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气运对照组养崽记   作者: 卢小酒   简介:   文案一   身为科研人员的林晓穿成一本80年代气运文的女配,为了突出女主的艰苦奋斗,她的运气还算好,嫁给了家境殷实的一个男人,生活平淡无忧。   女主漂亮又有野心,跟原书男主谈恋爱并未婚生子,霉运缠身。   女主第二次穿书时,得知自己的命运,为了改变,趁林晓脑袋受伤的时候,诓骗她和原书里的知青男主谈恋爱,并生下了自带霉运的小团子。   换了气运以后,女主小时候的生活逐渐变好,而林晓家里一地鸡毛。   林晓对被换气运一事毫不知情,倒是女主因为作妖太多,渐渐发现属于自己的一切都消失了,而看似倒霉的林晓一步步成为了村里的首富。   *   文案二   回来认亲的小团子很可爱,总是可怜巴巴的看着林晓。   “妈妈,我吃得很少,别的小孩能喝一碗粥,我只喝半碗哦。”   “妈妈,爷爷说我是福娃,爷爷收养我的时候,赚的工分是整个队里最多的,我把身上的好运都给妈妈好不好?”   “等我长大了赚大钱养妈妈。”   *   林晓养了小团子以后,睡个觉床塌了。   去河里找吃的,几十年水位没变过的河流突然涨潮了。   上山,原本坚固的山体发生了泥石流。   ……   小团子手足无措的看着林晓:“妈妈,我真的是福娃哦……”   原本也是霉运体质的林晓笑了。   娘俩都一样,这不就负负得正了嘛。   内容标签: 现代架空 穿书 爽文 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晓   一句话简介:勤劳是致富的密码   立意:在八零年代好好过日子 第1章   最近,一个八卦震惊了整个生产大队。   林家那个傻了的林晓未婚生子,儿子回来认亲了。   都是一个村子的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听到这个消息,所有人都傻眼了。   谁不知道,林晓从小性格文静,不爱跟人说话,八岁的时候上山摔坏了脑袋,很少出门。   这样一个不爱跟人交流的黄花大闺女,怎么会有儿子呢?   乡亲们经过一打听,总算想到了一件事情。   四年前,几个知青下乡,当时闷在家里的林晓居然破天荒的去知青点走动,走得还挺勤快,好像跟长得最高大的那个知青走得挺近的,村里有人还看到过他们俩夜里单独散步,可那知青叫什么名字,家住哪儿,大家一无所知。   可不管怎么说,那都是唯一一个跟林晓接触过的男人,孩子要真是林晓的,准是他的没错。   乡亲们都是热心肠的,想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一大早就围在林家院子外边看热闹,可你说好巧不巧的,这孩子刚领进屋,林晓居然不小心栽进井里,昏迷了。   大伙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人拉上来,队长王志富让人去村卫生院叫医生过来,帮忙看病。   林晓她娘岑春光在床头边哭,而她爹林旺财沉默不语,脸色阴沉沉的,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就这么等了一个小时,医生说没什么大事,就是磕到头了,睡一会就能醒来。   大家松口气的同时全都在唏嘘。   要说这林晓啊,也是个命不好的,断断续续读了十年书,不是个上学的料子,一到学校就偷偷跑回家,因此一直没能小学毕业,林旺财三年前去上工的时候,摔断半条腿,依靠拐杖走路,一家的重担都压在岑春光身上,岑春光是个勤奋人,但是大字不识。一个人养两个人,还得帮林旺财治病,已经够不容易了,现在再来一个小的,这肩膀不得垮了?   林家以后的日子可怎么办啊?   大家正想着这事的时候,王志富领着孩子从屋里出来。   村民们全都看呆了。   是个小男孩儿,看起来也就三岁大,剪着个小寸头,虽然身子瘦小,可大眼睛清澈明亮,就像星星一样,村里这个年纪的孩子总爱跑去泥地里或山上玩,脸不怎么干净,可这孩子啊,脸蛋干干净净的,看起来就像过年时大家贴在门上的小童子。   “这孩子也太俊了。”有人忍不住夸赞。   可爱的孩子总是令人喜欢,大家都七嘴八舌的讨论起来。   “这鼻子,这眼睛,生得太好了。”   “话说这脸跟林晓还真的长得有点儿像。”   孩子就站在院子里,任由大家打量,一点也不畏生。   送孩子过来的是另一个生产大队的人,叫杨刚,他今天是抽空送孩子来龙福村的,家里距离龙福村不近,走路要半天,急着回去。   “王队长,这孩子就交给你了。信和东西我都放在屋里了,林晓上过学,醒来后看了信会明白是怎么一回事的。”   虽说不是同一个队里的人,可也是熟人了,王志富知道他忙,这年头吃饱饭不容易,一大家子都等着那些工分养活,就没留人。   “回去吧,路上注意安全,等林晓醒了,我好好给她做个思想工作。孩子是她生下来的,一定得留下。”   王志富作为公社里的队长,一向公私分明,又热心肠,村民们对他都很敬重,杨刚知道他会解决好这事,也不担心。   他低下头,摸了摸孩子的脑袋:“家宝,屋里头躺着的那个人就是你娘,汪大叔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不能再照顾你,往后你就跟你娘待一块,不怕。你是你娘亲生的,她会对你好的。”   家宝是孩子的乳名,他乖巧的点头:“谢谢杨叔叔。”   看着孩子天真无邪的眼睛,杨刚心头一软,从兜里掏出一小块东西,塞到他破旧的口袋里:“这是叔叔给你的,过几日再来看你。”   杨刚又摸了摸家宝的头,转身离开。   刚出院子的门,就有好事的人把杨刚拉住:“杨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对啊,孩子不是林晓的吗,怎么会养在你们村里,这些年也没个消息,好好的怎么送回来了?”   杨刚只是摇头:“这是林家的家事,我不方便多说。过几日还要过来一趟呢,先这样了啊。”   杨刚这么一说,大伙儿更好奇了。   听八卦听不到全貌,心里头别提有多痒了。   王志富抬手,示意大家安静:“都别猜了啊,等林晓醒来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大伙儿都散了吧。”   大伙儿哪能这么轻易就走了,一个都没动。   就在这时,家宝朝着村民们甜甜的叫了一声:“爷爷奶奶,叔叔阿姨,哥哥姐姐好,我叫家宝。”   哎哟……   大伙儿又愣了。   家宝笑起来的时候,有两个小酒窝,真的就像神童下凡,别提多好看了。   再听听这小嘴,多会说话啊。   看家宝不是个胆子怯的,有人凑上前问:“你叫家宝啊?你爹是谁?”   “家宝,你在溪水村的时候是谁养的你,你妈怎么会把你丢在这儿?”   ……   你一言我一语的,比过年还热闹。   家宝似乎被他们问怕了,往后退了两步,抬头求助似的看了看王志富。   王志富说:“好了,大家都先别操这个心,一切等林晓醒来再说。”   听了这话,大家这才想起来,林晓还躺在屋里呢。   有人忙说:“我进去看看人醒了没。”   话刚说完,屋里头就传来了岑春光惊喜的喊声:“闺女,你醒了。”   *   林晓刚睁眼,脑袋昏昏涨涨的,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听到耳边吵杂得厉害,好像有很多人在说话。   她疑惑的抬起头,模糊的看到一群人围着自己看,一个个都瞪大了眼睛,活像在动物园里围观动物,还是稀有动物。   林晓一头雾水,这时有一双手把她拉起来,还贴心的在她后背垫了枕头。   视线变清晰后,林晓看清楚了她们的衣服打扮。   她心里头冒出的第一个念头是:这是拍年代剧呢?   可是,她也不是演员啊,昨天做实验太累了,趴在桌子上睡,醒来怎么就这样了。   林晓以为自己在梦里,扫了一圈屋里的环境,泥墙黑瓦,非常破旧,墙上就挂着一个干活的草帽。   就连她盖的被子,都是几十年前那种图案的,这摆设只有在年代剧里才见过。   帮她垫枕头的那个女人哭得眼睛都红了,一脸心疼的看着她。   林晓心里头莫名对她生出股亲切感。   王志富说话了:“林晓啊,你说你也真是的,有了孩子也不说,偷偷瞒着村里人生下,又把孩子丢在了溪水村。现在是改革开放的时代,这思想啊也得跟着解放,不仅思想要端正,作风也要优良。”   “林晓同志,人可以穷但志绝不能短,我知道你有难处,可你现在二十岁了,只要肯干,还是能有口饱饭吃的。现在孩子找上门了,你就得养着。”   “对啊,林晓,这王队长说的没错,你说你爸当初好歹也是我们村里的文化人,你自个也上过几年学,这思想怎么比我们还落伍,干出弃养孩子这种事情。”   ……   一个个嘴巴都像机关/炮一样,喋喋不休的劝着。   林晓越听越觉得像年代剧里的领导给村民做思想教育时说的话。   听他们说了一堆,林晓终于慢慢的反应过来了。   她竟然穿越到了八十年代。   现在的场面,跟她看过的一本书的开头一模一样。   还没从震惊中缓过神来,突然一个软糯糯的东西抓住了她的手。   林晓下意识低头,看到床边站着一个粉雕玉琢的男孩,朝她甜甜的笑:“娘。”   作者有话说:   宝宝们,求收藏,么么哒。 第2章   家宝这一声叫出来,大伙儿心里就像塞了块棉花糖一样。   “林晓,孩子既然回来认祖归宗了,以后就好好养着。”   “旺财,你孙子真乖。”   “这么可爱的孙子,林晓她娘,以后你和旺财有福了。”   这小嘴甜得仿佛抹了蜜,整个龙福村可找不到这么会说话的孩子。   孩子?   林晓认真盯着小萌娃看,愣是没从他身上找到一点儿相像的地方,正准备回忆,脑袋一阵抽疼,她抬手揉了揉额头。   村民见她一直不吭声,以为她不愿意接受孩子,又唠叨了起来:“林晓,你可不能逃避啊,好歹是一条生命。”   王志富说:“林晓同志,事情我都替你问清楚了。四年前你出去外边养伤,孩子就是在那时候生下来的,当时你不想养,就丢到了溪水村门口,汪大叔同志好心收留了孩子。上个月汪大叔去世了,没人照顾这孩子,杨刚就把孩子送回来了。”   “当时你才十七岁,怕丢人和家里人不同意,不想养孩子我能理解,现在孩子长大了,就不能再亏待。有什么困难,大队里都会尽量帮你们想办法。”   旁边的人跟着帮腔:“对啊,不行还有春花和旺财呢,总不会饿着孩子。”   叽叽喳喳的,林晓听得头疼,越是努力去回想,就越想不起来。   没办法,她只能听着他们说,大概听了半个小时,再加上汪建光给自己的那封信,事情的来龙去脉就捋清楚了。   家宝是她当年趁天黑放在溪水村村口的,以为没人看见,其实溪水村的汪建光看到了,但见她可怜,就没把这事说出来,帮忙收/养孩子。   捡到家宝的时候汪建光已经六十岁了,老伴早就去世,因为这孩子跟家里的儿子吵了一架,分家单独住,上个月因病去世,他的那些儿子和女儿没有一个人愿意扶养家宝,好心肠的杨刚平时跟汪建光走动多,知道家宝的真实身份,思来想去,就把人送回来了。   林晓再次打量家宝,身板有点瘦,但脸非常的可爱,正用一双期待的目光望着她,让人忍不住心疼。   家宝小声说:“娘,我叫家宝,回家的家,宝贝的宝。”   立即就有人夸:“这孩子聪明,以后肯定是个读书的好苗子。”   才三岁就这么会说话了,真让人稀罕。   王志富语重心长:“你看看,孩子多可爱,作为母亲,一定要好好对待孩子,苦了自己都不能苦了孩子啊。对了,孩子留下,我给你们家记三十公分。”   村民们惊叹不已。   三十公分。   每户人家去大队里忙活一天,男人也就记两个工分,林晓养个孩子,得的工分比他们一个月还多。   顿时,有些人心里就不太满意了,还有嫉妒的。   “队长,孩子本来就是林晓的,她扶养孩子是义务,怎么记这么多工分?”   这林家还有岑春花能干活呢,对大伙不公平。   说话的是李兰娟,那张嘴在大队里头特别厉害,可能说了,性子又直,有什么就说什么,不太会顾忌。   王志富解释:“旺财哥家的条件大家都是知道的,每个月都要买药治腿,孩子突然回来,对林家来说是雪上加霜,记点工分,也算是给孩子的见面礼。往后啊,家宝就是我们龙福村的一份子了。”   王志富作为队长,各家各户的情况心里都是有数的,尤其是这两年国家提倡开革开放,虽然这政策嘛还没完全落实到龙福村,可思想得跟得上。   最近这两个月,他没少做乡亲们的思想动员工作。   林旺财和岑春花都是老实本分的人,勤勤恳恳,家里突遇灾祸,不容易。至于林晓,他观察了好几年,上过几年学的人,还是有点知识的,大家都说林晓摔坏了脑袋,但他觉得这姑娘没傻,只是遇到了点挫折,不愿意跟人交流。队里上工的时候偶尔会参与,当年出去外边治病的时候,还是他开的证明,当年把孩子丢下,肯定是有顾虑,记点工分,让她和林家知道养孩子不是一件坏事。   “每次村里有孩子出生,为图喜气,我也是给大家多算了工分的。”   王志富这么一说,村民们不敢再说什么了,他们都是得过便宜的人,哪儿能指责王志富不公平啊。   林旺财和岑春花还没从孙子回来认亲的惊吓中回过神,心里头五味陈杂,岑春花看到自家女儿脸色不太好,心情更加复杂,催促大家离开:“大家都散了吧,这件事我和旺财会好好跟小宁说的。孩子既然回来了,我们林家就不会不认。”   岑春花一承诺,王志富就放心了,招呼看热闹的村民离开。   家宝刚回来,总得给林家一点时间去消化。   “旺财哥,旺财嫂,家宝这孩子不错,家里添个人添份热闹。你们的困难我都明白,往后队里要是有什么补贴,我会多考虑你们的。你们跟家宝好好聊聊,晚上我再过来看你们。”   说完又指了指地上那半袋粮食:“粮食是杨刚带过来的,记得收好。”   岑春花感激道:“辛苦你了,队长。”   “都是同一个队里的,客气啥。”王志富出去后,摆摆手示意还在看热闹的人离开,“都别看了,回家干自己的活去。”   大队长发话,大家三三五五的离开,林家院子很快就恢复了清静。   “小宁,跟娘说,孩子真是你亲生的?”岑春花抹了抹泪,一脸认真的询问林晓。   小宁是林晓的小名,自家人称呼孩子,一般都是叫小名。   林晓哪里记得从前的事情,正愁着怎么答复,岑春花看她沉默,觉得这事是八九不离十了,咬牙哽咽道:“把孩子丢下确实是我们林家不对,既然都送回来了,就好好养吧。养一个也是养,两个也是养。”   以后她努力干活,总能养活一大家子。   林旺财唉声叹气:“林家的种不能流落外头。”这也是同意的意思了。   岑春花把脸收拾干净,扭头看家宝:“你叫家宝?”   家宝望着眼前这个陌生的奶奶,觉得她面色和蔼,怯怯的唤了一声:“奶奶好。”   岑春花先是愣了下,然后面色缓和道:“好好好。”   她也是头一回当奶奶,可自家孙子就算是第一次瞧着,也觉得比别人家的可爱。   家宝偷偷瞥了瞥林晓:“娘,你放心,我很乖的,别的小孩喝一碗粥,我只喝半碗哦。”   “娘让我留下来好不好?”   家宝问这些话的时候小心翼翼的,一双大眼睛水汪汪。   岑春花和林旺财抬头,不可思议的看着家宝。   林晓是夫妻俩一手拉扯大的,对孩子很有感情,听到家宝这么说,心里就像堵着块石头,难受得慌。   自家孙子流落在外头这几年,真的是苦着了。   林晓也愣了,她是孤寡体质,还没谈过恋爱,突然多了陌生的家人,还有儿子,需要一点心理准备时间。   不过,这真的是她在这个年代的儿子吗?   她怀疑的看着家宝。   从头到尾,林晓都没说过一个字,自家闺女的心思,岑春花总能猜出几分,给林旺财使了个眼色:“孩子他爹,你带家宝出去逛逛,我跟小宁说几句话。”   林旺财明白她这是要给女儿做心理建设,点点头,对家宝说:“家宝,跟爷爷出出去。”   家宝看了眼林晓,犹犹豫豫的伸出小手握住林旺财:“爷爷,我抓着您。”   林旺财这几年没少为自己的腿忧愁,本来对于家宝的到来,心里头正添堵,看到家宝如此,心里别是一番滋味。   爷孙俩离开后,林晓下地,试着活动了下筋骨,发现身体没什么问题,就是额头有点疼,她摸了下被撞到的地方,发现鼓了一个小包。   就是早上掉井里磕到的那块地方。   岑春花:“娘待会去卫生院买点消肿的药,给你涂涂。”   现在屋里只有母女俩,林晓看着这个陌生的娘,一时不知如何开口:“我……”   岑春花握住她的手:“什么都别说了,娘理解。村里人要说闲话就让他们说吧,我跟你爹都几十岁的人了,脸皮厚,不怕他们笑话。你呢,要是听到了那些不中听的,都别往心里去,谁家没有本难念的经呢。”   “家宝一个孩子能吃多少,娘还有力气,多吃点苦,能帮你养活他的。”   虽然还没真正接受这个家,但林晓感受得出来岑春花是真的疼自己,千言万语卡在喉咙里,最后只说了一个“好”字。   来都来了,无论是什么难关,总都能渡过的。   作者有话说:   大俢了,记得重新看哦。 第3章   家宝回来认祖归宗,接受最快的人是岑春花。   眼见林晓的情绪平稳,她悄声问:“小宁,老实跟娘说,孩子她爹是谁,当初生下家宝的时候,为什么不告诉我们?”   林晓摇摇头:“娘,从前的事情我都忘了。”   她是真的忘了。   岑春花叹息一声,明白林晓就算记得,也是不愿意说了。   未婚先育到底不是什么体面的事情,这四年过来,也从没哪个男人来过家里,从前的事情再提起就是戳痛处,她怕林晓情绪不佳,就没问下去。   “你再休息一会,娘去厨房里煮点饭,吃完午饭,上山去看看。”   说着,岑春花把杨刚带过来的那半袋米打开,里头除了米,还有家宝的衣服。她把衣服拿出来,扛着米去了厨房。   收养家宝的人已经去世,米是留给家宝的,也相当于是给他们林家的了。   丈夫断腿,女儿有点傻,家里穷得揭不开锅,又多了个吃饭的孙子,这半袋粮食,是林家的救命粮。   岑春花一走,屋里就只剩下林晓了,她环顾四周的环境,仍是什么都没想起。   午饭做好的时候,岑春花牵着家宝的手进屋,手里头还拿着一个小碗。   “这是我前几天上山摘回来的草药,碾碎了敷在伤口上能消肿,你待会敷在额头上,过几天就消了。”   林晓接过药,说了声谢谢,然后低头看着家宝。   家宝刚刚跟林旺财和岑春花待了一会,感觉新的爷爷奶奶对自己挺好的,但对于亲娘,他还有点害怕,怯生生的回看着林晓。   岑春花一看这情况,说:“家宝,你留在屋里帮你娘涂药,跟你娘说会话,奶奶去厨房忙活。”   家宝点点头,目送着岑春花进厨房,才回过头,小声的说:“娘,我帮你涂药。”   林晓仔细打量家宝,越看越觉得他的眉眼熟悉,莫名觉得亲切,慢慢的接受了事实。   “你叫家宝?”   家宝乖巧的点了点头:“娘,我很乖的。娘能不能不丢下家宝?”   家宝也是第一次看到自己的亲娘,他现在已经是记事的年纪了,两岁的时候听到溪水村别的孩子叫娘,也跟着叫,那些人听到了都会同情的看着他:“家宝,我不是你娘,娘这称呼不能乱叫。”   那时候家宝不明白为什么别人都有娘,就他一个人没有,他就缠着汪建光问。   汪建光原本还能用别的借口搪塞,但家宝实在是太聪明了,两岁半的时候就能提出很多让人回答不上来的问题,汪建光瞒不住,只能说:“家宝,你娘去很远的地方给你找吃的了,等你长大了就能见到她。你娘喜欢乖孩子,所以家宝要乖。”   村里的大娘经常会出去上工赚工分,逢年过节的时候,会买些好吃的还有新衣服给她们的孩子。   家宝知道,只有亲娘才会给自己做新衣服和给吃的,因为他去别人家玩的时候,那些大娘手头有点吃的,都是给他们的孩子,不会给他。   家宝心里很羡慕别人有娘,但他相信爷爷不会骗自己,自己的亲娘跟那些大娘一样,出去帮自己买好吃的去了,总有一天会回来。   现在看到了娘,他觉得自己的娘跟其他人的都不一样,长得很年轻,也很漂亮,不过他有点儿害怕这个娘。   看着家宝怯生生、紧张不安的眼神,林晓突然想起来很多人说过她长着一张厌世脸,不笑的时候凶巴巴的,怕吓到了家宝,试着露出笑容:“不会丢下你的。”   她有种直觉,家宝确实跟自己有关系。汪叔去世,没人照顾家宝,往后她得承担起责任来。   家宝的眼睛亮了:“娘愿意养我了吗?”   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家宝能够感受到自家娘的好意和温柔,一点也不凶。   林晓点头。   家宝笑了:“娘放心,我很乖的,不会给娘惹麻烦。”   听着家宝这懂事的话,林晓心里越发喜欢他了。   她凭着直觉,在枕头旁边找到面镜子,比照了一番,发现脸蛋和身材都是原来的她。   熟悉的脸,让她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多了几分安全感。   家宝还没忘记岑春花的嘱咐,提醒她:“娘,奶奶说让你敷药。”   林晓听完,下意识指着房间里的一个小木桌:“抽屉里有一块布,你过去帮我拿过来。”   这话说出来,她自己都懵了。   家宝小跑过去,打开抽屉,但他力气小,个子也矮,拉了一会抽屉还是纹丝不动,倒是桌子摇摇晃晃的,眼看着就要倒下。   林晓说:“你站着别动,我自己过去拿。”   刚说完,桌子就碎了。   家宝吓到了,一副做错事的模样,回头紧张的看着林晓:“娘,我……”   林晓刚刚都看到了,桌子是自己碎的,跟家宝没关系,看到他惊慌失措,说:“没事,碎了就碎了。”   听到声音的岑春花以为出了大事,急匆匆的从厨房赶过来看:“怎么了?”   林晓:“桌子碎了。”   碎了?   岑春花疑惑的看过去,桌子七零八碎的躺在家宝脚边。   “没受伤吧?”岑春花担忧道。   家宝摇摇头。   岑春花这才走过去把桌子块捡起来,纳闷道:“这个桌子是你大伯帮忙做的,用了没两年,怎么会碎了?”   桌子还比较新,看着挺坚固,林晓也有点好奇,不过没细想,只说:“估计是做工不好吧。”   “你大伯的手艺好着呢,他做的桌子和凳子,能用好多年。”岑春花刚说完,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惊讶的看着林晓。   林晓一脸懵:“怎,怎么了?”   岑春花惊喜道:“小宁,娘没听错吧,你好了!”   平时小宁跟他们独处,也从不说话的,那次摔伤,是真的伤到了脑袋,刚刚说的话却很有逻辑。   “什么好了?”林晓还是不太明白。   岑春花没有解释,小跑出去跟林旺财分享这个喜事:“他爹,小宁好了。”   “什么好了?”林旺财在院子里劈材,没听清楚。   “脑袋,脑袋好了。”岑春花满脸笑容,把他手里的刀放下,扶着他的手往屋里走,“你跟我进屋看看就知道了。”   岑春花太过兴奋,没克制音量,林晓听得莫名其妙,牵着家宝的手走出房门,准备熟悉一下这个地方,就听到岑春花说:“闺女,跟你爹说句话。”   林晓还是云里雾里的,可看岑春花这么高兴,也不好意思扫了她的兴致,缓缓开口:“爹,我没听明白娘在说什么。”   林晓不明白,林旺财却是明白了,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好半天,才说:“他娘,小宁真的好了。”   *   去厨房吃饭的时候,林晓才了解了林旺财和岑春花激动的原因。   原来她小时候摔坏了脑袋,不爱说话,偶尔开口也是说些莫名其妙的话。   现在逻辑正常,林旺财和岑春花就觉得她好了。   听完这个理由,林晓哭笑不得的同时觉得二老这些年挺不容易的。   岑春花今天最高兴的不是有了孙子,而是自家闺女不傻了,把平时没舍得拿出来吃的四个鸡蛋拿出来,跟青菜一起炒。   林晓看着简陋的厨房,再看着岑春花和林旺财脸上抑制不住的笑容,突然真的有了种家的感觉,而她就是这个家的一份子。   吃饭的时候,岑春花给林晓和家宝都夹了块大鸡蛋,兴高采烈的:“他爹,家宝是个福娃啊,她一回来,小宁就好了。”   上次一摔,把脑袋摔坏,治了十多年都没好,这次孩子回来,掉入井里,反倒是摔好了。   多亏了家宝。   岑春花觉得都是家宝带来的福气,越看家宝越觉得顺眼,忍不住又给他多夹了一块鸡蛋。 第4章   碗上放满了菜,林晓和家宝却都没动筷,岑春花疑惑道:“怎么不吃?”   林晓看着桌子上的两个菜,一个是青菜汤,非常的寡淡,另一个是青菜炒鸡蛋,而鸡蛋几乎都夹到她和家宝的碗里了。   她不是嫌弃家里条件不好,这年头大家都是勒紧了裤腰带过日子,生活艰苦是能够理解和接受的。   并且看着自己碗里的菜,她还觉得心里头涩涩的,难受得慌。   她从前在家的时候,妈妈也是这样,什么好吃的都往她碗里放。   这天底下的父母,果然都一样疼爱自己的孩子。   她就是刚醒过来,没什么味口。   她把自己碗里的鸡蛋夹到岑春花和林旺财的碗里:“爹,娘,我不是很饿,你们吃吧。”   岑春花把菜夹回去:“不是还有别的菜嘛,我跟你爹有得吃,你和家宝快吃。”   就在这个时候,厨房里响起了咕噜噜的几声,岑春花和林旺财一听,发现是家宝的肚子响了。   岑春花催促家宝:“快吃吧。”   家宝摇摇头:“奶奶,我不饿。”   刚说完,肚子响得更大声了,家宝脸色羞得通红,连忙用手捂住肚子,解释说:“家宝真的不饿。”   林晓和岑春花都奇怪了。   小孩最是诚实,不会撒谎,家宝的肚子一直响个不停,怎么可能不饿?   岑春花是个聪明的,问他:“是不是不敢吃?不怕,奶奶让你吃。”   家宝低着头,小声说:“家宝吃得很少,娘和爷爷奶奶不要丢下家宝。”   林晓想起了王志富跟自己说的那些话,家宝是在汪建光去世一个月后才送过来的,因为收/养家宝,家里的几个儿女都不待见汪建光,分家各住各的,那这一个月的时间里,家宝大概率是跟汪建光那些儿子住的。   本来就不受待见,现在物质又匮乏,家宝肯定没少被苛待。   林晓觉得这孩子懂事的让人心疼。   岑春花的眼眶都红了。   她的亲孙子之前过的都是什么苦日子啊?   “快吃,奶奶不会丢下你的。”   家宝还是没动。   他很饿,但他怕自己吃了以后,就会像在大伯母家的时候,被赶出家门,还会被骂。   岑春花催促了几次,家宝还是一动不动,无奈,只好给林晓使了个眼色。   林晓会意:“快吃吧,以后娘会努力让你吃饱的。”她向年幼的家宝做出了承诺,不仅是家宝,以后一家子的生活,也要一步步改善。   林旺财说:“家宝才三岁,不会用筷子,你喂他吃。”   林晓反应过来,拿起筷子,夹了块鸡蛋放到家宝嘴边。   家宝犹豫了一下,吃了。   林晓喂完家宝大半碗饭,他就不愿再吃了,刚把碗放回桌子上,看到家宝眨巴着眼睛,里头仿佛有星光在闪动。   “家宝喜欢娘,很喜欢很喜欢。”家宝伸手抱住林晓的腿。   除了爷爷,还有娘疼他。   其实林晓猜的一点都没错,家宝这一个月确实是住在汪建光大儿子汪爱国家里,小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吃的不少,而汪爱国有自己的孩子,家里的日子过得也是紧巴巴的,要不是看在葬礼上那些亲戚送的东西都是往家里塞,怕大家说闲话,根本不会收留家宝。   丧事处理妥当后,汪爱国这对夫妻越看家宝越觉得碍眼,每天都威胁家宝,说他吃得太多了,要把他赶出去。   家宝害怕,每次吃饭的时候只吃半分饱,不敢多吃,对外都说自己吃得少。   林旺财看着自家亲孙子,心里头软绵绵的:“以后家里头有口吃的,就不会少了你。”   家宝又说:“家宝也喜欢爷爷和奶奶。”   岑春花和林旺财听到这话,都笑了。   多了个孙子,真好哇。   *   岑春光吃完,开始收拾那半袋米。   家宝也吃饱了,屁颠屁颠的跑到她旁边:“奶奶,我帮你。”   岑春花说:“奶奶自己来就好,你去你娘旁边坐着。”   家宝在汪爱国家里头的时候,被使唤惯了,不敢不做事,站在米袋旁边想帮忙,小手刚碰到米袋,原本好端端的袋子突然破了一个小口,里头的糙米漏了出来。   岑春花再次纳闷了:“袋子好好的,怎么又破了?”   家宝手足无措的看着。   他知道原因,但他不敢说。   看到这一幕,有个念头从林晓脑海里快速闪过。   她从小就是个霉运体质,听爸妈说,小时候碰什么东西就坏什么,长大了其实也没好到哪儿去。   家宝现在的样子,可不就像极了她。   联想到自己屋子里里头那个莫名其妙碎了的桌子,林晓总算是想明白了,这会儿对家宝的身份也没有任何怀疑。   这体质,是她儿子没错。   *   王志富进屋时,看到的就是这么个和谐的场面,林晓、家宝、岑春花蹲在地上整理糙米。   “旺财哥,刚吃饭呢?”   林旺财还没吃完,把碗放下:“是志富啊,小宁他娘,给志富添双碗筷。”   在村里大家都不太容易吃饱,叫吃饭都是客套话,王志富摆摆手:“嫂子,不用麻烦了,我吃过了,过来就是看看家宝,顺便给你们送点米。”   家宝仰起头,打了声招呼:“王叔叔。”   软糯糯的声音,听得王志富心里一软:“家宝,吃饱了吗?”   家宝点头:“饱了,奶奶把鸡蛋都给我吃了。”   王志富看了眼桌子,汤里只剩几片菜叶了,哪里看得到鸡蛋的影子,林旺财的碗里更是只有白花花的米饭。   不过小孩子是不会说谎的,看来家宝没被亏待。   他心里本来在担心家宝,回家以后坐不住,特意过来看望,现在看到林家对孩子挺好的,彻底放心了,把米放在柴火上:“旺财哥,嫂子,米我就放在这儿了。”   “别别别。”岑春花站起来,把手往衣服上一抹,说,“你家里头也不容易,哪能让你破费,把米拿回去。”   王志富说:“这是给家宝的见面礼,收下吧。留着给家宝多煮碗饭,现在有了家宝,家里头就热闹起来了,以后的日子会越过越好的。”   王志富不是个喜欢操心别人家事的人,虽然心里也好奇家宝的来历,但并没问,对他来说,只要林家让孩子留下,队里的名声就保住了,其他的不是很重要。   吉利的话谁都喜欢听,王志富是个善良的好人,岑春花说:“谢谢啊,东西我就收下了,以后可不要再送了。”   王志富开玩笑说:“以后想送也得手里头有东西。”   看着王志富,林晓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队长,现在是几几年几月份了。”   村里的人都是凭借气候变化和日历表来看时间的,而且这日历表还不是家家户户都有,林晓平时不出门,也不关心大队里的事,因此王志富听了并没怀疑:“80年10月初。”   “好的,谢谢队长。”   “都是一个队里的,客气啥,你们好好吃饭,我走了。”   人刚走,岑春花就打开王志富给的布袋,里头大概放了一斤米。   现在已经是十月份了,将近年末,大家手里头都没有多余的口粮,这斤米还是王志富从自家粮仓里挤出来的。   村里头就是这样,人情味很浓,谁家有红白喜事都会送点东西,岑春花把米收好,想着以后家里富裕些了再还这个人情。   林旺财吃好后,他说:“孩子他娘,待会带上家宝,去爹家里坐一坐吧。”   岑春花想了想,点头:“晚上再过去吧。”   林旺财的父亲叫林建平,之前是个小学老师,体面人,家里的老大,父母去世早,底下一堆弟弟妹妹等着他养活,就提前辞了老师的工作了,拿了几十块钱退休金,帮弟弟娶媳妇、给妹妹准备嫁妆。   他自个呢有四个孩子,大儿子林义国,小儿子林旺财,还有个二女儿和四女儿,都嫁出去了。   本来林建平最喜欢的是林旺财,但林旺财结婚的时候不听他的意见取了岑春花,父子俩产生矛盾,对于岑春花这个儿媳妇,林建平更是哪儿都看不顺眼,他们一结婚,就让他们分家,自己出来建新房子处,林建平则跟大儿子林义国一起住,住在原来的老宅里。   这些年,看到岑春花只生了个丫头片子,林建平就更加看不上了,几乎不跟他们来往。就像今天,其他人都来看热闹了,只有林建平和林义国没出现过。   但好歹是亲爹,有什么事情林旺财还是会主动通知一声的。   *   林义国.家离林晓家只有几米,晚上林晓跟着岑春花他们过去的时候,林建平等人正在吃饭,看到他们来了,停了下筷子,没有一个人说话。   林旺财早就习惯了,也不觉得尴尬,主动开口:“爹,大哥,嫂子。”   林义国有两个儿子,大的没考上高中,跟舅舅家的亲戚在县城里找活干,小的在大队里上小学,叫林二娃。   林二娃年纪小,比较好动,看到家宝,好奇的问了一句:“他就是大姐的儿子?”   林建平早就看到家宝了,听到这话把筷子往桌子上一搁:“你们来做什么?”   岑春花让家宝站到前面,解释道:“公公,这是家宝,小宁的儿子,我跟旺财带他过来让您看一看。”   对于这个二儿媳妇,林建平向来没什么好眼色,闷哼了声:“这种事情你们自己丢人就好了,还来跟我说什么?”   岑春花的大嫂杨美丽阴阳怪气的附和:“对啊,这大队里都传遍了,林晓年纪轻轻不学好,跟人生下孩子,孩子回来认亲,丢了整个林家的脸。弟妹,不是我说你们,这家早就分了,当初也说好,分家以后你们就跟我们没什么关系了,这种丢人的事情就不用特意过来告诉我们。”   杨美丽性格强势,是龙福村里的人,嫁给林义国后处处排挤自己的二叔子和岑春花。   当初分家,就是她在背后嚼舌根。   一家人知根知底,林旺财被杨美丽的话呛习惯了,不打算跟她吵,只跟家宝说:“家宝,跟太爷爷打声招呼。”   家宝看着林义国一家严肃的脸色,想到了汪爱国那家子,胆怯的说:“太爷爷好。”   林建平没好气的回答:“我没你这个曾孙子。”   家宝立即吓得不敢说话了。   杨美丽一副看热闹的表情盯着林晓:“林晓,孩子她爹是谁啊,你们怎么认识的?”   说完又数落岑春花:“弟妹,我记得你之前说过,养女儿比养儿子好,现在林晓干出了这种丑事……”   “大嫂。”岑春花打断她,“这事跟你没关系。”   杨美丽好不容易逮着这种机会,怎么愿意放过。   “还不能说了?当初你们分家的时候,可是拿走了不少自留地,当时还放了大话来着,我可都替你们记着呢。现在家里又多了张嘴,以后家里日子过不下去,可别回来哭穷啊,我们自己也不容易,不会帮你们的。”   林建平虽然不喜欢小儿子一家,可也看不过去大媳妇冷嘲热讽的嘴脸,严肃起脸:“嚷嚷什么,觉得我们林家还不够丢人吗?”   杨美丽唯一怕的人就是林建平,他一吼,就不敢说话了。   林建平盯着家宝说:“以后在大队里,别告诉其他人他是我曾孙子,你们不要脸,我要。” 第5章   虽然被林建平呛了几句,可林建平对岑春花和林旺财也没什么好话,杨美丽心里舒坦,嘲讽的看着他们。   林建平和杨美丽恶言恶语,岑春花待不下去,马上就离开了。   回到家里,先是数落了几句林建平的偏心,然后安慰林晓:“小宁,你爷爷就这脾气,别把他的话放心上。”   她也不喜欢林建平这个公公,要不是看在林旺财的面子上,根本不会过去走动。   林晓刚刚一句话没说,但从他们的对话里瞧出了两家人的关系很差,表示自己压根没放在心上。   家宝紧张的问:“娘,太爷爷是不是不喜欢家宝呀?”   岑春花说:“你太爷爷喜不喜欢你都没关系,奶奶和爷爷喜欢你。”   家宝原本还以为是自己的出现让他们吵架了,听到岑春花这么说,才放心下来。   天开始黑了,林旺财继续劈材,而岑春花去厨房里烧热水洗澡。   屋子里又剩林晓和家宝。   林晓继续回忆从前的事情,可从前那些记忆就像被胶带封住了,一片空白,她也不是个好奇心重的,没有细想。   现在主要的是过好以后的日子,过去的事情只会徒增烦恼。   她问了岑春花家里的情况,岑春花都跟她实话说了,加上杨刚送来的那半袋,总共只剩一袋糙米了,钱就剩下一块。   可谓是一穷二白。   林晓倒也不灰心,从前她做实验的时候,遇到的困难不比现在少,办法都是人想出来的,总能过好这日子。   想通透以后,就得一点点的改变现状了,于是她把自己的屋子清扫了一遍。   热水一煮好,岑春花叫她先洗。   家里只有一个旱厕用来方便,旱厕旁边有一个用竹子搭的小洗澡房。   条件简陋,但有总比没有好,林晓没有挑剔。晚上洗去一身疲惫,感觉整个人都脱胎换骨,重新活过来了。   家宝初来龙福村,对这儿感觉陌生,跟岑春花坐在院子里聊天,安安静静的,不哭不闹。   岑春花觉得自己的孙子可真让人省心。   等林晓洗完了,家宝才说:“奶奶,我也想洗澡。”   林旺财的腿又泛疼,早早就上床躺着,而岑春花有事要过去别人家一趟,给家宝洗澡的任务就落到了林晓头上。   林晓是独生女,没有照顾小孩子的经验,但从前跟着父母走亲访友的时候,见过家里的亲戚给那些出生没多久的小孩洗过澡。   她放好热水,把家宝的衣服脱下来,让他坐进澡盆里,用旧毛巾帮他搓身子,没有沐浴露,只用热水搓洗。   娘俩洗好坐在院子里等着头发自然干的时候,林晓心里还在感慨,家宝真的太乖了,别的小孩洗澡的时候都要闹腾一下,不是不愿洗就是躺在盆里不愿意穿衣服,家宝从头到尾都很听话。   “娘。”家宝突然仰头,看着林晓一脸认真的说,“我好喜欢你。”   在溪水村的时候,只有爷爷和杨婶婶给他洗过澡,但杨婶婶好像不喜欢帮他洗,每次都会叫嚷,让他自己搓身子和穿衣服,感觉很不情愿。   娘帮他洗的时候,好温柔喔。   他的睫毛上还挂着点水珠,水汪汪的,非常纯净,洗完澡,脸蛋也干干净净,像刚剥开的鸡蛋。   看着他天真无邪的眼睛,林晓感觉自己的心都要融化了:“我也喜欢你。”   说完,见他长得实在是太可爱,没忍住在他额头上啵了一下。   家宝愣愣的看着她,眨巴了几下眼睛,伸出手:“娘,抱。”   他知道这是亲,在他的印象里,小的时候爷爷经常亲自己,但后来就不怎么亲了。他经常看到溪水村的人亲他们刚出生的孩子,这是表达喜欢的意思。   林晓把他放到腿上,家宝突然搂住她的脖子,在她脸颊上也啵了一口,眉飞色舞:“家宝最喜欢娘了。”   他喜欢娘,娘也喜欢他。   以后他也是有娘的孩子了。   林晓捏了捏他的脸蛋,让他坐好,看了眼远处快消逝的夕阳余晖,又低头看着眼睛闪闪发亮的家宝,道:“家宝,想不想听童话故事,娘讲给你听。”   家宝用力的点了点头。   夜里的农村没有什么娱乐生活,林晓刚跟家宝讲完美人鱼的故事,岑春花也回来了。   家宝眉飞色舞的告诉岑春花:“奶奶,刚刚娘给我讲童话故事了,讲了美人鱼的故事。”   岑春花不知道什么是童话故事,但看到家宝这么高兴,心情也跟着愉悦起来:“今晚早点睡觉,明天早上天一亮我就要上山了,早饭让你娘煮。”   岑春花叮嘱了林晓几句,大概意思是这几天山上出菌子,她准备跟大队里的人上山去碰碰运气,早饭和午饭让他们自己解决。   家里没有多余的房间,岑春花回屋后,林晓也带着家宝进入自己睡觉的屋子。   折腾一天,家宝早就累了,整个身子依偎在她胳肢窝底下,双手紧紧的抱着她,伴着刚刚的童话故事甜甜的进入梦乡。   林晓独睡习惯了,床上突然多了一个人,加上又是陌生的环境,毫无睡意,直到后半夜才合眼。   第二天早晨,林晓是被鸡叫声喊醒的。   刚准备起来,就听到有人在外边吵,声音还不小。   “我们才是爹的孩子,凭什么这些东西要给家宝?爹死的时候可是我们几个给他办丧事的。”   “杨刚我跟你说,你今天要是真把这些东西都给家宝,我们就上镇上去,让书记给我们评评理。”   “汪二姐,这是汪大叔交代的,我也是按照他吩咐的把东西送过来。”   “你跟我爹无亲无故的,谁知道你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要是他真有什么交代,告诉的也应该是我们才对。”   “大伙儿评评理啊,家宝在溪水村的时候是我们养着的,他现在找到了亲娘,可他这娘没养过他一天,却能拥有我爹留下来的所有东西,这合理吗?”   “汪二姐,你这……”   凭着对话,林晓猜出对方是来找家宝的,低头看了眼睡得香甜的家宝,蹑手蹑脚的出去。   林旺财不知道去哪了,不在屋里,也不在院子里。   门打开后,声音就停住了,说话那女人打量了林晓几眼,惊了。   她是汪建光的二女儿,叫汪娟。   老爷子死前都没告诉过她们,家宝亲娘到底是谁,不过溪水村里没少有人猜测,有的说从前路过的部队不小心落下的孩子,还有的说是家宝的爹娘太穷了,养不起孩子就把人丢下。   在那些五花八门的猜测里,有一个原本最离谱的说法,现在汪娟倒是觉得都对上了,家宝的亲娘是个年轻小姑娘,跟人苟/合生下孩子,又不敢让家里人知道,就把孩子丢/弃。   没想到,家宝他娘真的是个年纪不大的小姑娘,还长得这么…漂亮。   汪娟有一瞬间晃了神,她觉得林晓就不像是村里的人,而是城里那些干部的亲闺女,难怪她之前就觉得家宝不是村里出来的孩子,原来模样是遗传了她妈。   长得漂亮又有什么用,还不是个贱/胚子,不干人事。   这么想着,汪娟把心里头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抛之脑后,回归正题。   她这次过来本来心里没什么底气,可看到林晓,心里就乐了。   这么一个小姑娘家,还是个傻子,自己能拿捏住,于是她暗暗得意的同时朝面色不善的挑眉:“你就是家宝他娘?”   林晓点头,她还不知道对方的身份和意图,就沉默着等对方把话说完。   “哼,还以为是个多厉害的。”汪娟冷哼一声,嗤之以鼻,“年纪轻轻就不学好,跟外面的野男人生了孩子,又把孩子抛下。”   “我就这么跟你直说了吧,我爹的东西,你们娘俩休想拿,昨天杨刚送过来的那些,也得给我还回去。” 第6章   汪建光在溪水村是出了名的好人,明辨是非,又热心肠,在世的时候,村里有什么关乎大家利益的事情,生产大队的队长都会过去找他,让他帮忙出主意。   偏偏汪建光的优点汪娟都没有学到,她长相和性格都随娘,非常的泼辣,中年以后变了样,又常年劳作,身材壮实,凶的时候看着就让人害怕。   汪娟见林晓不说话,还以为她是害怕了,趾高气昂道:“我爹留下来的东西,就算不给我们,也应该是给他的亲孙子,而不是家宝。”   “家宝两三个月的时候,你就把他丢在村口,我爹好心收留了家宝,帮你养了三年,按理你还得给我们东西。”   汪娟气势汹汹的说完这些话,发现林晓还是不吭声,沉默了。   她在龙福村其实是有相识的人的,刚刚到的时候还打了照面,也问了林晓的情况,知道林晓性子闷,是个软柿子,这才敢在门口叫嚷。   可你说这人软弱归软弱,不说话算个什么事儿?   现在的场面汪娟就觉得自己在别人村子里唱了个独角戏,嗓子都哑了,也没个回应。   “你是汪大叔的女儿?”林晓问完,扫了眼人群,还是没看到她爹,就看向杨刚,见他一脸为难和尴尬,再看着杨刚脚边的大袋子,心里差不多也明白七八分了。   汪大叔是真的疼爱家宝,临终前怕家宝受委屈,特意交代把家里的东西都留给家宝。汪娟这是心里不甘心,上门来闹腾呢。   汪娟不明白她为什么要问这个,蹙眉:“我是我爹女儿这件事整个溪水村谁不知道,你还以为我唬你不成?不然你问问杨刚。”   林晓看向了杨刚。   “汪二姐确实是汪大叔的亲闺女。”杨刚一副窘态,指了指地上的麻袋,“这袋子里的东西都是汪大叔生前留下来的,说让我拿给家宝。”   汪娟瞬间就不高兴了,又嚷嚷起来:“那是我爹他糊涂,哪有自家东西不给女儿往外人手里送的道理?”   汪娟的嗓门很大,这会儿天也亮了,引来了不少人围观。   大家一看,哟,孩子刚上门,就有人过来来挑事了,这林家可真是个事多的地方,得听听发生了什么。   汪娟是个能吵的,这一大早上都是她在说,杨刚说不过她,满脸尴尬的站着。   本来这就不关他的事情,但小时候汪大叔非常照顾他,他的双腿还是汪大叔治好的,一直欠着个人情,正好汪大叔信任他,病重的时候千叮咛万嘱咐,死后所有东西都留给家宝,这才把东西全部收拾好送过来了。   万万没想到,汪娟一路跟过来,还特意停在林晓门口才叫嚷。   他一个外人,也不好插手这两家人的家务事,说不好还得罪人了。   林晓不喜欢跟别人逞口舌之争,想了想,直接问:“汪大叔生前是跟谁住的?”   林晓的问题没有一个是跟财产扯上边的,把汪娟都给问迷糊了。   杨刚回答:“三年前就分家了,汪大叔是跟家宝单独住的。”   林晓点点头,她平时跟人打交道不多,但没少听母亲提起那些三姑六婆的八卦,猜想汪建光和儿子、女儿的关系其实并不怎么好,往下问:“嫂子跟汪大叔的关系怎么好?”   这话是问汪娟的,汪娟瞥了眼杨刚:“我是他的亲闺女,你说呢?”   话是这么说,气势却弱了不少。   因为心虚。   林晓笑笑:“既然关系好,为什么要分家?”   “那都是我爹自己要求的,他觉得跟我们住不舒坦。”关于分家的问题,汪娟已经在心里过了很多遍,因此张口就来,“虽然分了家,可平时我没少照看他。”   “要是这么亲近的话,汪大叔为什么不把东西留给嫂子,而是给家宝?亲闺女和亲孙子可是都在村里呢。”   “再说了,如果嫂子经常看望汪大叔,为什么东西大叔是交代杨大哥送过来的,而不是让嫂子送过来,难道他对嫂子这个亲闺女有怨恨?”   “这……”汪娟支支吾吾,回答不上来,气得冷哼,“这是我们的家事,跟我们今天要谈的事情没有关系。”   “怎么没有关系了?”林晓反问,“东西可是汪大叔留给家宝的。我倒想问嫂子一件事,溪水村离我们这儿应该不近吧,杨大哥把东西送过来的时候,为什么嫂子没在村里闹,而是跑到这儿跟我闹?”   汪娟直接被问住了。   为什么跟了杨刚一路到这儿才闹,还不是因为她在村里的时候没有底气。   当时老爷子病重,可是当着好多人的面亲口说死后所有东西都留给家宝,不许自己的儿女和亲孙子拿走任何一样,还让生产大队队长做证人。   早些年的时候,老爷子就跟她们有矛盾,后来闹了几次,分家后几乎没有来往,老爷子更是不认她这个女儿,她哪儿有脸面在村里说道啊。   本来林晓还觉得拿着汪大叔的东西不好意思,看到汪娟这模样,觉得东西绝不能被汪娟拿走。   这种不讲道理又啃老的,不能让她们讨得便宜。   “要是嫂子觉得这件事做得不公道,过两天我带着家宝过去你们村,问一问其他人如何?汪大叔既是让杨大哥送的东西,那想来说的话也有其他人见证。”   杨刚点点头:“确实是有其他人在场的,汪大叔还立了字据,按手印了。”   说起这事,杨刚心里头感慨万千。汪大叔是个好人,可儿女都不孝顺,汪大叔年轻时能赚钱,家里过得还不错,后来儿子败家,渐渐的就没落了,生病的时候几个儿女互相推脱,没有一个人愿意照顾,后来汪大叔心灰意冷,分家。   还是捡到家宝以后,汪大叔的病才好的,最后那三年的时光,是家宝陪着汪大叔度过,这心里能不疼吗?   而且汪大叔是个聪明人,早就预料到死后的事情,当着队长的面立遗嘱,就是为了防止东西被拿走。   林晓说:“既然这样,我跟嫂子回去一趟,让其他人评评理怎么样?”   汪娟语塞了,瞪大眼睛,难堪得说不出一句话来。   她本来就是冲着林晓什么都不知道才敢壮胆挑事的,谁能想到这丫头嘴巴这么厉害。   看到汪娟被问得哑口无言,村里的人都惊了。   印象中的林晓从小就是个软弱的性子,加上脑袋出了问题,跟人吵都吵不起来,今天却伶牙俐嘴的。   还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这时,家宝起来了,没看到林晓,整个人都慌了,在屋里到处喊:“娘,娘……”   林晓大声应了一句:“家宝,娘在屋外。”   家宝从屋里跑了出来,鞋子都没穿,看到汪娟,他懵了一会,两只小手抓着林晓,怯生生的喊:“二姑妈。”   林晓把他抱起来,问:“家宝,老实跟娘说,二姑妈对你汪爷爷好吗?”   家宝不知道林晓为什么要问这个,看了眼汪娟,他心里是害怕汪娟的,但自己的娘问了,他想了想,还是老实回答:“不好,汪爷爷说大伯父二姑妈还有小叔叔都是吸血鬼,可坏可坏了。”   家宝自然不知道吸血鬼是什么意思,但是他知道,这肯定是形容不好的,因为在家的时候,爷爷可讨厌二姑妈了,他也不喜欢。   这话说出来,汪娟的脸都红了。   汪娟哪里敢让林晓跟自己回溪水村,到时候丢人不就丢大发了吗,半天没说出反驳的话,最后一跺脚,气冲冲的离开。 第7章   汪娟的到来,让大家都对林晓夸目相看,有人说林晓这是为母则刚,有人则说林晓这是摔进井里,把脑子给摔回来了。   那对答如流的模样,还有那反应,可不是一个脑子出问题的人能有的。   自然这些话林晓是不知道的,倒是有人告诉了正在自留地里给菜浇水的林旺财。   那些人说:“旺财叔,你家林晓的病是不是好了?刚刚看她怼人的样子,口才比大学生还厉害呢。”   林旺财没想到家里出了这种事情,大吃一惊,没有回答他们,匆匆忙忙的赶回去,但他腿脚不方便,赶到家的时候汪娟已经走了。   而在他到家之前,林晓把杨刚迎进家里,请他坐着休息,大门朝外敞开。   “杨大哥,我就这么称呼您了吧,家宝的事情真的麻烦你了。”林晓说,“溪水村离我们这儿远,用了午饭再走吧。我爹出门去了,应该过会就回来。”   杨刚跑这一趟确实累了,早饭肯定是没吃的,但今天他们生产大队下午要上工,一户人家能记两个工分呢,就摆手推辞:“不用麻烦了,我赶着回去上工。”   沉默了会,他提了一嘴汪娟:“妹子,你别往心里去,汪二姐就是那性子,胡搅蛮缠。”   “没事,她以后要是再来,我就亲自去溪水村走一趟。”林晓是不怕汪娟这种人的,说白了,汪娟就是那种贪图便宜还不占理的人。   这种人哪儿没有,还不在少数,你要是软弱,对方只会蹬鼻子上脸,而她惯来是不会让人欺负的性子,对方听得懂道理她就跟人好好说,要是不讲理她只会更横。   经过刚刚那一出,杨刚已经看出来了,林晓不是个容易吃亏的人,外柔内刚,家宝以后跟她住一起,就不用自己操心了。   “大妹子,过去你有难处,把家宝放在溪水村大伙都能理解,现在家宝大了,我们村里现在又没人诚心对家宝好,你得好好养着他,这孩子,又乖又聪明,看着都让人心疼。养孩子是辛苦了些,但熬一熬,等孩子大了就好了。”   “汪大叔之间交代过,说他生过病,用过的那些东西再给家宝不吉利,只让我拿药过来。大叔之前是个医生,认识不少药材,年轻的时候上山找了不少,今天给你拿过来的这些是拿来泡酒的,治铁打损伤特别管用,以后你找个罐子用酒泡着,放上一年半载就能用了,越久药效越好。”   “那公社卫生院,去看病抓药都是需要票的,我们小老百姓哪儿有那些闲钱,平时摔伤什么的用药酒拍一拍就好。汪大叔年轻时候靠着这药酒赚了不少钱,所以汪二姐才上门来闹的,你好好留着,兴许还能帮家宝攒上一笔上学的钱。”   杨刚这番话说得掏心掏肺,村里的人啊,吃口饱饭都不容易,生病什么的那是想都不敢想,若是小病小伤,自己找点药涂涂就过去了。   像药酒这种东西,得找几十种药材来泡,都是只传给自家人的,十里八乡,也就汪建光认得泡药酒的配方。   而如今,因为汪建光那些儿女没一个争气的,汪建光一气之下,没有把配方告诉任何人。   现在林晓手里头的这些,就是最后的药材了。   可别小看这东西。   杨刚小时候不小心摔断了腿,去公社卫生院找医生治,没有治好,瘸了好几年,后来汪建光给了他半罐药酒汁去涂,慢慢的就恢复了。   从那以后,村里人都知道这药酒的好处了。   若是关系近,平时偶尔讨一次药酒涂涂不给东西也无妨,可若是远些的,或是问多了,总会觉得不好意思,送几个鸡蛋或者别的东西还礼。积少成多,就能改善生活条件。   林晓知道药酒这东西,因为小时候回乡下的时候,就在姥姥的家里见过,她摔伤的时候,还涂过药酒,确实管用。   杨刚帮了家宝这么一个大忙,林晓正不知道如何感谢他,看到林旺财回来了。   林旺财走得急,在门口摔了一跤,杨刚箭步跑过去扶住他。   林旺财是见过杨刚的,焦急的问他:“怎么回事?我听说你们大队里的人过来闹了。”   “叔,你别着急,都解决好了。”杨刚把他扶进院子里,等他坐下后,简单的说了一下事情的经过。   林晓给林旺财倒了一杯水。   林旺财喝完水,喘匀了气后,气得敲了敲手里的拐杖:“这不明摆着欺负人嘛,还欺负到我们头上来了。”   杨刚没敢接话。   林旺财骂骂咧咧了一会,杨刚听他骂完,才说:“叔,妹子她口才好,刚刚没吃亏。汪二姐不占理,以后估计是不敢过来闹事了。”   知道闺女没被欺负,林旺财这心里才好受了些:“下次她要是还敢来,我就跟他拼命。”   林旺财这心里头是感激杨刚的,不好意思让人家空手回去,让林晓去装两斤米,让杨刚带回去。   杨刚摆摆手:“叔,你的东西我不能要,汪大叔对我有恩,我这是还人情呢。”   林晓也不喜欢欠人情,再说了,人家辛辛苦苦跑了两趟,什么好处都没捞着,这心里也过不去啊。若是换成那种没有良心的,说不定还私吞了东西,哪会这么好心送过来。于是把米装好,塞到杨刚手里:“杨大哥辛苦来回跑了两天,不能让你空着手回去,家里也没别的东西,拿着吧。你要是不收,这些药酒我们也不敢收。”   “不不不,东西我真不能收,你们留着给家宝煮粥。”杨刚往后退,一个劲的推辞。   林旺财说:“你就拿着吧,这年头谁都不容易,你跑了这两天,落了不少活,这是我们的谢礼。”   杨刚还是不愿意收,跟林晓把那两斤米推来推去,家宝不明白杨叔叔和自己的娘为什么都不愿意拿米,大眼睛里充满了迷惑。   “叔叔,娘,你们为什么都不要米啊?”   杨刚看了家宝一眼,不知是想到了什么,接过米,然后放到家宝手上:“家宝,改天让你娘帮你煮粥喝,叔叔走了,改天再来看你。”   “叔,我走了啊。”   杨刚是真的不愿意要米,他帮这忙完全是出于本分,这林家的日子过得比他艰难,他就算穷,也不能拿呀。   杨刚怕林晓再把米塞给自己,走得很急,等他出了院子,家宝捧着米,更加疑惑了:“娘,为什么杨叔叔不要米呀?”   米可是好东西,能够填饱肚子的。   林晓摸了摸他的头:“因为他是个好人。”   这个话家宝是非常赞同的:“杨叔叔可好了。”   林旺财也说:“杨刚是个不错的人。”   望着杨刚渐行渐远的身影,林晓叹了口气,这个人情,只能等以后再还了。   *   解决好汪娟的事情,林旺财也回到家,林晓就开始煮早饭了。   锅用的是旧年代的那种,很老旧,放在炕上煮。   林晓有过野外生存的经验,对她来说这不是什么大问题,生好火就把锅放在炕上煮,煮到一半的时候用木铲舀几下,避免粘锅,这样煮出来的米饭也更香。   林旺财抱着家宝,让他坐在自己没断的左腿上,在厨房里坐着,看林晓忙活。   “汪大哥我见过,是个好人,他的儿女我也见过,都是不孝顺的人。以后她们要是敢过来抢东西,让我来跟他们说。我的闺女,可不能让人欺负了。”林旺财一想到刚才的事情,还是气哼哼的。   活了这大半辈子,头一回被人欺负到家门口来了。   “爹,没事,我不怕她们。”林晓说完,看了他一眼,“爹,你腿不方便,以后给菜浇水这种事情让我来做就好了。”   林旺财没同意:“我这又不是两只腿都断了,成天待在家里也闷,出去干点活还能消遣。”   他断腿以后就一直在拖累家里人,要是不干活,怎么有脸吃饭啊。   林晓就说:“家宝不是回来了吗,以后你负责在家带家宝,我跟娘去上工。家宝还小,不能没人看着。”   林旺财看了看家宝,觉得这话有道理,可不忍心看着自家闺女出去上工,说:“你带着家宝,我跟你娘干活。受伤那会,我也是学了点手艺的,能养活自己。过两天让你娘去山上砍点竹子回来,我编点竹筐什么的,到时候拿去镇上卖。”   林旺财和岑春花都是本分、纯朴的农民,干了一辈子的活,停一两天就觉得浑身不自在,更别说什么都不干了。   带孩子是简单的小事,还轮不到他们来做。   趁着现在还有力气,得给闺女和孙子赚点钱。   林晓知道自己劝不动他,想着等晚上岑春花回来了,再好好商量这件事情。   *   这两年队里的收成还不错,去年给每家每户都分了点猪油,罐子里还剩一点儿,饭煮熟后,林晓换上炒菜的锅,舀了点猪油,炒青菜叶。   家宝在旁边巴巴的望着。   林旺财看出他饿了,把人放下,去洗了三副碗筷。   今天没有鸡蛋,林晓决定吃猪油拌饭,从锅里舀出三碗热腾腾的米饭,再放点猪油和盐进去,快速拌匀,猪油的香味弥漫在鼻边,香喷喷的。   家宝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娘,好香。”   林晓把第一份拌好的拿给林旺财。   林旺财看家宝口水都快流出来了,挪了个小凳子放在他面前,把拌好的那份放在凳子上,然后夹了点青菜叶放在上面:“吃吧。”   家宝把碗往林旺财那边挪。   林旺财以为没有鸡蛋他不爱吃,小孩子都贪嘴,昨晚刚吃到好吃的,今天没有一点荤腥,肯定会出现点小脾气,就说:“等今天你奶奶捡到菌子,就有好吃的了。”   家宝心里却不是这么想的:“我等爷爷和娘一起吃,爷爷说了,吃饭的时候要让大人先吃,不然不礼貌。”   他口中的爷爷自然就是汪建光了。   林旺财笑着说:“不愧是我的孙子。”   林旺财一直都很喜欢小孩子,虽然家宝才来了两天,但就是越看越喜欢。   自己的孙子,怎么就是这么乖呢。   林晓原本的想法跟林旺财一样,听到家宝这么说,心里不免有些感慨,她小时候对小孩子有心理阴影,因此不怎么喜欢孩子,家宝是她见过的最乖的一个孩子。   那个汪大叔,肯定是个明事理的好人,才能教出这么懂事的孩子。   猪油拌饭趁热才好吃,林晓快速拌好自己的和家宝的那份,等她和林旺财吃了一口后家宝才开始动筷,三岁的小孩子,筷子拿得很稳当,也不让她喂,吃得很香。   林晓边吃边看着他,越看越喜欢。   家宝吃了一半,一小团米饭掉到了地上,他伸出手准备捡,林晓下意识觉得脏,想去阻止,他已经塞进嘴里了。   吃完后,他仰起头,认真的说:“爷爷说了,不能浪费粮食,掉在地上的也要吃掉。”   八零年代,在龙福村这种落后的地方能吃饱已经是最大的幸福了,哪儿还有那么多讲究,于是林晓也没说什么。   看到家宝嘴边沾了两颗米粒,她伸手帮他擦嘴:“慢点吃,锅里还有,待会再帮你拌点儿。”   家宝摇摇头:“我吃一碗就够了。”   林旺财心里头冒出股干劲:“等爷爷编的竹筐卖了钱,给你买肉吃。”   饿着自己,也不能饿着孙子。 第8章   岑春花今天运气不好,别人捡的寒菌都能煮一两餐,她就只捡了四五朵。   想到女儿和孙子都在家里等着自己吃菌子,心里就像卡了一块鱼刺,非常难受。   恰好今天杨美丽也上山去捡菌子了,能煮两餐,回来的路上碰面,聊着聊着就有人扯到了家宝的身上。   “林晓娘,你也真不容易,旺财的腿还没好呢,现在又得多养一个人。往后这日子可怎么过下去啊?”   岑春花看得开:“这日子苦也是过,富也是过,熬到家宝长大就好了。”   家宝现在还没到上学的年纪,用不着什么钱,最多就是每天多煮点米饭。   最关键的是小宁的病不花一分钱就好了,没什么比这更令人高兴的。   这些人还不知道早上发生的事情,为岑春花叫苦;“再过两三年,家宝就得上学了。现在是吃饭,以后上学就得用钱,林晓指望不上,到时候你也老了,这累死累活一辈子,福是没享着,先把自己累死了。”   “你说林晓也真是的,怎么无声无息的给你带了个孙子回来?我听说林晓的对象是四年前来我们队里头的一个知青,这事是真的吗?”   “那时候林晓不是去安远镇治病吗,孩子他爹应该不是我们村的知青吧?”   “是不是去问问队长就知道了,他应该还有那些知青的联系方式,让他帮忙问问,兴许孩子的父亲就找着了。”   “你们家这脑袋瓜虽然出了点问题,可生孩子的本事,可一点也没比别人落后。”   一伙人七嘴八舌的讨论起来,从前大家说林晓脑袋出问题习惯了,也没有刻意去避讳。   岑春花上工的时候经常跟这些人待一块,知道她们嘴巴碎,最爱对别人评头论足,别人家的一件小事都能翻来覆去的说,说多了就开始变味。   听着是关心的话,只有岑春花心里明白,这是想打听自家闺女的隐私,拿来取乐呢。   岑春花没有搭腔,用几句话敷衍揭过。   杨美丽说话了:“都说生闺女就是赔钱,这话说得一点都没错。林晓从小到大就知道给家里添麻烦,不好好上学,还学别人偷生孩子。要不是给溪水村的汪大叔瞧见了,以后还不知道家宝会变成什么样。”   这年头大家的思想都比较保守,像这种未婚生育的事情说出来是非常丢人的。   这是行为不检点啊。   有人说:“我记得春花之前给林晓算过命,说她是个倒霉命,旺财哥不会是被林晓的霉运传染了,才断的腿吧。”   有人一开口,其他人想了想岑春花家里这些年发生的倒霉事,觉得有道理。   “你看同样去一个地方,春花就没捡多少菌子,我看算命先生说的不是没有道理。不然春花你改天有空找个人来帮林晓看看,祛除霉运。”   “幸好家宝是个男孩,以后还有盼头。”   话越说越离谱。   岑春花说:“现在是改革开放的年代,怎么还相信这些封建迷信?队里的人干活,哪有人不受伤啊。”   “花是这么说,可春花你们家这些年遇到的倒霉事情太多了,有些话还是得相信的。”   家宝的到来是事实,认都认了,岑春花没办法反驳,但说到林晓的倒霉体质她就不同意了,毕竟是个要脸面的人,听多了脸火辣辣的,不想听这些人对自己的家事说三道四,加快了脚步,很快就甩掉了她们。   后头的人还在抓着这事不放。   “你们都少说几句,这种丢人的事情拿到春花面前说,没给她留点面子,她也尴尬。”   “是她自己教不好女儿,还不许人家说了。”杨美丽嗤之以鼻,“净给林家出丑。”   有人说:“二娃她娘,你是林晓的伯母,这种事情说多了,丢脸的是整个林家。”   杨美丽反驳:“分家以后他们就跟我们没关系了。再说是她们生不出儿子,只生了个丫头片子丢人,不像我那两个儿子,他们可干不出这种事情。”   杨美丽年轻的时候嘴皮子就厉害,结婚以后更是不饶人,大家表面上附和,心里却暗暗的嘲弄她们的妯娌关系。   林旺财和林义国是亲兄弟,这是想撇开就能撇开的吗?   也就杨美丽自己看不明白了。   岑春花被杨美丽那们那些话戳痛,心烦气躁,闷头走,刚到村口就有人把她喊住:“林晓她娘,你们家出事了。”   岑春花听着心里咯噔一跳,停下脚步,看向说话的老奶奶。   老奶奶说:“早上有人去你们家闹事了,好像是孩子他爹的老婆找上门来,打了林晓。”   岑春花一听,这还了得,顾不上应话,跑回家里。   林晓和家宝都不在,只有林旺财在厨房里,岑春花顿时慌乱了:“小宁和家宝呢?”   林旺财看她气喘吁吁的,有些奇怪:“去菜园里摘菜了,你这是怎么了?”   “我听说家宝他爹的老婆来家里闹事了?”   岑春花这话问完,林旺财好一会都没反应过来,看着岑春花火烧眉毛的模样,知道这是村里又有人乱嚼舌根了,赶紧跟她解释早上的事情。   岑春花听完,松了口气,然后开始骂:“这些人都是什么嘴巴,这都把小宁和家宝说成什么样了。”   村里就是个以讹传讹的地方,说的人多了,什么难听的话都有。   岑春花骂了一顿那些乱说话的人,心里才觉得舒服些。   刚进厨房,林晓和家宝就回来了。   这一整天林旺财都在说菌子的时候,看到岑春花家宝开口就问:“奶奶,有菌子吗?”   岑春花脸色顿时就垮了,灰心丧气的:“只捡了几朵,晚上将就着煮点汤吧。”   不是空手而归,林旺财并不失落:“菌子就是喝汤的,能尝到也不错了。”   家宝对多和少没什么概念,眼睛还是亮晶晶的,跑过去看岑春花的背篼,高兴的说:“蘑菇,娘,有蘑菇。”   岑春花看他这模样,心里更酸了。   她抬头看了眼闺女,心里就像悬着把刀,一下又一下的滑过。   自家闺女这么好,怎么就被人说成那样了。   这捡菌子本来就是靠运气,就算是去同一个地方,也会分开找,找不找得到完全靠运气,跟倒霉有什么关系?   又不是每个人都能捡到一样的。   那些人就是嘴臭。   晚饭的时候,因为心情不好,岑春花只吃了几口就不吃了。   林晓见她心事重重,帮她烧热水的时候主动问:“娘,怎么了?”   岑春花欲言又止,思来想去觉得还是得委婉的提醒几句:“小宁,以后听到村里人说了什么,都别往心里去。”   林晓估摸着岑春花这是又听到别人说自己什么不好了,安慰她:“我不会放在心里的,娘也是,她们想说就让她们说,别人的嘴我们是管不住的。往后日子过好了,她们想说也没地说。”   这安慰的话对岑春花非常管用,她心里瞬间舒畅了:“你说的是,等以后家里日子过好,她们想说也挑不到话。”   眼下要做的,就是过好日子,堵住那些人的嘴。   *   晚上岑春花躺在床上,想着那些闲言碎语,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闺女虽然病好了,可要文化没文化的,也没干过什么重活,怎么样才能赚钱改变一家子的生活啊?   林旺财本来困了,被她打扰自己也睡不着,就问:“想什么呢?”   岑春花心里还是堵得慌,就把白天的事情跟他说了。   林旺财听完,沉默良久,说:“过好我们的日子,让他们说去。闺女的病好了,比什么都强。”   道理岑春花都明白,可她就是忧心:“你说我们怎么才能赚到钱啊?”   林旺财说:“以后我多编竹筐,拿去镇上卖。”   “竹筐一个两分钱,太少了。”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别想太多了。”林旺财劝她,“这些话你自己说说就好,可别给闺女听到了,她心里会难受。”   岑春花点头,叮嘱他:“家宝他爹的事情,你也别问闺女,她当初把孩子抛下,就是怕我们知道。孩子暂时没爹也没关系,以后让闺女找一个靠谱的。”   林旺财心里通透着,点头说好。   说完床头话,岑春花的心顺了不少,也没去想了,很快就睡过去。   另一边,家宝刚躺到床上,就迫不及待的跟林晓说:“娘,我今晚还要听故事。”   “好,今晚我们讲白雪公主的故事。”林晓一口应下,在这个没有任何娱乐设施的龙福村,给家宝讲童话故事其实也算是她的娱乐时间,可以打发长夜。   昨天晚上她刚跟家宝约定好,故事只能留在晚上讲,没想到家宝都记着呢。   听完了白雪公主的故事,家宝没像昨晚一样缠着林晓问个不停,沉默不语,林晓反倒好奇了:“这个故事不好吗?”   她用的都是通俗易懂的词,这些流传广泛,多年以后仍然大受欢迎的童话故事,按理家宝也会喜欢才对。   家宝仰起头:“娘……”   “怎么了?”   家宝用脑袋蹭了蹭她的脖子:“白雪公主的娘好坏好坏,娘真好,我好喜欢娘。”   说完,家宝突然从床上爬起来,林晓正疑惑,家宝已经下床,从旧衣服里的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纸包,然后快速爬回床上,递给林晓。   “这是什么?”   “杨叔叔昨天给的,给娘吃。”   林晓打开一看,里边包着两颗猪油糖。   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糖果,因为放得太久,表面都沾了灰尘,但在这个年代来说,已经是好东西了。   家宝看着猪油糖,边吞口水边说:“都给娘吃。”   林晓知道他馋了,拿起一颗用手擦了擦,再给他:“这是杨叔叔给你的,今晚吃一颗,另一颗留到以后再吃好不好?”   家宝摇摇头:“都给娘吃。”   林晓笑笑:“娘不吃。”   家宝犹豫了一下,接过去,小心翼翼的舔了两口,露出心满意足的笑容,想了想,放到林晓嘴边:“好甜,娘也吃。”   林晓把糖推回去:“你吃吧。”   家宝没有再吃了,他把糖放回原来的纸包,说:“今天吃完以后就没有了,留着明天。”   听着这话,林晓心里微涩,揉揉他的脑袋:“等以后娘有钱了,就买很多糖果给你吃。”   “娘真好。”家宝高兴的跳了几下,重新躺回被窝,刚缩进林晓怀里,林晓听到了咯吱的几声,然后床就塌了。   床用木板搭起来的,地面都是泥,好在草席底下点了一层稻草,护住了娘俩。   床说塌就塌,林晓懵了一会,感觉背后有东西咯着自己,咯得后背有点疼,连忙坐起来,抱起家宝:“没事吧?”   家宝懵怔的摇摇头。   林晓偏头看了眼旁边凸出来的那一块地方,刚刚就是被那里咯到的,底下应该放了什么,她拿过床头边的煤油灯,扒开稻草,挖出土里的东西。   用煤油灯凑近一看,她愣住了。   居然是她当初放在实验室里的一台仪器。 第9章   林晓对照了一下仪器的编号,发现是探测仪。   这个不同于普通的探测仪,只有巴掌大,它既能探测天气、地质情况,还能探测宝物和指引方向。   林晓站起来,把探测仪放一边,然后抱着家宝出去。   木床整个都塌陷了,无法俢好,她去院子里找新木板,却发现一块合适的木板都没有,没有办法,只能返回屋里,捡起地上的稻草,在地面上铺一层,然后放上草席,准备先将就睡一晚。   刚刚经历了一场事故,家宝一点也不害怕,乖乖巧巧的跟在她身后,看她铺床。   等重新收拾好了,林晓问他:“怕不怕?”   家宝摇摇头:“不怕。”   林晓夸了他一句真乖,抱着他坐下来,检查那台探测仪,她试着打开,墙上映出全息投影,上面全都是代码。   还能用。   家宝惊奇道:“娘,这是什么呀?”   林晓看了眼满脸好奇的家宝,想了想,叮嘱他:“这是一台机器,家宝答应娘,这件事情不能告诉任何人,好不好?”   她来自很久以后的未来,本职工作是研究生命科学,以及制作航天仪器。这台探测仪对于这个年代来说属于高科技物品,要是被别人发现,情况轻点是被没收,重点就是被当成异类处理。   就算大家不怀疑,也很难去解释清楚这全息影像的由来。   虽说村民们都比较纯朴,可防人之心不可无。   “爷爷奶奶也不能说吗?”家宝问。   林晓看了眼墙,岑春花和林旺财就住在隔壁,但他们今天太累了,睡得沉,没听到自己屋里的声响。   这仪器越少人知道越好。   “爷爷奶奶也不能说。”   家宝点点头:“好,家宝不告诉别人。”   林晓把仪器关了,找了一块破布把它包好,放在床头边,想着以后有空了,就拿着探测仪出去,看看能不能帮家里找到点好东西。   虽然床塌了,不过林晓觉得,发现了跟随自己过来的探测仪,也算是因祸得福。   经过这么一折腾,娘俩凌晨的时候才歇下。   这一夜,林晓做了很多梦,都是关于原主的事情,梦里的片段很零碎,不过组合起来,让林晓回忆起了从前的不少事情,至少这生产大队里头的人,全都想起来了。   早上林晓还是被鸡叫声喊醒的,是林义国家的鸡,都是林建平养的,本来只有一只,后来越养越多,现在有二十几只,经常开荤,村里的人都很羡慕。   岑春花也养过,但是运气不好,母鸡死了,养活的鸡吃完以后就没有了。   林建平手里头倒是有几只母鸡,林旺财去问过,没给。   家宝今天醒得也早,是跟着林晓一起起床的。   起来时,岑春花和林旺财都起来了。   今天岑春花不打算上山捡菌子了,她准备去山上砍点竹子,拿回来让林旺财编草席和竹筐。   林旺财受伤那会,没事干,去亲戚家住了一段时间,学了编织手艺,编的竹筐和草席是最好看的。   别人家的竹筐有时候只能卖一分钱,他的可以两分,运气好的时候能三四分。   平时没什么事情的时候,他就编草席和竹筐。   早饭吃的是粥,配着青菜一起煮。   吃过早饭,林晓让家宝和林旺财在家里待着,跟着岑春花去山上砍竹子。   等忙活得差不多的时候,就到晚上了。   岑春花一刻都没停歇,一回来就做晚饭,林旺财说:“小宁,你去你大伯家问问,上次他们借走的那把刀还用不用,不用就拿出来。”   声音不大,但岑春花听到了,从厨房里出来:“不是说刀找不到了吗?平时问他们借点东西从来不给,让他们借我们家的刀做什么?你好心,人家可不会感激我们。”   林旺财讪讪的回答:“这不是上次大哥来问了嘛,就给他借了。他平时做木工,需要用到刀。”   岑春花没想到林旺财会瞒着自己给林义国借刀,心里憋着一股气:“以后不许再给他们借了,小宁,你去问回那把刀。”   岑春花和杨美丽妯娌间的矛盾,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   岑春花是从另一个县城嫁过来的。那时候林建平为林旺财找好了一门亲事,姑娘是旁边生产大队里头的,林旺财没看上,非得大老远走去别的县城自己挑,在一个村子借宿的时候,看中了岑春花,就找媒婆过去提亲。   岑春花的两个姑子偏向林义国,从小跟杨美丽一起在队里长大,联合起来排挤她。   而杨美丽呢,是大媳妇,但是不得婆婆喜欢。婆婆偏爱林旺财,所以没去世的时候,更加喜欢温柔勤恳的岑春花,不喜欢斤斤计较,性格又强势的杨美丽。   杨美丽经常被婆婆说道,心里有怨,在婆婆死后,在所有的怨气都转移到了岑春花身上,在成功把林旺财和岑春花赶出去后,一家子独占林建平给家里的好处,本来就讨厌岑春花一家子,在林旺财受伤以后,日子的差距越来越明显,更加瞧不上他们。   平时是看都不看一眼。   而岑春花呢,也不喜欢杨美丽一家,能不见面就不见面。   林晓过去林义国家的时候,家宝说也要去,就背着家宝一起过去了。   刚进院子里,就闻到了股浓郁的鸡汤味。   家宝吸了吸鼻子:“娘,好香。”   这年头,肉的香味是真的香,光闻着就让人流口水了。   林二娃在院子里玩,一手拿着鸡腿,吃得满嘴都是油,看到林晓,高兴的打了声招呼:“姐。”   大人的恩怨林二娃是不明白的,他只知道,林晓是自己的堂姐,有血缘关系,偶尔也会去林晓家玩玩。   说完,林二娃抬头看林晓怀里的家宝,好奇的盯着他看。   他在学校里接触了很多小孩,但从没见过家宝这么可爱的。   而家宝呢,也盯着他手里的鸡腿,很快口水就流出来了。   林晓问林二娃:“大伯父在吗?”   “爹在屋里,娘都在厨房。”林二娃转身往厨房跑,大声说,“娘,姐来了。”   杨美丽听到声音,以为林晓是闻着香味过来蹭饭的,一脸不高兴的从厨房里走出来,气势汹汹的问:“你来干嘛?”   “来拿上次我爹借给大伯的那把刀。”   林义国是个木匠,会自己做很多东西,床、门、椅子都能做,但这些事情杨美丽平时是不管的,也没过问,压根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找去你大伯去。”   林晓的话林义国都听到了,他从屋子里出来,对林晓说:“刀我放在厨房了,你等会,我找给你。”   说完,看到家宝的口水,低头看了看林二娃手里的鸡腿,知道杨美丽菜没上桌,又偷偷给林二娃先吃肉了,犹豫片刻,问:“鸡都煮好了?还有鸡腿吗,给家宝拿一只。”   杨美丽没好气的说:“哪里还有鸡腿,早就切成块煮了。”   “那拿块肉给家宝。”   杨美丽转过头去蹬他,几乎是用吼的:“一只鸡有几块肉,今天就煮了几块,煮来喝汤的,给了他,爹吃什么。”   林义国叹了口气,没敢再说了,转身进厨房,找到刀给林晓。   其实林义国性格还好,也不讨厌自己的弟弟和弟媳,平日里还总想帮忙,但他懦弱,被杨美丽和林建平骂了几回,就不敢再接近林晓一家了。   杨美丽趾高气昂的看着林晓:“别说我小气,不愿意给家宝吃,我们家也没肉,自己都不够吃,哪儿还有多余的给你。你们想吃鸡肉,就自己养去。”   林义国一家每个月都会杀鸡吃,但林晓从没奢望过杨美丽给自己一块肉,带着家宝离开。   家宝还在吞咽口水:“娘,饿。”   林晓听着心里涩涩的,揉揉他的脑袋:“家宝乖,以后我们家也会有肉吃的。”   杨美丽虽然瞧不上他们,但她有些话说得还是没错的。   自己凭本事拿到的东西才是自己的。   往后她会让家宝和爹娘都有吃不完的肉。   作者有话说:   宝宝们,全文大俢了,辛苦你们从头再看一遍哦。 第10章   林晓把刀带回去的时候,岑春花还在数落林旺财。   要说当初婆婆因为偏爱林旺财而更喜欢勤奋不爱惹事的岑春花大家都能理解,林建平自个从小也是更喜欢林旺财的,却很讨厌岑春花。   没人知道林建平为什么讨厌这个二儿媳妇。   岑春花怀林晓那会,林旺财跟着生产大队去别的地方砍树,住了半个月才回来,期间杨美丽挑拨离间,林建平把岑春花臭骂了一顿,吓得岑春花上二楼去睡。   现在的二楼不是楼房,而是土房子里设的一层阁楼,不睡人的,用来存粮食,日积月累,上面都是灰,放着长梯子。   岑春花挺着个大肚子天天爬梯子,心惊肉跳的,因为觉得委屈,把这件事告诉村里人了,话传回林建平耳朵里,林建平直接把她的被子全都扔出去,杨言要把他们赶出去。   岑春花气得大哭,那天晚上林旺财正好回来,听说了这事就跟林建平评理,父子俩吵了一架,杨美丽从旁挑唆让他们搬出去。   当时林旺财年轻气盛,看到自己父亲这么蛮不讲理,趁自己不在欺负岑春花,带着怀胎六月的岑春花搬出去。   可小夫妻俩哪里有钱起房子啊,就用竹子临时搭配了一个小房子睡,下雨的时候床上都是水,林旺财心疼岑春花,回家求林建平让岑春花回去睡,林建平没同意。   岑春花的病根子就是那个时候落下的,林晓出生时没人帮忙接生,林旺财亲自剪的脐带,林晓生下后岑春花拼命干活,吃得又差,就得了胃病,差点就没了,还是娘家补贴了点钱,去买中药来煮,才捡回了一条命。   她对林建平有怨,更讨厌杨美丽这个大嫂。   这些年过去林旺财觉得当初的事情都过去了,总不能真的跟林建平和林义国老死不相往来,不管怎么说都是自己的家人。   大事知会一声岑春花是看在他的面子上才同意的,借东西绝对不行。   林晓听着岑春花把过去的事情翻出来说,知道岑春花想让她记住这些仇怨,默默听着,觉得岑春花真的不容易。   看着破败不堪的厨房,她开口打断岑春花:“娘,这年头做什么事情能赚点钱啊?”   她只记得大部分东西还是需要用票去供销社,但有些东西可以在黑市里头买,需要多花一点儿钱。   粮票那些都是固定了的,难弄到,目前想改善生活最好的办法还是赚钱。   赚钱这种是正事,岑春花停止嘟囔,认真想了想,连连叹气:“这都快入冬了,哪还有什么办法弄到钱,只能等过几天收割稻谷的时候,大队里发/票下来,到时候再拿去买肉和买布。”   “最多也就半个月的时间,这稻谷就要收了,今年收成应该不错。平时呢就让你爹多编点竹筐去卖,争取卖点钱。”   林旺财跟着叹气:“要是我会技术就好了,去年镇上开了一个厂,不知道是干什么的,进去必须有文化,还得会技术,听说里头的人得到的粮票是我们的好几倍。”   厂?   林晓眼睛一亮,如果她能进厂,使用那些机器对她来说不是什么难事,还跟她之前的工作沾点边。   “爹,那厂子还招人吗?”   岑春花摇摇头,回话:“那里头我们进不去的,要求最少要高中毕业,听说进入里头的不是从县城里派下来的文化份子,还得会用什么机器。那些东西我们都没见过,更别说进去里边了。”   林晓知道事情不可能一蹴而成,眼下还是找点吃的比较实在,就问到了别的事情。   岑春花说着说着,又埋怨起林旺财。   家宝听到岑春花碎碎念的埋怨林旺财,而林旺财自己知道做错了,沉默不语,不敢还口,附和着点头:“坏人,都是坏人。”   是是非非家宝是不明白的,但从前在汪建光身边没少听汪建光骂人,学了一些。   孙子跟自己站在一边,把岑春花逗乐了。   “我的乖孙子。”岑春花把家宝抱起来,在他脸颊上用力蹭了几口,“以后离他们家远点。”   家宝点头。   吃完晚饭,天差不多黑了,林晓和岑春花帮忙林旺财割竹子,林旺财坐在小木凳上,开始编织起来。   三个人忙活起来,就没注意看家宝,等发现的时候,喊遍了院子都寻不到人。   林晓和岑春花正准备去寻人,听到了杨美丽破口大骂的声音。   “年纪轻轻不学好,就知道偷别人家肉吃。你知道一块肉多难得吗?贱/胚子,是不是你娘教你的,还是你奶奶让你过来偷的。”   听到杨美丽的骂声,林晓心里刚有股不祥的预感,就听到家宝哭,她连忙出去看。   大老远的就看到杨美丽站他们家门口,手指着家宝的脑门骂,家宝被杨美丽的凶样吓到了,跌在地上哭。   “真不要脸,这才来我们村没几天,就学会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情了,果然什么样的娘养出什么样的儿子。”   杨美丽指桑骂槐,声音越来越拔高,似乎想让全村人都听见。   林晓跑过去,把家宝抱起来。   “大……”伯母两个字还没说出口,杨美丽就冲着她骂,“林晓,你要不要脸,教自己的儿子来偷东西?”   那口水沫子喷到林晓脸上,林晓往后退了几步,她还不知道家宝干了什么,正准备问,杨美丽根本没给她开口的机会。   “自己家养不了鸡,吃不到肉,就让儿子来偷,好意思吗你。”   岑春花冲了过来,护在林晓跟前:“大嫂,你什么意思,谁偷你东西了?”   “你来得正好。”杨美丽冷笑连连,“看看你孙子都做了什么事儿,天黑趁着我不注意,偷肉偷到家里来了。”   肉?   岑春花这才看到杨美丽的左手上抓着块鸡肉,身后的林二娃手里更是抓着个鸡腿骨头,缩着脑袋害怕的看着杨美丽,欲言又止。岑春花回头看了家宝一眼,林晓此时也低头看,家宝的手上没有肉,但是手指上有油腥,显然是摸过肉的。   岑春花:“大嫂的意思是,家宝偷了你们家的肉?”   “可不是吗?”杨美丽往地上呸了几口,“傍晚过来拿刀的时候看到家里有肉,心里惦记着,就过来偷了,真是不要脸。”   杨美丽的嗓门大,旁边住着的人都走出门口往这边瞧,看看林家又出了什么事。   家宝还三岁,刚来龙福村,人生地不熟的,岑春花不相信他会偷肉,就说:“家宝他还这么小,怎么可能偷肉?”   “小就不会偷东西了?刚刚要不是被我撞见,这肉都入嘴了。瞧瞧……”杨美丽举起手里的鸡肉,冷嘲热讽,“这么大的一块肉,上桌的时候我都没吃着,反倒让他给偷了。我说你们家穷就穷,怎么还教孩子干出偷东西这种事情。”   林晓不知道家宝以前有没有偷东西的习惯,但杨美丽先入为主,自家肯定是不占理的,还是得先弄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就问家宝:“家宝,跟娘说,肉是谁给你的?” 第11章   家宝年纪小,刚刚被杨美丽一顿痛骂,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被林晓抱在怀里安慰了一会才止住哭,抽噎道:“叔…叔叔……”   他话说得不利索,林晓和岑春花却是明白了,两人一齐看向林二娃。   杨美丽也扭过头,林二娃被这场面吓到了,尤其是杨美丽那双能吃人不吐骨头的眼睛,他平时最怕的就是自己的娘了,连忙解释说:“娘,不是我给的,是爹让我给的。”   杨美丽愣了,敢情嚷嚷了这大半天,肉居然是自家人送出去的。气不打一处来,刚想臭骂林二娃胳膊往外拐,岑春花说:“大嫂,肉是二娃给的,不是家宝偷的,你污蔑了家宝,得给我们一个说法。”   杨美丽一听这话就不高兴了:“就算不是他偷的,他也拿了肉。”   “大伯母。”林晓蹙眉,“凡事都得讲个理字,肉不是家宝偷的,你诬赖家宝是你的不对,必须跟我们道歉。”   “道歉?”杨美丽仿佛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说什么呢你,让我给一个小兔崽子道歉?”   从前岑春花忍够了,这回孙子被污蔑,全都爆发了,叉腰吼道:“你自己冤枉了人,就得道歉。”   岑春花性子软,头一回这么强势,杨美丽懵了一会,刚要发作,洗完澡的林义国从屋里出来,站在院门口小声劝:“肉确实是我让二娃拿给家宝的,这件事就到此为止吧,说出去丢人。”   杨美丽扭头瞪了林义国一眼,林义国尴尬的低下头。   他自己也是父亲,看到家宝流口水,于心不忍,就偷偷趁杨美丽不注意,夹了一块肉出来,等林二娃吃完饭,让他悄悄拿给家宝。   林二娃过去林晓家的时候,话都没说,只是冲家宝招招手,两个人蹲在外头准备吃,没想到还是被杨美丽发现了。   杨美丽看到了旁边出来看热闹的那些人,自知理亏,揪着林二娃的耳朵,边骂边回院子里:“以后再拿东西给外人,你也别想吃了。”   林二娃心里冤枉,大叫着求饶:“娘,别揪了,疼。是爹让我给的,不是我要给的。”   他越说,杨美丽下手的力道越重,林二娃疼得嗷嗷叫。   杨美丽不说一个字就走了,岑春花心里那个气啊,但拿她没办法,只好从林晓怀里接过自家孙子,恨恨的说:“奶奶的乖孙子,以后别人给的东西千万不能要,贼喊捉贼,竟会冤枉人。”   还站在院门口的林义国满脸羞红,却又不知道如何解释,在心里暗暗叹气。   这时,林建平从屋子里出来,看着他们没说话。   岑春花扭头就走:“闺女,走。”   回到自家院子里,家宝不断重复一句话:“娘,家宝没偷。”   岑春花越想越气愤和委屈,边骂杨美丽冤枉人边哭:“他们一家子就知道欺负人。”   家宝看到她哭,懵了懵,抱住她:“奶奶,不哭,不哭。”   “我的家宝。”岑春花哭得很大声了,“奶奶对不住你啊,都怪奶奶没钱买肉给你吃。”   两个人抱在一起相拥痛哭。   林旺财叹气,觉得大嫂这次做得确实有点过分了,咬牙切齿的说:“等竹筐卖了钱,就给家宝买肉吃。”说完眼泪也无声的落下了。   最后还是林晓一番安慰,三人才停止哭的。   当天晚上,家宝睡着了,林晓还能听到院子里林旺财和岑春花编竹筐的声音,再回想起杨美丽欺负她们时的样子,心里也跟着发酸,赚钱的想法更强烈了。   ***   这一晚林义国家也不安宁。   林建平没骂林义国把鸡肉拿给家宝的事情,倒是骂起了杨美丽,说她成天到晚在村里头大呼小叫,把家丑往外扬,听的时候杨美丽不敢顶嘴,心里却暗暗记恨着。   睡觉时杨美丽心里还在想着这件事情,埋怨林义国:“你让二娃把肉给家宝干嘛?嫌我们家里的肉太多了吃不完是吗?还有二娃,那嘴巴就该缝上。”   肉给了就给了,非得当着二房的面说是自家给出去的,这不是故意跟她唱反调,让她丢人吗?   平时杨美丽排挤林旺财一家的时候,林义国都是睁只眼,闭只眼,这次觉得杨美丽做得有点过了,头一回没顺着她的话说:“就一块鸡肉,不至于做到这份上。”   不管怎么说,旺财都是他亲弟弟啊。   杨美丽更加气了:“什么叫一块肉?你有那本事买肉吃吗?一个月我们家能吃几回肉?”   杨美丽这人泼辣,你越说她越得劲,林义国懒得跟她争,背过身去不说话了。   杨美丽看他这样,心里的火气更大了,气哼哼的把脸别过另一边。   这一家子,就没一个是她看得顺眼的。   ***   天刚蒙蒙亮,林旺财就起来编竹筐了,岑春花这些年听到鸡叫就起来,在厨房里煮饭。   林晓跟岑春花说要一起上山捡菌子,平时她总是闷在屋里头,岑春花觉得带她出去走走也好,家宝缠着也要一起去,最后三个人一起出发。   刚到山脚底下,就碰到了杨美丽她们。   昨晚闹出的动静不小,大家都好奇发生了什么,就有人问杨美丽。   杨美丽要脸面,还是一口咬定是家宝要偷鸡肉,不过她心虚,简单说了几句就没多说了。   其他人听着,心里头可别提多羡慕了,每个月都能吃肉,就算是王志富家也做不到啊。一边安慰杨美丽一边吐槽家宝。   岑春花气得要冲上去理论,被林晓拦住了。   岑春花想着家丑不应该往外扬,生生忍下了,这时林晓忽然大声说:“大伯母,昨天晚上大伯父自己都承认了,肉是他想给家宝的,您没道歉就算了,为什么还要继续冤枉家宝?”   这时家宝也说了一句:“家宝没偷。”   家宝是真的不喜欢偷这个词,他在溪水村的时候,也被大伯母说过偷家里的吃的,然后打他。   偷东西的都是坏孩子,他不是坏孩子。   声音不大,前头的人却听到了,回过头来看:“哟,春花,林晓,你们也上山呢?”   话一出口,其他人都回头了。刚刚听杨美丽说了家宝偷肉的事情,但毕竟是杨美丽的片面之词,听到林晓反驳,看着她们的眼神非常微妙。   杨美丽底气不足,气势都弱了不少:“肉不是拿到手上了吗?”   “要是接肉就是偷,那往后摸一下别人家的东西,是不是都算偷了?以后大队里头哪个人好心给亲戚东西,亲戚接了就被冠上偷的罪名,还有谁敢接?大伯母要是还气恨这事,以后该管的是大伯父,让他不要好心给家宝递吃的。要是您觉得这事我说的不对,今晚找上大伯父,去找队长评评理。”   杨美丽被林晓的话呛得无话可说,想到村里人说汪娟到林家门口闹事那天林晓的反应,心里非常郁闷,这个傻侄女什么时候这么能说了。   立即就有人打圆场:“都是自家人,过了就过了。”   岑春花说:“王大嫂,您说句公平话,我嫁到龙福村这么久,什么时候做过偷鸡摸狗的事情,其他事都能忍,污蔑这种事情绝不能忍。”   家里有污点在大队里可是耻辱。   其他人听了,就劝杨美丽:“二娃他娘,不然你跟春花他们道个歉。”   杨美丽哪会低头,呸了声往前快步走。   其他人看这架势,纷纷劝合,你一言我一语,都说让岑春花别计较,事情又不了了之。   岑春花虽然没得到道歉,可亲口听到自家闺女这么能说,心里十分欣慰。   往后闺女不会被人任意欺负了。   今天大家去的都是同一个地方,到了山上,就分开找菌子了,林晓第一次上山捡菌子,才发现这菌子真的不好找,半天跟岑春花才找到了几朵。   岑春花怕她累着,背着家宝找,动作没有之前快,山上人又多,收获自然也不理想了。   跟其他人碰着面的时候,那些人好奇的凑过来看岑春花的背篼,等碰着了杨美丽就顺嘴提到这事。   杨美丽今天运气好,背篼都满一半了,就开始嘲讽道:“就说他们一家子都是倒霉的命,能捡到几朵都算不错了。”   岑春花和林晓、家宝在上头坐着休息,一字不漏的听了去,岑春花气得牙痒痒的:“他们还不是靠着公公才过上好日子的,就不信一直能有这运气。”   都说风水轮流转,大嫂这种缺德的人,就算一时运气好,也迟早会败光。   家宝渴了,跟林晓说:“娘,我想喝水。”   今天出门没带水葫芦,岑春花正好不想听杨美丽在底下耀武扬威,站起来:“闺女,我们去喝点水。”   在山涧边喝完水,林晓顺便洗了把脸,刚站起来,感觉有东西咬着脚尖了,吓得踢腿,脚底一滑,整个人扑通倒进水里。   岑春花吓了一跳,忙把她拉起来。   林晓站起来的时候浑身都湿了,腿还在疼,把脚从水里伸出来,原来是螃蟹的钳子夹住了她,半只巴掌大的螃蟹,很肥。   螃蟹咬起人会咬断肉的,岑春花赶紧帮她拿来,等问了林晓,发现她只是鞋子破了,腿没事后,松口气的同时,不可思议的说:“这么大的一只螃蟹,我还是头一回看到呢。”   这年头螃蟹也是肉,岑春花高兴坏了,把螃蟹的钳子扭断,递给家宝:“家宝,抓着,晚上回去奶奶给你煮着吃。”   林晓看着那只螃蟹,心里冒出一个想法:“娘,反正菌子也捡不着,我们在这儿找螃蟹吧。”   好歹是肉,拿回去清蒸、清炒或者煮汤都比菌子强。 第12章   再过一个月就是螃蟹最肥的时候,但是大队里的人早在半个多月前就开始找螃蟹了,而山涧里的螃蟹一般都少,个头也不大。   能捉到这么大只的螃蟹完全是运气,而运气不是一直都能保持的。   但岑春花见自家闺女和孙子高兴,就同意了。   家宝一点也不怕螃蟹,捧着手里的那只献宝似的给林晓和岑春花看:“娘,奶奶,螃蟹。”   对于孩子来说,螃蟹没煮熟时不一定是美味佳肴,而是像新奇的玩具一样让人欢喜。   岑春花说:“闺女,你带着家宝找个地儿坐坐,把衣服烘干,娘来找螃蟹。”   林晓刚刚摔那一跤衣服都湿透了,正好不用避水,也不想让岑春花累着,就说:“娘,你教我怎么找螃蟹,我来找吧,反正衣服都湿了。”   岑春花担忧她的身子:“你衣服不弄干会感冒的。”   “没事,现在也不冷。”南方入冬慢,虽然是十月,可太阳还是火辣辣的,大家都穿得少。   林晓小时候也是个喜欢上山下河的性子,为了吃到刺泡,四岁的时候可以单独跑上山,找不到回去的路,就睡在野杨梅树下,还是上完工的岑春花恰巧发现了,才把人背回去。   难得闺女有这个兴致,岑春花就走在前头带路,示范给她看:“我们往上走,不要把水弄浑了,如果螃蟹没有躲在石头底下,一眼就能看到了,抓的时候一定要小心,别被它的钳子夹到,动作也要快。螃蟹还喜欢躲在石头底下,可以慢慢的翻开石头再看,动作一定要尽量轻。”   岑春花刚说完,就把面前的一个大石头往旁边搬开,底下居然躺着一只螃蟹,岑春花兴奋道:“闺女,有螃蟹,你看看娘是怎么捉的。”   说完,她伸手把螃蟹拿出来,然后迅速掰断钳子,动作一气呵成,非常利落。   农村的妇女就是这样,常年累月干活,力气不比男人小,抓鱼什么的本事有些人比男人还在行。   尽管这只螃蟹没有刚刚那只个头大,但也是肥的。   有了这只螃蟹,岑春花的干劲就上来了,蹲下身跟家宝说:“家宝,把那只螃蟹放到奶奶的背篼里,奶奶找新的给你。”   家宝高兴的连连点头,把螃蟹扔到背篼里,接过新的那只玩。   林晓跟在岑春花身后,看着她捉了三只螃蟹后,就大致知道找螃蟹的技巧了,母女俩一个站在一边,开始找。   她的眼睛好,看到前头有一个水泊,先看了眼,发现有只螃蟹正在里边缓慢爬着,快步冲上去,把螃蟹拿出来。   螃蟹拿在手里,两只钳子不安分的动,林晓虽然有点害怕,不过螃蟹咬不到她,加上头一回捉螃蟹,她同样觉得新奇,脸上洋溢着笑容:“娘,家宝,我也捉到了一只。”   家宝手舞足蹈:“有螃蟹,有螃蟹。”   岑春花笑得皱纹都出来了:“好好好,今天晚上我们有肉吃了,再找一找。”   ***   三个人一路顺着水流的方向往上走,大概找了一个小时,就没什么水了,石头都是干的,岑春花知道前面也没有了,就停下来数背篼里的螃蟹:“闺女,我们找了十六只,晚上你们有肉吃了。”   家里至少两个多月没见过肉的影子了,岑春花心花怒放。   螃蟹不用什么好的配料,光是清蒸就好吃。   只是想想,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家宝之前没吃过螃蟹,听到肉还以为是林二娃昨天给自己的鸡肉,眼睛亮晶晶的:“吃肉吃肉。”   找螃蟹的这一路,林晓的衣服完全脏了,可找到了螃蟹,心里也高兴,一点也不觉得累。   眼看着时间也不早了,三个人就顺着原来的路回去。   都说人运气好的时候都是加倍的,路上居然又找到了四只,凑在一起就正好二十只了。   更加巧的是,家宝尿急的时候,三个人不走水里,去旁边让家宝尿尿,家宝提裤子的时候,指着一个地方说:“蘑菇,蘑菇。”   岑春花往那边一看,竟然是寒菌,长了一大片。她还以为自己眼花了,因为菌子不可能长得这么密集,就走过去瞧,还真的是菌子,都是刚刚破土出来的。   岑春花激动得双手颤抖。她和林晓把菌子摘完了才下山。林晓背着背篼,岑春花则背着家宝,笑得合不拢嘴。   回到原来喝水的地方,听到杨美丽和其他人在底下聊天:“今天这水怎么这么脏?”   “不知道啊,估计上面有什么动物也来喝水了吧,把水搅浑浊了。”   杨美丽嘟囔:“怎么感觉有人翻过石头?”   林晓和岑春花这会儿不是走在水里的,听到后她们的话后对视了一眼,杨美丽那伙人找菌子累了,都围在山涧边喝水,她们并不打算跟杨美丽碰面,准备从旁边的小路直接回家。   跟杨美丽待一起的郭兰枝看到她们了:“春花,你们去上面找菌子啦?怎么样,有没有找到。”   杨美丽轻笑:“上面从来不长菌子的。”   看过林晓她们原先的收获,杨美丽肯定她们这次又是无功而返,在心里头暗暗嘲讽。   二房家一直都倒霉,当初算命先生来村里的时候,岑春花不愿意算,还是她劝着岑春花也看一看的。   听到林晓是个倒霉体质的时候,她心里乐得不行,后来再一看二房分家出去以后的遭遇,更加觉得算命先生说的对。   偏偏岑春花不信,尤其是林旺财,一直说什么科学啊,觉得什么算命先生说的都是封建迷信。   可不信归不信,真的倒霉却是有这么一回事。   本来杨美丽还以为她们早就下山了,看到她们从上面下来,更加觉得愚不可及,大队里谁不知道上面从不长菌子啊,还以为自己上去能找着菌子,想什么呢?   杨美丽正默默嘲讽着,家宝举起手里的螃蟹:“螃蟹,螃蟹。”   下来的时候家宝手里一直拿着一只,欢喜劲还没过,看到有人就想让她们看。   家宝手里拿着的这只是最小的,两个拇指大小,郭兰枝没放在心上:“哟,还捉了一只螃蟹给家宝啊?晚上回去给家宝煮了吃,正好补补。”   杨美丽:“这么小的一只螃蟹,够塞牙缝吗?林晓这是怎么了,摔在水里了?”   大人的阴阳怪气家宝听不出来,他指着林晓的背篼:“好多螃蟹。”   从林晓和岑春花的角度看过去,把杨美丽她们的背篼全都看得一清二楚,那些菌子没她们捡得多。   本来是不想让她们知道的,可杨美丽的话听得憋屈啊,岑春光自然不能放过这扬眉吐气的机会,笑笑:“上面的菌子比底下的还多,我们捡了半篓。螃蟹也找了二十只,今晚回去啊,就能煮着吃了。多亏了今天带闺女和家宝出来,给了我这好运气。”   今天拿了两个背篼出来,一个装菌子,一个装螃蟹,岑春花把装着螃蟹的那个给她们看:“这条小溪虽然小,可螃蟹个头大着呢。”   刚说完,就有人哇的一声,是郭兰枝的儿子郭怀家,他们几个小孩跟随家长上山,小孩子好奇心重,看到一堆螃蟹,就跑到岑春花面前:“给我们看看。”   看到大半背篼的螃蟹,几个孩子的眼睛都直了。   “这么多螃蟹。”   “螃蟹是在哪儿找的?”   岑春花抬起下巴,骄傲的指着旁边的小溪:“从水里找的。”   几个孩子别提别羡慕了,郭怀家回头看着自家娘:“娘,真的有好多螃蟹,我们也找找。”   杨美丽刚刚就看到了,笑容都僵在了脸上,心里纳闷不已,这么小的一条小溪,怎么就让她们找到这么多螃蟹呢?   大人们也好奇啊,就走上去看,发现岑春花和林晓真的找了一大堆螃蟹,又是震惊又是羡慕。   “春花,你这运气可以啊。”   郭兰枝不敢相信:“真是在这条小溪里找的?”   这可都是肉啊。   岑春花点点头:“就是在里头找的,菌子在上面捡的。”   其他人听到了,就往林晓的另一个背篼看,林晓把背篼拿下来,浅笑着说:“多亏家宝眼尖,看到了菌子,下山的时候捡了一些。”   几个孩子又沸腾了。   林晓背篼里的菌子,比他们捡的还多。   家宝笑得眼睛都眯成一条线了:“娘和奶奶可厉害了。”   一群人围着林晓和岑春花,本来杨美丽是不打算上去凑热闹的,可架不住好奇,还是过去了,当看到林晓和岑春花的收获时,脸都绿了。   她酸溜溜的说:“出门拜过香了?”   醋味太浓,岑春花闻出来了,心里想着之前被杨美丽冷嘲热讽的时候,心里别提多痛快了:“是我闺女和孙子带来的好运。”   杨美丽嗤之以鼻。   什么好运,纯属是瞎猫碰上死耗子,走狗屎运了。   可这上面不是不长菌子吗?怎么就让她们捡到了这么多呢。   杨美丽下意识看了看上面。   这时,已经有小孩忍不住,冲进水里:“我也要抓螃蟹。”   而其他没有收获的大人本来打算回家的,知道上面有菌子,也往上走。   杨美丽犹豫了一会,也跟上人群,还抢在最前面。   她就不信了,自己的运气会比二房差。 第13章   上面长菌子的地方岑春花都简单看过了一遍,自家捡到了足够的菌子,林晓的衣裳也没干,就不想跟杨美丽她们争抢了,直接打道下山。   杨美丽一行人在山上待到了天黑才下山。   那些去找螃蟹的孩子一只螃蟹都没找到,垂头丧气,而杨美丽她们呢,别说是寒菌了,毒菌的影子都没见着。   她心里不甘心,越走越上面,一直走到山顶上才下来,脸色非常臭。   郭兰枝跟她关系好,看这情况就安慰她:“捡菌子本来就是运气活,我们今天捡的已经够吃一顿了,改天再换个地方找。”   有人不理解了:“春花她们不是在上面捡的菌子吗,怎么我们去了什么都没有?”   难不成她们被骗了?可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又迅速沉下去了。   她们几个人可是亲眼看见春花从上面下来的,而且她们背篼里一大堆新鲜的菌子,这种事情没必要骗人。   杨美丽恨恨的说:“她们肯定早就把上面都翻遍了,故意骗我们上去的,就想看我们笑话。”   怎么可能二房一上去就有菌子,而她们什么都没见着,还不是因为她们都找完了,还没实话实说。   这话郭兰枝是不太认同的:“人走过的地方都会有痕迹,我们刚刚去的那些地儿,没被人翻动,怪就只怪我们今天运气不好。不过春花她们今天找到的螃蟹是真的多啊。”   想到螃蟹,大伙儿心里都酸溜溜的。   如果抢先一步上去找,兴许找到菌子最多的人就是她们了。还有螃蟹,她们怎么就没想到这儿也会有呢。   杨美丽不说话了,她一想到岑春花背篼里那些肥美的螃蟹,心里头别提有多嫉妒了。   她娘家就在大队里,平时找到什么东西都会分给娘家一份,留给自己吃的就没多少了。   有人说:“二娃她娘,你今天又可以拿菌子回去煮鸡汤了,大队里每个月都能吃上肉的就只有你们家。”   村里杀只鸡,不会全部吃完,都会留一半或者更多煮几顿,把青菜和肉一起煮,尝个肉汤,就跟吃肉差不多了。   往常杨美丽听到这种话,整个人都快飘到天上去了,毕竟她们家的日子是整个队里头最好的这件事毋庸置疑。   可现在大家的日子都紧巴巴的,宰一只鸡分成好几顿吃,昨天她特意留了一些,本来准备偷偷塞给娘家的,让林建平发现了,被骂得狗血淋头,这心里还窝火。   一想到二房有螃蟹肉吃,心里更不是滋味。   林旺财是个大方的,不会扣扣搜搜说一顿肉分成好几顿吃,二房今晚可以饱口福了。   怎么今天的好运,就给二房摊上了呢。   *   这年头谁家吃肉都是个稀罕事,一路上郭兰枝她们都在讨论螃蟹的事情,想着明天也让自家男人去找找。   林晓她们自然是没听到的,拿着螃蟹和菌子回到家,林旺财的脸上也笑开了花。   一年到头也就有几次吃肉的机会,他们平时吃惯了青菜野菜,每天盼着年末到来发粮票和余钱,倒也能忍。   现在家里添了个孙子,就不能一直没有肉啊,有螃蟹吃,林旺财和岑春花心里的愧疚就没有那么深了。   一家人高高兴兴的待在厨房里,准备今晚煮螃蟹来吃。   林晓煮饭,岑春花洗菌子。   林旺财和家宝蹲在地上,家宝一脸新鲜的逗弄盆里的螃蟹,林旺财看着孙子,心里暖洋洋的,叮嘱他:“乖家宝,螃蟹会咬人,以后在河里见到了,可不能乱抓,让大人抓。”   家宝似懂非懂:“爷爷,为什么螃蟹会咬人啊?”   林旺财本来是打算解释的,可从他的角度看家宝的脸肉嘟嘟的,别提多可爱了,忍不住伸手捏了把他的小脸蛋:“因为我们家宝讨人喜欢,螃蟹嫉妒呢。”   家宝听得出来这是夸赞他的话,咯咯咯的笑,他歪着脑袋想了一会:“爷爷和奶奶也可爱,娘更可爱。”   瞧这嘴甜的。   林旺财越发懊悔怎么没早点知道这件事,把他带回家来,不过现在没什么比一家人团聚更好的事情了,往后一定要好好补偿家宝。   林晓看了他们俩一眼,笑笑,问林旺财:“爹,我的床弄好了吗?”   早上出门的时候她跟林旺财提过,当时林旺财说他能弄好。   “弄好了,新放的木板很牢固,不会再塌了。”林旺财没说的是,他今天一个人弄,林义国看他手脚不便,偷偷摸摸来帮忙了。   兄弟俩约定好这是秘密,他想了想,就真的没说出来。   就在这时候,有一个人在院子外盯梢了会,直接走进来:“旺财哥,还没吃饭呢?”   李旺财抬头,是队里头的周扒.皮来了。   他本名叫周旺,名字挺好的,就是人不行,经常到别人家蹭吃蹭喝,这年头每个人有口饱饭吃就不容易了,哪里还能请别人吃饭,可周扒.皮是个不会看眼色的,人懒,啥事都不做,成天就在队里晃悠,到了饭点逮不着蹭饭的机会才回家。   大队里的人都纯朴热情,本来也觉得没什么,添副碗筷的事,饭菜多少都一起吃,图个热闹,可周扒.皮这蹭饭次数多了,大伙儿看得出来,就不待见他,还给他取了外号——扒.皮。   这年头哪个人不是勤勤恳恳做事给自己找吃的啊,像周扒皮这种游手好闲的是少数,招人嫌。   整个龙福村周扒.皮就林晓家来得最少,之前来过一次,饭桌上只有一个煮青菜,他就跑了,后来再也没来。   说白了,就是嫌弃林旺财家穷。   林旺财不知道今天刮了什么风把周扒.皮吹来了,他是不喜欢周扒.皮的,可同一个村子的人,院门平时都不关,人都进来了,得客套的先问有什么事。   “扒.皮,有什么事吗?”   “今天不是看见旺财哥搬木块辛苦吗,就进来看看有没有需要帮忙的。”周扒皮笑笑,扫了一圈厨房,很快瞥到了盆子里的螃蟹,眼睛几乎都要粘在上面了,“这么多螃蟹,旺财哥,从哪弄来的啊?”   林旺财语气很淡:“闺女她们捉的。”   “今天家里能添菜了啊。”周扒.皮自来熟,挪了厨房外的一个木凳坐下来,手伸进盆子里摸了摸,“这么大的螃蟹,今晚有口福了。”   家宝没有见过周扒.皮,他的大手一进盆,家宝瞬间就不敢动了。   “是啊。”林旺财的笑容都变淡了,看到周扒.皮没有走的意思,委婉的提醒,“扒.皮啊,这快到吃饭的时间了,煮晚饭了吗?”   “还早着呢,待会回去煮。”周扒皮抬头看向林晓,“林晓,你行啊,抓了这么多螃蟹。”   林晓第一直觉就不喜欢周扒皮,敷衍的回了两句,家宝愣愣的看着周扒皮,显然不认识他。   周扒皮佯装热络的掐了掐他的脸:“这就是家宝啊,我这两天就听村里的人说家宝长得可爱,现在看到了,跟童子一样。旺财哥,嫂子,你们俩真有福气。”   家宝不喜欢这个怪叔叔,吓得把螃蟹放下,跑到林晓旁边。   周扒皮开口给自己台阶下:“第一次见面,孩子眼生,害怕了。家宝,我是你伯伯,以后你可以叫我三伯。”   林旺财笑不出来了,他给林晓弄新木板的时候,周扒皮在门外晃荡了几次,也没见进来帮忙,估计是从哪听到家里有螃蟹,特意跑过来蹭吃的。   他这人没啥优点,就是耳朵灵,鼻子跟狗一样,哪家有肉都少不了他。   看着那些螃蟹被周扒皮翻来翻去,岑春花就差当场翻白眼了,跑过去把螃蟹盆拿起来:“我拿出去洗洗,待会就得煮着吃了。”   周扒皮这才松手:“确实不早了,是得早点做饭。”   话是这么说,周扒皮完全没有走的意思,林旺财没留他吃饭,他兴许是不好意思了,站起来,却在院子里磨磨蹭蹭的不走,一会儿问这个,一会儿问那个。   林旺财知道这顿饭是少不了他了,可脸皮薄,没好意思直说,暗示了几次周扒皮都当做没听到。   这人要是脸皮厚起来,一般人还真的拿他没有办法,晚饭做好了周扒皮还在,煮螃蟹的时候非常殷勤,又是帮忙添柴又是添水,林旺财和岑春花没有办法了,只能加副碗筷让他一起吃。   岑春花有先见之明,把大的螃蟹都挑出来,说是留着下顿吃,摆上桌的就只有十只,周扒皮毫不客气,吃了四只,四个人分下来就没什么了。   本来很高兴的一顿饭,吃得却没什么滋味。   桌子都收拾好了,周扒皮还惦记着岑春花留的那些螃蟹,磨蹭了很久才离开。   人一走,岑春花赶紧把院门关上,气得脸都黑了:“他是怎么知道咱们家有螃蟹的?”   林旺财想了想:“你们今天跟村里的人一起上山,应该是从别人嘴里听到了。”   岑春花这才反应过来,抓到螃蟹的事情,一堆人看到了,这么好的事情肯定有人议论,难怪把周扒皮引来。   岑春花悔不当初。   贪一时的痛快,反而给自己招了个蹭吃蹭喝的周扒皮。   岑春花在那儿念叨抓螃蟹的事情应该瞒着所有人的,毕竟这年头谁家吃点肉都会被人盯着,林旺财弄明白了前因后果,也说:“往后咱们家有什么好吃的,得藏着掖着。”   人心难测,有好事发生没人来蹭饭,也会招人嫉妒。   总而言之,财往外露不是件好事。   林晓这几天正在慢慢的适应村子里的生活,默默听着爹娘说这件事,有一个埋在心里很多年的疑团忽然豁然开朗。   树大招风。   她之前的家境还算不错,虽然经常倒霉,但是在大事上还算顺风顺水,进入科研所之后,同事们表面都和和气气的,可她每次单独做成功的新成果,只要不小心跟同事说了,最后的成果都不是自己的。   从前她不把这些事情放在心上,一心做科研,因为那时候吃穿不愁,待遇也不错。   可现在不一样了啊,这是八十年代,自家人难得吃一次好的,更不能轻易分给外人了。 第14章   晚上睡觉前,周扒皮又来走动了几次,总往厨房里钻,说是要找水喝,贼眉鼠眼的乱看。   岑春花早就把螃蟹藏进自己屋里头了,周扒皮没看到,等天彻底黑了才不情愿的离开。   人一走,岑春花生怕他再来,赶紧把院门锁上,嘟囔了好一会,确定周扒皮不会再来了,才唤林晓和家宝到屋里头,蹑手蹑脚的把藏好的螃蟹拿出来。   “家宝,小宁,快吃。”   家宝晚上肯定是没吃够螃蟹的,但他向来不敢多吃,还记得岑春花说的话,迷惑了:“明天吃。”   他都记得的,奶奶说螃蟹明天早上再继续吃,今天吃完了就没有了。   “真留到明天早上,就什么也没有了。”岑春花起身,再次确定已经把房门锁紧了,这才催促他,“乖孙子,快吃,今晚就把螃蟹吃完。”   林晓心里通透,刚刚看着周扒皮反复来回几次,就知道螃蟹没吃完前,周扒皮肯定还要再来,就给家宝剥螃蟹皮。   “家宝,听奶奶的,吃吧。”   得到林晓的同意,家宝这才敢吃。   岑春花和林旺财坐着没动。   林晓给他们俩都分别递了一大个:“爹,娘,你们也吃。”   岑春花和林旺财都摇摇头,表示她们已经吃饱了。   林晓从前吃穿不愁,小时候长得瘦,家里人就总是做荤菜给她吃,吃肉吃腻了,反而更喜欢吃清淡的东西,可能刚来没几天,还没有渴望吃肉的感觉。   她给岑春花和林旺财都分别剥了两次,岑春花和林旺财一直推辞,最后还是拗不过林晓,才跟家宝一起吃的。   *   第二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村里就响起了大喇叭的声音,王志富挨家挨户过来喊人。   “大伙儿都起来了啊,今天队里有活干,只要有劳动力的都可以去,每人记三个工分。”   吆喝声一出来,大部分人都睡不着了,再听说有三个工分,那下床洗漱的动作比谁都利落。   谁都知道队里的规矩,虽然工分是一样的,可先到先得,最先去的人可以挑轻松点的活,一定要抢在前头。   知道年末的时候谁家的工分最多,能分到的东西就越多,林晓就出门跟岑春花一起去了,让家宝和林旺财待在家里头。   母女到的还算快,原来是镇上的纺织厂派了点活下来,今天的任务是在布上绣花。   村里的妇女绣花是拿手活,但林晓从小就没干过,岑春花就问王志富,让她裁布学习。   绣花这种活林晓确实一窍不通,但裁布简单,她动手能力强,让岑春花示范了两次就会了。   村里人陆陆续续到达队里头干活,做事无趣,渐渐的聊开。   最近队里头最大的谈资就是林晓了,所有人的眼睛都时不时的往她身上瞟,偶尔交换一下眼神,露出意味深长的表情。   林晓没当一回事,低头做自己的事情。   中途有人过来帮忙,后来布裁完了,有人把手里的绣针和布塞给林晓:“学一学。”   岑春花说:“我闺女她从小都没绣过花,先让她裁布吧。”   旁边有人搭腔:“裁布简单,一会就做完了。这绣花的活儿挺多的,队长说要做半个月呢,林晓她要是不会绣花,过两天就没活干了,到时候挣不上工分。”   “瞧这话说的。”杨美丽的声音隔着好几个人传过来,“人家可是宝贝闺女,从小到大就没干过什么活,能来争一天工分就不错了。不过啊,这容易的活哪能天天分给一个人做,那不就占大便宜了吗?改明儿得提醒队长换活。”   有人附和了一句:“就是,有些人什么都不会做,还不愿意学。没有那个命,毛病倒是一大堆。”   不用猜都知道是嘲讽林晓的,岑春花把绣布放下:“大嫂,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杨美丽挑起下巴,不耐烦的问:“怎么了,我们说前些日子听到的一些事情,碍着你们了?”   人家没指名道姓,睁着眼睛装瞎子,再问下去就是给自己找事干了,岑春花懒得跟她理论,低头继续绣花。   “闺女,听说过长舌妇吗?有些人的嘴巴啊,又臭又长。”岑春花特意提高了音量,“我听说喜欢嚼舌根的,总有一天会有报应。”   被人诅咒,杨美丽气得将布扔在地上:“你什么意思?”   岑春花扭过头故作不解:“大嫂,我跟我闺女聊天,碍着你了。好端端的怎么把布扔在地上?队长说了,厂里要的是完好漂亮的布,你把人家的布糟蹋了,可是要扣工分的。”   话一出口,所有人的眼睛齐刷刷的看向杨美丽脚边的布。被这么多人看,杨美丽连忙把布捡起来,尴尬的笑笑:“刚刚手滑了。”   说完狠狠的瞪了岑春花一眼,刚刚说的话被岑春花现学现用,肯定不能对号入座,在心里臭骂了几句,继续干活。   这时王志富进来了:“大家抓紧干活,镇上说了,要是能提前交货,每个人多加几个工分。”   一听这话,所有人八卦都不想听了,瞬间埋头努力做事,早点做完又能多挣工分,自己也清闲些。   岑春花看着林晓:“闺女,不然把你的那份给娘帮忙做?娘做得快。”   岑春花的手脚确实很快,不过一个人哪能挑起两个人的活,太累了,林晓就说:“没事的,娘,我学学。”   旁边的人说:“让你闺女学学多好,这活还有很多天才能做完的,学会了绣花,天天都能过来一起挣工分。”   岑春花想想也是这个道理,加上林晓不排斥,就没说什么了。   林晓刚准备学绣花,感觉有道目光一直注视自己,抬头看过去,却没寻到人,那地方只有一个人,模样挺显眼,头发上的绑带是用红布剪成的花的形状。   是罗娇娇,林晓记得她,长得挺漂亮的,两人几乎没搭过话。   林晓以为刚刚那是自己的错觉,收回了目光。   在她低头的刹那间,罗娇娇抬起了眼皮,看着她的眼神非常复杂。   她是穿书过来的,很久之前她就知道自己生活在一本书里,并且是书里的女主,之前就穿过一次,现在是第二次,而林晓只是一个只出现过几次名字的倒霉女配,是她成功路上的垫脚石。   她感觉现在的林晓跟她从前见到的不一样,长得特别像她认识的某个人。   她和那个人是同事,做科研工作,在同一个部门里,平时也没什么接触,对方也不知道她。   她清楚的记得自己很讨厌那个女人,看起来与世无争,什么都不抢,可领导最喜欢的人永远是她,觉得她在默默努力。   一个女配的光辉几乎盖过了自己。   这是其次,重要的是她的一个先祖也是自己头一回穿书时认识的,就是眼前的林晓。   林晓身上的霉运和在这一世遇到的男人本该是属于她的,她知道事实后,交换了两个人的气运。她成功了,霉运远离了林家,可她家族后辈的日子竟然过得比林家差。   如今,她又穿回来了。   她不明白,明明霉运转移给了林晓,为何后来罗家人才凋敝,没落成了无名小卒,而林家闪闪发光。   她这次回来的首要任务,就是调查这件事情,看看林晓身上有什么玄机。 第15章   日子就这样过去了几天,绣花林晓学得马马虎虎,但是已经会简单的缝制布边了。   如同村里的人所说,前两天把布裁完以后,就只剩下绣花了,加上这个活比较干,有人向王志富提议不让她去上工,王志富到现场监督,发现林晓的速度比较慢,第三天晚上委婉的告诉她不用去了。   岑春花觉得不公平,可反对声太多,就说让林晓回家带家宝。   第五天的时候,半夜突然电闪雷鸣,下起了大雨,一大早起来,林晓打开房门,雨势很大,院子里都是泥泞,寸步难行。   岑春花早就去上工了,林旺财在厨房躲雨,编织竹篓和草席。   林晓在家没事干,就帮林旺财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等了一天,雨不仅没有变小,反而更加大了,完全看不见路。   林旺财担心岑春花,竹筐编织不下去了,坐在门口看着大雨碎碎念:“绣花的地方要过桥,那木桥经常坏,这么大的雨,要是塌了,晚上你娘可怎么回来?”   那个小河平时水不多,下雨涨潮以后经常会没过木桥,木桥是队里自己建的,并不结实,村里的好几个孩子都曾经从上面掉下去过,有的还丢了性命。   林旺财越想心里越焦灼。   家宝看出林旺财的担心,说:“奶奶不会有事的。”   林旺财摸了摸他的头。   他和岑春花互相扶持了这么多年,心里哪能放心得下,可这会儿也没办法出去,只能干着急。   “从前下大雨队长就让大家回家了,怎么这么晚了还不回来。”   林晓说:“雨势太大,就算队里放人,这会也回不来。爹不要担心,我看王队长是个靠谱的人,要是木桥有问题,会让娘她们回来的。”   林旺财点点头,脸色却不怎么好看。不在大队里头,他们对那里的情况一无所知,除了等,也没更好的办法了。   ***   雨太大,做工的房子建在平坦的地方,有水漫进去,浸湿了不少布,下午的时候就做不成活了,王志富观察天色,等傍晚看到雨势变小了,让人去查看木桥,发现还能过,赶紧催促大家回家。   有人还惦记着多出来的那几个工分:“对方,这雨要下到什么时候啊,要是一直不停,大伙儿不能来上工,无法按时交货可怎么办?”   其他人纷纷附和。   眼看着没几个月就到年末了,大家就想靠着那几个工分多分点东西呢,镇上催得紧,如果不能按时完成,不仅没有奖励,还要扣工分的。   王志富想了想:“先看情况,要是这雨不停,今晚我就派人把布送到各家各户,到时候你们在家里做,抓紧时间,做好了再送回队里。”   前两天他听镇里头会观察天气的一个同志说会下雨,还会持续好多天。那个同志预测很准,接下来这几天是不能让村民往这儿跑了。   大家一听,这主意不错,几天下来,她们已经知道该怎么做了,在家方便,也不会受大雨的影响。   有热心的问:“王队长,要不要我们帮忙把布带回去啊?”   “到时候分好了再送过去,你们赶紧回家吧。”王志富催促她们,“再晚些我怕木桥出问题。”   能按时完成镇里头派下来的活是最好的,可这人民的生命安全应该放在首位,他不能拿大伙儿的性命开玩笑,那木桥太容易出问题了。   王志富都这么说了,大伙儿都同意他的决定,三三两两的回去。   岑春花走在后头,刚出大队,王志富看到她,笑了笑:“嫂子,你的绣活做得不错,大家的我都看了,嫂子你绣的最好看最工整。”   被王志富这么一夸,岑春花心里高兴,面上谦虚的笑笑:“其他人做得都比我好。”   王志富:“嫂子谦虚了。对了,家宝现在怎么样了,还习惯我们村里的生活妈?”   “多谢队长关心,家宝好着呢,我们家里人都喜欢他。”提到孙子,岑春花心花怒放。   可还真别说,自从家宝回来以后,这家里就不再死气沉沉了,变得非常热闹,她每天晚上和旺财的乐趣,就是逗家宝玩。   人的表情是做不了假的,看着岑春花的模样,王志富就知道家宝没在林家受委屈:“那就好,前几天镇书记还问我这事呢,我跟他说家宝在林家好好的。”   一听是书记打听的,岑春花就有些慌了:“书记没说什么吧?”   这些日子,村里人到处嚼舌根,说什么她闺女未婚生子,丢人现眼,还说得特别难听,什么破鞋都说出来了。   不过大家当着她们的面也不敢直说,只在背后里议论,她无意中听到后呛了几次,那些人就说得没那么频繁了。   她心里跟明镜似的,家宝回来这事,不仅关乎岑家的脸面,还有整个大队的脸面,不然王志富也不会帮着堵大家的嘴,怕传出去让其他大队笑话。   她倒不觉得丢人,毕竟是自己的亲闺女,犯了错事也得原谅,而且家宝是林家的骨肉啊,过去的事情不能一直揪着不放,要看的是以后。   本来她就担心着各种流言蜚语传出去,现在镇上知道了,可是要紧事,要是给她们家担个什么不好的罪名,以后可就麻烦了,就连家宝上学都是个问题。   王志富说:“嫂子放心,不是什么坏事,汪大叔书记认识,是个大好人,知道汪大叔走了,他心里难过,还说以后有时间让人送点东西到你们家给家宝呢。”   岑春花听到没犯事,松了口气:“不是坏事就好。”   “嫂子早点回去吧,路上注意安全。”   岑春花点点头,趁着雨势没那么大,赶紧走了。   杨美丽和郭兰枝,跟在后头,本来是幸灾乐祸的,以为林家要被镇上冠上什么罪了,可听到林家没什么事,岑春花还被王志富夸,满脸不高兴,就差当着王志富的面朝岑春花背后吐口水了。   这么丢人的事情,要是换成别人恨不得消失在大家面前,房门都不敢出来,二房倒好,天天提起那小野种。   这队里的人,都在看林家的笑话。   真不知道二房有什么好得意的。   杨美丽越想越觉得丢脸,跟郭兰枝吐槽家宝的事情。   雨声太大,岑春花走在前面没听到她们讨论,加上视野模糊,很快就看不到岑春花的身影,两人就越发肆无忌惮。   说了一会,雨突然加大了,满脸都是水,两人迅速止住话头,往前头小跑。   到了木桥,突然听到“啊”的一声大叫,两人往前面一看,原来是岑春花脚滑,一只腿卡在了两块木板中间。   杨美丽差点笑死,故意大声的问:“怎么了这是,怎么就摔倒了?”   她和郭兰枝站着不动,完全没有上前帮忙的意思。   岑春光腿粗,被两块木头卡得很紧,踩着的地方又滑,费了好大的力气都抽不出来。   这时杨美丽身后突然冒出一个人,是村里的寡妇何珍英,她刚问完:“怎么了?”就看到卡在木桥中间的岑春光,赶紧走过去,帮岑春花。两人费了一番力气,终于抽出脚。   岑春花感激的说:“谢谢。”   何珍英笑着说没事,搀扶她走过木桥,担心在家等待的儿子,快步走了。岑春花一瘸一拐的往前走,因为着急回去,途中摔了两次,很快就落在杨美丽和郭兰枝后头。   杨美丽时不时往后看几眼,憋笑憋得脸都红了。   等到了家门口,她跟郭兰枝说:“看到没,我就说过她们一家子都是倒霉的命。”   郭兰枝没说话,给她使了个眼色,是岑春花快过来了。   两人交换了下眼神,杨美丽迅速走进院子,郭兰枝则往另一侧走。   ***   岑春花到家的时候满身泥泞,看到她腿有点瘸,林旺财担心道:“这是怎么了?”   岑春花摇摇头:“雨太大了,刚刚在路上摔了一跤,没啥大事。”   热水早就烧好,林旺财让她赶紧进屋洗澡。   水是林晓端进屋的,看到岑春花的膝盖有淤青,她想到了药酒:“娘,等会洗完澡,擦点药酒吧。”   岑春花点头说好。   看到岑春花平安回来,一家人都放心了,吃完晚饭,王志富果然让人冒雨送布过来。   看着堆了一大块地方的布,岑春花解释道:“队长说接下来还会下雨,让我们留在家绣花。”   林旺财说:“在家做也好,省得我们心里担心。”   屋里本就拥挤,放了布就更挤了,外头放不了东西,岑春花开始把所有杂物都搬出来,准备收拾。   林晓让她坐着,自己动手收拾,搬杂物搬到一半,发现有个废弃的缝纫机,很新,部件零碎,看起来是坏了。   “娘,这缝纫机哪儿来的?”   这里的物价她都想起来了,缝纫机在这个时候还是大货,虽然流行了几年,可有钱人家才用得起,一台要一百多块钱。   队里头没人有钱买缝纫机。   缝纫机在家里闲置了三年,岑春花不会用,也就见过一回,现在搬出来了才想起来:“这个啊,是当初有人放在我们家的。那人跟我们家算是远房亲戚,当时说要去很远的地方,借宿我们家,带着的这东西坏了,就说让我们帮忙保管,以后有时间再回来拿。这都过去几年了,也没见人回来找。几年过去,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这村里重关系人情,亲戚关系可以扯好远,那个人真算起来不是林家的亲戚,当初听说了双方有共同认识的人,才认亲。   他住的那地方远,不知道怎么联系到人,又生死不明的,这台缝纫机岑春花和林旺财就放在屋里头没动过。   林晓看了看缝纫机,又看了地上那堆布,突然灵光一闪,把缝纫机里里外外检查了一遍,发现虽然有些部件坏了,但还是能修好的,不由得眼睛一亮。   “娘,我能俢这台缝纫机,等俢好了让你拿来绣花,事半功倍。” 第16章   岑春花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村妇女,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镇上,还有自己的娘家,一辈子几乎都困在山里,身边的亲戚都是穷得响叮当的人,别说是见过缝纫机了,这东西的用处是什么都不知道。   她从林晓的神色察觉出缝纫机对绣花有用处,试探性的问道:“闺女,你说这东西能拿来绣花?”   她左看右看,怎么都觉得缝纫机不是拿来弄布的。   当初那个人把这东西留下来,她和旺财本来想看一下是拿来做什么的,后来想了想,别人的东西,自己怎么能乱动呢,就一直好好放着,也没想过去了解。   林晓肯定的点头:“我今天试着俢俢,要是今天能修好,娘就可以拿来绣花了。”   这次的活是镇上新开的纺织厂派下来的,那儿人手不够,而且刚开,用机器弄虽然比较省事,但有些图案做得不够漂亮,城里人不喜欢,而村里的妇女绣活好,绣出来的东西好看,思虑再三,就决定让镇子里头的几个生产大队来帮忙分担点活。   不仅要绣花,还要裁边缝边,要做的事情不少。   林晓的姥姥就是八十出生年代的人,给她讲过一些这年代的故事,家里头也一直留着台缝纫机做纪念,小时候她还见过姥姥拿缝纫机给自己做衣服。   去上工那几天,她就发现大家的分工明确,每个人都要做等量的活儿,岑春花手快,又从不偷懒,天天拼命干活,看着太累了。   现在队长已经把活具体派发到各家,只要按时完成,就能挣到所有工分,提前完成的话,还可以做别的事情。   如果缝纫机能帮上忙,也省得岑春花那么辛苦。   岑春花迷惑道:“闺女,你怎么知道缝…缝什么来着……”   “缝纫机。”   “缝纫机的用处你是从哪听来的?”   林旺财也是一头雾水:“闺女,你刚刚说你会俢缝纫机?”   林晓点头,稍微思考了一下,找到了一个比较好的理由:“之前去金湖大队的时候见过,那时候阿姨家就有一台,我是跟叔叔学俢机器的。”   岑春花和林旺财交换了下眼色,林晓口中的叔叔阿姨就是她去治病的时候住的那户人家,跟林家没什么关系。   龙福村的上一个队长是林晓的姑爷爷,喜欢林旺财,把林旺财当成亲儿子看待,见林晓可怜,又听说那户人家是土医生,治疗脑袋的疾病特别好,托了关系,让林晓过去。   林晓在山上摔伤那时,脑袋上鼓了一个小肉包,镇上的医生也不敢开刀,从那以后林晓自个也是沉默寡言,大家就觉得她傻了。   起初岑春花和林旺财也是这么认为的,后来才发现自家闺女不能说是傻,只是受了脑袋上那颗肉块的影响,比较迟钝,就给那户人家送了点东西,让林晓过去他们家住,去掉头上的小包包。   那个土医生确实有点本事,林晓回来后脑袋上的肉包就没了。   每当提起这事,林旺财都很唏嘘,林家本来也算是队里有头有脸的人物,尤其是托了林晓姑爷爷的福,虽然汪建光跟他们撇清了关系,可从前也没这么被人欺负。   自从林晓的姑爷爷去世以后,他们家才变成这样的,人人都能踩上一脚。   金湖大队岑春花去过一次,那个地方跟龙福大队完全不同,尤其是那个土医生家,看起来就很有钱,能用得起“高档”的东西。   听林晓这么说,心里的疑虑就消失了,反而感激人家既给闺女治病,又教会了闺女这么多东西,要不是离得太远,真想上门过去感谢。   不过俢缝纫机是其次,最主要的是东西不是自家的,岑春花不敢乱动:“闺女啊,这台缝纫机是别人放在我们家的东西,就算你能俢好,我们也不能随便用人家的。”   林晓没考虑那么多,这年头交通不便,前些年又动荡,谁也不知道那个人去哪了,还会不会回来,俢好缝纫机算是物尽其用,大不了到时候有钱了买台新的还给人家,或者是送些东西做赔礼。   “娘,当初那个人是发现缝纫机坏了才放在我们家的,兴许根本就已经做了缝纫机报废的准备,因此这些年才一直没有回来找。再说了,我们只是借用一阵子,就算人家以后回来,看到东西被我们俢好了,也不会介意的。”   林旺财还是觉得有些不妥:“用别人的东西不好,会给人家留下不好的印象。”   “缝纫机都坏成这样了,放着也是浪费。再说了东西买来就是用的,以后那个叔叔回来找,我们跟人家好好解释,再送点东西补偿,他会理解的。”   岑春花和林旺财想了想,点头答应了,缝纫机就是坏了才留下来的,如果能修好,对方回来找的时候心里也高兴。   得到同意,林晓就找家里头能用得上的东西,开始修。   岑春花和林旺财都好奇林晓会怎么修缝纫机,围在旁边看。   缝纫机破损得不算严重,重要的是关键部件没坏,林晓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就俢好了。   “娘,你来试试。”   岑春花有点局促:“这东西怎么用啊?”   林晓记得是用脚踩的,但具体怎么操作也不明白,在屋里找到了一块破布,挪了个凳子坐到缝纫机前,凭着小时候的印象把脚放上去。   她试了很久,才慢慢的找到节奏,刚开始线并不平整,后面就越弄学好了。   听着林晓踩缝纫机的声音,再看看布上的线很快就缝好了,岑春花和林旺财都觉得新奇。   “闺女,这这这,这也缝得太快了吧。”岑春花激动道,“可比用手缝快多了。”   家宝抑制不住好奇:“娘,家宝也要玩。”   林晓站起来,抱着家宝,让岑春花试试:“娘,你按着我说的方法试试。”   她会运用机器,但缝线这种活,还是岑春花做得更细致些。   岑春花这回没犹豫了,直接坐到凳子上,把双脚放到踏板上,看了一会,才小心翼翼的开始动手。   头几次线都歪了,但她学得快,上手以后缝得非常整齐。   岑春光激动得手抖:“孩她爸,闺女,你们快看看,我会弄了。” 第17章   岑春花喜形于色。   林旺财看着也高兴:“你学东西向来快,不过踩缝纫机需要双腿用力,你刚伤了腿,先休息两天。”   刚刚那么一折腾,岑春花的腿确实酸酸麻麻的,听到林旺财的话,伸手揉了揉腿,离开凳子,笑着说:“是该休息一晚上,大队长说了,花鸟的图案要用手绣,我先把图案绣好,后面再用这缝纫机做别的。”   说完,转头看向林晓:“闺女,你去金湖大队学了俢机器这门手艺,真是不错。”   都说这日子是越过越好,虽然现在村里人都买不起缝纫机,可别的大队都用上了,再过几年龙福村也会有的,缝纫机拿来做衣裳多方便啊,刚买来大伙儿肯定不会用,坏了也不会俢,闺女会做这件事情,兴许还能赚一笔钱呢。   真是不就有好多家修东西的店嘛,什么补鞋子的,俢锅碗瓢盆的,可多了。   农活闺女是干不来的,又累又不挣钱,要是以后闺女也能在镇上开家店,那就好了。   岑春花想到了遥远的以后,又念起了螃蟹的事情,忙说:“我们家有缝纫机这事可不能让别人知道,一来容易招人羡慕,二来东西不是自家的,不经他人同意私自用了传出去不好。”   林晓点头:“娘,我和爹都知道的,你放心吧。”   把缝纫机放好,她低头继续收拾屋里的其他东西。   一下雨,这天就冷起来了,岑春花拿出陈炭烧了半盆,放到屋里,她继续绣花,林旺财编竹筐,林晓和家宝在旁边打下手。   “等你爹的竹筐编完了,娘就带你们去镇上逛逛。”   一听要去镇上,家宝兴高采烈的:“家宝也要去。”   “好好好,到时候我们一起去。”岑春花看了眼堆起来的竹筐,“要是爷爷的竹筐能多卖点钱,就给你买糖果吃。”   前几天杨刚给的那两颗糖家宝还没吃完呢,一直放口袋里,他伸手掏了一会,拿出皱巴巴的糖纸:“家宝有糖。”   林旺财瞥了眼:“谁给的?”   林晓解释道:“杨大哥给家宝的。”   看着皱巴巴的糖纸,岑春花知道家宝留了很久都没舍得吃,又是一阵心疼:“等竹筐卖了钱,奶奶给你多买几颗。”   家宝懂事的摇摇头:“已经有了,不要了。”   汪爷爷说了,买糖果要花钱的,买了糖果以后就不能买别的了。   岑春花不说话了,但绣花的速度明显加快,心里默默的想着缝纫机的事情,她要早点做好这个活,如果手脚比别人快,镇上催得又急的话,兴许队长还会多给他们分配点任务,今年的工分就挣得差不多了,到了年末就能多分点东西。   若是时间空闲,还可以去山上找点东西去镇上换钱。   家宝还小,需要买点麦乳精回来,听说那东西能长身体,她在罗家见过,罗家的小孩喝了麦乳精,都长得白白三胖的,比村里的其他孩子都高,家宝太瘦了,得补点营养。   过几天去镇上,就去供销社里看看麦乳精的价格,争取给家宝也买上一小罐。   ***   这场雨来得突然,做什么都不方便,大伙儿都期待能放晴,但没想到,竟连续下了六七日,队里的院子都是用泥土铺的,坑坑洼洼,积了不少水,每天都要往外排水,才能避免雨水渗进屋子里。   林晓的屋子有两块瓦破了,雨水滴滴答答的渗漏,雨没停不好上去房顶俢,只好用盆接着,好在漏的地上不是对着床。   听了两三日漏水的声音,睡眠质量都下降了。   南方的冬天经常会下雨,可连着下这么多日,岑春花和林旺财也是第一次看到,别的不怕,就怕洪涝。一家人都盼着雨期赶紧过去,左等右等,第八天的时候终于停了。   有了缝纫机,原本计划半个月就能做好的绣活八天就全部做好了,整理好了院子,林晓陪岑春花去队里的仓库。   王志富一大早就在俢仓库的屋顶,看到他们来,有些诧异:“嫂子,林晓,有什么事吗?”   岑春花说:“队长,你给的活我都做完了,拿过来让你检查。”   “做完了?”王志富看了眼她们手里的布,顺着梯子爬下来,“先拿进屋里吧,我看看。”   岑春花和林晓把布放在桌子上。   王志富随便擦了下手就开始检查,走线非常的整齐,跟厂里头用缝纫机做出来的一模一样。   “嫂子,你这手真是巧。”王志富看了又看,觉得岑春花做的真是精致,接活前他进纺织厂里头看过,做得都没有岑春光的好。   手工活嘛,有点走线是正常的,可岑春花交上来的成品,太完美了。   岑春花扫了一圈仓库里没拆封的布,主动揽活:“队长,要是镇里头急着要,做不完的话,可以再分点给我。不用多记工分,就当作是帮队里的忙。”   下雨的这几天村里的妇女大部分时间都忙活着家里的事,王志富去走访过几个人,进度很慢,已经做好了延期交货的准备,听到岑春花这么说,求之不得,赶紧把一些布翻出来。   大伙儿都不容易,哪能让岑春花白做事啊。   王志富不是那种占老百姓便宜的人。   “嫂子,你手快,拿着这些布回家,做好了再送过来。我们队里头向来公平,谁做的活儿多谁的工分高,到时候我帮嫂子多记几个工分啊。”   岑春花笑着接过,假意推辞:“能帮上队里的忙我高兴还来不及,哪能多要几个工分啊。”   “这都是嫂子应得的。您做得最快,不仅帮了队里的忙,也帮了我的忙。”   镇上的命令下得急,又催着要成品,他这几天没少为这事发愁,恨不得乡亲们多出几双手,赶紧做好。   话都说到这儿了,岑春花也没说那些虚的,心安理得的拿着布离开。   等人走了,王志富的身后突然冒出一个人,盯着岑春花的背景,一脸纳闷:“队长,岑春花做得也太快了吧?这是怎么做到的。”   这才过去了八天。   同样的活儿,他家媳妇才完成了一半。   这个人是罗娇娇的爹,叫罗老根,是在仓库里负责搬运东西的。   王志富没想到别处去:“嫂子她一直都勤快,应该是这几天熬夜赶工赶出来的。”   说到这儿,王志富想起了一件事情。   前几天,书记刚跟他说想给龙福村两个家庭劳动模范表彰,鼓励乡亲们干活,到时候可以提一提林家。   春花嫂子勤快,之前每次上工都尽心尽力,这次的活也是最先交上来的,林家值得这个荣誉。   作者有话说:   读者号为“40263145”的小天使送出1瓶,“船长”小天使送出20瓶,么么哒! 第18章   晚上罗老根回到家,随口提起了岑春花提前完成绣活的事情。   罗老根媳妇也纳闷了:“这么快?去队里上工的时候,她的手速跟我差不多,大多时候做得比我慢。”   “嘿。”罗老根笑了声,“在队里干活时大家的工分都一样,能偷懒就偷懒,这次又不一样,队长给大伙儿分配了任务,提前完成的还可以再做,加几个工分,这不就勤快起来了嘛。”   林旺财媳妇,从前干活的时候,压根就没使全力。   这次分工一出来,马上就暴露了。   “那她的绣工做得怎么样?”   罗老根说:“可好了,那走线就跟缝纫机做出来的一模一样。缝纫机你知道吧,我跟队长去镇上的纺织厂拿货的时候,看过工人用缝纫机缝出来的,跟旺财媳妇做的没差。”   罗老根媳妇想了想岑春花平时的表现,不由得鄙夷起来,敢情之前那么卖力都是装的,明明同样的活儿做得比别人少,还每次都被夸做得好。   现在为了多挣几个工分,这手脚比谁都快,春花这人,也是一肚子坏水。   想到这儿,罗老根媳妇嗤之以鼻:“平时演得可真好。”   罗娇娇在一旁听着,不知是想起了什么,问:“娘,我听说林晓不傻了?”   罗老根媳妇转过头,眼睛贼溜溜的转了会,说:“娇娇,你不用担心,林晓这些年看着也不傻,不也一直没把你的名字说出来吗?总不会过去了这么多年,还来跟我们家算旧账。”   罗老根点点头:“当年也是她自己不小心,哪能怪得了你?”   大队里的人都认为林晓那次上山,是自己不小心摔坏了脑袋,就连林家人也这么认为,只有罗老根媳妇和罗娇娇心知肚明,当时娘俩就在旁边,那次在山上看到了野猪,不知野猪受了什么刺激,直朝罗娇娇冲过来,年幼的罗娇娇害怕,就把林晓往面前推,林晓被野猪追着跑,失足跌下山。   从那以后,罗娇娇就很少跟林晓在一起玩了,一直担心这事,好在多年过去,林晓对旧事只字不提,罗老根媳妇心安理得的装作不知道。罗娇娇没忘记,在她心里,也觉得林晓摔坏了脑袋。   也就是脑袋不太好使,才会再次被她唬骗,去跟那个知青在一块,拿走了本该属于罗家的霉运。   上一世穿书的场景历历在目,她挑中的男人原来看着优秀,可最终只当了个大学老师,居然还是个倒霉蛋,谈恋爱以后把霉运传给了自己,也给了孩子,导致整个家族后来的气运都不好,没几代就没落了。   不仅如此,那个男人还是个花言巧语的,会骗人,又不负责任,跟她在一起没多久就拍拍屁股走人。   她这次重新穿书,下定决心要离那个男人远远的,把林晓推给了他。   林晓的遭遇如同上一次穿书时的她,偷偷生了孩子,被村里人议论纷纷。   可霉运到现在还没怎么在林晓身上看到过,甚至还听到有人说林晓变好了。   她本来是不信的,直到前几天看到林晓去上工,觉得她整个人都不一样了,哪儿不同说不出来,但是可以感受得到。   还有她想去接触的另一个男人,根据上一次穿书的时间推算,这几个月早就到龙福村了,可她左等右等,也没见着人影。   罗老根媳妇安慰自家闺女:“就算要算账也得讲证据,一个傻了多年的人,说出来的话哪个人会信?闺女你就放心吧。”   罗娇娇害怕的不是林晓翻旧账,而是继承霉运的事情,不过霉运的事情她还没告诉罗老根夫妇,就点点头,表示自己没放心上。   罗老根媳妇就罗娇娇这么一个闺女,长得好看,学习又好,高中毕业以后虽然没上大学,可因为成绩好,被分配到了镇上的小学做老师,工作罗娇娇做了两年就推辞了,可这并不妨碍罗老根媳妇对自家闺女的喜欢。   她闺女有未仆先知的能力,说什么什么就会发生,不去上大学和当老师是因为有更好的事情等着他们家。   闺女她爹不就当上了队里仓库的管理员嘛,而且每年自家挣的工分是最多的,手头也存了点余钱。   想到工分,罗老根媳妇自然而然的想起了前几天罗老根提起的一件事情:“孩她爹,家庭劳动模范的事情,怎么样了,按我们家今年这情况,能评得上吧?”   罗老根非常肯定的说:“能,我偷偷问过队长了,这次的评比以村里每个家庭的总工分为标准,我们家工分高,而且我一直在仓库里替队长干活,队长肯定会先考虑我们家。”   “林家的工分也不低,现在又揽了新的活,要是最终工分比我们家高可怎么办?”   本来罗老根媳妇是不担心的,毕竟闺女她爹每天都在队长跟前晃悠,跟队长关系好,能说得上话。   可队长做事不偏袒,又有了评比标准,如果林旺财他们家的工分高,自家的把握就没那么大了。队长这人吧,有时候会照顾家庭情况不好的。   罗老根压根就没想过这等好事会落到林家身上:“放心吧,她们家就旺财媳妇一个人挣工分,我们家三个人呢。”   罗老根媳妇仔细一想,几天时间,岑春花的工分不会高到哪儿去,就没多虑了。   闺女前几天刚做梦,梦到她们家获得了劳动模范表彰,相信闺女的准没错。   罗老根媳妇惦记着劳动模范,罗娇娇心里又何尝不是如此,并不是因为评上了以后可以去镇上领奖,最关键的是可以见到那个人。上一次穿书她瞧不起的男人,后来居然大富大贵,因为曾经来龙福村插队,被镇上的纺织厂邀请,以青年企业家的身份来和劳动模范交流学习。   重新穿书回来,她已经错失了跟那个人接触的最佳时间,第二次机会,决不能再错失。   *   日子又过去了三天,有了缝纫机,岑春花浑身干劲,天天晚上熬夜缝布,三天时间就做好了,不过林晓这次没打算让她把布拿给王志富,免得做太快了让村里人怀疑。   多亏了缝纫机,岑春花才省了不少力气,自然也是不想让人家知道自家有这么个东西,工分比别人多挣了几个,自己也不打算继续做了。   这天正好是赶集的日子,林旺财的竹筐和草席都编得差不多了,岑春花准备带林晓去赶集。   镇上离龙福大队有四个公里的路程,需要走路过去,天刚蒙蒙亮,林晓和岑春花就出发了。   知道要去赶集家宝活碰乱跳的,一路上别提多开心了。   走了一会,岑春花瞧见前头有两个人,定睛一看,是何珍英和林顺利。   岑春花还记着那天何珍英的相救之恩,把人叫住:“顺利他娘,也去赶集啊?”   何珍英回头,看到她们,笑着应话:“嗯,带顺利过去逛逛。”   岑春花看了眼她的背篼,知道她这是又去镇上卖东西了。   何珍英四年前就守寡了,丈夫死了以后,亲戚都不待见她,跟林顺利孤儿寡母的一起住,日子不容易,但手脚也勤快,什么事都少不了她。   何珍英的娘家比岑春花的还远,当初家里穷,林家用了半袋粮食就把人娶过来了。   她认得山上的很多东西,运气好的时候,偶尔能卖上一笔钱。   岑春花加快步子上前:“一起走吧,我们也要去赶集。”   何珍英笑笑,算是答应了。   走在一起,总免不了要搭话。   “婶婶,这些竹筐都是旺财叔编的啊?”   “是旺财编的,今天去镇上,看看能不能卖出去。”   林晓和何珍英不熟,插不上话,看到家宝和林顺利互相盯着对方瞧,似乎有点想在一起玩,又有点胆怯不敢靠近。   林晓就说:“家宝,跟哥哥一起走。”   得了同意,家宝小跑上前,跟林顺利并排走,两个孩子都是活泼的性格,熟得快,没多久就手牵着手一起走了,因为几乎都是用跑的,很快就甩开了林晓她们,林晓怕他们走太远有危险,把人叫住,叮嘱他们慢点。   两人听到后,放满了步伐,时不时停下来捡个石头,或者是折路边的几根草把玩。   林晓一边看两个孩子一边默默听着自家娘跟何珍英说话,何珍英说了几句,突然提到她:“林晓,明年家宝也该上学了吧?”   林晓点头:“是该上学了。”   她三岁的时候就上幼儿园,本来家宝也可以去学校了,但现在不是暑假,不好办手续,加上家宝刚过来龙福村,还得适应一段日子。   她准备在家宝上学前,先教他一些基础知识,以后上学也能够让他尽快适应。   本来林晓已经考虑过这件事了,今天听何珍英提起,脑海里突然闪现过几段模糊的记忆,她去知青点接触某个人的时候,画面中何珍英是在场的。   林晓看着家宝渐行渐远的背影,思考了一会,没忍住问:“嫂子,你还记得家宝他爹吗?”   这个问题把岑春花都问傻了,本来以为闺女是觉得丢人才隐瞒她不说,可看闺女这模样,居然连孩子他爹是谁都不知道。   这还了得?   “闺女,你连孩他爹都忘了吗?”   岑春花嘴太快,说完又意识到有外人在场,赶紧揭过这个话题:“闺女,你很少去集市上逛,这回去了,可得好好看看。”   林晓直白道:“娘,我记忆力不好,有些事情忘了,感觉嫂子是知道的,就想问问。”   无论以后怎么样,总得知道家宝的爹是谁吧,她有种直觉,何珍英知道这件事,而且何珍英是个善良的人,从没在背后说过她的坏话,说了也没什么。   何珍英没想到林晓会问这个,队里的八卦平时她从不掺和,但有关林晓的流言也听了不少,见她问起家宝身世,脸上的表情很是平常:“这个你可能得去问孟老师。”   她的确见过林晓大晚上住在一个男人的屋里,那个男人她没见过,但跟孟老师貌似是认识的。   队里的知青点早就没人住了,那批知青也只剩下孟老师一个人没走,林家想找回人,让那个人负责的话,唯一的线索就在孟老师那儿。   “今天学生不上课,孟老师应该有时间,他住的地方婶婶认得,前些天才听他说过想要几个竹筐,婶婶可以过去问问孟老师买不买。”何珍英话说得委婉。   那天晚上的事情说来也尴尬,第二天以后何珍英见林晓神色平常,便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她能帮的,只有这么多。 第19章   岑春花知道孟老师是谁,他是下乡的一个知青,自己以前还送过几个红薯给人家吃呢,恢复高考以后,不知道为什么孟老师没走,留在镇上当中学老师。   知道孟坤廷了解这件事,岑春花默默记在心里,准备改天找个时间去好好了解。   村里人现在都在议论这事,说自家闺女被人抛弃了,话说得有多难听就多难听,就算家宝的父亲不愿意担起这个责任,也得了解来龙去脉,让家宝知道自己的爹是谁。   想着家丑不能向外扬,岑春花找了个话题揭过这件事。   走到了镇上,林晓她们就跟何珍英分开逛了。   每五天赶次集,镇子周边生产大队里的人都来了,人挤人,非常的热闹。   林晓往两旁一看,镇子比龙福大队大很多,在这个年代也算是繁华了,只有一条主路,两旁是整齐的土墙瓦房,都是木门。   7.8年以后,政策就放开了,生产大队里的人可以到集市上卖自家的农场品。   卖东西的都是镇子周围的人,先到先挑位置,东西还挺齐全的,扫帚、豆腐、家禽、青菜等等都有。大家的东西大都放在货担里,有的拿着个小木凳坐着,有的人直接蹲在地上或者坐在地上。   林晓扫了一圈,富有繁华是算不上,但很有生活的味道。   岑春花很快就找到了一块空地,赶紧占位置,把竹筐放下来摆。   旁边的位置有人摆摊卖大饼,是提前做好的,离得近,香味飘出来,家宝看了几眼,忍不住吞口水。   岑春花知道家宝饿了,把口袋里好不容易攒的钱掏出来看了看,问了旁边卖饼的老婆婆:“饼怎么卖啊?”   卖饼的老婆婆转过头来笑了笑:“两分钱一个,要吗?”   说完瞥了眼家宝,下意识说了句:“这孩子长得真俊,是孙子吧?”   “对的,拿两个饼。”岑春花掏出四分钱给她,那人递过两个饼,岑春花拿给家宝和林晓:“先吃点填肚子,等待会竹筐卖了钱,带你们去吃粉。”   饼是用糯米粉摊成的,没有馅,上面撒了点芝麻。   早上出门前,三个人喝了白粥垫肚子,林晓知道岑春花舍不得花钱,但看到家宝想吃才买的,把饼掰成两半,一半给岑春花,一半自己吃。   家宝看了林晓的举动,也把自己的饼掰了一半给岑春花:“奶奶吃。”   看到这一幕,岑春花热泪盈眶,孙子懂得疼自己了,软声软语的说:“奶奶手里有呢,家宝正在长身体,得吃一个。”   家宝摇摇头:“我吃得少。”   旁边买饼的老婆婆越看家宝越觉得喜欢:“这孩子,不仅长得讨喜,还会心疼人。有这么一个孩子,你们的福气啊。”   岑春花听到这话,笑了起来:“确实是福气。”   因为摆摊的地方互相挨着,又被光顾了生意,这会儿也没几个人来买饼,老婆婆便跟岑春花闲聊起来。   没过多久,来赶集的人就多了起来,家宝站在竹筐旁,时不时会有几个路过的人看他几眼。   附近都是卖东西的人的吆喝声,此起彼伏,林晓学着他们的样子,也吆喝了起来:“卖竹筐了啊,两毛钱一个。”   林旺财编了好几种类型的竹筐,有的拿来挑东西的,比如运土,还有的能放米,上面有盖子,有的则放菜,放菜的还能拿来过滤米渣。   龙福大队里的谷子脱壳还是需要拿去公共碾房用石磨子脱壳,这种办法弄出来的米总会带不少渣,放在竹筐上抖,就能比较快速的把渣过滤出去了。   这赶集的人大部分都是其他生产大队的,岑春花不认识,脸皮薄,没想过叫唤,听林晓这么一吆喝,愣了好一会儿。   自家闺女什么时候这么爱说话了?   林晓叫了一会,家宝也学着她的样子,有模有样的,声音软糯糯的说:“卖竹筐,两毛钱一个。”   可能是因为竹筐样式不错,真的有几个人过来看,还寻问了是怎么编的。   不过这集市上不止林晓自家卖竹筐,有的人卖的比林晓便宜,看的人货比三家,只卖出去了一个。   看着时不时拿着新竹筐路过的人,岑春花好奇是谁家的生意这么好,让林晓和家宝守着摊位,去找同样卖竹筐的人。   回来后,岑春花说:“闺女,他们卖的比我们便宜,有的两个才一毛钱。”   说着又补了一句:“他们编的没有你爹好,你爹做得这么辛苦,要是让我也这么卖,心里舍不得啊。”   闺女他爹每天晚上熬夜编,做得又慢又好,价格太低,是糟蹋闺女他爹的手艺。   林晓估摸着时间,现在也就过去了一小时左右,并不着急:“娘,再等一等,如果实在不能卖出去,再降价。”   林晓不懂编织,但她知道有多辛苦,先把山上砍回来的竹子用刀切小了,有时候还需要磨一磨,让竹子表面平整,然后开始编。   林旺财做事仔细,快的话半天能编一个,慢的时候一天也就一个。   二十个竹筐,前前后后编了将近半个月才完成。   岑春花想着时间也没过多久,那就再等等,可三个人左等右等,就卖了五个,还是小的,被买的人砍价砍成了一毛钱一个。   大的竹筐岑春花是怎么都舍不得降价,眼看着竹筐没怎么卖出去,心里就急了,尤其是今天龙福生产大队的两户人也过来卖竹筐,还全都卖完了。   “闺女,我们这价格是不是太高了?”   有时候买东西也看眼缘,她们一家子看着都是好相处的,卖不出去的原因,只会是跟价格有关了。   话刚说完,罗老根媳妇不知怎么的和郭兰枝凑在一起,过来了,看到岑春花,打了声招呼:“林晓她娘,卖竹筐呢?”   岑春花看了眼她们的背篼,这是采购得差不多了,就问:“要回去啦?”   “差不多了。”罗老根媳妇问,“你们家这竹筐怎么卖?”   “小的一毛钱一个,大的两毛钱。”   “太贵了,得降点价。兰枝今天也卖竹筐,五分钱一个,早卖光了。”   说完,罗老根媳妇又跟郭兰枝去其他地方逛了。   这会儿好多人都买好东西回家了,再等下去今天估计得拿着剩下的竹筐回家,得不偿失,岑春花狠了狠心:“闺女,不然我们也五分钱一个?”   卖个几毛钱,回去还能买点东西呢。   林晓低头琢磨要不要这么做的时候,家宝摇摇头:“不要五分钱。”   家宝这个年纪哪里懂得做生意和钱的价格,不过岑春花宠孙子,还是笑眯眯的跟他解释:“五分钱一个,我们就能卖完了,卖完就带家宝去买东西,然后回家。”   家宝却说:“爷爷辛苦,两毛钱一个,有人会买的。”   这是心疼林旺财呢,岑春花何尝又不是这样,有点犹豫了。   就这样等啊又等,眼看着龙福大队的人都买完东西回去了,人也越来越少,竹筐还是剩了十五个,岑春花灰心丧气的时候,突然有个人朝她们走过来,先掂了掂竹筐,再反复检查材质:“这些大竹筐怎么卖?”   岑春花抬头,对方的衣服很脏,鞋子上也是沾了不少泥,但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的,口袋上还挂着一根笔。   这是个有身份的人。   她倒不觉得对方能用得上竹筐,不过还是客气的回了一句:“两毛钱一个。”   家宝甜甜的叫了声:“叔叔好。”   来人没想到家宝会跟自己打招呼,笑笑:“小朋友好。”   说完他数了一下竹筐,非常干净利落的掏钱给岑春花:“这些大的我都要了,这是两块钱,您对一下数。”   买十个。   岑春花惊了。   这一下子就来了两块钱,她颤抖着手接过对方的钱,说了好几句谢谢。   那个人看着家宝说:“前几天下雨,路塌了,需要用竹筐。”   家宝是个懂事的,朝他再次笑笑:“谢谢叔叔。”   等人走了,岑春花感觉自己还在做梦,整个人都晕乎乎的。   “闺女,两块钱,是两块钱啊。”   本来都不抱希望了,这一下子把大的全都卖出去了,可以给家宝买肉吃了。   不知道是不是开了运,后面有四个竹筐断断续续的以一毛钱一个的价格卖了出去,只剩最后一个的时候,岑春花已经不想再等了:“闺女,家宝,我们去买点东西。”   三个人最先去的地方是镇上的供销社,里边货架子很多,所有日用品都摆在上面。   林晓看了一圈,供销社跟她之前逛的百货大楼差不多,种类齐全。   供销社里的人很多,现在政策放开了不少,有些小东西能用钱买了,而大部分尤其是大件的还是得用票。   岑春花停在了麦乳精的货架前,林晓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三块钱一罐,袋装的也得两块钱。   岑春花叹了口气:“等以后钱存得差不多了,再给家宝买一罐。”   今天竹筐赚了两块九,如果拿来买麦乳精就一点都不剩了。   林晓点点头,她现在怀里抱着家宝,发现家宝一直盯着某个方向看,原来是放糖果的货架子。   糖果现在是能用钱买的,两分钱一个,岑春花眼睛尖,瞧出家宝的心思,掏出一毛钱给售货员。   “拿五颗糖果。”   售货员拿完糖果,一道声音插了进来:“仓库里还有香皂吗?”   女售货员回答:“还有,你去仓库里搬点出来吧。”   岑春花看过去,不由眼睛一亮,本来就想找孟坤廷问话,结果在供销社遇到,这可太巧了:“孟老师。”   孟坤廷也看着她们,笑了笑:“嫂子,来赶集啊?”   岑春花点头,想到何珍英说的事情,跟他搭腔:“孟老师,你也来买东西啊?”   孟坤廷说:“我调到供销社来了,现在在这儿当售货员。”   岑春花这才发现他的衣服上贴了块工作牌,售货员那可是金饭碗,听说一个人的月工资就能养活一大家子,岑春花没想到孟坤廷调到这儿来了,不过一想人家的家境,本来就是城里的,又有文化,留在镇上,得到厚待也在常理之中。   岑春花走过去跟孟坤廷聊天,先从他在龙福村插队的时候说起,然后又扯到了别的,孟坤廷是个聪明的,知道她有话要问,聊了会,主动说:“嫂子,我得去仓库搬点香皂出来,麻烦您搭把手。”   供销社里的东西都是售货员自己搬的,不会麻烦别人,岑春花知道,孟坤廷这么说,肯定是想找个人少的地方跟自己单独聊天,就高高兴兴的答应了。   岑春花跟着孟坤廷走了以后,林晓才发现有另一个人在场,是跟孟坤廷一起出现的,似乎看了她好久。孟坤廷走后,女售货员主动跟他说话,他才转头,然后走到了售货台后面,帮别人拿东西。   林晓本来以为只是正常打量,带着家宝在旁边随便看看,可好一会过去总觉得对方还在瞧自己,扭头一看,正好对视上了。   那人没避开她的视线,大方的交谈:“坤廷他们应该很快就回来了。”   林晓点点头。   这人长得挺高,也很白净的,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很暖。 第20章   林晓不知道对方的身份,简单点头打过招呼以后,就抱着家宝绕到了另一个货架后面看。   家宝得了糖果,对其他东西就没有想法了,把糖纸打开,舔了几口后又想收起来。   林晓看到了,开口阻止:“可以吃完这颗糖,剩下四颗拿回家以后慢慢吃。”   家宝从口袋里掏出那四颗糖,一颗颗的指:“这是爷爷的,这是奶奶的,这是娘的,这个是家宝的。”   “娘不吃糖,回家以后家宝给爷爷一颗,奶奶一颗,剩下的两颗都是你的。”   娘俩聊天的时候,林顺利突然冒出来,兴高采烈的喊了声:“家宝。”   两个人今天在路上刚刚建立了友谊,这会儿见到面都很开心,家宝从林晓的怀里下来,往林顺利的方向跑:“顺利哥哥。”   “你看,我娘给我买的玩具。”林顺利炫耀似的给家宝看自己手里头的东西,是几颗弹珠。   家宝第一次看到弹珠,好奇的问道:“这是什么?”   “可以玩的,等回家以后,我再给你好好看看。对了,你们来供销社买什么?”林顺利问完就看到了家宝手里的糖果。   家宝把自己的糖果拿给他看:“奶奶给我买了糖果。”   不知是想到了什么,家宝低头看了看糖果,似乎在犹豫,然后慢吞吞的掏出另一颗糖果给林顺利。   “顺利哥哥,给你。”   林顺利比家宝大三岁,平时在大队因为自家娘受到冷眼,没几个孩子跟他玩,第一次有同龄孩子给自己递糖果,手都伸出去想接了,一想到何珍英的叮嘱,又默默把手缩了回去。   “你留着吃吧。”   他已经是懂事的大孩子了,娘说过,别人给的东西不能轻易拿,也不要羡慕别的小孩,会让人看不起。   林顺利不收,家宝就默默放回口袋里。   可林顺利是非常馋的,盯着家宝手里的糖果,忍不住咽口水。买玩具就不能买糖果,这是他跟何珍英约好的,于是扭过头,让自己摆脱糖果的诱惑。   何珍英并没有来供销社,林晓就问林顺利:“顺利,你娘呢?”   林顺利被何珍英养得好,胆子大,也有礼貌,乖巧的回答:“我娘在对面买东西。”   一抬头,目光就不可避免的看到家宝在舔糖果,吞口水的动作更大了。   他也想吃糖果。   小孩子的眼睛是瞒不了人的,林晓见他想吃又极力忍着,有些于心不忍,跟家宝说:“家宝,拿一颗糖给顺利哥哥。”   家宝听话的拿出一颗糖再次递给林顺利,林顺利犹豫不决,不过没忍住糖果的诱惑,最终还是拿了。   他懂得礼尚往来,把手里的弹珠分给家宝两颗:“给你。”   得了弹珠的家宝很是高兴,放在手心玩了很久。玩着玩着一颗弹珠从手里滑落,家宝“啊”的一声,追着弹珠跑。   弹珠停在了售货台前面,家宝蹲下身子刚要捡起来,一只大手抢在他前面,家宝愣住,抬头一望,是刚刚跟孟坤廷在一起的男售货员,苏志明。   家宝盯着苏志明手里的弹珠,很想要,但又不敢开口。   苏志明把弹珠递给他,然后问:“你叫什么名字?”   “家宝。”   “这名字好听。”苏志明笑了笑,这时有人叫他拿东西,又回到售货台后面去了,时不时看林晓两眼。   拿回弹珠的家宝跑回林晓身边,怕东西再掉,放进口袋里收好。   林顺利手舞足蹈的跟家宝说起刚刚去逛集市时看到的东西,家宝听得津津有味。   林晓边看着两个小家伙边记着货架上那些东西的价格。   ***   另一边,岑春花出门以后,就迫不及待的问孟坤廷:“孟老师,我听顺利他娘说,你认识家宝他爹。那人到底是谁啊?”   家宝他爹?   孟坤廷听到这话短时间内懵了,他刚刚注意到了家宝,本来以为只是岑春花的某个侄子,现在一听,感觉并不是那么一回事。   “嫂子说的家宝,是刚刚那个孩子?”   岑春花点头:“前几天回来认亲了,原来养在溪水大队,我问了小宁,她不愿说家宝他爹是谁,只能来问你了。”   “孟老师,说来也不怕你笑话,队里的人向来瞧不起我们家,尤其是小宁,这回家宝回来认亲,什么坏话都往小宁身上套。我就这么一个闺女,不忍心看她被人这么欺负,就想着找到家宝的爹,就算人家不认这个孩子,也不能让人说家宝连爹都没有啊。”   孟坤廷捋了一下岑春花的话,才反应过来家宝是林晓的孩子。他们下来插队的时候,跟龙福村的人没什么太多的接触,各做各的,有关家宝的八卦也没人告诉他。   岑春花见他沉默,以为他不愿说,连忙解释:“孟老师,你放心,我们家并不是想跟家宝他爹算账,只是想着以后有人问起,能说出孩子他爹的名字。”   “队里的人都猜测,家宝他爹是你们那批知青中的某个人,之前也怪我忙着照顾旺财,没注意小宁,更没关注过这事。你跟那几个知青熟,应该知道小宁跟哪个知青走得最近吧。”   孟坤廷恍然大悟。   原来林家这是怀疑家宝他爹是知青中的某个人。   他认真的回想了一番,林晓当初确实频频到知青点走动,给唐睿送东西,有时候是红薯,有时候是玉米糍粑。   他们知青点里的人当时也在议论林晓喜欢唐睿。   唐睿这人来历很神秘,下来龙福村插队的时候,家庭资料是空白的,他的背景跟其他人不一样,性格又孤僻,从不跟别人交流。   他当时是知青点的领队,负责和唐睿交接,可唐睿爱搭不理的,每天除了完成该干的活,就待在房间里,不跟他们来往。   后来高考一恢复,大家伙都回城里去了,唐睿也不知所踪,他让人去查过,没有这么一个人,唐睿的名字是假的。   到底不关自己的事,也就没细查。   “嫂子,您说的人应该是唐睿,不过他跟林晓的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这种事情,还是得问当事人。”   “唐睿?”岑春花蹙眉,“孟老师,您知道唐知青的身份吗?”   孟坤廷摇摇头:“嫂子,不是我故意瞒着不说,唐睿的身份有点特殊,我们知青点的人都不知道他的来历,知青点散了以后,大家都不知道他去哪了。”   孟坤廷神情诚恳,看着不像在说假话。到龙福村插队的几批知青里,就他脾气最好,是个老实人。   从他这儿打听不到什么,岑春花放弃了:“谢谢孟老师。”   “嫂子客气了。”   “对了,其他人都回去,孟老师您怎么还不回去啊?”岑春花下意识提了一嘴,别说她好奇,龙福大队里的人也在八卦。   四年过去,再怎么着,孟家也应该能把孟坤廷调回城里了。   孟坤廷礼貌的笑了笑:“回去了也不知道做什么,对这儿有感情了,想多留几年再走。”   知青们都有文化,这文化人的想法跟农民是不一样的,岑春花没继续问下去,又道谢了几句,折回供销社。   在供销社买了几样小东西,岑春花带着林晓和家宝去吃粉。   粉是素的,就放了点番茄和葱花,但汤用大骨熬制而成,不知里头加了什么配料,香得很,家宝能吃半碗。   吃完粉,三人又去卖猪肉的摊子。   岑春花左右挑选,最后买了一斤五花肉,这会儿集市上的人已经寥寥无几,卖猪肉的也快收摊了,就跟人家砍价,从八毛钱一斤砍到七毛钱。   把必要的东西买完,手头就只剩下五毛钱,没多逗留,走路回家。   回去的路上,又碰到了何珍英母子,就结伴而行。   途中,岑春花按耐不住,跟何珍英隔开一小段距离后,拉着林晓偷偷问:“闺女,你真不记得家宝他爹是谁了?”   林晓如实道:“娘,别的事情我都记得,就这事记不住。”   “唐睿记得吗?”   林晓不假思索的摇头。   说来也奇怪,有关家宝的记忆,就像是被什么东西故意封住了,毫无头绪。   岑春花叹息连连。   她们家这造的什么孽啊?   自家闺女被人欺负了,偏偏还记不住对方的身份,想上门讨说法都没门。   ***   供销社里,买东西的人走得差不多的时候,苏志明跟孟坤廷闲聊:“刚刚来买东西的那姑娘你认识?”   今天见到的熟人也就何珍英和林晓她们,何珍英苏志明认识,那剩下的符合苏志明嘴里的姑娘称呼的也就只有林晓了。   孟坤廷没直接回答,而是调侃:“怎么,看上人家了?”   苏志明想着林晓的模样,笑笑:“看着挺熟悉的,总觉得认识。” 第21章   孟坤廷跟苏志明家里是世交,小时候穿同一条裤子长大的,后来长大了几年没见过面,在这儿又遇见,感情还是像小时候那样深。   苏志明的心思孟坤廷一清二楚,揶揄他:“哪个漂亮姑娘你不熟悉啊?”   上初中那会,苏志明就专挑漂亮姑娘接触。   这人,很看姑娘家的脸。   苏志明也没拐弯抹角,直接问:“真认识那姑娘?她家里情况怎么样,结婚了没?”   孟坤廷当面给他泼了一盆冷水:“别肖想人家姑娘了,那孩子就是她儿子。”   苏志明脸上的笑容当场凝滞住了:“结婚了?”   然后又补了一句:“可惜了。”   姑娘长得很漂亮,可惜又是个有主的。   孟坤廷嘴巴严实,不喜欢讨论别人家的八卦,没有回答苏志明的话,而是打趣起他的婚事:“你那未婚妻,真不打算回去娶了?”   这事不提还好,一提苏志明的脸色都变了,愁眉苦脸:“不回去了。”   “那姑娘长得是没那么好看,可家境不差,还在厂里工作,百里挑一都挑不着这么好的,你也别要求太高了。再拖几年回去,家里不认你这个人,到时候挑姑娘更难。”   “要是真心疼我,就不会给我配那么一个对象了。”苏志明一想到家里给自己介绍的姑娘,鸡皮疙瘩都快冒出来了。   也不知道爹娘抽了什么风,偏偏给他找了那么一个磕碜的,害得他这几年躲在这地方不愿回去。   不好看的姑娘工作和家境都不错,好看的都结婚生孩子了。   他只能单着。   “别说我了,你的情况怎么样了?”   孟坤廷唉声叹气:“还是老样子。”   “还打算争取?”   孟坤廷肯定的点点头:“遇到一个喜欢的太不容易了。”   两人各有各的苦衷,唉声叹气。   ***   林晓这头刚回到家,家宝就跑进院子里:“爷爷,爷爷……”   听到声音,林旺财立即从屋里出来,慈笑着摸了摸家宝的头:“回来了。”   家宝把一颗糖果递给他:“给爷爷吃。”   林旺财看了眼糖果,知道是岑春花买给他的,摇摇头:“爷爷不吃糖,家宝吃啊。”   虽然林旺财不拿,家宝还是放在了他的手掌心,然后转头兴奋的指着岑春花的背篼:“买了好多东西。”   岑春花把背篼放下,脸上同样洋溢着喜色:“竹筐都卖完了,赚了两块九,给家里添了点东西,还买了一斤五花肉。”   最后那个竹筐,她送给孟坤廷了。   听到自己编的竹筐卖了钱,林旺财也笑了:“真的?今晚给家宝做肉吃。”   岑春花点点头,买斤肉不容易,吃了这么多天的青菜,终于能给闺女和孙女做肉吃了,赶紧拿着背篼到厨房,把其他东西放好以后,就准备分五花肉。   就买了这一斤,不能一顿吃完,得分成几半,一餐吃两三块肉就差不多了。   林旺财神神秘秘的招呼家宝到屋里,有东西要拿给他。   “家宝,猜猜爷爷给你做了什么东西。”   家宝非常的配合的歪着个脑袋,做出思考的模样:“糖果。”   “不对。”   “玩具。”   “我们家宝真聪明。”林旺财也不逗他了,把东西拿出来,家宝哇的一声,捧着东西跑到院子里,给正在打水的林晓看,“娘,你看。”   林晓转过头,小家伙手里拿着一个小竹篓。   “真好看,以后这就是你的了,等哪天奶奶有空带我们去河边,你就拿着这个去。跟爷爷说谢谢了吗?”   家宝刚刚只顾着高兴,自然是没有说的,赶紧扭头,甜甜的对着屋门口的林旺财说了声谢谢。   林旺财道:“家宝喜欢就好。过几天没啥事,爷爷带你去河边。”   话音刚落,余光瞥见院门口站着个人,贼眉鼠眼的,赶紧收敛住笑:“扒皮,有什么事吗?”   被发现了,周扒皮也不再躲着,迈步进院子:“旺财哥,今天是赶集日,去赶集了吗?”   听到周扒皮的声音,岑春花就知道这人又开始趁着挨家挨户的看大伙赶集买什么东西回家了,条件性反射的把肉藏起来,然后动作麻溜的把林旺财白天从地里摘回来的青菜放在面前挑拣。   林旺财语气冷淡:“腿脚不方便,没去呢。”   “竹筐编完了吗,让嫂子拿去集市上卖,能卖得点钱。”   林旺财今天又新编了几个,放在厨房门口,周扒皮的那点歪心思摸得透透的,假装叹气:“这年纪大了,手脚就不禁用了,十来天就编了几个,闺女她们买去集市上卖,没人买,又拿回来了。”   周扒皮的眼睛已经直溜溜的往厨房里头看了,见岑春花在挑菜,完全不看眼色的凑过去:“嫂子,挑菜呢。”   岑春花也做出一副苦相:“本来以为今天赶集能卖几个竹筐挣几毛钱,结果就卖了一两个,白跑一趟了。”   聊天的功夫,周扒皮已经把背篼里头放的东西都看完了,没有见到吃的,假装安慰道:“兴许是想买的人今天没去赶集,下次嫂子再拿去镇上试试。”   说完就扭头到林旺财身边去了,看林旺财在收拾多出来的竹条,上前帮忙收拾,那双眼睛啊,就没停过打量,房门没关,好巧不巧的,给他看到了缝纫机。   周扒皮停下手,好奇的盯着缝纫机看:“旺财哥,这是什么东西啊?”   昨晚岑春花在用去年买的布帮家宝做衣裳,早上赶集走得急,没把缝纫机收起来,做到一半的衣服还放在上面,林旺财刚刚也忘记了遮盖,被周扒皮看了个正着,赶紧解释道:“哦,那个啊,前几年一个亲戚路过留宿的时候,放在家里头的,说有空了再回来拿。这几天收拾东西,就拿出来了。”   周扒皮没见过缝纫机,盯着看了一会,就没再看了,随便给林旺财搭把手,又慢悠悠的准备去别人家转溜。   路过林晓旁边,他突然停下来,眼珠子转了转:“林晓,家宝他爸人找着了吗?”   在村里晃悠的这些日,周扒皮把林晓的事情听得差不多了,这八卦一传十,十传百,都说到林家想找人找不到这份上了。   林晓冷着脸:“不打算找。”   四个字,把周扒皮所有想问的话都堵住了,今天虽然没看到肉,但上次在林家这儿尝到了甜头,就意思的问几句,见林晓态度冷漠,安慰几句,利索的出门。   不久,就听到他跟杨美丽搭话的声音,杨美丽可不像二房这么好脾气,粗声粗气的回答,话中带骂,周扒皮不敢惹她,很快声音就远了。   林旺财忧心道:“闺女,缝纫机被扒皮看到了,他会不会把这件事说出去?”   这队里的人成天到晚没事干,最大的乐趣就是逮着别人家的事情热闹,周扒皮是个大嘴巴。   岑春花也从厨房里走出来:“这周扒皮真是让人讨厌,缝纫机放屋里头,也能让他看到,那双眼睛就跟狗一样,一天到晚乱看,别人家的厨房看,就连睡觉的屋子也要看。”   骂咧了几句,岑春花大步进屋,把缝纫机藏起来。   林晓轻皱眉头:“他好像不认识缝纫机,应该没事的,就算队里的人知道了,我们实话实说,他们也不会把我们怎么着。”   这东西不是队里头的,其他人最多就是说说闲话。   林旺财想想也是,周扒皮能认得什么东西,最多也就觉得缝纫机是个稀罕物,好奇一时半会,很快就会抛之脑后。   ***   林家还是小瞧了周扒皮,这人完全就是个没皮没脸的,在队里头吃了一堆闭门羹后,主意居然打到了王志富家。   进屋一阵热络的打完招呼,看到王志富媳妇在屋里头,不知摆弄什么东西,咯吱咯吱的响,问道:“嫂子,还在绣花呢?”   周扒皮从小就游手好闲,不好好上学,专门干偷鸡摸狗的事情,被改造过几年,坏事不敢干了,脸皮倒是厚了,三十岁了还是个老光棍,每天都往女人堆里凑,知道最近队里头的妇女都在绣花,就自然而然的找了话题。   王志富今天刚拿着攒了好几年的钱托人给自家媳妇买了一台二手缝纫机,王志富媳妇学会怎么用后,在放杂物的那间屋子摆弄,看到周扒皮,一脸没好气:“嗯。”   说完,停止踩缝纫机,叫唤王志富:“孩儿他爹,院子里的布晒干了吗,帮我拿进来。”   王志富正在喂鸡,抽不开手,刚准备拿,周扒皮一脸殷勤的走过去,把布拿下来:“志富哥,你忙你自己的,我帮嫂子拿过去。”   王志富还没来得及阻止呢,人就进屋去了,好在那是杂物间,不是睡觉的屋子,王志富就没叫住他,只是无奈的摇摇头。   看到进来的是周扒皮,王志富媳妇脸皮都垮了,接过布,一声谢谢都没有,干着脸问:“来我们家有事吗?”   王志富上过高中,有文化,又擅长跟人交流,当了好几年的队长,算起来是队里最有钱的,周扒皮走得最多的,就是他们家了。   被蹭了几次饭,王志富媳妇咬牙切齿。   周扒皮仿佛没看到王志富媳妇的臭脸,讨好的说:“嫂子真勤快,赶集日还在这儿忙活队里头的事情,志富哥能娶到您,是他的福气。”   拍马屁的话对王志富媳妇不管用,她把周扒皮当成透明人,继续踩缝纫机做衣裳。   王志富低头看了眼缝纫机,起初只是觉得熟悉,听到咯吱咯吱的声音是从缝纫机里传出来的,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发现这玩意能拿来做衣裳,惊讶不已,瞬间就想到了林旺财家的那个,仔细比照,竟然还一模一样。   “嫂子,这是什么啊?”   王志富媳妇不耐烦的回答:“缝纫机,拿来做衣裳的。”   一句话说完,就缝好了一条线。   周扒皮看得瞠目结舌:“这是好东西啊,做得这么快。嫂子,这缝纫机你们从哪儿拿来的。”   说起来话没完没了的,王志富媳妇听他说话心里就窝火,烦躁的把布放下:“志富见我平时做衣裳不容易,攒了好几年的钱给我新买的。”   “多少钱买的啊?”   “九十块钱!”   王志富虽然是队长,可每个月的工资也不算高,王志富媳妇可不想让别人说他们家占了队里的便宜,于是想了想,又补充道:“我娘家补贴了一半的钱。”   这么贵?   那就奇了怪了。   王志富家的条件能用得起好东西,村里的人都不会觉得稀奇,毕竟是公家人,有工资。林家二房那条件,怎么可能用得起九十块钱的东西,说亲戚留下的,可他们家的亲戚,除了龙福大队里头的,可没听说过哪个人有钱。   周扒皮想了半天,确认自己没记错,摸摸脑袋,说出了自己的疑惑:“我刚刚在旺财哥家见过一模一样的。”   王志富媳妇刚想撵人离开,听到后猛然抬起头:“你说林旺财家也有缝纫机?”   “嗯,跟嫂子你这台一模一样,我还特意问过了,说是某个亲戚留下来的。”   王志富媳妇纳闷了。   当家的是队长,有脸面,又有熟人,凑了几年的钱才买得起缝纫机,林家家徒四壁,哪来的钱买?   “扒皮,冤枉人的话可不能乱说,这缝纫机可不便宜。”   “嫂子,我怎么敢骗您?”周扒皮一脸诚恳,就差掏出自己的心窝了,“您看我什么时候敢在您跟志富哥面前说假话,东西我是真的见着了。”   这话倒是没错。   周扒皮在其他人面前吊儿郎当的,到了王志富这儿就毕恭毕敬。   “真的见到了?”王志富媳妇再次确认。   周扒皮十分笃定:“真的。”   王志富媳妇沉默了。   周扒皮不敢在她跟前耍小心眼,如果说的是真的,这事绝对不对劲,得跟志富说一声。 第22章   王志富作为队长,平时队里有人到家里头,都会客气的询问要不要吃饭,王志富媳妇就不同了,高兴和不高兴都摆在脸上,而且不是个好相处的脾气,遇到不喜欢的,把饭菜直接从桌子上端走是常有的事情。   她只要不主动叫人吃饭,就说明没这打算,也不欢迎。   周扒皮虽然脸皮厚,可不敢得罪王志富媳妇,在王家逗留了一会,见王志富没什么表示,出门朝剩下的人家去了。   吃完晚饭,王志富媳妇心里还挂念着周扒皮说的事情,就跟王志富打听:“孩他爹,你这几天去旺财家走得勤,见过他们家的缝纫机吗?”   “缝纫机?”王志富压根就不知道这事,迷惑道,“你的意思是旺财家也买了一台缝纫机?”   “哪儿是买的,要是有钱买,何苦这些年过着穷苦日子。而且还藏着噎着,一看就来历不明。有空你去林家走动,看看是不是真的。”   “这是谁告诉你的?”说实话,王志富也是不敢相信林晓家能用得起缝纫机的。   要说是林建平还能理解,毕竟是退休老师,而且林建平的姐夫还当过镇书记,手里头多少会有点钱。   可整个大队人尽皆知,林老爷子不待见二房一家,分家以后早就没什么接触了,林旺财受伤的时候,治腿的钱还是东借一点西借一点的。   “周扒皮说的,他那双眼睛比狗还刁钻,谁家有什么东西都知道,也不敢跟我撒谎。你不是说过旺财家的布做得很快的,我估摸着这跟缝纫机有关,过两天你去收布的时候,趁机瞧瞧。”   王志富媳妇越想越觉得蹊跷,更多的是不舒坦。   她作为队长的媳妇,按理什么好东西都是他们家先用,本来还想着改明儿让大伙儿羡慕羡慕她的缝纫机,结果这下倒好,林家比自己先用上了。   换谁能高兴得起来啊?   王志富沉默半响:“大伙儿的家底我们并不是完全清楚贸然过去打听,要是误会了,以后见面难免尴尬。”   林老爷子一直偏爱旺财,旺财哥小时候皮,跟他一起上学的时候,没少犯错,学也不去上,整天惦记着河里的鱼,林老爷子该宠的还是宠。   现在明面上看着是没来往,可你说亲生父子哪有真的割舍得掉血缘的,怕是林老爷子偷偷给旺财哥塞钱了。   “这有什么好尴尬的,要是路数正,哪会偷偷摸摸的用,如果是偷来的,让人抓着了,以后丢的是我们整个大队的脸面,上头怪罪下来,第一个找的是你。”王志富媳妇思来想去,还是认为林晓家的缝纫机不是靠自己买来的。   媳妇这么一说,王志富就决定多留了心眼:“改天有空我过去了解下情况。”   媳妇儿说得没错缝纫机不是每个人都用得起的,怕就怕旺财哥家的那台不干净。   ***   王志富家发生的事情林晓她们一无所知,当天晚上岑春花紧赶慢赶,把家宝的上衣做了出来。   眼看着离冬天也没几个月了,岑春花把回娘家时嫂嫂们送的那些旧衣服拿出来,准备重新拆了,给林晓和林旺财都做件衣裳。   第三天傍晚,家宝就穿上了新衣裳,是用新布做的,家宝很是高兴,穿好后跑去了林顺利家。   几天时间,家宝和林顺利已经玩到了一块,早上起来不是你找我就是我去找你。   林顺利一看到家宝的新衣服,别提有多羡慕了,围着他看了又看,穿上这身,家宝比之前可爱不少,就连何珍英都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两个孩子牵着手去外边玩,恰好罗老根媳妇路过,远远的看到一个可爱的孩子,凑近了,才发现这不就是林家那小孩吗?   换衣裳了?   前几天见到家宝的时候都是穿着旧衣服,看到人家穿件崭新的,罗老根媳妇忍不住打量,看材质和走线,还是从镇上买回来的,心里就暗暗想着,这岑春花还真是疼这小孙子。   也就这一家子的耳朵是聋的,村里的八卦都不当回事,成天还让孙子乱跑。   见到了王志富媳妇,罗老根媳妇先是参观了半天的缝纫机,赞叹连连,然后拉着王志富媳妇问了许多关于缝纫机的事情。   王家买了缝纫机这事已经慢慢传出去了,这两天时不时会有人过来看热闹,给王志富媳妇脸上添了光,她跟罗老根媳妇关系好,心里头正乐着自己有缝纫机,亲自给罗老根媳妇示范怎么用,还让她也试试。   罗老根媳妇推脱了几句,按耐不住好奇,真的上手试了,因为紧张,前几次走线都是歪的,逗得王志富媳妇哈哈大笑。   罗老根媳妇羡慕得眼睛都挪不动了:“这缝纫机真好。”   王志富媳妇心里美滋滋的想,那可不是,这种好东西也就只有她用得起,可不知怎的就想到了林晓家那台,那点高兴劲很快就过去了,看着罗老根媳妇,心生一计,就拉着人说那件事。   罗老根媳妇听了,大吃一惊:“不会吧,他们家能用得起缝纫机,那母猪都会上树了。”   “可不是嘛,所以我这心里头也在怀疑,不过到底是人家的家事,就没好意思去打听,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王志富媳妇看似平常的聊着八卦,没有明确表达自己想打听的想法,但这话已经激起了罗老根媳妇的好奇心,罗老根媳妇行动力快,当即就说:“我今天路过顺利家的时候,看到家宝穿上新衣裳了,说不定还真有这事,等回去的时候,去她们家看看。”   王志富媳妇故意拦她:“周扒皮的话不一定可信,如果不是真的,就尴尬了。”   “周扒皮虽然不靠谱,但他嘴里说出来的八卦,就没过不准的,这事就包在我身上了。”罗老根媳妇信誓旦旦的打着包票。   这种事情王志富媳妇肯定是不想出马的,有个人替自己去最好不过了,笑容满面的提起罗娇娇,还夸了几句,并答应让罗老根媳妇过来自己家拿缝纫机做衣裳。   一顿话说得罗老根媳妇心花怒放,晚上的时候,没忍住嘴,跟罗娇娇说起这件事。   罗娇娇回想前一世的经历,最早用上缝纫机的确实是林晓家,但那台缝纫机不是她们自己买的,而是有人搁在她们家里头,还是偷来怕被发现,才落下的。   这事后来闹得沸沸扬扬。   林家当时是主动发现然后找缝纫机的主人,虽然脸面丢是丢了,却阴差阳错的让林晓认识了那个男人,两人结婚以后,林家的日子好转,还成为了一段佳话。   想到这儿,罗娇娇觉得不能让事情这么顺着发展下去,趁着那个男人还没出现,得先把林家告发,说是她们偷的。   “娘,这事八成是真的,我前几天梦到队里有人偷了别人家的缝纫机,我看就是林晓家偷的。”罗娇娇想了个馊主意,“你不是跟王婶走得近嘛,找个机会告诉她,让队长查。不过你话可不能说得太直接了,也不能当出头鸟,小心被记恨。”   罗娇娇做的梦都是预言梦,一梦一个准,罗老根媳妇一直觉得自己生了个仙女,上天派来帮助罗家的,心里更加蠢蠢欲动。   王家这棵大树她早就想攀了,要是林旺财他们的缝纫机是偷的,她去揭发,就是大功一件。   罗老根媳妇美滋滋的打着小算盘,吃完饭又去王家走了一趟,委婉的提到镇上有没有人丢缝纫机。   王志富媳妇一听就明白了,转头就跟王志富说。   媳妇这几天念叨林旺财家的缝纫机没完没了的,王志富本来以为是自家媳妇小心眼,尽把队里的人都想成坏的,都不打算再查下去了,可巧合的是,他去镇上开会,恰好听到厂里的人说副厂长家被人偷了两台缝纫机。   王志富当时心里一听,这不就跟自家媳妇说的一样了嘛,就问厂里的人是什么时候丢的,那些人说几年前不见了一台,半个月前又被偷了一台,怀疑是同一个人作案。   于是王志富就重视起这件事来了,林旺财家就算是不小心捡到的缝纫机,而缝纫机如果正好是副厂长家里头的,以后被人发现,对整个村子的名望都不好,回到队里,就催促自家媳妇去林家走动瞧瞧。   林旺财家王志富媳妇才不愿意踏足呢,就让罗老根媳妇去。   罗老根媳妇耳根子软,当即就应下,晚上天黑以后拿了两个鸡蛋,去了林晓家里。   林晓正在院子里围篱笆,看到罗老根媳妇来了,停下手:“罗大娘,有什么事吗?”   罗老根媳妇回答:“林晓,还在忙啊。我过来没啥大事,就是听其他人说你娘的绣活好,想过来学习。你娘呢,在哪儿?”   岑春花这会儿正带着家宝在屋里头用缝纫机做衣服,这村里人向来进别人家都不喜欢打招呼,林晓怕罗老根媳妇会像周扒皮一样不说一声就进屋,扭头大声喊:“娘,罗大娘找你来了,说想跟你学绣活。”   岑春花听到后,赶紧把东西藏起来,准备出门瞧瞧,罗老根媳妇就趁着林晓一个不注意,往屋里钻了:“你娘忙的话就不用叫她出来了,我进去瞧瞧她。”   罗老根媳妇健步如飞,林晓还没来得及阻止,人就进去了,看到岑春花手忙脚乱的掩藏缝纫机,愣了愣,好半会才反应过来:“春花,在做衣裳呢?”   她看着岑春花盖了一半的缝纫机,惊了。   亲眼所见,她才不得不相信,林家真的有缝纫机。   又被人撞了个正着,岑春花再想藏也没办法了,用身子挡住缝纫机:“有什么事吗?”   罗老根媳妇往里走两步:“队长夸你绣活好,我过来学学。今天家里煮了几个鸡蛋,这两个是给家宝吃的。”   把鸡蛋塞到家宝手里头的时候,罗老根媳妇透过岑春花身子的缝隙,瞧了个大概,崭新的缝纫机,是偷来的没错了。   就在这个时候,林晓出现在门外:“罗大娘,屋里挤,去厨房坐着吧,我娘做衣裳的时候,都是在厨房里做的。”   罗老根媳妇没动,眼睛一动不动的盯着岑春花身后,假装发出惊叹:“春花,你后头的是什么啊?”   岑春花本来不想说,可都被瞧见了,遮遮掩掩的反倒让人误会,就直说了:“当初一个亲戚让我们帮忙保管的缝纫机。”   “这样啊。”此时此刻,罗老根媳妇难掩内心的激动,林家的把柄可算让她抓着了,不过她这次过来的理由是学习绣活,现在目的达到了,可不能让岑春花怀疑,于是不动声色的点了点头,从屋里出去。   罗老根媳妇拉着岑春花问了好多绣活的事情,看起来就是真的来学习怎么绣花的,离开的时候,她自己都觉得戏演得好,没有直接回家,拐了个弯儿去王志富家,添油加醋的说了一通。   “都看过了,那缝纫机是新的,而且春花遮遮掩掩,很怕让人看到。”   这事郭兰枝也知道了,罗老根媳妇说话的时候在场,就接了一句:“前几天好像有人看到林旺财他们傍晚的时候鬼鬼祟祟的搬着什么东西进屋,我看就是缝纫机。”   王志富媳妇这下肯定林晓家的缝纫机就是偷来的,催促王志富过去林家查,王志富早就查过了,几年前留宿在林家的那个男人是个小偷,不再怀疑自家媳妇的话,去了林家。   罗老根跟在身后去看热闹。   ***   一连被两个人看到缝纫机,岑春花的心里七上八下的,不得安宁,总觉得有事要发生。   “闺女,不然还是把缝纫机好好放在哪儿吧,我们就不用了,娘这心里不踏实。”   到底不是属于自家的东西,用的时候就提心吊胆的,被人发现以后,更是不敢动了。   林晓知道岑春花的顾虑,刚想说话,王志富的声音从背后传了过来:“嫂子,还没睡呢?”   屋里头的缝纫机还没收,看到王志富,岑春花的脸色霎时就变了:“队长,这么晚来,有什么事吗?”   王志富不是个擅长拐弯抹角的人,斟酌了下措辞,直接问:“我听说嫂子家里头买了台缝纫机?”   岑春花的脸色更难看了。   这消息传得也太快了。   不是自己的东西,她当然不敢冒领:“缝纫机不是我家的,是有个亲戚存在我们这儿的,说过有空过来拿。”   王志富不是喜欢多管别人家闲事的人,就算缝纫机是昂贵的东西,也不会让他特意跑过来一趟,林旺财觉得不对劲,赶紧从屋里出来:“志富,那台缝纫机有什么问题吗?”   “旺财哥,你们家的缝纫机是不是几年前留宿的那个人留下来的,当时吃饭的时候,我也在场,是那个人吗?”   林旺财点头。   确认了对方的身份,王志富就直说了:“你们家的缝纫机可能是副厂长的,被那个人偷出来,存你们家里头了。”   岑春花和林旺财脸色骤变。   偷…偷来的? 第23章   一看林旺财跟岑春花的脸色, 王志富猜想这事八九不离十了。   不过比起偷这个说法,王志富更愿意相信林旺财一家不知情,看到人家留了缝纫机, 手头又需要用才拿出来。   只要缝纫机还回去, 对林家和整个大队都不会有任何影响。   “旺财哥, 我也是前两天开会听纺织厂的工人说副厂长几年前丢了缝纫机,据他们的描述, 应该就是你们家这一台,听扒皮说你们家有缝纫机,就赶紧过来看了。”   岑春花慌了,趁着偷东西的罪名没冠到自家身上, 赶紧一五一十的解释前因后果, 说完补充道:“队长,缝纫机真的是那个人放在我们家里头的, 我们什么也没做,你得相信我们。”   “嫂子,旺财哥, 我今天就是相信你们才过来通知这件事的。你们什么性子, 我还不知道嘛, 怕你们以后被人说三道四,才来提醒一声的。”   有王志富的这句话, 林旺财就安心了:“志富,你赶紧进屋看看,缝纫机是不是那个副厂长家的那台,如果是, 我们这就给人家还回去。”   王志富点点头, 跟着他们进屋, 脚刚踏进去,看到家宝站在缝纫机旁,似乎是遭受了什么惊吓,杵在那儿不动。   岑春花把家宝抱到一旁,收拾好缝纫机上的东西,就招呼林晓:“闺女,过来帮娘搬缝纫机,让队长好好瞧瞧。”   刚说完,岑春花就懵了,原本崭新的缝纫机不知怎么的,外面有点生锈,掉了不少碎屑。   这个时候容不得岑春花多想,关键是把缝纫机还回去要紧,就使劲搬。   林晓过去帮忙把缝纫机挪出来,手刚动,缝纫机的机头就顺着桌子滚落到地上。   看这架势,岑春花再次怔住,刚刚缝纫机还好好的,怎么一会功夫,就变成这样了。   岑春花尴尬得不知道怎么解释,这要是被队长误会知道人要来,故意把缝纫机弄坏可就糟糕了。   林晓淡定的把缝纫机机头捡起来,放回桌子上:“队长,前几天我们家收拾东西的时候,看到这台缝纫机时就已经坏了,本来想试试能不能拿来缝衣裳,还没修好呢,你就来了。”   王志富一看,缝纫机确实有点老旧了,从外观看坏了很久,别说缝衣裳了,俢都俢不好。   不过好还是坏,都有可能是副厂长丢的那台,不能留在队里头。   “运来我们镇上的缝纫机都有编号,我看看是不是副厂长丢的那台。”说着王志富走上前检查,却没看到编号,以为是屋里太暗了,看不见,举起煤油灯凑近看,把上面的灰尘擦拭得干干净净,还是什么也没有,那一块的漆也掉光了。   这是放太久了的缘故,把编号给磨掉了。   岑春花心提到了嗓子眼:“队长,是副厂长丢的那台缝纫机吗?”   没见着编号,王志富也不好辨认,琢磨了下,说:“编号被磨掉了,我也瞧不出来,不如这样,明天我把缝纫机送回镇上,让副厂长亲自看看。”   岑春花和林旺财都同意,王志富出门前,岑春花还特意求个人情:“队长,我们一家老老实实,从没做过什么坏事,到了副厂长面前,麻烦队长帮我们解释。”   “嫂子放心吧,我会把情况都跟副厂长说明白的。”   岑春花把王志富送出门那会,林晓没跟着出去,先看了眼缝纫机,再看看家宝:“怎么回事?”   家宝知道自己做错了事情,紧张的望着她:“娘,不是我,它自己坏的。”   这台缝纫机林晓里里外外都摸过了,绝不可能生锈成这个模样,突然坏了,肯定跟家宝有关。   她倒不是想追究,而是觉得自家儿子的体质过于强大了,好端端的缝纫机都能磨损成这个样子。   她也记得当初这台缝纫机是有编号的,自己还记下来了,突然掉漆,是福是祸现在还说不准,于是抱起家宝:“娘没怪你,刚刚是不是吓到了?”   家宝点点头。   他年纪小,可心里头清楚着呢,是因为自己靠近缝纫机,缝纫机才坏的,因为跟汪爷爷住一起的时候,汪爷爷家里的东西总会莫名其妙的变坏。   可他又不敢说。   他怕爷爷奶奶讨厌自己。   于是一整个晚上,家宝的表情都怏怏的,林晓说要讲故事给他听,也没能让他高兴起来。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也把岑春花整得手足无措,忧心忡忡,王志富离开后,她就碎碎念起缝纫机的来历,还是林晓看得开,反复安慰,才进屋睡觉。   这些天林晓已经习惯抱着家宝一起睡了,搂着他酝酿睡意的时候,因为隔音不太好,隔壁屋断断续续传来岑春花和林旺财的床头话。   夫妻俩在讨论缝纫机的事情。   家宝听到后,心情更加低落了,小声的问:“娘会不会讨厌我?”   煤油灯早就吹灭,屋里没有亮光,林晓看不到家宝的表情,但听声音,快哭了。   “怎么会呢,家宝没有做错事,娘不会讨厌你的。”   家宝咬着嘴唇,不说话了。   从他记事起,溪水大队的孩子见到他都是躲得远远的,说他是倒霉蛋,大伯母也这么说。   可汪爷爷总说他是福娃,是个好孩子。   他都不知道该相信谁的了。   他好像给娘和爷爷奶奶带来了麻烦。   ***   一连两天,家宝的心情都不太好,林顺利去上学以后,他没有玩伴,就跟在林晓身后,看林晓修整院子。   缝纫机被王志富送入镇上以后,好几天都没有消息,队里头各种流言蜚语冒出来,岑春花一碰到人就被问关于缝纫机的事情,心里本来就焦灼,被队里的人问来问去的,更心烦了,干脆待在家里不出门,跟林晓一起修整院子,傍晚有空的时候就去问王志富缝纫机的后续。   王志富那头本来随便找了个借口说缝纫机是从路边捡到的,让人家副厂长看,可编号都没了,缝纫机也非常破旧,看不出什么来,副厂长就问了一大串问题,王志富回答不上来,干脆实话实说了。   得知实情,副厂长把缝纫机交给厂里会俢机器的工人帮忙看,工人说还得两三天才能有结果。   日子就这样又过去了几天,妇女们把手头的布给绣好了,王志富抢在最后两天,把布送到纺织厂,圆满完成任务。   大伙儿的工分有了,心也跟着安定下来。   而水田里的稻谷也成熟了,到了收割的时候。   谷子收成关乎着整个龙福大队的粮食问题,比其他事情都重要得多,明年能不能吃饱饭,全看田里的谷子。   于是王志富开始张罗起收谷的事情,通知大家去上工。   由于缝纫机的消息迟迟没有传回来,岑春花好几天都无精打采的,上工都没那么积极了。   带着林晓跟大家去田里收稻谷的时候,闷着不说话,只埋头干活。   一呢是确实有心事,怕缝纫机真是那个远方亲戚留下来的,连累了家里,二呢这件事队里的人都知道了,好多人都暗中说他们是小偷,等着看笑话,表现出一副高兴的样子,跟其他人聊天,反而还容易惹不痛快。   闭了嘴,其他人爱怎么说怎么看她们家,都由着他们,自己装聋作哑就是了。   可你不往人堆里凑热闹,人家可不会装作看不到。   村里的妇女舌头都比较长,收谷子又无聊,总得找点事干,而最近队里头发生最大的事情,全都聚集在林晓家里头了。   割谷子的时候,郭兰枝在岑春花旁边,跟她搭了几句话,因为是别的事情,岑春花就应了。   说了一会,郭兰枝拐到了邓缝纫机的身上:“春花,缝纫机那事有消息了吗?”   有人先提出来,其他人的手明显都变慢了,竖起耳朵听。   岑春花摇头:“还没消息呢。”   郭兰枝好心安慰:“你也别想太多,就算真是偷来的,也不是你们家偷的,是别人寄存在家里头,那个副厂长真的想找人赔,也不会大老远找上门来的。”   不提还好,一提岑春花的心就揪紧。   缝纫机她是用过的,偷的人消失得无影无踪,百来块的东西,人家肯定想让赔偿,东西是从自己家抬出去的,抵赖不了,要找肯定会来找她。   罗老根媳妇和王志富媳妇是这件事的揭露者,都不吭声,她们旁边的一个人突然开口:“那个人真是不厚道,偷了东西,不敢带走,就拿来栽赃别人。”   “旺财媳妇,你们家没用过那台缝纫机吧?要是用了,说不定那个副厂长还以为是你们家偷的。”   “副厂长那可是惹不起的人物,如果要来找你们家的麻烦,可就真出大事了。”   说话的人渐渐变多,你一句我一句,把所有最坏的结果都想到了,岑春花自知理亏,也插不上嘴,没怎么应声。   岑春花不在状态,割稻谷饿时候出神,食指不小心被镰刀划了一下。   郭兰枝看到了,“哎呀”一声:“出血了,赶紧包扎去。”   林晓带着岑春花到旁边坐着,止完血,岑春花感觉脑袋晕乎乎的:“闺女,你说什么时候才会有结果啊?”   岑春花一整天的状态林晓都看在眼里,知道她压力大,开口劝:“娘,别多想了,都说船到桥头自然直,就算缝纫机真是那个副厂长的,我们也不会有事。”   岑春花也想不在意,可她这几天都睡不着觉,因为家里头有污点的,以后想去供销社和队里的卫生所买药都比其他人难。   她怕脏水泼到自家头上,关键还有理说不清。   休息了一会,岑春花又回去干活,可总是没办法集中注意力,好几次镰刀差点割到腿,看得旁边的人心惊肉跳的:“旺财媳妇,先回家歇着吧。”   郭兰枝也说:“你看你手都受伤了,干活不方便,回家休息一天,明天再来上工。”   大伙儿都在劝,表面上是关心,实则都知道怎么一回事。   虽然也想知道细节,可收谷应该有好兆头,见血终归是不好。   岑春花本来想撑到晚上,可好几天睡不好觉,头痛欲裂,知道自己留下来也干不好活,决定先回家休息半天。   她去找王志富,王志富看她面色苍白,一副要晕倒的模样就说算一个工分,让她先回家休息。   “林晓,先把你娘送回家吧,再回来上工。”   林晓点头,准备送岑春花回去。   没走几步,就来人了。   “队长,纺织厂派人来了,抬着缝纫机,说是找您。” 第24章   来报信的人神色匆匆, 林晓正扶着岑春花,感觉到岑春花站得没有刚才稳了,侧头一看, 岑春花的脸色比刚刚还要难看, 不过好歹听到了消息, 明显来了点精神。   “镇上的人怎么说?”岑春花不安的问。   “什么都没说。”过来传消息的人回答,“只说要找队长。”   那些人肯定是副厂长派过来的, 亲日派人带着缝纫机到生产大队里,不会是什么好事,王志富不敢耽搁时间,在河边迅速把脚和手洗干净, 赶回家里头。   林晓带着岑春花跟在后面, 岑春花一路走得飞快,好几次快要跌倒, 林晓就劝她:“娘,别担心,到时候真有什么事, 就让我来回答。”   那天她检查了遍缝纫机, 被家宝身上的霉运一传染, 破得就像废弃了十年,按那个副厂长丢失缝纫机的时间推算, 不是同一台。   再说了,偷东西的不是她们,就算要追责,也不能让她们全权承担这个责任。   岑春花满脸急色:“闺女, 这可不是小事啊。”   如果真是副厂长家的缝纫机, 那她们家就相当于偷了公家的东西, 跟公家对着干,以后什么事都没她们家的份,还有可能被人穿小鞋子。   她可是记得,从前队里头有人偷了粮食,被送进了局子里,再也没出来。   那些工人把缝纫机送回来,不就明摆着拿着证据上门兴师问罪嘛。   可这些担忧岑春花也就心里想想,不敢跟林晓明说,既怕她害怕,又觉得她不明白。   林晓从小就没吃过苦头,来了这儿,除了生活不太方便,吃的不够好,其他的适应得很好。   她性格淡然,什么都看得开,一路上不慌不忙,跟着到了王志富家,便看到纺织厂的人,一共来了三个。   王志富刚跟他们打完招呼,岑春花就走上前,尽量平静的问:“几位同志,缝纫机怎么送回来了?”   这三个人都是厂里的工人,没见过岑春花,刚疑惑她的身份,王志富解释道:“这个是旺财媳妇,叫春花,缝纫机就是从她们家搬出去的。”   高个子的工人哦了一声,热情的和岑春花握了握手:“原来是春花同志,副厂长让我们向你们问好。”   听到副厂长三个字,岑春花的脸色都绷起来了:“副厂长是怎么说的?”   高个人工人面带微笑:“缝纫机副厂长看过了,不是他们家的,我们也检查过一遍,这台缝纫机坏了至少七八年了,副厂长就让我们给你送回来。为了一台缝纫机打扰到你们,副厂长心里非常过意不去,让我们过来致歉。”   这是没事的意思了?   岑春花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同志,您的意思是副厂长没怪我们。”   “哪儿的话,缝纫机是你们家的,拿到镇上去检查给你们添了麻烦,副厂长他心里头还觉得愧对你们呢,这是副厂长给你们的东西。”说完,另外两个工人就把礼物递给岑春花。   这欣喜来得太突然,没惹上事岑春花已经是谢天谢地了,哪里还敢收:“同志,这礼物我们不能收,你们拿回去吧。”   三个工人是带着任务过来的,自然不能把东西原路提回去,硬要塞给她。   岑春花正推辞着,林晓突然问了一句:“那这台缝纫机以后我们家能用吗?”   那三个工人看向林晓:“这台缝纫机坏了,我们在厂里试着俢了两天,没能俢好,怕是用不了了。”   村民的东西,怎么用自然是她们自己来决定,不过折腾了几天,缝纫机是完全坏掉了。   副厂长是个明事理和大度的人,不是自己家的东西,阵仗还弄得这么大,心里头有愧,才派他们送赔罪的礼物过来。   林晓现在也不能保证自己能不能把这台缝纫机再次修好,没再说什么,倒是那三个工人知道她是林家的,岑春花又不愿意收礼,转手把东西拿给她。   林晓不喜欢那些虚礼,这台缝纫机被带走后,对自家的颜面造成了损害,觉得那个副厂长送礼赔罪是应该的,就心安理得的收下。   接了就没有再退回去的道理了,三个工人把缝纫机抬回她们家,然后在王志富的盛情邀请下,去王家吃了顿饭再离开。   几天内心情起起落落,看着厨房里头堆着的礼物,岑春花没敢拆开,仍是心有余悸。   本来以为家里要摊上大事了,结果缝纫机送回来了不说,还有礼物,感觉就像在梦里一样。   不过心里的大石是落下来了。   岑春花不动,家宝也不敢乱动,就蹲在旁边看着。   林旺财唏嘘道:“没什么事就好,这个副厂长是个好人,讲道理的。”   这话林晓也赞同:“为人还是不错的。”   王志富只是一个队长,就已经跟大伙儿分出差别来了,镇上就这么一个纺织厂,听说规模还不小,副厂长的职位不低,跟她们这种老百姓扯不上边儿,本来都不用大费周章的弄这一出的,送礼过来,看着真是诚心想赔罪。   林晓把东西拆开,有几块红糖,两斤左右,还有饼干和几斤糯米粉。   东西可真不少。   全部拿出来后,林晓发现最底下还压着五块钱。   见到钱,还是五块这种大数目,林旺财吓到了:“怎么还给了钱。”   林晓并不惊讶:“缝纫机一台上百块,他们把缝纫机弄坏了,应该是过意不去,就给了钱。”   “这副厂长太客气了。”岑春花感慨,然后想了想,说,“这钱我们就不要了,改天拿给队长,让他有空帮忙还给副厂长。”   本来收了礼物,她这心里头就不安心,再拿钱,估计觉都睡得不安稳。   林晓把钱收好:“压在最底下就是不想让别人看到,娘你要是把钱给了队长,说不定副厂长知道了还不高兴呢。人家给都给了,我们就拿吧。”   她们缺钱,人家副厂长可不缺。   这是笔意外之财,林旺财是个有主见的人,思考了会,同意林晓的话:“收着吧,正好给闺女和家宝买块布,添件衣裳。”   林旺财都这么说了,岑春花沉默半响,也接受了。   把钱放好后,岑春花看着糯米粉,开始琢磨怎么吃。   思来想去,想起菜地里还有点红薯,决定做点红薯糍粑解解嘴馋。   岑春花找好锄头,叫上林晓和家宝:“家宝,走,奶奶带你去地里挖红薯,给你们做点糍粑吃。”   作者有话说:   红薯糍粑很好吃,不知道小天使们有没有试过? 第25章   林晓还没去地里挖过红薯, 但今天明显岑春花非常高兴,就回屋换鞋子,准备去红薯地里看看。   等收拾好了, 看到家宝的一瞬间, 她想到这几天的事情, 抱起家宝亲了一口:“缝纫机坏了对我们家来说不是坏事,我们也算因祸得福了。”   家宝听完失落的心情一扫而光, 露出星星眼:“家宝没有惹祸吗?”   林晓捏了捏他的脸蛋:“当然没有了,家宝还给家里添福了呢。”   家宝知道自己没有惹祸,终于放宽心了,笑着搂住林晓的脖子。   三个人去到种红薯的自留地里。   岑春花拉着红薯藤左看看右看看, 挑了个根大的地方挖, 家宝蹲在地上,聚精会神的看着。   林晓也来了兴致:“娘, 红薯成熟了吗?”   “熟了。”岑春花肯定道,“这块地儿肥沃,往年就这片地方的红薯最大, 你瞧瞧, 这么大的藤, 肯定能挖出红薯。”   岑春花边挖边告诉林晓要顺着红薯藤的踪迹往下挖才能找到红薯。   林晓没有下地的生活经验,就站旁边看。   岑春花挖了一会, 看到红薯冒头,轻轻扒开周围的土后,把锄头放到旁边,指给林晓和家宝看:“你们看, 这红薯大着呢。”   家宝眼睛一亮, 走进土坑里, 摸了摸红薯:“红薯,红薯。”   岑春花说:“奶奶的乖孙儿,你先站到旁边,等奶奶挖出来了,就给你拿着。”   家宝使劲点了点头,一动不动的看着岑春花挖,等红薯挖出来了,家宝发出一声欢呼。   岑春花又往旁边挖了挖,挖出两个小的,皱皱眉头,重新挑了根藤继续挖。   “小的可以拿来煮着吃,大的才好做糍粑。”   林晓接过岑春花递过来的两个小红薯,把上面的土弄掉,头一回到红薯地里,看到红薯藤的样子和红薯在土里的情况,她也觉得稀奇:“娘,怎么才知道哪儿有大红薯啊,我帮你找找。”   这红薯是个好东西,长得快,还能填肚子,家家户户都种,自留地平时都是岑春花自己打理,如今看到闺女和孙子这么高兴,就想让林晓也体会一下挖红薯的感觉,把锄头递给她。   “闺女,你就挖这儿,看到这个藤了吗,藤往哪边长就挖哪儿,待会就能挖到红薯了。”岑春花贴心的讲解起来。   林晓知道是怎么个流程以后,拿起锄头开始体验,果不其然,挖到底下的时候真的找到了红薯,有两个拳头大。   林晓看着都高兴。   家宝看到了,把手里的红薯放下,跑过去抱住那个大红薯,然后说:“我也要挖。”   林晓让他站到自己面前,握着他的手一起挖。   三个人正乐呵着呢,自留地旁边的小路突然传来了村里人的聊天声。   “也不知道旺财他们家怎么样了。”   “这还用猜吗,人家都把缝纫机送回队里了,肯定就是拿着物证回来找他们赔偿来了。”   “这旺财家真是倒霉,破事儿一堆一堆的。”   “还不是因为生了个扫把星。”杨美丽尖酸刻薄的声音异常明显,“早就跟他们说过了找个神.婆看看,就是不听劝,什么坏事都往家里招了。”   王志富媳妇也在人堆里头,听到神婆两个字忍不住开口:“现在讲究相信科学,别整天宣扬封建迷信,什么神婆的,都是骗人的。”   队长的媳妇杨美丽哪儿刚反驳啊,悻悻的应了一句:“这不是看她们家发生太多奇怪的事情了嘛,看着就玄乎。”   几年前那场事故,那么多人跟林旺财待一块,偏偏只有林旺财摔断了腿,要说二房不是沾染上了什么东西,杨美丽是不相信的。   二房家那块地方,风水师早就说过有不干净的东西,会败坏运气,偏偏只有二房觉得胡扯,到头来什么倒霉的事情都摊上了。   林晓在研究所工作的时候,别看平时工作忙,其实身边的同事也很八卦,总是爱议论别人的男朋友、家境和工资收入,还有领导的桃色绯闻。   她已经觉得自己的同事够八卦了,没想到这村里的妇女有过之而不及,都是大舌头。   她跟岑春花对视了一眼,双双皱眉。   那些人显然还没看到她们,正聊得起劲,林晓大声打断她们:“缝纫机不是副厂长家的,不仅给我们送回来了,还向我们赔礼道歉了呢。”   林晓的声音很大,说话又直接,没留任何情面,一群人停下脚,面色臊红。   在背地里说人家坏话,还被当场撞破,没什么比这更尴尬的事情了。   一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后还是王志富媳妇打破了尴尬的氛围:“春花,在挖红薯呢?”   岑春花见她们的面色都不太好看,先是回应了王志富媳妇,然后接着林晓的话往下说:“缝纫机的事情多谢大伙关心了,没啥大事,人家副厂长完好无损的给我们送回来了。”   几个妇女脸皮再厚,也遭不住岑春花这么说啊,毕竟是自己说人坏话在先,心虚得紧,笑着跟岑春花说了几句话,就各自往家的方向散开了。   杨美丽留在最后面,看着她们挖的地方,提醒林晓:“挖的时候小心点,别把我家的地儿给糟蹋了。”   两家的自留地挨着,杨美丽种的也是红薯,瞧着林晓都快挖到自家地里头了,撇撇嘴:“不许再往左边挖了。”   岑春花没什么好脸色的回答:“木头在那儿呢,没过线。”   当初队里分自留地的时候,杨美丽就在两家的自留地中间放了块木头,当作分界线,距离确实还远着。   杨美丽没再说什么只在心里暗暗嘟囔,然后看了眼岑春花手里头的红薯,想着明天也要过来挖几个回家煮着吃。   ***   回到家里头,岑春花把红薯洗干净,削掉皮,让林晓切成一块一块的薄片,自己则拿出一斤糯米饭,放在盆里,添上合适的水和一点韭菜搅拌。   生红薯片切好以后,放入盆里,让它们均匀的沾上糯米粉,最后往锅里倒入油,油热了以后就开始炸了。   家里的油不多,而做炸的东西是最费油的,因此岑春花没放太多油,只往锅里头铺了浅浅的一层,半煎半炸,第一个做好的时候,香味扑鼻而来,岑春花刚捞起来就递给林晓:“吹吹,等凉点了就给家宝尝尝。”   家宝盯着林晓手里的红薯糍粑,嘴角边挂着一滴亮晶晶的东西,这是馋得流口水了。   不过他没有急着吃,而是摇摇头说:“一起吃。”   家宝虽然馋,可在溪水大队的时候被养得好,知道东西要给大人先吃,无论岑春花怎么说都不吃,直到一小盆红薯糍粑都炸好了,看着岑春花和林晓都吃了,才跟着张嘴吃。   岑春花忍不住感慨:“队里头这么多孩子,就没见过比家宝还乖的。”   大伙儿虽穷,可谁家不宠孩子啊,那些像家宝一样年纪的,在家里头吃东西就像小霸王,难管得很。   听着岑春花的夸赞,家宝只是甜甜的笑了笑。   红薯糍粑是用茶油炸的,队里头自己种的茶树,那油啊,可别提有多香了,红薯糍粑沾了油星,更香,恰好今天没来什么“意外客人”,一家人和和美美的吃了一顿红薯糍粑,心满意足。   进屋睡觉的时候,岑春花把那五块钱分了两块给林晓:“闺女,这钱你收着,留着给自己和家宝买点东西。”   林晓现在口袋比脸还干净,就没拒绝,收下了那两块钱。   ***   队里头的消息传得快,那些妇女想着回家打听林家的事情,白天干活特别有劲,提前做好一天的工作,回到家里没吃晚饭就知道了缝纫机的事情,听说林家不仅没犯事,还得了人家副厂长送的礼物,心情无比复杂。   居然平安无事,这可奇了怪了。   罗老根媳妇听说了以后,心里开始犯怵,晚饭吃得都没有滋味了:“林家有缝纫机的事情是我说出去的,闹了这么大动静,她们不会记恨我吧?”   她可是听闺女说了,林家会挡她们的财路,这才想借着这个机会给他们使使绊子,谁知道林家到头来啥事也没有。   罗老根倒不担心:“放心吧,队长是个聪明人,只提了周扒皮,林家不会怀疑到我们身上。”   一提到这事,罗老根就觉得有些玄乎:“媳妇,你真确定那天看到的缝纫机是崭新的,怎么我跟队长过去看的时候,是破的。”   本来罗老根媳妇是信誓旦旦的,可这会儿也不确定了:“那天天黑,她们屋里就点着个煤油灯,兴许是我没看清楚。”   她这心里也纳闷得很,明明当时看的就是新的呀,结果居然是旧的,还坏了。   可是,她怎么可能会看错呢?   罗老根媳妇的眼睛非常好,从前没看花眼过任何东西,想了想,还是觉得不对劲,心里头突然冒出个猜测:“闺女她爸,你说林家是不是知道缝纫机的事情败露了,故意弄坏的?”   说着,心里头还有点酸:“副厂长送的肯定都是好东西,白便宜她们了。”   罗老根摇摇头:“那缝纫机我看过,至少坏了好多年了,不可能是突然弄坏的。”   罗老根媳妇从罗老根那儿得不到答案,就去问罗娇娇:“闺女,娘那天晚上真的看到她们还在用缝纫机,可拿去镇上,就坏得没法看了,你说这事邪不邪乎?”   前因后果罗老根媳妇说了好几遍了,尤其是今天,反复怀疑那天看到的景象,罗娇娇今天心情不太好,只说让她别多想,就让她回屋睡觉。   房门一关上,罗娇娇的思绪就飘远了。   她知道林晓是个命好的人,可没想到,搭上了一个倒霉孩子,林家的运气还能这么好。   罗娇娇睁着眼睛看着屋顶发呆。   那个孩子,会跟她的孩子长得一模一样吗? 第26章   自从解决了缝纫机的事情后, 岑春花满面春风,逢人都是一副笑脸,上工也积极了。   队里的妇女每天都会变着法儿去套话, 打听那天副厂长送了什么礼物。   岑春花现在嘴巴严实, 随便用几句话就搪塞过去, 挠得那些妇女心里头痒痒的,有的往岑春花家里头走了几次, 却连个好东西的影子都没见着,这才作罢。   林晓每天都会跟着岑春花去上工,她不会干农活,可愿意学, 割稻谷不需要什么技术, 只需要力气,两天就上手了。   上工的时候, 她尽量挨着岑春花,不怎么跟别人交流。   其他人看到她还是个闷性子,没有搭话的兴趣, 几乎没跟她说过话。   林晓乐得清闲。   转眼间, 日子又过去了五天, 队里的稻谷都收得差不多了,最后这天大伙儿要把装好的谷子扛回粮仓里, 等清点好后,上交完需要交的公粮,就能分到各家各户了。   今年的收成去去年好,大家的心里都很高兴, 起得也早。   干了几天的农活, 林晓腰酸背痛, 但没喊过一句苦和累。   岑春花看出她精神不太好,就建议她留在家里休息:“闺女,今天你就别去了,咱家今年的工分赚得差不多了,你休息几天,娘自己去就好。”   林晓拿起草帽,熟练的往头顶上一戴:“娘,我没事的,就最后这一天了,再给家里多挣两个工分。”   年末挣工分的机会屈指可数,来了这么久,她已经体会到岑春花的辛苦和不容易了,她也要吃饭,总要为家里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就算暂时不能养活一大家子,也得养活她自己。   岑春花看她如此,露出欣慰的笑容,自家闺女真的是长大了,会心疼人了。   林旺财这几天还是在家里头编竹筐,家宝在家里呆久了,觉得无聊,林晓一起来就缠着她,要去田里玩。   这几天大伙儿都在田里收割稻谷,队里的孩子一放学就往田间跑,有的是过去玩那些稻草,有的会捡遗漏在田里的谷子。   林晓叮嘱家宝:“去了田里不准乱跑,也不准破坏谷子,娘就让你跟着去。”   家宝乖巧的点点头:“家宝不干坏事。”   岑春花有些担心,低声说:“闺女,娘怕家宝过去田里了,那些人说三道四,传到他耳朵里,心里头不好受。”   她可是最想带孙子去稻谷地里的人了,这孩子不能一直放在家里藏着,得多出去走走,可队里头的闲话太多了,小孩子又敏感,很容易受伤。   林晓不以为意:“就算家宝一直在家里,那些人的嘴也不会一直闲着。”   岑春花想想也是,就止住了话头。   今天林顺利也放学回家了,跟着何珍英去田里,跟家宝见着面,开心的抱在一起,很快就在田里玩了起来。   有林顺利在,岑春花和林晓都省了去照看家宝的力气,认真干活。在田里忙活了一个上午,到了准备吃午饭的时候,王志富媳妇端着饭粥到田里送给大伙吃,除了饭菜,还有玉米粥。   “大伙儿收谷子辛苦了,这玉米粥是志富拿出家里的存货,让我煮给大家喝的。”   “谢谢队长,谢谢嫂子。”大家高兴的表达着谢意,这玉米粥添上点糖,可是一道好喝的甜品。   罗娇娇今天也来了,帮忙分饭菜。   每个人分到的饭菜份量都差不多,男人的米饭会多一些。林晓接过米饭后,叫唤在远处玩野了的家宝。   家宝和李顺利跑过来,第一件事情就抱住林晓:“娘……”   岑春花拍了拍他身上的稻草梗:“跟奶奶去河里洗手,洗干净了再回来吃饭。”   家宝跟着岑春花去河里的时候,罗娇娇的手停顿下来,瞧了家宝几眼。   其他人看到了,以为罗娇娇好奇家宝,眼睛在她和林晓身上转了转,见罗娇娇穿得非常漂亮,而林晓灰头土脸的,两人形成鲜明的对比,就开始八卦:“好久都没见着娇娇了,我记得小时候娇娇跟林晓总是喜欢在一起玩,现在林晓成孩子的娘了,娇娇有相好的人家了吗?”   罗娇娇下意识往林晓身上看了一眼,接触到她的目光,林晓也回望了两眼,面无表情,她对这个同龄的女孩没什么印象。   罗娇娇头上编着两个麻花辫,穿着一身蓝色碎花裙,往田间这么一站,和其他人显得格格不入。   既漂亮又耀眼。   队里年轻的男人眼睛都直了。   郭兰枝问:“娇娇,你这身衣裳从哪儿买的,真好看。”   罗老根媳妇听了就笑:“不是买的,是我们家娇娇自己做的。”   “自己做的啊。”郭兰枝觉得罗娇娇的这身衣裳实在是漂亮,从没见过这种款式,就凑近仔细看了看,夸赞道,“娇娇,你可真是心灵手巧。”   随后又扭头跟罗老根媳妇说:“娇娇这么优秀的闺女,读书好,长得漂亮,手也巧,以后得帮她挑个好人家,不能随意嫁出去,便宜了那些臭男人。”   罗老根媳妇心里乐开了花,表面上却是一副谦虚的模样:“衣服都是她自己瞎折腾出来的,娇娇还小,结婚的事情以后再说,不能不明不白的嫁出去了。”   王志富媳妇侧头看向罗娇娇,罗娇娇小时候长得讨喜,又聪明伶俐,她好几次都想认做干女儿,虽然最后没认成,不过两家的关系一直处得不错,如今长大了,是越看越顺眼。   娇娇跟她家宗耀正好年纪相仿,宗耀还没女朋友,如果这线牵成了……   远在他方求学的王宗耀浑然不知自家娘已经暗里帮忙挑中了罗娇娇。   王志富媳妇心里在琢磨的时候,嘴巴也没闲着,一起夸罗娇娇:“好端端的一个姑娘家,家里清白,学习好,模样标志,婚事确实得好好考虑。”   其他人纷纷附和。   “娇娇可是我们队里头学习最好的姑娘了,要不是身子骨不好,早上大学去了。”   “镇上的小学现在还想把娇娇叫回去当老师呢,我听其他老师说,那些孩子都喜欢娇娇,娇娇也教得好。”   “对了娇娇,你的病都养得差不多了吧,以后还要回镇上当老师吗?”   罗老根媳妇还没回答,王志富媳妇就先替人家答了:“娇娇过几天就要去镇上的纺织厂干活了。”   听到这话,其他人哇的一声,都表示羡慕。   关于纺织厂,她们从王志富媳妇嘴里听到了不少消息,那可是比供销社还要好的工作。   罗娇娇的命真是好。   一时间,有人心里不禁懊悔自己没生出个这么有本事的闺女来。   “娇娇这个年纪也不算大,不要急着嫁出去啊,尤其是私底下跟男人来往那种事情绝对做不得,容易闹笑话。”   岑春花在河边都听到了,这些无意的话,就像往她心里插了根刺。   左一口右一口罗娇娇年纪小,是个清白人家,而她的闺女已经有孩子了,这不是变着法子在踩她闺女嘛。   就在这个时候,有人搭了一句:“不过娇娇这个年纪也该结婚了,你看林晓的孩子都三岁了,有个孩子,其实家里也热闹些。”   提到林晓,其他人的表情瞬间就有点意味不明,尤其是有了罗娇娇的对比,更加觉得林晓不懂事,不要脸。   同样的年纪,小时候还是玩伴,罗娇娇虽然没读大学,可在队里头没做过任何出格的事情,本本分分的,又当过老师,回了队里头,负责帮忙管账,再过不久又要进纺织厂,不知多少人家眼巴巴的想上门提亲,反观林晓……   像娇娇这么好的姑娘,说出去脸上多有光啊。   不过娇娇这种好闺女她们羡慕不来,没生个像林晓这样丢人的也不错了。   对八卦毫无兴趣的林晓突然被点名,内心闪过一连串问号。   她从那些人的脸上猜到她们此刻内心的想法,一副漠不关心的表情。   好在这些人点到即止,没往下继续说。   被一顿夸的罗娇娇露出一副娇羞的模样:“我还小,想留在家里多孝顺爹跟娘几年,婚事不急。”   姑娘家就是脸皮薄,大家笑笑几句就揭过了。   岑春花牵着家宝的手从河边回来,家宝坐到林晓旁边,小声的叫了一句娘。   林顺利没去洗手,已经喝了好几口玉米粥了,声音含糊的说:“家宝,玉米粥可好喝了,你快尝尝。”   刚刚那会功夫,就只剩岑春花和林晓没拿玉米粥了,虽然小孩子没上工,但可以吃大人的那一份。   碗筷都是自己带过来的,罗娇娇接过岑春花和林晓的碗,给她们盛了两份玉米粥,家宝离罗娇娇比较近,自觉的伸出手去捧,朝罗娇娇笑:“谢谢姐姐。”   罗娇娇的手晃了一下,离得近,她这才看清了家宝的脸,在龙福村养了将近一个月,家宝的气色变好了许多,脸蛋都红润起来了,声音脆甜,可爱得紧。   林晓喂家宝吃饭的时候,家宝一动不动的坐着,给什么就吃什么。   罗娇娇看着家宝就忍不住分神,跟她的孩子长得不太像,但都有梨涡,性子同样的乖巧。   看着,就是跟那个男人生出来的孩子。   前一世穿书的时候,她对那个孩子没什么感觉,只觉得烦人和丢脸,那个孩子好像感觉出来了,经常变着法讨她开心。   罗娇娇把脑海里乱七八糟的那些想法甩掉,默默冷笑。   前一世的生活已经跟她没有任何关系了,现在那个倒霉蛋是林晓,生下倒霉儿子的也是林晓。   她只需要牢牢的把那个男人抓在手掌心里就好。   林晓喂家宝吃饭的时候,总觉得罗娇娇看自家儿子的眼神有点不太对劲,就跟上次在仓库里绣花时看她的目光一模一样,她想仔细去辨认,就看到罗娇娇转身走了,再一次觉得自己多想,就收住神,吃剩下的饭菜。   ***   农闲时间,林晓没去上工,在家里准备重新修缮那台缝纫机,看看还能不能用。   修了两天,发现还缺两个小部件,需要去镇上买,就跟岑春花说想去赶集。   距离赶集的日子还有两天,岑春花让她先等着。   闲来没什么事,岑春花怕林晓和家宝闷得慌,就说带她们去河边抓鱼。   从龙福大队往镇上的方向走个两公里,就有条大河,经常有人偷偷过去抓鱼。   之前抓鱼是犯.法的,队里不让,这两年没那么严格了,但抓鱼的人多了,河里的鱼就变少,很难抓到。   林晓刚准备好要出门,王志富突然拿着喇叭在村里喊。   “开会了啊,大家赶紧到仓库离合。”   林晓跟着岑春花过去,才发现是镇上来人了。   那些人都穿着纺织厂的工服,其中一个是供销社的那个男售货员。   就在林晓发现对方的时候,对方也看到了她,目光透过人群落到她身上,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礼貌的扬起笑容。 第27章   林晓有点懵, 她连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刚想回应,苏志明已经扭过头, 看向了别处。   而此时, 王志富对着大喇叭说:“同志们, 镇上的纺织厂决定在三凤岭开一个染织厂车间。三凤岭到镇上的路不好,需要我们几个大队去挖条更宽阔的路。”   三凤岭是龙福大队去镇上途中的一个地方, 离镇上有两公里左右。   “每天每人三个工分。”王志富扭头看着旁边的纺织厂工人,“这几位同志还说了,开路成功,参与的每个人都有五块钱的奖励。”   听到开路每天有三个工分, 结束以后还有奖励, 人群立即爆发出一阵雷鸣般的掌声。   “明天就去开路。”   “我们无条件配合工作。”   为首的那人接过王志富手里的喇叭,扫了一圈, 逐一介绍那几个纺织工人的身份,最后搭着苏志明的肩膀:“苏志明同志大学时候学的是建筑工程专业,有修路的基础, 到时候大家听他指挥。”   被这么一介绍, 所有人的眼睛都看向苏志明, 苏志明面对着龙福大队的所有人,慢慢开口:“这几天还在勘测情况, 过几天才动工,到时候辛苦大家了。”   王志富补充了一句:“到时候大家有什么不明白的问题,就问苏志明同志。”   话音刚落,大家再次鼓掌。   本来以为收完谷子就没什么活干了, 没想到又揽到了一件好事情, 大伙儿心里头都高兴坏了。   今年挣这么多工分, 肯定可以过个好年。   散会以后,苏志明等人去王志富家里头商议挖路的具体事宜,林晓跟岑春花回家。   家宝心里惦记着捕鱼,拿着捕鱼的工具在院门口翘首以盼,看到林晓跟岑春花回来了,嘴里反复说:“去河边,去河边。”   生怕林晓和岑春花会反悔。   看到家宝兴致勃勃的,岑春花也不想让他失望,接过网,说:“乖家宝,等奶奶回屋换双鞋子,我们再出发。”   说完,走到林旺财面前,把开会内容简单复述了一遍。   林旺财说:“开路需要体力活,挖土和搬运我是干不成了,到时候问问队长有没有我能做的事情,如果有,我也去帮忙。”   当初林旺财的腿就是去上工的时候摔断的,岑春花心里一直埋怨着队里的人,把最累最危险的活推给林旺财做,又没及时救人。   现在林旺财的腿不方便,岑春花也不想让他去掺和队里的事情,平时能不参与就不参与。   可她也明白,男人都有自尊心,林旺财在家里闲着几年了,心里有愧,一直想去上工,就说到时候再问问王志富。   林旺财夫妻俩聊天的时候,林晓跟家宝站在院门口,看着家宝脸上的梨涡,不由自主的联想到了苏志明。   上一回见面她没怎么注意,今天在仓库那边见着,发现苏志明笑起来的时候也有梨涡。   有梨涡的男人可不多见,林晓莫名其妙的就把两个人联系到一块,等反应过来的时候,觉得自己肯定是魔怔了。   她低头看了看家宝的脸,五官是不像的,这事应该跟苏志明没什么关系。   ***   家里没有鱼网,林晓跟岑春花带了两个搓箕和林旺财自己编织的两个鱼篓子,刚踏出门槛,林顺利突然跑过来,看着她们的装扮,心里就明白了:“你们要去捕鱼?”   没等林晓开口,林顺利又说了:“去哪儿捕鱼啊,能带上我吗,我也想去河边玩。”   多个孩子碍不着什么事,还能帮忙照看家宝,于是岑春花想都没想,点头应下:“当然可以了。”   沉默了几秒,又说:“回家问问你娘,要不要一起去。”   那天下雨在桥上发生的事情,让岑春花对何珍英挺有好感的。   说起来两家也算是亲戚,虽然隔了三辈了,到这一代也不怎么来往,可亲戚嘛,就得多找才能熟络起来。   得到同意,林顺利撒腿就回家跑,岑春花跟林晓在家门口等着,大概过了十几分钟,林顺利气喘吁吁的跑过来,背着个鱼篓:“我娘今天在家有事,不跟我们去河边。”   何珍英不来,几个人就走了,刚到村口,就碰到了其他人,也拿着鱼篓,手里头还有渔网,看样子也要去捕鱼。   碰着面,就免不了打招呼。   “兰枝,你们也去捕鱼啊?”   郭兰枝媳妇回答是,瞥了眼她们手里头简陋的工具:“你们去明石那块地方捉鱼?”   明石是经过龙福大队这条河的一个地方,鱼比较多,水也浅,运气好的话,用鱼篓子也能抓到。   大概也是觉得自己的工具寒酸,岑春花不好意思说想去三凤岭那一带看看,点点头,算是承认。   郭兰枝往回张望,好像在等人。   岑春花是不打算跟他们同行的,迈着步子离开,走了没两步,就听到郭兰枝说:“队长。”   岑春花回头,也打了声招呼,语气有点儿尴尬。   现在去河里捕鱼都是偷偷去的,一出门就被王志富撞上了,不是什么好兆头。   林晓缓缓转过身子,又看到了苏志明,一天见了两回,苏志明显然也有点诧异,不过这回没有笑,他的视线落在林顺利的脸上,停留了十几秒才挪开。   “去捕鱼啊?”王志富看着她们笑笑,“水深,记得注意安全。”   这是不打算拦着她们的意思了。   大概是有纺织厂的工人在,王志富也不好意思批评,趁着王志富还没改变主意,岑春花连忙带着林晓她们溜了。   郭兰枝也犹豫着要不要先走,因为王志富身边的几个工人都是其他大队的人,河里的东西都是公家的,自己队里头的偷偷摸摸去没事,被其他人看到总归不好。   就在她要走的时候,罗老根媳妇和罗娇娇来了。   比起郭兰枝的局促,罗老根媳妇坦然不少:“队长,送几个同志回去呢?”   王志富点头,一眼看到罗老根媳妇背后的罗娇娇:“娇娇今天也要去河边?前几天不是刚说起你要去纺织厂的事情吗,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纺织厂的侯会计,到时候你过去了,他负责教你记账。”   说完,王志富跟苏会计介绍了下罗娇娇。   罗娇娇从罗老根媳妇背后走出来,落落大方的朝侯会计伸出手,两人握手行礼以后,侯会计边打量她边说:“王队长说过你算数算得特别好,今天可算是见着面了。”   罗娇娇谦虚道:“是王叔叔夸大了,我就会一些简单的算数,到时候还得麻烦您教我呢。”   罗娇娇进纺织厂的事情是镇上小学的校长引荐的,早就谈妥了,就等着过几天让罗娇娇过去上工。   侯会计只听说过罗娇娇的学习好,教书也好,被一身病给拖累了前程,没想到是个这么漂亮的姑娘,性子看着也外向,颇有好感,在龙福大队先见着面算是缘分,热情的寒暄了一会。   等两人聊完,侯会计突然打趣:“志明啊,之前跟你说让你去当会计,你不愿意,这好工作以后就落到娇娇的手里头了,到时候可别酸人家啊。”   听到苏志明的名字,罗娇娇身子一震。   她刚刚在远处的时候就看到苏志明了,也理好了思绪,和苏志明对上眼的时候,那眼神就是在看一个毫不相干的陌生人,没有什么多余的情绪。   苏志明就不一样了,他看到罗娇娇的第一眼,就觉得这姑娘熟悉,不是漂亮的那种熟悉,而是觉得两人早就认识了。   这个错觉让他出了一会神。   他的反应都被侯会计看在眼里,侯会计取笑他:“又盯着人家漂亮姑娘看,你把人家娇娇同志都看得不好意思了。”   罗娇娇把头扭向一边,看着确实是害羞了。   苏志明收回目光,自动忽略这句话,毫不在意的回答上一个问题:“姑娘家心细,适合去算账,我一个大男人,还是干别的活比较好。”   说完,又看了罗娇娇一眼,心里那种奇怪的感觉越来越强烈。   走的时候,侯会计还在拿这事取笑他:“志明啊,你说你也到结婚的年龄了,该考虑娶个姑娘了。厂里头像娇娇这种漂亮的姑娘很多,挑个顺眼的,赶紧把婚事给办了,以后见着其他漂亮的姑娘,也不用眼巴巴的看了。”   苏志明是厂长的亲侄子,前几天刚从供销社调进纺织厂,一进去就被派了任务。   侯会计跟厂长关系好,和苏志明也是认识的,不过不知道苏志明家里头已经帮他挑好了姑娘,还想帮着撮合呢。   苏志明笑笑:“那得您帮忙才行,我的眼光您是知道的,越漂亮越好,一般的我还真看不上。”   侯会计无奈的摇摇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你啊你……”   苏志明这话没说错,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喜欢漂亮的,侯会计知道他眼光高,普通的姑娘看不上,就没往下说了。   苏志明回去的路上,想起罗娇娇的脸,还是觉得在哪见过,忍不住皱眉。   林晓也给过他这种感觉,可林晓是让他惊艳的那种漂亮,罗娇娇能吸引他的目光,则是因为他觉得这姑娘不好相处。   往不好的方面说,他觉得这姑娘不简单,本能的不喜欢。   ***   就在苏志明琢磨罗娇娇这个人的时候,罗娇娇也在想着他。   说实话,她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苏志明。   看到苏志明的第一眼,她的心情有点复杂,更多的是看不起苏志明。   年轻的苏志明模样长得不错,家境也好,如果没有其他男人对比,是整个镇上最配她的男人了。   可惜苏志明没有把握飞黄腾达的机会,也没啥大志向,最成功的事情就是当了个大学老师。   上一世苏志明最先喜欢的其实是林晓,可她当时眼瞎看中了苏志明,耍了点小心机嫁给苏志明。   婚后的几年生活过得还算好,可苏志明性格太倔了,不愿跟家里和好,非要自己闯荡,创业好几次都失败,后来考了个研究生,去大学教书。   工作是体面,可家里头的收入达不到她的心理预期,她让苏志明去创业,苏志明不愿意,两个人的矛盾越来越深。   结婚第八年,两个人的孩子病死,苏志明也出轨了,看上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两人以离婚收场。   当初罗家那些霉运,都是苏志明带来的。   再次见面,苏志明还是跟以前一样,看到漂亮姑娘就挪不开眼。   好在这一世她跟苏志明不会再有什么交集。   回忆起过去,罗娇娇不由得冷笑。   当初她以为自己跟苏志明结婚是挑对了人,还洋洋得意,没想到一而再再而三的倒霉,反倒是林晓,结婚后被宠了一辈子。   幸好她已经避开了苏志明,不会再重蹈覆辙。   苏志明这人是个花花公子,林晓应该就是跟他生下的孩子。   这人仍然是个不靠谱的,都到大队里头了,也没认家宝。   这个亏,林晓得吃一辈子了。 第28章   林晓跟着岑春花到三凤岭附近, 就发现郭兰枝和罗老根媳妇她们已经开始放网了。   原来是走了小路,脚程比她们快。   河边不止有罗老根她们,还有别的生产队里的人, 捕鱼工具都比她们齐全。   这么多人凑在一起, 很难捕到鱼。   岑春花想了想, 决定往上游走。   上游有两条小河汇聚,越往上走河越小, 水也越浅。   河水清澈,林晓的眼睛好,走到一个大水坑旁边就看到了两条小鱼。   岑春花也看到了,不过没打算抓:“这儿水太深了, 抓不着, 我们再往上走一点儿。”   林晓目测了下深度,看不到底, 比人还好,就放弃了。   龙福大队的环境还是很好的,还没受污染, 水质好, 光是从河边走都能时不时看到鱼。   岑春花最后选了一个深度适中的水坑, 底下石头多,水流比较缓, 人能到河里边站着。   岑春花跟林晓说要开三条水流,把石头搬到旁边,水坑上面开一条,底下两条, 慢慢放干水坑里的水, 这样就能看到鱼了。   岑春花刚说完就开始动手, 林晓紧随其后,脱下鞋子就进入河里开始搬石头。   林顺利本来想帮忙,但是他年纪小,搬不动大石头,加上家宝还不敢进河中央,岑春花就让他在河边负责照顾家宝。   母子俩吭哧吭哧搬了一个小时的石头,终于开好了水流,把鱼篓和鱼篓用石头固定在水坑口,站到河边等坑里的水变少。   忙活了大半天,岑春花的体力快透支了,坐在地上喝水:“闺女,放心好了,这种大水坑肯定有鱼,水浅了就能抓。”   林晓没有经验,看岑春花说得信誓旦旦,就相信了她的话,跟着坐下来休息。   水坑比较大,上流一直有水下来,虽然开了水流,但水位不会变低那么快,岑春花刚刚休息好,觉得肚子有点痛,就往上流走,找个地方隐蔽的上厕所。   岑春花走了没多久,林顺利突然扔下手头的石子,指着水坑兴奋大喊:“鱼出来了。”   林晓抬头看过去,隐约看到几条小鱼在游动,从旁边的草丛里找了两根木头,一根递给林顺利,另一根自己拿着,指挥林顺利:“把鱼赶到撮箕那边。”   林顺利拉起裤脚,小心翼翼的走入河里,用木头赶鱼。   鱼非常狡猾,木棍刚伸进水里头,就钻进淤泥和大石头底下,林晓和林顺利手忙脚乱,鱼反而跑得更远了,水变得浑浊以后,连鱼的影子都见不着了。   林晓只能和林顺利先回到河边等水质变清,迟迟没见岑春花回来,刚往上头张望,就听到一阵非常大的水流声,声音并不是从面前的小河传出来的,心里正疑惑着,就看到岑春花提着裤子,匆匆忙忙的跑回来。   “闺女,涨水了。”   涨水?   林晓抬头,天朗气清,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岑春花气喘吁吁的停在她们面前:“闺女,快,把鱼篓和撮箕都拿上来,上游突然涨水了。”   生怕林晓不信,岑春花慌忙解释:“听到声音了吗,就是从上边传下来的,娘刚刚去看过,估计是别的生产大队下雨了,我们不知道,这水就从上次留下来了。”   镇上的河流由多条小溪汇流而成,每条河分别经过一两个生产大队,各个大队之前距离得并不是很近,有时候有的大队下雨,别的大队天高气爽,防不胜防。   说完话,岑春花跑进水里,利落的把鱼篓收起来,然后交给林晓保管:“闺女,上面弄个了个存水池,有石头挡着,水不会漫得那么快,其他人还在下游,娘得跑下去提醒她们,你在这儿看着家宝和林晓。去路上,别待在河边了。”   叮嘱完这几句话,岑春花便飞奔去三凤岭,边跑边大喊:“上游涨水了,快离开河里。”   岑春花为人老实,不会糊弄人,随着那水声越来越近,林晓赶紧拉起家宝和林顺利的手,往路的方向走。   走了一小段路,背后哗啦啦的,回头一看,浑浊的河水奔流而下,迅速没过那个大水坑,凶猛又急,粗略打量,足足涨了半人高。   公路离河流不算近,林晓带着两个小家伙到路上后,岑春花的声音已经听不到了,她担心岑春花的安危,就顺着公路走。   ***   就在岑春花狂奔的时候,罗娇娇已经提醒了在河里捕鱼的那些人,上游要涨潮。   罗娇娇刚刚独自一人上山去摘野菜,长野菜的地方地势高,能看得到河里的情形,本来其他人是不信的,但罗老根媳妇一直催促着大家往上走,说得煞有其事,那慌乱紧张的模样看得大家心里有些动摇,不过还在犹豫。   罗家运气好,同样在一个地方捕鱼,其他人一条没捕到,她们家已经捕了五六条,有想独吞鱼的嫌疑。   有人就打趣:“老根媳妇,你们是不是捕了不少鱼,看我们还没什么收获,想撵我们走啊,好在这地只撒你们家的渔网。”   “哎呀,王叔,都这个时候了,我哪敢跟你们开玩笑。”罗老根媳妇一看没人动,急得跺脚,“娇娇是不会撒谎的,她说涨水了就是真的,再不离开,命就要没了。”   “别犹豫了,我们什么时候骗过人,鱼明天还可以再打,要是真不信,就先把网拿出来,待会再放下去。”   说时快那时慢,岑春花的声音传了过来:“上游涨水了。”   在河里准备收网的那些男人刚抬头,看到岑春花风急火燎的从田间跑来。   大家刚听清楚岑春花说的话,就听到了水流声。   不相信都不行了。   本来一动不动的人,全都丢下手里的工具,往岸边跑。   人刚从河里出去,水就冲下来了。   事情发生得太突然,捡回一条命的众人呆若木鸡,眼睁睁的看着汹涌的河水把他们的鱼篓和渔网全都冲走,却无能为力。   看到没人被水冲走,岑春花松了口气,瘫坐在田埂上。   那些人还没缓过神来,有的震惊道:“天气好好的,怎么突然就涨水了?”   看着高涨的水位,所有人都心有余悸。   刚刚要是慢一点,真的就没命了。   其他人摇摇头,谁知道呢,这大水来得太突然了。   郭兰枝拍着胸脯,惊魂未定:“幸好娇娇发现了,及时下来提醒我们,不然这回真的亏大了。”   话刚说完,所有人向罗娇娇投以感激和赞许的表情,不禁为刚刚怀疑罗娇娇的事情而羞愧。   人家好心好意跑下山来提醒,他们还认为是罗家想占便宜,差点就误会人家了。   “娇娇,多亏了你,谢谢了。”   “幸好娇娇去山上挖野菜看到了,不然我们这回就真被水冲走了。”   那些人回头看着河,一脸肉疼的看着自己早已被冲远得不见踪影的鱼篓和渔网,本来想趁着捕鱼期来河里捞几条鱼,回去改善伙食,结果鱼没捞着不说,连带过来的工具都没了。   不过伤心亏伤心,大家还是庆幸自己跑得快的,毕竟这么急的河水,就算会游泳,也遭不住啊。   这时有人说了:“刚刚春花是不是喊我们了,跟我们说上游涨水了来着?”   经人一提醒,大伙儿抬头张望,正好看到岑春花站起身来。   岑春花年轻的时候就是跑步的好手,走路比别人快,跑得也是。   知道岑春花是特意从上游跑下来提醒的,大家心里也感激,热情的跟岑春花打招呼。   水位一时半会不会下降,那些人叹了一会气,就往公路上走,准备回家,罗娇娇却站在田埂上没动。   罗老根媳妇见她没走,就没跟其他人一起走,站在她旁边小声问:“闺女,怎么了?”   罗娇娇盯着河水看:“娘,让其他人先走吧。”   自家闺女可是仙女下凡,什么事都知道,这准是又有好事等着她们了,于是罗老根媳妇心照不宣的点点头。   其他人到了公路上,才发现她们没跟上来,回头看了两眼,问:“老根媳妇,娇娇,还不走啊?”   罗娇娇媳妇摆摆手:“你们先走吧,这河十几年没涨过水了,娇娇觉得稀罕,想看一会。”   涨水有什么好看的,都是常年跟水和河打交道的人,对浑浊的水不感兴趣,最多也就是感慨几句许久没见过这么大的水流了。   那些人也停着看了会河水,发现水位越来越高,担心待会下雨难回家,就三五成群的走了。   等人都离开,罗娇娇才终于动了动身子:“娘,我们再等等。”   罗老根媳妇好奇的问:“闺女,这附近是不是有什么好东西啊?”   每次闺女支开其他人,肯定就是发现好东西了。   “我也不确定。”   那就是有宝物了,对于自家闺女的直觉,罗老根媳妇是深信不疑的,就陪罗娇娇等着。   罗娇娇安静的盯着河水看,她确实是在等,等一个被冲到河边的木箱子。前一世大致就是这个时候,河水突然涨了,然后有个木箱不知从哪出现,被冲到这儿来。   当时她跟林晓两个人一同来河边捕鱼,其他人都走了,林晓肚子不舒服去上厕所,晚走了一会,就发现了那个木箱子。   箱子是林晓先发现的,里面有银镯项链等宝物,见者有份,他们俩偷偷平分了,然后拿去镇上卖,但她当时不识货,把那条看起来最破旧的项链给了林晓,结果不禁促成了林晓的婚事,还让林晓认识了贵人。   这一次林晓不在这儿捕鱼,发现木箱子的人只会是她,那些东西也将会全部归她所有。 第29章   岑春花跟着人群回到原来捕鱼那地方的附近, 跟林晓汇合后,就跟其他人分开了。   郭兰枝见她们也是一无所获,叹息连连:“今天这水让人防不胜防, 白来这一趟了。”   早知如此, 去山上捡野菜都比来河里捕鱼强。   说着就想到了罗娇娇她们手里头的那几条鱼, 明明是一同过来的,只有罗家捕到了鱼, 她们真的是好命啊。   有人附和:“可不是嘛,今天出门看着天还好好的,谁知道会这样,唉……”   几个人边吐槽边往家赶。   人群里有三个孩子, 其中一个突然回头喊林顺利:“顺利, 你快过来,我今天捡了几颗很好看的石头, 给你瞧瞧。”   林顺利一听,立马跑过去,很快就跟那三个孩子玩到了一起, 把家宝抛之脑后了。   林顺利走了, 家宝一点也不失望, 也没打算追上去。   林晓把撮箕和鱼篓递给岑春花,准备回家, 家宝一动不动的盯着河里看:“鱼。”   没捕到鱼,大伙儿心里头都有点失落,林晓牵起家宝的手:“以后有空再来,涨水了, 捕不到鱼。”   家宝皱着眉头, 指着刚刚放鱼篓的地方, 恋恋不舍:“鱼,捕鱼……”   岑春花见状,蹲下身子,好声好语的哄着:“乖家宝,明天再带你来捕鱼,奶奶背你回家。”   家宝站着不动,嘴里不断重复着鱼这个字。   林晓拉着他的手往前走,家宝却突然耍起了小性子,不愿意离开。   小孩子就是这样,空欢喜一场就容易闹脾气,岑春花哄他:“明天奶奶一定带你过来捕鱼,好不好?”   家宝使劲摇摇头,无论林晓怎么催促他离开都不愿意。   岑春花没有办法了,让林晓拿着撮箕和鱼篓,准备抱着家宝走,还没把人抱起来,家宝就回头顺着小路往下走。   岑春花赶紧去追,把人拦着,依旧好脾气的跟他讲道理:“家宝,涨水了,没鱼了。”   家宝扯着她的手往下走:“奶奶,鱼,捕鱼。”   固执得很。   家宝到龙福大队的这些日子,一直很乖巧,从没撒过泼,岑春花没想到他会在这个节骨眼上闹,可自家孙子,年纪又小,不懂事,打也不能打,骂也不能骂,就继续软声软语的哄。   家宝见她们不愿意下去,坐在地上耍赖。   “鱼,家宝要鱼。”   岑春花哎哟一声,连忙把人拉起来,家宝疯狂扭动身子,不愿意走。   岑春花回头看了看林晓。   林晓走过去,俯视家宝:“明天再来捕鱼,等会天就黑了,先回家。”   家宝还是无动于衷。   这些天家宝在家里头都是被宠着,林晓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耍脾气,还以为是小孩子心性,被惯坏了,加大音量,板起脸,严肃道:“家宝,听话,跟娘回家。”   她这声把家宝吓到了,家宝定定的望着她,委屈巴巴的撇了撇嘴:“娘,鱼……”   林晓没有纵着他:“自己站起来,不许耍脾气,你要是不听话,以后出门都不带着你了。”   威胁的话一出来,家宝的眼眶瞬间泛起泪光,咬了咬唇,还是没动。   “林家宝!”林晓又重复了一句,声音比刚刚更大了。   岑春花瞥了眼林晓。   还真别说,林晓板着脸的时候,威慑力十足。   看到孙子吓着了,岑春花赶紧打圆场:“都怪我说能捕到鱼,让家宝失望了,你别吓他。”   岑春花把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是奶奶的错,家宝要是想吃鱼,后天奶奶带你去赶集的时候买一条回家,好不好?”   家宝小手指着河里:“要河里的鱼。”   小孩子嘛,跟着大人出来都高兴,希望能捕到鱼,而且情绪都放在脸上,岑春花觉得家宝这样子情有可原。   岑春花咬咬牙:“后天买两条鱼好不好?家宝要是喜欢,我们买几条小的,回家养着。”   无论岑春花怎么说,家宝都没听进去:“去河边,去了再回家。”   林晓心里不太认同岑春花这种教育方式,小孩子做错事是不能惯着的,不然以后会蹬鼻子上脸,不过当着家宝的面不好说,呵斥了一声:“林家宝,我再说一次,你再不起来,以后哪儿都别想去了。”   “娘……”家宝可怜巴巴的说完这句,看到林晓毫不动容,慢吞吞的起来。   岑春花帮他拍拍屁股上的灰尘,把人往背上一放,走了。   一路上,家宝频频回头看着河里。   到了家里头,家宝还在惦记着鱼:“奶奶,明天去河边。”   林晓想了想,决定跟他好好灌输道理,洗好手,把人往自己跟前一拉:“林家宝,河里的鱼并不是去捕就能捕到的,其他东西也是,以后得不到想要的东西,不许再发脾气。”   家宝没问没什么,因为他看着林晓的脸色就意识到自己犯错了,委屈道:“娘,家宝想要鱼。”   那眼里憋着的泪光看得岑春花心里揪疼,就跟骂自己似的,把人抱到腿上安慰:“闺女,你别说家宝了,都是娘的错。”   林旺财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满头雾水:“怎么了这是?”   岑春花把今天的事情说了一遍,林旺财听了态度跟岑春花一模一样:“闺女,家宝还小……”   林晓皱着眉头打断他:“爹,娘,今天的事情确实是家宝做错了,不能这么惯着他。”   她没有教育孩子的经验,可知道孩子不能过分宠溺,尤其是在这个年代,家里什么也没有,必须让家宝知道,不是所有东西都能轻而易举得到的。   小孩子就得从小教育,何况家宝已经三岁了,正是辨别是非对错的时候。   今天是鱼,往后呢,如果看到了贵重的东西,买不起的时候就躺在地上撒泼,等到那时候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就已经来不及了。   岑春花觉得林晓把问题想得太严重了:“闺女……”   就在这时侯,林旺财给岑春花使了个眼色,示意她不要说。   家宝垂着脑袋,一副害怕的模样:“娘不要生气。”   林晓看着他这模样,心头软了不少,语气跟着缓和:“家宝,任何东西都是需要依靠努力才能得到的,你想捕到鱼,以后就在河边帮我跟奶奶搬石头,搬得多了,就有机会捕到鱼。”   家宝似懂非懂的点头:“家宝不要鱼了,娘不要生气。”   林晓本来就没生气,只是想让他知道对错,想听到他奶声奶气的话,想着自己或许有点严厉了,把人搂到怀里:“娘没有生气,以后不许再这么做了。”   ***   罗娇娇和罗老根媳妇就站在原地不走,等到黄昏十分,河里的水位不仅没下降,还有继续上涨的趋势。   时间不早了,再不回去就来不及了,罗老根媳妇担心下雨,心里焦灼:“闺女,不然我们先回去,明天再来。”   罗娇娇说:“娘,再等一等。”   她记得,今年也就只有这一次涨水,那宝物在涨水当天被冲到三凤岭附近,如果明天再来,很有可能被人捷足先登。   她不能让机会留给别人。   罗老根媳妇见罗娇娇不走,只好陪着她一起等。   罗娇娇目不转睛的看着扑打到岸边的水花,又等了一会,终于看到了一抹绿色,她心中一喜,快步走下去。   罗老根媳妇跟在后头:“闺女,等等,小心点,这水太大了。”   罗娇娇健步如飞,很快就跑到河边,那些项链和镯子没有完全被冲到上面,眼看着水花就要把它们带走,她鞋子都没脱,就往河里走。   这一会天已经慢慢黑了,那汹涌的河水令人触目惊心,罗老根媳妇看得心惊肉跳:“闺女,快回来,水太大了。”   罗娇娇充耳未闻,迎着水花走过去,迅速的把东西捡起来,环顾了周围一圈,发现上一世捡到的项链和手镯、玉佩等都在,只有木箱子不见了。   罗娇娇想着应该是箱子被水冲下来的时候破碎了,只有零散的宝物被冲到了这儿,而木箱子是最不值钱的,于是罗娇娇没有再寻找箱子,转身往回走。   看到她平安无事,罗老根媳妇如释重负:“闺女,你怎么就往河里去了,吓死娘了。”   话刚说完,看到罗娇娇手里头的东西,愣住了。   罗娇娇也没掩着:“娘,我昨晚梦到涨水的时候,会有宝物被冲到岸边,果真找到了。拿去镇上卖,估计能值不少钱。”   短暂的惊讶过后,罗老根媳妇欣喜万状,激动得话都打磕了:“闺女,你真的是仙女下凡,这…这些东西,可都是宝贝啊。”   罗老根媳妇虽然猜不出罗娇娇手里头那些金银珠宝值多少钱,可她自己家里头就有祖传下来的一些银镯,一个就值十几块钱。   罗娇娇手里头的这些,怎么也值百来块了。   镇上曾经是一个富庶的小城市,住着好多大地主,鬼子入侵的时候,那些地主往外逃命,带不走全部家产,就把东西装在木箱子里,埋在某个隐蔽的地方,等以后安定下来了回来找。   有些地主走了以后死了,有的不知道去了何处,反正没人再回来,那些钱财继续留在土里,前两年就有人在自己家的田间挖到过宝物,满满的几个箱子,上交给公家,得了上百块的奖励。   罗老根媳妇肯定,罗娇娇手里头拿着的这些东西,就是那些地主留下来的,被水流冲到了这儿。   这份欢喜,远远盖过了捕到鱼的快乐。   罗老根媳妇再次夸赞:“闺女,你可真是我们家的大福星。”   她上辈子不知道造了什么福,生下这么一个好闺女。   把这些东西卖出去,可都是白花花的钱啊。   也不知道能值多少。 第30章   当天晚上, 家宝没有再提起鱼的时候,睡觉的时候,还用软乎乎的小手, 轻轻拍打着林晓的手臂:“娘不要生气, 家宝听话的。”   都说小孩子的记性差, 什么事转眼都会忘记,林晓没想到他还记得, 哭笑不得:“娘没生气,家宝以后要乖乖的,如果哭闹的话,爷爷奶奶都会伤心的。”   家宝这回总算听了进去:“家宝不想让爷爷奶奶伤心。”   林晓帮他盖上被子, 家宝却没有闭眼睡觉, 睁着大眼睛看她。   “娘真的没生气。”林晓再次强调。   家宝伸手放在自己的小脑袋瓜上,软糯糯的说了一句:“亲亲。”   林晓愣了愣, 终于明白他不愿睡觉的原因,像往常一样亲了亲他的额头。   “晚安。”   “娘也晚安。”家宝咧嘴笑了笑,如愿得到晚安吻, 知道林晓不生气了, 这才心满意足的睡下。   煤油灯还没关, 林晓借着昏暗的灯光,看着家宝红扑扑的小脸蛋, 心里软绵绵的,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家宝的脸。   滑嫩嫩的,摸着非常舒服。   睡前,林晓忍不住叹了口气。   她从前是真的不喜欢孩子, 觉得小朋友很会无理取闹, 照顾孩子也麻烦, 没想到自己养了娃以后心态都变了。   明明家宝不是她自己生出来的,可养了这些天,真的有感情了,今天呵斥家宝的时候,看到他委屈巴巴的表情,心里也觉得很难过。   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刚睁眼,林晓就看到家宝小心翼翼的看着自己,欲言又止。   林晓主动问他:“家宝想跟娘说什么?”   家宝支支吾吾的说:“娘,我想去河边。”声音小得像蚊子在叫。   如果说昨天家宝没有捕捉到鱼太失望而闹脾气是正常的,一大早起来还惦记着捕鱼就有点不对劲了。   一夜过去,林晓想通了教育孩子的不少事情,严加管教是必须的,但更重要的是跟孩子沟通,好好讲道理,找到让家宝容易接受的一种教育方法。   想到这儿,林晓耐心问他:“告诉娘,你想去河边捕鱼是想吃鱼吗?”   家宝摇摇头。   “那是为什么?”   家宝眉头紧锁,似乎是不知道怎么回答。   林晓又问:“家宝是不是喜欢去河边玩?”   家宝歪着脑袋想了好久,都不知道怎么去形容,最后只憋出了几个字:“家宝想去河边。”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很想到昨天娘和奶奶带自己去的地方再走一次。   昨天的水那么大,几天之内是不会降低水位的,水质混浊,也看不到鱼,林晓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想着吃完早饭后找件事情分散家宝的注意力,结果家宝铁了心要去河边:“娘,家宝想去河边。”   他怕林晓不同意,可心里又很急,不知道怎么做才好,眼圈红红的,就快哭出来了。   岑春花一看,孙子这捕鱼的劲还没过去呢,刚想跟林晓配合,说今天上山捡野菜,结果看到家宝的手臂是空的,把他的袖子往上一扯,红绳真的不见了。   “家宝的红绳丢了。”岑春花说,队里头有个说法,孩子小的时候身体弱,容易染上不干净的东西,家里头就会给他们戴根红绳。   家宝来龙福大队不久,岑春花就剪了一根红绳给他带上,上面还串了一个小红豆,那不是真的红豆,而是从土地庙旁边的一棵树下捡来的。   那种树每年都会结类似于红豆的果实,掉落在地上,一年都不会坏,坚硬得很,听老人说能辟邪,又长在土地庙旁边,岑春花之前去山上的时候见到就捡了几颗,林晓有,家宝也有。   家宝手上那颗用绣针钻了个小孔,放在红绳里。   林晓一直不同意,家宝就跟岑春花撒娇:“奶奶,去捕鱼。”   昨天家宝突然耍性子,当时岑春花就怀疑了,这会看到他着急,瞬间联想到了红绳。   都说小孩子带红绳久了,就会有感应,莫不是家宝的红绳丢了,昨天才出现的异常。   不管怎么样,红绳必须得找到,那可是拿来给家宝求福的,丢了不吉利。   “乖家宝,你还记不记得,红绳丢在了哪儿?”   家宝认真想了想,他其实是不记得的,可他实在太想去河边了,小声的回答:“河边。”   说完又觉得自己不能撒谎,补充道,“不记得了。”   “难怪呢。”岑春花大手一拍,可算明白家宝“不听话”的真正原因了,“昨天你就应该老实跟奶奶说红绳丢了,奶奶肯定回去帮你找。”   岑春花非常重视那根红绳,捕鱼是肯定捕不到的,但河边必须得再去一次,于是叫上林晓出发。   今天队里没事干,在家闲着也无聊,林晓见家宝坚持,就陪着他们去了。   ***   另一边,比起林家,罗家完全是不同的景象。   昨天晚上,罗娇娇和罗老根媳妇天黑的时候才从三凤岭回来,把罗老根吓坏了,以为她们出了事,举着煤油灯去找人,半路碰着面,看到那些宝物,意外不已。   罗老根媳妇心思缜密,给罗老根看了一眼就捂得严严实实的,回到队里头,收住高兴的表情,假装唉声叹气,故意在路过别人家的时候,说了一堆涨水的坏处,本来想多捕几条鱼,留在河边等,结果天黑了什么也没得到。   回到家里头,就变了个模样,跟罗老根仔细观察那些宝物,都一致认为很值钱,开始商量怎么处理的问题。   商议了一晚上,最后决定不上交,找个赶集的日子,偷偷拿去镇上卖。   现在的日子虽然艰苦,可每户人家家里头都有几件传家宝,一代传一代,再穷也不舍得卖。   这东西有人买,就是价格不会很高,到时候装作是传家宝肯定没人怀疑。   整整一个晚上,罗老根媳妇都沉浸在捡到宝物的喜悦里睡不着觉,罗老根也是难掩激动,早上起来了还是抑制不住的高兴。   比起他们,罗娇娇显得镇静许多。   除了项链,她把其他东西都交给罗老根媳妇处理。   拿回来的这些东西,不只值几百块钱,过个十几二十年,都是上千万的,可东西毕竟不是他们家的,留着容易落人口实,而且她得靠这些东西去吸引那个人的注意力,让他主动找上门来。   当初林晓就是借着卖这些宝物,吸引了唐家人的注意,顺利嫁到唐家。   这些宝物是唐家的祖先留下来的,唐家人一直在寻找这条项链。   对此,罗娇娇胸有成竹。   想到以后的人生,心里头就甜滋滋的。   罗家人的兴奋劲还没过,去了粮仓一趟回来的罗老根又带回来了另一件喜事。   “队长刚跟我透露,这次的劳动模范给我们家,只要镇上那边过了,就没什么问题了。”   一连发生两件喜事,罗老根笑得褶子都出来了。   “都说养儿子好,可队里头这么多生了儿子的人家,有哪个的日子比得上我们闺女。有闺女真是好啊。”   这些年,每逢大事,都是罗娇娇事先预料到的,罗老根也不居功,把功劳都归到了罗娇娇身上,对这个闺女越发喜欢。   虽然就要得一笔大钱了,可劳动模范也是件不可多得的好事,罗老根媳妇合不拢嘴:“前几天你还说队长要把林家报上去,现在还不是给了我们。”   “队长本来就有那个意思,想照顾一下林家,谁让他们自己倒霉,出了缝纫机这件事,谁还敢给他们家荣誉啊。”   缝纫机的事情一出,其他生产大队都知道了,虽然是误会一场,可那么一闹,总归是不太好看,而且主人没回来找,王志富也怕以后出事牵连到自己身上,就改报罗家了。   罗老根媳妇说:“幸好霉运都是他们家的。”   当时闺女说林家会影响他们好运气的时候,她紧张得睡不着觉,现在好了,林家根本就不会阻碍他们。   ***   林晓跟岑春花到了河边,水没有那么湍急了,不过往岸边漫过来不少,两人在附近搜寻了一阵,把走过的地方重新走了两遍,也没看到红绳。   岑春花放弃了:“应该是被冲走了,回家再给家宝弄一条红绳。”   家宝抓着鱼篓:“奶奶,鱼,鱼。”   鱼篓是出门的时候家宝说要带上的,当时岑春花本来不想带,怕家宝不高兴,就随手带了一个。   带着哄家宝玩的。   岑春花俯下身子问家宝:“家宝红绳找不到了,我们去山上找野菜好不好?”   家宝转过身子,指着下游的方向:“去那儿,去那儿。”   还没等岑春花回答呢,就撒着小腿往下面跑了。   林晓跟岑春花跟过去。   跑了没多久,家宝停了下来,看着河里的两个大石头。   林晓看过去,石头中间夹着几块小木板。   水不深,但家宝不敢踏进河里,就跟林晓说:“娘,木板,要木板。”   这种木块到处都是,农村里最不缺的就是木头了,可看到家宝这么想要,岑春花还是脱下鞋子,过去把木板扯出来。   一拿出来,才发现不是木板,而是一个缺了一面的木箱子,家宝丢失的红绳卡在里头。   不仅如此,木箱子里还卡着两条大鱼。   岑春花惊了:“家宝的眼睛真好,原来红绳被冲到这儿来了。”   把红绳拿出来,岑春花又拿出那两条鱼,发现是鱼头被木箱子夹住,死了,仔细检查,鱼刚死没多久,新鲜着,能吃。   岑春花捧着那两条鱼,没想到这种好事会落到自己身上:“有五六斤呢,应该还能吃,先拿回家。”   林晓头一回看到有鱼被箱子卡死的,不由得多看了那个箱子几眼,发现里头还有一块小小的月牙状玉佩,是用木头雕刻而成的,上头刻了一个小人像,用绳子牵着。   岑春花也看到了,把鱼递给林晓,捡起玉佩。   家宝伸手:“奶奶,要。”   岑春花把红绳给他,谁知道家宝没要,就指着那块木玉佩,要拿。   这块木玉佩一文不值,可精致啊,岑春花看得都觉得刻这东西的人手艺不错,也难怪家宝喜欢,就当作小玩意给他拿着了。   家宝抓着那块玉佩,高兴的把玩着,心思完全不在鱼上。   岑春花说:“家宝一来家里头,我们的福气就来了。”   这回真的是天上掉陷阱,送了两条鱼给她们。   林晓觉得不可思议,她们居然不费吹灰之力拿到了两条鱼,就跟演电视剧一样。能不能吃是一回事,这运气真的是没得说。   她低头看了看家宝,总觉得这事跟自家儿子有关。   要不是家宝非嚷嚷着来河边,就不会发现鱼了。   有了鱼,不用再去山上瞎折腾找野菜,岑春花把鱼往鱼篓里一放,三个人高高兴兴的回家。   作者有话说:   么么哒。 第31章   林晓跟岑春花回到村口, 还拿着个鱼篓,住在村口旁边的人家都觉得奇怪,李奶奶眯着老花眼, 随口问了句:“春花, 又去捕鱼了?不是说发大水了吗, 还能捕得着吗?”   今天也是有人出门去捕鱼的,不过都是去队里的小河, 因为没涨水,那些人这个点还没回来。   为了防止像周扒皮那样的人惦记,林晓这回在路上的时候折了一些树枝放在鱼篓里,盖住了那两条鱼, 从外边看, 里头除了树枝,什么也没有。   岑春花叹了口气:“这不是家宝又闹着去嘛, 又去了昨天的地方,什么也没捞着。”   李奶奶上了年纪,上不了工, 身子骨也不好, 每天起来就在家门口坐着, 一坐就是半天。她看不清鱼篓,不知道林晓家有没有捕到鱼, 但看着队里头的人进进出出,就岑春花她们回来最快,觉得肯定没捕到,好心说道:“涨水以后, 水位不会那么快下降的, 你们应该去队里的小河, 我今天看到好多人去了,不知道他们能不能捞着。”   岑春花点点头,说下次一定去。   三个人刚告别李奶奶要回家,刚一转头,就看到了从小路上下来的周扒皮。   岑春花视而不见,往前走,周扒皮却看到了她们,笑眯眯的打招呼:“嫂子,林晓,捕鱼回来啦?”   岑春花想着决不能让周扒皮看到鱼,把鱼篓往身后藏,淡淡的回应:“嗯,家宝闹着去的,没捞着什么东西,就回来了。”   说完,给林晓使了个眼色,加快速度往家里走。   周扒皮只隐约看了个鱼篓的模糊影儿,瞧着鱼篓里的那些树枝,他犯迷糊了,林晓家没养什么东西,不用拿草回来喂养,看着也不是野菜,怎么还特地从河边背回来。   ***   按理这种情况下在河里捡到两条大鱼,心里总归觉得毛毛的,不太敢吃,可家里实在太缺肉了,即便是鸡鸭死了好几天,只要肉没坏都会吃,更可况是从河里拿回来的。   水里头的东西,无论什么都觉得比较干净。   林旺财跟岑春花完全没多想,心里头只有高兴,觉得这是上天赐给他们的礼物,打好水,把鱼洗干净,处理内脏,把一条放到砧板上切成小块,准备煮着吃,另一条怕留着坏,用竹子穿过,放在火上烤,留着吃。   早上出门早,衣服还没洗,大致处理好鱼肉后,岑春花就去院子里洗衣服了,林晓跟林旺财在厨房里做菜。   家宝还紧紧攥着那块木玉佩不放,像是拿着什么宝贝,爱不释手。   “爷爷,看。”   林旺财非常配合的看过去,一块用木头刻出来的小玩意,一般来说用普通木块来做的东西都会非常陈旧,可这块木玉佩浑身透着光泽,乌黑发亮。   林旺财瞬间就被吸引了:“给爷爷看看。”   家宝把玉佩递给他。   林旺财反复看了几遍,说:“这东西不知道是用什么木做的,肯定是块好木,从哪得来的?”   “河里。”   一块木玉佩,即便初见觉得惊讶,多看几眼都会觉得非常一般,林旺财感慨了几句做这块木玉佩的人的手艺,就没把精力放在上面了,帮林晓添柴。   “闺女,明儿去赶集吗?”   林晓正烧菜,点点头:“我想去镇上看看有没有缝纫机的零件,还缺两样就能俢了。”   那台缝纫机现在对于林旺财来说就是个烫手山芋,他并不打算俢了:“不然就放着吧,俢好了也容易让别人眼红,惹祸上身。”   “上回问过队长,他亲口承诺,如果能俢好,这台缝纫机归我们家用。娘平时做针线活辛苦,试试也没什么。”   林旺财沉默,他偷偷抬眼瞄了瞄林晓的神色,见她坚持,没再劝了。   闺女的病难得痊愈,又有想做的事情,他要是阻止,可能会刺激闺女。   添完柴,林旺财看到家宝还在玩那块木玉佩,比当初获得林顺利赠送的弹珠还要高兴,微微沉思:“家宝,待会让你奶奶剪根红线,串着这玉佩,给你带着。”   家宝一听,立即跑出厨房,去院子里找岑春花了。   林晓烧好鱼的时候,岑春花刚好洗完衣服,还回屋剪了根红线,串起那块木玉佩给家宝戴在脖子上。   家宝高兴坏了,跑到厨房里,指着自己脖子上的玉佩,献宝似的指给他们看:“娘,爷爷……”   红线醒目,林晓跟林旺财一眼就看到了。   林旺财说:“好看。”   家宝看着林晓,期待的问:“娘,好不好看?”   “好看的。”林晓回答,“家宝戴什么都好看。”   队里头会做木活的人闲来无事的时候都会做点小物件给自家孩子玩,既省钱又能让孩子高兴。   虽然木佩是捡回来的,可看着就不是什么不吉利的东西,最多是别人玩过了不要的,岑春花就放心让家宝戴着了。   “捡到鱼都没让家宝这么高兴,闺女他爹,改天你用竹子编几个小玩意,让我们家家宝玩玩。”   林旺财说好。   林晓转头盛饭,饭菜上桌,一家人准备吃饭。   这时,周扒皮的声音突然从外头传来:“嫂子,吃饭了啊?”   农村里的人都不爱关院子,因为上次周扒皮蹭饭和缝纫机的事情,林晓留了心眼,提醒岑春花和林旺财关院门。   因为都在家,院门就只是掩着,而且只有半人高,没上门栓,岑春花坐在靠近厨房门的地方,从外面往里看,最先见到的就是她的背影。   一看周扒皮来了,她连忙把碗放下,往外走:“扒皮啊,有什么事吗?”   “前两天我也去山上砍了点竹子,想编竹筐,刀钝了,想过来跟旺财哥借刀。”周扒皮说着话的功夫,已经不客气的推开院门,直朝厨房的方向走,“旺财哥,你那刀还用吗?给我借一两天,用完了就还你。”   周扒皮就是一个地痞无赖,哪会真的干活,岑春花看出她的真实意图,跑上去把人挡住:“刀旺财还要用,你找别人家借去吧。”   周扒皮为难道:“其他家都问过了,借不到只能来找旺财哥。”   他绕过岑春花,走到厨房外头,装模作样的:“旺财哥,快到年末了,我也想挣点钱,刀不会用太久,就借一两天。”   嘴上在说话,眼珠子已经定在了装着鱼肉的碗里,那眼神儿都变得不一样了。   “哥,今天捕到鱼啦?”   林旺财停下吃饭的手,刚犹豫着要不要叫周扒皮吃饭,林晓说:“爹,吃饭吧。”   林晓听过岑春花的碎碎念,也见过周扒皮的厚脸皮,并不打算让他再蹭饭了。   每个人自食其力都很难养活自己,凭什么要让这种游手好闲的人占便宜。   林旺财听得懂林晓话里的暗示,哦哦了两声,不过得赶周扒皮走了这饭吃得才安心,于是起身把刀找出来,递给周扒皮,叮嘱他:“拿回别把刀弄坏了。”   没留人吃饭。   林晓瞥了眼周扒皮身后的岑春花:“娘,赶紧进来吃饭吧,再不来菜就凉了。”   岑春花一点就通,知道闺女这是要无视周扒皮的意思了,回到凳子上坐着,拿起筷子把鱼肉都往家宝和林晓的碗里夹,满满当当的,尽量少留在碗里,不给周扒皮惦记的机会。   蹭饭也得主人家搬出凳子和拿碗筷才行,发现林旺财没有那意思,周扒皮拿着刀看了又看:“哥,这刀你用多久了,要不要磨磨啊,到时候我用完了帮你磨锋利,再送回来。”   “你用完了送回来就成,到时候我自己磨。”   “哥你明天去赶集吗,这几天编了几个竹筐了?”周扒皮的脚就像被地黏住了,愣是没动过,眼睛疯狂往桌子上扫。   他那双眼睛不加掩饰,看得林旺财都不好意思不叫吃饭了。   林晓怕自家爹动摇,给他夹了两块鱼肉:“爹,菜要凉了。”   岑春花侧头,催促道:“赶紧吃吧。”   林旺财压下留人吃饭的想法,若无其事的吃饭。   周扒皮还在问别的话,铁定了不走。   庄稼人的脸皮就是薄,明明林家才是主人,面对周扒皮这种无赖,不叫他吃饭是正常的,可他站得久了,林旺财就感觉脸皮烫烫的,觉得自己对不住人家,如坐针毡。   岑春花是吃着不舒服。   只有林晓,从头到尾面色如常,完全把周扒皮当成了空气人,给家宝挑鱼刺的时候,顺便提醒岑春花和林旺财趁热吃。   家宝吃了块鱼肉后,看到爷爷奶奶的表情奇奇怪怪的,好像不太高兴,他不理解了,刚刚爷爷奶奶还很开心的,想来想去的,是门口的坏伯伯出现以后家里才这样的,没有张嘴接林晓递过来的下一块鱼肉,而是看向周扒皮:“伯伯,你不回家吃饭吗?”   周扒皮等的就是这句话,眼看着鱼肉越来越少,忙说:“正在煮,还没吃呢。”   “那伯伯快回家吃饭,娘说了,饭菜凉了就不好吃了。”   周扒皮的笑容瞬间就僵在了脸上。   家宝眨巴着天真无邪的眼睛:“伯伯快回去吧。”   “是得回家吃饭了。”周扒皮讪讪回答。   催人离开的话大人碍着面子不好说,可换成孩子就不一样了,孩子又没有坏心思,能理直气壮的说出来。   看着周扒皮灰头土脸的离开,岑春花哎哟一声,捧着家宝的脸猛亲了好几口:“奶奶的乖家宝,太乖了。”   家宝不明白岑春花为什么这么高兴,疑惑的眨眨眼,林晓把鱼肉递到他嘴边:“家宝赶走了一个坏伯伯,奶奶很高兴。”   家宝知道坏伯伯指的是周扒皮,因为坏伯伯这个称呼是他主动叫的。   他皱着小眉头说:“家宝不喜欢坏伯伯。”那天真烂漫、不谙世事的小模样,别提有多可爱了。   岑春花跟林旺财对视,哈哈大笑。   “爷爷奶奶也不喜欢,你娘也不喜欢。”岑春花说。   她的乖孙子,没白养活。   家宝迷茫的看着他们,好一会才后知后觉自己做了件好事,心里头暗暗想着,以后要把坏叔叔赶走,这样爷爷奶奶就会高兴了。 第32章   到了赶集的这天, 林晓跟岑春花依旧是天没亮就带着家宝出发了。   家宝现在正是喜欢走路的年纪,不喜欢让人背,那小短腿都是用跑的, 也不哭闹, 让人很是省心。   到了镇上, 三个人先去吃汤粉,然后才去找缝纫机的零件。   整个镇子除了棉花厂, 没几户人家有缝纫机,想找零件就得去供销社。   林晓去到供销社一问,供销社里都是卖整台缝纫机,不分开卖零件的。   岑春花知道有个地方, 叫牛街, 卖各种东西,就带着林晓过去碰碰运气。   镇子三面环水, 两条河的交界口有处地势比较低的地方,建有一排小房子,原本是镇上居民住的地方, 后来有一年涨水, 差点淹死人, 就没人住里边了,拿来当成杂货铺, 平时卖点小东西。   那一排房子很少有人去光顾,因为里头买卖的物品都不是普遍寻常的东西,需要顺着一条窄窄的石子路走下去。   林晓跟着岑春花走过去,突然前头人声鼎沸, 抬头一看, 一堆人挤在一起, 把路围得水泄不通,个个不是伸长脖子就是踮起脚尖,好像看到了什么稀奇的东西。   这是赶集之日难得的盛况,一般来说,是镇上又出现什么稀罕的东西了。   就在这时,身后响起一阵脚步声响,一群人蜂涌过去跑得急匆匆的,好几个人撞到了林晓的胳膊,差点就把她撞倒了。   林晓跟岑春花退到路边,让他们先过去。   岑春花也是个爱凑热闹的,看到这情况,也好奇得不行:“闺女,我们也过去看看,前头发生什么事了。”   林晓是不喜欢往人堆里扎的,可没来得及说话,岑春花就抱起家宝,跟着人群跑。   里圈围了太多人,根本看不到什么东西,岑春花就问旁边的人:“发生什么事了?”   “听说有人骑着个什么东西,跑得很快,人都追不上。”   这乡下人都是纯朴热情的性格,别人搭话都是有问必答,还喜欢主动唠嗑。   “刚刚我听有人说,那东西快得就像飞起来一样,可神奇了。”   这形容根本想象不出来是什么东西。   前头的人听完,扭过头搭话:“听说跑得跟鸟一样快。”   与此同时,前头发出了惊叹声。   什么都看不到,声音又这么热闹,后面的人心里更是痒痒的,急得就像热锅上的蚂蚁。   “让一让。”   “别挤啊。”   “别挤别挤,让我也看看。”   你一言我一语,你推我挤,林晓跟岑春花很快就被人群挤到后面了,呼吸都困难。   家宝被旁边的人撞到,吓得搂住岑春花的脖子:“奶奶,不看,不看。”   岑春花身子被挤得歪歪扭扭的,大声嚷嚷:“别挤啊,别挤。”   可这会儿大伙儿的心思都放在人群中央的东西上,哪儿有人听得到她的话,拼命往里走。   岑春花怕伤到家宝,放弃了看热闹的想法,逆着人流走,从人堆里出去后,终于舒了口气。   整条主路没有一点缝隙,根本走不过去,林晓皱眉:“娘,有没有别的路可以走,我们绕道吧。”   岑春花叹了口气:“没了,过去那儿就只有这条路,等等吧,待会人就散了。”   三个人站在路边等了一小会,有个人拿着大喇叭喊:“让一让,不要围在这儿挡路。”声音一出来,人群迅速往两边退开,让出一条小路。   林晓跟岑春花怕被人踩到,继续往后面退。家宝穿的是上次来赶集的衣裳,因为身子斜着,口袋里的弹珠突然掉落,一路滚进人堆里。   “奶奶,奶奶。”家宝着急的叫唤了两声,从岑春花的怀里下去,追着弹珠跑。   林晓面色一变:“家宝,快回来。”   弹珠是林顺利送的,家宝每天都会拿出来玩一会,宝贝得很,一心念着把东西捡回来,根本没注意到人群都往自己的方向散开。   他身子娇小,往人堆里那么一顿,感觉随时随地都能被人踩到,岑春花的脸都吓白了。   “家宝,回来,家宝。”   人声吵杂,盖过了岑春花的声音,家宝没有听到,旁边有人看到,也吓出了一身冷汗:“小心!”   哧的一声,汤天栋及时刹住自行车。   这一停,周围就没声了。   看到突然蹿出来的小孩,汤天栋微微皱眉,心里的怒气已经到了临界点。   他本来是要去供销社买点东西,嫌走路麻烦,骑自行车过来,谁知道这里的人都没见过世面,把他团团围住,像观赏猴子一样对他评头论足。   汤天栋这个人喜怒不形于色,平时都是一副冷冰冰的表情,纺织厂副厂长许波一看他的眉头和黑脸就知道大事不好,加大音量疏散人群:“大家都散了吧,别看了。”   说完这话,他先看了眼汤天栋,低声下气的给人赔罪:“汤厂长,真的不好意思,让你见笑了。”然后看向捡弹珠的家宝,“小朋友,以后不能再这么做了,很危险的,知不知道?”   刚刚那一幕,许波也捏了把汗,人太多看不见路,要不是汤天栋反应快,就把人给撞了。   捡完弹珠的家宝一抬头就看到停在自己面前的自行车,离他只有半寸手指的距离,家宝还没见过自行车,就定定的盯着轮子看。   许波以为家宝被吓傻了,大声喊:“这是谁家的孩子?”   “我们家的,不好意思。”岑春花挤进来,抱起家宝,对着汤天栋道歉,“对不住啊,小孩子不懂事,给你们惹麻烦了。”   家宝手里握着弹珠,看着也是无心之举,许波只想快点带汤天栋离开,就摆摆手:“下次记得注意,不能再这么冒失了,容易受伤。”   听到他们不计较,岑春花感激的点头:“谢谢啊。”   汤天栋一句话没说,他看着家宝,觉得跟这小孩有股莫名的亲切感,尤其是那若隐若现的小梨涡,看着很是熟悉。   家宝是个聪明的孩子,岑春花说了短短两句话,他就意识到自己又犯错了,愣愣的看着汤天栋:“对不起。”   这软绵绵的声音一出口,汤天栋心里头的怒气竟奇迹般的荡然无存,脸色缓和下来,不过依旧没说话。   岑春花带着家宝让开路,林晓走到岑春花旁边,家宝朝她伸手要抱抱,林晓接过他,抬头看向汤天栋的方向。   两人对视的刹那间,眼神皆无波澜。汤天栋挪开眼,骑着自行车离开,只给众人留下一个背影。   岑春花看到汤天栋非常快速的就离开了视线范围,不知不觉中也看呆了。   这东西比马车和牛车还要快。   林晓看到这么多人围观的居然是一辆自行车,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自行车已经不是什么稀有物品了,但镇子太落后,周围的人竟然都没有见过。   ***   汤天栋一走,大伙儿也跟着散了。   林晓跟着岑春花去到牛街,小路非常的狭窄和破旧,七拐八弯的走了一段路,进入一个杂货店里头。   牛街的每家店外边都挂着布帘子,看不到里头的东西,不过岑春花认路,进的地方就是卖小零件的。   店里头的东西摆放得很杂乱,摆放着许多林晓见过的没见过的铁具,还有二手的缝纫机。   林晓跟店主说了那两个零件的名字,店主没听明白,林晓就大致形容了一下长什么样子。   店主想了想,转身从一堆杂货里翻找,竟然真的找着了。   “总共三块。”店主正在修理一个小物品,头也不抬的说。   “三块钱?”岑春花有点儿惊讶,平时买的东西都是几分或者一两毛钱,这两个小零件的价格都能买差不多四斤猪肉了。   岑春花知道这条街上的东西都比其他地方贵,可没想到能贵到这个程度。   店主抬起头,表情非常冷漠:“缝纫机不是一般人能用得起的,零件自然也贵。”   想到那台破败的缝纫机,岑春花有点舍不得花这个钱了:“闺女,不然先不买了吧。”   林晓知道家里的存款加起来都不超过十块钱,花这笔钱就像在割一家人身上的肉,而缝纫机目前来说也不是非要不可、迫在眉睫的东西,思量片刻,把零件还给店主:“不要了。”   少卖一个东西,店主并没有主动降价,面无表情的把东西放回去。   这条街里的东西都是稀罕物,你不买,总有下一个人会买,店家并不愁生意。   没有买到小零件,林晓准备再去集市上逛逛,有没有什么能买的东西。   刚出门,就看到了罗老根媳妇,刚从前边的一个店里出来,笑得跟吃了蜜糖一样。   牛街的东西都是能够买卖的,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岑春花先打了招呼:“老根媳妇,也来赶集啊。”   罗老根媳妇身体震了一下,做贼心虚的转过头,看到林晓和岑春花,脸上的表情极其不自然,语气也干巴巴的:“嗯,来这儿随便看看。”   牛街里头每家店卖什么大伙儿都心照不宣,罗老根媳妇出来的这家店就是买卖首饰和金银珠宝的,林旺财受伤的时候岑春花还去当过首饰,因此看到罗老根媳妇出入她并不觉得奇怪。   “我跟小宁也过来随便看看,现在已经看好了,准备回集市中心去。”   罗娇娇还在店里没出来,罗老根媳妇就嗯嗯了两声,等林晓跟岑春花走远了,才松了口气。   罗娇娇捡到的那些东西,她整整换了两百块钱,本来是件好事,可被林晓跟岑春花撞到,就好像被人抓到了什么见不得人的把柄,没那么高兴了。   可她一辈子都没见过两百块钱,看到周围没人,就忍不住掏口袋,偷偷看两眼,手忍不住的抖。   罗娇娇跟店主说完话,从里头出来,就看到罗老根媳妇反复掏口袋,给她使了一个眼色,两人走到一个小角落里,罗娇娇附耳悄声说:“娘,把钱收好。”   罗老根媳妇点头:“肯定会收好的。”   “这笔钱我们家一分也不能动。”   “啊?”罗老根媳妇迷茫了,“为什么,这不是都换好了吗?”   “娘,你就听我的。”罗娇娇不打算解释,也懒得去解释。   她典当那些东西是为了放长线吊大鱼,目的是为了认识汤天栋,钱肯定是不能动的,不然人家会觉得自己会占小便宜,手脚不干净,把罗家跟普通的乡下人混为一谈。   钱不仅不能动,到时候还要一分不动的还给汤天栋。   罗老根媳妇完全不知道罗娇娇这么做的原因,你说不想动这笔钱,那干嘛还要典当东西啊,直接留着那些宝物,等以后更值钱的时候拿出来多好。   可自家闺女毕竟是仙女,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有根据的,这么一想,罗老根媳妇就想得通了,忍痛道:“那就先留着不动。”   刚说完,手臂被罗娇娇一扯,两人进入店旁边的小路里头躲。   罗老根媳妇正一头雾水,就听到了有人说话。   “汤厂长,前面这家就是买卖首饰的店了。”   罗娇娇偷偷探出半个头,看到唐伟、汤天栋和许波,脸上依旧难掩激动的情绪,对着罗老根媳妇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罗老根媳妇跟着看了一眼,她不认识那三个人,只觉得年轻的那两个挺养眼,一个看着斯斯文文,另一个身材高大,五官挺端正,看着就是有钱的知识分子。   等汤天栋等人进入店里了,罗娇娇带着罗老根媳妇跑路,往另一侧方向跑开。   回到集市上,罗老根媳妇忍不住开口:“闺女,那两个人是谁啊?”   罗娇娇说:“他们是咱们家以后的大贵人,娘,你记住那三个人,如果对方问起那些宝物的事情,就说是某个亲戚让我们帮忙典当的,千万不能说是咱家捡来的。”   罗老根媳妇点点头:“娘都听你的。”   罗娇娇得意的笑了笑。   事情远比她想的还要顺利,她本来是想借着这件事情接近唐伟,再一步步接近汤天栋,没想到汤天栋会出现在镇上。   现在,唐家人已经找到了首饰,等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上,她再找个机会接触汤天栋,跟首饰的事情联系在一起,她嫁入汤家的事情就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连上天都在帮她。 第33章   林晓和岑春花回到集市中心后, 去买了一匹新布和一些针线,路过畜禽旁边的时候,家宝看到笼子里有小鸭子, 好奇的停下来, 看了又看。   镇上卖的一般都是可以宰杀的鸡鸭, 很少看到这么小的,岑春花想起来家里已经很久没有养鸡鸭了, 这时候买拿回去养大了过年的时候刚好可以吃,就问老板:“小鸭子怎么卖啊?“   “两毛钱一只,刚刚拿过来的,要不要买几只?”   岑春花问林晓:“闺女, 我们买六只回去养养, 怎么样?”   家宝的眼睛就快差跟小鸭子黏在一块了,林晓点头, 表示同意。   岑春花拿出一块二,数了两遍才拿给老板:“拿六只。”   老板把小竹筐递给她:“你们自己选。”   岑春花接过小竹筐,见家宝喜欢小鸭子, 就拉着他到自己跟前, 蹲下身子指着小鸭子说:“家宝想要哪只, 奶奶帮你拿出来。”   小家宝早就看中了,指着几只趴着不怎么动的小鸭子:“要它们。”   岑春花定睛一瞧, 整个笼子的小鸭子都活蹦乱跳的,就只有那几只无精打采,看起来像病了,买回去估计不好养活, 可已经答应了家宝, 不能反悔, 就伸手碰了一下小鸭子,小鸭子懒洋洋的挥动了一下翅膀,就继续躺着不动了。   家宝不怕小动物,伸出小手摸了摸小鸭子的身子,说:“小鸭子,家宝喜欢。”   岑春花把那四只小鸭子拿出来,又捉了两只活泼的,提着竹筐走了。   岑春花笑笑:“以后我们家也有鸭子了,拿回去给家宝养,好不好?”   家宝开心的点头:“鸭子,养小鸭子。”   林晓负责拿采购的东西,岑春花一手抱着家宝,一手拿着鸭子,装着鸭子的小竹筐缝隙不是很大,能容纳家宝的手,他时不时把手探进去,摸两下小鸭子又收回来,乐呵呵的。··   买完小鸭子,也没别的东西要买了,林晓和岑春花就准备回家。   林晓想到家宝的糖果已经吃完了,让岑春花和家宝站原地等着,去供销社买了五颗糖果。   等候的功夫,家宝想拿一只小鸭子玩,岑春花看那几只鸭子怏怏的,不会跑走,就拿了一只出来给家宝抓着。做完这件事,就听到有人喊了声“春花”,是娘家那边的熟人,嫁到附近的一个生产大队,难得遇到同一个地方来的,倍感亲切,岑春花就跟那妇女聊上了。   等两人寒暄结束,岑春花才想起家宝,低头一望,人却不见了,扫了眼周围,家宝不在,暗道一声糟糕,赶紧去寻人。   另一边,家宝跟随一个牵马的老汉走,停在人家的摊位前。   老汉看着家宝,粉雕玉琢的一个小男孩,可可爱爱的,旁边没有大人陪同,就问他:“小朋友,你爹娘呢?”   “娘去买糖果了。”   老汉一听,这孩子是个胆子大的,知道家里人去了什么地方,应该不是跟家里人走丢,而是留在这里等大人,看他长得太好看了,忍不住聊天:“你哪个大队的啊?”   家里的位置和家里人的名字林晓已经反复告诉过家宝了,家宝记得很牢:“龙福大队。”   说完,伸手指着地上的两个小东西:“家宝要这个。”   老汉顺着他的手势一看,乐了:“小朋友,这不是拿来玩的东西,要用钱买的。”   “钱?”   “对啊。”老汉家里头也有孙子,比家宝大几岁,他喜欢孩子,因此跟家宝说话特别有耐心:“一块钱。”   家宝对数字还不是很敏感,但他口袋里有林晓给的一毛钱,掏出来递给老汉。   老汉看到皱巴巴的一毛钱,只笑着说:“你只有一毛钱,不够买。“   家宝的小眉头皱了起来,他就只有这么多了,可娘想要买这个,他想帮娘买。   老汉以为他想要玩具,翻了一下自己的破铜烂铁,拿了一个小铁片给他,家宝摇摇头说不要。   老汉再次解释:“这不是拿来玩的东西。“   家宝不说话了,他转过身子找林晓和岑春花,没看到人,心里有点焦急。   就在这时,有人到老汉的摊位前,买走了点东西,还摸了摸那两个小零件,家宝怕东西被人买走,着急道:“娘有钱,娘要买。“   老汉看他的表情很是着急,没出声逗他,而是说:“等你娘来了,你娘想买这东西再让她买好不好,我给你留着。”   确定东西不会被买走,家宝点了点头,掏出一颗弹珠给老汉。   “这个东西多少钱?”旁边突然出现个人,家宝扭过头一看,是汤天栋。   “五毛钱,要吗?”老汉问。   汤天栋点头,利落的掏出五毛钱,拿到东西后,察觉有道视线在看着自己,汤天栋看过去,是刚才差点被他撞倒的小孩,手里捧着一只小鸭子。他下意识看了眼周围,没看到小孩儿的家长,觉得这小孩儿真是喜欢乱跑,没当回事,转身离开。   “叔叔。”   汤天栋回头,是小孩儿在叫他,正不解着,小孩儿的小手握上了他的手指,只握了一小节:“家宝找不到娘和奶奶了。”   小手软乎乎的,温度传到汤天栋的指尖,让他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他长得凶,没有孩子缘,家族里的孩子看到他就哭,这还是头一回有小朋友主动牵他的手。   家宝手里的小鸭子忽然嘎嘎的叫了两声。   汤天栋觉得鸭子脏,本能的想甩掉家宝的手,家宝却握得紧紧的。   家宝又说话了:“家宝住在龙福大队,娘叫林晓,奶奶叫春花。”   这是娘教他的,找不到娘的时候,就找长得不一样,高大、凶巴巴的那种叔叔,叔叔就会帮他找到娘了。   汤天栋先是愣了一下,等反应过来家宝是想让他帮忙找人后,哭笑不得。   难道他看起来,是好人吗?   ***   从老汉的摊位离开,家宝还是没有松手,汤天栋甩不掉他,就带着他走了一会,还是没能找到人。   镇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盲目寻找就是浪费时间,汤天栋不是一个喜欢麻烦的人,就问家宝:“还记不记得你跟你娘是在哪儿分开的?”   家宝摇了摇头,他记得奶奶就是在那儿的,可奶奶已经不见了。   汤天栋低头看了眼手指:“你先把手松开。”   家宝还是摇头。   汤天栋无奈的叹了口气:“我带你找你娘,你先松开。”   “松开了就找不到叔叔了。”家宝认真道。   汤天栋低下头,仔细打量他许久,觉得这小孩挺聪明,就是胆子太大了,就故意逗他:“你不怕我是坏人?”   家宝说:“叔叔是好人。”   好人这个词跟自己完全搭不上边,汤天栋有点好奇了:“为什么觉得我是好人?”   “娘说的。”家宝回想了一下林晓的话,“找不到娘的时候,就找衣服穿得不一样的、凶巴巴的叔叔。”   汤天栋:???这是什么歪理。   刚好这时,逛集市的孟坤廷看到了他们,惊讶道:“唐睿?”   闻音,汤天栋微微抬眼,听到这个久违的假名字,他不予置否,只轻轻点头,算作回应孟坤廷的话。   孟坤廷见他牵着家宝的手,觉得不可思议。   家宝还真是唐睿的儿子? 第34章   唐睿这个名字, 汤天栋用了几年。   他本名姓汤,唐姓是母亲的姓,那时候因为某些特殊原因, 为了躲避祸端, 他到龙福大队插队, 换了一个谁都不知道的假名字。   当初挑选龙福大队这地方,就是因为县城附近有他爷爷的人脉, 可以帮忙掩护,而龙福大队偏远,很少有人会查到这儿来。   离开龙福大队后,他就跟这儿断绝了联系, 这次回来, 是想寻找爷爷当年落在这地方的东西,尤其是跟奶奶的定情信物。   汤天栋对这儿的人和物都没什么感觉, 记得孟坤廷,是因为他是知青点里的负责人,在一些基本的事务上照顾过自己一段时间, 不过再次见面, 他不打算叙旧, 带着家宝继续找林晓。   他态度冷淡,孟坤廷也不想凑上去热脸贴冷屁股, 以为汤天栋回龙福大队认家宝了,就没说林晓刚刚在供销社买糖果。   最后,还是家宝自己想起来林晓的去处:“娘去买糖果了,孟叔叔在那儿卖东西。”   汤天栋去供销社走过几次, 认得孟坤廷身上的那身衣服, 是供销社的员工服, 知道林晓在那儿,就带家宝过去,可到了供销社的时候,林晓早就走了。   汤天栋在供销社周围走了一圈,还是没找到家宝的家人,想着许波对这附近比较熟悉,能发动人来帮忙找,就带着家宝去了许波家里头。   这一走,刚好就跟林晓错开了。   ***   林晓跟岑春花碰着面,才知道家宝走丢了,她跟岑春花分开找人,最后问到了老汉那儿。   听说孩子手上抓着一只小鸭子,老汉就想起来了:“你是孩子他娘啊,那孩子跟他叔叔走了。”   林晓:“那个带孩子离开的男人长什么样子?”   来镇上赶集的人大多都得风尘仆仆,穿得普普通通,像汤天栋那种长相老汉就见过一个,而老汉因为家里儿女的原因,见过世面,一下子就形容出来了:“个子很高,模样周正,穿着西装。”   旁边收摊的一个老大娘记得家宝,当时觉得干干净净的一个孩子,家里条件应该不错,觉得跟汤天栋是同一类人,就没怀疑过,可看着林晓身上这套衣服,又感觉是八竿子打不着面的那种,就边收摊边问:“怎么,你跟那个男人不认识啊?”   “不认识。”林晓慌了,“大叔大娘,你们有看到他们往哪里走了吗?”   别说是穿着西装的男人了,队里头能被家宝叫做叔叔的没几个人,都是兜比脸蛋还干净的,而且赶集之前为了防止家宝走丢,林晓千叮咛万嘱咐让他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走,而家宝也不是个会随便跟不认识的人离开的孩子。   虽说这里的人思想淳朴,很少发生拐.卖孩子的事件,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大娘眯眼回想:“可我看你家孩子跟那男人挺熟络的,或许是哪个亲戚来赶集遇到,带他去逛逛。”   这时,另一个摊位的人提供了线索:“那个男人好像就是骑自行车的那个,今天在镇上可威风了,跟纺织厂的副厂长认识,不然你去纺织厂问问。”   得到了明确的信息,林晓又去问了其他人,得到的答案都大同小异,于是赶紧去找岑春花,风风火火的赶往纺织厂。   岑春花六神无主,已经慌乱得找不着北了,听到林晓的话才喘了口气,边跑边跟林晓道歉:“都怪娘多嘴,非要跟别人聊天,没看好家宝。”   “先找到家宝吧。”林晓说。   那个男人看着也不是面善的,也不知道家宝会被吓成什么样子。   ***   许波不在家里,给汤天栋领路去牛街以后,纺织厂来人找他,就回厂里头处理工作去了。   汤天栋就带着家宝去纺织厂,纺织厂离镇子有一公里,汤天栋就骑自行车去,让家宝坐前面。   家宝第一次坐自行车,既觉得新奇又害怕,局促得手不知该往哪儿放,就扭过半个身子紧紧揪着汤天栋的衣服。   汤天栋把他的手拿开,说:“坐好。”   家宝乖乖的把手松开,自行车开走的时候,他吓了一跳,瞪大眼睛,身子动都不敢动一下。车筐里的小鸭子不知害怕还是什么,嘎嘎嘎的叫个不停。   汤天栋感觉到家宝的紧张,不由失笑:“怕了?”   缠着他去找家里人的时候,可没见害怕。   家宝大气都不敢出,等到了纺织厂外边,汤天栋停好自行车把他抱下来的时候,他就像一条八爪鱼,整个人挂在汤天栋身上,双手勒得汤天栋都快喘不过气了。   汤天栋扒开他的手,皱眉道:“松开。”   家宝双手的力度变轻了些,但不愿意松手。   有工人看到汤天栋,赶紧进去喊许波,许波不知道汤天栋这尊大佛怎么又一声不吭的跑厂里来了,急匆匆跑出来,看到汤天栋身上挂着一个孩子,懵了好一会都没反应。   汤天栋开门见山:“这孩子跟他家里人走散了,你想个办法帮他找找。”   汤天栋经营着市里头的一个纺织厂,短短三年,那个厂子就成为了远近闻名的大厂,而汤天栋以杰出青年的身份回到镇上指导工作。   要说年纪,许波比汤天栋大了一个辈分,可职位却是矮了一大截。   许波知道汤天栋的身份,一点也不敢小看这个年轻人,客客气气的。   无关纺织厂,许波暗暗松了口气,当场应下来:“我这就带人去找,这孩子是哪个大队的人啊,叫什么名字?”   “林家宝,他娘叫……”话说到一半,汤天栋顿下来,他实在是想不起来了,家宝歪着小脑袋,脆生生的说:“林晓,我娘叫林晓,奶奶叫春花。”   家宝从会说话的时候起就一直在锻炼讲话的能力,遣词造句很好,跟大人交流完全没有问题。   许波乍一听这名字有点耳熟,就听到汤天栋说:“是龙福大队的。“   许波马上就想起来了,“王志富现在就在厂里头,让他把这孩子带回去,哎…这孩子不就是白天在大街上差点撞到你的那个孩子吗?”   汤天栋没回答,他把家宝放到地上,家宝拘谨的看着许波,抱着汤天栋的大腿,躲在他身后。   许波非常惊讶,纺织厂里偶尔会有工人带孩子过来看看,前些天就有几个孩子来厂子外面玩,看到汤天栋都是躲得远远的,避之而不及,他还是头一回看到有孩子不怕汤天栋的。   今天赶集日,纺织厂放了一天假,有些工人住在厂里的宿舍,看到厂里有小孩,都出来看热闹。   不需要说的废话,汤天栋一个字都懒得多说,把家宝丢给许波就离开了,他刚走,家宝抱着小鸭子追在他身后跑:“叔叔,叔叔。”   汤天栋停下来:“有人会带你回家。”   他这辈子的耐心今天都用完了,可没空陪一个小孩子玩。   家宝跑到他旁边,搂住他的腿:“家宝也要回去。”   这儿人太多了,他怕。   王志富很快就过来了,许波三言两语解释完,王志富明白了以后,忙过来把家宝带走:“家宝,你娘呢,怎么会走散了?”   家宝认得王志富,回答说:“娘去买糖果了。”   “我带你去找你娘。”王志富说完,给汤天栋赔笑,“汤厂长,不好意思,给你添麻烦了。”   汤天栋什么也没说,骑车走了。   见到王志富这个熟人,家宝没有吵着再追过去。   王志富边安抚家宝边暗暗嘀咕,这城里头来的知识分子还真的是难相处,他一直都知道来龙福大队插队的那些知青都是有钱人家来的,尤其是这个汤厂长,很难相处,不过好歹自己也照拂过人家一段时间,再次见面,对方就把他当成了空气人。   到底是城里人啊。   ***   王志富带着家宝走到半路就碰到了林晓和岑春花,找到人,岑春花千恩万谢,狠狠搂着家宝,一个劲的谢祖宗保佑。   林晓问:“王叔,家宝怎么会跟您待在一块?”   “是汤厂长把他送到纺织厂的。”王志富看林晓没什么反应,补了句,“唐睿唐知青,还记得吧,到我们队里头插过队,现在改了个名儿,姓汤。”   队里头妇女八卦,王志富媳妇在他耳边吹过枕边风,说家宝八成是汤天栋和林晓的孩子,可这事没人证实过,王志富就不太相信,在林晓面前也没刻意避开提汤天栋这个人。   这个名字对林晓来说十分陌生:“是在集市上骑自行车的那个人吗?”   王志富点头,见林晓不记得了,觉得家宝跟汤天栋是真的没什么关系。   岑春花的反应强烈些:“队长,你的意思是唐知青回来了,就是差点撞到家宝的那个人?”   知青点在村口外边,当初汤天栋下乡的时候除了上工都不出现,岑春花对他没印象,四年过去,汤天栋的模样也变化了不少,更是没认出人,只记得唐睿这个名字。   那很有可能就是家宝他爹啊。   王志富说:“人家现在不姓唐了。”   厂里的事还没处理完,王志富离开后,岑春花见林晓面色淡然,不甘心的问:“闺女,你真不记得唐知青了?”   林晓点点头。   岑春花叹了口气,自家闺女什么都忘了,她这无根无据的,也不好找上门去问。   于是岑春花只好问家宝:“家宝,那个叔叔今天都跟你说了什么?”   “叔叔帮家宝找娘和奶奶,这是叔叔买给娘的。“家宝把那两个小零件递给林晓,正是去牛街要买却没舍得买的缝纫机零件。   林晓疑惑的问:“是那个叔叔买给你的?”   岑春花整理了家宝这句话的信息,觉得没那么简单:“他怎么知道你娘想买这东西,还帮忙买了。”   家宝现在才三岁多一点儿,他现在的词汇量和小脑袋瓜无法解释完事件的全貌,只说了个大概:“因为娘喜欢。”   他跟叔叔说娘喜欢这两个东西,好心叔叔就帮他买下来了。   岑春花本来都觉得家宝的身世要石沉大海了,听到这话,拍了拍大腿,哎呀呀的喊:“家宝,他很有可能就是你爹啊。”   要是真无亲无故,怎么会买东西送给闺女,还带着家宝去纺织厂。   闺女跟那唐知青,估计是真的有过那么一段。   一旁的林晓:??? 第35章   岑春花越想越笃定汤天栋就是家宝他爹, 把从前的事情都跟林晓说了一遍。   林晓听着觉得这件事有点儿离谱。   匆匆一面,她对汤天栋印象深刻,无论是身姿和样貌都鹤立鸡群, 这样的人怎么会跟从前脑子有点问题的“她”扯上关系?   最关键的是, 她见到其他人的时候都能回忆起一点什么来, 就连供销社的苏志明都觉得跟其他人不一样,唯有汤天栋不存在于她的记忆中。   要说家宝的爹, 苏志明的可能性还大点,毕竟都有梨涡。   岑春花觉得自己的猜测靠谱,让林晓回忆,可林晓什么都想不出来, 听到岑春花这么肯定, 她自个也犯迷糊。   队里头的人都这么说,难不成这事跟汤天栋真有关系?   岑春花说:“闺女, 你慢慢想,等想起来了我们再上门去找人。”   丢脸丢了好几回,岑春花不敢再冒失了, 家宝的身份得证据确凿才去指认, 不然人家不承认, 就白给队里看热闹了。   林晓看着手里头的零件,估摸着这是自家儿子缠着人家买到的, 就提醒岑春花:“娘,这件事别乱张扬出去。”   岑春花点头,心里头有了个小主意,等回到家了, 她去知青点一趟, 好好查查。   ***   家里添了六只小鸭子, 需要给它们腾出住的地方,林晓和岑春花把多余的竹子拿出来,在院墙边围了一圈小地方,把鸭子放进去,放了两个破旧的木盆,一个放水一个放烂菜叶。   许是被关在笼子里久了,加上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小鸭子们都无精打采的,家宝喜欢小鸭子,跟它们玩了一会,就变得活蹦乱跳。   本来是一件高兴的事情,林旺财却犯愁:“家里的粮食都不够我们吃,怎么养这些鸭子?”   鸭子小的时候不能只吃青菜叶,还得拿煮熟的糙米喂,才能长得快些。六只鸭子一天的饭量跟林旺财差不多,相当于多养了一两个人。   岑春花早就做好了准备:“田里的谷子不是刚刚收了吗,地上落了不少,明天我跟闺女去捡捡。”   稻谷刚收的时候落在地上的队里头捡了一天,如今只剩下那些不能吃的谷子,可鸭子没有那么多忌讳,运气好能喂上十天半个月。   岑春花:“看到家宝喜欢,家里又没养什么东西,我就买了。再过几天队里就发粮食了,鸭子吃得也不算多应该能养活,真养大了,过年的时候我们也不愁肉了。”   林旺财看向自家孙子,在鸭子圈又跑又跳,看得出来是真的高兴,就没再说什么。   晚上的时候,林晓问了家宝白天的事情,听到家宝跟汤天栋走的原因,懵了一会,又无奈又好笑。   原来是自己的锅。   她之前跟家宝说过跟家里人走丢了就找警察叔叔,但宁安镇没有警察,就简单描绘了一下警察的样子,没想到家宝误解了意思,把汤天栋当成了警察。   她摸摸家宝的脑袋,教育他:“并不是所有陌生叔叔都是好人的,以后家宝不能随便能陌生人走,去镇上的时候跟娘或者奶奶待在一起,不许乱跑,明白了吗?”   家宝奶声奶气的说:“嗯,叔叔是好人,家宝今天飞起来了。”   林晓不知道他坐过自行车,当然也不知道飞起来的意思,只当作是小孩子的私密语言,让他去找林旺财玩一会,然后开始捣腾那台缝纫机,没花多少功夫就修好了。   岑春花畏畏缩缩的没敢用,林晓说:“娘,队长跟纺织厂的人亲口承诺,以后这台缝纫机让我们家自己拿捏,你就放心用吧。”   岑春花犹犹豫豫半天,才重新用上了。   她摸着那台缝纫机,无限感慨:“要是有一天,我们家也能买上一台新的缝纫机,该有多好啊?”   到那时候,想什么时候用就什么时候用,光明正大的放在院子里头,不怕别人议论。   ***   日子不知不觉中又过了一段时间,天儿开始变冷了,大伙儿开始穿上外套。   岑春花和林晓去田里捡漏,捡了小半袋的糙米,拿回家喂鸭子,家宝每天都围着鸭子转,能和鸭子玩一整天。   从纺织厂到染料厂的那条公路挑好了良辰吉日开始动工,林晓跟岑春花去上工,这个时候宁安镇还没有挖掘机,全靠人力开路,男人负责挖山,女人则用竹筐把挖下来的泥土扔到公路底下,速度慢,非常耗费人力和物力。   几天下来,林晓的肩膀和手臂都脱了一层皮,每天腰酸背痛,回去吃完饭擦下药酒倒头就睡。她强忍牙关上工,第四天的时候已经没什么力气,闷头做事,一声不吭。   杨美丽见她动作缓慢,目光一直追随着她,没事找事:“林晓,累着了?”   “还好。”林晓淡淡回应,她从前是真的没干过这些粗活,疲惫得没有心情聊天。   岑春花被叫过去一起挖土了,竹筐是林晓一个人抬的,没人搭把手。队里头都是农民,常年累月干活,不会心疼人,只想赶紧做完回家,每个竹筐的土都放得满满的,全都漫出来了。林晓走了几步,手臂脱力,竹筐从手里脱落,土撒出来一半。   林晓刚低头要把竹筐捡起来,一只手伸了过来:“没事吧?”   是苏志明。   苏志明拿起竹筐的另一边:“我帮你抬过去。”   苏志明大伙儿都认识了,是这次挖路的负责人之一,杨美丽看到他帮了林晓,开始对林晓冷嘲热讽:“林晓,你就应该多来干点活,小时候就是啥事都不干,连搬土这么简单的事都做不好。”   苏志明是个男人,心思没那么细腻,可也听得出来这不是好话,侧头看了林晓一眼,却发现这姑娘没什么反应,安安静静的,跟他说了句谢谢后又返回去抬别的竹筐了。   那天在供销社初次见面,苏志明就觉得这姑娘好看,皮肤白白净净的,身材也好,现在跟其他结了婚的妇女站在一块,区别就更明显了,明明都是穿着一样的衣裳,灰头土脸,依旧掩盖不住那张漂亮的脸蛋。   可惜结婚了。   杨美丽无论说什么,林晓都置若罔闻,那些讥讽的话就像石头砸在棉花上,没有点反应,杨美丽自讨没趣,闭了嘴。   午饭是纺织厂准备的,放在大锅里头,煮好了再从纺织厂拿过来,掀开盖子依旧是股浓重的肉香味。一连几天吃的都是猪骨头煮冬瓜,或者别的一点青菜,肉块是没有的,偶尔有人带额菜里头沾着点肉沫,伙食比家里头的还好,一开饭所有人马上就蜂拥过去排队等。   岑春花一回来洗完手看到林晓没什么精神,就让她坐着等,自己去排队领两个人的午饭。   林晓坐在一棵树下休息。   苏志明突然凑过来,在她旁边坐着:“不去排队拿饭?”   林晓没有多想,只觉得他也是累了恰巧到自己旁边休息,随口回答:“我娘帮我拿了。”看到苏志明空着手,她也多问,纺织厂派了几个人过来监工,他们的饭都是分开装好的,不需要排队领。   说实话林晓还有点羡慕苏志明,不需要干什么重活,也不需要像她们一样挣工分。优渥的生活过惯了,来到龙福大队这么久,她还是没能真正适应。   这儿的日子,是真的苦啊。   林晓不开口,苏志明也不知道该说什么,眼睛随便往旁边看。   这姑娘给他的感觉很不一样,性子冷,话少,也不爱争抢。   他本来是不想靠近有妇之夫的,但是一看到这姑娘就有点忍不住,总想接近她。   挨着坐久了苏志明就觉得尴尬了,主动搭话:“你儿子呢,今天没过来玩吗?”   “他在家,我爹带他。”依旧是轻描淡写的一句话。   苏志明干笑:“你结婚挺早的。”   “嗯。”   苏志明:……   岑春花捧着饭过来,笑眯眯的:“闺女,吃饭了。”看到苏志明也在树下坐着,热情的问了一句,“苏监工也在这儿呢,吃了吗?”   苏志明站起来:“待会吃。”   岑春花以为是自己把他赶走了,忙说:“苏监工,你坐着,旁边还有位置呢。”   苏志明拍了拍身上的灰:“我也该去吃饭了。”   树下这地方干净,杨美丽她们拿到饭也过来坐着,刚吃了几口饭,看到周扒皮围在饭菜旁边晃悠,不拿饭,就看人家排队,每次都是最后一个领饭,一连四天都是这样,不免有些疑惑。   “周扒皮不是最爱吃饭的那个人吗,怎么到这儿做工,反倒客气起来了,先让我们拿。”   郭兰枝也不理解:“平日里就他吃饭最勤快,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你们真以为他是让着我们啊?”王志富媳妇嗤之以鼻,她最近也是天天来上工,周扒皮的小心思早被她看出来了,“最后一个盛饭的,能拿到锅里剩下的所有菜,每天都有骨头吃,可不给他美得,就最后一个拿了。”   大家恍然大悟,没想到周扒皮藏了这么个心思,就说他来上工本来就是一件怪事,没抢着吃饭更怪,原来不是让着他们,而是想吃得更多。   “他这个人,都不要脸的,来上工的不止我们大队,这不是给我们队里丢脸吗。”   “干活的时候推三阻四,一天下来也没做什么,吃得倒是最多的。”   “这么大年纪了还是个老光棍,以后老了都没人养。”   众人纷纷指责周扒皮,一边吃饭一边看着周扒皮,发现他最后一个盛饭碗里有两块大骨头,都冒出来了,眼圈都红了。   虽然是骨头,可也是沾了点肉的,真是便宜周扒皮了。   有的人知道了真相,沉默不语,背地里也偷偷的打起了小算盘。   杨美丽那个酸啊,最懒的人吃到的菜反而是最多的,想先就让人不舒服,她心里堵,就想找个地方撒气,余光瞥到闷头吃饭的林晓,停下筷子,阴阳怪气的说:“说到扒皮,还真的让我想起了一件事来,前两天我刚听他说去你们家借刀,你们正在吃饭,没叫他,是不是啊,林晓?”   这八卦除了林晓家,队里头传遍了,郭兰枝接话:“不仅没给他吃,还把他赶出去,说了很多不中听的话。”   岑春花脸色变了:“扒皮都说了什么?”   怎么不叫他吃一顿饭,就传出去那么多不中听的话。   杨美丽嗤笑:“自然不是什么好话了。虽然扒皮好吃懒做,可一个队里头的,难得吃饭碰得着面,没必要赶人家,说出去显得小气。”   周扒皮的行为大家有目共睹,令人憎恶,可能拿出来踩一脚林晓家,杨美丽心里就痛快。   林晓今天心情不太好,抬起头,毫不客气的怼回去:“听着大伯母这意思,很欢迎扒皮叔去家里蹭饭啊。”   杨美丽扬起下巴:“大家都是亲戚,吃一碗饭又不会少块肉。”   那口气,那表情,就是在说他们家大方,而林晓家小气。   “大伯母真大方。”林晓皮笑肉不笑,看到周扒皮往他们这边过来,叫了声:“扒皮叔。”   周扒皮正得意洋洋的啃碗里的大骨头,这是他今天的战利品,听到林晓叫自己,不明所以的看过来:“林晓啊,叫我有什么事啊?”   林晓扬起嗓子:“大伯母让我跟你说一声,晚上到她家里吃顿饭,她好久没请你吃饭了。”   周扒皮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邀请自己吃饭,还是杨美丽,他觉得林晓在骗自己,眼睛一转,就看到了杨美丽的黑脸,知道林晓他们拿自己打趣,杨美丽他哪敢惹啊,就识相的摆摆手:“嫂子客气了,我自己在家煮,就不去吃了。”   林晓无视杨美丽吃瘪的表情,笑着说:“大伯母,我已经替你邀请扒皮叔了,到时候人家去到家里头,可得大方点,免得别人说我们家小气。”   杨美丽被他呛到了,一张脸臭得像茅坑里的屎。   她什么时候说过要请周扒皮吃饭了?   “你……”   林晓没给她还口的机会:“大伯母不是喜欢亲戚到家里吃饭吗,我们二房不喜欢别人蹭饭,您可别学我们,你自己都说了,吃顿饭身上又少不了一块肉。”   这句话确实是杨美丽说的,可前面那些她没说过啊。说出去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这会儿说不欢迎周扒皮就是打自己的脸,杨美丽吃了个哑巴亏,闷哼了声,把头撇过一边吃饭。   看着林晓她就来气。   吵架吵赢了,可岑春花手头的饭菜变得索然无味。   该死的周扒皮,蹭不到饭就开始胡言乱语,给他们家泼脏水。   作者有话说:   今天会有三更,补昨天的。 第36章   苏志明坐得离林晓不远, 听到林晓的话,忍不住偷笑。   这姑娘,还挺牙尖嘴利的, 口舌之争完全不落下风。   他忍不住偷偷瞄了林晓几眼, 看得多了, 就觉得眼熟,可他跟孟坤廷打听过了, 林晓从来没有出过宁安镇,而他之前插队的地方也不在龙福村,绝对没见过面。   侯会计拿着盒饭凑到苏志明旁边:“志明啊,厂里头新招的会计见过了吗, 怎么样, 是不是很漂亮?”   “那姑娘不是在龙福大队的时候就见过一面了吗?”   “嘿。”侯会计扒了两口饭,“你这眼睛真的尖, 漂亮姑娘就没有你不记得的。”   侯会计说完扫了眼罗老根和他媳妇,抬起下巴给苏志明示意:“那姑娘的娘你见过了,她爹是龙福大队仓库的一个管理员, 读过几年书, 算文化人, 比起城里条件是差了些,可跟村里的比绰绰有余, 那姑娘也争气,从小学习好,考上了北京的大学,因为生病没去成, 当了两年老师, 现在去厂里当会计, 工作也体面……”   侯会计啰啰嗦嗦的说了这么一堆,苏志明就知道他又想帮自己物色媳妇了,站起来,用漫不经心的口吻说:“优秀的姑娘实在太多了,不像我,二十几岁了还一事无成,没有哪个姑娘会看得上我,要单身一辈子咯。”   侯会计看出他想躲,伸手拉住他,让他坐回去:“不是我乱说,我跟罗家人就见过几面,看得出来是家教挺不错的一户人家,今年还被评为家庭劳动模范,你要是不愿回去娶城里那姑娘,娶那罗家姑娘也不错,知书达理的,多好啊,也不会拖累你。你要是愿意,回头我给你张罗。”   苏志明看得出来侯会计是认真的,沉默了一会,难得正儿八经的说:“叔,你的好意我心领了,那姑娘确实漂亮,也优秀,可我确实对他没眼缘。”   “眼缘是慢慢培养的,你跟人家互相了解一段时间,不就有感情了吗?咋们也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人家,那姑娘娶回家还是能拿得出手的。”   “侯叔,现在讲求自由恋爱,我跟那姑娘看不对眼,不能强求。”   侯会计不太赞同他这话:“什么自由恋爱,结了婚都是一样的,一起搭伙过日子,合适最重要,那姑娘我替你把关好几天了,你喜欢漂亮的,可只有脸蛋好看的不能替你操持家里,还是得像罗家姑娘那种的,读过书,能聊得来。她进厂这几天,已经有好多人惦记上了,你不把握机会,到时候有你后悔的。”   这时候林晓已经吃饱了,准备去洗碗,苏志明指着她说:“叔,其实我喜欢的是那姑娘,你觉得她怎么样?”   侯会计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知道苏志明是故意转移话题,偏偏找的对象是林晓,被气笑了:“你这人,什么姑娘啊,人家都有儿子了,我听王队长说,那姑娘还是未婚生子,现在还没找着孩子他爹。”   苏志明一愣:“未婚生子?”   ***   下午的时候林晓就感觉身体不对劲了,软绵绵的使不上什么力气,晚上刚回到家家宝就扑上来,缠着让她抱,她没什么精神,亲了家宝两口就让他自己去玩,然后洗澡换衣服。   晚饭林旺财把前几天的鱼拿出来,切了一半煮。   林晓没什么胃口,吃了几口就不吃了,回屋躺着。   家宝看到娘对自己的态度冷淡了许多,也吃不下饭,把碗放下,小跑着跟过去。   林旺财一直在忙活,没注意观察林晓,看向岑春花:“闺女是不是身体不舒服,你快去看看。”   “今天上工的时候闺女就没什么精神,肯定是累着了。”岑春花搁下碗,跟过去一看,林晓已经在床上躺着了,家宝自己脱下鞋子,使劲往床上爬。   岑春花把家宝抱到床上:“闺女,哪儿不舒服啊?”   林晓整个人晕乎乎的,头疼得厉害,捂着额头,有气无力道:“娘,我想躺一会。”   岑春花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发烫得厉害,吓了一跳:“发烧了,你先躺着,娘去帮你准备一盆热水,敷一会额头再睡啊。”   说完又吩咐家宝:“家宝,在床上看着你娘。”   岑春花回到厨房,林旺财饭也不吃了,帮忙挑了一小块姜放到火堆里烤,等烤热了就跟岑春花一起去看林晓。   岑春花用一块破布包着姜,把姜皮剥掉,擦林晓的额头。   林晓这会儿浑身不舒服,眼睛睁得开,闻到一股姜味,随后额头有块热热的东西来回反复擦拭,岑春花的话断断续续传到耳朵里:“闺女,这热姜擦额头对你的身子好,擦完睡一觉明天就没事了。”   林晓没力气回话,感觉姜擦了额头以后身子果然舒服不少,就没阻止岑春花,安静的躺着。   擦完额头,岑春花让林旺财出去,又帮林晓擦拭脖子、肩膀还有手臂,然后拿热毛巾给林晓敷额头。做完这些就抱着家宝出去,让林晓睡一觉。   家宝不愿意走,趴在林晓身上:“家宝跟娘在一起。”   岑春花压低了音量说:“家宝留在这儿,娘会睡得不舒服,先跟奶奶去厨房坐一会。“   家宝听到后,恋恋不舍的看了看林晓,让岑春花抱自己下去。   回到饭桌上,岑春花要喂家宝吃饭,家宝不吃,时不时跑回屋里偷偷看林晓。   屋里没了动静,头疼的感觉也减轻以后,林晓沉沉的睡了过去,夜里没有再醒过来,不知道家宝坐在床上看了她好久,又是摸摸她的脸又是学着岑春花的动作给她擦额头,直到困了才趴在她身上,被子都没盖就睡着了。   岑春花担心她们母子,半夜起来进屋看了眼,给家宝调整睡姿,又帮她们俩盖好被子才回屋睡觉。   ***   林晓做了一个很长的梦,在梦里,荒凉一片,到处都是死人,村里的房子都被一场突如其来的泥石流给淹没了,雾蒙蒙的一片,什么都看不到。   她漫无目的的走着,警惕的看着周围,迷雾中突然传来一声叫唤:“林晓。”   林晓追随那道声音过去,剥开层层大雾看到了苏志明,他朝她笑:“林晓,跟我走。”   话音刚落,背后又传来了一道冰冷的声音:“阿宁,不要相信他。”   林晓回头,依稀看到了一个模糊的身影,却无法看清那个人的脸。   “林晓,跟我走。”苏志明还在叫她,声音变得急切起来。   林晓再扭过头,面前的景象已经迥然不同了,苏志明搂着一个女人背对着她走,两个人穿着结婚的衣服。   走到司仪面前的时候,那个女人猛然回头,朝她冷笑,然后对着她张开了倾盆血口。   是罗娇娇。   林晓吓醒了。   刚睁眼就感觉脸上有东西压着,一拿开才发现是家宝的手,看到家宝,才意识到刚刚是一场梦,慢慢的缓过神来,觉得这个梦做得特别的奇怪。   居然梦见了罗娇娇和苏志明。   她刚坐起来,家宝也醒了,迷迷糊糊的看到她,迅速爬起来,把手放到林晓额头上:“不疼了,不疼,娘不疼了。”   想起昨晚自己发烧,早早就睡下了,家宝这是在安抚自己,林晓心里软和一片:“娘已经好了。”   她下床穿好衣服,看到家宝也想起来,把家宝放回床上并帮他盖上被子:“你再睡会儿,等天亮了让爷爷叫你。”   “家宝跟娘在一块。”刚睡醒,家宝的小奶音非常浓重,特别招人疼,林晓见他没了睡意,帮他穿上衣服,抱着他去院子里打水。   这个时候天还没完全亮,家宝揉了揉眼睛,说:“家宝今天跟娘去上工。”   “上工的地方不安全,家宝跟爷爷在家待着。”   家宝摇摇头:“不要。”   娘额头痛痛,他要陪着娘。   母子俩说话间,岑春花也起来了,问了林晓的情况,知道她好了这才放下心来:“闺女,你今天留在家里照顾家宝吧,娘自己去上工。”   昨天还没来及跟她们说,趁着这会没上工,林旺财赶紧说:“今天都别去上工了,昨天大哥过来跟我说爹想重新建一个小厨房,让我们去帮忙。”   岑春花嘟囔:“他们建新房子是他们的事情,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大哥昨天就跟我说了,不去帮忙也不好。”   “要是他们真想让你去,昨晚我跟闺女回来的时候为什么没过来说,你别上赶着去招人嫌,我今天还是去上工。“   林旺财神色略显尴尬,媳妇在林家不受待见,跟着她吃了这么多年苦头,不愿帮忙他勉强不了,可另一边又是自己的亲爹和大哥,他不知道帮哪边,进退两难。   岑春花说不去就真的不去,队里的人一出发去上工她就跟着去了,临走前还嘱咐林晓少跟大房打交道。   岑春花左说右说,林晓听从她的话,留在了家里。   人一走,林旺财一脸难色的看着林晓:“闺女,去帮帮你大伯吧,上次给你弄新床的时候,是你大伯帮的忙。”   怕林晓不相信,林旺财特意解释:“家里头新添的那几个竹凳你大伯帮了不少忙,凳子腿就是他给的。都是一家人,之前有过误会,不能一直这么记恨着。”   林晓内心排斥杨美丽家,可想了想,自己要是不去,林旺财肯定就自己去了,他那腿又不方便,就点头应下。 第37章   林建平这次建新厨房是因为嫌弃之前的那个太小, 在老宅旁边的空地上重新用木板搭一个,因为规模不大,就叫了几个关系近的人来帮忙。   建厨房的木板子林义国很多天前就找好了, 林晓和林旺财过去的时候, 请的其他人已经开始干活, 建房子父女俩不在行,就帮忙递木板子。   “旺财, 这是你孙子啊?”有人问。   林旺财招呼家宝:“家宝,快叫伯伯。”   家宝乖巧的喊了几声伯伯。   那些人是见过家宝的,刚来龙福大队的时候瘦巴巴的,现在养得白白胖胖, 干净得很, 忍不住反复打量家宝:“带把子的,挺好, 长大了能给你养老。”   “旺财,真羡慕你啊,这么年轻就有了孙子, 不像我, 都盼了好几年了, 我家那儿媳妇的肚子就是不见动静,我跟我媳妇都愁坏了。”   这些人的话里头有几分真假就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 林旺财笑而不语。   林晓干活的时候家宝就在旁边站着看,站得久了,大伙儿的眼睛总是能瞥到他,话题不由自主的就转移到家宝身上, 哪壶不该提哪壶。   “林晓, 家宝他爹呢?”   类似的话林晓听了不少, 都说村里人善良朴实,可她遇到的没几个是好的,就想着探听她的隐私图一乐呵,于是她面无表情的回答:“死了。”   “死了?”几个人面面相觑,“怎么死的啊?”   “不知道。”   几个人看林晓面色不是很好看,讪讪道:“还以为是家宝他爹不愿意负责呢,原来是死了。”   看着家宝的目光纷纷带着同情:“这孩子活到这么大真不容易,你们家得好好感谢汪叔,以后扫墓的时候过去给人家上柱香。”   说起汪建光,认识他的人感概了起来:“汪大叔是个好人,可惜死得早,收.养家宝的这几年,肯定是把他当成亲孙子看的,可惜好人不长命啊。”   聊到死亡,几个人的话题就远了,见他们转移了视线,林晓继续低头做自己的,时不时看家宝几眼,确保他没乱跑。   一看就发现出事了,家宝撅着小嘴,一副要哭又极力忍着的模样。   林晓把木板放下,走过去问他:“怎么了?”   家宝咬着嘴唇,委屈巴巴的说:“家宝没有爹了。”   他已经不是那个什么都不明白的小孩了,周围人说得多了,他就明白死是什么意思,汪爷爷死了以后他就再也见不到汪爷爷了,现在娘说爹也死了,就意味着他也没爹了。   林晓心里一哽,她刚刚只顾着堵其他人的嘴,忘记了照顾家宝的感受。相处多日,她已经知道家宝是个聪明且心思细腻的孩子。   “娘,爹也死了吗?”说着,家宝的眼泪就掉下来了。   林晓帮他擦掉眼泪:“娘是骗他们的,家宝的爹爹还在。”   “可娘说过,不能随意骗人的。”   林晓哑口无言,把人抱起来,抱在怀里哄了一会。   林旺财走过来问:“怎么了?”   “没事。”林晓回答完林旺财,小声跟家宝说,“家宝,这件事情晚上回家了娘再跟你说好不好?”   话刚说完,林顺利带着几个小孩过来:“家宝,要不要跟我们去玩。”   家宝抹了抹眼睛,稍微迟疑了下,跟林顺利他们走了。   林晓刚准备回去干活,林建平从旧厨房走出来:“林晓,进屋来煮饭。”   林晓没应话,知道林旺财说了句:“过去帮你爷爷煮饭。”才不紧不慢的过去。   到了厨房,林建平就开始指使她干活:“米在门后面的米缸里,多煮一点,今天人多,煮完了把桌子上的青菜全都洗干净,肉都放在盆里了,怎么做你自己看着办。”   林晓听着林建平那自然而然的语气,心里不太舒服,就好像是长辈强制命令一样。   她对岑春花和林旺财有感情,是因为他们对自己是真的好,至于林建平,除了那点血缘关系,从自己的亲身感受以及岑春花说的那些陈年旧事来看,她对这个爷爷并没多少尊重。   “让我爹来吧,他腿脚不方便,我去外边帮忙干活。”   