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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982有个家_分节阅读_第622节
小说作者:全金属弹壳   小说类别:都市娱乐   内容大小:3.6 MB   上传时间:2022-10-16 20:01:58

  这是他在东子家里找到的好东西,之前他带来的那款充电手电筒是自己DIY的:

  他买了个22年常见的充电手电筒结果外形过于优雅,在82年太吸睛,于是只好自己拆掉换进了现在常见的铁皮手电里。

  结果要进行这样的DIY工作肯定得需要买充电手电筒和铁皮老手电,王忆都是在网上买的。

  然后——

  某一天他再打开网上商城,系统就把虎头牌复古充电手电推给他了。

  当时把他给气的够呛。

  一气自己都DIY完了才出来这东西有啥意思?他白DIY啦?他也成一无是处手工耿了?

  二气现在网络太危险了,用户完全没有隐私可言,你买个电池它给推销手电筒,你买个润滑油它给你推娃娃……

  总之这手电筒仅从外形来说带到82年没问题,当然它的内里对于这个时代而言过于神奇,但队里人自己用就没什么事了。

  天涯岛孤悬海上,这东西不至于流传的太广。

  实际上队里人都不想买,他们嫌贵。

  可是林关怀识货,他拿到手电筒去试了试,顿时爱不释手:“这就是现在杂志上说的充电产品?好东西,那我买一根。”

  “大刘,你不买一根吗?”

  刘鹏程推了推眼镜说:“我家里有一根电棒子了,不想再买。”

  林关怀瞪了他一眼:“你鼠目寸光!这是充电的电棒子,有了这个就再也不用买电池了。”

  社员们慢慢也琢磨出这个道理。

  十块钱是不便宜,但是队里现在换了新的发电机,前几天林关怀又给家家户户加装了一个电插板,那等于是花十块钱以后可以免费用电棒子。

  想通之后他们开始下手。

  不过下手的人不算多,多数人家里已经有电棒子了,他们不想再花冤枉钱。

  这结局让王忆挺意外的。

  他以为这么先进的手电筒肯定能在生产队引发一场电气革命,家家户户都会来买一支。

  为此他做好了准备,一家一户只准买一支,不准买了往外送人,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保守手电筒技术、避免流通去外界。

  结果他总共卖出去二十五支,而且没买的人也不只是不舍得出钱,他们对这东西并不是特别新奇。

  或许这跟手电筒的外形有关,仅仅看外形这手电除了新一些、亮一些,其他的跟渔家的老式铁皮手电区别不大。

  另一个社员们这次过来不是要花钱的,他们想问问王忆晚上不能来蹭一顿饭。

  上午的泡面太香了,让他们回味到现在。

  王忆本来不准管饭了,管什么夜宵啊?社员们又不是给他干活。

  结果社员们都在期待而饥渴的盯着他看,那眼神挺楚楚动人的,这样他只好去找漏勺问了问。

  漏勺说:“要是请队里人吃夜宵,那就做个鸡蛋炒饭吧?最近队里送过来的鸡蛋挺多的,天热容易臭。”

  “臭了炒着吃,臭鸡蛋可香了。”大迷糊说。

  漏勺说:“那家伙确实香,不过咱也不能为了吃臭鸡蛋而放坏好鸡蛋呀。”

  黄小花说:“这算什么?我听说城里人有些爱吃臭鸡蛋,他们专门把好鸡蛋放阳光下去晒,晒成臭鸡蛋再炒着吃,这东西是闻着臭吃着香。”

  后面的青婶子推她一下子,说:“你想不想吃鸡蛋炒饭了?”

  黄小花赶紧闭嘴。

  王忆说:“行吧,正好菜园里小葱多、黄瓜也下来了,那就做鸡蛋炒饭当夜宵。”

  这家伙好了。

  消息很快传出去,一传十、十传百,队里除了要看孩子的老人还有摇橹一天太累了不想动弹的强劳力,其他人都赶来要参加赶晚潮。

  王向红也来了。

  他从容的向王忆解释:“早上我没跟着去挖沙虫,所以我不吃你的饭,今晚你说只要去赶晚潮那就能吃一碗鸡蛋炒饭,那我也去,我也吃!”

  王忆说:“那支书你来组织吧……”

  “你来组织。”王向红摆摆手并且叮嘱他,“你不能光组织学生,你得熟悉组织大人的工作。”

  “没事,你有信心就行了,天天在学校里组织学生劳动和开展活动,再组织个社队劳动工作不是简简单单?”

