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好友穿五零   作者:秧漾   简介:   五个好朋友野外露营集体穿越五零,开始种田养家,努力学习,为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   邹茜玲:没事,我最近刚写年代文,能吃的野菜野果我记得,饿不死!   纪燕珊:我力气大,劈材耕田我来干!   梁晓雪:感冒发烧不要怕,这里的药材挺丰富的!   张思乐:饿不饿?我给你们做饭去!   顾一辉:我我我......负责貌美如花成不成?   四对眼刀子齐刷刷扫过去,立马抬头挺胸,“我建房子总成了吧?”   阅读提示:   ①本文是随性而作,总觉得大学还没毕业的好朋友一起穿到五十年代会很有趣,所以一开始更多笔墨会放在好朋友齐心协力生存上来。至于CP,张思乐和顾一辉是原始CP不拆穿,其他三位姑娘会找土著,军人,村民,工人啥的全看后面剧情安排。   ②五个人都不是极品,真的感情很好相亲相爱,哪怕打打闹闹拆台子,心里都是好朋友。当然会有其他极品,但应该不多。   ③虽然努力找了资料,但是毕竟不是历史专业,而且有时候会为了剧情需要改动历史,所以恳请考据党高抬贵手放过,喜欢就看,不要人参公鸡~   内容标签:甜文,爽文,年代文,现代   搜索关键字:主角:邹茜玲,纪燕珊,梁晓雪,张思乐,顾一辉┃配角:唐朗,萧念白,洛怀宇┃其它:五零,好友,互帮互助,相亲相爱   一句话简介:穿越五零,咱还是好朋友   立意:立意待补充 第一章 好友集体穿越   “据报道,今年的“流星雨之王”,狮子座流星雨极盛期将在7月23号1时出现……”   雾云山上,邹茜玲打了个哈欠,困倦使眼角挤出两滴生理盐水,“逗比,几点了现在?”   她问跟她坐在同个帐篷边缘的纪燕珊。   纪燕珊显然比她更困,差点儿睡着,被她一喊才恍然醒过来,模糊了下才回过神来,低头看了眼手表,“凌晨一点十三分了。”   “不是说一点前后吗?咋还没出现?”这是坐在隔壁帐篷边缘的张思乐,外号门牙,两颗洁白大门牙咬着辣条,看着精神头还不错。   “我看本地新闻又骗人了,咱都被骗了。”单独坐一个帐篷的顾一辉,外号骨灰(偶尔恶作剧会叫小灰灰),边说边试图抢过他女朋友张思乐的辣条,结果手挨了一巴掌。这也不生气,还贱兮兮地笑,从地上拿起另一包辣条要跟她换。   坐在张思乐旁边的梁晓雪见状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哎哎,注意点这是公众场合,别乱撒狗粮。”   “我乐意!”顾一辉昂了个脑袋,小傲娇样十足。   结果话音落下一包薯片就砸到他脑袋上,邹茜玲眼神凶巴巴,“欺负晓雪欠揍是吧?”   张思乐笑嘻嘻,没心没肺权当看热闹。   顾一辉想继续抵抗,无奈对方平时战斗力太强外加女朋友不给力,只好偃息旗鼓,撕开薯片包装递给梁晓雪示弱。   邹燕珊见他这怂样哈哈大笑,倒是精神了许多。   其实这样一幕经常发生,大家都是习惯这样相处模式,也不觉得奇怪。他们从初中起就是同班同学外加好朋友,到现在已经认识□□年,彼此之间分外熟稔,就跟兄弟姐妹一样。   这一次也是听说有流星雨,暑假还没找兼职的五个便凑起来,收拾了帐篷来山上露营。   只是等了一晚上都没等到传说中难得一见的流星雨,熬到两点钟实在是困了,便不再等各自道了晚安回帐篷睡觉去。   邹茜玲和纪燕珊一顶帐篷,张思乐和梁晓雪一顶,顾一辉这个男的自然是自己一顶,五个人聚会,他是别妄想跟张思乐住在一块,谁让还没领证呢?   几个好朋友今天转了几趟公交又爬了半天山,到这个时间点大多都累了,除了守夜的顾一辉,四个女孩子躺下后很快就睡着进入梦想了。   而顾一辉接着熬了会,竟也沉沉睡过去了。   山上一片静悄悄,只有帐篷前的平地亮着柴火,似在为他们坚守。   不知过了多久,黑沉沉的天空突然划过一颗流星,紧接着是一颗又一颗,很快形成流星雨,在漆黑的夜空格外漂亮。   可惜睡梦中的五人没有看见。   翌日,最先醒来的是纪燕珊,她平时生物钟很规律,都是六点钟起床。睁开眼后看了看旁边睡得极沉的邹茜玲,戳了戳她的脸颊,“社长,起床啦。”   邹茜玲翻了个身,扯了下自己带的薄被单盖住脸,迷迷糊糊,“困,再睡会。”丝毫不因为地点改变而影响睡眠,简直是五个人中的睡神。   纪燕珊知道她的尿性,也不管她,抓了两下头发就拿出背包里的牙刷牙膏准备起身去刷牙洗脸。   雾云山算是旅游开发山,不远处有座小的公共厕所,里面有自来水,昨晚他们吃完晚饭后还到那边简单擦了下身子换了身衣服睡觉呢。   然而当她拉开拉链撩开帘子,还有些惺忪的睡眼当即瞪大,“社……社……社长!”她一边瞪眼一边去拍打邹茜玲的大腿,“快醒醒,出大事了!”   睡意昏沉的邹茜玲被她弄醒,嘟囔着坐起身,“咋了?出啥……”   她未说完的话在看到帐篷外的景象时登时顿住,好一会才爆了个粗口,“卧槽!这是做梦呢?!”   也不等纪燕珊回答,被单一掀开整个人就从帐篷外钻出去,第一眼就往旁边看去,看到另外两个帐篷还在稍稍松了口气,随即赶紧拍打张思乐她们的帐篷让她们醒过来,等帐篷里传来她们的回声她便径直走到顾一辉的帐篷前。   昨晚他是守夜时突然睡过去的,帐篷拉链都没拉,整个人睡得歪歪斜斜。   “骨灰!快醒醒!”   ——   三分钟后,五个人都清醒过来,排排站看着眼前的茂密丛林。   睡觉前,他们选择的露营位置是一片平坦空地,帐篷门口对着的是小缓坡,再远些是断层,而现在,这茂密高大的树木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邹茜玲环顾了下四周,都是树木,像是一片树林,还是没有开采过的那种,地上看不见路。而她们的帐篷竟然幸运地树木间的空隙,没有被戳坏。   “如果这不是梦,也不是别人的恶作剧,那我们大概是穿越了。”简单观察完毕的邹茜玲开口道。   她表面上还是个学生,但其实是个资深的书虫外加写手,不说看过的,就是穿越这个题材,她也写过很多本,而且穿越方式还各异。   当然,今天之前她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也会穿越,还是那种最无逻辑的一觉醒来就穿了!   其他四个人虽然不怎么看小说,但是拜现今穿越题材的泛滥所赐,也知道穿越这一词是什么意思,心里都有些不可置信,但是也知道除此之外不可能有其他答案,因为刚刚她们都拿出手机试过,完全没信号,紧急拨号妖妖灵都打不出去。   “那,那咱这是穿到哪了呀?不会是原始森林吧。”平时大大咧咧的邹燕珊接受最快,问了个很关键的问题。   没人回答,五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心里都有些不大妙的感觉。   平时在五人团中充当领导者一样角色的邹茜玲想了想,决定让大家收拾好帐篷和背包,看看有没有出去的路,再来以此判断这是什么时代。   不管怎样,在密林中待着总归是不安全的。   很快规整好了帐篷背包,五个人分担着拿了帐篷,方向感比较好梁晓雪简单判断了下方位,就在前面带路了。   一边走一边观察四周景象,大约半小时后,总算是走出了密林,来到了一片宽敞的平地,不远处还有一条小溪流。   邹茜玲稍稍松口气,刚想回头看看那片密林是何模样,然而眼前的场景却再次让她惊讶得爆粗口,“卧槽!这眼皮子底下变戏法呢!”   刚刚走出来的密林已经不见,而是变成了一座山峰,缓坡位置长着低矮植物,高一点才有树木,郁郁葱葱,生机勃勃。   而这时纪燕珊也惊呼出声,“社……社长,你咋变小了!”   邹茜玲闻声看过去,却对上纪燕珊那张小了好几岁的嫩脸,又扫视其他三个人,也是一样,一瞬间都变成了十五六岁的青涩模样。   饶是邹茜玲心理素质再强大,小说看过再多,一时之间也失了思考能力。   五个人不由自主往彼此靠了靠,像是想确定彼此都是真的,都安好。   隔着布料的肌肤触碰总算是能传递安慰与力量,太阳在头顶挂着,地上也有影子,周围也不阴冷,可以排除民间传说的鬼怪捣乱。   “好了,就当是穿越赠送的金手指,让我们都青春几岁。而且我们五个人还在一块不是吗?人多力量大,咱都不要怕啊。”邹茜玲最先缓了过来,安慰其他人。   其他四人虽说心里还有些毛毛的,但邹茜玲说的也在理,比起一个人穿过来要好太多,而且害怕也不顶事,往日也不是心理多脆弱的人,有人开头鼓劲,就能勇敢起来。   原地商量了一下,决定继续往外走走看,看看能不能看到人烟。   这块平地还挺宽敞,三面环山,其中一面往外走是狭窄的小道,长着杂草,他们小心翼翼拨开杂草,所幸没有遇到虫蛇类,走了好一会视线总算是宽敞了。   邹茜玲发现随着年龄变小,自己的视力也好上许多,压根不用带眼镜了,她将眼镜收回到背包里,想要看清楚远处的人影。   是的,在直线距离三四千米处,她看到了住房和人烟。   同样恢复视力摘下眼镜的梁晓雪和张思乐也看见了,至于本来就不近视,视力还很好的纪燕珊和顾一辉看得更是清晰。   不过看到的境况倒是有些不容乐观,那里错落着许多土坯房,偶尔几栋才是青瓦红砖,而田里的人大多穿着蓝灰黑,打着补丁,集中在一起劳作。   “社长,我们是穿到落后山区来了吗?”纪燕珊不大确定地问道,她的视力在五个人中最好,所以看得最清楚,但是以现在社会的发展水平,那得多落后,才全村人都穿着补丁土布呢?看着就跟黑白电影似的。   “你有看到电线杆吗?”邹茜玲问了句。   纪燕珊摇摇头,“没呢,一根电线都没有。”   “呵,那完了,我们要么到了超级无敌落后无人问津的山区,要么就是穿越到了五六十年代。” 第二章   邹茜玲是个写小说的,前一段时间刚巧写了年代文,查资料的时候看过许多张老照片,其中几张农村的剪影图跟她眼前看到的情况像个七八成。   补丁衣裳,集体劳作,没有用电,真的要么是超级落后无人问津的山区要么是五六十年代了。   而她心里觉得五六十年代的可能性更大些。   毕竟改革开放那么多年,再落后也都包产到户了吧。   再环顾其他地方,都没有看到第二块人烟处。   “那现在怎么办?我们要上去问问情况吗?”梁晓雪皱着眉头,显然邹茜玲说的这两种情况都不容乐观。   “先不要去。”   “假设是第一种情况,我们到了落后山区来,那么得多么落后的地方,才在二十一世纪还穿着补丁衣服集体劳作还没有通电?这样的山村怕是非常落后,有些习俗可能对我们不利,而且我们有四个女孩子,身上也没什么防身利器……”   “我带了电击棒!”邹茜玲话没说完,纪燕珊就兴冲冲打断道。   “你出门带着个干嘛?你长得这么安全,力气又大,怕个鬼哦。”顾一辉习惯性嘴贱,结果换来纪燕珊一个怒瞪,要不是这路太狭窄而距离顾一辉离得太远,怕是要一巴掌下去。   “别闹,说正事呢!”梁晓雪斥了一句。   旁边的张思乐也附和,“就是!乖点别闹,再闹小心群殴!”   顾一辉委屈小眼神控诉,你还是我女朋友麽?   邹茜玲翻了个白眼,继续说道,“逗比有危机意识,很好。不过一个电击棒也不顶大事,他们人多,正面冲突我们总是要吃亏的。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我们穿越到了过去,那时间点可能在五十至七十年代之间,这个推断是从他们的衣着来看,首先他们的衣裳不再是长袍马褂,而是偏现代,妇女也穿上裤子,蓝灰黑,外加大补丁,那应该是华国成立后,改革开放前。   这段时间实行计划经济,买布要布票,大多数农村人都是‘缝缝补补又三年’。而集体劳作这一点又可以将时间提前到五三年之后,五年三进行三大改造,开始初步建立合作社。再具体时间就无法推断,但是这个时间点很危险,对于我们这五个没有身份户口的黑户来说,动不动就有可能被打为敌特份子。要是就这样就去跟他们接触,我们这一身打扮也太引人注目了。”   虽然为了登山都是穿长裤来,但是身上的背包,登山装扮,手机充电线充电宝,都是打眼的,他们要是这样大摇大摆进村,不被围观成猴子都不可能。   一行人都是沉默,显然对这两个推论都感到不妙。   这时候张思乐忽然指着前方开口道,“哎,我好像看见有人在挂牌子,那牌子上写着‘远山公社’四个字。”   “哪呢?”其余四人听说赶紧顺着她指的方向望去,却只能看见层峦起伏的山峰,压根没看见什么牌子。   “就那呢!”张思乐手指方向不动,努力瞪大眼睛瞅,“我还看见其中有几个当官模样的穿着四个口袋衣服呢,其中右上口袋别着钢笔,旁边还有两辆横着前杠的自行车。”   她说的有模有样,偏偏四个人都没有看见,平时五人中视力最好的纪燕珊也什么都没瞅见。   “你真看见了?”邹茜玲问道。   张思乐点点头,刚想说话,脑袋就一阵眩晕,差点要倒,旁边的顾一辉和梁晓雪赶紧扶住,“咋了?”   “没啥,就是刚刚一阵头晕。”张思乐晃晃脑袋道,再睁眼往原先那地儿看去,却觉得浮上一层薄雾,影影绰绰看不清了。她将这个变化说了出来,“难道我刚刚开天眼了?用眼过度才头晕?”   “大白天说啥胡话!”顾一辉伸手掐了一下她的婴儿肥脸蛋,“估计是没吃早餐,低血糖呢,来,先吃个面包垫垫肚子。”   说着从背包里掏出昨天带的西点面包撕了包装递给她,张思乐接过委委屈屈,“我还没刷牙呢。”   “算了,我们先找个地方坐下休息,其他的事情吃完早餐再打算。”邹茜玲作了决定,其他几人没意见。   不过他们没有继续往前走,且不说面前走没一会儿又是山,就是心理上更想回到之前那个地方,没准他们吃饱喝足后发现自己又穿回去了呢?   即使知道概率不大,但心底其实都抱着这样的期待,毕竟他们虽然成年了,可是大学还没毕业,也没干过农活,就是在专业知识上优秀一点的普通学生而已,要他们自己在这生活,真的很悬。   五个人原地返回,来到最开始出来的那片平地上,这一次没有再变戏法,平地依然在,那密林变成的山峰也依旧在。   原地各自找了块石头在阴凉地儿坐下,不过这时候又发现一怪事,那就是纪燕珊搬起一块石头在接触着力那一瞬,坚硬的小板凳一样大的石头居然原地碎裂了!   纪燕珊维持着半蹲的动作,僵了僵,随即将眼睛转向众人,一脸无辜,“我啥都没干,它自己原地炸裂的。”   众人:……   “哈哈哈,一定是你太丑了,石头都被你吓到爆炸了!”最先爆笑的是顾一辉,随后众人也跟着笑起来。   纪燕珊愤怒脸,丢下手上残存两块随时就冲过来抓住顾一辉的手臂,想像之前那样一手抓着方便另一手打,然而她的手刚碰上顾一辉的胳膊,顾一辉就痛叫起来,“啊啊啊!松手!快松手,骨头要碎了!”   “碎了好,我要把你挫骨扬灰!”纪燕珊以为他在装,怒转笑。   邹茜玲却看出不对劲,赶紧上前拉住纪燕珊想要把她拉开,却发现根本拉不动,压下心底惊讶道,“逗比快松手!”   “干嘛松呀。”话是这么说,但是手却下意识松开了。   一得到解救的顾一辉赶紧抓着胳膊看,只见刚刚被纪燕珊按住的地方多了一大道淤青,青青紫紫还有些红,疼得他眉头都要皱起来,“你吃了大力丸啊这么用力!”   梁晓雪凑上去看了眼,脱口而出,“再用一分力道骨头就会碎。”   “什么?!”   “我……”梁晓雪见众人视线投过来,脸颊红了红,“我也不知道咋回事,一看到这伤脑海就出现这个诊断。”   虽然她是医学生,但还没有过这样精准判断受伤情况时候。可刚刚那感觉却十分玄妙,好像她本来就能轻易判断一样。   “门牙能看清远处的东西,逗比力气变得奇大,晓雪看一眼伤痕就能下诊断,难道这是各自的金手指?”邹茜玲不愧是资深书虫加写手,立马能反应过来,“那我的金手指是什么?难道是年代文必备的空……空间!”话未说完,只见邹茜玲瞪大眼睛呆住,一脸兴奋的样子。   “社长,你咋了?”纪燕珊看邹茜玲不动,惴惴地问了句。   “别吵,我好像感受到空间的存在了。”邹茜玲僵硬着不敢乱动,意识顺着感觉去探测,“乌漆抹黑的……还挺大……嗯,跟一栋两层小洋楼一样。”   探测完毕,邹茜玲抖抖肩恢复正常,脸上尽是满意的笑容,“写年代文我最爱加空间金手指了,没成想还真有哈哈哈,不知道有没有保鲜功效。”   她刚刚测过,这个空间没有土地也不能进人,不是那种优质的‘小世界’空间,只是仓储功用的而已。不过饶是如此她也很满意,自带空间真是像带了个哆啦A梦的口袋,感觉棒极了。   邹茜玲拿着手上的西点面包给他们表演了一下‘魔术’,收进去又拿出来,方便的不要不要的。   众人见状算是相信邹茜玲说的话,还真的是有了空间金手指啊。   顾一辉双眼发光,“你们都有,那我的金手指是啥?我想想我这么Man,肯定也是大力气是不是?”这么说着顾一辉低头将地上那块石头搬起来,想像纪燕珊那样一把捏碎,可惜他憋红了脸,石头别说碎了,一条裂缝都没有。   “哈哈哈哈哈哈哈……”纪燕珊放肆嘲笑,张思乐笑得大门牙都露出来,连向来文静的梁晓雪都抿着唇偷笑。   而邹茜玲捧腹大笑后做了个‘请’的姿势,“请继续你的表演~”   顾一辉丢掉石头看着笑成一团的众人,摆出冷漠脸,“笑笑笑,很好笑吗?啊?”语气很凶的样子。   可惜没卵用,没人怕,纪燕珊还上前一步轻松拎起他的衣领将他拉起来,“好笑吗?”   “好笑好笑好笑。”顾一辉秒怂,“门牙救我,陛下救我,凉凉救我。”   门牙是张思乐,陛下是邹茜玲,凉凉是梁晓雪,平时笑闹都是这个称呼。   玩闹一阵,总算是安静下来,大家都坐下来吃早饭,得托昨天的准备所赐,他们今早还能有西点面包吃。   不过顾一辉很忿忿不平,因为他试了很多下,大力士,顺风耳,智慧的头脑,什么金手指都没有。   “没事,以后我罩你!”纪燕珊一脸豪情万丈地拍了拍顾一辉的肩膀,差点没把他拍脱臼。   张思乐这回总算有点女朋友的样子了,推开纪燕珊的手,“轻点,你现在力道大,打伤了他怎么办?”   顾一辉没来得及感动,就听得张思乐道,“打伤了就没人做苦力了。”   “哈哈哈哈哈”来自纪燕珊的魔性笑声。   顾一辉:“……你们以后赚钱养我,我负责貌美如花行不行?”   笑声嘎然而止,四对眼刀子齐刷刷。   顾一辉:我错了,我做苦力去。   --------------------   作者有话要说:   五个人其实都有金手指哟~后面会写的吖~   小可爱们求个收藏求个评论么么哒~   除夕快乐呀~ 第三章   吃过早饭众人又开始讨论正事来。刚刚张思乐又去试验了一遍她的‘千里眼’金手指,确认是挂上了‘远山公社’的牌子,而且她四下看了看,没有看到历史书上描绘的那种炼钢用的土高炉。   她的‘千里眼’不能使用太久,得到这两条关键信息后就立马收回,不然怕又头晕目眩,还容易肚子饿。   “公社牌子刚挂,没有炼钢炉子,山上树木还保存完好,证明还没有开始大炼钢。人民公社普及是在1958年开始,而大炼钢开始时间是1958年8月,那么现在的时间点就是1958年至1958年8月之间。   或许要更迟些,因为中央命令下达到实行需要一定时间,但是不会迟太多,这个历史环境我们都知道地方官员为了以表忠心,对政策执行会比较速度,而且看远处村子的情况,应该还没到□□时间。”邹茜玲冷静地根据已有的环境线索和自己以前写年代文的知识储备得出结论。如果没有在写年代文收集资料时,大概凭借历史书上学习的知识也不能推算得这么精确。   其他几个人也不是完全历史白痴,也知道邹茜玲写小说都会查很多资料,因此对她的推论深信不疑。   “那我们咋办?”   知道了时间点眼前的路也不是很清晰,远山公社他们听都没听过,也不知道离家有多远,而且就算是回家,现在的爸妈也还没出生啊,想认亲都不可能。   回去找爷爷奶奶?且不说他们信不信他们说的话,就是路费介绍信都没有。   1958年,人口已经进行过第一次普查,户籍制度也建立了起来,想要出门得有介绍信,有了介绍信之后还得有钱有票。   而他们一没户口,二没钱没票,来历可疑,就这样没准会被抓起来当作特务处理了。   “这样吧,我们先在这里落户。城里的户口不容易得,农村倒是容易些,但我们目前不要去农村,第一农村要集体劳作出工,按工分,以我们现在的年龄还有种田能力大概只能算半个大人的工分,怕是养不活我们自己。第二,1958年了,马上就是三年□□,我们得在那之前存够粮食,免得饿死。要是跟他们在一起集体劳作那存下粮食的可能性不大,我们自己在这山里搞,弄多少都是自己的,这还有可能存下,而且我有空间,安全!”邹茜玲说完自己的想法之后,又问他们各自的打算。   “我觉得茜玲说的对,而且我们来历不明,在这时期贸然去农村显得不妥。等到三年□□来临的时候,流民多,到时候我们再扮作流民去投靠反而正常些,不引人注目。”梁晓雪努力回忆着历史书,觉得这是最稳妥的。   其他三人也没意见,都认可他们说的话,虽然他们还是没出社会的学生,但是也不是真的傻白甜小绵羊,具备有一定危机意识的,在这个危险的时代,保护好自己才是第一要务。   至于问他们怎么不去提醒村民明年会有自然灾害,首先那得人家要信才行,再者这三年□□又不完全是自然灾害这一个因素造成,他们现在还是没户口没身份的非土著外来者,哪有那么大能量抵抗历史洪流?   更何况现在摆在他们眼前的是他们的生存问题。   五人将背包什么的都取下来放在一堆,只见有帐篷三顶,保温瓶五个,换洗衣物各一套,没拆封的梅子酒两瓶,啤酒一瓶,薯片两包,饼干一袋,水果小半袋子,熟鸡蛋五颗,火腿肠五条。细盐一小包,油小小一瓶,方便面调料包五袋。   手机各一个,充电线各一个,充电宝三个,手电筒三支,小台灯两支。   纸牌一副。梳子一把,牙刷五支,牙膏一支,毛巾五条,口红四支,纸巾四百抽一包,迷你四包。   小锅一只,打火机两个,饭盒碗筷各一套(这是昨天野炊拿来煮方便面的)。   不锈钢折叠水果刀一把(邹茜玲平时削水果用的)。小型三档电击棒一个(纪燕珊她妈妈买的),辣椒水一瓶(梁晓雪准备的),钥匙扣形状报警器一个(顾一辉买给张思乐的)。   “这就是我们的全部财产了。”   “中午再吃一顿,我们就得饿肚子吧。”张思乐摸了个鸡蛋在手里磨搓,露出了吃货的担忧眼神。   “所以,我们要规划一下,分工合作才行了。”邹茜玲说着将纸巾这些暂时不用到的东西都收进空间里,地上很快就剩下手机,电击棒,水果刀,报警器和辣椒水。   “门牙和骨灰一组,带上电击棒报警器和手机,去探测周边环境,看看那条小道通往哪里,外人容不容易进来,再看看附近的山上有没有大型野兽,比如野猪什么的,记得把手机开启录像功能,到时候我们可以回来研究讨论一下,记得注意安全,要是有危险就拉响报警器通知。”   “逗比晓雪和我一组,我们探查山里情况为辅,找吃的为主,中午十二点半之前得回来这里集合,明白没?”   “嗯嗯,知道了。”   商量完毕,五个人就分成两组各自干活去了。   邹茜玲的目的是野菜野果,还有淀粉充足能当主食的葛根,土豆什么的。虽说在二十一世纪没有下过地,但是起码帮忙买过菜,更何况当初写年代文的农村生活时也上度娘那找过图片资料,她的记忆力本来就不错,眼下不知是不是错觉,记忆力好像更强了,基本是看到一种野菜,只要浏览过,记忆就会自动提取出来内容。   现在这个时节应该是□□,山上野菜格外丰富,没一会儿就找到苦菜,芥菜,婆婆丁等常见的野菜。   这时候梁晓雪又发现她金手指新的功能,那就是能够辨认出药材来,比如邹茜玲找到了马齿苋,她立即能说出“药食两用植物,全草可供要用,有清热利湿、解毒消肿、消炎、止渴、利尿作用。”这番话出来。   “太好了,以后你就是咱们的专用医生了哈哈哈。”邹茜玲十分高兴梁晓雪有这样的金手指,人吃五谷杂粮,哪能不生病,有梁晓雪在,他们的野外求生就更有保障一些。   而且,还能采些药材到时候拿出去卖呢。   于是发现有这个金手指之后,邹茜玲就让梁晓雪专心找药材,她专心找野菜,而新晋大力士纪燕珊就负责拍摄记录山里环境并且为她们警戒,有危险要第一时间通知。   因为还没用熟食试验过空间有没有保鲜功能,所以邹茜玲也不敢采太多,更多是观察记录野菜生长的大概位置,到时候再来采摘要容易些。   梁晓雪也跟邹茜玲一样,主要是观察并且记住野生药材的位置。她在学校主修西医,也有上中医的课,当时记那些中药材可是废了老大的力气都没完全记下来,现在脑海里像装了本草纲目大全,整个人就跟神农附体似的,只要扫一眼基本都能认出来药材来,这感觉简直不要太爽,温婉的脸上都绽放出吃货看到美食一般的笑容。   纪燕珊感觉倒是没有她们这么轻松,之前她一直自诩自己是大力士,结果真的变成大力士了,才发现真的是有诸多不便,她还没有完全掌控好力气的使用,甚至拿着手机都是小心翼翼,怕一个不注意就把手机捏爆了。   结果到最后她还是把手机捏了一道碎屏出来,原因是在拍摄的时候一只兔子闯入了镜头,脑袋一兴奋就忘了大力气这种事,手指稍稍用了下力,屏幕就是一道裂痕。   看见兔子的兴奋登时消失,“呜呜,我新买还没一个月的手机……”   等她哀叹完毕,兔子早已不见踪影。   好在虽然裂了一道痕还能用,不然半天工夫就白拍了。   这一边张思乐和顾一辉的进展也算顺利。张思乐通过使用发现只有看很远很远的地方,超脱常人的视力范围之内时才会感觉不舒服,正常的视力范围完全没有问题,而且还会比常人看得更清楚一些,因此顾一辉就负责拍摄,她负责巡逻周边情况。   他们顺着之前看到村庄的那条羊肠小道往前走,走了好久遇到一块小山坡,使了点力气爬上去之后才发现那条小道完全是山体断裂形成的,下面一层楼高的是滑坡滚下的泥土,都长满了野草。而他们站在山坡上视线也没有开阔,因为前面还是环山的结构。   张思乐站在原地使用她的金手指探查了一下周围,发现靠着他们聚集那块平地的山峰上没有什么大型野物,仔细观察之后找到了原因,原来是另一面对着的高大山峰中间有一块巨大的滩涂地,也可以说是泥沼,横亘在两座山之间,山这边安全,山那头有野猪野山羊。至于狼,熊瞎子什么的她倒是没瞅见,估计是在窝里没出来?   至于那泥沼地的威力她也见识过了,一头离群的小猪不小心走在上面,身体立即往下陷,越是挣扎陷得越快,没几分钟整头猪都被‘吃’了,简直不要太恐怖。   吃货张思乐决定了,就算没路可走,她也绝对不会走这条路!   毕竟,吃货的乐趣在于吃美食,而不是被吃啊。 第四章   十二点半之前五个人都回来聚集了,这次的探险总体上来说是收获较为丰富的,也没有什么惊险,除了途中梁晓雪观察药材时遇到一条菜花蛇。当然那蛇的下场是被纪燕珊一个石头扔死,力道没收好,被砸中的蛇头都被砸成一滩泥,简直想要为它默哀。   邹茜玲将采集到的野菜从空间拿出来,有婆婆丁,苦菜,芥菜,马齿苋,还有一小窜婴儿拳头大小的野生土豆。那土豆是意外发现,还有十几棵她没全部采回来,打算等空间试验好后再来决定要一次性采摘还是怎么样。此外她还发现了葛根和山药,那两种东西不比土豆,拉一拉就能出来,得有工具才行,因此暂时没有动。   梁晓雪一路上也是收获颇丰,她采了诸如蛇舌草,车前草这类常见的药材,暂时还用不上,只是采来晒干做为储备,还有一些是防虫蛇功效的,她就采来种在他们看好的地盘上做简单围栏,至于磨成药粉这需要工具,得一步一步来。   纪燕珊也把她那条打死的菜花蛇给捡了回来,说是要给顾一辉吃,省省粮食。结果顾一辉看着那碎的不成样子的蛇皱紧了眉头,露出了极为嫌弃的眼神,又碍于她现今还没办法掌控的大力气,怕她失手把自己打死,不敢怼她,只能委屈唧唧地找女朋友要安慰。   张思乐拍拍他的脑袋以示安慰,然后兴奋地说她发现了一窝野鸡蛋还有兔子窝,野鸡蛋没东西装带不回,狡兔三窟,兔子也没抓到,等大家吃完饭再一起掏野鸡蛋抓兔子去。   午饭是张思乐做的,锅是昨天晚上煮方便面带的,该庆幸邹茜玲矫情的胃,晚上吃了西点面包会不舒服,也没办法连续吃冷的不热的食物,他们才特意带了个锅来,不然现在连煮东西的工具都没有。   五个人中会做饭的有张思乐跟纪燕珊,这个会做饭的概念是做出正常一餐饭,而其他三个人平时完全没有下过厨,厨艺水平停在用电饭锅煮饭,用锅煮方便面这层面上,其他都是摸瞎。因为纪燕珊还没办法掌控她的力气,怕把唯一的厨具给弄坏,大家没敢让她碰。   纪燕珊去搬了几块石头磊简单的支架台子好放锅,顾一辉去附近的山脚下捡干柴火,邹茜玲她们则到溪边洗菜。   纪燕珊速度很快,磊好超简易灶台之后还趁空去找了块光滑的石板,用小溪里的泥沙搓干净上面缝隙灰尘之后才拿来给张思乐切菜用。   这时候她就发现大力气的好处了,拎重物不要太轻松。至于把控力道,再慢慢实践中练习找感觉吧。   张思乐将土豆切成薄片,打算直接打边炉,毕竟油不多,只有邹茜玲装来的小小一玻璃瓶子,那还是她嫌弃方便面调料包不好才特意带来的,要是做成炒菜,两餐就能吃完。   打边炉多好啊,方便,一锅水,把菜准备好,土豆比较难熟就先丢进去煮,差不多水开了,再把摘来的野菜扔进去,为了美味,还加了一根切成薄片的火腿肠和五颗剥了壳的熟鸡蛋,再放上盐,滴上几滴油,搞定!   当然那个水是用饭盒简单过滤过的干净溪水,这个年代的溪水不像后世那样污染,地处山沟里,简直堪比山泉水,尝起来还有股淡淡的甜味,一点都不像在大城市里的自来水,煮开了还一股漂白水味道似的。   因为野菜摘得够多,又一人一颗鸡蛋,所以穿越后的第一餐五个人吃的格外饱。   就是有一点,太会吃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身体变小,成了十五六岁,正是发育阶段,胃口格外好,正所谓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这个说法一点也不过分。再加上他们这群人中还有个本来胃口很好的张思乐和成为大力士之后胃口变大的纪燕珊,摘来的野菜被吃掉了四分之三。   本来那是邹茜玲估计一天的量的,这下好了,得再去摘一遍,不然晚上不够吃。还好事先踩好点,再去一遍也不会太耗时间。   大家把一锅菜连同汤都喝掉了,不知道是不是这里溪水野菜品质好,还是劳累过后吃嘛嘛香,又或者张思乐厨艺精进了,盐油把控适宜,总之这餐饭吃得美味。   饭后邹茜玲又煮了一锅热水,煮开后就把它收进空间。这个是试验品。本来她打算拿煮好的饭菜做实验,但是大家都吃完了,她又舍不得把剩下野菜拿来做实验(当家才知柴米贵,看到大家胃口这样大,她这负责收食材的就爱惜了粮食起来),所以只好拿开水将就一下。   如果几个小时后变凉了就证明空间只是单纯的仓储功能,如果几个小时后拿出来还是滚烫的,那就证明有保鲜功能,她以后使用空间会更方面。   不管是哪种结果,一锅水总是浪费不掉的,凉了就当凉开水呗,总比凉汤菜好。   吃过午饭大家也不休息,现在不比二十一世纪,不赚钱不忙碌身后还有家人兜着,仅仅是这半天功夫他们就发现了要独自在这生活下来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什么都缺什么都没,最要紧的粮食也储备不够自己吃的,更别提要拿去卖了。   打边炉期间大家已经把各自探查到的情况做了一番交流,初步认定这块平地还很安全,但是还有山头没有巡查完毕,那就不能放心安营扎寨,为了今晚睡得好,下午得继续探查巡逻加收集食材。   这一次他们五个人没有分开,先是去了张思乐发现野鸡蛋的那处把一窝鸡蛋捡回来收在空间里,数了数一共有八颗,后面借着张思乐的‘千里眼’又发现鸡窝,陆陆续续捡了四五十颗。这片地方还散着鸡毛,就是没有看见野鸡,大概是出去觅食,晚上才回来休息。   他们也没为此耽搁,转往另一处发现兔子窝的地方去了。几个人搜寻了许久,没有找到兔子的其他洞口,也不见兔子的踪影,便打消了捉兔子的计划,掉头往那处由密林变来的山峰而去。   这座山峰算是在他们眼皮子底下凭空变化而来的,五个人其实都有些慌,一开始都没探查这座山,不过既然决定要在那块宽敞的平地安营扎寨,这座山峰离得最近,必须得去看看。   为了安全起见五个人手牵手进去了,心底就怕万一这真是时空黑洞,别到时候突然不见了几个,这是很渗人也很让人崩溃的事情。   他们穿越过来能够这么快就接受并积极生存那是因为大家在一家互相陪着,缺少了哪个人都得不得劲。他们是很好的朋友,大学都考同一所学校,大一下学期就用兼职赚来的钱在学校外头租了个小公寓住,除了逢年过节还有放假,他们几乎每天都见面,比兄弟姐妹还要亲,所以谁都无法接受在异时代分开。哪怕不见了一个,都会丧失积极生活的勇气和希望。   好在那种情况没有发生,这座山峰正常地很,没有再出现一大早那种诡异状况,在里面也不觉得渗人,反而这里的瓜果野菜十分丰富。除了在其他几座小山峰上看到的野菜,还发现了五六棵荔枝树,芒果树,油甘树等等。   它们参差错落地生长着,一点人工修剪过的痕迹都没有,九成以上可能是野生的。但依旧长势喜人,硕果累累,看得出这片土地的肥沃,也看得出今年时节很好。   “讲真,要不是提醒自己这是五十年代,我会觉得我们是来郊游的。”邹茜玲一边摘着已经成熟的荔枝吃一边感概。   其他几人也有这种错觉,本来一开始因为这座山在眼皮子底下变换而觉得恐怖,可是越是待在其中这种恐惧感越稀薄,反而有种这座山比周围的山峰都要温和的诡异感觉。   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这种感官他们探究不到便也不想探究,邹茜玲将它解释于或许这是原始穿越点,曾在某个时间节点连接另一个时空,这才让穿越者的他们有这种错觉。   不管怎么样这座山不再像之前那样诡异就好,他们心底也知道再穿回去的可能性很小,所以祈祷的都是别再出幺蛾子,让他们在安全的环境下适应这个年代。   一下午很快过去,他们没能把这整座山峰走完就打算打道回府了,不然再晚些就得在山上露营。   当然这种五十年代的山峰露营跟现代经过开发后的旅游山峰露营不一样,他们暂时还没这个胆子,毕竟谁都不像半夜遇到大野猪或者蛇,在平地给人的安全感比较大。   所以从山上下来之后梁晓雪又给他们晚上准备睡的地方的周边遍布了一种防蛇防虫的草,这是她在那座‘穿越山’找来的更加有效的草药,堪比防虫防蛇天然屏障。当然野猪那些她暂时没有找到可以防止的草药,目前的想法是轮流守夜。   这守夜要比在旅游山野营守夜来的正经,旅游山主要防一下小偷,这要防的可是野物。 第五章   穿越第一天的晚饭依旧是打边炉(当然也可以叫做水煮菜),饭后甜点是穿越山发现的那些水果,红彤彤的荔枝,黄中带青的芒果,还有白中泛绿的油甘等,也算是大补了维生素。   虽然他们现存粮食不多,但到底不是当地土著,哪怕因为现在一贫如洗,也没有省着吃五分饱就成的概念,依旧是吃的饱饱的。   不过收集食物这个概念倒是越发深入内心,不仅有三年饥荒这座即将到来的大山悬着,更重要是他们得改善生活!   吃饱喝足后,没有互联网没有电的五个人坐在大石头上烤着火,为他们的未来召开会议。   “我们应该建一座房子。”这是邹茜玲觉得目前来说除了收集食物第二重要的事情。虽然他们有帐篷,可是到底太脆弱,要是真来了野物比如野猪什么的也挡不住那大獠牙一撞啊,但有座房子就保险多了。而且房子容易让人产生归属感。   哪怕再爱四处流浪四海为家的旅人,也是得需要一座房子的。   更别提在这个世界一无所有的五个穿越者,一栋房子才能让他们渐少内心深处的漂泊感和无助感。   因此这个建议得到大家的赞同,不过问题又来了,“我们建什么样的房子?木头房还是泥胚房还是大楼房?”   不愧是土木工程专业的,顾一辉问出了关键问题。   “当然是大楼房啦,那个最安全稳妥了。”纪燕珊想都没想就回答,换来顾一辉、邹茜玲两双白眼,走安静美铝纸人设的梁晓雪只要不是撒狗粮这类事还是不会做翻白眼这种不雅举动的,而张思乐反应慢半拍,所以没啥表示。   “我只是为了听起来顺口点才多给了一项大楼房选项,请你不要只长力气丢了脑子好吗?我们往哪儿弄砖瓦钢筋啊?弄了之后你觉得我能凭空变出其他工具来造一座现代化的钢筋水泥楼房吗?拜托我只是个画房子的不是生产工具的。”顾一辉毫不留情日常怼纪燕珊,他本来就对她学习好情商低耿耿于怀,再加上又有力量金手指,身为在场唯一男子汉的他嫉妒心要控制不住了!   “啊?是吗?有道理厚!”好在纪燕珊在别人讲道理的时候是不会轻易动粗的,不然就凭她现在的大力气,顾一辉怕是要再次体会‘挫骨扬灰’的□□伤害和自尊心伤害了。   日常怼完纪燕珊的顾一辉心情好了很多,对他身为在场唯一男子汉却没有力气金手指这种事也不介意了,开始兴致勃勃地阐述他的观念,“我们可以建造一栋木头房子,这里有现成的材料,要建起来也比较容易,而且造的好木头比泥胚房要好。”   他说这些的时候脑海闪过好几种木头房子构造图,大学时他的一位教授特别变态,让他们设计了许多房子,图纸都积累了厚厚一叠,所以哪怕现在是用木头,他都有现成的方案,只需要再结合一下他们的要求和这里的环境做一些改动就成。   四个非专业人士听这个未出师的‘专业’人士侃侃而谈半小时之后,果断选择了木头房子,毕竟是不用奢望大楼房,砖瓦房得去找砖窑,要钱也要批条子,公私都合营了,没有户口没法开条子买。当然办法可能想想就有,但是太麻烦,耗钱又耗精力。相比起来,这个材料易得的木头房就简单多了,更何况他们这里建房最专业的顾一辉如此推崇。   没有异议选择木头房之后,他们又讨论了还需要什么,怎么得到,尽量使原材料能从山里得到。   经过这么一讨论他们发现还是得尽快到外面一趟,赚点钱买些东西回来,有些东西自己没法造,比如铁具什么的。   “明天我们再巡逻一下周边的山,然后就采些水果出去卖,换钱换米什么的。”邹茜玲作了总结。   “但是现在不是公私合营,买卖是投机倒把麽?”纪燕珊发出疑问。   “是啊,但是你忘记历史书上说的‘黑市’?好吧,或许当时历史书没说,但是从我当初查到的资料来看,这个年代是有私下交易场所的,俗称的‘黑市’,而且你想想完全没有自由买卖怎么可能,咱华国人购买欲望那是自古有之的。”邹茜玲资料做得好,她还学了几手交易方式,这点难不倒她。   其他人见邹茜玲一副淡定模样便放下心,毕竟除了平时爱玩闹些,正经时候她还是很可靠的。   买卖问题也翻篇后,大家就可以准备洗洗睡了。   四个女孩子先拿了毛巾到溪边擦身子,夜里溪水冷冽,气温也下降了些,擦着那感觉还真是有些酸爽。   “建房子前,我们得先建个浴室和茅房才成。”邹茜玲一边搓澡一边起着鸡皮疙瘩,默默把这两件事提上了日程。   “来个大浴桶。”美铝纸梁晓雪加了一句。   其他两位也附和点头。   洗完澡之后没有换衣服,因为今天一整天都在忙忘记了把昨天的换洗衣物洗了,只能暂时不换。   就着溪水将汗味十足的‘隔夜’衣裳搓洗了,四个人这才回到帐篷营地。   而身为五人组中唯一一个男子汉,顾一辉只能坚强地开着台灯自己去溪边搓澡了。好在这是溪不是河,不用担心有什么中小型水生动物来吓人。   洗完之后大家就准备休息了,时间也不晚,才十点多,比起他们在现代,当真是太早了,尤其是对夜猫子邹茜玲来说。当然,对纪燕珊来说这个时间点刚好就是她的生物钟睡眠时间。   纪.大力气.好孩子.燕珊从小到大,基本就没熬过夜,再加上今天上山下山走了一天,基本是洗完澡回头往帐篷里一钻,五秒钟就睡着了。   其他人也见怪不怪,习惯她早睡早起,所以守夜就把她安排在最后一个,凌晨五六点。这个时间点她起得来,夜猫子加赖床懒虫邹茜玲不行,那得要老命,所以她就最先守夜,直接守凌晨到两点钟这一阶段,跟她一起的是梁晓雪,接下去两个小时就是顾一辉跟张思乐。   这样的安排先试行,后头看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调整。   今天大家都累了,所以进了帐篷之后根本没有多余心思伤春悲秋,困倦直接让他们进入梦乡。   在外头守夜的邹茜玲和梁晓雪还得熬到凌晨两点,两人一开始说说话聊聊天,话题不知怎么地就偏向了家人这条道来。   “你说我们这么突然消失,爸妈他们会多久才发现?”梁晓雪脸上带着温婉地笑意,眼眶却有些发红。   邹茜玲被她这么一提起那刻意压下的情绪也翻涌了起来,她向来自诩不是多恋家的人,从小因为父母做生意而将她一个人留在家里,渐渐养成对父母不依赖的性子,大学在外地也不会说有多想家,可当她发现自己来到另一个世界,可能再也没办法回去之后,心里其实还是很想念家里人的。   再怎么感情寡淡,也都是父母啊。   更何况这跟小时候被留在家里,长大后在外求学是不一样,那个时候起码他们处在同一个时空,彼此之间不见,总有机会再见,你知道他们在哪,要是你想,可以搭个飞机什么的立即见面。   而如今,怕是不会再见面,除非过个几十年他们的父母出生,或者穿回去。   穿回去几率太小,等他们出生……其实邹茜玲心里有另一个隐忧没对他们说,他们几个都是不咋爱看小说的,平行世界的概念也没有那么大众化,但是资深书虫加写手的邹茜玲知道,穿越除了回到过去时间,还有可能回到平行世界。   所谓的平行世界,通俗来说就是与我们所处世界相类似的其他世界,世界的大概版图,大事件走向可能类似,但很多小细节不同。   如果他们来到的不是华国的五十年代而是平行世界的五十年代,那他们的父母可能就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这也大概意味着他们是这个世界的真正外来者,没有根基。   因此邹茜玲暂时还不想跟他们说起这个,第一这是猜测,第二是怕他们崩溃,她自己心里接受能力是比较强悍而且会自我调节的,会让她难受的事情要么很快消化要么视而不见丢到一边,跟她不亲近的人大都会认为她没心没肺。   但是其他四个人论起自我调节真的没有她强悍,纪燕珊梁晓雪张思乐这三个跟家里人感情亲近多了,顾一辉倒是跟她一样放养,她担心倒是不大,不过要是能有个血脉亲人在这世上牵挂着,心里对未知的恐慌感会比较少。   最起码还可以说服自己这是提前毕业离开家里出来历练,一年到头不见个面也没事。   想了想邹茜玲再次死死压下那想家的感觉,扬起笑脸跟她打哈哈,让话题变得轻松起来。   她对外人没心没肺,但从来不对至交好友冷心冷肺,她有的是耐心体贴和包容,没多久梁晓雪就觉得没那么难受了,而且在她的引导之下用手机备忘录记录今天遇到的草药和功用,免得金手指哪天失效,这要未雨绸缪。   或许该买些纸笔来,邹茜玲心里又添了一个该置办的东西,她是担心没找到可插的电之前手机和充电宝都没电了,那手机里头的东西就都会丢失。   虽然她习惯把文档资料都保存在笔记本电脑里,但是手机偶尔会存下一下灵感和随手找到的资料,许多还没来得及翻看,丢失就太可惜了。   没准还有大用处呢! 第六章   熬到两点的时候困得不行的梁晓雪总算能休息了,看到顾一辉和张思乐醒来立即进了帐篷去睡觉。   邹茜玲把电击棒交给他们,叮嘱他们注意安全,有一点动静都要小心,这番嘱托之后,才转身进了帐篷去休息。   顾一辉和张思乐是日久生情的情侣,因为一开始就是朋友,在一起的时候还很犹豫,因为他们五个之间的感情。如果他们两个真的要越过朋友的界限去做恋人,那万一日后分手,他们五个之间必定会生嫌隙,没办法再像之前那样自在相处。   所以两人其实都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和挣扎的。哪怕张思乐在他们面前看着是个欢乐的吃货,可是正经的时候脑袋清晰无比,她情商不低,不像纪燕珊是真的低情商,她只是在朋友面前呈现最舒服的状态,但对外情商甚至比大家都要高。   五人团中邹茜玲记忆强大但是懒散,不乐衷交友,若非需要对待外人没什么耐心。纪燕珊智商高,学习新事物快,数学厉害,但是真的情商低,天生缺根弦似的,直白得很。梁晓雪外表温温婉婉,内心是个有原则的小公举,不会被人欺负不还手,但也不会主动招惹人,平常安静得很。顾一辉是那种在朋友面前撒得了娇卖的了萌的崩人设美男子,但很维护朋友,尤其是作为团队里的唯一男生,脏活累活再咋叫嚣手上动作绝对不慢。而她在朋友面前是个吃货,但是自小当班长什么的,对外情商高高的。   那时候纠结很久之后,两人最终决定在一起。或许是都看重,不以玩闹心态,再加上他们一直在一起,高中毕业也没有两地分居,因此感情一直不错。   平时在众人面前洒洒狗粮插插刀子,私下两人独处跟其他小情侣没什么区别,顾一辉该展现男友力的时候绝对不怂,就比如现在,知道贴心地让她靠在自己肩上裹着毯子烤火。也知道要安慰女朋友。   因此张思乐也不会觉得穿越异世太难受了。   至于凌晨五点起床守夜的孤家寡人纪燕珊,好吧她的伤感没有发酵的苗头,因为她自己一醒来就把自己打肿了。   虽然平时是六点钟起床,但是五点被叫醒还是有些困,下意识就用双手去拍双颊好让自己快速清醒些,结果忘了自己现在的力道,两巴掌下去疼得她天灵盖都清醒了,尖叫声把睡着的邹茜玲和梁晓雪都吵醒了。   顾一辉和张思乐亲眼看着纪燕珊自己把脸打肿的作死行为:……   啊摔!这是真傻啊!我咋有这样一个傻朋友?!   纪燕珊后知后觉疼哭了,虚虚拖着自己肿起来的脸颊眼泪直流,“呜呜~疼死了。”   梁晓雪无奈,抹了一把脸起身过去帮她检查,然后让邹茜玲从空间拿出一把昨天她摘下来做样品的草药出来,在那用来切菜的平板石头上弄碎,渗出青绿色的汁给她敷脸上。   “暂时消消肿吧。”   这样一闹邹茜玲和梁晓雪也没有睡意了,让顾一辉和张思乐先去休息,她们起来看着就行,也睡得差不多了。   夏日的天光亮的早,此时已经可以看见一些光亮了,邹茜玲拎着个小台灯就去溪边弄水刷牙洗脸,然后再把锅拿出来盛水准备煮些开水喝。   煮完开水后倒在各自的保温杯里,又去盛水来煮昨天捡的野鸡蛋和土豆作为早餐。除了大胃口的纪燕珊两个鸡蛋两个土豆,其他都是一个鸡蛋一个土豆。   她们三个先吃早餐。虽然纪燕珊脸肿了,但处理及时,也不严重,除了难看些,没啥后遗症。加上本来就是心宽的,没一会就将这事放在脑后,吃早餐吃的很畅快。   “好了,今天再排查一下,就得出去外面了。”等顾一辉张思乐他们醒来并吃完早餐后邹茜玲开口道,作为保管‘财产’的她很清楚她们面临的困境有哪些,光是欠缺的基本生活必需品就足够令她暗自烦恼,但是没必要对他们表示悲观,适当的压力才能激发积极性。   “还是跟昨天一样分组,不过今天门牙和骨灰除了排查山头安全之外,也要找可以出去的安全路径以及尽量记录食物分布区,这样下午我可以过去收取。”昨天的实验告诉她很幸运空间有保鲜功能,因此就不必担忧食材的储存,只要发现,能收起来就收起来。一作为存储自己食用,二作为对外交换。   而她们这一组排查山头安全外最重要的事情是找食物摘果子!   按照邹茜玲收集的资料来看,这个年头黑市最受欢迎的就是大米白面等细粮,尤其是城里人,他们有票有工资,但是每月的供应粮却只有二三十斤,对于工作的大男人还有半大的长身体的孩子来说却是不够的,民以食为天,也敢铤而走险去黑市买点粮补贴补贴。   不过眼下她们自己都没有大米白面,更别说卖给他们了。野菜?这个价格怕是太低不好卖,也不想辛辛苦苦摘了一大堆结果不够买一顿大米,因此邹茜玲将目光放在了穿越山的水果树上。   哪怕水果不像后世那样被大众推崇,但是对城里人来说还是算不容易得到的东西。计划经济时代,要农村人靠果树发家致富那不太可能,果树没那么容易管理,也不允许私人买卖,就算家门前有一两棵果树,那到黑市上的也不多。   而供销社那边也不会存太多,毕竟这不是现代社会,科技还没那么发达,只要不是原产地,运输就是个大问题,所以邹茜玲猜测供销社上的水果不常供应,有的话种类也不多。   综合考量,她们摘下水果去卖赚的会比较多。   不管咋样,先出去试试才是正经的。   于是五人分工合作,再次为他们的生活奔波劳累。   “我的懒惰和宅症可以不药而愈了。”邹茜玲一边摘水果一边苦哈哈戏谑。   平日里能懒则懒,不热衷出门,除了五个人聚会几乎不参与其他活动的人,谁能想到有一天能主动出门,太阳底下摘水果呢!   踏马的穿越!   梁晓雪擦擦汗,这里有树木遮挡,太阳不算热烈,但是动来动去摘水果还是容易出汗,“那挺好,你不是总怕有一天宅在家里玩手机玩电脑猝死,现在没这风险了。”   “哈哈,嘶!”纪燕珊习惯性想大笑结果扯到还肿着的脸,只好缩着笑,“是啊社长,瞧你现在面色红润,比之前宅得面无血色好多了!”   “呵!”邹茜玲用力掰低一枝长满果实的枝桠,“我这是劳作的血色!”   不过说起宅在家玩手机电脑,邹茜玲总算又想起一件事了,她的小说啊!最新一本刚连载到三分之一,恰好卡在男女主感情戏那,底下小可爱正嗷嗷叫求更新,她当时是想着野营完回去更新还来得及的,结果就穿过来了。   最可怕的是她是个没有存稿现写现更的作者!   闭上眼,邹茜玲已经能够想象到断更之后底下的小可爱会变成什么样的小恶魔。   啊~算了,别多想了,差评就差评,负分就负分,掉藏就掉藏吧!还能怎么样啊摔!   睁开眼,邹茜玲已经心里建设完毕,将这件事关在心底牢笼,过好眼前要紧,赶紧摘果子吧少女!   一上午很快就在聊天摘果子之中过去。快中午的时候她们才停止改为摘野菜作为午餐。依旧在十二点三十分之前回到营地。   张思乐和顾一辉回来得早,已经架锅煮水了。   “啊!野鸡!”视力好的纪燕珊一眼看见顾一辉脚边躺着的野鸡,羽毛鲜艳,看着极为肥美。   “活的还是死的?怎么弄到的?”她们加快了脚步走到“露天厨房”前,邹茜玲弯腰抓住了鸡翅膀提起来,“哎呦,还真重。”   “昨天捡野鸡蛋那儿,好几只野鸡在下蛋呢,不过只抓到这一只,还是用电击棒电到的。不过怕鸡跑了不小心用了最高档电压把它电死了。”张思乐说着还指着靠近鸡屁股那背部的焦黑给她们看,“这块都焦了。”   “不错,干得好!”意外的收获让邹茜玲心情美妙,“对了,没遇到其他野物吧?”   “没有。”   不知道是不是他们到的山头太矮,还是有疏漏,这一早上除了野鸡兔子真的没遇到其他野物,没毒蛇,也没野猪山羊。   这样的情况让邹茜玲高兴,但却又隐隐觉得不大对劲,抛开穿越山那座诡异的山峰不提,周边除了几座矮山还有高的山峰,那样茂密的植被覆盖,没有其他野物实在不符合自然规律。   或许是疏漏吧,不管咋样暂时是好消息,其他的以后再说。   但防御工程也可以考虑做起来了,毕竟她们还要在这里待一些时候,过两年要真是自然灾害,山头的野物也会蠢蠢欲动。   --------------------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啊本来说好昨天更但是昨天走亲戚去了……   嗷嗷嗷,现在在亲戚家蹭不了玄学了(大哭一场) 第七章   那只野鸡切了一半用来做午饭了。   虽然五人刚穿越过来没那么大的口腹之欲,但是总不能老是吃野菜,现在的身子骨可是十五六岁,正是发育时候,可不能营养不良。   而且邹茜玲暗戳戳希望这一次能长高些,最好能突破自己一五八的小身高,做个大长腿小姐姐!   “门牙这厨艺真是有进步了。”吃着饭盒里的鸡肉,邹茜玲觉得十分满意,毫不吝啬夸赞了主厨张思乐一番。   穿越过来后她接手做饭的活计,今天中午也不例外,拔毛是大家帮忙的,将鸡弄成两半是纪燕珊帮忙的(中间用邹茜玲从前的御用水果刀切出纹路,然后双手一掰,轻而易举让鸡分两半),将鸡肉切块是梁晓雪帮忙的(外表文静却是医学生的她表示除了刀不趁手,切个鸡没啥难,能够精细地顺着纹理切割),掏出内脏洗干净处理是张思乐来。   考虑到现有材料和口味问题,她讲土豆放进去一起闷,做了野鸡炖土豆,还用清理干净的鸡杂煮了一锅青菜鸡杂汤,鲜美又可口!   张思乐笑眯眯,“哪里哪里,一直都这么厉害哈哈哈。”   “对对对,你最厉害,是学校食堂耽误了你!”   从前他们五个虽然住在公寓,贪懒都是直接去食堂或者外面饭馆吃,做饭的日子不多,偶尔做也是大家一起厨房忙活,那时候张思乐跟纪燕珊做饭最好,现在纪燕珊力道没掌控好就退让了这做饭的活,再加上这里食材天然没啥污染的缘故,还真的体现出张思乐的厨艺来。   乐呵呵地吃饱喝足后顾一辉去洗碗刷锅,这个活没有做饭的轮流做,今天中午轮到他。   说是洗饭盒刷锅,其实也是拿溪里柔软细小的沙子搓一搓,将油腻去掉,谁让他们没带洗洁精一起穿越?   不过梁晓雪表示她会尽快找到可以代替洗洁精功能的植物,借助金手指帮助,她知道有这种草药并且记清了模样,等闲些就去采来。   吃完饭后没有马上再去劳作,守夜的他们表示太困了,纷纷选择睡了午觉。   或许是大白天的缘故,五人没有再让人守着,都去午休了。   爬了半天山还摘了半天果子,讲真没咋干活的五个人都累的够呛。   不过绕是如此,休息一个半小时之后五个人还是起床了,谁让他们现在要为生计奔波呢!   经过早上顾一辉和张思乐的探寻他们找到了一条出去的路,十分隐秘,藏在人高的杂草丛里,还是靠张思乐的千里眼才发现的。   从他们这儿出去到公社,直线距离就很长,更别提这里这么多山,弯弯绕绕,他们又是个不常走路的年轻人,想要走到公社那边去,真的要花很长时间,因此邹茜玲决定多储存点东西,最好多卖点,免得经常走那么远花时间。   整个下午五个人都格外忙碌,因为确定低矮的山头没有危险之后,邹茜玲便放心地让梁晓雪去擦摘草药。顾一辉去捉鸡,能活捉就活捉,不能就弄死吧。当然她希望能活捉,这样可以考虑养鸡。张思乐就在顾一辉的附近用千里眼探查高处的环境(她给她准备了几个鸡蛋,要是觉得透支了精神就吃掉一个补补)。纪燕珊则负责摘果子,将摘好的果子房放在地上,到时候她去收。而她就去摘野菜。   这样分工忙碌一下午,收获颇丰。   顾一辉捉到两只鸡,活的一只,电死的一只,鸡蛋捡了七八个。   纪燕珊摘了两百斤左右果子,力气掌控得很好,没有弄碎(不小心弄碎的她都吃了,假装啥都没发生,她是能够控制好她的力道的!)   梁晓雪采了一堆草药,包括那种能够用来充当洗洁精和洗发水的,两天没用洗发水,感觉头发都是油腻腻的。最幸运地是发现了一颗二三十年份的人参,这个可以卖个好价钱。   邹茜玲也摘了一堆野菜,口粮暂时是有了。   而张思乐这次借用千里眼之后真的发现高山处有野猪群,但没有要下来活动的迹象。野狼等更凶猛的没有发现。而在那座穿越山看到了许多动物,威胁不大,还有一片竹林,竹鼠穿梭期间。至于可食用的瓜果蔬菜更是丰富。   “或许这是穿越另一个金手指?丰富的山林,安全的环境。”邹茜玲指着穿越山道。不过既然有野猪,那还是得做好围栏防御工程,谨慎总是好的。   翌日一大早,邹茜玲便和顾一辉一起出门了。   之前有考虑过五个人一起出门,但是又觉得太显眼,且这次算是探路,多人反倒不好行事。   所以商量一番,便由有空间的邹茜玲和唯一男孩子顾一辉一起出去。   出门在外,又是十五六岁的模样,全是女孩子怕危险,带上顾一辉起码真有歹心的要权衡一番。哪怕五十年代喊出妇女能顶半边天口号,可是事实上女孩子依旧会被当做弱势一方,尤其是落后之地。   而大力气的纪燕珊留下来是为了保护她们的安全,若真遇到什么野物了,实在不行还能武力镇压下。   三个人在山上总是能安心许多的。   收拾一番之后,邹茜玲便和顾一辉出山去了。   撩开那条长满茂密杂草的小路,小心翼翼走了好长一段时间,这才走了出来。又按照张思乐借用千里眼看到的路走,好一会才算正式走出山林,到人工开辟的山道出来。   邹茜玲往来的路看了眼,入目皆是高耸山林,不知道的还误以为里面皆是群山,没有平地,那是一块未开发探索过的山林。她猜测应是旁人没有发现那条拥挤又杂草丛生不像路的小路,以为张思乐一开始看到的那块沼泽地是唯一通路,这才打消往里探索的念头吧。   总之不管是何缘由,这个结论她很满意,只要不被发现,那里就可以暂时成为他们的世外桃源,让他们安然渡过接下去的艰难岁月。   “走吧,路还长着呢。”邹茜玲回头望了眼前头看不见尽头的小道,真想扭头就回去。   两人像孤儿似的走在荒凉的道上,要不是张思乐言之凿凿表示这条路就是通往公社的路,他们真要以为自己走错路了,两个小时过去了,路上还没有半个人影,也没看见人烟。   “啊,不行,我得歇歇。”邹茜玲直接走到一棵树荫下靠上去,从空间拿出两个保温杯,一个递给顾一辉,然后便拧开自己的盖子喝起水来。   咕咚咕咚一下子喝了大半瓶水后这才觉得好受些,邹茜玲抬手抹了一下汗,太热了,她怕是皮肤得晒伤。   一抬头却见顾一辉浑身清爽,走了大半天没见着出半滴汗,“你咋不出汗?不觉得热吗?”   顾一辉喝完水将保温杯递给她,听她一问,这才觉得奇怪,“我没感到热,反而挺凉爽的。”   邹茜玲瞪大眼睛,“这怎么可能?我们走的是同样的路吗?”说着又想起什么,“这几天劳动你也没出汗?”   顾一辉回想一下,点了点头,也觉得不可思议,“我靠!我的金手指不会是人体恒温吧?这也太鸡肋了!”   邹茜玲忍不住笑起来,“没准还真是。”   又看一眼他清清爽爽的样子,咬牙切齿,“这还真是在夏天令人嫉妒的金手指。”就好比现在,她热的感觉浑身都在发烫似的。   “我跟你换要不要?”顾一辉生无可恋,这样的金手指真是……一言难尽。   “哈哈,相比较之下我还是更喜欢我的小空间。”说罢又见他被打击的样子,鼓励道,“别这样,没准猜错了,穿越大神让我们这样穿过来,没道理太残忍才是。等回去我们再试验一下你的金手指,这个人体恒温可能金手指影响而成的。”   “有道理,没准我才是最厉害的隐藏boss!毕竟我可是要成为海贼王的男人啊!”   邹茜玲:……果然中二病的少年不需要鼓励,他能自愈!   休息一会,两人将金手指的问题抛到后面继续赶路。   又走了大概一个小时,转了好几个弯道,这才看到了远处的村落,低低矮矮的房屋错落,并不是他们之前第一眼看到的那个村落,但大体环境没啥区别。   邹茜玲和顾一辉依旧没有贸然上前,看了几眼便继续走他们的山道去,七拐八绕,好不容易才遇见一辆牛车。   “骨灰,上!”邹茜玲眼睛发光,毫不犹豫地踹了顾一辉一脚,让他去伸手拦住牛车。   “大哥,大哥停一下!”顾一辉顾不得瞪邹茜玲一眼,快步跑上前去挥手喊叫。   那驾牛车的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壮年,身材高大皮肤黝黑,浑身挺直,有一股莫名的气势,一看就知道是个厉害的。   见拦车之人是个小伙子,身后还跟着个好看的女娃,不像拦路抢劫的,这才把车停下。   --------------------   作者有话要说:   大概第一个男主要出现了……   这几天更新应该是隔日更一章,因为申榜得压下字数,等正常了就日更,感谢支持么么哒~ 第八章   “大哥,您这是往哪儿去?我跟我妹……我姐要去镇上一趟,能捎带一程不?”顾一辉见车停下,赶紧说道。   那男子却没立即答复,而是仔细盯了顾一辉,锐利的眸子看得顾一辉脸上的笑都要绷不住。   这一近看,才发现这拦下来的男子外表虽是个农家汉,可那容貌不差,浑身更是隐隐散着渗人气度,心下不由咯噔,这是贸然拦下了不该拦这人?   正当顾一辉心里踌躇时后头脚程慢的邹茜玲也赶上来了,近前也感受到那股莫名的审视与打量,她脸上却是浑然不觉似的,反倒仰起脸,未语先笑,漂亮的桃花眼里透着干净与甜美,嘴角的梨涡盈盈,“大哥,我们要去镇上一趟,能够劳烦带我们一趟麽?”   好像是面对寻常的良善人家,求个搭车似的。实则心里却生着戒备,这是他们穿越过来遇到的第一个‘土著’,刚刚实在是走的太累一时松懈才贸然上前,半道上看清那驾车之人草帽下的模样之时邹茜玲就隐隐有些后悔了,那样健壮有力看着不好惹的人,她竟傻傻让顾一辉冲上去,真是追悔莫及。   “唔,不方便麽?那……”见那人只是盯着他们却不回答,邹茜玲正想顺势而下,不搭这车远离这个看着不简单的人,却等来了回应。   “上来。”低沉冷硬,语气不近人情。   说完这两个字男人就收回视线专心看向前方,那阵势看着随时准备赶车走似的。   邹茜玲和顾一辉对视一眼。   顾一辉:上不上?   邹茜玲:……上吧。   不上还能咋办?这时候说走不是太奇怪了吗?   眼神交流好的两个人便笑着道谢,上了牛车。   这牛车极其简单,就是几块模板拼接而成罢了,周边有矮矮的木板围栏,应是怕运输货物时不小心颠簸掉落下去。倒是挺干净的,没有牛粪什么粘在上面,只在夹板缝隙有几根杂草。   牛车也不高,尽管邹茜玲等人已经缩水了好几年,轻轻一跨还是能轻易上去的。   上去也没有板凳或者草纸什么能垫的,站着,这路没有浇筑水泥油柏,不知要多颠簸,且没有可以扶的,于是也不拘泥了,将就双腿一盘就坐了下去。   待坐好了,顾一辉便告知前头男人一声。   那男人不回头也不回答,直接架起车就出发了。   邹茜玲坐下之后才有些回味过来,刚刚他们讲的是普通话,而那男人竟然也听得懂,而且说出来的也是普通话,她记得在五十年代这个时候,虽然国家推行了普通话,但是却并没有全国普及,很多地方上依旧是讲地方话,像这些乡下的村民能听懂的普通话的不多,能讲的更少才是。   而这个男人明显就是乡下人打扮,却也讲的标准普通话,还有那不似普通农家汉子的气度,锐利的视线,挺拔的坐姿,难道是军人?   邹茜玲有心想要打听一二,但是又担心他是军人,不好糊弄,反倒让他对他们两个起了疑心。   而且这人看着不大爱说话,想要攀谈似乎有些难度。   气氛一时沉默。   不过这沉默没有维持多久,因为邹茜玲和顾一辉都晕车了!   对于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两位小年轻来说,晕车这体验实在是太新鲜,谁都没有料到会在五十年代的牛车上感受到。   顾一辉只是觉得晕晕的不好受,而邹茜玲几乎都想吐了,颠簸的牛车似要将她胃里的食物都搜刮干净,忍了又忍,等到牛车终于在镇子进口处停下,邹茜玲立即跳下车冲到一旁角落就吐了。   顾一辉见状匆匆跟驾车男子道谢就跳下车追上前去,看到邹茜玲只是晕车并没有其他问题才松了口气,不过也没有多好受,呕吐这种事情总是容易传染,尤其是对有晕车症状的人来说,差点没忍住跟着一起吐。   邹茜玲吐完刚想下意识地往空间里拿纸巾出来,周身却感受到一股特殊气息,让她得动作顿时停下。   回过头,那个驾车的男人不知何时站在他们的身后,悄无声息地注视着他们,见到邹茜玲回过头,视线在她苍白的脸蛋上顿了顿,才道,“没事吧?”   邹茜玲努力扯出一抹笑,因呕吐而蕴起的生理盐水让桃花眼越发无辜又动人,她的语气依旧符合十五岁年龄的天真和真诚,“没事,只是不太习惯而已。谢谢大哥载我们一程。”   “唐朗。”高大挺拔的男人却突兀说了这两个字。   邹茜玲愣了下,随即才反应过来他在介绍自己,赶紧道,“唐大哥,我叫邹茜玲,这个是顾一辉,我们是表姐弟。”   什么表姐弟,就比她小几个月而已。顾一辉心里腹诽,面上却是跟着叫了一声唐大哥。   自称唐朗的男人看了眼顾一辉,又将视线落在邹茜玲身上,“镇上到了,你们要去哪?”   难得地,他竟主动开口问,还是在下车之后,邹茜玲感到意外,脸上的笑容却不变,“我们要去镇上找亲戚。唐大哥呢?”   “公社。”   “这样啊,那就不打扰唐大哥了,我们先走了,再见。”   说罢便和顾一辉拔腿往镇上走去。   前头唐朗不说话只是盯着你看就觉得危险,现在他跟你交谈了,邹茜玲亦感到危险,直觉让她还是快速跟这个半路搭上的男人分道扬镳才是,多说多错。   而那个让她直觉危险的男人,此时却微眯着眼睛,再次上下扫了一眼他们的打扮,长袖长裤,中规中矩,脚上踩着的鞋子像是运动鞋,但是就是这一身的布料版型,别说镇上,就是省城都少见。还有那一口流利标准的普通话,完全不像小地方出来的。   干部的子女?   唐朗抛掉脑海的想法,不管咋样都跟他无关,搭个路而已。   不过,那女孩子的笑颜还真是晃人。   一丝涟漪从心底湖面泛起,但是唐朗此刻没有发现。他以为他们只是萍水相逢的缘分,殊不知日后还会再见,更不知今日那仰起的笑颜会成为烙在心口的朱砂。   邹茜玲和顾一辉走了老远都没回头,直到察觉身后那抹视线消失,这才松口气。   “呼,那人还真是可怕。”邹茜玲停下脚步拍拍心口,平息那被审视的异样。   顾一辉亦是如此,要是在二十一世纪的荒郊野外,他都要以为这兄弟混道上的,那身气势真渗人。   好在只是萍水相逢,再多待一会他们都觉得自己身上的秘密都要被扒光一样。   出师不利的两人在没人注意的角落待了一会,这才有功夫打量五十年代的小镇。   低矮的小楼房,间或夹杂一些平房,主干道浇筑了水泥路,还很粗糙。街上没有后世那种小吃摊,做私人买卖的几乎没有,都是挂着公家的牌子。   邹茜玲和顾一辉商量之后打算先将这小镇大致浏览一遍,得到一些消息再来决定要怎么做。   这次没有像之前那样出师不利,虽然邹茜玲和顾一辉这一身二十一世纪的衣裳版型漂亮许多,但当时为了登山方便,穿的运动服,不算打眼,加上如今两人这十五六岁的模样,眉眼稚嫩皮肤白净,顶多认为是干部家的小孩,不会有别的想法。   一圈逛下来,大致知道这座小镇叫高星镇,距离前几天张思乐看见的远山公社只有一小时的脚程,架牛车半小时应该可以到。镇子挺小,不过五脏俱全,有供销社也有厂子,还有看守所。不过没有书店,只有一个小型的回收站。   或许是还不到破四旧的年代,这个回收站并不像后世所说的那样是个文物聚集地,里面只有一些简单的可回收之物而已。看守回收站的是个头发发白皮肤皴皱的老人,邹茜玲和顾一辉借口进去找一些课本以省书费,他撩起眼皮瞅了他们一眼便挥挥手让他们进去了,半点没多问,也没啥兴趣似的。   里面的环境并不卫生,空气中隐约可闻得臭味。邹茜玲用手挡着鼻子,快速扫了一眼便走到那堆放着书籍纸张的垃圾堆而去,残缺的课本,破纸箱纸皮,写着铅笔字的练习本……邹茜玲捡起旁边的小棍子翻了一下,终于找到了一小叠报纸和一本历史书。   “拿着走。”邹茜玲眼神示意。   顾一辉怒瞪了下,终究还是摆在邹茜玲更凶的眼神之下。   “我翻找你拿,多公平。”   “是,陛下说的都对。”顾一辉乖巧不已,还能咋地,没人家凶,午餐还捏在人家空间里,哼!   不过,“真要买?我们可没钱。”   “没事,用鸡蛋换。”如果不肯那也没事,她刚刚翻找时神不知鬼不觉收下一本历史书和几张报纸到空间了。多的她也不拿,免得出乱子连累别人,但是这几张报纸和一本历史书应该是无碍的。   最后那老人对这以物易物交易没有意见,很爽快地收下了两个鸡蛋。皴皱的脸上还多了一丝笑意。镇上的鸡蛋可是要凭供应,不好买,这个可以拿回去给家里小孙子补补。至于几张报纸和一本旧书?那点重量没啥。   邹茜玲和顾一辉不知道老人的心理活动,交易成功便离开了这个又小又有异味的回收站,找了个安静无人的角落坐下,大致浏览了一遍。   果然,她的担忧还是生效,这是个平行世界。   历史书上许多王朝改了姓,陌生的人名,陌生的历史事件,不过总体走向没有改变,现在还是华国五十年代,国家主席换了人,首都B市。至于其他省会,没有地图得不到。   报纸能提供的消息挺多,但是在总体环境跟之前他们所处时空的五十年代相似之后,这些报纸的内容其实对他们来说用处不大。   南方偏僻小镇,距离政治中心远着,距离他们的家乡……   好吧,他们不知道他们的家乡在这个世上是否存在,还有他们各自的家人,这都是迷。   而邹茜玲往最坏的地方想去。   顾一辉脸色十分难看,“我们这是来到什么地方了?”很显然他还没有平行时空概念,对所看到的内容除了慌乱和恐惧,暂时没有别的念头。   邹茜玲之前早有心理准备,此时见他这样倒是反过来安慰,将平行时空概念告诉他,并且将自己猜测的内容告诉他。   “你的意思是我们现在所处的世界,其实不是原来的世界?而原来的世界的亲人,这里很有可能不会出现?”   “嗯。当然,这是最坏的结果,也许有最好的结果也不一定。”邹茜玲实话实话,见他沉默下来,也不立即劝说,得先给他一些消化时间才是。   好一会,顾一辉的脸色才不那么难看,“那我们怎么办?”他现在脑海一团乱麻,不知道怎么捋直了。   “还是按照出来之前的计划,卖东西,赚钱,买东西。”邹茜玲想得很开,“与其去纠结我们的亲人到底在不在这个时空,还不如先顾好眼前,等我们有足够资本了再去寻找吧。”   她说的很现实,现在五个人没有身份没有户口也没有钱财,就算知道是平行时空也没用,暂时还是什么都做不了。而且要是他们的亲人幸运地还在这个时空,那么现在起码还能种地上工进厂子工作,比他们这五个啥都没有的穿越者好多了。更何况三年饥荒还没到,一般饿不死人。   “行。”顾一辉将邹茜玲的话听进去了,刚刚是他被这个突如其来的平行时空给搞懵了,所以才会一时没有反应过来。顾好眼下确实是他们该做的事情。   “不过这件事先别告诉她们三个。等我们两个把事情弄清楚再说,不然怕她们多想。”   要知道这个世界有没有他们的亲人其实也不是太难,第一可以先买张地图看看之前生活的省份城市镇子还在不在,要是不在基本是最坏结果了。如果在,那就先按下不动,有足够钱财和身份户口之后就可以坐车过去看看。同是南方省份,路程总不会太远。   顾一辉点点头,确实先不告诉她们好,等掌握更多消息再来吧,不然容易让她们不安。   这件事就这么说定,邹茜玲将报纸书籍收进空间,又将事先煮好的午饭拿出来。   买卖这事,还得先填饱肚子再说。   --------------------   作者有话要说:   唐朗身份:一,农家汉子,二,军人,三,工人。任选一项。答对......日更? 第九章   将平行时空的事情抛下之后,两人专心进行‘投机倒把’事宜。   先是搞来编织袋子将水果和半只处理干净的野鸡装进去,然后便直接往医院附近打转。   这座镇子的医院规模也很小,但是附近的村子镇子基本都会来这里就诊,人流量算是可以。   邹茜玲蹲守一阵后直接拦住了一个衣着干净,看起来家里有一定积蓄,面容又比较温柔的中年大姐,悄声问她要不要水果和野鸡。   中年大姐闻言眼睛一亮,下意识地就看了下周围,而后直接笑着揽过邹茜玲的胳膊。   邹茜玲心里蓦地一凛,刚想挣扎,却听得那大姐笑眯眯地说,“侄女啊你咋到这来了,走,舅妈带你往家里去。”那神态语气自然得不得了,就跟真的路上遇到亲戚一样。   心提到嗓子眼的邹茜玲松口气,这年代人的演技可真不得了,说来就来,也不打个招呼,吓得她以为这大姐要抓她告状呢。   邹茜玲面上也带笑,“好的舅妈。”   边说边给旁边的顾一辉使眼色,让他后头悄摸跟着望风,也以防万一。   那中年大姐一看就是个做惯买卖的,也不拉着邹茜玲走远,趁没人注意就拐到了巷子里,转了下就在拐角商量起买卖来了。   “有野鸡?”她的第一关注点在这里。这个年代的人,不管农村还是镇上,都对吃肉有莫大热情,谁叫肚里油水少呢!哪怕镇上吃供应量的,一个月幸运点能吃上一两回肉,但是哪里满足得了一大家子的需求。   “有,您看看。”邹茜玲打开编织袋将上面那半只处理好的野鸡露出来。   中年大姐见那野鸡只有半只,不由得有些失望,“怎么不是一整只?”   “家里人嘴馋,剁了一半,不过还新鲜着呢,你看看这肉半点没坏。”邹茜玲说的是方言。说来也是幸运,这个地方的方言竟然跟张思乐纪燕珊和梁晓雪那一边一样,而她跟他们来往多年,自然也是学会。   大姐闻言用手翻了一下,又凑前闻了下,确实挺新鲜了,想了想还是要了,半只鸡也能打打牙祭。“多少钱?”   “这纯肉重有一斤多,就算大姐五毛钱咋样,?”邹茜玲没有买卖过,也不知道这个地方肉价是咋样的,不过她有年代文资料作弊,这个价格应该在合理范围内。   那大姐听到这个价格还是很满意的,虽然没有了内脏,但是纯肉不算鸡毛,确实不算贵,比起黑市还便宜那么一毛呢。得了便宜也不再砍价,见好就收,点头答应下来。   邹茜玲高兴,又把编织袋里的荔枝和芒果拿出来问她要不要,“这是家里种的,都很新鲜,也很甜,大姐要不要来一些。”   中年大姐做完野鸡买卖,这才看到编织袋里的水果,荔枝皮红,芒果个头不大却泛着清香,她还真心动了。   供销社不是没卖水果,可是供应却是不多,而且每次那供销社的售货员私底下都事先挑选过,拿出来卖的都不算顶好,瞅着也没这个新鲜,更何况这个芒果这个小镇真不多见,买回家去尝尝鲜也好。   于是邹茜玲又做成一笔买卖,将荔枝和芒果卖了出去。因为没有称,所以按个头算,二十个荔枝一毛钱,三个芒果一毛钱,顺便为了打探镇上黑市的地点,她额外赠送了中年大姐一个芒果。   没几分钟,做完生意的两个人一前一后从巷子里出来。   邹茜玲走去跟顾一辉汇合,跟他交换了信息。“这钱真不好赚,卖了还不到一块钱。”   “陛下,辛苦了!”顾一辉眼神鼓励,随即话锋一转,“来,让小的帮您保管这钱,您放心赚钱去。”   “呵!”邹茜玲甩了个白眼,“想要钱?想得美!干活去别偷懒!”   顾一辉:……就不能让我安静做个望风的美男子麽?   简单插科打诨完毕,两人继续投机倒把。邹茜玲将价格告诉他,让他也提着一袋子去卖。鸡蛋不能放在同个篮子里,按照这赚钱速度,还是得分开来才合算啊。   邹茜玲继续在医院附近卖,顾一辉则拎着编织袋往厂子方向。   进厂子干活的,手头上总归是有些钱。   他们商量好有危险别管那么多就是跑。没事的话就下午五点前到约定地方集合。要是顾一辉提前卖完,那就先到医院附近找邹茜玲。   她跟那中年大姐打听到了,这镇上有两个黑市点,一个在南一个在北,开市时间都在下午五点半。到时候他们就到那里干一票大的。   不过邹茜玲却没想到在那之前顾一辉还真的能提前卖完水果,他到了居民住宅区,也抹开了面子,直接敲开了一家独门独户的院子,开门的是个老太太,见他提来水果卖,还真要买,不仅买了,还包圆了。   “我孙子就爱吃水果,供销社老买不着新鲜的,这芒果也少见啊,真好。”头发梳的光亮的老太太乐呵呵买了全部。   原本打算好磨破嘴皮子的顾一辉从头到尾就笑着脸,说了“买水果不?”,就把买卖做成了。   得知这件事的邹茜玲心梗了下,随即挑眉嘴唇上扬,“哎呦不错呀,小灰灰战斗力强悍,来,再去卖。”   顾一辉:早知道晚点回来了。   就这样打游击地投机倒把,五点钟之后两个人汇合往市场比较大的一个黑市过去。   它的地点挺偏的,在郊外一处废弃的土地庙旁,听说早先这个土地庙还是很热闹,后来不知道是不灵验还是咋回事,香火不鼎盛,渐渐地荒废了。   邹茜玲和顾一辉去的时候黑市已经热闹起来,不少人汇聚在这里,有卖东西的也有买东西的人。让邹茜玲注意的是这个黑市竟不是自发形成,而是有人看管的。两个体型高大的穿着褂子的男人守在入口。   远远见此情景邹茜玲又有些犹豫了,有人看管的黑市,还是这样一种镇上人基本都知晓的地点,要么是本身背景够硬,要么是上头有人。不管哪一种,邹茜玲都觉得不好惹。   仔细观察了一下,见那进入市场的普通农民居多,也有比他们还小的孩子提了野鸡野兔来卖,而那守着的两个男人也没阻止,甚至连邹茜玲以为要收的‘保护费’,不,‘市场费’也没收。   她猜错了?   又观察了一阵,确定没异样之后,邹茜玲和顾一辉这才决定进去进行买卖,没准那两个人只是放风也不一定。   两个人走进也没遭到盘问什么的,邹茜玲和顾一辉这才松口气,进去找个位置将东西摆出来了。   这回她拿水果跟人换了麻袋,这个比较方便用空间作弊取物。   摊子上摆的荔枝跟芒果,还有一些野菜和常见的有降火功效的草药。她本来打算见草药卖给镇上的药店,顺便看一下药品行情,到时候好让梁晓雪采几样值钱点的,但是这个高星镇却没有药店,要到公社那边才有个药店,想到一个小时的路程她就放弃,还是下次再去吧。这回先到黑市上试试手,没准有人要。   至于那根二三十年份的野人参,她下午的时候到医院卖给了一个老爷子,换了五十块钱和好一些票,粮票工业券什么的。   邹茜玲觉得这个价格还是很合算,起码那些票让她到供销社买了不少生活必需品,油盐酱铁锅之类的。   下午在黑市的买卖也很顺利,水果卖了不少,野菜也卖了很多,连她觉得拿来试水的草药都卖掉了一部分。   看着卖的差不多也不好再往空间里拿了,邹茜玲便收了摊子去买东西。   红薯,大米,白面!邹茜玲开启扫货模式,用‘剩余’的水果野菜草药交换了不少她没有又需要的,不能交换地就用钱,总是等到她将市场逛遍,麻袋都装了大半。   拎着麻袋的顾一辉心生怨念,果然女孩子逛街是件恐怖的事,哪怕是像陛下这么汉子的人!   好在邹茜玲不知道顾一辉在心里腹诽她是汉子,不然怕是又要挨一顿揍,她买的挺开心的,尤其是能用水果等物交换而不花钱的时候,心里跟白捡便宜一样爽。   买完之后市场渐渐也散了,两人不再逗留,也跟着散。因为路上都有人,邹茜玲不能明目张胆将东西收进空间,所以只好委屈顾一辉拎着麻袋。   夏天的太阳落山慢,六点多了天空还是光亮一片,但是对邹茜玲和顾一辉来说也不算什么好事,因为这镇上距离他们的落脚点实在是太远了,两条腿走到半夜估计都走不回,更别提那路上荒凉得要命,大半夜真要走在路上,或许两人还没这个胆子。   但是没有户口就没办法住宿,这也是个大问题。   “咋办?”顾一辉问邹茜玲。   邹茜玲:……望天。   “走吧,找个老乡家里住一晚。”   这高星镇附近有村子,刚刚那黑市也有附近村民来卖东西,不如就顺便跟着他们去,出个几毛钱住宿费和餐费他们应该是肯的。   打定主意邹茜玲便寻了下刚刚买卖时给人感官不错的村民,还真让她看到一个,赶紧和顾一辉上前,“陈大姐,您这是往家里去不?”   这位陈姓大姐是个三十来岁的中年女人,样貌不出挑,但是说话挺爽快,刚刚交易时也没有要占邹茜玲便宜,她是看着能相信的人物。   陈大姐还记得邹茜玲跟顾一辉,谁叫这两个都很好看,一身气质瞧着也跟别的娃不一样,她对他们印象挺好的。   “是啊,你们怎么还不回去?”   “是这样,我们村里的牛车走掉了,路还有点远,今晚能不能打扰一下到您家去?我们可以付住宿费的。”邹茜玲上前将来意说明,并且从兜里掏出五毛钱往陈大姐手里塞。   “大姐您行行好,我们就住一晚,成不?”   “唉唉,不用不用。”陈大姐赶紧推拒。   “陈大姐,您要是不方便那我就算了,我俩只好露宿街头去了。”邹茜玲故意卖惨。   “是啊陈大姐,您要是不方便我们就算了,不过要是还有多余房间能不能就收留我们一晚,您看我俩也是好孩子,绝对不会给您添麻烦是吧?”卖了一下午水果的顾一辉脸皮越发厚,自夸也不害臊。   陈大姐见他俩确实是真心的,想了想也不推拒,这两个孩子打扮干净伶俐,又乖巧礼貌,不像个会惹麻烦的,而她家里收入不高,不然也不会来黑市买卖,只是留宿一晚上就有五毛钱收入,确实是个划算的。   想通了便好说话,“成,跟大姐走,哪能叫你们露宿街头呢是不?”   “谢谢陈大姐了!”   “陈大姐你真好,人美心也美!”顾甜嘴好话不要钱撒出去,让陈大姐听了不好意思又高兴。   邹茜玲给了他一个眼神:行啊,这甜言蜜语功力见长啊。   顾一辉:哪里哪里,都是为了生计!   ——   两人总算了找到了落脚点,跟着陈大姐回家去。   她住的村子是距离高星镇不远的衡水村,山路不好走,拎着麻袋的顾一辉表示很辛苦,哪怕邹茜玲已经不动声色偷偷收了一些有重量的进空间,但是依旧费力气。   陈大姐见顾一辉头都出汗,便好心地帮他拎,她带来的东西卖光了,平时劳作惯了,这点重量不算什么。   顾一辉本来还想推拒,见陈大姐轻轻松松拎着麻袋走的还飞快,这才歇了嘴,直接道谢。   三个人赶着路,说说笑笑,多是邹茜玲在问陈大姐家长里短,顾一辉负责夸赞,气氛好的不得了。   总算在太阳完全下山之前到了村子。   陈大姐的家在山脚下,跟邻居有一定的距离,从后山抄小路回来还能够直接抵达家里后院,不教旁人看见。这也是她敢瞒着村里人拿着东西去黑市投机倒把的原因。 第十章   这次带邹茜玲他们两个人进来也是从后山的小道走,直接抵达后院。   后院还算宽敞,用竹子围了一块地做鸡窝,几只鸡在地上啄食。   而住的房子是用石头和黄泥胚砌起来的,没有抹石灰,但是房顶用了瓦片,这在村里也算上是不错的房子了。   他们还没走到前院去,就有几个耳尖的小豆丁听到声响兴冲冲地冲到后院来,“娘,你回来啦。”   四个小孩,两男两女,最大的看着才十一二岁岁,最小的才四五岁模样。   邹茜玲以为这就是陈大姐家的全部孩子了,没成想还有两个大的,一男一女,女孩子在厨房忙活,男孩子在劈柴。   见到邹茜玲和顾一辉这两个陌生人四个孩子脸上的兴奋明显少了些,多了一丝好奇和羞涩拘谨,盯着他们看不敢上前。   陈大姐便笑着跟邹茜玲和顾一辉介绍,还让他们喊哥哥姐姐。   小孩子不好意思,磨蹭了下还是开口,声音细细如蚊蚋。   邹茜玲看他们衣服虽然打着补丁,但是都干干净净,脸蛋也不脏,更没鼻涕虫,心里就有些喜欢,脸上带着笑,接过陈大姐手里的麻袋借着掩护从空间里拿出四个芒果来,走到面前蹲下身子,“给,一人一个。”   他们四个却把眼神看向陈大姐,得到陈大姐点头才敢伸手去拿。看得出家里教养很好。   邹茜玲放下心,能教出这样孩子的家里也是个懂礼的。   晚点儿看到陈大姐的丈夫和另外两个孩子更是印证了这一点。   他们知道邹茜玲和顾一辉是来投宿的小小惊讶了一下,但是没有表现出其他异样,陈大姐家的丈夫还代表一家之主表示了欢迎。   他前段时间上山不小心摔伤了腿,现在还在休养,行动不便,但是精神气不错,是个壮实的汉子,比一般的农家汉要多了一丝精明,却不滑头,在知道邹茜玲和顾一辉给了五毛钱住宿费之后特意让家里孩子多炒了一个菜,鸡蛋炒咸菜。   别看只放了两个蛋,却是能展现出家里最大的热情了。要知道平时他们的鸡蛋都是攒起来拿到供销社或者黑市上去换钱换布什么的,至于肉?那要过年时候才能分得一份。   晚餐是红薯稀粥,玉米面烙饼子,干炒野菜和鸡蛋炒咸菜,一大群人在木桌上围着吃饭,大概知道那盘鸡蛋是为了家里来的两位‘客人’做的,所以孩子们哪怕很想吃但不敢主动去夹。   邹茜玲和顾一辉看着自己碗里的快成干饭的稀粥,又看看其他孩子碗里多是红薯的稀粥,再次觉得投宿这家是正确的决定。   不过多少还是觉得不好意思的,因此两人就着野菜和一筷子鸡蛋炒咸菜就把一大碗粥吃完停手。   陈大姐见状还要给他们盛粥,让他们多吃点。   邹茜玲和顾一辉连连推辞,真心实意地,这才作罢。   这样一来一往倒是让双方印象都很好。   吃完后院里消消食便要准备睡觉了。这个年代的农村人都睡得早,一是没啥娱乐,二是第二天上工时间早,再加上还想省那么二两煤油灯。   陈姐也不例外,吃完后收拾桌子的收拾桌子,洗碗的洗碗,洗澡的洗澡,忙活完便可以去睡了。   因为这个时候村里没有安装自来水管,吃用的水都要到村里的那口井挑,早上早早挑来倒在院子里那口大水缸,一天用水就指着这个,所以他们也不浪费,用木盆盛了到房间里洗去,小一点的孩子就直接在院子里洗。现在的农村都这样,不觉得奇怪。   但是邹茜玲和顾一辉这两个穿越者就不大习惯,见小的孩子在院子里头洗澡,赶紧溜到堂屋,非礼勿视啊。   至于他们两个,没好意思占用水缸的水洗澡,只是简单地用毛巾擦洗了身体。还是等明天回去,直接在溪里洗吧,水多,不怕!   忙完一切后便进入了睡觉时间,陈大姐收拾干净了屋子让邹茜玲和她的女儿一起睡,顾一辉则和她的大儿子,其他几个小的挤挤,将就着一晚。   陈大姐的大女儿十六岁了,但是在邹茜玲面前还是有些拘谨,大约是不熟,和邹茜玲躺在同一张床上时往边缘靠着,怕挨着她的身体。   邹茜玲走了一天的路,又坐了牛车,还在黑市忙活,到这个点差不多身心俱惫,之前强撑着了罢,便也没什么心情跟她夜谈打探情报促进感情交流,简单说了几句便挨着枕头睡着了。   穿过来这么些日子,还是第一天挨着床睡,但这床有些硬,木板做的,垫了张草席,比她那加了一层软垫的帐篷舒适度还差些。而且大概在陌生人家,没跟张思乐他们一块,所以哪怕身体睡得沉,意识却没有放松,依旧绷着。   就这样睡了一夜,凌晨五点天空拂晓,陈大姐便起来忙碌。平时向来爱赖床的邹茜玲竟听到声响醒了过来,看来心底睡得还是不踏实。   看了眼旁边还在睡梦中的小姑娘,身体摆的直直的,倒是跟睡前没什么差别,估计真的绷得紧,才维持这样的姿势睡了一晚。   邹茜玲轻轻掀开被子起床,不打算继续睡下去了。   她刚出门没多久,顾一辉也醒了,两人站在屋檐下互看了一眼,得,都是心里不踏实的。   因为借口是不小心错过牛车才投宿,所以不好明目张胆拿出牙刷牙膏,两人也不想再多吃一顿他们的口粮,便早早告辞了。   “吃完早饭再走。”陈大姐热情挽留。   “不了,我们还得早点回去,怕家里人担心呢,谢谢陈大姐啊。”   邹茜玲和顾一辉坚持,见状陈大姐只好先给他们塞几个红薯路上垫垫肚子,作为回报邹茜玲留下了一大捧荔枝和芒果,不等陈大姐推辞便和顾一辉赶紧从后院小路遛了。   陈大姐望着那堆水果,又看邹茜玲和顾一辉被狼追一样的奔跑,心里涌起一股暖意。   邹茜玲和顾一辉跑了好一阵才停下来,这会儿天色还早,路上基本没人,远远地望去只能看到村子里三三两两升起的烟火,那是起来做饭的人家。   “走吧,慢慢走回去。”   邹茜玲将麻袋收进了空间里,两人再次轻装上阵,准备打道回府去。   也不知道昨天她们三个咋样了,是不是平顺度过,别遇到大野物才行。   这样想着,长长的看不见尽头的路都觉得没那么难走了。   这一回两人没像来的时候那样有牛车坐,大清早路上安静得很。不过就算遇上了,邹茜玲估计还会犹豫要不要坐,毕竟之前的经历太深刻,现在想起来都感觉胃里要翻腾了。   好不容终于在中午的时候走了回去,看见自家的营地时那口撑着的气都快散了,邹茜玲敢打包票即使这双运动鞋花了十几张毛爷爷依旧没能让她摆脱脚底长水泡的命运。   刚好摘完野菜野果回来的纪燕珊三人看到他俩的身影都很高兴地迎上去。   “社长,骨灰,你们终于回来了!”纪燕珊语气很兴奋,乍不见两人还真是不习惯呢。   “是啊,一天不见你咋又胖了。”顾一辉习惯性嘴贱怼了她一句,就直接赖在自家亲亲女朋友张思乐身上求表扬求安慰。   梁晓雪没眼看,一时不秀恩爱就受不了是吧。   邹茜玲脚酸得不行,直接让她们两个扶着自己走回营地去,然后一屁股蹲坐在石头上,累得生无可恋。   不过也没忘记把购买的东西从空间拿出来,放在一旁的空地上。她现在可以控制一米内的空间不接触进取。   “你们规整一下,先煮个汤给我喝两口。”要是可以,她真想现在就倒下睡觉去,偏偏肚子还饿得很。   对,她还没刷牙,还得刷个牙才能吃饭。   简直生无可恋!   这一趟出去邹茜玲卖了很多东西,也买了很多东西。   这个世界跟他们原来的世界大体进程一样,虽然也发行了票证,但是还没有三年饥荒发行的那样广泛,像是盐,酱这些还不需要票。怕日后要票了,邹茜玲买了许多东西,像盐这种生活必需品更是豪气壮了三四斤。   铁锅和锅铲她也买了,用了十来张工业券和十几块钱,这在一个鸡蛋四五分钱,一斤猪肉六七毛钱的时代,绝对算贵了。但是没办法,总不能天天吃水煮菜,还是得炒菜才行,这口味没办法一时间调整过来,也不太想调整。   还有砍柴的柴刀,这个是上门推销水果时跟人换的。供销社不卖这个,听说镰刀砍刀这类的都得到特定的地点,拿上村里干部开得条子才能买。   还有其他杂七杂八的东西,更是零零散散一大堆,要不是手头上钱票不多,邹茜玲恨不得买更多东西。   她已经很克制了!   负责提东西的顾一辉:......可怕。 第十一章   规整完物品将现在要用的留下,其他的邹茜玲再次收进了空间。   因为不知道邹茜玲和顾一辉中午会回来,所以张思乐只煮了三个人的份量,不过也不麻烦,再去盛些水煮煮就好。   邹茜玲真心累了,快速吃完饭便顾不上消食,钻进帐篷就睡觉去了。   顾一辉也没好到哪里去,但精力到底比邹茜玲要好些,简单问了几句昨天的情况,没啥异样之后后脚也跟着睡觉去了。   剩下的三个人就各自忙活,晚点儿再午睡。   昨天他们两个离开之后,三个人还是按照之前那样挖野菜采草药巡视山头,不过为了安全起见没有深入山里,就在低山处行动而已。   因为担心着他们两个,效率不高,收获也不大。   不过那只活的野鸡倒是下了一个蛋,看来养着鸡也不错,可以多抓几只来养。   这一个午睡邹茜玲睡得十分舒适安稳,直接睡到了傍晚去,他们起来也没喊醒她,知道是走路走累了。   醒来之后立即兴致勃勃地要淘米煮饭,她换了十来斤大米,这东西又贵又难得,可花了她不少钱票。   也不心疼,估摸着五人的份量就用那个用来煮菜的锅闷了一锅饭。在供销社的时候没看见有电饭锅,不过就算有大概也没钱买,虽说看起来他们投机倒把卖了不少钱票,但事实上花的也快,缺的东西太多。   其他几个看见闷大米饭也很高兴,讲真,天天吃水煮菜半点饭都没有实在是不习惯,五个都是南方人,从小把米饭当主食,一下子好些天没得吃,那真是觉得嘴淡得不得了。   于是一高兴,也不扣索了,用那口新买来的铁锅用油炒了青菜,还把鸡杀了,一半用来熬汤(梁晓雪加了几味简单的驱火草药),一半用来闷酱油,还炒了个鸡蛋,用面粉加红薯烙了饼子。   油盐酱油用了许多,却也高兴,饭闷得挺成功,其他的菜也做的不错。   “啊~”张思乐喝了一口鸡汤,脸上尽是满足的神情,“这真是我吃过最好的一餐饭了。”   “嗯嗯嗯,没错没错,这鸡肉闷得真香。”纪燕珊一边咬着肉一边附和,腮帮子鼓起来,看着小圆脸更圆了。   “瞧你俩这出息,说的好像从前的五星级大饭店白去了一样。”邹茜玲嘴上嫌弃着,眉眼却是笑意。   “那不一样。”张思乐反驳,“我都觉得从前生活是做梦一场,在这里待着都要忘了以前吃过的美食是啥滋味了。”   张思乐这话说的也在理,穿过来之后就待在这山窝里,五个在二十一世纪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能吃饱肚子都要感谢各路神仙了,还想吃美食,简直是做梦差不多。   好在能够外出去投机倒把,不然这米饭估计短时间内是没法吃到的。   吃饱喝足忙活完后,邹茜玲给他们简单讲一些出去打探到的消息,没有告诉他们这是平行世界,只说他们确实是来到了五十年代。   “现在很多东西还不要票,黑市管理也没有想象中那么严格,所以我们趁现在再囤些东西去倒卖,把生活必需品先买回来,不然等到时候各种东西都要票了就麻烦了。”这个是邹茜玲的想法,不过一般东西都卖不了多少钱,就那野人参卖的好些。   或许他们可以考虑做些加工品去卖?比如肥皂香皂?   她在供销社看了,肥皂一块要一毛八分,香皂要四毛八分。这可比卖野菜贵多了。而且她手机里有收集这个手工皂做法的资料。   不过那制作肥皂关键的烧碱却是个麻烦,不知道这里的药店有没有卖。邹茜玲想着还是得去公社的药店一趟。   将这件事记在心里之后,便开始着手建房子的事情。   既然决定要做房子,那就要尽快,整天睡着帐篷也不像话,还有屋子的防御工程也要建造起来。   砍刀只有一把,还是刀刃有些小豁口的,但五人还是得靠这个去砍树建房子。   挑选的树木都是有一定树龄的,这一点让顾一辉来挑,他们就负责砍。可效率实在低下,砍掉一棵树都要费上半小时的工分。   还是纪燕珊不耐烦,树木看了个豁口子之后,直接一脚踹倒了。   她这几天练习已经渐渐练出感觉,知道如何控制自己的力气了,因此这一脚下去顺利让树木倒下,但也不会伤了树干的完整。   见此,邹茜玲就让顾一辉砍个口子让纪燕珊踹,而她们三个就捡捡柴火摘摘野菜。   邹茜玲摘野菜的时候还想到了其实可以开垦出一块地来种红薯,她在黑市上用水果跟人交换了许多,还跟陈大姐交换了一些菜种子。   虽然这山上的野菜颇多,但是要是自己开垦出一些地来种会更方便吧?更何况这边很多土地挺肥沃的,就他们平时洗漱的那条溪边上不远处就有一处肥沃的土地,野草野菜长得旺盛着呢。   正当五个人忙活着时,地面忽然传来异样的响动。   张思乐最先发现异样,抬眸望去,眼珠子就瞪大了,竟有一头长着大獠牙的野猪正往下冲过来!   “快跑!野猪来了!”   她一喊,五个人当即放下手中的活,回头望了一眼远远奔来的大野猪,   “卧槽!”这么猛?   赶紧撒丫子就往下跑。   这几天张思乐都有巡逻,那些野猪是生活在深山处,活动范围在上面一块才是,却没想到今日那野猪竟然会跑下来,难道是砍树的动静太大惊吓到了它?   邹茜玲一边跑一边把电击棒和水果刀拿出来,递给离她最近的梁晓雪和张思乐,然后再把梁晓雪的辣椒水拿出来握在手里,虽然大脑暂时停止运转,但是手上有东西总归是种自我安慰。   五个人都把平生最快的速度用来奔跑了,要是以前的体育老师知道一定会很欣慰,尤其是邹茜玲这个跑个八百米都不及格还要死要活的人,此时腿摆得飞快,她都感觉自己要飘起来了。   然而即使这么快了,还是快不过大野猪的四条腿。   那头大野猪不知道是不是被他们惊动还是看他们不爽,哪儿都不去,目标很明确就五个人的方向冲,还没跑到山脚下,眼看着就要追上来了,那双眼睛当即更红了,微微低着头就要往跑得最慢的邹茜玲撞上去。   “社长!”跑在侧边一直关注着后头情况的纪燕珊忍不住喊了一声,同时脚步拐了个方向就要往邹茜玲方向扑过去。   邹茜玲赶忙一闪,堪堪躲过了那次撞击,顺便把扑过来的纪燕珊挡了一下,两人双双倒地。   而野猪刹不住步子,直直往前冲。   见此情景拿着电击棒的张思乐狠了心冲上去开了最高档,一下子电在野猪的臀部上。   野猪尖锐的叫声响起,扭过头眼睛更红了,似是真的发怒,可那持续的电流却让它动作停顿。   见那野猪狰狞模样,顾一辉心里掀起惊骇,怕电击没办法电死它,反而挣脱出来伤了最近的张思乐,赶紧提着砍刀就准备上去砍一下,然而那野猪皮厚的狠,只伤了一点皮,根本砍不透,反倒那一下让野猪更加高亢地尖叫摆脱了电击棒!   野猪跌跌撞撞往前滑了几步,张思乐和顾一辉愣了一下,这缝隙纪燕珊却一把从地上爬起来冲过去。   “让开我来!”   听到这声音张思乐和顾一辉下意识地闪了一下身,就看见纪燕珊整个人从他们的中间冲了过去,垫脚一跳,整个人竟然跳到了野猪背上,而更夸张的是那野猪竟然整头被压倒了,鲜血从肚子底下渗出来。   正准备上前使刀子的梁晓雪愣了一下,一瞬便反应过来,拿着水果刀冲过去直接插在了猪眼睛上,胳膊肘往上一弯,刀子一挑,刀锋竟然从脑袋处出来了!   张思乐和顾一辉直接看愣了,这踏马太凶残了吧?!说好的安静美铝纸呢?!   到底野猪还是这样死掉了。   “呼!”见野猪死透不动之后,梁晓雪紧绷的神情终于松开了,脸上没有刚刚提刀插猪眼睛那股凌厉与冷漠,还抬头抹掉了溅到脸上的几滴猪血。   坐在猪背上的纪燕珊是最近距离看见梁晓雪的动作的,愣过之后,此时脸上尽是兴奋与崇拜,“晓雪!你好酷啊!”   梁晓雪弯嘴一笑,又恢复温婉的模样,不过神色间却有些藏不住的欢喜,“还好还好,我们以前上课时还解剖过尸体,这个不算什么。”   张思乐&顾一辉&邹茜玲:……忘记了她是学医的。   实在是梁晓雪的外表和气质太有欺骗性,很多时候他们都忘记了她是个医学生,不知道的常误以为是文学院的。   不管怎样,此时逃出生天的五个人都很轻松庆幸,总算没被野猪给了结了。   而且在没有生命威胁之后,这头大野猪的用处就被想起来了。   这么大的野猪,得有三四百斤了,可都是肉啊! 第十二章   邹茜玲气喘吁吁地坐着,好一会才从地上起来。不过第一件事不是惦记着处理猪肉,而是对纪燕珊和梁晓雪耳提面命。   “你是不是傻啊就那样冲上去,万一没压倒猪咋办?仗着自己有点力气就鲁莽是吧?”   “还有晓雪,那猪獠牙那么大,你也敢冲上去,以后别那样,万一不小心伤到咋办?”   虽然野猪是成功被杀死了,可是回头来看,她们两个的动作还是很鲁莽的,万一纪燕珊的大力气那时候突然消失或者没对准目标,那岂不是直接砸地上?那样凶狠的姿势要是摔了得多疼啊?还梁晓雪,靠的那么近,万一野猪还有反抗能力,那对大獠牙直接戳上去咋办?简直不要太危险!   絮絮叨叨说了一堆,见她俩都点头表示听进去之后,这才夸起她们来。   然后五个人就对着一头猪双眼放光。   邹茜玲和顾一辉去过黑市后才知道猪肉有多么好卖又有多么贵,当然,这是相比较野菜野鸡什么的,比起人参来说还是便宜的,可人参不好得,而这头猪这么大,卖出去得有多少钱啊?   于是邹茜玲便一把将经受过电击,刀砍,重力压制,眼睛受损的野猪收进了空间,准备下山去清理。   不过在那之前还是先处理了野猪留下来的血迹,掩盖掉那股子血腥味,免得将其他野兽给引下来,再来一头,她可跑不动了。   五个人因为这突如其来出现的野猪打断砍树计划,也暂时不想去山上把砍掉的那些树木拿回来,还是先歇歇吧,山上暂时不安全,而且砍掉的树木也得先晒晒脱水,按照顾一辉说的,能做房子的木材平均含水率在19%以下,这样虫子就不能存活。他们虽然没打算在木房子住一辈子,但是也不能太随便,生活在有可能长着虫子的木头做成的房子里吧?   就这样一行人打道回府,直接到溪边忙活起来。   说实话五个人都没见过怎么杀猪,不过邹茜玲看过那么多小说也知道杀猪时会先把猪血放干,然后再解剖,而猪血凝固之后还可以成为猪红,听说这个跟猪肺什么的一起熬咸菜很好吃。   虽然没有咸菜,但是野菜还是有的,而且不能浪费食物!   因而便用买来的搪瓷脸盆盛猪血,将血放干之后,便让纪燕珊解剖。野猪皮实在肉厚,不好解剖,梁晓雪没那个力气,这事还是纪燕珊做来轻巧。   不过等纪燕珊剖开之后邹茜玲才想起来似乎猪毛还没剃掉,于是等梁晓雪分割切开猪的内脏之后又拿着砍刀和水果刀剃猪毛,可猪毛是在是太糙了,生剃都剃不干净,想了想直接放弃,到时候用火烤掉好了。   梁晓雪又接过刀子,在猪肉上面划刀子,划出纹路,然后让纪燕珊切割。   五个人忙活大半天,都饥肠辘辘了,总算将一头猪处理好了。当然,最后那个猪头还是让顾一辉割了,哪怕梁晓雪是医学生,他们还是下意识不让她做这样凶残的事情,免得噩梦。   顾一辉拿着刀,对着猪头,又看了看其他四人,特么想说一句他也怕做噩梦啊!然而,当女朋友都不站在他这边时,很明显撒娇耍无赖都没用,只能狠狠心动手了。   忙活完野猪后又去做了一餐饭,这次菜谱明显丰富了许多,红烧肉,猪肝瘦肉煮野菜汤,水煮鱼(溪边处理野猪时吸引了一些闻味而来的鱼,都被邹茜玲用自己做的鱼叉抓了),主食是大白米饭,在这个时代这样的一餐简直是奢侈!   不过收获是有,危机也不能不注意。今天野猪突然闯下来让他们好不容易松懈下来的警惕心又上升了回去,看来这山周围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安全,还是得早点把房子盖起来,在那之前守夜不能少。   第二天邹茜玲就让张思乐吃得饱饱的然后用千里眼去看昨天那座山峰的野猪窝,说个具体数字,方位,活动范围的高度,不然没法安心去砍树。   张思乐看着看着就有些疑惑,“陛下,我这千里眼好像还有透视功能啊。”   邹茜玲眉头一挑,“啥意思?”   “我刚刚想着要努力看完整座山,然后山上有个凸出的山洞,挡住了视线,心里想着要是能直接看过去不用挪位置该多好的时候,竟然真的直直就看到了被挡住那部分的景物!”张思乐说着手不由自主地往嘴巴里填东西,边嚼边说,“虽然就是看了一小会,但是确实是从石头上透视过去了……唔唔,好饿。”   一个鸡蛋很快吃完,顾一辉见状又给她递了一个,张思乐立即眉开眼笑,往嘴里塞,可是那饥饿感还是存在。   将邹茜玲给她准备的两个鸡蛋两个红薯还有半个饭盒的瘦肉汤都喝完,张思乐委屈了,“还饿……”   其余四人:……   纪燕珊:“你咋比我还会吃了。”她自从有了大力气之后就是队伍里最能吃的,比顾一辉这个男的还吃的多得多,可看张思乐这样子,明显是有要超越她得趋势啊。   邹茜玲也很无语,不过还是让顾一辉去煮鸡蛋和红薯,这两个熟的快。   “你是说你可以透视?就是穿越障碍物直接看见障碍物遮挡后的场景?”   “对啊。我之前都没试过,今天才偶然发现的。”张思乐一边回答一边视线往锅里瞥,唉,真饿,怎么这么久才能熟?真是想念以前的快餐。   “那是不是发现用过透视之后饿的更厉害?”邹茜玲注意到张思乐的视线,故而问道。   张思乐点点头,“我之前直接看远处的时候饿的没那么厉害,刚刚就透视了一小会就饿的不行了,我现在都没力气继续用千里眼了,不然头晕。”   “好吧,那你休息一会。”邹茜玲说罢自己却是思索起来,原本以为只是简单的千里眼却有透视功能?这是进化还是原本就没有发现?不管是哪两者,都表明他们对自身的金手指是没有完全弄懂的。   确实,这种突然就拥有的金手指,对于在过去二十多年来接受唯物主义教育的五个人来来说完全是陌生又超脱常规的存在,可偏偏他们都穿越了还一起变小的,这本身也是超越常规的存在,因而便也接受了。   但接受归接受,因为忙碌着生存的各种问题而没有去研究,所以到现在大家对自身拥有的金手指是不懂的,要是张思乐今天没有想要直接透视的功能,只是简单的当作‘千里眼’,那这个功能是不是一直不会出现或者说被发现?   还有顾一辉的金手指,除了那天表现出来的不怕晒之后,完全没有任何其他用处似的。这是因为这本身就是他金手指的全部功能还是说没有意识领导所以其他功能没有被开发出来?   邹茜玲不免发散了一下思维,他们是穿越到了五十年代来没错,按照小说的分类这应该算是年代文,所以有空间并不是很意外,突生大力气的也有,但是像张思乐顾一辉梁晓雪这样的应该没有才是。要是这是末世文,那各种异能出现倒正常多了。   那么,她要不要试试用末世文的异能来代入一下如今的金手指,看看能不能发现什么新的用处?   这样想着邹茜玲便也这样做了,她自己先试验,如果成功到时候让他们试验也就更有依据了,如果失败……嗯,这没啥了不起,不告诉他们就成。   邹茜玲回想着自己看过的末世文,空间异能有什么可以研发的,空间刃?这个好像是将异次元空间化为刀刃,如果被砍中,那砍中的那部位就会缺失,无法修补,缺失的部位应该是被‘刃’给吞噬到空间,杀伤力极大。   环视了一下四周,邹茜玲最后将视线定格在不远处的一颗手腕粗的小树上,静下来先感受一下空间,意识将自己的整个空间浏览一遍,然后尝试着分散出末世文常说的异能波动,好不容易感受到一点波动,便往那棵手腕粗的小树上砍去。   一秒,两秒,三秒……小树动了动……风吹的。   她所谓的‘空间刃’每个卵用。   邹茜玲感到一丝尴尬,不由自主舔了下嘴唇又快速收回去,没事,没人知道她刚刚干了啥,不要紧。   不过这试验都是告诉了她,哪怕她像小说一样穿越了还拥有空间,可却不代表小说写的都是正确的,她还是用正常人思维吧,别发散了,多尴尬啊。   “咕噜。”正这么想着,忽然传来一阵声响,所有人的视线包括张思乐都是下意识地看了张思乐的肚子,结果又“咕噜噜……”   更大一声响传来,却不是从张思乐肚子里传来的,众人不约而同往声音来源处望去,就看到邹茜玲站在原地,有点懵逼的感觉。   “哈哈哈哈哈哈哈……”屡次挨揍不悔改的顾一辉和没心没肺低情商的纪燕珊率先大笑出来。   “社长你也饿了啊?门牙是用了金手指才饿,你咋饿了,不是啥都没干吗?”   邹茜玲:……对,我啥都没干,没干。   心里却想,原来意识走一遍空间外加捕捉一丝能量波动也是会饿肚子的,这真是太耗能量,不,食物了,她以后还是别乱事,省点粮食,先度过□□再说吧。   --------------------   作者有话要说:   假设下,如果邹茜玲穿越到末世还会再尝试空间刃麽? 第十三章   砍树的那座山上其实还是安全的,除了那头突然闯下来的野猪,其他的野猪都在山林深处活动。但这事就像潜藏的炸弹,不知哪一天又会有野猪发疯闯下来,因而邹茜玲还是想着要是可能就解决掉一些野猪,数量不多的话威胁也会跟着下降。   不过又因为她的金手指只是简单地储物,五个人中唯一一个有杀伤力的金手指是纪燕珊的大力气,那需要近身作战,很不安全,所以这件事只能智取,比如在野猪常经过的路线挖坑做陷阱?   让张思乐多次观察它们的活动规律后,邹茜玲认为这个计划可行,因为野猪大多时候是早晨和黄昏时分才出来觅食,白天时分是不常出来活动的。   不过他们的进展并不快,因为没有趁手的工具,挖坑的速度慢得可以。   于是又想起另一个办法,让梁晓雪配出药物来,撒在野猪常吃的那种草上面,把他们迷晕。这个计划一开始并没有成功,因为那天他们看中要处理的那四五头野猪并没到那处草丛觅食。   想了想梁晓雪对药物进行改进,加入了能引诱野猪来吃的药物成分。这种方法很有效,一次性把那群野猪都药倒了。   梁晓雪说药倒时间应该在四五个小时之中,在这时间内足够他们上前杀死野猪。   而且经过梁晓雪的观察,野猪最薄弱的部位就是两眼中间的上方,如准确击中的话,用锤或木棒等物一下就可以击毙,另外就是心脏了,用尖锐的长木或刀刺中心脏,也可一击毙命。①   不过考虑到野猪皮的厚度,这种杀猪的活还是让纪燕珊来做,削尖的木头工具,在梁晓雪的指导下准确插入心脏,一击毙命。因为梁晓雪药物下的重,野猪死的时候都是昏倒状态,这样的死法还是挺仁慈的,比起第一头被他们□□而死的野猪来说。   等纪燕珊将它们都杀死,邹茜玲就上前快速将野猪收进空间,然后打扫‘战场’,处理掉血腥味,处理完立即下山,不逗留。   第一次的成功让他们格外惊喜又兴奋,一下子五头野猪,得减少多少威胁啊?而且还能拿去卖!   邹茜玲想好了,把这些野猪卖出去,她一定要买自行车,这样出行就不用再走路了!还要买被子棉服,为过冬做准备。   有着这样的目标,他们杀野猪的劲头都很足,陆陆续续又用同样的办法杀了好几群的野猪,将那座山上的野猪杀了六七成,这才停手。因为梁晓雪药物给力,纪燕珊下手又快又狠,张思乐望风很强,邹茜玲有空间,他们倒是没有出危险,都能安全杀完就跑。而暂时没啥用处的顾一辉就承担了煮夫的活,在营地给他们煮饭去,磕磕绊绊,厨艺竟也慢慢涨起来。   等打野猪的活上了正轨,他们就继续安心砍树准备做房子。在这个时候,顾一辉终于发现了他的金手指。   因为做房子的树木含水率得在19%以下,所以刚砍下来的树木不能做房子,得拿去晒,晒得差不多干才能用。而这时候虽然是夏天,可是得把树木晒干还是不容易,没那么快,这样下来他们的房子短时间内就别想建好了。   顾一辉便有些着急,这样下去他们还是得每晚都熬夜守夜,最重要是到冬天还不能建好,那这个冬天就很难捱,因而每天顾一辉都会去摸摸木头,感受一下还得多久才能干。他在学校的时候曾经跟师兄出去过工作打下手,对木头的水分判断有一定经验,大概能从木头的触感感受到里面的含水率。   有天他在摸着木头时心里想着要是能有工具一瞬间抽干里面的水分就好了,那就能够马上用这些木头,结果当他这念头一涌起,手上突然感受到一片清凉,拿起手一看,手掌心不知何时出了汗?不,那几滴好像是水,又瞥见刚刚触碰的那木头好像比之前要干了些。   微微皱眉看了眼手掌心,又看了看木头,突然福至心灵,想到了什么,再次将手覆盖上去,心里默念着抽水,同时视线死死盯着木头,果然,木头以肉眼可见速度失去水分干燥下去!   “啊啊啊!”顾一辉立即兴奋跳起来,“门牙陛下逗比凉凉,快过来看!”   正在各自忙碌的四个人差点被顾一辉吓一跳,邹茜玲直接走过去拍了一下他的脑袋,“叫唤啥?大白天表演猴戏呢!”   被揍了的顾一辉也不生气,此时发现金手指的他兴奋得要命,也就容忍了邹茜玲这一拍(当然不容忍他也没办法,谁让他是‘弱势群体’)。   “过来,给你们表演一下。”说着便蹲下来把手放在木头上,“看好了啊,接下来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   如此中二的话真想让人翻白眼,不过还是很给面子地看了过去,看他要表演什么。   顾一辉选择的是一棵刚砍下来没多久的木头,表面还有些湿润呢,因此当他使用金手指将木头的水分抽出来时,那变化是十分明显的。   “卧凑!”邹茜玲睁大了桃花眼,上前两步蹲下去摸了一下表面没有了水分的木头,“还真是奇迹。”   顾一辉收回手,小表情傲娇得要命,“咋样?是不是很强?”   “强强强!”说这话的是张思乐,毫不犹豫就给了男朋友鼓励,“你最棒了!”   顾一辉嘴角弧度更大,高兴得很。不过这笑容没扬起多久,因为纪燕珊过来鼓励性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差点没给他拍倒地。   “哈哈哈,骨灰你太厉害了!”纪燕珊丝毫没有发现自己做了什么‘好事’。   顾一辉咬牙切齿瞪了纪燕珊一眼,“女孩子,好好说话别动手!”动手我疼啊,又打不过!哼,莽夫!   邹茜玲观察了一下木头后,又注意到顾一辉手上的水滴,想了想问道,“骨灰,你是将木头的水抽出来对不对?那试试看能不能放出水来。”   闻言顾一辉也就不跟纪燕珊计较了,按照邹茜玲的说法,模仿着刚刚抽水的方式,脑海里想着放水,好一会,熟悉的感觉涌动了下,他的手掌心竟然真的有水流出来,还有一拇指宽!   