林建平说:“你爹是腿瘸了,手又不是不能动,让你煮你就煮。”   语气非常的强势。   其他话看在林建平是长辈的份上林晓都能忍,听到这儿实在没忍住,呛了回去:“我跟爹来帮忙纯属是因为好心,我们要干什么活自己干,您不心疼我爹的腿,我心疼。”   林建平当家作主这么多年,几个孩子和媳妇,乃至于弟弟妹妹、侄子,从来没有一个人敢反驳他的话,听到林晓这话,马上皱起眉头:“让你干点活你还不乐意了?”   “我这个孙女能干什么事,您不还有孙子吗,跟您住的又不是我们。”   有关于林建平的记忆,可是扎根在她的脑海里,重男轻女,小的时候给她堂哥和林二娃每人送一套衣服,就给了她一顶旧帽子。在外人面前,从来没有承认过有他这个孙女。   “好啊你。”林建平气得颤抖,“真是长大了,嘴巴就能耐了。”   或许是林晓这句话真的把他气着了,本来叫林晓来厨房是想问家宝他爹的事情的,现在心里憋着一股火,懒得看林晓的脸,直接扭头走人。   林晓让林旺财去厨房里煮饭菜,自己在外头干活,到了午饭时间,看到家宝没回来,她刚要去找人,一整天没影的林二娃跑回来:“姐,家宝别人打了,你快去看看。”   听到这话,林晓飞快的跑过去,大老远就听到家宝的哭声。到了地方就看到家宝坐在地上哇哇大哭,浑身都是泥。   家宝一哭,林晓感觉自己的心都碎了,冲过去把他抱起来:“怎么了这是?”   “娘。”家宝哽咽着叫了一声,他太小了,这一哭根本说不出话来,伸手指着林顺利,哭得更凶了。   林晓看过去,林顺利的脸上挂了彩,衣服被其他几个孩子扒下来一半,他眼睛通红的瞪着其他三个孩子:“等我娘回来了我就告诉他,你们都等着瞧。”   那三个孩子七八岁左右,比林顺利高,看到林晓来了一点也不怕,反而理直气壮的说:“又不是只有你有娘,我们也有,我还有爹呢,你娘一个人揍不过我爹。”   林顺利一听,更加气了,扑上去就要打人,边哭边骂:“你们欺负人。”   那几个孩子躲得快,语气很是狂妄:“还想打我们呢,你打得过吗?”   林晓拉住林顺利,问他:“顺利,为什么打架?”   林顺利边抹脸边哭,没有回答。   看完了整个过程的林二娃替他说了:“他们说顺利和家宝没有爹,就打起来了。”   那几个孩子不服气的小声嘟囔:“本来就没有爹,还不让人说了。”   林晓冷着脸:“谁先动的手?”   林二娃指着三个孩子:“他们。”   打架的分别是郭运鸿、牛蛋和王满福,他们看着林晓,态度非常傲慢:“怎么,你还想替他们打回来吗?林顺利刚刚说回去找他娘,你是林家宝他娘,有本事就替他打回来啊。”   要不是说以大欺小,以及自己是个讲理的人,林晓真想出手教训一下这三个毛孩子。   “你们就是因为顺利和家宝没有爹才欺负他们的?”林晓质问。   郭运鸿底气十足:“他们本来就没有爹。”   “那你们可得小心了,好好叮嘱你们爹,别让他们死得太快,不然以后就没爹保护你们了。”林晓冷笑,“我不收拾你们,等今晚你们爹娘回来了,我上门找他们去。”   原本天不怕地不怕的几个人,听到林晓这威胁的话,突然全都哭着跑回家。   他们要回去跟爷爷奶奶告状。 第38章   三个孩子跑到半路还不忘记转过头来威胁林晓, 大放阙词。   “你给我等着,今晚让我爹跟我娘收拾你。”   林晓没当回事,等安抚完家宝和林顺利, 林旺财就过来了, 了解完事情经过, 他叹了口气:“那些孩子不懂事,别跟他们计较。顺利也没吃午饭吧, 跟我们一起回去吃午饭。”   林晓说:“爹,你先回家,我带顺利和家宝去一趟卫生社。”   林旺财以为家宝受伤了,脸色骤变:“哪儿伤着了?”   “家宝没伤, 是顺利伤着了。”   知道不是自家孙子受伤, 林旺财提着的那口气缓缓落下,打量林顺利, 发现他脸上好几道抓痕,手臂还流血了,想了想, 说:“都是小伤, 养几天就好了, 没必要去卫生社。爹屋里有药,待会吃完饭问爹拿。”   “爹, 卫生社是一定要去的。”林晓有她自己的打算,王满福的奶奶性格泼辣,是队里头吵架的一把好手,王满福是她亲孙子, 哭哭啼啼跑回家, 待会肯定会过来闹。   她要先发制人。   林旺财说:“看着伤得也不是很重, 男孩子多伤几次还能长教训。”   林旺财小的时候也打过架,还不止一次,小孩子之间打打闹闹是正常的,过几天也就忘了,去卫生社费钱。   林晓这个时候没时间跟林旺财解释非去卫生社不可的原因,带着林顺利和家宝过去。   卫生社里的医生正好是王满福的嫂子王满荣他媳妇,而王满福的堂大伯是王志富。   检查完林顺利,林晓让王满荣媳妇也给家宝检查一遍。   王满荣媳妇本来只是想给林晓抓个药,听到她要检查,满不在乎的说:“小伤,不用检查。”   “待会会有人来付这笔钱的。”林晓把家宝身上的衣服脱下来。   王满荣媳妇借着王家的光才在卫生社里谋了这个轻松的活,平时没什么生意,自然不会跟钱过不去,认认真真的给两个孩子检查。   林顺利被那三个小孩推搡,撞到了石头上,手臂破了一大块皮,看着就疼,王满荣媳妇问:“怎么会伤成这样?”   “被其他孩子打的。”林晓说,“三个孩子,今天的药费到时候嫂子问他们拿就行。”   “被打的?”王满荣媳妇奇怪了,“是谁打的,下手这么重?”   她在卫生社工作三年,队里头从没孩子因为跟人打架而跑过来拿药。   “今晚嫂子就知道了,药多拿一点儿,药费先赊着,今晚等那几个孩子的爹娘上工回来了,我让他们过来付钱。”   王满荣媳妇是从外乡嫁过来的,平时只在卫生社和家里往返,对队里的矛盾没什么兴趣,根据林顺利的伤口抓药,特意多抓了一点。   一个队里头的,她不怕林晓不付这笔钱,只怕她不拿药。   今天王满福的奶奶上山干活了,不在家,林晓从卫生社离开,还没见人找上门来。   林顺利抓着手里的药,担忧道:“我还是把这些药放回去吧,我不疼的。”   “你受伤了,得涂药才能好得快。”   “我真的不疼的。”林顺利把药还给林晓,忧心仲仲,“王满福他奶奶很凶,今晚会不会去家里找我娘?”   他最讨厌别人骂他没爹,刚刚也是被王满福他们激怒,一气之下才动了手,现在冷静下来就害怕了。王满福的奶奶是个不好惹的,又凶嘴巴又厉害,他娘就吃过亏,而且王满福的奶奶是王志富的亲姑妈。   他知道在队里不能惹队长家的亲戚,会给娘惹事,他不想让娘生气。   林晓知道林顺利的顾虑,弯下腰,郑重道:“顺利,我们不能欺负别人,但也不能让别人白白欺负我们。让坏人得势,坏人只会更猖狂。跟别人有矛盾,就先讲道理,道理讲不通再动手。如果这次我们忍了,以后那些孩子还敢骂你们没爹,还敢拿这件事来欺负你们。”   顿了顿,林晓摸了摸林顺利的脑袋,又摸家宝的脑袋:“顺利的爹和家宝的爹只是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他们一直都在看着你们,尤其是顺利,你爹他很爱你,不希望你受到伤害。你已经长大了,要学会保护自己和你娘。”   林顺利用了一会时间才消化掉林晓这些话,泪光闪闪,但他想到自己是个小大人了,就把眼泪憋回去,坚强道:“我有爹,我爹只是发生了意外而已。”   家宝跟着点头:“家宝也有爹爹。”   林晓见林顺利听进去了,嘱咐他:“今晚就算他们不来,我们也要主动找上门讨说法,不想让你娘跟着受欺负,到时候你要配合我。”   林顺利点了点头。   ***   回到林建平家,那些做工的人听说林顺利他们跟人打架了,都只是笑笑:“孩子嘛,打打闹闹,太正常了。”   有的还打趣:“顺利,你说你身子长得这么厚实,还打不过他们,真给你娘丢脸。”   说到打架无异于再揭一次林顺利的伤疤,林顺利讨厌这些叔叔伯伯的话,没有吱声,低头扒碗里的饭。   或许是因为这些人的话,让他更加信任林晓。他想起娘总是处处隐忍,每次被人欺负了,那些劝和的也都说让娘别放在心上,结果谁都敢来欺负他们。面对这些人,绝不能退让。   家宝到龙福大队以后第一次被其他孩子欺负,抽噎了好久,吃饭的时候黏在林晓怀里,让林晓喂饭。   打过一架,家宝跟林顺利就不愿意去其他地方玩了,在林建平家跟林二娃一起玩泥巴。   就这样一直到了晚上,厨房刚刚收工,一个大嗓门震了整个院子:“林晓,你给我出来。”   其他人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王志福奶奶就拉着王志福气势汹汹的冲进院子里,指着林晓破口大骂:“你是不是欺负了我孙子,还诅咒他爹早点死?”   “你这个丧门星,臭不要脸的婊.子,也不撒泡娘照照自己的样子,勾搭外面的野男人,生下了小野种,自个不要脸,日子过得不舒坦就来骂别人,活该被男人用完了就丢,你就是一只破鞋。”   “狗杂碎就是狗杂碎,嘴巴糊了屎,吐出来的尽是屎。”   王志福奶奶性子要强,一直都是队里吵架的一把好手,仗着王志富是自己侄子,有人撑腰,在村里横行霸道,谁都不怕。老了以后看谁谁不顺眼,能从村头骂到村尾。   她刚刚上工回来,衣服还没换就听到自家宝贝孙子哭,一问知道是被林晓欺负了,背篼都没来得及放下,就冲上门来吵,什么难听的话全都骂出来。   骂人气都不带喘的,活脱脱一个泼妇。   这话要多难听就有多难听,连林建平都听不下去了:“满福她奶奶,要说话你就好好说,在我家骂人做什么?”   王满福奶奶横飞唾沫:“你自己问问你家孙女都干了什么事儿。不在你这儿揍她,算我给了你面子。”   林顺利和家宝已经被吓得躲到林晓的身后,林晓面不改色:“难怪我说王满福嘴巴怎么这么臭,原来是被一个满嘴鸡屎的人从小喂屎长大的,说出来的话比茅坑还恶臭。”   “林晓,你骂谁呢?”王满福奶奶气得就要冲上来打人,被人拦住,并劝道,“满福奶奶,你消消气,有话好好说。”   “跟这种贱丫头有什么好说的,别拦着我,我非得给这个贱丫头一点教训不可,什么玩意。”王满福奶奶正在气头上,哪里听得进去劝,气哼哼的要动手,她这人向来不讲理,今天是林建平建新厨房的日子,大家都不想在这个节骨眼上看到林家发生不吉利的事儿,纷纷劝王满福奶奶。   “满福奶奶,今天是建平叔建新房的好日子,你在人家家里头闹不像话。”   “有什么矛盾,大家心平气和的说,何必要动手呢,伤了和气不好。”   “大家都是亲戚,有什么误会就敞开来说,我们都在这儿的,肯定给你们评理。”   “对啊,建平叔家里头难得来件喜事,要是你们家建房子有人过去闹,你心里也不舒服,看在建平叔的面子上,好好说啊。”   几个人这么劝下来,王满福奶奶看了林建平一眼,估摸是知道自己在人家家里头闹不好,停下手,双手叉腰气汹汹的看着林晓:“我今天就卖建平一个面子,你们都给我评评理,林晓这贱丫头是不是故意欺负的满福?”   林旺财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欺负人的:“王大嫂,你一口一个贱丫头,脑袋就不是在欺负我们家闺女吗?”   王满福奶奶呸了一声:“旺财,我还没说你呢,看看你自己教出来一个什么样的闺女,不要脸。”   “欺负?”对方不是个讲道理的,林晓也没给面子,直接撕破脸皮骂回去,“王满福辱骂家宝和顺利没爹,又动手打了他们,都打到卫生社去了,现在又颠倒黑白,让你过来对我破口大骂,到底是谁欺负谁?”   “谁不要脸了,难道你就要脸了吗?从龙福大队嫁出去,在夫家耀武扬威,被人家赶出来了,灰溜溜的带着儿子回到龙福大队了,这件丑事都传遍了整个宁安镇。老了也没个老样,嘴巴比毒蛇还毒,难怪被赶出来。”   林晓的性格一直都不是个能吵架的,被王满福奶奶这么一骂,潜力就激发出来了。尽管比不上对方的那些粗俗言语,但拿来反讽王满福奶奶绰绰有余。   丑事重提,王满福奶奶气得脸都发白了,作势又要扑过来:“你说什么?”   劝架的其他人把人往后拉:“别别别,满福奶奶,消消气。”   看着她气急败坏的样子,林晓只觉得可笑:“你来了正好,省得我亲自去王家走一趟,今天王满福和郭运鸿他们把顺利和家宝打伤,从卫生社里抓的药还没付钱呢,人是你们打伤的,必须得赔偿。”   “什么抓药?”王满福奶奶还不知道这件事,大声嚷嚷,“你给我说清楚。”   被人拦着,她的手都不闲着,捡起地上的石头往林晓身上砸。   林晓让家宝和林顺利进屋,也捡起石头要打回去。   林旺财赶紧拦住她:“闺女,别打人。”   ***   林建平家里鸡飞狗跳的时候,去上工的那些人回家了,听到动静,王满福的爹娘和岑春花、何珍英全都跑过来。   王满福奶奶已经气晕了,了解真相的人七嘴八舌的让王满福他爹劝王满福奶奶。   王满福他爹还算是个讲理的人,知道自家有错在先,觉得丢人,让媳妇拉着自家娘先回家。   王志富也过来了,一起劝说:“姑妈,你先走吧,这事让我们自己来处理。”   王满福奶奶虽然泼辣,可人到老年,还是怕自己儿子的,王志富她也不敢得罪,毕竟没了这个侄子帮忙很多事情就不方便了,知道自己不讨人喜欢,不情不愿的离开,走之前还留了话。   “满福他爹,我们家不能平白无故的被人欺负,你必须帮我讨个公道回来。”   说完还卖惨:“志富啊,姑妈一个人这么多年不容易,你可不能放任那些阿猫阿狗来欺负你姑妈。”   王志富听着就头疼,嗓门这么怕,姑妈生怕别人不知道王家仗势欺人似的,就算是有理也没理了。   王满福奶奶这个人怎么样王家人都知道,一个人太孤单,老了以后总是没事找事,什么都挑刺,鸡蛋里都能给她挑出几根骨头来。   王满福他爹尴尬的跟林建平赔罪:“叔,对不住了啊,我娘不明事理,来你这儿闹事。”   林建平摆摆手:“你娘那性子,都知道的,哪能真的跟她计较。”   王满福他爹转头看向林晓:“林晓,到底怎么一回事啊?”   林晓:“您自己问问王满福吧。”孩子的事情,先由他们自己来说比较具有说服力。   王满福他爹低头,王满福缩着个脑袋不敢说话,他本来想让奶奶帮自己报仇的,没想到爹回来了,大伯也在。要是大伯知道他有错在先,爹还没动手,大伯就先打他了。   大概是还有点胆量,王满福指着林顺利,脸不红心不跳的撒谎:“林顺利先动手的。”   何珍英是个没读过几年书的妇女,但是思想端正,凡事以理为先,刚刚不说话就是想了解缘由,现在听到王满福指认林顺利,就开口了:“顺利,怎么回事?”   她没发火,也没皱眉,语气还是跟从前一样温柔。她就是这样的性子,不会轻易发火。林顺利做错了都是先问清楚再讲道理。   林顺利看到这样的何珍英心里更加愧疚了,觉得自己不该打架,可转念想到娘对他这么好,不能懦弱,就站了出来,底气十足的回答:“娘,我和家宝去找满福他们玩,捏泥人的时候他们骂我和家宝没有爹,后来还动手打了我们,你看,我受伤了。”   林顺利说完,把胳膊肘露出来。   听到他的话,何珍英表情就变了。   她跟林顺利他爹是真心恩爱过的,虽然丈夫病死了,可在她心里头,林顺利他爹永远都是一个好丈夫、好爸爸。儿子没了爸她一直觉得愧疚,尽量不提起,结果居然被其他孩子当成欺负顺利的理由。   林顺利知道他娘讲理,补了一句:“二娃可以作证,是他们先动手的。”   细究的话,其实是林顺利先推了下王满福的胳膊,双方才打起来的,但林二娃帮里不帮外:“是王满福先动手的,一直骂顺利和家宝没有爹,我姐过去劝架的时候,还说让他爹来打我姐。”   王满福他爹满脸羞愧,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林晓道:“我已经带顺利他们过去卫生社看过了,王家嫂子给拿了一点药。队长,这件事是满福他们有错在先,打了人就要承担责任,那药费也应该由他们出,您评评理,是不是应该这样?”   “药钱我先赊着的,你们要是不相信可以过去问问嫂子。”   现在王家完全不占一点理,王志富哪里有脸过去问啊,林顺利身上那伤可都是实在的,他一直把王满福当成半个儿子看,各种教育,现在王满福打架,他也觉得丢人,而且王满荣他媳妇也是王家人,说出去队里头就会说他偏袒自家人,当即就想了个解决的办法:“林晓,顺利他娘,你看都是一个队里的,我看这件事就这么算了吧,满福不懂事,回家以后让他爹好好教育,至于顺利的药费,过后王家会去付钱的。”   王满福他爹骂了几句王满福,扭着他的耳朵道歉:“这件事对不住了啊,回去以后我一定好好教训这个兔崽子。”   王志富都发话了,何珍英哪里还敢说什么,点点头,同意息事宁人。   林晓本来就是想给两个孩子和林家争口气,如今得了理,也没胡搅蛮缠。   事情一解决,大伙儿便散了。   家里恢复清净,林建平瞥了林晓一眼,闷哼道:“出息了。”   没来由的一句,也不知是褒还是贬。 第39章   围观了整个过程的杨美丽落井下石:“林晓, 小孩子哪里懂得对错,不小心说错了话就让人家说了,这本来就是事实, 你这么一闹大, 整个林家丢了脸面不说, 今天我们家建新厨房的好兆头都被你给毁了。你都老大不小的,还跟几个小男孩计较, 惹了王满福奶奶和王家,这不是给自己找罪受吗?”   杨美丽这胳膊往外拐得都快没边了,林建平板起脸色:“难不成还让人家欺负到我们头上不成?”   王满福奶奶在他家门口瞎叫嚷打的是林晓的脸吗,那是他的老脸。   王家人有错在先, 还这么嚣张不就是仗着有个队长亲戚, 他林建平当初做老师的时候,轮得到王家耀武扬威吗?   这件事本来就跟自己没关系, 只是数落了几句就被林建平怼,白惹一身骚,杨美丽心里不痛快, 不服气的撇撇嘴:“爹, 你冲我吼做什么, 我说的又没错,林晓她要不是自己在外边偷男人, 人家会指着我们家脑门骂吗?”   “王家人得势你就这么得意是不是?”林建平当着几个本家人的面就喷她,“你现在住在王家还是林家?”   看到林建平发火,林义国赶紧打圆场,把杨美丽拉向另一边:“你少说几句, 先去洗手吧, 饭菜都做好了, 就要吃饭了。”   杨美丽转身去打水,边走边嘟囔:“又不是我把王家人招来的。人家都说家里有吉利事不能发生争吵,会惹祸上门,本来好端端的一天,全让她们毁了。”   岑春花没想到自己就不在一天,闺女和孙子就被欺负了,心里头那是气得牙痒痒的,可王满福和王志富走之前都道了歉,也不好再叫嚷。听到杨美丽这么说,心里憋屈得很,她抱起家宝,跟林晓说:“闺女,我们回家。”   人家嫌她们碍眼,她们也不在这里待着。   见她们要走,林义国忙说:“弟媳妇,今天家里杀了鸡,吃完饭再回去。”   “不用了,我们家里也有肉。”岑春花一口回绝,她可不想上桌的功夫还看人脸色。   家里还剩半条鱼,她回家做给闺女和孙子吃。   林义国还想说什么,看到林建平不吭声,没留人的意思,叹了口气。   建新厨房本来是多好的一件事情,怎么就闹成这样了?   ***   后来林义国亲自到家里头喊人,但林晓跟岑春花都没去。   有杨美丽和林建平在,她们吃着不高兴,说不好人家还认为她们是想过去蹭那一两块肉吃,还是在家里头吃着安心。   林旺财没回来,留在大房家吃饭。   纺织厂的铁铲和锄头不够用,每家每户都自带农具过去,今天回家的路上,岑春花和队里头的妇女去挖了点折耳根。   剩下的半条鱼肉拿来煎,折耳根凉拌,这就是三个人晚上的菜了。   大概是白天里发生的事情让家宝心里难过,整个人都焉焉的,平时不挑食的一个孩子,一顿能吃一碗饭,给什么吃什么,晚饭吃了几口就不吃了。   岑春花心疼家宝,亲自给他洗的澡,洗完了抱着家宝围在炕边暖身子。   家宝每天都要洗完澡都要说好多话,今天一反常态,什么都不说。   这一切都归咎于那几个毛孩子,岑春花骂骂咧咧的:“家宝,别听那几个狗崽子瞎说,你有爹。”   家宝的眼睛里瞬间有了光亮:“家宝有爹爹。”   岑春花不知是想气别人还是气自己,闷哼了声:“你爹可比那几个狗崽子的爹威风多了。”   “爹爹呢?”家宝问。   岑春花被问住了。   林晓看情况不对,接过家宝:“娘,这件事你就别跟家宝提了,我晚上的时候好好跟他说说。”   家宝又重复问了一句:“奶奶,爹呢?”   看着家宝期许的眼神,岑春花喉咙感觉有什么东西堵住了。   小孩子就是这样的,不能说贪得无厌,但一旦尝到了点甜头,总会再多尝一点儿。队里头的孩子都有爹娘,就家宝的爹还没出现过,这么一对比,家宝心里不就难受了嘛?   在溪水大队的时候,他也被其他孩子甚至是大人笑话过没有爹娘,到了龙福大队他发现自己有娘,娘对他可好了,就想也有个爹。   本来只是想安抚家宝,结果家宝真的问起来,岑春花就不知道怎么圆话了,她不能撒谎骗自己的孙子啊。   林晓反应快,给家宝穿好衣裳,搓着他的小手帮他暖手:“娘不是跟家宝说过了吗,爹爹去了很远的一个地方,给家宝买好吃的去了,等家宝长大的时候,爹爹就会回来了。”   家宝眨了眨眼睛:“真的吗?”   “娘什么时候骗过家宝了?以后别人要是说家宝没有爹,家宝都不要理会,你要乖乖的,等上了学,爹看到家宝听话,就回来看你了。”   家宝认真的说:“家宝可乖了。”   林晓转移话题:“家宝不是想听故事吗,今晚娘再给你讲一个好不好?”   家宝的注意力果然很快就被吸引走了,岑春花和林晓对视一眼,眼里透出难言的神色。   家宝小的时候还能瞒,等再过几年,可怎么瞒得住啊?   ***   在林晓面前,岑春花能不说烦心的事就不说,怕闺女听了也不高兴,等晚上林旺财吃饭回来,开始诉说自己的心事。   林旺财觉得可信度不高:“人家能当上厂长,能看得上我们家闺女吗?”   不是他损自家闺女,厂长那是什么人啊,家境优渥,条件好,八竿子跟闺女搭不到一块。如果家宝真是闺女跟他生的,都见着面了,总不会放任不管。   岑春花皱眉:“可人家孟老师都说我们家闺女跟人家汤厂长走得近。”   来来去去,知青点就那几个男人,总归不会是其他生产大队的。   “那也有可能是我们家闺女上赶着,人家没瞧上。”说完林旺财就意识到这话不好,连忙改口,“肯定是没对上眼,不然四年前早就有风声了。”   哪个父母对自己孩子不偏袒,可私心归自己自家孩子都是一把屎一把尿拉扯长大的,最是清楚不过了,过去的闺女连队里的男人都瞧不上她,更别说城里来的了,这点林旺财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岑春花仅存的那点希望破灭了:“那不是汤厂长,还能有谁啊?”   这一整件事,就像一团乱麻,越解越乱了。   “我看你啊,也别瞎折腾这事了,闺女和孙子都健康,那就是我们俩的福气。”活了这么大半辈子,林旺财也算是活得通透了,“孩子的身世,等闺女想起来再说吧。”   ***   晚上队里头很是热闹,妇女们吃完饭围坐在一起聊林晓家的八卦。   而王满福家,比过年还要热闹。   回去之后,王满福他爹就把人打了一顿,王满福奶奶把人护在身后,警告道:“你要是打满福,就先把我打死。”   “奶奶救我。”王满福躲着他爹,紧张的求救,“爹他想打死我。”   王满福奶奶就一个孙子和一个孙女,孙女她不待见,很是溺爱王满福。   就是因为这样,王满福才无法无天。   看到这样的儿子,王满福他爹恨铁不成钢:“娘,就是因为你护着他,他才胡闹的。”   “怎么,你这还怪起我来了?”王满福奶奶好不容易平复下的火气又上来了,“你不去跟林家讨说法,跟自己家里人闹,算个男人吗你,我怎么就生了你这么一个孬种儿子。”   打是打不成了,王满福他爹又气又无奈:“娘你真的是越活越不讲理了。”   在林家那儿被自家儿子叫走,王满福奶奶已经很不高兴了,现在回家还要被教训,当即就骂起王满福他爹来:“我一个人辛辛苦苦把你养大,你现在翅膀硬了,就瞧不起你娘了。我当初把你带回来的时候你才十岁,那年还生了病,是我上山挖东西养活的你……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啊。”   这些话翻来覆去的说王满福他爹听得头疼,可毕竟是亲娘,也不能去反驳,唉声叹气。   听到声音,王志富以为他们吵起来了,过来劝,费了一番口舌才让王满福奶奶停下叫嚷。   王满福奶奶说:“志富啊,你可得帮我们家出出气,不能让林家这么快活。”   “姑妈。”王志富听着就头疼,不高兴道,“这事是我们错了,林家不计较,往后就别说了,药费我替你们垫付,以后再这样别说我帮理不帮亲。”   王满福奶奶的嘴瞬间就像被缝上了一样,屁都不敢再放一个,心里头暗暗臭骂王志富帮外人,更加的气恨林家。   不过有王志富的话在,王满福奶奶没敢再闹腾了。   至于其他两个孩子家,发现林晓这个人真不好惹,一言不合就去卫生社抓药,差点就让他们亏了一笔钱,而林家没闹到家里头,自然也不敢主动吱声,坐等事情过去。   ***   路挖到一半,粮食晒干了。   交完公粮,王志富开始挨家挨户分粮食。   今年的收成本来比去年好,本来有望每一家都能多分十几斤粮食,可没想到交的粮食比去年多,分下来的比前几年都少,按人头算,一个人一小袋四十斤的糙米。   大家心里头哀声怨道。   王志富说了很长的一段话,安抚大家的情绪。   林晓跟岑春花是最后离开粮仓的,王志富帮她们把粮食扛回来,除了他们应得的四袋米,还有多余的半袋。   王志富解释说:“这是满福他们家送给你们赔罪的,从他们家里分得的粮食扣出来。”   今年的粮食半年都撑不过去,王满福那一家人怎么可能会这么好心,岑春花猜到这多半是王志富给他们家的:“队长,大家分到的粮食都少,你拿回去吧。”   王志富说:“都拿过来了,再拿回去让其他人看到了不好,嫂子你们就收下吧,王家对不住你们,这就是赔礼的。”   说着,王志富看到那台缝纫机被搬到厨房来了,好心道:“这台缝纫机已经用不成了,那个人这么多年没回来找,怕是也不会回来了,可以拿到镇上卖,换个一两块钱补贴家用。我看镇上有人收旧的缝纫机。”   缝纫机是这两天才放到厨房里的,为了节省煤油灯,一家子睡前在厨房待着,岑春花每天晚上都在厨房做衣裳。王志富是个好人,林旺财就没瞒他:“缝纫机已经修好了,是闺女俢的。”   王志富惊讶道:“修好了?”   林旺财点头:“闺女之前去养病的时候,跟人家学的。”   王志富好奇的上前查看,发现缝纫机果然能用,不确信:“林晓,缝纫机真是你俢的?”   真稀奇。   纺织厂里的工人都弄不好,林晓是怎么做到的?   林晓怕再引起误会,大大方方的承认:“是我俢的。”   王志富不可置信。   他最近总是往纺织厂跑,那里头好多大机器,纺织厂里的工人学了多少年的技术,没一个人能俢,林晓居然能俢复成功。   对于王志富的反应,林晓见怪不怪,毕竟还回来的时候,这台缝纫机跟破铜烂铁也差不多了:“真是我俢的。”   王志富觉得林晓这是走了狗屎运,误打误撞俢的,可这种技术活又不是一般人能干的,说完全是运气也不可能。   他一下子就想到了纺织厂里报废的那些机器。   如果林晓会俢别的,去纺织厂谋个活计也不错,做得好还能给龙福大队长脸。 第40章   推荐林晓到纺织厂的事情王志富也就是想想, 在脑海里过了一下就忘了。他可不敢随便推荐,不然到时候发现林晓不是那块料,没法跟上边交代。就算林晓跟其他人学过修缝纫机的技术, 那也只是瞎猫碰上死耗子, 正好成功罢了。   因此王志富在离开林家的时候, 只是夸了几句林晓手巧,其他的什么也没说。   缝纫机暂时没了下文。   休息好了以后, 林晓又开始去上工了。   家宝缠着要一起去,林晓没办法就把人带着,今天队里头的孩子不上学,想去修路那儿玩, 去了七八个孩子, 其他生产队的孩子也来,一帮孩子, 非常热闹。   到了地方,那些孩子在公路上玩了一会就跑河边去了,说是要抓螃蟹, 林顺利带着家宝过去河边玩。   林晓叮嘱家宝注意安全, 看到他们没走太远, 就放宽心了。   从染织厂车间到纺织厂的这段路修了以后很是平坦,现在修得差不多了, 只剩下最后一小块地方,石头多,不仅难忘挖,还危险, 啃了好几天都没啃下来。   大伙儿牟足了劲要挖掉这一片山头, 一块块落石滚下来, 看着都吓人。   而染织厂车间也开始动工了,一大早就有人在那儿搬运车间器材。   今天王志富媳妇离岑春花近,就问她:“春花,我听说你们家的缝纫机修好了?”   岑春花知道这肯定是王志富说出去的,枕边人一般都会聊每天发生的事情,倒也不觉得这句话问得有恶意,点点头:“刚修好的。”   真修好了?   其他人竖起耳朵听,来的路上听王志富媳妇说的时候她们还不太相信,现在岑春花亲口承认,心情就不一样了。   罗老根媳妇看着林晓,神色晦暗不明:“林晓,我听说是你修的?”   林晓嗯了一声,岑春花帮忙解释:“闺女出去治病那年,看到人家修,就记下了,这次算是误打误撞。”   她现在已经学会藏拙了,家里头的事情能不让外人知道最好。   罗老根媳妇心里很不是滋味,看着林晓的目光十分复杂。   难道真像她闺女说的,这丫头不是个普通人,有福气着呢。   对于林晓家的缝纫机修好这事众人各怀鬼胎,有的等着看热闹,而有的则羡慕岑春花用上了缝纫机,先前她们就去王志富家里头看过,别提多羡慕了,林晓家何德何能啊,用的东西能和队长相提并论。   因为心里酸,大家就没再问下去,而是夸赞起王志富家里头的那台缝纫机,说他们家的新,还是自己买来的,反正处处都要贬低林晓家。   岑春花看惯了那些人的嘴脸,权当耳边风。   良久之后,纺织厂又来了新的人,许波和汤天栋被人前呼后拥,在准备建设车间的那块空地上聊天。   这种大场面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队里有人率先认出了汤天栋:“那不是唐知青吗,又回宁安镇了?”   汤天栋性格冷,可架不住皮囊好啊,在龙福大队插队的时候,看到所有人都对他客客气气的,就有人惦记上了,总会有人想嫁到城里头飞上枝头变凤凰的,那时候不止是林晓过去给人家送东西,好几个年纪相仿的女孩也让自家娘过去套近乎了,可惜汤天栋油盐不进,完全不搭理人,吃了闭门羹,才没人敢再去他跟前晃悠。即便如此,队里的人还是记得他。   “什么汤知青。”王志富媳妇说,“人家姓汤,现在是市里一个纺织厂的厂长,听我家男人说人家那厂老大了,来我们宁安镇是来指导工作的。”   大伙儿再仔细一看,模样和身高确实像,但脸是有差别的,好像真的并不是同一个人。   刚才说话的那个人说:“这厂长跟唐知青长得很像。”   “听说跟唐知青是表兄弟,长得像也不奇怪。”王志富媳妇又添了一句,他家男人有什么事都会跟他说,汤天栋这件事也不例外,两人聊过几次。   大家恍然大悟,难怪她们说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呢,有个厂长表哥,那唐知青的条件果然是好。   因为上次岑春花说过自己给汤天栋送过东西,林晓就跟其他人一样打量他,这一幕刚好被罗老根媳妇看到了,罗老根媳妇就打趣:“哟,林晓,还记得人家唐知青呢,我记得当初你给人家送过几回东西,后来唐知青去了哪儿知道吗?”   林晓的那点破事在队里头传得沸沸扬扬的,大家看她这眼神,以为她还惦记着唐知青,内心嗤之以鼻。   她们自个的闺女那么优秀,人家唐知青当初都没看上,林晓还跟着凑热闹,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放在过去罗老根媳妇是懒得跟其他人一起嘲讽林晓的,说白了就是瞧不起,提到都觉得晦气,不会额外注意汤天栋,毕竟差别太大了,有个差不多年纪的闺女也不会想着去高攀,最多感慨几句人家怎么投胎投得这么好,可自从前些天听到罗娇娇说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嫁给汤天栋,而林晓有可能阻碍罗家的富贵和罗娇娇的姻缘后,就开始上心了。   她闺女的梦准得不得了,林晓这个绊脚石,绝不能让她惦记着汤厂长。   现在罗老根媳妇看汤天栋就是把他当成女婿看的,越看越顺眼,其他人夸汤天栋她心里也高兴,林晓直勾勾的看那她可就不高兴了。   她得让林晓知道,就她这样,别肖想癞□□吃天鹅肉。   看热闹的其他人也跟着嘲讽:“老根媳妇,你看你这话问的,人家唐知青是什么人,那是高高在上的神仙,来我们队里头体验下生活,回去以后肯定是过回富贵日子了,哪会跟我们说他的行踪。”   “看来是我多想了。”罗老根媳妇笑笑,“我们这些人,哪里入得了唐知青的眼啊。”   岑春花不高兴道:“富贵我们跟城里人比肯定是比不了,可惜的是,这人品也比不上人家,我听说人家城里人就不喜欢说别人的八卦,都是努力赚钱,难怪日子过得比我们好。穷人往往都是那些喜欢耍嘴皮子的,祖上没积阴德,就老喜欢损别人家,嘴巴是高兴了,实际什么也没得到,该穷酸还是穷酸。”   林晓惊讶的看向自家娘,没想到她骂起人来,拐弯抹角的,中听得很,谁都听得出来岑春花在嘲讽她们,心里憋屈得很,却又不知道怎么去接,不然就是承认自己爱说人家里还穷酸了,木着脸干活。   难得看见这些人吃瘪,林晓心里暗爽,她已经发现了,这些人找茬的能力真的强,即便她什么都不干都能扯到自己身上来,这队里头的人仿佛都是围着自己转似的。   她不善于吵架,好在有个好娘,娘的性格软,但处处维护她,不愿让她吃亏。   因为挖山的人手不足,岑春花没多久又被叫过去了,一堆人徒手爬在山石上撬石头,稍有不慎就会被石头砸中,林晓看得提心吊胆,好在半天下来虚惊一场。   午饭的时候汤天栋还没走,跟许波不知道在聊什么,苏志明也在。   这些“大人物”在,队员们都拘谨不少,有的人已经开始幻想以后能来染织厂车间工作了,想着怎么献殷勤才好。   想归想,没人敢行动,就在大伙儿吃饭的时候,有人朝汤天栋的方向走过去。   “几位同志,辛苦了,还没吃饭吧,这是刚刚打来的,趁热吃。”   送饭的是其他队里头的队员,递给的人是汤天栋,其他人看到了十分诧异。   这是给他们吃的饭菜,人家一个厂长,伙食是另外做的,哪里会吃,这胆量也太大了。   所有人都在看着那个大娘和汤天栋,等着看大娘出丑。   大娘是个面善的,笑容也爽朗,看着她手里头简陋的饭菜,许波有点儿尴尬,刚刚没让人看好这些队员,让她们凑过来了,这肯定不能拿给人家汤厂长吃啊,可大娘热情,又不能直接拒了她的好意,刚想婉拒,汤天栋就伸手接了:“谢谢。”   大娘说:“同志,你长得跟一个知青很像,四年前我去赶集的时候,那个知青帮我扛东西扛了一路,我到现在还记着呢。”   在汤天栋的印象里确实有这么一件事,当时他去镇上寄信,走回来的路上看到有人背着两大袋东西,踉踉跄跄的,就好心帮她背回家。   当时看着人家一个老人不容易才顺手帮的忙,没想过让人报恩,竟然在这儿见到了,但他现在换了个身份,也不好去承认从前做的好事,就笑笑。   这个大娘真的只是感激汤天栋才送的饭,没想别的,送完就回去打自己的了。   可其他人不这么想啊,总觉得大娘抱着目的去接近人家,毕竟那可是厂长。   正在帮人盛饭的罗娇娇就坐不住了,她去了纺织厂好几天一直没机会跟汤天栋接触,都快急坏了,今天特地报名过来送饭,就是知道汤天栋会来这儿,想在他面前露面,于是把原来准备好的饭菜拿上,朝着汤天栋就走过去了。   ***   汤天栋的碗里就一点汤混着青菜,一点肉腥都没有,看着寒酸,许波的脸挂不住,就说:“汤厂长,这饭先放着吧,你的我已经让人盛好了,待会让人拿过来。”   汤天栋并没有嫌弃这碗饭,他插过队,吃过苦,知道乡下人生活的不容易。他不喜欢乡下的生活,也不喜欢跟乡下人接触,可接触过的一些人确实善良,饭都送到手里了,不吃对不住人家的好意啊,这会也到饭点了,于是他拿着饭,找了个地方坐下来就准备吃了。   许波很是惊讶,赶紧跟身边的一个工人说:“这饭盛得少了,去把汤厂长的那份拿过来。”   工人刚准备去拿饭,一道温柔的声音就在耳边响起:“许厂长,汤厂长,这是你们的饭菜,我给你们拿来了。”   许波一看,是罗娇娇,这姑娘他有印象,长得漂亮,写得一手好字,刚进厂就把厂里头的几个小伙子迷得神魂颠倒的,天天往办公室跑。现在近看,果然是个漂亮姑娘,就笑了笑:“是娇娇啊,今天怎么是你过来送饭?”   “食堂的李大娘身体不舒服,这儿离厂里远,我就替她来了。”   许波听了,好感更强烈了,这姑娘不仅好看,还是个善良的,看着罗娇娇的眼神充满了赞许:“辛苦你了。”   罗娇娇十分善解人意道:“许厂长,这饭您记得趁热吃,天气冷,放久了容易凉。”   她只给许波递了一个饭盒,等许波接完饭,把另一个饭盒递给汤天栋:“汤厂长,这是您的饭,不知道您的口味,我就随便给您盛了。”   汤天栋抬头,看了饭盒一眼,说了句谢谢就接过,并没看罗娇娇。   罗娇娇心里头非常失落,她不甘心就这么被汤天栋无视,问:“刚刚忘记盛汤了,汤厂长要不要喝,我去给你们盛两碗。”   许波对罗娇娇非常有好感,就跟汤天栋介绍她的身份:“汤厂长,这位是厂里新来的会计,罗娇娇同志。”   汤天栋缓缓抬头,罗娇娇立即整理好情绪,扬起一个得体且灿烂的笑容:“汤厂长好。”   她今天是特意打扮过了的,穿着碎花裙子,青春漂亮,还扎了个麻花辫,在辫子上绑了两个小红花,时髦又显眼。现在镇上还没人穿碎花裙子,她敢保证自己这一身是个男人都会忍不住多看。   汤天栋微微点头:“辛苦了。”因为罗娇娇的打扮与众不同,他的眼神果然在她身上停顿了一会。   罗娇娇知道初次正式见面已经给汤天栋留下了好印象,心里暗喜,乘势道:“我去给您和许厂长盛汤。“声音温柔得都能掐出水来。   盛完汤的罗娇娇刚回到汤天栋身边,一个小身影横在了她面前,欣喜的抱着汤天栋的大腿:“叔叔。”   汤天栋吃饭的手顿了顿,只看了眼他就想起这个孩子是谁了。   “家宝。”   家宝用力点头:“叔叔怎么在这儿?”   他刚从河边回来,头发和衣服都湿漉漉的,看到汤天栋就跑过来了,笑得格外开心,比见到亲爹还高兴。   这是给他买东西、带他骑车的好心叔叔,家宝可喜欢了。 第41章   看到家宝冒出来, 看着跟汤天栋还挺熟络,罗娇娇的脸色差点就绷不住了。   如果这一世她跟林晓换了人生,那以后林晓嫁的人就会是苏志明, 而家宝是林晓和唐伟生的孩子, 但她偷偷翻过那些知青的档案, 不知哪个环节出了错,唐伟都没有去龙福大队插队, 代替唐伟来的人是汤天栋。   也就是说,家宝不是唐伟的孩子。   而苏志明看着和林晓也不熟悉。   那另一种可能性就大了,家宝是汤天栋的儿子。   前生她先跟唐伟生下的孩子,后来孩子夭折, 她发现唐家气运不好, 转嫁给苏志明,而林晓不知怎的跟唐伟扯上了关系, 一声无灾无病,搬到城里住。   唐家在城里只能算普通的小康家庭,但汤家就不一样了, 汤天栋后来富可敌国, 经常上新闻, 那时她才知道汤天栋是唐伟的表哥,沾了汤家的光, 唐家后人过得如鱼得水。   有先天优势,唐伟和苏志明她看不上,要傍的是汤天栋。   之前汤天栋下乡插队她不知道,错失了先机, 现在好不容易看到年轻时候的汤天栋, 自然不能错过。   这一世许多事情都发生了变化, 不在她的掌控之中,而最大的变数就是林晓和家宝。   无论如何,林家和林家宝,都不能跟唐家扯上关系,尤其是汤天栋。   家宝背对着罗娇娇,并不知道这个恶毒姐姐此时多么的憎恶他,他低头看着汤天栋手里的饭盒,不仅有肉,有虾,还有一大块鸡腿,全都是好吃的。   家宝不争气的吞咽口水:“叔叔吃饭,家宝也要吃饭了。”   汤天栋对小孩子没什么感觉,可一看到家宝,就难以拒绝,主要是这孩子长得太可爱了,声音也甜。   面对家宝,他的面色就情不自禁的变得柔和起来:“你怎么在这儿?”   “跟娘来上工。”家宝扭头,伸手指了指通向河边的小路,林晓刚刚洗手,还没回来。   家宝虽然馋,却不是个贪吃的,把刚刚从河边拿来的一块小石头塞到汤天栋手里:“漂亮石头,送给叔叔。”然后转身就跑了,他过去路边的时候林晓刚好冒头,伸手让林晓抱。   林晓刚刚没看到家宝跑去找汤天栋,带着他去排队拿饭菜。   家宝偶尔扭头看汤天栋,笑得很甜。   汤天栋看着手里的彩色石头,再看着乖巧的家宝,心里软软的,朝他招招手。   家宝看到了,从林晓的怀里下来,朝他跑过去。   汤天栋把饭盒里的鸡腿递给他:“拿着吃。”   家宝愣了一下,没敢接,他还记得林晓的叮嘱,摇摇头:“家宝不吃。”   汤天栋放到他手里:“给你吃的。”   家宝仰起头,甜甜的说:“谢谢叔叔。”说完转身跑回林晓身边。   林晓刚刚都看到了,看到自家儿子手里头举着个鸡腿,眉开眼笑的,非常惊讶,家宝不是个自来熟的性格,什么时候跟汤天栋这么熟了,她抬眼看向汤天栋,四目相对的刹那,脸色微微发烫。   她不是一个颜狗,但不得不说,汤天栋长在了她的审美点上,很有男人味。   也就是这个时候,她明白了过去的自己接近汤天栋的原因。即便是她,现在也挺欣赏这个男人的容貌。   林晓收回目光:“是叔叔给你的,跟叔叔说谢谢了吗?”   家宝点头:“说啦。”   家宝长得可爱,在村里的时候出去玩总会有老奶奶给他吃的,今天早上刚到这里就有其他大队的队员给他递了红薯,因此林晓没有叫他把鸡腿还回去,只当人家是喜欢家宝送给他吃的。   家宝过来,就多了个吃饭的人,岑春花特地从家里头带了个小碗给他分饭,看到家宝得了一个大鸡腿,其他孩子眼睛都直了。   他们也想吃。   家宝吃鸡腿的时候,挨着他坐的林顺利眼睛一直往他碗里瞟,岑春花看出来林顺利也想吃,就问道:“家宝,我们分一块肉给顺利哥哥吃好不好?”   家宝非常大方的把鸡腿拿给岑春花,岑春花从上面扯了一块放到林顺利碗里。   何珍英忙说:“留给家宝吃吧,他还小,需要补充营养。”   “没事,家宝一个人吃不了那么多。”岑春花笑笑,刚准备喂家宝,就看到家宝捧着小碗往汤天栋那边跑过去了。   “家宝。”岑春花站起来要追人,就看到家宝转过头跟她说,“让叔叔喂。”   汪建光觉得男孩子一定要大胆,所以在溪水大队的时候,经常带家宝去串门,锻炼他的脸皮和胆子,家宝从小就不怕生,尤其是对自己好的人,特别喜欢去亲近,捧着饭碗坐到汤天栋旁边,自然而然的递给他:“叔叔喂。”   汤天栋微愣,心想这个娃娃太自来熟了,他没有喂孩子吃饭的经验,就没有接。   林晓走过去:“家宝,娘喂你吃。”   “不要,叔叔喂。”家宝非常坚持,连林晓的话都不听了,碗贴到了汤天栋的手背上,缠着人家喂饭。   林晓无奈道:“对不住啊,孩子不懂事。”   刚要强行把家宝抱走,汤天栋已经拿过小碗,舀了一勺饭递到家宝嘴边,家宝闷头吃了个精光。   林晓干站着,非常的尴尬,见汤天栋面不改色,并不排斥给家宝喂饭,说:“麻烦了。”随后就回到吃饭的地方,默默吃自己的。   家宝跟汤天栋坐在一起,那就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所有目光都聚焦在他们身上,看着汤天栋耐心的给家宝喂饭,所有人都傻眼了,尤其是猜想过唐睿和林晓有一腿的那些人,开始胡乱揣测。   岑春花的脑海里只剩父慈子孝这个画面,怎么看都觉得孙子跟人家汤厂长就是一对父子。   汤天栋在厂里的时候,可是从来不看其他孩子的,今天反常的给家宝喂饭,许波和厂里的工人都惊了,心想这个孩子可真特别,一而再再而三的让汤天栋做出突破他原则的事情。   不远处的罗娇娇拳头收紧,她本来有机会跟汤天栋进一步认识的,全给家宝搅乱了,事到如今,她越发相信林晓就是自己的绊脚石,气得脸都绿了。   罗老根媳妇也觉得家宝碍眼,悄悄的说:“闺女,不能让家宝跟汤厂长走得近,得像个法子。”   家宝今天一来,就吸引走了好多人的目光,其他生产大队的队员都夸这个孩子长得好看,关键是家宝小嘴还甜,不用人说,自己就会一口一个叔叔伯伯、大娘的叫,连罗老根媳妇看久了都想捏一捏家宝的脸蛋。   有家宝在,她的未来女婿心思就不在自家闺女身上了。   罗娇娇明白风头不能让家宝抢了,深吸一口气,缓缓走过去,用最标志的笑容询问:“汤厂长,饭菜够吃吗?”   汤天栋看着所剩无几的饭盒,家宝已经吃饱了,但还没喝汤,就问:“还有汤吗?”   “有的,我去帮您再盛一碗。”   罗娇娇不会错过露脸的机会,再次盛汤回去,却发现汤天栋是拿给家宝喝,除了一句谢谢什么实质性的反应也没有,心里堵得慌。   她一直都知道自己长得漂亮,身材高挑,凹凸有致,会打扮,又有见识和文化,站在人群堆里总是最瞩目的那个姑娘,进了纺织厂所有男人的目光都萦绕着他,偏偏汤天栋没什么反应。   她明白像汤天栋这种未来的人上人,不是个好色看脸的男人,可汤天栋现在也就二十五岁,这个年纪的男人定力还没有那么好,怎么会无动于衷呢?   罗娇娇头一回这么受挫,只有想到汤天栋对林家也毫无反应的时候,心里才平衡了些。   她蹲下身子,笑着说:“汤厂长,您先吃饭,让我来喂家宝吧。家宝,姐姐来喂你喝汤好不好?”   家宝不喜欢这个漂亮姐姐,摇头拒绝:“叔叔喂。”   罗娇娇没有走,眼珠子快速转动,几秒钟就找到了话题:“家宝,你衣服湿了,继续穿容易生病,姐姐帮你脱下来好不好?”   家宝躲开她的触碰,刚刚罗娇娇不说还没觉得有什么,现提醒以后感觉身子冰冰凉凉的,不怎么舒服,就跟汤天栋说:“叔叔脱。”   他现在只粘着汤天栋,除了他,其他人都不让碰。   饭都喂了,脱衣服就是小事一桩,汤天栋帮他把衣服脱下来。   没了外套,挂在脖子上的那块木玉佩就露出来了。   汤天栋定晴,看清玉佩上的图案以后,愣了。   这是他爷爷跟奶奶的定情信物,总共有两块,一块在他手里头。 第42章   埋宝箱的地方汤天栋去走过几回, 早就找不到了,后来看到那块地方被人动过,想着应该有人误打误撞挖走, 就去牛街碰运气, 银镯和戒指他找回来了几样, 但那都不是他最想找的东西。   他爷爷这两年病重,一直念念不忘当初送给奶奶的定情信物, 并不是什么宝贝的东西,就是普通的两枚木玉佩。   他爷爷当过兵,当初跟随大部队打仗的时候,在一个村子借宿, 认识了他奶奶, 一见钟情。两个老人的感情非常淳朴,走之前他爷爷按照奶奶家乡的习俗, 用木头刻了两块玉佩,后来战争打赢了,按照约定回去娶她奶奶。结果结婚没多久, 又打了起来, 爷爷继续上阵杀敌, 奶奶为了躲避祸端颠沛流离,没等到回城里就病亡了, 尸骨都找不着。   两个人的感情坚定不渝,他爷爷觉得只要找到了木玉佩,以后就算死了也能在地底下找回他奶奶。这几年心心念念,还吵着要来宁安真找, 他好言相劝, 主动回到这儿寻找才作罢。   本来对找回玉佩汤天栋不抱希望了, 想着过几个月回去跟爷爷明说,没想到在牛街找到了家传的一些宝贝。他问过牛街的那个老板,老板说是一对母女卖的,女儿二十岁左右,长得很漂亮,只典当了那几样,没看到玉佩。   当时他就想,肯定是因为木玉佩看着不值钱,人家才没去典当,既然当了别的东西,箱子肯定就在他们手里,只要找到人就能找回木玉佩了,于是迟迟没有回市里,留在这儿,借着指导工作的名义寻找玉佩。   好巧不巧的是,玉佩就在家宝身上。   汤天栋知道不能直接把玉佩拿回去,稳了稳心神,问家宝:“这是什么?”   家宝把玉佩拿起来:“玩具,在河里捡的。”   不用汤天栋主动问,他自己全都说了:“家宝喜欢,娘就让家宝带着了。”   捡的?   “能不能让叔叔看看?”   家宝把玉佩拿下来给他看,从材质和图案确认就是自己要找的东西后,汤天栋把木玉佩还给了家宝。   箱子里的其他东西他已经不打算要了,就想拿回这块玉佩,但东西被人捡到,你无缘无故的说一块木头自己的传家宝没人会信,而且村里的人很是难缠,说不定还要大吵大闹。   既然家宝戴着这块玉佩,就说明喜欢,不会弄丢,等改天找个时机跟林家人说清楚再让她们归还。   汤天栋往林晓那边看了一眼,联系起店主的说辞,就确认东西是她们一家子捡到的。   罗娇娇本来还以为是什么宝贝,结果就是一块木头,不由暗暗冷笑。林家就是穷酸,家里没有什么祖上留下来的宝贝,就用一个小木块糊弄孩子,还戴在身上。   看见汤天栋在打量林晓,她觉得不妙,挪了挪身子,挡住汤天栋的视线:“汤厂长,您待会回厂里吗,能不能捎我一段路,我也要回厂里工作。”   汤天栋骑自行车过来,后座能坐人。   汤天栋本来是打算回去的,见了玉佩以后想留下来跟家宝熟络,混熟了以后才好拿回东西,就回道:“不回去,许厂长开了自行车过来。”   这是让罗娇娇去找许波的意思了。   搭上话,对于罗娇娇来说已经是巨大进展了,心知像汤天栋这种男人,没有一定时间是拿不下来的,不仅不恼你,心里还高兴:“那我自己走回去吧。”   许波听见了他们的对话,对于漂亮姑娘的请求他是不会拒绝的,热情道:“待会我顺路载你回去。”   说玩又问汤天栋:“汤厂长,还不回去吗,这儿的后续工作交给其他人就行了。”   汤天栋:“我留下来看看车间的建设情况,晚点再回去。”   汤天栋虽然年轻,可在建厂方面经验老道,许波只觉得他这是负责认的表现,由衷的感激:“那就麻烦汤厂长多多指挥了。”   活了两世,罗娇娇深谙怎么吊男人才是最好的,前期绝对不能表现得太主动,要把最矜持的一面展示出来,因此这个时候绝不能让其他人知道自己对汤天栋有意思,于是低着头,柔声细语的道谢:“谢谢许厂长。”   ***   下午的时候,林晓跟着岑春花她们挖山石,家宝河边不去了,就跟汤天栋在一起玩,还让汤天栋拿自行车载他。   汤天栋本来就喜欢家宝,现在有目的的接近,什么都满足他,带着他在附近溜达好几圈。   其他孩子没有见过自行车,非常羡慕,眼巴巴的望着,还追在自行车后面跑。   第二次坐自行车,家宝已经不害怕了,手舞足蹈,咯咯笑个不停。   玩到兴起的时候,家宝也没有忘记林顺利这个伙伴,叫林顺利一起坐,本来林顺利是不敢的,因为他害怕汤天栋,可他感觉自行车很好玩,也想体会一把,汤天栋一叫,就坐到后座去了。   其他孩子也想,可是他们不认识汤天栋,一看到汤天栋心里就委屈,只好跟着自行车跑过眼瘾。   汤天栋大方,看到一群孩子追着自己跑来跑去,就让他们换着坐后座,轮到王满福的时候,家宝大声说:“ 不给他坐,坏人。”   王满福和郭运鸿几个手还没碰到车,家宝就摇摇头,不让他们坐上来。   其他孩子坐车家宝都没什么反应,偏偏就三个孩子要上车的时候就闹,汤天栋好奇道:“为什么不给他们坐?”   “他们打家宝,痛痛。”家宝把手臂伸出来,向汤天栋告状,伤口是没有的,但前两天他确实被王满福推搡了一把,当时确实疼了。   现在还记着这个仇呢。   孩子是不会撒谎的,听到王满福这么大个孩子欺负家宝,再加上家宝委屈巴巴的模样,汤天栋就没让他们上车。   他对家宝有耐心,可不意味着可以对其他孩子一视同仁。   最后一群孩子就只剩王满福他们几个没坐自行车,只有眼馋的份。   ***   一个大厂长陪着自家孙子玩,岑春花心里头非常不好意思。   汤厂长是来干正事的,却被家宝缠着没法干活,见他们玩得差不多了,放下手里的活把家宝叫回来。   家宝恋恋不舍的跟着岑春花走,还没玩一会,又跑回汤天栋身边了,不过没让人家骑自行车载自己玩,只是让汤天栋抱。   纺织厂里的工人看到家宝这么喜欢汤天栋,就开玩笑说:“汤厂长,不知道的还以为这孩子是您儿子呢,都缠着您一天了。”   汤天栋低下头,家宝这一天就是个粘人精,一直粘着他。明明没有结婚生子,连个对象都没有,却充当了一回爹的角色。   他到现在也没想明白家宝缠着自己的原因。   等到了傍晚,家宝去找干完活的林晓,汤天栋才有机会询问那些当了爸爸的人。   家里有孩子的确实比较了解小孩子的想法,有人告诉汤天栋:“那是因为您给了那孩子鸡腿,小孩子嘛,都单纯,谁给自己好吃好玩的就粘谁,下回看到您了,肯定又缠着,以后见到就不要给他东西了,不然孩子以为跟您呆一起能拿到好吃的,一直找您。”   小孩子的心思汤天栋是猜不透的,但他觉得家宝喜欢自己不仅是因为得到了好处的原因,那天在集市上,就是莫名其妙的握住了他的手。真实原因,也只有家宝自己知道了。   他不讨厌这个孩子,对他来说,跟家宝认识也是缘分。爷爷日思夜想的玉佩就在家宝身上,要不是他今天给了家宝鸡腿,还不知道呢。   这可不是缘分嘛。   ***   一天的活干完,大家就收拾东西回家了。   忙起来的时候,自家的锄头不知道跑到了谁的手里,等岑春花清点东西的时候才发现缺了一个锄头,问旁边的郭兰枝:“运鸿他娘,刚刚是不是你拿着我们家的锄头,还记得放哪吗?”   传来传去,郭兰枝早就忘了,正回想着最后一次拿着的时候交到了谁的手里,就听到王志富媳妇说:“在那边的石头堆上,刚刚帮你们放在那了。”   岑春花看过去,石头堆上果然有一个锄头,她手里拿着其他东西,就让林晓去拿。   林晓刚把锄头拿起来,转身往回走的时候,就听到有人大喊:“滚下来了。”   岑春花大惊失色,破音大喊:“闺女,快跑。”   林晓看到所有人面色惊恐,只听轰隆一声,本能的感觉自己身后有危险,下意识回头看,一个大石头从上面滚下来,正对着她。   她反应快,往旁边跑,那块大石头砸在没搬完的石头堆上,破碎成几半,其中一个小的拐了个弯儿,朝林晓躲的方向滚。   “闺女,另一边。”岑春花大喊。   偏偏这个时候,家宝还迈着小短腿跑过去,岑春花吓得瞪大眼睛。   “家宝。”岑春花惊得失声,也忘记了反应。   林晓已经用最快的速度跑了,但比不过石头下落的速度,左腿被那块小石头砸中,身子一踉跄,摔倒在地。砸到的瞬间,林晓疼得没了知觉,眼泪直接就被逼出来了。   林晓缓了好一会,忍着疼转身准备把石头搬开,一只手抢在前面挪开石块,把她扶起来。   “有没有伤着?”汤天栋问她。   林晓踉踉跄跄的站起来,掀开裤腿一看,流了好多血。   家宝吓哭了:“娘。” 第43章   林晓被撞到的是脚踝, 短短一会功夫就肿了,皮破了很大的一块,鲜血沾满了鞋子。   她自己看着都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好在早在挖山之前, 纺织厂就已经做好了医疗物资的准备, 让工人带药箱过来。   纺织厂没有医生过来, 汤天栋之前出过事故,给自己换过一段时间的药, 因此是他给林晓处理的伤口,擦拭血迹、涂药,再缠好纱布,做得非常熟练。   汤天栋是事故发生以后反应最快的人, 第二个是岑春花, 看到林晓的伤口,顾不得安慰家宝, 给汤天栋帮忙。   其他没走的队员和纺织厂工人都跑过来。   “没事吧?”   “先到旁边去,这里太危险了,就怕待会还有石头滚下来。”   伤口处理完毕, 林晓单脚走路挪到旁边, 岑春花扶着她先坐下, 然后安抚家宝。   家宝停住哭声,抽噎道:“娘痛痛。”   刚刚那血流得不少, 也难怪家宝被吓到,林晓揉揉他的脑袋:“不痛了。”   其他人抬头看着山石,一阵后怕。   “容易滚落的石头都弄下来了,怎么会突然有石头掉下来?”   “估计是挖的时候没注意, 自个松动了。”   路旁边的山石本来就高, 两百米左右, 每天大伙儿爬上去挖石头都是惊心动魄的,这几天没人伤亡纯属幸运。   只是谁都没有想到,今天都做完工要回家了,突然就发生了意外。   这林晓,实在是太倒霉了,你说早一步或者晚一步去拿锄头,都不至于被砸到啊。   确认林晓没有骨折,其他人就散了。   王志富说:“回到队里头再去卫生社看看,还能走得动路吗?”   疼痛已经消退了不少,但走路有点困难,但都到傍晚了,得赶回家里头,不然天黑了更加麻烦,林晓就抿了抿唇:“可以的。”   岑春花搀扶着林晓,刚走两步林晓就停下来,左腿都不敢碰地,见她行动不便,汤天栋主动说:“我载你回去吧,坐自行车会方便一点儿。”   宁安镇在平原地带,地势不高,当初龙福大队到镇上都是走小路,后来队员们自发用人力挖了一条公路,虽然不大,但自行车是能通行的。   自己的身体情况林晓再清楚不过,勉强走路回去估计天黑了还在半路,汤天栋好心要送,她就没拒绝:“那就麻烦你了。”   后座只能坐一个人,岑春花就跟其他队员一起走路,家宝和林晓跟汤天栋坐自行车回家。   妇女们看着走远的自行车,说:“汤厂长是个好人啊。”   她们现在也就知道有自行车这么一个东西,可除了那几个孩子,就只有林晓坐过,也不知道坐在自行车上是什么感觉。   有的羡慕林晓能坐自行车,有的则说林晓倒霉,只有罗老根媳妇一言不发。   她家闺女今天就跟汤厂长说了两句话,林晓倒好,直接被送回家了。   一个有孩子还找不到孩子亲爹的女人,罗老根媳妇不会觉得林晓能竞争过自己清清白白的闺女,但林晓年轻,而且脸蛋和身段都不错,就怕两人有了什么身体接触,就产生了感情。   ***   公路是泥土路,不平整,非常的颠簸,林晓因为腿受伤的缘故,侧着坐,本来是抓着屁股底下的凳子的,车上下颠簸跳动,她好几次差点被甩出去。   她跟汤天栋没什么话题,两人什么话都不说,家宝叽叽喳喳的讲话,嘴巴没停过。   林晓看着身边一晃而过的风景,慢慢陷入沉思,她没有想到,她穿书以后第一次坐自行车居然是在这种情况下,八十年代的自行车跟她坐的不同,比较高,车身也比较长。   什么时候她也能买上一辆自行车就好了,可以骑车带爹娘和家宝去赶集。   她觉得自己大概是运气最差的一个穿书者,人家都是一路披荆斩棘大放光彩,各种光环加身,她来到这儿也有一个月了,日子还是紧巴巴的。   在这个年代不仅要靠勤劳,还需要一点运气,从前衣食无忧,她觉得赚钱不是很困难的事情,到这儿才知道环境对人是多么的重要,她的长处短时间内根本派不上用处。   缺了点运气。   就在林晓想事情的时候,前面出现了一个大坑,汤天栋提醒道:“抓稳了。”   林晓回过神,没听清汤天栋什么,但知道人家是在跟自己交谈,刚要询问,自行车突然剧烈跳动,林晓的屁股直接脱离了座位。情急之下,她抱住了汤天栋的腰,脸直接贴到了人家的背上,摇摇晃晃了一会,才稳住身子。   等到了平坦的地方,林晓才反应过来自己抱了汤天栋,赶紧松手。   “不好意思啊。”林晓的脸都要烧起来了。   刚刚林晓那一撞,正好撞到了汤天栋的伤口上,痊愈了半年的伤口隐隐作痛,不过这种路面完全能够理解林晓刚才的行为,他就若无其事道:“你抓着我的衣服吧,别掉下去了。”   在这种土路上坐车就跟抖筛糠一样,随时有掉下去的危险,林晓思考了片刻,双手抓着汤天栋的衣服,没敢抓太多,就握了一点小角。   前面的家宝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张开手臂大声欢呼:“飞起来了,飞飞飞。”   汤天栋感觉到林晓只抓了点衣角,知道她在避嫌,就没说什么。   到了家里头,林旺财看到林晓受伤,先问发生了什么 ,了解到事情的经过,挽留汤天栋吃饭:“汤厂长,天快黑了,不一定能在天黑前赶回镇上,留下来吃晚饭,在我们家睡一晚再回去,家里还有一个空床。”   骑得快还是能赶回镇上的,汤天栋推辞道:“叔,我在镇上还有点事情,改天有空再跟您吃顿饭。”   林旺财说的就是客套话,知道汤天栋是什么人后,觉得人家不会瞧得上他们,不留情有可原,就没再客气了。   汤天栋趁着天还没黑,离开了龙福大队。   ***   回去的途中,汤天栋遇到了岑春花,岑春花感激他的恩情,拉着他道谢了一会。   告别岑春花没多久,汤天栋就在路上遇到了罗娇娇,不过他赶着回镇上,并没有注意到罗娇娇,骑得飞快。   罗娇娇叫住了他:“汤厂长。”   听到有人叫自己,汤天栋停下自行车,疑惑的回过头,看着罗娇娇的眼神略带迷茫。   罗娇娇面带微笑:“汤厂长要回镇上了吗?”   汤天栋点头:“嗯,天快黑了,你也早点回去吧。”   说完,骑车走了。   罗娇娇看着他头也不回的背影,眉头紧皱成一团,心里又不舒坦了。   怎么说她今天穿的都很漂亮,厂里头的那些男人各个围着她转,只有汤天栋这个直脑筋,路过都不看一眼的。   自从进入纺织厂当会计,她就在厂里头住着了,今天下班的时候想起来有东西落下,就走路回来。   换成别的男人,骑着自行车路过,早就主动要送她回家了,汤天栋就是个没眼力见的。   一想到家里头,罗老根媳妇就跟罗娇娇聊起了汤天栋送林晓回家的事情,罗娇娇气死了。   “娘,他跟林晓说的话多吗?”   罗老根媳妇:“没见他们俩有交流,林晓一个未婚生子的人,人家也看不上啊,而且她今天倒大霉,被石头砸伤了,汤厂长才送她回家的。她倒是没什么,就是家宝,我看汤厂长挺喜欢他。”   罗娇娇:“娘,当年下来我们村里插队的只有汤厂长吗,我记得还有个叫唐伟的知情来着。”   罗老根媳妇回想了一番,摇摇头:“姓唐的知青就一个,没听说过什么唐伟啊。”   罗娇娇疑惑了。   她今天特意观察过汤天栋和林晓,发现他们俩非常陌生,根本不认识,那家宝到底是林晓跟谁生的孩子。   她当年去上高中之前,明明跟林晓一起见过唐伟,当时她还在林晓面前说了很多唐伟的好处,后来把林晓说动了,就天天往知青点跑。   她在队里的时候,汤天栋可是没露过面的。可知青档案里头,只出现了唐睿的名字。   活生生的一个人,不可能说消失就消失。   罗娇娇分析完整件事情,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   当年下乡的确实是唐伟,后来汤天栋顶替了他的位置,还用了唐睿这个假名字。   真是这样的话,家宝就有可能是唐伟的孩子,唐伟现在就在纺织厂里,只要安排他跟林晓见一面,就知道他们俩有没有过一段了。   ***   汤天栋紧赶慢赶,终于在天黑的时候回到了镇上,一天都待在公路上,浑身都是灰尘,到家第一件事就是去洗澡。   水淋到身上,后背的痛感更加强烈。   他伸手绕到后背摸,摸到了血,透过镜子看,那一大条伤口渗了点血出来。   一年前,他开车去看货的途中,在一条山路发生了车祸,跟一辆拖拉机撞上连人带车滚下山崖,有幸捡回一条命,但身上多处是伤口,尤其后背,被破碎的车子扎了一条很深的口子,缝了好多针,养了半年才恢复过来。   身体好转,但脑神经受损,有些记忆缺失了。   最近这几个月好端端的,居然被人一撞,就流血了。   不过就是流点血,伤口没裂开,汤天栋就跟平常一样,不慌不忙的上个药,就回床上躺着了。睡之前,脑子里在想应该用什么东西交换家宝身上的玉佩。   或许是因为想到了家宝,一个月没做梦的他居然梦到了龙福大队。   他从田里上工回去,总是有一个女人站在门口等她,手里捧着红薯,说给他吃,那个女人的脸原本是模糊了,重复几次后,他想看清楚是谁,就凑近瞧,一张熟悉的脸赫然撞入眼中。   汤天栋醒了过来。   那个女人是家宝的娘。   作者有话说:   今天一更哦,明天见。 第44章   梦里的场景无比真实, 就仿佛是他在龙福村插队时真实经历的一样。   汤天栋侧头看了眼窗外,天色昏暗,此时还是半夜, 意识到自己在做梦, 他无奈的摇摇头, 本来是想着家宝身上的玉佩,结果梦到了家宝的娘。   想着是日有所思夜有也所梦, 他就没把梦境的事情当回事,又睡了过去。   夜里断断续续的又梦到了好多事情,醒了好几次,最后一次醒来时天已经亮了, 汤天栋不明白怎么梦里都是龙福大队和林晓, 不过这些梦也让他想到了一件事情,插队的经历他记得并不多, 好像忘记了什么,每次想去回忆,头都会痛。这次也不例外。   没了睡意, 汤天栋起床, 煮了一锅热水, 润喉以后把窗帘打开看着外边的景色。早晨的宁安镇非常的安静,烟雾缭绕, 景色宜人。一排排土墙砌成的房子开始冒出缕缕炊烟。   无疑,宁安镇的风景是美的,烟火气很浓,但是也穷, 汤天栋对这个地方没什么感觉, 他最艰难的那几年就是在这儿渡过的。   阴差阳错, 又回到了这个地方。   曾经看不清脸的女人,昨天晚上竟然变得清晰了,是家宝的娘。   汤天栋不知道这两个人为什么会变成同一个人,低下头,一条褪了色的红绳绑在他的手腕上。他不知道这是什么时候戴上的,只模糊记得是一个女人给他的,长什么样他记不清楚了。   他小时候就是个倒霉体质,什么坏事都能摊上,后来戴了红绳以后,生活就正常起来了。给他红绳的女人不止一次出现在他的梦里,说帮他转移霉运,他觉得可笑,一年前把红绳拿下来,就发生了车祸,后来又继续戴着。   汤天栋头疼的揉了揉额头,他的性格是不会戴这种奇怪的东西的,但不得不承认这条红绳确实帮他挡了许多灾难。   绳子不可能是做梦的时候拿到的,那到底是谁送给他的。听家里人说插队回去的时候这条红绳他就戴着了,难不成真的跟宁安镇有关系?   ***   林晓的腿伤得不轻,去卫生社看过,王满荣她媳妇说伤到了骨头,让她休息一段时间,叮嘱了不少话,每天要按时敷药,伤口不能碰水等等。药是队里付的钱,王志富来家里头走过两次,代表纺织厂的人慰问,送了点补品。   这一伤,林晓在家里整整待了十天左腿才能正常走路,而那条路也挖好了。   完工那天,许波请所有上工的队员去镇上吃饭,席间大伙儿都很高兴,吃吃喝喝,等许波想起来询问林晓伤口的时候,人都散了。   第二天许波去查看漂染车间的情况时,看着那些漂洗女工,不知怎么的就想起了林晓,问旁边的罗娇娇:“前几天挖路受伤的那姑娘腿怎么样了?”   纺织厂对林晓受伤这事还是挺上心的,挖了半个来月的路,就出了这一场事故,责任在纺织厂,时不时让王志富拿点药回去。   林晓的腿一伤,林家就拿到了不少补偿的东西,罗娇娇也不羡慕,实话实说:“躺了十几天了,听说现在刚能正常下地走路。”   “队员们上工,一天两三个工分是吧?”   “嗯。”   许波看了看那些洗涤女工:“那姑娘腿一伤,家里头就比别人少了二十个工分了,村里人靠工分吃饭,也挺不容易的。这样吧,今晚你回去的时候帮拿点补品回去给他们,问那姑娘愿不愿意来漂洗几天的布料,到时候让王志富给她记工分。”   漂染车间最近事情挺多,活累,但是容易做,不需要怎么花时间去学习,估计再有十来天就弄好了,许波想着拿这个去补偿林晓应该是最好的。   罗娇娇在厂里见过几回唐伟,没说过话,她从其他人口中打听过唐伟,听说没有过中意的姑娘,听说再过几天唐伟就回去了,罗娇娇想借此机会试探家宝的身份。比起家宝是汤天栋儿子,她宁愿是唐伟这个倒霉蛋的,说不定自己还能卖唐家一个人情,多出接近汤天栋的机会。   来去也就是干几天的活,漂染是个人都能干,又不是什么特别体面的工作,林晓也不会因为这个留在纺织厂,罗娇娇就答应下来了。   本来不打算回队里头,因为林晓的事情罗娇娇提前下班回龙福村。   自己家都没回去,最先去找了林晓,听说又是纺织厂送来的礼物,岑春花一脸不好意思:“娇娇,你回去跟副厂长说,小宁的腿好得差不多了,以后别送东西了。”   本来林晓受伤就跟纺织厂没有直接关系,收了好几回东西,岑春花感觉自家像是白嫖一样。   罗娇娇传达完许波的问候,就跟她说起漂洗女工的事:“林晓,副厂长让我问你,愿不愿意去厂里上工几天,做漂洗工作,不难的,就是有点儿累,能记工分。”   这是罗娇娇第一次跟林晓搭话,林晓看着她身上的打扮,觉得很是光彩靓丽。白衬衫配半身裙,即便是放在她原来生活的世界,也都是时髦的。   听说罗娇娇读过高中,还当过语文老师,她对这个有文化的同龄姑娘就挺有好感的。   林晓收回打量的目光,想了想,答应下来:“什么时候去上工?”   “你的腿要是好了,明后两天就能去。纺织厂你认得的吧,什么时候想过去就到厂里报道就好了。”   纺织厂给了这种好处,岑春花自然是替林晓开心的,尽管不是正式女工,但能去见见世面也不错,摆在眼前的一个问题是林晓的伤情:“闺女,你再多养两天伤吧,养好了再去,从队里到镇上,要走好长一段路呢。”   伤口早就不痛了,不过走路确实是个问题,林晓就说:“我后天报到可以吗?麻烦你跟副厂长说一声。”   “好嘞,到时候好好干。”罗娇娇善解人意道,“虽然不是正式女工,只干几天,能挣几个年末就能多拿几张票。总归是件好事。”   林晓点点头。   前几天纺织厂给林家送了一罐猪油,岑春花今天炸了点糯米糍粑,她觉得闺女能有机会去纺织厂干活多亏了罗娇娇,肯定是她帮忙林家说了不少好话林晓才能揽到活的,就用芭蕉叶包了几个糍粑,热情的递给罗娇娇。   罗娇娇摆摆手:“您自己留着吃吧。”   “拿回家给你娘尝尝。”岑春花塞到她手里,“你帮了小宁这么一个大忙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谢你,这几个糍粑是我们的一点心意。”   林晓去当漂染工都是许波的主意,跟自己没啥关系,但罗娇娇没有解释,拿着红暑糍粑走了一段路,打开芭蕉叶一看,因为天气冷,用猪油炸出来的糍粑,表皮上的猪油都凝固成白色的油渣了,看着没有任何食欲,还是用芭蕉叶包的,不讲究卫生。   罗娇娇嫌弃的皱了皱眉头,虽然生在村里,但她尝过好日子,现在别人塞的这些东西只会让她觉得降了身价,别说是她了,她娘自己都不愿意让她吃。   罗娇娇本来想随便丢在哪个草丛里的,看到前面那户人家的刘奶奶正好坐门口,走过去把糍粑递给她:“刘奶奶,这是红薯糍粑,给你尝尝。”   刘奶奶闻声转过头,看到笑容满面的罗娇娇,也不由得跟着笑:“是娇娇啊,你娘说你去纺织厂上工了,住在厂里头,怎么回来了?”   “我回来看看我娘跟我爹。这是几个糍粑,给您吃。”   吃了一辈子苦日子的刘奶奶可不会在意糍粑上有没有白色油渣,在她眼里这就是难得的美味,以为这是罗娇娇从镇上拿回来的,没全部拿完,只拿了一个:“我吃一个就好了,其他的你拿回家吧。”   “没事,您全部拿吧,给孙子孙女也尝尝。”   “哎哟,这怎么好意思,娇娇你太客气了。”刘奶奶接过那几个糍粑,越看越觉得罗娇娇这姑娘孝顺懂事,让人喜欢,真心实意的夸她,“你今天穿得真好看,衣服漂亮,人也好看,又这么善良,工作也好,你娘有你这个闺女,真的是福气。”   罗娇娇的一身行头很是洋气,放在其他姑娘身上,刘奶奶会觉得村里头的姑娘天天跟土地打交道,弄这么漂亮给谁看,还浪费钱,可罗娇娇穿着就不一样了,人家聪明,有体面的工作,也就只有她才配穿这么漂亮的。   听着这些夸赞罗娇娇笑而不语,从刘奶奶家离开,远远的还能听到刘奶奶夸自己,眉梢忍不住上挑。   上一世她人见人骂,林晓则是大家口中那个别人家的孩子,现在一切都反过来了。   ***   第二天,岑春花要去山上找蓝靛草,前几天买的布料里,都是白色的,农村为了省钱,会自己给布染色,染好以后再开始制作衣裳,而染料用的都是天然植物。   林晓在家没事干,就陪着岑春花一起上山。   生长有野生蓝靛草的地方比较远,要爬两个山头,那儿的土壤很是肥沃湿润,很少有人来,蓝靛草长的不多,母女俩摘了两个罗筐就回家了。   回到家里,岑春花拿出家里的染缸,洗干净后把剁碎了的蓝靛草放进去,加适量的水和石灰、土碱,土碱和石灰是每年年末的时候队里发下来的,因为很少做新衣服,岑春花都留着。   蓝靛草泡了一晚上,岑春花第二天早上一起来就烧热水煮白布,白布染色需要放在染缸里好几次才算漂染成功,工序挺复杂。   白布还没煮好,林晓就离开家了,她要去镇上的纺织厂干活。   听说罗娇娇昨天回来村里,她去罗家找人,想结伴而行,结果罗娇娇说她这几天不去纺织厂,而是跟其他人一起去新的染织车间附近做饭给那些工人吃,让她先去,林晓想着第一天上工不能迟到,不然会留下坏印象,就先走了。   到了半个月前挖路的地方,林晓看到染织车间建了快一半了,几十个工人早早就在那儿干活。   因为无聊,她停下来看了几眼,想看看这个年代是怎么建生产车间的,没想到看到了汤天栋,两人的视线还撞了个正着。   林晓朝他浅浅一笑,汤天栋也回了个笑容。   碰到汤天栋这个插曲林晓很快就忘记了,快步赶路到纺织厂,门口有门卫守,她简单自报家门,说了一下自己来的原因,门卫就放她进去了。   因为许波提前跟工人打过招呼,林晓一进到厂里就有人接待,过程很是顺利。   接待的人把她领到漂染车间以后,交了个女工来指导林晓,就回去自己的工位干活了。   教林晓漂染的人大家都叫她丽姐,丽姐带林晓看了一遍漂染程序,上手示范了两遍就让林晓自己动手,活确实不难,林晓做了两遍就会了。   一上手,丽姐马上指挥林晓去干活。   将近年末大家都在赶工,所有人都很忙,而负责漂染布的不需要什么技术,大部分都是上了年纪的女工,多是其他工人家里的亲戚,没人有时间去看了解林晓是不是新来的,也不会去特意照顾她,都在埋头干活,并把同样的活交给她做。   林晓负责把漂染好的布挂在竹竿上,看起来轻松,但因为只有她一个人,一上工位还是忙得焦头烂额的。   中午休息的时间不长,匆匆吃了饭又继续上工,等傍晚下工的时候,林晓非常疲惫。   漂染这个程序还是纯手工,卖的就是力气活,她有时候一趟要拿好几块布。   离开纺织厂的时候,才喘了口气。   因为是深秋,天一暗就更冷了,林晓穿了好几件衣服,每件都是旧得发白,而且非常单薄,她搂紧衣领走得飞快。   回到新染织车间的附件,那些工人还没下班,汤天栋指挥了一天,正准备回镇上,刚拿自行车就看到了在风中瑟瑟发抖的林晓。   一见到林晓,他的动作就停了下来,这一个周总是反复的梦到这个姑娘,而且每天梦里的场景都一模一样,梦里就是林晓给他送的红薯和红绳。   天黑得很快,林晓怕自己来不及回家,目不斜视,没有注意到汤天栋。   错身走开以后,汤天栋也骑自行车离开,骑了一会回头忽然看林晓。   林晓走着走着,余光看到一个身影从自己旁边快速走过,抬起头,汤天栋把自行车停在她面前。   “上车,我送你回去。” 第45章   风有点大, 林晓以为自己听错了,站着没动。   “上车。”汤天栋又重复了一遍。   知道汤天栋要送自己回去,林晓略略惊讶, 这个男人她见过几面, 除了对家宝挺好以外, 感觉不怎么好相处,居然主动提出要送她回家。   见她迟迟没反应, 汤天栋催促她:“再犹豫天就黑了。”   伤口虽然结了疤,可这一天走下来林晓确实很疲倦,迟疑几秒,就坐上了自行车后座。   本来就风大, 坐在自行车上感觉风刮得脸生疼, 林晓紧紧搂着身上的衣服。   汤天栋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好心,放在过去他是看都不会看林晓一眼的, 兴许是那连续不断的梦境让他觉得林晓很熟悉,一犹豫就情不自禁把自行车骑到人家跟前来了。   上一回有家宝在,咿咿呀呀的两人还不觉得尴尬, 现在孤男寡女的就不一样了。   汤天栋应该也是觉得尴尬了, 开口缓解气氛:“你去镇上了?”   说完又觉得这话题问到了人家的私事, 多问了句:“是去帮家宝买东西吗,已经好多天没看到那个孩子了, 家宝挺可爱的。”   自从林晓不来挖路,家宝也不来了,天天陪在林晓身边,帮她拿药洗纱布, 小小的身板干起活来有模有样的, 每次林晓看见他干活, 终于理解了那种妈妈指使孩子给自己干活的乐趣。   汤天栋半个月没见着人,就没什么正当的理由接近家宝,他觉得自己送林晓回去,就是想见家宝。   林晓回话:“去纺织厂了,漂染车间缺人,副厂长让我去干几天活。”   “这样啊。”   “嗯。”人家好心肠送自己,本来林晓也是应该热情的,但她不知道怎么跟汤天栋聊天,感觉也没什么需要说的。   最重要的是,要避嫌,不然队里那些唾沫星子能把她淹死。   这两个月以来,她已经意识到村里的可怕性了,各种谣言层出不穷,前些天家宝跟汤天栋在一起玩,立即就有人再次说起家宝是唐睿的孩子,还说得有根有据的。   不知道话最先是从哪传出来的,反正传到她娘那儿,已经变成了唐睿嫌弃她们家穷,嫌弃她傻和没文化,就把她们母子给抛弃了,回城以后找了个条件好、读过大学的城里姑娘结婚。汤天栋因为是唐知青的表哥,又知道家宝是自己的侄子,看到家宝挺可怜的,就给他吃鸡腿。   林晓听得大开眼界。   家宝是不是她跟唐知青生的她不知道,但她觉得村里那些妇女挺适合去讲故事的。   因为林晓回得敷衍,汤天栋就没声了。   一个有娃的女人跟一个单身男人,一个城里人一个农村人,确实没什么话题好聊的。   望着汤天栋宽阔的后背,林晓暗暗琢磨着岑春花跟她说的那番话,她娘说唐知青下乡的时候,她看上了人家,有事没事总往知青点去送红薯,接近最多的人就是唐知青,还让她好好回忆过去的事情。   那段记忆她是真的想不起来,不是同一个灵魂,看到汤家栋也没啥熟悉感,不过真是表兄弟的话,应该知道点什么吧,如果能证明她跟唐知青没啥关系,她娘以后估计就不会再念叨了。   想到这个,林晓斟酌了一下用词,试探性的开口:“汤厂长,你跟唐睿唐知青认识吗,他来我们村插过队,听说是你的表弟。”   汤天栋没想到她会问起自己,反问道:“有什么事吗?”   林晓看了看周围,这附近就他们两个,汤天栋跟队里人不熟,不会把今天的聊天内容透露出去,就直说了:“我摔过几次脑袋,好多事情都忘记了,我们队里的人说唐知青是家宝他爹,还说你是家宝他伯伯,才对他这么好的。”   嚓的一声,自行车停在了坑里头,突然刹车,林晓反应不及,又撞在了汤天栋的后背。   这车停得猝不及防,林晓以为出事了,探头问:“怎么了?”   汤天栋随便找了个借口:“掉到坑里了。”   几年前下乡的时候他见识过乡村妇女嘴巴的可怕,没想到现在又开始八卦自己,还说得这么离谱。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他喜欢的类型都不是林晓这样的,而且从没想过跟村里的姑娘结婚,别说是家宝他爹了,估计下乡那时他都没看过这姑娘一眼。   回过神来后,汤天栋哭笑不得。   不过这也说明了龙福大队的人都没认出他。   “你相信他们的话?”   “我不记得了,听他们说得信誓旦旦的,又听说你是唐知青他表哥,就问问你,想知道是不是真的。”估计是那段经历跟自己无关,未婚生子的事情林晓没觉得有多丢人,就实话实说,“对了,唐知青现在怎么样了?”   汤天栋毫不犹豫:“死了。”   “死了?”乍一听到这个消息,比自己听到唐知青是家宝他爹还震惊,难道大伙说得没错,她跟唐知青有过情史,人死了才不回来找家宝的?林晓正想着,汤天栋接下来的话打消了她脑补的猜测,“出意外死的,我给他收的尸,插队的经历我问过他,他没有喜欢过任何一个姑娘,也没跟人有接触,家宝跟他没关系。”   汤天栋语气平常,说得有模有样,仿佛说的不是自己。   从龙福大队回去以后,他确实把自己跟唐睿分开了,在他心里,那个唐睿已经死了。   “这样啊。”林晓没有任何怀疑,人家是表兄弟,肯定很熟悉,说不是就不是。   汤天栋解释:“我喜欢家宝,是因为他长得可爱,跟其他人没有关系。”   从唐知青的亲人嘴里听到了答案,林晓也不再执着这个问题了:“谢谢。”   虽然还是没找到家宝他爹,但至少知道不是唐知青的崽了。以后想查家宝的身世,可以从其他线索着手。   “家宝确实可爱,招人喜欢。”提到家宝,林晓语气中透着骄傲。   崽崽不是她十月怀胎生下来的,无痛有娃,娃也听话,她在生子这件事上已经是人生赢家了。   腿伤的这段时间,可是崽崽亲自给他端的洗脚水。   “为什么队里的人会那么说?”汤天栋不解,龙福大队应该不止林晓这一个大姑娘,知青也不只有他一个男的,为什么大家怀疑的是林晓跟他。   “听我娘说,唐知青插队的时候,我经常过去给人家送红薯,流言就传出来了。”   话一出口,汤天栋的手抖了抖,自行车头摇摇晃晃的,好在汤天栋反应及时,很快就扭转好了方向。   “你给唐睿送过红薯?”这个情节跟他梦里的一模一样。   后座的林晓刚刚感觉到自行车摇摇晃晃的,以为是公路颠簸,就没多想,她叹了口气:“听说是这样的。”   她觉得女孩子喜欢一个人主动挺正常,还挺佩服过去那个她的,就是队里的人大嘴巴,把好好的一段暗恋说得不堪入目。   汤天栋皱眉,这姑娘过去居然喜欢过他,所以梦里的情景其实是他忘却了的记忆?   沉默良久,汤天栋才说:“你都不记得人家,怎么还相信别人的话?”   就算跟他一样丢掉某些记忆,真跟他亲密过,不至于完全认不出他。   “她们说得跟真的一样,假的都能成真。”憋在心里太久了,林晓忍不住吐槽,“如果说话能点石成金,现在这附近的山都是金山了。”   汤家栋忍不住笑了一声。   这姑娘骂人骂得还挺好玩。   两人说话的时候,都没注意到罗娇娇走在路上,直到罗娇娇把人喊住:“林晓。”   林晓回头,看到罗娇娇一个人在走着。   汤天栋把自行车停下来,也跟着回头看了一眼。   刚刚两人顾着说话,完全没注意到罗娇娇,现在都走在罗娇娇前面了。   罗娇娇边走过来边问:“要回家了吗?”   然后故作惊讶:“汤厂长怎么往这个方向走?”   最近厂里没什么账需要算,她这几天为了在汤天栋面前混脸熟,特意向许波请求来新的车间做饭,工人多,天气冷,饭菜直接就换到这个煮了,现场做才能吃上热乎的。   这几天汤天栋都有过来监工,她每天都能搭上几句话,但除了吃饭的事情没聊到别的,可以说是没有任何进展。   刚刚听到后面有声音,回头去看居然见汤天栋在笑,那一瞬间她还以为自己看走眼了,要知道这几天汤天栋监工的时候都是不苟言笑的。   看到林晓坐在自行车后座她直接就懵逼了,疑惑这两人怎么会扯到一块,关键是她直接被当成空气无视,赶紧出声喊人。   林晓回答:“嗯,下工了,今天走了太多路,伤口复发,遇到汤厂长,他看到我不方便,好心送我回家。”   她不想让人误会,短短几句,撇清了嫌疑,也替汤天栋解释清楚。   私底下汤天栋是什么样子罗娇娇不清楚,但工作上是了解的,很负责,所以对工人非常严苛,工人只要做得不好就会被批评。   上次她知道汤天栋载林晓回村,这几天每天回家都特意跟大家告别,还委婉的说村里远,一个女孩自己回家不安全,但汤天栋毫无表示。   这样一个人,会这么好心肠吗?   林晓对罗娇娇蛮有好感,见她一个人走路觉得挺心疼的,这种老式自行车小孩能坐两个人,大人比较难,不过她跟罗娇娇身量都小,应该能勉强挤得下,但汤天栋没有主动说,她也不好意思邀请罗娇娇一起坐,就说:“娇娇,路上注意安全啊。”   听到她们打完招呼,汤天栋就开车走了,留下罗娇娇孤零零的一个人。   罗娇娇脸色无比的难看。   上一回还能安慰自己汤天栋是给龙福大队脸面才送重伤的林晓回家,这一次呢,这次又是出于什么原因。   骑了一段路,汤天栋问:“那个姑娘是你们队里头的?”   林晓也没想汤天栋问这句话的意图:“嗯,现在在纺织厂当会计,长得漂亮,听说也很聪明,上学的时候成绩很好。”   最重要的是家里条件不错,天天都穿得漂漂亮亮的。   罗娇娇现在的生活就是她理想的日子。   放在书里,就是拿着妥妥的女主剧本。   可惜那本书她只看了个开头,人物没出现就不看了,并不知道谁是女主。   汤天栋对那些夸赞毫无反应。   那姑娘打扮得确实漂亮,就是来新车间煮饭菜不合适,每天在他们跟前晃悠,好多年轻工人就蠢蠢欲动,干活都不认真了,经常分神以至于出差错,影响了进度。   厂里的年轻女工下了工都会换上漂亮的衣服穿,但工作的时候就不会这样,统一穿厂服。   煮饭菜就应该穿得简单舒服,这么打扮真不合适。   看着不是来做菜的,而是来相人的。   作者有话说:   汤天栋:我,直男本男。 第46章   林晓根本不知道汤天栋在想什么, 他没再问起罗娇娇,自己也没有继续说下去。   等看到村口了,林晓马上叫汤天栋停下。   自行车是能骑到林晓家门口的, 汤天栋见她要下车, 有些疑惑:“还没到家。”   “谢谢, 就送到这儿吧。”林晓从车上下去,“队里的人爱说闲话, 让她们可拿到了肯定又会议论,对你的名声不好。”   她自己的名声已经没有挽救的必要了,但两次接触下来,感觉汤天栋人还不错, 从人家那里得了好处, 总不能让他带一身骚回去。   看见林晓要走,汤天栋把她叫住:“等等。”   林晓转过身。   汤天栋把车筐里的一个布袋递给她:“拿回家做菜吃。”   这个袋子林晓早就看到了, 不过看不清是什么东西,见汤天栋送给自己,不解道:“这是?”   这是早天上工的时候工人给汤天栋的, 是猪肉, 那工人家里头条件还不错, 估计是有巴结汤天栋的想法,就送了礼。   汤天栋没要, 谁知道晚上的时候那工人偷偷放在他的自行车里,而且比他提前走,就没办法还回去。   收都收了,不吃可惜。   “这是别人给的菜, 我自己一个人很少煮饭菜。”汤天栋解释, “就当作是送给家宝的。”   “你拿回家自己吃吧。”无功不受禄, 林晓可不好意思接受人家的东西。   汤天栋说:“这是家宝的东西。”   肉他只要想买是不缺的,但家宝看着很谗的样子,上回给他喂饭明明很想吃肉却不敢多吃。   “给孩子补补身体,他太瘦了。”   要不是汤天栋亲口否认,听他这一口一个家宝的,林晓都快怀疑他是家宝的大伯了。   她想着家宝瘦巴巴的样子,犹豫着接过,袋子沉甸甸的,用草绳封口,林晓感觉是肉,但她不好当面打开,说了谢谢以后就离开,没有回头,汤天栋看着她的身影渐行渐远,没有立即掉头回去,还在想着林晓刚刚的话。   这是在为他着想吗?   其实监工的这些天,他听到过工人谈论家宝,好多人提起林晓,都是说她不检点,脑子有问题,当时他听了以后回想起林晓的样子,觉得那些说法不成立,不知道为什么大家都这么说。   因为那些工人不是龙福大队的,议论的时候,有人问过穿得不合时宜的那姑娘,那姑娘说得非常委婉,没明说,但听得出来流言都是真的。   这次送林晓回来,他也有私心,就是为了家宝身上那块玉佩,还有那些乱七八糟的梦。   结果接触下来,发现这姑娘没其他人说得那么不堪。   好端端的一个人,怎么就被中伤成这样?   汤天栋摇摇头,再次觉得农村是个不好的地方。   林晓没邀请自己过去家里,汤天栋就骑车回去了,回去的时候速度明显变快,在距离碰见罗娇娇不远的地方又看到了她。   汤天栋跟林晓一走,罗娇娇就胡思乱想了一大堆,她知道汤天栋很快就会回来,所以一直在观察前面,当汤天栋在一个转弯冒头的时候,她先看到了人,连忙假装脚扭伤,蹲下身哎哟哟的喊。   声音吸引了汤天栋的注意力,汤天栋果然停下车。   罗娇娇假装没看到人,低头揉脚。   汤天栋问:“没事吧?”   罗娇娇适时抬起头,诧异道:“汤厂长,是你啊,要回镇上了吗?”   汤天栋点头。   看见汤天栋的视线落在自己的脚踝上,罗娇娇赶紧解释:“路上石头太多了,刚刚没注意,扭了一下,没事的。”说着她紧紧的皱眉,表现出一副很痛苦的样子。   罗娇娇都算计好了。   汤天栋是因为林晓腿伤才送她回家,那自己也受伤的话,肯定也会有表示的吧。   没淤青,也没伤口,看着确实不是什么大事。   “早点回去。”汤天栋落下这么一句,骑车走了。   居然就走了,走了?   罗娇娇有点凌乱,起身的时候气得踢了一下路上的石头,没想到真的踢到了一块不小的石头,穿的又是布鞋,脚趾头疼得仿佛被割了一刀。   “啊。”罗娇娇这回是真叫了,疼得转圈圈,等痛感消弭了些,把鞋子脱下来,脚趾头红彤彤的。   她气得想骂人。   穿上鞋子,她看准路边的石头,狠狠的踢了一块小的:“死林晓,霉运都全部拿走了,还要跟我抢男人。”   没想到那块小石头是滑的,罗娇娇脚底一滑,直接扑通跌在地上,屁股撞到了几颗石头,发出杀猪般的喊叫。   ***   林晓回到家,就看到院子里搭了两根竹竿,挂着岑春花刚染好的布。   白色的布在染缸里泡了几回,已经变成蓝色的了,但晒干以后还需要再泡几次才能完全定色。   林春花正在摆弄布,林晓喊了一声:“娘。”   岑春花笑盈盈的抬头:“闺女,回来了?饭菜都做好了,就等着你回来吃了。”   听到林晓的声音,家宝从厨房里跑出来,特别高兴的叫了一句:“娘。”   林晓张开双臂接住他飞奔过来的身子,亲了一口:“在家有没有乖乖听爷爷奶奶的话?”   “家宝可听话了。”家宝点头,随后就注意到了她手里的袋子,“这是什么?”   岑春花在衣服上抹了抹手,朝林晓走过来:“又是纺织厂送的?副厂长太客气了。闺女,下次人家再送东西,我们可不能再收了。”   林晓没有隐瞒:“这是汤厂长送给家宝的。”   “叔叔?”家宝下意识看向院子外边,没看到人才回过头,抓着小布袋,眼睛亮晶晶的“是家宝的。”   袋子有点重,林晓递给岑春花:“娘你打开看看。”   林晓抱着家宝走进厨房,林旺财已经在饭桌旁边坐着了,就等她回家吃饭。桌子上只有两盘绿油油的菜,一盘是炒的,另一盘是汤。   家里能吃到肉还是少数时候,青菜才是餐桌上的主食。   岑春花跟在林晓身后,边走边拆,看到袋子里是一根猪腿,哎哟了一声:“闺女,这汤厂长怎么会给家宝送肉,还是一根大猪腿,太客气了。”   岑春花掂量了一下,猪腿很重,至少有七八斤,腿上带了好多瘦肉。   她活了大半辈子,家里头就算过节,也没见过这么多的猪肉。   林旺财看到那么一根大猪腿也是惊讶得不行,每年春节队里都会杀两只猪,全村五十多户人一起分,平均下来每户也就几斤肉,像猪腿这种,想都别想,拿到的人不是队长,就是把肉剃得干干净净,就捞个骨头。   当然,想要猪腿也是可以的,得花钱去买,一个猪腿要一个大团结,哪家那么富裕啊,就只有馋的份了。   猪腿和猪排骨可是最好吃的部位,岑春花也就嫁给林旺财那个时候吃过一次,拿着这么大根肉,她很不好意思:“汤厂长真的是太客气了,我们家里头都没什么东西去报答人家。”   岑春花摸着那根猪腿,又惊又喜。   这一大块肉,省着点吃,能吃差不多一个月呢。   林旺财好奇的是汤天栋送肉的原因:“闺女,你怎么遇到的汤厂长,好端端的,他怎么会送这么多肉给我们?”   林晓把家宝放下来:“今天回来的路上遇到了,他说这肉是人家送的,一个人在家很少做饭,见家宝太瘦了,送给家宝补充营养。”   这确实是汤天栋的原话。   她没说汤天栋送自己回来的事情,不是不信任家里人,就怕太多人知道了,容易说漏嘴。   上次汤天栋给家宝吃鸡腿的事情林旺财听说了,心里想着汤厂长真是个大善人。   “这么说我们都是沾家宝的光了。”岑春花说,“先别急着吃饭啊,我再炒一份菜,既然是给家宝补充营养的,就得给家宝吃上肉。”   自从家宝来到家里后,吃了好几回的肉,有个孙子就是好啊。   岑春花切了一点猪腿肉下来,因为是第一餐,割了将近半斤,舀来水洗干净。   林旺财重新生火。   林晓刚回来,岑春花知道她累了,没让她动手,边弄菜边弄纺织厂的情况。   林晓报喜不报忧,没说累,就说活还挺轻松的,容易做。   岑春花放心了:“这汤厂长和许副厂长都是好人啊,给闺女你找了个活干。”   她知道闺女能得到这份工作,都是因为伤了腿的缘故,不过也算是因祸得福了。   林旺财看到林晓的手,在染缸里泡了一天,感觉都脱皮了,体贴闺女,说:“要是太累了,咱就补挣这个工分了,回家休息。”   “没事的,不是很难的活。”   她不怕累,就怕自己没事干,趁着有事干给家里多挣点工分,日子总会越过越好的。   家宝高兴的把手伸进洗肉的盆子里,跟岑春花一起洗,他知道肉是好东西,就说:“家宝喜欢叔叔。”   岑春花笑了:“我们一家人都喜欢。”   都说有些富贵人家善人多,她们真的是遇到好人了。   因为家里添了新的一罐猪油,岑春花炒菜都没那么扣扣搜搜了,大方了一回,放了一勺子油,把猪肉跟蒜苗一起炒,那个香味,让人直流口水。   还没从锅里盛出来,家宝就流口水了,肚子咕噜噜的响,岑春花笑他:“你个小馋猫。”   看到家宝实在馋,没舀到盘子里就先给他拿了一块吃。   来了家里两个月,家宝已经完全熟悉这儿了,也不怕自己先吃东西会让家里人讨厌,得到林晓的同意就吃。   肉端上桌,连那两盘青菜都好看了不少。   “快吃。”岑春花催促他们,给林晓和家宝、林旺财每人都夹了一块肉,自己才开始夹蒜苗吃。   家宝自己用筷子在盘子里夹,但他用得不熟练,夹不到肉,还把肉都弄散了。   林晓握住他的手腕:“吃饭的时候不能这么夹菜,好好坐着,要吃娘给你夹。”   岑春花以为家宝吃一块不够,赶紧给他多夹了两块:“乖家宝,快吃。”   家宝看了看碗里的三块肉,试着夹一块到岑春花的碗里:“给奶奶吃。”   两人的碗离得近,他这次倒是很顺利的夹过去了。   “乖孙子。”岑春花把肉夹回去,“盘子里还有。你吃。”   家宝摇头:“奶奶吃。”   他刚刚就是看到奶奶碗里没有肉,才想帮忙夹的。   岑春花笑得皱纹都出来了:“家宝会心疼奶奶了。”   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吃着饭,院子外头突然有人在说话:“旺财。”   只要吃饭有人出现在家门口岑春花就条件性反射的皱眉头,以为又是周扒皮来了,转过头,居然是林建平。 第47章   分家以后, 林建平几乎没来过,林旺财不知道他爹来做什么,站起身往院门走:“爹, 怎么了?”   林建平发现院门打不开, 把手里抓着的鸭子举起来给林旺财看:“是不是你们家的鸭子, 有一只跑出来了。”   六只鸭子岑春花都做了记号,爪子上绑着绳子, 确实是自己家的没错,林旺财把门栓打开,接过那只鸭子:“谢谢爹,这鸭子怎么自己跑出去了。”   侧头一看, 原来是围栏忘记关了, 看来鸭子是趁人不注意的时候偷偷跑出去的。养了这么久,小鸭子已经长得比较大了, 最瘦的都有一斤,特别能跑。   队里头养鸭子的人不多,好多孩子都来围观过鸭子, 知道林旺财家养鸭。   林旺财把鸭子放回去, 关好围栏, 然后问林建平:“爹,吃饭了吗, 我们正在吃,要不要一起?”   “吃过了,你们自己吃吧。”林建平刚刚吃完散步消食,看到鸭子才帮忙捉了送过来的。   “爷爷, 叔。”林二娃不知从哪蹿出来, 跑进院子里, “鸭子呢?”   林旺财:“放进围栏里了。”   林二娃家里养了鸡,今年没买上鸭子,来林晓家跑了好几回了,跟家宝一起天天看鸭子长大,他跑到围栏边:“鸭子又长大了不少,对了,家宝呢?”   “在厨房吃饭。”   “我去看看家宝。”林二娃说完就像个皮猴一样飞奔进厨房,看到家宝在吃饭,呀了一声,“家宝,你还没吃晚饭呢?”   说着就看到了桌子上的那盘肉:“你们还有肉吃,从哪来的?”   他听他娘说,二叔家可穷酸了,青菜都差点吃不起 ,平时他过来玩的时候,二叔家的餐桌上都很寡淡。   林二娃也将近半个月没吃上肉了,看到肉就情不自禁的吞咽口水。   家宝把嘴巴里的肉咀嚼完才喊他:“二哥哥。”   林旺财返回厨房:“要不要一起吃饭,要吃自己去拿碗盛饭。”   “吃。”林二娃不假思索,动作快得很,没两下就盛好饭,还自己挪了个凳子坐下。   他可不像杨美丽一样嫌弃林旺财家,对他来说亲叔就这么一个,之前被杨美丽管着不敢过来,自从家宝来了以后总是往二房跑,带家宝出去玩,挺有哥哥的样子。   看到林二娃当着自己的面就这么坐下了,林建平不太高兴,也跟着走进了厨房,皱眉道:“不是吃过饭了吗,怎么还要吃一顿。”   今天晚饭的时候因为没啥好菜,林二娃吃得不多,还被他说了一顿。   林二娃回:“没吃饱。”   林建平被呛到,摆起脸色说教:“成天就知道吃。”   他的眼神已经扫到了桌子上的猪肉,二儿子几斤几两清清楚楚,刚疑惑从哪买来的肉,就看到不远处的盆里放着一个大猪腿。   林建平愣住了。   看到林建平,岑春花和林晓都没任何表示,只有家宝礼貌的叫人:“太爷爷好。”   林旺财说:“爹,我给你添副碗筷,一起吃吧。”   家宝嚼着米饭,声音含糊道:“太爷爷吃饭。”   林建平摆摆手:“吃过了,不吃了。今天去镇上买肉了?”   林旺财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别人送的。”他没说具体是谁给的,免得又传出什么风言风语。   送这么一大块猪腿,谁有这个钱?   林建平很是疑惑,但没有问下去,离开了二房家。   林二娃吃相还算不错,没有乱夹菜,都是让林旺财夹,岑春花想到家宝曾经因为一块鸡肉被杨美丽骂得狗血淋头,对林二娃蹭饭的行为很不高兴,但也没说什么。   饭后林顺利拉着家宝出去玩,岑春花处理那块大猪腿,忍不住嘟囔:“我们家宝去大房家里别说是吃饭了,看一眼都要被说,也就我们家好心,人来了就喊。”   林旺财垂着眼,没敢反驳。   岑春花把猪腿分成很多份,再抹上盐,挂在火上蒸干水分,跟腊肉差不多的原理,这样能保存久一点,不过几乎都是瘦肉,烤得太干了肉会变少,水分弄没就收起来了。   林旺财想着他爹刚才没有吃饭,吞吞吐吐一会,试探性的问:“媳妇,爹刚刚没吃上一块肉,给他送一点尝尝?”   岑春花瞪了他一眼:“这是人家汤厂长给家宝补充营养的,我们能吃得上都是托了家宝的福。送出去,你问家宝他愿意吗?”   别的都能商量,就只有跟大房家的事情不能退让。不是岑春花不孝顺,她嫁到龙福村二十二个年头了,就没得过林建平的好脸色。   大房家经常吃香喝辣,也没给他们送过丁点东西,换成自己家吃上肉了送出去岑春花可不乐意。   大嫂成天就知道在背后诋毁她闺女,她给人送肉吃?傻子才这么干呢。   林旺财也就问问,被岑春花这么一怼,悻悻的闭了嘴。   他爹对他其实很好,尤其是没结婚的时候,犯错了都是他爹顶着,家里有肉吃的时候永远是他碗里的最多,后来岑春花嫁进来父子俩就翻脸了,关系特别僵,最近这个月才微微缓和,因为他会趁岑春花不在的时候带家宝过去找林建平。   娘没了,爹也老了,他觉得不能这么闹矛盾到爹死的时候,老人都喜欢孙子和曾孙,家宝就算一个特别好的突破口,这么可爱的孩子,每天看到,总会让林建平心软的。   林建平还是不怎么待见他,不过最近真的没有像过去那样动不动就骂了。   他心里还是希望能跟林建平冰释前嫌的。   ***   休息了一会,林晓到院子里帮岑春花收布,岑春花说:“闺女,以后多看着家宝,别让他总往大房家跑,小心被教坏。”林旺财带家宝往大房家跑的事情岑春花都知道的,懒得戳破而已。   岑春花受过的苦林晓无法感同身受,但知道在林家这么多年岑春花是真的不容易:“娘,你也别太放在心上了,不要给自己招来不痛快。”   岑春花转身,把布放在染缸里又泡了一次,边用木头搅拌边抱怨:“你爹总想着跟大房家亲近,也不想想他们都是什么人。小时候你看到你伯母吃芭蕉,嘴馋央求吃一口,人家冲你吐口水,想让我分肉给他们,除非我死了。”   说起过去的事情,岑春花总能翻开一大堆,唠唠叨叨的说个没完,林晓默默听着,注意力渐渐集中到染缸上。   纺织厂里也是这么染布的,不过他们有机器加成,只有在漂染的时候才需要大量人力,泡燃料水这些比他们自己在家弄要快很多。   不知道宁安镇的工业什么时候才发达起来,不需要自己这么麻烦的制作衣裳。   ***   上工的第二天,林晓为了赶早,天还没亮就起来了。   刚出家门口就碰到了罗娇娇:“林晓,一起走吧,一个人太无聊了。”   听到她主动邀请,林晓点头,两人并排走了一段路后,罗娇娇跟她聊天:“你的腿好了吗?”   “昨晚回来的时候涂了点药,好多了。”   “汤厂长人真不错,送你回家。要不是有他,你的腿今天会更疼。”罗娇娇状似随口提起,实则是想打听昨天的事情。   “嗯,人挺好的。”林晓淡淡回答,她不是很想聊起汤天栋的事情,就岔开话题,“娇娇你今天是去厂里上工还是去煮饭菜?”   “去厂里,几天没回去,事情又堆了不少。”主要是新车间快完工了,她昨天无意中听到汤天栋不去监工了。   她最讨厌做饭菜,身上总是一股油烟味,每天给几十个人做吃的,累死累活,什么好处都没得到。   总算是解脱了。   两人没什么话题,随便聊了一会就不知道说什么了,沉默下来。罗娇娇很想问汤天栋,琢磨着怎么问才不显得刻意。   思来想去,开门见山道:“你跟汤厂长认识很久了吗?”   林晓以为罗娇娇只是单纯的想八卦,笑笑:“不算认识,那天受伤他送我回家的时候是第一次打照面。”   “那昨天……”   “昨天是因为在路上的时候伤口复发了。”林晓不想透露太多细节,“回来的路上我们一句话都没说。”   罗娇娇背地里冷笑,昨天明明有说有笑的,她亲眼所见,故意不告诉她,心机挺深的。   罗娇娇觉得林晓自从在井里摔了一跤以后,整个人确实都变了,对她态度冷淡,说话有逻辑。从前可是她的跟屁虫,她说什么都信,家里头的事情都事无巨细的跟她分享。   而现在,撒谎撒得脸不红心不跳的。   “你觉得汤厂长这人怎么样?”罗娇娇为了显示自己只是八卦而不是对汤天栋有企图,把其他人拉出来当挡箭牌,“我们厂里好多女工都喜欢他,经常在背地里讨论。但他好像不怎么爱说话,看起来挺难接触的。”   出于女人的直觉,林晓觉得罗娇娇在套话,就说:“人看着挺好的,不过跟我没什么关系,人家是大厂长,跟我们不是同一路人,我没特别关注过。”   林晓有自知之明,罗娇娇总算是满意了。   她赞同道:“确实如此,我们在汤厂长的眼里,就是农村妇女,人家瞧不上,那些女工白惦记了,就算人家汤厂长要结婚,也不会在镇子里找。年轻漂亮的有想法也就算了,关键是那些有了孩子的,也没啥文化,风评不好,天天盯着汤厂长,你说这不是笑话吗?”   林晓嗯嗯了两声。   她本来挺喜欢罗娇娇这姑娘的,听她这么爱打听隐私,话里话外仿佛在说自己,好感少了许多,路上没再说几句话。   罗娇娇也不太想跟林晓搭话,两人各走各的。 第48章   林晓今天的工作还是和昨天一样, 整个上午都在拿布去晒。   吃午饭的时候,丽姐说可以休息一个小时。   一个车间的人吃完饭懒得回去睡午觉,就围在一起聊天, 这闲下来就注意到了林晓这个新来的年轻姑娘, 问完名字, 好奇道:“你怎么被分配到我们车间来了?”   年轻女工手脚利索,又有文化, 一般都是在别的车间干活,做的技术活,工资高。林晓是整个漂染间年纪最小的。   林晓回答:“是厂里的人安排的活。”   丽姐好奇道:“你住在镇上吗,之前怎么没有见过?”   这个纺织厂是从县城里搬过来的, 大部分工人也都是城里人, 少部分是镇上来的,村里的没几个。   “龙福大队的。”   “村里头的?”几个年长的女工纳闷了, 心想林晓一个农村姑娘,被派到这儿应该是没什么文化,但能进来肯定是有熟人介绍, 因此也没敢小瞧她。   有个女工说:“你这个年纪的不应该来我们车间, 干的都是累活, 瞧你小手细皮嫩肉的,还没结婚吧?”   林晓:“我就来做几天工, 不会待很久的。”   其他人还想再问,负责人丽姐抬手示意大家安静:“同志们,下午副厂长会过来检查我们车间的工作情况,厂里的所有布都是从我们手里头出去的, 我们车间的作用非常大, 副厂长来检查工作的时候一定不能出纰漏, 大家好好干,年终奖励肯定不会少我们的份。”   众人纷纷鼓掌,斗志昂扬:“一定不会让副厂长失望。”   丽姐提着桶往车间走:“干活。”   回归到工作岗位上,林晓被安排了别的活,跟大家一起拿布放在染缸里染。   车间里忙得热火朝天,林晓忙得没有了时间观念,不知过了多久,丽姐突然高喊:“向副厂长敬礼。”   所有人一齐放下手里的活,往同一个方向做出不太标准的军礼:“副厂长好。”   声音洪亮统一。   林晓也跟着缓缓的抬起了手,刚抬头就看到了许波旁边的汤天栋。   许波抬手:“辛苦各位同志了,今天下午我带汤厂长来看看我们漂染车间的情况,汤厂长在纺织方面经验老道,可以给我们提供很多宝贵的经验。大家继续干活吧,我带汤厂长随意看看。”   女工们点头,回到自己的岗位上。   丽姐领着汤天栋和许波去染料仓库。   刚开始大家都以为林晓是被人塞进来的,有背景,听说她是村里人,年纪轻轻也被派遣到漂染车间,就想着应该是哪个普通工人的亲戚,家里头不怎么厉害,她又是新来的,一些较为年长的女工就不太客气了。   “林晓,帮我把那几块布拿过来一下。”   “林晓,帮我搅拌一下。”   林晓不仅要忙自己的,还得给别人搭下手,忙得晕头转向。   视察完染料仓库的汤天栋回到漂染车间,一眼就看到了在人群里忙活的林晓,望了两眼。   许波跟随他的目光望过去,觉得有点儿脸熟:“那个姑娘……”   丽姐接话:“那个小姑娘是新来的临时工,手脚利落得很,刚来两天就上手了,我们整个车间的工人都是这样,不管待多久,工作热情都特别高,工作效率也是。”   许波总算把人想起来了:“好像是龙福大队那个受伤的姑娘,来厂里干活两天了啊。汤厂长,您之前还送过那姑娘回家,记得吗?”   汤天栋点头。   许波看着林晓忙来忙去的模样,觉得她工作态度还挺不错的,说:“汤厂长,您在这儿稍等一会,我过去跟那姑娘聊几句。”   丽姐会察言观色,觉得许波想随便挑几个人询问工作情况,忙说:“我把她叫过来吧。”   紧接着大声喊:“林晓,你过来一下。”   林晓停下手,看到丽姐冲自己招手,让她过去,放下手里的布,朝他们走过来。   旁边的女工抬头看了一眼。   “副厂长,这姑娘叫林晓。”丽姐介绍完林晓的身份,就跟她说,“跟副厂长打个招呼。”   许波:“不用了,我们见过的。伤口好了吗?”   “好了。”   “在厂里上工还习惯吗?”   林晓有问必答:“谢谢副厂长,这儿挺好的。”   “要是有什么困难尽管说。”许波简单问候完就带着汤天栋去别的地方看了,没让丽姐跟着。   汤天栋跟林晓打了招呼,不过只是点头示意,没有说话。   丽姐挑眉:“林晓,你跟副厂长认识啊?”   能让副厂长单独表达问候之情,这厂里可没几个人有这福气。   林晓:“之前挖路的时候见过一面。”   丽姐点了下头,表示明白了。   林晓不知道的是,就因为许波的几句话,傍晚下工的时候,漂染车间的女工凑在一块偷偷讨论这件事情,在各种猜测之下,丽姐说:“我记得了,林晓是经理亲自带过来的,跟副厂长这么熟悉,家里头肯定跟领导们关系匪浅。”   这些话不知怎的传来传去,隔了几天就变成林晓是副厂长家的亲戚。   林晓每天上完工就走人,因为隔了辈分,很少跟车间里的女工搭话,对车间里的八卦一无所知,但她感觉女工们对自己的态度明显都变了,她干的活变得越来越少,还总有人帮忙,不仅如此,吃饭的时候还有人先提她打好,别的生产车间的也会主动跟她搭话,待遇跟刚进来的时候天差地别。   林晓在原来的生活世界里虽然布是部门负责人,但她是科研所里的第一把手,实验室里的仪器都是她负责,所以大部分同事对她客客气气,简单的活儿揽着干,她就有时间从事研究,别的都不需要操心。   她很少去主动处理人际关系,但这并不代表她不知道职场规则,现在自己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临时新女工,其他女工对她这么热情十分反常,她猜想可能是出了什么事儿。   不出她所料,进纺织厂的第十天傍晚,下工以后她最后一个人到衣帽间里换工服,就有一个年纪比较大的女工凑到身边打听:“林晓,我听说你是副厂长的亲戚,那你知不知道厂里还有没有哪个部门招人啊,能不能帮忙问问副厂长,我闺女最近没事干,想给她找个活。”   这女工叫吴美兰,是近几天帮林晓干活最热情的。   林晓听到的时候有点懵,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这些天的“特殊待遇”全是因为她是副厂长亲戚的谣言,她简直是哭笑不得。   原本以为厂里这么忙了大家没空去讨论八卦,没想到跟在生产大队的时候没什么差别,而且势利眼也不少。   不过好歹是知道原因了,不然这几天她无功不受禄,心里总是毛毛的。   刚刚吴美兰问话的时候林晓听到隔壁的衣帽间有声音,应该是其他车间的女工也来换衣服,把她尴尬得脸都红了。   这种无中生有的事情她可不敢乱认。   纺织厂的衣帽间是用木板随便围起来的两间小屋子,很是简陋,共有两间,纺织女工和办公室女工的衣帽间在一块,其他人在另一间,双方隔开。中间只隔着一层薄薄的板子,完全不隔音的。   “吴婶,这是谁说的啊?”   吴美兰:“大家都这么说的啊,你不是被副厂长安排进来的吗?”   是副厂长安排的没错,不过并非是因为亲戚的原因,林晓觉得这事必须得解释清楚,不然引发更大的误会就不好了,于是说:“吴婶,我能进来厂里上工,是因为我跟着队里的人去挖路的时候不小心被石头砸伤了,那条路是通到纺织厂新的漂染车间的,副厂长觉得这事厂里有责任,想给我补几个工分,才让我过来干活的。”   吴美兰只抓到了最后那几句话的重点:“那不还是副厂长推荐你进来的吗,我们可没有哪个人是副厂长亲自安排进来的。你就别谦虚了。要是你觉得这事不好开口,那就不麻烦你了。”   “我们家里穷,我那闺女读书读不好,在队里上工也上不好,家里负担重。要不是队长看我可怜,推荐我进厂,我们家饭都吃不起,现在小儿子上小学了,需要钱。我就想着让闺女找个活干,帮家里挣几个钱。整个车间就我们俩是村里出来的,您就好心帮大婶个忙,问一问。”   吴美兰唉声叹气的卖惨。   林晓尴尬的笑笑,她没想到吴美兰能理直气壮的提出这种请求,一点也不客气,还以为这几天帮自己是好心,没想到抱着目的。   可就算吴美兰帮过她,有句话却说错了,这年头哪有人是容易的,她要不是腿伤了也进不来,但只是临时女工而已,这里的活比起挖路其实也轻松不了多少。对于吴美兰的请求,她就算想帮忙也是无能为力,实话实说:“吴婶,不是我不想帮忙,实在是我跟副厂长不认识,帮不上,您自己想别的办法吧。”   另一端的试衣间没声音了,林晓觉得人家应该是走了,又说:“时间不早了,我得赶回家,家里离得远,家里都在等着我,吴婶也早点回去。”   话一说完,她的衣服也换好了,离开衣帽间赶回家。   人一走,吴美兰叹息着跺脚:“怎么就走了,亏我这几天还帮了你不少忙。”   吴美兰没如愿,心里就觉得不平衡了,感觉自己的好都被人家糟蹋,这会儿工人们都走了,衣帽间只剩下她,就自顾自的抱怨林晓。   那骂骂咧咧的声音变远的时候,隔壁的衣帽间走出一个人,皱了皱眉头。她就是罗娇娇。   这几天纺织厂进了不少货,支出很多钱,厂里就三个会计,非常忙,所有人都下班了罗娇娇才忙完,她这两天都在厂里睡,东西落在衣帽间过来找,没想到听到了大八卦。   刚刚的话她都听到了,她没想到工人们最近议论的那个副厂长亲戚居然说的是林晓,想起那些人对林晓的评价,什么有礼貌、长得漂亮,把人都夸上天了就觉得好笑。   好几个年轻的男工人都以为真来了个漂亮的千金小姐,往漂染车间跑了几趟想目睹真容。   那些人说得绘声绘色,把她完全比了下去,她还以为是真的。   什么千金小姐。   罗娇娇嘲讽的笑了笑,一个没人要的破鞋罢了。   ***   晒了几天,那些布就染好了,最近农闲,岑春花就在家里给一家子做新衣服和鞋子,最先做的是鞋子,先做鞋面,图案是岑春花自己画的,用有颜色的石头简单画个轮廓,然后按照纹路绣针。岑春花绣完花就把斜面先放着,开始做鞋底。   村里的鞋子穿的都是妇女自己做的布鞋,工序繁琐,需要花费很多时间。   首先就是制袼褙,从前都是把破旧得没法穿的衣服按照叠加在一起,因为最近买了新布,这做的又是新年的鞋子,岑春花就用了前几天买来还剩余的那些白布做鞋底,先折叠在一起,用米熬成米糊粘起来,放在太阳底下晒个几天,让布变硬,这些岑春花都提前弄好了,并且按照一家子脚尺寸的大小剪出来。   紧接着就是走针了,从右头到尾按照走线的规律把几张沾好的白布缝起来,走线密密麻麻的,有利于固定鞋底。   做这个最耗费时间,因为太厚了,得手工缝,岑春花从早到晚都在缝针,白天无聊的时候拿着鞋底和绣针到别人家走一走,边聊天边做。   林晓偶尔上完工回到家里会帮忙,但她不会绣活,学了两天也没学会,而且缝针的时候得用力才能戳破布,她做不好,就帮岑春花做别的事情。   家宝没见过做鞋子,觉得很好玩,每天跟着岑春花在村里晃悠,非常让人省心。林晓不需要操心带娃,精力就放在了纺织厂上。   第二天去上工的时候,正好是赶集日,岑春花想带着家宝去镇上逛逛。到了镇上林晓跟她们分开,进到车间女工们还是很热情,只有吴美兰,听到林晓不愿意帮忙,觉得从她身上拿不到什么好处,不再主动跟林晓套热乎了。   林晓看得出来吴美兰的态度转变,装作不知道,对其他工人也冷淡不少。她知道这些女工都不可能成为自己的朋友,能少接触就少接触。   吃午饭的时候,林晓是出去集市上找岑春花和家宝一起吃的,没听到吴美兰偷偷跟其他人说她的坏话,大意是她为人冷漠,不够热心。她没提起自己求人被拒绝的事情,只说是凭感觉来的。   林晓不容易接触是整个厂里都知道的事情,好多人在她那里吃了闭门羹。   厂里跟吴美兰玩得好的有几个人,就附和她:“人家是副厂长的亲戚,家里有钱,自然就看不上我们了。”   吴美兰:“八成就是个穷酸亲戚,不然怎么没去其他车间,跟我们这些年纪大的混在一起。”   吴美兰越说越觉得自己的猜测是对的,不然副厂长怎么会除了那天检查工作的时候问候过林晓几句就没有再打理过了。   几个人正说着,余光里看到有人在旁边的位置上坐下,连忙停住了嘴。   “坐这儿吧。”罗娇娇跟自己玩的最好的女伴杨玉秀说,说完侧头看了看吴美兰他们,非常礼貌的问,“这里没人坐吧。”   吴美兰没想到罗娇娇会主动跟自己打招呼,这会计她认识,上个月给她们发工资的,不仅漂亮,脾气也好,就热情的打招呼:“罗会计,你也刚吃饭啊?”   “嗯。”罗娇娇点头,“吴婶,我们坐这不会打扰你们吧。”   罗会计居然知道自己的名字,吴美兰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不打扰,不打扰。”   在她们眼里,能坐在办公室的都是小领导,何况是负责自己工资的,得尊敬。   罗娇娇和杨玉秀这才坐下来。   有她们两个在,吴美兰就不好意思说林晓的坏话了,免得传出去不好,毕竟不管怎么样人家都是副厂长的亲戚,不能得罪,于是几个人心照不宣的沉默,许是因为有罗娇娇这个“小领导”在,吃得有些拘谨。   罗娇娇察觉到了以后,说:“吴婶,你们不用顾虑我们,我们就是吃个饭。”   似乎是为了让她们放松,罗娇娇和杨玉秀边吃边聊天。   吴美兰见这新来的罗会计温柔好讲话,渐渐的就放松下来了,随便跟同伴聊别的事情,后来没忍住嘴,情不自禁的扯回林晓身上。   “林晓这姑娘跟我家闺女一样。”就像个哑巴,不爱说话,不近人情。   罗娇娇偏过头:“吴婶,您刚刚说的人是林晓吗?刚进你们车间的那个。”   吴美兰心想这可要坏事了,赶紧改口给自己台阶下:“是啊,那姑娘做事快,性子也好。”   罗娇娇怎么会不知道吴美兰的真实想法,昨天晚上试衣间里的坏话她听得清清楚楚,刚刚路过听到吴美兰又在说,故意挑了同一个桌子坐下。   于是,罗娇娇没什么意外的问:“林晓呢,怎么没见她来吃饭。”   吴美兰:“她说家里人来赶集了,出去找家人吃饭。”   “原来岑婶和家宝来赶集了啊。”罗娇娇恍然。   吴美兰有点慌了:“怎么,罗会计,你认识林晓那姑娘啊?”   “认识啊。”罗娇娇自然而然的点头,“我们同一个生产大队的。关系还挺好的,就是来了厂里以后不经常见面,本来今天应该找她一起吃饭的。”   吴美兰的笑容快僵住了,正想着怎么才能不让罗娇娇觉得她说了人家的不好,就听罗娇娇继续说:“不过今天她出去吃饭也是正常的,家宝才三岁,做娘的都心疼孩子,来了不能不见。”   吴美兰等人惊了:“林晓有儿子了?”   罗娇娇故意反问:“吴婶,你们都不知道吗,我以为你们知道的。”   吴美兰哪里会知道啊,林晓从没跟她们主动提起家里的事情,原本她们还以为是人家条件好,不想跟她们打交道呢,没想到听到了一个大瓜,就追问:“真有儿子了?看他年纪轻轻的,我们还以为没结婚呢。”   “确实没结婚,那孩子也挺可怜的,三岁了收.养他的大叔去世,才被送回我们队里认亲。队里的人都不知道家宝他爹是谁。”罗娇娇话说到一半就收住,尴尬道,“你看我,一不小心就说出来了,这是林家的家事,不应该随便议论的。”   吴美兰她们惊得嘴巴里都能塞下一个大鹅蛋了。 第49章   听了罗娇娇短短的一番话, 吴美兰现在知道了两件重要的事情,即林晓不检点,家世也没她想的那么好。   这么想着, 吴美兰问:“林晓跟副厂长家真的是亲戚吗?”   对她来说, 最主要的是事情还是这个。   “亲戚?”罗娇娇很是诧异, “没听说过林晓是副厂长家的亲戚啊。”   吴美兰愣了愣,不甘心的问:“可好多人都说她是副厂长介绍进来的。”   “哦, 这个啊。这事我们整个大队的人都知道,她是因为去挖路受伤,副厂长为了补偿,让她来漂染车间干几天活, 挣几个工分。”   说着, 罗娇娇叹了口气:“其实林晓挺不容易的,我从小跟她一起长大, 她小的时候摔坏了脑袋,小学没毕业就在家待着,后来又出了未婚生子这件事情, 被好多人说笑话。他们家条件挺困难的, 所以副厂长看她这么可怜, 才让她进厂。”   林晓自己说的时候吴美兰不信,只觉得人家是不愿意帮忙特意找借口来糊弄, 现在有同村的罗娇娇说,终于相信了。   她跟其他几个女工的脸色都很复杂,心情更加如此。   她们以为的千金大小姐居然是这个样子的,闹了好大一个乌龙。   吴美兰恨不得扇自己两个大巴子, 按罗会计这么说, 林晓在村里那就是个人见人骂的, 难怪在城里沉默寡言,想到自己当初误会了林晓的身份,各种讨好,就觉得丢人。   吴美兰说:“难怪呢,我说她在我们车间的时候性格怎么那么古怪,都不爱跟别人交流的。”   一知道林晓不是副厂长的亲戚,其他人也跟着落井下石:“是啊,平时干活也很懒散,最近大家都忙着赶工,她一个新来的,年轻轻有力气,却是最吃不得苦的,总把事情推给我们做。”   吴美兰:“可不是嘛,副厂长好心给她这个工作机会,她不好好干,像是来快活的。”   罗娇娇尴尬的笑笑,似乎是觉得背后议论人不好,打断她们:“吴婶,其实林晓挺不容易的,你们也别怪她,她从小动手能力就弱。平时能帮忙的地方还请你们多帮帮。”   罗娇娇字字为林晓着想,吴美兰感觉自己说得好像太过了:“罗会计,我们也不是说她,就是觉得这么年轻一个姑娘,又是个寡妇,思想上应该要有觉悟。年轻人,就应该努力干活,你说是不是?”   嘴巴上说得好听,心里却想着:之前丢掉的那些活,都得让林晓补上,不然她们就亏了。   罗娇娇赞同道:“是得努力。”   就在这时候,有个女工从外头进来,手里还抓着东西,一副震惊的表情:“你们猜猜,我刚才去集市上买菜的时候遇到谁了?”   “谁啊?”有人配合的问,“老孙媳妇,你又出去逛集市了。”   每次赶集日,厂里都会留出一个小时的时间给大家出去逛逛,老孙媳妇今天就出去了,她点点头,然后分享消息:“林晓那姑娘,居然有儿子了。长得特别可爱,嘴巴也甜,真没想到啊,这么年轻就结婚了。”   吴美兰她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得,证实了,罗会计说的千真万确,林晓这姑娘一直在骗她们。   二十出头的小姑娘,这想法还真不少。   老孙媳妇见她们表情怪异,笑容也跟着淡下来:“怎么了这是?”   “怎么了?”吴美兰说,“自然是出大事了,我们听到的事情可比你还多。”   ***   家里的煤油灯没油了,今天岑春花就买了点煤油,吃完午饭,她跟林晓说带家宝在镇上随便逛逛,等她下班了再一起回去,免得她一个人孤单。   左右也就是几个小时的事情,林晓就同意了,怕岑春花和家宝没钱花,把前些天攒的钱拿出一块给岑春花。   岑春花推回去:“那是给你留着自己买点东西的,就别拿给娘了。”   本来是打算拿来买缝纫机零件的,后来一分没花,林晓说:“娘,你拿着,家宝想吃糖的话还能给她买。”   “娘这里有,肯定不会少了家宝吃的。”岑春花催促她,“赶紧回去吧,迟到了影响不好,等你下工的时候我再带着家宝去找你。”   林晓只好把钱收回去,临走前亲了家宝一口,家宝回波了一下她的脸颊:“娘好好上工。家宝最喜欢娘了。”   林晓捏了下他的小脸蛋,满怀幸福的回到厂里。   下午的时候,林晓感觉同车间的那些女工看她的眼神都变了,但她说不上来是哪儿奇怪,就没特意去关注。   正弄染缸,吴美兰抱着一堆布走过来,啪的一下扔进染缸里:“快点染啊,厂里头都催着呢,不能拖了进度。”   林晓还没开始动手,又有人叫她:“林晓,过来把这些布拿过去晒。”   “林晓,动作快点。”   吴美兰刚刚的语气很不友好,林晓原以为是帮不上忙她恼羞成怒,但一个下午被其他人指挥干活她就觉得没那么简单了。   几乎一整个车间的女工都同时变了脸。   不过她性子懒,并不想去理会是非,就默默干自己的活,但总能被人挑刺。   下班的时候,其他人早早就走了,林晓负责的染缸就剩下最后一条布了,只需要晒就能离开。刚要捞,吴美兰走过来:“其他染缸里的布要泡一会,你留下了看着,等染好了拿到竹竿上晒好再回去。”   十几个染缸,里面的布加起来至少一百多条,一个人做怎么也得一小时才能忙完。   林晓已经感觉出来了,其他人故意在欺负自己,就说:“吴婶,那是你们自己的活,怎么都能让我一个人来做?你们不是住厂里就是离镇上近,我回去要很久,也赶着回家。”   吴美兰摆起个臭脸:“林晓,你这话说的,怎么就是我自己的活了?前几天大家体谅你一个小姑娘刚进厂,什么都不会,体谅你,让你少干点活。今天是赶集日,你中午就出去了,我们还没来得及去逛,让你帮忙干点活怎么了?”   “我可以帮着干一点,但十几个人的工作量怎么都能让我一个人来做。”   “这有什么做不了的。”吴美兰反驳她,“你没来的时候,我们其他人都是这么忙过来的,也没睡叫嚷不能做,你一个年纪轻的还比不上我们这些老婆子。”   林晓抬头看向还没走的其他人,那些人都知道了林晓的事情,自然就不会在那么客气了,急着去集市上逛,统一口径:“我们以前都是只留一个人收拾的。”   “又不是让你天天这么做。”吴美兰盛气凌人,“就一回你就不乐意了。又不是什么千金小姐,身子金贵,能够进厂干活都不错了,推三阻四的,到时候不能按时完成,你来负这个责任啊?”   “怎么了这是?”换完工服的丽姐听到声音赶了过来。   看到丽姐,吴美兰的气焰不仅没有减弱,反而还上涨了:“丽姐,我们今天没出去逛,这最后一批布等一等就能晒了,让林晓来负责收工,她不乐意,我正给她做思想工作呢。”   丽姐也急着离开,没具体看染缸里的情况,听吴美兰这么说,也觉得林晓这个姑娘不太懂事:“林晓,就晒几张布,花费不了多少时间,年轻人要多干活。”   吴美兰有丽姐这句话撑腰,等人一走,就开始威胁:“听到了吗,丽姐都这么说了,赶紧做完赶紧回去,哪那么多废话。要是做不好,明天早上丽姐来检查,到时候处分的就是你。”   林晓本来是想理论的,可吴美兰溜得快,把剩下的事都丢给了她。   厂里管理严格,这些布漂染的时间都是有严格规定的,泡的时间短了或者长了都达不到效果,恶意损坏会被处罚,其他人都是认识很久的,到时候统一说法,被罚的肯定是她。为了工分,她强行忍下一走了之的冲动,在原地等着。   看着那十几个染缸满满当当的布,她觉得这些女工就是故意的,每天的任务量她都有在观察,今天的早就完成了,晚不泡早不泡偏偏要等下班了放进去。   林晓一想到岑春花和家宝正等着自己,而她暂时还不能出去,心里有点急了。   这时候,老孙媳妇走了过来:“我帮你晒,晒好了再一起走。”   见老孙媳妇没走,林晓有点诧异:“孙婶?”   “我今天出去逛过了,没啥事。”老孙媳妇说。她的儿子和老伴都在厂里,一家子住厂里面,儿子开货车,老伴守门。   之前其他人都在巴结自己的时候就只有老孙媳妇什么也没做,中午在镇上碰面还打了招呼,老孙媳妇看家宝可爱还送了两块小饼干,今天下午林晓忙得团团转也只有她一个人帮忙。   在漂染车间,林晓感受到的唯一善意就是来自老孙媳妇的了。   有她帮忙再好不过,林晓感激道:“谢谢孙婶。”   老孙媳妇看着那些染缸,忍不住数落吴美兰:“泡了这么多,太过分了。”   林晓叹了口气,她都懒得说了。   ***   整个宁安镇就那么一丁点大,逛一会就逛完了。岑春花带着家宝走了十来圈就找了个地方坐下休息,没什么需要买的,就算需要她也买不起。   等了好久,看到穿着厂服的女工出来逛,纺织厂的厂服是独一无二的,穿着那身衣服出来,谁都会羡慕的看一眼。岑春花知道林晓也下工了,抱着家宝往纺织厂的方向走:“乖家宝,我们去接你娘。”   家宝高兴的点头:“去接娘。”   两人到了厂子外边,看到工人陆陆续续的出来,走得都差不多了就是不见林晓的踪影,岑春花左张右望,没见着人迷惑了。   那些路过她们身边的工人都会惊奇的看着家宝,心想是哪个工人的家属来接人下工,不仅羡慕起家宝的娘来了。   岑春花等了很久,觉得出事了,叫住一个年轻女工问:“同志,你们下工了吗?”   年轻女工点头,眼睛落到家宝身上时,不由得一亮。   “漂染车间的呢?”岑春花说,“我闺女在里边上工,现在还没出来。”   正好去见完自家媳妇的老孙回到门口,听到岑春花的话,再看看家宝,想起车间里确实有个年轻姑娘还没干完活,自家媳妇还垮了好几遍那姑娘的儿子长得俊,就问:“你家姑娘是不是姓林?”   岑春花点头,转去问老孙:“您知道我家闺女?”   老孙:“她跟我媳妇在车间里晒布,还没弄完。”   岑春花松了口气,只要没出事就好,晚点下工无妨,说了声谢谢就站到旁边等着。   厂里就一个大门,没有弄一个小屋子让老孙他们这些守门的坐,都是拿着凳子坐门边守。   老孙一个人坐着无聊,时不时抬头看两眼家宝,越看越觉得这娃好看,就跟岑春花搭话,送了两颗糖果给家宝。   “几岁了。”   家宝主动回答:“家宝三岁零五个月了。”   老孙笑了:“家宝?这名字好听,人也机灵,长大了肯定出息。”   岑春花见到别人家的孩子也会夸几句,听了这话就笑笑:“小孩子都是这样的。”   两人聊着天,家宝突然仰头叫了一声:“叔叔。”   汤家栋看过来。   门开着,家宝朝汤天栋跑过去,汤天栋蹲下身,接住他。   “叔叔下工了。”家宝说完,突然在汤天栋的脸上啵了一口,“谢谢叔叔的肉肉。”   汤天栋愣了愣,没擦她留在脸上的口水,看向岑春花:“来接你娘?”   家宝揉了揉眼睛:“娘还没下工,家宝都困了。”   之前他白天都要睡一会的,今天白天没合过眼。   汤天栋最近白天都在厂里指挥工作,出来的时候看了眼挂钟,快六点了,最近黑得快,其他车间她记得都关门了,听说林晓还没下工,也觉得奇怪。   家宝撇了撇嘴:“家宝想娘了。”   汤天栋见他委屈巴巴的,心里动容,跟岑春花打了声招呼,带家宝去漂染车间。   到那儿的时候林晓还在忙,因为急着做好,几乎是来回跑,一直低着头,没有空闲时间去注意别的事情,因此没看到他们。   家宝从汤天栋的怀里下去:“娘。”   林晓听到声音刚停下手,家宝就抱住了她的腿。此时的林晓手上都是染料,看到家宝十分讶然,更多的是手里的染料水把他弄脏,就说:“你先去旁边等着,娘待会做完了再找你好不好?”   家宝没有得到林晓想象中的反应,有点儿难过,不过还是乖乖回去汤天栋那里了。   林晓没想到汤天栋会把家宝带进来,想着家宝应该是等了很久,加快速度,顾不得汤天栋在场,抓起染缸里的布就拿去晒,头发凌乱,丝毫不顾形象。   汤天栋抱着家宝,在旁边看着林晓各种跑,不由得皱眉。   竟然让一个人做这么多活。   去厕所回来的老孙媳妇进门就撞到了汤天栋,磕巴道:“汤…汤厂长?”   汤天栋出现在这里,可是比许波来还让人震惊。纺织厂的主厂在县里,来这儿来了分厂以后大领导就只有许波过来。汤天栋大家都知道是来厂里视察和指导工作的,第一天开会的时候工人们就见到他了。虽然是在同一个厂,可老孙媳妇除了那次见面会还有今天早上远远的瞥过一眼,就没见过。   这么大个领导,下工了出现在这儿,让人惶恐。   “汤厂长,您来这儿是有什么事情要交代嘛?”   汤天栋:“家宝想找他娘,我带他进来看看。”   老孙媳妇看到汤天栋抱着家宝,把自己给整不明白了。不都说林晓这姑娘家里寒酸嘛,怎么跟汤厂长是认识的?   难不成大家一直都猜错了,林晓的亲戚不是副厂长,而是汤厂长。 第50章   老孙媳妇以为汤天栋是检查工作来了, 心里特别的紧张,这种领导她也不知道怎么去跟人家交流,赶紧回到工作岗位上帮林晓晒布, 手慢脚乱的, 好几次都差点弄巧成拙。   汤天栋见她们忙不过来, 主动问:“要不要帮忙?”   老孙媳妇吓到了,连忙摆手:“不用不用, 我们两个人很快的。”   家宝很困,头靠在汤天栋的脖颈上,边打盹边说:“娘累累。”   汤天栋偏头看过去,他的小脑袋一垂一垂的, 就说:“你先睡一会, 等你娘。”   家宝点点头,歪在汤天栋的怀里睡了过去。   ***   岑春花没好意思跟着汤天栋进车间, 怕给林晓添麻烦,老孙善谈,两个人就聊起孙子的事情。   说着说着, 去集市上买完东西的罗娇娇回来了, 见岑春花在这, 她先是一愣,然后扬起笑打招呼:“春花婶, 您怎么在这儿,林晓还没下工吗?”   岑春花转头:“是娇娇啊。我在等小宁,她还没忙完。”   “家宝呢?”   岑春花不好意思道:“刚刚看到汤厂长,缠着汤厂长进车间找他娘。”   一听说家宝跟汤天栋在一块, 罗娇娇就出现了危机感, 说:“我帮您进去看看林晓快忙完了没。”   家宝已经进去好一会了, 岑春花也想知道里头的请况:“谢谢你啊,娇娇。”   罗娇娇迈着大步进去车间,当看到家宝的脑袋靠在汤天栋的肩膀上时,不由自主的皱起眉头。中午她娘来赶集的时候,还特意提起了林晓家的事情,说她们家有一大只猪腿,林二娃亲眼所见,还一起吃了肉。   汤天栋送林晓回家的时候林晓是空着手的,至于猪腿,她在新车间的工地见过工人送给汤天栋,因此肉是汤天栋给林晓的。   她绞尽脑汁都想不明白,为什么汤天栋对家宝这么好。   罗娇娇收起思绪,温柔甜美的朝汤天栋走过去:“汤厂长,您怎么来漂染车间了?”   汤天栋小声说:“带家宝进来。”   “家宝困了啊。”罗娇娇笑着举起手里的糍粑,“听春花说林晓还没下工,我帮她带了点几个糍粑,您要不要尝一个了。”   汤天栋面无表情:“不用了。”   “本来是想给家宝吃的,他年纪小不禁饿,睡着了就留着等他醒了再吃。”罗娇娇往林晓的方向走,“林晓,还没下工班吗?春花婶在厂门外面等你。”   林晓忙得抽不开身,匆匆瞥了她一眼:“快弄好了。”   “要不要我帮忙?”   “不用了,我跟孙婶再弄一会就好了。”林晓提醒她,“地上滑,你小心点。”   罗娇娇特别热情:“我给你带了几个糍粑,等你下班了再吃。”   说话间,罗娇娇看到了默不作声的老孙媳妇,老孙媳妇的面相很有特点,鼻翼长一颗绿豆大小的痣,她记得这女工在食堂的时候聊过家宝,有些疑惑她为什么会单独留下来帮忙。   心里这么想,嘴上还是打了招呼:“孙婶,您也没下工呢。”   老孙媳妇嗯了一声。   林晓对罗娇娇的到来很是意外:“你留着自己吃吧。”   “我有,这是给你和家宝的。”罗娇娇话说完没多久,家宝就醒了,迷迷糊糊的喊,“娘。”   罗娇娇忙说:“我给家宝拿过去。”   到了汤家宝面前,罗娇娇特别温柔的询问:“家宝,饿不饿,姐姐买了糍粑给你吃。”   家宝闻到糍粑的香味,肚子就咕噜噜的响,馋得舔了舔嘴唇,但他记得娘说过不能随便拿人家的东西,就摇摇头。   罗娇娇递到他嘴边:“这是特地给你买的,要不要姐姐抱你吃。”   看着离自己越来越近的罗娇娇,家宝吓得往后仰了仰脑袋,连连拒绝:“不要不要。”   他不喜欢这个姐姐。   罗娇娇的手尴尬的停在半空中,再给也不是,不给也不是。   她再次放缓语气:“家宝……”   “不要。”家宝往后转头,对罗娇娇的示好很是排斥。   罗娇娇脸上的笑容几乎要凝滞住,把手垂下去,自己给自己台阶下:“那就等你饿了再吃。”   脸上笑眯眯,心里却是烦得不行,对小孩子的厌恶更上一层楼。她平时对厂里的孩子都是笑脸相迎,但孩子们都不喜欢她,家宝现在更是把她当成瘟神一样远离。想在汤天栋面前表现出自己温婉善良的一面都没办法。   罗娇娇不知道小孩子心性单纯,也是最容易区分出好坏的,是不是真心一眼就能感觉出来。   家宝就是不喜欢她。   家宝虽然拒绝了罗娇娇的糍粑,但确实是饿了,肚子响得一声比一声大,汤天栋问:“饿了?”   家宝点点头:“叔叔买。”   汤天栋看了林晓一眼,觉得她没这么快做完,就带家宝去食堂。   罗娇娇阴着脸,恶狠狠的瞪着家宝的后背,跟在他们身后离开车间,招呼都没跟林晓打。   收工的时候,林晓跟老孙媳妇在一起洗手,老孙媳妇思来想去,忍不住问:“林晓,你跟罗会计关系好吗?”   “我们是同一个生产大队的,很少见面。”林晓余光看到老孙媳妇面色纠结,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就问,“怎么了,孙婶?”   老孙媳妇搓着手上的染料,不知道怎么开口:“这个……”   她觉得罗会计看起来没那么好,中午的时候还在食堂说林晓坏话,结果刚刚跑来车间嘘寒问暖,表面一套背后一套,想给林晓提个醒。   但她又觉得自己说了是在挑拨离间。   林晓直觉跟罗娇娇有关系:“孙婶,您有什么话可以直说。”   “我感觉罗会计跟你的关系没那么好。”老孙媳妇怕林晓听不明白,犹豫再三,终是坦白相告,“中午在食堂的时候,她跟美兰她们几个说了不少你家里的事情。”   老孙媳妇处理了几十年的婆媳关系和妯娌关系,眼睛特别尖,心里也通透,罗娇娇的话看似在同情林晓,特别善解人意,实际上字字都往人家心窝里戳。尤其是提到家宝的时候语气略带嘲讽,可刚刚却主动送吃的,看着变了个人。   真正好心的人只会在心里可怜别人的遭遇,哪有替别人把家丑往外扬的,这分明是让林晓家在厂里难堪。就是因为罗娇娇在背地里抖人家事,吴美兰她们几个才敢这么肆无忌惮的欺负人。   “娇娇吗?”林晓诧异。   “不是我故意说人坏话。当时我跟她们坐一块,听到的。美兰她们听说以后,就知道你不是副厂长的亲戚了。”老孙媳妇解释,“你在厂里头自己得多留个心眼,不是每个人都能信任的,尤其是家里的事情,少跟人说。”   林晓心思剔透,被老孙媳妇这么一点拨,就知道吴美兰她们对自己翻脸的原因了。   上次一起走路,她就觉得跟罗娇娇不是很处得来,但当时只觉得两人是人生经历和工作不同导致没有话题,除了当不了朋友觉得罗娇娇其实还蛮不错的一姑娘。   孙婶说的也不能全信,但肯定跟罗娇娇有关系。   她没想到的是,罗娇娇这么年轻也会嚼舌根。   几天下来,林晓已经知道谁好谁坏了,感激道:“谢谢孙婶,以后我会注意的。”   不出意外,再过一周漂染车间就没活干了,到时候她回到队里,跟这个车间的人不会再有任何关系。   不过,还是远离这些人的好。   ***   这个点还是有不少人在食堂吃饭,看到汤家栋抱着一个孩子进来,纷纷侧目。   “好俊的孩子。”   “这孩子是谁啊?汤厂长的儿子吗?”   工人们小声的议论着。   汤家栋带着家宝到买饭窗口面前,扫了眼饭菜,说:“想吃什么自己点。”   家宝抿了抿嘴唇:“家宝吃得不多,一个糍粑就够了。”   这是惦记着罗娇娇手里的糍粑呢。   汤天栋没想到他想吃糍粑,好奇他为什么刚才没要,不过跟罗娇娇一对比,觉得家宝跟自己亲,莫名的觉得自己跟家宝有缘分。   “食堂没有糍粑,想吃改天带你去镇上买。”   家宝探着个小脑袋张望,没有客气:“家宝要这个,这个,那个。”   他不认识菜名,喜欢哪个就用手指指,卖饭的看了眼汤天栋,征求他的意见。   “把那些菜全都盛了。”   家宝又说:“家宝想跟娘和奶奶一起吃。”   汤天栋补充:“找个东西装起来吧,分成四份。”   汤天栋平时也会在食堂吃饭,工人找了几个饭盒帮他装好。   两个人离开的时候,不少人都露出了羡慕的眼神,羡慕汤厂长年纪轻轻就生了这么一个可爱的孩子。而原本一些对爱慕汤天栋的女工,心却碎了。   ***   林晓从漂染车间离开,去食堂找家宝的路上,看到两个男工人在仓库门口卸蓝靛草,那些蓝靛草跟她在山上摘的一模一样,就停下来看了两眼。   那个货车司机就是老孙媳妇的儿子,老孙媳妇高兴的跑过去询问他儿子这几天的情况。   林晓灵光一闪,就问:“这些蓝靛草是从哪运来的?”   老孙媳妇回答:“这是买来的,厂里跟种蓝靛草的那些生产大队买,离镇上挺远,开车要好几天。”   “多少钱一斤啊?”   老孙媳妇的儿子说:“一毛钱一斤,现在兴时蓝色布料,城里的小姐都爱穿,蓝靛草也跟着涨价了。”   “怎么,老孙问?”   “没事。”林晓离开了仓库,心里却涌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最近蓝色布料这么火,厂里的蓝靛草都是从外地进的,如果镇上有人大量种植,卖的价格低一点,厂里应该是会买的。   她们队里就有蓝靛草,可以栽培,现在摆在面前的问题是地不是自己的,不能随便种东西。   自留地太小,满足不了大量种植的条件。   想到这儿,林晓放弃了种植蓝靛草的想法。   出门后,在即将进入食堂的地方突然脚底一滑,摔在了地上。   林晓垂下眼,地上有一小摊机器油渍,正好被她给踩中了,她摸了下屁股,湿漉漉的。   都说运气不好的时候,喝水都会塞牙缝。林晓自认倒霉,想着幸好没人瞧见,刚要站起来,就听到家宝在叫她:“娘。”   林晓身子一震,尴尬的扭过头,汤家栋和家宝都在看着自己。   林晓:……   作者有话说:   林晓:我是谁,我在哪儿? 第51章   林晓从地上迅速爬起来, 尴尬的看着汤天栋,汤天栋面无表情,仿佛没有看到。   家宝向林晓指了指汤天栋手里的饭盒:“娘, 叔叔买的饭。”   说完, 便从汤天栋怀里下来, 拉着林晓的手往汤天栋那边走过去。   “娘摔倒了,痛不痛?”   林晓讪笑了声:“不痛的。”   汤天栋把饭盒递给她:“这是买给家宝的晚饭, 你带回家吃。”   林晓没有接:“家宝这孩子不懂事,给您添麻烦了。”   “不是多大的事情。”汤天栋把饭盒放到林晓手里,一眼看穿她的心思,解释道, “我跟这孩子一见如故, 能给他买点东西我自己也是高兴的,不用有负担。”   汤天栋这话是真心实意的, 他确实不喜欢小孩,可跟家宝接触下来,对这孩子有股莫名的亲近感, 想疼他。   林晓刚要说话, 余眼看到汤天栋身后有人, 就这么站着不好,就把东西接了, 在那个工人路过身边的时候跟家宝说:“家宝,以后不许再这么不听话,看到哪个叔叔阿姨都问东西吃,这是不礼貌的, 知道吗?”   这句话不仅是说给家宝听的, 也是说给那个工人听的, 那人下意识看了林晓和汤天栋一眼就匆匆离开。   林晓带着家宝和那些饭盒离开了纺织厂,汤天栋骑着自行车追出去:“天要黑了,要不要我送你们回去?”   林晓摇摇头,斟酌片刻,说:“汤厂长,很感谢你对家宝这么好,我们心里都感激,但以后不要这么做了。家宝他不懂事,您不能跟我们一起惯着他,免得其他人说闲话。厂里人多,闲言碎语也多,会影响您的名声。”   林晓心里清楚得很,家宝是吃了长相的福利,话她也跟家宝说过不止一次了,可孩子毕竟年纪小,说过的话转眼就忘,只能拒绝汤天栋的好意。   话说完之后她自己又意识到不对,人家一番好意,现在倒显得是别人的不是了,忙说:“我们不是觉得您给的东西不好,实在是这份好意家里承受不起。”   汤天栋看着林晓沉默。   这是他第一次认认真真的看林晓,把她的局促和尴尬都看在眼里。他经历过被别人巴结的日子,也曾经低声下气求过人,能理解林晓现在的心境。   于是汤天栋没说什么,骑着自行车走了。   岑春花不明白林晓和汤天栋在车间里发生了什么不过听了这几句话后就大致猜出来了,她的想法跟林晓是一样的:“汤厂长给我们东西那是可怜家宝,我们有手有脚,不能总拿人家的,自己挣钱买的东西才花得心里踏实。”   这么一想,岑春花路上就跟家宝絮絮叨叨的解释着为什么不能要汤天栋的东西。   家宝不太明白,他喜欢叔叔,叔叔对他也好,所以他接受东西心安理得,可是他相信奶奶跟娘是为自己好,就把岑春花的话给记下了。   “家宝以后再也不要叔叔的东西了。”   岑春花心里酸酸的,摸摸他的头:“以后家宝想吃什么,奶奶挣钱给你买。”   ***   汤天栋带家宝去食堂的事情很多工人都看到了,消息在整个厂里传开,大伙儿私底下议论纷纷。   吴美兰听到后吓坏了。听其他人说得信誓旦旦,她怀疑自己会错了意,也认为林晓是汤天栋介绍进厂的,赶紧去探口风。   林晓知道吴美兰想问什么,吴美兰就是一个势利眼,不过她跟汤天栋毫无关系,不能借着人家的威风去压同车间的人,更不能让汤天栋惹上闲话,就大致的解释了前因后果。   漂染车间的工人有些是见过家宝的,觉得家宝的模样确实容易让人喜欢,就没怀疑林晓说假话。   确认林晓没有背景,她未婚生子的事情又让人看不起,分给她的活不仅没什么变化,还变本加厉。   不知道是谁先传出来的,林晓进车间的时候亲口欺骗大家自己跟副厂长家有关系,才导致了这场误会,那些原本以为林晓是千金小姐的人都觉得她虚伪,明面上躲得远远的,背地里都在嘲笑。   经过这件事以后,那些年轻的工人觉得最漂亮的还是罗娇娇,罗娇娇再次被众星拱月。   林晓丝毫不理会那些风言风语,默默做自己的事情,吴美兰要是给她加活,她就据理力争,没再退让,经常被吴美兰言语讥讽。   不过吴美兰知道林晓不是个软柿子以后,就没敢太过针对她,偶尔借着丽姐的名字给她添点活。   半个月一过,漂染厂的活变少,林晓正在跟丽姐办理离厂的手续,吴美兰出现在办公室:“丽姐,纺织车间那儿说缺一个清理机器的人手,让我来问您有没有推荐的人选。”   丽姐:“你看谁合适,找个人过去吧。”   吴美兰看了眼林晓:“林晓不是不在我们车间干了嘛,我看她就合适。”   丽姐抬眼瞥了瞥林晓。   清理机器的活不好干,因为白天机器都在工作,晚上下班了才能上工,就是个苦力活,工资跟漂染车间的差不多,之前纺织车间也来漂染车间找过人,没人愿意过去。   说白了那就是个扫地工,谁都觉得不体面。在原来的车间工作比较舒坦,自然不想换个地方受罪。   关于林晓的家事,丽姐也听了个大概,琢磨了下,询问道:“林晓,你的意思呢,要不要多留几天去纺织车间清理机器。去那儿干活是有工资领的,干个一星期左右就差不多了。”   林晓:“一天多少钱?”   “一天五毛钱,要上夜班,你是从龙福大队推荐过来的,除了工资,还能在队里加工分。”   吴美兰:“林晓,你家里条件不好,这个工作机会难得,好好把握。”   林晓几乎没有任何犹豫:“行,那就我去吧。”   吴美兰跟村里那些长舌妇一样时不时在背后对她指指点点,忽然推荐她过去,那边肯定不是什么好活,但能领工资,对她来说,累都是值得的。   她本来以为自己在漂染车间没有工资,但是刚刚办理手续的时候拿了四块工资,再去纺织车间上几天工,就有七八块的收入了,过年的时候可以给自己添置一点东西。   事情定下以后,第二天晚上林晓就开始去纺织车间干活了。每天傍晚吃完晚饭走路到镇上,早上天亮干完活再走回去。   就这样一连过去了几天,都没在厂里再看到汤天栋。   三天后的凌晨,其中一个小车间的机器停止工作,林晓正擦拭机器,听到车间里有人在说话。   “都跟你说过多少遍了,你能进来厂里不容易,要珍惜这个机会,好好学。一个月过去还是修不好,过几天厂里检查,你的饭碗可就丢了。天亮的时候必须给我修好,不然经理问起来,我也帮不了你。”   “我知道了。”   “知道就好,我困了,先回宿舍休息,你自己在这里捣腾,明天早上我过来检查。”   随着一阵渐行渐远的脚步声,车间里的谈话声戛然而止,只剩下轻微的抽泣声。   林晓和那两个男工人隔着两排机器,看不到人,仅凭声音来判断,那两个工人中训斥人的比较年长,哭的那个比较年轻。   八十年代的厂不同于林晓所处的那个年代,现在提倡经济改革,像纺织厂这些工厂关系着过来的经济命脉,至关重要,工作看起来虽然比较体面,但累也是实实在在的,因为每个人都在拼命干活,想做出成果。   林晓来清理机器的这几天,经常听到有工人被管理训斥,每次她迎面遇到了都会假装没看到,免得那些人尴尬。   林晓静静的听了一会,等哭声停止,才继续工作。   擦到最后一排的时候,哭声突然又出现了,且没有刻意压抑,现在正是半夜,一大半的车间都停工,而这个空荡荡的小车间只有林晓在干活,哭声格外清楚,令人毛骨悚然。   林晓这几天上夜班,工作特别辛苦,腰酸背痛,本来很困顿,听到小工人哭整个人都清醒了。   她寻着声音过去,在最后那台机器面前看到了一个年轻的男工人,看起来都不到二十岁,坐在地上抹眼泪,手里拿着几件机修工具。   他只顾着难过,没有注意到林晓靠近。   林晓看着被拆出来的那台机器,零件放得到处都是,想着小工人应该是俢不好才哭的,考虑了几秒钟,缓缓开口:“你没事吧?”   小工人吓了一大跳,惊恐的抬起头,明显是没料到车间还有其他人。   林晓提起手里的桶和扫把:“我来清理机器。”   小工人站起来,扭头把泪水抹干,才重新看向林晓,他这会已经反应过来了,脸微微泛红:“我没事。”   林晓点点头,转身继续干活。   等她把这个车间的所有机器都清理好了,正准备离开,看到小工人爬到机器上面尝试着继续修理,可越弄越糟糕,回到地上垂头丧气的,时不时用手抹两下眼睛。   这是又偷偷哭了。   见他如此,林晓有点同情他,看了眼那台机器的情况,厂里工具齐全,要俢并不难,小工人只是没掌握到方法。她想了想,问:“不能修好吗?”   小工人叹了口气:“我太笨了。”   他和其他几个年轻工人是一起进来当学徒的,其他人现在都能单独去修理机器了,只有他还半知半解,不能独立动手。   这台机器坏了很长一段时间了,他师傅特意跟管理请求让他拿这台机器来练手,这都半个月过去了,一点进展都没有。   过几天上面检查情况,他就不能留下来了。   想到这里,小工人开始自暴自弃,收拾东西:“师傅说得对,我不是俢机器的料,应该出去找别的活干。”   林晓说:“这台机器不难俢。”   “什么?”小工人怀疑自己听错了。   林晓:“最多半天时间,就能修好。”   小工人灰心丧气的看着她手里的桶和扫把:“你看过别人俢机器?”   “我会俢这种机器。”林晓说,“如果你有需要,我可以教你怎么修好。”   小工人茫然的看着她,似乎是觉得不可思议。   他觉得一个扫地和清理机器的女工说出这句话来有些可笑,但见林晓神情认真,没有任何恶意,也不像在开玩笑,而且能进纺织厂的都不是一般人,不能随便小看,便问:“你之前学过?”   林晓:“算是吧,比这个更难的机器我俢过。”   那些航天机器还有许多高科技产品都是她设计的,制作的过程中反复试验和修理,也算是顺带学习了机器修理方面的知识,对她来说纺织厂里的这种机器都是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活。   “不过我有个条件。待会我还要去其他车间清理机器,如果我帮你俢好了这台机器,你得帮我去清理剩下的机器。”林晓把桶和扫把放下,“怎么样,要不要考虑一下?” 第52章   小工人看着林晓一副信誓旦旦的模样, 迟疑了下:“你真的能够俢好?”   林晓肯定的点头。   纺织厂每个月都有考核,尤其是新进来的学徒,如果工作能力不达标, 就会面临开除的风险。   小工人现在已经是破罐子破摔了, 干脆死马当活马医, 稍稍考虑之后,把机修工具递给林晓:“我叫马大强, 如果你能帮我修好,我帮你擦地。”   林晓接过那些工具,很轻易的就爬到了机器上面,检查了一遍机器损坏的大体情况, 就开始修理。   马大强对林晓不够信任, 就在底下看着,见林晓动作娴熟, 不由好奇道:“你之前修过什么机器啊?”   林晓随口回答:“那些机器你没见过,比厂里这些机器都复杂。你在下面看着视线不好,上来吧, 我教你修理。”   马大强点点头, 站到了林晓旁边。   林晓让他帮忙拿工具, 边俢边跟他说明机器哪儿坏了,应该怎么修理。   马大强听得很认真, 偶尔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就会询问,林晓都会耐心的解释。   林晓折腾到了很久,感觉修得差不多了,抬头望向车间里挂着的老式木钟, 七点钟了, 她回到地上, 让马大强打开机器开关。   马大强把开关一开,机器瞬间轰隆隆的响,刚刚重新运转,声音一阵一阵的,等了一会才趋于平稳。   马大强激动道:“真的修好了。”   林晓拍拍手:“还有一个车间我没扫,待会关了这台机器就过去帮我拖地。”   马大强看向林晓的眼神都变了,充满了敬佩:“你好厉害,这台机器我师傅都修不好,你几个小时就修好了。”   马大强第一次在厂里看到这么厉害的人,比带他学习修理的师傅还强,而且还是个女工,别提有多惊讶了。   “你之前是不是在别的厂工作过?”   林晓:“算是吧,接触过机器,就会修了。”   说完这句话,她就提着桶去其他车间了。   马大强把机器关掉,跟在她身后,噼里啪啦的问:“你叫什么名字?”   “你是不是上过大学啊,之前学的是机械专业吗?”   “厂里的机器都是男工人来修的,我还没见过女工人会修机器,你之前在的肯定是城里的大厂吧?”   “之前怎么没见过你,你在哪个车间上班啊?”   林晓回答得言简意赅:“我叫林晓,之前在漂染车间。”   马大强之前没见过林晓,不知道其他工人说的那个假千金是她,对助了自己一臂之力的林晓充满感激和崇拜之情,跟在她身后继续问。   林晓被他问得有些不耐烦,说:“如果是有关修理机器的事情,你可以随便问我,其他的属于我个人隐私,不方便告诉你。”   马大强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对不住啊,我就是太激动了,多问了一些。”   说完以后,马大强就控制住了自己的好奇心,只问了几个有关机器修理的事情,知道天快亮了,赶紧帮林晓擦拭机器。   马大强年轻,手脚也利索,拖地拖得很快,他为了报答林晓,不让她动手,自己一个人把车间的清理活给包了。   林晓从旁坐着休息,看他干活。   马大强干完活以后,走到林晓面前,试探性的问:“你什么时候回去休息啊,车间里还有几台机器出问题,能不能顺便教我修好,不需要花费多少时间的。”   “师傅平时很忙,都没什么时间教我。”   林晓见他这么好学,答应下来,马大强把林晓带到了那几台机器面前,告诉她是什么问题后,林晓立即拿起工具修理。   马大强聚精会神的学习。   ***   汤天栋的作息很规律,晚上十点左右睡觉,早上六点起床,在厂里无聊,他就到车间巡查。   走了两个车间以后,听到有人在说话,听声音是林晓的,就走了过去,远远的看到林晓低头修理机器,后面站着一个年轻的男工人。   汤天栋略略惊讶,就没有出声,停在原地观察他们。   林晓全神贯注,边弄边跟马大强讲解。   马大强连连点头。   汤天栋诧异不已,他没想到林晓还会做这些活,听她说得头头是道,再一次对她改观。   外头渐渐亮了,光线透过窗户照进来,映在林晓认真的脸上,显得她更加的白皙。   汤天栋有一瞬间怔了神。   就在这个时候,林晓和马大强头顶上挂着的机器零件摇摇欲坠。   汤天栋连忙开口提醒:“小心。”   说时快那时慢,话刚说完,东西就掉落下来了。   林晓闻声刚抬起头,手臂就被人往后一扯,随后只听砰的一声,一大块钢落在了脚边。   林晓吓了一大跳。   马大强也是吓得不轻:“好端端的,这东西怎么掉下来了?”   说完就看到了汤天栋,瞠目道:“汤厂长。”   汤天栋微微点头,问林晓:“没事吧?”   林晓看了眼地上的钢,再看向汤天栋,明白刚刚是他救了自己:“谢谢汤厂长。”   汤天栋:“你们没事就好。车间设施不完善,等天亮了我让人来修。”   林晓默声不语,进来的时候她检查过了,东西都好好的,是她最近的霉运又出现了,才总是遇到这种事情,幸好有惊无险。   不过这件事情也只能她自己知道,便顺着汤天栋的话说:“是应该好好检查,不然不安全。”   汤天栋瞥了眼她黑乎乎的手:“你会修理机器?”   林晓还没回答,马大强就眉飞色舞的说:“林晓可厉害了,第一车间那个坏了好久的机器,她花了几个小时就帮我修好了。这几个也是她修的。”   马大强有自知之明,他知道自己的技术还不适合待在厂里工作,所以也不居功,能从林晓手里学到这么多东西,他已经有收获了。   刚刚的过程汤天栋都目睹了,知道马大强说的是真的:“这些技术是从哪儿学的?除了修机器,会操作吗?”   林晓没有藏拙:“会的,操作这些机器不难。”   汤天栋提议:“车间缺人手,要不要过来这边干活?” 第53章   汤天栋不是心血来潮, 他接手家里的纺织厂以后,事事亲力亲为,修理机器、建厂的各种相关知识全都事无巨细的学习。   现在势头正好, 办厂发展经济得到上面的大力支持, 而技术人员十分稀缺, 他在市里的纺织厂一直缺人手,镇上因为偏远, 好多技术工人都不愿意来,只能不断招收新学徒进来,然后由厂里的老技术工自己培训。   一个学徒出师最快也要三到五个月的时间,由于老操作员的经验也不是很足, 手把手教出来的那些学徒能够独立修理机器的人并不多。   汤天栋自己也是跟那些技术工人学习过怎么修理机器的, 从林晓刚刚的动作手法来看,知道她确实会修, 因此顺势问她这件事情,好为厂里多收一个技术工人。   这个消息来得突然,林晓好一会才消化掉:“汤厂长的意思是, 让我留在纺织车间修理机器?”   “嗯, 厂里缺人手, 如果你学过一些相关知识,可以过来试试。工资按厂里的标准统一发放。”   林晓不假思索:“如果厂里愿意收, 我自然是愿意的。”   在宁安镇,也就只有纺织厂的工作跟她之前从事的工作有所关联了,对她来说这是一个机遇,工作既是她喜欢的, 又能发挥她的价值。   她来漂染厂工作半个多月就能得到四块钱的工资, 其他正式工人的每个月有十块钱左右, 多的听说有二三十块,这可是大钱,有稳定收入家里就不愁了。   只是她没想到,事情会这么顺利。之前就想过来纺织厂上班,腿受伤以后意外的进来,结果都是做些简单的累活。谁知道今天帮马大强修理了几台机器,就获得了这个工作机会。   林晓诚恳道:“在机械方面我的学习能力还不错,没有上过手的只要看一两遍就学会了,如果厂里要考核,我可以参加培训。”   汤天栋是厂长,说话算话,她不怕汤天栋反悔,从前可能还会犹豫一下,但涉及机械,她对自己很有信心,也想争取一下这个工作。   现在队里还没有什么好的政策能够去发展农业挣钱,家里收入来源几乎都是靠挣工分,可队里的活太少了,她每次想买什么东西都捉襟见肘,特别需要用钱。   好不容易得到的工作机会,是绝对不能推掉的。   听到她同意,汤天栋说:“待会我跟那些操作员说一声,让你参加培训,如果合格,之后就能正式上岗了。”   林晓有种千里马终于被伯乐给发掘的感觉,心里头热乎乎的,都不知道该怎么谢谢汤天栋了:“汤厂长,谢谢您,我一定会好好把握这个工作机会的。”   汤天栋很快就走了,林晓看着地上的那几块钢铁,都觉得顺眼了不少。   她从前总是遇到各种倒霉的事情,但当霉运积累到某个阶段之后就会开始转运,最近也是这样,经常因祸得福。   不管以后能不能留在厂里当正式的技术工人,这回的运气对她来说都算是弥足珍贵了。   ***   马大强的师傅叫王永胜,是个老技术工,从纺织厂兴起的时候就在学习机修技术了,是第一批技术工人。   他手底下带过很多学徒,都是手把手的传授手艺,马大强跟他的时间不长,但他很喜欢这个踏实能干又肯吃苦的徒弟,一晚上担心马大强修不好,早早就起来去车间看了。   车间里没人,他随便按了下机器的开关,就看到机器运转了,震惊之后热泪盈眶,十分欣慰,当即就叫一个学徒去找马大强过来,然后召集厂里的所有新学徒过来学习。   见到马大强,王永胜先是毫不吝啬的夸赞了一顿,然后询问他是怎么修好的,让他传授修理机器的经验。   马大强听着那些不属于自己的赞美之词和连绵不绝的鼓掌声,脸骚红得厉害:“师傅,机器不是我修好的,是林晓修的。”   王永胜被他打断话头,鼓掌声太大,听不到他说什么,只看到他嘴皮动了,抬手示意学徒们安静,然后催促他:“大强,快跟其他人说说,你是怎么修好的。”   王永胜现在心里头比自己修好了机器还高兴,说句难堪的话,他自己琢磨了半个月都没能修好,厂里也放弃这台机器了,他才放手给马大强自己拿去折腾的。   本来只是想锻炼一下马大强,没想到徒弟出师了,青出于蓝胜于蓝,马大强有这能耐,王永胜就觉得这些日子的教导都没白费。   马大强是个实诚人,不是自己做出来的东西,邀功心虚,当着王永胜和其他学徒的面说出了实情:“师傅,机器不是我修的,是一个叫林晓的女工修的。”   王永胜这回听清楚了,却以为听错了:“大强,你刚刚说了什么?”   马大强提高音量又重复了一遍。   学徒们一大早听说马大强一个人克服了机修的重大难关,都跑过来学习手艺,现在听说不是马大强修的,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表情都有点难以形容。   他们当中有些人是王永胜的徒弟,有些则是其他老技术工的徒弟,虽然都是厂里的工人,平时也会互相学习,可私底下也会对比自己的师傅谁厉害,谁教出来的徒弟好。   