  王忆见此只好亲自上手。

  王向红在旁边抽着烟提醒他,教他怎么分组、怎么设置组长、怎么传帮带,吵吵闹闹但组织工作很顺利。

  王家人被老支书已经捋顺了,这种集体工作推动起来轻而易举。

  赶晚潮那必须得有照明工具。

  渔家几乎家家户户有手电筒但多数人家舍不得用,他们拿着嘎斯灯,也叫电石灯。

  这灯在渔家的普及度很高,是国家给渔民专门配备的生产工具,它们一般是用无缝钢管经过车、钳、铆、焊加工制成。

  整体来说这灯体是圆柱形,直径约有七八厘米左右,高约有十七八厘米左右,下面带个钢制小壶。

  嘎斯灯上面有盖子,在盖子的中间有一根十多厘米长的细灯管,有的头上弯曲着,灯管头上有一个小灯眼儿。

  这样往小壶里面放上电石、倒上足够的水,过一会儿电石和水反应就可以放出可燃气体点燃着火。

  从反应上来说电石放出的气体是乙炔,不过电石中容易含有杂质,没法提纯,导致真正燃烧的时候也不知道都有什么,反正味道臭烘烘的熏鼻子。

  正是这个原因导致渔民们在家里用光还是得靠煤油灯,否则在屋里特别是冬天门窗紧闭的时候,嘎斯灯一经点燃实在让人绝望。

  更别说吃饭时候点嘎斯灯了,吃饭时候谁家点嘎斯灯那指定是全家感冒鼻子不通气了。

  王忆站在码头领着王新国、王新钊兄弟还有孙征南一起来清点人数,看着大家伙拎着嘎斯灯上船。

  孙征南看到这么多嘎斯灯出现有些担心,特意叮嘱道:“在船上都别点灯,有需要用光的让身边人打开手电,反正充电的手电不用花钱买电池。”

  社员们明白他的意思,大家伙对此表现很随意:

  “嗨,孙老师你太胆小了,嘎斯灯很安全的。”

  “现在是傍晚,用不着嘎斯灯。”

  “就是,今天这个傍晚的天色还挺好。”

  王忆站在码头上看向西方的天穹与海面。

  这个黄昏确实很好。

  晚霞照海,海风停歇,水面安静,无波无浪。

  不过海上不可能像湖面一样平静,但对于平日里的海洋来说今晚水面已经平静的宛如巨镜。

  橙红的霞光遍洒,海上倒影着云彩与飞鸟,云是橙红色,飞鸟也是橙红色。

  夕阳如醉酒佳人的双颊般酡红,碧绿的山林、洁白的沙滩都有片片的嫣红,白天时候姹紫嫣红的渔家海岛如今被染成了渔家灯火。

  天涯岛夜晚亮起的灯光也是这样的昏黄色。

  风停歇、云住下,初一的新月隐隐约约不可见,这样繁星变得亮堂起来,还是黄昏已经有星辰明媚亮起。

  初秋的黄昏是一年中最美的,它最有味道,春天和清晨、秋天和昏黄总是格外搭配。

  这时候秋渭水正好上码头,王忆便跟秋渭水站在一起,两人窃窃私语,共同去遥望夕阳、扫视海上。

  初秋的黄昏真是明艳又温柔。

  夏天的黄昏过于张扬霸道,冬天的昏黄缺乏生机,都不如秋天的黄昏更有魅力。

  向海看夕阳,一海皆璀璨。

  此时落日熔金,漫天红霞逐渐带上了金色光彩,于是海面由橙红转为一点金灿灿,王忆一个不经意间扭头看身边的姑娘,却见夕阳金辉洒在姑娘脸庞上,素颜描金,时光忽然停滞。

  他忽然发现,秋渭水脸上竟然有婴孩般的胎毛——不是汗毛,她脸上的毛纤细又短且是白色,很可爱。

  可惜现在不是谈情说爱的好时机,孙征南上来拍了他一把说:“王老师,人齐了,上吧?”

  王忆瞪了他一眼:“上上上,上!”

  孙征南满头雾水,他挠了挠鬓角,搞不懂王老师明明刚才还目光柔情似水,怎么就突然眼睛开始冒火了?

  赶晚潮首先要保障安全,不能光想着节省,所以王向红批准动用天涯二号和天涯三号。

  这么多人如果乘坐木船那得十多艘,可换成机动船两艘船就行了,大家伙挤成沙丁鱼,然后渔船轰隆隆的开走。

  社员们见此兴致勃勃的讨论起来:

  “我草,这机动船就是厉害,油老虎果然有劲,咱这多少人啊?它一口气就窜出去了。”

  “那肯定了,柴油不是白烧的,高科技的东西就是好,你看我这个手电筒,二伯你家没买一根吗?多亮堂呀,而且不用电呢。”

  “谁照我眼睛?真他么刺眼,这电棒子确实厉害。”

  “这叫手电筒,王老师说这是手电筒,跟咱家里的电棒子还是很不一样的……”

  两艘渔船直奔梅花滩而去。

  赶晚潮的人少,这时候去梅花滩肯定收获多。

  果然。

  天涯二号和天涯三号赶到附近的时候夕阳正好要落下,最后一抹余晖照亮了海面,王忆看到海上只有零零散散的四五艘船。

  两艘船吨位大、吃水深,而梅花滩又没有码头,所以只能先抛锚然后放下船舷侧立的木筏子轮流把社员们摆渡上沙滩。

  王忆第一波上沙滩,然后再次清点人数。

  王向红叮嘱他:“赶晚潮千万不能怕麻烦,一定要确保万无一失,咱们当领头的要对社员们安全负全责!”

  王忆点点头,他领着人把人员全给清点结束,这样挥挥手说:“各组长领好自己的组员,一个都不能少,待会结束的时候全员给我带回!”

  “好了,以各小组为单位,解散!”

第312章 七八个星天外,两三点雨山前

  夜幕垂临。

  一支支充电手电筒打开——这亮度肯定比现在的铁皮手电筒强太多,只见笔直亮堂的灯光扫向夜空,好像一把把光剑出现在了这座大礁石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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