邹茜玲这下子是真的高兴了,能在木头上抽水是不错,但是能放水才是真的厉害啊,她记得1959-1961年期间,全国很多地区大旱,河流断流溪水消失,有些地区连饮用水都缺。这是个平行世界,但是原来那个世界发生的大事件这个世界也会发生,像□□她觉得是免不了,到时候水源就很重要了。   这下子顾一辉有这种金手指,她真的觉得幸运。   试验之后,他们还发现顾一辉放出来的水极其干净,有一股淡淡的清甜味,跟山泉水没什么差别,可以饮用。   而这水并不是无穷无尽的,他从外界获得多少水,就能放多少水出来,有点类似储水器,往里面放多少水,它就有多少水,多的没有。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经过这‘储水器’之后,再放出来的水是干净的,相当于有了净化功能。   至于那被‘净化’掉的杂质到哪了呢?顾一辉表示应该没有留在身体里,而是消失或者被转换为另一种无害物质随着放水的时候出来消失,这一点到后来慢慢观察得到了验证。   还有一点弊端是抽水放水一定量之后,顾一辉也会感到饥饿,就跟张思乐使用千里眼和透视一样。邹茜玲有时候也会因为过度使用空间而感到饥饿,梁晓雪偶尔也会,而纪燕珊就没这个烦恼,不,或者说她每餐的饭量就很多了,所以才不会有这样的烦恼。   当然,这些小小弊端他们不会放在心上,能有金手指就不错了,别要求太多。   因为有了顾一辉的金手指帮忙,他们木头的处理速度很快,几乎砍下来没一会就能用。这样的好处是他们开始建起了房子。   就跟之前商量的一样,房子的款式做成了吊脚楼似的模式,地板和土地之间有一定距离,这样能够有效规避野物的闯入,也能防止地下的蚊虫钻进来,梅雨天气时候不会弄湿地板。   地上和地板之间的距离架了小木梯,木梯上去便是能容下三个人并行走的走廊,后头还有个阳台,比前廊宽多了。   睡觉的房间就做了两个,一个超大,让四个女孩子住,一个就是正常的单间规格,给顾一辉住。   厕所没建在房子里,不好处理。按照之前的构想,专门在远一点的空地上建了个厕所。   厨房也是单独建,建在房子旁边,两者间还打算造个天蓬顶相连,这样雨天去端菜端饭也不会有影响。   有了顾一辉这个土木工程专业优秀生在,这个房子建造得合乎他们的心意又安全,不用担心住到一半突然塌了。   他们还在房子周围围了篱笆,削尖的木头,一看就知道危险性,用来防野物下山的。梁晓雪还特意去找了荆棘来种上,确保安全。   因为空地多,用地很是大方,围栏圈了一大块前院后院,前院移植荔枝树种下,后院开坑土地种菜。还在前院搭了个小鸡窝,用来养鸡。野鸡不同家鸡,它们有翅膀会飞,故而邹茜玲用在供销社买来的剪刀剪掉它们的翅膀放在鸡窝里养,陆陆续续抓了好多只,养着养着就能下蛋了,这样细水长流的方式邹茜玲表示划算又满意。   后院种的菜也不多,就是一些她跟陈大姐要来的菜种子,还有山上有些能种植的野菜,红薯种了一点,其他的种在溪边那块开垦出来的肥沃土地,种了很多下去,就想着收成。土豆也种了一大块地,这玩意可以做很多种菜,就是简单的炒土豆丝邹茜玲他们都是喜欢的。   这样忙忙碌碌下去,时间很快从夏天跳到了晚秋。   --------------------   作者有话要说:   ①关于野猪的薄弱部位是从网上找来的消息,大家看看就好,不要当真,遇到野猪还是逃吧!(如果有可能的话哈哈哈) 第十四章   晚秋的山里风大,晨起和夜晚天气更是凉,每天邹茜玲睡得迷迷糊糊起来刷牙洗脸时候被风一吹,浑身立马爬起鸡皮疙瘩,脑袋就清醒了。   “陛下,快点吃,吃完咱出去!”刚洗漱完的邹茜玲还没走到餐桌上,就被纪燕珊催了。   不过她也没笑她猴急,因为今天是纪燕珊第一次出门的日子。   这五六个月以来,梁晓雪张思乐都跟邹茜玲一起出门过,就剩下纪燕珊还没轮到。第一次带张思乐出门是要她望风,观察地形,好让她方便进行买卖。为此邹茜玲不惜煮了一大堆鸡蛋红薯土豆,还摊了饼子,免得她使用千里眼没多久就饿。   那一次她们在外头待了五六天,几乎快将附近的小镇都走遍,才将带来的那些野猪肉卖得七七八八。这不是一件太容易的事情,因为后来建房子换地方砍树的时候他们又用之前的办法端了很多野猪窝。哪怕现在的人们肚子里再缺油水,一个小镇也别想一次性吞下那么多肉。   她不光单纯卖肉,还用一头小两百斤的野猪换了一辆自行车和一张自行车票,到另一个镇子用那张多出来的自行车票再买了一辆自行车,一辆是凤凰牌一辆是永久牌,后世都挺有名的。   此外还用猪肉换了许多杂七杂八的票,在公社那边的百货大楼买了成品的被子棉衣等等御寒衣物,还有诸如毛巾牙刷等各种生活用品和厨房必备的调料,不差钱似的储存了大量。   后来还找了位木工私下交易帮忙建造木盆水桶大浴桶。虽然他们有现成的木材,但是这个活还是让专业的来干比较好。事实证明这位木工手艺很好,做出来的成品令他们很满意,尤其是那大浴桶,整个人泡进去舒服的不得了。   总之那一次出去是大肆买卖,好几次差点遇到来抓投机倒把的,愣是靠张思乐的千里眼提前预警跑人,生生躲了过去。   过程很累很辛苦很惊险很刺激,但收获是好的,不仅解决了出行的烦恼,还为过冬做了准备。到后来邹茜玲发现在买完需要的东西时候手头上还有四五千块的时候就停手了,把那些猪肉拿去交换乡下人的红薯土豆玉米各种瓜果蔬菜,还有斗笠蓑衣篮筐等手工竹制品。   他们要吃肉比城里人更不容易,一年只能指望年关时候那一次,节俭的会把分到的肉制成腊肉或者熏成咸肉,一直吃上好几个月。因此鲜肉对他们来说还是有很大吸引力的,尤其那时候恰好是农忙,人们需要卖大力气,哪怕是平时偷奸耍滑的这个时候都不敢太明目张胆,还得勤快起来,免得耽误了农时。这个时候人们就越加需要吃肉补补了。   邹茜玲不是那种只顾赚钱的黑心肝,卖给这些人的时候通常会以低廉的价格,还多送。她以前除了没有父母陪但生活上没有吃过什么苦,还因为父母生意做得好一度过得挺奢侈,对于这些一年到头在地里辛勤劳作却过得连肉都吃不上几口的人不太理解,但并不妨碍她将那些打来的野猪肉半卖半送出去。尤其是遇到头发发白的老人家时候,挑的猪肉不要太大块。   作为一个在社会主义教育下的接班人,她的三观还是很正。   当然,作为资本家的独生子,她做生意的本事依旧可以完虐许多人,该下黑手的时候毫不含糊,忽悠人都睁着湿漉漉的桃花眼,满是真诚。   在一旁的张思乐有时候都会因为她睁眼说瞎话的本事感到一丢丢害羞。   这一趟出去之后,邹茜玲睡了一天一夜,懒了两三天才缓过劲来。   想着空间里的钱票,她觉得这种钱还真不好赚,费心费劲才扒拉了几千块,虽然这几千块在这个年代的许多人来说挺多的,可能有的人一辈子都赚不到这么多钱,但是对邹茜玲来说真的不多,要是不小心生病去个医院都得花掉一大半,运气不好得了大病还得倒欠债。   而且人生一辈子,哪敢保证就没有意外?他们这五个人在这个时代除了彼此没有任何依靠,这点钱真不能给她什么成就感和安全感。   唉,归根究底还是没个身份户口,做啥都不稳妥,想去大城市寻寻机会都不成。邹茜玲将这个想法压在心底,等弄到户口后去弄一票大的。至于投机倒把是犯罪?呵,外来者和资本家的独生子从来不在意这个,只要足够小心谨慎,哪儿都是机会。   再一次出门去黑市是跟梁晓雪去,跟上次一样化了妆(她到百货大楼买了化妆品,利用简单的化妆品和出神入化的化妆技巧成功伪装成中年妇女)。第一次没化妆是意外,没有考虑到要做掩饰的问题,后来就想到了,不化妆不行,因为他们以后还是得到这附近的村落生活的,太频繁出来不好,到时候说自己是从外省来的都容易被认出来,这事弄不好就不行了,因而那一次之后邹茜玲就不再联系陈大姐。   化个妇女妆容,再换上买了粗布让裁缝偷偷做的蓝灰黑衣裳,事后还被她们手工打了丑丑补丁,穿上去效果很好,颜值下降,年龄上涨,符合她们想要掩人耳目的心态。   梁晓雪出来一是为了见见这个年代的城镇,二是为了到药店看看,买一些她没有在山上采到又有需要的药材,还能看看各种药材的收购价格,瞅瞅有没有机会给家里财政添一些收入。当然一些制药需要的简单工具也得买下来,这不能少。   而邹茜玲陪她看完药材又找掌柜打商量(利诱)拿到一些简单工具后再买些烧碱就准备继续她得倒卖事业,这次张思乐没有来,动作不敢太大,卖了一会就跟梁晓雪去吃东西购物然后打道回府。   回去后拿着烧碱和猪油按照手机记录的制作肥皂的房子来做手工皂,废了许多猪油烧碱总算是试验出来,但是味道并不是很好闻,还残留着猪肉的腥味。   后来还是在梁晓雪的帮助下进行改进,加了花草药进去,摸索试验,做出了真正的手工香皂,味道都不错,比如艾草味的他们都挺喜欢。   不过那时候白天要建房子挖野菜打野猪很是忙碌,晚上才有时间做香皂,人手又不多,因此效率低下,做出来的成品并不多。   邹茜玲并不想这样辛苦弄出来的手工香皂像供销社那样四五毛钱卖出去,就这百来块卖的还没半条小野猪多呢,比打野猪去卖还不划算。而走高档路线像以前的旅游景点打着纯手工的名义一小块就卖上七八十块这也是不可能的,这年头人们还没有那种为纯手工付高昂费用的概念,越是纯手工越是廉价,比如农民编织的那些斗笠竹筐。   想了想邹茜玲便放弃了一开始打算靠卖香皂赚钱的想法,这玩意在这小地方走不了精品路线,就别瞎折腾了,等有机会她再来打算吧。更何况现在打野猪卖还是能赚些钱的。   就这样香皂事业被抛下后,邹茜玲就专心忙活眼前这一亩三分地,建房打野猪挖野菜,忙忙碌碌,都不出门,直到房子建好,一切基本完善,每晚不用再守夜,能睡在铺着棉被的木地板之后(是的,因为不相信顾一辉造床手艺怕睡到一半床塌了所以他们全都表示不要做床直接睡地板打地铺就好,而且房间里选的木头材质都很好,据梁晓雪说还有宁神效果,睡着也很舒服),邹茜玲这才有心思带唯一没有出去‘见过世面’的纪燕珊出门。   虽然有了自行车,但是其他三个人表示出门要化丑妆要踩那么久自行车还要小心翼翼谨防被抓,实在是难以令人愉快,更何况忙活了那么久他们也想好好赖在家里一整天的。(官方验证,这是一群跟邹茜玲久了被带坏的懒货)   吃完饭化完妆邹茜玲便跟等了很久的纪燕珊一起出门了,依旧是穿过狭窄的小路过去,然后到达坑坑洼洼的马路上。虽然知道这一块地方很偏僻荒芜基本没有人会经过,但是邹茜玲还是先环视了下四周,确认没人之后才将一辆自行车拿出来。   “还有一辆呢?”纪燕珊望着那辆凤凰牌自行车问道。   邹茜玲没立即回答而是拿了梁晓雪缝好的软垫绑在后座上,然后直接一屁股坐上去,“一辆就够了,免得骑太久不结实坏了,还能换着来是不是?别说了快骑吧,路上远着呢。”   觉得这话有毛病的纪燕珊刚想反驳就被邹茜玲后一句话堵住,“好吧,那你坐稳点。”   “成。”后座的邹茜玲笑得一脸开心,不用自己骑车真好哈哈哈。   好心情的邹茜玲一路哼着小曲,还跟纪燕珊聊聊天吹吹水,就这样晃悠着去了镇上。 第十五章   今日的高星镇与往常到没有太大不同,但是却瞅见了不远处公社架起的小高炉群。找个面善的大婶来问,才知道公社那边前半个月就在召集人来炼钢了。   “轰轰烈烈搞了大半个月呢,每晚都亮着火光,也不知道炼得咋样了,这可是要交给国家的。”   “是啊,应该是炼得不错吧。“邹茜玲面上附和着,心里却知道这场全民炼钢大运动取得的成果并不好,由于技术不合规格,只是炼出大量的废铁,造成极大的浪费。她还记得历史课本上曾经写过公社炼钢一开始都不知道要咋炼,都是像煮菜一样将从农村收上来的各种铁具丢到小高炉里,加水一直烧,半夜还找人看守,防止柴火烧没了,水少干了。后来是有个人在半夜看守时不小心睡过去,将锅里的水熬干,炼出钢了,人们这才知道原来炼钢是怎么回事。   当然这种情况大概只会发生在偏远地区,很不幸远山公社就是个偏远的,整个公社囊括下的镇上厂子都没几家,还几乎都是轻工业的,重工业的基本没,想要这个公社的人知道怎么炼钢,邹茜玲觉得很悬。   不过邹茜玲也没打算多管闲事,先不说她有没有身份户口问题,就是有,她去提醒人家有用吗?更何况她只是知道个皮毛,具体怎么操作也不懂,何必浪费时间去管?   而且历史上这场全民炼钢运动并没有持续太久,首先材料不足,炼钢需要铁矿,这边可没听说有啥大矿产,现在公社在炼的还不知道是打哪来的铁矿呢,就是把农村人的铁具都收上来,又能有多少?要知道现在农村很多工具还是木制的,把整个公社下属农村都搜刮个遍,那也收不了多少。因而原材料不足的情况下,这活动是不可能持续太久的。   不过说道这炼钢就要柴火了,邹茜玲这会儿得庆幸自家营地离公社远,这附近又是山多树高,才没有把砍柴的主意放到自家营地那边,不然事情可要糟糕。   就是可惜了那些青山树木了,不知道有没有什么珍贵品种,都糟蹋了。   邹茜玲问了大炼钢的事情没忘打听乡下,上一次她和梁晓雪出来的时候农村还没吃大锅饭,现在不知道情况咋样了。   那位大婶对这事也是清楚,这年头镇上的谁没个乡下亲戚是不是?当下就跟他们说了。   “这农村啊秋收交完粮之后也吃大锅饭了,把家里锅碗瓢盆都收到大食堂去,吃饭都在食堂里,也不许往家里拿,也不许家里开伙,还将分到各家各户的自留地给收了充公呢!对了,那猪啊鸡啊都不给养了。我本来娘家有个在乡下的亲戚,时不时会给我送些地里的蔬菜啊鸡蛋什么的,现在好了,都没了。唉,你说这事……”大婶有意要抱怨两句,又想起这是在街上,当即噤了声。   忽而打量了邹茜玲和纪燕珊两眼,都穿的干干净净工工整整,还有辆自行车,难不成是干部?搁这儿来那啥,微服私访的?态度立马就变了,赶紧道,“不过我也知道,国家这样做肯定是有道理,是为实现共同……共同富裕是不是?”大婶好不容易才把自家男人念叨的话记住了,夸完一遍社会好就准备遛了,免得这两干部还打听什么,她这人实诚不会说话,还是不到干部面前露脸了。   完全不知道被当作了干部的邹茜玲和纪燕珊就看着大婶说完‘家里得做饭去了’就急匆匆走了,那脚步踩的,还以为后头有狼追呢。   “走吧,先去供销社买点东西,晚点去黑市一趟。”   知道公社开始大炼钢,农村开始吃大锅饭之后邹茜玲就知道这个平行世界的历史发展跟上个世界差不离了,那他们现在不能放松要做好准备了,明年就是□□时期了,还是得多储存点粮食才行,还有各种东西。   为了不打眼邹茜玲没有在一家供销社买太多,而是打算把附近的供销社和黑市都逛了个遍,上次她跟张思乐出来就用猪肉换了很多粮食,虽说足够他们五个吃到□□结束,但是怕是有意外,走一步看三步,趁现在多存点总是好的。   这会儿供销社要票的东西挺多的,好在邹茜玲上一回兑换了很多,还能使使。还有粮票,好些快过期了,那就去国营饭点多点几个菜,反正她有空间可以放。   因为黑市开市时间没那么早,邹茜玲便带着纪燕珊到公社那边的百货商店去继续买东西。铝制饭盒暖水壶小白鞋棉衣单衣糖果糕点,吃的用的都不放过。   这样陆陆续续换了几个供销社,又买了一大堆东西,足够他们五个过得舒服了。就是这边毕竟是小地方,很多东西都没有,供应不到,有钱有票也没货。   买完之后时间也过得差不多了,便去常去的黑市那儿,可是这一次并没有以前那么热闹,卖农产品的农民少了许多,整个黑市都冷冷清清的。   邹茜玲听到有人嘀咕这农村自打吃大锅饭征收自留地之后就没东西可以卖了,害的他们家里饭桌上都吃不到啥蔬菜,更别提想要用粮票布票换些细粮来吃了。   而看到邹茜玲和纪燕珊拎着两大麻袋东西走来眼神都亮了,还不等下去摆摊就挤上来问“大妹子啊你们这是要卖什么啊?有菜不?”   “有大米不?”   没一会那些要来黑市给家里增添个好伙食的人就将她们围个水泄不通。   邹茜玲见状赶紧道,“有呢!一袋子蔬菜一袋子肉,大家…..”   话还没说完,听到有肉的人群更激动了,“给我来块肉再来二十斤蔬菜!”   “我也要我也要!”   “蔬菜我都要了!”   问都没问价钱和蔬菜种类,一个个都怕抢不到似的。   邹茜玲被一群人挤的都快站不住了,差点要倒,还是纪燕珊拉住了她,并且另一只手抓住那个差点要踩到邹茜玲的男人的衣领子,一把把他提溜起来,“干啥呢!”   这一手直接震住了拥挤的人群,大家的动作都不约而同停下来,睁大眼睛看着纪燕珊一只手轻松将那比她高壮多了的男人拎起来。   这妹子莫不是吃力气长大的?!!!   下一瞬,毫不迟疑,所有人都齐刷刷自发后退两小步,远离她们,就怕下一个被拎起来的就是他们。   而不远处听到动静刚想过来‘收收保护费’的两个男人看到这一幕也停下脚步,他俩对视一眼,都不自觉咽咽口水。   还是不宰这头肥羊了吧?   嗯,还是不了。   毕竟他俩也只是赤手空拳靠的普通人啊,打不过大力怪。   邹茜玲毫不知道纪燕珊这一手不仅控制了人群拥挤,还吓退了两个想趁机‘宰肥羊’的混混,站直身子,很高兴人群都退了几步,这才让纪燕珊把那个快被吓尿的男人放下来,男人一被放下来,面带惊恐地盯着纪燕珊后退几步,确认她没有要继续提自己的意思之后,这才猛地快速往后退,转身就跑。   纪燕珊看着人远去,这才后知后觉自己好像干错了啥事,把客人给吓跑了。绷着一脸无辜偷偷看邹茜玲,发现她不生气,还赞扬式地看了自己一眼,这才高兴起来。   邹茜玲让纪燕珊站在一边注意巡逻,见到有疑似抓人的赶紧通知她,然后才拿出一部分蔬菜和肉,开卖起来。   “刚刚太挤了我妹太担心才会那样,真是不好意思啊各位。”邹茜玲见那些人还有些忌惮地看着纪燕珊,赶紧笑着解释了一句,然后才道,“就这些蔬菜和肉了,卖完没有,排队一下,先到先得啊。”   但还是没有人第一个上前,远远地观望着,毕竟纪燕珊刚刚露的那一手太渗人,万一一个不高兴把他们也拎起来打一顿咋办?(纪燕珊:我冤枉,我没有,我只是拎他没打他。)可是又舍不得就这样离去,要知道他们的蔬菜来源除了副食店每月供应的那些,其他的都是从黑市上农民卖的得来,现在农村吃大锅饭,征收自留地,都几乎没来卖了,还有那些猪肉,看着就诱人!   好一会,还是一个大哥率先上前,尝试性地要了两条切好的一斤多的五花肉和两把用纫草绑好的蔬菜,问了价钱,也只是比平时黑市贵上一两分,没有狮子大开口,那大力怪也没啥反应,这才放下心。   其他人见状,也不矜持了,赶紧上前买去,毕竟只有这么多,人多肉少啊!   邹茜玲这次也不收票了,直接要钱,她这趟出来后整个冬天都不打算出来了,票会过期,还是留着钱吧,不过期。   不过就是这样也卖的很快,哪怕她后来借着麻袋掩饰又添了些,没半个小时也卖完了。   然而,变故就是在接过那最后一个顾客的钱时候发生了。   “社长!有警察快跑!”纪燕珊突然喊道。   邹茜玲一听下意识就抓起地上两个空麻袋,刚站起来就被纪燕珊抓着跑。   其他来逛黑市的慢半拍,但也是很快跑了。 第十六章   邹茜玲一边跑一边往后头看过去,却见那穿着公安服的两人对其他奔跑的人视而不见,不管是来买东西的还是来卖东西的,哪怕伸个手就能抓到也不抓,反而认准了她们两个,一心追着她俩而来了。   “卧槽!”邹茜玲见此情景还有什么不明白,这两人明显是来抓她们的吧?可是她们也没得罪过什么人啊,还有其他人也是卖东西呢,咋救紧抓着她们不放呢?   不对!邹茜玲脑海里忽然闪过刚刚被纪燕珊一手拎起来的男人,当时他匆匆逃跑的时候眼神有惊吓与恼怒?难道是他找来的?   邹茜玲不敢确定,但是心里却想着,要是真让她发现是那个人,她绝对要让他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一个大男人还这么小气吧啦!   心里是这么腹诽着,但是脚上动作却是不慢,她恍而又觉得回到第一次被野猪追的那个时候了,那一次要是被追到要命,这一次被追到,估计也是要命。五十年代对户口管理已经是严格的,黑户容易遭殃,万一真有人要对付自己,她们的身份还真是不经查。   这个时候邹茜玲不得不庆幸这几个月来勤快种菜建房,让自己体力都变得好多了,不然要是最初穿过来,跑没八百米她就得歇气。   可是饶是如此还是比不过那些做公安的,尤其是当他们真要抓你时,那契而不舍劲看着就令人胆寒。   远见着两者的距离越来越近,纪燕珊跑得有些迷瞪,邹茜玲赶紧道,“前面拐角我们分开走,我去引开他们,你直接到我们来的那个路口找个安全的地方躲着,我甩开他们之后就去找你!”   “你放心,这路我熟,他们抓不到我的!”说罢也不给纪燕珊反驳机会,冲进前面拐角之后就挣脱开她牵着的手往另一个方向推去。   “快跑,等我去找你!”   纪燕珊见她态度坚决,也习惯她发号施令,“那你要小心点!”这才拔腿就跑。   她的体力向来是最好的,没有带着邹茜玲这个弱渣,很快就消失在另一个拐角处。   邹茜玲这才安心许多,也跟着跑了起来,顺带把麻袋收进空间轻装上阵,不过没有立即加速,而是等公安的身影出现在拐角处之后,这才猛地提速扎进另一个相反的拐角处。   两个公安只看到邹茜玲消失的背影,以为另一个在前面带路,也不疑有他,紧追着上去。   邹茜玲没有骗纪燕珊,她确实对这附近的道路熟悉,每一次出来投机倒把卖东西她可是走街串巷的,后来更是提防有人抓都视线把逃跑线路摸索一遍,因而那些时候跟张思乐出来倒卖每一次都能带着张思乐平安脱险。   可是这一次不一样,那两个人明显就是针对她们而来的,不可能像从前那样只要逃到一定远距离就会放过她们,所以她才不能带着纪燕珊。纪燕珊速度快,没有自己拖累,又有她帮着引开,肯定很快能够安全跑出去的。   至于她自己?她的体力确实是不行,可是她脑子活,又惜命得很,在极限时刻总是能够靠着强大意志力撑着,而且最后真的不幸被抓到了,也不会坐以待毙,她到那时候总有办法。这一点她向来有莫名自信,纪燕珊也对她有这种自信,所以才能够听她的先跑。   邹茜玲咬牙坚持着奔跑,在没有规划建造的巷子里七拐八拐,每一次在他们快赶上来的时候都出其不意地闯入拐角,就这样绕着来,哪怕感觉心脏剧烈跳动,甚至耳朵都有些发疼也不停止,生生耗着他们的体力与耐心。   可是她的速度终究不敌他们,把他们的耐心耗掉之后,他们心里也生了一股恨意,咬牙切齿就要追上那个带着他们七拐八拐的邹茜玲,都忘记了还跑了另一个的情况。   “别跑!”   邹茜玲没敢停顿,可是肩上却还是搭上了一只手,力道很大,捏得她生疼。   当下不敢再迟疑,手从空间里拿出梁晓雪的辣椒水,转身精准地对着男人的眼睛碰过去。   “啊!”男人痛叫一声,手下意识地松开去捂住眼睛,后脚慢一点的公安赶忙扶住问他有没有事,邹茜玲趁此机会再次奋力逃跑。   依旧是拐弯路线,走直线是傻瓜。   这一回邹茜玲似是转了运,刚拐角没多久就见一个熟人推门出来,高大的身体挺直的背脊,一双凤眸一如既往锐利。   “唐朗!”   邹茜玲脑海闪过这个名字,不自觉地就叫出来。   唐朗顺声抬眸,就见一个娇小的身影扑向自己,多年的训练让她下意识就想将人甩出去,却在听得那一声甜软的“救我!”二字时顿了下。   这一停顿就被怀中的女人带进了刚走出来还没关上门的院子。   邹茜玲走进去便松开男人手脚利落地将院子门关上,半点不拖泥带水,关好后还就势趴在门上耳朵听着外头的动静。   唐朗垂眸望着眼前突然闯出来的女人,她穿着灰衣黑裤,布料是棉的,乡下常见这种打扮,也挺宽松,可是却依旧显得她身材娇小,不是那种缺衣少食的瘦,而是体形,刚刚那一扑都能感受到她的重量。   而让他刚刚意外停顿的是觉得这声音有些耳熟,似是相识一般。   “唐……”这时候走廊前走出来个腿脚有些不便的男人,他是这屋子的主人,也是唐朗之前的领导,因伤转业回到这镇上,国家体恤他多年奉献和功绩,分了这个独门独户的小院子。唐朗这次回来是来拜访他的。   听到外头有声响他才出来看看,就看见院子里多了个趴门的鬼鬼祟祟的女人,刚想问唐朗是怎么回事,就听得唐朗手指放在唇上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做完他自己都有一瞬的愣神,不过原本就是不苟言笑的性子,加上这些年脸上表情管理修炼到家,没教老领导看出来看出来。   做完后又做了个没事的动作,让老领导先进屋去,他一会就走。   老领导知道他的性子,也不多问,快要过冬了,这腿脚就不太行了,浑身还不舒服,不能久站。家里人都去上班了,他还是回去歇歇,免得给人受累。   邹茜玲不知道这身后动静,一心只关注着外头,见外头有脚步声经过,又迟疑地停顿,好一会才离开,没了声响,这才轻舒一口气,总算是躲过了。   拍着心口一回头,却对上一双锐利的眸子,锋芒毕露,审视的意味比初见更浓。   邹茜玲放下的心又提起来。   她这是逃了一个又惹了个更厉害的!   一时间,都不知道是夸自己聪明好还是骂自己蠢了,现在哭还来得及吗? 第十七章   这是镇上郊外一栋废弃的破茅草屋,跟之前邹茜玲躲过的巷子方向相反,距离又远,一般人都不会跑到这边来。   而此时,邹茜玲偷偷打量了四周环境,心里模拟逃跑路线之后,才将视线放回眼前这个男人的身上。   等那些追她的人都跑了后,男人便叫她跟着出来,虽然心里不愿,但是又怕引回那两个抓她的人,而且她经过那样的逃跑,实在是没力气了,只能乖乖跟着过来。   “那个,你找我过来干什么?”站在破旧茅草屋的门口不肯再前进一步,这样的站位比较安心,门就在身后,转身快跑两步就能跑出去,不怕反应不及时。   唐朗也停下脚步,转身看到她戒备的模样,视线盯着她的脸,眉头微微皱着。   邹茜玲被他视线看得不自在,“你这样看我干嘛?我脸上……”边说边抬手抹了一下脸,垂眸一看手背上沾到的暗黄色粉末,剩下的话自动吞回去了。   靠!忘记自己化妆了,不,是忘记这个年代的化妆品防水效果没那么好了,刚刚她那样拼命逃跑,哪怕是晚秋的天气了,脸上还冒出汗来,这会儿恐怕妆都花了。   一想到自己顶着这么糟糕的妆容被人盯了这么久,邹茜玲真是……有句妈卖批不知该不该讲!   懊恼地轻咬了下唇,刚想着要借着裤兜从空间里摸出湿纸巾来,动作还没动就停止了。这样也好啊,这样乱糟糟的样子这个男人就不会认出自己啊!毕竟那天只是一面之缘,而她衣服容貌都跟那天完全不一样,谁会记得几个月前搭过一次车的人?!   然而,就像是看透邹茜玲的想法,唐朗毫不犹豫地戳破她侥幸的想法。   “邹茜玲。”三个字从他嘴里冷静地吐出来,语气平淡似是没啥感情色彩,“我记得你,几个月前你跟你表弟搭过我的牛车。”   后面一句话直接让邹茜玲预备装傻充愣死不承认的打算落空。   她无奈在心里叹口气,伸手到裤兜里拿出湿纸巾来擦掉自己脸上的妆。既然人都认出来了,那就没必要盯着这副丑样子了,她可不是那样不讲究形象的人。   这个年头的化妆品放水效果不好,也没像后世很多化妆品那样添加许多不好的化工元素,无须用到卸妆油,一张湿纸巾就能擦得干干净净。   没一会就将自己脸上的妆都擦掉了,露出了那张干净漂亮又张开了些的脸蛋,十五六岁的女孩子,满满的胶原蛋白青春无敌,加上她原本就生的好模样,看着更令人晃神了。   而她完全不自知,还动手将模仿大多农村妇女扎在脑后矮矮的发髻放下来,乌黑的长发散了下来,少女气息满满。   “咳。”看着自在在自己跟前收拾妆容的少女,唐朗这个常年在军营里摸爬打滚的男人都难得生出不自在的异样,用拳头顶着嘴巴轻咳了一声,锐利的凤眸都飘忽了下。   邹茜玲自然不知道唐朗不自在了,毕竟在二十一世纪在男孩子面前化妆都是正常的事情,不拘束这个,而且她本人也没往那方面想,自然不觉得这个举动放在这个年代可能是一种勾.引了。   见他轻轻咳嗽,还以为是不满自己动作太慢太磨蹭(虽然她觉得自己动作挺快的),赶忙弯起嘴角,“唐大哥,你怎么会在这里?过来镇上办事麽?”   邹茜玲努力使自己看起来乖巧可爱些,以求蒙混过关。   事实上她也确实做到了,不提从前她就能很好地扮作乖乖女,现在这年轻了好几岁的嫩脸扮起来更是像。   然而却没让唐朗轻松放下戒备,语气一如既往严肃,“嗯,来看老领导。”回答完话锋一转,“你来镇上做什么?为什么有人要追你?还有为什么化成那副样子?”一句接一句,跟审犯人似的。   跟上次比,这次气势还更渗人了。   邹茜玲心里吐槽这样的人容易注孤生,面上却依旧是乖乖巧巧的,“我来买东西呗。”   “去黑市了?”   “是啊。”邹茜玲坦荡承认,她本来就是去黑市,只是去卖东西而已。“家里没什么东西,想去黑市逛逛,又怕被人发现了才化妆一下,谁知道会遇到查岗的。”   这些话半真半假,可是只有半真半假的谎言才更让人信服。   可惜唐朗却没有轻易相信,他不是那么容易就被蒙混过关的人,先不说像她这样大的女孩子敢去黑市,就算她胆子有这么大了,还知道要化妆伪装一下,可是那些打击投机倒把的不可能会紧咬着一个到黑市买东西的人追到这么远的地方。镇上的黑市他也知道在哪里,不管是从哪一处过来,距离都太远。而且镇上警力不多,就算偶尔突击检查抓人也是抓小贩而不是买家,毕竟黑市那么多人,打击源头才更重要。   邹茜玲竟然被追成那样,要么是她是卖东西而且数量还挺多,要么是得罪人了特意喊来收拾她的。   唐朗的视线又直直落在她身上,不动声色地上下打量一遍,又想起那天她的装扮,跟现在可是天差地别,从头到脚都换了别的装扮,好像是特意为了契合这个时代的特色一样。偏偏身上透露出来的气质又与常人不一样,反而教人生出疑惑。   “你住在哪个村子?”唐朗突然问道。   这是要查户口?邹茜玲心里涌起不妙的感觉,“这可不能告诉你,万一你把我逛黑市的消息告诉我爹娘咋办?”她故意流露出眼里的戒备,语气却装作轻松,就好像是稍微有些戒心却又不太会伪装的十五六岁少女。   唐朗依旧不给面子,“要么说,要么我送你去公安局。”   “你!”邹茜玲恼怒了,眼眶却红了起来,“我没干坏事。”见他还是不为所动,这才不情不愿道,“湖洋角村。”   湖洋角村,那是邹茜玲卖野猪肉时打探来的消息,有个村子就叫湖洋角村,所以说出来倒也不怕他拆穿。   唐朗听过这个村子的名字,跟他的村子也就相隔个五个村子左右的距离,不过她有没有说谎这就不好说了,就短短的几个来往,他觉得这女孩子一点也不简单,哪怕长得漂漂亮亮乖乖巧巧(咳),说话也不实诚。   “那走吧。”   “啊?去……去哪?”邹茜玲懵了一下。   “天快黑了,我送你回去。”   外头的天色确实有些晚了,他要送她回去也是事实,不过却不止单单为了送她回去,而是跟着过去看看她是不是真的是湖洋角村人,如果不是,这小姑娘的身份还真的要调查一下。虽然这么偏远的地方不大可能会出现敌特什么的,但是凡事都有意外,小心为上总是好的。   “不用你送,我自己回去不成吗?”邹茜玲弱弱地问,偏他脸上毫无反应,黑脸包公一个,冷得很,只好懊恼地说,“那好吧,不过你可不可以不要告诉我爹娘我去逛黑市的事?我回去给你煮鸡蛋吃好吗?”   娇娇俏俏的小姑娘这样说话的样子着实有些可怜,她还上前一步扯了扯他的衣袖子,桃花眼红红的还带点水润,有点儿像初生的毛绒绒小动物。   唐朗的心莫名有些软,刚想后退扯开她的袖子,呵斥她一个小姑娘这样靠近没有亲缘关系的男人不好,却见她的手抬起来在眼前扬了一下,一股浓郁的气味立即蹿进鼻息,唐朗神经立即绷紧,抬手就要捂住鼻子,可惜晚了,这种迷药的气味实在太浓郁,几乎是瞬息间就将他药倒。   瞪大眼睛怒视她,却只见小姑娘捂着鼻子,桃花眼还水润着,可哪还有半点可怜,眼角眉梢都是诡计得逞的狐狸样,真教人恨得牙痒痒。   “你等着!”喉咙里逼出这三个字,意识再也撑不住,眼前一黑,昏迷前最后的感觉不是倒地的疼痛,而是柔软又青涩的身躯。   “喂?”邹茜玲到底没狠心让他直直磕在地上,这可是落后破旧的茅草屋,地上石头泥土瓦块都有,摔下去得多疼,而且不小心磕着脑子咋办?所以在他晕过去要跌倒的时候还是伸手接住了他,就是有点重,手一个无力自己倒是摔了个屁股墩。   “嘶~真重。”邹茜玲皱了下眉,然后垂眸看了眼躺在自己膝盖上男人一眼,确认他真的是晕过去之后才放松下来。   她用了迷药,不是迷山上野猪那种大剂量的,而是让梁晓雪重新配的专门对付高壮男人的迷药,能药倒一米八的高大汉子,单身女孩出门必备。而且对人体没有后续伤害,很安全!   之前之所以没有对那两个要抓她的公安用是因为当时在巷子里,虽然没啥人,可是巷子里都住着人,谁知道有没有在楼上住的看见了?平添许多麻烦。   而在这用没关系,这里没人看见,没有风险。不过就是以后要小心,不能再遇到这个男人了,否则她有预感绝对会死得很惨的!   邹茜玲将唐朗从自己腿上轻轻挪到地上,看了他两眼又起身看了四周,嗯,似乎没啥危险性,那她就不把他挪到人流走动的地方吧(反正她也挪不动),就放在这儿好了。晓雪说过这个药性一般只有两小时,两小时后他自动会醒,不会有问题的。   抬眸又看了眼外头天色,快要完全黑了,夜晚将来临。   想了想,又从空间里掏出四个煮熟的鸡蛋放在他胸口上,这样他醒来吃了也能垫垫肚子有力气赶路。   “就先这样啊,我知道你不是坏人,我也不是坏人,不过我暂时不能让你查我身份,所以抱歉了。咱以后桥归桥路归路,都不要再见了哈。你不说我就当你答应了?嗯,就这样说好了,再哦不,拜拜!”说完邹茜玲起身就准备跑,走了两步路忽地又想起什么,稍稍犹豫会才折返回来,走到他身前蹲下,从空间里拿出一块小小的柴火烧出来的黑炭,从地上捡起一块成色不太好的淡瓦片,用炭笔在上面写了字,写好后放到他胸口上和鸡蛋搁一块,这才真的离开。   考虑到他的安全性邹茜玲还十分贴心地将早就破掉的那扇竹篱笆门堵在门口,真的太贴心不过了。   然而她是这么觉得,可当事人唐朗提前一个小时醒来后却只想狠狠抓住教训她一顿,小时候是村里孩子头存在,长大后参军是尖子班领头人的唐朗,还真没有这样栽过,还是栽在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姑娘身上!   尤其是看到那四个鸡蛋和瓦片上写的:抱歉啊唐大哥,我还是不想带你去我家!鸡蛋给你赔罪(笑脸)。   此外下面还有一行小小的字,借着从破烂屋顶射下来的月光和极好的视力唐朗才勉强看出了那是什么字,不过看清之后原本就黑着的脸就更黑了。   (小括号)PS:你胸肌真大,手感不错哟!   唐朗捏紧了瓦片:“呵。”   胆子真大。   可是感到被戏耍被冒犯的同时,却觉得胸口有些痒,好像真有小手轻轻抚摸过,唐朗觉得脸上有些热,不过冷着脸,别人也看不出他啥情绪。   而此时因为顺手调戏完冷面阎王的邹茜玲心情好多了,顺利跟等了许久的纪燕珊汇合,然后打着小台灯骑着自行车往家里赶,嗯,真是惊险刺激的一天。   本来她心情挺不好的,可是一想到唐朗看到那些字会有什么表情后心里就高兴多了,哼,谁教他不照她套路走,还威胁要送她去公安局,想扒她身份,对她嗖嗖直放冷气的?活该!   但是邹茜玲此时却没有想到因为她出其不意药倒并调戏一事,让唐朗记住了她并且印象深刻,还将这一年难得的几天假期都用来找她的下落,先是到了湖洋角村,没找到后还不死心,周边的村落都去走了一遍。   当然最后的结果虽然依旧是没找着,但是往后的日子唐朗却死死记住了她。   这还为日后的再次相见埋下了隐患。   ——   邹茜玲和纪燕珊这一次出去之后,整个冬天都窝在山里不出门了,怕镇上公安继续找事是一回事,怕遇到唐朗也是一回事,不过最大的理由还是天气冷,她这人怕冻,每到冬天就懒洋洋的。   这一年的冬天也一样,虽在南方,山里的气温却是低的,达不到下雪的地步,可每天夜里早晨还是会结霜。   而这里的设备不足,没有空调暖气,只有棉袄和自制的火盆,室内都不见得热。   于是也就不像之前两季那么勤快了,每天大家睡到太阳高高挂起才起床,而且不做早饭,而是中午做那一顿的时候将晚饭和明日早饭都做了,直接放进空间里,到点了就拿出来吃,还是热气腾腾的,就跟刚煮的一样。   要是刚开始的时候邹茜玲还没发这样做,那时候啥都缺,就一个不锈钢锅和五个饭盒,哪像现在备的足足的,碟碗一摞摞的。   那粮食肉类蔬菜也是,空间储了极多,每餐都能吃到各种骨头炖汤,还不拘季节性蔬菜。   就是平时用来打发时间的小零食,邹茜玲空间也是有的,除了在供销社和百货商店买的那些,还有按照手机储存的小零食房子自己做了许多,地瓜干啊香芋干啊粉藕片啊土豆片啊,一堆堆的。   他们不出门的时候就窝在屋里打牌,制止了小纸牌还有狼人杀各种游戏,定个小惩罚,输的人洗碗或者扫地或者给菜浇水喂鸡什么的。   那野鸡他们现在养了十几只,除了公的,各个都下蛋了,有争气的每天下一个,不争气的两三天下一个,当然还是每天下一个的居多,毕竟他们给的伙食好,养的肥了,蛋就有了。邹茜玲还尝试着要不要让它们孵蛋下小鸡,不过因为天气和操作性问题没成功,这就作罢了。她打算等天气回暖了,再来尝试看看吧。   不过他们也不是整个冬天不出门,毕竟那座穿越山上真的果树挺多,每个季节都有应季的果树,青梅柑橘棠梨子等等,足够他们忙活挺久的。   还有冬笋,挖出来炒肉片还是煲汤还是腌制成酸辣笋都挺好吃的,他们挖了许多出来,还捉到了几只竹鼠。不过他们自己没有吃竹鼠,像野猪野鸡这些他们吃的下去,可这竹鼠终究挂个鼠字,哪怕它本身不带细菌什么的,邹茜玲他们表示还是有一些心理不适的。最后是让顾一辉弄死放进空间,下次黑市交易换点粮食蔬菜吧,不能浪费粮食,反正马上就是□□了,到时候留着要么跟他们人类争吃的要么饿死,不划算。   除了忙活这些基本的活,冬天他们还是比较轻松的,磕磕绊绊过了三个月,除夕和春节也是眨眼间的事情。   来到了异世也没有忘了从前的习俗,除夕那天早早起来杀鸡剁菜,用面粉和了面做那边的菜板和菜粿,第一次他们自己做,也是摸索着来。邹茜玲手工活不是很好,做出来的真的很丑,连顾一辉这个男孩子和纪燕珊这个大力怪做的都比她好,而令人绝望的是她不是越做越好,而是依旧丑,各种丑!为了不浪费面粉和菜,也为了别折磨她,他们还是让她去干别的活去,比如说烧火?   于是除夕那天邹茜玲就光荣成了伙夫。   家乡除夕的时候晚饭吃得极早,几乎是中午吃完之后没三四个小时就会开餐,而且在中午吃完没多久就可以准备洗澡了。那洗澡水也不是平常的洗澡水,而是用一种叫‘石姜符’的草本植物熬水洗,意味着洗去一年尘埃与晦气,有祝福的意义在里面。   梁晓雪找到了这种药草,因此他们便也拿来熬水洗澡,熬水的锅是邹茜玲特地买的,平时就用来煮洗澡水,跟炒菜的大铁锅分开,很是干净。   五个人轮流提着水去浴室洗澡,洗完后都换上了洗衣裳。那些新衣裳有些是邹茜玲直接从百货大楼买的成衣,有的是在供销社买了布让人做的。按照这边的流行审美,做了列宁装和布拉吉。   虽然夏天冬天都在晒,但是每天都有做简单的保养,又盛在年轻,所以冬天藏没两个月就白回来了,尤其是邹茜玲和顾一辉都属于晒不黑的。是的,顾一辉这个男的也是个晒不黑的,皮肤状态还是五个人中仅次于邹茜玲的,简直让不黑却也不白的纪燕珊羡慕嫉妒恨,每当他取笑她小黑妞时,更是手下不留情狠狠揍。   这个时候纪燕珊已经能够控制力气了,所以就是‘狠狠’揍,却也只是让顾一辉疼得龇牙咧嘴喊救命,不会真伤到。   因而这新衣裳穿上去,哪怕衣裳没有后世那样好看款式多样吧,他们穿着也是不错的,看着干干净净就是个好人家孩子。   各自洗完澡洗好衣服,也没旁的事好干,更不需要去走访亲友,串门寒暄,五个人再巡视了下菜地鸡窝,好了,没事了,闲了,那就准备吃团圆饭去吧! 第十八章   团圆饭是用了整个早上忙活的,炸野猪蹄,红烧鱼,玉米骨头汤,蒜蓉炒芥兰菜,黄豆焖五花肉,糖醋排骨……零零总总摆了一桌子,格外丰盛又美味。还有前段时间按照邹茜玲搜集方子做的简易版水果罐头,荔枝味橘子味等等,在冰天雪地里冻过才放进空间的,吃完热腾腾的饭菜再吃一口,滋味好极。   “啊~”张思乐喝一口清凉甜蜜的橘子汁水,美得双眼都眯起来,“再这样下去,我都不想去农村生活了。”   “嗯嗯!”纪燕珊边往嘴巴里塞东西边附和。她听社长说过现在农村是怎么样的生活水平,像他们这样一桌饭菜估计有的人一辈子都不可能吃一顿,要是去了农村他们就不能这样吃了,要低调跟随大众才安全。可是她舍不得这么美味的食物。   邹茜玲笑,“农村还是要去的,不去就是黑户了,没准哪天被人抓了咋办?我们总不可能躲在山里一辈子吧?”   是啊,他们不可能躲在山里一辈子不出去,这里物资丰富堪比是世外桃源没错,可是没有人烟,只有他们五个。   人都是群居动物,没人可以利索群居生活一辈子,就像是鲁滨逊漂流记里的鲁滨逊,他在荒岛那么多年,日子越过越好,却依旧想要回去,回到外界,回到人群当中。   他们比鲁滨逊幸运,起码不是一个人,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们不需要正常的群体生活,外界可以会有危险,会有许多挫折,会有许多烦恼,可是他们依旧还是要到人群里生活,不然容易孤独,也永远无法融入这个世界,他们会成为这个世界真正弃儿,这不是他们想要的生活。   吃过晚饭天还亮着,在邹茜玲他们的记忆中每到春节前后几天天气都会很好,气温回升。这里也是一样,今天穿着单衣都不会觉得冷,太阳还在天上挂着,晒在身上暖暖的。   五个人不需要祭祖,但还是象征性地拜拜天神和山神,点了几柱香烧着,没有放鞭炮。这农村也没听到什么鞭炮声,不像他们原来的世界,每当这个时候已经是鞭炮满天响了。   弄完后也没旁的事,就回到阳台上聊天吃零食。   他们的阳台连着大厅,拉开大厅的门和帘子,直接就到了阳台,面积很宽,比他们从前租的公寓的阳台还大还宽呢。阳台上围了小栅栏,还用布做了可拉升的帘子,晚上防风的时候放下来,平时没事就拉起来,视野开阔。   聊以前聊现在聊山上作物,话题跳跃漫天跑,也不嫌无趣,说的倒是很开心,随便一个很冷的笑话都能嘻嘻哈哈笑作一团,大概这就是好朋友吧。   但是内心多少有些孤独与怅然,背井离乡,这比背井离乡还不如,想打个电话回去都不行。   饶是邹茜玲这个自认为铁石心肠没心没肺的人,还是会想起那对总是忙碌没有时间陪自己的父母。她还记得自己年幼时曾异想天开借离家出走来获取他们的关注,可是当她消失了一整夜窝在家门前不远处的公寓里瑟瑟发抖,那对忙碌的父母依旧没有发现她不在。他们以为她早早睡了,直到第二天自己走回来,他们才知道。   那一刻的心情她记了很久,委屈,失望,难受,甚至怨恨。哪怕后来证明他们对她还是有感情,给了她许多同龄人无法得到的物质,她依旧没有忘记那一天,没办法再像普通人那样亲近依赖自己的父母。   直到来到这异世,热闹又孤独地过年,她发现自己还是会控制不住想念他们。这样的感觉真教人难受。   她是如此,其他五人更是了。因此守完夜各自回去睡觉之后,在漆黑的夜里笑容消失,各自假装熟睡,却听到细碎的压抑哭声。   邹茜玲一动不动,她明白并且理解他们的心情,谁都不想让谁想起不愉快,所以只能选择躲起来哭泣。   不过没事,明天一早太阳升起,又是新的一天,他们还能继续好好生活。   人的自我愈合能力超乎想象,尤其是被爱包裹之时。   ——   初一至初八五个人都是窝在家里没动弹,往常这个时候是国家法定假日,他们表示他们要继续贯彻,不能辜负国家的好意。   直到初八结束之后,感觉身上的骨头都懒散了,五个人才解除颓废状态,开始正常的山里生活。   春天万物复苏,也是动物休养生息的时候,因此他们就不继续霍霍山里的动物了,尤其是野猪,都快被他们端的差不多了,还是得给点时间让他们恢复点元气,多下点猪崽子,不然到时候就没猪肉了。   野猪们:我们的猪崽子不是为你们下的!   依旧是种菜种番薯挖野菜,至于种稻子这就算了,他们表示这个有点难度,程序太复杂,做不来。反正邹茜玲之前在黑市上弄了许多大米过来,就不要折磨自己了。   不过新的一年也没有太轻松,除了干这些活,还要孵小鸡,做饭菜。   邹茜玲目前还不清楚他们会在哪个节点离开山里去农村生活,但是饭菜要先备着,到时候不能明目张胆开伙,做美食,但是可以关上门他们把做好的饭菜拿出来偷偷吃,这样既能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又能不被发现,两全其美。   因此吃货张思乐恨不得整天在灶前做各种饭菜,到时候就能放肆吃了。   为了满足她的愿望,顾一辉又抓着纪燕珊到山上砍树做架子,这样就能最大限度利用邹茜玲的空间。不过这样一来碗盆也是不太够的,顾一辉只能骑着自行车出去给她买新的大脸盆,一个供销社买两三个,凑合了三十来个。   空间持有者邹茜玲也只能跟着出去,但是特意绕开了之前那个黑市买卖惨遭滑铁卢的小镇,虽然说已经过去了三四个月,但是还是得注意安全的。   这一趟出行挺顺利,除了搪瓷脸盆之类的,也买了不少东西,不过黑市就没去了,镇上来往的民兵增多了,听闻这段时间黑市打击还蛮厉害的,得躲一阵子,等风声过去再去,暂不缺钱。   后来春耕结束春末夏初之交,还差小半个月就到他们穿越来的那一天之前邹茜玲又出去过一趟,这一趟打听到了一个消息,比如不止他们这里,全国还有好多地方自春天以来一场雨都没有下。又比如隔了好几个省之外的一个叫东晨的地方地震了,房屋塌了一片,听说死伤不少人。   第一个消息还在邹茜玲的预料之中,因为自打穿越以来知道这是平行世界之后她就很注意天气情况,怕干旱的日期会提前。   今天春天确实没有下过一场雨,这不符合南方的气候规律,春天是一定会有一场春雨的,春耕前后也是会有雨,但是今年却一场毛毛雨都没有。   她心里明白,这大概就是干旱的前奏了。   可惜这里的人却没有把事情往这个方向想,现在公社依旧在进行各种政治改革,农村人还在吃大锅饭,地里的庄稼没咋操心,而且这边河流小溪多,不下一场雨暂时性是看不出什么,也不会影响他们的生活。   她还记得历史上记载在她之前生活的那个世界这个年代,农村里的人都没将心思放在农田里了,秋收稻子烂在地里都没人会捡拾,一心指着大锅饭,不在意这点粮食。虚报风浮夸风共产风各种盛行。然后在自然环境加政治环境的催化下,这场干旱演变成极为恐怖的人命收割机。   而第二个消息邹茜玲便有些意外,在她的印象中历史上好像没提过哪个地方有大地震,除了1976年那一场‘唐山大地震’。不过稍稍一想也是想得通,毕竟这个是平行世界,不是她原先那个世界,历史细节有些出入也是正常的。   这场东晨地震毁了一座县城三个小镇,还有周边的农村也被波及,听说救援工作还在继续,死亡人数暂时不知道。   邹茜玲得到消息本想捐款,但是这边并没有组织这样的活动,所以就放弃了。   回去之后她把这个消息给他们说了,并且心里隐隐有个不成形的念头。   等到夜里翻来覆去,终于知道那个念头是什么。   他们可以扮作这次地震的受害者啊!   之前他们是打算等到自然灾害严重,流民四起的时候混入其中,扮作流民来农村里落户的,不过要是这样就代表着他们不能带太多东西,还得贫穷,一脸瘦削样。可是现在他们的伙食却很好,每天有鱼有肉有骨头汤,养的白白嫩嫩的,身材是瘦,但是一看就不是那种病态瘦,而是很健康的状态。要想扮作流民,他们还得饿上一阵才像呢。   而要是扮作地震的受害者,那这件事可操作性就大了。这次被毁损的不仅是农村地区,还是城镇地区,五个人可以扮作城里人,地震那天刚好结伴去玩躲过了一劫,而家里父母却不小心葬身在地震中。又因为只剩下他们势单力薄,怕被家里亲戚霸占房产财产,才决定远走他乡。   现代不比后世,所有人的身份都登记在电脑系统,哪怕被毁了一台记录电脑还能找到记录。这里是用纸笔本子记载户口人群的,只要毁了就查不到。这次地震受害面积还是蛮大的,想要找回原来的户口资料可操作性比较小,通常可能会选择在灾后重建时人工登记一次,造一本新的户口册子。就算有人要查他们的身份,那也不容易,到时候没准因为‘遗失’原因人不了了之呢?   更何况这里距离地震地点那么远,没人会费那个车费去坐车探查,而且在很多人看来,农村户口不值钱,不值得这般劳师动众。   至于怀疑是敌特?这里又不是重工业区也没煤炭石油钢铁等资源,大型水电站也没有,用句粗俗的话讲就是个“鸟不拉屎”的山疙瘩,当年鬼子都没经过这里。   因此扮作地震受害者,可行性比扮作流民大多了。   关于五个人怎么不选择其他地方跑到这儿来也好解释,就说这里有远房亲戚,但是时间久远没有联系就没找到,而他们被偷了几个包袱,里面有户口本介绍信和一些钱财,都丢了,不能继续走远了,所以就决定在这儿落户。   而他们的关系是:邹茜玲跟顾一辉、纪燕珊还有梁晓雪是表兄妹,张思乐是顾一辉的未婚妻(这里不兴讲女朋友)。这样五个人就能够在一起了。   五十年代的人娃多,还没有计划生育,兄弟姐妹自然就多,旁人也会信。他们对亲缘关系总是比较注重,说朋友可能还不咋信,说亲人就可信多了,住在一块儿也不会有人嚼舌根。   越想邹茜玲越觉得可行,毕竟他们是真的不可能一辈子待在山里不出去,也不可能能安全躲过接下来这三年。当地里开始干旱没吃的,再远的地方他们都会过来找食物。邹茜玲可不觉得这山就会完全安全,没准哪一天就有人闯进来了。   思及此,第二天醒来她便把这个打算跟他们讲,耐心地说了一遍她的分析和想法。   “那我们要现在就出农村生活吗?”好一会,纪燕珊消化完信息才问道。   “不用马上,但是也不能拖太久。”当然,如果可以邹茜玲是希望农忙双抢过后,虽然他们穿越过来之后也是自力更生种菜砍柴,但是依旧没有办法像这里的农村人一样早六点上工晚六点下工,成天地在地里忙活,而且听说双抢又累又忙,她怕是得中暑在地里。   商量了一下,大家一致决定双抢过后再出去,反正第一年的干旱应该还不会太厉害,比起北方来说,这里山多水多,应该能撑一撑。   既然决定了之后,邹茜玲再次带着张思乐出门了。   这一次是完善周边村落的信息,从中挑选出一个适合他们住的村子。很重要一点就是那里的民风民俗,不能彪悍,最好和善些,能接受外来者的。而另一重要的点是村干部,村干部可以稍微贪财,但不能好色无恶不作,最好是公正富有正义感和责任心又能在村里得到村民拥护的那种人,这样他们会更容易融入村里,不怕被欺压。   打听了好久,终于打听到一个令他们比较满意的村子,就是下坎山村。这是个四面环山的村子,但民风不彪悍。村子主要由一个姓周的大姓宗族组合在一起,还有小部分旁的姓氏在。村民数量不多也不算少,分成了两个生产大队。   村长是姓周的人,这人风评不错,他爸之前是老村长,德高望重,一家出了两代村长,还是让村民比较信服的,那些管理生产队的小队长也听他的话。而且在他的管辖下没有发生大姓欺压外姓人的事情,建国前也曾接纳过流民,现在都在村里落户,跟村里人大体上相处得不错。   综上几点邹茜玲就觉得他们可以到这个村子里去。而且她为了以防万一还有仔细打听到了这个村子没有一个叫唐朗的男人,村子这么多,世界这么大,交通工具这么不发达,她就不怕遇到那个男人了。   不过他们却没有料到,他们会这么快就得去这个村子。   简直是计划赶不上变化,意外随时发生。 第十九章   在距离他们穿过来的日子一周前,五个人到那座穿越山上挖野菜摘果子的时候就有些心神不宁,好像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一样,内心一直隐隐有个声音叫嚣着赶紧采摘,这些东西会消失了。   如果只是一个人有感觉的话那或许不算什么,但是五个人都有,那就代表这事有些悬了。   而且要知道他们都是穿越过来的,身上都有金手指,从前再怎么信奉唯物主义现在都会有所动摇,因而这个预感他们是信了。   于是,邹茜玲也不偷懒了,带着五个人不管三七二十一疯狂搜集那座穿越山上可以吃的东西,野猪野兔野鸡都不给它休息下崽了,直接先抓了再说,那野猪就留两小群以备后患当作留种,其他的连窝一起端了。杀了野猪也不马上去屠宰,直接收进空间里。   而野菜见到就薅,能吃的就不忌,生的占地方还可以制成菜干,反正有顾一辉的金手指在,抽掉水分做个菜干太容易不过。   野果子也摘,还收集了果树的幼苗,到时候可以栽种。太大棵的野树就不挖了,占空间地方。   中草药更是不放过,梁晓雪漫山遍野地采,不常见的珍贵的都多采些,还留着泥土,占位置也要先收到邹茜玲空间,能弄种子的就弄种子,不能就整株。   每天清晨天刚蒙蒙亮就出来,到夜里天黑才下山,都不咋忙活自己地里的菜了,就想要在穿越山上能收多少东西收多少。   这样做一方面是因为担心这座山会突然消失,另一方面则是这座山上的物种最为丰富,其他周边的山峰物种加起来多没有这一座山多,这座山就像他们的菜园子,几乎能满足他们的需求。要是真消失了,他们失去的资源可大了。   然而饶是如此,一周时间还是没办法让他们收太多山上的东西,在他们即将穿越过来的前天晚上,五个人都决定撑着不睡觉,带着帐篷跑到山上,想看看这座山是不是真的会消失,那能不能把他们带回去?   这颇有些异想天开,但是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对任何正常人来说都是异想天开的,所以还有有那么些可能性的。   邹茜玲低头看了看手表,还差二十分钟就零点了,马上就是他们穿越一周年纪念日,得撑着不能睡。   是这段时间习惯了早睡早起还是这一周太累了撑不住?怎么越来越困了?   五个人揉揉眼睛,都想把睡意赶去,但是意识却越来越混沌,眼皮子越来越重。   零点零时零分,邹茜玲刚看到指针划到这个时间点,眼前一黑,意识便消失了。   第二天是被冷醒的。山里早晨气温低,现在还是□□,天气还不热,夜里没有盖着被子睡觉都容易着凉。   纪燕珊依旧是第一个醒过来,下意识地抱着双臂睁开眼睛,看到没有任何树木遮挡的天空时愣了下,随即往两边看看,其他四个人还在,只是睡姿千奇百怪,都没好好睡进帐篷里,反倒像是坐着坐着突然睡着的。   静静回想了下,昨天他们好像是在山上,等着熬夜来着。现在看看四周,没有树没有山,一片平地,平坦得可以,视野一下子开阔了。   嗯,山消失了。经历过一次这种灵异事件的纪燕珊已经淡定很多了,不会再像第一次那样失声尖叫,不过她还是像以前那样先推醒了身边的邹茜玲,再一一叫其他人起床。   其他四人醒过来发现山不见了之后也很淡定了,邹茜玲瞥了眼不远处自己的木屋子,还在,嗯,没有跟着消失穿回去,看来是真的回不去了。   心情有点惆怅,又有点在预料之内。   其实这些日子他们也渐渐接受了不能回去的事实,能够在这山里待一年,收集这么多丰富物资已经很不错了,就像是打游戏,会给新手一个新手村,让新手成长。邹茜玲不敢说他们现在就能够完全适应这边的时候,但是真的比一开始穿过来要好多。要是让他们一开始穿过来就面对这个世界的其他人,除了这些金手指身上没有半点物资,那真的可能熬不下去。   现在他们不说能比得上这个年代人一样能吃苦耐劳吧,但是比从前的他们好多了,都学会种菜种红薯,还会打野猪建房子,已经是努力生活的证明了。   邹茜玲将帐篷收好,又转身看了看外面,没有了这座山,站在这儿都能够隐约看见远处的村落了。这也从另一方面证明,想要这里不被外人发现已经不大可能了。   既然如此,那就意味是时候离开这“新手村”,到外面好好生活了。   五个人收拾好心情,回到自己屋里,先洗漱完吃了个早饭,然后就继续去睡个天昏地暗。麻蛋这一周真是太累了,累得不要不要的,还是好好先睡一觉,等醒过来再迁移吧!   于是所谓的穿越一周年纪念日就在睡眠中渡了过去,然后五人又花了四天的时间将地里的青菜收起来,溪边的红薯挖出来,野鸡杀了做成菜放进空间,之前杀的野猪解剖屠宰。   又花了一天时间去溪里抓了鱼,摸了溪螺,这种溪螺只能生活在干净的溪水中,不像田螺那样脏,因此邹茜玲他们挺喜欢的,而且这个可以配上溪黄草一起煮汤,有清凉降火的效果。就算不熬汤,拿来用辣椒爆炒也很不错,香的很。   这样忙忙碌碌之后,周边的东西基本都收拾完毕,而且为了预防万一她埋了不少小红薯小土豆和淮山等高淀粉类的种子,万一这三年真的有人撑不住来这山上,希望还能找到这些吃的。   不过面对那栋木房子邹茜玲真的很喜欢,这是他们亲手一点点建成的,是他们在这个世界的第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房子,哪怕只住了不到一年,还是很有感情。   “逗比,如果把地基挖松一点,你能不能把整个房子弄出来?”邹茜玲围绕着木头房子走了几圈后,对比下自己空间的容量,发现完全可以装进它,只要把空间里面一些东西拿出来重新规划就成。   “啊?你说什么?”纪燕珊愣了下,完全没想到可以这样操作。   “我空间放得下,我想把它带走。”邹茜玲认真的。   “这样说,其实只要把地基挖松点,力气足够应该是可以把房子从地面挖出来的。”见邹茜玲不是说笑,顾一辉仔细考虑了一下,发现这事还真可行。他们这是木头房子,不是那种水泥浇筑的,要挖出来不破坏房子本身应该是没问题。   听到顾一辉这个‘专家’这样说了,也就不再迟疑。说实话不仅是邹茜玲,其实他们对着房子也挺有感情的,是它把他们从每晚的守夜中解救出来啊!   五个人拿了工具沿着做支撑的粗木头开始挖,要把之前填的黏性黄泥土挖开,然后再让纪燕珊来□□。   “不要怂,使出你揍骨灰的那种劲头来,用力抬!”邹茜玲鼓励道。   顾一辉瞪大双眼,满脸气愤地控诉。   邹茜玲桃花眼上挑,里面威胁意味十足,“嗯?难道我说错了?”   顾一辉立即换成笑脸,掐着嗓子‘甜美’的说,“陛下没错,是小的错了。”   张思乐和梁晓雪偷偷笑,一点同情心都没。   纪燕珊依旧是豪迈式大笑,“好,我就拿出揍骨灰那股劲哈哈哈……”   顾一辉:我只是个弱男子,真是生无可恋。   笑闹归笑闹,正经事还是要做的。   为了保持房子的平衡,其他四个人托住一边,纪燕珊站到悬空的中间,酝酿了下,然后用举重一样的姿势,使劲全力将房子托起来。   好在她的大力气不是浪得虚名,到最后还是将房子从地上拔起来。   邹茜玲事先已经将一堆东西从空间清出来放在一旁,因此房子的低级木头一离地,邹茜玲就让纪燕珊慢慢挪出来,挪到边缘后,立马喊“全部松手!”   得到口令边缘托着房子的三人松手后退几步,纪燕珊也松手跑了出去,而在她拖手的那瞬间,邹茜玲立即将房子收进空间,完美!   邹茜玲很满意,转头又将地上堆着的那一大堆东西收回进空间,然后意识在空间操作归类。虽然她人进不了空间,意识却是能够操作空间的,这样一规整下去,空间还是留有余地的。   弄完这一切之后,又将土埋回去,这样这边他们生活过的痕迹就没那么重了。   “走吧,出山吧!”   “这话真像‘走吧,出关吧’!跟闭关修炼的鼻子老道似的。”   “骨灰你找打是不?”   “别别别,我错了……唉!门牙救我!”   “……”   ——   下坎山村距离他们的老营地挺远的,走路过去他们的脚得起水泡,而且走到天黑也不见得能走的过去,因此就打算骑自行车过去。   因为五个人中顾一辉自行车车技是比较好的,从前在学校时买了自行车上坡下坡地浪,早就练出来了,哪怕现在换了这种有前杠的大自行车,那技术还是在的,所以就让他载两个人。   张思乐坐在前杠,梁晓雪坐在后座,纪燕珊就带着邹茜玲,分配完美。   没办法,只买了两辆自行车,刚开始自行车不好买,后来觉得两辆也够用所以就没继续费力气去弄自行车票,所以现在只能这样将就一下。   走的是偏僻的土路,怕路上遇到什么人,到时候没有行李不好交代,要知道这年头有辆自行车不异于有辆宝马,普通人难以买到也没钱买到的奢侈品,一个村都不见得有一辆,整个公社有的数量也数得过来,要是路上真撞上了什么行人,那绝对是会收获满满的注视,要是遇到个嘴碎的,在这娱乐稀缺的年代,那一点小事都能传播得整个村子外加附近村子都是。   好在这个点他们还要上工,这道路也偏僻,不临着村子,也就没遇到啥人,一路平顺地骑过去了。   邹茜玲之前打听之后有过来偷偷踩过点,知道要怎么走,所以也不存在走错路啊迷路问题,到下午三四点钟的时候,远远地就能看见那村子的影子了。   下坎山村虽说四面环山,但是不全是高大山峰,路还是有的,邹茜玲见快逼近了就让大家停下来,把车子收进空间,然后找到一处高大的草丛,从空间里拿出各种事先打包好的包袱,让张思乐和梁晓雪拿着电击棒和迷药喷雾在这里守着,他们先进去找村长探探情况,看看有没有可能留下来安家落户。   当然他们自己身上也带了迷药,剂量比较多,挥洒在空气中能药倒一屋人,万一她情报出错这村里人不好惹,他们还能有机会逃出去。   总是要留有后手,不能一窝蜂上去。   至于让人留下来看行礼,一方面是带着太多行礼过去不方便,另一方面则是为了防备他们见到这么多行礼,他们人又少,脸又嫩,起了歹心欺生咋办?还是先拎着一点小礼物过去,虽然不能马上就知道这人是好是坏,但是最起码在交谈之后能得到基本判断,又不是真的年幼无知十五岁孩子,察言观色的功夫怎么会差。   反正就先礼后兵,先小人后君子吧,老祖宗的话总是有它道理在的! 第二十章   下坎山村的村长叫周大平,是个四十多岁的汉子,接过他爸的班十几年来,不说做出多大功绩,但是为这个村还是勤勤恳恳地,每天跟村民们同时上下工,也不偷懒。就像今天,在地里巡逻完之后,也会去地里搭把手锄锄地拔拔草什么的。   正当他在地里拔草的时候,他家那还不到七岁的孙子突然跑来,“爷,爷,奶让你回家去!”   这是家里的长孙,周大平还是很喜爱他的,放下锄头将他抱起来,“奶让爷回去做什么?唉你嘴里在吃什么,张开我看看。”别又抓了不能吃的东西放进嘴巴里。   “糖!爷,是奶糖!”小孙子张开嘴巴给他看了一眼,又立马阖上,嘴里吧唧吧唧几下,高兴得眉眼都眯起来,“可好吃了,是好看姐姐给我的!”   周大平闻言愣了下,将这两者联系一下,“是不是家里来人了你奶才让你喊我回家去的?”   “嗯嗯!”   会是谁呢?难道是公社那边来人了?周大平想这也不是不可能,自打去年开始,这上头就来人下达了许多通知,有时候还让人过去开会。   就去年那个‘水稻亩产三千斤’的新闻出来之后,还曾经去开过一次会,说他们别人能做到,他们也能做到。鼓励他们要敢想敢拼,“人有多大产,地有多大胆”!   当时他都震惊了,没想到一亩地能产这么多粮食,他们地里的粮食最多一亩地只能有五百斤,这还是良田精心伺候出来的。   交粮前让人报亩产数量,他老实说了,结果被上头批为不积极份子。   后来上头又下来文件,说要‘除四害’,还要评比,当时地里庄稼还没收好,就让大伙儿提早了一小时下工去干,他以为做的不错了,结果报上去又挨了领导批评,说是落后分子!   周大平当村长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被人评为落后分子,心里不是不失落的,可是失落也没办法,比不过别人村子的成果,他偷偷去问过了,但是所有人都只给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下坎山地理位置偏僻落后,跟别的村子相距太远,平时也没怎么来往,因此他们不透露成功秘诀,他也没办法,只能回来让村里人别偷懒,要下大力气去伺候那些田,今年一定不能再评为落后村子了!   不过这个档口有人过来,难道真是上头又有什么政治任务?   想到这,也没纠结干部是不是女的这个问题,放下大孙子让他一边玩去,自己戴好草帽拍拍泥土快步往家里走去,两次被评为落后分子真是有些怕了,还是赶快去看看究竟有啥事吧!   还没回到家里远远就看见自家院子里站着三个衣着干净的年轻人,心里这时候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没见过干部这么年轻的,瞧着只有十三四岁?   快两步走了回去,推开篱笆门进去。   “娃他爹,你回来了?”他老婆周红正抱着一岁的小闺女坐在走廊上,见他回来高兴露了个笑脸,“这三个小娃子找你说事呢,说是想把户口落在我们村里。”   三言两语,周红就把事情说清楚了。   周大平当即明白了,原来不是上头来的干部,心里莫名松了一口气,说实话,他还真是怕上头又出什么任务,到时候他们村又要被评为落后份子了。   放下担忧后总算有心情打量眼前这三个孩子,衣着干净体面,人也长得好,脸蛋透着健康的淡粉,瞅着便知道是个好人家的娃,比他在镇上见到的养的还要好些。   这样的娃要来他们村落户口?   在周大平打量他们的同时邹茜玲他们也在打量他,皮肤黝黑身材不算太高大,但是看得出是个能干活的农家汉,面相不凶恶不奸诈,也不憨,看着还有些聪明。   而刚刚还从他老婆这里套出了一些话,虽不能全部作为真,但是消息提取七七八八,跟外界的传言倒是蛮符合,让邹茜玲意外的是去年水稻放‘卫星’他竟没有跟风参与,老实报了产量,没有虚报亏空村里粮仓。   这样的人大奸大恶不到哪里去,可以结交相处。   邹茜玲给了顾一辉一个眼神,顾一辉了然,扛起外交的活,上前伸手抓住周村长的手就是一阵握手摇晃,“周村长您好您好,真是久仰大名啊!”   开口就是一句正儿八经不带口音的普通话,气势上先镇住他,这是他们来之前商量好的,比起流民,有文化的城里人更容易让人接受。   周村长确实是被震了一下,这握手礼他去公社开过几次会也曾经看过,那普通话也听过,但是都是带着口音的,顾一辉这一句跟广播一样的普通话,真是教他当即高看几眼。不过就是没咋听懂。   当初这里也有人来办那扫盲教育,但是这地偏僻,听不懂普通话的太多,那教的也不长久,没有巩固一下子忘记了。   顾一辉说完后又装作恍然想起什么来着,快速将普通话切换成地方话,“哎呀周村长不好意思,讲普通话讲顺口了,一时忘了。”   这地方话周村长倒是听懂了,刚刚高高在上的距离感一下子消失,脸上也露出了笑容,“没事没事。听我婆娘说你们是要来村里落户的?”赶紧将话题带回来,免得他又说了什么他听不懂的。   顾一辉也顺着他的话说下去,“是啊周村长,我们就是向来村里落户的。”说罢也不停顿,直接介绍了他们是东晨地震受害者身份,然后在他还没咋反应过来先夸了一遍周村长,从头到尾,各个方面。   邹茜玲事先还提供过夸人的词句,还让他夸人的时候不要客气参杂几个普通话讲的四字成语,一下子就把没有读过书没咋见过大世面的周村长夸得飘飘然,不仅不觉得他讲的浮夸,还觉得他说的对,说到他心坎里,他就是这么为村民,大公无私,治理有方,一下子把去年受的两次气和委屈都散掉了。连一旁听着的周红都觉得自豪。   “走,咱进屋说说去。”一高兴,周村长都想把平时舍不得喝的好酒都拿出去请他了,不过顾及到他的年龄,倒是没有提这茬,让婆娘去倒糖水出来给他们。   糖在这个时候的农村还是很珍贵的,通常是贵客上门才倒糖水喝,这是把他们当作贵客了。   周红自然是应好,她也觉得这娃们特会说话,嘴甜!   平时抠搜的性子也不要了,直接每人放了一大勺,连邹茜玲他们拒绝的机会都不给,直叫他们甭客气。   邹茜玲端着杯子脸上甜甜笑着道谢,心里却想说她真不是客气,她不爱喝糖水啊,尤其是这一看就放了一大勺糖的,得多甜腻啊!   这时候刚好那被放在田地里头的大孙子迈着小短腿回来了,抱着他奶的腿用渴望的大眼睛看着邹茜玲,邹茜玲脸上笑容更甜美了,“来,姐姐给你喝糖水。”   “哎,你别给他,这小娃子就是嘴馋!”周红自然是推拒。   “没事的,多可爱的孩子啊,来,多喝点长高些!”说着直接将搪瓷缸放在他手上。   见她这样周红倒是没想过邹茜玲是真的不爱喝糖水,毕竟这糖珍贵,她就没见过不爱喝的,她媳妇怀孕时还常借口要喝的,只是以为邹茜玲是真的喜欢这娃,一见面就给了奶糖,现在又把糖水让给她孙子,真是个好娃子。   农村人都这样,你对她好她可能还感觉不到啥,但是对她的孩子孙子好,就觉得你是个好人了,现在周红就是这样的心情。   而站在一旁的纪燕珊差点忍不住露出惊悚的眼神,她明明记得邹茜玲最不喜欢小孩子了,对小孩子通常都是敬而远之超没耐性,她六岁的小表弟想要她带着玩都不行,实在没办法还请他们四个出门,让他们做保姆带。   啧,看来社长为了博村长一家好感真是拼了,能够耐住自己性子了,还演得这么像,嗯,她也要学学。   邹茜玲完全不知道别人脑补了什么,她其实只是为了自然不得罪人地推掉喝糖水而已,为了达到目标她总是有耐心地,何况这个小孩子真是乖巧不像她小表弟那个混世大魔王。   这一边周红对邹茜玲印象好,那一边周大平对顾一辉印象也不错,因而谈话很是顺利。   当顾一辉按照邹茜玲编的故事把他们说成家里父母双亡为了躲要谋夺他们家产的无情无义亲戚才远走他乡的时候周大平不仅不觉得顾一辉他们不顾念亲情,还替他们抱不平,觉得他们可怜。   遇到地震父母都没了,作为亲戚的不帮衬就算了,还想要侵吞兄弟家财产,生生将孩子逼得远走他乡,真是丧良心啊!也就不怕死后下地狱麽!   这些娃也着实是可怜,好不容易在那地震逃了出来,却要面对这种事,被逼得小小年纪就不得不离开家乡。   “本来我们是打算来投靠我娘娘家这边的亲戚,但是因为我娘嫁的远,都是电报联络,那地址在地震中毁了,我就记得个大概,下了车后发现找不到,又丢了几个包袱,户口本介绍信都在里头不见了,也没法子继续搭车。   而且又想到我们这些人过去没准也会给亲戚添麻烦,所以将错就错,就想着在这边落脚。听说周村长您为人正直又富有侠义心肠,村子治理得好,就想着来这边,看看能不能在村里落个户,让我们把家搬到这儿来。”   一番话说完后还从裤兜里掏出事先买好的光荣牌香烟抽出一根递过去,没有过滤嘴的(没办法,大前门那些是干部抽的,得用工作证去买。),比起农村人自己弄的手卷烟丝,这算是顶好的了。   周大平都没舍得买来抽过,当即连连推拒,“唉不行不行,这个拿回去。”   “没事的叔,您试试,我也不抽烟,就是买来孝敬您的,来,我给您点火。”顾一辉不仅亲热地将村长改为叔,还热情地掏出火柴来给他点火。   周大平速度不及他快,一下子嘴巴里塞了个香烟,还点燃了。想拿出来又舍不得,心里确实是心动的。他不赌博,但是也跟其他平常农家汉一样喜欢喝酒抽烟,当村长这么多年,这还是第一次抽到这种香烟,不得不说心里美滋滋的,又觉得顾一辉这娃好啊,会说话,会看眼色,懂人情世故,是个聪明的。   “行,那你们现在村子里住下,户口过两天去公社那边登记抄录一下,没问题的话三个月后就能上正式户口。”周大平给了个准话。像他们这样的偏僻山村,村长是可以作主收留外来户的,只要身家清白。而刚刚顾一辉也说了他们爷爷奶奶辈是农村人,父母靠着自己在城里成了工人,他看这小伙子好,就不觉得他有啥隐瞒的,也没那个时间精力钱财去调查,就是报到公社那边也没人会去查,多一户人还乐意呢,那交粮就能多交点,蚊子再小也是肉嘛!   “那真是谢谢叔了。”顾一辉高兴不已,诚恳地道谢,还将刚拆的那包香烟推到他跟前,“叔这您拿着,去公社路途远,麻烦您我们都不好意思。”   周大平见他真心实意,而且他也说了不抽烟,那他就勉为其难地收下?   不过为人倒是诚恳的,收了香烟就准备去给他们收拾一间没人住的空屋子。当年他们村子也接收过一些流民,有的到后来没了绝了户,房子就留下了。也不是多好的房子,就是泥胚房,面积到还是大的。   他们下坎山虽然四面环山,但平原面积不小,所以划宅基地手也松。   谈完话两个人就出来,农村人谈正事都不喜欢妇人在场,所以这就是为什么邹茜玲让顾一辉去扛外交的原因(当然不排除她自己懒)。   在外头院子跟周红说话,看见顾一辉高兴着脸出来,就明白事成了,不用动武,很好。   那周红看到周大平嘴里的香烟,还有口袋子鼓起来的位置,当下明白了这是事成了。   “我带他们几个去看看房子。”   闻言周红赶紧道,“行,去挑个好点的房子。”   周大平略微惊讶地看了自家婆娘一眼,今个儿怎么这么热情了,往常忙活村里事她都不咋热衷的。   周红跟他多年夫妻自然明白他在想什么,凑前悄悄在他耳边说道,“那几个娃子不仅送了桃子,还带了一罐子奶粉!”不过都被她收进五斗橱里锁起来,所以周大平这才不知道。   乍一听,周大平倒是愣了下,下意识低头看了婆娘怀里抱着的小闺女。这是他的老来女,说来好笑,都有了孙子孙女当了爷爷奶奶的人,没想到自己还能再有孩子。   这事在这偏僻的小山村也是引起过一阵子话题的,周大平那时候面对别人的打趣都有些不好意思了,不过心里却是高兴的,哪怕是个闺女,那也证明了他还没老!   不过到底是高龄产妇了,胎里养的不是多好,又没什么奶水,所以生下来瘦瘦弱弱的,半是母乳半是米汤养活,那羊奶她都不爱喝,一喝就哭。周大平为此四处去弄葛根粉,弄了点勉强喂养着,养活了,但是营养却是跟不上的,心里不是不忧心,可这没办法,就算是葛根粉也不好弄,贵不说,供销社货也不多。   至于那奶粉,那更是不敢想的,想要还得有门路。他一个偏远山村没油水的村长,从小就在村里长大,哪有什么门路。   因此听到邹茜玲他们送了一大罐奶粉,那就是他们真的有心了,送的礼物合心合意,让人拒绝都无法拒绝。   “这里有三处还能住人的空屋子,我先带你们去看看,你们再决定要住在哪。”周大平这把选择权都交给他们了。   邹茜玲他们自然感受到了周大平他态度的变化,如果刚刚只是觉得他们人还不错,现在就对他们隐约有了点感激。   是个知恩的就好,这样的人心肠不会坏到哪去。   邹茜玲他们放心了,不过态度还是要做出来的,“不用了周大叔,您觉得哪里好带我们去就行,我们不挑。”   听到这话周大平心里却是是有些慰贴,是聪明的娃。   这下子心情又发生了变化,不再是当作陌生人,而是有点儿需要照顾的晚辈意思在,也不坑他们,直接去了空着屋子的最好一栋,屋够宽敞,有院子,还不全是泥胚,加了些石头做的房子,旁边的空地也够大,可以造另一处宅基地。   旁边邻居也挨的不近,不会说生活在别人眼皮子底下。   邹茜玲他们表示很满意。   “这屋顶还有墙什么有点久远了,等晚两天下工我让我儿子他们过来帮你们修一下,不妨碍住。”见他们都满意这里,周大平也不带他们去看别的房子,直接表示了态度。   “那真是太感谢叔了。”   “甭客气。”   “对了我们还有两个人在外头看着行李,我们先把他们接过来,晚点的时候整理好了再带他们去拜访您。”   “行礼?多不多?要让人帮忙吗?”周大平赶紧问,忽然又想到另一个问题,“这里这么远你们是走路过来的?”   “不是,我们刚开始让牛车载了一程,后头一些路才是走路过来的。不过那行礼还成,不算多,我们弄得过来。叔您就去忙吧,不耽搁您。”   “哦对了,周大叔我这其中一个表妹会点儿医术,在家乡那边常给乡亲们治感冒发烧这些小病,偶尔还会给人接骨。这次来还带了些中草药,不知道能不能先晒在外头,这屋里太久没打扫我怕对这草药不好。”邹茜玲故意说道。   “是啊叔,我这个表姐她就喜欢摆弄这些中草药,要是弄坏了她心疼,您看看这放在外头晒安全么?”顾一辉也接着话吹捧。   周大平一听眼睛都亮起来了,会治感冒发烧会接骨的医生啊!他们这小山村偏僻得连个赤脚大夫都没有,平时感冒发烧都是煮了姜水发热熬过去,摔伤了基本都忍着,实在不行才会去医院,现在他没听错吧?他们村里竟然有医生肯来落户?!那真是大喜事啊!   这下子他也不担心怎么说服村民们接受外来户了,把这栋不错的房子给他们也不怕人说嘴了,人生在世谁还能保证没个小病小痛?更何况只要草药就能治的话,那得省下多少钱?村民们别说是同意,那得是多乐意啊。   当下也不急着忙活地里工作了,转身去附近的地里喊了两个壮汉,让他们一起去给医生,哦不,是顾一辉他们亲戚帮忙抬行礼去。   周红也高兴地去喊村里其他人来帮忙打扫房子,扫干净点,要让他们住的舒坦,不想着要离开,能感受到家的温暖!   她去喊的时候还特意在田地里拔高了嗓音,仔细说了邹茜玲他们要来落户的事,还说了这其中一个是治过很多病的医生大夫,感冒发烧骨折都能看!   正在田地里忙活的人听到这个消息都愣了,随即是高兴,赶紧问周红这事是不是真的?那大夫真要来他们村?能治很多病?不用钱?   不用钱?周红暗地里撇撇嘴,赤脚大夫都要收点鸡蛋呢,那药不用钱白来的哦?   不过这话没有说出来,当下是要让他们高兴,知道他们村有大夫了,医术还不错的大夫,比别的村子那半吊子水平的赤脚大夫好多了,她治过许多病呢(梁晓雪:???她咋不知道这回事。)   而这么好的大夫,是听到他们家大平人好才想要过来落后的,都是他们家大平的功劳啊!   是的没错,周红的唯一目的就是想吹嘘一下周大平,想让村民觉得周大平厉害。就像那小伙子说的那啥词来着?人格魅力!对,他们家大平是有人格魅力,靠人格魅力折服了他们这些读书人,有本事的人,所以他们家大平也是有本事的!   周红吹嘘得天花乱坠,哪怕说出来的话没有顾一辉说的那么好,词汇没那么丰富,但是这人嘴皮子利索,敢于自夸,那自信的模样给那话都添了诸多感染力。   于是乎,村民们都有些觉得周大平还真是蛮厉害的,能让人千里迢迢赶来落户,那可是城里人啊,会说普通话会读书认字还会治病,当真是得有一定本事才能让人家放弃城市户口挑了他们这村子吧?   嗯,可不能再觉得周大平被上头批评是没用了,上头是批评了,但是也没啥大的损失,反正他们村子里人跟其他村离得远,平时都不来往,听不到啥酸话,何况被人说两句也不会少块肉。   但这大夫就不一样了,大夫可是能治病的。   不说旁的大病,就说感冒发烧,村里人基本都有过,都是靠硬熬过去的。幸运地发个低烧喝完姜汤发发汗也就好了,那要是赶上不幸地,高烧了,哪怕匆忙下想要送到镇上去,人都怕是要烧坏了。他们村子就有个人因为高烧送到镇上晚了,成了傻子。他们都不想成为傻子,也不想家里人成为傻子,可不是没办法吗?没有大夫,离镇上又远,这都是得靠命!   因着有这例子在,他们听到大夫才会这么激动,这下好了,不用怕成为傻子了。   当下都暗暗决定,晚点下工后要去看看,看看这大夫长啥样,真能治好病不? 第二十一章   有了村里壮汉的帮忙,那堆行礼几乎不需要他们费什么力气就拿回去了。   等到邹茜玲他们回到原先那栋房子,周红带来的婶子们已经手脚利落地将房子打扫得差不多了,蜘蛛网灰尘都弄得干干净净,这样一整,屋子看着都齐整许多。   见到邹茜玲他们回来,都好奇地伸着脖子看。托周红的宣传,她们都知道邹茜玲他们是从东晨那边过来的,为了躲避想要谋夺财产的亲戚才千里迢迢赶来,也都知道这些都是读书人,有文化。现在看看,一身衣裳干净又整洁,半点不见风尘仆仆,身材也不像那种饿的不行的,脸蛋白白嫩嫩,看着就养的不错,还有那说不出来的气质,瞅着就像个城里人,半点不像他们这山沟里的皮孩子。   当然除了观察到这一些的时候,也在想着究竟哪一个才是周红口中那个会医术的,可是轮流着瞧了好几个来回,都没觉得哪个是会医术的,这脸也太嫩了吧?在他们印象中,就没这么小的医生,难不成是骗人的?   想要问一问,但是又不熟,不好开口。   邹茜玲一开始的时候就猜到了众人会有这样的想法,但她也不急哄哄解释,有时候太上赶着去解释反倒还让人不信了。反正日子还长,只要本事在,疑虑自然会消失。   “婶子们好,感谢婶子们的帮忙了,来尝尝这淮山卷,在百货大楼的时候瞧见了就买了,大家尝尝,招待不周啊。”张思乐自动自觉解开包袱拿了一大包淮山卷,用白肉淮山加了紫苏草汁做成的馅,蒸熟后再用面粉做成面皮裹好拿去炸,加了白砂糖,又香又甜。   这是他们自己做的,但是说是买的也有人信,说是自己做的可能还没什么人信,毕竟现在这年头油难得,面粉这些也贵,耗那么多面粉和油来做这个不能当主食的甜点,那真是要被当作败家子的。   没办法,邹茜玲他们野猪杀多了,猪油多。   张思乐之前做了一大堆,天天抱着当零嘴吃了许久,现在也不介意大方点用来做收买人心的活。   那些婶子忙说“不了不了,就打扫个卫生,这我们常干,用不着感谢,这么好的东西还是你们自己留着吃吧。”嘴上是推拒,可眼睛却是放在她手上的那一大包用油纸包着的淮山卷上,炸得金金黄黄,隐约看见油光,那得多香啊,闻着就快要绷不住咽口水了。   “那可不成,婶子们打扫卫生那是辛苦活,甭客气,总得让我们表示一下感谢,不然以后可不敢让婶子们帮忙了。”张思乐会说话,带着婴儿肥的脸蛋看着就喜庆,笑起来让人觉得很亲近,天然就具有吸引力,是很容易获得好感的。   好话说完,还动手塞到各人手上,让她们都尝尝,还叫他们不要客气,每人又塞了两根让她们吃不要客气。   除了要交好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是觉得打扫卫生这活确实辛苦,人家肯来帮忙弄得这般整整洁洁干干净净,那就值得真心感谢。   而这一边行礼放完,顾一辉也跟张思乐一样拿了另一大包淮山卷出来给帮忙抬行礼的,搬行李的汉子推了下没推成,见他真心实意,也不扭捏,爽快接过。   “今天感谢大哥们帮忙,以后我们姐弟几个就要在这里生活,还要请大哥们多多看顾一下了。”   “行,你小子有事尽管过来找我,别的没有,还有把子力气干活。”   “就是,干点重活是没事的!”   看着他俩跟大叔大哥婶子们交流良好,邹茜玲表示十分满意,嗯,以后还是让他们来主‘外交’吧,前些时候可没累死她。   交流完感情之后张思乐还很贴心地让他们带几块淮山卷回去,刚刚看到有些人尝了口没舍得吃下去,估计是想留着给家里人,既然他们这样真心实意帮忙,那也不扣索,将淮山卷分了出去,这一举动获得诸多好感,大哥们就不说要来帮忙修葺屋顶这类的了,婶子们也告诉他们一些生活细节,比如洗衣服可以到夕阳河那边去洗,挑水到村里那棵大榕树下的井里挑,去村里食堂吃饭的时候要一下工就去,晚了的话菜就少了。   他们村也有办大食堂,不敢不办,上头都发话了。刚开始的时候还敢放肆吃,但开春以来村里粮仓的粮食就没那么多了,看粮仓的是村里轮流来,粮食多少的变化大家都可以看见,于是大部分人就要求不能再像之前那样煮太多浪费食物。村长周大平也忧心这事,见有人提了,就顺势开个会,大人小孩壮劳动力老人吃多少都定量,没有多,大家都一样。   当时有人不同意,并不是所有人都关心长远些的事,尤其是那些爱占便宜的货色,吵吵闹闹不肯来着。   后来还是老村长和村里其他老一辈的人出来主持会议,大家才肯通过。不说别的,村里大多都是姓周的,同族兄弟姐妹,哪怕上头站的不是亲爹亲爷爷,往上数一数都是带着血缘关系的,农村人特注重血缘这关系,也重孝,不敢随意顶撞老人。而那外姓人许多都是在老村长的支持下才能在这安家落后,那恩情也是不能忘的。   更何况常言道“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既然连老一辈都认为要限量要未雨绸缪了,那还是听听吧。   至于说要解散大食堂?那周大平可不敢出这个主意做这个主,已经两次连续被批评了,再来解散大食堂,他是吃了熊心豹子胆麽?上头都把政治文件拿出来了,那就是国家的话,得听。   因此开春后的村里大食堂都是每人定量来,煮饭的也不敢多煮,多煮造成浪费了,挨骂事小,被撸了工作事大,可有不少人盯着大食堂煮饭的活的。而且农村人其实对粮食也是珍惜的,看到村里粮仓粮食不多了,也得省着来,多试过几次,就能估摸出要煮多少了。   不过总是有一定差值在的,去的晚的人有时候就没多少菜了。   邹茜玲是不想去村食堂吃饭的,但是入乡随俗,不能太特立独行,否则容不下去,这村子不是说你只要交好村长这些干部就成了,你还得跟村民也有交往,不然人家对你就没认同感。接下去还有十年动荡期,无根无萍最容易被弄倒,所以要事先打好关系。   一步一步来,他们总能让这村子认可的。   村长周大平和周红是最后两个走的,也没别的事,就是关心那看病的事。   一开始听到会治病那很高兴,都没仔细问什么,结果看到梁晓雪,觉得跟自己想象中的不大一样,怎么说呢?还是这个时候大多数人的观念,会治病的通常年纪也是大一些,像梁晓雪这样还没成年的女娃,是真的会麽?莫不是蒙他们的?   但这村长也不是一憨货,上次那诚实报粮食产量是弄不得假的,村里这么多届村长就没做过这种事,他爹老村长也没这么教导他,粮食那是事关肚皮的事,不能来虚,话讲得天花乱坠都没用,最后粮食还是那个数。   可这不代表他不会讲话,也不直着问,就委婉着来,“听小顾说你们路上还带了中草药,这一路火车也憋着了,要拿出来晒晒吗?”   顾一辉闻言就接道,“是啊,确实得见见光,但是看着这日头还不够晒,也快落山了,就想着明天来晒。而且叔您看,我们刚到,还有很多要忙,这上工的事能不能让我表姐表妹她们女孩子晚几天?我先跟着下地去。”   农村都是要上工的,不上工就没有工分,没有工分年底就没粮分。村子办大食堂以来也有懒汉想着反正现在大家都在大食堂吃,粮食也拿进去,都不分给自家,那索性就不上工不干活去了。但是大家都这么想都不干活,那谁来干?不干活庄稼就不长,没有庄稼就没有吃的,这当然是不同意的。   不过上工的要求也有些改变了,从前是大家伙都自动自觉去上工,好多挣点工分,而吃大锅饭后则规定了十五岁以上包括十五岁的都要出工,年老体衰行动不便的不用,身体还硬朗些的老人也要去干些轻省活,不然就没得吃。   这是村里绝大多数人都同意的,闹也没用。   你说我这不是共产主义要搞分裂?   那你什么都不干是想搞封建老地主那一套吗?只有那些老地主才什么都不干,就让别人干!   得,确实占不着理,还得干。   来之前邹茜玲他们五个就商量过到时候年龄要报多少岁,按他们现在这副模样,说十四岁也有人信。但是十四岁就能看病拿药治腿伤?那这也太逆天了点,也没人会信。总不能为了逃个上工就把年龄报得这么低吧。   还是报十六岁吧,在农村一般十六岁就是成年人了,成年人与未成年之间的差别还是很大的,你成年了,那你表现出成熟了,比你大的人都会乐意把你当作同辈相处而不是小孩子。   而顾一辉之所以不顺着周大平的话谈治病这一方面呢,是想看看他是个什么章程。邹茜玲告诉过他,在商业谈判中不能上去就把自己底牌撂出来,尤其是你还摸不清对方是什么样人品时,最好能看看对方有多少底牌,能做到什么地步,这样才能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获得更多利。   说到底就是哪怕也叔叔婶婶亲热叫上了,那心底那是不信任的,还是要继续去试探的,到底不是真的叔,要为自己筹谋。   而且也能看看就是在没有对梁晓雪治病水平做出保证下,这个村长能做到哪一步。   细节能看到很多东西。他们到这里只有彼此,没有长辈兜着,做事不能粗心,得小心谨慎着来。   周大平乍一开始还没听懂他话里这拐了七八的意思呢,还以为是年轻人话题跳跃,急着想知道能不能给他姐妹们缓两天休息休息,便接道,“这自然可以,最多两天缓缓,你也不用急,慢两天也成,家里有些活还是要男人干的。”   这倒是真心实意的话了,没有刚来就急哄哄让人不收拾就干活的道理。   “不过这活的安排我还没想好,欸你说你表姐懂得治感冒发烧是吧?你给我说说她真能治麽?啥水平了?跟谁学的?”周大平也不绕弯子说话了,怕他再话题跳跃开,直接点明了问。   顾一辉还是很满意村长那回答,挺真心实意的,而这治病话头由他谈起也很好,这就表明还是很重视很急切的,也就好好谈,“是啊,我表姐她爷爷就是开小药堂治病的,从小孙子辈就我表姐有天分,聪明,又肯耐得住性子,得了老爷子的眼,就带在身边跟着学,给人看病也教着她要怎么做。   后来长大些了就让她给人看些小病,老爷子在旁边瞅着,指点指点,慢慢地感冒发烧铁打损伤这些都能自己治了,不用老爷子提点,可厉害了。连那很难学的针灸都学了不少本事。要不是她是个女孩子,家里人不同意给她继承药堂,那老爷子还想让我表姐来继承药堂呢!”   “而且叔我告诉你,我表姐不仅知道用中药治病,现在流行的那些西药她也懂,扎针吊水都没问题!”   这倒是没说谎,梁晓雪学的其实是外科专业,只要设备在,给人动场小手术都没问题,大二开始邹茜玲就用关系让学校附近的三甲医院医生带着梁晓雪在身边,后来她自己更是争气,优异的学业能让有名的教授亲自带在身边学。   要不是穿越过来了,梁晓雪未来绝对有机会成为名医。   当然,虽然主打外科,但是像扎针这些也是要练习的,课程很多,甚至连妇科儿科这些都要修习,而且一开始给医生打下手忙时也要做护士的活。   至于中药是她的辅修,现代人越发讲究中西结合,她对医生这个职业是热爱的,所以都尽力去学,以求做得最好。   加上有金手指的帮助,或许在这里她做中医要比做西医好。   毕竟这里这个时候的华国西药品种不多,手术设备比起后世差了不知多少,而且农村人,看病还是希望少花钱,没几个人舍得花钱去买小小的药片。   周大平听到这个心里头顿时火热起来,原来是祖传的嘛!难怪这小小年纪就能给人看病了,真是了不得啊了不得。   这下子也把心放到肚子里了,说话更加和蔼起来,“那你看看让你表姐在村里也给人看看病成不成?不用去地里上工,也记工分,记满工分,怎么样?”   “成是成吧,不过叔,这您也知道给人看病那一个人是不成的,你看镇上那药堂的大夫都有打杂的活计帮忙整理药材什么的呢,是吧?”   顾一辉这话一说完,周大平略一顿,就明白是啥意思了,那感情是要再谋划个轻省活了,也不瞒他,“可以是可以,不过最多有一个帮手。”   “那真是太感谢叔了。”顾一辉也没想弄太多人进去,这村子地方不大,暂时是不可能的,更重要是你们一来全部人都不下地干活,那是会让人心里不舒坦的。   “那行,时间不早了,我还得去地里一趟,你要是有事直接过来喊我就成。”   “行,叔您慢走,晚点儿我再去您家坐坐。”   周大平要走了,周红也收了话题跟着回去,说实话她聊的还真是意犹未尽,虽然这些年纪小吧,但是在一起说话就是让人觉得舒坦。不过她家小闺女还在大媳妇那看着,还是回去瞅瞅,别想她了,这小闺女还是最爱待在她怀里的。嗯,差不多时间也到点,回去顺便冲点奶粉给她吃吃看,听说这玩意有营养着呢,吃着对小娃子身体好。   “那成,婶子也先走了,待会到点了记得去食堂,婶子给你们留个位置啊。”   “那感情好,多谢婶子了。”   “甭客气甭客气……”   笑着脸将他们夫妻俩送走,邹茜玲他们五个这才有时间规整自己的东西。   其实这些拿出来的行礼基本都用邹茜玲在外头换来的袋子装了起来,这样其他人就不看见里头是什么,以后要往从空间里拿出些什么东西其他人也不会怀疑,毕竟他们都不知道他们具体带了什么。   这栋房子是坐北朝南的走向,东屋房间最为宽敞,中间用帘子割一下可以成为两个小房间,西屋次之,隔壁是灶房,泥土石块砌成的农家大土灶,可以放下一口大铁锅,不过大铁锅没了,大炼钢的时候上头来人收了送到公社炼钢去了,少数几个没被送去的都在村里大食堂。   茅厕是专门在旁边围了个小屋子,里面的排泄物早被人挑去地里沤肥,留下个坑,两块模板横在上面,看着就觉得危险,邹茜玲觉得站上去可能需要一定勇气。   前阵子他们在山里生活的时候便秘了好多天,直到盖了茅厕,虽是简易版,却也比这个强多了。   没事,人生的意义就是不断去刷新下线,这个可以忍的……才怪!   “骨灰,放点水清理一下茅厕,然后晓雪再用草药熏一熏,我带了木材,逗比把它劈成两半再弄一个踏板,上面那个都快散架了。”邹茜玲表示这茅厕不先规整一下不行。   张思乐很自动自觉边吃零食便用‘千里眼’扫视四周环境,给他们放哨,也好好了解一下这村子的大概构造。   邹茜玲还给她塞了纸笔,把大概的模样画一画,像村食堂,水井,河流这些重点标记,这样一目了然。   各司其职之后,她也到屋里去逛逛,看看家具还有哪些能用,不能用的要记下来,晚上过去让顾一辉跟村长提一提,要是同意了就去山上伐木,再让村里能打木具的帮忙造一造。   那床她检查得尤为仔细,毕竟是要睡的地方,万一蛀了坏了那就不能睡,怕晚上掉下来。她其实是个很在意自身安全的人。   好在这床还是不错的,目测没有危险。被婶子们擦洗干净过,看着也不旧,不过还是自己又拿着抹布擦了遍,总共有三张床,每一张都自己亲手过一遍。这大概是一种心里暗示,总是自己亲手弄好了或者极为亲近之人弄好了才成,别人总是不可靠。   她接受别人的好意,但内心从不轻易相信别人。   把床擦洗过后又仔细将屋里各处都打扫处理一遍。从前她不爱干这种活,往往是保姆做,甚至在外头租房子的时候还会请钟点工来,她挺不耐烦一切家务的,而现在,在山里生活一年,这些被人视为矫情的习惯基本都改了。   毕竟这请不来保姆,也请不来钟点工,要被说成资本主义作派。   而且不能放任他们四个人忙碌自己什么都不干,大家在一起就是要互相体谅互相照顾互相关爱,情谊都是这么来的,而她乐意继续维系这份情谊,像家人一样。   嗯,家人。   邹茜玲感到高兴,好像自己又有了一个家。   心情挺美,干活也起劲,虽然不是干家务一把好手吧,但是她自己觉得好,屋里看着都亮堂几分。擦擦洗洗,那些婶子挑来并用剩的小半水缸水都被她挥霍个干净。   小半下午的功夫,时间一晃村里就下工了,还没来得及开门出去,就听得敲门的声响。   打开一看,原来是村长婆娘周红,怀里还抱着个小女娃,睡醒了,长着眼睛看人,乌黑黑的眼珠子漂亮的很。邹茜玲一直觉得小娃子的眼睛是最漂亮的,尤其是一两岁还不知事又比刚出生多了活泼劲的时候,甭管眼睛大小形状,她看着都觉得好看。   如果不哭不闹不突然尿尿,邹茜玲表示还是乐意亲近一下的。   “哟,这就忙活起来啦!”周红对着他们挺有笑脸的,开门的邹茜玲弯嘴笑着喊人。   “婶子咋过来了。”   “我是回去后才想到你们不认识路,这不到点了就顺路过来叫你们去食堂吃饭,免得走错路绕了弯子。”上下嘴皮一磕,话就利索地说出来了。   这性格还是很不错的,起码说话爽快。   于是五个人便停下手中的活,拿着供销社买的饭盒和勺子筷子跟着周红一起去食堂。   周红看到五个人都拿着铝制饭盒心里又小小震惊了一下,她知道这个在供销社买要多少钱,还要搭工业券,这一拿就是五个,看着模样还挺新,心里对他们五个的财力又有了新的认识。   看来确实是家底不错的孩子,也难怪会招缺心肝的亲戚惦记。   不过她也只是感叹一下,心里并没有说要觊觎他们财产的想法。她这人吧虽然没有那么多正义心肠,但是最起码的良知还是有的,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会羡慕,但不会贪。   而且面对自己喜欢的小辈,能提醒的还会提醒几句,比如让邹茜玲他们要记得财不外露。   也是不错的人了。   大食堂就设立在村子那口井不远处的地儿,后厨砌的是泥石头,屋顶还盖了新瓦片,在农村定不错了。   而连接着的吃饭地儿就没那么要好,毕竟面积大,用泥石头砌还盖瓦片耗材耗钱,村里账上没那么余钱,就用黄泥土糊弄一下,多甩点泥,弄得坚固点,房顶就用一些没用的旧房子旧瓦片拆下来填上,也不多填,弄完一层后就盖上干草,也能防漏水,还是可以的。   那吃饭的桌凳也是村里人自己做的,山上看来树木,敲敲打打,简易的长桌子长凳子就做成了,不提美观,就挺实用的。   村里人下工都是直接往食堂里赶,有不用去上工的孩子早早帮家里人带来了碗筷,只等着他们下工直接过来就成。不能帮着打饭菜,只能自己排队去领,所以孩子们和不用出工的老人往往是最先打好饭菜吃完的那一批。   邹茜玲他们到的时候食堂差不多来齐人了,有的打完了饭菜坐在桌子上,有的还在排队,看那队伍,他们来的也不算太迟,起码没到人家都打完饭菜了。   见到邹茜玲他们进来,原本热闹的食堂有一瞬间的安静,随即又是窃窃私语。小山村地处偏僻消息又闭塞,平时没什么八卦娱乐,有点儿风吹草动村里人都会议上一阵子,何况一下子来了五个小年轻。   又是东晨地震那来的,又是念过书的,又有会看病治人的,那话题可就新鲜了,都好奇地瞅着他们看,看完一遍后感叹下就是城里娃,生得好之后,那中老年人一辈的就想盯着看哪一位才是会看病治疗的,他们到这个年纪都比较关心现实问题,而且年龄越大经历的灾病也就多,对医生还是比较需要的。   而小年轻就不懂事些,年轻的小姑娘们有盯着邹茜玲她们模样看的,平日里心气高傲些的村花就想对比下谁长得好看。   邹茜玲他们打扫完出了汗换了一身衣裳,样式也很简单,就跟从前的高中校服差不多,白色的上衣,衣领子和袖子用蓝色布料缝上,裤子是黑色的,宽松。图方便这种每人做了两套,只在白色上衣衣角下用不同颜色丝线绣了叶子以区分,也可以做装饰。今天出来吃饭就是穿的这一套。   一溜儿的白衣陪黑裤,也没啥样式,可是穿在他们身上就是觉得好看。那马尾梳着好看,那头发披着也不错,就是绑成跟她们一样的麻花辫你也觉得好看,特别!   觉得比自己好看,有些就不高兴。但更多还是好奇。也更多把目光放在顾一辉身上。   老实说顾一辉虽在平时跟她们几个无下限式打闹,又嘴贱又会撒娇的,但是在外头站着,不了解的第一眼看过去还真是会被那外表给迷惑,他穿越前就长得就高,穿越后随着年龄缩水身高也矮了一丢丢,但是还是有着大长腿的,脸也是白皙不粗糙,一身校服裤打扮站在那儿,真是有点清秀读书人的样子。   不管在哪个年代,这副模样总是有少女好这口的,尤其是这个时候乡下的小姑娘,没见过什么大世面,听说是城里人还会读书,那真真是有一种男神光环在围绕了,好些个内心都悄悄开起粉红色小花。   当然,日后他们就会知道看着清秀温和的男神,会以多冷酷的姿态摧毁她们的小粉花,花骨头都不放过,别想开花,他只要他女朋友一个人的小粉花就够了。   而那些年轻小伙子目光自然是多在五个人中流连,有的喜欢张思乐和纪燕珊这样看着单纯无害萌萌的,有的觉得梁晓雪这样安静恬雅的,有的喜欢邹茜玲这种漂亮得晃眼睛的。   要认真说是个人都会把视线在邹茜玲身上多停留几下,她那美不是含蓄的不是温婉的,是明目张胆的,哪怕现在还没完全长开,你看着就能想象到以后得有多好看。更别提她身上既有文艺又有现实两种矛盾碰撞出的气质,真真是格外吸引人了。   不过这种相貌男人很喜欢,婆婆就不喜欢了,太美总觉得是个不安分的。后世的婆婆辈都这样认为,这个时候的更是了。家里有儿子的婶子心里基本都敲响警钟,这是绝对不能娶回来的,不然真的是‘娶了媳妇忘了娘’了。   要她们说还是像张思乐跟纪燕珊这样的圆脸小姑娘好,看着讨喜又可爱,就是梁晓雪那温婉的模样也是不错的,性子看着就柔柔,好欺负啊不,好相处。   不过,当她们后来张思乐胃像个无底洞一样吃吃吃,纪燕珊单手轻松抬起大石碾,梁晓雪面不改色在人体上走飞针,在猪肉上精准切割,那她们估计不会再有这样的想法了。   张思乐实在太会吃了,养不起啊!   纪燕珊力气太夸张了,打不过啊!   梁晓雪下手太恐怖了,受不了啊!   她们还是不要给自己找麻烦了,还是找正常媳妇吧。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眼前在她们眼中就只有邹茜玲一个不适合媳妇人选,其他瞧着都不错,就是顾一辉这文弱书生样子的都有大婶觉得不错。   要是邹茜玲知道这一点,大概又会控制不止爆个粗口mm了个p了。   眼下他们倒是乖巧地跟在周红身边排队打饭菜,对那些明里暗里的视线假装没发现,眼观眼鼻观鼻,努力忽视掉这注意力。   反正只是打量,又不是直接过来搭讪,那就当作啥事都没好了。   这边窗口队伍排的还挺快的,很快轮到他们。   今天的饭菜是红薯稀粥和粗粮饼子,外加两个水煮青菜和番薯。这个时候农村人的晚饭普遍吃的少,农闲的时候尤其是这样,就中午一顿干的。农忙的时候才有两顿干饭吃。   周红婶子把饭碗递过去后就跟那打饭的大婶攀谈,给她介绍邹茜玲他们,很是热情,跟介绍晚辈那样。   那大婶估计也是跟周红婶子交好的,对邹茜玲他们露出笑容,饭菜打得也爽快,粥也不捞得太稀,青菜也给两大勺子,眨眼间就将整个饭盒填满。邹茜玲眼珠子差点没瞪出来,青菜怎么直接混粥里了?她本来还想把饭盒盖子递给她装菜的。   这粥虽然往干里捞,但是也没多少,还是水多,那青菜炒的颜色也不是很好看,混在一块真的很辣眼睛,要是放在穿越前邹茜玲能直接觉得反胃的。不过眼下她忍住了,还能保持甜美笑容跟人婶子道谢。   农村人生活中不习惯也不常用‘谢谢’‘对不起’这些礼貌敬语,乍一听‘谢谢’还觉得很特别,很高兴,觉得被尊重了呢,于是给番薯和粗粮饼子就挑着大的来,“多吃点,甭省着,长身体的时候就要吃饱。”   邹茜玲:……呵呵,客气了。   接下去的梁晓雪他们就吸取了邹茜玲的教训,事先把饭盒盖子也递过去,让大婶把菜打在那儿就成。大婶见他们模样好说话也礼貌,心情也好,好说话的很,一个个按着要求打过去。   不过这样一来就没法子拿番薯和粗粮饼子,所以邹茜玲先跟着周红婶子回到周红婶子她媳妇们占好的位置将自己的粥放下来帮他们拿,这样五个人也很快打好饭菜,坐到桌子上。   村里人在大食堂吃饭也是凑堆,大多都是跟家里人和要好的凑在一块。周村长家里人口多,加上他们五个基本把一张长桌子都占住了。   邹茜玲他们简单跟他们问候之后,这才开餐。   开餐前梁晓雪很自动要换过邹茜玲的饭盒,他们跟她相处久了也知道她的习惯,要她这样吃那绝对是为难她的。   不过邹茜玲没有让她换过去,而是把饭盒堆在他们五个中间位置,语气难得有些委屈巴巴,“一人勺一些过去,留一点儿给我就成。”   “哪用这么麻烦!”纪燕珊二话不说端起饭盒直接用嘴喝,没一会儿汤水就被她喝的差不多,剩下一层厚底儿的米饭番薯,上头还有两勺子青菜。   “吶,这不就是青菜盖饭了吗?吃吧。”纪燕珊嘴巴一擦,特别豪迈地说。   “啧,你咋这么不讲究呢。”邹茜玲愣了下就是一嫌弃,不过还是很自动自觉地接过来用勺子勺着吃,眉眼不见半点嫌弃,还有点挡不住的高兴。   要她吃别人吃过的东西那是别想的,但是不知为何就是不嫌弃他们几个吃过的,心里没半点异样,而且别说,这样瞅着确实挺像初中食堂那青菜盖饭,一样没滋没味没油水。   事情就这么简单解决了,五个人就开始正式吃饭起来,吃的挺自在挺好的,虽说有些难吃,但是脸上都尽力不表现出来。这个年代的伙食就这样,大家都吃的挺好的,不能不知足,那别人心里得有意见,觉得你不好了,矫情了。矫情在这个年代那是要不得的。   他们吃的挺好,而其他边吃饭边暗戳戳注意观察他们一举一动的就觉得诧异了,不是诧异他们分享食物,分享食物这个很正常,而是纪燕珊那与讨喜可爱外貌不符的豪迈姿势和举动,这年头的铝制饭盒还挺大的,她咋一口那么快就吃了那么多?   看,后头邹茜玲还给了她半块子粗粮饼子呢,真是挺能吃的。   当然,农村比这能吃的女娃多了,就是在他们印象中觉得五个孩子都是那种斯文的,吃饭什么都是斯斯文文,也不会吃太多,没成想呢这胃口跟农村女娃也差不多了。(纪燕珊:其实我还没吃饱,我回去还要加餐的。)   不过也只是稍稍诧异,诧异之后那年长的就觉得有亲近感,不那么疏离,而对她有好感的小伙子就觉得这动作也很可爱,多萌啊。当然要是换个女孩子这样做他们大概就会觉得是粗俗而不是萌了,毕竟看情人的眼睛都是自带滤镜的,越是喜欢那滤镜就越厚。   吃完饭后村里人也没跟往常一样就回家去,而是坐下来聊聊天,私底下偷偷议论着这新来的五个。   周村长也趁着大家都在简单跟大家介绍了一下他们五个,把他们的来历都讲了一遍,这事是不用瞒着的,大家都是一个村里的,要让他们接纳外来户就得让他们大概了解这是个什么样的人。话说的还是挺真心实意的,站在对邹茜玲他们好的角度来讲,让大家觉得他们远走他乡是不得不为的法子,不然再留在那儿就要被黑心肝的亲戚欺负死了。   先引起他们的同情,又来说他们跟村子的缘分,说这是听别说村子人好,都友善,这才想着要来村子里落户,给村民们戴戴高帽子。   然后让顾一辉作为代表也来说两句,表达一下自己的心情感受。   于是顾一辉再次开启夸人不要钱手段,那说的可比村长好多了,让人听着心里都慰贴,都觉得自己了不起。他就像演讲似的,用了好听的话语,调动了语言的魅力,丰富的肢体感情表达村民的友好,表达能在这里落户的高兴,表达村民能接受他们这些外来户的感激之情。   也不是太长,但是就是让人听到心里去,对他印象都不错了。   后来周村长还说了梁晓雪会看病的事,这个是村民们的关心之处了,人群也隐隐激动了起来,刚起了个头底下就有按奈不住地问“真的能看病?”   毕竟梁晓雪的年纪摆在那儿,看着脸嫩了些,不像老中医那样使人信任。   周村长就让他们安静下来不要急,然后才把顾一辉夸过梁晓雪的那一番话再讲了一遍,听到是祖传,还有过行医历史,这才打消了大半疑虑。   剩下的一半不信也不忙着解释,反正日子长了,就知道是真是假了。   总而言之,这一次正式跟大家见面还是比较成功的,第一印象都挺好,至于其他,那是日后相处出来的,这个不急。   因此这一天,邹茜玲他们算是摆脱黑户生涯,开始融入这个世界了。 第二十二章   五十年代大多数农村还没有通电,下坎山也不例外,村民往往在吃完饭后忙碌完其他活,月亮爬上上头还没多久就选择睡觉,一来是遵循由来已久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习惯,二来是现在娱乐活动不丰富,没有什么有趣的。再来就是早点睡觉还能节省那二两煤油灯呢。   邹茜玲他们知道村民早睡,在山里他们也不会太晚睡,但是还真是没试过这么早,八点都没到,村里基本黑了一大片。   那成吧,也跟着他们习惯来,早点睡好了,反正床铺好了,暂时也没别的太多东西需要规整。而且他们的穿越带过来的台灯基本都快没电了,手电筒也是,只剩下一个有电的。手机的话倒是幸运了点,邹茜玲带来的那个充电宝是太阳能的,因此他们的手机还能充充电,但是也不敢随意乱用,怕哪天那太阳能充电宝故障了,手机也没电了,那就亏了。他们可是存了不少东西在里面呢。   更好的是那电击棒也是太阳能电池的,纪燕珊她妈妈特地买的,在这儿帮了大忙,虽然纪燕珊是用不上,但是他们四个倒是用上了,外出总得随身带着,怕遇着危险。   顾一辉把院里大门关上之后,检查了一下四周,这才回房睡觉去。   东屋那边有两张床,邹茜玲她们四个女孩子就在那儿睡,顾一辉一个人占了西屋那张床。每张床上都铺了草席和薄被单,配一床被子。   为了防止被子不够用,邹茜玲他们之前又去百货大楼置办了几床被子,那带有包装的被子价格高,还得走人情,邹茜玲用了猪肉给换的。   一人一床先盖着,冬天冷的时候再来加一床。   当晚也没立即睡着,而是在床上聊天,聊屋子还有什么要修什么要置办,聊这空闲的两天大概要做什么,琐琐碎碎,家长里短。   从前他们从没想象过有一天会过这样的生活,而现在身在其中,竟也慢慢觉得温馨起来。   月亮悄悄爬上了枝头,渐渐的屋里说话声低了,没多久都慢慢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大早村里的那些大公鸡都比赛似的一个打鸣比一个响,给邹茜玲他们做了免费闹钟。   起来洗漱一番,自己在屋里先吃了点东西,因为下坎山村这边大食堂的早饭是在早上八点钟,还早着呢,而且听说早饭比晚饭还要少,基本是红薯稀粥加个粗粮饼子就完事的,连个配菜都没。吃完后继续去上工,中午十二点吃午饭,下午两点又继续上工,一直忙到下午六点。   一日三餐变化基本都不大。不过这样还算好的,没办大食堂之前有些家庭为了省点粮食一天只吃两顿饭的。   自己垫完肚子后就在家里头忙碌起来,这栋房子毕竟久没住人,院子里长着许多杂草,还有些乱石,这些都得清理下,不然看着脏乱。   那水缸的水也得挑起来,一口大水缸边缘磕了口子,但整体还完好,能用。昨天周红婶子她们帮忙挑完水后还留了两个水桶在,恰好能拿来用。   这活落在了顾一辉身上,谁教他是男孩子,总是要干点粗活的。   大概是去的太晚了,到了水井那边没啥人在,井口边的地上都是水,一片泥泞,一脚踩下去脚底全是泥土,还要小心防止打滑。   顾一辉小心地站在井边,探着脑袋往下看了看井深,还成,还没到黑不溜秋看不见的深度。井水也挺多,两三个月没下雨也没见干涸,看来这地下水资源还是丰富的。   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撑过这三年,要知道接下来是三年干旱,他有点忧患意识。虽然自己已经抽取了不少水在体内,但是未必能供应的上这三年的用水量,人用的,地用的。   还是得去村里其他地方转转,看看水资源多不多,要是多的话顺便存点,免得到时候被蒸发干净了。   担心完这个问题就开始打水,也不算难,就是一根绳子牵引个水桶,人工提上来就成。要有些臂力,不然满满一桶水是拎不上来的,有些人没那么大力气,就小半桶。   顾一辉毕竟也在山里头生活了一年,这点子力气还是有的,打完两个木桶,就直接拎着回去。周红婶子是有给他留下扁担,可他觉得不好使,压着肩膀难受,就没用。   结果这特立独行的方式引起了路边小孩子的注意力,一转头就传播八卦去,没一会半个村子的人都知道顾一辉早上打水用手提着而不是用扁担,当真是病毒式传播了。   