马大强这么一说,就觉得是王永胜找人帮他修好的,为了提拔这个徒弟,特意把功劳给马大强,而马大强脑子直,不会说话,把事实给说出来了。   有人暗暗的想着马大强真不懂事,居然当众驳了王永胜的面子。   马大强看着大家的神色,自己也悟出了点意思,说:“我也有修,不过主要功劳还是林晓。”   自己的徒弟就是个老实人,老实到缺心眼,王永胜肯定是相信他的,这会儿确实有点尴尬,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不见:“你说的那个林晓是谁,怎么之前都没听说过这么一个人。”   马大强:“是厂里新来的学徒,之前是负责清理机器和车间的。”   王永胜纳闷了,什么时候厂里出现了那么厉害的女工,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把大伙儿都搞不定的机器给修好。   他还没跟马大强说要见林晓一面,汤天栋的指示就下来了,让王永胜第二天带林晓学习修理机器。   天一亮,林晓就回了龙福大队,王永胜一整天没看到人,很是好奇,就跟其他人打听,这一问不要紧,把林晓的那些八卦都问出来了,对这个即将新收的学徒很不满意。   没见着人,就很排斥带她。   ***   岑春花的鞋子做得差不多了,吃晚饭的时候,她的脸上洋溢着幸福:“今年除夕和大年初一,我们一家人就能穿上新鞋子了。这日子有了盼头,就会越过越好的。”   林旺财也在憧憬着未来:“闺女现在这么能干,家宝又这么乖,再过几年,我们家的日子肯定能慢慢的赶上别人。希望有一天,家里每个月都能吃上肉,每年都能穿上新衣裳。最好啊,过两年家宝上学的时候,能去镇上的小学读书。”   林晓现在能正常跟人交往,又去纺织厂当临时工,岑春花和林旺财心里就像吃了蜜一样甜,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了。   夫妻俩对未来的生活都充满了希望。   林晓默默听着岑春花和林旺财的话,没说自己转为学徒的事情,想着等真正定下来了再告诉他们这个好消息。   吃完晚饭,林晓就出发了,在厂门口遇到了刚下班的罗娇娇,两人打了个招呼。   罗娇娇问:“林晓,我听说漂染车间没什么活了,你现在还在厂里干活吗?”   林晓语气淡淡的:“换去纺织车间拖地了。”   自从上次那件事情之后,林晓现在看待罗娇娇的想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厂里不大,就那么一百来号人,她不刻意去关注,也能听到厂里人讨论自己的话,而消息的源头就是罗娇娇。   她知道罗娇娇也许不是有意的,可她觉得,一个思想端正的人,是不会拿别人家的家事来跟别人讨论的。   尤其是在厂里碰面的时候,罗娇娇总是视而不见,招呼都不打一声,有时候没人却表现得很热情。渐渐的,她自己就感觉出来了,罗娇娇这个姑娘没有看起来的好,少接触为妙。   “这样啊,拖地也好,能给家里添几个工分,厂里现在福利好,你出去的时候要是运气好,还能得几块钱工资呢。”罗娇娇还是一如既往的热情和体贴,“平时在厂里有什么需要的地方可以跟我说,虽然我也帮不上什么忙,但能帮就会帮的。”   林晓客套的回了一两句,就进厂干活了。   刚到车间,马大强就来寻她了:“林晓,厂里同意让你当学徒了,师傅让你过去第一车间,他想见一见你。”   别看马大强是个爱哭鼻子的,熟了以后话可不少,直接把林晓回家之后机修部发生的事情都说了,还告诉林晓当学徒的主要注意事项。   话还没说完,林晓就到了王永胜跟前。   王永胜听完马大强的介绍,看着面前清瘦的小姑娘,下意识皱了皱眉头:“我听大强说,机器是你跟他一起修好的?”   “厂里的学徒都是老实人,我们带徒弟就只有一条规矩,会就是会,不会就不会,不许撒谎也不许邀功,要踏踏实实做事,做事之前先做人。”   王永胜一来就在言语上先给了林晓一个下马威,目光也毫不避讳的扫视着她,觉得这个姑娘跟他想象中的千差万别,要不是马大强人老实,都怀疑马大强撒谎骗自己了。   这么年轻的漂亮姑娘会修这么大的机器,不是开玩笑吗?   之前在漂染车间染布,然后又来纺织车间拖地,却会修机器,说出去谁相信啊。 第54章   王永胜话里的意思林晓都听明白了, 跟她在研究所时的一个领导还挺像,第一天入职的时候觉得她一个小姑娘没什么真能耐,质疑她的业务能力, 她没说什么默默做事, 用自己的实力证明, 后来就得到了重用。   因此这一次同样也是如此,林晓没有反驳王永胜的话, 谦虚且尊敬的说:“我初当学徒,有许多不明白的地方,以后还请您多多指教。”   王永胜看她态度不错,语气缓和了许多:“修理机器是个累活, 你既然选择了当学徒, 接下来三个月的时间就不能喊苦喊累。我听说你之前在漂染车间,为什么会调来我们部门?”   林晓诚实道:“我喜欢修理机器, 现在国家提倡发展经济,工业发展离不开机器,从事这一行这更能体现我的价值。”   这话说到了王永胜的心坎里, 也打动了王永胜:“你说得不错, 经济在发展, 工业也在发展,国家缺乏技术型人才, 我们这些机修人员非常重要,一定要做出点贡献来。”   “林晓同志,接下来的日子好好加油干。”   林晓知道王永胜这是同意带她了,笑笑:“谢谢师傅。”   王永胜点点头, 问她:“第一车间的那台机器是你修的?”   林晓没有独揽功劳:“我跟大强一起修的, 是大强教我, 我不过是帮忙打个下手而已。”   马大强几斤几两王永胜能不知道吗,听到林晓这么谦逊,对她的看法改观了不少:“待会拿上机器,跟我去第五车间看看,今儿个早上那边的机器又出问题了。”   林晓爽快的应了一声“是”。   ***   按理说新员工进场的第一天都要开个小会,了解厂里的规矩以及熟悉一下工作流程,但王永胜这些都没让林晓参与,让她换上机修部的厂服以后,直接把人带去第五车间,指明了出问题的机器以后,就直接喊林晓过去看。   几个人从其他车间走过的时候,女工们都好奇的打量林晓。   机修部的工人都是男的,第一次见到女机修工,车间里头都热闹起来了,很多人围着林晓看。   林晓被一堆人注视,丝毫不胆怯,她知道王永胜是想试探自己的实力,拿着工具就直接上手了,并分别点明几台机器出现问题的原因:“这台是脱边了,边纱开口内夹有尾纱,需要拿出来。”   “这台机器是断边纱了,筘齿挤逼弯曲导致的。”   林晓指出的每一个问题都直击要害,很快就弄好,看得旁边的学徒们惊叹连连。   学徒们平时都忙于学习修理工具,没人有空去打听厂里的八卦,自然也没见过林晓这个人,就夸了起来。   “这个姑娘是不是从其他人厂派下来的老技术员啊,这么厉害。”   “看着跟我们差不多的年纪,比我厉害多了。”   王永胜看得直点头,对林晓的表现还算满意。   他确实怀疑过林晓,因为看着太年轻了,也没听说过在哪个厂学习,直接把人带来车间实练就是为了看林晓肚子里有多少墨水。   现在确定了,林晓是真的会修机器。   既然有真本事,那就是个人才,他得好好培养。   想到这里,王永胜朝林晓招招手:“厂里目前出现问题的机器都在这儿了,今天没什么活要干,下午让大强带你到各个车间里参观一下,傍晚的时候我们部门再简单开个小会。”   林晓知道自己这是通过王永胜的测试了,道谢之后就跟着马大强离开。   ***   林晓的名声是不太好,可架不住漂亮啊,在厂里这么一转悠,女工们全都认识她了,议论纷纷。   男工们嘴巴也没闲着,都在讨论林晓是怎么去到机修部的。   在他们看来,厂里漂亮的女工其实不少,但漂亮到让人挪不开眼的只有林晓和罗娇娇,罗娇娇是胜在了打扮,而林晓则是皮相和骨像都美,皮肤又白又光滑,有一种朴素的美。   不论别的,光从外貌来看,女工们更喜欢林晓,男工们则可惜这么漂亮的姑娘年纪轻轻就成为了单亲妈妈。   林晓知道自己的出现肯定会成为众人的谈资,她若无其事的干着自己该做的事。   逛完了车间,马大强带着她去办公室办理入职手续。   因为林晓现在还是学徒,手续比较简单,就过去填些基本资料,再跟侯会计谈几句话就成。   侯会计主负责财务工作,招工的事情也是他包办的。   林晓去到办公室之前,侯会计就提前收到消息了,正跟罗娇娇讨论这件事。   “娇娇啊,你跟林晓是同一个生产大队的,你对她了解多少,她的家庭情况怎么样?有没有什么不良记录,最关键呢是她的思想状况,你都跟我说一说。”   尽管只是新收进来一个学徒,不算正式员工,但侯会计很是谨慎仔细,这进厂的每个人都是记录在案的,决不能闹出什么事,不然以后会连累到整个厂子,即便是学徒,也得把关好。   说句不好听的,人是汤天栋介绍进来的,要学历没学历要经验没经验,他们收人就是卖汤天栋面子,但不能砸了自己的招牌。   罗娇娇想了想,说:“我跟林晓小时候经常在一起玩小学五年级以后就很少接触了。她摔过脑袋,读书读不好,也不爱跟人交流,村里人都觉得她……”   话到这儿,罗娇娇顿了顿,一脸为难,侯会计正记录谈话内容,听她停住了就抬起头:“有什么事你都直说,我们这是在了解情况,又不是打听人家隐私。”   罗娇娇这才放心说了:“摔了一跤后,大家都觉得林晓变了一个人,经常做一些怪异的事情,很多人都说她傻了。不过在村里没做过什么犯罪的事情,她爹娘也都是老实的农民,就是跟人交流这方面,可能存在点障碍。”   办公室里的另一个会计插话:“只要思想没问题,性格闷一点也没关系,反正就是修理机器,就怕极端。”   侯会计点头:“在漂染车间的时候表现得还不错,才被推荐到纺织车间来的,性格这方面应该没啥大问题。汤厂长推荐进来的,肯定是认可她的能力。”   不提汤天栋还好,一提罗娇娇就心烦意乱。   她怎么都想不明白,林晓为什么一直跟汤天栋有牵扯,从前汤天栋待家宝好还可以说是因为喜欢小孩子,现在呢,亲自推荐林晓进机修部当学徒,那意思可就不一样了。   从前林晓就喜欢跟在她屁股后面,什么都学她,现在她进厂,林晓也要跟着进。在厂里待久了,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罗娇娇越想越烦,就说:“侯会计,其他的事情还好,就是林晓未婚生子的事情在村里影响很大,到现在队里还不知道家宝他爹是谁。如果没记错的话,四年前林晓跟人起争执,当时动了手,所以她的思想方面,我不敢打包票。”   侯会计皱了皱眉头:“这确实是个问题。”   现在的姑娘都清清白白的,十分爱惜自己的名声,别说跟男人偷偷生孩子了,婚姻大事都是让父母来做主的,未婚生子确实败坏了风气。   另一个会计也说:“打架可不行,这是作风问题。”   办公室陷入了沉默,就在这时,敲门声响起了。   侯会计抬眼看过去:“进来。”   门缓缓推开,林晓从外面进来,笑着打招呼:“侯会计好,我是林晓。” 第55章   侯会计把本子盖上, 笑着回道:“是林晓啊,进来坐。”   侯会计的对面已经准备了一张凳子,林晓就去那儿坐着, 身子板抬得笔直。   “之前我们在队里见过, 还记得吗?”侯会计开始叙旧。   林晓:“是的, 我还有印象。”   “前两天我在食堂见到了家宝,听说那是你儿子。你最近上夜班, 回家还要照顾孩子,应该挺辛苦的吧?”   “家宝现在让他爷爷奶奶带。”一来就是打听家里的情况,林晓想起了岑春花之前叮嘱她的那些话,纺织厂里的工人都是吃国家饭碗的, 要求很严格, 就跟政审一样,于是她就感觉到侯会计这些话的言外之意了, 说,“家宝在家不需要我操心,我可以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上。”   “孩子几岁了?”侯会计还在唠家常, 迟迟没有入正题。   “三岁半了。”   “这个年纪最是闹腾, 我儿子小的时候就属三岁的时候最皮。让爷爷奶奶带着, 孩子他爹呢?”   林晓平静的回答:“出意外死了。”   这是汤天栋说的,自从那天聊过以后, 她睡梦中偶尔会出现一些模糊的记忆,家宝好像真跟唐知青有关系,现在家宝他爹身份还不确定,就当是死了, 能省不少麻烦。   侯会计很意外, 罗娇娇脑子则是像炸开了一样, 又惊又喜,惊的是家宝他爹不是苏志明也不是唐家人,林晓的生活轨迹完全跟前一世偏离了,喜的是林晓不会跟唐家有纠缠。   “死了啊。”侯会计小声的说了一句,而后尴尬道,“是我多嘴了,新进厂的工人都要了解一些基本的家庭情况,我这才多问了几句,别介意啊。”   林晓笑笑。   听说家宝他爹死了,侯会计对林晓未婚生子这件事情又有了新的看法,觉得两个年轻人应该是两情相悦,原本是计划结婚的,后来因为出了意外林晓才单独抚养孩子,就没再打听家宝的事情只简单询问了一些问题,然后让林晓填基本资料。   林晓写完自己的名字、性别、年龄还有家庭住址,入职手续就算是确定下来了。   侯会计拿过她的资料一看,眼里闪过一丝惊讶。林晓的字很秀美,不像是一个只有小学文凭的人写出来的。   不管怎么说,人都是汤天栋亲自介绍的,在入职这方面侯会计可不敢卡着,好奇是好奇,没敢多问,把资料收好,说:“学徒也有工资,包吃包住一个月四块,没什么问题吧?”   林晓:“家宝他还小,需要我照顾,就不在厂里住了。”   侯会计点头:“每天每个部门都会发饭票,你待会去机修部报道,到时候会有人给你发饭票的。”   侯会计说完,不忘叮嘱林晓厂里的一些规定,说完之后就让她回机修部。   林晓刚站起来,罗娇娇也跟着起身,帮她拉门:“以后我们就在同一个厂工作了,我送你出去。”   话刚说完,有人在外面敲门。   侯会计头也不抬:“进来。”   得到同意,一个清瘦的身影跨进办公室:“侯主任,今年的账务算清了吗,我是来对账本的。”   声音一响起,罗娇娇的身子就绷起来了。   林晓刚进厂的那天,唐伟正好有事回市里,大家都以为他不会再回来了,没想到又返回了宁安镇。   算起来,今生这是林晓和唐伟第一次见面。   罗娇娇记得很清楚,前一世林晓就是嫁给了唐伟,林家才逐渐飞黄腾达。   家宝不是唐伟的孩子,那林晓更不能跟唐家有接触,不然将来即便她能进入汤家,跟林晓做表妯娌,心里也会隔应。   罗娇娇之前一直没想明白,这两个人是怎么对上眼的,瞥了唐伟一眼,又看了看林晓,想知道他们俩初次见面各自的反应。   作者有话说:   宝宝们,除夕快乐!   过两天才有大肥章哦。 第56章   跟罗娇娇预想中的不同, 唐伟的目光只是简单略过林晓身上,就投到了她身上:“罗会计,账本是不是在你那儿?”   县里的纺织厂由苏家来管理, 而苏家和唐家关系亲密, 两个老爷子互认为兄弟, 唐家最先接触到厂子的管理工作,经验不仅丰富, 还跟国外有合作,因此现在购买原料等事宜都让唐伟来帮忙把关,年终账务也要由唐伟先过目一遍才交上去。   办公室里没自己什么事了,林晓快步离开, 经过唐伟旁边的时候看都不看他一眼, 两个人就是完全不相识的陌生人。   罗娇娇转身把抽屉里的账本拿出来,递给唐伟的时候朝远去的林晓喊了一声:“林晓, 等等。”   林晓转过头来的同时唐伟也下意识转过了身子,四目相对,唐伟的视线在林晓的身上多停留了一会, 不过神色依旧无波澜。   罗娇娇笑笑:“今晚我也要回家, 回去的时候一起走吧。”   林晓稍稍思索, 委婉的拒绝了她:“我待会还得去机修部报道,可能得晚一点才能回家, 如果你急着回去的话,可以先走。”   “没事,一个人太无聊了,到时候我等你。”   林晓点点头, 转身离去。   唐伟收回目光, 没什么太大的反应:“都对过数了吗?”   “对了几遍了。”罗娇娇笑意盈盈, “对了,新进的那批机器副经理您看过了吗?”   “看过了,这些机器还不是最先进的。厂里今年收益还不错,等明年开春的时候跟汤厂长商量,从他们厂里采购几台新机器。”   谈好了正事,这会儿也没什么要忙的,侯会计就问:“副经理,听说您这次回城是订婚去了,这是真的吗?”   唐伟浅笑:“就是和女方简单见了一面,等年末回去的时候多多接触才能确定下来。如果有着落了,到时候再跟您说一声。”   侯会计也跟着笑:“那我就先祝贺您婚事顺利了,到时候如果结婚了,一定要叫我们过去喝杯喜酒。”   “一定的。”聊到这个话题,唐伟的神色都情不自禁的变得柔和。   罗娇娇根本不知道唐伟订婚,听说他有对象,更懵了。   所有事情好像都脱离了她的掌控,先是家宝的生父已经去世,现在唐伟又订婚,跟前一世的发展轨迹完全不同。   她听家里说,唐伟下乡的时候对林晓一见钟情,两个人私定终身,后来唐伟不顾家里人阻挠,先跟林晓领了结婚证,虽然婚后一直没有孩子,但到老年依旧恩爱如初。   可现在这两个人见面,丝毫不来电。   那当初跟林晓生下家宝的男人,究竟是谁?   想着这个问题,罗娇娇整天都心不在焉,好几次忘记东西放在哪儿,侯会计跟其他人人聊完唐伟的婚事,看到罗娇娇的状况,关心道:“娇娇,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   罗娇娇摇摇头:“没事,天气变冷,人也跟着迟钝了。”   “今年的冬天确实冷,多穿点衣服保暖,别生病了。”侯会计叮嘱完,借着聊唐伟订婚的话题劲儿还没过,顺势问,“娇娇,你今年也二十出头了吧,谈对象了吗?”   罗娇娇摇摇头:“还没遇到合适的呢。”   侯会计眯起笑眼:“也是时候该考虑了,唐副经理比你大三岁,都开始张罗婚事了。这结婚大事啊,得早点定下来,不然优秀的都变成别人的了。”   侯会计还是想给罗娇娇和苏志明搭线,他觉得这两人合适,性格搭,苏志明爱玩,定不下心,但能力是有的,而罗娇娇呢能干,该强势就强势,能管住人。   旁边的会计之前就听过侯会计想做媒人,帮腔道:“确实该考虑了,我有个侄女,前年一考上大学就先把对象给找好了,准备毕业就结婚。那小伙子很有才华,诗写得好,在学校里特受欢迎,我侄女开玩笑说幸好下手快,不然就是别人的了。”   办公室里的人除了罗娇娇比较年轻,其他人都是厂里的老人了,老相识,知道侯会计的意思,有人就说:“对了,工程部今晚说要出去吃顿饭邀请了我们几个,要不要过去?”   不等罗娇娇回复,侯会计就先应下来了:“好啊,很久都没一起出去吃饭了,热闹热闹。”   工程部的都是一群大老爷们,经常在外面跑的,年轻小伙特别多,苏志明现在也在,关于谈对象的事情,侯会计隐约说过几次,罗娇娇知道这是想给自己牵线,又不知道怎么拒绝,就不说话。   她不喜欢苏志明,这辈子也不想跟苏志明再有接触。   罗娇娇沉默,其他人就相当于她默认了。   ***   林晓回到机修部以后,马大强带着她参观了一下机修部的办公室,熟悉工作,傍晚五点的时候,王永胜召集部门学徒开会。   机修部共有十个学徒,只有林晓一个女生,王永胜先是简单介绍了一遍部门工人的名字,然后说:“我们机修部平时主要负责修理机器,修机器是一项苦活,整个纺织厂能不能顺利运转靠我们,因此作为机修部的工人不仅要吃苦耐劳,还要胆大心细。”   “林晓同志是今天刚转到我们机修部的学徒,第一车间的坏机器就是她修好的,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林晓同志加入机修部。”   话刚说完,办公室里瞬间响起雷鸣般的鼓掌声,年轻的男工人都好奇的盯着林晓看。   王永胜说:“有请林晓同志做个简单的自我介绍。”   林晓站起来,朝所有人礼貌的微笑:“大家好,我叫林晓,初来机修部,以后麻烦大家多多指教,我会向大家学习的。”   介绍很简单,学徒们非常捧场,再次鼓掌。   相互认识之后,王永胜就开月末部门总结了,总结一个月以来的主要工作成果,并对表现良好的学徒进行表扬。   林晓默默听着,大致了解了机修部平时的工作日常。   散会的时候,以马大强为代表的学徒们给林晓送了一朵红花和一块红布。   林晓没想到自己会有入职礼物,非常意外,也很感动,回家前真诚的感谢了部门里的工人。   她离开办公室没多久,迎面遇到了苏志明。   苏志明率先认出她,招手打招呼:“你好。”   林晓回以一笑:“你好。”   说完话林晓本来就想离开了,没想到苏志明还继续搭话。   “听说第一车间的机器是你修好的?”   林晓再次诧异,她来纺织厂这么久,头一次遇到苏志明,可没想到发生在早上的事情这么快就被苏志明知道了,厂里传消息的速度比她想象的快许多。   她点点头:“是跟马大强一起修好的,不是我自己完成的。”   苏志明原本还想再说几句,瞥到罗娇娇,就止住了话头。   罗娇娇笑着走过来:“林晓,下班了吗,我也准备好了,走吧。”   她自然而然的挽住林晓的胳膊,看向苏志明,只微笑示意,没有开口打招呼。   苏志明没有看罗娇娇,对林晓说:“回去的路上注意安全。”   因为这句话,回去的路上,罗娇娇左思右想,憋不住问:“林晓,你跟苏监工认识啊?”   如果说唐伟的事情让她心里添堵,苏志明则是让她气炸了。   她跟苏志明见过多次,苏志明对她爱搭不理,却跟林晓热情的聊天。   她在厂里的魅力毋庸置疑,同龄的男工人都跟她说过话,偏偏苏志明毫无表示。   曾经的丈夫再也不看自己一眼,换成谁心里都不舒服。 第57章   林晓跟罗娇娇说自己跟苏志明不是很熟, 罗娇娇现在提到这个人就会条件性反射的厌恶,看到林晓没有讨论的兴致,就没有问下去。   两人一路无言, 很是尴尬。   刚回到村口, 远远的就看到家宝在一块石头上坐着, 左张右望,林晓快步过去, 家宝迈开小短腿朝她跑过来,软糯糯的叫了声:“娘。”   自从林晓去纺织厂上班以后,见面时间变少,家宝越来越粘人, 每天都会在村口等林晓上班。   调去机修部的事情尘埃落定, 林晓心里高兴,抱着家宝亲了好几口:“有没有想娘?”   家宝在她左右脸颊都分别啵了两次:“家宝最想娘了。”   罗娇娇不想看这种母子情深的戏份, 悄悄从另一条路离开。等林晓想起她的时候,只看到背影。   这时候,家宝说:“队长叔公找娘。”   队长除了王志富就没有别人了, 林晓原本以为家宝是口齿不清说错了, 等吃晚饭的时候, 岑春花也说起了这件事情:“队长家的缝纫机出了点问题,下午的时候队长媳妇过来我们家, 说是想让你帮忙去看看。”   林晓打算吃完饭再告诉岑春花他们自己留在纺织厂当学徒的事情的,听他们提起缝纫机,就顺道说了。   岑春花和林旺财皆是一脸喜色:“闺女,真让你留在纺织厂了?”   林晓笑笑:“目前只是当学徒, 想留下来当正式工人还得三个月以后看表现。”   岑春花觉得事情稳了:“你能去机修部, 那是因为他们看到了你的能力, 我家闺女这么厉害,肯定能留下来的。”   林旺财笑得合不拢嘴:“我跟你娘当了一辈子的农民,没想到生了个有出息的闺女。给我们长脸了。”   林晓见他们都这么高兴,提醒道:“爹,娘,学徒跟正式工人是有区别的,你们在村里可别说漏嘴,免得人家看不惯,说三道四。”   岑春花心里都明白着呢,连连应好:“放心吧,我跟你爹都不是大嘴巴。”   岑春花跟林旺财都不爱显摆,林晓不担心这件事会被他们夸大说出去,给他们描绘了一遍纺织车间的场面,夫妻俩听得津津有味。   岑春花感慨道:“这厂子就是跟我们队里的仓库不一样,我跟你爹这辈子是找不着这种好工作了,只盼望着以后有机会能进去看一眼。闺女,以后你在厂里要好好做事,别跟人起争执。”   家宝仰起头看林晓,突然问了一句:“汤叔叔呢,汤叔叔在哪儿?”   林晓一愣,旁边的岑春花哈哈大笑:“这小子,汤厂长给他那些吃的以后,成天就惦记汤人家,白天在家里的时候经常提起,太贪吃了。”   小孩子能有什么坏心眼呢,林晓自己小的时候就很亲近给自己糖果的那些长辈,认真的回答家宝的话:“汤叔叔也在厂里,不过他很忙,以后家宝可能都见不到他了。”   “汤叔叔太忙了。”家宝眨巴着大眼睛,慢慢理解这句话,“以后让娘带着我玩。”   林晓捏捏他圆嘟嘟的脸蛋:“娘昨天得了一点钱,明天给你买糖果吃好不好?”   家宝眼睛亮了:“家宝喜欢吃糖果。”   跟家里坦白以后,林晓没再藏着,把在漂染车间做临时工拿到的四块钱工资告诉岑春花和林旺财,并分给他们每人一块,夫妻俩没要,让她自己留着。   吃过晚饭,林晓跟岑春花去王志富家里。   农闲时期,王志富家里一大堆人坐在门口边聊天边做布花鞋,罗老根媳妇、杨美丽、郭桂枝都在。   天天在村里见面,岑春花没有过多客套,进门就说:“志富媳妇,你们家那台缝纫机哪儿出了问题,带小宁去看看吧。”   年底了,村里的妇女不管家里有没有新布,都忙着做新衣服新鞋子,图个吉祥,王志富媳妇也是年年都做,把东西放下,带林晓过去:“从昨晚到现在,缝纫机的线一直断,重新放了好几次也不见好,你帮忙看看能不能修好。”   现在每个生产大队最光荣的事情无非就两件:有人考上大学或者有人进厂吃国家饭,宁安镇落后,大学生没出过几个,从村里出去有铁饭碗的也是寥寥无几,因此哪个生产大队有人出息了,镇上是有奖励和补助的。   前阵子罗娇娇进纺织厂镇上就给整个生产大队补助了二十块钱,林晓进了机修部王志富昨晚就得到了消息,晚饭的时候跟自家媳妇说了。   王志富媳妇震惊林晓一个没文化的小丫头居然学到了这种技术,反应过来后不再怀疑她会修理机器的事情,缝纫机一坏最先想到的就是她,直接就去林家说了。   林晓花了几分钟就解决了王志富家缝纫机的问题,王志富媳妇讶然之后便夸赞:“林晓,你这技术挺厉害啊。我听说你进了纺织厂当修理工,是真的吗?”   坐在王志富家院子里的那些妇女齐刷刷的看向林晓。   她们只听说林晓获得了工分补偿,进入纺织厂当几天的临时工,怎么半个月的功夫,就在厂里工作了。   林晓:……   果然,这个世上就没有不透风的墙,王志富媳妇知道消息的速度,比她爹娘还快。   “只是学徒而已,不是正式工。”   “嗨,那不都一样嘛。”听她亲口承认,王志富媳妇相信这事是真的了,“待上几个月,可就是正式工了。你跟娇娇啊,都给我们队里长脸。”   郭桂枝惊讶道:“林晓,你在纺织厂工作了?行啊你。这一下子,我们队里就多了两个人才。”   罗老根媳妇一听这话,心里就不舒坦了。   她闺女可是被厂里邀请进去的正式工,林晓这个半吊子学徒怎么能跟她闺女相提并论。   不过心里瞧不起林晓,嘴上也好奇:“林晓,不是说你就去当几天临时工吗,纺织厂怎么让你留下来了。”   杨美丽的眼角斜得老高,显然不相信林晓能有这种狗屎运:“临时工跟正式工人还是不一样的,队长说了,林晓受伤,纺织厂心里有愧,让她去干几天活补偿工分。”   纺织厂是一般人能进去的吗,要不是林晓受了伤,去挣几天工分这种好事压根就轮不到她。   她可都听老根媳妇说了,林晓在厂里就是个负责拖地的。   拖地这种活谁干不了啊?   换她她也行,有啥好炫耀的。   在这种问题上,林晓懒得去跟队里的人显摆,就笑笑:“只是当学徒而已,不是多大的事。”   林晓跟岑春花离开后,郭桂枝一群人就聊了起来。   “志富媳妇,林晓真留在纺织厂了啊?”   王志富媳妇:“这是我家孩他爹说的,镇里还给了我们队里头十块钱的补贴。加上娇娇的那二十块钱,过年的时候就能给队里添点东西了。这下我们队里又出了两个人才。”   王志富媳妇对林家也有成见,可林晓进入纺织厂以后,给队里增了光,她爱人也得到了表扬,对林晓就改变了看法。   罗老根媳妇跟王志富媳妇知道这件事的速度差不多,听了暗暗嗤之以鼻。   补贴的钱就只有她闺女的一半,有什么好得意的。   “真没想到,林晓也进纺织厂工作了。小时候她就喜欢跟娇娇玩,不爱说话,长大以后更是闷锅一个,不知怎的撞了大运。”   一个傻子能进厂工作,不是祖上开光就是林晓这人真有福星庇佑。可她家闺女才应该是队里的唯一光荣才对。   怎么就让林晓这丫头获得这种好事了呢。   郭桂枝说:“林晓家可不是有福气嘛,家里又有缝纫机,又有好工作。之前还觉得她傻,原来这脑袋灵光着。”   杨美丽酸溜溜的说:“她家那台缝纫机又不是凭自己本事得来的,队里能花自己的钱用上缝纫机的就只有队长家。”   这话变相的夸了王志富家,王志富媳妇笑了笑:“我们家的缝纫机也是跟别人买回来的,买来家里也就是想着让平时做针线活没那么辛苦而已。你们以后想用,随时都可以过来。”   说到缝纫机,院子里的人都借用过了几次,确实是好东西,就顺势夸王志富家。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缝纫机的事情戳痛了罗老根媳妇。   能跟队长家平起平坐的只有罗家,凭什么让林家沾到这种好事。   这个烦恼困扰了罗老根媳妇五六天,半个月以后,她没跟罗娇娇商量,直接狠下心买了台崭新的缝纫工,还请人帮忙用马帮忙运回队里。   罗家添缝纫机的事情架势不小,没抬进家半个村子的人都知道了,纷纷去罗家围观,话里话外都在羡慕罗老根媳妇,听得罗老根媳妇心花怒放,说话都扬眉吐气了起来。   她的高兴劲持续了两日,就被回家的罗娇娇一盆冷水给浇灭了:“娘,你糊涂啊,怎么能挪用卖宝物的那笔钱。”   罗老根媳妇心虚的为自己辩解:“这宝物都卖出去这么久了,也没见有用途,我这不是见队长家的缝纫机好用,冬天了做鞋子手僵硬,就跟着买了一台。”   说白了,就是眼红的锅。   罗娇娇都不知道怎么说自己这脑子一根筋的娘了:“镇上的劳动模范,人家提了新要求,要家里勤恳家里又没什么钱的本分农民,一台缝纫机百来块,我们家说买就买,大家会怎么想这笔钱怎么来的,你闹了这一出,不就到嘴的鸭子都飞了吗?”   她不在乎林晓进镇上的纺织厂,因为侯会计说了,开春汤天栋回市里,会挑几个劳动模范去他的纺织厂工作学习,她把自己的后路都想好了,只要能去汤天栋的纺织厂,就想办法留下,过后的事情全都水到渠成。   罗老根媳妇脑袋瓜嗡嗡嗡的响:“闺女,你说的都是真的?”   她心里还存着侥幸:“名单都交上去了,镇上不一定知道我们家买了缝纫机,不会有什么影响的吧?要是问起来,就说是我娘家补贴的。”   罗娇娇无语了:“外公外婆家有什么钱啊,家底比我们还干净。而且后天人家就要来队里查了,这么一大台缝纫机怎么藏得住?”   罗老根媳妇一屁股跌坐在木凳上,她就是想拥有台缝纫机,怎么到自己家就变成坏事了。 第58章   罗老根媳妇再傻, 也知道劳动模范代表的不仅是一份荣誉,还是她闺女的前途和罗家的未来,被罗娇娇劈头盖脸的说了一顿, 因为理亏, 屁儿都不敢放一个。   提心吊胆了几天, 镇上真的派人下来核查了,是书记的周秘书。   罗老根媳妇提前把饭菜做好了准备接待人家, 没想到对方既不去罗家也不去王家,而是拐进了其他人家问话。   提到罗家,没有提前商量好,口径却是相当的统一:“老根这人不错, 力气大, 在生产大队仓库干活,为人热情, 会挣钱。前几天家里买了台缝纫机。”   “老根和老根媳妇啊,两个人都踏实干活,队里什么事都参与, 会过日子, 前几天家里添了台缝纫机, 我们生产大队没几台缝纫机,可想而知他们有多能干了。”   说起罗家的缝纫机, 大伙儿并不是有心的,有的是羡慕,有的则为了夸赞罗家会过日子。   夸赞本是好事,可就有钱买缝纫机这一句把罗家给害惨了。   一家说也就罢了, 家家都这么说, 周秘书的眉头是越皱越紧, 家里能存得钱是好事,就怕这钱太多了。   为了调动大家的上工积极性,这次的奖励想表彰的是吃苦耐劳、干活最多的朴实农民,龙福村穷,每户人家的工分差不多,家家户户的额外收入不外就是卖点野菜和自家编织的竹筐等东西,其他人家看着都是艰苦朴素,怎么就罗家是个例外了呢。   一百多块钱的缝纫机,可不是谁说拿出来就能拿的,就拿王志富来说,那还是镇上见他担任队长这么多年,做事没出差错,给了张票,再加上他自己多年凑出来的钱,才买了台二手的。   周秘书觉得罗家的缝纫机来得蹊跷,就问了村里人罗老根在仓库的工资。   “老根的工资啊,没记错的话是一个月一块五,我们队里没什么钱,大家上工都是记工分的,就老根一个人有工资。”   这还是前几年仓库发生了偷窃事件,罗老根经常半夜守仓库大伙儿见他辛苦才商量给的辛苦钱。   每个月一块五,加上别的收入,那也就勉强够家里人的花销,想存一百块可不容易。   于是,周秘书把罗家的亲戚都问了一遍,得到的答案就是龙福村的罗家人里也就罗老根家富裕点,罗老根媳妇的娘家穷得响叮当。   问完一圈,周秘书才到罗家走动,问了缝纫机的事情,罗老根媳妇心知自家买了缝纫机的事情整个大队全都知晓,瞒也瞒不住,只能如实说,好在先想好了说辞:“周秘书,买缝纫机的钱是我们夫妻俩攒了二十年的存款,我娘家也补贴了一点。”   “从哪儿买的,有票吗?”   这话直接打乱了罗老根媳妇的节奏,把她给整懵了:“票?”   周秘书:“买缝纫机是需要票的,供销社几个月才进一台,没有票是买不到的。”   缝纫机现在在城里是香饽饽,农村更是这样。光有票还不行,还得有熟人才能抢得到,可不是说买就能买的。   罗老根媳妇脑子晕乎乎的,什么票,哪儿有票,缝纫机是她从牛街买来的,就上次典当宝物的铺子,有人把家里的缝纫机拿给老板帮忙卖,不需要票,她多花了三十块钱买来的。   可这种话能跟周秘书说吗,肯定不能啊,不然查到牛街那里,不就露馅了吗?   事到如今,罗老根媳妇为自己当初的冲动行事懊悔不已。   罗老根媳妇不是个机灵的,不知道怎么去圆这个谎,在周秘书的追问下回得磕磕巴巴,缝纫机是不是通过正当途径拿到的显而易见。   周秘书没当场揭穿,转头去了王志富家里头,语重心长的跟王志富说:“志富同志,劳动模范的名单可是要上报到县里留底的,这人选家底得干干净净,不能有任何纰漏,不然影响的不止是龙福村,还有我们镇的名誉。”   王志富跟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这么多年,周秘书这么一说,就听出了潜台词。   罗家不能得这荣誉。   自己推的人出问题,王志富尴尬的赔笑:“周秘书,我跟老根认识多年,平时在一起工作,他们家我是了解的,本本分分的农民,吃穿方面也很节省。最近买了台缝纫机这件事估计是有些误会,我再了解了解情况。”   “老王啊,我们也认识几年了,说句交心话,劳动模范家里头是不能有缝纫机的,罗家这次,不能入选。但名额已经定了,龙福大队得一户,你上次不是说有备选的吗,是哪一户,我过去了解了解。”   王志富面露难色:“另一户是林晓家,不过他们家的情况有点复杂,现在也有台缝纫机。”   他推错了人责任在他,可不敢再冒一次险了。   周秘书想了想:“既然有备选的,那就过去看看吧。名单后天就交上去了,下周末国安纺织厂开年终总结大会的时候,顺便表彰劳动模范。”   周秘书都发话了,王志富只好点头,把人带去林晓家。   ***   纺织厂一个月休息两天,林晓今天正好在家休息,把烂菜叶切了喂鸭子。   鸭子养了这么久,已经很大只了,特别能跑,岑春花每天收拾鸭圈,给鸭子换水,鸭圈还算干净,每次喂鸭子的时候家宝都会跟那些鸭子玩一玩。   周秘书去到林晓家,正好看到林晓喂鸭,岑春花和林旺财在编织竹筐。   “旺财哥。”周秘书热情的喊了一声,林旺财听到后抬头,见到周秘书,赶紧把竹筐放下,“周秘书,你怎么来了,进来家里坐。”   林旺财的书记故丈还在世的时候,经常带他去办公室玩,是熟脸了,镇上的很多人都记得他。   林旺财和岑春花热情的给人搬凳子,还倒了一碗水,周秘书说:“旺财哥,我不坐了,今天来龙福大队有点事,想起你,顺路过来看看。”   林旺财知道周秘书来队里肯定是来视察工作,用手放在裤子上擦了擦,局促的跟他握手:“辛苦了。”   周秘书寒暄了几句,看向鸭圈:“家里养了鸭子啊?”   林旺财点点头:“养了几只。”   家宝刚刚在抓鸭子玩,见到家里来人了,自来熟的喊人:“叔叔好。”   家宝不像同龄的孩子一样到处玩泥巴,虽然穿的都是旧衣服,但每天收拾干净,看起来可可爱爱,周秘书看到他,情不自禁的露出笑容,朝他走过去:“你叫什么名字?”   家宝本来就是个活泼外向的,一点也不畏怯,把手里剩余的菜叶递给他:“我叫家宝,叔叔,你要不要喂鸭子?”   周秘书笑了笑:“叔叔不喂,你现在几岁了?”   “三岁多了。”   “喜欢跟鸭子玩?”   “鸭子可爱。”家宝露出两个可爱的小酒窝,“娘和奶奶买的。”   周秘书又问了几句话,家宝都回答了,还主动握住周秘书的手,拉着他进厨房去看岑春花白天摘的菜叶。   “奶奶摘的菜叶,拿来喂鸭子的。叔叔家养不养鸭子?”   周秘书笑着回答:“叔叔家不养?”   “过年的时候叔叔买。”   “对。”周秘书觉得家宝聪明,抱起他说了一会话,家宝有问必答,还拉着周秘书玩捉迷藏,他躲在厨房,周秘书负责找。   周秘书知道林家是备选的劳动模范,想了解他们,就跟家宝玩了一会,林旺财和岑春花觉得不好意思,叫停几次,家宝才不玩了。   离开林家的时候,周秘书跟林晓说:“这孩子活泼开朗,一点都不怕生,你们家有福气。”   林晓开玩笑道:“家宝比较外向,要是有人想把他拐跑,估计真的会跟人走。”   家宝刚开始来龙福大队的时候还不觉得有什么,待久了就是个见谁都打招呼的性格,用林晓那个年代的话来说,就是社交牛逼症。   周秘书看完林晓家的情况,基本上心里已经有数了,也没有问别的,表达了几句关心,就离开了。   林晓和林旺财都没有多想周秘书到来的原因,只当人家是到访队里。   周秘书离开龙福生产大队的时候,王志富委婉的试探他的意思:“周秘书,林晓家的情况也有点复杂,队里有几个人家的工分也挺高,您看要不要再观察观察?”   周秘书没有明说,只道:“距离表彰大会还有两天,回去以后我会综合各个人家的情况再考虑。”   话都说到这儿了,王志富也不敢再去打听,把周秘书送出村口。   ***   两天之后,国安纺织厂召开年度总结大会,正好召开整个镇子的劳动模范表彰会。   整个厂子的工人都参加,林晓作为新学徒也去参加了,站在最后一排。   大会主持人是许波,话说得激情彭拜,整个纺织厂鼓掌声连绵不绝,林晓站在后面,没怎么听到。   最后一个流程是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各个劳模上台的时候,林晓抬头看了一眼。   正在这时,同样主持总结大会的侯会计用喇叭逐一报出劳模们的名单:“龙福生产大队,何珍英。”   话一出口,林晓和人群中的罗娇娇皆惊讶的抬起头,不一会儿就瞥见何珍英缓缓的出现在台上。 第59章   今天的何珍英特意收拾过一番, 穿的上衣胸口还绣了一朵花,头发编了条辫子,往那儿一站, 还挺好看的。   林晓从来都不知道自己家是劳模的备选人家, 所以看到何珍英的时候只是略略惊讶她的出现, 由衷的为她高兴。   林晓曾听岑春花说过,何珍英任劳任怨, 虽然是寡妇,可每年挣的工分不比其他人家少,就算病了都坚持上工,因此这个荣誉何珍英获得是理所应当。   罗娇娇就不一样了, 她一直把林晓家当成竞争对手, 事先得到的消息也是这样,还尽可能的动用了身边的关系去打点家里有缝纫机这件事, 没想到结局如此出乎意料。   辛辛苦苦准备的一切都打了水漂,让一个从没放在心上的人占了便宜,心情无比的复杂。   她一直都觉得镇上的人看在林晓姑爷爷的面子上, 再加上林家困难, 才可能想着多照顾些, 把这个荣誉给他们。   她千算万算,漏了何珍英也是个不可小觑的人, 一个寡妇带着儿子,偏偏还是个勤奋的,比起林家,家境更凄惨可怜, 也符合条件。   可无论如何, 众目睽睽之下人选已出, 不会更改,去市里的纺织厂学习这个机会是彻底与自己擦肩而过了,只能再找别的机会。   罗娇娇偏头瞥了瞥坐在第一排的汤天栋,心里暗暗有了算计。   像汤天栋透露宝物这件事,不能再拖下去了。   ***   表彰大会结束以后,大家就散了。   正好是下午,厂里放半天假,走的时候人多,林晓特意等人走得差不多了才离开,临近门口的时候看到刚离开的何珍英。   林晓主动打招呼:“嫂子。”   人逢喜事,何珍英笑容满面,脸红扑扑的:“林晓,什么时候下工,要不要我等你一起回去?”   “今天不用上班了,一起回去吧。”林晓跟何珍英只接触过几次,但凭直觉,何珍英是个好相处的,她对何珍英的观感不错。   回去的路上两人边走边聊,林晓真诚的祝贺:“嫂子,恭喜你啊,每个生产大队就一个名额,你给我们大队长脸了。”   何珍英听得出来这是真心话,不好意思的笑笑:“队里推荐我上去,是因为可怜我一个孤儿寡母,其他人都比我更适合这个荣誉。我虽然得了,但这心里还挺不踏实的。”   对何珍英来说这是一种肯定,同时也是负担。   她失去丈夫以后,经常落人口实,说句难听的,她只要一跟队里的男人说话,有些多心的就怀疑她跟别的男人有染,这次有传言说劳动模范本来是要给罗家的,她也觉得应该是罗家得,最后却是给了自己,还不知道到时队里会怎么说三道四。   不过从私心来说,她觉得自己担得起这份荣耀,她是女人,可上工不比男人差。   镇上奖励了点布和吃的,她拿回家可以给顺利做衣裳,顺利也会高兴。   “队里和镇上肯定是深思熟虑以后才挑选嫂子的,说明嫂子值得。”   说多了何珍英不好意思,她怕人家说自己炫耀,就转移话题:“你在纺织厂上工还习惯吗?”   林晓笑了笑:“挺好的。”   王永胜是她的师傅,也算是她的直系领导,平时什么事情都是王永胜来管,为人挑剔,不过公平,奖罚分明。其他学徒人也不错,都是大老爷们有事说事,不会背地里搞小动作,尤其是马大强,时不时给她送点吃的。   整体来说,比在漂染车间的时候顺心多了。   何珍英说:“我还挺羡慕你们这些有文化的人的,认得字,不像我,没上过学,一个字都不认得,刚刚上台的时候还闹了好多笑话。”   她是打心底里羡慕林晓读过几年书,在纺织厂待了这么久一点都不局促,她刚刚不过在上面站了一会,就紧张得手都不知道往哪放。   林晓明白自己一直是整个生产大队的谈资,不知道怎么去回答何珍英这句话,感觉怎么说都是多余的,就笑笑不语。   揭过劳模这个话题后,两人聊到了孩子的事情。   说起林顺利,何珍英一汪苦水无处诉说:“孩子大了有点难管,顺利小的时候挺乖,现在在学校也会搞坏事了,前几天跟其他孩子打架,对方爹娘差点找上门来。”   林晓在育儿方面处于空白期:“男孩子调皮很正常,长大点就好了。做错事的时候不要打骂,先问原因,再跟他们讲道理,实在不行再动手,不然他们记恨在心里,也不会听进去。”   这话何珍英是赞同的:“我很少打顺利,小的时候被爹娘打自己也不服气,自己当了娘肯定不能这样。”   两人在教导孩子方面有共同话题,就一直聊到了村里,分开的时候,何珍英抓了一把糖果给林晓:“这是镇上给的奖励,你拿回去给家宝吃。”   林晓摆摆手:“嫂子,你拿回去给顺利吃吧。”   “一斤呢,顺利吃不完的,拿着吧。”何珍英热情的塞到林晓手上,林晓推脱不过,就收下了。   带着一把糖果回家,家宝果然很高兴,听说是何珍英给的,还特别乖巧的说了一句:“谢谢伯母。”   谢谢这个词是林晓教的,家宝记得很清楚,岑春花和林旺财给他拿东西也会说谢谢。   看着家宝的小身影,林晓想起了林顺利,然后联想到了以后家宝上学的模样,大概就能想象出来了。   也不知道到时候的家宝会调皮捣蛋到什么程度。   ***   罗娇娇一直在项链揣在兜里,傍晚总结大会结束以后,她没回家,留下来跟办公室的人一起收拾。   去洗手的时候,路过一个车间,听到汤天栋和唐伟在聊天,她躲在机器后面偷听。   唐伟问:“那些东西都找全了吗?”   “在牛街找回来了几件,还剩一些没找到。”表兄弟两感情不错,汤天栋就没隐瞒,“给了那个老板一点钱,让他帮忙寻找卖宝物的母子,但她们没再去了,只能后面再想办法。”   他想好了,这样下去不是个办法,左右那块玉佩不是值钱的东西,找个机会跟林晓说清楚,直接跟家宝要回来。   “东西是汤家留在宁安镇的,得找全回去。实在不行就多花点钱。人家捡到了,肯定不想双手奉还,钱足够的话,还是有机会找回来的。如果找到了人,别为难人家,不然人家就算没典当完,也不敢拿出来了。”   汤天栋:“放心吧,我心里都有数的。拿回东西是为了让爷爷安心,不会跟捡到东西的人家计较,相反,还得好好谢谢他们。”   唐伟对汤天栋的能力有信心,了解了下进度就没继续问,两人先后离开车间。   等人走远了,罗娇娇才走出来,琢磨汤天栋刚刚的话,发现找宝物的其实是汤天栋而不是唐家,心里越发有底。   既然如此,她就不需要再拐个弯去认识汤天栋了。   劳模被截胡,通过宝物搭上汤家的事,总不会有人再跟她抢了吧。   ***   两天之后,罗娇娇把项链擦拭干净,佩戴在脖子上,用衣服盖住。   她借着帮办公室的人送材料的由头去见汤天栋,听说汤天栋在车间指导新机器的使用,直接去车间寻人。   汤天栋正忙,没空搭理她,让她把东西放到一旁,罗娇娇没走,安静的站在旁边等。   汤天栋忙完,才发现罗娇娇一直在等自己,让她在原地等候,出门去洗手。   刚打开水龙头,罗娇娇出现在旁边,哎呀了一声:“刚刚没注意,油渍滴到衣服上了。”   说着就开始脱外套。   汤天栋扭过头,不需要刻意关注,就看到了罗娇娇脖子上那串显眼的项链。   他关掉水龙头,眯了眯眼睛。 第60章   罗娇娇假装浑然不知, 把外套收好,然后自顾自的洗手。   汤天栋看了几眼,就认出项链了, 微微思量, 说:“罗会计脖子上的项链挺好看的。”   罗娇娇垂眼看了看, 笑着回:“这是不久前我娘去河边玩的时候捡到的,找不到主人, 就一直戴着。这样挂着明显,项链的主人见到了能找回去。”   汤天栋沉默。   他记得那个店的老板说卖宝物的是一对母女,前些天有人送了他一台缝纫机,他用不着, 还让那个老板帮忙出手, 后来老板告诉他,缝纫机就是那对母女买走的。   罗娇娇的娘他见过, 年纪跟老板说的没太大差别,这么说来,捡到宝物和玉佩的并不是同一个人, 卖掉宝物的是罗家。   可如果真像罗娇娇说的, 想把宝物归还, 当初就不会卖点那些东西。   汤天栋想不通罗家想要的到底是什么,这条项链对汤家来说又可有可无, 就没有问下去,洗完手就回去了,针对资料上的问题询问了罗娇娇几句,就回归工作岗位。   罗娇娇一脸懵, 汤天栋很少主动去问别人与工作无关的事, 刚刚问她项链, 肯定是因为东西来自汤家,她都想好怎么归还了,结果汤天栋表现得毫不在意,让她都不知道怎么做了。   就在罗娇娇困扰不已的时候,车间里的工人都围着新进的那两台机器看。   新机器还没人用过,所以也没人刚去开,怕操作不当弄坏了。   有人催促王永胜:“王永任,你在厂里待的时间最久,对机器最熟悉,不然你来开。”   王永胜摸了大半辈子的机器,在接触新鲜事物方面也算是个老手了,可这也是头一回看到这种机器,又贵又稀少,操作也跟别的不一样,犹犹豫豫的不敢动。   “我先看看怎么开。”王永胜围着机器绕了一圈,招呼在旁边站着的林晓,“你在机修部的时间不短了,过来试试,顺便锻炼技术。”   刚刚工人们已经互相推脱很久了,林晓没有客套,上去直接就找到开关,干脆利落的扭动,机器轰隆隆的开始运转。   之前的机器都是半自动的,这一台几乎是全自动,所有人都按耐不住激动的心情,欢呼雀跃。   “有了这台机器,厂里的效率就更高了。”   “明年我们肯定可以翻一番。”   新机器的声音伴随着大家的欢声笑语响动,汤天栋见林晓胆量好技术娴熟,走到她旁边,询问她一些有关机器的知识,林晓回答得很仔细也很专业,汤天栋不由得再次对她刮目相看。   两人针对新机器的问题聊了很久,倒是投机。   从新车间离开的时候,汤天栋悄悄的对林晓说:“待会下班的时候留下一会,有几个问题我想问你。”   林晓以为是关于机器的问题,就点头答应下来了。   下班的时候,林晓如约在厂里等着。   汤天栋处理好了一天的工作就来见她,开门见山的问:“家宝身上的那块木玉佩还在吗?”   林晓点点头。   “实不相瞒,那块木玉佩是我爷爷跟奶奶的定情信物,当初逃难的时候,和其他值钱的东西放在一个木箱子里,箱子已经不在了,我来宁安镇,就是想找回那块木玉佩。”   林晓乍一听很是诧异,她只当那块木玉佩是木匠做来随便把玩的,没想到是汤家的传家宝,听起来匪夷所思。可汤天栋都这么有钱了,不可能拿一件普通的饰物来开玩笑,毕竟那玉佩除了做得别致精巧,看着是不值钱的。   这么想着,林晓就如实说:“那块玉佩是前段时间带家宝去河边的时候捡到的,木箱子我们也看到了,不过里面只剩下那块玉佩,家宝觉得好看就一直留着。既然是您家的东西,明天上班的时候我再归还给您。”   汤天栋和她握了握手,感激道:“谢谢。”   林晓的手很纤细很小,而汤天栋的手掌很宽大,冬天也格外的滚烫,林晓似是被他手心的热度烫到了,缩回手的时候心里有股怪异的感觉转瞬即逝。   ***   林晓交还玉佩的第二天,汤天栋就不见了踪影,许波说他的指导工作结束,回市里了。   那短暂的相处,很快就被林晓淡忘。林晓每天专心于修理机器的工作,不知不觉中,就到了寒冬。今年南方的冬天出奇的冷,距离除夕夜只剩半个月的时候,厂里就放假了。   到了冬天,生产大队里喜闻乐见的一件事就出现了,那就是山上的冬笋长出来了。   有人已经先行动,挖到了几根笋回家煮着吃,把其他人都馋的,拿上锄头吭哧吭哧的赶往山上。   林晓和岑春花紧随其后,一大早就跟在人群后面出发。   杨美丽现在看到她们已经很少冷嘲冷风了,都是别过脸,避开她们的眼神,假装没有看到。   队里的妇女也是默契的不开口。   本来都等着看纺织厂开除林晓,谁知道林晓一待就是这么久,工作体面还有工资,林家早已不是村里最穷的,想嘲讽都无从谈起。   现在大家最看不起的,反而是获得劳模的何珍英了,有人甚至暗中猜测她和王志富,或者管这方面的哪个人有点什么关系,才脱颖而出。   一个寡妇,在龙福大队无依无靠,又得到了大家最想拥有的东西,更是备受冷眼,路上碰到了去挖笋,没人叫她一起走,单独落在后面。   何珍英对自己的处境心如明镜,也有意避开他人,步伐缓慢。   林晓和岑春花经过何珍英旁边的时候,见她落单,就叫上她一起结伴走。   村里的人看到了,眼里的嘲弄之意更加明显,什么锅配什么盖,也只有林家和何珍英能玩得来了。   岑春花主动提起劳模的事情:“顺利她娘,我听说劳模有外出学习的机会,是真的吗?”   “现在下来的通知说是外出去学习人家的技术,增长见识。”何珍英叹了口气,“我要文化没文化的,出去了也是让人笑话。”   “不能这么说。你一个人拉扯顺利长大,队里的活都没落下过,这个名誉给你是名副其实的。出去长见识好啊,你看我们家小宁当初去治病的时候,从人家那儿学了点修理缝纫机的技术,时运好就碰上当学徒这个工作了。你出去参观,可以多注意人家都依靠什么赚钱,回来找个活干,是好事儿。”   老实说,岑春花是有点羡慕何珍英的,有机会出去外面看看。她也是个没文化的人,家里兄弟姐妹多,学校的门都没踏进过,大字不识,来了龙福大队也是整天待在村里,都不知道外面的情况是怎样的。   不过好在像老人说的,孩子大了就有盼头,现在闺女不需要自己操心,还有个乖巧的孙子,儿孙双全。   这前半生,也算是满足了。   何珍英说:“还不知道能不能去呢。”   其实她还挺想带着顺利离开龙福大队的,在村里不仅会受尽冷眼,也不利于顺利的成长,不过这种想法,也只能先放在心里了。   ***   长冬笋的地方离村里很远,要走两个小时,两大片竹林,不知道是自然长出来还是几十年前别人种下的,已经找不到主人了,附近的人可以随便去挖。   林晓是第一次去挖冬笋,爬了半天山路,走到地方的时候气喘吁吁,竹笋林里大半地方都被别人挖过了,东一块西一块,尤其是土壤最肥沃的地方,看了都不知道从何下手。   其他人都往上走,在没人翻过的土地挖,觉得这样找到的几率大一些。   岑春花站在别人翻过的那些地方,准备从底下开始挖。   她把十几年的挖笋经验告诉林晓:“土壤最肥沃的地方,竹笋长得深,也大个。别人没挖到的地方还是会长竹笋的,顺着竹鞭找,容易找到。”   何珍英也是这么想的,就在旁边的空地挖。   没冒土的冬笋很甜,冒土的就苦了,看不到竹笋尖,都是在竹子旁边随便挖,能不能找到不仅得靠经验,还得凭运气。   前两天刚下过雨,土壤有点湿粘,小路旁边杂草丛生,林晓好几次差点摔倒,鞋子沾了土很重,走路都不好走。   她握着锄头随便在岑春花的旁边挖,挖了好久连根竹笋的影子都没见着,手心都起泡了,听到杨美丽她们聊天说找到了竹笋,很快何珍英也挖到了一根小的,过去看完竹子的样子,准备换个地方挖。   “娘,这儿不好挖,我去旁边看看。”   岑春花扫了一圈周围,最后指了个地方:“那儿吧,前几年那块地儿出的竹笋多,可以挖着试试看。”   林晓走过去,休息了一会开始挖,别说竹笋了,连竹鞭都没见着,渐渐的丧失了动力。   正好她感觉尿急,见旁边没什么人,就往不远处的草丛里走。   地上的落叶很滑,她走得又慢又小心,下一个小坡的时候,往旁边树叶堆积多的地方落脚,没想到踩中的是土坑,整个人刷的一下摔了进去,双腿踩在坑里,屁股摔在坑外的土上,火辣辣的。   林晓吓了一跳,赶紧从土坑里爬出来。   上来的瞬间,脑海里突然闪过一段清晰的记忆。   几年前,有村民偷偷在山上挖窑烧炭,唐睿他们几个知青去山上巡查,唐睿不小心踩中了捕兽器,她去山上找东西,正好遇到了受伤的唐睿,就把人救了。   当时下雨,两人好像还在废弃的炭窑里渡过了一夜。 第61章   记忆过于真实, 就像是洪水突然打开了闸门,受到冲击就激发出来了。   林晓从坑里出来后,坐在旁边缓了一会。   好在刚刚她踩中的坑是之前别人挖的, 里头除了树叶没有其他东西, 减少了恐惧感。   因为想起之前的事情, 她顺着去回忆,之前记不清楚的这一刻都慢慢的变得清晰了。   当初唐睿下乡的时候, 她一眼看中了唐睿的样貌,大胆的送东西。这年代女人给男人送东西意思很明显了,就是喜欢他。   可惜妾有意郎无情,她表达了几次心意唐睿都无动于衷, 并且唐睿还很是厌恶她。   直到她在山上救了唐睿, 两人的关系终于缓和下来,后来成为了朋友。   之前的“她”是个好运体质, 除了小时候摔脑袋,总是一些小的好事降临在头上,反观唐睿则是个霉运体质, 她不止一次见过他出丑, 在队里踩中猪食、在田边摔倒、去山上被困……一只手都数不过来。   队里每年都有祭拜土地山神的习俗, 到山上的土地庙祭拜结束以后,每户人家会获得几根小红绳, 寓意保护村名平安喜乐,唐睿离开龙福大队的那一年,她就赠送了一根红绳。   让林晓更惊异的是,记忆中的唐睿和汤天栋长了长完全相同的脸。   她觉得自己疯了, 居然会把两个人想到一块。   岑春花挖竹笋的间隙偶尔看一下林晓, 见她迟迟没回来, 赶紧叫了声:“闺女。”   林晓回过神,应了一句:“娘,我在这边。”   “别走太远了,回来这边挖。”   林晓嗯了声,就地解决完生理问题,就折回去了。刚走到刚刚放锄头的地方,就听岑春花惊喜的大喊发现竹笋尖了:“闺女,你快过来看,这根竹笋铁定大。”   林晓拿起锄头走过去,低头一看,果然有竹笋,看样子还不小。   岑春花跟她说:“闺女,你来挖。”   体验农活对于林晓来说都是稀奇的事情,挖第一根竹笋也很有意义,就把旁边的土给慢慢刨掉,清理干净完土,竹笋就冒出来了,比人的手臂还粗。   她刚想用锄头把竹笋切出来,岑春花惊喜道:“闺女,旁边还有一根,先把土挖完了再拿出来。”   林晓望了望,没见竹笋的影,岑春花急得用锄头指:“这儿。”   林晓仔细辨认,才发现是竹笋尖,就一丁点,特别的小,被土盖着,不容易发现。   她怕切断竹笋,先挖掉附近的土,挖得很深,没想到挖着挖着,她自己也发现了一根,林晓停下锄头,激动道:“娘,旁边还有。”   “竹笋都是成堆长的,我们这是挖到竹笋窝来了。”岑春花眉开眼笑,“闺女,快往旁边再挖一会,看看还有没有。”   费了这大半天劲,终于挖到了竹笋,还全部是大个的,母女俩都特高兴。   何珍英听到她们这边热闹,跑过来看:“三个大竹笋,一根都够吃一餐了。”   这是大实话了,大竹笋剥开切了以后一根能得一盘,要是小的,十几根都比不上一根大的肉多。   “差不多能吃一餐。”岑春花说,“没有空手回去就好了,得多得少都是运气。”   母女俩扩大范围挖了一圈后,没有再看到竹笋了才停下来,岑春花先切了一根给林晓做示范,既没有要得太老又不伤到竹鞭。   林晓学着岑春花的模样把剩下的两根竹笋挖出来。   母女俩今天也没抱太大希望,就拿了一个小布袋来,三根竹笋放下去,袋子就快满了。   这么实践之后,林晓大致知道怎么寻找竹笋了,母女俩分头行动挖。   竹笋现在刚长出来,年年都有人挖,竹鞭被损坏太多,长出来的并不多,得很有耐心的挖才能找到,刚刚岑春花就把几根竹笋的周圈从头到尾都挖了一遍才找到,因此林晓这次也没有着急,一点点挖。   而原先上去到处乱蹿的那些人一无所获,也下来了。   罗老根媳妇瞥见岑春花的布袋鼓鼓的,忙问:“春花,挖着竹笋了?”   岑春花谦虚的回答:“挖了这一大圈,手都起泡了,就挖到了一根。”   一根哪能把袋子装满啊,郭桂枝好奇岑春花挖到什么样的,走下来,也没先打个招呼就打开看。   不看还好,一看惊了:“你们挖到了这么多,还这么大根。看来这儿的笋比较大根,土质松。”   郭桂枝不仅自己看,还抽出一根笋给其他人也瞧瞧。   其他人羡慕得眼睛都直了。   这片竹笋林的笋向来长得比较大个,但今年还没人挖到过这么大的。   那些布袋还是空空如也的人心里都酸死了,赶紧在旁边挑个地方也挖。   知道底下的竹笋大,其他人也全都一窝蜂的跑下来,霎时林晓的旁边就围了一群人,争先恐后的挖笋。   最先找到的是罗老根媳妇,她自个瞒着不说,但挖出来的时候郭桂枝看到了,呀了一下:“老根媳妇,你也有收获了,挺大根啊。”   其他没挖到的扭头围观,虽然没有岑春花袋子里的大,但也差不多有手臂这么粗了。   果然,竹笋还是这一片的大。   没找到的其他人连忙埋头苦干。   距离林晓最近的人是王志富媳妇,这么久了她就挖到两小根竹笋,心里着急,挖得也快,锄头歪到了林晓上边的竹子旁边,没看到笋又往另一边去了。   林晓不急不慢的挖着,没找到也不气馁,一路挖到王志富媳妇刚刚挖过的地方,她锄头下得深,突然咔擦的一声,像是挖到竹笋的声音,赶紧停下来,扒开土看,真的是笋,她把笋尖的部分挖断了。   林晓怕把整根笋都弄坏了,赶紧从旁边挖,挖挖挖着看到了另外的三根,并排长在一起。   林晓不打算张扬让其他人知道,连岑春花都没叫就自己挖。王志富媳妇一回头的功夫就看到她那四根竹笋,就长在她锄头刚刚落过的地方心都碎了:“这么多笋!”   就一锄头啊,她刚刚要是多点耐心再来一锄头,四根笋都是她的了。   真的是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岑春花听到林晓这边有动静,自己那块地已经挖完了,小跑过来,看着跟刚刚差不多大的竹笋,惊喜的神色几乎没变化:“闺女,你自己挖到的啊。”   挖笋是个力气活,林晓都筋疲力尽了就让岑春花把笋拿出来。   王志富媳妇眼睁睁的看着岑春花把四根大笋尖放进袋子里,装都装不下,心里那个悔恨啊。   因为大家都没走,林晓和岑春花休息了一会,继续挖,但运气没那么好了,一根都没见着。   整整七根大笋,足够一家人吃好几顿,岑春花觉得累就叫林晓坐下来休息,准备过会就回家。   何珍英的收获也还不错,挖到了一根大的和几根小的,够吃两餐左右。   杨美丽得了多少林晓没注意看,只在回去的路上听到她给王志富媳妇分了一根笋,王志富媳妇推辞几句便笑呵呵的接过。   ****   回到家里,岑春花先接了一桶水把竹笋洗干净,家宝抓着竹笋不撒手,很快双手就被竹笋皮上的东西染上,手黑蓝黑蓝的,洗都洗不干净。   “娘。”家宝把双手递给林晓看,“手痒。”   岑春花就笑他:“刚刚奶奶就跟你说了,竹笋皮会让手痒。闺女,去炕里找点灰给家宝搓手能止痒。”   家里没有清洁剂,林晓就照着岑春花说的土办法给家宝洗手,家宝手上的颜色果然褪了些,也不喊痒了。   当天晚上,岑春花炒了两根竹笋,满满的一大盘,放点薄荷叶炒,特别香甜,家宝很喜欢吃,吃了一大碗。   吃完的时候,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家宝以后还要吃竹笋。”   岑春花宠溺的笑了笑:“还有几根,我们留着过年的时候吃。”   家宝点点头:“过年还有肉吃。”   林晓:“到时候买只鸡,给家宝做鸡腿吃。”   她从纺织厂回来,拿了十五块的工资,有五块是开机器的奖金,加上原来那四块,现在攒了十九块钱,这个春节不愁了。   听到鸡腿家宝的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家宝喜欢吃鸡腿。”   林旺财和岑春花相视一笑。   ***   整个生产大队的人都在盼着过年的因为过年队里会杀猪分肉,还会分别的东西。   这是一年中吃肉吃得最多的时候。   岑春花一家子也在盼,除夕夜的前两天,岑春花去仓库外面排队领肉,领到了四斤五花肉和一斤猪肝。   家里刚刚买了两只鸡留着过年,猪肉一领回来就做来吃。天气冷,吃完晚饭在厨房里坐着烤火聊了一会天就上床睡觉了。   外头下着蒙蒙雨,家宝在被子里缩得像条虫子,故事都不听了,睡着得特别快。   由于睡得早,林晓夜里醒了一次。   有一次迷迷糊糊的醒来,听到院子里鸭子在叫,以为是鸭子觉得冷,没当回事,没多久就重新睡了过去。   第二天早晨眼睛还没睁开,就听到岑春花在院子里叫嚷:“闺女他爹,鸭子丢了。院子里有脚印。” 第62章   林晓穿好衣服走出去的时候, 林旺财已经到鸭圈外边站着了。   “是不是鸭圈忘记关门了,鸭子跑到了外边。”   “不可能,昨晚睡觉的时候我把院门拴好了, 鸭圈也锁上了。我们家的鸭子真的少了一只。”岑春花斩钉截铁, “有了偷了我们的鸭子, 你看脚印还在。”   昨晚的细雨下得不久,院子里的土有点湿润, 踩了会留印子,一直顺到院门那边。   林晓只是看了几眼,就确认了脚印是男人的,因为脚掌很大。   昨晚半夜没人起来走动过, 而最肥的那只鸭子确确实实不见了, 林旺财皱眉:“这都快过年了,有谁会偷鸭子?”   别看大家平时经常关院门, 走动很频繁,也不会防备同村人,大伙儿家里有什么都是透明的, 只要杀鸭吃鸭, 就会被发现, 这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而且,村里的人都朴实, 偷东西被抓到要去吃牢饭的,大家就算有贼心也没那个贼胆啊。   “就是因为过年了,游手好闲的那些人家里没有肉吃,羡慕人家, 就来偷了。”岑春花第一个怀疑的对象就是周扒皮, 毕竟村里就有人说过被周扒皮翻过家里, 因为没有直接证据最后不了了之。   他们家整整六只肥鸭子呢,可不容易被人惦记嘛。   林旺财虽然不太相信有人会偷窃,可脚印是实实在在的,鸭圈也被人动过,鸭子不可能自己凭空消失。   岑春花开始唠叨:“肯定是昨晚那个时候偷走的,当时我就跟你说院子里有动静想出来看,你非说是风吹的声音。要是那个时候出来看,就能抓到人了。这下可好,鸭子被人偷了。不行,我得去问问其他人。”   落完这话,岑春花风风火火的离开家门,挨家挨户的去问有没有看到自家的鸭子,真正目的是看有没有人家门口有鸭毛。   因为没有确凿的证据,岑春花没敢说是鸭子被人丢了,免得到时候抓不着人,队里那边没有话去应付,毕竟现在村里发生偷窃事件是大事,抓到人还好抓不到人可就是污蔑队里作风不良,到头来还要平白无故摊上事。   大家的回答都差不多,说昨晚天冷睡得早,并没有看到林家的鸭子。   岑春花连周扒皮家里都去了,没看到肉的影子,周扒皮睡眼惺忪的问她:“嫂子,鸭子不见了吗?是不是院子没关好,走丢了。”   岑春花第一次走进周扒皮的厨房,没闻到肉的味道,线索断得干干净净,心不在焉的回答:“应该是吧。”   周扒皮一个人居住,那么大只鸭子,如果真是他偷的,不可能一个晚上就吃干净,总会留下点什么。可厨房干干净净的,她又不能直接翻人家的房子,灰头丧气的回家。   鸭子丢了,岑春花心情失落,自顾自的生闷气。   林旺财安慰她:“丢了就丢了,我们还剩五只鸭子,够过年的时候吃了。”   岑春花本来在生自己的气,懊悔昨天夜里听到声响没能及时起来,听到林旺财如此漠不关心,顿时就把气撒到他身上:“有五只鸭子,丢失的那只就不算了吗?那可是我们辛辛苦苦养大的,眼看就能杀来吃了。”   家里的粮食本来就不够吃,还拿些谷子喂鸭子,一只鸭子相当于他们家好多天的口粮。   岑春花越想越气,眼泪又浅,泪水在眼眶里四处打转,没一会儿就哽咽了:“平时省吃俭用,自己都不舍得多吃一粒米,就是为了把鸭子喂大,好在过年的时候杀来吃。丢了的那只至少五六斤,说没就没。”   “哪个杀千刀的偷了咱家的鸭子,让鸭骨头卡住他的喉咙,死了还算是便宜他的,臭不要脸。”   岑春花边骂边哭,家宝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跟着哭。   最后奶孙两人抱在一起哭,岑春花的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我的家宝,咱家的鸭子没了。”   家宝抽噎道:“家宝不吃鸭子,家宝不吃鸭子了。”   林旺财不知道怎么去劝,就给林晓使眼色,示意她出声安慰。   林晓忙说:“娘,丢了就丢了吧,也算是给咱家的一个教训。下午我们去砍点新竹子回来,把墙加高加固。”   她们家的院墙她早就觉得需要修整了,太矮,大人很轻易就能翻进来,还有院门,有门栓但那些木板间隔太大了,大人伸手就能从里面打开。   林晓一说话,家宝哭得很大声了,伸手让林晓抱:“娘,家宝不吃鸭子了,不吃了。”   岑春花见不得孙子哭,抹了抹眼睛,安慰家宝:“家宝不哭,过年还有鸭子吃,以后奶奶努力挣工分。再给你买新的鸭子。”   岑春花哭声止住以后,家宝才跟着不哭,林旺财不知道怎么去评判这件事,唉声叹气。   鸭子丢了,谁都很难过,毕竟那是一家子省着吃养大的。   可不管怎么说,损失已经无法挽回了,得往前看加固院子防止其他鸭子继续被偷才是要紧事。   午饭的时候,岑春花因为心情不好,一口没吃,坐在门边跟自己生气,谁劝都没用。   林晓没想到丢了只鸭子给岑春花的打击这么大了,想到家里的情况,也能理解。   龙福大队和林家实在是太穷了,穷到一只鸭子都是家里的重要财产。   她劝慰了岑春花几句,就拿上刀去砍竹子和木块,岑春花虽然内心背痛,但还是一起去干活了。   母女俩搬了十几趟的竹子,林旺财负责切割竹子,围院墙的时候林义国过来玩,看到他们院子里放置这么多竹子,就问:“要在院子里围菜地吗?”   林旺财回答:“昨晚鸭子丢了,准备加固院墙。”   “鸭子怎么会丢了,昨晚没关院门吗?”   提起这个,岑春花还是一脸没好气:“院门都关好了,是有人偷的,一大早就看到了院子里的脚印。”   林旺财叹息道:“估计是别的地方的小偷,路过我们龙福村没吃的,就进来偷拿了一只鸭子。”   林义国震惊道:“不是说鸭子是自己走丢的吗,怎么是被偷的?”   “唉……”林旺财长叹一口气,“这不是起来的时候没抓到人不好意思大张旗鼓的找小偷嘛,怕队里的人说我们泼脏水。”   林义国不了解真实情况,不做评价。   加强院墙可是个大工程,林旺财的腿不方便,岑春花和林晓的力气又没男人大,林义国微微思考,主动提议:“我来帮你们吧。”   岑春花不想欠大房的人情:“不用了,大伯,我们三个人自己做就可以了。”   林义国啥都没想,他就是不忍心自己的亲弟弟腿脚不便还要干重活:“院子挺大的,你们三个人一天做不完,多个人也能快点弄好。”   说完,他就提起地上的竹子,帮忙搬到院墙旁边。   能跟亲哥哥亲近,林旺财乐在其中,大方的接受他的帮忙:“大哥,那就辛苦你了。闺女和她娘爬院墙危险,待会就麻烦你爬上去了。”   “没问题的。”林义国在做家具方面是个行家,家里的东西都是他自己做的,围院墙这种事也不在话下。   有他帮忙,工作效率果然高了不少,几个人抢在天黑前把院子修整好。   林晓提了个建议,把竹子削尖,插在院墙旁边,有人要是翻进来就会受伤,跑也跑不掉。   林旺财觉得这样防着队里人不太好,但岑春花正在气头上,指使他这么干,只能顺着她们的话去做了。   晚饭林旺财留了林义国一起吃,林义国回去的时候,还给他送了根竹笋以示感谢。   岑春花晚饭仍然只吃了几口垫肚子,她一整天都无精打采的,没啥胃口。   睡前把鸭子全都赶到厨房里,锁得严严实实的,夜里起来盯梢了好几次,见没人闯进来还不放心睡觉。   直到过年期间,家里没人再踏足,岑春花才放松下来。   除夕和初一那天分别杀了一只鸭子,一家人吃得满嘴都是油,一年的辛苦在这一刻得到了满足。   最高兴的事情就是一家人都穿上了新衣服和新鞋子,尽管衣服不是整套的,但几年过去头一回添了新的,眉间的喜色就没消失过,尤其是家宝,穿了新衣服逢人就说那是岑春花给他绣的。   今年的春节过得有滋有味,初二的时候岑春花就想到了回娘家的事情,跟林晓和林旺财商量。   “闺女他爹,我五年没回过娘家了,闺女生了家宝这事还没来得及告诉娘家那边呢,不然今年我带家宝他们回去,给娘家的人认识认识。”   林旺财很爽快的答应了:“是应该给爹和娘看看家宝。你跟闺女和家宝去,我留下来照看家里的情况。”   岑春花的爹娘比他亲爹还疼自己,二老人好,之前岑春花嫁过来的时候一分彩礼没拿,还经常补贴他们,有孙子这么重要的事情,必须得让那边知道,不然说不过去。   纺织厂还没开工,串门走亲戚林晓是没有意见的。   回娘家的意见统一下来后,岑春花就开始收拾东西了。   她娘家在另一个县城,走路回去要两天,第一个晚上得借宿在亲戚家,来回往返好几天。五年不回去,空着手不好意思,还得准备些吃的给娘家。   初四早上,三个人早早起来,收拾妥当之后就准备出发去岑春花的娘家,家宝听说能出去玩,迫不及待的跑出院子,片刻就没了踪影。   岑春花正找人,家宝自己跑回来,兴高采烈的喊:“汤叔叔,汤叔叔来了。”   林晓和岑春花探头去看,汤天栋跟在家宝后面,手推自行车朝他们家走过来,自行车上还挂了一堆东西。   到了家门口,汤天栋停下自行车,边卸东西边解释:“叔叔阿姨,我过来给你们拜年,顺便看看家宝。”   年后几天不上班,生产大队的人都是聚众坐一起聊天,在村口看到汤天栋来村里拜年,都无比的震惊,跟过来看热闹。   岑春花纳闷了,只有亲戚才会上门拜年,他们家跟汤厂长八竿子打不着关系,汤厂长怎么会过来串门?   不过人来都来了,到家就是客,得招待,就迎汤天栋进院子:“汤厂长,进来说话。”   说完瞄了眼汤天栋身后的十几双眼睛,补充道,“把车子也带进来吧,放院子外边不安全。”   林晓上前帮忙抬自行车,进了院子以后,岑春花就把院门栓上了,防止其他人进来。   林旺财受宠若惊:“汤厂长,您怎么来了?”   汤天栋笑笑:“叔叔,称呼我天栋就好。”   “来来来,进屋坐。”林旺财拄着拐杖带他进厨房,“闺女,给汤厂长倒碗水。”   汤天栋带着那堆礼物跟他们到厨房坐下,林旺财一脸不好意思:“怎么过来了还带这么多东西。”   汤天栋:“给叔叔你们的一点心意。突然过来拜访,是不是给你们添了麻烦?”   岑春花摆摆手:“不麻烦不麻烦,您能来我们都能高兴。”   汤厂长可是送过好多东西给他们家,这是林家的贵人,能来家里拜年,是他们的荣幸。   家宝是最高兴的人,让汤天栋抱着自己,噼里啪啦的说了一大堆话,汤天栋耐心的听着,看着他的眼神格外柔和。   客套一番后,林晓疑惑道:“汤厂长,您怎么突然过来龙福大队?”   汤天栋在龙福大队没亲戚,和家宝也是萍水相逢的关系,不打一声招呼就来了,总不可能是为了见家宝的吧。   汤天栋看了看家宝,斟酌了下用词,决定坦言相告:“叔叔阿姨,林晓,我这次是为了家宝来的。”   岑春花紧张道:“家宝,这孩子怎么了?”   汤天栋摸摸家宝的脑袋,笑容都快从眼睛里溢出来了:“前年我出车祸,脑袋摔伤,暂时性失忆,这次春节回家,把以前的事情都想起来了。”   默了默,汤天栋在林家人不解的注视下接着说:“其实家宝是我的儿子,这次过来,是为了跟你们商量把家宝带回市里的事情。” 第63章   林晓和岑春花、林旺财同时震惊。   家宝是汤厂长的儿子?   岑春花惊得下巴都快掉了。   她也想过这事, 可真变成了事实,不免觉得匪夷所思。   “您刚刚说……”岑春花迟疑了下,“说家宝是您的孩子?”   她的目光落在林晓和汤天栋身上, 来回扫视, 还是不敢置信。   小宁的病转好, 又学会了修理机器这门技术的时候,她跟孩他爹都没怀疑过分毫, 因为小宁小时候的动手能力特别好,会自己做很多玩具。   可小宁跟汤厂长认识那时候,正是病得最重之时,汤厂长怎么会看上她?   而且, 下乡插队的不是唐知青吗?   “汤厂长, 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误会?”突然搭上一个贵人女婿,岑春花不敢轻易去认。   身为当事人的林晓也是一头雾水, 她对汤天栋没啥印象,唯一记得的就是曾到村里插队的唐知青。   可“她”喜欢的是唐知青啊,什么时候跟汤天栋扯上了关系?   家宝的小脑袋终于反应过来了, 仰头看向汤天栋, 犹犹豫豫道:“叔叔是家宝的爹?”   汤天栋宠爱的摸了摸他的脑袋:“对不起, 爹这些年来都没能好好照顾你。”   说完,他迎着林家人疑惑的目光, 看着林晓缓缓说:“林姑娘,你还记得之前的事情吧。谢谢你这几年来对家宝的照顾,现在我恢复了记忆,你可以把实情告诉叔叔阿姨了。”   林晓懵了。   什么实情?   她除了知道以前的自己暗恋唐知青, 还救过人家, 其余的可以说是毫不知情。   汤天栋继续道:“当初我离开龙福大队的时候, 曾经拜托你帮忙照顾家宝。从今以后,家宝就是我的儿子了,我会带他回城里,负责扶养他长大,林家之前对家宝的养育之恩我记在心里,有什么需要都可以跟我说。”   岑春花听不太明白汤天栋的意思,着急的问:“您的意思是,要把家宝带走?那小宁呢。”   汤天栋:“林姑娘不是家宝的亲娘,以后家宝自然不能留在龙福大队。”   他跟林姑娘只是朋友,各有各的人生,不能生活在一块,家宝只能跟他离开。   什么?   岑春花和林旺财又茫然了。   家宝是汤厂长的儿子,却不是小宁的孩子,这都什么跟什么?   林晓作为一个理科生,很快就根据汤天栋的话捋顺了其中逻辑:“您的意思是,家宝是您拜托我帮忙照顾的?我跟他没有血缘关系。”   汤天栋点点头。   准确的来说,他也不是家宝的亲爹。   当初他顶着唐睿这个名字下乡,并不是随机取的名字,而是因为唐家真的有这么一号人。唐睿是他舅舅偷偷在外面养的亲儿子,一直不被他外公接受,没能入唐家族谱,后来不知所踪。   他跟唐睿是表兄弟,在不知道双方关系的情况下,就认识了,关系还不错。   他来到宁安镇以后,见到了唐睿的媳妇,知道唐睿已经在动乱中死去,而唐睿的媳妇已经怀孕了七个月,准备分娩。   家宝的亲娘跟着他亲爹流离失所,落了一身病,生家宝的时候难产死了,帮忙接生的人正是林晓。   他用了家宝亲爹的名字,就想着替唐睿夫妇照顾这个可怜的孩子。离开宁安镇的时候本来想带着家宝一起离开的,但爷爷在信中说汤家遇到了点大麻烦,为了家宝着想,就把他留在宁安镇让林晓帮忙照顾。   好在四年过去,他记起了从前的事情,家宝也健健康康的长到现在,他把家宝接走,可以给他更好的生活条件和教育。   既然都摊开说了,汤天栋不想把事情搞得太复杂,三言两语把家宝的事情讲清楚,然后说:“家宝养在林家,把他接走应该征得叔叔阿姨和林姑娘的同意,你们都没什么意见吧?”   岑春花两眼一黑。   她可是把家宝当成亲孙子来养的,就这么拿走,她以后就没有孙子了。   林旺财耳朵也是嗡嗡嗡的,受了这么大的冲击,完全说不出话来了。   林晓皱眉:“家宝不能走。”   别说是爹和娘疼家宝了,她自己都习惯了这个孩子的存在,奋斗的动力之一就是家宝,怎么能说送走就送走。   汤天栋知道他们疼爱家宝,一时接受不了,耐心的劝导:“城里的生活条件和教育资源更好,家宝跟我回市里,会过得更快乐。我知道你们喜欢家宝,对他好,那肯定也希望家宝会过上好日子吧。”   岑春花和林旺财双双沉默。   汤天栋说的是实话,他们现在勉强填饱肚子,吃了这顿还得考虑下顿,以后家宝上学要很大一笔花销,对林家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如果家宝是亲孙子,他们砸锅卖铁也要给家宝最好的生活,可现在知道不是了,以后心里总会有疙瘩,能不能做到视如己出很难说。   林晓看着在状态外的家宝,心里也乱糟糟的,道理她都明白,就是不舍得,考虑了一会,狠下心说:“这件事的决定权交给家宝吧。汤厂长跟我们的初心都一样,就是为了家宝好。既然这样,让家宝自己选择他以后的人生。”   汤天栋没有立即回答林晓的话,低头看了几瞬家宝,想想也对:“家宝,你想跟爹去城里住还是跟林晓姐姐在龙福大队生活?” 第64章 (倒v结束章)   汤天栋心里一清二楚, 他跟家宝见过几面,关系肯定是比不上林晓这个养育了他更久的“娘”的,让家宝自己选择, 他肯定会倾向于林晓。   但他尊重家宝, 因为家宝已经记事了, 至少得知道他心里的想法。   家宝似乎是受了惊吓,从汤天栋的膝盖跑下来, 扑进林晓怀里,双手紧紧的攥着她的衣袖,撅着小嘴不高兴的说:“是娘,不是姐姐, 是家宝的娘。”   他像老牛护犊子似的, 挡在林晓面前,看汤天栋的眼神都带了点轻微的敌意:“叔叔是坏人, 娘是娘,才不是姐姐。”   说完,他抬起头, 紧张的看着林晓:“娘是我的, 我要跟娘在一起。”   林晓望着他不安的眼神, 心里软成一片,她自然是不舍得家宝走的, 可也不愿意耽误这个孩子以后的人生,就说:“如果家宝跟汤叔叔走,会有很多好吃的东西,还有好玩的东西, 跟娘在一起, 就没有那么多好吃好玩的了。”   “可是家宝喜欢娘和爷爷奶奶。”家宝泛红了眼, 委屈巴巴道,“娘是不是不要家宝了?”   “家宝吃得很少的,可以不吃糖,也不吃肉。”   说完这些话,他又扭头看向岑春花和林旺财:“家宝喜欢爷爷奶奶。”   他都知道的,从溪水生产大队过来的时候,杨叔叔跟汤叔叔就说过同样的话,只要他答应了?以后就再也见不到娘和爷爷奶奶了。   家宝一开口,岑春花哪里还能狠下心让他走:“奶奶也喜欢家宝,家宝就是奶奶的亲孙子,哪儿也不去。”   什么亲不亲生的,她说家宝是自己的亲孙子就是,谁也无法改变这层关系。   有了岑春花这句话保证,家宝的神情才放松了些,小心翼翼的问林晓:“娘呢?”   “娘也最喜欢家宝了。家宝要是不跟汤叔叔走的话,以后可不准后悔。”林晓慈爱的摸着他软乎乎的脑袋,即便跟家宝没有血缘关系,可并不阻碍她喜欢这个孩子。   有些人即便是血亲也不像一家人,而有些人即便没有血缘牵连也比亲人还要亲。她跟爹娘都喜欢家宝,是不是亲生的又有什么关系?再说了,家宝失去了双亲,跟自己或汤天栋又有什么差别呢。   汤天栋现在或许答应对家宝好,可以后结婚有自己的孩子了,保不准会违背承诺。   现在家宝跟着她是会吃点苦头,可以后总会变好的。   这么一想,林晓豁然开朗,不再犹豫:“汤厂长,家宝已经习惯了龙福大队的生活,他不愿离开您也不要勉强。”   林晓替汤天栋也想好了一个周全的法子:“如果您真心喜欢家宝,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看,以后可以跟林家共同扶养他,这样既能改善家宝的生活条件,又能让家宝的童年无忧无虑。”   汤天栋眉头一皱。   来之前他也做好了打算,短时间之内想带家宝离开并不容易,因为孩子都不认生,考虑半响,同意了林晓的提议:“既然这样,让家宝先留在龙福大队吧,有空的时候我再带他去市里住一段时间。”   他觉得,家宝只是习惯了农村的生活,等以后去城市了,也许想法就变了。   横竖家宝也就三岁半,并不急于这一时。   想通这一点后,汤天栋让岑春花和林旺财带着家宝先回避,跟林晓单独谈话。   记忆恢复以后,汤天栋看林晓的态度有了些微妙的变化,想起刚刚岑春花一惊一乍的模样,他问:“林姑娘没把家宝的身世跟家里说?”   林晓实诚道:“之前的事情我也忘了个一干二净,并不知道家宝不是我亲生的。”   她和爹娘也怀疑过家宝不是自己的娃,毕竟之前的她在队里被大家认为脑袋有点问题,按理不会做什么出格的事情,可后来仔细想想,她是后天受伤,长得还不错,要是被人看中样貌诓骗也是情有可原的,再加上杨刚说得信誓旦旦,就打消了疑虑。   刚开始养家宝的头几天觉得不自在就感觉身边凭空多了个陌生人,但她和家宝亲近得快,后来就真心的把家宝当成自己的儿子来看待了。   “忘记了?”汤天栋很是惊讶,不过转头一想,也能解释得通了。他在龙福大队的时候,林晓成天跟在他后面,整个知青点的人都知道这姑娘对他有意思,那时候他诸事不顺,就各种看林晓不顺眼。   再次回到宁安镇,林晓以陌生人的态度对待他,如果不是忘记,假装不熟是做不到这么自然的。   只是他出车祸短暂忘记一些事情也就算了,怎么林晓也会跟着忘记。   难道真的是红绳的作用?   汤天栋瞥了眼手臂,委婉的问:“我离开龙福大队以后,林姑娘过得怎么样,应该不怎么倒霉吧?”   虽然不迷信,可他戴了红绳以后,生活几乎是顺风顺水,就怕从前的霉运都转移到林晓的身上了。   林晓琢磨不透汤天栋话里的意思,想了想,认为他是想打听家宝,漫不经心道:“倒霉的事情倒是挺多的,不过都不是什么大事,扶养家宝没有问题。”   话题转回家宝身上,汤天栋把其他事都搁下,顺着问:“关于家宝的去处,林姑娘心里是怎么想的?”   林晓认真道:“我想让家宝五岁的时候再去上学,让他多玩两年,这两年内我会教他一些学校里学不到的知识,开发他的智力。两年时间,我肯定能存得一些积蓄,到时候让他去镇上读书。如果汤厂长想共同扶养家宝,帮他支付上学费用的话,去城里上学是最好的,教育资源比较好。”   “不过这些都是以后的事情了,到时候让家宝再决定吧。他留在林家,我跟爹娘都会善待他的。”   岑春花和林旺财都喜欢小孩,也都是善良的人,林晓相信他们也是丢不下家宝的。   “汤厂长的初心是想帮故人照顾孩子,可男人总归是没有女人细心,生活上不会那么井井有条,忙的时候经常顾不上家里的小孩。家宝他喜欢乡下的生活,目前不离开龙福大队是最好的选择。”   “这就是我的全部想法了,汤厂长您呢,是怎么考虑的?” 第65章   汤天栋觉得她说的在理, 亲近家宝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强行把人带走,家宝肯定会闹, 目前他家里头也没有照顾家宝的合适人选, 就同意了林晓的提议。   离开龙福大队的时候, 汤天栋留下了五十块钱,整整五张大团结, 说是留给家宝买衣服鞋子的。   送走了汤天栋,林晓和岑春花他们商量家宝的事情,林旺财说得斩钉截铁:“家宝就是我们林家人,是我的亲孙子。”   他自从腿受伤之后, 去哪儿都不太方便, 岑春花经常出去上工,自己在家很闷, 多亏家宝陪着,才觉得生活多了不少乐趣。   他放在心窝里疼的孙子,绝不可能推给外人。   家宝能过来认林家, 就说明跟林家有缘分, 左右就是多一个吃饭的人, 他们再累再苦也养。   知道了林旺财和岑春花的想法后,林晓就放心了, 她把五张大团结给岑春花保管:“娘,这是汤厂长给家宝的钱,拿个东西存起来,留着给家宝花, 这些钱都是家宝的, 我们一分都不花。”   “好, 娘都给家宝存着。”岑春花第一次看到这么多钱,但她对这笔钱没啥想法,不是自己赚来的花着不踏实。林晓从小到大的零花钱她都有存着,要不是林晓那年去治病花完了,能存下二三十块呢。   她之前用旧衣服缝了两三个小袋子,家里的钱都存在里边,再压在床板底下,把家宝的五十块钱存好以后,抱着家宝疯狂亲:“家宝就是奶奶的亲孙子,哪儿也不去,以后奶奶养你。”   听了岑春花的话,家宝弯了弯眼:“等家宝长大了也养爷爷奶奶。”   岑春花哎哟一声:“真是奶奶的乖孙子。”   解决了家宝的事情,岑春花把汤天栋那些礼物打开来看,有几斤肉、几斤糯米粉和一点红糖,除此之外,还有给家宝的两小包糖果和弹珠、简易弹弓。   家宝拥有自己的小玩具,高兴得转圈圈,把几颗弹珠塞进口袋里:“等顺利哥哥放学了送给顺利哥哥几颗。”   林顺利现在很疼家宝,一放学回家就带家宝去玩,有什么好玩的也会分给家宝,家宝喜欢跟他玩,有好东西也会想着他。   不过家宝不会玩弹弓,林旺财倒是会,手把手教他,见家宝年纪小,怕他伤到自己,林旺财就说:“以后爷爷在旁边的时候才能玩弹弓,不然会伤到自己,知道吗?”   家宝乖巧的点点头。   弹弓对家宝还说还属于稀奇的东西,爱不释手,林旺财带他出去找棵树来练习弹弓。   挤在门口看热闹的那些人好奇的问:“旺财,汤厂长怎么来你们家拜年了?”   上次去挖路,大半的人都认得汤天栋了,迷惑这种“大人物”怎么会大过年的跑来林家。   村子也就这么点大,年初没事干,大伙儿就喜欢瞎打听。   林旺财笑着打哈哈:“我闺女在纺织厂上工的时候捡到了汤厂长的东西,给人家送回去,人家感激在心,过来送个礼表达感谢。”   说完就带着家宝快步离开了,其他人见林旺财口风这么紧,兴致阑珊的散开。   岑春花和林晓把汤天栋送的那些东西放好,岑春花琢磨着怎么处理那些糯米粉:“闺女,要不要做点糍粑,做好以后带一点去你外婆家,分出一斤带过去怎么样?”   现在家里一年到头能够分得两三斤糯米都是件奢侈的事情了,大家一般都会留着过节的时候拿来煮着吃或者做糍粑,想碾成糯米粉得去生产大队的石墨里碾,特别麻烦,现成的品质还这么好的糯米粉家里是第一次得到。   糯米粉现在无论在城市还是在村里都是送礼的好东西。   送给娘家人,娘家肯定高兴。   钱全都留给家宝,其他东西家里可以自己处置,林晓就点头答应。   “明天去外婆家吗?”   “今天来不及了,我们明天去。”岑春花说着,抓了两把糖果包起来,准备明天的事情一起带回娘家。   今天被汤天栋这么一搅和,错过了出发的最佳时间,只能改期到明天了。   因为得了几斤糯米粉,又是春节期间,岑春花舍得拿来做糍粑吃,而且还是家里人人都爱的艾草糍粑。   村子附近的一座山就长了许多艾草,现在正是嫩的时候,她带林晓过去采摘了一大筐回家。   母女俩摘好艾草,林旺财和家宝也回来了。   “奶奶,这是什么呀?”家宝眨巴着大眼,疑惑的看着箩筐里那些艾草。   岑春花回答:“艾草,拿来做糍粑吃的。”   “家宝爱吃糍粑。”家宝软糯糯的说道,想起上次红薯糍粑的香味,不自觉的舔了舔嘴唇。   岑春花捏捏他的小脸蛋:“待会家宝帮奶奶洗艾草好不好?今晚就能炒糍粑吃了。”   家宝高兴应下,屁颠屁颠的去舀水放到盆里,岑春花和林晓挑拣好艾草以后,找来之前闲置的石槌和石臼,把艾草锤碎,和糯米粉混合在一起,添上合适的水,再用木槌把糯米粉锤严实。   弄好糯米,岑春花让林晓去村子旁边的芭蕉林里摘几片芭蕉叶,回来洗干净,垫在米箩上。   东西都准备齐全了,林旺财烧火,岑春花舀了点油放在碗里,锅热好以后,倒一点油进去,用手抓出一团糯米,揉成圆圆的米团放进锅里,快速翻炒,边炒边压,让米团变得越来越扁,这样既容易熟,又容易包起来。   炒艾草糍粑的火候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能米团的周围都鼓起来以后,就是熟了,再放到芭蕉叶上冷却,在里边添加点蜂蜜或者红糖,折叠成长方形的形状,吃的时候用刀切成小块。   家里还有点红糖,是上次纺织厂送的,岑春花拿了一点出来放艾草糍粑,最后炒了十二条,四个人吃了三条,岑春花把六条包起来,两条准备路上吃,四条送给娘家,其余的放在家里给林旺财吃。   林旺财挑了一条糍粑给家宝帮忙送入大房家:“家宝,把这个拿去给太爷爷。”   家宝乐呵呵的跑出去了,岑春花睁只眼闭只眼,假装不知道。   家宝去了一会儿就跑回来,脸冻得红扑扑的,从口袋里掏出两毛钱给林晓:“娘,太爷爷给的。”   除了两毛钱红包,还有几颗糖果。   过年的时候林晓也给了家宝一块钱红包,岑春花和林旺财也都各自给了几毛钱,但这都是家里给的,林建平是第一个给家宝新年好的人家宝很是高兴。   “这是太爷爷给的?”林晓帮他整理衣服,“糖果收好,一天吃一两颗就好,不然会影响牙齿,知不知道?”   “这颗给娘,这个给爷爷和奶奶。”家宝一颗颗的数,“剩下的分给顺利哥哥一起吃。”   林晓接过他递给自己的糖果,想到初二的时候何珍英送了点糖果给家宝,让他拿一条糍粑去送给林顺利,算是礼尚往来。   家宝正想去找林顺利玩,高高兴兴的捧着糍粑走了。   天黑时分,家宝玩累了跑回家,洗好澡就跟林晓躺到床上。   “娘。”他脑袋枕在林晓的手臂上,蹭了蹭,“汤叔叔会不会把家宝带走?”   家宝下午的时候玩得忘乎所以,林晓还以为他忘记这件事了,见他在意,就问:“你是不是不想跟汤叔叔走?”   “我想跟娘住一起。”家宝伸出软乎乎的小手拉住林晓的手臂,紧张道,“我吃得很少的。汪爷爷说我是福娃,养我的时候赚的工分是队里最多的,我把身上的好运都给娘好不好?”   “等我以后长大了,就挣钱养娘,娘不要抛下我好不好?”   家宝心思其实是很敏感的,他在溪水大队的时候,大伯和大伯母说家里没钱养他,把他送走。从那以后他就知道了,来到娘家里,一定不能吃太多,吃太多了会被嫌弃。   林晓看到他小脸皱成一团,一股母亲的责任感油然而生:“娘会一直照顾你的,不会让汤叔叔把你带走。”   家宝的眉头慢慢舒展,缩在林晓臂弯里:“家宝最喜欢娘了。”   他在心里默默的想,以后要少吃点,娘能养得起他,就不会有人来家里带走他了。   ***   第二天早上天刚蒙蒙亮,三个人就出发去岑春花的娘家了,家宝小,走一小段路就让人背,三个人的速度比较慢,中途在亲戚家借宿了一夜,走的时候岑春花留了点糖果给亲戚表达感激。   三个人是次日中午才走到五排生产大队的,五排大队比龙福大队富裕些,坐落在河水附近,村口有一个小商店卖东西,过年的时候大家都喜欢到商店门口坐着聊天。   岑春花带着林晓和家宝一进村,那些人都热情的打招呼:“春花,回来了啊,好多年没看到你了。”   “回来还拿这么多东西呢。”   “这是林晓吧,都长这么大了啊,成大姑娘了。”   岑春花这次回来提了两只鸭子,放在箩筐里,特别显眼,林晓背上也背了一个装东西的箩筐,看着东西不少。   当初林旺财是到五排生产大队附近上工才认识的岑春花,一眼看中,带了家里会说话的那些亲戚过来求亲,因为手脚勤快,没跟岑春花结婚就主动煮饭菜,给岑春花的爹娘留下了特别好的印象,这门婚事顺理成章。   岑春花家里共有六个兄弟姐妹,最小的是弟弟,岑春花排行第四,大姐和五妹嫁在同村,三姐嫁去隔壁村,距离就一公里左右,来往方便,过年过节经常过来五排大队走动。二姐距离稍微远一点,不过也在隔壁的生产大队。   岑春花是嫁得最远的,来往不方便,跟林旺财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几年才回来一次,从前都是空手过来,大包小包的回去,难得见她带了鸭,队里的人都觉得稀罕。   看到家宝的时候,一群人的眼睛都亮了,好奇的问:“春花,这小孩是谁啊?”   五排大队是岑春花的娘家,她熟悉,回来见人丝毫不尴尬,落落大方的回答:“我孙子,叫家宝。”   岑春花一打完招呼,家宝立即叫人,嘴巴甜甜的,大家听完都乐了。   瞧瞧,几年不见,春花的日子就变好了,不仅带好东西回娘家,女儿也成了家,有一个可爱的孙子。   这是烧了多少香才得到的福气啊。   有人问:“林晓的伤好点了吗?”   这回是林晓自己答的:“谢谢姨关心,我的伤口已经治好了。”   林晓受伤的事情五排大队都知道,没少可怜岑春花,从前岑春花带林晓回来的时候,她都闷闷的,特别胆怯,见人别说回话了,都不敢跟人对视,现在回答得这么利索,大家就知道是好了。   “治好了是好事。”   说话间,有人帮忙叫唤岑春花的姐姐岑桂花:“桂花,春花回娘家来了,还给你带了个可爱的外孙回来,快过来瞧瞧。”   岑桂花是最早抱上孙子的人,这会儿正带着孙子在河边抓小鱼,听到后匆匆忙忙带着孙子跑过来,看到真是岑春花,眼睛霎时就亮了:“回来了,快回家。”   六个兄弟姐妹感情深厚,各自嫁出去后很久才能见一次,见着了就特别高兴。   这时人堆里有人插话:“春花,林晓是什么时候结婚的啊,怎么都不通知我们一声,这喜酒我们都没喝上呢。”   “什么结婚?”岑桂花一脸迷惑。   岑春花并不打算这会儿解释,说:“大姐,我们回家再说。”   岑桂花点点头,跟着她们三个回到娘家。   岑春花的娘看到闺女回来,笑得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了。   几个儿女中,就岑春花嫁得最远,夫家的家境也最差,她最心疼最挂念的就是岑春花。   看到岑春花还带了年货,岑春花她娘嘟囔:“回来就回来,还带这么多东西做什么?存得点钱就给自己买点东西,别带过来。”   五排生产大队这边土地比较平坦,能种的农作物多,岑家的家境比林家要好一些。岑春花娘家人在她结婚的时候去过龙福大队一次,觉得林家穷,都心疼岑春花。   后来岑春花和林旺财被林建平赶出家门的事情在岑家也不是秘密,岑春花她娘知道岑春花不容易,见她破费不忍心。   “鸭子是我们自己养的,家里还剩两只呢,不用担心我们没得吃,给你跟爹带一只,剩下的一只杀了给大姐一半,五妹一半。”   现在手头不富足,距离远的岑春花没办法送礼,只能考虑在五排大队的。   岑桂花说:“我那儿就不用给了,你这么多年不容易,留着回去自己吃。”   “拿都拿来了,就收下吧。这鸭子我先放娘这儿,改天她杀好了大姐你自己过来拿。”岑春花熟车熟路的找来竹桌,把两只鸭子放进去盖好。   岑春花她娘早就注意到了家宝,问完岑春花的近况,就问起家宝了。   岑春花还没来得及回答呢,五妹岑荷花就带着两个孩子过来了。岑春花的二爷爷一家也过来坐,一大堆人围坐在一起打量家宝。   岑春花教家宝叫人,家宝一个一个的打招呼,声音软软的,听得大家心里都融化了。   打完招呼,岑春花才说明家宝的身份,岑春花她娘惊讶道:“小宁什么时候结婚了,怎么都不通知我们一声?”   岑春花说:“小宁,你去把那些糖果拿出来,分给孩子们吃。”   这是要把林晓支开的意思。   林晓会意,招呼一大帮孩子过去分糖果。   都是家里人,没有隐瞒的必要,岑春花就跟其他人直说了,说家宝的爹出了点事情跟林晓没办法结婚,家宝最近几个月才回来认亲。   话里话外她都表明家宝是自己的亲孙子。   听完岑春花的一段话,她娘的眼眶就湿了:“小宁这孩子命太苦了。”   岑荷花附和:“从小就多灾多病,结婚也没遇到个好男人。”   这种话自家说说就好,说多了也是戳自己的心窝,岑春花她娘扯到别的事情上。   多年不见,大家的话都特别多,家长里短什么都聊。   岑春花他爹性格闷,没说一句话,默默的到厨房做饭菜。   他烧了热水要杀鸭子吃,被岑春花看到,阻拦了,说是留着以后再吃。   岑春花他娘:“家里没什么好菜,我们一家人都在,把鸭子杀了,不用留着。”   “家里有什么就吃什么,鸭子留着以后过节的时候给你和爹吃。”岑春花最小的弟弟还没成亲,她知道自己的爹娘操劳了大半辈子也不容易,这么多人一只鸭子根本不够吃的,尤其孩子多,一人一块肉都不够,还不如留着,以后二老杀鸭子的时候能吃得上点肉。   见岑春花坚持,她爹就去做别的菜了,把家里留着那些好吃的都拿出来。   五排大队有围坐在锅旁边吃饭的习惯,一堆人围成一个大圈,有说有笑。   吃完饭岑桂花他们拉着家宝过去问话,都夸家宝可爱嘴巴甜,特别喜欢他。孩子们见到家宝也是特别喜欢,争抢着拉他的手。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家宝的身上,只有岑春花她爹,偷偷拉着林晓到自己房间里,把房门关紧,然后从枕头底下掏出两块钱塞给她,压低了声音说:“这是外婆的私房钱,偷偷存着的,你拿去用。别告诉你娘,你自己花。”   都是一分两分,皱巴巴的,放在一起一大叠,是岑春花她娘存了好久的钱。   看着外婆慈祥的脸,林晓想到了自己的姥姥也是这样,有什么都会想着她,每年过节都瞒着其他人给她塞钱。   她鼻头一酸:“外婆,这些钱你留着自己花,我自己有钱。”   “跟外婆客气什么。”岑春花她娘把林晓的手指合上,再帮她拉下衣袖盖住,“这是我单独给你的,藏好了,别让其他人知道。” 第66章   岑春花她娘生了六个孩子, 现在六十多岁,常年劳作,脸皱巴巴的, 手背上全是皮连着骨头, 一摸全部是茧。   林晓不好意思拿这笔钱, 就把钱放回她口袋里:“外婆,我现在自己会赚钱了, 你不用给我。”   “你哪来的法子赚钱,拿着吧,乖。这是给你的新年钱,每个孩子都有的, 就是你的比她们多一点而已。”岑春花她娘慈爱的摸摸林晓的脑袋, “等你不需要我操心的时候,才能不拿。”   岑春花她娘心疼自己的四闺女, 爱屋及乌,也特别宠林晓。   身上有点小毛病的孩子,总会让大人多上心些。林晓之前脑袋有问题, 其他人或许都避之不及, 岑春花她娘只有心疼, 每年都背着家里人攒一两块钱留着给林晓。   林晓本来不想要的,可拒绝不了, 就收下了:“谢谢外婆。”   岑春花她娘再次叮嘱:“记住啊,连你娘都不能告诉,这笔钱只是你一个人的。”   她怕林晓不会自己花,钱不在手里, 什么东西都买不到。   林晓回答说好, 岑春花她娘拉着林晓说了会悄悄话, 有孩子发现她们不见了,就跑过来屋子外边喊:“太奶奶,太奶奶。”   是岑桂花的孙子。   岑春花她娘唉了一声,开门带林晓出去。原本在厨房里坐着烤火的人全都转移到院子里坐着,见林晓从岑春花她娘睡觉的屋子出来,就知道这是岑春花她娘又偷偷给这孩子塞钱了,默契的假装不知道。   十几个人围在院子里聊天,谈到林晓伤口治愈的事情,岑桂花说:“林晓这些年浪费了你们不少钱,你挣的全都拿来给她治病了,现在她病好,平时多带她去上工挣工分,给家里补贴点钱。”   “林晓年纪也不小了,不能一直待家里等吃的,你得让她干活。”   岑桂花是个性子直的,一直不太赞成岑春花的做法,当着林晓的面就直说出来了。   她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之前就跟岑春花说过再生几个,最好要个儿子,这样老了也有依靠,可岑春花非得说孩子多了养不起,守着傻乎乎的林晓,就是不肯再生,她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闺女本来就是赔钱货,以后总要嫁出去的,林晓不聪明,也没文化,她真怕岑春花老了以后孤苦无依。   林晓就坐在旁边呢,岑桂花说话犀利,她自己没感觉,倒是把岑春花弄得尴尬了:“小宁没少帮家里做事,今年还给我们家挣了不少工分呢。”   林家的遮羞布早在很多年前就被揭开了,岑桂花也不怕说话得罪人:“你也别太惯着她,女孩就要多干活,不然以后想找人再结婚,会被夫家嫌弃。现在的男人,上过一点学的眼光可高了,要求文化高,还得孝顺,会干活,反正什么都能做。”   在岑桂花眼里,女孩生来就是应该帮家里减轻负担的,她的三女儿也是没上过学,但从小就帮忙家里干活,不知道多省心。   哪有人像林晓这样的,从小到大啥都不干,是脑袋摔坏了,又不是身体坏了啥也不能做。   她也不是针对林晓,就是为自己的妹妹不值,嫁得远,老公腿缺了一只,女儿小时候智力还不全。放眼周围几个生产大队,就没哪个人过得这么惨的。   岑春花她娘瞪了岑桂花一眼:“林晓之前病了你又不是不知道,非得叫她干活做什么。她一个人能吃得了多少饭,春花和旺财两个人还养不起吗?”   无论发生什么,岑桂花她娘永远是站在自己的外孙女这边的,从房间出来,她就拉着林晓的手没松开过,她对林晓的宠爱是所有人有目共睹的,被她这么一呛,岑桂花就不敢说话了。   岑春花看人差不多到齐了,想着林晓在纺织厂工作的事情也应该说出来让大家一起高兴,就直接说了。   听完以后,岑春花她娘高兴得直拍林晓的手:“果然是外婆的好孩子,比你表哥表妹都争气。”   林晓笑笑:“外婆,只是学徒而已,挣不了几个钱的。”   “能进纺织厂就好了,管它能挣多少。你看你那些表哥,都是农民的命,进不了厂。”   五排生产大队所在的镇子也是建有纺织厂的,岑春花她娘那一辈没读过书,可也知道那是个厉害的工作,不是一般人能进入的,路过旁边都望而生畏。   她外孙女能进厂,给她脸上添了好大的光嘞。   其他人听了也是高兴不已,你一句我一句的夸林晓有本事,都是真心实意的。   岑桂花刚刚说了那番话,脸都羞红了,不过作为大姨妈,她也没吝啬自己的赞美:“好好在厂里工作,给你娘争光。你娘在龙福大队被人看不起,你现在帮她争回了脸面,以后带你娘过上好日子,就没人敢再说你们了。”   林晓点点头,面对夸赞的话没有骄傲,对于岑桂花的嘱咐也没表现出不高兴的意思。   岑春花她娘无论如何也没想到,只是几年没见,林家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那么担忧林晓以后的日子了,甚至还取笑她:“这么重要的事情都不告诉外婆,让外婆替你高兴高兴。”   “这不是还找不到时间跟您说嘛。”林晓没打算瞒着的,“目前,还只是学徒不是正式工,有可能留不下来。”   岑春花她娘:“那些就不管了,去厂里学到点技术以后出来有口吃饭的手艺就好。”   岑家的人都没见过厂子的样子,只有去赶集的时候远远看过几眼,觉得厂房建得特别好,里边的工人穿得好,一看都是文化高的人,听说林晓在厂里上班,拉着她问了许多厂里的事情。   林晓一一解答她们的疑惑。   最后所有人得出个结论:林晓是真的出息了。   岑春花和林晓的到来可以说是岑家今年最大的喜事,院子里充满了欢声笑语。   岑桂花和岑荷花待到晚上十二点的时候还没有回自己家睡觉,岑春花的六弟岑长生现在二十七岁了,迟迟没结婚,家里有空房间,岑桂花和岑荷花就决定住下来,跟岑春花一起睡,聊聊天。   岑春花好几年没见到自己的姐姐,有很多话要说,就跟她们挤同一个屋子了。   林晓和家宝单独住一个房间,躺下的时候,家宝从口袋里掏出一块五毛钱给林晓:“姨外婆和太婆给的。”   家宝还区分得出来哪张钱是哪个人给的,挑了两毛钱出来:“这是太婆给的,还给了糖果。”   这么多亲戚里,家宝最喜欢的就是和蔼可亲的太婆了。   林晓看着家宝那两毛钱,再想起自己的两块钱,感觉到了外婆对自己的偏爱。   一般家里有了更小的孩子以后,长辈的注意力大部分会偏向于年纪小的,很少会去照顾她这样的大孩子。   外婆是真的疼爱她。   林晓的心头热热的,把家宝的钱收起来:“以后家宝长大了,过来看太婆的时候,给她买一两件衣服好不好?”   家宝点头:“以后给太婆买好多好多东西。”   ***   岑春花难得回娘家一次,家里就剩两只鸭子,有林旺财照料,没啥担心的,就打算在娘家多住两天。   趁着她们回来,娘家人告诉了她和林晓岑长生的婚事情况,觉得林晓进厂又读过书,文化比较高,让他帮忙出主意。   岑春花她娘提到这事就叹气:“两三年前就谈好了,我们家还给女方家里送了点东西,算是定亲,今年都打算过去谈亲事然后办酒席,谁知道那姑娘去年和一个刚退伍回来的军人对上眼了,不愿意嫁过来。长生年纪也不小了,对方悔婚,这不是耽误我们家长生嘛。”   村里的男人二十岁就结婚的比比皆是,岑长生快奔三都没找到老婆,家里很急,挑的姑娘家里穷,对方父母答应得好好的,就是姑娘不想嫁那么早,就一直等。   谁知道等了几年,就坏事了。   这年代结婚多是长辈帮忙说媒,像林旺财和岑春花这种先看上眼再带媒人过来说亲的很少。   关于舅舅的事情,林晓隐约听过一些,全是外公外婆做主,听说对方悔婚,不解的问:“既然那姑娘不愿意嫁,为什么舅舅还等了这么多年。”   照外婆和姨妈说的,岑家的条件比对方好得多。如果两个人对上眼了,早就该办酒席了,拖了这么久,说明对方在犹豫。   现在这种情况,最是尴尬。   岑春花她娘直叹气:“对方嫌弃你舅舅是个磕巴,怕嫁过来了以后生的孩子也是个磕巴。”   这也是岑长生这么多年都没找到老婆的原因,说话结巴,条件差不多的怕这病会影响后代,条件差的也怕。   给岑长生挑的那个对象是岑春花她娘亲自把关的,人特勤快,也孝顺,身子也不是完全健康的,是个哑巴。   身体条件方面两个人是合适的,就是那姑娘比岑长生小六岁,之前岑家觉得对方年纪小恋家不愿意嫁过来就没催,没想到对方是单纯的看不上岑长生。   哑巴嫌弃磕巴,说出去是件稀奇事。   于理订了亲对方是不能悔婚的,可于情,对方有了喜欢的人,岑家也不能强行去拆人姻缘啊。   岑春花她娘没说的是,女方家里头还怀疑过林晓的病也是家庭遗传,跟岑长生的磕巴一样会传给下一代。 第67章   自从过来拜年以后, 岑长生说的话其实挺多的,他虽然结巴,话说得不利索, 可为人开朗, 一点也不自卑, 也不在乎别人会嘲笑他。   林晓对岑长生的印象挺好,便跟着关注他的婚姻大事:“那外婆是什么想的?”   岑春花她娘愁眉苦脸:“现在就是想不好怎么处理你舅舅这件事情才忧愁, 不去求亲你舅舅会没老婆,去了人家姑娘要是不愿嫁,我们家也没脸面。小宁啊,你读书多, 你跟外婆说说, 这件事该怎么处理?”   当初岑家过去订亲的时候,可是请了那个生产大队的队长做见证的, 女方不能因为有了喜欢的事情抵赖这门婚事,可岑春花她娘觉得,那姑娘有了相好的对象, 真上门了也不会真心对自己的儿子好, 如果耐不住寂寞, 去找其他男人,那以后打的是她儿子的脸, 岑长生想二婚更难,还不如一开始就取消了婚事。   她自己是想明白的,就是顾虑岑长生,犹豫不决, 需要有个人推他一把。   “舅舅呢, 舅舅是怎么想的?”   “你舅舅想取消这门婚事。”岑春花她娘长叹一声, “可别看你舅舅是个磕巴,也是读过几年书的,思想比很多人进步得多。”   岑长生没什么恶习,手脚特勤快,大年初三就开始上山去找吃的了,今天也没在家。   林晓想了想,说:“等舅舅回来,再次问问他的意思再说吧。”   父母帮忙相亲本来就是不确定性比较强的事情,她所接受的婚育观念就是两个人互相喜欢才结合,婚后的幸福比例会大一点。   当然,感情是可以慢慢培养的,两人觉得合适,为了日子凑在一起也行,可女方都有看对眼的人了,对她舅舅肯定是没有感情基础,以后的日子很容易出现变故。   从她的角度来说,她尊重舅舅的选择。   岑春花她娘:“小宁说的是,这是长生的媳妇,以后跟他搭伙过日子的,让他自己选择。”   傍晚岑长生去挖冬笋回来,吃完饭岑春花询问他的意见,岑长生结结巴巴的说:“那…那那那姑娘,人挺…挺好的。就…就是我们俩没有感情,这婚还是不…不结了,以后再找一个。”   岑长生的结巴是遗传了上一辈的,听他说话都觉得很难喘上气。   “娘,四姐,我…我想找个时间去把这婚退了。以后要…就算没媳妇,我自己也可以养爹娘。”岑长生是个明白人,他不想强迫对方嫁过来,免得双方心里都不舒服。   岑春花她娘心疼道:“长生,这婚要是退了你可别后悔。”   “我不…不后悔。”   确定了岑长生的想法,第二天岑春花她娘就带着人过去把婚退了,林晓也去了,那姑娘躲在房间里没出来,后来还是她家里人催促,才扭扭捏捏的出来见了一面,看得出来岑家退了这门亲事她也挺不好意思的,一直垂着脑袋不敢见人。   人长得倒是挺白净的,不会说话,因此从头到尾都是她爹娘在说,二老特别的局促和尴尬。   当初是女方村子的队长当了订婚的证人,现在退婚岑家也把人请了过来。   大部分是岑春花她娘在说话,心平气和,既没表现出不高兴也没咄咄逼人,把女方弄得满脸通红。   这门婚事很平和的毁掉了,岑长生不失望也不难过。   林晓觉得自己的舅舅和外婆家脾气挺好的,算是比较讲道理的农村人了,真诚的希望岑长生能够找到一个互相喜欢的姑娘。   本来只是想想,没想到她回家的前一天就听到了好消息。五排生产大队的某个妇女主动过来找岑春花她娘说媒:“长生她娘,我听说你家长生的婚事退了。秀容她爹不是上个月刚没了吗,秀容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她说想嫁得近一点,方便照顾她娘。我就想到你家长生了。”   五排生产大队分为三个小村子,每个村子距离半公里左右,那妇女口中的秀容就住在旁边的小村子,平时不常见面的,年纪比岑长生小了整整七岁。   岑春花她娘心里肯定是乐意的,可秀容那姑娘她见过,身体健全的一姑娘,长得也很周正,年纪又小,嫁给他小儿子感觉耽误了人家。   “这事我都替你问过人家的意见了。秀容和她娘都很乐意,你们岑家秀容她们都知道的,尤其是长生,手脚勤快,是个适合过日子的。要是你们愿意过去问亲,就找个好时间过去秀容家跟她们谈谈。”   这突如其来的喜事可把岑春花她娘乐坏了,既然有人说来帮忙说媒,就说明对方先有的意思,只要岑家愿意,成功的几率很大。   娶队里的姑娘也好啊,来往方便。   那说媒的妇女又说了:“秀容她们家有点困难,就是不知道你们会不会介意。”   “不会不会。”岑春花她娘是求之不得,“只要秀容不嫌弃我们家长生年纪大点就好。”   那妇女又问了岑长生:“长生呢,你是怎么想的?”   岑长生点点头:“只…只要秀容愿意我也是愿意的。”   他到这个年纪已经不奢想什么喜不喜欢了,只求对方是真心过来跟自己搭伙过日子。   这几年看着别的同龄人结婚的结婚,生娃的生娃,他心里头说不羡慕是假的。   谈妥以后,岑春花给说媒的妇女送了一些东西那,那妇女高高兴兴的走了。   岑春花她爹就会挑选良辰吉日,翻书一看,明天就是好日子,把大女儿和五女儿都叫过来一起商量。   几个姐妹都很是高兴,各自从家里拿了点东西出来,准备拿去女方家说亲。   林晓掏了三块钱买东西,被岑春花她娘知道了,说了她一顿:“东西我跟你外公买就好,你都没啥钱,花这个冤枉钱干嘛?”   林晓笑笑:“要是事情成了,我就有舅母了。给舅母家花钱,我心里也高兴。”   家里人都这么团结,岑春花她娘开心,就没让林晓把东西退回去,次日起来,一大家子浩浩荡荡的前往女方家里。   秀容有一个七岁的弟弟,娘年纪也大了,不过是个能主事的,特别热情,特别会说话,和岑春花她娘相谈甚欢。   岑家来这一趟女方家心知肚明,女方家的亲戚也全都到齐了,都是一个队的人,互相认识,聊天特别轻松愉快。   林晓插不上话,就坐在一旁听那些长辈聊天,当事人岑长生和秀容坐在双方长辈的中间,被大伙儿打量。林晓觉得这个年代的相亲还挺有意思的,七大姑八大姨都聚齐在一起,谈得特别快。   秀容跟她差不多大,一点也不害臊,给所有人都倒了水,坐着的时候安安静静的。   林晓对她的印象就是挺瘦的一姑娘,皮肤略微黝黑,一看就常年干活。   人太多,林晓待得不自在,家宝也是,拉着她出去玩,母子俩就去外面逛逛,等回去的时候,两边的长辈就谈妥了。   回到岑家,大家一高兴,就把两只鸭子都杀了,煮了满满的两大盆鸭肉,小孩子都争着吃,没出锅岑春花她娘就给林晓和家宝偷偷夹了两只鸭腿出来,林晓没吃,岑春花她娘就让家宝吃两只。   岑家是个大家族,小孩子多,鸭腿少,有些没吃到鸭腿的孩子特别羡慕家宝,小孩子嘴快,想吃就直说了:“太婆,我也想吃鸭腿,为什么弟弟有两只鸭腿,我没有。”   是岑桂花的孙子。   岑桂花给他夹了一块大鸭肉:“弟弟年纪最小,第一次来我们生产大队,让他多吃点,才能长高。”   那个小孩子撇了撇嘴:“可是我也想吃。”   不等岑春花主动提醒,家宝就把自己碗里的鸭腿分了一只给他。   岑春花她娘赞许的看着家宝:“是个会分享的好孩子。”   整整两只大鸭子,晚饭每个人都吃得很满足很饱。这天晚上,岑桂花和岑荷花回她们自己家睡去了,岑春花跟林晓挤一屋。   林晓问:“娘,舅舅的婚事成了吗?”   “成了,对方好说话,秀容那姑娘你外婆看着长大的,人不错,你舅舅这回可是占上大便宜了。”   要不是秀容的爹病死了,她们一家孤女寡女不容易,秀容肯定不会嫁到岑家来。   不过岑长生的婚事有了着落,所有人心里都踏实了。   林晓想起白天那姑娘的家,觉得对方确实挺困难的,不过女方跟他舅舅都是勤快人,以后结婚了肯定能过好日子。   岑春花不由得感慨:“本来以为你舅舅这辈子都娶不到媳妇了,没想到阴差阳错,反倒娶了个好的。”   岑家结巴的人不多,一辈人也就出一两个,真娶了个哑巴,才是真的怕下一代受到影响。   秀容比退婚的那姑娘好多了。   “其实结婚这种事情不用着急,短时间内遇不到有缘分的人也没关系,等一等总会遇到的,不要匆匆忙忙决定自己的婚姻,免得后悔。结婚是件大事,得认真考虑。婚姻不顺也不要自卑,更不要在意别人的流言蜚语,总有一个人不介意你的过去。”   岑春花这句话不仅是讨论岑长生,也是变相的说给林晓听。   她活了大半辈子,见过形形色色的夫妻,双方都看着好的结婚以后也是一地鸡毛,生活如不如意还是得看自己怎么经营。   林晓经历了这么多事情,现在又养着家宝,以后结婚男方肯定会挑三拣四,她不希望林晓匆忙嫁人。   林晓很吃惊,她没想到岑春花一个农村妇女思想这么先进。   她赞同道:“婚姻是得好好考虑。”   从前她活了三十岁都没遇到真心喜欢的人,现在也是这样,不急着结婚,等以后工作稳定了再考虑。   ***   岑长生的婚事谈妥了,但没这么快办酒席,最近的好日子也得两个月以后,林晓和岑春花就先回家去了。   走的时候,几个姨妈和太婆都给了东西,有的给米,有的给旧衣服,她太婆给的东西最多,不仅有米、冬笋,还有猪肉。   回去装了满满当当的两箩筐东西,两人背都不好背,路上又借宿在那个亲戚家一晚上,走的时候留了两斤米。   亲戚家人还不错,大早上起来给她们做饭菜吃,她们吃饱以后就继续赶路,天黑的时候终于回到了家。   家里头空空荡荡的,林旺财不在,岑春花正疑惑人去哪了,住附近的王奶奶过来说:“春花,你们可算回来了,你们家昨天晚上遭了贼,旺财被贼打了,现在躺在村卫生社里。你们快去看看。”   岑春花面色一变:“旺财被打了,谁打的?”   “不知道啊,旺财腿不方便,被人打晕,还是你大伯发现他被打晕的,过来的时候贼就跑了。”   岑春花听到林旺财受伤心急如焚,顾不得问清楚,风风火火的往卫生社赶。 第68章   林晓把从外婆家带回来的东西放好, 再锁好房门,就赶紧背着家宝去卫生社看望林旺财。   林旺财是被人用木棍砸了脑袋,流了不少血血, 后脑勺肿了一个大包, 醒来没多久, 说话有点困难。   本来回娘家这一趟岑春花很高兴,回来看到自家男人受伤心里头愧疚, 又心疼他,趴在林旺财的病床上大哭。   “旺财,是谁把你打了?告诉我们,我绝不放过他。”   昨晚的贼是用了力的, 林旺财伤得不轻, 艰难的吐字:“没看清人,昨天晚上我听到厨房有动静, 起来去看,发现鸭子少了一只,那贼躲在门后面, 给了我几棍子。”   当时天黑, 他就拿着个煤油灯, 没看清人,醒来的时候就躺在卫生社了。   要不是林义国及时赶到, 还不知道林旺财会出什么事儿。   林旺财的腿本来就瘸了一只,无论是力气还是灵活度都比不上别人,抓不到人也正常,岑春花哭得更凶了。   她后悔没能早两天回家。   事情的经过王志富都了解清楚了, 林义国担心林旺财一个人在家每天晚上都会过去看看, 昨天去到的时候, 厨房里的东西七零八落的,鸭子全都跑到院子里,林旺财躺在地上昏迷不醒,他叫人以后马上把人背到卫生社医治。   砸伤林旺财的棍子当时还放在他脑袋旁边。   林家是确确实实进贼了。   王志富表情凝重:“我们大队连续几年获得良好大队的称号,偷窃这种事情是绝对不能出现的,必须找出这个偷东西还伤人的贼。”   “旺财哥,你在卫生社好好养伤,这贼队里帮你找出来。”   队里出了贼,大家都义愤填膺,不用林家说,都铁了心要把人找出来。   “不管贼是不是我们队里的,只要抓到人,都必须把这不要脸的给打死。”   “我们对几十年没出过什么事,全都让一个贼给坏了,决不能放过他。”   龙福生产大队作风优良,是榜样村,平时大家都不怎么关院子和厨房的门,就是因为信任村里人,贼目前虽然只光顾了林家,可威胁的是整个生产大队的安全。   谁知道下一次贼会去哪家偷东西。   偷东西的就是个败类。   岑春花抬手抹抹眼睛:“队长,你一定要把贼找出来,还旺财一个公道。上一次我们家瞒着队里没说,过年前有人去我们院子糟蹋过了,偷了只鸭子,那天夜里下雨,醒来的时候我们懒得了贼的脚印,没抓到人就不敢说出来。这次溜进我们家的和上次那个肯定是同一个人。”   “上次也进贼了。”王志富皱眉头,“嫂子,你当时怎么没跟我说?”   “当时是半夜有的动静,我们没起来看,第二天一早起来只见到脚印,怕冤枉人,就没跟你说。谁知道贼会变本加厉。”岑春花是悔不当初,她还以为上次贼得手以后就不敢再去了,没想到纵容了贼的胆子。如果她多个心眼,把这件事早点告诉王志富,贼得到威慑,也许她男人就不会受伤了。   可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   都怪她。   岑春花一个劲的跟林旺财道歉,把所有的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   林旺财安慰她:“媳妇,我还好好的,你别哭。肯定能把贼抓出来的。”   大伙儿七嘴八舌的讨论贼的作案动机,最后得出一个统一的论断:贼是为了求吃才去偷窃,见林旺财家里有鸭子,嘴馋忍不住就趁天黑的时候去偷了。对林家这么了解的人,肯定是队里的。   这么一想,人心惶惶。   罗老根说:“贼是不是我们队里头的不知道,但他肯定是想吃肉,昨晚估计也是吓到了,没来得及带走鸭子。我们队里养鸭的没几个人,按旺财媳妇说的,年前家里就遭了贼,大伙儿仔细想想,那几天有没有看到人吃鸭肉。”   这年头有钱买鸭来吃的没几个人,只要有人见到过,很容易找到人。   有人忙说:“我家过年的时候也吃了鸭子,但那是买的,我大哥跟我一起去的集市,可以给我作证,这件事跟我没关系啊。”   郭桂枝觉得这么找人不是很靠谱:“过年大伙儿都会买鸭子来吃,这么多人呢,区分不出来谁是贼。”   罗老根媳妇觉得这话有道理:“既然是偷的鸭子那肯定是偷偷吃的,很难找到人,再说了,贼也不一定是我们队里的,毕竟几十年过来也没出过贼,人没抓着就认定是村里人,这不是败坏自己的名声嘛。”   这话一出来,大伙儿都点点头,觉得不能这么轻易下结论,他们都是清清白白的农民,不能给自己泼脏水。   王志富考虑了许久,最后提议:“我看呐,贼没得手是不会放弃的,估计以后还会去春花家偷鸭子,不如派人在队里轮流巡逻,如果贼再出现,肯定能抓到。守夜的人得是身强力壮的,到时队里出点钱补贴,谁愿意干这个活?”   一听是有钱的活,几个年轻人立即踊跃的举手报名。   “我愿意为队里出份力,找到贼大家才能安心。”   “我们队的名声不能让贼给糟蹋了,我也愿意在队里巡逻。”   ……   林旺财有岑春花照顾,村里人讨论得特别大声,林晓做啥都插不上话,就默默的扫了眼人。   她爹这一受伤,每家都来了人,多的全都到齐,少的也来了一个,只有周扒皮没出现。   人刚做完坏事的时候最是心虚,不敢出现在人前,林晓第一时间就联想到了周扒皮,觉得他的几率最大,游手好闲,又贪吃。   不过现下没证据,她也不能认定就是周扒皮,见村里人都这么气愤,感觉他们已经打草惊蛇了,想找到贼估计悬。   人都散了以后,林晓才上前询问林旺财的身体情况。   林旺财让她不用担心,叫家宝上前,问他去五排生产大队怎么样。   家宝说五排大队很好玩,太婆人很好,林旺财就笑了。   “你们在那边不错我就放心了。”   岑春花又气又无奈:“都这个时候了,你还有心情关心我们在娘家过得怎么样,自己的身体一点都不担心。”   “就一点小伤而已。”林旺财看得很开,“现在最重要的是抓到贼,我们队里这么团结,肯定能把贼揪出来的。”   瘸了只腿后他相当于半个废人,没死他已经庆幸自己命大了。   还在卫生社待着的林建平不高兴的皱眉:“怎么去娘家去了这么久,旺财腿瘸,留他一个人在家不安全。”   这是怪罪岑春花的意思了。   父子俩有矛盾是真,林建平关心林旺财也不是假的,知道他受伤的时候,比任何人都急。   发生了这么一出,他看岑春花是越来越不爽了,要不是岑春花跑去娘家几天,林旺财也不会自己跑到厨房看,被贼打伤。   岑春花理亏,不敢顶嘴。   林晓说:“外婆家有点事情,我们多住了两天,要是知道家里遭贼,也不会这么久才回来。”   王志富怕他们吵起来伤了和气,从旁劝:“这种事全都不能先预料到,不是重伤就好了。养养几天就能恢复。”   说完后,王志富又跟他们保证:“旺财哥,嫂子,这事我肯定会给你们一个说法的,旺财哥你安心养伤,费用我们队里出。”   林旺财道了谢。   家里人回来,林旺财就不愿意躺卫生社里,林义国把他背回家,林建平一直黑脸,在他们院子里走了两圈后,发现了新情况:“院墙旁边的竹尖有血迹,那些竹子也全都乱了。人是从墙那边跑的,还受了伤,让队长挨家挨户去找受伤的人。”   林建平当过老师,很理智:“旺财受伤以后去卫生社看望的人我都瞧了一遍,队里好几个人没露过脸,重点查他们几个。”   林晓和岑春花跑过去看,两根竹尖上果然有血,院墙上加固的竹子也坏了一边,看来是贼跑得太匆忙留下的痕迹。   如果贼真受了伤,范围就小了。   林晓去找王志富,告诉了他这件事情,并让他先保密。   这事的动静很大,王志富知道已经惊动了贼,说:“放心吧,我不会说出去的,这件事只有我们几个知道,我偷偷去查有没有人受伤,有了进展再告诉你们。”   王志富是个好队长,林晓相信他的能力,道了谢就回家帮忙照顾林旺财。   林建平送了一只鸡过来,让他们煮汤给林旺财补身子,还有几户亲戚也拿东西过来看望了。   过来问候的人岑春花都记着数,方便以后还人情。   家里没人打扰,林晓才问起昨晚的细节:“爹,你真没看到贼的样子?背影什么的有看到吗。”   林旺财叹气:“当时天黑,我们家的煤油灯又快没油了,特别暗,什么都没看到。”   岑春花听着都揪心:“这个贼,就知道惦记我们家的鸭肉,欺负你腿瘸。”   要是他男人几年前没出事,在村里也是个力气大的,人肯定跑不了。   岑春花想想就气恼。   没有一点头绪,就只能寄希望于王志富了。   得了这个教训,岑春花和林晓连夜修理墙,加了整整两排竹子,院墙弄得很高,连院门都跟着换了,让林义国帮忙做的新门。   有贼潜入家里,林晓睡得不怎么安稳,夜里经常醒来,她胆子来,一醒就到院子里看一遍。   等了五天,王志富那边才有了新消息。   “旺财哥,嫂子,确定了,溜进你们家的人是邓磊。他还没成年,本来我想把他送到镇上去教育的,他害怕偷偷跑了,现在找不到人。” 第69章   邓磊是队里的一个小孩, 现在才十五岁,也是个没读过书的,天天不是在家里等父母养活, 就是上山下河找吃的, 到处乱蹿, 跟周扒皮关系挺好,经常聚在一起吃饭。   总而言之, 就是个小混混的类型。   他长得挺壮实,现在身高跟大人差不多了,不务正业偷东西完全能理解。   岑春花问:“他跑哪儿去了,邓磊他爹娘挺讲理的人, 家里看着也没那么缺吃的, 怎么会过来偷鸭子?”   队里的人是什么性格大家都心知肚明,上一次进院子的小偷如果也是邓磊, 他爹娘应该会知道,居然没有教育,让他又跑过来偷, 这是岑春花不能理解的。   “队长, 这两次的小偷肯定是同一个人, 邓磊上次如果把鸭子带回家吃,他爹娘肯定会说, 我怀疑有人教唆他。”   “上次不是他偷的。”王志富说,“我已经问过了,他只承认自己嘴馋,那天晚上害怕旺财会告发他就把人打晕。”   “不是同一个人吗?”林晓诧异, “那邓磊有可能会跑到那儿, 现在管得这么严, 他肯定跑不了多远的。”   虽说改革开放了,可农村管理还是很严格,出远门需要队长开证明,邓磊最多就是去投靠亲戚。   “估计跑不了多远,过几天找不到吃的就跑回来了,到时候再对他进行思想教育。偷窃打人这种行为我们队里是不容忍的,得把人送去镇上的劳改农场。”邓磊一个小孩犯了这么重大的错误,王志富也很生气,如果不严格批评教育,以后肯定还会有人效仿,偷东西打人的事情变多以后,连带着整个村子的风气都会变坏。   “旺财哥,我已经给邓磊爹娘做过思想教育了,让他们以后好好教育孩子。等邓磊回来了,我再带他上门跟你亲自道歉。”   林旺财感激道:“辛苦你了,志富。”   王志富是个好队长,这几天为了他的事情出了很多力,每天晚上都有人拿着煤油灯在村里巡逻。自己的事被这么重视,林旺财是非常感恩的。   “什么麻不麻烦的,旺财哥你客气了。”王志富愧疚道,“出了这种事是我管理不好村子,我有责任整顿村里的作风。”   王志富对邓磊打人这件事很重视,事情多,慰问了林旺财几句就回家了,当天晚上立即写出了新的几条村规,粘贴在村子里的公示榜上,警示作用很强。   其中一条是以后偷东西打人的一律送到劳改农场进行教育。   ***   岑春花和林晓轮流照顾了林旺财半天,傍晚的时候林旺财睡下,林晓说:“娘,我们去邓家,跟邓磊的爹娘说说这件事。”   偷窃未遂打人,对方连一句道歉都没有,这算什么道理。   邓家没教育好孩子,她们不能让对方好过。   岑春花顺走了院子里的一根木棍,气势汹汹的:“走,我们找邓家说理去。”   母女俩刚出院子没多久,邓磊的爹娘就自己过来了,半路遇上,两人手里还拎着一小袋红薯。   碰到面,邓磊爹娘表情很是尴尬:“春花,你跟林晓要去哪儿?我跟我家男人刚准备去你们家里。”   岑春花把棍子放下,收敛了点气势:“我跟闺女也正准备去你们家,说说邓磊把旺财打了的事情。”   这件事自己占理,是吃亏的一方,因此岑春花说话中气十足,特别大声。   邓磊爹娘羞愧得脸色通红。   四个人现在站在王奶奶家门口,说话太大声会引来其他人围观,邓磊她娘就低声下气的说:“春花,这件事都是我们的错,没有教好邓磊,让他干了坏事。我们两个想去见见旺财,亲自跟他道歉。”   “旺财睡了,他这一天下来脑袋疼,坐都坐不了,躺着也不舒服,你们有什么话就在这儿说吧。”   邓磊她娘面色窘迫的看了看旁边的街坊邻居,好多人听到声音都从院子里出来围观。   邓磊犯错已经给他们丢了面子,再众目睽睽之下跟岑春花道歉,邓家在队里就没立足之地了。   “春花,能不能回你家再说邓磊的事情。”邓磊她娘近乎哀求的说。   王奶奶眯着老花眼问:“这是怎么了?”   邓磊她娘抬了抬手里的红薯,非常尴尬的回答:“我跟邓磊她爹刚准备去看望旺财。”   “我听说你家邓磊跑啦?”王奶奶高声道,“小小年纪怎么能干这种坏事,以后他回来了必须好好教育。要不是旺财命大,就被他打死了。”   其他人跟着附和王奶奶的话:“邓磊小小年纪不学好,跟你们两个脱不了关系。我们队的风评都被邓磊弄坏了,做错了事情得承担,怎么还能跑呢?”   “他什么都不会做,肯定跑不了。你们把他叫回来,送到镇上好好教育。”   队里的人对这件事的处理意见都一样,就是把邓磊送去劳改。   今天村里一大半的人都去山上寻找邓磊,他爹娘也跟着去了,黄昏的时候才回来,所以这么晚才带着东西去找林旺财。   街坊邻居都在批评指责邓磊的作为,顺带着数落他爹娘不会教育孩子,把夫妻俩说得哑口无言,脸红得像煮熟的虾子。   不管怎么说都是一个队里的人,总要给对方留点颜面,岑春花心一软,说:“到我们家坐坐吧,旺财的话就不要叫醒他了,让他多睡一会。”   邓磊她娘终于松了口气,埋着脑袋跟岑春花去他们家,双腿迈得比兔子还快。   去到林家,邓磊他爹娘道歉了好久,请求岑春花的原谅。   岑春花心里本来一软,好话坏话全让她们说了,拉不下脸再去斥责:“等邓磊回家了让队长处理这件事吧。”   邓磊他娘急急的说:“春花,邓磊我们夫妻俩会教育,但这件事得请你跟旺财帮忙跟队长表个态。他年纪小不懂事,能不能给他一个机会,不送他去镇上的劳改农场。”   要不是王志富说要送邓磊去劳改,他也不会害怕得逃跑。   现在改革开放没几年,犯罪的惩罚没前几年那么重,可也不轻,去劳改的人不是没命就会回来没多久就疯癫了。   邓磊他爹娘舍不得自家儿子去遭这个罪。   王志富做事公平,往不好的方面说,有时候严格到不近人情。   受害方是林旺财,只有林旺财亲口说不计较,王志富才有可能松口。   林晓本来以为邓家是诚心过来赔罪的,没想到是过来讨人情,她想着自家爹后脑勺的伤口,破了好大一个口子,头发剃了一大半才能涂药。   可以看得出来,邓磊当时是下了死手的,如果不是她爹福气大,脑袋不是被打傻就是人被打没,亏邓家还能说出这种亏心话。   他们只关心自己的儿子会不会去吃劳饭,一点也不担心他爹的伤。这么纵容孩子,难怪邓磊这么张狂。   林晓冷着脸说:“不去劳改也行。”   一句话没说完,邓磊她娘就喜上眉梢:“真的,你们真同意帮邓磊说情。”   岑春花是个良善之人,不会像泼妇一样骂骂咧咧,可并不代表她愿意大事化小小事无。   受伤的是她男人,邓家肯定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了。   她怕林晓答应了邓家的请求,忙掐断她的话:“不行。这不是我们林家自己的事情,关乎到的是整个队的名声,让队长自己来处理。”   拿生产大队的名头来压,邓磊她娘跟他爹都不敢说话了。   林晓继续道:“我刚刚话还没说完呢,邓磊可以不去劳改农场改过自新,但必须让我们家也打一顿,打成我爹那样。都是一个队里的,我们也不为难你们,邓大娘您觉得哪个法子好我们家就选择哪个。”   邓磊他娘脸色刷的白了。   打回来?   这怎么行,他家邓磊年纪这么小,照林旺财的伤口打,不死也得残。   邓磊他爹拒绝道:“不行,绝不能这么打邓磊。”   旺财的伤口他们都去看过了,不是小伤。   邓磊他娘急了:“都是一个队里的,不至于做到这个份上。邓磊他已经知道做了。”   “那就按照队里的规矩办。”林晓不留情面的打断他,“他真知道错,就不会跑。来我们家偷东西的时候和打我爹的时候可没想过大家是同村人。他跑去哪儿大娘和大叔应该是知情的吧?要不是你们俩溺爱,他也不会这样。他要么回家承担责任要么一辈子待在外边不回来。”   宁安镇这么偏僻,交通又不便,林晓不相信邓磊能躲很久,估计是他爹娘把人藏在哪个地上,等求好情了就叫他回家。   岑春花点点头,恨不得对她闺女竖起大拇指,硬气得很:“对,我们家不追究你们两个已经是给邓家留脸面了,想让我们再饶恕邓磊,这是不可能的。”   说完,把他们送的那一小袋红薯还回去:“这些红薯我们家不稀罕,我们现在只想找到邓磊,让他去劳改农场待几年,才能出这口恶气。我们就不相信了,他能跑得了一辈子。”   邓磊他爹娘本来就挑中了林旺财一家好说话这点才过来求情,没想到他们一点也不给面子,脸青一阵白一阵的。   断断续续有人过来院子外边围观,趁着人不是很多的时候,夫妻俩灰溜溜的走了。   ***   接下来一段时间,邓磊一直都没有回龙福大队,他爹娘的表情焉焉的,看到岑春花和林晓都是绕着走。   林旺财的伤口伤了十天才结疤,能正常下地走路。   纺织厂已经开工了,林晓回去上班,因为这两年收益好,开工第一天厂里给每个人都发了几张肉票,林晓拿着去换肉,给林旺财补身子。   岑春花怕林旺财再出事,没去上工,留在家里照顾家宝和林旺财。   林晓一直关注邓磊的去向,还托马大强帮忙打听,可惜杳无音讯。   开春以后的某天她下班回来,在龙福大队前往宁安镇的路口遇到了刚开会回去的王志富,满脸喜色,走路感觉都轻飘飘的。   林晓主动打招呼:“志富叔。”   王志富扭头:“是林晓啊。”   他脸上的笑容更深了,看到大队里的人就忍不住分享喜讯:“我们队发生大事了,特大的喜事。” 第70章   王志富难得有特别高兴的时候, 那笑容都快从脸上飞出来了,林晓问他:“是什么事啊?”   “地的事情。”王志富说到一半就掐断了话头,“这事我们回去说, 让整个队的人都知道。”   这种关乎全队利益的事情还是整个生产大队的人全部在一起的时候说的就好, 大伙儿一起高兴。   林晓见他神神秘秘的, 就没问。   路上两人同行,王志富憋了好几次, 差点就忍不住说出来了,刚回到队里就憋坏了,拿着大喇叭挨家挨户的喊:“大家到仓库集合开会了,有好事要说, 动作快点, 别磨叽。”   “都到仓库开会啦,所有人都去, 是好消息。”   队员们都下工回家了,听到吆喝,吃饭的没吃的全都往仓库那边赶。   一百来号人站在仓库外面, 王志富没回来就凑在一起嘀咕, 讨论发生了什么事。   “你知道队长叫我们过来有什么事要说吗?”   被问的那个人也是毫不知情:“不知道啊, 我听到喇叭喊就过来了。”   大伙儿更加疑惑了,刚刚队长急匆匆的, 看起来这么兴奋,都不知道有什么好消息要说。   路上的时候王志富就先提醒过林晓就,因此她回到家没有吃饭,简单洗了下手就带家宝他们过去集合。   之前开会每户人家出一个人就行, 这次整个生产大队的都出动了, 阵仗很大, 岑春花也好奇的伸长脖子张望。   “怎么了这是?”   林晓也不知道:“等志富叔回来就知道了。”   一路上她不用观察都能发现志富说憋得很辛苦,看着也是真开心,应该是有关全队的事。   大家心里都痒痒的,等着王志富回来宣布,喊完最后一户人家,王志富终于带着他们小跑过来,站在仓库外边的大叔底下,激动得直搓手。   “乡亲们,我们队要出息了。今天去镇上开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落到了我们镇,下个月我们队里头开始实行这个制度。”   王志富还没有好好解释这个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意思,就有人道出疑惑:“什么是家庭联产承包制啊?”   他们常年在地里干活,消息封闭,不理解这个制度的意思,自然也无法对王志富现在的心情感同身受。   王志富刚刚太激动了,想到队里的人好多人都不识字,就换成通俗易懂的话来解释:“简单来说,就是以后我们每户人家都能有自己的地了,可以在自己的地上种东西。”   大家先是一愣,等反应过来了,脸上全都是喜色。   “我们…我们有自己的地了?”一些老人激动得说话都磕巴了,“志富啊,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大伙儿的注意力全都在自己有地上面,七嘴八舌的问起来。   “有地是什么意思,是把队里的地分给我们自己种吗?”   “队长,以后我们农民可以拥有自己的土地了?”   ……   你一言我一语,非常的热闹。   这可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嘛,之前地是属于生产大队的,是公家的,他们去上工是为了挣工分,积极性没有那么高。   如果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土地,就能在上面种粮食自己吃自己种,不怕吃不饱饭了。   王志富做了个停止说话的手势:“大家先别急着激动,等我把话说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止是分土地这么简单,我慢慢跟你们解释。”   说话声渐渐变小,王志富把喇叭放到嘴边,一字一句的说:“乡亲们啊,国家对我们好,给我们分土地了,这是我想了半辈子的事情,现在实现了,我比你们都高兴。”   “这个政策是前两年开始实行的,成效很好,在一些地方已经落实了。党和国家看中我们宁安镇这块土地,特意给我们批准实行这个制度。”   “落实以后,我们生产大队就开始分田到户,自愿原则啊,每户人家分到一定比例的地,每户主要签字盖章。”   “当然,有一点我得跟你们讲明白了,地分给了我们但不是属于我们个人的,还是属于国家的。是国家照顾我们这些农民,把土地分给我们来种,所以实行这个政策以后,大家在自己分到的土地上种粮食了,每户都得保证完成每户的全年上交公粮,以后不再向国家伸手要钱要粮。交完公粮的部分才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多干多得。”   王志富停顿了下,缓了一口气后接着说:“我这么说,大家能听明白吗?”   罗老根第一个举手提问:“队长,你的意思是,每年我们还是要交固定的公粮,交完以后剩下的就是我们自己的。”   “就是这个意思。之前我们是一个队一起种粮食交上去以后剩下的再平分,以后就是每户自己交自己的,多余的是我们自己的。”   “这件事得征得你们所有人的同意,你们如果愿意这么干,怎么分配土地的问题我们过后再开会讨论,争取找到一个合适的方案。”   “那要是粮食种不够,交不了公粮呢?”   “那得拿家里的其他东西补交,国家给了我们土地,那是心疼我们农民辛苦,我们得感恩,好好干活种粮食,给国家一个交代。”   “之前队里一起种我们都能交够,地分下来以后就看大家自己的本事了,多劳多得。”   老人们的理解能力比较差,针对这个制度问了王志富很多问题,王志富在镇上都了解清楚了,一一耐心的回答。   所有人都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后,有人欢喜有人愁,看法各不同。   “这个制度好啊,有了自己的地,自己干活,种的粮食多,生活条件就上来了。”   “只要努力就不愁,没有粮食吃了。”   说句不好听的,之前大家一起干活,总有人偷懒,粮食长得好不好全看那一年的气候情况,公共的东西大家都没有那么上心,如果变成自家的粮食了,肯定会好好种,分到手里的也比之前多。   “我们队里的土地有的肥沃有的贫瘠,有人分到好的地能种出好粮食,分到不好的那些该怎么办?”   “这地该怎么分是个问题啊。”   “以前大家一起种粮食,收获多少都是大家一起得,以后就是每家每户自己的了,如果天气不好,粮食种不活,很可能饿肚子啊。”   担忧的大多是老人,几十年过来他们已经习惯了过去的种地制度,不敢改变现状。   支持和高兴的多是比较年轻的人,有闯劲,干劲也足,跃跃欲试。   不管怎么说,自己的地都比集体的好,他们自己来种,有多少本事吃多少粮食,像过去那种做法,按人口来分,有些年迈没力气的,没出什么力,也分到了同样的粮食他们心里不平衡啊。   这么想着,有人激情澎湃道:“队长,我同意包干到户这个做法,我们有自己的土地才有干劲,我愿签字。”   “我也愿意。”   同意的人都陆陆续续的举手,林晓记得明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明年就开始全国实行了,龙福大队提前了一年,无论现在同不同意,以后都是这么干的,而且这制度真的比现在的好,就跟着举手赞成。   王志富扫了一圈人群,同意这么干的人远远超过不表态的人,有些人犹豫迟疑也是情理之中,但不管愿不愿意,镇上的命令已经下来了,以后就得这么干,他现在要做的就是乡亲们的思想动员工作。   于是,王志富想了想,说:“这样,大家都回家好好考虑,给两天的时间,后天我们再开会表决。只要大半以上的人同意,我们大队就跟着国家的政策走。”   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决定,关乎到每个人以后的温饱问题,大家的激情很快就散去,回家讨论。   有人心存疑惑的就留下来再询问王志富。   王志富表达的意思已经很清楚了,林晓一家还没吃晚饭,就散得很快。   饭菜已经煮好了,吃完以后林旺财就今天开会的内容问:“媳妇,闺女,队长说的这件事你们都是怎么想的啊?”   岑春花不假思索:“肯定得包产到户,只有我们在自己土地上种出的粮食才是属于自己的。我们一家四口人吃不了多少,三个劳动力呢,有些人家里头十口人也才三四个劳动力,可年头的时候却分了十个人的粮食。真算下来的话,还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划算些。”   就算以后只有岑春花一个人能种地,她也有信心自己一个人种的粮食和别人一家子的一样多。   林晓也赞成:“等开会讨论好怎么分配的问题好,我们家再跟着其他人签字盖章。看大家今天的态度,赞成的是多数,以后肯定就实行这个制度了。这制度对我们有好处,分到地以后我们就能自己决定种什么东西了。”   “大伙的意见倒不是什么大事,怎么分配会有场硬仗要打。”   龙福村的水田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分下来一户人家没几亩地,而且那些田不是连在一起的,这儿一块那儿一块,土壤条件不一样,种出来的粮食也不一样到时候大家意见肯定多。   这么一问下来,林旺财心里就有底了:“先等队长叫我们去开会吧,到时候听听其他人的意见,反正我们家跟着国家的制度走。”   岑春花期待的搓搓手:“以后有自己的地,我们就不愁粮食吃了。”   她想的是粮食,林晓想的却是别的更挣钱的东西。   从前大家一起干活一起吃饭,吃了这顿没下顿,谁都不会比其他人富裕到哪儿去,包产到户的制度落实以后可就不一样了,贫富差距会慢慢显露出来,她们赶在了好时候,只要时机挑得对,再加上一点运气,林家以后的日子绝对能变好。   林晓也暗戳戳的期待了起来。 第71章   通知完消息的第三天晚上, 王志富就召集全村人投票,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愿意签字包产到户。   确定大家都跟着政策走以后,王志富让每户派出一个人做代表去仓库开会分配土地的问题。   岑春花和林旺财觉得林晓读过书, 又在纺织厂工作, 见过世面, 比他们懂得提意见,相信林晓的能力, 就派了她过去参加。   全村五十五户人家,五十几个人聚集在仓库,凳子不够坐,晚到的人就站着。   林晓到得挺早, 挑了个凳子坐下。   其他户派的代表多是男人, 见林家二房派了林晓一个女人过来,都很惊讶, 觉得她过来瞎凑热闹,明显有点瞧不起。   有人忍不住问:“林晓,你爹呢, 怎么不让他过来?”   林晓回答:“我爹的伤没全好, 让他待家里休息, 我过来开会。”   “那你娘呢,怎么不让她来开会。”就算林旺财动作不方便, 那岑春花嫁来队里二十几年了,总比林晓这个小丫头会做事,怎么也轮不到林晓过来。   林晓面无表情:“我娘留在家里照顾我爹。”   一句话堵住了其他人的嘴,没人再纠结这件事了。   王志富点了一遍人, 全都到齐以后, 再次解释了这个新政策的意思, 然后开始让大家提议,他拿着一本笔记本记录大家的想法。   队员们都是第一次听说这个政策,讨论得特别激烈。   “既然是包产到户,那就按人口分,人多的得地多,人少的分得的比较少,这样就公平了。”   “不能这么分,如果一户人家有十几个人,有的才三四个,那不就吃亏了吗?人多的家庭并不是每个人都是劳动力。照我说,就按劳动力来算,每个劳动力得到的地一样,多少个劳动力就多少亩地。”   “那不还是这家得地多那户得少吗?这也不公平啊。如果有的人得到的地不好,一年都种不出几斤粮食,岂不是要饿死?”   “我看呐,大家就别吵了,每户都平均分地,谁有能耐种的粮食多,其他人都不会有意见。同样的地,你自己家种不出来,怪不了别人。”   “我也觉得大家应该平均分。”   “你们家人少,自然是这么想了。我们队里好多户十几个人,如果大家分到的地都一样,那岂不是亏了。”   “要是按人口,以后谁家的孩子结婚了,生的孩子多,这么算也不公平啊。”   关于分地问题大家意见不统一,差点就吵了起来,都是男人,嗓门特别大,听得人头疼。   这些建议说得都不太好,王志富就停住笔头没写字。他听听这个人的想法,又看看那个,没有开口打断,等明白所有人的意思了,才转头看林晓:“林晓,你一直没说话,你是怎么想的呢?”   林晓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我觉得按户分吧。但是地的土壤条件不一样,分地的时候亩数肯定不能完全相同,应该根据土地条件来分,土地贫瘠的多得一点,土地肥沃的就分少点儿。至于比例,应该测量过土地条件以后再决定。”   王志富琢磨了一下,感觉这个是目前为止最为公平的一个办法了,补充了句:“到时候地按户划分好后,抽签怎么样?每户派一个代表抽,抽到哪块地就算哪块,就不用争着抢着了。”   王志富发话,其他人沉默下来考虑这个办法的可行性。   罗老根第一个站出来支持:“我觉得队长说的这办法可行,村西和村东那两块水田就不太好,每年种出来的粮食是最少的,要是抽到那边的地,多分到一点没关系。”   这种每家每户都有份的事,确实是抽签意见少一点儿,之前也都是这么做的。   罗老根一开口,其他人陆续说话支持。   “就照队长说的办吧,只要有自己的地,其他的我没意见。”   本来持反对意见的那些,心里虽然不服气,可也只能少数服从多数。   王志富一锤定音:“那就暂时先这么定吧。明天请人过来,我们一起去看水田的土壤情况,再商量分配的比例。”   ***   林晓回到家,岑春花和林旺财就马上问起开会的情况,林晓一五一十的说了。   岑春花说:“不管怎么做,总会有人反对,只要大部分人都同意就好了。不可能每个政策都能满足所有人的需求的。”   林旺财有些担忧:“闺女,建议是你最先提出来的,爹就怕你得罪人啊。”   如果最后真按照这个办法来做,那些十几个吃饭的家庭,都靠着那点地填饱肚子,收成不好的话,会记恨她闺女。   岑春花不以为然:“就算我们闺女没这么说,队长估计也是这样想的。而且决定权在大家手里,又不是我们闺女说什么就是什么。我就觉得闺女的提议特别好。”   林旺财想想也是这个道理,就没说了。   他们现在就期待一件事情有自己的地,自己养活自己。   ***   本来包产到户的分配办法都商量得差不多了,但是那些家里人口多的人越想越不甘心,一个接一个的往王志富家里去重新提议,本来很好的一件事情,因为有人不满意,王志富原先的高兴劲都没了,只剩懊恼。   这件事远比王志富想象的棘手得多。   最后没办法,王志富请了村里几个威望比较大的老人来帮忙做主,第一个请的就是林建平。   林建平当过老师,思想比较开明先进,非常赞同包干到户这种政策,帮王志富去劝说那些有意见的人。   几经劝说,反对的声音渐渐平息下去。   王志富请了镇上的测量员过来勘测那些土壤的情况,还有整个生产大队的土地亩数,让他们帮忙分配。   整件事情假手给外人,就不存在偏心的情况,队员们自然没敢说什么。一个星期以后,土地全部划分好,王志富让全村人都过去确定一遍,然后再写好纸条放在一个箩筐里,让大家排队抽签。   王志富是队长,大家就特别客气的让他先抽,王志富谦让,说自己最后抽,让大队的人先来。   尽管前几天有一些不好的声音,可拥有自己的土地大家都是由衷高兴的,在意的只是得多得少的问题,天没亮就跑到仓库外边排队。   林晓跟岑春花过去的时候,已经排了一条长长的队,三个人往那儿一站,背后再来几个人,人就全到齐了。   很多人都不愿意先抽,想看看其他人的手气,最先抽签的人是杨美丽,替林建平抽的。   她把手往箩筐里一伸,把那些纸团翻来覆去好一会,才小心翼翼的挑了一张,攥在手心没有立即打开。   其他人都屏住呼吸,目光全部汇集在杨美丽的手上,比杨美丽还心急。   “义国他媳妇,你们家抽到哪边的地,快打开看看。”   杨美丽在所有人的期待中,紧张的展开纸条,随着她面色一白,所有人就看出不对劲了。   “怎么,抽到不好的地了吗?”   杨美丽不想在大家面前难堪,调整好情绪,强颜欢笑:“是村西那边的土地,挺大的一块。”   不好的地被人抽走了一块,大家心里反而轻松了些,表面上在安慰杨美丽,说哪边的地都一样,背地里庆幸等轮流到自己家的时候抽到不好的水田的几率变小。   抽好以后,杨美丽不甘心,没有立即回去而是站在旁边观察其他人。   杨美丽后面的两个人抽到的都是一般的水田,情绪直接表现在脸上,特别失落。   看到这情况,后面的人提心吊胆的,都不敢抽了,还是王志富催着才拿纸条的。   罗老根第四个人,他抽到的是土壤肥沃的水田,笑容藏都藏不住。   后面的人紧张的问:“老根,怎么样了?”   罗老根收住笑,谦虚的说:“是村北的地。”   那可是好地方,没有村北那边好,但也不错了,前三个抽签的人只有羡慕的份,默默懊恼自己怎么就没有这么好的手气。   罗老根是第一个抽到好水田的人,后面的总算有了信心,抽的速度都变快了。   不用大家自己说抽到了哪里的地,从表情就看得出来了。   等了好久终于轮到林晓家,岑春花算了一下,好水田只剩下一块,而纸条还剩四张,她们抽到的机会并不大,本来打算自己抽,但家宝突然拉住她的手,着急的说:“奶奶,我也想抽。”   他看着其他人抽,感觉挺好玩的,小胖手很痒。   其实这种时候抽到哪块地都没啥区别了,岑春花并不抱希望,就抱着家宝过去抽。   家宝没有犹豫,看好以后就把纸条抓到手中。   后面的人急坏了:“春花,你们家抽到了哪块地啊?”   岑春花刚准备看,家宝没给她,而是把纸条递给林晓:“娘打开。”   这种时候林晓也是很激动的,她跟家宝都不是好运的人,两个人待在一起也不知道能不能获得四分之一的好运气,接过纸条以后,走到旁边的空地上,给后面的人让路,然后才跟岑春花一起开纸条。   旁边的人全都看过来:“是哪边的地啊?” 第72章   确定完水田的序号和位置以后, 岑春花把纸条收回口袋里,转身过去,笑呵呵的回话:“是村子西边的地。”   没抽到好地说不失望是假的, 但也是在预料之中的事情, 她并不难过。   其实哪边的地都差不多的, 往好处想,西边的水田分到的亩数是最多的, 能种更多的东西。   这么一番心里安慰以后,岑春花就想通了,怕林晓和家宝伤心,夸了句:“家宝的手气很好, 奶奶抽到的地是最多的。”   家宝见岑春花笑, 也跟着笑:“我们家的地。”   “是我们家的地。”岑春花肯定道。   从今往后,她们就有自己的地种东西了, 这多让人欢喜啊。   林家每年抽签做什么事情手气都一般般,大家已经习惯了,没人安慰岑春花, 都凑过去看剩下的三个人谁有那个好运抽到好的水田。   听到两家的水田挨在一起, 杨美丽凑了过来:“你们家抽到的序号是第几个啊?”   以后种粮食了谁家的地是哪块都要说清楚的, 岑春花就没隐瞒:“第6个。”   杨美丽的心里忽然就舒坦了,西边的地总共就分成六块, 第六个是最差的。   她手气并不是最差的。   抽好签,大家分到哪儿基本上都知道了,林晓家抽到的地是最大最宽的,同时也是最不适合种粮食的地方。   开心与否, 地都抽好了, 运气不好的只能认命。   王志富让大家各自去自家的地看看, 确认一下分界线。   林旺财想看自家的地,就跟着林晓他们过去,走得比较慢,等一家人到了时候,水田在西边的人家已经全部站那儿了。   林晓上次没仔细看,到了地方才发现,她们家的水田就一块特别小地方,剩下的地都在旁边的坡上,土壤比较贫瘠,石头很多,如果拿来种稻谷,水也不好引进去。   林旺财和岑春花乍一看到的时候,脸拉得老长。   林旺财叹息连连:“就这么一点地能种粮食,以后可怎么办啊,还得上交公粮呢。”   现在上交公粮的数目还没定下来,这么一丁点地,是绝对不够交的,家里还有四张嘴等着这块地吃饭呢。   林晓一点也不担心:“适合种谷子的地方我们拿来当水田,其他的可以种别的东西。”   她没种过稻谷,可知道农民不容易,全靠老天爷赏脸吃饭,运气不好的话可能颗粒无收。   她现在心里头已经有想种的东西了,就等着确定下来。   岑春花也很乐观:“现在还没到种粮食的时候呢,过段时间再想。”   林旺财偏头看向临近的水田,那是林义国家的,他们家抽到的全都是平坦的田地,只要开垦,可以全部拿来种谷子。   杨美丽这会站在水田上,腰板挺直,表情特得意。   “弟妹,你们家手气不错啊,抽到了最大的一块地。”她说得阴阳怪气。   岑春花没被她刺激到,只淡淡一笑:“确实挺大的,以后能种不少东西。”   土壤肥沃算什么,以后种出来东西才是真本事。   ***   林晓在纺织厂还算胜利,她什么新机器都会开,胆大心细,很快就得到了王永胜的重视,王永胜毫无保留的把自己所学到的东西都教给她。   工作顺利,家里头分地的事情也比较顺利,一个周的时间,所有户主签字盖章,包产到户这个制度就算落实了。   刚分到地,岑春花就扛着锄头去清理地里的杂草,然后挑个出太阳的天气烧杂草,给土地添点肥料。   清理好土地后,岑春花和林旺财就开始询问林晓该种什么东西了,林晓之前在镇上的时候观察了一下厂里的员工和其他人的穿着,还问过师傅王永胜,宁安镇的少数民族多,这几年流行穿蓝色衣服,连县里的千金小姐都喜欢穿,厂里也大量在纺织蓝色衣服,而蓝色衣服的重要染料就是蓝靛草,厂里大量从外面收购。   他们家那块坡不能种谷子,但栽植蓝靛草是没问题的。   现在蓝色衣服是时尚,年轻人也爱穿,试一把说不定还能赚一笔,公粮交不够可以拿粮票或者钱抵的。   这么一想,林晓直接道明自己的想法:“爹,娘,我们在坡上种蓝靛草吧。”   她把自己的考虑全都细细的说出来,林旺财和岑春花听了,认真的思考要不要种植蓝靛草。   岑春花知道自己闺女现在有主见,又在纺织厂工作,眼光总是比他们犀利和长远的,就答应了:“那我们就种蓝靛草吧,反正也种不了别的东西。”   林旺财也没意见:“我听你们的。”   决定好以后,面临的就是从哪里找蓝靛草的问题了,林晓通过老孙儿子去看过厂里购买的蓝靛草,感觉跟山上那些野生的没差别,就让岑春花上山去挖那些蓝靛草回来种植。   分了土地以后,整个队一起上工的活就变少了,队员们一个比一个勤快,都关注自家的那块地。   岑春花怕别人把蓝靛草抢了,趁着其他人不注意的时候悄悄的上山把蓝靛草挖回家,种在坡上。   第一年的谷子是队里发下来的,每户发五斤稻谷种子。岑春花很能干,没林晓在家帮忙,自己也能做好所有的事情,给稻谷种子催芽都是她一个人做好的。   队里就一头水牛,要排队领来犁地,岑春花等不及,自家的水田也不大,就自己拿锄头去翻地、弄水渠,然后母女俩挑了个林晓不上班的日子插秧。   因为地少,岑春花没去找人来帮忙,插秧那天,林建平和林义国主动去帮忙,林晓很意外,不过没说什么。   林旺财闲不住,也想出一份力,就在田埂上帮忙递秧苗。   家宝贪玩,在水田里跑来跑去,浑身都是泥。   林晓怕她破坏秧苗,就给他也找个活干:“家宝,娘忙不过来,你跟爷爷一起帮娘递秧苗好不好?”   自己也有活,家宝高兴得直点头,迈着个小短腿走来走去很是勤快,他力气小,每次就抓一小揪。   旁边也有人家在插秧,看到了那片蓝靛草,问岑春花:“春花,你们怎么不在那片地种粮食,种蓝靛草做什么?”   没有收成之前,既怕人家学,又怕人家落井下石,因此岑春花保密工作做得很好,漫不经心的回答:“哦,那些蓝靛草啊,我觉得在镇上买衣服太贵了,想种一些来染布料,反正那个地方种粮食也不好种,种点蓝靛草,就不用辛苦去找了。”   那户人家好心提醒:“你们的水田就种这么点粮食,就算收成再好,也难交够足斤的公粮啊。那块地再不好,找点土过来填,多少也能种点谷子。”   那块旱地整整好几亩呢,不种粮食,看着就可惜。   “粮食就不种了。”岑春花并不想解释,埋头插秧。   那户人家越看那片地越觉得他们傻,哪有人放着好好的粮食不种,拿来种山上就能找到的蓝靛草,这不是给自己找罪受吗?   一年一大家子就算做新衣服,染一块布就够了,用不着这么多染料。   ***   四个劳动力,一天就把那些秧苗种好了,吃晚饭的时候,大房一家难得全部去到林晓家一起吃饭,林建平想起那片蓝靛草,问林旺财:“怎么不开垦那块旱地?”   林旺财守口如瓶:“小宁想年末的时候让她娘帮家宝多做几件衣服,就决定在那儿种一片蓝靛草。”   杨美丽在心里暗暗笑他们傻,居然听林晓的话:“年末的时候交不够公粮怎么办?”   队长都明确的说了,如果交不够粮食,就拿家里值钱的东西去抵消,有地好是好,但也相当于参加一场赌局,输了承受不住后果。   “到时候粮食不够,再想办法吧。”岑春花一点也不担心,她闺女现在有工资领的,家里没那么拮据,大不了拿票去换粮食交。   杨美丽懒得说她们,反正跟她没关系。   林建平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不过也猜不透他们的心思,他跟其他人一样,都不看好二房种蓝靛草的做法。   “你现在在纺织厂怎么样了,能转正吗?”这是林建平第一次主动问起林晓的事情。   “下个月才考核。”   “努力一下,争取留在厂里,以后你爹娘也不用操心了。”林建平不好奇林晓是怎么学到修理机器的技术的,他自己曾经就是个老师,后代就应该差不多哪儿去,能有好机遇就是祖宗保佑。   林晓点点头,没有展开说自己在纺织厂的情况。   每当聊到这种话题,杨美丽都是不爱听的,她眼红:“你文化不如其他人,要是到时候留不了也没什么。这么大个厂子,怎么肯定得挑最好的。”   她每一句话都在打击林晓,话里的酸味都快溢出来了,林晓置若罔闻。   岑春花打哈哈:“小宁的事情,就让她自己决定吧。她长大了,知道怎么做的。”   她心知肚明,杨美丽就是不想看到她们家好,但羡慕又有什么用呢,她闺女就是运气好。 第73章   距离考核的日子越来越近, 林晓做事也就更仔细,不敢出差错,工作上细致, 家里的情况她也没少关心。   老孙媳妇的儿子是货车司机, 厂里的蓝靛草都是他拉过来的, 在漂染车间工作的时候老孙媳妇曾经帮过自己,林晓就给她带了点东西, 然后通过她去询问栽培蓝靛草的问题。   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她们现在的种植方法是错的。蓝靛草得在清明以后采种,等到五月份的时候整理土地育秧, 然后在七八月份的时候移栽。   这仅仅是季节的要求, 除此之外,土壤要深厚和肥沃, 还要引水浇灌。   这还是老孙媳妇的儿子问那些卖蓝靛草的人知道的。   都说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农村最注重人情往来了,老孙媳妇收了林晓送的礼物, 对她问的事情就格外上心, 事无巨细的帮她问清楚。   林晓庆幸自己询问了老孙的儿子, 回家以后按照老孙媳妇儿子问到的办法让岑春花重新去栽种蓝靛草。   岑春花每天用箩筐从附近的山头搬肥沃的土壤到坡地上,然后挖个水坑备水, 砍了一些竹子搭配一个简易的棚子育苗。   林家先是正株种植蓝靛草,又全部挖出来,大费周章的运土到坡地上,大家都以为他们想通了拿那块地来种粮食, 结果居然还是种蓝靛草, 嘴上不说, 心里都觉得林家傻。   不明真相的人看热闹,只有罗家觉得蹊跷,等某天罗娇娇回队里的时候,罗老根就问起了蓝靛草的用途,林晓是不是在纺织厂看到了蓝靛草的商机,才费那么大力气去种植。   罗娇娇想了想,几乎是顿悟林晓的做法,觉得可笑:“我们厂里最近大量买进蓝靛草染布,她估计是以为种这个能赚钱吧。”   如果她没有记错,这几年县里很流行蓝色衣服,可等到明年,蓝色就不是时尚了,因为纺织厂发展得好,衣服样式变多,宁安镇附近的人已经不再满足于这种传统颜色的服饰。   林晓估计是看到纺织厂大量狗粮蓝靛草染布料,想靠着这个赚钱。   明年这种染料的需求量变低,能不能卖出去都不知道呢。   罗老根媳妇惊了:“闺女,你的意思是蓝靛草能赚钱,那我们家……”   这个想法还没说出来,就被罗娇娇给无情打断了:“明年这个时候蓝靛草已经不值钱了,他们这是白费力气。娘你就在我们家的地上好好种粮食吧,别想其他事情了。”   自从上次错失劳动模范的表彰以后,罗娇娇对她娘就有点怨气,觉得她娘无知又愚蠢,阻碍了她的路。   要是这次妄想跟林家分一杯羹,放着好好的粮食不去种,转去种蓝靛草,最后血本无亏,那她都要气死了。   她现在就指望家里不给自己拖后腿,每年老老实实种地交公粮,赚钱什么的她自己会想办法。   罗老根也说:“老老实实听闺女的,不要给咱家惹事。”   之前买缝纫机是罗老根媳妇一人做主,谁都没问,还是买回来了才跟罗老根说钱从哪里来的,把罗老根气得够呛。   自从上次的事情以后,罗老根媳妇心里头就有愧,被罗娇娇和罗老根这么一说,就不敢再想了。   ***   早春时候,林晓的学徒时间久满了,要接受厂里的考核这决定到她今后的去留问题。   马大强上次没通过,全靠王永胜给他保底,才让人留下来。他学东西慢,面对新机器总是畏手畏脚的,不敢去修,好在勤快听话是他的优点,因此这次考核跟林晓安排在一起,参与考核的人共有五个。   年后上班之时,县里又派发了一批新学徒下来学习,整整三十几个人。恢复高考没几年,第一批大学生已经毕业,陆续找工作,下来的这些新学徒大学期间学的专业都跟机器有关系,质量都不错,学历比较高。   国安纺织厂也就这么点大,收人数量有限,过去可能是有人会修理机器使用机器就录用,现在就不一样了,大学生毕业找工作,纺织厂有得选,开始择优录取了。   所以,这是马大强的最后一次机会。如果他表现不好,就得另谋出路。   马大强对这次考核很重视,也非常用心的在准备着。考核内容分为两个步骤,一是笔试,考有关机器修理的一些知识,然后把两三台差不多报废的机器拿出来让林晓和马大强修理,通过两项之后,就能留在纺织厂当正式工。   笔试安排在早上,实操在下午。   前一天晚上准备下班的时候,马大强因为紧张就找林晓聊天:“林晓,你害怕明天的考核吗?”   林晓心态放得平,压根没考虑过不通过的问题:“放轻松,我们肯定都能过的。”   马大强心理素质没有林晓这么好,挺佩服林晓这种心态的,他跟林晓相处几个月,两个人已经是好朋友了,就说出自己的忧虑之处:“我听说笔试很难,上面有好多图纸,还有什么英文呢,有些人看都看不懂。我就初中文凭,没学过什么英语,担心到时候会卡在那里。”   林晓安慰他:“我小学都没毕业呢,别给自己增加心里负担。”   马大强露出吃惊的表情:“你小学没毕业?我还以为你是高中毕业的呢。”   “读书太差了。”林晓为了让他放松,继续说,“你的文化水平比我高,再怎么也不会比我差。”   她在原来的世界里读到了博士,英语特好,可惜在这个年代的身份就是一个没有毕业的小学鸡,也不算是欺瞒马大强。   林晓是个实诚人,从不说假话,马大强知道她的真实学历后,果然放宽心不少。   林晓都不怕,他慌什么?   那么一想,果然就镇定多了,还有心情反过来安慰林晓:“我们半斤八两,我虽然比你多读几年书,但一个字没进脑子里,你明天别太紧张啊。”   ***   第二天笔试也就考了一个小时,那些题目都是侯会计亲手写在纸上的,五个人写完就交给监考侯会计了。   马大强问侯会计:“侯主任,结果什么时候出来啊?”   侯会计扫了他们几个一眼,笑笑:“最快下午出结果,晚的话明天早上。”   本来以为要批改好几天,这下子把四个人都弄得紧张起来了。   “这么快啊?”   如果他们的分低,下午实践考核时很容易影响心态的。   侯会计就笑他们:“这还嫌快啊,关系到你们转正的问题呢。”   说完,侯会计就拿着那些试卷回办公室去了。   马大强感觉自己考得不好,一早上都心不在焉的,吃完午饭去车间外面坐着散散心,突然有人跟他搭话:“马大强,你看过你们的成绩了吗?”   马大强扭头:“罗会计,是你啊,吃完午饭了吗?”   “吃完了。”   “你刚刚说我们的成绩出来了,我多少分啊?”马大强的心都快提到嗓子眼了。   罗娇娇一脸为难,马大强察言观色,看她的神态,心就凉了大半截,艰涩的吞了吞口水:“我没合格吗?”   罗娇娇欲言又止,马大强心里焦急得就像热锅上的蚂蚁,跟她说:“罗会计,你就跟我说吧,让我心里有个底。”   “你的分数是五个人里面最低的。”罗娇娇看着马大强灰心丧气的脸,又给了他一击,“林晓的分比你高很多,她倒数第二。”   “对了,你们还不知道吧,厂里这次好像说只给转正四个人,意味着你们五个人里边有一个是留不下来的。不过这个消息侯会计不让我跟你们说,你前些天帮我搬东西,我才告诉你的,你可别透露出去。”   马大强的脸都白了:“有一个人不能留下来吗?”   本来他隐约听过师傅透露过一点儿,这次的考核不会全部收人,但毕竟是没确认的事情,还抱着一点希望的,罗娇娇说出来以后,是真的绝望了。   几个快递消息灵通,试卷还是侯主任出的,肯定没错了。   他最后一名,肯定得出局。   马大强的反应都在罗娇娇的意料之中,罗娇娇趁势蛊惑:“你现在是最没优势的,想留下来,就必须超过林晓。下午修理机器的时候,如果表现得比她好,留下来的就是你了。”   马大强脸色更加灰败:“林晓比我聪明,在修理机器方面能力比我强,下午我肯定比不过她的。”   这话可不正中罗娇娇下怀嘛,就给他出主意:“那就得看你怎么做了,修理机器变故很多,谁也不能保证下午的时候林晓能不能修好。”   这话点醒了马大强,他刚理解了点意思:“罗会计你这……”   罗娇娇却不给他问话的机会,转移了话题:““可还别说,林晓挺厉害的,英语题都能答对不少。下午你可要加油啊,别让我失望。认识你这么久,我知道你很努力,挺希望留下来的那个人是你,好好加油哦。”   “答对了英语题?”马大强很震惊,“那我呢,有没有答对?”   罗娇娇神神秘秘的说:“悄悄告诉你,你一题英语也没答对。不过也不用难过,我们都没学过英语,没啥丢人的。也不知道林晓是怎么答对的。”   罗娇娇点到即止,又鼓励了马大强几句就走了留下来马大强一个人反复琢磨她话里的意思。   返回车间的时候,马大强更是心神不宁。   林晓跟他说小学没毕业,不认识英语怎么会答对英语题呢,他蒙了好几题都没蒙对一题。   马大强心里乱糟糟的,他没什么背景,能进纺织厂全凭运气,今天参加考核的几个人里,除了他跟林晓,其他人都是有关系的,就算下午表现一般,也能留下来。   那就只剩下他跟林晓在竞争唯一的一个名额了。   他承认自己的天赋不如林晓,师傅也是这么说的,直接比的话,他肯定不过,同样没有背景的两个人,林晓两次考核都压过他的话,转正的铁定是林晓。   可他很需要这份工作,林晓比他晚进来几个月,按先来后到的顺序,怎么说都应该是他才对。   转正以后可就是正式工人了,纺织厂属于国家企业,正式工人的待遇很好,工资是他们的两倍,而且还有保障,是个铁饭碗。   他想胜过林晓,想争取这个工作机会,但明面上肯定是赢不了的,只有通过不光彩的手段,比如在机器上搞点小动作。   下午的机器师傅让他先去检查,他有机会在林晓进行考核的那台机器上做手脚。   可林晓是他的朋友,对他很好,教会了他很多东西。   马大强进退两难,内心非常煎熬,正痛苦的时候,他看到了刚吃完午饭的林晓,犹豫了一会,把人叫住:“林晓。”   林晓看向他,淡淡一笑:“大强,吃完饭不去休息一会吗?”   往常林晓笑的时候马大强只觉得是她天生就这样,现在想到她的分数,又想起她跟罗娇娇是同一个生产大队的,可能也提前知道了分数,想法就不一样了,莫名觉得林晓的笑容有点刺眼。   而且,林晓每次中午吃完饭都不休息,叫他一起去车间检查机器,今天却叫他去休息。   马大强的心里不是很舒服,本着朋友情谊,现在又摇摆不定,就问她:“你小学的时候没学过英语吗?”   林晓想都没想:“没啊。”   她从前学过的,幼儿园就开始接触了,但不是在这个年代。   宁安镇这个地方哪有条件接触到英语啊,那是好多年前以后才能实现的事情了。所以今天她答题的时候,特意保留了实力,故意答错很多题,让自己的分数不是最高的,这样别人就不会看出来,继而怀疑她的知识水平。   不过她没想到的是,尽管现在还是八十年代,很多机器都是自产的,但那些比较先进的新机器是跟国外买来的,上面标注有英语单词,厂里怕他们看不懂英语搞坏机器,就出了英语题。   题目还挺时髦,在这个落后的地方比出现电视机还让她惊讶。   马大强非常失落。   明明都是随便蒙题的,林晓答的分数都比他高很多。   他根本就比不过林晓啊。 第74章   两人年纪相仿, 马大强是林晓进入纺织厂以后交到的第一个真正的朋友,他微妙的情绪变化林晓是能察觉到的,以为他还在担忧考核的事情, 安慰他:“大强, 别想太多了, 你的表现我们都看在眼里,你能通过的。”   马大强苦笑:“我知道的, 师傅让我检查机器,我先过去了。”   林晓看着马大强的背影,觉得他心事重重,不过紧张才是人之常态, 就没多想。   休息了两个小时, 考核的车间清理完毕,王永胜就叫他们进去, 抽签决定考核的顺序。   抽签的纸条是马大强帮忙拿的,林晓去得最早,她第一个抽。   她不在意第几个修理机器, 刚想随便挑一张, 马大强就帮她拿了起来:“这张吧, 先后都一样的。”   林晓笑着点点头,打开一看, 她是最后一个。   抽好后,林晓凑到马大强旁边问他:“大强,你第几个啊?”   实践考核部分,学徒们全部在场, 待会大家什么样都是能看到的。   马大强说:“我是第三个。”   “中间的不错, 第一个容易紧张, 遇到的问题也最多。”   两人正聊着天,王永胜走过来,问了他们的顺序后,突然帮他们调换:“林晓,你第一个吧。”   然后指了指左边的机器:“你就修这台。”   抽到第一个的学徒本来就紧张,乐意换,林晓是无所谓的,就先上场了。   这次的“坏”机器是机修部的老师傅动过手脚的,比平时修理的那些机器的问题都多,而且有些很难发觉,好在林晓细心,对机器特别敏锐,花了半个小时就修好了。   她从机器上走下来的刹那间,老师傅们都不约而同的鼓掌,马大强拍得是最用力的。   林晓笑笑,退到旁边看下一个学徒修理。那个学徒虽然没找出全部问题,但也修好了一大半,同样获得了大家的喝彩。   两个人修理以后,老师傅们让他们全部出去,重新调整一下机器,再让他们进来。   轮到马大强的时候,他的表情非常的轻松,可能是因为放松,他做事比平时稳,更快。   他修完以后,王永胜拍了拍他的肩膀:“做得不错。”   马大强在王永胜手底下学习这么久,第一次得到夸赞,不好意思的挠挠头:“谢谢师傅,也不知道我有没有给您丢脸。”   王永胜忙着去看剩下两个学徒的情况,顾不上跟马大强聊天,等所有人参加完审核以后,几个老师傅凑在一起商量,直接就得出了每个人的分数,并且现场公布。   没有任何意外,林晓的分数是最高的,马大强倒数第二,这个结果所有人都心服口服。   有个老师傅说:“林晓进厂的时间不长,但她是学东西最快的,胆子又大,光是她的胆量就值得你们学习。她的技术跟我们比已经不相上下了,用不了多久比我们都会修理机器,你们以后多向她学习。”   这话一出来,留下林晓就是没跑的事情了,车间里再次响起雷鸣般的响声。   林晓这几个月的表现所有人有目共睹,没人因为她是女的而看轻和怀疑她,反而佩服她这么有天赋。   夸自己带出来的土地,王永胜的脸上笑开了花:“都好好跟林晓学学,人家一个女生,力气没你们大,却最有魄力。”   马大强由衷的为林晓高兴,上前祝贺:“林晓,恭喜你啊,过不了多久,就能转为正式工了。”   林晓谦虚道:“凑巧遇到都会修的问题而已,大家的水平都是一样的,我还得跟你们学习呢。”   “大强也不错。”王永胜对马大强竖起大拇指,“你在修理机器方面还有进步的空间,可其他地方却是满分了,赢过了自己就是最好的。”   马大强羞愧的垂下脸:“尽力就好了。”   他是没什么机会留下来了,但他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趁着她们高兴,王永胜又宣布了另一个好消息:“副厂长想派几个人去县里的纺织厂学习,后天出发,我已经确认要去了,可以带两个学徒一起过去,就你们两个吧。回去收拾一下,跟家里人再说一声,我们这次出门,至少得半个月以上才能回家。”   马大强由悲转喜:“师傅,您的意思是我还能留在厂里学习?”   王永胜反问:“为什么不能,你们几个都表现这么好,我们厂里真是缺人才的时候,你们留下来,能为我们厂做出贡献。”   王永胜的话是有份量的,他打担保的事绝对是板上钉钉的,马大强开心死了。   “我还以为我不能转正呢。”说实话,他给自己想好了后路,准备回村里种地,没找到这种大好事砸在自己身上。   “去到县里好好表现,到时候别给我丢人。”王永胜落下这句话,就回办公室忙去了,走之前叮嘱马大强,“大强,林晓这段时间帮了你不少忙,你能进步这么大多亏了她,晚上请她去食堂吃顿饭,也算是庆祝你们俩即将转正。”   马大强站得笔直,向王永胜做出一个军礼的手势:“是!”   林晓本来以为王永胜和马大强只是说说而已,没想到下班的时候,马大强真的拉着她去食堂打饭,还帮她加了两个鸡腿。   “大强,是不是在哪儿赚大钱了,居然请我吃饭。”林晓跟他开玩笑,觉得今天的马大强热情得不行。   “这不是我们俩都留下来了嘛,我心里高兴,你不知道,我们家也分了地,我本来打算回队里种田的。”马大强特别豪气,“你儿子还在家等你吃饭吧,我刚刚让打饭的师傅留了两根鸡腿,待会你带回去给他。”   马大强脸上的笑容特别耀眼,那是发自内心的关系,林晓心安理得的接受了他的好意。   林晓特给面子,尽管是经常吃的食堂,都吃得特别大口,一点米饭都没剩。   马大强偶尔偷偷瞄她两眼,庆幸自己在考核前跟师傅谈过心,没有真在机器上动手脚。   林晓不知道,她这顿饭是马大强为了补偿她才请的,中午的时候马大强在车间里做决定,特别的矛盾,被王永胜看到了,王永胜就问他。   马大强是真的痛苦,当时就跟王永胜说了自己的心事,王永胜没劝他别搞小动作,而是以过来人的心态让他自己做选择:“大强,这件事你自己拿主意吧。你跟我的时间比林晓早,你们两个谁留下对我来说都一样,但有件事你得牢记在心,做什么事情都不要后悔,得对得起自己。”   兴许是王永胜那么说了,马大强就想通了,他凭借自己的本事留不下来,也不能去阻碍林晓。   他迟钝,学东西慢,厂里除了王永胜,对他最好的就是林晓,他不能背后捅自己的朋友一刀。   错误没有开始,也就没有悔恨,王永胜调换他们的顺序,也是想测试马大强的人品,而马大强通过了测试,就合格了。   比起能力,王永胜觉得,有时候更重要的是人品。   马大强现在一身轻松。   ***   第二天,新的正式工人的名单就出来了,张贴在厂门口。成为正式工,就是有编制了,只要没犯重大错误,就能一直留下来,以后每个月都能领工资,过年过节的粮票肉票补贴什么的都很多。   那么大一张纸,五个名字特别显眼,工人们进出门就能看到,漂染车间的那些人,看到林晓的名字在上面,全都傻眼了。   尤其是吴美兰,反复看了好多遍,以为自己老花眼看错了,还问了别人。   没人想得通,林晓是怎么留在机修部的,正式工人啊,工资可高了,而且在厂里特受人尊敬。   工作落实,又刚好发工资,林晓去供销社买了一斤糖果,分给老孙媳妇一点,又分别给了王永胜和马大强每人一小把,图个喜庆。   老孙媳妇很高兴的接过:“林晓,恭喜啊,以后你的工资比我都高了。”   目前厂里工资最高的是货车司机,因为会开车的人少,其次就是那些纺织工人和机修部的员工了,每个月最少有十块。   林晓说:“孙婶,前段时间您不是帮我问了怎么种蓝靛草嘛,我娘现在已经开始育苗了。以后有不明白的,还得麻烦您呢。”   老孙媳妇很爽快的说:“放心吧,我一直让我儿子帮你问着,有什么我都会跟你说的。”   林晓道过谢,就回家去了。   去县里学习的事情她已经跟家里说过了,岑春花和林旺财特别开心,支持她出去见世面,岑春花怕她饿着,还去自留地里挖了几个红薯帮她装好,有煮熟的,也有生的,过年舍不得吃的一些肉也帮她装上。   林晓的东西并不多,衣服就那么三套,看到岑春花大包小包的帮她装,哭笑不得:“娘,我这是跟厂里的老师傅去学习,伙食他们会安排好的,这些东西留给给你们吃。”   “那怎么行,路上要是遇到了什么事,你们饿着肚子就不好了。你这是出远门,又不是说两三天就能回来。”岑春花把能给她带着的都拿出来了,“你第一次去县里,人生地不熟的,得照顾好自己,饿的时候就吃点红薯。吃的时候给同行的工人也分点,不要一个人吃,人家会说你的。”   岑春花生怕她不懂,絮絮叨叨的,什么都叮嘱。   家宝说:“娘给家宝买糖吃,要好多好多糖。”   林晓怕家宝哭,骗他说自己去镇上买糖果,家宝就是这么认为的,没意识到她要出门,不难过反而高兴。   林晓摸摸他的头:“娘回来的时候,给你带很多糖果,在家的时候乖乖听爷爷奶奶的话,不要哭,知不知道?”   也许是林晓出门的行头跟平时去上班的时候不一样,家宝原来答应得好好的,她走的时候还是哭了,缠着要一起去。   岑春花把人拉回去,骗他说林晓去上班,晚上就回来。   家宝的眼泪流个不停,哭得嗓子都哑了:“娘,我要跟娘一起去买糖果。”   林晓一回头,家宝就哭得更凶,她的心跟着揪疼,听不得家宝的哭声,只好狠下心来不去看,头也不回的快步走。 第75章   林晓他们是搭老孙媳妇儿子孙业的顺风车去的县里, 厂里总共只有两辆大卡车,负责运输货物,在这个年代已经很拉风了, 跑在路上总能引人驻足。   老孙的堂弟是最先开上货车的, 后来带了自己的侄子一起, 老孙媳妇的儿子跟着一起运了很久的货才会开车,叔侄两人一起换着开。   林晓跟王永胜他们在厂门口碰的面, 为了方便出行,她只带了红薯和衣服,其他的都留在家里了。   临出门前,岑春花又去自留地里挖红薯加起来总共有二十几个, 大大小小的, 装在那种布袋里,特别大一包, 林晓本来以为够夸张了,没想到王永胜和马大强的包裹比她的还要大,马大强还好, 带了几斤米, 而王永胜呢, 带了一只活鸡。   林晓以为他是拿去县里送礼的,结果王永胜说是留在路上休息的时候杀来吃。   林晓惊了:“师傅, 我们去到县里要多久啊,路上有空吃东西吗?”   她做科研的时候,也下过乡,去过特别偏远的地方, 但几十年后的农村交通比较方便, 路也好, 镇和县之间最多距离几个小时,司机师傅累的话最多休息半个小时就够了,哪里有空自己杀鸡吃。   孙业的堂叔孙司机转过头来搭话:“我们镇距离县里三百多公里,路特别烂,得开三天,路上停下来休息的时候,得自己做饭吃的。”   拉货车是个香饽饽的工作,但也不容易汉,经常在路上过夜,每次出门,孙司机和孙业都会带上锅和饭菜,方便半路停的时候自己煮着吃。   孙司机说的没错,因为林晓上车的时候,就看到两个锅,还有炒菜的锅铲。   出发没多久,她才知道路烂还是孙司机委婉的说法了,现在还没有水泥路,都是泥土路,到处坑坑洼洼,碎石也特别多,大卡车行走在路上非常颠簸,也异常的缓慢。   林晓本来不晕车,颠簸了半个小时,早饭都快吐出来了。   宁安镇在山区,山路十八弯,好多路段都在半山腰上,路底下特别陡,一下午就会塌陷,遇到这种地方得放缓车速慢慢行驶。   有的路段货车开得跟蜗牛挪动一样,特别的慢。   孙司机好意提醒她们:“前段时间下雨,路更不好,你们坐稳点,别摔伤了。”   林晓好几次身子都差点抛出去,紧紧的抓着座椅。   “孙师傅,这条路一直都这么烂吗?”林晓忍不住问,她看着前面弯弯曲曲的公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这不是一般的差。   “嗨,能有条路就不错了。”孙师傅开朗的笑笑,“要不是想发展我们宁安镇的经济,还没这条路呢,当时好多路段都是人力来挖的,挖了整整一年,不容易啊。”   “多亏了改革开放的政策,县里觉得宁安镇是个好地方,好山好水,想发展这边,把纺织厂都搬过来了。再过几年,等经济再好一些,估计就会修整这条路了。”   “国家发展越来越好了。”王永胜跟着感慨,“这几年生活水平都上来了,现在又来个家庭联产承包制,农民都分到了自己的土地,以后这日子啊,会越来越好,不愁吃不饱穿不暖。”   “可不是嘛,之前我从来不知道车长什么样子,误打误撞的,当起了货车司机。放在一二十年前,我哪儿敢想自己有一天会开上车啊,那时候衣服都是穿哥哥姐姐剩下的,饭也吃不饱。”   “我小时候生活条件也特别差,饿的时候就去挖树皮来吃。”想起过去,王永胜觉得有些遥远了,只有饥饿的记忆深深的印在脑海里,“最难的时候,把树皮拿回家煮,一家人喝汤,煮得树皮都看不出模样了。”   都是从苦日子过来的,路上又无聊,孙司机和王永胜就聊了起来。   林晓和马大强挨坐着,两人时不时聊上几句。   马大强很好奇家宝:“林晓,你儿子还这么小,你出门这么多天,他会哭吗?”   “哭过了。”林晓想起家宝就感觉心里缺了点什么,空空的,“但是也没办法,等暑假的时候我就想让他去上学了,得给他存一笔钱。有他爷爷奶奶照顾,应该不会出太大问题。”   “孩子几岁了来着?”王永胜突然扭过头插话。   “三岁多了,暑假就四岁了。”   “那不急,这边好多小孩六七岁才上学。”王永胜眯眼想了一下,“我记得你家那小子长得特可爱,嘴也甜。长大以后要是还这样,是福气啊。”   林晓眉眼柔和:“他性格活泼,不怕生,不知道长大了会是什么样子。”   “男孩子小时候都皮,长大了皮就不是好事了,得好好管管。”孙司机对儿子的话题深有同感,“我儿子就特别不听话,一天天的,就知道惹我跟他娘生气。”   四个人就孩子的养育问题进行深入探讨,马大强媳妇都没一个,听得也是津津有味。   聊起家宝,林晓就开始挂念他了,想到离开时家宝哭得撕心裂肺的模样,就有些担心。可能是因为太想,晚上四个人在路边停留过一夜的时候,林晓就感觉不太舒服,总觉得家里出了什么事。   傍晚的时候,孙司机特意找了个靠近河边的地方停车,烧火杀鸡,处理干净,然后煮着吃。   林晓吃了两口就没什么胃口了。   王永胜以为她是坐车累:“林晓,身体还好吧?”   “可能是太颠簸了,没啥胃口。”林晓心神不定,往常这个时候,家宝就黏在她怀里听她讲故事,第一天分别挺不适应的。   她觉得自己想太多了,就把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都抛掉,喝了一碗鸡汤后就帮忙收拾。   睡觉是在车上睡的,这个时候的车还没有车灯,除了驾驶没其他功能的,孙司机和孙业换着开了一天车都累了,决定睡到明天早上天亮的时候再出发。   车上四个男人,就林晓一个女的,很多事情都不方便,好在王永胜是个贴心的,照顾到她的需要,出门前拿了一块布,隔在中间。   林晓睡得不安稳,夜里醒了好几次,外面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到,路边的树叶沙沙沙的响,听着令人心慌,旁边还有王永胜他们几个人的呼噜声。   她酝酿了很久的睡意才重新睡过去。   次日天刚蒙蒙亮,孙司机就发动车子出发了。   林晓迷迷糊糊的醒过来,瞥了路面一眼,看得还不是很清楚,雾气很浓,开车看不到视野是很危险的,就提议孙司机晚点再走:“孙司机,我们等天完全亮了再走吧,看不清路很容易发生危险。”   孙司机三年的车龄了,算起来是个老司机,毫不在意道:“没事,我之前运货的时候都是这个点走的,我开车你们尽管放心。”   说完,油门一踩,车就开走了。   林晓刚成年就考驾驶证了,工作以后都是自己开车上班,十年的驾龄,好路坏路她都开过,这种视野盲区就算是老司机都不能百分百保证不出事,瞬间不困了,聚精会神的帮忙看路。   孙司机注意到她的动作,不太高兴的说:“这一带我熟,不会把车开进沟里的,你就安心再睡一会吧。”   他才是开车的人,对自己的驾驶技术特别有信心,不想受到林晓的质疑。而且林晓一个没摸过车的,估计也没见过几次车,居然怀疑他,这不是笑话吗?   林晓不想在这种事情上起争执,好言好语的说:“我睡饱了,之前没坐过车,好奇路上的风景,想看看。”   孙司机的神情这才缓和下来:“也没什么好看的,宁安镇才是山清水秀,以后要是发展得起来,县里都比不上。”   提到县里,他特别自豪,说话的语气都飘起来了:“我之前就是在县里的纺织厂帮忙开车的,熟得很。也没啥好看的。”   男人都爱面子,聊到自己熟悉的而别人没见过的总喜欢吹嘘几句,孙司机也不例外,开始跟林晓说起他在县里的生活。   林晓嗯嗯嗯的应和她,眼神没挪开过路面,她很想提醒孙司机开车不要分神,但又怕惹怒到他,暂时也就出什么事,干脆就不说了。   孙司机说话的时候,马大强醒了:“林晓,你那儿还有水吗,我有点渴了。”   林晓转过头,把水递给他。   马大强刚醒,不知道到了哪儿,就问:“车开了多久了。”   “刚开一会。”   “你昨晚睡得还好吧?”   林晓刚想回答,身体突然往前倾,嘭的一下撞在了车玻璃上。   车子好像撞到了什么东西,停下的瞬间,林晓感觉整辆车都快甩出去了,车前身好像悬空了。   “起来。”孙师傅慌了,几乎是用吼的,“别睡了。全都下车,动作快点,走走走。”   王永胜和孙业刚被动静吵醒,孙司机把他们身上的被子掀开,再次催促:“车子现在很危险,你们快下车。”   大家都感觉到不对劲,利落点打开车门下去。   王永胜清醒以后,就看到了货车现在的位置,脸都吓得变色了:“孙师傅,您快下来,底下是悬崖,车子快掉了。”   孙师傅平时胆子大,这会儿也是吓得不轻,但比起命,他更担心的是车子,就没下来,试图把车子开回路边上。   林晓看了看车周围,底下确实是悬崖,看着很深,一只车前轮卡在一棵树上,要不是有那棵树挡着,刚刚整辆车都要掉下去了。   但现在的情况也很糟糕,车后面有很多块大落石,比人还大,往后难退,往前也不能开,稍有不慎,就面临着车子坠毁的危险。   刚刚孙师傅就是为了避开那堆落石,又看不清楚路面,方向打多了,车子才变成这样的。   货车重,树不大,不太撑得住重量,车子晃了一下。   王永胜脸都白了,急急的喊:“孙师傅,坐车上有危险,您快下来。”   孙师傅开了这么久的车从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心里也慌得不行,但他一辈子的工资都抵不上这辆车的零头,如果车子掉下去,他们家就惨了,压下内心的慌乱,试着把车往后开。   然而他高估了自己的技术和心理素质,车子一动,又往前挪了一点儿,整辆车的重心都往悬崖底下偏,后轮往前滑动。   危险当前,孙师傅也怕了,慌里慌张的跳下车。   “他奶奶的。”孙师傅骂了句脏话,“上个月这段路还好好的,怎么突然掉了这么多落石。”   要不是有石头挡在路上,他也不至于把车开成这样。   马大强吓得呆若木鸡。   只有林晓是最冷静的,还知道指挥他们:“大强,过来跟我搬石头,放在车后轮那儿挡一挡,免得车子掉下去。”   马大强回过神来,刚想问这样管用吗,孙师傅留反应过来了:“快,都去搬石头,要大一点儿的,不能让车掉下去。”   所有人全都动起来,跑过去一起搬石头,石头特意搬大的,特别重,搬完以后手疼得厉害,不过抵住后轮以后,车子果然就没往前再滑了。   可怎么把车子开出来又是个问题,大家都被困在这个难题里。   五个人里,就只有孙师傅和孙业会开车,孙师傅不敢,就只剩下孙业了。   孙业也怕车子掉下去,厂里让他们赔,壮着胆子说:“叔,不然我上去试试。”   说完人就上去了,可他太紧张了,手心都是汗,开了一会车子也没往路面上挪,怕雪上加霜,就下车跟孙师傅商量。   孙师傅现在是一个头两个大,刚刚固执在天没完全亮的时候就开车,结果真吃苦头了。   林晓绕着车子走了一圈,不能一直让车子这么悬着,越久越危险,她觉得不算太难,就问:“不能开出来吗?”   孙业叹气:“路太窄了,底下又是悬崖,根本挪不回来。”   孙师傅也是放弃了,只顾着叹气,都不去想办法。   这地儿别说是车了,一户人家都没有,根本找不到人求助。   凭着十年的开车经验,林晓觉得事情还没那么严重,胆子大一点车子还是能开出来的,估计是孙师傅和孙业太紧张了,不敢去开。   这时,王永胜说:“唉唉唉,车子又动了,石头不够大啊,我们再去搬两块。”   先把车子稳住了再说,其他的后面再想办法。   林晓想了想:“不用搬了,我试试。”   其他人还没反应过来,林晓就已经坐上了驾驶位,孙师傅的脸色比车子准备掉下去的时候还难看:“林晓,你干什么,别瞎胡闹,快下来。”   “让我试试吧。”林晓熟络的发动车子,这种货车比不上她之前开的小轿车,但驾驶原理都是大同小异的,难不了她。   “试什么试。”孙师傅生气了,大步上前准备拉开车门,准备把林晓扯下来,气吼吼的喊,“你懂车吗,摸过车吗,就敢乱动,胆子再大也不是这样的。乱来什么后果你知道吗?” 第76章   这种时候一旦有半点犹豫, 不仅车会掉下去,连带着自己也危险,因此林晓没去听孙师傅几近于骂骂咧咧的话, 心无旁骛的操作。   孙师傅还没来得及把人拉下去, 车子就发动了, 货车往后退的时候,几个人都吓得往旁边躲开。   王永胜面色大变, 没想到林晓能大胆到这个程度,平时在机修部也就算了开车这种事情可是会出人命的。   “林晓,不要瞎胡闹,快下车, 下车!”王永胜喊得都快失声了。   与此同时车子又往他们的方向偏了些, 马大强吓得腿都软了,说话结巴:“林…林晓, 你疯了。”   林晓转方向盘很快,反应也很灵敏,扭了一会方向盘, 车子终于往路面上挪一些了, 轮子各种打转, 非常危险,她找准机会, 迅速把车子开回了路面上。   就在车子成功上来的时候,原本支撑车前轮的树咔擦一声,断了。   天还没彻底亮起来,发生了这么惊险的一幕, 几个人如释重负的同时惶恐不已。   调整好车身后, 林晓熄火下车。   王永胜惊出了一身冷汗, 缓和过来后,破口大骂:“林晓,你干什么?知不知道刚刚你差点就没命了。”   “这不是好好的吗?”林晓拍拍手,“有时候胆子大未必是件坏事,您看,车没掉下去,我们没有任何损失。”   孙师傅几乎跳起来:“胡闹,真是胡闹。你都没开过车,就敢摸,差点都把你自己给搭进去了。以后不许再给我碰这些东西。”   林晓在车上的时候,他整个人都吓惨了。车子坠毁赔偿就赔偿,可搭一条命得不偿失。   孙师傅和王永胜你一句我一句的骂林晓,等嘴巴累了才消停,开始好奇起林晓刚刚的行为。   “林晓,你没摸过车,是怎么把车子开回来的?”   连孙师傅这种老司机都束手无策,林晓居然能毫发无损的把车子开回路面上,要不是他们亲眼所见,都怀疑自己眼花了。   林晓随意扯了一个理由:“这一路上我看孙师傅开车挺好玩的,就一直在观察,刚刚上手试,自己就会开了。”   孙师傅瞪她,不知是褒还是贬:“你这胆子,我就没见过第二个。”   只是见过别人操作就敢上手,胆子也是没谁了。   王永胜知道林晓聪明,什么东西都一点就会,机器也就算了,没想到开车也能无师自通,不过厂里的机器和车子操作的原理差不多,难为林晓这么厉害,帮厂里拿回损失。   骂完以后,王永胜对林晓倒是挺赞许的:“以后不能再这么鲁莽了,知道吗,很危险的。”   不亏是他教出来的人,这胆量整个宁安镇都找不出第二个。   林晓知道他们也是担心自己,认错的态度很诚恳:“我知道错了,以后不敢再这么做了。刚刚也是怕车掉下去,才硬着头皮上的。”   孙师傅和孙业对视一眼,羞愧的低下头。   他们开车的时间也不短了,都没一个女人有种。   ***   也许是林晓这个大胆的做法,让孙师傅彻底对她刮目相看,也理解了王永胜为什么不带其他工人,偏偏把林晓捎上的原因。   接下来一路,他开车特别小心谨慎,遇到雾大地方就停下来休息或者慢慢的开,不敢再固执了。冷静下来后,对林晓也是客客气气的,把她当成了救命恩人来看。   他还打趣林晓:“你要是个男人就好了,是个开车的料。我们每个月的工资比其他人多五块钱。”   林晓反问:“为什么我是女的就不能开车?”   “太不方便了。”孙师傅不是性别歧视,而是考虑到其他方面,“在外面开货车经常要在路上停下来休息,你一个女的不安全,天天跟大老爷们湊一块跑外面,你自己都觉得不自在。说实话,我还有点想让你当我的徒弟呢。”   现在开货车经常遇到今天这种情况,他身边特别需要一个胆子大又车技好的,要是林晓学开车,肯定上手很快。   “老孙,你就别想了。”王永胜笑笑,“林晓现在是我们机修部的正式员工,工资也不低,她表现这么好,过几年工资慢慢往上涨,说不定会超过你们。”   孙师傅也就说说而已:“行行行,你的徒弟我不抢。”   五个人共同患难过,路上熟络起来,相处得特别好,即便辛苦,但也挺快乐的。   第三天傍晚的时候,林晓他们终于到达县里的纺织厂,之前许波替他们联系过,一到地方就有人安排宿舍入住。   林晓住的是一个二十人的大宿舍,条件非常简陋,人也很多,不过她对居住条件的要求一向不高,就没注意。   在县纺织厂学习的那几天,每天从早到晚都很忙,回到宿舍就累得没力气做别的事情了,洗完澡就躺下睡觉。同住的女工也是这样,睡得很早,互不打扰,大家相互之间几乎没说过话。   学习结束的那天,林晓跟王永胜打声招呼,自己去县里逛了一圈,集市比宁安镇大许多,县里的地摊已经放开了,有很多人在买卖东西,时不时还能看到有人骑自行车。   城里的姑娘也穿得很时髦,好多人穿裙子,衣服上印有彩色波点。   林晓去卖衣服的地方看了眼,价格都很高,一件衣服要五六块钱,相当于她半个月的工资了,消费不起看的欲望自然也跟着降低,就去县里的供销社看。   糖果很多,林晓问了销售员,龙虾酥糖是最受城里的姑娘和小孩喜欢的,好多人拿来当结婚喜糖,价格也最贵。   家宝特别喜欢吃糖,林晓就掏钱买了半斤。   从供销社回来,她看到了汤家栋,见面的瞬间两人都很惊讶。   “你怎么在县里?”汤天栋先开口打招呼,“家宝最近过得还好吗?”   “家宝他很好,汤厂长怎么也在县里。”她记得汤天栋指导结束以后,就回市里了。   “来县里进批货,顺便过来供销社看看。”汤天栋想到了什么,把上衣口袋里的笔拿出来,跟她说,“你在这儿等一会,我进供销社里问张纸。”   林晓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就站在原地没动。   汤天动大步流星走进供销社,过一会就出来了,递给她一张纸:“这是我的家庭住址,以后能不能麻烦你每个月都写几封信寄到市里,我没办法去看家宝的时候,你写信告诉我他的情况。”   林晓接过来,看了一眼就收好放衣服里:“好,有空的时候我就给您写信。”   汤天栋看了她一眼,总感觉她跟以前不太一样了,但不同在哪儿一时又说不上来:“快换季了,家宝添新衣服了吗?”   林晓摇摇头:“最近我工作忙,还没来得及给他买。”   过年的时候岑春花给家宝做了一套,她一门心思在纺织厂,就没时间去关注家宝的穿衣问题。   汤天栋沉默片刻,发出邀请:“要不要跟我去服装店看看,给家宝挑两套衣服。好久没见他了,挺想他的。”   林晓不好意思让他再破费:“我回去的时候再帮他买吧。”   汤天栋:“反正今天我也没什么事情,一起去逛逛,也好让我知道家宝喜欢什么衣服。”   他这么热情,又真心实意的关心家宝,林晓就答应下来了。   汤天栋开着一个自行车,她坐在后座,男俊女靓,路上引来了不少人的侧目。   林晓看着汤天栋宽阔的后背,风很轻,天气也很好,她不知不觉中出神,想起自己从前看的一些乡土电视剧,□□十年代的小情侣,一起骑自行车就挺浪漫的。   汤天栋在这个年代,是一个比较成功的商人,也不知道以后坐他自行车后座的人会是谁。   认真骑车的汤天动见她一声不吭,主动搭话:“你转正了吗?”   “刚转,这几天跟厂里的老师傅来县里的纺织厂学习。”   “挺好的。”汤天栋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两人沉默一小段路,就到了服装店。   汤天栋一眼看中两套比较亮丽的童装,让林晓帮忙选尺寸。   店主很贴心的在上面贴了张纸条标价,林晓偷偷看了眼,一套要八块钱,都快顶上她以后一个月的工资了。   她连忙把衣服叠好,说:“不然看看别的吧,家宝他爱玩,总喜欢玩泥巴,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挑颜色素一点的比较好。”   店主是个老板娘,眼睛特别尖,看出林晓是嫌贵,她也是个识货的,知道汤天栋身上那套衣服贵,能消费得起,就热情的推荐:“这两套是今年最兴时的,好多人买,小孩子也喜欢。孩子穿得漂亮点,多可爱啊。”   款式和质量都是最好的,穿在家宝身上肯定好看,但贵啊,就算花汤天栋的钱,林晓也不太舍得。   “还是不要了,我们看看别的。”林晓把衣服塞回去。   女人最了解女人,一旦舍不得就真的不会花这个钱,店主的眼睛在他们俩身上转悠了一圈,递给汤天栋:“我不骗人,这套衣服是真的好。两位长得这么好看,生的儿子肯定可爱,穿上这套衣服人见人夸,自己看着也高兴,是不是?不然再考虑考虑。”   汤天栋本来就打算要这两套,就没推回去。   店主笑意盈盈的问:“孩子几岁了。”   “差不多四岁了。”   “那这两套是有点大了,稍等一会,我去给你们换个尺寸小一点的。”老板娘怕他们改变主意,拿过衣服就走到一个货架后面,很快就把相同款式的衣服拿出来,“就这个尺寸吧,穿着刚合适。”   林晓怕汤天栋付钱,赶紧拿到手里,退而求其次的说:“衣服我们先拿着,再考虑考虑,先看看别的款式。”   然后随手指了一排衣服:“去那里看看吧。”   见汤天栋站着不动,她赶紧把人拉过去。   童装的旁边挂了几条裙子,老板娘瞧了林晓的身材两眼,某个念头从脑海里闪过,走过去把裙子拿出来,跟林晓介绍:“太太,你要不要试一下这套裙子?你穿起来肯定好看。”   林晓回头瞥了两眼,裙子很好看,但是价格不用问,肯定贵,摆手拒绝:“不用了。”   林晓没有任何想法,老板娘就把目标转移到汤天栋身上:“先生,这套裙子是真的好看,城里的姑娘都喜欢,刚出的款式,您媳妇长这么漂亮,身材又好,穿上肯定好看。”   媳妇?   林晓停下看衣服的动作,转身看向老板娘和汤天栋,准备解释。   “是挺好看的。”汤天栋没解释两个人的关系,只是简单的打量林晓,他之前没注意看,经老板娘一提醒,才发现林晓的身材很好,凹凸有致,皮肤也白白的,特别适合穿裙子,他想了想,把裙子递给林晓,“要不要穿上试试?” 第77章   林晓摇头, 坚定的拒绝:“不试了。”   女孩子都喜欢漂亮的衣服,她也不例外,但有多少钱穿多少价格的衣服, 这里的裙子是她消费不起的。   “试试嘛, 不好看不要钱。”老板娘直接把衣服塞她手里了, “您看您这么漂亮,穿裙子肯定好看。”   说着就把林晓推到试衣的地方, 衣架后面挂着一块布,顾客就在布后面换衣服。   “反正是您先生付钱,我们女人啊要对自己好一点,过年过节的, 买套新衣服多好啊。”老板娘喋喋不休的说着, 显然已经把汤天栋和林晓当成了一对儿,“待会喜欢的话让您先生付钱, 不喜欢咱们就当作是看看了。”   不得不说,老板娘的嘴巴特别会说话,完全没让林晓有说话的机会, 林晓稀里糊涂的就试上了那套裙子, 是条暗红色的格子裙。   老板娘格外的热情, 林晓刚换好就问:“夫人,您穿好了吗?出来让我们帮忙看看。”   说着就偷偷的掀开布的一小角, 见林晓换上了,看呆了一下,然后笑开:“真好看,快, 出来让您先生也看看。”   布被拉开到旁边的瞬间, 林晓的模样就撞入了汤天栋的眼中, 汤天栋有片刻的失神。   “好看吧?”老板娘一瞧汤天栋这反应,就知道他也喜欢,趁势夸赞和推荐,“这件裙子就是为您媳妇量身定做吧,一起带吧,好看。”   “不了。”林晓尴尬的摆摆手,怕老板娘再误会,说出让自己不好意思的话,忙解释,“其实我们两个……”   老板娘打断她:“一年到头挣的钱不花留着也不知道攒到了哪儿去,女人出门的时候得穿件漂亮的衣裳,不仅别人赏心悦目,自己也高兴。”   老板娘的店里还有老式的镜子,林晓照了一下,确实挺好看的,显身材和气质。   价格她刚刚看过了,五块,对她来说消费不起。   老板娘完全没察觉出她神色中的异样,只以为她是不舍得花这个钱,继续劝着:“我没骗您,是真的好看,不然问问您先生。”   老板娘说得越多,林晓越尴尬,赶紧把衣服换下来,然后找个借口推辞:“这衣服的款式我不是很喜欢,就不要了。”   汤天栋没有发表看法。   老板娘一看就知道他们的意思了,倒没勉强,笑着问:“那两套童装呢,要不要带?”   汤天动点头,付好钱,两人就带着衣服离开了服装店。   汤天栋把林晓送回县里的纺织厂,递给她家宝的衣服,说:“替我向家宝问好,过段时间有空了,我再去看他。”   林晓点点头,抓着衣服特别的不好意思:“以后不要再给家宝买东西破费了,那孩子挺好养活的。”   汤天栋没把这点钱放在心上:“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两人正说着话,王永胜和马大强也从外面逛集市回来了,见到汤天栋,王永胜表现得特别激动:“汤厂长,您怎么在这儿,下来县里指导工作吗?”   汤天栋语气不热络,但客客气气的:“来县里有点事。”   国安纺织厂里的几台新机器都是汤天栋送的,他在的时候,还给了厂里很多指导意见,王永胜把他当成自己的领导来看,特别佩服。   “汤厂长,以后有机会,欢迎再去我们纺织厂指导工作,您送的那几台机器啊,帮了我们大忙。”王永胜笑眯眯的说着。   寒暄完,王永胜才终于想起,林晓和汤天栋是一块出现的,眼神落在林晓手中的衣服上,不禁暗暗琢磨起他们两个人的关系来,他刚刚可是亲眼看到汤天栋给林晓递衣服的,不过他是个聪明人,假装什么也没看到,什么都不知道:“汤厂长,我们明天就要回宁安镇了,有些东西要收拾,就不打扰您了。”   说完就带着马大强进厂,给林晓和汤天栋留下说话的空间,走了一小会还偷偷的往后瞄了瞄。   林晓和汤天栋没什么要聊的,打个招呼就回宿舍了。   ***   第二天一早,借着孙师傅和孙业来县里拉货的空挡,三个人又蹭了他们的货车回宁安镇。   林晓的衣服放在来时的布袋里,没办法封好,孙师傅帮她放东西的时候看到了,路上就问:“林晓,给你儿子买了新衣服啊?看着这么漂亮,花了不少钱吧?”   林晓嗯了一声。   “一套多少钱啊?”孙师傅又问。   “不是很多。”再说下去,衣服的来处就说不清楚了,林晓赶紧转移话题,“孙师傅,你们这次来县里拉什么货啊?”   “运点原料。”话一岔开,孙师傅就聊远了,感慨送他们过来的时候车的事情,说完后才切入正题,“许副厂长买了辆车,可别提多威风和气派了,这两天在找司机。林晓你要是会开车,就你这胆量,最适合给领导当司机了。”   许波用多年的积蓄买了一辆二手车,是镇上出现的第一辆菲亚特,走在集市上,比当初汤天栋骑着自行车出现时还轰动,好多人围观。   有的人为了看许波的那辆车一眼,一整天守在纺织厂门外。   王永胜本来还想借机打听林晓的私事,听说许波买了轿车,注意力都转移了:“咋副厂长这么阔绰啊,居然买了车。”   “副厂长那辆车跟我开的这辆货车可不一样,人家那是实实在在的小轿车,专门坐人的,款式好看。虽然我买不起,可看着过眼福心里也高兴。”   许波现在的职位和厂长也没什么差别了,是妥妥的有钱人,大家并不惊讶他买轿车的事情,只好奇轿车会这么威风。   这个年代买得起轿车就是最牛的一件事了,王永胜和马大强特别好奇轿车的样子,就拉着孙师傅问了好多问题。   林晓坐旁边默默看着,感觉他们几个男人比自己买了车还高兴。   林晓现在的唯一追求就是工作稳定,解决家里的温饱问题,对车没什么兴致,就扭头看外边的风景。   她脑海里浮现出那件裙子的款式,真的挺好看的,放在她之前的时代也是一件漂亮的复古裙子了,可惜以她现在的能力,根本买不起。   ***   一行人天黑的时候才回到镇上,林晓不得已在纺织厂先住了一个晚上,安排的宿舍居然跟罗娇娇是一屋。   作为机修部第一个女工,她的名头现在在纺织厂特别的响亮,比被工人们误会是许波亲戚的时候还惹人瞩目。   关灯睡觉的时候,同寝一个从农村来的女工知道她刚学习回来,好奇的问她:“林晓,县里是什么样子的啊,好玩吗?”   林晓不认识人,回答得不冷不热:“挺好的。”   女工对城里充满了向往和憧憬,丝毫不关心她的态度冷不冷淡,拉着她继续问:“城里的姑娘都穿什么衣服啊?县纺织厂是不是比我们大很多?集市上自行车和轿车多不多,那些车有我们副厂长的气派吗?……”   随后又补了句:“我们这些从村里来纺织厂上班的人,你可是第一个出去外面学习的。”   许波那辆车整个镇子人尽皆知,看过的人都觉得特别新鲜和厉害,女工问了一连串问题,林晓都不知道该回答哪个好。   这时,黑暗中幽幽传来了一道不高兴的声音:“已经到睡觉时间了,你们到底还让不让人睡?”   说话间伴随着很大的一阵翻身的声音,罗娇娇在用大动作表达她被打扰的不满。   女工的性格比较软,平时在宿舍就害怕罗娇娇,刚刚一时兴奋说太多了,被罗娇娇打断后,瞬间禁声,不敢再发出声响。   “睡觉吧。”林晓小声的说了一句,盖上被子就开始闭眼睡觉。   ***   林晓带着东西回到龙福村的时候,正是周末,林顺利放学,她猜测家宝不是在林顺利家就是跟岑春花去地里玩。   家宝确实是跟林顺利待一块,但是是在村口底下的大树玩,眼睛特别好,大老远看到她就朝她狂奔,兴奋的大喊:“娘,娘……”   林晓现在已经单手抱不住他了,把东西放在地上,接住他飞奔而来的身影。   “娘。”家宝重重的扑在她怀里,紧紧的搂着她的脖子,几乎要把她勒窒息。   “娘回来了。”抱了一小会,林晓把他的手拿开,看他的脸,才发现有伤口,“什么时候摔的?”   “找娘的时候。”家宝委屈巴巴的撇嘴,“娘去买糖果买了好久。”   “对不起,娘回来晚了。”出差半个月,林晓也很想他,“糖果娘买回来了,我们回家再吃好不好?”   “好。”家宝现在压根不关心糖果,缠在她身上不下来,林晓边抱他边拿东西很不方便。   原本跟家宝?几个人看到林晓都停下来不动了,静静的看着他们,林顺利也在其中。   林晓招招手:“顺利,过来帮我拿点东西,去跟家宝玩一小会。”   林顺利乖巧的走过来帮她分担,进了院子,把林旺财给高兴坏了:“闺女,你可回来了。”   岑春花扔下锅铲,从厨房里兴奋的跑出来:“闺女,你可回来了。”   放下东西,聚在一起聊了会话,岑春花才说:“你不知道你不在家的这半个月,家宝老哭,尤其是你刚离开那几天,眼睛都肿了,还吵着去找你,把自己摔伤了。痕迹现在脸上还留着。”   每天晚上都闹得岑春花和林旺财睡不好觉,都说没断奶的孩子最难带,家宝前几天跟襁褓里的孩子也差不多了,半夜醒来找不到林晓就开始哭。   林晓听了又心疼又愧疚,检查家宝的伤口,发现好得差不多了才放心:“娘出去给你买糖果,你哭什么?”   家宝不回答,嘴巴撇得很高,眼睛也红红的,用无声的语言表达着他的委屈。   作者有话说:   这两天太忙了,从明天起最少两更哦。 第78章   林晓把糖果拿出来, 递给他两颗大白兔奶茶,家宝不吃,眼圈比刚刚更红了。   这是见到了林晓, 故意耍小性子让她心疼呢。   林晓轻声哄了一会, 又剥开糖递到家宝嘴边, 他吃过以后才慢慢笑了。   “娘去了好久。”   “因为大白兔奶糖太难买啦,娘去了很久的地方才买到的。”   家宝沉默了一下, 说:“我以后不吃这个糖果了,吃镇上供销社里卖的。”   林晓说好,分给了林顺利几颗奶茶,林顺利不好意思接, 还是塞他手里他才要的。   林晓一回来, 家宝就忘记了他那群小伙伴,待在家里玩, 林顺利待了一会觉得无聊就走了,他当着队里的小孩吃糖,那些小孩特别羡慕, 讨不到就跑进林晓家里喊家宝, 眼巴巴的盯着林晓看, 不敢直接讨,但是口水直流, 显然很想吃。   岑春花为人善良,看不得这些孩子可怜的小眼神,挑了三颗奶糖出来,每颗掰成两半, 给他们一人一半。   孩子们开开心心的走了。   一家人互相询问半个月以来的情况, 知道家里没再遭贼, 林晓这才放心下来。吃过午饭,她让家宝把那两套新衣服换上试试,家宝穿上以后高兴得转来转去的。   岑春花问:“这衣服料子这么好,颜色又这么亮,不便宜吧?”   林晓说了实话:“在县里的时候偶遇汤厂长,是他买给家宝的,一套好几块钱,县里的衣服太贵了,我就没买给你们,等以后发工资了再买。”   林旺财摆摆手:“我跟你娘还有得穿,不用买。”   岑春花恍然:“难怪呢,汤厂长对家宝是真心好啊。”   要不是家宝阴差阳错的跟着他们,估计现在就是跟着汤厂长吃香喝辣了。   岑春花也经常在想这个问题,留下家宝是不是一个错误的决定,她怕家宝长大以后会埋怨小时候跟着他们过苦日子。   把家宝当作亲孙子,自然就希望他过好日子,晚上的时候岑春花就说出了自己心理的矛盾:“闺女,你看汤厂长这么挂念家宝,我们三个家宝生活在队里,是不是对他不太好?”   汤厂长买的这些衣服是她们短时间内付不起的。   与其长大了再让家宝去城里不如早点送走,要不是一家子付出的情感太多了,以后会痛苦啊。   “家宝现在跟我们一起生活不是很开心吗?”林晓知道岑春花心里在想什么,把问题抛回去,“娘觉得就算汤厂长愿意养家宝,家宝会跟他去城里生活吗?”   岑春花肯定的摇摇头,她闺女出去这么多天家宝都哭得要死要活的,真送走孩子得多痛苦啊。   这么一想,就不再纠结了。   ***   转为正式工以后,林晓的日子过得比较滋润,食堂的饭菜是带着饭票去吃的,相当于免费,机修部的员工们对她都还不错,不用去考虑同事关系,成为正式工的第一个月,她领到了人生中的第一笔巨额工资——十块钱。   十块钱的工资在宁安镇足够一家子过得有滋有味,领到手的第一天,正值厂里放假,林晓直奔肉摊子买了两斤猪肉,顺便给林旺财买了点药。   中午部门还会给每个人发放一张肉票补贴,林晓买完东西回去等着领,进门的时候她主动跟老孙打招呼,老孙说:“林晓,有人从邮局给你寄了东西,刚刚王师傅帮你先拿回去了,你待会记得找他拿。”   林晓现在的关系除了纺织厂就只有队里,疑惑是不是老孙记错了,老孙说:“没记错,写的就是你的名字。有人给孙师傅也寄了东西,他过来领,就顺便帮你拿走了。”   国安纺织厂跟邮局关系特别好,工人们有什么东西,邮局都会派个邮递员统一送过来的,不用自己去取。   见老孙说得这么信誓旦旦,林晓更加不解了,到过谢以后回到机修部,王永胜见着人,把特包裹递给她,包装是比较精美的一个布袋,封得特别好。   其他人的东西都是信,只有林晓的夹带了一个包裹,王永胜就八卦的凑过头:“林晓,你在市里还有认识的人啊?我听那邮递员说,你的东西可是从市里送过来的。”   “市里?”林晓对此事浑然不知,翻了一下包裹,上面居然没有寄送人的名字,只手写了她的名字地址和所在单位,字还特别的好看。   马大强也十分好奇:“林晓,你还有亲戚在市里啊?”   “没有啊。”林晓自个都懵,“师傅,邮递员有说是谁寄给我的吗?”   “没说。”   林晓更茫然了,她想了好一会,脑海里唯一能记起来的一个人就是汤天栋,难不成这个东西是给家宝的?   一个月前两人见面,汤天栋还留了他的住址和个人信息。   所有的信息都跟汤天栋吻合,林晓忽然就明白东西是谁寄过来的了。   王永胜催促她:“打开看看是什么东西。”   林晓不想让他们知道自己跟汤天栋之前的牵扯,把东西收起来:“是一个朋友送过来的,回家再拆吧。师傅,不是说有肉票补贴吗?”   经她这么一问,王永胜想起来了,从桌子上拿了一张肉票给她:“这是副厂长给我们的奖励,拿回去留着以后买点肉吃,别弄丢了。”   林晓嗯了一声,领完粮票就回家去了,路上摸了一下,包裹的手感确实像衣服。上个月汤天栋买的那两套家宝穿起来特别可爱,走在村里永远都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谁看到了都夸,都忍不住多看几眼。   林晓一个人走着太无聊了,没忍住想打开包裹,刚动手想起来东西是家宝的,让家宝自己拆比较高兴,就不动了。   回到家岑春花开开心心的拿着肉去厨房煮,林晓招呼家宝到面前,让他自己拆包裹。   “娘,这是什么呀?”   “应该是汤叔叔给你买的东西,你自己看。”   家宝有一段时间不喜欢汤天栋,怕他带自己走,现在几个月没见人,就忘记了,只记得汤天栋对自己的好,他满脸高兴的拆包裹。   林旺财在旁边看,东西露出一个角后,林旺财说:“是新衣服。”   “家宝的新衣服。”家宝嘴角微微弯起来,还没完全拆开就迫不及待的伸手把衣服拉出来,等拿出来了他却愣住了。   林旺财也呆了呆:“这不是家宝的衣服,再看看里边有没有。”   家宝再掏,里头除了一封信就没有别的东西了。   林晓一看,竟然是那天两人去服装店给家宝买衣服时她试的那件裙子,脑袋突然嗡的一下,愣住了。   以为有自己礼物的家宝歪着头,努力往袋子里看,里头已经空空如也了,他略显失望的说:“没有家宝的衣服唉,这个怎么穿?”   然后,他就以为裙子是自己的,提起来对着身材比划了一下,发现裙子比他长很多高很多,根本穿不进去,皱着小眉头:“娘,我穿不进去,这个怎么穿?”   岑春花忙里偷闲,往他们这边看了你一眼:“家宝,那不是你的衣服,是你娘的。”   说完后知后觉的想起来林晓说衣服是汤天栋送的,不由得看向林晓,欲言又止。   林晓没想到里边只有自己试过的那套裙子和一封信,她怎么也没想到汤天栋会给自己送衣服,话提前说出去,当着爹娘两个人的面拆开,尴尬的同时心情十分的复杂。   回到家以后她曾经想过这件裙子,没想到现在真的拥有了,还是汤天栋送的。   天真的家宝还没领会到这个包裹代表的特殊意义,说:“是娘的衣服唉,好看,娘穿了肯定好看。”   他已经拥有两套人见人羡慕的新衣服了,因此没有自己的东西也不失落。   林晓抬头看了看林旺财和岑春花,感觉他们的眼神有点儿…难以形容。   林晓的脸瞬间就红了,慌忙给自己一个台阶下:“也许是送错了,我看看信里写了什么?”   她迅速把信拆开,里头只写了短短的两句话。   “林晓同志,最近过得还好吗?家宝他怎么样了?有空请回信。”   落款是汤天栋,后面还附了他的个人信息。   信里只字不提裙子的事情。   她把信和裙子收起来,故作若无其事的解释:“是汤厂长送的东西了,他想知道家宝的情况。裙子是他送给我的谢礼,感谢我对家宝的照顾。”   岑春花没读过书,点头表示理解,林旺财是上过几年学的,拿过她那封信一看,发现真是问家宝的,也没怀疑裙子有没有代表别的含义。   事情搪塞过去之后,林旺财夫妻两人就没再问包裹的事情,倒是林晓心里有点乱。   晚上她分给了岑春花和林旺财每人两块,让他们留着买点东西,夫妻俩不愿意要,见林晓坚持才收下,看到林晓这么有出息,热泪盈眶。   把家宝哄睡着以后,林晓睁眼看着黑漆漆的屋顶,想着那件裙子,心里莫名的有股异样的情绪若隐若现,睡不着,就暗暗琢磨起汤天栋的意思。   他们两个人是不太熟的,有牵扯是因为家宝,可到目前为止,连普通朋友都算不上,无论在她那个年代还是这个年代,男人送给女人东西,尤其还是贴身衣服,总有点那个意思。   汤天栋隔了一个月送这件裙子,他是什么意思呢?   林晓成功的被一件裙子弄得失眠到半夜。 第79章   那件裙子岑春花和家宝催着林晓穿上身试试, 林晓没好意思穿,就放着。   汤天栋让她回信,她记着这事, 过后几天在纺织厂上班, 某天中午有空问王永胜要了一张纸。   经过深思熟虑, 她很谨慎的落笔:“汤厂长您好,信我已收到, 家宝他很好,穿上您帮他买的新衣服特别高兴。”   刚写完这句话她就想起了自己的那件裙子,觉得提起衣服却不单独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不礼貌,就把后面那句用笔划掉了。   “家宝现在每天都跟村里的孩子在一起玩闹, 每天玩得像脱了僵的野马, 勿念。”   停顿了一下,她觉得还是要说一下裙子的事情, 缓慢的添话:“谢谢您送的裙子,太贵重了,我都不知道如何感激您, 不然送回去吧。”   落款以后她再次觉得不妥, 把话都给划掉了, 好好的一张白纸出现一大片划掉的地方,黑黑的看着特别不好看, 就重新问王永胜要了一张纸。   写第二张的时候,又提起了衣服的事情,纸又废了。   写封信要了三张纸,动笔的时候愁眉苦脸, 一脸纠结, 把王永胜都弄得疑惑了, 忍不住靠过来偷看:“林晓,给谁写信啊?”   林晓慌乱的把纸张折叠起来,解释道:“写给一个朋友的。”   她神神秘秘的,王永胜没想打听人隐私,只打趣一句:“给对象写信呢?这么纠结。”   林晓耳朵有点微微发烫,汤天栋不是她对象,但那件裙子让她浮想联翩了好久。   王永胜可是结过婚的人,林晓的表情有没有问题一眼就看出来了。   “这个年纪,也是该考虑找个对象了。”王永胜以开玩笑的语气说道,林晓从不在厂里主动提起她的家庭情况,但所有人她都知道她是一个单亲母亲。   王永胜不相信那些流言,他觉得林晓挺好的一姑娘,没结婚生孩子应该是有难言之隐,听说她现在没对象,还挺想帮忙介绍的。   “不急。”林晓一笑置过,等王永胜出去了,她左思右想,最终只写了两句话,“信已收到,多谢汤厂长关心,家宝很好,务念。”   趁着还没上班,她到邮局寄信,花了一毛钱买邮票。   她问邮票员:“信多久能寄到市里啊?”   邮递员实话跟她说了:“得看情况,说不准的,快的话十天半个月,慢了一个月也有可能。路上要是出现意外,可能寄不出去。不过信中途要是出问题,你过来邮局问,我们会告诉你的。”   林晓点点头,现在交通不便,有邮局寄信已经很不容易了,至于能不能成功送到汤天栋手中,就得等待情况了。   回到厂里以后,林晓就没再记挂寄信的事情,后来汤天栋又回了信,每次都是寥寥数语,字不多,几乎都是问家宝的情况,林晓都回了。   两人一来一往,不知不觉中就到了暑假,林晓几乎半个月就能收到汤天栋的一封来信,也许是收寄的次数多了,话也跟着变多,问话不仅限于家宝的事情,偶尔会问一下对方的近况。   孩子们放暑假回到家玩,家宝隔三差五就去找林顺利一起玩,他的个头长得比较快,已经四岁了,不仅变高了一点儿,也变得聪明伶俐了很多。   汤天栋跟林晓在信里开始商量送他上学的事情。   汤天栋在信里说:“林晓同志,家宝是我们两个共同的孩子,我与你一样关心他,希望他得到好的教育,将来成才。农村的生活无忧无虑,对家宝养成天真活泼的性格有好处,但教育资源跟城里相比落后许多,家宝如果在宁安镇上学他接触到的东西会受局限。现在正是改革开放的好时候,城里的经济在慢慢的发展起来,教育也是,我诚恳的邀请你到城里工作,带着家宝一起,关于家宝上学的一切费用,我会全部承担。不知你意下如何,恳请回信。”   汤天栋的意思很简单,就是家宝到城里上学。   林晓认真考虑过了,城里和队里的教育资源相距甚远,再过几年差距会越来越大,家宝留在镇上知识面会狭隘许多。   从长远来想,家宝确实适合去城里上学。   不过她现在在纺织厂的工作刚刚稳定,也没多少积蓄,贸然去城里发展,可能会对她的事业有影响,而且家宝现在待村里习惯了,不一定喜欢城里的生活。   考虑完方方面面以后,林晓问了家宝的意思家宝说要留在队里,林晓就给汤天栋回信。   “汤大哥你好,我问过家宝的意见了,他不想离开宁安镇。我把他当成自己的亲儿子,自然也认为他去城里上学比镇上好。但我有别的顾虑,我的工作刚刚稳定,无法在城里立足。加上其他还是都是六七岁上学,上学前的教育对孩子至关重要,我认为这两年间应该激发家宝的智力,培养他的性格,书本上的知识可以让他两年以后再接触。汤大哥觉得呢?”   几个月的书信来往,两人比较熟悉,林晓自然而然的转变了对汤天栋的称呼。   半个月后,汤天栋有了回复:“这个暑假你找个时间,带家宝来市里住几天,让他接触一下城里的生活。然后我们面对面聊一聊他的上学问题,可以吗?期待得到你的回信。”   有汤天栋跟自己一起栽培家宝,林晓自是欣喜的,问了林旺财夫妇的意见,夫妻俩很赞成,就答应了汤天栋的请求,两人定了时间,八月中旬林晓带家宝去市里一趟。   ***   林晓领了几个月的工资,存了四十来块钱。经济稳定,七月底的时候收完地里的早稻,岑春花农闲了,家里就准备建个猪圈,去镇上买只小猪仔来养。   土地放开以后,集市上的商贩也越来越多,猪崽不指定只能让队里来养了,可以独户养殖,但年末的时候要上交七十斤。   从前一个队就养一两头,年末的时候分个三四斤都能高兴了,现在有钱养猪仔,成功养活养大个两百斤,那一年也还剩下一百多斤,都不用愁肉吃了。于是,猪崽就成了香饽饽,价格更是水涨船高,一只小猪仔就要六块钱。   现在好多人家一年到头还是攒不下这么多钱,还得留钱等着年末的时候补公粮,也担心养不活亏本,有那个心也没那个钱,就只能观望别人家买。   买猪仔的渠道林晓已经找好了,就等着建完猪圈把猪仔买回家。   建猪圈得去山上砍木头,是个累活,林晓就给了岑春花两块钱,让他来请几个小工来帮忙,每人每天三毛钱。   三毛钱的活好多人乐意干,林义国的木工活好,又是自己大哥,林旺财最先考虑的人是他。   除了林义国,林旺财还请了队里的另外一个木工活比较好的男人来帮忙,砍木运木建猪圈全都让他们两人来做,岑春花夫妇偶尔打个下手,花了三天时间就弄好了。   林旺财偷偷多塞给林义国一毛钱,整好凑够一块。   完工的那天晚上,两人加上林建平、林二娃都在家里吃饭,岑春花做了整整一斤的五花肉来招待,大家吃得那叫一个享受,林义国不断夸赞林晓。   “生个闺女真不错,贴心,又会往家里带钱。哪像男娃崽,都是败家子。”   谁能想到当初人见人踩的林晓现在这么出息,每个月能领一张大团结,一个人就能养活一大家子。   现在对林家说三道四的人越来越少了,基本上都是对林晓的羡慕和好奇,作为林晓的亲大伯,林义国十分高兴。   林旺财现在扬眉吐气了,特别骄傲的说:“生儿生女和生多生少都一样,关键是看孩子的出息,还有会不会孝顺爹娘。”   当初嘲笑他只要了一个赔钱货的那些人,现在屁儿都不敢崩一个,还成天过来凑近乎,想打听她闺女是怎么进入纺织厂的。   都说没钱的时候隔壁邻居如同远邻,有钱的时候十里八乡都能找到亲戚,有时候看到过去那些对自己爱理不睬现在却反过来巴结的人,林旺财觉得挺好笑的。   曾经仗着自己生了儿子就对他的生活指指点点的人,现在还吃不饱,他这心里可别提多痛快了。   他就一个闺女,孩子不多,但现在一个顶五个呢。   另一个男工人为了要个儿子,家里生了六个,头五胎都是女娃,嫁的婆家都很一般,没帮衬过家里,听到这话总感觉林旺财在含沙射影,有点儿尴尬,就搬出了罗娇娇:“我们队里目前最出息的两个姑娘就是林晓和娇娇,娇娇也厉害,当会计呢,每个月都往家里带好多东西。听老根说过两天也准备建个猪圈来养小猪仔。”   林旺财和岑春花听了一点也不羡慕,会计就是要个文化高一点的,可厂里最重要的是机器,他们闺女机器都会修,能力棵比会计强多了。   不过林旺财也没有扰乱那工人说话的雅兴,顺着说好话:“我们生产大队风水养人,以后出息的人会越来越多的。”   林晓没啥反应,她没想过跟别人做对比,只要自己过得好,哪有闲心管别人的事儿?   她在厂里半年了,跟罗娇娇毫无交集,自然也不关心他们家的事情。   那工人跟罗老根关系不错,看不得他们得意,本心想打压林家,继续道:“还记得那个苏监工吧?当初开路的时候指挥的那个,我听人说,娇娇跟他快成了。城里人,文化高,工作也好,老根真是好福气,能找到这么好的女婿。”   夸完把话题转移到林晓身上:“林晓,你跟娇娇差不多年纪,到厂里也半年了,有相好的吗?”   打蛇七寸,戳人心窝,这行为完全让这工人拿捏好了。   尽管林晓还是个黄花大闺女,可是其他人都不知道真相啊,明摆着就是故意给他们家找不痛快,岑春花的脸色都变了。 第80章   现在的状况, 像极了林晓小时候被长辈们拿来跟其他孩子对比的场面。无论你混得怎么样,只要临近的同龄人过得比你好或者差,总有长辈拿来做各种比照。   她对罗娇娇无感, 罗家的事情也跟她没有任何关系, 所以面无表情的回答:“现在还没考虑结婚的事。”   她在纺织厂除了工作一直是事不关心的状态, 没想到罗娇娇和苏志明走到了一块,还传回了队里。   但不管怎么说, 其他人的事情她都不关心。   林旺财忙应和:“先上工要紧,结婚不急的。”   那工人自讨没趣,就没再说下去了。   饭后,林建平又主动找林晓搭话:“工资涨了吗?”   “涨了一点儿, 不多。”   “听你爹说这次稻谷收成一般, 存点工资,年末要是粮食交不够公粮, 拿钱去买点粮食。”   林建平每次说话都是一副命令的语气,林晓不爱听,只敷衍的应了两声。   没想到林建平又提起家宝的上学问题:“明年家宝也该上学了吧, 早去学校早聪明, 平时有空让他去我那儿, 我教他数数,等之后去学校就不会比别的孩子差了。”   林晓可不放心把家宝交给他, 连忙拒绝:“数数不难,有空的时候我都会教家宝,他现在已经会数零到十了。”   “是吗?”林建平不知是不相信还是想考一考家宝,把人叫到跟前, “家宝, 给太爷爷读一遍0到10。”   家宝每天都有念, 林旺财和岑春花偶尔会考他,记得已经滚瓜烂熟了,非常流利的读出来。   林建平摸了摸下巴:“10以后是什么?”   家宝仰头想了想,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来。   林建平显然不是很满意:“二娃四岁的时候就会数到20了,得加把劲。”   林晓对家宝能从1读到10已经很满意了,毕竟成绩好不好只有到学校上学了才知道,因此不是很满意林建平这句话:“二娃现在四年级了吧,我听大伯说,他的成绩并不是很好。”   林建平嘴角抽了抽,他最引以为豪的大孙子读到了初中就跑出去了,林二娃小时候聪明,就是心思不放在学习上,成绩一塌糊涂,打也打了,骂也骂了,就是没啥长进。   大概是林晓这句话戳到痛苦了,拉长了脸不说话。   ***   见面前,汤天栋的信拖了好几天没送到手里,林晓竟然有点急了,亲自跑到邮局去问,邮递员见她一天来两次,都记得她的脸了,就揶揄她:“姑娘,是不是你对象给你的寄的信啊?对方姓汤是吧,放心,送来了我就给你寄厂里去。”   林晓脸色红扑扑的,她现在真的有点像苦苦等待对象回信的可怜女人,没好意思再去邮局走动,也许是之前的信都很准时,心里竟有一丝期待回信,拿不到还有点担心和失落。   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   两天以后,信送来了,又是王永胜帮忙拿的,上面写着汤天栋的名字。   王永胜反复确认名字以后,觉得林晓跟汤天栋有情况,就问:“林晓,你跟汤厂长什么时候对上眼的?”   林晓吓到了:“我们俩没什么关系啊。”   “没什么关系还写这么多信。”王永胜没被她糊弄到,“我可都注意你好几个月了啊,你收到和寄出去的那些信加起来都十几封了,其他谈对象的都没你这么勤快。”   王永胜想到之前汤天栋在厂里时总有意无意问起林晓和家宝,当时还觉得奇怪,现在就彻底破案了。   他觉得林晓和汤天栋互相看对眼了,不管林晓怎么解释,就是不相信。   林晓又不想暴露家宝的身世,怕他长大了心里留下疙瘩,只能每天听着王永胜打趣自己。   ***   八月初的时候,林晓如约带家宝去市里找汤天栋,两人先搭厂里的货车去的县里,然后坐绿皮火车去市里。   这是林晓跟家宝第一次坐绿皮火车,一票难求,好在汤天栋提前为他们打点好,买到了有座的票。   现在正是夏天,绿皮火车里人特别多特别拥挤,就像一个桑拿房很热,还弥漫着一股难以形容的味道,过道里挤满了东西,林晓和家宝虽然坐在座位上,但旁边的人老往他们身上挤,特别的难受,太热了,刚坐下没多久就大汗淋漓。   绿皮车里到处都是穿着蓝色和灰色衣服的人,其他颜色的也有,就是比较少,偶尔能看到几个女学生,穿得特别的青春,是火车上另一道风景线。   林晓这次出远门,为了显得自己不那么老土,特意收拾过,扎了两个辫子,穿着汤天栋送她的那件裙子,显得特别的年轻又娇美,即便是在杂乱的车厢里,还是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家宝第一次坐火车,对什么都好奇,伸长了脖子往外边看,眼睛动都不动一下。   两人的座位靠窗,林晓就让他脱下鞋子,站在座位上看。   现在很多地方都能被开发,火车轨道附近多是天然景色,林晓看了一会觉得无聊,就随意观察车厢里的人。   能够坐得起火车的人大多是家庭情况比较好的学生和有工作单位的职员,看打扮就知道了。   坐林晓旁边的是几个大学生,两个女孩子坐在座位上,两个男孩子则站在她们旁边,高谈阔论,交谈的内容都是自己看到的书,说话特别有激情,也很有想法。   安静下来的时候,他们都是看报纸或者捧着书看,林晓从他们身上看到了这个年代的大学生对知识的渴望,还有激情昂扬的一面。   从她们讨论的内容来看,四个人趁着放假时间来县里玩,准备回学校去。   从县里去市里要十个小时,家宝看累了风景就坐下来,说要吃东西。   林晓把岑春花煮的红薯拿出来剥给他吃,那两个女学生睡过一觉以后,忽然注意到了家宝,眼神一直落在家宝身上。   有个性格比较活泼的女学生问:“你们是姐弟吗,坐火车去哪儿啊?”   家宝咽完嘴里的红薯,软糯糯的纠正她:“不是姐姐,是家宝的娘。”   “你们是母子啊?”那个女学生非常震惊,再次打量林晓,怎么都觉得她不像是生过孩子的人,反而像是刚读大学的女生,打扮得也很时髦,“对不起啊,你看着太年轻漂亮了,我还以为你们是姐弟。你们好,我叫钱玉芳。”   林晓淡笑着回应:“我叫林晓。”   打完招呼,钱玉芬又盯着家宝看:“你叫家宝啊,真可爱,几岁大了?”   家宝是个不怕生的孩子,从来都是有问必答:“四岁了。”   钱玉芬第一次看到这么可爱的小男孩,脸肉嘟嘟的,让人特别想摸,在书袋里掏了好一会,掏出两块饼干给家宝:“给你吃。”   家宝很有礼貌的拒绝她:“我已经有红薯啦,不吃啦。”   话刚说完,他还把剩下的一半递给钱玉芬:“姐姐要不要吃,给你一半。”   钱玉芬都快被他萌化了,摇摇头,越过林晓把饼干放到他手心里:“这个饼干很好吃的,你留着饿肚子的时候吃。”   家宝盯着手里的饼干看,望了望林晓,好似在征求她的意见。   林晓提醒她:“快谢谢姐姐。”   家宝甜甜的道谢,钱玉芬更喜欢他了,开始跟林晓攀谈起来。   聊完天,林晓才知道他们几个人是京师大学的学生,钱玉芬的家乡在县里,趁着暑假带她的几个同班同学来玩,现在要回去了。   聊了一会,关系亲近了一步,钱玉芬大胆的提了一个要求:“姐姐,我能不能抱抱家宝?”   家宝现在走哪儿都受欢迎,林晓问他的意见,家宝想了想,大方的伸出双手让钱玉芬抱。   两个男学生也很喜欢家宝,每个人轮流抱了一小会,只有坐边上的另一个女学生,一直没什么反应,刚开始的时候看了他们几眼,后来就低头看书了,对小孩子没什么兴趣。   钱玉芬介绍了她的名字:“姐姐,这是我同学,沈珠,来我家玩的。”   话刚说完,沈珠抬头瞥了林晓一眼,并未说话。林晓含笑点头,算做打招呼。   钱玉芬替同伴解释:“沈珠性格比较文静,很少说话。”   林晓早就看出来了,并不介意。   钱玉芬又问:“姐姐,你的这套裙子哪儿买的呀,真好看。”   这女孩的性格不错,林晓对她挺有好感,就回答:“在县里的一个服装店买的。”   钱玉芬再次夸赞:“你穿裙子真好看,家宝长得像你。”   林晓笑而不语。   一路上的时间,林晓几乎都是在跟钱玉芬说话,火车上有卖窝窝头和一些小零食,吃饭的时候钱玉芬还大方的帮她们母子每人买了一份,搞得林晓特别不好意思。   他们是在同一个站点下车的,钱玉芬说她在市里有亲戚,要过去看望,分别的时候,送了家宝一堆小零食。   市里的火车站面积还挺大,林晓记了汤天栋的地址,正准备找个人问怎么过去,左右张望挑人的时候,无意中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她定睛一看,居然是汤天栋。他穿着中山装,身材笔挺,戴着眼镜,显得特别有文化。   林晓身材高挑,皮肤白嫩,又穿着偏红色的衣服,特别的显眼,汤天栋早就看到了她,却站着没动。   两人目光对上的刹那间,身子都像是被定住了一动不动,隔着人群相望,林晓感觉自己的心跳加速了一下,随之而来的是尴尬,她本来想去见汤天栋之前换身裙子的,没想到汤天栋会出现在火车站。   但都碰着了,她带家宝来市里就是见汤天栋的,不能躲着,调整了下情绪,她面带微笑,落落大方的朝汤天栋走过去。   她走近的瞬间,汤天栋明显感觉自己的呼吸都慢了半拍。 第81章   家宝见到汤天栋的第一个反应不是上去要亲亲抱抱, 而是躲在林晓身后,害怕而又警惕的盯着他。   “家宝不要离开娘。”他忽然大声的说了一句。   汤天栋回过神,低头望向家宝, 朝他招招手:“家宝, 到爹这里来。”   家宝摇摇头, 整个脑袋都缩在林晓的双腿后面。   “汤厂长。”林晓略显局促的打招呼,“您怎么会在车站?”   汤天栋解释:“估算了下你们到达市里的时间, 怕你们找不着路,过来接。自行车放在外边,先回家去,其他事情稍后再说。”   汤天栋的眼神没有特别关注自己的裙子, 让林晓不由得松了口气。   两人无亲无故, 见面时候穿着对方送的裙子,对她还说还是挺难为情的。   林晓抱着家宝坐在汤天栋的自行车后座, 偶尔有轻风袭来,拂走了不少炎热。   汤天栋住的是厂里分配的房子,在一栋老式居民楼里, 共有二层, 汤天栋住在二楼, 地方挺宽敞的,东西收拾得也很干净。   回到家里, 汤天栋帮她们倒好两杯茶水,就到厨房里忙活。菜他早上都已经买好了,一只鸡还有青菜,鸡是处理好的, 但还没有切。   林晓喝完水, 就听到厨房里哐当当的切肉声, 来人家家里做客,她挺不好意思的,怕汤天栋不会切肉,就走过去问:“汤厂长,要帮忙吗?”   汤天栋回头看了她一眼:“你带家宝坐着吧,那些水果和饼干随便吃,不要客气。”   林晓扫了一眼菜板,鸡肉切得挺好的,看得出来汤天栋经常下厨,她的担心是多余的,瞥见青菜没洗,就主动帮忙:“我帮您洗青菜吧,这样快些。”   汤天栋点点头,把青菜递给她。   家宝一个人坐在木沙发上也无聊,就跑到厨房里跟林晓一起择菜。   汤天栋边煮鸡汤边问:“坐火车累吗?”   “还好。”   家宝插话:“火车可好玩了。”   汤天栋看着他笑了笑:“你们今天先休息,明天我带你们出去随意逛逛。”   有林晓在旁边,家宝放松了对汤天栋的警惕,开心的点点头。   洗好青菜,林晓还帮忙把菜叶弄碎,不知是不是错觉,她总感觉汤天栋的目光有意无意的落在自己身上,等她看过去的时候,两人的眼神就对视上了,林晓一愣,连忙别开眼。   汤天栋看了她好几眼才别开目光。   吃过晚饭,汤天栋还帮她们母子俩烧热水洗澡,大概是汤天栋接待他们特别的热情,家宝又重新喜欢上了他,还没洗澡缠着让他抱。   汤天栋试探着问了一句,“爹这里跟龙福村相比,家宝更喜欢哪里?”   家宝毫不犹豫的做出了选择:“龙福村好玩,有娘,有爷爷奶奶,还有顺利哥哥。”   他掰手指头一个个的数:“好多人,对家宝都很好。这里只有汤叔叔。”   汤天栋纠正他的称呼:“不是叔叔,以后要叫爹。”   家宝摇头反驳:“不是爹,汤叔叔不是爹。”   “为什么?”汤天栋迷惑了,难不成是他跟家宝相处的时间太短,家宝一时间还接受不了自己的身份。   “爹是娘的对象,就像爷爷是奶奶的对象,汤叔叔不是我娘的对象。”家宝语气特别肯定,表情也很认真,说话口吻活脱脱的就像一个大人。   汤天栋和林晓都没想到这些话会从年仅四岁的家宝嘴里说出来,都愣了一下,两人几乎是同一时间抬起头看对方,然后又不约而同的望向家宝。   林晓震惊不已。   她平时在家没教过家宝这些话,都不知道家宝是什么时候有的爹娘的概念。   家宝似乎没注意到他们表情里的不自然,继续说:“爹和娘是住在一起的,可是娘和汤叔叔不住在一起。”   汤天栋不知道怎么解释才能让家宝去理解爹和娘的意思,想了想,说:“家宝小的时候爹和娘出了点事情,没有住在一起。但我确实是你爹。”   家宝难得没有去否定汤天栋的话,而是眨着大眼睛好奇的问:“真的吗,为什么爹和娘不住在一起了呀?”   汤天栋摸摸他的头:“这件事情以后再慢慢跟家宝说好不好?”   家宝不明白,又特别想知道答案,就看向林晓:“娘,爹说的是不是真的呀?”   别的小孩子都有爹,他肯定也是希望自己有的,爷爷说爹娘是世界上对自己最好的人……家宝歪头仔细想了想,好像汤叔叔真的对他很好。   林晓被问住了,别的事情倒还好,这件事太难说了。汤天栋口口声声自称爹,寻根问底,还真是这么一回事,但这件事情错综复杂,不是一言两语能够解释得清楚的,以家宝现在的年纪也无法明白。   可她又不能去欺骗家宝,于是斟酌再三,点了点头。   当初家宝和林顺利为了有没有爹的事情跟队里那几个孩子打架,心里肯定也是希望自己有个爹的,她跟汤天栋都不是家宝的亲生爹娘,但都愿意当他的爹娘。   尽管她和汤天栋不是真夫妻,但两个人共同扶养家宝,以后家宝的成长过程中就少了很多缺憾。   一个家庭里,没有父亲的存在对孩子的成长是不利的。   他们俩不说话,家宝自己找到了答案:“娘说爹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等家宝变乖的时候就回来。所以叔叔真的是家宝的爹吗?”   汤天栋诧异的瞄了瞄林晓,没想到她是这么像孩子解释的,说来也是个善意的谎言,就点头:“是的。爹之前去了很远的地方,帮你买糖果了,现在回来了。”   家宝扑进汤天栋怀里,眉飞色舞道:“家宝有爹了,家宝有爹了。”   得到了家宝的承认,汤天栋也很高兴,抱着他说了好久的话。   一天没午睡,家宝很快就躺在汤天栋的怀里睡着了,汤天栋动都不敢动一下,动作小心翼翼的,生怕把他惊醒了。   林晓说:“家宝每天都要午睡,今天坐火车太兴奋了,还没合过眼,我来抱他一会吧。”   “床我都帮你们铺好了,把他放到床上吧,好睡一点。”汤天栋轻手轻脚的起身,朝客房走过去,林晓帮他开门,家宝的睡眠质量很好,换了个地方睡也没有醒过来,盖好被子后,就剩下林晓和汤天栋了。   林晓的尴尬劲又上来了,特别想把身上的裙子给脱了,就说:“汤厂长也累了,先去休息一会吧,我看一会家宝。”   汤天栋:“你先去洗澡吧,我守在床边一会,不然热水就凉了。”   林晓急于换衣服,就没有再客气,找好换洗的衣服就去洗澡了。   第一天做客,她没好意思洗头,刚洗好有人过来找汤天栋,汤天栋要出门,走的时候叮嘱她:“家宝醒了就帮他洗澡,房子外面的过道有晾衣服的地方。”顺便还留了一把钥匙。   ***   林晓不好意思在人家家里到处走动,就待在家宝睡觉的房间里,家宝睡了一个小时就醒了,洗完澡以后林晓洗衣服,正扭干要晒的时候,汤天栋回来了。   她帮林晓把衣服挂上去,聊了一会就回他的屋子睡觉了。   奔波劳累一天,林晓睡得很沉。第二天起来汤天栋就帮他们做好了早饭,还拿了两套新衣服给林晓,一套是家宝的,一套是她的。   林晓没好意思再穿,就穿着自己带过来的旧衣服,收拾好以后,三个人去了市里的供销社看,地方非常的大,什么时髦的东西都有,看得人眼花缭乱的,整整逛了一天才逛完。   回去的时候,汤天栋买了点吃的东西,吃完晚饭,家宝又到了下午睡觉的时间,这次睡得比较久,天黑了还没醒。   林晓在收家宝的衣服,回到屋里的时候,看到汤天栋还坐在沙发上,就说:“汤厂长,我这次请了五天假,后天就要带家宝回去了。”   汤天栋突然站起来,他比林晓高出一个人,垂下眼能看到林晓的头顶。   “林姑娘。”他直直的盯着林晓,表情很郑重。   他这两天都是和颜悦色的,突然这么正经,让林晓心里咯噔一跳:“怎么了?”   汤天栋定定的看着她,一字一句的说:“林姑娘,你愿意跟我一起过日子吗?”   林晓啊了一声,不太理解他这句话的意思。   “不是因为家宝。”汤天栋抿了抿唇,紧张得不敢跟她直视,微微垂下眼,“是我自己想跟你过日子。以后我们俩一起照顾家宝,做他真正的爹娘。”   林晓懵了,脑袋突然像炸开了一样。   她没谈过恋爱,可之前也不乏追求者,在这个年代,一起过日子这种话就是表白了。   她觉得自己听错了:“汤厂长,我没听明白您刚才的意思?”   汤天栋喉结滚动了几下:“我没结过婚,家里给介绍过对象,没成。爹娘身体健朗,就我一个儿子。爷爷还在世,他们都是特别好相处的人,进了我们家的门,不会受委屈的。”   他说得非常的诚恳,林晓大吃一惊。   她不明白汤天栋为何突然跟她表明心意。   作者有话说:   在那个年代,很容易一个眼神就确定了对方。 第82章   要是此时此刻汤天栋是那种喝醉酒的男人, 她肯定会以为他在说胡话,可他的眼神非常的清澈且炙热。   林晓默了好一会,慢慢的反应过来, 觉得汤天栋这可能是为了让家宝有个正常的家庭才向她提出这种请求, 于是说:“汤厂长您真心为家宝着想的话, 可以当他的爹,这个我没意见, 至于照顾家宝,我觉得就按现在的状态来吧,平时跟我在一起,寒暑假有空的时候带他来跟您住一段时间。虽然我们不是真夫妻, 但我相信等家宝以后明事理了, 能够理解的。”   “我不是为了让家宝有个完整的家庭,而是真心的想跟你过日子。”都坦白说了, 汤天栋怕她误会,就没再藏着自己的心思,话说得直接大胆, “在纺织厂那个时候, 我对你就看对眼了。”   林晓懵了, 汤天栋说得这么认真,她自然没办法再去欺骗自己是听错了, 心里乱糟糟的,话在舌尖转了好几个圈,才磕磕巴巴的说出来:“我…我觉得……”   从前其他男人对林晓都望而生畏,跟她表白的那些人不是委婉的打听她的意思, 就是暧昧和极限拉扯, 小心翼翼的说着要不要试着在一起的话。   今天是林晓收到的最直接至诚的表白, 她的奶奶跟爷爷当初就是一眼定终生,相互扶持了一辈子,感情非常牢固,从奶奶那儿,她知道这个年代的爱情都很纯朴热烈,如果看对眼了也许就真的是一辈子的事了。   可她觉得汤天栋的爱来得还是太快了,让她害怕和慌乱,微微冷静下来后,她真诚的回复汤天栋的话:“汤厂长,谢谢您跟我说这些话。但我觉得两个人真想一起处日子的话还是得多接触一段时间才知道双方合不合适。所以这件事情,我会好好考虑,您也再想一段时间,也许过后就发现您对我并没有那份心思。”   这是拒绝的意思了,但还有余地,汤天栋刚刚说出那句话确实是脑袋发热,情不自禁就说出来了,他一点也不气馁,也不失望。   “从宁安镇回来以后,我就知道自己对你有感情了,想了一个多月,我很确定,是想跟你过一辈子的。”   其实也不是出于冲动说出来,而是今天的环境给了他勇气,从他到火车站接她的那一瞬间起,就坚定了自己的心。   至于为什么喜欢林晓,他也说不上来,是她某一瞬间的某个眼神让他有了共度余生的想法,让他去确信,她就是那个人。   这种感觉头一回出现在他的生命里。   “今天的话确实有点唐突了,如果吓到了你,我很抱歉。但我希望你能真正的考虑这件事情,无论你愿不愿意,我都可以接受。等什么时候想明白了再写信回复我,心里不要有负担。”   话是这么说,他再次明确自己的心意:“如果你愿意接受我的情感,我会一辈子都对你好的。”   这算是他许下的承诺了。   林晓此时压根不知道自己对汤天栋有没有感觉,但她心里很乱是真的,好在回家之前汤天栋没有催着她给肯定的答复,而是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过,给她单独思考的空间。   送他们坐火车回去的那天,汤天栋给了林晓一封信:“在你给答复之前,请先打开看看。”   林晓脸刷的一下就红了,耳根子发烫得厉害,低头接过信,回了句好。   家宝见汤天栋不走,就问:“爹什么时候回家跟我们一起住呀?”   这几天相处下来,他叫爹已经顺口和习惯了,加上林晓默认,就认定了自己的爹就是汤天栋。   汤天栋蹲下来,帮他把纽扣系上:“等过段时间你娘给爹回信的时候,爹就回去了。回去以后要听话,不要惹你娘和爷爷奶奶生气,知道吗?”   “不要。”家宝撇撇嘴,他已经习惯爹对自己的好了,拉着他的手不放,“爹也一起回去。”   汤天栋耐心的哄他:“爹留下来给你买好吃的,等买到了就回去。”   家宝一个劲的摇头,扯着他的袖子往站台的方向走。   “如果爹现在跟你回去,以后你就没有新衣服穿了。”   说到新衣服,家宝想了想:“娘也会没有吗?”   以林晓现在的工作,是有能力帮自己买新衣服的,但汤天栋为了唬住家宝,点点头,说:“嗯,你娘的新衣服会很少。”   家宝立即松开了手:“我想让娘穿新衣服,爹回家的时候要买新衣服。”   “嗯,到时候给你娘买好看的裙子好不好?”   话是跟家宝说的,汤天栋的眼神却总放在林晓身上。   林晓感觉自己的耳朵更热了,听到火车的声音近在咫尺,就要到了,赶紧拉着家宝跟汤天栋隔开距离,道完别,母子俩就踏上了回去的旅途。   ***   林晓知道那封信是写给她的,她也不是一个耐心十足的人,坐火车到半路就把信拆开了。   “林晓同志,我想跟你一起去看春天的桃花,夏天的向日葵,秋天火红的枫叶,冬天的雪。想跟你一起走遍大江南北,携头到老……如果你愿意,我汤天栋以最诚挚的心向你担保,结婚以后一定不会让你受委屈。”   很长的两页纸,很多话挺肉麻的,要是放在林晓生活的那个年代,她会觉得矫揉造作和虚伪。可八十年代初谈恋爱的青年男女都是用书信表达情感,每一个字都无比的真诚火热。   林晓看得面红耳赤,脸颊都烧起来了,汤天栋严肃起来的时候脸冷冰冰的,看着还有点凶,要不是前两天亲口跟她表白,她是绝对不会相信这种话是从他笔下出来的。   林晓把信收好,扭头看向火车外的风景,想平复心情,却是心乱了一路。   ***   八月初的最后几天,林晓和岑春花把晚稻种好,就继续忙厂里的工作,生活充实,工作占据了她大部分的时间,就没有精力去思考和汤天栋的事情。   八月底的时候,小学生提前开学了。   王志富亲自上门来问:“林晓,家宝已经四岁了,要不要让他报名上学?刚去的时候不用学什么,就跟队里一二年级的学生坐一块听课,培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龙福生产大队之前没有小学,后来王志富动员队里的人建了两个教室,请下乡的那些知青教书,后来知青返城,没有老师了,孩子们就到隔壁的香来生产大队去上学。那个村比较大,老师有好几个,分年级来教书。   香来小学距离龙福村四个公里,孩子们走路过去读书不方便。   龙福大队现在就只剩一个老师了,是王志富多次向镇里请求,从香来小学请过来教书的,二年级以下的孩子全部挤在一个教室里,一起学习。三年级以上的孩子能走路,也比较懂事了,就去香来小学读书。   现在在龙福大队任课的那个老师姓林,他的工资有一半是镇里补贴的,剩下的由生产大队补上,而这钱都是从学生们的学费里扣的。   王志富注重队里孩子的教育问题,只要满四岁了都会动员去读书,一来是为了让那些孩子能快速适应学校生活,二来是能拿着学费去留下林老师。   孩子们一个学期学费一块钱,林晓肯定是不缺的,王志富就来家里了。   林晓说:“队长,我还想让家宝再玩一两年,不想让他这么快去学校。让我想想吧。”   现在的竞争没那么激烈,她觉得孩子们进学校早未必就是好事,关键是读书以后学到的东西,而上学前的家庭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很有可能会影响到孩子的一生。   她觉得家宝还没到读书的年纪。   王志富没问原因,他特能理解队里的人,通知下达以后队员们要不要做决定权都交给他们,他绝不会逼迫。   “那你考虑一下,无论送不送家宝去上学,都和我说一声。”   深思熟虑以后,林晓最终还是决定让家宝多享受一年自由自在的童年时光,只是没想到家宝不知从哪听到了他要上学的消息,羡慕其他孩子去读书,一开学就跟着队里的孩子去听课。   刚开始林晓还以为他是没人陪着玩觉得无聊,结果家宝连续去了三天,一去就是半天,回家的时候总跟她说想上学。   小孩子没上学的时候都会觉得学校好玩,并不是喜欢学习的环境,而是里边有很多同龄小朋友陪他们玩,这是他们主要的快乐源泉。   林晓下班的时候偷偷去教室外边看过一次,家宝本来很好动的性格,坐在教室里却乖乖巧巧的,一点也不闹,不像其他孩子总耐不住性子东张西望,他几乎都是盯着老师和黑板看。   知道家宝不排斥学校生活后,林晓不能再逃避跟汤天栋的书信往来了,给他写了封信询问他的意见。   回信得至少半个月才能收到,家宝一直闹着去上学,林晓等不及,就去找王志富交了学费,送家宝上学的第一天,她跟厂里请了假,给家宝换上新衣服,再让他背上岑春花用布缝成的书包,一家人一起送他去教室。 第83章   一家人对家宝上学的事情都特别重视, 虽然有点仓促,但准备得很齐全。   家宝今天穿得特别可爱,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的, 鞋子穿的也是过年岑春花做的那双布鞋, 他第一天上学, 岑春花给他煮了两个红薯和一个玉米,寓意学习满分, 同时还给他戴了一根红布。   家宝特别的兴奋,蹦蹦跳跳的前往龙福小学。   去到的时候,还没到孩子们上课的时间,教室里空荡荡的, 林老师已经起床了, 拿着个葫芦木瓢在教室门外刷牙。   队里在教室旁边搭了一间屋子让他住,林老师是香来生产大队人, 周末不上课的时候才回家。   等他洗漱好了,林晓握着家宝的手过去打招呼。   今年学生的名单林老师都看过了,家宝这几天都跑到教室里跟其他学生一起听课, 林老师对他印象很深刻, 因为他长得特别像画像上的那种神童, 每天身子都是干干净净的,一点也不脏, 偶尔还会给他递煮熟的红薯吃,这种孩子是最讨人喜欢的。   “家宝,来上学了啊。”林老师四十多岁了,长得特别慈祥和蔼。   家宝点点头:“家宝也想坐座位。”   教室的课桌不够, 那些还没上学的孩子都是挤在后面一排的小木凳上。   家宝去听课的时候, 最羡慕的就是那些有座位的孩子了。   林老师愣了一下, 笑容可掬道:“有课桌,等待会去教室了,我给你安排。”   家宝还记得出门前林晓的嘱托,读书要尊敬老师,把自己口袋里的两个小红薯分出一个给林老师:“给您吃。”   林老师见家宝这么乖巧,顿时就笑开了:“老师的早饭已经煮好了,待会就吃。红薯你留着。”   “红薯也可以当早饭。”家宝特别认真的说。   林老师收下红薯,跟林晓说:“家宝的课本在我屋里,待会上课的时候拿给他。他第一天上课,最好是派个人过来陪同。你要是忙着去上班,就让你娘来吧。”   “林老师,我今天请假了,待会我在教室里陪着家宝吧。”林晓把手里的南瓜递过去,这是给林老师的见面礼,客客气气的说,“林老师,以后家宝就麻烦您了。他在学校有什么不懂的,还请您多指导她。”   现在有份工作的在村民们看来就是人才,龙福和香来两个生产大队亲如一家人,两家又同样姓林,因此林老师看着林晓他们倍感亲切,也欣赏林晓这种上进的女孩,热情的握手:“我们一个姓,一家人,不用客气。家宝是我的学生,我会把自己学到的知识全都教给他的。”   “南瓜你们拿回家留着吃,不要给我。”   村民们见林老师辛苦,为了留住他,经常会把家里那些好的东西送过来,他家里不缺东西,也没脸面利用工作之便收群众的东西。   岑春花直接就把南瓜放他屋里了,这是去年的南瓜,留了好久了。   林老师把他们带到教室,昨天刚添了一个新桌子,是队里出钱让林义国帮忙做的,家宝刚进来进度跟不上一二年级的孩子,主要是先有那种学习的氛围,林老师就跟林晓商量:“我们这儿的孩子都是混在一起上课的,一二年级的孩子早就会写字认字了,家宝现在什么都还不会,把他安排在最后一桌怎么样,有空的时候我单独教他拼音,等他开始认字了再调整座位。”   把家宝安排在龙福大队读书只是权宜之计,以后等工作彻底稳定了得带家宝去更好的地方接受教育,因此林晓没有意见。   八点一到,林老师就拿着个喇叭喊,孩子们陆陆续续到教室集合。   晚稻种下以后,岑春花每天都要去地里看,一是为了看水够不够,二是防止稻谷被破坏,因此夫妻俩没留在教室,孩子们一上课就回去了。   林晓的存在让家宝分心,他不再像前几天那样规规矩矩的,时不时回头看一下林晓,好在他懂事,没有开口叫林晓。   每次他扭头,林晓就会朝他笑笑,让他专注听课。   林老师的教学经验已经很丰富,虽然兼顾不到各个年龄段的孩子,但是讲课富有激情和感染力,都是用简单易懂的办法帮助学生去理解和消化知识,举例子都是用孩子们熟悉的事物。   其实就算林老师今天不说,林晓也是打算来听家宝的开学第一课的,看看老师的水平怎么样。   一早上过去,她心里已经基本有数,只要汤天栋同意,家宝前两年在龙福小学上学没什么问题,等大一点儿得考虑去镇上或者县里。   林老师上课用的是方言,宁安镇的方言和普通话差不多,但是口音比较重,所以拼音林晓打算自己继续在家里教家宝,从小养成他良好的说话习惯。   一天下来,家宝都很乖,只要没有下课就不会离开座位。回家的时候他拿了笔和一张纸回去。   有孩子去跟林老师告别,顺便叫他去家里吃饭,家宝也跑过去有样学样:“林老师再见。”   “唉,家宝再见,今天上课高不高兴呀?”   “高兴。”   林老师跟林晓单独说话:“我一个人上课照顾不了这么多孩子,你读过书,回家以后花点时间教教家宝认字,这样他很快就能跟得上其他孩子了。”   “行的。”   傍晚一家人聚在厨房里洗脚的时候,岑春花问起家宝上学的感受,家宝说:“上学可好玩了,有笔,可以写字,家宝会写字。”   哪有孩子第一天就会写字的,不过岑春花还是非常配合的说:“真的吗,那家宝在纸上写一个字给奶奶看好不好?”   家宝屁颠屁颠的去把书包拿过来,掏出纸笔,趴在凳子上,认认真真的写,画出来的东西歪歪扭扭的,根本看不出是什么。   写完以后,家宝就把笔放下,皱着小眉头:“奶奶,我还没学写字,等学了再写给奶奶看。”   “好好好,等家宝学好了再写给奶奶看。”岑春花笑容满面,看着家宝的眼神充满了爱,自然而然的联想到了林晓小时候,“这孩子跟你小时候很像,第一天上学的时候特别乖,不吵不闹。”   林旺财:“那会儿小宁上学,老师们都夸聪明,学习好。”   二年级以前老师们都很欣赏林晓,那时候她的成绩年年都是第一,是每个学期放假班里唯一能得到奖励的人,有时候是笔,有时候是一两张纸。   要不是那次在山上撞到了脑袋,林晓肯定也能考上大学。   过去的事情想起来就很遥远,可一想到,林旺财的心里就像扎了根针,特别的疼。   她闺女之前多好的一个人啊,要不是罗娇娇拉着她闺女上山找什么野果子,就不会摔倒了。   那次如果只有两个女娃娃也就算了,罗娇娇一个人力气小抬不动,可罗老根媳妇呢,她身体壮实,看到他闺女脑袋都摔出血了,不帮忙背回卫生社治,还大老远跑回村里喊他们,要不是他们跑得快,闺女也许就没命了。   这么多年过来,林旺财一直觉得当初林晓耽误了最佳的治疗时机,也浪费了大好的青春被耽搁在队里。   有时候林旺财会偷偷怀疑罗老根媳妇当时是不是故意见死不救的,心里埋怨她。   她是大人啊,她完全有那个能力救人的。   大概是因为罗老根媳妇心地不够好,罗娇娇身子骨就不好,本来有机会上大学却错失了机会。   岑春花:“现在这样也挺好的,我没读过书,闺女上过学,等家宝长大了读个大学,我们一家人一辈比一辈有出息就好了。”   现在的生活状态,她已经很满意了。   林晓笑笑:“现在也聪明,在厂里好多老师傅夸呢。”   岑春花和林旺财都被这句话给逗乐了。   ***   信寄出去整整一个月,林晓都没收到汤天栋的回信,她心里有股说不出的感觉。之前汤天栋都回得很快,回信很准时。   这个年代交通不发达,两人唯一的联系就是书信,完全不知道途中发生了什么,林晓想到的最大可能性就是信在送出去的途中丢失了,她跑到邮局问,果真是这么一回事。上一个出去寄信的邮递员去河边煮饭吃,不小心把包裹给弄丢河里了。   镇上的邮递员就只负责送到县里,再远的地方就不归他们管了,加上不知道丢的都是谁的件,就没办法一个个去通知,只有人上门问了才告诉。   邮局为了赔礼,这回的邮票不收钱。   林晓只能重新写一封,上次只说家宝的上学问题,没提起两人的事,这一回补充说了:“汤厂长,我认真想过了,我们相处的时间还是太短,我目前的精力都在工作上,还没有充分的准备跟人结婚。谢谢您的喜欢,也祝您早日找到一个过日子的人。”   信寄出去以后,林晓的心里没有想象中的轻松,反而觉得更沉重了。   她的婚育观始终如一,要找一个差别不是很大的还有三观合适的男人结婚,这样婚后的矛盾会少一点儿,她也有时间去专注自己的事业。   她和汤天栋现在的家庭几乎就是一个天一个地,她没有勇气放下纺织厂的工作去跟一个只见了几面的男人结婚。   本来她以为自己拒绝了汤天栋就不会再考虑这事,但有时候去想的时候心里就有点空落落的,尤其是信寄出去两个月,仍然没有回音,她开始怀疑是汤天栋那边出事了,不仅担心起他来。   十一月份的时候,林晓走邮局走得很勤快,隔两三天去看有没有自己的信,邮递员早就认得她了:“姑娘,是对象的信吧?是不是他那边有事耽搁了,没来得及给你回信,或者是信在路上丢失了,他不知道,还以为你没回,不然你再写一封寄过去。”   林晓完全摸不清头绪,听了邮递员的话,重新寄了一封。   在等待回信的日子里,她头一回觉得时间如此的漫长,尤其是过了半个月还没收到的时候,上班都有点心不在焉的。   王永胜某天看到了就打趣:“林晓,谈恋爱了啊,魂不守舍的?最近邮局走得这么勤,写信的对象还是汤厂长?”   王永胜这人就有一个缺点,大嘴巴,不会顾及别人的尴尬,林晓跟汤天栋偷偷联系的事情在整个机修部就不是秘密。   林晓怕有其他乱七八糟的话传出去,连忙否认:“没有,早就不联系了。”   “嘿,你说你,跟人家对上眼了就大大方方承认吗,谈恋爱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何况还是汤厂长这么优秀的对象。我要是有你这么一个闺女,还盼望着她能找着汤厂长那种女婿呢。”   “真没有。”   “真没有啊?”王永胜意味深远的看了她一眼,缓缓掏出口袋里的信,“那我刚刚从老孙手里帮你拿来的信,就不给你了啊,反正你也瞧不上人家。”   林晓迅速抬起手,刚要拿过来,王永胜就往后退了两步,故意不给她:“不是不在意吗?”   林晓被他说得脸都红了:“师傅,我俩就是朋友而已,清清白白,没别的。”   王永胜眼尖,怎么会看不明白他们现在的情况:“哪有单身的男人和女人像你们来信这么频繁的啊。”   林晓沉默。   说毫不关心吧,她心里其实是有点在意吧,可要说喜欢,也还谈不上。   出于对林晓的关心,王永胜以过来人的身份掏心置腹的说:“林晓,不是师傅我想掺和你的事情,作为你的长辈,我只是以过来人的情况来给你做个参考。你和汤厂长现在的情况很棘手,你的家庭情况呢又有点复杂,两人要是真有意思,想在一起会遇到很多困难。要好好考虑清楚。”   说完,他把信交到林晓手里:“自己拿回去看看吧。”   林晓现在无法向王永胜解释她和汤天栋的关系,只能听他的教导。   而她情绪本来就复杂着,王永胜这么一说,又再次乱了。   ***   其实林晓寄出去的信都没有丢失,全都寄到了汤天栋手里,但三个月前,刚跟林晓分别没多久,汤天栋的爷爷汤国梁的病情加重,去首都做了一场手术。   手术很成功,老人家身体刚转好,就闹着回老家养身体,汤天栋陪着他爷爷回去,就没看到那些信,半个月前刚回到市里,赶紧给林晓写信。   他解释了自己三个月没回复的原因,然后表明自己对家宝暂时在龙福村上学没什么意见,紧接着问候了林晓一家人的身体情况,最后就针对两人的情感进展作出了回复。   “林晓同志,我知道你有许多顾虑,我会努力让你点头的。”   话里坚定的表明了他不会放弃。   林晓大概是被他的态度感动到了,写了整整三页纸去回复他,把自己的顾虑全都解释得清清楚楚。   最后,她遵循本心,表述着自己此时此刻内心的煎熬:“汤厂长,我在犹豫中痛苦。”   写完她又想,这样的说法会不会让汤天栋也陷入同样的痛苦之中,就补充道:“你的真诚和热烈打动了我,但我明白凡事都讲究一个缘字,如果等我搬到市里的时候,您还没有结婚,我们再重新商量这件事吧。”   ***   转眼又到了秋末,有些地方的蓝靛草可以七八月份的时候收割,但宁安镇的气候情况不同,十一月末的时候岑春花才开始收割蓝靛草,因为精心培育,长势喜人,林晓卖给纺织厂,赚了一百二十块钱。   岑春花和林旺财乐开了花,赶紧给家里添置家当。卖蓝靛草的事情没有宣扬出去,可那么多蓝靛草,林家自己就留了一点儿,村民们终于发现他们种着是为了卖的,多少钱不知道,可看着林家一件件家什往家里搬,就知道他们肯定赚了不少。   第一年的公粮交得比较多,每户人家要上交三百斤粮食。   林家两季的稻谷收成加起来也就这个数,但他们留了一半给家里吃,用其他东西补贴,不仅是第一户人家交足公粮的,还能有余钱去买东西。   有人看着看着就眼红了,心里也打起了主意。   那些上门打听蓝靛草价格的,林旺财一律没明说,瞒得特别好,不过他也想看着村里人一起过好日子,还是隐约透露了一点儿,就说蓝靛草价格还不错,可以考虑种植。   那么多人里面,就只有林义国那儿林旺财是老老实实的告诉的。   杨美丽一听,傻眼了。   之前她还想着看二房的笑话,谁知道到头来闹笑话的却是她,林家不种粮食却赚了这么多钱。   杨美丽也心动了,直接跟林义国说,把一半的土地挪出来种蓝靛草。   林义国也羡慕自己的弟弟赚大钱,直接拍板同意。   蓝靛草从哪儿拿呢?   那肯定是跟林旺财说一声,从他们家的地里拿一点儿,既方便又能便宜点儿。   一年过去,二房家大变样,两家之间没过去那样互相仇视了,就连杨美丽都不敢在背后说太多坏话了,林旺财偶尔还会让家宝去叫他们过来吃饭。   家宝不知道大人之前的恩怨,每次都硬拉着林建平和林义国的手过去吃饭。   林建平过去瞧不上林晓这个孙女,现在也未必就对她满意,但对家宝这个曾孙是有感情的,相处久了越看越喜欢,半年过来给家宝送了两只鸡。   林晓家里修整过一次,就连院子里全都铺上了沙石,院墙也是直接拆掉那些竹子,请人过来直接加高土墙。   村里的人到林晓家走动,感觉变样变得特别明显,大家就开始琢磨起种蓝靛草的事情。   家里是老人做主的还是决定种粮食,其余的不是打算拿一半的土地种蓝靛草,就是在地里种蓝靛草。   为什么?   因为蓝靛草现在值钱啊,过了这个劲,可就没那么好运了。   他们得趁着蓝靛草还有得赚的时候也跟着种。   于是龙福大队一夜之间兴起了一股种蓝靛草的热潮。   大家都想分一杯羹。 第84章   整个生产大队都在琢磨着种蓝靛草的事情, 家家户户之间都没有私底下去询问,但都默契的用了各种法子找到蓝靛草。   还有的人打算第一季先种蓝靛草挣钱,然后再种晚稻, 这样粮食和钱都有了。   林旺财家的蓝靛草种得成功, 身为他的亲哥哥, 林义国没有任何犹豫,去跟他讨教经验, 大房家刚知道,杨美丽就告诉了自己的娘家,这样一传十十传百,整个大队都知道怎么栽苗育苗了。   大伙儿的动静闹得不小, 林旺财和岑春花很快就知道了, 也不恼怒。   就像种粮食一样,只要有一户找到了财路, 就有人效仿,不可能自家独享。   就算所有人都种一样的东西,也不会每个人都能赚到钱, 这得看运气的。   看到大家都准备种, 林旺财就问林晓:“闺女, 你看这么多人要种蓝靛草,咱家还要种这么多吗?”   物以稀为贵, 这个道理林旺财是明白的。   之前林晓打听到纺织厂收购蓝靛草,他们家试着种,时气好挣了一笔,可蓝靛草要是超过了纺织厂的需求量, 这价格肯定就会低下来, 到时候低到何种程度都是他们无法预测的, 得给家里留个底。   林晓说:“种还是要种的,这回我们早点育苗,暑假的时候就能收了。蓝色衣服短时间内不会过时,亏也亏不了多少。不过还要不要种这么多,我得去打听一下。”   宁安镇人少,购买力也低,厂里的衣服都是运到县里甚至其他更远的地方卖的。   现在改革开放差不多到全部有成效的时候了,尤其是纺织厂,在新时期发展了这么几年,衣服的样式和质量都有了巨大飞跃,人们生活变好,挑衣服的眼光也跟着开变,不像过去那样穿着单调的衣服,服装逐渐变得五颜六色。   城里人的审美是至关重要的,他们的审美决定着服装的时尚。   “那行,苗我们继续培育,今年还继续种。至于要不要把那片儿全种了,闺女你说了算。”   林晓现在能独当一面,家里的大事岑春花和林旺财越来越依赖她拿主意了,都特别听她的话。   林晓不好意思再去麻烦别人帮忙打听,思来想去,再次给汤天栋回信的时候,就问了蓝靛草的事。   她觉得啊,自己暂时没想到跟汤天栋结婚,那是因为两人接触不够多,感情基础浅。   汤天栋放在这个年代,是正儿八经的成功人士,年纪不大,身高不错,长得也不错,跟他结婚一点也不吃亏。   他们两个现在做不成夫妻,可因为有家宝,是断不了联系的,怎么说也是朋友,可以从朋友做起,再慢慢了解对方。   科研机器她在行,生意方面可就不一定拎得清了。从前她拿着自己的存款去开店想做副业,每次都血本无亏,她觉得跟年代有很大的关系。   那个年代谁都能做生意,区别在于规模大小,竞争激烈,现在不同了,起点都一样,机遇很多,贫富差距就是从接下来的一二十年前彻底显露出来的,她得抓着这个大好时机赚钱。   汤天栋是个生意人,肯定懂得比较多,他的意见肯定是对自己有利的,最重要的是,他在市里,消息灵通。   汤天栋认真的帮他了解了时下的服装风尚,也帮她分析了种植蓝靛草的规模。   汤天栋不太建议她种这么多,因为市里的人穿蓝色衣服的越来越少了,现在偏向于黄色衣服,他管理的纺织厂现在就不几乎生产灰蓝这两种颜色的衣服了,加上种的人多,他觉得明年蓝靛草肯定会降价。   现在是市里的纺织厂这么干,等消息传回镇上,她所在的厂肯定也会减少蓝色布料的生产量,这么一想,林晓决定把挨在水田的一小部分地拿出来种粮食。   岑春花和林旺财没有任何意见,烧完田里的稻草,给土地施肥之后,两人不急着翻新,而是在原先种蓝靛草的地方挖出两小块水田。   夫妻俩的举动,直接把村民们都整懵了。   种蓝靛草这么赚钱,怎么还割出地来种粮食?   在杨美丽的怂恿下,林义国偷偷过来打听:“旺财,那片小地方怎么不种蓝靛草了,不是很挣钱吗?”   一年除去投入成本,净赚一百块,这对于他们来说是笔很大的数目,平摊下来一个月八块多,都快赶上供销社社员和纺织厂工人的工资了,养活一家子绰绰有余。   换成其他人,恨不得在水田上也全部种蓝靛草。   林义国也怕有变故,最后亏本,才火急火燎的来打听。   不是外人,林旺财就没隐瞒:“闺女她觉得大伙儿都种,超过纺织厂的需求量,价格会变低。我们今年交了公粮以后,自家没剩多少,就想多种点粮食吃。”   他经常羡慕其他人的水田那么大,今年的收成完全够养活一家子,而他们家东贴西补公粮,其实剩下的钱也不多。那些家什,请人来修缮房子的钱,都是林晓用她的工资出的。   蓝靛草还有市场,林义国松了口气,觉得林旺财想多了:“这么大个厂子,就算我们几个生产大队一起种,也不会超过人家需要的。再说了镇上的厂子不要,还有其他厂买呢。”   林旺财不知道怎么解释,他相信林晓的判断力,可其他人的决定不是他能改变的。   不过,他不想让自己亲哥亏损,就多嘴了句:“大哥,你们也不用种太多,就跟着大伙种一点儿。”   “这件事不是我一个人决定的,还得找爹跟你嫂子商量。你啊,就是想太长远了。”   林义国放心的回去了。   ***   林晓家总共养了两只小猪仔,就用红薯叶还有山上的猪食草喂,岑春花勤快,每天天没亮就上山找猪食,一天喂三顿。半年下来,猪养得白白胖胖的,一只看着到过年的时候得有三百斤,另一种不爱吃东西的也有两百斤左右了。   两只猪加起来将近五百斤,只需要上交一百七十斤和一些粮票,村里人的眼睛更红了。   林晓家趁着所有人不注意种蓝靛草赚钱这也就算了,毕竟他们不知道,可养猪不是只有她们家养,那队长家也养啊,到不到两百斤不知道,罗娇娇家那两只就更离谱了,特别的瘦,喂什么都不爱吃,两只加起来现在也就两百斤左右,把罗老根和他媳妇都愁坏了。   真的是人比人,气死人。   关系好又跟林晓家没什么过节的,提前一个月就来问林旺财了,过年杀猪的时候要不要卖一点肉,他们买。   所有人都是奔着亲戚的原因,觉得林晓家会卖得比较便宜才过来说的。   林旺财一个都没答应,有人问就一两句话揭过去。   只要猪不瘦下来,过年杀了以后他们拿来做腊肉,都可以吃一整年了,辛辛苦苦养的,怎么能卖出去呢?   罗老根媳妇自从被罗娇娇那么一说以后,就在家安心的过自己的舒坦日子,她觉得自己的闺女高人一等,自己也是这样,种粮食比没分地的时候还懒惰,谷子照顾得不好,收成一般般,勉强够一家人吃,公粮全部用罗娇娇的工资补贴上的。   本来打算靠着两只小猪仔补贴家里的用度,结果只只瘦得跟猴似的,厚着脸皮去找岑春花取经:“春花,你平时喂猪的时候有没有在里边添加什么东西啊,让猪多吃一点儿。我们家那两只,每天吃了两口就不愿意吃了,不长肉,明明小的时候吃得特别多。”   罗老根媳妇都纳闷坏了。   岑春花实诚人:“能加什么东西啊,就把猪食煮好了就喂。你把猪食剁碎一点儿,猪才爱吃。”   罗老根媳妇回家试了,还是没什么效果,就天天中午跑过来看岑春花喂煮猪,结果发现她真的没什么独家秘方。   岑春花看得出来她怀疑自己隐瞒,就笑她:“老根媳妇,我平时就这么喂的。你家那两只不爱吃,估计是因为喂得太晚了,喂的次数也太少。刚买来就这么喂,猪肯定不爱吃了。就像人一样,不正常吃饭的话,刚开始饿了能吃特别多,久了一天吃一顿就不想吃了,习惯了。”   这半年过来,罗老根媳妇上工和下地都是去得最晚的,有人说她懒,也有人说她生了个今金闺女,就开始享福。   岑春花觉得,她就是喂猪的方法有问题。   她每天早早起来喂猪,中午晚上也都准时,一天没拉过,她家的猪当然爱吃饭了。   只要主人懒,无论家里养什么,都不会养得太好。   上天有时候还是会眷顾勤快的人的。   这顿话把罗老根媳妇说得脸都燥了。   她闺女说让她老老实实待家里,别成天想着挣钱,她自然就真的享福了,每天就喂两顿猪,中午还喂得特别晚。   她感觉也是这个原因,就没脸再去看岑春花了。   多养了一段时间,林晓家的猪又肥了不少,走起路来肚子上的肉一晃一晃的,大的那只胖得都快走不动了。   家宝每天都跑过去猪圈旁边看几十遍,念叨着过年的时候吃猪腿。   那么大两只猪,肯定吃不完,岑春花和林旺财不再想着把肉留到过年再吃,家宝一放假,提前半个多月就宰杀大的那只。   杀猪那天,叫了好几个人过来帮忙,还摆了好几桌,请全村人吃杀猪饭,图个热闹。 第85章   纺织厂的生意正是如火如荼的时候, 今年挣了不少钱,给工人们的福利也更大方了。   林晓光是年终奖励就有三十块,一年下来自己存了一百块。   之前纺织厂做的都是半成品居多, 三个月前开了一个新车间, 加工衣服, 自己出成品,款式还不错。   厂里的工人买有优惠, 林晓大手笔的买了八套衣服,家里每人两套。   杀猪那天,林旺财和岑春花都迫不及待的换上新衣服,有向其他人显摆的意思。   衣服崭新靓丽, 一看就是第一次穿, 尤其林旺财的那件,厚厚的棉袄, 看起来就特别暖和,好多人都问他们买新衣服了。   岑春花和林旺财笑得合不拢嘴:“闺女买的,闺女买的。”   两人特别宝贝新衣服, 偶尔沾到点东西了, 就努力的擦, 生怕上面留下痕迹。   林晓有二十天的假期,在厂里她不用干农活, 每天做的是自己喜欢的又不累的工作,但回了家该干什么就干。   她一大早起来帮忙烧杀猪的热水,特别忙,没时间去照看家宝。   猪刚脱皮人就差不多来齐了, 林晓一家子大方, 村民们能过来吃回杀猪饭高兴, 心里又感激,一个个轮流夸家宝和逗他。   有人看他小,故意开玩笑:“家宝,平时谁送你去上学啊?”   “奶奶和爷爷。”   “你爷爷腿瘸了,走路比较慢,会不会让你迟到?”   家宝没听得出来这些大人的话里有没有别的意思,特别乖顺的回答:“爷爷有时候会慢一点。”   “那可不行,你迟到多了跟不上学习进度。你爷爷这双腿这么不中用,我们把他另一种腿也弄没了好不好?”   “不许说爷爷。”家宝气鼓鼓的回答,“爷爷可厉害了,会编竹筐,还会给家宝做好多小玩具。”   “可是你爷爷不能送你上学啊。”那人继续逗他,想看他怎么回答,“你看看你爷爷,走路都不稳的。”   家宝的腮帮子都鼓起来了,瞪着说话的那个人:“爷爷只有一只腿,但是可厉害了,什么事都会做,比你这种有两只腿不会上工的好。”   “我娘说了,拿别人短处来开玩笑的,都是品德不好的人。”   去学校半个学期,家宝聪明了很多,什么问题都能对答如流,有时候说的话大人都回答不上来。   旁边的人哈哈大笑。   大人总是没把自己开的玩笑当回事,还觉得风趣。   林旺财听到了,嘴上没搭话,眼睛却湿润了。   他的孙子会帮自己说话了。   刚刚逗弄家宝的人被他的话呛住了,不敢再打趣,灰溜溜的去找别人聊天。   从前队里杀猪的时候,一年就两只猪,杀完分好肉各回各家,那些内脏都算在分到的肉里,不会拿来做菜一起吃。   林晓家开了队里的先例,杀猪请全村人吃席。   大伙儿过来蹭白食,不好意思什么都不做,好多人自家菜地里拿点青菜过来煮,洗菜的洗菜,帮忙洗内脏的洗内脏,动作还挺快。   林旺财也大方,内脏拿出一半来煮汤,肉和猪骨头割了满满一大盆来煮。   每桌就两个菜,一大盆青菜,另一盆是内脏和猪肉混在一起煮,份量特别足,肉的香味飘大半个村子,还没上桌,孩子们馋得口水都流出来了,围在锅旁边,眼睛直勾勾的,不曾挪开一寸。   大人们怕他们捣乱,把他们刚到院子外边玩耍。   孩子们禁不住肉香的诱惑,全都跑了出去。   饭菜上桌以后,大人们才发现外头没有孩子们嘻嘻哈哈的吵闹声,吆喝他们回来吃饭,没人回应,就跑出去看。   那些小孩全都跑回来,大人们各自拉自家的孩子去找位置坐下,孩子们却目不转睛的盯着村口的方向看。   杨美丽在门口找林二娃,看到汤天栋骑着个自行车过来,诧异之余喊了岑春花:“弟妹,你们家来客人了。”   上一回汤天栋来林晓家,让大伙儿琢磨了一阵子。   杨美丽都好奇死了。   这汤厂长到底跟林家什么关系啊,怎么隔三差五的跑过来。   村里的人都认识,只有从别的地方过来的才能称为客人,岑春花还以为是哪个远房亲戚来了,匆匆忙忙跑出来看。   不似之前那般疑惑,她热络的打招呼:“汤厂长,来了啊,来得正是时候,我们家今天杀猪,刚准备吃饭,快进屋里坐。”   她自然而然的接过汤天栋带过来的礼物,把人往院子里带。   其他人一看到汤天栋这个稀客,全都愣住了。   汤厂长又来了?   到底咋回事啊?   林家啥时候攀上了这个贵客,一年来一回。   在所有人的注目下,岑春花朝厨房喊:“家宝,快出来。”   家宝慢慢的走出来:“奶奶,怎么了?”   一抬眼,看到汤天栋,眼睛顿时就亮了,声音洪亮的喊了一声:“爹。”随后迈着小腿飞快的跑向汤天栋。   汤天栋蹲下身子,接住了他。   家宝:“爹回家了。”   这个称呼把所有人都给震傻了。   汤厂长…是家宝的爹?   汤天栋无视其他人的目光,掂了掂家宝的体重:“长大了一点儿。”   听到动静,林晓也从厨房里出来,时隔多月再见,呆了好一会才若无其事的过去说话。   林家自己围在一桌吃饭,岑春花叫汤天栋跟他们一起坐着。   吃饭的时候,所有人都悄悄的扭头打量汤天栋,看到汤天栋给家宝吃饭,试图消化刚刚听到的惊天消息。   女人都八卦,饭后拉着岑春花问,岑春花不想让他们知道实情,三言两语打发了。   饭后只有何珍英留下来帮忙收拾,其他人见岑春花守口如瓶,就回去了。   林建平直接道:“汤厂长是家宝的亲爹?”   林旺财跟他长得特别像,不用介绍汤天栋都能猜出他的身份,回答:“几年前家里有点事情,没办法过来接家宝,最近忙完了,就赶紧来了。”   林建平特别好奇他跟林晓是怎么处上的,不过这种话问了也不会得到答案,简单询问几个问题以后,就悠哉悠哉的回去了。   岑春花特别高兴,怕汤天栋没吃饱,重新切了两斤肉要煮给他吃,被他拦下了。   知晓汤天栋是过来见家宝的,现在也不在镇上工作,林旺财就挽留他在家里住几天再回去,汤天栋同意了。   上个月翻新房子的时候,把林晓原来睡觉的大屋子隔出一间来,中间用木板当着,空出来的那间留给客人住。   汤天栋一来,房间就派上用场了。 第86章   汤天栋在家里主要是跟家宝交流得多, 跟林晓聊天就是说些家常话。   说实话,因为之前的书信往来都有提及两人感情的事情,再次见面林晓是略微有点不自在的, 总觉得脸燥得慌, 因此她总是有意无意避开汤天栋的目光。   晚上因为疲惫, 大家都睡得很早,次日林晓赶着去上班, 天没亮就起来洗漱了,从旱厕出来时,正好看到一个模糊而高大的身影。   因天色昏暗,怕吵醒林旺财夫妻, 两人就没有大声开口说话, 只是朝对方点头微笑示意。   林晓去厨房拿了另一个木瓢给汤天栋洗漱,然后就开始烧火煮猪食。   汤天栋洗完漱到她旁边坐着:“去这么早吗, 要不要我送你。”   “不用了。”林晓觉得麻烦他挺难为情的,转念一想,看上了他放在院子里的自行车, 提了一个小小的请求, “你今天不出去吧, 如果在村里陪家宝的话,我能不能借用你的自行车去上班?”   厂里是安排了宿舍给她住的, 但那是混合宿舍,不能带家属一起住,她本来可以像罗娇娇一样周末再回家,但得回来照顾家宝。   家宝现在粘人, 白天无论是谁都可以带他, 但晚上不行, 特别闹腾,必须跟她待一起。听说她去县城那段时间,每天晚上和早上都要哭,回来的时候整整瘦了一圈。   好几个公里,走路需要挺长时间,借自行车是个不错的注意。   汤天栋微惊:“你会骑自行车?”   林晓肯定的点头:“会的,如果你愿意借的话,我保证不会弄坏。”   汤天栋下意识觉得她是在纺织厂里跟别人学的:“那你待会骑着去上班吧,注意安全。”   岑春花和林旺财没多久也起来了,林晓出院子的时候,家宝也醒了过来,跑出屋子找她。   林晓骑自行车的时候,岑春花面色紧张的望着,生怕她会摔倒,但林晓平衡力很好,骑得很稳。   望着林晓渐行渐远的身影,岑春花和林旺财纳闷了,她们家闺女什么时候学会的骑车?   汤天栋见林晓轻车熟路,暗暗松了口气,不担心她的安危以后,便转头陪着家宝玩了。   有林晓陪着汤天栋说话的时候,林旺财夫妻俩还没觉得那么尴尬,两个年纪相仿的人,总有些共同话题,留他们跟汤天栋独处,就有些局促了。   汤天栋倒没觉得有什么,落落大方,还特别勤快的帮忙扫地和做饭菜。   岑春花吓坏了,赶紧把他手里的锅抢过来:“汤厂长,您是客人,不能做这些事情,让我自己来吧。”   “没事,闲着也是闲着。”汤天栋扫了眼厨房,“院子外边的柴火还没劈,斧头在哪儿,我帮你们劈。”   “别别别。”岑春花可不敢让他帮忙干活,“您就坐着吧,要是觉得无聊,就带着家宝去队里逛逛,等饭菜煮好了我叫您。”   话是这么说,汤天栋自己找到了斧头,拿着去院子里劈柴了。他下乡插队的时候什么农活都干过,有生活经验,劈柴非常熟络。   岑春花和林旺财交换了一下眼神,更加觉得不好意思了。   客人来的第二天,就帮家里干活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她们家对客人不好呢。   岑春花执意拿走汤天栋手里的斧头,让他歇着,但汤天栋也很坚持,几番来回以后,岑春花腼腆着脸回到厨房做自己的事情。   炒菜的时候,把家里所有好的存货都拿出来,时不时偷偷瞄两下汤天栋,拉着自家男人说悄悄话:“你快去劝劝汤厂长,让客人帮我们劈柴,这怎么行啊。”   她炒个菜都没法集中注意力了。   林旺财没吭声,不知为何,他总觉得现在卖力劈柴的汤天栋就像当初去岑家求亲那一会的他,为了让岑春花她爹娘答应,表现得特别勤快,起得最早,趁一家子没起来前就把饭菜做好了。   不过汤天栋现在帮忙干家务活肯定是为了家宝,人家汤厂长心疼他,帮他把事做了,他这心里还挺享受的。   如此想着,林旺财就说:“人家汤厂长要做什么就让他做吧,不然他住我们家里也不好意思。”   农村特别讲究人情,兴许汤厂长是觉得住在家里麻烦他们,才帮忙干活的,不让人家动手,人家反而待得不舒服。   岑春花一想也是这个理儿,看汤天栋的眼神充满了夸赞:“还真别说,汤厂长这么厉害的人物,还挺亲切的,农活样样会干。”   林旺财点了点头,要不是身份在那摆着,看汤厂长今天的行为,他们会觉得他就是地地道道的农民。   ***   吃完午饭,岑春花主动找话题:“汤厂长,家宝现在只认小宁做娘,他做了您的儿子,您妻子会不会介意啊?”   几个月时间不见,岑春花觉得他应该成家了。   汤天栋:“我现在还没娶妻。”   “这样啊。”岑春花挺震惊的,她感觉汤天栋的年纪也不小了,又事业有成,按理应该早结婚生子了,听说他还单身,心里有了另一种担忧,“那家宝会不会影响您以后娶妻啊?就算您能跟人家姑娘解释清楚,对方心里也会有芥蒂的。”   现在结婚都讲究门当户对,而且姑娘家必须得清清白白的,比如寡妇什么的想再嫁人就不容易,会被男方家里头各种挑刺。   家宝叫她闺女做娘,外人肯定都以为家宝是汤厂长在外边的私生子,要是谈亲的时候被女方家知晓了,这婚事就会大打折扣。   汤天栋静了静:“我现在心里倒是有一个喜欢的姑娘,她知道我这情况,也知道我喜欢她,就是有顾虑,没答应跟我在一起。”   岑春花心都提起来了:“那姑娘没答应,是不是因为家宝啊?”   林旺财抬起头:“要是那姑娘是因为家宝不愿意跟您结婚,我们可以帮忙解释的。”   汤天栋摇摇头:“不是因为家宝,我现在也不清楚她心里在想什么。”   “那就是她父母不同意了。”岑春花皱眉,“那姑娘的爹娘是不是不好相处啊,挑三拣四的,还提一堆要求。”   对于家长阻拦婚事,岑春花是深有体会,当初她还是少女的时候,好几个人上门求亲,条件都不错,她爹不同意全都不了了之,换成她男人,松口得特别快,嫁过来娘家那边啥也不说,可到了龙福村,就完全是不同的待遇了,嫂子和姑子都排挤她,她公爹更是处处看不顺眼。   现在的婚事其实还是由父母做主得多,爹娘不同意,儿女想结婚挺困难的。   汤天栋:“她爹娘人很好,目前还不知道我俩的事情。”   “那是为什么啊?”岑春花好奇了,丝毫没注意到自己在打听别人的隐私,“您这么好的条件,那姑娘怎么会不同意?”   “她说感情基础不够深。”   岑春花恍然,开始给他出点子:“感情都是培养出来的,我跟旺财也是这样。现在年轻人都追求什么自由恋爱,可有没有爱到头来还不是要一起过日子嘛,只要合适,结婚以后慢慢来,这感情就深了。”   林旺财现在看汤天栋就像亲儿子,也是推心置腹的,把自己从前的事说出来:“我当初路过五排生产大队,第一眼觉得小宁她娘漂亮,看上了就带人过去求亲。那时候我们俩都没说过几句话,她嫌我们这儿远,不愿意过来。我就在那边的爹娘面前努力表现,爹一松口,事就成了。”   “我看啊,汤厂长您可以从姑娘的爹娘那儿下手,只要对方父母答应了,这婚事水到渠成。”   岑春花睨了他一眼:“过去的丑事你还好意思拿出来显摆,汤厂长的对象是城里人,能跟我们农村一样嘛,要求肯定特别严苛。”   岑春花没去过城里,可她接触过从城里来的知青啊,大部分好相处,但也有个别趾高气昂的瞧不起农村,哪哪都看不上。   城里的姑娘娇生惯养的,家世好,条件也多。   汤天栋一听觉得有戏,就顺着说:“那姑娘是农村人。”   “哎呀,那就好办了。”岑春花都羡慕汤天栋喜欢的姑娘了,这么好的男人,上哪儿找去啊,自己一个农村的,还不乐意嫁了,真是不知道城里的好处。   “你听旺财的,先说服她爹娘,让她爹娘劝劝她,那婚事不就容易了吗?”   汤天栋为难道:“她爹娘不同意怎么办?”   “怎么会不同意,就您这条件,高兴还来不及呢。”   “要是换作您和旺财叔,会答应吗?”   “会啊。”   汤天栋突然起身,朝他们俩客客气气的鞠了一躬。   岑春花赶紧站起来:“汤厂长,您这是做什么,我们就是给您出个主意,不用这么客气。”   “谢谢岳父岳母。”汤天栋微笑道,“您二老既然同意,那接下来就麻烦你们俩帮忙说服林晓了。”   岑春花一愣,等反应过来汤天栋嘴里说的对象就是林晓之后,呆若木鸡。   这这这,汤厂长喜欢的居然是她闺女?   她没听错吧。 第87章   林晓晚上下班回家的时候, 总觉得她爹娘的眼神不太对劲,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不仅看她这样,看汤天栋的眼神也是如此。睡前, 岑春花更是悄咪咪的拉着她说晚上想过去她屋里坐一会。   林晓感觉可能跟白天发生的事情有关, 娘俩夜谈的时候, 不等她主动问,岑春花就说了:“闺女, 你不知道,今天家宝拉着汤厂长到王满荣那几个孩子面前挨个说自己有爹了,那几个孩子变成了闷葫芦,屁都不敢蹦一个。”   准确的来说, 是家宝让汤天栋牵着自己的手在村里溜了一圈, 有人问起,就马上跟人家介绍说汤天栋是自己的爹。   这下不用林家自己去解释, 整个队里都知道了。   前段时间还嘲讽家宝是野种的人,自动闭嘴了。   放眼整个生产大队,就没有哪户人家的女婿像汤天栋这样优秀的, 连杨美丽都酸死了。   林晓没想到有这一出:“汤厂长是怎么说的?”   “人家不是早说了嘛, 家宝是他亲儿子。”岑春花偷偷打量她的眼神, “闺女,我问你, 你觉得汤厂长当家宝的爹怎么样?”   “挺好的啊。”林晓没去仔细琢磨岑春花话里的意思,“家宝有爹的话,以后他心理上就不会被人欺负了。”   至少其他孩子说那些伤人的话时,家宝都可以理直气壮的回一句:我有爹。   “我说的不是那个意思。”岑春花瞥了眼隔壁屋, 一木板之隔, 要是汤天栋这会儿没睡着的话, 是能听到她们谈话的,就压低了音量说,“娘的意思是,你跟汤厂长结婚,你俩成为家宝名正言顺的爹娘。”   林晓终于明白自己回来的时候,为什么爹娘反应那么奇怪了。   “娘,您怎么会突然问起这个,我跟汤厂长……”   “汤厂长今天在我们家说亲了,我跟你爹对他很满意,要是你有那意思,我们家就可以准备让他找个好日子上门来提亲了。”   “说亲?”林晓一愣之下音量稍稍抬高了些,岑春花怕被汤天栋听到,赶紧给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嘘,小点声。”   岑春花把白天的事情大概解释了一遍,当了解到汤天栋看中了她闺女的时候,两个人花了好长的时间才消化过来。   本来是看在汤天栋对他们好,性格又不错,没什么架子,给他的婚事出主意,没想到是给自家挖了个坑。   那声岳父岳母叫出来,林旺财夫妻俩都吓傻了,可说出去的话哪有收回来的道理,不然就是不守诚信了,而且汤厂长说得特别真诚,他们俩稀里糊涂的就答应了。   等后知后觉反应过来两人替闺女擅自做主的时候,已是来不及,只能转过头来撮合。   “闺女,娘瞧着汤厂长是个踏实的人,能过日子,你要不要考虑跟他处处?”   汤天栋的家境好,起初岑春花也觉得自己的闺女真嫁过去有点高攀了,以后日子不好过,可读书人的口才太好了,根本没法子去拒绝汤天栋。   而且后来她和林旺财悄摸摸的商量过,家宝喜欢林晓和汤天栋,汤天栋也喜欢林晓,真结婚了其实也挺好的。她们闺女现在可是有工作的人了,工资也不错,差异是有,但没那么大,嫁过去不用低声下气。   何况结婚得磨合,嫁给谁能不能过上好日子都是得双方共同去争取的,既然这样,还不如就让闺女嫁到汤家去。   至少现在啊,汤厂长是最好的女婿人选。   林晓没想到汤天栋会直接越过她跟爹娘说了,心里五味陈杂。   岑春花见她不吭声,但神色中并不排斥,就继续劝:“闺女,娘嫁给你爹二十几年,什么样的男人靠不靠得住一眼就能看出来了。汤厂长靠谱,你如果对他有点意思的话,可不能错过了。错过这个村可就没有这个店了。”   “老实告诉娘,你现在对汤厂长是什么想法?”   这么多天以来,林晓其实已经有点想明白了,汤天栋确实是个优质青年,说不心动是假的,可她没做好结婚的准备。   “我……”   “闺女,你自己想一想,你接触过的男人有哪个比汤厂长好的?要不就听娘的,应了这门婚事,让家宝以后能有一个完整的家。”岑春花不是想赶鸭子上架,也不是看中了汤家的条件,而是她看得出来,汤厂长对自家闺女的情义是真的。   两人成了婚,之前所有的流言不攻自破,闺女还能过上好日子,林家一点也不吃亏。   林晓脑子很乱:“娘,你让我再想想吧。”   汤天栋躺了很久,但他没有睡着,竖耳听林晓和岑春花的对话。他不是故意要偷听,只是好奇林晓现在的想法,隔壁屋子没了动静,最后的话他也没听清,更加睡不着了。   隔壁屋响起一阵脚步声后,就没动静了。   汤天栋翻了个身子,就在这时,家宝说话了:“娘,爹为什么不跟我们睡一屋啊?爷爷奶奶都是睡在一起的。”   先前岑春花叫他睡觉别说话,他就真的不弄出任何声音,蜷缩在被子里没睡着,岑春花一走,禁不住好奇就问了。   汤天栋缓缓坐起身来,耳朵贴着木板听。   林晓随意找了个借口搪塞家宝的问题,准备吹灯的时候,借着灯光看到了隔壁的黑影,挡住了木板的缝隙,那姿势一看就很明显,是汤天栋在偷听,不禁觉得有些好笑。   她朝着隔壁屋的方向一本正经的说:“因为娘跟你爹还没办席,办席了才能住一块。”   家宝不明白:“办席是什么呀?”   “就是结婚,办个酒席。结婚很麻烦的,要做好多事情。”   “那娘和爹什么时候结婚呀?”   “娘也不知道,别问了,快点睡觉,明天还得去上学呢。”   话说完之后,林晓屋里就静下来了。   汤天栋听着,反应了好一会,笑着重新躺下了。   这门婚事有戏。 第88章   第二天汤天栋说有事要去镇上, 他骑自行车,顺路捎林晓,家宝吵着也要一起去, 三个人便一起出发。   “去年的蓝靛草收成怎么样?”汤天栋随口一问。   “挺好的, 赚了点钱, 现在村里的人都跟着种蓝靛草。”林晓扭头看路边的风景,等转回身子时, 看到的是汤天栋宽阔的后背,两人中间夹着家宝,脑袋小小的。   某一瞬间,林晓真的感受到了一家子的感觉。   汤天栋:“家宝, 你手冷的话就放爹的口袋里。”   今年的冬天跟去年一样的冷, 风嗖嗖嗖的,家宝的手早就红了, 摸了一会找到口袋的位置就放进去。   他整张脸都贴在汤天栋的背上:“爹,我冷,想吃玉米粥。”   “到了镇上爹就给你买。”   “也给娘买。”家宝取好暖了就想起林晓, 拉着林晓的手也往汤天栋的口袋里放, “娘也放, 爹的口袋暖。”   他的双手小巧,手劲却挺大, 林晓迟疑了下,没有挣脱,母子俩一大一小的手全都放在汤天栋的口袋里。   汤天栋看着没什么反应,但嘴角已经弯起来了。他穿了两件衣服, 林晓的动作是能够感受得到的。   心情忽然变得愉悦起来。   “待会我要去供销社买点东西, 你有什么想吃的?”   接触了这么久, 汤天栋才发现,好像林晓的喜好和口味他都不清楚。这两天在家里吃饭,他观察过,无论是青菜还是肉,林晓吃得都很平均下来不挑食,但也不多吃。   他带了不少糖果到林家,都是城里时兴的,镇上看不到,岑春花和林旺财都会偶尔吃上两颗,林晓一点都没动。   林晓想了一下:“帮我看看有没有麦乳精吧,帮家宝买一罐,他的那罐快喝完了。”   供销社里的麦乳精并不多,她上次等了好久才买到一罐,家宝特别爱喝,每天几次,虽然每次就泡那么一点点,但是见底很快,也不知道现在有没有进新的。   家宝仰起头:“我爱喝麦乳精,娘再买一罐。”   林晓笑笑:“好好好,给你再买一罐。”   家宝已经去过好多次镇上了,哪里有什么吃的都熟悉,说了好几种吃的,林晓和汤天栋的聊天被打断,回答他的话。   汤天栋边听她们母子聊天边专心开车,心里软软的。   等家宝不说话后,林晓抬头偷偷观察汤天栋。   其实往好的方面想,她跟汤天栋之间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基础,但这个男人确实是目前接触过的最好的了,就算以后她能一直往上升,遇到的男人在事业方面也未必能跟汤天栋相比。   这么一想,她真的有点动心了。   家宝的小嘴停了一会就叽里呱啦的说个不停,只要林晓和汤天栋聊天没顾及到他,就会问这个问那个,两人根本没说上几句话。   到了镇上,林晓去上班,汤天栋带家宝玩。   林晓担心汤天栋一个人带不了,给了他六块钱:“汤厂长,要是家宝闹,您就到供销社买几颗糖果给他,有麦乳精的话买一罐,你忙完以后麻烦先带家宝回去,不用等我。”   家宝白天好带,分别的时候林晓见他不哭不闹,就放心的走了。   到了车间,得先去办公室报到。   王永胜这会儿在办公室里吃早饭,看到她就招招手:“林晓,吃早饭了吗,吃了就过来,有事跟你商量。”   “吃过了。”林晓走到他面前,“师傅,有什么事啊?”   “县纺织厂招人,要技术工,工作经验丰富的。进去之前得参考考核,通过了就能留下,我帮你报过名了,你去试试吧。”他没问林晓的意见,直接就帮她决定了。   “这次的名额都是从其他镇的厂子里挑的,就几个名额,我在县里有熟人,人家一告诉我,我就赶紧帮你把名字先登记了。”   “你在机器这方面有天赋,得去大厂子多看看,不仅能见世面,还能为纺织业做更大的功效。”   这两年纺织厂的经济效益非常好,规模不断扩大,县里说是招工,其实名额差不多都是内定的,从邻近的厂子挑一些熟手过去。   林晓现在不仅是王永胜的得意徒弟,还是机修部的顶梁柱,现在机修部除了年级比较大的老师傅,其他人对她都是客客气气的。   旁边的李师傅说:“老王,你这事做得不厚道啊,林晓她刚进我们厂子没多久,你就想着让她出去了。这么好的苗子,你在镇上找不出第二个的。你愿意放人,也得问问副厂长的意见。”   厂里的新机器就靠林晓一个人来维修,连许波都很重视她。   原本把林晓招进来的时候,许波就是想行个方便给她一点活干,谁知道给机修部白捡了个宝。   许波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林晓还有这能耐,开会的时候表扬过好几回。   王永胜:“林晓要真能选上,不也是为我们争光嘛?再说了我们跟县里的厂子本来就是一家子,不分你我,在哪儿工作都一样。”   就连名字都是一样的,一字没改。   王永胜自个就是从县里调过来的。   李师傅不太赞成王永胜的这个决定:“老王,你可别忘了当初我们是怎么到镇上来的,那是响应国家经济发展的号召,为了把宁安镇发展壮大,几个骨干都过来了。再过几年这片地方发展起来,到时候还得从外边招人,你把未来的主心骨往外推,那是忘本的行为。”   然后语重心长的跟林晓说:“林晓,别听你师傅的。我们家都不在宁安镇,可为了这地方未来的发展,还是过来了。你是宁安镇的人,应该为自己的家乡做贡献。这片地方会发展起来,你留在厂里,多的是晋升的机会,现在急着去县里,那里都是能人,你的价值就没那么大了。宁可做鸡头不做凤尾,得考虑清楚啊。”   王永胜不乐意了:“老李,你这是诚心跟我过不去是不是,名额我都报上去了,我们厂就推了她一个,林晓要是不去,不是不给县里面子吗?”   “厂里的老技术工不是多着嘛,随便派一个去,林晓年轻,接收东西比我们快,以后机修部的发展还得靠她呢。”   两人正说着,马大强出现在门口:“师傅,副厂长说开个小会,每个部门派个人过去参加。”   王永胜找了笔和纸,拍拍林晓的肩膀:“这事下班以后我再跟你细说,你先去工作。”   王永胜刚离开,李师傅就叫林晓坐下,跟她聊去县里的事情,总的来说,就是不支持林晓这个时候调走。   她的能力大家有目共睹,只要去参加考核,肯定能留下,可县里不缺林晓这么一个人,镇上缺啊。   现在经济发展这么快,新机器一批批的进,宁安镇又落后,吸引不了大学生过来工作,人还往外走,更难发展了。   当初李师傅就是觉得宁安镇以后能发展起来,才毅然决然放下城里的好日子过来这边工作的。   “林晓,不是我跟你吹,宁安镇是个风水宝地,不出几年肯定比县里发展得好。我的祖上就是算风水的,我也会看点风水,你留下来,将来的机遇会比出去好。”   李师傅这话不是吹,厂里的人家里办白喜事都会找他帮忙挑日子,有时候还会让他帮忙算上一卦,大家都说准。   王永胜有时候会开玩笑说他投错了行。   林晓跟李师傅说她会认真考虑,就去车间做事了。   下班以后,王永胜确实让林晓留下,单独跟她聊了一会,林晓肯定是想去城里发展的,机会多,发展好,但得考虑家里的现实情况,就没直接答应。   ***   汤天栋并没有先回去,他带着家宝在镇上逛了一整天,林晓刚下班,就看到他们俩在门口等着。   家宝扑进林晓怀里的时候喊了一声:“娘下班了,我和爹等了好久。”   厂里的工人都是这一会儿出门的,全都认得汤天栋,有些还打了招呼,听到家宝叫爹,又看到林晓坐上汤天栋的后座,震惊不已。   要知道,汤天栋来镇上指导工作的时候,几乎是所有年轻女工的理想对象,最后却被在婚姻方面声名狼藉的林晓捡了便宜。   林晓走得快,没听到那些女工们的议论。   回去的路上,她想着白天王永胜说的事,由于拿不定主意,就问汤天栋。   汤天栋对她上心,自然也是认认真真的帮她考虑:“宁安镇确实是个好地方,交通要道,又邻海,只要开发,能发展得起来。从长远来,这地方将来的价值比县里高得多,如果能抓住机遇发展,自己开个小店,会比在厂里工作好。”   “只要这片地方的交通能弄好,经济迟早会跟上。”   “我现在也在考虑独立办厂,宁安镇就是我考虑的一个方向。”   汤天栋现在管的纺织厂是国营性质的,他私底下赚不了多少钱,早就有单独打拼的想法了。   如果林晓愿意嫁,他还得另外考虑在哪发展的问题,宁安镇几十年前就已经发展得不错,后来因为各种原因落寞,但地理位置好,他已经提前嗅到了商机。   他这么一说,林晓心里就有主了。   短期来看,城里确实比宁安镇好,但在她的印象中,将来宁安镇会变成一个发达的大城市,尤其是旅游业,发展得特别好。   趁着现在没发展起来,捞第一桶金比跟在别人身后吃剩饭剩菜确实好得多。 第89章   跟汤天栋聊过之后, 林晓放弃了去县里参加考核的想法。   回去的路上,家宝把白天汤天栋买给他的那些东西都说给林晓听,尤其是新书包, 几乎说了一路, 笑得特别的甜:“我以后也有书包了, 等开学的时候,让爹送。”   汤天栋问他:“什么时候开学?”   家宝垂着脑袋认真的想了好一会:“还有好久好久呢, 家宝忘记啦。”   “到时候我跟你娘送你去学校好不好?”   家宝开心的点头:“家宝也有爹爹送了。等我长大一点儿,就能跟顺利哥哥去同一个学校。”   距离家宝开学就只有一个月了,来回就要耗费很多时间,林晓不知道汤天栋打算什么时候回去, 就委婉的问他:“你在的厂里开春忙吗?”   “不忙, 年后是最轻松的时候,我准备在宁安镇多待上一段时间, 应该能住到家宝开学的时候,等送他去学校了再回去。”   林晓嗯了一声。   她记得汤天栋在镇上有住的地方,那是国安纺织厂给他配的房子, 当初他就来几个月, 镇上的纺织厂可谓是给足了面子, 现在那个房子还留给他。   再过几天就到春节了,这么隆重喜庆的节日肯定得跟家人过, 林晓本来想问汤天栋为什么不回去,但想着距离春节还有一小段时间,也许过两天汤天栋就走了,便没打听, 绕到了别的话题上。   ***   林家杀的那头猪足足有三百斤, 因为没给肉票, 最后上交了一百斤,请村里的人吃饭加上其他七七八八的,家里剩了一百五十斤猪肉,岑春花特意去生产队的仓库借秤来称的。   林旺财和岑春花懂得做人,给王志富和关系好的亲戚都分别送了一斤肉,大房分了五斤,最后家里还剩下了不少。   杀完那天家里就把肉切成一条条的,抹好盐放在缸里边腌制,等以后熏干做成腊肉,省着吃能吃大半年以上。   岑春花和林旺财活了大半辈子,第一次见到这么多肉,喜笑颜开,汤天栋还在家里做客,就特别的大方,晚上他们回到家的时候拿了两条排骨和一大块瘦肉来炒着吃。   腌制了两天已经能挂起来了,吃完饭岑春花拿出白天去找的草条,放在热水里煮了一下,为的是让草条更加坚固,弄好以后就开始串肉挂在火坑上了。   林旺财负责切肉口子,岑春花拿草条穿肉,林晓搭木头,汤天栋帮忙把肉挂起来,就连家宝都在帮忙添柴火,一家子都有活干。   不过就这么两天,汤天栋做事就跟在自己家一样,岑春花现在把他当成亲女婿来看,越瞧越满意:“天栋啊,你把肉放着,待会我来挂就好,出去了一天也累了,早点回屋睡觉。”   岑春花把汤天栋当成家里人后,都不称呼汤厂长了,一口一个天栋,热乎得紧。   只有林旺财还保持着距离:“汤厂长,你先去歇着吧,这些活我们来做就好。”   “没事,我不累的,多一个人能快些做好。”汤天栋倒不是为了在林旺财他们面前表现自己,而是单纯觉得自己在别人家住,要帮忙分担一点事情。   他生在大城市,但因为家庭背景复杂,从小生活环境也复杂,小时候吃过很多苦头,长大了又下乡,早就养成了吃苦耐劳的品质,每天都会给自己找点活干。   岑春花现在已经不会不好意思了,听到他这么说,就挪开眼,说到别的事上:“天栋啊,你爹娘也在市里住吗?快过年了,你来宁安镇的事他们知道吗?”   其实她想问的是,汤天栋爹娘对这门亲事知不知情,态度怎么样。   挂完手里的肉,汤天栋扭头接过新的:“他们在老家住,上个月我回了老家一趟,跟他们说过了,他们都知道的。”   “家里人都赞成我过来。”   说完瞥了林晓一眼。   这话仔细去品味是能听出别的意思来的。   两人离得特别近,配合挂肉手都快贴一起了,汤天栋的眼神格外的炙热,林晓脸微微发烫,别过头不去看他。   “我还跟爷爷说他有孙子了,他特别高兴,让我过段时间带家宝回去给他瞧瞧。”   那就是家里人知情了。   岑春花乐了。   看来汤天栋是真的对她闺女上心。   不过想想也是,如果没提前知会家里的长辈,哪里敢一个人上门来说亲啊。   既然双方父母都同意,那就只剩下她闺女点头了。   岑春花忙说:“是该带回去,不过家宝现在晚上都找娘,让他单独跟你回去恐怕不行。”   撮合的意思特别明显。   汤天栋要是听不出来都对不起岑春花的这份好意了,他盯着林晓说:“我一个人肯定是照顾不了家宝的,到时候让林晓一起过去。”   林晓还没说话呢,岑春花就乐呵呵的替她答应了:“那好啊,正好让小宁跟着出去见见世面。”   一唱一和,就差在林晓面前唱起戏曲了。   岑春花喜欢谁,脸上的表情盖都盖不住,林晓知道自家爹娘都属意汤天栋,特别希望他俩能成,她现在也不排斥这门婚事,就没拒绝:“什么时候去啊?”   汤天栋欣喜的看了她一眼:“看你的时间安排,什么时候有空就去。”   说着说着就抿嘴笑了。   ***   挂好腊肉,林晓到院子里倒洗手水,返回去的时候,汤天栋从他睡觉的屋子出来,把一个东西递给她,一个字也没说。   林晓偷偷瞄了厨房里的林旺财和岑春花,安静的接过,东西用布包着,裹了厚厚的好几层,看不出是什么。   “给你带的。”汤天栋压低音量小声说了一句,“时间不早了,早点睡觉,明天我送你去上班。”   林晓垂着眉眼安顺的点了点头。   既然决定了要处,那肯定得互相了解。   睡觉前,林晓把布掀开,发现里边包的是一个手镯,从款式和质量来看不便宜,她往手上一戴,刚好合适。   她抚摸着光滑的玉镯,心里涌过一丝甜味。 第90章   这一次是林晓和汤天栋自己走的, 天刚亮就出发了,家宝依旧想跟着去玩,被岑春花拦住了。   汤天栋在家里住了三天, 队里的人都觉得是她女婿, 要是最后黄了, 那不禁她的脸没地方搁,林晓的名声也会受损。   她现在恨不得让林晓和汤天栋多多接触, 早点事成。   泥土路不平整,有一段路特别颠簸,骑自行车得使力蹬,明明都入冬了, 但汤天栋的脖子上还是冒了细汗。   汤天栋的身上总是有股淡淡的香味, 即便出汗也没有臭味。   林晓见他骑得辛苦,特别想帮他擦汗。   “你今天去镇上要买什么东西吗?”   “没什么东西要买, 就是随意逛逛。”其实他就是想找机会跟林晓单独说话,特意送她过来的。   林晓以为他是不习惯村里的生活,陌生人太多了待着不自在, 所以才跑到镇上。   “在队里这几天还住得习惯吗?村里和城里相比, 衣食住行都差了很多, 有什么需要,就跟我们说。我下班晚, 爹和娘他们又没在城里住过,有时候不一定能顾虑到你的难处。”   别说是汤天栋了,她刚来那一会儿,哪哪都不太得劲, 自我心里克服了好长一段时间。   “习惯的。”汤天栋说, “下乡那阵子住了好几年, 就在知青点的房子里住,龙福村这地早熟悉了。”   只是他没想到,自己会以这种形式重新回到这儿,当初来插队的时候,说心里没有落差是假的,日子特别的苦,几年下来瘦了二十几斤,每天都想着早点回城里,离开的时候还想着这辈子都不会再回来了。   兜兜转转一大圈,龙福大队没什么变化,当初给他递红薯的女人大变样,他也动了心。   要是放在几年前,哪里会想到会有今天啊。   林晓挺好奇他从前的生活的,想多了解一些:“插队之前一直都生活在城里吗,有没有来过农村?”   “小时候在农村住过一段时间,我太爷爷就是农村人,老了以后和太奶奶一直在村里住,我小的时候让他们照顾了一阵子。”   他太奶奶出身在一个地主家庭,家境优渥,那时候为了躲避祸事,嫁给了老实巴交的太爷爷,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汤家前些年过了一段不太平的日子。   “那你觉得农村怎么样?”林晓继续问。   她现在现在摆在两个人面前最大的问题还是身份的差异,单从她个人来说,接受到的东西肯定是跟汤天栋对等的,甚至比他好,可她现在有个农村的爹娘,以后就算搬走了,也免不了会和村里的亲戚打交道。   她不想两个人决定过日子的时候,汤天栋拿出这件事来熟络她和她的爹娘,或者是汤家那边处处挑刺,让她爹娘心里跟着不舒服。   汤天栋现在对于林晓的每一个问题都很敏感,小心翼翼的回答:“农村很好,人善良,空气也不错。跟叔叔阿姨接触的这几天,就过得很舒心。”   夸归夸,汤天栋也有他自己另外的想法。   “不过住村里的话,每天来回镇上太不方便了,你看你现在每天都走十几个公里,一个人也不安全。我过段时间回去,到时候镇上的房子空着,你要不要去住?叔叔和阿姨的话,也让他们住到镇上去照顾家宝,地方是够的,你上班来回也方便。”   “一直这样确实不是办法,我也想过要搬到镇上住的事情。前两个月厂里在食堂后面建了新的房子,说是给员工弄的房子,每人一小间,要争取。我想建好的时候跟厂里申请,看看能不能住进去。”   “不用这么折腾,就住我那个房子吧。反正暂时也是空着。”   “你不打算回来住了吗?”   要是真结婚了,两人总不能一直异地分居,她现在瞄准了宁安镇这块地,不太想出去市里找工作。   汤天栋早就把林晓放入了自己的规划里,就明说了自己现在的想法:“回来的,但没这么快,估计要一两年。现在厂里出了点问题,我想离开了,然后自己用积蓄建个小厂,估计到时候会来宁安镇弄。”   “市里那个厂,是我爷爷让我接手的,不是我们家的产业,厂里的领导都觉得我年纪小,坐不了这么大的位置,我自己也不打算接手下去。”   说白了,现在的大厂都是国家企业,归国家管的,不属于个人的财产。那么大个厂子汤老爷子为什么能丢给自己的孙子,那是因为刚开放那年,厂里出了点问题,没啥效益,好多领导都出去外边闯荡了,就剩个空壳子,属于烫手山芋。   结果这两年汤天栋把厂子发展起来了,厂子越来越大,赚的钱也很多,有些人就眼红了,开始在背地里搞事,汤老爷子怕汤家留下话柄,对汤天栋以后的发展不利,支持他单干。   汤天栋现在有点积蓄,也有自己干的想法,正准备辞去工作呢。   汤天栋刚刚说的一番话是比较私密的,他真诚,林晓也直接:“有积蓄的话自己开厂子比较好,个体经济和私人企业会慢慢发展起来,做得好的话以后特挣钱。趁着现在开放初期,有政策支持,先开个小厂子,有效益了就慢慢扩大,以后肯定不会亏。”   “你有管理厂子的经验的话,就不要怕。国家现在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你单干就是顺应国家发展的潮流和号召,而且真办出来了就是自己的厂子,钱都是你的。”   “这几年之内开纺织厂是最好的,但是如果你要回来,规模和其他方面短时间内肯定比不过国安纺织厂,我觉得可以弄个服装厂,不卖布,就专门做衣服。这样既不会太过损害国安纺织厂的利益,招人记恨,也能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   “年轻人喜欢都喜欢时尚的衣服,顾客方面以年轻人这个群体为主,研究他们的穿着喜好。”   林晓不知不觉中就说了很多,还为汤天栋设想了一条道路,因为她自己就有这个打算,先在厂里挣上一笔,然后出去单干。   汤天栋默了默,他本来只是打算告诉林晓自己以后的一些打算,没想到她在这些方面还有自己的见解,而且眼光也很长远,想的跟他几乎一样。   家里除了爷爷,其他人都觉得这事太冒险,不赞成他去做,林晓却支持他,他感觉找到了一个知心人。   这一瞬间,娶林晓的念头更加的强烈了。 第91章   汤天栋刚认识林晓的时候, 觉得这个姑娘反应很迟钝,好像不太聪明,偶尔看起来似乎还有点痴傻, 后来相处久了, 才发现她聪明, 有自己的长处,而且还漂亮。   现在呢, 还发现林晓是个独立有想法的人,越接触越觉得她身上有很多闪光点,让他忍不住去了解更多。   本来只是随口一提,这会儿却特别的想知道林晓对办厂子的想法, 聊了许多。   汤天栋愈发肯定, 林晓就是他想要的那种理想对象,漂亮, 独立,擅长某种东西,思想前沿。   傍晚他接林晓下班回家的时候, 又聊了很久的厂子, 后来不知怎么的就扯到了林晓小时候的生活。   过去那些事情就像是胶片一样沾在林晓的脑海里, 可毕竟不是属于她自己的回忆,虽然印象深刻, 可距离却很遥远,她也不是很想去回忆。   “小时候的生活我都记不太清了,记得最清楚的是跟姥姥的一些事情。”   林晓的姥姥也是属于这个年代,她小时候跟姥姥住农村的时候, 经历了很多趣事, 姥姥还跟她说了许多自己年轻时候的事情, 林晓从中挑一些好玩的跟汤天栋说了。   那是她真的姥姥,回想起来的时候,除了失去的痛苦就只剩下被疼爱的美好,因此林晓的语气特别欢快。   “姥姥对我特别好,我工作的时候,她还给我绣布鞋穿,怕我脚被磕坏。”   她上小学那一会,就没怎么见过穿老布鞋的人了,工作以后更是大街上都找不出一个来,可姥姥最喜欢的仍然是□□十年代的布鞋,觉得穿着轻便舒服,还经常做给她穿。   “你跟姥姥的感情好?”   林晓点点头:“姥姥特别宠我,或许是因为我长得像太奶奶的原因,她老年痴呆的时候,会拉着我的手叫娘。”说到这儿,林晓忽然就哽咽了,鼻子酸酸的,“听她说我太奶奶去得早,在我姥姥的印象里,她一直都是我这个模样。姥姥陪伴我的时间太短了,她去世前的几个月,像个孩子一样,一直粘着我,可是我当时有事,没能陪她。听说她一直后悔没能多照顾我,而我也遗憾她病的时候没陪着她。”   这事一直是她心里的一个痛。   都说人老的时候无论是智力还是行为都会回到婴儿时期,她姥姥表现得就特别明显,不仅天天拉着她叫娘,还像个孩子一样撒娇,缠着她要零食吃。   