凭证?”渠山侯世子梗着脖子道。   “嘁,本侯认为你们有杀本侯的嫌疑,那就是有,”林信转身,用弯刀圈住渠山侯世子的脖子,弹指激发了鹿璃,灵光顿时开始流转,刀身化作一个完满的圆,将头颅牢牢地圈在中央,“断手,比剑,你选一样吧。”   既然是私怨,就用解决私怨的方法办。   钟有玉倒吸一口凉气,“这也太霸道了。”   “不这么做,以后这种刺杀就不会断绝。”沈楼垂目,遮住满眼的疼惜。信信身上还有伤,却没时间休息,从回来到现在一直马不停蹄,也不知那毒除净了没有。   两名列侯世子满头冷汗。断手,就是要伸出一只手乖乖给林信剁掉;比剑,则是要跟林信上比剑台。   “我林不负是个讲理的人,若是你们坚持认为自己没有派人刺杀,便与我上比剑台。交给天道来审判,如何?”林信收起吞钩,拔出了腰间的旸谷剑,斩断两人身上的绳索,将剑身平递过去,请他们接受比剑。   由天道审判,前提是双方实力相近。但林信是什么人?当世排名前十的高手林叶丹都败在他手上,他们两个刚刚弱冠、资质平平的世家子弟,那里会是林信这种妖孽的对手?   “陈兄,我们……”渠山侯世子绝望地看向东临侯世子,他不想被砍断手,想要接受比剑的条件。   “你别犯傻,他不过是找理由杀我们而已。”东临侯世子却很清醒,他们两个加起来也不是林信的对手,上比剑台只有死路一条。林信再嚣张,也不能无凭无据地明着杀他们,便以比剑为噱头取他们性命。   “看来两位已经选好了,真是可惜。”林信合剑入鞘,抬了抬下巴,银甲羽林军立时上前,将两人按在了青石板上。   “啊,不,不要,不行!你不能这么做,我可是列侯世子,啊——”凄厉的惨叫响彻整个皇宫,被迫前来观看的众人纷纷别过眼去。几名同样参与了这件事的人,隐藏在人群中两股战战。   林信甩了甩吞钩上的血珠子,冷眼扫过众人,“本侯是替天子办差,与诸位无仇无怨。凡事有商有量,咱们各自安好。但谁要是惹到本侯头上,这便是下场。”   剁下的手被装进樟木盒子里,送去给他们各自的父亲做年节礼。刺杀割鹿侯的事便就此了结,林信不再追究其他参与此事的人,那些人也闭紧了嘴巴不敢多言。   “哈哈哈哈,这林信,天生就该做朕的割鹿侯!”元朔帝听完林信的处理方法,满意的不得了。一日之内便解决了所有的事,宫宴便可以照常进行,不必推迟了。   “林不负心狠手辣,难以掌控,父皇还是小心为上。”太子不甚赞同,现在林信这么听话,是念着元朔帝对他父亲的恩情,等自己登基,这把过于锋利的刀就不好把握了。   “阿信做的一切,都是忠心为国,谈不上狠辣与否。寻常仙者之间起了冲突,也是这般处置的。”封重开口替林信辩解。   太子瞥了一眼封重,“皇弟与割鹿侯自小亲近,自是看他什么都好。为君者却不能这般偏爱,当时时保持警醒。”   “太子哥哥教训的是,臣弟鄙陋,未曾学过为君之道,让哥哥见笑了。”封重低下头,谦逊道。   在帝王面前大谈为君之道,可不是个讨喜的行为。   封章眼角一跳,立时去看皇帝的表情,果然看到了一闪而逝的不悦,暗自恼恨,“和亲的事已经商议妥当,蛮人保证迎娶公主回去做乌洛兰贺若的可敦。这次送亲,便让六皇弟去吧。”   胡天八月即飞雪,寒冬腊月送公主出塞可不是个好差事。封重做出老实巴交的样子,并不多言。出了皇宫,便往割鹿侯府而去。   因为林信如今要给皇帝办差,常居墉都,无法回封地,元朔帝便赐这处宅子给他。在林信四处收缴鹿璃的这些时日,京城中的割鹿侯府已经修葺完毕,都是封重一手操持的。   府中并无什么奢华的摆设,清净自然,与雁丘的摆设极为相似。院中摆了阵法,寻常小贼进来就出不去。   温暖宜人的卧室中,林信慢慢脱掉了衣裳,露出还在渗血的剑伤,“啧,真是可惜,他们若是选了比剑,就能保住手了。”   沈楼用指尖沾了药膏,涂抹到那白皙如冷玉的脊背上,“怎的不处置一下就赶路,你傻的吗?”   这伤是跟林叶丹比剑落下的,竟然一直没有处理,内衫上尽是血迹,好似不知道疼一般。   “奴家的身子只能给世子爷一个人看。”林信扯住沈楼的袖子遮挡半边脸,娇羞地说。   沈楼的手抖了一下,一大坨药膏掉在了肩上的伤口处。   “嘶——”林信呲牙,顿时演不下去了,“轻点,疼死我了有你哭的。”   “为何说他们会赢?”沈楼叹了口气,说点别的话题,尽量转移自己对眼前这具漂亮身体的注意力。   偏林信不肯放过他,转过身来抱住沈楼的腰,将需要医治的后背露给他,“唔……太医让我七日之内不许用灵力……啊……”   低低的呻吟声带着若有似无的勾引,沈楼一阵口干舌燥,“林信!”   “嗯?”林信抬头,一脸无辜地看他,“怎么了?”   沈楼低头,这个角度看过去,异常的熟悉。曾经在鹿栖台的宫殿中,他被锁链吊起双手,这人就这么将脸贴在他下腹上,笑得妖冶。   控制不住地伸手,抚上林信的侧脸。   “信信!”封重推门走进来,就看到两人用这种诡异的姿势互相凝视。   沈楼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扯过外衫罩住林信,冷眼看向封重。   “你在做什么?”这欲盖弥彰的姿势,顿时引起了封重的怀疑。   “上药啊,还能做什么?”林信没好气地说,好好的机会被封重搅合了,枉费他带着伤跑了一路。   朱星离不在墉都,说是去找治沈楼的办法,也不知跑到哪里去了。他这太师做的毫无诚意,三天打鱼,三个月晒网。师父不在身边,封重遇事没人商量,一肚子话要跟林信说,却不料刚见面就被师兄一顿好骂。   晚间宫宴,大庸皇帝宴请北漠使者。太极台上的血迹已经被洗得干干净净,春和殿中织锦遍地,铜雀灯台十八盏全部点亮,恍如白昼。   割鹿侯周围无人敢靠近,玄国公世子却主动坐到他身边,面不改色地饮酒。   “沈世子胸襟宽广,林某佩服。”林信晃了晃手中的酒液,与他碰杯。   “你有伤在身,莫饮酒。”沈楼却不与他碰,抢了他手中的夜光杯一饮而尽。   在旁人看来,就是林信逼着沈世子喝自己手中的酒。   “你何必要坐在我身边,瞧瞧那些人,都不敢过来敬酒了。”林信抬眼扫过去,那些世子、列侯纷纷低下头去,避开他的目光。沈楼人缘好,这种场合定会被世家子弟围住喝酒,如今却没人敢过来,冷清得很。   “你不能用灵力,莫离开我身侧,”沈楼低声道,“这次蛮人来了两名贵族,不知道有没有噬灵,且小心些。”   “皇帝要我回来,不也是怕出什么岔子么。太医当面跟他说我不能用灵力,想来这殿中会加派高手的。”林信撇嘴,因为这些时日展现出的凶悍,元朔帝对于他的实力产生了盲目的信赖。蛮人修炼方法与中原不同,有些诡奇的手段防不胜防,封卓奕这才叫他回来以防万一的。   正说着,两名蛮人使者入内,躬身向宝座上的皇帝行礼,“大庸的皇帝陛下,代乌洛兰可汗向您问好。”   蛮人说话,带着点奇怪的顿挫,好似唱歌一般,颇为有趣。他们给皇帝带了一份见面礼,乃是一名波斯舞姬。   送金银、鹿璃,那是属臣才有的行为,北漠不是属国,便送这种好看却不实用的。   “叮铃……”伴随着细碎的银铃声,一名穿着五彩衣、带着面纱的舞姬走进来。高挑的身形,与中原女子完全不同,面纱遮住嘴脸,只露一双幽深碧蓝的眼睛,站在大殿中央妖妖娆娆地行礼。   乐声起,那舞姬便翩翩起舞,充满异域风情的舞姿煞是好看,轻盈的舞步在殿中旋转。几个起落间,转到了林信面前,碧蓝色的双眸好似一汪湖水,湿漉漉地看过来,戴着手铃的纤纤素手执起酒壶,倒了杯酒水,伴着乐声递到林信面前。   元朔帝看到这一幕,不由得哈哈大笑,“美人敬的酒,你便喝吧。”   沈楼阻止不及,林信已然接过杯盏一饮而尽,顺道还在那舞姬手心摸了一把。   沈楼瞪他,眼睁睁地看着那双狼崽子眼染上了桃花色。   林信挑眉笑,“世子,有件事想向你请教。”   “什么?”沈楼没好气地问。   沾着酒液的唇瓣开合,乐声嘈杂,沈楼听不大清晰,不由得倾了倾身子。   “我是说……”林信突然靠近,蹭着他的耳朵说道,“方才在侯府,你是不是硬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前世的捆绑play篇》   楼楼:放我下来!   信信:呵呵,也就只有把你绑起来,才会听话了   楼楼:你想怎么样?   信信:都绑起来了,你还不知道我想做什么吗?当然是……挠脚心啦~\(≧▽≦)/~   楼楼:…… 第53章 呦呦(五)   沈楼执酒的手一颤, 酒液顺着虎口流下去, 被林信一把抓住,喝了个精光。   骗到酒的林信得意地冲沈楼挤眼,趁着他生气,自己又倒了杯,等着沈楼来管。而期待中的大手真的握住自己的手腕时, 林信才惊觉, 他已经理所当然地认为沈楼会对他好了。   一曲终了, 波斯舞娘的献舞戛然而止。元朔帝欣然收下了这份礼物, “给乌洛兰可汗送两车御酒, 权作回礼了。”   “谢陛下,”蛮人正使起身谢过,“可汗盼着迎娶可敦,不知皇上准备将哪位公主嫁到我们北漠?”   话音刚落, 正上菜的小太监突然脚底打滑,一碗浓汤就这么直冲沈楼飞去。   林信抬手, 稳稳地接住, 却不知为何手一抖,撒了几滴在那玄色衣摆上, “呀,弄脏了,走,我给你洗洗去。”   “别闹。”沈楼无奈,如何看不出林信是故意的, 不知又在打什么歪主意。   “小的该死,世子恕罪。”小太监脸色煞白,立时跪地磕头,冷汗粘在地面上,留下一片湿痕。   摆手示意无妨,向帝王告罪去偏殿处置。   林信撇嘴,他对这无聊的宫宴一点也不感兴趣,只想亲自验证一下沈楼有没有起反应,奈何被沈楼看穿了诡计。   沈楼跟着宫女,出了春和殿,七拐八拐行至一处偏僻的宫室。推门而入,屋内灯光昏暗,屏风上挂着一套备用的礼服。   宫女取下衣裳,却没有帮沈楼换的打算,而是轻施一礼,转身离去,顺道关上了房门。   沈楼眸色微暗,没有动桌上的衣物,反而握住了腰间的虞渊剑柄,“宫女已经离去,阁下还不现身?”   屏风后传来悉悉索索的声响,似是从座椅上起身的声音。沈楼弹指拨亮烛火,映出款步走出来的佳人。   步摇钗环叮当作响,浅金罗裙熠熠生辉,上了妆的云熙公主比平日多了几分艳丽,“惊扰世子,还望恕罪。”   看到是云熙,沈楼的戒备没有放下分毫,“不知公主在此,臣唐突了。”   见沈楼竟是如此反应,云熙公主攥着裙摆苦笑,“世子想来也猜到了,是我叫人引你至此的,云熙想跟世子做笔交易。”   原本已经认命,但今日在茶楼上看到的那一幕,让她怎么也不甘心。比起远在天边的蛮人,皇室更想拉拢的是兵强马壮的北域。只要沈楼开口,就可以把她从和亲的泥沼中拉出来。   “若公主说的是和亲之事,恕沈某无能。”沈楼冷冰冰地说着,转身欲走,突然被云熙公主抓住了衣袖。   虞渊剑瞬间出鞘,削断了那一片衣袖。   公主愣愣地抓着那片布料,眼中渐渐蓄满了泪水,突然噗通一声跪在地上,“世子,求你救救云熙。只要你答应娶我,父皇定然会同意的。我母妃是钟家人,我知道钟家的一个大秘密,只要你……”   “我有心上人了,”沈楼淡淡地打断,用剑鞘扶起公主,“楼绝不会另娶他人。”   满心希望落空,云熙公主捂住脸,泣不成声,“端不知是哪位美人,竟这般好运。”   沈楼摇头,“是我好运,能得他如此相待。”   趁着沈楼不在,林信便畅快地喝起来,盘算着晚上把沈世子抓到侯府去睡,借着酒劲行些不轨之事。   左等右等,也不见沈楼回来,林信已经灌了一肚子的酒,有些尿急。也不跟皇帝打招呼,踉跄着起身去尿尿。   元朔帝无奈一笑,不去管他。   月朗星稀,寒风起,秋蝉已僵,只剩下草木摇曳的声响。   茅厕设在春和殿的偏殿里,供宴会上的人使用,故而多放了几只恭桶,以木板隔开。林信在恭桶前放水,听得隔壁有声响,好奇伸头瞧了一眼。   这一看,差点把尿憋回去。   隔壁站着的,是那穿着纱裙灯笼裤,蒙着面纱的舞姬,此刻,正与他一个姿势,站着放水。   “……”突然有些后悔方才摸手的动作了。   “王爷的眼睛深邃幽蓝,好像屈海深处的海魂石。”舞姬开口,是男人的声音,并不难听,但也算不上悦耳。低哑,缓慢,好似吟咒的巫师。   林信蹙眉,觉得这舞姬的话颇有深意,“波斯舞娘是个男人,不知皇上可知道。”   那人古怪地笑了一下,忽然凑到林信面前,用那双碧蓝的眼睛盯着他,“侯爷难道没有好奇过,为何自己的眼睛是蓝色的吗?”   中原人多为黑瞳,林信的眸子却是深蓝色,也曾好奇问过朱星离,得到的答案是“你小时候冻的”。他确实在五岁那年差点冻死,觉得师父说得颇有道理就信了。   “为何?”林信下意识地问了一句,忽然拔刀,急速后退。多年刀尖舔血的经验,让他本能地感到了危险。   茅厕外面竟空无一人,方才跟着林信前来的小太监和回廊中的侍卫,统统不见了。几道红色丝线迎面而来,将吞钩弯刀牢牢缠住。   那红丝韧如玄铁,刀割不断,林信咬牙准备弃刀拔剑,不料那丝线像是活的一般,倏然攀上了林信的手腕,瞬间刺穿了他的手掌。   “啊……”掌心传来的剧痛惹得林信痛叫出声,顾不得太医的叮嘱,就要运转灵力,却发现自己竟然使不上力气,好似有什么东西钻进了灵脉之中!   这是什么邪术?   鲜血顺着丝线快速收拢到那舞姬手中,聚成一个小小的血囊。伴随着血液的流失,身体的灵力、生气也跟着减弱。林信咬牙,只得使出了杀手锏,深吸一口气大喊:“沈楼,救命!”   话音刚落,一道灿若骄阳的剑光便破空而来。   “轰——”琉璃瓦、美人靠一劈两半,炸裂开来,红色丝线也骤然崩断。那人转身欲逃,被沈楼的剑气封住了去路,只得拔剑与他缠斗起来。   “闪开!”沈楼灵剑脱手,剑柄将林信刚刚出鞘的旸谷顶回去,不许他动灵力。而后虞渊瞬间回手,一剑割断了那舞姬的面纱。   缀着珠子的面纱落地,露出了一张不甚俊美的男人脸。这人长得很是普通,只是生了一双勾魂摄魄的眼睛,碧蓝幽深,映着月光似有细碎的银芒闪动。   “大巫!”沈楼一惊,难怪先前看他跳舞有些眼熟,这人就是站在乌洛兰贺若可汗身边,那个用黑布遮眼的蛮族大巫。   周围的侍卫闻声赶来,那人却丝毫不惧,看了靠着廊柱喘息的林信一眼,露出一抹诡笑。   沈楼挽剑,将林信密不透风地挡在身后。那边却突然光芒大盛,一张陈旧的羊皮纸在大巫手心瞬间燃烧起来。周遭的风有一瞬间的扭曲,沈楼立时回身,牢牢将林信抱进怀里。   果然有一股吸力在林信身侧出现,但只是极短的一瞬。再回头,那身着五彩裙的男人已经原地消失了,只留下一撮燃尽的烟灰。   “那是什么东西?”林信捧着自己被戳穿筛子的右手,惊恐地说。万里移形,这是只存在于古籍之中的传说,倘若蛮族有这项法术,岂不是随侍可以可以取他性命!   “应当是上古留下的符箓卷轴。”沈楼紧紧抱住他,颇有些后怕。这种上古符箓,极为稀少,谁家有一两个都是镇宅之宝,不到家族存亡之际绝不会拿出来用。没想到蛮族大巫会下这么大血本来抓林信,他们到底想做什么?   蛮族进献的舞娘竟然是个男人,还是会邪术的蛮族大巫!满殿的人都惊呆了,包括那两名蛮人贵族。   “舞娘是大巫?这不可能!进宫的时候我还跟她说过话,明明是女子!”蛮族副使怪叫。   正使则是一脸正直,“中原的皇帝陛下,请你相信,我们对此毫不知情,这里面一定有什么误会。请允许我传信询问可汗。”   “够了!”元朔帝一巴掌拍在桌上,将檀木雕的桌子震得碎裂,“尔等和谈为假,刺杀为真。若不是割鹿侯及时发现,这舞姬岂不是要刺杀朕了?拿下!”   金吾卫立时上前,将两个蛮人按在地上。   按照可汗指示前来迎亲的两名蛮人贵族,就这么被下了狱,和亲之事便也没得谈了。   一身伤病的林信被允许休养几日,躺在侯府的临窗大炕上,让封重给自己剥栗子吃。   “信信,你真的觉得我能当个好皇帝吗?”封重终于问出憋了许久的问题,师父告诉他林信的决定时,他是有些茫然的。从进京开始,林信就让他出风头,后来更是接了割鹿侯之位要给他铺路,一切太突兀,除非师兄认定他会是旷世明君。   “不觉得。”林信咬住栗子,鼓起嘴巴嚼起来。   “……”满腔热血被泼到了泥地里,封重收起栗子不给他吃了。   林信斜瞥他,“要当好皇帝,你还嫩着呢。但你不当皇帝,咱俩和朱家都得完蛋。”   封章即位,第一件事就是要杀朱颜改抢矿脉,第二件事就是杀这位碍眼的弟弟。   “侯爷,沈家小娘子来访。”下人在门外通禀。   “谁?”林信以为自己听岔了。   “沈家秋庭姑娘。”下人又重复了一遍。   如今沈秋庭还没有封郡主,旁人只能以沈家小娘子、沈家姑娘相称。兄长不在,她负责过来押送除鹿璃之外的岁贡,这几日一直住在云熙公主的宫中。   未出阁的女子,跑到尚未娶妻的侯府来做客,多少有点不合适。不过修仙之人,也没那么讲究,就让她进来了。   沈楹楹炮仗似地冲进来,“阿信,我哥跟皇上请旨,让你跟我们一起回北域了!”   北域的鹿璃还未验,过年之前林信还得去一趟,恰好沈楼要回家过年,便想带林信一起回去。   割鹿侯去家里验鹿璃,又不是什么好事,怎么这兄妹俩一个比一个积极,好似迫不及待想让他去割地敲诈了似的。   “哦,对了,云熙公主让我替她谢谢你。”沈楹楹坐到炕上,从封重手中的纸袋里抓了颗栗子来吃。   “谢我作甚,我又不是故意要帮她的。”林信没打算领这份功劳,看着自己手心的几个血洞颇为郁闷。分明只是小窟窿,却疼得钻心,昨晚沈楼陪他睡,却什么便宜也没占到,举着手睡了一晚上。   沈楹楹噎了一下,生硬地换了话题,“公主昨天哭了一晚上,我还当她是高兴的,结果你猜怎么着?她竟然说我哥有心上人了,哈哈哈哈哈!”说着,伸手又去拿栗子。那油纸包却忽然远离,让她抓了个空。   封重给自己捏开一只栗子吃,“什么心上人?”   “据说我哥亲口承认了,钟有玉也是这么说的!”   直到两个抢栗子吃的家伙离开,林信还没回过神来。沈清阙,有心上人了?是谁?   将这些年与沈楼接触的人挨个筛查,猜来猜去,患得患失。一会儿觉得沈楼现在没跟谁多亲密,要喜欢也只能喜欢自己;一会儿又觉得自己妄想了,上辈子的事还横在两人中间,沈楼纵然待他好,应当也没到“心上人”这个地步。   没准是自己死后认识的人?   “张嘴。”沈楼夹着一片鱼肉喂到林信嘴边,唤回了跑神的割鹿侯。   右手伤了,林信拿不得筷子,等着割鹿侯一起回家过年的沈世子,就主动承担起了喂饭的事。鱼肉是剃过刺的,入口即化,沈楼竟然还细心地给沾了汤汁。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我们都知道那个小妖精是谁篇》   信信:快说,是哪个小妖精?QAQ   楼楼:确实是个小妖精   信信:嘤嘤嘤,你变了,昨天还叫人家小甜甜的   楼楼:→_→ 第54章 呦呦(六)   鲜香的鱼肉, 像是一撮火苗, 吞进肚子里把五脏六腑都给点着了。   “听说,云熙公主哭了一整晚,”林信看着沈楼波澜不惊的双眼,“喂,你上辈子最后娶了谁呀?”   他死了之后, 沈楼又活了七年, 总不能到三十多岁还没娶妻。只是林信一直自欺欺人, 不愿多问。   沈楼夹菜的手没有丝毫停顿, 用肉汤拌了些米饭, 舀起满满一勺塞到林信嘴里,“我不曾娶妻。”   “唔?”林信嚼着饭,说不出话,只能睁大眼睛表示自己的惊讶与嘲笑。   “你死之后……噬灵漫延, 天下大乱,蛮族几乎打到了墉都去。”沈楼继续给林信夹菜, 看着那双深蓝色的眼睛变得亮晶晶, 自己也忍不住笑起来。   林侯爷一高兴,决定今日就启程去北域。因为沈楼身体不好, 长时间御剑会头疼,只能乘马车回去。   马车就算装了鹿璃,也走不了多快。况雪天路滑,少说也得十天半个月才能到浣星海。   沈楼打发妹妹先行一步回家,自己则抱着林信上了马车。   “哥, 我也跟车回去吧。”沈楹楹想跟林信玩,吵着也要坐马车。   “蛮族使者被扣,消息传过去就要开战,你速速回转,莫要耽搁。”沈楼不理会吵闹的妹妹,无情地放下了车帘。   天寒地冻,越往北越冷。   车内烧了炭火,煮了热茶,沈楼把昏昏欲睡的林信揽进怀里,抱着他看书。   林信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发现自己睡在沈楼怀里,忍不住在他胸口蹭了蹭脸。   单手掀开车帘,外面风雪呼号,冷风吹进来,惹得林信打了个寒噤。松开手往毯子里缩了缩,仰头看沈楼的下巴,“我说,你是不是抱上瘾了?”   他明明只伤了手,这人却当他是四肢俱废了一般,上车抱,下车抱。   沈楼把人往怀里揽了揽,头也不抬地说:“是啊,把上辈子欠的都补给你。”   怀中的身体修长柔韧,看起来很结实,抱在怀里却软乎乎的,还真是有些上瘾了。   听到沈楼这么说,林信眼中的笑意渐敛,撑着坐起身来,“你不必如此,我所做的一切都是随心而为,你不欠我什么。”   沈楼放下书,抬头看他,伸手把人重新圈进怀里,让林信靠着自己一起看书,“我也是随心而为,你若是不喜欢便说出来,不说我就一直抱着。”   林信惊呆了,靠着沈楼温暖的胸膛,突然心如擂鼓。   浣星海已经完全被霜雪覆盖,松林变成了雪海。鹅毛大的雪花纷纷扬扬,不过片刻就染白了沈歧睿的头发。   “割鹿侯前来,有失远迎。”沈歧睿立在琼津渡口,挥开试图给他撑伞的随侍,抬手跟林信见礼。   没有冷言冷语的嘲讽,没有剑拔弩张的对峙,这一世林信在沈家的待遇当真是好了不止一点。   林信也没有故意摆谱,直接向沈歧睿行了晚辈礼,“天寒地冻,累国公爷出来淋雪,是晚辈的不是。”   割鹿侯的凶名已经传遍了大庸,没料想竟是这般知礼,沈歧睿有些意外,看看跟林信站在一起,姿态亲密的长子,心下了然,露出几分笑,语调也随和起来:“快进屋吧,你师父呢?”   “师父出去寻药治世子的病,已然三个月没有消息了。”林信叹了口气,自家师父,一跑就没个踪影,也没有定时传信的习惯,让人想起来就一阵担忧。他现在总算体会到师伯的心情了,等见到师父,定然好好收拾他一顿。   渊阿九刃已经提前到了,正站在正堂中待命。   玄衣侍卫抬了鹿璃过来,整整齐齐码在厅中,比应交的鹿璃多了近乎一成。林信微微挑眉,抬头看沈歧睿。   沈歧睿表示这就是足量的鹿璃,请他验看,颇有些心照不宣的意思。   看来林家发生的事已经传到了北域,林信很是满意。林疏静那人办事就是可靠,想来破解割鹿侯刁难的方法已经在世家贵族之间流传开。割鹿侯并非表现出来的那般铁面无私,他是收贿赂的。   若想不被割得封地不保,就乖乖上贡。   林信意思意思地挑了几处错,割北域一县。   一县,对于地界宽广的北域而言,不值一提。沈歧睿爽快地答应了。   原以为最死板的沈家,竟然是最先变通的,林信对这位玄国公突然有了新的认知。   “还有几日便过年了,钟家的鹿璃出了年关再验,不负就留在浣星海过年吧。”待渊阿将鹿璃封好,沈楼抢在父亲送客之前开口。   “这……”林信冲沈楼眨眨眼,口中却推脱道,“我一个外人,怎好打搅?”   “哪里就是外人了,你师父与我乃是自小的交情,就当是自己家。”沈歧睿立时热情地挽留,拍着林信的肩膀,不由分说地就让管家去安排。   “我住枫津便是,不必另扫客房了。”见沈爹同意,林信便不客气地应承下来,直接指定要住世子的院子。   沈歧睿哈哈笑,打趣他两个感情好。忽然想起什么似的,从袖中掏出一张纸来递给沈楼,“不负都做了侯爷,你也该取表字了。”听沈楹楹说儿子在京中还被钟家小子“沈大沈大”地叫,很是不便,既然要与割鹿侯平辈相交,有个表字会方便许多。   正喝茶的林信差点喷出来,“怎么,世子还未取字?”   “体弱,长辈体恤,束发时未取。”沈楼接过那张纸,打开给林信看。印花宣纸上,方楞四正地写着“清阙”二字。   终于明白自己从哪里暴露的了,林信拿杯盏遮住脸,“好字,好字。”   沈楼看着他,抿唇笑。   “既然取字,当可说亲了,皇上前日又提及了尚公主的事,”沈歧睿皱起眉头,“还需早些订一门亲事才好,咱家是不能娶公主的。”   沈楼母亲死得早,浣星海如今没有主母,儿女婚姻只能由玄国公这个做父亲的来操心。   “儿子已然有了心上人,父亲切莫相看了。”沈楼收起取字的纸,轻描淡写地说。   “嗯?哪家的?”沈歧睿很是惊讶,自家儿子从小就对女子不感兴趣,一副注定孤老终生的模样,怎么出去半年就有心上人了?   “尚未与他说好,待他应了,再来禀告父亲。”沈楼恭顺道。   寒风呼号,大片大片的雪花直接扑到脸上,化成水珠顺着脖子流进内衫里,冻得指尖发麻。   浣星海的水渠都结了厚厚的冰,乘不得渡船,要在冰面上走去枫津。   “你当真有心上人了?”林信踏在铺了草席的冰面,低头踢起一块石子,石子在冰面上蹦了三蹦,溜出好一段距离。   沈楼低头看他,“我带你去个地方。”   “嗯?”林信回头,突然被一件玄色大氅罩住,半拖半抱地靠在沈楼怀里,在宽敞的浣星海中前行。   紫枢、黄阁等人都被挥退了,沈楼拉着他一路往冰湖深处走去。天寒地冻,就算太阳落山也看不到星子如洗的美景,只有茫茫大雪覆盖天地。   “这里。”沈楼拉着他走到一处十分僻静的旧码头,人迹罕至,荒废已久。拔出虞渊落日剑,缓缓画了个圆,剑气鼓荡,掀开一大片积雪。   “什么……东西?”冰面之下,有莹莹星光在闪烁,林信抬头看天,分明还是白日,湖中怎会有星星?   “星湖石。”沈楼凿开冰面,摸了一小块上来,那是一种深蓝色的石头,在日光下闪闪发光,好似将万千星辰收敛。   虞渊剑临时充当了刻刀,不足一炷香的时间,巴掌大的星湖石就被雕成了惟妙惟肖的小鹿。那小鹿两角分叉,四足纤细,一条前腿微曲,似在林间漫步。   林信接过那只小鹿,用拇指轻轻摩挲,“这也是,欠我的吗?”   “上辈子就雕好了一个,准备在岁贡宴上送给你的。”沈楼合剑入鞘,自嘲一笑。他根本不会雕东西,特意找了石匠学的,凿坏了十几斤的星湖石,还傻兮兮地在鹿尾刻了个小小的“清阙”。   这句话所含的意思太深太多,林信一时有些难以消化。上辈子,那个冷淡、疏离的沈清阙,亲手雕了小鹿要送给他!   林信握紧手中的石头,下唇发颤,“那,后来为什么没有给我?”   “那日,恰好瞧见你和封重……”沈楼懊恼地叹了口气。   少年人纯粹的喜爱,被阴差阳错的误会片片碎裂,却从未有一日消失过。而林信以为至死都没有得到过的喜爱,其实在最初的最初,便已然存在了。   “哈哈,哈哈哈……”林信愣怔片刻,突然仰天大笑,笑着笑着就落下泪来,“所以,在你年少时,曾也心悦于我,是不是?”   “是。”沈楼抬手,用拇指抹去那一滴温热的泪珠子。   “你不娶妻,是因为我死了,是不是?”林信红着眼睛,执着地问着有些傻的问题。   “是。”沈楼哭笑不得,低头吻上了他的眼角。   “你的心上人,就是我,是不是?”林信搂住沈楼的脖子,吻住那两片日思夜想的薄唇。   沈楼揽住他,偏头加深了这个吻。   是,心悦你,不娶妻是因为你,心上人就是你,毁天灭地也要找到你。   北风稍驻,大片的雪簌簌下落。雪花飘到指间的星湖石小鹿上,又在温暖的气息中化成水滴,融入大地。 第55章 草蛇(一)   一道灵光自天边而来, 没入浣星海的松林中不见了踪影。   直到沈楼凿开的冰洞重新冻住, 这绵长的一吻才堪堪结束。   “我腿软了。”林信挂在沈楼脖子上,耍赖不想走。   沈楼在他嘴角轻啄了一下,“我背你。”北地太过寒冷,雪地里站久了消耗灵力,还是要快些回屋去的好。   林信美滋滋地趴在沈楼背上, 系好大氅的带子, 将两人都包裹进去。冰湖雪海上, 两人叠作一人, 囿于方寸的温暖之中, 缓缓前行。   摩挲着手中小鹿,林信忍不住偷偷地笑,“哎,我问你, 当初在鹿栖台上,其实你是愿意的吧?”   沈楼轻咳一声, 不说话, 耳尖渐渐红了起来。   被铁链锁着羞辱,哪里会愿意?只是面对着那样的林信, 有些情难自禁,每日在九霄与地府间沉沦颠倒,当真是欲仙欲死。   林信歪头看那只红红的耳朵,忍不住张口咬住,“啧, 怪不得每次到最后你都要反扑过来,是忍不住了吧?假正经,明明心里想要得不得了,还要装出一副坚贞不屈的模样,当真是……”   “林信!”沈楼咬牙。   “怎么?恼羞成怒了!是不是特别想把我压在雪地上,就地正法呀?”林信攀着肩膀去看他的脸,结果沈楼突然松手,整个人都掉了下来,一阵天玄地转,后背抵在了粗壮的枫树上。   不知不觉,竟然已经走到了枫津,门前合抱粗的百年老树,积满了冰雪。   沈楼把林信压在树干上,堵住了那胡说八道的嘴,树梢的浮雪震得簌簌下落,停在枝头的麻雀被惊得高飞。   “世子……哎呀!”紫枢出来迎接,却看到了这么一幕,吓得差点摔到冰湖里去。   林信刚把手伸进沈楼的衣襟里,听到这一声惊呼,本不想理会。奈何沈楼是个讲脸面的人,立时停了下来,用大氅将眼角飞红的林信严严实实地包裹住。   紫枢尴尬地站在原地,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摆。闻声走出来的黄阁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开口直接道:“世子,西域钟家有人来,国公爷请您立刻过去一趟。”   林信想起方才瞥到的灵光,竟然不是他太激动而出现的幻觉?   “知道了,”沈楼扶着林信站好,给他整理了一下衣襟,“我过去一趟。”   “我也去!”林信磨牙,该死的钟家,从来没给他带来过好事。   临近年关,该送的年节礼早已送过,世家之间这时候通常是不会再互相走动了,都在家里等着过年。钟家这时候派人来,定然是出了什么急事。   “狄人突然进犯,二爷没有防备,被连下了两座城。没得办法,才叫小的来求援。”来的是个熟人,就是先前给南域送荼蘼酒的属臣吴兆阳。   吴兆阳满脸焦急,跪在沈歧睿面前言辞恳切。   沈歧睿扶他起来,叹了口气道:“随风怎么这般糊涂,就算过年,也不能把兵都撤了。”   吴兆阳面露尴尬,“二爷也是心善,想让将士们回家过年。”   西域有异族,名为狄人。狄人骁勇善战,只是数量稀少,近年来不知怎的,与钟家频繁起冲突。钟随风是个无能的,每每打不过了,就向北域求援,却一直不知道练兵强军。钟家就在这一次次的冲突中逐渐衰弱。   “父亲。”沈楼拉着林信进来。   “清阙,你点三千精兵去驰援。”沈歧睿无奈的说。   为防北漠异动,沈楹楹刚到家就被亲爹派去巡视边境了,到现在也没回来。如今西域求救,只能派儿子去了。   “是。”沈楼应承下来,转头看林信。   “我也去,顺道把钟家的鹿璃验了。”林信一脸严肃道,藏在袖中的指尖却来回划着沈楼的掌心。   沈楼无奈一笑,攥住那捣乱的手指。   点兵,出发。   骏马的蹄子上包了绒布防滑,走在雪中发出沉闷的声响。   林信与沈楼并驾于前,不满地晃着脚,斜眼看沈楼身下的黑马,“这马是被我砍断蹄子那匹吗?”   黑亮的骏马似乎感觉到了对方的不怀好意,往旁边侧了侧身,离林信远一点。   沈楼失笑,“不是。”   “唔,那就好。”林信眼馋地看着沈楼修长的双臂,盘算着怎么跳过去跟他共乘一匹。   “世子,前面的桥断了,须得修一修。”前方探路的小兵跑回来,禀报道。   这里是北域与西域的交界处,为了赶时间抄了群山之间的小路。前面是一处断崖,由一座吊桥相连。积雪压断了年久失修的桥面,马匹无法通过。   沈楼抬手,身后的队伍立时停了下来。   “一个时辰之内修好。”沈楼下令道,立时有工兵前去修桥铺路,其他人原地修整。   “这是什么地方?”林信下马,站在山路上远眺,群山连绵,积雪皑皑,辨不出东南西北。   “回侯爷,这里是扶摇山,北域与西域交界之处,往东是去墉都的路,”吴兆阳对路途很熟,殷勤地上前给林信介绍,“那边是仙女峰,传说九天玄女曾在山顶温泉中沐浴;那个是招瑶峰……”   招瑶峰!林信看向山岚缭绕间的孤峰,心中一动,转身去寻沈楼,“这会儿没事,咱俩去个地方吧。”   沈楼眉梢一跳,无奈地看着林信,“信信,这里太冷了,你身上还有伤。”   “呸呸呸,你个色坯,想什么呢!”林信踢他小腿,“快点,跟我走。”   顺走沈楼马背上的酒壶,林信拉着人往背风地方去,左右看看,祭出旸谷剑,拽着沈楼往招瑶峰飞去。   招瑶峰险峻,景色也一般,鲜少有人光顾,如今清冷依旧。两座坟冢立在风水上佳处,盖了薄薄的一层积雪。   沈楼看着墓碑上的刻字,心头微震。   林信把酒倒在墓前,心中默念。“爹,娘,这是沈楼,我带他来看看你们。以前我总是跟你们念叨的人,瞧瞧,长得俊吧!不要嫌弃他是个男的啊……”   酒液倒尽,林信在坟前跪下来,“二老新年好。”转头看沈楼,发现他也跟着跪下,规规矩矩磕了三个头。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信信:走,带你去个僻静的地方   楼楼:这里有点黑啊   信信:就是要黑黑的才好呀   楼楼:(脸红)你想做什么?   信信:灭哈哈哈,看,我新买的夜光手表!   楼楼:…… 第56章 草蛇(二)   见沈楼如此作为, 林信心中欢喜, 也跟着磕了三个头。这算是拜过父母了。   “你说,我娘会不会是蛮族人?”林信用袖子擦了擦兰苏的墓碑。手上的伤口太深,还没有完全长好,紫枢寻了双柔软的羊皮护掌给他戴,在这冰天雪地里还是有些隐隐作痛。   对于娘亲, 他的记忆已经很模糊了, 不记得她是否有一双蓝色的眼睛, 也不记得她有什么娘家亲眷, 只记得她取的乳名“迟诺”。   沈楼拉着他起来, 把那只受伤的手揣到怀里暖着,“等师父回来问问他。”   对于林信被取走的血,他很是放心不下。那大巫,是北漠的国师, 很得乌洛兰贺若的器重。如果没猜错的话,他应该就是传说中能驯养蛊雕的“巫神”。   这些年, 蛊雕一直跟着林信的脚步移动, 好似专门用来寻找他踪迹的。只是朱星离行踪不定,带着徒弟在每个地方停留的时间都不长, 才没有被蛮人找到。   “是了,我们在雁丘住了一年,那些蛮人就找上门来了!”林信恍然,以前一直以为蛮人是为了鹿璃矿,如今看来, “莫非我是什么天材地宝,吃了我的血肉可以长生不老?”   正满心忧虑的沈楼,被林信给逗笑了,佯装要咬他,“若是如此,先给我尝一口。”   “不行,我怕疼。你可以拿我做炉鼎,榨干我的精血,就能飞升成仙了。”林信圈着沈楼的腰楚楚可怜地说,好似上古时期的狐狸精,摇着大尾巴诱惑正经的小修士堕入魔道。   沈楼头疼地把小狐狸精包进貂皮大氅中,平息被林信撩拨出的火气。修士有灵力护体,为了彰显身份,冬日也穿的不厚,只有魂力虚弱的他才时时披着大氅。   林信笑嘻嘻地在他胸口乱蹭,贪婪地吸着他身上的草木冷香。   “这地方,还有谁知道?”沈楼看着那两座坟,眸色微暗,坟前有香烛燃烧过的痕迹,应是有人来祭拜过。   “嗯?”林信放开沈楼,拨开积雪,找到了下面埋着的贡品,有酒有肉,“应是师父来过了。”   这里只有他和师父知道。   “为什么不埋到鹿栖台去?”林争寒作为一代列侯,本应葬在自己的封地里,却被朱星离埋在荒山野岭,还是如此偏僻无人的地方。   “师父做事,向来如此,你也不能指望他……”林信说着,忽然脸色骤变,“不对!”   沈楼一惊,连忙拉住扑到坟堆上扒雪的林信,自己出手将那一层薄雪拨开,“怎么了?”   林信捻起一撮土,浑身发抖,“这坟,被人挖开过!”   泥土是新旧混杂的,坟头的杂草也消失无踪。朱星离那家伙上坟祭拜,从来不记得拔草。   沈楼拦住林信拔剑的手,“这是你父母的坟!”   “你知道这坟里现在埋的是我爹娘还是什么牛鬼蛇神?”林信赤红了眼。   “你别动,我来。”沈楼叹气,自己拔出了虞渊。因着林信会用魂力,比寻常修士要厉害得多,但对于用剑力道的掌控,与沈楼还相距甚远。   剑气缓缓鼓荡开来,平切着地面,将整个坟头掀开,保证不会伤到坟内的东西一丝一毫。刚刚掀开,林信就扑上去翻找,潮湿的泥土中,放置着一方木盒子,那是存放骨灰的小棺。   小棺表面被人凿开,四分五裂地漏着风。林信咬牙揭开棺盖,内里空空如也,没有骨灰坛,也没有随葬品。   两座坟一模一样,都只剩下了空盒。   骨灰被偷走了,这些贡品与香烛,并非朱星离所为,而是那些挖墓的贼怕遭报应拿来拜山头的!   “人都已经死了,还不放过,难道骨灰里能有鹿璃矿吗?”林信紧紧攥着一把泥土,掌中伤口崩裂,鲜血沁过羊皮手套,显出斑斑血点来。   “这是,狐狸毛?”沈楼蹙眉,用剑尖荡开地上的土堆,露出一撮半黑半白的毛来。   狐狸毛……   “你还记得哪壶说的话吗?”林信捻起那撮绒毛。   虎毛不够,不会拿狐狸毛凑吗?没有那么多虎毛做衣领,钟家的旁支,皆用的狐狸毛!   钟家!   人活着追杀不休,死了也不放过!好,好得很!林信单指摩挲着吞钩的刀柄,满是杀意。本想着钟长夜已死,恩怨两清,这些人却还要招惹他,那就休怪他灭了钟家。   “钟长夜已死,为何还有人管这件事?”沈楼蹙眉,总觉得当年的事没有那么简单。   “因为钟戮没有死,钟随风没死,钟有玉钟无墨都没死!”林信周身灵力鼓荡,双目赤红,好似无间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下一刻就会把世人连同他自己撕成碎片。   “信信!”沈楼握住他的手,发现上面已经浸满了血,“莫急,我们去钟家查清楚。”   林信甩开他的手,盯着沈楼的双眼,“若是我要杀钟家兄弟,你管是不管?”两世以来,钟家兄弟都与沈楼关系匪浅。   沈楼叹了口气,他的信信,还是信不过他。强硬地将那伤口崩裂的手拉过来,脱掉手套,“若是他两个有参与,你要杀要剐,我绝不阻拦。”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钟有玉:说好的为朋友两肋插刀呢?   楼楼:信信也是我的朋友   钟有玉:什么朋友?   楼楼:男朋友=w= 第57章 草蛇(三)   林信不说话了, 由着沈楼拆开手上的布条给他重新处理伤口。常在战场受伤的沈世子, 接骨、止血很有一手,动作轻柔,丝毫没有弄疼了他。   “这坟?”沈楼把沾血的羊皮手套扔掉,看向那被翻得乱七八糟的坟,询问林信要不要再埋上。   “就这么扔着吧, 若是师父过来烧纸, 就会看到了, ”林信垂目, 看着自己包扎一新的手, “我手疼,握不住缰绳了。”   仿佛方才的争吵不存在一般,转头就开始撒娇耍赖。   沈楼失笑,“那跟我骑一匹吧。”   回去的时候, 吊桥已经修好了,吴兆阳是个十分机灵的人, 多余的话一句不问, “侯爷,世子, 咱们继续赶路吧。”   沈楼抱着林信骑上自己的马,仿佛没有看到兵将们诧异的眼神,面不改色地策马前行。   “不怕你爹知道?”林信靠在沈楼怀里,攥着虞渊的剑穗把玩。   “早晚要知道的,”沈楼不甚在意地说, “明年就劝他退位。”   “嗯?”林信仰头看他,忍不住笑起来,“天下楷模沈清阙,竟然要谋夺家产了,真是奇闻。”   不夺家产,怎么帮你造反?沈楼心道。开口,却是另一番话,“得赶在温石兰下中原之前。”   “是了。”林信恍然,差点忘了,斩狼比剑的事。   北漠的斩狼将军温石兰,作为蛮族第一高手,在林信十八岁那年来到中原,挨个与四域之主比剑。沈歧睿死于非命,林叶丹重伤闭关,钟家更是伤亡惨重。温石兰一路势如破竹,唯独败在了朱颜改手中。因为朱颜改满身灵器,且打法十分不要脸。   沈楼要保住父亲的性命,就得早点让老爷子退位。   上辈子,玄王沈清阙作为当世第一人,可以打败温石兰;但如今神魂受损的沈楼,就不行了。   林信皱起眉头,也不知师父找到补魂的材料没有。   “莫忧心,且早着呢。”沈楼抱紧了那劲窄的腰肢,轻甩缰绳,加速往莫归山行去。   莫归山上,钟随风满面愁容地在门前迎接他们,看到共乘一匹马的两人,很是愣怔了一下。   “割鹿侯恰好在北域,听闻世子要来,便顺路来西域验岁贡。”吴兆阳快步走到钟随风面前,低声说道,意在提醒他林信的身份,以免他说错话。   林信做侯爷之后,还未与这位钟家二爷见过面。   “原来是林侯爷,”钟随风拱手见礼,“侯爷世子一路奔波,快进屋暖暖身子。”话虽这么说,脸上却不见一点笑意,招呼客人也颇有些手忙脚乱。   “世叔,可是有话要说?”沈楼蹙眉问他。   “唔,那个,”钟随风搓手,踌躇片刻,才吭吭唧唧道,“你一路辛苦,本该让你好好歇息的,但,狄州那边情况紧急,钟戮已经被围困了许久。不知,世侄可否今日就点兵出发?”   “那是自然。”沈楼也没打算在莫归山多留,不过是不放心林信,先把他送来而已。   说话间,外面传来一阵喧哗,钟随风快步走出去,就见八名金吾卫护送着钟家两兄弟御剑而来。   “有玉,无墨!”钟随风惊喜不已。   “属下奉皇命,送世子与二公子回莫归山。圣上口谕,西域战事紧,一切从简,过了年再行国公礼。”金吾卫统领公事公办道,收了钟随风递上来的一小袋鹿璃,便跳上飞剑转身离开,片刻不做停留。   酌鹿令开始,元朔帝本就有意放钟家兄弟回来了,恰好狄人作乱,便趁机送回,年后好让钟有玉继位。   “叔父!我们回来了,以后都不用走了!”钟有玉蹦到钟随风面前,兴奋不已,困于京中多年,他已经快憋出病了。   “叔父。”钟无墨跟着走过来,平平地唤了一声,就不说话了。   