不过这也从另一个方面反映这个村子的村民对顾一辉他们五个外来的还是很感兴趣的,走在路上都想多看两眼了解一下。等到他们在这安家落户日子长了,这种关注才会慢慢散去。   吃完早饭之后顾一辉去找村长周大平谈关于在村里设立卫生站的事情。按照周大平的理解他以为只是让梁晓雪简单地做个赤脚医生,哪里需要看病去哪里而已,但是邹茜玲他们不想要这样,第一这样太辛苦,第二要是做流动的赤脚医生,那平时要是拿药他们直接就来他们家了,这样慢慢下去他们住的房子就会变成公中意义的‘卫生站’,这太没有隐私可言,不是能接受的。   因此才想要去跟周村长谈另找一处房子作为村子的‘卫生站’,平时梁晓雪就在那儿上工,要看病也到那里去,除非病人不方便移动,不然就不出诊了。   当然理由不能照实说,得润色一下。   “叔您看,我们可以建一个卫生站,专门用来给人看病,这样叔您和支书上去上头报告工作,说我们村里建了卫生站,村民们看病有专门的地方了,不用给公社医院添麻烦,这听着是不是主动为上头排忧解难?哪怕只是我们一个下坎山村,那也是一个为村民为上头着想的态度是不是?   再者这建立了卫生站,您就有正当理由跟上头申请打报告,请求进一批西药针水回来。这看病不能只靠中药,有些时候一些急病还是要靠西药来救命。而且这卫生站报给上头知道后,可以挂上公家的名,这进药的价钱肯定要比我们去医院自己买要便宜是不是?”   周大平一听,这还真是有道理啊,这把私人模式的赤脚大夫变成公家的,那听起来高大上了些不说,就是那好处是实在的,一来可以到上头面前刷刷好印象,免得总是觉得他们是落后分子,二来那药的价钱能够便宜些,那真是划算。   “你这城里人脑子就是好使!”周大平高兴地拍了下顾一辉的肩膀,“不过这事我得跟村支书他们商量一下,毕竟没试过,也不知道可不可行,还得征求下大家的意见。”   “那成,不过叔你尽管可以一试,没成也表示了咱一个态度,成了就更好了,药价就能便宜,不亏的事是吧?”顾一辉又给周大平洗了洗脑,增加他要办卫生站的念头。   这事的可行性有多高说实话其实顾一辉也不知道,邹茜玲说在他们那个世界六十年代主席发出了“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指示后,全国各地农村才普遍建立了农村医疗卫生防治网,现在还没到那个时间点,上头不一定会允许农村这样做。   不过这事不成也没关系,挂不了公家的名就挂村里的,到时候村长他们既然要向上头报告村里要建卫生站,那就会先把卫生站给建立起来,到时候他们最原本的目的也就达到了,还是为了村子,名正言顺。 第二十三章   周村长虽然说要跟村支书他们商量一下,但其实也知道这件事十拿九稳,就把顾一辉讲的那两点理由一说,那是个有脑子的都会同意。   更何况这村里村干部都是本村人,有儿有女有家庭,建立卫生站対他们自己有什么实在好处,也是能预见的,要是真能把进一批价格低廉些的医药,那有时候真是救命的。   不过他们也没有立即就要上着打报告,还是得看看卫生站建立起来之后什么样子情况,才能好好対上头说道。   所以建立村卫生站的事情就先提上了日程。   这事顾一辉带着梁晓雪就亲自过去谈,毕竟卫生站是给人看病的地方,房子要怎么样的,需要什么东西,这些还是专业的来人说比较好。   谈话的地点是在村干部的办事处,一座盖着青瓦的泥石房,平时村干部活动开会都在这个地方。   这一次不仅周村长周大平在,就是村支书村妇女主任等这些村干部也过来听听看,这涉及到村子的看病问题,很是重视。   顾一辉面対这种场合也不怂,照旧发挥自己的口才活跃气氛,然后等气氛暖起来,再让梁晓雪谈谈卫生站的一些要求。   这一开口就展现了专业素养,不是随便一间房子就能当作卫生站的,要通风不能潮湿。卫生站是病人来往的地方,那来来往往得带来许多病毒细菌,不能给它环境滋生,不然対病人没好处。   还有药物方面的问题,西药暂时没有,那中药要保存也是有条件的,最好晒干打了柜子来放,不能一整包堆积在角落里。而且分门别类摆放更有利于拿药。   这个年代的农村人対医疗卫生问题知之甚少,基本是一片空白,所以她得讲清楚,给他们普及一下基本卫生知识。   不过再多的也就没有提,毕竟是在乡下,得考虑到实际情况。   “那看病要多少钱?”妇女主任不亏是掌管家里财政大权的,第一个就问出了大多数人关心的问题。   在农村人们很少上医院看病,一是因为医院远,走一趟去镇上耗时长,二则是因为看病贵,农村人是真的没钱,这一年到头在土里刨食,没有别的什么收入。而他们下坎山村本身就是个穷乡僻壤小山沟,公中上哪有什么钱,所以工分也是很便宜的,忙活了一整年可能连十块钱都没有。   这个时候的很多农村人都是生不起病,能熬的就熬着,实在熬不住了才会去医院,但是要是到了医院发现医药费难以承受,那很多人可能就直接选择不治了。   这是真的看病难的时代。   梁晓雪没打算通过看病从村里赚钱,但是不能让她白陶药费,这个是底线。很多事情一旦变成了免费的,那换来的可能不是感激,而是无休止的索取,人们习惯在免费之后,対这件事的态度就会变成理所当然。她不想自己的工作被视为理所当然。   她看了顾一辉一眼,意思就是这话顾一辉来回答,她能対医学专业问题侃侃而谈,但是其他要扯皮类的事她更喜欢保持安静。   而且这个问题在家里已经讨论过了,顾一辉也不难回答。   “村子能够接纳我们,让我们在这里安家落户,我们一直很感激,而且现在我们也是村里的一份子,给村里人看病,自然不会收什么诊费。”顾一辉先打了个感情牌,表明一下他们都记得村里人的收留之恩,不是忘恩负义的。   “那是不是说以后找你看病都不用钱了?”还是那位妇女主任周秀梅,一听不收诊费,那是高兴得眉开眼笑,能不花钱是最好了。   顾一辉脸上丝毫没有半点变化,依旧是笑意连连,“是的,如果村里提供全部的药材,那村民看病需要的药费我们也不收。”   意思就是不要钱可以啊,你们自己出药呗,把要弄齐整了,我们过去上班看病就成,就当作以前在医院上班了,没工资,但有工分,工分就是粮食,那也足够了,反正在农村看病也不可能动什么大手术,收钱也收不了几个。   “药材?村里哪有药材?你们来的时候不是带了很多药材吗?用那些不就成了?”妇女主任周秀梅想都没想脱口而出。   说完话却见大家安静下来目光盯着她,一时间有些不自在,嘟囔了句,“咋了?我说错啥了?”   不得不说在场还是有些干部心里是赞同周秀梅这话的,谁都有些小心思,想占点便宜,周秀梅替他们说出了心里话,却没好意思附和她,毕竟人家不收诊费已经很好了,连别人的药材都要占有,那确实是有些过分,毕竟那是属于别人的私有财产,就跟属于他们的粮食一样,平白让人拿去充公,心里哪能痛快。   因此都没那么大脸附和点头,不能因为人家是外来户就往死里欺负,而且他们看着也不像是好欺负的,哪怕年纪轻轻,敢为了保全自己家产就远走他乡,这份胆气真没几个人敢有。   气氛沉默了一下,顾一辉和梁晓雪并没有先开口,就安静地坐着,也不着急,脸上也不恼,好像什么都没听见似的。   他就是想看看是不是全部人都是这么想,要是真的眼皮子这么浅,心肠这么歪,那他们以后也没必要対村里太好,弄完户口,日后寻摸个由头就可以离开了,也没必要做点什么,有这样村干部的村子是扶不起来的。   好在周大平这位村长没有人顾一辉他们失望,率先开口打破沉默,训斥了下周秀梅,“说的什么话!那药材别人就不用钱来买?是大风刮来的?你一个妇女主任咋好意思说这种话,嫌害臊不?”   这是不给留面子了。   其他村干部闻言也是闪过不好意思,确实不能有这样的想法,纷纷附和,“対,药材还是要钱买的。”   “嗯,不能白拿。”   周秀梅被说的一阵尴尬,看到大家不认可的模样,又看到顾一辉脸上的笑容,半点不生气似的,眸子还特别平静,心里忽然涌上一种怪异的感觉,赶紧挪开了视线赔笑着道歉,“是婶子口快,一时间说错话,别介啊。”   审时度势,向来是周秀梅的特长,不然也混不到妇女主任这个活,平时能干些轻省事呢。   顾一辉笑容真诚了些,“其实那些药材也不是特别贵重,就是一些普通的中草药,村里既然把那房子给了我们,那我们出点中草药作为买房子的钱也是应该的。”   虽然听到了周大平为他们说话,不过也不代表着药材就能白给出去,得有个由头,否则还真以为他们是好说话好欺负的。   而且那房子周大平只说给他们住,并没有说给他们,那就意味着这房子不属于他们,还是属于公家,万一哪天发生什么不愉快的事情了,一下子收了回去怎么办?这用中草药材来抵,那是正儿八经付了代价的,以后不能轻易寻由头弄回去,也能堵住别的村民的嘴。   意思是这个意思,话却说的很好,不说我们要买,而是说你们既然这么大方直接送了房子给我们,那我们得接受你这情谊,用些中草药来感谢你们。   不摊破在明面上,给人留了面子,这就是说话的水平。   周大平他们听到这样说,那也只有高兴的份,毕竟这个时候农村房子值不了多少钱,而且一开始就让他们住了,基本等同于默认给他们了。   当时不提房子钱是有考量的意思在,虽然同意让他们落户,但是还得看看这日后相处,三个月后正式落了户口了,再来意思意思收点房子钱也行。至于这三个月会发生什么,这大家也不知道。   现在既然主动提起,那就顺势着同意吧,也不经过什么三个月考核,往后都当同村人。   顾一辉挺高兴这结果,于是又给他们提了个建议,“我们能出的中草药种类数量都有限,用了就少了,不如也发动村里有空的人去山里采药?采来晒干,自己村里能用,多的还能够送去镇上卖给收购的。”   “这主意是不错,但是我们村里人基本不怎么认识药材。”这说的也是大实话了,他们哪里认识什么药材,就一些像车前草这样基本的去火草药是老辈人口口相传教着认的,镇上收购也值不了多少钱。   “没关系,我可以教大家认草药。”梁晓雪听了半天,这时候才开口道。   她自从有了那金手指之后,才知道这世间万物有那么多是可以做药的,光是这山上丰富的植被就能找出许多来。而且她去过镇上的药店,大概也知道什么药材比较值钱,如果这边有这种药材可以让他们多找点去卖,一些不太值钱的可以自己留下来作为药用储备,平时能用上,不浪费。   而且她发现这金手指除了辨别药草功能,在制药方面也対她多有益处,比如药倒山里野猪的迷药,给邹茜玲做的防狼迷药,都是依靠着金手指牵引的。   “那这真是太好了。”不说能不能卖到镇上收购站,光他们自己用就能够省下不少开支。   这件事就这么说定,先把村卫生站建好,再教村民认草药,之后要不要教人学医术,这就先不提了,她自己心里是乐意,但是暂时旁人也不是很信任她的医术,等她慢慢看诊之后再来说时机比较好。现在说了没什么用处。   一谈完这些也没什么要说的,顾一辉和梁晓雪便先走一步,村委会办事处就剩下他们这些干部在。   没了别人,周大平便也不打官腔,直接再提了一下刚刚周秀梅要求顾一辉他们免费把药材拿出来的事情,“你也别以为我们村收留了人家就是天大的恩情,要是梁晓雪那医术真的厉害,哪个村子不要他们?而且你真要这样做了,让人心里不痛快了,她看病能尽兴给你看?那群娃子都不是简单的,别成天把人当四六不懂的小孩。”   这话是说给周秀梅听,也是说给其他心里动过这个念头的其他干部听,免得以后还这样脑子不清醒。周大平跟顾一辉他们接触这短短的时间,就能看得出来这些娃都不是好欺负的,也不是能欺负的,他们会为人处世的道理,会说话,又会认字会识数,别看现在落户到这山沟里,可没准哪天有机会就又成了城里人有别的大造化呢?   还是交好的好,他也看得出他们不是不念恩情的,交好了以后有大造化了还能帮扶村里一把。   周大平这些没有说出来,自己心里知道就成了,别人也未必就会信,还是看以后吧,他眼光没那么差的。   开完这次会后没多久村里就把一间符合要求的空房子收拾整理出来,该打扫的打扫,该修补的修补,将屋子弄得好好的。还顺手帮忙邹茜玲他们的房子也修补了一下,虽然黄泥土贴上去像打补丁似的,但总归是修补好了,不破不漏。   那卫生站打扫完后还按照梁晓雪的要求砍来木柴做成药柜,上方是放中药材的格子,下方留着位置搭架子,放一些可以整包堆着的药材,日后能进西药的时候放西药。   村卫生站里还有一张木板床,要是有需要用得上针灸,就得有地方让病人躺着,有西药能打吊针也是能给人躺着的。   此外梁晓雪还特意要来一块木板,用毛笔字在上面写了‘卫生站’三个字,挂在门口,看着还真有点那意思。   再把答应给村里的中草药放上中药柜子后,分门别类贴上药材名称,基本一个村卫生站就可以开业了。   也是非常凑巧,村卫生站正式开业那天,看热闹的人群中有个五六岁的孩子突然闹肚子疼,抱着肚子在地上哭叫打滚,疼得可厉害了。   当场他娘就抱着他给梁晓雪看,心里并没有完全信任,但是抱着试试看心态。   梁晓雪蹲下,看了眼他的面相,脸色苍白,还冒出一些冷汗,手放在腹部按压,边按边问他哪个位置疼。   小孩子却不听,直喊疼,她便不问,去看他的反应,当手按到肚脐眼周围时,那喊叫声就大了,心里有些明白,又叫他娘帮忙按住嘴巴,伸出舌头看看,发现舌面上有红斑,边缘整齐,呈圆形。   “他晚上睡觉会常流口水,常磨牙麽?吃饭胃口好不好?”   “会不会流口水磨牙倒是没注意,吃饭……”妇女想了下,“每天喊着要吃东西,就是吃的没以前多了。”   “会磨牙,弟弟好几次都把我吵醒了。”旁边小男孩他姐姐突然回答道,回答完看梁晓雪看过去,还羞涩地躲了下视线。   梁晓雪又问了几个其他问题,基本可以确定是得了蛔虫病了。   “蛔虫病?他没吃虫子啊。”   “不是说吃了虫子才有蛔虫病,而是有可能不小心吃了虫卵。那些虫卵小小个,会寄生在泥土,小孩子喜欢玩土,手上可能沾有蛔虫卵,如果吃饭前没有洗手,蛔虫卵即可以通过手而被吞入胃内,所以肚子里才有蛔虫。”梁晓雪说着让婶子把小孩子放在床上,给他按摩一下穴位,减缓下痛楚。   这很有效果,渐渐小孩子的哭声就没那么大了。   见状,梁晓雪这才去给他拿药,好把虫子排出来。虽然没有西药,但是很多中药还是可以帮助排除虫卵的,比如使君子,她手上就有这种药材。   给大婶说完用药法子,用完后会有什么症状之后,这才算完。   不过刚刚梁晓雪说的那泥土里有虫卵的话就有些吓到在场的村民了,他们家都有小孩子,而小孩子哪有不爱玩泥巴的,吃饭也没讲究记得洗手,那会不会肚子里也有虫子?   当即把自家的小孩子提溜上前,让她看看有没有得那什么蛔虫病。   梁晓雪也不会不耐烦,一个个用心看过去,还给他们讲基本的卫生知识。   这时候可不像后世那样人人都知道点卫生知识,很多大人甚至都没有洗手吃饭的习惯,更别提小孩子了,而不常洗手也容易患手足口耳病。   还有一些保持室内干燥通风,这些基本的也要说一说,尤其是家里有上了年纪的老人,更要注意这一点。   梁晓雪知道自己说的可能不是全部人都信,毕竟人们这么多年也生活过来了,没见着啥大不好,不过该说的还是要说,既然决定在这村子当看病的大夫了,就得负责。这是她的医学素养,也是职业素养,哪怕只是一个小山沟的小村医,也不能马虎了事。   不过当那孩子真的排出体内的蛔虫后,村民対梁晓雪倒是一下子多了信任,看来是真的有医术的能看病的,也敢放心去那里看病了,対她说的注意卫生也肯听了进去了。最明显的表现是每次在村食堂吃饭那些小孩都会被爹娘捉去洗手,不洗手不许吃饭,没看见前几天那个男娃子拉出来的虫子吗?不洗手虫子就在你肚子里,多可怕!   这番恐吓威胁,慢慢小孩子也肯自己去洗了。   而在这事过后,村干部那边商量出要让哪些人跟着梁晓雪去学认草药了,那些年龄不够十五岁的知人事的小娃子就可以跟着梁晓雪去认草药,他们不用上工,那这劳动力还是不要浪费,拿出来用用好。   不过有些家人就不肯,因为他们要么要这些孩子在家里带更小的弟弟妹妹,要么要他们在家里干活,要么要他们去山上挖野菜。这挖来的野菜不用交公,村里允许自己留着,大多数人都会叫家里娃去挖野菜,挖来晒干,或者平时偷偷用瓦罐煮了填填肚子,有时候在大食堂并不是能吃饱饭呢。回去开开小灶,这大家基本默认,反正粮食早早就收光上去了,那野菜你挖来就算你的了,不收了。   做村干部的也不能太死板,得灵活着来。   像这一次有的人家不肯,那村长周大平也不勉强,自愿去的就跟着去学,不愿去的那就随你呗,好说话的很。   而这么好说话有些人家就会暗地里嘀咕,往常不是这样的,怎么这次换了办事风格?难道暗地里有什么猫腻?   那确实是有猫腻。梁晓雪见村里很多人不肯之后,就偷偷跟周大平说了,就让愿意学的过来,到时候她不仅会教认草药,也会教药的用处,要是有这方面悟性的她就把自己会的医学知识都教给他,不藏私。   反正她的中医知识大部分来自金手指帮助,那是白来的,邹茜玲说分享出去没什么,没准还能攒攒福气,这也算是另一种感谢恩赐的表达方式。   而且她之前有打算要将自己会得医术教给别人,这样日后万一他们要离开这村子,还能有人能顶替上,不至于没了人继承村卫生站。   他们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离开,但知道不可能永远待在这村子里,总是要未雨绸缪,想长远些。周大平人不错,就冲他対他们的态度,他们就可以多为这个村子着想些来回报。   当然,周大平不知道梁晓雪的想法,他还以为她这是大公无私的表现,要知道会行医看病也是一种吃饭本事,一般人没人肯教的,要教也只教给自家人。   上中专考大学去学?那是白日做梦。不说这小山沟地处偏远,出行难,去镇上读书基本得住校,就说真的去学了,也不一定考得上,这个年头念书没那么简单,别说村子,就是镇上都没听说有多少人能考上中专考上大学的。   他果然没看错他们,是会知恩图报的,还为人大气。   当下就是対她感谢,真心实意的。梁晓雪肯教给村里娃,那不管他们能不能学会,这就是恩情了。   不过梁晓雪没让他公布这个消息出来,因为要是说出来了,那来学辨认草药的不一定是真心实意,而带着满满的功利性,这样的心态一般不利于学习。而那些自发自愿要来的,不说有没有灵性天赋,首先人品基本上就是不错的了,毕竟这公家没有强求,而且采来的草药还不能归给他们,要充公,这在很多人看来相当于给村里干白工。   就这样了还过来,那品性应是好的。   且自愿的方便她管理,会比较听她的话,不会说左耳进右耳出,大大浪费她的时间。   因为梁晓雪肯把自己的医术教给村里孩子,周大平対她印象很好,因此也不需要梁晓雪说什么理由,就按她的要求来做,保密,対自家婆娘也不说,且看缘分吧,不能强求太多。   就这样梁晓雪开始在下坎山开学习班,总共有十三个男娃女娃,年龄在十到十五岁之间。他们大多対辨认草药还是感兴趣的。刚开始一个月梁晓雪每天教给他们两种常见草药,然后让他们去附近的山上采药。   为了安全,也没让他们独自去,而是让纪燕珊陪着。当初顾一辉跟周大平说好了,卫生站要两个人,他们商量之后就把纪燕珊留下来,没别的原因,她武力值高,万一遇上啥‘医闹’,那梁晓雪也不会被打了去,多安全稳妥。   而她自己要在卫生站守着,以防有病人来,不能走开,所以就让赋闲的纪燕珊过去,大体上把控着这些孩子们的活动范围就成,别到危险的地方去。   然后等他们把草药采回来之后,会教他们这样的草药要怎么处理才成,不会让药性流失。还会让他们自己亲手去晒草药。   看似干着打杂的活,但其实也是暗地里教学了,看看他们个人的天赋灵性吧,要是能记住的,做的好的,那以后她就可以正式教他们医学知识。   中医庞大博杂,一时半会学不会,先学基本的,慢慢来,不着急,学医最不能着急了。   而其他人看到这些人真的只是干采药晒药这些打杂的活,那也放下心来了,没有猫腻。哈哈,还好没让自己的娃去,不然就没人挖野菜了,还辛苦。   有这样思想的人到后来看到梁晓雪竟然开始教行医知识后,基本都后悔了,还闹着不公平,要把自己的娃也塞进学习班去。不过这就是后话了。   眼下梁晓雪的卫生站慢慢布上正轨,行医本事也随着看病人的增多而慢慢得到认可,甚至有的开始恭敬喊小梁大夫。   而顾一辉他们的‘种田大计’,那还是在手忙脚乱摸索当中。   到村子落户第三天开始邹茜玲,顾一辉和张思乐三个人就跟随着大众去地上上工,五点多起床,六点准时田坎里集合,队长点名后给各自分配活干,到了八点去食堂吃顿稀饭早餐,然后又继续干活。   干的农活也多种多样,壮劳力要么锄地要么挑水灌溉田地沤肥等等,而像邹茜玲这些个十五六岁的都干拔草这类轻省的活。   邹茜玲和张思乐就是安排到水稻田里拔草,水稻种下之后田地里容易长野草,跟水稻抢夺营养,那就不能留。   这一年周大平为了让粮食产量增高,不再被上头评为落后村,那真是下大决心使尽力气,勤快除草勤快浇水勤快沤肥,务必要让水稻亩产上来。   原本邹茜玲和张思乐分到这样的活算是照顾了,可事实还真不是,第一邹茜玲和张思乐就认不出杂草跟水稻的分别,有些杂草长得特别像水稻,一开始还拔错了好几根,差点没被批评。好在大家也知道他们是城里娃,一时没认出也不是故意的,再让人仔细教了认会了来。   也不是太愚笨,只是一时间被绿的晃眼罢了,仔细点还是能认出的。   最坏的是挽着裤脚站在水田里拔草的时候,忽然感觉自己脚上有什么滑腻的东西在爬,浑身顿时僵硬住,微微低头一看,一条深红色的大胖虫正趴在自己光洁的小腿上,还在往上蠕动。   “啊!”邹茜玲吓得眼泪当即彪出来,整个人直接往田坎边上跑去,三两步跑到岸上,在上面使劲跳。   “门牙快来!救命啊!”当真是吓到了,她生前胆大,就是怕这种无脊椎动物,又怕又恶心。可怎么蹦都不下去,趴得稳稳的,简直是挑战心理素质!   旁边的人都被邹茜玲的反应弄愣了,一时没反应过来,而张思乐拔草的地方有些远,忙躲着稻苗踩着要过来,但还是有些距离,因此一时半会真没人上去解救邹茜玲,帮她把脚上的蚂蟥给弄下去。   整个人像个小疯子一样在岸上又蹦又跳,眼泪还花花流,真是半点形象都没了。   好在在她快要崩溃的时候,有只大手伸过来一把捏住蚂蟥,一瞬间将它捏碎,半点反应机会不给,然后从白皙的小腿上拔下来,上面留了一滩血。   邹茜玲身体差点瘫软下去,哭着说了声“谢谢”。   不过等那帮忙的人抬起头来,撞到那双锐利的凤眸时,抹着眼泪的手就顿住了。 第二十四章   唐朗是被自家老娘催回来相亲的,早些年到部队当兵任务忙,军衔低,基本没有什么探亲假,后来更是为了提升自身作战能力,一连好多年没有回家,这样一来年纪就耽搁上了。   眼见着自家三儿子要成为村里‘大龄剩男’,唐朗的老娘再也忍不住,一封电报拍到部队,让他回来相亲结婚!   于是去年的时候唐朗就收拾了包袱回来,也听老娘的话相了亲,可就是没看上眼,哪怕外头都说女方不错,手脚勤快又孝顺,人也长的讨喜,是个能过日子的。   唐朗老娘很满意,但唐朗不满意。不是说人家不好,而是光是看到女方那柔顺懂事又有些怯懦的样子,他就能想象到未来的婚姻生活,她会给他做饭,打扫家务,有了孩子之后看顾着孩子,除了交生活费,基本没什么需要他操心,跟大部分的家庭一样,日子会过得平淡如水,一眼看得到以后。   这样的生活対一个将汗水挥洒在训练场,时不时就会突兀接到任务需要离家,归家日期不定的军人来说无疑是不错的,因为你不要忧心后方,她能把家里操持得很好,把日子过得正常。   可是唐朗从来不是一个喜欢一眼看到未来生活的人,要是真的能够接受这样平淡又单调的生活,他一开始也不会选择当兵,也不会主动去接那些极具有挑战性又危险的任务。哪怕任务有奖金,但他们家没有穷到需要以性命去搏奖金的地步。   他大哥是镇上工人,二哥是公安局的,四弟在家也是干农活一把好手,他爹身子骨硬朗,一手木匠活干的极好,哪怕现在不允许自由买卖,那还是有不少人家提了礼物来请他办事,在村子里他们家条件是不错的,修起了大瓦房,年有存款,就算没有他当兵的工资津贴,都能过的好好的。   唐朗也说不准自己究竟喜欢什么样的,但是対相亲的女方确实是没兴趣,就不耽搁人家委婉推了,然后没两天上头有紧急任务又赶了回去,在部队待了几个月后,领导又把之前打断的假期补给他,让他回去,处理好自己的人生大事。   那一次回来,他老娘本来还是打算着要给他相亲,结果唐朗遇到了邹茜玲,被他摆了一道后,整个假期都在找人去了,都没有多余的时间也没有多余的心思去相亲,又不了了之。   而这一次则是因为马上就有一场大任务要外出,归期不定,恰好部队这段时间工作还没那么忙,就趁机回来一趟。反正他以前积攒的假期太多了,现在在这不忙的时候请几天假领导还是同意的。   见到他回来他老娘倒是很高兴,高兴之后又跟他提相亲的事,从小心里就有自己主意的唐朗不想相亲了,故而一大早天刚蒙亮趁着他娘还没起来就出门去了。   上一次他几乎跑遍了附近村子,还让他二哥帮忙让他翻了户口登记册,结果都没有找到邹茜玲,连她那表弟顾一辉的户口也没看见。   难道是假名?   抱着这样怀疑的态度唐朗往下坎山村走去,这是他姥姥姥爷住的村子,当兵之前唐朗常跟着他老娘过来,対村里的村民基本有个大概印象,因此上一次他才会漏掉这个村子没查找。而这一次过来主要目的是看望自己的姥爷姥姥,顺带着找找人。   没想到这抱着试试的心态,竟然还真让他找到了。   唐朗将她腿上的蚂蟥掐死,听到小姑娘的“谢谢”,一抬头望上去,恰好看见小姑娘用手背抹眼泪的动作顿住,水汪汪的桃花眼里有不加掩饰的惊讶与懵逼。   啧,莫名觉得有些可爱怎么办?   前些时候刚发现被耍了一道时的气恼,找不到人时的烦躁与憋闷,在这一刻忽然消失得干干净净,心里反而涌起一种难言的欢喜?   唐朗内心感情丰富,可依旧板着个脸,站起身子两个人的位置变换了,居高临下的人成了他,原本就长得高高大大,五官硬朗线条锋利,那双凤眸静静盯着人的时候真的感觉一股压力从头顶铺天盖地汹涌而来。   邹茜玲望着不苟言笑浑身冒着寒气似的唐朗,心里闪过要死的念头。   明明这个世界交通那么不发达,她都跑到这穷乡僻壤的山沟沟里来了,怎么还是会遇到?!!!   现在时光倒流还来得及吗?她保证如果再让她回到那个时候,她会选择继续被公安追着跑,哪怕最后要‘袭警’,也不要选择找他求救,更不要在迷晕他之后还留下那耍流氓一样的话。   正当邹茜玲心里各种大戏的时候,张思乐总算是从稻田里跑了过来,“陛下你没事?!伤到哪了我看看。”   说着就准备俯下身子去看看她的小腿,邹茜玲却趁势拉住她一反身直接搂住了张思乐的脖子将脑袋搁在她肩窝里,“我有事,我要晕了,你快带我走,啊晕了。”   张思乐:……还能演,那就是没啥大事了。   正无语着,忽然觉察到一抹锐利的视线扫向自己,似带着寒气似的,蓦地有点冷,张思乐抬眸,这才注意到站在自己跟前的男人,不提相貌,第一眼就觉得这人不好惹。   好在他的视线只在自己身上停留没一会,挪了挪,移到了窝在自己身上装死的邹茜玲身上,多年的相处已经很了解邹茜玲性格的张思乐瞬间了然,陛下这是狠狠坑过眼前这个人?惹到看着这么凶残的人,果然还是他们家陛下有勇气。当然要是事后遇到正主不趴在她身上装死就更好了。   “邹茜玲……”唐朗缓缓开口。   装死不动。   “顾一辉……”   装死不动。   (张思乐:???陛下这次坑人还带上我家小灰灰?)   “胡洋角……”   “好了!”邹茜玲装不下去了,从张思乐肩上弹起来,一下子打断了唐朗的话,“你等一下,我们去外面解决。”   说罢也不等唐朗的反应,踮着那有些麻的脚快步走到听到这边动静而来的周村长身边,“村长,我脚出了血,能不能让我先去卫生站处理一下?回来我会把我的活干好的,不偷懒,我保证。”邹茜玲眼泪还没擦干净,晶莹挂在脸颊上,看着还真有几分可怜。   周村长低头看了眼她的小腿,还残留着血,分不出是她的还是那死掉的蚂蟥的,有没有伤到他不知道,不过看她刚刚那样子确实是吓坏了,也不好太残忍,挥挥手让她去吧,半小时后一定要回来继续,那几块稻田就分给她们,下工前得弄完,不然不能下工。   这还是很公平的,没有偏袒让她偷懒,旁边看似在干活实际上支起耳朵悄悄听着的人也不好说什么。   邹茜玲道了谢,这才跟张思乐说一声,“你先弄着我马上回来。”   “対了,你把裤脚放下穿上鞋子在下去,那里头有恶心的虫子。”   邹茜玲自己受过一次就怕了,可不想让张思乐也经历一次。   但其实张思乐还真不怎么怕那虫子,四个女孩子中,纪燕珊神经线粗,很多时候像个男孩子,小时候玩个毛毛虫都不在话下,梁晓雪看着文静,但是那是上过解剖课待过停尸房的人,这点小虫子算什么?而她酷好美食,很多虫子都曾经做成食物让她吃掉过,更别提被蚂蟥爬一爬,遇到顶多就是弄死并感叹这没法做成美食。   哪像邹茜玲,其他的事情天不怕地不怕,就是怕这些无脊椎爬行动物,不说蛇和蚂蟥,连蚯蚓都怕。   不过还是听进她的叮嘱点点头,偷偷瞥了眼高大冷硬的男人,一本正经说道,“那你去卫生站好好看看,逗比在那呢,不要怕啊。”真有事逗比那大力气应该打得过这个人的。   保重了我的陛下!   邹茜玲没注意到张思乐脑补了什么,叮嘱完之后悄声対唐朗说了一句话“我在前面等你”就走了,当然没忘记装出一副脚伤了的样子。   唐朗在后头看着前面的邹茜玲踮着一只脚走路的怪异姿势,竟觉得那背影有些丑萌丑萌?嘴角微微扬了一下,没有听邹茜玲的话立即跟上去,一男一女同时离开,在这个年代会传出什么样的风言风语,他心里还是很清楚的。   虽然挺想教训她一下,但是也没想要毁掉她的名声。   唐朗转身在附近稻田里看了一圈,嗯,他姥爷一家亲戚都没在这块地头,于是跟着周村长寒暄了一下。   周村长还记得他,去年夏天他过来看望姥爷姥姥的时候遇到过,作为姥爷眼中出色的外孙,特地给周村长介绍了,两人聊了几句。   简单寒暄完唐朗就寻个理由先走了,免得那小狐狸等急了,又想坏主意要跑掉。   经过上一次,唐朗対邹茜玲的印象就变成了胆子大的小狐狸,嗯,还有点流氓属性。   唐朗一离开,地里头就安静下来了,等到周大平巡视到别的地方去,地里头又再次热闹起来。   有的在偷偷嘲笑邹茜玲胆子小的,竟然被一条小小的蚂蟥弄得又是尖叫又是哭。   也有的在偷偷打听唐朗是谁,这样高大帅气,看着就很适合做女婿/丈夫。   而因为唐朗后来没有直接跟着邹茜玲离开而是跟周村长寒暄的行为,倒是没有人猜测唐朗跟邹茜玲的关系,顶多认为唐朗是路过帮了一把手而已。   不得不说这障眼法很成功了。 第二十五章   这一边邹茜玲一走出众人的视线范围脚就不‘瘸’了,环视了下四周,最后站在了一个塌了一半的猪圈后头等唐朗过来。   一边等一边在想唐朗究竟是怎么会出现在这里的?明明她之前打听过了,这个村子根本就没有这个叫唐朗的人啊。难道是专程来找自己的?邹茜玲把这个想法甩在脑后,她不觉得自己仇恨值拉的这么满能让他锲而不舍地寻找自己。   最大的可能是唐朗是来走亲戚的,然后就意外发现了自己,于是走亲戚就变成了顺手收拾自己?   邹茜玲赶紧摇摇头,她还是别想这么多没用的,现在关键还是想法子糊弄过唐朗,让他不要追究她的身份,要是跟这里的人一问,再把去年她跟他的遇见相联系起来,那关于她身份的谎言就不攻自破了。   正当头脑飞快运转地时候,邹茜玲便看见唐朗远远地迈着大长腿走过来,身姿挺直步伐沉稳,这模样说不是当兵的她都不信。   “毕夏?”刚走到猪圈后头,邹茜玲还没来得及开口说些什么,就听得唐朗略微低沉的嗓音响起,“你的真名?”   “啊?”邹茜玲听到平时张思乐他们的昵称从他嘴里吐出来,整个人着实愣了下,直到听到后半句才反应过来,当即摇头,“不是。”   “我听到了。”   听到什么?邹茜玲回想了一下,好像之前张思乐情急之下说漏嘴了?   虽然之前就说好了不能在外人面前喊这个外号了,毕竟这是个特殊的时代,但是平时喊顺口了,情急时候还真是会忘记。   不过既然唐朗认为是她真名,那她就顺着阶梯下好了,“那是我小名,我真名还是叫邹茜玲,没骗你。”   “哦。”唐朗语气颇为淡然,“那湖洋角村呢?”   “我……”邹茜玲噎了一下,“那是保持基本的警惕心,我娘说了不能轻易把自己的住址告诉陌生人。”说着瞪大了眼睛,竭力扮作一个天真听话又有点小心思的十五六岁小姑娘。   可惜邹茜玲在唐朗那里的信任值低下,她讲的每一句话他都不会轻易相信,而是自己判断再选择是否相信,更何况他刚刚在周村长哪里打听到的消息让他更倾向于认为这是个满嘴谎言的骗子。   邹茜玲还不知道就在那么一会儿功夫她就在唐朗那里掉了马,还有理有据地理直气壮,“而且当时天色那么晚了,你说要送我回家,三岁的小姑娘都不敢跟你一起走!”   “三岁的小姑娘会用迷药?”唐朗忽然嗤笑了一声,“还是能把一个受训过军人药倒的迷药?”   还真是军人?邹茜玲发现事情大条了,咋办,药倒军人算不算犯罪来着?   “我这不是不知道你是军人嘛!”依旧坚持死鸭子嘴硬,力图带偏话题。   唐朗却像是耐心用尽,没有给她这个机会,问话都凌厉起来,“到黑市买卖,持有高浓度特殊迷药,借着东晨地震受害者的名头在这小山沟里落户,毕夏?邹茜玲?你到底是谁?从哪里来?真实身份是什么?”   一句接一句,浑身的气势不再收敛,那上过战场从死人堆里爬出来过的冷厉气势,让邹茜玲这个从后世穿越过来的人都觉得有那么瞬间的胆寒,似是难以抗拒这巨大的压迫,娇小的身体微微瑟缩了一下,桃花眼泪还残存的泪水,有点像受惊的小鹿。   但这次唐朗却没有心软,原本只是觉得她胆子大了些,可是从周大平那里打听来的消息才让他知道这人不仅胆子大,身份更是成谜。   “你怀疑我是敌特?”   一句话就将唐朗潜藏的疑惑摆在了表面上,他微低着头看过去,只见刚刚还因为他气势瑟缩的小姑娘脸上忽然一派镇定,甚至是超过这个年纪该有的冷静,一句话还是用那甜美甚至有些娇软的嗓音说出来,可却让他觉得那平静之下藏着危险的暗涌。   仿佛此刻站在他跟前的不是那个十五六岁的甜美漂亮小姑娘,而是个心肠冷硬的危险分子。   邹茜玲脑海确实在那刻闪过要把他弄倒的念头,因为她发现他太敏锐又聪明,不是完美到贴近现实的谎言就无法令他信任,而她短时间内真的想不到如何俩圆一个谎,使他相信自己的身份合理又合法。   但是这只是一瞬间的念头,一个受训过的军人,还是看着格外优秀的,她不觉得她可以凭借迷药再弄倒他一次,用电击棒也不可能,万一没电晕她真的是把他往死里得罪了,在这个拥军的时代,她别想讨到什么好了,没准一转头就被扭送到公安局去。要是电晕了那也麻烦,她弄不走他,万一等他醒过来还没想到好的解决办法,那也是找死行为。   所以这个念头刚升起来就被她拍到九霄云外去。   想了想,邹茜玲觉得做人还是要有耐心,不能因为别人的步步逼近就不耐烦。   做人还要识时务,该低头时就低头,不能梗着来,反正这里没有旁人在,她又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面子什么的别看的太重。   于是,下一秒,邹茜玲轻咬了下嘴唇,脑袋微微上仰着,桃花眼一眨,晶莹的泪珠就从眼眶里往下落,又可怜又脆弱,语气满是控诉和委屈,“你是不是想的?我什么都没做,你怎么可以这样怀疑我?要是我是敌特,那我来这里干什么,山沟里种田吗?还被一只虫子咬,最可怜的是还遇到你这样一个恐吓小姑娘的变态,哪有这么惨的敌特?”   “难道我就不可以有自己的小秘密吗?就一定要说出来吗?我又没有害人,什么都没有干,就想好好待在山沟里种田养家不行吗?”   “你干嘛要死抓着我不放,我又没有得罪你,还给你鸡蛋吃,古人还有一饭之恩的说法,我给了你四个鸡蛋,那也是恩啊,你是军人,难道不知道不能恩将仇报吗?”   邹茜玲一边控诉一边哭,还很有心机地哭成梨花带雨的样子,不破坏美感不说,反而让人觉得楚楚可怜惹人疼爱。   视线偷偷瞥见唐朗似乎降下去的气势,邹茜玲三心二意地想现代人常说的‘颜即正义’还是有道理的,又再接再厉,在控诉之上耍了把无赖,“哦,还是因为我不小心碰了下你的胸,你就小气吧啦记仇了?做人哪能这样?要不然我让你碰回来好了,到时候我们就算两不相欠了,你别抓着我不放。”   唐朗却因为这话气势瞬间消失得干干净净,之前看到那瓦片还以为她只是敢在背后过过嘴瘾,没成想这小姑娘这么大胆,先是倒打一耙控诉自己不说,还偷偷篡改了事实,把‘摸’说成了‘碰’,最后还不要脸地让自己碰回去?   饶是唐朗再见多识广,都没见过有这样的操作和套路。   邹茜玲仿若无觉,整个人还挺了一下,梨花带雨中一副视死如归来吧你碰吧的模样。   唐朗的视线不小心瞥到了那布料下微微鼓着的小花苞,立即挪开了,可是红晕还是从耳后根开始一直蔓延到脖颈,完了,不能好好说话了,这话题真的被带到玛利亚海沟去了,想捞都捞不回来。   好在唐朗经过部队又经过战争之后面部表情锻炼得越发冷漠,所以这时哪怕心里被邹茜玲弄得尴尬又奇怪,可脸上还是一副面瘫的严肃样。   “够了!你一个小姑娘说话注意点!还要不要名声了?”冷硬透着严肃的语气下明显有些心虚。虽然他不知道自己在心虚什么,明明脑海什么坏事都没想。   邹茜玲在他的训斥下又咬住了唇,整个人看着有些委屈又有些敢怒不敢言似的,瞪着眼睛看他,小声道,“谁叫你欺负我的,还不能说了,哼。”   如果此时张思乐他们在,看到邹茜玲这副样子绝对会瞪大眼珠子,然后感叹一句:戏精!太踏马戏精了!   真不亏是他们的陛下,该霸道时就霸道,该不要脸时就不要脸,连后世人人喊打的白莲花都肯演!   然而对邹茜玲性格还不够充分了解,又没经历过后世各种套路洗礼的硬汉风军人唐朗,还真是被她给糊弄到了。   心里是又惊讶又无奈,还有一丝丝他自己没发现的心软。   “行了,别哭了,我不继续追问了成不成?”   这边没有重要资源,远离政治中心,不与边境接壤,有敌特的可能性基本为零,因为派遣到这里没有价值。而正如邹茜玲说的,如果她是敌特,那是来这不通电没有电报的穷乡僻壤小山沟种田被虫子吓哭麽?   她是有很多疑点,但是这些疑点不代表她就是罪犯,没准她这次真没撒谎,只是想在山沟里‘种田养家’。   不过养家?唐朗想到了周村长说的姐弟妹四个外加弟弟未婚妻?真是这样的关系吗?他表示怀疑,但当下选择不问,免得这小姑娘又说出什么惊世骇俗的话。   “真不追问了?”还保持着怀疑,像个上当受骗过的小动物一样,不信任地很。   唐朗只好点头,“嗯,不追问。”   “太好了!你真是个好人。”邹茜玲当即破涕而笑,嘴角扬起眉眼弯弯,看着真是乖巧漂亮。   望着某人的快速变脸,唐朗也反应过来自己刚刚真是被她牵着鼻子走了,心里好气又好笑,正了正脸色,认真道,‘“但是你不能跑到别的地方去,不然我会亲自抓你回来送进公安局里。”   “那嫁人怎么办?”   “……?”这话题跳跃性太快,唐朗都有瞬间的懵住。   邹茜玲却嫣然一笑,“哈哈,开个玩笑,我绝对不跑的,你放心,从今天起,不,从前些天起我就是下坎山村的人啦,我们在这儿安家落户了。”   笑容明亮,神色间还有些狡黠,她真是个不折不扣令人捉摸不透的小狐狸。   唐朗用手堵着嘴唇咳了一下,将那因为一个笑容而引起的怪异感觉压下去,“那就行。” 第二十六章   唐朗来之前没打算要留下来吃饭的,毕竟现在下坎山村还在吃大锅饭,他一个外村人不大适合留下来。   不过他姥爷姥姥还有舅舅们都让他留下来吃饭,反正大食堂不要钱不要票,而且外孙/外甥难得过来一趟,哪能连个饭都不留就让人走的?没这样的待客道理。   于是唐朗便顺势留了下来,但是还是坚持给了饭钱,当军人的不能拿老百姓一针一线,不能白占便宜。   于是以为唐朗离开的邹茜玲拿着饭盒走到村里大食堂看到唐朗挺直腰板一本正经坐在那儿的时候,脚步差点一踉跄摔了,还是身边的纪燕珊眼疾手快扶住了她,才让她避免当众摔倒的尴尬。   “社长你是不是下地干活太累了?要不要下午我替换你啊?”   是,我是累,不过我不是下地干活累,我是心累。邹茜玲心里默默腹诽。“不用了,你在卫生站给晓雪搭把手就成。”   说完又将视线投放在唐朗身上,看他望过来嘴角立即弯起,偷偷对他眨了一下眼睛。   唐大哥好。   粉嫩的唇瓣上下阖动,吐出来一句问好。   那小表情真是灵动。   唐朗挪开了视线,嘴角却扬了一点点几乎看不见的弧度。   邹茜玲见状,也跟着收回视线,嗯,看来他也不想大庭广众之下表现跟她认识,很好,那她就当作没看到啦。   心情又恢复了的邹茜玲当下把唐朗抛诸脑后,继续跟他们几个小声交流起来,吃饭的时候座位也选跟他距离得远远的桌子,当真是彻底装作不认识。   等他们五个吃完饭后,邹茜玲抬眸一看,那张桌子已经没有唐朗的身影了,心里更放松了,她就说嘛,他只是来走亲戚的,不会待太久,等他这次回去了以后就不会再找自己麻烦了。而且听说军人假期少,回到部队训练一下,那就会彻底忘记自己这个小人物的。   多好,付出小小面子就把隐患解决了。   至于说唐朗会答应了不算数?邹茜玲不这么认为,军人一般都守信用的,更何况唐朗看着也不是那种人。   自以为事情解决的邹茜玲心情轻松得连早上被蚂蟥咬的事情都忘记了,结果走在回家的半道上却被村里一个小伙子提醒了,“邹,邹茜玲,听说你早上被蚂蟥咬了,没事吧?”   邹茜玲:……你不提醒我我没事,你一提醒,啧,又想到那令人恶心的感觉,浑身再次起了一次鸡皮疙瘩。   没等邹茜玲回答,那小伙子又往邹茜玲眼前塞了一片绿油油的大叶子,“这个给你,压压惊。”   说完人就跑了,那模样好像是背后有狼追一样。   邹茜玲低头看了眼那绿油油叶子包裹红彤彤的空心泡,一颗颗干净又饱满,没有半点伤痕,看来是用心摘的,又望了眼跑开的小伙子,恢复后的视力很好,似乎还看见那耳朵的红,被提醒蚂蟥咬她而不大好的心情又好起来,“我没事,谢谢你!”   奔跑的小伙子听到这话脚步拐了下差点跌倒,转过头看见邹茜玲对他笑,整张脸更加红了,好像还不好意思了,摸了下脑袋傻笑,转身又快步跑开了。   啧,真是纯情得可爱,比唐朗那动不动发冷气,不,是煞气的,简直好太多了。   可没等邹茜玲的笑容收住,视线挪动,就见唐朗站在不远处,锐利地凤眸静静地看向自己,那冷酷严肃的样子差点让邹茜玲以为自己又做了什么坏事。   邹茜玲瞥了下四周,这条小道此时恰好没啥人,所以,要打招呼麽?   犹豫只有三四秒,邹茜玲还是选择走过去打招呼,谁教唐朗那副样子明摆着后是来等她的?不要面子去演了戏,不能一下子功亏一篑是吧?反正就这会儿功夫,等他回去就好了。   “你们先回去吧,我马上来。”   张思乐抬头也发现了那个男人,拉了邹茜玲的手腕悄声问,“陛下,你还没解决完吗?要让逗比武力碾压不?”   邹茜玲暗地里翻了个白眼,“想问题别跟逗比一样简单粗暴!好了,先走吧,我没事,回去再说。”   听她这样说,那他们也就只好顺从地走了。反正这是在村里,不会有啥事,而且他们陛下也不是那种会被欺负的,往往她不欺负不坑别人就不错了。   待他们都转身走了,邹茜玲才抬步走向唐朗。没办法,可以不要面子,但是不能在他们面前不要面子卖萌耍无赖啊,还是不是陛下了!   “唐大哥你吃饱啦?特地等我的?还有什么事麽?”邹茜玲走到比自己高了三十多公分的男人面前,一副乖巧甜美无害小姑娘的样子。   唐朗没有说话,而是将视线落在她手上那捧空心泡上,一颗颗摘下来,真是用心。   注意到他视线的邹茜玲见状将手里的叶子往上捧了捧,“一个好心又热情村民送我的,唐大哥你要尝一下吗?”   好心又热情的村民?呵,这话说的真是像个天真单纯小姑娘。   唐朗神色不动,伸手将整捧空心泡都接了过去。   邹茜玲:???   欸欸欸?我只是客气一下而已啊。   唐朗直接捻起一颗扔进嘴巴里,嚼都没嚼,语气正经说道,“不错。谢谢了。”   邹茜玲委屈小眼神,“可是我一颗都没吃到。”   这可是好心又热情村民送我的啊!里面满满都是爱意,你一个大男人好意思跟我抢?   唐朗闻言,好像思考了一下,才道,“那你把手伸出来。”   “好的。”终于良心发现了吧?邹茜玲乖巧地伸出双手。   “再升高点。”   “???”邹茜玲一脸疑惑加警惕,这是要闹什么幺蛾子?   但看唐朗那一本正经的严肃脸,还是迟疑着将双手升高点,“好了。”把装满好心又热情村民的蛇莓还给我吧。   然而却见唐朗将装着空心泡的叶子快速一拢用一只手捏着不让叶子边缘散开,紧接着另一只手抬起往下,拇指中指一弯,快速又准确在邹茜玲摊在眼前的白嫩带着淡淡粉色的手掌心用力一弹。   “嘶!”邹茜玲下意识缩回两只手,感受到手掌心的热辣,低头伸开看了一眼,只见两只手掌心上都多了两道红痕,足以见得他的用力。   邹茜玲差点没忍住爆粗,可终究还是记得自己有把柄在他手上,生生忍了下来,扬起小脸桃花眼水汪汪地盯着控诉他,“你干嘛啊?”   从小到大连最凶的老师都没敢打她手掌过,而今天竟然被他重重弹了一下?这是什么操作?   “咳。”唐朗瞥见那鲜艳的红,在粉粉白白的手掌心格外刺眼,也没想到她皮肤那么嫩,还没用全力呢。   好在他还顾忌着她是小姑娘没直接上手弹额头,不然非得炸毛不可。   内心戏一如既往丰富的唐朗表面上依旧不动声色一本正经,语气十分正直,“以后不能随意接受男人送的东西,也不能直接跟男人伸手要东西,小姑娘要爱惜自己的名声,知道没?”   那叮嘱的语气简直比古板长辈还长辈。   邹茜玲特么又想爆粗口加翻白眼了,可谁让形势比人强,忍!   压下心里的mmp,脸上一副听进去的样子,“哦,好吧。那没事我就先回去了,唐大哥再见。”再不再见我怕我控制不住我体内的洪荒之力!   唐朗点点头,示意她可以离去了。   邹茜玲笑眯眯道别,一转身笑容就收起来,踏马的有天你别落在我手上,不然就叫你跪下喊爸爸,哼!   而唐朗完全不知道自己今天这行为给从不肯吃亏的邹茜玲记了多少笔仇恨,看着狐狸般的小姑娘远去后,自己也收着她送的那好心又热情村民的村民礼物回家去了。   当天晚上就睡了个好觉,一扫之前被耍又找不到人的郁闷。   这一边的邹茜玲却心里郁闷的不行,又不能出气,只好安慰自己这付出是有效的,起码把身份隐患解决了,以后再也不用见到那抢小姑娘空心泡的凑不要脸军人了,多好。   这样安慰着心里就不气了,不能对一件事耿耿于怀太久,要看到当下,做人最重要还是开心。   为了做人能开心点的邹茜玲当天下午就跟周村长要求给自己换了一个工作,拔草是比较轻松,可她真不想继续待在有蚂蟥的水田里,一想到那蚂蟥的蠕动的身体,她心底的恐惧和恶心都快压不住了。   许是邹茜玲早上那被蚂蟥咬了之后又蹦又跳又哭又叫的举动太过深入人心,周大平考虑了一下,觉得为了不让这种情况频繁发生,还是给她换了另一种工作。   新工作没有蚂蟥,很好,邹茜玲表示她心情又好了。   可惜这样的好心情没有维持太久,原因无他,而是唐朗居然又来下坎山村了,还不是来走亲戚的,而是直接找她的。   当傍晚下完工吃完饭跟着纪燕珊他们一起回家的邹茜玲看到村里小道上站着的笔挺男人,心里有些后悔地想干啥又走这条没啥人的小道呢?好好走大路跟别的婶子们聊聊八卦不好吗?   时隔三四天,就是纪燕珊他们都记得唐朗,那天也是站在那个位置,然后他们的陛下/社长就让他们先回去了,说是回去后会告诉他们发生啥时,结果什么都没说。   四双眼睛齐刷刷看向唐朗,停顿了下又齐刷刷看向邹茜玲,那眼神很明显,陛下,要小的们退下麽?   邹茜玲:……   “你们先回去吧,我随后就到。”   四个人表示秒懂,点头走人,他们要趁她没回去好好八卦一下,那个男人是不是跟陛下有一腿了?   邹茜玲伸手拍了一下自己的小脸蛋,转过身放下手,脸上已经是甜美的笑容了。   “唐大哥你是在这等我的吗?”   台词都跟那天差不离。   “嗯。”唐朗点头,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听到小姑娘用甜美又天真的语气道,“那真是太不好了,今天下午没有好心又热情的村民给我送蛇莓,没办法送给唐大哥了呢。”   唐朗看她一本正经认真的模样,还有些遗憾似的,小表情真是灵动又可爱。忍了忍,嘴角还是没忍住往上翘了下。   “嗯,知道了。”   “我今天是来给你送回礼的。”   --------------------   作者有话要说:   Q:猜猜唐大哥送的是啥礼物吖? 第二十七章   男人五官硬朗,皮肤从夏天见面时看到的黝黑色退成了健康的小麦色,凤眸的锐利气势收了起来,嘴角微微扬起的那瞬似是所有寒冰都融化了些,往常被凌厉气势掩映的英俊容貌都显现了出来。   邹茜玲看得愣了一下,她平时倒是没有仔细注意眼前这个男人竟长得这么好看,不是那种硬汉式的气势衬托出来的好看,而是本身容貌的出彩。   正这么想着,一个绿色带着枝叶的小篮子就提溜到自己的跟前,那草篮子似是用树木柔软又有韧性枝条编织成的,还是现做的,那上头的枝叶残留着几滴晶莹的露水,而绿色的草篮子里面则是盛满了空心泡,一颗颗鲜红圆润,跟上次被他拿走的一样,只是比上次多的多,盛满了一整个草篮子。   绿油油的小篮子里是红艳艳的小果子,看着格外赏心悦目,邹茜玲嘴角不由得弯起,伸手接过篮子的提手,拿到眼前来回打量,像对待新鲜玩意一样。   “这篮子可真有趣,你自己做的吗?”   唐朗倒是没有想到她的关注点会放在篮子上,那只是他见大叶子包裹不住那么多空心泡,也不方便提着走,这才从路边的树木上随手折了几条枝桠来编个小篮子。   不过看她那一副高兴的模样心里也不由得也跟着高兴,点点头,“随手做的。”   “你真厉害。”邹茜玲不吝啬夸奖,她这人不擅长手工活,但是挺喜欢这些手工编织的小玩意,用枝条就能随手做一个小巧又好看的小篮子,那真是觉得厉害了。   “没什么。”直白的夸赞听在耳朵里还有些痒痒似的。   邹茜玲欣赏完手工篮子,这才将注意力放在那一小篮子的空心泡上面。这种果实的植株喜欢微湿偏干的土壤,田地边上都有野生的,但是往往还没等及果实完全熟透,就会被那些贪吃的小孩子摘了去做零嘴,因而地头边上常常只见绿叶不见果,或者是只留有青色的完全没熟的小果实。   那一天那位好心有热情的村民不知道是哪来寻摸来的那一大捧,要知道基本能看见的都被小娃子给摘了。而今天唐朗更是夸张,弄了这么多过来,难不成仗着大块头和放冷气把小孩子吓跑了?   邹茜玲一想到唐朗一个大高个跟几岁小娃娃抢这个的画面就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目光很是揶揄地打量着他。   唐朗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但也知道肯定没想什么正经的。   “上次那捧被我吃了,味道没那么好,这个从山坳里摘来的,你尝尝。”唐朗一本正经,那模样好像在说上次我拿了你品质不太好的,这一次我还给你品质好的,你半点没亏。   邹茜玲听了心里只有“骗人”两个字,明明上次自己吃了一颗还说不错呢。   脸上却是笑意连连,小酒窝都显得乖巧,“唐大哥你真是好人,谢谢你。”然后在话音落下的下一秒,就把篮子递了回去,“但是我不能收,你说过不能随意接受男人送的东西,我都记得呢。”   桃花眼狡黠地眨了下,一副我有好好听话有记住你说的话的模样,乖巧得可爱。   唐朗:……   “咳,我送你的可以接受。”好一会唐朗才说道。   “为什么?难道唐大哥不是男人吗?”邹茜玲继续天真可爱,说出来的话却是要气死人不偿命。   唐朗的凤眸眼尾上挑,收敛的气势又有要散开来的趋势。   邹茜玲见好就停,果断收回手,语气轻快道,“好啦开个玩笑,谢谢唐大哥的回礼,我很喜欢。”   唐朗的气势这才停止逸散。   “明天我要回部队去,为了防止你趁我不在跑去别的地方去,以后每个月要寄一封信,这是地址,你收好。”说完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对折过的纸放在篮子上,然后不等邹茜玲反驳,转身就迈着大长腿离开了。   邹茜玲低头看了那张纸,又看了唐朗远去的背影,桃花眼瞪得大大的,她刚刚是不是幻听了?以后每一个月都要寄一封信过去部队?不是说好了她已经落户到村子不会跑了吗?还是要监督自己是吧?   啊啊啊!邹茜玲好想尖叫再让纪燕珊把那人捆了揍一顿,她现在知道来到这个世界做的最错误的一件事是什么了,那就是在那天出门拦住了唐朗的车,把自己搞得晕车不说,还有了今天的麻烦。   不同于她的郁闷,送出了回礼并留下了地址的唐朗心情不错,又想到刚刚邹茜玲瞪大眼睛一副懵掉的样子,心里就跟被羽毛撩拨过一样痒痒的,要不是还记着男女有别,真想抓过来揉一揉脑袋,这比参加那些具有挑战性的任务还来得令他心潮澎湃。   小姑娘真是太有趣了。   邹茜玲:呵。   ——   “社长,刚刚那人找你干啥吖。”一回到家里,纪燕珊就忍不住八卦凑了上来。   张思乐也凑上来,不过是目标明确地抢走了她手里提着的小篮子,抓起一个空心泡丢进嘴巴里,嗯,甜甜的带着微微的酸,可是很好吃。   顾一辉见状赶紧抢过她手里的小篮子,一脸嫌弃,“你咋啥都放进嘴巴里,我去给你洗洗再吃。哎,这有张纸条,陛下是不是情书啊。”说着拿起来打开一看,却见上头只写了一个地址,但是那字迹倒是大气锋利,见字如人,几乎瞬间就想到了傍晚等在这路口的男人,脸上的表情顿时贼兮兮的,像是发现啥重大奸情一样。   “陛下,这篮子是那唐朗送的?还有这地址?人家上班,不,部队的地儿?”   闻言四双眼睛都投射过来,包括看着最为文静佛系的梁晓雪,脸上尽是八卦的气息。   邹茜玲翻了个白眼,“事情不是你们想的那样,没有八卦没有奸情,就是有点儿小麻烦,不过不碍事,以后骨灰你就每月写封信,然后寄到这个地址上,麻烦就迎刃而解了。”   她没有打算把唐朗怀疑他们来历身份的事情说出来,这事没必要让他们跟着烦恼担心,而且现在问题也不大,每个月写封信过去报备方位就行,时间久了他应该就不会再怀疑自己有什么不对的。   这样想着邹茜玲心情又轻松了起来,不就是写信吗?那有啥难,只要去买好了信封信纸油票,到时候每个月让顾一辉寄一封出去就成了。   只是八卦了一下就领了个写信活的顾一辉:……好想打死她哦可是我不敢。   不过邹茜玲这副不在意的模样倒是让他们相信确实没有什么八卦了。   “唉,说来我们也是可怜,从前那么多人追求陛下给陛下送花送美食送礼物咱都淡定得不得了,而现在只是有个疑似追求者咱就这么激动,看来这年头还真是娱乐缺乏,我这么淡定正经的人都变了。”顾一辉故作感慨,而后成功接收四对白眼,呵呵,要是信了你的话这么多年交情就白费了,谁也不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啊。   当年别说是邹茜玲,就是纪燕珊有人追求他都要贼兮兮地八卦一遍,哪来正经淡定可言。   说说闹闹,这个话题倒是揭了过去,顾一辉将一篮子空心泡找来盆子洗干净,大家当作饭后小水果分了吃了,那空篮子邹茜玲让顾一辉吊到屋檐下,想着等它风干了褪色那铁定也是好看的。   边吃边商量干旱的事。现在是干旱的第一年,这些地方山多树多,也有河流和小溪,地下水资源貌似还算丰富。顾一辉到村里转了一圈,他有了金手指之后对水的感知也比较敏感,大概掌握了这山村的水源分布,按照他的推测来看,这小山村若是这三年不要种那么多耗水的作物例如水稻,那应该是能渡过这三年干旱的。   但这水稻恰巧又是这边的主要作物,每年地里头都要收了水稻上缴国家,这一带的都种水稻,今年他们到来之前村里进行春耕,那种的也是水稻,也有种红薯种玉米,但是数量远没有水稻多。   想要现在说服村里把水稻拔了种红薯玉米这些耐旱又高产的?那基本是没可能。虽然有些人注意到这开春以来就没有下过一场雨,小溪的水位下降,但是都没往干旱方面想。南方这边夏季多雨,到了夏天,那雨水是足够充沛的,这开春不下雨虽然有点麻烦,但是人工挑水去浇灌稻田也是可以解决的,到了夏季雨来了,这挑水也就不用了。   这些人压根没有想到夏季也没有降雨,更不会想到干旱会持续三年。   顾一辉这些外来者知道,可是没办法说啊,说了也不会有人信。   “看看情况吧,你先多储点水,那些看着快干涸没啥大用处的小溪小水潭的水都可以存起来。至于其他的,我们再寻找机会看看咋办吧。”   不过没几天村里又发生了一件大事,那就是周村长跟村干部商量之后决定现在解散大食堂。   这个消息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了,毕竟这跟村民的肚皮息息相关。当初要建村大食堂的时候很多人反对,可是反对无效,粮食都被搜了收上去,家里没粮食,那不就得顺从了。   而现在说要解散大食堂,那反对的人也多,为啥?还是因为没粮食。那村里的粮仓是村民轮流守着的,有多少粮食大家都清楚,现在解散,那粮食咋算?他们吃什么?   周大平解散的原因自然也是因为粮食不够,哪怕开春以来按着人口限量吃,可粮食还是一天天减少,他去粮仓里看了看,照着这样的速度下去,那是绝对撑不到秋收收粮上来的。   而现在解散大食堂把粮食发下去就能撑到秋收吗?周大平不敢保证,可这法子也绝对比继续办大食堂要撑得久,别以为他不知道村里人的想法,再怎么限量吃,大食堂都是公家的,而不是自己家的,那就不会想着到大食堂吃饭要省了,而是基本都希望自己能吃多点,这样才能不亏。   抱有这样想法的村民占绝大多数,就是连他自己,在大食堂吃也比在家里吃的要多。   要是把这粮食分下去给他们自己,那他们肯定会节省着吃,到时候再去山上挖点儿野菜,勉勉强强还是能够撑一段时间的。   周大平可不想在村里粮食都被吃光了才解散大食堂,到时候半颗米都没给他们,哪怕粮仓粮食是他们吃光的,到时候也会不管不顾找他算账。   作为土生土长的村长,周大平太清楚这些村民们想什么了,也知道粮食才是村民们的命根,民以食为天,天要是塌了,他们也就会不管不顾了。   当然,让周大平敢做出解散大食堂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他带着顾一辉去公社办理落户事宜的时候,顾一辉打听到很多村子现在都解散了大食堂,因为粮食吃光了。   那些村子也是有名的,去年交粮的时候他们报出的亩产粮数目非常高,除四害活动也做的很好,受到了领导的表扬。因此周大平乍一听还不信。   不过稍微打听了一下,却发现这是事实,那些村子粮食吃完后不得不解散大食堂,村民闹村干部,村干部来找上级领导要派发救济粮,闹了好多回,可是没结果,上头这粮食也是有数的,去年水稻丰收造‘卫星’,那夸了老大的海口,现在都还是一团乱账呢,哪有多余的粮食给他们?   那没办法,村干部只能回去将地里能吃的先收上来给村民分一点,让他们再去挖野菜补贴补贴,并安慰说到秋收就行,后面上头还派了人下来做安抚工作,那村民才停歇下来。   不过哪怕事情平息了,那这些消息还是传了出来,镇上好是一阵谈论,随便打听就有人给你说个五六七来。   而且解散大食堂那公社也没惩罚什么的,因此陆续又有些村子也解散了,就怕步那些‘进步村’的后尘。   周大平不明白为什么是这么些个曾被上头表扬过的高产“进步村”会先发生这种事,按道理说他们去年大丰收,怎么着也不会比他们这没大丰收的村子要撑的久啊。   他不明白,顾一辉倒是知道。他在后世学过历史,而且还有邹茜玲这个曾经为了写年代文而仔细查找过一堆资料的人给他分析过,那原因就是他们的高产都是放卫星,五八年浮夸风很盛行,‘母猪赛大象,杀一头能吃一年’这样的虚假新闻都能上了报纸,那些水稻亩产五千斤就更不足为奇,基本上说高产的都是把其他地里头的水稻弄出来整到一亩地或两亩地里头,造成亩产几千斤假象。   而且那时候秋收还没完成,又有除四害运动,所谓四害就是指:老鼠、麻雀、苍蝇和蚊子,这些村子为了除四害,连上工心思都淡,水稻都迟收,还有些连水稻都不收全,任由稻穗落在地里头,白白糟蹋了许多粮食。   还有一个原因大概是这些村子的大食堂浪费糟蹋太多粮食,本身那年粮食就收的不多,又不像下坎山村这样限量着来,可不是夏天还没撑过就没吃了的吗?   把这些猜测换为‘探听’来的消息给周大平说来一听,那周大平这个有原则性又有些小聪明但是见识不多的人震惊到了,他还没想过那些人真敢这么做,这不仅是欺骗上面欺骗国家,那还是欺骗自己的肚皮啊,拿人命来撒谎啊。   震惊完后又是感概,不管怎样做人不能没有底线,不该糊弄的不能去糊弄,否则就得遭殃,那些个村子就是教训。周大平决定以后要更加小心谨慎了,就算是被评为‘落后村’,那该守住的原则还是得守住。   于是一回去,立马就召集了村干部开会,要把解散大食堂并且把剩下的粮食发下去。   一听到别的地方没粮食闹,上头还没救济粮发,这些村干部也坐不住,当即同意解散,不说这事关自己的官职,那还关自己的肚皮。那么些个村子都没有救济粮,他们到时候也别想打这个主意。还是趁粮仓里还有粮食赶紧分发下去,好歹撑到秋收分粮啊,可不敢饿死老百姓。   村民不同意?那召开大会,把外头这个情形一说,底下的骚动就停歇了。   大家一开始还抱着不怕,现在这可是新社会了,咱老百姓当家作主,那国家那公社是不会放弃咱的,要是到时候村里粮食真吃完了,跟上头反映反映,上头应该会发些救济粮了。可一听别的村子粮仓里一粒米都没了还是没有要到救济粮,那他们就不敢再抱这侥幸的想法了。   别看老百姓啥都不懂,那到关键时刻,脑袋还是很清楚的,现在这情况就是只能自己管自己,自己熬到秋收,别的,没法子!   那还闹什么呢?闹也没辙,哪怕还有几个懒汉不愿意,可全村基本都同意了,他们不愿意也没办法。   于是这大食堂还没开张一年,就这么解散了。   --------------------   作者有话要说:   上一章把‘蛇莓’换成了‘空心泡’,我记错了,那蛇莓的果期在八月多,而空心泡的果期在四五月。它们其实在我看来都长的差不多,小小个又甜,小时候在小路边摘过。现在也有人把这种空心泡拿去种植做成水果卖,改良了品种还挺大颗的。不知道大家吃过没有。 第二十八章   开仓分粮村里那天特意歇了大半天的功夫,村民都拿了篓子等装粮食的过来早早排队等着分粮。   这是件大事,就没一个不着急的。不过往常分粮人们心情都是高兴的,这一次脸上却没见多少笑意,见那眉宇间都有些愁绪,为啥?这仓里粮食不多啊,还不知道能分到多少。   村里会计也不耽搁,早早搬了桌凳出来算账分粮,这一次分粮跟往常算法不一样,往常是按照‘人六劳四’来分的,就是粮食拿出百分之六十按照人口分,百分之四十按照劳动即工分来分。“劳四”的原则是带有激励机制的分配方法,谁家劳力多工分多,分的粮食自然就多些。   但是眼下这个时刻是不能这样的,有些家庭劳力少孩子多,挣不了工分,是“老缺户”,如果加大劳力工分分粮的比重,势必吃不饱。粮食原本就不多了,要是还分的少,那岂不是让这些‘老缺户’去死?所以这次按照‘人七劳三’来分。   这样的分发对那些家里劳动力多的来说其实是不太公平的,因而当队里这么说的时候,有村民就闹了。   “往年都是按照‘人六劳四’,怎能说改就改?这不公平!”说这话的大娘他们家可基本都是壮劳力,就几个小孩还没成年,往年分粮都能分得很多。   “就是啊,咱家出工人那么多,没道理还分得少吧。”随着那位大娘的话落下,人群中又有了些附和抗议声。   但这样的毕竟还是少数,大多数人还是沉默不说话的,村里这样的‘老缺户’不多,还都是乡里乡亲,往上几代数没准还是同个祖宗,这种时候说这话,确实怕亏心,故而选择沉默的多。   周大平事先也料到这种情况了,可是脸色还是不好看,阴沉着道,“大家都是这么想的?这么想的站出来,让我们大家看看,让整个村子看看,让逝去的祖宗们都看看,是谁那样冷心冷肠,在这种时候连同族的乡亲都不顾!”   若是往日,周大平看到他们这些小心思还不会像现在这样生气,可是现在,在听到别的村子挖野菜扒树叶甚至大着胆子偷地里还未成熟的粮食果腹时,再看到这些人的自私自利嘴脸,心中简直怒火中烧。   别说往上数三代大家都是同个祖宗,就算不是,那也是生活多年的乡里乡亲,还没到那种为了一粒米就能杀人的时刻呢,怎么就这样自私连良心都不要了?难不成活活饿死这些族人这些乡亲才乐意吗?!   做人可以自私,但不能丧良心,把这些粮食分下去,再去山上挖挖野菜,糊弄着总能熬到秋收去,大家都能活着,这样不好吗?   人群霎时安静了下来,村里那几户‘老缺户’人家有的更是忍不住红了眼眶抹起眼泪,确实是难啊,也不是他们要偷懒不去上工,可家里都是老的老的小的小的,身上还有的带病,那没法子干重活拿高工分啊。   见大家都沉默下来,周大平这才缓和了语气,“好了,大家都是同亲同族乡里乡亲,这个时候多多体谅一下,等熬过这个坎就好了。今年我们庄稼伺候得不错,继续保持下去,到时候粮食收上来了,也就按以前的来。”   话音落下没一会,人群又出现不合群的声音,“那不是同亲同族的呢?我们的粮食本来就不多,哪有分给外人的道理?而且去年都没干活下工,凭啥分粮食?”   说这句话的是个挺着肚子的妇女,言语很是尖锐,不是同亲同族的去年又没干活的外人,那除了新来的邹茜玲他们,没有别人了。一时间大家都忍不住把视线投放在邹茜玲他们身上。   邹茜玲他们倒是没想到这火会突然烧到他们身上,还愣了一下,于是这样子看在别人眼中就是被发难而显得无措又茫然了。   周村长因为顾一辉这人会说话、机灵,又因为梁晓雪肯免费给村里人看诊治病,还肯教村里孩子行医治病的本事对他们印象很好,认为他们都是好娃子,乍一见被这样欺负里,心里刚平息没多少的火气又上来了,“他们在村里落户了就是村里人,难道不应该分这粮食吗?那那些去卫生站看病拿药的,是不是也不该去看啊?柱子家的看好你婆娘,别整天盯着人小娃子欺负。”   被点名的叫柱子的男人闻言脸一红,扯了扯婆娘的袖子,示意她不要再说话了。那妇女确实是泼辣,但是也不会轻易在外人面前给自家男人下面子,而且村长的话落下后陆续有人附和,不管是卖村长面子还是为了承梁晓雪看病的情,又或是少年少女心动,村里大部分人对他们五个还是有好感居多的,她再嚷嚷也不会有啥结果,索性就顺着他男人不说话了。   邹茜玲他们却不能沉默,虽说他们现在是村里人,但是去年确实没有干活,那妇女说的也不尽是错的。当下拉了顾一辉的衣摆,给他使了眼色,小声提醒,“年底扣粮食。”   顾一辉了然,向前走了一步站出来,“这位小婶子说的也在理,我们姐弟五个去年确实没有参加劳动,按道理说是不应该分这粮食,不过承蒙大家照顾帮衬,我们心里感激不尽,也不能让乡亲们吃亏,这分得的粮食先赊账,年底分粮的时候再扣除,不知这样可不可以?”   他这番话说的有条有理,也抬了大家的面子,承认村民的帮助,把他们的位置就摆高了,再说后头扣除粮食,那就更加显出这人性子,不贪便宜,又记恩,是个好的。   因而还有些小部分心里其实有疙瘩不说出来的人此时也不介怀了,去年没参加劳动那是因为他们还没在村子里,这不能怪罪人家。而且五个小娃子确实是个勤快的,哪怕是干活最差的邹茜玲,那每天也是按时出工,努力跟着村民学习如何干活,没有半点偷懒推脱了,哪怕活干的不好,那这态度也不错了。   更别说那给他们看病的梁晓雪,不仅不收诊金,那药价也收的极为便宜,而且收来的钱还是归入公中的,年底算账还是到他们村民手里,自己是真的半点没沾。而且她那看病本事是真的不错,只要不是需要动手术的大病,基本的都能治上一二。   这样看来,这五个娃子确实是好的,没必要把人往死里逼。   而邹茜玲让顾一辉这样表态也是为了平那些心里有疙瘩人的意,要知道接下去可是三年的干旱,饥荒,万一旧事重提,说当年村里给了他们那么些粮食,要他们赔呢?不是他们城府深,而是你永远不要低估人性的黑暗面,尤其是在特殊时刻。   当然,他们也可以用钱买下这些粮食,对他们来说耗费不了几个钱,可是对这些老百姓来说那几个钱就不是几个钱这么简单了,要知道这年头村民都没啥钱。邹茜玲可不想他们被人们认为是有钱的大肥羊,哪天半夜被摸了门咋办?   还是用年底的粮食来还吧,虽然知道可能到时候也分不了多少粮食,但他们空间有,私底下参和着偷偷吃也不怕没粮。   这事就在顾一辉坚持要年底还粮之下落了帷幕,总算是要正式分粮了。   人们拍着长队等候,村会计在算盘上啪啪啪地打,虽然粮食不多,可这人多啊,分粮的比例还换了,不能比照着往年来,因此这些账目都要重新算一会。   可他不是专业的账房先生,不过是早些年在镇上铺子打杂学了点皮毛功夫,这才被村里推举为会计。现在这粮食半路重新称过又要重算,账本记得也混乱,还真是费了他老鼻子劲,因此这分粮的速度就慢了下来。   时间过了大半,这分粮的队伍还长的很,人群就开始有些骚动了。那会计也急啊,他也想快点,可这不是算不好吗?总不能算错啊,算错给人那不是得罪人的问题,那是要挨揍的问题,眼下粮食这么少,你给算错了不是欠揍是什么?   一急,只好喊了顾一辉,他这些天跟他们这些人混的不错,便想着这小伙子不是上过学麽?那就让他来帮忙算个账吧。   “门牙去。”邹茜玲悄声说了句,张思乐不解,但还是跟着上去。   顾一辉上前便对会计道,“我会算账,不过没有她算的好,她算的又好又快,就让她来帮忙吧。”   闻言那会计也不拘了,反正这五个都是城里娃读过书,会算账谁来都好,当即把位置让了出来,告诉她账面大概是个什么意思,让她来算。   张思乐大概了解这账是怎么记的之后,也就知道该怎么办了,拿过另一个本子划了简单的统计表格,又运用加减乘除算法,瞬间就将老会计弄不清的账目算好了。   那老会计看了一眼,不由得赞赏,这城里娃脑袋瓜子就是聪明,连算盘都不用打就算清了,还有这表格,他是从没想过,听她解释后更是觉得方便,一目了然,真是有办法啊。   其他人见张思乐这样子也是很惊讶,一开始大家只知道是城里娃,没想到这书念的这么好,那算账算的可真快,没一会队伍就减少了一大半,了不得啊了不得,女娃子都这么厉害了,那男娃子岂不是更厉害?   当下喜欢顾一辉的小姑娘就更喜欢了。   顾一辉:???关我啥事,我成绩是最差的。   张思乐:明明出力的是我,却给自己增加了新情敌?   不过说实话五个人虽然都上了好大学,但是这里头算数最好的要数纪燕珊,她这人学习厉害,尤其是数学,当初那就是称霸整个年纪的,高考的时候分数更是碾压全省(那卷子不是全国卷,是省卷),要让纪燕珊上去,简单的加减乘除不用笔算,心算都能给算出来。   邹茜玲没让她上去算而是让张思乐上去的原因也很简单,纪燕珊有在卫生站的轻松活了,不必抢这个。   那个村会计年纪大了,退休估计就是马上的事,她暗地里拐弯抹角打听过了,这会计本来去年就打算退休的,奈何他儿子孙子都不开窍,算账算的一塌糊涂,没法子顶上去,跟人竞争妥妥竞争不过,所以他就在这位置上多待了,想着多教一年,不说他儿子那完全不开窍的,就是孙子,年轻人总该学的快一些吧?   村里的干部都是村民选出来的,要是老干部退休想把自己的位置给自己的孩子也成,前提是得得到大家的认可。那不会算账的会计,谁认可?他们可不想自己的粮食工分被算错。   邹茜玲可不管那老会计是不是还想着要把位置留给他儿子孙子,反正她是不会给他这个机会的,算账嘛,谁比得过他们五个从小就是题海战术练出来的人?既然这位置需要知识性人才,那就让他们来占领好了,让五谷不分四体不勤的人种啥地?咱还是术业有专攻吧。   之前她得到这个消息还寻摸着要弄个啥法子让大家知道会计该换人当了,不成想这老会计自己忙乱之下送上机会来,真是再贴心不过了。   现在看看,大家可不都佩服张思乐的算账本事了?多好,邹茜玲表示很满意,晚些时候就让顾一辉拎点东西去几个干部家坐坐聊聊天吹吹水联络联络感情。   当然那老会计也不能得罪的,给点儿好东西哄哄。   用了跟老会计算前头一小部分人的功夫,张思乐就把账目全都算好了,粮食该领的都领了,不多,村民们看着手上分到的粮都发愁,那真是要省着点吃,再去挖挖野菜来补贴补贴了,好歹得熬过秋收去。   顾一辉也扛着他们分到的那小一百斤粮食,没脱壳的稻子和番薯玉米土豆,蔬菜另外有小五十斤,地里头种的基本都□□分了,这些菜也没法子一下子吃掉,这时候也不像后世有电冰箱可用,地窖也存不住太久,大多数人估计会晒干或者腌了保存。   邹茜玲他们有空间保鲜,但是收进空间怕外头人发觉不对劲,想了想还是做成腌菜,他们这村子做腌菜的手艺不错,有看病的大娘专门给梁晓雪送了一小坛子,挺下饭的。   于是拿着青菜回家去后,就拜托交好的周红婶子过来教他们腌菜。   周红婶子这些日子跟他们相处得还是不错的,所以这一请,也乐意过来教他们,或者可以说是帮他们腌了。   他们家人口多,劳动力也多,这分得的蔬菜也是不少的,一小部分放进了地窖,大部分还是拿来腌。她见他们没有粗盐,腌菜的坛子也没有,就从自己家里拿了个大坛子和些粗盐过来,上手给他们腌了,同时指点指点步骤。   当然这也不是多难的活,青菜也不多,很快就弄完了,就跟他们说话,谈的不是其他,而是早上那说他们五个是外人不应该分粮食的那个柱子家婆娘。   要是一开始周红不会轻易跟他们说这些话,现在不一样,相处好了,也知道他们不是个会传话学舌的娃子,就把这事告诉他们了。   “其实那柱子婆娘针对你们也是有原因了,早先时候你们还没来,柱子婆娘就有意思要这个屋子。他们家人口多,房子小,转圜不动,这就想着要换间大的房子住。他们就看上了这栋没人住的房子,也不止有他们一家,别的也有意思要这间房子,可是你知道这是公中的,属于村子里的,那没有白给的道理,白给给谁都不好。   想要也成,出点儿钱就能拿下。那钱也不多,就二十块,那哪些想要白占房子的就不要了,有这二十块他们宁愿在原有房子的基础上再建上两间,又新又宽敞。那柱子家不肯出这个钱啊,他们没分家,钱都在婆婆手里把控着。柱子婆娘想当家,就想分出去,可手头上没钱,就想白占房子,这当然就是不可以的,就给拒了。然后没多久你们来了,这房子就给了你们。   那柱子婆娘就是因这个才怨上你们。”   邹茜玲他们倒不知道这其中的弯弯绕绕,还以为柱子婆娘纯粹是觉得他们是外姓人不肯分粮食给他们呢,原来还有这一层原因在啊。   难怪有时候路上走着会觉得有不怀好意的目光呢,还以为是感觉错了,没成想还真是有啊。   不过这人也是奇葩了,自己不出钱就想占房子,那谁会纵容着?   而且这房子现在可是他们的,付过钱过了明道的,那可没有交出去的道理。   因此邹茜玲听了一耳朵也不在意,反正他们可没有抢人的房子,没什么好愧疚的,该咋地还是咋地。   不过他们却没想到那柱子婆娘对这房子会这么执着。   --------------------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才码完字,更新晚了,抱歉啊(我手速真是个渣)   晚安啦各位小天使么么哒~ 第二十九章   大食堂解散之后,村里挖野菜的小孩子就多了起来,去上工的未成年也多了起来,毕竟现在多一个人上工秋收分得的粮食就更多。   不过这并没有影响梁晓雪那边的挖草药小分队情况,因为解散大食堂之后这些人也算上了工分,不多,就是按半个大人的工分计算,但是这活比下地要来得轻松,因此之前那些不想要白做工的人再次找上门来,想要分配挖草药的工作,这样家里的小孩子也能够轻松赚的工分。   可惜周大平没有那么好说话,当初不肯过来,这次见着有好处就凑上来?没门!   这个时候的村长还是很有威严的,因此那些人见他态度坚硬,就不好继续说什么,但是又不想放弃那些个工分,于是便把注意打到了梁晓雪身上,想要让梁晓雪说服村长,扩大挖草药小队的人数,这样他们就能够往里面塞自家的孩子进去。   梁晓雪的挖草药小分队需要扩大人数吗?说实话并不需要。虽然这边的山峰很多,草药品种数量也不少,但是珍贵的药材并不多,而十三个孩子平时很是勤快,哪怕之前并没有工分可得,也十分尽心地干活,几乎对梁晓雪的安排没有任何异议,每天挖草药的数量很客观,卫生站前后面的空地都被收拾出来晒了一大片药材。   那些药材足够村里的消耗了,多余的她也收了起来,准备过段时间拿到镇上收购站去。   如果再往卫生站添人手,且不说他们能采来多少药材,就是这管理不方便。就如之前说的,现在这十三个挖草药的孩子当初在没有工分的情况下都肯来帮忙,品性是绝对不错的,相处这些时日也证明了这一点。   而那些之前不想干白工的,不能说品性不好,也许有些个是因为家庭原因才不来,但是到底在梁晓雪心中还是比不过之前那十三个的。   想了想,梁晓雪到底是拒绝了,村卫生站其实并不需要那么多人,太多人了转圜不过来,她也不想给自己添麻烦,现在跟这十三个孩子相处就挺好的,有几个在中药学上确实有些悟性,好好教导一番,做个乡下的赤脚医生没有问题。   “这事不是我能作主的,卫生站收多少村干部那边是有数的,不好意思啊婶子,哪天村干部那边说要收人,你再把人送过来好了。”梁晓雪温温婉婉,拒绝人脸上都是带着温和笑容,着实让人没法对着她发脾气。   而且梁晓雪还是卫生站唯一一个能看病的医生,也不敢太得罪她,来找她只是以为她好说话,没成想好说话是挺好说话的,可该拒绝人的时候也不含糊。   “那成,那小梁大夫我就先走了啊,有空婶子再找你唠叨。”也不撕破脸,笑着就走了。   一出门就跟相熟的妇女传播这个消息,那些想要从梁晓雪这边下手的听到后也惋惜,有些后悔当初没把自家的孩子叫过去,不然现在就能白得这工分了。   在他们看来这上山挖个草药晒干草药绝不是什么难活,别说十岁的小孩,七八岁的小孩都会干了。这年头乡下小孩子都早熟,早早就会干些挖野菜捡柴火这些活计,但是下地却是不允许的。   村里肯十五岁的孩子下地,偶尔通融十三四岁的也成(但一般人没这么做,毕竟十三四岁还算小孩子,下地上工那真是有些看不过去了。村里敢这么干的也就两户两家,一户人家是家里没了男人,小娃子又多,没办法只能多挣点,而另一户则是重男轻女偏心的因素了,前者村里人还会谅解同情,后者那是偷偷骂甚至当面讽刺的,可人家不在乎,你也没办法。)   大多数人家里都有九到十四岁没下地挣工分的娃,要是能去挖草药,才可不是白得工分?偏偏没法子,不收人了,只好叫他们去挖挖野菜捡捡柴火了。   现在大食堂解散了,自家开伙,那柴火也得捡起来,不然没柴火煮饭了。   说起煮饭,就不得不提柴米油盐酱醋茶这些调味品,村里自打去年吃大锅饭,那各家各户基本没怎么再开伙,厨房里的调味料就没怎么补充,突然间要自己做饭了,那缺的东西还是不少的。   好比如大铁锅。从前大家还有些铁厨具,可自去年大炼钢,那铁具连同铁锅都收上去了,若不是家里还有瓦罐,大食堂解散第一天就没法子做饭。   没有铁锅做饭也是极为不方便的,但是现在买一口锅不容易,得有工业券,农村哪有工业券这东西,就算托人换来几张,那一口大铁锅的价格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因而想要再去买一口大铁锅的家庭并不多。   但还是要买点盐买点油什么的,日子已经很艰难了,总不能连盐都没得吃。   于是找了个天气好的日子,村子里那头大黄牛套上了牛车,载下坎山的村民们上镇子去了。   邹茜玲梁晓雪和顾一辉也去了,虽然邹茜玲很抗拒坐牛车,可踏马空间在她身上,不出去就没有正当理由把大铁锅油盐这些东西从空间里拿出来,所以她只好出门了。   而顾一辉和梁晓雪纯粹是周村长带上的。除了要卖那几大包草药之外,还得谈公社支援下头卫生站的事。   简单粗暴点说就是要从上头要一批便宜的西药针水。   周村长经历过去年两次‘落后村’的事情心里有些抗拒跟上头打交道,他又不能表现出来,便想着拉顾一辉顶上。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周村长挺信服顾一辉这个只有十六岁的城里娃,将他当作同辈那样交往了。让他去跟那些人打交道,他觉得是稳妥的。   至于带上梁晓雪那是以防万一,要是上头要看看梁晓雪的真实水平,也好当场给证明一下,省的下次还跑来。   要知道从下坎山来一趟镇里不容易啊。   颠簸了四五个小时,牛车总算是到了公社那边了。邹茜玲这次有梁晓雪提前配好的晕车药吃下去,倒是没有再吐了,但是脸色依旧没那么好看罢了。   下了牛车邹茜玲就跟顾一辉他们分道扬镳,各自处理各自的事情去。   邹茜玲婉拒掉跟周红婶子他们同行的邀请,她根本不需要去供销社买什么东西,空间里基本都齐全了,就没必要再去浪费钱。而且她一个人行动比较方便。   首先先到邮局那边寄了信件,唐朗要求写信这回事她可没忘记,既然来到了镇上也就顺手把信寄了。那信件是顾一辉写的,写完后就装进了信封她也没看,反正唐朗要的只是他们不离开村子,那谁写信都一样。顾一辉感觉生活那么无趣,就给他添个笔友好了,多体贴。(顾一辉:呵,自己偷懒就直说。)   寄完信件后有些无所事事,也不是很想吃东西,便四处走走逛逛,等时间差不多了再跟他们汇合去吧。   而一边顾一辉他们的进展却不大顺利,那公社的领导今个儿根本没在,办事员小哥让他们把申请报告放下之后就请他们离开了。   周大平心里有些失望,他以为最起码能够像顾一辉之前说的那样,让上级表扬一下他们为上头分忧的态度,为人民办实事的态度,没成想这面都没见着。   顾一辉和梁晓雪倒是没什么失望的,就从上次那领导鼓励他们水稻‘放卫星’这件事就可以看出这领导是好大喜功之人,肯脚踏实干实事,替老百姓着想?这有点悬。而且邹茜玲也说过这个时候还不到上头领导要推广医疗卫生到农村去,公社这边应该不会答应这件事。   不过草药倒是卖出去了,收购站那边将他们的草药都收了,几大包草药处理得很好,虽然不是什么珍贵的,但统笼也换了十四块九毛钱三分。   真是十分便宜了。这是来自顾一辉和梁晓雪的想法。   而周村长却觉得这买卖不错,那草药都是山上挖的,除了供给村里人,还能卖出钱,真是无本买卖,心里头挺高兴的,队上账目一直没啥钱,能填充些是不错的。   不过梁晓雪建议他把这钱拿去买些西药,周大平却摇头了,因为这医院的药要是没有医生开的单子根本不能随意买卖。   梁晓雪倒是不知道这个,在现代基本的西药都能在药店里买到。这里的药店只有一家中药材的,西药要去医院,她以为有了村里开的证明就能买了。   现在村子里的卫生站主要靠那些中药材,但是在梁晓雪看来西药还是很重要的,西药有时候比中药要见效快,尤其是紧急情况,西药的作用就能凸显出来了。她身为一个医学生,现在的村大夫,还是挺担忧有天发生紧急情况因为没有药而耽搁了救治最佳时间和失去治疗的机会。   而且她也是很想看看这个时候国家的医疗水平发展到什么程度了,西药,医疗器材,跟后世她接触的有什么大不同。   不过既然没办法,那只好先放弃,只是脸上不免有些失望而已。   “没事,回去让陛下想想办法。”顾一辉趁周大平不注意悄声安慰她。   梁晓雪闻言点点头,邹茜玲的主意向来比较多,没准她有办法。   邹茜玲确实有办法,身为资本家的孩子,在她看来百分之九十的事情都能用钱解决,弄一批医疗器材可能有些难,但是弄一批西药和一批医书,那难度确实是不大的。   不过不能在这镇上解决,哪怕从村里赶一趟牛车得四五个小时,可毕竟在一个公社,要是出了点纰漏容易惹上麻烦。   她得去外省,弄完就跑,行事小心些,跑路痕迹干净些,基本没大问题,就算是后来出事,那她早不在那个省了,想找也找不到。 第三十章   暂且不提那去外省之事,先说眼下,邹茜玲回到牛车停放处跟他们汇合的时候,手上那口大锅又让他们议论了好一阵。   “这口锅真大真新!”有眼热的婶子目光直直落在大锅上,还上手去摸了摸。   “是啊!不过这锅得不少钱吧,你们家还真是有钱。”羡慕的同时语气隐约有些泛酸了,她刚刚也有去看了那大锅,问了价钱,那可不是能轻易买得起的。   邹茜玲就笑,“我们五个人狠了心凑凑钱才买下来的,不买不成,家里头连个做饭的工具都没。以前在家也没学过怎么做饭,以后还得叨扰下婶子们,教我们几手。”   话说的很轻松,可一听人家就想起来了这几个都是没了爹妈的娃,从前在家指不定怎么娇生惯养,现在没了父母就要自己学着做饭,那点儿泛酸心思顿时没了,不由得同情起来,这没爹没娘的娃就是可怜,也笑着应好,让他们有事尽管来找,教着怎么做饭倒是不难的。   邹茜玲笑着说谢谢了。   这个话题就这么揭了过去。   回去之后邹茜玲又在床上躺了一整天,这牛车真不是她能习惯的,颠得胃不舒服,腰也难受,屁股也疼,浑身就没一处舒坦的。   邹茜玲有时候都要为自己委屈,这踏马的穿越生活,穿到这艰难岁月,真是要她的命。还要每天下地去,手都磨了好多个细口子,好在梁晓雪有给她配药,不然这双手真是要难看了。   老实说,如果只有她一个人穿越过来,邹茜玲就不会想要吃这个苦,她从小物质生活很精细的人,一下子要她种田,那真是大挑战了。可没办法,她不是一个人,不可以那样任性放纵,还是得承受着,并积极地去改善他们的处境。比如去黑市倒买倒卖,比如建立村卫生站,比如张思乐弄成村会计,这些都是为了让大家好过些。   现在就剩她和顾一辉要下地种田,但她不着急,她会有办法让他们俩都摆脱下地种田的活的,不能操之过急,要一步步来,步子走得扎实点,再忍受些苦没事,她不会永远留在这个村子里的,等她找个合适的时机就把他们的家转移到镇上,城里,过上不用风吹雨晒的生活。   邹茜玲目标一直很清晰,所以哪怕有时候手被那些锋利的草叶弄出血来都想爆发了,想想她的目标他们的未来,这一切就变得可以忍受了。   她是个需要约束和支撑的人,能让她一个娇生惯养的做这些事,无非是纪燕珊他们陪着她一起穿越了。   不然,一个人的时候管他那么多,她从来不委屈自己,步子可以走得更急更大胆。   好好躺过一天后,邹茜玲总算是恢复了活力,继续种田生活。   而这时候远在部队的唐朗正趁着半天的休假时间到外面的镇子里去了,直接进了一家商铺模样的房子,开门的是一位头发斑白的精瘦老头子,身上有股淡淡的中药味。   这曾是一家中药店的掌柜,后来三大改造时候他没有选择公私合营,直接关门大吉了。唐朗是战友介绍过来的,听说这里有款祛疤淡痕的药膏很是有效,他想过来买一罐。   那头小狐狸一看就知道以前没下过地的,被一只蚂蟥都能吓成那样,后来离开之前又去看她,白皙的手上划了许多道细小的口子,怕是不知道如何下工造成的,又或是那皮肤太过娇嫩。   其实唐朗也知道要想以后不轻易被划伤还是得长了茧子好,但是不知为何一想到那双白皙娇嫩的手上布满茧子,就觉得不舒服,所以回到部队后找人打听,才有了今天买药的事。   那掌柜虽然关门大吉了,但手里头这种药还是有存货的,对伤口的愈合有一定的功效,但更多还是淡痕和保养,建国前还是许多官家小姐喜欢的护肤品呢。   淡绿色的药膏,用透润的瓷瓶子装着,精致又漂亮,唐朗看见的第一眼就觉得那小狐狸会喜欢。还有一种是铁盒子装着的,没那么好看,价格也要便宜些。唐朗直接要了瓷瓶子装着的,小小一瓶子,花了十块钱。旁边跟着来的战友看得咂舌,一看就知道是为女朋友买的,还真是舍得。   买完之后没有直接回部队,而是到镇上另一户人家那儿去买果干和果脯。这边的镇子四周大多是山,山上种有果树,这户人家的果干晾晒得不错,三大改造之前也曾卖过果干果脯,现在没有卖了,自己家每年还是会做一些,有相熟的用其他东西来换,也是不错的。   弄完这一切唐朗才把东西寄出去,那瓷瓶子怕弄坏,特意找来柔软的干草和纸张包裹的严严实实,还塞了一些棉花,细心程度跟硬汉一样的气质完全不符。   “你上次回家相亲成功了?”回去的路上战友还是忍不住开口八卦了一下,不为别的,就为这唐朗的行为实在与平日太过不符合,往日一心扑在训练场扑在任务上,还真是没看他用心办过这些事。   “没有。”唐朗如实回答,上次回去压根就没有去相亲。   战友不相信,“没相亲你那些东西买给谁?”不说果干果脯吧,就是那小小瓶的药膏,一看就知道买给姑娘的,总不可能是买给老娘的吧?   唐朗却像是想到了什么,万年不变的严肃正经脸竟然扯了个笑容,看得旁边的战友竟是觉得毛骨悚然,不笑的唐朗已经够可怕了,没成想笑了的唐朗更可怕,他还是不问了,做人好奇心不能太重,免得知道了啥不该知道的秘密而死翘翘。   不过唐朗这好心情也没有维持多久,因为他收到了来自下坎山村的信件。   听到信的地址时候还挺高兴,等拆开看到信的内容,那面无表情的脸看着就更渗人了。   不是信件内容有问题,内容写的倒是很中规中矩,不仅说了他们到公社登记了户口一事,还关心他在部队的生活,要他注意安全,爱护自己的身体,还表达了对他的崇拜之情。   然而,落款处的名字却不是邹茜玲,而是顾一辉。   唐朗的视线紧紧锁在顾一辉那三个字上,脸上的表情始终没变,可心里是怎么想的,大概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好一阵,唐朗才将那张信折回信封里,又从抽屉里拿出一封信纸,在上面写了写,然后装进信封里,贴上邮票把它寄了出去。   邹茜玲当时还不知道唐朗会因为写信人不是自己特意写了封信寄过来,直到那封信和包裹同时寄过来。   当时是上午刚下工没多久的时候,寄件人骑着大金鹿过来,直接送到了村委办事处,村委那边极少收到外来的包裹,还是军区那边来的,小小震惊了一下,去喊邹茜玲过来拿包裹,顺便八卦一下邹茜玲还认识当兵的。   邹茜玲一听到军区就想到了唐朗,这个世界除了唐朗,她哪里还认得什么当兵的。   又看了眼那包裹,还挺大,有三四斤重呢。她上手摸了一下也没想到里面会是什么,便笑着说是以前家乡那边的朋友,现在在当兵呢。   然后说笑了几句便把包裹和信件带回家去了。   先是拆了单独的那封信件,还是那大气又锋利的字迹,看着挺赏心悦目的。   打开来看,里面写的内容也简单,只有寥寥几个字。   【别偷懒,自己写。】   邹茜玲愣了下就反应过来他在说写信的事,估计是顾一辉落款直接写了他自己的名字,才让唐朗回了这样的信件。对着信纸吐吐舌头,她才不呢,反正现在两人又不在一处,不怕他威胁,哼!   将信件丢到一边,又去拆开那个包裹,第一眼注意到的是那个被包裹了干草棉花报纸的物件,心里好奇直接拿出来,剥开那些包裹物,才看见了那个小小的瓷瓶子,如唐朗所猜到的一样,她确实是喜欢。   小小的瓷瓶子放在掌心精致好看,瓷器透亮又温润,触摸着给人很舒服的感觉,而不像后世那些精美又冰冷的机器造出来的瓷器,没有半点人情味。   一上手,邹茜玲就感觉到这个瓷瓶子绝对是手工做出来的,虽然不值什么钱,可是却格外令人心生欢喜。再拧开那木头盖子,里面淡绿色的膏药散着淡雅的药味,不难闻,有点儿凉,润。   那瓷瓶子却是没有写这是什么药膏,只在瓶子底部有繁体的‘保善堂’三个字,似是店名。   邹茜玲视线在包裹处扫了一下,看到上面还有一封信和一大包果干,捏了一个放进嘴巴里,嗯,是李子的味道,甜甜中带着点儿酸,却挺合胃口的。   除了李子果干还有龙眼果脯和梅子果干,都制作得挺好吃的,不输给后世大商场买的,也不知道他哪来弄来的。   邹茜玲含着个梅子果干,心情不错地去打开了另一封信件。   这封信件应该是还没收到顾一辉寄过去的信之前写的,上面除了写那瓶子药膏的用处之后,还说了那果干是他休假时路过农户家看到后换来的,如果她觉得不错下次再寄一些过去,顺带提了那边的新鲜水果不少,山上的野果子也挺多,就是不方便运输。   最后还谈了一句东晨那边的救灾工作已经基本完成,让她不要太担心亲人,要早点儿习惯下坎山村的生活。   邹茜玲看着这后面一句话的时候脸色又严肃了起来,这是在警告她还是提醒她什么?习惯生活?邹茜玲想了大半天,忽然想起一个重要点,虽然她说她是从东晨那边过来的,但事实上她并不了解那边的生活习惯,要是有心人一问,那是含糊不过去的。   唐朗这是清楚他们不是从东晨地震那边过来的,提醒他们要注意不要露出尾巴来?   一时间,心里闪过异样的感觉。   看了看药膏果脯和信件,邹茜玲突然好像get到了什么。   那个,唐朗是不是对她有意思???! 第三十一章   邹茜玲从空间里顺手摸出一面镜子,打量着镜子里的自己,十五六岁的年纪,眉眼已经稍稍长开,虽然跟着下地,但是那肌肤依旧白皙。五官精致漂亮,美得张扬明目张胆。比起从前真正十五六岁的自己,少了一份青涩与少年无法无天的张扬和桀骜,多了一丝韵味。   有着成年人灵魂的少女模样,越发得勾人注目。   她向来知道自己长得好看,只是穿越过来在山里头宅了一年没有追求者,唐朗又一身正气的严肃模样,她倒真的是没往那方面想。   现在收到了这礼物,被遗忘的情商又立马回来了,用她多年被追求的经验来讲,唐朗要是对她没意思打死她都不信。   只是没想到气势那般强大,看着又特别正经严肃的保守党唐朗唐大哥,喜欢的还是她这种容貌张扬性子乖张的?   邹茜玲有些想笑,但是却没有太多惊讶和害羞,要知道从前追她的人多了去,强壮如健身教练武术指导跆拳道黑带的都有,送的礼物花样多了去,要是因为这样就不好意思害羞了,那她就不是邹茜玲了。   换个时空换个年代也一样,物质生活极为富裕的人接受别人送的自己喜欢的礼物从来不会有什么负担,大概这就是富养出来的底气,拒绝和接受都不会有负担。哪怕就是接受下了一件昂贵的礼物,她也不会说我觉得你对我真好我就要跟你交往,那礼物对她来说只是件玩意,可有可无。   不过这年代跟她以前生活的不一样,这里人的太容易认真,谈恋爱基本就默认要成婚了,尤其是唐朗那人是军人,看起来说话喜欢一个唾沫一个钉,邹茜玲可不像给人造成什么误会,也不想说假装不知道,她暂时没打算跟人结婚,那就不能含糊暧昧,她做人向来挺讲道理的。   不过那瓷瓶子药膏她喜欢,果脯也不错,张思乐会喜欢,那就都留下来,再给人寄上钱补贴就好了。这样子拒绝的意思就很明显,也不需要直说,聪明人都知道这个意思。   她还给他回了封信,话说的特好听,说谢谢他的关心,那瓷瓶子药膏她挺喜欢的,果脯也好吃,她把钱寄上了,也不知道数目对不对,如果少了她再补,多了就当作感谢他帮忙买了这东西寄过来。   末尾还特真心加上一句【唐大哥你真是个好人,谢谢你!】   真诚得不能再真诚。   写完后就把这件事抛在脑后,也不在想了,做好决定就不回头看,向来如此的。   当然并不是对唐朗完全没感觉,只是这时代不对,要是换到她以前时候,唐朗这么英俊又强壮看着就很Man的男人来追求她,她是挺乐意花点心思接受他追求的,更何况在华国长大下的孩子对军人天然就有一种好感,要是长得好,人又正派,那好感发展为喜欢的可能性太大了。   可惜了,相遇时代不对。   邹茜玲把信收进空间,又把果脯摆在桌子上给张思乐他们吃,药膏她要等梁晓雪回来挖一些看看能不能看出成分,感觉这个挺好的,看着就心旷神怡,梁晓雪应该有兴趣研究一下。   想到这邹茜玲又觉得委屈梁晓雪了,待在这乡下还真是啥实验都没法做,看着吧,她迟早让她到正儿八经的实验室去。   嗯,去弄药的时候没准可以搞套手术刀,别荒废了,当年她练那解剖可下了老鼻子劲,手感差了可不行。   ——   没两天为了村卫生站的事情周大平又带着顾一辉去了镇上,邹茜玲便顺便把信给顾一辉让她寄出去,那钱她也塞在了信封里,丝毫没想到要走邮局打款。这是因为她从前就没有尝试过这样的交流方式,也不知道不可以把钱塞到信封了,丢了是不会负责的。   好在那信封口子封的实,这个年头的人也诚实,没去拆人家的信,倒是顺利地送了过去。   而唐朗收到这封信是在三四个月后,因为他在信还没到的时候就接到新任务带兵出任务去了。   至于顾一辉他们这一趟又没什么收获,那领导这次是在了,但是摆明对那卫生站的事情兴趣不大,让秘书转达一句‘好好种地增加产量别的甭想那么多’就把他们人打发了,见都不见。   周大平再次失望起来,可没办法,谁叫人家是上头领导。   顾一辉见状也不去劝那周大平,他觉得让周大平对这种领导失望也挺好的,这样以后上头有什么不好的任务下来他就不会那么死心眼认真完成,他还特地又带他们去绕了一遍其他的村子,让他看看之前被奖励过的进步村现在变成啥样。   那些村干部之前被上头表扬的时候倒是雄赳赳气昂昂,而现在基本都被当地村民骂死了,各个都饿的脚步虚浮。   给周大平潜移默化悄悄灌输不是跟着领导步伐走就是正确的思想之后,顾一辉这才让牛车拉着他们回去。   回去之后周大平更加关心地里的作物了,因为他怕收成不好,不是没法向上头交代,而是怕把下坎山的村民们饿成跟别的村子那样可怕。   但是越是把心思放在地里庄稼之后,周大平的忧虑就更重了,他猛然发现好几个月没有下雨了,村里许多小沟里的水都干涸了,那条夕阳河的水位似乎也下降了些,盛夏的季节,地里的禾苗被太阳晒得蔫头蔫脑的,叶尖儿脆弱的甚至被晒得枯黄了。   那稻穗也不密集,好些个摸上去是空心的。   一年的收成可指望着这地里的庄稼啊,周大平开始安排更多的人挑水灌溉禾苗,精心伺候那些水田,力图使水田里的水不要干涸掉。   同时一直在观察着天气情况,就指望着来场大雨。南方夏天暴雨最多了,可今年看过去尽是万里晴空。   “难道是干旱?”有上了年纪有经验的老人就提出担心,这干旱不少见,哪怕是在雨水充沛的南方,也曾遇到过干旱。像老村长那些人在建国前民国时候就遭遇过干旱了,那一年也是这样夏季晴空万里,半点儿雨水都没有,结果当年粮食就歉收了。   上了年纪的老人都有经验,村里人都比较相信他们的话,听到这那往日喜欢磨洋工的人也勤快起来了,就怕真的遇到干旱,地里粮食歉收,要知道他们现在吃的就不多了,村里粮仓可没有存粮,要是歉收了,这一年都只有饿肚子了。   这时候大家基本都没有旁的什么心思,一姓宗族为主的村子好处大概就是这个,关键时刻人都特别团结,不会像平常那样闹什么幺蛾子。加上这里地处偏远,环境较为封闭,外头人轻易不爱来这儿,村长的话语权和权利都会比较大,村里的自治性也会比较高,往往村干部发话了,尤其是老一辈有声望的人支持,那村里基本都会听。   不过想要趁机闹事的也是有那么些个,柱子婆娘就是其中一个,她看不惯邹茜玲他们很久了,又一直没找到机会,这一次听说粮食很有可能会歉收了,又开始说他们五个是跟村里人抢粮食的,就不该把他们留下来,多一个人他们就会少分粮食。   这样的言论若是放在一开始很可能会影响到村子里很多人,但是经过这段日子邹茜玲他们的经营,村里人基本都接受了他们是村里一份子,既然是村里的一份子了,老缺户他们都接受,何况五个都上工挣工分的呢?而且大家也知道柱子婆娘因为房子的事情对他们心有不满,平时也时不时有言语挑衅,这种时候说这些话,什么目的那还不是司马昭之心麽?   有的跟邹茜玲他们要好的婶子还会调笑柱子婆娘两句,“你就别老是针对人家娃子了,针对人家也没用,那房子就不是你的,谁叫你当初二十块钱都不拿出来?现在他们买下了,就算是赶走他们也不会把房子白给你。”   话说的挺实在的,但柱子婆娘不爱听,她觉得要是没有邹茜玲他们五个,晚些时候她磨磨村干部哭哭穷,没准能少一大半钱,到时候她再磨娘家那边,总能把房子给买下来。   她看过了,村里现成的空的房子就数邹茜玲他们住的这个最好,屋子齐整不说,那空地也大,后面直接可以开辟作为菜园子。   自从村里解散大食堂之后,自留地又还给大家,邹茜玲他们房子后头那块地也被开辟成菜园,多好多方便啊,那本来是她的。   这人啊有歪理的时候她就不爱听别人说的话,哪怕是一想就能想通的道理,她也不愿去转这个弯,就想守着自己的道理自己的解释,这样她针对别人起来就能理直气壮了。   柱子婆娘现在大概就是这么个情况。   可惜邹茜玲五个太会做人,村里人心基本都偏在他们那一边,她想在旁边蹦跶都没用。   邹茜玲他们对这种人也是很烦的,时不时在耳边叨几句不好听的,次数多了还真是教人讨厌,可她又没别的招数,就是用话刺一刺你,其他什么都做不了。   想动手收拾她吧,人家又是孕妇,还是大着肚子看着就要生的那种,怕一动就把人给伤了,就是不动手,用别的招数也怕刺激她,伤了肚里的孩子。   邹茜玲他们几个三观还是很正的,既然是孕妇,那就多一些容忍吧,反正不是每天都分到同一个地方下工,就当作生活调剂好了。   然而,他们没想到就是这样,柱子婆娘的孩子也没法子安稳生下来。 第三十二章   柱子婆娘是半夜里生产的,当时邹茜玲他们正在睡觉,门突然被拍的碰碰响,生生把人吓醒。   “谁啊?”顾一辉边穿衣服边往外走,走到堂屋才听到外头的说话声。   “小梁大夫,小梁大夫!快醒醒!我媳妇难产了,你快过去瞧瞧啊小梁大夫!”外头是位汉子的声音,语气急得很,跟催命似的一声声。   顾一辉听到是村里的柱子,赶紧过去把门打开,便看到一脸着急的柱子,“小顾,小梁大夫在不在?我婆娘难产了你让她去看看成不成?”   梁晓雪在里面也被吵醒,隐约听到外头的话,从床上拿了衣服也穿起来,夏天太热,又没空调又没风扇,都恨不得剥干净了睡。   “找你的?”睡在一旁的张思乐迷迷糊糊问道。   梁晓雪点点头,“说是难产,我得去看看,你再睡会。”   说着就要往外走,里屋的纪燕珊和邹茜玲也被叫醒了,听到动静问了声怎么了?她们没听清外头说的话。   梁晓雪给她们重复了一遍,往外头大喊了声,“等会儿,马上来。”然后转身进了邹茜玲睡的里屋,“你把上次我在穿越山挖到的百年老参给我一下,没有手术刀没有设备做不了破腹产,备上这参看看能不能吊命吧。”   村里一般都是有接生婆的,她们虽然没有经受过系统训练学习,可是大多都有经验,这半夜匆匆过来不顾恩怨喊她这个女娃子过去,怕是情况危险了。   邹茜玲平时也烦柱子婆娘,可是听到难产整个人还是激灵了下,从空间里拿出那株品相很好的老参,这是他们准备留来给自己预防不时之需的,但眼下拿出来没有半点犹豫和心疼,“你赶紧去看看吧,路上注意点。”   梁晓雪接过应道,“嗯,你们继续睡吧。”说罢拿过那套银针,带上老参就往外走。   夜里天黑,路也坑坑洼洼,柱子是直接跑过来的,连个火把都没打。顾一辉直接拿了这个年代的手电筒,铁皮镶电池的,打了手电送梁晓雪过去。   远远地还没走进柱子家就听到产房里产婆的嗓音,喊着使劲,那柱子婆娘的声音倒是没听见。   梁晓雪一听这情况,赶紧加快了脚步,这生产产妇基本都要嚎两嗓子,这不叫,怕是没力气了。   产房外站着很多人,除了柱子家的爹娘,还有她的妯娌们,连孩子都被吵醒,站在院子里,看见柱子回来三个小孩子赶紧冲过去喊爹,问他娘是不是要不好了。村里不是没有难产的妇女,凶险的直接一尸两命。农村人对这些消息不避讳孩子,所以孩子基本都有个概念。   柱子没法子安慰他的孩子,他心里也没底的很,大半夜的时候他婆娘起来起夜,结果不小心摔了一跤,肚子立马喊疼,等到把村里的接生婆喊来,羊水都破了,说马上就要生,可是生了老半天不出来。   接生婆见情况不好了,本想让他们有个心理准备的,毕竟难产而死的产妇也是有的,这里距离镇上医院太远了,哪怕赶着牛车过去,怕是也来不及,所以乡下接生婆一般说要有心理准备,那九成是没救了。   刚说完就忽然想起村里现在还有个小梁大夫,她孙子生病也去卫生站给她看过好了,所以接生婆对小梁大夫还是比较信服的,也不会存在说她比她厉害不能让她抢了饭碗的说法,毕竟人命关天,她还没那么黑心肝。   马上就让柱子去找小梁大夫,死马当活马医吧!   因为接生婆的配合,梁晓雪进了产房也没遭到刁难,反而告诉她生产这段时间的情况。   梁晓雪不是第一次进产房,之前跟导师打下手,破腹产也见过,心里倒是没有说什么畏惧的,学过医的人甭管外表咋样,那内心基本都比较坚定,她又是医学院的佼佼者,在这个年代还得了与医学相关的金手指,这段时间也处理过不少病例,头脑很是冷静,半点慌乱都没。   仔细地看了眼产妇的情况,柱子婆娘确实是要没力气了,她这是早产加难产,那婴儿有点儿胎位不正,这段时间产妇营养也跟不上,大人小孩都虚,嚎到现在柱子婆娘满头大汗脸色苍白,看到梁晓雪半点反应都要没了。   “柱子家的!柱子家的醒醒!”接生婆看到柱子婆娘眼神都恍惚起来心里就有些不妙了,赶紧喊她,又看向梁晓雪,“小梁大夫你说这咋办?”   梁晓雪没说什么,镇定利落地取出银针消毒,接着往柱子婆娘身上穴位扎了下去,强刺激,久留针,没一会柱子婆娘地叫声又传了出来。   “醒了醒了。”接生婆很是高兴,生产时就怕产妇晕过去,那是一尸两命。   “去外面催催药水。”梁晓雪进入工作状态的时候整个人气场都变了,有点儿锋芒毕露的气势,接生婆年龄都可以做她奶奶了,依旧被这沉着又冷漠的语气镇住,一时间只有乖乖点头照办的份。   她进来之前让顾一辉去把参切了些用开水熬一下,这个时间点应该差不多。   接生婆出去没一会果然把碗端进来,在梁晓雪的吩咐下把参汤灌进了柱子婆娘的嘴巴里,柱子婆娘没什么力气,参汤都洒了些出来。   “你要是不想你别的女人睡你男人虐待你孩子,就全部喝下去鼓起劲来把孩子生下。”梁晓雪语气冷漠地陈述着,并且撩开了她的肚子,准备着推拿,她看过了,那胎儿的头还是向下的,只是有一点儿胎位不正,可以通过推拿手法矫正。   不知道是不是梁晓雪不带感情又诚实的话刺激了柱子婆娘,整个人突然精神了下,自己一把抢过碗喝了下去,刚喝完没一会,肚子上传来的痛感让她惨叫了一声,那嗓音嘹亮,听得接生婆反而是高兴。   “帮忙按住她一下。”梁晓雪又吩咐接生婆,按住柱子婆娘不要乱动,继续推拿了几下,又往下看了看,觉得差不多了才停止,“好了,你现在过来帮她接生。”她继续在柱子婆娘身上施针,一边施针还一边讲话吓她,比如她要是坚持不过去死掉了,那没多久柱子就会娶新媳妇,新媳妇又会给他生小娃子,生了小娃子那她留下来的娃子就彻底没人要了啥的巴拉巴拉。   这一边镇定施针一边不带感情讲话,看得接生婆一边接生一边暗地里咂舌,这小梁大夫咋懂得这么多?还有这往人身上扎针子的手法瞧着真可怕,跟她印象中的安静乖巧好说话差太多了。   好在这些话柱子婆娘听进去了,农村人死了老婆再娶那是很正常的,有了后娘就有后爹,那是基本公认的理。柱子婆娘为人泼辣又好强,哪肯让自己的娃遭受那些待遇,加上百年老参和针灸,浑身倒像是重新有了劲,产房又传来她的嚎叫声了。   外头听着的婆婆和妯娌都稍稍放下了心,就怕这产妇不叫,不叫就完了,这会叫,那证明还有气。看来这小梁大夫还是有两手的,不能因为人脸嫩就瞧不起人家。   又坚持了一会,产房终于传来婴儿的啼哭声了。   接生婆抱着裹了布包子的小婴儿出来,头发上还沾了些没弄干净的污秽物,接生婆笑得脸上褶子都开花了,“恭喜恭喜,是个带把的小子!”   柱子他娘闻言直接上手撩开,看到那果然是个带把的,脸上才笑出来,农村就没几个不喜欢带把的,他们家孙子辈的男娃子少,这时候来一个还真是高兴呢。   柱子紧张的脸也舒开了,从接生婆手里抱过孩子看了一眼,这才问道,“那我媳妇呢?她没事吧?”   “没事,小梁大夫在里头看着呢,出不了事!”   接生婆这下对梁晓雪更是服气了,以往遇到柱子婆娘这种情况的,人基本都没救了,这还能母子平安,服气!她真是服气了!   没多久梁晓雪也从里头出来了,让顾一辉把剩下的人参水倒出来给她喝下,这才算了。   柱子他娘也知道柱子婆娘之前跟梁晓雪他们的恩怨,眼下见她不仅没有怪罪,反而用心帮忙让孩子生下来,也有些不好意思,去灶房拿了四个鸡蛋,又咬咬牙掏出一块钱用红绳子缠住递给她,算是赔礼道谢。   接生婆也收到差不多的礼,就是钱少些,她也没太在意,毕竟今晚主要还是靠梁晓雪,说完恭喜的话就走了。   梁晓雪把鸡蛋和钱都收下了,“那碗底剩下的参片不要立马扔了,留着再熬几次水给产妇喝,别浪费了。其他的药材明天到卫生站来拿吧,气虚还是得吃点补气血的,月子期间有可能的话多给点营养。”   叮嘱完这个就不说话了,剩下的让顾一辉去交涉,他跟张思乐人情来往处理的比较好。   等顾一辉也寒暄完,两个人这才打着手电筒回去,带着银针和切了一小块的人参。   柱子婆娘的妯娌看了眼那碗底,寥寥几片,不由得撇嘴,“这么少还要留着,熬得出水麽?”   “闭嘴!”柱子他娘从二媳妇手里拿过碗底,低头凑近闻了一下,即使熬过了两碗水,参味还浓着,又问抱着小儿子不撒手的柱子,“你刚刚看到那小顾拿出什么来熬水了没?”   “看见了,人参,长得跟人似的。”柱子依旧憨直道。   柱子娘闻言倒是瞪大了眼睛,跟人似的,那不得成精了?难怪能把老三家的从鬼门关拉回来,又去警告儿子和媳妇,“那人参的事不许说,谁敢说我饿谁!”   柱子娘没什么见识,但也知道人参是个好东西,尤其是那种要成精的,要是让人知道梁晓雪他们有这宝贝,不得让人动了坏心思抢了去?!   她不是那种恩将仇报的,其实要仔细说来在婆婆中还算是好人,柱子婆娘那样闹着要搬出去住也没说打她撵回娘家去,顶多不给钱让她自己有本事就搬出去。这不是讽刺的话,而是家里头三个儿子呢,哪有那么多钱?反正她只要留着一个听话孝顺媳妇又有脑子的养老就成,其他两个有那本事,那就搬出去吧,她也不拦着,每年把孝敬奉上就成,可不像村里一些老虔婆,就想着把控所有人。   