本来她那段时间应该陪着姥姥的,可是有个重大的科研任务,必须得去实验室,一待就是三个月,等回去的时候,刚见姥姥最后一面,姥姥就去了。   家里人都说,姥姥一直在等她,见了她才愿意闭眼。   姥姥说的最后一句话她一直都记得。   来世还想做她的女儿。   她见过太奶奶的照片,那是家里唯一留下来的一张,留了太多年,都泛黄模糊了,从脸型来看,确实跟她非常像。   听她娘说,太奶奶的生活特别的美满幸福,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遭人嫉妒,被人捅了几刀,那时候姥姥在现场,半生都在没能护住太奶奶的悔恨中渡过。   太奶奶走了一个月,太爷爷也跟着走了。后来家里的人几乎都没提过他们俩的名字。   而她没能满足姥姥的最后一个心愿,走的时候跟她的“娘”多处处,觉得特别的遗憾和后悔。   汤天栋停下车,回过头去看林晓,见她眼睛有些湿润,犹豫片刻,抬手帮她擦眼泪,郑重的说:“以后我替姥姥照顾你,照顾你一辈子。我一定在你后头走,这样就能一直照顾你了,你也不会在走前念着我。”   本来前一句话林晓听得挺感动的,可后半句特别不合时宜,顿时被汤天栋给气笑了:“哪有人跟女生说这种话的,这不是咒人死吗?”   汤天栋也意识到了这句话的不好,不好意思的挠挠头:“我嘴笨,你别介意。”   话是这么多,可刚刚那个情境下,他就是真这么想的。以后结婚了,要比妻子晚走,但不会晚很久,因为他不想像爷爷一样,一直活在丧妻之痛里。   话不太中听,可仔细琢磨却有点感动。   她太爷爷当初就是这样的,听说身体健康,可以再活好久,可处理好了太奶奶的身后事,就吃药跟着去了。   爹娘都说她太爷爷痴情,在世的时候对她太奶奶特别好。   或许就是因为这个痴情劲,她爷爷和她爹都遗传了,导致她挑男人的时候也挑剔。   她羡慕太奶奶的爱情,也渴望遇到对自己真心实意的男人。   可她生活的那个年代哪里能那么容易找到那么专情的男人啊,倒是现在的汤天栋看着符合这个条件。   林晓看着汤天栋是越来越顺眼了,她伸手轻拍了一下他的背部:“你转过头去,好好骑车,一会就天黑了。”   她本来挺理性的一个人,被他这句话说得,都变得感性起来了。   汤天栋却没听,他把自行车停好,下来面对着林晓,一字一句问:“林晓,你心里到底怎么想的,愿不愿意嫁给我,给个准信儿。我对你是真心的,在纺织厂那一会就喜欢你了。”   都说酒壮人胆,汤天栋滴酒不沾,但因为刚刚话说出来了,就趁机会一股脑的说完:“我之前说的所有话都算数,说了对你好就会真对你好,你嫁给我吧!”   林晓呆呆的看着汤天栋,有那么十几秒,她的脑袋是空白的。   这个表白,来得太突然了。   不过……很真诚,让人无法拒绝。   林晓觉得汤天栋的形象都高大了几分,这种直接的表达方式,是她最欣赏也是最喜欢的。   “你嫁不嫁?”汤天栋直视着她的眼睛,脸往她身上微微倾,说完耳根子就有点红了,“你说句话啊。”   “驾…驾……”一道突兀的声音从身后几米远传过来,打破了两人美好的氛围。   林晓和汤天栋听到马蹄声,不约而同的看过去。   “林晓,汤厂长,是你们啊,还没回到家呢。”王志富笑眯眯的,“真巧啊,在路上遇到。”   不等他们问,王志富又主动介绍他骑的那匹马的来处:“林晓,这匹马啊,是镇上送给我们队里拉东西的,我刚刚领回来的,怎么样,俊吧?”   林晓平复了下心情:“挺俊的。”   王志富笑着拍拍马背:“我就年轻的时候骑过几次马,好多年没骑过了,心情太激动,忍不住就骑着试试了,别告诉队里的人啊,以后它可就是我们村的宝贝了。”   现在路不好,在队里马比车还好使,能运东西。   关键龙福大队拿到的还是母马,听说会生崽。   一路上把王志富乐的,都合不拢嘴了。   说了一大堆才终于意识到林晓和汤天栋的不对劲:“你们怎么停下来了,是自行车坏了吗?”   完全不知道自己煞风景了。   林晓抬头瞥了眼汤天栋,感觉到他们俩现在的姿势有点儿…微妙,就解释:“没事,我刚刚沙子进眼睛了,汤厂长帮我看,现在已经好了。”   王志富尖锐的眼神在他们俩身上转了一圈,过来人了,他能瞧不出林晓和汤天栋之间的故事嘛,估计刚刚在谈情说爱呢。最近整个队都在说这件事,就差林家自己把话抖出来了。   他不是个爱管闲事的,就没戳破:“没事就好,那我先走了啊,不然赶不回来。你们俩也别在路上耽搁太久,天黑了什么都看不见,早点回去。”   说完就直接骑马走了:“驾,驾……”   这匹马刚拿到,性子烈着,王志富还没能驯服,跑得特别快,一溜烟就没影了。   本来很美好的一个画面,被王志富打扰以后,就变得有点一言难尽了。   林晓和汤天栋对视一眼,略微尴尬。   “我……”   “刚刚马都替你说了,那我就当作你答应了。”汤天栋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枚戒指,“求亲这种事情本来应该带着家里人郑重的上到你们家说,可我心里总想着,这是我们两人的事,你答应了才算。这是我给你的求婚戒指,你愿意戴上吗?”   “不算。”林晓说。   汤天栋脸色微变,就在他心里一咯噔,觉得事情黄了的事情,林晓笑着说:“哪有马替人答应求婚的。刚刚马说的不算,我自己答应的才算。”   “那你……”汤天栋的心紧紧绷着,“你答应吗?”   林晓伸出手,单独竖起无名指,其他的都缩回掌心,笑得灿烂:“戴在这根手指上,别弄错了。”   ***   林晓后来想想,觉得她跟汤天栋的求婚经过都算得上一段传奇了,在马路上,特别的突然,也顺理成章。   两人确认在一起半个月以后,她问汤天栋戒指是什么时候买的,汤天栋说他在牛街的一家店买的,用买回他爷爷当年遗落的银手镯时,花钱让店主做成戒指,那天送她去上班整好过去拿。   刚好就赶上了在同一天送到她手上。   林晓不是个拖泥带水的性格,答应了就是认定了汤天栋。两人刚开始的时候相处还不太好意思,有点扭捏,大概十天以后就自然而然了,看对方的眼神都不一样。   岑春花和林旺财都看得出来,乐开了花。   汤天栋准备回去的那天,岑春花就问了:“天栋,你跟小宁准备什么时候办婚礼啊?”   林晓跟汤天栋在一起以后,为了避嫌,汤天栋回镇上住了九天,前两天才回龙福大队来住,队里的妇女天天问岑春花汤天栋是不是快成她的准女婿了,她原本捂得严严实实的,后来知道成了,就承认了这事。   现在队里的妇女都在问酒席的事。   岑春花也急。   家宝这声爹叫得再亲,没有办酒席,说出去还是名不正言不顺的,而且汤天栋在林家住了好几天,就算不是同一屋,说出去也不好听,人家会以为她闺女随便,没结婚前就跟男人乱搞男女关系。   只有婚礼办了,这心才能安定下来。 第92章   汤天栋和林晓两人私底下已经商量过婚礼的事情, 就直说了。   “阿姨,我们俩聊过了,想过段时间我回县里工作的时候再办酒席。”   林晓在一旁附和的点点头:“办婚礼有好多事情要做, 急不得。”   其实也不用办得很隆重, 但是她想着还是得有点仪式感, 见了汤天栋的父母以后再简单摆几桌。   最重要的是,两人以后的工作地点要确定下来, 最好呢是有自己的一间小房子。   “你要回县城工作吗?”岑春花诧异,“为了小宁回来的?”   她还以为汤天栋有意把林晓带到市里一起生活呢。   辞去厂长职位的事情早就确定了,就等办手续,这是迟早都要说的事情, 汤天栋就简单说了几句。   岑春花老实巴交的农村妇女, 不懂生意和职场,只说:“这是你们的事情, 你们自己决定。不过这婚礼啊,是一定得办的,不能拖太久。”   “这些日子你在林家住, 家宝叫你爹, 队里的人都认为你跟小宁是一对, 如果最后没成,损害的是小宁的声誉。”   “你文化高, 明白道理,得知道姑娘家是不能随便辜负的,说出去的话做过的事就得负责。”   林晓丢过一次脸了,如果这次再不成, 这辈子就很难嫁出去。   岑春花特怕拖得久了事情有变。   “阿姨, 您放心吧, 我说过要娶林晓就一定会做到,给我几个月时间,回来的时候就先把酒席办了。”   “婚礼挑个好日子,如果往后办的话,把结婚证先领了,这样我和小宁她爹也能安心些。”   “娘。”林晓打断岑春花,“这些等天栋他回来再说吧。”   林旺财笑笑:“明明是你结婚,你娘弄得跟她要结一样。这日子都还没找好呢,就催了。”   “我这不是为小宁和天栋着急嘛。”岑春花碎碎念,“他们两个年轻不懂流程,做父母的得帮忙多上心。家宝都四岁了,早结婚早好,不然以后户口什么的都麻烦。”   汤天栋再次保证:“阿姨您放心,结婚证我肯定会跟林晓去领的。”   岑春花相信汤天栋的为人,知道他们有这个意思就够了,没再催促,转头去帮汤天栋收拾拿回去的东西。   ***   汤天栋来的时候买了很多礼物,住林家期间也断断续续的买了不少好东西,尤其是麦乳精,一买就是三罐,都是留着家宝喝的。   都说丈母娘看女婿比亲儿子还亲,岑春花帮他装了很多东西,自行车装都装不完,什么腊肉红薯、米,能给的就给。   汤天栋回去那天,一家子送他到镇上。   告完别,岑春花抱着家宝去供销社看看,给他们小两口留空间单独聊聊。   汤天栋和许波是老熟人,蹭纺织厂的货车回县里。   林晓也不知道要说什么,帮他整理衣裳:“回去的路上注意安全,记得给我写信,有什么事及时联系。”   顿了顿,又补充说:“记得想我和家宝,你要是改变主意不回来了,跟我说一声,到时候我们再商量以后在哪发展的问题,真结婚了我跟你去市里找工作也行。”   谈了恋爱以后,离别的时候还真有那么一点不舍。   林晓看了他好一会,伸出手抱住他,他胸膛宽阔,让人感觉特别踏实。   确认恋爱关系半个月了,两个没牵过手,这是第一次拥抱,还是林晓主动的。   汤天栋愣了下,心里软成一片,伸手轻拍她的背部:“我会早点回来的。”   林晓松开手,抬头看他:“你这一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回来,亲我一下呗。”   “在这儿?”汤天栋扭头看了看周围,有点儿犹豫。他们现在站在路边,时不时有人路过,当着别人的面亲吻属于比较大胆的行为,他还没做过。   林晓知道他怯,她自己倒是不怕的性子,也不在乎别人的目光,就仰头在他下巴处轻轻啵了一下,趁着汤天栋愣神的功夫,嘴唇往上一挪,和他的唇瓣贴在了一起,停了一会没松开。   汤天栋像块木头,站立着不动,他有点羞涩,更多的是被林晓的大胆给惊到了。   这是他第一次跟女人接吻,林晓的嘴唇软软的,香香的,让他的大脑就像断片了一样,身体都滚烫起来了,忍不住吞咽口水,喉结动了几下。   林晓觉得他有点儿木,连个回应都没有,气得张嘴咬了一小口,然后快速松开。   汤天栋疼得皱眉头:“你……”   情侣之间亲亲很正常,林晓一点也不臊,大大方方的看着他:“我们俩谈了这么久,还没亲过呢。”   汤天栋上大学的时候,他同宿舍的哥们就跟女生谈恋爱,还被他撞见过,那些情侣都是偷偷摸摸的趁着天黑的时候在校园里的黑暗角落里亲一下,像林晓胆子这么大的女生,他还是头一回见。   他还没从刚刚的触感中回过味来,下意识伸手摸了摸嘴唇。   看着像是有点儿嫌弃林晓口水的意思。   林晓嗔他:“怎么,嫌弃我的口水?”   汤天栋摇摇头:“你是我女人,怎么会嫌弃。就是觉得,我这一回去,怕是得天天都得想着刚刚的感觉了。”   他没有这些天看起来的这么清心寡欲,二十几岁的人了,该懂的都懂,确认关系以后身体的原始本能老想让他做点亲密的事情,都被他克制住了。   男人嘛,不碰的时候就不碰,碰了就想啥都碰。   他总想着等酒席办了这些事才可以名正言顺的办,谁知道林晓这么主动,沾了这么点小荤腥以后,回去肯定得日思夜想。   汤天栋平时看着挺正派,没想到会说出这么不正经的话来,林晓睨了他一眼:“那你就自己想着。”   话没说完,汤天栋低下头,覆在了她的嘴唇上,蜻蜓点水般掠过。   林晓的身子就像触电一样,酥酥的。   她揪着汤天栋的衣服,自己微微张开嘴,热烈的回应。   汤天栋本来只是想浅尝辄止解解渴,她这一动浑身的血液就仿佛被点燃了,不由自主的撬开她的嘴唇,舌尖灵活的去探讨唇腔中的香甜。   世界仿佛只剩下了他们两个,在外界熟视无睹,缠绵在一起。   旁边路过的人都羞得别开头不敢去看。   送完汤天栋上车,林晓在厂里的另一辆货车上看到了刚回来的罗娇娇。   罗娇娇没下车的时候就见到了汤天栋,恍惚了一下,等跟林晓对上眼的时候,心情久久无法平静。   她从前仗着自己改变了时空的轨迹,穿过来这儿,没想到却仍然错过了汤天栋。   那时候汤天栋回市里之后就了无音讯,而她已经等不及了,就只能把目标放在自己最看不上眼的苏志明身上。   她想着自己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弄个城市户口,把苏志明当作跳板,以后发达了就甩掉苏志明重新找个男人。   结果苏志明倒是被她轻易勾到手了,她也辞去纺织厂的工作,跟苏志明回县城去见了他的家人,苏家人不同意,好在苏志明态度挺坚决,两人直接去领了结婚证,她怀着股怨气回来。   然后她听到了什么,林晓跟汤天栋折腾在一起了,还亲眼看到汤天栋从宁安镇回去。   她不明白,为什么上天要这么捉弄她,刚开始认命,就开了个玩笑。   林晓她到底凭什么?   罗娇娇的目光毫不掩饰,林晓直觉明锐,感受到她的敌意,想起罗娇娇离开国安纺织厂的时候,马大强曾告诉她,罗娇娇当初曾挑拨离间她跟马大强之间的关系,就特别的反感。   她不能理解,为什么罗娇娇对自己的恶意这么大,明明在队里的时候也没什么过节啊。   罗娇娇不想跟林晓打招呼,她就穿得洋气,打扮得像个阔太太,昂首挺胸的从林晓旁边快步走过,屁股扭得特别大,眼睛都快歪到天上去了。   她很快就是城里人了,就算苏志明烂泥扶不上墙,她以后也是个大学老师的妻子,能再挑一个比汤天栋更好的。   而且她有记忆的优势,能比林晓过得好。   ***   冬去春来,转眼间春节过去,又到了新的一年,今天的春天比较暖和,家宝上学积极性很高,第一学期基本上就是玩,第二个学期已经能从1数到100了,而且还会写自己的名字,虽然歪歪扭扭的,“家宝”两个字就差不多占据一页纸,但笔画什么的基本都没差了。   每天放学回家,岑春花就抱着他数数给自己听。   家宝现在的小奶音依旧很浓重,数数的时候非常大声:“1,2,3,4……”   天天都这么数,王奶奶路过的时候,都会抬头看一眼:“哟,家宝会数数了,这孩子上了学就是聪明。”   岑春花听了就笑:“来来去去就会数这几个数字,不过进步很多了。”   王奶奶盯着家宝看,只觉得他长得越来越水灵了,尤其是那双眼睛,又大又明亮,怎么看都不像是普通的孩子:“家宝长得越来越有福气了,照我看,你们家现在能发展得这么好,全托了这孩子的福。我记得家宝一来,林晓的脑袋就好了,还找到了工作。生个福娃,比什么都好啊。”   王奶奶说着话时,心里特羡慕。   林家现在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的,同样种了蓝靛草和粮食,别人的土壤更加肥沃,可长得还没他们家好。   岑春花宝贝着家宝,给他剥糖吃:“家宝确实招人喜欢,长得也越来越像他爹了。”   谈到汤天栋,岑春花特别的骄傲,女婿几个月没回来,可信一封没落下,还老往他们家里寄东西。   王奶奶定睛仔细瞧,可不是像嘛,那眼睛,那眉毛,还有脸型,简直是一模一样。   “不是说孩他爹要回来吗,怎么走了几个月还没见人回来办酒席。”   岑春花回答:“忙着呢,快了。”   跟王奶奶聊完,心里又慌了起来。   汤天栋走了好几个月了,虽然十天半个月就给林晓写封信,可就是没说办酒席的事情,也没个回县城的准信。   现在不仅是她们在等,整个队里的人都等着看婚礼。   岑春花焦灼,只有林晓始终气定神闲,每当林旺财和岑春花问起,都说快了快了。   就这样等啊等,又到了暑假,汤天栋终于回来了。   林晓估摸了下时间,请了一天假,早早就在纺织厂门口等候。   汤天栋是坐许波那辆车回来的,说是许波的车,其实是厂里购买的,用于谈生意,不属于许波的个人财产。   久别重逢,林晓的心情很是激动,都不知道该怎么反应了,就呆呆的站在原地。   汤天栋把自行车和礼物拿出来,推着自行车一步步朝她走过来。   “林晓同志,好久不见。” 第93章   因为有许波在场, 林晓没表现出特别的欢喜,淡笑着帮忙拿过汤天栋手里的东西,然后跟许波打了声招呼, 就跟汤天栋坐自行车回他在镇上的那套小房子。   这一路上汤天栋风尘仆仆, 加上夏天炎热, 身上冒了汗,黏糊糊的, 洗完手就准备去洗澡。   因为太难受了,刚刚两人就交流了几句,他拿着毛巾从林晓旁边走过的时候,忽然想到了什么, 看了她一眼, 摸摸她的头:“我身子太难受了,洗完澡再跟你聊天。”   说完, 俯下身子封住她的唇,熟练的撬开她的齿关,舌尖相缠。动作不能比上次熟练了许多, 而且掌握了主动权。   两人的鼻息撒在对方脸上, 空气都变得稀薄了起来, 林晓大脑空白了一下,手抵在他胸口上, 指尖微微弯曲,略显生涩的回应。   汤天栋洗澡出来,就穿了一件短裤,上衣都没穿, 他靠在桌子上, 边擦拭湿淋淋的头发边观察林晓:“怎么瘦了?”   汤天栋的身材不错, 有六块腹肌,水还没干,透着光泽,林晓下意识咽了咽口水,挪开目光:“瘦了吗?”   她摸了摸脸。   没有啊,最近两个月食量比之前好,她还觉得自己胖了点呢。   汤天栋看着她,表情略显凝重:“回来的事没那么顺利,计划有点变动。”   “没能辞掉吗?”   “辞了,但是考虑到钱和其他方面,厂子要开在县城,依宁安镇现在的情况,在这里开不了厂。林晓,我们结婚吧,结完你跟我一起回县城,好不好?”   “去县城以后,你要放弃现在的工作,但这不是什么大事,如果你想拥有自己的工作,我会帮你找。如果你不想在外边,就照顾家里。”   “我爹娘都不在这儿,酒席可能得委屈你,在宁安镇办,办完以后我们去县城领结婚证,然后跟我去见一见爷爷吧。”   汤天栋认真的征求她的意见。   换地方工作对林晓来说不是什么大问题,她没有考虑很久,就答应下来了。   “好。”   汤天栋走过来,抱了抱她:“结婚前两年我可能不怎么挣钱,委屈你了。”   “没事,我陪着你。”林晓用脑袋蹭了蹭他的胸膛,还是很有安全感。   ***   暑假以后家宝就得上学了,考虑到在县城落户和找学校的事,林晓和汤天栋的婚礼办得有点仓促,酒席是在龙福大队办的,林家买了一只猪,加上年前养的那只,总共两只,鸡鸭鱼也买了点儿,吃的方面没亏待客人。   虽然不是在省城办的,但岑春花也高兴,特别的重视,走回五排大队告诉娘家人这件喜事,娘家那边的人都过来喝喜酒了,十几桌人,很热闹。   办喜酒那两天特别的忙,亲戚和村里的人都跟着高兴,送了不少东西。   送完岑春花的娘家人,林家才安静下来,这年头大伙儿手头都没钱,送礼钱的人不多,大部分都是给点东西表示祝贺,厨房里推了好多东西。   岑春花一件件的清点,多是婴儿用的衣服,还有米、针线等小东西,比较贵重的都是岑春花娘家那边给的,好几件被子,都是给林晓小两口准备的。钱总共就收到了十块。   准备去县城了,林晓就跟岑春花一起收拾那些东西,带不了太多,就先挑一些必备的。   岑春花装了一小袋百家米让他们拿去县城:“这是百家米寓意好,等以后生了娃,就让娃吃这个,身体健健康康的。”   林晓白皙的脸一下子就红了。   酒席办过以后,她跟汤天栋就住一块了,两人中间夹着家宝,没做过那档子事,生娃的事更是没考虑。   “我还不打算要孩子。”林晓如实说,“等家宝大一些,看缘分再要吧。”   养一个已经很辛苦了,她还年轻,不想这么早就受累。   “要是你觉得照顾家宝难,娘忙完队里的活就过去帮你带一段时间。不过天栋要开自己的厂子,到时候你们小两口不容易,我过去会增加你们的负担,而且你们小两口也会觉得不自在。你呢,就多吃点苦,等家宝长大些就好了。”   “结了婚,这孩子肯定得要,夫妻俩一定得有自己的孩子这日子才能过得长久。不要觉得难养活,你看其他人哪个不是生几个孩子的,养着养着就长大了。”   岑春花大概也知道她在顾虑什么,真心实意的劝。   “天栋老家离我们这儿远,他以后要是回去,你跟着过去,没家人和亲戚在旁边,独自一人无依无靠的,有娃了才能得到婆家人的重视。”   林晓说:“到时候再看看吧。”   关于生养的事,她还没问过汤天栋的意见呢。   回到县城就要忙,估计几年之内是没这个打算了。   ***   汤老爷子之前在县城住过好几年,有人脉,还留了一套不小的房子,有这层关系在,林晓和家宝落户的事很顺利,拿到户口,她没去见汤天栋的家人,就先去办理结婚证了。   因为汤天栋急。   办结婚证的流程比较简单,工作人员看完户口,就问他们:“你们俩是自愿结婚吗?”   林晓和汤天栋双双点头。   工作人员看了眼家宝:“这是你们的孩子?都这么大了,怎么现在才来领证。”   “我家住村里,之前他爹回城,我们俩失去了联系,最近这个月才重新相遇,就赶紧来领证了。”林晓脸不红心不跳的撒谎。   “你男人是市里,之前下过乡?”工作人员看着他们的户口重复确认了一遍。   “四年前到我们村里插队了,我跟他就是那么认识的,后来他赶着回城上大学,我不知道怎么联系他,孩子怀上的时候他不知道,就拖了这么久。”   工作人员看了眼两人紧紧相握的手,也没怀疑,她给人办理结婚证这么久,头一回看到这么般配的一对,郎才女貌,女的之前不属于城市户口,但是长得好看,尤其是皮肤,特别的白,吹弹可破,很像什么事都不做的千金小姐。   也难怪这么好的男人会看上。   这男人看着就很疼惜自己的媳妇,进来坐这么久了,手都没松过。   工作人员又照例问了一句:“孩子几岁了?”   “四岁了。”   “平时爱哭吗?”   “白天很乖,但到了晚上必须我照顾才行。”   现在结婚审查还是比较严格的,家里有孩子却没结婚的,工作人员都怕有问题,将来出纰漏,因此问得很仔细。   回答完七八个问题,工作人员反复确认他们一家子没什么问题,才帮忙盖章,把结婚证递给他们,并真心实意的给了句祝福。   “新婚快乐,祝你们婚后生活幸福美满。”   “谢谢。”林晓笑着拿过结婚证,长得像一张奖状,上面写着两个人的名字、性别和年龄,底下附着一句。   “…自愿结婚,经审查合于……婚姻法关于结婚的规定,发予此证。”   纸张很轻,林晓却觉得很沉重,结了婚以后,身上就真的肩负着责任了,回去的路上整个人都晕糊糊的。   从谈恋爱到结婚,时间很短,就像一场梦,很不真实。   汤天栋一直跟她十指相扣,就没松开过。   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天色开始昏暗,家宝指着结婚证问:“娘,这是什么呀?”   回来的路上汤天栋去照相的店里买了一个相框,把结婚证放进去裱起来,挂在墙壁上。   “这是爹和娘的结婚证,有了这个证明,以后谁都不能把我跟你娘拆散了。”   家宝似懂非懂的点头,打了几个盹儿。   汤天栋盯着结婚证看了一会,终于想起来缺了点什么:“明天我们去照相馆拍张照片,贴在结婚证上。”   镇上有照相馆,拍出来是黑白的,收费不低。   汤天栋觉得,补上了照片,这张结婚证才算是圆满。   林晓点点头,忙了这么几天,她已经很累了,热水洗澡,在卫生间里待了很久。   等她出来时,家宝已经躺在汤天栋怀里睡着了。   家宝现在睡眠浅,睡着以后轻微动一下都会醒,除非把他抱去床上的人是林晓。   汤天栋维持着一个姿势不动,手都枕麻了。   林晓轻轻的抱过家宝,蹑手蹑脚的把人带去床上。   汤天栋突然站起来,低头在她耳边小声说了一句:“客房有一个小床,带家宝去那儿睡。”   林晓没反应过来这句话的另外一层意思,不解的问:“客房?家宝他现在小,还没办法单独睡。”   “他晚上睡得沉,中途不会醒过来。”汤天栋压低了音量,嗓音有点沙哑,“我们结婚了,总不能让家宝一直同睡一屋,不方便。”   温热的气息撒到林晓的脖子上,痒痒的,她忍不住缩了缩脖子,身子动的时候,就感觉到后背有什么东西抵着自己。   林晓猛的反应过来,一张脸烧红。   林晓最终还是把家宝放到了客房,房间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汤天栋打扫好的,铺好了床单,也放了被子。   林晓坐在床边守了家宝一会,见他睡得特别沉,也知道他这几天跟着自己奔波累了,短时间内不会醒过来,就走了出去。   拉上房门的时候,瞥见卫生间里已经没亮光了,也没水声,往他们房间的方向倒是有水渍。   她突然紧张起来。   这么些天过去了,她跟汤天栋就亲了两次,时间都不是很久,今晚特意支开家宝,肯定得做夫妻俩的那点事。 第94章   林晓深吸一口气, 缓缓进入房间,汤天栋刚刚贴好床头上大大的红色“喜”字,正在铺床。   他已经洗过澡了, 头发湿漉漉的, 还没擦, 天热,身上就穿件短裤, 还是薄的。   岑家送了一床红色的被子,汤天栋拿出来用,这样喜庆些,让房间更有结婚的样子。   在队里办酒席的那几天, 他和林晓都特别忙, 杀鸡做菜,招待亲戚, 还是分开住的,婚房都没好好布置。   他弄得特别认真,加上林晓的步子轻, 都没发现人进来了。   林晓看着房间里的摆设, 红晕从脸颊一直蔓延到耳朵上。   “天栋。”她搓着手心紧张地叫了一声, 开口的声音软绵绵的,娇娇的。   林晓今天穿着的是汤天栋之前给她买的睡袍, 很薄,还是花色的,领口有点低。   汤天栋转过头,定定的看着她。眸色很深, 嗓音哑得几乎要冒火:“床铺好了, 过来睡吧。”   林晓低着头不敢去看他, 每走近一步都感觉自己浑身充血似的发热发烫。   她迅速的躺到床上,然后拉起被子盖到身上,往床的最里侧靠,几乎都要贴到墙壁了。   汤天栋很快也躺了上去,不过是坐着的。   两人的头发都没干。   “不擦干头发吗?会病的。”汤天栋问她。   他只是说句话,林晓就感觉自己的身子热得厉害,心口就好像有颗火球在乱转,轻轻发颤。   林晓头闷在被子里,挤出一句话:“天热,一会就干了。”   语气轻轻的,撩得汤天栋的眼睛又暗了几分,胸腔都沸腾了起来。   空气安静了片刻。   林晓感觉到被子被掀起一个角,灌入一股舒服的凉风,然后汤天栋就躺了下来,被子里的空气都变得滚烫起来了。   她侧了个身子,脸面对墙壁,后背对着汤天栋。   屋子里安安静静的,静得她都能听到汤天栋的呼吸声。   林晓双腿绷直,声音发颤:“不早了…睡吧。”   后面两个字就像是邀请,汤天栋舌尖抵在上颚,哑声回应:“好。”   林晓误解了意思,刚松口气,汤天栋的长臂就把她圈到怀里,她的后背贴在他的胸膛上,温热的气息从脖颈处蔓延至全身,带来一股酥.酥.麻.麻的痒.意,被子里到处都是汤天栋身上的香味,在这种压抑的氛围下,林晓的身体更加紧绷了。   她的身体微微颤了一下:“天栋……”   话音刚落,她就愣住了,背后有块地方热热的,她自然知道这是什么,喉咙都干涩了。   她的身上有股淡淡的香味,是身体里自然散发出来的,身子也软软的,一点也不柴,汤天栋血脉贲张。   左耳上传来一阵湿意,林晓下意识缩了缩脖子,汤天栋圈住她的细腰,眼睛发红:“别动。”   林晓不敢动了。   睡袍从肩部下落,细密的吻落在背部,伴随着汤天栋沙哑又克制的嗓音:“媳妇,别怕。”   “我们是合法夫妻,放轻松。”   林晓的脊背就像被电流击过一样,身子滩成水,那几句蛊惑似的话让她的心莫名的安定下来,又紧张又带着点期待:“嗯……”   腰部突然被汤天栋用力一掐,身子被转了过去,汤天栋发了狂似的啃咬她的唇。   ……   ***   林晓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汤天栋早就走了,他的厂子已经挑好了地方,现在正在建车间,得过去监工。   昨晚被折腾了大半宿,睡下的时候林晓已经累得睁不开眼了,睡得很沉,完全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起来的。   她从床上坐起来,腰还有点痛,双腿也是酸得厉害,低头看了眼,身上的衣服换了一件,锁骨上都是红印,更别说其他地方了。   林晓喉咙特别干,哑得都发不出声音了,床边有水壶,她倒了杯水喝,润喉以后才感觉舒坦不少。   床单换过了,屋里没怪味,反倒有股橘子的香水味。   汤天栋出门前把屋里收拾了一下。   他个子高,力气大,没想到在床上也是异常的凶猛,林晓洗漱的时候腿还在发软。   洗完脸,整个人才算是清醒过来,瞥了眼窗外,感觉已经是中午了,才想起家宝一个人住在客房,赶紧出门去看。   家宝正坐在客厅的地上玩玩具,玩得很认真,安安静静的。   林晓干着嗓子喊他:“家宝……”   “娘醒了?”家宝扭过头来,眼睛亮晶晶的,把玩具丢下,跑到她面前,“爹说娘身子不舒服,让家宝自己玩。娘还痛不痛?”   家宝头疼的时候都会说痛痛,自然而然的认为生病就会痛,本来是无心的一句话,林晓脑海里突的浮现出昨晚的情景,脸红红的。   她看了眼墙上的挂钟,居然已经十二点了。   “饿不饿,娘去煮饭给你吃。”   家宝回答:“爹出门前把饭菜做好了,放在锅里。我早上吃了包子。”   林晓走到厨房,打开家宝指的锅盖,浓郁的猪肉味散发出来,还有点余热,里头放着猪脚和白菜。   饭有点冷了,但也是早上新煮的,汤天栋预料到她会起得晚,煮饭菜不太方便,出去前都做好了。   家宝舔了舔嘴唇:“猪脚肉好吃。”   他早上尝了一块,爹说等娘醒了再一起吃。   林晓现在浑身提不上一点力气,肚子也是咕噜噜的响,懒得再热菜了,直接端出去吃。   家宝终于注意到了她怪异的走路姿势:“娘脚崴了吗,涂从家里带来的药酒。”   林晓羞红了脸,给他盛饭:“昨晚不小心崴了一下,没事,休息一两天就好了。”   家宝注意力都在碗里,低头吃饭。   用过午饭,林晓开始收拾家里。   她这几天都可以待在家休息,等下个月月初家宝开学,正好是国安纺织厂重新招人的时候,王永胜帮她打过招呼,她可以过去参加应聘。   王永胜在县里的纺织厂待了很久,这个面子还是有的。   汤天栋的厂子没那么快弄好,林晓暂时还是想先在纺织厂工作,因为工资稳定,还符合她的兴趣爱好。   等汤天栋的服装厂建好了,她可能会过去帮忙。 第95章   昨晚林晓睡得不太好, 吃过午饭感觉头晕沉沉的,就带着家宝去午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了。她到厨房准备晚饭, 早上的肉还剩了不少, 重新炒了盘青菜, 就差不多了。   菜端上桌以后,母子俩等了一小会, 汤天栋就回来了,进门时他搂着林晓的腰亲了脸颊一口,林晓不好意思的推开他:“饭都做好了,先去洗手, 待会就吃晚饭了。”   汤天栋双手把家宝抱起来, 掂了掂:“儿子,今天有没有乖乖听你娘的话?”   家宝点头:“听了。”   他们家住一楼, 旁边建了一排房子,住着许多户人家,汤天栋这个是独栋的, 有院子, 院子外面有水井。   汤天栋把家宝抱出去, 洗完手才进屋,看着桌子上的饭菜, 突然感受到了家的温馨,有股满足感在里面。   从前他没想过结婚,现在真真实实的感受到了家的好处。   “谢谢媳妇。”   “吃饭吧。”林晓把筷子递给他。因为昨天同房的缘故,只要视线一碰上, 脸就红扑扑的。   还有点害羞。   晚饭的碗是汤天栋抢着洗的:“媳妇, 你去休息, 这种粗活让我这种粗老爷们来做就行。”   男人积极的日子也就刚结婚这几天,以后有的是自己辛苦的地方,林晓就心安理得的去沙发上坐着了。   汤家曾是大户人家,汤老爷子在县城的时候虽然落魄,但留了这套房子,家具比较健全。   林晓现在有时间了,认认真真扫了眼屋子,感觉还缺点东西,准备明天的时候去集市上逛逛。   她扭头问了句正在忙活的汤天栋:“孩他爹,明天你要去看厂子吗?”   “明天早上我们先去照相馆照张相,下午再去看。媳妇,你跟我一起去吧,以后那就是我们家自己的厂子了。”   林晓点点头:“好。”   天黑没多久,汤天栋看着自家媳妇白嫩的脸,就开始口干舌燥了,身体都跟着滚烫起来,心痒痒的。   他看了眼坐在地上玩得正欢的家宝:“儿子,爹跟你商量件事。”   家宝仰起头:“怎么了?”   “你以后单独睡好不好?爹三岁的时候就自己睡一屋了,壮胆量,男人就要这样。”   “不要。”家宝摇摇头,一想到自己要单独待在昏暗的房间里,玩具都不想玩了,跑过去抓住林晓的手,“我要跟娘睡。”   昨晚亲自实践过,林晓知道汤天栋在那方面需求特别旺盛,就好像有永远用不完的精力,听这口气就知道他又想那个了,耳根子像充了血一样的红。   家宝特别排斥单独睡,林晓也担心他,最后汤天栋想了个折中的法子,把另一间客房的床拆了安在主卧,让家宝在旁边的床睡。   家宝不愿意,最后一家三口挤在同一张床上。   家宝换了个新的环境,特别精神,半夜才睡着,汤天栋一晚上都不怎么睡得着。   天气热,林晓睡前喝了很多水,早上天刚蒙蒙俩就起来上厕所了,刚走回客厅把门掩上,背后就贴了个人,身体烫得像火。   林晓愣了一下:“你……”   “媳妇,我们去客房。”   林晓双颊抹上红晕:“家宝一会就醒了。”   “没那么快的,就一会,我们轻点,我真的忍不住了。”汤天栋咬了咬她的耳垂,呼吸又热又粗重,“媳妇,你不忍心看着我刚结婚就忍着吧。”   林晓被他身体的热度烫得颤了颤,不明白男人的身体为什么永远都这么烫,刚转过身,汤天栋就低头吻了下来,亲密了一会就把人抱到床上展开早上运动了。   ***   等一家子赶到照相馆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   开照相馆的是一对夫妻,拍照的是男人,妻子负责帮忙上妆。   看到林晓的模样,老板娘懵了一会,笑眯眯的说:“您长得这么好看,皮肤白,就不用化妆了吧,随便拍都好看。”   早上刚滋润过,林晓面色潮红,嘴巴也红红的,比上了妆还好看,老板娘还没见过五官这么美的人。   老板也说:“夫人不用画了,直接拍更好看。”   自家媳妇的脸无可挑剔,汤天栋说:“那就不化了,直接拍吧。”   这家照相馆开了几年了,老板经验老道,根据汤天栋一家三口穿的衣服和样貌,教他们摆了十几个姿势,拍出来的都很好看。   照片拿不到这么快,得等两天,但是能先看看相机里的图片。黑白的,但因为林晓和汤天栋都属于人堆里出众的那种类型,特别养眼。   汤天栋去付钱的功夫,林晓看了眼墙上挂着的那些照片,虽然是黑白的,但因为主人好看,赏心悦目。老板收钱的时候盯着林晓看了看:“夫人,不如这样怎么样,我给你单独拍两张照片挂到墙壁上,给我的店揽客,拍照的钱收你们一半。”   这几年经济发展起来了,城里好多有钱人家,几个万元户,而这些人里,就贵太太们喜欢拍照,因为爱美,想给自己留个纪念。有好的样板挂在墙壁上,更能激发她们拍照的欲望。   林晓想了想,就俩张照片的事,能省好多钱,非常爽快的答应了。   汤天栋扫了眼墙壁上上的照片,没同意:“不拍了,就一点钱而已。”   这是供人看的,进店的不只有女人,还有男人,他不想自己的媳妇被别人评头论足。   林晓拉了拉他的手臂:“能省十几块钱呢,我拍。”   没等汤天栋说话,林晓就走过去跟老板商量了,离开照相馆的时候,林晓还有点儿小高兴,拍照的时候老板夫妻俩一直夸她好看,这种话她也爱听。   汤天栋的眉头却是皱着:“媳妇,以后不要拍那种照片了,我们不缺那点钱。”   林晓却不是那么想的:“等你的厂子弄起来了,有好多要花钱的地方,能省一点是一点儿。刚刚拍的照片都是规规矩矩的,就贴到墙上让人看几眼,就能让我们多省钱,是好事啊。”   现在相机贵,胶卷也贵,那十几张照片中全都好看,不舍得不要,本来要花三十块钱的,最后讨价还价就花了十块。   不过就是像模特一样挂在墙壁上让别人看,林晓觉得没什么。   汤天栋本来不太高兴,听到她是为了给自己省钱才拍的,心头一热,握住她的手:“等以后我赚了钱,你就不用这么省了。”   ***   拍完照一家人先回家,路上林晓问帮忙建车间的工人有几个,煮了一大锅南瓜粥拿过去。   现在鼓励私营经济的发展,但大头还是国家企业,汤天栋折腾了好久才让县委那边批这块地下来给自己建服装厂,但是地在郊区。   厂子建成以后,做出来的衣服是要拿到外边卖的,偏僻点没什么。   汤天栋有心想自己大干一番,把这几年的积蓄都投入进来了,加上汤老爷子的资金支持,整整投了两万块进来。   车间暂时就建三个,一个放机器,一个放材料,另一个准备拿来放成品,汤天栋为了赶进度,请了十五个工人,一家三口到地方的时候,那些工人正在忙活,大汗淋漓的。   汤天栋把包工头叫过来:“让他们先休息一会吧,我妻子煮了点南瓜粥,让大家解解渴。”   包工头抬头看了眼林晓,昨天汤天栋给他们发了喜糖,已经知道他结婚了,看到是这么漂亮的老板娘,心地又善良,赶紧道谢:“谢谢老板娘。”   林晓:“叫他们都过来吧,休息一会再继续干活。”   说完打开锅盖,哪碗盛南瓜粥。   工人们听到有东西吃,全都放下手里的活跑过来。   人齐了以后汤天栋正式向他们介绍自己媳妇:“这是我媳妇。”   工人们笑着打招呼:“老板娘好。”   林晓落落大方的朝他们笑:“干活遇到什么问题随谁都可以找我们说。有困难大家一起解决。”   南瓜粥是放了糖的,虽然还热着,不能解暑,但好喝,还是林晓的心意,工人们的心里特别暖和,每个人喝完都亲自道谢,顺道夸家宝可爱,干劲更足了。   他们当中好多人都是住在这附近的,家里穷,房子是瓦房或者竹屋,汤天栋看中他们离厂子近,方便叫,力气又大,选了他们。   他们找到份活干,特别的感激,而且汤天栋开的工资比其他地方每天多一毛钱,干活就特别认真。   建了半个多月,现在厂子已经差不多成型了。   汤天栋让他们娘俩到一旁休息,拿着图纸过去指导,顺便帮忙递砖。   林晓不是第一次看到汤天栋干活了,但每次都有不同的体验,他工作特别认真,一丝不苟,不会摆架子,有什么活能做都会亲自做。   林晓不好意思在旁边空手看,让家宝自己找个地方玩,过去帮忙搭把手。   半天下来,工人们对他们夫妻两的印象更好了。   看着都是有钱人,其实脾气都好着哩。   林晓对生意一窍不通,也不了解建厂子的事,回去的路上问了汤天栋好多话,基本上有了了解。   晚上洗完澡在客厅里休息,汤天栋把自己剩下的继续全都拿出来,让她数完拿着。   “媳妇,以后家里的钱你拿着,你来管家。这些就是我们家所有的积蓄了。”   夫妻之间就要坦诚,尤其是钱财的事不能隐瞒对方,林晓很感动他愿意把钱都拿给自己保管,自己也有当家的想法,数了几遍,还剩下一万五千块。   汤天栋说:“买机器需要一万块左右,到时还要进货,估计就不剩下钱了,等衣服卖出去了才有利润拿。”   买什么机器汤天栋列了一张表,从哪进货,价格多少,标得明明白白的。   原料从哪进货没想好。   “等厂子建好了,我多跑几个地方,对比好价格和质量再进货。”   开厂子是一个大工程,耗时耗力,林晓也知道有许多困难等着汤天栋去解决,就说:“有什么我可以做的你就交给我,我们夫妻两一起打拼挣钱。”   她现在不仅是她自己,还是一个母亲,一个妻子,应该去帮忙自己的丈夫打理事业。   汤天栋下乡的时候就知道了,生产队里出来的女人都能吃苦,也勤劳。   而他的媳妇是一个特别能干的人,一点也不娇气,关键还漂亮,关心他,什么都想帮他分担。   能娶到这么一个媳妇,是他的福气。   “媳妇,能娶到你真好。”   想到这里,汤天栋浑身都是干劲。   再等等,等他的厂子步入正轨的时候,一定要让自家媳妇享福。   作者有话说:   前段时间太忙了,从今天开始加更,谢谢宝宝们的支持。 第96章   一个月后, 汤天栋的厂子就建好了,家宝也上了学,在离家比较近的春阳小学读书。   开学那天是汤天栋和林晓一起送他过去的, 之前在龙福大队上了一年学, 家宝的性格更活泼了, 也喜欢坐在教室里的感觉,其他孩子哇哇大哭的时候, 他一脸平静。   老师们都很惊讶有孩子会这么乖,见家宝好看,夸了又夸。   家宝更高兴了。   交完学费,填好资料, 可以先回去家里休息一天再回来正式上课。   回去的路上, 林晓在校门口意外的看到了一个人。   孟坤廷。   见着面双方都很惊讶。   “林晓,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孟老师,您怎么在这儿?”林晓瞥了眼他手上的书,不知道他是调回县里教书了还是有事过来。   他在龙福生产大队教书时, 村里的人都特别喜欢他, 觉得教得好, 人又不错,后来调去供销社上班, 不少人都觉得可惜。镇公社小学还一直想请他回去。   孟坤廷抬了抬手里的书:“我回县城了,思来想去,还是更喜欢当老师,就来春阳小学教书。”   家宝说:“我也在这里读书哎。”   孟坤廷摸摸他的头:“说不定以后我还有机会给你教书呢。”   说完又看向林晓, 同时望了望她边上的汤天栋, “听说你结婚了, 恭喜啊。”   办酒席那一会岑春花没叫孟坤廷,但后来去赶集的时候给他送了几颗喜糖,他就知道了。   再见汤天栋,孟坤廷的想法较之过去又有了不同,他曾反复怀疑汤天栋和曾经的唐睿是同一个人,有段时间又否决,而知道他和林晓结婚后,确认了汤天栋就是换了身份的唐睿。   一个人的样貌或许随着年岁有所改变,但身上的气质和性格是别人复刻不了的。   当初去龙福大队那些知青的身份都有点敏感,换个身份也能理解,加上这是汤天栋自己的事情,他也不想去插手,只笑着打招呼:“汤厂长也好久不见了。你们两口子很般配,我之前没能去喝酒席,就祝你们以后的婚姻幸福美满。”   汤天栋面无表情地点点头。   林晓笑笑:“谢谢孟老师的祝福。”   孟坤廷本来就是县城人,回来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不过来家宝就读的学校教书挺巧的,林晓没往别的地方想,寒暄完就想走了,孟坤挺忽然说:“林晓,你知道珍英来县里工作的事了吗?”   林晓很意外:“珍英嫂子?”   自从去纺织厂工作以后,队里的事她就很少关注了,只偶然听自家娘说过县委想给劳动模范安排工作,何珍英可能会得到一个工作机会。   她白天都上班,只有晚上回家,队里新发生的事都是从岑春花口中听到的,听说之前何珍英因为地的事情喝罗老跟家大吵了一家,又被王满荣家联合起来欺负,去王志福跟前说过理。   提起何珍英时,岑春花的语气总是带着同情:“她们孤儿寡母的,被亲戚排挤,谁都能欺负,真不容易。”   也许是从何珍英身上看到了自己家曾经的影子,岑春花给她送过几次东西,他们家房顶坏了的时候也帮忙去修。   但两家的关系亲近了,林晓和何珍英的关系也还是一般,因为不经常见面。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林晓虽然也觉得她可怜,半辈子都在苦难中渡过,但想帮忙是有心无力,没想到她会到县里来,更不明白孟坤廷主动提起的原因。   家宝很激动:“叔叔,顺利哥哥有没有来县里?”   “来了,她们母子现在也在县城住。”孟坤廷说,“我之前总听珍英说起你和家宝,她们搬来县里没有认识的人,挺孤单的,有空的时候可以过去走动走动。”   孟坤挺和何珍英相处的时间不多,见面的时候何珍英总是逃避他,但有时候不得不说话,不知道找什么话题时,何珍英就会说林晓和岑春花,为什么呢,因为让何珍英觉得好的人,也就林家了。大概是因为这个原因,孟坤廷觉得他们的关系还不错,才会主动说起何珍英的去向。   林晓还没说话,家宝就迫不及待的问:“叔叔,顺利哥哥住哪儿啊?我想去找他玩。”   孟坤廷报了个地址。   “顺利哥哥也要读书吗,和家宝是不是同一个学校。”家宝仰头看着林晓,“娘,我想去找顺利哥哥玩。”   在队里的时候,家宝每天都能在村里和其他孩子玩,自由自在的,搬来县城一个多月,因为林晓和汤天栋忙,跟旁边的邻居不熟,他没办法跟其他孩子一起玩,可憋坏了。听说自己最好的玩伴也在县城,迫不及待的想见面。   “顺利过几天也会过来春阳学校读书。”   “太好了。”家宝高兴得跳起来,“以后家宝就可以和顺利哥哥一起玩了。”   这一个月来跟着汤天栋到处走,林晓已经认识县城的每个角落了。何珍英住的地方离他们有两个街道远,靠近养殖场。   听说县里住着队里的熟人,她也挺好奇的:“孟老师,珍英嫂子在哪工作啊?”   “县里的养殖场。之前到镇上招人,挑中了她,就带着顺利搬过来了。”   养殖场的日子苦,还有味道,在城里招不到人,就给个隶属的各个镇子一些名额,从劳动模范里挑,何珍英一下子就被挑中了。   林晓离开宁安镇一个多月,并不知道这期间队里发生了一件特别丢人的事情。   何珍英的堂伯看中了她,心里一直痒痒的,有天晚上和村里的男人喝酒,酩酊大醉,酒壮人胆,当天夜里就推开大门进去欲对何珍英图谋不轨,黑灯瞎火的何珍英没看清人,吓得半死,抄起一直放在床头的木棍一顿揍,把那男人打晕。点了煤油灯一看,才发现是自己的堂伯,人都傻了。   因为是亲戚,何珍英怕毁了自己的名声和坏了亲戚关系,没宣扬出去,那天晚上就没大嚷大叫,男人酒醒以后也灰溜溜的跑了,受了伤也屁都不敢放一个。   本来双方都装作没发生过也就风平浪静了,可那天男人看到穿着睡衣的何珍英,心里就起了歹念,念念不忘,平时总是时不时瞅几眼,一来二去,明显得他媳妇都看出来了,还在梦里喊了何珍英的名字。   男人脸上是挂了彩的,之前找了借口说是自己喝酒不小心摔伤,本来他媳妇就半信半疑,听到他睡着还喊着何珍英的名字,想起那天晚上回家特别晚,怎么都找不到人,大致就明白了。   何珍英皮相好,守寡这些年不仅没变老,反而还比有丈夫的女人好看,她堂伯母气不过,冲到家里骂她是狐狸精。   隔壁的郭桂枝那天晚上看到男人歪歪扭扭,神色匆匆的从何珍英家出来,一看就是去偷.情的,就煽风点火,几句话抖出了当天晚上的事情。   事情彻底闹大,何珍英被打了一顿,各种脏话都往她身上吐,队里的人都说是她耐不住寂寞勾引了自己的堂伯,说她一个寡妇不安分守己天天想别人的男人。   有些女人有危机感,想起自家男人也多看过何珍英两眼,各种子虚乌有的事都出来了,说什么何珍英在队里偷了不少汉子。   后来事情虽然被王志富摆平,可何珍英的名声是彻底臭了。   而何珍英呢,一直本本分分的生活,就因为是寡妇,无端背了各种骂名,在队里也抬不起头来,对龙福大队没有任何留念,干脆就收拾东西,带着林顺利搬到县城了,村里的地都不要。   曾经的龙福村给了她多少幸福的日子,就给了她多少伤害。   她想换个地方重新开始。   这件事是孟坤廷还是从岑春花嘴里听到的,岑春花就是遇到孟坤廷的时候感慨一下。   结果何珍英离开宁安珍的那天,他也回县城了,还是一起坐的车。   他曾经很喜欢城市里的生活,有过非常远大的抱负,知道生活开了一个玩笑,将他送下乡。   在龙福大队那几年,他苦过,却也真实的快乐过。   他因为一个女人喜欢上了那块土地,喜欢上了宁静的乡下生活,也习惯了那些粗茶淡饭。   当老师那几年,他找到了生活的目标,活得很平静也很充实。   后来能坚持不走,一是那块地方让他快乐,二是因为何珍英。   何珍英不在,他也没有了待下去的必要。   从前因为世俗的眼光,他一直没办法朝何珍英靠近,现在换个环境,也许能得到他想要的。   “养殖场挺好的,住得也不远,有空的时候我再过去找珍英嫂子聊聊天。”   “她一个人在外真的挺不容易的,最近应该是需要人安慰的时候。”孟坤廷刚说完,有个老师叫他,他就过去了。   林晓看着孟坤廷的背影若有所思。   之前没听人说过孟老师跟珍英嫂子熟悉啊,怎么听着这语气很关心珍英嫂子。   女人的直觉很敏锐,林晓越想越觉得孟坤廷和何珍英之间有点什么,回去的路上就跟汤天栋说了:“孟老师这么希望我过去找珍英嫂子,是不是因为珍英嫂子那边出什么事了?”   “应该是吧。”别人的事情汤天栋都不关心,不过男人的心思他最了解不过,在龙福大队的时候也看出来了,“孟坤廷喜欢何珍英。”   “啊?”林晓非常吃惊,“你怎么知道?”   她只是猜测而已,都没敢说出来,汤天栋却是肯定的语气。   平时没看出来啊。   “他留在宁安镇,就是为了何珍英,知青点的人都知道。”   两人怎么对上眼的就没人知道了,不过孟坤廷确实有那意思。   林晓刚消化完这个消息,猛然想起什么,看向汤天栋:“你之前不在宁安镇啊,怎么会知道知青点的事?”   汤天栋沉默片刻觉得夫妻间还是没什么秘密比较好:“媳妇,有件事我一直没告诉你,等回家了我们慢慢说。” 第97章   林晓没想到有一天汤天栋会告诉自己他的过往, 或者说是这一天会来得这么快。   上一次谈起家宝身世的时候,其实汤天栋说得比较委婉,但是那时候林晓已经隐约猜到他是唐睿了, 就是没敢确定, 因此听他亲口承认, 短暂的诧异之后就能理解了。   汤家背景特殊,隐瞒身份也情有可原。   让她最震惊的是, 汤天栋会把汤家从前的事情都说给她听。   也就是这一刻,她知道自己的男人是无条件信任自己的。   “媳妇,你已经是我们汤家的一份子了,所以从今以后要是汤家之前的事情被翻出来, 都不要害怕, 也不要惊讶。”汤天栋看着她的眼睛认真说,“以后有什么事我都不会瞒着你。”   林晓心头一热, 这个男人的赤诚总是让她感动,也让她没有后悔嫁错了人。刹那之间,一个念头从脑海飞逝而过, 话就要脱口而出, 但在嘴里转了几个圈, 还是被她咽回去了。   汤天栋告诉她的是往事,是真实发生过的, 而她穿书的事情更像是鬼怪之谈,令人无法接受,说不定还会引来很多麻烦。   于是她忍住了分享的想法。   如果有一天汤天栋自己察觉出来她的不同再慢慢说吧,两人处久了, 感情深厚, 才更能去包容和理解。   她抱住汤天栋:“谢谢你信任我。”   汤天栋一手搂着她, 一手抱着家宝:“我们是一家人。能和你组建家庭,我很开心。”   林晓鼻头酸酸的。   是啊,他们是家人,密不可分。   家人之间,就要信任。   曾经她以为遥不可及的爱情和婚姻,现在都得到了,或许这就是上天对她的补偿吧。   ***   林晓原本想着第二天送完家宝上学再去找何珍英的,但家宝心心念念要见他的顺利哥哥,傍晚的时候拿了点东西就过去拜访了。   汤天栋还要去厂里忙一会,新进的一些机器需要去看,防止被人偷,把林晓和家宝送到地方就走了。   何珍英这些年存了点钱,但不多,搬到县里以后哪哪都要花钱,租的是个小平房,是一个废弃的厂子改造成的,住的人很多,也很吵,每个房子之间就用木板隔着,十几户人家共用一个小院子,水都是在一起打的。   林晓牵着家宝的手进去,刚想找个人询问何珍英住哪个屋子时,就看到了端着水盆出来的林顺利。   家宝兴高采烈的大叫一声:“顺利哥哥。”   说着就飞奔过去。   林顺利刚开始没听清,后来又觉得耳熟,转过头来,看见是家宝,顿时就哇哇叫:“家宝。”   两个孩子高兴的拉着手转圈圈,院子里的人都看着他们,见林晓身上的衣服挺好,看着就是有钱人家,好奇他们怎么会到这儿来。   何珍英在屋里做饭,听林顺利说林晓来了,把铲子放下就出来看。   “林晓,你怎么来了?”看到熟悉的人,何珍英也是高兴的,“来这儿办事吗?”   “听说嫂子您搬来县里工作了,我过来看看。”   何珍英没想到她是来找自己的,连忙把人招呼进屋,给他们找凳子:“快坐,我刚煮好饭菜,吃了再回去,家里也没什么好吃的,将就着点。”   “嫂子不用客气,我家男人也没吃饭,待会回去再吃。”   何珍英问:“你家男人没来吗?”   “厂里有点事,他去忙了,晚些过来接我和家宝。”   “那没事,等他来了再让他吃饭,我们先吃。”何珍英拿出前两天邻居送的芒果给她们吃,“这芒果可甜了,别看皮皱巴巴的,好吃。你们先吃水果,我去看汤煮好了没。”   何珍英刚来就跟邻居们打招呼,关系处得不错,有个邻居给她送了几个芒果,平时舍不得吃,林顺利偶尔吃一个,见林晓来了才拿出来招待的。   家宝看了两眼芒果。   “不用客气啊,吃点水果我们再吃饭。”何珍英的声音从厨房里传出来。   她不知煮了什么,特别的香。   林顺利给家宝剥了一个芒果让他吃,家宝看他自己没拿,就两人一起吃一个。   林晓对芒果过敏,就没动。   她简单看了眼何珍英居住的环境,很小,厨房、睡觉的地方和客厅都挤在一块,屋里就几个小木凳,但收拾得挺整洁的。   盛情难却,她和家宝还是吃了饭,晚饭是鸡蛋炒苦瓜,还有一个骨头汤,骨头上几乎没肉,剔得很干净,但是熬久了汤特别浓郁,还有骨髓,骨髓吃起来比肉还香。   有四块骨髓,刚好每人一块,何珍英夹到她们碗里:“没什么招待你们的,凑合着吃吧,这些骨头是养殖场送的,我就拿回来熬汤了。”   跟她关系好的那个工友是杀猪的,经常能拿点骨头回家,见她不容易家里有孩子就送了两根小骨头,说拿回家给孩子补充营养。   今天是比较丰富的一餐,正好撞上了林晓过来串门,放在平时都不知道做什么菜招待。   吃饭的时候林晓不喜欢说话,夸了几句何珍英做的饭菜好吃就低头认真吃饭。   用过晚饭,两个孩子跑出去院子里玩,林晓和和珍英坐在木凳上聊天。   “最近过得怎么样,来了县城还习惯吗?”何珍英打开林晓带过来的糖果,给她递了两颗,“我刚到的时候都不太听得懂别人说话,现在还没能真正习惯。不过你说话不带口音,交流这方面没问题。”   宁安镇的人说话是带着口音的,读过书的会好一点儿,林晓小时候生活的地方也说这一带的方言,所以交流完全没有障碍,她普通话字正腔圆,比城里人还标准。   林晓剥开糖果皮含了一颗:“我也还在熟悉,我听孟老师说嫂子搬到了县城,还进了养殖场工作,那儿应该还好吧?”   说到孟坤廷,何珍英的脸色有点不自然:“挺好的,工友们特别好相处,每个月听说能拿几块钱工资。”   困难也就是刚来县里的头几个月,等后面领到钱,这日子就慢慢滋润起来了。   养殖场吃的也是公家饭,工龄长的人时不时还能从里面拿点东西回家。   这个工作对于何珍英来说,就像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把她从龙福大队那个吃人的地方拉出来。   她不怕臭,也不怕苦不怕累,什么活都揽着干,养殖场的领导都很喜欢她。   林晓不爱去打听别人的隐私,没问有关孟坤廷的事,只说:“听说顺利也要去春阳学校读书?”   “嗯,多亏了孟老师帮忙,名报过了,过几天去上学。”何珍英没跟孟坤廷做过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话说得坦荡,“孟老师是个好人,从前在队里教书的时候就特别热心,大家有什么事都会帮忙。”   不过孟坤廷是林顺利班主任的事,何珍英没说,免得让人误会。   “家宝也在春阳小学,以后他们俩就可以做伴了。”   何珍英:“听说县里的学校管得严,希望能管得住顺利的性子,在队里的时候他贪玩,成绩不怎么好。”   不仅调皮,还时不时欺负年纪小的孩子,跟人打架,让何珍英很是头疼。   “顺利三年级了吧?”   “嗯,还有三年就小学毕业了,也不知道他的成绩能不能提上去。”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儿子,何珍英还是希望他将来能有出息的,考上初中,然后再读个中专,出来以后就能分配工作了,吃国家的铁饭碗。   这是何珍英对林顺利寄予的最大厚望。   何珍英见过的世面很少,想像不到自己和林顺利以后的生活,但她知道中专生在这个年代特别吃香,想让自己的儿子光宗耀祖。   这也是她鼓起勇气搬到县里的原因之一。   她挣到钱,林顺利在的学校更好,或许成绩就提上去了。   “还有三年,能提高的,顺利看着聪明,嫂子也不用太忧心。”   林晓从没想过家宝以后是什么样的,不过无论是不是读书的料,只要品性好她就满足了。   聊完孩子,何珍英才问起她的个人生活:“结婚以后日子过得还好吧?”   “挺好的。”林晓没细说,怕不小心戳到人家的痛处,“日子都是一样过的。”   何珍英觉得自己的话白问出口了,林晓面色红润,容光焕发,一看就被男人疼,嫁的还是大领导,多少人求不到的福气。   想到她刚来县城没多久,林晓问起了自家爹娘的情况。   “春花叔和春花婶好着呢,我来的时候还让我帮忙带话,说叫你别担心她们,你们家今年的粮食和蓝靛草都长得特别好,听说现在价格不错,能赚笔钱。”   说到这,何珍英顿了一下,她自己也是种了蓝靛草和粮食的,粮食刚收过一季,交完公粮剩了些,蓝靛草还长在地里。   如果不是颜面扫地,她还指望着靠蓝靛草赚笔钱。   不过她男人是龙福大队的,田地也分到了她手里,她亲自打理的东西,过些日子会回去一趟收割卖钱。   这个绝不能让其他人占了便宜。   何珍英说了不少林旺财夫妻的事,两人在家里过得挺好,新养了两只小猪仔,长得很快,还意外的买到了一只母鸡,何珍英说她出来的时候林晓家的母鸡下了二十几个蛋,估计现在鸡崽都有拳头这么大了。   听到爹娘的日子过得还可以,林晓就放心了。   又聊了一会,有邻居过来找何珍英,说是让她帮忙绣斜面,还跟林晓打了声招呼。   何珍英绣活好,帮人免费做,邻居就送了两串龙眼表达感谢,还有一个不用的盆。   何珍英送了人家几颗糖果。   “顺利她娘,你真是太客气了,下次有什么帮忙的记得找我。”那妇女笑呵呵的离开。   送走了人,何珍英回到屋里和林晓聊天:“出门在外,总免不了有麻烦别人的地方,跟邻居相处好一点儿,总不会吃亏。”   “我住这儿的邻居都挺好的,你那边的应该也不错吧?”   林晓愣了一下,她来的这段时间太忙了,天天跟着汤天栋往外跑,还没跟邻居打过招呼。   她那儿情况有点不同,不是混住的,旁边那几栋房子没院子,就是两三层的房子,一屋屋的隔开,距离她们几十米远,他们一出去就锁远门,很少遇到旁边的住户。   除了刚搬进去那天跟两三个生面孔打了个照面。   远亲不如近邻,何珍英这句话倒是提醒了她。   晚上回去,林晓就跟汤天栋说了这事:“我们明天去跟那些邻居打声招呼吧,以后有什么需要互相照应的地方也方便些。”   汤天栋:“正好厂子建好了,买点糖果每家每户都发一点儿,一起沾沾喜气。”   林晓点点头,觉得确实该这么办。   第二天中午,汤天栋要去找那些工人,送邻居糖果的事情就交到了林晓手中。   林晓书好了户数,分好糖果以后就过去了。   中午时间大家不是吃饭就是休息,门都开着,看到林晓送礼既受宠若惊又很高兴。   “同志,你们是旁边那房子的户主吧,太客气了,来,进屋坐。”   “谢谢啊,这也太客气了,我们正准备吃午饭,吃完了再走啊。”   “你们搬来好多天了吧,都怪我,没主动过去打声招呼。”   “哎哟,太客气了,家里是有什么喜事吗?”   ……   现在的人都朴实爽朗,收到礼物就寒暄几句,林晓自报家门再表达完歉意就往下一家走,没一会就走到了最后那户人家的门口。   门是关着的。   平时好像也没开过,林晓不确定有没有人在,刚准备敲门,就听到里面传来剧烈的争吵声。   “苏志明,我什么都不要,跟着你来县里,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你平时喜欢玩也就算了,我们都住一起这么久了,就不能想想以后吗,你现在的工资比我还低,一个上过大学的男人,还想靠着女人养吗?”   “罗娇娇,你有尊重过我的意愿吗,你说的那些事情我都不想做,为什么非得逼着我这么做?”   “现在那个男人不想努力赚钱,你不去做生意,不想着开厂子怎么跟人家比?”   音量越来越高,林晓听出来了罗娇娇的声音,没想到她会住这儿,觉得人家正起争执,这会儿见着面了挺尴尬的,刚准备走,楼下和旁边就有人探出身子来看。   旁边的人家刚刚得了林晓的好处,劝她:“他们三天两头吵,那个姑娘脾气不太好,你别离得太近,小心被东西砸中。”   刚说完,那屋里就传来砸东西的声音,随后门被大力拉开,罗娇娇气冲冲的从里面走出来,看到林晓站在门外,愣住了。 第98章   罗娇娇明显没反应过来, 脸上的表情复杂又难看。   一想到林晓可能在门外站了很久,听见了她和苏志明全部的争吵内容,脸都快变成了猪肝色。   她退而求次和苏志明在一起, 为两人往后的日子筹谋, 然而苏志明油盐不进, 就是个扶不起的阿斗,试都没试过就不愿意去经商, 把她气坏了。   一个月来,她对苏志明的耐心耗尽,天天吵。   邻居们怎么看她都无所谓,但这个人绝不能是林晓。   这个她长得像她曾恨之入骨, 不惜使用时光机改变时间线的女人, 不管是之前还是现在,都在一步步的夺走属于她的风光, 让她像一个笑话一样的活着。   林晓也知道罗娇娇这个时候狼狈得不想跟她说话,但毕竟是邻居,其他人都送了, 不能少了这一份, 就主动打招呼:“娇娇, 没想到你住这儿,我男人的厂子快弄好了, 买了点糖果分给邻居们沾沾喜气,这是给你们的。”   罗娇娇没接。   苏志明从屋里出来,脸色很难看,见着林晓才缓和了些。   “谢谢。”他接过林晓手里的糖果, 看都没看罗娇娇一眼, “要进屋坐坐吗?”   “不用了, 我还得回家做饭,我男人快回来了。”林晓淡笑着指了个方向,“我就住在那里,能跟你们成为邻居挺巧合的。”   确实巧。   在宁安镇的时候就在同一个厂子工作,现在搬到县里还住旁边。   听到林晓要回去做饭菜,苏志明心里特别不是滋味。   他曾经对林晓的脸心动过,却因为她单亲妈妈的身份望而止步,后来喜欢上了罗娇娇。   不得不承认,他就是冲着罗娇娇的脸才跟人家在一块的,可脸终究会有看腻的一天,尤其是他曾真心实意的想娶罗娇娇,罗娇娇不愿意结婚,还成天逼迫他开厂子赚大钱。   同居将近两个月,别说是一口热饭了,罗娇娇都没主动帮他做过任何事,饭菜还是他伺候着才吃的。   同样是从一个队里出来的姑娘,罗娇娇的学历还更好,为什么差别这么大?   罗娇娇根本就不想跟林晓打招呼,把她当成空气一样,仰着头骄傲的从旁边走过,鞋子踩得噔噔响。   走了一小段路,她偏头看了眼,见林晓进去那个独栋的小房子,还跟刚回来的汤天栋拥抱了一下,俨然一对甜蜜的夫妻,心在绞痛,翻江倒海的难受。   她对自己的美貌、才华甚至是先天记忆优势都有巨大的自信,可到头来依旧没比得过林晓。   到底是哪儿出了差错呢?   进屋以后,林晓把罗娇娇跟苏志明住旁边的事说了,汤天栋满不在乎的说:“住就住着吧。”   说完又想到了什么,提醒林晓,“那姑娘虽然跟你是同一个大队出来的,但不简单,你离她远一些,少走动。”   汤天栋看人是很准的,接触了那么几回,觉得罗娇娇这姑娘心机深,怕林晓吃亏。   之前罗娇娇怂恿马大强在机器上搞破坏的事林晓还记在心里呢,她都记心里呢,趁着谈到这个话题就顺便告诉汤天栋了。   汤天栋听完皱了皱眉头:“记得家宝身上那块玉佩吗,爷爷当时保留的是一箱宝物,我见过那姑娘戴,在牛街买了赎回了好几件。”   林晓想了想:“所以那些宝物是罗家捡到的?”   之前想不明白的一些事情现在就明了了,“难怪那段时间罗家买了台新的缝纫机,但听说因为来历不明,镇上把他们劳动模范的名额给撤了,换成珍英嫂子。”   原来是偷偷拿宝物去换取钱财拿来的钱。   “总之离那姑娘远一些。”   林晓点点头,她有时候反应慢,但心里是通透的,罗娇娇厌恶她,而那种讨厌很有可能是来源于……嫉妒?   龙福大队所有人都说罗娇娇是最有出息的女孩,从小到大都是被人夸的,她自己也骄傲,但后来有些东西可能就被她夺走了,比如她也去纺织厂上班,惹得罗娇娇不痛快,平时见面都假装不认识。   今天就是打个招呼,以后就算见面她肯定也不会去跟罗娇娇往来的。   ***   从何珍英那儿回来一趟,不用汤天栋说,家宝就吵着要自己住一屋。   林晓很奇怪他的转变,家宝认真的说:“顺利哥哥也是自己睡,他说了,男孩子要自己睡,这样就会变得勇敢,家宝也想做个勇敢的男孩子。”   林晓没想到他是受了林顺利的影响,但还是不放心,守在床边等他睡着。   家宝睁开眼睛看她:“娘不用看着我,我已经是男孩汉了,以后要保护娘的。家宝一点也不怕。”   四岁已经得训练孩子的独立意识和行为了,家宝自己能有这种想法就挺好的。   林晓摸摸他的脑袋:“我们家家宝真勇敢,快睡,等你睡着了娘再走。”   家宝听话的闭上眼睛,很快就睡着了。   林晓蹑手蹑脚的出门后,他又睁了眼,看着黑乎乎的屋子,把头蒙在被子里,卷缩着身子,好几次想出去找林晓睡,可转头想到林顺利说要保护何珍英的话,还是强忍着害怕睡下了。   ***   林晓怕家宝半夜醒来哭,和汤天栋完事以后去看了两次,结果影响到了汤天栋的睡眠,夜里被搂着弄了几次才消停。   最后一次结束,林晓浑身舒畅,缩在汤天栋怀里,享受属于两人的缠绵时光,声音小小的问了一句:“明天是不是要招人?”   “嗯。”汤天栋亲了亲她额头,“明天跟我一起去,帮忙把关那些工人。”   “媳妇,你会使用机器,以后别出去外面工作了,就在厂里帮我管理机器好不好?赚多少钱都是你的。”   林晓开始困了,回了一句嗯就闭上眼睛。   前一晚折腾,林晓没睡够,但要送家宝去上学,还是起得很早,在学校旁边的早餐摊吃完了包子才把家宝送进学校。   自从知道跟林顺利同一个学校后,家宝读书的积极性更强了,两个包子只吃了一个,另一个说要留给林顺利。   汤天栋见家宝总是提及林顺利就问:“家宝和那孩子关系很好?”   “他刚到龙福大队的时候,其他孩子都避着他,只有顺利带他玩,还经常分吃的和玩的给他,就亲近了。”   汤天栋明白了。   两人骑自行车到厂里时,已经有二十几个人排队等着了,打了声招呼以后,赶紧把办公室里的桌子搬出来,林晓指导他们排好队等候,然后和汤天栋坐在一起,听那些人自我介绍。   这年头国家的厂子好,可也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吃上那口饭的,加上现在高考恢复了几年,毕业大学生多了,还有中专生什么的,一出来就包分配,没工作的人也是一大把。   能开得起厂子的都是有钱人,读过书的,会弄点机器又没工作的听说汤天栋的厂子招工,就来应聘了,准备得都挺充分的,把自己的相关资料写在纸条上。   汤天栋负责提问,林晓则用笔记录他们的情况,因为刚起步,什么都得买,资金周转不开,暂时就不收会计,暂时先收十个工人,还有两个负责去拿货的人。   需求明确,针对那些人的基本情况,选谁汤天栋心里就有谱了,但因为应聘的人远远超过招工人数,现场也不好那么快就决定,浇人冷水,对每个人都是说同样的话,感谢他们辛苦过来走一趟,结果两天以后出,到时名单张贴在厂外的墙壁上,所有人自行过来看,没有名字就是没被录取。   看似简单的一个活儿,但还是忙到了下午才结束。   收好资料,两人准备打扫一趟车间再回去,突然有个人跑过来,是前些天帮忙建厂子的一个工人,腼腆的看着汤天栋。   “厂长,我不会开机器,也没有相关经验,但我力气特别大,你们厂里需要人打扫卫生吗,如果缺人我可以过来干吗?工钱可以给我低一些。”   男人说话磕磕巴巴的,非常紧张,眼神里透着渴望。   林晓看了眼,他身上穿的衣服是补丁的,很破旧,可能真的很需要一份工作。   汤天栋在犹豫。   男人忙说:“我叫许求贵,上个月来帮忙建厂子的,平时除了打扫,还可以帮忙搬东西,什么活都愿意干。除了不识字,力气活我都能做的。”   汤天栋考虑了一会:“你先回家吧,过两天来看消息。”   许求贵不停的说谢谢,人一直徘徊在厂子外面没走,看见林晓要打扫,跑过去主动帮忙:“我来扫吧,反正今天也没什么事。”   林晓和汤天栋对视了一眼,许求贵表现得这么积极,是真的很想留下了工作了。   汤天栋给林晓使了个眼色,让许求贵打扫车间,然后带着林晓去办公室。   办公室里现在就放了两张桌子和一些纸笔,非常简陋。   汤天栋掏出三毛钱,问林晓的意见:“不能让人家白干活,待会给他两毛钱的工钱,怎么样??   林晓点头,帮忙整理了一下办公室,想着改天过来的时候要买一盆绿植和带张窗帘过来。   许求贵没要工钱,打扫完就跑了。   厂子的名字没取,汤天栋想了好几个都不太满意,就跟林晓在办公室里商量。   林晓琢磨了好一会,说:“不如就叫福来服装厂吧,寓意好听,给厂子求点福气,保佑我们以后顺顺利利。”   汤天栋觉得不错:“那就叫福来吧。我们待会去找人印制,过几天就可以贴上去了。” 第99章   前前后后又忙活了十天, 汤天栋的厂子终于要开了。   那天正好是周末,林晓邀请何珍英和孟坤廷过去一起热闹,两人也给面子, 都去了。   汤天栋和林晓买了一点双响儿去放, 增加热闹的氛围。   厂里招的工人都来了, 站成一排,特别整齐, 许求贵特别积极,把梯子往墙壁那儿一搭,把鞭炮挂上去,用火一点, 迅速爬下来捂住耳朵。   鞭炮噼里啪啦的响了一会, 特别的热闹。   工人们的鼓掌声绵延不绝,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笑容。   家宝和林顺利第一次看到鞭炮, 特别激动,放完了双双跑过去把鞭炮捡起来,发现有一些长得不一样, 就拿给林晓看。   是没点燃的。   林晓让他们收好, 待会拿香点。   两个孩子蹲在地上玩鞭炮皮, 汤天栋牵着林晓的手,扫了一圈, 说:“谢谢大家来捧场,我们福来服装厂今天第一天正式开工,以后你们就是福来厂的第一批老员工了,这个厂能不能发展起来, 靠我们所有人的共同努力, 希望未来福来厂能红红火火, 我们一起过上好日子。”   自己开的厂子跟以前老爷子安排的工作有区别,这种喜悦是发自内心的,汤天栋说话的时候手都在激动的颤抖,声音特别洪亮昂扬,把所有人的情绪都跟着调动起来了,心情很是激动,异口同声的喊了好多口号,什么共产主义、大奋进之类的。   林晓也是热泪盈眶。   小两口请工人们吃晚饭,还给每个人都发了点红包,氛围就更热闹了,在欢声笑语中结束了第一天。   晚饭结束后,何珍英把林晓拉到一边,偷偷往她手心塞了几张钱和票子:“林晓,这是我和孟老师的一点心意,我们没什么能帮你们的,就助福来服装厂以后的生意红红火火。”   林晓没看有多少钱:“嫂子,您和孟老师能来就好了,不用这么客气的,你们也不容易,就别给东西了。”   “这怎么行,多少都是我和孟老师的心意,你别嫌弃。”何珍英把她的手掌合上,让她收好。   林晓放进口袋里,说了句谢谢,把没分完的饼干送了她一些。   饭是在厂里吃的,工人们走的时候就帮忙收拾得差不多了,但林晓和汤天栋还有些事情需要善后,就不急着回去,望着何珍英和孟坤廷渐行渐远的背影,林晓有股预感,这两人将来会在一起。   ***   福来厂进的是半成品样布,加工为成品以后再卖出去,现在市场放开,样布已经不需要从国安纺织厂里进了,有其他渠道,价格不一,小两口跑了好多地方才确定货源,从一个小厂子进的。   县城之前就是个工业城市,有基础在,开放以后鼓励工业发展,这两年之内周围开了好多个小厂子,如同雨后春风一般起来了。   不过纺织大头还是国安纺织厂,小厂子的布都是从那儿进的。   等厂子发展起来了,汤天栋也打算买样布,甚至是自己纺织布匹,因为比半成品便宜点儿,不过现在人手不够,暂时只能先进货。   林晓到厂里手把手的教那些工人使用机器和缝纫机,汤天栋的事儿就很琐碎了,不仅要算账,还得思考衣服的样式,然后亲自做一件样板出来,再让工人们照着制作。   林晓也是才刚知道,汤天栋上大学的时候,学的是机械专业,但在绘画方面有些天赋,也挺感兴趣,加上汤老爷子当时在厂子工作,开始研究起了服饰新潮流,他耳濡目染,去认真学过。   因此制作衣服对他来说,不成问题。   小两口前些日子每天都去大街上转,看年轻女孩的穿着,看服装店里热卖的那些衣服款式,大汗淋漓的,大致摸清市场口味以后,汤天栋回到家就开始画图,是他独立设计的样式,现在就画了三件,一件外套,一件长袖衬衫上衣,还有喇叭裤。   所以福来纺织厂现在的主要目标做这三种衣服。   林晓跟汤天栋一起工作以后,才终于明白他当初为什么能在市里做厂长,不仅眼光独到,还多才多艺,做什么事都会比别人多付出两倍的精力。   他工作起来的时候神情肃穆,特别专注,林晓每次看着都会心动。   大概过了一个月,紧赶慢赶,第一批衣服终于做出来了,总共做了八百套,衣服有两种颜色。   汤天栋对这些衣服的款式有信心,觉得能卖完就多做了些。   衣服做好了这只是第一步,接下来面临的就是售卖的问题。   汤天栋想卖给服装店,这样能售出更多的数量,早点销完。   目前整个县城居住人口不到十万,加上社会处于新思潮和旧思潮急剧冲突的时代,顾客群体以青年为主,但年轻人大多去外地上学了,购买力有限。   中老年人多勤俭,穿着旧式衣服。   这是林晓观察了两个月得出的结论。   买给服装店的话都是比较低价的,利润大打折扣,前期花的成本太多了,现在就剩不到一千块,还得支付工人的工资,还有进新货,急需用钱,林晓认真考虑过后,跟汤天栋商量。   “不如我们先自己去摆摊卖,看看效果再决定卖不卖给服装店怎么样?买的人少我们就卖给服装店一半,剩下的晚上我们出去集市上摆摊。”   汤天栋:“媳妇,你想晚上去摆摊?”   “嗯,那些姑娘们下班了就会去集市上逛,之前我在宁安镇的时候,厂里的女工晚上就经常出去买东西,路过的时候总会多看几眼,百个人里总会有一两个想买的。我们卖的价格高一点儿,争取多赚点钱。”   现在能摆摊做生意了,去年连镇上都有两三个摊子是卖衣服的,不知道他们从哪进的货,厂里的年轻女工可喜欢去买了。   服装店就那么几家走的是高端路线,也就是衣服质量好,款式新颖,价格也高。   汤天栋和林晓进的货可都是的确良布,衣服好,成本高,底价订得也高,就拿那件白色衬衫来说吧,一件就要四块钱,外套六块,顶得上姑娘们将近半个月的工资了。   小两口第一批货的市场定位就是有钱又爱漂亮的年轻姑娘,因为县里的厂子女工多,她们能赚钱,也舍得打扮。   可女工白天上班,晚上得买菜做饭什么的,不一定有空去服装店看,摆摊的地方在菜市场的中间,就是人一定会经过的地方,林晓觉得能卖出去。   店里装修好,大家总会觉得价格比较高,摊上的比较便宜。   抓住了顾客的这个心理,就算不能全部卖出去,多少也能自己出一些。   汤天栋担心的不是卖不卖得出去的问题,他怕的是林晓辛苦:“媳妇,你白天在厂里已经忙一天了,晚上还去摆摊身体会吃不消。”   “没关系,我们还年轻,身体吃得消。”林晓说,“厂里这么久了一分进账都没有,我们得赚下一批货的成本钱,吃点苦没事的。也就刚开始的时候会忙些,久了就好了。”   从前她做科研经常从早忙到晚,有时候一天就睡一两个小时,早就习惯了高强度的工作时间。   能够跟自己的男人一起创业打拼赚钱,成就感也是很高的。   也许很多人会觉得累,可她觉得其实这种生活是很有意义的,因为是陪着自己喜欢的人一起完成的,以后如果厂子效益好,也有她的功劳在里边。   汤天栋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心头一片温热,有感动,也有庆幸。   他身边的朋友,尤其是玩得好的那些人,因为家里条件不错,娶的媳妇也是富贵人家出来的,就算经济一般,结婚久了身子也金贵,吃不了苦头。   他娶到的不是一个只想坐享其成的贵太太,而是愿意陪共度患难的妻子。   这么好的媳妇,他以后只能加倍的疼惜才能对得起她。   林晓又说:“这样怎么样,我们让淑红和福英晚上的时候穿着那两套衣服在摊子附近走动,她们俩身材好,穿着好看,能让更多的人看到,宣传我们的衣服,到时候我也穿出去,给那些女孩看,吸引她们买。”   有时候卖东西最重要的不是质量而是营销,人都是比较从众的,看到别人穿着好看,自己也会动心,即便身材不一样,也想体验穿漂亮衣服的感觉,取悦自己。   林晓之前上学时,看到学校里的女生穿着时髦的衣服,有时候也会想买类似款式的。   汤天栋看着林晓不说话。   “怎么了?”林晓觉得他的眼神跟平时不太一样,“这个办法不好吗?”   汤天栋眯起眸子笑了:“媳妇,我在想,我上辈子到底做了什么好事,才能娶到你。”   这话把林晓整得都不好意思了,但听了心里挺高兴的。   林晓不吝啬表达自己的心意:“我也很庆幸自己能够嫁给你。”   结婚以后家里大半以上的家务活都是汤天栋抢着干,不管白天他多忙多累,回到家都不会直接躺着,像个大爷似的让人伺候。   汤天栋还经常去菜市场里挑些猪骨头回来给她补身子。   在男人堆里,汤天栋真的算是很好的了。 第100章   决定好要去集市摆摊卖衣服后, 林晓就开始准备了,她先是穿上那套衣服去照相馆拍了张照片,让老板把底片印出来, 贴在自家摊位的宣传版上, 然后把服装摊开业的消息印刷了一百张纸, 找了几个孩子去大街上帮忙宣传。   她自己也去了,带着家宝一起, 看到人无论男女都会递上纸:“你好,我们的服装摊明天在解放路开业,有优惠哦,衣服都是最近的款式, 有空可以去看看。”   “我们主卖女装新潮款, 您可以叫上家里的女性过去看看,或者是买给您亲密的人, 对方一定会高兴的。”   “您穿得这么好看,长得又漂亮,穿上我们家的衣服肯定好看。”   “我们的衣服是自己生产的, 参照的都是市里流行的款式, 用的布料是最近流行的确良, 第一天买有折扣,优惠力度是最大的, 千万不要错过。”   这个时候的人都是比较朴实的,警惕性不强,路上看到卖报的都会买上一两张,所以大部分都接了, 边看边走。   林晓点头哈腰, 一直保持着笑容, 刚开始说的时候不太奇怪,还有点紧张,一会就熟能生巧了。   为了说服那些人过去,林晓还把衣服穿到身上。   “我身上穿的这件黄色衬衫只是其中一个颜色,还有白色款的,这两种颜色都是比较经典的颜色,耐穿。裤子也有卖,是喇叭裤,市里现在可流行了。”   “您摸摸这质量,同样的价格很难买到一样的衣服。”   林晓的身材本来就好,该瘦的地方瘦,有肉的地方特别丰满,长得又高,衣服往身上一套,就是行走的衣架子。   年轻的女孩们都围着她看,年纪大点的脸皮没那么薄,直接上手摸:“哎,这质感还不错哎,但像我这么大年纪的,穿上会好看吗,感觉这衣服就是给年轻小姑娘穿的。”   林晓笑回:“看您这年纪,也就二十几岁吧?怎么不适合?”   那妇女捂嘴笑了:“我四十几了。”   “啊,四十了?”林晓故作惊讶,“看着很显年轻,完全不像四十岁的,您保养得真好。”   其实也不老,看着有三十几岁左右,她特意往年轻了说,这都是跟之前买衣服时遇到的销售小姐学的。   无论顾客买不买,都先夸了再说,有些话听着虽是假的,在奉承,可舒心啊。   那个妇女很是高兴:“你这小姑娘真会说话。”   然后看了眼家宝,“这孩子是你弟弟?”   “这是我儿子。”   “啊?”轮到妇女吃惊了,她仔细看了看,还真有那么一点像,尤其是眼睛,明亮纯粹。   要说看着真正年轻的,还是林晓,靓丽得跟个大学生一样。   妇女真心实意的夸:“你儿子像你,长得好。”   “他更像他爹一点儿。”林晓笑笑,继续说,“衬衫我们还有白色款的,那个颜色不挑人,您这么有气质,又瘦,穿上肯定好看。衣服和裤子都有三种码数,不怕挑不到合适的。”   家宝也有样学样:“姐姐,我们家的衣服很好看哦,姐姐你穿上了肯定很漂亮,在解放路,记得去看。”   这小嘴儿像抹了蜜一样,妇女笑哈哈的说一定。   见到男人的时候,家宝也会跟着说两三句话。   “哥哥,我们服装摊子要卖衣服啦,可以带着你喜欢的姐姐去看哦。”   他的声音稚嫩清脆,无论什么年纪都统称为哥哥姐姐。   被夸年轻的话大家都爱听,再看家宝这么可爱,小小年纪就会帮家里人卖衣服了,一点也没有被打扰的不快,反而很高兴,跟家宝搭话。   “你这谁家的孩子啊,嘴巴这么甜。”   “你真可爱,叫什么名字?”   “好好好,到时候肯定去看。”   ……   汤天栋是后面到的,看到林晓和家宝站在大街上努力招揽生意,心里很不是滋味。   他走过去跟着帮忙宣传。   到底是男人,去谈生意还可以,大街上拉着人宣传自家衣服有点不好意思,站得像棵松一样,特别笔挺,纸发出去了都不说话的。   只有听到别人夸家宝和林晓的时候才会笑一笑。   一家三口站在一块,很养眼,被不少人夸。   ***   去集市上站了两天,林晓的腿特别酸,家宝正是好动的年纪,觉得好玩,不觉得累。   今年入秋晚,虽然是早秋了,但还是很热,林晓疲惫之余意外发现街上有卖白糖棒冰的商贩,就跑过去问:“一个冰棍多少钱?”   商贩说:“一根五分钱,要不要买?”   林晓掏出一毛五分钱,买了三根,一人一个。   刚忙完,浑身又热又累,冰凉的棒冰从舌尖进入喉咙,再到肚子里,舒爽得不行。   家宝第一次吃棒冰,他现在吃什么东西都很省,先伸舌头小心翼翼的舔几下,发现又冰又甜,特别爽口,开心的笑了:“娘,好这个好吃,家宝爱吃。”   他吃得慢,一小口一小口的,棒冰都融化流到手上了。   林晓说:“冰棍不能留很久,咬着吃。”   家宝这才小口小口的咬着,每吃一口都要恋恋不舍的舔嘴唇,细细回味。   太好吃了。   汤天栋吃过很多次冰棍,宁安镇是没有这个东西卖的,想着她们母子俩还没吃过,看她们这么喜欢,趁着商贩还没走远,又跑过去买了两根。   林晓说:“冰棍不能吃太多,凉的东西很容易拉肚子的。”   家宝听了把冰棍还给汤天栋:“家宝吃一根就够了。”   说完意犹未尽的抿了抿嘴,直勾勾的盯着冰棍看。   他其实是想吃的,不敢贪嘴。   林晓帮他剥开包装:“这是奖励家宝的,因为家宝今天帮了娘的大忙,可以吃第二根。”   家宝的长相是真的容易给陌生人增加好感,家宝递出去的宣传纸就没有人是不接的。   有林晓点头,家宝才敢吃:“谢谢娘。”   林晓把手头那根给汤天栋:“我吃吧,我一根就够了。”   汤天栋:“这是买给你的,你吃。”   汤天栋说不吃就真的不吃,为了避免浪费,林晓还是把那根新冰棍给吃了。   吃完了还有点怀念那味道,冰冰凉凉的,入口就化,吃完了口腔里还有一丝甜味留存。   她从前什么都不缺,多贵的雪糕都吃过,各种各样的饮料和牛奶天天有人帮忙放冰箱里给她吃,许是这个原因,不贪嘴,但来到了这儿,物质匮乏,五分钱的冰棍也同样觉得美味至极。   比她以前尝过的都好吃。   汤天栋静静的看着她吃,忽然想到一个问题。   结婚这么久了,无论见到什么新鲜事物,他媳妇一点都不惊讶,就连冰棍在她眼里都像是习以为常的东西,看到就认识了。   冰棍也就罢了,毕竟是吃的东西,但进口的那些机器呢,厂子里就有一台是国外进来的新机器,他从别人手里买回来的,媳妇见到了就会用。   这么久以来,他好像忽略了一个问题。   他媳妇的见识很广,有些东西他都没见过,初见会惊讶一会,媳妇却很平静。   可她只是一个从村里走出来的姑娘,小学文凭,没出过外边,哪来的这些见识?   林晓察觉到汤天栋的眼神有点不对劲,就问:“怎么了?”   “没事。”汤天栋把那些心思放下,觉得是自己想太多了。   他媳妇摔过脑袋,可能是这个原因,就跟普通人有点不一样。   ***   虽然连个店面都没有,摆摊的地方还是林晓早早就过去抢才占到的,但因为前期造势大,衣服刚拿出来就有人过来看。   “前两天说开业卖衣服的人是不是你们啊,在街上发了宣传单的。”   “你们是福来纺织厂的人?”   一看就是特意过来逛的,林晓忙点头:“是我们,第一批衣服都在这儿了,你们随意挑,看中了给你们打个折扣。”   摆的衣服不少,挂了两个木架子,好些人跑过来围观,上手摸。   “衣服挺好的,怎么卖啊?”   “上衣和裤子单件四块,外套六块,第一天打八折,衬衫三块二毛钱,外套四块八毛钱。前二十名顾客每件衣服再便宜两毛。”   “都是刚做出来的,用的都是最好的布,这样式也耐穿,买回去能穿好几年。”   这个价格对于好多人来说还是太贵了。   “这么贵啊,能不能便宜点?”   “你看旁边摊子卖的衣服也是的确良的布料,一件才一两块,最便宜的才五毛钱。”   头一天开业已经很优惠了,林晓和汤天栋算过,一件衣服所有成本加起来得两块五,不能再低了,不然后面原价难卖出去,赚的利润也很低。   这种时候是不能跟顾客让步的。   于是林晓一脸为难道:“我也想卖便宜点,但这已经是最低价了,不瞒你们说,厂子是我们夫妻俩开的,衣服都是我们自己做的,做好了就拿出来卖,这个价格都不挣钱的。”   “您自己摸摸就知道了,这衣服的质量有保证,耐穿,也不容易过时,一两块的衣服跟它们没法比。贵是贵了点,能穿好几年,相比较起来比一两块的衣服划算。”   “这都是兴时的款,整个县城找不出相同的款式,买回去穿不吃亏的。”   “你看这衬衫摸着这么舒服,夏天也能穿,不热,秋天还能打底,旁边这外套就更不错了,浅绿色的长款风衣,穿着特别显高,还挡风。”   说完还拿衣服到问的人身上比对:“你看,这长度很适合您,颜色也是,上身很时尚的,回头率高。”   林晓为了宣传自家衣服,可谓用尽全力,把之前在衣服店学到的套路都用完了。   做买卖就不能要脸皮,汤天栋脸皮薄,她就只能放下脸皮去跟顾客说话了。   林晓说得一套一套的,那些人都没法插话。   有些人心动了,可一想到价格还是放弃了购买的欲望,太贵了,我去旁边的店看看。   旁边的人也跟着说:“对啊,衣服摊这么多,旁边卖的款式多,价格还便宜,我还是过去别的摊子吧。”   “太贵了,质量再好也值不起这个价啊。”   那些人接受不了价格,转头去了别的摊铺。   有的是真嫌贵,而有的是激将法,想讨价还价。   林晓没有挽留,只是对着他们的背影说:“要是有需要再过来看啊。”   她们当初衣服定位高,就是为了早点回本,后果自然都得自己承担。   买卖都是自愿的,她不勉强。   宣传是有效果的,陆陆续续有人过来,但大部分人接受不了昂贵的价格,都是看了一会就走。   旁边大半条街都是卖衣服的,选择多,价格又便宜好几倍,更让顾客们中意。   林晓坐在凳子上等着,有人来就介绍,不买也不会生气或者不耐烦。   她观察了旁边的摊子,那些过季的衣服卖得挺好,因为是清仓款,进货便宜,价格也低。   好多家里经济不富裕的,要的就是能穿的新衣服,不在乎是不是时尚的。   眼看着旁边的铺子都开张了,林晓的店里一件衣服都没卖出去,女工淑红担忧道:“老板娘,我们今天会有生意吗,这个价格好像很多人都不能接受。”   林晓气定神闲:“再等等吧。”   除非迫不得已,不然她不会主动把价格一降再降的。有人先吃上甜头,后面的觉得吃亏,就不愿意花更多钱买原价的了。   休息一会,她喝点水润润喉咙,扯着嗓子喊:“卖衣服了啊,城里的小姐都喜欢穿的时尚款,前二十名有额外优惠,错过了就没有了。”   “最新款的衬衫和喇叭裤,快过来看看了。”   这一喊有了点效果,两个打扮比较洋气的年轻女孩结伴过来了。   “这衣服能试穿吗,我怕不合适。”   最先问的是试穿而不是价格,说明人家不在乎贵,林晓马上热情接待:“不好意思啊,我们摆在这儿,没地方让你们试。但我们的衣服是分了码的,照着平时的码数买就对了,如果买回去不合适,能回来退换的。”   两个女孩看着林晓,有点好奇:“老板娘,你怎么会自己来摆摊卖衣服?”   看气质,林晓恬静优雅,一点也不像缺钱的人。   林晓实话实说:“衣服是我跟我男人厂里出的货,成本挺高,批发卖给服装店挣不了钱。我们就自己出来摆摊了。这都是实价,要是能低,我早就低了,旁边那些摊主衣服都卖了好多件了,我看着也急,可成本摆在那儿,真的低不了。”   “两位漂亮姐姐。”家宝仰起头说,“买我们家的衣服吧,你们穿起来肯定和我娘一样好看。”   两个女孩和林晓的身量差不了多少,手头不差钱,觉得衣服和她们平时在店里买的那些五六块钱的一样,考虑片刻,问:“不合适能回来换是吗?”   林晓保证:“可以的,这几天我都在这里摆摊,如果找不到人,你们可以去解放五街那边的福来纺织厂找我,我白天都在厂里工作。绝对不会骗人。”   说完看了看,发现她们俩的裤子穿得是一样的,又说,“你们俩关系很好吧?买相同的衣服以后穿出去多好啊,大家都知道你们是关系很好的朋友。”   每件衣服都单独包着,不像其他摊子那样全都堆在一起,看着特别干净,两个女孩挺心动的,小声商量了几句,挑了两套新的衣服:“就这两套吧,多少钱?”   “你们是第一个顾客,能多打折,收你们12块钱就好了。”   两个女生试着讨价还价:“老板娘,能不能再便宜点啊,你看我们是第一个买的,回去以后好穿的话还会跟身边的朋友说,到时候就有更多人来光顾你的生意了。”   两个小姑娘看着文文静静的,没想到还会杀价。   第一单开张,便宜点好像也可以,就当作是弄点喜气了。   这么想着,林晓痛心的皱着眉头:“我这个价格不挣钱的。”   “我们以后还会来光顾你生意的。”两个女孩声音软软的,像是撒娇。   林晓咬咬牙:“好吧,看在你们是第一个顾客的份上,再便宜五毛钱,不能再低了。”   小姑娘高高兴兴的:“谢谢老板娘,祝你生意兴隆。”   第一单总算是出手了,林晓挺开心,数了两遍才把钱放进包里。   汤天栋不擅长跟女人打交道,坐在旁边安静的目睹了整个过程,惊讶于林晓的演技,刚刚那皱眉的表情,那不舍得的神态,就仿佛真的一分钱没赚到一样。   和平时判若两人。   他不仅暗暗感叹,女人是天生的会骗人。他媳妇相处越久越能发现更多优点。 第101章   不知道是不是第一单卖出去了, 就迎来好运,还是林晓和家宝都在积极的吆喝,后续又卖了十套出去, 买衣服的几乎都是年轻的女孩子, 追求时髦手里还有钱。   接近晚上十点钟, 整个集市都暗下来了,林晓准备收拾回家。   有个妇女在旁边的摊子买完东西突然过来问:“你儿子身上的这套衣服还有没有货啊, 我孙子跟他差不多年纪,穿这套衣服肯定也这么俊。”   这已经是第三个跑过来问的了。   林晓摇摇头:“没有了,他身上的衣服就一套,是他爹专门做给他穿的。”   自家都开厂子做买卖了, 衣服能自己做就自己做, 好穿又便宜。   但林晓没想到,家宝身上的衣服这么引人注意, 原本只打算生产成年人的服装,现在想把目标投到童装上了。   大家生活水平提高,不一定会经常给自己添新衣服, 但给刚出生的孩子或者家里的小孩买新年衣服的习俗一直是不变的。从前都是送自家孩子不穿的衣服或者一些布料, 现在城里已经流行送新衣了, 拿出手有面子。   再过三个月就到春节,如果这次能赚回成本, 可以少量生产点童装。   有了想法以后,晚上洗完澡坐客厅里时林晓就跟汤天栋提议:“要是能回本,我们做点孩子的衣服怎么样,你看家宝身上穿的那套就有好几个人问了, 市场肯定是有的。”   汤天栋没回答, 他安静的看着林晓, 从集市上回来这一路,他的表情就不怎么高兴。   天天睡一张床,对方什么性格大概都摸清了,林晓知道他不开心,就问:“是不是因为卖出去的衣服太少了,你心里不高兴?刚开始人家嫌贵是正常的,等以后买的人穿着觉得不错,就会成为回头客了。万事开头难,不要气馁。”   汤天栋皱眉:“媳妇,我不是不高兴,就是觉得对不起你们母子,如果我能以比较高的价格把衣服全部卖出去,你们俩就不用吃这么多苦头了。明天我去问那些服装店,实在不行就降低点价格,能回本和有点利润就好了。”   他晚上什么忙都没帮上,就看着林晓前前后后忙得不可开交,而效果甚微。   他觉得自己没用。   今天的情况确实不怎么乐观,林晓知道打击了他的自信心,安慰道:“没关系的,对于我来说这也是一份工作,而且我们今天赚了二十六块钱,这比我当初在纺织厂工作两个月的工资还高。我没觉得苦,你不用愧疚。要是每天能卖十套,我们赚的钱也不少了。”   现在摆在眼前的困难和林晓做科研时遇到的挫折相比就是九牛一毛,她每次研究新机器,少则失败几十次,多则几百上千次。   若是做什么事情都那么容易成功,就不会有那么多人拼搏了一辈子还碌碌无为了,能够坚持下去的,总会得到收获。   这是她学到的道理,每次想放弃的时候都会暗暗给自己打气。   生活的路是充满了阳光的,只是太阳没升起那么快。   二十多块钱呢,如果她还在龙福大队,家里一年也存不到这么多,现在青菜还是几分钱一大颗,要不是在服装厂投入太多,这些钱足够她们过一段好日子了。   汤天栋沉默了一会,没说话。   有时候行动比嘴上的担保更令人信服。   他想让媳妇少吃点苦,就得付出加倍的努力。   ***   当天夜里,汤天栋和林晓商量,决定降低点价格,许是存了心要早点卖出这批衣服,林晓还在睡梦中的时候,汤天栋就出门去找服装店谈生意了。   他给林晓留了纸条。   跑了好多家,走过的没走过的全都去了,中午回来的时候汤天栋带了好消息。   “媳妇,你今天在厂里监工,我下去给服装店送货,谈了几单,卖了一百套,每件衣服的价格比成本多八毛钱。”   他浑身都是汗,衣服都湿透了,林晓知道肯定跑了很多地方,并且是为了减轻她的压力才这么拼命的,鼻子有点酸。   按汤天栋记录的货单把衣服装好,放在自行车后座,目送着他去送货。   “注意安全,路上别太急。”林晓叮嘱他。   汤天栋走以后,她回车间指导工作。   现在家里的存款不足以购入大量的布,就只买了一点儿样布来做少量的衣服,样式是淑红帮着设计的。   淑红是个十九岁的小姑娘,中专生,学过设计,本来是包分配工作的,她爹病重就回县城来了,在国安纺织厂工作过,服装部门的,说是比不过别人,被辞退了。   她在设计方面有天赋,林晓就把她留下来了,确实也发挥了不少作用。   “林姐,今天怎么不见厂长?”   这几天一起去摆摊,私底下接触多,熟起来以后她就开始叫林晓姐姐了。   “谈了几摊生意,他骑自行车去送货了。”   “这件衣服有几个细节还想问厂长的,他不在,只能等他回来再问了。“淑红边剪裁衣服边说,“厂长挺不容易的,这么热的天跑出去送货,衣服重,骑车得使劲,我骑过自行车,腿特别酸。”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骑自行车送货比较快。”要是有货车汤天栋就不用这么辛苦了,可现在的车都是上面配下来的,你有钱都不一定能买得到,好在每单的衣服都不是很多,能用自行车送,比起走路轻松多了。   林晓是看过汤天栋画的图纸的,看到衣服不太一样,又怕他们赶进度,就跟淑红聊:“你哪儿觉得有问题的可以先问我,我没学过服装知识,但对设计有些了解。”   林晓是厂长夫人,运用机器特别熟练,淑红自然是相信她的能力的,就把自己有困惑的地方指出来,林晓汲取意见,拿了一张新的纸,在原来的基础上添了点东西。   淑红惊了:“林姐,你是不是学过画画啊,跟厂长画的一模一样,速度还这么快。”   她中专的时候在大城市上学,可比县城先进多了,姑娘们早几年就穿漂亮衣服了,学校里开设了很多门新专业,服装设计虽然还没有,但那些老师已经预料到未来几年防止行业会有重大发展,私设了一些服装课程作为兴趣选修课,让她们学理念,学画图,以便分配出来的时候能凭借一计之长吃上时代送来的热乎饭。   淑红读了两年,天天去蹭课,自认学得不错,但画图纸的速度远远不及林晓。   就连汤天栋都没这么快。   林晓找了个借口掩盖:“我平时看着我男人画,看久了就会了。要是他问起,你就说是你画的,不然就要笑话我了。”   画图纸对她来说是基本功,研究新机器前都得先画出模型以及各个部件,和衣服款式有异曲同工之处,但她没敢让汤天栋知道自己还有这个技能。   她在汤天栋面前表现得已经很优秀了,要是让他知道自己会的事情更多,肯定起疑,很难解释背后的原因。   淑红不一样,淑红和厂里的工人不了解她原来的背景,不会刻意去想她为什么会这个会那个。   “为什么?”淑红费解,这是很好的事啊,厂长知道了只会高兴。   “林姐,你这么厉害,厂长知道了很开心的。”   厂里的人现在可都羡慕汤天栋有林晓这个贤内助了,什么都能干。   “我怕揽了他的功劳,他觉得没面子,总之,帮我瞒着别告诉他。”   淑红明白了,这是人家小两口之间的情趣呢。   不过林晓这强大的学习能力还是让淑红震惊了,不由好奇道:“林姐,我听厂长的口音不是本县的,你们俩这么年轻就自己开厂子,是不是读大学的时候谈恋爱,毕业结婚了回县城做买卖。你上大学的时候,成绩肯定很好吧?”   她上学的时候也遇到了很多出生在大城市的姑娘,智商特别高,不管她们这种小地方出去的怎么努力,都够不上人家的一个脚指尖。   比都比不了。   在她眼里,林晓就是那种既漂亮又厉害的大城市姑娘,家里有钱,和汤天栋门当户对。   林晓笑而不语,没有解释。   傍晚的时候,汤天栋送货回来,淑红把新样式拿给他看,改了点设计,看着比原来好很多。   汤天栋让工人们照着样式先做一件出来。   他忙了一天,又饿又累,林晓提前回家煮饭菜给他吃。   汤天栋吃得很快,大口大口的,几下就扒光了一大碗米饭。   “媳妇,送完最后一批货回来的时候,我又去找了一些小店,卖了五十套,明天再送过去。我跟他们说,如果卖不出去可以退回来,到时候可能赚得少些。”   “两天之内卖了这么多已经很好了,剩下的我们再慢慢销出去。”   他们在县城里没有门道,也没有人脉,前期就是打基础,林晓白天跟厂里的女工聊过,一些衣服摊是从市里进货的,那那些大厂子急着销出去的尾货,价格便宜,质量也不错。   而有的人是从国安纺织厂进的货,国安纺织厂名头响,人们都信任,因此比较喜欢买从大厂子出来的衣服。   两人正聊着,有人敲门,对视了一眼,汤天栋出去开门,是邮局的邮递员送信来了。   汤天栋打开,是老爷子寄过来的信。   他眉头拧了拧。   “怎么了?”   汤天栋把信撕了,不给林晓看:“爷爷想让我们去市里见他一面,之前结婚先斩后奏,他有点不太高兴。”   “媳妇,我一直没告诉你,之前我说回来县里做买卖,家里人就不太同意,结婚的事说过,我爹娘反对,到现在还不知道我们结婚了。”   “上个月我写信给爷爷,爹娘也从老家过来了,现在住市里。”   “爷爷病了很多年,身体不太好,你愿不愿意去市里见见他?这么久了,还没跟你介绍过我的家人呢?”   汤家人有多不高兴,林晓看着垃圾桶里的碎纸就知道了。   难怪领证的时候汤天栋很急,结婚的时候汤家也没任何一个人来参加。   说不定压根就不知道她的存在。   要说不高兴是有一点的,可婚都结了,汤天栋也不打算一直把她和家宝藏起来,总得跟对方的家人打个照面。   斟酌半响,她点头说:“那就去市里一趟吧。” 第102章   林晓和汤天栋准备等周末家宝不上课的时候再去市里, 现在已经通大巴车了,买不到火车票就去买提前大巴票,然后继续忙着卖衣服。   连续三天林晓都去同一个摊子卖衣服, 每天能卖个十来套。   第四天的时候, 林晓早早吃完晚饭刚要过去占位置, 到那儿的时候有人捷足先登,把衣服摆在他们原来的摊子上。   现在摊位不收钱, 先到先得,城管挺严格的,只能在规定的地方卖东西,林晓去附近有空的地方找, 终于寻了个比较偏僻的地儿。   地方很空旷, 旁边有好多摊位,就是没人摆那儿, 林晓没有多想,把东西放下。   汤天栋晚上还要去谈一笔摊子,帮她放好衣服就先走了。家宝好奇汤天栋的工作, 又想坐自行车, 吵着要跟过去看看, 今天就是口头谈生意,家宝去不会碍事, 汤天栋就捎上了他。   林晓今天没叫淑红,因为要多付一份工资,就一个人自己忙活。   她摆衣架子的时候,旁边卖蔬菜的摊位看了她一眼, 欲言又止:“你这地儿……?”   不仅是那个摊主, 周围其他人的神色也略微复杂。   林晓不解道:“这地怎么了?”   “没事。”那人摇摇头, 没继续说了。   来逛出来逛集市的人很多,衣服刚摆好就有人过来看了。   是一个三十几岁左右的女人,穿着一套洗得发白的衣服,衣服上唯一有别的颜色的地方还是补丁,问完价格翻来覆去的看,挑挑拣拣,因为她的神态不太自然,林晓多看了几眼,每次对视上那妇女都会尴尬的把头扭到一边,小声的说:“我自己看,再看一会。”   林晓从不会从别人身上穿的衣服来判断她们有没有购买能力,对待顾客一视同仁,就淡笑道:“您慢慢看,有需要再叫我。”   妇女围着衣服架子走了十来圈,犹犹豫豫的,这一会没人,林晓觉得她的动作有些奇怪,就问:“合适吗?”   “我再看看。”妇女还是这句话,面色很窘迫。   许是待了太久她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又喜欢这个衣服款式,咬咬牙说:“帮我包一套吧。”   林晓刚找好袋子把衣服装起来,就有两个人冲到她面前,语气特别不善:“你是谁?”   林晓抬起头,是一对年长的夫妻,男的满头白发,手里拎着两大袋东西,那女的面色凶狠。   林晓不认识这两个人,也没见过,见他们气势汹汹的,有点发愣:“有事吗?”   女人终于开口了,指着地上的衣服说:“谁让你把东西摆在这儿的?”   “这是我的摊子,我们摆了好几天了。”   林晓刚开始还以为跟人家结仇了,听到是这个原因,不慌不忙的说:“来的时候没人在我就摆着了。”   女人口气特别凶狠,瞪着她:“把东西全都给我拿走,我要摆摊,以后不许再来这里卖东西。”   态度强势,口水都快喷到林晓脸上了。   那架势一看就不是讲理的人,林晓终于明白自己刚来的时候明明附近挤满了人,却偏偏留了这么大块空地出来,而其他摊主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她。   原来是因为地方别人私占了,估计太不好惹,其他人就没敢动。   瞧着对方一副要把自己生剥活吞的模样,林晓一点也不害怕,平和的讲道理:“集市上的摊位都是先到先得,这是大家默认的规矩。我先来的,今晚这摊子属于我。前几天我在别的地方摆摊,固定在同一个位置上,今晚去晚了有人先用,我一声不吭就换个地方……”   没说完就被那妇女呸了一声:“什么先到先得,说了是我的就是我的,你问问旁边的人,这地儿平时都是谁摆的摊?”   其他人都沉默着不说话,地儿肯定是不属于这对夫妻的,但他们都知道这对夫妻的厉害,尤其是这妇女特别泼辣,根本不敢得罪。   “看你这模样没见过的,不知道这地盘属于谁,给你个机会,赶紧收拾东西走人。”   林晓没动:“地方没写你们的名字,凭什么让我走?你们可没花钱买摊位,既然是公用的东西,就得一起遵守规矩。地方宽,你们真想摆,我可以挪点空地出来给你们。”   女人见她长得瘦,脾气却不小,死活不愿意走,话都不说了,直接把她的衣服往旁边丢,把自己拿过来的那些油圆子和布鞋摆上去。   蛮横无理。   刚刚还想买衣服的那妇女看见情况不对,怕引火烧身,慌里慌张的说了句:“你还有事,衣服我就不要了。”   说完这句话,像是放下了什么包袱,表情变得轻松不少。   自家的衣服被丢了一地,林晓心里很不爽快,本来想心平气和的解决,现在气也上来了,把妇女的东西也拿到一边去。   “我说了,这摊子今天是我的,如果你们觉得不合理,又喜欢这地方,以后早点过来。”   这种泼辣不讲理的人哪儿都是,在队里她就见了不少,不会退缩的。   妇女怒了,怒斥:“你这小姑娘,看着年纪轻轻的,怎么这么不要脸,我都在这儿摆了一两个月了,要不是看你小,早就把你这些衣服都毁了。”   旁边的男人不耐烦道:“媳妇,你跟她说那么多干什么,把她的东西全都扔了。趁着天黑前,赶紧把我们的东西卖出去。”   妇女低头准备把那堆碍眼的衣服扔掉,林晓拉住她的手:“这些衣服一件几块钱,如果坏了你们都得赔。要真觉得是我抢了地方,就跟城管说理去。”   这话激怒了妇女,她扯着嗓子骂:“你这小姑娘真是给脸不要脸,几块钱的衣服又怎么了?你以为你衣服卖得贵自己就金贵了是吗?少吓唬我,要是这堆衣服这么贵,你能来这儿跟我抢地盘吗?你爹娘没教过你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占?狗养的东西,一点教养都没有。”   说完用力扯那堆衣服,林晓刚往自己的方向拉,就被她伸手一堆,身体踉踉跄跄,差点摔倒在地上。   拉扯之间衣服坏了两件。   后面那个摊主扶住了她,好心劝道:“小姑娘,他们夫妻俩在这里摆摊很久了,你就别跟他们强了,去别的地方找找,实在没地就改天再来。”   有人附和:“赶紧拿东西走吧,大家都是做点小卖部养家糊口,真动起手来对谁都不好。”   好心的还过来帮林晓收衣服,并催促她:“姑娘,收拾完衣服就赶紧走。”   全都是劝林晓退让的,没有一个人说那句夫妻的不是。   大伙儿摆摊在哪里习惯了就总是每天都过来抢同一个地方,习惯了就不愿意挪位置,别说是这对老夫妇,就连他们当中的某些人都会下意识觉得自己经常摆摊的地方是属于自己的。   待得久了变熟脸,哪个摊主什么性格全都了解,就这对跟林晓争执的夫妻,前些天有人来摆摊,就被他们打了,自那以后不管他们什么时候过来,都没人敢在这地方摆东西。   总之劝走林晓也是为她好,怕她受欺负。   林晓不是个喜欢挑事的人,但真被欺负到头上了也不会一声不吭,对方动手了更不愿意忍让:“你们毁了我的衣服,得赔。”   妇女气焰嚣张,手指头指着她的脑门戳:“配什么,就你这堆烂衣服,我还真敢全部毁了。”   说完拿起一件当着林晓的面撕。   后面的摊位拉着林晓的手往后退,小声劝架:“这小姑娘不懂事,让她走就好了,她来这里卖衣服也不容易,别毁了她的东西。”   那妇女正在气头上哪儿听得进去,就想给林晓一个下马威看,哪儿会听,又撕了一件。   林晓心疼那些衣服,跑过去抢,妇女的男人见她过来,横在她们中间把她推开:“干什么你?”   林晓抢不过来,心都在滴血,对方过于张狂,她也不是个软性子,把他们的油果子拿出来扔。   反正她的衣服也不一定拿到赔偿,对方毁她的衣服,她也让对方亏损。   妇女赶紧把衣服放下,箭步冲到她面前,扬起手:“小贱人,刚扔我的东西。”   后面的人反应快,把林晓往旁边一拉,躲过了那巴掌。   妇女心疼死她的油果子了,不解气,还想打,一只大手握住了她的手腕。   妇女以为是自家男人,气急败坏的说:“你拦着我干嘛,我今天非得教训一下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不可。”   话没说完,她啊的一声往后摔,一屁股坐在地上。   妇女的丈夫怒了,恶狠狠的盯着刚赶过来的汤天栋,伸手就要打他:“你干什么…啊……”   咔擦一声,他手臂直接折了,疼得大叫。   汤天栋甩开他的手,挡在林晓面前:“谁敢动我媳妇试试?”   声音不大,却很有威严。   他身材高大,面相又凶,自小在军区大院长大,力气不是一般男人能比的,自带凌冽的气势,表情不怒自威。   被扭断手的男人比他矮了不止一个头,站他跟前一点气概都没有,被他吓到了,不敢说话。   “你……”妇女从地上爬起来,刚要骂,被汤天栋的眼神镇住了。   男人也是个狠角色,不是个怕事的,刚刚被汤天栋打,气血翻涌,当场就扑上去打人。   汤天栋在军区大院练过,轻易的就躲开了他的拳头,反手扣住他的身体,狠狠的往他肚子上揣了一脚,又挥了一拳头,用了全力的,没有手下留情。   男人被打懵了,摔在地上,爬起来又想还手时,汤天栋直接揪着他的衣领狠狠的打。   旁边的人傻眼了,没人上去阻拦。   路过的人都躲得远远的,好奇的才敢偷偷看上几眼。   林晓也看傻了,汤天栋对她一向温柔,从没在她面前露出过这种凶狠的模样,下手特别重。   刚刚那凶巴巴的妇女看到自家男人别人拿捏,愣了一会反应过来想上前帮忙,汤天栋一个眼神把她逼了回去:“别逼我打女人。”   汤老爷子和汤天栋的父亲都是部队里的老兵,从小就对他很严格,虽然他没意思进部队,但经常训练他的体力和打人的本事,那股狠劲就是从他们身上学过来的。   有人反应过来:“姑娘,快去拉开你男人,要是打出人命了他也要吃牢饭的。”   真出了事旁边的人也要受牵连,其他人不想惹祸上身,不敢上去把人拉开,但也不想吸引城管到这儿来,纷纷劝解。   “别打了,城管过来就完蛋了。”   “打死人会吃牢饭的。”   林晓猛的反应过来,走过去跟汤天栋说:“别打了。”   怕殃及自己,还特意拉开了一些距离。   汤天栋没停,林晓怕他意气用事,真把人揍没了,赶紧拉住他的手,急声劝:“别打了,会出事的。”   她吓得不轻,比刚刚差点被夫妻两打还紧张。   现在也就是放开了做生意,但管辖很严,闹事的会被拘留,还会记过,以后不给摆摊。   她不想惊动城管和公安,因小失大。   汤天栋打得重,却没下死手,知道打那儿能让人没还手得能力又不会受特别重的伤,他刚刚带着家宝回来,从后面看是林晓被打了,虽然愤怒,但没失掉理智,从男人的身上看到一股类似的狠劲,知道不把人打服这件事很难摆休,才动手的。   林晓一劝,脸上戾气慢慢消散,松开手站起来。   唬住了这夫妻俩,他才扭头看向林晓:“媳妇,没吓到你吧?”   林晓:“……”   她偏头看了男人一眼,妇女把他拉起来,看人还能动才松口气。   人没死就好。   她快吓死了。   人都是欺软怕硬的,那夫妻俩就是外强中干,横惯了,第一次见到比自己还凶狠的人,吓得失声,骂都不敢骂了,又惧又怕的看着汤天栋。   汤天栋说:“打女人算什么本事,下次再敢打我媳妇,见你们一次我揍一次。”   谁都不知道,刚刚从他的角度看到是林晓被打的时候,心都快痛死了。   妇女连还口都不敢,真的被吓蒙了。   “媳妇,他们打了你哪儿?”汤天栋扭过头,一脸心疼的盯着林晓的脸看,声音软下来,“疼不疼?”   汤天栋没问事情是谁对谁错,一出现就是先维护自己,虽然下手重,但林晓还是被他骨子里的男人劲感动到了。   而且他打人的原因竟然是以为自己被打了。   这种被除了有血缘关系的亲人维护的感觉是林晓以前从来没有感受过的。   有汤天栋在身边,安全感再次提升。   她摇摇头:“我没被打。”   汤天栋神色缓和了些,但不后悔自己打了人:“没受伤就好。”   就在这时,不知是谁喊了一声:“城管来了。”   那夫妻两面色大变,犹如惊弓之鸟跑了,连东西都不拿了,直接扔在了地上,很快就钻进人群里没影了。   是有人通风报信说这边有人打架城管才过来的,直接朝着林晓的摊位过来,没看见有人打架,就问:“刚刚有人举报有人打架,是谁在闹事?”   所有人都不吭声,怯怯的看着汤天栋。   城管皱眉问:“怎么都不说话?”   小商贩最怕的就是城管,他们手里头又拿着棍子,就磕磕巴巴的回答:“闹事的那两个跑了。”   没人刚供出汤天栋。   在这儿摆摊的都知道不能打架,可汤天栋还是打了,这种人就是完全不害怕出事的,他们可不想得罪上这种人,免得以后被私底下报复。   其他人都异口同声的回答闹事的听说城管要来就跑了。   所有人的说辞都一样,两个过来的城管也就相信了,看到林晓脚边凌乱的那堆衣服,问:“这是他们的东西?”   林晓说:“衣服是我的,鞋子和油果子是他们的。他们刚刚太慌张,跑到这儿的时候东西就掉了,没捡走。”   她脑子反应快,见其他人都没指认汤天栋,就找了个借口来说明事情跟他们无关。   要是单纯路过的话不会撕毁别人摊子的衣服,但是其他人也没说是林晓他们闹事,城管虽然奇怪,但也没多想,这会儿又急着下班回家,没收了那夫妻俩的东西就走人,连沾了土的油果子都拿走。   经历了刚刚那档子事,大家看林晓的目光都变了。   没想到看着娇滴滴的一个小姑娘,找的男人这么厉害。   有些年纪相仿的或者是自家男人窝囊的就偷偷羡慕林晓找了这么一个有种的男人。   男人在家里怎么样他们不知道,可在外面维护媳妇,敢为媳妇出头打架的就是好男人。   平静下来后,刚刚被汤天栋放在附近的家宝才跑过来,让林晓抱,脑袋缩在她怀里,惊恐的看着汤天栋。   他也害怕。   地上狼藉,两人没再摆摊,收拾东西回家。   林晓说完事情的经过,担忧道:“那两人看着不好惹,会不会事后报复?”   汤天栋:“他们要是还敢来找你的麻烦,我真的见一次打一次。”   说完看了眼瑟瑟发抖的家宝,怕自己的话吓到他们母子,软着声说:“媳妇,你别怕。儿子,到爹怀里来。”   手刚伸出去,家宝就往林晓怀里缩。   他年纪小,打人看到打架场面都害怕,更别说是他了。这个打人的还是自己的爹,颠覆了以往在家宝心目中的形象。   他紧张、害怕,不敢靠近汤天栋。   汤天栋直接把他抱到自己怀里,家宝吓得一动不动,片刻之后哭了:“娘…娘……”   “别哭。”汤天栋微微皱眉。   家宝顿时不敢发出声音了,眼泪还从眼睛里流出来。   林晓柔声说:“让我来抱他吧。”   她怕家宝心里留下阴影。   汤天栋没松手,把家宝的脸抬起来,让他看着自己,认真肃穆的说:“儿子,这种话爹只跟你说一遍。爹今天打人不是蓄意闹事,而是因为他们欺负了你娘。我们是男人,男人就要保护自己的家人不受伤害。面对不讲理的,就用拳头打服他们。”   “以后你不能主动欺负别人,如果别人主动来招惹你,一定要打回去。一个男人的拳头永远都不能落在自家人的身上,而是要面向那些欺负家人的人,明白了吗?”   “你别害怕,爹不喜欢打人,也不会无缘无故打你,除非你特别不听话。今天如果没出手,现在受伤的就是你娘,爹打人属于正当防卫,是为了保护你娘。”   家宝好像听懂了,本来就是因为恐惧才流的眼泪,一会就停了,也不怕汤天栋了。   “爹爹是大英雄。”家宝想到上课时老师说的话,跟汤天栋对上了,“英雄会保护弱小的人。”   汤天栋摸摸他的头:“爹不是英雄,但会努力变成你和你娘的英雄。”   林晓听得心里一震,眼睛也酸酸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这个为她出头的男人,说的话怎么就这么让人想哭呢。   ***   家宝缓过来以后就去玩了。   林晓本来还想着怎么去跟家宝解释这件事,避免他受到心理伤害,结果汤天栋几句话就解决了,见他没受今天之事的影响,就没去安抚,让他自己安静的玩玩具。   她心疼被撕坏的那几件衣服:“损失的钱是不能拿回来了,但愿那两个人吃了亏以后,今后做事能讲点理。”   汤天栋没说话,但她怕林晓一个人出去摆摊被那两个人找麻烦,接下来的两天从厂里回去就让她和家宝待家里,自己出去摆摊。   他最闷。林晓原本以为他单独去卖衣服会一件都销不出去,结果令人大跌眼镜。   两个晚上的时间,汤天栋居然卖了五十套。   数着他拿回来的钱,林晓好奇得不行:“你在哪儿摆的摊,怎么卖出去的?”   “前几天我们摆东西的地方。”   那一架汤天栋在商贩里名声大震,见他第二天就出去摆摊,啥事也没有,就知道他不简单,原来在他们摊子卖了一晚上东西的摊主听说以后就不敢再去摆了,其他人更是不敢用,摊位自然而然的空了下来。   林晓不知道,跟汤天栋一起摆摊的时候,大家都知道他有媳妇了,就不敢靠近,他一个人去,一些不知道的小姑娘以为他单着,长得又帅,脸型硬朗,很有男人味,再粗略的听其他人说什么汤天栋是真男人,都跑过去瞧,顺道跟他买衣服。   现在读书高的小姑娘都喜欢学校里那些有文采的男生,出来上班的则容易被能挣钱,还会保护人的男人吸引。   汤天栋一句话没说,衣服就自己卖出去了,这他自己都没想到的。   “你跟那些人说了什么她们才买衣服的啊。”林晓追问,她想学点经验。   “没说什么,都是一些小姑娘买的,估计是觉得衣服好看吧。”   汤天栋上大学的时候学校里有不少女生给他写情书,对两性情感很通透,买衣服的女生什么心思看得明明白白,但他不想让林晓误会,就不打算说。   林晓又不是那种什么不懂的小姑娘,看着他那张脸,猜都能猜到几分。   放在她的年代,汤天栋都能去当明星了,很吸引小姑娘的。   没想到现在也看脸。   长得好看有时候真能当饭吃。   ***   周末一到,需要去市里见老爷子,那些库存就没办法再摆摊卖出去了,交给厂里的工人帮忙售卖又不放心,汤天栋想到自己在市里有人脉和销路,和林晓一商议,带了一百套衣服过去。   山路坑坑洼洼的,大巴摇晃得很厉害,林晓向来坐不惯大巴车,坐车到半路看到有人吐,自己忍不下去,也跟着吐了。   吐完肚子里空空的反胃,又吃不下任何东西,头疼胸闷,整个人难受得不行。   汤天栋和家宝适应能力强,什么事都没有。   尤其是家宝,特别喜欢坐车,第一次坐大巴车觉得很新奇,脸趴在窗户上看,高兴的时候会跟林晓说:“娘,外面有蝴蝶。”   “娘,刚刚有一只兔子钻进树林里了。”   林晓也想陪他说话,可晕晕沉沉的,没办法去回应,脑袋枕在汤天栋怀里,闭眼睛休息,让自己好受一些。   后来不知道怎么睡着的,醒了又睡,睡了又醒,好在没继续吐了。   将近八个小时的车程都是汤天栋在照顾她。   下车的时候,林晓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趴在地上休息了很久才缓过神来。   汤天栋一个人拿着所有行李和那些准备售卖的衣服。   林晓要帮他拿他没给:“媳妇,你身体难受就别拿东西了,我一个人能扛完的。”   就住两天,没带很多东西,每人就一套换洗的衣服,林晓肚子里还难受,就由着他了。   走到大街上的时候面前突然停了一辆车,司机从里面探出个头:“少爷,您怎么是坐大巴过来的,我以为您坐火车,去火车站等没看到人。”   说完从驾驶位上下来,接过汤天栋的行李放到车上。   这是老爷子的司机,他退休以后闲不住,回到市委担了个闲职,这是上面赔给他的车,有司机开。   老爷子本来是要回老家颐养天年的,但这儿是他跟汤天栋奶奶结婚的地方,又是汤天栋奶奶的家乡,并且汤天栋的奶奶葬在这儿,就回来了。   市里的汽车不多,好多人盯着他们看。   家宝第二次看到轿车,第一次是去纺织厂等林晓的时候看到许波开的,有点不敢靠近,却又禁不住好奇盯着司机瞧。   司机也在看着他:“这是小少爷吧,老爷他们都在家里等着了,先回去再说。”   汤天栋上前打开车门,林晓抱着家宝坐进去。   家宝不敢乱动,眼睛转来转去的,新奇得不行。   汤天栋偏头看了眼,他媳妇竟然连轿车这种高档品都不好奇。 第103章   汤老爷子的住处是前几年就买下来的, 一个两层的复式小洋楼,带着一个小花园,院子很大。   因为汤老爷子生病, 身边没人, 家里请了一个远亲来照顾他。   林晓和汤天栋到的时候, 汤老爷子和汤天栋他爹汤明德以及汤夫人叶敏芸正坐在沙发上聊天。   司机把他们的行李带到楼上,汤天栋领着林晓走到他们面前, 打了声招呼:“爷爷,爹,娘。”   然后跟林晓介绍,“这是爷爷, 这是爹和娘。”   林晓看着三个长辈, 落落大方道:“爷爷好,叔叔阿姨好。”   家宝也仰着头清脆道:“太爷爷好, 爷爷奶奶好。”   汤老爷子最先抬起头,目光落在林晓和家宝的脸上,淡淡的点头:“回来了就坐着吧, 饭快做好了, 吃完再休息。”   汤明德也是才刚知道自己有了孙子, 定定的打量着家宝,他不苟言笑, 看着特别的严肃,见家宝一点也不害怕,心里还算满意。   这孙子,养得挺好, 虽然是从乡下来的, 但不胆怯。   大概是觉得儿媳妇和孙子都比自己预料中的好一些, 汤明德和善的点点头,算是回应。   叶敏芸不一样,她一看到林晓就下意识皱眉头,再看家宝都这么大了,心里更不舒服,面色阴沉,根本没搭理。   她望子成龙的儿子考了个好大学,有家里做后盾,本可以顺风顺水,一路高升的,却在下乡的时候被一个乡下姑娘给拿捏住了,还留了种,不经他们同意就结婚。   叶敏芸对自己儿子很信任,从小心高气傲的一个天之骄子眼光是不会这么差的,肯定是在乡下待的那几年不知人心险恶,被人算计了,对方拿着孩子危险,不得不认了这门婚事。   心里这么想,叶敏芸对林晓的厌恶又增加了一本,本来印象就不好,现在看到模样不错,又白又水嫩,猜测就证实了。   别看乡下姑娘都纯朴,想攀高枝的可不少,之前她跟随自家男人驻扎乡下的时候,就有个姑娘老往汤明德身上贴,对乡下的感觉特别不好。   现在又一个乡下来的狐狸精,用美貌勾了她儿子。   大概是对林晓不满意,吃饭的时候叶敏芸问题都很犀利:“林小姐之前在哪儿读大学啊?爹娘现在有工作吗?”   “你跟天栋是怎么认识的,中间发生了什么事,怎么今年才带家宝回汤家认亲?”   “听说你跟天栋在县城生活,在哪个单位工作啊?”   新媳妇被公婆提问是不可避免的一个环节,家庭背景就算现在不说汤家想查也能查出来,所以林晓没有隐瞒,一一回话:“小学毕业以后就没继续上学了。我爹娘都是农民。”   只是听了这两句,叶敏芸的脸色就垮下来了。   小学毕业,没背影没文化,就靠着这副皮囊嫁给他儿子?   “之前脑袋受伤,忘记了一些事情,天栋回宁安镇的时候才记起来,我们两人都觉得对方合适,就重新处对象了。”   这是林晓和汤天栋早就商量好的措辞,家宝就是他们亲儿子,时间线得对上。   要不是教养好,叶敏芸现在就当桌翻脸了,深吸一口气,才让自己的面色看起来平静些:“是吗?高考恢复几年了,林小姐怎么不考大学?”   “我之前在乡下待过一段时间,特别的苦,吃不饱穿不暖,好多女孩都没学上,林小姐能读几年书,父母很不容易吧?到县城生活,是不是特别不习惯?”   “娘。”汤天栋打断她,“在饭桌上就不要问那么多了,这些事情您以后想了解再慢慢问吧。坐了一天车,林晓和家宝很累。”   因为对林晓本能的排斥,叶敏芸连带着跟汤天栋说话的态度都很差:“你不听从我们的安排留在老家发展,跑一个小县城去做什么生意,又是结婚又是生儿子,一句话都没跟我们说。我好奇多问几句怎么了?”   说完啪嗒一声,把筷子搁了。   这饭吃得她没胃口。   汤老爷子虽然对这个孙媳妇也不是很满意,但特别注重饭桌规矩,看到叶敏芸这样,脸色顿时就黑了。   汤明德看了眼汤老爷子的眼色,偷偷在桌底下拉叶敏芸的衣服:“吃着饭呢,怎么说这些。先吃饭,吃吧。”   林晓当然看得出来婆婆对自己的不满,为了不闹得那么难看,没去反驳。   家宝会察言观色,觉得这个新的太爷爷和爷爷奶奶都不喜欢自己,都不敢夹菜吃了。   叶敏芸一口气没憋下去:“林小姐知道天栋是在京都大学读的书吧,上学时候他表现得特别好,被安排在首都工作,回来以后发展就被限制了……”   “过去的事情还提它做什么,天栋现在做买卖也挺好的。”汤明德也觉得自家媳妇有些过分了,哪有人一见面就给儿媳妇下马威的,这都没了解过呢。   “现在经济发展最好的地方是首都和沿海那些诚实,回来云县做买卖有什么前途。”   汤老爷子放下筷子,冷声道:“吃饭就吃饭,说那么多话做什么?汤家的规矩都忘了?”   汤老爷子这几年身体不好,喜欢安静。   他一发话,叶敏芸不再言语,站起身:“爹,我吃饱了,身体有点不舒服,上楼歇一会。”   饭一口都没吃,人就上楼了。   儿媳妇向来就是这个性格,汤老爷子没理她,瞥了眼坐得特别端正不敢吃饭的家宝,说:“吃吧。”   只要被人讨厌,家宝再饿也不会吃东西,摇摇头:“太爷爷,我吃饱了。”   林晓身体本来就不舒服,吃了几口也停筷,汤天栋见她面色还苍白着,跟老爷子打过招呼,就带他们上楼休息。   热水是汤天栋帮忙备的,洗完澡林晓就搂着家宝睡了。   在林晓睡着以后,家里来了两个客人。   都是汤老夫人娘家的亲戚,一个叫钱玉芬,另一个是钱香娥,两人是堂姐妹。   汤老爷子爱屋及乌,对钱家那边的亲戚很好,尤其是钱香娥,几乎是看着长大的,见她们来了特别高兴。   “今天怎么有空想起来我这个老头子了?”   钱香娥笑道:“好久都没来找姨爷爷聊天了,想念得紧。”   说完把带来的礼品放在茶几上,坐到汤老爷子身边聊天。   钱香娥和钱玉芬都是汤老夫人亲弟弟的孙女,一个是二弟的孙女,另一个是五弟的孙女。   两个都还在上大学,钱香娥的爹发展得不错,在市委任职,性格活泼开朗,钱玉芬家在县城,最近放假回来,在市里找活干,借宿在钱香娥家。   虽是堂姐妹,但家庭条件差别大,性格也略有差别,钱玉芬的话少一点儿,过来玩的次数少,比较拘谨。   钱玉芬还站着:“姨爷爷好。”   汤老爷子看这些小辈都觉得亲近,笑着摆摆手:“快坐,来到家里别客气。”   钱玉芬挨着钱香娥坐下。   钱香娥问完汤老爷子的情况,往楼上看了看:“姨爷爷,我听说表哥回来了,怎么没看到人?”   汤天栋和钱香娥就差几岁,小时候天天在一起玩,长大了也有联系,加上汤老爷子的事被平反有钱香娥他爹从中帮忙,两家一起保持来往,关系亲密。   汤天栋没结婚前,每年还会给钱香娥送点外国的东西。   汤老爷子知道小辈坐不住,年轻人有她们自己的话题和世界,就没让她继续陪自己聊天,说:“他今天刚回来,吃完饭就回屋歇了,晚些会起来的。”   “你表婶在楼上,去找你表婶聊聊天。”   “那我去看看表婶。”钱香娥拉着钱玉芬的手上楼,叶敏芸没睡觉,在屋里生闷气,听到钱香娥叫自己,气才消了些,开门让他们进屋,“香娥来了啊,快进来坐,陪表婶聊聊天。”   钱香娥他爹前面在市委混成了一把手,家世好,钱香娥温婉大方不说,高考的时候叶考上了最好的京都大学。   她从小就乖巧有礼貌,叶敏芸很喜欢,还一度想撮合她跟汤天栋。   叶敏芸对谁好的时候是真的好,以前几乎把钱香娥当成亲女儿对待,关系很好。   钱香娥陪着叶敏芸聊了一会,就问起汤天栋:“表婶,我听说表哥结婚了?”   这种话不好问汤老爷子,都是女人,又是厚待自己的表婶,叶敏芸禁不住好奇就问出来了。   叶敏芸听到后又不高兴了:“是个乡下来的,就读了几年书,儿子都四岁了。”   语气里透露着不满。   钱香娥见她愁眉苦脸,忙问:“表嫂人不好吗?”   “等他们起来,你见着就知道了。”叶敏芸不想多谈林晓,也不想破坏自己在钱香娥心目中和善长辈的形象,岔开话题问钱香娥爹娘的近况。   钱香娥越发好奇她的表嫂了。   ***   林晓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汤天栋说:“饿不饿,我刚刚煮了点肉粥,下去吃吧。”   家宝迷迷糊糊的揉揉眼睛:“爹,奶奶是不是不喜欢家宝?看到家宝和娘,她一点也不高兴。”   汤天栋把他抱到怀里,帮穿好衣服和鞋子:“太爷爷和爷爷奶奶都很喜欢家宝,只是他们的表达方式跟爹娘有些不一样,家宝跟他们多接触,他们熟悉家宝,就会喜欢了。”   “真的吗?”家宝不确定的问。   “真的。”   可是新爷爷奶奶和龙福大队的很不一样,那时候他第一天去龙福大队,爷爷奶奶就对他很好了。   家宝心里有疑惑,可他觉得不应该怀疑爹的话,就没问了。   他没睡够,打了几个哈欠,趴在汤天栋的肩膀上继续睡。   汤天栋跟林晓说:“我娘的性格就是那样,你多担待点。接触久了,她知道你的好,会喜欢你的。”   林晓点点头,她知道婆媳关系是千古难题,第一次见叶敏芸不喜欢她也正常,就没把傍晚时候的事放心上。   汤天栋又说:“奶奶那边的两个表妹过来玩,你下楼跟她们聊一会吧,年纪跟你们差不多,有她们陪着你就不会觉得闷了。”   林晓点点头,下楼的时候就看了坐在沙发上跟老爷子聊天的钱香娥和钱玉芬。   听到脚步声,钱香娥她们同时抬起头,见到林晓的刹那,钱玉芬的表情变了。   都不用问,钱香娥就知道是表嫂,站起来朝林晓扬起笑容:“这就是表嫂吧,我是香娥。”   钱玉芬:“表嫂好。”   两人都穿着白色连衣裙,扎着马尾辫,青春活泼。   林晓点点头:“你们好。”第一眼觉得钱玉芬有点熟悉,目光停留在她身上一瞬。   钱玉芬主动说:“原来你就是表嫂呀,还记得吗,我们在火车上见过。”   汤家的长辈她都不熟悉,每次都是跟钱香娥一起过来的,搭不上几句话,林晓是汤家孙媳妇,有过一面之缘,瞬间就觉得拉近了距离,话也变多了。   她一说林晓就想起来了:“原来是你呀,真巧。”   “是真的很巧。”钱玉芬笑笑,那时候匆匆相识,谁都没想到最后是亲戚,这种缘分太奇妙了。   汤老爷子看着她们:“你们见过?”   钱玉芬点点头,把火车上的经历复述了一遍,听得老爷子也跟着感慨:“人与人之间的缘分有时候就是这么来的。你表嫂一个人在家待得不自在,没人陪她聊天,这两天你们都过来陪她聊聊。”   老爷子对林晓没有太大的感觉,娶都娶了,儿子也有了,就是汤家的人。   孙子从小看着长大的,小时候看中几颗鸟蛋,为了拿到手和一帮小孩打得鼻青脸肿。   汤家男人都一个样,喜欢的东西就一定要得到,还是痴情种。孙子自己觉得满意就好。   他老了,什么都能看得开,现在连曾孙都有了,这就是别人所说的天伦之福。   于是他朝汤天栋说:“把家宝拿过来让我抱抱。”   汤天栋把家宝放他怀里,他往上举了举:“轻了些,得多吃点。”   家宝眼睛睁开一条缝,看了一眼又睡过去了。   ***   钱香娥和钱玉芬没有待很久,天黑就回去了。   “表嫂,明天我们再过来看你,顺便看看小侄子。他睡着了不好带他玩。”   林晓本以为这是她们客套的说辞,结果第二天真的来了,还带了一套小孩子的衣服和零食、玩具。   两人都喜欢孩子,进屋就找家宝玩。家宝禁不住诱惑,几颗糖果就愿意跟她们去花园里玩了。   听说晚上钱香娥的爹娘要过来,两人就一直待在汤家。   下午的时候汤天栋要出门,林晓没跟着,钱香娥随口一问:“表哥,你去哪啊?不带表嫂吗,她一个人会无聊的。”   “去街上走走,卖几件衣服。”   “卖什么衣服啊,你自己厂里的货吗?”   “嗯,没销完,带了一点过来。”   钱香娥知道他现在自己开场做生意,之前汤天栋在市里的纺织厂时还送过她几件,觉得好穿,就问:“什么样的啊,我能不能看看?”   “在楼上,你去找你嫂子聊聊天吧,我待会就回来。”   钱香娥把家宝一并带上楼。   林晓把衣服拿给她看,她摸了很喜欢:“表嫂,这套衣服很好看哎,你们在县城卖不出去吗?”   “嗯,做了几百套,现在还剩一点,县里的销路不好。”   钱香娥看了地上那堆摆得整整齐齐的衣服:“都是同一个款式吗,总共有几套?”   “一百套。”   “我挺喜欢的,卖一套给我吧,剩下的我帮你们想办法,我很多认识的朋友最近都喜欢穿这种款式的衬衫。”   林晓默了片刻,没说话。   她以为钱香娥就是看看,没想到有心帮他们销走这些衣服。   不过钱香娥是妹妹,还在上学,她不好意思麻烦人家。   “加起来挺多套的,不容易卖出去,让你表哥想想办法。”   钱玉芬说:“表嫂,这你放心好了,香娥她身材好,又会穿,好多服装店请她去当模特,她穿上身的衣服都卖得特别好。”   钱香娥点头:“表嫂,你不用觉得麻烦我,表叔表婶对我好,我要是能帮表哥这个忙心里也高兴。”   她们这么热情,再推脱就是见外了,林晓就说等汤天栋回来了问问情况再决定。   两个女孩的性格都挺活泼,善谈,又会照顾别人,林晓挺喜欢她们俩。   她们在楼上待得久,老爷子闷就在楼底下叫家宝去院子里,说是带他看鸟。   家宝可高兴了,跑得飞快。   叶敏芸吃完午饭就出门了,不想看到林晓,眼不看心不烦。   她对林晓的成见太深,导致之前钱香娥以为林晓很不堪,要不是相处了两天根本不知道林晓这么好,她说话总是不快不慢,语速适当而且比较轻,听着特别舒服,悦耳动听。   她忽然理解了汤天栋动心的原因,长得好看,声音又舒服,身材也是好得不行,她看久了都心神荡漾的,哪个男人不喜欢这种类型的啊。   钱香娥不自觉的想起了学校广播站的那些播音员,就说了一句:“嫂子,你普通话真好,要是在我们学校,肯定能去广播站当播音员,她们的普通话都没你好呢。”   林晓全当她是夸自己,笑而不语,问起她们学校里的事:“你们快毕业了吗?”   “还有一年,这学期提前放假了,我们学的东西实在,老师让我们自己出外面找点事情做,锻炼我们的能力,回去以后还得汇报呢。”   钱香娥和钱玉芬知道林晓小学刚毕业,没出过外面,聊天的时候一直在照顾她的情绪,几乎都是问龙福大队里的事,现在谈到大学怕她听不懂,就用比较简显理解的话来说。   林晓觉得她们说的应该是实习:“那你们好好努力。”   钱玉芬说:“表哥在学校的时候可厉害了,毕业了好几年名字还贴在学校的公告栏上,之前我去别的专业蹭课的时候,经常听到老师说起他。”   每次她经过公告栏看到汤天栋的相片和名字贴在上面,想到这是自己的表哥,心里又敬佩又觉得自己没出息。   谁都以为表哥会留在首都,结果放弃了大好工作跑回来,说来挺遗憾的,那可是前几年学校风头无两的人物。   不过一毕业就能当厂长,也很厉害。   “是吗,他在学校的时候是怎么样的?都没跟我说过呢。”   钱玉芬挑了几件要事来说,大概就是成绩第一,获奖啊什么的。   钱香娥怕学校的事情聊多了,林晓听得云里雾里,也不敢兴趣,掐断话头:“对了,表嫂,你跟表哥是怎么认识的呀?”   林晓轻描淡写的说了几句,钱玉娥和钱玉芬听得津津有味:“这比我们在书上看到的爱情故事还奇妙,照表姐这么说,表哥对你就是一见钟情啊。”   “没有,我们见了很多面才在一起的。”林晓自己都觉得梦幻,在龙福大队的时候,她从没想过汤天栋会是自己未来的丈夫,而且这婚说结就结。   不过汤天栋肯定没有对她一见钟情,刚开始认识的时候对她可冷淡了。   钱香娥却道:“男人都喜欢漂亮的,表嫂你这么漂亮,表哥肯定一眼就看中了。不过你刚刚说自己在纺织厂修机器,表嫂你还会修机器吗?”   她去看过汤天栋的纺织厂,没有学过相关知识是做不了了,人家收的还是中专生和大学生。   林晓简直是让她们俩刮目相看。   她们俩也终于理解了这么多漂亮的女孩,为什么汤天栋就挑了林晓,因为美貌并不是虚有其表,人家还有本事呢。   钱香娥非常钦佩:“表嫂,你真厉害。”   她见过十几岁就结婚生子的女人,书上也有描写农村妇女的那些故事,大都悲惨,表嫂年纪轻轻就生孩子照顾家庭,还抽出时间去上班,真的是一个很坚强又有想法的女人。   钱玉芬:“表嫂,你真的很厉害。”   两人好奇机械,问了好多问题,林晓什么都能答得上来,她们很惊叹。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夸,说得林晓的脸都红了。   ***   傍晚钱香娥的父母都来了,是很好相处的一对夫妻,带了不少见面礼。   钱香娥和林晓投缘,晚饭的时候穿着林晓厂里的那套衣服给自己爹娘看:“好看吗,这套衣服是表嫂送的。”   还真别说,这套衣服穿在她身上挺好看,头发一扎,有种干练的感觉,又不会显得太老。   大家都在夸。   钱香娥他爹说:“怎么刚见面就让你表嫂送衣服,你表哥表嫂刚开厂做生意,很不容易的。”   钱香娥就说了衣服没销售出去的事,还说过后帮忙卖出去,顺道夸汤天栋做的衣服好看又好穿。   本来汤天栋已经谈好了,但钱香娥觉得他们出价太低,又信誓旦旦的说自己能高价销售出去,汤天栋就决定交给她来帮忙卖。   挺好的一件事,老爷子夸钱香娥懂事,钱香娥爹娘夸汤天栋做的衣服好,让他慢慢来,只有叶敏芸黑着脸。   第一批货就销路不好,还得麻烦钱家,欠个人情,她儿子这路选得真的是大错特错。   人的刻板印象是很难改变的,钱香娥说了林晓在纺织厂修机器的事,叶敏芸心里还是不屑一顾,甚至鄙夷。   她天天摆脸色,林晓待得不自在,周一就和汤天栋回县城了。   ***   回到县城的一个星期后,林晓和汤天栋收到了钱香娥寄过来的钱,整整一千零五十块,没几天又去摆摊卖衣服,出乎意料的是衣服被人一扫而空,三天就卖光了,还有很多人过来问有没有货。   林晓觉得事情反常,就问了一个过来询问的顾客,那个妇人是帮女儿买的:“市里现在流行这种衣服,听说一模一样的款式,质量也一样,卖得比你们贵好几块钱,千金小姐都爱穿。我女儿去市里玩了一圈,喜欢得紧,但是又买不到货,就让我来跟你们买了,谁知道也没了。”   林晓知道,这都是钱香娥的功劳,她自己本身就是千金小姐,认识的有钱人多,又当模特,估计这衣服就是她流行起来的。   没想到去了市里一趟还能有这种奇遇。   衣服卖光以后,他们不仅拿回了成本,还小赚一笔,趁着春节没到,又进了新的布,赶做下一批服装。   大概是第一批衣服奠定了基础,名声打出去,冬天的第二批衣服都卖得很好,出了没多久就卖光了,尤其是童装很受欢迎。   过年和开春以后做衣服的钱都攒了下来,与此同时传来了一个好消息,县城和宁安镇通大巴车了。 第104章   汤明德和叶敏芸在工作的地方过年, 老爷子没人陪,林晓和汤天栋就商量,第一年先去陪老爷子过年, 初二以后再回宁安镇。   林晓每个月都会寄信回去, 怕林旺财和岑春花春节见不到自己担心, 写了一封信说明原因,刚从邮局寄出去的第二天, 岑春花就来了。   带了好多腊肉和青菜,米也带了不少。   岑春花不识字,跟着罗老根媳妇过来的,按照之前林晓给的地址让林旺财写在纸上, 从汽车站下车以后一个个问路, 找了大半天才找着地方。   因为没有提前写信告诉林晓,那天林晓和汤天栋都在厂里上班, 到的时候没人在,岑春花怕自己找错了,就在门口走来走去。   有邻居看到了问她是谁, 从哪来的, 岑春花说:“来找闺女的, 她叫林晓,上回写信回家说住着, 大妹子,你帮我看看是不是这儿,我不识字。”   邻居热心肠,记得林晓的名字, 又帮她比对完地址, 说:“就是这儿, 原来那是你闺女啊,可真有福气,他们去厂里上班了,晚上才回来,你有钥匙吗?”   岑春花一脸窘迫:“我第一次来县城找他们,还没提前说,没有哩。”   “那就先到我屋里坐着等,等他们回来了再进去。”   这个时候的人见到陌生人都会帮助,听说岑春花是林晓的娘,邻居更热情了。   前几天汤天栋的纺织厂在做尾货的时候剩了一些碎布,林晓分给了他们做衣服,都是新布,心里头可感激了,觉得林晓好,见到她亲娘那是倍儿亲。   岑春花在村里待惯了,虽然遇到了很多操心事,可总体而言大家都是善良的,会互帮互助,因此觉得城里的人也是这样的,高高兴兴的就去林晓邻居家里头坐着了。   邻居善谈,说起林晓满口羡慕:“大姐,你真有福气,女婿和女儿开厂子,那生意可好了,衣服一出就卖光。我们这些邻里都特别喜欢穿你女婿厂里的衣服,便宜又好穿,前几天我就给我男人买了一件。”   听到林晓过得好,岑春花可高兴了:“这是真的吗?”   她听汤天栋说过要自己建厂子,一直担心亏损,现在心里的大石可算落地了。   “我难道还会骗你嘛?他们两口子卖的衣服,比纺织厂出来的还好。有些货抢都抢不到。”   岑春花听那邻居左右夸赞了一顿,一边谦虚的说林晓两口子做的是小买卖,赚不了多少钱一边更心急了,想早点见到女儿和女婿。   林晓和汤天栋下班以后,去幼儿园接了家宝才回家,刚到院门口,觉得旁边那栋楼的某个身影很熟悉,仔细一看,居然是岑春花,先是一愣,随后一喜。   岑春花已经看到他们了,拿起带过来的东西快步过来:“闺女,你们回来了。”   家宝开心的跑过去:“奶奶,奶奶。”   岑春花还没到跟前呢,看到家宝就赶紧放下东西,抱住他:“奶奶的乖孙儿,最近过得还好吗?”   汤天栋和林晓走过去,帮她拿起地上的东西。   “娘,你怎么来了?怎么来之前不跟我说一声。”   岑春花笑笑:“这不是太久没见到你们家嘛,想你们了,就坐车来县城找了。”   尽管每个月都有林晓的消息,可岑春花怕她报喜不报忧,心里总是不安稳,恰好通车,就赶紧来了。   这一路很辛苦,因为不识字遇到了很多困难,不过总的来说还算顺利。   “奶奶,我可想你了。”家宝说,见了叶敏芸以后,他更觉得岑春花好了。   岑春花:“奶奶也想你。”   “娘,先进屋坐着吧,进去以后再说。”汤天栋把东西放到自行车上,推进院子里。   几个月不见,一家子都很激动,有好多话要说,岑春花点点头,笑眯眯的跟她们进去了。   到了客厅外,岑春花头一回看到这么好的屋子,停在门口,局促的说:“我鞋子很脏,先换双鞋再进去吧。”   汤天栋:“娘,不用换了,自己家。”   林晓愣了一下,鼻子有点酸,拉着她的手臂进屋:“您来之前应该让爹写封信告诉我的,好去车站接你。你能找到这儿特别不容易吧。”   林晓都能想象到岑春花一个人来城里,人生地不熟的尴尬处境了,特别心疼她。   她娘连来自己家都怕弄脏,更别说大字不识的坐车,又一路问路走到这儿了。   “我跟老根媳妇一起来的,还好,问了几个人就找到了。大家都是热心肠的,刚刚路上还有人送了我一小段路呢。”   “就是不知道娇娇住那儿,刚刚我们在车站门口下车的时候,老根媳妇就跟我分开走了。”   岑春花没好意思说,罗老根媳妇在车上的时候还好,坐旁边的的位置,还聊天,毕竟两人都是头一回出远门,相互之间有个照应,可下了车以后没搭理她,自己先走了。   她没说罗娇娇住哪个地方,所以岑春花不知道她的去向。   林晓:“她住隔壁那栋居民楼里。”   “啊?”岑春花惊讶道,“娇娇住附近吗?我刚刚去你一个邻居家坐了一小会,没看到老根媳妇,也不知道她找到地方没有。不过她读过几年书,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这一会已经是晚饭时间了,汤天栋让林晓陪岑春花聊天,自己去厨房煮饭做菜,岑春花想去帮忙,被他叫出来了。   岑春花这段时间心里积了好多话,见到了林晓就迫不及待的分享喜事:“闺女,娘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之前我们不是去来路吗,纺织厂建的那个新车间招人,给我们队里指标,娘被选上了,已经去上了一个月的班,每个月有五块钱呢。”   “是吗?”林晓替她开心,“去纺织厂里工作的话,就没那么辛苦了。”   “如果能待个几年,我跟你爹每个月就不愁吃穿了。不过我去纺织厂上班就没什么时间在家里种地,你爹他腿不方便,估计以后粮食收成就少了。”   “粮食没关系,种够您和爹吃的就行,公粮部分以后我替你们交。要是种不了,以后我买了粮食寄回去给你们。”   “自家都有地了,买什么粮食,就算不够交公粮,也要种够自家吃的。我有空的时候去地里看看就好了。”   林晓这才想起来林旺财没来:“爹怎么没来县里?”   “他那腿不方便,家里又需要他照看,就没跟着来。”   林晓皱眉,担忧道:“爹一个人在家,会不会出什么事?”   上一回被邓磊打,就是一个人住的时候,现在家里鸡鸭都有养,连猪都有了,就怕惦记的人更多。   “这个你放心,队里现在管得严,邓磊到现在还没敢回村,还有谁敢存那个歪心思啊。犯了事的留案底,就是一辈子的污点。而且你大伯最近跟你爹走动得多,平时会过去看他的。”   “你就放心好了,娘把家里的事情都处理好了才出来的。”   之前邓磊的事情一处,晚上岑春花半步都不敢离开林旺财,这次过来肯定是准备妥当的了,林晓就不担心了。   岑春花把最近几个月大队里发生的所有大事都跟林晓说,林晓则告诉她在县城里的事,两个有说不完的话,等汤天栋饭做好了才停住话头。   岑春花一直都有在注意汤天栋忙碌的背影,见他结了婚还愿意下厨,而且动作熟练,不像很少做菜的样子,就压低声音问:“天栋平时也下厨吗?”   “大部分都是他做菜,我煮得不好吃。”   这是实话,林晓之前几乎没下过厨,煮出来的东西只能保证是熟的,口感时好时坏。   岑春花:“天栋不容易,你平时有空多下厨,做久了就好了。在家的时候可以懒些,嫁了人就得勤快。”   聊到嫁人,林晓把去市里的事简单的跟她说了几句。   岑春花没想到她都见了汤天栋的家人了:“你公婆人怎么样对你好吗?”   岑春花心里软,一点小事都会多想,林晓不想让她担心自己,就说:“挺好的,回来的时候还给了不少东西。”   岑春花放心了:“那就好,我还怕他们瞧不起我们家对你不好呢。”   队里的人都说林晓是攀了高枝,天天羡慕岑春花找了个有钱的亲家,可岑春花不是糊涂人,说好听点两个孩子是结婚了,可家庭差距太大,听说城里人可瞧不起村里的了,特怕林晓受委屈。   现在亲眼看到她过得好好的,才松了口气。   ***   岑春花一来,林晓就不去厂里上班了,留在家里陪她。   岑春花起得早,心里想着那个让自己去家里坐的邻居,觉得麻烦了人家过意不去,拿了一大颗白菜过去送,寒暄了一会又想起罗老根媳妇,问了那邻居有没有看到。   邻居说:“没看到有人来呢。”   怎么说都是同村人,还是一起来找闺女的,真找不着了岑春花心里头会愧疚,就上楼去敲门。   罗老根媳妇开的,发现人在里边,岑春花就放心了,没进去坐。   罗老根媳妇也没叫她,还把门关上,拉她出去说话。   问了以后,才知道罗老根媳妇很晚才找到的,那时候邻居们都睡下了,就没人见到她。   罗老根媳妇惊讶她怎么会知道自己的住址,岑春花指了指汤天栋的房子:“我闺女和女婿住那栋房子呢。”   罗老根媳妇抬眼看过去,心里酸溜溜的。   她闺女和女婿就挤在一小间房子里,现在还没领证,名不正言不顺的。她这次高高兴兴过来,发现自家闺女和苏志明的关系处得好像不怎么好,家里乱糟糟的,过来时饿得前胸贴后背,一口热饭都没吃到。   她早知道汤天栋是个厉害人物,有钱,可亲眼看到人家住独栋的小房子,和自家闺女的形成鲜明对比,心里的落差感特别大。   独栋的房子啊,听说那是有钱也不一定住得起的。   又打听了一番汤天栋和林晓的现在的情况,听说小两口有自己的厂子,感觉被岑春花压了一头,顿时就失去了聊天的欲望。   岑春花也没什么跟她好聊的,打了声招呼就回去。   罗老根媳妇站在外边的走廊看,见林晓那栋楼还带着一个院子,里边种了菜,还有花,心里堵得慌。   这才过去了一年,怎么就完全变样了?   想当初她闺女才是村里混得最好的,所有人都觉得她闺女会嫁个厉害的女婿,最后却被林晓比了下去。   这样的风光,应该属于她们家才对啊。   ***   待了一上午岑春花闲不住:“不是说天栋开了个厂子吗,在哪儿啊,娘想去看看。”   镇上的那个纺织厂车间可气派了,她特别想参观自己女婿的。   林晓见她兴致勃勃,拿好东西就带她过去。   自行车汤天栋留在了家里,说是方便林晓带岑春花出门去逛。   岑春花第一次坐自行车,特别激动,担心这担心那的。   “闺女,我重,坐上去车会不会坏啊。”   “娘,你上来吧,这自行车后座能载两个人呢。”   岑春花小心翼翼的坐上去,林晓脚才蹬了几步,背后就传来一个声音:“春花,上哪去啊?”   岑春花扭过头,看到是罗老根媳妇,让林晓停车。   “去我女婿的厂子里看一圈。”岑春花看到她手里拿着个布袋,身边却没有罗娇娇跟着,随口问了句,“老根媳妇,你要去逛集市啊,娇娇呢?”   “上班去了。”罗老根媳妇见自行车后座还空着好大一个位置,她早上在路边站着,看到其他人的自行车能载两个,心里一琢磨,厚着脸皮说,“我现在也没什么事,不认路,在家又待得慌。能不能跟你们过去走走啊?”   “这……”岑春花有点为难,人家都开口了,不带过去不好意思,可她也是头一回过去,多一个人多份麻烦。   “不是说林晓小两口开的厂子吗,我也想去看看,自家的厂子,可以随便出入的吧?”罗老根媳妇是一时心血来潮,她不愿相信林晓有那么好命,得亲自看到才服气。   说不定林晓的好日子都是装出来的呢,岑春花去找她的时候,她可没见到林晓和汤天栋。   岑春花不敢拿主动,看向林晓:“闺女,这个……”   林晓不想带罗老根媳妇,可娘的面子应该得给,尤其是在村里人面前,就让罗老根媳妇上车了。   到了厂里头,女工们对林晓都特别的尊敬,和岑春花说话也是客客气气的。   丈母娘过来,汤天栋放下手里的工作,带她们参观,一点点介绍车间的情况。   岑春花得到的待遇,比镇领导下村视察还威风,旁边的罗老根媳妇没人搭理,脸又红又白的,自己都觉得难堪。 第105章   罗老根媳妇跟着岑春花去福来纺织厂走那一遭, 感觉就是自取其辱。   汤天栋的厂子没她想象中的大,但毕竟是他自己的厂子啊,生产的衣服还送给了岑春花好几件, 她自己也跟着沾光拿了一套。   这年头开服装厂做买卖特别挣钱, 住着小楼房, 开自行车,而她的闺女还在国安纺织厂上班, 女婿的工作说出去都觉得不够体面,居然去小学当老师了。   一个大学毕业出来的,再不济也去教高中,小学老师说出去没那么厉害。   而且她在苏志明家待得特别不自在, 一是女婿叫得理不直气不壮, 二是她察觉到了罗娇娇和苏志明之间微妙的感情,看出他们俩处得不好。   待了那么几天, 她自己就琢磨出原因了。   问题出在她闺女身上。   这年头没领证就住一起说出去伤风败俗,人家会觉得你是烂鞋,偏偏她闺女没结婚的意思, 把她给急坏了。   一对男女朋友, 住一起这合适吗, 传回村里被人笑掉大牙。   她当初话都放出去了,现在又看到林晓两口子好好的, 怕罗娇娇的婚事耽搁住,以后嫁不出去,就催了。   罗娇娇本来就在烦这事,罗老根媳妇无疑是火上浇油, 直接发火了:“娘, 这是我自己的事, 你别管那么多行吗?”   罗老根媳妇这回可没惯着她:“娇娇,志明可是你当初自己选择的。现在村里所有人都知道你是志明媳妇,两人住一起,酒席没办,以后如果婚事胡了,大家会怎么想你。就算再找新的一个,人家听到你跟志明住过,心里也会隔应。再说了,你是有工作的,结婚都会登记,调查家庭情况,你户口还在龙福大队,以后想升职也不容易。”   直到现在罗老根媳妇觉得,自家闺女真是太拎不清了,过去她看罗娇娇厉害,能预料到以后的事,什么都惯着。   可她也听人说过,泄露天机的会折寿或者被老天爷夺走一些东西,比如气运。   近一年来她已经隐隐感觉到罗家在走下坡路,没以前那么好运了。   之前罗娇娇在宁安镇的时候说自己跟苏志明处上了,她当时还觉得苏志明以后会是个大人物,罗娇娇就是梦到了以后的事才选的苏志明。   现在心里也该存着期待。   就算现在是小学老师,那也只是一时的,总有一天会出人头地,最主要的还是先把人牢牢抓住,拿到城里的户口。   她知道罗娇娇从小一恃聪明,性格比较倔,又傲,有时候眼高于顶,这样的人容易走弯路。   罗娇娇瞧不上当老师的苏志明,可苏志明还年轻,以后有的是机会。   跟汤天栋是没法比,但也是吃公家饭的,家里也有背景来个机遇就上去了。   她不想让罗娇娇在村里被人说三道四,影响往后的路。   说来说去,她也是为罗娇娇着想。   “娇娇。”罗老根媳妇语气软下来,语重心长的劝,“你当初挑中志明,不就是预料到他以后会出人头地吗?都住在一起几个月了,名分必须得有,不然别人怎么看你?听娘一句劝,把证先领了,其他的事以后再说。”   “志明他现在当老师也不错,有家里人帮忙帮衬,以后会慢慢往上走的。你可别因为一时糊涂,葬送了自己的前程啊。女孩子的名声,比什么都重要。现在也找不到比志明更好的了。”   “你想想我们队里头的女孩,有几个人能找到比你好的男人?不是成天受公婆的气就是被男人打骂,志明对你挺好,好好珍惜人家,别成天耍小脾气。”   一番话下来,罗老根媳妇是苦口婆心。   罗娇娇闷声不说话,但听进去了一些:“我会再考虑考虑的。”   罗老根媳妇说的不无道理,本来前几天她都快要升职了,材料和报告都交上去,就因为户口和男女关系的问题被撤回来。   也不知道是那个人眼红,把她和苏志明住一起的事跟上面打小报告,领导还找她问了话,她说两人是男女关系,没地方住暂时借住苏志明那儿,苏志明跟他爹娘住,这才解决了问题。   可领导要是有心想查,总会查出来的,就像罗老根媳妇想的,名声不好,那可是跟随一声的污点。   她之前处处拿苏志明跟汤天栋比,嫌弃苏志明没志气,可到底怎么说都是矮个里拔高个的那个了。   苏志明靠不住,他的家世靠得住啊,现在苏志明跟家里闹翻,她没享着好处,结了婚就会去见家人,到时候靠苏家的关系拔高自己就行了。   本来她也没打算一辈子都跟着苏志明这个窝囊废。   这么一想,好像就茅塞顿开了。   ***   岑春花待了三天就要回去。   跟林晓住着的这几天很舒心,她本想多待几天,可放心不下林旺财和家里养的那些鸡鸭,总想回去看看。   林晓正好想跟他们说回家过年的事,岑春花来县里,当面说更好。   “娘,天栋爷爷的身体一直不好,前几年一直在医院治病,刚出院没多久,一个人在市里过年太孤单了,也没人照顾,我们俩就想着除夕那两天陪他老人家过,初二就回宁安镇陪你和爹,到时候在家多待一段时间。”   汤天栋很老爷子感情深,林晓也很尊重他。   回来的时候,老爷子还送了她几件首饰。   嫁出去的女儿大多在夫家过年,岑春花也没觉得失落,知道汤家是这么个情况,能理解林晓:“你就放心去市里过年吧,晚几天回村里看我跟你爹也没事。老人家年级大了身体又不好,过去的时候好好陪陪他说话。”   林晓觉得有点对不起他们,算了算她来到这个地方的时间不久,可已经把林旺财夫妻当成自己的至亲了,如今岑春花又这么大度,让她心里很难受。   “娘,对不起,天栋家里的情况比较特殊,第一年我就没法回家陪你们过。以后我会争取每年都回去陪你们过年的。”   “说什么傻话呢,你现在嫁人了,在汤家过很正常。只要心里惦记着我跟你爹,有那份心意就足够了。小宁,我和爹不求你能大富大贵,只希望你跟天栋在一起平平安安,高高兴兴。”   “结了婚以后,不要老想着别人,多多为自己着想。做人呢有时候自私点是不会有错的,我和你爹没本事帮不上什么忙,以后的路你只能靠自己。”   林晓知道岑春花没读过书,但道理懂的不比别人少,又是掏心掏肺的对自己好,没什么可说的,叮嘱她路上注意安全,然后又去供销社买了些东西让她带回去。   岑春花觉得浪费钱,不让她买,林晓说钱都是小事,她难得来县城一趟,不能空手回去。   最后呢好东西是装了满满的一袋,有厂里新买的两块布是几件衣服,还有专门给林旺财和岑春花补身子的麦乳精、糖果,除此之外,偷偷塞了五十块钱,让她回去建个新房子。   原来的那个房子已经有些破旧了,下雨天房顶是不是漏雨,林晓想让他们建个砖瓦房。   回去那天早上汤天栋和林晓把她送到汽车站,看到车走远了才回去。   岑春花跟他们告别完扭头坐回去的时候,泪水流了满脸。   既有看到闺女和女婿过得好的欣慰,又有不舍。   ***   家宝请了半天的假,看到岑春花走远,也哭了:“娘,我想奶奶。”   林晓抱着她,眼眶湿润:“过段时间我们就回去看爷爷奶奶。”   从火车站回去,家宝掏出口袋里的五块钱给林晓:“这是奶奶给的,说是留着给我买糖果。”   林晓让他把钱收好,留着以后慢慢买吃的。   大概是那天见了岑春花,过年的时候林晓特别想家,想念龙福大队那个偏僻的村庄,想念她们家那栋老房子。   从前她是有点厌恶龙福大队的,觉得太多刻薄的人了,又穷,做什么都不方便,现在后知后觉,自己已经对那片土地有深深的情感了。   那是她来到这年代的第一个家,也是她最亲厚的家。   家宝也想念在龙福大队自由自在的生活,年节刚过,在市里待到初三就嚷嚷着要回去宁安镇看岑春花和林旺财。   收拾好东西,林晓和汤天栋先坐火车到县里,在家休息了一个晚上,不凑巧的是那几天忽然下了一场大雨,持续了五天,转大巴回到宁安镇,再辗转着回到龙福大队,已经是大年初九的时候了。   东西太多,他们没带自行车回来,走回去的路上居然又碰到了王志富,把从县里带回来的礼物都放在他的马车上,走路都轻松不少。   林晓觉得她和王志富有种特别的缘分,总是能在镇上遇到。   一年不见,两人都倍感亲切,王志富看着他们一家子穿得整齐漂亮,一看就是日子过得不错,忍不住感慨:“自从包产到户以后,感觉大家的生活都好起来了,村里好几个人自己做点小买卖,买了马运东西。林晓你就更有出息了,去县里发展。看到你们都这样,我这心里特别高兴。”   回想起从前的苦日子,现在的一切都像一场梦。   王志富从前期待的事情,好像都在慢慢发生,觉得这辈子值了。   林晓也是感慨万千,仔细观察着周围的景色,希望把它们都刻入自己脑海里。   她亲自见证了一个时代的变化和发展,未来这片土地还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也不知道到时候会变成什么样子。   ***   林晓回到家的时候,林旺财和岑春花在院子里坐着择菜,没发现他们回来了,脸色阴沉沉的。   林晓直觉出事了。   家宝大喊一声:“爷爷,奶奶,我们回来了。”   他背着小书包,飞快的奔入院子里。   岑春花和林旺财抬起头,脸上慢慢浮上喜色。   “家宝。”   “奶奶。”家宝扑进岑春花怀里,高兴得直叫,“奶奶奶奶,我回来了。”   林旺财也站起来:“闺女,女婿,你们回来了,累坏了吧,快进屋里来坐。”   家宝说:“奶奶,我们前几天就想回来了,但是下雨回不来。”   “什么时候回来都好,前几天的雨下得太大了,奶奶一直担心你们在县城会出什么事呢。”岑春花心里的郁闷被一扫而光,抱着家宝进屋,给他们每人冲了一碗麦乳精喝。   林旺财坐着跟他们聊天,岑春花则去炒菜。   吃完以后,林晓到院子里看,发现家里变化很大,新房子起了一半,旱厕也重新起了一个,旁边还用木头搭了一个小鸭圈,里头养鸭,上面放着鸡窝,又干净又明亮。   岑春花说把她给的那笔钱都用来起房子了,谈完高兴的事,主动说起地里的蓝靛草,又气又无奈:“不知道我跟你爹最近得罪了什么人,昨天夜里把我们家的蓝靛草都给拔高了。早上我去看的时候一片狼藉,今年是卖不成蓝靛草了。”   因为这件事,岑春花一早上没吃好饭,气得没胃口。   现在队里的蓝靛草一年可以卖两季,辛辛苦苦一年,本来过几天就能收获,结果一夜之间什么都没了。   “知道是谁做的吗?”林晓皱眉,距离上次邓磊的事没过多久,怎么还有人敢搞破坏。   “不知道,昨天傍晚我才去看过,肯定是半夜偷偷去拔掉的。我们家在队里从没主动去得罪过别人,对他们都是能帮则帮,怎么会有这么黑心的人,见不得别人好。”   “跟志富叔说过了吗,让他帮忙查。”   “早上过去找了,志富媳妇说他去镇上开会,晚上才能回来,待会我再过去说一声。”   王志富一年前就在队里列了好多村规,有人明知故犯,必须严加惩罚,不然以后那些心地不良的人只会变本加厉。   “从前我们家穷的时候天天遭人冷眼,被所有人瞧不起,现在过上好日子了,明面上走动,背地里却嫉妒,还故意作对。也不知道这些人的脑子是用什么做的,估计是被屎糊了。”   岑春花愤怒得骂了许多话,后来觉得林晓刚回来,这种糟心事不应该让她知道,免得一家子的心情都跟着不痛快,才不说了,出门去找王志富。   岑春花去了一个小时,回家的时候来了个意外的客人,是邓磊她娘,在院门外徘徊两圈还是进来了。   她是稀客,岑春花诧异道:“邓磊他娘,你过来有什么事吗?”   邓磊她娘犹豫了好久,才支支吾吾道:“那个,春花,我过来有事想跟你说。这件事不好让其他人知道,你能帮我保密吗?”   神秘兮兮的,岑春花都好奇了:“什么事啊?”   邓磊她娘见林晓和汤天栋还没睡,就在院子里站着叫岑春花过去偷偷说。   两人嘀咕了一会,岑春花震惊道:“怎么会是她?”   “春花,你小点声。”邓磊她娘怕被其他人听见,把音量压到最低,“我昨晚亲眼看到她拿着刀往那块地去了,很晚才回来。同一个村里的,也不好意思给别人打小报告,以后不好相处。这件事请你替我帮忙瞒着,别说是我告诉你的。”   无事不献殷勤,邓磊她娘把人给抖出来,肯定是揣着其他目的,岑春花就问她:“你说的可是真的为什么愿意跟我说?”   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将来大家都会知道是邓磊她娘说的,她自己不可能不知道,看着也不是个好心肠的人。   邓磊她娘唉声叹气:“春花,邓磊一年没回家了,了无音讯,我特别担心她。这次帮你们这个帮,就是想求你们宽宏大量放过邓磊,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都是做父母的,我就邓磊这一个儿子,他害怕被关起来在外面跑,我真怕他找不到吃的走上不归路。”   这一年过来,邓磊他娘瘦了很多,尤其是听到娘家那边说邓磊跑出去闯荡了,没有任何消息春节也没回队里过,她成天担惊受怕的,吃也吃不怕,睡也睡不好,特别煎熬。   邓磊她娘的变化岑春花都看在眼里,其实还挺心疼她的,能理解她的感受,过去这么久,已经不计较了,再听她这么说,心里动容:“你让他回来吧,到时候我帮忙跟队长说个情,只要他回来的时候跟旺财认个错就行。”   邓磊他娘面色一喜,不可置信道:“春花,你真的答应原谅邓磊了?”   这时一道声音插了进来:“让我们原谅邓磊可以,除非明天早上大娘你去志富叔面前作证,说是谁毁了我们的蓝靛草。”   邓磊他娘和岑春花转过头,是林晓出来了。   她们两个的声音不小,林晓都听到了,心里明白想让背后使坏的人认罪,必须人证亲自站出来,不然对方反咬一口,自己又没实质性的证据,到时候又会不了了之。   邓磊他娘犯难了:“这……”   她一出面,不就摆明了是跟罗家作对了吗,以后两家就彻底撕破脸皮,不能走动了。   林晓没给她考虑的机会:“邓磊的罪行不轻,您也知道志富叔的能力,他只要肯查,用不了几天就能把人揪出来,我们家倒不要紧,不缺那几个钱,就是咽不下气,但这是邓家唯一帮邓磊抵罪的机会,哪个份量重新,您自己看着办。”   邓磊他娘进退两难,思考许久,说她回去会好好考虑,就回去了。   ***   次日早上,岑春花带着王志富和邓磊他娘到罗家门外喊罗老根媳妇。   她把门敲得砰砰响:“老根媳妇,你给我出来,给我说清楚,为什么要去毁我家的地?”   “我平日里也没做过什么得罪你的事情,你们家自己的蓝靛草长得不早,嫉妒我们家的,就去破坏,还是人吗你,有没有点良心?”   声音特别响亮为了让所有街坊邻居都能够听到。   罗老根和他媳妇很快就出来了,罗老根满脸不悦:“春花,你一大早上的在我家门口嚷嚷什么,你给我们说清楚,谁毁你家的地了,别吃饱饭没事干,血口喷人?”   一大早还没起来,就被人打扰,罗老根心里头一股火气。   有邓磊她娘作证,岑春花腰板子特别硬,说话也是中气十足了:“谁污蔑你们了,你们嫉妒我和旺财挣钱,跑我家地里撒野,我今儿个早上就是过来找你们算账的?”   岑春花的地被人糟蹋这事昨天已经传开了,大家都在猜是谁现在岑春花把矛头指到自家头上,罗老根又气又懵:“我们家的水田跟你们家的都不在同一个方向,每天干活这么辛苦,哪有精力去毁你们家的东西,你别污蔑人,知不知道胡乱给人按罪名要担什么责任,闹到镇上了可是要吃劳饭的。”   做了几年的仓库管理员,律法这块罗老根很了解,一点都不在怕的。   “那就问问你媳妇了,大晚上的不睡觉,跑我家地里拔掉所有蓝靛草。”   “春花,做人要讲理,我媳妇……”话说到一半罗老根停下来,不知是想到了什么,扭头看向自家媳妇。   他好像记得,前天晚上媳妇半夜出门,说去上厕所,快天亮了才回来。   一个不好的念头从罗老根脑海里闪过。   罗老根媳妇是趁所有人睡觉了才去的,她觉得自己瞒得很好,没想到真快就被林家发现了,心虚的仰着头,抵死不承认:“春花,你这什么意思,我没去过你家的地,你冤枉我做什么?”   “我冤枉你。”岑春花看她嘴这么硬,更气了,“这可都是邓磊他娘亲眼所见,要不是她告诉我我还不知道你对我们家有这么大怨气呢。大家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你心怎么那么黑啊你,把我一年的心血都给糟蹋了。”   如果不是这一年有别的收入来源,岑春花真的是哭都找不到地儿了。   去年暑假蓝靛草的价格就迅速降下来了,可收一次还是能卖个三四十块钱的,这足足是她们家一年的口粮。   罗老根媳妇傻眼了,她偷偷摸摸出去的,回来的时候没碰到人怎么会被邓磊他娘逮到,可是这种坏事能承认嘛,肯定不能啊,就死活不认账,还反咬一口。   “邓磊他娘,我跟你这么多年的邻里关系了,你为什么要跟林家一起来污蔑我?是不是春花他们用邓磊做要挟,让你做假证。你知道假证的罪名很严重的。”嘴上说着最厉害的话,却没什么气势,声音还抖。   邓磊他娘听到罗老根媳妇颠倒黑白,都快气炸了:“老根媳妇,你可别把矛头指到我身上来,都一年多了,邓磊没回来,我会为了自己的儿子帮春花污蔑你吗?你前天晚上举着煤油灯,还拿着把镰刀从满荣他们门外路过,就是朝春花他们那块地去的。我当时去满荣家坐了一晚上,不信让他们来作证,到时她们家的狗发现你了,还叫了一晚上。”   罗老根媳妇的脸刷的一下就白了。   她回来时确实遇到了王满荣家的狗,狗没拴好,大半夜的还在村里跑,她当时太紧张,跑得急匆匆的,跟那狗撞上,差点被咬。   罗老根媳妇脸上的表情已经出卖了她,岑春花冷笑道:“老根媳妇,人在做天在看,我就不明白了,你为什么要跟我们家过不去?”   “这事我没做。”罗老根媳妇看到邻居们都出来围观,王志富还在旁边听着,装傻装到底。   林晓说:“罗大娘,你现在不认也没关系,反正人证都在这儿了,我去镇委跟那些人说,到时候你们家留案底,会影响到罗娇娇。我跟罗娇娇在县城里是邻居,回去以后只要把这件事说出去,所有人都知道你干的好事到时候她在县里也立足不了。”   “对了,当初你们家买的那台缝纫机从哪来的自己清楚,只要镇委的人一查,什么都知道了。”   以罗娇娇和缝纫机做威胁,威慑力十足,罗老根媳妇的脸苍白如纸。   她前晚冲动,说做就做,完全忘记了自己还有个待升职的闺女。   就算她不认拔了蓝靛草的事,林晓非安罪名在她头上,最多也就是个名声不好的问题,可缝纫机不同啊,那笔钱来源不当,很容易查出来,会影响罗娇娇一生的。   当初就是因为缝纫机被查,劳动模范才跟罗家擦肩而过。   汤天栋年纪轻轻能当这么大,家庭背景不一般,真要追究,哪儿瞒得住啊。   罗老根媳妇越想越后怕,双腿都软了,再也说不出一句话。   看到这情况,王志富还不明白是什么回事吗,严肃道:“罗家嫂子,你怎么干了这种糊涂事啊,坏了旺财哥家的田,对你有什么好处?”   罗老根看着自家媳妇,失望至极:“真是你做的?为什么要这么干?”   他就说她怎么去了一宿还回来,原来是去干坏事了。   这个糊涂女人,尽给家里惹是生非,一次还不够,还来第二次。   罗家的脸以后往哪搁啊。   罗老根媳妇支支吾吾的:“我…我……”   她能怎么说?   难道告诉大家伙她嫉妒林晓嫁得好,岑春花家里盖了新房,日子顺风顺水的吗?   一个月前那场大雨把她们家的水田都淹没了,蓝靛草毁了一大半,粮食更是一季比一季收成差。   大家都受到暴雨的影响,只有林旺财家的水田因为地势比较高,蓝靛草还是长得一样的好。   她还做过一场梦,梦到林家成为队里的大户,特别有钱,而罗家一直在走下坡路,她闺女最后还吃了劳饭,在梦里就是林晓家那块地毁了她们家的气运,只有毁掉了那块水田罗家才能变好起来。   她能说她嫉妒吗,能说她就是看不得林家好吗?   不能啊。   ***   罗老根媳妇最后还是认了,说愿意赔偿林家的损失,只求队里不要记过,王志富念在她一时糊涂,记了次警告。   还是留了案底。   当初在队里出尽风头的罗家沦落到现在这个地步,所有人都在唏嘘风水轮流转,就算日子过得再好,如果存歪心思,也会有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一天。   做坏事都会得到报应。   这件事也给了他们一个警告,做人嘛还是不要太贪,不要嫉妒和羡慕别人,得老老实实、本本分分做好自己的事。   经此一出,罗家颜面扫地。   王志富没想到自己当队长期间,村风越来越差,写了好多材料,还开会定了新的村规。   事情平息后,林晓又待了几天就回县城了。   开春以后,要赶新的一批货,厂里的工人都在等着他们。 第106章   春去冬来, 转眼间又是一年过去,福来纺织厂已经步入正轨了,家宝也读一年级了, 第一个学期放假回来拿了张好学生的奖状。   “娘, 老师夸我聪明, 学习好,上课听话, 期末考了班里第一名。”放寒假的那天,家宝高兴的跟林晓炫耀。   林晓看了眼试卷,数学考了98的高分,语文95, 一点也不吝啬鼓励:“我们家宝真棒, 下学期继续努力。”   说完朝厨房里的汤天栋喊了一声:“孩他爹,家宝考了班里第一名, 要不要添个菜给他庆祝庆祝?”   汤天栋边洗菜边回话:“那我们今天就煮一个猪肘子吃。”   林晓把家宝的试卷收好,夸了他一顿后,准备去厨房帮忙, 突然有人过来敲门。   “家宝他娘, 在家吗?”   林晓出去, 是邻居家的胡大姐。   “我们自己种的白萝卜,给你几个, 留着煮。”   林晓高高兴兴的接过:“谢谢大姐,要不要进屋坐?”   “不用了。”胡大姐摆摆手,“这不要到晚饭时间了嘛,我得回家煮菜吃了。”   说完把旁边的孙女胡小兰拉出来, “跟林阿姨打个招呼。”   胡小兰怯生生的喊了句:“林阿姨好。”   林晓笑着点点头, 感觉小丫头长得挺可爱, 就是父母有点问题,胆子小,想起口袋里有两颗糖,拿出来给她:“小兰又长大一些了,吃颗糖。”   胡小兰不敢拿,抬头看胡大姐,似乎是征求她的意思。   胡大姐笑了笑:“林阿姨给你,你就拿着,快点谢谢人家。”   胡小兰这才伸出手拿走一颗,顶着家宝,声音小小的说:“剩下的一颗给家宝哥哥吃。”   林晓想起胡小兰的父母,听说两口子离婚,都跑外边去了,两年没回来,孩子怪可怜的,身上穿的衣服都是邻居们给的,一套衣服能穿三四天,都脏了也不换,就问胡大姐。   “大姐,小兰父母还没消息吗?”   胡大姐叹了口气:“没呢,不知道是生是死,生了个娃就闹别扭,不处就算了,娃丢给我们不回来看。小兰一天天长大,穿的都是别人好心送的旧衣服,之前的衣服很多都穿不上了。”   “家宝她娘,你们家厂子今年童装还有尾货吗,针线不太整齐的那些,如果价格便宜,能不能给我留一套,我买给小兰穿,她两年没穿过新衣服了。”   “应该会有的。”林晓也不敢保证,但大概是自己有了家宝,看到没爹娘养的孩子心里怪可怜的,想着留一套新的也没关系,就说,“到时候我给小兰留一套。”   “好嘞,谢谢你啊,你们一家子都是好人。”胡大姐笑眯眯的走了,胡小兰时不时回头看家宝一眼。   进了屋,家宝突然仰起头说:“娘,我不喜欢胡小兰。”   “为什么?”   “她每天都脏兮兮的,胆子也小。女孩子最爱哭了,我不喜欢女孩子。”   林晓教育他:“小兰的父母不在家照顾她,没衣服穿,衣服脏些是可以理解的。她年纪小,是你妹妹,听到你说这种话会伤心的,以后不能在她跟前说知不知道?”   家宝皱了皱眉:“可是她还会抢别人的东西,上回我看到她偷偷喝蜜蜜的麦乳精了,蜜蜜哭了好久。她不仅偷东西,还喜欢甩赖皮,我们一起玩的时候,她想拿我的玩具,不给她就在地上打滚,一直哭。她还偷了我的娃娃。”   林晓没想到还有这回事,那个娃娃是汤天栋托人从首都带回来的,本来是女孩子的玩具,但他们觉得家宝还小,也喜欢娃娃,就给他了。   上个月突然找不着,还以为是丢哪儿了。   “你怎么确认是小兰偷的?”   “我跟壮壮去他们家玩的时候看到的,问她的时候,她说是她娘买的。”   “不过我不打算跟她拿回来了,她碰过的东西脏,我不要。”   林晓回想了一下,胡小兰的性格确实有点奇怪,不像正常的孩子,但没想到是个会偷东西的。   “真不打算拿回娃娃了,如果娃娃在她家,娘帮你拿回来。”   那东西好几十块,胡家肯定是买不起的,胡大姐是个明事理的,找她说肯定会归还。   “不要了,她碰过的东西我才不要呢。”家宝撇撇嘴,“我就是不喜欢她,娘喜不喜欢她?”   林晓哭笑不得。   家宝长大以后,洁癖越来越明显了,只要是别人碰的东西就不要。   “娘只喜欢你。”林晓摸摸他的头,“小兰不是娘的孩子,娘喜欢她做什么?”   “那蜜蜜呢?”   林晓摇摇头。   家宝皱着眉头想了想:“那如果是娘的孩子呢,娘喜不喜欢?”   “肯定喜欢了,就像喜欢家宝一样。”   “那娘和爹会要个妹妹吗?家宝不喜欢妹妹,女孩都爱哭,可烦人了。”   家宝说这句话的时候,汤天栋正好从厨房里出来,跟林晓对视了一眼。   林晓有点儿懵,她没想到家宝会问这个,结婚两年了,她措施做得很好,没怀孕,短时间内是不打算的。   可以后说不准。   汤天栋其实是跟她谈过这个话题的,他特别想要一个女儿。   她隐约觉得家宝问这话是为了得到某个答案,想着该怎么回他。   她知道独生子,尤其是一些大的孩子都不乐意爹娘要二胎,觉得宠爱会被夺走。   汤天栋端着菜,问家宝:“如果爹和娘给你生了个妹妹,你会怎么办?”   家宝低着头,失落道:“蜜蜜出生以后,她爹娘都不喜欢壮壮了。”   他去找壮壮玩的时候,壮壮他娘总说以后他也会有妹妹,可是他不喜欢妹妹。   林晓恍然,原来家宝是担心这个,正打算怎么开导家宝,汤天栋把碗放到桌子上,朝他招手:“家宝,你过来,爹有话跟你说。”   然后又跟林晓说,“媳妇,帮我去厨房看看汤煮好了没,好了盛出来。”   这是有意支开林晓。   家宝走过去,父子俩不知聊了什么,在屋里单独待了好久,出来吃晚饭的时候,家宝的表情很高兴。   汤天栋给林晓使了个眼色,林晓就知道问题解决了,晚饭的时候给家宝夹了好多肉。   ***   晚上躺床上的时候,林晓很好奇他们两父子聊了什么:“你刚刚跟家宝说了什么,怎么不让我听?”   “说生妹妹的事。”汤天栋搂着她的腰,亲了亲她的脸颊,“家宝都愿意了,媳妇,我们要不要给他生个妹妹出来?”   说着就开始动手动脚,三两下就把林晓身上的衣服给脱.光了。   他对这方面的需求特别大,结婚第一年的时候几乎天天来一次,现在两天至少一次,似乎有花不完的精力。   林晓和他在这方面很和谐的,伸出小拳头锤了锤他的胸膛:“不是说好了过两年再说这事吗?孩子的事随缘吧。”   虽然还不太想生,但她也有考虑过,再过一年多,就严格起来了,到时候想生都不一定能够生。   “妹妹可以先不生,让我解解馋。”汤天栋说完把被子掀开,整个人翻身覆了上去。   ***   纺织厂在开春的时候就回本了,最近几批衣服不仅销在县城,有的还送到市里或者销往其他镇子,赚了不少钱。   衣服的款式做得越来越多,也越来越便宜,薄利多销,工人扩大到了三十个。   林晓数了数,光是现在手里头存的钱就有一万多,她跟汤天栋成为了实打实的万元户。   这年头财不外露,手里的钱她捂得紧紧的,旁人打听起服装厂的利润,她都说只勉强糊口。   去年没回村过年,她心里一直愧疚,写信给林旺财和岑春花,让他们俩有空的时候来县城住一阵子。   为了让利润最大化,林晓在解放路租了一个店面,卖自家的衣服,平时都去铺子里坐着,有空的时候就带家宝到厂里看看。   厂里的工人见到家宝的时候都使劲的夸。   这天林晓带家宝去服装厂,刚来就去生产车间查货,旁边的一个女工突然说:“老板娘,您长得这么好看,要是再生个女儿就儿女双全了。现在政策严格,得赶紧再要一个,不然再过几年,只怕更严格。”   女工年纪比较大,好几个兄弟姐妹,自己也生了几个孩子,觉得孩子嘛,还是多要几个热闹些。   林晓笑笑:“随缘吧。”   坐附近的福英突然仰头问了一句:“淑红呢,她去哪了,最近怎么总是见不到人?”   一女工回答:“好像去厂长办公室了吧,说是有一款新衣服要出了,去问厂长设计的事。”   “怎么一件衣服问了那么多天,不是样板都出来了吗?”福英皱眉,声音特别响亮。   有人回答她:“现在大家喜欢的衣服款式变得太快,估计觉得原来的过时了吧。”   另一人说:“说起来淑红最近比以前打扮漂亮了好多,花钱也比之前大方了,经常买糖果到厂里吃。”   福英看了家宝一眼:“老板娘,小厂长好像困了,您今天不带他回办公室午睡吗?”   林晓低头,家宝眼睛炯炯有神,哪有困顿的样子,刚开始觉得福英这话说得有点奇怪,后来一深思,就发现不对劲了。   她看向福英,福英脸上挂着礼貌的笑容,但眼睛总是有意无意的往汤天栋办公室的方向瞧。   “淑红怎么去那么久还不回来啊,她的货都堆满了,我们这一条线,都等着她赶进度。”   林晓忽然明白了什么。   厂里的新款现在都是汤天栋一个人设计,偶尔会过问她的意见,已经不需要淑红了,淑红这半年来都是在车间里工作,怎么还往汤天栋办公室跑。   这两个月她忙着铺子的生意,很少过来,每次见到淑红的时候都觉得哪儿不一样了,穿的衣服变时髦了好多,经常问她家里的事情。   林晓带着家宝去办公室,门半掩着没关,她没敲门,透过门缝看到淑红站在汤天栋旁边,身体几乎挨到他身上。   林晓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想多了,可女人的直觉告诉她,淑红最近老往办公室跑不正常,就冲家宝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厂长,我感觉现在做的款式缺了点东西,这是我新想出来的样式,您觉得怎么样?”淑红说。   汤天栋专心看着手里的本子,头也不抬:“款式不是都确定下来了吗,已经做了几十套了,先不改了。”   淑红把纸收起来,笑了笑:“那就先算了。”   说完又从身上背的小布袋里掏出几颗糖果放到汤天栋桌子上:“这是我昨天在供销社买的,厂长您拿回家给家宝吃,家宝肯定喜欢。”   淑红半弯着腰,从林晓的视线看过去,领口开得很低,胸都露出来了。衣服是厂里出的货,但领口是被改过的,秋裙,外面披了件小外套。   汤天栋聚精会神的工作,淡淡的瞥了糖果一眼:“我媳妇买了不少放家里,你自己带回去吃吧。”   淑红没走:“最近怎么没看到老板娘来厂里,店里很忙吗?”   她靠得很近,呼吸声都能传到汤天栋脸上,汤天栋再沉迷于工作,也感觉到了,抬头看她。   淑红笑笑:“怎么了?”   “还有事吗?”汤天栋面无表情,把本子合上,“没有别的事就先出去吧,我还忙。”   淑红见他无动于衷,斜了眼桌子上的水:“厂长,你在办公室坐了一天了,茶应该凉了,我去帮您再煮一壶吧。”   门外的林晓看得直皱眉,结婚以后,她对男女的事情变得敏感了很多,觉得淑红在勾搭自家男人,开口打断:“天栋。”   林晓说话,家宝就推开门走进去:“爹。”   汤天栋站起来,脸上露出笑容,越过淑红走到林晓面前:“吃午饭了吗?”   “吃过了,你呢?”林晓说话的时候看了眼淑红,淑红的脸色有点不自在,“老板娘,您来了啊,那我先回去工作了。”   走到门口的时候,林晓回头叫住她:“淑红,桌子上那些糖果是你给家宝的吧,家宝最近吃糖太多了牙齿不舒服,你拿回去自己吃吧。”   说话的功夫,目光落在她的低领上,“这么冷的天,多穿点,小心生病。”   “那几颗糖果是买给家宝的。”淑红看着家宝,尴尬的笑笑,“多买了些,想起来家宝爱吃糖,就拿给厂长带回家。留着给家宝以后吃吧。”   说完话,扭头走了,步子迈得很快。   林晓看她走远了,才回过头来,跟汤天栋走到办公桌前坐下,看了几眼糖果,越想越觉得淑红目的不纯:“淑红最近经常来办公室吗,我听福英说她的货都堆积在一起了。”   汤天栋脑筋没那么直,领悟出她这句话的意思,默了默,扶着林晓的肩膀坐下:“媳妇,今晚想吃什么菜,回家的时候我给你煮。”   闭口不谈淑红的事情。   林晓一直都知道汤天栋样貌好,又开厂子,吸引了不少小姑娘,淑红要是起了不该起的心思也情有可原,但她之前很信任自己的男人,觉得他不是那么容易变心的,听到他岔开话题,还有点讨好自己的意思,就起疑心了。   汤天栋也是男人,男人面对诱惑一般是没有什么抵抗力的。   “淑红现在还负责设计衣服款式的活吗?”   汤天栋:“早就不让她做了。好不容易过来,怎么都是问别人的事?”   林晓盯着他的眼睛说:“我看淑红最近穿得挺漂亮的,小姑娘这样一般都是遇到了喜欢的人,不知道是不是有谈对象的打算了?”   “那是人家的事,跟我们没关系。”汤天栋情绪没有任何波动,捏了捏她的脸,“我只注意到,我的媳妇越来越好看了。”   家宝赞同的大声说:“娘最好看了。”   汤天栋:“媳妇,我最近给你设计了一套衣服,就一套,刚做好,待会带你去看,你穿了肯定漂亮。”   被他们一夸,又知道汤天栋给自己准备了礼物,林晓心里挺高兴的,转头就把淑红的事情给忘了。   ***   汤天栋带着林晓过去看衣服的时候,厂里的女工都羡慕的说:“老板娘真幸福,结婚这么久了,厂长还对她这么好,每批货都会单独做一套衣服给她穿。”   福红附和,声音很大:“老板娘长得漂亮,能力又强,很厂长特别般配。像我们这种普通人就没这种福气了,能找到一个对自己好的男人都不错了,你说是不是,淑红?”   “啊?”淑红回过神,心不在焉的回答,“是…是的吧?”   应是这么应,心里却不赞同,也不高兴。   福英又说:“什么锅配什么盖,我们这种条件啊,就本本分分的等着家里人介绍对象。”   这时一个女工突然凑过来聊:“我听说老板娘就读了几年书,小学文化,厂长下乡的时候住她们村,一来二去,好上了。老板娘嫁人前,病了好长一段时间。”   其他人第一次得知这个消息,八卦的问:“你怎么知道的?”   “我嫂子跟厂长是邻居,住旁边,她楼上有一户人家跟老板娘是同一个生产大队的,跟我嫂子他们说的。不过老板娘真的是有福气,遇到了厂长。”   “老板娘的爹娘都是农民,没读过书,很穷,算是飞上枝头变凤凰了。”   “老板娘人好,什么都会做,难怪厂长喜欢她。”   女工把自己知道的都说出来了。   其他人更加羡慕林晓了,之前她们都以为林晓是大学的时候跟汤天栋认识的,没想到竟是这种缘分。   不过能被厂长看上,老板娘也不简单。   淑红默默听着,冷寂的心死灰复燃。   条件这么差的都能攀上厂长,为什么她不可以? 第107章   自从那天以后, 林晓偶尔会想起淑红的举动,不过她也没直接问汤天栋,只是去厂里的时候会偷偷观察。   汤天栋每天按时回家, 没什么变化, 和往常一样负责做饭菜, 林晓则拖地洗碗、洗衣服。   一月中旬是厂里最忙的时候,所有人都在赶最后一批货, 林晓某天去厂里的时候,突然发现淑红不在工位上了。   连着三天都没见到人,林晓有些奇怪,就问了福英。   “淑红前几天去厂长办公室, 摔坏了东西, 厂长辞退了她,您不知道吗?”   林晓并不知情, 回家的时候还跟汤天栋聊起这件事。   “她对我有意思,做了一些超过她权利范围内的事情,我就把她开除了。”汤天栋说得很直接, “上回你去办公室的时候我看出来了, 但是不敢肯定, 后来她越来越过分,厂里容不下她, 只能让她收拾走人。”   汤天栋不是个直男,淑红表现得那么明显,其实都能看出来。   他不喜欢这种心态不端的员工,更不喜欢窥伺自己的女人。   林晓不问都知道淑红做了什么, 没评判此事, 摊开来说:“那你对淑红动过情吗?天栋, 我这人眼里容不下沙子,如果以后有其他女人对你投怀送抱,你也动了心,那就诚实告诉我,我愿意跟你离婚。我们是夫妻,婚姻要是出了问题就解决,不要隐瞒对方。”   “媳妇,你说什么呢?”汤天栋皱眉,“我是那种喜新厌旧的男人吗,当初既然娶了你,这辈子就会对你负责到底,绝对不会跟别人发生不正当的关系。”   “我就是提前跟你说一声。”   林晓其实是不介意男人出轨的,毕竟谁都无法保证永远能爱着一个人,或者是到死都对自己的另一半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她恨的是背叛了却不说清楚,脚踏两条船,伤害对方。   不喜欢了就应该放过对方,各自过自己的生活。   她知道汤天栋的家庭责任感很强,再忙都会分担一半的家务,对家宝的课业也很伤心,一直在努力扮演好一个丈夫和父亲的角色。   所以,她以前从没想过两人的婚姻会在某一天破裂,直到淑红出现,她知道就算汤天栋没有那个心,以后也会有人不断的扑上来。   所以有些底线,从一开始就要说清楚。   汤天栋叹了口气:“媳妇,之前我不跟你说淑红的事就是怕你多想。你怎么会把我想成那种人?”   “这辈子我就跟你一个人过。”   他抬起林晓的手放在自己的胸膛上,信誓旦旦的保证:“要是将来我做了对不住你的事,我的这条命就赔给你。”   “说什么呢?”林晓瞪他一眼,“好端端的拿性命说事干嘛?”   “媳妇,我对淑红真的没有想法,你得相信我。以后不许再说这种话了。”   离婚这种话不是可以随便说出口的,他从结婚的那天起,就没想过要离,日子只能跟一个人过。   “知道啦。”林晓说。   见她没有多想,汤天栋终于松了口气。   ***   十二月中旬,最后一批货弄好,林晓拿了很多到店里摆,第三天的时候有个顾客上门,衣服都没看,就特别豪迈的说:“给我包三百套衣服,一百套男人的,一百套女人,剩下的拿童装,都要最新款。”   一个光头的男人,长得很壮,面相挺凶,脖子上还戴一条假的金链子,特像混混,而不是摆摊卖衣服的人。   开了半年多的店,林晓已经认得一些熟客了,他们过来的时候都会拿几十上百套,因为信任,来了两三次以后不会看货,今天这个客人她没一丁点印象,什么都没看呢张开就要三百套,她觉得有点奇怪。   “您不看货吗?”   光头男摆摆手:“不用看了,直接给我包起来。”   “您买过我们店里的衣服吗?”林晓又问。   不是她心眼多,而是做生意就得谨慎,财大气粗的人肯定有,但合作对象她也得了解清楚,免得后续出问题麻烦。   “没买过,但我身边的人都爱穿你们家的衣服,我想拿去卖,赚点钱。”光头男从口袋里拿出一堆东西,“这是我的证件,还有三百套衣服的钱,铺子的地址也写上面,你自己检查。”   林晓仔细看了看,没什么问题,钱整好对得上那三百套衣服的数,看来光头男上门前是了解过她们家的衣服呢。   她找了袋子包衣服,试探性的问:“三百套不容易卖出去,您不怕亏钱吗?”   “你们厂子出的衣服好,大家都爱穿,不愁卖不完,再说了你们店里不是有个规矩,卖不出去的货能退回来吗?”   “能退的。”林晓没再怀疑了,把衣服拿给他后,开了张单子让他签字。   光头男利落的签完名字,一个人抗起三百套衣服就走。   这是林晓开店以来卖过最大的一单,三百套衣服出手以后,店里就只剩几十件存货了,她带着家宝去厂里补货。   拿衣服的时候,跟汤天栋聊起那个光头男:“你觉得那个客人会有问题吗,看着不像个开店的,证件也都齐全。”   为了保证厂里的信誉,她出大单的时候都要求对方提供证件的。   “不好说。”汤天栋没见过人,所以也不好判定,“政策放开以后,之前的混混,甚至是有过案底的人都会做点小买卖,也许是为了赚钱,才来我们店里进货的。”   有汤天栋这句话,林晓就安心了。   她怎么都没想到,十天以后就出了事。   当时她正在店里卖衣服,有几个人突然闯进来,气势汹汹的,手里拿着棍子:“老板娘,你们家衣服质量有问题,穿了身上会起疹子,我儿子穿了你们家的衣服,发了好几天高烧。”   “我家男人也是,身上全部都是疹子,去卫生院治了好几天。”   还有人直接把衣服扔到林晓面前:“你看看你们家店卖的什么货,一套衣服我们花了七八块钱买,质量比不上那些一两块钱的,做工这么粗糙。”   “你们这是恶意欺诈,仗着我们的信任,卖烂货。”   在这些人质问的功夫,外面又来了不少人,不一会儿就把店围得满满当当的,每个人都是怒气冲冲。   “卖假货的店,不能留着,必须给我们一个说法。”   “赔钱。”   “把这家店给砸了。”   林晓比较镇定,问他们:“发生什么事了?”   门外有一个人直接冲到她面前,把衣服甩她脸上:“你还好意思问,自己看看你们家卖的什么东西。”   说话间,有些人已经动起手来,动手把店里的衣服拿走,或者是不由分说的把架子直接给砸了。   “他们欺诈顾客,故意卖烂衣服,把好的留在店里,全部给她拿走,看看她以后敢不敢再做黑心生意。”   人太多,根本就拦不住,短短几分钟整个店铺一片狼藉。   林晓头一回遇到这种情况,看到他们这么冲动,像失了心疯一样,稳了稳心神,大声说:“砸坏了要赔偿的,再不停手我可要报警了。”   闻声,那些人停下手,面面相觑,似乎有些畏惧,但不知想到了什么,瞬间又变得理直气壮。   “你自己做的亏心生意,就应该想到有这么一天。”   “陪我的医药费。”   “给我们赔偿。”   几十个人情绪高昂,声音震耳欲聋,口号整齐得就像商量好的一样。   林晓比较冷静,没被他们吓到,看到这副场面觉得不对劲,淡定的看着他们:“有问题说出来,我们找到原因以后一起解决。一个一个来,要是我的衣服真出了问题,绝对不会推卸责任。”   每一批货都是从她手里出去的,她把关得很好,自信绝不会有他们说的这种情况,而且开店将近一年了,用的布料都是一样的,要出问题也不是这个时候。   林晓觉得这些人反常,是故意来砸厂子的,捡起地上的衣服看,布料很粗糙,都是毛,摸起来还有点痒。   不是从她店里出去的货。   来闹事的人叽叽喳喳的说话,来来去去都是刚进店时的那几句。   林晓瞥了眼他们穿的衣服,都是几年前过时的那些了,看着也不是能买得起她店里衣服的人,直接忽略他们说的话,把手里的衣服举起来:“你们拿回来的这些衣服不是从我店里卖出去的,是谁怂恿你们过来砸店闹事的?”   “不说清楚的话,我就去派出所报案了,你们故意污蔑人,又毁了我的店,全都要吃劳饭。”   那些人顿时沉默了。   林晓的气场比较强大,两句话就把他们都镇住。   有人壮起胆子:“你别吓唬我们,你自己在衣服上动了手脚卖给我们,我们花了钱买的,可以去举报你,到时候你们的厂子和衣服全部都会被没收。”   “就是,别以为你能威胁得了我们,派出所的人来了,那也是你的错,我们有理。”   “好,那我问你们,你们买的这些衣服都是从哪家店买的,花了多少钱。”没等那些人回答,林晓又说,“今天我这生意也做不成了,既然你们都闹到我这儿来,我就得给你们一个说法。你们带我去买衣服的店,我帮你们查清楚这件事看看到底是店主的问题,还是你们故意闹。”   林晓一点也没被唬到,那些人愣了愣,大概是没想到她这么沉着,略显心虚的回答:“我们是在一景路的铺子买的衣服,店主说了,这衣服就是从你们家进的。”   “你们都是在同一家店买的?”   “我在别的地方买的。”   “别的地方是哪儿?”   “这个……”那个人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了。   就在这个时候,门外有一道声音插进来:“都让让,我们要办事。”   随后几个男人推开人群走近店里,环视了一圈:“谁是店主?”   林晓回答:“我是。”   那些人把工作牌拿出来:“你好,我们是工商所的人,接到群众举报,你们家店故意卖假货,衣服穿了有问题,请跟我们走一趟,配合调查。” 第108章   “除了这两件事, 我们还接到群众举报,你们店卖的衣服和国安纺织厂的一模一样,衣服样式模仿其他厂子, 恶意竞争, 破坏市场秩序, 鉴于以上这些问题,接下来的半个月, 我们将查封你们的服装店。”   “这位同志,请跟我们到工商所走一趟。”   听说是工商所的工作人员,旁边有个男人立即站出来:“几位同志,他们店里卖假货, 让我们受到了损失, 这些应该怎么赔偿?”   工作人员看了他一眼:“等事情调查清楚了,赔偿的事自然会有论断。你们都先回去吧, 未经证实,就破坏他人财务,也是违法的。”   这话从工商所的人嘴里说出来, 那些砸了店的人陷入了恐慌, 赶紧给自己做辩解。   “同志, 她卖假货,又不愿意赔偿, 我一气之下才动手的,可别把我抓进去啊。”   “是店主的错,我没犯罪。”   “我没动手,就上门找个说法。”   ……   工商所的人叫他们出去, 然后让林晓关门, 在店铺门上贴了张封条和说明就走了。   之前开店的时候林晓去工商所登记过, 认得其中的一个面孔,知道他们确实是工商所的人,配合的跟着离开。   到了工商所,工作人员开始问话做笔录。   “卖假货是为了盈利吧,你们的生意在县城做得不错,为什么还要在衣服上做手脚?”   “我们没有卖假货,所有衣服都是从同一个卖家手里进的,材质一直没变化,所有进货都有证明,我们的卖家也可以作证。”   “我们共收到了两百多封举报信,而且有人说你们的衣服是跟国安纺织厂学来的样式,不仅影响了其他厂子的生意,也破坏了市场。”   “我们的衣服都是我男人自己设计的,没有看过国安纺织厂的服装样式,图纸和制作时间都有记录,厂里的工人也可以作证。”   工作人员皱了皱眉头:“林同志,我们希望你能实话实说。”   “这就是我的实话。”林晓回想了刚刚发生的事,反问他们,“难道你们就不觉得今天的事很奇怪吗,几十个人涌进我的店铺,说衣服有问题。他们怎么知道对方买了我家的衣服,而且约好一起上门讨说法?”   工作人员对视一眼,大概也是觉得这件事蹊跷,说:“这件事我们会调查清楚的。但有一点需要跟你说明的是,如果举报的内容都是真的,你现在拒绝承认,到时候受到的处罚会更重。”   “没有的罪名,我不会往自己身上揽。几位同志,我能不能问问,是谁举报的?”   工作人员:“我们不能透露举报者的名字,他们有被保密的权利。”   “举报的话不是都应该有真凭实据吗,既然举报了就应该实名制。”林晓说,“被举报人没有知道实情的权利,如果他们是被举报者诬陷呢,难道就得闷声吃亏吗?”   “真是这样的话,以后举报的人觉得自己去举报别人,就算查清楚了不是像他们口中说的那样,但他们又没受到什么惩罚,不是更加扰乱市场秩序了吗?”   “我配合了你们,也得拥有知情的权利,这样才能更好协助你们调查真相。”   正说着,汤天栋和家宝进来了。   “发生什么事了,你没受伤吧?”他看了林晓一眼,然后又看向工作人员,“你好,我是福来纺织厂的厂主,也是林同志的丈夫,有什么事情都可以问我。”   工商所的人本来就要去找他,见他自己来了,摆手让他坐下:“你是服装厂的第一负责人,有几件事情我们得跟你了解,坐下吧。”   工商所的氛围很肃穆,家宝让林晓抱着,害怕道:“娘,怎么了?”   林晓摸摸他的头:“没事,家宝别怕。”   看到家宝,她才庆幸今天让他跟着汤天栋去厂里玩,不然让他看到店铺被砸的场面,肯定会吓坏的。   工作人员看了家宝一眼,开始针对举报信的内容提问汤天栋。   一圈问下来,没什么收获,汤天栋也不承认衣服有质量问题,还针对工作人员说的话挑了几个要点出来问他们,找出了举报者的漏洞。   工作人员回答不上来。   待了一个小时左右,工作人员没有证据,就让他们先回去:“明天我们会有人去服装厂检查你们的衣服,服装店这几天不能再开,你们就在家等消息,有需要我们会再叫你们。”   走的时候,林晓说:“麻烦你们了,如果是有人蓄意闹事,扰乱市场经济,还请重罚他们,还我们一个清白。”   ***   傍晚的时候,汤天栋送林晓和家宝回家,然后只身一人去检查店铺的情况,看到门上贴了很多纸条,还有骂他们是无良奸商的横幅。   不仅如此,门口还扔了好多臭水和烂菜叶。   汤天栋打开店门,进去一看,一片狼藉,想到林晓在里边遭遇过的事,眉头就皱了起来。   他把店铺打扫干净了才回家,就在他在铺子里的时候,白天几个闹事的人就在附近站着看,但顾忌他曾经在解放街打人的威风,没敢上前去闹,等他走了再把手里的脏东西往店门上扔。   那些闹事的人就像疯子一样,林晓觉得这是有预谋的作案,担心汤天栋的安全,心神不宁的,看到他平安回家才松了口气。   “天栋,你觉得这件事会是谁在背后捣鬼?我觉得有人在背后煽动那些人举报闹事,我今天观察过那些人穿的衣服,都很破旧,也许根本就没买我们家的衣服。而且他们拿过来的衣服,跟厂里出去的完全不是同一批货。”   “能够做出一模一样的衣服,还在上面动了手脚,背后的人肯定不简单。”   一切都太蹊跷了,一看就是有人在背后指点。   这么想着,林晓特别的担心,她总觉得会出大事。   汤天栋垂眸沉思:“我们的衣服卖得太好了,也许是侵犯了某些人的利益,也许是得罪了某个人,被恶意报复。不过具体原因仅凭猜测是找不出来的,”   他搂着林晓安抚:“这几天你先别出门,我来调查这件事。今天是不是被吓到了?”   林晓说:“我还好,你调查的时候也小心点。现在掌握权都在他们手里,我们很被动。”   汤天栋点点头。   对方都欺压到头上了,肯定不能就这么作罢,必须得揪出背后的人,让他受到惩罚。   这天晚上,两口子都睡得不太安稳。   ***   第二天早上,汤天栋还没出门,就来人了,把门敲得砰砰响。   有工商所的人,也有县委的工作人员。   听到动静,林晓和汤天栋一起出门去看。   “汤天栋是吧?”县委的人瞥了他们夫妻一眼,道出来意,“我们是县委的人。你的福来纺织厂涉嫌违规搭建,请跟我们到县委走一趟。”   工商所的人说:“你们服装厂卖假货,衣服质量有问题的事已经差不多有结果了,今天早上天还没亮人证就去工商所找我们了,现在人证物证俱在,请跟我们走一趟。”   没做亏心事,林晓和汤天栋的反应都很镇定,两人商量好后,决定一个去县委,一个去工商所。   为了保证安全,林晓把家宝托付给了邻居帮忙照顾。   林晓在工商所看到了工作人员说的人证,是上回去她店里买衣服的那个光头男。   见到他的时候林晓既诧异,又感觉在预料之中。   千防万防,没想到还是栽在了这个人的身上。   光头男一见她就说:“几位同志,我的衣服都是从她店里进的,手里头还有收据。”   人到齐后,工作人员才接过他的收据递给林晓:“你看看,是不是你开的单子。”   确实是当日林晓写的单子,这点林晓是承认的:“是我写的,但我卖出去的货都跟厂里的一样?”   “跟厂里的一样?”光头男忽然站起来,怒气冲冲的指责她,“当时我信任你们的衣服质量,没有检查就让你给我包三百套,谁知道你给我卖的是次货,我把那些衣服卖给了顾客,他们穿了有问题全都来找我。我的铺子就因为你倒闭了,这个损失你得赔偿。”   说完还用力伸手捶了桌子。   工作人员喝止:“这儿是工商所,请安静。”   光头男这才坐下来,脸上还是消不掉的怒意:“几位同志,都是这个女人害的我,她开店害人,一定要收缴她的服装店,免得她以后再做黑心生意。”   工作人员没回答他,只问林晓:“杨同志说跟你买衣服的时候没有检查,这件事是真的吗?”   林晓点点头:“单据是我开的,衣服也是我给他的。不过我有一些问题想问杨老板,可以吗?”   工作人员点头,算是应允。   “杨老板,你卖衣服卖了几年?请你如实回答我,如果你撒谎,工商所是可以查出来的。”   光头男沉默片刻,这才回答:“一个月前才开始卖的衣服。”   “我卖给你的衣服卖出去多少套了?一套多少钱?”   “两百多套,一套五六块。”   “跟你买衣服的顾客你都认识吗?衣服卖出去的时候你是装在袋子里还是摆出来的。”   光头男有点不耐烦了:“你问这么多做什么?”   “自然是为了配合工商所的调查,看看是不是你在诬陷我。”林晓说,“既然你说你也遭受了损失,就应该配合调查,帮助工商所查出真相,这样对你我都有好处。”   几个工作人员都在盯着光头男:“这件事影响恶劣,既然出面作证,确实有权配合。”   光头男想了想:“装在袋子里的,没拿出来。”   “全部吗?”   “对。”   林晓笑了:“杨老板说自己才开店一个月,卖给顾客的衣服却不打开,顾客怎么会知道里边装的是什么东西,买东西却不看,直接花钱,可是如果两百多套衣服都是这样卖出去的,难道这两百多个人都有钱没处花,轻易拿出五六块钱去买一套根本看不到样式和质量的衣服吗?还是说,他们跟杨老板认识。” 第109章   衣服买走以后, 光头□□本没打开过,直接让其他人拿走。   不过,他是个比较精明的, 总觉得林晓话里有诈, 赶紧改口:“我记错了, 衣服当时是挂着的,顾客是看好了才买走的。”   这个时候肯定不能承认跟闹事的那些人认识, 不然不就是不打自招了吗?   “那我就更奇怪了,当时卖给你的时候,你亲口说信任我家衣服的质量,不检查就带走。我也说过如果有问题可以拿回去退换, 顾客又不是傻子, 买衣服的时候看到有问题,还沾一堆毛絮, 为什么还买走?”   光头男不知不觉中就进入了林晓的话套里,反应过来后才发现自己中计了,愣了一下:“挂着的衣服都是包在袋子里的, 我只拿几件出来挂, 他们觉得不错, 就直接把袋子里的买走了。”   “衣服是什么时候卖出去的?”   光头男思考了一会:“两天。”   “解放街的人都知道,我店里的衣服卖得特别好, 可生意再好,两天之内也卖不了这么多。顾客就算没有现场查看衣服质量,这么贵重的,回到家以后肯定也会马上拿出来看, 怎么会拖了两天才过去闹事?”   “杨老板, 你的话自相矛盾, 还存在很多疑点,让人怎么相信你说的就是实话?”   “还有一件事。”林晓一字一句的说,“我们厂子里卖出去的衣服都做了批次标记,就在后领口上,你敢把你店里剩下的衣服都拿过来比对吗?”   光头男此刻心里已经有点虚了,但想到自己的主顾,还是中气十足的说:“当然可以了,我就在这里坐着,让工商所的人去我店里把剩下的衣服都拿过来对照,到时候看你还有什么话可以说。”   光头男的话有漏洞,工商所的人为了验证他们两个谁说的是真话,谁撒了谎,派了两个人过去把剩下的衣服拿过来比对。   光头男打开其中一件,看了两眼后,冷笑着扔到林晓腿上:“你自己看看,上面的标记是不是这个,这件衣服是好的,说明你真假混卖。”   林晓捡起来看,确实是有批次的,质量也跟厂里出来的没有差别,可光头男从她店里买走了整整三百套,不排除他偷偷掉包的可能性。   光头男把其他衣服都打开,先声夺人:“几位同志你们自己看看。店里没卖出去的衣服都是好的,她就是故意挑几件好的和一堆坏的衣服放在一起,欺骗顾客。”   工作人员问:“林同志,这些衣服是不是从你厂里出来的?”   “是,但是其他顾客说有问题的那些……”   “你看,你自己都承认了。”光头男打断她,“好歹家里也开了厂子和服装店,做生意就得诚信,你自己的衣服出了问题要承担责任知道吗,不然以后谁还敢去买你们家的衣服?就连县城其他服装店的信誉都会受到影响。”   工作人员也没耐心了,义正言辞的规劝:“林同志,杨老板说得没错,做生意就要诚心,你破坏了市场秩序,就应该担起责任。如果你拒不承认,对你们厂子的惩罚力度会更重。”   光头男点头:“就是,事情都到这份上了,你死鸭子嘴硬有意思吗?赔偿顾客的损失,再把店铺关了,大家皆大欢喜。”   这是逼着她承认莫须有的罪名的意思了?   自己没做过的事就是没做过,要说有点小毛病林晓还能理解,毕竟最近厂里出的单子多,量大,工人疏忽了偶尔做出几件有瑕疵的衣服在情理之中,可那些人往她脸上扔的质量特别差,根本就不是她进的的确良布,而是质量非常差的粗布。   这叫她怎么承认?   ***   林晓到底还是低估了光头男,不仅是他到工商所做伪证,那些原来到她店铺外面闹的人也去了,纷纷说能作证。   除了衣服,还有卫生社开的几十张单子,都是穿衣服身上起红疹子的病历单。   所有的证据都指向林晓,最后工商所给了处罚,没收服装店和现存的衣服。   林晓据理力争也没用。   回到家里头,一堆人拿东西砸他们家的院子,院子里的所有东西都被毁了,边砸边骂他们是奸商。   邻居们全都站在门外看。   林晓心里一咯噔,最先想到的是家宝,四处搜寻他的身影,就是不见人。   闹事的人都是男的,手里都拿着棍子和斧头,特别凶,十几个人。汤天栋没回来,林晓就没上去跟他们起正面冲突,准备掉头走的时候,看到胡大姐给她使眼色,让她走。   林晓绕道去胡大姐家里,刚到门口胡大姐就把她拉进家里,把门锁上。   “林晓,那些人说你们家的衣服有问题,冲进去把你们家院子砸了,大家想帮忙拦着,可他们手里头都有凶器,劝了几句都不敢过去阻挠。”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你们厂子好端端的,怎么会出这种问题。”   “你们夫妻是好人,给小兰送的衣服都这么好,不会卖假货,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林晓现在没有时间去跟胡大姐解释那么多,毕竟连她自己都一头雾水,找不到家宝,心里焦灼死了:“胡大姐,家宝人呢,他不在你这儿吗?”   “跟小兰在屋里躲着。我怕那些人看到他,迁怒到他身上,就没敢让他出来。”胡大姐把房间门打开,家宝一看到她就扑上来,害怕的大哭,“娘,好多人砸我们家的门。”   林晓拍着他的背部让他别哭:“我们家没有做错事情,是那些人故意惹事,等你爹回来就好了啊,别哭。”   家宝把眼泪憋回去,抽噎道:“爹和娘才不是他们说的那样,他们是坏人,以后肯定要受惩罚,全都吃劳饭。”   林晓知道他被吓得不轻,母子俩没什么力气跟那些人周旋,又怕给胡大姐惹上事,准备带家宝去厂里找汤天栋。   没出门胡大姐就把她拉回来了:“别出去,那些人认出你怎么办?还是等你家男人回来了再说,有男人震场,总归好些。”   “可我担心他。”   这都一天过去了,汤天栋还没回来,也没任何消息,也不知道福来厂怎么样了。   他们这回得罪的人来头不小,汤天栋力气再大,也打不过一群人啊。   “你男人聪明,会自己找到解决办法的。倒是家宝,年纪小,跑得又不快,那些人气到头上失去理智拿你们两个泄愤,跑也跑不掉。”   “听我的,就在我家里等着,他们不敢乱闯进来,真敢来敲门,我就去派出所报警。”   “大姐,我怕连累你。”林晓实话实说,他们就是邻居关系,如果牵扯到胡大姐,就更麻烦了。   “你这人,说什么连累不连累的,我们是邻居,就应该互帮互助。你帮了我们家这么多忙,我是那种见死不救的人吗?”   胡大姐热心肠,也是真心的想帮她们,林晓觉得她说得有道理,就在她家里先带着,透过窗户看自己家里头,那些人还没走,特别大声的叫嚷。   刚刚林晓过来好多邻居都看到了,有的怕惹事躲进家里把门关得紧紧的,有些还站在外头,时不时往胡大姐家里看上几眼。   好心的会过来提醒:“林晓,赶紧进去躲着,别出来让他们看到了。”   胡大姐把窗帘拉下来,让林晓去凳子上坐着,自己留在窗边看情况。   没过多久,她跟林晓说:“你男人回来了。”   林晓让家宝乖乖坐着,过去窗边看,汤天栋带了几个人回来。   他回家,那些闹事的人就从院子里出来了,大声的辱骂汤天栋,让他赔偿。   “终于回来了,你们家卖了假货,让我老婆住医院里,必须得给我一个说法。”   “我儿子穿了你们的衣服也出问题,你们这些昧着良心做生意的,必须去局子里蹲着,才能洗清你们的罪孽。”   “奸商,滚出县城。”   ……   汤天栋面不改色的看着他们,声音很洪亮:“我们厂子的衣服没有问题,虽然不知道你们是谁指使过来闹事的,但你们砸了我家的店铺和院子,只要事情查清,我不会放过你们。”   他长得好大,一脸凶相,现在人群中压迫感十足。   那些人被他的气势吓到,没敢再动手了,但嘴巴上一点也不服输:“你都快进局子了,还敢威胁我们。我们今天就砸你们家怎么了,有本事把我们送进去。”   林晓怕汤天栋出什么事,不放心他一个人和那些人对峙,吩咐家宝不要乱动开门走过去。   汤天栋见到她,心头一跳:“不要过来。”   闹事的人纷纷看向林晓,一副要把人吃了的表情。   “好啊,原来你媳妇一直躲在这附近不出来,做贼心虚不敢出来承认是吧?”   汤天栋让林晓走:“去旁边等着,这件事我来处理。”   说完,他跟旁边的工作人员说:“这件事的证据还不够充分,就算我们的厂子和房子被没收了,也还是属于我们家的财产。这些人私闯民宅闹事,是不是应该受到惩罚?”   县委的人说:“这些事不在我们的管辖范围内,你们可以去派出所报案,让他们来解决。汤先生,如果你找不到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这栋房子就充公了。”   几个工作人员把那些闹事的人撵走,说房子已经被没收,他们要清点里面的东西和打上封条,并告诫那些闹事的,以后再敢过来破坏,就报警抓他们。   因为穿着县委的衣服,手里又带着家伙,闹事的人果然被吓到,灰溜溜的跑了。   工作人员没进屋,直接就把院门锁起来了。   弄好后,跟汤天栋和林晓说:“因为你们涉嫌违建,并且犯了其他错误,财产暂时没收,五天时间,无法拿出证明的话,我们就把厂子拆了。”   工作人员说完就走了。   林晓看到家被封了,不用问都知道汤天栋那边的进展,她什么也没问,上前握住汤天栋的手:“没关系,我们能找到解决办法的。有什么事,我们一起承担。”   她温柔的语气和温暖的手无疑给了汤天栋最大的力量,没有什么比这些更能鼓励他了。汤天栋把她拥进怀里,疲惫道:“媳妇,谢谢你。”   就算厂子和家都没了,他还有媳妇和儿子陪着。 第110章   厂子和房子都没了, 就连钱都全部被没收。   汤天栋和林晓是放了一点钱在家里存底的,以备不时之需,但能爬进去的地方县委的人都放了东西做标记, 只要偷偷进去就会被发现。   现在汤天栋和林晓身上就剩不到十块钱, 一家人无家可归, 无处可去。   夫妻俩把家宝从胡大姐家里接出来,商量先去找个地方住, 明天再想办法。   邻居们都围上来问怎么回事。   林晓和汤天栋哪有心思去回答他们的问题,没有说什么,带着家宝走了。   自行车也被没收,三人是走路去找房子的。   汤天栋背着家宝, 牵着林晓的手, 心情无比沉重,路上几乎一句话没说。   林晓心里也很难受, 默默握紧汤天栋的手。   只要一家人在一起,没什么难关是过不去的。   天渐渐暗下来,这时候的路灯并不多, 很多街道都很昏暗。   老式居民房或者某些胡同口会突然蹿出几只老鼠, 或者是狗, 好在那些狗都没有伤人,只是冲他们汪汪几下就走了。   汤天栋之前走街串巷, 知道哪里有房子可以租,都是直奔目的地去的,所以没绕路,但问了三个地方, 不是那些人认识他们拒绝租房子, 就是快谈好了有人过来跟房主说了几句话, 房主立即变卦,催赶他们走。   到最后一处地方的时候,房主是一个老婆婆,林晓说:“我们不会给您惹什么麻烦,就住一阵子,如果出什么事就马上离开。”   老婆婆拿出一根长长的扫把对准他们:“你们这些黑心的东西,卖假货去害人,还想让我收留你们?赶紧给我滚出去,不滚我就要不客气了。”   说完扫把直接拍打在地面上,差点就打种林晓的脚。   林晓体会到了虎落平阳被犬欺的感觉,可这时候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她和汤天栋不能带着家宝去大街上睡,用哀求的语气:“我们没有做黑心生意,那是有人陷害的。您看我们还带着一个孩子,这么晚了真的无处可去才找到这儿的,我们愿意付两倍的租金。”   “事情查清楚以后,我会多给您五十块钱,表达感谢。”汤天栋开出条件。   这对老婆婆来说并没有诱惑力,他们一家子现在在县城里就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谁还敢去收留,看他们赖着不走,直接把放门口的洗脚水倒到他们身上。   “滚,别在我这儿逗留,晦气的东西,你们做亏心事的时候,就应该想到这一天。”   大家都是善良的人,最讨厌的就是心术不正的。   林晓和汤天栋虽然往后退,但林晓还是被泼到了一些。   冷水泼在身上,透心凉。   汤天栋有些生气,大步上前就要理论:“你做什么?”   “怎么,你还想打我不成?”老婆婆瞪他,“你敢动手我就报警,或者把邻居们都喊过来,让他们教训你们这对黑心夫妻。”   林晓怕再生出别的事端,拉着汤天栋的手往外走:“算了,我们先别计较了,再去找找别的地方。”   可他们的事情早就传遍大街小巷了,哪还有人敢收留啊?   晚上□□点左右,林晓站在冷清的大街上,心里一片茫然。   这会儿正是冬天,南方又特别湿冷,那是一种刺骨的冷,浑身冰冰凉凉的,她的耳朵和手都冻红了。   家宝和汤天栋也没好到哪儿去。   家宝的肚子咕噜噜的响,说:“娘,我饿。”   话音刚落,林晓心中一片苦涩,眼泪直流。   家宝看到她哭也跟着哭:“娘,你不要哭,家宝不饿了,不饿了。”   别说是他们两个,汤天栋也是一天没吃东西了,跑这儿跑那儿,一堆乱七八糟的事情需要解决,根本没空去想填饱肚子的事。   他看到母子俩哭,心里揪疼得厉害,可他知道,这种时候最需要他保持镇定,不能慌乱。   “媳妇,儿子,别哭了。难关会过去的,我们现在先去买点吃的,吃完了再找地方。”   这个时间集市上还是有些店铺会开门卖东西的,只不过比较少,需要他们去找。   林晓止住眼泪,抱着家宝,跟汤天栋解释道:“我不是害怕,只是看到家宝受苦,心里就难受。”   家宝这么小,就跟着他们担惊受怕的,她真的心疼。   汤天栋紧紧的抱着他们母女:“媳妇,我都知道的,我们先去买点东西吃,不会露宿街头的。”   林晓一直都是冷静的,刚刚是因为听到家宝说饿,心酸才控制不住生理泪水,她想了想,说:“实在找不到地方,就去找何嫂子吧,她人不错,应该愿意收留家宝一晚,让家宝在她家里住着,我们两个住哪儿都没关系,其他的明天再说。”   虽然麻烦何珍英,可到这个时候,也没别的办法了。   除非何珍英拒绝她的请求,到时候再想别的法子。   汤天栋考虑了一会,说:“去找孟坤廷吧,他会愿意帮我们的。”   在龙福大队的时候,孟坤廷欠了他一个人情,现在情非得已,只能去找他还了。   林晓和汤天栋走了几条街道都没看到卖东西的地方,天儿冷,人家早早的就收摊回家了,夫妻正准备去孟坤廷家,半路遇到了何珍英和林顺利。   何珍英看到他们就拉着林顺利的手急匆匆的走过来:“林晓,总算让我找到你们了,你们没事吧?”   见林晓和汤天栋神情疲惫,何珍英大概也猜出来了:“你们的事我都听说了,傍晚的时候过去你们家找不到人,怕你们没地方去,就带着顺利出来找你们。”   “先去我家住几天吧。”她主动发出邀请。   林顺利看到家宝眼睛红红的,握着他的小手:“家宝,你去我家,晚上跟我一起睡。”   这个时候就没必要客气了,人家愿意收留,林晓心里头感激不尽:“嫂子,谢谢你。”   没想到最后唯一出面帮她的,竟然是村里的人。   在县里还有认识的人,是她如今心里唯一的慰籍了。   “都是一家人,说什么谢谢。”何珍英说,“快走吧,你们应该没吃晚饭,待会回到家给你们煮点吃的。”   街坊邻居把这事传得沸沸扬扬,她本来还以为不是什么大事,直到听说林晓家的房子被县委的人封了,才觉得出了大事,心里担心,就过去看,结果听林晓的邻居说她们去找住的地方了。   何珍英想到自己的邻居议论林晓的那些话,想着不会有人愿意让他们租地方住的,就一路找人。   岑春花在村里帮衬了她很多,林晓落难,于情于理,她都得帮忙。   ***   到何珍英家里的时候已经很晚了,街坊邻居早就睡下,所以没人发现林晓他们。   但林晓怕给何珍英带来困扰,说话和走路都特别小声。   何珍英给他们倒了热水喝,又往火盆里添了两块炭,等炭烧红以后,让他们坐着烤火暖身子,然后去厨房里做饭。   太晚了,就煮了三个鸡蛋和青菜饭,泡在米饭里让他们吃。   没有肉,但对林晓一家来说,这顿热乎的饭在寒冷的冬天已经是最好的美味了。   何珍英:“大晚上的,来不及做别的菜,你们将就着吃,填饱了肚子再帮你们整理睡觉的地方。”   “谢谢嫂子。”林晓说,“这顿饭对我们来说已经足够了。”   “快点吃吧,家里就一个床,今晚只能辛苦你男人睡外边的地板上了,好在来县城的时候,从家里多拿了一床被子,不然这大冬天的,可怎么熬?”   即便有炭火烤,也还是冷。   吃完饭以后,汤天栋去刷碗,家里挤,林晓和何珍英挪了一会东西才空出让汤天栋睡觉的地方,凉席和一张薄薄的床单做垫子,摸着都冰,好在被子比较重,稍微保暖些。   汤天栋身强力壮,林晓虽然心疼他受冷,可也没有办法了,总比在外边冻一夜好。   奔波了一天,又是借宿别人家,汤天栋和林晓脸上的疲惫始终没有散去。   何珍英知道他们累,没拉着林晓问厂子的事,带她去自己屋里睡觉。   何珍英的床不大,要四个人一起挤着,幸好这时候是冬天,比较冷,人多反而暖和。   林晓主动睡在最里头,家宝和林顺利睡中间,何珍英睡外边,两个人的头朝一个方向躺,这样比较好动些。   可床太小了,林晓侧身躺着,翻身都翻不了,何珍英和家宝他们睡着以后,她还醒着,手臂麻麻的。   后来半夜的时候,家宝和林顺利翻身,腾出一小块地方,她平躺下来,才沉睡过了过去。   次日天刚亮林晓就起来了,出去外边一看,汤天栋已经出门了。   在何珍英家里,她也不敢随便乱动什么东西,就坐在凳子上等她起来。   很快何珍英就醒了,洗完漱,她去厨房里煮几个红薯,跟林晓说:“林晓,你帮我把地上的青菜拿出来择一些,我们终于炒着吃。”   林晓挑菜的功夫,有人过来喊何珍英。   “是我的房东,我出去看看。”何珍英说完就出去了,顺便把门拉上。   房东往屋里看了一眼,站在门口跟她说话。   “顺利她娘,我今天早上看到有个男人从你家里出去,看着是那个福来厂的厂子,是不是啊?他们一家住你这儿了?”   何珍英说:“林晓跟我同一个村子的,他们夫妻俩人都很好,实在是没地方可去了……”   “我不管你们是什么关系,现在他们可都是犯了罪的人,县委把他们的厂子和房子都给没收了,不出几天他们就要去局子里蹲着。”   “你要是不想摊上事,就让他们赶紧走,不然到时候县委的人过来查,你们母女俩都会跟着没了住的地方。”   “我这房子也租给你这么久了,知道你善良,是个好人。所以过来好心提醒你一句,不要为了不相干的人搭上自己。你们母女俩不容易,别犯傻。”   房东声音还挺大,何珍英怕林晓听到,特别尴尬的帮忙求情:“他们俩有个孩子,才五岁左右,大冬天的,外边冷,他们也不容易,您帮帮忙,装作不知道行吗?”   “你还想帮他们?”房东见她油盐不进,也急了,“我可跟你明说了啊,你今天要是不把他们撵走,把县委的人引到我这儿来,明天就给我收拾东西走人。”   后来房东和何珍英说了什么,林晓听得不太清楚了,只知道何珍英是帮她们求情。   她默不作声的把菜择好。   何珍英回来后,若无其事道:“房东让我交上个月的房租。”   话是这么说,脸上的笑容却是艰难挤出来的。   家宝和林顺利已经起来了,林晓牵着家宝的手:“嫂子,谢谢你昨晚收留我们,我想了想,留在你家会给你摊上事,就不给你添麻烦了,我先带家宝离开,再去找找住的地方。等过几天平静下来了,再过来找你。”   “怎么能是麻烦呢?都是亲戚,不用这么见外,谁都有落难的时候。我虽然不知道你们发生了什么,可我相信你们夫妻俩是好人,不会卖假货。县委的人不会冤枉好人的,等过几天查清真相,就会归还房子和厂子了。做生意就是这样,有起有落,你也别太担心。”何珍英说着安慰的话,但没有挽留。   她能做到这份上已经是仁至义尽了,林晓不想让她两头为难,带着家宝去寻找汤天栋。   何珍英把那几个煮熟的红薯都拿给她,让她留着吃。   林晓收下了她的心意。 第111章   带着家宝离开何珍英家以后, 林晓也不知道该去哪儿。   汤天栋应该是去查纺织厂和服装店的事情了,不知道现在在什么地方。   林晓再次感觉到了无家可去的悲哀。   手里的红薯还是热乎的,她剥了两个, 一个给家宝吃, 一个自己吃, 留了四个。   思考再三,她还是去了服装店, 只远远的站着看,不敢靠近。   墙壁被砸了好几个地方,往里凹陷,门也破了一个手指大的洞, 都是被新砸的, 店门外面的垃圾已经被打扫干净了。   挨着她服装店的那几家店铺也是关着的。   林晓又回家了一趟,估计是县委的人出面, 院子还是昨天的模样,那些人没有再来闹。   她们母女俩躲在小巷子里,准备离开的时候, 转身就遇到了一个人。   “林晓, 你怎么在哪儿, 回来看家里的情况吗?”   是罗娇娇,她怀孕了, 挺着个大肚子,不知道是结婚了还是肚子里有了,最近春风满面,看林晓的表情充满了得意。   半年前她就跟苏志明结婚了, 酒席在县里办的, 因为是邻居, 林晓还是去吃酒席了,随了两块份子钱。   林晓淡淡回答:“过来看看。”   “不进去吗?”罗娇娇明知故问,“听说你们昨天出去找住的地方了,找到了吗?”   “找到了。”林晓并不想跟她闲聊,自从蓝靛草的事情以后,林家就跟罗家结仇了,这件事罗娇娇也知道,之前碰面都不打招呼的,看她的目光都带着恨意。   现在主动凑上来,说白了就是想落井下石。   罗娇娇抚摸着她的肚子,笑得一脸灿烂:“你们家摊上了这种事,不管最后结果如何,都会留下案底,就算以后能重新做生意,也很难东山再起了。”   信誉是一个商人最基本的东西,而现在已经没人汤天栋和林晓了。   “以后的事情谁知道呢,走一步看一步吧。”林晓牵着家宝的手,从她身边快速走过。   罗娇娇没有叫住她,扭头看着她狼狈的背影,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殆尽,只剩下冷意。   罗家留的案底,也不过是她娘嫉妒心作祟,弄坏了村里人的东西,只要不扒到底,根本影响不到她。   倒是林晓和汤天栋这次,彻底栽了跟头,别说是重新开厂子了,以后在县城根本立不了足。   未来的富商吗?   这辈子汤天栋是没机会做得那么大了,林晓也别想做什么富家太太。   她既然找到机会把他们踩在脚底下,就让他们一辈子躺在泥泞里爬不起来。   想到这儿,她神清气爽,冷笑了几声。   ***   林晓带着家宝四处走,累的时候就找个地方坐下休息。   可外边实在是太冷了,没有火炉,母子俩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林晓又折回了服装店,她想看看是在背后指使着这一切,可等了半天,都没人来。   计算了下时间,这个时候汤天栋应该忙得差不多了,她们在外面乱转,汤天栋反而很难找着人,就回去何珍英住的那栋居民楼附近等候。   到那儿没多久,汤天栋就回来了。   “去哪儿了,我找了你们好久。”   汤天栋早就回来了,从何珍英那儿了解了事情经过,就去街道上找人,把林晓经常去的地方都走了一遍,每次都正好错过,后来想着她也许会回来这儿等他,就折回来。   结婚两年,已经有了点默契,这才碰上面。   “我去店铺外面看了一会,想知道是谁在背后搞鬼,但没什么收获。”林晓没说自己回家的事,她怕汤天栋难过,增加心理压力。   汤天栋:“去孟坤廷那儿,他帮我们找了个住的地方。”   林晓点头。   学校给孟坤廷分配了一间员工宿舍,假期没人,但能正常居住,他住学校,把自己在外面买的的房子让给汤天栋暂时居住。   他那套房子是很早之前买下的,一个独栋的小房子,就比何珍英租的那个大点儿,但不在大院里,跟其他居民隔开,进出方便。   汤天栋和林晓过去的时候,没人看到,孟坤廷在家里等着他们,屋里烧了炭,很暖和。   饭菜孟坤廷已经烧好了,林晓和家宝暖完身子就去吃饭。   饭后没多久家宝就睡着了,汤天栋把他抱进屋里,让他在床上睡。   三个人坐客厅里讨论服装厂的事情。   孟坤廷说:“你们这次得罪的是国安纺织厂,想翻案不容易。”   汤天栋面色凝重,沉默着不说话。   当初建厂子的时候,是县委的人批下来的,现在又改口说违建,而且之前的材料全部没了。   国安纺织厂的人已经跟县委那边打点好,想拿回厂子确实不容易。   林晓其实早该猜到了,她们厂子的生意太好,拦了一些人的财路,所以被针对。   能有这么大能耐的,也只有国安纺织厂了。   可如果是普通人还好,国安纺织厂这么大个厂子,他们硬碰硬的话,就是以卵击石。   好一会,汤天栋才说:“我们得罪的也只是某个领导层,上面的只是默认。还是有转机的。”   不可能整个县委和纺织厂的领导层都联合起来打压他,他们现在需要找的就是证据,到底是哪些人在背后兴风作浪,无缘无故污蔑和打压别人,查出来,他们也吃不了兜着走。   孟坤廷说:“你们俩最近被盯得很紧,不宜出面,我再帮你们查查,有进展了告诉你们。”   他没有久留,跟他们说菜和米放在哪儿以后,就回学校去了。   林晓不知道汤天栋和孟坤廷之前的交情,也没有特意去问,人走后,她跟汤天栋商量怎么去破解现在的困境。   天黑的时候,来了一个意外的客人。   是许求贵。   不知道他是怎么找到地方的,神神秘秘的说:“厂长,老板娘,我帮你们查到了一点消息,进屋再说。”   汤天栋放他进去。   许求贵也不废话,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厂长,我对不住您啊,那天去砸服装店的人里,有一个就是我亲侄子。他从小就调皮顽劣,游手好闲,收了别人的钱,帮别人来冤枉你们。”   “幸好他在家里还怕我大哥,我让我大哥把他说教了一顿,他自己也意识到错误,说出了真相。”   “如果厂长您有需要,我可以让他出面作证,证明你们的清白。”   汤天栋并没有表现出高兴,他对许求贵的话存疑,对他主动上门抱着警惕:“怎么知道你说的话是真是假?”   现在他们只是涉嫌犯事,被没收财务,但人还没事,一点小事做错,都有可能会搭上自己。   许求贵这时候过来很蹊跷,不得不让人多想。   许求贵人不啥,知道他们这时候谁都不信任,就说:“厂长,当初您破例给我一份工作,过年过节还送东西,我这心里特别感激。绝对没有害你们的想法,这次过来告诉你们这消息,都是为了帮你们。”   “对了,那些去砸店的地痞无赖,头头是淑红最近攀上的一个男人,她为了报复,去县委和工商所做伪证。她在我们厂里待了一年多,知道厂子的情况,弄虚作假容易,人家也相信她。”   林晓已经很久没听到淑红的名字了:“淑红的伪证是怎么做的?”   “我们厂里做衣服的流程她不是都了解吗,衣服上的记号什么的都记得,衣服就是他男人从店里买走的,把真的藏起来,再找福安纺织厂做出款式一模一样,但质量完全不同的衣服来,以假乱真。”   “我听我侄子说,国安纺织厂里,跟淑红他们配合的是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女人,看着有身孕了。”   “说来淑红才是真正没良心的,好歹厂里也养了她这么久,她自己做错事被辞退,还记恨起厂长您来了。”   “他们找来砸店的那些人,都是没钱的穷人,每人给五块钱,就昧着良心干坏事了。”   许求贵说到这份上,汤天栋就相信他了,跟他自己这些天偷偷查的差不多。   “除了你侄子,还有其他人愿意作证吗?只有一个人出面的话,很容易被反咬一口。”   “这个嘛。”许求贵面露难色,“有几个人是我邻居,他们做了坏事,这几天良心不安,可能会愿意出面作证,但也就那么三四个,其他人的话,我不认识,我侄子也煽动不了他们。”   许求贵能做到这一步已经很不容易了,厂子被没收后,其他工人们离开,上个月的工钱没发,这两天好多人在闹辞职拿工钱,汤天栋劝说了好久才暂时消停,更别说是信任他能把厂子拿回来了。   “我知道了,谢谢你能告诉我这些消息。先回家去吧,后面的事我们自己来想办法。”   许求贵说:“厂长,老板娘,你们都是好人,我知道你们是被冤枉的,不管怎么样,都不能让坏人得逞。”   人走后,林晓说:“那个怀孕的女人,会不会是罗娇娇?听娘说,上回给他们家记过,罗大娘一直记恨着我们呢。”   罗娇娇这人本来就邪门,各种看她不顺眼,估计是怀恨在心,一直筹划着怎么报复,现在逮着机会就动手了。   两年过去,也不知道她在县里的国安纺织厂混到了什么位置上,能做出那么多事情。   “就是她。”汤天栋坐下来,“虽然知道是谁做的,但我们的证据还不够充分,得再想想办法。”   这件事的关键在淑红红罗娇娇,淑红还好,成不了大事,罗娇娇他看着都觉得不简单,想把罗娇娇揪出来,就得跟国安纺织厂上面的人联系,还得是一个既压得住罗娇娇,又愿意帮忙他们把罗娇娇供出来的人。   想找到这么一个人,还真不容易。 第112章   汤天栋的人脉主要在市里, 县里认识的不多,大部分是做生意的时候结识的,这种生意伙伴靠不住, 也不会帮忙。   思来想去, 他倒是想到了国安纺织厂的一个人, 很久没联系了,就是不确定对方会不会帮自己。   他抱着一丝希望, 第二天起来就过去找那个人。   汤天栋从国安纺织厂离开的时候,有个人和罗娇娇走出来,目送着他走远。   那个男人担忧道:“他的背景不一般,要是闹到上面, 到时候会很难办。出事这么多天, 他一直没找家里帮忙,如果找了, 我们……”   罗娇娇面露凶光:“那就在汤家人出现前,让他彻底没有翻身的机会。我们都做到这份上了,就没有回头路, 不想摊上事, 就趁此机会扳倒汤家, 反正他们之前也留过案底,不敢把丑事再抖出去。”   那个男人不说话了, 依旧满脸忧色。   他听说,现在□□,是汤天栋的舅舅。   而这一带的安宁,曾是汤天栋爷爷打下来的, 要不是县委换了一批人, 他们这次很难得手。   他们这次冒着巨大的风险做这件事, 一旦被查出来,什么都完了。   ***   汤天栋中午回家时,脸上的表情虽然没有前几天那么沉重,但也不轻快。   林晓知道他失败了,没说什么,默默去厨房烧菜给他吃。   家宝看出爹娘最近心情不好,小小年纪就会安慰人:“爹,我们家会没事的,家宝是福娃,会给家里带来福气。”   这些话都是别人哄家宝的,他自己也知道,但大概是为了给汤天栋一个心理安慰,还是这么说了。   汤天栋抱着他,肯定道:“对,我们会没事的。”   他一个吃过苦的人,自己倒没什么,担心的是林晓和家宝受不住这种苦日子。   父子俩说话间,有人在门外敲门。   现在只要有人找过来,林晓心里都会咯噔一跳,夫妻俩对视了一眼,汤天栋出去开门。   看到门口站着的人,家宝高兴的叫出声:“太爷爷!”   汤天栋惊讶道:“爷爷,您怎么来了?”   “我要是再不来,你们三个的日子还怎么过下去?”汤老爷子扫了一眼屋子,没踏进去,而是说,“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怎么不写封信告诉我?”   “你的事我都听说了,别说那些没用的,你小子再有本事,双手也不能通天,在人脉这方面,跟我比,还是嫩了点。”   不等汤天栋说话,他又说,“把东西收拾好,跟我回家去住。几年没回来,我倒是想看看,哪个人这么大的胆子,连我的房子都敢没收。”   “做好的饭菜就放桌子上吧,自己家在县城里,就要待在家里吃饭。”   汤天栋回城以后一直经商,没有从政,在县委那边没有熟人,老爷子就不一样了,他在这里扎根多年,人脉广,县委的老一辈人都认得他。即便人换了两三批,依旧有分量。   汤天栋没说什么,让林晓和家宝简单收拾一下,就跟着老爷子离开了。   本来过来的时候,什么东西都没带,所以回去也是两手空空。   汤老爷子是让司机开车送自己过来的,好几个月没见家宝,有点想念了,就下来县里看看。   市委给他配了两名警卫。   上了车,老爷子抱着家宝左右看:“让太爷爷看看,都瘦成什么样了。都怪你爹没本事,这么多天了还没解决问题,让你们母子跟着吃苦。”   家宝听不懂老爷子的真正意思,还以为他在骂汤天栋,开口维护:“不能骂爹,爹对家宝可好了。”   “你这兔崽子。”汤老爷子气笑了,骂中带夸,“这么小就向着你爹,不枉你爹对你这么好。”   “不过你爹这次确实该骂。”汤老爷子当着林晓的面,直接数落汤天栋,“他这小子还以为自己翅膀硬了,能解决问题,结果磨磨唧唧的,自己被欺负了还不知道。”   自家孙子那可是看着长大的,别的不说,品行方面绝对没问题,不可能为了那几块钱卖假货害别人,这是别栽赃陷害了。   汤天栋一声不吭,默默听着汤老爷子的教训。   到家时,警卫早就把院子打扫干净了,门也换了一道新的。   老爷子的这辆车是红旗牌轿车,县里出现的第二辆,邻居们知道坐得起这种车的可都是有权有势的人,纷纷站在门口围观。   福来服装厂出事这么久了,一直没有解决,他们挺好奇汤天栋会怎么渡过这个难关。   林晓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厨房做饭菜,汤老爷子看到她忙活,忍不住又把汤天栋说了一顿。   林晓都听得见的,老爷子在这事上向着自己,她还挺诧异。   吃完午饭,县委那边就有人过来了,对于汤天栋回家的事没说什么,只说县委书记许阳林请他们过去叙叙旧。   老爷子让汤天栋和林晓换身衣服,坐车过去,一名警卫留在家里守家,另一名警卫跟着去许阳林家。   开车也就二十分钟的路程,刚到居民楼外,就看到许阳林站在门口等,看到老爷子来了,许阳林先是行了个标准的军礼,然后热情的上前握手:“叔,你来了。”   老爷子亲密的拍拍他肩膀:“你小子,几年不见,有长进了。”   许阳林四十几岁了,听到老爷子这称谓,笑了笑:“叔,外面冷,进屋再说吧,饭菜刚做好。我都不知道您要来,不然就去车站接您了。”   汤老爷子招呼汤天栋和林晓上前:“来,跟你们许大哥打个招呼,以后在县里做生意,还得让他帮忙一二呢。”   然后跟许阳林介绍:“这是我孙子汤天栋和孙媳妇林晓,我牵着的这个小毛崽子,是曾孙。“   “天栋都长这么大了啊,要不是您说,我在外面单独见到根本认不出来,多年过去,您曾孙都有了,好福气。”   “你们好。”许阳林也是第一次看到汤天栋,和他们夫妻俩握完手就叫人赶紧进屋烤火。   林晓注意看了一下,许阳林走姿笔直,看着当过军人。   许阳林家里也有两个孩子,他结婚晚,大女儿十二岁,小儿子才六岁,看到家宝都非常喜欢,一口一个弟弟,拉着人进屋一起玩玩具。   许阳林的妻子叫王美仙,在妇联工作,脾气温柔,看到客人来了忙里忙外的招呼。   许阳林说:“我刚过来县城两个月,都不知道天栋在县里开厂子,不然早过去拜访了。”   许阳林也是最近刚调任过来的,要不是老爷子回县城找他,压根就不知道自己有熟人在。   “见个面就认识了。”老爷子问他,“怎么调过来这边了?”   “工作调动,我自己申请过来任职的,对这块地方有感情了,想把它慢慢变好。说来我跟汤叔您好久没见了,真怀念我年轻的时候……”   汤老爷子也感慨:“那时候你还是个毛头小子,傻乎乎的,我以为你这辈子就在部队里待着了,没想到你退伍后又去读大学,从政来了。不过我早就看出你会有出息,当时还夸你来着……”   两人聊起过去的事有说不完的话,从他们的聊天内容来看,林晓才知道许阳林并不是汤家的什么亲戚,而是老爷子手下的一个兵,年轻时莽撞,犯了点错误,老爷子把他保下来了,后来在战场上又被老爷子救过一命,感激在心,就认做叔。   王美仙把厨房重新收拾一遍,就叫他们过去吃饭,虽然刚吃过,不过饭菜主人家准备了,总得吃两口表达一下感谢,就简单吃了点儿。   许阳林刚过来没多久,房子住的是单位分下来的,家里也很朴素,桌上就一份肉。   林晓和王美仙先吃完,汤天栋他们还在喝酒聊天,就出去客厅里坐。   王美仙给林晓削了个苹果,林晓说:“嫂子,不用客气,我自己来。”   “你是客人,快点坐着,削苹果多大事啊。”王美仙听她口音不一样就问,“你不是咋们这块地方的人吧,说话没口音。”   “我是宁安镇龙福大队的。”   “啊,本地的。”王美仙更好奇了,“那肯定是出去外面读过书了,普通话说得特别标准。”   头一回见面,林晓也不好意思直说自己没出去过,只是笑笑:“嫂子说笑了,我学历不高。”   王没=美仙只当她是谦虚:“你们年轻一辈遇到了好时候,比我们读书多,哪里像我,就读了几年。”   “我记得宁安镇风景很好,听说这两年发展起来了,现在集市是不是都变得不一样了?”   王美仙主动找话题,林晓就跟她聊宁安镇的风土人情,没涉及私事,两人聊得还不错。   喝完酒老爷子就要回去了,许阳林夫妇把他们送到门口:“叔,路上慢点,过两天我去家里拜访您。”   老爷子说;“我过几天就回市里,你跟天栋年纪相差不大,在这地方也没几个亲戚,既然认识了,就多多来往,双方多个亲戚。”   “一定的,现在认识了,以后肯定多走动。”   双方从见面开始都只字不提服装厂的事情,但送老爷子上车的时候,许阳林说了:“叔,放心好了,天栋的事我肯定给您查好。”   老爷子点点头:“辛苦了,以后有空多去市里找我。”   许阳林的两个孩子恋恋不舍的看着家宝:“家宝弟弟,下次过来找我们玩,我们一起去河里捉鱼。”   家宝开心的回应:“好呀,哥哥姐姐也要去我家找我玩。”   送走老爷子,许阳林才跟王美仙回去,王美仙问:“你才刚上任没多久,根基还不稳,会不会得罪人啊?”   福来厂的事她多多少少也听说了一些,闹得挺大的,老爷子没明说,也知道他们因何上门来。   许阳林说:“汤叔的家教我信得过,这次天栋肯定是得罪人了,就是帮个忙的事。一个大厂子被别人暗中搞鬼不是小事,现在国家正大力鼓励个体经济的发展,以后整个县的经济都得靠这些厂子发展起来,我需要做出政绩,带头去支持工商业的发展。而且如果天栋真是被冤枉的,我正好可以趁着这个机会多多敲打其他人,不然以后风气都败坏了。”   王美仙觉得他说得有道理,政.治上的事她也不了解,知道王阳林有自己的考虑,能解决好,   就没说什么了。 第113章   老爷子在县里住了一个周才离开, 期间许阳林一家真的来上门拜访过一次。   老爷子回去没几天,服装厂的事情就有了结果,县委两个人被降职调走, 国安纺织厂包括罗娇娇在内的多名员工被辞退, 他们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制造假货、污蔑他人, 引起社会恐慌的罪名,不出意外, 要根据罪行大小蹲几年局子,当初收钱闹事的那些人也要受到相关处罚。   福来服装厂和房子交还给汤天栋,服装店也可以继续开。   汤天栋和林晓忙着写材料、申请书,各种乱七八糟的, 忙活了几天才结束。   去县委跑动的最后那天, 他们去办公室见了许阳林一趟。   许阳林问他们:“罗娇娇那些人,你们打算怎么处理, 再调查半个月,取证清楚了,就能定罪了。”   “该怎么定刑就怎么定吧, 我这边的想法是刑罚只能增不能减。他们敢这么肆无忌惮的做坏事, 为一己私欲搞垮别人, 如果不从重处罚,以后其他人还会效仿。”   汤天栋其实猜不太透许阳林的想法, 算是劝他:“叔,这几年经济发展飞速,如果县城的经济能跟上国家发展的步伐,或者是表现突出, 那都是您的功劳。现在正是扶持个体经济的时候, 不能让国营的独占鳌头。而是应该发挥它们的引导作用, 共同发展进步。”   “老一辈的人总觉得新的厂子会危害他们的利益,可一家独大是发展不起来的,我们得拿长远的目光去看待未来,小厂子发展起来,也有利于大厂破旧迎新,做出更好的成绩。”   这次罗娇娇敢有恃无恐,那肯定也是上头的睁只眼闭只眼。   其他纺织厂开了,难免会损害到国安纺织厂的利益,福来纺织厂因为发展最快,被杀鸡儆猴,以后其他小厂子还有可能继续被打压,这是汤天栋不愿看到的。   “叔,我们服装厂的衣服跟国安纺织厂都是不重样的,没有去恶性竞争。想要获得发展,应该要调动大家的生产积极性,给市场营造良性竞争的氛围。”   汤天栋的想法和许阳林想的完全一样,这几年经济如雨后春笋般起来,县城如果能趁着这个东风去发展,对人民是有利的,大家的生活水平提高,不仅过得好,还有利他的政绩。   “你放心吧,我不会偏袒任何人的。”   确认许阳林的意思后,汤天栋和林晓就回去了。   许阳林能坐到这位置,那肯定有他自己的本事,汤天栋不担心到时得不到一个公平的结果。   ***   这次被打压,福来纺织厂可谓元气大伤,虽然已经证明清白了,可到底产生过恶劣影响,失去了很多人的信任,好几个布厂都不愿意卖货给他们了,一大半的员工怕再出事牵连自己,纷纷离职。   第一批老员工走了一半,对厂子很不利,但也没办法,林晓和汤天栋重新招工。   招工信息发出去三天,就来了一个人应聘。   说白了,大家都在观望。   许求贵看情况不妙,主动推荐自己靠谱的几个亲戚:“厂子,我家那几侄子侄女手脚灵活,学东西很快,有两个初中毕业呢,如果您愿意,让他们学几天,就会操作机器了。”   许求贵这人知恩图报,现在厂里也缺人手,顺水推舟帮他亲戚安排工作是件小事,不过有了淑红这个亏在前面,现在收员工还要看品行,所以汤天栋就让他把人带过来应聘,如果符合要求再录用。   许求贵带的人不多,四个,汤天栋按照标准选人,最后录用了三个。   店里连着三天无人光顾,林晓就暂时关了,到厂里帮忙。   下午的时候派出所让汤天栋过去一趟,林晓在车间指导新员工使用缝纫机,家宝和林顺利跑进来:“娘,爷爷奶奶来了。”   “谁?”两边长辈的称谓一样,林晓一时反应不过来家宝说的是谁。   “是爷爷奶奶啊,从宁安镇过来的。”   爹娘来啦?   林晓交代了新员工几句话,匆匆忙忙的跑出去看,果然是林旺财和岑春花,夫妻两风尘仆仆的,看着非常疲惫,在寒风中打哆嗦。   刚刚经历过打击的林晓看到他们热泪盈眶:“爹,娘,怎么在外面站着?快去办公室,里面有炭盆。”   把人带到办公室,又倒好茶让他们暖和身体,林晓才问:“家里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暑假的时候她带家宝回老家几天,让林旺财到县里住一段日子,嫌麻烦没来,现在大冬天的都跑过来了。   林旺财四处打量着办公室,有点茫然:“闺女,你们厂子没关吗?”   岑春花也觉得奇怪,刚刚她看了眼,车间里还有人上班呢:“我跟你爹听说你们的厂子摊上大事了,所有东西都被没收,在家里坐立不安,就来县城找你。现在这是什么情况?”   厂子开了两年,一直没啥事,有些衣服还运到镇上卖了,宁安镇的人都知道林晓小两口做出来的衣服好,可前些天从福来纺织厂出去的衣服全都被收起来了,所有人都说是假货。镇上做小生意的人也明显变少了。   岑春花问了那些卖衣服的人,他经常去县里,都说福来纺织厂的厂长一家进局子了,还有的说因为厂长一家祸害太多人生病,被打死了,反正说什么的都有。有流言出来肯定不是空穴来风,连队里头和镇上的纺织厂都是这么说的,为此岑春花还失去了工作,马不停蹄的跑来县里了解情况。   下车以后,岑春花还问了车站旁边摆摊的人,确实有这么一回事,凭着上次的记忆一路走到家门外,是关着的,又拿着东西跑过来厂里看,看到家宝和林顺利两人在院子里玩,才松了口气。   可岑春花也发觉,跟上次比,确实有哪儿不一样了,人好像变少了,外面也冷冷清清的,去年过来,还有人在厂子外面卖吃的呢。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林晓没想到这事这么快就传回去了,看到爹娘这么担心自己,就把情况简单说了一遍,末了,她说:“这件事都是罗娇娇搞的鬼,不过已经解决了,给她们的惩罚结果这几天就会下来。”   岑春花猛的站起来,怒气冲冲的:“怎么又是罗家?她们是真跟我们过不去了是不是,我们哪儿招惹她们了,做出这么恶毒的事来?要不要亲家来了,在县里有认识的人,你们这回可就真被害惨了。”   难怪呢,难怪之前在村里看到她躲得远远的,最近几天趾高气昂,原来就是他们一家人做的坏事。   林旺财也皱眉:“之前还觉得老根人不错,没想到他们家这么小心眼,做错了事还恶意报复。”   大概是没想到罗娇娇能坏到这程度,岑春花把人骂了一通,心有余悸道:“幸好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她们这回栽着了,以后就不敢再作恶了。”   林旺财:“不是说罗娇娇怀孕了吗,会不会看在她有身子的份上,不判刑。”   “等天栋回来了才能知道。”   罗娇娇不算是主谋,又怀着个大肚子,肯定会适当减刑,但林晓并不可怜她,也不想让她这么轻易的脱罪。罗娇娇这人恶毒得令人发指,要是让她好过,以后指不定还得干出什么更坏的事来,最好是让她一辈子待在牢里出不来。   知道厂子只是遭受了点损失,人没啥事岑春花和林旺财就放心了,不过她们也是这时候才体会到开厂子的不容易,之前林晓给钱都拿着,这次过来反着把自己存下的拿给她们夫妻两补贴家用。   林晓没收:“娘,你这是干什么呢?钱我们还有。”   “收着吧,你们的名声已经受损,这一两年内衣服很难卖出去,到时候需要用到钱的地方多着,我跟你爹能帮的也就只有这么多了。”   林晓自然是不会拿的,可岑春花硬塞,恰好汤天栋回来了。   “岳父岳母。”看到他们,汤天栋也有点惊讶,换了双鞋子,进屋烤火。   岑春花趁机把钱塞进林晓口袋,然后问汤天栋:“罗娇娇的事怎么样了?”   汤天栋回答:“判了五年。”   本来是三年,被他争取到五年。   五年也不长,不过她一个女人,坐过牢的话,出来也没什么出息了,给个教训,希望出来后能改过自新。   汤天栋对岳父岳母很信任,把其他人的量刑也说了。   坏人都得到惩罚,岑春花和林旺财心里的大石彻底落下。   晚上下班前,何珍英过来接林顺利,林晓叫她过去家里一起吃顿饭,因为岑春花和林旺财来了,何珍英就过去。   吃完饭,何珍英说要回去洗澡休息,没待多久。   岑春花和林晓到后院整理菜园,问:“珍英和孟老师怎么样了?”   林晓诧异道:“娘,你怎么……”   “孟老师在队里那时候大家就看出来了,但是因为孟老师在,大家不好意思议论太多。珍英搬来县里那时候,有人看到她和孟老师坐同一辆车了。一个寡妇,另一个是文化人,村里人嘴又碎,成不了。现在都搬到县里,顾虑少,也不知道还有没有联系。她一个人过日子不容易,丈夫死了这么多年,是时候再找一个人搭伙过日子了。有了新家,其他人才不会觉得珍英勾引自己丈夫,就算她跟孟老师没成,你也应该劝劝,对顺利对她都好。”   何珍英和孟坤廷的事林晓没怎么太注意,只记得孟坤廷经常过去帮忙,时不时送点东西,在学校里也格外照顾林顺利。   两人的感情肯定没断,而且看着孟坤廷的喜欢多一些,但能不能走到结婚那一步,很难说。   “娘,这事就让何嫂子自己决定吧,我们局外人看不明白,也插手不了。”   想不想结婚,何嫂子肯定心里有答案的,真能成,不用外人催,自己水到渠成。   “说的也是,我们家里都一地鸡毛,哪有功夫关心别人的事。”岑春花岔开话题,“你这肚子两年了还没动静,还不打算要吗?”   话到此处,她压低了声音,欲言又止,“是不是汤女婿他身体…如果有问题的话,我让你外公帮忙找药,他认识能让人怀孕的药,帮过好几个没法生育的人要了孩子呢。”   当初岑春花嫁给林旺财,家里穷,加上生了林晓差点丢掉命,身体受损才不打算多要几个,可林晓不要孩子的话,她就想不明白了,家宝不是亲生骨肉,得要一个属于两人的孩子,这样两人感情才能更进一步,对汤家那边也有交代。   男人嘛,刚开始的时候都说不在乎,久了还是会有点介意的,有了孩子家庭会更和睦。   “趁着你们现在年轻,赶紧生,等年纪大了对你身体也不好。”   林晓脸有点红,结婚这几年,汤天栋对那方面的需求只增不减,每周至少五六次,每次都很持.久,要孩子肯定是没问题的。她没想到岑春花会误会成这样,赶紧给汤天栋证明清白:“是我不愿生的,不是他的问题,之前我一直吃药,不过最近已经不吃了,要是跟孩子有缘分就生。不管怎么样,也得等厂子重新稳定下来再说。”   “你的事情,娘就不说那么多了,自己好好考虑,趁我跟你爹还年轻,能帮你们带孩子,早点要。”   母女俩说话间,林晓看到苏志明过来了,抬头看了眼。   岑春花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   院墙不高,苏志明也看到她们了,走到后门,站在贴墙外问:“我可以进去说几句话吗?”   在宁安镇那段日子,林晓和苏志明接触不多,在县里做邻居也没说上几句话,但见面都会打招呼,两家之间没到对方家里走动过,这次他来估计是为了罗娇娇的事,林晓把门打开。   苏志明站在门外没进来,面色很疲惫:“林晓,我就不拐弯抹角了,我是为了娇娇的事情来的,她做错了事,但这几天身子不好,能不能让她现在家里待一段时间,等身子恢复了再进去。”   林晓不为所动:“苏先生,我不知道陷害我家的事你有没有参与,但你跟罗娇娇是夫妻,她在做这件事的事情你应该能察觉出来,当时没有去阻止,现在却反过来求情。我跟我男人不是菩萨,如果运气不好,现在在牢里坐着的就是我们。我是不会同情她的,求开恩这种话你应该去找派出所的人说,他们比我更懂法律。”   苏志明神情有些难堪,哪里他都去过了,就剩林晓这儿。   他跟罗娇娇还是有所区别的,分得清是非,明白做错事就得承担后果,罗娇娇坐牢无可厚非,但毕竟是他媳妇,从前再怎么争吵,也有点夫妻情分。罗娇娇这几天受到打击,身体不好,心情也不佳,他怕人进去了会做傻事。   牢里那些人都不是善茬,罗娇娇现在身子矜弱,根本遭不住。   虽然难以启齿,但他还是不得不再次低三下四的请求:“娇娇的孩子前几天没了,命也差点跟着丢掉。我知道你们恨她,但能不能看在她刚失去孩子的份上,让她在家里养几天身体,你们放心,我不会让她跑的,等她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我会亲自送她进去。”   岑春花瞠目咂舌:“孩子…没了吗?” 第114章   一说到孩子, 苏志明的心就像被人生生剜了一刀,痛得不行。   比起婚前婚后各种闹脾气和自己不合的罗娇娇,他对这个属于自己血脉的孩子有更深的感情, 一直期待他的到来。   结果罗娇娇摔了一跤, 说没就没, 他消沉了好几天才不得已接受这个事实。   孩子没了以后还会有,现在最重要的是让罗娇娇恢复好身体, 他没保护好孩子,有责任去保护妻子,所以汤天栋和林晓网开一面的几率再低也要跑过来一趟。   这种家事本不应该告诉外人,尤其是刚结仇的林家, 只会让他们幸灾乐祸, 可苏志明也没别的办法了,如今只有汤天栋和林晓开口才能让罗娇娇暂时在家休养一段时间, 沉痛道:“能不能……”   “你回去吧,我是不会放过罗娇娇的,她曾经想置我于死地, 而我这人有仇必报, 绝不会可怜她。”   起初林晓也很惊讶, 那个孩子都六七个月了吧,还有不久就到临产期了, 可这个孩子没能来到这世上,兴许就是上天给罗娇娇的惩罚,她是罪有应得,不可能因为她失去了做母亲的机会自己就网开一面。   一旁的岑春花不忍的叹息:“孩子以后还会再有的, 好好开导她, 出来后可别再做傻事了。”   林晓又说:“苏志明, 你难道就没想过孩子流掉是谁的责任吗?月份都这么大了,她还成天往外跑,还有精力来搞垮我们家,兴许在她心里,这孩子根本就不重要。能不能生下来,她也不在乎。”   她经常看到罗娇娇挺着肚子骑自行车,也听胡大姐他们说过,罗娇娇都有孩子了,还成天穿紧身的衣服,做运动保持身材,每天和苏志明的争吵声扰得所有邻居都睡不好觉。   本来这时候她已经是待产期了,还去厂里让人做假货,天天乱走动不消停,这不是自作自受是什么?   这些话一阵见血,戳中苏志明的心窝,他的脸色刷的一下惨白。   从知道怀上孩子的那一刻,罗娇娇每天情绪都很差,动不动发脾气,也没有对肚子里的婴儿上过心,流掉那天她非要出门,他拦了好久都没成功,还被打了一巴掌,想起来脸都是火辣辣的。   这时候听到动静的汤天栋终于赶过来了,箭步冲到林晓身前,面色不善的问:“有什么事吗?”   苏志明面色苍白:“打扰了。”   他失魂落魄的走回去,这段本就鸡零狗碎的婚姻在这一瞬间显得更加脆弱,一击就碎。   他之前就是告诉自己说因为罗娇娇漂亮又优秀,所以眼界高了一点儿,瞧不上他没作为,处处挑剔,可或许罗娇娇从一开始就没喜欢过他,都是为了城里的户口,不然怎么可能有孩子了还跟厂里的领导眉来眼去。   也许那个孩子……   苏志明不敢细想,越想只会让自己更痛苦。   他以前觉得最漂亮的人是林晓,可当时嫌弃她未婚生育,觉得她私生活乱,看不上眼,可都结婚以后,做了两年邻居,看到林晓和汤天栋每天都很恩爱,从没吵过架,就连家里出事,他看到的都只是林晓紧握着汤天栋的手,一句怨言都没有。   那时候他才知道,长相、学识都跟一个人的品行无关,只有接触久了才看得出来一个人怎么样。他喜欢漂亮的女人,可并不是每一个长得好看的都适合他。   汤天栋转头问林晓:“没事吧?”   刚刚顾着和岳父聊天,他没能及时发现苏志明过来了,看到的时候,吓了一跳,怕苏志明会做出什么事来。   林晓摇摇头:“没事。他过来替罗娇娇求情,我没答应。”   汤天栋冷笑一声:“都到这个田地了,还想减轻她的刑罚。”   “罗娇娇的孩子没了。”林晓叹了口气,“不过这是她自己的问题,我们不需要愧疚。”   汤天栋把门锁上,搂住她肩膀:“回去吧。”   ***   岑春花和林旺财待了十来天,在县城住不习惯,春节又想在村里过,就先回去了。   大巴发动以后,岑春花把林晓给的那一小袋瓜子打开,准备嗑来解解闷,结果发现里头夹了几张钱,她背到一边偷偷拿出来看,是当初给林晓的那一百多块,不仅原封不动的还回来,还多了五十。   岑春花的眼睛顿时就湿了,抬手擦眼睛。   林旺财偏头问:“怎么了?”   岑春花:“小宁这丫头,自己的日子都苦着,还给我们钱。”   林旺财叹了口气:“闺女给的就留着用吧,但愿厂子的生意能像过去那样红红火火。”   ***   自从苏志明上门来求情,后面断断续续也有其他人过来,林晓一点都没心软,冷着脸把人全打发了。   之前参与的那些人该怎么罚就怎么罚,不管说得多惨,她都无动于衷。   大概是因为这件事牵连了很多人,好几个蹲局子去了,没人敢再来闹,就这样风平浪静的过了一段时间,服装厂慢慢的重新步入正轨。   又是一年过去,县里发生的最大变化有两件,一个是私营厂子的数量变多了,也不再局限于纺织行业,另一件事是广播也发展起来了。   县里成立了广播电台,每天早上、中午都会固定播报国家发生的重大新闻事件。   林晓每天坐在汤天栋自行车后座的时候,都会认真的去听广播里的新闻。   这种感觉非常奇妙,之前不生活在这个年代,平时有空时她不会特意去查这年代的相关事情,而现在真真切切的生活在这里,感受着它的一点点变化,那种激动感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   现在没有手机,人们最大的乐趣就是听广播,生活节奏很慢,每天虽然累,但活得很惬意。   每天晚上下班吃完饭她都会和汤天栋出去散散步,享受属于两人的独处时光。   这一年盈利还不错,县里出台了新政策,大力支持个体商户的发展,厂里盈利不错,汤天栋买了一台相机,有空就给她和家宝拍拍照,再把底片洗出来。   墙上的照片记录着他们一家人的变化。   这天晚上林晓跟往常一样去河边散步,回来的路上遇到了王美仙,旁边还跟个很有气质的妇女,王美仙看见她就把人叫住:“林晓,来散步呢,正好我明天有事想过去找你,现在碰着面,就跟你直说了。来,给你们两个介绍一下,这位是我们县城广播电台的于台长。”   说完又把林晓拉过去:“于台长,这就是我跟你说的林晓了,本来想明天过去家里找她,问问她的意见再去见你,现在正巧碰上,就不用麻烦了。”   最近这一年汤天栋和许阳林经常来往,两家走动频繁,林晓和王美仙关系还不错,听到自己要被她介绍给电视台的人,正一头雾水,于台长主动伸出手打招呼:“你好,我叫余秀燕。”   林晓跟她握手:“你好,我叫林晓。”   一开口于台长的眼睛就亮了:“美仙,你的眼光不错啊,林同志普通话非常标准。”   说完介绍了自己的来意:“我们电视台最近缺播音员,想找普通话标准的去播新闻,美仙跟我提起过你,本来想亲自上门见一见的,现在虽然有点仓促,不过好在见着了,就当着你的面直说了。”   现在的广播还没那么发达,地方台都是听上面的播完了才转播,播音员不仅要记忆力好,一字不差的转播,还得字正腔圆,发音标准。每次播新闻都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现有的几个播音员有时候一工作就是连续十几个小时,并且都是从市里调下来的。   人手极其紧缺。   恰好于台长因为许阳林的原因,和王美仙认识,知道她认识的人多,就试着问了有没有合适的人选推荐给自己。   王美仙第一时间想到林晓。   于秀燕见到人以后,发现林晓音色是真不错,非常符合她们的要求。   不等林晓回答,又说:“这件事你可以回去好好考虑,想好了再给我答复。你没学过广播的相关知识也没关系,我们会有人教你的,等你熟练了再开始播新闻。你们年轻人学东西很容易的。”   林晓没想到王美仙会推荐自己去当播音员,而且于台长对她印象还不错。   她并没有急着去拒绝,笑着回:“谢谢于台长的肯定,我会好好考虑的。”   于秀燕几乎是当她答应了:“我们电台的地址你认识吗?如果想好了可以去那边找我,或者我去服装厂找你。”   “认得地方的,过几天我去找您吧,先看看电台的运作,如果我能做得来再给您明确的答复。”   “好的,林晓同志,我们非常欢迎你的加入。”   于秀燕已经从王美仙口中听到了林晓的很多事情,了解到她在运用机器方面得心应手,因此一点也不担心她不会播广播。   县里的电台刚起步,对播音员的要求没那么高,现有的也都是培养起来的。   和于台长、王美仙道完别,汤天栋问林晓:“媳妇,你想去电台工作吗?”   三年了,林晓只要一个表情他都能猜出她的想法,虽然这种事情不好当面拒绝,但他看出林晓其实是有点想法的。   老夫老妻了,林晓就没有隐瞒,直说心里话:“现在厂里人手充足,员工们都会使用机器了,你那边的事情也没那么忙,我挺想去试一试的,不过还在考虑中啦,也许于台长只是客气一下而且,没决定好的事,谁也说不准。”   其实她早就有换工作的想法了,尤其是发生了被举报卖假货那件事后,她觉得夫妻两都在服装厂工作,人脉有限,遇到什么事都很难去快速处理,得有一个人在体制内工作。   她没想过自己有一天被人邀请去当播音员,这是她从没涉及过的领域,感觉挺好玩,能突破自己,关键这份工作是体制内的,符合她的要求。   他们俩的人脉,得分散在不同领域。   但服装厂的生意蒸蒸日上,以后汤天栋会很忙,得一个人处理所有大小事务,她离开的话他就失去了一个得力助手,所以很纠结。   汤天栋停下脚步,看着她的眼睛认真说:“媳妇,你想去做什么就做什么吧,不用顾虑我。你的决定我都支持。” 第115章   林晓再三考虑过后, 还是去广播电台见于秀燕了。   于秀燕很高兴,带着她走了一圈,了解电台的运作情况。   其实操作不难, 就是得花时间, 而且工作要仔细、专心, 不能出差错。   林晓说:“台长,我觉得这个活我能做得来, 如果你们实在缺人手的话,我愿意留下来学习,到时候你觉得合适了我们再谈工资和其他事情。”   于秀燕很高兴:“林晓同志,感谢你的信任, 从今以后你就是我们电台的一员了。入职手续今天就能办, 我带你去办公室填资料,有什么问题你都可以问我, 我给你解答。”   钱的话林晓自己不缺,但她也不想拿太少,所以就直接说出自己的要求了, 不多, 就两样, 工资方面要和其他员工一样,并且之后根据工作量和工龄逐步提升。每天下班以后除非有特殊事情, 其他的个人自由时间,不会加班,真要加班的话电台得给加班费。   她是个直接的人,于秀燕也很爽快, 都答应了, 第一天先让她四处转转, 熟悉流程,第二天再正式上班。   林晓在电台学习了十天,于秀燕根据她的工作表现,决定让她开始播新闻。   林晓主持的是晚间新闻,下午两点其他人准备好新闻稿,五点的时候准时播出,第一次播的时候情绪和声音都很稳定,于秀燕一直在旁边守着,发现没什么问题,之后就放心交给她了。   电台的同事人都很好,林晓这边的新工作很顺利,汤天栋那儿也一样,服装厂的效益越来越就好,又扩建了两个新车间,不断招收新员工。   这天林晓从电台下班回去,时间比较早,她就去厂里找汤天栋,遇到了两个熟人。   王永胜和马大强。   将近三年没见,看到对方都觉得变化了很多,王永胜还是像过去那样,把林晓当成自己的徒弟,说话语气一如既往:“林晓,我听说你去电台当播音员了,刚刚还从广播里听到了你的声音,不错啊,结婚以后,越来越出息了,反倒是我这个师傅,一直就是个小修理工,什么进步都没有。”   “真羡慕你们年轻人,学东西快,什么都能去做一做,眼界广。”   林晓拍他马屁:“您修理机器的技术都炉火纯青了,不知道教了多少人出去,既培养了修理人才,还为服装行业做贡献,我这里学一点,那儿学一点,什么都没真正学到。学东西主要是精和专,不在于多。”   这话王永胜爱听:‘两年多不见,你的口才都变好了,不愧是播音员。”   打完招呼,林晓回归正题:“话说回来,您和大强怎么有空来厂里找我们了。”   “这不是你们服装厂这两年的效益很好嘛,卖出去的衣服比我们国安的还受欢迎,领导就让我带大强来学习学习。话说你们还缺人吗,大强这两年一直没升职,厂里的技术工越来越多,他也没办法调到别的岗位,这样待到老没啥出息,不然让他在你们这儿干几年。”   马大强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师父,您这怎么像硬把我塞进来似的,林晓还没说他们缺不缺人呢。”   尽管很久没见了,看到她们还是像过去那样亲切,林晓没跟汤天栋商量,就自己决定了:“来啊,我们扩建了两个车间,正缺人呢。”   王永胜看着汤天栋:“汤厂长,你的意思呢,这事林晓能自己拿主意吗?”   汤天栋:“媳妇的意思就是我的意思。”   王永胜笑了:“看来林晓这婚是结得真不错,家庭地位挺高。”   “之前在宁安镇的时候,我就觉得你这丫头是大富大贵的命,果然是这样。”   ***   晚上,林晓请王永胜和马大强去家里吃饭,提前回家去菜市场买了一堆好菜招待他们。   王永胜真是来学习经验的,待了大概半个月就回去了,马大强留下来工作。   春节的时候,林晓一家回龙福大队过,买了双响儿回去放,还带了厂里的新衣服回去,年味很足。   大概是因为这两年家里富裕起来了,是村里第一个住上砖瓦房的人家,原本疏远的亲戚都慢慢亲近起他们来,过年的时候,杨美丽还主动送了他们一只鸡一只鸭。   听岑春花说,这两年杨美丽对他们家的态度好了不少,往来变得越来越频繁,就连服装厂出事的时候都没跟着其他人踩一脚。林建平更是三天两头就到家里吃饭。   大概是大家的生活水平上来了,偷鸡摸狗的事没有再发生,人也变得和善了不少。   林晓住在县里很少回来,没有过去那么讨厌村里的人了,为了能让其他人多帮衬自己家,还给关系比较亲的人都送了一套衣服。   大伙儿得了好处,在他们回县里的前两天都到家里回送礼物,送什么的都有。   杨美丽和林义国到家里找他们,吞吞吐吐半响,林义国才说明来意:“林晓,二娃暑假结束就要上初中了,他成绩还不错,我跟你大伯母商量过,县里的教育比较好,想让他去县里考试读初中,他一个人在外面什么都不懂,周末放两天假也回不来,路费又贵,来回折腾麻烦,你看能不能周末的时候让二娃借住你们家里头?学校我们还没联系好,县里的初中又难进,你有没有认识的人帮个忙什么的。”   求她杨美丽很不好意思:“如果帮不上的话也没关系,我们再想想办法。可做父母的都想让自己的孩子过得好,我们深思熟虑之后,觉得县里好才想着让二娃去读书的,你是他堂姐,如果能帮的话,我们感激不尽。”   这不是一件小事,联系学校的事好说,就是林二娃周末住宿的事情难办,偶尔过去吃饭她是欢迎的,但肯定不能直接安排进家里的,这意味着林晓要多照顾一个人,而且多出一个人她也怕汤天栋和家宝不自在。   林义国也知道这件事为难她,改口道:“我记得学校周末能住学校的,到时候就让二娃住学校,有空的时候你多照顾他一下就成,偶尔去学校帮我们看看他过得好不好。”   杨美丽附和:“对,就让二娃住学校吧,不然太麻烦你们了。”   都是自家人,能帮就帮,林晓过去对他们有怨,但随着时间流逝,已经没那么计较了,加上林二娃就是个无辜的小孩,就同意了。   林家的后辈教育程度越来越高,变得有出息的话,对家族来说也是一件好事,至少不会再像这老一辈一样小肚鸡肠,各种使坏。   听到她同意,杨美丽和林义国松了口气,夫妻俩欠人情心里不安,又怕林晓回去后把事情给忘记了,送了两条腊肉做谢礼。   ***   从老家回去没多久,何珍英上门来报喜讯:“林晓,我和坤廷准备结婚了,酒席下个月办,在家里头简单摆几桌,到时候麻烦你提前两天过去帮忙,我也没几个认识的人,办酒席事情又多,就只能辛苦你帮一帮了。”   林晓先是诧异,而后由衷为她高兴:“嫂子,你要结婚了,恭喜啊。到时候日期确定了你跟我说,我肯定去帮忙。”   “那就先这样了,我还得去通知养殖场的其他同事,晚些有空再过来找你聊聊天。”   林晓看着何珍英远走的背影,还有些回不过神来,她以为按照何珍英和孟坤廷之前的情况,怎么着也得再牵扯个几年,没想到这么快成了。   不过这样也挺好的,何嫂子愿意重新组建一个家庭,以后就能有个依靠的人。   汤天栋晚上在厂里加班,快七点的时候才回家,林晓跟他商量份子钱的事。   汤天栋说:“你跟何珍英关系好,就给十块的随礼吧,再买点别的礼物送给她们,就差不多了。”   林晓想了想:“可以送一床结婚的床单。”   汤天栋摸摸她的头:媳妇,“这些事情你来决定。”   家里的事情还有钱,都是林晓来管理的,汤天栋除了分担家务活,其他都不操心。   林晓躺在他怀里,有些感慨:“时间过得真快,何嫂子都要结婚了。你不是说上个月孟老师要去相亲吗,怎么会突然要跟何嫂子结婚。”   汤天栋:“孟坤廷一直在等她,她也有那个意思,但之前顾虑太多了,大概是听说孟坤廷要结婚,她受了刺激,鼓起勇气表明心意,就走到一块了。本来前两年就该结了,要是一直这么拖着,耽误的是孟坤廷。”   林晓说:“何家嫂子是个勤俭持家的人,孟老师看着人也不错,他们虽然差距大,但也挺合适的。”   孟坤廷这人其实还挺专情的,能等这么多年,两人也算是修得苦果,但愿婚后生活能幸福美满。   ***   林晓请了三天假去孟坤廷家里帮忙,虽然婚礼没有大办,请的客人也不多,但挺多事情要忙活。   家宝听说林顺利要有新爹了,很开心,每天都跑去找林顺利玩。   林晓问过林顺利的意思,他对何珍英再婚的事情并不反感,和孟坤廷相处得也不错,大概也是因为他没有反对,何珍英才敢下定决心再婚。   参加完何珍英的婚礼过后,何珍英上门来找林晓,聊服装的事情。   “养殖场的工资不算高,而且太忙碌了,不方面照顾家里,我想自己做点小生意,开一个店铺卖衣服和鞋子,衣服的话想从你们厂里进,可以吗?”   现在做生意的商贩越来越多,虽然累点但比较自由,经营得好效益也不错,何珍英有这个打算很正常,林晓说:“可以啊,店面嫂子找好了吗?”   “我和坤廷还在看呢,现在店铺租金高,进货得花一大笔钱,赚到的钱还得交税,支出不少,地段也很重要,关系到生意情况,得好好找找。”   林晓考虑了一下,提议道:“嫂子您要是愿意的话,可以去照看我的那家服装店,我现在在电台工作,没时间去看,都是请人帮忙看店的,别人我不放心,做事也没有尽心尽责。您帮我卖,赚到的钱我们可以按比例分。这样节省了找铺子的时间,也算是帮了我的忙。”   何珍英琢磨了一下,林晓说的话挺让她心动的,她现在缺钱,前期刚开店肯定也没什么盈利,林晓那家店已经开了很久,生意还不错如果她来帮忙经营,肯定能省掉很多麻烦。”   “铺子是你的,我没有开店的经验,怕会做不好,我回去和坤廷商量一下吧。” 第116章   何珍英最终还是没有去林晓的服装店里帮忙卖衣服, 她没做过生意,怕亏损,对不住林晓, 自己去夜市摊上摆衣服卖, 大部分都是从福来纺织厂进的货。   广播发展起来后, 电台的工作越来越忙,服装店林晓顾不上, 就请了两个人帮忙看。   时间飞逝,就这样又过了一年,家宝读三年级了。   他个子长高了许多,脸上的婴儿肥逐渐消退, 下巴变尖了, 成了一个小帅哥。   学校里的老师都很喜欢家宝,一是他长得好看, 二是因为他聪明,学习成绩好,从一年级下学期开始都是班里的第一第二名。   林晓有空的时候会单独给他补习英语, 还有给他辅导作业。   原本以为家宝长大以后就不爱去学校了, 没想到他很喜欢读书, 家里又添了一个自行车,刚开始是林晓送他去上学的, 现在林顺利上初中了,而小学和初中是挨在一起的,何珍英用了一年时间攒钱租了一个铺子,还给林顺利买了一辆二手自行车。   林顺利有时候会骑自行车过来接家宝, 一起去学校。   家宝有时候也会自己走路去上学, 能自己找到回家的路。   长大以后, 他连麦乳精都不爱喝了,而且一回家就很喜欢看书,主动做作业到很晚。   林晓感觉他一夜之间就长大了许多,每天都希望时间能够慢一点儿,让家宝能慢一点长大。   这天晚上,因为电台的新闻事件比较多,林晓加班播到了晚上六点半,回家的时候发现家宝还没回来,有些担忧。   家宝放学以后偶尔会去林顺利家玩一玩,但回家的时间从不会超过六点。   汤天栋六点左右回来,路过何珍英的铺子,说人还在那儿开店,但没看到家宝和林顺利。   林晓心想坏事了,刚想出去找人,家宝就自己背着小书包回来了。   “爹,娘……”他小脸红扑扑的,很是兴奋,“广场有人放电影,特别好看,我们一起去看好不好?”   “电影?”   “他们说是电影。明明有好几个人在里面说话走路,但是看不到人,就像娘平时播广播一样,只听到声音,但人在好远的地方哩。”家宝第一次看到电影,不知道怎么形容,比划了半天,有些着急的说,“反正很好看,他们说放完就没有了,我们先去看完再回来吃饭好不好?”   怕他们不相信,家宝一脸肯定的说:“我没骗人,真的可好看了。”   看得出来,他是真的喜欢。   汤天栋大学的时候是看过电影的,第一次看到也觉得非常稀奇,看到家宝这么兴奋和激动,想着林晓还没看过电影呢,应该也会喜欢,就问:“媳妇,饿不饿?不然我们也过去看一会?待会在广场附近买点吃的。”   电影对于林晓来说就是平常的东西,但对于父子俩来说就不同了,她记得这个年代的电影好像是有人专门来放的,地点一般都在特别宽阔的空地上,好多人一起看,非常热闹。   “等等,我进屋换件衣服。”林晓不想让家宝失望,转身回屋,把房间门都给锁上,然后才出去。   家宝一路上很急,跑得特别快,生怕错过了。   他频频回头催促林晓和汤天栋:“爹,娘,你们快点。”   他现在长高了,跑得很快,林晓追不上,无奈的说:“跑慢点,别摔倒了。”   “就在广场那儿,我先过去找顺利哥哥了,爹娘你们快点过来。”家宝说完一溜烟的跑远了。   林晓无奈的摇摇头,不过看到他这么迫不及待,还挺好奇今天放的这部电影的。   她对最近几年的电影没什么印象,只知道有一部叫《庐山恋》的很经典,特别火。她一个理科生上大学的时候上人文素质课,老师就放了这一部给他们看,确实很好看。   林晓和汤天栋赶到的时候,广场里几乎是人山人海,每个角落都挤满了人。   有些人端着晚饭都跑出来看了,边吃饭边看,有的人住得近,从家里拿凳子过来坐,看得津津有味。   林晓和汤天栋站得很后面,但个子高,可以看到到电影。   电影反映很简单,就在广场插两个竹竿,把一块白色大银幕拉起来,打开电影放映机,电影就放出了。   今天放的电影是《杜十娘》,虽然画质不是很清晰,但电影对大家来说可是稀罕物,所有人都看得目不转睛。   林晓四处搜寻家宝的影子,看到他和林顺利站在银幕前面看,没有跑丢,松了口气。   林晓来了好几年,还没看过电影呢,而且还是这些老片子,那种兴奋的程度不亚于汤天栋,她牵着汤天栋的手,也看得聚精会神。   汤天栋看电影的功夫,扭头看了她一眼,见她喜欢,笑了笑,跟着一起看。   林晓和汤天栋来得晚,电影已经放映了半个小时,是从中间开始看的。   广场涌过来越来越多的人,把整个广场围得水泄不通。   人很多,但出乎意料的是非常安静,每个人都看入迷了,没有发出一丁点声响。   只有在看到激动人心的情节时,才会发出声音,比如杜十娘和李甲的爱情被老鸨阻拦,大家都痛骂老鸨拆散别人姻缘,看到杜十娘被李甲卖给孙富时,大家都义愤填膺,怒斥李甲无情无义。   好多妇女看到杜十娘的遭遇,感同身受,情不自禁的流泪痛哭。   林晓也深受触动,看到了感觉心里有些沉重。   一部电影放完,所有人都恋恋不舍的,不愿意离开。   放映员拿着个大喇叭说:“这是免费放给大家看的,以后两天放一次啊,晚上七点开始放,今天的已经没有了,后天大家再过来看。”   尽管放映员都这么说了,大家还是不愿意动。   他们刚刚看得不过瘾,还想再看一次。   直到放映员把银幕收了,离开广场以后,才有人恋恋不舍的离开。   家宝和林顺利在太里面了,一群人往四面八方走,林晓被他们挤来挤去,拉着汤天栋的手到附近一棵树下站着,等人散得差不多了才过去接家宝。   家宝意犹未尽的说:“娘,电影真好看,可惜今天没有了。”   林晓摸摸他的头:“那就后天再来看。”   家宝说:“那个李甲人真坏,杜十娘好可怜啊。”   他是看不太懂这部电影的内容的,只是过过眼瘾,从人物做的事情来区分他们是好人还是坏人。   说着又对比汤天栋,夸赞道:“还是爹好,疼娘,也疼家宝。”   被儿子夸,汤天栋心花怒放,虽然他已经七岁了,但还是把他抱起来举了举:“今晚想吃什么,爹给你买。”   家宝也不客气,把自己想吃的都说了:“糖画、泡萝卜、米线。要买几份,爹娘和顺利哥哥一起吃。”   汤甜栋点头:“好。”   林顺利扭头看四周,问:“婶婶,你们有看到我娘和孟叔叔吗?他们今晚也来看电影了。”   林顺利和家宝个头比较小,为了找到观影的最佳视角,刚刚钻进人群前面,与何珍英走散了。   广场上人太多,这会儿看不到人。   林晓抬眼张望,看到有个背影挺像何珍英的,就定睛仔细瞧:“是不是在那边?”   林顺利循声看过去,果然是他娘。   “婶,家宝,我先过去跟我娘打声招呼,再过来找你们,不然待会她找不到我会急。”   林顺利说完像条泥鳅一样在人群中穿梭,很快就跟何珍英碰面,说了几句话后,何珍英和孟坤廷朝林小这边看过来,对他们笑了笑。   夫妻俩叮嘱了林顺利几句就先回家去了。   林晓和汤天懂没吃饭,也不打算回家做了,准备再夜市上的小摊买点吃的。   现在的夜市已经热闹起来了,小商贩很多,最晚会摆摊到十点。   家宝哥林顺利走在前面讨论刚刚看的电影,两个人都很高兴,相约着后天再过来广场一起看。   四个人简单吃了点东西后,就回家了。   ***   自从有放映员免费放广场放电影以后,每天晚上大家的娱乐就是跑过去看电影,只要广播响起说有电影放映,大伙儿早早的吃完饭就过去抢最佳观影位置。   家宝也很痴迷于看电影,每天放学饭逗不想吃,最热衷的事情就是跑去广场看看有没有电影要放,如果哪天不放电影,就会一脸失落的回家,仿佛魂丢了一样。   一个月放了十次电影,《庐山恋》《杜十娘》《少林寺》这三部影片轮流着放,其中《少林寺》是大家最喜欢看的,因为武打动作很精彩,大家每次都看得热血沸腾。   因为家宝每次都会过去看,所以林晓偶尔也会跟过去一起看。   不管反复放多少遍,所有人都看不腻似的,依旧看得目不转睛。   半年之后的某一天,原计划说好要在广场放电影,放映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没有过来,后来广播说是胶片烧了,几天都不能再放了。   大伙儿失望的散场。   家宝回到家里无精打采的,因为接下来要放的电影是他最喜欢看的少林寺,写作业都不积极了。   这几天汤天栋去市里出差了,还没回来,母子俩自己在家吃饭,家宝吃了两口就不动了,反复问林晓。   “娘,明天放映员会来吗?”   他是真的喜欢看电影。   林晓说:“等胶片修好了就会过来的。”   家宝谈了口气:“我好想看电影哦。爹去市里好几天了,怎么还不回来?”   “明后天应该就能回来了,把饭吃干净,不能浪费粮食。”林晓催他吃饭。   家宝拿起筷子,把碗里的饭全都吃干净。   晚上在他自己的房间做作业,还念叨着看电影,心神不宁的,昨夜头一回没做完。   林晓也不说他,只是无奈的摇摇头。   她在家宝这个年纪的时候,也有特别喜欢的电视剧,每天放学回家就蹲在电视机前看。   第二天一早,林晓还没醒汤天栋就回来了。   “媳妇,我这次回来给你们带了哥礼物,猜猜是什么?”   他每次出远门回来都会带礼物回家,但第一次表现得这么神秘兮兮的,弄得林晓都好奇了:“什么啊?”   “先起床,我带你去客厅里看,你和家宝肯定喜欢。”汤天栋还在打哑迷,林晓起床穿好衣服后,他捂着她的眼睛带她出去,到了客厅才松开。   林晓睁眼一看,居然是放电影的白荧幕。   “这是……”   汤天栋:“费了不少力气才拿到的,以后你和家宝就不用天天跑去广场看电影了,我们在家也能看。” 第117章   看着汤天栋弄到了放映机, 林晓很高兴,想起家宝昨天睡前对电影念念不忘的模样,她进屋把人叫醒:“家宝, 你爹回来了。”   家宝听到汤天栋回来, 高兴的爬起来:“爹回来了吗?”   “快穿好衣服去客厅。”林晓把床边的衣服拿给他, “你爹给你带了件好东西回来,你看到了肯定喜欢。”   之前每次汤天栋出差都会带玩具回来送给家宝, 家宝以为他又买了什么好玩的东西,加上好几天没见面了,匆匆穿上衣服就跑去客厅。   当看到屋子里的白银幕时,他愣住了。天天跑去广场蹲电影的他对这东西再熟悉不过, 还以为自己看花眼了, 揉了揉眼睛:“这不是放电影的荧幕吗?”   “你爹给你弄回来的,喜不喜欢?”   “啊, 真的是电影!”家宝兴奋地跳起来,“爹,你从哪儿弄来的?这是我们家的吗?”   县里的电影都由专门的放映员拿来放映, 其他人连摸的机会都没有, 而且现在开了两个放映的地方, 得等另一个地放映完了,把胶片拿过来, 才能在广场上放。对于喜欢看电影的人来说,等待放映是一个特别煎熬而又漫长的过程。   这个礼物对于家宝来说太惊喜了。   “是我们家的,你今天好好做作业,写完了晚上我给你放电影。”   “太好了。”家宝兴奋得不行, “爹, 我要看《少林寺》。对了, 我能不能叫顺利哥哥来家里一起看?”   汤天栋点头答应。   下午的时候,家宝出门去找林顺利,把人拉回家里向他炫耀那台放映机:“顺利哥哥,看到了吗?这个就是放电影的东西,我爹给我买来的,以后我们就能看电影了。”   林顺利哇的一声:“汤叔叔好厉害,放映机是从哪弄来的?”   “我爹去市里出差带回来的。”家宝满脸骄傲,“我爹可厉害了,什么都能弄到。”   两个人对放映机爱得不行,一整天都围着放映机和荧幕看,怎么瞧都不腻似的,不过没敢上手,怕弄坏了。   这两天是周末,不用上课,林顺利把他的作业也给带来了,和家宝一起写。晚上林晓下班回来时,过去初中找林二娃,叫他到家里吃晚饭。林二娃和林顺利在同一个初中就读,关系还不错,见面三个孩子就围在一起讨论电影。   林晓去厨房做晚饭,过了一会儿家宝拿作业进厨房给她看:“娘,我作业做好了,今晚一定要放《少林寺》哦。”   林晓趁空翻了下,果然是做完了。   她边切菜边答应下来:“好好好,待会吃完晚饭了就给你们放。”   林二娃平时周末偶尔会过来住,看过几次电影,同样激动不已。   三个小孩缠着林晓和汤天栋一定要放他们最喜欢的《少林寺》看。   别说是他们了,大人也是这样。晚饭还没吃,胡大姐就过来串门:“林晓,我从地里拔了几颗白菜,给你拿一颗留着吃。对了,听说你们家买了放映机,能看电影,这是不是真的啊?”   家宝和林顺利管不住嘴,下午就把这件事告诉周围所有的邻居了,恰好今天广场没有电影放映,所有人都很期待,因为胡大姐和林晓平时走得比较近,就敢过来问。   “待会天黑的时候在院子里放,到时候您可以过来看。”林晓说。分地的时候,胡大姐家在郊区拿到了一小块田,在上面种了很多菜,口感很好,林晓就不客气的收下了。   她锅里的菜也差不多了,客套的说了句:“胡大姐,晚上要不要在我家吃饭,菜快做好了。”   “不了,我家的菜也快煮好了,你们吃吧。吃完饭我再来看电影。”胡大姐确认消息属实,高高兴兴的回家去了。   汤天栋回来晚,晚饭吃得就晚,还没吃上,院子里就来了好多邻居,还自带了凳子,都是等着看电影的。   天黑时,汤天栋在院子里搭了两根竹竿,把白银幕拉上去,等着看电影的邻居们都热情的搭手帮忙。   准备放映时,整个院子都满人了,大家也不兴问,就自个过来看。   放的是大家都爱看的《少林寺》,不知消息是谁走漏的消息,刚放了一会院子外面围了好多人,连院墙上都有人坐着看电影,院子外面的人更是排了十几米,人声鼎沸,各个都伸长脖子要看。   现在每次有电影放映,那场面可以说是万人空巷,非常壮观,让大家在外面这么站着不行,林晓就跟汤天栋偷偷商量,把银幕搬到外面的空地上看,这样可以方便其他人。   本来就是一件小事,而且人多热闹,汤天栋就把放映机和荧幕搬出去了。   大伙儿都很感激,也很高兴,散场的时候好多人专门走到林晓和汤天栋面前表达感谢,还问他们什么时候会再放映。   林晓可不敢轻易把话放出去,只告诉他们这事说不准,得看什么时候有空,而且还得看能不能拿到胶片。   总之,就是一件不确定的事儿。   胶片确实不容易拿到,关键是贵。现在能够拿出来露天放映的都是已经下映的影片,放映员偶尔拿来放的电影都是县委出钱给大家的福利,增加生活娱乐。   他们家属于私人放映,还是县里第一户有钱买放映机的人家。   现在县城里开了一家小型电影院,他们这么做还相当于抢了人家生意。   放一场电影,要花不少钱去购买胶片。光是这部放映机,汤天栋从省城弄来,费时费力,花了很多钱,现在家里不缺吃穿了,但听到那数目,林晓都会小小的肉疼一下。   说白了,自家放电影就是烧钱换取快乐,而且每次都得打点一下。   要不是因为家宝喜欢,加上这几年服装厂的效益越来越好,根本就舍不得买放映机放电影。   ***   林二娃想看电影,就住在林晓家,和家宝一起睡。   林晓家一连放了三天的电影,几乎整个县城的人都聚集过来了。连王阳林一家子、何珍英夫妇都跑过来一起看。   没过几天,广场里又有电影放了,放的是《杜十娘》,而林晓家放的还是《少林寺》,吸引了更多的人。   看着密密麻麻的人群,林晓心里有了个小小的盘算,一有想法就找汤天栋商议了。   “不如我们把电影拿到厂子里头放吧,那里平坦,地方还宽,后面不是有一大块地方没开发吗?刚好可以拿来坐人。然后把旁边的空地租出去给卖东西的商贩,赚点钱。那么多人,总会有人买吃的。看电影的时候再把仓库里的衣服拿出来摆,这样不仅能让大家经常看到电影,还不花钱赔本。”   汤天栋看着林晓,眼里含笑,没说话。   林晓被他看得不自在,还以为是说错什么了:“怎么了,这个主意不好吗?”   “不是不可行,我只是有些感概,有时候你比我还像生意人,不做让自己吃亏的事。”   “那可不是。”林晓说得理所当然,“我们的钱又不是大风刮来的,挣得不容易。本来你买放映机就是为了让我和家宝开心,现在没办法一家子自己看,就只能想办法把这花出去的钱挣回来了。”   汤天栋又不说话了,只是看着她笑。   “你老看着我干嘛?”虽然算是老夫老妻了,默契感也越来越强,可他很少会用这种道不清意不明的表情看着自己,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媳妇。”汤天栋摸摸她的头,无奈道,“咋们家里不缺那点钱,只要你和家宝开心,这点钱根本不算什么。”   距离改革开放过去好几年,所有人都趁着这发展的大好时机赚钱,而商人是最能挣钱的。纺织业现在势头大好,他们吃尽了红利,早就成为了万元户,估计现在整个县城就算是国安纺织厂的厂长家底都没他们这么厚。   汤天栋的苦日子过得不多,大部分时候是幸福的,对于金钱概念也不强,他觉得钱花在自家媳妇身上,无论多少都值。反正他还能挣。   林晓说:“能赚一点是一点嘛,也能趁机给我们厂里的衣服一点销路。”   她是过过苦日子的,刚来龙福大队的那一会,手里头一块钱也没有,家里也没钱买肉,爹娘吃了这顿总是担心下顿。   现在日子富裕起来了,可她还是不敢大手大脚,偶尔还会去计算得失。   汤天栋笑了笑:“那就听你的。”   ***   电影后来拿去厂里放映了,把厂门口的地盘租出去,变成了一个夜市街,每个月能有两百多块的收入,虽然不多,但抵了一些放电影的花销。   那些过去看电影的人散场以后会在周围逛逛,大概是经常免费去看林晓家放的电影不怎么好意思,就光顾他们的生意,买他们厂里头的衣服。卖衣服的收益很可观。   后来汤天栋又买了一个放映机,放在家里头,给林晓和家宝单独放,晚上有时间的时候,一家三口窝在沙发上看电影,很是惬意。   岑春花的工作没了,种地也不挣什么钱,现在镇上的小厂子变多,好多人都去厂里上班,岑春花就在家里种菜拿去镇上卖,给自己和林旺财挣钱生活费用。   女婿和女儿争气,经常给他们寄钱,两个人时不时就去县城走一趟看家宝。   刚开始看到电影的时候可觉得稀奇了,足足待了一个多月才舍得回家。   有一回准备回宁安镇的时候,她跟林晓说:“闺女,我们镇上现在还没电影看呢。下回你回去,带上放映机,给大伙瞧一瞧这种稀罕物。过年的时候如果能在村里放,肯定非常热闹。”   林晓点点头。 第118章   86年的时候, 汤天栋厂子的的规模越来越大,开了分厂,不仅做服装, 还做毛巾、床单等用品, 赶上好时代, 私营经济发展越来越好,受到鼓励, 赚得盆满钵满。   这一年,正好是国家允许购买私家车的一年,汤天栋和林晓一合计,买了一辆私家车。   买车要订购, 从首都运过来的, 足足等了两三个月才运到县城。   大货车把汽车送到家门口的时候,林晓和汤天栋都有点激动, 卸货以后,汤天栋绕着车身检查了一遍质量问题,又开了一小圈, 确认运输途中没有破损以后, 在家门口放了双响儿, 声音特别大,邻居们看到他们买车了, 都跑出来看,看得眼睛都直了。   “这车真好看。”   “林晓,你们家买这车多少钱啊?”   林晓笑着回答:“不贵的,买来家用。天栋开厂子经常要用到车子运货, 图方便买的。”   即便这几年县城里的经济发展起来了, 大家的生活变好, 但林晓依旧懂得财不外露的道理,对于厂子的盈利情况捂得很严实,别人问就说刚好够养家糊口。   大伙儿看着轿车,都知道肯定不便宜,注意力已经不在价格上了,都觉得特别威风。   家宝看到这么大的轿车兴奋得不行,说:“爹,我也想坐车,爹开车载我。”   汤天栋打开车后座让他坐进去,然后给林晓使了个眼色:“媳妇,上车,我开车带你兜一圈。”   家里有了新车林晓心里高兴,但还有别的事情要打点,她说:“你带家宝去逛一圈吧,我待会再坐。”   她拿出一早准备好的红包递给货车司机,这不仅是感谢人家,也是图个吉利,又分了邻居们一点喜糖,说晚上请他们到家吃饭。   邻居们都很高兴。   汤天栋还没开车,一直等林晓。   家宝着急的喊:“娘,你快上来,让爹带我们溜一圈。”   林晓看着他们父子俩又焦急又兴奋,把院门关好就去副驾驶上坐着。   汤天栋摸了一把方向盘,脸上是抑制不住的激动之情:“媳妇,我们家终于有自己的车了。”   尽管自行车早就买了,可现在自行车很普遍,大部分人家都有了,坐的人少,能载的东西也少。轿车就不一样了,不仅能满足一家子的乘坐需求,而且还能运货,关键是出行方便,以后想回宁安镇和去市里,都不需要去抢火车票或者是大巴车票了。   家里添了轿车,林晓和他们一样高兴:“今晚多买点菜,我们好好庆祝一下。”   “好嘞。”汤天栋启动车子,手都因为激动有些颤抖,“我带你们娘俩去逛逛。”   车从大街上驶过,窗户开着,外面的风吹得人神清气爽。   林晓看着街边景象,感受着生活的美好和家庭生活的变迁,心情舒畅。   因为激动,一家子在县城里逛了两圈才回去,路上的行人都纷纷侧目,投来羡慕的目光。   这是县里出现的第一辆私家车,车身很长,款式好看,尽管不是自己的,可大伙儿看到了心里也跟着高兴。   他们的梦想,也是有一天家里能买到一辆轿车。   晚上的时候,林晓做了六桌子的菜,每个桌子八个菜,很多人过来祝贺他们购车之喜,有邻居、汤天栋生意上的伙伴,还有林晓在电台里的同事。   来的客人都不是吃白食的,都带了礼物过来贺喜。   饭后大伙儿都围着车子看,有的上手摸,觉得这玩意真的稀罕极了。   王阳林看到车子也是两眼放光,感慨万千:“我们县里终于也有人买得起私家车了,以后有车的人会越来越多。这日子啊真的是越过越好,十年前饭都吃不饱,哪里想到有一天人们能自己做生意,还能买得起车开得起车呢。”   汤天栋说:“这都多亏了您的功劳,自从您上任以后,我们县城的发展就越来越好了。”   虽然是类似于拍马屁之类的话,但王阳林听着也很开心,笑了:“这多亏了我们县城风土人情好,适合发展经济。”   男人对车子的爱好相同,王阳林和孟坤廷和院子里和汤天懂聊天,林晓在家里接待王美芬与何珍英。   家里买了轿车以后,家宝每天都缠着汤天栋开车带自己出去兜风,汤天栋送他去学校上学,好多人围观,他走路昂首挺胸,特别的自豪。   距离放暑假还有半个月左右的时候,家宝就开始念叨起回宁安镇的事情了。   他最喜欢的地方还是乡下,好玩又自在,到了暑假还有很多瓜果吃。   分地以后岑春花在自家院子里和菜地里种了一些果树,现在都成熟能吃了。每次来县城,都会带家里的瓜果。   家宝说:“今年我们家买了车,可以带好多东西回去给爷爷奶奶了,爷爷奶奶看到车肯定会高兴的。”   “回了镇上以后,爹可以开车带爷爷奶奶去玩。”   他一说,林晓也开始想念家里了,每年寒暑假都会回去几天,今年也是打算要回去住一小段日子的。   家宝每天翘首以盼放假回龙福村的日子,林晓也准备了不少东西。   这两年宁安镇多了好几个厂子,好多人去厂里上班赚钱,地空出来,她就花钱租了其他人的地让岑春花种棉花,时机好,挣了不少钱,在村里衣食无忧,去年买了辆自行车,岑春花胆子大,学会骑以后赶集的日子都能带林旺财过去逛集市了。   家里的老房子和院子都翻新了一遍,生活一点点变好,可好多东西和新鲜事物林旺财夫妻都是没见过的,林晓回去都会尽可能的带,让他们尝尝鲜或者见一见。   一切准备得很充份,但没等林晓回去,岑春花和林旺财过来了,一同来的还有林义国。   林义国家买了一匹马载东西,杨美丽骑马去赶集的路上,马受到惊吓在路上狂奔,把她甩到了山崖底下,虽然侥幸捡回一条命,可是伤得不轻,全身骨折,话也说不了,像植物人一样瘫在床上十天,镇上的卫生社医治不了,就把人送来县城的医院了。   林义国家里的钱都花光,是过来跟林晓借钱给杨美丽医治的。   “林晓,能借的亲戚我都借得差不多了,实在是没办法了,只能过来跟你借钱,住院费就花光了我所有的钱,美丽也不知道能不能治好,但在医院住的这段日子每天都要花钱,你能不能给我先借三十块,以后能挣到钱了再还你。”   大房被杨美丽这件事折腾得不轻,林义国满脸憔悴,瘦了很多,胡渣长长了也没刮,眼圈又黑又红。   三十块钱对于林晓来说已经是一笔很小的数目了,但毕竟是借出去的,就叫汤天栋到房间里商量。   汤天栋说:“给五十吧,不管怎么说都是你大伯母,受伤了我们应该给点钱表示心意,多出来的二十块就算是我们给他们的。待会一起去医院看看,后面看情况再给一点儿。”   林晓掏了五十块钱出来,拿给林义国:“大伯,二十块钱是我和天栋给大伯母治病的,希望大伯母能好起来。”   “林晓,天栋,谢谢你们夫妻俩。”林义国紧绷的神色终于得到了一点缓解,热泪盈眶。   这五十块,不仅是杨美丽的救命钱,也是他们一家子的救命钱,是医好杨美丽的希望。   得了钱,林义国匆匆往医院里赶,汤天栋开车送他过去,顺便看望杨美丽。   杨美丽躺在病床上,浑身是伤,脸摔得都看不出本来的模样了,整个人只有手指能够稍微活动,看到林晓他们来了试图说话,却只能发出一道沙哑的、几乎都不能算是话的“呜”声。   她一激动,身体震颤了一下,眼睛睁得大大的,十分恐怖。   仔细闻,还能闻到一股她身上散发出来的脓臭味,被子都盖不住。   林义国忙说:“你别说话,好好休息。我跟林晓借了钱,肯定能医好你的。”   杨美丽睁着大眼珠,手指都没什么反应了。   她确实伤得很严重,看模样,林晓觉得医好很玄。   医生进来后,林晓他们就先去屋子外面等着了。   这次陪同来县里的人除了林旺财他们,还有杨美丽的娘家人,一群人在门口唉声叹气。   “也不知道三姐能不能医好。”   “我刚刚问过医生了,医生说三妹伤得太重,送来县里太晚了,医好的可能性很低。”   说到这儿,所有人神情沮丧。   他们在镇卫生社的时候其实就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可还是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来了县城,希望县医院能医好杨美丽。   如今连县医院都没有把握,怕是难了。   林晓默默听着杨家人的谈话声,沉默不语。世事无常,她没想到在县城见到杨美丽的时候,她会变成这个模样。看她的伤势,估计再好的医生也难以起死回生。   不过总是要怀着希望的。   杨美丽是她的大伯母,她也诚心的希望她能医好。   ***   杨美丽伤得太重了,本来在镇上卫生社的时候还能进食,喝点米粥什么的,到了县医院以后,喂水都会吐出来。   林晓和汤天栋尽其所能给她找了最好的医生,可伤势还在持续恶化,林义国准备把她送往省城就医,可还没去,杨美丽就没了。   杨美丽死的那天,杨家人去学校把林二娃接过来了,怕他看到害怕,没让他靠近杨美丽的尸体。   林二娃在医院里哭得死去活来。   人死不能复生,林义国接受了这个噩耗,开始处理杨美丽的后事。   他没在县城逗留,得赶着回去让杨美丽下葬,就用林晓给的钱租了一辆货车回家。   回去那天,正好家宝放假了,林晓跟电台请假,和和汤天栋一起回龙福村参加葬礼。 第119章   回到龙福村的第二天晚上, 杨美丽就下葬了。   家里有备好的棺材,加上她又是死在外面的,大伙觉得死因凶, 请来的风水师挑好了时间和地点, 就匆忙的入土为安了。   林晓对下葬事宜不了解, 没去山上,在家里帮忙做点小事, 煮饭菜、洗碗,还有照顾家宝和林二娃。   林二娃一直在哭,声音都哑了,有人安慰的时候哭得更凶, 家里人也不敢让他在家呆着, 怕沾染到了什么,就让他吃睡都在林晓家里头。   处理完杨美丽丧事的第四天, 突然下了一场大雨,雨下得很大,道路泥泞不堪、寸步难行。   林晓和汤天栋本来准备待到头七以后就回县城的, 这场大雨一耽搁, 多待了几天。   受大雨影响, 多处山体滑坡,去宁安镇的路被泥石挡住了。   王志富让每家出一个劳动力去通路, 岑春花跟着队里的人一起去。   忙完大房家的丧事,就是自家的喜事问题了。林旺财注意到汤天栋买的轿车,看了又看,赞叹不已, 觉得这辈子真是值了, 什么新奇的东西都能见到, 关键是女婿能有钱买到。   他和林晓说:“你大伯母的事情已经过了,你们买车是一件喜事,今天晚上,我们杀一只鸭庆祝。双响儿什么的都不放,动静闹小点,你爷爷和大伯不会怪我们的。”   林晓点点头,本来如果没遇上杨美丽这事,回村以后肯定要热烈祝贺一番的,现在就只能自家人添点好菜祝贺了。   汤天栋去鸭圈里捉的鸭子,处理干净以后,岑春花还没有回来,林晓想着这几天都没怎么带汤天栋出去,在家快闷坏了,就带他在村里逛了一圈。   这是小两口第一次光明正大的在村里逛,逢人都被夸,有些人还热情的给他们塞东西送礼。   这队里的人多多少少都有点亲戚关系,俗话说嫌贫不笑娼,现在林家飞黄腾达了,总有人想攀亲,以后有什么事的时候也能找林晓帮忙。   从前人见人嫌的林晓,在队里人的嘴里,早就变成了一个有福气的人,别提有多羡慕她了。   一个文化低又傻过很多年的人,嫁了一个大学毕业还开厂子的有钱人,这是多少修了几辈子福气都求不来的,有些迷信的觉得是林家的祖坟发福了,为他们招来了好运,扫墓的时候都会上点香火。   也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就是些自家种的青菜、红薯什么的,林晓就收着了。这么一圈闲逛下来,手里抓了满满当当的一堆东西。   经过村子后面的时候,林晓无意中看到村子那座山出现了很多大裂痕,塌了好多地方,山体不怎么稳定。   她感觉不妙,就上前去查看。   “怎么了?”汤天栋问。   林晓仔细检查一遍塌方周围,皱眉道:“这座山怕是迟早要塌。”   她虽然主研究机器,但除了在实验室待着,有空的时候都会外出调研寻找灵感,而实验新机器的时候,会反复确认周边环境能不能满足条件,对山体结构相关方面的知识略有涉及。   宁安镇多土山,山体结构不怎么稳定,而现在出现裂缝的正好是大队后面的山,一旦塌了,会直接把整个村子淹没。   汤天栋凑上前瞧,裂缝足有两根手指大,看着确实危险。   “等队长回来的时候,让他过来看看,加固山石,预防之后发生事故。”   林晓说好。   很大的一座山,不是一个小工程。事故还没发生,他们觉得危险没用,别人指不定还觉得他们多管闲事,这种事情得王志富出面,大伙儿才愿意动手防患于未然。   岑春花清路回来,一家子吃完晚饭,林晓就去找王志富说明情况。   王志富也注意到这事了:“前几天塌了很大的一块,泥石全冲到郭桂枝他们家了。他们吓得不清,后来我去看的时候没有再塌了,就想着先看看情况再处理。明日我再过去走一遭吧。我们队住在山脚底下,如果山体真出现了问题,就得早点想解决的法子,不然大伙儿住得不安心。”   有他这句话,林晓放心回去了。   家里早就起了新房,家宝有自己睡觉的房间,但他害怕,这几天都跟林晓挤在一屋,不过他大了以后习惯单独睡了,自己睡在旁边新搭的另一个床上。   林晓的房间放了好几个木箱子,里面是她和家宝的东西,搬到新房子的时候岑春花帮他们整理好,放里面保留,什么都没舍得扔。   家宝睡不着,一时兴起说要打开箱子,林晓也好奇自己都留了什么东西,翻找的时候看到衣服底下一直有红光闪动,一掀开里头是探测仪。   搬去县城住以后,她觉得探测仪没什么用处,没有带过去,后来就忘记了。   而现在它还好好的,正发出危险信号。   林晓刚拿起来,墙壁上就映出了影像。还没等她反应过来把东西关了,免得汤天栋询问东西的来处,注意力就被上面的动态模型给吸引了。   暴雨倾盆,几座山倒塌,泥石滚落,伴随着洪水淹没了几个村子,而其中一个村就是龙福大队。房子的结构和布局和他们村子没有任何差别。   林晓这时才反应过来,跟随她来到这个年代的并不是普通的探测仪,而是穿过来前一年她和团队新研制出来的探测机器,外部破损,导致她当时没认出来。不仅可以把周围几千公里的景像全都记录下来,还能预测到它接下几年的地质运动和灾害情况。   宁安镇接下来即将有一场洪涝和山体滑坡灾害。   看到这儿,林晓都顾不上去考虑自己的身份会不会被汤天栋怀疑了,满脑子想着的都是怎么化解掉这场危机。   汤天栋看到全息影像的时候确实愣了一小会,不过面色很快就平静下来了,他性子稳重,不管看到什么没见过的都不会大惊小怪。   “媳妇,这是什么?”   在首都上学的时候,他有幸去参观过国外很多先进的东西,但是还没见过这个,猜不出具体用途。   家宝还记得小时候看过这个探测仪好几次,那时林晓说是个危险的东西,会影响到家里人的安全,让他不要对外说。之前他一直好奇,又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也不敢多嘴,现在大了,越想越觉得和一个东西相像,当场就问出来:“娘,这个是家里新买的放映机吗?看着比我们家之前买的还好,看得特别清楚。”   林晓本来还想着怎么去跟汤天栋解释探测仪的出现和用途,听到家宝这话,简直就是为了帮她圆场的,就顺着说:“和放映机很像,不过不能放电影。”   说起电影,提醒了家宝:“娘,我们的电影不是拿过来了吗?什么时候在村里放给爷爷奶奶看啊?”   虽然回来匆忙,可家宝还是让林晓把放映机带上了。   村里白天好玩,到了晚上黑漆漆的一片,没什么夜生活,非常无聊,电影最适合晚上看了。   放映机还在车后备箱里没拿出来呢,林晓把探测仪关了,说:“过两天吧。”   杨美丽头七已过,村里恢复了以前的生活,可毕竟是自家人的白事,这么快就放电影娱乐不好。   对丧事,还是得有一点敬畏之心的。   躺到床上的时候,汤天栋问了:“媳妇,那东西你从哪得来的啊?”   结婚几年,除了上班时间夫妻俩几乎都腻歪在一起,磨合好了,感情不仅没有变淡,反而越来越亲密。家里的财产和对方拥有的私人物品相互之间都知道的。   汤天栋倒不觉得林晓有事瞒着自己,毕竟这是她过去的东西,无意中翻到的,他只好奇东西的来处。   他到现在还没忘记当初林家和罗家缝纫机引发的一系列风波,各种闲言碎语,还直接影响了劳动模范的评判,加上自己的厂子经历过重创,就变得越发谨慎,怕有什么事情又把家里给牵扯进去了。   林晓脑子转得快,跟他说:“这是我脑袋清醒以后,和家宝在床底下找到的,不知从哪来,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刚捡的时候觉得好奇,总拿出来看,后来发现它上面能投映出村子的情况。”   顿了顿,她继续说,“天栋,我感觉这东西能预料到村子里发生的事情,过几天宁安镇可能会发生洪涝和山体滑坡灾害。”   探测仪的准确度和可信度已经被检验过了,林晓现在需要一个相信自己的人,一起开展后面的预防事情。   汤天栋是自己的丈夫,她可以隐瞒真实身份和东西来历,因为太难讲清楚了,以汤天栋的认知,说不定还会以为她脑子出了问题,胡言乱语。但探测仪的用途嘛,是得让他知道的,以获取他的支持。   她脑袋枕在汤天栋的手臂上,撒了个善意的谎言:“刚拿到那一会,我在上面看到河里涨大水,结果没几天真灵验了,当时吓得不轻,还以为是什么鬼怪,又怕别人看到了说我疯疯傻傻,就一直压箱底没敢拿出来。”   “结果现在它上面又出现奇怪的东西了,不然你研究研究,你上过大学,又比我聪明,应该能看出它是用来做什么的。”   说完把探测仪塞他手里头了。 第120章   汤天栋接过探测仪, 手刚碰到,墙壁上就映出影像。   这次是在挨着两人床边的墙壁,看得更清楚, 影像里放的仿佛是电影, 画质高清, 泥石和大水把龙福大队的房子淹没的画面令人震撼。   家宝坐在床边,睁着大眼睛看:“爹, 娘,这个好像我们村子啊。是不是有人拍的电影。”   他还是觉得像电影。   汤天栋把探测仪收好,说:“这件事不要告诉别人,我们一家子知道就好。”   怕家宝年纪小管不住嘴, 他说:“这个就是放映机, 比我们原先拿来放电影的好些,等以后爹研究出来怎么用了, 再给你放电影。”   家宝对汤天栋的话深信不疑,在他眼里,自己爹会厂子, 还会开车, 是无所不能的, 更不会骗人。   墙壁上没有了影像,家宝白天也玩累了, 很快就睡下。   汤天栋和林晓躺着没有睡着,两人偷偷说悄悄话。   “如果宁安镇会发生一场大灾害,该怎么办啊?”   汤天栋说:“这东西还不知道是什么,上面的东西也许是之前有人拍的电影, 不一定就是真的灾难预告, 我们再研究研究。”   他是纯粹的科学唯物主义者, 不相信有东西能够预料到未来的发展。   林晓知道他一向务实,不会随意轻信任何东西,就没再说了。   ***   第二天,家宝缠着林晓晚上放电影,手脚特别勤快,帮忙盛饭,还洗了一家人的碗。   做完家务活,理直气壮的要奖励:“娘,我今天这么乖,你就给我放电影吧。”   家宝平时在家也有帮忙干活,林晓和汤挑栋没有惯着他,能做的就让他从小学着做。   今天是表现最积极的一次。   林晓无奈道:“少林寺你都看了几十遍了,怎么还要看?”   “好看嘛。”家宝跑到她身后给她捶背,“爷爷奶奶也想看,娘你就放一次嘛。”   一旁的岑春花心里也是痒痒的:“放映机带回来了,有空的时候就放一次吧。不过胶片太费钱了,什么时候时间合适了再放。”   胶片林晓都带过来了,能放几次,看到他们都想看,点点头说:“那我们今晚放一次。”   “太好了。”愿望达成的家宝兴奋得不行,“我去跟顺利哥哥说说,问他今晚过不过来看。”   说完人就跑了,很快就消失在院子里头。   杨美丽去世,何珍英带着林顺利还有孟坤廷一起回来参加葬礼了。   村里人早就听到风声,说何珍英与孟坤听结婚了,但这还是他们第一次回来。   有些人虽然瞧不起何珍英,觉得她是个不检点的寡妇,到处勾男人,结果真勾到了一个好的。   不过不管怎么说,这门婚事是正当的,而且何珍英有了男人以后,就不会再勾三搭四了,她们家里头的也不会成天惦记。   倒是没人再说什么风言风语,也没对何珍英再嫁指指点点。   何珍英的父家亲戚本来就一直不待见她,平时几乎不来往,更没什么可说的了。   林晓笑着说:“明天让家宝去菜园里帮忙割菜,我们做点酸菜,带回县城吃。”   这家里头自己研制的酸菜,是她最爱吃的了,每次回娘家,都得带一大罐回去,现在又开始想念那味道了。   汤天栋笑她:“每次回家都得把好吃的都拿走,你可真一点都不客气。什么都不给爹娘留。”   林旺财夫妻对他好,女婿看得比亲儿子还亲,汤天栋就跟了林晓的称呼,显得更亲近些。   林晓理直气壮:“爹娘种了这么多菜,他们自己也吃不完,就我一个女儿,好吃的不留给我还要留给谁啊?”   岑春花附和的笑笑:“家里的酸菜啊,都是留给你的,没人跟你抢。你啊,从小就爱吃酸的。”   林旺财也说:“你们那院子能种的菜太少了,一年难得回来一两次,是得多带点回去,酸菜留得久,什么时候吃都可以。过去的日子啊苦,想吃点青菜都难,现在我们不缺了,得附和自己好一点儿,在吃的方面,不能苛刻。”   那段苦日子对于每个人都说都是难忘的回忆,现在虽然也省,但因为有钱兜底,还是能吃则吃的。   说到这儿,一家人都笑了。   ***   电影在院子里一放,整个村的人都过来看热闹了,有些人早听说过县城有电影反映了了,但还没看过,一直好奇着,这回借了林晓的光开眼,发现电影居然这么好看,看得眼睛都不会动了。   整个龙福大队第一次所有人都聚集在一起,没人闹腾,全部坐得安安静静的。   看完后,都意犹未尽,在林晓家逗留,讨论刚刚的《少林寺》,深夜才回家。   队里就没能藏得住的事情,才两天附近村子的人都知道龙福村有电影放映,加上传话的人说得神乎,好多人走路过来看,就连住镇上的人都来了,最远的地方,距离龙福村十几个公里,一早上就出发过来。   场面非常夸张。   镇上的人多是熟面孔或者有亲戚关系,没有关系的,有个中间人在,也全都变得有关系了,离得远的来不及回去久在龙福村住下,第二天再回家。   林晓家的老房子没舍得彼此,原先拿来当杂物,全都腾出来给人睡了,屋里不够睡,还在院子里简单搭棚子让人睡,热热闹闹的。   林旺财和岑春花本来就是大方的主,到了饭点还请大家吃饭,为家里博了不少好名声。   农村人都热情,也懂得想,知道会麻烦林旺财家,再次过来的时候会自觉带点见面礼。   ***   探测仪汤天栋研究了几天,发现里面没放胶卷,也拆不开,影像不是单一的,经常会变化。   汤天栋怀疑是知情下乡那一会,或者是有部队驻扎的时候偷偷放在林晓家的,可这么先进的东西,怎么想都不是宁安镇会出现的。   原本也没太当回事,只是有一天在影像里看到龙福大队村里的河涨水了,结果第二天真的下了一场雨,第三天流经村子中间的河流真的发了大水,把周围的田都给淹没了。   他不得不怀疑探测仪真的有预感未来的本事。   他知道有些人通过看书或者是本身就真的有那种特别的本事的人能预料到常人无法理解的事情,并且真的会发生,比如说天气啊、灾难啊什么的,这都是他真实遇到过的。   之前不觉得玄乎,只觉得那些人是通过某些办法找到规律以后发现的,探测仪在他眼里也是这样,就是一个比较先进的产品,能够预示灾害。   现在的广播节目就有天气预报了,他在首都上学的时候还看到了电视机。大概是看到了很多科技产品,觉得无论是车子的功能,还是探测仪,都有科学可循。   所以他把探测仪看成是像天气预报一样的东西,是一种拿来测试灾害情况的工具。   最近一个月宁安镇总是下暴雨,龙福大队后面的山村里人拿东西去加固了,也还是时不时有泥石滚落。   这或许就是预示。   他相信了宁安镇接下来会有一场因为大雨产生的灾害。   “媳妇,如果预告是真的,我们得想办法转移大家到一个安全的地方,躲避灾难。”   汤挑栋倒不是因为有同理心,只是想到自己家人和岳父岳母都住在这儿,如果灾难真的来临,全部都会遇难,能躲避就躲避,最好是让整个镇子没有伤亡。   “只有三天时间了,我们跟大伙说的话,他们不一定会相信。宁安镇有十个大队呢,想同时把所有人转移到一个安全的地方不容易。”   “去镇上,镇上不是有一个纪念峰吗?那儿地势高,能容下很多人。”   林晓想了想:“想让大家同一天时间去纪念峰,得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还需要一个能说服大家的人。”   两人对视了一眼,同时想到了一个人,异口同声道:“镇·长。”   话刚说完,两人默契一笑。   林晓说:“我在县城电台工作,播过天气预报,不然就借用电台的名义,顺最近这段时间可能会持续下暴雨,发生洪涝,跟镇·长说一声,让他动员大家去纪念峰避一避。”   说到这儿,林晓想到了另一个难题,“但是洪涝和泥石灾害的时间我们无法确定,也不确定是不是真的会发生灾害。这么多人,总有不愿意离开家的,或者在镇上待太久了,没看到灾害发生就想回家。”   “不管怎么样,先跟镇·长说一声吧,然后利用广播通知大家注意预防,如果灾害来临,也能尽量减少损失。”   汤天栋同意了她的想法。   第二天夫妻俩开车去镇上找镇长,之前两人回来租地让岑春花种棉花的时候,镇上正好举办新的一次劳动模范奖彰,因为汤天栋和林晓开厂子,属于镇上比较做生意比较成功的人士,其中一个名额就给了林晓,当时是镇·长给林晓颁栋奖。   这几年宁安镇有意发展工业,尤其是纺织业,镇长为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发展经济,还请汤天栋传授经验。   有这层关系在,他们是认识镇长的,直接几天找到了办公室。   夫妻俩现在可是镇上的名人,算是走在经济发展前列的领头羊,工作人员直接就放他们进去了,打了声招呼后,镇长亲自出来迎接的。   “汤同志,林同志,你们俩今天怎么有空来找我了?”   汤天栋和林晓大致讲了一下洪涝的事情。   “最近这段时间总是下暴雨,河水一直在涨,好多田地呗淹了,我们大队后面的山体一直在坍塌,还出现了裂缝,看着很危险。”   “估计不止我们村出现这种情况。回来的时候电台就收到了从首都电台发过来的天气预报,说我们县城最近会出现大面积降雨,而是会持续一个月左右。按目前的情况发展,很有可能会产生洪涝灾害。”   “我们觉得应该防患于未然,不管会不会真的发生灾害,让大家多注意点总是好的。” 第121章   “林晓同志, 你说的是真的吗?”镇上在思考天气预报的可信度,“最近虽然经常下雨,可下下停停, 看着也不像是会发生洪涝的样子。”   林晓肯定道:“镇长, 这是天气预报说的, 我们国家现在的天气预报已经预测很准确了,我回家半个月, 宁安镇的天气跟预报中说的一样。现在大雨下得断断续续,可谁也保不准后面会来场更大的。”   “镇长,我在县城电视台工作的时候,经常转播有关洪涝灾害的新闻, 如果灾害发生, 人民损失惨重。宁安镇地势低,河流宽, 一旦发生大水,很多村庄都会直接被淹没。”   “我建议以广播的形式,动员各个大队队长提醒村民注意防范。这样的话, 无论灾害会不会发生, 都能把损失降到最小。”   林晓言辞恳切。   镇长被她说动了, 思索道:“最近好几个大队确实反映道路被山上的落石封了,雨持续下了一断时间也没有停止的迹象。这样, 我明后天找个时间开会,提醒大家注意,如果情况不对,就马上撤离。”   说完又握住林晓的手, 激动道:“林晓同志, 你和汤同志已经是我们县知名的企业家, 你还是个非常优秀的播音员,感谢你们为人民的生命健康着想。”   有了镇长的话,林晓就放心了:“谢谢您愿意听取我们的意见。”   “都是为了人民着想,林晓同志,你是播音员,我们镇上现在广播也普及了,待会你去播音站播条广播,先跟镇上的居民说一声,然后再让播音站的播音员传达到各个队里,我给你写封介绍信。离这儿不远,直接过去找他们就行。”   离开镇长办公室后,林晓直接拿着介绍信过去播音站,因为有镇长的盖章,播音员照例询问几句,就让她播广播了。   林晓传达了有关天气预报的话,让各家各户注意防范。   她普通话标准,声音又清脆,镇长的人都听到了,也认真听了。   