钟随风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回来就好,回来就好。”这些年,他想尽各种办法,包括提前取字、逢年过节就递折子、买通朝中文官帮着说话,招数用尽,元朔帝就是不放人。   沈楼与林信走出来,对视一眼,“你们两个既然回来了,便与我一起去平乱。”   论理,既然钟家兄弟回来,沈楼就不必再出手了。奈何这两人都没带过兵,一时半刻指望不上。   大致了解了一下狄州那边的状况,沈楼去西域营中清点整装,脸色有些不好。没想到西域已衰弱至此,昔日钟长夜还在时的精兵强将,如今竟十不存一。钟随风这些年都在干什么?   “那些修士士兵,大多都没有封地,谁给鹿璃、黄金,就跟着谁,”捧着名册的吴兆阳苦笑,“朝廷出了鎏金律之后,就更不好控制了。”   鎏金律是几年前颁布的,规定非属臣的修士可以自由更换户籍。修士士兵是比较珍贵的,他们有灵脉,资质一般,成不了高手,但可以使用带鹿璃的兵器。   如果西域供养不起,他们就会到别的地方去。大部分都去了中原,毕竟跟着皇帝还有封侯拜相的机会。于是朝廷需要的鹿璃日益增多,而西域也日渐衰弱。   勉强凑出两千可用的,加上北域带来的三千精兵,沈楼翻身上马,把紫枢留下照顾林信,自己带着钟无墨往狄州平乱去了。   钟有玉则留在莫归山,调度粮草,顺道招待割鹿侯。   “验鹿璃的事不着急,多时未见,不如喝一杯?”林信看着钟有玉领口的白虎毛,笑得一脸哥俩好。   “好啊。”说到喝酒,钟有玉来了兴致,拉着林信去暖阁喝酒。   钟随风交代世子好好招待林信,自己则去处理杂事,片刻便没了踪影。   西域的酒没有北域的烈,却比京城的要够劲得多。钟有玉痛快地喝了几杯,才稍稍解了馋,“我本不嗜酒,都是被沈大带坏的。”   “他现在有字了,叫清阙。”林信端着一杯酒,并不喝,冷眼看着钟有玉一杯接一杯地灌。   没了父亲的庇佑,钟世子在京中过得想必艰难。但再艰难,也比不得他在赵家吃的苦,没什么可同情的,因果报应罢了。   “是么?”钟有玉喝得太猛,有些上头,迟疑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清阙,唔,记得小时候我爹说过,这表字沈伯伯一早就想好了的。就不知,我爹有没有给我备好表字,如今这字还是叔父取的。”   “你爹……”林信把酒盅里的酒饮尽。   “对了,你还记不记得,小时候你跟着沈楼跑进后园,掉进石头灵堂里。”钟有玉打趣道,想想那时候只有那么一小团的林信,如今变成了凶神恶煞的割鹿侯,实在是有些匪夷所思。   “自是记得的,”林信抬手给自己斟酒,随意地问,“你爹活着的时候,可有提过我爹林争寒?”   “提过啊!”钟有玉对于父亲说过的每一句话都记得很清楚,“我父亲说,你爹是个有本事的人,跟他不相上下,可惜走岔了路,偏要娶个凡人女。还告诫我不能娶凡人女子,不然也把我赶出家门。”   钟有玉把钟长夜的语气学得惟妙惟肖,连带着当时的表情都带了出来。   有本事的人……跟他不相上下……   林信神色有些怪异。钟长夜,竟如此评价林争寒?   入了夜的莫归山,烛火尽灭,漆黑一片。林信躺在床上,毫无睡意。没有沈楼在身边,他竟然睡不着了。摸出那只星湖石小鹿来回看,越看越喜欢,忍不住抱着小鹿在床上滚了一圈。   “咔哒!”房顶有细微的声响,林信收起傻笑,瞬间坐起身来。侧耳静听,又是一声轻响,像是有人踩在房顶上发出来的。   披一套黑衣,拿上刀剑,无声跃上房顶。借着月光,瞧见不远处有一道身影在快速行进。   足尖轻点,不远不近地跟着那人。那影子在屋脊间快速起落,直跑到了后山去,一晃眼不见了踪影。   墙下面传来一阵轱辘的吱呀声,林信闪身躲进黑影中,忽而感觉到近侧有灵力流动。   林信瞬间晃到那人身后,抽出弯刀精准地套在对方脖子上。   “别动手,是我!”钟有玉提剑挡住即将割断他喉咙的弯刀,小声道。   “世子半夜不睡,在自家房顶上作甚?”林信没有松开刀,阴测测地问。   “嘘——”钟有玉做了个噤声的姿势,示意林信别出声。   几名白衣人从荒园深处的石室中走出来,推着几辆木轮小车,悄无声息地往后门走去。车上盖着黑布,不知装了什么,但看得出很沉,压得木轮吱呀作响。   “那间石室,就是当年用来藏我爹尸体的地方。这些人的身型很眼生,我不认得他们。”钟有玉不许林信说话,自己却喋喋不休起来。   林信顶开吞钩,对方立时闭上了嘴。   似是听到了什么声响,其中一人转头过头,直勾勾地看向林信藏身的地方。月光穿过云影,透出清冷的光来,照在那白衣人的脸上,映出一双好似草原野狼的碧蓝眸子。   蛮人!   莫归山上,竟然会出现蛮人!   钟有玉忍不住了,就要跳下去,被林信死死捂住嘴巴,动弹不得。   林信握紧了旸谷的剑柄,脊背绷直。那人他认得,北漠的斩狼将军,天下排名前三的高手——温石兰。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楼楼:爹,你退位吧?   沈爹:为何?   楼楼:为了天下苍生   沈爹:哦,好吧   楼楼:信信,我拿到家产了,咱们成亲吧!   信信:好呀~\(≧▽≦)/~   沈爹:???说好的为了天下呢?   楼楼:把大魔头娶回家,就是平定天下了   沈爹:诈骗,报警了! 第58章 草蛇(四)   温石兰的目光有如实质, 看得林信遍体生寒。千钧一发之际, 一只野猫突然从树冠中窜出来,很是不满地瞄了一声,跳下墙头飞快遁去。   那边的蛮人嘟哝了一句蛮语,温石兰收回目光,打了个手势。那些人明显加快了脚步, 推着木车快速离去。   又等了约莫半个时辰, 确定那些蛮人不会再回来, 两人才冒出头来。   “你拦着我作甚, 那些蛮人明显是在偷我家东西!只要我叫一声, 整个莫归山的侍卫都会过来,”钟有玉不满道,“不过区区十几个蛮人,瞧把你吓得。”   “你知道那人是谁吗?”林信冷眼看他。   “谁?”   “说出来吓死你。”   哗啦啦, 树冠一阵响动,钟有玉惊得差点从墙头摔下去, 立时拔剑。   “是我。”一身劲装的紫枢从树冠中钻出来。她就住在林信隔壁, 既然林信听到了响动,她自然也听得到。   “瞧把你吓得。”林信原封不动地嘲笑回去, 跃下墙头,朝那间石室走去。   钟有玉咂咂嘴,没脸再跟林信说话,转头看向紫枢:“紫枢,你怎么跑来了?刚才的猫是你放的?”   “是啊, ”紫枢应了一声,不想跟钟有玉多聊,快步追上林信,低声道,“侯爷,方才属下听到,那些蛮人说要去狄州。”   “什么?”林信一惊,“你可听清了?”   浣星海的人多少都懂蛮语,紫枢又常年跟着沈楼打蛮人,“别的没听清,但狄州这个可以确定。”   狄州,是西域狄人聚集的地方,这次沈楼带兵平乱就是去的狄州!   说话间,钟有玉已经上前按开了石室的门。这道门似乎改了机关,并非当年那般好开了。   “轰——”厚重的石门轰然打开,明亮的灯火宛如决堤的洪水,奔涌而出。   林信眯了眯眼,待看清石室里的东西,不由得惊了一下。幽深的洞穴中,摆满了木架子,由上至下,满满的全是黄金和鹿璃。   “这……这山穴怎么改做库房了?”钟有玉率先走了进去,仰着头东看西看,“我就说那些蛮人是小偷,你还不信,瞧瞧,这分明是莫归山的库房。估计家里以前遭过贼,叔父就把库房挪到这里了。哇,这是我小时候用的玉枕。”   靠近洞口的位置是鹿璃和黄金,向里面走就变成个各种奇珍异宝、古玩字画。   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林信揣着手,跟在钟有玉身后慢慢地走,行至尽头,墙壁上孤零零地挂着一把通体雪白的灵剑。似乎有些年头了,剑穗已经沾满了灰尘,剑身依旧灵光闪闪。   “雪寂,”钟有玉也看到了这把好看的灵剑,读出了刻在剑柄上的剑名,“这是谁的剑?”   “我爹的剑。”林信淡淡地说。抬手,屈指作鹰爪状,雪寂剑便从墙壁上飞过来,落到手中。   寒风穿林雨打叶,枯荷争雪寂无声。   林争寒的本命灵剑,名为雪寂。寒光依旧,英雄归土。这灵剑,已经与主人分别了十二年。   “哦,你爹的剑,啊?”钟有玉反应过来,蹦到林信身边,抓着剑鞘细看,“你爹?寻鹿侯?你爹的剑为什么会在我家?”   “这就要问你爹了!”林信突然拔剑出鞘,横在钟有玉脖子上,语调冰冷道,“你爹杀了我爹娘,雪寂自然就在你家,这叫罪证。”   “不可能!”钟有玉涨红了脸,“你爹也是一方列侯,他俩自小就认识,无冤无仇。我爹好端端的,为何要杀你爹?   林信用闪身到钟有玉身后,用冰凉的剑刃从上至下刮过钟有玉的脖子,将他脖颈上的汗毛齐刷刷刮掉了一块,“为了鹿璃矿。父债子偿,我现在杀了你,就算是为父报仇了。”   一滴冷汗从钟有玉的下巴滑落,滴在雪寂光滑可鉴的剑身上。   “哎呀,哎呀,出什么事了?”衣衫不整的钟随风,拖着没系好衣带的外衫,提着灯笼快步走进来,瞧见那吹毛断发的灵剑就夹在侄儿脖子上,顿时吓得不敢上前了。   林信瞥了他一眼,忽然收剑入鞘,仿佛方才的恐吓根本不存在。   钟有玉不解地看向林信,却得到一个呲牙挑眉的笑,方知上了当,扑上去就要跟林信打架:“好你个林不负!”   “有玉,不得无礼。”钟随风松了口气,连忙上前劝阻,把钟有玉拉到一边。   “二叔,咱家招贼了。”钟有玉把方才看到的蛮人告诉钟随风。   钟随风听完,脸色大变,将灯笼塞到紫枢手中,“丫头,你腿脚利索,快去叫侍卫来。”   紫枢接过灯笼,转身离去。   钟有玉催着钟随风清点鹿璃。林信把雪寂背在身后,凉凉道:“少了多少,二爷清楚得很,哪里需要清点?”   “你又胡说什么?”钟有玉看向叔父,后者竟然露出一副心虚的模样,“叔父?”   夜风吹进山洞,刮擦出阵阵呼号。烛火明灭,映着早生华发的钟随风,顿生一股大厦将倾的苍凉。   “哎,没错,那些蛮人,是我放进来的,”钟随风长长地叹了口气,苦着脸道,“家里越来越穷,今年的岁贡还没有凑齐,为了应急,我只能用黄金跟蛮人换些鹿璃。”   大庸禁止跟北漠通商,更不许跟蛮人换鹿璃。用黄金换蛮人的鹿璃,徒三年;用鹿璃换蛮人的黄金,以通敌叛国论,要斩首的。   “二爷既然懂这门生意,缘何连兵将都养不起?”对于钟随风的话,林信一个字都不信。   大庸的鹿璃有限,其实各家私下里都有些门路,并不算什么稀奇事。若是那些人拿走的当真只是一些黄金,何必要动用温石兰这样的绝世高手?半夜三更,鬼鬼祟祟,车辙深深,那木推车里装着的,定是要运往北漠的鹿璃。   钟有玉指尖发颤,“叔父,你当真卖了鹿璃给蛮人么?”这些年蛮人与北域几乎年年交战,沈家几乎倾巢而出,体弱多病的沈楼十二岁就上场杀敌,保家卫国。若是让世人知道,钟随风给蛮人提供鹿璃,莫说是朝廷,就是沈歧睿都不会放过他。   “这……” 钟随风脸色苍白,似乎很是害怕,慢吞吞向后退了半步。   “嗖——”异变突起,十几根红线突然从两侧的石壁上钻出,拉成纵横交错的网,快速朝林信扑去。   林信瞳孔骤缩,不退反进,一把抓住钟有玉,挡在身前。锋利无比的细线顿时划破了钟有玉的衣衫,在肩膀上割出一道深深的伤口,再进一寸就手臂不保。   那红线立时停住,活物一般扭动了一下,绕过钟有玉改为自上而下地进攻。   吞钩弯刀瞬间扣在了钟有玉的脖子上,林信冷声呵道:“再动一下,我就割断他的脖子!”   钟随风骤然抬头,脸上还保持着惊慌愁苦的神色,手忙脚乱地结了个手印,那些细线才堪堪停住。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信信:有玉挡箭牌,专业挡剑二十年!   二叔:钟家出品,质量保障,国家免检!   楼楼:居家常备   信息:最后要卖萌   楼楼:居家常备哦 第59章 草蛇(五)   这红线, 跟蛮族大巫使的一模一样。   林信眸色阴冷, 早料到钟家与蛮族有勾结,却不想勾结得这般彻底,连巫术都教给了钟随风。红线是嵌在石壁中的,先前这里没有任何珍宝,只有一把雪寂, 显然是一个布好的局, 就等着林信入瓮。   说话间, 一群身着白衣的侍卫快速赶来, 围在石洞外, 紫枢却不知去了哪里。   “我不大会用这个,让侯爷见笑了。您放下有玉,咱们有话好说。”钟随风讪讪地笑,不甚熟练地整理那些杂乱的红线, 看起来有些滑稽。   钟有玉却笑不出来,宫宴上林信被蛮族大巫伤到, 他也在场, 知道这东西的由来。   “本侯可没什么想跟你说的,”林信运转灵力, 激发了吞钩上的鹿璃,灵光乍现,弯月刀变成了满月,将钟有玉的脖颈牢牢套在其中,“世子可千万莫要乱动, 吞钩的刃很薄,稍有触碰就血溅三尺。”   钟随风踌躇地左手握右手。   “叔父,你当真勾结了蛮人吗?”钟有玉丝毫没有反抗的意思,只是不可置信地质问钟随风,“这是通敌叛国啊!”   “我没有!”钟随风涨红了脸,梗着脖子说。   “少废话!叫那些杂碎闪开!”林信抓着钟有玉,侧身一步一步向外走去,那些白衣侍卫纷纷拔剑,指向林信。   灵光在吞钩上快速转动一圈,钟有玉的勃颈上立时出现了一条细细的血痕。   “让他走。”钟随风慌忙道,那些侍卫谨慎地让开路,让林信走出去。   天光熹微,朝露凝霜,莫归山的长夜已尽。   割鹿侯被钟家围困,这要是放他出去,莫说始作俑者钟随风,就是整个钟家都不能善了。侍卫们很是着急,钟随风却迟迟不敢动手,眼睁睁地看着林信踩上灵剑,抓着钟有玉扬长而去。   剑气的灵光,如流星划过天际,一路向西行去。   “咚!”钟有玉被粗暴地扔进雪地里,扣了满头满脸的雪,肩膀上的伤口还在不停冒血,染红了素白的锦衣。   呸呸两声吐出呛进嘴里的,正待抱怨,瞧见林信正在拆解手上的布条,那白色布条已经被鲜血染透,顿时闭了嘴。   “别打小算盘,爷用一只手也能剐了你。”林信头也不抬地警告。那红线上定然有什么特殊的东西,伤口很难愈合,前日沈楼刚给他包好的,如今又废了。   “你打算去哪儿?往京中报信?”钟有玉爬起来,看看自己肩上的伤口,烦躁地抓抓头。他实在想不明白,叔父为什么要勾结蛮人,还学了巫术。   “去狄州。”林信站起身来,往西北方眺望。   那群蛮人说起了狄州,叫他如何放心的下。温石兰若是出现在战场上,实力大减的沈楼和钟戮合力也不可能打得过他。   “狄州……”钟有玉悚然一惊,仿佛被什么东西突然劈开了脑壳、炸出了慧根,“对了,倘若我叔父当真勾结了蛮人,那这场狄人之乱会不会又是个局?沈大他怕是有危险!”   “总算没笨到家,”林信轻嗤一声,把钟有玉的灵剑扔给他,“回去找你叔父哭鼻子吧,老子要去救沈清阙了。”   本想带着钟世子去战场上,若是西域军要谋害沈楼,他就当场把钟有玉杀了。然山高路远,战场上瞬息万变,钟有玉本身灵力不弱,反抗起来也是麻烦,索性扔了。   换了颗鹿璃,旸谷剑像是吃饱的游鱼,欢快地绕着林信转一圈。待林信踩上,便如离弦之箭,瞬间窜了出去。   钟有玉咬牙,撕下一节内衫将伤口胡乱缠裹了一下,跳上灵剑追着林信而去。   征夫魂丧屠刀下,万骨枯,归无涯,古来战场生血煞。   远远瞧见黑红之气蒸腾入云,便是沙场所在。狄人骁勇,蛮人嗜杀,沈家军悍不畏死,三方混战,乱成一团。   身着白色盔甲的钟家军在边缘帮忙,但毫无章法。   这个打法,明显是几方都没有大将。   钟有玉奔向钟家军,夺过钲锤,运足灵力敲起来,鸣金收兵的声音蔓过整个战场,厮杀之势稍减。   林信抓住一名沈家军,“你们世子呢?”   “谁他娘的拉着老子!”那沈家军张口就骂,瞧见林信的脸,顿时缩了缩脖子,“侯爷!世子他们跟一个蛮人打架,打到那边去了!”   心中咯噔一声,最坏的事还是发生了,温石兰果真是来杀沈楼的。林信调转飞剑,朝着小将所指的方向疾行而去。   “轰——”灵力引起的爆裂声响彻山谷,林信赶到的时候,断崖边已经空空如也。   “沈楼呢?”林信在草丛里发现了吐血不止的黄阁,攥着他的衣领大声问。   “掉,掉下去了,”黄阁指着那陡峭无比的断崖道,眼见林信转身就要往下跳,立时大喊,“侯爷,不可!”   旸谷剑刚刚越过山崖,便如断了线的风筝,直直向下坠去。林信一惊,猛踏一脚飞剑,旸谷加速跌落,整个人撞到山壁上。抽出吞钩沿着石壁剐蹭,火花噼啪作响,足足落下去三丈才堪堪勾出一块凸出的石头。   “这是莫归谷?”林信心中大急,只觉得一阵凉意自头顶灌到了脚底。   钟家所在的那座山,其实叫小莫归山。西域境内还有一座大莫归山,那是一片山脉,自狄州起,一直绵延到北域去。   这里,才是真正的莫归,只因这山峦中间的谷地中,不能御剑。每年都有无数仙者在这里摔跟头,运气好的断手断脚,运气差的就一命呜呼。   “林信,你撑住!”钟有玉不知何时跑了过来,解开腰绳准备去拉他。   “不必了,”林信拔刀出鞘,牢牢勾进石壁中,“钟有玉,是非轻重你分得清,若想保全钟家,该怎么做你心中有数。”   钟有玉唇色发白,缓缓点头。   林信不再多言,松开刀向下跳,跳一段再钉进去,轻盈得仿佛山壁上的猿猴。片刻间便消失在缭绕的山岚中,不见了踪影。   “侯爷果真厉害。”黄阁吐着血,还不忘感慨一句。   钟有玉面色怪异地扶他起来,“你以前天天吹嘘沈大,如今怎么改吹林信了?”   莫归,名不虚传,任何灵剑都不能驾驭,就连手中的吞钩,也隐隐有下坠的趋势。仿佛地面上有巨大的磁石在吸引着这些铁器,保管路过的修士有来无回。   足足在折腾了近半个时辰,林信才堪堪落到了崖底。这下子,不仅是手,胳膊、腿、背,到处都是擦伤。   林信甩甩酸疼的手腕,举目四望。   耳边有流水声,沈楼在短暂的昏迷后立时清醒。睁开眼,一身血污的钟无墨正靠在一块石头上,看起来完好无损的钟戮正拿着几根树杈给他接腿。   温石兰带着蛮人骑兵突然出现在战场上,打得沈楼措手不及。对方招招狠辣,显然是专程来取他性命的。   被林信乱补了一阵子,他的神魂已经有所好转,但实力依旧不足巅峰时的五成,根本不是温石兰的对手。钟无墨过来帮忙,被温石兰掐着脖子拎到半空要撕成两半,钟戮拼死把人抢过来,也跟着掉了下来。   听到声响,钟戮忽然转头,用那双眼白多于黑瞳的眼睛看向沈楼。   沈楼下意识地握剑,虞渊却不知去了哪里。下一瞬,钟戮的短剑已经砍了过来。抓起手边的石头,运转灵力,咔嚓一声与短剑相撞。   石头碎裂,沈楼已经翻身躲开,短剑深深地插入地面。   “钟戮!”钟无墨踉跄着扑过来,横剑挡住钟戮再次攻来的一剑,“不许!”   钟戮定定地看着钟无墨,似乎不知道怎么解释自己的行为,但还是坚定地要杀沈楼。   “不许!”钟无墨牢牢把沈楼护在身后,再次强调。   “嗡——”强大的剑气凌空而来,钟戮立时收剑,翻身跳开,方才站立的地方被劈开了一道深深的裂口。   林信看到钟戮就赤红了眼,倒转灵力开始吸魂。原本想着钟长夜身死,恩怨便消了,偏这人又要杀沈楼。钟家简直跟自己命中犯克,这钟戮今天必须死!   沈楼接住扔过来的虞渊,拔剑出鞘,揽住林信的腰把他推到身后,自己去对付钟戮。   林信见沈楼靠近,怕伤到他便立时停止了吸魂,随即感到一阵晕眩。才意识到方才在山崖上已经耗费了大半灵力,此刻再吸魂,很可能会伤到自己。   “停手!”钟无墨拖着断腿冲过去,挡住旸谷剑,“钟戮知道出路,他死了,我们,都出不去!”   “爬也爬上去了。”林信冷笑。   他们两个都受了伤,钟戮实力无损,加上个钟无墨,谁也奈何不了谁。双方僵持不下,沈楼抿唇道:“信信,收手。”   齐齐收剑,林信拉着沈楼闪身到了三丈外。   “为什么杀他?”钟无墨冷声问钟戮。   “累赘。”钟戮语调无波地说,并不觉得自己有错。   钟无墨蹙眉,这钟戮,是他父亲养的杀人刀,根本没有是非观,说杀谁就杀谁。转头想跟沈楼赔不是,却突然瞪大了眼睛。   那边似乎起了争执的两人,吵着吵着,忽然就亲到了一起。 第60章 草蛇(六)   “你作甚拦着我?他要杀你, 我今天定要杀了他!”林信眸色凌厉地质问沈楼, 期待着他说“看出你灵力虚弱怕你受伤”之类的软话,那样就可以故作感动不已地扑上去。   奈何沈楼不是个喜欢邀功的人,只是无奈轻笑,“这会儿不合适。”   “有什么不合适,就算我费点神魂, 也……”话没说完, 突然被两片薄唇堵住了嘴巴, 林信眼睛亮了亮。   张开嘴巴让沈楼进来, 却听那人蹭着他唇瓣轻声说:“是我撑不住了……”说完, 蹭着他的脸颊往下滑,一头栽到了林信的肩膀上。   林信一惊,双手圈住沈楼的身体不让他滑下去,余光瞄了一眼看着这边的钟家两人, 踉踉跄跄地往后退,摆出一副欲拒还迎状:“哎呀, 不好吧, 有人看着呢。”   在钟无墨的角度看,就是沈楼半拖半抱地推着林信进了茂密的树丛中, 不多时便响起了羞人的声响。   “唔,别在这里,啊……”   “轻点,我疼。”   “呼……嗯……”   高低起伏的喘息声,惹得钟无墨红了脸, 低头看着潺潺流水默不作声。钟戮倒是丝毫不受影响,拿着个树枝准确无比地在浅水中插鱼给少爷吃。   林信一边嗯嗯啊啊地叫唤,一边掏出逍遥丸塞到沈楼嘴里。从山崖上爬下来消耗巨大,沈楼不是受伤太重,而是神魂的旧伤发作,给疼昏了过去。只是这人太能忍,他不说,别人根本看不出来他在忍受什么。   心疼地把人抱进怀里,摸出一块鹿璃吸饱灵力,单手贴在他后心上,慢慢把灵力渡过去。   沈楼醒过来的时候,就听到一阵销魂蚀骨的呻吟声。   “嗯……我不要了……饶了我吧……啊……”   怀疑自己还在做梦,沈楼睁开眼,就见林信屈腿抱着他,一边面无表情地把玩他的手指,一边嗯嗯啊啊地叫唤。   沈楼:“……”   林信见掌中的手动了,低头看他,发现沈楼正用一言难尽的目光望过来,叫喊声顿时卡住了。难得有些不好意思,单手捂住沈楼的眼睛不许他看,低头亲了一口。   两人从树丛中出去,钟无墨已经完全不敢直视他们了,眼睛看向远处,“钟戮无状,让他,赔罪。”   沈楼整了整被林信扯乱的衣裳,一脸的正气凛然,“先出去再说。”   钟戮丝毫没有道歉的意思,背起断腿的二少爷就走。   这莫归谷非常宽广,不是普通的一条山谷,而是纵横交错的山壑,岔路众多,通往地面八方。   “简言,你们还有鹿璃吗?我俩身上的不多了。”林信捏捏自己空空的口袋,伸手去掏沈楼的,沈楼的竟然也空了。   钟无墨摇头,先前跟温石兰比斗,把身上的鹿璃都耗尽了。钟戮不说话,想来也没剩多少。   仰头看看四面的绝壁,林信叹气,没有鹿璃为继,基本不可能爬的上去,还真得靠着钟戮这个认路的方能走出去了。   暂时熄了杀人的念头,双方互相防备着在谷中慢慢走。   路途十分遥远,林信觉得自己已经走了上百里,竟还没有到头。沈楼烤了鱼过来给他吃,见他蔫头蔫脑的,便把鱼肉撕下来哄他。   “累了?一会儿我背你走。”沈楼把焦黄的烤鱼递到林信唇边。   “唔,不用,你身上有伤。”林信张口咬走鱼肉,趁机在那微凉的指尖舔了一口,见沈楼被烫到一般地缩手,笑嘻嘻地往他身边挪了挪。山间寒气重,特别是入了夜。   “你来这里,可是钟家出了什么事?”沈楼没有拒绝他的靠近,反倒把人往怀里带了带,小声跟他聊天。   “钟随风会巫术,卖了鹿璃给温石兰,还要杀我。”林信瞥了一眼坐在三丈开外的两名钟家人。   沈楼蹙眉,难怪钟家衰败得这般厉害,鹿璃都拿去跟蛮人做交易了,自然供不起兵将,“上辈子可没有这件事,钟随风一直山水不显。”   “上辈子钟长夜死了钟有玉就继位,哪里有他掌权的时候?”林信心中隐隐有些不安,宴会上的大巫,石洞里的雪寂,当年追杀他的白衣人,总觉得自己忘掉了什么东西。   “狄州之祸,想来就是为了杀我。”篝火映着沈楼漆黑的眸子,明明灭灭。温石兰与四域之主比剑,目的就是削弱大庸的力量。这辈子沈楼表现得太突兀,让贺若相信,就算沈歧睿死了,沈家依旧如狼似虎,所以连带着沈楼也得杀掉。   但沈楼是个小辈,未及弱冠,温石兰不可能来挑战他,便设下这么个杀局,让他意外死在战场上。   低头,想跟林信说说北漠的形势,却发现那家伙一眨不眨地看着自己,眼中满是笑意。“我有没有说过,你眼睛里有星辰。”   沈楼喉结微动,“没有。”   “是么,竟没有说过。”林信低头,摸出那只星湖石小鹿,摸摸鹿角抠抠尾巴。许是在心里说得多了,误以为你知道。   钟无墨看着那边无第三人立锥之地的气氛,皱起眉头。但他不是话多之人,不知道怎么问,便只能闭口不言。   走了一天一夜,又是穿林又是过河的,总算找到了出口。怪道钟戮说沈楼累赘,这出口不仅遥远,还很难走。   乃是一处深潭,通过暗河勾连绝壁的那一边。沈楼把林信背上的雪寂长剑背到自己身上,用腰绳将两人连在一起。   “你们先走。”林信拦住准备入水的沈楼,冲钟无墨抬抬下巴。   钟无墨没有意见,也把自己跟钟戮绑在一起。他一条腿使不上力气,须得钟戮拉着。   冬天的潭水,刺骨冰寒,刚一入水,就冻麻了林信的四肢,运转灵力才好受一些。拼命划动手脚,只希望快些上岸。   水下有一处仅容一人通过的石洞,前面钟戮他们似乎遇到了麻烦,挣扎了片刻才钻出去。   林信被沈楼推着先过,通过石洞的时候,有一股吸力在拉拽着他,仿佛深海巨兽的大嘴,要将人拉拽到肚腹中去。好不容易挣脱出来,腰间的衣带突然一紧。   沈楼的后背被牢牢吸在了石壁上,动弹不得。   那边钟戮两人已经出了水面,没了声息。林信立时回身拉他,却怎么也拉不动,这一口气眼看着就要耗尽。   沈楼拔剑割断了两人之间的衣带,把林信往外推。   林信怒极,在水中给了沈楼一拳。顷刻间,他手中的旸谷、沈楼手中的虞渊,尽数飞到了石壁上去。林信了然,快速解开沈楼背上裹缠雪寂的布,拉着他头也不回地上浮。   “咳咳咳……”林信灌了好几口水,趴在地上呛咳不止,转头看钟无墨和钟戮,两人身上的灵剑也都没了。   此处应当已是北地,湿透的衣料刚刚接触空气便凝结成冰,直接将人给冻在了石头滩上。   “哇!”清脆的童音从草丛里冒出来,一名总角之年的小孩跑过来,踢踢不能动弹的钟戮,“快来,四只肥羊!”   小孩的语气很是熟稔,显然不是第一次打劫从这里上来的人,大胆地在钟戮身上翻找值钱的东西。   几名穿着羊皮袄的男人跟着出来,手中都拿着灵剑。有一部分散仙会做打家劫舍的勾当,这些人显然是专门卖守在这里打劫被石壁吸了灵剑的倒霉修士。   “你们是什么人?”冰水中消耗极大,林信运转所剩无几的灵力,一点点化开身上的冰碴。   “取你性命之人。”一名面目丑陋的男人把手伸进林信衣服里摸索,抓出了那只小鹿,“星湖石!这可是值钱东西!”   “咚!”话没说完,被沈楼一脚踹翻。   林信稳稳接住飞起的小鹿,将吞钩扔给沈楼。沈楼接过来,一刀割断了那人的喉咙。   “啧啧,你几天怎么这么狠?”林信与沈楼背靠背。   沈楼抿紧了唇不说话。   那边钟戮已经暴起,抓住那小孩,夺过短刀,身体化作一道残影掠过,道道血雾喷溅出来。   “啊啊啊啊!”这些人没想到会遇到实力如此强横的杀神,丢盔卸甲,踩上灵剑就跑,瞬间没了踪影。只有那个还不会御剑的小孩子,还被钟戮攥在手里。   那小孩吓得尿了裤子,嘴中还不肯认输,“杀吧,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钟戮用三白眼静静地看了一会儿这小崽子,随手扔到了一边,转身去水下摸剑。逃过一命的小孩子迈开腿就消失在了树林深处。   “咣当当”几声脆响,虞渊、旸谷、雪寂都被扔到了沈楼脚边。   林信捡起剑,“钟戮,没想到你还有心慈手软的时候。”   钟戮将短剑别回腰间,“戮,不杀孩童。”   “嘁,那你当年追杀我作甚?”林信冷笑,忽而一愣,当年钟戮追杀他那么久,既然能重伤赵坚,就不可能没有杀他一个三岁小孩的机会。   钟戮看了他一眼:“主人的命令。”   主人让他追,他就追。但他没有杀林信,也没有告诉主人,那个孩子去了哪里。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信信:(抠手指)嗯……啊……慢一点   楼楼:你演戏的时候,能不能投入一点?   信信:怎么投入   楼楼:好歹加点动作   信信:(躺倒)嗯……   楼楼:(鼻血)卡卡卡,这场戏先不演了,咱们回家   导演:??? 第61章 草蛇(七)   此处已然是群山的尽头, 山下便是一马平川。草木稀疏, 黄土满目,风沙裹挟着尘土,滚滚而来,吹了人满头满脸。   “这是什么地方?”林信看看远处稀稀落落的土房子,皱起眉头。这里应当已经是北域的地界, 他跟着师父东奔西跑, 却很少到北域, 一时分辨不出位置。   “大荒。”沈楼仔细辨认了一下, 确定道。   大荒古时乃是一条大河的河床, 那大河几次改道,最后绕过了此处,留下方圆几百里高低不平的黄土地。日晒风蚀,磨平了沟沟壑壑。北域虽冷, 大部分地方还是草肥水足的,如此贫瘠荒凉, 非大荒莫属。   “去换鹿璃。”钟无墨指着土屋比较集中的地方道。钟戮背着他一言不发地朝那边走。   没有鹿璃, 仙者便失去了缩地成寸、一日千里的御剑能力,灵剑也没有了开山劈石的力量。   林信盯着钟戮的背影, 单指顶开旸谷,又缓缓合上,如此反复再三,终究没有拔剑。   看山跑死马,平地之上尤为严重。走进了才发现, 那房舍聚集之处并非破败的土屋,而是一处小镇。只是风沙太大,墙壁上积了一层黄土。   小镇上冷冷清清,大部分店铺都开着,只是门可罗雀。   “客官,打尖还是住店?”客栈里没有店小二,掌柜自己伸着脖子吆喝。   “掌柜的,我们想换些鹿璃,不知这镇上哪里能换?”林信看看笨嘴拙舌的钟无墨、只知道杀人的钟戮、沉静如苍松古木的沈楼,还是亲自上前去问了。   听到鹿璃,掌柜的神色一凛,上下打量了四人一番,小心翼翼道:“几位仙长有所不知,大荒是没有修仙世家的。此地临近莫归谷,也甚少有仙者靠近。故而,没有换鹿璃的地方。”   鹿璃只对仙者有用,对凡人来说只是一种花用起来没有金银方便的宝石,又很容易招惹麻烦,寻常人家是不存鹿璃的。   “更大的镇子有多远?”林信捡了张桌子坐下来,决定先吃点东西。   “且远着呢,少说也得上百里,”掌柜的走出来,踢了一脚灶房的门板,大声骂道,“还不出来招呼客人,作死呢!”   无精打采的小二这才晃悠出来,慢吞吞地擦桌子。   一听到上百里,林信就头疼,刚在莫归谷做了这许久的苦行僧,转眼还要再走。   “我们歇息一晚再走。”沈楼自己动手倒了杯茶。   “你不担心那些沈家军?”林信凑过去,就着沈楼的手喝了一口。   沈楼摇头。   “你们要寻鹿璃,怎不去周家碰碰运气?”细脚伶仃的小二,耷拉着脑袋,完全没有对仙者的敬畏,反倒语带讥诮。   “什么周家?”林信好奇道。   “就你话多!”掌柜骂了小二一声。   林信挑眉,摸出一粒金瓜子扔给掌柜的,“说说吧,怎么回事?”   接到那金瓜子,掌柜满面的怒容立时堆成了笑,变化太快,造成了一瞬间的扭曲。打发小二去催菜,自己站在桌边说起来。   说的是镇上的一处鬼宅,有些年景了。早年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富户,据说家里藏了不少鹿璃。一家老小不事生产,没钱花了就拿一颗鹿璃出来换钱。   可能是过得太安逸,老天看不过去,突然有一天,这一家老少突然死绝,只剩半疯癫的儿媳妇。   “死相甚是可怖,据说,她公公的那处都被剁了个稀巴烂,也不知是开罪了谁……”掌柜的说着打了个冷战。   林信觉得耳熟,似乎在哪里听过这件事。   “之后宅子就一直闹鬼,镇上有人贪财想去偷点东西,却被鬼吞了魂!”掌柜的见四人一脸的不以为然,讪笑道,“这都是我们凡人的愚见,仙长们法力高强,当是不怕那些魑魅魍魉的。若是着急用鹿璃,也可去碰碰运气。”   传说中能杀人的鬼是不存在的,凡人口中的鬼,大多是尚未散去的魂。人死之后,魂只能停留七日,但若是被法器所困,或是遇到了阵法,就可能会出现些异常的景象,为凡人所惧。   钟无墨对这种传闻并不感兴趣,吃过饭便叫钟戮出去买马。林信跟沈楼对视一眼,“我们……”   “上楼。”沈楼面不改色地说。   本想说去周家看看,没料到沈楼这神来一笔,着实让林信愣怔了一下。楼上是客房,沈楼要了一间上房,还交代小二烧热水。   林信舔了舔唇,乖乖跟着上去,刚进门就把沈楼压在门板上,“沈世子,这么急匆匆地拉我入房,是想做甚?”   沈楼低头,缓缓拆开了林信的衣带,将那满是尘土泥浆的衣衫剥去,只留一件内衫。而后,将人扛到肩上,大步朝内走。   “哎呀呀,你这是要用强吗?唔……”话没说完,林信就被丢进了浴桶里,温热的水瞬间驱散了周身的寒气,禁不住轻吟出声。   “洗澡。”沈楼递了块布巾给他。刚从寒潭上来,灵力又不足,须得快些泡个澡以免得风寒。   “……”林信翻了个白眼,攥住沈楼的手,一个用力把人拽过来,在那薄唇上舔了一口,“一起洗。”   沈楼沉默了片刻,开始脱衣服。   浴桶因为装了两个男人,有些拥挤,热水哗啦啦地溢出来。林信自发自觉地坐到了沈楼腿上。   “信信。”没了衣料的遮挡,那柔软的地方就贴着自己的下腹,沈楼不可抑制地起了反应,耳尖有些发红。   感受到卡在股间的硬物,林信仰头枕在沈楼肩上,笑道,“你又不是没摸过,害什么臊?”   这种话,沈楼没法接,轻咳一声说起了别的,“那周家,便是六年前被蛊雕吞了魂的人家。”   “咦?”林信果然被吸引了注意,想起先前沈楼给自己看的蛊雕踪迹图,大荒便是那处他没有去过但蛊雕却出现了的地方。   这家人不知倒了什么霉,被蛊雕吞掉了魂魄。那位小媳妇常年受到丈夫和公婆虐待,在他们意外身死之后,发泄地剁碎了尸体。消息传到浣星海,沈楼误以为出现了魂飞魄散之人,专程过来查验,发现是蛊雕所为。   “我就说这事听着如此耳熟,”林信扭了扭身子,当年赵家办丧事的时候,沈楼曾经说过一次,“那周家一定有古怪,咱们一会儿去瞅瞅。”   “别乱动。”沈楼按住他。   林信呲牙一笑。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楼楼:别乱动   信信:就动   楼楼:这可是你自找的   信信:哎呀,你绑我做什么?~\(≧▽≦)/~   楼楼:搓澡,别乱动   信信:…… 第62章 草蛇(八)   露出水面的肩膀与手臂上, 道道伤痕清晰可见, 刚换了药的右手,还可怜巴巴地举在空中。   根本不该是做这事的时候!   沈楼捏住林信的脸,恼恨地吻了上去。柔软的唇瓣沾了水,在这干冷到虫蚁死绝的屋子里,显得尤为甘甜。林信转身, 搂住沈楼的脖子。   肌肤相贴的触感太过美好, 渐渐把理智焚烧殆尽。带着薄茧的手指一路向下, 循着缝隙钻了进去。   正不老实乱摸的林信顿时白了脸, 摇晃着想要躲开, “啊……疼!”   沈楼一惊,他能分辨得出林信是真疼还是演戏撒娇,这声音明显是真的疼了,慌忙撤出来, 抱着微微发抖的林信诧异道:“怎会如此?”   “你没用脂膏啊!”林信没好气地说。   回忆了一番前世的做法,沈楼有些茫然, “鹿栖台上……”   “我自己先抹好了的。”当初他把人给绑了, 对方又不愿意,不可能指望沈楼给他做准备。不想显得太狼狈, 每次都是躲起来弄好再凑过去的。   红罗帐暖,遮掩了满腔炙热,徒留错恨。   沈楼心中一阵酸疼,低头亲了亲林信的额头,“怪我。” 把人抱进怀里, 好生抚慰。   这偏远荒凉的镇子,一时半刻也寻不来脂膏。况沈楼冷静下来,也舍不得在这种身体状况下动他,便只能来一次“兄弟齐心”。一桶热水折腾成了凉水,沈楼抱着林信在床上小睡一会儿。再睁开眼,天已经黑透了。   家家户户房门紧锁,沉寂无声的小镇上,响起了阵阵清脆的铃声。“叮叮——”像是荒漠上一摇三晃的驼铃,很是好听。似远似近,若有若无。   大堂里那名细瘦的小二,刺溜一下钻到了桌子底下,抱着桌腿瑟瑟发抖。   感觉被什么东西突然盯住,小二咬牙,猛地抬头,对上了一张倒挂的人脸。“啊啊啊啊!”好似尾巴着了火的耗子,连滚带爬地窜出去,一头撞到木柜上。   “小二哥,你怎么了?”林信坐在桌面上,好整以暇地看着他。   沈楼无奈摇头,拉着又调皮的林信走出客栈。   “叮叮——”铃声还在持续地响,漫天尘土随着北风呼号,将月光遮得昏昏沉沉。   漆门斑驳,廊柱倒塌,从地上四分五裂的“周府”匾额中,多少能看出昔日的风光。不知是不是活人的气息惊扰了屋内魍魉,在两人踏入院中的瞬间,铃声便消失不见。   林信拿出客栈摸来的小铜镜,一根指尖划了小口的手指便伸了过来,握住那只微凉的大手,有些舍不得用。快速画完符,将那根手指含进口中吸了吸,还给沈楼,“你的手怎的还这般冷,应该去买件狐裘的。”   灵力使用过度会扯动神魂,沈楼平日能不用就不用,像这等运转灵力暖身的奢侈之举,定然是没有的。   “无妨。”沈楼轻轻搓了搓指尖,握成拳头藏在掌心。   林信拿着阴镜四处查看,通常无人居住的空宅阴气重,相当于一个天然的聚魂阵,容易吸引死魂飘过来。然而,看了一圈,这宅子里竟空无一魂!   沈楼以前来过,凭着记忆到正堂中翻找鹿璃。当初他来的时候,周家还是富丽堂皇的模样,尚未被那些亲戚搬拿。   桌椅凌乱,满室狼藉,屋顶破了个大洞。月光漏进来,照着开裂的香案,一片惨白。据那位疯疯癫癫的媳妇说,蛊雕就是从这里冲进来吃了她丈夫公婆的。   一阵大风吹过,房顶上的尘土灌进来,沈楼抬袖遮挡,忽听得林信小声惊呼,立时提气跃出去。   “唔,沙子进眼睛了。”林信难受地眯着眼,方才正瞪大眼睛看镜子,冷不防被风卷尘沙吹了个满头满脸。   “我看看。”沈楼捏住他下巴,给他吹眼睛。   林信被吹得不停眨眼,忽而瞥到阴镜之中有东西闪过,“快看一眼镜子!”   沈楼低头,看向镜面,骤然瞧见了一缕幽魂。那应当是个女人,保持着生前的模样,长发整齐地编成许多小辫,垂在身后。   “嘘——”林信揉揉眼,示意沈楼别出声,从旸谷上划出一丝存储的魂力,轻推过去。   魂轻如尘,这小小的力量便足以让她转身。那女子也当真转了过来,露出一张眉目清晰的美人脸。眼窝深邃,鼻梁高挺,懵懂茫然地望向远方。   封存在眼底深处的记忆,像凌汛的河水,突然炸开一道口子,带着千军万马的气势,奔涌而出。   “娘!”林信失声叫道,伸手要去抓她,被沈楼拦住,“那是我娘的魂,我认得!”   沈楼攥住他双手,看看那与林信有七分像的脸,“莫碰她,这是残魂。”   残魂,就是神魂的一部分,比寻常游魂要还要脆弱,一触即散。   林信这才冷静下来,静静地看了片刻,“我娘的残魂,为什么会在这里?”   “这或许,就是蛊雕出现在大荒的原因。”沈楼蹙眉,残魂是不可能留存太久的,必须有灵器承载。   大荒,蛊雕,残魂,周家……   原来如此!   阴镜上的符里消失了,林信惶急地要再画,被沈楼攥住手,径直拉到堂屋去。   “那媳妇说,蛊雕就是从这里下来的。”沈楼指着那大洞说。   “这洞如此小,哪里能过蛊雕,仅能容下兽头而已。”林信着急要去看娘亲,并不想看屋顶的破洞。   “没错。”仅容一只兽头,那就是有什么东西吸引了蛊雕,让它迫不及待地一头扎下来。沈楼说着,用虞渊挑开了断裂的案几,露出一块青石砖。月光直直地打上面,透出几分不寻常。   林信看看沈楼,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走上前去,扒开砖上的尘土,敲了敲。空的!   拔出吞钩撬开地砖,露出了数根血红细线,借着月光,可以看到细线之下放着个樟木盒子。   “当心!”阻止林信试图割断红线的行为,沈楼仔细看着那些诡异的红线,分明就是那日伤到林信的咒术。   “那盒子里,一定是……”话没说完,突然被沈楼捂住嘴,夹抱着跃上房梁,藏在阴影之中。   数到灵光自空中而来,落在院子里。   “应该就是这里。”   林信一惊,语调虚虚,带着点天然的怯懦,不是钟随风是谁?   钟随风走进来,身后跟着数名身着白衣的蛮人。那些蛮人很是急切,叽里咕噜地说了一串。   林信听不懂蛮语,转头问沈楼。沈楼单指点在他手心,快速将蛮人的话写出来。   “你确定在这里?那么宝贵的东西,怎么可能放在这么破的地方?”   “六年前蛊雕来过这里,”钟随风指了指房顶的圆洞,忽然发现地面被人翻动过,立时快步走过去,瞧见红线完好,顿时松了口气,“先说好,我把此物献给大巫,北漠得封我做贵族。”   “那是当然,你是大巫的追随者,大巫会给你想要的一切。”那蛮人很是虔诚地说。   钟随风结了个复杂的手印,划破手指滴了一滴血下去,那红线立时如蚯蚓般蠕动起来,攀附到钟随风手腕。   樟木盒子被拿出来,里面装着个小小的银环,银环之上串着一只玲珑剔透的铃铛。   “叮叮——”不摇不摆,无风自响,清音袅袅。   那几个蛮人,见到这铃铛,立时齐齐行礼,兴奋得手舞足蹈,“这是圣女的角铃!没错!”   重画的阴镜里,兰苏的残魂正懵懂地绕着那角铃,她一靠近,铃就会响。绕一会儿,又飞到林信附近,懵懵懂懂地伸手,似乎想摸摸他。   “我们快些走吧。”钟随风没有把角铃给蛮人,而是揣在自己怀里,当他们走出这间屋子,伸着手的残魂就像拴着线的风筝,飘着被拽走了。   