她低头看了眼这碗底的人参片,自己好好收了起来,就这一点儿,没准还要费多少钱才能买下的,小梁大夫还真是大方,也舍得。柱子家的也是有福气,还能喝到这样的好东西。之前还那样对人家,这次她可得好好说教说教,不能这样子放任继续针对人家了。也要好好提醒提醒,免得那些娃子把这成精的人参拿出去到处晃,平白招来麻烦!   可事实上哪里是梁晓雪他们不知道这百年人参的珍贵,只是人命关天,而且顾一辉弄的时候没注意让柱子看了过去。   总之,现在是母子平安,也算是好事了。   梁晓雪回去后倒是连夜换洗了一次,那产妇味道重,救人的时候没啥,事后就觉得不舒坦了,不洗洗没法睡。   顾一辉给她放了水烧火,弄完之后天都快要蒙蒙亮了,这才睡下。   而邹茜玲他们听到没事之后也才安心睡下来,这一觉睡得,差点误了出工。   第二天五个人都顶着黑眼圈去上工,到了地里头却发现昨晚梁晓雪帮柱子婆娘生产的事情全村都传遍了,还传的神乎其神,说柱子婆娘本来就要没了,还是梁晓雪到了一针把人给救活了,可厉害了,说的跟神仙似的。   这话是谁传出来了?当然是那接生婆,也有柱子家的附和以及群众的想象力,于是一夕之间,梁晓雪就成了神医了。   好在大家还知道这年头不能说那些神仙不神仙的封建迷信,不然没准要神医神医的叫。   邹茜玲在一旁听了直想笑,觉得有时候这群人还挺可爱的,那八卦的小样子。不过好笑的同时又有点儿心酸和同情,其实按照梁晓雪说的,柱子婆娘那种情况在后世根本不是大难题,一般人快生了都会去医院待产,遇到难产了一个剖腹产手术就能解决,哪会搞得一尸两命的惨状。哪怕真有,那也是极少数的。   而在这乡下呢?难产了基本就没活路。   不过让她感到欣慰的时候这种情况早晚会解决,他们的国家会慢慢发展起来的,那一天也不会太远了。   但这事还没完,除了八卦,还给他们带来别的后遗症。   --------------------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的难产我基本是百度着来写的,还有问了下学医的姬友,记得她说的最印象深刻的一句话是:胎位不是头在下就......die   总之这个就别信了,也别考据,我是个门外汉(来自学渣的心虚) 第三十三章   邹茜玲看着凑上来要说婚事的大婶,脸上的笑容都凝滞了下,“那什么?您刚刚说啥,我没听清。”   那婶子以为她是真没听清,拔高了嗓音,“我说,你家的小梁大夫要说亲事不?我手上有好几个好人家呢!”然后又给她细细介绍是哪些个好人家,家里几口人,现在啥情况,那小伙子的品性啥的吧啦了一堆,那模样还真是挺自豪。   邹茜玲听了好半天,心情从懵逼到好笑,打断了侃侃而谈的婶子,“行啦婶子,知道您人好,看人也有本事,但是我们现在还不想看人家,您就别操这心了。”   “欸你这娃子,咋能不操心呢!你家小梁大夫也有十六岁了,这在咱乡下是大姑娘啦,可以嫁了!还是你觉得这介绍的人不好?要不婶子再给你琢磨琢磨?”   “不了婶子。”邹茜玲忽然正了脸色,“我们爹娘才过世,那边习俗是要守孝三年的,我们暂时还没有要成家的打算,不管是晓雪也好还是燕珊,都得守孝。您看一辉跟思乐现在还没办喜酒也是因着这个,得三年后再成婚。”   婶子被唬了一下,她倒是忘了刚死了爹娘的一般人不会立马成亲,虽然没有说要守孝三年的说法,但十里不同俗,没准那边儿还真是要守孝三年。想劝劝吧,但又不好说,对上邹茜玲那双盈了水的桃花眼和伤感的小表情,那心里就跟石头压着似的不好受。   其实她也没跟这么小的娃子说过这成亲的事,可谁让她家现在没大人,这邹茜玲是最大的呢?按照正经礼俗那不是得找家里辈分大的说事麽?而且还是好几个人家拜托她要说亲,怕小梁大夫这么好的医生被别人家订走了才匆匆来。   当然也有私心里不想小梁大夫嫁去别的地方的心理作祟,毕竟乡下有个好大夫那可是太让人安心了,就说这次柱子婆娘的事,哪个女人不生娃啊,生娃就是从鬼门关里走一遭,幸运的啥的都没,不幸的一尸两命,有个医术好的在,起码有点保障啊。   但眼下看戳到这孩子伤心事吧,也于心不忍,虽然她不是爷们,可看到好看的小姑娘这委屈的神情吧,心里也不得劲。想想这次就先算了吧,先过个一两年的,等那情绪淡的差不多了,再过来吧。   而且也说了他们家暂时不会有喜事,也不怕别的媒人抢了去。   “那行,那婶子就先走嘞。”   “好的婶子,您慢走。”邹茜玲将人送走,用手背抹了下眼泪,表情立即恢复正常,哪有什么可怜伤感可言。   等晚上梁晓雪从卫生站回来的时候,给他们讲了下午这事,结果全都哈哈大笑起来。   “我今天下午就不该去串门的,不然就可以亲耳听听那媒婆说了啥好人家给晓雪哈哈哈。”张思乐笑得连饭都顾不上吃了。   “就是,早知道我也早点回来,不跟周叔吹水去。”顾一辉跟着附和,并给张思乐拍拍背,免得笑岔气了。   “晓雪你都可以嫁人啦,有看中的没?”纪燕珊也不忘调侃一句。   梁晓雪给他们翻了个白眼,“看中谁了?你嫁去吧,我看村里好几个小伙子对你感兴趣,想娶你呢。”   “我才不要!”纪燕珊哼了下又往嘴巴里塞吃的,把小圆脸撑的更圆,两颊鼓鼓的看着真像胖金鱼。   “欸就给晓雪一个人说了亲?陛下就没给你说?除了上次那送空心泡的小年轻,我可是还看见好几个小伙子给陛下帮忙锄地拔草又送柴火的。”张思乐继续八卦。   “唉对,连水都有人帮着挑,可省了我不少事。”顾一辉紧跟女朋友步伐,颇有些妇唱夫随。   “呵,他们对我有兴趣不代表人家娘就乐意呀。”   “为啥不乐意?”纪燕珊不明所以。   “长了副狐狸精模样呗,既怕我把她儿子心抓的牢牢地,又怕我红杏出墙。”邹茜玲毫不在意地戏谑道,“美丽是原罪。”   “嘁!敢要点脸不?”   “小灰灰你刚说啥?再说一遍?”   “没……我啥都没说,吃饭吃饭,再不吃就凉了,对吧门牙?”   ……   笑笑闹闹着,这个话题也揭了过去。   不过邹茜玲说的确实不错,她在乡下还真没有婆婆敢要,不说远的,就看这些日子小年轻们对她那殷勤样,恨不得替她把啥事都干了把啥好东西都捧到她面前,那结婚前都这样了,结婚后还得了?眼里还有没有这个老娘在。   而且邹茜玲看着也不像是个能在乡下安稳待着的,那说话的方式,那气质,比地主老财家养出来的闺女都好上太多。   还有个忌讳的,就是她还父母双亡。这一点是很让乡下人忌讳了,这样的姑娘通常人都会觉得不幸,纪燕珊没人上门说事也是因着父母双亡这一点,不然也会有人找人说媒。   而梁晓雪完全是医术让人刮目相看,让人可以不在意这一点把她娶回去。当然这样的人家也是少数,但比邹茜玲和纪燕珊这两个无人问津的好多了。   好在他们不是真的十五六岁没爹没娘的姑娘,不然这种情况出现,指不定怎么伤心怎么难受了。   邹茜玲想着自己说那守孝三年的习俗大概那婶子不完全信,但是没关系,马上就是饥荒了,肚皮都要顾不上,谁还顾着娶媳妇,躲过了这次就成。   她看着这天气是越来越热了,每天中午到午后两点前那段时间都没人肯出门去,太阳晒得不像话,人都觉得很难受住,何况那田里的稻苗。   现在村里人对待水田里的禾苗很是上心,附近的水洼小溪水不够了,也肯跑到夕阳河去挑,那条河水宽又深,又是中上游地段,哪怕水位下降了些,现在还是够用的,就是挑水到稻田里远了些。   就这样辛苦着伺候,整个夏天都快过去了,还是没有下过一场雨。   而这时候上头又来人召集村干部上去开会,周村长也是下坎山大队的大队长以及村支书都得过去,一大早早早地出发,回来的时候脸色不是很好看。   “叔,咋啦?遇上啥难题了?”顾一辉看他回来脸色不好,晚上的时候特意拎了一瓶供销社买的白酒,酒精浓度高,农村人喜欢这劲。   周大平先是啜了一小口顾一辉倒的酒,又夹了个自家炒的花生米,这才把话说出来,原来是今天开会的时候,领导又询问了今年的收成情况,听那口气听那话,明摆着今年还是要鼓励粮食‘高产’,去年他们慢了别的地方一步,今年可不能慢,那粮食产量得上来,得超过别的地儿,得上报纸!   还特意点名了去年报了亩产千斤的村子干部起来问今年他们村要报多少粮食产量,结果那村干部被今年差点闹起来的饥荒吓到了,不敢再虚报,颤颤巍巍着说了句收成可能不好的话,就挨批了。言辞十分激烈,还撸了他大队长的职位,让旁边同村的溜须拍马的顶替上。   周大平一口闷了白酒,眉头随着白酒入口拧起又舒开,顾一辉见杯底空了又给他倒满上。   “那叔,你是怎么想的?”   “我?我能怎么想?我当然是希望能高产了,可是现实这情况能吗?”周大平说的是又气又辛酸,那会议上他是全程忧着心,听到好些个村子报出了高产量,其中一两个还是去年报过高产今年开春去来公社里要救济粮的。若不是亲耳听到亲眼看到,他还真的以为那些村子是高产呢!   可他们怎么还敢继续报高产呢?就不怕真的饿死人吗?周大平弄不懂他们的心思,也不敢弄懂不想弄懂。   于是会议上又成了‘落后分子’,那公社领导还记得去年他就是产量低的那几个落户村之一,也记得今年曾经到公社来提交过思想报告,还要办卫生站,他以为今年这觉悟是提高了,没成想啊,那产量还是那么低,当下又是批评了他,说他有心思弄卫生站这当不得吃的东西,还不如多花点心思在地里头!   若不是这村里就他跟村支书两个,没准也要撸了他的大队长职务换个‘觉悟高’的人来当。   周大平被批了很没面子,可想到被批完最后还是要求今年产量不能比去年底,要多交些粮食上来的任务而感到无奈又忧心。   今年他们确实下了大力气伺候那些田地,可老天不给面子,就没下过雨啊,人工浇水哪有天然的来得好?天气又那般热,水稻可不是耐旱的作物,娇贵着呢,今年能跟去年一样他就感到高兴了,哪还敢要求比去年高呢?   可咋办?这上头下了命令下来,不仅如此,还说秋收的时候要派人亲自来走一趟,看看他们这些‘落后村子’是不是真的没有粮食!   周大平是愁啊,真的愁,要是这粮食亩产没有去年高,还要交比去年高的粮食数,那村里人肯吗?说到底他这个村子在村子里权力大,可也是因为同姓宗族的支持,村民们的支持,要是做的不好了,不得民心了,那他这村长还有什么用?   更重要的是他还记得那几个进步村村民饿的面黄肌瘦浑身看着跟个骨架子没区别的模样,他心里也怕自己村的村民也成了那样。   唉,难啊,真的难。 第三十四章   “怎么样了?开会都说些什么了?“顾一辉一回来,邹茜玲几个就忙问道。   顾一辉把这情况说了一遍,也觉得事情不容乐观。   “本来以为这么偏远的地方上头应该嫌麻烦不咋爱来,没成想啊倒是把这儿当成‘落后村’典型代表了,会上批评不说,还得派人来监督,真是最讨厌这眼皮子底下做事了。”邹茜玲格外不满意,觉得这公社领导存心是想给他们找麻烦找不自在,这下坎山民风多好啊,村干部间虽然偶尔有些小摩擦,但是在对待村里大事件上基本都挺团结,这么好的村子要是没有这上面来横加干涉,这□□应该也不会太难过了去,毕竟这儿山多水多,还有顾一辉这个储了许多水的作弊利器在。   现在可好了吧,有人来监督检查,侍弄得越好越是要交多粮食。   邹茜玲也不是说交多粮食不好,可怕打眼,她知道这三年粮食产量都不会咋样,要是这边太打眼了容易被关注,她并不喜欢被关注的感觉。这村子啥靠山都没,闷声发大财才是硬道理。   “那咋办?我们还能阻止人家来不成?”   邹茜玲没有回答,顿了会问顾一辉,“上面是要派什么人过来?什么时候过来?是刚秋收呢还是秋收好了之后啊?”   “这个不清楚,周叔只说上头会在秋收的时候来人,具体哪一天那是不知道。咋了?你有啥主意?”   “没有!”邹茜玲也烦得很,比去年多交一些粮食这个问题不算大,可问题是多交多少?这个度在哪?是不是全凭那下乡来巡查的办事员说了算?那办事员人品咋样,性格如何,有啥弱点?这些是全然不知道的。   邹茜玲心里是祈祷着来的办事员能够公正有良心些,可是想想那公社领导的作风,这派来的人想要人品好,概率能有多大?要是人品不好,能够用钱啥的打发也成,但是接下去三年可都是干旱,要是他们得了好知了味,再摸上来咋办?那麻烦是层出不穷的,解决了眼下的,后头的还不知道怎么办呢!   所以她烦,真他妈烦。   烦了一会儿思路突然拐了个弯,“欸,这不是周大平该烦的事吗?我在这儿替他烦干啥?”   算了,虽然说大家现在同在一条船上一个村里,不过这心啊还是先让周大平这些村干部操吧,有啥事他们先顶着,到时候她再找着机会看看呗,不瞎操这个心。   邹茜玲想通了人就不跟着烦了,反正她暂时也没法子,没必要把自己心情弄差,人活着得高兴得愉快,不然容易老的快。   时间就这般不紧不慢地过着,依旧没有下雨,村里人基本已经接受了今年干旱这个观点,并且开始为秋收作准备。   秋收前作了总动员,周大平拿着大喇叭站在大石头上给大家做动员,动员大家都要勤快起来,双枪不允许出现投机耍滑磨洋工,要是慢了耽搁了交粮,那谁也承担不起。   当然话里话外还是鼓励为主,威胁警告只是小部分,只要提到跟农民肚皮相关,那他们就会认真干,更何况今年还干旱了,那对待粮食可不得更上心了。   到了开始收割那天,那村里几乎是老老少少全都出动了,除了瘫在床上行动不便的,不然就是老人家也要搬着小马扎去晒谷场帮忙。   农村每年都要往上头粮管所交公粮,早交完早了事,都要勤快着呢。   邹茜玲分配的活儿要好些,起码不用到地里头割稻子。那稻子是纯手工割的,没有半点机器在里头工作。那工具也是手工镰刀,有些是新的有些是旧的,旧的居多,需要多磨磨才能割的快,而不熟练的割稻子基本都要伤一伤。   顾一辉刚开始就被割到了手,在手指背上豁了个口子,还好不大,只是出了点血,晚上回去的时候张思乐看着心疼,给吹了吹,还给做了他爱吃的,现在张思乐的厨艺可厉害了,做出来的食物就是要香些。   邹茜玲他们吃了一波狗粮,把空间让给他们,自己回房睡觉去了。   她一开始是在稻田里帮忙打稻子,把村民收割好的带穗的稻苗抓起来,到那木头做的打谷机去把稻穗打下来。那打谷机十分的简陋,邹茜玲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工具,完全是一个大腿高度的浴缸似的大开口木头盆子,一面开口要低用来抽稻穗,另一面开口要高些,用个草帘子插上去竖起来,避免稻谷在打的时候稻子飞走了。   这很考验臂力,而恰好邹茜玲没有这臂力,人家一把子禾苗抽下去稻穗掉的七七八八,她倒好,用力抽下去,那稻穗基本还是连在禾苗上的,平添了许多笑话。   后来还是换了个活,去稻谷场帮忙晒打好的稻谷,晒稻子的场地压得严严实实,是请村里有经验的老汉来压地的,他这活计干的很好,地面被压得平整又光滑。   邹茜玲就帮忙把别人扛来的稻子倒在平地上,然后用原始又简陋的工具把稻子耙开,耙散了,让它们晒得均匀些。   这种活比打谷子要轻松,可是依旧挺累的,站在太阳底下,要不是头顶着塞了毛巾的草帽,那真是脑袋都得被晒晕,不容易出汗的人也出了满头大汗。   邹茜玲简直不想照镜子看见现在这样的自己,她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还会弄成这副样子,放在从前有人跟她说有天她会打扮得跟个村姑一样并且大太阳底下干农活她打死都不信,哪怕是被家里扫地出门,她都有办法养活自己,哪会那么落魄,而且都是机器时代了,哪有人会干那活。   现在好了,直接穿到了五十年代,还是手工时代,前些日子觉得下地慢慢能熬得住了,今天这一天,她都想趁着汗水大颗大颗落下来的时候顺表掉两滴泪,真是踏马太累人了。   这耙稻子的活干的时候晒大太阳,干完了回去发现手都要抬不起来了,酸的厉害。   当天晚上躺在床上让梁晓雪给她敷自制的草药面膜,浑身都要,还要给她按按手臂,酸死了,怕是明天要端不住饭碗了。   “那要不明天我跟你换换活干?”纪燕珊见状说道,看邹茜玲那样她也觉得不忍心,从前家务活都要请保姆请钟点工干的娇小姐,现在干活干得直喊酸,累,那真是难为她了。   “你够黑了,再去太阳底下晒一晒,就真成非洲黑人了。”   纪燕珊:……   “你才黑!等你变成黑妹去!”   “哈哈。”邹茜玲想大笑,可笑出来的声音都小了,有气无力的,看来确实是累得够呛。   “还是我代你去吧。”安慰完男朋友的张思乐这时从外头走进来,“你在卫生站的活轻松,是个人就能干,容易被人说道,撸下来就吃亏了。我这会计的没事,反正村里会计的活就数我们五个最厉害,一般人弄不下来。”   “你行吗?”邹茜玲表示怀疑,“还是看看明天情况吧,要是明天手真酸的动不了,你就替我一下。我们轮换着来。”   “成。那就这样。”   敲定完这些又等梁晓雪帮她做好全身护肤和按摩,又去泡了个澡,这才睡下了。   第二天醒来身体没有想象中的酸痛,应该是昨天梁晓雪的按摩有了效果,不过手臂还是没有什么力气,就让张思乐去替换了。   感受了邹茜玲工作后的张思乐只能对邹茜玲表示佩服,对顾一辉表示心疼,晒个稻子就这么累了,那一整天在太阳底下弯腰割稻子得多累啊,虽然顾一辉也是个男的,可他从前也是没干过这样的农活,在山里那一年他们种种菜挖挖野菜摘摘果子搞搞野猪都没这么累啊。   梁晓雪今天加大了护肤药物的分量,给他们几个都用了一下,免得把皮肤晒伤了。   就这样轮着来干了小半月的活,总算是稍微能适应这强度了。   不过邹茜玲看村里人这些日子倒是消瘦了很多,干活劲头还是大的,只是颇有些有心无力的样子。   “那是之前几个月粮食就不够吃,现在秋收下了大力气,肚里头又没什么油水,自然就有心无力了。”顾一辉倒是很了解,毕竟他常在汉子那边扎堆,他们还会觉得说怎么他就看着没有瘦多少呢?是不是家里头吃好吃的了。   顾一辉确实在家里头吃的很好,自从村里大食堂解散,五个人关起家门吃饭之后,伙食水平那是直线上涨,这段时间农忙更是餐餐鱼肉骨头汤,之前在山上煮的收进空间到现在还有。新鲜的食材他们也有,就是不好开伙做肉吃,一开伙隔壁距离了那么远的邻居都能闻着味找来问他们是不是煮啥好吃的了?鼻子灵通得很。   他们才不想在这个当口落人口实呢,自然是说没有,偷吃这些保存在空间里的大鱼大肉时也要关紧了门窗,免得味道跑出去香着别人了。   “那这样不成,他们这样子下去得瘦脱形。”邹茜玲倒不是多心疼他们,只是觉得自己干这晒稻谷的活就累得够呛,他们天天这高强度工作的,那还不得累死。   既是怕人没力气了,也是怕饿坏了。   邹茜玲想了想把张思乐找来,让她用千里眼看看山上有没有野猪,他们去弄一头来给大家补补,这样就不怕他们饿坏了,也算是报答之前分粮食给他们的情分。 第三十五章   自从来到这个村落,他们基本都是在吃存粮,在山里生活那一年,邹茜玲除了往山上倒腾东西,也到外头弄了很多东西,足够他们吃上好长一段时间,因此根本忘记考虑要继续往山上弄东西。   当然这其中也有每天在村子里上工太累没时间的缘由,一周七天,没有一天休息时间。   张思乐在下工之后再次使用她的千里眼,顾一辉在一旁弄了一堆小零食伺候着,好让她饿的时候立马补充。   “陛下,看到好几处野猪窝了。就是我们都要上工,到时候谁去弄野猪啊?”   这也不算什么大问题,纪燕珊基本每天还是要带着卫生站那一批学徒去挖草药,到时候让她去下药好了。   梁晓雪把那草药改良了,不需要野猪直接吃下去,只要闻到迷药,便能使他们晕厥。不过这个法子需要跟野猪距离很近,不然没办法使野猪嗅到那些药味,还是有些危险的。   邹茜玲想了想,先让顾一辉明天去跟那群汉子们聊聊天,看看他们有没有猎过野猪,是怎么猎到的。   现在毕竟是在村子里,人多眼杂,要是想把野猪肉光明正大拿出来,还是需要用稳妥些的法子,不然容易使人怀疑,毕竟大家都不是傻子。   顾一辉应下,第二天就把事情问到了,这些年山上的野猪很少下山吃庄稼,当然偶尔也会有一两只贪吃的下来,如果被人发现的,通常是召集村里的人扛着锄头等工具去集体围攻打死的。   平时的话有的人也会到山上做做陷阱抓住野鸡或者兔子这些小野物,虽说现在是集体主义,但是这些小猎物猎到了一般都默认属于下陷阱的人。但若是野猪这些大野物,那就是要归入集体。   下坎山村虽然四周都是山,可平原面积倒是挺多的,适合种水稻的田地也不少,基本没有村民会专门以猎野物为生。做猎人不仅风险高,还充满不定性,一般人有田种那真是不会去做猎人这活计,去下陷阱的也基本是为了给家里人改善一下伙食而已。   不过这村子倒是有位陈姓大叔祖辈是猎人出身的,他是从前逃荒过来在这里安家落户的,在村子里落了户口,就没再干猎人的活。土改前在村里富户家租了田地耕种,合作社成立后也是跟着种地。   但打猎的手艺还是没有落下,他家里还有把老式的长弓呢。平时有空也会到山里头下下陷阱,弄些小猎物给家里饭桌增添点菜色。   顾一辉跟老陈相处得还是不错的,事实上他跟村里大半人相处得都不错,为人幽默风趣又大方,不管是叔叔辈的还是同龄人都対他挺有好感,所以在顾一辉提出下工后一起去放陷阱老陈没有拒绝。   “我先去跟他学两手,再来找机会把野猪弄到陷阱里。门牙你就继续观察野猪的活动作息,我们还是按照以前的办法直接在野猪常去的地方放迷药吧。”毕竟近身释放迷药也不知道效果几何,这还没有试验过,而且这种迷药需要的草药挺多才能制成一小部分的,除了穿越山那里,梁晓雪没在这边的山峰发现过这种药草。   不仅是这种能制成迷药的药草,还有其他种草药,都只能在穿越山找到,那个时候还以为是偶然情况,后来到了这村子才发现真的只有那穿越山才有。或许那座穿越山真的是他们的金手指之一,给他们带来那么多好东西。   这件事就这么安排下来,张思乐每天早上和傍晚花时间观察,她也不多观察,就看中其中一窝,三头野猪的活动规律,等摸清了情况,顾一辉那边也把大陷阱挖好之后,就带上纪燕珊在凌晨四五点钟悄悄避开人群到山上去把药洒下野猪常去的草丛,然后快速下了山。   讲真,要不是那一年都是在山里度过,张思乐和纪燕珊还未必有那个胆子敢跑到山上,这个时候虽然没有降雨,但是植被依旧丰盛,凌晨四五点钟只有微弱的光线,风吹过就会有沙沙响动,若不是张思乐有千里眼,还真是会觉得自己撞上了啥东东。   弄完这一切之后便如往常一样去上工,到傍晚下工的时候张思乐才在家里用千里眼去注意山上的场景,她盯着的这窝野猪早晨的时候没有到下药的那儿去,直到黄昏了才像往日那样慢悠悠过去,没多久在张思乐的眼皮子底下药晕了。   “成了。”   “那行,门牙骨灰逗比我们走,把野猪弄到陷阱里去,造成假象。”   那三头野猪确实有一定重量,距离陷阱还是有一定距离,顾一辉挖的陷阱也堪堪只能容下一头猪,而且正常来说三头猪同时掉入陷阱是不太可能的,所以邹茜玲要去收进两头猪到空间,同时把那头最大的野猪弄到空间来搬运到陷阱,加快速度。   带上张思乐和纪燕珊也是为了预警和反击,要是山上遇到其他不小心跑下来的野物还要靠张思乐提前预警并让借用纪燕珊的武力。   至于梁晓雪就在家中看家好了。   张思乐选的这一处猪窝其实并不会太远,只是在村民划分的不可进界限进去的边缘一点儿而已,那处儿是以前老祖宗用经验划分出来的界限,不容许村民进去的。世代相传下来,就是小孩子到山上掏鸟窝也不敢闯进去。   不过有张思乐这个作弊利器在,她早就摸清了这危险禁地其实早就没有从前攻击老祖宗们的熊瞎子等大型恐怖野物了,那里头最大的野物基本就剩野猪了。它们各自占了一处做窝,平时也很少走出自己的‘领地’。   四个人这次还是避开众人上了山,毕竟还得需要时间来处理野猪,万一别人看到了兴致来了也要跟上咋办?那他们的计划就没办法实行。   躲避着众人上了山之后就加快了速度,四个人直接往野猪药倒的地方赶去,到了那儿纪燕珊手脚利落十分自然地拿着尖木头插进了野猪心脏把它们杀死,然后邹茜玲眼疾手快地收进空间,不让血液渗太多出来引起别的野物。   因为有从前的经验,那打扫战场可是十分熟悉又快速,没一会就把一切整好,血腥味掩盖掉,转身走出禁地边缘。   刚要抬腿离开的时候邹茜玲忽然低头看了下地面,开春以来就没有下过雨,这地面都挺干燥的,不过他们还是留下了一些浅淡的脚印,直直通往禁地,要是有人注意得仔细点,没准会发现这一点。   邹茜玲才不想留下一点儿会被村民发现他们闯入禁地的可能,从空间里拿出村里婶子送给他们的手工蒲扇放到纪燕珊手上,“往地上使劲扇,让尘土把脚印给掩盖住。”   “你当这是铁扇公主的芭蕉扇啊?”调侃归调侃,还是接过扇子,往地上试着用力扇一扇,还真能把细小的尘土扇起来覆盖住地面。   于是纪燕珊就拿着扇子扇了一路,直到走到陷阱前。“呼,还好骨灰你没把陷阱挖得太远,不然我手都要废掉了。”   顾一辉挖的陷阱也十分粗糙,基本就是一个大坑,然后往里头插了几根削尖的竹子,上面再盖着干草而已。   老陈评价这个陷阱是能抓到野物那是幸运。   邹茜玲站在陷阱前,然后从空间里丢出野猪,直接擦着陷阱边缘滑下去的那种,这样会在陷阱口留下野猪不小心踩中滑下去的痕迹。   那是一头最大的野猪,看着有小两百斤,沉甸甸的滑下去,一部分表皮被竹子划开,其他基本没啥伤害。   邹茜玲简直想翻白眼,老陈说得対,这样的陷阱想抓到野物真是完全靠运气,対小型野物来说,这竹子间的距离太宽,掉下去中招的可能性太小,対于野猪这样大的野物来说,那竹子尖削得不够锐利,坑又太浅,自由落体运动也不会产生多少助力,起码得有一米半左右的高度才能最大作用发挥竹子的作用,给野猪的厚表皮造成致命伤害。   “那不是挖坑太累了嘛!要不你来挖?”顾一辉理直气壮得很,结果挨了一个瞪眼,气势立即弱下去,“我错了我错了,下次绝対不偷懒。”才怪!还有下次他就把纪燕珊忽悠来挖坑。   邹茜玲又从空间弄出割下来的野猪脚在地上弄了几个脚印糊弄一下,这才把野猪从陷阱里收起来,确认陷阱有野猪掉下去过的痕迹和血迹之后,这才用早已准备好的麻绳分开绑住野猪四个脚,四个人用麻绳拖着走,当然走之前没忘用梁晓雪给的草药遮掩血腥味。   四个人拖着野猪其实并不重,因为纪燕珊基本把重量承担了,不过邹茜玲暂时还没打算让纪燕珊的大力气曝光人前招惹闲言碎语,所以还是要做做样子。   快到山脚下的时候,张思乐眼尖看见了村道上的村民,提醒他们做出高兴的表情之后,才大声喊“大寿叔,婶子,嘿!快来帮忙啊,我们打到野猪了!”边说边摇晃双手,那满脸高兴的样子真像个小傻子。   邹茜玲忍不住大笑起来,没有提醒张思乐她这样子多傻白甜。   而山下被喊住的叔叔婶婶,听到野猪二字浑身都激灵了下,猛地抬头朝声源处望去。   野猪?!真的是野猪?!他们打到野猪了?! 第三十六章   顾一辉他们用陷阱抓到了野猪的消息顿时如野火过干草一般快速蔓延到整个村子,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基本都从村子里走出来想要看看这个消息是不是属实,要知道那可是野猪啊!在村子里只要猎到这大型野物都是充公的啊!也就是说他们都有机会分到这野猪啊!   这是多么令人激动的消息,要知道好多人家好几个月嘴上没沾到半点荤腥了!   家家户户的村民都从屋里走出来,往野猪方向汇聚而去,想要看看是不是真的打到了野猪。   而邹茜玲他们把人喊过来之后就轻松多了,多得是人想要接手他们手里的绳子把野猪拉去。   “野猪!这真是野猪啊!好家伙真大!”   “小顾你们是怎么抓到的?这么厉害?”   “要把野猪往哪拖去?”   人群熙熙攘攘,但是脸上都洋溢着激动兴奋的神情。   “拖到大食堂那边去吧,那里位置空,方便。”   “成,就听你的!”   于是一群人便热热闹闹地往大食堂而去,后头还不断地增加着听到消息跟上来的村民,没多久,村大食堂就差不多把整村人都汇集起来了。   村长周大平此时也得到了消息,从人群中挤过来直接挤到大野猪前面,低头看了眼大野猪,又望向顾一辉,“这是你们抓的?哪抓的?怎么抓的?”   “是啊,就在那座山头。前几天我这不是跟着老陈叔一块儿学捕猎麽,就想着能不能猎个大家伙,就往那禁区附近挖了个大陷阱,里头插了削尖的竹子,等着大猎物往里钻呢,没成想啊还真是能够抓到大猎物呢!”顾一辉脸上是兴奋是激动,没等周大平说话继续道,“原本啊大家收留我们五个还给我们分粮食我们真是感激却又不知如何报答,这下可好了!这么大的野猪,就能给村里人补补了,这段日子大家双抢可累着了,肚里总算能添点油腥味了!”   “是啊村长,这大野猪能给大家分吧?”张思乐也紧接着说道,脸上尽是诚恳。邹茜玲纪燕珊还有后头赶过来的梁晓雪都是一样一脸高兴与诚恳,丝毫没有半点儿不乐意。   村长周大平一下子被这质朴的话感动到了,当初收留他们五个主要是看他们失去双亲可怜外加看中了梁晓雪的大夫身份,分给他们粮食也是因为他们已经在下坎山村挂了户口成了村民,不能厚此薄彼对待,却没想到这五个娃果然是好的,一直惦记着他们的情意,还想着村里人秋收累又没肉吃主动去打猎呢,半点儿不是为了自己的口腹之欲,而是想要报答大家的收留情谊,这样质朴又感恩的娃子真是难得了。   周大平一点儿都不后悔收留他们的决定。   在场村子其他人也是这样的想法,尤其是老陈,当初看到顾一辉挖那么大的陷阱还笑他异想天开来着,劝他做小陷阱还不肯,原来都是为了弄头大野猪给大家补补啊,果真是感恩的。   他也是外来户,可除了心里感激当年老村长的收留之恩,可真没做出其他的实际行动来回报这种恩情,顾一辉他们能做到这样,真是高洁了。   “小顾啊,”周大平拍拍顾一辉的肩膀,又看了看邹茜玲他们几个,感慨道,“你们都是好娃子!”   “是啊,都是好娃子。”其他人也跟着附和。   顾一辉有些不好意思似的笑笑,“这都是应该做的。”   “哦对了村长,快把猪肉切开分分吧,天晚了待会就看不见了。”   “成,周屠户你杀猪刀带了吧?”   “带了带了,早就准备好了!”一个中年男人从人群中举起屠刀,脸上笑得眼睛都快看不见了。   “那好,那大伙儿回去拿东西来装,咱来分猪肉!”   “好!”嘹亮的一嗓子足以看出村民的高兴与激动,有的妇女回家拿工具去,有的则帮忙在旁边点起柴火,好照亮。   老陈来把顾一辉拉到一边,问他陷阱情况,有没有把血腥味处理好。他看见了,那野猪心脏处有个口子,估计就是不小心刺中了心脏才把野猪杀死的。   顾一辉自然是如实回答,不仅在山道上没忘记洒药粉掩盖血腥味,而且在到了村子时还沿路洒了一些,毕竟还是四面环着山,谨慎些好。   分猪肉的时候大家都很有自觉地让顾一辉他们先挑,并且对他们多分一些没有意见,这也是村子里的默认习惯,打到野猪是要交上去,但是谁打到一般能分多些,工分也是能算的。   周大平给了顾一辉他们算了一个壮劳力一年能得到的工分数,还多给十几二十斤猪肉。顾一辉他们没要,毕竟名义上说是专门为村民们打得猎物,而且比起真的好几个月没有沾过荤腥的人来说,他们其实并不缺这十几二十斤肉。   而原本属于他们的那几斤肉顾一辉也是挑了瘦的,没把肥的那几块挑起。本来村民们默认让他们先挑其实是为了把肥肉给他们。这个年头的人跟后世不一样,农村人都喜欢肥肉,因为肥肉还可以炼油。   见顾一辉他们不要多余的肉,还挑了瘦肉,村民们这下子是完全信顾一辉他们是心疼村里人双抢累才打猎了,看,连肉都不多要,还挑瘦肉,要是为了他们自己那会这样吗?村长说的没错,这就是些知道感恩的好娃子,他们村里人收留他们真是太正确的决定了。   经此一来,就算以后村里真的饿的没粮食吃了,都不会再拿之前给邹茜玲他们分粮食一事说事了,没看见他们猎了这么一头大野猪吗?那可比那点儿粮食来的要珍贵了!   不过最后顾一辉他们还是在大家的热情下多要了一些排骨,用来煲汤多好了,这下可以光明正大开伙做肉菜了。   分完肉之后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高兴的笑容,村里的灯火难得没有在七八点钟熄灭,整个村子里的人都因为这意外而来的野猪肉而高兴,并且连夜把它们用盐腌上,免得天气热坏了。   盛夏的夜里,四周的山峰漆黑又安静,被它们环绕的小村庄却点燃着灯火,看着就像生活的希望一样,渺小却美丽。   第二天醒来之后,邹茜玲他们明显感觉得到村子里人对他们的态度更好了,那种感觉是对着真正的乡亲,就像村民们已经完全认可了他们一样。而之前四处针对他们的柱子婆娘,在经历过难产被梁晓雪救治之后,对他们就没有了敌意,多了感激,并且主动道歉了。现在有了野猪肉这一遭,更是对他们喜爱亲近,热情得不得了。   就在全村人因为野猪肉而洋溢着过年般的愉快氛围时候,没几天那从上头来的检查水稻收成情况的办事员也来了。   来了两个人,一个姓赵一个姓孙,不是公社领导的直系,顶多算是亲信中边缘人物要好一点儿的身份。而公社里比较有点儿地位的去视察的基本是那些‘富裕村’‘进步村’,像这样的村子才比较有油水捞,而像下坎山村这样又远又偏僻还‘落后’的村子,他们一般是没那个功夫过来的。哪怕公社领导特意点了下坎山村的名字,那也不会特意来一趟,谁叫它穷村干部还不‘机灵’呢!   而这两个人也是上头打发下来的,来之前嘱咐过了,一定要亲自去田里看看收成情况,要是情况跟村干部说的有出入,那可以当场把村干部批一顿,送到学习班去改造改造,省的村干部思想一点儿也不知道进取,把村子搞得这么贫穷落后,拖了公社的后腿。   赵姓和孙姓虽然是比边缘好一些的人物,可也听出了上头的意思,那就是他们上头的上头对这个村子村干部不满,想要借机教训他们一顿。他们两个都是比较想往上爬的人,只是出身不行又没什么背景,因此得了这个任务,那是打算一定要好好表现让上面满意,到时候好让上头关注到他们,让他们能够往上爬一点儿。   而且来之前他们也打听过了,这个村子的干部真的是没有任何背景,村子里穷的连一个送出去当兵的都没有,这样没有背景没有靠山又不得上头喜爱的村子,动一动村干部也不怕有背景的人来报复。   于是得了任务查清情况后,这是立马就雄赳赳气昂昂往下坎山而去,打算无论如何都要好好干一场。   由于他们在公社地位不高,本身也没什么钱,出任务的时候只能靠自己想办法解决交通问题,但是吧又好面子,便付了点代价跟别人借了一辆自行车,两个人共同骑着往下坎山村去。   这骑着自行车是快了许多,但是到底山路不平,没有坐垫的话直接坐在后面那能把屁股给颠疼,要踩着自行车爬山路也不是很容易,而且这不是自己的自行车,弄坏了还得赔偿,就没那么大胆子肆意用,遇到点陡的上坡路就下来牵着走,时间倒是比邹茜玲这些不怕弄坏肆意骑车的要慢得多了。   好不容易吧经过了下坎山村临近的村子,再过个一小时就能到达目的地,没成想在一个下坡的时候车胎突然没气了,像是扎了什么东西一下子把车胎扎破气放空一样,前轮塌下去,骑车的人只感到车头摇晃一下,还没来得及稳住,下坡的惯性让车轮子往前驶去,他下意识一个急刹,却是连人带车翻了出去。   这可是在下坡路上,车头晃了一下方向都歪到一边去,这一摔可是摔惨了,直接滚到旁边一米高的小断层去,那里头有一地的荆棘,叶子干了七七八八,那刺却是又粗又硬,哪怕是隔着衣服布料,可摔下来还是有一定自由落体重量在加持,几乎是摔下去那一瞬人就蹦跶着跳起来,极为凄惨地叫了一声“啊!”   两人都挣扎着从那荆棘地爬上来,对视一下,都发现对方身上被硬刺扎出洞,只不过在前面载人的赵姓办事员状况要惨一些,他是先着地的,占了大半的位置,后面的孙姓办事员没完全掉在荆棘上,要好一些。   而且正常来说在前面骑车的都会摔得比较惨,赵姓办事员连脸都被硬刺扎出几个血口子来了,还磕掉了一颗门牙,看着跟被人狠狠揍了一顿一样。   至于那自行车也毁的差不多,车胎塌陷车头扭了,暂时是骑不了了,还得花钱修理。   两人看到那自行车的模样就心疼得不行,借来的时候花了钱,现在弄坏了还要花钱,没准还得招来一顿揍,那借车给他们的可不是好欺负的。   “究竟是咋回事?你咋骑车的?!”孙姓办事员就怪起赵姓的来了,要是他好好骑,就不会摔成这样了。   赵姓的也生气啊,他辛辛苦苦骑车,还摔得这么惨,姓孙的还怪起他来,真想给他一拳头。   不过当下还是先检查这车是咋没气的,扎到了什么东西?赵姓办事员把自行车扶起来,看到了车胎上稳稳当当扎进去一根硬刺,比他们摔下去扎得刺还要粗,回头一看,嘿!这下坡路上咋也长着趴地的荆棘藤呢,还是横穿着整个马路,那藤叶子基本落光,有点儿枯黄了,不仔细看还真没看见有一株荆棘藤,从下坡路这一边爬到另一边,主藤又粗又长,分叉也多,那些刺是霸道地趴在路上,用自行车下坡,那车胎还不是妥妥地被扎啊。   要是这扎破自行车的是铁钉之类的物件,那两位办事员还能把这件事往阴谋上想,把屎盆子扣在下坎山村头上,说他们恶意在路上放了铁钉要害他们。可是这是荆棘藤啊,那藤根还长在地里头,直接连着另一头,另一头还有一小片荆棘地了,难不成这还是下坎山村村民种的?那些贫穷落后的老农民有这个想法这个胆子?   而且两人此时都处在又疼又气的阶段,心里还在互相指责,一个指责不好好骑车连路上那么大一株藤都没看见,一个指责对方没有良心,明明是他摔得比较惨还来怪他。两人都不高兴都认为责任在对方。   现在自行车不能骑他们又摔成这样子,那是没办法继续视察了,只能先回去处理伤口修好自行车,至于那下坎山村,还是过几天来搞吧。   回去的时候还没忘记把自行车胎上的硬刺和自己身上的硬刺弄干净,免得被人笑话。   而在下坎山村村委办事处的张思乐亲眼‘看着’这一幕,等两人灰头土脸走了,终于是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   他们那样子可真是太丑太好笑了。   “乐娃子这是咋啦?啥事这么好笑也说来给婶子听听。”旁边的妇女主任见状问了一句。   自从他们打了野猪分给大家之后,这称呼都变成表示亲切的乐娃子了。   “没啥事婶子,就是突然想到一个好笑的事,忍不住笑了下。”   “啥笑话啊?”妇女主任八卦追问。   “就是有人骑车不看路结果连人带车摔进了沟里呗。”   “嗨我以为是啥呢!那车有没有摔坏啊?”   张思乐:这个关注点真是……   “没有,简单修理下就能用了。”   “那人可真是有好东西不会使啊,是我我就不会这么不小心,那车子多贵啊,一点儿不知道心疼。”   “又不是你的你心疼啥?”此时门外进来周红婶子,“再说了你也买不起那车。”   “买不起我还不能想想哦。”   ……   看着两个婶子吵吵闹闹拌起嘴来,张思乐自动自觉远离婶子间的八卦,她要回去把这个消息告诉顾一辉他们。   是的没错,那带刺的藤蔓其实是他们弄到那路上去的,夜里没人时候纪燕珊邹茜玲和顾一辉骑了自行车过去布置的,弄了好几处,就怕一击不中。   现在既然有效果了那就得把‘证据’给毁掉,免得他们回过头来往下坎山村这边扣屎盆子要赔偿,虽然这事确实是他们干的。   当天夜里他们几个又骑着自行车出去,把沿途用上的陷阱都弄掉了,除了那断层处的一小块儿荆棘藤留着,其他都撤了。   就算是他们回过神来想找证据,谁又能证明呢?   --------------------   作者有话要说:   评论里有人说邹是主角,其实另外四个也是,只不过五个人在一块的时候有侧重点,这样不会显得混乱。等日后其他男主出现或者换地图,那侧重点也会相应发生改变。   小小剧透一下,纪燕珊的cp就要出现了,可以猜一下身份哟~这次没有选项,尽可天马行空哈哈哈~ 第三十七章   那两位办事员回去之后果然受了一顿责骂,但是到底没有立即另派人过去继续巡查,双抢这段时间,公社也是挺忙的,暂时还抽掉不出其他人手过去,而且也不是很把下坎山村当回事,就罢罢手让他们回去养养伤然后再继续去工作。   而这一边顾一辉便说服周大平,加快收割晒稻子的速度,好早点儿把公粮交上去。   “可那公社的人不是还没来巡查过麽?”周大平犹疑道。   “没来不是更好?”顾一辉给他掰扯,“叔你想想会议上那领导的作派,要是真来了,还能是多好的人?到时候没准会给咱们找一堆麻烦挑一堆刺,最重要是他要是强行要咱把亩产粮报得更高咋办?还是趁现在赶紧晒了稻子交上去,早交早安心!”   若是从前周大平听到这话还会觉得顾一辉思想觉悟不高,对上头有意见,是危险的思想,不过经过这段时间公社那边的作派还有他亲眼看过的‘进步’村场景,周大平的想法彻底改变了,对他而言能得到上头的表扬确实不错,但是比不过村里人。   这村子才是他安身立命之所,这村里人才是他首要负责的人物,至于上面,那要往后挪一挪,毕竟这村子偏僻又落后,向来自给自足自力更生,要是连这点都做不到,他这个村长也没有继续当下去的意义。   何况今年一看就是旱年,由于大家的精心伺候水稻亩产粮勉强维持住去年的水平,要是真像顾一辉说的等那些人下来后再强行要求提升亩产粮,那可咋办啊?   这样一想,周大平也急了,还是让村里人再加快点速度,早点收割早点晒干交公粮去。   不过明面上可不能对村民直说要防止上头来人使坏心思,虽然大家都是同宗同族同村人,但是保不齐会有那么一两个心肠歪了,把这话传出去,那岂不是落人口实?   就说今年要早点收割早点交粮,越早交粮越早分粮食。   村里人解散大食堂后分的粮食已经不多了,到这个点那真是快要断炊了,因此听到能够早点分粮,那更是勤快起来,早起一小时上工都不抱怨了。再加上有前几天顾一辉他们打的野猪,肚子里起码有了点油水。这年头大家对肉很珍视,要是过年分肉基本会用盐腌起来或者晒干留着慢慢吃,可在秋收就不会这样节省,秋收是要下大力气的活,累得不行,再怎么心疼肉的妇人在这时都会舍得,因此这般高强度工作也不会太累。   顾一辉有考虑过要不要再来抓一头野猪给大家伙分的,自打他打到野猪肉后村里好几个小伙子都在下工后找他一起去山上下陷阱,妄图再来抓一只,就算不是野猪也行,小动物还不用充公呢,照样可以给家里人补补。   不过他们运气不好,基本没有人能捉到的,就老陈叔和那个曾经给邹茜玲送过空心泡的小年轻猎到过野鸡和兔子(那小年轻猎到兔子后还想借顾一辉之手把兔子送给邹茜玲,这真是大方的表现了,足以见得对邹茜玲是真的喜欢。可惜顾一辉不敢收,怕收下之后让这小伙子误会,更怕这小伙子他娘骂人。顾一辉可曾亲眼见过,他娘战斗力极为彪悍,能把好几位婶子骂得毫无还口之力,那骂人的词汇还真是刷新了他的方言脏话录)。   但是顾一辉最终没有再故技重施,毕竟上次抓到野猪大家都觉得是幸运,再来一次那岂不是要露馅,所以就任由着小伙子们折腾,野猪却是再没猎到了。   村里人也没觉得多失望,毕竟这事吧可一不可二,哪有次次都那么好运的。   打猎的事情也随着早交公粮早分粮的政策暂时告一段落,大家每天提早上工晚下工,有时候晚上还要打着火把继续干,都想早点分粮,这认真勤快劲就又上了一个等级,那劳累度也是随着上一等级的,基本上都是一沾到床就睡着了,哪有什么心思去打猎啊。   而邹茜玲和张思乐被这压榨般的劳动强度给吓到了,两人也想早点交粮食,可身体素质跟不上,于是连纪燕珊也来跟着她们轮换了,这样大家干一天劳累的活就能轻松两天。   对比下地劳作,算账和看孩子实在太轻松不要了。   而顾一辉也在这时候发挥他的金手指,给稻子抽水。经过锻炼他发现只要他想,他能把金手指作用地范围控制到一小块地方,给稻子抽水让它们快速‘晒干’简直不要太容易。   不过他也小心使用了,没有一瞬间就抽掉,只是抽掉一小部分,让晒稻子的正常时间压缩到三分之一。   这么大的太阳这么干旱的天气,人们大多会归咎在气候身上,要是偶尔那么几个怀疑异常的,也不知道是什么异常啊,毕竟大家都不可能猜到他的金手指,而且他本人使用金手指的时候也格外小心,能避开人就避开人,避不开人就混在一群人当中,谁都不会把异常往他身上套去。   毕竟他只是个机灵懂事会说话会做人有文化的十六岁好看少年而已。   而在大家忙碌的这段时间,那两个赵姓和孙姓办事员身上地伤却一直没好,也不能说是完全没好,只是皮肉伤是好了,可它长疹子了。   第一天去看医生的时候也没什么,就是有几个小红点,可这几个小红点在身上被硬刺扎的血口子对比起来实在微不足道,处理完擦伤就没管它了。   然而第二天开始红点子数量就变多了,还有些发痒,那痒也是很奇怪,它不连续着,就时不时痒几分钟,弄得你没法子专心干活。   到了第三天,醒来就恐怖地发现基本浑身都长疹子了,连脸上都不能幸免,那样子别说是外人了,就是自家娃看见了都觉得丑,没眼看,赶紧到医院去看看吧,说是过敏,养几天就没事,给开了药拿回去吃。   可似乎没啥用,第四天疹子数量半点都没消,痒痒发作的时间间隔还更短了,晚上睡觉都睡不好,一整晚翻来覆去地挠,恨不得能够敲晕自己就没事了。   连续这样折腾了两晚,黑眼圈都重了一个色度,人看着精神气就不好。忍不住想要再去医院找个说法时,到第七天总算是好多了,疹子数量少了许多,也没那么痒了,看来药还是有效的,继续吃着吧。   就这样折磨着过了十来天,才算是先后摆脱了这疹子。   赵姓的办事员的镇子好的要慢些,而孙姓的则快了两天。究其原因,不过是当初赵姓办事员被硬刺扎得地方比孙姓的多,那沾染上的药粉也就更多,好的就更慢了。   是的,梁晓雪从穿越山那儿弄来的药材制成了药粉洒在那些硬刺上,只要皮肤表皮破损药粉与伤口直接接触就会有作用,药性不是很烈,一般十天左右就能恢复。   这一点也是为了保证那些人不会马上去而复返,让他们有时间早点儿把水稻收割好把粮食交上。   而为了避免半路换人来过了四五天后又去布置了新的陷阱,还让张思乐随时盯着预防万一。   好在公社那边大概是真的忙或者是一时之间忘记了都没有换人过来,那赵姓和孙姓办事员也因为疹子的事而没心思走那么远办任务,这才给了他们时间把稻子给收割好晒好。   眼见马上就能交公粮了,顾一辉他们当然是连夜去把路上的陷阱都撤掉,免得让村里人中招或者起什么疑心。   就这样轰轰烈烈的抢收任务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了,村会计张思乐登记好数量后,村长周大平就可以安排着人往粮管所交公粮去了。   而到这个时候邹茜玲他们才知道,原来到粮管所去交公粮得用壮劳力担着去的!因为村里牛车只有一辆,根本不可能载那么多粮食,又没有其他交通工具,可不是只能用劳动力担着去麽!   顾一辉想让纪燕珊把他挫骨扬灰得了,之前一直忙碌着要下工要不被村民发现使用金手指给水稻人工‘晒干’,都忘记关心交粮是咋个交法,咋一听靠每家每户出的壮劳力去担着走上那么远的路,他真是觉得自己可怜得想立马变个性装个柔弱。   呵呵,他又不是纪燕珊那个莽夫大力怪,哪来的力气担得起一两百斤的稻子?开玩笑麽?这段时间下工身体是长壮了些没错,可他才十六岁啊!他的身板很小,经不起纪燕珊一个大力捶,也经不起两百斤稻子外加牛车就要赶上四五个小时的路程。   他,选择狗带。   “男人嘛,不下地干干活,不担担两百斤担子,怎能算男人呢!”纪燕珊名为鼓励实为幸灾乐祸,“去吧骚年,我信你是条汉子!”   “闭嘴!”顾一辉从张思乐怀里起来怒吼一句,还在后头加上“莽夫”二字。   纪燕珊一听就要炸毛,随后又想起什么哼哼两句,“好吧,原本想着笑话一下你就帮你担来着,现在看来,哼哼!”   “唉别这样嘛!”顾一辉立马换上笑脸,样子那个如沐春风,语气那个讨好谄媚,主动走到纪燕珊身边给她捶捶肩膀,“我刚刚说笑话呢,你咋会是莽夫呢!你这么温柔善良善解人意,我果然没有看错你,今晚让我家内子给你做好吃的犒劳犒劳你成不?”   内子张思乐:???   纪燕珊回头对他笑,“好啊好啊。”   顾一辉心满意足,纪燕珊这孩子向来缺心眼啊呸,是实心眼,答应就会做到的。于是又给她好好捶了半小时的肩膀,晚上还真守在厨房烧火让张思乐给做纪燕珊爱吃的菜,把狗腿子那一套运用得炉火纯青,邹茜玲都快没眼看了,“门牙管管你家的。”   张思乐:陛下我也快没眼看了。   顾一辉:为了不成为被两百斤稻谷压死的十六岁骚年他表示面子什么的不重要?反正自从跟这几个人混之后就没下限这东西了!   然而顾一辉咋也想不到,第二天醒来纪燕珊会玩失踪让他一个人面对两百斤稻子外加双脚走到公社的恐惧。   “她人呢?”顾一辉满脸惊愕。   “她啊?她说要让你自己一个人去挑两百斤稻子走到公社去,所以先溜走了,不造跑哪去了。”现任纪燕珊的床伴邹茜玲很尽责地传达着消息,说完还一脸笑意地拍拍顾一辉的肩膀,“她还让我告诉你,耍了她这么多次被她耍一次的感觉咋样?爽不爽?”   顾一辉恨恨拍掉邹茜玲的手,“后面三个字你自己加上的吧?”   然后一转身扑进自家女朋友的怀里,“门牙,她不是我认识的莽夫了,呜呜呜!”   张思乐:很想笑是怎么回事?不成,我可是女朋友,不可以嘲笑他……才怪哈哈哈!   而此时早早溜走的纪燕珊正站在半山坡上迎接朝阳的温暖,人生第一次溜骨灰,表示浑身舒爽哈哈哈!   陛下这主意真是太妙了,她以后还要继续听取陛下意见,争取多溜几次骨灰!   出了坏主意深藏功与名邹茜玲:累了这么些天,看看小灰灰的‘梨花带雨’表演也是很不错的,有利于放松心情啊。   梁晓雪照例抿嘴偷笑。 第三十八章   虽然纪燕珊跑了,但是好在周大平没有那么丧心病狂真让顾一辉挑两百斤的稻谷,看他那小身板,意思意思挑个百八十斤就成了。   然而饶是如此,走了一半路他也受不了,就算学会了下地,他照样是个肩不能扛的小伙子。   半路上是停停歇歇,一眨眼就走到队伍最后面去了。   这前来交公粮的可不止有壮劳动力,还有一些婶子姑娘小媳妇,她们也会帮忙挑一些,但是更多的是跟着来一起到镇上逛逛去的,看到顾一辉走在后头就有些小媳妇小姑娘凑在一块偷偷议论笑话,那婶子脸皮厚,直接道,“辉娃子啊你这力气不行啊,以后娶了媳妇可是要被嫌弃的。”   顾一辉心里道他从前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张思乐都不嫌弃,现在能干多了,咋可能嫌弃。   脸上扯出笑来,算是回应婶子的打趣。   另一个婶子见状说道,“要我说啊你这城里娃就该在乡下找个能干的媳妇,才能把家里日子过红火是吧!”   顾一辉一听这话脸上的笑容就收起来,语气有些硬邦邦,“我媳妇挺能干的,就不劳婶子多操心了。”   “这不是还没成婚……唉,你胳膊肘撞我干啥?”那婶子没眼色还想继续说下去,就被旁边的婶子用力撞了一肘子,还不知停,“咋啦?我说的不是实话啊?确实是没成婚啊,就没见过还没成婚就住在一块的。”   这话是越说越难听了,顾一辉猛地停下脚步把担子放下,视线看向那位婶子,脸上没有笑容,绷着一看就知道不高兴,“婶子你别说这话,我不爱听。思乐是我们两家父母交过聘订下来的,要不是年纪还不到家里又出了意外我们早领证了。下过聘订过亲就算是一家人了,住在一块不应该吗?”   以往顾一辉在村里大人的印象中是会做事会说话的,没有那城里文化人看不起乡下人的气势,因而都觉得他好说话,没成想今天这试探性地说了一句张思乐的不是,他就板起了脸,且不说那脸是不是还稚嫩,那气势其实就挺沉稳就唬人的,倒是把那婶子说的一时怔愣起来。   旁边跟她交好的婶子也被唬了一下,但还记得道歉,“这桂英婶子说话没遮拦不是故意的啊,辉娃子你多担待点。”   “什么没遮拦啊我看就是故意的,想把自家闺女嫁给人家是不是?”另一边的婶子突然插了声,她向来看不惯那桂英婶子,自私自利啥啥好的都想往自家扒拉,“也不看看你家闺女那模样那德行,比得过人家乐娃子吗?而且人家都下过聘订过亲,还不要脸凑上去,真难看!”   “张秀兰你说啥呢?!我闺女咋啦?”   “你说你闺女咋啦?光吃饭不干活还没文化装文化人,哼!”   “谁没文化啦?我闺女可是读过小学的,你闺女就有文化了?”   “不就是念了两年书吗算啥文化?还比得上乐娃子那高中生?而且我闺女没文化咋啦?起码不光吃饭不干活,还惦记别人的男人啊,不要脸。”   “你……”   眼看着就要吵起来了,周大平赶紧上前呵斥,“走个路都要吵吵嚷嚷,都闲的是吧?闲的话也挑担子去!”   两个婶子闻言不答,互瞪一眼都别开视线。   顾一辉见状也不管,挑起担子继续走,身上还散着低气压,看着就知道不高兴。   周大平看了眼顾一辉,又不好直接跟老娘们吵起来,直接跟张桂英她家那口子道,“管好你家的,别出来丢人!”   这周大平跟张桂英她家那口子还有点儿亲戚关系,周大平辈分要高一些,就算不是以村长身份,以长辈的身份都足以这样训斥。   那男人也是个不咋管事的,平时由着家里娘们来,但是被人说了那肯定要回去教两下。虽然他也觉得顾一辉这娃不错,但谁叫他早定亲了,唉,还是没缘分,看他那态度也知道不可能,还是回去打消自家婆娘和闺女的想法,免得再闹出什么笑话来。   没错,这桂英婶子她闺女确实是喜欢顾一辉,少女怀春,哪个姑娘不爱俏,顾一辉长得好,有文化,还跟村里那些干部处得好,看着就很容易让人心动。喜欢顾一辉的也不止她一个,村里许多小姑娘都喜欢,但是不像她那样,知道顾一辉跟张思乐定了亲还妄想着。张桂英有今天这一出其实也是为了闺女而试探,一方面除了顾一辉被村里人接受之外,另一方面她觉得顾一辉肯定有点钱,他在这村里无父无母无亲戚,要是能跟闺女成亲,那岂不是相当多了一个儿子,多好的打算啊。   可惜人家没那意思,还挺护媳妇,平时咋开玩笑都不见生气,这一说到自己媳妇不好了,人就炸毛了。   顾一辉其实生气不单是为了桂英婶子那说张思乐不好的话,还有一层摆明态度的意思。这段时间有个姑娘总想找机会跟他说话,还‘顾大哥顾大哥’的叫他,叫得他浑身起鸡皮疙瘩,说了好几次都不改。这什么意思顾一辉还不懂啊?又不是那种不开窍的,可他对别的女的没这心思,他是认准张思乐的。   当初在一起的时候就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而且他也没撒谎,张思乐不仅是他的女朋友,还是他带过给父母看过的女朋友,哪怕明面上没说出来,他爸妈都知道,带过一次去之后还常常让他带回家去吃饭什么的。按照在二十一世纪那个发展,他跟张思乐结婚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没道理换了个世界换了个年代就把心意改变了吧?   他今天摆出这姿态就是要通过那姑娘的娘拒绝,免得还来打他的注意,也给旁的对他有意思的人看看,他顾一辉是认准了媳妇不准备换的,别来找他玩暧昧这一套,他不感兴趣。   更别来说张思乐不好,他在家里说可以,外人含着恶意说就不成!   还别说他这目的确实是达到了,有在旁观望的婶子姑娘看到顾一辉这态度就知道这事不成,以后都别肖想啦,还是找别的女婿/丈夫吧。   快到下午两三点的时候一行人才走路到了粮管所,顾一辉把担子放下,觉得自己的肩膀要废了脚也要废了,不知道这样子会不会影响长高,他回去之后要不多做做引体向上或者弄个篮球场玩玩?要知道他女朋友张思乐在那个世界个子就很高,穿上高跟鞋就有要碾压他的风险,这一世他可要珍惜这二次发育的机会,千万不能被碾压啊。不然他不要面子的吗?   粮管所这个时候来交公粮的也不多,他们前面就排着一小条队伍,听说过些日子到交粮大高潮的时候,那交粮食的村子可多了,队伍排的长长的,来晚了没准还得排到第二天才成。今年他们这是赶早了,但还不算最早的,看前面的队伍就知道有更早的。   顾一辉见一人在称旁边拨拉着着算盘抱着斤数,一人在记录,还欲一人手里拿着个锥形的东西,向着每个口袋里猛戳,然后拉出来。那锥形的东西中间有个校草,带出来不少稻谷,他就倒了几粒放进嘴里‘咯嘣咯嘣’的嚼几口,说了句‘过了’。①   而后面有袋子似是说了不成,那村民赶紧把粮食拉到一边的空地上,借了笤帚,竟然就地晒了起来。   顾一辉顺着看过去,发现那晒着的稻谷可不止这一袋,还有其他几个袋子呢。   “那些全是没晒干的稻子?这一天能晒干吗?”顾一辉走到周大平身边问道。   周大平看了眼那边,道,“今天要是晒不干那就得明天来。这检查粮食挺严格的,要是往里头掺多了沙子被发现,那是不过关要回去重筛出来的。”   往年他就看见过往里头掺沙子想蒙混过关的,结果被发现了当场让人回去重来,可费了不少工夫。   正说着呢这马上就轮到他们村子了,周大平赶紧上前去跟那粮站工作人员笑脸寒暄,还不忘各自给塞了根烟。   那烟是上次顾一辉给他的,他还舍不得抽光。可惜那工作人员不领情,看了眼烟就丢在一旁的桌子上,半点好脸色没给。   就这样周大平也不好气恼,粮管所的工作人员都是吃供应粮的,基本没几个看得起他们这农村来的泥腿子。   顾一辉就有些看不过眼,但形势比人强,现在冲上去说人不礼貌也没人会搭理你,没准还会给你穿小鞋。   哦不,已经穿小鞋了,那打开第二个袋子就说没晒干要他们重晒,打开另一个依旧是,那找茬的姿态明显得很。   这一批的工作人员跟去年周大平遇到的不大一样,去年的时候他们来交粮不是很早,到后来两袋子说不好,但不知道是嫌天晚了还是咋样也没让他们返工,说了两句扣了一点儿粮食就让他们过了。   而今天刚开始就说了这么多不好,这是啥意思啊?   “你们村这稻子是不是为了赶时间没好好晒啊,你看看这一开头就好几袋子没晒干了!”那检查的拿着锤子挺拽的模样,看着就气人。   周大平也不能对着干只能道,“晒干了,您再看看,这可是半点水分都没。”说着还伸手往打开的袋子里掏出一把稻子,晒得灿黄灿黄的,看着其实还真不错。   那检查的也不去看那稻子,就看着周大平,“你是这村的干部是吧?我说没晒干就没晒干,哪来那么多废话!你检查还是我检查呢!”   “这……你……”   “欸欸!”顾一辉见状赶紧挤上前去,一把挡在两人中间背对着众人,手利落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钱塞到那人的兜里,脸上笑着道,“这当然是您检查了,可能刚刚那点儿恰好是袋子里唯一不太干的稻子,您再检查一遍看看,麻烦了。”   检查人员手往口袋里摸了下瞟了眼,脸上闪过满意的表情,“成,你这位兄弟会说话,我就再看一遍。”   “那真是麻烦了。”   再看一遍,这稻子是没问题了,过关了。   顾一辉笑着道谢,又给那打算盘的记录的工作人员各来了一次,并且道,“待会不忙活的话下班后兄弟一起到饭馆搓一顿呗。”   旱灾第一年,跟粮管所的打个交道没啥坏处,而且来这边工作的基本上上面那些当啥官的情况都了解个七七八八,还不知要在这里待多久,多知道点东西没坏处。   顾一辉这气质给人就不像泥腿子,说话也有水平,那些人看了看排队的队伍,想着下班后确实没啥事,也答应了。   就这样今年下坎山村的粮食交的十分顺利,基本没有什么需要返工的,早早交完粮食人们都散去买东西去了。   “你这花了多少钱?叔回去看看能不能补给你。”周大平看见了顾一辉给他们塞钱的行为,也看见了那些人之后的态度变化,这不可能装作不知道让他一个人担了,做不来这事。   “算了叔,我这不仅是为了村里,也是想跟他们打交道看看。”顾一辉用两个人听到的声音道。   见周大平不解,也没说清楚,而是糊弄了句,“多认识镇上的人不是啥坏事,以后没准还有用得上的地方,就当交个朋友,叔你不用多想。对了叔你先回去吧,我今天就回了,明早再赶回去。”   “你有啥事?”周大平没听见顾一辉要请他们吃饭的事。   “有点儿私事,您就给个假让我偷懒偷懒,要知道今天我挑那粮食身板子都要碎了。”顾一辉夸张卖惨道,把气氛给弄得轻松。   “成,你小子就好好休息,晚上有地方住不?”   “有,放心,来的时候不是跟你要条子开了介绍信麽,就住招待所,也感受一下这边招待所的床。”   “行啊你小子!不过还是要注意安全,花钱也别大手大脚,以后还得娶你媳妇呢。”周大平这是真的把顾一辉当作晚辈那样叮嘱了,顾一辉不具体说什么事也不追问,他知道他是个有成算的就成。   挥别了周大平,顾一辉就到粮管所那边去跟那些个工作聊天侃大山。   比起农民来,顾一辉其实更擅长跟这些镇里人相处,毕竟以前生活的范围都是在城镇里,哪怕换了个世界换了个年代,那拉友情的方式也不会查到哪儿去,都是在华国,饭桌文化呢。   而且他来自后世比起这镇里人多的是见识,哪怕年龄上差了个十几二十岁的,一交谈下去都不去把他当毛头小子晚辈看。   更何况他出手也不扣索,说请吃饭就请吃饭,到国营大饭店是点了好几个硬菜,让他们吃的很满足。   这一餐饭连吃带聊的倒是吃的很满意,吃完后其中一位李姓的也就是打算盘那位还请他们到他们家做客去,继续聊天吹水,颇有种把顾一辉当哥们的感觉。   顾一辉也不推拒,一行人就这样到李大哥家里,两厅一室一卫的格局,虽然比之乡下是小了,可在这镇上算是可以了,足以见得是有家底的。   一行人又聊了许久,到夜晚了顾一辉才挥手告别,去招待所去了。   这一餐的收获还是挺大的,比如那李姓的大哥的亲兄弟就在公社那边上班,还是不低的职位,还有其他兄弟姐妹都是有工作的,这公社镇上的情况都能给他说个七七八八。就是在醉酒之下,连粮管所去年往上报了太多粮今年得补的消息也漏了出来,还说今年这粮食很多村怕是收成不大好,他那兄弟去了富裕村子视察都没以往捞得好。   还有那公社领导,这几个人也在顾一辉隐晦地打听之下知道了他的大概背景,他上位靠得是媳妇娘家那边的关系,那媳妇娘家在省里官职不小,这靠山还挺硬。   顾一辉打听这些消息也是为了做个准备,那下坎山虽然偏僻吧,可也怕哪天还真有祸事要下来,多得到点消息才最好,不然两眼一抹黑那只有被动挨打了。   不过他没想到,这刚打听完公社领导消息没多久,出乎意料的事情就发生了。 第三十九章   交完公粮回去后村长周大平按照之前的承诺先把粮食给分了,就跟解散大食堂分粮食时候说的,按照‘人六劳四’分法。   虽然上头说这一次交公粮要比去年多,但是因为那上头没有派人来检查(有派人来只是被顾一辉他们弄走了而已),周大平就在往年的基础上增加了小两百斤而已,刚好在账面上凑了个整,看着还挺顺眼。   不过这也不是代表着村里剩下的粮食就很多,要不是村里人下了大力气精心伺候,就这天气情况,今年肯定没有这样好的收成。   把粮食分下,虽然还是不能敞开肚皮吃,可是在今年这旱灾天气之下能够勉强吃饱,这也是不错了。   不过分粮食那天村里却来了两个不速之客,就是之前被张思乐他们设计过的赵姓和孙姓两位办事员。   那天刚交往公粮回来第二天,张思乐他们都没来得及弄新的陷阱,也没有及时探查,等到中午公粮刚分完了还没来得及收摊子,张思乐当时还在整理账簿呢,这俩人就骑着自行车到了。   “唉唉!这怎么就把粮食分上了,公粮交了吗?!”孙姓办事员从自行车上下来直接就嚷起来了,“大队长呢?村长呢?赶紧出来!”   那眉头皱的语气恼怒的,好像是分了他的粮食一样。   最后一个分到粮食的婶子赶紧叫她家的儿子把粮食挑回去,自己留下来看热闹了,而他们骑着自行车过来,刚进村子就吸引了许多小孩大人,这年头拥有一辆自行车跟拥有一辆宝马一样,整个村子都没有一辆,可不是见着稀奇嘛,没一会就跟着这车子来了一堆人围着。   “这就是自行车啊,可真威风。”有大胆的熊孩子想要上手去摸,那赵姓办事员直接拍了一巴掌,‘啪’地一声把小孩子的手背都打疼了,“去去,一边去,摸坏了你赔得起吗?”   凶神恶煞的脸把熊孩子吓得要哭不敢哭的,其他想要围上来的都默默后退了几步,看得出这人不好惹。   赵姓办事员这才把车停好,也走到孙姓办事员身边,这时候周大平刚好听到声音从粮仓里出来。   “怎么了这是?你们是?”周大平看着突然出现的两个外村人,瞥了一眼他们的打扮,大概猜出了来人是谁,果然,就听得他们道,“你就是这个村的大队长?我们是公社那边过来视察情况的。”   “原来是公社那边来的啊,来来,上村委会坐坐去。”周大平脸上带了笑,装作刚知道来人身份似的,态度热情得很。   “别急!”他们却不领情。   “今天这是分粮食了?公粮交了吗就敢直接分粮食?我看你是胆子大了要反动是不是!”孙姓办事员怒目圆瞪,话说的是半点不给情面。   周大平听到‘反动’二字脸色都变了,强装镇定道,“没有没有!我们村前两天刚把公粮交了才来分粮食的,哪敢没交公粮就分粮呢。”   “公粮前两天就交了?”赵姓和孙姓对视一眼,他们倒是没有注意到,身上的疹子一好牙齿一补上就来赶紧来出任务,没想到这村子的速度倒是够快,这还没来得及检查就把公粮给交了。   “是啊,前两天交了,就按照报上去的亩产量,比去年还要多交了几百斤,我们村收成虽然不好,但是依旧很积极地支援国家的!”   但两个办事员摆明了心思要搞事情,上一次来的路上还受伤了,耗钱又耗力,这个账被他们记在这个村子上,今天要是这么轻易就放过那就吃大亏了!   “你说积极支援就积极了?上头不是说了要先派人来巡查再核实吗?这么快交上去是不是谎报了怕我们查啊?心虚了?”   “这哪有啊!不信可以查查账本,这账本都记录得清清楚楚呢!”   张思乐一听立马把账本递过去给周大平,让周大平给他们看看。   这账本自从张思乐接手以来就做的清晰明了,一看就懂。但是他们只是接过瞥了一眼就挥落在地上,“那账本还不是你说怎么做就怎么做啊?我看你这个大队长是当的胆肥了,不等巡查人员来检查就自己把粮食交上去,还被评了那么多次落后村,证明你管理不行,思想落后了,得去改造改造才行!走,跟我走一趟,去公社学习班住上几天,提高提高你的思想觉悟!”   说着就要上手去抓人,连个辩驳的机会都不给。   周大平挣扎着不肯走,“你们这是干什么?我怎么就思想落后了,这粮食我就是按照规定交的,那账本清清楚楚,不信问问大伙,这收成就是这样,哪敢瞒着!”   周大平的小儿子见状冲上去拦住了,他年纪最小,还不沉稳,说话也冲,“就是啊,没有欺瞒着!你放开我爹,别净把屎盆子往我爹头上扣!”   这办事员一听了不得了,敢这样的语气说话,这泥腿子是胆大包天了吧?更是下定决心了要整治一番,松开手就指着周大平和他小儿子道,“你们这行为是阻碍公务,是落后的思想,改造,必须改造!”   “对,在送去学习班之前我看要先把你们批**一番,好让村里人都知道落后思想低觉悟是要不得的!”另一办事员附和。   瞬息之间,周大平和他小儿子就被打上了落后分子的标签,围观的村民觉得事情大条了,本来只是想看个热闹,咱看出个批**的下场?   这批**他们也知道啊,早先时候斗地主的时候就来过一次。他们下坎山村没有地主,但是有富户,那富户还是外姓人,就是外头搬过来的,后来攒了家业在村里买了田地,数量多了些,也算不得什么地主,但是当时那村里有老流子嫉恨那富户的身家,就拉了富户出来要斗。   当时每个村子都要上交地主富户名单,这老流子拉他出来斗虽然有的人看不过去吧,但是也不能阻止,不然就是思想有问题。那老流子是本村人,孤家寡人一个,不听人劝,村长也耐他不何,只能看着富户被拉去斗。   也不是所有村民都同情那富户的,也有一些心思不正的,见富户被老流子拉出来斗,也上手骂了几句砸了几下石头,大多数人是围观着看热闹。   比起其他手段激烈的村子,他们村都富户的手段其实算不得什么。   可就是这样,被批**之后那富户连同他儿子都生病了,没半个月就撒手人寰,剩下的富户婆娘没多久也去世,而他儿子的婆娘则带着孩子走了改嫁去。   一个小小的批**就造成这样的下场,给村里人留下的印象不可谓不深刻,虽然他们村子偏僻落后,村民也有些小心思,可确实能吃温饱心思也没那么坏,可不是吓着了,那富户虽是外姓人,可平时跟他们相处得也很好,瞬间人就没了,谁心里没有点儿怕啊。   那老流子怕不怕村民们不知道,反正后来没一年冬天他喝醉酒晚上起夜掉进了茅坑,直到尸体僵硬了才被村民发现。   当时好些村民暗地里说这就是报应,是那富户一家的冤魂来报仇了,不然谁上个厕所能摔死呢,就没见过这样晦气倒霉的死法。   那些个当时也参与过斗富户的村民见到老流子这下场再听到这传闻,都吓得大大小小生了一场病,还暗地里偷摸去给那富户烧纸道歉,以祈求原谅。   这事慢慢地就随着时间过去了,村里人再不敢提那批**的事,也没再发生过这批**的事。现在这上头来的办事员话没说几句就要把村长和他小儿子带去批**,那围观的村民可不是又想起当年的事,哪里还有什么看热闹的心思。   “这怎么就闹上批**了?”   “是啊,不是也没啥事吗?那公粮确实是按照要求交了啊,村里留下的粮食也不多啊。”   小声的议论在人群里响起来,都不知道怎么一下子就给盖了个落后思想的帽子。   “这村支书呢?还不拿绳子来,把他们绑到你们村的批**台上,让大伙儿看看!”那办事员还在叫嚷着,很显然是一定要大办一场了。以往批**的时候都是跟着上面的人去,还没有自己主持过呢,想想自己就能像上面人那样耍耍威风,心里头就止不住地高兴起来。   到时候再把这两个人送到学习班去改造一下,这次任务就是圆满完成,上头一定会看到他们的办事能力,以后没准就有更多的任务给他们完成,而不是跟在被人身后光出力不拿好处了。   村支书被点了名也不好继续躲在后面,他这人虽然偶尔跟周大平会别别苗头吧,但是还真是谈不上有仇恨,让他去拿绳子来绑着周大平他们去批**,这事还真干不出来。且不说周大平是村长,就是他们之间都是同个姓的,还只是刚出了五服没多远的关系,同村住着,要是真做出这样的事,那以后还怎么面对周大平一家啊?   这办事员简直是要把他往火坑里推嘛! 第四十章   村支书磨磨蹭蹭从后面走了出来,脸上表情很不好看,“没有绳子,要绑你们自己绑。”   “嘿你这人,怎么没有绳子,是不是要包庇他啊?好啊你们这是互相勾结互相袒护,难怪他敢谎报粮食数量,我看你也要带去批**!”孙办事员想都不想就说道。   那赵办事员比孙办事员要有脑子些,大队长和支书可以说是村里最大的官了,把两个人同时弄去可不行,最好的办法是留着一个,逼得这两个人有矛盾,让他们相斗,这才更有利于办事。   “唉唉,我看这支书不是这样的人,是平时迫于大队长的威胁,他人还是好的,是吧支书?”   “对对,我人是好的!”村支书听到批**的字眼那是比周大平还要慌乱些,见另外一位办事员为他讲话,那是忙不迭地点头,都没听完整句话意思。   那赵办事员就满意了,“看这支书都点头了吧?那就是说明这个大队长不仅思想落后,还会威胁同事,威胁农民,这是极为反动的,必须要剔除这种落后专**思想!村支书,我们就给你这次机会,把他押去批**了,表示你坚决反抗专**落后思想的决心,你不会让我们失望吧?”   “啊?”村支书脑袋里跟浆糊似的,他说啥了,怎么就有这个机会了?他不要这机会啊。   “周福国你不要脸,竟敢这样害我爹,我爹哪胁迫你了哪对不起你了?!”周大平的小儿子没憋住气,指着村支书周福国就骂。   “哪胁迫了待会批**台上就知道!村支书待会你就仔细数数他的过错,不要害怕,这是新社会了,咱们*咱们国家咱们主席会给你撑腰!在场的受过大队长□□压迫的也尽可以来,揭露他的真面目,揭露他的罪行!”   “揭露NNND!”这时候听到风声赶过来的周红看见自家男人和小儿子被拽住,心里的火气就上来了,加快脚步拨开人群冲了上去,二话不说脱掉脚底下一只自家纳的千层底布鞋就往抓着周大平和他小儿子不放的孙办事员身上招呼,“快放开我男人和儿子,快点!不然老娘揍死你!揍死你!揍死你!”   那周红下手又快又狠,半点儿不留情面,把那孙办事员打的是赶紧松手往一边蹿,赵办事员想上去拦也被连带着打。   “欸欸欸!唉!住手!泼妇!你这泼妇还不快住手!”孙办事员想去抢周红手上的鞋子,没抢成,脸上倒挨了一鞋底。   旁边围观的人哄笑起来,还有人给着喝彩大喊‘好’!看热闹不嫌事大,也觉得周红打这两个趾高气昂的办事员很爽快,那个手背被拍红的熊孩子更是兴奋地直喊‘打打打’!   赵办事员一听这起哄声那脸上是完全挂不住,猛地一推就要将周红推倒在地,好在这时候周大平眼疾手快上去扶了一把才没摔着。   “够了!你这泼妇!这是妨碍公务袭击办事人员,是犯法的!”赵办事员几乎是怒吼着说出来。   要是换做周大平和村支书这些常听政治报告的人可能会怕,可周红就是个大字不识的女人,向来彪悍泼辣得很,结婚这些年有儿有女日子过的不错收敛了许多,可本性是没变的,最见不得自己男人自己儿子被欺负,哪管这些,站直身子就用更大的嗓门吼回去,“犯什么法我不知道!你别跟我扯那些乱七八糟的,我不懂!”   “你”!   “你什么你?我告诉你就你这毛都没长齐的二流子二混子以为披了一身皮骑个自行车就厉害了?就可以把屎盆子往人头上扣了?!我们家可是八代贫农,你还想把我们打成大地主不成?!”   “你说谁二流子二混子了?”被揭了真身的孙办事员一个没忍住上前吼了句,他之前在镇上确实是游手好闲的二流子二混子没错,后来是靠着替人跑腿打下手斗地主斗富户才捞着这一个小职位的,就是这样也是公职人员了,街坊邻居也不敢像之前那样说他是二流子二混子了,这乍被一个农村妇女说出来,心情可不是差了嘛。   赵办事员一把推开孙办事员,觉得他真是蠢货,跟他搭档倒霉死了,不会听人话,尽找不重要的点关注。   “贫农怎么了?贫农妨碍公务袭击办事人员就有理了?我看你这是潜在农民内部的老封**老专**,就该一起拉去批**改造!”   “我去你的老封**老专**!你去查,去看看咱祖祖辈辈有干啥犯法的事情不?哦,就许你当官的打我男人说我男人坏话就不许我反抗?□□都说了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我这是反抗你的压迫!”周红继续胡搅蛮缠,管他三七二十一,反正理直气也壮,话咋说,没逻辑都不要紧,没看那办事员被气得说不出话来了吗?   赵办事员确实被气得说不出话来,这农村妇女怎么这么胡搅蛮缠呢,他差点都要被绕走了。   “你你你让开!我不跟无知妇女说话!周大平还有村支书,你俩可是受过政治教育的,尤其是你村支书,你说她这袭击办事人员阻碍公务是不是犯法的?是不是应该拉去改造?!”   “我……”   “我没看见!”村支书还没回答出来,人群中忽然爆出一个声音,直接打断了村支书的话。   赵办事员猛地回头,“谁,刚才谁说的话?”   村民面面相觑,没有一个站出来的。   “谁再敢阻碍公务就跟这泼妇一样拉去改造!”赵办事员放完狠话转过头来,结果人群又有声音发出来。   “我没看见她打人,就看见你打人你压迫!”话说的又快又急,还是捏着嗓音,男女不分。   “谁?!究竟是谁,还不站出来!”   周红这时候却从这话中得到启发,稍稍歇下去的气势又上来,“对,我可没打人,不信你问问大家,大家说是不是?”   “是。”人群又换了一个方位应了声,随后又是不同位置传来几个应是的声音,这几个声音鼓励了其他村民,纷纷大起胆子应是。   “是。”   “没看见。”   “啥都没看着。”   这一瞬,村民的团聚力瞬间上来。像他们这种偏僻又贫穷的村子,要想不被外人欺负就是要抱团硬气起来,哪怕平时有什么小心思小矛盾,但是对外一定是要齐心的,不然往后就别想在村子里好过。这是千百年来小老百姓生活的智慧和经验,他们人穷力小,对外要是不报团,就只有被欺负死的份。   刚刚不敢明着帮衬说到底还是怕当官的,从古至今就没有一个不怕的,但是看刚刚周红一个妇女敢那样大胆子维护,又有其他人躲在暗处维护,那害怕的心思就淡了下去,胆子又上了起来,不就是抱团起来对外吗?那又怎么了?老祖宗都不怕一个农村妇女都不怕难道他们还怂了?!   “是,没看见。就看见你打人,你乱扣屎盆子了!”   “没错!”   “当官的逼迫贫农啊!”   “当官的打人啊!”   “当官的污蔑人啊!”   “当官的不要脸啊!”   “哈哈哈哈哈哈!”   众人一下子笑起来,心里的惧意此时那是半点都不剩了。   而那两位办事员却是被全村人这突如其来的团结给吓了一跳,往常他们跟着上头领导去其他村子里办事,都没遇见这情况啊,往往是几句恐吓几句挑拨之下村民们就老实了,那还敢不老实的就抓起来一起搞,杀鸡儆猴,其他人就不敢再说话了。   怎么这个村子跟其他村子不一样?不是说贫穷落后愚昧无知吗?难道就不想把村干部拉下去换个人做?   这其实是他们误会了,往常他们去的村子基本都是好几个大姓大宗族凑在一块的,心不齐。跟镇上的距离也不远,是最常听到政治教育的,却没理解透,一知半解才更觉得可怕,随便恐吓两句就会自行脑补可怕事情,扯扯口号就能镇住一大片。   就像周大平跟村支书这两个是村里接受最多政治教育的,他们遇到这些事会想的多一些行动就会有束缚,而其他村民就不会有这么大的束缚,他们不懂,无知便无畏。   而且虽说现在是新社会了,但是宗族之间的观念依旧非常强烈,下坎山村就只有一个大姓宗族,其他的外来户少,还受过村里人收留之恩,心就会比较齐。   还有不是说法不责众吗?他们整村人都站在一边了,难不成还能把整村人都拉去批**都拉去改造?   就抱着一致对外的种族观念和法不责众的心理,村子人站出来了,不仅站出来了,还敢发声了,住的近的村民还去拿扁担锄头,其他的就捡起大石头,周红婶子的媳妇还学她婆婆脱掉拖鞋,全村人把这两个办事人员团团围住,一副敢欺负我们村的人就跟你拼命的狠模样。   这一刻无论是男女老少,都抱着绝不能让村里人被人欺负的想法,把官不官什么的丢到一边去了。 第四十一章   “你,你们,你们这是要干什么?!”赵办事员和孙办事员都有些怕了,不自觉地互相靠拢着,自以为镇定,脸上的慌乱害怕却遮不住。   说到底这两人也不是什么正规出身的,平时借着别人的势作威作福,但别人一旦硬气起来,那内里就怂了,一怂,话都说不利落了,哪还有之前的那嚣张样。   这一变化可是很明显的,又不会掩饰,村里人一看不就明白了吗?那当下是更加不怕了。   “我们干啥你们没看见啊?”   “就是就是。”   “我告诉你们啊,袭击公务人员可是犯法的啊,你们不要乱来啊。”孙办事员咽了咽口水,就他当二流子那会儿也没遇到过这大阵仗,基本人一多他就遛了。   “村、村支书!管管你们村的人,告诉他们袭击公务人员是不是犯法的?”   村支书见他们这怂样哪还会怕,这时候还觉得刚刚自己的害怕是丢人的事呢,哪会听他的,双手互插着,视线往上瞟,老神在在,“我可管不住,我又不是你们这当官的,我就一老贫农,啥都不知道。”   当他傻啊,这时候来别村里人苗头,那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反正他这支书也没啥用处,听着好听,那还是个老农民!没钱领不说,每年开会还得被训,都儿孙满堂的人了,谁愿意啊。他也想开了,这个支书是没啥好处,只有坏处,今年年底再选他就离职,谁爱当谁当去!   两个办事员看村支书这撂担子的态度,心底更是气虚了,“你,你这态度是不对的啊,你可是民主选出来的,跟我们才是一伙的。”   “我跟你们可不是一伙的,你们是当大官办大事的,随便就能把老贫农打成老封**拉去批**改造的,我可没这本事也没这黑心肝。”   “好!福国叔说的真好。”人群中有人大声称赞。   周福国脸上多了笑意了,接着道,“还有啊你说得对,我是民主选出来的,选我的都是这些村民,我跟他们是一伙的。而且*主席也说了,要多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我现在就听他们的,他们想咋样就咋样。”   “你!”赵办事员抬手指着周福国,那样子好像是他背叛了他们,想要上前打人似的。   可惜刚把手抬起来就有高大的小伙子挡在前面,手里头还拿着一根扁担,居高临下盯着,一下子就把他气焰盯得消失了。   眼下这情况对他们是很不利的,对方人多势众,也不怕他们,再闹下去吃亏的只会是他们。为今之计只能先放弃抓人去领功的想法,先回去再喊人来才成了。赵办事员和孙办事员互相对视了一眼,出奇地都明白了对方想走的想法。   “穷山恶水出刁民!说的就是你们这群没文化没见识的泥腿子,我们不跟你们见识,哼!”放完狠话两个人转身就要走,却被人拦住了去路。   抬头见是一个面貌清秀的小年轻,火气更是大,“让开!”   顾一辉却是笑,这人还真是容易激怒又认不清现实,知道形势不利要走还这么强势,该说他们没脑子还是说胆子大?就不多激怒了村民真将他们围殴打一顿麽?   要知道他有句话是说对了,穷山恶水出刁民,真把人惹急了,揍一顿都是轻的。   不过他也庆幸派来的是这两个没啥脑子的人,真要是那种老狐狸有手段有背景的,今天就不好收场了。   “赵办事员,孙办事员,这事情还没谈完呢,两位不要着急走,咱们村子虽然小,但也有地方容得下你们的。”   两个人一听就忍不住想多了,这什么意思?不让走是要把他们软禁下来吗?这村里民风怎么这么彪悍?难怪上头把这任务给了他们,不是要给他们表现立功机会,而是给他们扔了一个烫手山芋啊。   不由得有些瑟缩了,强撑起来的气势都没了。   “谈,谈什么?”   “刚刚两位办事员不是说是来巡查村里收成情况的麽?还有要把我们村长这贫农打成老封*麽?这都没谈完呢,咱不急,时间还早,咱慢慢谈,谈完了,谈好了,再走还来得及,免得两位办事员存在什么误会,回去后说错了啥话让人来抓我们,这可就不好了,是吧大家?”   村民们刚刚还想着既然他们要走便放他们走罢,到底是个当官的,能让他们落荒而逃就是胜利了,结果听顾一辉这么一说,立马就转过弯了,这两个人是来这里巡查的,要是回去乱说话,喊了公安过来咋办?当即再次把他们团团围住,“对,事情还没谈完呢,谈完再走!”   听到这话两个办事员心里是更慌了,他们是准备回去告状来着,最好是能派人来把这村子里的刁民都抓了,就算不能全抓,弄倒几个那也是很好的,可没想这还没实行呢,人还在人家地盘上,就被识破了坏主意坏心思,这还能有好吗?   还真是小看了这帮穷山恶水的刁民,竟有这观察力这心思。心里也是更后悔来出这一次的任务了,没准上一次来摔了是老天爷的警示,让他们避避呢,现在好了,两个人对上这么多的刁民,还能有好吗?   “我们,我们回去肯定不会多说什么,也不会误会什么,要不就让我们先回去?这路也不好走,我们早点儿出发。”   “是是,我们啥都不会多说。”   两个人改了态度,试探性地讨好道。   顾一辉笑容不变,还更热情了,伸出手就是搭上他们的肩,“别急啊,都说了时间还早,咱们仔细谈谈呗,把话敞亮了说才不会产生误会是不是?走吧,这里离村委会也不远了,过去坐坐啊。”   话音落下不由分说地就推着人往村委会走去。   周大平虽然不知道顾一辉葫芦里卖什么药,但也知道他这人做事有分寸,就好比如刚刚,要不是他说这两个人可能会乱说村里人都没拐过弯想到这一茬,眼下见状,便也配合他,让村里的婆娘们先回去,也到吃午饭的时候了,别饿着。   至于几个壮小伙就先留下来,看看顾一辉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就这样两位办事员被请到了村委会。这村委会里里头有个小隔间平时用来堆一些公家杂物的,直接把他们弄进去之后关上了门。   “这到了吃饭时候了你们俩就先坐着,我们去给你们弄饭,弄好饭了再来谈啊。”   “你们放心我们都是讲道理的,不会私下关你们禁闭的,就是现在没时间招待,只好委屈一下,最好别吵闹啊,吵闹起来我怕有几个暴脾气的兄弟会控制不住动手伤了就不好。”   “好好待着啊,很快回来。”说罢把门一关一锁上,就不管了。   两位办事员急忙要去拍门,“唉回来!开门!”   然而没有回应,再要继续拍,后面却突然出现声音,“喊什么喊?!”   吓得他们一激灵,猛地回过头来,却看见这小隔间里有个高高小小的窗户,一张凶神恶煞的人脸出现在那儿,十足地展现不好惹。   “不,不喊,不喊。”   “老实呆着!”怒瞪一眼,那凶神恶煞的脸才从窗户口下去。   赵办事员和孙办事员这才松口气,两人对视一眼,同时露出害怕和后悔情绪,这地方真踏马不该来,这村民太彪悍了不怕官啊,还把人关禁闭了啊!   心里狠狠诅咒派他们来的上头领导,同时也恼恨这些民风彪悍的村民,只要有机会……算了,暂时还别想这么多了,还是先祈祷刚刚关他们进来那个面相清秀的小伙子没骗人,晚点回来放他们出去吧。   新仇旧恨什么的,等出了这地盘再说吧。   “咋样咋样?我刚刚做的不错吧?够凶够吓人吧?”外头不远处,刚刚那位还凶神恶煞此时脸上带了憨厚笑容,期待地等着别人夸奖。   “胜子叔你是这个!”顾一辉给他比了个大拇指,满是佩服的样子,看得来邀功的笑容更大了,“嘿嘿,原来那俩都是怂货,我刚刚就狞着脸吼一句就吓得话都说不清了,真是没用极了。”   “欸胜子你别这么说,到底还是个当官的,说出去让别人听到了不好,怕是要惹事的。”   “嘿大平哥我就是在你们面前说说,才不出去说呢,放心吧没那么傻。”   顾一辉悄悄翻了个白眼,如果胜子叔你别露出这二货般的憨笑他就信了这话了。   “行了胜子叔,你先回去吃饭吧,那俩人也不敢再闹了,吃饱了再来打算。”   “那行,这折腾了这么久我也饿了,我就先回去吃饭了啊。”   “好嘞,胜子叔你慢走啊。”   又把留下的其他几个村民打发走,便只剩下村长周大平和村支书周福国还有顾一辉了。   周大平这才露出担忧表情,“你这把他们关起来合适吗?”   “是啊,我们不能关他们一辈子吧?这等他们回去怕是要记恨。”周福国也是一脸担忧。   两个孙子都有了的人,完全没注意到此时他们是在跟一个还没成年的小伙子讨主意。   顾一辉一脸轻松,“放心吧两位叔,咱不关他们就之前那一出也足够他们记恨了。”   “那咋办啊?”   “别担心,先把他们关一阵子饿一顿,晚点我有办法。” 第四十二章   在村干部面前自信又沉稳的顾一辉回到家里后却直接奔向灶房,双手从后面拦住正在做菜的张思乐,把脑袋埋在她肩窝里,委委屈屈,“门牙那俩煞笔真讨厌,整这一出事浪费我时间,肚子都饿扁了,胃都要萎缩了。”   张思乐却因他说话的鼻息落在肩窝里有些痒转身推开了他一下,在顾一辉控诉的小眼神还没起来时赶紧顺毛,夹了一筷子刚炒好的菜塞到他嘴巴,“好吃吧?我们家小灰灰真是辛苦了,马上就喂饱你肚子。”   “还是门牙最好,再来一口,啊~”   “咳咳咳!”坐在矮凳上烧火的梁晓雪翻了个白眼,拿着劈好的柴火在地上用力敲了敲,“请注意一下公共场合啊!”   “是啊,真是没眼看。”后头走来的纪燕珊附和,一脸嫌弃地看向顾一辉,“娘儿唧唧的,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嘿你这莽夫你说啥?唧唧?你个大姑娘的,说这话也嫌不害臊吗?你太污了我不想跟你说话。”   只是随手用了修饰词却被误解成那和谐意思的纪燕珊立马炸毛,快两步跳起来抬起手,“你再说一遍你再说一遍?!我告诉你我这一巴掌下去你可能要死啊。”   顾一辉蹿地躲在张思乐身后,然后才挑衅笑了笑,“我好怕啊莽夫。”   “你!你有本事别躲,快出来,躲在女人身后算啥事?”   “我乐意,我女朋友我爱躲就躲,咋地?”   “你……”   “得了你俩,快停下,菜好了赶紧端出去。”张思乐被他们两个弄得眼晕,赶紧制止道。   饿了的两人这才停止。   吃过迟来的午饭,五个人没有像以往那样午睡,而是坐在一块儿商量接下去要怎么做。   之前将来巡逻的两个人拦住是为了不让他们在交公粮上插手,这次没拦住,一方面是因为疏忽,另一方面也是觉得迟早要面对的,不可能每一次都弄出意外让那些人进不来,这样的话会太过引人注目。   为了以后村子保持低调,闷声发展,这一次这两个人一定要完美解决,不能让他们回去胡说八道,引来上面的注目,最好的办法是让他们回去做一个普通的报告,只要证明下坎山村只是个贫穷落后,却又不熟最扯后退的平凡村子就成。   至于如何让他们乖乖听话这样做,其实顾一辉把镇上打听到的消息传回来之后,他们就商量了大概章程。   这两个人在镇上没有背景,也没混子那种狠劲,反而是个外强中干只敢扯着别人大旗干事的人,胆子不大,也没怎么上个学,认得字但会写的不多,严格来说跟文盲差别不大,顶多就比农村完全没有受过教育的好。   要对付这种人,最简单又不落把柄的办法,用封*迷信,或者说装神弄鬼那一套还是比较靠谱。   什么时候办这种事最好?当然是天黑了,越是晚上那种氛围就能体现,就跟看鬼片一样,大白天和大晚上的效果肯定是不一样的,这就是为什么要把他们两个关在村委会杂物房那边的原因,拖拖时间。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也是为了搓搓他们的锐气,让他们知道下坎山这边确实是穷山恶水出刁民,民风彪悍得很,要学会怕才成。   至于如何装神弄鬼,这就是他们今天中午要仔细探讨的问题了。   上一次回来只说了个大概,细节还是需要商量推敲一下的,比如怎么样做才能不穿帮,更有效果一点。   这大概跟演戏没什么不同,就是题材比较挑战心理素质了些。好在之前他们在深山里生活过一年,心理素质也强上了许多,不会说大晚上到寂静无人的山路上就害怕。   而且看鬼片跟演鬼片的差别总是比较大的,因此作为演员的他们应该不用担心吓自己的问题。   还有服装上面,白衣跟红衣的效果是最好的,邹茜玲扒拉了一下她的空间,找到了可以用的道具服装。   那就是剧本上,再商量一下基本没问题。   邹茜玲虽然是写小说的,但是没写过恐怖鬼故事题材的,因此最后的剧情内容反倒是梁晓雪这个外表文静的乖乖女来写。   身为医学院的学生,每年总能听到那么几个流传下来的鬼故事,什么手术台、停尸间啊,梁晓雪表示改造利用一下没问题。   剩下四人投以复杂目光:还是一如既往外表文弱内心强大啊,这反差真是六六六的。   ——   村委会杂物间内,赵孙两位办事员蹲坐在地上饥肠辘辘,说好的让他们坐一下呢?一张凳子都没!说好的很快就会把饭带来呢?连个红薯都没看见!说好的会回来谈话呢?人呢?这都等多久了?!   赵办事员和孙办事员的心理活动从一开始的‘麻袋等出去一定要弄死这个村的人’到‘怎么这么久还不来都饿死了!’再到‘妈呀不会这村里的人真想把他们关一辈子吧?民风没这么彪悍吧’   两人面面相觑,脑袋里都不敢想回去后要怎么怎么样算账了,而是在想究竟啥时候来放他们出去。   后悔啊真是后悔,为什么要来这个村子找茬?好好地走一遍过场再吃个午饭走不好吗?   害怕啊也是真的害怕,就冲中午那群村民拿着扁担扛着锄头举着鞋底的样子,就见得这村子的人是真大胆啊,没准还真的会把他们关死在这儿。   怎么办?   两个人都不知道啊,还没遇到过这情形,谁踏马知道怎么办?   “要不,你去喊喊看看有没有人?”赵办事员打破沉默道。   孙办事员摸了摸饿的直叫的肚子,点点头,扶着墙壁起来,脚蹲久了还有点麻,得缓缓。好一会才扶着墙挪着麻痹的双脚走到紧闭的木门后,清清嗓子对外面喊,“有,有人不?来个人啊,大叔,大哥,大……”   话还没说完,身后又传来打断的声音,“喊什么喊!”   转过脸,还是熟悉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嗓门,还是熟悉的凶神恶煞的脸。   呸!他们才不想熟悉。   孙办事员努力露出个讨好的笑容,对着小窗户口外的脸道,“这位叔,我就是想问问你们啥时候有空啊?能开饭吗?”   “开饭个头开饭,老祖宗们还没开饭,你们就想吃了?想得美,等拜完祖宗再说。”   祭拜祖宗?别说是孙办事员了,就是比较有脑子一点的赵办事员都没立马反应过来,这不是清明又不是过年,拜什么祖宗?而且现在对这类烧香祭祖活动是斥为封*迷信的,镇上就没几个敢这样做的,这乡下农村是听说还在进行,可也是在特定节日悄摸进行,都不敢让人发现的。   因而这凶神恶煞的男人一说祭拜祖宗,这两个人可不是没反应过来吗?   赵办事员扶着墙根起来,下意识想要训话,却想起自己的处境,是了,这儿的人连他们这些办事员都敢打敢抓敢关禁闭了,搞个祭拜祖宗的活动又有什么不敢呢?说了有啥用?没准还得挨一顿骂。   顿时噤了声。   “那我们啥时候能出去?”   “等着吧,哼。”凶神恶煞的男人说完这句话之后就从小窗户口消失了,叫了几声都没反应。   赵办事员和孙办事员差点绝望,能不能给个准话?要杀要刮早点说啊,别吊着。不对,还是别杀别刮了,他们胆小,留他们一条命吧。   两个人为了避免往不好的地方想,又聊起那个祭祖来。   “你说这时候他们祭祖做什么?”   “我哪知道。”   “……”   “不会是这里的风俗,在把我们咔擦掉之前请个神吧?”孙办事员还是忍不住往那方面想了。   赵办事员直接给了他一巴掌,“去你的乌鸦嘴!这是新社会,杀人是犯法的。”   “可是不说穷乡僻壤出刁民吗?把我们咔擦了再烧成灰埋了,整村人都是凶手,谁也不会告发谁,那就没人知道他们杀人了啊。”   “闭嘴闭嘴闭嘴!”赵办事员狠狠又给了孙办事员几巴掌,似乎想要把他说的话打回肚子里去。   孙办事员挨了几下也反手,“MD你打我干嘛?我不是就是说说吗?”   “你看你说的像话吗?”   两人又是对骂又是打的,好一会都因为肚子饿而没力气松了手,这一停下来杂物间就显得格外安静,还有点儿阴凉,仿佛有什么不好的东西在一样,而外头的天色又慢慢地暗了下来,很快就要进入夜晚了。   赵办事员和孙办事员心里泛起凉意,妈呀这感觉怎么这么吓人呢?   “吱呀~”   “啊!”突然的声响让两个人齐齐尖叫起来。   刚把门打开的顾一辉一脸镇定,内心却是MMP,不带这么吓人的。   “两位这是干嘛呢?”   听到是顾一辉的声音,这两人才齐齐松口气,因惊吓而紧绷起来的神经一下子松了,腿一软就没骨头似的跌坐在地上。   顾一辉:真怂。   脸上却是笑嘻嘻地招呼他们,“两位办事员不用行这么大礼,我就来给你送个饭再谈一谈而已,出来外面谈吧,天黑了咱早谈完早了事啊。”   赵办事员和孙办事员这才注意到顾一辉手上两个大海碗,上面盛着红薯饭,还有两片肉,饿了一天肚子的两个人此时被食物激出了力气,立马从地上站起来一人抢过一个碗,看都没看直接拿着筷子往嘴里扒拉。   那狼吞虎咽的模样活像饿死鬼投胎,站着就开吃了。   吃了大半海碗饭下肚子的赵办事员总算觉得活了过来,这才分出心思去看顾一辉,只见他看着他们两个,脸上露着温和的笑容,半点没有因为不雅的吃相而嫌弃。   但是对着这书生气质般的样子,赵办事员却难得地生出自我嫌弃的想法,好像在他面前自己的丑恶都被衬托,这一刻自己才像偏远山区的穷泥腿子,而面前这个是个有文化的城里人。   赵办事员用手肘推了下还在埋头狼吞虎咽的孙办事员,“到旁边坐着吃去。”   孙办事员被推了一下,这才停止疯狂往嘴里扒饭的行为,坐到村委会杂物外间的木凳木桌上。   “不好意思啊下午事多这才有时间来跟两位谈,两位先吃饭,吃饭咱再谈谈。”顾一辉请他们坐好之后,这才开口道歉。   大概是肚里有了食物,顾一辉的态度又很温和,孙办事员那被吓出来的害怕又消失了,没给好脸色地哼了一句,低头继续把饭吃了,然后才一脸欠揍样地道,“你知不知道你们下午把我们关起来这行为是犯法的?要是我回去报案那公安是……”   “闭嘴!”赵办事员可没孙办事员那么蠢,人家刚温和点就不知道东西了,没看见那门口还站在几个壮小伙子吗?连那个凶神恶煞的大叔都在,还这么威胁人家,真踏马是脑抽了。赵办事员再次觉得自己跟这个没脑子的搭档是三生不幸。   孙办事员不满了,还想说什么,被赵办事员狠狠踩了一下脚,示意他看外头,看见外头的情况之后,这才把刚才的嚣张收起来,立马换上赔笑的笑脸,“对不住啊小哥,我刚刚开个玩笑呢。”   “没事,我知道你开玩笑呢。”顾一辉笑容不变,“不过接下来我们应该谈正事了,谈正事的时候孙办事员还是不要开玩笑的好,不然容易引起误会,我们村的人不是每一个都像我听得懂笑话的,就拿外头站着那个面相最凶的大叔来说,他这人古板,脾气还暴躁,你还是不要说什么玩笑话让他误会好,免得待会场面不好看。”   “哎是是是是。”不是还能咋办,他也是欺善怕恶的啊。   “你们村长和支书呢?怎么就你来谈?”赵办事员问了句。   “他们还在拜祖宗呢,我怕天晚了你们回不去,这才先来跟你们谈谈的。”   “拜拜祖宗啊,你们村还真是特别呢。”特别大胆,敢顶风作案!   “是啊,我们村子有什么重大事情都要拜拜祖宗,好祈求祖宗指引保佑。就像这一次,我们也问了祖宗要怎么对待两位办事员,才能让办事员回去后不记我们的过,不乱说话,好好地向上头报备,让上头知道我们是个思想进步的努力村子,虽然贫穷,但是一直心系国家,努力耕作,养活自己,不给国家添麻烦。”   赵办事员和孙办事员:呵,就你们村还思想进步?谁信啊!   “那问的怎么样啊?”赵办事员和孙办事员其实都不是特别迷信鬼神那一套的人,因为在镇上生活基本没怎么拜过祖宗,而且这几年一直忙着斗地主都富户各种活动,都很久没有接触过封建迷信那一套了。   顾一辉见他们的表情也知道他们不是很以为是,毕竟年纪还没上去又不是在农村生活,环境不一样,就不会像乡下人这么迷信。但是他不在意,继续盯着温和的笑脸诚恳道,“我们祖宗说了,把祭拜过他们的饭给你们吃下,然后他们就能够亲自跟你们谈话了。”   “!!!这饭是祭拜过死人的?”   “什么死人?!那是祖先,嘴巴放干净点!”胜子叔听了一耳朵立马又凶起脸。   赵办事员和孙办事员立马赔笑,“是是是,是祖先,对不住啊说错话了。”心里却在想MD,他们竟然吃了祭拜死人的饭,心里厌恶得不行,还有点毛毛的感觉。   “是啊,刚刚上面还沾了点香灰,没来得及告诉你们就被你们抢过去吃了。不过也不要在意,吃下去更加有利于晚上祖宗们给你们托梦。”顾一辉笑得一脸纯良。   “托梦?嘁!”孙办事员压下心底的怪异感觉,强行壮胆表示不屑。   顾一辉也不恼,“你们也不要不相信,我们下坎山村的祖宗是很灵的。比如你们两位名字就是祖宗显灵告诉的,不然我们也不会没问就知道你们是赵办事员和孙办事员是吧?”   闻言两位办事员这才回想起来,好像从头到尾他们就没有说话他们姓什么名什么,脸上的表情有点儿裂。   顾一辉却继续说,“不仅是名字,祖宗们还把你们的身份背景也说个遍。”接着顾一辉就开始半仙道士似的将他们俩的身份来历家里几口人怎么当上这办事员的还曾经干过什么坏事都说了个遍,其中还有一点些是非常隐私的。   ——   越发昏暗的天色,山道上,赵办事员和孙办事员脸上玄幻般惊吓的表情还没能完全收回来。   “这,那,那小子说的是骗我们的吧?”孙办事员环顾了下四周,安静的似乎连风声都没。   赵办事员没有回答,脑海里还想着刚刚顾一辉说的那些话,怎么可能呢?明明很多消息连他婆娘都不知道,这个穷山僻壤的小子怎么可能会知道?   难道真是……   不不不,赵办事员猛地摇下头,想要将那可怕的想法赶跑,“肯定是骗人的!走走走,没看见天都要黑了吗?赶紧回家去!”   “哦哦哦。”孙办事员用力踩了踩自行车,想要赶紧逃离这个彪悍又诡异的村子,永远不要再想起顾一辉说的那些封*迷信的话。   然而,没多久,他们就会知道比起接下去看见的经历过的一切,顾一辉说的话真不可怕。   当天晚上,在下坎山村返回镇上的山路上,天色昏暗,月光微弱,他们遇到了这二三十年,不,一辈子都挥之不去的阴影。   啊啊啊!撞鬼啦!!!救命啊!!!   --------------------   作者有话要说:   啊啊啊终于赶在零点更了!!! 第四十三章   “哈哈哈,就刚把烟雾洒出去,人刚冒个头,那两个办事员就吓得就快要晕过去,真是太怂了哈哈哈。”   夜里,成功装神弄鬼回来的纪燕珊笑声就没断过,要不是他们住的房子跟其他人还有一定距离,不然大半夜就冲这魔性笑声,还真是要吓到其他人。   顾一辉因着是打头阵,给那两个办事员暗示的人,所以晚上的活动并没有参与,而是回来听她们转述。   不知道要说顾一辉的铺垫太成功还是真的他们胆子太小,邹茜玲她们这一出装神弄鬼把戏是玩得十分成功,基本刚把烟雾洒出去造成飘渺效果,然后化好妆的梁晓雪和纪燕珊一出现,那两个人自动就把她们认为是下坎山的祖宗了,根本不需要演什么戏,跪下就是求饶并且保证绝对不会回去乱说话什么的,让邹茜玲他们之前商量好的准备都用不上。   虽然过程跟预计有出入吧,但是这结果是好的,而且装神弄鬼这事要快准狠,越是磨蹭事后越是容易让人怀疑,所以她们见计划成功也就没有过多画蛇添足,有时候留白才能给人更多想象,人不是真的被鬼怪吓到的,而是被自己的脑补吓到的。   这一趟回去,赵办事员和孙办事员是真的劳心又劳力,大半夜赶回家后脸色还是惨白惨白的,也没睡得着,一睡下去就是红白鬼魂的样子,能把自己从梦中惊醒。第二天醒来直接病倒了,送去卫生所打了点滴都没见好。   他们婆娘见状又悄悄去神婆那儿要了符水来给他们烧了喝下,不知道是不是心理安慰,喝了符水之后半夜睡觉总算不再惊醒了。   又熬了几天,这才去公社上班,也不敢说下坎山坏话,就报备那儿一切都好,有积极在响应领导安排。   然而这话并没有拍到领导马屁,事实上他们上面点的领导基本都快忘记这件事了,也基本不记得这两个人,因为这阵子有点儿风声鹤唳,公社最大的领导他婆娘的娘家出事了,被人撸了职位,公社领导一下子就失去了最大的靠山,下面的二把手三把手就有些蠢蠢欲动,这一段时间这上面都不是很稳,谁还记得下坎山那点儿芝麻蒜皮的小事?   反而是经过这两人一报备,这才想起有这么一件事,听到他们说什么事都没有?那挺好的,就不用管了。   不过,等他们报备完直接把这俩人给炒了,为啥?还不是这两个蠢货,办个小小的任务都搞了那么多天,还没弄出什么大成果,要他们有何用?反正他们也没有什么背景,靠得是钻营取巧拍马屁上来的,弄走了也不会出什么差错。   这赵办事员和孙办事员直接傻了眼了,他们在公社没有背景,也没什么真的靠得上的朋友,再加上地位很低,几近边缘化,那还真是没听到公社大领导最大靠山倒了的消息,就算是那几天在公社感受到了一阵儿奇怪的气氛,但是上头几个并没有闹开来,下面的很难得到消息,他们又没打听到,再加上那时候还想着要去下坎山村闹一番,也没过多关注,这就导致了他们消息的阻塞。   乍一被开除了,连边缘人物都不是了,一时之间都没反应过来。   那小领导也很忙,开除完他们两个解释都不用解释就走了,一边走一边想公社一把手会不会被那几个领导搞下来,他要不要提前预防做些什么,好到时候不要被波及。   而等他走远了,这两个人才堪堪回过神来,想要去找领导做番挣扎都来不及了。   他们两个说是替公社办事跑腿的,但其实并不是公社的正式职员,来路也不正当,小领导是有独立开除他们的权利的,想要申诉都没办法申诉。   赵办事员和孙办事员后悔了,早知道会如此当初就不该接下下坎山那个任务,被村民搞了一通不说,连职位都丢了。   心下是又悔又怨,既怨领导无情,也怨下坎山村民,可他们却是真的不敢再去找下坎山村麻烦,且不说那彪悍的民风,就是那山路遇到的‘祖宗’,他们就害怕啊。   只能不了了之,再找机会了。   而下坎山村这边在他们两个办事员回去后没多久就跑到公社那边一趟打听消息去了,虽说有大半的把握那俩人不敢不照做,但是凡事就怕万一,还是得去摸摸消息,确认是不是真的过关了。   没成想却得到他俩被撸职的消息,这真是意外了,心里倒是没有多少高兴,因为就怕他们狗急跳墙,再次攀咬他们,又平白给人找麻烦。   好在打听来的消息显示他们并没有狗急跳墙,或是真怕了,或是知道攀咬他们用处也不大,这两人被撸职之后努力去找关系试图继续加入公社,关系没白找,虽然没有让他们成功再次进入公社,但是却让他们得知了公社上面混乱的消息,不仅是他们,还有其他人也被开除了,理由都是随意了,还有几个人是有点儿小背景的。   这个消息多少安慰了他们,知道还有被人跟他们一样,甚至比他们混得好也被开除了,心态就没那么爆炸了,可以自我安慰了,便歇了心思游手好闲在家,等有机会再去找工作。   顾一辉对公社领导一把手靠山倒了的消息也是很意外的,之前他们私底下甚至商量过要是公社领导再给下坎山村找麻烦,他们就要花时间花精力给他找麻烦了,没想到这还没施行,麻烦倒是来找他了。   之前顾一辉就从粮站兄弟那边得来公社领导能坐到这个位置全靠他婆娘娘家那边的关系,这下子娘家那边倒了,那这边估计要不太平。   这种不太平在顾一辉得了诸多小道消息分析来看,对他们下坎山村是有好处的,因为他们一旦乱起来,对下坎山这个偏远山区基本就不会再有关注了。   当然对其他人是不是有好处顾一辉就不是很关心了,就算关心也没用,他也做不了什么。   顾一辉相信,经此一乱,不管最后结果怎么样,事后基本不会再有人回想起下坎山来,毕竟只是个平凡又不出奇的偏远山村,没有什么值得惦记。   所以他打听完消息,又到供销社那边去给张思乐买几个漂亮的发卡和爱吃的糕点就乐颠颠回去了。   哪怕到了五十年代,女朋友还是要勤快送送小礼物哄哄的,更何况他觉得他们现在的小浪漫小情趣不够,都要进入老夫老妻模式了。虽然他不是不喜欢老夫老妻模式,但是能够更加甜蜜热恋一点就更喜欢了。   一天被塞了N顿狗粮的邹茜玲&纪燕珊&梁晓雪:去你的老夫老妻,谁家老夫老妻天天旁若无人秀恩爱???   而见这件事平复下去之后,周大平和村支书都安下心来,他们不知道后来邹茜玲几个还演了一出鬼,以为真的只是靠顾一辉恐吓而成,虽然觉得幸运成分居多,但是对顾一辉还是很感激并认可的。   尤其是村长周大平,他知道那个时候他和周红还有小儿子被赵孙两人拦住说教时,那躲在人群中提醒并引导众人维护团结起来的声音是来自他们几个,村里哪个娃有这个勇气和胆魄呢?   周大平对他们是真的感激,晚上睡觉和周红躺在床上时不住地感概,说他接纳他们五个真是做过最正确的决定。   “那是,我看人哪有出错的时候,当初第一眼我就觉得这几个娃不错。”周红将功劳揽在身上,颇有些得意的样子。   “你是看人家出手大方不错吧。”   “哎你怎么这么说?你以为我想要收人家的东西啊,还不是为了你那小闺女,没这点麦乳精哪来的营养?何况后来我不是尽力帮衬补偿他们了吗?”周红有些羞恼道,说实话要不是为了那嗷嗷待哺的小闺女,她还真不会收下那么贵的一罐麦乳精,后来见邹茜玲他们人确实不错之后,还想过私下还给他们钱,但是邹茜玲他们没要,只说那是给小娃娃的见面礼,要是婶子真不好意思,就在生活上多多帮衬呗,他们不会的多着了。   周红后来确实做到了这一点,平时就会过去看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自己做的腌菜也很大方分给他们,还有他们屋子后院那亩地,菜种子是她给弄来的,也手把手教导了,甚至还时不时空闲了去给淋水沤肥,很是尽兴了。   周大平自然知道自己媳妇是好的,刚刚只是顺口开个玩笑,其实这几个月来他们和自家关系很亲近了,都可以比得上亲戚了,来往频繁,你送我点东西我送你点东西,都当作亲人在走动,也不会说占人便宜什么。   “我知道我知道。”周大平忽然一把把她抱住,这样动情的举动让周红的怒火一下子平息,还染上了点小姑娘的娇羞,轻轻推了一下没推动,像小姑娘那样问了句干嘛呀。   周大平也没干嘛,就是突然冲动想抱抱她了,之前他被办事员抓着要起来改造,除了小儿子,就她,傻大胆一样冲上来,虽然看在外人眼中这行为粗鲁又泼辣,可是看在他的眼中却觉得心里暖的要命。   他是农家汉不知道什么叫爱情,但是他知道这个女人对他全心全意的好。这种好让他好像又变成了十七八岁的小伙子,浑身都是热血沸腾,就想着把心刨出来都给她。   当然,周大平忽然会有这么感性的举动也不是没有顾一辉潜移默化的影响,这小娃子基本时时都惦记着他那个还没过门的小媳妇,就是在溪边捡到一颗好看的石头都要收起来送给她,巴心巴肝的,被他打趣还一本正经告诉他女人就是要宠。   周大平当时挺想问他这毛都没长齐的小娃子哪懂来这么多道理?结果一回头自己就不自觉受了影响,年纪一大把都成了爷爷的人了,大半夜还突然感性抱着媳妇说好话。   让人知道真是要臊死了。   好在这闺房趣事也就他俩知道,不然还不知得受多少闲言碎语呢。   --------------------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我双更...... 第四十四章   公社那边的事情告一段落后,周大平召开了会议,地点在村大食堂那边,自从大食堂解散,这里就成为了村里的日常活动场所了。   会议上的内容也不麻烦,没那套正儿八经官话,讲的都是朴实又接地气。先是肯定了秋收那会儿的成绩,又是感谢了在办事员来的时候大家的挺身而出团结互助。不过在说这个时候很好地把握住了尺度,既表达了他的谢意,也不会让他们产生自己因这感谢此后就要受制于人的想法,毕竟他是整个村的村长和大队长,威信和底线不能被挑战突破。   不得不说,在应对下坎山的村民,周大平的说话水平和办事能力都是直线上升的。如果他一开始不是局限在这片小小天地,没准还能有更大的成就。   眼界环境和阅历基本决定了一个人的发展方向。