林晓和汤天栋去供销社买东西的时候,还听到有人在讨论。   “刚刚听广播了吗?说是接下来这段时间都会有降雨,可能会发生洪涝,让我们注意。”   “听到了,这个月以来天气确实不好,水位涨了不少,是得注意,不然像几年前那样,可就太惨了。”   宁安镇多雨水,前几年是发生过洪涝灾害的,那时候来得突然。大家都没有准备,好多人伤亡,还直接导致了饥荒,出现传染病。   有过去的教训在,加上大家现在都爱听广播,也相信广播里说的都是重大事件,就放在心上了。   事情完成得不错,林晓看向汤天栋笑了笑。   汤天栋低头亲了亲他额头:“媳妇做得不错,善良又能干。”   林晓轻轻掐了下他的手臂,仰头快速亲了他脸颊一口。   平时林晓挺大胆的,时不时会跟他亲一下,成为老夫老妻以后,汤天栋也习惯在外面亲她了。不过供销社里人多,总归是有点不好意思。   汤天栋还想再做点什么,林晓拉着他的手往另一个货架走:“你自己要不要买点东西?爹娘和家宝的我都挑好了,再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买的。”   汤天栋笑了笑:“你帮我挑。”   林晓看了他的鞋子一眼:“你鞋子带回来的少,给你买双新鞋子吧。”   这几年汤天栋的衣服和鞋子都是她挑的,给他买什么就穿什么,穿着打扮都是让她帮忙配的,自己一点也不操心。   要不是因为厂子忙,还有汤天栋会帮忙干家务活,林晓都要觉得他是那种结了婚以后的甩手掌柜。   不过有时候想想,她能在汤天栋身上帮忙花心思的也就是这点小事了,自己也乐在其中。   汤天栋说了声好。   买好东西,两人从供销社回去,队里的白婶子正好过来镇上买东西,看到他们就说想搭车回去。   除了白婶子,还有一个生面孔,估计是去白家走动的某个亲戚。   后座是空着的,能坐得下人,林晓就答应了。   白婶子介绍说那是她表姐,姓陈,因为年纪和白婶子差不多,林晓也叫婶子。   两人一坐上车,陈婶子那眼睛到处瞟,身体僵直,都不敢乱动,怕弄坏了车上的东西赔不起。   她问林晓:“姑娘,谢谢你们载我一程,你们这车子是跟别人家借的吗?”   “这是我们家的车。”   龙福村能买得起汽车的人还能有谁,整个宁安镇嫁得最好的就是林家的姑娘,丈夫特别有钱,看他们俩的打扮陈婶子就猜出来了:“你是不是叫林晓啊?”   问完话偷偷打量林晓。   这姑娘可真漂亮啊,结了婚还是这么水灵,看着就没吃过苦。   林晓回答是。   陈婶子不奇怪了,但第一次坐汽车还是忍不住咂舌:“这轿车果然稀罕,很贵吧?”   林晓还没回答呢,白婶子插话道:“这玩意能不贵吗?我们一辈子都买不起的。”   陈婶子尴尬的笑笑:“你看我,就是不会说话。”   打完招呼,两人就开始聊天。   “你那表侄女真出来了?”   陈婶子叹了口气:“出来了,可惜了这么一个好好的姑娘,自己把自己给糟蹋了。也不知道她跟谁学坏的,之前读书的时候在学校里犯了事,被学校退学了,学校往家里寄信,那时候我们还不信。后来回县城去了纺织厂工作,每个月工资都不错,又勾搭上了厂里的一个小领导,被人家老婆发现了,跑到家里去闹。后来不知道去哪个厂子工作了,也没待久。”   “这丫头脑袋不灵光,成天就想着攀有钱人,还不知悔改,丢了工作以后找了个犯过事的,结果去污蔑一个厂子的厂长,故意给人家使绊,蹲了两年牢。”   虽然是自家的亲戚,但平时呢没什么来往,陈婶子一点都不避讳,说到兴头上还想着诋毁几句。   “那时候她考上大学,家里不知道多高兴,都以为能出个高材生,结果变成了这样。我听人说她后来去小厂子工作的时候想勾搭那个厂长,没有成功,反而被赶出去了,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出事那会,她家里头的动用了好多关系,想帮他减刑,奈何人家厂长的后台硬,没成。现在出来了,也不知道以后还会去祸害谁。”   这个八卦比村里的还精彩,白婶子和陈婶子好几年没见,刚刚就一直在聊,听得津津有味。   “你那表侄女,是不是叫云云?”   “不是云云,是淑红,她小的时候你还见过呢,不知道还有没有印象。”   “那我倒是想起来了。”白婶子说,“挺水灵的一个姑娘,文化也高,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要不是蹭的是林晓家的车,白婶子都要按耐不住把罗娇娇陷害林晓的事给说出来了,两个故事都一样的精彩,关键他们队里的还是自己人陷害自己人。   她记得现在罗娇娇还在牢里呢,林晓家在村里放电影,只有罗家没有去看,因为没那个脸面。   想到这儿,白婶子说:“要我说,这闺女就是不能读太多数,世面见多了,眼界高,容易走弯路。认得几个字,老老实实种地多好。到了年纪找个男人结婚生子,偶尔孝顺一下娘家。”   说着抬头看了林晓一眼。   罗娇娇和林晓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读高中无论是挑男人的眼光还是别的,都比不上一个小学没毕业的。   说白了,人要懂得知足。   林晓刚刚本来在专心听八卦,越想越觉得情节有些不对劲,结果发现是淑红,扯来扯去居然说的是自己的事,和汤天栋对视了一眼,用眼神跟对方说,淑红出来了。   这两年日子过得舒坦,她都快忘记罗娇娇和淑红了,结果淑红都出来了,那距离罗娇娇出来的日子也不远了。   也不知道罗娇娇这次出来后能不能改正错误,好好做人。   陈婶子只听说过林晓嫁了个有钱男人,还没有具体了解她和罗娇娇的恩怨,谈到表侄女,就好奇起了龙福大队的事,直接问出来了:“我听说你们队里有个高中毕业的姑娘在大厂子工作,也犯事坐牢了,是不是真的啊?”   陈婶子看了看林晓,含糊道:“还没出来呢?”   “还真坐牢了?到底犯的什么事啊,我听别人说的都不一样,也不知道该信哪个。”   白婶子咳了一声:“这…我也不太清楚,那姑娘在外面工作不经常回家。”   “这些姑娘都怎么回事,书读多了脑子都变傻了。聪明反被聪明误。”陈婶子叹息了声,“那你听说的是什么样的,给我说说。”   白婶子哪里敢说啊,当事人就坐前面,拉了拉陈婶子的衣袖,还给她眨眼睛示意不要再说下去了。   陈婶子性子比尺子还直,问道:“你怎么眨眼睛,有东西进去了吗?”   白婶子:“……”   “怎么了,你倒是说句话啊。”   白婶子怕她再问出什么让自己尴尬的事来,赶紧转移话题:“这事得问别人才清楚,话说你侄女得罪的是什么人啊?”   “就是县里头衣服卖得很好,很受大家欢迎的那个福来纺织厂,你应该听说过吧。他们家的衣服背后都印有福来两个字的,便宜还好穿。背景大得很。”   “我那侄女也不知道脑子哪儿抽筋了,人家老早就能在县里开厂子,那是普通人吗,还敢去得罪。”   这几年厂子太多了,陈婶子平时又不怎么出门,虽然听说过林晓的男人也开厂子,但不知道是什么厂子,就没多想,有什么就说什么。   白婶子:“……” 第122章   回家的后半段路, 白婶子一直沉默,偏偏陈婶子还脑子简单,不会看眼色, 停不下话, 从白婶子那儿问不出什么就去问林晓。   林晓笑着回答:“我也不太清楚。”   陈婶子这才没话说了。   要不是东西太多, 白婶子都想下车了。   她怎么就摊上了这么一会不会来事的亲戚。   后座没声以后,林晓时不时看汤天栋一两眼, 无声的转达自己想说的话。   她现在大致能猜到白婶子的心理状态,觉得有些好笑。   也不知道之后陈婶子知道了,看到他们会不会觉得尴尬。   晚上躺床上歇着的时候,林晓想起淑红, 说:“淑红都出来了, 罗娇娇也快了吧。他们犯的不是什么杀人犯火的事,关这么久惩罚已经很重了。也不知道出来后会不会记恨我们, 再次闹腾。”   汤天栋:“这种心术不正的人,只要不改过,就算不来找我们报复, 后面也会在其他方面栽跟头。经过了上次的打击, 只要聪明点, 不敢再对我们动手的。”   牢里不是好地方,热乎的饭都吃不上, 还留了档案,如果再犯,可能就是一辈子的事了。   罗娇娇和淑红虽然人品不行,但汤天栋觉得她们之前搞坏事的动机都是嫉妒, 没那么大的胆子回来报复。   她们背后的靠山在之前都没了, 这次出来没背景, 大家又避之不及,独自一人是成不了事的。   林晓没想太深,她觉得罗娇娇和淑红再坏,吃了一次教训以后也不敢再兴风作浪了。   现在最主要的并不是淑红从牢里出来了,而是眼下即将发生的洪涝灾害。   看见林晓沉默,汤天栋帮她盖好被子:“媳妇,别想太多,以后的事谁也料不准,先顾好眼前的。”   林晓把腿伸直,转过身子正对着他睡觉。   不想了,睡觉要紧,几年以后的事谁知道呢。   ***   镇长的效率挺快的,王志富去镇上开会回来,就立即播广播提醒大家要注意下雨的事,把家里的粮食和重要财产放好,尤其是粮食,要放在高点的地方,避免被大雨淋湿。   其他大队听说也广播提醒了,可除了提醒还没其他举措,而探测仪里显示的时间一点点变少,并且出现了具体的日期,林晓心里隐隐有些不安,平时不怎么做噩梦,却连着两天梦到龙福大队被泥石淹没,场面触目惊心。   雨断断续续的下,下一两天就会停,水位涨了又落,时不时有几处地方坍塌,但并不是很严重。   宁安镇雨水多,往年也有过这种情况,所以大家心态挺乐观的,该做什么还是做什么。   连镇长也觉得不会发生洪涝,最多就是大家的水田会遭受一些损失。   不断被噩梦惊扰的林晓却坐不住了,她跟汤天栋商量,把电影拿到纪念峰去放,用广播通知全镇的人去看。   她能做的就只有这些。   这一天,林晓问了王志富的意见后,在村里播广播:“同志们早上好,从今晚开始为了让更多的人看到电影,我们决定拿到镇上的纪念峰放映。接下来这几天除了《少林寺》,我们还会放映大家没看过的《庐山恋》。想看电影的可以去镇上看。”   为了然后所有人都听到通知,林晓反复播了几遍。   王志富觉得林晓这个主意简直太好了,让大伙一起开眼。   电影好看,不能只有自己队里的看到世面,大家一起享受是最开心的,于是不用林晓主动请他帮忙,他自个乐呵呵的去其他村跑腿了,告诉别的大队镇上要放电影。   有了王志富帮忙,所有大队都收到了消息。好多人来龙福大队看过,回去描述得神乎其乎的,把其他没看的人弄得心痒痒的,即便看过了,也还是小孩再看几遍。   这么一传十十传百,正式放映那天,纪念峰上人山人海。   放电影的那两天是晴天,因为刚下过雨,地里湿,积水多,不好去干活,大部分都去了。   连着几天没什么动静,探测仪上的影像也消失了,天气也好好的,林晓有些懵,以为是之前探测仪出了故障,给了错误的信息。   而胶片也只剩下最后一卷了,林小本想拿回家里给林旺财和岑春花反复放映,结果好多人来求着她再放一次,尤其是那些孩子,眼神炙热、透着浓浓的渴望,她心里一软,答应在镇上再放最后一天,并用喇叭跟大家说胶片没有了,用完最后一次就没办法再过来给大家放映了。   人全部站满地方,屏幕也拉好的时候,汤天栋打开放映机,结果什么都没出来。   大家等了好一会,屏幕上什么也没有,都很好奇,尤其是后头的人看不了,开始窃窃私语问怎么回事。   林晓过去看,汤天栋说:“应该是放映机出了点问题,我检查一会,看能不能放,你跟大家说一声。”   林晓点点头,拿着大喇叭喊:“放映机出了点问题,我男人正在修理,大家等一会,看看待会能不能修好。”   大伙儿明白了原因,就不着急了,虽然是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可高科技的东西总会出点问题。   所有人出奇的平心静气,聊天等候。   足足等了一个半小时,都没人舍得离开,有的是家里离得太远了,有的是不舍得错过看电影的机会。   汤天栋没修好,换称林晓上手,零件什么的都没坏,问题也不在胶片上,就是视频播不出来,连林晓都觉得奇怪了。   试了很久还是没成功,而距离说好的放映时间已经过了两个小时,林晓准备放弃,收拾东西回家。   家宝不愿走:“娘,再等一会,待会就能放出来了。”   “已经修了很久了,这样下去会耽误大家的时间,回家娘再看看,修好的话明天我们再过来放好不好?”   家宝摇摇头:“我就要在这儿等,我不回家。”   小嘴撅得很高,一副耍脾气的模样。   说完还拉了个小木凳坐下:“我不走,我要看电影。”   林晓本来想说他几句的,话到嘴边突然回想起上一次家宝这么不懂事的时候,她们在河边捡到了木玉佩,给她和汤天栋的相识制造了机会。   这回放映机无缘无故坏掉,是不是也有什么预兆?   她有股强烈的直觉,冥冥之中放映机在提示着什么。   抬头看了眼天空,昏昏沉沉的,和往常很不一样,看着像要下雨。   放在过去她不会随便相信这种东西,可自己都不是这个年代的人,还有什么是说不通的呢。   这么一想,她把放映机递给汤天栋让他再看看,自己则打开喇叭让大家稍安勿躁。   没有一个人着急,也没人催。   他们不会开放映机,能做的就是等。反正来都来了,不急着回去。   旁边的人说:“大妹子,你们不要急,慢慢修,我们会等的。”   “对对对,慢慢来,只要今晚梦看到电影,让我等到天亮我也乐意。”   “我从家里过来镇上要走好几个小时呢,大晚上的自己回去也没意思,跟其他人一起等,看完了再结伴回去。”   林晓看着汤天栋,询问他的意思:“要不要再等等,还是回家去?”   汤天栋说:“等等吧。”   其他人他不关心,主要是儿子的嘴一直撅着,总得哄一哄。   听说不回去,家宝终于笑了:“爹那么厉害,肯定能修好的。”   汤天栋略显骄傲的抬头:“等着,爹今晚肯定能把电影放出来。”   话说完没多久,屏幕就亮了。   人群中突然爆发出一声欢呼。   “亮了亮了,可以看电影了。”   “幸好没有走,可算是等到了。”   “听说今晚放的是《少林寺》,我最爱看这部了,看他们打架特别过瘾。”   屏幕恢复正常,广场上很快就安静下来,每个人都认认真真的看。   电影放着的功夫,林晓听到了打雷的声音,还有闪电,但大家都看电影看入迷了,没人在意。   放映结束,林晓看了眼时间,凌晨两点多了。   人们聚在一起聊了会天才陆陆续续离开。   林晓和汤天栋正收拾屏幕和竹竿,忽然听到一阵轰隆隆的响声,地面似乎震动了一下。   所有人都听到了,停下脚步,疑惑的看向四周。   “怎么了这是?”   “刚刚地面好像动了一下。”   “不会是地震吧?”有人惊慌道。   “感觉不是地震,我听到了石头滚落的声音。”   有人附和:“还有水声,特别大的水流声。”   大伙儿叽叽喳喳的,都在讨论声音是从哪发出来的,就在这时,走得最快的突然折回来,大声说:“河里涨水了,水位很高,都漫到路上来了,大家先别回去,在原地站着,水位降了再离开。”   又有人说:“真的涨水了,快上去,底下不安全。”   底下的人跑上来,大家确信刚刚没有幻听,全都往回走。   水声越来越大,近在咫尺。   所有人把自己手里的煤油灯打开,往底下一照,看到河水不断涨高。   轰隆隆的声音还在继续响,并不是打雷。   林晓和汤天栋交换了下眼色。   探测仪预测到的洪涝可能发生了。   她紧抓着家宝的手,说:“家宝,待在娘身边,别乱跑。”   然后又叮嘱林旺财哥和岑春花站原地等。   家宝抓着林晓的手臂,神色有些紧张。   “娘,水位这么高,我们村会不会哪淹了?”   “别怕,不会有事的。”嘴上在安慰,心里却没底。   如果探测仪上的画面都变成现实,队里的情况恐怕不乐观。   声音响了一阵才停,大半夜的也不知道从哪传来的,没人敢轻举妄动。   镇长和镇委的人今晚都来电影了,有他们主持秩序,现场没有发生混乱,大家都很镇定的待在原地待命。   因为水位没过道路,镇长提议等天亮了看清楚路况再回去。   大家都同意了。   刚刚看完电影还振奋,现在又突然涨水,都很精神,没有人觉得困,一直在观察底下的情况。   没过多久,突然下起了雨。   因为最近天气变化无常,很多人都带了伞,挤在一块躲雨,没完全淋湿。   林晓和汤天栋早有准备,带了蓑衣和伞,只有脚被淋湿了。   天亮的时候,雨停了,大家也看清了镇子的情况,水田一片汪洋,全部都是水,看不到一点地。   好多建在地势比较低的地方的房子都进水了,院子里的东西被冲出来,漂浮在水面上。   大家都傻眼了。   “水位怎么会涨这么高,之前也下过这么大的雨,没那么严重啊。”   “估计是上游的雨下得比较大,就涨水了,看这样子,我们队不妙啊,也不知道我家有没有被水淹。”   “完了,我家的粮食放在粮仓里,我们队地那么平,旁边就有河,肯定全被冲走了。”   “俺娘还在家里呢,不会出事了吧?”   情况比想象中的严重,所有人无一例外的慌了起来,不是挂念家里的老人,就是惦记着自家粮食和房子的情况。   有人实在担心,等水位稍微低一点儿的时候,不顾阻拦,直接趟水回家了,叫也叫不住。   有人先走,就有其他人效仿。   镇.长急得举起喇叭大喊:“同志们,水位太高了,其他地方也不知道是什么情况,贸然行动会有生命危险。我知道你们担心家里的情况,但再担心,也应该先以自己的生命安全为重,不要走,留在原地等着。”   那些执意要回去得并不听,看不到路就直接游泳。   上面的人看得心惊肉跳,好在有惊无险,没人被水冲走。   就这样煎熬的等到了晚上,路面只剩下积水的时候,留下来等的人都赶紧趁着天没黑赶回家了。   不知道道路的情况,汤天栋和林晓就把车子先放在纪念峰的广场上,拿走重要的东西,走路回家。   好在回龙福大队的那条路情况不是很糟糕,只有几处地方坍塌,有泥石滚下来,但没有完全把路挡住。   回到村子以后,大家发现后面的那座山塌了一大块地方,直接把郭家和周围邻近的几户人家给埋了。   路面上也散落着很多东西,都是被水冲到外面来的。   那几户人家全都傻了,虽然家里没人,可房子和财产全都没了啊。   有的受不住刺激,直接晕了过去,还有的妇女直接哭了。   一时间,哭叫声此起彼伏。   岑春花赶紧跑回家看。   他们没什么太大的损失,之前林晓说的时候,他们把贵重物品和粮食都收好了,出门前也锁好了门。   一些不太重要的东西被冲出来,但被围墙拦住了,没有飘出去。鸡死了两只,也在地上没被冲走。   旧房子有很多泥土涌进去,得清理很久,不过里面放的都是杂物,不值钱。   岑春花心有余悸道:“幸好没出大事,我们都安全就是最好的。”   “昨晚去镇上放电影,就是救了大家的命啊。”   大半夜的发生洪涝和山体塌陷,睡梦急很难反应过来,如果不是再纪念峰,好几户人家肯定都丢掉性命。   岑春花也不知道是高兴村里没有伤亡,还是难过大伙都出现损失。   林晓说:“人没事就是最好的。”   林旺财:“是啊,粮食可以再种,房子也可以再建,有命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林晓抓紧汤天栋的手,心里五味陈杂。   这场灾害没有预想中的严重,但所有人都遭受了大大小小的损失。   她真的庆幸昨晚留在纪念峰放电影了,但凡走错那么一步,让大家半夜走路回家,伤亡不可估量。   汤天栋扣紧她的手,默不作声。   这场灾害只有他们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也只有他们心里清楚是自己救了大家。   事后仔细想,幸好昨晚去纪念峰给大家放最后一次电影,成功的躲避了灾害。   ***   半个月后,一切归于宁静。   队里没了房子的那几户人家,大家都主动去帮他们建新房了,分文不收,能帮的都送点东西帮忙。   去镇上的路也清理完毕。   听王志富说,其他大队有人伤亡,但不是很严重。   过了这么久,大家想到那天的情况仍然心惊肉跳,觉得自己侥幸捡回家一条命。   好多人都去感谢林晓,说多亏了他们,才挽救了大家。   林晓说这只是一个意外而已。   话是这么说着,但心里清楚,她和汤天栋在这件事里发挥了不小的作用。   她不是那种喜欢揽功劳的人,也不想让大家知道探测仪的事,有人登门道谢的时候都回答跟自己没关系,这都是巧合。   大伙儿都觉得是林晓和汤天栋救了自己,几天之后,镇.长开表彰大会,亲自表彰了他们夫妻俩,并送给他们两面锦旗。   不仅如此,他们夫妻俩的名字被印在了宣传栏上,成为了镇上的英雄人物。   林晓拿到荣誉,觉得挺不好意思的。   真正应该获得表彰的,应该说探测仪,不过归根结底,探测仪是她研究出来的,所以也算是她的功劳,就心安理得的接受了。   回县城时,她把探测仪带走了。 第123章   宁安镇的事情传得很迅速, 县城知道了,不仅电台给林晓发了表彰,县委那儿也对汤天栋进行表彰, 刻了一块牌匾贴在他们家门外。   经此一事, 家里得胶片不需要再自己买, 有新影片都会有人免费送给他们,让他们放映给县城人民看。   而这天于台长找到林晓, 说:“林晓,你在我们电台也工作一段时间了,表现很好,以后前途无量。我和副台长他们商量, 想给你升职, 让你当总播音员。以后这职位肯定还会再高,但你的学历有点低了, 如果往上升的话不符合台里的要求,你愿不愿意再去学校读书,边读边工作。这两年教育大改革, 镇初中愿意接收大龄青年, 表现好的话还能提前拿到毕业证。你还年轻, 学东西快,台里帮你写封推荐信, 你争取这两年把初中毕业证拿到,怎么样?”、   “电台这边可以减少你的工作量,工资照例发,有空的时候就去上课, 县初中离我们就十分钟的距离, 很方便。家庭生活方面不会受到影响。”   林晓考虑片刻, 说:“谢谢台长给我这个机会,我愿意去初中就读。”   她自己的职业目标就不仅仅局限在县城广播电视台,以后肯定要往更高的地方走,而学历真的就是一个门槛。现在高考恢复了几年,教育放开,有这个机会自然是要去把握的。   于台长一直都知道她很上进,见她同意,一拍即合,当场就写了推荐信给县初中的校长。   校长同意接收林晓进学校就读。   得知消息后,林晓把这件事和汤天栋说了。   汤天栋说:“高考放开,以后大家的教育程度会越来越高,你继续读书的话挺好的,以后有益于晋升,自己也能从学校里学到点别的知识。”   他没有嫌弃自家媳妇没文凭,从思想和能力上来说,她媳妇很优秀,但很多工作尤其是核心技术的都有学历要求,有机会读书就多读,等年纪来了就没冲劲了。   家宝知道林晓要去读初中,非常高兴:“那我以后就能跟娘一起上学了,说不定我初中的时候还能跟娘一个学校。”   “那可不行。”林晓说,“娘要给家宝做出榜样,比家宝先毕业,不然以后会被人笑话的,说母亲和儿子一起读初中。”   汤天栋笑了:“你娘那么聪明,肯定能提前毕业。”   家宝自豪道:“娘才不会被人笑话呢,我班里的同学都知道娘是播音员,夸娘的声音好听。我娘最厉害了。”   “比你爹还厉害,全能的。”汤天栋竖起大拇指。   父子俩一唱一和,把林晓夸得都不好意思了。   她对自己的学习能力很有自信,那个年代能读到博士,还是科研所的骨干,在这地方也难不倒她,说:“等着,过几年娘考个大学毕业证回来,让我们家多个大学生。”   家宝说:“我也要考大学,长大了当科学家。”   “为什么想当科学家?”林晓问,她小时候的梦想也是这个,但在同班同学里,只有她实现了。   不过她从小就对科学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也有天赋,听她妈说,几岁的时候就特别喜欢拆卸玩具再重新组装,别人在看童话故事的时候,她看的是和机器相关的书籍。经常站在路边看天上的飞机,好奇的询问飞机怎么可以非这么高的,小学时候就试着制作一些能飞起来的小物品。家里开明,一直有意培养她的兴趣,后来真的进入科研所了。   家宝真正感兴趣的东西,好像还没怎么表现出来。   家宝认真道:“因为科学家可以研究好多厉害的东西。就像轿车一样特别厉害,家宝以后要制造能飞的东西。”   孩童稚语不一定能当真,但林晓想给他一点赞许,鼓励道:“家宝有梦想是一件特别好的事情,你这么聪明,肯定可以做科学家的。科学家不好当,从现在开始就要努力读书。”   家宝信誓旦旦的说:“家宝肯定会努力的。”   汤天栋宠溺的笑笑,这母子俩,梦想都挺高。   ***   去学校报道的时候,聊天过程中校长看出林晓是一个特别有学识的人,愉快的接纳了她,考虑到她在电台的工作,课程都是尽量按照她的时间安排的。   就这样,林晓开启了半工半读的学习生活,两年后,她以优秀毕业生的身份初中毕业,家宝也准备上初中了,小学最后一次期末考全校第一。   双喜临门,汤天栋做了一大桌子好菜给他们吃,整整八个菜,六个都是荤菜,鸡鸭鱼羊猪牛肉全部都有。   色泽很好,看着就让人食欲打开,但林晓吃了两口就反胃,老想吐,强忍着不适继续吃,结果肉刚入口,恶心感蹿出喉咙,放下筷子冲进厕所里吐。   汤天栋和家宝都停下筷子,跟过去看。   “媳妇,怎么了?”   “我反胃,呕……”话没说完又吐了,本来只是干呕,这一会把白天吃的东西都吐出来了。   汤天栋给她拍背,同时吩咐家宝:“去你娘舀一瓢水来漱口。”   家宝飞快跑开,,接完水冲冲跑回来拿给林晓,看她脸色苍白,担忧道:“娘,你是不是病了?”   漱完口林晓觉得好受多了,说:“不知道白天是不是吃坏东西了,最近看到肉总是反胃。”   她也说不清楚自己是怎么了,但这种情况出现了三天,之前没当回事,以为是饮食出了问题,结果今天是肉碰都不能碰。   汤天栋没有说话,联想到林晓刚刚的反应,再看着她的脸色,某个答案从心里呼之欲出,又不敢确信。   林晓看他神色凝重,疑惑道:“怎…怎么了?”   问出口的同时,她自己也想到了一个可能性,心里咯噔一跳。   她的生理期一个多月不规律了,难道……   “媳妇,明天早上我们去医院看看吧。”汤天栋说。   厂里年轻的女工怀孕了就会请产假,大部分会出现孕吐情况,本来应该高兴的,可没证实的事他没敢说出来,抑制自己的情绪,怕最后空欢喜一场。   夫妻俩看着对方不语,眼里暗流涌动。   这两年林晓有在备孕,可身体有点问题,迟迟没怀上,吃了岑春花给自己找的各种补药,仍然毫无动静。   医院去看过了,说没问题。   家宝看了看自家爹,又看了看娘:“怎么了?”   汤天栋摸摸他的头,神色柔和下来:“你娘身子不舒服,明天早上我们带她去医院看看。”   ***   第二天一早,林晓就去县医院了,医生给的诊断结果是怀孕了。   听到这个消息时,汤天栋面色平静,林晓心里头则怪怪的,下意识摸了摸肚子。   她肚子里居然孕育了一个小生命。   医生看他们夫妻俩一个皱眉,一个没什么反应,觉得奇怪,说了句:“这是件喜事,你们不高兴吗?”   “高兴,高兴的。”汤天栋说,回去的居然面色如往常一样严峻,不吭声。   家宝一直盯着林晓的肚子看,问:“娘,家宝要有弟弟妹妹了吗?”   林晓点点头:“嗯,你开不开心?”   家宝诚实说:“不知道。”   随后又补了句,“如果是乖巧的弟弟妹妹,我会喜欢的,调皮的我看着可能会烦。我们旁边的那几个小孩子,小的时候可爱哭了,老往人身上拉屎拉尿。”   林晓笑了笑:“肯定跟迷一样乖巧,等生出来后,让你帮忙带好不好,不乖的话,你作为哥哥,可以说他。”   家宝点头:“我是哥哥,要教他做一个乖孩子。”   林晓低头摸着肚子,很平坦,可她仿佛已经想象到孩子的模样了,眉目温柔。   也不知道这一胎是男孩还是女孩,真奇妙,几个月后她就要跟一个孩子见面了。   回到家,汤天栋终于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了,刚下车就把林晓抱起来,兴奋的亲了好几口:“媳妇,你有了,你有了。”   林晓拍拍他的肩膀:“你轻点,小心伤到了孩子。”   汤天栋赶紧把她放下来,拍了拍自己脑袋:“你看我,激动糊涂了,迷月子小,得特别注意才是。”   林晓嗔他:“你这当爸的,反应这么慢,刚刚总不说话,我还以为你不欢迎这孩子呢。”   汤天栋说:“怎么能不欢迎,我这是没反应过来。”   他伸手小心翼翼的摸了下林晓的肚子,还拉了家宝的手放在上面:“家宝,你有弟弟妹妹了,跟他说说话。”   林晓把他们父子俩的手拍开:“月份小,都没显怀呢,瞧你们的模样,好像过几天就生了似的。”   话是这么说,语气很是高兴。   “也不远了,明年这时候早落地了。”汤天栋摸后脑勺,“家宝小的时候我没照顾他,不知道怎么照顾孩子,接下来得好好补补功课。”   他没照顾过几个月的孩子,但这几年看到邻居生了好几个,各种琐事,得提前准备才行。   “这事儿还得抽个空告诉爹娘和爷爷。我记得隔壁的几个年轻媳妇怪的时候都爱吃东西,去供销社给你买点存着,不然嘴馋。”   林晓笑他:“你这当爹的比我还想得周全,可别到时候生下来了,嫌麻烦,什么都赖我身上。”   “自己的孩子肯定不能嫌弃。”汤天栋说。   他盼这个孩子好多年了,最好是个女儿,跟隔壁杨家媳妇生的那小闺女一样可爱。   这样一男一女,儿女双全,家庭就完美了。 第124章   汤天栋的行动力很强, 有空的时候就带着家宝去供销社买吃的,酸和甜的零食每样都买了一点儿,放在家里让她们母子吃。   看得出来特别宝贝这个孩子, 林晓一怀孕在家什么都不让她干了, 听说运动对孕妇身体好, 每天晚上都拉着她出去走一圈。   三个月的时候,林晓的肚子就显怀了, 加上汤天栋明显的举止,周围的邻居都知道林晓怀了。挨着住了好几年,好多比林晓年纪小的媳妇娃都下地走路了,她没要二孩, 现在看到她怀孕, 纷纷过来祝贺。   老爷子从市里来看望好几次,送了不少东西, 汤明德夫妇远在首都,收到书信后也寄了东西过来。   估计是家宝生的时候都不知道有这回事,心里有亏欠, 对林晓肚子里没出来的这个很上心。   岑春花和林旺财一听说林晓怀孕, 就坐车赶往县里看望了, 林义国也来。   村里几个亲近的亲戚都捎了东西送给林晓。   这个孩子来得晚,可到底是盼来了, 岑春花高兴得不行,也怕林晓不懂得注意身子影响孩子,絮絮叨叨叮嘱了好多。   林旺财呢从隔壁村某个认识的大叔那儿学了点辨认性别的法子,问了林晓同房和怀上的日子, 说帮她算算。   林晓没同意:“儿子、女儿我和天栋都高兴, 就不算了。”   孩子没出生就去辨认性别, 这是对孩子的不尊重。   岑春花觉得这没问题:“管他是小崽子还是闺女都会要,可以让你爹先帮忙算算,心里有个底儿,提早给她准备东西。”   “你爹学的啊可信,我怀你那一会就是他帮忙算的,我们村里好几个孩子也是他算的,全部准。”   林晓仍然没答应。   林旺财悄悄去问了汤天栋,结果真问着了。   “是闺女。”他肯定道,“你这胎肯定是小丫头,儿女双全,好福气。”   岑春花正想要个孙女,笑得合不拢嘴。   这话刚好戳中汤天栋心窝了,每天看林晓的肚子,笑得都特别慈祥,月份没大就开始让厂里做女孩子的衣服,准备拿给闺女穿。   孩子在所有人的期盼中一点点长大。   这一年春节哪儿都没去,留在县里过,因为林晓的肚子已经五个月大了,肚子隆起很明显,汤天栋怕坐车颠簸影响孩子。   他把老爷子和林旺财夫妻接到县里一起过,之前双方长辈都觉得影响他们小两口过日子,不愿意来住太久,现在林晓有了孩子,很乐意过来。   老爷子年轻时参军,大半时间在村里和农民一起住的,对乡下生活很了解,也很喜欢,和林旺财相处得不错,经常聊放牛啊、捉鱼等的趣事。   双方长辈都在,相处融洽,可以说是林晓和汤天栋结婚以来年味最足,过得最高兴的一个春节。   过完春节没多久,林晓的肚子越来越明显,孩子很会折腾,孕吐严重。原本还能继续在电台工作,后来实在是太难受了,就转到幕后,结果还没七个月呢,各种怀孕的症状都出现了,每天吃不好睡不好,就请了产假。   于台长看她实在辛苦,体谅她,就批了假期。   汤天栋去厂里的时间越来越少最后的两个月里几乎天天陪在林晓身边,怕她出状况。   林晓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家里,三四天出门散步一次,有时候想出去不是汤天栋不允许就是走几步路难受不得不折回家里休息。   她是个闲不住的,买了一堆书回家里看,读给肚子里的孩子听,结果孩子更闹腾了,什么都做不下,心情很烦。   这天汤天栋去外面买菜,她闲不住就拿了衣服去院子里洗,刚洗了一件感觉肚子里的孩子踢她,特别疼,站起来都困难。   汤天栋看到后把菜放下,跑过去扶她:“怎么不在屋里坐着,伤到了自己不好。”   林晓:“我太无聊了,静不下来,肚子有点疼,你先带我进屋。”   汤天栋看她脸色都变了赶紧把人扶进去,林晓的肚子疼得厉害,坐了一会也没缓解,就去医院看,医生说没啥大事,她肚子里的孩子能闹,在看玩笑呢。   本来是一件喜事,看到林晓被孩子折腾得脸都受了一大圈,吃不下饭,汤天栋又愁又心疼她:“早知道就不要这个孩子了,让你受这么多罪。”   家宝也说:“妹妹不乖,天天打娘,等生出来了我要打她。”   林晓被他们俩的话吓到了,忙说:“这种话不能乱说,医生说了,在娘胎里的孩子也是会有心理感应的,你们会吓到她的。说不定现在顽皮,等生出来就乖巧了。”   她自然是想要一个安静乖巧的女儿,不过看目前情况,估计是个调皮的,也不知道随了谁。   汤天栋:“等生了这一个我们就不要了。”   之前看邻居家的那些人带孩子,看着特别疲惫、憔悴,那时没办法感同身受,现在轮到自家身上,她觉得要个孩子还真不容易。   林晓怕打扰他消息,要分房睡,他不放心,还是睡一屋,每天也睡不好觉。   也不知道孩子是不是听到了汤天栋的话,当天晚上不闹了,林晓难得睡了一次好觉。   闹得多了,突然安静下来林晓反而不习惯,怕出现问题,叮嘱汤天栋和家宝不能再说孩子,结果几天以后,又闹了。   林晓经常感觉到她在踢自己的肚子,每次有动静就会让汤天栋和家宝过去感受。   汤天栋把手放上去,果然感觉到胎动,喜悦之情油然而生:“真的动了,这小丫头生出来肯定是个活泼的性子。”   家宝摸的时候刚好不动了,他就把头趴在林晓肚子上,等了好一会感觉自己耳朵被踢了一下,又惊奇又兴奋:“妹妹踢我了。”   说完认真的抚摸着林晓肚子,教育妹妹,“妹妹,你在娘肚子里要乖乖的,不能调皮,不然以后哥哥不给你买雪糕和糖果,知不知道?”   他的声音出奇的温柔,神态特别认真,林晓和汤天栋都被逗笑了。   闺女不知道是不是听到了,又踢了好几下林晓的肚子,动作比刚刚大,似乎在回应。   林晓每天过得又辛苦又甜蜜。   第八个月时,岑春花和林旺财过来县里住着了,帮忙照顾她的身子,数着手指头计算分娩的日子。   林晓怀孕以来心情特别郁闷,但有些话不好跟汤天栋说,有岑春花陪着自己,排忧解闷,心情舒畅了不少。   她很少出去外面逛,都是在院子里走动。   五月底的时候,孩子生下来了,真的是个闺女。   孩子是顺产的,生下来的第二天林晓就能下床走动,回家里坐月子。   闺女生下来的第一天,她简单看了会,皮肤皱巴巴的,眼睛很小,总是闭着。大概是自己生下来的,觉得挺好看。   对视的第一眼,林晓小心翼翼的点了下她的手指,闺女张嘴打了个哈欠,睁大眼睛看她,好像也在打量自己的娘。   林晓心里思绪万千,看到她,感觉怀孕期间的苦日子都值了。   带回家几天以后,闺女长开了很多,变可爱了不少,刚生下来特别能睡。   林晓看着闺女,心情特别奇妙,恨不得时时刻刻看着她。   照顾闺女的时候,她也没有冷落家宝,让家宝多看看妹妹。   家宝趴在床边,好奇的看来看去:“娘,妹妹的手怎么了,黄黄的,皱皱的。为什么别人家的孩子都很可爱,妹妹却丑丑的。”   童言无忌,岑春花笑着说:“你刚生下的时候也是这样的,过段时间长开了就好看了。妹妹模样俊着呢,不管是像你娘还是你爹,肯定都是美人胚子。”   家宝似乎觉得不可思议:“我小时候也是这样的吗?”   “每个孩子生下的时候都是这样的。”   家宝更好奇了:“那妹妹以后怎么才能变好看啊。”   “日子久了就好看了。”   汤天栋轻手轻脚的把孩子抱到怀里,越看越喜欢:“你妹妹好看,像你娘。”   五官都没长开呢,怎么可能看得出来像不像,林晓知道汤天栋这是哄自己,笑而不语。   汤天栋看了一会孩子,蹲下身把她递给家宝:“抱一下你妹妹,动作轻点,别让她摔着了。”   家宝小心的接过,妹妹太小了,用布包着,他动都不敢动,身体都僵硬了。   汤天栋没敢让他抱太久,很快就放回林晓旁边。   岑春花说孩子刚生下来,得多待在娘身边,有人保护,长大了不容易胆小,也不会受惊。   汤天栋给闺女买了另外的木床,但太小了怕出事,睡觉时让闺女睡旁边,怕自己或者棉被把人压着了,在床的中间用个被子隔开。   汤天栋睡在另一张床上。   坐月子期间,好多亲戚和邻居过来探望,进门来第一件事就是看孩子,都跨长得好看,像汤天栋和林晓。   送的礼物大家都放客厅里,但钱都是塞给林晓的。   林晓还躺在床上,每次都客套一下说不要了,最后都会收着。刚生完孩子,她精神状态不是很好,每天与很多人聊天感觉很疲惫。   汤天栋看出她状态不好,有人上门来就把房门关着,说她身体不舒服躺着,和岑春花接待那些人。   孩子生下的两个月内,一直断断续续有人登门拜访,后面就少了。   隔壁的胡大姐走得最勤快,两天跑一次,每次都要抱一下孩子。   汤天栋最喜欢闺女,天天都要抱,跟闺女说话,饿了抱给林晓喂奶,哭了赶紧看是不是尿了,换包被。   饭菜有岑春花做,晚上闺女哭了汤天栋起来照顾,林晓的日子过得挺自在。   这天胡大姐又过来看孩子,跟林晓聊天的间隙说起了罗娇娇:“林晓,你知道我们楼上那个苏媳妇出狱了吗?她那人心术不正,脾气又差。坐牢没多久又跟她男人离婚。进去前孩子没了,肯定把这事怪在你身上,一出来就看到你生了闺女,也不知道会不会怀恨在心,你得小心她。”   “她之前住我楼上,天天听她跟她男人吵,吵得特别凶,经常动手打她男人,看着面相就是和嫉妒心强的,从牢里出来没工作没房子没男人,最容易干坏事了。”   “罗娇娇出来了吗?”林晓惊讶道,她很久没听到这个名字了,都快忘记了。   “可不是嘛,她男人去接的,我们有邻居看到了。虽然离了婚,但不得不说她男人对他挺好。”   “我听说他们俩之前矛盾多,是因为她觉得自己的男人不上进,想让他男人开厂子,但他男人不想干。结果勾搭了厂里的领导。”   “她那流掉的孩子,也不知道是谁的。”   “她这人啊,就是不知道知足,他男人多好一个人啊,在县里的供销社工作,工资不低,对她也不错,她自己不珍惜。好好的日子,搞得乌烟瘴气的。” 第125章   胡大姐说了一大堆, 有可惜,也有警惕的意思在里边。   罗娇娇还在她楼上住的时候,隔壁的两对小夫妻经常因为她吵架。   罗娇娇喜欢打扮, 像个狐狸精一样勾人, 好多年轻男人的目光总汇聚在她身上。自从罗娇娇坐牢, 感觉小区里和谐多了。   林晓不做评价,挺感激胡大姐告诉自己, 说:“谢谢大姐,我会注意的。”   说着摸了摸闺女的脸蛋。   她肯定会保护好自己的女儿的。   闺女睡梦中似乎感觉到她的抚摸,吐了吐舌头。   林晓笑得更温柔了。   瞧着差不多可以回家做饭菜了,胡大姐说:“你闺女啊, 没生下来的时候闹腾, 现在倒是挺安静的,不哭也不闹。”   “她还小, 包被换得勤,我也按时喂她奶水,所以很少哭, 以后就不知道了, 但愿能一直这么乖。”   闺女不闹腾, 林晓挺高兴的,至少每天晚上都能睡好觉, 不过太闷了也不好,偶尔哭闹,才能安心。   “想好名字了吗?你闺女长得俊,你们夫妻俩又是文化人, 得好好起个名字。”   “还没呢, 我和她爹还在商量。”   “也该想了, 瞧瞧这闺女,多好看啊,我还真想知道她叫什么呢。”   胡大姐又看了几眼孩子,就回家去了。   家宝现在还不敢抱妹妹,因为太小了,他怕摔坏。   等胡大姐一走,他跑到床上,左看看右看看,好像怎么都看不够似的:“娘,妹妹皮肤真好,滑滑的。刚生下来的时候丑丑的,现在怎么会这么可爱?”   说完实在没忍住,伸手轻轻的摸了摸妹妹的脸蛋。   林晓说:“妹妹跟你像,你小时候和现在都是人见人夸,以后妹妹长大了,也是漂漂亮亮的。”   小丫头不知道是睡够了还是被他们吵醒了,突然打了个哈欠,缓缓睁开眼看着他们两个,眯眼笑了笑。   因为月份小,笑起来不明显,但家宝眼睛尖,还是看到了,愣了好一会,他激动道:“娘,妹妹刚刚笑了,她对我笑了。”   林晓也看到了:“妹妹这是喜欢你呢,你抱抱妹妹。”   家宝小心翼翼的把妹妹抱起来,聚精会神的盯着她看。小丫头也在看他,眼睛眯着,还在打哈欠。   家宝觉得很新奇,握了握她的小手。   两个孩子在床上玩,林晓听到厨房里有声音,叮嘱家宝看好妹妹就走出去看,汤天栋已经在做菜了。   林晓看了看,有鸡肉、西红柿、香菇。   坐月子的这些天里,一般的时间都在喝鸡汤,林晓有点腻了,说:“明天能不能不熬鸡汤了啊,我想吃点别的肉。家里还有酸菜吗,我想吃。”   汤天栋回头看她:“家里有腊排骨,别人送的,今晚做给你吃。酸菜还有,待会炒,还有什么想吃的吗?”   林晓摇摇头,走过去抱住他的腰:“这段时间辛苦你了。”   汤天栋放下菜,转过身拉起她的手亲了亲:“你才是最辛苦的。”   闺女顺产,羊水破了以后没多久就生出来了,但林晓还是吃了不少苦头,刚生完的那几天,脸色苍白得不像话,心情也不好。   汤天栋知道女人生孩子就是在鬼门关走一趟,看在眼里疼在心里,能做什么都尽量做,不让林晓干。   林晓蹭了蹭他的胸膛:“我先回屋去看看闺女,有什么要帮忙的你叫我。”   就在这时,家宝突然着急的大叫:“娘,妹妹好像饿了,她哭了。”   汤天栋箭步走过去:“我过去看看闺女。”   话音刚落,哭声就响起来了。   小丫头被放在床上,家宝手足无措的看着他。   汤天栋把闺女抱起来,哄了一小会就消停了。   “该喂奶了。”他把闺女递给林晓,“你和闺女现在屋里待着,家宝,爹要做饭菜了,需要你帮忙,先跟爹出去一会,等妹妹吃饱了再进来看她。”   家宝点点头。   父子俩出去后,林晓把衣服掀开给闺女喂奶,小丫头是真的饿了,吸得很起劲。   ***   晚上小丫头又睡了,林晓把她放在沙发上,跟汤天栋商量起名的事。   “好多人都问闺女起名了吗,你有没有想法?”   汤天栋琢磨了一下:“大名得好好考虑,先起个小名怎么样?名字就让你来想吧。”   “那就叫暖暖怎么样,希望她一辈子都在爱里长大,永远有温暖相伴。”   家宝接话:“妹妹以后就叫暖暖了。”   汤天栋是赞成的:“那就叫暖暖吧。”   小名就这样决定好了,第二天胡大姐过来的时候,夸道:“暖暖好听,适合小丫头用,寓意也好。你们家里和睦有爱,温暖,叫这个好。”   周围住了不少年轻夫妻,家家户户都会有点小矛盾,只有林晓这儿最和谐,胡大姐就没听他们夫妻拌过嘴,一年比一年恩爱,家宝也养得好,可羡慕了。   除了看望孩子,胡大姐最操心的还是罗娇娇的事,忍不住又说起来了:“林晓,你听说了吗?罗娇娇从牢里出来以后,第二天头发就变白了,看着苍老了很多岁,听说可吓人了。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听那些看到她的人说,变化得特别大。”   “她出来以后去民生街那边住了一小段日子,现在搬走了,也不知道跑去了哪儿,我听别人说住她附近的人,好几天听到她在惨叫,叫得可凄厉了。她的新邻居知道她是从牢里出来的,苍老得快,叫声又恐怖,好多人害怕得搬走了。”   “变老了吗?”   “可明显了,听说看着像五十岁的人,不知道她在牢里都遭遇了什么,听说人也疯疯癫癫的,总是自言自语。”胡大姐突然压低音量,小声说,“好多人说她是邪祟上身了。”   林晓不相信什么邪祟,说:“估计是在牢里的时候过得不好,受了刺激,出来没钱没工作,没法子打扮,看着就很苍老。”   罗娇娇在宁安镇那个小地方,曾经也算是个天之娇女了,受了这么大的重创,监狱听说也是个磨人的地方,有变化很正常。   胡大姐:“这就不知道了,她出来以后我没见过,都是听别人说的,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不过她这么疯疯癫癫的,你更得小心了。”   几年前的事胡大姐是站在林晓这边的,加上对罗娇娇观感不好,就特别担心林晓。   “希望她是跑回你们宁安镇去了,或者是去了别的地方。最好一辈子都别回来。”   林晓淡淡道:“但愿吧。”   只要罗娇娇不再来找她的麻烦,她对她的事没什么兴趣。   ***   暖暖三个月的时候,林晓和汤天栋就不给她用包被了,白天的时候让她穿着衣服,抱怀里。   汤天栋还会把她平放在自己的双腿上,逗她玩。   四个月时,暖暖就能自己趴在床上,而且会抬头和抓比较大的东西了,比如枕头。   汤天栋和家宝看着她一天天长大,觉得稀奇得不得了,为了锻炼她的灵活力,每天都会把她放在床上一小会,拿一个大的东西让她反复抓。   这一天汤天栋买了两个红色的枕头,父子俩一人抓一个,站在暖暖的左右两侧,让她抓枕头。   家宝:“暖暖,哥哥这里有枕头,快来抓。”   汤天栋:“暖暖,你要抓哥哥的枕头还是要抓爸爸的呀?”   红色很显眼,暖暖看到了想抓,伸出手却动不了身体,努力抬起头,够了一会才累得趴在床上。   汤天栋鼓掌:“暖暖真棒,可以自己抬头了。再抬一次好不好?来,爸爸的枕头在这里。”   暖暖很喜欢跟汤天栋玩这个游戏,又试着抬头抓,抓不到呵呵直笑。   林晓在扫地,看到他们父女三人在床上玩,被暖暖的笑声感染,情不自禁的跟着笑了笑。   汤天栋逗了一会,就换个别的颜色的枕头让暖暖抓了。   家宝陪暖暖玩累了,抱着其中一个枕头躺在床上,伸了个腰腰,随后正对着暖暖侧躺,时不时逗她一两下。   林晓已经打扫好房间,走过去坐在床上看他们。   “家宝今晚想吃什么菜?”   “扣肉,扣肉最好吃。”家宝翻了个身子,看着林晓,嘴馋得舔舔嘴唇,“去年年夜饭做的扣肉特别好吃,我想吃。”   林晓生下暖暖以后,家里的肉就没缺过,欣然答应:“那晚上给你做扣肉吃。”   家宝嗯了一声,翻回去。   就在这时,林晓看到暖暖的身体动了一下,好像在努力翻身,不过刚刚抬起一点点又趴着了。   汤天栋也看到了,确信她是想翻身,愣了几秒,意识到小孩子是有模仿能力的,忙说:“儿子,你再翻个身子,让妹妹看看。”   家宝转过来:“怎么了?”   “妹妹好像也想翻身,你示范给她看看,翻慢一点儿。”   家宝又转了回去,正好瞥见暖暖果然动了一下,惊奇得不得了。   暖暖现在四个月大,之前只能做抬头的动作,刚刚那姿势是没见过的。   家宝赶紧把手里的枕头往旁边放,顺便把暖暖手里的枕头也给抽走,边跟她说话边做示范:“暖暖,你看哥哥,身体先轻轻的抬起来,然后往旁边使劲,用力翻过去,就可以翻身了。”   为了看暖暖看清楚,他做得很缓慢。   暖暖看到哥哥翻身,注意力果然不在枕头上面了,盯着家宝看了片刻,她学着家宝的模样翻身。   看到闺女翻身,林晓和汤天栋屏住气,心都快提到嗓子眼了,目不转睛的盯着,生怕自己错过了闺女的第一个翻身动作。   第一次练习翻身,暖暖做得不熟练,身体刚抬起一点儿就趴回去。   家宝的眼睛一直在看她,激动得不行,耐心的继续示范着。   “暖暖,你看哥哥,翻身要这么翻。”他坐起来,学着暖暖趴在床上,然后翻身,动作很大,“看到了吗,要这么翻?”   因为是一样的姿势,暖暖的大眼睛转溜了一会,好像学会了,再次尝试着翻身。   林晓轻轻拍手鼓励:“暖暖做得真棒,再来一次,像哥哥一样翻过去。”   汤天栋也紧张地拍手:“暖暖好棒,再做一次,争取一次翻过去。”   暖暖闻声抬头看了他们一眼,似乎是受到了鼓舞,腮帮子憋得鼓鼓的,用双臂支撑着自己,用力抬起身子,往左边翻过去。   翻开到一半的时候突然停住,姿势很难受,双脚扑腾,呀呀叫。   林晓没帮忙,继续鼓励她:“暖暖加油,用点力,就能翻过去了。”   砰的一声轻响,暖暖翻过去了,平躺再床上。   那一瞬间,林晓、汤天栋和家宝同时愣住,过了几秒钟,惊喜的喊出声来。   “翻过去了,真的翻过去了。”   “妹妹会翻身了。”   “宝贝闺女真棒。”   对于一家人来说,这是历史性的一刻,三人同时鼓掌,称赞暖暖。   “暖暖真棒。”   暖暖也为自己感到骄傲,呵呵呵的笑。   林晓感动得热泪盈眶。   闺女的第一次翻身,一家人都见到了。   她把人抱到怀里,亲了亲她的脸颊:“我们家暖暖会翻身了,真棒。”   家宝也坐起来亲了暖暖两口:“妹妹好棒。”   汤天栋没办法跟他们母子抢着亲闺女,但眼睛也有点湿润。 第126章   暖暖会翻身的事情让一家人高兴了很长一段时间, 从那以后,家宝天天教她翻身,汤天懂更是有意的训练她做点别的事情。   暖暖长到六个月的时候, 做翻身的动作已经比较容易了。   暖暖一天天长大, 于台长来看望了几次, 催林晓回去上班,林晓觉得闺女长这么大, 已经能让其他人带了,就给岑春花写信,希望她能来县里帮忙带暖暖一段时间。   可信写出去没多久,她感觉心里很慌, 就好像是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 可那种感觉又没办法说出来。   连续几天心里都堵堵的,还做了噩梦, 不安感越来越强烈,她一个人憋着不好受,就跟汤天栋说了。   汤天栋安慰她:“应该是你让娘来县里照顾暖暖, 想到自己以后白天都不能在她身边, 担心她, 心里紧张。”   “我现在每天去上班都很挂念闺女,恨不得时时刻刻都在身边看她, 你照顾了她半年,她没离开过你身边,心慌是正常的。别想太多,闺女六个月了, 又是个不喜欢哭闹的性子, 娘要是愿意过来带, 能带好的。”   林晓听他那么一说,心里就释然了。   那天跟汤天栋聊完以后,她就不去想上班的事了,可心里还是有股说不出的感觉。   直到照顾老爷子的阿姨来了信,说是病情又加重了,老爷子进医院,让汤天栋过去看看,还说老爷子想见家宝和暖暖。   汤天栋终于明白了林晓的不祥预感是从哪来的:“媳妇,你应该是感应到爷爷生病了,他一个人在市里,我得去看看。”   “你在家能照顾好暖暖吗?爷爷想见家宝和暖暖,暖暖太小了,一坐车就吐,路不好,把你们都带过去会折腾她,你跟她留在家里吧,我和家宝去看看,尽快回来。”   老爷子没人在身边照顾不行,住院了汤天栋是必须要过去看看的,林晓说:“你带家宝过去吧,不用担心我和暖暖,我能照顾好她的,白天这么多邻居过来看她呢,梦帮忙待一会,晚上就醒一两次。”   汤天栋简单收拾好东西,就带家宝过去了,离开前叮嘱了很多注意事项。   “暖暖现在晚上喜欢翻身,你多看看她,别让她闷住自己了。”   “她醒的时间比较规律,半夜一点和凌晨五点左右。她睡着的时候你累了可以多睡一会,免得晚上被她扰得睡不着觉。”   “白天不要让她睡太多了,睡够了就把天叫醒喂奶,不然她晚上不愿意睡觉。”   ……   本来话挺少的一个人,有了闺女以后,比林晓还啰嗦个操心。   父子俩走的第一天晚上,闺女半夜只醒了一次,没有惊扰林晓,倒是她自己怎么都睡不着,心慌得厉害。   第一次出现这种强烈的不安感,她更加睡不着了,几乎睁眼到天亮。   汤天栋不在,她一个人照顾闺女,确实疲惫许多,换衣服喂奶洗衣服,做自己的饭菜,离得远了怕闺女出什么事没及时看到,做什么都不放心。   胡大姐和其他几个邻居觉得暖暖可爱,经常过来看,每个人都帮忙带一会,只有那种时候林晓才可以然后自己放松一会。   不知道是不是家里少了两个人的原因,暖暖动不动就哭,每次都要林晓哄很久。   暖暖一哭,林晓更加难受了,是一种无法形容出来的感觉。   有时候哭声大,把胡大姐引过来了:“怎么了这是?暖暖怎么哭得这么伤心,是饿了还是拉屎了没及时换裤子?之前没哭得这么频繁啊。”   “不知道,她爹个哥哥去市里以后,就越来越爱哭了。”   胡大姐恍然:“你男人喜欢带孩子,在家的时候抬宠着她了,这么大点的孩子已经能认人,估计是想她爹了。”   林晓问:“大姐,你说暖暖会不会是生病了,她这两天总哭,我心里也难受得慌。不知道为什么,这段时间我经常心悸失眠。”   “我刚刚看过了,你闺女好好的,没问题,就是想她爹了。”胡大姐安慰她,“孩子小时候爱闹,大人都会被扰得心神不宁。我以前带孩子也是这样,总是胡思乱想。”   “隔壁家的小侯媳妇,她儿子一岁前,感觉被影响得脑子都不好了,成天疑神疑鬼,本来很温柔安静的一个人,动不动就发脾气摔东西。”   “做女人啊,太难了。尤其是刚生娃的那段时间,情绪波动大,熬熬就过去了。遇到个体贴的男人,日子还能舒坦些,遇到不知道体谅你的,那日子啊完全没法过。你也别多想,要觉得实在难带,白天我多过来看看暖暖,帮你多待会。”   街坊邻居们都知道汤天栋疼媳妇,有了闺女以后换裤子洗衣服、做饭菜全包了,大部分时候也是他带的暖暖。   胡大姐觉得,林晓就是没单独带过孩子,才心烦意乱的。   心里的感觉连林晓自己都说不清楚,更别说让胡大姐理解了,她就没说什么。   听胡大姐说多了,她有时会自我怀疑是生了娃的原因,加上睡得不好,变得敏感多疑。   ***   汤天栋和家宝去市里三天还没回来,第四天晚上,暖暖又哭了好久才睡着,林晓眼皮子跳得厉害,隐隐约约觉得有事要发生,睡前看了好几次门锁的情况,进屋的时候还随手抄起一根木棍放到床头防备。   暖暖哭得太久,白天又没有午睡,睡得很沉。   林晓很困很累,但一闭上眼睛就会想事情,什么都想,越想越没有睡意。她盯着天花板看了好久,努力让脑袋放空,不知过了多久,才睡了过去。   林晓这一觉睡得不安稳,又做了噩梦,半睡半醒间心悸得厉害,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身体上游走,滑滑的,就像老鼠一样,特别的真实。   胡大姐家经常有老鼠,但林晓家里头收拾得很干净,尤其房间里,是绝对不会有老鼠出没的。   林晓瞬间就吓醒了,睁眼看着头顶,大口喘着气,消化梦里的事情。   刚刚即将醒来时的触感更加明显,有东西隔着被子在挪动,林晓以为是暖暖大半夜醒过来不安分抓被子,伸手抓住:“暖暖,好好睡觉。”   手碰到的瞬间,那东西就像受了惊吓,快速缩了回去。   林晓愣住,心跳加速,精神告诉紧绷,冷汗不断从身体里冒出来。   她的警觉性很强。   那不是暖暖的手,而是一只粗糙的大手。   这不是汤天栋的手,就算他们父子半夜回来,汤天栋悄悄进房间躺在她旁边睡觉,她是会有感觉的,何况今天晚上她睡在床最外侧。   有个念头从林晓脑海里快速闪过,她脸色骤变,呼吸都快不顺了。   刚刚的感觉是真实存在的,不是在梦里就是房间里混进了人。   林晓迅速坐起来打开灯,同时拿起放在床头附近的木棍。   随着屋子里有亮光出现,一个模糊的人影渐渐在视线里变得清晰起来。   虽然多年没见,可模样没什么太大变化,林晓认出来了。   是邓磊。   他似乎没想到林晓反应这么快,似乎也受了点惊吓,站在那儿,慌里慌张的说:“你别叫出声。”   他冲林晓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后,怕她因为害怕大喊大叫,上前想要捂住她的嘴。   家里混进了贼,还是邓磊,林晓着实被吓到了,浑身僵硬,观察到他没带凶器,拿木棍对着他:“不许动,你敢乱动,我就叫人了。”   邓磊停下来,双手举着,紧张道:“林晓,我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来了这儿,你别叫,我保证自己不会伤害你的。”   “站在那儿别动。”林晓呵斥,声音都有点颤抖了,她不知道邓磊是怎么混进来的,余瞥到暖暖还在身边,她一边警惕的看着邓磊,防止他做出什么伤害人的举动,一边空出一只手去摸暖暖的鼻子,发现还有气息,才松了口气。   她迅速把棉被掀开,从床上起来,用身子挡住暖暖,逼问邓磊:“说,你为什么大晚上的混进我家里来?”   邓磊往后退了两步,说:“你别害怕,我不会伤害你的。林晓,你长得太漂亮了,我这几年很想你,特意来见你。你让我亲一口好不好?”   说着又往林晓这边走过来。   满口胡言乱语!别说邓磊打伤她爹那时候才是个十几岁的小屁孩,根本不懂得什么喜欢,就算邓磊当时早熟,他们年龄差距这么大,又多年没见,不存在喜欢而混进家里这个说法。   唯一的可能性,就是他是贼,过来家里偷东西,或者是为了报复当年的事。   林晓回想了他刚刚见到自己的反应,并不惊讶,只是慌张,说明早知道这是自己家,故意半夜混进来的。   林晓试图使自己冷静下来,挥动了一下木棍,态度强硬:“给我出去,你不出去我就喊人了。”   她这时才注意到,邓磊背了一个小包,里面装满了东西,其中有一个是她放在客厅里的胶片。   邓磊混进房间之前,就已经在客厅偷过不少东西了。   意识到他主要目的是偷东西,林晓紧绷的肌肉终于放松了些。   为财的人,一般都会惜命。   “林晓,你冷静点,别冲动,我真的喜欢你,你让我亲一口,抱一下,我就走。”   “出去!”林晓提高了音量,“我保证我不会喊人,但你必须现在离开我家。”   邓磊现在个头长得很高,在力量上差距悬殊,林晓不能让他待在房间里威胁到暖暖的安危。   家里的门和锁都是比较坚固的,林晓不知道他怎么混进来的,更不知道在外面还有没有同伙。   要不是顾及暖暖太小,她带着孩子不好跟邓磊起冲突,怕激怒他,他动手杀人,早就喊出来了。   刚刚邓磊没有强行动手,看着还是心存畏惧的。   她给邓磊机会,同时也是在放松他的警惕,给自己争取时间。   “林晓,你让我抱抱。”   “滚出去,不然我喊人了。”   “别别别,你别喊人,我出去还不行嘛。”邓磊往后退的同时还在谈条件,“但你必须答应我,我走了以后不能把今天看见我的事情说出去,也不报警追究我的责任,你答应我就走。”   “我答应你,你现在马上离开。”林晓拿木棍指着他,一点点朝他逼近,“你今天混进来如果说出去的话,对我的名声也不好,我不会告诉任何人你来我家里了,但你以后不许再来,不然我就报警。”   “别别别。”邓磊怕了,听到她松口,可又怕她像之前在村里那样强势不饶人,不敢完全信任她,继续提条件,“那你发誓连你男人也不告诉,不然你女儿就会死。”   提到暖暖林晓的恐惧感更深,大声道:“你走不走,不走我马上叫人。”   “那可说好了啊,你不许跟任何人说。”邓磊往外退出去。   林晓快速看了眼房间,发现除了邓磊就没别人了,赶紧把房门关上。   家里的大门是开着的,被邓磊撬开了。   “现在马上滚出我家。”   邓磊没走,而是看向厨房的方向。   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林晓毫不犹豫,挥动木棍,对准他的后脑勺狠狠的挥下去。   砰的一声,邓磊缓缓转过头,不可置信的看着她。   林晓又补了几棍,一棍比一棍用力。   邓磊倒在了地上,袋子里的东西掉出来,劈里啪啦的响。   林晓怕他醒过来,又敲了一下,然后拿起旁边的手电筒打开,往厨房那边照。   那边果然还有人,听到客厅里的声音就出来了。   她全身包裹得严严实实的,脸上用黑色纱巾包着,手里抓着两把菜刀。   看身形是个女人。   和邓磊一起来的同伙。   “你是谁?”林晓问。   那个女人没回答,她看了眼林晓脚边的邓磊,有些惊讶,没想到林晓力气这么大,能敲晕他。   她手上有刀,而林晓没有,林晓便说:“立即出去,不然我就喊人了。如果让派出所的人抓到,你知道是什么后果。”   女人冷笑了声:“林晓,你以为我现在的样子,还在乎会不会被派出所的人抓走吗?”   这声音林晓再熟悉不过,是罗娇娇的。 第127章   罗娇娇?   林晓把手电筒照过去, 罗娇娇浑身包裹得只剩一双眼睛,而且她的眼睛凹陷得厉害,旁边的皮肤很皱。双手也是, 皮肤松弛衰老, 很像几十岁的老人。   虽然看不到她的全貌, 但仅凭这两处地方来看,林晓觉得胡大姐说的是真的。   可是监狱的生活再苦, 也不可能被折磨成这样。   林晓正思考着,罗娇娇抓着菜刀朝她走过来:“林晓,你们家有什么奇怪的宝物,给我交出来。”   “别过来, 不然我喊人了。”林晓举起木棍, 做出打人的架势,“你刚放出来, 又私闯民宅偷东西,罪加一等,再伤人的话, 这辈子都只能在牢里坐着了。”   “你得想清楚, 如果现在出去的话, 我可以装作没看见过你。如果你得寸进尺,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罗娇娇无动于衷, 冷笑道:“林晓,你以为我现在还有顾虑的东西吗?命都快没了,坐不坐牢对我来说根本不重要。”   说完,她把自己脸上的面纱扯掉, 一张布满了皱纹满是黑斑、瘦得只有骨头和皮相连的脸映入林晓眼中, 她的皮肉凹陷得厉害, 头发花白杂乱,显得异常狰狞恐怖。   林晓吓了一大跳。   罗娇娇边冷笑边朝她逼近:“林晓,把你们家的宝物拿出来。”   “什么宝物?”林晓听不明白。   “你们家有没有什么传家宝,比如能让你获得好运的。”   林晓皱眉:“没有。”   罗娇娇找她们家的传家宝什么?   罗娇娇目光阴鸷的盯着她,狠辣得仿佛要把她身上戳出一个窟窿来:“那就是你,只有你死了,所有的事情才会迎刃而解。”   “林晓,我要杀了你。”   罗娇娇疯了?   林晓觉得她就是一个疯子,无论是现在怪异的模样,还是这令人摸不着头脑的话,都不是一个正常人会说出来的。   她集中注意力盯紧罗娇娇手里的刀,给自己拖延时间:“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这么讨厌我?一直跟我作对。”   “为什么?因为你的存在,我的气运一点点消失,甚至是我自己的生命,也在逐渐流逝。林晓,你都不知道我多讨厌你,你长得像一个我讨厌的人也就算了,偏偏还抢走了本不属于你的东西。我费了那么大的努力来到这个地方,本以为可以更改所有的事情,结果因为你,什么都不复存在。只有你死了,一切才能归到原位。”   说完,她不再废话,举起手里的刀,准备狠狠地朝林晓劈下。   就在这时,房间里传来了暖暖的哭声。   罗娇娇的手突然顿住,朝房间的方向看过去,刹那间,一个一直被她忽略的想法从脑海里闪过。   她当年把林晓推下山,林晓摔坏了脑袋,可她并没有把林晓的气运完全转到自己身上来,反而高考的时候发生了许多事情,阴阳差错上不了大学,正好自己也不想离开宁安镇,就一直住在村里。   可之前她的日子都过得顺风顺水的,直到即将从牢里出来的时候,快速衰老,最近更是一天老好几岁。   算算日子,她身体出现变化的时间,正好跟林晓女儿出生的时间一摸一样。   所以关键不在于林晓,而是她女儿的出生,夺走了她的命。   想到这儿,罗娇娇换了方向,往房间的方向冲。   她要杀了林晓的女儿,再杀了林晓,这样这里的一切就不复存在,所有东西都能回到原点。   林晓看到罗娇娇的动作,面色大变,举起手里的木棍往她背后砸,谁知道罗娇娇反应快,躲过了棍子的攻击,还转身拿菜刀往她身上劈。   罗娇娇已经疯了,用了狠劲。   林晓用力挥动木棍,才勉强躲过了她的攻击。   罗娇娇气急败坏道:“林晓,你急什么?下一个死的人就是你。既然你这么想死,我就先宰了你。”   说完,把攻击的目标转到林晓身上,疯了一样的砍她。   林晓拿着木棍,锤不到她,被逼着往后退。   房间里暖暖的哭声越来越响亮,哭得林晓的心都跟着揪疼。   她特别害怕闺女出事。   而这时候,罗娇娇突然弯腰抚摸着胸膛,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   林晓趁她出神,直接往她身上就是一棍。   “啊……”罗娇娇痛苦的喊叫了一声,双膝跪地。   人没晕。   林晓毫不犹豫的再补了一棍。   “林晓!”罗娇娇凄厉的高声喊叫,把手里的一把菜刀朝林晓碰过来。   菜刀在林晓的瞳孔里越变越大,好在她眼疾手快,往旁边一闪,躲过了。   哐当一声,菜刀落在地上,罗娇娇趁着她没反应过来,直接冲进房间里。   “不……”林晓失声大叫,一股前所未有的恐惧感弥漫全身,她用最快的速度追过去。   砰的一声,房间门被关上了。   “罗娇娇,你放开我闺女。”林晓吓得面色苍白,浑身发抖,用力捶门,“罗娇娇,你开什么条件我都答应你,不要伤害我闺女。”   “晚了。”罗娇娇的阴笑声从里面传出来,“只有你们死了,一切才会变好。”   伴随着的是暖暖的哭声。   “不…不要……”林晓相信罗娇娇真的会把暖暖杀了,吓得魂飞魄散,用身体用力撞门,但被罗娇娇从里面反锁了。   暖暖的哭声越大越大。   门是木的,用身体撞不开,林晓转身回去拿菜刀砍门,但是速度太慢了。   她双手抖得不行,却还是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用什么能锤开门呢?   对,锤子,锤子最快。   她终于想起来了,拿起茶几旁边的锤子用力锤门。   刚锤了两下,暖暖的哭声停止了。   林晓手里的锤子差点从手里掉落,手抖得厉害,心如刀割,眼泪也止不住的流。   “不要,不要……”她边哭边砸门,泪水模糊了视线,“暖暖,暖暖…你别吓娘……”   砰的一下,锤子砸到了手,她疼得把手含在嘴里,顾不得疼,继续砸。   “啊……”里面忽然传来罗娇娇的尖叫声,听起来很痛苦。   林晓闻声身体一颤,抬手抹掉眼泪,疯了一样的砸门。   “罗娇娇,我跟你拼了。”   哐当几下,木板断了,林晓正准备进去,有只手抓住了她的腿。   林晓转过头,是邓磊醒了。   林晓现在气急攻心,满腔愤恨,抡起锤子往邓磊手臂上砸。   邓磊发出了杀猪般的喊叫,鲜血直流。   林晓踢开他的手,冲进房间里。   罗娇娇跪在门边,痛苦的捂着脸,尖叫连连:“不…我不会死的,不会的,不会的……”   她摇摇头,把手松开,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己的身体。   “我不会死的,不会死的。”   林晓不敢看向床上,身体抖得厉害,盯着罗娇娇的眼神几乎要冒出火来:“罗娇娇,我杀了你。”   锤子刚举起来,罗娇娇的身体就在她面前化为灰烬,整个人都消失了。   林晓从没见过这种景象,愣住了,随后整个人瘫软在地上。   “暖暖。”   “林晓,这是怎么了?”胡大姐从外面跑进来,扫了地上一眼,发现邓磊满手是血,挣扎着要起来,吓了一跳,“这…这怎么有个男的?”   胡大姐还算冷静,知道林晓家这是出事了,听到她哭,跑进房间里看,“林晓,这…这是怎么了?”   林晓泪流满面:“暖暖…暖暖她……”   她痛苦的捂着脸,说不出话来。   她没有保护好暖暖。   胡大姐听了,赶紧跑过去床上看,看到小丫头哭得发不出声音了,手脚挥动,连忙把人抱起来,然后转身走到林晓身边,把她拉起来:“林晓,你们家不安全,外头那个贼还在,快走,先去我家待着,等天亮了再说。”   “大姐,暖暖……”林晓泣不成声。   “暖暖也吓坏了,哭得眼睛都红了。不过没啥大碍,快走,我替你抱着她。别怕,有我在,我保护你们。”胡大姐说完抄起地上的锤子。   暖暖没啥大碍?   林晓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什么,抬头一看,暖暖的手脚在动。   暖暖没死。   林晓颤颤巍巍的站起来,喜极而泣:“暖暖……”   暖暖一看到她,哇的一声哭出来。   林晓的身子又软了下去,把她抱到怀里,哭得不成样:“暖暖。”   ***   林晓家的动静太大,好几户人家都听到了,这个点又快天亮了,好多邻居出门来看。   胡大姐说了林晓家有贼闯入的事情,家里有男人的胆子比较大,抓起刀去林晓家里看,控制住邓磊,女的则帮忙安慰林晓。   劫后余生,林晓抱着暖暖一直哭,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天亮的时候,派出所的人过来把邓磊带走了。   邓累不知道是受了什么刺激,疯疯癫癫的,抓着警察的手,惊恐的说:“鬼,有鬼。”   “直接就消失了,消失了,灰飞烟灭。”   大家都认为是疯子闯入了林晓家里,庆幸林晓反应快,和暖暖没出什么大事。   邓磊刚被带走,汤天栋和家宝就回来了。   本来是打算早上再开车回来的,但晚上睡觉的时候父子俩眼皮直跳,感觉家里有事发生,尤其家宝,坐立不安,一直闹着回来,晚上就开车赶回来了。   刚进院子,邻居就跟汤天栋说:“汤厂长,你们家里进贼了,林晓和暖暖吓得不轻,现在在胡大姐家里待着,快去看看。”   汤天栋连忙跑过去,家宝迈着小跟在后面。   胡大姐看到人回来了,跟林晓说:“林晓,你男人回来了。”   林晓抬起泪眼婆娑的双眼,看到汤天栋,抱着暖暖站起来,软着身子扑进他怀里,一个劲的哭。 第128章   汤天栋和林晓结婚几年, 除了在床上,从未见她哭过一次,知道她吓坏了, 安抚了很久, 帮她把手上的伤包扎好。   他一回来, 暖暖估计也有了安全感,很快就睡过去。   处理完家里的狼藉, 汤天栋准备去派出所走一趟。   林晓拉住他的手:“我跟你一起去。”   汤天栋温声道:“我去一会就回来,你跟暖暖还有家宝在家里等着。”   林晓摇摇头。   胡大姐说:“林晓,别怕,我陪着你, 不会有什么事的。让你男人去派出所处理贼的事情。”   林晓说:“要是警察问起来, 我可以告诉他们细节,方便他们破案。”   她主要是不想待在家里, 一想到就是发生在几个小时前的事,暖暖差点被罗娇娇杀掉,而且罗娇娇当着她的面消失了, 对她的冲击特别大。   那种差点失去闺女的痛苦是旁人无法体会的, 林晓对家里心存恐惧, 把锤子递给汤天栋,说:“你去我们房间的床底下看看, 有没有人在床底下藏着,我害怕。”   她也不知道是自己看花眼了还是罗娇娇真的有凭空消失的能力,特别害怕她躲到床底下,这一会还没走。   尽管汤天栋已经去看了几次, 房间里什么也没有, 但她留下心理阴影, 瘆得慌。   汤天栋没说什么,拿着锤子进房间,里里外外的翻找两遍后,一无所获,又把整个家都翻一遍,确认没有其他贼了,说:“媳妇,没有其他人了。”   林晓一手抱着暖暖,一手牵着家宝:“我跟你一起去派出所,家里的门得全部换了,我才敢住。”   汤天栋早就听完了来龙去脉,很心疼她,知道她害怕,就接过暖暖抱着:“那我们一起去。”   林晓看向胡大姐:“大姐,谢谢你大半夜的跑过来帮我,还一直陪着我,我们去派出所一趟,晚些回来。”   胡大姐:“都是邻居,跟我客气什么,平时你也没少帮我,这都是我应该做的,要是能早点听到动静跑过来帮你,你也不会受伤了,哎……谁遇到这种事情都会吓着,现在汤厂长回来了,你不用害怕,警察会处理好这件事的。”   林晓点点头,和胡大姐打完招呼就出发去派出所。   邓磊已经被关押在牢房里,和警察再次讲述完事情的经过,林晓和汤天栋去看了邓磊。   他不知是真疯了还是装傻,自言自语,一会哭一会笑,看到有人过来,神经兮兮的看了看四周,对他们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别说话,有鬼,那鬼长得可恐怖了,脸上都是皱眉,咻的一下就消失了,消失了。”   “这只鬼很厉害,你们可别被她缠上。”   警察摇摇头,带林晓他们出去,说:“查过了,邓磊之前去外地发展,做一个锁匠的学徒,开锁很厉害,待了两年就跑,经常去偷东西,上次刚刚被关了两个月,出来就跑回我们县城,继续偷东西。对于这种偷东西的行为,我们绝不姑息,现在不知道他是装疯卖傻还是受到了某种刺激,一直宣扬迷信思想,等过几天医生诊断出来了再跟你们说。”   “他这罪,得关几年,具体结果还没出来那么快,你们回家等消息。”   后续的事情交给派出所就好,林晓相信他们会给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说:“罗娇娇这个人,麻烦同志帮我们查找她的下落,昨天晚上她是跟邓磊一起闯入我们家的,后来跑了。”   警察点头:“这个你们放心,肯定会追查罗娇娇的下落的,有结果了再告诉你们。”   处理完邓磊的事情,林晓和汤天栋就回去了,汤天栋请了锁匠和换门的人过来,把院子大门和所有房间的门都换掉。   家里收拾干净已经是晚上了,汤天栋做的晚饭,请了胡大姐和那些帮忙的邻居过来吃饭。   邻居们吃完饭回去,汤天栋又把家里收拾了一遍,折腾到到晚上十一点左右才结束,林晓一直不敢进房间,让他把房门锁上。   晚上十二点的时候,家宝和暖暖在沙发上睡着,林晓诚惶诚恐的扫视客厅,确认没人以后,悄悄的跟汤天栋说:“天栋,有件事情我没说实话,罗娇娇她不是跑了,是在我们房间里消失了。”   白天人太多,如果实话实说会吓到其他人,不知道的还以为她跟邓磊一样疯了,现在只有汤天栋,林晓才敢把事情的经过事无巨细的说出来。   一说到这件事情,她就感觉背后凉飕飕的,总是忍不住回头看,越想越觉得委屈和痛苦,眼泪又无声的流下来。   她从来没有哪一刻觉得自己是如此的脆弱。   汤天栋抱紧她的身子:“媳妇,别怕,有我在,不会有人再伤害你和闺女了。”   “我说的都是实话,你相不相信我?”林晓哽咽着说,“她真的在咋们房间里消失了。”   听起来很荒唐,却是事实,估计邓磊也是看到罗娇娇消失不见,吓着了才疯疯傻傻的。   探测仪的事情已经改变了汤天栋对这个世界的很多看法,所以听到林晓说罗娇娇凭空失踪的时候,他没有怀疑其中的真实度。   自家媳妇一直都是一个很理智的人,胆子也不小,不可能像邓磊一样被吓到说胡话。   汤天栋信了一半,但他不害怕:“不管罗娇娇是什么,只要她再出现,我不会再让她为非作歹。”   林晓埋在他怀里:“我们以后睡客房吧,我不想睡原来的房间。”   林晓对鬼神之事半信半疑,她不认为罗娇娇是鬼,但肯定有种特殊的原因才消失不见的,就好像是她穿越到这个年代一样。   穿越……   这个念头刚在林晓脑海里冒出来,她心中一震。   难不成罗娇娇跟她一样,也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人,所以她才那么恨她,甚至是想要杀了她。   把罗娇娇昨晚的话细细回想了一遍,林晓心惊肉跳,罗娇娇一直针对她,还说只要她死了一切就能回归原位,难不成罗娇娇早就知道她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那罗娇娇究竟是谁呢?   这个猜测让林晓惊恐不已,如果真是这样,罗娇娇会不会再次出现?   ***   汤天栋和林晓聊完,为了让她安心,又进房间看了一遍,仍是空空如也,为了照顾林晓的情绪,没有回原来的房间住。   一家子挤在客房里,家宝林晓也不敢让他再单独睡了,而是放了一个小床让他睡着,看到人才安心。   后来的几天,林晓都不敢单独呆家里,每天带着暖暖跟汤天栋去厂里,只要回到家,几乎跟她寸步不离。   而且有事没事的时候,她会把家里的每个角落都翻一遍,看看有没有人。   胡大姐看林晓这样,知道她被吓出后遗症,提议让他找那些会算命的高人来家里看看。   胡大姐还说孕妇刚生完产身体虚,心里也脆弱,容易沾染上不干净的东西。   林晓迷信了一次,真的请了,算命先生说他们家是个宝地,没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从今以后会顺风顺水,无灾无难,还说她和家宝是有福气的人,让她安心住着。   虽然知道算命先生有可能说的是安慰话,但确实是好话,送人走的时候,林晓多给了几块钱表达感谢。   家里清扫了以后,房门上挂了镜子、剪刀和柳条用来防不干净的东西,可林晓的心没有得到平静。   她害怕罗娇娇再次出现,也怕暖暖出意外,每天睡前都要检查床底下和房间的每个角落,晚上也睡不好,一直做噩梦。   就这样过了一个月,林晓瘦了一大圈,岑春花来到县里,同意帮她带暖暖,可她吓怕了,放心不下,没法去上班。   罗娇娇消失的事情岑春花也信了,她是地道的农村妇女,虽然已经改革开放,也相信科学,可有些迷信的东西在她身体里是根深蒂固的。   不说别的,村子里就流传着好多鬼神的故事,之前看房子和家里墓地的风水,她认识了好几个厉害的大师,去请过来帮林晓看家里。   每个人说的都一样,说林晓是个福气体制,大灾大难已经经历过了,以后会平平安安,大富大贵。   然而在出事的第二个月,汤天栋还是决定搬家了。   搬到市里。   林晓在县里读初中的时候表现好,校长建议她去市里读高中,还帮忙写了推荐信。   最主要的原因是林晓在原来的房子待得不安心,汤天栋不怕,但他不忍心看到林晓受苦,决定在市里重新开个厂子,换个环境生活,让林晓从过去的阴影中走出来。   房子已经找好,住在老爷子附近,方便来往。   林晓早就不想待县城了,决定搬去市里后,她去跟于台长说明原因,提出辞职。   于台长同情和理解她的遭遇,又是个开明的人,说:“林晓,市里的电台最近收人,你这几年表现好,不继续当播音员太可惜了,我认识市电台的台长,我给他写封信,你读高中的时候,顺便在电台工作吧。”   于台长是个好人,这几年一直照顾林晓,林晓听了非常感动:“台长,谢谢您,接下来两年我不打算工作了,现在暖暖太小,我放心不下,准备留在家里照顾她,这个工作机会您给别人吧。”   女人有了孩子就会顾家,于台长表示理解,不过还是把推荐信拿给她了,让她有想法去工作的时候就去市电台找台长。   解决好所有的事情,就开始请货车来搬家了。   胡大姐听说他们要搬走,依依不舍:“林晓,你们以后还会不会回来县城住啊?你走了以后,我就少一个说话的人了,跟你们做邻居这么久,怪舍不得的。”   林晓:“如果有机会,应该会回来的,说不准。有空我们会回来看看的,大姐以后好好照顾自己。”   胡大姐虽然和林晓差了将近两辈,但是个善良真诚的人,经常帮助自己,林晓挺喜欢她的。   这一走,她还真舍不得胡大姐和几个关系好的邻居。   不过人与人之间总会有离别的时候,尽管不舍得,她还是得走。   胡大姐叹息道:“去了市里好好照顾自己和暖暖啊,我没什么东西给你的,这是我替你和暖暖求的符包,希望你们一辈子平平安安的。换了新家,你把符包和剪刀放枕头底下,就不会做噩梦了。”   林晓收下东西:“谢谢大姐。”   走之前,林晓把家里一些不能带走的东西都送给胡大姐了。   车子开远,林晓和家宝回头看着住了几年的家,一脸不舍。   这栋房子对他们来说意义重大,感情深厚,但终究还是要说再见了。 第129章   90年的时候, 林晓取得了高中毕业证,高考结束,她估算了一下自己的分数, 填了首都的大学, 是之前她就读的本科院校。   这三年里她边读高中边照顾暖暖, 还开了一个衣服店赚钱,尝试过别的工作, 可来来去去发现自己最爱的还是科研,想再进入科研所工作。   暖暖三岁多了,口齿伶俐,每天都跑跑跳跳, 活泼得不行。   林晓读高中的时候, 她还是个小不点,每天咿咿呀呀的叫, 特别黏人,林晓去哪儿都要跟着,找不到人了就哭。   暖暖从会翻身到爬、说话, 再到跑, 时间过得很快, 一眨眼就扎起两个小辫子,会自己去买东西了, 每天上蹿下跳不停歇。   一步步见证暖暖的成长,林晓心满意足。   她和汤天栋达成共识,有两个孩子就够了,不要第三个孩子。   家宝初中也毕业了, 考上了市里的高中, 他长得快, 都到林晓的肩膀了,上初中以后更加懂事,每天放学了就带暖暖出去玩,很有哥哥的样子。   初二的时候也顽皮过,跟同班同学打架,被汤天栋教育了一顿就老实了。   高考的结果还没出来,林晓待在家里休息,这天晚上正在煮晚饭,一道声音远远的传进厨房:“娘,娘……”   声音软糯糯的,是暖暖在叫她。   市里的这栋房子也是独栋的,搬来的时候刚建好,周围的邻居也都是住独栋的房子,走动得没有在县城的时候频繁,但人都挺好,平时有什么事情会互相帮忙。   最主要的是独栋房子住着安静悠哉。   厨房在一楼,林晓听到声音顺着窗户往外看,暖暖迈着小短腿跑进屋,跟在家宝身后。   “娘。”家宝腿长,先迈进厨房,说,“暖暖不乖,跟大壮玩泥巴,还差点被扒了裤子,我刚刚打她了,就轻轻的打了一下手,不疼。”   话音刚落,暖暖跟着进屋,委屈巴巴的撅起小嘴,跟林晓告状:“娘,哥哥打我,还不让我跟大壮哥哥玩。”   自从暖暖会跑会说话以后,兄妹俩成天打打闹闹不消停。   林晓不评论是谁的对错,问:“那你跟娘说说,哥哥为什么打你?”   暖暖看了家宝一眼,不知道是理亏还是害怕,低着头不说话眼圈红红的,一副要哭的模样。   小丫头从小被汤天栋惯坏了,汤天栋对家宝很严厉,却舍不得凶暖暖一下,把她养得有些骄纵,每次做错事都会装哭,林晓见惯不怪。   这模样,八成就是她自己做错事了。   “你做错事哥哥打你是应该的,娘问你,刚刚大壮是不是要扒你裤子?”   “娘之前不是告诉过你了吗?不能让任何一个男生扒你的衣服,你爹跟你哥哥都不行。”   暖暖眼圈子更红了,声音小小的:“我在跟大壮哥哥玩游戏。”   林晓说:“玩游戏也不能让大壮扒裤子,要不是哥哥看到及时阻止,你就被他看光了。大壮是男孩子,你是女孩子,不能让他对你胡闹。被人知道了羞羞。”   隔壁家那个大壮老调皮了,经常欺负其他小孩,拉着别人过家家,不过他很喜欢暖暖,总带暖暖玩,平时有啥吃的都送过来,所以林晓没阻止暖暖跟他一起玩。   但就怕大壮年纪小不懂事,真扒女生裤子,而暖暖这个年纪对男女有别没什么概念,容易吃亏。   “娘……”暖暖更委屈了,舌头从唇瓣里伸出来,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她本来是过来找林晓告状的,没想到林晓压根不偏袒她。   家宝故意凶她:“是你自己做错事的,别赖别人啊,做错事了就得受惩罚。你娘也是我娘,她才不会偏袒你呢。是不是啊?娘。”   说完还故意挽住林晓的手臂炫耀,“我跟娘相处的时间可比你长多了,娘宠我的时间比你长。”   暖暖看着家宝,气得脸色鼓鼓的:“是我娘。”   家宝不甘示弱:“我娘。”   暖暖大声道:“我娘。”   她吵不过家宝,打也打不过,气得伸手想打家宝的腿,家宝反应快,躲开了。   “暖暖……”林晓轻轻皱眉,无奈的摇摇头,“不能打哥哥。”   说完又对他们兄妹说:“不许再吵了,娘是你们两个人的,你们两个都是娘心里的宝,一样疼。”   “家宝你是哥哥,要疼爱妹妹。暖暖,你是妹妹,要尊敬哥哥,再生气也不能打哥哥。”   就在这时,汤天栋回来了:“媳妇,我刚刚路过菜市场,买了点排骨,我们今晚做红烧排骨吃,家宝和暖暖都爱吃。”   暖暖一听到他回来了,转头跑出去:“爹……”   那声音哽咽得就要哭出来了。   汤天栋蹲下身接住她,满面笑容:“乖闺女,让爹抱抱。哎哟,怎么又轻了?”   暖暖眼里的泪水没憋住,流了出来。   汤天栋吓了一跳:“怎么了这是?”   暖暖伸出手心给他看:“爹,哥哥打我。”   林晓公平公正,从不会过分宠溺暖暖,汤天栋就不一样了,对暖暖宠得没边。   暖暖也知道她爹疼她,开始告状:“哥哥打我的手心可疼可疼了。”   汤天栋低头一看,她的手心脏兮兮的,只有泥巴没有伤口,衣服也是脏得都变黑了。   这丫头就爱撒娇,八成自己做错了事故意打小报告。   再看那眼泪,就流了几滴,没真哭。   “去哪玩了,手怎么这么脏?”   家宝替她回话:“去跟大壮一起玩了,还被大壮哄骗,差点被扒了裤子。”   一听到扒裤子,汤天栋瞬间面色严峻冷厉:“大壮扒你裤子了?”   每次暖暖被人欺负汤天栋都很凶,完全没有了平时慈祥和蔼的样子,看到她爹这样,暖暖害怕了:“我没脱。”   汤天栋的脸色缓和下来,郑重地跟她说:“以后不许让大壮扒你裤子知不知道?”   爹也不帮自己,暖暖的舌头撅得更高,闷闷地嗯了一声。   汤天栋把她放在地上:“跟哥哥去院子里洗手,爹给你们做红烧排骨吃。”   家宝走过去牵住她的手问:“要哥哥带你去洗手还是你自己去?”   小丫头回答得很利落:“哥哥带过去。”   然后抬起双手,“要抱抱。”   这是气消了。   家宝把她抱起来,继续说刚刚的事:“以后不许跟大壮玩,更不能让他欺负你,不然你们两个我都揍,知不知道?”   “可是大壮哥哥对我很好,我喜欢跟他玩。”   “你不听话,我以后就不带你去买糖吃。”   “那我不跟大壮哥哥玩了,哥哥给我买糖吃。”   “好。”   林晓看着兄妹俩的背影,和汤天栋对视一眼,又是宠溺又是无奈的笑了笑。   两个孩子无论再怎么闹,过一会都会和好如初。   家宝和暖暖的感情很好,小丫头小的时候大部分时候都是家宝抱的,会走路了更是天天带她去商店买吃的,零花钱不拿来买玩具,都花在暖暖身上了。   之前还很嫌弃小孩子爱哭和烦人,不喜欢特别小的孩子,尤其是女孩,但是特别疼暖暖。   这三年来暖暖每次哭,都是家宝哄的。   不过暖暖做错了事,家宝也会像大喷一样去呵斥她,该打的时候会装模作样的拍一下手心,让她知错。   总的来说,两个孩子的感情是林晓期待中的。   她接过汤天栋带回来的排骨,说:“暖暖都被你宠成什么样了,动不动就假装哭鼻子,以后别再惯着她。以后她告状,先问清楚发生了什么,不能骂家宝。家宝是哥哥,什么事都让着她,如果我们偏爱了,他心里会难受的。”   汤天栋拿起一个洗菜的木盆,接满水,再拿过排骨放进去洗,说:“闺女就得宠着点。她就是喜欢撒娇,脾气又不坏。”   “兄妹俩打打闹闹的,不挺好嘛,家宝太乖太听话,暖暖活泼,正好互补。”   他也知道不能太宠着暖暖了,可每次小丫头一露出委屈巴巴的表情,心就软了,更别说骂一句。   在教育孩子这事上林晓是不会让步的:“我不管,以后你不许溺爱她,该骂还是得骂,你看有哪户人家的闺女跟她一样,整个像只皮猴,和男生玩的?”   汤天栋不想跟她吵架,软声说:“好好好,媳妇,我都听你的。”   林晓瞪了他一眼,每次都答应得好好的,结果暖暖真闹了,还是原来那样,一点没变。   一个都不让人省心。   林晓懒得去说他,把其他饭菜做好,让他在厨房里炒排骨,自己则去客厅里看两个孩子。   家宝和暖暖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暖暖坐在家宝腿上,安安静静的,目不转睛的盯着电视看,气氛非常和谐。   林晓轻笑,把手里的果盘拿过去:“先吃点水果,待会排骨炒好了,就可以吃晚饭了。”   暖暖从家宝的腿上坐起来,爬下沙发穿鞋子:“娘,我帮你拿。”   林晓低头递给她,等她抓稳了才松手:“和哥哥一起吃。”   暖暖点点头,小心翼翼的走路,把果盘递给家宝:“哥哥,吃水果。”   家宝接过去,找了双筷子和她一起吃。   “娘,你要不要吃?”   “不吃,你们吃吧。娘去看看你爹排骨炒好了没。”   暖暖刚吃完一块水果,听说林晓要走,跟在她身后:“娘,等等我,我也去。”   暖暖不认生,白天谁带她玩都可以,但到了晚上必须得林晓在身边照顾,不然会一直哭。   这已经到她黏人的时间了,林晓就把人抱起来,跟家宝说:“家宝,待会吃完水果去洗手,马上开饭了。”   “好。”家宝把电视关了,快速吃了点水果,跟在她们后面,“娘,我去盛饭。”   吃完晚饭,一家人躺在沙发上一起看电视。   来市里没多久家里就买电视了,电视比放映机方便很多,节目也很多,能换台,家宝很喜欢看,暖暖也是,有时候能在电视机前坐一整天。   林晓和汤天栋也爱看电视,有时候兄妹俩睡着了,夫妻俩还坐在客厅里看电视。   林晓抱着暖暖,家宝坐在她和汤天栋栋中间,一家人边吃东西边看电视,享受着晚上的休闲时光。 第130章   第二天起来, 汤天栋带着暖暖出去散步了,小丫头天天醒得早,闲不住, 非要出去外面逛几圈。林晓在厨房做早饭, 家宝在她身边走来走去, 帮忙递盘子和洗用来下面的青菜,非常勤快。   平时一早起来就跟暖暖一样不见人影, 今天很反常,林晓猜出他有事要说,就问:“怎么了?”   “妈。”家宝不好意思的笑笑,说, “待会吃完饭我们要不要去商店逛逛, 好久没出去玩了,暖暖的牛奶快喝完了, 得买点放在家留给她。她一天喝好多牛奶,喝不到就发脾气。”   暖暖一岁多的时候就断奶了,刚开始是用麦乳精代替, 后来有了牛奶, 就让她喝牛奶, 小丫头几乎把牛奶当饭吃,一天喝特别多。   然而家宝这表情, 哪儿是想去给暖暖买牛奶啊,分明是自己有想买的东西。   林晓没有戳破,说:“吃完早饭再去。”   “太好了。”家宝兴奋道,“那待会吃完早饭我们就去逛街。”   林晓笑而不语。   现在纺织厂的效益已经开始下降了, 大不如前, 前几年他们抓住了最好的机遇, 攒了不少积蓄,虽然不会大手大脚地花钱,但基本的生活用度不会少,玩具什么的,只要两个孩子喜欢,都会买。   暖暖和汤天栋回来,听说要去逛街,也特别高兴。   “妈,我要穿裙子,那件粉色的新裙子。”   小丫头现在有自己的审美了,鞋子和衣服都要自己挑选才愿意穿,特别是裙子,一年四季都爱穿,很臭美。   “你把碗里的面吃完,娘就带你去逛街,给你买牛奶。”   暖暖点头,吃早餐很认真,自己用筷子吃的,把汤都给喝光了,吃完拿给林晓看:“我吃完了。”   汤天栋赞许道:“不错,以后每顿饭也要吃光,不能浪费。”   暖暖:“我最爱吃饭了。”   家宝啧啧两声:“是谁天天喝牛奶不愿意吃饭,还让爸妈喂。”   “是哥哥,哥哥不爱吃饭。”暖暖理直气壮地回答,她现在把责任推卸到家宝身上已经非常熟练了。   家宝吓唬他:“你怎么一点都不诚实,撒谎的孩子是要被巫婆抓走的。”   暖暖马上改口:“是我不爱吃饭,以后就喜欢吃了。”   汤天栋和林晓对视一笑。   暖暖这性格,也就只有家宝能降得住她了。   ***   两年前汤天栋给林晓买了一辆新车,林晓是个多年老司机,上手就会了,下午逛街是开车带两个孩子出去的。   市里有一个很大的百货商店,里面什么都有,国外进口的东西也很多,逛一天才能逛完。   暖暖和家宝一进去就像玩疯了的皮猴,到处跑,这儿也看看那儿也看看。   林晓让家宝照看暖暖,自己则去别的货架挑选一些需要买的东西,等她选得差不多了,去找兄妹俩,看到他们站在一堆自行车面前看。   两个人的眼睛都放光,尤其是家宝,眼睛都挪不开了。   不仅有适合大人骑的自行车,还有适合几岁小孩子骑的小自行车。   林晓走过去,问:“想买自行车吗?”   暖暖不假思索地点头,指着一个红色小自行车:“妈,我想买这个。”   “哥哥呢,想要哪一辆?”   家宝盯着他早就看中的那辆自行车,问:“妈,我想要的话你就会给我买吗?暑假结束就要上高中了,高中离我们家挺远的,我的初中同学都有自己的自行车了,我也想买一辆,这样以后去上课就不用你和爸送我了,我自己骑车去上学。”   家宝之前是有自己的自行车的,经常骑出去玩,没到三个月就弄坏了,还弄得浑身是伤地回到家,从那以后汤天栋就没给他买新的了,最近这段时间总看到班里的同学骑车,很羡慕,心里痒痒的,没好意思和林晓说。   如果暖暖也买,那他的要求就变得比较顺理成章了,至少汤天栋不会骂他。   百货商场里这么多东西,家宝只盯着自行车看,林晓猜到他今天主动说要出来逛街就是想买自行车,看了眼价格,两百多块钱,最贵的一款,上面写着进口。   “娘可以给你们两个买,但你们要付出自己的劳动,这个暑假家里的卫生由你们两个负责,答应的话我就帮你们买。”   家宝立即答应下来:“我可以打扫一整年。”   暖暖附和:“我也可以帮哥哥打扫。”   林晓看他们实在喜欢,叫售货员过来拿新的两辆,一起拿去结账。   家宝现在力气很大了,一个人扛着两辆自行车去放轿车的后备箱里,林晓提着其他东西跟在她后面。暖暖不想空手,手里也拎着一包小零食,有模有样地走路。   刚把新购买的所有东西放好,准备回家,暖暖突然看着一个方向,疑惑道:“妈,那几个人的头发为什么是金色的呀,眼睛是蓝的,好可怕。”   她第一次看到这种长相的人,感觉和家宝平时告诉她的巫婆很像,吓得躲在林晓身后:“我怕。”   心里害怕,可又禁不住好奇,探着个小脑袋看。   家宝司空见惯了,说:“那是外国人,从很远的地方来的,我们老师说这个叫白种人,他们金发碧眼,皮肤很白。现在经济发展起来了,好多外国人来我们国家旅游,尤其是我们市,风景优美,这一两年好多外国游客过来。”   家宝上学的时候经常遇到外国游客,有几次还有人跟他问路,他在学校学习了英语,回到家林晓也教他,外语还不错,简单的句子能够听得懂。之前指路说得可好了,一起出来玩的同学都羡慕他。   林晓看了那几个外国游客几眼,距离不远,听得到他们的对话,他们正在向人问路,被问路的人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各说各的,几乎是牛头不对马嘴。   市里山清水秀,自然风光独好,旅游业这两年发展起来了,好多天然景点都是独一无二的,市委看到了旅游的商机,专门成立了一个旅行社接待游客,外国游客出现在这里已经不足为奇。   暖暖不经常出来大街上逛,很小的时候对什么都没印象,现在看到了长得不一样的人就觉得奇怪和害怕。   林晓摸摸暖暖的头:“他们是从很远的地方过来的,不是坏人,暖暖不用怕。”   “他们不是巫婆吗?”暖暖从林晓身后走出来,又问,“娘,为什么他们跟我们长得不一样啊?”   家宝骄傲地挺起胸膛:“这个我知道,晚上你把你的零食分给我一半,我告诉你原因。”   暖暖点点头,大方道:“我把零食给哥哥一半,哥哥真厉害,什么都知道。”   这话把家宝夸得都快飘起来了:“那可不是,也不看看我们是谁的孩子?”   他爸可是整个市里最成功的企业家,年年受表彰,他妈妈曾经是播音员,播音、修理东西……什么都会,他的智商可是遗传的。   想到这个,家宝说:“我们家现在就你最笨了,明年你就去上学,别给我们拖后腿啊,你现在可是文盲。”   “才不是文盲呢。”暖暖一脸不高兴,“我会数到十了,我还会拿笔画画。”   “那你数给我们听听。”   暖暖当场就掰着手指头数数:“1,2,3……8,8……”   数到8的时候她突然忘记下一个是什么了,皱着小眉头,冥思苦想:“8…8……”   实在想不起来,她跺跺脚,委屈地看向林晓:“妈,哥哥欺负我。”   “好了好了。”林晓把她抱起来,“我们暖暖已经很厉害了,等以后上学,也会跟哥哥一样聪明。”   暖暖双手叉腰:“我比哥哥聪明。”   家宝逗她:“别到时候考个鸭蛋回家,丢爸妈的脸。”   “我考100分。”   “0分。”   眼看两个人又要吵起来,林晓赶紧打圆场:“你们两个都很厉害,别争了啊,我们先回家,待会你们就能在院子里骑自行车了。”   这话成功转移了暖暖的注意力:“我要骑自行车,让娘教我骑。”   “好好好,上车。”林晓抱着她,刚准备上车,暖暖和家宝和那几个外国游客对视了,他们离外国人又最近,那几个人就朝他们走过来,试探性地问:“Hello, can you speak English?”   林晓回答:“Yes,can I help you”   那几个人发现她听得懂英语,发音也很标准,瞬间眼睛一亮,赶紧问路。   他们要去解放二路的某家小吃店,林晓用英语给他们指路。   终于找到能交流的人,那几个外国游客走的时候,抬起林晓的手亲,反复说:“thank you ,thank you!”   暖暖愣愣地看着他们的背影,不解道:“他们为什么要亲妈妈,爸爸会生气的。坏人,妈妈是我的,不给他们亲。”   说完侧头亲了亲林晓的脸,宣示自己的主权。”   林晓捏捏她的鼻子:“这是他们国家的礼仪,在跟我们表达感谢呢。”   家宝接话:“这个我也听老师说过,说外国人很开放,亲脸是很正常的。”   暖暖似懂非懂:“外国人跟我们真不一样,我们关系很亲近才会亲亲。”   林晓没说什么,开车载他们回家了。   晚上汤天栋一回来,暖暖就告诉他外国游客的时候,把他们的眼睛和肤色描述得十分夸张。   汤天栋去外地谈生意的时候,也遇到了不少外国客户,大学时候也学习了英语,最近这段时间为了生意需要,一直有继续学习,就跟暖暖说了外国人长得不一样的原因。   暖暖听得津津有味,问什么汤天栋都能答出来,无话可问的时候,她崇拜道:“爸爸最厉害了。”   被外国人问路本来只是个小插曲,很快就被林晓遗忘了,没想到几天之后跟汤天栋去公园散步,又遇到了几个人,这一次他们有导游在身边,还是过来和林晓打招呼了,并询问了一些事情。   不仅有说英语的游客,还有说俄语的,这些外语林晓都会,解决了他们的疑问,他们很感激,送了林晓从自己国家里带过来的一些小东西。   导游把那几个游客带进一个景区,让他们自己逛,然后跑出来喊住林晓:“这位女士,等等。”   林晓转过头,导游说:“你会说英语和俄语?”   “会一点。”   俄语是她之前辅修的语言,英语从小学到大,口语交际完全没问题。   做科研要看很多外国文献,还会出国访问交流,外语是必备的。   导游说:“你现在做什么工作啊,有没有兴趣来我们旅行社当导游?带那些外国游客逛。我么年旅行社福利很不错的,单位分配房子,工资也高,年末的时候还有机会坐飞机去国外旅游。”   担忧焦急的问完话,终于注意到了汤天栋:“汤厂长。”   汤天栋年年登上市里的报纸,大家都认识他了,但林晓比较低调,很少露面,很多人只知道汤天栋有个贤内助,不知道他妻子长什么样。   导游恍然大悟林晓的身份:“您是汤厂长的妻子吧?你们好,我是旅行社的导游,姓戴。”   林晓跟她握手打招呼:“您好。”   戴导游和林晓聊了一会,知道她现在不工作,更加积极地推荐她去当导游,说是现在来市里旅游的游客太多了,还有很多外国人过来做生意,导游人手不够,旅行社的很多导游只会讲英语不会别的外语,很需要会俄语的导游。   具体工资和福利问题戴导游没有隐瞒林晓,说得很清楚,让她回家考虑。   散步回去的路上,汤天栋好奇道:“媳妇,你怎么会说俄语?”   英语的话,现在市里的初中和高中为了和国际接轨,已经开设这门课程了,林晓会说很正常,俄语很少有人学。   林晓说:“高中的时候学校不是有外语社团嘛?我对俄语挺感兴趣的就学了。”   现在的高中管得不严,学生们业余时间可以参加各种活动,诗社、外语社,什么都有,林晓读高中的时候很积极,学东西也快,获得了很多荣誉。   汤天栋恍然:“我媳妇真厉害,什么都学得快。”   在学习这方面,很多时候他挺佩服林晓的,将近三十岁的人了,还对学习抱着极大的热情,肯学、能学,关键是真的学到了东西。   林晓反过来夸他:“那还不是因为有你帮忙照顾家里,我才有精力学新东西嘛。”   结婚多年,两人还是会互相夸对方,这是夫妻俩养成的默契。   多给对方鼓励,才能促进家庭和谐。   汤天栋笑着握紧她的手:“我也得加把劲学英语,不能落后。” 第131章   那天林晓拒绝了戴导游, 因为她对自己的高考分数有信心,觉得暑假过后就要去首都读大学了,两个月的时间, 不想工作挣钱, 时间太短了也会影响旅行社招收新人。   但是她没想到, 旅行社社长通过汤天栋找到家里了。   而且很巧合的是,旅行社的社长居然是市电台台长的妻子, 之前于台长写了推荐信,市电台的人听了林晓播出的新闻,一直想请她进电台工作,没有成功。   现在知道她外语学得好, 不想错过人才, 亲自登门请人。   社长说:“林晓女士,这个暑假的游客特别多, 我们旅行社员工紧缺,尤其是会多门外语的人才,你会外语, 非常符合我们的需求, 待遇丰厚, 请你好好考虑一下。”   社长之前是去过市高中招聘外语人才的,见过林晓, 那时候林晓是外语社社长,自己开课教其他人学习英语。   当时社长听了一节课,觉得林晓的口语很棒,想招聘她, 但校长说林晓不愿意工作, 帮忙婉拒了。   林晓实话实说:“社长, 我参加了高考,暑假过后可能就要去读大学了,还得照顾闺女,没办法留下来工作,很感谢您给我这个机会,但是我真的抽不开时间。”   “这样啊。”社长知道了原因,仔细思量过后,找到了一个折中的法子,“我之前去你们学校听过你给其他人上课,不然这样,读大学前你去我们旅行社先工作两个月,帮我们做翻译,顺便把自己学习英语的经验教给其他员工,工资方面你可以自己提,只要我们能做得到,尽量满足。”   “你也知道,我们市里的学校虽然开设了英语课程,但是老师们的英语水平不算高,更是没有和外国游客交流的经验,这方面的人才很稀缺。你进旅行社,也是为我们市的旅游业做贡献嘛。”   “在我们旅行社当导游有很多好处的,景区免门票,你可以带孩子随便进去玩。”   社长态度诚恳,诚心想请林晓过去,说得林晓都不好意思拒绝了。   她最后回复说再考虑考虑。   倒是暖暖听说免门票,眼睛闪闪发亮:“动物园也可以随便进去看吗?”   “当然可以。”社长来之前准备了礼物,知道林晓有两个孩子,买了糖果,剥开一颗递给暖暖,“以后可以让你妈妈经常带你去动物园看动物,不仅是动物园,溶洞什么的都可以随便去看。”   暖暖哇了一声:“我喜欢看动物。”   “那正好,以后让你妈妈带你去。”社长摸摸她的小脸蛋,转头跟林晓说,“你如果答应去工作两个月,给外国游客做导游的时候可以带孩子过去玩,我们旅行社是允许的。”   社长工作忙,没待多久就回去了。   暖暖缠着林晓问:“妈妈,你什么时候带我去看动物啊,我想看老虎,很凶的老虎。”   暖暖从小就什么都不怕,不管虫子还是其他动物,直接上手抓,最爱看的就是老虎。   林晓说:“明天周末,你爸休息一天,我们去动物园好不好?”   “好呀好呀,那我明天要穿爸爸带回来的新裙子,那件绿色的。”   “妈妈,我的裙子放哪儿了?”   “房间里。”   暖暖听完,自己跑进房间里把裙子拿出来,放在身上比对:“明天穿这件。”   家宝笑她:“你就知道臭美。”   暖暖不让他说,伸手拍了他一下。   家宝笑了笑:“暖暖最漂亮了,穿裙子好看。”   暖暖扑到林晓怀里:“明天妈妈给我编辫子。”   “好,妈妈给你编好看的麻花辫。”   暖暖把衣服放回去,隔壁的大壮突然跑过来喊她出去玩,就跟家宝一起出门了。   林晓叮嘱他们注意安全,然后把一家人的脏衣服拿出来洗。   ***   旅行社社长过来的时候汤天栋不在,晚上人回来,林晓在饭桌上提到此事。   汤天栋没提意见,只说:“媳妇,那你想不想过去工作?其实去锻炼两个月也挺好的,和外国人面对面交流,可以提高英语表达能力。现在国家发展这么快,各国之间的贸易会越来越频繁,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有利无害。”   林晓已经想清楚了,见他赞成,就说:“暖暖活泼好动,社长说做导游的时候可以带她去工作,正好趁着这个机会带她四处逛逛,不用成天往外跑。”   “那就过去试试吧,多接触外国人,了解其他国家的风土人情也挺好的。”   林晓点头。   事情就这么决定下来了。   晚上哄完暖暖睡觉,家宝也回他自己的房间休息了,汤天栋还在书桌旁边坐着看文件,林晓不困,就去他旁边坐着,发现他在看账本,上面记录了每个月厂子的盈利情况。   林晓拿了一本来看,发现利润一个月比一个月低。   汤天栋说:“现在纺织厂开始走下坡路了,服装厂也受到影响,这几个季度的收益一直在降,经历发展太快,很多行业兴起,传统工业遭到重创,不出两年,纺织行业就会开始亏损。媳妇,我想从事其他贸易,多闯一闯。”   林晓记得纺织业就是在这几年没落的,取而代之的是其他新兴产业,比如房地产和其他和信息技术有关的行业。   开服装厂确实不是一条长远的道路。   这三年来,汤天栋早就不安于现状了,他觉得以后市里的旅游业会发展得很好,买了很多地皮,准备从事房地产工作。   不仅是市里,县里和宁安镇都买了不少地皮,准备建房子。   买下宁安镇的土地是林晓提议的,因为去年回去过年,她发展宁安镇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还设立了旅游景区,她突然想起十几年后宁安镇会成为一个远近闻名的旅游城市,趁着没开发,赶紧买地投资。   林晓想了想:“服装厂确实没落了,趁着还没亏损,改行吧。”   汤天栋早就想好了以后的路,而且规划都做好了,把方案拿给林晓看:“我准备把服装厂卖掉,在之前买的那些地皮建房子,卖给别人,你觉得怎么样?这两年市里的人口越来越多,我们这儿水路交通便利,再过几年肯定能成为大城市,房地产稳赚不赔。”   “那就卖了吧。”林晓站起来,靠在椅子上,搂着他的脖子,“买家找好了吗?”   “差不多了,大家都知道纺织业开始亏损了,买家出价不高,只能赚一点儿。”   “能赚一点是一点,就怕拖久了卖不出去。”   尽管林晓已经不在厂里帮忙了,但生意上的事汤天栋还是会过问她的意见,两人聊了将近一个小时才歇下。   ***   第二天是周日,汤天栋不上班,一家人准备去动物园玩。   吃完早饭暖暖就自己把裙子和鞋子拿出来,让林晓给她换。   换好衣服林晓帮她梳头编辫子,暖暖跟汤天栋说:“爸爸,我要戴黄色帽子,爸爸帮我拿。”   帽子就在沙发上,汤天栋递给她。   暖暖又说:“到动物园了爸爸抱我看老虎,很凶很凶的老虎。”   汤天栋笑笑:“好好好,爸爸抱着你看。”   “大老虎可凶可凶了,靠得太近了会咬人,我们要离远一点儿。如果老虎咬人,爸爸就打它,爸爸可厉害了,什么都打得过。”   “有爸爸在什么都不怕。”   知道要去动物园,小丫头特别兴奋,嘴巴就没停过。她语言发育能力好,会说话的时候林晓就开始在锻炼她的表达能力,虽然只有三岁,但逻辑已经很清楚了,加上天天和隔壁家的大壮那几个小孩子在一起玩,什么都会说。   嘴巴伶俐,人又长得可爱,每个人看到她都说就像看到了画上的仙童,经常逗她玩。旁边几十户邻居,就没有不认识暖暖的。   汤天栋的笑容快从脸上溢出来,连连点头,见她实在可爱,等她梳好头了抱到腿上亲了亲。   紧接着,他把暖暖放到肩膀上,说:“走咯,我们看老虎去。”   暖暖最喜欢坐他肩膀上了,能看得很远,欢呼着扬起手:“看老虎,大老虎。”   ***   “这个是我们的市博物馆,已经建了二十年了,去年修缮了两次,里面陈列的都是非常重要的宝物,记录了我们市的历史和变迁,我们市的历史最远可以追溯到石器时代,这个陈列柜里的东西就是石器时代人们使用的……”   林晓和游客们介绍市博物馆,因为游客里面有来自好几个国家的人,说完中文又换了其他几种语言再次介绍。   游客们都很认真地听她说。   在博物馆走了一遍,林晓问他们有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询问,一个外国游客问了一个器物的用途,林晓解答的同时看了眼暖暖,小丫头此时正躺在一个美国游客的怀里,让人家抱。   这已经不是头一回这样了,她长得可爱,每次林晓带她出来,游客们都很喜欢她,抢着抱她,还给她送好玩好吃的东西,暖暖不怕生,有人给自己东西就让人家抱。   大多时候林晓都很清闲,因为除了上厕所,都有人帮忙照顾暖暖。   小丫头熟悉外国游客的长相了,不仅不害怕,有时候还会伸手拉他们的头发和胡子玩,那些游客由着她玩,走的时候会给她送怀表或者其他的东西,有的甚至给她买衣服,说她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小公主。   暖暖成为了旅游团里最受欢迎的人。   逛完博物院,林晓和另一个导游带那些游客去一个天然景区,那里的花草树木都是纯天然的,各种奇珍异草,有瀑布,有溶洞可以看,人们还能在里面划船和漂流,或者爬山。   景区的设施建设得比较完善了,但有些山峰还没开发,海拔高,而且里面有野兽。   几个外国游客想冒险登山,问林晓拿完地图,说不需要她再带路了,想自己去四处逛逛。   林晓放心不下,本来不同意的,但那些游客很坚持,而且一起过来的另一个导游同意了,就让他们自己去逛。   分别时,林晓叮嘱他们注意山里的蚊虫和野兽,让他们天黑前下山汇合。   有导游在,大家都觉得不自在,不能随便挑选游玩的地方,本国的游客也说要自己逛,林晓告诉完他们注意事项,就让他们自己分开活动了。   最后只剩下了林晓、暖暖和另一个导游。   那个导游说:“我从左边的路过去,跟在从这边出发的游客后面,方便出现情况的时候能照顾她们,你走另一边吧。”   这个景区虽然开发了,可地形险峻,加上野兽多,经常发生事故,林晓来过几次,好多地方都没敢去,放心不下,就跟那个导游分开活动。   暖暖拉着林晓的手:“娘,我想去看猴子。我们去山上看猴子。”   山里有野生猴子,有人经过就会跑到路上,好多游客会给他们喂吃的,暖暖也喜欢给猴子喂食。   没有驯化的猴子是有点凶的,很危险,出于安全考虑,林晓没答应:“我们四处走走,你跟在娘身边,不要乱跑。”   母女俩走到半山腰的时候,暖暖突然说想去看瀑布和看人家坐船,而且非要走一条小路下去。   那条小路很少有人走,石头上很多落叶没人打扫,看着比较陡。   林晓说:“我们走另一边。”   暖暖已经松开她的手跑下去:“我要走这儿。”   林晓吓了一大跳,特别怕她滚下去,赶紧跑下去拉住她的手:“别乱跑,路这么陡,小心滚下去。”   “妈,这儿风景好好看,我想走这里。”   林晓往下看了一眼,这条路虽然小和陡,但是景区开的,应该没什么问题,就带着她走了。   母女俩走到一半,林晓听到了山涧里有人在呼喊,声音很大,有回音,她就让暖暖不要说话,仔细听声音传来的方向。   暖暖也听到了,被吓到,让林晓抱着自己,紧张不安地说:“娘,我怕。”   林晓拍拍她的背:“别怕,有娘在。”   说话间,那声音消失了。   好多游客爬到半山腰都喜欢冲着山的另一头喊,听自己的回声,刚开始林晓以为是对面的游客喊着玩,往下走了一小段路声音又出现了。   这次林晓停下来听,声音很清楚:“有没有人,我摔下山了,快来救救我。”   从音色来看,是个中年人,接待的人多了,林晓瞬间就辨别出来喊救命的人是从首都来的。   她认真听了一会,那个人果然是在喊救命,那个人的方位距离她们不远。   “有人吗,你在哪儿?”林晓大声问。   那个人的呼叫终于有了回应,回答道:“我在山脚下,刚刚不小心从上面滑下来了,这儿没有路,都是树和咋办,我的腿受伤了,动不了。”   确认了对方的位置,林晓抱着暖暖走下去,她视力好,透过树林果然远远的看到山沟的灌木丛里躺着个人。 第132章   林晓观察了一下地形, 非常陡峭,没有路下去,而且杂草太多了, 贸然下去救人只会让自己也深陷险境。   她问那个人:“你伤得不严重吧?”   “腿骨折了, 还撑得住。麻烦你帮忙去叫人过来救援, 底下这里很危险,早多几个人来, 带上工具。”   “好,你在这儿等着,不要乱动,我去帮你叫人。”林晓跟他说完, 就带着暖暖快速下山, 去通知景区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跟随她去游客摔倒的地方, 花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才把人救上来。   离得近了,林晓才看清对方的脸,是一个老者, 看起来有六十岁以上了, 头发全白, 面色挺和蔼,知识分子的打扮。   他随身行李是一个大背包, 里面的东西很重,工作人员帮忙提着都很吃力。除了背包,还有几个仪器。   林晓看了眼,那都是科研所里才会出现的机器。   初看到史教授的前几眼, 林晓觉得他的面容有点熟悉, 好像在哪见过。   老者一直跟景区的工作人员说谢谢, 然后看着林晓:“刚刚就是你发现我的吧?太感谢了。我喊了大半天才有人来,如果不是你,我可能要困在前脚底下一两天。”   “不用客气。”   “你叫什么名字?”   “林晓。”   对方伸过手:“你好,我姓史。”   林晓跟他握手。   老者的腿骨折,走不了路,工作人员把他背下山。   忙了大半天,暖暖累了,不愿意自己走路,林晓背着她跟在工作人员后面下山,听到工作人员称呼那个老者史教授。   听着他们的聊天内容,再结合史教授随身携带的那些机器,林晓猜出他是一个科学家。   下山之后,史教授再次向林晓表达感谢,还问了她的联系方式,说改日有时间登门道谢。   一件小事而已,林晓说感谢她收到了,没把自己的地址给史教授。   出了史教授这件事,林晓更加担心她带过来的那些游客出事,借了景区的广播把人喊回来。   傍晚的时候,游客们陆陆续续回到早上集合的地方,林晓点了一下人数,都齐了,心里总算松了口气,把人带回旅行社住宿的地方,才回家。   在景区和旅行社耽搁了不少时间,回到家里已经是晚上七点,暖暖在她背上睡着了,汤天栋做好了晚饭等她们。   看到她们平安回家,心里的大石才落下:“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晚?”   林晓平时五点半就下班了,汤天栋和家宝在家里等了很久。   林晓把景区发生的事告诉他,汤天栋说:“那个景区之前是深山老林,地势复杂,野兽多,好多地方没开发,很容易出事故,幸好你发现得快,不然那个人在山里待一晚上,很容易被野兽给吃了。”   他们这地方山区多,昼夜温差大,无论白天再怎么热,晚上都会有点凉快,尤其是山里,冷,蚊子还多。   人不死,单独待一晚上也会被折磨得不轻。   “以后带游客去玩,少去那个景区,我怕你跟暖暖出事。”   “知道了,今天救了一个人,也算是为我们家积福了。”   自从发生罗娇娇那件事情后,阴影跟随了林晓一年,搬到市里住的第一年还是神经兮兮的,总害怕罗娇娇回再次出现,后来没见过人,才慢慢的走出来。   可那件事让她看待世间万物的态度发生了重大变化,开始信佛,有空的时候会时不时带暖暖去寺庙上香,为她求平安福。   因果报应,罗娇娇作恶多端,最终玩火自焚,她多帮暖暖积福报,就能保护她一辈子平平安安的,不管有没有效,心里至少有个安慰。   暖暖现在还挺重,背了半天林晓累了,背对着汤天栋:“你把闺女放到沙发上睡一会,轻点,别吵醒她。”   汤天栋接过暖暖,刚抱到手里,人就醒了,睡眼惺忪的揉眼睛:“爸爸。”   “醒了?”汤天栋问她,“饿了吗,爸把饭菜做好了。”   暖暖打了两个哈欠:“饿,想吃肉肉。”   汤天栋把人带去洗手,对林晓说:“媳妇,去洗手吧,菜都上桌了,待会吃饭。”   林晓路过饭桌的时候看了眼,今天的菜色挺丰富,有小鸡炖蘑菇,还有一盘红烧排骨、一盘炒青菜、一盘羊肉。   她随口问了句:“今天是什么日子,怎么做了这么多好菜?”   “这不是最近看你太辛苦了嘛,添两个菜帮你补补身体。暖暖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也需要多吃肉。”   林晓不说什么了。   汤天栋的厨艺比她好,尤其是烧羊肉,一点腥味都没有,一家人都爱吃。   她之前不爱吃羊肉的,觉得腥,和甜栋结婚以后就爱上了,尤其坐月子那段时间,嘴巴很馋,经常让汤天栋去菜市场找羊肉。   男人心疼自己,她心里暖洋洋的,很高兴。   ***   一周后的早上,林晓和汤天栋一起出门,刚走到院子,就看到门外站着一个人,是史教授。   史教授朝林晓招手打招呼:“你们好,林女士,我是过来登门道谢的,幸好来得早,遇到了你,没找错地方。”   林晓向汤天栋解释:“门外的就是那天我在景区救的史教授。”   汤天栋跟她一起走过去,把院门打开。   史教授说:“林女士,还记得我吧,那天你在景区救了我,我昨天刚出院,是特地过来感谢你的。”   他拄着一根拐杖,手里拎着不少东西,从包装看有牛奶还有零食。   客人来了林晓和汤天栋不好意思让他在门口站着,就把他迎进家里坐一会。   史教授本来说不进去了,在门口就好,林晓还是请他进屋。他的伤没有完全痊愈,走路还一瘸一拐的,把礼物放在地上,说:“我带了点小礼物过来,希望你能收下,那天多谢你找人去救了我。”   林晓给他倒了杯茶水:“您客气了,顺路遇到而已。”   史教授喝了茶水,表达完感激之情,就站起来说要回去了:“大早上的过来,没打扰你们去上班吧?”   “没有,距离上班时间还早着呢。”林晓笑笑,这个年代的坏人不多,史教授衣着纯朴,看起来文化水平很高,而且那天旅行社的人也聊过他,说他是个很出名的科学家,这次过来旅游,顺便勘测各地的地质情况。   林晓曾经也是个科学家,所以对同一个行业的人,尤其是前辈有股莫名的亲近感,也打心底里尊敬他们。   这个年代就从事科研的,可以说是创了很多先例,为后辈打下基础,是她们那一辈人比不上的。   而且这几天她想起来了,史教授是她的前辈,她在科研所里见过他的照片,老一辈里很厉害也异常热衷于科研的科学家。   把人送到门口,史教授问:“对了,你们知道市里有哪个地方可以修理机器的吗?我带过来的仪器坏了,想找人修,问了医院的医生,他们都不知道。”   林晓问:“市里没有能修您带来的机器的地方,您需要修理的是什么样的机器?”   “不瞒你们说,我是在科研所工作的,从事科学研究,听说这边地貌独特,动物种类最多,就过来逛逛。那天在山上看到了稀有动物,想追过去拍照,结果不小心摔落到山崖底下去了,幸好命大,后来又遇到了你,才捡回一条命。”   “我要修理的机器,是从科研所带过来的,我摔下山的时从背包里掉出来,被石头砸中了,出现轻度损坏,普通人修不了,需要专业的工具。”   “市里没有这种的人,也没有合适的工具。”林晓挺好奇这年代的仪器的,就问,“你今天把仪器带来了吗,方便拿给我看看吗?”   史教授面露不解之意,不知道她为什么想看,还以为是出于好奇,就说:“这是拿来做科学研究的,和普通机器不一样,弄坏了损失重大,平时我都不敢轻易拿出来看。”   汤天栋解释道:“我妻子曾经当过修理工,什么机器都会修,或许您可以拿给她帮忙看看。”   暖暖骄傲地说:“我妈妈可厉害了,什么机器都会修,电视、自行车,还有放映机,坏了都能修好。”   家宝也说:“我妈什么机器都会用。”   史教授抬头看向林晓,似乎是不明白她一个导游怎么会修理机器,这种高端仪器都需要专家才能修好,不过对于普通人是没什么用的,林晓又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他斟酌片刻,觉得林晓是出于好心,没什么别的目的,就从背包里拿出来了。   林晓翻看一会,还给他:“这个仪器我能修好,如果您相信我的话,可以放在我这儿,三天以后过来拿。如果不放心,可以拿去修理店问问。”   “你真的能修好?”史教授不确信的问,说完又觉得不太礼貌,改口道,“这种仪器很难修的。”   林晓面带自信:“我可以试试,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她自己就是制造高端科学仪器的人,修理对她来说小事一桩。   史教授虽然存疑,可接下来他需要用到仪器,又实在是找不到合适的修理店,再三思量以后,还是留给林晓了,叮嘱她不要弄坏。   他打听过林晓的身份,知道他们夫妻在市里很出名,汤天栋是非常成功的商人,家庭住址他也知道了,不怕他们拿着自己的东西跑路。   名气大的都会在乎名声,犯不着骗他。   ***   林晓白天的时候还是在旅行社当导游,下班回家没事干了才修理史教授留下来的那台仪器。   这天晚上她开着夜灯,专心致志的修理,汤天栋陪在她旁边,偶尔帮她递一下工具,问:“媳妇,你怎么答应帮史教授修理这台仪器?这台机器看着挺贵重,和我们家的探测仪挺像的,应该是非常私密的物品。”   林晓说:“我平时就喜欢动手修理机器,那天在山上看到了,觉得挺新奇的,就想上手看看。”   林晓有事没事就喜欢摸机器,厂里的机器坏了不需要请人,都是让林晓过去修的。   高考填报的志愿学校就有国内最出名的科研所,想学的专业也是跟科研相关的。   汤天栋大学时候认识的女生都喜欢文学,爱看书和写诗,还没见过像他媳妇这样热衷于机器的。   不仅个性独特,爱好也独特。   “媳妇你以后想当科学家吗?”   之前填报志愿的时候汤天栋给林晓提了意见,知道她填了哪所学校和哪些专业,但没问过原因,因为他无条件的支持她去学习感兴趣的东西。   林晓把仪器里的芯片拿出来,小心翼翼的放到纸上,然后才回答他:“想,我当过播音员,也卖过媳妇,现在在旅行社当导游,可我发现这些都不是我真正喜欢的事情,我的梦想是当个科学家,研究航天机器。”   如果是别人,三十岁了说这种话汤天栋是不相信的,可林晓不一样,她很聪明,也有想法个闯劲,想做的事情都会不余遗力地完成。   她对待事物的热情,远远比十几岁的小姑娘还要浓厚。   因此,汤天栋相信她能实现梦想:“你以后肯定能成为一个伟大的科学家。”   林晓停下手,扭头亲了他一口:“那你以后就是科学家的丈夫了。”   汤天栋回亲了她:“我等着那一天。”   简单的一吻过后,林晓继续修理仪器,汤天栋安静地陪着她,等她结束了才一起睡觉。   ***   史教授放心不下,仪器在别人手里,每时每刻都坐立不安,难以入睡,第二天晚上就过来找林晓了。   林晓刚刚修好,就把仪器拿给他了。   史教授检查完仪器,发现修好了,又惊喜又惊讶的看着林晓:“太感谢你了,林女士,你帮了我大忙。如果这次能带着成果回去,我代表科研所的所有同志感谢你。”   林晓浅笑道:“不用客气,您接下来要去哪儿?”   “宁安镇,听说那儿风景秀丽,有很多轻金属,我想过去看看。”   “宁安镇是我的老家。”   “是吗?那真是太有缘分了。”史教授都不知道怎么感谢她了,“我这次出门没带多少钱,也不知道你们家缺什么,只能用言语表达我的感谢了。谢谢你为国家的科学事业奉献一份力量。”   “能帮到您的忙,是我的荣幸。”   林晓跟史教授说了宁安镇的路线和各个地方的地名,叮嘱他注意身体,还送了他一点路上吃的东西,两人就告别了。   ***   八月中旬,汤天栋把纺织厂卖掉,挣了十几万。   八月底,林晓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发下来了,如愿考到了她喜欢的学校,汤天栋准备跟随她去首都,陪她读书的同时经商。   家宝和暖暖都带过去,家宝的高中学校让汤明德夫妇帮忙联系,汤明德这几年步步高升,帮忙找学校就是一两句话的事情,几天就弄好。   汤天栋原本想带老爷子一起过去的,老爷子说自己老了,不想到处跑瞎折腾,要留在市里安享晚年。   老爷子的病已经治好了,但大病过后,整个人虚弱许多,老了以后大不如前,尤其是经历过一场大手术,不似以前那般清醒,经常会看着汤天栋奶奶的照片发呆,喃喃自语。   汤天栋多请了一个人照顾他。   收拾好家里,一家人就准备出发去首都了。   汤天栋订的是飞机票,除了他,林晓、家宝和暖暖都没坐过,路途遥远,他想让他们体会一次坐飞机的感觉。   市里还没有飞机场,需要坐火车去别的城市转飞机,一家人带的东西就不多,只带了一些换洗的衣服和重要的东西。   出门那天,暖暖还不知道这一走就得好几年,只知道自己要去漂亮的大城市,开心得不行。   “首都好多好吃的,还有好玩的,还有大飞机。”   说到飞机,暖暖的眼睛像星光一样亮,她看过大飞机从天上飞过,一直期待着自己也能坐飞机在天上飞。   汤天栋天南地北哪儿都去过,已经习惯了,没什么太大的感觉。   父女俩开心,母子俩失落。   对他来说,有家人的地方就是家。   家宝知道这一走就像当初离开县城一样,几乎没机会再回来了,满脸不舍。   林晓心里也难受得厉害,和三年前搬家相比,少了点东西,那就是没有邻居送他们了,不过暖暖长大,而且以后她大学毕业估计还会回来发展的,这么一想就没那么伤心了。   所有东西都有说再见的时候,重要的是珍惜当下。   她握紧汤天栋和暖暖的手,走的时候没有回过一次头。 第133章   暖暖和家宝第一次坐飞机, 到机场看见飞机的时候兴奋得不行,哇哇大叫,汤天栋带了相机, 给他们两个拍了好多照片, 再叫路人帮忙拍几张全家福。   两个孩子都是第一次看到体积这么大的东西, 关键还能在天上飞,起飞以后趴在窗边看外面的风景, 眼睛都直了。   坐飞机到首都几个小时的旅程,兄妹俩一直聊天,从飞机聊到坦克,再到外星人。   空姐看到他们两个可爱, 送了点小零食吃。   下飞机的时候, 暖暖还不舍得走,站在机舱旁边看了好一会。   最后是汤天栋把人抱走的。   汤明德派了司机过来接他们, 暖暖坐上轿车的时候还在喋喋不休。   “爸爸,我下次还要坐飞机,在天上飞。”   司机跟在汤明德身边很多年了, 看到暖暖这么高兴, 说:“首都好吃的好玩的很多, 有空一定要多去逛逛,现在建了很多高楼大厦, 可繁华了。”   暖暖抓着前座椅问:“这里也有大老虎吗?”   “老虎很多,什么动物都有。这里的动物园可是全国最大的。”   暖暖扭过头:“爸爸,我要去看老虎。”   汤天栋对她向来是有求必应,把她抱到座椅上坐好:“等有空了就带你去动物园, 好好坐着, 别摔倒了。”   一天时间里见了这么多新奇的东西, 暖暖根本静不下来,问了好多问题。   汤天栋耐心地回答她。   汤天栋让人帮自己在林晓的学校旁边找了一套房子,司机说先送他们过去汤明德的住处,吃完晚饭再送他们回去。   汤明德住的地方离机场挺远,开车两个小时,暖暖说累了趴在林晓怀里睡着,家宝也一直在打盹。   到了地方,还没下车就看到汤明德在院子里浇花,见他们来了停手走过去。   “到了就进屋先坐一会,饭菜都做好了,休息好就可以吃饭。”   家宝清脆地喊了声:“爷爷好。”   汤明德笑着点点头。   暖暖生下来以后,汤明德去看望过她两次,都是两岁前的事,她对这个爷爷没有印象,眼珠子直溜溜地盯着汤明德看,没打招呼。   汤明德也在看她。   汤天栋每个月都会把暖暖和家宝的照片寄到首都,汤明德通过照片了解他们的成长,现在人就在眼前,看得清清楚楚,觉得孙女长大不少,皮肤嫩得就像一个瓷娃娃,脸除了鼻子,其他地方简直和林晓是从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很精致,像观音座下的小童女。   汤家几代单传,都是男丁,汤明德一直想要一个孙女,暖暖的出生满足了他的心愿,越看越喜欢。   “暖暖,还记不记得爷爷?”   暖暖仍是没回答,愣愣地看着他。   “好久没见,你都长这么大了,过来让爷爷抱抱。”汤明德朝她招手,见她没什么反应,但并不害怕,而是因为见生,想起口袋里有几颗糖,早上放着准备拿来给她的,就拿出来,“想不想吃糖,爷爷剥给你吃,客厅里还有很多。”   暖暖低头看向那颗糖果,包装和她之前吃的都不一样,犹豫片刻,忍不住诱惑,朝他伸出了自己的小手。   林晓把她递给汤明德。   “怎么这么轻,得多吃点饭。”汤明德笑着把她抱进屋,到了客厅就放在地上,问家里的保姆,“夫人呢?”   保姆回答:“夫人说头疼,待会再起来。”   汤明德把糖果递给暖暖,跟她说:“和哥哥上楼去叫你奶奶下来吃晚饭。”   叶敏芸这些年还是瞧不上林晓,一直为汤天栋娶了个乡下女人耿耿于怀,对孙子孙女不闻不问。孩子们到了还在楼上躺着,估计就是不想见。   孙子孙女都有了,再不满意儿媳妇的家世背景,又能怎么办?总得认了这门亲事。   叶敏芸对林晓视而不见,但这几年对家宝态度还算好,时不时会买点小东西寄过去,过年的时候也送过暖暖几套新衣服,汤明德觉得如果她看到了暖暖,肯定会心软。   这么可爱的孙女,谁见到谁喜欢。   久而久之,就能接受林晓这个儿媳妇了。   一家人嘛,主要的是和睦,才能相处得开心,现在关系不好,影响的人家人之间的感情。   家宝看向林晓,似乎在征询她的意见。   他比较喜欢龙福大队的爷爷奶奶,害怕爸爸家的奶奶。   林晓说:“带着妹妹上楼吧,见到奶奶的时候记得打招呼,别忘了礼貌。”   她知道叶敏芸不喜欢自己,婆媳关系一直都是世纪难题,很少有刚相处就能变得像家人一样的。   她婆婆虽然没给自己什么好脸色,但对两个孩子还算不错,也没有对她言语相讥。   站在汤天栋的角度着想,她其实是想跟叶敏芸打好关系的,至少表面上得和睦。   得到同意,家宝这才牵着暖暖的手上去,保姆在前面带路。   汤明德问了他们这几年的生活,大部分是汤天栋回答,林晓偶尔插一两句话。   知道他们把厂子买了,准备在首都发展,汤明德很支持:“纺织行业已经衰落了,继续开服装厂只会亏损,及时抽身是不错的。现在很多人下海经商,下海最能挣钱,你如果想闯,可以试试。”   “不想离家太远的话,也可以留在首都,这儿机遇多,总能干出一番大事业来。”   这十年来贫富差距越来越明显,很多人通过经商大赚特赚,成为了万元户甚至身价上百万上千万,未来富人会越来越多。   要不是因为身份不允许,汤明德也想经商,不过儿子有这个能耐也够了,一家子不愁吃穿。   汤天栋在他身边,他能帮衬一二生意上的事,也能经常看到孙子孙女,其乐融融。   “等安定下来了,再考虑生意的事。”汤天栋说。   汤明德点点头,看向林晓:“我听说你考上了大学,看你填的专业,以后想进科研所工作吗?”   林晓颔首:“有这个想法,不过毕业了能不能进科研所,很难说,毕竟年纪不小了,学东西慢。”   “你能有求学的想法,已经很好了。这个年龄好多女人结婚生子了就会顾家,不想学习新东西,也没有精力再深造。考上了就好好学,现在科技发展这么快,如果毕业了能进科研所,对我们家来说是荣耀。”   国家的航天事业和科技产业正在发展,家里要是出了一个科学家,为祖国的发展做贡献,汤明德觉得自己脸上也添光。   他第一次看到林晓的时候,就觉得她没那么简单,言行举止不像是一个只读了几年书的农村妇女,什么话题都能回答,也有想法。   他自己的儿子本就是天子骄子,眼光高,喜欢的女人不会普通,现在事实证明,果然是这样。   三十岁还能考上这么好的大学,学习能力不低。   对于林晓,汤明德是赞赏的。   学历和眼界提高了,才能配得上他们汤家儿媳妇的身份。   林晓并不知道汤明德心里的想法,安静地听着他讲话,偶尔点头应和一下。   三个人正聊着天,暖暖和家宝下楼了。   暖暖说:“奶奶下来了。”   她刚刚走进叶敏芸的房间,看了叶敏芸一会,没好意思说话,就静静盯着叶敏芸看。   不过家宝叫人了。   儿子来首都,叶敏芸肯定是不能视而不见的,本来也没打算一直躺在床上,而是准备拖延一会时间再下去,发泄自己内心的不满。   结果她一看到暖暖,娇小可爱的一个人,穿着红裙子,头顶上戴着一顶遮阳帽,心就软了。   不需要暖暖叫人,她就跟着他们下楼。   叶敏芸下到一楼,瞥了林晓和汤天动一眼,语气淡淡:“这一路上还好吧?”   说完坐到汤明德旁边。   汤天栋说:“本来应该早点到的,小丫头活泼,耽误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   暖暖还不好意思跟叶敏芸相处,坐在汤天栋腿上,好奇的打量她。   吃完了嘴里的糖,她主动跟汤明德讨要新的:“爷爷,我还想吃。”   汤明德喜笑颜开,正准备剥糖,突然想到了什么,把装糖果的盘子递给叶敏芸:“让奶奶给你剥。暖暖,过来跟奶奶聊一会天。”   暖暖心里有些畏惧,不过糖果太好吃了,她没忍住,慢吞吞走过去,小心翼翼地坐在叶敏芸和汤明德中间:“奶奶,我想吃糖。”   叶敏芸不笑的时候面色有些凶,她没说什么,默声剥糖给她吃。   暖暖拿到糖,软软的说了一句:“谢谢奶奶。”   叶敏芸愣了一下,面色难得柔和下来:“不用谢。”   汤明德不动声色地看着,脸上的笑容加深,缓缓起身:“先去吃饭吧,你们坐了这么久的飞机,也饿了。”   ***   从汤明德家吃完饭回到自家买的房子,已经说晚上十一点了。   汤明德喜欢暖暖,抱着小丫头聊了很久,暖暖从他们那儿吃到糖,就不认生了,一口一个爷爷奶奶叫得亲得很,为了拿到更多糖果,更亲一晚上都让汤明德抱。   回来的路上暖暖睡着了,手里攥着两颗糖果。   房子提前请人打扫过,很干净,家具一一俱全,是两室一厅,林晓和汤天栋逛了一圈,熟悉新环境后,铺好床,把暖暖放到床上睡觉。   暖暖的睡眠质量好,不管在哪儿都能睡着,睡够了才醒。   房子的摆设很陌生,初来不太习惯,家宝睡不着,就打开电视看。   林晓和汤天栋很疲惫,但都认床,睡不着,把家里的东西都检查了一遍,也到沙发上坐着,看电视看到十二点多才进屋睡觉。 第134章   刚适应新家, 就到开学时间了。   汤天栋特意挑了一个距离林晓大学和家宝读的高中都不远的房子,方便她们母子去学校上课。   因为需要照顾暖暖,林晓没有住校, 跟学校申请外宿。   不过学校给她留了一个床位, 开学第一天林晓带着暖暖过去和其他三个室友打了声招呼, 并给她们送了点吃的,室友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小姑娘, 青春活泼,来自五湖四海,性格开朗。   大家从外地过来上学不容易,都带了家乡的特产, 回送了林晓一些。   知道林晓已经结婚生子, 而且年纪比她们大了十几岁,三个小姑娘挺惊讶的, 挺敬佩她的学习精神。   暖暖长得太可爱了,三个室友围着她逗了好久。   见完室友没多久,课程安排就出来了, 林晓主动竞选班长, 因为她是第一个站出来的, 说起话来也很有领导力的样子,大家都给她投票, 竞选成功。   大一第一年,课程很多,林晓一边照顾暖暖一边上课,几乎忙不过来。   她有时候会带暖暖去教室里一起上课, 老师开明, 暖暖也安静, 不乱在课堂上吵闹搞破坏,就没说什么,下课了老师偶尔还会和班里的其他同学找暖暖聊聊天解闷。   暖暖招人喜欢,所有人都宠着她。   一年的时间,整个学校的人都知道,林晓有两个孩子了,三十几岁才上大学,但是成绩很好,两个学期都考了年级第一名,平时学校的各种活动都能见到她的身影。   只上一两节课的时候暖暖能安静下来,但连续上半天的课她就静不了了,总想着出去玩,这个年纪暖暖正是活泼好动的时候,汤天栋就请了一个保姆照顾她,林晓上课不带她去教室的时候,就让保姆带她在校园里逛,等林晓放学了再一起回家。   林晓没有参加任何社团,只参加和科研有关的重大活动,她的目标很明确,就是毕业了进科研所工作,所以没事的时候就主动找科任老师做些科研上的小任务。   她有过上班经历,能力突出,学院的老师都喜欢她。   大二第一学期,上第一门课的时候,林晓正低头在书包里找书,听到老师的声音从讲台上传下来。   “同学们,你们好,你们这学期的这门课由我来给你们上,我姓史……”   声音很耳熟,林晓抬头往讲台的方向看过去,对视的瞬间,史教授也看到她了,愣了愣:“林晓?”   林晓微笑道:“史教授好,很久没见了,没想到您还记得我。”   史教授也没想到在课堂上遇到她,而且她变成了自己的学生,笑了笑:“确实挺有缘的,我可一直都记得你呢。”   准确的来说,是过目难忘。   大概是觉得有缘,史教授下课的时候让林晓单独留下来,跟她聊了一会,问她愿不愿意当自己的助理。   史教授是学校从科研所聘请过来的,主业是科学家,林晓求之不得,就答应了。   从那以后的三年时间里,林晓多了一个另外的任务,那就是给史教授打下手,她工作能力强,什么都完成得很好,跟了史教授一年就可以进科研所了。   这个年代的大学生活丰富多彩,大家都热爱学习,林晓因为家庭的原因,没有和班里的同学多接触,也没办法和室友结伴出去旅游,大学生活少了点东西,不过她这个年纪主心放在工作和家庭上,并不觉得遗憾。   汤天栋在首都待了一年,就下海经商了。   夫妻俩一个在南一个在北,事业刚起步,汤天栋很忙,天南地北到处走。林晓每个月都会给他写信,告诉自己的近况,还有询问他的情况。   两个人信件的最后那句话永远写的都是:“我爱你。”   林晓很忙碌,汤天栋也很辛苦,有空的时候就抽出一两天时间飞到首都看他们。   尽管没有在同一个地方发展事业,但两人的联络从来没有断过,看着信件上的内容就仿佛自己还待在对方的身边,互相鼓励,在分居的四年时间里互相成为对方精神上最好的伙伴,感情不仅没有变淡,反而更亲密了。   光阴似箭,时间如流水,很快林晓的大学四年就结束了,汤天栋的生意也步入了正轨,把公司总部设在了首都。   林晓毕业典礼那天,汤天栋赶回来参加了,林晓作为优秀毕业生,带着他们上台发表演讲。   结束的时候,一家人在学校门口拍了一张合照。   林晓的工作已经落实下来了,她大三就在科研所实习,加上有史教授做推荐人,成功和科研所签了工作合同。   家宝高中的时候表现好,和学校的老师去国外学习了一年,他的数学天赋好,老师说他以后适合从事和数学有关的工作,林晓毕业的时候家宝正好也高中毕业了,他成绩一直名列前茅,有信心考上京师大学,他的班主任也说按照家宝平时的成绩正好发挥是没问题的。   家里一下子就好几桩喜事,汤明德订了一家饭店,晚上请他们过去吃饭祝贺。   汤天栋参加完林晓的毕业典礼,临时有一笔生意要过去谈,就先开车走了,说晚上在饭店见面。   为了祝贺家里双喜临门,林晓带着两个孩子去百货商场买东西。   **   汤天栋谈完生意的路上遇到了叶敏芸,身边还跟着三个女人,钱香娥、钱玉芬,还有汤天栋下海经商时见过几面的沈珠。   “妈。”汤天栋和叶敏芸打招呼,“您怎么在这儿?”   叶敏芸说:“今晚上叫了香娥和玉芬一起过去吃饭,路上碰到她们,就一起走了。介绍一下,旁边这位是玉芬的大学同学,沈珠沈记者。”   钱香娥和钱玉芬几乎是同时笑着打招呼:“表哥。”   汤天栋点点头,算作回应,紧接着也冲沈珠礼貌的点了下头。   沈珠怔愣了几秒,只觉得心跳加速,还是钱玉芬提醒说:“这是我表哥。”才回过神来。   她恢复了神色,浅浅一笑:“汤厂长,我们之前见过面的,不知道您还记不记得?”   汤天栋淡淡道:“还有印象。”   沈珠毕业以后当了电视台的记者,采访过他几次。   不过他没想到沈珠和钱玉芬是同学,晚上还要一起去饭店吃饭。   “你们见过?”叶敏芸惊讶道,“之前我就想介绍你们两人认识来着,天栋,忘记跟你说了,沈珠是你沈叔叔的女儿,沈叔叔还记得吧,跟你爸是老朋友了。”   叶敏芸这几年对林晓不满意,曾经想过要把沈珠介绍给汤天栋,奈何汤天栋一直不过来首都发展,而沈珠家世才貌样样优秀,眼光也挑剔,找对象的第一个要求就是首都人,后来就不了了之了。   现在叶敏芸已经没有了这个想法,因为汤天栋和林晓生了个孩子,这四年来汤家的亲戚都知道了,林晓学业有成,她对林晓早就没了成见,嘴上虽不说,心里默认她是过门了的。   但是她没想到沈珠和汤天栋认识,这件事他们做长辈的可是一点都不知道。   沈珠说:“叶阿姨,之前我采访过汤厂长,见过几次。”   说到这儿,沈珠低着头,没敢跟汤天栋对视,声音很小,显然是不好意思了。   叶敏芸恍然:“原来是这样。”   汤天栋低头看了眼手表:“妈你开车来了吗,没开的话,坐我的车过去吧,时间快到了。”   “没开呢,跟你坐车过去吧,姑娘们,都上车吧。”   叶敏芸招呼着她们坐车,她坐副驾驶,三个姑娘坐后面。   沈珠的位置正好和汤天栋呈对角线,钱香娥和汤天栋多年未见,一直找他聊天,沈珠和钱玉芬默默听着。   沈珠时不时抬头偷偷看汤天栋几眼,他已经四十几岁了,可看起来还很年轻,身材保养得很好,岁月在他身上没有留下痕迹,反而更添魅力,身上散发出一股成熟男人的味道。   她之前采访的时候就知道了,汤天栋不仅是个成功的商人,而且说话彬彬有礼,满腹学识,和其他商人很不一样。   她曾经动过心思,但听说汤天栋已经结婚生了两个孩子以后,就把心里的情愫埋在心底。   可现在她的心又蠢蠢欲动起来。   汤天栋居然是叶阿姨的儿子,汤叔叔跟他爸是多年战友,后来又一起来首都发展,几年前她刚大学毕业那会,叶阿姨经常去他们家走动,还说要给她介绍自己的儿子,她爸妈也是赞成的。   那时候她听说叶阿姨的儿子已经结婚了,但是娶的是一个乡下女人,没有举办婚礼,叶阿姨不满意,也没同意那门亲事。   当时她还有点瞧不起素未谋面的汤天栋,知道他从首都毕业还跑回小地方发展,很瞧不起,私生活也混乱,不管她爸妈再怎么撮合,都不愿意见面。   没想到多年以后相识,叶阿姨的儿子会这么优秀,是她欣赏的那种类型。   她拖了这么多年不原因相亲找对象,就是瞧不起遇到的那些男人。   偏偏唯一一个让她满意的,还是个有家室的男人。   一个粗俗的乡下女人,怎么会成为汤厂长的妻子?   听说汤厂长年轻时候下过乡,好像就是那时候遇到了他的妻子,差距那么大,两人完全没有共同话题,婚姻应该名存实亡了,想必是要对年轻时候的感情负责才一直没有离婚的。   她见过很多知青下乡娶了乡下女人的,结局大都不怎么好,毕竟文化人和乡下人很难再精神上找到共鸣,时间越久矛盾越明显,磨合不了就没办法共度余生。   如果叶阿姨不满意她现在的儿媳妇,那她和汤厂长……   刹那间,一个可怕的念头出现在沈珠脑海里。   她偷偷打量汤天栋,目光渐渐变得炙热起来。   其他三个人专注和汤天栋聊天,都没发现沈珠神色中的异样。   就连沈珠自己都没发现,某些瞬间,她变成了自己最讨厌的那类女人。 第135章   车子不知不觉中行驶到了饭店门口, 下车的时候钱玉芬注意到沈珠脸有点红,问了句:“是不是太热了?”   沈珠尴尬道:“确实有点热,夏天太闷了。”   叶敏芸说:“进入饭店里面就好了, 姑娘们, 快走吧, 今晚有好吃的好喝的招待你们,放开了吃, 别客气。”   汤天栋没跟她们一起走,把后备箱打开,拿出为林晓母子三人买的礼物,走在后面。   钱香娥回头看了眼:“表哥, 要不要帮你提?”   “不用了, 你们赶紧进去吧,你表嫂应该早就到了, 一个人坐着无聊,进去以后多陪她聊聊天。”   “我都半年没见表嫂了。”钱香娥说,“表嫂要进入科研所工作了, 我得好好恭喜她。”   钱玉芬:“表嫂真厉害。”   她还记得第一次在火车上偶遇林晓的时候, 在那么多人里面, 看着就不是个普通的家庭妇女,没找到三十几岁了还继续读大学, 并进入科研所工作。   女科学家,她很少见到。   汤天栋笑笑不语。   沈珠听着钱玉芬她们这么夸,感觉她们的关系还挺好,心里莫名有点不舒服。   进入包厢, 客人大部分都到了, 钱香娥一眼找到林晓, 高兴地打招呼:“表嫂。”   林晓正跟客人聊天,听到声音抬头看向她们,嫣然一笑:“来了,快坐吧,就等你们了。菜点了一些,你们看看还有什么想吃的,再点几份。”   钱香娥跟她很熟了,她大学毕业以后留在首都工作,这四年来经常跑林晓家里看家宝和暖暖,拉着钱玉芬和沈珠坐下。   汤明德旁边给叶敏芸留了一个位置,钱香娥没去坐林晓旁边的空位,留给了汤天栋。   她们刚坐下,汤天栋也走到他们身后,自然而然的落座,把礼物递给林晓。   “媳妇,给你买的。”   林晓看了两眼,没有拆开:“怎么带进来了?”   汤天栋:“大家都带了礼物,我的那份也不能少。”   今天这顿晚饭说是为林晓和家宝庆祝,实际上是把她们三个介绍给汤家的亲戚和汤明德的好朋友认识。   当初汤天栋和林晓只在龙福大队办了次简陋的酒席,汤家这边没有任何人参加,几乎都不认识林晓。   林晓把礼物放在地上,给她们倒茶水喝。   沈珠坐得离林晓最远,悄悄打量她。刚开始看到她的时候,觉得有点面熟,似乎在哪见过,但又想不起来。   钱玉芬拉着她的手悄声说:“还记不记得,大二那年暑假,你去我老家玩,我们在火车上遇到了一对母子,那个男孩很可爱。他们就是我表嫂和家宝,当初在火车上遇到的时候,都没想到我们居然是亲戚,缘分这种东西真是奇妙。”   “我表嫂刚刚大学毕业,要进入科研所工作了。”   沈珠没有发表意见,只是淡淡的微笑。   她侧头瞄了林晓几眼,终于把人对上了,难怪觉得那么面熟。   只是她没想到,当初火车上偶遇的乡下妇女,居然就是汤天栋的妻子。   坐车来饭店的路上她已经听说了很多林晓的事情,大体就是年纪虽然大了,还求学若渴,读大学的时候表现很优秀,还会说好几种外语。   她记得几年前看到林晓的时候,觉得她整个人明亮又张扬,现在是有一股独特的气质,内敛沉稳、端庄优雅。   明明已经三十几岁了,眼神还是像二十岁的小姑娘一般灵动有神。   这个年纪的女人,很少有人能像林晓一样,生了两个孩子,眼神里的光彩还没有被生活所磨灭的,看得出来,她的婚姻生活非常美好。   看着林晓和其他人说说笑笑,汤天栋的眼神一直挂在林晓身上,没看别人一眼,目光充满了柔情,就连之前对林晓各种挑刺的叶敏芸,在跟其他人聊天的时候,言语也是赞赏有加,沈珠的心里就有点堵。   ***   这顿晚饭吃得比较愉快,饭菜味道好,汤家的那些亲戚和朋友都是身处高位的人,说话有礼貌,给林晓送了不少东西,二十几个人里,林晓还遇到了两个聊得比较来的。   大家都在夸林晓,夸完她就夸家宝和暖暖。   暖暖现在七岁了,长高了许多,正在读小学一年级,脸上的婴儿肥还没退,长辈们都很喜欢。   官面话都是汤天栋来说,林晓只需要吃饭,偶尔回答一下其他人的问题,乐得清闲。   吃完晚饭一家人就回去了,暖暖已经是个大姑娘,不需要再缠着林晓抱抱了,和家宝并排走路,聊童话故事。   林晓和汤天栋走在后面,心中都无比感慨,孩子成长得太快了,他们还没适应过来,暖暖就变成大姑娘了。   尤其是汤天栋,心里其实是很难过的,暖暖小的时候经常让他背着骑大马,或者让他抱着出去玩,五岁以后有了性别意识,跟他就没那么亲近了,和林晓比较亲。   ***   大学毕业以后林晓就立即投入到科研工作中,花了半年的时间和科研所的同事在航天事业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轰动了很多人,电视台的记者想过来拜访,林晓的领导也想把这个成果告知全国乃至全世界的人,替她同意了采访的请求。   这天林晓中午下班吃完饭,同事跟她说记者来了,让她去会议室接受采访。   林晓刚进去,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   “沈小姐。”林晓主动打招呼,“今天给我做采访的人是你吗?”   沈珠看到她的时候也很吃惊,她听说这次的科研成果是一个女科学家带头研究出来的,电视台的领导一直催她过来拜访,她就来了。   没想到这人是林晓。   而且再次见面,林晓已经变成了一个著名的科学家,刚工作不久,就已经在科学家崭露头角,引起巨大轰动。   自从那天吃完晚饭以后,沈珠没见过汤天栋了,偶尔会想,如果几年前答应家里和汤天栋见面,现在富商的妻子会不会就变成了她?   沈珠回过神来后,淡笑道:“林女士你好,我是总电的记者,这次过来拜访主要是想问你一些航天事业的事情,如有打扰之处,还请见谅。”   林晓抬手请她坐下:“不打扰,我平时午休时间很少睡觉的,坐下来聊天吧,不用拘谨,有什么问题都可以问我,只要是我能回答得上的,肯定知无不言。”   摄影师把摄像头对准林晓,准备拍摄,沈珠拿出事先写好的问题稿,一一提问。   尽管曾经在某些时候把林晓当成情敌看待,但沈珠的专业性很强,工作的时候不掺杂私人感情,问得很专业。   林晓也很配合。   采访进展顺利,拍了一遍就过了,摄像很满意,没有要求再来一次。   算是合作愉快。   结束以后,林晓站起来握了握沈珠的手:“辛苦了,沈小姐。”   然后又跟电台的其他工作人员握了握手,顺道送他们出门。   走到门口的时候,沈珠说:“您请留步,不用送我们了,感谢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接受我们的采访,后续如果有什么需要跟进的,我们可能还需要再过来麻烦您。”   “好的,有时间的话,我随时配合。”林晓说,“我今天下午不上班,准备回家了,正好跟你们一起出门。”   沈珠没说什么了,同行的一小段距离,两人客套了几句。   出了科研所的大门,沈珠看到了汤天栋,他笔挺的站着,眼神只落在林晓身上,似乎容不下别人。   沈珠朝汤天栋淡淡微笑,算是打照面。   林晓冲他们挥手:“我丈夫来接我了,那我就不送你们了,慢走。”   说完,她朝汤天栋走过去,两人并排走着。   今天家宝和暖暖不上课,去汤明德家里玩一天,汤天栋买了下午的电影票,准备和林晓单独去看。   事业忙,家里又有孩子,两人很少能抽出单独的时间一起出门,所以林晓特意请假了半天。   沈珠看着他们两人远去的背影,非常般配,有说有笑的,是幸福的模样。   一瞬间,她心里就释然了,心里的执念散去。   有些东西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强求不了。   每个人都有适合自己的人,她的缘分也在等着她。   ***   家宝的录取通知书在八月初的时候就下来了,真的考进了京师大学。   家里都很高兴。   前年林晓带着他和暖暖回老家过年的时候,暖暖一直和岑春花说飞机的事情,把岑春花说得心动不已,对首都十分向往。   林晓想着林旺财和岑春花活了大半辈子,还没坐过飞机,就请了半个月的假期,回老家一趟,准备带他们到首都玩几天,顺便和汤明德夫妇见一面。   叶敏芸现在已经接纳她了,两人的关系不能说相处得像母女,但还挺和睦,平时见面了聊天会越来越多。   在龙福大队办的那场酒席,对于林晓来说就是结婚宴了,这个年纪了也不想再去补办婚礼,瞎折腾。   成婚多年,总得让双方父母见一面。   趁着家宝准备上大学,还能带岑春花他们来首都玩一玩。   岑春花和林旺财这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去首都旅游一次,看一看长城。   暖暖和林晓一起回去的,前后花了五天时间才从龙福村回到首都。   林旺财和岑春花这辈子就没出过省城,何况是首都这种远门,坐飞机的时候也是惊奇不已,坐立不安,都不敢乱动。   下飞机以后,岑春花久久才缓过神来:“闺女,我们刚刚真在天上飞着了?这飞机可真平稳,没大巴车晃荡难受。”   林晓微笑道:“飞了几个小时呢。”   暖暖问:“奶奶,坐飞机是不是很好玩?”   “好玩,当然好玩。”岑春花笑得合不拢嘴,“我跟你爷爷,这辈子真没白活。就坐飞机这一件事情,村里的第一人,回去够我们吹一辈子了。”   林旺财也说:“真的是开眼了。”   岑春花和林旺财一年比一年老,都长出好多白头发了。   这么久了才有机会带他们出门旅游,还是自己生活过几年的地方,林晓心里挺愧对他们的。   “以后有时间我带你们多过来玩玩。”   要是从前岑春花会拒绝,现在却应得爽快:“好好好,我们老了,就想旅游多看看世面,反正你和女婿能挣钱,我们就厚着脸皮让你们养老享福了。”   人老了观念就会跟着变化。   活了大半辈子,岑春花已经看开了,最苦的日子已经渡过了,闺女和女婿这么争气,就得放松一下,跟着享福。   反正闺女孝顺,她们能多见一天世面是一天。   汤天栋就在飞机场外面等着,坐车回家的路上,岑春花和林旺财看着街道旁边一栋栋的高楼大厦,感觉自己和首都格格不入,非常局促,一边感慨首都的豪华一边惭愧自己没见过大世面。   每看到一个他们没见过的东西,林晓都会跟他们解释。   林旺财夫妻俩开心得不得了。   林晓带他们回家住了两天,然后在周日晚上订了个饭店,安排他们和汤明德夫妇见面。   第一次正式和亲家见面,岑春花和林旺财特地去商场买了新衣服,花了大价钱买西装和裙子,打扮得挺像城里人的样子。   汤明德那边有点事,迟了点,林晓他们先到饭店等着。   等得越久,林旺财和岑春花就越紧张,总怕会给林晓丢人,还没见面,岑春花就一直拉着林晓问:“闺女,我这身打扮还可以吧?见了亲家不会被笑话吧?”   林旺财笑她:“你看看你,紧张成什么样,没在亲家面前出丑,倒先让女婿看笑话了。”   岑春花瞪了他一眼:“难道你就不紧张吗?”   林旺财不吭声了,他也紧张,但不会表现得这么明显。   还真别说,这一会有点想上厕所呢。   林晓:“您和爹的这身打扮好着呢,放心吧,没什么问题。待会见了公公婆婆他们,自然点就行,别紧张。”   “能不紧张吗?亲家公亲家母都是吃公家饭的人,跟我们这些农村人比不了。太寒酸了是要被笑话的。”岑春花扭身看来看去,生怕衣服裂开了或者沾了脏东西给亲家留下不好的印象。   她们代表的不仅是自己的形象,还有闺女的颜面呢。   第一次见面,总得好好表现一番,给闺女挣个面子。   汤天栋说:“爸妈,你们帮汤家养了林晓这个好闺女,我爸妈感谢你们都来不及呢,别紧张,他们都很好说话的。”   林晓说的时候岑春花没敢信,有汤天栋这句话就放心了:“那就好。”   她就怕对方是难相处的。   暖暖也说:“爷爷奶奶人这么好,另外两个爷爷奶奶都会喜欢你们的。”   岑春花摸摸她的头:“放心好了,肯定不会给你们丢人。”   反正她跟旺财提前说好了,少说话,避免出错。   几个人说着话的功夫,汤明德夫妇进来了。   岑春花和林旺财一看就知道是亲家公亲家母,立即站起来,热情地迎过去:“哎哟,是亲家公亲家母吧,我们是林晓的爹娘。”   汤明德和叶敏芸分别和他们两个握手:“亲家母,亲家公,你们好,我们今天有点事情,迟到了,招待不周的地方还请见谅。”   “你们来了两天,都没来得及见面,是我们的不对。来到首都还适应吧,休息好了吗?”   “哪儿的话,是我们来早了。”岑春花说,“适应,首都这地方好,我们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好的地方。”   汤明德:“那就好,过两天让两个孩子带你们出去逛逛,多住一段时间。”   “好嘞。”   打完招呼,就各自入座了。   双方聊了一会才上菜,汤明德也在农村驻扎生活过一段时间,为了招呼岑春花和林旺财,聊的都是农村的事情,面色和善。   果然聊了农村的事,岑春花和林旺财就放松了,本来约好了少说话多吃饭的,但情不自禁的和汤明德聊起来。   叶敏芸就是个不苟言笑的性格,也不善谈,但偶尔会插嘴几句,看着也是个好相处的。   岑春花和林旺财就不用说了,都是善良朴实的人,聊得还算投机。   双方家长的第一次见面,是比较成功的。   回去的路上,岑春花一直在夸汤明德和叶敏芸是文化人,谈吐优雅得体。   汤天栋也夸了他们俩,把他们夸得呵呵直笑。   首都虽然好,可太大太繁华了,岑春花和林旺财住得不习惯,把著名的景点都逛完,就坐飞机回省城了。   知道林晓忙,回去的时候没让她送,来的时候都偷偷记着飞机是怎么坐的呢,让林晓不要担心,并叮嘱她有空就多回宁安镇看看。   还说之前他们买下的地皮都建好房子了,卖了不少钱,钱都存着留给他们。   送走了岑春花和林旺财,回到家里林晓觉得肚子还积食,约汤天栋出去散步。   一家四口去湖边散步,走了一会家宝和暖暖就跑远了,没跟他们一起走。   林晓和汤天栋手牵手慢悠悠地走着,看着公园里的小孩,再看看自家孩子,不由得感慨:“暖暖小的时候也像那个穿着粉色衣服的小女孩一样可爱,转眼间就这么大了,还挺怀念那时候的。”   时间太快了,她还没来得及扮演好一个母亲的角色,孩子们就都大了。   而她和汤天栋,也在一天天变老。   再过几年,家宝和暖暖就会离开他们的怀抱,奔向远方。   汤天栋笑笑:“孩子们总会有长大离开我们的一天,只要记得住从前的快乐生活就好了。”   林晓笑着说是。   回想着这大半生的路,挺顺的,波折很少。   她和汤天栋的感情十几年稳固如初,虽然爱情没有轰轰烈烈,却是细水长流,一直相知相守。   两人的事业蒸蒸日上,儿女双全,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她这一生,过得是幸福的。   而以后,她还有很多像今天这样幸福的日子,值得她直到年华老去那天还在回忆和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