林信目眦尽裂,不管不顾地跳了下去。   “代国公,这是要上哪儿去?”剑气在钟随风身前的地面上划过一道深深的裂痕,林信用剑尖指着这群人,莹莹光点缓慢地从这些人身上逸散,落到旸谷剑上,消失不见。   “林信!”钟随风下意识地往后倒退了一步,“你怎么在这里?”   听到林信这个名字,那些蛮人纷纷拔刀,口中呜呜啦啦地说了一串,群情激奋。   “把角铃交出来,爷饶你们不死。”林信懒得跟这些人废话,反正也听不懂,直接动手。一剑砍翻离他最近的一名蛮人,踩着他的肩膀旋身而起,灵剑在空中挽了圆,绞向蛮人的头颅。   钟随风祭出灵剑,转身欲逃,被沈楼横剑拦截。   “钟二叔,欲往何处去?”   看到沈楼,钟随风吃了一惊的同时,禁不住缩了缩脑袋。他是真的资质不好,若非生在钟家,就只能当个普通修士兵。对沈楼这种天纵奇才,有着发自根骨里的畏惧。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钟随风:为什么你的台词跟他一样?   楼楼:竟然被你听出来了!我还特意改得雅致了些   信信:这叫心有灵犀   楼楼:这叫夫唱夫随   钟随风:……内心毫无波动,甚至有点想打人 第63章 草蛇(九)   沈楼出剑快且稳。不拔剑就得等死, 明知自己打不过, 钟随风还是硬着头皮上了。   鹿璃的灵光,在漆黑的夜晚尤为显眼。钟随风拔剑,招式中规中矩,刚刚出剑,就被沈楼轻巧地避开, 而后以极其刁钻的角度反攻回来。沈楼根本不出大招, 只是飘忽不定地戏耍他, 好似是要把他留给林信来屠杀的。   走也走不了, 打也打不过, 钟随风急出了一头汗。“清阙侄儿,我与你父亲交情甚笃,咱两家本就不分彼此。今日之事与你无关,你放我走, 北漠那边……”   “有关。”沈楼淡淡地打断了钟随风的狡辩,挥剑速度分毫不减, 将钟随风牢牢困住, 并推着他远离林信的战圈,以免妨碍林信吸魂。   “嗡——”旸谷剑因为吸收了魂力, 而呈现出一层淡淡的蓝,剑身化作万千残影,收割蛮人的头颅。   这五个蛮人,灵力不弱,但也算不得一流高手。五人越打越虚, 而林信的剑分明没有鹿璃,却越战越勇。魂力如月下萤火,星星点点,呈旋涡状源源不断地汇聚到剑身之上,宛如上古大妖张开了巨齿獠牙,将所有的一切吞噬殆尽。   “当当当”终于明白自己不敌林信的蛮人们,合力齐齐出剑。纵剑如蛟龙劈山,横剑如怒海奔涌,纵横交错,织剑成网,牢牢将旸谷剑卡在中间。   林信因为几人的合力,膝盖弯了弯,咬牙硬抗住了五人的力量。   蛮人得意地笑起来,叽里咕噜地说了句什么,其中一人突然变换剑招,直朝林信的胸口而来。   剑尖在林信眼中化作一道银光,稍稍侧身,妖刀吞钩骤然出鞘,咔嚓一声砍断了那人的脖子。蛮人的头颅咕噜噜飞了出去,不等其他几人看清,那弯刀已经划到了面前。   “呲——”血柱从脖颈喷出,飚出三尺高,吞钩所到之处,接连漫起血雾。   “咚咚咚”四具尸体倒地,林信甩掉吞钩上的血珠子,唰啦一声合刀入鞘,带着浑身煞气,一步一步地朝那边走过去。   “啊!”那边钟随风响起了惨叫声,竟是被沈楼砍伤了一条腿。   沈楼缴了钟随风的灵剑,让他跑不掉,未及说什么,一道极强的威压盖顶而来,正是闻声赶来的钟戮。短兵相接,没有丝毫的停顿,立时与沈楼战作一团。   两人都没有鹿璃,单比剑。钟戮的剑,是杀人的剑,快而简单,直取要害;而沈楼,在不需要大量使用灵力之时,反倒不受拘束,将天下第一的剑术发挥到极致。   钟随风这才发现沈楼根本没有鹿璃!   “别乱动。”一把长剑随意地搁到了钟随风肩上,林信脸上还挂着蛮人的血,偏要摆出一副好商好量的表情,“要说的事有点多啊,要不先说说你拿了我娘灵器的事?”   钟随风哆哆嗦嗦地掏出那只角铃,“我只是想要一条生路罢了,这东西是蛮族的宝物,给他们能换一份安稳日子。“   林信一把将角铃夺过来。破空之声在耳后传来,林信直接回剑,翻身躲开,剑身与钟戮的短剑相撞,发出刺耳的摩擦声。   “噗嗤!”虞渊的剑尖没入钟戮的肩膀,捅了个对穿。   钟戮嘶吼一声,挪动肌肉,生生将剑推了出去,自己则横剑挡在钟随风身前。   “住手!”一瘸一拐赶来的钟无墨,扒着周宅破旧的门框勉强站稳,待看清了院子里的死尸与活人,极其缓慢而痛苦地皱起眉头,“二叔,为何?”   “小墨,他们两个要杀我,你快来帮忙!”钟随风语带惊恐地说。   “为何?”钟无墨只是站在门口,执着地问。   “什么为何?”   “都这时候了,还装?”林信嗤笑,替钟无墨将未尽之语说出来,“为何要通敌叛国?为何要困杀沈楼?为何故意把他们兄弟两个送去宫中?”   “一派胡言!”钟随风白了脸,“这些年我想尽办法要把他们接回来,怎么可能故意把他们送去宫中?”   “那当年,是谁把我和沈楼引去荒园的?”林信潇洒地左脚别右脚,斜倚在沈楼身上。   钟长夜刚死,为了稳定西域局势,秘不发丧。年幼的沈楼却被钟家的侍卫引去了藏尸的地方,差点被钟戮剁成肉泥。那个引错路的侍卫,最后也没有找到。而当时的莫归山,正是钟随风掌家!   当年林信也怀疑过钟随风,但一则这人上辈子毫无建树,再则也想不明白他这么做的原因,就把这件事抛到了脑后。如今知道钟随风勾结蛮人,一切也就有了答案。   如果按照他们的原计划,秘不发丧,让钟有玉继位,就没有钟随风什么事了。只有把事情闹大,让面临危险的玄国公世子将所有人都引来,消息飞快传到京城,才能借皇帝的手带走兄弟俩,让“懦弱无能”的钟随风掌权。   完全得到西域的权柄,才能放心大胆地与蛮人打交道。   “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钟家,我问心无愧。”钟随风终于收起了哆哆嗦嗦的声音,语调平静,只是依旧不怎么硬气。这人似乎天生如此,即便十分清楚的事,说出来也带着几分不确定。   “勾结蛮人,为了钟家?”钟无墨用木棍支撑,拖着断腿挪进院子里。用鹿璃换黄金,引蛮人入中原,怎么看也不像是对钟家好,反倒让钟家日渐衰败。   沈楼看看他,眸色微沉。当年的事,钟有玉那个傻子定然是不知道的,但钟无墨就不好说了,话少的人心思重。   “蛮人用二两金换一两鹿璃,这是多好的生意,”钟随风绑好受伤的腿,撑着站起身,“钟家需要这些黄金。现在看着衰败,等有玉继位,把库房打开,西域就能再起来。”   “金矿呢?”钟无墨一惊。   天下四域,各有各的营生。最有钱的莫过于拥有鹿璃矿的南域;东域毗邻东海,有珍珠、鲛绡、宝石;北域虽然没什么特产,但兵强马壮,各地平乱都要从北域借兵,譬如这次沈楼出兵狄州,钟家就是要给很多钱。   至于西域,则有一处金矿。   南璃北兵东珠西金,由此而来。   “金矿,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经空了。”钟随风苦笑,西域没有其他营生,兵力又弱,如果没有金矿,早晚成为一盘点心。   “所以,钟长夜派人截杀我爹娘,是因为穷疯了?”林信讥讽道。   钟随风看了一眼林信,闭口不言。   “你爹娘……”钟无墨一惊,这事他还不知道。   “你爹坚信我爹寻到了鹿璃矿脉,派人截杀。害死了我爹娘,还让这条疯狗追着我跑了几百里。”林信用剑尖点了点钟戮。   虽然因为钟戮这种“不杀孩童”的奇怪癖好躲过一劫,林信也不可能感激他。他杀了赵坚,也造成了自己困于赵家生不如死的幼年。   钟无墨原本是不信的,自己的父亲当不会做出这种事来,但听到是钟戮所为,便无法辩驳了。   钟戮是钟长夜养的杀人刀,幼时被后母推下陡坡,为钟家老爷子所救,又被钟长夜养成了一条疯狗。他只听钟长夜一个人的话,忠心耿耿,指哪儿打哪儿。   “钟戮,过来。”钟长夜死后,他的这只忠犬,便传给了钟家兄弟。   然而,钟戮没有动。   “戮,保护主人。”钟戮一瞬不瞬地盯着沈楼和林信。   主人?   所有人都惊呆了,眼睁睁地看着钟戮接住钟随风递过来的一块鹿璃,嵌在灵剑之上。   “你的主人,是钟随风?”林信哑声道,骤然攥紧了沈楼的手臂。   “没错,他的主人是我。”钟随风勉强站起身来,趴到了钟戮的背上。   ……   当年那个鲜血淋漓的山坡上,是年幼的钟随风攥住了老国公的衣角,“爹,我们救救他吧,太可怜了。”   “破相了?”老国公的性子跟钟长夜一般无二,说出的话总是极难听的,“也好,丑奴配你这个废物,倒是合适。”   ……   “拦截你爹娘,是大巫的意思。鹿璃矿脉归钟家,他只要你娘回北漠。所以我帮蛮人混进来,抓你爹娘,又叫钟戮去斩草除根。只可惜这个蠢货,没能杀了你。”钟随风颇为可惜地说。   所以,截杀林争寒和兰苏的,是假扮钟家属下的蛮人;追杀林信,重伤赵坚,全都是钟随风的主意。钟长夜自始至终,都没有参与过这件事。   难怪,难怪钟长夜面对他的质问那般惊讶。他杀错了人,报错了仇,捏错了神魂!一代枭雄钟长夜,被林信毁了神魂,入不得轮回,永世不得超生。就如雁丘镇上那几个跑堂一般,成了林信手上血淋淋的债!   “信信?”沈楼见他气息不稳,转头查看。   正在两人走神之时,无数红线突然从地底冒了出来。   沈楼抱住林信,一跃而起。但他没有鹿璃,只能凭着自身的灵力跃起一丈高。   然而,空中还有几道不知何时布下的红线,瞬间将沈楼的后背割出血来。林信回过神,将旸谷踩在脚下,拉着沈楼快速躲过去。方才存储的魂力尚有剩余,足够两人御剑。   然而那红线似是活物,尝到了沈楼的血,便不依不饶地追上来,牢牢缠住了他的脚踝。   此时,钟戮已经背着钟随风御剑逃走了。   “咻——”一只摸鱼儿划破夜空,窜到了林信面前。林信抓住那小剑翻看,后面写着一个“离”字。   “师父!”林信一惊,这是朱星离的摸鱼儿,师父出事了!   话没说完,就听“噗通”一声,刚刚飞起来的钟戮,被人一脚踹了下来,连带着钟随风在地上滚了两圈。   “呦,你俩这急匆匆的干什么去?挖坟啊?”一身绛红鲛绡的朱星离,踩着烧火棍一般的春痕剑,晃晃悠悠地飘了下来。   林信提剑要砍断沈楼脚上的红线,被朱星离立时制止:“别动!”   “不想让沈世子暴毙,就放我走!”钟随风呛咳了两声爬起来,那红线突然收紧。   朱星离二话不说,咬破手指,虚空画了个符,弹到了红线之上。那红线便如被开水烫了的细虫,倏然退去。   “咒术嘛,我也会。”朱星离得意地说。   林信见危机解除,瞬间扑了过去,在所有人反应过来之前,一刀勾住了钟随风的脖子,“我只问你,我爹娘,是不是你杀的?”   “是……哎,不是我,是那些蛮人,”钟随风摇头,又变成了那副贪生怕死的熊样,“冤有头债有主,你去找大巫报仇!我只是资质太差,想跟他学点巫术,唔……”   话没说完,就被林信割断了喉咙。   而被沈楼缠住的钟戮,嘶吼一声,不管不顾地冲上去。忽见林信握掌成爪,扣住钟随风的天灵盖。   “再向前一步,我就捏碎他的魂魄!”   钟戮瞬间收住脚步,噗通一声跪在地上。   林信指尖发颤地扣着钟随风的脑袋许久,急喘几口气,慢慢松开了手。魂飞魄散的人,不能入轮回。现世报仇,不累来生,说到底,他林信不是阎罗,没有资格做这种事。   钟戮接住钟随风的尸体,反复查看,确定他已经死了,这个刀疤脸三白眼的凶神,突然露出了一丝茫然。   被后娘虐打,被族人漠视,只有那个懦弱的小孩子关心戮的死活。废物也好,没主见也好,心狠手辣也好,通敌卖国也好,他都是戮的主人,唯一的主人。   “啊啊啊啊!”钟戮突然暴起,冲向林信。   沈楼横剑拦截,钟戮却一头撞在了虞渊剑上。吹毛断发的灵剑,将钟戮的脖颈切断,身首异处。   院子里骤然陷入了一片寂静,北风吹过大荒,卷起漫漫尘沙,遮盖了一地鲜血。   没了主人的犬,不能独活。 第64章 灭狼(一)   钟无墨慢慢挪过去, 在钟随风的尸体前坐下, 抬手给他合上了双眼。   林信低头,看着自己满手的鲜血,不发一言。   当年在洛川的小城里,师父给一个误以为被后娘耽搁了前程的人一句批语,“蓬莱有路, 一朝错恨”。如今用来说他, 也恰好合适。   钟长夜灵力强大, 手腕卓绝, 乃是一方枭雄, 皇帝也要礼让三分,是上辈子林信最难逾越的仇敌。若是知道杀父仇人是一无是处的钟随风,他根本不需要割鹿侯的无上权柄。   蓬莱有路,偏偏走成了荆棘途。一招错恨, 断了无辜之人的轮回路。   沈楼抱着他起来。   “这是怎么了?”朱星离过来看徒弟,忽然一道耀眼的金光自天边而来, 晃得人睁不开眼, “这是谁呀?”   一队身着金甲的金吾卫,身后跟着焦头烂额的钟有玉, 落在了这破败的院子里。   “二叔!钟戮!”钟有玉看到地上的两人,惊呼着快步奔过去,看到钟随风脖子上的吞钩刀痕,顿时红了眼,转身抓住林信的衣襟, “是我爹杀了你爹,冤有头债有主,你杀我叔叔作甚?”   钟随风虽然无能,虽然懦弱,但自小对他们兄弟俩是极好的。父亲严厉,日子不好过,尤其是调皮的钟有玉经常挨打。二叔总是磕磕巴巴地拦着,说他还小。   “对不起。”林信哑声道。   “说对不起就能解决吗?我二叔都死了!”钟有玉哭起来,“就算他通敌叛国,也轮不到你来杀他!”   他已经主动带着金吾卫来寻叔叔了,准备亲自绑着他去见皇帝,没准能得个从轻发落。这下可好,什么希望都没了。   “钟有玉!”沈楼扯开钟有玉的手。   “是叔叔杀的,不是爹,”钟无墨突然开口,用漆黑无波的眼睛看向兄长,“入宫,是叔叔的计。”   钟有玉被沈楼推了个踉跄,听到弟弟这话,顿时愣住了。   所有人都不说话,只有跟着钟有玉来的家臣吴兆阳,在跟金吾卫交涉。金吾卫决定要将钟随风的尸体带回京中,给皇帝发落。   “侯爷可要随我们回京?”金吾卫统领过来跟林信行礼。   “都过年了,回什么京,我们得回南域去了。”朱星离摆手道。   “但,这事是侯爷上奏的,属下不好跟皇上交代。”统领有些为难。   “本侯几时上奏了?”林信抬头看他们,眸色冷厉。从撞破钟随风跟蛮人的勾当之后,他就一路疲于本命,哪里有时间跟皇帝告状。   那金吾卫立时不敢出声了,“竟不是侯爷上奏的吗?那属下一并呈报给皇上吧。”说罢,也不敢再多言。   吴兆阳走到钟戮的尸体边,仔细看了看,又看了一眼钟随风,无喜无悲。捏着腰间的玉石吊坠,唇瓣微动,似在无声地念叨什么。   沈楼看到他这番动作,眸色微暗。想起那年在南域遇到吴兆阳时,林信还跟他讨论吴兆阳带着块桂花糕玉佩,实在好笑。   “吴万户,你这玉佩,是何人的?”沈楼沉声问。   吴兆阳看向沈楼,似乎有些诧异他会注意到自己的玉佩,但还是恭恭敬敬的答了,“是小越的,不知世子可还记得。”   那年秋贡宴上,大放异彩的断剑客吴越,那个笑起来会露小虎牙的年轻人。   金吾卫跟钟家兄弟商量好,开始收拾钟随风的尸体,没人注意到这边。   吴兆阳看着手中的黄玉桂花糕,用谈天说地的语气,跟沈楼聊了起来,“他是我们吴家灵脉最好的孩子,国公爷说过他是上上等的资质。小越想考武状元,想上战场,说是要挣个列侯回来。他最佩服的就是玄国公……很久没有人跟我聊小越,让世子见笑了。”   沈楼看着似在克制什么的吴兆阳,神色复杂。   林信听到这话,看了一眼那边的金吾卫。   来大荒取角铃,绝不是什么临时起意,钟随风是在往北漠遁逃。他这么着急地要逃,定然是知道金吾卫要来抓他了。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皇帝是如何得知钟随风通敌叛国的?   “那晚在莫归山,是你引我去看蛮人的?”林信盯着吴兆阳。   吴兆阳微微一笑,“侯爷在说什么,小的不知。”   金吾卫带着尸体和钟有玉,连夜赶回京去。吴兆阳则留下来照顾钟无墨,带二少爷回莫归山。   错身离开,吴兆阳低声对林信说了一句话,“侯爷若要寻骨灰,可往北漠去。”   林信瞳孔一缩,待要再问,那人已经背着钟无墨,踩上灵剑消失在夜空中。   “不必追了,他知道的也不多。”朱星离叹了口气,拿过林信背上的雪寂查看。他看到林家夫妇的坟被翻了个底朝天,就知道出事了,便放出摸鱼儿寻了过来。   摸鱼儿既然可以用来求救,自然也可以用来寻人,只消跟着它跑便是。   “师父,我娘究竟是什么人?”林信举起手中的角铃。   朱星离有些讪讪,孩子大了,没法用“小时候冻蓝的”这种话糊弄了,“你娘,本名叫乌洛兰达苏,是可汗乌洛兰贺若的亲妹妹。”   林信和沈楼具是一惊,那些蛮人说是圣女,他俩都以为是跟大巫有关的,不成想竟是北漠公主!   “叮——”角铃自己响了一下,似乎是在回应朱星离的话。   “那年蛮人大巫不知道犯什么病,非要她做圣女,还要拿她祭天,贺若竟然也同意。她不想死,就逃了出来,遇见了你爹。”朱星离把埋藏了多年的秘密说出来,自己也松了口气,拿过角铃来晃了晃,“这灵器,是兰苏用来找鹿璃矿的。”   乌洛兰达苏,有一项特殊的能力,她可以借用动物的眼睛来看东西。这角铃,便是挂在鹿角上的,一旦找到鹿璃矿,她便可以将残魂附在鹿眼上,看到具体的位置。   “不然你以为菁夫人为何喜欢你?”朱星离见徒弟脸色不好,便说话来逗他。林信没有继承他娘的能力,只是多少还有点影响,那些个小东西,就喜欢亲近他。   林信把角铃抢回来,珍而重之地捧着,“别乱动,这里面有残魂。”   “是么,那快些放了吧。虽说缺一点神魂不影响投胎,但终究不好。”朱星离摸出一盒朱砂,就要画阵。   “我不!”林信把角铃揣进怀里,那残魂是娘亲的模样,带在身边他还能时时看到。   人死之后,魂魄分离。魂归天,魄入地。只要魄没有散,就可以投胎。钟长夜那些人不能轮回,便是因为连魂带魄被林信捏了个粉碎。这一缕残魂是从神魂中分离出来的,并不影响轮回。   “缺魂,下一世身体会差。”沈楼低声劝他。   林信看看沈楼,紧紧捏着手中的角铃,“我想,再看看她。”   朱砂画阵,鹿璃聚灵,不需阴镜,便能看到魂影。浅浅的魂,在阵法中上下漂浮,懵懂地看过来。朱星离将这缕残魂一点点从角铃中剥离出来,切断她与角铃的联系,再放归于天。   “娘,我是迟诺,我长大了,你看看我。”林信看着阵法中的乌洛兰达苏,万分不舍,想把这模样刻在心里,不要再忘记了。   残魂眼神空洞地看过来,幽魂脱离灵器,渐渐变得明亮。缓缓升天的一刻,原本懵懂的残魂,突然开口,叫了一声:“叱奴。”   叱奴才是林信真正的乳名,在胡语中是狼崽的意思。只是林信不懂蛮语,以为是迟诺。   那声音,温柔清灵,与梦中娘亲哄他睡觉的声音一般无二。   “娘!”林信扑过去抓了空,残魂消失不见,就连朱星离画的阵也灭了灵光。眼前骤然一黑。   “信信!”沈楼赶紧接住他,人已经昏了过去。   朱星离还来不及炫耀自己的新阵法,就被徒弟吓坏了,赶紧拉住他的手看。这才发现,那满手的鲜血不是杀人沾上的,而是他自己的。手掌上的伤口崩裂,已经染了半边身子,只是他穿的衣服颜色暗,没看出来。   “这是咒术,得先去咒再止血,不然永远也好不了!”朱星离痛心疾首地说。   林信再次醒来,是在浣星海。屋子里点了草木冷香,满满的都是沈楼身上的味道。   窗外传来师父的声音,“哎,沈歧睿,我留在浣星海陪你过年,你高不高兴啊?看我对你多好,过年都没回家。”   玄国公沈歧睿不明意味地哼了一声,“那可真是谢谢你了。”   “哎,不客气。我们朱家人都心善,特别是对老寡妇、老鳏夫。”   “朱亦萧!” 第65章 灭狼(二)   林信起身, 遍寻不到沈楼, 便出去问师父。   沈歧睿和朱星离,正在院中的大枫树下喝酒。瞧见林信出来,沈歧睿转头跟他打招呼,朱星离趁机往沈歧睿的杯子里弹了个雪球,“信儿, 过来给为师倒酒。”   “清阙呢?”没有理会自家师父的无理要求, 林信在枫树下站定, 直接问道。   “他刚吃了药, 睡了, ”朱星离含糊道,端起酒杯冲沈歧睿抬抬下巴,“来来,走一个。”说罢, 一饮而尽。   沈歧睿看也不看地举杯,扣了满嘴的雪。   “哈哈哈哈……”朱星离笑得前仰后合。   林信看两人的架势, 微微蹙眉。此处是沈楼的住处枫津, 被朱星离这般捉弄,沈歧睿也没有起身离开的意思, 显然是不放心什么。   客房,黄阁正老老实实地站在门外守着,瞧见林信过来立时行礼,“侯爷,世子刚睡下, 您过会儿再来看他吧。”   “闪开!”林信冷着脸,一把推开了客房的门。   “唔……”低低的痛哼,在木门打开的瞬间扑进了林信耳朵里,宛如一道炸雷,激得他心尖都疼了起来。床上的沈楼眉头紧锁,似在忍耐着巨大的痛苦。   “侯爷!”守在床边正给世子擦汗的紫枢,瞧见林信进来,顿时有些慌乱。   沈楼睁开眼睛,眉毛上粘了汗珠子,颤颤巍巍地挂着,眼中却很是平静,甚至带着点笑意,“信信,你醒了。”   “这怎么回事?”林信甩掉鞋子爬上床,将沈楼抱进怀里,感觉到他在微微颤抖,摸出一颗药丸给他吃。   “朱先生给补了魂。”紫枢替世子回答道。   沈楼摇头,逍遥丸虽好,但会麻痹他的意识。他需要跟新补进去的魂对抗,将对方吞噬掉,最好还是保持清醒。   “你出去吧。”林信摆手,让紫枢离开,自己脱了袜子坐进被窝。   紫枢也觉得自己挺多余的,默默地退出去关上了门,跟黄阁一起揣着手当门神。   “师父给你补的什么?”林信轻轻摸着沈楼的发顶,虽然这对减轻神魂的疼痛起不到什么作用,但聊胜于无。   沈楼倒是挺受用的,觉得疼痛减轻了不少,“我也不知,说不是人魂,叫我放心。”   不管生魂死魂,都会造成记忆混乱,况且用别人的魂来补魂,本也是不太好的事情。朱星离这半年在外,不知寻了什么古怪的材料,拍着胸口保证这次能把沈楼治好。   沈歧睿不放心,这才守在枫津,忍受朱星离的捣蛋。   找到沈楼,闻着他身上的草木冷香,身体尚且虚弱的林信又打起了哈欠。   “还困?”沈楼示意他躺下。   林信从善如流地躺好,八爪鱼一般攀到了沈楼身上,半晌才说了句话,“我不该杀了钟长夜。”   “上辈子,你已经偿命了。”沈楼摸摸他的后背。   “但我把他的下辈子,下下辈子,都杀了。”林信把脸埋进沈楼的颈窝里,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资格,用这沾血债的手拥抱沈楼。   半晌,没听到沈楼回答。林信忐忑地抬头看他,却见他微微仰着下巴,脖颈上青筋紧绷,显然是在忍着疼。   林信凑过去,亲了亲他的下巴。沈楼缓过这一阵剧痛,回了他一个吻,“该还的,你都还清了,不必自责。”   “嗯?”林信觉得沈楼这句话不简单,待要再问,却被沈楼按住脑袋。   “信我,叱奴。”沈楼轻声说着,慢慢合上眼。   林信睡了一会儿就醒了,睁着眼贪恋地看着沈楼的脸。他太依恋沈楼了,这人是他那些痛苦岁月里唯一的安慰,再如何也舍不得放手。   睫毛轻颤,沈楼缓缓睁开了眼,应是已经克化了补的东西,面上并无痛色,四肢肌肉也是放松的。漆黑的双眸,带着几分懵懂,好奇地看着林信。   “醒了,还疼吗?”林信伸手捏他的脸。   沈楼乖乖地给他捏,末了,在他掌心轻轻舔了一口。   “咦?”这动作,寻常沈清阙是绝不会做的,林信不觉得可爱,只觉得毛骨悚然,蹭的一下坐起来,“沈楼,你还认得我吗?”   沈楼跟着坐起,歪头看他。这就更奇怪了,一个大男人,做出这种幼稚无辜的动作。   “信信。”   还好,认得。林信还没来得及松口气,就被沈楼用脑袋顶翻在床上,来回蹭着胸口。   “师父!”林信扯开嗓子,大声疾呼。   “碰!”客房的窗户被打烂,朱星离瞬间蹿进来,“怎么了?怎么了?”   “你给他补了什么东西?”林信欲哭无泪地被沈楼按在床上舔脖子、蹭脑袋。   沈歧睿随之而来,看到眼前的景象不由得黑了脸,“成何体统!清阙,快起来!”   沈楼听到父亲说话,便坐起身来,轻咳一声,“我有点控制不住自己。”方才做了个长长的梦,梦到自己在林间飞奔,吃到了极为鲜嫩的青草,喝到了比梨花酒还要甘甜的泉水。醒来看到林信,就忍不住想要跟他蹭蹭头顶。   “来来,神魂离体给我瞧瞧。”朱星离支使沈歧睿去关门,拉着沈楼坐好,快速在他四周摆了几块鹿璃。   阖目,神魂出窍。   鹿璃的光芒中,显出了沈楼明亮的神魂。那神魂与寻常的沈楼一般无二,只是左边头顶,多了一只奇怪的鹿角。   “啊,补的是九色鹿。”朱星离了然,单指点在沈楼眉心,大喝一声,“回魂!”   神魂重新回到身体,沈楼睁开眼,扶着脑袋忍过这一阵天旋地转。   “那是什么?”沈歧睿也看到了神魂的模样,微微蹙眉。   “你给他补了兽魂!”林信不可置信地看向师父,“不是说兽魂没什么用吗?”   “这是灵兽魂。”朱星离摸出那颗八面玲珑的黄泉珠,如今的珠子灵光闪闪,像是装满了宝石的锦囊,骄傲地炫耀着它的金贵。   世间除了寻常的牲畜野兽,还有一部分与蛊雕相近的灵兽。它们天生有灵脉,有神魂,比寻常的野兽要聪明的多,只生活在人迹罕至的地方。   朱星离这半年来,就是找这种灵兽去了。寻了这么久,也只找到了三只,九色鹿、雪月狼、赤尾狐。   “都是完整的生魂,大补,三个就差不多了,”朱星离把黄泉珠扔给林信,“等他忘了鹿的事,再给他补下一个。”   灵兽性子单纯,记忆也很少,容易克服,就算出现混乱,也很快就会消失。断不会再出现被别的魂控制身体杀林信的事了。   然而,朱星离没有料到的是,灵兽的记忆虽然简单,兽的本能却很执着。于是,整个过年期间,沈楼都在试图吃草。好在头是不怎么疼了。   窗外北风呼啸,跟心爱之人躺在一个被窝里,真是再惬意不过的事了。林信用热水泡过的、暖呼呼的脚趾头,勾缠沈楼的小腿,“清阙,我的手已经好了。”   “嗯?”沈楼拉着他的手看,拆开裹缠的布条。那些可怖的小窟窿都不见了,手掌光洁如初。   林信凑过去亲他。   沈楼温柔地回应,在林信的唇上来回轻舔,而后,抱着他安然入睡,什么也没干。   林信:“……”这吞的莫不是个鹿中和尚吧?吃素也就算了,还不近美色!   到了正月十五,沈楼总算正常了回来,不再时不时地寻草吃,拉着林信去浣星海看花灯。   沈家人在冰湖上雕了各式各样的冰灯,夜间点起来,晶莹剔透,五彩斑斓。好似仙人坊市,遥遥不见尽头。   “哥!看我的灯!”巡界回来的沈楹楹,提着个八角玲珑的灯笼,在湖里玩冰嬉,眨眼间就滑到了两人面前,“阿信,下来玩!”   “秋庭,把那块冰搬过来。”沈楼指着不远处一块雕冰灯剩下的冰坨。   沈楹楹应声去了,“咔嚓”一声掰下来,单手举着扔到兄长脚边,“你要做什么?”   “雕个花灯。”沈楼在下人搬来的椅子上坐下,摸出一只小刀,片刻就将那冰坨刻成了小鹿,挖空脊背灌上灯油,点燃灯芯,缓缓递出去。   这还是沈楹楹第一次见识兄长的手艺,受宠若惊地伸手去接,却见那灯直接递到了林信手里。   “又是小鹿?”林信接过来,笑着看他。   “我只会雕这个。”当年是林信赖着让他雕小鹿赔罪的,他就只学了雕小鹿。   林信微愣,旋即明白过来,喉头发痒,“这可真算是,术业有专攻了。”想起当年那个躲在房里偷偷刻小鹿的少年沈楼,蓦地有些心疼。心疼没能送出小鹿的沈清阙,也心疼没能收到小鹿的自己。   沈楹楹咂咂嘴,默默倒退着滑远了,正撞上风一般冲过来的朱星离。   “大侄女,咱俩比比谁滑得快。”   “比就比!”   浣星海的冰面上,顿时人仰马翻,岸上的两人已经不见了踪影。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主持人虫虫:今天我们《皇室问问问》节目迎来了第65期节目,有请今天的嘉宾,来一起喊出我们的口号   楼楼&信信&楹楹:皇室问问问,答不对不许出这个门,耶!   主持人虫虫:第一个问题,怎么追求心上人   信信:捆绑play   楼楼:给他雕小鹿   楹楹:单身狗,不知道(保持微笑)   主持人虫虫:第二个问题,怎么哄心上人开心?   信信:么么哒之后,捆绑play   楼楼:给他雕小鹿   楹楹:单身狗,不知道(手动再见)   主持人虫虫:第三个问题,在分开的日子里怎么表达思念   信信:给他发捆绑play小视频   楼楼:给他雕小鹿   楹楹:这节目没法录了(╯‵□′)╯︵┻━┻ 第66章 灭狼(三)   雪松林中, 林信把沈楼按在树干上, 掂着脚啃咬他的唇瓣。   沈楼揽住他的腰,“怎么了?”这般饿急了的模样,好似平日不给他亲一般。   “把上辈子缺的都补回来。”小鹿灯挂在树梢,幽幽灯火映着林信似蹙非蹙的眉,莫名让人心尖发疼。   沈楼低头, 吻住那双柔软温暖的唇, 双手抱住林信, 使劲往怀里揉。   “沈清阙, 我求你件事, ”林信蹭着沈楼的唇瓣,“这辈子还比我活得长,好不好?”所有人都比他先走,爹娘、师父、封重。只有沈楼最疼他, 比他活得长。   沈楼没有回答,直接把林信打横抱了起来, 跳上虞渊就往枫津飞去。   “做什么?”林信舔了舔唇。   “补魂。”沈楼把人放到床上, 将黄泉珠塞到林信手里。过了年他就要及冠了,残缺的魂若是承受不住骤然大涨的灵力, 定然会影响寿数。   黄泉珠在手中滴溜溜地转,林信咬牙,把沈楼推倒在床上,自己骑在他腰腹间。不知该感动沈楼的说到做到,还是该气恼他的不解风情。   “这里面, 就剩一只狼魂一只狐魂。都是凶兽,得做些准备才行,”林信面色严肃地说,“万一你兽性大发把我给办了,可怎么办?”   原本还有些担心的沈楼,顿时哭笑不得,“兽性大发是这个兽性?”话虽这么说,还是起身摸出了一只小玉盒。   黄泉珠困着生魂,分辨不出谁是谁,便只能闭着眼补一个进去。林信抱着沈楼,熬过最初的疼痛,已经到了五更天了。   “不疼了吗?”林信给他擦掉额头的汗,好奇地看着那双漆黑的眼睛,想知道这次补的是什么魂。   沈楼突然翻身,将林信压在身下,一口咬上了他的脖子。黑色的眸子渐渐有了神采,透出几分嗜血的凶悍来。   “啊……”林信惊呼出声,这咬得委实太疼,肯定破皮了,“沈清阙,你醒醒,我不是肉,不能吃,啊!”他要的,可不是这种兽性大发。   说话间,又被咬了一口。   “信信。”沈楼埋在他颈肩喘着粗气,舔了舔那带血的牙印子。是雪月狼的魂,他这会儿特别想咬人。   “唔……”被舔的地方,又疼又痒,林信轻哼一声,双腿夹住了沈楼的腰,抱着他啃咬回去。   两人就在床上翻腾,你咬我一口,我啃你一下,咬着咬着就变了味。   补了狼魂的沈楼比平日要狂野许多,也不问“行不行”“疼不疼”这种话了,撕了衣裳直接就要入巷。   林信吓得往后缩,被沈楼抓着脚腕拖回去。   “疼!”林信沁出了眼泪来。   “已经用了很多脂膏了。”沈楼有些着急,又不敢乱动。   “这身子,可是第一次!”林信咬着唇,自己努力放松,还是疼得满头冷汗。   沈楼抱住他,从眉梢眼角,一直亲到脖颈。怀中的身体渐渐软下来,咬着他的耳朵轻哼了一句,“动吧。”   狼魂的本能挥之不去,沈楼还是忍不住咬人。温暖如春的屋子里,除了让人脸红心跳的惊喘,还有时不时冒出的惨叫声,甚是怪异。   忘情的两人没有注意到,天边已经泛起了鱼肚白,日出而作的人们,渐次醒来。   “嘭!”卧房的门被一脚踹开,寒风夹杂着雪粒子呼啸而来,沈歧睿面如寒霜地站在门口,地上跪着满脸愁苦的黄阁和紫枢。   屋中的状况一览无余,沈楼正一脸餍足地穿衣洗漱,林信则满身伤痕地趴在床上,瞧着好似要断气了。   “父亲!”沈楼一惊,立时拉过被子将林信包裹住。林信有些蒙,怎么刚睡上,就被人家爹捉奸在床了?   “信儿!怎么回事?”跟在沈歧睿身后的朱星离,快步跑到床前去看林信,拉开被子瞧见林信满身的血印子,顿时黑了脸。   “呜呜……”林信眨眨眼,突然哭了起来,一副受了天大委屈的模样,“我昨天给他补魂,谁知,谁知……嘤嘤嘤……”   “畜生,看你干的好事!”沈歧睿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从小到大规规矩矩的儿子,竟会干出这等出格之事。这人还不是别人,是要命的割鹿侯!   “沈歧睿,你说怎么办吧。”朱星离握住腰间的春痕剑,下垂的眼角难得没了笑意。   玄国公气急,把自家儿子狠狠训斥一顿,让他明日就去北漠打仗,不许再纠缠林信。   “不行!”林信立时不干了,“他占了我的身子,得娶我过门!”   “就是,说得轻巧,睡了就白睡了?你们沈家得负责!”朱星离跟着附和,说完忽觉不对,抬手给了林信后脑勺一巴掌,“臭小子,你一个大男人,还能跟他成亲啊?”   “娶。”沈楼看着冲他挤眉弄眼的林信,微微一笑。   不管自家爹怎么发火,沈楼依旧泰然处之,亲自照顾林信,给他清洗上药,哄他入睡。而后,才请父亲到正厅,深谈一番。   对于这突如其来的变故,门风清正的沈家主一时有些难以接受。待沈楼补了最后一个魂,就把他远远打发到战场上去,不许回来。朱星离则拽着自家一步三回头的没出息徒弟,回了京城。   “你真打算跟沈家那小子过一辈子?”朱星离拽着林信的耳朵晃晃,想听听他脑子里装的是不是水。   “嗯。”林信低头把玩星湖石小鹿,眉头微蹙。刚睡过就分开,有一种新婚第二天夫婿就被征了兵役的愁怨。若不是沈楼说,要去北漠帮他找爹娘的骨灰,他怕是要跟沈歧睿当场翻脸。   自家徒弟自己了解,他若是不愿意,十个沈楼也奈何不了他。朱星离头疼地揉揉额角,世人都说他朱亦萧离经叛道,没料想教出的徒弟青出于蓝,非但要造反篡位,如今还要跟男人成亲。   “你师伯要是知道,肯定要打死我了。”朱星离很是惆怅。   正说着,两人已经入了宫门。迎面走来几名文官,瞧见两人立时躬身行礼。   “侯爷,多时不见。”依旧是一身布艺的罗侍君,跟在文官群里,显然是被元朔帝准许跟着上朝了。还未过春闱,便上朝议政,这位望亭侯的凡人属臣,也算是大庸的头一份了。   那些文官都知他受宠,不敢得罪。   林信不欲与他多言,径直走过去,忽听得罗侍君惊呼一声,“先生!”   这话显然不是对着林信说的,而是朱星离。罗侍君很是激动,扯住朱星离的绛红衣袖,“先生,不知您还记不记得我,七年前在洛川,你给我算过命的。”   朱星离算过命的人多了去了,如何会记得这号人物。   “蓬莱有路,一朝错恨。”罗侍君一字一顿地念出了这句批语。   他家境尚可,做点生意,在当地也算富户。幼时曾有仙者说他有灵脉,后来又说摸错了,让他一直怀疑是后娘捣的鬼。偶遇朱星离,一句点醒他,虽说放下了对后娘的怨恨,但对于自己没能登入仙途一直耿耿于怀,发誓要出人头地。   “原来是你。”林信仔细看了罗侍君一眼,当年那个锦衣华服的青年,如今完全换了副模样,变得汲汲营营,不择手段。   本以为这场“他乡遇故知”的戏唱了便罢,没料想第二天罗侍君就找上门来,要朱星离给他做举荐。   “太师,咱们也算有缘。皇上已经许诺给我官位,只消过了春闱便可,我想请您做我的保举人。”罗侍君得到皇帝的认可,整个人都有了底气,言语间也学会了墉都的腔调,好似把这个机会给朱星离乃是赏赐一般。   “哎,屎可以乱吃,亲不能乱认,咱俩可没什么缘分。”朱星离连连摆手,很是认真地说。   没料想朱星离拒绝得如此干脆,罗侍君脸涨得通红,胡乱说了两句便甩袖走人。   “啧,看来是望亭侯不要他了。”林信倚在廊下,看着罗侍君略显佝偻的背影,无论如何都跟洛川小城里那肆意的青年才俊联系到一起。人在矮檐下久了,就会折了脊骨。   “还不是因为你,先去了望亭侯家,让他丢了主子。”封重穿着锈五爪银龙的亲王常服,缓步走来,在林信开口骂他之前,塞了一盒点心过去。“刚出炉的,尝尝。”   林信撇嘴,“听说你差事办的不错,皇上赏你了?”   “哎,别提了。”封重苦恼地抓头。   开春北边冰河决堤,几个郡糟了洪水,朝廷须得去赈灾。冰河开化,天寒地冻,这可是个苦差事。养尊处优的京官们互相推来推去,最后自然就落到了老好人英王的头上。封重学得杂,懂水利,懂农耕,还懂点医术。指挥着修士们固堤修坝,赶在春耕之前排走了洪水,安顿了百姓。   这差事办得实在漂亮,元朔帝龙颜大悦,当朝夸赞了英王,并把春闱之事也一并交给他来操持。   这下可是捅了太子的眼窝子,近来没少找他麻烦。   春闱有多重要,不消细说。朝中已经有了风言风语,言说皇帝如此重用英王,是要改立太子。毕竟英王跟权倾朝野的割鹿侯如此亲近,若是太子登基,恐怕降不住割鹿侯。   “哗啦啦!”太子将面前的矮几推翻,上好的天青瓷茶具碎了满地,“重修鹿栖台?父皇是把割鹿侯当亲儿子养了吧!”   “殿下,慎言。”东宫官赶紧劝慰。如今钟有玉回去当国公了,没人在太子身边说笑话逗闷子,他们的日子就越发不好过了。   太子背着手,在屋子里来回踱步。谁也没想到,年纪轻轻的林信把差事办得如此完美无缺,一次岁贡就削了二十几个县回来,远远超过了元朔帝的预期。   鹿栖台作为早年赏赐给林争寒的封地,年久失修,早就不能住人了。这次,封卓奕为了奖励林信,着人按行宫的规制重修鹿栖台。说是行宫的规制,其实鹿栖台真正的屋舍面积还不足行宫的三分之一,费不了那么多钱。   但无论如何,这也足以让朝臣明白割鹿侯的受宠程度。借着京中侯府门匾落成之际,给林信送了不少厚礼。   “灭狼之计,可以提前了。”太子看着手中的消息,沉声道。   割鹿侯府。   林信坐在庭院中央的石凳上,拿着块细葛布慢条斯理地擦拭旸谷剑。院子里整整齐齐站着十几名美貌女子,面对着传说中杀人如麻的割鹿侯,瑟瑟发抖,大气也不敢出。   “侯爷,这些都是各地列侯、朝中大臣送的美人,您看……”管家是皇帝指派的,过了年刚上任,拿不准林侯爷的脾性。   “卖了。”林信头也不抬地说。   “卖,卖了?”管家不可置信地重复了一遍,回头看看那些个女子,各个如花似玉、娇艳欲滴,侯爷竟舍得卖了?先前在宫宴上,林信跟那番邦舞姬眉来眼去,让众人以为他喜好美色,一股脑送来这么许多。   擦拭完剑身,林信抬手,一剑将石桌劈成了两半,吹了吹剑上的浮灰,“凡事,莫叫我说第二遍。”   “是。”管家冒出一头冷汗,忙不迭地让人去叫人牙子来。   “我记得,咱们朱家修的不是佛道吧?”后院里,朱星离正蹲在树底下捣鼓东西,瞧见林信过来,故意唉声叹气。   “修的是不近女色之道。师伯喜欢猫,你喜欢书,我喜欢男人,如此而已。”林信一本正经地说,把从珠宝箱子里挑出来的几本古籍扔给师父。   朱星离立时忘了教育徒弟的事,接住书就爱不释手地翻动起来。   “这是什么?”林信倚在树干上,低头看朱星离压在石头底下的符纸。   “别动!”朱星离赶紧捏住他的手腕,用灵力包裹着手指,捏起那道符。硬质发黑,似是羊皮纸,上面绘满了鲜红的符咒,中间一只宛如人眼的白珠子在不停转动。   “噬灵!”林信只觉得浑身的血液都涌上了头顶,瞬间炸开。一把推开朱星离,用剑尖将那符咒扔出几丈远,抓着师父查看脉腕。   “你认得?”朱星离见徒弟神色不对,也不敢说要拿回来玩。   “一旦被噬灵入体,便会灵脉尽毁,无药可解,且会传染!”见朱星离没有沾染到,林信稍稍松了口气,“这东西哪儿来的?”   “在北漠……顺的。”朱星离底气不足地说。   顺的,就是顺手牵羊偷来的。林信头疼地看着师父,十分想打他一顿,“朱星离,你答应过我什么你还记不记得?”   真是把徒弟惯得不成样子了,天天连名带姓地叫师父。朱星离抬眼瞪他,却发现林信红了眼,“好了好了,答应你的为师一定做到,绝对活得比王八还长。既然这东西害人,我就更得找出破解的办法,不然哪天要是倒霉中了,岂不是只能睁眼等死。”   说来说去,还是想玩。   林信:“……”   草长莺飞,大漠雪初停。一人一骑在积雪刚刚融化的草原上驰骋。   “将军,大巫让我转交给您的。”山坡上,身着巫师袍的女子拦住了他的去路,将一只通体漆黑的牛角筒递过来。   温石兰眼中闪过一丝厌恶,“拿回去,不需要。”   “将军,这也是可汗的意思。可汗希望将军能带好消息回来,”女子执着地将牛角筒递过去,“沈家的小黑蛇,长出了翅膀,正往天山以北飞去,将军可要抓紧了。”   苍鹰划过天际,在温石兰刚毅的脸上投下一片阴影。抬手接过牛角,一言不发地翻身上马,绝尘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朱家都是不近女色的篇》   菁夫人:大家都是朱家人,说说你们喜欢什么,本座心情好了就赏你们   师伯:猫猫猫猫   师父:书书书书   信信:楼楼楼楼   虫虫:鸡腿鸡腿   楼楼:信信信信 第67章 灭狼(四)   割鹿侯把送进府里的十八名美女卖了一百八十两银子的事, 很快在京中传开。   林信拿着几个银锭子, 在早朝时当众交给了皇上,“诸位大人想必是忘了,不负如今刚过十六。送这么多美人来,是打算毁了臣的仙途吧。”   那些道听途说送错了礼的官员,顿时吓破了胆, 纷纷埋怨起乱传消息的人。   “果然还是林家说的对, 割鹿侯只要钱, 不要别的。”终于学乖了的众人, 不再打歪主意, 要讨好割鹿侯,就悄悄送鹿璃。   林信把这些零散的小钱都给了封重,让他去装点门脸,收买人心。   “不用, ”封重将大把的钱推回去,只拿了几个散碎小钱, “我去买只烧鸡……嗷!”果不其然被林信揍了。   “你就这点出息, 待封章上位,就等着去北漠喂狼吧。”林信恨铁不成钢地说。