让他管理一个村子,可以,妥妥的。再扩大一点,这个就有难度了。   说完这件事后才说了这个会议的重点,那就是接下来渐少水稻的种植增加番薯玉米这些耐旱作物。   这个提议不是顾一辉对他说的,而是老村长,也是周大平他爹说的。老村长年纪很大了,但人还精神不糊涂,从前也经历过旱灾,知道旱灾来了,对地里收成会造成多大的影响,今年开春以来就没有下过雨,要不是因为下坎山村小溪水潭多,夕阳河水量也大,今年是绝对收不了那么多粮食的。   因此,在几个老人家们常待着的大树下纳凉时,顾一辉过来若有似无地感叹这天气越来越热了,小溪干涸了不说,村里那个地理位置极好的大鱼塘水位都下降了一大半时,这一群老人家立马想起了从前经历过的旱灾。   那个时候还没建国,下坎山村依旧是个偏僻无人问津自力更生的村子,旱灾来的时候,最直观的变化就是村里的小溪干涸了许多,那口占地面地极大的天然大鱼塘水位下降。   大鱼塘周围草木繁盛,土壤湿润又肥沃,周边好大片是天然的水田,品质极优,而这口鱼塘的水基本来源于地下水,水位下降,那就证明地下水在减少。   而那一年的干旱差点没让大鱼塘水位见底,村里收成也极差,差点没饿死人。   现在大鱼塘水位又下降了,还一直还没有要下雨的征兆,很有可能这干旱会继续持续下去。所以那天几个老人谈论起往事之后,老村长回去静坐了很久,还是跟周大平提议这个双枪要减少水稻的种植,增加耐旱作物的种植。   这一点其实周大平也有想到,只是一直没有下定决心而已。这一年秋收能有现在这个成绩真的是很不容易,因为去年水稻‘高产’的原因,今年公社这边的征购粮标准都提升了,周大平能够在提升之后还保证村里人的粮食不比去年差太多,那真是不容易。现在秋收还没有完全结束,在整个公社他们是交粮比较早的村子,等到秋收结束,全国实际产量爆出来,那他就会知道下坎山村这一年的秋收,真的不算‘歉收’。   在邹茜玲他们那个世界的历史上,这一年的秋收格外差劲,去年水稻放卫星的后遗症在这一年的干旱下淋漓尽致地体现,全国有大半的地方都在闹荒,别说想要完成高征购粮标准,就是减半的标准,都拿不出来。   当然现在周大平还不知道,他只是在秋收的时候隐隐觉得这干旱很糟糕,若不是早中晚都挑水灌溉,稻苗都干了。他有些忧虑这干旱,怕时间会持续太久,因而当时割稻子的时候并没有像以往那样加紧把晚稻给种上,反倒是顺着顾一辉的建议先集中精力把粮食收上来交了,未尝没有顾忌干旱而种植耐旱植物的心思。   不是他觉得挑水灌溉难,庄稼人最不怕的就是下力气,但是怕下了力气没有收获。想要再支撑两三个月晚稻的灌溉,怕是村里水资源不够。   于是在老村长提出要少种晚稻多种耐旱植物的时候,周大平才会同意,并把这个念头转告给全村人。   村里人乍一听这消息还有些犹疑,但是经周大平这么一说,就算是不怎么关注周围环境的都觉得今年的干旱怕是要持续很久。   而这时候又有个刚回了娘家的婶子现身说法,说她娘家那村子今年粮食歉收得厉害,水稻颗粒小干扁空心不说,有些是直接被晒坏了。他们娘家村子的也不是多富裕,水资源还没他们下坎山村这边这么好,而且今年公社征购粮标准又提高了,她娘说今年得饿肚子。她现在还在为她娘愁,到时候不知道能不能从婆婆那里要点粮食过去接济。   村里人没啥大见识,但是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知道干旱意味着什么,要是一意孤行继续种晚稻,今年入冬前那一季晚稻估计收不上粮食。   想了想,基本上在场的村民都同意了增加耐旱作物的种植,毕竟比起其他的,自己肚皮才是他们最为关心注重的。   于是在双抢的最后阶段,下坎山村的村民又忙碌起来,晚稻的种植量比起去年直接少了三分之一,其他的都种成番薯玉米等作物了。好在公社收粮是收稻子,要是让他们突然增加这么多水稻的种植,那村里仓库没准还得努力搜刮搜刮,但是像番薯玉米这些就不用了,这个村里仓库还是有的。   朝五晚七,整个村子忙忙碌碌,总算在双抢结束前将作物全部种了下去,忙完后整个村的人都像脱了一层皮,邹茜玲更是一忙完直接请了假,她真是觉得这样的劳作要命了,要是真的每年都来一次,她不觉得自己会适应,而是会狗带。   他们几个在村长那边的印象是很好的,请假也同意得很爽快,知道她是尽力了,哪怕真的做的不是很好(估计她真的在这方面没有任何天赋),但是大家都忙碌的时候她没有偷懒。   这一请就是请了三天假,啥事都没干,天天躺在床上睡觉,自制面膜保养,然后就是胡思乱想,思考她在原来世界没有完结的小说。   期间她还收到了包裹,嗯,还是来自唐朗。   跟之前的份量差不多大,里面还是一些果干以及小糕点,以及一封信,信上也没有多少内容,就说他在部队挺好的,问她在下坎山过得怎么样?上次寄的果干吃完没?这一次换了种水果,不知道她喜不喜欢。   短短一页信纸,邹茜玲扫了一遍得了一个结论,他在写废话,信上压根没啥重要内容,甚至没有提及到之前她寄过去的钱。   说实话自从把那封信寄出来邹茜玲就基本认定他们没可能了,哪怕心里有一点儿好感,但是在信和钱寄出去她就做了选择,所以这段时间他压根没有怎么想到唐朗,偶尔不小心想到也是想到那双眼,锐利又逼人,还有浑身强势的压迫感,格外令人谨慎,也格外吸引人,满满的荷尔蒙。   邹茜玲喜欢充满荷尔蒙的男人,那不是说随便去健身房锻炼就能出现的感觉,而是一种一见到他,他就静静站着什么都不干,也不用说话,你都觉得他男人得要命。   天生的勾人。   唐朗就是那样的男人,可惜他们初见时邹茜玲只留下晕车呕吐的印象,后来在镇上又是忌惮,哪怕他后来他对她身份没有要深究的意思,可邹茜玲也不敢轻信他。   在真的动心之前,她理智比情感强大得要命,所以可以在发现唐朗可能喜欢自己,而她又对他存在一丝好感时毫不犹豫做出了断。   她以为他们没有可能,结束了,因此再次收到唐朗的包裹时是惊讶和疑惑的,她觉得像是唐朗那样的人,如果拒绝了,应该不会再联络才是,毕竟他们什么关系都没有,连关联的人物都没有。   邹茜玲又认认真真把信件读了一下,她知道部队那边的信件出来是要审核的,上面很多东西不能写,有时候不认真看真看不出有什么隐藏信息。好一会,才终于得出一个猜测,大概唐朗出了任务,并没有收到她寄过去的信件。   军人的生活充满不定性,不出任务一整年可以待在部队训练,一出任务,半年一整年不回来都有可能,唐朗大概就是这种情况吧。   这样邹茜玲就明白为什么他还寄了这些东西过来了,她忽然觉得,如果唐朗回到军区之后收到她的信,看到里面的钱和内容,再推算一下寄信时间,估计就会为这个寄过来的包裹而脸黑吧。   讲真,想到他脸黑的画面邹茜玲还挺想笑的,虽然这样想不应该。   而唐朗这边确实如她所料,好不容易回到部队拿到心心念念了几个月的信件,回到办公室一拆开,看完之后整个人的气场就低沉起来。   --------------------   作者有话要说:   不说了,我自己打脸啪啪啪{捂脸哭)   再也不立Flag这种东西!!! 第四十五章   “老唐,干嘛呢?哟,家里来信了?”此时门外突然走来一个穿军装的男人,语气分外熟稔,“还有钱?你家人心真大,钱直接塞信封也不怕掉了。”   唐朗把信折叠起来装回去,又把钱装回去,脸上没什么表情。   不过老沉跟唐朗多年战友,就算是面对那张面无表情的脸,也能从细微处判断他的一些情绪,眼下他的情绪就不好。   “咋了这事?家里出事了?”   “不是。”唐朗顿了顿,又问,“如果你主动送了别人礼物,别人却把钱寄回来给你,这是什么意思?”   “那这人是想跟你划清界限呗。”老沉想都没想就说道,说完又看到唐朗低沉的脸色,忽然想起前些时候这个家伙特意去买了一些小零食寄出去,再联想刚刚看到的信件和钱,猛然回过神来,脸上当即露出了八卦的笑容,“你给女孩子送礼物女孩子把钱还给你了?”   唐朗不说话,表示默认。   老沉幸灾乐祸,“没想到你小子也有出师不利的时候啊,平时那些文工团的护士站的看到你就脸红,没成想你还有被拒绝的时候。哎,说说看,是哪个女孩子啊?”说着老陈眼睛去瞟那信封的地址,“哟,农村的啊,我以为是哪个城市姑娘呢。你咋想的文工团护士站那些漂亮的城市姑娘不要要个农村的?我这个是没办法当初家里包办娶了农村的,你这单身着咋也想着往农村里找?”   唐朗把信封放进口袋里,瞟了他一眼,“我告诉嫂子你肖想城里姑娘去。”说罢起身就往外走。   “唉唉!你回来!”老沉幸灾乐祸的表情当即收住了,“唐朗你个蔫坏的,还玩告状的把戏是吧?活该你被拒绝!”   ——   下坎山在双抢之后农活就没那么忙了,不过天气还是一天天地热起来,中午几乎没有一个人乐意出门的,就连那些时常溜达的小娃子们也不例外,一到下午的时候一群小孩子在夕阳河低水位的地方游泳泡澡,企图使自身凉快一些。   虽说农村有过秋后不可以下水游泳的说法,但是这天气这么热,那些小娃子们也是不管不顾,还是往水里钻。   而就在这个当口,周大平提前了大鱼塘捞鱼的时间。   每年村里都是在快过年的时候捞鱼的,这样捞上来的鱼就能给大伙儿年夜饭上增加一道菜,但是今年不行了,那鱼塘的水位一直在下降,已经有大一点的熊孩子偷摸去鱼塘里捕捞,为了不出意外,也因为这天气,周大平决定还是早点儿把大鱼塘里的鱼捞起来。   往年捞鱼的时候都是直接把水弄得差不多了再来,今年为了不浪费水,周大平组织大伙儿把水挑到附近的稻田里去灌溉。   大鱼塘这附近的水稻田今年还是种了水稻,正是缺水呢。这样一来耗费的时间会比较多些,但是也不会太多,因为鱼塘的水位已经下降了很多。   顾一辉他们也是早早跟着来大伙儿来,他们还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场景,还是很感兴趣的,因此脸上也是笑容居多。   “等会儿大家把大鱼都捞起来以后,那我们就可以自由下去抓小鱼,抓到都是自己的。”柱子婆娘凑上来跟邹茜玲他们说道,眼睛盯着大鱼塘,高兴得不得了。   “是吗?用手抓还是用什么?”邹茜玲听着挺有意思,眼底有些跃跃欲试。   柱子婆娘听了乐,“手哪里抓得到,那些鱼狡猾着呢,要用些工具。哦,我忘了你们家没有这些,没事,待会我借你们几个。”   “那行,谢谢啦。”   “客气啥。”   正在她们这闲聊的功夫,那鱼塘的水放的差不多了,周大平把顾一辉叫过去,十来个壮劳力拉着大渔网脱掉鞋子往下面走去捞鱼了。   张思乐也被老会计叫了过去,他虽然退下去了,不过有些事情的操作还是要告诉张思乐的,比如待会儿就要统计分鱼,每家每户分多少,怎么分,这都是张思乐不清楚的。   虽然老会计没能把村会计的职位留给自家孩子,但是也不会那么小心眼就针对张思乐,而且张思乐这人长得讨喜,说话也很讨喜,村里除了对顾一辉居心不良的大娘姑娘,那还真少有会讨厌张思乐的。   邹茜玲几个目不转睛地盯着鱼塘,把水放的差不多之后,这捞鱼的工作真的不难,没一会就捞了一大网,那鱼在网面上蹦跶,企图逃离,却依旧摔回了往里。   “噢噢,捞到大鱼了。”村里的小孩都欢快叫着,其他大人不像小孩子这样叫喊,但是高兴的神情毫不掩饰,谁都喜欢丰收。   顾一辉满头大汗地拉着渔网,瞬间有种自己是渔夫的错觉,抬眸往岸上望去,一眼扫到张思乐。   张思乐冲他笑,伸出两只大拇指,顾一辉当即高兴了,越发卖力起来。   有关注顾一辉的小姑娘看到这画面,心里真是又气又酸又无奈,他就是明摆着只喜欢张思乐,谁示好都不管,私下找他他避嫌,实在被拦住了就推到三四米远,讲两句就罢罢手。   你要是跟他装傻说有事要问他,他就说不会,再问,就直接让她找他媳妇张思乐去,她比他聪明,会帮忙解答的。   就这样的态度,其他女孩子都不好再接近了,毕竟都是要脸的。   等鱼塘里的大鱼差不多捞完,周大平说可以停止了,那那些婶子大娘小孩子们都积极起来了。婶子们排队去分鱼,孩子们则挽起裤脚脱掉鞋子下去抓鱼。   现在那水塘的水位最高只在腰腹处,唐底淤泥也不会太深,不怕出事。而且在场还有这么多人,村里人都放心着。   更何况跟着下去的不止小孩子还有大人,那更没啥可担心了。   柱子婆娘家的鱼用不着她去分,见周大平说停止捞鱼了,立马挽裤脚脱鞋子,一边弄还一边喊邹茜玲他们一起下去,“快快,咱快点,晚了好鱼就没了。”   邹茜玲望着那热闹的塘底和浑浊的夹着泥沙的塘水,刚刚的兴趣消失了大半,那底下不会有黏糊糊滑溜溜的生物吧?她又想起以前被蚂蟥咬的经历,蓦地有点怂。   “你们两个要下去吗?”   “我行啊。”纪燕珊看他们玩得挺高兴的样子,也跟着脱掉鞋袜挽起裤脚,跃跃欲试。   梁晓雪摇摇头,“我去排队分鱼。”她这人其实还是有点小洁癖的。   邹茜玲见状道,“那你们下去吧,我在岸上给你们看着鞋子。”   “嗨这有什么好看着呢,没人会拿,放心下去呗。”柱子婆娘笑着道。   邹茜玲罢罢手,“你们下去吧。”   “那行,那我们就下去了,走吧走吧。”纪燕珊拿着一个竹子做成的捕鱼小工具,率先往鱼塘里走去。   “你小心点儿啊。”   “好。”   纪燕珊下了水,踩着淤泥脚底一开始还不习惯,多踩几步觉得还行了,立马就恢复大刀阔斧的本性。   这鱼塘抓鱼跟在溪里抓鱼不一样,那小溪清澈得很,这挺浑浊的,大鱼还都被捞上去了,能抓的都是些巴掌大的小鱼,太小的不好抓也不能抓,要留鱼苗苗。   不过她这人虽然神经比较粗糙,但是耐性那绝对是比邹茜玲好的,邹茜玲除了对某些事会比较固执,其他的一般都没什么耐性,也可以说是三分钟热度,前一秒兴致勃勃,下一秒就可以果断放弃,有时候这性子真是让人恨得牙痒痒的。   她一开始抓不到鱼,也不气馁,看别人怎么弄,学了学,又继续努力去,弄了好一会,邹茜玲都觉得在岸上晒得有些热了,她才终于抓到了一条巴掌大的小鱼。   邹茜玲赶紧把从家里提过来的木桶递过去,让她把鱼放进来。   “真厉害,再接再厉。”   “哈哈,是吧,待会我给你抓条大的。”一时的成功鼓励了纪燕珊,把鱼放下又笑眯眯地下去继续‘浑水摸鱼’。   不过接下去就没这么幸运了,摸了半天没摸着,一气愤之下直接把竹制品扔到一边,双手摸鱼去,最后没摸着,反倒在淤泥里摸出个大河蚌。   “哎,大河蚌!”纪燕珊笑容又回来了,“这里还有河蚌啊。那河蚌不是河里才有吗?”   柱子婆娘闻声抬起头,笑道,“这水塘里也有,不过这玩意人不能吃,倒是可以弄去给鸡吃。”   村里解散大食堂之后除了把自留地还给大家,也允许每家每户养几只鸡了。   纪燕珊他们也养了两只母鸡来下蛋,但是她可没打算要把河蚌给鸡吃,爆炒河蚌肉多好吃啊,除了鱼她都好久没吃其他海鲜了。于是纪燕珊接下去也不摸鱼了,直接摸河蚌,然后拿回家去给张思乐做爆炒河蚌肉,加蒜加辣椒。   第二吃货纪燕珊兴致勃勃,把抓鱼的工具都用来装河蚌去。   这淤泥里的河蚌还是挺多的,没一会就摸了好多个,个头还大。   柱子婆娘见状道,“你家不是只有两只鸡吗?你弄这么多回去吃不完得臭掉。”   “不给鸡吃,我们自己吃。”纪燕珊乐呵呵答道。   结果旁人听见了都笑话,这城里娃还真是没常识,这河蚌人不能吃,又臭又腥,人哪里能吃啊。   好笑地劝了劝,没劝动。一传十十传百,都被纪燕珊逗乐了,还觉得她有些傻。   纪燕珊:你们才是傻子,这么多河蚌都不要,都让她捡漏了哈哈哈。   --------------------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没有更,今天补偿,两到三更~晚上。 第四十六章   纪燕珊那天顶着大家的笑话摸了一堆的河蚌回去,把她们带来的两个桶都装满了不算,还使用暴力威胁让顾一辉回去再拿可以装东西的回来。   顾一辉本想用生命作死抬杠,不过有张思乐这个第一吃货助阵,二比一,立马投降,乖乖把装满河蚌的桶拎回去,倒在大水缸里之后,又拎着回来给她,还在张思乐的拾掇下跟着下鱼塘捉河蚌去。   于是当天,鱼塘里生活多年的河蚌就这样惨遭毒手,大个头的基本都被抓了回去,邹茜玲和梁晓雪两个闲人来来回回帮着提了好几次桶,他俩这才歇手。   等回到家一看,那捡到的河蚌几乎把水缸都要填满了。   “他们可真没眼光,这么容易捡的都不要。”纪燕珊抱着那大水缸跟抱着一堆美食似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不过这捡来的河蚌还不能马上吃,得让它们吐吐泥沙,吐干净了才成,不然真煮了那口感可不会好。   但是这么一大缸河蚌也不好弄,为了能早点满足口腹之欲,张思乐拿来搪瓷脸盆和几个木头做的浅口盆子另外装了水,挑了几个大的河蚌放进去,然后往水里滴了菜籽油,好催那河蚌浮起水面多吐点沙子,快吐点沙子。   至于其他也不能这样放在一个水缸里养,虽然他们平时吃水不是用这水缸的水,但是还是要做做样子,而且这么多河蚌放在同一个水缸里,生存空间都没了,天气又热,很容易沙子还没吐干净就死了。   又倒腾出其他可以装的来装,等晚上没人再来把空间里几十个搪瓷脸盆一起拿出来加快它们吐沙子过程,然后把一小部分收进空间,外人虽然知道他们捡的多,但具体数目还是不清楚的,而且河蚌还可以用来喂鸡,要是有人怀疑河蚌数量看着跟当时不一样,就说拿了一部分来喂鸡好了。   在等河蚌吐沙子的时间里,张思乐把家里分到的两条鱼给做了,一条做成红烧一条做成糖醋鱼,一下子就吃掉了。   等周红婶子来送小鱼煮咸菜知道他们那么快就把鱼吃掉之后,那看他们的眼神简直就像看败家子,一点儿都不会过日子。   又看了满院子装着河蚌的盆子,那更是觉得眼睛疼了。   这些小娃子们怎么这么会折腾。   “婶子,这河蚌真的好好吃,等它们再吐一两天泥沙,就可以拿来做菜了。”张思乐见周红看着那些河蚌,赶忙道。   周红却不信,村里以前也有人捡了这河蚌来,也是让它们吐了泥沙,可真是忒难吃了,那蚌壳也不好打开,整个丢进去煮之后才弄的开,可味道真是一言难尽。   张思乐闻言也不着急解释,“那你等着看呗。”   等什么?等过两天小部分河蚌吐干净沙子之后,张思乐立马操刀做河蚌,先用热水烫开外面那坚硬的壳,然后再把蚌体两侧的呼吸器官蚌鳃去除,再把蚌肉取出来,干干净净,一点儿蚌肉都不浪费,这可是她家逗比和小灰灰盯着大伙儿的嘲笑弄回来的,可不能辜负了。   蚌肉用清水洗干净后又浸泡了一会,再晾晒,扔掉煮着开水的锅中焯水,再捞起来切成肉块。   她要做的不仅是爆炒河蚌,还有河蚌汤,河蚌红烧肉。   因为河蚌肉本身就有腥味,去腥也很重要,好在料酒和生姜都有,还有其他配料,邹茜玲空间里储备了许多,为了吃上一顿美食,那是把空间里的调料都掏出一份来。   张思乐或许在厨艺上真的有点天赋,这一年来厨艺是突飞猛进,哪怕是之前没做过的菜,只要记得大概材料基本都能摸索出来。而且他们从前也从市场买过河蚌来公寓里做菜,步骤依旧记得。   很快,厨房里便传来一阵香味,引得大家都呆在厨房里不出来,一出锅纪燕珊还特别眼疾手快地拿好筷子先抢了一口肉到嘴巴里。爆炒河蚌的滋味真是好极,提前处理过的河蚌基本没了腥味,那辣椒碎姜和青蒜更是将那丁点儿的腥味去掉,吃进嘴巴里是又辣又咸又香,把人的口水都给刺激出来。   纪燕珊被这味道弄得露出一个欲、仙、欲、死的感觉,“门牙你真是太厉害了,要是我是男的多好,我娶你。”   当面被撬墙角的顾一辉给了个白眼,“滚。”   然后也加入了试菜行列,结果就停不下来了。   邹茜玲和梁晓雪见状,也不记得什么教养什么矜持了,拿起筷子一起加入。   张思乐见大家都在吃火也不烧,那好吧,那就先不做下一道菜,一起吃吧。   于是五个人把就这样没形象地站在灶台前把一碗爆炒河蚌吃光光,回味一圈之后,再去喝水。   “下次可以少放点盐,这样就可以当零食吃了。”   张思乐:明明我是准备做来拌饭吃的,当然会咸一点啊。   暂时满足一下口腹之欲后,张思乐才继续去做菜,这一次把每样菜的量都多做了些,一部分自己吃,一部分给周红婶子和其他交好的几个婶子,当然没忘记邻居(虽然距离有点儿远),还有一部分可以放进空间里收起来,哪天可以直接拿出来吃。   不过那道河蚌红烧肉倒是没有分出去,毕竟那肉来历不好解释。爆炒河蚌也放了挺多油,不好分出去,容易被说成败家,就给周红婶子一人分了,反正在她眼中他们挺败家的。那道河蚌汤油不多,但汤鲜,尝起来味道很好,可以分出去。   她还特意做了一道咸菜炒蚌肉,这道菜可以用很少的油来做,比较适合农村人。   弄好之后五个人分工合作把菜送了出去,不多,就一海碗,但是这在农村人看来就是心意,没人会嫌弃,反倒会觉得心里暖呼呼的。   那些收到菜的人家乍一看还没觉得是河蚌肉做的,知道后挺惊讶的,因为这菜看上去一点都不难吃,尝了下,更是觉得美味。   尤其是收到爆炒河蚌的周红婶子家,那盘菜一吃简直要停不下来,一盘子马上见底不说,那点儿汁都被淋在饭上拌饭吃。还有咸菜炒蚌肉,河蚌汤,都被吃得干干净净。   “这河蚌原来还真的能吃啊,一点腥臭味都没有!”周红婶子拉着张思乐,表示自己的惊讶,她常去他们五个家,知道掌厨的一般都是张思乐。   “是啊,只要前期处理好了,那做出来肯定不腥。”张思乐说罢又主动把蚌肉的做法给她说了一遍。   周红婶子恍然大悟,难怪从前弄不好吃,那是没处理好。   “好是好,不过你们这油啊酱油啊调料啊也放太多了,我们家十来口人,哪经得起这么吃。而且你不知道就你们中午送来的菜,让他们每个胃口都大了许多,恨不得把米缸都生啃了。”   “哈哈,哪有这么夸张。”张思乐笑,同时又想起从前在网上看的一个段子,说在贫穷人家,做饭难吃的女人才是持家的好手。这话放在这个年代也是没问题的,毕竟做饭难吃,那肯定不会想着要多吃啊。毕竟这个时候主要还是生存,而不是享受。   “其实少点料也有少点料的做法,我给你仔细说一下……”张思乐又把自己知道的几道菜式做法告诉周红婶子,其实也不是太难,村里人不吃河蚌主要是不会处理,只要把腥味去掉了,怎么做都能吃的,更何况主要原材料还不要钱,自己就能去捡来。   于是周红婶子知道了河蚌的正确吃法之后,就打发了自家的儿子去鱼塘里摸河蚌去,结果去了才发现,那鱼塘居然又热闹了起来,大家都是在摸河蚌的。   为啥?因为张思乐他们送出去的河蚌菜,婶子们吃完后就去跟别的婶子吹,一传十十传百,村里就没啥小秘密了。   那些没吃到的婶子心里有怀疑,但是看传的人说的那样信誓旦旦,又觉得顾一辉几个城里人应该不会做傻事,捡那么多回去肯定是能吃的(哼,明明当初嘲笑我们傻来着),于是便打发自家的混小子们去摸,摸来之后再请教做法,这不就可以了?   这个年头的农村人很在意粮食,凡是能吃的东西他们都不会轻易放过,之前是因为河蚌真的太难吃了才放弃,现在一听可以做成好吃的,那还等什么?摸去呗。   小孩子们也是很护食的,呼啦啦拿着木桶竹篓子就去了,其他还持怀疑态度的见状也跟着去了,跟风从众是大众心理,于是可不就有了这一整池塘摸河蚌的景象。   张思乐他们知道了也不意外,还主动把河蚌的处理办法告诉他们,没有因为之前的嘲笑的记仇,这个举动又收获了大量婶子,尤其是家庭煮妇的心,因为她们学了这处理办法做了河蚌肉之后,得到了全家人的表扬。   虽然不是猪肉,那河蚌肉也是肉啊。   整个村子一时刮起摸河蚌的风潮,除了鱼塘,其他地方都去仔细找了个遍,很快,村里那些因为‘难吃’而幸运躲过一劫的河蚌开始不幸了。   在这档口,张思乐她在处理河蚌的时候竟然还发现了五颗珍珠,都是白色的,圆润饱满,色泽明亮,个头有花生米那样大。   五个人都挺高兴的,当初摸河蚌只记得惦记它的肉,却忘记了河蚌里有可能会有珍珠,一下子得到了五颗,可不是白捡式的高兴麽。   但是这珍珠也真的不好得,它是外物(比如沙粒)掉进蚌里,蚌一时无法排出受到痛痒刺激后从河蚌里的外套膜分泌出珍珠质来逐层包围它,时间久了才能变成一粒珍珠。通常来说这个时间需要三到六年或是更久。   邹茜玲他们捡了那么多个头大的河蚌才得来这五颗,村里其他捡了河蚌的也没听说弄出珍珠,就可以见得这珍珠不好得了,全靠运气,河蚌的运气,人的运气。   刚好五颗,一人一颗,邹茜玲觉得他们的运气还真是挺好的。   --------------------   作者有话要说:   迟到的第二更......晚安各位。 第四十七章   十月中上旬的时候,地里的晚稻也可以收割了,只是因为天气越来越热,种下去的晚稻收成并不好,比秋收那阵的稻谷收的少了,质量还不行。   与此同时,远山公社的领导也被弄下台,原因是这次的秋收中虚报粮食过高,导致好多村子交了公粮没有口粮,闹饥荒,事情闹大,加上公社有小心思的人推波助澜,没有了媳妇娘家背景可靠的领导便成了被推出去负责任的对象。   而这并不是个别现象,全国其他地方的粮食减产,农民闹荒活动更是瞒不住,惊动了最上面,连续召开了会议,力图稳住这一次的全国性灾难。   这事对下坎山村的波及挺少,毕竟下坎山村是个环山的偏僻小村子,秋收成绩比其他村子要好,村干部也不浮夸虚报粮食,双抢的时候还减少了晚稻种植,改种了番薯和玉米等耐旱作物,保住了村民的口粮。   然后差不多在下坎山村晚稻收割完成之后,村长周大平和村支书周福国再次被叫去公社开会,见新领导。   这一天邹茜玲和纪燕珊也跟着牛车去了镇上,原因是她们要去找找自己的亲人。   唐朗他娘在收割完晚稻的时候回了娘家,也就是下坎山村一趟,往常来说她是要大年初二才有空回娘家来,但是今年不一样,今年到处都在闹饥荒,唐朗她娘两个儿子都在镇上吃供应粮暂时不怕,她就是担心她老娘一家,特意带了一些粮食回来走一趟,见到家里情况还好,并没有像其他村子一样这个时候就断炊闹上,这才放下心来。   然后便跟她娘家说了外头现在的情况,她嫁的村子热闹,离镇上不远,周边也有许多小村子,还有在镇上吃供应粮的儿子,消息灵通得很,告诉他们现在出门要小心,也要谨防其他亲戚来借粮,粮管所的‘返销粮’‘救灾粮’一天没有发下来的消息,就一天不能松懈。而且这天气一直炎热,明年收成还没准会咋样,粮食还得节俭着吃。   村里向来没有什么秘密,等唐朗他娘回去之后,外头闹灾的消息就在村里传了个遍。   于是纪燕珊几个就担心了,提出了要去找亲人的想法。   当初邹茜玲和顾一辉知道这是平行世界之后,为了不让她们担心多想,一直没有把这个消息告诉她们,而她们在下坎山村生活也很少出去外面,因而这大半年来,都没发现这是个平行世界,还以为自己是穿越到了过去。   因而眼下听说那么多地方闹荒,心里不是不着急,想着现在户口也上了,在村里也有认同感了,跟周大平他们这些村干部关系也可以,是时候出去找找亲人了。   虽然这个时候他们的爸妈还没出生,但是爷爷奶奶辈的人总是在的啊,那也是血脉亲人,不去找不行,放心不下。   邹茜玲和顾一辉见是瞒不住了,这才将平行世界的消息告诉他们。   “十有八/九,我们生活过的地方并不在这个世界上,也没办法找到我们的亲人。”这就是邹茜玲这么久以来一直没敢提的原因,她觉得她们都比她注重亲情,也跟亲人关系更为亲密,要是说了这个消息,恐怕会带来负面能量。   纪燕珊几个听了确实是心情不好,脸色都变了,好半响都没说出话来。   “不管怎样我们去找找吧,如果找到了就算幸运,找不到……就当没缘分。”最后,还是梁晓雪做了决定。   其他四人没有反驳,确实,要是不去找找,在现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他们哪怕面上不显嘴上不说,依旧会惦记,会担心,会提心吊胆。   说来他们跟老一辈的接触不算特别多,也不了解他们的故事,爷爷奶奶辈的平日还有接触,但辈分再上一点,那基本就是不知道了。   按照年龄来推算,这个时候他们的爷爷奶奶年纪不大,还是孩子,太爷爷太奶奶倒是成年人了,祖祖辈辈没有换过地方,一直在那个省会生活,就算爸爸妈妈后来搬到了城里,但是老家村子的位置还是知道的,不过因为是平行世界,也不知道还存不存在。   饶是如此,还是决定要走一趟,他们现在身上有粮有钱有户口,行走这个世界是没问题的。而且眼下算是这一两年内最好出门的时间点,毕竟全国是闹荒了,但还没有自然灾害第二年那沦落到吃观音土的地步,也没有到要背井离乡去乞讨的地步,还不算太乱,国家出行也没那么严。   既然做了这个决定,那就没什么好犹豫了,邹茜玲向来是下了决定不轻易改变之人,决定出了要出门的人选,便让顾一辉去周大平那儿开介绍信。   理由也很好找,探亲和买药。   去东晨探亲,去东晨买药。   邹茜玲到底是要去东晨走一趟的,毕竟他们当初来下坎山落脚的时候对外说的就是东晨地震的受害者,可她对东晨基本一无所知,总是得去看看,基本的要了解,免得哪天出了意外被人调查了,答不出来那可是遭殃。这个念头是从唐朗回了军营第一次写信时候她才涌起的,唐朗放过了她,但是日后遇到别人,可不一定会放过她。   虽说不会倒霉再被人怀疑调查,可谨慎些总是好的。   而在东晨买药这个借口也是比较靠谱,当初就跟周大平他们说梁晓雪在‘家乡’东晨那边是开药堂的,虽说西药不好弄,但是普通点的家常西药使点劲总是能弄到的。   不过在此之外还得要一两张空白介绍信,因为她现在还没拿到地图,不知道他们原来世界的省会究竟还在不在这个世界,得预防万一。   这个盖章的空白介绍信不好拿,顾一辉他们虽然对周大平颇有信任,但是还没到这地步,所以得用点特殊手段。   张思乐在村委会工作,纪燕珊有空间,因而他们使了点技巧,让周大平在打开抽屉拿介绍信和印章时候把周大平支走,然后邹茜玲趁没人注意快速弄了几章盖章的空白介绍信。   做这种坏事,把风的张思乐心里小紧张,可动手的邹茜玲跟个没事人一样,还是性格原因啊,做坏事都脸不红气不喘。   弄完这一切之后邹茜玲就把家里需要的一些东西从空间里挪出来,也让张思乐去做一些饭菜放进空间,到时候不用考虑吃饭问题。   还让顾一辉放了许多水出来,一些煮开收进空间喝,一些拿来备着以备不时之需。   考虑到在村里的上工因素,这一次没有五个人一起出门,不然怕是要被有些人认为是离开,而且卫生站那儿梁晓雪暂时还走不开,她现在已经开始教导一些有这方面兴趣和天赋的孩子见到药理知识,主要是一些农村常见的简单病例,从简单入手,从身边入手,才能有锻炼的机会,才能早点儿成为一名赤脚大夫。   不过村里人知道梁晓雪要教人学医知识的时候闹过几次,最后还是周大平帮忙解决的,何况学医也不是每一个人都有天赋,要是真的想让你的孩子来学也不是不可以,先从挖草药做起呗,没工分的那种,要是能做到,那再来吧。   梁晓雪是文静不擅交谈,可也不是个好惹的性子,很多时候她不说,只动手去做。就是个很省略说话过程的,能说服她她就听,说服不了不管你咋哔哔都不管你,有时候比邹茜玲还要任性。   而顾一辉是男孩子,家里放着两个女孩子终归是不安全,哪怕现在融入到了下坎山村,要是没有能顶事的男孩子在家,谁也不敢保证会发生什么事。   所以这一趟出门的只有邹茜玲和纪燕珊,邹茜玲有空间,头脑聪明。纪燕珊有武力。两个人方便轻装上阵。   跟着周大平坐的牛车到了镇上后便下车,先用粮食去兑换一些全国粮票以掩人耳目。上一次黑市换来的粮票基本被花光了,不花光也过期了,因而要弄新的。   粮食也不多,就换了几斤全国粮票。地方粮票比不上全国粮票,公社这边的全国粮票数量挺少的,要多也不肯给你换。   火车票倒是好买,这边的客流量不算大,但是没有直达的票,邹茜玲她们先是买了到省会的车票,然后再在那边转车,具体怎么转还得看情况。不过邹茜玲觉得估计要换乘好几次,这比不上后世,交通线没那么发达。   好在她们两个都不是真的第一次坐车的少女,也识字,如何换乘火车难不倒她们,要是换做真的农村少女,那估计这探亲路够呛。   火车也不是后世见的那种,而是绿皮,会‘笃笃笃’鸣笛,开动的时候还冒出一串儿黑烟。邹茜玲和纪燕珊刚开始看几眼觉得新鲜,看多了也就那样,就老式了些,车厢少了些,座椅没那么好了些,还有,慢了些——才怪,慢得要死!   对后世出远门坐高铁坐动车坐飞机的两个穿越者来说,这火车真的慢得要命,稳定性也没有后世好,总之,这不算是一次好的坐车体验,但是跟牛车对比一下,起码心里能得到一些安慰。   而且她们买的是两张卧铺票,比起坐票那环境是要好得多了。   就在她们坐车远行的时候,远山公社,新上任的领导正在召集会议。   而新上任领导的家属此时正搭着车赶来跟他团聚,两辆火车发车时间基本一样,方向却是南辕北辙。   领导的儿子坐在火车上往外看,窗外的风将他额前的碎发吹起,露出一张清秀干净的脸,不过却因为那双阴郁的眸子而显得气质疏离低沉。   如果纪燕珊此时看到这张脸,那她大概会不要形象的尖叫出声,当然,她也没有形象这个概念。 第四十八章   到达省城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邹茜玲和纪燕珊没有过多逗留在火车站,写了车扫了几眼便离开了。   省城的建筑要比小镇来得高,工厂也来的多,还有电影院之类的,算是挺不错了。不过她们的目的是书店,跟人打听了大概位置便往书店去了。   这家书店占地面积不大,卖的书籍也没有后世来得丰富,但是好在邹茜玲还是找到了全国地图,不是后世地理书上看到的那种,而是一本小册子,除了全国地图的大概图,还有一些重要省份的放大图(囊括一些重要的县城)。   邹茜玲仔细查看着,却没有看到自己家乡的省会名字。不过这个在她的意料之中,毕竟是平行世界,总会有出入。   她把整个全国地图看了一遍,再把这个图和从前地理课上学的图结合起来,从而推导着在这个平行世界自己家乡省会的位置。   好在虽然是平行世界了,但是Z国地图变化不大,不难找到,然后她看了看,发现距离现在所处的这个D省不算远,就隔着两个省的距离,距离东晨也不远,就在隔壁省。   当然,这个是用后世的高铁动车飞机算出来的,要是按照现在这个火车时速,呵呵。   毕竟不能在外面逗留太久时间,所以得到这个信息之后邹茜玲就和纪燕珊回到火车站那边去买票了,幸运地是还有卧铺票,不然硬座熬那么久,那肯定是很难受的。   上车的时候天色近黄昏,邹茜玲和纪燕珊找到车厢铺位,便把行礼放下,那是特意找人做的竹篾行李箱,箱子不算大,二十寸左右,仿照了后世行李箱的设计,箱底下还安装着木轮子方便推着走,整个看起来复古漂亮又很低调,符合这个时代要求。   邹茜玲想要拎着它去旅行很久了,这次有了机会就把它带上,要不是想着坐火车穿裙子不方便,她肯定会穿一条特意找人做的及脚踝棉布长裙,长发编成大辫子,额头前留几率碎发,显得恣意又凌乱美,这样一身装扮,绝对足够复古惊艳。   不过为了低调期间,邹茜玲还是没有这样弄,只是简单地穿上棉布上衣和阔腿裤,舒服又自在,颜色也不艳。纪燕珊穿的也差不多,两个人就跟姐妹装似的。   因为她们的铺位在一上一下,邹茜玲便把行李箱放在上面,让纪燕珊看着,她从另外一个小袋子里取出铝饭盒去买饭。火车上的饭菜不要票,只比外面贵了些而已。不要票这一点让邹茜玲很满意,而且贵也不会贵到哪儿去,自然是不会吝啬去打饭。见有红烧肉还打了两份,水蒸蛋也要了两份,应季蔬菜两份,大米饭两份,没有半点儿心疼。   打饭的师傅见她这么爽快菜给的也很爽快,满满装了一饭盒,有点儿重,邹茜玲赶紧端着走回去,免得手酸。   不得不说这大师傅的水蒸蛋做的不错,红烧肉只是一般般,邹茜玲让纪燕珊先吃,吃了一半后把自己饭盒里的饭菜给她倒过去,她胃口没那么大,这么多肯定吃不完浪费,而纪燕珊胃口大,这些倒过去刚好能让她吃饱。   能坐卧铺的基本都是有点儿身家的,但见邹茜玲和纪燕珊两个小姑娘这么大方就打了这么饭菜,那也是要侧目一下,更何况这两个小姑娘都长得不错。   邹茜玲和纪燕珊都没有理会这些打量的目光,吃完饭两人把饭盒洗了之后,也没什么好玩的,便差不多洗洗睡了。   晚上纪燕珊睡在下铺,双脚压在行李箱上,免得半夜被小偷顺走。当然也是邹茜玲害怕她在上面睡,不小心会掉下来。   今早搭了牛车坐了火车又走路走了一段时间,说实话还是挺累的,两人躺下没多久就慢慢睡着了,尤其是邹茜玲,她这人如果有熟人在身边,一累了在哪儿都有快速进入梦乡的本事,还能自动屏蔽一些噪音。   这一觉睡得挺好,凌晨五点多邹茜玲就醒了,也是生物钟在作祟,往日在下坎山村要上工,那真是要早起,哪怕她尽量压缩吃饭时间,五点多还是得起床,比她从前高三还凄惨,好在人是能够适应的生物,这才没有逼疯。   凌晨醒来的时候车厢内没有开灯,但是外头隐约有了光亮,邹茜玲低头看了眼下面,纪燕珊也醒了。   “社长,早啊。”   “早。”邹茜玲压低声音,“你要起来吗?不起来我就再睡一会。”   纪燕珊摇摇头,“再睡会吧。”反正也没事干。   “那行。”邹茜玲探回脑袋,继续睡觉去了。   这一睡便睡到了八九点钟,车厢的人早就醒了过来,外头阳光大盛,一天的燥热又开始了。   如此在火车上待了两三天,途中换乘过一次,总算到了家乡省会G省。   此时的G省跟后世相差还是很大的,邹茜玲和纪燕珊下了火车之后也是先到书店买省会地图,比较详细的版本。   说实话,邹茜玲对能找到另一个时空的亲人没有把握,因为这省会的名字都不一样了,还能奢望镇子村子的名字一样?而且有些镇子是没有标注在上面的。   在另一个世界,邹茜玲和顾一辉是同一个地方的人,纪燕珊三个是来自同一个地方,他们是读书时候认识的朋友。而他们几个的老一辈人,住的地方却跟后世完全不一样,好在老家村子还记得,不然是真的毫无头绪。   但是饶是如此也是很耗费时间去寻找,G省是个挺大的省会,下面的县城乡镇不知几何,即使是省会地图,也没有很详细的把所有标注出来,他们只能碰碰运气。   不过从火车上下来的时候已经不早了,邹茜玲和纪燕珊买完东西,就去找了个旅店住。   前台是个妹子,跟邹茜玲和纪燕珊要了介绍信。邹茜玲从‘口袋’里把介绍信拿出来,那是她从周大平那里偷偷弄到的盖章空白介绍信,上面写着探亲。   妹子看了眼又打量她们两个,便把介绍信还回去了,虽说大多人亲戚都不会出省,可现在才建国没十年,解放前人口流动得厉害,跨个省也不意外。   “要双人间还是多人间?”   “双人间。”邹茜玲想都不想就答道。   “一块五。”   邹茜玲把钱交了。   然后那前台妹子就给了她们一把钥匙,告诉她们这里洗手间在哪儿等问题。   到底不是大酒店,连厕所都是一层楼一个公用的。   邹茜玲和纪燕珊回到房间把行李放下之后,便先检查了下房间,这个是前世带来的习惯,旅游时候大家一起住民宿都会仔细检查一遍,免得真有什么摄像头。这里虽说是五十年代,但是该检查还是要检查,没有摄像头没准有墙洞呢?要知道她身上带着空间,谨慎总是好的。   这双人间也不大,就跟前世普通学校的寝室一样,还是不带阳台和洗手间的那种,房间里摆放着两张单人床,铺着白色床单。   检查安全过后的邹茜玲立马就把那两张白色床单掀开,从空间里拿出自己的床单铺上,枕头和被子都要换,她不习惯睡别人盖过的床被,这是心理洁癖,哪怕是到了五星级酒店,她也不习惯,一定要换新的,于是便导致了她要出门旅行行李箱中必定有床单等物,要是是突发情况不得不在外面旅店住宿,那还要特意去超市商场买新的。当然这习惯在住在朋友家就不会,就是针对旅店。   弄完之后,邹茜玲才坐在床上,问纪燕珊是要先吃饭还是要先洗漱。   纪燕珊肚子有些饿了,便选择了吃饭。   她们把房门锁好了,也可以放心地从空间里拿出张思乐做的饭菜出来。   在火车上几天都吃火车上的食物,说实话也腻了,再吃张思乐做的,本来就美味现在就更是觉得美味了。   吃完之后邹茜玲把空间里的热水弄出来洗脸擦身再泡脚,换掉一身衣服,整个人都舒服许多。纪燕珊也如法炮制。   两人忙完这一切之后就闲下来了,又把地图摊开来仔细寻找。   不管怎么样,到了这个地界,都是得跑一趟,所以得看仔细了,这样才能知道明天要怎么行动。   一边回忆一边找,找了大半宿,总算是摸到了点头绪。   明日她们便到这叫云落的小镇上(这个地图出版的时候公社还没建立,因此上面都是直接记录镇子名字),在这个镇上,再去问问附近的人,总能打听到从前老家的线索。   因此确定之后,两人便安心多了。   要是这一趟不能找到,那就证明他们并不在这个平行世界,或者说没有缘分,那便没有需要继续寻找,邹茜玲向来看的开。   如果能找到?那便另作打算吧。   反正船到桥头自然直。 第四十九章   云落镇是个人口基数比较大的小镇,邹茜玲和纪燕珊到那儿的时候已经是晚上时间,只能继续找旅馆住宿。这镇上的旅馆只有一家,前台是位大婶子,交谈之后发现是本地人士,于是邹茜玲便跟她打听她们几个老家村子有没有在周边。   虽说她们几个老家村子不在同一块,但是挺幸运都是在同一个地界附近,所以不用耗费太多时间一一跨镇子跑动。   挺幸运的,前台婶子是从乡下嫁来镇上的,这个几个村子她倒还真的知道两个,其他三个一无所知。   但这也是挺好了,邹茜玲问了具体路线,打算明天一大早就出发。   这两个村子是纪燕珊和梁晓雪祖辈居住的村子,从镇上到那儿的距离大约两个小时,牛车的路程,换上自行车那是更快,邹茜玲和纪燕珊出了旅馆便找了个公厕换了一身衣裳,忍着臭气给对方化了大婶的妆容。   毕竟两个大婶出门要比两个单身姑娘来的稳妥些了,邹茜玲可不想她们为了找人把自己搭上去。   大婶妆邹茜玲去了那么多趟黑市早就得心应手,化上年纪绝对蹭蹭上涨,再加上土布土衣,扔进人群谁都不觉得怪异。   邹茜玲和纪燕珊弄好之后立马出来,在里头差点没熏死她们。   “社长,你说要是找到了我们的亲人,该怎么办啊?”路上,趁着没人的时候邹茜玲把自行车拿出来骑,四周寂静,纪燕珊这才问道。   “我也不知道啊。”邹茜玲回答得很光棍。   “啊。”纪燕珊呐呐,眉头微微皱着,她来之前仅想着能找到就好了,可是现在发现,到了这跟前,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如果真的找到了,那也是她们的太爷爷太奶奶辈,爷爷奶奶还是未成年,她们隔了这么多代,不一定还会产生那种血缘亲情的感觉,而且自己肯定不能说自己来自几十年后,是他们的曾孙女,孙女啊,敢说这个那绝对要被当作妖怪或者神经病,没有好下场。   “如果找到了你想跟他们生活吗?”邹茜玲问了个问题。   纪燕珊没有立即回答,想了想,才道,“我也不知道,我现在没感觉,如果真见到了,我才知道要不要一起生活。”   “行,如果到时候真找到了,你想跟他们一起生活就告诉我。”   “那你呢?你要是找到了会想跟他们一起生活吗?”   “到时候再说呗。”邹茜玲语气轻松,给了个模凌两可的答案。事实上她心里想的却是即使找到了,也不跟他们一起生活,她是独生子女,可她爸爸,她爷爷都不是,这个年代又是提倡多子多福,几代同堂,大家伙都住在一块,那家庭情况得有多复杂。   邹茜玲不想要经营这样复杂的家庭关系,一举一动都在人眼皮子底下,没准还婚嫁不得自由,她对这样的生活半点期待都没有。更何况在另一个世界,她跟家里人压根不亲近,哪怕是独生子女还不是被排在生意之后,就是爷爷奶奶,都偏宠大伯小叔他们的孩子,她对他们有尊敬之情,不会有孺慕之情,要是真找到了,那就给他们物质,就如从前他们给她物质一样。   邹茜玲在这方面想法比较偏激一些,既然从前他们不稀罕她的亲情,她也没有什么好稀罕他们的,生恩得等她父母出生再来报,养恩就先回报给爷爷他们,这种回报不是指融入家庭替他们着想,而是只给物质,这是她能做到的,也是这一趟她同意出来寻亲的原因。   更何况这个时候物质可比她这个大活人的感情要来的珍贵多了。   至于纪燕珊跟她不一样,她跟家里感情好得很,会不会作用到祖辈身上去邹茜玲不知道,也不打算干涉她的决定,如果她找到亲人真的要跟他们一起生活,那她就帮忙想办法吧。   虽然私心里她希望他们五个都还在一起,但是她并不想影响干涉他们的决定。   后面的路程两个人都沉浸在自己的心绪中没有说话,一路沉默着到了村子,远远看见之前就停下来把自行车收了走路过去。   这是纪燕珊老家的村子,隔了几十年,说实话纪燕珊都认不咋出来,而且这村子在她爷爷奶奶那辈儿开始就是杂姓之村,到这个五十年代应该也是,这样要找人应该会轻松一些,毕竟这年头同名同姓的可能性还很大的。   纪燕珊不记得她太爷爷的名字,只记得爷爷的,不过也不妨碍,只要跟村里人打听一下就好。   这个时候村里人都在上工,邹茜玲和纪燕珊进去村子里的时候便幸运地看到半大一群孩子在玩耍,比起村长村支书这些大人,孩子绝对更好相处。   见到两个陌生人孩子们都会忍不住多看两眼,哪怕是个大婶子,这个时候的村民对陌生人总是会投以更多一些的关注。   邹茜玲也注意到了他们,只是觉得面黄肌瘦,没有半点儿后世小孩子那种白嫩。看来这个村子今年的收成也不咋样,而周边的树木都有枯黄的迹象,到了明年,干旱更重的时候,大概树木都要旱死了吧。   “跟你们打听个人?”纪燕珊上前用家乡话说道,并且从口袋里掏出邹茜玲放进去的糖果摊开来吸引他们,“如果谁能够回答我的问题,我就把糖果给谁。”   闻言小孩子们都目光灼灼地盯着她手上的糖果,暗暗咽了咽口水,这是有着包装的糖果,哪怕是极为便宜的水果糖,对他们来说都是难得一见的美味。有大胆的孩子鼓了鼓劲,前进了几步问她要打听谁。   家乡话同步,证明村子没走错,纪燕珊脸上多了笑容,把她爷爷的名字是大概年龄说了出来。然而让她失望的是,村里并没有这号人,甚至没有姓纪的。   其他几个孩子也是附和,说并没有姓纪的。   这样的答案让纪燕珊失落,把手上的糖果都分给了回答得几个小孩子,道了谢之后才跟邹茜玲离开。   “没事,没有找到其实更好,这样就代表着我们不用看着亲人再经历一遍三年灾害,而且这是平行世界,要是真的有亲人在,那三四十年后再出生一个你,那还是你吗?”走出村子邹茜玲这样安慰道。   被这样一说还真是有些道理,换个角度看问题事情也不糟糕,纪燕珊心情没那么失落了,只剩下微微一些怅然而已。   邹茜玲安慰到她,自己忽然也明悟了许多,按照道理,同一个世界是不会同时出现两个一模一样的人的,既然他们五个掉落在这个世界还没有被所谓天道抹杀,并且像是庇护似的在山里有一年的缓冲期,那就代表着他们在这个世界的存在应该是合理性的。所以因着这份合理,他们不会在这个平行世界遇到其他血脉亲人才是,毕竟万物的运行都有规律。   抱着这样的推论,邹茜玲和纪燕珊到了梁晓雪的老家村子,这个村子他们找的是村干部,除了打听梁晓雪亲人的下落,还有就是打听其他几个村子地址。虽说小孩子好相处,但是不如大人知道得多。   邹茜玲和纪燕珊用了一盒桃酥打听了他们想要的消息。如邹茜玲所料,并没有找到梁晓雪的亲人,而且其他几个村子只有张思乐老家村子有消息,她和顾一辉的完全查不到。   村长很信誓旦旦地表示这周边的村子他都知道名字,那是绝对没有听过邹茜玲说的另外两个村子的名字。   邹茜玲早有心理准备所以并没有多意外失落,没听说过也没关系,再把地图拿出来仔细推演一下方位就成,再不济还可以继续打听,没准那信誓旦旦的村长记漏了呢?实在打听不到了,那就意味着这个平行世界没有这两个村子,那代表着寻亲之旅也就结束了。   告别了这个村,吃午饭的时间都过去了,邹茜玲和纪燕珊在路上吃了张思乐事先做好的淮山卷和南瓜饼,这才继续上路去张思乐老家所在的村子。   张思乐老家所在的村子比较偏远些,她说她家是在爷爷辈才搬离到镇上的,到父辈时更是直接搬到了市里,老家也不怎么回去,偶尔才跟着爷爷奶奶回去一趟扫扫墓什么的,此外对老家的印象真的不多,唯一记住的大概是青山绿水多吧。   青山绿水多,在这个五十年代用来形容村子的话,那从另一方面可以说是偏远山区了。   邹茜玲对这种偏远山区心里警惕总是要提高几个度的,并不是所有偏远山区都能像下坎山村一样,得看领导和民风,越是穷山恶水,越是文明缺失,更何况还是在五六十年代。   在远远快要看见那村子的时候,邹茜玲就让纪燕珊停下来补妆,镇上买来的化妆品防水效果真不咋样,骑趟自行车出了个汗就花了。   仔仔细细补完妆之后,又把空间里的迷雾喷剂和电击棒拿出来,看了两眼,把电击棒给了纪燕珊,她担心这孩子使用迷药喷雾的时候忘记紧闭呼吸使自己中招,还是电击棒比较安全稳妥,再不济她还有暴力。   “拿着,情况不对咱就撤退。”   “啊?会有危险啊?”纪燕珊小脸惊讶式懵逼。   “预防万一。”她总是要多注意一下。 第五十章   青山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山沟沟,比之下坎山更加贫穷落后,因为这里的可耕种田地并没有下坎山村来的多,建国之前这里的村民基本每家每户都会打猎,以此支撑家庭。建国之后村里的猎户也是存在的,只是没有以往多了罢,因为土改的时候土地重新进行了分配,后来又建立合作社,公社,这才让村民投入到种地之中。   饶是如此,这村子也不是什么富裕村,而是彻底的‘落后村’,每年村里交的公粮都达不到标准的,还得靠国家的返销粮救济粮撑着,否则早饿死了。   邹茜玲和纪燕珊骑着自行车赶到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五点了,距离下工就差不多一个多小时。在这样的村子邹茜玲不打算接触太多,她总觉得有点危险,速战速决才是最好的,因此进了村子之后没有打算深入,直接到村口附近的屋子问路去。这是一间土胚房,外头围着竹篱笆,一看就能看见里头的人。   “婶子。”邹茜玲用方言喊了一句,那在屋檐下择野菜的妇女闻声这才抬起头来,看见门口站着两个陌生人,眼里涌出戒备与惊疑神色。   邹茜玲现在不近视,没有错过那人眼中的戒备和惊疑,心里微微讶异,按道理来说这村民见到陌生人顶多只是好奇和打量,像这种戒备和惊疑神色不应该出现才是啊。邹茜玲直觉有些奇怪,刚想说什么,就听得那妇女喊了一声‘虎子’,没一会就有一个七八岁大的男孩子从屋里跑出来,小男孩身材瘦弱,只穿着一件长到膝盖的粗布补丁上衣,连裤子都没穿。   那妇女不知道低声跟他说了什么,叫虎子的小男孩往邹茜玲和纪燕珊方向看了眼,然后便快速蹦跶着跑出来了,越过她俩,直接往外跑。   邹茜玲心里的疑惑和不妙感觉更重了,好像有什么事情正在失控。   这时候那妇女也走到了邹茜玲她们跟前,近看更能看见这妇女脸上的苍老刻薄以及眼里的打量戒备,她的嗓门很大,发出的声音不好听。“你们找谁?”   邹茜玲脸上维持着笑容,用这里的地方话说道,“我们是木杨村来的,想找个亲戚但是忘了他家的地址,请问下婶子这里有没有姓张的人家?他们家有个男娃叫张大顺?”   “张大顺?没听说过,这里只有一家姓张的,那家是个绝户头,生的尽是女娃,哪来的男娃子。”妇女闻言眼里的戒备少了些,但是语气依旧不耐烦,“没有这户人,你们找错了,走吧走吧。”说着挥挥手就要往回走。   而就在这时候,屋里忽然传来巨大的碰撞声响,紧接着还有东西碎裂的声响,然后便是一声‘救命!’。   那妇女听到这声音立马转身回头来看了邹茜玲和纪燕珊她们一眼,脸上的表情是惊疑不定,像是做了坏事被当场抓包那种,见邹茜玲和纪燕珊只是愣住的样子,脸上又生生挤出笑容来,又因着那常年刻薄的神色而让这个笑容显得格外怪异,像是黑森林里的巫婆一样。   “唉嘿嘿,这媳妇就是笨手笨脚,在屋里头都能砸坏东西!我得看看去,别手脚没轻没重的。”说完扭过头对着屋里就是一阵破口大骂,各种难听粗俗的方言都彪出来,骂了几句又扭过头来,见邹茜玲和纪燕珊她们还在,脸上的神情又绷起来,“你们怎么还不走?都说了没这号人,杵在我家门口做甚莫?”   邹茜玲回之一个笑容,“那行,既然没这号人就是找错了,咱就先走了,谢谢大婶子啊。”说完拉着纪燕珊的手就准备转身,四周没有人,估计都在上工或者在其他地方纳凉玩耍。   就在她们转身的那一霎那,碰撞声更大了,还有一句极为标准的京城话,“救命啊!有没有人救一救,我是被拐卖的啊!”   妇女听不懂里面的喊话骂骂咧咧,可邹茜玲和纪燕珊听得懂啊,难怪她觉得奇怪,怎么一开始那妇女见到他们脸上不是那种见到陌生人的好奇和打量,而是戒备和惊疑。难怪那妇女那么着急地赶她们走,难怪那妇女在听到里面的声响时会那么紧张地跟她们这陌生人解释。这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怪异和违和,邹茜玲一开始听到声响还以为是家暴而已,毕竟在乡下,尤其是落后的山区打老婆的事不算少,她也没打算管,人生地不熟,又无关系,犯不着把自己搭上去,她管不着,也没法管。   但是不是家暴,而是拐卖啊!   邹茜玲在下坎山村生活久了,都差点忘记,Z国的人贩子有多少,每一年会有多少人被拐卖,有的是为了不绝户头而买男娃子延续香火,有的是地方贫穷偏僻不好娶老婆而从人贩子手上买老婆。在这样的偏远山村,买个老婆的事情实在是太正常了,没人会去举报,且不说现在,就是在后世,邹茜玲都看到过许多被拐卖到山沟里当媳妇的新闻,而这样的山沟真的十分贫穷落后,法律也不健全,村里人都不会去报警,还会帮忙打掩护,逃跑的时候帮忙抓回来。   在后世她只觉得这样的新闻离她还很远,而现在就在这眼皮子底下,就有一个被拐卖的事件在跟前。   大山村的人想要找一个会说正宗京片儿的人基本不可能,还有那妇女的怪异,邹茜玲和纪燕珊毫不怀疑里面就是个被拐卖来做媳妇的。   “社长,怎么办?”纪燕珊听清了里面的‘救命’声,是非常年轻女孩子的嗓音,带着急切,惶惑,害怕,还有希望。   怎么办?在理智告诉邹茜玲这时候应该赶紧撤退,不然容易把她俩搭上去的时候,行动上却转了个身,推开了篱笆门闯进去,“你快进去把人弄出来!”   “哦!好!”纪燕珊当即快跑着往声源处冲过去。   那妇女见状赶紧要去拦,“唉你干甚莫?”   邹茜玲却快一步冲上去拦住那妇女,一脚踹向她的腿肚子,完全没有惜力,狠狠地踹了过去,妇女一时没察,被踹了个正着,腿一痛一软就倒在地上,趁着她没起来邹茜玲欺身而上,拿出迷药喷雾屏住呼吸,对着她的鼻子就是一喷,然后快速起身后退撤离。   妇人还不知道她碰了什么,下意识地就要闭眼,然而没用,这是从呼吸道进入的喷雾,连唐朗这个高大的军人都被她放倒过,更何况是个山野妇人?那妇人只觉得问道一股怪怪的问题,刚想起身,整个人就晕倒了。   邹茜玲瞪她一眼踹了一脚见没反应,这才往身后看了看,这一看就看见不远处有几个大男人拿着锄头什么的往这里跑,旁边还有个小男孩,就是她之前看见过的‘虎子’。原来老虔婆一开始把她们当作来找这被拐卖女孩的,是让她孙子去叫人去了!   邹茜玲可不敢耽搁,赶紧往里头冲。   这时候纪燕珊已经跑到房子里去了,越是靠近那求救声就越大,还有碰撞声,似是用身体或者用脚撞着柜子桌子之类的。   纪燕珊瞥了眼木门上挂着的锁头,非常普通常见的那种黑色锁身的锁,想都没想,抬起腿就是用力踹了一脚。   她平时都是收敛着力气怕弄坏东西伤到人,此时没有克制,用了真正的力道,一脚下去,那上了年纪长了蛀虫的木门一下子被踹倒了,整扇门倒下,中间被踹到的那地方还破了个大洞。   一踹开就见里面的木床下跌坐着一个女孩子,眼角和嘴角处都有淤青,身上的衣服没有任何一个补丁,只是皱皱巴巴,而双手双脚都被绑着,其中脚上还有一根绳子延长出来绑到床脚处,限制了她的行动。她的脚上没有穿鞋,□□着脚丫猛地踹着不远处的矮柜子,地上是打碎的暖壶,热水流了出来,暖壶碎片溅了一地,还有一团土布,大概之前是用来塞在嘴巴里的,被使劲弄掉之后才有后面那求救声。   纪燕珊没有过多打量,几乎是扫了一眼大概就冲过去赶紧把她身上的绳子都解开了。   “你别怕啊我们马上出去。”她笨拙地安慰人,这实在有些难为有着‘逗比’‘莽夫’绰号的纪燕珊,她智商好,她情商渣,能对陌生人说出这样的安慰实在是不容易了。   而那女孩子朱菁菁也没料到真的会有人来救她,她都被拐来两三天了,刚开始一直喊叫都没用,可她依旧拼死反抗,这才被人绑着关着,刚刚是听到外面有说话声,强烈的求救意识才让她竭力一拼,死命喊着救命,她不能放弃一点儿机会,没想到这一次竟然成功了,真的有人来救她,朱菁菁哪里还觉得这安慰笨拙,简直是她二十年来听到最动听的话,激动得眼泪都掉下来了。   “逗比,快走,他们的人追来了!”   就在纪燕珊刚把绳子解开的时候,邹茜玲突出出现道。   朱菁菁被出现在门口的邹茜玲吓了一跳,不过听到说的是普通话,心里这才安心了些,立马挣扎着要起来,然而她忘记了自己快两天没怎么吃过饭了,饿得身上都没什么力气,还是纪燕珊扶着她,才没让她倒下。   “不好意思我两天没吃饭了。”   啧,两天没吃饭啊,真是可怜,纪燕珊表示饿死更可怕,这家人也太黑心肝了,拐卖来了还要饿人家。   不过现在没有太多时间说这个,见朱菁菁没力气,纪燕珊一上前一弯腰就把人背到背上。   朱菁菁吓了一跳,刚想说不用来着,却见纪燕珊跟个没事人似的轻轻松松地背着她快跑起来,这也不挣扎了,双手赶紧搂住脖子别掉下去,方便纪燕珊跑。   三个人快速就往外冲,等他们跑到门口时,被那个叫虎子小男孩喊来的七八个壮男人已经越来越近了,甚至可以看见他们脸上的愤怒狰狞神色,喊打喊杀的样子。   邹茜玲和纪燕珊见状哪敢再耽搁,立马转身就往村外跑,还好她和纪燕珊之前打算速战速决就在村口停下,要是深入村子里去,那现在没准就被其他村里人团团围住了。她可记得新闻上说,这样偏僻落后的山沟沟,可没那么多道理可讲,要是有拐卖的媳妇想逃,那是全村人都会出动去抓回来的。   邹茜玲和纪燕珊跑得快,后面的人追得更快,基本是一边追一边喊“站住!别逃!”真是让人无语到了极点,这种时候真站住的就是傻瓜了,谁是傻瓜啊?   麻袋!邹茜玲心里狠狠爆粗,想想她穿越以来的日子,快速奔跑逃命的次数加起来都快比穿越前多了不知多少倍,从跑个八百米就喘得要命还不及格的超级弱鸡体质到现在连续奔跑两千米都可以的强悍(???)体质,就知道穿越过来之后过得多么不容易。   她只是出门来寻个亲啊,就遇到拐卖事件了,中奖率要不要这么高啊!   邹茜玲一边跑一边往后看去,顿觉不妙,这一群大老爷们虽然看着瘦削了点,但是耐力似乎比她们好,跑得速度也比他们快啊,转眼间两者距离就不到一百米了,还有越来越近的趋势。   “快跑快跑!”邹茜玲赶紧催促,既是催促纪燕珊,也是催促自己,没有点儿紧张感怎么能发挥出极限潜力,邹茜玲咬了牙尽力在坑坑洼洼地土路上奔跑,纪燕珊速度比她更要快,哪怕背着一个人,那也不是邹茜玲可以比拟了,很快就超出了一大截,见状邹茜玲跑得更快了,不能每次逃命都拖后腿。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忽然一不注意绊了下脚,整个人跌倒在地,掌心传来一阵火辣辣地疼。   “社长!”纪燕珊听到声响回头,见邹茜玲跌倒,想都没想又返回去要拉邹茜玲起来。   邹茜玲也不敢查看伤势,忍着疼快速爬起来,一边跑一边让纪燕珊跑快点不要跑回来。然而纪燕珊这个时候不听她的,仍旧固执地跑回来,然后在跑到邹茜玲身边的时候抬腿一踹,把最先追上来的男人狠狠踹倒。   邹茜玲回头,却见紧跟在被踹倒男人后面的另一个高瘦男子竟然在奔跑时不小心把手上的柴刀滑了出去,由于奔跑的摆动动作,柴刀直接挥过来,方位恰好是纪燕珊站着的位置。   “小心!”那一瞬邹茜玲心脏一紧,下意识地就是要伸手过去,却来不及,柴刀直接从她手边划过,眼见刀口就要往纪燕珊脸上砍去,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邹茜玲感觉身上有什么涌动了一下,那柴刀就在距离纪燕珊面门两厘米处凭空消失了!   全场寂静,无论是被吓懵了的纪燕珊还是后面追赶的村民,此时都被这个诡异的场景弄得齐齐一愣。   还是邹茜玲先反应过来,拉过纪燕珊的手就跑,“快跑!”   纪燕珊这才如梦初醒,反客为主拉住邹茜玲,赶紧带着她快速往前跑。   后面的村民这才反应过来,然而却不是立刻追上去,而是面面相觑,“刚刚,你也看见了吧?”一个村民忍不住问了句。   “嗯……嗯。”另一个村民呆愣点头,“那,那柴刀,突然不见了。”   而要论谁被这场非唯物主义事件弄得怀疑眼睛怀疑人生,那就是那个高瘦的手滑村民了,他愣愣地看了看自己拿过柴刀现在空空如也的手,又看了眼刚刚纪燕珊站的位置,地上没有柴刀的半点痕迹。一秒,两秒,三秒。   “啊!鬼啊!”   这一声叫喊喊出所有人的心声,可不就是见鬼了吗?哪里还敢继续待在这儿,转身就是跑。   而被踹倒的那个男人没有看见那一幕,他只是被踹得胸口疼,骨头都被踹碎的感觉,明明是轻飘飘的一脚,咋这么厉害呢。等他好不容易从钻心的疼痛中缓过来,刚想让人扶他起来一下,就听到身边人喊‘鬼’的声音,“哪来鬼啊?快追,那几个婆娘要跑了!”要知道那可是他花了大价钱买来的,哪能让人跑了呢。   然而他喊来的兄弟朋友都不管他,几乎都是落荒而逃,好像真遇到什么灵异事件一样。   “哎哎!”男人看着落荒而逃的人群大声喊叫,没一会他们就跑远了,往前看,邹茜玲她们也跑远了,而自己动一下胸口还是疼得厉害,肯定淤青了。没办法,这个样子也没法子追,只好咬着牙恨恨起来,行,这小婆娘敢跑,就别再落到他手上,看他打不死她!   不行,他得回去找隔壁村的三叔,买的人跑了,总得跟他这人贩子说道说道!   ——   这一边邹茜玲和纪燕珊真的是死命跑,那朱菁菁也是紧紧搂着纪燕珊的脖子免得自己被颠下去了,跑了好一阵,邹茜玲瞥到了前边的小滑坡,长着干枯的荆棘和杂草,遮掩出一个小的视线盲点。又往后看了一眼,见还没有人追上来,心里有了计较,往前加速快跑了两下,聚集精力使用了空间,两辆自行车立即出现在那荆棘和草丛遮掩住的里面。   果然是这样!她就说刚刚柴刀消失前感受到了空间的波动,原来现在真的可以在小范围内自由收取外物,脸上一喜,对着纪燕珊就说道,“到了我们藏自行车的地方了,快,我们去拿出来。”   纪燕珊心里想说我们什么时候把自行车藏在这儿了,不过她跑了这么远也挺累的,没啥力气回话,她说啥就是啥,跟着去呗。   邹茜玲小心弄开那些干枯的杂草和荆棘丛,把自行车弄出来,往后看了看,还是没有人追上来,安心了许多,这才让纪燕珊把朱菁菁放下来。   朱菁菁看了眼两辆自行车,真的是十分惊讶了,就是在京市,也不是每家每户都买得起自行车的,这两位婶子......婶子?朱菁菁抬眸,却看见两张大花脸,当即震惊得不像话,“你们?”她指了指她们的脸。   纪燕珊抹了一把,一看,手背上多了痕迹,看来是刚刚跑得时候出太多汗妆花了。   邹茜玲借着口袋掩饰从空间给纪燕珊拿了剪成小手帕的毛巾,然后自己也拿出来擦一擦,又对着也是一身汗的朱菁菁道,“不好意思啊没有多余的了。”   朱菁菁赶紧摇头,“没,没事。”心里却是被惊讶到了,大婶变小姑娘,其中一个还是这么好看的,朱菁菁觉得就是他们那个圈子被称为大院一枝花的姚嘉敏都没这么漂亮。   “走吧,你带着她可以吧?”   在朱菁菁发愣的时候,邹茜玲和纪燕珊已经把自行车弄到大道上了,纪燕珊一脚跨过去坐上来,对着朱菁菁道,“你快上来,我怕晚点他们还会追过来,而且天要黑了。”   朱菁菁这才如梦初醒,赶紧点头坐了上去,双手扶在后面,“可以了。”   三个人两辆车这才离开。   邹茜玲和纪燕珊一开始骑得很快,因为担心后面的人会折返追上来,后面骑了很长一段时间发现没人追上来了,紧绷的神经才松懈了些,但是也没敢完全放松,这天都快黑了,山路还这么长,要到镇上还得好一段路呢,到时候总不能从空间里拿出手电筒吧?毕竟有外人在,口袋里哪能装那么多东西,很容易引起别人怀疑的,就是那把柴刀,也是意外之下邹茜玲才会当众收取,待会儿还得装作什么都不知道,闹鬼了呢。   所以还是要骑快点,不能完全放松,她现在可就靠着一口气吊着,一松下来估计手掌疼腿酸没有力气,还是一鼓作气,一直撑到镇上去吧。她庆幸自己出门前把车胎给打气了,不然现在可支撑不了这么长的时间。   饶是如此,到了镇上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一停车,邹茜玲真是想立即瘫软在地,她觉得自己能一口气骑这么长时间真是不容易,还是在饿肚子的情况下(隔空收取物品让她能量基本消失,真的是饿得要命了),不过还不能啊,还得把朱菁菁这件事给处理下后续,刚刚在路上都顾着逃命骑车,还没来得及问清朱菁菁情况呢。   --------------------   作者有话要说:   那个一般人不能坐卧铺的事是我之前没查到,所以就有了这个BUG(捂脸)大家还是当作架空文看吧...... 第五十一章   邹茜玲又往镇里骑了一会,然后在一个没什么人的角落停下来,让朱菁菁等在这儿,她跟纪燕珊先去还车。   当然还车是假,把车收起来才是真。要说是还车,待会儿才能解释。   朱菁菁果然信了,这年头自行车没那么好得,跟人借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不过让她一个人待着她不敢,毕竟刚刚经历过被拐卖事件,心里还有些慌,不敢一个人待在外面,总觉得随时会出现危险。而且她们两个救了她,现在对她们正是信赖依靠的时候。   “我跟你们一起去行吗?”   这当然不行了,你要是去了我还怎么把自行车神不知鬼不觉收进空间?邹茜玲便让纪燕珊留下来陪着她,她自己牵着两辆自行车去还,“路不远,我还是自己快点过去还了吧,你这副模样让人看了得生疑。”   确实,脸上有伤衣服皱巴巴脚上还没穿鞋子,一看就容易让人多想嘛,朱菁菁也知道这个道理,便不跟着要过去了,不过一个人推着两辆车也不方便,她还是让纪燕珊也去帮忙吧,她可以克服一下恐惧的。   “你们两个一起去吧,我就在这儿等你们,你们快点儿回来好吗?”   闻言邹茜玲倒是对她印象好了些,虽说还是有点儿依赖她们,但是不管是谁在经历这样的事都会对来救人的产生一种依赖心理,这是没有安全感的体现。然而朱菁菁虽然怕,也没说一定要大家都为她考虑为她服务,还是会体贴她人想法的,这样的人通常来说不会坏到哪儿去。   “行了,让她陪你吧,我很快回来。”说完就站在两辆自行车中间推着自行车走,到对面的巷子里拐角处,往四周望了望,确认没人,两辆车才收进空间。   也没急着回去,这样的速度容易惹人怀疑。   而且她好饿啊,真的要饿晕了,还是趁现在吃几口小零食垫垫肚子,隔空取物实在太耗能量了,以后要不是情况特殊她都不这样干了!   邹茜玲赶紧吃了几口张思乐做的小零食,好几块淮山卷下肚,这才觉得自己活过来了。   吃完后觉得时间差不多了,这才弄出竹制复古行李箱打算往回走,不过走了几步又想起朱菁菁那□□的脚,还是给她一双鞋比较好,在空间里搜了搜,才找到堆在角落的布鞋,挺新的,当时是下坎山村婶子大娘们帮忙做的,这他们五个可做不来。   邹茜玲就这样拎着行李箱,带着一双新鞋走了回来,递给朱菁菁,“那家人恰好纳了新鞋子,我顺手买了,你看看合不合脚。”   朱菁菁接过那崭新的布鞋,终于忍不住落下眼泪,从被人设计拐卖,她就一直处在被打骂被羞辱的低潮中,那段时间她真的觉得世界对她充满恶意,身边没有一个好人,然而,就是这两个萍水相逢的小姑娘,却能为了救她这个陌生人而不惜冒着被村民抓到的危险,更是一路背着她骑着单车带着她照顾她,还注意到她没有鞋子穿这个小细节,特意跟人买了一双送给她。   朱菁菁忽然觉得之前承受的那些恶意可以抵消了,她不应该因为遇到坏人而把所有人都认为是坏的,这样的想法是不对的。   “谢谢。”她含着眼泪说道。   邹茜玲见她那样也产生一丝同情,被拐卖到大山沟里真是太惨了,也不知道她受了什么屈辱没有,这个不太好问,还是先收拾一下,到镇上去办理住宿手续休息休息吧。   至于说报警?那还是暂时不了,不是邹茜玲脑洞大,而是她曾经听说过,有的地方贫穷落后,很多警察都是偏着村民的,她不敢肯定这镇上的警察跟人贩子有没有勾结,要是有的话去报警那就是傻傻地送人头,还是先不要轻举妄动,问清楚了情况再作打算。   更何况这个地方不是她前世那个老家,也不是她印象中的安全地带,平行世界一切皆有可能,谨慎为上,小心驶得万年船啊。   朱菁菁穿上鞋子,邹茜玲又给她简单整理了一下仪容仪表,三个人这才往昨天住的那家旅店上去。   要不是镇上只有一家旅馆,说实话邹茜玲还想换一间的,毕竟昨天是两个人来住,今天多了一个姑娘,脸上还有伤,她就怕那大婶子多问什么。   进去的时候大婶子正坐在前台打毛线,见到邹茜玲和纪燕珊倒是高兴了一下,她还记得她们,本以为早上退房后就不会回来了,没成想还回来住宿了,还带了个人。   “你们还没走啊。”边说着边视线往纪燕珊身后的朱菁菁望过去,想要看看身后还带着什么人似的。   邹茜玲身形一动站在她前面挡住视线,脸上浮起笑容,小酒窝可爱甜美得很,“是啊,找到了我们的亲戚,她今晚来跟我住一晚,明天好一起去省城玩。”   邹茜玲说着从口袋里掏出钱和一小抓大白兔奶糖,“还是一间双人间,这奶糖就送给大婶子啦,亲戚给的挺甜的。”   “这怎么好意思。”婶子嘴上推拒,心里还是挺高兴的,虽然镇上的没有乡下那样稀罕这糖果,但是大白兔奶糖平时也不好买,没有糖果票弄不到,这些儿奶糖可以拿回去给哄娃子。   一高兴就没查介绍信,把房门钥匙递过去,“还是昨天那间,没人住呢。”   “那就多谢婶子啦。”邹茜玲说着把钥匙递给纪燕珊,“你先和表姐进去,我跟婶子说会儿话。”   纪燕珊点头,带着朱菁菁往里面走。朱菁菁怕被人看到脸上的伤,一直低着脑袋,加上旅馆的灯光是橙黄色的,还不亮,所以前台婶子还真没看见朱菁菁的样子,更别提她脸上的伤了。   邹茜玲就留下来跟婶子天南地北的聊天,先是从家常聊起,再不动声色地套话,从中分析得到自己想要的消息。她这人胆子大,撒谎又面不改色,笑起来还甜美无害,一般人都不会要防着她,更何况这大婶是从乡下嫁来镇上的,想象力也没那么丰富,还真不知道别人在跟她套话,还觉得邹茜玲这娃子挺讨人喜欢的,跟她说话挺高兴的。   等邹茜玲差不多知道自己要打听的消息了,这才收了话题回去。   进到房间的时候纪燕珊已经打好了热水回来,两个人正在泡脚。她瞥了眼朱菁菁,发现她连身体似乎都擦洗过了。   双人间只有两个搪瓷脸盆,纪燕珊见邹茜玲回来了,就打算把自己脚上这个给她,邹茜玲摇摇头,过去脱掉袜子一起泡。   有热水,大概是这家旅馆的仅有的优点了吧?邹茜玲心里这么想着,却是很为今晚的睡觉问题头疼,多了个陌生人,这可怎么把被单从空间拿出来换掉啊?   她有点儿小苦恼。   “你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的?”将睡觉问题抛诸脑后,走前开始打听朱菁菁的消息。   朱菁菁也不隐瞒她,将自己的信息简单说了一遍。   原来她是京城人士,会被拐卖是身边人的设计陷害,让她着了道,被人贩子带走,被人贩子抓住的那些天不知道人贩子给她闻了什么,脑袋一直晕沉沉,基本没什么意识,她只知道自己似乎一直在转车,连求救都做不到。   后来终于下车了,人贩子就没再对她使用药物,她的脑袋也渐渐清明起来,可是却被人贩子卖给了别人当老婆!就是邹茜玲和纪燕珊去问路的那家人。   朱菁菁一个在京市长大又读过书的姑娘怎么可能会接受自己被人卖掉,成为山沟里文盲无知愚昧汉子的老婆?这是绝对不可能的,所以她反抗了,结果就挨打了,脸上这伤还是轻的,身上有几处也受了伤,是那个老虔婆打的,那汉子刚买到她倒是还挺爱惜她,没有下重手,打坏了就吃亏了,他花了那么多钱就是想买个漂亮好看的婆娘。见她抵抗也不打算往死打,反而选择冷处理,先关起来饿上几天,到时候自然就会屈服。   结果朱菁菁倒是有骨气,不吃饭就不吃饭,还不给人碰,一碰宁愿撞死自己咬舌自尽,那汉子才把她绑起来,嘴巴都塞上毛巾防止她咬舌自尽。   朱菁菁当时其实挺绝望的,一边怨恨设计陷害她的人,一边祈祷自己的家人快点找过来,可是自己也知道这可能性微乎其微,那人既然决定设计她了,哪里还会肯让自己的家人找到自己?朱菁菁真是恨,恨自己有眼无珠识人不清,才落得这个地步。   在邹茜玲和纪燕珊来救她之前,她甚至实在不行就死了吧,总好过受这罪,可心里隐隐不甘心,不愿意放过那设计她之人,这才撑着一口气,有一点儿逃出去的机会就绝不放弃。   好在她赌对了,外头来的人救了她。   “真的,再次谢谢你们!” 第五十二章   邹茜玲听完了朱菁菁的经历真是嘘嘘不已,原本她以为她是不小心才会被人贩子拐卖,没想到还是被身边人设计的,果然,人生比小说来得跌宕起伏不可思议,她不该认为小说的剧情夸张了,人生处处有实例啊。   “那你打算怎么回去?要找当地公安打电话回去给你父母吗?”邹茜玲从朱菁菁的话语中分析得出朱菁菁的家庭还不错,甚至是政府或者军队那边的,她偏向于军队,这人身上有一股倔劲,有点像那种大院子弟。   “不过我的建议是如果你要报警,最好还是到省城那边,不要在这镇上,我刚刚打听到一些消息,这镇上的公安可能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可靠。”邹茜玲毕竟跟她不熟,不会包办她的选择,而是把自己知道的消息传递给她,让她自己判断选择。   朱菁菁听到邹茜玲这样说,原本想要在当地公安报警打电话给自己父母的想法立马消失了,或许是因为她们两个救了她的关系,所以哪怕邹茜玲看起来比她还小,仍旧非常信任她说的话。   这不是一种盲目的信任,邹茜玲和纪燕珊两个人本来只是去找亲人的,却能够对她伸出援手,就证明这两个人性子是不坏的,光是这一点,朱菁菁就觉得她不会在这种事上对她撒谎,没道理没有任何利益关系救人之后还把人推向火坑的。   更何况哪怕邹茜玲看起来年龄比她小,但是处事却非常成熟,可以看得出她和纪燕珊的关系中是处在领导地位的,纪燕珊十分相信她。   想了想,朱菁菁道,“那我明天到省城再打电话吧,不过我身上暂时没有钱,所以能不能先请你们借我一点,等我家人来了立马就还给你们。”   朱菁菁不是个会贪图小便宜的人,只是她身上值钱的东西都被人贩子顺走了,连脚上那双百货商场买来的鞋子也被买了她的那家人的小姑子脱去了,要不是她不肯让人碰她的身体,估计连衣服都要被扒走了。现在全身上下确实是身无分文。   邹茜玲点头表示可以,“明天我们跟你一起去省城。”她不打算继续留在这个镇上,今天这一出实在是出乎她的意料,惊险得可以,如果不是太晚了还带着朱菁菁,她压根就没准备在镇上停留。   谁知道那青山村的人会不会找来镇上搜查?而且她和纪燕珊两个人当时那样快速奔跑,没准脸上的妆花了露出原本样貌被他们看见,到时候一来镇上打听那她们就危险了,所以邹茜玲不想继续留下来寻亲了,她的直觉告诉她这个平行世界压根就不会有她们的亲人,前面三个村子的情况就可以论证推断这一点。   而且她也没办法询问到另外两个村子的下落,再找下去可能也不会有什么结果,所以还不如赶紧儿先逃跑,等安全了再考虑其他问题。   “真的吗?会不会耽误到你们正事?”朱菁菁听到要一起去省城心里是挺高兴的,但是还是想要确认一下,免得自己耽搁到她们的正事,她从纪燕珊口中得知她们是来寻亲的,不然也不会出现在青山村。   “没关系,不妨碍事。”说着邹茜玲把脚从搪瓷脸盆中弄出来,“刚刚我让婶子帮忙弄了吃的,我先去看看好了没,你们继续。”   说着擦了擦脚,给了纪燕珊一个看住她不要出来的眼神,这才往外走去。   她压根就没有让婶子弄吃的,不方便,所以朱菁菁不能跟着出来,不然就瞒不住。而且用前台婶子做借口也不怕朱菁菁去问,她现在躲着外人还来不及,哪里会去主动跟人照面。   邹茜玲出门往厕所方向走去,上了个厕所,又到走廊遛了一圈,四处查看了下,没人没摄像头,这才把空间里的白粥弄出来,三个铝制饭盒,配上一小罐子咸菜,还有一小袋子番薯和四个鸡蛋。   “趁热吃吧,刚弄好的。”邹茜玲把饭菜放在双人间的小木桌上,招呼她们两个过来,纪燕珊胃口好的人早就饿了,而为了捍卫尊严而挨了几天饿的朱菁菁更是饿的前胸贴后背,前两天她看到吃的可以无动于衷,可现在在邹茜玲和纪燕珊面前这种欲望却压抑不住,虽然饭菜十分简陋,那白粥里还放着番薯丝,但也是格外引人垂涎了。   朱菁菁道了谢,这才接过来饭盒来吃,番薯丝白粥搭配自家腌制小咸菜,味道真的是好极了,要不是还有从小教导的礼仪在,她基本要忍不住狼吞虎咽没有形象了,不过也没好上多少,饿极的人看到吃的就跟在沙漠行走多看猛然看到绿洲一样,那渴望是无法压抑的。   等有机会一定要请邹茜玲和纪燕珊吃大餐,去昂贵的老莫餐厅吃饭也行!   当天晚上朱菁菁一张床,纪燕珊和邹茜玲一张床,吃完饭说了会话,就早早睡下了。   朱菁菁从被拐卖开始,除去脑袋昏沉没办法自我控制那几天,接下去的日子都不敢早睡,神经绷得紧紧的,就没有一天安稳睡觉日子,现在乍一被人救了出来,那神经一松懈,睡意便汹涌而来了,几乎是第一个睡着的。只是睡得沉却又不安稳,时不时说几句梦话,又或者身子突然抖动一下,简直要将因为没换床单而产生洁癖心理的邹茜玲弄得神经衰弱。   好在她说几句听不清的梦话也好身子抖动也好,全程都没有要醒过来的迹象,见状邹茜玲狠了狠心,跑过去给她用了一点儿小迷药,梁晓雪研发出来的迷药,效果不错,但不会有副作用,不会对人体造成什么伤害,所以她就当给她用了特效安眠药吧,省的睡得这么不安稳,还吓到她。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邹茜玲是不会说的,她怎么会是因为想把她彻底弄昏过去给自己换床单睡个舒心安稳觉呢?   纪燕珊虽然这些年被邹茜玲带着也对酒店旅馆这些床单被单有小小洁癖,但是绝对没有邹茜玲这么严重,在没有更好的条件下,她也可以接受并且入睡,所以此时她已经进入梦乡了。   “起来,给你吃的。”邹茜玲推了推她,压低声音说道。   纪燕珊睡得迷迷糊糊,但是听到吃的还是条件反射般睁开了眼睛,要知道她从前也不是这样的吃货啊,知道到了这平行世界,胃口莫名就变大了,有时候上工上到一半就饿了,所以口袋里得常常备着糖果啊地瓜干等小零食垫垫肚子。   今晚邹茜玲拿的那些时候其实不是很够她吃,肚子还没吃饱呢就没了,她又不能说让邹茜玲再拿,只好告诉自己早早睡吧,睡着了就不饿了。   此时被人一推说有吃的,身体就给了诚实的反应。   “社长,咋啦?吃什么?”   邹茜玲不回答直接拿出一根地瓜干往她嘴巴里塞去,然后用力把她拉起来,“先到一边去,我铺个床。”   嘴巴里有地瓜干的纪燕珊脑袋清醒了许多,很好说话地从床上爬起来,看了眼对面睡着的朱菁菁,立马放轻了动作,小心吵醒了人家。   然后她就站在地上一边把地瓜干吃了一边看邹茜玲在那换床单换被子换枕头,简直不要太勤快。往往只有这种时候这人才是勤快的,平时基本是怎么懒怎么来。   弄好这一切之后,邹茜玲这才问纪燕珊要吃什么,“放心,她睡沉了,起码几个小时不会醒过来,你可以大胆吃。”   闻言纪燕珊高兴了,“肉,我要吃肉!”晚上那一餐太寡淡了,她舌头都觉得跟喝白开水似的。   邹茜玲满足她的条件,之前不是不肯给朱菁菁吃肉吃好的,只是她得考虑到现在人的生活水平,大晚上突然整出那么丰盛的菜,谁心里不得疑惑一下啊?小小的疑惑多了,那就容易出问题,邹茜玲可不想犯这低级错误。   吃了满满一盘子河蚌红烧肉和碗大米饭,纪燕珊这才觉得肚子饱了,有东西装着了,甚至不雅地打了个饱嗝,满意得眉眼弯弯的,配上那圆滚滚的讨喜小脸蛋,真是可爱极了,邹茜玲觉得从前就应该让她去做网络主播,专门直播吃饭的那种,看她吃的人绝对会胃口大开,哪里还有什么厌食症。   不过还好她不是那种吃多了就发胖的体质,不然邹茜玲也不会让她大晚上吃这么多,吃完还立刻去睡觉,跟养猪似的。   “睡吧睡吧,明天得早点起来把床单什么的换回来才行。”起码要在朱菁菁醒来之前,不然事情就有点儿麻烦。   纪燕珊点点头,都不打算消化一下,立马蹦上床就去睡觉,对她来说吃饱了睡觉不舒服什么,那是完全不存在的!   邹茜玲看她这样也是好笑,不过这一天也是累了,不再多说什么,也跟着睡觉去吧。   一夜安睡。 第五十三章   下午三四点钟的时候,一辆火车在省会靠站,走出来三个女孩子。   二十分钟后,这三个女孩子到了省会的公安局门口。   “进去吧。”邹茜玲看了眼公安局,对朱菁菁说道。   朱菁菁换了一身衣服,穿着邹茜玲给的棉衣棉裤,除了脸上看得见的伤,看起来整个人都整洁清爽很多。她朝邹茜玲和纪燕珊点点头,然后走了进去。   邹茜玲和纪燕珊就在外头看着,不知道朱菁菁和里面的公安说了什么,没一会就换了一个看着职位比较高的公安走了出来接待朱菁菁,还主动帮朱菁菁打电话,电话接通之后,不知道听到了什么,脸上的笑容就没停止过,态度还很恭敬。   看来朱菁菁的家境是真的不简单,才能让公安这么恭敬。   好一会,打完了电话,朱菁菁这才出来,眼眶有点儿红,可能是刚刚讲电话的时候哭过。   “我给我爸妈打了电话,家里马上就会有人来接我回去,你们要跟我一起去京市吗?我父母想要亲自感谢你们。”   邹茜玲没有立即回答,而是问,“你家里人什么时候到?在那之前你住哪儿?”   “我哥他们这段时间一直在找我的下落,从他那个地方过来差不多要一天的时间,在那之前我会住在旅馆,我家人拜托了公安局的人帮忙照看我一下。如果你们两个没有别的事可以留下来吗?京市很好玩的。”朱菁菁真心实意邀请道。   邹茜玲想了想,不知想到了什么,点头答应,“那就要麻烦你们载一程了,刚好我们还没去过京市,也是很想看看故宫长城。”   “那真是太好了!到时候我带你们去玩,我还请你们吃烤鸭吃餐厅!”或许是联系到了亲人,心情轻松了许多,朱菁菁的性子都活泼了些起来。   公安局那边安排的旅馆自然是省城最好的,不过这个年头最好的旅馆也好不到哪里去,跟后世比起来依旧挺渣的,但好在房间里有单独的卫生间了。   她们这次要了两间房,邹茜玲和纪燕珊一间双人房,朱菁菁自己住一间单人房,两间房子就在斜对面,近的很。   安排好住宿,那公安还准备带他们去国营饭店搓一顿,不过朱菁菁拒绝了,在她看来公安能给自己安排这么多已经很不错了,没道理继续打扰人家,而且她也不是很乐意跟别人打官腔,跟公安道了谢便送他走了,然后才转过去跟邹茜玲和纪燕珊借钱请客。   这大概是债多了不压身,虱子多了不痒吧,当然最大的理由是她哥哥就要来接她了,她是完全不担心还不起,因为她哥挺有钱,还宠她。   三个人去国营饭店吃了一顿好的,这才回到旅店休息。   “对了,你被拐卖这件事怎么办?公安那边怎么处理?”睡觉前,邹茜玲想起这个重要问题。   “我爸妈说先不声张,不打草惊蛇,我哥来了会处理的,他是很厉害的人,不用担心。”   既然这么说了,邹茜玲便不追问了,听朱菁菁的语气可以猜出她哥是个厉害又宠她的人,那么这件事就会在允许的范围内处理的最好,她猜想她父母可能不仅要抓买了朱菁菁的那家人,连带这一条拐卖贩卖线都要拔除,只是会做到什么程度,还是得看朱菁菁家究竟强大到什么地步。   能挖出一条线是一条线吧,免得世上有更多的父母失去自己的子女,骨肉分离。邹茜玲只是个平凡的人,没有能力去管这些事,也没有那种心怀天下的高尚品德,她能做的事情其实很少,但不妨碍她支持其他有能力的人去做,也不妨碍她在可能的情况下伸出援手。   就比如这一次,其实如果当时那家人人多势众在家,邹茜玲可能不会冒那种险立即进去救人,但是她会惦记这件事,并且找机会去营救。这不是英雄主义作祟,而是一个人的良心,作为普通人,没遇到了不要紧,可是遇到了就在眼前却不去救,反而当作什么都没发生,那其实这也算是一种犯罪,因为你默许了对方的罪行并且为之沉默打掩护。   所有的事情都是相互的,循环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伸出援手并不难。   而这,也是这次邹茜玲决定去京市的最大原因。   ——   朱菁菁的哥哥是在第二天夜晚到来的,三四十岁的年纪,人很高大,容貌周正,许是从朱菁菁被拐卖开始就没有休息好,黑眼圈显得很重,胡子渣拉,这一次得到确切消息更是马不停蹄赶来,身上的衣服都没换洗,一股子汗酸味。   “菁菁!谁伤的你?不要怕大哥来了。”一见面朱大哥就用力抱住了朱菁菁,而朱菁菁更是在他面前哭得不能自己。   看得出兄妹两个感情确实很好,或许是两人年龄差异有些大,家里又只有他们两个孩子,小时候父母还忙,朱菁菁可以说是朱大哥照顾长大的,所以一直以来朱大哥都十分疼爱这个妹妹。   等兄妹两个叙完感情了,朱菁菁这才擦掉眼泪给朱大哥介绍邹茜玲和纪燕珊。   朱大哥已经知道是她们两个救了朱菁菁,脸上的感激神情很明显,不过碍于邹茜玲和纪燕珊两个是女孩子,注重男女大防,所以没有握手,只是感谢,并且诚挚邀请她们两个去京市做客。   邹茜玲已经决定要去京市一趟,自然是说好。   简单寒暄了几句,邹茜玲和纪燕珊就跟他们两兄妹道别,让他们自己聊去,毕竟是夜晚了,还不熟悉,不好多说些什么。   邹茜玲和纪燕珊回去之后朱大哥和朱菁菁说了什么她们不知道,不过第二天一大早朱大哥就不见了人影,到傍晚的时候才回来,说事情处理了些,接下去的事情小章会处理。小章是跟着朱大哥一起来的,应该是勤务兵的身份。邹茜玲想朱大哥大概是想亲自护送妹子回去,这才把小章留下来解决问题的。   朱大哥是自己开车过来的,京市212型军用吉普车。邹茜玲虽然不太清楚什么级别的军人才能开这样的车,但是也可以从中看出朱菁菁的家境确实是不简单。   邹茜玲和纪燕珊坐在后面,朱菁菁坐在车副驾驶座,朱大哥开车,一行四人就这样开着车离开了省城。   花了三天左右的时间,他们终于到达了京市,这一路可以说是风尘仆仆,虽然说起来像是自驾游,但是考虑到五六十年代的交通建设,就知道路有多不好走。   邹茜玲感觉自己的骨头都要散架了,腰都不是自己的了,中途还下车吐过几次。说实话,这可比坐火车睡卧铺难熬多了,她简直想哭,并且对这个世界的车都无爱了。   到了京市朱大哥要直接回大院去,不过邹茜玲阻拦了,她并不想去那个大院,对她来说挺不自在的,而且能在大院生活的就没几个不是人精,她身上毕竟有秘密,还是别去那里作死了。而且她答应朱菁菁来京市并不是为了攀上朱菁菁这个关系,而是有事情要干,所以大院她还是不去了。   见邹茜玲坚持,朱大哥他们也不好勉强,不过还是先给他们安排了旅馆住,并且留下家里的地址和电话号码,让她们有事就尽管过来找。   “你们好好休息一下,明天我就来陪你逛京市,去吃大餐。”朱菁菁说道。   邹茜玲摇了摇头,“你先不用管我们,还是先把你自己的事情处理了,我们不急,而且我这个样子还得休息一两天,不然提不起精神来玩。不着急。”   朱菁菁被拐卖回来确实有事情要处理,尤其是她还是被设计拐卖了,这更不能轻轻揭过,只是她担心邹茜玲和纪燕珊会很快离开京市,这才说明天就来陪她们。现在听到邹茜玲这么说自然是应好,两天时间她觉得可以把那个设计陷害她的表妹给收拾了的,到时候她可不管小姨怎么说,反正该报的仇不能手软!   告别了朱菁菁她们,邹茜玲回到旅馆换掉床单被单后那是立即瘫软在床,真的太累了,头疼腰疼屁股疼,她要好好休息一下。   纪燕珊体力好倒是没这个烦恼,看邹茜玲那苍白的脸色要死的表情,再次庆幸自己不晕车。   ——   邹茜玲足足在旅店躺了两天才恢复精神气,这两天内纪燕珊也没干什么,每天按时去买了饭然后到房间来吃。   其实邹茜玲的空间里还是有很多吃的,只是这是在京市,怕不小心被人盯上,那就麻烦了,所以才每天按时出门去买吃的打包回来。而且朱大哥离开之前给了她们粮票,算是还之前她们请朱菁菁吃饭的,还给了挺多张,全国军用粮票。   等到第三天的时候朱菁菁果然来找她了,许是回了家,精气神还不错,脸上的淤青也淡了很多,不近前基本看不出来。   她把前些日子邹茜玲借给她的衣裳还了回来,然后邀请她们出去走走,到点儿再去吃午饭。   邹茜玲和纪燕珊待了两天旅馆确实需要透透气,而且这个时代的京市她们还没看过,总是要出去走走的。   --------------------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吃货人生的地雷么么哒~ 第五十四章   女孩子天生就爱购物,朱菁菁也有意识想要送她们一点礼物,因此就把她们带到王府井大街那边去,那是京市最有名的商业街,不仅有照相馆,新华书店,人民银行储蓄所,还有京市最大的百货大楼。   这栋百货大楼分为三层,总面积有一万多平方米,营业员有一千多名,经营的的货品高大两万多种,在这样的五十年代,这栋百货大楼真的是很厉害了。   她们是坐公交车过去的,这个时候京市的交通线还算发达,走在街上随时可以看见有公交车来来往往。   到了地方,一眼就能注意到那栋百货大楼,每隔十米一根的兽头型房檐柱头,外墙面的窗下檐和窗盘心上的雕花,具有民族特点的装饰图案,使整栋建筑看上去典雅古朴,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   邹茜玲逛过二十一世纪的百货大楼,还真是没逛过平行世界五十年代的百货大楼,同一个地点不同时空,在站在那栋百货大楼前面,将脑海中的京市百货大楼和眼前这个对比,莫名有一种奇妙的穿梭时空之感。   百货大楼里人来人往热闹非凡,哪怕今年的粮食歉收产量不好,对这些有城市户口拿供应粮的人来说似乎影响不是那么大。不过邹茜玲却知道,再继续这样干旱下去歉收下去,那没了农村的供应这些城里人也别过得多好。   邹茜玲和纪燕珊没什么要特别买的,就随便逛了逛,后来还是朱菁菁给她们一人买了一身衣裳。   “拿着,别推辞,要不是有你们,我今天也没办法在这儿给你们买衣服。”朱菁菁态度很是坚持,“而且我爸妈大哥都说了要好好感谢你们,给了我好多钱票呢,让我们尽管玩,不要顾忌。”   邹茜玲和纪燕珊都不是什么扭捏的性子,见朱菁菁这是铁了心要感谢她们,也不拒绝,免得让人以为她们是想贪图更多东西。   虽然说这样考虑人性是不太好的,但是毕竟她们和朱菁菁家地位悬殊家境不对等,还不熟悉,那就要小心谨慎点,否则弄得双方都不愉快,那就得不偿失了。   更何况邹茜玲和纪燕珊既然跟着朱菁菁来到了京市,哪怕她们只是要搭个顺风车,免得浪费盖章空白介绍信而已,但是别人可不会这么想,这个行为在别人看来就是默认了要收取救命之恩的回报,你既然想要了,别人又感谢你了,你却推着不要,那不是会让人容易误会是看不上这些谢礼麽?   等买完衣服快要从百货大楼出来的时候,邹茜玲忽然想起什么,悄声附在朱菁菁耳边低语。   朱菁菁脸色红了一下,有点儿害羞,但是脸上笑容没变,“有,我带你们过去买。”   买什么?当然是女性每月都需要的‘小天使’啊。   邹茜玲她们四个女的在穿越过来一年后就来了大姨妈,但是镇上供销社省里的百货大楼都没有卖那简单方便的‘小天使’,最好的是垫那柔软的纸。而农村人更是直接用草木灰了事。邹茜玲无奈只好将就买了最好的纸回来,每月来那个的时候心情都不好,越发想念后世的各种‘小天使’了。   现在既然到了京市,那还犹豫什么,肯定要买啊,哪怕贵一点,那也是要的。   “需要票吗?”邹茜玲问朱菁菁,她隐约记得以前看年代文的时候说过连‘月事票’这种票证都有。   “你要的那种价格是进口来的,不需要票,其他几样就要了。”朱菁菁红着脸皮说道。虽然她是个二十来岁的女孩子,但是这种私密的东西一直是她妈妈帮忙准备的,今天还是第一次自己来买,心里羞涩的很,总觉得旁人的视线会看过来,怪怪的。   这个年代的小姑娘真是纯情啊,可惜她不是。邹茜玲毫不手软地买了好多包,要不是朱菁菁带来的手工编织袋装不下了,她还想继续买。   “买这么多干嘛啊?”朱菁菁看着一袋子的‘小天使’,脸更红了。   “屯着呗。”邹茜玲笑着把她手上的编织袋接过来,她买的她提着吧,反正她不觉得害羞。   邹茜玲想着这些肯定也是不够的,等今天朱菁菁回去之后她去弄个大袋子来,再买它个大袋子,屯着回去用。   因为提着这一袋子‘小天使’朱菁菁觉得不太好意思,便提议先把东西放回旅店再来逛。   邹茜玲和纪燕珊都没意见,那就回去吧,经历过后世那些繁华步行街大超市的人表示五十年代这点儿繁华还不是很吸引她们。   不过那个照相馆还有点儿意思,邹茜玲打算去拍一次照,留个纪念。   要是能有自己的相机单反就好了,这样她就能够把整个京市都拍一遍,这样以后再来翻看,会挺有意思的。   还是太穷了啊,连个单反都买不起。邹茜玲心里哭唧唧,她还是再去沪市一趟吧,去弄点儿钱,现在粮食在黑市价格肯定很高,换点儿钱什么的储备一下,等**自然灾害过了,她可以利用这些钱加上空间去做个‘倒爷’。   讲真,五十年代要发家致富,真是太艰难了。   午饭吃了京市有名的烤鸭,滋味正宗一流,十分美味。   饭后三个人去了北海公园,慢慢走着去消食。   吹着微风走在湖边,一时倒是让人觉得轻松舒服许多。   许是气氛太好,朱菁菁没忍住告诉了她们被拐卖事件的真相。   出手设计陷害朱菁菁的人,是她小姨的亲女儿,她的亲表妹,原因竟然是因为一个男人。   朱菁菁除了大哥,就没有旁的兄弟姐妹,小姨家的女儿算是一个,她们年龄相仿,十来岁的时候小姨丈升职,调到了京市,两家便有了来往。因为她年岁要长一些,平日也是带着这个小表妹一起玩的,让她融入这边的圈子。   她以为小表妹娇娇弱弱又善良,可到头来,她却发现自己带了一个白眼狼在身边。   要不是她对这个表妹不设防,那一天也不会被哄出去,让人下药拐卖走。   她中招之际还没想过是她表妹的错,还是那人贩子口风不实,暴露了出来,这才知道是她表妹下的手。在电话里她没敢直接告诉爸妈,因为怕爸妈不信,反而惊动了表妹,让她矢口否认。她只告诉了大哥,因为大哥平时跟这表妹基本没有来往,也不会怀疑她说的话,没有固有印象和情感羁绊,他才能够更好地去处理这件事。   回去之后大哥立马将人弄出来审讯,他不怜香惜玉,反而满怀怒火,若不是死死压住,第一件事就是将绑起来揍一顿。   表妹再怎么想狡辩想硬扛,也扛不住一个在军营摸爬打滚二十多年的人,讲话一一托出,原来竟是因为嫉妒,嫉妒朱菁菁和赵家小儿子的婚事。她喜欢赵家小儿子,从第一次上来京市就喜欢,可是赵家小儿子不喜欢她,他跟朱菁菁青梅竹马,门当户对,长大后两家自然而然给他们定下姻缘。   大概是最阴暗的心思都暴露了,她也不忍着,反而借此机会吐出心口怨气,“十三岁我来京市,她就处处压我一头,嘴上说是把我当亲姐妹,可是每一次叫我出去,还不是让别人看我笑话,把我当成丫鬟一样衬她美丽高贵。我不过是没有她那样的出身,要是我爸爸身份地位跟姨丈一样,我又怎么会受这样的刁难和委屈?”   是了,朱菁菁把她带在身边以为是助她融入京市的圈子,她却认为是把她带出去让人笑话,笑话她是个土包子。常年日积月累,心中就对朱菁菁充满怨气,而这个怨气积累到她和赵家小儿子定亲之后,就控制不住爆发了。   她不敢当面对着朱菁菁怎么样,只能把她弄走。弄得远远地,永远不要回来,这样她就能快乐就能如愿以偿了。   可惜,她没有想到朱菁菁被拐卖到了那么偏远之地,竟然还能逃脱有回来的一天!   朱大哥听到这样的言论生气吗?生气。愤怒吗?愤怒。可是他不能把她送进监狱,不是出于两家亲缘关系的考量,而是为了朱菁菁的名声。自朱菁菁消失,除了亲近之人,都没有让别人知道,怕坏了名声。   当时对外的说法还是朱菁菁去外省亲戚家小住了,哪里敢说她不见了,朱大哥他们暗地里搜查了好多天,搜到快没耐性快绝望的时候,甚至想过不考虑名声了,直接申报出去广撒网。   这是最坏的做法,这样一来,所有人都会知道朱家小女儿不见了。哪一天找回来了,别人也会在背后嚼舌根,用最大的恶意揣测朱菁菁消失之后会遭遇什么事,哪怕是有同情心理,可名声却是真的坏掉了,不说和赵家的婚事,就是出门在外,都可能会受到恶意。   朱大哥宠爱朱菁菁不做假,怎么会让她受到这样的风言风语?所以他不能关罪魁祸首。   但是不能这样惩治,也有别的办法,譬如断了两家关系。   说到底,亲戚也分个亲疏远近,姐妹又怎么样?和自己的亲生女儿比起来,孰轻孰重还分不清吗?   朱大哥把审讯来的内容递给父母,他们自然会有决断。   而小姨一家在京市无根无基,这么多年来还不是靠当姐姐姐夫的扶持护航,断了这层关系,吃亏的是谁一眼便了之。   再把造成这件事的主谋推出去,表妹会受到什么待遇?朱大哥一点都不在乎。 第五十五章   朱菁菁对邹茜玲她们说这些不是要诉苦,只是心底知道后一直挺生气,怨恨,郁闷,还有一些受伤,可这些除了大哥又没别的人可以说,压着有点儿不舒服,这才找了她们,顺着气氛吐露了几句。   不知为何,比起那些小姐妹,朱菁菁还是更信任邹茜玲她们,大概是她们救了她,也大概是她们不是她那个圈子的,说出来也不怕传出去。   邹茜玲猜到她的心思,便只当个听众,听听就好。而纪燕珊在人情世故方面是不开窍的,听过之后发表了几句‘你表妹真可怕’的感概就没声了。   这样一来,朱菁菁倒是真的觉得胸中郁气出了不少。   邹茜玲和纪燕珊在京市待了五天,因为还有其他事情要处理,这村里还要上工,所以不能在京市逗留太久,走马观花地浏览了一遍京市,便和纪燕珊赶着上火车了。   火车是朱家帮忙买的,卧铺票,软卧。在这个平行世界一般人可以买硬卧,但是软卧票得干部才能买,多亏了朱家,邹茜玲和纪燕珊这才坐火车能更舒适。   她们的火车票是凌晨五点三十分的,虽然邹茜玲推辞,但是朱菁菁还是坚持过来送,朱家大哥骑着自行车载她过来。   临行前朱菁菁很是不舍得,让她们到了地方一定要给她写信。   邹茜玲本来没打算交这个朋友的,但是这几天相处来看朱菁菁确实是个性格不错的人,内心坚毅又重情义,每天带着她们去京市各处走都没有半点儿不乐意,挺真心待她们的。就算邹茜玲和纪燕珊拒绝去她家做客,也不会因此产生什么不快,一点都不勉强她们,没有摆架子。   “行,放心吧,等我们到了就给你写信。”   “说好了那可不能反悔啊。”   “嗯嗯,放心吧。”   火车准时在凌晨五点三十分出发,目的地是洲市,到那儿再转车回去,没有直达。   不过邹茜玲她们这一趟的目的地是沪市,也不着急,火车中途会经过沪市,在那儿下车就成了。   这一趟来京市是意料之外,做成了心血来潮的事之后,还获得了一堆医书和常备药品。那是朱家人送的,因为救下了朱菁菁,朱家父母一直想要找机会感谢,但是邹茜玲她们又不想去大院,所以最后就说要了医书,中医西医都要,梁晓雪现在可是中西医辅修,得让她看看这个平行世界的医疗水平发展到哪儿了。   原本她是打算去黑市找人弄的,但是既然有这机会,让朱家人来弄更好,毕竟他们站的位置更高,有朱菁菁这份情在,必然会尽力找到更多的医书回报。此外他们还赠送了一些常备药品和针水,完全足够一个小诊所大夫的规格。   到了京市百货大楼邹茜玲才知道常备药品是可以出售的,并没有她想象中管制那样严格,不过针水这些倒是要严格控制一些,所以邹茜玲还是挺感激他们这么细心附赠了药品针水的,一大袋子装的好好的,没有意外情况在农村应该可以用上一年,上了车趁没人注意她就将这一袋子药品装进空间里,免得弄坏了。   至于医书还有朱菁菁送的衣服零食那就下了火车之后再装进空间,不然太打眼。   而就在火车开走后一个小时左右,京市的百姓陆陆续续起床,开始一天新的生活,尤其是退休的老人家,更是早早起来打打太极练练五禽戏,养养身体。   只不过今天的情况有些不一样,打太极的公园里,广场上,王府井街,全国农具展览馆等等标志性建筑,都在视线看得到的地方看见一块新鲜的猪肉,猪肉下压着一张纸条,识字的人看见上面写着:1956年——1961年,三年大旱。   京市的百姓最有危机意识,所有捡到这纸条的都不敢大肆声张,胆小的就把纸条处理掉当作什么都不知道,胆子稍微大一点又怕殃及自身的就选择报警交给警局。因着陆续有几个人交上一模一样的纸条,说法也一样,于是便很快报到上面去,但是并没有在京市造成恐慌,因为上面一得到消息,立即将‘赃物’收起来并且控制流言的传播。   小老百姓只想安稳生活,谁敢乱嚼舌根?于是这事在老百姓中就好像没有发生过一样,但是如果仔细注意,还是会发现有几个人开始暗地里加快粮食的储备,不是为了卖,而是未雨绸缪。   而上面得到这纸条,那是立即派人就去查是谁做的这件事,但是却一直没有什么头绪,因为这人做的时候很谨慎,几乎没有找到任何有用的线索,嫌疑人都没抓着几个,潜伏在京市的特务倒是阴差阳错揪出了几个。   至于这纸条的内容,没人敢轻易下结论说是假的或者怎么样,因为如果这事不是特务做的,来搅乱人心的,那就是对Z国的一个善意提醒。三年大旱,这四个字眼实在太触目惊心了,如果是真的,那会造成什么影响,几乎是可以预见。   上面的大佬们凑在一起开会,各持有不同的意见,有的觉得这就是无稽之谈,有的觉得这是特务的手段,有的宁愿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几方人马吵吵闹闹,一时没出个结果。   在这吵闹的期间让气象站的人去查天气情况做出预测分析,又派人把今年全国干旱的地方以及粮食产量统计出来,结合在一起分析报告,最后才做出了决定。   相信这上面的话,并且积极做好准备,应对这次的灾害。   于是历史在这儿开始拐了个小弯,虽然还是无法避免大旱,但是能够应对的事情多了去了,科学上可以让人继续研究人工降雨,去年的时候Z国就实施过一次人工降雨并且成功,缓解了Y城的六十年大旱情况。只是人工降雨的手续比较复杂,费用更是高昂,一次实施就得上百万,对现在的Z国来说,上百万可真不是个小数目,要是全国都来一次,那肯定会对财政造成巨大压力,而且一次的降水量不一定有多少,想要借着这点儿雨来灌溉作物,那是痴心妄想,更何况纸条上说大旱有三年呢。   农业上可以实施新的政策,比如下调交公粮的标准,公粮的种类也可以调整,以耐旱作物为主也是可行。还可以让那些农业员去改良种子,使其变得更加耐旱,还有增加粮食产量的办法。迫在眉睫的时候人的潜力没准就会逼出来。   总之,提前知道并且去作为,那历史的轨道多少就会有一些影响。   当然,在这期间还是要继续查找那个留下纸条的人,不管是出于什么心理,大佬们都想找到这个人,如果是真的,这人就是有预知能力,如果不是真的,那这个人就是危言耸听搅乱社会安全,都得抓起来再说。   不过他们怕是不会如愿了,因为邹茜玲在处理这件事的时候万分小心,反复推敲了每一个步骤每一种可能,避开了所有会被发现的可能,字迹是左手写的,跟右手的完全不一样,没人会知道她左手也能写出这么漂亮的字,脚印也是处理过的,穿了加大码的鞋子,怕这世界会有福尔摩斯还在鞋子里塞了重物,模拟为男人。指纹更是不可能会留在上面。   为了她的性命安全,邹茜玲从准备上京市开始就一直在动脑筋了,哪怕躺在旅馆休息那两天也是一直在想周全法子。   她知道自己对全国的大旱无能为力,一开始的时候也是打算置之不理,只管自己周边这一亩三分地就成,但是后来走出了省会,见到越多的人,那种‘不能就这样无视’的心情翻滚了上来,总觉得要是什么都不做,就会在心里留上一道口子。   因为她是知情的,是生活在这片土地这个时空的,哪怕平时没有那么多的情怀,但心里对这个国家是认可的,不管是什么人,都会对自己的母国产生情怀,这种情怀平日里可能不显,但是到了关键时刻就会跳出来,迫使你忘记自身的小自私去为这个国家考虑。   邹茜玲大概就是这样的心思,只是那时候她一直没想到要怎么做,直到救下了来自京市的朱菁菁,这才有了清晰的念头。   她只是个普通人,影响不了什么大局,哪怕是站在街上大喊告诉所有人这三年会有大旱他们都不会信。但是上面的人就不一样了,如果上面的人知道了并且相信了,那肯定就会有所作为。   说句不适合她的天真,她觉得大部分人都是热爱这个国家的。   而扮作神秘人传递字条这种事,是她能想到在保护自身周全下最为稳妥有用的法子了。   不管最后的结果如何,邹茜玲觉得她们做到了她们目前她们能做到最大的事情了,问心无愧。 第五十六章   邹茜玲和纪燕珊在沪市停留了三天,这三天内除了吃美食打包美食,到沪市第一百货购物,剩余的时间就是在跑黑市。   这一次挺走运,遇到大客户,她手中能余出来的粮食都给了他。现在正是卖方市场,黑市基本是供不应求,有钱有票没货。   邹茜玲靠着纪燕珊露出来的一手让那大客户忌惮没敢黑吃黑,加上粮食和肉都不好弄,就比照着市价来,此外还将自己空间做的那些香皂也卖了,林林总总换来几千块钱,然后麻溜地就跑路走了。   其实邹茜玲手上这些货留到明年价格会炒的更高,但是她短时间可能出不来,就趁现在一次性把要做的事情都做了。   从上海离开,这才往东晨而去。   东晨地震之后政府就对这进行救助重建,因为波及范围不算太大,Z国人口又多,现在基本已经重建得差不多了,全新的小县城小镇,看着比其他地方要好许多。但现在发展大体都那样,没有什么特别的。   邹茜玲和纪燕珊了解完自己想要的消息就离开了,因为时间很赶,现在就超出了当初说好的探亲假时间。   因为不想引起注意,所以邹茜玲和纪燕珊和夜里才骑着自行车从镇上回去的,避开了人群耳目,偷偷溜回了家中。   张思乐他们三个还没睡觉,看到她俩回来都很高兴。   先确认了两人安全没有事情之后,这才问起这一趟寻亲的事。   邹茜玲懒懒躺在竹椅上,“没有找到,那些村子都不是我们原来世界的村子。”这又把当时的情况细细说了,还谈到了朱菁菁。   “我凑!这么危险?!”   “你们没事吧?”   “没事。”邹茜玲罢罢手,从空间拿出那把镰刀,“看,战利品。”   张思乐&顾一辉&梁晓雪望着有着缺口的黑漆漆柴刀无语,这算什么战利品。   “嗯!”看到柴刀纪燕珊赶紧把嘴里的面咽下,指着它道,“它差点就劈到我脸上来了,就差那么一厘米就毁容了,简直不要太可怕。”   “来我看看。”张思乐熟门熟路上去检查一遍她的脸,左看看右看看,然后摸摸头,“没事,好着呢。”   顾一辉:这哄人的姿势怎么这么眼熟?   不过这一趟出去到底是值得的,邹茜玲把医书和药品都拿出来给梁晓雪,“那些药你把贵的不常用的捡出来,弄点常备的就成,到时候直接去跟村长那边收费,不能白给。”不然容易让人以为他们钱多烧着了。   “我记得上面还有个单据,你晚点儿就按照那个价格抄一遍给村长看看。”   “行。”梁晓雪点头,对那一堆医书爱不释手,一大麻袋子,足够她翻阅好长一段时间了。学医这件事本来就是学无止境,一年多没碰,她真怕自己忘了。   说起这个梁晓雪又道,“对了,你说我们还要不要继续读书?”这山间田野是清净,但是她们毕竟是年轻人,没打算这么早就归隐山林,过上农家生活。   而且这样的日子确实是不太适合他们,她觉得在乡村当个赤脚医生没有什么成就,也不能把自己的医术使出来,更别提提高自己的医术,乍一从大医院出来,待在这乡野真是挺不适应的,且这乡野的草药还没以前在穿越山来得丰富。   越是在这里待下去,她就越想回到学校回到现代去继续她的医学生涯。   不仅仅是她,她看得出来邹茜玲几个也是不适应的。顾一辉学的是土木工程,偏重于设计建造方面;张思乐学的是法律,打算毕业后去公司磨练几年再成立个个人工作室的;纪燕珊学的是计算机,还没毕业就接了几个小单子维持自己日常生活;而纪燕珊学的是外语,主修法语兼修日语,平时放假就在她家公司外贸部那一处待着,不放假就在大家一起租的公寓写写文码码字,那是没有吃过什么苦头的人。   让这五个人一直待在小山沟,那是真的不可能。   梁晓雪今日会忽然提出这个,则是因为看到了这一堆医书,医学内容太过繁多驳杂了,加上现在她有金手指加持进了中医的门槛,那未来要学的内容就更多了。中医不好学,不然也不会那么多有本事的中医大夫都是老头子。她知道德意于金手指在学中医这一块会比较有天分,但是不加以系统学习锻炼,她怕磨了这份难得的天分。   更何况她未来是打算做个中西结合的大夫,需要花的时间就更多了。   邹茜玲也有继续学习的打算,不学习的话那就要种一辈子田了,这可是要人命的,而且这个年头想要弄个城市户口,那读书是绝对必要的,尤其是这个时代的大学生可比后世的珍贵得多了,出来妥妥就是干部级别的工资。   但是现在她还没有想到合适的法子,因为一次性把五个人都弄出去高考读书了,那村里是没有粮食分的,到时候她们拿什么养活自己?总不能不干活不上工还饿不死吧?这不是明晃晃告诉众人他们有秘密吗?   “读书是要的,不过还要再等等,我看看什么时候去比较妥当。”说完之后她又仔细回想了下跟这个时代大学有关的事情,忽然想起**时期是停止高考的,而此时的大学学制好像是五年还是六年,满打满算,她们还真没多少时间可以等待,尤其是这个平行世界充满不定性,没准停止高考的时间会提前也不一定。   