回头一看师父又不见了踪影, 定然是去偷偷研究噬灵了,真是一个两个都不叫他省心。这辈子,肯定是被这两个祸害气死的。   封重摸摸被揍的地方,委屈道:“皇子,并不需要朝中人脉。这些科举出身的人, 谁是皇帝就忠于谁,拉拢不来,反倒会引起父皇猜忌。近来太子动作频频,父皇已经有些不满了,这种时候,咱们还是吃烧鸡的好。”   说来说去,还是惦记着吃烧鸡!   林信抬手还要打,英王殿下立时一溜烟地跑了。过了一会儿,当真提着烧鸡和酒又回来了,撕了鸡腿给林信,“春闱过后,便是五月了,今年的荼蘼酒,你跟我一起送吧。”   南域荼蘼节,朝廷也是要送荼蘼酒的。林信抬眼看向封重,“你……”   这家伙,在皇权上,其实一直比自己要在行得多。上辈子是一开始没往这上面想,以至于失了先机。仔细想想,赈灾这个差事,当真是没人领才给了英王的吗?   封重咬了一口鸡腿,笑出了两只小梨涡。   北漠,寒风卷过冰雪初融的草原,带着一股湿凉的血腥味。   剑光如虹的虞渊回鞘,澎湃的灵力卷起黑色战袍,猎猎作响。沈楼穿着薄衣,立在高坡之上,身后的北域雄兵气焰高涨。   “世子!世子!世子!”   蛮人军队丢盔卸甲落荒而逃。   神魂补完,再没什么顾忌,沈楼一边带兵,一边慢慢重拾力量,如今已经恢复得七七八八。过一阵子,大概就可以达到前世的状态了。   “蛮人近来很是嚣张啊,”追逐残兵的沈楹楹,带着满身煞气策马归来,“想来他们是发了笔横财,隔着这么远,我都闻到鹿璃的味道了。”   沈楼将手中的消息递给妹妹,“你是狗鼻子吗?他们刚刚打下了渴烛浑。”   渴烛浑是北漠以西的小国,疆域虽小却极为富饶,国中有一处鹿璃矿,产出非常可观。这些年蛮人一直想把渴烛浑吞并,奈何其地势险要,易守难攻,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国中有一绝世高手,比之温石兰分毫不弱。他便是那当关的“一夫”,有他在,谁也吞不掉渴烛浑。   “他们的大元帅呢?”沈楹楹皱起眉头。   “不知。”沈楼看向远方,想来是死了吧。前世蛮人攻下渴烛浑,是在噬灵出现之后。   沈楹楹沉默了半晌,突然跳起来,“竟然说我是狗鼻子!总比你瞧见雪窝子就往里扎猛子强!”   前些时日,沈楼刚补了赤月狐的魂,就被自家爹扔上了战场。积雪未消,他就总忍不住往雪堆里钻,被沈秋庭嘲笑到现在。   沈楼摇头,策马前行。自家妹妹是越来越不尊敬兄长了,定然是被信信带坏的。想到林信,心中一热,思绪不由得飘远了。   两人第一次坦诚相见,不为了吸走噬灵,也不为了临死告别,只是单纯的情之所至。那样的感觉太过美好,比他想象的还要美妙千万倍。   前世曾反复想过若是林信能活过来,他一定温柔相对。临场却还是没发挥好,一个把持不住弄疼了他。好在林信并不计较,最后还忘情地叫了声“清阙哥哥”。 第68章 灭狼(五)   古来道相思, 碧草红豆塞上诗, 而今塞上草如织。   沈楼看着满目青青草,缓缓叹了口气。原本打算修复了神魂就劝父亲退位的,如今父亲要管教他,怕是一时半刻不会交出权柄。许多事都要重新安排,得跟信信商量一下……   “哥, 你到底怎么惹到爹了?”沈楹楹用桑弧弓戳兄长的脊梁骨。出门之前沈歧睿说过年之前都不许沈楼回家, 也不知哪里来的那么大气性。   “大人的事, 小孩子莫问。”沈楼敷衍了一句, 不打算跟妹妹多言。   “我比林信还大半岁呢!你怎么什么事都跟他说啊?”沈楹楹不乐意了, 策马拦住兄长的去路。   正闹着,天边忽然划过一道剑光,一名墨绿锦袍的修士御剑呼啸而来,充沛的灵力带起罡风, 削断了一层草尖。刚落地,立时被亲卫兵围住, “来着何人?”   “割鹿侯座下渊阿刃三, 求见世子。”绿衣修士收剑,很是规矩地报上姓名, 衣摆滚边的孔雀翎在塞上初阳的照耀下显出斑斓的光晕。   沈楼听到渊阿,立时翻身下马,示意刃三过来,“何事?”京中人多事杂,虽然知道林信对付那些人游刃有余, 但还是禁不住担心,怕出什么岔子。   “侯爷令属下带一封书信过来,请世子亲启。”刃三拿出火漆封的信,恭敬地递给沈楼。   信中有两张纸,的确是林信的字迹。   【春闱将至,墉都惊现细作,捕至新设衙门割鹿司查办。严刑审问,得图纸一幅,极为要紧,着渊阿即送予世子参详。事关国祚,望君务必牢记,学以致用。】   俨乎其然的语句,令沈楼蹙起了眉头。莫不是问出了骨灰的埋藏之地,亦或是搜到了北漠的地形图?立时翻到了第二张查看。   雪白的宣纸上,用细细的狼毫笔,勾勒出一幅极为精致的图画。沈楼看了一眼,便立时合上,避开了好奇凑过来的沈秋庭,“你且继续巡视,遇见蛮人格杀勿论,我去去就来。”   说着,翻身上马,带着刃三回营,言说要给侯爷回信。   回到帐子里,沈楼重新将图纸拿出,用看军机要件的神色,看着纸上那两个纠缠在一起的男人。   也不知林信在哪里描来的龙阳图,两名明显都是男子的人,用一种极为奇异的姿势身体相连。较为高大的男人将纤细一些的少年压在墙壁上,少年的腿盘在男人的腰间,男人则捧着少年的臀肉。   少年没有正脸,那男人却是画得很清晰,正是沈楼的面孔。虞渊和旸谷剑被扔在一边,旸谷没了剑鞘,孤零零地立着,虞渊则插在了旸谷的剑鞘中。   一阵口感舌燥,沈楼将这幅画珍而重之地折好,端起杯盏灌了一大口冷茶,“侯爷可还有别的话?”   刃三也不知道信上写的是什么,见沈世子神色严肃,仔细回想了一下说道:“没有了。”   沈楼微微颔首,提笔写了一句回信。   【孤已铭记在心,待来日得遇侯爷,定重重谢过。】   “重重”二字写得力透纸背。   信中说的也不尽然都是假话,林信确实设了个割鹿司,专管岁贡之事。这几日忙得脚不着地,还惦记着调戏沈楼。   林信接过刃三带回来的书信,立时拆开来,反复看了三遍,禁不住露出个痴痴的笑来。   坐在一边画阵的朱星离瞧见了,忍不住拿瓜子砸他,“没出息。”   正说着,另一名派出去的渊阿刃五也回来了。林信拿掉头上的瓜子,放进嘴里磕开,“东西收下了吗?”   刃五挠头:“国公爷脸色很差,不肯收,属下就给放到院子里了。”   林信不置可否地挑挑眉。他给沈歧睿一个台阶下,这人倒是拧起来了。   “还有一事,”刃五犹豫了一下,低声道,“北漠的斩狼将军温石兰,去了浣星海,要跟玄国公比剑。国公爷已经答应了。”   “你说什么?”林信蹭的一下站了起来,“温石兰!”   温石兰比剑,应该是四年后的事,怎会突然提前?   那边吊儿郎当喝酒的朱星离,也是面色一肃,“怎么比剑?切磋比剑,还是上了比剑台?”   “说是要上比剑台。浣星海封锁了消息,不许传信给世子,属下也是偷听到的。”   “你,跟刃三一起,马上去找沈楼,把方才的话再对他说一遍。”林信拿起旸谷和吞钩,“师父,我去趟浣星海。”   虽然他对沈歧睿没什么好恶,但那人是沈楼的父亲,他不能眼看着沈歧睿丧命在温石兰手中。   “我也去。”朱星离弹指烧了刚画的阵图,跳上春痕就飞了出去。   两人紧赶慢赶,到浣星海的时候,比剑却已经开始了。   冰雪开化的浣星海湖面上,有九片石头雕的荷叶,婷婷而立。此处被划为临时的比剑台,两位当世高手正在石叶间交手,浩瀚的灵力在湖面上掀起一层又一层的滔天巨浪,根本看不起状况。   “温石兰使的这把刀,名为斩狼,重一百八十三斤,上嵌七颗鹿璃,灵力之强世所罕见。就算是国公爷,也不能硬抗。”家臣东涉川,正用他那抑扬顿挫的说书先生腔调感慨不已。   “东先生,您就少说两句吧。”紫枢满头都是火,急得团团转。世子把她留在家里,就是让她有什么事及时传消息。比剑这么大的事,国公爷却不许他们说,甚至找了东涉川来盯着她。   “已经多久了?”林信负手走过来,神色冷肃道。   “两个时辰有余了,”紫枢瞧见林信,先是一惊,而后甚是欢喜,“侯爷!您能不能……”   “已经派人去带话了。”林信摆手,示意紫枢别说话,紧紧盯着水幕中心。   温石兰生得高大,比沈歧睿还高出一个头来,宽肩猿臂。近两百斤的斩狼,在他手中宛如木剑竹刀,灵活轻盈得能雕萝卜花。一招一式快如闪电,砸在沈歧睿的剑身上,却发出了惊雷般的重响。   沈歧睿的剑法,与沈楼的一脉相承,看似简单而直接的剑招,实则千变万化,难以捉摸。   高手过招,一丝一毫都不能出岔子。两人棋逢对手,打得忘了周遭的一切,升入无我之境,眼中只有彼此。   斩狼刀面上,七颗鹿璃亮了五颗,灵力如猛龙过江,湖水激起的雾气都被划成莲瓣状。   “斩狼上的七颗鹿璃是不能全亮的,灵脉再宽也有个限度,七颗乃是极限。倘若七颗鹿璃皆亮,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然温石兰的灵脉也会立即损毁,爆体而亡。”东涉川又忍不住说了起来,眼中满是狂热。   修仙之人皆崇拜强者,他们地处北域,时常能听到有关温石兰的传说,今日一见果真名不虚传。   “轰——”水浪翻了三丈高,尚未看清发生了什么,胜负已分。   沈歧睿立在一片石叶上,突然膝盖一软,用灵剑勉励支撑才没有完全倒下去,“是沈某输了。”   林信握紧手中的旸谷剑,一瞬不瞬地盯着那边。上辈子,沈歧睿也是一招之差输给了温石兰,而温石兰完全没有点到为止的意思,直接杀了沈歧睿。   然而,这一次温石兰并没有再次举刀,定定地看着沈歧睿,开口道:“你,很不错。”   温石兰是纯血的蛮人,鼻梁高挺,眼窝深邃,眸色碧蓝。刚毅的轮廓如斧刻刀削,棱角分明。   沈歧睿这一场比得十分痛快,咳出一口血后,朗笑着要跟温石兰对拳头。忽而一道泛着白光的东西打来,下意识地用手去接。   “别碰!”林信高喊一声冲将过去,已经阻止不及。那符咒入手即化,瞬间不见了踪影,留下一个类似眼珠子的印记在掌心。浑身的血液刹那间凝固了,噬灵!那是噬灵!   温石兰已经御剑遁逃,林信只来得及向师父喊出一声“噬灵”便追着温石兰而去。   全力飞奔,瞬息间飞出了几十里。绕过一座雪山,忽而不见了温石兰的踪影。   林信立在半空中,手握吞钩,凌然四顾。   “小崽子,跟着我作何?”   骇龙走蛇的灵力自背后袭来,林信立时抽走旸谷剑,身子骤然下落,堪堪避过那一刀,而后迅速回身。用吞钩代替旸谷做飞剑,旸谷开始快速吸收魂力。   “魂力!”温石兰一眼看穿了林信的招数,不给他吸魂的机会,“当当当”就是一个接连十八次的快速劈砍。   林信无暇吸魂,只能专心拆解,拆到最后,被温石兰一刀卡住剑身。两人运转灵力,在半空中较起劲来。   莹莹光点再次逸散出来,抓住一切机会吸魂。   温石兰这次竟毫不在意,以千钧之力压着林信的剑,野兽般的双眼在那张尚且稚嫩的少年面孔上逡巡,“你是……林信?”   “是我!”林信冷笑,想来他的名字已经在北漠传遍了,圣女与汉人生的儿子,大巫显然是想抓他的,不知是不是要用来祭天。   听到这话,温石兰却是脸色微变,骤然发力推开他,“别让我再看见你!”说罢,突然向他弹出一张符纸。   林信骇然翻身,用剑尖戳中那符纸,并不是噬灵。虚惊一场,再抬头,温石兰已经不见了踪影,无从追起。   虽然沈歧睿没有当场丧命,但中了噬灵也好不到哪里去。自己怎么跟沈楼交代呢?林信垂头丧气地回到浣星海,就见沈歧睿还躺在石雕荷叶上,被朱星离扒光上身扎成了刺猬。   “师父,你这是作甚?”林信忍住把朱星离拉开的冲动,盯着他包裹了灵力的手指,“切莫触碰,噬灵会传染。”   “我知道,你站远点。”朱星离应了一声,手上动作分毫不慢,又连扎了几针。   沈歧睿被封了大穴,动也不能动,只能干瞪眼。那小珠子,肉眼可见地在皮下游走,顺着经脉爬向丹田,好似活物一般。“这是个什么东西?我的灵脉……”   “北漠的一种巫术。既然是要往丹田走,想来是可以损毁灵根的,若是控制不住,过段时间就会爆体而亡。爆体之后,这东西就会传染给四周的人。”朱星离根据自己这些时日的研究,加之现在看到的状况,立时就推测出了噬灵的运转方法。   林信眸色复杂,师父实在是太聪明了,上辈子才会在中了噬灵的瞬间就推测出来,果断求死。   “那便杀了我吧。”沈歧睿平静地说。   一干家臣随侍听到这话,齐齐变了脸色。紫枢更是急出眼泪来,“万万不可啊!世子还没回来呢!”   “号丧早了点,先等会儿。”朱星离摆摆手,示意众人先别急着哭。   又是几针下去,那东西游走得明显慢了下来。东先生激动不已,林信神色却还是一脸凝重。   当初沈楼中了噬灵,他就用金针封穴之法,稳住了那东西。他都会的,师父定然更在行,三两下封住噬灵不在话下。只是他保不住沈楼的命,只能以命换命,自己把噬灵吸走。   “师父,可有办法?”林信低声问。   “没有。”朱星离摸摸下巴,噬灵这东西他刚玩了没多久,还没试出个所以然来,还没等众人重新开始嚎,又说了一句,“有我在,死不了。”   林信偷瞄师父的神色,惊奇地在那双眼角下垂的凤目里瞧见了浓浓的兴致,不由心头一跳。既然还有心玩耍,那就是沈歧睿当真性命无碍。   沈楼满身煞气地赶回来,发现父亲中了噬灵,沉默了许久。   “清阙,对不起。”林信扯住他的袖子,小声道。   沈楼收起眼中的冷意,转头看向林信,“怎能怪你呢?是我大意了。”   谁也没想到,温石兰会提前这么多年动手,而且还拿出了噬灵。跟温石兰纠缠那么些年,他很清楚,那人对于噬灵其实是不屑甚至厌恶的,为何竟会亲自使出了这邪物?   躺在床上手脚不能动的沈歧睿,看到“耳鬓厮磨”的两人,气不打一处来,“清阙,你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沈爹:我不承认,这么优秀的鹅子,怎么能是gay!   楼楼: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   沈爹:呸,我们家就没这个基因,哪里来的天注定?   信信:你好,我就是天   沈爹:你不是叫信吗?   信信:我叫阿信,我来自五月天   沈爹:…… 第69章 灭狼(六)   灵脉封禁, 且不提恢复灵力, 能不能活下去还是两说。众人心知肚明,沈家大概是要发生权力更迭了。   闲杂人等统统退避,只留下沈氏父子俩和赤脚医朱星离。   “北漠近来可有异动?”沉寂良久,沈歧睿才语气生硬地开场。   “蛮人灭了渴烛浑,鹿璃充沛, 频繁挑衅, ”沈楼眸色冷肃地说, “若是没有猜错, 渴烛浑的大元帅, 当也中了噬灵。”   沈歧睿缓缓吸了口凉气。   此等邪物,非是灵力高强便能扛得住的。一旦传播开来,大庸危矣。今日灭的渴烛浑,明日灭的就是北域。   “亦萧, 我这身体,可能去趟墉都?”沈歧睿问还在给他扎针的朱星离。   “能啊, 等爆体的时候染了整个京城, 大庸就此改朝换代。”朱星离笑眯眯地说。   沈歧睿额角微抽,后悔跟朱星离说话, 叹了口气对儿子道:“孤将国公之位传给你,你速速带兵攻打北漠,势必将这东西斩草除根。”   趁着还没开始蔓延,先下手为强。   话虽如此,父子俩都知道要成行很难。沈歧睿一直主张以攻为守, 想要主动打下北漠,令蛮人俯首称臣。然朝廷一直不同意,理由是鹿璃不足。   眼睁睁地看乌洛兰贺若统一了部族,越来越强大,如今,就算朝廷同意,沈楼要打下北漠也甚是艰难。   “儿子明白。”沈楼应下来。   “你自小天资过人,为父很是放心。只一点,切记得我们沈家的原则,忠于皇室,忠于君王,不得参与夺嫡。还有……”没了灵力,沈歧睿有些不适应,喘了口气,看着沈楼的脸,一字一顿道,“我们沈家家风纯正,决不能做出什么龌龊之事。”   所谓龌龊之事,明显意有所指。先前自家儿子发疯欺负了林信,沈歧睿气愤的同时最担心的是怎么安抚割鹿侯。结果这不孝子跟他深谈一番,竟说出要跟林信过一辈子这种混账话来。   少年人总有糊涂的时候,沈歧睿希望能把儿子导入正途,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倒下了,实在难以放心。   朱星离听到这指桑骂槐的话,顿时不乐意了,凉凉地插了一句:“你们家不是土匪吗?何来的纯正。”   “咳咳咳……”沈歧睿剧烈地咳嗽起来。   沈楼不说话。   朱星离看热闹不嫌事大地继续拾柴添火,“先顾好你自己吧,你不传位给他还能给谁?你就这一个儿子,说了等于白说。”   “朱亦萧!你少说两句行不行?”沈歧睿喉头腥甜,一口心头血就要呛出来。   林信立在门外,心绪不宁地看着那扇紧闭的房门。温石兰提前动手了,这就意味着大庸将乱,沈楼必须拿到沈家的大权。   “吱呀——”木门开启又关上,沈楼神色凝重地走出来。   “怎么说?”林信忐忑地看着他,周遭的家臣、下属也都屏息凝神,等着沈楼发话。   “跟我来。”沈楼拉着林信,挥开一众随从,寻了处僻静的地方说话。   “你爹是不是说,要传位给你,前提是不许再跟我牵扯不清了?”林信单指摩挲着剑柄,这话说出来,非但没觉得难过,竟还有点高兴。他从来没想过,自己能跟沈楼走到这一步,能摊开到沈爹面前,还被他一本正经地反对。   沈楼看着双眼亮晶晶的林信,好笑又心疼,“信信……”   “你可别死脑筋,权宜之计,就说咱俩只是好兄弟,不影响你娶妻生子。”前面还说得顺口,提到最后一句声音却低了下来。   “林不负,”沈楼捏住他的脸,逼他抬头看自己,“你觉得两个人都睡过了,还能做好兄弟吗?”   “我怎么知道?我又没跟别人睡过。”林信无辜道。   沈楼看着他,冷不防地被逗笑了。当年到底是如何以为,林信流连花丛身经百战的呢?把人揽到怀里揉了揉,抱着坐下来,言归正传,“这一世很多事提前了,如果没猜错的话,蛮人已经可以大量制作噬灵。我必须去趟京城,跟皇帝说清楚,咱们要立即开战。”   避开众人,就是要说这些,只有两个人才懂的前世今生。   “皇帝怕是不会同意,他还不知道噬灵是个什么东西。”林信蹙眉,所谓的开战,是要以朝廷的名义去攻打的。要打仗,就要鹿璃,这鹿璃须得从国库来出。   酌鹿令刚刚施行,一切都还没有准备好。   不同意也得同意,沈楼眸色凝重。   重生以来,他从未懈怠过,却还是人算不如天算,噬灵的出现提前了这么多年。现在唯一的好处是,元朔帝还在位。封卓奕这人虽然不易说动,但也比刚愎自用的封章要好太多。   林信偏头看他,“上一世,到最后,如何了?”   七年暗无天日的岁月,随着林信的声音,在眼前呼啸而过。沈楼沉默了很久,久到林信以为他不会说的时候,沉声道:“中原修士,十不存一,国之将破,道之将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睡过也能做好兄弟篇》   楼楼:没穿衣服睡一张床怎么说?   信信:好兄弟,坦诚相见   楼楼:抱在一起亲亲了呢?   信信:好兄弟,唇齿相依   楼楼:涂上脂膏XXOO了呢?   信信:好兄弟,紧紧相连 第70章 灭狼(七)   噬灵是无解的东西, 一传十, 十传百。大庸的军力越来越弱,四域不得不联合起来,以沈楼为首,共同抗敌。断断续续打了七年,到最后, 山河破碎, 人才凋零, 仙术传承行将就木。   林信皱起眉头, “我们得快些了, 决不可重蹈覆辙。”若是任由噬灵蔓延,重复上一世的悲剧,到最后谁也活不了。   听到“我们”二字,沈楼沉重的心情突然好了起来, 凑过去在林信的脸颊上轻轻亲了一口。上天眷顾,信信也是重生的。   “嗯?”林信被亲得愣怔了一下, 转头去看沈楼。   沈楼垂目, 假装方才不是他偷亲的,“我去京城请旨, 你去趟东域,提醒林叶丹不要应战。”   按照前世的顺序,温石兰下一个要比剑的人,就是东域的林叶丹。林叶丹虽然未曾丧命,但受了重伤, 退位给了长子林曲。在林信死后的第二年,溘然长逝。   林信却不打算放过他,捧住沈楼的脸,照着那薄唇印了上去,“你这般关心林叶丹作甚?”   治好了魂魄之后,沈楼体温变得温热起来,唇瓣也柔软了许多,让林信忍不住多尝了几口。   “这是我答应了林曲的。”沈楼被勾得发飘,顺嘴就说了出来。   林信一惊,骤然坐直了身子,“答应了林曲是何意,他知道你要重生了?你究竟为何会重生?”   沈楼苦笑,抬手用拇指抹去林信嘴角的湿痕,只得坦白。   苦战七年之后,仙道崩卒,墉都城破,大庸的军队一退再退,最后退到了南域。蛮人占领了大半的土地,对待那些手无寸铁的百姓如猪如犬。   “这些王八蛋,我去跟他们同归于尽!”钟有玉赤红了双眼,准备带着仅剩的亲卫冲到乌洛兰贺若的帐子里自爆丹田。   “临风!”沈楼带着一身伤走回来,一把抓住试图冲出去的钟有玉,狠狠推回去。   林曲扶了踉跄的钟有玉一把,温声劝道:“外面到处都是噬灵,你没冲到王帐就得废了灵脉,何苦来哉。我等尚有一战之力,徐徐图之,或可……”   “徐徐图之,百姓都快死绝了,还图什么啊!”钟有玉甩开林曲的手,吵吵嚷嚷。   “我有办法。”朱颜改攥着一只鹿璃雕的小猫,立在清凉殿的回廊上。战事紧张,已没有多余的鹿璃来供给水车,清凉殿没了雨幕,空荡荡一片漆黑。   自打菁夫人去世,这位本就脾气不好的绛国公,就再没笑过,所有人都怕他。即便是话多的钟有玉,也没敢贸然开口,还是沈楼走上前,“世叔。”   “跟我来。”朱颜改带着众人,走进了朱家的藏书之地。万卷古籍堆叠成山,整整齐齐地排布在形貌瑰丽的石壁上。在石壁上画阵,手法繁复到只剩道道残影。   原本完好无损的石壁,以阵法为中心朝四周龟裂开来,轰然碎裂。陈腐潮湿的气息伴随着充沛的灵力扑面而来,十丈高的石门伫立在丈许宽的方寸之地,诡奇又充满了压迫感,好似突然进入了另一方世界。   在生了青苔的石门前站定,朱颜改摸了摸石壁上古老的刻痕,将手中的鹿璃小猫放在烛台上,看向跟着来的三名后辈,“这石室之中,有一个上古大阵,可以回溯光阴。然,只能送一人回去。”   回溯光阴!这等法术,就算是上古修仙繁盛之时,也是天方夜谭。这已然不是什么法阵,而是仙阵了。   “送一人回到过去,那其他人呢?”林曲开口问,必然不是什么送走一人其他人照旧的阵法,否则于目前的他们而言毫无助益。   “是一切都回溯。”朱颜改说着,推开了石门。   那是一间极为宽敞的石室,高高的穹顶上,嵌满了未经开凿的鹿璃。朱颜改挥动衣袖,灵力化作罡风,卷起地面厚厚的灰尘,露出了朱漆所画的上古大阵。   启动大阵,须得三名灵力高强的仙者献祭毕生修为。大阵起,万物归零,只有阵中心的人,得以重生。   “这么玄乎的事,你们也敢做?”林信半晌说不出话来,献祭毕生修为,与寻死无异。   他们四个是整个大庸的支柱,万一这阵法不奏效,不仅他们枉死,外面的万千修士、百姓也都只能引颈就戮。这种事,可不像是沈楼能做出来的。   “起初也是不敢的。”沈楼摇了摇头,他们商议了多日,又找了许多古籍来佐证,才万般艰难地决定走这一步。被推选出来回到过去的那个人,毫无疑问就是沈楼了,可以带着记忆回到过去,而献祭了修为的三人也都交代了一些事让沈楼做。   “林曲要你救林叶丹,那钟有玉和我师伯呢?”   “钟有玉要阻止钟无墨替他上战场,你师伯则要禁止菁夫人吃火焰鱼。”沈楼无奈道,浅笑着看向林信。   林信却笑不出来了,定定地看着沈楼,忽然有些难受。本以为,他与自己一般,是意外重生的,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尽人事听天命。如今才知道,沈楼是背负着天下苍生的。   “怎么了?”沈楼见他这副模样,心中一惊,面上分毫不显。   “我师伯,就惦记着猫,也不管管他弟弟?”林信气哼哼道。   沈楼失笑,捏捏他鼓起的小脸,“他是这么说的,‘火焰鱼要了菁菁的命,万不可叫它多吃。至于我那短命的弟弟,哎,管不了那么多了。’许是觉得,即便说了,师父也不一定听。”   这一点林信深有体会,谁也管不住朱星离,越是危险的东西越想玩,还不如不告诉他。   “那他有没有提起我?”林信蹭到沈楼怀里,眼巴巴地自下而上看他。   师伯误会了他多年,知道真相之后也没多说什么,只是把当年师父求的那剑给了他。后来封重造反,朱颜改鼎力相助,却也没给过林信好脸色。   沈楼低头看看故作可怜的林信,眼中禁不住泛起笑意,小声哄他,“他说,阿信是个好孩子。”   相聚时短,沈楼也只来得及抱了抱林信,两人就得分道扬镳。一个往京城,一个往东域。   沈楼立在大殿之上,将北域发生的事报给皇帝。言说父亲重伤难愈,请皇帝马上下旨更换国公之位,并且希望尽快出兵。   “蛮人掌握了一种新的巫术,这巫术形同瘟疫,如不防患于未然,则大庸危矣。此乃太师亲笔手书,敬呈陛下御览。”沈楼将一封信呈递上去,那是朱星离对于噬灵的见解。   封禁灵脉,引爆丹田,势如瘟疫,无药可医。元朔帝仔细将朱星离的手书看了一遍,眉头紧锁,“此事当真?”   “当真,家父便是中了这种巫术。事不宜迟,必须马上出兵,平定北漠,将此等邪物销毁。以攻为守,方保太平。”沈楼撩起衣摆,跪在了金龙盘亘的地毯上,一字一顿,掷地有声。   封卓奕沉默半晌道:“即日起,立世子沈楼为玄国公,诏书即刻送往北域。至于出兵之事,容后再议。”   未曾经历过噬灵之祸的人,很难理解沈楼的急迫,现在提攻打北漠还是太仓促了些。沈楼叩首谢恩,不再多言。   退了朝,封重拽住沈楼,“清阙,你为何这般急着要出兵?那巫术蹊跷,当务之急应是寻到破解之法。”   “英王殿下可见过瘟疫?起初只有一人得病,一夜之间便能染遍全城。若是中原修士染上了噬灵,届时蛮人兵强马壮,一路势如破竹,亡国乃是迟早的事。”沈楼现在要做的,就是先下手为强,将蛮人打散、打服,最好能杀了乌洛兰贺若和那个大巫。到时候就算蛮人手中有噬灵,也翻不起浪了。   这件事本应在他得到国公之位时开始筹备的,如今刚刚继位就要开战,委实仓促了些,只能求助于朝廷。   封重面色凝重地点点头,他相信沈楼的判断,“我去劝劝父皇。但要让皇上同意出兵,空口无凭可不行。”   沈楼与封重对视一眼,第一次正视这位英王殿下。言下之意,是暗示他动些手脚,逼皇帝不得不同意。以前林信夸赞自家师弟有汉皇之才,他只当个笑话,如今看来,这位的确是当皇帝的好料子。   “殿下尽可去。”沈楼意味深长地说了这么一句,便转身离去。   御书房内。   “儿臣以为,现在的确是攻打北漠的好时机。当年北漠雄兵百万,贺若却没有派温石兰来中原,直接跟沈歧睿硬碰硬,便是因为他兵力强盛,不惧大庸。如今这般做法,看似是仗着巫术为所欲为,实则是露了怯,定然是北漠兵力衰弱。大庸忍了北漠这么多年,该是出口恶气的时候了。”封重有理有据地劝说道。   元朔帝反复看着朱星离的书信,觉得小儿子说的有几分道理。   “皇弟说得轻巧,打仗是要钱粮、要兵将的。单凭一个子虚乌有的巫术,就出兵北漠,岂非成了残害外族的不义之师?”太子立时出言反驳,让封重闭嘴。   “蛮族残害我朝百姓的时候,可没觉得不义,”封重不轻不重地说着,脸上还带着清浅的笑意,“太子哥哥这般反对,莫不是惧怕蛮人?”   太子被封重激住,怒道:“攘外必先安内!如今绝不是开战的时候!”   此言一出,御书房中骤然静了一下。   封重缓缓开口:“敢问太子哥哥,这安内所指为何?”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阿拉丁神灯篇》   楼楼:我是灯神,你们有什么愿望?   林曲:复活爹   有玉:复活弟   师伯:复活猫!复活弟!   楼楼:每人只有一个机会   师伯:那复活猫   师父:QAQ 第71章 灭狼(八)   这时节的踏雪庐, 春和景明。乘一叶扁舟在芦苇丛中飘荡, 燥郁的心渐渐就平静了下来。   “呼啦!”水面突然掀起,一名穿着薄衫的小小少年从水底下钻出来,扒住了林信的船头,奶声奶气地问:“客从何处来?”   这时节,不怕冷的小孩子, 已经开始下水摸鱼。顶着满头水草, 还要故作风雅, 很有林家风范。   东域临海, 踏雪庐的人都水性极佳。父亲年少时应当也在这清浅水泽中摸鱼捉虾, 只可惜林信住在没有水泽的鹿栖台,至今还是个旱鸭子。   林信弯腰,眼疾手快地抢了小孩子手中举着的鱼儿,“我从北域来, 要拜见你家国公。”   小少年突然被抢了鱼,一时间愣住了, 忘了下一句该说什么。   “客从远方来, 自有鱼儿相赠,莫抢孩子的。”一身青衣的林曲踏莎而来, 轻盈地落在船上,温柔浅笑地看看林信,又看看他手里的鱼。   林信随手将鱼一抛,那小少年便如猫儿一般在空中窜出一道弧线,叼着鱼重新沉入水中。   圣旨早已下过, 如今的林家是林曲掌权。林叶丹正在水榭上练剑,远远瞧见林信,冷哼一声,转身便走,不愿与他说一句话。   “父亲一向如此,打从我劝告各家以鹿璃换封地,便也恼了我。颇有些时日未与我说话了。”林曲随口解释着,请林信坐到桃花掩映处的小亭里。   亭中摆着一盘未下完的棋局,透明的水晶石做白子,光华内敛的墨玛瑙做黑子。因着主人暂离,棋盘上落了几片桃花瓣。   “纵观整个大庸,也只有疏静兄,真的在修仙。”林信在黑子一方坐下来,看着桌上的棋盘叹道。   “你既已唤我兄长,便不可再提我的字。”林曲语调严肃地说着,给林信添了杯茶。   林信一愣,接住那杯温热的竹叶茶。那日唤他一声兄长,实乃一时冲动,没料想这人竟认真了。低头口茶,不知如何作答,便开门见山说起了来意:“我来是想提醒你们,温石兰正在大庸境内,不日可能会来比剑。他手中有巫术符咒,中之灵脉皆毁。”   “啪嗒啪嗒”,林曲拂开桃花瓣,将棋子捡回盒中,面上依旧波澜不惊,“可有兴致与我手谈一局?”   这人似乎永远不知道“着急”两字怎么写,不由分说地将黑子塞到了林信手中。   “不负不似贪财之人,要那么多鹿璃,可是为了沈清阙?”林曲落下一字,断了林信的路。   “这话从何而来?”林信眉梢微跳,面不改色地继续下。   “他十三岁便想要攻打北漠,只可惜北域消耗不起,还曾试图劝说我父亲派人出海寻找鹿璃,”林曲笑着道,单手支额,一双桃花眼波光流转,“听闻你为了救他,只身跳下莫归谷。”   一招不甚,被提走了大片黑子,林信哂笑,“我竟不知,闭目塞听的东域竟如此消息灵通。”   “闭目塞听说的是人,可不是地,”林曲若有所指地说着,将手中白字尽数扔进棋篓里,“你输了。”   虽然精通奇门遁甲、五行八卦,林信于下棋之道上却不甚了了。遇上林曲这种高手,便只有投子认输的份。   “啧,再来再来。”林信不服,捡了棋子重新开盘。   这一次,林曲一改先前中规中矩的棋风,开始天马行空胡乱摆,左一颗右一颗,完全没有章法。林信看得一头雾水,心道这堂兄莫不是鄙夷他的棋技,开始胡下了?   “你师从朱亦萧,要赢我并不难,只是你性子太急,凡事顶多看三步。”林曲说着,突然落下一子。原本如鸟粪般东丢西落的白子,忽然连成了片,懒散如醉汉颓卧的局面瞬间锋芒毕露,步步杀招。   林信一惊,方才还是一片大好河山,此时再看过去,已然社稷崩卒没有了翻盘的可能。   林曲端起杯盏,缓缓喝了口茶,笑盈盈地看着他。   “不玩了,不玩了!”林信把手中的黑子扔到棋盘上,对于林疏静借着下棋试探他性子的事有些着恼,“言归正传,温石兰要是找上门来,你待如何?”   “你觉得如何是好?”林曲对于割鹿侯凶巴巴的表情毫不在意,抬手让下人撤了棋盘,端给他一碟桃花酥。   “自然是不应了,你是晚辈,他本就不该寻你比剑。”林信拈起一块点心,蹙眉看着把他当孩子哄的林曲。   “父亲,已经应下了。”林曲微微摇头,早在温石兰前往北域的时候,战帖便送到了踏雪庐。   林信豁然起身,恨不得抓住林曲的衣领给他一拳,早就应了,还这么半天废话,“他连我都赢不了,还跟温石兰打?你们林家,真是没救了。”   这些老顽固,全都跟沈歧睿一个德行,明知道打不过,还要应战。想来朱颜改那边也收到了战帖,结果根本就不用想,自家师伯那个臭脾气,定然已经摆好阵势准备把温石兰打成狗了。   林曲垂目,缓缓将林信摔到桌面上的糕点捡起来,扔到果壳盘里,“温石兰手上,有你爹的骨灰。”   林信倏然僵住了。   上比剑台,乃是生死不论的比试,定然都是有目的。毫无疑问,林争寒的骨灰,便是林叶丹应下比剑的原因。   桃花林的尽头,落樱满地的水榭上,林叶丹正端着一碗尺腥草茶,犹豫再三。   “魂力还未恢复?”隔着老远就闻到了那熟悉的尿臊味,林信便在水榭前停下了脚步。   尺腥草能温补神魂,蓄养魂力。魂力与魂是两码事,若把魂比作茶叶,那魂力就是茶叶泡出的茶水。茶水被拿走了还能再补回来,茶叶被拿走了便会残缺。   “你还有脸说,吸魂力这等邪术,是谁教你的?”林叶丹将尺腥草一饮而尽,横眉冷目地瞪着林信。   看着这样的林叶丹,林信突然不想说话了,转身就走。气得林叶丹摔了手中的杯盏。   林信在东域赖着不走了,要林曲教他浮水摸鱼。好脾气的青国公,当真挽起裤腿拉着他下水,摸泥鳅、捉小鱼、掏鸟蛋,只字不提怎么应对温石兰。   那日扒着船头跟他打招呼的小少年,好奇地看着笨手笨脚的林信,“你小时候,兄长没教过你吗?”在林家,这些技能,幼年时就该由兄长教的。   “关你什么事?”林信撇嘴,顺手偷走了小少年筐里的一条泥鳅。   三日之后,温石兰出现在了桃花盛开的踏雪庐。   “家父伤势未愈,怕是不能应战。我们汉人讲究父债子还,便由曲来讨教尊者的高招。”林曲用东域的繁文缛节招待温石兰,听得那北漠汉子直皱眉头。   林叶丹也不知怎么被自家儿子说服了,竟当真没有出来应战。   “你不是我的对手。”温石兰将斩狼大刀重新背回背上。   “晚辈自然不是您的对手,盖因您积累了几十年的灵力,而我刚刚及冠。若要比试,还请前辈卸下鹿璃,我们只比剑术,不比灵力,如何?论剑术,晚辈自认不输任何人,包括,草原上的天狼星。”林曲似笑非笑地弯着桃花眼,唇角却并无笑意。   草原上的天狼星,乃是温石兰在北漠的诨号。大庸没什么人知道,没料想林曲竟然张口就来。   温石兰听到这话,顿时来了兴致,“好!”   “且慢!不用鹿璃,我来跟你比!”林信不知从哪里跳出来,挡在了林曲面前,“若是我赢了,除了交出骨灰,你还得回答我一个问题。”   看到林信这张脸,温石兰眸色骤变,“与你何干?”   “我也是林家人。”林信顶开旸谷剑,咔哒一声卸了剑柄上的鹿璃。   林曲惊讶地看了看林信,很快回过神来,笑道:“不必,若是我赢了,也让他回答你问题。”说罢,足尖轻点,一跃跳上了比剑台,将剑柄上的鹿璃扔掉,请温石兰上台。   温石兰倒也爽利,“当当当”卸掉了七颗鹿璃,翻身跳上去,震得那木台晃了三晃。   林信暗自着急,也不知林曲这货哪里来的自信。即便前世后期,天下顶尖高手的名单上,也没有林疏静的大名。就凭这平平的资质,如何敌得过天下前三的温石兰?   “嗡——”没有鹿璃的灵剑,竟发出了一声嗡鸣,林曲剑尖指地,轻施一礼,骤然出手。   “叮叮叮”火光电石间,两人已经拆解了上百招,几乎看不清动作。林曲手中的剑,像是活的一般,在他掌心、周身来回翻转。一招一式,精妙无比,毫无破绽,将没有鹿璃的灵剑,用出了鹿璃激发时的状态。   林信缓缓放开了捏着旸谷的手。若是不论灵力,只论剑法,沈楼也不是林曲的对手。   一直山水不显的林疏静,竟是不次于沈楼的天纵奇才!   他只是性子淡漠,不喜欢张扬,往年的闲池围猎都不参加,参加了也是随意而为,不争不抢,以至于世人都看轻了他。 第72章 国祚(一)   跃动的刀光剑影戛然停止, 罡风卷起的桃花瓣纷纷扬扬落下来。大刀停在了林曲的额前, 长剑抵在了温石兰的脖颈上。   平手。   两人同时撤开,林曲微微地笑:“承让。既为平手,不若我们交换赌注,前辈要的千年鲛珠在此,还请前辈将叔父的骨灰交还。”   说着, 微微抬手, 拿出一只巴掌大的锦盒。单指推开, 盒子里放着一颗晶莹剔透灵光流转的鲛珠。   鲛珠传说乃是深海鲛人泣泪而成的珍珠, 其实是一种海中灵蚌所生的珠子, 可以入药,也可做首饰。千年鲛珠是极为罕见的,有一些特殊的功用。   温石兰看着那颗珠子,毫不犹豫地拿出了林争寒的骨灰。那是一个小小的白瓷罐, 用艳红的塞子盖着,又用红绳绑了个结实, 一看就是朱星离的手笔。除了他, 没人会往骨灰罐上绑红绳。   着实是林争寒的骨灰无异了。   两人同时将手中的东西掷向对方,在骨灰坛即将触到林曲指尖的时候, 林信骤然出手,用剑尖将亲爹的骨灰坛给挑了出去。   白色的瓷坛飞上天,贴在坛底的噬灵符咒飘飘摇摇地掉了下来。   林曲一跃而起,将骨灰稳稳接到手中。林信则一剑穿透那符咒中间不停转动的眼珠子,狠狠地钉在了地上。   “什么草原上的天狼星, 我看是草原上的疯狗!”林信弹指烧了地上的噬灵,言语中尽是鄙夷。   温石兰对于噬灵失败并没有什么表示,转身欲走。   “且慢。”林曲将骨灰罐稳稳地放在石桌上。话音刚落,十几名身着青衣的林家子弟御剑而来,将温石兰牢牢围在中间。   温石兰将七颗鹿璃重新安放回刀背上,横刀看向人群后方的林曲:“你欲何为?”纵使他灵力再强,也敌不过十几名林家高手。   “前辈用这等下作手段,委实有辱宗师名号。礼尚往来,还请前辈将身上所有的咒符交出来。再回答舍弟一个问题。”林曲指了指被林信烧成灰的噬灵。   你不仁,我不义,就是仗着人多欺负你。所有的林家人皆激发了鹿璃,剑气缭绕周身,以防温石兰爆起杀人。   温石兰沉吟片刻,摘下腰间的黑色牛角,看向林信,“你想问什么?”   “这东西,是谁做出来的,可有解?”林信连着说,欺负蛮人对汉语不甚了解,两个问题合成一个。   “大巫,无解。”温石兰将牛角扔过来。   林曲没有接,任由那东西掉在了地上。林家高手依然围着温石兰,林信提着旸谷走过来,“兄长,今日便将此人留下吧。”   温石兰乃是北漠第一高手,同时还是手握军权的斩狼将军。捉住温石兰,给他喂噬灵,让蛮人也尝尝失去灵力的痛苦,还能用他跟乌洛兰贺若换好处。   不愿多事的林曲,骤然听到这般无耻的提议,不知该作何反应。   温石兰冷哼一声,激发了斩狼刀上的鹿璃,一颗,两颗……五颗,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他是草原上的狼,只能杀死,不能捕捉。   第六颗鹿璃亮起,浓稠的灵力逸散开来,身后的清浅流水都开始不安地震颤,泛起一圈一圈的涟漪。鹿璃亮到七颗,可劈山斩石横扫千军,同时灵脉爆裂同归于尽。   “说笑而已,”林曲及时制止了温石兰,做了个请的手势,“前辈,后会有期。”   林家的高手齐齐退后,让开了出路。   温石兰收起周身鼓荡的灵力,斩狼上的鹿璃也渐渐黯淡下来。突然,单脚踏地,直冲林信而去。   林信立时横剑,被斩狼重刀压着,瞬间向后退了三丈远,剑气在地上划出一道长长的裂痕。   “小崽子,我说过,别让我再看到你!”温石兰声音低沉,带着浓浓的杀意,“再有下次,就把你像野兔子一样剥了皮,将血肉献给大巫!”   深蓝色的眸子骤然紧缩,林信咬牙,倒转灵力开始吸魂。温石兰猛然发力,重重地将他推开,跃上斩狼刀,呼啸着飞上高空,眨眼消失在天际。   沈楼得了国公之位,却没立时离开京城,应太子之约到醉仙居喝酒。   “如今国库不丰,当真不是开战的好时机。清阙,孤明白你的急迫,日日面对那群蛮人,国仇家恨早已忍无可忍。只是,父皇那边,有些难办。”太子跟沈楼碰杯,眼圈泛红地表达着自己的感同身受、爱莫能助。   “是臣唐突了。”沈楼面色淡淡,给太子斟酒。   “你我自小一起长大,这情分谁也比不过,该为你做的,孤一定做到。开战之事,还需再周旋一二,”太子笑着说,暗自观察则沈楼的神色,话锋一转,说起了林信,“听闻你与割鹿侯重归于好,他为了救你孤身跳下了莫归谷,此事当真?”   林信一直没有接受太子的示好,甚至明着作对。如今酌鹿令正推行得如火如荼,列侯诸公被林信收拾得服服帖帖,说一句权倾朝野也不为过。再这般下去,皇帝迟早以压制不住割鹿侯太过无能为由,将太子之位转给封重。   近来听说林信为了沈楼跳崖的事,太子可谓欣喜若狂。沈楼是效忠于他的,若是能通过沈楼制住林信,岂不美哉!   “割鹿侯之事,殿下不必担忧,林信只效忠于帝王。”沈楼垂目道,不过这话,说的是前世的割鹿侯。   太子握着酒杯的手倏然攥紧。   言下之意,便是拒绝帮太子劝服林信。并且提醒他,列侯诸公只效忠于帝王,自己如今也是国公,并不是一位储君可以随意支使的。   酒席不欢而散,沈楼对于毫无长进的太子彻底失去了耐心。上辈子便是这位一意孤行的新帝,屡次横插一手,以至于大庸节节败退,困守南域。如今非但没有开窍,还假惺惺意图冒领劝说帝王出兵的功劳,当真令人绝望。   “怎样,他是不是说,苦苦哀求,父皇却是不听?”一身便服的封重从人群里冒出来,跟在沈楼身后。   沈楼瞥了他一眼,“殿下不该出现在此。”   “是有好消息告诉你,你的后手已经奏效了。”封重左右看看,用手中的大烧饼遮住脸,悄声道。   北域边境八百里加急。   蛮人突袭雁门关,屠了广武城。城中百姓,无论男女老少,皆被挖了双眼,整整齐齐码在主街上。   雁门乃是要塞,广武是雁门关的主城。北域在地图上呈扁平状,雁门关乃是最薄之处,与中原、北漠接壤。破了雁门关,蛮人便可直入中原。   “欺人太甚!”元朔帝将沈秋庭的亲笔战报狠狠拍在御案上,屠城也就罢了,还挖了所有人的眼珠子,整整齐齐码尸体,实乃对大庸的挑衅!   沈楼眸色微暗,雁门关?这本是他与妹妹商议好的,选一座小城做屠城假象,但选的乃是函谷关,而非雁门。   不管出了什么岔子,沈楼二话不说双膝跪地,再次请战。封重提前安排好的几名文官也纷纷出列。   “皇上,蛮人此番,是将大庸的脸面摔在地上踩踏。若不开战,国将不国!”   “臣虽为一介书生,也有灵根灵脉,可为国一战!”   “臣请战!”   “臣请战!”   封卓奕背着手,在高台上来回走了几步,突然站定,咬牙道:“打就打,我堂堂大庸,岂容蛮人欺辱!传朕旨意,封沈秋庭为桑弧郡主,沈楼为征北大元帅,点兵,灭蛮!”   “臣,遵旨!”沈楼朗声应道,双手接过虎符,立即前去点兵。   朝廷大军缓缓行进,沈楼先一步抵达雁门关,见到了怒不可遏的沈秋庭。   “怎么回事?”沈楼将封郡主的圣旨抛给妹妹。   沈楹楹看也不看地扔给随侍,用马鞭指着满目疮痍的广武城,“你自己看吧。”   蛮人突袭是真的,挖眼珠也是真的,只是没有屠城。被生生挖了双眼的百姓,横七竖八地倒在街道上,挣扎翻滚,血流成河。沈楹楹索性夸大了些,报给朝廷。   沈楼看着那些顶着两个血窟窿哀嚎不止的凡人百姓,忽然生出了不好的预感。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关于阴谋的大猜想篇》   信信:大巫要我的血肉做什么?   楼楼:祭天!   师父:画阵!   虫虫:炖汤!   信信:蛮人挖百姓眼珠子做什么?   楼楼:挑衅!   师父:养蛊!   虫虫:炖汤!   信信:→_→ 第73章 国祚(二)   大庸与北漠开战。   雁门关屠城, 沈楼却没有从雁门关开始打, 而是带着大军一路向西,自贺兰山附近折向北。   “那些王八蛋还没走远,我们应该直着追!”沈楹楹扯着兄长坐骑的缰绳,咬牙切齿地要直向北。   “弯勾钓鱼,直钩钓鳖, 不能追啊大侄女。”被沈楼叫来研究巫术的朱星离, 懒洋洋地坐在浮于半空的春痕剑上, 摇头晃脑地说。   此地向北, 道路崎岖多山。蛮人既然敢这般嚣张地挖眼睛, 就是不怕北域军追过去的,显然是个直钩。   “这些人眼可与噬灵有关?”沈楼问朱星离。   “十之八九,”朱星离在泥地里捞出一颗被蛮人漏捡的眼珠子,冲洗干净, 对着日光细瞧,“噬灵符中间那个白珠, 没准就是人眼珠。眼为聚灵之物, 乃是人身上最易炼化的地方。传闻上古时期,有邪魔用九百九十九只眼珠子做成了千眼万相阵, 内力有上千幻阵层层叠加,人一旦走进去就再也出不来。”   朱太师的杂学讲堂,沈家的土匪们不爱听。沈楼谢过朱星离,便去整兵,留下一百名北域军在广武城善后, 其余人即刻拔营。   贺兰山一带,是北漠几个部族的交界处。虽然贺若统一了部族,但各部贵族都有自己的小算盘,这些交界处防卫很是薄弱。上一世沈楼就是走的这条路,险些破了北漠王庭。只是当时朝廷供给没有跟上,大军陷入困顿,沈楼又遭暗算中了噬灵。   宣战便开打,大军一路势如破竹,捷报频传。温石兰无暇继续往南域比剑,提前回了北漠。   “既然你已认回林家,你爹的骨灰就葬回祖坟吧。”林叶丹皱着眉头,看向林信手中绑了红绳的白瓷罐。   “本侯何时说要认回林家了?”林信挑眉。   林叶丹顿时黑了脸。   “叔父的事,儿子与不负商量。给朝廷的奏报,还要劳烦父亲快些写出来。”林曲不慌不忙地把父亲支走,温柔浅笑地看向林信。   方才亲口说了自己也是林家人,这会儿又反悔,林信一点也不觉得难为情,“我娘的骨灰还在蛮人手中,等我找到,要把他俩合葬回鹿栖台去。你们林家书香传世,不许她过门,定也不肯让她入祖坟,没用的话就别说了。”   “叔父已经自立门户,本就该葬在鹿栖台。只是现下鹿栖台还未修好,若你信得过为兄,在婶娘的骨灰找到之前,不若将叔父的骨灰暂存在踏雪庐。”林曲说出的话,总是恰到好处,让人无从辩驳。   接下来还有一场硬仗要打,着实没有回鹿栖台安葬父亲的时间。林信想了想,便将骨灰留在了东域,只身往南域去。   虽然自家师伯能赢过温石兰,但噬灵的事还是要提醒一下,让他早做防备。   黑色牛角中,还有一道噬灵符,被当场焚烧,只留下一只空牛角。连带着给帝王的奏报,一并送去墉都。   春闱结束,忙了许久的英王殿下终于得闲,在自家王府里吃鳜鱼。桃花开落,正是鳜鱼肥美的好时节。封重早早让人定了许多鳜鱼,本想等林信回来一起吃的,奈何那家伙迟迟不归,实在忍不住就自己先吃了。   “启禀王爷,渊阿刃六求见。”王府的侍卫前来通禀。   林信的渊阿九刃,平日就跟在割鹿侯身后充当吓唬人的背景,偶尔用来传递消息,寻常人都记不住他们的样貌。但只要看到那身孔雀绿锦袍,就不会认错。   “叫他进来。”封重可没有“周公吐哺”的精神,头也不抬地边吃边等。   “参见英王殿下,侯爷让属下给您带信来,”刃六跪在地上,双手捧着一封书信和一只牛角,“此物是温石兰留下的,侯爷请您一并献给皇上。”   封重吃掉最后一块鱼肉,这才抬头看向刃六,没有起身去接东西,慢条斯理的端起杯盏,喝了口茶,“你们侯爷几时回京?”   “属下不知。”刃六保持着举东西的姿势,抬头看向封重。   “唔,”封重点点头,缓缓起身,突然拔剑,“把他拿下!”   几名侍卫瞬间从角落里窜出来,将刃六压在地上。封重用剑尖挑了挑牛角,“说吧,谁指使你假扮刃六的?”   “刃六”面露惊疑。   封重冷笑,露出一边的小梨涡。似乎并不怎么吓人,只得作罢,拉下嘴角,用剑尖拍了拍那人的脸,“你的确跟刃六有几分像,但也只是五分形似,当本王是瞎的吗?”   他自小对书籍、人脸,皆过目不忘。见过一次的人,便不会认错。   封重将书信和牛角用樟木盒子装好,拿去给元朔帝,禀明有人冒充刃六给他送信和牛角,信他没有拆,请父皇定夺。   此时,元朔帝封卓奕,正捏着东域传过来的书信与牛角翻看。可想而知,若是封重信了那假刃六,拿着牛角来邀功,将是何等情形。   “此物乃是那人哄骗儿臣献给父皇的,还请父皇莫要触碰,以防有诈。”封重让侍卫端着樟木盒,不许他靠近龙椅。   封卓奕看向站在一边的太子,神色有些冷。这种毫无用处,却能惹他厌恶英王的事,显然与太子脱不了干系。   太子却一脸坦然,“能提前得知东域所献为何物,此事着实蹊跷,不若将那人押上来,问问清楚。”   这就是要当面对质了,封重觉得事情有些不对。   五花大绑的假刃六被带到了帝王面前,哆哆嗦嗦地跪在地上,也不知是不是吓得,面色泛着青白。   封重看向太子,见他突然向后退了一步,身体抵住盘龙大柱,仿佛见鬼了一般地满脸震惊:“你……”   “太子,你认得他?”元朔帝蹙眉,愠声质问。   跪在地上的假刃六,忽然抽搐了一下,从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嗬嗬”声。   火光电石间,封重一跃而起,借着灵剑之力急速后退。那假刃六突然暴起,周身皮肤鼓胀,“嘭”地炸裂开来,鲜血喷溅到了元朔帝与两名御前侍卫的身上。   及时躲到了柱子后面的太子毫发无损。   “护驾,护驾!”封卓奕突然惊恐地大喊,两名近卫迅速拔出灵剑,待要激发鹿璃,却腿脚一软,双双跪倒在地,喷出血来。这是灵脉被封的征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皇帝:我是谁,我在哪儿?   虫虫:你中计了呀爹!   皇帝:快来护驾!   虫虫:我也自身难保啊,等我吃口鱼冷静一下 第74章 国祚(三)   封卓奕浑身发抖, 立时意识到这是朱星离所说的“北蛮巫术”, 咬牙道:“传太医,急召朱星离回宫,快!”   “父皇!”太子从盘龙柱后走出来,满眼关切地看向皇帝,脚步却停在高阶之下, 没有上前。   封重一言不发地缩到角落里。   殿门外的侍卫立时跑去找太医, 玉阶上的六名金吾卫快速走进来, 护在帝王身前。大殿里乱成一团, 太子下令封锁帝王寝宫, 不许任何人踏出宫室一步。   “逆子!”元朔帝紧紧攥着扶手上的金龙头,声音嘶哑,双目赤红地盯着地面,也不知是在说谁。   “六皇弟, 这是怎么回事?”太子也是一脸愤怒,转头看向封重, 却发现原本封重站立的地方已经空无一人, 大声质问,“英王呢?”   封重早已溜到了殿外, 躲在暗影处,跟一名被他打晕的侍卫换了衣裳。将灵剑藏到背后,挂上侍卫的宽刀走出来,混进无头苍蝇一般寻找英王的侍卫群里,趁乱跑出了寝宫。   今日之事, 显然是太子封章安排好的。他没有中计带着假刃六来邀功,太子就主动找茬叫那人来大殿。如今皇上中招,自身难保,情势十分不妙。   宫道上传来整齐划一的脚步声,封重闪躲进小巷里,瞧见身着银色铠甲的大批羽林军,正浩浩荡荡地朝帝王寝宫进发。皇帝没有下令调羽林军来护驾,是谁下的令不言而喻。   封重牢牢记着师父的教诲。   “知道修仙之人为何比凡人活得长吗?因为仙者会御剑,打不过可以跑。”   南域,临近荼蘼节,天气已经很是炎热。清凉殿后的水车一刻不停地往房顶运送山泉水,哗哗的雨幕将殿内殿外隔绝成两个世界。   菁夫人刚睡饱,精神抖擞地跑到林信身边要跟他玩。林信席地而坐,拿着个麻绳做的老鼠,一边逗猫一边跟朱颜改说话。   “噬灵无解,还望师伯小心,若是蛮人前来,万莫叫他近了身,也不能徒手接他递过来的东西。”   朱颜改一言不发地捣鼓着手里的小灵器,也不知听进去了没有。   “师伯,有件事,侄儿想向您求证,”林信抱着菁夫人,凑到朱颜改身边,低声问,“咱们朱家,是不是有一个上古大阵?”   “咔嚓”,朱颜改一个用力,掰断了手里的小物件,蹙眉扔到一边,“你怎么知道?”   这一念宫,早期乃是一座上古仙府,仙府主人已经不可考。传闻朱家藏古籍万卷、灵宝如恒河沙多不胜数,着实有些夸大,因为大部分的宝物早已遗失。但也有一些十分厉害的东西留存下来,比如那组上古大阵。   这是只有历代家主才知道的秘密,连朱星离都不清楚。   “因为,有人通过这个阵,回来了。”林信看着师伯的眼睛,一字一顿道。   大殿里瞬间陷入一片沉寂,只剩下窗外哗哗的雨声,朱颜改额间三颗米粒大小的鹿璃珠,映着被雨幕打断的阳光,忽明忽暗。   “喵。”菁夫人窜上矮几,伸出爪子拨弄额坠。   “他说,大阵在石壁后,门高十丈。”为了证明自己的话,林信又多说了一句。   朱颜改捏住猫爪,“跟我来。”   藏书洞沁凉幽深,数不胜数的书籍字画整整齐齐排列在石壁上。并不尽然是古籍孤本,四书五经、传奇游记、诗词医书,应有尽有。   修仙界经历过衰落颓败的时期,依靠古籍残卷才恢复到如今的状况。朱家继承了这座仙府,便秉承先人的做法,将时下的书籍收集于此,福泽后人。   “改日,将我的满月刀法也放进来。”林信看着琳琅满目的书籍,心中很是震动。   “后人应该更想知道吸魂之法。”朱颜改瞥他一眼,弹指点燃了远处的烛火,直径走到了一面石壁前。   石壁完好无损,敲之也没有回音,根本就是实心的。朱颜改指尖沾了朱砂,快速在石壁上画阵,快到林信也分辨不清。   “轰”一声巨响,没有任何裂缝的石壁骤然碎裂,露出了一丈见方的小室。与沈楼描述的一般无二,十丈高的门上结满了青苔。   朱颜改毫不犹豫地推开了石门,鹿璃的灵光瞬间溢出来,晃得人睁不开眼。   林信闭了闭眼,待眼睛适应了光,方才看清室内的模样,不由得惊呼出声,“怎会如此?”   这石室,是用来画阵的,地面本应平坦如祭坛。但如今,乱石嶙峋堆积成山,墙壁上坑坑洼洼。穹顶上本应裹着原石的鹿璃尽数裸露了出来,荧光灿灿。   朱颜改抬手,灵力卷起罡风推开碎石尘土,露出已经失了颜色的阵图。回溯时光的大阵,只能用一次,用过便没了。   如那些消散的魂魄一般,定在了毁灭的瞬间,不复还。   林信站在这里,忽而有一种错乱感,好似这石室里关着的乃是上辈子的世界。   “难怪,”朱颜改眸色深沉地逡巡了一圈,快速关了石室,不再多看,凤目微凛地看着林信,“那个回来的人,是不是沈楼?”   林信一惊,“师伯……”   “呵,他说北方有人一顿吃多了火焰鱼死于非命,然火焰鱼是南域特产,价钱昂贵,寻常酒楼一日绝不可能做出那般多。孤派人去查证,根本没有这回事。”朱颜改哼了一声,带着林信走出藏书洞。   被关在外面的菁夫人正撅着屁股挠门,见林信出来立时扒着他的衣摆爬上去,蹲在他肩膀上,居高临下地舔爪子。   朱颜改伸手摸猫头,菁夫人扭了扭,张口佯装咬他,把手吓唬走。“夫人那时候,是不是已经不在了?”   “是,”林信对于自家师伯的洞察力深感钦佩,也不瞒他,“据说那时候噬灵泛滥,一切都毁了,师伯便开启了大阵。”   “沈家小子……”朱颜改意味不明地轻嗤一声,“那他可是肩负着天下苍生了,这事可不能办砸。”   因为大阵已毁,再也没有重来一次的可能。   天下楷模、四域之首的玄王沈清阙,被推举为回溯时光、拯救仙道的那个人,打从重生伊始,沈楼便注定不能单为他自己而活。   林信蓦地有些堵心。   说话间,朱江春快步来报,“英王殿下来了,带着一身伤!”   朱江春的两名弟弟,朱江夏和朱江秋一人一边搀着封重走进来。   “怎么回事?”林信三两步跑过去,扶着封重查看。   “嘶——没事,都是皮外伤,切莫让人知道我在一念宫……”封重看到林信在这里,一路紧绷的神经骤然放松下来,两眼一翻昏了过去。   再醒来,人已经在清凉店的竹席上躺着了。而“帝王遇刺重伤,太子监国”的消息也已经传到了南域。   朱颜改看着金吾卫送来的太子手谕,眉头微蹙。   封章果然把这件事推到了封重身上,言说他勾结蛮人,意图谋朝篡位。勒令列侯诸公不得收留,见之立即送往墉都。   “这个王八蛋!”封重气得心肝疼。   “帝王有难,诸侯自当勤王救驾。”朱颜改拿起剑架上的灵剑。   “师伯,”封重赶紧拉住朱颜改,“如今帝王不曾点烽火,又是储君监国,诸侯不可擅动!若是南域出兵,便是乱臣贼子。”   乱臣贼子,其他诸侯便可起兵阻拦,到时候救驾不成,反到会让大庸陷入战乱。   “当务之急,是快些给北域送鹿璃!”林信攥紧了拳头。   既然能得到噬灵,太子与蛮人之间必有约定。封章极力反对沈楼攻打北漠,如今大权在握,第一件事定然是下令撤兵。如果沈楼坚持不撤,便会断了粮草鹿璃的供给。   大军已经与蛮人交战三日,双方都杀红了眼。   沈楹楹背着桑弧大弓走进帐中,摸了把脸上的血污,“鹿璃怎么还没到?弓箭兵已经没有鹿璃可用了!”   “鹿璃不会到了,”沈楼坐在帅位上,满面寒霜地捏着刚刚送来的圣旨,“太子监国,下旨撤军。”   他们先前已经打到了阴山脚下,再向前便是王庭。乌洛兰贺若定然会派人来和谈,届时只要让蛮人交出大巫和噬灵,便大功告成了。然而前几日温石兰突然回归,大庸这边鹿璃不足,连吃几场败仗,如今又退到了呼延河以南。   “封章这个王八蛋!”沈楹楹气得一拳砸碎了案几,几万修士、数十万凡人大军,岂是说撤就撤的。就算要停战,也得有个过程,骤然掐断了鹿璃,是要他们把脖子递给蛮人砍吗?   “报——鹿璃告急,弓箭跟不上,蛮人过河了!”   沈楹楹咬牙,“哥!”   “黄阁,去浣星海调鹿璃;紫枢,去西域找钟有玉借!楹楹,走!”沈楼掀开帐帘,大步走了出去。这仗,绝不能停,一旦停下来,便是万劫不复。   营门口,一身劲装的林信,带着渊阿九刃和装满鹿璃的马车,刚刚站稳。   “这是我半年来攒的私房钱,本是打算用来娶媳妇的。”林信眨眨眼,半真半假地说。   他贪污来的鹿璃,都藏在了鹿栖台。本打算攒个几年,差不多够沈楼痛痛快快打一场。然而,如今,只能解解燃眉之急,对于这场大战来说,依旧是杯水车薪。   打了个手势,立时有将士上前,接过鹿璃直接送往前线。沈楹楹只来得及欢呼一声,便翻身上马,头也不回地往战场奔去。   沈楼策马冲过来,一把将林信揽到自己马上,快速亲了一口,“给你娶。”   林信还没尝出滋味,便又被抛下马,赶紧在空中翻身,落地站稳,沈大元帅已经瞧不见踪影了。   独留下一群下巴落地的守营兵,呆若木鸡。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将士们:( ⊙ o ⊙ )   信信:欢迎来到”搞基吧元帅“真人秀,我是主持人割鹿侯   渊阿:我们是道具组,请忽略   楼楼:我是嘉宾,元帅   楹楹:我……我刚才是不是错过了什么? 第75章 国祚(四)   呼延河, 手持弯刀的蛮人大军在河水最浅之处快速蹚水, 清浅的水混杂着污泥,溅起三尺高。   大庸的箭矢不断射过来,皆被提前过河的蛮人修士挡住。弓上没有鹿璃,射出的箭矢便不带灵力,蛮人修士只消轻轻挥动长刀, 便能将那些普通的羽箭挡开, 伤不到身后的士兵分毫。   “停箭!”弓箭营的将军下令停止, 这样射下去也是浪费。弓箭兵齐齐后退, 手持长矛的骑兵变阵, 冲上前去。   “杀——”骑兵手中的长矛上还有鹿璃,与蛮人修士的长刀相撞,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声。   带着灵力的长矛,划过几名刚刚冲上岸的蛮人脖颈, 灵力化作罡风,瞬间将脆弱的脖子划断, 鲜血齐齐喷溅出来, 形成大片的血花。提着大刀的蛮人修士自背后袭来,将手握长矛的骑兵砍翻在地, 一刀斩下了大庸修士的头颅。   短兵相接,杀声震天,呼延河的石头滩很快就被鲜血染红。   一名北域小将作为先锋军,十分英勇,冲到最前面独自缠住了三名蛮人修士。他是沈家家臣, 马上就要封千户了,一手银枪使得极好,鹿璃的灵光镀满长长的枪杆,牢牢抵住同时砍过来的两把长刀。   小将挑眉一笑,运转灵力,骤然将两人推开,一招回马枪戳向试图偷袭他的另一人。就在这时,银枪上的鹿璃闪了闪,咔嚓一声碎裂,灵力耗尽。   只得弯腰躲过这一刀,快速摸向装鹿璃的马兜,却摸了空。这几日鹿璃紧缺,就连将军们每日也有定例,他今日的份额已经用尽。   “将军当心!”旁边的修士兵大喊一声,冲过来替他挡了一刀,那三名蛮人看出他鹿璃不足,立时群起而攻之。   “噗——”那命小兵立时被毙于刀下,小将大喊一声冲过去,却被蛮人一刀砍断了银枪,再一刀劈向他的脖子。   小将绝望地闭上眼,“嗖——”箭矢破空之声自耳边传来,睁开眼,就见一支灵光充沛的大箭擦着他的肩膀飞过,“咚”地一声将那蛮人射了个对穿。   那力大无穷的箭矢未停,又带着这名蛮人穿透了身后的另一名小兵。两人被串成一串,重重地砸向刚刚爬上岸的一群蛮人,下饺子般纷纷跌进河里。   “郡主!”小将惊喜地转头看向身后。   手握桑弧神弓的沈楹楹,腰杆笔直地骑在马背上,随手抛给他一颗鹿璃,而后呼啸一声打了个手势。   骑兵齐齐后撤,重新装上鹿璃的弓箭兵上前,万箭齐发。   “嗖嗖嗖!”以为还是普通箭矢,蛮人修士漫不经心地出手格挡,却不料被灵箭穿透了刀风,直入心脏。   站在河对岸的温石兰见状,立时下令变阵。大庸的补给到了,这时候过河只有死路一条,蛮人抵抗片刻便开始后撤。   温石兰却是一跃而起,直奔策马而来的沈楼。   虞渊应声而出,与斩狼刀在空中划过,发出噼里啪啦的火花。两股强悍无比的灵力碰撞,罡风卷起地上的草皮,掀起丈许高。   剑气如落日长虹,随着剑招的变换,在空中连成一片,发出耀眼的光。灵剑撞在刀身上,如千钧铁锤直冲而下,震得人虎口发麻。   温石兰吃了一惊,这浩瀚如山呼海啸却偏偏能尽数收敛于一点的灵力,比之沈歧睿强横了不止一点!这哪里是一名二十岁的后辈该有的力量?   再看沈楼,一招一式稳如泰山,毫不费力,显然还未到极限。   “好小子,你以前可没这么厉害!”温石兰禁不住称赞他。   “你以前,也没这么下作。”沈楼侧身躲过一刀,冷眼看着温石兰。   上辈子跟温石兰打了近十年,虽然道不同,却不妨碍他欣赏这个人。神武天成,光明磊落,一代英豪。没料想,如今竟成了暗箭伤人的小人。   听到这话,温石兰面色微变,眼中泛起几分恼恨。恰在此时,虞渊剑破开防御灵力,朝他门面直刺而来。平平一剑,没有多快,也没有变招,好似少年人每日清晨习练的基础招式,却怎么也抵挡不住。   “嗤”一声响,躲闪不及的温石兰被刺中了肩膀,斩狼刀斜劈过来,将虞渊狠狠撞开。   “呜——”蛮人营地响起了号角声。所有的蛮人都退回了呼延河以北,温石兰受伤,不再恋战。   天色渐晚,沈楼下令鸣金收兵,今日这一场算是撑过去了。   林信大马金刀地坐在元帅帐中,把玩着沈元帅的笔墨、帅印。元帅亲卫站在一边默不作声,留营的兵将们不敢靠近,抓耳挠腮地向里张望。   “你们元帅,平日睡在何处?”林信叼着一根笔,点了点眼观鼻鼻观心的小亲卫。   “回侯爷,如今正在行军,元帅就睡在屏风后面。”小亲卫指了指林信坐着的椅子后面,那一幅充当屏风的巨大舆图。舆图将这帐子分作两半,前面用来商讨事宜,后面用来休息。   枕戈待旦,随时拔营。   林信打了个哈欠,站起身来。这一路紧赶慢赶,又拖着鹿璃跑了几百里,着实有些累了。   “侯爷可是要休息?属下给您铺个……”小亲卫话没说完,就被林信摆手制止。   “你方才也听见沈清阙说的了,本侯睡这里便可,退下吧。”林信慢条斯理地说着,言语间尽是含糊的暧昧。   小亲卫只有十几岁,瞧着嫩得很,听了这话脖子都红了,磕磕巴巴地说:“属,属下告退。”   屏风后的床铺有些简陋,只是一张平整的木板,上面铺了虎皮,扔着一只圆枕。林信蹬掉鞋子爬上去,在虎皮上蹭了蹭脸,上面尽是沈楼的味道,草木冷香夹杂着淡淡的汗味。   帐子外面,传来几名汉子的低语。   “娘诶,侯爷真睡到国公爷的床上了?”   “方才他俩……”   “你说,是不是跟男的好能增长灵力?瞧瞧咱们国公爷,近来多猛!”   “回头抢个好看的男人来试试。”   沈家军不愧是土匪出身,张口闭口就是抢,但也知道分寸,不敢乱编排林信和沈楼,话里话外都是敬畏。   林信原本还想再听听,但被沈楼的气息包裹,不多时就睡了过去。等沈楼满身煞气地回到营帐,就见床上赖着一只睡得软绵绵的信信,眸中的冷意尽消。   睡梦中,恍惚有人把自己抱进了怀里,带着一股淡淡的血腥气。林信蹭着那熟悉的体温,陷入了久远的梦境。   被沈楹楹一箭透骨,从重伤中醒来,看到的是沈楼那张讨债脸。没说几句,那人就丢下他走了,林信肚子饿,只能自己起来找吃的。   小屋外的林子,似乎怎么也走不到尽头。一只兔子从眼前溜过,林信加快脚步追上去,忽然窜出来一道黑影,直接袭向他肩上的伤处。   “唔——”尚未愈合的伤口血流如注,对方不知拿了什么东西,将血尽数收起。眼前的景象越来越模糊,林信有些看不清,忽而听到沈楼大喝一声:“什么人!”   “呼!”林信倏然惊醒,发现自己睡在沈楼怀里。   “信信?”沈楼正在看账册,感觉到怀中人忽然抖了一下,立时低头看他。   “你回来了,”林信抬头看看,帐子外已经一片漆黑,床头点了蜡烛,映着沈楼满是关切的双眼,“我方才,梦见了以前的事。”   沈楼心头一跳,“什么?”   “那时候,你把我扔到小屋里自己走了,后来是不是又折了回来?”林信坐起身,凑到沈楼面前问他。   “你不记得了?”沈楼听到林信这么说,薄唇拉成了一条直线,“我没扔下你,是去找药了。”即便当时恨极,他也不能把重伤的林信一个人扔下,唾弃自己之后,还是按时回来。却不料瞧见林信遇袭,倒在了林子里。   林信心尖微颤,自己怎么把这段给忘了呢?“那你记不记得,偷袭我的是什么人?”   “没看清,怕你再出事,就没有追,”沈楼摇了摇头,“怎么了?”   “方才梦见,那人似是,拿走了我的血。”林信舔了舔干涩的唇。   沈楼指尖微颤,揽住林信的腰,“梦有错乱,许是跟宫宴上的事混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信信:呜呜,做噩梦了   楼楼:老攻抱抱,不怕不怕   虫虫:呜呜,做噩梦了   师父:鸡腿被抢了,还是鱼汤洒地上了?   虫虫:…… 第76章 国祚(五)   林信皱起眉头, “清阙, 你说他们早年要抓我娘祭天,现在又要我的血,是不是……”   “不是!”沈楼毫不犹豫地打断他,将人揽进怀里,“若是你的血有用, 那乌洛兰贺若的血就更有用, 何必舍近求远来抓你。”   林信扬起脸, 呲牙笑:“那估计是拿去滴血验亲了, 若是圣女的儿子, 只要保持童贞之体便可祭天。你这个破了圣子童贞的人,估计也得一起烧死。”   严肃的话说着说着就变了味,沈楼凑过去跟他对鼻子,“孤乃正人君子, 绝不会做出玷污圣子这种事的。”   不愧是立如雪中松的沈家楷模,这话说出来脸不红气不喘, 一身正气。林信微微偏头, 蹭着他的鼻子寻到那双薄唇,“啧, 今日才瞧出来,你原是这般道貌岸然之人。说实话,上辈子玄王殿下那些名声,是不是沽名钓誉故意弄出来的?”   沈楼但笑不语,含住林信的唇轻轻啃咬。   林信把手伸进沈楼的衣襟里, 胡乱摸索,突然摸到一张纸,不待沈楼阻止便抓住摊开来看,“啧,国公爷身上藏着什么?莫不是跟哪个相好的……”   说了一半的调侃卡在了喉咙里,这正是林信寄给沈楼的那张纸——工笔画的春宫图。   沈楼眼带笑意地看他。   “咳……”林信把那张纸揉皱了扔到一边,“军营重地,看这种东西不好……唔……”   说话间,忽然被沈楼压在身下。   “哎,你知不知道,皇上是中了噬灵的。”林信试图岔开话题。   “嗯?”沈楼蹙眉,果真停了下来,他只知道太子使了什么手段软禁了皇帝,却不知这事还跟噬灵有关。   “人是太子安排的,封章肯定跟蛮人有来往。你说,他们是怎么搭上边的?”上辈子可没这么一出,那时候元朔帝是病死的。   “许是蛮人入宫的时候,”沈楼一边脱他衣服一边说,“封重太过锋芒毕露,太子有些急了。但他们是怎么搭上线的?”   林信被剥了外衫,露出白皙的皮肉,不甘示弱地伸手扯元帅的外袍,“太子身边可有什么前世没有的人,或是提前跟什么人亲近了?”   沈楼揉捏的手骤然用力:“太子提前纳了周氏!”周氏,指的是御前侍卫周亢的妹妹,上一世的周良娣。当年是周亢晋升了金吾卫统领,太子才纳了周氏,如今周亢尚未飞黄腾达,便只封了四品良媛。   “啊……轻点!”林信抬脚踢他,被他一把抓住了脚踝。   正闹着,外面突然传来亲卫的声音:“元帅,东先生来……了……”东涉川和小亲卫一起走进来,就瞧见那宽大的舆图上,映着两人的影子。   东涉川作为沈家家臣,这次作为文臣随军,负责粮草、鹿璃的安排,寻常都是直接进元帅帐商讨的。   此刻,与小亲卫一起,僵在了原地。   沈楼放开林信,简单整了一下衣裳便走出来,十分坦荡地坐在帅位上,“何事?”   东先生偷瞄一眼,见国公不像是被打扰了好事的样子,心下疑惑,却不敢多说,提着他那抑扬顿挫的语调说起正事,“侯爷送来的鹿璃,只够我们支撑三天。粮草属下已经向临近的封臣借调了,但也只够沈家军的嚼用,要支撑朝廷军尚有困难。”   这支军队,小部分是沈家军,大部分是朝廷军。北域是决计养不起这么多将士的,否则早就打到乌洛兰贺若的王帐去了。   账册他方才已经看过,着实撑不了多久了,沈楼沉吟片刻道:“撤军的旨意很快还会再来,朝廷军……”   “若是现在改道去墉都勤王,可支撑得住?”林信披着外衫,从后面走出来。   东先生立时垂下头不敢多看,从背后拿出个小算盘来,噼里啪啦打了一通,“若是明日便启程,恐怕也只能走到函谷关。除非一路抢掠,到函谷关开了洛阳的粮仓,顺路抢了燕山侯家的鹿璃。”   沈楼失笑,“朝廷军,是不可能跟我们打墉都的。”虽然有虎符在手,但那些朝廷军有自己的将领,若是看出沈家要谋逆,很可能会反过来跟北域开战。   墉都,皇城。   钟有玉先前接到太子的诏令,让他和钟无墨带兵进京护驾。他没让弟弟来,自己单独进京,辅佐太子监国,稳定墉都。   “临风啊,孤如今只信任你,”御花园里,难得喘口气的封章,拉着钟有玉的手,疲惫不堪地说,“父皇突然病倒,北域不听号令,南域恐有反心,东域又是个指望不上的,孤只有你了。”   钟有玉看着这样的太子,立时单膝跪地,“臣与太子自小一起长大,得殿下照拂才有今日,愿为殿下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好好好,”封章长叹了口气,“清阙也是我的好兄弟,他如今不肯撤军定是气不过。孤又何尝不想一直打到王庭去,可如今国内乱成一团,四方诸侯蠢蠢欲动,着实耗不起了,大军必须调回来。你替孤走一趟,如若他还不听,便休怪孤不念旧情,以叛国论处!”   “是。”钟有玉面色一肃,双手接过太子的手书,躬身告退。   刚走出庭院,迎面遇上一名身着黑袍斗篷的女子。女子瞧见他,微微蹲身行了半礼,帽兜倾斜,露出一张不甚出彩的脸。   “这是太子侧妃,周良媛。”身边的宫女介绍道。   钟有玉还了礼,忍不住多看了那女子几眼,总觉得这黑斗篷有些眼熟。走出几步之后,恍然想起,这斗篷上的纹饰,与叔叔死时身边那几个蛮人身上的纹饰极像。   一股凉意兜头浇下来,钟有玉借口出恭,甩开跟随的宫人,翻墙重新进了御花园,躲到假山后面。刚站稳,就听到周良媛对太子说:“割鹿侯的母亲是圣女,割鹿侯的血可以解噬灵的毒。只要皇帝喝上一碗他的血,就百病全消,所以殿下一定要控制住割鹿侯。最好把他召回宫囚禁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信信的血究竟有什么用篇》   大巫:他的血是诅咒,可以画符   周氏:他的血是灵丹,喝了解百毒   虫虫:他的血是甜的,可以做血豆腐   楼楼:他的血混着白色的东西……怪我太粗鲁   信信:你们够了啊! 第77章 国祚(六)   冷汗顺着脊背一路滑下去, 钟有玉扶着假山的指尖微微发颤。堂堂一国太子竟然跟蛮人合作, 这实在太荒谬了。   不动声色地从御花园退出来,钟有玉一路朝帝王的寝宫走去。八十八层玉阶下,被身着银甲的羽林军围得水泄不通。玉阶之上,十几名金吾卫严阵以待。   两方都是皇室的守卫者,却隐隐呈现出剑拔弩张的姿态, 委实可疑。   钟有玉在玉阶下停步, 朗声道:“臣钟有玉, 求见皇上。”   羽林军统领上前, 躬身行礼:“见过素国公, 皇上病重,不见外臣。”   “皇上有旨,传素国公觐见!”台阶上的金吾卫统领跟羽林军统领对视了一眼,单指顶开了腰间的佩剑。   羽林军统领不再多言, 垂目退到一边,“国公爷请。”   宽阔的寝殿中, 充斥了浓浓的药味。龙床与大门之间, 立了一道薄纱屏风,以防噬灵爆发, 染了前来探病的人。素白的纱薄如蝉翼,并不影响视线,能看到倚在床上面色灰白的元朔帝。   殿中伺候的宫女太监都换了一茬,甚是面生。   “有玉啊,你来了。”封卓奕气息不稳地说。仙者骤然失去灵力, 若非沈楼那种每日修炼体魄的人,就会变得十分虚弱。   “皇上,臣有罪。”钟有玉跪在地上,心中很是沉重。若太子当真是谋逆的,他便是帮凶。   “怎么跟你爹似的,什么责任都往自己身上揽,”元朔帝似是笑了一下,颇为感慨地说,“他年少时跟朕说过,有他在一日,便护得朕一日周全。他去了,朕便想护你们兄弟周全。如今你也长大成人,朕倒是可以安心下去见他了。”   说罢,随身伺候的太监走出来,将一封旧书信递给钟有玉。大开大合的字体,正是钟长夜的笔迹。   【近日,臣常感天命有异,恐祸从天降。幼子尚不及弱冠,狼环虎伺,若臣不禄,望托孤于陛下,伏乞俯俞。】   钟有玉反复读了三遍,眼角微红,一直以为元朔帝是为了让西域衰败才扣留他们兄弟俩,没料想竟是父亲的嘱托。   “朕也不知他为何能预料到自己大限将至,原以为是个玩笑,”封卓奕长长地叹了口气,“造化弄人呐,若是你爹还在,大庸何至如此……”   “臣不敢忘父亲的教诲,愿为吾皇赴汤蹈火。”钟有玉将父亲的手书揣进怀里,重重磕了个头。   “朕时日无多,也不需你做什么,若是遇见朱星离,告诉他一声来给朕治病。”元朔帝摆手,示意他可以走了。   纵观整个大庸,只有朱星离对噬灵多少了解一些,宫中的御医都束手无策。太子说已经派人去通知朱星离了,然这人行踪不定,旨意不知道去哪里传达。   呼延河岸,两军对垒,僵持了一天谁也没有先动手。   沈楼站在土坡上,眺望对面的蛮人军营。温石兰显然在营中,有战神在,那些蛮人就像有头狼的狼群,眼冒绿光,迫切地想要扑过来。   天边一道白光闪过,钟有玉带着两名侍卫御剑而来,还未落地,那聒噪的声音便传进了耳朵。   “沈清阙,京城的旨意!”钟有玉甩开两名侍卫,自己爬上了土坡,走到一动不动丝毫没有迎接他的沈楼面前,将太子的亲笔信塞过去。   沈楼接过来一眼未看,转身往营地走去,“我知道了,你走吧。”   “你知道个屁啊,看都没看!”钟有玉快步跟上去,左右看看无人,压低声音道,“太子让你撤军,否则就以叛国论处。你可别犯傻,这二十万大军里,十五万都不是你的,若是闹起来,谁也控制不住局面。”   “非是孤不撤军,如今粮草连三日都撑不过,如何撤?行军回程,亦是要吃饭的,尔等莫非以为撤军便是就地散了?”沈楼走到帅帐门前,忽然止住了脚步,看向守在门前的亲卫。   小亲卫蓦地红了脸,磕磕巴巴道:“侯爷已经起了,说是出去办点事,天黑之前回来。”   “侯爷?什么侯爷?”钟有玉顿时反应过来,追着沈楼进了帅帐,“是不是林不负?”   沈楼不理他,拆开太子的书信扫了一眼,拿出纸笔快速写了封回信,言辞恳切地表示愿意听从朝廷旨意。只是如今深入北漠腹地,二十万大军粮草不足,若没有补给,撤军只能沿途征讨,恐惊扰百姓。说来说去就一个意思,撤军可以,拿粮草来。   抬手把信塞给钟有玉叫他快走,却见他神色有异,“怎的?”   “清阙,皇上中了蛮人的毒,快不行了,”钟有玉捏住那封回信,虽然元朔帝算不得什么旷世明主,但也算得上一个好皇帝,“那毒叫做噬灵,只有林信的血可以解。”   “你听谁说的?”沈楼沉下脸来,盯着钟有玉。   “太子妾妃周氏,跟蛮人有瓜葛!”钟有玉将御花园听到的事告诉他,“恰好林信在此,叫他放一碗血给我。”   “不行!”沈楼斩钉截铁地拒绝,“阿信的血绝没有解噬灵的功效。”   若是能解噬灵,当初林信把噬灵吸走,又怎会灵脉尽封惨死在鹿栖台?   “你又如何肯定没有效呢?若是皇上的毒解了,眼前的事便都不成问题 ,”钟有玉很是不解,“放一点血又不碍事。”   “钟有玉,你莫要多事,”沈楼压低了声音,仿佛冰泉底下的暗涌,冷冽而隐晦,“林信的血极为特殊,若是落到蛮人手里后果不堪设想。”   夜幕降临,帝王的寝宫中一片死寂,只有封卓奕虚弱的喘息声在空旷的大殿里回荡。   轻盈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元朔帝倏然睁开眼,握紧了枕下的灵剑,转头就对上了一张眼角下垂的俊脸。   “呦,精神还不错。”朱星离满眼兴味地看着皇帝,仿佛在看大街上套圈翻跟斗的猴子。   眉心的鹿璃吊坠,在烛光下灿若星辰,封卓奕的眼睛,也随着这玲珑剔透的鹿璃亮起来,开口,仿佛见到了失散多年的挚爱,“亦萧!”   摆手让送他进来的金吾卫退开,朱星离毫不讲究地往龙床边一坐,抓住皇帝的脉腕摸了摸,“可别这么叫我,莫得让金吾卫以为咱俩有什么不清白。”   “咳咳……”元朔帝顿时呛咳起来。   朱星离拿出一把金针,也不看长短,拽下来就往皇帝身上戳,“皇上还真是天佑之君,都被羽林军围成铁桶了,还能叫我混进来。只可惜养了个龟儿子,平日乖得沉底,一伸头就咬了腚。”   “朱亦萧!”封卓奕气血翻涌,咬牙瞪他,让他少说两句。   “忠言逆耳,皇上不乐意听就算了。但臣说句实话,这太子要是封重来做,保证不会喂你吃这蛮人的破珠子,还给你修大陵寝。”朱星离嘴里说着,手上不停,不多时就把皇帝扎成了刺猬。   “噗——”元朔帝喷出一口淤血来,“你是不是嫌朕死得不够快?”   朱星离抚掌大笑,难得有机会让他玩皇帝,可不得多玩意儿,笑够了才道:“有臣在,死不了。不过这东西没得治,只能跟沈歧睿一样,保一条命,灵脉是别想保住了,以后就是个凡人。”   经历一番生死,总能换来一场大彻大悟。元朔帝听闻保住了性命,便松了口气,“如此便可,朕还不能死,大庸的国祚还得……咳咳……”   “皇上想知道国祚?”朱星离听到这种玄学八卦之事便来了兴致,从袖子里掏出三枚星湖石雕的阴阳钱,“臣给您算一卦。”   方孔通阴阳,六爻为一卦。   颠来倒去掐算半晌,朱星离啧了一声,“紫微星落,则国祚不足十年。”   封卓奕一惊,“十年!”   “皇上也知道,算出来的国祚,寻常要比真的长,以臣之见,估计也就五六年光景。”朱星离老神在在地说着,收起了他的星湖石钱币。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大庸名人名言篇》   国之重任,在一碗血中,然,玄国公实抠矣。——大庸·国公·钟有玉   嗟呼众人皆醉我独醒,一群傻逼真头疼。只有信信懂,哼哼!——大庸·国公·侯夫·沈楼   皇帝真好玩。——大庸·太师·阵师·药师·信信师·朱星离 第78章 国祚(七)   夜幕降临, 初夏的北漠依旧清冷。晚风吹过山坡, 碧草泛起波澜,营地里的火把忽明忽暗。   沈楼站在营地门前,眺望远方。钟有玉不明所以地跟他站在一起:“看什么呢?”   “光。”沈楼高深莫测地说了一个字,便不理他了。   “什么光?你莫不是安排了火烧敌方粮草营?不对,蛮人在北边, 这营门是朝南的, 哪里有光?”钟有玉喋喋不休地说着, 拿到了回信也不肯走, 依旧试图说服沈楼帮他要一碗林信的血。宁可信其有, 不可信其无,万一能救皇帝而他们没有救,那罪过可就大了。   这时,当真有一道光从南边疾驰而来, 翩然落下。青衣少年郎,俊俏如三月桃花五月海棠, 正是提着酒的林信。瞧见沈楼在门前等他, 顿时弯起眼睛,收了剑, 三步并作两步地跑过来。   沈楼接住他手中的粗瓷坛子,蹙眉道:“军中不许饮酒。”   “我又不是军中人,”林信笑嘻嘻地想往他怀里蹭,转头瞧见傻愣愣的钟有玉,笑容微敛, “临风怎么来了?”   打从知道自己错杀了钟长夜,林信便有些无颜面对钟家兄弟。   “偌大的军营,只许你来不许我来啊?什么酒,给我尝尝。”钟有玉凑过来讨酒喝,眼睛却禁不住往林信身上瞟。   “你快些回京,莫在此地添乱。”沈楼将两人隔开,挥手赶苍蝇。   “大晚上的你叫我怎么回?灵剑亮如灯,我这会儿飞上去,就是个活靶子。”钟有玉赖着不走。   月上中天,呼延河两岸营地里的火把早已燃尽。乌云遮月,草原顿时陷入一片漆黑。   巡夜的蛮人在河对岸打瞌睡,待乌云离去,月光倾洒下来,寒光骤然闪现。一支乌黑的箭,不知何时射了过来,在巡夜兵反应过来之前,穿透了他的喉咙。   沈楹楹连开三箭,悄无声息地射死了对岸的巡夜兵,抬手,做了个“冲”的手势。小队修士兵蹬着河水一跃而过,快速冲进敌营,杀他们个措手不及。   静谧了三息之后,敌营中骤然传来阵阵惨叫声,蛮人立时吹响了号角,大喊着敌袭。大批的兵将从呼延河最浅的地方冲过去,点了火的箭矢梨花暴雨般从天而降,点燃了蛮人的帐篷。   “半夜偷袭?这有什么用,人还是那么多人,等温石兰醒过来,怕是要包了饺子,”钟有玉站在土坡上眺望,完全不明白沈楼这是唱的哪一出,“莫不是粮草紧缺,把沈大给急糊涂了吧?”   林信歪歪斜斜地倚在一棵枝叶稀少的秃头小树上,看着策马冲过去跟温石兰交手的沈楼,“你忘了,沈家祖上是干什么的。”   “嗯?”   沈家祖上,是土匪。   话音刚落,那边蛮人的粮草营突然吹起了号角。温石兰一惊,看向火光冲天的粮草营,“这就是你的计谋?毁了我的粮草?”   沈楼并不答话,继续稳稳地拦住温石兰的去路。那边粮草营的号角声断了,蛮人大军立时回防,将粮草从着火的营地里搬出来,被埋伏在路上的沈家小将捉了个正着。   傍晚的时候,东先生问了一句话:“三日之后的粮草从哪里调?”   沈楼看向对岸,那里便是现成的粮草。   目瞪口呆的钟有玉,忍不住感慨一番沈家土匪的本性难移,转头看向身边不停打哈欠的林信。月光照着那双浸了水汽的眼睛,显出几分不寻常的深蓝。   “割鹿侯的母亲是圣女……”   “朕也不知他为何能预料到自己大限将至……”   周良媛和元朔帝的话,忽然冒了出来。钟有玉舔了舔干涩的唇,“林不负,你娘是蛮人的圣女,会不会什么巫术?”   林信蹙眉,“你问这个作甚?”   “我爹死之前,曾经预料到自己大限将至。”钟有玉低声说道,远处的火光,映着与钟长夜有五分相似的脸,透出几分错乱的诡谲。   林信心中咯噔一声。沈楼重生回来,比他早了两年,在这两年里什么都没有发生。直到林信重生那一年,所有被他捏碎魂魄的人才纷纷死去。   上古大阵的运行之道无法考究,但在沈楼回来那一刻,便已经开始轮回。据说天赋极高的人,可以隐隐感知天道。   钟有玉本是胡乱猜的,见林信脸色发白,瞬间有些头重脚轻,喉头发紧道:“当年你们都以为,是我爹派人追杀寻鹿侯,圣女的诅咒,会不会报应到我爹头上?”   诅咒……林信垂目,看看自己的右手,上辈子他一直以为是钟长夜杀了父母,亲手捏碎了他的神魂。