那邹茜玲真的要行动起来才成,最好一开始就是念高二,高二就相当于后世的高三,可以面对高考了。这高中在公社那边,得想个办法走走关系才成。   ——   第二天邹茜玲和纪燕珊回来的消息整个村子都知道了。   “你们啥时候回来的啊?咱没看见啊。”路上婶子遇到便凑过来很惊奇地问,个把来月没见了,觉得邹茜玲和纪燕珊皮肤又白嫩了许多,看着真是年轻好看啊。   “昨天夜里到的,没遇到牛车,几乎是走着回来呢。”外出了一趟,邹茜玲觉得婶子们都亲切起来了。   一路攀谈,到了田地里更是招了更多的婶子媳妇们。这个时代的人如非工作调动,那是很少走出外省的,尤其是农村人,很多一辈子都在这一亩三分地打转,连省城都可能没去过。这样能不对外面的事情感兴趣吗?   或许是在外头飘了个把月,对这个被她当作落户地的村子有了好感,此时都能够耐着性子给她们讲外头的经历,比如火车啊建筑啊百货大楼啊,用上了自己口才,描述得栩栩如生,听得她们津津有味。   眼下这个时候不是农忙,再干一段日子就可以正式休息进入猫冬了,所以周大平对人们的管束也少了许多,磨洋工的也可以睁着眼闭着眼。   不过邹茜玲还是给周大平面子的,说了一阵子就停下来,让婶子们下工得空了再过来,到时候再仔细聊聊。   下工后邹茜玲和纪燕珊先去了周大平家里,主要跟周大平说了下耽搁了些时间才回来的原因,以及窜一下周红婶子的门,听张思乐说周红婶子挺关心她们的,过了时间还没回来还曾担心是不是出意外,说她们两个女娃子在外头就是容易让人不放心。   挺关心的,就跟担心晚辈一样,所以邹茜玲和纪燕珊无论如何是要过来一趟的,昨天夜里晚了没有去,但是第二天得空一定是要拜访的,不然容易辜负别人对你好的心意。   周大平对他们迟着回来也没什么意见,只是问安不安全,亲戚有没有刁难,没有那就很好,也不会抓着盘问你在路上干了什么。   周红婶子倒是比较啰嗦,但是言语之间都是关心之意,没有旁的意思,所以邹茜玲和纪燕珊也不反感她这询问,自然是仔细回答,说过了些日子,好几个亲戚倒是变得比之前好多了,这次招待她们也很热情。   “那就好那就好。”周红婶子连连道,她对这五个孩子挺有好感,也很真心,倒是觉得还能跟那边亲戚有来往的好,不然就真的是无依无靠了。   邹茜玲笑笑,轻轻捏了一把周红婶子小闺女的脸颊,“姐姐给你买了麦乳精,泡香香给你喝好不好啊?”   “什么姐姐啊,乱了辈分。”周红婶子笑骂了一句,又转身要去拿钱,把麦乳精的钱给她,一罐子好几块钱,还不好买呢,不能占便宜。   邹茜玲见状却是赶紧拉着纪燕珊遛了,“那是买给小妞妞的又不是给你的,要还让小妞妞长大还我呗,走了走了。”   一溜烟小跑着就不见了人影。   冬天来的时候村里也歇了,正式进入了猫冬时节,这个时候往往会有修建水库修建马路等任务分配下来,每个村要出一定的劳动力,是有偿的,大部分干一天能拿五毛钱,这在农村可是很了不起的赚钱方式,因此就算辛苦,也是有壮劳力要去干的。不过今年暂时没有听见有任务分配下来,那些赋闲在家的成年男子就打算去镇上看看有没有零工做,赚个小钱。   村里的妇女也会纳鞋底缝缝补补,把平时堆积的活都干了。   邹茜玲和顾一辉这两个下地劳作的此时就轻松了,不用干活真是太爽快。天天赖在家里都可以。张思乐偶尔还有些会计的活要处理,梁晓雪和纪燕珊卫生站的活不能停下来,不然没人看病,不过这些活都不累,挺好的。   --------------------   作者有话要说:   快要把纪燕珊的CP放出来啦! 第五十七章   不知道是不是邹茜玲传的纸条消息生了效,还是今年只是干旱第一年,到了冬天都没有听说过流民和蹿匪的消息。   而下坎山村的生活依旧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从猫冬,到年前大扫除,再到过年,寒冷干燥的冬天慢慢过去。   不过在年前的时候公社组织了一场露天电影,下坎山村在公社里或者附近村子有亲戚的人都早早出发,就打算来看这一场电影。   往年的时候一些富裕的村子也会请人来放电影,但是今年那些个富裕的村子收成都不咋样,看样子是不会放的,那这一场电影有可能就是今年公社最后一次电影。虽然天气冷,但是裹着大棉袄去蹲守着看电影的人仍然有很多。   邹茜玲几个也去凑了热闹,因为电影是在晚上肯定没有牛车,因此让顾一辉特意去找周大平开介绍信,晚上好宿在镇上旅店,明天一大早顺便赶个集买点过年的东西再回去。   周大平嘴上劝告他们少花点钱,不过到底还是给他们开了介绍信,毕竟还没真的成年,对这些事物总是感兴趣的。   其实他们并不是真的很感兴趣,只是在村子里待久了有些无聊,便想四处走走,而且邹茜玲还想着多记录点素材,没准哪天她穿回去了,再写这个年代文,那细节方面肯定能做的很好。   他们也是白天出发,一大早还是坐着牛车出去,清晨冷冽的风吹在脸上还有点疼,邹茜玲几个就把棉衣上自己加上去的帽子盖住,脸用围巾裹着,只露出个鼻子眼睛的,跟蒙面侠似的。几个人你看我我看你,嘻嘻哈哈笑作一团,真是半点稳重都没了。   赶牛车的老赵是特地送他们的,听着他们的笑声也忍不住咧开嘴笑了笑,平时觉得这几个孩子都是成熟的大人了,今天才发现其实还是孩子心性。人上了年纪就比较有包容心,喜欢小辈,看着他们这样闹也跟着高兴,就像感觉到了活力和青春。   送到了之后还问他们明天要不要去接,顾一辉回答不用,他们指不定在镇上玩到什么时候,自己走回去。   老赵点头,就让他们小心点,还要顾一辉看好几个女娃子,免得受了欺负。   “行嘞,赵叔你就放心吧,回去小心点啊。”还挺关心的。   放电影的要晚上来,顾一辉几个就先去国营饭店吃饭,邹茜玲还有好些粮票没用完,再不用过期了就浪费。而且她这人其实挺喜欢下馆子的,以前一星期总要往饭点跑几趟,遇到爱吃的能连续吃,直到吃腻了再换一种吃,张思乐他们几个就说她喜新厌旧,但是下一次还是会陪着她去找新的食物。   在这五十年代不能像这样下馆子啦,上次在京市为了不在朱菁菁面前露出太多马脚,连那家老莫餐厅都没去,白白浪费了一次情调吃饭的机会。在沪市的时候待的时间又太短,也没下过几次馆子。回到了远山公社这,那只有国营饭店可以去过过瘾了。   而且现在不去国营饭店,明年后年没准食物种类更少了,更没得吃了。   国营饭店的窗口服务员看他们土衣土布的打扮没咋理,等把全国军用粮票掏出来,那神态就变了下。可以啊,全国军用粮票,真是老厉害了,这时候觉得土衣土布都高大上起来,语气都友好了许多。   今天来的比较幸运,上边刚有猪肉分下来,邹茜玲他们就要了红烧肉,炖猪脚,蒜苗炒猪耳朵,两海碗饺子和五碗大米饭。   这样大方的手脚让排在后面点菜的人都侧目。可惜他们五个确实吃得完,不知道是不是金手指的影响,每个人的饭量都比穿越前要大了些,尤其是纪燕珊,每餐都要吃点肉,光是素菜是大米饭很难喂饱她。   有时候邹茜玲几个会有点忧愁地想,在这个物质匮乏的年代,这么能吃以后怕是没有人家要的吧?   当他们真的把点的这些饭菜都吃完之后,又引来一波侧目,还真的是能吃啊,要知道国营饭店的饭菜虽然贵(对大多数人来说),但是份量真的不少,装菜的饭碗都挺大的,五个看着不胖不壮的娃子就这么都吃光了,那胃口得多好啊。他们爹妈真厉害,能养得起这么能吃的还养的气色这么好。   受了一波侧目,邹茜玲几个这才到镇上旅店去了。这个时候的旅店比后世好的地方大概就是不用等到两点后才能入住,现在去就成了。   因为男女不能混住,又不是几岁小娃娃也不是夫妻,是不可能让你乱来的。就要了两间房,顾一辉一人住一间。这个时候镇上的旅店其实没有多少人会住,所以也不用费那个钱多买几个床位。基本上多人间就他们几个住了。   就这样在房间里窝了整个下午,快到晚饭时间才出门去国营饭店再搓一顿,再往远山公社走去,差不多就到了可以放电影的时间了。   邹茜玲他们几个脚程不快,到达的时候白色的电影幕布前站了许多人,乌泱泱一片,挡住了视线,只能看见上半部分的幕布。   往边缘处走走,看看能不能找个空钻进去,到前面点儿去看,不然只看到一半的幕布,挺不舒服的。   然而前面挤的密密实实的,压根腾不出位置给他们站,于是便将就着站在边缘吧。   放的电影制作不是多精良,但现代大环境就是这个水平,想要再好一点,漂洋过海吧。   第一场放的是地道战类型,时常有炮火轰轰,离得太近会觉得耳朵不大舒服,不过那些人看着都挺兴奋的,尤其是小孩子,更是用手比划着嘴里‘碰碰’‘突突’响。也算是挺有意思了。   当日后娱乐丰富起来,再想起今天和一群人挤过的电影场,小伙伴们互相玩笑,一家人凑在一块儿,也是很值得回味纪念的事。   后世的人娱乐太过丰富,想要再像这样看一场电影几乎是不可能了。   第一场电影结束的时候,不少的人走出来去上厕所。纪燕珊晚上吃了两碗饺子,也想跟着去,于是大家就一起跟着去了,结伴上厕所,女生小习惯。顾一辉就站在原地占着位置吧。   放电影的附近有个公厕,男女分开,排队等不及的男人就随意,跑到不远处的小树林子里去,反正黑灯瞎火,谁管谁。女孩子们就没办法,脸皮子薄做不来这事,乖乖候着等待。位置不多,就两三个坑,排了一条长队,看着邹茜玲又想起从前下课时女生厕所门口的场景,也是这样排了长龙。   等好不容易排到她们了,憋着气跑出来,第二场电影早就开始放,其他人都走的差不多了。   四个人正准备着往回走,不远处的小树林忽然传来一阵奇怪的声响,张思乐望过去,下意识用了金手指,借着影影绰绰的灯光看清了那声源处的模样,原来是一场群殴,七八个十几岁的少年对付一个,那被围殴的反扑得凶狠,打得还挺激烈,这才弄出了声响。   她的金手指有透视功能,瞥见其中一个少年鼓起来的口袋里藏了把折叠小刀,怕出了人命,把这事告诉了邹茜玲她们。   看场电影上个厕所也能遇见这种事,简直是醉了。但还能怎么办?上呗。   让张思乐去把顾一辉叫过来,她们三个先悄悄过去。   今晚的电影基本都是地道战风格,声音很大,这边发出的声音很难影响到那儿,因此邹茜玲把梁晓雪的报警器拿了出来,打算吓吓他们,没准能吓走。   再不济还有迷药,全部迷倒,谁都不省人事。   不过邹茜玲的计划还是很有效的,突如其来的报警声,在光线黯淡的小树林里显得尖锐又吓人,她们三个又躲得好,压根看不着。而且本来就是做坏事,也怕人发现,因此在听到这奇怪又尖锐的声音的时候,下意识心慌,立马就停止动作转身跑了。   等人一跑开,被围殴的那个少年这才松口气似的,肩膀都松了松,不过目光却是直直看向报警器的声源处,眉头微微皱起,抹了一把嘴角血迹,抬步往邹茜玲她们的方向走了过去,刚转身一动,报警器的声音就消失了。   然而少年脚步不变,顿了顿,依旧往前走,方向还精准得要命。   “出来。”距离只有两三米的时候,少年停了下来,不知道是不是月色清冷的因素,这声音在夜里竟显得有些冷,还有些莫名耳熟。   见躲不过,三个人便也站了起来,笑话,还会害怕一个被围殴的小子不成。   然而当三个人站起来的时候,借着黯淡的月光看见站在眼前那人的脸时,邹茜玲和梁晓雪的反应是有点儿疑惑,这脸这气质怎么感觉挺眼熟的。   没等她们想出个所以然,下一秒,纪燕珊却是“嗷”了一句,整个人冲上去给了少年肩膀一巴掌,“大魔王是你呀!你怎么也在这?”动作很豪迈,语气很兴奋,充分展现了他乡,不,他世界遇故知的激动。 第五十八章   听到‘大魔王’三个字邹茜玲和梁晓雪总算明白这熟悉感是从哪里来的了。那‘大魔王’真名叫‘萧念白’,是纪燕珊的大学的班助和同门大师兄。所谓同门大师兄的意思就是她和萧念白都是计算机系里大佬的嫡亲弟子,除了正常教授那些大学生,对他们两个会另外教导,并且在相关的国家科研上也会带着他们两个,起点和身份都比旁人高,毕业之后可以直接进入国家部门工作的。   按道理说萧念白这样孤傲又阴郁的人是不会加入那位大佬的门下,可谁叫这位大佬是他亲爷爷,反抗也没有用。   而纪燕珊被收进去一方面是她在计算机这一块有天赋,另一方面大概就是她能气到萧念白。   是了,纪燕珊跟萧念白的关系真是谈不上友好,第一次见面纪燕珊就用篮球砸了他一脑袋,当然不是故意的,只是个意外,然而不知道是不是萧念白太弱(纪燕珊一直如此以为),还是她使的力气太大,那篮球当场把他砸晕了,弄了个轻微脑震荡,把纪燕珊那个月的生活费一下子用光。   虽然不是故意,但是弄伤了人总是要道歉,可惜萧念白不是个宰相肚子里能撑船的人,他的毒舌跟他的计算机技术一样变态,能够把普通人说得恨不得自残。然而他的毒舌的对象错了,纪燕珊是个低情商的人,你拐着弯骂她她基本听不出来,更何况外界的人都说了萧念白就是这种冷模样,所以她压根也没感受到什么恶意。   为了表示歉意她给了煲了几次烫,嗯,特意跑到屠宰场跟屠户大哥订的新鲜脑子。顾一辉说吃啥补啥,脑震荡得吃点脑子,才能好的快,这样他就能早点出院,纪燕珊也能少花点医药费。   纪燕珊一听还觉得很有道理,为了她的荷包,不,为了让萧念白早点好,那是勤快地跑菜市场去买新鲜的猪脑子回来煲汤。   因为纪燕珊觉得煲出来的汤才是精华,所以只给萧念白带了汤,煲得还挺香的,萧念白就勉为其难喝了一下,美食能够治愈人心,哪怕是变态级别的萧念白,喝完后心情都好多了。然而事情坏就坏在纪燕珊听信了看热闹不嫌事大的顾一辉的建议,为了表示自己的辛苦和诚心,在他喝完之后说了句,“好不好喝?这是我凌晨五点钟爬起来去屠宰场买的猪脑子,可新鲜了。”   听到这句话的萧念白终年不变的阴郁冷漠脸有了崩裂,下一秒掀开了被子就冲到卫生间大吐特吐,吐完之后,他就跟纪燕珊没完了。   身为班助,要弄一个小师妹,简直不要太容易。他不仅开始延长出院时间,各种使唤折磨她,还专门从老师那儿弄来她的作业,批评得一无是处,让低情商的纪燕珊都发现了他的恶意,并且因为理亏,两者专业知识差异,同门压制,没有半点儿反击之力,除了让他生气,让他因为她的‘蠢’发笑。   所以久而久之,纪燕珊对萧念白就有了‘大魔王’的称号,在背地里各种跟他们吐槽告状,当面上生气起来也喊大魔王,只有在老师面前才乖乖喊‘大师兄’。当然每一次喊了‘大魔王’之后都会被萧念白折磨得更惨,甚至让纪燕珊忍不住动手想揍她。   她也这么做了,趁他睡着时候偷偷掐了他的手,不敢太用力,怕弄醒了。掐完之后心情会很好,被他再批评都不气,心里暗戳戳地想‘你只能骂我,但是我却能打你’,这种诡异的心理让她在萧念白的高压折磨下熬了过来,成功成为计算机系的大佬。   不过对喊了‘大魔王’之后会被变态折磨的事成了她的一个小小心理阴影,因此当她因为他乡遇故知的激动不小心脱口而出之后,还吓了自己一跳。   可惜没等她补救,萧念白的惨叫声更先一步响彻树林。   “啊!”这是这么久以来,常年端着脸的萧念白最为狼狈的时候,哪怕当年被纪燕珊的篮球砸到脑袋他都没叫唤一声,只是立刻晕倒而已,而这一次几乎是下意识叫出来,可见那又多痛。   萧念白额头甚至立刻渗出了冷汗,他压根就不敢去碰自己的刚刚那被纪燕珊拍过的肩膀,感觉骨头都碎掉了。   而这个时候,纪燕珊才终于反应过来她有大力气,刚刚太激动一时没有控制力道,赶紧道歉,“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   萧念白这么弱不会真被她弄得骨头都碎了吧?   刚刚那一瞬间的巨痛已经过去,现在虽然还痛,但是能够忍耐,萧念白冒着冷汗苍白着嘴唇,语气淡然地很,可说出来的话却没那么好听,“蠢货,每见一次面你就非要把我弄进医院是吧?”   他现在完全可以确定,眼前这个人就是纪燕珊,他那愚蠢的小师妹,竟也和他一样穿过来了,只是这异世的开场一如既往让人高兴不起来。   纪燕珊听他嘲讽人的语气早就习惯了,反倒是‘医院’两个字让她反应过来,赶紧喊梁晓雪来看看。   梁晓雪上前要去触碰他的肩,然而萧念白躲过了,看着她的眼神很冷淡。   “我只是做个初步检查。”梁晓雪不以为意,同一个学校,又因为纪燕珊的因素,怎么会不知道这位系草有多不喜别的女生触碰。   “你,送我去医院,现在过来扶着我。”萧念白对着纪燕珊道。   纪燕珊还能怎么办?送呗。只是她心底又慌了,上一次进医院让她变为负债人员,这一次好像更严重,不知道又要穷成什么样,更可怕的是大魔王又会想什么手段折磨她,于是乎纪燕珊对萧念白的病情担忧一下子去了大半。   如果萧念白知道纪燕珊脑子里的想法,估计是很乐意把她往变态里折磨的。   梁晓雪见萧念白不肯配合那也没办法,还没有医生上赶着逼着给病人检查的,不检查又没有生命危险,那就不关什么医德问题了。他爱咋样就咋样好了,反正看这样子这人也是会折磨纪燕珊的,她就小心眼下吧。   这个时候张思乐和顾一辉也赶到了,见到纪燕珊搀扶着一个人都多看了几眼,然后跟邹茜玲她们一样产生了熟悉感,毕竟不像纪燕珊那样常常见面,大学各有各的事情忙,又不在同个系,想要一下子认出是穿越前那个世界的人可没那么容易。   等到邹茜玲比了个‘大魔王’的口型时,这俩人才恍然大悟,又看纪燕珊那一脸忧愁的样子,不自觉就想起当年她被大魔王支配时的日子。   没成想换了个世界,这样的场景还能看到,真是该怀念感动一下吗?   按照他们的脚程,从公社走到县医院要两个小时左右,萧念白自然不可能走走那么久折磨自己,虽然他拒绝了梁晓雪的检查,但并不代表不在乎自己的身体。   走到放电影的地方就叫了自己这具身体的姐姐萧月如出来,今晚来看电影也是他这个便宜姐姐和便宜老妈逼的,说他总是窝在家里不好,年轻人要去透透气,硬拽着他来。   结果难得出个门,却被几个小混混给弄到小树林去,说是为了个叫什么‘兰’的女人,十几岁能做爹的人了,还跟个傻逼一样,一言不合就动手。(虽然他从头到尾就说了句‘你说谁’,然后那些人就自动脑补他态度嚣张动起手来了)   萧月如也正纳闷弟弟怎么去上厕所去了这么久,此时见到他被人搀扶着,立马从小板凳上起来冲过来,不过她的关心点是纪燕珊,要知道这个弟弟从小性子古怪沉闷,长得好看可惜不碰一个女的,前阵子发高烧醒来之后就更严重了,连她这个亲姐姐都排斥,碰一下都不成。   萧念白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在脑补什么,不管是哪个世界,身边都是一群脑补精。不过他可没什么耐性更没什么心情跟她解释,直接道,“我骨头碎了,你现在回去让萧建国把单车骑过来,我要去医院。”   萧建国是他这具身体的便宜爸爸。   萧月如还是关心萧念白的,听到他说骨头碎了还要去医院,连纠正他应该喊爸爸不该没大没小都没说,顿时紧张了起来,问了两句咋回事,没等回答就转身快速往家里的方向跑过去。   纪燕珊听到萧月如叫他弟弟很是疑惑,“你咋会有姐?”难道他不是穿越过来的萧念白?   邹茜玲闻言上前一步,看着他道,“计算机系大师兄?”她的声音不大,旁人听不清,萧念白却听得清清楚楚。   眼睛微微眯了下,萧念白从他们的态度反应极快地意识到有什么怪异之处,没有回答反问道,“你们怎么到这个世界来的?”   立马Get到了邹茜玲想要表达的中心,跟智商在线的人说话就是不累。   身份验证成功了,邹茜玲嘴角扬起笑,也不答,“我猜萧师兄这是,借尸还魂?”最后四个字轻飘飘,却直指中心。   --------------------   作者有话要说:   接下来我要走感情线啦! 第五十九章   萧念白确实是‘借尸还魂’过来的,不,准确点说他是睡了一觉就发现自己换了个身体,再然后接收了原主人的记忆,发现自己来到了这个陌生的五十年代,并且从身体原主人的记忆中知道了这个世界跟他从前那个世界不一样,两个世界相似但是却是不同的,平行世界。   而且还跟邹茜玲他们五个不一样的一点是,虽然他们穿越的时间一样,但是来到这个世界的时间节点是不一样的。邹茜玲他们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一年多了,而他则是在他那便宜老爸调到远山公社做领导前一个星期穿越过来的,还没等他彻底缓过神,整个人就坐上了火车,来到了这穷乡僻壤的地方。   邹茜玲听到他的穿越时间节点跟他们不一样也觉得奇怪,按道理大家是从原世界同一天穿越过来的,那么到这个世界的时间也是一样。不过又想了想他们一个是‘身穿’一个是‘魂穿’,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也不是没可能,更何况本身穿越这件事就不能解释了,还穿在了同一个平行世界,她真想说这个世界的包容点真了不起。   萧建国听到萧念白受伤了还没心没肝似的乐了一下,“跟人打架了?”这个儿子太过安静,他倒是希望他能像个男人一样跟别人打打架,这样才有活力,是个好男儿。   结果挨了他老婆的骂,“你倒是快点去啊,儿子都说要进医院了,还有没有点父亲的样子。”   萧建国讨饶,赶紧去把分到的那辆二八杠自行车弄出来,往放电影的地方赶过去。   结果见到萧念白被一个圆脸的可爱女娃子扶住的时候还跟萧月如一样脑补了下,不过在外人面前到底是稳重的,没有多问,看到儿子脸色苍白,赶紧让他坐上来,他带着他去医院。   萧念白很是淡定地走到他跟前,“钱和票拿给我。”   萧建国不明所以,“你要这个干啥?”话这么说,手却很实诚地往兜里掏出来,那是出门前他老婆塞的。   萧念白接过钱,对纪燕珊招招手,“过来,载我去医院。”   萧建国:???   “啊?我啊。”又看见萧念白那深邃又阴郁地眼睛盯过来,几乎是条件反射地点点头,“好好好,我载我载。”   说着就走过去把萧建国请开了,好在她之前就有骑过这个年代的自行车,不然现在还不习惯呢。   萧念白嫌弃地看了后座两眼,最终还是大长腿一跨坐了上去,双脚堪堪踩在突出的支撑架上,坐的笔直,看着却让人觉得委屈了这么个大高个。   等纪燕珊把自行车骑走之后,萧建国站在原地远远望着,冷风吹过,颇有种凄凉的味道。所以,他是过来干什么的?亲眼看着‘儿大不由爹’,也开始拱别人家的小白菜了吗?   可是儿子啊,让个女娃子载你,真的能追到人吗?   全程看完这一幕的邹茜玲四个露出了‘就知道会如此’的神情,大学时候这种事情发生太多遍,真的吐槽不起来。   因着萧念白没有给他们介绍,所以萧建国并不知道邹茜玲他们四个跟载他儿子的小姑娘是一伙的,感概了下就打算回去再借辆自行车去医院看看,不然总是放心不下的,嗯,还是自己买一辆吧,只有一辆自行车还是不大方便。   ——   萧念白左肩脱臼加锁骨上去一点的位置骨裂,需要打上钢钉和接回骨头,挺是遭罪的。   邹茜玲他们赶到的时候萧念白正在手术,纪燕珊等在手术室外,觉得这次自己可能要完蛋。   手术还没结束的时候,萧建国夫妇过来了,面对受害者家属,纪燕珊此时心虚得不得了,以前她把萧念白气得不行的时候他爷爷只会哈哈大笑,不会责怪她,但是面前这两个人是萧念白现在的父母,是陌生人,他们会不会跟萧念白他爷爷一样包容她她压根不清楚。   萧建国显然记住了纪燕珊,上前问道,“念白他怎么样了?医生怎么说?”   “他在里面做手术,医生没说什么。”纪燕珊心虚虚回答。   萧建国又给他老婆白珊介绍,“这个小姑娘就是载念白来医院的。”   “阿姨你好,我叫纪燕珊。”纪燕珊心虚归心虚,但是礼貌没忘,主动伸手过去。   白珊见这小姑娘会‘握手礼’还小小愣了下,刚刚在路上听萧建国说了,自家那几乎对女性过敏的儿子竟然肯让一个小姑娘扶着,还主动让她载着来医院,心里不是不怀疑,觉得萧建国老人痴呆,说谎逗她呢。   此时见到真有其人了,那怀疑的心里就少了些,有点信了,但是还是觉得不可能,虽然这小姑娘看着挺可爱的,但是不像是自家儿子会喜欢的人啊,而且她从来没有见过这姑娘,不可能是一见钟情吧,儿子不是那样的人,而且要一见钟情也是对旁边那个长得更好看漂亮的。   白珊脑海闪过许多思绪,但是面上不显,很和善地笑了笑,回握了一下,刚想问萧念白是怎么会受伤的,旁边一个长得也很可爱的小姑娘却上前一步伸出手来,不着痕迹地把纪燕珊挡在身后。   “阿姨你好,我是张思乐,跟她是表姐妹。今晚我们过来看电影,结果不小心看见了你家儿子被几个高大少年围殴,上前帮忙了下,可能是天太黑了没注意到,不小心把人误伤到了,真是对不起啊。”张思乐说话很有技巧,没有直接说是纪燕珊一巴掌把人给拍进手术室去的。   纪燕珊还想耿直地说什么,就被旁边的邹茜玲悄悄扯了一下手,眼神甩过去,这才安份。   邹茜玲心底微微叹气,并不是她不想让纪燕珊认错,换做其他人可能就直接承认了,但是这是萧念白现在的父母亲,要是傻傻上去直接说是她一巴掌把你们家儿子打进去的,那这对父母会怎么想,第一印象肯定是极差的,以后要扭转过来可没那么容易。   至于为了这么在意这对夫妇的第一印象?那还不是因为有可能未来纪燕珊会冠个萧姓。她直觉还是很敏锐地,萧念白对纪燕珊或许含有其他心思也不一定。   而且她敢保证,等萧念白出了手术室,也绝对不会跟他父母说是纪燕珊把他打成这样的。   邹茜玲猜对了,萧念白确实不会如实道来,当萧建国夫妇问起的时候也没把纪燕珊供出来,倒是把那几个围殴他的臭小子说出来了,都是他爸现在的同事的孩子,让他爸过去给那些同事提个醒,好好管着自己的孩子,别整天不干正事不务正业。   萧建国跟前一个公社领导可不一样,他是自己有背景,从京市那边过来,基本就是为了历练,从基层做起,没有大问题一两年两三年就会往上升,稳扎稳打型的,那些公社小领导可不敢像对前一个领导那样对待萧建国,都把他当作日后可以攀爬的人脉,所以那些兔崽子们接下去会过得多么水深火热,可以预见之中了。   白珊问完正事,又问纪燕珊是怎么回事,眼里隐隐含着八卦。   萧念白对这个便宜妈妈的印象跟他便宜姐姐一样,都是八卦又麻烦的生物,索性懒得管他,侧躺着睡觉去了。毕竟刚动过手术,还得在医院躺着观察一下。   好在前一个萧念白也是这样沉默寡言的性格,白珊也没怀疑什么,见儿子不想回答也不逼着,让他好好睡一觉,今晚她来陪床。   萧建国拗不过老婆,就听她的话回去了,明天还要工作呢,年关时候公社琐事还挺多的。   纪燕珊跟着邹茜玲几个早早回到了旅店,大晚上没有睡着,她是在萧念白做完手术出来后才走的,看见他左肩上的纱布木板什么的有点心慌,想起当年他住在医院的场景,觉得自己接下去的日子可能不好过。   “社长,咋办?大魔王是不会放过我的。”她爬到邹茜玲的床上跟她挤着。   邹茜玲给她让了让位置,“不咋办,明天买点礼物去看看他,再付完医药费,咱就回下坎山村。这里又不能直接打电话过去,只要你不说地址,他找不到你的。”   “还有别跟他说我们各自的金手指,这个要保密,虽然我们都是穿越过来的,但目前不是同一条道上的,他是魂穿在这个世界有父有母,跟我们不一样。”   “可我今天把他拍成这样,他那颗脑袋那么变态,一定会发现我的怪异的。”纪燕珊被萧念白支配这么多年,还真是很了解他了,这人不仅在计算机上面很有天赋,智商也是很高的。   “没关系,他问到你的时候你就承认,我们四个就不要说了。”邹茜玲说完又补充了一句,“你只要少在他面前说话,是不会被套出什么话来的。”   “反正我们明天就得会下坎山村不是吗?”   这样才把纪燕珊给安慰下去,是啊,现在这是五十年代,可不是原来的大学校园,不怕再被他碾压。   想到这,心便宽了,没一会就睡了过去。   邹茜玲听着她平稳的呼吸声无奈笑了笑,盖好被子,也睡觉去了。   船头桥头自然直。   --------------------   作者有话要说:   前一章修了个BUG,就是有关车的那几段描写。 第六十章   第二天早上八、九点钟时候,邹茜玲几个到供销社买了糕点去医院探望萧念白。   他坐在病床上打点滴,肤色是那种一如既往不见天日般的白,左边身子缠着绷带打着木板,看着有点脆弱,当然如果你看到他那双深邃又阴郁不在乎一切似的眸子就不会有这种想法。纪燕珊记得以前他偶尔会带上一副金丝边眼镜,那时候看着更像个反社会的斯文败类。   他们到的时候白珊刚好回家一趟,病房里只有他一人。见到他们五个整齐地出现在这里,萧念白撩起眼皮看了眼,“把门关上。”语气自然得可以。   纪燕珊下意识就想抬杠,然而却看见萧念白好似无意地低头瞥了眼他受伤的左肩,她气势就收了,乖乖把门关上。   “你感觉好点了没啊?医生说还要多久出院啊?”纪燕珊还是挺关心这个问题的,说完后又赶紧补充了句,“这一次我可没办法再照顾你啊,我今天就要回去了,不能在这里待太久。”   萧念白不说话抬头看她,纪燕珊瞪大眼,撑住自己的气势,“我说真的,你自己看看这是哪里,又不是以前,我又没有城镇户口……”   眼见纪燕珊就要忘记昨晚的提醒把自己地址说出来了,邹茜玲连忙打断,转移话题,“好了不说这个,先说一下你现在的身份。如你所见我们五个人都是身穿过来,而你是魂穿,我想作为曾经同一个世界的人,传递下信息是可以的吧?”   主要是她确实需要对他现在的身份做个掌握,昨天要么在进行手术要么有别人在场,不方便谈这些。   说到正事,萧念白也先把纪燕珊说的话放在一边,他一开始发现自己穿越过来的时候还不敢相信,折腾了好多下,比如睡觉,比如发烧,折腾都没用之后,这才消停。但是对这个世界一直没有多少认同感,哪怕这具身体是有父母亲人的。   直到昨天晚上见到了纪燕珊他们五个,几乎不用去试探,他都能确认这就是原来世界的人,那种无法解释的气息,就是最好的身份证明,在见到他们的第一眼,就突然觉得这个世界不是那样的陌生格格不入,反倒一下子真实了起来。   所以别看昨天淡定得很,事实上萧念白整晚没有睡觉。   “名字没有变,父亲叫萧建国,母亲叫白珊,还有个姐姐叫萧月如。萧建国本家在京市,算是有点名气。现在在远山公社当领导。”萧念白言简意赅,又看着邹茜玲,“昨天说过时间节点不一样,那么穿越了一年多的你们,是什么身份?”   邹茜玲原本还想着不告诉萧念白他们现在居住地的,但是听到公社领导这个身份,脑海又有些想法,想了下也没有隐瞒,“我们现在在村里生活,你知道我们是身穿,没有亲人,所以在这个世界关系简单得很。”   说完之后又道,“你知道现在这个社会环境,没有介绍信哪里都走不通,而且在乡下也不能随时请假,所以今天我们就得回去了。她没有骗你,这一次是没有办法照顾你,所以很抱歉,昨天伤了你也是因为她穿越的过程中出现了力气突变,一时没有控制好。不过伤害既然造成了,那我们也会负责,住院费和营养费都由我们来付。”   邹茜玲笑容诚恳又自然,说的又条条在理,一般人还真是会被忽悠过去。   然而萧念白的关注点却在“只有她一个人出现了力气突变?”问的很随意,但是却是中心问题。   邹茜玲神态不变,“是啊。”坦坦荡荡,不说废话。   “不过萧师兄还请保密一下,毕竟这么大的力气总是惹人注目。”   闻言萧念白没有继续追问这个问题,反倒问他们现在的住址。他没有问纪燕珊,反倒直接问了邹茜玲,很显然在原世界不仅邹茜玲他们四个因为纪燕珊而知道萧念白,反之萧念白也知道了这四个人,并且极其敏锐地发现很多时候纪燕珊都是听从邹茜玲的话。   “下坎山村。”既然刚刚就改变主意要共享一些消息,邹茜玲就没打算瞒着住址了,更何况这位师兄看起来比从前还不好惹,也聪明得很,加上他现在是公社领导儿子的身份就算不告诉他他迟早也能找到他们的住址,毕竟户口都登记在了下坎山村这边的。   纪燕珊听到邹茜玲就这样说出来了还回头惊讶地瞪了她一眼,不是说不告诉大魔王的吗?怎么又说了。   邹茜玲给她个稍安勿躁的眼神,暂时安抚。   “这是医药费和营养费,我刚刚下去打听了大概的花费,差不多就是这么多,师兄还请不要介意。”说着把钱放在了桌子上。   萧念白看着那钱眼眸闪了闪,不知道又从这细节中分析了什么,不过却没有拒绝,这蠢货师妹既然不能留下来,那他还是需要点钱在身上做个资本的,更何况看到纪燕珊盯着那钱肉疼的样子,心里就觉得舒畅多了。   “行了行了,你好好休息吧,我们就回去了。”纪燕珊别过头,不想再把注意力放在那钱上,不然她又会想起从前赔他医药费自己吃土的日子,回忆太不美好了,她还是个孩子,不想为钱忧愁,还是回去吧,也避免这大魔王出尔反尔,死活要她留下来照顾到出院。   邹茜玲五个短暂探视并交流了基本信息之后就离开了病房,萧念白也没有阻止,不过接下去他就不像刚穿过来那样对这个世界没有半点探索兴趣了,主动跟萧建国要了书籍报纸来看。   想要在一个陌生世界生活,那么了解这个世界是很有必要的。   邹茜玲几个回去下坎山村之后夜里关上门还聊萧念白的事情,本来以为这个世界只有他们五个,但是现在又多了一个萧念白,会不会在他们不知道的地方还有更多的穿越者呢?   这个答案在没有见到其他穿越者之前是无解的,但是邹茜玲觉得萧师兄这个穿越者还不错,他有个好身份,听起来萧家在京市发展还行,本人又聪明,也不存在守不住秘密情况,还表达出想要跟他们来往的意愿,邹茜玲觉得完全可以利用他的身份给他们解决教育的问题。   之前邹茜玲一直在想要怎么样让五个人都能去读高中并且合情合理能养活自己,现在她知道了,只要让萧念白到公社那边跟校长走个人情,让他们五个能挂在公社高中名下,并且平时不用去上课,高考的时候再过去考试,这样事情就能轻松解决,到时候他们继续在下坎山村上工赚工分得粮食,还能学习两不耽误。   因此她准备下次见面的时候看看有没有机会跟萧念白提这个要求。   不过到过年的时候萧念白都没有出现,邹茜玲猜想他大概是肩膀的伤还没好,毕竟这次骨头里还打了钢钉,伤筋动骨一百天,想要好没那么快的。   纪燕珊心里有点儿愧疚,但是又觉得不用被他折磨真好,没心没肺地继续她在卫生站的日子。   穿越过来的第二年他们五个依旧是一起过的,只不过不是在山里就多了些人气,那天下坎山还是很热闹的,到除夕那天下午就有小孩子陆续穿着带口袋的衣服上门讨利时,血缘关系很近的会给红包,其他的基本都是给点儿炒瓜子炒花生或者地瓜干什么的。   邹茜玲他们也入乡随俗,在家里准备了炒瓜子炒花生,没有特意去把糖果拿出来,这不是小气,而是不想让别人觉得他们太有钱,明年两年都不是什么好年景,有钱怕遭贼惦记。不过瓜子之类的份量也给的比其他人多,这还是不吝啬的。   虽然他们五个还没有成年,但家里没有长辈,他们就要支立门户,有点儿不上不下的年纪还挺尴尬,但好在跟周大平一家和柱子婆娘那家挺亲近,还有旁边的邻居人也不错,都有把自家的一样菜式弄小半碗过来。   周红婶子还悄悄给了他们五个红包,份额不大,只有两毛钱,但是比起一分钱五分钱,这也算多了,而且这是心意,总是觉得感动的。   所以他们也给了周红婶子的小闺女一个红包,这边人不习惯拿到红包就拆开,是不礼貌的表现,所以等他们走后周红婶子拆开一看,看到里面的两块钱,还真是觉得自己刚刚小气了,应该再多给一点才是。不过这也是看他们家的经济情况,大媳妇私底下看见了还有些不满呢,一家人的心总不是完全齐的。   周红婶子也没把邹茜玲他们给了两块钱大红包的事情对外说,只告诉了周大平一个人。人活到一定年岁一般看事情都会比较通透,也不想外人知道邹茜玲他们有钱,更不想辜负邹茜玲他们这份心意,只是对小妞妞说长大后记得也要对邹茜玲他们好才行啊。   人心都是相互的,往往只有真心才能换来真心。   而今年五个人一如既往在一起守岁,一起跨了年,过了一个平和温暖的年。   年后,在见到萧念白之前,邹茜玲先见到了另外一个许久不见的人。 第六十一章   翻过年就是初二,这边的习俗是初二那天嫁女儿回娘家,农村人一年到头都忙,女方更是难得有空回来,是以到了初二这天下坎山村来来去去还挺热闹的,村里多了许多邹茜玲他们没有见过的生面孔。   邹茜玲几个不用走亲戚,便一觉睡到太阳晒屁股才起来,醒来的时间尴尬,既过了正常早饭的时间,又还没到午饭的时间。   不过他们也没在意,反正就五个人在家爱咋在地,就把早餐午餐一起吃,下午饿了就早点吃晚饭,睡前两三个小时再吃夜宵好了。   邹茜玲也看出来了,在五十年代这个农村生活是不需要担忧胖不胖这个问题,一去劳作立马就瘦了,更何况这个年代大家还是更喜欢胖一点的媳妇,太瘦了还会被嫌弃。像纪燕珊和张思乐这一个小圆脸一个婴儿肥的,最是讨那些婶子们欢喜了,时不时就说她们是福气相。要不是介意无父无母,还真是想上门提亲。   不过邹茜玲没想到自己会先被‘提亲’。   吃完饭后走在路上散散步,就遇到了迎面而来的周向前,那个给邹茜玲送过空心泡的好心村民。   “邹茜玲,我有话想跟你说。”周向前看了眼邹茜玲身边的张思乐,鼓了勇气说道。   邹茜玲意外了下,没想到周向前会在突然叫住她,和张思乐对视了一眼,又不着痕迹打量了下四周,还好这道上没有什么人。   “我到旁边等你。”张思乐大概猜出来了周向前的心意,主动走到五米远,免得待会儿有人经过看到孤男寡女不好说。   周向前见张思乐只是走到一边有些不太高兴,但是却见邹茜玲不介意的样子,也不好说什么,上前走了几步,在走到安全距离三米时邹茜玲叫住了他,让他有话站在那儿说就可以。   这样疏离的语气让周向前还未把话说出口就觉得心里堵塞,他看着邹茜玲,养了大半个冬天后皮肤越加白嫩,桃花眼一如既往潋滟漂亮,此时被她看着,高大的汉子也不由得红了下脸。   “你不是有话说吗?什么事?”见他迟迟不说话反倒还看着她脸红,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她拦住他并且把人家调戏了呢。   周向前闻言立马想起这才来找邹茜玲的原因,原本害羞的神情更加害羞了,还增添了紧张,他握紧了拳头暗暗鼓劲,“那个,邹茜玲,你,你……我想娶你行不行?”   他翻过年已经十九岁了,他娘去年就念叨着要给他娶媳妇,今年这种要他娶媳妇的苗头更盛,并且他姐姐们回娘家时还说有了好几个人选,让他趁现在把媳妇娶了,今年收成怕不好,晚点再娶怕是不好办,到时候一拖年纪又大了,就会被人嘲笑老光棍了。   但是他不想去相看其他女人,他心里就装着一个人,所以这才鼓足了勇气来问。   邹茜玲脸色也没多意外,从他拦住自己的时候便猜了个大概,委婉说道,“我还没成年,暂时不考虑这件事。”   “我可以等你一年!”周向前想都没想就急急脱口而出。   “可是你娘不会想要我进你家门。”周向前他娘去年就有放出风声,说她压根就不会同意她家小子娶邹茜玲。   周向前也知道这件事,不然去年他就让他娘去提亲订下了,可是他发现自己还是放不下邹茜玲,还是想试一试。   “你要是同意,我可以立马回去说服我娘的。”周向前急急表忠心。   邹茜玲微微叹口气,既然委婉说不听,那还是直接吧,再聊下去万一有人经过看见了还不知道会传出什么风言风语。   “抱歉啊,我目前真的不想考虑结婚这件事,祝你早日找到自己的对象。”   周向前的羞涩紧张期待一下子褪去,脸上尽是失落与难过,还想说什么,他家侄子就出现在了视线里,大喊着让他回去,说是他娘找他。   “小叔,再不回来奶奶说要打断你狗腿了!”男娃子嗓门还挺大,叫的周向前又尴尬,再看了眼邹茜玲脸上平静的神色,知道自己是没希望了,也难受,转头匆匆走了。   待他走远了张思乐才上前来,调侃道,“这么高大又纯情的汉子,陛下你可真舍得拒绝,我看他都快要哭了。”   邹茜玲睨她一眼,“要不要我回去告诉骨头你喜欢的是高大又纯情的汉子啊?”   “陛下我错了。”她是秒怂了。谁叫顾一辉平时看着很好说话还贱贱的,可其实是个大醋缸,真有男的对张思乐有意思他都要去找人‘谈谈’,回来还得各种训她,最后还要她‘割地赔款’才能安抚下来。所以她还是怂吧怂吧。   “走吧,回去吧。”周向前来这一下她也没心情继续走走了,还是回家躺着吃吃零食吹吹水去。   然而一转身,就发现许久不见的唐朗站在不远处,笔笔直直跟棵松似的,眼睛看着她们的方向,也不知道在那儿站了多久,听了多少进去。   邹茜玲莫名觉得今天出门是个错误决定。   张思乐忍不住露出揶揄的笑容,很显然她也还记得唐朗,毕竟是个长相英俊的军人,身材又那么赞,一般外貌协会的人都不会轻易忘记一个颜好的。   “有时间麽?”唐朗抬步走了过来,站在安全距离之外,却比刚刚的周向前给人要压力感多了。   张思乐看了眼邹茜玲,这个她不知道是要在原地等呢还是要走。   “你先回去吧。”   邹茜玲这样说出来的时候,张思乐眼里的八卦之火就燃烧起来,不过还是乖乖说了再见,自动自觉走开了,她还是快跑回去拉顾一辉他们来围观,总感觉陛下对这一个不一样啊。   “前面走走吧。”往前再走一段路拐个弯,就是个比较僻静的地方,唐朗对这个村子的样貌还了如指掌。   邹茜玲点点头,跟着他往前走。   说实话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答应,或许是唐朗知道她一些秘密,又或许是唐朗在她写了那封信之后还寄过来的包裹,让她面对他的时候没办法像面对周向前这个追求者一样理直气壮云淡风轻。   而且再次见面,看到唐朗这样不怒自威的气势和行走般的强烈荷尔蒙,她就会觉得自己是不是误会了唐朗当时的意思,毕竟寄个包裹也代表不了什么?这个年代的人很淳朴?   邹茜玲觉得自己要疯,一身军装唐朗好像更加帅气迷人了怎么办?要是没有那些个秘密,要是是在现代,她真的很想跟这样的男人谈一场恋爱,不说别的,就这模样就这身材就这气势就这满满的荷尔蒙气息,都足够给她对他一见钟情的理由。   清醒清醒清醒,不能因为春天快来了就心情荡漾,她还是个没成年的小姑娘!   “你怎么会过来?又有探亲假了吗?”邹茜玲按耐住了突如其来的情绪,神情自然地寒暄,就跟见到普通朋友一样。   唐朗放慢脚步走在她身后一步左右,声音一如既往低沉,“嗯,半个月的探亲假,三天后就得回去。今天顺便跟我娘过来看看姥爷姥姥。”   “哦,这样啊。”邹茜玲有点儿没话找话,她觉得今天的唐朗跟她记忆中似乎有了偏差,穿了军装的他好像气势更强盛凌厉又侵占感了,“那你们假期挺少的。”   走着走着便走到了山脚了,一整年没下雨,草都枯了许多,看着秃秃的,有点儿可怜。   “刚刚那男的跟你说了什么?”唐朗停住了脚步,忽然转了话题。   邹茜玲怔了一下,原来他没有听见啊。   “没说什么,就是随便聊了两句。”拒绝了别人也没必要四处声张,乡下名声还是挺重要的。   唐朗一顿,“我刚刚听见他好像说要娶你?”   这回轮到邹茜玲噎住了,抬眸看着他,刚想质问你不是没听见麽?结果却撞见唐朗微微尴尬的眼神,顿住,心里莫名就有点儿乐,踢开脚下的小石子,刚好砸在他小腿上,“是呀。”   她歪了下脑袋,笑得有点儿狡黠,却明媚得晃眼。   唐朗觉得那小石子和她的笑一起砸在了他心口,自收到那封夹着钱的信后压抑又不舒服的心又有些蠢蠢欲动,他忽然知道了自己为何一定要跟别人换了这次的探亲假回来了,还一大早就催着他娘出发来回娘家。   心口闷闷疼疼又有点高兴,之前做过的各种心理建设都失效,不明朗不清晰的模糊的情感似乎一下子散了云雾,里头只是个娇娇俏俏的她。   原来活了二十多年,当了十来年兵,上过战场杀过敌人在血海里摸爬打滚后,还能够有这样奇妙的心动体验,还能让他觉得刺激又热血沸腾。   唐朗心脏跳动得厉害,望着她的桃花眼挪不开视线,原本想说的话都抛诸脑后,眼前眼下只有一个她。   --------------------   作者有话要说:   邹茜玲:咋办?又高又帅满满荷尔蒙的男人是她的菜啊!好想UP!!   唐朗躺平:不要客气过来随你UP。   下一章防盗章,明天替换么么哒~ 第六十二章   “唐朗,唐朝的唐,明朗的朗,今年二十六岁,家中父母健在,有兄弟三个,大哥二哥都在镇上工作,四弟在家上工,都已娶妻。姐妹两个,大姐已经嫁人,小妹还在念书。我本人在军区担任团长一职,每月工资114块,寄一半回家,剩余自己存着。偶尔抽烟偶尔喝酒,没有其他不良嗜好。相过亲,但没处过对象,一直洁身自好……”唐朗忽然站直了身子,跟向领导汇报似的,又认真又严肃地一字一句说道。   邹茜玲被他这突如其来的背书般报告弄得愣了下,叫停了他,“你干嘛啊?”   “向你汇报个人情况,并且以此为前提追求你。”唐朗直白得不加掩饰。之前他特地给她买东西的时候还不知道自己对邹茜玲有那方面的想法,完全是顺心而为,而今天她把石头踢在他脚上又歪着脑袋对他笑这一刻,唐朗才知道自己的心思,并且在极其短暂的瞬间,就做好了决定,他要追这个小姑娘,还是以最为直白的方式。   或许他可以选择温水煮青蛙,把上次他寄礼物的事情模糊过去,再慢慢找机会接近她,让她接受自己,这是不错的方式,但是在看到她明媚笑容那一刻他便不打算这样做,她这么好,要是自己太过温吞,反倒让别人捷足先登了怎么办?   而且他控制不住自己想要跟她坦白的心情,二十六岁,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老男人了,最可怕的不是年少情况时的初次心动,而是老男人的初次心动,他的心和少年一样诚恳又热情,却要比少年更为成熟和长情。   他可以给她最诚挚的心动最稳定的生活和最长情的耐心。   “你不用现在就做出决定,你还小,可以慢慢来,我等得起你。”哪怕他现在二十六岁,可是他仍然等得起她,因为他对她心动,岁月都不成问题了。如果他之前没有遇见她,那或许有天他会屈服于年龄屈服于父母屈服于他人去将就,可是没有这个如果,所以他不将就,他可以等,等她长大,等她心动,等她接受自己。   光是想到这个过程,唐朗就要压抑不住唇角翘起的笑意。   他抬手轻轻摸了一下她的脑袋,“给我个机会吧。”小狐狸。   又自然又亲昵,浑身冷硬的气势似乎都收敛起来,那双能看破一切秘密般的凤眼此时静静地看着她,好像把她当作了全世界,又专注又迷人,还带着点期待紧张与野兽露出肚皮一样的柔软脆弱,好像她可以轻易将他摧毁击杀,这完全颠覆了她的印象。   邹茜玲感觉被自己刻意压下去的情绪有些反弹,年轻的心脏想要肆无忌惮躁动了。   天哪一个英俊帅气的硬汉忽然露出这样的眼神真的好反差萌,最可怕的是他还不自知,邹茜玲脑袋有点儿发热,然后她几乎是无意识地踮起脚尖抬起手去盖住了他的凤眼。   大野兽请不要用脆弱来诱、惑她。   唐朗一怔,随即低低地笑了出来。   ——   夜晚的下坎山村静谧,山林似乎都在黑暗里沉睡,偶尔风吹过才发出细碎的声响。   邹茜玲在床上翻来覆去,一时难以睡着。同床的纪燕珊被她弄醒,迷糊着睁开眼睛问她咋啦。   “我吵醒你了?没事,你睡吧,我有点儿失眠。”   “那好吧。”纪燕珊睡眠质量很好,翻了个身又睡着了。   邹茜玲微微叹了口气,拉上被子盖住自己的脸,有点儿懊恼,明明之前打算不跟唐朗来往了,今天竟然因为男色把持不住,真是太心塞了。她拒绝周向前能那么干净利落,在信件里拒绝唐朗也能淡定自若,可是对上了真人,却想不到会控制不住自己。   啊啊啊!要不是怕再把纪燕珊吵醒,邹茜玲真想尖叫一下再打两个滚发泄发泄。   唉,要怪就怪唐朗长得实在太符合她的口味,性格看着也不错,专注看人的时候更是撩的不行,她受不了。本来她就不是一个多么正直保守的人,要不是怕耽误了别人早就抱着试试的态度暧昧了。她都快刀斩乱麻让自己不能胡思乱想给别人希望了,但是他却仍然来撩她,直白又诚恳地请求她给他一次机会,甚至没有要求她一定回应,只把自己的诚心刨出来捧在她面前,明明本身是只大野兽,却做出了幼兽任求任予的脆弱姿态,让本来就对他有好感的邹茜玲简直停不下躁动的心,实在是太要人命了。   春天快来了,她还是忍不住跟猫咪一样被这荡漾的春意诱、惑了。   算了算了,不要克制了,她为什么一定要想这么多去克制着自己?从一开始她发现他可能对自己有心思的时候并且立即把钱装进信封寄过去还给他,那时候她潜意识里对他就有了好感,不然为什么会担心他喜欢自己而自己没有办法给出相应的回应?为什么会怕自己耽搁了人家?   现在她知道了,不过就是因为她潜意识里对他有好感,所以今天才会被他这样直白的告白给诱惑到。   既然他都不介意,愿意捧着真心等她,她也对他有好感,为什么不可以试试?   没有人规定爱情就是平等付出的,谁先喜欢谁喜欢得多谁注定就是弱势,本来就是如此的法则,在哪个年代都一样。   所以她想开了,她决定不再刻意压制自己的感官,如果她以后的接触中她对唐朗从好感到喜欢,那和他谈恋爱又怎样?感情从来不是可以控制遇见的,如果是,那也不叫感情。   邹茜玲突然就不失眠了,盖好被子舒坦睡觉去。   而另一边月湾村的唐家,唐朗却是真的没有睡意,一手垫在脑后睁着眼睛似在看着房顶又似什么都没看,忽而抬手盖住了自己的眼睛,复又拿开,不知道想起了什么,嘴角不由得翘起,常年严肃又冷漠的脸多了一丝不常见的暖意。   小狐狸的小手真柔软,凑近时还有股淡淡的香气,还有踮起脚尖的小模样,光是想想就觉得可爱得不行。   要是有外人此时闯进来,大概能闻到满满的不符硬朗形象的痴汉气息。   她直接拒绝了别人却没有对自己说‘不’,这真是个好消息。   唐朗忽然一个激动,从床上起来,打开房门往他爹平时放木头和一些工具的房间而去,挑了一个适合的木头,开始在那里用工具弄起来。   他的神情专心致志,仿佛在做什么精致又宝贵的东西。   直到天色大亮,手中的木头才渐渐成型,清晨的阳光从木窗子照进来,是个有着桃花眼和蓬松尾巴的漂亮小狐狸。   可惜他今天没有办法把它送出去,因为家里来了客人。   唐家在村子里就是个富庶人家,在亲戚里也是比较富裕的,尤其是唐朗在军队闯出名堂出息之后,每年更是有许多亲戚主动来家里串门做客。   亲戚里有男有女,男的知道他在家都要把他叫进屋里来聊天。这个年代就少有人不拥军的,军人的地位很高,在乡下地头更是如此。   除了读书和招工,去当兵是农村人最好博前程的出路。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这样的机会,体检上就很严格,而且想要在部队里出人头地,那也不是那么简单,因此像唐朗这样出身根正苗红又年轻的干部,那真的是很厉害很有前程的,就算是同村人都想交往,更何况亲戚。   不过他们并不知道唐朗现在已经是团级干部了,只知道是个干部,多大的官那还真不知道,一方面是唐朗并不想太声张,另一方面也是家里父母怕给儿子招来麻烦,所以都不对外说,只有亲近的人才知道。   但饶是如此,看重唐朗的人也非常多,想要把女儿嫁给唐朗的人也不少,虽说他是二十六岁的‘大龄剩男’了,可他在相亲市场行情还是非常好的,就比如今天就有不少亲戚要给唐朗他娘推销自家的侄女啊外甥女什么的,就想牵个媒,这婚事要是成了那且不说是媒人费,就是能跟这唐家亲上加亲,那真是大有好处的。   而且去年还不是个好年景,今年看这天气也很悬,家里不殷实的人家就想着赶紧嫁个女儿,嫁妆拿来好歹对付着过,免得全家饿死。   因此今日上门来做客的,说亲的是十家有九家。   口才一个比一个好,把女方吹得天花乱坠,就差说天女下凡了。听得唐朗他娘都尴尬,但又挺心动的,虽说去年收成不好,可唐家是有存粮的人家,娶个媳妇完全没有多大压力,就是唐朗自己这些年存起来的钱都够风风光光办场婚礼过日子了。而且她确实是忧心自家儿子的婚事,眼见着年龄一天天长起来了,他四弟都娶亲生娃了,可他当哥哥的都还没有个暖被窝的。   还有唐朗这工作这身份,对外说起来是光荣,可是危险啊,每次他离家去部队她都怕听到什么不好的消息,更怕匆匆走了连个后都没留。   当然她不是诅咒自家三儿子,只是心疼自家三儿子,所以才想着要给他尽早张罗一门婚事。 第六十三章   唐朗他娘又搜罗了一堆可相亲名单之后,晚上吃完饭特意来唐朗房间,要他明天陪她去镇上一趟。   唐朗看了眼他娘眼里藏不住的高兴神色,问道,“什么事?”   “就是去镇上看看你大姐,问这么多干什么?”   “大姐不是昨天下午来了麽?”昨天早上去了下坎山姥姥家,吃完饭没多久就回去了,回到家的时候大姐跟姐夫都在家,还带着他们的孩子在陪爸聊天。   唐朗他娘哽了下,随即道,“你后天就要走了去你大家姐一趟又怎么了?”   看他娘这个样子,唐朗瞬间明白他娘的意思了,直接道,“娘,你不用给我相亲了,我不去。”   “干啥不去啊?”被戳破唐朗他娘也不隐瞒了,直接打开天窗说亮话,“你这次过年回来,下一次探亲假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呢,再不抓紧时间去相亲,是想打一辈子老光棍吗?”   “还是你军队那边看上人了?”   “没有。”唐朗制止他娘发散的思维,“我暂时还不想相亲,我心里有成算,娘您就别操心了。”   他不准备现在就把邹茜玲给供出来,怕他娘去催人家婚。小姑娘说了她还小,不想考虑结婚的事情,所以他不逼她,慢慢来,说过会等她,不是嘴上说的好听的。   说完这个之后也不给他娘继续说话的机会,直说自己要睡觉了,明天得去看望一下从前的老领导。要不是老领导当年的扶持,他一个农村小子也没办法一步步走到现在这个位置。   而看完老领导之后直接骑着家里的自行车往百货大楼去,买了几样糖果饼干,又买了一样梅肉果脯,要结算的时候又想起之前送她的小瓷瓶,不知道用完了没有,又到柜台买了雪花膏,瓶装的,散装的要便宜些,但是他想买最好的给她。还有女孩子用的发圈,唐朗发现有点儿控制不住自己购物的欲望,觉得每一样都想买来给她。   唐朗想对一个人好的时候,就是想把他所有的东西都捧到她面前送给她,哪怕花光了身家,他还觉得自己很高兴,真是个傻瓜。   不过他这种直白得对人好方式却足够真诚,比那些只会花言巧语却不会行动的强太多。   更何况他除了知道送她实用的,还知道做小木工讨好心上人欢心。在五十年代,这样的男人不多得了。   邹茜玲明显就挺喜欢他这种方式,不是因为他给她送礼物,而是他这为她操心的情意。   初五一大早唐朗便来到了下坎山村,为了能顺利见到心爱的小姑娘那也是蛮拼的,天没亮就出门了,自行车后座负重一百公斤,里面是大米白面还有红薯,用他自己的钱弄来的。还有在供销社买的糕点糖果饼干雪花膏等等挂在车头。   他来得早,到达下坎山村的时候天还蒙亮,村子里的人都还在被窝里。   为了预防路上遇到醒来的人,他没有走大道,而是另辟蹊径。   唐朗早把这边的路弄熟悉,又有野外生存经验,找个小路,或者说开个小路那是没有问题。邹茜玲住的地方离山也近,就是那山陡峭了点,寻常人不会往那儿钻。   唐朗把自行车找个地方放好,然后自己提着那一百斤粮食和小礼物踩着陡峭的山走,硬生生走出一条道,旁人要是看着都觉得惊险,他自己不觉得,当兵多年这点儿平衡感都没还怎么混,走过比这还陡峭的路呢。   轻轻松松从山上下来,然后便找了个高一点的地儿等邹茜玲起床。   要说他也运气好,往常邹茜玲都是睡到快吃午饭才起床中途不带醒的,今天却因为昨晚意外喝多了水,五六点钟受不住起来上厕所。   刚站到院子里就被站在高处的唐朗看个正着,他学了个鸟叫声,清清脆脆,跟真的似的。   邹茜玲早上醒来还没听过有鸟叫声呢,下意识抬头一看,便看见唐朗在后山那块大石头上站着,硬朗的脸上依旧严肃,可看向她的眼里有笑意闪过。   她的睡意一下子去了大半,厕所都忘了上就打开远门往外走,径直走到他跟前,“你怎么在这呢?”   她刚从被窝里爬起来,嗓子还有点儿哑,又带着没有完全睡醒的软糯,头发还有点儿乱,翘了几根,桃花眼还是迷蒙的,没有平时那种张扬又明媚,却格外的可爱。   而且她还穿着长袖棉布睡裙,小圆领把修长的天鹅颈露出来,漂亮的锁骨也白皙滑腻,衣袖袖口和裙摆都坠了一层棉布小蕾丝,露出的脚踝纤细,脚上踩着夹脚的木屐一样的妥协,是个脚趾头圆润嫩白,看着莫名可爱。   唐朗视线不小心瞥到她锁骨下的圆润挺翘,里面似乎忘记穿小衣服,微厚的布料撑起两个小点儿,他的耳根当即发红,视线立马挪开,假装若如其事道,“明天就要回去了,我来给你送点东西。”   说罢拎起了地上的那两袋子,“走吧,我帮你弄到屋里去。”   邹茜玲顺着视线望过去,麻袋装着看不清里面是什么,她就直接问了,“什么呀?”   “一些粮食。我听说你们村今年收成也不咋样,就你们五个小孩子怕是分到的不多。”   “家里拿的?”   闻言唐朗因为刚刚不小心看到不该看而不好意思挪开的视线立即挪回来,“不是,用我自己津贴换的。”   邹茜玲看他认真解释的样子忍不住笑了出声,比起之前动不动就威胁她命令她给她下套的唐朗,这个说喜欢她之后的唐朗简直是可爱,睡意彻底没了,让了个位置让他把东西放进屋里。   这还是唐朗第一次进来邹茜玲的家,院落整理得井井有条,墙角边还养了荆棘花,一小丛一小丛那种,会开白色和浅紫色的花朵,但是花朵很小,刺很多很硬,要是有人想要爬墙,跳下来绝对会很惨。   唐朗几乎是一眼就推测了墙角种这荆棘花的用意,忽然感谢他没有爬墙念头,不然一个不注意就是很狼狈了。不过他很高兴他们能种这些荆棘在墙角下,这样多少就能防住一些坏人。   “你把他们放在堂屋就行,我要去上厕所。”邹茜玲这么早醒来就是为了上个厕所的。   唐朗听话把东西放在堂屋里,想了想又从装雪花膏那个袋子里把雕好的小狐狸拿出来,后来他用有韧劲的干草编了顶小草帽,还做了个小篮子,看着真的是很文艺很有意思了。   邹茜玲看见的时候脸上的惊喜藏不住,在院子里简陋的洗手台上弄了水洗手再用墙壁吊着的白色毛巾擦干,一把接过小篮子,把里面的小狐狸木雕拿出来把玩,摸摸它小脸上的小酒窝,碰碰后头的大尾巴,又把头顶小草帽揭开,高兴得样子比收到粮食还开心。   或者说收到他送的粮食并没有太高兴,反倒是这个小玩意,真的很合她心意,她就喜欢这些纯手工做的精巧玩意,又文艺又质朴又漂亮,完全满足她内心那柔软的部分。   “你真厉害,我喜欢这个,很喜欢。”   唐朗自然知道她喜欢,她眼里的光彩都快藏不住,真是个小傻子,不关心粮食就喜欢这种不实用的小玩意(他忘记是这小玩意是谁特意做的了)。但是他就看爱这小傻子为了小玩意乐呵呵的样子,感觉心里都暖了起来。   这感觉陌生而新奇,却让他不讨厌,反而喜欢得要紧。   来来回回玩了两遍后,邹茜玲这才把小狐狸放回篮子里,问唐朗,“你几点起来的啊?吃早餐了吗?”   “没有。”唐朗脸上镇定,心里隐隐有了期待,“而且我明天就要走了,下一次探亲假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有。”   “那好吧。”听到后面一句邹茜玲打消了给了煮几个鸡蛋就让他回家的念头,她看了眼屋里头,又想了下,道,“那你到路口等我,我二十分钟后过去找你。”   不能登堂入室唐朗有些遗憾,不过听到她会过来找自己心里又高兴起来,点头应好。   等他出了院子,邹茜玲这才往屋里走,轻手轻脚找衣服来换,她其实有挺多衣服的,穿越过来后一有机会就买衣服买布找人做,去京市沪市的时候也买了很多漂亮的衣服,平时没有什么机会穿而已。   而今天她都把它们找出来了,摊在她睡的那一半床位上,一件件看过去,想着要穿哪件。   说实话太久没有跟人约会了,她还有点儿小激动,想当初虽然没有男朋友,但兴致来了跟人约会也是极为简单的事,而到了这五十年代,别说约会,就是穿个漂亮衣服都怕打眼。   天知道她多喜欢穿的漂漂亮亮的,哪个女孩子不爱俏,眼下难得有机会,想要打扮的心也就来了。   许是弄衣服的动静吵醒了纪燕珊,她睁开眼睛看邹茜玲在试衣服很奇怪,“社长你要出门吗?”   “是啊,我要去约会。”邹茜玲坦荡荡,见纪燕珊醒了顺便问她哪件好看。   纪燕珊没睡醒脑筋没有完全转过来,随口说哪件都好看。说完后翻个身打算继续睡,睡着睡着脑袋才跟上节奏,猛地睁大眼从床上坐起来,刚想开口就被邹茜玲眼疾手快捂住了。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就是去约会啊,你小声点,门牙他们还在睡觉呢。”   纪燕珊点点头,嘴巴自由了,这才压低声音探着脑袋做贼似的问,“你跟谁约会啊?那个周向前?”她就知道这村里周向前是明摆着喜欢邹茜玲的,她爱情那根筋有点缺,就跟情商一样,没人提醒不直白她是难以发现的。   邹茜玲睨她一样,“什么周向前,是唐朗,就是那个硬朗高大的兵哥。”说着她看了眼时间,觉得不能再磨蹭了,于是直接拿了那件让裁缝定做的复古文艺风棉布长裙,圆领套头,喇叭袖拼接款,收了点腰,腰间还有同色系的小绳子,可绑在前面圈住细腰,也可以往后绑成蝴蝶结。下摆宽松,呈盛开的花瓣状,整件衣服是灰色偏蓝,袖口加了一圈橘黄色,不浮夸不高调,只是版型很好看,有点森女系的风格。   邹茜玲感谢年前年后这两天气温回升,让她穿成这样出去不至于冷。不过还是带了一件针织开衫外套,也是纯色的,穿上能挡住露出来的锁骨。   她还给自己编了一条侧辫子,额前和脸颊两侧露出一些碎发,还抹上自己穿越带过来的口红,质量很好,吃东西不怕沾口。此外还换上在沪市买的白色球鞋。   这样一倒腾,原本就漂亮的人更加招人眼了,又文艺又有气质,不笑的时候觉得冷艳,一笑觉得世界都明媚起来。   纪燕珊彻底睡醒了,“你真要去约会啊?”她其实问的是废话,邹茜玲都这样妆扮了,那肯定是真的啊。只不是心底还是有点不相信罢了,明明大家几乎每天都在一起,她怎么不知道她何时跟别人好了呢?   邹茜玲也不笑她问傻话,直接道,“是啊,我最近对唐朗有感觉,所以我要去试试看。具体的等我回来再跟你们说吧,今天可能下午才回来,中午不用做我的饭。”   说罢就往外走,把唐朗放在堂屋的东西翻开来看看,粮食那一袋子收进了空间,另一袋子把糖果和糕点饼干拿出来,其余收进空间,等回来再仔细整理。   然后从空间里拿出一个藤条做的有盖的小手提箱子,这也是做那竹制行李箱时顺便让人做的,小半米高,分为上下两层,上层放着一块折好的餐布,然后依次把装着鸡蛋,饼干,糕点等搪瓷盘子放在里面摆好,份量很足,还有在沪市买回来的两个透明玻璃杯,一个小小的铝皮带嘴茶壶,里面装了热水。   本来她打算弄茶水的,但是没有买到适合的大茶杯,茶水冷了也就不好喝了。   这个装备是他们五个准备哪天去野餐弄的,有点小情调,没成想还先便宜了唐朗。   趁着村里人还没起来,邹茜玲提着藤条箱子就往路口方向走去,脚程加快,免得让别人看见了。   在这时代待久了,也变得稍微注意影响了,正经约个会都偷偷摸摸。   好一会,终于安全无险地走到路口处跟唐朗汇合。   唐朗正等的有些不安,怕她耍着他玩,又怕她半路改变注意不来,因此频频观望,见她的身影出现在视线中了这才安下心来,等看清她的模样,又有些失了神。   他一直知道她是好看的,但是以往见到她要么是穿着运动服(第一次见面),要么是把自己弄成大婶的模样,要么是穿着灰扑扑没有半点特色的小村姑样子,哪里见过这样穿了长裙挽了长辫子的精致装扮模样,大红色的口红给她多添了一丝女人味,又不显得成熟妩媚,只觉得明艳大气又动人,手里还拎着个藤条小箱子,更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一下子被衬得自己是个大老粗,而对方是个精致的小姑娘。   “快过来帮我提,重死了。”她拎着这么多东西手都勒疼了,他还傻站在那儿不动,差评,好感度减一。   唐朗这才如梦初醒,赶紧小跑过去从她手上接过,有点儿重量,不知道里面装了什么,再去看她的手掌心,果然是勒红了。   有点心疼,“以后重物都我拿。”   “以后你不一定有机会呢。”觉得某人不主动的小姑娘还傲娇上了。   唐朗心一紧,又见她脸上表情似是开玩笑,这才神色如常道,“我的话一直有效。”   邹茜玲不接这茬,直接说,“那你是自行车麽?我们去找块平地野餐。”   唐朗自然没有意见,不过还是先问了句,“要去镇上或者省里逛逛麽?时间来得及。”他挺想带着她去买东西的,都给她买。   “不要,没什么意思。”现在步行街又不发达,去那儿有什么意思,还走得腿酸,倒不如直接去找个地坐下来野餐,晒晒太阳吹吹风,多好啊。   既然如此,唐朗就不勉强她,把篮子挂在车头前,让邹茜玲坐在后座上,他带她骑车去。   邹茜玲走上前,看了眼后座上绑着的垫子,挑了挑眉,眼里出现玩味,“唐同志这是早有准备啊。”   唐朗眼神飘忽了下,那是他鬼使神差弄的,当时没成想能让她坐上自己的自行车,只是就这样干了,没想到还真派上了用处。   “咳,一直就有的。”   还是别说实话,免得小姑娘以为他一早就计划好要拐带她出来了,虽然他心里确实有这样的念头。   邹茜玲只是调侃一下,并没有真的要揪着不放,而且她自己对他有好感,听说他明天就要走也是她主动要出来跟他约会的,所以唐朗事先能准备好这垫子她还挺高兴他的细心和体贴的。   侧着坐在后座上,手抓着后坐下的小铁圈,“好了,你骑稳点,帮我颠下去就揍你。”   凶巴巴的语气听在唐朗耳朵里却格外可爱,他觉得他可能有点中毒了,觉得邹茜玲哪哪都是好的,这样的情绪来的太快,他都没有心理准备,可却又甘之如饴。   唐朗蹬着脚踏车载着邹茜玲往前面去,前面有个地方可以满足邹茜玲的要求。   不过邹茜玲可真轻,他骑着车感觉后面没人似的,心里不安就想转过头来看两眼,免得这是自己做梦了,在梦里呢。   转了几次看到小姑娘还在,又满足地往前骑,骑了一会又转过头来,像小孩子突然得了珍宝,总想时不时看两眼确认是不是真的一样,傻气得很。   “干嘛呀你不好好骑车?”邹茜玲看他这样子就怕不看路把她给摔了,那得多疼多丢脸啊。   “不会摔着你,放心吧。”听到她说话唐朗还忍不住高兴,一回头看见前面是个上坡路,加大了力气往上蹬,然后在上了坡时道,“抓紧我。”   邹茜玲还没反应过来,然而下一秒,高速下坡的刺激让她尖叫起来,手不自觉地搂住了他的腰,“你干嘛!”下坡路还蹬脚踏,嫌不够刺激吗?   回答他的却是唐朗的爽朗的笑声,比往日低沉严肃的样子多了几分年轻人的活力。   邹茜玲看他这傻乐样子也忍不住笑了出来,好像回到了十七八岁的少年时候,单车少年少女下坡路,青春又靓丽。   虽然眼前这个是二十多岁的‘老腊肉’,她也不是真的十七八岁,但是这种快乐是一样的。此时的唐朗就像个十七八岁的毛头小子,专门弄一些刺激好制造跟心爱姑娘亲密接触的机会。邹茜玲看破他的套路,可嘴角仍然忍不住扬起来,五十年代的风五十年代的路,五十年代大男孩带着小心机的纯真爱情,想想就觉得有种纯粹的快乐。   她想或许有天她真的会喜欢他的,可以成为伴侣那种喜欢。   ——   唐朗找的地方还不错,几棵高大的常青树,因为去年干旱原因叶子掉落了些,还点儿黄。树底下是一片草地坡,视野很开阔,能看见远处的房屋。   邹茜玲把藤条篮子打开,拿出那块碎花菱形桌布扑在树下的平坦空地上,再把里面装着食物的搪瓷盘子拿出来一一摆开,最后是带嘴铝皮茶壶和透明玻璃杯子,一样样的摆的齐整又好看,一看就挺文艺挺有情调。   唐朗虽然混到了团级这个职位,也念过书,但是还真是没有过过这么有情调的日子,他发现跟邹茜玲一比自己真是个彻头彻尾的大老粗。   邹茜玲侧着身子坐在桌布一角,对着唐朗道,“你不是没吃早餐么?快坐下来一起吃啊。”   闻言唐朗看了眼邹茜玲的坐姿,他默了下,随即还是选择以盘腿的方式坐下来,侧坐什么的太娘了。   不得不说邹茜玲是存在着捉弄人的小心思的,要是个虚伪好面子或者爱充自己是个有学识的文化人大概会选个装逼点的文艺坐姿(嗯,她自己这是淑女!),不过很明显唐朗不是这种人。邹茜玲还挺喜欢他这坦坦荡荡不掩饰的模样,主动给他递了个没有剥开的鸡蛋,在他伸手要接过来之前又猛地收回手,道,“我第一次送你鸡蛋的时候你你回头见了就威胁我一把,这次不会又打算威胁我吧?”   她说的是她把人迷药迷晕的那一次,事后再见,唐朗就绷着脸盘问她,还命令她每个月得给她写一封信,不然就是有问题。   唐朗显然也还记得那次的事情,抬手堵着嘴咳嗽了下,“我现在威胁不了你了。只有你威胁我的份。”   因为我喜欢你,所以软肋都被你抓住,只有乖乖被威胁,并且妥协。   --------------------   作者有话要说:   穿得漂漂亮亮去跟喜欢的人野餐,是我一直以来的心愿,可惜我木有心上人! 第六十四章   一早上过得很快,邹茜玲和唐朗一直在聊天,主要是邹茜玲问,唐朗回答。   聊下来之后邹茜玲发现唐朗并不是自己一开始以为的那样是个超级固执较真一板一眼的军人,他会挑着部队能说的趣事跟她讲,不会让气氛冷下来,偶尔竟然还会讲讲训练里的小笑话逗她开心,虽然他不会大笑,但是会微微翘着嘴角很专注地看着你,好像只把你放在心上一样。   这样的态度邹茜玲十分喜欢,也会觉得相处很轻松,而且他的嗓音是那种低沉带着微哑的,不疾不徐地说话时格外性感,除了颜控,邹茜玲还是个隐藏的声控,要是唐朗啊公鸭嗓或者娘炮似的,她大概也不会对他有多少好感了。   今天的天气很给劲,半点儿不冷,阳光懒懒地晒着,耳边是唐朗不急不缓的说话声,慢慢地邹茜玲就有些困了,她昨晚睡得晚,今天又起得早,那一阵的兴奋劲过去,就想睡觉,眼皮子直打颤。   唐朗视线几乎没有离开过她,自然注意到她的小动作,她的皮肤白,眼角下一点儿乌青都看很明显,困倦的神色一目了然。   “困了?那我们回去吧。”虽然他很想继续跟她相处,但是也舍不得让她不睡觉。   邹茜玲摇摇头,第一次约会不想折在困意上面,但是她睡眠不足就会影响自己的判断力和心情,整个人都会变得懒洋洋,很难有活力。想了想,说道,“我靠着树干睡会,两个小时左右你再叫我成么?”她瞥见他手上带着手表,国产红星牌,有一定年头了,表盘有磨痕。   唐朗心里高兴,眼里多了笑意,但又有些担忧,“一个小姑娘要有点戒心,不可以随便在男人面前睡觉。”   “那我回去了。”她故意逗他。   唐朗立即改口,“在我面前可以,在其他人面前就不行。”   “嗯,就是因为你我才这么大胆呀。”她又开始说甜言蜜语了,见到男人耳根泛起的红和忍不住的嘴角,她就觉得有趣。   唐朗被她直白得话撩拨到,眼神飘忽了下,咳了咳,假装若无其事,“那你睡吧,到点我叫你。”   邹茜玲一撩即止,去找了棵最大的常青木树干靠着,她这人有些方面很挑剔,但是在睡觉上面就比较宽容多了,如果没有条件,只要困了,站着她都能睡着。现下她是真的困倦,心里又因为唐朗在这而感到放心,太阳的温度刚好,不灼伤人也不冷,慢慢地就闭上眼睛睡着了。   等她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被烤鸡的味道香醒的。   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身上多了一件军绿色外套,顺着香味看过去,只见唐朗穿着一件单衣在一旁升了个火堆烤着野鸡,火堆边上斜插着一根插着剥干净的野鸡。   “醒了?”唐朗五官敏锐,在邹茜玲看过来的时候就感觉到,抬头望过去,锐利冷静的凤眸肉眼可见地柔和下来。   邹茜玲揉了揉眼睛,起身走过去,把衣服递给他,“穿上。几点了?你怎么不叫我?这是你自己去打的?”   唐朗没接让反倒让她披上,他体质好不怕冷,就是怕她刚醒来被风吹着了回头感冒。   邹茜玲见他坚持,也不矫情,接过就披上去,他的军服对她来说十分宽大,要是坐下来缩起脚,好像都能把整个人给包裹住了,真是娇小狐狸。   “一点多了。见你睡的熟就没喊。饿了没?再等会就能吃了。”唐朗说着加快了翻转的动作,补充道,“这是在那片树林子里抓的,还捡到了几颗鸡蛋,你想吃鸡蛋吗?”   邹茜玲这才注意到地上放着几个青皮花纹的鸡蛋,摇了摇头,早上吃了几个就不想继续吃了。她现在对唐朗怎么抓到野鸡很好奇,要知道以前在山上她们是好几个人一起,还动用了工具,也没那么简单就抓到野鸡,它们不比家鸡,有翅膀能飞呢。   “部队靠着山,时不时会去山上训练顺便打个野味,不用什么特殊工具,石头扔得准就成。”他是在一群刺头兵的环境下成长的,尤其是野外训练不允许带食物的时候,那为了不饿肚子,看到食物弹弓都来不及拉捡起石头就砸,还得脚程快,一方面石子只能伤到野鸡很少一击致命,要赶在它受伤动作慢那刻扑上去抓住。另一方面则是为了防止那群刺头兵兵油子半路杀出来抢夺,有不少蔫坏的就喜欢‘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做法,自己不去打打猎,专盯着别人捡漏,久而久而,自然练了一手好准头。   邹茜玲听了真是大写的叹服,让她练个一年她都没办法把直接用石子把野鸡抓到,准头不说,力道也不行啊。或许纪燕珊还有一学之力。   见唐朗快弄好了,邹茜玲到碎花餐布上把空了的搪瓷盘子用铝皮茶壶洒了点水洗一洗,还有那把被唐朗拿去给鸡开膛破肚的水果刀也洗了下,还到火上烤了烤,这才拿来切熟了的烤野鸡。   不过很显然她手法不熟练,切也切得不利落。唐朗轻笑了下,从她手上接过刀子给她切。   “切细一点,不要那么大块。”她在一旁指使,没有半点儿不自在。   这小姑娘以前大概是被人伺候惯了,使唤人的时候自然得不行。唐朗对她的身份有了点猜测,又觉得那猜测不太对,如果真是地主家资本家出身,那怎么会甘愿跑到这乡下来种地呢?他敛了敛心神,将这件事暂时压下,只要她好好待在乡下,那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等再大点答应和他结婚了,他就把她娶回来,什么都不用她干,不管什么身份,他都会护着她的。   按她的要求切好鸡肉,又去给她掰了树枝弄干净做了筷子,让她先吃,自己去烤另外一只。   就像是吃早餐一样,等她吃饱了他再放开吃。   邹茜玲去把藤条手提箱子和餐布拿过来,盖上箱子的盖子,再铺上折叠过的餐布,就当作简易的饭桌了。   她夹了一块吃进嘴里,虽然没放盐,味道却不错,清清淡淡的,鸡肉的鲜嫩都在舌尖上散开。   唐朗一直注意着她的神情,见她没有皱眉,还有点小满意这才放下心来,就怕烤的不合她心意。   “鸡胸肉比较嫩,你先把那些挑去吃了,等下这只也给你。”   闻言邹茜玲笑,“肉都给我,就给你吃鸡头鸡爪行不行?”   唐朗对她没有脾气,“可以。”半点含糊都不带的,“你多吃点,多补补,太瘦了。”腰肢他一手都可以掐住似的,真怕哪天大风把她刮跑了。   “瘦点不好麽?哦我知道了,你们男人就喜欢胖一点的,抱起来舒服是不是?”   唐朗此时要是喝水绝对能被她的话吓得呛到,“你打哪听来的荤话?”   “我没讲荤话啊,我说的难道不是实话?而且你们部队不是荤话满天飞麽?我这哪比得上?”邹茜玲眨了下眼睛,一脸天真无辜。   唐朗有点犯愁,小姑娘好像懂太多,还喜欢皮,真是要命了。   不过该解释的很是要解释,“部队不排除这种情况,但是不代表全部。你以后不许再学这些乱七八糟的,有人教你你不要听,回来告诉我。”看我不修理他,把他的小姑娘都带歪了。   邹茜玲假装没听到后面的话,就抓着他第一句问,“那你呢?你讲不讲荤话?”   她微仰着脑袋,明亮的桃花眼里有着好奇和揶揄,还有小狐狸特有的狡黠。   一看她这表情就知道小姑娘想搞事情了,唐朗抬起手肘揉了下她的发顶,将她的头发弄乱,语气淡定得不能再淡定,“以后再告诉你。”   等到后来邹茜玲才知道唐朗这句话是什么意思,然而那个时候她在床上已经追悔莫及,表面越是正经的人私底下浪起来,她这个老司机都Hold不住啊。   这个话题就这么接过,邹茜玲顶着乱糟糟的发型化恼怒为食欲,发誓要把鸡肉都吃掉,不留给他半点,饿他肚子好了。   然而到底没有做到,哪怕她尽量多吃了,还是剩了一大半。   唐朗看着眉头有点皱,“再多吃点。”正餐都吃这么少,那怎么会有营养。   邹茜玲摇头,吃多了有点腻,她把搪瓷盘子放下,去拿酸甜的果脯吃,一副抗拒不合作的熊孩子样。   唐朗没辙,只好想着以后在一起了再每天监督着,目前他还耐她不何。   他拿起她吃过的筷子,快速凶狠又不不觉粗鲁地将剩下的鸡肉吃完。邹茜玲吃的时候他还帮忙把外面一层烤的有点焦的鸡皮剥开,他自己就没这个待遇,全部囫囵下肚。这个年代的人对食物有一种虔诚的珍视。   邹茜玲注意到这一点,也不恼他把她发型弄乱了,捻了一颗果脯亲自喂给他。   唇上碰到她柔软的指腹,唐朗心跳又有些忍不住加快。   面上装作若无其事一本正经,垂在身侧的手却紧握起了拳头,他可以高估了自己对她的克制力,随意的一点接触都能撩拨到他。   --------------------   作者有话要说:   唐朗:谁把我家小姑娘带歪了?老子揍不死他。   顾一辉等人:她自己本来就歪了,她是老司机!   邹茜玲眨着桃花眼:你要揍我麽?   唐朗咳了咳:乖点,以后对我一个人这么歪就行。 第六十五章   傍晚,天色暗了下来,在外撒野的小娃子们都被喊回家吃饭去了。   邹茜玲从唐朗自行车后座下来,要去接过挂在车头的藤条篮子,唐朗没让。   “我送你回去。”他自己拎起了藤条篮子,想送她到家门口。   “不用,里面没什么东西,很轻了我拎的动。天都要黑了,你还是快骑车回去吧。”邹茜玲伸手过去,唐朗依然不动。   抬眸看他,却见他微低着脑袋专注地望着自己。“怎么了?”   “我明天就要回部队了,可能还要很久才能有探亲假。”唐朗声音低沉,语气带着一丝不舍,今天和小姑娘相处实在太美好,他都不想离开了。   “以后要多吃点饭,要是粮食不够记得跟我说,我给你想办法。”他还是比较担心她吃饭的问题,今年收成不是很好,她又没了父母,亲戚也不在这,到时候没粮食了怕是借粮都借不到,要是把小姑娘饿坏了怎么办,都这么瘦了,再瘦就不健康了。   邹茜玲双手背在后面仰头看他,“你现在就准备养我,万一养不熟我跑了你岂不是亏了?”   唐朗面不改色,“不试试怎么知道养不熟?”   邹茜玲眉眼弯弯,“那你要小心点养,她没心没肺,没准哪天不高兴了就不给养了。”   唐朗嘴角忍不住翘起,“嗯,我现在好好养。”这算是承认了吧?真是临行前的惊喜。   看他笑的样子邹茜玲心里也乐,“你弯下腰来。”   刚被允许了可以饲养小狐狸的唐朗正高兴着,脑袋也没平时来得灵光,下意识地听话弯腰,然后额头就是一个弹指,微疼,立马直起腰身,却看见小姑娘得意的小脸。   “上次你弹我掌心的回礼,有意见没?”上撩的眉眼尽是小傲娇。   唐朗喜欢她这灵动狡黠模样,哪里会有意见,不过为了让她觉得‘大仇大报’,他还是皱了下眉头,表示她确实打‘痛’他了。   邹茜玲这才满意笑了,一把把他手上的藤条箱子拿过来,“我饿了,要回去吃饭了,你自己骑车回去吃吧。”   听到她说饿了唐朗也不再磨蹭,把藤条箱子还给她,“走路小心点。”既然不要送,那他就站在这儿目送她好了。   邹茜玲拎着快空的藤条箱子走了几步路,回头见他还站在那儿,一身军装衬得身材笔挺,面容冷硬,在昏暗的光线中显得坚毅又认真,还带着一丝寂寥与不舍。铁汉柔情四个字蓦地闯入脑海,心里一动,脚步已经快跑回去,空着的手揽住他的脖子往下压,踮起脚尖快速在他脸颊上落下一个吻。   那一瞬唐朗觉得似乎有漂亮盛大的烟花在脑海里爆炸,鼻息里是她的味道,跳动的心脏装着她的身影,伸手去碰被轻吻过的脸颊,凉凉的,她唇瓣的柔软却似乎还在。   等回过神来,她的身影早不再跟前。   唐朗摸着脸颊往前走了一步,视线直直往那个方向望去。   邹茜玲走到了院子门口,刚准备打开院门,福至心灵抬头望去,便看见了唐朗的模样,嘴角不自觉勾起,嘴唇动了动,“傻样。”   然后当天晚上回去,唐朗便做了个不可言说的梦了,梦醒之后掀开被子看了眼身下,他觉得自己可能是个禽兽。   自我反省自我催眠一阵,这才起床,趁着大家都没醒先把被单醒了再去搭车回部队。   ——   这一边邹茜玲回去之后也等来了四双八卦的眼睛,明亮得跟小灯泡似的,一闪一闪的。   “陛下,听说您今天约会了?”每到这种时候,张思乐的声音听起来就狗腿得不行,每个标点符号都洋溢着八卦兴奋的气息。   附和她的是同款狗腿子男朋友顾一辉,“约会得怎样?一整天了你们到哪儿去了呀?有木有发生点什么少儿不宜的事情啊?”   “真的?社长你跟那人发展到哪一步了?”傻缺萌纪燕珊明显信了顾一辉的话,眼睛瞪得大大的,表情既是震惊又是好奇又是莫名兴奋又是小担忧,复杂得让人一目了然。她被骨灰他们带坏了。   梁晓雪努力压下嘴角弯起的弧度,推了推并不存在的眼镜,“需要我提供事后帮助麽?你知道我现在还是有点医术的,配个事后药不成问题。”   好了,乖乖女梁晓雪也被带坏了,不,可能一直是坏的,只是被骨灰他们诱发了出来。   邹茜玲给他们斜了个眼风,“停止你们的脑补和表演,什么事都没有发生,我饿了,要吃饭。”   说完见张思乐不动,便自己从空间里弄吃的,自给自足。   张思乐几个又凑上来,“陛下你就说说呗,你真看上那个叫唐朗的了?他看着那么凶,不怕挨打吗?”张思乐还记得那天见到唐朗的时候从他身上传过来的压力,真的是很渗人的,他们这些穿越者都有点瑟瑟发抖。   其他几个附和点头,唐朗那模样那气势真的是很能唬人了,找这么凶的,还真是要有胆量。   “看上了。”邹茜玲夹了一□□炒蚌肉,那滋味真是好极了,拌上一口米饭,真的有点停不下来,“他又不凶我,我怕什么。”   原始吃货张思乐和新晋吃货纪燕珊看着邹茜玲吃的样子不自觉咽咽口水,陛下/社长咋吃的这么香,刚吃完没多久的肚子好像又有点饿了。   盯着盘子里的爆炒蚌肉就有点儿心不在焉道,“他不凶你吗?那你们今天干啥了,一整天不回来……真香,骨灰你帮我那双筷子。”   “我也要。”纪燕珊立马附和。   其他两个等着八卦的人见状很是无语,顾一辉不能骂自己的女朋友,所以他冲着纪燕珊道,“吃吃吃,就会吃你个莽夫。”说完快速蹿开怕被打,他可不想做第二个萧念白,打了石膏板不算,骨头还得钉上钢针。   这样想着又觉得纪燕珊对他还是手下留情的,那么多次都没把他打进医院,还是也给她拿双筷子吧,感谢这一年多来的不打进医院之恩???   到最后还是五个人坐在饭桌上,一起吃了个晚饭,顾一辉和梁晓雪两个不饿的就把辣炒田螺拿来吃个嘴瘾,张思乐和纪燕珊这两个吃货便端着大米饭大口吃肉,完全忘记了自己刚吃过不久这回事似的。   结果不小心吃撑了,睡觉有点难受,就拉着大家关掉灯继续八卦。   邹茜玲也没什么好瞒着他们的,就把今天约会的详情都说了遍,还把早上他送过来的粮食和礼物都拿出来。   顾一辉看着那袋子粮食和百货大楼买的礼物,啧啧道,“谁说过去的人都是老古董,看这不是挺会追妹子的麽。”   张思乐手里拿着栩栩如生的木雕小狐狸使劲点头,“对啊,有钱有粮有手艺,俗话说爱一个人是始于颜值限于才华忠于人品,陛下我觉得你迟早会被撩回家。”说完又对着顾一辉道,“唐朗的手艺真好,对吧?”   顾一辉脸黑,“不对。”说完立即把她手中的狐狸抢过来塞到邹茜玲手里,然后拉起她的手,“不是吃饱了吗?我陪你到院外散散步消消食。”   张思乐:哦,好啊。   两分钟后,后院墙壁。   张思乐感受着唇瓣上的力度,心里想哭想委屈,她就不该一时松懈去夸别的男人,哪怕是喜欢陛下的都不行。   “唔……轻点!嘶~”被咬了一下,张思乐抬手打了一下他压在肩侧的手臂,被圈在固定空间,动都动不了。   “他有颜值有才华有人品还手艺好?”此时的顾一辉完全没有平时嬉闹的贱兮兮样子,反而充满男人的危险性,放开她的唇往下移,意味明显。   嘴巴得空的张思乐赶紧摇头说没有,“你最好了,最喜欢你。”说完还主动去亲他。   顾一辉这才高兴,不过动作却没停,又回到她的唇上细细流连,一只手从肩侧往下挪了挪。   “嗯!”被碰到柔软处的张思乐忍不住发出了声音,脸上一片酡红,“你不要乱来啊。”她压低声音不敢太大声。   回答她的是更为温柔而放肆的吻。   屋内,听到一点轻微声音的邹茜玲和梁晓雪动作顿了顿,视线不约而同望向屋后,又对视一眼,“这屋子隔音效果不行。”   “对,以后他们结婚了要买一座好点的房子才行。”   两人正经交流完毕,准备晚点儿去洗漱。   而吃得太撑瘫在一旁摸着小肚子的纪燕珊听到这突兀的对话莫名其妙,“咋了吗?怎么就说到结婚和买房了,我们要买房子了吗?”   邹茜玲&梁晓雪:真是地地道道的傻缺萌。   “没事,继续摸你的小肚子,摸得差不多就上床睡觉去。”   “啊?可是我还没刷牙。”   “那你别急着睡,晚点儿等门牙回去再去刷。”免得看了不该看的,教坏小孩子。   --------------------   作者有话要说:   综上鉴定,除了纪燕珊,其他四个都是老司机。 第六十六章   正月十五过后,周向前便和他娘娘家村子那边的一户人家相了亲,看对了眼,并且在二月初的时候举办了婚宴,十分迅速。   那姑娘容貌不是十分艳丽,只是周正,但是看得出是操持家务一把好手,周向前他娘挺满意这个媳妇。   邹茜玲几个按着这边的礼金数给了个普通的,不出挑也不跌份,让顾一辉代表他们一家去参与了。   结了婚娶了媳妇,对邹茜玲的感情就算翻了篇,以后都不相干了。   而邹茜玲本来就对周向前没有意思,也不会有什么情绪波动,见面了还是会像普通村民那样打招呼,跟他的新媳妇也会说声幸福快乐。   邹茜玲的态度坦荡荡,周向前待她也不错,因此新媳妇哪怕听到了一点儿传言,也不会说疑神疑鬼胡搅蛮缠,大家相处还是挺好的。   二月初的时候养了一个多月伤的萧念白终于出现在了下坎山村,他是单手骑自行车来的,左手的石膏取了,锁骨上的钢钉还在,起码得三个月才能弄出来。   他老早就想出来了,但是家里一直很忙,今年是第一年搬过来,萧建国在这边还有很多事要处理,很多关系要走动。   这个公社领导只是他一个小过渡,升迁的机会是很明显的,但是也得一级级上去,要想坐到高处不被人轻易撸下来,那就得一步步稳扎稳打,从基层做起,这是历练,也是考验。毕竟家族家族,能说得上这两字,就代表着人不会少,资源就那么多,想要好的资源,那得拿出实力,所以忙碌是必然的。   萧念白到下坎山村的时候也引起了一阵围观,主要是那辆自行车,在这个年代是很奢侈的,加上他本上就打扮得很好,干净整洁,一看就很像城里人。   “纪燕珊他们住在那间房子?”萧念白看到小孩子停了下来问路,但是他本人气息就属于比较阴郁款的,骑了大半天车还累,所以整个人散发出的气息挺吓人,瞧着像个大坏人,小孩子不仅不回答,还被吓跑了好远。   萧念白气息更阴郁了,不是因为把小孩子吓走,而是觉得耽误时间。他性格不好,从小到大都是,换了个身体换了个躯壳也一样,高傲的被他智商碾压走,迷恋的被他的毒舌和冷酷逼走,不是那种为了耍帅故意的冷酷,是从里子散出的冷酷,不放在心上的人,半点关注都不给,没几个能受得了他的脾气,家人也不例外。   所以难得出现纪燕珊这个能接近他的让他情绪波动的萧念白他爷爷才会这么高兴,顺手把纪燕珊收在了门下。   其实萧念白他爷爷包括整个萧家的近亲都挺怕萧念白有一天走向犯罪道路的,实在是因为他有颗天才般的大脑和不开窍的心,亲情友情爱情,几乎都占不了他心里多少位置似的,这样的人最危险,好在这么多年他爷爷的亲自带他是有效果的,萧念白没有犯罪方面的倾向,还是个正常人。   不过正常人的萧念白此时有瞬间的不高兴,瞥了一眼四散开来的臭小孩们,收回视线,继续踩着自行车走了。   既然问不到,那就到田里看看好了,总是要上工的。   这段日子萧念白并不只是在养病发霉,他把这个平行世界的环境都简单了解了一下,并且迅速代入了自己的身份,避免因为性格相差太多被怀疑而拉去研究解剖。   在逛了一圈之后,萧念白总算看见了顾一辉,把自行车停下来,目光扫视去找纪燕珊的身影。在大学时候,要是闲暇时刻,这五个人只要出现了一个,其他四个一般也在场。   顾一辉放下锄头走过来,“别找了,逗比在村卫生站那里。”   萧念白这才收回视线,“我是来找你们五个的。”   顾一辉一个我信你才有鬼的眼神,“我们今天还没下工,你先到卫生站那边去,就在那个位置,直走,左拐……”他给他说了个路线,“别急着走,中午留下来吃饭,有事找你商量。”   萧念白点头,车头转个弯,一个再见都没说就走了。   顾一辉在后面翻了个大大的白眼,真是用完就丢啊。   萧念白到了卫生站的时候纪燕珊正在帮忙晒药材,远远看到萧念白骑车而来的身影,被他欺压已久而磨出来的特殊规避危险直觉告诉纪燕珊萧念白此时心情不好,不想跟他杠的话最好办法就是溜。   于是因把人打进医院而心虚的纪燕珊光速地把手上的药材堆到离她最近一个女娃子身上,转身拔腿就跑。   萧念白原本还没那么快发现纪燕珊的身影,一看到不急不缓人群中忽然多了一个不和谐的身影,眼睛一眯,那奔跑的姿势可不是纪燕珊那个小蠢货麽?   当下把脚踏车骑得飞速,直奔纪燕珊方向而去。   两条腿的跑不过两轮的,纪燕珊的落跑计划没成功,还让萧念白的阴郁气息浓厚了一个度。   “你跑什么?”萧念白车头极其风骚地摆了一下,将纪燕珊的去路拦住,同时在纪燕珊转身要换个方向跑的时候一把揪住她的衣领子,妄想像从前那样揪着衣领给她翻个身,再嘲笑一下她的蠢样。   然而,此时的纪燕珊非彼时的纪燕珊,现在的萧念白力道根本没她强,他在后面用力揪着衣领,纪燕珊要往前面跑,下一秒,只听“撕拉”一声,全世界安静了有那么几秒。   萧念白和纪燕珊的动作同时顿住了,紧接着纪燕珊扭了个头,觉得后背一片清凉。   “嗷!”纪燕珊当即跳着转过身,一手护着身前一手去指控,“萧念白你这个大魔王大变态!你不要脸!”   萧念白一愣,视线瞥了眼远处,脸色变了变,“闭嘴!”然后快速把身上地衣服脱下来,是一件报得单衣,左手动的时候痛了一下,动作却顿都不顿,脱完就往纪燕珊脑袋里套进去。   “唔唔!”他速度快的纪燕珊都没来得及反应,眼前一暗又亮,刚想打爆大魔王的脑袋,结果全看见了大魔王白皙干净排骨一样的上半身,怒火一秒转变为嘲笑,“哈哈哈,果然是弱鸡的身材!我就知道!”   萧念白刚看见远处出现的人是梁晓雪不觉松了口气,但听见纪燕珊的话,表情又有点裂,微眯着眼睛看着纪燕珊,有把她嘴巴用针封起来的冲动。   这具身体的身材很弱,萧念白承认,可踏马就不代表想被纪燕珊这样嘲笑。   “三秒钟给我停止笑容,不然我就喊你非礼我。”   纪燕珊:???   笑容嘎然而止,“谁非礼谁?我非礼谁都不会非礼你。”   萧念白目的达到,不接她的茬。跟她说话往往不到十句就会气到自己,他还是歇歇,骑了大半天的车真累。   “怎么弄成这样?”梁晓雪快跑了过来,又略带紧张地望了一下身后,看见没有人才放松了下,转身对纪燕珊道,“你现在带萧念白从小路走回家去,注意别让人看见,不然就麻烦了。”   村里三姑六婆的嘴巴可不是闲着的。   纪燕珊本来就想让萧念白就这样在人前逛一圈让别人看看他弱鸡身材的,但是既然梁晓雪这么说了,她就勉强打消这个打算,带萧念白回去吧。   可惜了这次半L奔的机会。   傻缺萌完全没有考虑到自己身上穿的是他的衣服,要是萧念白半L奔了,别人看到她身上地衣服,会怎么扯闲话。   萧念白看见她那副可惜的样子就知道这蠢货脑子在想些什么,要不是这年代风气严,他特么就想让她裸着背回去。   深呼吸,对蠢货要多包容,世界才会更和谐美好。   因着大家都在上工,卫生站距离他们住的地方也不会太远,走小道抄近路倒是安全地回到家里去了。   纪燕珊先去把自己衣服给换了,出来之前看了眼床上那被撕破的衣服,又看看手上这完好的衣服,恶胆心中来,手放在衣服后领子,用了几成力,“撕拉”,嗯,也是一道大口子。   “我刚刚换衣服不小心扯烂的,你知道我现在力气很大,控制不住我自己。”   “你看这烂的地方就跟我那件衣服一样,咱扯平了。”   “……”   站在萧念白跟前纪燕珊又有些怂,尤其是他目光眨都不眨盯着你时,浑身的头皮都要发麻似的。   纪燕珊想起从前被欺负的日子,忽然觉得自己不能这么怂,越怂被欺负得越惨,而且现在萧念白是弱鸡,她有大力气,萧念白打不过自己的,这样想着,气势又盛了一些。   “我就是故意的,咋样?”   萧念白总算是收回那吓人的目光了,语气很平静,“刚刚脱衣服给你遮住的时候,骨头扯到了,可能要再去医院打个石膏。”   ——   等邹茜玲几个回来,看到的画面就是光着上半身的萧念白一脸淡定闲适地坐在桌子上吃糕点,而纪燕珊坐在一旁穿针引线缝补衣裳,莫名像纨绔少爷和低眉顺眼小媳妇。   邹茜玲等人:有点没眼看。   --------------------   作者有话要说:   很快要上大学啦! 第六十七章   二月十号的时候邹茜玲几个请假到公社高中参加考试去了。   这是萧念白借着他爹萧建国的关系跟公社高中部的校长要来的考试名额,只要他们五个通过了考试,那就可以到公社高中来学习。   公社的高中部并只有两个年级,高一高二,这个地方还是五二二学制。因为师资资源少,学生也少,整个高一高二都只有一个班,一个班四五十个人,都是来自附近的村子还有镇子,因为更好的高中是在县城里,这里跟县城距离有点远,所以附近的镇子也会选择来这里上学。   不过公社高中的教学成果不咋样,几乎没有考上大学的,去年只有两个人考上了大专。   不过对比其他规模更小的公社,远山公社这个成绩也算可以了。   六零年的时候国家高考统一招生外国语还是俄语,这个对他们五个来说有点麻烦,因为都没有接触过俄语,就是邹茜玲这个外国语学院的,都没有选修这个专业。   但好在政治这一科问题不大,怎么说他们穿越过来也有一年多了,老早就摸清了大概的政治环境,就是真遇上不会做的题,那也可以按照自己理解的编一通。   此外还有国文,数学等等,因为考虑到了以后的政治环境,没有选择文科,五个人都选择了理科。   理科对他们问题不是很大,当初文理文科的选择并不是按照各自擅长,而是按照以后要选择的专业来选的,小高考他们都考的不错,后来上了大学也有做过家教兼职,做过家教的都知道,高中理科和英语老师都是高酬劳的,为了靠自己住上小公寓,周六末拎个包去兼职一下是正常的事,大一的时候是出门兼职,大二口碑打出去了,线上授课照样赚钱。   因而就算俄语成绩大扑街,但是其他科综合起来照样达到高中水准。   最后公社校长亲自给他们注册了学籍,并且满心高兴,一开始以为是塞草包进来度个文凭,碍于萧念白公社领导身份不好拒绝,故而才给了这个机会,没成想这成绩都不错啊,户籍上是农民,政审也过得去。那当然给过啊。   不过,“要不从高一开始学起?这俄语再努力一把,等到高二没准能考个大学回来。”他们公社高中要是能够出现大学生,那真的是面上有光的事,到时候害怕没有学生没有师资资源?   邹茜玲五个也有点儿纠结,毕竟现在的高考没那么容易,而他们毕竟没有接触过现代这个社会的教材,都是靠着以往的知识再撑,政治这是公共必考的,而这一科成绩好点对被录取是有好处的,政治思想不合格的问题会很严重。还有俄语,这一科是零基础,不到半年的时间要想学好去高考,还是在上工的条件下,想想就有点悬。   最后想了想,为了考个好学校,还是觉得听从校长的,插入高一班级。   不过邹茜玲他们也说了现在的家庭情况,他们五个还是得上工的,没办法像其他学生那样到学校学习,最多能做到每个期末考参加。   校长听说这情况既是同情又是感动,觉得他们是艰苦环境下都不忘学习的好娃子,原本因走后门生出的那一点坏印象都没了,对他们的好感蹭蹭上涨,答应了他们的要求,不过有个条件就是作业不能落下,每个月最少要来学校一趟,他会布置一个月的作业量给他们,并且小考一遍。   校长本人是大专生,平时为人也算圆滑,但是对好学生是真的爱惜,他本身也是教高中的老师,一人兼任了两个班的国文和政治,最大的愿望就是自己学校能出个大学生,不要求是多好的学校,只要是正规的大学生那他就能够笑醒了。现在一下子有五个好苗子、哦不,还有个公社领导的儿子萧念白,他成绩也可以,加起来就是六个,要是六个都能考上大学……校长停止了自己的想象,不敢想不敢想,怕想多了就不灵了。   “要好好学习啊。”校长看他们的眼神跟看金娃娃似的,瘦削的脸颊都散着和蔼慈祥的圣光,看得邹茜玲他们差点起鸡皮疙瘩,感觉阴森森的。   从公社高中报完名出来之后,邹茜玲他们拿着新领到的一套教材(是的只有一套,教材不足,将就着五个人凑)就准备去买买学习文具然后回家。   至于从小学到初中还有高一上学期和高二的教材,就让萧念白承包去找了。他自己之前在京市念书,但是教材跟这里不是同一个版本,所以也是要找新的,索性就让他爹弄两套,他一套,他们五个一套。   不过萧建国这段时间也很忙,上面的国家农学院研究了新的改良种子,专门针对干旱的,家族那边得到了消息并且帮他申请到了率先在远山公社种植试验的机会。   上一届公社领导留下来的问题挺大,粮食问题要是解决不好,那就麻烦了,而且从家族得来一些很隐秘的消息,这干旱天气可能还要持续一段时间,按照这样的情况,不把改良的种子要到手,今年的收成估计又得不好。百姓要是吃不饱,那问题就大了,所以他才这么关心这个问题。   于是这个找书的任务就落到了白珊的头上。白珊对于自家儿子跟邹茜玲五个走的近是很奇怪的,因为她了解自家儿子的性格,腼腆(?)孤僻不爱说话,在京市就没有什么朋友。   但是她对儿子能交朋友了还是打心里高兴,女儿萧月如在开学前就回到京市去了,她今年高二,准备高考了,为了不影响成绩,所以没让她转学到公社来。本来儿子也要让他回去念书的,毕竟京市那边的教育环境比较好,不过他自个儿不乐意,没办法,只能同意他留下来,心里还有些感动,觉得小儿子是怕他们两个老的孤单(?),所以特意留下来陪伴他们俩个的。可留下来儿子也是孤独的,萧月如回去连个年龄相仿的人一块说话玩耍都没,好不容易肯跟其他人交朋友了,那白珊真是高兴来不及。   尤其是她打听到这五个娃都准备念高中,而且成绩还不错的时候就满意了,不怕儿子被带坏,既然这样就随了儿子的意,不让他去县城念书,直接在公社念书好了,有朋友,离家又近。至于成绩,她是比较相信自己儿子的。   所以白珊很快就把教材找齐了,还特意多找了几套习题,让他们学习。   结果儿子拿了书去公社高中没待两天就逃课了。   白珊:???   “怎么逃课了?”   “无聊。”萧念白的回答一如既往言简意赅。   白珊不信,“你不是跟你新交的朋友一个班吗?怎么会无聊?吵架了?”   萧念白没有反驳邹茜玲他们是朋友这句话,只是道,“他们要上工,在家自学没去学校。”   白珊惊讶,她当时并没有打听到这一层,问萧念白详细的他就言简意赅给你概括两句,然后就捧着本俄语字典再看,那模样很明显就是在说‘我不想跟你哔哔我要学习谢谢’。   白珊对儿子向来是低头较多,没办法去问了公社高中的校长,这才知道了邹茜玲他们的情况。意外的同时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在萧念白骑着他爹新买的自行车要去下坎山找他们的时候让他带上了水果和糕点。   萧念白是不怎么关系他妈白珊怎么折腾,给了水果就拿上,然后去邮局给邹茜玲取信,再转弯去下坎山村。   没办法,那女人要是不帮她忙,她能拾掇纪燕珊给他找麻烦。   至于其实他可以不用跟邹茜玲他们来往这一点,萧念白是想都没想过。从前他一个人在家在实验室都没什么感觉,但是换了个世界,就莫名有种不适感,要是可以,他甚至想直接住在下坎山村算了。可惜邹茜玲那一屋是四个女的,他跟他们没有亲缘关系,要是住进去会给外人落口实,他是不介意,邹茜玲介意,谁的房子谁做主,他没辙了。   除了一封信还有一个包裹,有点重量,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瞥了眼,信和包裹的地址都一样,但也没在意,他对这不感兴趣,就是顺手拿了而已。   萧念白这大半年来往下坎山村大家都渐渐习惯了,一开始还会有人大惊小怪地过来打听他的身份,以及和邹茜玲他们的关系,后来听说是同班同学,来帮忙送作业并且交流学习的,这才了然。   同时又觉得震惊,“你们啥时候考上公社高中了?咋不用去上学?”   邹茜玲就对外说了他们在东晨的时候其实已经考上高中了,前阵子打算继续学业,承蒙校长爱财给机会,参加了一次考试,合格了才去上高中的,半点没提萧念白在其中的作用,免得给人找麻烦,让萧念白被人惦记上了。   这个消息当时在村子里还是很轰动的,他们村子是真的落后,读书的娃少,读到初中的整个手指头都数得过来,到高中读书的,这还真没有,在他们看来,邹茜玲他们是考试考进去了,还是插班进去的,那真是老老厉害了。而这么厉害的还是他们村子里的人,一个个都高兴骄傲得不行,要是毕业了还能当个老师了,镇上工厂招工的时候也能有很大机会招上,前途是一片光明啊。   当然对于他们能考上大学这个基本都没想,他们不是校长,也没看见他们的考试成绩,所以不知道他们的潜力和能耐,觉得能考个高中已经很不错了,至于大学那真是没想法,整个县城一年才出一两个大学生,还是普通的大学,这公社高中终究没有县城高中好,县城学生都考不过了,这公社学生怎么考得过?   因此后来结果出来,真是震惊一片。 第六十八章   邹茜玲五个上高中的消息在村里掀起的波澜很大,但是并没有持续太久,因为公社那边发了新的种子下来,并且今年交公粮的粮食种类也重新做了说明,水稻的比重可以适当下降,也允许村民开荒种番薯等作物,那态度像是要对付大干旱一样。   这事关到村民的肚子,自然比其他事情更重要,而且从去年到现在都没有下过一滴雨,周边青山都慢慢变黄,许多小水沟都消失了,大家都直觉情况不妙,有经验的老农民更是愁眉苦脸,因为今年一看也很有可能是灾年。   好在那条夕阳河水位虽然下降得厉害,可没有干涸,村里的那口井也没有干,能满足大家的日常吃水(事实上那口水井的水是顾一辉每天去填的,他之前存了许多水,就是在这个时候用。因为怕被人发现不对劲,或者让村民觉得水太多而随意浪费,他每天晚上都不敢弄太多,只放到平时正常水位线以下一部分位置。)   种子发下来之后,村民们便开始盯着地里的庄稼和山上的野菜什么的了,就不再把关注点放在邹茜玲他们身上。   邹茜玲他们五个便低调地在下坎山村开始学习。   日常除了上工,那基本就是在学习,看教材,记俄语单词,做练习。毕竟都是经历过后世高考的人,记忆力也不错,以前也是学霸级人物,翻个教材真的不难,看书的速度很快,记得也很快,到最后主要的精力就放在了学习俄语上。   都是有过学习外语的基础,加上邹茜玲本来就是外国语学院,学了几门外语,对如何学习一门新的语言还是有点儿心得体验的,所以折腾了一阵,也是步入了俄语学习的正轨上来。   一九六零年邹茜玲五个的记忆就是下工、学习、每月的考试(放假校长都会给他们布置作业),以及干旱。   这一年全国依旧大旱,不过旱情带来的影响比邹茜玲他们那个世界带来的影响要小,或许是上头信了邹茜玲留下来的纸条提示并且付诸行动,全国不少地区都用了新的粮种种植更为耐旱的作物,重要的大粮仓地区实施过好几次大型人工降雨,全国人民垦荒劲头强烈,农村人基本是在农闲时奋力开荒种植番薯土豆南瓜等作物,城里人也用小桶装了土在阳台种菜,居民楼楼下都被居民种上菜蔬。   不过粮食的收成依旧不好,干旱第二年的水资源减少太多,城里都限时供水,村里只能靠天然河流,有的旱情严重的则挖地下水,打井水。   说到这个顾一辉在其中倒是起到了点小小作用,他对水很敏感,能够准确判断,帮村子里找着合适的位置多打了几口井,免得他每晚都得摸黑偷偷去村里唯一一口吃水用的井放水。   而因为旱情严重,山里的动物没什么吃的,四面环山的那种多山村子发生野猪下山偷吃庄稼,伤人事件。这事得到上面的重视,公社那边派了民兵来帮忙打野猪。   下坎山村也发生了一例这样的事情,那个时候是傍晚,马上就要下工了,半山坡那片地窜出来一头大野猪,一个提水灌溉的村民逃跑躲闪不及给撞到了,一下子从半山坡滚下来,,最后倒在一片水田里。   而在场的其他七八位村民听到动静下意识也是先逃窜,一边逃一边喊人来帮忙。   当时那块地距离卫生站也不是很远,加上村民在逃跑时发出的高亢叫声,纪燕珊当即跑出来凑热闹了,结果听到是野猪下山伤人了,赶紧捞起扫地的大笤帚就往声源处冲过去,梁晓雪叫都叫不及,赶忙弄了几样药放进自己的医药箱,叫上那个有点天赋打算来培养成村卫生站接班人的十五岁女娃子根治走,没准有受伤的,到时候她也可以简单学习处理外伤技巧。   从山坡上跑下来的村民看见纪燕珊拿着根扫院子用的大笤帚就冲上来,赶紧拦住她免得被野猪伤到了。   纪燕珊倒好,不停下来反倒顺走了村民手里拿着的锄头,然后挣脱掉桎梏拔腿就往山坡上跑。   逃跑的村民登时愣住,下意识回头要喊,就看见纪燕珊扛着把锄头勇猛地往前冲,一溜烟就往山坡去了。   “赶紧去喊人来帮忙啊!”见状手中有锄头的另外一个村民催促道,自己一咬牙也跟了上去,怎么说都不能让一个女娃子去送死吧,而且还有个村民躺在水田里头了,也不知道怎么样了。刚刚只顾得上慌乱,都忘记要把人也给拉走。   现在被纪燕珊这么一打断一刺激,比较高壮点的两外两个村民也咬牙跟上去,让其他几个没有工具又瘦弱的回去喊人。   然而等喊了人,其他村民扛着锄头气势汹汹杀过来的要救人的时候,才发现那头大野猪死的不能再死,而纪燕珊站在手里拿着锄头,身上溅了一摊血。   梁晓雪正带着她的接班人在给那位受伤的村民处理外伤。   赶过来帮忙的三个大男子汉完全没有帮上忙,反倒被纪燕珊那一手给震惊到了。   邹茜玲几个赶到的时候,看到身上带血的纪燕珊和一旁淡定处理伤口的梁晓雪,就知道纪燕珊人没事,但一直隐瞒的大力气估计要暴露了。   果不其然,没一天整个村子就知道了纪燕珊仅凭一人之力一个锄头就把野猪打死的英雄事迹,然后就野猪被锄头砸那一下就皮开肉绽分析了下纪燕珊需要的力气,想明白之后,整个村子的大男人都惊慌了,这也太踏马厉害了吧?往常他们几个大男人好几个锄头下去都没能把野猪打成这样,纪燕珊只是一锄头就造成这样大的伤害值,简直是恐怖的力道啊。   登时那些原本对纪燕珊有小心思的人都收敛了,不行,惹不得,太厉害了到时候她一生气一巴掌下来自己岂不是要死?这可不是简单家暴那么简单,而是性命攸关大事啊,不敢娶不敢娶。   不过议论归议论,好在没把她的大力气往妖魔鬼怪身上想,只以为是天生,毕竟这个世界无奇不有,而且没有妖魔鬼怪会长成纪燕珊那样傻萌样吧,只能说傻人有傻福。   而那位被野猪撞下去的村民也很幸运,只是摔在柔软的水田里,身上有从上面翻滚时刮到的擦伤以及脚踝错位,脑袋没有伤到,挺幸运了。   这种问题村卫生院能处理,不用上医院去,倒是给他们家省了一笔。   而野猪伤人事件过后村里立即向公社报备,要求民兵来帮忙解决野猪。要是以往那个公社领导周大平可能还不会提这个意见,但是自从换了萧建国,远山公社的风气很是整顿了一番,周大平对新任领导很是尊重和信任,这才会想着要找公社那边的民兵帮忙。   而且找公社的民兵帮忙安全有了保障不说,只要村里跟着出劳动力过去,就能得到十分之三的猎物收获,也是很不错的。   就这样下坎山村也进行了一天的打野猪活动,每家每户规定要出一名劳动力,一个不出的人家到时候分猪肉得另扣工分,扣的那部分工分补给多出的劳动力。   因为纪燕珊前几天暴露出来的那一手,村长周大平过来问纪燕珊要不要也一起加入,主要是他们家已经出了顾一辉,纪燕珊可以选择不加入,但是她力气又这么大,别人要费很多劲才能弄死野猪,换做她一锄头就成了。   纪燕珊想着暴露都暴露了,而且大家伙也不是很介意的样子,那她也就不掩饰了,去对付野猪也行,免得骨灰太弱鸡了躺着回来门牙伤心就不好了。   而且在民兵来之前邹茜玲几个为了保险起见就先解决了几窝比较大的野猪,剩下的七八头野猪顶多百来斤,危险性没那么高,有民兵的帮助,问题应该不大。   就这样纪燕珊一个女娃子也加入了这一次狩猎野猪的行动,来的还有萧念白,他几乎是知道民兵要到下坎山村帮忙时就知道纪燕珊肯定也会去,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他就跟着来了。   萧念白自从那次被纪燕珊一巴掌拍进医院之后就很注重锻炼身体,这个时候已经没那么弱鸡了,起码爬个山也不大喘气要死要活了,但是体力还是比不过纪燕珊好的,于是纪燕珊这狩猎之行还挺高兴的,毕竟顾一辉和萧念白两个弱鸡大大地展现了她的强大,这种感觉让她心生乐意。   到下午的时候一共打了七头野猪,除了简单的一些擦伤,并没有其他人员伤亡,算是极为顺利地一次。   其中纪燕珊的表现可圈可点,大力士的称号成功地从下坎山村传到公社那边去,最后八卦在传播中变了样,纪燕珊成了个长相凶猛浑身横肉的凶暴女子,有些人还用来止小儿啼哭,效果就跟狼外婆一样。   好在这一切纪燕珊并不知道,她还是无忧无虑的傻缺萌。   --------------------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应该是高考上大学,恋爱线也是大学比较多。 第六十九章   一九六一年春节还是他们五个人一起过,与去年一样,没有什么大变动。   要说唯一的不一样,那就是半夜的时候邹茜玲睡得模模糊糊听到外头传来清脆的鸟啼声,一下一下,有些奇怪,也有些耳熟。   等想明白是哪里耳熟的时候,邹茜玲猛地睁开眼睛从床上坐起,然后穿上鞋子就踮着脚尖悄无声息又快速地往外跑,跑到院子望过去,借着皎洁的月光看清了后山脚下的那高大身影的模样后,嘴角的笑容便忍不住弯起。   打开院门冲了出去,然后一把奔向迈着大长腿走过来的男人,双腿一蹬跳到他身上并且搂住脖子,软糯的声音充满惊喜和娇气,“你怎么回来了?”漂亮的桃花眼明媚闪亮得不像话。   唐朗刚刚见她冲上来还吓了一跳,几乎是条件反射地一手托住她的小翘臀一手搂在腰上,免得她掉下去,还没来得及为这亲密姿势觉得不妥,就看见她惊喜的小模样,娇软带着刚睡醒的淡淡沙哑嗓音像狐狸毛绒绒的小尾巴在心上撩了一把,整颗心都要为她融化了。   也舍不得放开这难得亲昵的机会,视线扫了眼前方确认没有别人之后,不把她放下反倒抱紧了,“嗯,攒了一年的零碎假期回来看你的。”面容一如既往冷硬,可气息却是柔和的,低头认真而专注地看着她,里面的情意几乎没有遮挡。   自从一九六零的初五见过面后,这一年邹茜玲跟唐朗都没有机会见面,他部队一直很忙,根本没有足够长假期能够回来,所以索性不休假,都把零碎的假期攒起来,再出了几个重要的任务,总算是磨到了今年的探亲假赶回来。   但是即使人没有回来,这一年依旧坚持每月一封信寄过来,时不时还有包裹,甚至粮票和钱也没少寄过来,真真是把她放在心坎上。而邹茜玲本来就是喜欢被男朋友宠着的性子,虽见不到面,可书信这样柏拉图式般的往来也满足了她骨子里那一点文艺细胞,别看唐朗外表是个不讲人情的大老粗硬汉,可是信件里的关心体贴入微,文笔不华丽,却细致而温暖,渐渐地让邹茜玲越来越喜欢他。   所以在这元旦时刻预期之外的相见,才会让邹茜玲这样欢喜又冲动,直接缠在了他身上。   本来以为这样热情的方式五十年代的老古董会不喜欢,但没想到唐朗竟然只是微微一顿并没有把她放下来还抱紧了她,真是让她感到极为愉快了。   虽然也喜欢他平时一本正经禁欲的样子,但是偶尔能配合她的热情也很重要啊,这样谈恋爱才有气氛。   邹茜玲在他脸颊上撒娇地蹭一蹭,“我以为你不回来过年了呢。”   唐朗感觉脸颊有些痒,心里也痒痒的,面上维持着正经,“没有不回来,一下车我就来这找你了。”   邹茜玲在他脸颊上撒娇地蹭一蹭,“我以为你不回来过年了呢。”   唐朗感觉脸颊有些痒,心里也痒痒的,面上维持着正经,“没有不回来,一下车我就来这找你了。”   邹茜玲当即怔住,“一下车就过来?没有回家?”   “嗯。”   话音刚落下,邹茜玲就把脑袋埋在他颈窝里,娇着小嗓音,“你怎么这么好呀,我会越来越喜欢你的。”   大胆的告白让唐朗心跳加速耳根泛红,又觉得心里被温热的水流浸泡过,暖的不像话。   地头侧过脸在她发顶落下一个吻,搂在腰上的手上移落在她的发梢,声音低沉暗哑,似是竭力控制,“乖~”   邹茜玲一下子变得更娇气了,又觉得自己被爱包裹着,紧紧搂住他的脖子,“嗯,再抱一会。”软糯得不像话,完全没有平时张扬恣意,却依旧让人心生宠爱。   唐朗有那么一刻忽然觉得她很孤独,像个没家没有安全感的孩子,虽不知道这感觉如何而来,却仍旧疼惜得不行,一下下轻轻抚摸她的背,像是温柔安慰。   没有欲望,唯有怜爱。   他不知道他却因此而慢慢撬开她心里坚硬的围墙,让她开始真正接纳他。   抱了好一会,邹茜玲才从他身上下来,“你行李呢?进来我给你做好吃的。”   唐朗是下了车就跟镇上相识的朋友借了自行车骑过来的,还没来得及回家,自然把行李带上,不过不多,就一个包裹。   刚想着要不要听从她的话登堂入室,就见院子里走出来一个男人。   “陛下?”顾一辉是半夜起来起夜看到院门开了才奇怪走出来的,没想到竟然看到了邹茜玲在外面跟男人搂搂抱抱?   邹茜玲听到声音回头,见是顾一辉,半点异样都没,“你怎么醒了?”又牵起唐朗的手介绍,“这个是唐朗,我男……我对象。”态度坦荡荡。   唐朗不习惯在外人面前亲热,本想抽出手,但是听到邹茜玲跟她家人介绍他是她对象,心里便高兴了,便忍住了不自在。   顾一辉自然知道唐朗了,穿越过来时第一次出门他俩就是遇到了唐朗,只是没成想当时那个冷硬又不好接触的男人竟然会跟邹茜玲走在一起,还大半夜偷摸见面?   夜里山风吹过有点冷,顾一辉头脑清醒了些,说道,“要不进来说?”   邹茜玲自然没意见,她这会儿也感觉有点冷呢。   “你快去拿包袱,我有点冷。”   唐朗闻言立马跨着大步返回去把落在地上的包袱提回来,“走吧。”   “嗯。”邹茜玲自然而然要去挽他胳膊,唐朗却躲了一下,见她疑惑的眼神,赶紧悄声解释道,“你表弟还在呢。”   邹茜玲睨他一眼,“老古董!”然后一扭头把手背在身后就先走了,都不爱搭理他。   唐朗又有些不安了,快走两步追上她,视线偷偷去看她生气没,见她目不斜视忽视他的样子,把底线往下挪了挪,“你搂着吧。”   “不搂,不稀罕了,以后都不搂。”说罢加快了速度,一溜烟往里屋去了。   真是变脸速度堪比翻书。   唐朗:……   ——   “谁在外面吗?”回到里屋,才发现纪燕珊他们都醒了。   “嗯,唐朗过来了。你们睡吧,我轻声点。”邹茜玲说着换掉了睡衣,穿上长袖长裤再配上一件薄外套,室内的温度比较高,这样恰好。   梁晓雪几个听到了有点意外,爬了起身下意识就是去看手表,她们的床头上都放着一个手表,日常用来看时间,也不带着去外面招人眼。   “这都快三点了,他这时候来?”觉得意外,虽然知道他们这一年都有在通信往来,但是还没见过两人见面相处的样子。   “是啊,刚下车就过来。”邹茜玲心里有点美滋滋,她就喜欢唐朗这样把她放在心坎上的感觉。   梁晓雪和张思乐都掀开被子要换衣服出去看两眼,纪燕珊见状也跟着起来,真是在山沟里待久了,一点小动静都想凑凑热闹八卦一下了。   邹茜玲也随便她们,“记得披上外套,有点冷。”提醒完就自己走出去。   唐朗和顾一辉正坐在桌子上呢,他坐的笔直,面容严肃,把穿着灰色睡衣的顾一辉衬得跟个毛头小子似的,气势上就不一样了。   两人正在聊天说话,主要是唐朗问,顾一辉答,脑袋没完全清醒的顾一辉对上头脑清醒的唐朗,还有军人凌厉正直气势上的影响,顾一辉都没反应过来唐朗在套他的话。   好在也不是什么重要机密,主要就是邹茜玲这一年的生活,虽然通着信,但是依旧没有亲眼见过,也不知道她过得怎么样,更重要是有没有潜在情敌?   邹茜玲走出来的时候,顾一辉还在吧嗒吧嗒地说她上次去除草结果树上掉下来一个毛毛虫被吓得尖叫的糗事,眼里小火苗蹭了一下,“骨灰,换身衣服去。”穿着睡衣都能这么自在聊,欠揍呢。   顾一辉一回头看到邹茜玲别有深意的小眼神,脑袋又清醒了几分,嗯,刚刚好像说错话了。乖巧从椅子上站起来,“好的大表姐。”又对唐朗说,“我先换身衣服去啊,大表哥,哦不,表姐夫。”   邹茜玲真踏马想翻个大白眼,顾一辉说完却避着邹茜玲快速溜进了自己的屋里去,再不走怕被打。   唐朗看到这两个人的小动作嘴角不自觉弯起,尤其是顾一辉那句‘表姐夫’让他心情愉悦,被她家人承认,原来也是件如此愉快的事。   “偷笑什么呢?”邹茜玲走过去扯了把他的脸颊,嗯,皮真韧。   唐朗一把抓住她作乱的小手,刚想训斥她在家呢有人呢,又想起之前避开时她傲娇不搭理人的小样子,视线瞥了下里屋,这才没有放开她的小手,嗯,软软嫩嫩的,真是他的宝贝小狐狸。   邹茜玲却一把抽回来,学着他的语气,“你表弟还在呢。”   唐朗:......   “嗯,我们的表弟。”说罢抓过她的手,快速在上面亲了一口,然后放开,坐直了身子一本正经模样。   “社长......”身后传来纪燕珊几个的声音。   邹茜玲忽然明了,说悄悄话似的音量,“老古董,你学坏了。”   唐朗一身正气不搭话,耳根却悄悄红了下。   她撩拨他,他无法克制。 第七十章   这是唐朗第一次正式跟纪燕珊几个见面,作为邹茜玲对象的身份,讲真还有些紧张,虽然他们年纪都不大,但是却是邹茜玲承认的家人,因此态度上还是很端正。   他本来没打算会在今晚见到邹茜玲的家人的,一开始只是太想她所以才会过来试试看能不能见面,没想到把全家人都弄醒了。好在他回来的时候就有准备给邹茜玲的礼物,自我介绍完毕,从包袱里拿出糕点麦乳精还有一小包五斤装左右的大米。   这都是他给邹茜玲买的,一拿出来包袱就小了大半。   邹茜玲看见那小包大米才惊讶,现在粮食有多珍贵她不是不知道,下坎山村的积极开荒种番薯种土豆还好,还不至于啃树皮,可外头有些地方饥荒还是闹得沸沸扬扬,别说是大米了,就是粗粮都不好弄。   梁晓雪几个看到桌上放着的礼物,对邹茜玲眨了眨眼,心意很足哦。   邹茜玲才不管他们的揶揄,给唐朗简单介绍了他们几个作为了解。   唐朗诚意很足,道了新年新禧后,还一人给了个红封,折叠成方形,看不出里面有多少钱。   但是就冲这态度,梁晓雪几个就很满意。顾一辉笑嘻嘻接过直接说,“谢谢表姐夫。”   然后另外三个收到红封的也拿人手短,嘴甜地跟着喊了一句,“谢谢表姐夫。”   新上任表姐夫唐朗嘴角微微翘起,看向顾一辉几个的眼神多了一种长辈的慈祥。   邹茜玲:……莫名有种奇怪的感觉是怎么回事?   顾一辉几个见了人作了介绍,也对唐朗印象不错,就不继续待在这里打扰他们两个,而且夜深了,还是早点儿睡觉去吧。   等他们四个一走,堂屋只剩两个人的时候,唐朗这才把口袋里另外一个红封掏出来递给邹茜玲,“给你的,新年快乐。”   邹茜玲看了眼手上明显大了一圈的红包,嘴角也弯起笑容,小酒窝盈盈地,“谢谢表姐夫。”   唐朗一噎,随即无奈地抬手摸摸她的脑袋,“别闹。”   邹茜玲笑容不变,一把打开红封,里面是十张大团结,崭新的,眉一挑,“把你一个月津贴都给我了?对我这么好,去给你下碗饺子怎么样?”   “好。”没了外人,唐朗眼里的喜欢和宠溺也不掩饰,跟着她去厨房,要给她烧火。   唐朗烧火的动作很熟练,相比之下,邹茜玲做饭的手艺就不行了。不过只是下一碗饺子,这并不难,这两年多怎么说也是会一点简单厨艺的。   指使唐朗把大锅简单过水洗一遍,然后把下午煲的鸡汤倒了适量出来,再从橱柜里拿出包好晾在竹片编制的筛子里的猪肉香菇馅饺子和素菜馅饺子,等鸡汤开的时候一股脑倒了下去,倒完后又拿着煤油灯小跑着到院子里掐了一把自己种在木板箱里的小葱进来,剁剁碎,待饺子开一把扔进去。   感谢张思乐饺子皮处理的很好,这一锅饺子煮的格外成功,没有粘锅底也没有破皮,邹茜玲满意笑了笑,转身去拿盐罐子,勺了半勺子放下去,想了想好像有点少,吃不准份量,又加了小半勺子进去。   唐朗全程都在盯着她,觉得她为他洗手作羹汤的模样好看极了,心里慰贴得不行,都没反应过来她加了多少盐,直到饺子盛上来吃了一口,舌尖上传来的咸味让他吃饺子的动作一顿,抬眸看了眼邹茜玲,却见她双肘撑在桌上捧着脸,桃花眼笑意盈盈,“好吃吗?”   期待的小眼神让他心又融化了,“好吃。”   邹茜玲满意了,“那你多吃点,汤也要喝,这是鸡汤,给你补补。”   说完邹茜玲又往厨房去,“鸡肉应该也热了,我去给你盛过来。”   等她的身影消失在堂屋里,唐朗看着碗里的饺子,又看了眼锅里的份量,这饺子做的很有技巧,都有灌汤包的感觉,汤汁都收了些进去,自然那盐味也进去,饺子都咸了,汤更咸。唐朗有些皱眉,他口味没那么重。   然而最终还是眼睛一闭把汤先喝了,就当作喝中药吧,而且这是邹茜玲第一次给他做的,怎么说都是有纪念意义。   不过经此唐朗倒是知道了邹茜玲的厨艺了,如果不是意外,那就是她不经常下厨,不擅长做饭。心里又有点隐秘的高兴,觉得邹茜玲不经常下厨却给他煮了饺子,这代表她心里还是比较重视他的。   而且不会做饭好啊,不会做饭就不怕其他人来跟他抢她了,唐朗可是知道周边的男人没一个肯下厨做饭的,也不会下厨做饭。他就会,他也肯,这样一来他就又多了个优势。   可怜的唐大团长,遇上邹茜玲之后真的是底线一再刷新,估计是不会有底线了。   怀着隐秘的愉快面不改色地吃完了两大碗饺子之后,唐朗还接受了邹茜玲一大碗鸡肉投喂,直到肚子吃撑,这才停下。   吃完后也不用邹茜玲吩咐,自己乖乖端着碗筷去洗,邹茜玲跟在他身后很满意,给他倒水递洗洁精。   洗完之后已经快四点了,再过一两个小时就该天亮了,到时候唐朗又得走了。   邹茜玲难得见他一面,也不想睡觉了,就去搬了两张凳子出来在院子里看星星。   五十年代的夜空干净漂亮,今夜的云层也不厚,星光一颗颗挂在上面,美得像是童话。   邹茜玲有记忆起就没见过这样纯粹漂亮的星空,梦幻一样,美得不可思议。   她还记得当时看得那本由几米漫画改编的电影《星空》,当时里面那片星空够让她心生愉悦,可却比不过此时亲眼看到的,一颗一颗像闪闪发光的钻石一样缀在黑色的幕布里,还有皎洁的月光,在寂静的夜里漂亮的令人心动。   邹茜玲跟没骨头似的抱着唐朗的手臂赖在他肩上,和他腻歪着说着悄悄话,心里的快乐一点点散出,小酒窝像沾了酒一样甜美。   漂亮的星空,把她放在心坎上的爱人,还有比这更美好的新年礼物麽?   ——   唐朗这次的探亲假也不长,除去探望亲戚领导和在家,能跟邹茜玲相处的时间也不是很多,不过她是竭尽所能去找时间跟邹茜玲相处,哪怕今天要去拜访老领导了,那早上也要早早起床先骑一趟车到下坎山村来跟邹茜玲见个面,问她要买什么东西。   邹茜玲其实并不需要他买东西,她自己就买了许多东西在空间里堆着,也跟唐朗说明以后不要再给她那么多钱了,新年红封他除了给她一百块,还给了顾一辉等人一人十块钱,在这个生活费极低的年代,这些钱都够一大家子一年生活的很好了。   可是唐朗不听,依旧我行我素地给她买东西,看到好的就要给她买一份,钱也跟发工资似每月都给。   邹茜玲莫名有种自己被包养的错觉。不过既然他不听要给,她也不跟他掰扯这件事,要给钱就收下吧,她专门放在空间一处地儿不花,反正她目前也花不到什么钱,而且她自己有钱。   他要是送吃的她就收下来吃掉,其他礼物呢也收起来,至于回礼,那真是她‘良心发现’了才想起来,请教张思乐后给他买了两团毛线针围巾,本来想织成格子花样,无奈手工方面真的不擅长,只能弄个最简单地款式,在他探亲假结束前总算弄完了。   算不上丑,但也算不上好看,看得出是新手做的。   邹茜玲刚织完还觉得挺好看,毕竟这是她第一次亲手给人织东西,要不是这里太偏,出入不方便,邹茜玲是想直接到沪市去买礼物送的。还是张思乐说这个围巾简单又有心意,她才听了自己试试。   当时觉得挺美吧,就给了唐朗,完全没有注意到在她美滋滋地欣赏时身后顾一辉偷偷翻白眼嫌弃地眼神。   唐朗不嫌弃,他觉得好看,他已经被邹茜玲收了心魂了,就算是送一团毛线他也会高兴,收到后还很乐意,恨不得天天围着,让别人都看看这是她亲手为她做的。   可惜部队日常训练不能带围巾。但是他探亲假结束回部队那天戴着了,路上好多人看见了盯着瞧,糙老爷们的眼光没那么毒,只觉得这烟灰色挺好看,虽然织的好像不咋样。   但是军属区那些糙老爷们的娘们眼睛就毒多了,她们基本个个都是家务活一手包的好手,做个衣服也不在话下,看到这围巾就觉得太暴珍天物了,那么好的颜色那么好的毛线团,针脚差成那样,这估计是唐大团长自己的做的,不然哪个女的手艺会这么差。   便有些同情,觉得唐大团长是该找媳妇了,有热情的还直接要给唐朗做媒,倒是给唐朗找了点小麻烦。   而邹茜玲是很久之后到了军属部队,跟那里的随军家属聊天的时候才从她们口中得知自己人生织的第一条毛巾的评价,当时尴尬得差点维持不住笑容。   事后回去那条毛巾差点没被她拆了,还是唐朗拦了下来才让它避免被拆毁的后果。   --------------------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是高考章节,真的!!!我去查了好多资料,然后我在纠结他们应该读什么专业。 第七十一章   1961年的上半年依旧是在劳动和学习中度过的,或许到了最后的冲刺阶段,他们几个都感觉时间过得非常快,一眨眼就到了要上考场的日子。   这一年的高考是在七月二十一号,县城里没有设置考点,得到省会去才行。   邹茜玲一行五个跟周大平请了五天的假期,考试三天,提前一天去订下旅馆踩点考场位置,留一天在省城逛街。   周大平十分爽快地同意了,并且周红婶子还给他们一人煮了一颗红鸡蛋,祝愿他们考试顺利。在全国闹荒的第三年,这五个鸡蛋真的是十分珍贵的礼物了。   他们是七月二十号出发,同行的还有公社高中班上的另外四十多个同学,由校长亲自带队,将他们安排到统一的旅店去。   这个年代的高考还没有后世那样夸张的令人重视,也鲜少会有家长会陪同去考试,大多是像公社这边这样统一送去考场,或者自己出发去考场的。   经历过后世高考场景的邹茜玲几个对这氛围还挺喜欢的,起码不会说全民高考,考场外都挤满了家长。   而且六十年代的高考是先填志愿在考试,前几天邹茜玲几个就到公社高中填了志愿表,他们商量了很久之后,终于确定了要填写的志愿。   梁晓雪跟穿越前一样选择了医学专业,顾一辉也是填了土木工程专业,纪燕珊和萧念白也是干回老本行学计算机。不过现在华国的计算机刚起步,据他们了解开设这个专业的只有三水大学,而且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毕业生。邹茜玲和张思乐考虑到当前和未来十几年内的政治环境不打算继续以前的专业,邹茜玲选了经济学,张思乐选了农学(本来想选食品工程相关的,但是没找到,索性就选了个最相近的,研究一下食材也行)。   纪燕珊和顾一辉这两个专业在目前的大学里最好的是京市那边的三水大学,梁晓雪的专业南北都有所不错的大学,为了同一个地区,选了京市那边的医科大学。邹茜玲和张思乐两个自然要跟他们在一块,也是选了京市的大学。   看到他们交上来的志愿表时公社校长差点没把眼珠子瞪出来,这可都是全国有名的好大学,他们竟然这么敢想?虽然他看好他们,觉得他们成绩不错,但是只是寄希望考个大学就成,没敢想的这么好啊。   把六个人叫过来确认了一遍之后,公社校长最终还是被他们说服,把他们的志愿表就这样交了。反正第一志愿不行还有第二第三志愿。大学志愿不成还有大专志愿。但是万一要成了,那真是天上掉馅饼了,到时候的荣耀自然不必说,升迁也是很有机会的。   怀着这样的隐秘兴奋,校长反倒是最期待这次高考的人。   邹茜玲几个经过一年半的学习复习巩固,已经准备得很充分了,尤其是俄语,每天背单词记句子语法,还要听听力。他们一开始用的是萧念白的收音机,后来唐朗搞来了一张收音机票和一百多块钱让邹茜玲自己去买了一台。每天特定时间收听俄语广播。有个电台是教俄语基础发音的,他们每天都得听。   一年多来,不敢说发音怎么样,但是俄语书面考试肯定是没问题的,俄语大字典五个人都啃过一遍。   真是很勤奋在学习,并没有说是高考过就放松或者仗着自己从后世而来而看轻这次考试以及与他们同一时间考试的考生。每个年代都有天才都有学霸,从后世来的除了见识可能要广一些,在智商上基本谈不上碾压,很多人都是很优秀的,这一点无从否定。   而且这个时候大学的录取率还很低,可选择的学校也没有后世多,更别提今年还有许多在大跃*s时候匆忙办的不合格的院校被取消了,高考的竞争就更大了。因而他们这一年多来都没敢放松,真是全身心在备考,感觉又回到了从前高三似的,甚至比那还要认真。   不过在考试的时候都不紧张,他们不是那种考试会紧张的性格,平时准备得充分了,上了考场绝对是淡定的。   因为报考的是理科,所以他们要考七科,就是在数理化的基础上加一科政治,这年代的政治是必考的,不分文理。报考文科的同学就只需要考六科。   而顾一辉是土木工程,他在考完试后还得要加试,主要考绘制图纸方面。这个难不倒他,土木工程的哪个不会画图,就算是后世计算机那么发达能网络建模了,还是要手绘工程图纸练习的。   三天的考试一眨眼就过去,邹茜玲几个没有跟随校长回去,而是在旅店续订了一天,休息一晚后第二天便去逛省百货,省大学等地。   萧念白也跟着留了下来,这一年半的相处虽说没让他们的关系亲如一家人,但是比起穿越前已经好很多了,最起码纪燕珊也不会见到他就产生逆反心理。   逛街也不纯粹是为了买东西,而是太久没有出过远门,想透透气而已,回去之后还得秋收呢,可不得先放松下心情。   不过碍于各种票证,许多东西都只能看不能买,几个人最后吃了顿国营饭店,也没买什么什么回去。   回去之后没几天就秋收了。   今年开春种的水稻数量更少了,还是番薯土豆这些耐旱又比较高产的种的多,除了原先那些旱地,开荒出来的地也种了许多,秋收起来还是要费一番力气。   但没人会计较这会儿浪费的力气,大家都卯足了劲来应对秋收,把粮食一颗颗归入仓库,看守得比眼珠子还要紧,毕竟这可是事关一年的口粮啊。   而且去年秋收还听说有流民盗匪抢夺粮食,可不得更小心着,村里听到消息都自行组建了村民兵队,每晚都得轮流巡逻仓库。白天秋收时候也不放松,没法劳动的老人小孩就在村口里坐着玩耍,一看见外人就通报,勘察严厉的很,生怕混进盗贼进来。   公社的民兵组织也很重视流民蹿匪情况,每到秋收前后巡逻都比平日严格,这样虽然麻烦了些,但是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蹿匪的侵入。   邹茜玲对这些蹿匪的感官很是复杂,他们这些人中大部分是没得吃了才走上这犯罪道路,当然不排除本身就是饿匪的,可这样的人毕竟在少数,建国后国家对盗匪的打击是很严厉的。但是在同情他们的时候又觉得他们行为可恶,抢占了他人的粮食不说,有些还伤人甚至杀人,这行为实在是令人气愤。   不过这情况也不会持续多久了,旱灾马上就要结束,届时国家方面也会出台新的政策来恢复秩序,安定社会。邹茜玲记得在他们那个世界,旱灾结束之后国家出台了许多相关的政策,归还了农民的自留地不说,还鼓励农民积极发展副业,大食堂是完全结束了。   这个平行世界国家的领导人会不会也出台相应政策邹茜玲还不知道,但是就从她给他们预警之后他们一系列应对旱灾的动作就可以推断出绝大部分人还是希望这个国家好的,想必相应的应对政策也不会少。   这个不是她能左右的问题,目前来说下坎山村没有饿死一个人,没有一个人吃观音土,这就是很好的结果了。   秋收完毕后,放榜的日期也差不多了。邹茜玲几个安安心心地待在下坎山里等成绩,现在不比后世能直接上网查,着急也没用,该放榜时自然放榜。   在这期间农忙过后的妇人们才有心情跟他们八卦这成绩的事,问他们结果出来没?能不能考中?   大部分是好奇,毕竟下坎山村很久没有人去高考过了。也有那么一两个是说酸话的,说这么久没消息没准是没过,让他们还是踏实种地,别想那么多有的没的,大学可不是那么好考,哪是他们能够到的。   说这酸话的除了本身刻薄,那就是跟他们有过过节的,比如那位嘴角有颗大黑痣的婶子就是因为梁晓雪没有教她的女儿行医本事所以心怀不满很久了,时不时都要刺激他们几句,但是又不敢太过分,村长周大平照顾他们不说,村里大部分人也对他们接纳包容,而且人总是要生病的,生病还得找到梁晓雪头上,因此不敢得罪死他们,就偶尔说几句话刺激刺激。   邹茜玲他们也不跟她计较,多说无益,反正成绩下来了一切就见分晓了,掰扯那么多无用的干啥?本来就不是同一道的人。   不过考不上大学的言论还是在大多数人之间流传的,就是周红婶子都安慰他们考不中不要紧,能有高中文凭很不错了,也是很厉害的。   这样的言论直到八月二十五号公社校长带着人敲锣打鼓找上门来时才消失。   他们全都考中了。 第七十二章   邹茜玲总分全省第一,萧念白全省第二,纪燕珊第三,梁晓雪第五,张思乐第八,顾一辉第九。他们六个把全省前十几乎包圆了!   而且还全都是黑马!   怎么说呢?以前的高考省状元一般都是全省最好中学出来的,他们往往都有参加竞赛,在竞赛中获奖崭露头角,而且省里的好高中就那么几所,每年再把各个尖子生成绩过一遍,高考状元一般就在那几个尖子生身上差不离的。   而邹茜玲几个基本没有参加过各种什么数学竞赛物理竞赛的,一来是他们很忙,二来公社高中基本没有参加这种大型比赛的名额,所以才造成他们一直处于闷头学习,然后高考一鸣惊人状态。   真的是一鸣惊人了,全省前十包圆了六个,不是竞赛场上的冠军不说,还是在远山公社这样一个山窝窝里出来的,真是跌破了所有人的眼镜。   公社校长高兴不说,县长也很高兴,这是多么光荣的事情啊?他们这个小县城竟然能出一个省状元,真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出了省状元不说,还有五个也在全省前十里面,这大学生是跑不了了。一下子出了六个大学生,县长想想就很高兴。   当得知其中全省第二的是公社领导的儿子,还是那位从京市来,很有机会调动的萧建国的儿子之后,县长就跟高兴了,京市调来的,很显然不可能在这呆太久,他们这些人来基层就是历练,有家族护着,该升迁的时候少不了。不像他们这当地的,在这一个位置没那么容易挪动。   县长对这看得很清楚,也乐意交好一下,当下就决定把原本要奖励给这六个人的奖金挪高一下,省状元奖励二十块,其他五个奖励十五块。这都是从他个人私库里出的,已经是很大方了。谁叫平时要么就不出大学生,一出就是这么多个厉害的,他自己也没什么钱啊。   要是只有一个省状元,那还可以大方点一个奖励五十块。六个人,加起来都快要一百块了。   在公社跟萧建国友好见面并传达他儿子考了全省第二的消息之后,萧建国高兴得快把眼角纹笑成小扇子了。   要不是还顾忌在外人面前,他都要仰天大笑几声说句不愧是老子的种。   然后在得知全省第一也是公社的,还是萧念白新交的那五个朋友中的女娃娃的时候,萧建国心里就是一噎,省状元他是没想过要拿的,毕竟他女儿萧月如高考的成绩只是一般而已。但是当得知拿了省状元的是这山沟里的女娃娃,身边熟人的时候,萧建国情绪就有些微妙了,还输给个女娃娃啊。   不过这个情绪来得快去的也快,省状元是邹茜玲那女娃娃好啊,都是远山公社的,这一笔也能算他的政绩啊。而且不仅是邹茜玲那女娃子,另外四个也考上了,那真是太好了。   于是也决定拿了钱奖励他们,以公社的名义,还给县长委婉提要求要了票,有钱没票怎么行得通,粮票布票都要。公社的票哪有县长的票多啊。   要说萧建国这人平时跟家人相处挺糙似的,但是心却是细的,当即就想到了帮邹茜玲他们跟公社领导要点票。像他女儿萧月如,考上大学立即就去扯了布做衣裳,那那些娃子们也需要体面衣裳穿着去上学的才是。   托萧念白跟他们来往的福,萧建国也将他们五个当成了晚辈,能顺手照拂就顺手照拂一下。   萧建国说话是有水平的,县长听了也不反感,还觉得送票不错,钱不够票来凑,反正他手上有一些布票平时没怎么用,还不如用来做人情。   要知道这个年代的大学生可不是后世那大学生遍地走的时代,出一个都很珍贵,想想现在国家才建设几年,全国统招才几年,大学生出来妥妥就是干部,又是农村的,政审没问题,以后发展前景妥妥就比他好,趁现在卖个人情卖个好那总是错不了的。不是说一定要巴结,就是一种多个人多条道好走,今天结了善缘,日后也好相见啊。   然后简单商量奖励的事情之后,就让公社校长一起,往下坎山村去报喜了。   县长是有配车的,车上也挤不下太多人,于是就开车的司机,县长,萧建国,校长,还有学校主任以及公社的二三把手一起,当然公社二三把手他们是骑着自行车的,车上就坐了萧建国和校长。   车子还没开进下坎山村就不能往前开了,道路小,山道,开不进去。看着剩下的路也不多,索性就下车徒步走下去。   不过走的时候没忘记敲锣打鼓,那鼓棒上还绑着红绳子,喜庆的很。   还没到村子就吸引了在村口的那些老人小孩们,见这些人的打扮,走在前头的两个都是中山装,上口袋别着钢笔,笔帽儿露出来了,很显然就是干部的打扮。   老人小孩们都不错眼地瞧着他们,有身子骨还硬朗眼神好使的老头子就问他们是谁,来干嘛的?   县长身边的司机兼秘书小张就很主动很有眼色地介绍了县长的身份,然后再介绍萧建国他们几个身份,最后才说,“我们是来送奖励的,奖励我们的省状元邹茜玲同学,也奖励其他四个全省前十名的同学!”   公社校长和主任还拉出横幅来,这是得知成绩后立刻去做的,学校早就挂上了,这村里也要挂一下,当然县长打算回去后县城里也要挂,建国以来这地方第一位省状元,说出来都是大面子。   可不是大面子吗?在场听到这话的都很高兴,邹茜玲他们几个老人缘和小孩缘都不错,此时听到考上了省状元了,那真是大惊喜啊。   就跟县长他们觉得是荣耀一样,同个村子的更是觉得大荣耀,脸上有光啊,这可是他们村子的人,考了省状元那得有多厉害啊?就是古代那种状元郎吧,还是个女状元郎!这下子可高兴了,脸上的神情都生动了许多,一下子精神起来似的,也不坐着了,起身要带着他们往邹茜玲他们家里去,还让附近的小孩子去找邹茜玲他们,去找村长他们,这可是大事。   这年头大家不仅宗族感强,地缘意识也强。一个村子出了大人物,那就是整个村子的骄傲。   小孩子们全省前十什么的没听懂,也没什么概念,但是看爷爷奶奶都这么激动,也跟着凑热闹,就一路冲着喊什么省状元前十名之类的,话也传不齐全,让地里上工的人都发懵。   抓着就问什么省状元什么前十名,那小孩子就说邹茜玲是省状元,还有什么前十名没听清。   不过这不打紧,因为村民们跟在村口大树下纳凉的老人家一样,听到省状元就有点懵了,然后就是激动,刚想问是不是真的,那小孩子早就趁她发懵的时候挣脱了牵制,一溜烟去找村长找邹茜玲他们了。   “村长!有好多大干部来啦!他们说邹茜玲姐姐是省状元!”小孩子先看见了周大平,大老远就扯着嗓门喊了,声音传到了这片田地上的上工的人耳朵里,顿时如油锅里溅了一滴水,炸起来了。   纷纷停下手里的活追问,“你说啥?”   “是不是真的?”   “邹茜玲是省状元啦?”   一石激起千层浪,大家都没心思上工了。   周大平也很意外,确认了下这个消息转身就要去喊邹茜玲,路上一想又把顾一辉几个也给喊上,小孩子传话不清楚,来的干部是什么身份都没说清楚,依他看是校长或是公社领导居多,顾一辉几个也考了试,得问问成绩。   这样一行五个人就凑在了一块往家里去了。   邹茜玲在路上得知自己考了省状元还挺意外的,虽然她平时学习挺认真也去复习了,考试也觉得不难,但是没成想自己会考上省状元,毕竟她可不敢小瞧这个时代的天才学霸人物。   不过后来从校长那儿得知了自己的成绩后算是明了了,她这一次考的真的很不错,比较有把握的国文和理综不提,就是俄语和政治都要接近满分。   而在她名次之下的萧念白纯粹是国文和政治上被扣的分数多了些。   纪燕珊几个也有几点失误的地方,但是能取得这个成绩,还是很不错的,都在他们的意料之外。   到了家里之后发现县长他们早等在那儿了。   因为萧念白的缘故萧建国对他们还很熟悉的,一见面就先道了恭喜,这才给他们亲自介绍县长的身份。   县长一看萧建国和邹茜玲几个相处的样子就知道是认识的,笑容更加热情了些,主动与他们握手,说他们是好样的。   说了一番鼓励的话,又把装在信封里的奖金都给发下去,等他发完萧建国和校领导也一一讲话鼓励,发放奖金,弄得跟个表彰大会似的,而院里院外无心上工跟过来的村民们更是配合地鼓掌,更像个表彰大会了。   表彰完还去弄了一串鞭炮,在院门口点上,让它噼里啪啦地响,像过大年似的热闹极了。   邹茜玲几个家里也没个长辈,就让交好的周大平代劳,还请了村支书老村长等几个在村里比较登高望重的过来作陪,同时让周红婶子和邻居婶子过来帮忙做饭请客。   村里其他人与有荣焉得很,纷纷慷慨解囊,一家抠出几两米几把菜,务必要给领导干部们留个好印象。   村里人的荣誉感是很强烈的,若不是现在一时匆忙,又没那个条件,都想直接弄了大肉接待了。   考上省状元,要成为大学生,还接待县领导,这可真是大喜事啊!全村人的大喜事!!   --------------------   作者有话要说:   换新地图进行时~大学的名字胡编乱造,不要代入现实啊,这是架空文!!! 第七十三章   县长本来只想给了奖励就回去的,但是见大家伙这么热情,萧建国也留了下来,便顺势也跟着留下来。   除了顾一辉这个男的代表他们家去作陪闲话聊天,邹茜玲几个都在厨房里帮忙。这年头大家都不富裕,不过村民们热情帮衬,你一把菜我一把米,再有几个婶子搭把手,很快便把菜给炒了出来。   都是素菜,这个时节哪有什么肉,河水都要干涸,鱼的影子也没见着。邹茜玲哪怕空间里有,也不好拿出来,而且低调起见,还是大家有什么做什么,顶多再炒两个花生米,配上烧白酒,这就算是诚意了。   县长的生活水平总是比他们乡下人要高的,但是他也不是不知民情的,闹了两三年的旱灾,能整出这桌菜不错了,也不嫌弃,嫌弃那不是招人恨吗?   而且入了口之后才发现虽然都是素菜,但是有几道做得极好,甚至比国营饭店的大师傅做的都好,又夸赞了做饭的婶子一遭,让在场的婶子们都挺高兴的,这可是领导的夸奖,能不高兴麽?   一边吃一边聊,一餐饭就吃了一两个小时。   等到县长他们在屋里吃完准备出门回去的时候,竟然发现外头天色有些黑了,这么快就要到夜晚了?   夸了两步走到院子里,抬头,眼皮子忽然被什么砸了一下,下意识闭上眼,只觉得有点凉。   “下雨了?下雨了!”刚睁开眼,耳朵边就传来这欢呼的声音。   一滴两滴三滴……千万滴雨珠子从天上散落下来组成一场雨,一场隔了两三年之久,让无数人心焦灼着期待的雨水。   乌云一层层翻滚,闪电在云层里张扬,雷声也来了。   这一切预兆着长达快三年的干旱要结束了!   霎时间,所有的村民都欢呼雀跃起来,有的张开双臂仰着脸去迎接这雨水,有的往家里跑去拿盆子什么的来盛水,有的甚至直接跪在地上叩首欢呼,感动得眼泪夹裹雨水滑下。   这一场雨等了太久了,都快要撑不住了,好在,它终于来了。   县长被这突如其来的雨水淋得一身湿,但是脸上却也是高兴的,下雨就代表着希望,风调雨顺才是丰收年啊!   在所有人都在为这场雨高兴的时候,站在院子里淋雨的周红婶子状似无意地说,“邹娃子他们考上了好成绩,这天就下雨了,真是双喜临门,好福气啊!”   嗓门大的周边的人都听见了。   其他婶子一听也觉得很有道理,这可不就是好福气麽?在下坎山村这边的人看来,水就代表着财,意味着兴旺,邹茜玲他们今天得知了成绩,老天就下雨了,没准就是在为他们庆贺呢。当即质朴的好话不要钱似的一串串说出来,说的邹茜玲几个都有点不好意思。   下雨是自然规律,哪那么多封建迷信说法。顾一辉前几天就感受到了空气中的水分子比较活跃了,下雨也是迟早的事,只是刚好赶上了今天而已。   县长也是读过点书的人,自然知道这些农村人说的是胡话,但是事情却就是这么赶巧,这可不是运气麽?运气这东西最为飘渺,但是也最难得,之前对邹茜玲他们印象就不错,现在就更好了,也好心情地跟着夸赞了几句,这才顶着雨离开了。   县长的夸赞可比周红婶子他们的夸赞有用多了,没一会大家伙都觉得邹茜玲几个是有福气的,态度就更加热络了,好听的话不要钱似的说,这还不算,还要拉着他们去家里吃饭。   旱灾年的时候谁家都没有余粮招待别人,能说出这样的话那是真的想要交好了。   邹茜玲几个自然是拒绝的,没那么大脸去吃人家不多的口粮。今年的粮食还没发放呢,还得撑到年底去,不至于吃观音土饿死,日子也没那么好过。   道了谢再把人送走,一波又一波,到了夜里总算有点消停。   这场雨下了足足三天,像是要把之前迟来的都补上似的。村民们在家里休息了两天,人人脸上都是高兴的,巴不得多下会,把干裂的水田,干涸的塘水河水都填补上。   顾一辉也趁此机会收了不少水,要知道这两三年他可是时不时就把水偷偷放在井里补给村民吃水,都快给光了,可不得趁现在补回来麽?   或许是跟他补充了水分有关,大雨过后皮肤又白皙水润了许多,直接成了他们五个中皮肤最好的,唇红齿白跟漫画里的美少年似的,让那些见到的小姑娘们又怦然心动。   当大学录取通知书下来的时候,这种怦然心动简直是压都压不下去。   长得好看不说,又成了大学生,日后的前程光鲜明亮,谁不喜欢这样的小伙子呢?   可喜欢也没用,人家订了亲,订亲的对象虽然无父无母,但是也考上了大学啊,谁比得上?要是张思乐没考上大学这才好说些的,可惜啊,注定是只能远观不能拥有了。   不过也有个别例外的。   就是之前交公粮时拦过顾一辉的婶子那家人,说只要顾一辉同意跟他们家姑娘成亲,那上大学的费用他们家全包了,一定把他供养到大学结束。   “你看你好不容易拿到了大学通知书,要是没钱去上大学可不是太可惜了。我们家虽然没有多少钱,但是省省肯定能给你省下口粮,让你读完大学的。”那家人想的很好,虽然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可谁叫顾一辉无父无母又没个长辈,娶了他们家女儿不是跟入赘一样吗?等他们把他供出来,工作赚的钱还不是要孝敬他们?   算盘是打的挺好的?可踏马谁稀罕啊?且不说自己有钱没钱,就是没钱那也不能抛弃自己的女朋友随便结婚吧?   更别说他有钱。   顾一辉本来不想跟这种人计较的,但是他们暗示他没钱就算了,竟然说张思乐不好,这就触犯了他的逆鳞,脸上惯有的笑容消失不见,说话也毒舌直接的很,“我高攀不起你们家,你们辛辛苦苦省下的口粮我也消化不了,我上不上得了大学就不劳你操心了,操心一下你们家闺女的脸面还有你们的脑子吧。”   说罢也不管他们听不听得懂,转身就要走,走了两步又扭头说道,“对了大学是有补助的,我们上大学国家会给钱。你们就把那口粮省下来看看能不能换两个钱去医院看下脑子是不是有坑,趁早填了。”   这下才干净利落头也不回的走了,徒留那家人愣在原地脸色难看。   然后没一会这里发生的事情就传遍了整个下坎山村,不是顾一辉传的,也不是那家人传的,他们还要点脸面,偷偷把人带到偏僻角落说话的,就是想着成也好不成也好,今天这事都不会让其他人知道。   没成想暗处会有个跟别人玩躲猫猫的十岁娃子在,把全程都听进去了,还差不离地跟他娘学嘴。他娘一扭头就传给了交好的婶子,交好的婶子又传给了别人,整个村子就都知道了,纷纷在背后嘲笑他们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一时间这家人还挺不好过的,不过没什么人去同情,谁叫他们先怂恿别人抛弃订亲姑娘,做这不道德的事情,自私自利,活该的。   不过大家除了嘲笑他们这家人之后,心里头还有些后悔。后悔什么?后悔当初拦着没让自己儿子去追邹茜玲他们,要是当时不在乎他们无父无母,没准现在自己就有了大学生儿媳妇,这多光荣啊。   而且上大学不用钱!大家伙儿这才知道原来考上大学之后是不用钱的,每个月会有补助,补助是多少大家不知道,但是肯定够自己开销的。   这下子真的是有些后悔了。   周红婶子听到这些言语提着腌好的咸菜来看他们,他们爱吃这个,让他们带去学校吃。   先把顾一辉叫来说了一遍,不是训斥他不该那样不留情面说那家人,而是要他以后对张思乐要好一点,少来夫妻老来伴,她虽然没有什么文化,但是小老百姓的生活智慧却是有的,夫妻还是原配的好,虽然跟张思乐因为守孝原因没有办酒席成亲,可都住在一起,那就是要对人家负责人,也是夫妻了,不能被外物诱惑到,大家携手相伴才能走的稳妥。   她是真的把他们当作自己的晚辈,才会说这些掏心肺的话。他怕他进了大城市迷了眼,就不要了张思乐。名声的事,这个年代总是姑娘吃亏。   顾一辉他们自然知道周红婶子的心意,乖乖地听教诲。   听完后顾一辉还拉着张思乐道,“听到没,不能被大城市繁华迷了眼,以后可不能抛弃我,不然我就成了弃夫了。你可要对我负责。”   这波操作把周红婶子都弄懵了一下,随后大笑起来,“你们大学生就是会玩。”   张思乐掐了顾一辉一把,“在婶子面前乱说什么呢你。”   顾一辉不生气,笑着说“实话。”   梁晓雪在暗地里又偷偷翻个白眼,可耻的秀恩爱。   纪燕珊:这小贱样看得她手有点痒。   邹茜玲:哎呀忽然有点想她的老古董了。 第七十四章   周红婶子谈完情感问题,又问了大学补助,确认他们上大学真的有国家资助之后,这才放下心来。   下坎山村几乎没有出过什么大学生,也不清楚上大学还能有补助这回事,还以为跟小学高中一样,得自己交学费自己交伙食费,周红婶子还很忧愁要是他们去上学没在乡下上工,家里又没有亲人供养该怎么办呢,好在大学有补助。   “这真是太好了,以后你们五个好好地读书,毕业出来再分配份工作,好日子就在前头了。”周红婶子脸上尽是笑意,真心实意为他们高兴,只要有了城市户口,有了工作有了钱,怎么着都不怕会因为没有父母而日子不好过了。   就像现在,听说他们上大学,大学还有补助,相当于免费上大学之后,以前那些看不上他们觉得他们无父无母运道不好的,现在可是来找她,旁敲侧击想让她帮忙说说媒呢。   虽然私下觉得好笑,不过还是传达了一下这个消息,“你们是什么意见?”要是来提亲的这些人真有邹茜玲她们喜欢的,那错过可不好。   邹茜玲笑,“婶子,我们还没想着这件事呢,大学五年,国家出钱让我们免费读书,以后我们也要为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暂时不考虑这个人问题。”   这番话说得多么积极正面,思想觉悟性多高啊,实际上是不想得罪人,让别人以为他们考上大学就是飞上高枝看不起乡下人了,以后没准还是要打交道的,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下坎山村还是他们在这个世界的老家。明摆着说自己对他们没感觉不好,还不如用积极向上的话来推脱,而且这个时候大家的思想觉悟都挺高,不像后世,这话说出来铁定被人嘲笑。   周红婶子一听下意识就坐直了腰身,肃了素脸色,“没错,国家出钱让你们上大学,学本事,日后也要好好回报社会。”   顾一辉几个背过去偷偷笑了。   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没多久,邹茜玲他们就打算先去京市了。一来是不想继续下工了,哪怕过去了两三年,邹茜玲几个还是不习惯种地这活,现在农忙过了,也收到通知书了,还待着做什么?二来则是想要早点去京市看看能不能找到房子,租也行,最好是买。   这一次他们五个没有在同一个学校,因为现在的大学还没有后世那样多样的专业,梁晓雪的专业北上的话只有医科大学最好,她想更系统地学习这个年代的医学,不管是中医还是西医,都需要好老师指导,她不会因为后世的医学专业知识和那么点行医经历就膨胀自大的,学无止境,学医想要学好就不能闭门造车。更何况京市医科大学不仅师资资源丰富,实验室也是国内先进的,她需要实验室。   而纪燕珊的计算机专业目前最好的也只有京市的三水大学,纪燕珊对计算机是热爱并且有天赋点的,邹茜玲觉得她继续学这个比较好,当前国内的计算机水平还很落后,需要人才不提,就是纪燕珊这个性格,相比于进入社会工作,更适合待在大学的象牙塔里做研究。   凭她后世学来的知识和天赋,还有当前这一领域的发展情况,邹茜玲认为她毕业留校任职可能性很大。   顾一辉的土木工程专业也是京市的三水大学最好,比起当前机械制造这些热门专业,他还是比较适合老本行,毕竟穿越前学了那么久不说,还出去接过单子,完成的也不错。   而张思乐和邹茜玲两个则比较随意,三水大学和医科大学都无所谓,可惜医科大学那边没有农学,经济学也很差,梁晓雪让他们填了三水大学。   三水大学和京市医科大学的距离是多远邹茜玲他们还不知道,所以更要准备提前去,然后找栋在两所大学中间的房子买下来或者租下来。近的话就都不住校了,远的话再住校,然后周六末回去相聚。总之他们还是要有一所在京市的容身之所的。   出发之前邹茜玲他们请了村里人吃一顿饭,摆酒席的形式,既是升学宴,也是对村里人的一种感谢和认可。若不是他们当初收留接纳,邹茜玲几个现在也不可能如此顺利拿到户口。   下坎山村是贫穷落后,但是这里的人大多不错,也没那么多纠纷,缠人的事情,邹茜玲他们对这个村子还是很有认同感的,临走前就想再联络一波感情。   村长周大平和村支书周福国他们知道邹茜玲几个要去学校报道了,就打算把粮食先分给他们,工分全折算成粮食,粗粮居多,细粮少,没办法,这一年种的水稻太少,交了公粮了所剩无几。   对于提前单独给他们分粮食这事村里人没意见,甚至还有人主动要帮忙把这些粮食送到镇上去兑换粮票呢,粮食太重肯定带不了多少,换成粮票还是可以的,穷家富路,在外头总是得有点资本,免得想吃口热食都因为没票而不成。   张思乐谢绝了他们的帮忙,因为他们几个把大半粮食都用来做宴席了,宴请了整个村子里的人。   宴请的前几天邹茜玲几个还上山去打了野猪,这次是进到深山去了,毕竟上次民兵大队的人猎杀过一回,没被猎杀的野猪都跑到深山处去了。   因为纪燕珊的怪力气暴露了,他们也就不像最开始那样掩藏,五个人直接往山里去,有张思乐的金手指在,发现野猪的藏身地点不要太简单。   深山处侥幸留下来的野猪也不多,邹茜玲让张思乐仔细看,最好能挑到一条落单的,也好给野猪个休养生息的机会,真是杀光了怕生态不平衡。   张思乐最后找到了两只野猪,一大一小,猪妈妈跟它娃。   这次做了陷阱,用了大网和绳子,梁晓雪和张思乐联手准备了最有诱惑力的食物在大网里,然后事先爬上树隐蔽起来的张思乐点燃了小段红鞭炮把野猪吓跑赶到大网里去,猎物到了陷阱区域纪燕珊就拉大网,区区两头野猪,这点重量不在话下。   废了一番功夫,总算把两头野猪都抓到了。不过有点瘦,大家弄饥荒它们的日子也不好过,大野猪只有一百多斤,小野猪还不到百斤。要是再养一阵子估计能多出一倍的肥膘来,可惜马上就要做菜了,还是宰了吧。   抓完野猪弄死收进空间,掩盖掉那些血腥味之后邹茜玲几个没有立马走,因为张思乐看到了一棵人参,长在大树旁边,身边有落叶覆盖,只是叶子冒了点头,就被千里眼的张思乐看见了。   人参可是好东西啊,怎么可能会放过。   张思乐给大家望风警惕着周边环境,梁晓雪才把那棵人参给挖出来,比不上他们之前在穿越山挖到的那株成了型的老参,但是那种都是可遇不可求,有一株就是福气了,他们也没多失望。而且这株也有二三十年份了,还是不错的。   挖到参之后这才快速离开了深山,快到村子时才把野猪从空间弄出来扛着。   对于邹茜玲几个又打到野猪大家是很高兴的,而且有邹茜玲几个知道成绩就下雨,又是首都大学生的身份,村民们没有多想,只以为他们是运气好。更何况为了装样子他们前几天也有上山去然后空着手回来,今天能打到只能说运气好。   夸赞的话一堆堆,都觉得他们能干,厉害,有福气。   这一次的野猪是拿来做宴席的,邹茜玲他们事先说过要去山上弄野味回来给大家伙做宴席的菜,大家伙当时没觉得他们能做到,就说笑说好,打到了就给他们。   没成想还真能打到啊。有那么一两个就有点小后悔,觉得当时要是没答应,那今天就能分肉了,自己拿回去怎么做都好。不过很快也拐过弯来,这野猪是他们特意冒着危险弄来要给大家做宴席的,宴请全村人,每人都有份,跟分给大家也没区别,还不用扣工分。   而且这是人家的心意,要是这时候争那么些肉,大部分村子人要说闲话不提,还得得罪邹茜玲他们。只要长点脑子的都知道邹茜玲几个这回是真的飞上枝头变凤凰了,或者说一直是凤凰,以后的前程平坦明亮,还是他们村子里的人,没准哪天求到人家头上的时候呢,谁会在这档口赶着去找不痛快。   有了这头野猪,下坎山村办了建国以来最盛大的宴席,宴请了全村人不说,当天的菜色也是极好的。除了邹茜玲他们的口粮,村里人也是把自家种的蔬菜咸菜什么的都捎了过来,没有空着手来吃酒席的,再穷的都要带几把菜。而这些村民送的菜都被邹茜玲他们做了出去给大伙吃,完全没有留下来。   大家伙都看得出这五个娃心里好,办宴席不是为了收礼金,而纯粹是想感谢,于是一家一两毛,五毛一块的跟着随礼,虽然少,但也是心意。周红婶子和柱子婆娘家给的最多,一人添了五块钱。   柱子婆娘自从梁晓雪帮她接生把她从鬼门关拉回来之后,对梁晓雪他们就变了态度,后来跟婆家的关系也好了,不再叫嚷着搬出去,一大家子虽偶有别嘴,但是还是很融洽的。   这次给五块钱礼钱真的是很贵重了,她是个很抠的人,能给这么多估计是下了很多番心理建设。   张思乐把这礼金一一记下来,以后有机会再随回去。农村都是这个规矩,以后不在下坎山村也一样,让周红婶子看着办,他们会把钱寄回来。   邹茜玲几个是把这村子当故乡,不说每年回来,但总是得回来的。   宴席的菜色很丰富,一头猪除了猪毛,几乎被利用了个赶紧,杀猪菜一大锅不提,红烧肉也有了,还有骨头山药汤,蒜炒猪头皮等等,就是素菜花样也多,因为有那头野猪煎出来的油,每道素菜都有荤味。张思乐还下了大力气给炸了一堆薯条,熬了番茄酱汁给他们尝新鲜。小孩子不用说自然是爱上这美味,大人们也不例外,炸得酥脆的薯条蘸上酸甜的番茄酱汁,真是他们吃过最好吃的零食了,供销社的核桃酥都比不过!   可惜这玩意废油,没有邹茜玲几个把存粮一餐吃完的架势,他们都弄不出来,哪怕做法并不难。   更巧的是那天办宴席的时候下坎山村所属的市的市领导们过来颁发奖励,他们的速度要慢一些,但是奖励却不少,邹茜玲作为本市的第一位省状元被奖励了一百块钱和一支英雄牌钢笔,梁晓雪几个考上首都大学也有奖励,二十块钱和一本本子。   当然钱也是用信封装着的,外人并不知道有多少。可在场的大伙儿看着还是羡慕啊,考上大学免费不说,还有这么多奖励呢。公社领导奖励,县领导奖励,就连市领导都奖励,这加起来得有多少钱啊。   不少家长心里都开始考虑要不要送娃子去读书了。   这才市领导还带了报社的记者过来,这个市的教育水平不是特别高,每年都没机会出个省状元,这次不仅出了,省状元还被全国最高学府录取了,能不叫人高兴麽?而且还不止一个被录取,这边六个大学生,各个都是名牌学校,真是争气了。   要知道现在的高考是先填志愿后考试,有些人不敢赌,填的志愿较低,等成绩出来了,是高分了,可志愿填差了,多么可惜。   市教育局一开始没立即来送奖励祝贺的原因就有这一层在,他们觉得那个小地方,就算是考好了,估计考试之前都没敢填什么好学校,想着就先等等看,等各地通知书下来再看看。没成想这群学生胆子大,公社校长也胆子大,任由他们交了这样大胆的一份志愿,真是意外之喜。   索性就叫了报社记者,来宣传一波。   高分数名牌学校,还是农村娃,这报道出来可不是一件能激励大众的事麽!   那市领导打听到邹茜玲他们的地址,本想只采访这五个人,毕竟在一块,刚好那天萧念白也在,六个大学生,齐全了!   奖励发下去不说,还拍了照合了影。   一九六一年了,报社还是有个公家摄影机的。   下坎山村的村民却是第一次在照相馆之外看见这相机,都睁大眼睛表示好奇。顾一辉想了想上前问市领导能不能让全村人都合个照,“我们五个平时多受村里人照顾,以后上了大学,路途遥远想回来就难了,就想留个照片有个念想。而且这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大领导,要是能合影那真是太令人骄傲了。”   少年清秀俊朗,说话真诚又走心,后面一句马屁也拍的自然诚实,市领导怎么会拒绝呢?   于是这一天下坎山村村民完成了第一次全村大合影,合影的地方在平坦的大路上,背影是青山绿水,哪怕是黑白照片,都看得出里面透着的高兴和融洽。   这张照片顾一辉出了钱请摄影大哥洗了几张,后来除了自己留了两张,其余给市领导他们一人一张寄了过去,下坎山村这边则是让放大洗了,给村长周大平他们挂在村委会留给纪念。   往后下坎山村的村民们再看到这张照片,都会回忆起这一天的宴席的丰盛和热闹,还有市领导造访的高兴和激动,以及拍全村大合照的兴奋。   等上了年纪之后,还会抱着儿孙过来,指着照片上的五个人,告诉他们的儿孙这五个人是多么的出色,多么的耀眼,他们是下坎山村的村民,是我们村的一份子。   当然这些都是以后邹茜玲他们功成名就之后的事情了,眼下邹茜玲五个在宴席过后收拾了家里把钥匙给了周红婶子就准备出发去京市了。   下一站京市,他们新的起点!   这次买的依旧是卧铺票,五个人难得一起出来,都有点小兴奋,太久没有一起旅游了,为了高考生生在山沟里勤快学习都要两耳不闻窗外事了,高考后自然是想着到处嗨皮去。   不过上了火车之后发现身后多了条小尾巴。   萧念白手里捧着一本俄语大词典坐在他们车厢的一个上铺上,见他们进来懒洋洋地打招呼,“真巧。”两个字说的平静又自然,就跟平时语气一模一样。   纪燕珊瞪大眼睛,指着他就问,“你怎么会在这?是不是跟踪我们了?”   哪怕相处了两年,纪燕珊对他也不是全然放下心防,更别提这货前几天才刚坑了她一小把,现在还记仇着呢。   萧念白不说话,不承认也不否认,懒洋洋地看她一眼就把视线重新放到俄语大字典上,态度嚣张的让纪燕珊手痒想揍人。   “车上可没医生,要是弄残了进医院你就做好跟我一起推迟去学校报道的准备。或者我也不介意再考一次。”或许是察觉到她的念头,又或许是早把她性子摸透,萧念白没等她爬上来动手,头也不抬的淡定说道。   不怕挨打进医院的人,纪燕珊这个傻缺萌又能想到什么办法呢?只有嗷嗷叫两下,并且在他吃完饭抢了他碗里的肉作为报复了。   萧念白望着纪燕珊塞得鼓鼓的两个腮帮子和得意的小眼神,淡定地夹起饭盒里的青菜继续吃,评价了一句,“难怪你脸那么圆。”   纪燕珊毫不受打击,开心地把肉嚼吧嚼吧吞下去,“那也比你弱鸡好。”   自从纪燕珊那一撕看过萧念白一次身材之后,对他弱鸡的印象至今没有改变。   萧念白动作顿了下,眼神幽深深地看了她一眼,不知道再想什么,没等纪燕珊觉得奇怪,就低下头继续吃饭。   在旁一边吃饭一边暗戳戳观察这对的邹茜玲凭着她穿越前写手和老书虫的经验敢保证萧念白那一眼绝对意味深长,再这么继续说些挑战萧念白身材的话,她怕是日后在床上得吃亏。   哦不,纪燕珊的金手指太过特别,到时候真对上谁吃亏还不一定呢。   上下这种问题似乎跟武力有关?   邹茜玲忽然有些恶趣味地小期待,期待后续他俩的交锋。   本来邹茜玲打算沿路再做几次交易的,旱灾过去了,这将是黑市粮食高价的顶峰线了,往下去就是下坡路,黑市的粮价基本不会有机会再炒到这么高了。   他的空间还存有余粮,这个时候出手换钱换票都挺好的,明年缺了再来买,也不会太贵,能有赚头。   不过既然带上了萧念白那就不能做交易了,他这人智商高的很,邹茜玲都很小心不敢露出马脚让他发现空间的事,目前来说空间还是他们几个的底牌,哪怕跟萧念白来自同一个地方,这一年相处的也不错,还是不能轻易就把这底牌透露给他。大约是信任值还没到那个点吧。   就像他们五个,多年的感情,穿过来之后张思乐第一个发现金手指就半点不掩饰告诉他们,这是全然的信任,不是信任做不到。   对萧念白,这大概还有一段路要走,或许是等到他挑明了纪燕珊的感情之后,又或许某个契机之下,这都是说不定的。   不能做交易也没多失落,空间里的钱财足够他们在京市的开销,正好也趁这机会沿途旅行一下,放松的旅游,对他们五个人来说很久没有过了,多一个萧念白也不多。正好顾一辉一个男孩子睡觉寂寞,现在有人陪着夜聊,好事。   顾一辉:我不寂寞谢谢。   算了开学报道的日期和路上车程花费的时间,以及在京市找房子可能需要的时间,邹茜玲他们几个没敢浪的太起飞,就挑了沿途几个他们比较感兴趣的风景区过去,走走逛逛耍耍。   意外之喜的是萧念白带了相机,旅游美食美景加美照,真是绝配。   这下纪燕珊都不嫌弃他是小尾巴了。   一路吃吃喝喝再买点小特产拍个美照,住宿费不高,消费不高,简直是完美的旅程。   高兴的邹茜玲都忘记了要跟远在军区的唐朗说一句她离开下坎山村往京市去了。   于是那封信被原路退回,那个包裹则被工作人员交给了唐朗他娘。   这下子可在唐家掀起了风波。 第七十五章   自从唐朗确认了对邹茜玲的心意之后,这两年来包裹基本没怎么停过,除去之前快递员第一次给邹茜玲送过以外,此后都是要自己去拿的。   而这一次包裹来的时候邹茜玲刚巧离开了,等了好久都没有人来拿,正想着要不要退回去的时候,唐朗他娘来了。   唐朗当兵这些年给唐家也寄过包裹,汇款单更是每个月都寄过来。镇上寄收信件包裹和存取现金都是同一地儿,工作人员早跟唐朗他娘张赛英混熟了。   这一次张赛英是来取钱的,接待她的是个大婶子,跟张赛英也熟悉,一边给她取钱一边恭喜她有个省状元的儿媳妇。   张赛英就有些懵了,问什么省状元儿媳妇,莫不是在说笑呢,她家老大老二老四都成亲了,媳妇别说是省状元了,中专生都不是。而在部队最有出息的老三还是个单身狗呢。   大婶子以为她谦虚,就把事情噼里啪啦地说了出来,“前些日子我们这儿不是出了六个名牌大学生麽,其中还有个是省状元,那横幅还拦着呢,叫邹茜玲不是。我看着这名字眼熟,回过头来上班那管收寄包裹小李就跟我说了,那邹茜玲就是你那部队当兵的老三的对象啊,这两年来常常寄包裹过去呢,这不现在还有个包裹没来拿呢,也不知道是不是忙还是怎么样。”   张赛英当即就更懵了,他们这儿出了省状元她是知道,这消息早在十里八村传遍了,但是省状元是她家老三对象?!包裹还寄了有小两年?!张赛英觉得自己心跳有些快,太阳穴有点胀,不过她面上稳住了,她让大婶子带她过去看看那包裹的地址,看看是不是她家唐朗的。   张赛英没读过书,但是这些年写了不少信到唐朗部队,唐朗的名字和军区的地址她是认得出的,只消看一眼,便知道那确实是唐朗寄过来的。   她对看管包裹的小李说唐朗是她儿子,这闺女邹茜玲是她娘家那边的人,她帮她收了,回头拿给邹茜玲去。   大婶子可以作证张赛英说唐朗的亲娘,而且基本每个月都来拿钱,小李放心了,以前邹茜玲也有让萧念白帮忙拿包裹的时候。让张赛英签了个名字,她把地址记录了一下,就把包裹交出去了。   唐朗她娘张赛英和善地对工作笑笑道谢,转身就气得都忘了要上供销社去买日用品,一扭头就往公安局找她二儿子去,想要借个电话打给唐朗,问他是不是真的处对象了。   快走到公安局门口的时候又觉得这样贸贸然去质问不好,她得先回去撸清一下思路,再来做决定。   于是张赛英回去了,回家后望着那个包裹就开始想事情。她之前一直忧心老三的婚事,这两年来更是无时不刻地操心,恨不得看个好闺女就扒拉回家给送到老三床上去,可是没想到老三这家伙竟然闷不吭声地自己找了个对象?   张赛英气吗?是气的,气他隐瞒自己这么久,自己看中了对象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她巴不得他早点成亲了。气过之后又高兴,老三终于有对象了,还是个大学生省状元,真是厉害了。他们家老三那么出色,配上个有文化的姑娘,真是再好不过了。   不过在高兴的同时又有些疑惑和担忧,她家老三不是个不负责任的人,如果真有了对象,那肯定是抱着结婚目的交往的,而且他也知道家里人都希望他早点结婚,不可能一拖就是两年。而且这孩子表面上稳重的很,可骨子里又强势,喜欢的上心的东西那是绝对会想办法扒拉着不放,能尽早占为己有就占为己有的,听那信用社的大婶子说包裹寄了两年,信件也寄了两年,有时候还寄了钱,这分明就是上心的。要知道就是往家里也只是寄钱居多,一两个月两三个月才会寄封信,哪有这么勤快。   她又想到了连续两年过年回来的唐朗,当时那小子去他姥姥家那边可是积极,一大早就起来催不说,到了他姥姥家之后也没有在屋里待太久,等她和她娘聊完天出来人就不知道跑哪去了。   因着这回事,往日没注意到的细节此时都浮现了出来,张赛英越想越觉得唐朗这是真的谈对象了,还上心着紧。   可为什么不回家说不让人去提亲?难道是……女方不肯?   得出这个结论的张赛英又有些不高兴,她把记忆扒拉出来翻找了一下,发现自己好像是见过邹茜玲的,当时她到她娘家去,路上远远看见了绑着一根□□花辫的漂亮小姑娘,当时觉得眼生就问了一下她娘,她娘告诉她那是村里刚落户的小姑娘,父母都在东晨地震中丧生了,几个表兄弟姐妹凑在一块离了那伤心地,来这儿生活落户。   当时她只是觉得小姑娘漂亮得晃眼而已,没有过多心思停留在她身上,现在想起来不由得懊恼,早知道他儿子看上了她,那她当时就该多留意留意。   张赛英想了想还是决定到下坎山村去一趟,一来把包裹还给人家,二来顺便去跟她娘打听一下消息。   至于拆人的包裹,张赛英倒是没有这么做,不知道是邹茜玲省状元的身份还是怎么样,让她没好那么自然就拆了这包裹,虽然包裹是她亲儿子寄的。   张赛英说走就走,行动力很快,也不跟他家那口子解释什么了,拿了包裹折了一身衣服就往娘家去,路上远,她今晚肯定是没法回来的,就在娘家住一宿好了。   然而等她到了娘家,才知道邹茜玲几个收到录取通知书之后就离开了,说是早点到学校去报道,走之前还大办了一场宴席,全村人都去了,那菜色多丰富啊,可以说是这闹旱灾三年来吃的最饱的一次了。   张赛英听她娘她嫂子夸了一口那宴席又夸了那五个娃之后,才旁敲侧击地问邹茜玲这人怎么样。   她没好直接当着她嫂子的面说唐朗给人家寄了两年包裹的事情,她嫂子们嘴巴没那么瓷实,现在说了人家一转眼就能说出去。所以她包裹也是装在包袱里没拿出来给人瞧见的。   大约是拿人手软吃人嘴短,她嫂子们对邹茜玲的评价意外不错,“要是我有个这么出息的女儿就好了。”来自大嫂的心声。   “女儿是好,但是儿媳妇恐怕就没那么好。文化程度那么高,以后又有好工作,还是城镇户口,哪个婆婆敢对她摆谱?还长得那么好看,肯定会把男人的心抓的牢牢地,到时候儿子可不见得还记得娘。”来自二嫂的反驳。   “说这些干嘛?人家现在到京市去了,那可是首都,主席都在那儿,以后嫁人肯定也是嫁在那儿,农村婆婆不敢摆谱,首都婆婆没准就敢了。”来自三嫂的分析。   女人对嫁人这种八卦似乎天生热衷,话题一歪就歪到以后邹茜玲跟首都婆婆斗智斗勇上面上。   在一旁默默听着的张赛英:……忽然有种未来日子不太好的感觉是怎么回事?   打断了嫂子们的歪楼,张赛英又问了句邹茜玲在这村子里有没有过相好的,或者说暧昧的对象。   “以前喜欢她的小伙子不少,但是都没成。虽说那闺女长得却是招人,不过凭良心说还真不是狐媚子,也挺懂礼貌的,为人还很大气。”   “就是,好几次顺手帮她忙都会跟人说‘谢谢’,但就是农活做的不好,认真学了都没咋进步。”   “那人家是文化人,哪做得来这农活。现在考上大学就更不用做农活了,天生福气命。”三嫂接着反驳,反驳完之后又疑惑看向她家小姑子,“你今天怎么专门打听人小姑娘的事?莫不是想要让你们家老三娶来当媳妇?”   一下子被猜中了张赛英噎了一下,这三嫂还是一如既往的精明。   “我不是听说人家是省状元吗?就不许人好奇一下?”张赛英没有承认,模凌两可地说道。   二嫂就接话了,“打听是可以,不过也没用,人家现在都跑到京市去了,你真想给你家唐朗说媒都没机会,还不定回不回来呢。”   “是啊,而且人家现在读大学,听说要读五六年呢,等毕业了出来,你们唐朗都三十好几了吧?还是打听别的闺女吧,镇上有几家不错,我给你说道说道……”   张赛英没有心思继续听下去,她三嫂说的没错,大学生是好,可是大学要读五六年,谁会中途跑来结婚?她也听说了,城里人不比乡下人,乡下人十五六岁结婚都不算什么,可城里人十五六岁还在上学,对城里人来说,二十出头都不是老姑娘,邹茜玲刚成年,等毕业出来也还小,可唐朗不行,等她毕业唐朗都三十几了,侄子都可以结婚了。   而且现在邹茜玲去了京市读书,跟唐朗的军区是可以说是相隔十万八千里,毕业后工作分配没准是在京市,一南一北,夫妻怎么生活?   张赛英因为邹茜玲省状元大学生身份的高兴完全消失了,考虑到这些现实问题,邹茜玲根本不适合他们家老三。   往黑暗面想想,没准这两年唐朗不对家里说有对象的事情是因为邹茜玲不肯,她本人没想过要和唐朗结婚,只是单独想找个人依靠,做冤大头。这两年各地闹灾,他们五个娃子无父无母,为了让日子过下去,这种事不是做不来。而且信用社的大婶子还说了唐朗这两年包裹没少寄,钱也没少寄,她嫂子们还说他们五个生活可以,可不就是印证了她的猜测麽?   把他们家唐朗当作踏脚石,等成功高考了再一走了之,跑到京市去,天南地北山高水长,谁还能找到!   越想越是这个理,张赛英有些气不顺,恨不得当即把邹茜玲找回来好好教训一顿,甚至想当众把邹茜玲做的事情说出来,败坏败坏她的名声,让大家都看看她是个什么样黑心肝的人。   不过考虑到没有证据,最终还是忍下来了。   她要回去打电话给她老三,问问她到底是怎么回事,邹茜玲现在去大学读书了跟他的关系想怎么解决。   要不是那信用社的大婶子多嘴了一句,她都不敢相信老三会干出这种事情来,暗地里照顾了一个女孩子两年,还是在她眼皮子底下。   张赛英抱着期待的心思来,带着被欺骗的怒火回去。   唐朗他爹唐建生看见张赛英这表情就关心几句怎么了,是不是受气了,按道理说不会啊,自从他们家儿子出息了,张赛英她娘家嫂子就没再给过她气受才是。   张赛英本来不打算先跟唐建生说的,但是现在有了不好的猜测,她心里气不顺,又想听听老头子的意见,看看是不是自己把人想差了,就带人回了屋里,仔细跟他说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唐建生乍一听也挺惊讶的,因为唐朗当兵以来给人的感觉就很稳重,很让人信服,没成想会弄出这种事情来。不过他也没有因此就认为邹茜玲不好,“你还是先比胡乱猜测,也别说出去,老三这样做或许有他的道理,还是先问过他再来打算。也别把人姑娘想的那么坏,老三的眼光毒的很,好赖他自己看得出来。”   不得不说有时候男人看问题就会比较理智,不会事先代入自己印象脑补太多。   而且唐建生相信儿子,既然他瞒着不说肯定有他自己的理由,孩子长大了有自己的想法了,做父母的不能去干涉太多,干涉太多容易惹人嫌,适当的关心就成,不是没谱的人。   张赛英被唐建生劝下来了,不那么把邹茜玲往坏里想,但是电话还是要打的,找了个借口就到老二的办公场地去,借了办公室电话拨了过去。   因为是借别人的电话张赛英也不好说太久,就直接三言两语把事情说开了,问唐朗是怎么回事,咋打算的,有个章程没?   唐朗接到电话才知道邹茜玲考了个省状元并且上大学去了,而自己没有收到信。前一封信还是考试前一个月,她说她要复习没时间到镇上寄信去,等成绩出来会告诉他的。   现在都过去这么久了,成绩出来了,录取通知书也下来了,人都离开村子了,可是还没有信件过来,说实话,唐朗心里并不怎么高兴,还隐隐有些不安。   尤其是听到她娘说她考了省状元,一家五个人都往京市上大学去,连包裹都没收的时候,那种不安的情绪就翻涌着上来,让他心里难受。   在这场关系里,一开始就是他主动,他看得出来邹茜玲并没有那么喜欢他,最起码不像他那样对她上心。后来是春节那天夜里去找她,她主动扑过来抱他,又在他怀里撒娇,还把他介绍给了家里人,唐朗才觉得邹茜玲是喜欢他的,并且对他也上心了些。   他高兴,但是高兴的同时还存在着不安,因为觉得她似是随时会走。   支持她考大学是真的,因为唐朗也不想邹茜玲继续去上工,下地干活有多累他知道,她并不想她受这些累。但是唐朗没有想到她能考的这么好,全省第一的省状元,京市三水大学的新生,光是这两样就可以预见她未来的前途会有多么光明敞亮。   邹茜玲选了京市的大学,又没有来过一封信,一句电报,是不是……   唐朗制止自己继续深想下去,直接对电话那头的张赛英道,“娘,您别多想,这事我心里有数,电话里说不清楚,晚点儿我给您去封信,您别乱想也别乱说啊。”   “哎,那……”   “好了娘,我战友叫我有事,挂了啊。”   唐朗将电话挂断,但脚步没挪,严肃冷硬的面容没有半点暖意,一双凤眸沉沉,不知在想什么。   忽而拿起桌上的帽子戴上,抬步往传达室走去。   传达室里唐朗的老战友詹红星也在拿信,见到唐朗就打趣,“咋了,又来看你对象有没有寄信过来?我看一眼啊……好像没有啊,是不是人家把你甩了?”   詹红星跟唐朗来往密切,自从唐朗跟邹茜玲有了苗头,他是第一个发现的,后来见唐朗这两年的样子,也知道是上了心,准备结婚那种。想着唐朗平时训练场上冷面阎王一样的人也这么心焦着等信,就忍不住打趣了下。   不过打趣完发现唐朗没答,而是目光沉沉地盯着那通知拿信拿包裹的小黑板,心里咯噔了一下,他不是乌鸦嘴了吧?   赶紧补救,“我就开个玩笑,没准信还在路上呢,嘿嘿……”詹红星干笑不下去了,直接肃了脸色,一手搭上唐朗的肩膀拉着往外走,在没人的时候才问道,“咋了?真有事?”   “快两个月没来信了。”唐朗闷声说了句,眉头微微皱着。   “那有什么?我婆娘有时候半年才来给我去封信呢。“詹红星还以为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只是快两个月没写信而已,这也没什么奇怪啊。   唐朗脸色不虞,“她考了省状元,往京市念书去了。”   詹红星一听瞪大了眼睛,脚步都慢了下来,“省状元?你那对象不是农村的吗?不是说很穷的山沟沟的小村姑吗?开玩笑吧你。”   不是詹红星吃惊,而是唐朗把邹茜玲的事情瞒得太好,只让詹红星知道有个对象存在,对象具体是什么样子没说。   唐朗有点烦躁,重点压根不是这个,重点是邹茜玲考上大学走了却没有给自己来信好吗?!要不是还想从詹红星这个结过婚有媳妇的人讨教一下,唐朗根本不想搭理他。   詹红星见唐朗样子先把惊讶收起来,这才回过神来说正题,“那你的意思是她考上大学后没给你来信?”   “嗯。”唐朗点头。   詹红星的眼神顿时有些同情了,不容易啊,好不容易找着个对象,巴心巴肝照顾了两年,结果人考上大学就不来信了,这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吗!   “兄弟,没事,晚上到我宿舍来喝一杯。”詹红星拍拍他的肩膀,眼神沉重的很。   唐朗一冷脸,甩开他的手跨步就往前走。   他就不该来找他要什么意见。   接下去几天唐朗每天都到传达室来一遍,每次盯着那小黑板的架势似是要打架似的,看守传达室的老张见了他过来都不太敢说笑。   好在每次只盯那么几分钟,转身就会回去,然后——操练他手下的兵。   全体士兵□□练得皮都紧实了,每天训练下来连想媳妇的心思都没,一沾床就睡。   偏偏师长经过看见了还觉得他们精神气好,夸赞了一遍。   詹红星:……可行了吧,人家就是煮熟的对象飞了,太可怜了。   一连好几天这种情况,唐朗跟对象掰了的事情也传了开来,之前对唐朗有意思的卫生院护士心思又有些涌动,找了好看的衣裳打扮得美美的往军属区‘散散步,跟嫂子们拉拉家常’,企图偶遇一下再来发展发展。   然而没半点用,唐朗失恋不见颓靡,气势反倒比之前更吓人,护士还没假装来个‘摔倒扑’的把戏,就被那通身的冷漠给吓住了,等回过神来人早就走的老远了。   夜里詹红星拎了烈性的白酒过来,“行啦,不就是个对象吗?没了这个还有下一个呢。你看那卫生院的小护士不也有长得好看又有文化的吗?还有文工团,我记得上次那个团花不也对你有意思麽?你现在单身了,就去试试呗,何必挂着个还没领证的对象呢。”   “闭嘴。”唐朗从头到尾只说了这句话,便是闷头喝酒。   然后等詹红星走了之后,他把抽屉里的信封都拿出来,一封封地看,锐利的凤眸似是因为酒精而发红,嘴唇抿成一条直线,脸上没有什么表情,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良久,安静的房间里才传来一声叹息。   “小狐狸,你可不要让我失望啊。”低沉又压抑,还带着无可名状的萧瑟,有点儿可怜。   --------------------   作者有话要说:   感情这种事,谁付出的多,谁就更容易患得患失,为唐朗掬一把同情泪~   下一章是大学的,关于大学我搜了许多内容,不过我觉得还是架空吧,因为即使搜了很多,依旧不是特别了解那个年代的大学。大家当作架空来看,不要跟三次元对应啊。 第七十六章   前往京市沿途的一个省会邮局外,邹茜玲正在排队等着打电话。   她跟纪燕珊几个逛了好些天,玩得有点不亦乐乎,直到看到邮局,才想起来忘记给唐朗寄信这回事。   算算时间,她早该给唐朗写信了,而且唐朗的信应该也到了下坎山村那边才是,毕竟除了出任务,每个月基本是风雨无阻一封信。   心有点虚,想了想要是现在写信到达就太慢了,发电报会快点,但是电报诚意不够,恰好看到有公共电话,索性就给他去个电话好了,他给她说过军区的号码。   排了好一阵,总算是轮到她了。   邹茜玲按照记忆中的那个号码打过去,等待转接,好一阵,接电话的却不是唐朗,似乎是警卫员还是什么,跟她说唐朗没有在军区,出任务去了,让她有事可以留言。   邹茜玲无奈,她还想听听他声音撒撒娇蒙混过关一下的,只好报了自己的姓名,并且让他帮忙传达,她在去往京市的途中,等到了大学会再给他打电话的。   挂了电话付了钱,邹茜玲就到一旁把信寄了,还寄了几样路上买的当地特产,这才去跟纪燕珊他们汇合准备北上。   而这一边唐朗刚出完短期小任务回来,就听到了邹茜玲来过电话的消息,阴郁了多日的脸色终于好看许多,问清了打来电话的时间和内容,浑身气息总算柔和了许多,但又有些提心吊胆,怕她打电话来是想说分开。   在一旁传话的小勤务兵只觉得忽冷忽热的,不知道是不是最近感冒了,得去卫生院看看才行,不然待在唐团长的身边总感觉有点危险。   接下去几天唐朗就从蹲守传达室变成了蹲守电话机了,每天除了训练就是待在办公室里,电话响起来就是第一个冲上去接的人,省了勤务兵多少事。   可惜每次都不是他想听到的那个声音。   好在邹茜玲没有让他等太久,一周左右,那小没良心的总算来了个电话。   当时正是傍晚左右,唐朗像前几天那样打来饭到办公室,还没来得及吃电话铃声就响起了。   经过那么多次接错电话,唐朗对这通电话也没一开始那么期待了,不过当时办公室就他一个,放下筷子就走过去接,刚接起就听到那边一声甜美又客气礼貌的“喂,你好?请问唐朗在吗?”   那一瞬唐朗莫名觉得心里发酸,酸酸涨涨,又有些如愿以偿满足,多日的等待和心焦在这声音响起时烟消云散了般。   就在他心绪复杂间,电话那端似是猜到了什么,试探性地问道,“唐朗?”   “嗯。”唐朗敛了敛情绪,像平时那样自然地回了一句,不过通过电话线传过去就显得声音太过低沉,似是不高兴似的。   邹茜玲立马就想到了自己放他鸽子考完后忘记写信的事情,不过她这人不先求饶,而是抱怨似的撒娇,“火车真的好难坐啊,我坐了好多天,腰都坐酸了,还要一下车就带着行礼去找旅店,真的好累啊,脚走了一天超酸的,要是你在多好啊,就能够帮我拿行礼了。”   事实上她买的是卧铺票,京市此时也有公交车,而且她来过一次,找个住人的旅店不要太容易,哪里辛辛苦苦了。   然而唐朗不知道,以为真像她说的是买了坐票,还带着行李辛苦地去找旅馆,毕竟她们家就顾一辉一个男孩子,拿不了那么多行李,而且在京市人生地不熟,可不是找地方麻烦吗?当下就有些心疼了,“你现在在哪?吃过晚饭没?”   “还没呢,刚把行礼放在旅店就出来给你打电话了。”邹茜玲嗓音软软甜甜,心里却在想从唐朗这反应看他是知道了自己考上了三水大学啊,不知道从哪来的消息。   唐朗低头看了眼手表,想让她先去吃饭,但是又舍不得说这几句就挂了电话,只好道,“你表弟他们在旁边吗?让他们先去给你打饭,不然过了点就没吃的了。”说完又补充道,“粮票够不够?你现在在哪落脚,给我留个地址,我给你寄过去。”   邹茜玲听着却不由自主生了愧疚,“对不起啊……”   唐朗的手在那三个字响起时紧紧攥住,竭力克制住了想要挂断电话的冲动,他听见自己沉着嗓音问,“对不起什么?”   邹茜玲没有发现他的异样,只以为他这是秋后算账了,咬了咬唇,“我不应该没给你写信就到京市来的,我错了,你原谅我好不好?”   不是说分手的话。唐朗提起的心终于落下,紧绷的脸色也缓和了些,松懈的时候又听到她在耳边解释,“当时成绩出来后公社领导校长县领导都来了,又下雨了,后来还办了流水席,还要办理户口迁移,零零总总事情一多,我就忘记要给你写信了。我错了,我保证以后不会再犯,你就原谅我这次好不好嘛,朗哥哥?”   唐朗怎么会不知道她的解释代表着什么,不过是还没有太把自己放在心上,所以才会忘记。可是他生不起来气,因为一听到她的撒娇,他就会不由自主地心软,什么都好什么都依她。   “再喊一遍。”   “什么?”邹茜玲愣了下,随即想到什么,语气欢快又甜蜜,“朗哥哥!你原谅我了是不是,我就知道你对我最好了,么么哒~”   这个偷了他的心的小狐狸,就是认错都这么甜蜜,哪个人能抵抗的了呢?   唐朗嘴角终于浮起笑意,似是认命般地轻轻叹息,“以后不许再无缘无故玩失踪了,有事情要第一个告诉我,明白没?”   “是,保证完成任务!”   “下不为例。”   邹茜玲自然是说好,道完歉后整个人就轻松多了,这才有心情跟他聊天,到底还是觉得自己那事做得不好,又是撒娇又是甜言蜜语,好听的话不要钱似的一串串。其中又不小心说了几次‘么么哒’,唐朗就问只是什么意思。   邹茜玲笑眯眯,“下次见面就告诉你什么意思。”   就这样平息了唐朗的怒意,挂完电话后邹茜玲才想起来忘记问他是从哪里得知她考上大学这个消息的,不过这也不是多么重要的事情,就抛诸脑后了,所以邹茜玲就这样错过了真相,不知道自己在唐朗他爹娘那儿掉马了。   而挂完电话后的唐朗明显心情好多了,詹红星见了这明显不同于往日的状态,高兴道,“终于想通了?我就说嘛一个对象没了还有千万个对象……”   “闭嘴。”唐朗打断他的话,“别瞎咧咧,你掰了我都没掰。”说完后眉眼依旧飞扬,连饭都不吃就往传达室溜去了,刚刚他的小姑娘说给她寄了好吃的,他得去看看到了没。   詹红星看着唐朗这春风得意犹如焕发第二春的样子,在原地啧啧直摇头,“栽了栽了。不就是个考上省状元的农村丫头吗?至于这样上心吗?当成心肝宝贝似的。”   然而当一个多月后看见唐朗信封里露出来的照片,眼睛都瞪直了,“这……这就是你那农村的对象?”   他拿的照片刚好是邹茜玲在三水大学门口照的,白色花边圆领的浅绿色碎花小长裙,衣袖和和裙摆都坠上双层白色蕾丝花瓣,由小到大层次感分明,腰身位置收了点布料,掐出不盈一握般的小蛮腰,脚上瞪着一双细带小凉鞋,露出的脚踝和脚面白皙剔透。而额前编成两条小辫子反束在脑后,露出漂亮粉嫩的脸蛋,她就站在三水大学校门口的大道上,笑得明媚而张扬,青春又活力的气息即使是照片都遮挡不住。   唐朗一把夺回詹红星手里的照片,眼神柔和地看了两眼,嘴角翘起的弧度都快压不下。   “哎,别这样啊,我再看两眼。”詹红星凑前还想看清楚点,唐朗却吝啬地收进信封里,拿着信封和包裹就往自己的房间走去,他的小姑娘,自然只有他才能慢慢欣赏。   回到宿舍之后把信封再次倒出来,里面除了詹红星看见的照片,还有许多张,背景各不相同,都是在户外拍的。   唐朗看着看着就有些皱眉,户外拍的照片,那是谁给拍的?   好在邹茜玲这次没那么不靠谱,附了一封信,信上说他们在去往京市的途中旅游了,同行的还有萧念白,他跟他们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带了相机,照片大部分是他拍的,她自己去找相馆洗了出来,特意洗成彩色给他看,还问他好不好看。   光是看信纸上的文字都能想象到她在说这些话时的娇俏模样,让唐朗恨不得立马就去京市找她。   最后这些照片都被唐朗妥善保存了起来,其中那张站在校园门口的被他装在钱包里,时不时会拿出来看一眼,让詹红星既笑话又有点羡慕。 第七十七章   邹茜玲几个在旅店休息了几天就去找房子,不过京市太大,又不像后世那样能够在网上发布消息,找起来倒是有些麻烦。   最后还是萧念白的姐姐萧月如提醒,房子要到房产局去租,不能私下买卖的,通常私下买卖房子都是交换房子并补偿差价,要是用钱买,那只能有买卖收据,没有房产证的。   邹茜玲几个这才发现自己陷入了思维误区,虽然在这个年代生活了两三年,但是后世的一些思想还是没有改变。于是便放弃了买房子的想法,到房产局去寻找合适的房子来租。   不过房产局那边提供的房子却是类似筒子楼一样的,狭窄,隔音效果不好,厕所还是公厕。邹茜玲他们不是很想住这样的房子,不适合他们几个,于是便打算继续去找找看有没有私人的空房子出租。   找了好几天,倒是真的找到了一个带着小院子的瓦房,百来平方,距离市中心比较远,但是环境很清幽。   房主是一个六十来岁的老妇人,京市本地人,这所房子是她去世的老伴年轻时候建的,但保养得不错,不是危房。这次把房子租出去是因为唯一的儿子即将调职到其他省份,儿子儿媳妇都让她跟着去,免得孤独。   老妇人以前不跟儿子他们住是不想打扰他们的小家,她是在民国时期读过书的女人,有一定见识,也年轻过,跟丈夫有过风花雪月的日子,自然了解小年轻的想法,结婚就让他们单独在外生活。儿子儿媳也孝顺,每周都会过来这里住上一两天。现在要调职了,离得又远,老妇人一个人留在京市也没意思,于是便答应了儿子的邀请,顺便可以帮忙看孙子孙女。   她这一走房子就空下了,房子太久没人住就会失了生气,腐朽得很快,老妇人便想让人住进来,毕竟这一去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也舍不得私下卖掉,不过给谁住就成了问题。丈夫是有叔伯兄弟的,但是给谁都不好,容易得罪人,便想着要租出去。   租房子的人不是那么好找,因为老妇人希望租下房子的人能够爱惜房子,而且租金一个月要五块钱,比房管所要贵一块五一个月。虽说房子要比房管所提供的要大,但是这到底是瓦房,这年头大家觉得楼房要比瓦房好,所以其他人在看过之后基本会选择房管所那边的房子。   邹茜玲他们倒是不觉得那狭窄的筒子楼有什么好,在进到房子里面,看到里头有独立的蹲厕卫生间和抹了一层水泥的地板之后,对这房子就没什么不满了。   老妇人一开始见是几个孩子还有点犹疑,直到他们把大学的通知书拿出来,看到上面的学校,当即就决定租给他们了。三水大学和医科大学都是数一数二的好大学,就是京市人想要考上也没那么容易的,学习成绩好的孩子不管在哪个年代,往往都给人家很好的初始印象。   邹茜玲他们立了个字据,又把一年的租金先交了,这栋房子就算正式租了下来。   当天就把房子简单打扫了一遍,因为老妇人一直有打扫,并不脏乱,因此打扫的活也不难,大家一起动手很快就弄完了。   弄完后邹茜玲他们就回去把旅店的行礼给拿过来,一人一个藤条箱子和两个大包袱。包袱里面除了被子,就是平时他们用的杯子,邹茜玲当时在沪市买的,出发的时候担心萧念白会跟过来没有收进空间而是带着,没成想她的未雨绸缪有了效果,不然现在就要多出钱去买杯子什么了。   萧念白这人记忆里很可怕,要是拿出旧杯子糊弄他是新杯子绝对会不信。   这屋子有三间房间,一个厨房一个厕所一个客厅。饭厅是从客厅隔出来的,老妇人的八仙桌没有搬走,恰好不用另外买饭桌。   客厅只有一两张凳子和一张矮小的茶几,普通的木头做的,没有什么特别,平时应该是用来摆放瓜果之类的。   房间里只有两张床,是那种非常老式的四条高腿的大床,有一定年纪,但是很耐用,除了表面一些划痕之类,没有毁损。   床位不够睡,但是没关系,现在是夏天,把地板清洗一遍铺上床单可以直接睡觉。邹茜玲他们打算把一间大一点的房间清晰干净做睡觉的地方,四个女孩子睡在里面绰绰有余,冬天的话只要把铺在地上的床单或者草席改为棉花,依旧没有什么问题。   顾一辉照旧占一个房间睡觉,不过萧念白第二天给自己整了一床被单过来,很淡定地表示家里没人做饭,他要过来同居一段日子,会跟他们平摊租金。   他回到京市的房子在自己床底下找到了一叠钱票,不是穷光蛋了,偷偷带了纪燕珊去王府井吃了一顿烤鸭贿赂后,她半句反对都没了。不过吃饱喝足最后还是很有良心的再次压榨萧念白买两只回去给邹茜玲他们吃。   她自己也有钱,邹茜玲投机倒把得来的钱一人给了五百块,剩下的在空间里存着,有大用处再拿。她没什么花钱的地方,但是能宰到萧念白表示身心顺畅。   就这样五人的同居生活变成了六个人,顾一辉从一人独占一间房变成两人共享一间房,心态上没什么失落,只是叹一口气,他看了两眼邹茜玲和梁晓雪,估计在他和张思乐能合法共处一室之前他会拥有更多舍友,什么时候才能抱着老婆睡呢?这是个大问题。   不知道是不是在下坎山村呆久了,顾一辉偶尔也会觉得自己已经是一把年纪该成亲的男人了,大学五年,毕业后就老了。该庆幸的是自己是有女朋友的人,不然真等大学毕业出来再找,估计他就是‘剩男’了。   租完房子之后又把该规整的规整一遍,把缺的东西补上,锅碗瓢盆,这些都要自己准备。邹茜玲没好把家里那口大锅带走,就得去买一口。但是来之前把工业券给用完了,所以最后还是萧念白跟他爷爷要了券去买。   萧念白他爷爷是个老革命,现在退休了在家,对萧念白这个孙子还是可以的,见他考上京市大学也高兴得很,虽然专业上颇有微词,但是既然他选择了也就没干涉,毕竟家里不是只有他一个孙子,他不走从军从政,就随他去吧。反正萧念白从小性格就独,不适合跟人打交道,从军那体格又不行,所以就没想要他延续家族的光荣,而且有个孙子自在点做他感兴趣的也行。   回到京市后还到饭点去给他张罗了一顿升学宴,庆祝他考的好成绩。顺带邀请了邹茜玲他们过去,不过因为请的大部分是亲戚,邹茜玲几个充其量就是校友,没去凑这个热闹。   而且除非必要,并不是很喜欢跟这些大家族的人打交道。京市水深复杂,一个不小心就容易得罪人,没摸清这前还是不要混入那圈子,去趟那浑水好。这也是之前没有答应去朱菁菁家的原因,一不小心就容易成了别人泄愤的炮灰。   更何况未来会有一次大洗牌,谁留下来还不一定,专心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就是了。   天灾她可以示警,人祸这就不是她能控制的了。   等把大铁锅之类的买齐,邹茜玲他们也在家里开伙。老妇人走之前有告诉他们这边的大概情况,比如在哪里有‘自由市场’,也就是俗称的黑市。   京市也有黑市,近郊的一些村民会把家里多余的菜蔬挑过来买卖,每个月大概有那么四五次,基本是一周一次的频率。大部分人对这情况都是睁只眼闭只眼,不会说去打击。只不过闹旱灾这三年自由市场基本处于关闭状态,倒不是有关部门的打击,而是农村人也吃不饱,哪有多余的菜蔬。就前段日子下过雨之后,旱灾结束,这才有那么几家挑些收成快的应季蔬菜过来卖,但还是很少的,往往挑过来没一会就被大家抢光,毕竟每个月供应的菜并不是很多。   邹茜玲几个也偷摸趁着开市的时间去过一遍,凌晨五点钟左右,天还蒙亮,光线暗得很,大家就往自由市场那边过去了,很多人,都挎着菜篮子。然而却没有后世逛菜市场那样的吵闹。大概是因为即使这是民间承认的‘自由市场’,但是到底是不符政策的,大家都心虚,买卖也没有说降价,基本看中了没两分钟就能交易完成。   邹茜玲他们逛了一圈发现没有什么特别的,大部分是卖蔬菜的,卖肉的基本没有。他们也就跟着买了几样蔬菜,其中西红柿买了挺多个,白糖凉拌还是煮汤都好吃。   不过他们就去了这一次自由市场,因为没几天日子就到了新生开学报道日,六个人都得上课去了。 第七十八章   三水大学和医科大学的开学日期撞在了同一天,因此梁晓雪便自己过去医科大学那边,早先就踩过点,路线很熟了,也不会有什么危险,所以大家就没送她过去。   剩下邹茜玲四个都是三水大学的,从房子到学校的路程比梁晓雪还要远一些,也得换乘路线,不过大家没有带特别多的行礼,就一个藤条箱子和网兜,里面除了两三套换洗衣物就是被单和牙刷杯子暖水壶之类的物品,很轻松。   梁晓雪到达医科大学的时候,校园里已经有许多学生来来往往了,大部分是新生,有的是自己一人来,有的是家长陪同,都带着大大的行囊。   校门口拉着横幅,庆祝六一届新生入学。高年级的师兄师姐们在帮忙做指引。   梁晓雪一身鹅黄色布拉吉,拉着藤条行李箱子走到校门口的时候,便有师兄热情地走上来问要不要帮忙拿行李。   “不用了,多谢师兄。”梁晓雪婉拒,她行李不多,就不用劳烦别人。又问了下报道窗口的方向,得到回答后再次道谢,客气礼貌地拉着行李走了。   那位师兄目送着她走了好远,好一会才懊恼地表示忘记问她的名字和系别了。不管哪个年代,好看又有气质的师妹总是师兄们的重点关注对象。   梁晓雪不知那师兄的想法,在报道窗口弄完报道事宜之后,便往女生宿舍走去。   前些日子邹茜玲他们来陪她到大学踩过点,知道女生宿舍楼的位置在哪,有哪些路线可以过去。这所大学占地面积挺大的,有两个大食堂和餐厅,餐厅之间的南侧是广阔的操场,南围墙外边是城南郊区菜农种的菜,在宿舍楼北面也是广阔的菜地。基础教学区的位置很明显,有病理楼,解剖楼等等。教学区向北是老师们的家属居住区。而女生宿舍区就在教学区东门出去向东一公里左右位置。   梁晓雪打算往南走去宿舍楼。从报道窗口往南直走,没一会经过了一个带着凉亭的小花园,小花园过去便是一座圆形小拱桥,桥下流水清浅,可见水底的沙石,大约是旱灾的缘故,岸边的杨柳显得颓败而蔫蔫然。   她拉着行李箱走上小拱桥,还没走到一半便听见相机快门的声音,下意识抬手挡了下侧脸,而后才转过身子往刚刚经过的那座小花园望去,只见常青树下站着个高挑的男子,白色衬衣蓝色长裤,脖子上挂着相机摆出拍照的姿势。   见梁晓雪望过来时眸子的清冷,愣了一下,将相机挪开了些,站直身子望过去,确认她不是好奇而是淡然般地清冷时,忽地就露出了笑容,两颗可爱的小虎牙生生为他减龄,乌黑的眸子亮晶晶,“同学,我是隔壁学校新闻系103班的洛怀宇,介意我再拍几张照片吗?”   没有恶意,十分纯粹的笑容。梁晓雪微微点了点头算是回应,而后转身便走了。   这不是后世网络发达时代,就算偶尔入了别人的风景,也无伤大雅。   洛怀宇见她一走又愣了下,而后赶紧追上去,“同学,你先别走啊。你叫什么名字?是今年药学院的新生麽?我觉得你特别适合上镜,能不能让我拍两张照片?我最近在参加一个摄影比赛,特别需要你的帮忙……”   洛怀宇活泼得不像这个时代的人,梁晓雪穿越以来就没见过一个土著像洛怀宇这样自来熟搭讪的,那些话简直跟后世的男生搭讪女生没有半点区别。   微微皱了皱眉停下脚步,看向洛怀宇的时候眉头已经抚平,温婉的脸上扬起淡淡笑容,“不好意思我是医疗系的,不适合拍照,适合解剖,尤其是人体解剖。”   话音落下,如愿以偿看到洛怀宇僵掉的脸。   “如果同学有解剖需要,欢迎来找我帮忙,我很乐意。”说罢拉着行李箱就走了。   洛怀宇站在原地久久不敢上前,不是说医科大好看女同学都是药学院的吗?不是说药学院的女同学都是温和的吗?为什么这个长得好看气质温和的女同学会是医疗系的,还擅长人体解剖?!   等下,她拉着行礼,应该是新生才对,新生哪里学的解剖?!   洛怀宇深觉自己被欺骗了,想要找上去理论一下再请求让他拍几张照,却发现人都不见身影了。   真是可惜,明明那么上镜。   梁晓雪不知道洛怀宇的懊恼,也没有把这个小插曲放在心上,径直走到了女生宿舍楼并找到自己的寝室。   宿舍是八人间,四个木架床,上下铺,没有阳台没有卫生间,有两张桌子摆在窗台下,有两个大的立体木柜子,每个柜子分成了四层,一人小半米高位置,没有锁。十分的简陋,却是这个时代的普遍情况了。   梁晓雪到的时候宿舍已经有两个人先到了,两个人都穿着十分朴素的衣裳,但是干净整洁,没有补丁,她们正在把宿舍简单打扫了一遍,正在铺床单。   “你们好。”梁晓雪主动打了招呼。   “你好你好。”绑着双麻花辫脸蛋圆圆的小姑娘先回过神来,热情地笑,“你也是我们宿舍的?我叫张兵兵,来自橹市凤城县西红村,药学院412班新生。”   “我叫廖红,也是药学院412班新生。”另一个紧跟着介绍起来,不过没有张兵兵那么热情,性子似乎要内向些。   梁晓雪也做了自我介绍,说自己是来自下坎山村的,医疗系101班新生。简单介绍完便找到了自己的位置,进门左手边靠窗台位置的上铺。她还算挺满意,对比睡下铺,上铺要跟自在些,起码不怕随便有人来就坐了她的床。她是个有点领地意识和洁癖的人,对陌生人尤其如此。   放下行李后便从网兜里拿出搪瓷脸盆和抹布,准备去走廊尽头那边的水房打水过来清洗床板。虽然上一届的人走的时候整理得很干净,但是过了一个学期依旧落了灰,还是得全面清洗一遍才能睡。   等梁晓雪清理完床板晾干,又把蚊帐和床帘挂上,蚊帐是那种老式的有点米黄色的款,窗帘纯粹就是农村土布,只不过晕染得不错,是深蓝色的,挂上去很能挡住外头射进来的阳光以及别人窥探的视线。   哪怕同住一个宿舍,对待这些未来五年要住在一块的舍友,她也是很有戒备感,需要自己独立的私人空间,不过白天没事的时候还是将床帘拉开,不然就显得很疏离,像给人不想交谈的信号,这不好,不求和宿舍人感情多好,但是起码得表面和平。   等梁晓雪把衣服放到属于自己位置,宿舍里又陆陆续续来了其他人,有的是像她一样一个人来的,也有的是父母带着过来,人一多宿舍里一下子拥挤热闹起来。   梁晓雪还有些行礼没有添置,整理好自己的东西以后便径直出了宿舍门,她要出去买点东西回来。   而这一边邹茜玲他们开学的情况也跟梁晓雪差不多,来帮忙的师兄比医科大学师兄的热情有过之而无不及。   顾一辉自是早早跟张思乐在一起,半点机会不给那些师兄们。无论在哪个年代,防火防盗防师兄总是没错的。   而萧念白他家距离三水大学不会特别远,昨天便先回家住了,一大早就把自己的行礼给弄到学校里,等纪燕珊过来之后直接领着她到计算机系的窗口去报道。   剩下邹茜玲一个站在原地,看着他们出双入对,有点儿心塞塞,和男朋友一起开学什么的,不是她的戏份,谁叫找的对象是军人呢?   不过她单独走却是吸引更多师兄前仆后继,毕竟颜值在那,想忽视都难。   谢绝了一路上的热情帮忙,邹茜玲总算到了自己的宿舍,也跟梁晓雪一样是八人间,上铺位置,不过是靠着门口的上铺。   还没等她整理完床铺,张思乐和纪燕珊两个人都弄好了,过来帮她一起整理,然后再一起去添置缺少的生活必需品,顺便吃个午饭。   等到下午回来的时候,宿舍的人都来齐了。学校估计是特意安排的,每个宿舍基本来自天南地北五湖四海,不过京市本地的有两个女生,长得还不错,一个娇俏可爱型,一个英姿飒爽型。两人是朋友,睡觉分的也是上下铺,挺巧的,其他五人有的来自县城有的来自农村,性格怎么样只能浅显看出来,邹茜玲觉得要和平相处可能要先磨合一阵子。   报道第二天班上的人就先让班主任给聚在了一块儿,辅导员是一个中年短发妇女,人看着有点严肃,气场挺强大的,简而言之就是有点凶,班上有胆小的女同学不太敢看她。   就跟后世的班主任动员一样,开场说了鼓励语,又让人做自我介绍,选出班委等等。   学习委员选了高考状元,不是邹茜玲,而是一个高瘦的男生。这个班上简直藏龙卧虎,高考状元就有五个,邹茜玲充分感受了三水大学的学生质量是有多高了。   在报道后第三天,邹茜玲他们为时五年的大学生涯终于正式开始。   --------------------   作者有话要说:   至此,男主角全部出场完毕~因为大学专业不同,所以五个人也开始各自的大学生涯了~ 第七十九章   梁晓雪所在的医疗系有五个班,整个系的女生不多,她的班上只有五个女生,其中一个和她同宿舍,叫周安语,是京市本地人,父母都是从医的,长得挺好看的一姑娘,性子瞧着有点傲,但学习成绩是不错的,跟几个老师关系也熟悉的样子。   听说这一届有许多人都看好她,觉得她未来会成为一名出色的医生。   本系的新生开学典礼上,她也作为新生代表上去讲话了,吐字清晰腔调周正,内容更是符合这个时代的激情昂扬,底下的学生鼓掌得厉害。   如果有后世校花的评选,那是当之无愧的系花了。   梁晓雪看着十分热闹,好像又回到了从前的时候,朝气蓬勃的新生对未来充满干劲,初生牛犊的勇气。   开学典礼过后便是正式上课,医疗系的课程十分重,这个时候还不像后世那样细分出许多专业,大家几乎什么都要学,无论是肿瘤科还是妇科,都归在医疗系上面,除了理论还有实践课,每一个医疗系的学生都不轻松。   而且在这课程中还要夹杂着劳动课,思想课,甚至是外语课。   梁晓雪有点苦恼的是现在许多教材是从苏联那边过来的,她的俄文远没有邹茜玲那样厉害,要是只看译本的话怕有些知识点翻译得不够准确,这不是指译者水平不够,而是‘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译者是按照他的理解翻译的,梁晓雪认为应该自己再看一遍原版教材比较好,学校的图书馆有相关的原文版本,在阅读的时候没准自己会有新的收获。   医学本来就是很严谨的事情,尤其是她现在夹带了后世的知识,如何将后世的知识与现在学的融合在一块,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因而在正常上课劳动之后,又开始辛苦的俄语学习,尤其是专业相关的书籍。   不过在语言上她还有另外的优势,她的英语学的很好,或者说是医学英语学得非常好,专业词汇基本没有不清楚的。而因为现在的中苏关系学校除了要学俄语课,还要学英语课,课程所占的比例不比俄语少。   这个年代的人大部分俄语学得好,英语基本是零基础,许多人在上大学之前都没接触过英语,听着他们磕磕绊绊地跟着涂着艳丽口红的留美归国女教师学二十六个字母,梁晓雪抱着俄语专业词汇感到了安慰。   因为他们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服务医学,所以英语学习也不是系统化的,而是讲完字母,语法这些基础的前提上,每节课都要教一些专业医学词汇,有点像速成班的效果。这并不是说是教师水平不够,而是当前的大环境影响,要是按部就班慢慢来学,大概等他们毕业都没办法看懂英文教材。   不过梁晓雪觉得大概就他们这一届以及往下再一两届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吧,因为京市还有其他几个地方开始试点改学英文课程,在上大学前把英语基础打一下,大学后就不用耗那么多时间从头来过了。   梁晓雪为了随大流也没表现出自己会英语,每节上课也都认真跟着老师学习,只不过在这方面表现出一定的学习能力,比常人要好一点,毕竟也不能装太久。   不过即使英语这一门有优势,穿越前也是读医的,但是梁晓雪的时间依旧非常紧张,在乡下生活了将近两三年,再一次重返校园,她心底有一种莫名的火热。   她是爱医学的,不然当初也不会选那么辛苦的医学,假期也不偷懒,想办法到医院去学习,本来穿越前她很快就能毕业后,已有很好的医院愿意接收她聘用她,只是没想到会穿越,穿越后还附带了中医金手指,更是意料之外了。   在下坎山村的时候她在卫生站给人看病,带学生教人治病,这一年多的经历给她不是迷茫,而是越发坚定的心,尤其是到了大学之后,见到那么多朝气又刻苦的同学,被德才兼备的老师授课,那种想要变得更加优秀,想要做得更好走的更远的心态就越发强烈了。   因此在课堂上除了认真学习,课后更是竭力去吸取那些专业知识,去了解这个世界的医学大环境,而且还常去听讲座,以及蹭药学院那边的课程,毕竟她有中医金手指,要是将这个抛弃荒废就太可惜了,更何况虽然现在更加推崇西医,可西医的许多设备是跟不上的,目前连CT机都没有发明,中医的望闻问切有时候很有效果。   当然最重要是她还想尽最大能力去运用自己的金手指,她觉得这金手指在制药上或许有很大的帮助,像是在下坎山村,基本没有设备的情况下她都能摸索出药物,要是懂得了制药的远离流程,或许还真能弄出许多有用的药物。   不过饭要一口一口吃,步要一步一步走,暂时来说她还没有这么多时间和精力去兼顾这么多,只能先把本专业的课程给吃透,医疗系专科三年制,本科五年制,把本科五年要学的理论知识放在一个学期内学完,是她这个学期的目标,这要比获得年纪第一还要难,更要付出许多的时间和精力。   所以梁晓雪上了大学之后过得比高三还要刻苦,每天就在教室图书馆自习室食堂和宿舍打转,除了必要的课外活动,基本都不参加其他的,当然也有报个社团,大学社团是有学分的,最起码得报一个。   她挑了个类似义务就诊的社团,就是在课余时间到附近农村给人看诊或者宣传卫生知识等等,挺有意思的一个社团,分工很明晰,中医西医的学生都有,但是中医较多,西医的话主要还是宣传卫生知识。每次活动都要有高年级的带队,尤其是看诊的,低年级学生不能单独出诊。   梁晓雪觉得这有点类似赤脚大夫,就跟她在下坎山村做的差不多,小病会出药方,大病没法看,只能劝人去医院。虽说不是特别厉害,但是对农村或者贫穷的人来说确实是有用的。   治病涉及到生命问题,因此每次出诊时候得记录人员,每人的安排,这样管理严格下去,才不至于粗心大意。   该社团在学校很有份量,招人也很严格,基本都是专业优秀生。梁晓雪报了以中医系学生为主的诊疗部,这个部门的比试除了基本的中医知识,还得诊断几个案例,给出病症,写出病情,以及中药方。   报考中医系的学生大部分是有家学渊源的,比如祖上世代是做大夫,像这种中医世家出来的孩子,大部分家里是从小教着行医本事,基本的中医知识对他们来说问题不大,看诊的话只要不是太复杂也能答得出来。而对那些半路出家的就比较麻烦,毕竟社团招新的时候专业课程才进行没有一个月时间,没有点天分突击都悬。   好在之前邹茜玲出门给梁晓雪带了许多医学书,还有她自带的金手指,比试出来的成绩十分好,竟然跟中医世家出来的学生不相上下。看到她的专业,大部分人都觉得玄幻了。   这个比试是中医系那边几个专业教授出的题目,他们对这个社团很是看重,每一年都会亲自来看负责诊疗部这边的试题,并且从中找到好苗子。   中医不比西医,哪怕是来任教了,但是很多中医大拿仍旧有收弟子的观念,也就是俗称的内门弟子,这样的弟子才是他们中医传承的真正继承人。如果遇到好的苗子,都会忍不住想要收进来带在身边亲自教。   这并不是说对其他学生就不尽心了,而是两者概念不一样,有的学生天赋平平,你无论怎么教导最终也只能走到一定的高度,而有个别天赋卓绝的,要是用教普通人的办法去教,那就是浪费天赋浪费人才。而你要是用教天才的办法去教普通人,那也是行不通的,跟揠苗助长没什么区别。   几位教授看到梁晓雪关于比试最后两道附加题的回答后都是眼前一亮,这两道题不是一般人就能答得出来的,哪怕是医学世家出生的,都不一定能看出病症。甚至是有过行医经验的大夫,没有一定本事也不能懂。   但是梁晓雪却看明白了,还给出了药方,写的十分详细,像是胸有成竹一般。这对一个新生来说是十分不容易的,还是个医疗系那边的新生!   几个教授看了之后,都决定把人喊到跟前来,试探一下她是否真的有水平,还是恰巧见过这种病例(虽然觉得不大可能),如果是前者,那大概就要考虑说服她转专业了,虽然当前西医前程比中医好,但是术业有专攻,选择合适自己的才行。   他们也舍不得让这样一个学中医的好苗子糟蹋了她的天分。   梁晓雪被喊过去的时候还有点懵,她没有想到比试那两道附加题是教授们用来选拔好苗子,虽然做的时候觉得比前面的案列要难要复杂,但是对有了金手指的她来说难度可以接受,脑海里就像有诊疗过这种病症一样,思考了一下就解决出来了。   没想到倒是因此引得了专业教授的注目,真是意外了。   --------------------   作者有话要说:   上大学以后,梁晓雪的金手指才是真的发挥出来,其实她才是拥有最牛逼金手指的啊!当然,师兄那一对也是很厉害了,他们本身的专业和天赋就是这个时代的金手指。   这样一看,在这样的环境下,邹茜玲几个的金手指才是鸡肋啊~ 第八十章   “老师们好。”梁晓雪进了办公室便先礼貌地微微弯腰打招呼,抬头,便见办公室里坐着五位年龄在五十到七十之间的老教授,一个女的,四个男的,头发微微白,但精神气很好。   教授们对梁晓雪的第一印象挺好的,她本来就是温婉无害一般的长相,气质又是疏离而不高傲,十分清纯的模样了。   因此面上就有了宽容的微笑。   “梁晓雪同学是吧?过来坐。”那位女教授态度温和,“我是周思敏教授,这几位是张教授……”一一给做了介绍之后,才道,“我们今天请你来是想问一下你关于诊疗部比试附加题上那两道病例的看法……”   梁晓雪倒是没有真的坐下,面对这五个鼎鼎有名的教授,她还是十分尊敬的。听到周教授的话之后,心里大概明白这是一次试探了,便很是认真地阐述了一下。当时时间有限纸张也有限所以没有写的格外详细,当面阐述出来,那更是要仔细许多了。   而在听到她一一到来这种病例要怎么讲解的时候,其他教授都严肃起来,并且还会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   要说梁晓雪的中医金手指真的很强大,像是储存了有史以来绝大部分中医知识一样,没有去触碰那些知识点的时候以为自己不懂,但是只要她是有意识去思考这方面的知识,那就跟开挂一样。   这一点她自己都觉得有点意外了。不过回答的时候还是条条有理,没有刻意去答错,因为她知道今天是她的一个机会,她想要修学中医,但又不打算转系,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中医系的教授同意她跟着学习,一来有助于她梳理自己的中医知识,二来日后要是真在中医方面做成什么成就,也算是师出有名,为她做了掩盖。   教授们一问就停不下来,像是发现了璞玉一样,话题从比试的附加题转到了其他方面,像是想搜刮尽她身上的知识一样,时间一下子过得很快,要不是有辅导员来提醒该去上课了,恐怖整个下午梁晓雪都得待在办公室。   “小梁啊你这身知识本事应该转到我们中医系过来啊。”到最后教授们果然还是劝她转系,因为他们发现梁晓雪确实是个有天赋的好苗子,她理论知识甚至比高年级的同学高出不知多少,都差点让他们以为她也是出身中医世家,是从小教导培养的继承人了。不过也很明显的可以发现她是野路子出身,知识很驳杂,不像正统教学过的。   可就是这样更能体现她的好天赋,仅凭自己读医书就能有这种水平,不是好苗子那是什么?所以教授们都觉得她报错专业了,应该到中医系这边来才是。   可惜梁晓雪只能抱歉了,她十分坦诚,“虽然我对中医感兴趣,但是也不想放弃西医。”这不是说前程问题,而是在当前的大环境下,学习西医会更有用。她现在所生活的环境十分不平和,大小战争数也数不清,到时候会有许多伤亡都需要动用到外科,如果她现在改学中医,那日后别想要握手术刀,梁晓雪握了那么多年的手术刀,让她放弃是绝不可能的。说句别人或许不相信的话,她觉得手术台才是她的战场,而她想要手术台上的王,这是她从前读医就有的野心,这个野心没有给她压力,反而让她燃烧,热血沸腾。   而中医她的热情确实不多,若没有金手指,她都不会想要学。   她把自己的话润色一下阐述出来,表达了自己的热爱同时又加上了英雄情结,希望有天自己可以成为军医。这个年代的军医基本都是医疗系出来的,中医系的确实是很少见。   “当然,我并不认为中医要比西医差,两者各有所长,甚至可以相辅相成。简单举例,虽说现在有医疗器材,但是并不够先进,有时候更是会缺少辅助器材帮助诊断病情,这个时候若是用中医的望闻问切,那能更准确地帮助诊断病情。而西医可以更精准地切除病灶,术后还可以用中药蕴养身体。”   “因为觉得可以中西结合,所以才想着要学一些中医知识。”   梁晓雪在说道医学的时候眸子是清亮而真诚的,气势也是一下子变得自信而沉稳,很使人信服,觉得她不是空口说白话,而是内心是真的这样觉得。   就是这样才让这些教授觉得动容,又觉得耳目一新。中西结合这个概念,说实话到现在基本没有人提到过。尤其是西医这几年越发蓬勃发展而中医越发衰落的时候,听到的论调往往都是西医要比中医好,甚至很多中医大夫会被认为是江湖郎中只有坑蒙拐骗的本事。哪怕是坚持学中医的,也没办法说西医不好。都是两者往往都是处在两个阵营,让两者结合起来的,这还是他们第一次听。   乍一听觉得说笑,可仔细一想确实是。有些病中医治不好,有些病西医治不好,如果两者结合呢?会不会碰撞出新的火花?   虽然这些教授都是‘老人家’了,但并不代表他们是老古董,这一点从他们打破中医的传统弟子传承方式来大学教授知识就可以推断出。