如今大阵起,魂归原点,上一世的恶果却得到了延续。若说是一种诅咒,也未尝不可。   “你要这般想,也可以。权且算是一种咒术吧。”林信哑声道,便是承认了钟长夜的死与自家有关。   竟然是真的?他的父亲,死得太过诡异,这些年他们兄弟一直在寻找真相。却不料,竟是死于荒谬的诅咒!钟有玉下唇发颤,骤然握住腰间的剑柄,缓缓拔出指向林信,“你可知,你们杀死的,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钟长夜,天纵之资,少年成名。沈楼幼年验资质时,验资之人乃云,“此子当可为下一个钟长夜”,足可见其威。继位之后,以雷霆手段解决了狄人之乱,死后威名,仍能震得狄州五年不敢动一兵一卒。   一代宗师,纵横一世,最后却以这种方式惨死,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而他唯一做错的事,仅仅是没有认清身边的恶犬另有其主。   “一报还一报,你要给你爹报仇,便来吧。”林信既没有拔刀也没有拔剑,摊开双手眸色平静地与之对视。   “咴——”战马的嘶鸣声,混杂着喊杀声、火焰燃烧的哔啵声、呼延河的流水声,掩盖了利剑入肉的裂帛声。   在钟有玉找回理智之前,灵剑已经插入了林信的肋下,鲜血顺着剑身汩汩流淌。   林信闷哼一声,面上血色尽褪。   钟有玉愣住了,指尖微颤地拔了剑,“这一剑就当是还了这份烂账。咱们两家的恩怨,从今往后,一笔勾销。”   林信捂着伤口,跪倒在地,看着眼中显出几分慌乱的钟有玉,嗤笑一声。远处的火光还未停歇,耳边的杂音如潮水般褪去,伴随着眼前的黑暗归于沉寂。   “信信!信信!”再睁开眼,已经躺在了温暖的怀里,看到的是满眼焦急的沈清阙。   “清阙。”林信看看周遭,天已经蒙蒙亮,秃头的小树上挂了露珠,不见了钟有玉的身影。   伤口很深,但没有伤及脏腑。但奇怪的是,周遭的衣裳并没有染上多少血迹。沈楼心中一惊,这钟有玉伤了林信之后,便御剑连夜奔逃了。夜路不好走,既为报仇,光明磊落,何至于如此心虚?   沈楼将林信安置好,便杀气腾腾地去追钟有玉。京城路远,夜路不好走,以沈楼的灵力强横程度,这时候去追,定能在半路上截住他。   虞渊剑化作一道灵光,倏然消失在漫天彩霞中。   苍鹰在空中呼啸,秃鹫则在低空盘旋。草原上常有死去的牛羊,但凡有秃鹫流连之地,定有新鲜的尸体。   沈楼眸色冷冽,连掐几个法诀,将灵剑提到最快,一路飞到了函谷关,却没有瞧见钟有玉的踪影。从呼延河到墉都,最近的路便是走函谷关,钟有玉对北漠不熟悉,着急赶回京城的时候不可能走别的路。   问了函谷关的守卫,也不曾瞧见素国公。   当机立断地迅速折回,沈楼立在灵剑上,看着那秃鹰聚集之地,心中的不安越发浓重,薄唇渐渐抿成一条直线。   鸟兽听到灵剑的破空之声,便一哄而散。一身白衣的男子,面朝下倒在一片开阔的草地上,右手还握着灵剑,左手使劲向前张着,似乎要抢夺什么东西。衣领上的虎毛被血污浸染,打着暗红色的绺。   沈楼落地,快速将人翻过来,当真是钟有玉那惹人很的俊脸。只是这脸如今一片青白,双目圆睁,嘴角挂着干涸的血,没了生息。   “有玉!”沈楼抓住他的衣领,摸了摸颈间的脉搏,已然回天乏术了。周身的配饰皆在,除了一只随身带的小水囊。   粮草被抢,温石兰只能带着蛮人后撤,如今的呼延河畔一片静谧。   林信捂着腹部,倚在沈楼身上,看着草席上放着的钟有玉,半晌才找回声音,“他拿了我的血,又被蛮人抢走了?”   “嗯。”沈楼拿出随身带着的黄泉珠。新死之魂,遇到黄泉珠自己便钻了进去,如今珠子忽明忽暗,困着的便是钟有玉的魂。   应当是临时起意,瞧见林信的血汩汩往外冒,便收了起来想要拿去救皇帝,却不料惹来杀身之祸。   上一世,钟有玉带兵出战,那一战极为危险。他弟弟钟无墨便假装成他,替他上了战场,死在了那场激战里。弟弟死后,大受刺激的钟有玉终于成长起来,一力扛起了西域。如今的钟有玉,还是太过稚嫩了。   所有人都沉默着不说话,草原上的风拂过,黄泉珠磕碰着流苏上的玉坠,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远处传来木车轮的声响,钟无墨骑着一匹黑马,带着几车鹿璃,缓缓走来。 第79章 无衣(一)   钟无墨在草席前站立了许久, 才堪堪回过神来。一点一点半跪下来, 将冰冷的尸身抱进怀里,看着那张与自己一模一样的脸,轻唤了一声“兄长”。   这次去京城护驾,太子本是召了他们两人的。但钟有玉拦住了弟弟,不许他去。   ……   “沈清阙说过, 若太子召我出战, 决不可让你去, 会有血光之灾。”钟有玉信誓旦旦地说。   “有何区别?”钟无墨不解, 他们两个灵力相当, 有危险的事,谁做都一样。沈楼多半是逗他玩的,这种毫无道理的说法也就钟有玉会当真了。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钟有玉皱起眉头, 拍拍弟弟的肩膀,“我只剩你一个亲人了, 小墨, 哥哥不能失去你。”   ……   林信看向沈楼,沈楼握紧他的手。   大阵开启前, 钟有玉让他带回来的愿望,在钟无墨上战场的时候阻止他。这辈子很多事变了,沈楼不能预估何时会发生这样一场会使钟无墨送命的战争,便提醒钟有玉任何时候不要让钟无墨替他上战场,尤其是太子下令的时候。   钟有玉牢牢地记住了。保住了弟弟, 自己却提前丢了性命。   “有玉的魂。”沈楼将黄泉珠递给钟无墨,等安葬的时候,让朱星离来画一个显形阵,说不得还能跟钟有玉当面告个别。   钟无墨接过黄泉珠,看着其中忽明忽灭的魂火,沉默许久,忽然起身走到林信面向前,屈膝便要下跪。   “你这是作甚?”林信快速抽出旸谷,用剑鞘托住钟无墨的膝盖。   沈楼怕他牵动伤口,立时将钟无墨提起来。   “割鹿侯,你可记得,答应过替我做一件事?”钟无墨跪不下去,索性站好,与林信平齐。   那日在宫中,林信捉住朱星离的生魂,灵力不支,得到了钟无墨的主力才将师父平安唤回。他欠钟无墨一个人情。   “记得,你想要什么?”林信眉头一跳。   钟无墨抬起手,将黄泉珠递到林信面前,一字一顿铿锵有力地说:“将兄长魂,移至吾身。”   周围响起了阵阵抽气声。移魂乃是上古邪魔“夺舍”之术的变种,一直被视为邪术,已经许久不曾听说有谁会这项古术了。   当日在朱星离的卧房,钟无墨亲眼看到林信施展了移魂术。   “魂与魄不相间,移之也不能活。”沈楼立时否定了这个疯魔的想法。上一世他见林信玩弄魂魄,试图将新死之魂移到他人之身,然魂与魄不容,只能留存片刻,根本没有复活的可能。   林信却没有马上否决,接过黄泉珠沉吟片刻道:“容我想想。”   挥退众人,沈楼抱着有伤在身的林信回元帅帐,钟无墨拖着兄长的尸身跟着走进来。   “他二人是双生子,肉身相同则魄相同,兴许可以一试。”林信看看钟有玉的尸身,再看看钟无墨。古籍中记载的夺舍,多数夺的都是近亲的肉身,因为血脉相近则魂魄易相容。   “一命换一命,所图为何?”沈楼不赞同。   “非是如此,”林信摇了摇头,“两魂一魄,一体双魂。”   双生子本为一体,分而成双,合二为一。钟有玉肉身损毁,寄魂于钟无墨,两者共用一具身体。   乌云遮住日光,凉风吹过营地,草原上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外面传来战马入棚的声响,东涉川则顶着雨盘点西域送来的鹿璃。   “魂归天,魄入地,生死无常。简言,你实不必如此,放临风归去吧。”沈楼面色凝重地劝他。一体双魂,在寻常人看来,乃是怪物。钟无墨何罪之有,要承受这般的痛苦。   钟无墨没有理会沈楼的劝解,依旧盯着林信,重复着那句话,“将兄长魂,移至吾身。你答应过的。”   雨越下越大,呼延河水逐渐湍急。春日孵化的鱼儿,如今已经长大,随着潺潺流水跃动,生生不息。   “魂归!”一声低喝在帅帐中响起,耀眼的灵光透帐而出,又迅速归拢,消失不见。   “噗通”,额上画满朱砂纹的钟无墨,双目紧闭,直挺挺地倒在了地上。   林信单手撑地,喘息片刻,上前查看。   “咳咳咳……”钟无墨突然呛咳一声,缓缓睁开眼,神志归位,身体突然如同砧板上的草鱼,横着弹出了三步远,“啊啊啊!这是哪儿?”   “钟有玉?”沈楼把林信护到身后,冷眼看着躺在地上鬼叫不已的人。   “沈清阙!我不是死了吗?”钟无墨常年波澜不惊,骤然做出大开大合的表情有些僵硬。   “兄长,起来。”声音骤然变低了些,钟无墨站起身来,眼中泛起些许笑意,拱手向林信道谢。   “小墨?”   “嗯。”   “这是怎么回事?我俩怎么会在一个身体里?”   “移魂。”   林信看着那人自言自语,很是新奇,将下巴搁到沈楼肩上,饶有兴致地看着钟有玉的脸从震惊变成痛惜,而后化作云屯雾集的尴尬。   “钟有玉,你是不是取了阿信的血?”沈楼冷着脸,开始算账。   “是……”钟有玉再蠢,此刻也明白自己上当了,“半途来了一群蛮人高手,抢走了血。”他记得沈楼的话,拼命想要夺回来,无奈对方人多势众。东西没护住,自己却死于非命。   受了伤,又耗费灵力移魂,林信没什么力气,便伸手抱住沈楼的腰,将身体的重量尽数交给他。   沈楼瞪了钟有玉一眼,让他暂时闭嘴,自己回身抱住林信,放到床上盖好被,“睡一会儿吧,拔营的时候叫你。”   林信勾着他的脖子,在那微干的薄唇上舔一口,“要清阙哥哥陪我睡。”   沈楼僵了一下,无奈失笑,低头把人压在枕头上,狠狠亲了一口,小声哄他:“我去去就来。”   竟真的答应过来陪他。   林信的眼中泛起亮光,满是笑意,大方地放他离开。   沈楼绕过屏风,抓着钟无墨的衣领,将人拽出帐篷,一路走到呼延河边。哗哗的流水伴随着噼里啪啦的雨幕,将营地里的声音隔绝开来。   “沈清阙,你作甚!啊!”钟有玉忍不住开口,话没说完,就被沈楼一拳打在脸上。   “我说过,阿信的血落到蛮人手里,后果不堪设想,你为什么不听?”沈楼的拳头上青筋突起。   上辈子林信被偷了血,噬灵便出现了,这辈子亦然。这些时日与温石兰交手,却迟迟没有见到噬灵,足可见蛮人的噬灵已经告罄。如今,林信的血被钟有玉双手奉上,也不知这蠢货拿走了多少。   “我想着,若是不行就毁了,”钟有玉悔恨不已地抱住被雨水打湿的脑袋,“林信的血,到底有什么用?”   “总归不是解毒用的。”沈楼又打了他一拳,转身便走。   噬灵与林信的关系,决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包括林信自己。世人不会体谅他怀璧其罪,只会怨他为何不以死卫道。   天塌下来,由他沈清阙一肩扛!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呼延河演唱会篇》   楼楼:左三拳,右三圈,脖子一脚,屁股一脚,哄睡媳妇,我们来打有玉!   钟有玉/无墨:把你的魂,我的魂,串一串,串一株幸运草,串一个同心圆   信信:当我和世界不一样,那就让我不一样,放血对我来说早就习以为常_(:з」∠)_   -----------   歌曲出处   《健康歌》范晓萱   《爱》小虎队   《倔强》五月天 第80章 无衣(二)   大军拔营, 一路向北行进, 傍晚才停下扎寨。   沈楼把钟有玉的尸体扔给他们兄弟俩,让他们自行处置。兄弟俩决定留下来帮沈楼,便将尸体就地焚烧。   熊熊烈火舔着木柴,渐渐将那年轻的身体包围,烧成灰烬。   “看着自己的身体火葬, 总觉得哪里别扭, ”钟有玉小声嘀咕, 把自己惯用的灵剑挂在腰间, “小墨, 我突然想起来,以后打架,咱俩一人用一只手,那就可以使双剑了。”   “嗯。”钟无墨应了一声, 看着那堆火焰也不知在想什么。   “你说你,把我弄到你身上, 以后你还怎么娶媳妇?你跟你媳妇洞房的时候, 我就眼睁睁地看着,你说合适吗?”自己的身体彻底没了, 钟有玉开始仔细考虑以后的生活,越想麻烦越多。   “我不娶妻,你娶。”火焰渐渐熄灭,钟无墨上前,将骨灰装进小瓶子里。   “那也不行啊, 那我跟你嫂子洞房的时候,你不就能看到了。”钟有玉把刚抓起来的一把骨灰摔到地上。   “别闹。”钟无墨重新把骨灰抓起来。   沈楼站在不远处,万分不想承认自己认识那个左手跟右手打架的傻子,转身回了帅帐。   林信正坐在主位上,一边提笔写信,一边听渊阿打探来的消息。   “太子封锁了各州官道,鹿璃出不了南域。英王殿下跟东域借了船,走水路,行踪隐匿,如今不知到了何处。”从南域回来的刃一说道。   “属下告知太师之后,太师便进宫了。”被指派去浣星海报信的刃二道。   听到沈楼进来,林信收笔,将信折好用火漆封上,交给刃三,“去吧。”   刃三领命而去,刃一和刃二低头给沈楼行礼。   “怎么起来了?”沈楼走过去,把林信抱起来,放回床上去。   林信毫不反抗地任他抱,摆手让渊阿都退下,“这伤已经不打紧……你这是抱上瘾了?”   “上辈子没抱住,”沈楼低声说着,跟林信挤在一个被窝里,将人往怀里扒拉,“这辈子补回来。”   草原的黄昏时分安宁,巡营兵的脚步声在帐子间回荡,夹杂着钟家兄弟自己跟自己吵架的声音、火头军分发饭食的声音。人间的烟火气,让历经两世的魂魄落到实地。   “哎,我问你,你上辈子,什么时候看上我的?”林信拉过沈楼的胳膊,垫到自己脑袋下。战乱途中偷得片刻清闲,竟让人比平日更想谈情说爱。   也不知是沈楼装得太像,还是他当局者迷,那时候他还真没看出来。   沈楼垂目,认真思索了一下,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呢?   是那次琼林宴吗?新科状元是江南有名的才子,被皇帝夸赞几句有些得意忘形,点名要与割鹿侯对对子。谁都没想到,整日舞刀弄剑、言辞狠戾的割鹿侯,竟有吞凤之才,将状元对得哑口无言险些厥过去。   是那次岁贡宴吗?不胜酒力的割鹿侯,一杯接一杯地跟他拼酒。眼尾泛起桃花色,整个人软绵绵地倒进沈楼的怀里,似哭似笑地问他:“他们都欺负我,你为什么不把我带走?”   亦或是,更早的时候,只是他自己都没有察觉。打从在闲池第一次见到林信,他的目光便总是跟着那骄阳般肆意妄为的少年,沉迷而不自知。   “你呢?”沈楼耳尖微红,忍不住反问他。林信这人狠起来六亲不认,浪起来男女不分,从他俩认识开始,就没有停止过调戏他。所以他一直分不清,那究竟是喜爱,还是戏弄。   “肯定比你早,在你还不认得我的时候,便非你不可了。”林信捧着沈楼的脸,甚是认真地说。   心尖微颤,那么一瞬间,沈楼几乎要相信了这番鬼话。旋即觉出不对来,相识之前哪里来的非君不可,显然是哄人的花言巧语。捏住林信的手压到枕头上,欠身吻住那惹人恨的嘴巴。   林信笑着由他吻,另一只手钻进沈元帅的衣襟里乱摸,立时被沈楼喘息着抓住。   “别动。”沈楼吸了口气,撑在他身上,克制着没有再继续。   “怎的,没力气了?”林信明知故问地挑衅他,“若是一路奔波力不从心,不如让我来。”   沈楼气得牙根痒,伸手在他屁股上拍了一巴掌,“你还有伤。”   林信呲牙笑,伸腿勾住沈楼的腰,“哎呀,不要打那里,怪羞人的。”   “……”   次日一早,营中不见了钟无墨的身影。   “寻粮草去了。”沈楼不甚在意地说,下令拔营,继续急速行进。他给了那兄弟俩三千兵马,叫他们去抢洛阳粮仓。   “你怎么,比先前还要着急了?”林信坐在旸谷剑上,跟着沈楼的马向前飘,灵剑比马匹平稳得多,不会扯到伤口。   “太子怕是忍不了我几日了。”沈楼轻甩缰绳,跃上小土坡,沉清冷的声音,借由浩瀚的灵力,传到每一名将士耳中。   “前面就是阴山,温石兰的大军便在山下。蛮人有巫术,名为噬灵,修士染之灵力尽失,凡人染之即刻毙命。噬灵珍贵,蛮人定会用来对付修士。尔等切记,如若染上,立时回转,入营隔绝,等太师朱星离来医治,切不可恋战。”   上一世没有抑制噬灵的方法,战场上只能将染上的将士即刻杀死。以至于很多人染上了不敢说,造成了更大的伤亡。   将士们听说染上了还有救,便不觉得有什么好怕的,齐齐应“是”。   林信看着沈楼稳定军心的手段,微微挑眉,飘到沈楼耳边轻声说:“原来你也会说谎。”   “孤没有说谎。”沈楼正直无比地说,他只是话说一半而已。   太子在等着钟有玉传旨的回音,不料却等来了函谷关遇袭,洛阳粮仓被劫的消息,“谁干的?”   “素……素国公。” 第81章 无衣(三)   太子根基尚浅, 四域国公他只信西域是忠心于他的。谁料想, 第一个公开叛乱的,竟然就是钟有玉!   “混账!”太子一脚踹翻了面前的案几,笔墨杯盏哗啦啦碎了一地,“周亢!”   “臣在。”原本的御前侍卫周亢,如今已经升为羽林军副统领。因着妹妹抬入东宫做妾妃, 整个家族的地位也水涨船高。   “你带兵去, 拦截钟有玉, 扣下所有粮草, 将人给孤带回京。若是抵抗不从, 格杀勿论!”太子咬牙切齿地说,拳头攥得咯咯响。   劫掠关口粮仓,与谋逆无异。   “是!”周亢语调森冷地应道,窄短的额头即便他低眉垂首, 也遮不住那双凶光毕露的三白眼。   周亢领命而去,周良媛从后殿款款而来。今日没有穿黑袍子, 只穿了一身普通的宫装, 看起来比先前要温婉一些。   “大巫传来消息,割鹿侯就在沈楼的军营里。殿下不如以皇上的名义召他回来, 他可是圣女的儿子……唔……”话没说完,周氏突然被太子掐住了脖子,顿时没了声息。整个人被他单手提起来,渐渐只剩下脚尖触地,腿脚不由自主地抽搐起来。   “休要将孤当傻子耍弄, 孤与你的大巫,不过是互惠互利,可不是他的信徒,更不是他的走卒!再来讨嫌,孤先灭了蛮人!”封章冷眼看着她挣扎,一字一顿地说完,才甩手将面色青紫的周氏扔到地上。   “咳咳咳……”周氏伏在地上呛咳不止,好半天才缓过来,斜眼看着太子的脚面,低头掩住脸上的怨毒之色。   载着粮草的车马走不快,眼看着还有一天行程就要赶上北域军队,却得到了周亢即将赶来的消息。钟有玉很是懊恼,“咱俩要是两个人,便可以一个跟他周旋,一个带着粮食跑了。如今,可真是不便。”   钟无墨:“……”   钟有玉:“你说句话呀,怎么又不说话了,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话这么少。现在瞧不见,你不说话我都找不到你。”   钟无墨:“有办法。”   带着五百轻骑的周亢,很快追上了钟有玉的队伍,却不见粮草,只钟有玉一人和零星的几十名将士在一起烤肉吃饭。   “呦,周统领,什么风把你吹来了?”钟有玉穿着一身白衣,不甚风雅地席地而坐,瞧见周亢来也没起身,举着串了烤兔子的树杈,用力撕扯了一口,“这个肉烤得老了。”   “属下奉太子令而来,还请素国公交出从洛阳劫掠的粮草,随属下回宫。”周亢打了个手势,示意身后跟着的两名羽林军去找粮草。   大军在外,现下京中兵力不足,太子只给了周亢不足十名修士,其余皆为凡人兵。而钟有玉身边,修士兵也寥寥无几,谁也不能灭了谁。   互相打量一番,钟有玉揽住周亢的肩膀,将人拉到一边,竹筒倒豆子般喋喋不休道:“非是我愿意去劫掠粮仓,实乃被沈楼逼迫所致。你看我像是谋逆的人吗?像吗?显然不像!我跟太子自幼亲厚,我反谁也不会反他。这些亲兵,都是北域的人,其中还有几个高手,我是身不由己。既然周统领来了,刚好可以救我于水火。你瞧,那边那条路,是粮草运走的方向,过会儿咱俩佯装打一架,你把我捉走,咱们一道往那边追粮草。”   说着,指了指西边的路。   周亢将信将疑地看着他。   钟有玉叹气,“好吧,实话告诉你,三千精兵分两路,一路往东,一路往西,已然走了许久。这西边的是真粮食,东边的是假的。沈楼定的计策,是要我把你引到东边去。”   周亢翻身上马,“走。”   “等我吃完。”钟有玉不紧不慢地重新拿起兔子。   周亢刷拉一声拔出灵剑,削断了串肉的树枝,“国公要吃,大可回京再吃。”   “你敢冲我拔剑?”钟有玉突然变了脸,拔出灵剑瞬间朝周亢扑过去。他灵力不及周亢,所以先发制人,直冲那双三白眼刺去。   周亢仰身躲避,膝盖着地以跪姿滑开丈许远,翻身一跃而起,准备回击。却发现钟有玉已经御剑向西奔逃,立时踩上灵剑追逐,飞了半晌才将人拦下。此刻,已然将他带来的轻骑甩开很远。   为防有诈,周亢制住钟有玉之后,便在原地等着他的骑兵。押送粮草的有三千将士,不知有几名修士。贸贸然独自追上去,怕是会被灵剑戳成筛子,必须带着他的兵将才好。   走走停停,钟有玉一会儿要小解,一会儿要喝水,耽搁了不少时间。前去寻找粮草的两名羽林军回来,悄声对周亢道:“有两路,一路在西,一路在东。”   正说着,钟有玉趁其不备,再次御剑奔逃。   “前面三十里便是粮草所在了,”报信的羽林军说,“有上千人。”   周亢咬牙,夹紧马肚子狠抽一鞭,带着骑兵追着钟有玉而去。   马匹再快也赶不上灵剑,不多时便不见了钟有玉的身影。绕过一座孤山,就瞧见了大队人马,正推着粮草行进。   一身黑衣的钟无墨骑在马上,面无表情地看向来人。   “素国公!”周亢咬牙切齿地追上来。   一把带墨色剑穗的灵剑凌空飞来,挡在了周亢的面前,乃是钟无墨的本命灵剑“砚兮”。   钟无墨沉声道:“何人?止步!”   周亢一惊,仔细看看马上的人。钟家兄弟生得一模一样,但只要见过他俩的,都不会认错,概因这两人的性子相差太远,从表情便能区分开。   “二公子,你怎么在此?”周亢环顾四周,草原上一马平川,根本不见钟有玉的影子。   “兄长令,回西域。”钟无墨生就一副讨债脸,无论说什么都像是别人欠了他钱,理直气壮。   周亢拔剑,挑开一辆马车上的围布,露出了一车带着泥土的青草,显然是这一路随手拔的。咕噜噜,一颗石头从青草堆里滚出来,掉在周亢的马蹄边。   上当了!东边才是粮草,钟有玉已经御剑往东去了。   周亢咬牙,掉头就走。太子令让他捉拿素国公,没说要捉钟无墨。当务之急,必须马上追赶钟有玉和粮草,否则他们就跑到沈楼的兵营去了。   几百人马跟着周亢掉头,一路往东去。尘烟滚滚,不多时便消失在孤山之后。   钟无墨收回灵剑,从马兜里取出白色外衫重新穿好。草原风寒,穿厚一点节省灵力。将士们将覆盖在车上的青草杂石尽数扔掉,露出内里白花花的粮食。   启程,快速往阴山奔去。   “哈哈哈哈哈,那憨货,等他追上东边的车马,黄花菜都凉了。”钟有玉快活地笑道,从马兜里取出自己的灵剑“琢兮”,重新挂到腰间。   钟无墨没应声。   “我弟弟竟这般有勇有谋,以前怎么没看出来?”钟有玉捏捏自己的脸。   钟无墨拍开那只捏脸的手,让他抓紧缰绳,“走了。”   两只队伍方向相反,周亢辛辛苦苦赶了半日的路,终于追上东边的队伍,却依旧不见钟有玉。所谓的“粮草”车上,尽是带草皮的大块泥土。   周亢气急,点了所有的修士,跃上飞剑,“尔等随我来!”   “糟了,周亢追上来了!”离军营不足二十里,眼瞧着胜利在望,却见几道灵光如离弦之箭飞冲而来。   钟有玉拔剑,令粮草先行,自己与几名修士留下应战。   “太子有令,素国公谋逆,杀无赦!”周亢灵光熠熠的长剑兜头劈来,显然是被气疯了,再不给钟有玉辩驳的机会。   钟有玉左手持“琢兮”,右手持“砚兮”,两剑交叉,稳稳抵住了周亢的剑。   离上次闲池围猎不足一年,这么短的时间内,并不够钟家兄弟长进多少。少年人与武状元的差距仍在,即便用双剑,灵力还是一人的灵力,依旧不是周亢的对手。   “小墨,咱俩打不过他,我数一二三,咱们快跑。”   “跑”字刚落地,钟无墨已经接管了身体,跳上灵剑快速奔逃。   钟有玉吓了一跳,让弟弟控制灵剑,自己则高声大喊:“救命!”   一道耀眼的灵光自营中射出,巨箭的破空之声如冬日北风,呼号着将周亢射了个对穿。周亢在千钧一发之际避开了要害,然而那箭太快太重,力碎锁骨带着他飞出十几丈远,牢牢钉在一处小土坡上。   与此同时,林信踩着旸谷剑飞驰而出,在周亢挣脱之前,扬起吞钩弯刀,“咔嚓”一声割断了他的头颅。   一切发生得太快,间不容瞬,等钟家兄弟看清状况,周亢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   林信甩掉弯刀上的血,死得这般利索,真是便宜这龟孙了。若不是战事紧张,他定要废了周亢的灵力,饿他三天,再把他扔到战场上,好叫他偿还上辈子封重所遭受的一切。   收刀入鞘,瞥了张大嘴的钟有玉一眼,“真是没用。”   沈楹楹手持桑弧弓,蹦跳着跑过来捡箭。她的大箭都是特质的,嵌有小块鹿璃,不能丢弃。拔下箭,冲那合体的兄弟俩做鬼脸,“真是没用。”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双十一要买什么篇》   师父:朱砂,银针,黄表纸   师伯:猫砂,猫粮,猫罐头   楼楼:套套,刻刀,星湖石   信信:清阙抱枕,清阙立牌,楼信R18同人本 第82章 无衣(四)   粮草齐备, 鹿璃勉强够用, 大军势如破竹,一路打到了阴山脚下。   过了阴山,便是蛮人的王庭。乌洛兰贺若的王帐,和各部落的贵族,都聚集在阴山以北。   沈楼坐在帅位上看着舆图, 林信懒洋洋地倚在他身边, 把玩着虞渊的剑穗。   “温石兰龟缩到哪儿了?这许多日都不见人影, 莫不是被打怕了吧!”沈楹楹坐在元帅帐里, 给自己的大箭修羽毛。一支箭用两次尾羽便会受损, 须得重新配上。   “秋庭,我帮你修吧。”钟有玉凑过来,抓起一支大箭。   沈秋庭的箭筒里,一共只有七支箭, 却塞得满满的。概因这剑都是玄铁所造,比寻常箭要粗许多倍。   “让简言哥哥给我修, 你走开。”沈楹楹嫌弃道。   钟有玉呲了呲牙, “他就是我,我就是他, 有什么区别?”   钟无墨没说话,掂了掂箭矢的重量,低头拿起一根鹰羽,咔嚓咔嚓剪好,递给沈楹楹看, “可行?”   “对,就是这么大。”沈楹楹很是满意。   “有什么难,我来。”钟有玉不服,一剪刀把羽毛给剪秃了。   将目光从那吵闹的两个半人身上收回来,林信矮身,从沈楼的胳膊底下钻进去,扒着桌子跟他一起看图,“温石兰几日不见,说不得是在这里等你呢。”   修长的手指点到山脉的豁口处,此地名为恶阳岭,乃是阴山南北纵向上较薄的地方。阴山横贯上千里,绕不过去,最近的路便是走恶阳岭。   然恶阳岭路窄,易守难攻,蛮人定然会在此吞并,以期将北域军杀个片甲不留。   “不错。”沈楼没动,任由林信在他臂弯里钻来钻去。   恶阳岭上等着他的,可能是圆木滚石,可能是漫天箭羽,也可能是炸成烟花的噬灵。乌洛兰可汗治下的其他部落,得知王庭被围,也会赶来救援。届时两头夹击,对于鹿璃始终不足的大军来说,凶多吉少。   “元帅!有狼烟!”守门的亲兵突然掀帘,指着账外的天空道。   帐中几人立时走出去,看向空中那一道清晰可见的痕迹,金吾执狼烟,乃天子点烽火召诸侯救驾。墉都,定是出事了。   “哥,温石兰不在会不会是……”沈楹楹呼吸骤然急促了起来,转头看向哥哥,这许是一招围魏救赵。   “临风简言,点五万兵马,即刻往京城救驾。”沈楼果断道。   “不行,你本就只有二十万大军,我带走五万,你还怎么打阴山?”钟有玉不赞同道。   “我自有成算。”沈楼不容置疑地将他赶去点兵。   天子难,烽火起,诸侯无论身在何地,必立时带兵前去。这是刻在大庸诸侯骨血里的规矩!   墉都。   几万蛮人大军突然在幽州现身,取道山海关,直奔墉都而去。燕山侯没能抵挡住,毙于斩狼刀下。   若北域无事,玄国公会第一时间带兵阻截,组成铜墙铁壁将蛮人牢牢地拦在关外。然,沈楼深入北漠,沈歧睿被噬灵所害灵力尽失、卧床不起。蛮人对付山海关以北的小诸侯,犹如砍瓜切菜。   兵临城下,京城危矣。   “贱人!”封章一巴掌将周良媛扇倒在地,“你们这是什么意思?”   “殿下与大巫,不过互惠互利,这可是太子您自己说的。”周良媛捂着脸,语带讥嘲地说。   “孤给他便利,他替孤解决那些老东西;孤阻止沈楼攻打北漠,他劝乌洛兰贺若与大庸和谈。这些都是说好的!”太子抓住周氏的衣襟将人拖到殿门口,目眦尽裂地指着外面,“可他在做什么?”   周良媛丝毫不惧,扯开被打裂的嘴角,露出个幸灾乐祸的笑来:“大巫说,我们与殿下的合作,已经结束了。接下来,就看天神的意思。”   “报——蛮人已经攻到了正阳门!”京畿大营的小将满头大汗地前来报信。   墉都建立之初,太祖皇帝用莫归谷的山石修了高高的城墙,御剑之人经过墉墙之上便会摔下来,根本过不去。因而攻打墉都,只能用最古老的办法。   “轰——”巨木撞击城门的声音,在沉寂的京城中回荡,沉重的凡人百姓惊恐不已,修士们则聚集在偏门,等着皇室出逃。会御剑的修士,只要离了这堵高墙,便可以远走高飞。   “太子殿下,蛮人兵力众多,我们还是先撤吧。退到天牢峰去,那边有大军,可以与之抗衡。”瑟瑟发抖的东宫官劝道。   “滚!”太子一脚将东宫官踹开,“国都破,国之焉在。尔等是要孤做亡国之君吗?点烽火,召诸侯前来勤王救驾。”   “ 总算你还有点骨气!”元朔帝中气十足的声音自殿外传来,殿中诸人皆是一愣。   封卓奕身着帝王衮服缓步而来,十二金吾卫随时左右,殿外的侍卫齐齐跪地。   “父……父皇……”封章不可置信地看着精神矍铄的封卓奕,又看向周氏。   周氏也是一脸愕然,大巫的噬灵符咒,竟然失效了!   “皇上大安,诸位怎的一副如丧考妣之像?”朱星离从元朔帝身后冒出头。   “许是被属下吓到了。”虎背熊腰的羽林军统领答道,将提在手中的副统领头颅扔到了地上,咕噜噜滚到那名东宫官的脚下。   羽林军统领先前被太子指派出去捉拿封重,剩下的两名副统领,一名是周亢,一名便是这位,均投了太子。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太子:这噬灵竟然没用,差评!   周氏:亲,一次性消费品,不可退换哦   太子:王八蛋,让我跟你们老板说   大巫:大巫出品,绝无赝品,不信你来一份吃吃看   太子:……   虫虫:嗯?刚你们说吃啥? 第83章 无衣(五)   封卓奕为皇多年, 不是稚嫩的太子可比的, 先以雷霆之势重新掌控了皇城,才从容不迫地踏进东宫。   在看到父皇的瞬间,封章便知大势已去,面色苍白地跪倒在地。   “不可能,这不可能!”周良媛盯着皇帝看了许久, 突然扑上去, 被近处的金吾卫一脚踹翻, 牢牢按在地上。   如今城外情势紧急, 来不及细细审问, 元朔帝下令,直接将太子、周氏及一干东宫官押进天牢。着羽林军与京畿营前去守城,令文官召集城中所有修士,无论出身, 凡参与守城之战者皆可进爵,有功者双倍晋赏。   又命所有金吾卫, 自偏门出城, 手持狼烟,御剑飞过全国。烽火令告知所有诸侯, 即刻救驾。   做完这一切,封卓奕才稍稍松了口气,腿脚一软,连退两步跌坐在龙椅上。灵脉损毁,丹田空空, 如今的封卓奕就是个上了年纪的凡人。方才那一番龙行虎步,不过是强撑来震慑众人的。   朱星离撇嘴,“臣先前就说,让太子去守城便是。太子年轻力壮,灵力充沛,待击退蛮人再收拾他不迟。”   元朔帝摇了摇头:“他守不住。”自己的儿子自己知道,虽然封章是他一手教导出来的,但此时此刻他不得不承认,封章比之封重,多有不及矣。   歇息片刻,封卓奕便又打起精神,带着朱星离登上皇宫高墙,远远眺望城外的状况。京畿营在城外二十里处,已然赶来与蛮人厮杀。城墙上人头攒动,九门守卫万箭齐发。   大庸立国百年,还是第一次被人打到了墉都,封卓奕扶着宫墙上的青砖,汗水浸透砖缝,“倘若守住不,朕便成了封家的罪人。朕这一生,励精图治,只盼着海晏河清、国泰民安,为何竟走到了今日这般境地?”   失去灵脉,太子谋逆,还被围了国都!   朱星离坐到垛口上,一条腿伸出墙去在空中晃荡,“古来有励精图治的亡国之君,亦有荒淫无度的盛世之君,世事无常,皇上不必太过介怀。”   这番劝慰,不免让人更加难过,封卓奕垂首,“亦萧啊,没想到这种时候,竟是你陪在朕的身边。”   “臣也没想到,”朱星离及时阻止皇帝给他戴高帽,让他跟着以身殉国,“臣答应过信儿,要长命百岁的。”举目观察几个城门的方位,盘算着若是城破从哪里逃比较稳妥。   “……”元朔帝说不下去了,转身走下城墙,准备去审问太子,“那周氏究竟是什么人?”太子纳妾,那也是层层筛选过的,这周氏当初进宫的时候分明没有任何问题,家室也很清楚,就是周亢的亲妹妹,完全的大庸国人。   “许是蛮族大巫的信徒。”朱星离不知从哪里拽来一根草,叼进嘴里。   “大巫的信徒?”林信望着不远处暮霭沉沉的恶阳岭,微微蹙眉,“蛮人不都信那个什么天神吗?”   “这一代的大巫,有自己的信徒。信徒笃信,他便是上古巫神转世,”沈楼眸色冷厉,语调中透出几许厌恶,“各个悍不畏死。”   噬灵之所以后来控制不住,便是这些信徒,甘愿做人形暗器,吞了噬灵往大庸军队里钻,防不胜防。   林信听到这话,寒意瞬间从脊沟蔓延到天灵盖。眼前黑黢黢的山岭,仿佛变成了噬人的巨兽,只等着北域大军入瓮。“若是这次,没能阻止噬灵……”   沈楼眸色微暗,纵使赔上十五万大军,舍得这一身修为,也必须将噬灵掐灭在草原上,“胜败乃兵家常事,此次不成,还有下次,不必担忧。”   “我不担忧,”林信上下打量沈楼,笑道,“师父能保中噬灵者不死,你若是又染上了,我就带你去南域,做一对凡人夫夫。”   沈楼失笑,伸手接住从马上跳下来的林信,“也好,我在南域还有几个茶馆。”   “那些产业就算了,莫得叫人认出来。我会说书,还会算命,饿不着你。”林信抬起下巴,颇为得意地说。   “可我除了打仗,不会别的。”沈楼低头,眼带笑意地看他。   “你会雕小鹿。”   “那个不卖。”   沈楹楹策马奔过来,在土坡之下骤然勒马,看着那快要粘到一起的两人,直觉自己现在过去不合适。直到马儿将脚下的一片青草都给啃光,兄长才想起来唤她过去。   营寨已经扎好,向前二十里便是恶阳岭,斥候来报,山岭那端屯兵众多,并且还在持续增加。但这一场非打不可,温石兰在攻打墉都,没了温石兰的蛮人军便如拔了利爪的老虎,比平日要好收拾得多,机不可失。   蛮人以为在围魏救赵,实际上是抱薪救火。   沈楹楹面色严肃地将军情报给兄长,眼睛却忍不住往林信身上瞟。这些时日,林信一直住在帅帐,就是沈楹楹再迟钝,也看出些不寻常来。   林信扒着沈楼的肩膀,冲她挤挤眼。   夜幕降临,京城外的厮杀还没有停歇。   “统领,箭矢不足了!”正阳门的守城将士大声对立在高台上的羽林军统领道。   “统领,东门鹿璃告急!”东门的守城上气不接下气地奔过来,满头大汗道。   原以为到了晚上蛮人能停下攻城,没料想这些人是属狼的,越到晚上越是凶狠。城外京畿营扛不住,已经回城暂歇。九门都被朱星离用朱砂画了阵,嵌了鹿璃,变得比城墙还要结实,不怕那巨木凿门。蛮人便如蝗虫一般扑向城墙,开始攀爬。   “没了箭,就放油。”朱星离跃上城墙,春痕出鞘,刺死一名刚刚爬上墙头的蛮人。元朔帝在宫中叨叨个没完,再听下去他怕是要忍不住弑君了,便讨了皇令来城墙上帮忙。   跟着朱星离来的一群宫中侍卫,将巨大的油桶抬上城楼,放到女墙上“咣当”一声凿开。油水汩汩流淌下去,浇了正在爬墙的蛮人满身满脸。   “点火!”羽林军统领朗声下令,裹了棉絮的箭头点火,直冲着满身油星的蛮人射去。   “轰——”火焰一窜三尺高,墙上的蛮人惨叫起来,如同树干上的知了壳,大风吹过便“哗哗”往下掉。城墙变成了一堵火墙,映红了墉都夜晚的天空。   蛮人的号角声响起,不再攀爬城墙,弩箭如暴风骤雨,映着火光扑来。   “太师当心!”站在朱星离身边的小将惊呼。   朱星离挽了个剑花,“叮叮叮”挡住三根箭矢,抓着那小将的衣领矮身躲在女墙之后,“傻小子,顾好你自己。”   离京城最近的渠山侯,赶到这里只要一天时间,撑过今晚,便可得到喘息之机。蛮人似乎也知道这件事,不要命地攻城。   “咚!”巨大的爆裂声在不远处的城墙头响起。   “什么东西?”朱星离好奇地看过去,尚未看清楚,身后薄薄的女墙突然炸裂开来,将他整个人推了出去。   城墙高十丈有余,不能御剑,朱星离摔下墙头,往城内坠去。   “太师!”那小将惊呼着冲上来扑救,又一声巨响,砖石蹦碎。朱星离立时拔剑戳进墙壁里,堪堪稳住身形,墙头小将却倒了下去,炽热的鲜血喷溅到朱星离的脸上,“小子!”   朱星离拔了剑,借力重新翻上去,稳稳接住小将的身体。   “贺六浑!贺六浑!”蛮人军队开始齐声大喊,很是激动的样子。人群分开一条路,尽头站着一名身高九尺、虎背熊腰的壮汉。壮汉手掌拿着一柄巨大的弓弩,手持弓,脚撑弦,寒光凛凛的箭尖,直指朱星离。   北漠人,将大力士尊称为贺六浑。这一支弓弩的威力,与沈楹楹的桑弧不相上下,直接将女墙给射穿轰碎了。   城墙上的火油燃尽,乌黑的巨箭映着最后一缕火光,直冲而来。朱星离没有向后躲闪,而是运起灵力快速走了个奇怪的步子。在蛮人看来,城楼上的人如同鬼怪一般,前一瞬还在原地,下一瞬突然变成了残影。   巨箭没有伤到朱星离,射中了脚下的青砖,城墙轰然坍塌下去一角。守城将士死伤惨重,来不及过来补充。蛮人的云梯架到低矮的缺口处,手脚灵活的修士兵三两下攀上来,朱星离立时提剑砍过去。   远攻变成了近战,羽林军统领从碎砖里钻出来,深一脚浅一脚地冲到朱星离身边,跟他一起砍蛮人兵。   大庸的守城将士纷纷拿起刀剑,与蛮人搏杀。从暮色微沉砍杀到月上中天,饶是灵力高如朱星离也有些手软,冷不防挨了两刀,膝盖一软滑倒在地。   那名贺六浑突然爬上来,举起大刀朝朱星离的腰腹砍去。观察这许久,蛮人早已看出,朱星离乃是这守城兵将中灵力最强的,也是最无耻的。   就是他一直在出奇怪的主意,致使他们伤亡惨重。   春痕剑牢牢挡在身前,剑柄上的鹿璃忽闪两下碎成齑粉,灵力骤然消失。朱星离面色一变,冲贺六浑背后大喊一声:“重儿,砍死他!”   贺六浑立时扭身格挡,身后什么也没有。春痕那烧火棍一般的剑鞘在朱星离手中转了个圈,重重地捅向那蛮人的裆部。   “啊!”蛮人大力士惨呼一声,倒退两步。   朱星离已经重新装上鹿璃,冲那人勾勾手。   “卑鄙的汉人!”贺六浑大吼一声,冲过来。   朱星离突然眼睛一亮:“重儿,砍死他!”   贺六浑气急,一个计策用两次,当他是傻子吗?不管不顾地冲上去,忽然脚步一顿,缓缓地头,一节锋利的剑尖透体而出。   “师父!”越过大军率先跑上来的封重,听话地砍死了贺六浑,跃至师父身边,“你没事吧?”   朱星离脱力地靠在封重背上:“你再不来就有事了。”   “杀——”蛮人大军背后,突然传来一阵喊杀声。号角声起,蛮人的攻城之势骤减。   “你哪儿来的兵?”朱星离惊奇地问。   “东域的。”封重反手杀了一名妄图偷袭的蛮人,把师父背到身上,攀着破碎的城墙爬回城中。   远处的战场上,林曲青色的剑光划破长夜。   封重原本是借了东域的船只运送鹿璃。林曲听说北漠战事紧,自家堂弟也去了,便又给了封重一支精兵,叫他悄悄带去帮忙。船只走不到山海关,在京城附近便要换陆运。刚下船就瞧见了狼烟。   没多久,林曲带着林家高手的御剑而来。连调兵都省了,直接带着借给封重的这支精兵前来营救墉都。   “好,好,好!”封卓奕听完封重的话,抓住他的手腕激动地微微发抖,“吾儿真乃福星也。”   仿佛没听出来南域、北域、东域勾结起来违抗太子令的事。   朱星离瘫在软榻上,让太医给包扎伤口,“北域消息说,怀疑温石兰亲自带兵,你可瞧见温石兰了?”   天光熹微,号角声起,沈楹楹做先锋,带着休整一夜的大军开始朝恶阳岭进发。沈楼作为元帅镇守帐中,有传令亲卫在战场与营地之间御剑奔忙。   前些时日不知去哪里送信了的刃三,终于回来了,进帐便凑到林信耳边小声说了两句。林信漫不经心地点点头,继续捏着手中的泥巴人,随手扔给他几枚铜钱,叫他去买只烧鸡来。   沈楼见状,知道不是什么重要消息,便没有多问。大军已经攻进恶阳岭,与蛮军交战正酣,片刻不得分心。   “元帅!”报信的亲兵快步跑进来,“斩狼将军温石兰在蛮军里!”   温石兰!这人竟然没有去攻打京城,而是一直潜伏在恶阳岭,等着瓮中捉鳖!沈楼豁然起身,拿过架上银枪便冲了出去。沈楹楹对付不了温石兰,必须他去。   一场恶战,在所难免。   林信坐在原地没有动,看向一边不停拨着算盘的东涉川:“东先生,这般打法,鹿璃还能撑几天?”   “原本能撑七天,如今温石兰在,恐怕不足三日了。”东涉川把眉毛皱成了“川”字。   温石兰作为草原战神,可不仅仅是灵力高强这么简单,他的兵法谋略都是一等一的。他知道大庸军千里来袭,必然带不了多少鹿璃,便一直用极耗鹿璃的打法,拖死沈楼。   林信垂目,将手中的泥人扔进火堆。   夜幕降临,拔营前行的命令始终没有传来,沈楼带着大军归营。沈楹楹垂头丧气地握着秃了毛的大箭,一言不发地回了自己的营帐。   出师不利,没能攻下恶阳岭。   沈楼倒是面色平静,瞧见林信在帐中等他,眼中不由得便露出笑来。   “鹿璃不足,不若等等封重。”林信帮他卸下盔甲。   “等不及了,如果不进攻,温石兰便会反打过来,”沈楼摇头,“那是什么?”   林信从熄灭的火堆里扒拉出来一块黑乎乎的东西,拿布巾擦了擦,递给沈楼,“你不让我去战场,闲来无事只能捏泥巴。”   沈楼接过来仔细辨认片刻,突然红了耳尖。   “我小时候,跟着师父卖过糖人,怎样,捏得像吧?”林信将下巴搁到沈楼肩上,笑嘻嘻地指着那交叠在一起的两个小泥人道。   “胡闹。”沈楼把小泥人攥进掌心。   林信笑着拿眼睛乜他,突然出手将人推倒在床上,骑跨上去。   “信信……”沈楼喉结微动,战事紧张,这些时日虽夜夜同眠,却甚少做那亲密之事,经不起这般撩拨。   林信缓缓凑过去,在那温热的薄唇上轻轻啃咬,“莫慌,我就是想亲亲你。”按着沈楼不许他动,由浅及深地品尝那甘甜的唇瓣。   “信信,你怎么了?”一吻结束,沈楼摸摸林信的脸,觉得他情绪有些不对。   “没什么,只是突然有些愧疚。你一直送我东西,小剑、鹿璃、吃穿、星湖石,我却没给过你什么正经玩意儿。”林信声音有些低哑,垂目解下脖子里的黄玉佩,将它放到沈楼胸口。   黄玉小鹿,在烛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泽。   “这是你爹留给你的。”沈楼蹙眉。   “是啊,让我送给以后的媳妇。”林信睁着眼睛随口胡扯。   沈楼失笑,“这是寻鹿侯的玉佩。”是列侯身份的象征,哪里能是送给媳妇的。   林信不管,扯开沈楼的内衫强行将细绳挂到他脖子上,俯身将脸贴上去,隔着玉佩听沈楼的心跳:“以前没人疼我,这玉佩就是我唯一的念想,现在有你疼我,我不怕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酌鹿朋友圈日常篇一》   沈清阙:信信把传家玉佩送我了,他这是什么意思?(⊙v⊙)   ----英王帅虫虫:我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楹楹:意思是,我要有嫂子啦~\(≧▽≦)/~   ----英王帅虫虫:回复@楹楹 你的智商已欠费   ----楹楹:回复@英王帅虫虫 艹,出来单挑   ----朱星离今天还是个宝宝:古籍上说,故意秀恩爱的人会被爹揍@沈歧睿 第84章 无衣(六)   玉佩下的心跳骤然加快。   这小鹿对林信有多重要, 没有人比沈楼更清楚。忍不住亲亲林信的发顶, 低声道:“我定好好待它。”   林信撑起身子,单指戳戳沈楼的胸口:“不是好好待它,是好好待我。”   “我没有好好待你吗?”沈楼扶住林信的腰肢,微微地笑。   “没有,”林信斩钉截铁地说着, 凑到沈楼耳边可怜巴巴地说, “你都不肯喂饱我。”   “嗯……”沈楼闷哼一声, 本就忍得辛苦, 听到这话哪里还忍得住, 咬牙切齿地抱住林信,迅速翻了个身。   “啧,战场寻欢,元帅不怕遭人诟病?”双腿夹着沈楼的腰, 使劲往自己身上按,林信笑得像只偷腥的猫。   沈楼追上去, 堵住那张不停撩拨他的嘴, “声名威望皆虚无,有你, 不要也罢。”   这话明显是对着林信那句说的,此情此景,竟意外地令人动容。林信舔舔唇,主动迎了上去。   话虽如此,林信还是顾及着沈楼的名声, 咬住自己的小臂,尽力不发出声音。汗水顺着指尖滴落,眼角也沁出泪来。实在承受不住,才会溢出几声呜咽,很快又被他努力吞下。   越是这般隐忍,越是勾人。沈楼几次都控制不住力道,直到林信小声求饶才回过神来,稍稍减缓。   帐门外首页的小亲卫,红着脸听床板的“吱呀”声,一直听到五更天。   一时贪欢的下场就是,林信次日没能起来。   沈楼亲亲他尤带红痕的眼角,给他盖好被子,便神清气爽地出门了。   林信从被子里冒出头,打了个哈欠,盯着沈楼步履稳健的背影瞧。禁不住感慨,这沈清阙真不愧是大庸第一人,只睡了一个时辰便精神了。   黄阁从浣星海调粮食回来了,跟东先生在舆图外面瞎分析形势。如今粮草充足,但鹿璃紧缺,恶阳岭易守难攻,而且温石兰也在。   “国公爷何苦要打到阴山以北,就守在此地,等着蛮人来和谈便是。”东涉川唉声叹气地说。   “先生忘了,蛮人手里有那鬼东西。老国公如今还在病榻上,”黄阁听到东先生不赞同沈楼的做法,立时出言解释,“咱们国公自小算无遗策,这般打过去肯定是对的。”   小亲卫带着买了一天一夜烧鸡的刃三进来,提醒高声说话的两人,“侯爷还睡着呢。”   “啊?侯爷!”黄阁吃了一惊,立马捂住嘴。   林信披着外衫走出来,倚在元帅座上懒洋洋地摆手,“无妨,你们继续。”   刃三把已经凉透了的烧鸡放到火盆上烤热,连带着一壶酒,端到林信面前。   征战辛苦,帐中的几人都许久不曾吃过这等美味了,被那焦香的味道勾得口舌生津。   林信可没有体恤下属的习惯,慢条斯理地就着温酒吃烧鸡,“本侯身子受亏,须得补补。”   “侯爷脸色是不大好,合该吃点好的。”东涉川一本正经地说道。   黄阁一眼就看到了林信脖子上的红痕,涨红了脸不敢说话。   帐子里突然安静下来,只剩下林信吃鸡喝酒的声音,半晌才听林信重新开口:“这一仗必须打,且要打到乌洛兰贺若的王帐里去。至于因由,你们也瞧见了,我师父救老国公用了多长时间?”   “施针三日,且一直看护着……”东涉川说到一半,幡然醒悟。   压制噬灵并不容易,一旦爆发,根本不是朱星离一人能救得过来的。沈楼那番话,不过是为了稳定军心。世间只有一个朱星离,蛮人却有无数噬灵。不除根,早晚会毁了大庸。   林信拢了拢衣袍,缓缓喝了口酒,实在困乏得紧,懒得多言。将一整只烧鸡吃了个精光,咂咂嘴,转身又去舆图后面睡了。   “报——蛮人伏兵众多,先锋军被困,元帅令中路军前去支援!”   “末将领命!”   帐子外面响起紧张的通报声,大军出动,浩浩荡荡前去营救。林信趴在枕头上,深深吸了口气。   沈楼被困在恶阳岭中,巨木、滚石不停地自山上下落。修士兵走在两侧,用灵力劈开巨木、炸掉滚石,护着中间的凡人兵。   原本惊恐不已的凡人兵安定下来,随着沈楼的命令变换阵型,以冲轭阵交错前行,减少伤亡。沈楼用兵,从不会将凡人当填炉的柴火。修士兵固然好用,然数量太少,最后还是要靠凡人兵来决胜负。   情况尚算不得糟糕,只是鹿璃的消耗又加快了几分。   中路军的驰援很快到位,与蛮人战成一团。沈楼策马立在高处,蹙眉看着蜂拥而至的蛮人,却不见温石兰的踪迹。   大营外,众人皆看不到的土坡背面。林信穿着一身宝蓝色广袖长袍,腰间挂着一刀一剑,眸色平静地看着突然出现的温石兰。   “可汗命我带你去见他。”温石兰面色阴沉,湛蓝的眸子像是被泥水洗过,透着浑浊的复杂。   “那便有劳了。”林信抬手,做了个请的姿势。   温石兰扔给他一根布条,示意他将眼睛蒙上。王帐的位置,不能被大庸的人知晓。   北漠有个说法,“乌洛兰的金帐子,天神的眼珠子”,轻易是找不到的。上次沈楼出使北域见乌洛兰贺若,是在阴山以南的行宫,并不是真正的王帐所在。   林信听话地将眼睛蒙住,任由温石兰抓住他,跃上斩狼刀拔地而起。风在耳边呼啸不止,林信垂目,从鼻梁架起的缝隙里看着地面。温石兰带着他远远绕开战场,一直往东去,再折向北。   这蒙眼睛的手法是小时候跟师父玩摸瞎学的。每次轮到朱星离蒙眼睛,他总能很快抓到徒弟,靠的就是这不讲究的绑法。   “温石兰,你上回说不想看见我,是为何?”林信丝毫没有即将步入龙潭虎穴的紧张,还兴致勃勃地跟温石兰聊天。   “你自己找死。”温石兰的回答,驴唇不对马嘴。   林信煞有介事地点头,仿佛是听懂了,又借着问:“可汗是更信你,还是更信那个大巫?”   温石兰周身的肌肉,微不可查地僵了一下,突然捏住了林信的喉咙:“小崽子,别打歪主意!”   林信出手如电,迅速弹向温石兰的脉腕,以灵力击之,轻松将温石兰的手拨开:“再动我一下,剁了你的爪子!”   两人一路较劲,磕磕绊绊地终于到了王帐。   林信扯开眼前的布条,被阳光刺得眯了眯眼。北漠人习惯住在帐子里,乃是便于放马牧羊随时搬家。作为大漠的可汗,乌洛兰贺若完全不必要住帐子,但他偏就还住在帐子里。   金丝织就的帐篷,搭在汉白玉石砌成的圆台上,守卫森严。侍卫拦住林信,要求他卸下身上所有的鹿璃。   温石兰拔出斩狼刀,将七颗鹿璃尽数卸下,侍卫双手捧住,躬身行礼。   竟然连温石兰也要卸下鹿璃?林信心下疑惑。乌洛兰贺若乃是一代枭雄,凭一己之力统一了北漠所有的部落,竟还会小心眼到防备自己的大将军吗?   顺从地卸下旸谷上的鹿璃,腰间装鹿璃的锦囊也一并取下,林信嗤笑:“听闻可汗战无不胜,灵力堪比上古神,竟会怕我一个未及冠的少年人。”   蛮人侍卫闻言,齐刷刷拔出刀来。   林信拔剑出鞘,抢走一颗鹿璃装回剑柄,顺势挡开了侍卫向他索要灵剑的手:“本侯是来做客的,可不是你们的俘虏,莫要得寸进尺!”   手中拿着灵剑,随时可以离开,那些侍卫有些不知所措。   帐中传来清朗有力的声音:“请林信进来,莫要多事。”   林信哼笑一声,合剑入鞘,大摇大摆地走进王帐。外面艳阳高照,帐子里却是一片昏暗,林信掀帘入内,适应了片刻才看清东西。   地上铺着厚厚的羊毛毯,毯子上织了繁复瑰丽的花纹。木头起的高台上,放着宽大的宝座,满脸络腮胡的乌洛兰贺若,大马金刀地坐在上面。   背后是一块漆黑的屏风,莹莹闪着光点。宝座左侧立着一盏半人高的金灯台,玲珑的灯罩子里忽明忽暗,也不知点的什么怪灯油。穿着黑色兜帽长袍的大巫,站在右侧,帽兜遮眼,只露出艳若沾血的红唇与一节苍白的下巴。   这情形,丝毫不像一名可汗的王帐,更像是什么魔教的总坛。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酌鹿朋友圈日常二》   实习亲卫:值了一晚上夜班,流鼻血了 QAQ   ----天真无邪小信信:啧啧,年轻人就是火力旺   ----沈清阙:今晚找东先生领一副耳塞   ----楹楹:上火了吗?   ----英王帅虫虫:回复@楹楹:你的智商已欠费   ----楹楹:回复@英王帅虫虫:滚! 第85章 无衣(七)   “大汗。”温石兰单膝跪下行礼。   贺若身边的大巫没有丝毫避讳, 依旧站在原地, 唇角勾起一抹若有似无的浅笑。   林信立在帐子中央,单手搭在旸谷剑柄上,两脚分开,下巴微抬,并没有行礼的意思。   “这便是苏苏儿的孩子?”乌洛兰贺若摆手, 示意温石兰起来, 冷厉如高山苍鹰的眼睛, 直勾勾地盯着林信。   蛮人三十岁以后都要蓄胡, 杂乱的络腮胡遮挡了贺若半张脸, 却依旧难掩那极具侵略性的俊美。只是随意地坐在那里,便给人无形的压迫感。   这位北漠霸主,十七岁继承乌洛兰部,以雷霆之势吞并了十几个小部落, 二十岁时乌洛兰成为了北漠最大的部族。而后辖制其他大部,二十三岁便成为草原的大可汗。之后突然重伤, 上不得战场。草原上的部族再次分裂, 温石兰又横空出世,代替贺若南征北战, 于八年前再次统一北漠。   乌洛兰贺若的传奇,被说书先生讲遍了大江南北,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或许,我该叫你一声舅舅?”林信散漫地说着,眼中尽是嘲讽之色。在他看来, 这位血缘上的舅舅,就如史上那些早年神勇晚年昏聩的君主一样,信了歪门邪道,早已不复当年。连自己亲妹妹都舍得拿去祭天的人,根本不配称之为英雄。   “叛国之人与染干生的杂种,不配这般称呼可汗。”大巫抬头,露出那张不甚俊美的脸,双眼用黑布蒙着,也不知装得哪门子鬼神。   温石兰看向王座上的贺若,似在等着他的反应。然而贺若什么也没说,等于默认了大巫的说辞。   “不叛国,难道等着被你当牲口宰杀祭天吗?”林信出人意料地没有生气,拇指顶开旸谷剑,复又快速合上,好整以暇地看着大巫。   这巫妖会咒术,万不可被他激怒了。上前一步,说不得就有无数红线等着吸血。   “宥连,”贺若微微抬手,制止大巫继续挑衅,转头继续看着林信,“他是苏苏儿的孩子,便是乌洛兰的血脉。”   帐中的人说的都是汉话,偶尔夹带几个胡语的词。这些时日,林信跟着沈楼也学了些,大致听得懂。“染干”是说汉人,“宥连”约莫是大巫的名字。   温石兰收回目光低下头去,不知在想什么。   这时候,外面有士兵快步走近,隔着门帘高声说了几句胡语。温石兰立时抬头,对贺若说了句很短的话。   贺若点头,示意他快些去。   想来是沈楼破了恶阳岭,那边的蛮人军撑不住了,过来求援。温石兰领命而去,错身而过时没再看林信一眼。   王帐的门帘被温石兰掀得呼呼作响,阳光透进来一瞬又消失不见,帐内帐外仿佛两个世界。   嵌着鹿璃的旸谷剑飞出来,横着浮在空中。林信并不急着说正事,坐到流光溢彩的剑鞘上,动了动酸疼的腰肢,打了个哈欠道:“沈楼应该快要打过来了,大汗不把王帐向北挪挪吗?”   “灵矿地图在哪里?”贺若站起身,目光跟林信平齐,没有耐心跟林信闲话家常。   谈条件做买卖,谁先开口谁吃亏。林信曲起一条腿撑着身子:“我娘的骨灰呢?”   大巫从袍子里拿出那只系着红绳的小罐。   林信厌恶地看了大巫那苍白的手一眼,没有伸手接:“你出去,本侯有话要跟可汗单独说。”   殷红如血的唇勾起一抹若有似无的讥嘲。乌洛兰贺若接过骨灰坛,看着大巫道:“宥连是我最亲密的人,不必避讳他。”   最亲密的人……   林信觉得这话有些怪,垂目,从袖子里拿出了那只星湖石雕的小鹿。小鹿刚一拿出来,昏暗的帐篷里便开始泛起星星点点的光。   “你该知道,我父亲死之前,给了我一只宝石雕的小鹿。这小鹿里面,便是地图。”林信万分不舍地摸了摸手中的鹿。   “拿来。”贺若伸出拿着骨灰的手,缓缓递到林信面前。   林信看看贺若的手,再看看手中的星湖石,驱着灵剑慢慢靠近。在越来越多的莹莹光点中,跟贺若交换了东西。   两手相触的瞬间,旸谷剑骤然出鞘,在身后绕了个圈,一剑穿透了乌洛兰贺若的胸腹。他来的目的,可不是要取母亲的骨灰,而是取贺若的狗命!   一切发生得太快,贺若尚来不及反应,连眨眼都没有。这般轻易就杀了贺若,是林信始料未及的,总觉得哪里不对。   没有血!透体而出的旸谷剑上,竟然没有沾血!   林信只觉得脑中“嗡”地一声,立时翻身倒退。然而已经来不及了,数根红线自贺若身体里冒出来,利如钢丝,弹指间在林信身上划出数道伤口。其中一根,直接贯穿了锁骨。   “唔!”林信痛哼一声,抬手令旸谷剑回来,自下而上斩断了那红色丝线。   剑气扫过乌洛兰贺若,将他身前的衣裳划破,掀起了脸上那丑陋的络腮胡。   胡须团成一团,飞到了空中,落叶般飘飘荡荡。没了胡须的贺若,露出了一张俊朗非凡的脸。这张脸,与林信有七分像,且分明只有二十多岁!   红线离体,贺若便如断了线的风筝,“扑通”一声倒在地上。手中的星湖石小鹿,咕噜噜滚下木台,磕在灯柱上,撞断了细细的鹿腿。   大巫一把掀开黑袍,露出了那双泛着银芒的眼睛。   无数红线自地面掀起,宛如牢笼将林信笼罩其中。林信很清楚,这些红线与贺若身上透出来的红线不一样,这是宫宴上见识过的那种,一旦入体便会干扰灵脉,动弹不得。   林信快速挥剑,整个人化作一道残影,分别在不同角度斩断不同的红线。   “轰轰轰”周身的红线齐齐崩断,旸谷还在持续吸着魂力,那大巫的脚步明显踉跄了一下。   自己的最终目的不是骨灰,大巫的最终目的也不是灵矿,这一点林信很清楚,也早有提防。旸谷剑在掌心、周身快速翻转,罡风将四面八方包围,令红线无孔可入。   “落英剑。”大巫吃了一惊。   这是东域林家的剑法,剑起如落英缤纷,漫天剑光,交汇成网。先前在踏雪庐,林信可不仅仅学了摸鱼掏鸟,还跟林疏静学了这门剑术。   旸谷剑太快,这般巨大的消耗,剑柄上的鹿璃竟然没有黯淡分毫。反观大巫,已经有些站立不稳。   这般大的动静,自然引起了帐外守卫的注意。蛮人兵问发生了何事,却连掀门帘都不敢。   大巫随口应了一声,用的却是乌洛兰贺若的声音。想也知道,若是被将士们看到他们敬若天神的大汗,早已变成个空皮囊,怕是要活撕了这巫妖。   林信看出了他的顾虑,腰间的吞钩弯刀骤然出鞘,朝着支撑帐篷的龙骨呼啸而去。这一刀下去,王帐定会破个大洞。   大巫脸色骤变,果断收起攻击林信的红线,转而去追吞钩。林信冷笑,一跃而起,朝着那巫妖的后心捅去。   突然,灵力滞塞,手腕发软,挥出的剑尤在向前,手已经不听使唤,与剑柄脱离。林信低头,看向挂在腰间的小骨灰坛。坛子上绑的,并非是朱星离那不讲究的红绳,而是许多根细小的红线拧在了一起。   此刻,那些红线活物般蹿起来,钻进了林信的手臂,在灵脉中快速游走。   “唔……”林信痛哼一声,摔倒在地。   捉住了吞钩的大巫,不紧不慢地转身,湛蓝色的眸子里银光点点,甚是妖异。   “小崽子,你还太嫩了。”   失去意识的前一刻,林信看到数根红线从大巫左手冒出来,钻进贺若身体里。木偶般的贺若直挺挺地起身,动了动噼啪作响的关节。   阴山,恶阳岭。   沈楹楹拉开桑弧神弓,重箭从众人的头顶飞射而出,于万军中贯穿了蛮人将领的胸口,将人带出十几丈,牢牢钉在了山壁上。   蛮人大军顿时陷入了混乱。这时,一支大庸的修士兵突然从后方山谷中冒了出来。这是昨日夜里,元帅沉溺美色之时,便奉命悄悄进山的精兵。   原本埋伏的蛮人,成了被埋伏的一方。   “哥,鹿璃不够了!”沈楹楹冲到沈楼身边,高声大喊。   “速战速决!”沈楼拔出虞渊,耀眼的剑光冲破天际。   看到元帅的剑光,大庸军士气大振,喊杀声震天,将恶阳岭的蛮军围起来剿灭。   “温石兰来了!”沈楹楹抬头看向天空,拿出一支箭,搭弓,拉成满月。大箭离弦,直冲天上的光点射去。   饶是温石兰,也不可能接下沈秋庭的箭,立时将斩狼刀收回手中,横刀于前,借着下坠之力,堪堪于箭擦身而过。而第二支箭已然到来,直冲他胸口射去。   瞬间激发五颗鹿璃,温石兰挥刀,与大箭相撞。   “轰——”巨大的爆裂声在空中响起,震得崇山峻岭为之颤抖。温石兰被冲击得直冲地上坠去。斩狼刀在空中打了个旋,稳稳接住主人。   温石兰衣衫褴褛,很是狼狈,但只是受了点皮外伤。   “斩狼!斩狼!”蛮人将士齐声高呼。   沈楼一跃而起,冲上去与温石兰缠斗,阻止他指挥军队。恶阳岭的局势已经难以扭转,这些蛮人注定要被一网打尽。   温石兰也很清楚,却依旧负隅顽抗,打定主意要将沈楼的鹿璃耗尽。就算舍了这一山的蛮人将士,一旦鹿璃用光,后面其他部的援军到来,被围杀的便是庸军了。   近身鏖战,血流成河。一点点向前推进,庸军已然冲到了恶阳岭的尽头,再向前便是一马平川,可以直取王庭。   然而,鹿璃在这一刻告罄了。   冲在前面的修士兵纷纷向后退,残存的蛮人顿时士气高涨。   沈楼蹙眉,与温石兰分开,冲到地面上,一剑砍翻了试图偷袭沈楹楹的蛮人将领,抓住缰绳高喊:“走!”   “我不走!我们马上就要赢了!”沈楹楹不甘心地大喊,拿出最后一支箭,冲着蛮军射去。一剑穿透了十六人,最后射死了一名骑兵的马匹。   “啊啊啊!”沈楹楹不甘地抡起桑弧弓,敲碎了一名蛮兵的头颅。   “楹楹!走!”沈楼圈住妹妹的腰,强行拖上虞渊。   就在此时,南边的天空被大片的灵光映亮,无论是庸军还是蛮军,都禁不住抬头看过去。   数以千计的修士,御剑而来,各个身上都背着个大包袱。飞在最前面的,便是封重和林曲。   “沈清阙,本王给你送鹿璃来了!”封重高声大喊,取下背上的包袱抖开。   成色上佳的大块鹿璃“哗啦啦”落了满地,被庸军的修士兵快速捡起。刀剑长矛覆上了灵力,呼啸着重新加入战局。   车马太慢,怕是来不及,正得父皇宠爱的封重提议让修士背着鹿璃送去北漠。左右钟家兄弟的勤王大军已经过了关口,不日抵京,京中安全无虞。对蛮人恨之入骨的元朔帝当即点头。   大批鹿璃从天而降,战局再次扭转。   温石兰脸色大变。号角声起,蛮人撤军。   “追上去!”沈楹楹翻身上马,被封重一把抓住缰绳。   “穷寇莫追啊。”封重语重心长地劝道。   “滚开!”沈楹楹杀红了眼,抽出马鞭就要揍他,被沈楼一把抓住,直接将她扯了下来。   “去守关。”沈楼扔给她一块鹿璃。   刚刚冲破了恶阳岭,此刻最重要的是布兵守住这处要塞,将恶阳岭据为己有。断绝后顾之忧,才能继续前行。   被兄长呵斥,沈楹楹总算冷静下来,低声应了句“是”,接过鹿璃补充灵力。转身去整军,随手锤了封重一拳,歪头道:“方才的事对不住,英王殿下莫要介怀。”   这哪里是女孩子道歉的姿态?封重张了张嘴,不等他说什么,那边沈楹楹已经走远了。   林曲看到这一幕,弯起了桃花眼:“多时不见,秋庭已然成了虎将,可喜可贺。”   沈楼轻咳一声,不想接这个话茬。   恶战结束,山岭中散发着浓浓的血腥味,煞气在山间徘徊不去,引来了乌云。   要下雨了,沈楼吩咐众人回营,尚未出山,就遇到了飞驰而来的黄阁。   “侯爷不见了!”黄阁急急地落地,几乎是跪着摔到了沈楼面前。   “你说什么?”沈楼一把将黄阁提起来,“谁不见了?林信不见了?”   “午时侯爷说出去吹风,谁知一去就不见了踪影。属下该死,”黄阁咬牙,满头都是汗水,“刃三说,前些时日,他是去给乌洛兰贺若送信了!”   咔咔咔轰——   山中下起了暴雨,无论凡人仙者,皆被浇了个透心凉。   “什么意思?信信去见蛮人大汗了?”封章抓住黄阁的肩膀,在雨幕中大声质问。   沈楼松开黄阁,握紧了手中的虞渊,只觉得那水汽的寒凉自头顶灌到了脚底。   “清阙,你说他们早年要抓我娘祭天,现在又要我的血,是不是……”   “若是这次,没能阻止噬灵……”   林信早就猜出来了。   他知道,噬灵就是用他的血做的。   他知道,不毁了根源这场仗就永远打不完。   他知道,以自己做饵才能寻到根源。   沈楼按住胸口,隔着衣衫摸到那只黄玉小鹿。他的信信太强大,也太聪明。强大到,明知龙潭虎穴还敢硬闯。聪明到,他奔忙两世还是护不住! 第86章 无衣(八)   雨越下越大, 将山岭上的血迹冲刷掉, 汇聚成暗红色的溪流“哗啦啦”奔下山去。   “王帐在何处?我们赶紧去救信信!”封重拔出灵剑,“叫刃三带路!”   “刃三不知道路。”黄阁摸了把脸上的水珠子,也不知是雨水还是汗水。   这一役,守山的蛮人近乎死绝,温石兰带着修士部下遁逃, 片刻便不见了踪影。再想去追, 已然没了方向。   “不负去会贺若, 定然有所准备, ”林曲冷静地说, “他虽凡事只看三步,但这三步还是有的。”   “哪三步?”封重快速思索,越想脸色越难看,“他做事从不考虑后果, 若是想三步,大概只会是诱敌、杀敌、杀不了就同归于尽这三步!”   林曲微微蹙眉, 不赞同地摇头, 为自家弟弟辩解:“他还不至于这般没成算。”   “你从小没跟他一起长大,你不知道。”封重急道, 在原地转了两圈,那小子遇事从来不会求救,天大的事都要一力承担。当年雁丘遇险,才十四岁的林信就敢不告诉师父自己去救他,胆子比天都大。   说话间, 沈楼已经御剑飞到了高空,举目四望,远远瞧见东边有一黑点掠过。立时飞掠而去,截住了那快如流星的身影。   封重和林曲也匆忙跟上,就瞧见了捏着摸鱼儿的朱星离。   “是不是林信的?”沈楼盯着朱星离手里的银色小剑。   “是,信儿出什么事了?”朱星离脸上难得没了笑意,冷冰冰地质问沈楼。   “走。”沈楼言简意赅地说,片刻不肯耽搁。   朱星离也不废话,放开摸鱼儿,四人化作一道光影,朝大漠深处奔去。   这小剑,定然是林信一早就放出的,才能让朱星离在这个时候赶到。他知道,自己便是噬灵的材料,去见贺若宛如肉包子打狗。但这肉包子淬了毒,如果毒死了狗,就能让师父及时去把他捡回来;如果没有毒死狗,好叫师父去帮他打狗。   下棋看三步,林信着实,留了后路。   沈楼的脸色却是更难看了,自始至终,林信的计划里就是把他摒除在外的。逗他,哄他,从不依靠他。上辈子如此,这辈子依然如此,就算两人互通了心意,林信始终把他当个外人。   等找回来,一定要狠狠收拾他,让他知道……   摸鱼儿犹如一尾小鱼,快速游走,四道灵光随着小鱼飞驰而去。临近王帐,小剑便越飞越慢,停在原地转一圈,剑尖指向一处。   “在那里。”朱星离看向不远处,那顶破了个大洞的金帐篷,四周空无一人,已然人去楼空。   帐篷里乱成一团,吞钩孤零零地戳在地毯上,要倒不倒地晃悠。刀柄上挂着那用以吸引摸鱼儿的银坠子。   “看来蛮人知道这东西的用处。”朱星离捡起那坠子,摸鱼儿在坠子周围转了两圈,落到掌心不再动了。   线索中断。   沈楼捡起那断了腿的星湖石小鹿,骤然攥紧。这里应当也不是真正的王庭,又是一处随时可弃的行宫。恶阳岭战败,这边收到消息,立时离开。   “他们走不远。”沈楼掀开门帘走出去。   大军并非都可御剑,这么短的时间内,行宫这里的守军只走了不足二十里,带着粮食、辎重,甚至赶着牛羊。然而,队伍里没有大汗和大巫。   一道暗色流光闪过,骑马走在最前面的将领突然没了踪影。   “停!”副将大喊着四处张望,瞧见抓着人御剑遁走的沈楼,大叫起来,“沈家的黑蛇!快!”   蛮人中的仙者立时御剑追上,被一道凌厉的剑光阻拦。灵剑在掌心不停变换,映着骄阳宛如落英缤纷,片刻间将几名蛮人割得满身伤口。林曲回剑于脚下,温文尔雅地做了个“请”的手势。   “跟他们废什么话!”封重直接从后面冲过来,一剑砍向那些蛮人,“叫乌洛兰贺若出来见本王!”   沈楼将捉住的那人扔到朱星离脚边,用剑抵住他的脖子,用胡语问他林信的去向。   “我不知道,大汗带着大巫和那个汉人小子,单独离开了。”这蛮人起初还要装一下贞烈,看到朱星离手握吞钩往他裤裆上比划,顿时老实了,问什么答什么。   但他只是个守卫统领,连金帐子里发生了什么都不知道,更不知道那三人的去向。   朱星离一掌把人拍晕,站起身来:“十七年前,兰苏逃离北漠,便是因为大巫要拿她祭天。这些年他们一直不肯放过信儿,定然也是想拿他祭天。”   所谓祭天,就是用的血造噬灵!   蛮人祭天,会在什么地方?   “雪山。”沈楼抿唇,看向连绵不绝的阴山山脉,挥剑掀开一片草皮,露出褐色的土地。用剑尖快速画出了阴山的地形图。   蛮人笃信天神,安葬、祭祀,皆在高山上。越高的山,越接近天。   朱星离垂目看着沈楼用剑尖圈出的地方,那些都是常年积雪的高山,掐指快速算起来。   “东!”春痕剑尖点在东边,圈出了这一带的几座山。   为了破解噬灵,朱星离这些时日潜心研究过蛮人的巫术,大致能算出来今日适合祭天的地方。   沈楼二话不说,直接朝那一带奔去。   如今已是盛夏,雪山之上还是冷若寒冬。他记得林信很怕冷,并非不抗冻,而是害怕挨冻本身。因为小时候差点被冻死,长大了即便有灵力护体,让他单独站在冰天雪地里还是会不安。   信信,等我!   大风吹过山顶万年不化的积雪,扬起带着冰碴的雪沫,噼里啪啦打在脸上。   林信一个激灵清醒过来,睁开眼,发现自己被绑在一根顶天立地的石柱上。柱子应该是临时削的,凹凸不平,尖锐的棱角抵着他冻僵的后背,很是难受。   灵脉依旧无法运转,也就不能用灵力隔绝严寒。透体而出的红线,连着一口大锅,源源不断地抽着他的血。寒风吹过,林信控制不住地发起抖来。   大巫还穿着那件黑袍,只是没有戴帽兜,也没有蒙眼睛,念念有词地搅动着大锅里的东西。腰间别着那只镂空的金灯盏,依旧明明灭灭地闪着光。   乌洛兰贺若站在大巫身后,一动不动。多亏了这副天赐的好皮囊,即便双目无神,他看起来依旧威风凛凛。   林信微微伸长脖子,看清了那锅里的东西,不由得泛起一阵恶寒。满满一大锅,全是眼珠子!   线很细,血流得极慢,却不会凝固,一点一点渗进锅里,与锅中黄白相间的汁液融为一体。   “小崽子,你醒了,”大巫心情极好,这山顶上只有他们两个活人,忍不住跟林信说起话来,“知道这是什么吗?”   “噬灵。”林信张口,发出的声音极为虚弱。   这样的声音,显然取悦了大巫,微微抬起左手,八根红线琴弦似的攀扯在四根手指上。灵活地动了动手指,贺若便如活人一般走起来,龙行虎步至林信面前,单手捏住下巴,将他的脸抬起来。   “这张脸,跟你舅舅还真像啊,”贺若来回晃着林信的下巴,“怪不得温石兰那个蠢货,几次都不肯捉你回来。”   平日里看惯了不觉得,如今两人站在一起,尤其贺若还是二十几岁的模样,着实十分相像。   这话用的是贺若的声音,自大巫那边传来。   “腹语?在我们大庸,只有玩杂耍的才会这个。”林信嗤笑,看着那得意忘形的大巫。每当他动一下手指,眼中就会闪动银芒,想来这便是他平日蒙眼的因由。   “你们大庸?哈哈哈哈,什么大庸大漠,你不过跟我一样,是个杂种罢了,”大巫似是听到了什么笑话,挥手让贺若推开,拿出一颗眼珠子在手中把玩,“杂种,是没有归处的。”   “你是什么杂种?”林信顺着他的话问。   大巫是北漠人,懂汉话,但并不精通,没听出林信在趁机骂他。   “我的母亲,是一名波斯舞娘,没有灵力的凡人。他被蛮人的贵族强掳,生下了我。我从小生活在羊圈里,他们说我是个低贱的杂种,不可能有灵脉,便如牲畜一般对待我。”   被说得多了,他便也以为自己不会有灵脉,每日在那些贵族少年的打骂嬉笑中苟且度日。   “世人都以为,纯血的仙者才会灵力高强,其实他们错了,杂种才更容易出奇才。但是,凭什么,凭什么拥有灵脉就高人一等!我发过血誓,待我有了力量,定要毁了世间所有人的灵脉,让那些高高在上的贵族们,也像猪狗一样在地上爬行!”   林信试着倒转灵力,灵脉出现了些微的波动,零星几点萤光自大巫身上缓缓溢出。只是这个动作牵扯到了身体里的红线,疼得他眼前一阵发黑。   魂力可用,但实在太疼了,只能一点一点吸。端看是那红线先把他的血吸干,还是他先把大巫的魂力抽净。   忽然,有东西在石头背后冒出来,把逸散的光点尽数吞掉。林信吃了一惊,旸谷剑!   周身的兵器、挂饰都被卸了一空,旸谷剑自然不可能还在身边。没有主人控制的灵剑,是怎么飞到这万丈高山上的?   “一切都不远了!”大巫抬起双臂,眼睛里银芒大盛,锅里的眼珠沸腾起来,好似要跃出锅窜天而去。只要这数以千计的噬灵飞到各地,所有的仙者都逃不过灵脉尽毁、爆体而亡的下场。   沈楼寻到第三座雪山,山顶高耸入云,掩藏在滚滚云海之中。山脚下乌压压跪着一群身着黑袍之人,双手高举向天,用蛮语不断地吟诵:   【苍穹为神兮,庇佑大地;巫神降世兮,尊贵无匹。】   这里!   越过那些狂热的信徒,直冲山顶而去。   “站住!”温石兰立在斩狼刀上,拦住了沈楼的去路。   “闪开!”沈楼御剑一绕而过。   温石兰却如跗骨之蛆紧跟上来,重新挡在他面前。山间雾霭缭绕,立在半山腰已然能感觉到阵阵寒气,沈楼赤红了眼,不再废话,直接提剑砍上去。   这些时日战场上交锋,乃是以统帅的身份,不可能浑然忘我用尽全力。至今为止,沈楼还没有跟温石兰好好打一场。   虞渊剑犹如活物,刹那间与斩狼刀对了百招,而后迅速回程。沈楼轻点在剑上,旋身而起,灵剑回手,人剑合一。   剑气如长虹贯日,风云变色。   温石兰不敢大意,这些时日交手,他很清楚,这位弱冠之年的小国公,比沈歧睿还要厉害许多。整个大庸恐怕无人能出其右,乃是真正的大庸第一人。   斩狼刀上的鹿璃一颗一颗亮起,亮到了五颗,依然不能压制住沈清阙。   两辈子的老对手,沈楼对温石兰的弱点再清楚不过。在他激发鹿璃的间隙,掷剑而出,虞渊在空中回转,直冲温石兰的后心而去。   温石兰回身格挡,慢了一瞬。高手过招,一点点迟缓都是致命的,虞渊擦着温石兰的脖颈飞过,在他肩头留下一道长长的血口。而沈楼尚有余力,迅速回剑入手,稳稳地朝他刺来。   如果挡不住这一招就要败落,大汗还在上面!温石兰咬牙,大吼一声,激发了第六颗鹿璃。   山崩海啸般的灵力,以雷霆之势兜头扑来,沈楼眼都不眨一下地直接抵上去。   “轰——”山石碎裂,流云溃散。   仿佛泰山压顶、重锤击胸,沈楼嘴角缓缓溢出血来。   温石兰也不好受,六颗鹿璃的灵力在经脉中游走,周身肌肉承受不住地鼓荡颤抖,刚毅的脸渐渐变得狰狞。   沈楼依旧面色平静,耳边响起一道细微的“咔嚓”声,信信的小鹿玉佩,裂了。   半山腰的声响没有传到山顶。   大巫得意地展示自己的大作,却发现林信一直低着头不为所动,冷笑道,“等血耗干,就把你也做成傀儡,让你去对付那个沈楼。他太厉害了,连温石兰都挡不住,大概只有你能打过他了吧。”   “只有神才能做出活傀儡,你做的也不过是个木偶。我的沈楼,会在第一时间认出来,然后把你碎尸万段。”林信一句不少地说着,余光瞥向旸谷剑,试着用神魂操纵它。   剑竟然缓缓出鞘了!   修士常会附着一缕残魂在本命灵剑上,以在短程内控制灵剑翻飞。然而剑始终是个死物,可以在空中跃动、翻转,却绝不可能做出“拔剑出鞘”这个动作。   万物有灵,魂力是生灵的精华所在。旸谷剑吸多了魂力,已然生出了剑灵!   “小崽子。”大巫一直以上古巫神自居,很久没有听到这般挑衅他的话了,咬牙捏住那根红线,骤然加快了吸血速度。   “啊——”经脉中跃动的红线带来一阵撕心裂肺的剧痛,林信大喊一声,旸谷剑一跃而出,凌空劈来。   大巫吃了一惊,立时收手,还是被旸谷削掉了一根手指,血流如注。   红线崩断,巫术的力量立时消失不见。林信一把将经脉里的细线抽出,握住旸谷剑,迅速倒转灵脉。   大量的魂力不可抑制地自大巫身上涌出。顾不得断指之痛,大巫立时抽出数根红线,跟林信缠斗起来。   这次没有了暗算的可能,魂力又在不停地逸散,大巫额头冒出冷汗,控制着乌洛兰贺若冲上去挡剑。   贺若的身体是被巫术改造过的,比常人要坚硬,又不知疼痛,悍不畏死。从背后抽出一把重剑,朝着林信劈砍而去。   林信横剑挡住这一击,被震得虎口发麻、手腕发颤。眼前恍惚了一下,林信知道这是失血过多的缘故,不敢恋战。矮身一扫,将贺若绊倒,扬起灵剑,所有魂力激发而出,轰然劈向大巫。   排山倒海之势避无可避,大巫惊恐地瞪大了满是银芒的眼睛,抬手一挥,将那口盛着眼珠子的大锅掀起。   “轰轰轰——”大锅遇到魂力立时炸开,无数眼珠子飞射而出,马蜂般朝林信扑去。   林信挽了个剑花,使出落英剑在身前画出个满月。充沛的魂力形成一道屏障,将眼珠子抵挡在外。   大巫再次挥袖,磅礴的灵力如泰山压顶,将那些快要被击飞的眼珠子重新推挤上去。巫术,也是仙术的一种,用的还是灵力。   灵剑再快,转出来的屏障始终不是真正的盾牌,很快便有眼珠挤过缝隙,眼看着就要扑到林信脸上。   这半成品的噬灵也不能沾染!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时,大巫突然“咚”地一声倒在地上,浑身抽搐宛如濒死的鱼。   没了灵力支撑,那些眼珠便啪嗒啪嗒尽数落尽雪地里。   林信以剑撑地,大口大口地喘息,眼前一阵一阵地发黑。却不敢松懈,咬牙双手握剑,缓缓举起。   “魂力……杂种,果然是……”大巫颤抖着抬头,不甘地看向林信,一句话没说完,便被一剑穿心。   “对不住,没力气听你说完了。”林信跪倒在地,握掌成爪,扣住了大巫的头颅。   他林信不是神明,没有资格毁人魂魄,但眼前的恶魔并不能称之为人。抓住挣扎不已的魂魄,用力捏碎。   魂魄的残片如纸钱漫天飘散,林信嗤笑:“就当给你撒纸钱了,好走不送。”   笑着笑着,一头栽进了雪堆里。   失去了太多血,林信的脸白得几乎跟雪地融为一体。旸谷剑自己蹭过来,绕着林信飞了一圈。它只是刚刚生了灵,并没有智慧,不明白主人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该怎么做。   没有灵力护持的身体,被冰雪浸透,林信已经感觉不到冷了,甚至感觉不到手脚的存在,连动动手指的力气都没有了。意识渐渐模糊,林信看着纷纷扬扬的雪,恍惚间回到了五岁那年。   冰天雪地,百里无人。年幼的林信被赵大少捆在树上,几名少年嘻嘻哈哈地离去,独留他在山间一点一点冻僵。大风如噬人的鬼怪,将小小孩童的呼救渐次吞没。   濒死的感觉,太可怕了,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根本无力承受。   黑暗中,忽然跌入一个温暖的怀抱,暖暖的,软软的,泛着一股若有似无的草木冷香。那双手臂尚且细弱稚嫩,但对于林信来说,可以挡住满世风雪。   缓缓睁开眼,看到的是脸上挂了彩的沈清阙。   “信信!”沈楼把林信抱进怀里,敞开衣襟给他取暖。   林信看着他,眼中泛起湿润的笑意,缓缓攥住沈楼的衣裳,小声道:“我要冻死了,这次,你可不可以,别放开我。” 第87章 无衣(九)   沈楹楹暂时接管了军权, 便把营地挪到了阴山以北, 守在恶阳岭的关口上。这次的营地,比以往行军途中临时搭建的宽敞许多,元帅总算有了自己的营帐,与议事的帅帐分开。   大庸还不到变冷的时候,阴山以北已经寒风呼啸, 尤其到了晚上, 甚是寒凉。沈楼给昏睡的林信盖好被子, 将一只汤婆子塞到他脚边。冰凉的双足白到近乎透明, 能看到青色的血管。   朱星离说这孩子失血太多, 怕是会冷,支使渊阿几人去千里之外买了暖炉、汤婆子、补药、吃食。买回来之前,沈楼就一直抱着他。   黄阁端着一碗汤药掀帘而入,瞧见自家国公正捧着割鹿侯的脚发呆, 立时低下头去,不敢多看。紫枢被朱星离抓去干苦力——煎药、炖鸡、烧鱼、煮粥, 端盘子的人就变成了黄阁。   听到声响, 沈楼立时将林信的脚用被子遮好,沉声问道:“黄阁, 孤年幼时可去过渭水附近的雪山?”   “您不记得了?”黄阁有些意外,在他的认知里,早慧的沈清阙对于儿时的事应该都记得很清楚,“九岁那年冬天,咱们去渭水的阳山上打猎, 还救了个孩子。”   “什么孩子?”沈楼倏然抬头,薄唇微颤,他九岁那年,林信五岁。   “一名冻僵的孩子,不知被谁绑在树上,可怜得紧,”难得有沈楼不记得的事情,黄阁忍不住多说了几句,“您那时候不知为何,不许我们抱,偏要自己给抱下山。后来着急回去,才叫属下去找他家人,属下就给送到赵家了。”   那座山,属于渭水赵家。   “玄王殿下,别走那么快嘛。我五岁那年,被人绑在雪山上,差点冻死,对这冰天雪地害怕得紧。要不,你抱着我走?”   “他们都欺负我,你为什么不带我走?”   “在你还不认得我的时候,便非你不可了。”   “我要冻死了,这次,你可不可以,别放开我?”   那些掩藏在嬉笑里的话,并非尽是甜言蜜语。沈楼闭了闭眼,深深吸了口气。静默良久,附身,隔着被子将林信一点一点勒进胸膛,轻轻亲吻他的眉梢眼角。   对不起。   非礼勿视!黄阁赶紧把汤药放下,转身出了帐子,迎面撞上追着旸谷跑的朱星离。   温石兰败于沈楼之手,受了伤,被后来赶到的三人给绑了回来,连带着雪山上那些零碎小物件。   朱星离对那些小东西和傀儡贺若都颇感兴趣,除了给林信配药的时间,都在把玩这些东西。看看这个,摸摸那个。旸谷被沈楼扔出帐子,跟这些杂物堆在一起,也在被摸的范围。   还没玩两下,旸谷就跑了。   “小黄,抓住它!”朱星离喊道。   黄阁下意识地伸手,将旸谷剑抓到手里,吃了一惊:“这剑怎的会自己跑?”   朱星离小心地接过剑,像是抱着个孩子似的轻轻摩挲,痴痴地笑道:“这剑生了灵,如今是活的了。”说罢,拍了腰间的春痕剑一巴掌,旸谷不过一岁就生了灵智,春痕都二十几岁了!   林信醒来的时候,旸谷已经回到了他身边,安静地靠在床头。左右无人,阳光从帐顶透进来,照着床头的空碗。咂咂嘴,没有意料中的清苦,倒是有鸡汤的鲜香。   起身寻了件沈楼的外衫穿上,抬脚去了帅帐。   帐中很是热闹,沈楹楹坐在帅座下修大箭,封重端着炖过汤的鸡坐在她旁边吃得满嘴油。朱星离则坐在帅座上,摆弄大巫留下的小物件,啧啧称奇。   林曲跪坐在矮几前,不知从那里寻的画纸,描摹那盏金灯罩上的花纹,一笔一划沉静栖逸,与那吵闹的三人仿佛不在同一个世界。偶尔说一句:“这花纹,与林家收藏的一件上古灵器颇有些相像。”   “哦?那灵器是做什么的?”朱星离抬头看他,恰好瞧见走进来的林信,“信儿……”   屋中所有人都看过去,尚未来得及说话,林信就被人从身后抄抱起来。   “怎么跑出来了?”沈楼眼中带着些薄怒,只是练个兵的功夫,床上的人就不见了,惊得他出了一身冷汗。   “醒了不见你,想你了。”林信见沈楼脸色不好,立时乖巧地搂住他的脖子蹭脸。   朱星离打了一半的招呼又吞回去,单手捂住眼。   封重嘴里的鸡腿“啪嗒”一声掉在了地上,顿时痛心疾首,也不知该先捡鸡腿还是先管林信。“你,你们两个怎么回事?”   林曲眸色微闪,脸上的笑意丝毫未变,扯住就要冲过去的封重,温声问道:“不负的腿脚可也伤到了?”   林信故作娇羞地把脸埋进沈楼胸口,小声道:“没。”   沈楹楹自始至终没抬头,这些人是不是都忘了,她还是个未出阁的姑娘!姑娘!   暖暖糯糯的鼻音钻进耳朵里,使得沈楼不自觉地放缓了脸色。云开雾散,林信立时不怕了,转头四下看:“我舅舅呢?”   帐子里的几人顿时都不说话了,朱星离轻咳一声,掀开了挂在一侧的舆图。   小玩意儿都带了回来,乌洛兰贺若的身体自然也带回来了,此刻正放在舆图后面的木板床上。温石兰还穿着那件带血的衣裳,面色灰败地守在一旁,不说话也不动,比贺若更像一具尸体。   贺若周身垂着许多红线,风吹动的时候,他会眨眼或是抖抖手指。朱星离眼馋不已,特别想玩,但怕被温石兰咬,只能远远看着:“这么精致的傀儡,世所罕见。”   “大汗,死了多少年?”温石兰抬眼看向林信,声音又低又哑,像是许久没有喝水了一般。   “若是我没猜错,应是在我娘出逃之前就死了,”林信从沈楼怀里跳下来,想靠近却被沈楼揽住了,便没有坚持,索性靠在沈楼身上,“你没发现,他的脸只有二十几岁吗?”   温石兰与乌洛兰贺若自小相识,一起长大,一起打天下,当然知道这是贺若二十多岁时的脸。听到林信说这话,缓缓闭上干涩的眼。   贺若第一次征服部族的时候,是温石兰与他一起的,所以统一得特别快。草原上的人崇拜强者,贺若要做大汗,就需要威望。温石兰甘愿做个隐形人,把所有战绩都推给贺若,这才有了“朝袭阴山头,夜破阴山尾”的传奇。   “赀虏宥连这个贱种!”温石兰突然把贺若紧紧抱进怀里,宛如困兽一般低吼,“他毁了草原的太阳!”   傀儡贺若睁着眼睛,什么也不知道。   远处有将士高歌,随着大漠的风声飘过帅帐: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   同袍之人尚在,王却不知去了何方,这些年的戈矛,竟是为了一具空皮囊。那个与他共饮三坛醉卧沙场的王,早已不在了。   林曲手里还捏着那只金灯盏,忽明忽暗,看到温石兰如此,禁不住叹了口气,将手中的东西递给他:“这是那大巫不离身的东西,你看是不是可汗的?”   温石兰抬头,看向这位与他交过手的年轻人:“谢谢你的善良,这只是王帐里的灯。”   “且慢!”沈楼突然开口,拿过那灯盏细瞧,“这里面困着一只魂!”   所有人都看向沈楼,林信也甚是惊讶。据他所知,沈清阙对魂魄并没有什么研究,如何看出这里面有魂?   “这是魂灯,我以前……见过,”沈楼顿了一下,“只要灯不灭,里面的魂就没有散。”   这个以前,显然指的是前世,林信了然。   温石兰眼中顿时充满了痛色:“可汗,那一定是可汗的魂!”   无论行宫还是王庭,这盏灯,一直伴在傀儡贺若左右。先前他以为是大巫在故弄玄虚。原来就算死,贺若也没有得到安宁,神魂一直被困在魂灯里不得轮回!   “原来如此!”朱星离拍了封重一巴掌,“将神魂困于灯中,与肉身放在一处,便可保魄不入地,这身体也就不会腐烂了!”   莫名被打的封重踉跄了一下,挠头道:“那是不是还有救啊?”家里有捣鼓这种魂啊魄的师父和师兄,过目不忘的英王殿下多少也懂点行。   温石兰捧着灯盏,骤然抬头。   “移魂过去能行吗?”林信问师父。   “这身体都已经不是活的了,就算移上去,也是个活死人。”朱星离趁机走上前,摸了摸贺若的经脉,又掂着他的下巴瞧瞧,甚至敲了敲天灵盖。   温石兰满眼希冀地等他诊断,丝毫没有阻拦。   林信看着开始扯红线玩弄舅舅的师父,轻咳一声道:“灵台可有损?”得到否定的回答之后,林信决定试一试。   傀儡贺若被搬进一顶小帐篷,只有朱星离和林信在里面,其他人不得进去打扰。等了两个时辰,坐不住的沈楼以自己“会用魂灯”为由,混了进去,帐门就再次合上。   温石兰站在帐子外,神色焦急,想看又不敢进去,宛如等着妻子生产的丈夫。   封重还没从林信跟沈楼的关系中缓过劲来,痛心地问林曲:“是不是我们雁丘没有女弟子的关系,才叫他走了邪路?”   “时也命也,九萦乃修仙之人,该当看开些。”林曲淡淡一笑。   突然,帐篷无风自动,充沛的魂力将门帘掀得翻飞,同时传来了林信的惊呼声。   温石兰想也不想地冲进去,放轻呼吸看着坐在朱砂阵中心、双目紧闭的人。   “移成了,但……”林信话没说完,贺若已经睁开了眼。   碧蓝如洗的眸子,缓缓回神,乌洛兰贺若看着温石兰,不动也不说话。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等待良久,贺若才扯起一个僵硬笑容,艰难地叫了一声:“阿干。”   多年未开口,嗓音已经十分沙哑。   阿干,在胡语中是兄长的意思。温石兰,已经很多年,没有听到这个称呼了。   一点一点单膝跪下,紧紧盯着贺若的眼睛,这位斩狼神将,可以操控七颗鹿璃的汉子,突然落下泪来。 第88章 葛生(一)   这些年, 大巫操控的贺若, 一直不许温石兰靠近,话也与他说得很少。温石兰只以为他因为不能骑马打仗心绪不好,也就恪守君臣礼仪不曾靠近。眼睁睁地看着大汗与他越来越疏远,与大巫越来越亲近。   “我该死!”温石兰用拳头捶自己胸口,说一句捶一下, “早该一刀杀了那个贱种!早该发现你在受苦!”   少年时, 贺若认他做义兄, 他便起誓会护着贺若一辈子, 到头来却什么也没护住。   “阿干!”乌洛兰贺若急急地又叫了一声, 想上前扶他,却怎么也动不了,四肢皆不受控制,禁不住发出一声嘶吼, “啊……”   温石兰顿时停下了动作,上前扶住他。   “魂是移成了, 但只有头颅完好, 其余部位皆非人,”林信蹲在贺若面前, 捏了捏他冰凉的胳膊,“这身躯只能用红线操控。”   只有头颅活着,能说话,不能动、不能吃东西,活死人罢了。这样活着, 未免太痛苦,与那些瘫痪在床的老人无异,唯一的好处是他不需要出恭。   帐子里陷入了一片死寂。   乌洛兰贺若沉默了片刻,忽然低低地笑了起来,用沙哑的声音道:“如此,便足够了。”   困在灯里十几年,看着重重悲剧发生,却不能说话,若不是他心志够坚,早就疯了。如今可以开口,已然知足。   林信有些意外。   “朱先生,可否,让我摸摸这孩子?”贺若转头,看先朱星离。   众人有些疑惑为何要问他。朱星离摸摸鼻子,勾起了那八根红线,轻轻动了动手指。   贺若自然地抬起了一只手,盖在林信头顶:“叱奴,阿舅对不住你。”   大巫常把消息念给他听,他知道,苏苏儿生了个孩子,叫叱奴。也知道,他的苏苏儿拔剑自刎,只为不留给大巫一滴血。   “自刎?我娘是自刎的?”林信有些吃惊。   “林争寒找到了鹿璃矿,他们在大荒一户人家那里歇脚,遇上了大巫的信徒……”贺若逐渐恢复控制的脸有了表情,显出一丝痛楚来。   兰苏知道被大巫找到了,敌不过便立时拔剑自刎。林争寒抱着她的尸身一路奔逃,蛮人还不知道兰苏已经死了,在招瑶峰附近截杀林争寒之后,才发现兰苏的血早已凝固干涸,用不得了。   林信垂目,缓缓吸了口气。那时候太过年幼,很多事都记不清了,只记得赵坚一路抱着他,临别时父亲塞给他一块玉佩。怪不得母亲没有跟他告别,那时候她已经不在了。   “我的苏苏儿,死去的时候,还在恨哥哥吧?”贺若叹了口气,彼时他依然成了傀儡,没有血可以用,大巫才把主意打到乌洛兰达苏头上。   “没有,”林信摇头,“娘亲说,舅舅是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原话是什么,已然记不清了,但在林信的印象中,自己是有个舅舅的,存在于母亲讲的故事里。什么故事早已忘记,但清楚记得,舅舅是个英雄。   “苏苏儿……”贺若顿时哽住了,伸出双臂将林信抱进怀里,握拳轻轻捶了锤他的后背,而后,忍不住笑起来,转头看向朱星离。   这动作,着实是北漠男人之间常用的,朱星离时机把握得极好,与贺若的心绪不谋而合。   朱星离得意地挑挑眉。   被他这么一搅合,悲伤的气氛瞬间没了,众人纷纷坐下来,商量以后的事。   大巫已死,噬灵之祸顿解,沈楼已经没有再往前打的必要了。京中还乱着,今早皇帝来了旨意,叫封重快些回去。大汗失踪,北漠怕是也乱成了一团。   “赀虏宥连的背后,有呼罗部和扎彦部的支持。当年那场酒宴,就是他们设下的。我得去灭了这两个部,让草原太平起来。”这般活着虽苦,但有太多未尽的事需要处理,贺若选择暂时这么活下去,请朱星离把操控红线的方法教给温石兰。   听到贺若愿意活下去,温石兰眼中泛起了光,殷殷地凑到朱星离身边,虚心求教。   林信摸摸鼻子,这些人都没有怀疑自家师父是怎么玩得这般熟练的吗?移魂其实不需要多久时间,方才那两个时辰,都是朱星离在玩贺若。   “战场之事,孤明日再与大汗商议。”沈楼并没有促膝长谈的意思,扔下这么一句话就抱着面有疲色的林信走了。   回到帐子里,林信就被“咚”地扔到了床上。   在柔软的被褥间挣扎着翻了个身,偷瞄一脸秋后算账的沈楼,林信吞了吞口水,爬起来挂在沈楼的腰间,满眼认真地说:“清阙,你方才听到了没,舅舅说我爹真的找到了鹿璃矿。”   根据大巫的消息,靠着兰苏通灵鹿眼的能力,林争寒真的找到了矿脉。他们在大荒歇脚,给了那户人家一些鹿璃做酬金。那户人家贪婪,偷走了藏有兰苏残魂的角铃,惹来了几年后的灭门之祸。   然而找到了又如何,无论是林争寒还是兰苏,都没有留下任何线索。这是个毫无意义的话题,所以方才帐子里所有人都略过了这一点。   沈楼没接话,掰开林信的手,将人按到在床上,单膝顶进两腿之间,牢牢固定住:“孤不需要鹿璃。”   “那你要什么,亲嘴儿吗?”林信抬头想亲他,却怎么也够不到。   沈楼将那两只手拉过头顶按住,空出一只手捏住林信的下巴,逼他跟自己对视。不说话,就这么看着他,似要穿过这副皮囊,将那里面的黑心烂肝看个透彻。   上辈子,沈清阙的冷脸林信见得多了,根本不怕,但如今那双深邃的眼睛里溢满了痛楚,倒叫他害怕了起来。   “林不负,你究竟把我当什么人?”沈楼的声音又低又哑,带着难掩的疲惫。   痴缠,情话,誓言,在“信任”面前灰飞烟灭。本想与他好好谈谈,真说起来,却只剩下了直白的质问。   这人总是这样,自私自利,自以为是。擅自决定吸走噬灵让他独活,擅自决定做饵又做刀不跟他商量只言片语。在林信的认知里,他沈清阙究竟是什么东西?   深蓝色的眼睛闪了两下,林信下唇微颤,却说不出话来。   能说什么呢?噬灵之祸,本就是因他而起,这次不解决,以后便是无穷无尽的麻烦。   沈楼是带着目的重生的,解决噬灵之祸便是他最重要的事,于他而言,天下苍生是高于己身性命的。   将计划告诉沈楼,会如何?若是沈楼阻止,便会耽搁了最佳时机,大巫从钟有玉手中夺取的一壶血便足以灭了北域军;若是沈楼同意,于林信而言又何其可悲。   “唔……疼……”林信皱起眉头,低声喊疼,立时就被松开了。   “哪里疼?”沈楼慌忙把他抱起来查看,冷不防被林信吻住了唇。   “手疼,背疼,胸口疼,”林信蹭着他的唇说,“你给我揉揉。”   沈楼深吸一口气,当真给他揉了起来:“林信,你是觉得我会为了天下舍了你,还是会不管不顾地拦着你?”   怀中的身体轻颤了一下,没作声。   沈楼咬牙,扯开林信的衣襟,准备身体力行地告诉他答案,外面骤然响起了号角声。   敌袭!   众人赶到高坡上,瞧见那些身着黑衣的大巫信徒聚集在一处,黑压压足有千人。各个如同发狂的野兽,嚎叫着朝营地奔来。   “放箭!”沈楹楹下令,无数箭矢飞射而出。那些人不闪不避,迎头而上,箭矢扎在身上恍若未觉,丝毫没有减缓脚步。   众人吃了一惊,沈楹楹拉开桑弧神弓,大箭夹裹着充沛灵力冲进人群,接连贯穿几人,将最后三人牢牢钉在了地上。   被灵力炸断骨头的这些人倒地,其余人依旧不停向前。   寻常箭矢没有用,只有附着强大灵力的桑弧大箭可以克制,但沈秋庭只有七支箭。   “他们吃了没练成的噬灵,成了没有神志的怪物,”乌洛兰贺若走过来,眸色冷肃,“这些怪物接近活人便咬,被咬的人一时三刻也会变成怪物。”   这些怪物,离营地已经很近了,来不及设陷阱,也来不及逃。必须一招制敌! 第89章 葛生(二)   烟尘弥漫, 尸横遍野。   林信疑惑地巡视四周, 半晌才想起来,这是鹿栖台。沈楼走后没多久,前来讨伐他的大军便攻了上来。渊阿背叛了他,没有灵力的林信就像是砧板上的鱼任人宰割,死了个透彻。   如今的自己, 是魂吧?   林信低头看看自己透明的手, 因着平日吸魂力太多, 他的神魂要比寻常仙者强大十倍不止。以至于死后, 还能勉强显个形。   绕着鹿栖台转一圈, 梁倒屋塌,遍地焦土。林信飘到自己缺胳膊少腿的尸身之上,隐隐觉得有什么不对。   有人声从远处传来,林信下意识地躲到了一根断柱后。   一群穿着钟家白衣的壮汉落地寻了半晌, 终于找到了林信的尸体,纷纷围了过来。这些人各个蒙着面, 浓眉蓝眼, 竟是蛮人!为首之人蹲下来割开林信的手腕,只勉强挤出几滴暗色残血, 大部分已然顺着伤口流尽。   蛮人暴躁地叫嚷了一句,林信猜测可能是“来晚了”“没血了”之类的。一名黑袍人从天而降,风吹掉了他头上的帽兜,露出一张平平无奇的脸。   白衣人都很恭敬地向他行礼,称他为“巫”。   北漠的大巫?林信下意识地藏得更牢些。   大巫张开手, 一根纤细的红线钻进了林信的尸身中,线的末端连着一只血囊,摸索了半晌,堪堪吸出来半碗血。大巫出离愤怒了,一巴掌甩到白衣人脸上,叽里咕噜骂了几句。   林信撇嘴,啧啧,内讧了。正瞧热闹,大巫突然抬眼看了过来。纵然只是个魂,林信也禁不住脊背发凉,有一种被毒蛇盯住的感觉。   与那张平凡的脸相比,这双眼睛实在太过艳丽。当他动用巫术的时候,眼中会有银芒闪过,分外妖异。   大巫身形一闪,刹那间挪到了林信面前,用刚刚收集的血,在掌心画了个极为怪异的图。而后,握掌成爪。一股强大的吸力笼罩住林信的神魂,整只魂不受控制地被抓到了大巫的手中。   这人抓魂可不像朱星离那般轻拿轻放,仿佛一块烙铁印在身上,林信禁不住张嘴大叫。然而,魂是发不出声音的。   “小杂种,跟你的母亲一样狡诈。死了,也不肯留给我一滴鲜血!”大巫就这么拽着疼痛不已的林信魂回到尸体边,强行拽住还在肉体上停留的魄,将两者扔三足两耳巴掌大的黄铜小香炉里。   香炉并不是真的香炉,内里刻满了符文。林信心知不妙,调动魂力试图冲出去。   “小崽子,听话,”大巫将一颗鹿璃嵌到香炉盖上,“既然血不能用,就练成补药,给我的大汗补补身子吧。”   随着鹿璃的嵌入,香炉内燃起了幽蓝的魂火。林信真真切切感受到了灼烧的疼痛,禁不住在炉子里翻滚,快速用魂力将自己的魄包裹起来。如果魄被烧坏,他就永世不得超生了。   魂火一层一层消耗他的魂力,神魂越来越虚弱,无法再推动炉盖。   这世间,只有他会用魂力代替灵力,其他但凡研究魂魄的,都是炼魂的邪术。这位大巫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魂火太盛,须臾间便耗尽了林信的魂力,眼睁睁地看着魄如蜡烛般融化,只能拼着剧痛用手去接,将融化的魄吞噬进神魂里,用神魂护着。   “啊——”林信蜷缩成一团,声嘶力竭地大喊,许是回光返照的力量,这声音竟传了出去。   “什么人!”那声音哑得厉害,但林信能听出,那是沈清阙。   外面传来打斗声,香炉被扔到地上,摔开了盖子。离开鹿璃,炉中的魂火骤然停止,林信破败不堪的魂魄,已经没有力气滚出炉子,只能趴在边缘看着远处。   恢复灵力的沈楼,比之先前更厉害了几分。   “轰”地一声巨响,一圈白衣人都被掀翻。黑袍的大巫不知跑到了哪里去,似乎在香炉落地的瞬间那家伙就不见了,应是惧怕沈楼吧?   林信恍惚地想。   沈楼怎么又回来了?是来看他死得透不透彻吗?也对,这世间,最恨他的,除了有杀父之仇的钟家兄弟,大概也就是沈楼了吧。   “钟家叫你们来打扫战场,不是叫你们来糟践林信的!”虞渊剑灵光大盛,滔天怒意似要将这些人撕成碎片。   那些白衣人根本不是沈楼的对手,又怕被沈楼发现他们是蛮人,低着头抵挡两下转身就跑。   沈楼也没有穷追,提着虞渊剑走过来,站在林信的尸身旁呆愣半晌,缓缓蹲下,摸了摸林信的脖颈:“林不负……”   刚叫了个名字,便哽住了,沈楼木木地起身,将滚落到远处的手臂捡回来,往他身上拼凑。可是怎么拼,都拼不上,断口的血都流干了,那只修长白皙的手已然蜡黄如朽木。   沈楼拼了半晌,渐渐赤红了眼,把地上的尸体抱起来,紧紧箍在怀里。咬牙半晌,宛如一头受伤的野兽,发出了极为压抑的悲鸣声。   林信不解地看着这一幕,神志越来越虚弱,看到的画面也是断断续续的。破破烂烂的魂魄已然支撑不住,再不找什么护持,怕是要魂飞魄散了。   莹莹光点从香炉中逸散而出,立时吸引了沈楼的注意。   “炼魂炉?”沈楼一把抓起香炉,看着里面逐渐消散的魂魄,再看看怀里林信迅速塌陷的俊脸,立时将盖子盖上。   昏昏沉沉中,有一股力量灌进来,让林信觉得舒服多了。隐约听到了师伯朱颜改的声音:“现造魂器已然来不及,这魂魄被折磨得太厉害,一时三刻就要消散。林家有一只上古魂器,或可一用。”   再打开的时候,林信看到了林曲的脸。   “这是林家祖传的魂灯,可保魂魄不散,但他这般虚弱,”林曲皱起眉头,缓缓叹了口气,“只要灯亮着,魂就还在,若是灭了……便是散了。”   沈楼捧着那金色的灯盏,小心翼翼地将林信的残魂放进去,抬头面色平静地对林曲道:“你要的东西,明日会有人送来。”   要拿走林家的宝物,自是要付出代价的。林曲不置可否,看着那忽明忽灭的魂灯问:“这人,是谁?”   “与你无关。”沈楼不答,揣着魂灯转身离去。   离了踏雪庐,沈楼先找到钟有玉,把他狠狠打了一顿,告诉他放进鹿栖台的钟家人会炼魂邪术,林信已经魂飞魄散了。钟有玉震惊过后,倏然冷笑,说这是报应,钟家与林信从此恩怨两清。   回到浣星海的卧房,沈楼的肩膀才骤然垮下来,静默着坐了很久。   “林信,”沈楼看着桌上的魂灯,“为什么吸走噬灵?我之于你……就这般重要么?”   “啪嗒”,豆大的泪珠子落在桌面上,晕湿了云锦桌布。   林信惊呆了。他从没见沈楼哭过,遇到再大的难事,哪怕死了爹,他都没有哭。今日哭得这般伤心,竟然是为了他林不负!   魂灯很小,但对于魂魄来说也没什么憋屈不憋屈的。小小的魂灯,白天被沈楼挂在身上,晚上就放在沈楼的床头。   沈楼每天都要跟他说话,有时候说战场局势,有时候说家长里短,甚至还会讲儿时的趣事。但更多的,是不可宣之于人前的思念。   “信信,你说想让我这么叫你,可直到你死,我都没能叫出口。其实年少时,我也偷偷叫过你。”   “山有木兮木有枝,你知道下一句是什么吗?”   “葛生蒙楚,蔹蔓于野。予美亡此,谁与?独处?”   “这个小鹿,送你。”   沈楼每次受不住的时候,就会雕一只星湖石小鹿。七年下来,雕了满满一柜。   噬灵蔓延,无克制之物,大庸节节败退。皇位还没坐热乎的封章,没能活到退守南域就死了,天下重任尽数落在了沈楼的肩上。战无可战之时,朱颜改带他们看了石壁中的上古大阵。   “时光回溯,魂飞魄散之人不可活,那只剩残魂之人呢?”沈楼问朱颜改。   “你说信儿?”朱颜改看向沈楼腰间挂着的魂灯,微微摇头,“他的魂魄十不存一,即便熬过了回溯,也活不过几日。”   沈楼迟迟没有同意启动大阵,重新排兵布阵,抵御蛮人。得空的时候,就在朱家的万卷古籍中翻找。   终于有一日。   “找到了!”沈楼捧着那卷书,开怀大笑。   林信透过魂灯看过去,那破烂的书页上,用古字写着“割魂术”。   【残魄不可活,割生魄以祭之;残魂命不久,献生魂以补之。】   沈清阙要做什么?林信急急地撞着灯壁,但并没有什么用,只是明灭得快了几分。   先练魂魄离体,再练割魂之术,最后练祭魄补魂。四域和皇室收藏的古籍皆在此地,沈楼花费月余,总算练熟了所有的术法。 第90章 葛生(三)   烟尘弥漫, 尸横遍野。   林信疑惑地巡视四周, 半晌才想起来,这是鹿栖台。沈楼走后没多久,前来讨伐他的大军便攻了上来。渊阿背叛了他,没有灵力的林信就像是砧板上的鱼任人宰割,死了个透彻。   如今的自己, 是魂吧?   林信低头看看自己透明的手, 因着平日吸魂力太多, 他的神魂要比寻常仙者强大十倍不止。以至于死后, 还能勉强显个形。   绕着鹿栖台转一圈, 梁倒屋塌,遍地焦土。林信飘到自己缺胳膊少腿的尸身之上,隐隐觉得有什么不对。   有人声从远处传来,林信下意识地躲到了一根断柱后。   一群穿着钟家白衣的壮汉落地寻了半晌, 终于找到了林信的尸体,纷纷围了过来。这些人各个蒙着面, 浓眉蓝眼, 竟是蛮人!为首之人蹲下来割开林信的手腕,只勉强挤出几滴暗色残血, 大部分已然顺着伤口流尽。   蛮人暴躁地叫嚷了一句,林信猜测可能是“来晚了”“没血了”之类的。一名黑袍人从天而降,风吹掉了他头上的帽兜,露出一张平平无奇的脸。   白衣人都很恭敬地向他行礼,称他为“巫”。   北漠的大巫?林信下意识地藏得更牢些。   大巫张开手, 一根纤细的红线钻进了林信的尸身中,线的末端连着一只血囊,摸索了半晌,堪堪吸出来半碗血。大巫出离愤怒了,一巴掌甩到白衣人脸上,叽里咕噜骂了几句。   林信撇嘴,啧啧,内讧了。正瞧热闹,大巫突然抬眼看了过来。纵然只是个魂,林信也禁不住脊背发凉,有一种被毒蛇盯住的感觉。   与那张平凡的脸相比,这双眼睛实在太过艳丽。当他动用巫术的时候,眼中会有银芒闪过,分外妖异。   大巫身形一闪,刹那间挪到了林信面前,用刚刚收集的血,在掌心画了个极为怪异的图。而后,握掌成爪。一股强大的吸力笼罩住林信的神魂,整只魂不受控制地被抓到了大巫的手中。   这人抓魂可不像朱星离那般轻拿轻放,仿佛一块烙铁印在身上,林信禁不住张嘴大叫。然而,魂是发不出声音的。   “小杂种,跟你的母亲一样狡诈。死了,也不肯留给我一滴鲜血!”大巫就这么拽着疼痛不已的林信魂回到尸体边,强行拽住还在肉体上停留的魄,将两者扔三足两耳巴掌大的黄铜小香炉里。   香炉并不是真的香炉,内里刻满了符文。林信心知不妙,调动魂力试图冲出去。   “小崽子,听话,”大巫将一颗鹿璃嵌到香炉盖上,“既然血不能用,就练成补药,给我的大汗补补身子吧。”   随着鹿璃的嵌入,香炉内燃起了幽蓝的魂火。林信真真切切感受到了灼烧的疼痛,禁不住在炉子里翻滚,快速用魂力将自己的魄包裹起来。如果魄被烧坏,他就永世不得超生了。   魂火一层一层消耗他的魂力,神魂越来越虚弱,无法再推动炉盖。   这世间,只有他会用魂力代替灵力,其他但凡研究魂魄的,都是炼魂的邪术。这位大巫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魂火太盛,须臾间便耗尽了林信的魂力,眼睁睁地看着魄如蜡烛般融化,只能拼着剧痛用手去接,将融化的魄吞噬进神魂里,用神魂护着。   “啊——”林信蜷缩成一团,声嘶力竭地大喊,许是回光返照的力量,这声音竟传了出去。   “什么人!”那声音哑得厉害,但林信能听出,那是沈清阙。   外面传来打斗声,香炉被扔到地上,摔开了盖子。离开鹿璃,炉中的魂火骤然停止,林信破败不堪的魂魄,已经没有力气滚出炉子,只能趴在边缘看着远处。   恢复灵力的沈楼,比之先前更厉害了几分。   “轰”地一声巨响,一圈白衣人都被掀翻。黑袍的大巫不知跑到了哪里去,似乎在香炉落地的瞬间那家伙就不见了,应是惧怕沈楼吧?   林信恍惚地想。   沈楼怎么又回来了?是来看他死得透不透彻吗?也对,这世间,最恨他的,除了有杀父之仇的钟家兄弟,大概也就是沈楼了吧。   “钟家叫你们来打扫战场,不是叫你们来糟践林信的!”虞渊剑灵光大盛,滔天怒意似要将这些人撕成碎片。   那些白衣人根本不是沈楼的对手,又怕被沈楼发现他们是蛮人,低着头抵挡两下转身就跑。   沈楼也没有穷追,提着虞渊剑走过来,站在林信的尸身旁呆愣半晌,缓缓蹲下,摸了摸林信的脖颈:“林不负……”   刚叫了个名字,便哽住了,沈楼木木地起身,将滚落到远处的手臂捡回来,往他身上拼凑。可是怎么拼,都拼不上,断口的血都流干了,那只修长白皙的手已然蜡黄如朽木。   沈楼拼了半晌,渐渐赤红了眼,把地上的尸体抱起来,紧紧箍在怀里。咬牙半晌,宛如一头受伤的野兽,发出了极为压抑的悲鸣声。   林信不解地看着这一幕,神志越来越虚弱,看到的画面也是断断续续的。破破烂烂的魂魄已然支撑不住,再不找什么护持,怕是要魂飞魄散了。   莹莹光点从香炉中逸散而出,立时吸引了沈楼的注意。   “炼魂炉?”沈楼一把抓起香炉,看着里面逐渐消散的魂魄,再看看怀里林信迅速塌陷的俊脸,立时将盖子盖上。   昏昏沉沉中,有一股力量灌进来,让林信觉得舒服多了。隐约听到了师伯朱颜改的声音:“现造魂器已然来不及,这魂魄被折磨得太厉害,一时三刻就要消散。林家有一只上古魂器,或可一用。”   再打开的时候,林信看到了林曲的脸。   “这是林家祖传的魂灯,可保魂魄不散,但他这般虚弱,”林曲皱起眉头,缓缓叹了口气,“只要灯亮着,魂就还在,若是灭了……便是散了。”   沈楼捧着那金色的灯盏,小心翼翼地将林信的残魂放进去,抬头面色平静地对林曲道:“你要的东西,明日会有人送来。”   要拿走林家的宝物,自是要付出代价的。林曲不置可否,看着那忽明忽灭的魂灯问:“这人,是谁?”   “与你无关。”沈楼不答,揣着魂灯转身离去。   离了踏雪庐,沈楼先找到钟有玉,把他狠狠打了一顿,告诉他放进鹿栖台的钟家人会炼魂邪术,林信已经魂飞魄散了。钟有玉震惊过后,倏然冷笑,说这是报应,钟家与林信从此恩怨两清。   回到浣星海的卧房,沈楼的肩膀才骤然垮下来,静默着坐了很久。   “林信,”沈楼看着桌上的魂灯,“为什么吸走噬灵?我之于你……就这般重要么?”   “啪嗒”,豆大的泪珠子落在桌面上,晕湿了云锦桌布。   林信惊呆了。他从没见沈楼哭过,遇到再大的难事,哪怕死了爹,他都没有哭。今日哭得这般伤心,竟然是为了他林不负!   魂灯很小,但对于魂魄来说也没什么憋屈不憋屈的。小小的魂灯,白天被沈楼挂在身上,晚上就放在沈楼的床头。   沈楼每天都要跟他说话,有时候说战场局势,有时候说家长里短,甚至还会讲儿时的趣事。但更多的,是不可宣之于人前的思念。   “信信,你说想让我这么叫你,可直到你死,我都没能叫出口。其实年少时,我也偷偷叫过你。”   “山有木兮木有枝,你知道下一句是什么吗?”   “葛生蒙楚,蔹蔓于野。予美亡此,谁与?独处?”   “这个小鹿,送你。”   沈楼每次受不住的时候,就会雕一只星湖石小鹿。七年下来,雕了满满一柜。   噬灵蔓延,无克制之物,大庸节节败退。皇位还没坐热乎的封章,没能活到退守南域就死了,天下重任尽数落在了沈楼的肩上。战无可战之时,朱颜改带他们看了石壁中的上古大阵。   “时光回溯,魂飞魄散之人不可重生,那只剩残魂之人呢?”沈楼问朱颜改。   “你说信儿?”朱颜改看向沈楼腰间挂着的魂灯,微微摇头,“他的魂魄十不存一,即便重生,也活不过几日。”   沈楼迟迟没有同意启动大阵,重新排兵布阵,抵御蛮人。得空的时候,就在朱家的万卷古籍中翻找。   终于有一日。   “找到了!”沈楼捧着那卷书,开怀大笑。   林信透过魂灯看过去,那破烂的书页上,用古字写着“割魂术”。   【残魄不可活,割生魄以祭之;残魂命不久,献生魂以补之。】   沈清阙要做什么?林信急急地撞着灯壁,但并没有什么用,只是明灭得快了几分。   先练魂魄离体,再练割魂之术,最后练祭魄补魂。四域和皇室收藏的古籍皆在此地,一一找齐。沈楼花费月余,总算练熟了所有的术法。   作者有话要说:  “葛生蒙楚,蔹蔓于野。予美亡此,谁与?独处?”取自《诗经·葛生》专属于沈·鳏夫·楼 的诗 第91章 葛生(四)   启动大阵, 只有一人可以带记忆重生, 其余人和万物都回到原点,前尘尽忘。沈楼坐在大阵中央,悄悄把魂灯握在手中。   朱颜改、林曲和钟有玉,坐在大阵边缘,各守一角, 将毕生修为散于阵中。繁复的纹路渐渐亮起, 石室中的灵气骤然活跃了起来, 绕着沈楼旋转升腾。   石室的穹顶被灵气刮过, 附着在鹿璃表面的石头纷纷碎裂, 飞沙走石“呼啦啦”如暴雨倾盆,随着灵气绕沈楼盘旋。   林信扒着灯盏,眼睁睁地看着沈楼渐渐魂魄立体。魂力充沛、灵光熠熠的魂魄,被凌空割裂。许是怕林信来世身体不好, 沈楼竟割了大半给他,自己留了小半。   “沈楼!”林信使劲撞着魂灯, 然而沈楼听不到魂魄的声音。他终于知道哪里不对了, 这些分明是前世的事,是他死后发生的, 只是重生之后不记得了。   魂魄虚弱的沈楼倒在阵法中央,抱着魂灯轻声道:“信信,我会找到你的,等我。”   沈楼魂轻,先一步被阵法吸走, 而林信身上是沈楼割下的魂魄,被大阵默认为是主体。林信重生之日,才是时光回溯之力开启之时。   “沈楼,沈楼!”林信猛地睁开眼,入目的是一片青罗帐,鼻端萦绕着草木冷香,此处应当是沈楼在浣星海的卧房。单手捂住眼,泪水顺着指尖落到枕头上。   战场上吸多了魂力,打开了那些被残魂记录下来、又在时光回溯中尘封在魂魄深处的记忆。   林信一直以为,于沈楼而言,天下重于一切,情爱不过是重生的一个添头。所以他去独自面对大巫,不敢告诉沈楼,怕在那人口中听到一句“去吧,保重”。   如今想来很是后怕,若是自己就那么死了,如何对得起为他割魂裂魄受尽苦楚的沈楼。自以为是的孤胆英雄,其实是把一颗真心扔到地上践踏。   林信用力抹一把脸,掀开床幔赤脚跑了出去,要快些找到沈楼,跟他说对不起。   沈楼正在廊下坐着,用一只精细的刻刀雕着星湖石,听到脚步声抬头看过来,立时扔下刀伸手接住林信:“怎的不穿鞋?”   “清阙,清阙……”林信紧紧抱住他,哽住了喉头。   沈楼轻轻拍着他的后背,当他还在害怕雪山的事,亲了亲林信的鬓角,低声道:“对不起,那时太年幼,不记得雪山上抱下来的孩子就是你。”   “对不起,你为我受了那么多苦,我都忘记了,还糟践你的真心。”林信忍不住哭了起来,这样一份深情,他从不敢奢望,却不知早已得到。   滚烫的泪水砸在颈窝里,有些烫。沈楼沉默片刻,将人抄抱起来,重新坐下,让林信坐在自己怀里。   谁欠谁更多,早已说不清,也无需多计较。   暖风吹过庭中花树,片片落英飘进回廊。林信抬头,用额角蹭了蹭沈楼的下巴,得到了一个轻柔的吻。   “这个给你,”沈楼将刚刚雕好的小鹿塞到林信手中,不待他多问,又默默将一只锦囊交过去,“玉佩碎了,这个,赔你。”   林信愣了一下,看看锦囊中碎成几块的黄玉小鹿,忽而笑了起来:“你还记着当年我叫你赔小鹿的事啊?”   “记着,一直记着。”沈楼垂目,握住林信冰凉的双足捂热。   林信被他弄得有些痒,忍不住蜷了蜷脚趾。 第92章 葛生(五)   得知林信只是魂力过剩并无大碍, 封重就先一步回了京城, 以应付元朔帝那边一道比一道急的诏令。   林曲倒不急着走,坐在浣星海的凉亭里跟沈歧睿下棋:“世伯得空去踏雪庐劝劝我父亲吧,整日里不出门,就知道拿家里的孩子消遣。”   坐在一边修箭羽的沈楹楹插嘴道:“爹,听见没, 无事就走亲访友去, 切莫天天盯着家里的孩子。”无所事事的沈歧睿, 近来开始惦记女儿的婚事, 叫她很是头疼。   沈家老爹黑了脸。   林曲弯起波光潋滟的桃花眼, 缓缓落下一子,断掉了沈歧睿一条好路。   不远处的水榭上,朱星离正教温石兰操纵红线的技巧。温石兰笨手笨脚学得极慢,在林信昏睡的这几日里, 勉强学会了基础要领。   “今天,咱们学点难的。”朱星离单手拨弄红线, 那边贺若就坐了下来, 潇洒地跷起了二郎腿。   “这……”温石兰从没见大汗这般坐过,他们草原汉子都是岔开腿坐的。   贺若无奈地笑, 任由朱星离逗弄他家阿干。   教了二郎腿,又教翻跟头、挠痒痒、挖鼻孔,看得温石兰满头大汗:“这些就不必了吧?”他是断不会让贺若做出这种动作的。   “哎,该学的还是要学的,改日你们回北漠无人教习, 临到用时可没地方哭去。”朱星离摆出传道受业的先生嘴脸。   “师父,师父!”林信快步跑过来,窜到师父背上。   朱星离被撞得趔趄,连带着贺若也做了个极为怪异的动作,赶紧把红线还给目露凶光的温石兰,将背上的大膏药给拽下来:“臭小子,多大了还撒娇。”   “嘿嘿,”林信恬不知羞地呲牙笑,扯着师父衣袖往外走,“走走走,有个好东西给您看。”   朱星离被拉到沈楼的住处,见到桌上摆着的东西,顿时吃了一惊:“这是……”   桌面上,无数碎玉屑组成了一副山河图。   小鹿玉佩碎裂,林信就把它与娘亲留下的角铃放在一起,打算等重新埋葬双亲的时候一并埋进去。谁知那碎玉遇见角铃就开始不停地晃动游弋,似要摆出什么形状来。   林信索性一把将玉块捏成齑粉,碎玉便在角铃的影响下显示出了这么一幅图来。这图应当是用某种术法置于角铃之中的,那块玉佩中有特殊材质,碰见角铃如同铁屑遇到磁石,瞬间摆出了原本的模样。   朱星离仔细看着那些起伏的山峦,沉吟片刻,单指点在那尤为突兀的一处:“莫归谷与大荒的交界。”   “师父,这是不是矿脉?”林信小声问。先前贺若说过,林争寒生前找到了新的鹿璃矿。   “十之八九,”朱星离抬抬下巴示意林信把图描摹出来,“以我对你爹的了解,这肯定不是他养外室的地方。”   “咳咳……”沈楼呛咳一声,及时拉住林信试图欺师灭祖的手,“明日我陪你去看看。”   墉都先前被蛮人攻城,城墙残破不堪。钟家兄弟这些时日一直在忙着修缮城墙。墉墙是用西域莫归谷的石头造的,这苦差事自然就落到了钟家头上。   钟有玉站在石料堆上,忍不住抱怨:“你说说,这四域国公,是不是咱俩最惨?”   “你惨,我不是国公。”钟无墨接过属下地上来的石头眼看,点头示意可以用,叫他们继续。自己则迈开腿往僻静处走,省得别人瞧见他自说自话。   站在莫归崖上,俯瞰云雾蒙蒙的山谷。当年他跟沈楼一起跌下去,钟戮试图杀沈楼,理由是嫌麻烦。后来才明白,这应是叔叔钟随风下的命令。不过人都死了,再计较这些也没甚意义。   “谁说你不是国公?现在你就是我,我就是你,”钟有玉丝毫没有察觉自家弟弟的感时伤怀,还在喋喋不休,“如今百废待兴,林曲诸事不管在浣星海下棋喝茶,朱颜改抱着猫去京城跟皇上讨要战场消耗的鹿璃,沈楼那个见色忘友的混蛋……”   “你说谁是混蛋?”林信踩着旸谷剑突然出现,一把抓住钟有玉的衣领,直接将人扔下悬崖去。   “啊啊啊啊啊!”钟有玉惊叫不已,想要御剑却被弟弟阻止。   钟无墨及时拔出灵剑,戳进山壁中,堪堪止住了下落的趋势,扒着山壁仰头看向林信。   林信蹲在崖顶,挑眉看他:“钟有玉,上回你刺我一剑的事,咱俩好像还没算过。”   “呸呸呸,那时候不都说好了,恩怨两清!”钟有玉气恼不已,双手持剑,一下一下往上爬。   “谁跟你两清,我前日恢复了记忆,想起你们钟家以前对我做过的事,咱们其实早就清了。你戳我那一下就是额外的,得让我还回来。”林信拿小石子砸他脑袋。   沈楼走过来,站到林信身后,对于两位发小的苦难视而不见。   “沈清阙,你管管!”钟有玉挂在山壁上,离林信还有三尺远,不敢再上前,怕再被推下来。   沈楼叹了口气,低头圈住林信的腰,以防他掉下去。   钟有玉:“……”   正僵持着,传讯的金吾卫自天边而来,及时停在了悬崖边:“圣旨到,请素国公前来接旨。”   “在这儿!”钟有玉叫嚷道,盼着金吾卫能救他于水火。   几名金吾卫先看到了蹲在崖边的玄国公,再看到玄国公怀里的割鹿侯,当即不敢多言,直接对着挂在山壁上的钟家兄弟宣读旨意。   元朔帝决定提前退位,令列侯诸公于下月初八参加新帝登基大典。   封重回京,就被告知自己即将继承皇位。   元朔帝子嗣不算少,但活下来的皇子只有太子和封重两人。封章已经被褫夺太子之位,关进了天牢峰,这辈子是别想出来了。封卓奕自己没了灵力,每日强撑实在耗费心力,只能提前退位。皇位毫无疑问地落在了封章头上。   “儿臣自幼顽劣,恐难担此大任。”封重悄悄皱了皱鼻子,说实话,他一点也不想当皇帝。   “吾儿当为尧舜,普天之下无有比你更适合做皇帝的人了。”元朔帝摆摆手,起身走出了大殿。   八十八层陛阶,通向至高无上的天子之位,但在这个鹿璃当道的年月,“天子”二字远不及前朝尊贵。元朔帝叹了口气,问坐在玉栏杆上喝酒的朱星离,“朕传位给九萦,国祚为何?”   朱星离想也不想地说:“二十载。”   封卓奕铁青了脸:“选封章不足五载,选封重也只有二十,我大庸当真气数已尽吗?”   朱星离不言语,余光瞥见手拉手去寻新帝的林信和沈楼,抬抬下巴笑道:“如此,兴许还有千秋万代。”   元朔帝转头看过去,不明所以。   林信将鹿璃矿的图纸交给封重,作为新帝登基的贺礼。   “师兄……”封重捧着那张图纸,声音有些哑。   这鹿璃矿所在之地,乃是西域、北域、中原交界处,说是谁家的都可以。以他二人的关系,林信完全可以向他讨要这块地与鹿栖台置换。这样,林信就会拥有不输给朱家的财富,成为能与四域对抗的第五大诸侯。   “这是我爹找的,他毕生所愿就是将这矿脉献给皇室,报君黄金台上意。若我昧下,岂不辜负了这个‘信’字?”林信笑着揉搓封重的脑袋,这坏东西总不肯好好叫“师兄”,如今得了便宜才肯说句好听的,“快多叫两声,等你当了皇帝,就叫不得了。”   “谁说叫不得!”封重单指蹭了一下鼻子,“你永远都是我师兄。”   林信歪头看他,眨眨眼,给沈楼比划了口型“哭了”。   沈楼拉住那只试图继续作弄的手,摇了摇头。天子终究是天子,从今以后,哪怕心中再亲近,也得保持君臣礼仪。莫名一阵高兴,即便知道封重不是什么情敌……   朝中百废待兴,不仅仅是修城墙的问题。因为酌鹿令推行得太迅猛,许多肱骨之臣都被逼走了,文官武将皆是近年新拔擢的。人才凋敝,登基大典都找不到操持之人。   封重换上一身便服,挨个上门,将那些老臣都请回来,包括当年他亲自送出城去的中书令杜晃。直接拜杜晃为丞相,让他主持登基大典。   新帝继位,大赦天下,犒赏有功之臣。   暂缓酌鹿令,林信的爵位改成了“寻鹿侯”,封地增加一倍,与北域接壤。封沈楼为玄王,世袭罔替。   “天下兴,不称王,”沈楼果断拒绝了这个奖赏,上辈子做玄王,是为了统领天下兵马共同抗敌,如今却是不必了,“皇上若是想要奖赏臣,就赏臣点鹿璃吧。北漠之战耗尽了家底,攒点钱好成亲。”   封重看着旁边跟沈楼眉来眼去的林信,嘴角抽搐。   鹿栖台修好了,沈楼提着厚礼来贺乔迁之喜。   “侯爷说,新房建成与老侯爷、老夫人迁葬是一天,不便热闹。诸位放下贺礼便可自行离开。”渊阿九刃守在门前,只收礼不放人。   “我等远道而来,侯爷连见一面都不肯,是不把列侯诸公放在眼里了!”望亭侯家次子不满地嚷嚷。   “罗二公子若是想见,可以单独放您进去。”刃一单指顶开渊阿剑,面色冰冷地说。   众人顿时噤声,不敢多言。单独见林不负?谁也没这个胆。那位可是个不讲理的主,一言不合就暴起杀人。以前元朔帝在时还收敛着,如今新帝是他师弟,这位已经把凶相摆到了明面上。   “孤要进去。”沈楼跃上台阶。   渊阿立时行礼:“见过玄国公,侯爷已经等您多时了。”   在众人敢怒不敢言的目光中,沈楼笑着踏进了鹿栖台。眼前的宫室与前世别无二致,飞檐反宇,丹楹刻桷。   推开那扇刻在记忆里的殿门,一条红绸骤然扑了上来。沈楼立在原地,不闪不避,任由那艳色织锦将自己裹缠起来拽进屋内。大门轰然合上,只余满室烛光莹莹。   “进了这魔窟,你可就是我的了。”林信将沈楼压在门上,捏着他的下巴,语调森然。   “你待如何?”沈楼低头看他。   “呵呵,自然是把你绑在床上,日夜不休。”林信拍开绕着他转圈凑热闹的旸谷剑,用微凉的手指划过沈楼的脖颈,探进衣襟里去。   沈楼贴上那双诱人的唇:“求之不得。”   “啊!”林信冷不防被抱起来,才发现沈楼不知何时已经挣脱了红绸,“不要妄想了,就算你用身下那玩意儿狠狠地折磨我,我也不会告诉你出去的方法的。”   林信攀住沈楼的脖子,义正言辞地说。   沈楼好险没忍住笑,抱着他往内室走,环顾四周:“这里还是以前的模样,你带我认过阵,我逃得出去。”   “是么,你竟还记得。”林信趴在他肩上,看着掩藏在地毯花纹中的大阵。那时候他怕自己吸了噬灵即刻就死,便提早教会沈楼破阵的方法。   “嗯,”沈楼抱着他,一步一步走过当年被林信拉着认的地方,“这是生门,这是死门……”   林信跳下来,拉住沈楼一只手:“其实,还有一个门,我没告诉你。”   “什么?”沈楼眼带笑意地看他。   林信将那只温热的大手按到胸口上,一本正经道:“心门。”   秋风乍起,吹过陌上新起的坟冢,吹过红绸软纱雕梁画栋,吹过鹿栖台外山河重重。   沈楼愣怔片刻,缓缓露出个极浅的笑来:“无妨,我无师自通,已然寻到了。”   ------------------完--------------------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结束。   很久没有写古风正剧了,写得非常慢,感谢大家这三个月的不离不弃。   番外会有的,但不是日更,大家看着收藏里的更新提醒吧~ 本书由 云浅落叶 整理 请手机用户输入m.jjxsw(久久小说网五个首写字母).com直接访问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