不过这样的论调确实是太新鲜,也没有实践过,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几个教授对视一眼,觉得应该讨论一下,便先让梁晓雪回去了。   回去前又补充了一句,她可以随时来请教中医相关知识。   梁晓雪自然是道谢,而后才离开。至于教授们讨论什么,这就不关她的事了。如果能提前让‘中西结合’观念传播出去,那便是意外之喜,如果不能,那也是历史的轨道不可抗了。她不会把太多的心思放在这上面,还得去学习呢。   在老教授们讨论出个所以然之前,大一新生的舞会先到了。   六十年代的大学生活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枯燥单调,娱乐活动也是有很多的,像大学舞会,便是其中一个。   每年医科大学至少都会举办一次舞会,新生的第一次舞会在开学一个月之后,地点是一饭大食堂。这个舞会的目的是帮助新生更好融入大学生活,并且适当放松。医学狗可不是轻松的,课业压力大的很,偶尔也需要放松一下。   梁晓雪虽然一心扑在学习上,但是对六十年代的大学舞会还是感兴趣的,总觉得会别有一番风味,而且这是集体活动,不参加的话就显得孤僻了。   舞会是在晚上举行,早早便有相关社团的人员安排好了会场,比起后世的大学舞会,六十年代的大学舞会要简陋得多,不论是场地还是设备,都是后世不能比拟的。但是人们的热情和淳朴也不是后世能比拟的,没有后世那样势力而现实,来这里参加的人几乎都是为了参加而参加。   哪怕设备简陋,光线单调,甚至没有酒水食物,他们脸上的笑容也半点不减,青春的朝气在他们身上展露无遗。   梁晓雪忽然有点明白为什么后世会把这些年代成为纯真年代并且怀念,因为那一张张青涩又明亮的笑脸,无疑就是晚年回忆里的亮色。   舞会上女同学基本穿着布拉吉,男同学则是中山装或者绿军装,各个整的精神十足,会跳舞的不会跳舞的都凑在一块,谁也不笑话谁。   梁晓雪也有人邀请,她今天也是穿着布拉吉,只是款式要比她们的好看些,毕竟是特意让人做的,融入了后世的一些元素,小小的改动就能让整个人的气质都不一样。要说漂亮,她不是整场最漂亮的,但是气质绝对是大多数人无法比的,在男多女少的医疗系也算得上‘女神’一样的人物,因此邀请她一起跳舞的人还不少。   她许久没跳舞了,当下气氛又正好,难得调动了体内跳跃的因子,所以也不矫情,便想答应了邀请。   谁知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一只手刷线搭上了她刚伸出去的手,抬头,对上的是明亮的笑容,两颗小虎牙不容忽视。   “不好意思这位同学先答应了我的邀请呢。”洛怀宇对着那男同学说道,而后视线又落在梁晓雪的身上,“是吧,梁同学?”   男同学被截了胡有点恼,但是大庭广众之下也不能做出什么粗俗举动,便问梁晓雪是不是真的。   梁晓雪看了眼洛怀宇,洛怀宇赶紧对她眨眨眼,黑亮的眸子似是在说帮帮忙,莫名就有点单纯无害的可爱,挺像她弟弟的,心一软就笑了。“抱歉啊。”这是对那男同学说的,委婉的回答,男同学得到答复有点失望,但还是很有绅士风度地离开。   “你怎么在这?”梁晓雪要收回手,洛怀宇却趁势拉着她进入了舞会圈子,新的一曲正开始。   “我过来参加的舞会的啊。”洛怀宇一边跳一边说,他的舞步很成熟,可见跳过不少次。   梁晓雪可没忘记第一次见面他自报家门的话,“隔壁学校的过来参加我们学校的舞会?”   --------------------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网络真差!!! 第八十一章   “是啊,恰巧今晚我们学校没有舞会。”洛怀宇直接承认,好像丝毫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可以一样。   梁晓雪淡淡笑了笑,没有继续提问。   洛怀宇却不停下来,“梁晓雪同学是吧?你怎么不问问我怎么知道你名字的?”问完没等她回答便自己解释了,“好吧告诉你,其实是刚刚我找人打听的,你的名字真好听,一听就让人想到冬日飘雪的美景。”   梁晓雪再次感受到了此人的油嘴滑舌,简直不像个六十年代的人,还是说其实他不是搞新闻的,而是搞艺术的?特立独行的艺术家?   还没在脑子里把这些信息过一遍,这人又聒噪起来,“対了梁同学你真是医疗系的?我上次以为你说药学系的,往药学系跑了好多次呢。医疗系比药学系还要辛苦,梁同学觉得能适应麽?要不要找点其他事情放松一下?比如周六末出来走走,我给你拍拍照,我拍照技术很好的,我们学校新闻社的照片大部分都是我拍的……”   “先跳舞吧。”梁晓雪不想继续听他叽叽喳喳,直接开口打断道。   “行,我们跳完再聊。”洛怀宇笑容不变,一双眸子依旧明亮而无害,倒是让人难以讨厌起来。   一曲很快跳完,梁晓雪没有继续跳了,她本来只是想过来看看六十年代的大学舞会,跳过一支舞蹈以后,便没有想要继续留下来的心情。   “这么快就要走?”洛怀宇却跟着她出去,“我刚刚跟你说的事你觉得怎么样?”   秋天夜里有点凉,大食堂外面便是高矮不齐的树木,风一吹过便有枯黄的叶子飘落下来。   梁晓雪在树下站定,这儿的光线黯淡,只有零落的月光,她的眸子在月夜里一如既往清冷,嘴角噙着礼貌而疏离的笑,态度依旧是温婉的,说出来的话却是直白的,“洛同学,谢谢你的邀请,但是很抱歉,如你所说医疗系课程十分吃紧,我怕是没有时间。如果洛同学真想找个人拍照,大可以邀请其他人,我相信以洛同学的口才和人格魅力能够十分轻松邀请到。”   “抱歉了,我得回去看教材了,再见。”   不管是真的因为觉得她适合做摄影模特也好,还是别有心思,梁晓雪目前都没有多余的时间和心思应付,她现在的学习劲头很足,目标也很明确,是不会为其他外物所转移的。   说完这些话,便不再多费口舌,转身离开了。   洛怀宇再次呆呆站在原地,明亮的眸子露出一丝懊恼,他似乎把人弄烦了?想到她刚刚说的话,到底没有继续追上去。   而就在梁晓雪这边适应学习的时候,在三水大学的邹茜玲几个同样在适应。   邹茜玲早先学的是外语,但是同样是修过经济学相关课程的人,并且曾经到公司上过班,因而要她接受六十年代大学的经济教材和观念是比较容易的事,不过这个时代的经济到底跟后世不一样,在当前的国情环境下,想要充分了解当前华国的经济,还要认真去研究。   她发现这个年代的人都很注重实干精神,而不是空讲理论,老师上课的内容也很紧贴着当前实际,当前政策,让一堂対后世学生来说可能是枯燥无味的课程变得十分生动,引人思考。   当然政治的内容也不少,现在虽然还不到那特殊的十年,但是经济学已经有点偏向于政治经济学的苗头,或许是怕他们学经济的被资本主义经济影响,每周的政治课程占了绝大多数。   但邹茜玲觉得还是蛮有意思的,这个时代的大学生都挺有向学爱国的心,每次回答问题、辩论都很积极,很多观点在她这后世过来的人听到都觉得感兴趣。   不过比起梁晓雪那样勤快地学习,她就要轻松多了,除了课程之外,还参加了好几个社团,比如话剧社和辩论社,还给报刊投稿子。   大概在大学前那两三年时间憋坏了,原本又宅又懒的性子都变了,対这些娱乐活动感兴趣的很。她聪明又有才华,还有自己的想法,长得也好看,性子也不恶劣,还有点古灵精怪,只要不是嫉妒心强的,连女同学都喜欢跟她相处,男同学更不用说了,往往有她在的场合,那必定是全场收获注意力最多的。   当然她不搞暧昧,対待男同学都会记得保持距离,并且没有掩饰自己有対象的事。   “他是个军人,等毕业我们就在一起啦。”   这样堂而皇之说出来,就是対别人传达拒绝交往的意思。女同学们意外的同时又觉得理所应当,毕竟即使是看不惯她的都不能否认她是个出色的姑娘,有対象才是十分正常的事。而得知这个消息之后対她怀有潜在敌意的女同学少了大半,暗地里其实都松了一口气,不然真的得视她为最大対手,漂亮又聪明的姑娘,哪里都是亮眼的存在。   而男同学知道这消息后难受的不少,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还没恋爱就失恋了,颇有点辛酸。至于撬墙角?这个一般人都不会想,六十年代都是拥军的,対军人都怀有崇高的敬意,而且军婚是有法律保障的,谁会动抢军人対象的念头?所以只能辛酸地把破碎的纯情少男心自己捡起来补补,然后又跟没事人一样继续好好学习共同进步。   没办法,哪怕暗恋的対象有了対象,依旧还是控制不了自己追随的视线,不过倒是没有从前的绮念了。   这还是个恋爱纯真年代啊,都是大学象牙塔里的天之骄子,还拿得起放不下不成?   邹茜玲就是很喜欢这样的氛围,虽然她后世也是在名牌大学读书,但是感觉给人不一样,她特别喜欢现在的学校氛围和同学,每一个都觉得可爱,比以前读大学要快乐多了。   她把这些都写信告诉唐朗,她觉得可能是受大学氛围的影响,后世那些现实势力虚伪的因子在她身体里慢慢地淡化了,文艺的细胞渐渐苏醒,每一封信似乎都沾染了甜甜纯纯的爱情味道,还有朝气蓬勃的青春气息。   她还在信里说想他了,甜言蜜语如流水般潺潺又真诚,一封又一封的信件去的比从前还要勤快,回应她的是更多的信件和包裹,哪怕说话还是克制得像个老古董,可体贴近乎啰嗦的言语可以窥见内心的迷醉。   还没放假便先来信邀她去部队看他。钱票都寄过来了,各种证明也在那边弄得好好的,要不是不方便,他连车票都想替她买好。   邹茜玲其实也真想他了。除了太久没见之外,更多原因是被刺激的。顾一辉和张思乐,纪燕珊和萧念白,基本上只要见面,一対是主动撒狗粮,一対是无意识撒狗粮,空气中都觉得是恋爱酸腐气。梁晓雪见了直接抱着她的书认真学习,单身的她表示眼不见为净。而邹茜玲也想眼不见为净,可是她不单身,每闻一下恋爱的气息都会忍不住问自己明明有男朋友却过得跟个单身汪没区别?   好在她学校大大小小的事物够她忙活,没那么多时间瞎想,唐朗信件包裹都来的勤快,刷足了存在感,不然她不敢保证自己能不能坚定地和他在一块。   但是放假那时间就多了,邹茜玲数了数日子又盘算了下假期计划,终于还是决定要去找她的老古董。   部队的探亲假只有一个月,邹茜玲在要跟他一起过年和跟纪燕珊他们过年之间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张思乐他们让她过去和唐朗一起过年,毕竟唐朗対待邹茜玲的心意大家都知道,那是真的好的没话说。更重要是他们也知道邹茜玲的性情,如果不是很喜欢,那长久不见面可能很容易谈分手的。   比起未知的男人,他们觉得还是唐朗好一些,就不要给邹茜玲抛弃唐朗的机会了,不然会有罪恶感。   于是邹茜玲寒假就先在在租房住了一段时间,每天睡到自然醒,然后起来写写稿子。她又捡起了笔,开始往杂志社投稿。不过这次不是言情故事,而是十分淳朴的乡土故事,不是以为内她性子转了,不是老司机了,而是考虑到了六六年的浩劫,多少人写错东西被下放了,她不想被下放,又不想写歌功颂德的东西,就写乡土故事了,不涉及政治,又能展现社会主义新社会的农民新生活,有趣又安全。   “没准以后也能成为语文教材选课或者高考阅读题呢。”这还挺有远大理想的。   但是稿子确实是过了,还给了她一篇八块钱的稿酬。一千来字的小故事,在六十年代能有这样的稿费真不错了。邹茜玲挺高兴的,她就特别乐意自己写字赚钱,不管多少。穿越前就是这样,她不缺零花钱,可是她写着高兴。   除了写稿子她还跟出版社的人联系翻译作品,这年代翻译也有稿酬,不比写文章低。她的英文学的挺好,法文和日语也不赖,并不想丢弃自己的专业,便想来练练笔。不过在挑选译本的时候也很小心,有丁点可能涉及到不好的都不译,最后反倒喜欢上了儿童故事,翻译这个也很有意思。也不在乎稿酬多少了,接过来自己便当课外读物看。   张思乐觉得她接下去很有可能会写儿童故事,因为她这人往往看到什么感兴趣的题材之后自己就会尝试去写。   邹茜玲不置可否,等探亲假结束回来或许会考虑写儿童故事,当然她还有兴致的话。   --------------------   作者有话要说:   来站个队,你们比较想看哪对CP的甜蜜蜜??? 第八十二章   某省火车站,一辆军绿色的吉普车停在路边,两个穿着军大衣的男人身姿笔挺地站在火车站站点处,其中一个时不时地看看手表,等的似乎有点着急。   “团长,嫂子好看不?”采购部那边的小战士看唐朗心急的模样,不由得问了一句。他听其他战士说唐团长有个首都大学的大学生对象,唐团长喜欢她喜欢得很。不过又听说四团詹团长说唐团长对象是农村人,长得一点都不好看,脾气还差,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虽然小战士觉得长得不好看没啥,是个大学生就很好了,他没咋读过书,但是就喜欢文化人,还觉得唐团长对象挺厉害了,能考上大学,他也是农村人,知道想考上大学多不容易。   “好看。”唐朗毫不犹豫点头承认,话音刚落,便见火车进站了,当即上前了几步,打算第一时间就找到她。   “笃笃笃~”火车靠站了,没一会儿车厢门陆陆续续打开,到站的人们开始提着行李往下走,火车站一下子热闹起来。   邹茜玲没有第一时间就下车,而是坐在床铺上往外看,没一会便看到了人群中那熟悉的人影,脸上笑容立马扬起,也不管他听不听得到,抬手就是招呼,“唐朗。”   正在找人的唐朗如有所感,视线一移,在看到那张笑意盈盈的小脸时立马笑了,口型说了句“等我”,人便一闪钻入人群中了。   没一会便出现在车厢内。   “怎么不下车?”此时的车厢人都快走光了,就她不紧不慢地坐在床上,好像一点也不担心车开走一样,跟那些急匆匆的人们形成鲜明反差。   “等你来找我啊。”邹茜玲从床铺上下来,趁没人注意一下子亲了他嘴角一口,如愿以偿看到某人呆掉的样子,心情愉悦,“快点,把这些行礼都拿下去,车要开走了。”使唤人起来真的半点不手软。   这次她带了不少行礼,冬天的衣服本来就多,都把她的藤条箱子装满了。来的路上又到沪市去了一趟,更是添置了不少东西,她可是废了好大的劲才扒拉上火车的,要是唐朗今天不来接她,她就不带这么多了。   唐朗耳根红了下,心里却甜滋滋的,被使唤了也乐意,把放在床铺一头的藤条行李箱和封了口子的大麻袋提溜下来,那箱子装的是衣服不重,但是麻袋就重了,“什么东西这么重?”   “好吃的。”邹茜玲整了整身上的长款棉大衣,京市的冬天冷得要命,在南方生活多年的她差点没被冻坏,每天都裹得紧紧的,现在身上还穿着三件呢,单衣毛衣棉大衣。棉大衣是张思乐做的,为了搞这些材料她又偷摸跑了很多遍黑市,还往家里弄了一台缝纫机,张思乐上手的很快,一人给做了一件,还给加了一个帽子,帽子是羊毛弄得,张思乐特意往周边农村养羊那儿搞的。   到了南方就没觉得那么冷了,南方最冷的时候是年前那一两个月,过年天气会回温。不过从京市回来后这点儿冷都觉得还行了,就没有把帽子戴着,扣好扣子就跟着唐朗往下走。   “这儿离你们部队多远啊?我们怎么过去?”邹茜玲下了火车四处张望了下,她觉得能坐公交过去的概率非常小。   唐朗还没回答,小战士便跑了过来,行了个军礼,“团长!这就是嫂子吧?”小战士往后面张望了下,没看到其他的女人了,这才不确定地看向邹茜玲问道。   邹茜玲被吓了一小跳,突然跑来个人喊得这么大声,一点心理准备都没。   而且她还有点状况外,没料到那句‘嫂子’指的是她,直到唐朗点头承认并给做介绍,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连忙道,“你好,我叫邹茜玲,很高兴认识你。”说着便想去握个手,结果刚伸出来唐朗就一把挡在身前隔绝了视线,“小张,时间不早了我们先回去。”   小战士闻言“哎”了一声,要帮唐朗提东西,唐朗推拒了,自己提着邹茜玲的行礼往前走,“快跟上,外头冷。”   “小气鬼。”邹茜玲悄声嘟囔了句,把手收回,跟着唐朗走。   小战士在后面看着他俩远去的背影,脸上不由得露出羡慕,“三团长咋这么有福气呢,找个对象是大学生就算了,还这么漂亮,而且脾气也不差啊。”他想一定是四团长误会了,才传这个假消息的。   ——   从火车站到部队的路程很远,就是开着吉普车也得开上三四个小时。平时部队里的人都不轻易下来,有需要买东西的家属都是跟着采购车下来的。唐朗也是特意请了假过来接她的。   “累不累?”两人坐在车后面,唐朗看邹茜玲越来越蔫蔫没什么精神的样子,不由得悄声问道。   邹茜玲点点头,她一个人坐火车没什么安全感,都不敢睡熟,“你看我黑眼圈,跟熊猫一样了。”她微仰着脸指着自己的眼窝道。   白嫩的脸蛋上那两抹乌青确实挺明显的,唐朗看着心疼,看了眼前面,见小战士目不斜视地在开车,关注不到后面,这才抬头摸了摸她的脸颊,“要不要睡会?还要好一段时间才到,到了我叫你。”声音不大,刚好够她听见。   邹茜玲就笑,“那你让我搂着睡。”   唐朗又看了眼小战士,想说这是在外面呢,可是看着她盈盈的桃花眼,小可怜似的,就做退让了,位置挪了挪,坐在车座位后面挡着,手臂一伸将她整个人搂在怀里,“睡吧。”大约是不习惯在外面这么亲密,有点儿不自在。   邹茜玲笑容更甜美了,又凑近在他唇角亲了下,在他说教之前赶紧抱着他埋头睡觉去了。   唐朗一怔,面容更加严肃了,但眼角的笑意却怎么也掩盖不掉,抬头摸摸她的脑袋,在寒冷的冬日里心里一阵暖流。   邹茜玲原本颠簸着自己是睡不着的,没成想靠在他怀里,竟真的慢慢睡了过去。   等再次醒过来,已经快到傍晚了,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耳边听到了整齐划一的口号声。   “到了吗?”邹茜玲坐起身子,揉着眼睛问道。   这副迷糊的小可爱样子看得唐朗心里发软,“嗯,要到了。”   闻言邹茜玲揉揉脸颊,想要驱赶那残存的睡意,视线往外看去,便是一片苍茫的大山,部队的住所就驻扎在这片大山这种。门口守卫森严,远远看得见军队操练的身影。   小战士把车停在了门口,“团长,嫂子,我的车要开到仓库去,就不送你们进去了。”   “好,多谢了。”唐朗打开车门先下来,又跑到另一边给邹茜玲开车门,扶着她下来,这才探过身子去拿行李。   山边的冷风一吹,邹茜玲瑟缩了下,脑袋一下子完全清醒了。   “冷吗?把帽子戴上。”   “还好。”邹茜玲整了整衣裳,又转过身来帮唐朗也整理了一下,被她睡得有点皱了。   “团长嫂子我就先走了。”小张从车窗探出脑袋道。   邹茜玲挥挥手,“好的,今天麻烦你了,再见。”   “走吧。”   “好。”   从大门口到部队宿舍还有段距离,还得经过操场那边,唐朗带着邹茜玲经过的时候,靠前的那一排刚好是唐朗带的三团的,于是乎……   “立正!”二排长突然喊了声,“团长好!嫂子好!”   “团长好!嫂子好!”整齐划一的一排男兵,发出来的声音都能吓跑林中的飞鸟。   邹茜玲再次吓了一小跳,不过反应快多了,看到唐朗点了下头作回应,也跟着回头笑了下。   等唐朗和邹茜玲走远了,底下人立马交头接耳议论起来。   “那是真是嫂子啊?嫂子这么年轻呢,看着比我们都小……”   “嫂子真漂亮,听说是大学生……”   “嫂子笑得真好看,我们村最漂亮的姑娘都没嫂子好看……”   “团长真幸福……”   叽叽喳喳一大堆,简直是难掩八卦的心。   二排长回头一看,当即吼了一嗓子,“立正!”   “议论啥呢?有没有点纪律啊?现在跑三圈,跑完再解散!”   ——   邹茜玲一路上几乎是被人喊着‘嫂子’走过去的,等走到家属楼下,还遇到了其他的家属,要停下来叫其他人‘嫂子’,充分感受到了作为军人对象的待遇。   好不容易到了宿舍,总算能消化那一句句‘嫂子’了。   唐朗虽然是团职,但是因为一直没有结婚,所以就没有去选房子,一直还是住在单身宿舍。不大,整个房间摆上床和柜子,所剩的空间就不多了。   唐朗把行礼放下,又去把门关好,然后就把小火炉子拿出来,往里头加了炭,没一会冷冰冰的单身宿舍就开始暖起来了。   这炭的质量不错,没有多少烟,因而不会呛人,这是他知道邹茜玲要过来时候特意买的,平时他自己是不会用的,这点冷对他来说没什么。   “到晚饭时间了,我先去食堂给你打点吃的回来,不然会冷了。”唐朗一回到宿舍就忙着安置照顾邹茜玲,又是烧炉子又是倒热水,这下又要拿饭盒去打饭。   邹茜玲听了一路‘嫂子’还不想继续出门,便让他去了,“那你快点回来。”   这样的小依赖成功地让唐朗气息越加温和,要不是怕食堂饭菜凉得快,还真是想过去抱在怀里揉揉。   等他带上门走了,邹茜玲这才把麻袋打开,里面是苹果梨橘子红薯和六斤咸腊肉两只风干鸡,还有一包淮山卷。那些水果不是邹茜玲买的是当年在穿越山摘的。那座山可能真的是他们的金手指之一,不同时节各种水果都有。邹茜玲卖掉了一部分,还有一部分在空间里存着,用来自己吃的。   这两年干旱天气那么严重,这边的水果应该也没什么了,从唐朗给她寄的包裹中果脯的数量越来越少就可以推测出。所以她就想给唐朗吃一些,补充点维生素。   腊肉是野猪肉做的,风干鸡是野鸡做的,不过那野鸡是邹茜玲和张思乐去乡下弄羊毛时跟村民偷摸‘换’的,给家里留了几只,这两只就弄来给唐朗了。   等邹茜玲把这些吃的简单规整完毕,又将这单身宿舍浏览一遍,唐朗就带着一小篮子的饭菜回来了。   不知道该说邹茜玲整理东西拖拉好,还是该说唐朗脚程快好。   --------------------   作者有话要说:   先写小狐狸和老古董,再来写师兄他们~ 第八十三章   “这是我托食堂大师傅熬了几个小时的鸡汤,你尝尝看味道怎么样。”唐朗进门就把饭菜拿出来,把小锅里的鸡汤倒在一个干净的海口大的搪瓷碗里,没多倒,就一小半,怕她胃口小喝下去待会饭就吃几口了。   等倒好鸡汤之后这才发现邹茜玲拿出来的腊肉和风干鸡,眉头微皱了下,看了眼窗户,没发现人,这才压低了声音道,“你跑黑市去了?”   邹茜玲本想为所谓地回答‘是啊’,但是看到他严肃正经不说儿戏的样子,不当回事的表情收了收,直接承认,“我就去过这一次。”   闻言唐朗眉头皱的更厉害了,“之前在高星镇你被人追着跑,是不是也是跑黑市去?”   本来他是不想说这个话题的,因此那一次不算数愉快的见面,邹茜玲当时做了伪装还用了药物,要是出现的地点换成京市或者江市那些大城市,他都要把她往特务方向想了。   后来见她真的在下坎山村安份生活,而且言行举止都很正常,唐朗才把这个念头排除掉,但是也可以猜到她那时候是到黑市去了,不然不需要做伪装更不会被人追着跑。   那时候是他第一次发现她跑黑市去,后来他们成了対象,唐朗就没再见过邹茜玲跑黑市去,以为那次只是例外,没想到这一次她又犯了。   或许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她经常往黑市跑?   一想到这种可能,唐朗皱起来的眉头都可以夹死苍蝇了。   明显感受到他释放的压力和不高兴,语气好像审问犯人似的,邹茜玲想起了那一次不友好的対峙,脸上的笑容也收了起来,“是又怎样?要举报我吗?”   语气很平静,可眼里的那抹不耐烦和不高兴却躲不过唐朗的眼睛,她的情绪变化几乎是瞬间的事。   唐朗心里微惊,身上释放的气势立马散了,语气还是严肃的,但是没了刚刚那审核犯人般的压迫,“不是,我不会那样做,但是你不能再去那地方了。”   “别人都可以去我怎么不能去?”   “你不一样。”唐朗想都没想就答道,答完后见她情绪还是不好的样子,不免有点懊恼。在清一色都是男人的军营了摸爬打滚那么些年,除了军医护士,他基本没有接触过其他异性,也没想过要去接触,难得遇到一个喜欢的対象,他才发现好多时候都不知道怎么和她相处才好,不然也不会送了一年多的信和包裹还没多大进展,一下子就会不小心忘记。   等她上了大学,书信来往的更频繁了,本以为就找到了相处的方式,却发现自己还是会因为没把控好习惯的情绪而轻易惹她不高兴,明明他本来的目的只是想制止她继续做这么危险的事情而已。   唐朗感觉自己可能需要找有经验的人讨教一下和対象相处的注意点才行。   邹茜玲却不知道唐朗闪过的这些念头,只是觉得自己给他带了礼物可是他却因此而板着脸教训她,当下不高兴的情绪就更重了。   “不给你吃了。”也不跟他吵,二话不说就要把东西冲洗装回麻袋去,那架势瞧着就像要收拾行李打道回府一样。   她的小性子唐朗是最明白的,完全是由着心意来,要她憋着气待着可能性很小。   唐朗哪能让她一来就跑,当即过去制止她的动作,“我吃我吃,别气了。”   一把把人抱在怀里哄,哪有刚刚半点的强势。   邹茜玲挣扎了两下弄不过,便由着他抱。   “那你还教训我不?”   “……”唐朗有点头疼,要是这是他的兵那是直接训一顿然后再罚操场二十圈,这么不听话脾气还不好,小性子十足。可惜这是他喜欢的対象,自己找的,也是自己纵容的,能怎么办?只能耐着性子解释,“我不是训你,而是黑市太危险了,你一个女孩子到那种地方去,受伤怎么办?要是遇到执法队的,跑到跑不及。”   唐朗的语气缓和下来,邹茜玲才不那么不高兴了,而且他解释的也合情合理,到黑市确实不安全,很多次可以说是靠着运气跑掉的。但是邹茜玲是从后世来的,她在这个世界没有根基,他们五个人要自己养自己,虽然说现在学校是给了他们补助金,但是要是遇到生病或者其他急需用钱的情况呢?而且生活中处处要票,他们不跑黑市就没办法满足自己的日常吃穿需要。   不要跟她说这一切可以依靠唐朗,她知道他喜欢她也宠着她,但是他不能养张思乐几个,邹茜玲也不会让他养张思乐几个。   更重要是她不是这个年代的人,后世的女性哪一个没有工作没有独立资金的?钱财很多时候才是一个人的底气。就像现在,如果她是没有父母亲人又没有钱财的孤儿,面対唐朗的时候就不会有这么足的底气,她高兴就在一起不高兴就分开,完全不用担心分手后没人养活自己会饿死街头,也不用担心会因为在乎的朋友遇到急事需要用钱时要跟他要,一旦伸出了手,那概念就完全不一样,天长地久下去,谁知道一次次伸手会不会磨灭掉她的自尊和韧性,让她像这个年代绝大多数没有自力更生能力的妇女一样成为以夫为天的附庸?   邹茜玲绝対不能忍受自己变成这样,她现在能这么坦荡地接受唐朗的钱也是因为她自己有钱,哪天掰了有人用这个来责问她还能把钱甩到别人身上当分手费。虽然她目前没有要跟唐朗掰的想法,但谁都不能保证未来会发生什么事。   她从一开始拥有这个世界的钱财就是靠走黑市弄来的,生活中很多物品也是靠着黑市而来,把他们五个的小日子过成现在这样滋润还是依靠黑市,要她不跑黑市似乎不大可能。她挺想直接告诉唐朗她不会妥协,但是看到他眼里切实的担忧之后,在这场恋情里一直有点没心没肺似的她也蓦地有些心软,能対着她这性子纵容这么久还真心实意爱她的人就是在后世都屈指可数,而且她対他也不是真没感情。   想了想,最终还是道,“我以后尽量不去了。”   她这次没有撒谎来蒙混过关,这一点対唐朗来说多少有了安慰,也不直接逼迫她许诺肯定不去了,“嗯,除非真的很有必要,不然不能去,去的话不能自己去,最起码得把你表弟带上。最好是不要去,真缺什么告诉我,我给你寄过去。”   邹茜玲这下是更心软了,其实唐朗不太会说甜言蜜语,対比后世追她的人简直是不及格,还有点老古董,在外面别说亲热,牵个手都不给。但是他対她的心意确实没话说,话讲的质朴,却往往能戳中她心里最柔软的地方,他比她身边所有人対她都要好,连父母都没给过她这样的安全感和可靠感,所以她怎么可能会不心动呢?   邹茜玲伸手抱住了他,软了嗓音,“那好吧。”   起码她现在还可以写稿子赚个小钱,或者弄弄翻译。而且身上的钱在这个年代也够他们几个生活的不错了,以后毕业工作,养活自己更是没问题。   既然答应了他,那她以后就安份点吧。   ——   等两人又和好如初了,吃饭也就甜甜蜜蜜了,你给我夹菜我喂你一口,要是被单身汪看到简直是暴击,好在这宿舍只有他俩。当然要是有外人唐朗就不会这么亲密了。哪怕在宠対象这件事简直不像是这个年代的大男人,但是在外面时六十年代特有的‘保守’是依旧存在的。   邹茜玲喝了小半碗鸡汤又吃了一碗肉,在吃点儿饭菜就饱了。唐朗再次対她的饭量皱眉,不过之前也知道她这个饭量,而且宿舍里小零食,不怕晚上饿了没东西吃,就随她去了。   接过她还剩大半的饭盒过来吃掉,吃了一两口肉,便想把剩下的留着给她明天吃或者晚上热热当宵夜,不过被邹茜玲拦住了。   “吃掉,我不喜欢吃隔夜的饭菜。”邹茜玲把锅里的肉都夹到他碗里,一脸霸道的样子。   唐朗却不信她的话,这年头谁会不吃隔夜的饭菜?一餐肉吃上两三天都是正常,就是师长家剩菜都是留着的,没有不吃的道理。但是看邹茜玲那不容拒绝的小样子,便又坐下了,心里还有点美,觉得她是心疼他才这么说的。   估计是邹茜玲交往以来対唐朗太过不上心了,才导致现在一点儿关心就被打动了。要是顾一辉他们在绝対会可怜唐朗一秒钟,因为邹茜玲没说假话,穿越前她家里条件就不错,从小保姆做饭就是一餐菜一天,绝不会隔夜给她吃。穿越过来后有了空间,大家吃多少拿多少的,让她捡着剩菜第二天来吃还基本不可能,她不是会委屈自己的主,这一点他们四个是深切体会。   眼前她是没办法当着唐朗的面使用空间,不然事先可能就会弄一些干净的放到空间里存着。当然她觉得以唐朗的胃口这点鸡肉应该是吃得完的,这才霸道地让他都吃光,不要留了。   等唐朗怀着被关心而高兴的心情吃完一小锅鸡肉鸡汤后,外面天色已经很黑了,夜晚来临,那些交好的军人也跟着过来串门(八卦)来了。   --------------------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就是晚上了,孤男寡女的,我怕是控制不住自己的老司机心情咋办??? 第八十四章   来人是跟唐朗交好的四团长詹红星以及三团的副团长张成和他们的媳妇廖小梅,周然然。   廖小梅是那种热情的农村妇女,年龄大概在三十岁左右,周然然则是小城镇来的,也有二十五六岁了,在部队这边的小学做老师。   “哟,这就是唐团长对象啊?长得可真俊。就是瞧着小了点。”廖小梅态度很热情,说话也很耿直。   唐朗脸色有一瞬间黑。   詹红星赶紧拉了一下廖小梅,瞪她一眼,“胡咧咧啥,这不看着挺登对的吗?”   “是啊,唐团长年轻有为,嫂子是大学生,多般配啊。”张成笑着附和道。   邹茜玲笑笑,让他们进来坐,不要在门口站着。   等进来才发现这里实在是狭窄,凳子也不够,莫名有点尴尬,抿唇看了唐朗一样,似是问他怎么办。   不等唐朗说话,周然然就先替她打圆场了,“不坐不坐,站一会就行,就是过来串个门,认识一下。”   “对对,这也没地方坐呀。”廖小梅再次耿直,气氛有一瞬的僵。   詹红星心里一梗,特别不想承认这傻老娘是他媳妇。   还是邹茜玲率先来缓解这小尴尬,“是,凳子不够,老唐你下次得多准备几张才行,不然谁要跟串门啊。”   “对了嫂子们都吃了吗?我带了点水果过来,洗给你们尝尝。”说罢便要去拿水果。   詹红星几个赶紧拦住说不用,他们吃过了,就是过来串串门认认人,不用咋招待。这水果也贵,还不好买,谁都不会真要拿人家吃的。   邹茜玲自然是没听他们的,客人上门没地儿坐没茶喝就算了,连个水果都不招待,那真是小气了。这个后世带来的观念到现在都没改变,就是在下坎山村有人来起码也会倒杯水喝。可唐朗这连多余的口杯都没有,真是要醉了。   水果的个头有点大,她手拿不下,顺势把刚刚洗过的饭盒拿来装了四五个大苹果,想洗洗的时候又发现没有水,自我尴尬了一秒钟,最后给他们手里各塞了一个。   “拿着吧,没有水洗将就一下。”唐朗开口阻拦了他们的推拒,见确实是真心实意,便也不再推来推去显得难看。   大家又说了几句话,便道别了,毕竟天也晚了,家里还有娃在呢。   临走的时候廖小梅和周然然邀请邹茜玲明天到她们家去玩,廖小梅还积极地给她指地方,热情得很。   邹茜玲笑着应好,挥挥手跟他们说再见。   等把人送走门关上,邹茜玲一下颓了,食指戳他硬邦邦的胸膛,“平时没人来你这串门吗?怎么啥都没有啊?”   唐朗捉住她作乱的小手,“有,不过都是自带板凳自带茶缸。今天他们只是顺便过来打个招呼,那两个都是我兄弟。”   见她情绪还有点小蔫蔫,又补充了句,“廖嫂子人说话就是那样,没有恶意,也不是看你笑话,你做得很好,真的。”   邹茜玲抬头看他,抿抿唇,看得唐朗不明所以的时候才噗嗤一声笑出来,“哈哈,我是觉得她好逗,虽然耿直了点,但是说话挺可爱的,跟那个詹团长在一块瞧着像说相声的。”   唐朗倒是没想到她会这么说,他还担心廖嫂子说话太耿直让她不舒服了,见她没不高兴就好。“她这人还挺热情,也不坏,老詹跟我也不错,我训练时你觉得无聊可以过去她家坐坐,她刚来随军也没多久,还没安排工作。周嫂子是在小学上班的,教语文,估计跟你比较有话聊,但是她平时要上班,怕是没空。”   邹茜玲点点头,“你们要训练到什么时候?”   “估计要到过年的时候,不过我这些天不出任务,日常训练完就回来。”   “那好吧。对了隔壁住的是什么人啊?需要去打招呼吗?”唐朗的房间在最尽头,邻居就只有一个。   “明天经过的时候打打招呼就行,也是还没结婚的团长,今晚他值班,不在这。”   “哦。”邹茜玲点点头,又看了看时间,“我想洗澡,你们这儿有澡堂子吗?”她在火车上不方便洗,就在厕所偷偷用空间的水擦过身体。   唐朗点头,“床底下有新买的搪瓷脸盆和毛巾等,你把要换的衣服放在那上面,我先去外面等你。”   说罢就要往外走,邹茜玲拦了一下,“那你呢?你不洗啊?”   唐朗脸蓦地红了下,“你先拿换洗衣物,待会儿我再进去拿我的。”   邹茜玲懂了,嘟囔了一句“老古董”便让他出门去,自己去拿衣服。   等两人都拿好了换洗衣物,这才往澡堂子过去。   这个军区建了挺多年的,基本的基础设施差不多完善,澡堂子分男女澡堂,男左女右,隔着一条道。   唐朗把洗澡票和钱交给邹茜玲,看着她走进去这才往男澡堂子走去。   这还是邹茜玲第一次来澡堂子,跟北方的澡堂子不同,这里的澡堂子是小隔间,不是那种大的露天浴池。一间间用木板隔着,位置不大,但是有自来水和蓬头。   邹茜玲还是比较满意,洗了个头又搓了个澡,这才觉得浑身舒爽。   等她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半个多小时之后了,唐朗早早洗完在大树下等她,见她头发湿答答的轻微皱了下眉头,“夜里天冷,洗头容易感冒,快回去把头发擦干。”   “可我衣服还没洗,我不知道哪儿洗。”   唐朗一把接过她手里的盆,“回去再洗。”说着就带着人往宿舍里走去。   邹茜玲还想着洗澡后散散步的计划就这么被破坏了,乖乖跟着回去宿舍,他又从柜子里找来一条备用毛巾,要她擦干。   邹茜玲接过来回擦了十多下就犯懒了,“就这样吧,让它慢慢干,我不急。”她挺懒的擦头发的,往往都是中午或者下午的时候洗干净让它自然干,今天是坐太久火车不想忍,这才晚上洗了头。   “要不我们去外面走走?风吹一下就干得快了。”她又拾起刚刚的念头,问道。   “不行。”   “那我不擦了。”说罢就把毛巾扔到床铺上去,一副你拿我怎样的任性样子。   唐朗无奈,走过去把毛巾拿起来,亲自给她擦头发。   邹茜玲见状笑了下,小计谋得逞似的,自己走到凳子上坐着给他擦,真是懒到一定程度了。   唐朗还能怎么办?尽心尽责地给她擦,直到头发上几乎没什么水分了,这才道,“擦好了,这下还要出去吗?”   纵容得没边了。   邹茜玲摇了摇头,“现在有点困了,不出去。”说着还打了个哈欠,他擦头发跟撸猫似的,那手法舒适得直让人犯困。   唐朗看了下时间,不知不觉九点多了,再过半个小时就得熄灯了,也不再耽搁,把毛巾扔到她装换下来衣服的盆里去,“困的话先去睡吧,床我铺好了,今晚你在这儿睡,把门关好,我去办公室将就一下,那里有张折叠床。”   没办法,军区离市区远,没有旅馆,招待所又小的很,只能住十来人,年前探亲的家属多,都住满了。现在在排队,要得空下来才有位置,估计他还得将就睡好些天的办公室才行。   邹茜玲打迷糊的眼睛瞪大了下,“你去办公室睡?有被褥吗?”   她见床上垫了一张又有盖的一张,不知道他有没有多余的。   唐朗点头,“放心,冷不着。”说罢又给那小炉子加了炭,确保烧到天亮应该没问题,这才放心多了。   “衣服我给你洗了,你先去睡,钥匙我拿走了,明早过来给你打饭。”说罢把脸盆端起来就往外走。   “对了,晚上十点就会熄灯,床头处有手电筒,起夜的话小心别磕着。”临走前又补充了一句,“尿盆在床底下,明天我来倒。”说罢脸一红立马就跑了,颇有点落荒而逃的意味。   邹茜玲好半响没反应过来,好一会才像解封一样突然笑了,老古董还真是纯情死了。   他走了邹茜玲也没其他事,便换了套睡裙然后把橘黄色的灯泡关了睡觉去。   而这一边唐朗趁着没熄灯赶紧把衣服拿到洗衣台那边过去,这个时候基本所有人都洗漱完毕,石头砌成的洗手台安安静静,只有他一个,橘黄色的灯泡黯淡,偶尔还不过电似的闪了闪,瞧着就很像鬼故事发生地。然而唐朗半点都不害怕,没人在也不怕外人笑话他帮对象洗衣服了,尤其是詹红星,被看见了铁定得嘲笑两句。   唐朗给盆里加了水,倒上洗衣粉,刚拿起上面那件上衣准备洗,就有东西从衣服里面掉下去,拿起来一看,两个鼓起来的形状的奇怪小衣服,来回看了一遍,又瞥了眼手上的上衣,两项联想一下,脸当即爆红,一把丢回了盆里,视线做贼心虚般看了眼四周,确认没人才安心了些。   好一会,等脸上的灼热感没那么明显了,才重新拿起那件小衣服,不知想起了什么,脸又红了一个色度。   最后还是赶在熄灯之前洗完了那几件衣服,也不拿到平时晾衣服那地方去晾了,直接抱回自己睡的办公室去。   当晚在小小的折叠床上双手枕着脑袋睁着眼睛,没一会碰碰自己的唇角,想到那柔软的触感,眼里多了笑意。   他的小狐狸,大宝贝。   --------------------   作者有话要说:   唐朗记事小本本:   1、火车上亲了一次,以后床上要+1.   2、吉普车上亲了一次,+2.   3、洗衣服勾/引他一次,+3.   今天感冒了,写了好久,下一章还是防盗章哈,明天替换~ 第八十五章   第二天一大早唐朗便醒过来了,天还没亮就端着搪瓷脸盆往宿舍走去。   打开门进去的时候里面一阵温暖,小火炉里的炭还在燃烧着,而邹茜玲还在睡觉。   她的睡觉习惯很不好,大约是怕冷大约是习惯性,整个人都缩在了被子里面,脑袋都不露出来。   唐朗赶紧过去拉开了点被子,想让她露出头来,结果刚撩开被子她就嘤咛了一声,睁开一只眼睛瞥了眼,可能意识没有清醒或者是看见唐朗,又闭上眼抱着被子睡着了,整个人蜷缩着,没有半点睡相。   可是唐朗却突然觉得心暖,看着她毫无防备地睡在自己的床铺上,心里的满足不是一点两点,忍不住低头去亲了亲她的额角,暖暖的,又去亲了她的脸颊,一下两下三下……有点儿停不下来了。   “唔……”邹茜玲似乎是觉得脸颊痒痒的不舒服了,抬手推了推在脸上作乱的人,同时睁开了眼睛。   唐朗顺势捉住她的小手,抬起头来往下看,刚好与她四目相对。   漂亮潋滟的桃花眼,带着还未清醒的迷糊,勾人的要命,竟看得有些呆了。   邹茜玲终于慢慢清醒,笑了一下,“你是不是想亲我?”嗓音懒懒,却又有丝成熟的妩媚,少女和女人的碰撞,没有半点不和谐。   唐朗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就见她笑得更甜美了,还有种灵动的狡黠,“那好吧,让你亲。”说罢嘟了嘟小嘴,粉粉嫩嫩一副任君采撷的样子,乖巧可爱得要命。   唐朗没有控制住,低头吻上了她的唇,嗯,比他梦中的更甜美更勾人,好像甜软的美食一样,忍不住咬了一口,轻轻地,轻轻地,血液突然沸腾起来,有点克制不住地大力吮吸了一下。   “嘶。”邹茜玲吃痛,唐朗一下清醒,赶忙退开来,神色有点紧张。   “笨蛋,连接吻都不会。”邹茜玲睨他一眼,双手搭上他的脖子,然后吻了上去。   轻添,半咬,微含,每一下恰到好处地撩到人的心坎上,唐朗的呼吸控制不住地重起来,而当那软软的舌头伸进来的时候,抵在床边的手更是一下子攥紧。   他开始反攻,就跟她刚刚做的那样,男人在这方面都是天赋过人者,没一会就轮到邹茜玲气喘吁吁浑身发软了。   感受着唐朗越发熟练甚至超过她的技巧,邹茜玲觉得自己可能放出了什么东西,而这种东西将会反噬在她身上。   “唔,好了,不要了。”她觉得自己的嘴要肿了。   唐朗又狠狠吮吸了两口,这才放开她,往日锐利的凤眼此时还翻滚着情裕,看得邹茜玲有点心惊,她刚刚果然是脑子不清醒教错了东西对吧?   “你哪学来的?”唐朗忽然开口问道,语气有些低沉。   唔,这个她要说她是电视和小说看多了麽?邹茜玲一脸无辜,“生理课本教的。”   胡说八道眼睛都不带眨一下。   唐朗低低叹息一口气,低头又在她唇上咬了一口,“以后不许看这些乱七八糟的。”   说罢这才给她盖好被子,“你再睡会吧,晚点我早训回来给你买早饭,你想吃什么?”   “随便,有粥吗?想喝点粥。”   “行。”说罢又补充了一句,“不许再把脑袋钻进被子里。”   正有这个打算的邹茜玲:……那好吧。   ——   等唐朗再回来的时候,邹茜玲又睡了一觉,屋里小火炉的炭火烧完了都不知道,整个人又钻进了被子里,盖的密密实实的,也不知道她怎么呼吸的。   唐朗无奈的把被子弄好,到外面把衣服给晾了。   虽说他的宿舍是在走廊最尽头,但实际上还留有两人左右宽的位置,唐朗把邹茜玲的衣服挂在那上面晾,凭借这高度下面的人应该瞧不见。   不过他觉得晚点有空去弄矮一点的晾衣杆,能被围栏遮挡住的那种,用来挂她的小衣服。   等晾好衣服回来,邹茜玲总算是醒了,头发乱糟糟地坐在床上,似乎在竭力醒神。   “我想刷牙洗脸。”邹茜玲抹了把脸蛋道。   唐朗喜欢她这小迷糊样,揉了一把她的头发,“给你弄好水了,去洗吧,洗完吃饭。”   “在走廊那小沟里刷吗?那我换个衣服。”在外面形象还是要的。   唐朗闻言懂事地往外走去,同时觉得很有必要弄个帘子隔一下床铺,不然哪天她在床上睡觉外面有人来就不好了。   等邹茜玲换完衣服刷好牙洗好脸吃好饭,唐朗又得去训练了,她看了眼外面的天气,决定还是留在宿舍把那个法国儿童故事翻译一下,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这一坐下来认真工作,时间久过的很快,唐朗回来的时候她才知道已经到了可以吃午饭的时间了。   “在弄什么?”唐朗摘了帽子走进来,就看见邹茜玲坐在桌上认真地写着什么。   “你回来啦?”邹茜玲抬起头,把手上的纸张展示给他看,“翻译,跟出版社接的儿童故事。”   唐朗看了眼中文,又看桌上的法文,倒是有点惊讶,“你不是读经济系吗?”   “是啊。”邹茜玲把纸拿回来放好,“我自学了法语,日语,我英语课成绩也不错,怎么样,厉害吧?”冲他眨眨眼,一副小傲娇样。   唐朗确实没有想到她的小姑娘这么厉害,能够同时自学这么多门语言,忍不住抬手摸摸她的脑袋,“嗯,厉害。”   邹茜玲笑意更大了,“以后会更厉害。”丝毫不知道害羞两个字怎么写,在唐朗面前她是半点矜持都没,还有点臭不要脸,可惜唐朗就乐意纵容她这性子,被她吃的死死的。   “要去食堂吃饭还是我打回来给你吃?”唐朗帮她把桌上的纸张整理好,问道。   “我跟你一起去食堂吃吧,坐了一早上,透透气。”   “好。”   邹茜玲往毛衣上多加了一件棉大衣,外头温度低,只穿毛衣出门受不了,风有点大,还把帽子给戴上了,包的密密实实,只露出张小脸蛋,只是怕冷的要命。   不得不说虽然部队有其他家属过来探亲,但是打扮成邹茜玲这样还真是少有的,就跟待在北方一样。   “你这样在京市怎么生活下来的?”唐朗看着邹茜玲连手都缩到口袋里了,不由觉得有点好笑。   “我在京市要穿四件衣服,能不出门就不出门,夜里盖两层被子,不然睡不着。要不是我勤快涂雪花膏,我皮肤都要干裂了。”她每天都得抹全身,没多久雪花膏就被用完,费了不少钱在这上面。   唐朗问言仔细看了看她的脸蛋,没有干裂,这才放下心来,过两天部队采购车出去的时候托人多带几瓶雪花膏回来才行,小姑娘皮肤这么嫩,干裂了他心疼。   很快便走到了食堂,一路上因为这全身裹得密实的打扮收获了不少注目礼,等发现她身边的人是三团长唐朗的时候,那注目礼又热烈了几分。   虽然部队也是个严肃的地方,但是有人的地方就有八卦,当初唐朗因为没有收到邹茜玲信件而状态不对的事情大家都有耳闻,后来四团长詹红星更是八卦说唐朗的对象不好看脾气差,然而昨天小张回来后确实夸三团长对象好看还是名牌大学生,其他路上看见过邹茜玲样子的也都说好看脾气好有文化,瞧着就羡慕唐团长,这下可不是好奇了麽?没见过的都想见一眼,看看是不是真的。毕竟是部队里最为冷面狠戾的三团长,他宝贝着的对象谁不好奇?   邹茜玲倒不知道自己引起了别人的八卦之心,她戴着帽子裹得严实,又跟唐朗说话,没太注意到这些。   到了食堂还遇到了廖小梅嫂子,很热情地过来打招呼,“哎三团长和邹妹子也来打饭啊?来来,排这,这窗口的红烧肉特别好吃。”   “嫂子好。”邹茜玲跟着唐朗问好,依言排了上去,却发现廖小梅一直上上下下打量自己,看得她颇有些奇怪,“嫂子,你这样看我做什么?”   来自同性的直白打量她还真不太习惯呢。   “我看你这穿的衣服呢。”今天的廖小梅也一如既往耿直,伸手去扯了扯她的帽子,又扯扯她的衣服,还想弯腰去扯她脚上特别订做的矮筒靴子,吓得邹茜玲往后跳了下,“嫂子!”   廖小梅直起腰来笑,“哎呀妈呀,这衣服这鞋子这材质,多好看多精神啊,妹子你真会装扮啊,这一身得花不少钱吧?”   邹茜玲再次见识到了她的耿直,眼里真的是纯粹好奇,不是别的眼神,心里倒是没什么不喜,就刚刚被她动作吓了一跳,以为她要咋了。   “还好,也不是特贵。”   “咋不贵啊?这布料就得不少了吧?啧啧,瞧着多好看啊,哪天我也能这样整一身呢。”廖小梅羡慕道。   话音刚落,邹茜玲还没来得及回答,就听得身后嘲讽的女声响起,“嫂子你就别想了,这一身起码得一百块起,你以为她自己买得起啊?还不是找了唐团长这样的冤大头。”   --------------------   作者有话要说:   轻易不生病,一生病就厉害,抱歉啊今天脑袋一直昏沉沉外出去了,现在才替换防盗...... 第八十六章   说这话的是卫生院的护士林青红,明目张胆的针对,也是够大胆了。不过她这讽刺的缘由不是为了她自己,而是为了她身边的周悦,卫生院的护士,以及,唐朗的暗恋者。   早在两年前周悦调到卫生院就对唐朗一见钟情,并且一直争取机会跟唐朗见面以期获得好感,她的容貌在卫生院的小护士里不是最妍丽的,但是性子却是温婉善解人意,跟卫生院的护士都交好,尤其是同期的林青红,更是闺蜜一样的人物。   林青红早知道周悦喜欢唐朗很久了,也见周悦各种上心,结果后来却听说唐朗有了对象,心里不是不为周悦可惜,甚至觉得生气,所以一开始就对邹茜玲有了不好的印象。   今天在食堂遇见,看到邹茜玲这一身一看就不是个贫穷农村出身大学生能买的衣服,当即印象就更不好了,这肯定是她不要脸拿了唐团长的钱票去买的,一个没毕业的大学生,能有多少钱?这行为就跟他哥的对象一样,从她哥身上处处捞钱打扮得漂漂亮亮,把他哥迷得神魂颠倒,再也不像从前那样关心她这个亲妹子。   一看到这种人林青红就生气,恶心,话还能和气起来麽?要不是顾忌着唐朗在旁边,可能会说的更难听。   “青红,你别这样说,再怎么说她都是唐大哥的对象,就算是哄得唐大哥给她花钱,我们也不能说什么。”周悦适时出来‘打圆场’,说的话却很有意思,不仅坐实了邹茜玲花唐朗的钱,还说成是哄骗的方式。   林青红一听就更生气了,就跟看到他哥对象一样,要不是他哥对象,她也不会和他哥的感情变成现在这么糟糕,当下就有些带入情绪,“怎么就不能说什么了?现在还是个对象呢?谁知道以后成不成,没结婚就花对象的钱,还这么大手大脚,这是正经人家做的吗?还说是个大学生呢。”   她音量没有控制,原本说话就不是小声的人,加上大家都对唐团长的对象好奇呢,都关注着这边,于是不少人都听到这些话,纷纷支起耳朵,眼睛有意无意地看向这边,等待接下去的发展。   邹茜玲一开始有些意外,后来转身看见周悦看唐朗那眼神里藏着的爱意,就有些明了了,这大概就是她所谓的‘情敌’?旁边那是为闺蜜出气的正义人士?   不过这不关她什么事,被针对是源自于唐朗,她下场去撕逼干嘛?浪费时间浪费表情。这种时候最应该下场的是唐朗,只要他维护了,那还有别人什么事?   唐朗也没辜负邹茜玲的期待,甚至他的怒意比邹茜玲想象的要多得多,因为林青红不仅明嘲暗讽指责邹茜玲哄骗他的钱,还诅咒他们会分开,简直是触碰到了底线,当下脸就冷起来了,“*主席说过,谈对象不以结婚为目的都是耍流氓,难道这位同志跟人处对象都没抱有要结婚的觉悟?还有,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在大庭广众之下恶意诋毁他人,尤其诋毁对象是国家培养的大学生,军人的对象,同志的思想很有问题,我认为有必要跟你的上司反应这一问题,毕竟这是军营,容不得思想不端正的人!”   这一番话说的是极为严肃了,原本只是因为不喜而讽刺的话让唐朗这么一表达,那真是别有深意了,一下子上升到思想问题,饶是林青红和周悦都没想到,脸色登时有些难看。   旁人看林青红的眼神也不一样了,林青红一下子既是慌张又是尴尬,“我……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我只是看不得唐团长被外人欺骗罢了。”说到这林青红似乎一下找到了理由,立马又理直气壮起来,“唐团长跟她谈了两年多对象,早该结婚了吧,结果到现在都没有动静,摆明是不想结婚,就是想对唐团长耍流氓罢了!”   她这话说的实在是不经过脑子,人家结婚前要处多久的对象关她什么事啊?而且邹茜玲现在还在上大学,年龄也不够,怎么结?   所以这话一说出来旁人就笑了,这明目张胆笑的是廖小梅嫂子,捂着肚子笑得都弯腰了,“你这姑娘说话真搞笑,人家处对象爱处多久就处多久,关你啥事哟,这么的操心?那啥咸萝卜吃多了吧?”她没啥问话,只记得个大概,但是在场的都听懂了,这是在嘲笑林青红咸吃萝卜淡操心,人家两口子的事关她啥事,非要蹦跶着跳出来声张正义?脑子难不成还真是有问题的?   一时间,有些原本对林青红有好感的单身小伙子心思都淡了下去了,这样指手画脚别人婚事的拎不清女人,还是不要娶回来祸害自己了。   林青红不知道今天这‘打抱不平’的一出让自己的形象在众人面前差了很多,听到廖小梅的话刚压下去的尴尬又上来,一时无话可说便看向了周悦,周悦总是懂她意思的。   周悦接收到了林青红的目光,但是她却不是去反驳廖小梅嫂子,而是楚楚可怜地看着唐朗,“唐大哥,青红她只是疾恶如仇了些,并没有坏心思的,你别怪他。”   疾恶如仇?又不动声色地给邹茜玲贴了一层标签,真是够心机的。   可惜她楚楚可怜的样子没有发挥效果,因为队伍已经排到了廖小梅嫂子,打菜的大师傅刚喊了句,“下一位!”   廖小梅嫂子立即脱离看热闹心态,“唉唉,我我我,红烧肉来一份!”凑前一看,发现红烧肉就快见底了,十分庆幸自己来得快,这年头吃次肉不容易,军队也是限量的,像红烧肉一周就供应这么两次,八卦重要,但是吃肉比八卦更重要!   自己打完还不忘招呼邹茜玲和唐朗,“邹妹子啊快来,这红烧肉就剩最后一点了,赶紧的。”   唐朗自然是不想搭理周悦,跟她费口舌没有意思,刚刚会搭林青红的话也是觉得她触碰到了她的底线,既然周悦跟林青红是一伙的,就没什么好听的,他才不会废话那么多,直接报给他们的上级就够了。   没错,唐朗不是在开玩笑,他确实要报告给林青红的上级今天一事,妄图离间军人感情,诋毁军人对象,确实很有必要进行一次思想测验,这才不是以权谋私,而是很理性调查,谁叫这是军队?   邹茜玲不知道唐朗这打算,以为他刚刚只是为了教训林青红一番呢,不过他这放完狠话又直接忽视的态度让她高兴,就是喜欢他这样干脆利落,要是他真跟那‘小白花’周悦黏黏糊糊说来说去她才觉得不高兴呢。毕竟周悦跟林青红不一样,周悦是对唐朗有企图的人,这种人越是搭理越蹬鼻子上脸,像口香糖那样黏上来,不依不饶地,看着就很有白莲花女配气质。   按照她阅小说无数和后世的微博热点新闻来看,这种人忽视到底,才能不给任何希望,否则她总能找到言语中漏洞断章取义,给自己不道德的幻想无限希望。   唐朗的做法无疑非常好,他都不带搭理一下周悦,直接拉过邹茜玲转身,然后把最后两份红烧肉都给打了,一份都不留给后面的。   打完饭菜还帮邹茜玲拿饭盒,绕过林青红和周悦两个,找座位吃饭去了。   周悦只觉得尴尬又委屈,平时对他冷淡不搭理她就算了,但是今天在大庭广众之下对她如此冷淡,一转身却对另一个女人这么体贴亲近,两者态度相差这么远,这不是明晃晃地打她的脸吗?明明她什么都没有做错。   “哎,红烧肉没了?”   “最后两份让唐团长打去了。”   林青红跟大师傅这段对话更是让周悦难受,谁都知道她喜欢红烧肉,每周有这道菜必买,然而唐朗却把最后两份都打了,一点都不留给她,摆明是不给她面子。   当下就更不好受了,猛地转头想要以眼神控诉一下唐朗,却没想到直直撞上的是邹茜玲的脸,刚刚她戴着帽子又被唐朗挡着没有看清全貌,现在大概是吃饭不方便,把那大帽子摘了下来,整张脸便暴露了出来,漂亮!这是最为直观的第一印象,这种漂亮不是经过打扮就可以模仿出来的,而是天然的,直击人心了。她的漂亮是张扬而明目张胆的,就像是冬日皑皑白雪中最亮眼的那抹红,她漫不经心不以为意,却抓了所有人的眼球。   令人产生危机感的一张脸。   周悦摆在腿侧的手当即握紧了一下,她没想到昨天那些军人说的是真的,以为他们只是在军营里待久了,难得见到个新面孔,姿色一般也被吹成了上等,然而事实却打了她的脸,那女人是真的漂亮,实打实的,谁都没法子攻击她的美貌。   一股危机感直接从心底蔓延开来,她甚至忍不住嫉妒了,自从有了美丑意识起她就注重保养自己的这张脸,哪怕到了军营里也不忘细心呵护,可天生的差距就是这么残忍,哪怕她打扮得再好看,也比不过那张脸。这样,她还有什么胜算能获得唐朗呢?   正这么想着,那女人却突然对上了她的视线,似是刚发现她的注目,有一瞬的疑惑,没等她挪开视线假装刚刚只是偶然的扫视,她却忽然笑了。   原本桃花眼就很漂亮,可那一笑,那双眼却像活过来了一样,仿佛桃花纷飞,烟波流转间便是勾人风情,连唇角扬起的那弧度都恰到好处。   周悦心中一惊,她知道了她的心思,还在挑衅她,赤果果地嘲讽她比不过她吗?!   一种屈辱感向她汹涌而来,周悦一咬唇,饭都不打了,直接低头小跑了出去,跟受了多大的委屈似的。   她的好闺蜜林青红在背后喊她都没听见。   看到这一幕的邹茜玲挑了下眉,她没猜错,这女的还真是白莲花麽?她只是向她稍微展示一下女人的魅力,结果就这么不抗打,委委屈屈跑掉了?   真是好笑。   “怎么了?”唐朗刚刚低头给她挑瘦肉,没看见邹茜玲那极为招人眼的一笑。   邹茜玲收了风情万种的勾人笑容,揶揄地看着唐朗,“没,就是感概下这年头的护士这么好心又热情啊,是吧,唐大哥?”   后面那三个字特意放软了嗓音,莫名有点小性感,可她眼里的揶揄却是掩不住,唐朗注意到身边的人都往这边支起了耳朵,不自在地咳了下,“吃饭。”   说完又怕语气太冷硬,赶紧补充了句,“再不吃菜容易凉。”   邹茜玲笑,也知道他在外面放不开,不打趣他了,乖乖吃起饭菜来,不过事先却要给他挑饭过去,唐朗却拦了下来,“先吃,吃不完再给我。”   要是事先挑了大半,她肯定吃的更少了。唐朗发现她就有不怎么爱吃饱饭反而喜欢留点肚子吃水果吃零食的坏毛病,不给惯这个,吃水果吃零食哪能有营养。   两人和平地吃完这餐饭,却刺激了在场大半单身狗的心,他们一直以为唐团长这么严肃又冷硬的人是不会疼对象的,没成想啊,吃个饭给端饭就算了,还给挑菜,吃剩的还主动接过来吃,吃完饭还连洗碗的活也给包了,让对象站在一边看着他洗碗!半点活不给干,真是没谁了,就没听过谁是这样疼媳妇的。   有些单身狗就想啊,难怪自己都现在还单着,没人家能干军衔没人家高就算了,连疼对象都比不过人家啊,活该单着啊!   于是乎有些单身狗就开窍了活络了,军功这事得靠时间机遇和实力,但是疼对象这事随时可以学啊,那以后也变得疼媳妇一点,没准也能找到个漂亮的大学生媳妇。   至于打饭前林青红闹的一场倒是没给邹茜玲招来什么黑,唐朗那番话还是起了作用的,且不说邹茜玲是不是真用了唐朗的钱,就是真用了也没什么,谁谈对象不需要花钱?难不成还空手套白狼靠张嘴就能谈了?而且唐团长有钱有本事,乐意给对象花钱打扮碍着谁?要是他们也有个这么漂亮又文化的对象,也乐意给钱给打扮,男人的心思有时候是很直接的,喜欢一个人什么都可以给,要星星要月亮都恨不得想个办法给弄过来,谁叫她是心头好心尖蜜呢?   邹茜玲此时就是唐朗的心头好心尖蜜,半点委屈都不想给她受,回了宿舍不待问就给交代了,把食堂找事那两人身份名字他知道的都说一遍,内容不多,因为他压根就不了解他们,名字倒是记得,唐朗这人记性好,见过面的基本都会在脑海过个影,指不定哪一天就用上,这有点职业习惯,出过那么多次任务成功,靠的除了实力,还有这份未雨绸缪的细心。   “那高的叫林青红,矮一点的叫周悦,都是卫生院的小护士,平时除了看病拿药基本没有交流,我也不知道她们是那种爱乱嚼舌根的人,你别把她们的话放在心上,晚点我就跟他们的上司反应一下,作为部队同志还妄议军人对象,那绝对是思想上的错误。”   唐朗说的很认真,还不忘去观察邹茜玲的表情,就怕她生气或者受了委屈不高兴。   邹茜玲倒是没有不高兴,她又不是那种没有自信的女人,也不觉得她们的话对她造成了什么影响,而且唐朗处理得还不错,可以说是完全向着她,还半点没有麻烦她去撕逼,这一点她是很满意了。要知道她其实很讨厌麻烦,要她大庭广众之下为了个男人就跟莫名其妙跑出来的女人撕逼基本是不太可能的事情,而且她认为这种时候男人要是躲起来让女人下场,那这个男人基本要不得了。好在唐朗还是要得的。   不过该敲打的也得敲打下,毕竟她不常在军营,而那周悦在军营里工作,天长地久的,不怕唐朗动心,就怕唐朗被阴。她对自己和唐朗都是有信心的,也不觉得周悦能撬动自己的墙角,要撬动估计早就撬动了,也等不到今天。   就是怕那周悦见到她被刺激了,一时脑子没了使了什么下贱的手段,唐朗又不知道她喜欢他没有防备,那就恶心人了。   “可是我看那个周悦和你很熟啊,都唐大哥唐大哥的叫你呢?”   “没有。”唐朗皱了下眉头,他以前倒是没怎么在乎这称呼上的差距,觉得左右不过一个称呼,都没特殊感觉的。他就只对邹茜玲的称呼变化敏感,无论是没大没小直接喊他唐朗,还是在詹红星他们面前为表示熟稔喊她老唐,又或是对他撒娇时喊的朗哥哥,哪一个他都很有感觉并且喜欢。   邹茜玲才不这样轻轻揭过呢,“那林青红也是护士,她就喊你唐团长,怎么不喊你唐大哥呢,嗯?”凑前一步抬手戳了戳他的胸膛,“你说,是她对你有意思?还是你骗我,你们两个其实私底下好的不得了了?”   语气都有些骄纵了,小性子使得十足十。   唐朗哪里由得她这样胡思乱想,就算知道邹茜玲可能是在开玩笑,他也容不得这样的想法出现在她脑海里,原本邹茜玲在下坎山村时就有很多人喜欢,上了大学之后那更是把她暴露在了更多人眼中,按照顾一辉偷偷寄来的信件的不完全统计,多少优秀单身同龄的男子对她心怀爱慕,唐朗危机感已经很足了,要不是碍着年龄早想把人领证带回家做个标记了,哪能容许自己身上多了不明污点,平白降低了自己在邹茜玲那儿的印象。   当下就是否认,这还不算,还努力把周悦从记忆里挖出来,告诉他他在哪些情况下和她见过面,有人证在的,半点不做假,他真跟周悦没半点暧昧。   “你怎么记得这么清楚?说,你是不是心底早在意了?”邹茜玲一听他详细地阐述,原本那点儿毫不在意都变得有点在意了,不在乎的人按理说是半点印象都没才是。   唐朗真的冤枉,他这就是职业毛病,从军多年除了带兵打仗,平时也是要出各种各样的任务,有的任务要接触各种各样的人,把见过的人都在脑海过一遍是习惯了。为了自证清白,他又把跟林青红的见面情况也说了一遍,甚至还要说詹红星等人的。   邹茜玲这才信了他,“那你以后不许跟她亲近,也不许跟别人的女人亲近。”   唐朗一下子就忍不住高兴了,他一直觉得邹茜玲没有特别在乎他,因此难得见她吃醋的样子,心里竟诡异地得到了满足,不过没等他表衷心,就听到了邹茜玲后半句话。   “不然我就跟别人男人亲近,报复你。”   唐朗的脸一下黑了。他一直知道邹茜玲跟别人不一样,想法处事都不同,机灵古怪的要命,但是没想到她还有这种想法呢,跟杀敌一千自损八百都没差别了。他忽然发现邹茜玲其实没有他以为的那么成熟,在某些地方还完全是小孩子,不由得就有些担心。   不是担心她真去跟别的男人亲近,当然,这一点是十分担心,但是另一点却让他更担心,他怕邹茜玲在别的人际关系上也是这种思想,如果一个人以一种不对的方式伤害了她,她也回报这种不对的方式,那该如何是好?这做法简直跟搭上自己无疑了。   唐朗发现自己待在邹茜玲身边的时间还是太少了,竟然不知道她有这么危险的想法,又想起她没有父母的情况,心里的疼惜不由得更多了,立马将人抱在凳子上做好,半蹲下来,像个长辈那样很认真地跟她说,“我不会跟其他女人亲近,除了你,谁都不会要。但是你要记住不可以有这种想法,如果你觉得被欺骗被背叛了,你可以用别的方式来报复,但前提是那方式不会伤害到你自己。无论是对谁,都不能用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方式明白吗?对我也一样,在任何情况下,你首先记住的是要保护好自己。”   唐朗没有跟她说要全然相信自己,而是让她保护好自己,是因为他知道以他身份的限制,他是无法每时每刻都陪在邹茜玲身边的,所以他不能跟她说不负责任的话,说一切都有他在,他会解决一切,军人的身份注定很多时候他是不在她身边的,没有办法第一时间保护她的,所以他要她第一考虑自己。这是自私的,跟他受的思想教育完全违背的,但是却是唐朗的真心话。   他知道这个世上需要有人来奉献,他不否认这个奉献,但是这个让他来就可以,他的小姑娘可以自私,他就是希望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她都能自私,遇事先想到自己,保护好自己,这对唐朗来说,才是至关重要的。   她是他底线之外的独一无二。   邹茜玲忽然就懂了这段话的意思,有些意外,毕竟他看起来并且也是个正直会为祖国无私奉献的人,没成想有一天他对她说这样的话,更没想到他甚至要求她‘自私’,要先考虑自己。但是不得不说,他又再次撞到了她心里柔软的地方,甚至有点无法克制住泪腺的分泌。   在桃花眼落下之前,她率先抬手覆盖住他的双眼,低头在他唇上轻轻一吻。   干净的,纯粹的,没有任何暧昧勾引的吻。   “不过你要是敢亲近别的男人,我会打断那男人的腿。”   这个得了便宜的男人最后还是没有忘记表决一下自己的立场。   真是她可爱的老古董。 第八十七章   每到年前的时候部队的招待所就会格外热闹,住的都是些还不够随军资格或者其他原因没有随军的家属,在唐朗的宿舍住了几天之后,招待所终于空出了个位置,让邹茜玲搬了进去,结束了唐朗睡办公室的生活。   然而唐朗没有感到多高兴,因为这就意味着跟邹茜玲待在一起的时间要减少了,因为招待所是有时间门禁的,超过了就关门了。   他才刚尝到和喜欢的人朝夕相处的甜蜜滋味,还真是舍不得就这样放弃,于是在邹茜玲要搬进部队招待所那天,把人抱在怀里亲了好久好久才放开。   尝过接吻滋味的老男人对这活动有些着迷,原本再正经不过的人,现在回到宿舍都会找各种理由抱抱亲亲,吻技更是涨得飞快,邹茜玲每次都被他弄得眼里含水,雾蒙蒙的,原本就勾人的桃花眼更是摄人心魄了。   天知道唐朗是怎么看到那双桃花眼之后还怎么忍住不动她的。   “床铺和被子我都换好了,日常用品也拿了过去,你看看屋里还有什么没拿的。”亲香完毕,唐朗总算是说起正事。   邹茜玲有人伺候着的时候对这些细节向来不太敏感,扫视了眼房间,瞥见桌上她翻译了四分之一的儿童故事,才道,“那个也要拿过去,招待所晚上太无聊我可以翻译打发打饭时间。”   “不用,白天你过来宿舍,我给你钥匙,等吃过晚饭我再送你回招待所。”唐朗打定了主意要尽量多地跟邹茜玲待在一块了,不然这个月假期过去,邹茜玲一走,他还不知道得多久才能再见到她。   “这里光线比招待所要好,不伤眼。”为了更加有说服力,唐朗又搬了个理由。   邹茜玲看了眼板着脸维持正直的男人,不由得觉得好笑,伸手扯了扯他的脸,“那好吧,听你的。”   唐朗的嘴角不由自主翘了起来。   这一厢邹茜玲跟唐朗感情进展顺利,远在京市那一边顾一辉和张思乐却因为系里的活动分开着。   顾一辉所在的班级组织了一次类似义工的活动,那便是参加京市郊区一处铁路的建设工作。身为班里的优秀学生,顾一辉自然是没有办法推脱这次集体活动,而且他这学期一直在消化这个年代的土木工程相关知识,还没有过实战的经验,对此也是很感兴趣。   而张思乐则是要照料实验田里的农作物。期末时半里的人可以申请一块实验田,可以种任何作物,记录作物生长等情况,再编写成观察日志,作为假期的作业。而回家的人则自己找地方试验去。   张思乐一开始选农学院是想着起码跟吃的沾个边,怎么着也是个原材料,没成想会做出什么研究来的,结果上了一学期的课,却发现自己对这门课程还是很感兴趣的,能够了解植物的生长规律,变异原因等等,简直是有趣的很。   系里教授还是很厉害的专家,论文在业内有名杂志多次发表不提,就是做出来的研究成果也是很厉害了,像是杂交小麦杂交高粱,这都有他们的手笔在里面。旱灾这三年下坎山村播种的改良种子里,也有些是他们参与实验的成果。   虽然改良的效果比不上后世那些作物的产量,但是在这个年代,尤其是这两三年特殊时间,真的是了不得了,他们不知道挽救了多少人的性命,因而张思乐跟系里其他同学一样对这些教授是佩服的,学习起来也是尽兴,加上有了后世品尝过各种转基因作物,变异作物等等,脑子比一般的农学生要活泛,要敢想,她的想象力让其中某些教授挺喜欢,因为生物的变异不是常人能够想象的,哪怕掌握了一定规律,但你也不知道它会往哪个方向发展变异。   像张思乐这种想象力,那还真的是很有趣,而且有一定的试验价值,教授平时也乐意给张思乐开开小灶,或者带她到学校那隶属于他们的实验田里去,给她展示一些已经完成试验的植株和正在实验的。   张思乐进过教授们的专属实验田之后,心里更是掀起了波澜,看着新的品种被人类亲手培养出来,那种感觉跟偶然发现一株变异作物是不一样的,那种成就感满足感和震撼感简直是扑面而来,还油然升起了对大自然的敬畏之心。   于是她学习的尽头就更大了,一开始进入这个系的想法完全被抛弃了,现在她对作物的基因进化,基因变异等方向十分感兴趣,所以学习是下了很大的努力,连假期都不忘申请一块实验田试验。   而且因为她的金手指,她的视力非常好,能够在大一片作物中发现变异植株,这样带来的好处是十分明显的,变异植株的发现是促进发展的途径之一,大自然产生的自然变异植株能让他们作为参考并研究出更多有用之物。   但是她的专业知识还非常贫瘠,即使发现了变异植株也没办法立即进行研究,所以顾一辉他们各自去忙之后,她也投身在图书馆和实验田之中,乐此不疲地进行学习,吸收知识。   而梁晓雪这个假期却是在实习中度过,她完成了这学期制定的目标,将大学五年的教材都学习并且吸收完毕,并且在这期间还参加过多次社团的义诊活动,到农村给人免费看诊。   有下坎山村那当过赤脚大夫的经验,梁晓雪在这义诊中简直如鱼得水,而且经过中医的系统学习,她对金手指的运用更加熟练,基本都能判断出就诊患者的情况并依据实情给出药方或者到医学就医的建议,一下子便成为社团的核心的骨干。   梁晓雪对那些教授提出的中医结合观念虽然让学校很多教授耳目一新,但是仍旧有十分多教授不认可,推崇西医,认为中医是过时的,而也有中医教授认为梁晓雪的想法异想天开,中医是一门需要十分多时间和精力学习的课程,压根就不能分散其他心思学习别的,不然就太过驳杂。   因此有的中医教授就不乐意梁晓雪参与她的课程,但这并不妨碍梁晓雪对中医的学习,医科大学图书馆的专业书籍十分丰富,哪怕自学要走多一点的弯路,可她有着强大的金手指和后世曾经上过的中医课程,依旧能够自学成才,更何况还有支持她的中医教授,不仅同意让她上自己的课,而且课后还不吝啬指导。   越是接触越是对梁晓雪感到满意,恨不得立马将人拐带过来,亲传知识。可惜别说梁晓雪不肯,就是医疗系那边的教授现在也不肯对梁晓雪放手。   因为她在医疗系的课程中表现十分优异,进步十分快不提,就是上解剖课也是面不改色并且十分精准高效地完成了布置的任务。   教过梁晓雪的老师教授都认为她是学医的好苗子,尤其是梁晓雪提出修习五年的理论课程并且在学习中表现并不觉得吃力时,那更是跟得到珍宝一样,教授们允许她期末考试考大三的内容,如果成绩优异了,下学期可以跳级。   当然这事校方还没有公布开来,因为一旦公开绝对会引起很大的议论,对梁晓雪学习备考都不利。   现在还是六一年,还不到那动荡的十年,华国正处于百废待兴当中,对人才的渴求和保护力度是十分高的,不然也不会对大学生的补助力度那么大,基本是免费让人上大学,甚至节俭点的每月还能省下补助金寄回家里。而首都名牌大学的教授也是,大部分都是爱才之人,他们见识到了梁晓雪在医学上的天赋,自然不会希望她在成才的途中夭折,因此梁晓雪的期末跳级考试没有对外公开,打算她考完后成绩出来了,成功了才公开。   一般来说期末考试需要一定时间才能批改完毕,然而梁晓雪基本是一考完就出了成绩,那些教授单独拎出她的试卷批改,并且在最快时间给了全优的评价。   专业所有科目都是全优,这是怎样的实力?教授们甚至觉得是他们低估了她的实力,或许跟毕业生那一届考她也不会差。不过倒是没有直接让她升入大五,毕竟理论成绩过关了,实际操作也是很重要的,所以梁晓雪的假期就被系里的教授安排去实习了。   实习的医院跟医科大学有合作,和梁晓雪一同出现在实习医院的还有大三大四的优秀生和大五即将毕业的毕业生。同一届的学生往往都是互相了解的,梁晓雪在他们这群实习生中无疑是生面孔,还是最稚嫩的生面孔,但是却有一副最为清冷的眸子,她换了身白大褂静静地站在那儿,安静内敛,却又无比吸引人的视线。   他们之中有部分人都听说过她的名字,医疗系大一最优秀的新生,众多教授表扬过的好苗子。而其中几个参加过义诊的师兄师姐对她也十分了解,见她出现在这,脸上的都是惊讶,随后又是了然。   虽然学校不会替大一新生安排实习,但是梁晓雪的优秀早就超过了这些新生的水平,她会被学校安排过来实习,其实也不是多难以想象的事情。   梁晓雪主动跟社团认识的师兄师姐打过招呼之后,便投入了医院的实习中去。   时隔两三年之久,再次以实习生的身份踏入医院,对梁晓雪来说无疑是值得怀念的。不过她在这个世界的第一次实习并没有个很好的开场,虽然她得到了教授的推荐过来实习,但是在医生看来她依旧只是个大一新生。学校的教授跟医院上班的医生不一样,他们不会跟学校教授那样只考虑人才的培养,还要考虑到医院的需要以及自身。   梁晓雪是被安排到京市最好的医院实习,医生都是很忙碌的,没有那么多耐心手把手教学生要怎么做,在学校他们是学习,在医院就是实习,意思不一样,医院医生不会把你当作学生,而是会当作员工,还是初出茅庐的那种。   像梁晓雪这样大一的新生跑过来实习,基本上没什么医生会太重视。毕竟她才大一,距离毕业时间还很长。   不过梁晓雪心态调整的很快,她本来就有过实习的经历,虽然当初邹茜玲给她走了后门,但是作为实习的菜鸟该经历的事情也基本经历了,再经历一次从头开始没什么大不了,每天查房,干护士的活都很习惯,没有半点怨言和吐槽。   她的韧性要比绝大多数人来得好,也很聪明谨慎细心,经过手的病历表没有出错的。因为儿子洛怀宇的拜托而对这个姑娘暗地里多了关注的施医生在观察一段时间后对梁晓雪的印象很好,并且让带她的医生允许她进入手术室观摩。   知道这一消息的师兄师姐算是真正正视起梁晓雪来,甚至产生了种危机感,那种会被大一师妹反超的紧迫感让他们对这次实习投入更多的精力,毕竟能在这医院实习的都是学校里的优秀学生,他们对自己超出同龄人无疑是骄傲的,结果顺风顺水到了毕业,却突然杀出一匹黑马,要是同龄的或许危机感还不会那么强烈,但是却是在他们看来刚起步的大一新生,要是真的被超过了,估计连羞耻感都会产生。   当然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人替梁晓雪高兴,就有人希望她做的不好。梁晓雪要旁观的那台手术是要开膛破肚的,一般女生见到这画面都无法忍受,医学院的女生自然会好一些,但是他们的心理素质也不是一开始就这么强大的,很多第一次实习的师兄师姐亲眼看见开膛破肚的画面都会忍不住想要呕吐或者产生恐惧心理。哪怕在这之前他们上过无数次解剖课,但是实验室的假人和小动物跟真正的人毕竟是不一样的。   他们在想梁晓雪看到那画面会不会害怕。   然而这对梁晓雪毫无影响,她旁观完整台手术,神情未变,术后甚至能淡定地吃肉。   要知道许多医学生在第一次经历这种场面都会有一段时间无法触碰肉类食物。   手术后她还按要求交了一份可以打满分的手术报告。施医生从她的带队老师那儿看到她交上来的手术报告之后,印象就更好了。   她是位优秀的留美归国教授,被聘请来这医院当主刀医生,差不多是台柱子一般的存在,就可以知道她是位多么独立自强的女性,她也欣赏这种优秀的女性,而不是依附于男人生存的女人。梁晓雪无疑就很合她的胃口,她在专业上十分优秀,又有进取的心,更重要是有严谨的精神,温婉无害的外表下藏着冷静自制的心。她拥有成为优秀医生的好品质。   说实话,施医生没想到自己那追求自由和浪漫的小儿子会喜欢梁晓雪这种类型的,她以为他最后会找个跟他一样浪漫的女性结婚,艺术生或者才女,都有可能,医学生她还真是没想到。   一开始听到儿子亲口说要她帮忙照顾即将去她所任职的医院做实习生的医疗系大一新生她还怀疑是自己听错了,因为小儿子洛怀宇用的理由是“也许她以后会跟你成为一家人”,他对梁晓雪的喜欢根本毫不掩饰,并且十分沮丧地告诉她他追求了梁晓雪一学期了,可是人家无动于衷,天天要么是在图书馆要么就是在教室实验室,只要不打扰她,哪怕他在她旁边坐上一天她都不带搭理一下。   洛怀宇还真是没有受过这样的待遇,他小时候长得可爱讨喜,长大后性子又是热情阳光,还很有艺术天分和才华,身边的朋友从来没有少过,不论男孩女孩,对他基本都是友善的。然而到了梁晓雪那里,他发现自己根本就比不上一本医学书,甚至连实验室被肢解的小动物都比他重要百倍。   要是他安静不打扰到她学习的话还好,她就不会管他。但是要是他在她耳边喋喋不休干扰到她了,她就会用那清冷的眸子看着你,就跟看一副随时可以拿来肢解的实验体一样。   洛怀宇曾经见过梁晓雪解剖一只青蛙,从头到尾,她的表情十分冷静自然,手中的手术刀却极为熟练,快速而精准地将一只青蛙在短短几分钟之内变得面目全非,脉络的切割没有半点损坏,完美的解剖。他终于相信,梁晓雪压根没有骗他,她确实擅长解剖。或许对比动物,人体解剖更要厉害?   所以在那之后他每次看到梁晓雪那眼神都会手脚发凉,赶紧闭上嘴巴表示自己绝对不再打扰她,这才让她‘死亡视线’从他身上挪开。   然而下一次他总是会忘记这个教训,忍不住又喋喋不休来获得一个关注,他都觉得自己可能有病了。   施医生听完儿子的话之后反倒是对梁晓雪产生了兴趣,同意了洛怀宇对她照顾的要求,但是条件是实习期间洛怀宇不能出现在医院那儿,不然她可不管。   洛怀宇很想反抗,但是没办法,他妈妈比爸爸还要难以搞定,最终还是咬牙点了点头,然后拿他的相机到暗影房去洗照片,那都是他或偷拍或明目张胆拍的梁晓雪的照片,废了诸多的胶片,就想把她每个样子都保存下来。这个实习假期他大概只能靠着这些照片来解自己的相思之苦了。   施医生表面是答应了要对梁晓雪照顾,但是她并不是公私不分的人,她承诺的照顾就是在规则允许的条件下,为梁晓雪开开后门,比如早一点上手术台观摩,或者参与小手术的操刀。当然前提是她得有这个实力,不然就不会提供这个机会。   没有教人失望,梁晓雪有这个实力,也抓住了这个机会,看见过手术台上的梁晓雪,没有人可以否认她将会成为一名极为优秀的外科医生。   这对一名刚踏入大学不到一年的新生来说,这样的评价无疑是对她实力和天分的肯定。   有了这样的评价,又有施医生的保驾护航,再加上她本就是心性坚定者,无关重要人的言语中伤或者无伤大雅的小动作压根对她造不成影响,实习自然是走上来顺利的轨道。   而除了她之外,另外两人这个假期也是在实习中度过,那就是纪燕珊和萧念白,他们此时正在无线电厂实习。   华国的计算机技术现在还刚起步,而三水大学的计算机系是在五七年才成立了,原身还是自动控制系,第一届学生也不是按部就班从高考考生中选上来的,而是从电机系等方面抽掉过来的。而且当时为了加快新专业的建设,尽快为国家培养出学生,将从其他系甚至是其他学校抽掉过来的大一至大四新生凑在一块儿全面教学,到了五八年就有了第一批毕业生。这批毕业生毕业后大部分是留在了三水大学成为了教师,或者留在科学院计算所成为了研究骨干。   到现在六一年,国家在计算机方面的人才依旧十分缺失,对待这个系的学生培养方式也跟常规的不一样,这是个有实力很容易脱颖而出的专业,跳级更是常规的事。   萧念白和纪燕珊都是有天赋的学生,但是他们之前并没有接触过这么落后的计算机,跟后世他们操作的压根没有可比性。   两人感觉是删档从头来过,从计算机的建造开始,一步步从头来过。   这个系跟后世的完全不一样,走的完全是教学、科研和生产三结合的道路,要是纯粹是个多了后世计算机专业知识而不是有天分的学生,到了这个系还真没有什么优势,因为你以为的计算机系跟实际上的计算机系简直是天壤之别。   不过这样更有挑战力,无论是对萧念白和纪燕珊,两人都感到了兴趣。他们是这方面真正的天才,哪怕是从头学了自动控制等陌生知识,依旧能够很快吸收消化,并且在期末的时候直接被带入了工厂进行实习。   学习计算机元件的制作和无线电知识。   而他们将在这个假期制造惊喜~ 第八十八章   华国新历一九六二年春节前夕,计算机发展史实现了巨大的突破,萧念白和纪燕珊在京市A无线电厂成功研发组装了中小规模集成电路计算机,组装完成那一天,带队老师和专家教授一下子过来就地试验,然后整个无线电厂立即被上头派下来的人保护包围起来,那台大型计算机当天就被护送到了国家科学实验室,转移速度十分迅速,在场的专家教授跟着被带走,一些无关重要人员则被上面派来人做‘思想工作’,进行封口。   而研发者和组装者萧念白纪燕珊更是被保镖重重保护运到了科学实验室,参与该机器的运行试验。试验的结果很明显,这台计算机功能强大运行稳定,完全超出了当前的计算机水平,不止是华国国内水平,而是全世界的水平!   现在国际上那几个主流国家的计算机水平还是在第二代晶体管计算机上(结构上以储存器为中心,使用高级语言应用范围扩大到数据处理和工业控制),而华国还停留在第一代电子计算机研究中后期,第二代的晶体计算机研制刚提上日程不久,历史上华国第一台晶体管通用电子计算机是在一九□□年末完成的。   而现在经过数据显示,萧念白和纪燕珊研究组装的这一台计算机技术已经完全超越了当前第二代晶体管计算机,过渡到了第三代中小规模集成电路计算机上面来,该计算机在机构上仍以存储器为中心,但增加了多种外部设备,软件得到了一定发展,计算机处理图像、文字和资料功能加强。   运算上更是突破了当前技术水平所能达到的速度。   在场专家教授看到萧念白在纪燕珊的介绍下演示的操作,无一个不是激动得满脸通红的,有感性的教授更是当场留下了眼泪,因为这实在是太大的进步和惊喜了。   因为谁都没有料到第三代中小集成电路计算机会在两个大一新生手中诞生,他们甚至没有实验室,没有助手,只是在实习的工厂里就完成了,简直就跟天上掉馅饼一样!   有教授激动地过来问萧念白和纪燕珊是怎么完成的,那些元件是怎么得到的,又是怎样组装成功的,火热的视线恨不得将他们融化。   萧念白的脾气本来就不爱搭理人,也不是乐意讲话的那种,所以一开始就是纪燕珊来介绍这台计算机功能他手动操作演示,但是演示完了,这群人还紧抓着不放誓要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样子让他心情不是很美妙,因为这些天到了研究的关键没有得到充足的睡眠,他是那种为了研究可以一下子熬很多天的人,十分典型的IT怪,但是这是靠他的兴趣支撑,当他完成了自己的目标,那对此的热情会消退得很快,就想吃个饭洗个澡然后睡长长一觉。   很明显这些人没有打算要给他休息的打算,都巴不得缠着他讲一遍计算机的制造原理过程元件等等。   他看了眼纪燕珊,见她语气很是很热情阳光,但是眼底却有了淤青,不爽的情绪就更大了,拉过纪燕珊的手就挤开那些围上来的专家教授们,径直往外面走。   “唉唉,去哪啊你们?等等我啊。”那些教授就要去追了,都是这方面的专家大拿,国家最优秀的人才了,一个个年纪都比他俩大,此时却丝毫不觉得萧念白的行为不礼貌不尊重前辈,只是心里紧张,怕他们走掉,自己没办法问问题。   能出现在国家科学院的大多都是天才一样的人物了,天才往往都有自己的个性,越是年轻的越是,谁都不会用世俗的标准来评判,都是同类,谁计较这些?更何况现在不是后世,把名利心和辈分看得那么重,对他们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出成果,成果胜过一切,非常好的研究环境了。   纪燕珊看了眼萧念白,想起来他的习惯,知道他此时对这台计算机劲头不大,要休息了,也由着他拉走,不去阻止,穿越前就是这样,萧念白没出成果前劲头热情比谁都足,但是一旦出了成果,跟他预想中的差不离之后,那热情消退速度是十分大的,需要休息一场之后才会再次拨弄成果,要是你打扰他休息,拦着不给,他管你是谁,脸子说甩就甩的。   “哎,你们别跟了啊,我们要去吃饭洗澡睡觉,等睡醒了再来聊啊。”纪燕珊一边被拉着走一边不忘跟后面的人解释,态度坦诚得很,半点掩饰都不带打的,换做张思乐任何一个人在这估计都不会这样对一群专家大拿说话,太没情商,但是没办法她情商向来欠费,丝毫不会觉得不妥,就是这样的性子,改也改不了。   那些专家教授听了很是着急啊,“先别睡啊,我们先聊,聊完再睡!”好吧,这也是没有情商的主,也不会委婉说话,性子也直,纯粹的直,跟孩子似的,就想要先满足自己的求知欲,任性却真。   好在科学院中不完全是这种没情商的天才,工作人员还是正常人,听到纪燕珊说这话,当即明白他们是想休息了,立马就领着人走,带到大食堂去,再给安排住所。   他们这些工作人员跟科学院的人呆久了,各种各样的天才人物都见过,早就习惯面对他们的各种性格,生活上习惯上不同于常人的方面。最起码这两个看起来还是比较正常的,会找吃找喝找睡,不像有的真的完全是生活白痴了。   工作人员处理突发情况的经验十分足,该领路的领路,该安抚(专家教授)的安抚,该看好实验成果地看好。   最后纪燕珊和萧念白在大名鼎鼎的科学院食堂吃了顿丰盛的饭,又分到两个相邻的干净的临时住所,洗了个澡后就各自躺在床上睡了。   至于衣服哪来的?行动迅速的工作人员早把他俩的行礼从工厂里收拾了过来,其中包括各种草稿纸涂鸦,半点不漏地,还去了学校和家里那边,没办法,现在华国国内还是不安稳的,特务在暗处潜藏着,谁也不知道消息会不会泄露,自然是要以最快的速度处理。   不过他们倒是没有擅闯民宅,纪燕珊则找到了正在实验田里侍弄她作物的张思乐,向她私下透露了简单情况并要求回去整理一下纪燕珊的行礼,怕在家里有遗漏的草稿纸演算纸什么的,这些都是重要的科研素材,不能丢,更不能漏到别人手上。   而萧家那边就方便多了,萧老爷子在京市还有点地位,也曾是红军,来人简单说了情况就立马配合,军人服从军令是从骨子里刻出来的,都不必多问,哪怕是要搜集罪证,也要无条件配合。更何况还不是,听工作人员透露的那点儿话来看还是好事,只是具体是什么不清楚,也不能问,这是要保密的。   上面几乎是在一天之内就处理完了这件事,动作是十分迅速了,还不留痕迹,等萧念白和纪燕珊睡了一整天后醒过来,一切都办妥了,两人直接见到了科学院负责人和该方面的负责人,聪明,但不是天才,却是适合当领导的,会说话,不像科学疯子。   他们跟天才打过的交道多了去了,说话是很有水平的,先给他们安排吃饭,吃完后才过来谈,关心了下他们的睡眠情况和饮食情况,又高度赞扬了他们的研究成果,然后再提希望他们留下来科学院工作,聘书都可以直接下来。   这可是计算机的天才啊,才成年不久啊,就取得这样的成就,大学哪还教的了他们呢?当然是留在科学院了,跟全国计算机水平最顶尖的在一块学习研究,继续为计算机事业做出贡献了。   国家跟苏方的关系越发不好,苏方派来的专家都被喊了回去,正担忧技术会被带走被封锁,让研究陷入囹圄,现在他们的横空出世,简直是完美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昨天他们睡着时那群教授基本都是围绕着那台计算机打转,得出来的结果实在是太喜人,要知道当前华国的两弹一星事业是很需要严谨高速计算的,这台计算机的出现不知道能节省下多少计算时间。而且在石油勘探,气象,地质等方面也是很需要运算功能这么强大的计算机,可以说这台计算机的出世,将会大大节省下时间。对一个兴新的国家来说,这缩短下来的时间实在是太宝贵了。   尤其是在中苏关系如此紧张,边境开始蠢蠢欲动的境况下,这台计算机的出现更是多给了华国一些底气。   然而萧念白没有直接答应下来,而纪燕珊是听萧念白的,因为邹茜玲去部队探亲前跟她说过,要是真出了什么成果,有上面的人来接洽,这时候她不能自作主张,一切要听萧念白的。   邹茜玲在正经事上从来不诓骗纪燕珊,所以纪燕珊便记住了她的话,萧念白做啥决定她就跟着来。   反正她也不是很懂这些弯弯绕绕。   而且比起这些,她现在睡饱了吃饱了,就想去玩玩电脑。好久没有接触过了,简直不要再想念,哪怕这电脑不是后世她玩过的那种,但是再怎么说也是个电脑,还是经她手制作出来的,成就感和好奇心也不要太足!   --------------------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第一代第二代计算机等专业知识是从网上找过来的资料,要想了解更多的可以上网找,中国知网的资料库很丰富,我国计算机的发展历史过程也不是寥寥几句就能概括的。从我找来的资料看,我国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过程挺坎坷也挺落后,当世界其他强国进行第二代研究时,我国才进行第一代,当他们进行第三代时,我国还在第二代,而且还经历了十年动荡,很多计算机教授是在极其艰苦的环境下进行了研究。   而计算机初始也是在军工科学上运用,没有投入到民用里,毕竟造价很昂贵。   在这里我改变了历史的发展,萧念白和纪燕珊给开了外挂,直接给研制到了第三代(1965——1970年)上面来。第三代之后就是第四代计算机,第四代计算机发展发展差不多就是我们现在用的电脑了。   在看这一章的时候还希望大家不要太考据,毕竟这是本架空小说,架空架空架空!!!就不要跟现实世界联系起来了,不然就不叫架空小说了~   等把这个事业线走一走,就给走一下师兄他们的爱情线哈~么么哒~   下章防盗先别买,明天替换,替换后会取掉标题上的(假)字,么么哒~ 第八十九章   萧念白看出了纪燕珊的心不在焉,便打发她自己玩去,他来跟这些人交谈。   纪燕珊一听眼睛当即亮了,“我可以先去?”看了看萧念白又看了两眼面前的领导,虽然没啥情商,但是很显然知道这两个人是来谈工作的,还是国家级的工作。   “我做的了我们两个人的主。”萧念白干脆利落地说。   纪燕珊刚想下意识反驳,但想到邹茜玲的话又把话咽了回去,改口道,“对对,和他谈和他谈,我想去玩计算机。”   两位领导对视一眼,又看了看沉着冷静的萧念白和一看就很好骗,不,很单纯阳光的纪燕珊,其实他们更喜欢跟纪燕珊这种没心机的天才打交道啊。   不过他们都这样说了,那也就随他们去吧,点头同意了。“行,你先过去吧,那些老家伙们估计还在那里呢。”   纪燕珊挥挥手,一个保镖便自动自觉地跟着出去了。在科学院新的研究员还没了解清楚状况时都得有个兼职保镖的助理,避免研究员走错地方或者迷路。有些天才还需要配备生活全能型助理,这些他们都习惯了。   纪燕珊一走室内便安静了一下,萧念白刚刚还有些慵懒的样子登时消失了,浑身便有种冷静至有点阴郁的气息,两位领导莫名觉得有点打冷颤。   “在科学院上班是指封闭式还是正常上下班?什么职位?福利待遇如何?研究出来的成果归属权在哪方?”萧念白问出了关键问题,他在穿越前这些工作会有他爷爷打理,但是并不代表他不会,他不是智商高情商低的天才,只是脾气不好不爱搭理人罢了,该懂的东西都懂,不会说你随便上来给个工作给个合同我就签,哪怕是国家科学院,也不代表他全身心信任。   哦,或者说他一开始就不是为了他们的信任,研究这台计算机的初始目的其实是赚钱和兴趣,要他熬个几十年等电脑普及后才使用那是不可能的,在远山公社那一年多平时除了备考学学俄语其他时间都是在看他姐萧月如从京市寄过来的计算机书籍,了解过当前的计算机水平之后,便有了要自己制作的打算。   山不就我我就山,没有适用的计算机就自己来造一台。在三水大学这一学期他跟着纪燕珊学习了不少计算机相关元件的制造,并且自己更新了许多元件。   纪燕珊的计算机天赋很不错,不止是在编程上,在元件制作上也很强,她完成能够跟得上他的步骤,有时候反应速度比他还快,可以说有了纪燕珊的加入,这台计算机的面世时间才会这么快。   当然除了目前现有的元件,他们两个还创新了不少元件,这个归属权问题自然是重要的。   萧念白这人不可能会白送的,他缺钱。是的,在穿越前从来没有缺过钱的萧念白,穿越过来后发现自己缺钱的很,除了原身留下来的零花钱,他压根就没钱了。要不是在远山公社基本不用花钱,萧念白可能更早要去赚钱。   然而这个年代计算机技术极为不发达,全国计算机的数目都是有限的,都是用在军事和工业等方面,更别说给他一台了,而且也不能像后世那样赚钱,于是他才会自己搞出这么一台计算机。   一是兴趣二是赚钱,两者不可抛。   两位领导昨天不但听取了关于那台计算机的报告,也有向他们的老师了解他俩的情况。其中得到的消息是纪燕珊这姑娘性子很单纯,为人爽朗又有点缺根筋;萧念白则是沉默型的,在班上话很少,动手能力强,乍一看以为是自闭型天才,然而他其实只是不想搭理人而已,除了纪燕珊很少跟别人来往说话,但说话起来能很气人,毒舌得很,不好惹。   现在两位领导算是知道了,这萧念白确实不好惹,聪明又直接,完全不像这个年龄的人,也没强烈的长辈观念,不会因为你的身份你的年纪而有所收敛,成熟冷静又有天才般的大脑,不是可以糊弄的,也糊弄不过。   他们就把他们原先打算的说了,聘请他们两个在科学院工作,技术级别为第八级,月工资115元。每周休息一天。工作期间不能外出,重要项目是封闭式,一般项目正常上下班。会提供住所。至于归属权自然是属于他们,但是使用权还想要商量下。   很不错的待遇了,如果他们两个是正常大学生实习的话是十四级,工资48.5元,转正后也只有55元。而八级已经是工程师的级别了。若不是他们两个独立设计制造了第三代计算机,根本就不会有这样的好待遇。   无论在哪个年代,知识才是真正赚钱的。   萧念白想了下觉得这个可以接受,毕竟他现在还年轻,甚至可以说是稚嫩了在那些专家教授们面前,有的是上升前途,但是没有立即答应下来,他要先他们去准备劳工合同,他看过合同之后再下最后的决定。   在那之前他会先留在科学院,把这台计算机的制作原理,元件等等问题写清楚,再弄基本专利相关书籍看看,他弄出来的东西,是一定要申请专利的,就是不知道现在国内的产权保护情况如何。   给国家使用可以不花钱,但是要是其中一些不重要的东西卖给外国人,那肯定是要钱的。说到这点,萧念白想起了在读经济系的邹茜玲,他记得穿越前她就是跟外企打交道的,如果有必要可以找她合作下,她在这块上面可能精通得很。   不过这些都是要慢慢图谋的事情,毕竟时代环境在这。   于是萧念白和纪燕珊便在科学院一下子住到了春节前,这些天的时间完全没有休息都在忙,那些专家教授对第三代计算机感兴趣的很,天天精神饱满地拉着他们问,完全贯彻了孔子的‘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丝毫不在意他跟纪燕珊的年龄。而纪燕珊对此没有什么不耐烦的,萧念白发现她竟然还挺好为人师表,基本每天都给他们上课,从第二代计算机的初始研究一下子跳到第三代计算机上面上,就是这些专家教授也需要重新构建一下知识体系。   不过教授就是教授,学习能力强悍得很,基本许多问题讲解个一两遍就懂,还举一反三,延生了许多知识下去。   整个计算机研究院的学习劲头和热情在这段时间得到了大大的提高,研究效率也越来越高,那些教授们恨不得把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利用个干净,每次都是助理上来强制让他们休息,高智商分子脾气基本都不好,更不喜欢灵感被打断,每次都将助理骂得狗血淋头。   还是纪燕珊出面劝服,“早睡早起才能身体棒,我是绝对不会陪你们熬夜的,身体不好的明天不给讲课了。”   这些人立马就偃息旗鼓了,没办法,这些天越是听纪燕珊讲课越是发现自己知识面的浅薄,往往能得到很多的灵感,大多数人基本都将她视为小老师了,而且她性子单纯又直,颇有种忘年交的感觉,再加上年龄小,跟女儿孙女似的,都喜欢她。不像萧念白那臭小子,眼神阴郁嘴又毒,一点都不可爱!   萧.阴郁毒舌.念白:呵,你们脾气就很好?   忙忙碌碌每一天,到了大年三十那晚纪燕珊要回去跟张思乐他们吃团圆饭了,结果教授们都不肯放手,非要拉着她继续弄完手头上这个问题,最后还是萧念白出来,不管教授的‘怒气冲冲凶的要命’的眼神,拉住纪燕珊就走。   “老家伙。”   轻飘飘三个字气得他们吹胡子瞪眼,“没大没小!”   其实相处得还是不错的。   一九六二年的春节纪燕珊是跟着张思乐三人一起过的,少了个邹茜玲有点不习惯,不过没等她这粗神经线伤春悲秋,吃完饭后萧念白便骑了自行车过来,“广场上放烟火,上来。”   纪燕珊惊讶万分,“你载我?”要知道不管是在下坎山村还是在京市,出行要是骑自行车绝对是她载人,他完全不会考虑绅士风度这东西,只会说,“我出车,你出力,公平。”或者说“你把我骨头打碎了,现在没力气”,简直是把她当免费车夫使唤,气得她好几次故意往坑坑洼洼地方骑,就想把他颠下去。还有次真不小心带进沟里了,那之后更是理直气壮使唤她了。   更重要是面对其他人的议论能够完全不害臊的。   所以看萧念白这想要载她的架势,纪燕珊第一反应就是惊讶,第二反应就是难道他想坑她?是不是车垫里藏针了?赶紧瞪大她的眼睛瞅一瞅。   萧念白一个眼神就明白这小傻货在想什么,当即要从前坐下来让她载。   纪燕珊一看到这动作还管什么阴谋论啊,立马一屁股坐在车垫上,“走走走,今天过节你就给我当次车夫。”   她要暗暗用力,让他蹬车瞪得满头大汗才行哈哈哈。 第九十章   京市的春节很是热闹,晚上广场有人在放烟火,一朵一朵开的十分好看。   无论是什么时候,春节对华国人来说都是有重要意义的,广场上有许多结伴来看烟花的人,一家人或者好朋友或者情侣,这一天都是选择跟自己重要的人一起过。   萧念白先拐到百货商店买了一堆零食,这才带着纪燕珊往广场去看烟花。   纪燕珊一边吃着零食一边感叹今天的萧念白实在是好人了,都快让她想放下成见做好朋友了。   “要是你以后也像今天这么好就好了。”   萧念白看着她把脸颊塞得鼓鼓的还在不停往嘴里塞,跟只小松鼠似的,阴郁的眸子都浮起了笑意,“小傻子。”   他声音不大,没教纪燕珊听见,不然怕是又得瞪他了。   “念白哥!”正当两人和谐地看了会烟花的时候,旁边突然传来小女孩的声音。   回过头,一个扎着双辫子穿着白色布拉吉的十岁小女孩忽然冲了过来,看见萧念白很是惊喜的样子,“念白哥你怎么在这?我刚刚才和姐姐去你家找你呢。”说完又冲身后招招手,“姐,姐,快过来,念白哥在这呢。”   “这谁啊?你妹妹?”纪燕珊看着这个突然跑出来的活力小女孩好奇了下,不由得问道。   而这时小女孩才发现身边还有个纪燕珊,脸上的笑容立即收了变成戒备,上前一步整个人挤到他们中间去,“你是谁?”一把抓住萧念白的胳膊,很怕她跟她抢人似的。   纪燕珊虽然缺根筋,但是对人的情绪还是很敏感的,有点懵逼地看着对她戒备的小女孩,还没来得及回答,就又听得那小女孩说道,“念白哥是我姐的,你这个丑八怪大胖子别想跟我姐抢!”   丑八怪大胖子?!纪燕珊一秒钟气成河豚,“你才丑八怪大胖子!”   小女孩也气了,“丑八怪!又圆又蠢的丑八怪!”   “你!”纪燕珊还没来得及骂回去,萧念白却先一把抽回自己的手挡在纪燕珊的面前,“赵如安,道歉。”语气是平静却严肃。   “念白哥!”赵如安气得跺了下脚,“是她骂我!”耍赖得要命。   “你先骂的我!”纪燕珊当即反驳。   眼见两人又要对上来,赵如安的姐姐赵如萍终于出现了,她穿着跟赵如安同款的连衣裙,也绑着双辫子,两人一看就知道是姐妹。不过她的性子却不像小女孩赵如安一样幼稚霸道,而是很温顺礼貌,一上来便先拉过赵如安跟纪燕珊道歉,“对不起啊这位小姐,我们家安安小孩子气了,我替她跟你道歉。”   “我才不道歉,哼!”赵如安顶嘴。   “我才不接受你的道歉,哼!”纪燕珊别开了脸,不爽表现在脸上。   赵如萍被纪燕珊的反应弄得一愣,随即便是笑了出来,“你们俩还真像。”跟幼稚园小朋友似的。   纪燕珊不高兴了,她才不会跟一个半路突然跑出来就骂她的小屁孩像呢,“没眼光。”说完话就不搭理赵如萍,自顾自吃东西去。   “念白,这位是你同学吗?”赵如萍见纪燕珊不搭理人的模样,便转问起了萧念白。   萧念白应了下,没有要为她介绍的意思,眼里的不耐烦很重。   赵如萍当即看懂了那眼神,心里蓦地有些不舒服,明明之前他们还是能说得上话的朋友,但是自从他去了外地又考上大学回来之后,他就不爱搭理她了,平时见不到面就算了,难得的几次见面都不怎么说话,要么就是忽视的态度要么就是不耐烦,简直跟对陌生人没什么两样。   “念白,我是不是打扰到你了?”赵如萍颇有些小心翼翼地问。   “对。”萧念白干净利落承认,没有半点犹豫,这态度真的很伤人了。   赵如萍从前花很多时间才跟萧念白这样孤僻的人做朋友,没想到只是短短一两年,他对她又是这样,不,是比之前还要差了,她不明白这是为什么,难道仅仅是他去远山公社时她因为忙于学习没有给他写信吗?还是她只是考了个普通的大学配不上他?   或者,是因为他身边那个看起来很幼稚的女孩?   “念白,我们很久没见了,今晚一起看烟花好不好?”赵如萍假装忽略他的不耐烦,笑着问道。   “是啊念白哥,你跟我们一起看烟花吧,不要跟那丑八怪看,就我们三个一起,不带她玩。”刚刚安静了一会的赵如安又给她姐助攻。   不听不听,王八念经。纪燕珊专心致志吃东西,才不搭理那小屁孩,不然怕自己控制不住打人。   萧念白眸子立即冷了下来,直直地看着赵如安,阴郁的气息一点点释放。赵如安到底是个十岁小姑娘,还没见过她的念白哥这个眼神,吓了脸色当即变了,身子往她姐姐身上靠了靠。   “念白?”赵如萍不明所以,不知道一直很喜欢萧念白的赵如安怎么突然有点怕他的样子,直到萧念白抬起眸来看她,冷静漠然,“滚开。”   非常地不怜香惜玉了。   赵如萍一怔,随即便觉得有些屈辱,眼眶红了下,拉过赵如安就转身就走了。   萧念白却没有什么表示,他脾气不好,就不耐烦没眼色打扰他的人,这个赵如萍和赵如安都没眼色,大的小的都不喜欢。   他才不是原来的那个萧念白,会对她们容忍心软。   哪怕这个赵如萍跟他有过口头娃娃亲?   呵,去他的娃娃亲,关他什么事。   等那两个碍眼的走了,萧念白不耐烦的神色才褪去,转过身来看纪燕珊,却见她把手里的零食吃了大半,瞧着挺没心没肺忘了刚刚的事情似的,然而萧念白知道她没忘,因为她瞪了他一眼,这是迁怒了。   “她说错了。”萧念白忽然开口。   纪燕珊:?   “你不丑也不胖。”   纪燕珊:“就算你夸我我……”   “就是长得蠢了点。”   “萧念白!”纪燕珊又气成河豚,“你才蠢!你全身上下都蠢!”   “哼,我不跟你看烟花了,你自己看去!”说罢把零食又塞到他怀里,一副气冲冲要回家的样子。   萧念白却低低笑了声,还是自己亲自气她才愉快。   不过脚却跟了上去,“不看烟火也行,老莫餐厅今晚还在营业,过去吃个西餐。”   “不吃!”坚决地很。   “听说那里的西餐很地道,甜点也很好吃。”   “不吃。”有点儿动摇。   “那算了。”   “不……哎你这人怎么没诚意?就不会多问几下吗?我跟你说你这样是要没朋友的……”   萧念白看她气愤控诉的小样子眼里笑意更盛,蠢货加吃货。   到底最后还是纪燕珊‘胜利’,萧念白请她到了老莫餐厅,这里是俄罗斯人开的餐厅,外国人不过春节,不过很应景地贴了红对联。   纪燕珊用学了一年多的俄语不太流利但顺利地点了餐,她要了很多吃的,因为今晚萧念白害她无缘无故被小屁孩骂了,要宰回来才能出气。   或许是因为今天是春节又或许是他们点的食物很多,服务员送了一瓶价格一般的红酒给他们,还用中文说了‘春节快乐’,外国口音浓郁得很。   纪燕珊就大笑,“你也快乐啊哈哈哈。”   大概是没有见过这样热情开朗的中国小姑娘,大长腿的外国小哥笑容更加灿烂了,用俄语夸了句“你真可爱。”   逗得纪燕珊笑得更开朗。   萧念白语气很淡定,“不,他是在说你笑得像个傻子。你俄语需要加强学习了。”   纪燕珊笑容嘎然而止:……没爱了。   老莫餐厅的送餐速度很快,没一会便将点的食物都送了上来。   纪燕珊和萧念白都吃过西餐,用餐礼仪到现在没有丢掉,也不别扭,十分自然地使用刀叉切割食物品尝食物。   她还喝了点小酒,味道还不错,又多尝了几口,以为自己酒量不错呢,结果没一会脸颊就泛着粉红色,还不自知,看到有人在台上跳舞,还想拉着萧念白去。   不是交谊舞,而是有动感的外国舞蹈,动作不算难,但是没有人上去,很显然舞台没有让客人上来的习惯,估计只是他们餐厅内部的表演。   不过当纪燕珊大着舌头欢快地问他们能不能上去跳时,那些金发碧眼的大长腿外国小哥们没有拒绝,还挺热情地要拉她上来。   当然没拉成功,萧念白把她制止住了,“你今天吃太多跳舞不好看,去弹琴,那边有钢琴。”   他知道她会弹钢琴,技术比不过大师,但是足够自我娱乐。   纪燕珊看了萧念白一眼,又摸了下自己肚子,嗯,有点圆鼓鼓的,那还是去弹钢琴吧。   喝了酒后的纪燕珊更好糊弄了。   在萧念白流畅的俄语之下,餐厅的经理十分大方地把琴盖打开让他们使用了。   于是纪燕珊乐颠颠地坐了下来,手指调皮地在琴键上按了按,还好,她记得控制自己的力气。   几个不成调的音散了出来,她似乎是调试够了,双手这才放到琴键上,开始流畅地弹起欢快小圆曲来,脸上是纯粹的笑意,像是欢快地小鸟儿。   旁人都被她的音乐和笑容感染,看向她的眼神尽是柔和和包容。   多么美好的夜晚,多么美好的姑娘。   萧念白坐在她的旁边,开始和她四手联弹。   琴音有那么十几秒的不协调,不过很快又顺畅起来,纪燕珊看着四只手在琴键上跳动,不由自主地侧过头对萧念白笑。   他蓦地心动。 第九十一章   夜色渐浓,萧念白带着纪燕珊从老莫餐厅出来,看了眼时间,又看看脸色越发嫣红的纪燕珊,还是决定先送她回去睡觉。   她的作息规律得不像个年轻人。   只不过喝醉了的纪燕珊更加可爱,坐在自行车后座上一直在唱歌,调子跑到山路十八弯去,半点也比不过她弹得琴。   但是浸了红酒的嗓音越发干净,跟小孩子唱歌一样,唱到一半还会傻笑。   萧念白一边听着她走调的歌一边尽心尽职地慢慢骑着自行车给她送到家门口,刚停下她就不唱歌了,立马义正言辞地指着他,“继续骑!你是不是想偷懒?你怎么可以这样,我每次载你都不偷懒,你就载我一次还偷懒,太可恶了!”   说罢觉得还不解气,张大眼睛瞪他,“我告诉你你再这样我就生气了啊,我会打你的信不信?”   萧念白不跟醉鬼计较,大长腿一跨就准备先下车来,结果刚站直就听见‘啪’地一声,他的身体立即僵住,几乎是不可置信地回头看着她。   纪燕珊却由不知羞地笑,“不听话就打你屁股哈哈哈,该打!”说着又打了一下。   萧念白这下子反应过来了,猛地一把抓过纪燕珊的手,向来淡漠的脸上难得憋了红,嘴唇动了动却好半天说不出来话。   “瞪我?我也瞪你,看谁瞪得久?”纪燕珊真是醉了。   正在这对峙般的当口,黑暗中忽然传来‘噗嗤’一笑。   “不好意思啊,没忍住。”前脚刚被洛怀宇送回来不久还没到屋里便听见外头响声的梁晓雪出来,不小心看到了那一幕,实在没控制住,不厚道地笑了出来。   萧念白脸色登时更加难看了。   梁晓雪不敢继续刺激他,赶紧过来把纪燕珊拉下来,“走,我们回去睡觉。”   “但是他还没载我,总是我载他。”纪燕珊有点不服气地道。   “没事,明天再载你。”梁晓雪哄她,纪燕珊犹豫了下这才听话从后座下来,又对着萧念白道,“那你明天记得载我。”   “师兄晚安。”梁晓雪倒完别立马拉着纪燕珊往屋里走,利落地关上院门。   看了眼喝醉的纪燕珊,又忍不住笑了下,“打你师兄屁股,果然是酒壮人胆啊,看你以后怎么被收拾。”   纪燕珊傻呵呵笑,“我力气大,他打不过我。”   外面的萧念白:……   耻辱!   ——   这一边的春节气氛不错,远在军区那边也正在欢庆着春节。   部队到春节那天都会有类似联欢晚会一样的演出,表演的是文工团的人。早在一星期前文工团的姑娘们便到部队来驻扎了,为这次的部队演出做准备。   军嫂这边也是要出节目的,每年都有时间留给军嫂表演,往往城里人和农村人会分为两拨来准备节目。这不是上级的安排,而是军嫂们自己抱团做的决定。来自农村的军嫂和来自城里的军嫂在日常生活中就存在一定的矛盾,虽然也有来往的,但是往往还是城里的跟城里的玩,农村的跟农村的玩居多。   邹茜玲也收到了邀请,来自廖小梅嫂子和周然然的,分别邀请她到农村那队和城里那队去。   廖小梅嫂子觉得邹茜玲是农村出来的,得跟他们一块。周然然觉得邹茜玲是大学生文化人,现在也是城里户口,该跟他们城里的一块。   不过最终两个邹茜玲都推拒了,一是两方都不好的罪,二是排练太耗时间,又要跟大家磨合,她不是很提得起兴趣,在学校浪的太起飞,现在就想好好休息休息。   好吧其实最大原因是她有点懒,平时没事就喜欢窝在宿舍里翻译翻译睡睡觉,然后再跟唐朗卿卿我我恩恩爱爱,多么美好的冬日啊,干嘛要那么辛苦去排练呢。   就这样懒洋洋地过了大半月,迎来了春节晚会。   邹茜玲身为唐朗的对象也要去参加才行,毕竟部队的人都知道她过来探亲了,不去就太不给唐朗面子了。   那天温度还行,起码她穿两件衣服(单衣加外套)受的住了。在自己行李箱里挑挑选选,最终还是选择穿裙子,红色的长裙子,高领子那种,领口是层叠绽放花瓣状,掐腰,长及脚踝,没有露出半点不该露的,还保守的很,然而她穿上愣是把好身材都显了出来,她这一次发育不错,前凸后翘腰又细,还比以前高,不穿鞋净身高都有了一米六八,穿上高跟鞋突破一米七,绝对是长腿小姐姐了。   她很满意现在的身高,这可是她趁着能再次发育努力锻炼的结果,没有辜负她的努力和期待。   红裙就是要配红色高跟鞋,她在沪市的华侨店看到这一套裙子和高跟鞋的时候压根控制不住买下来的念头,她就是喜欢这样正的红色,张扬热烈又迷人。   之前一直没有机会穿,现在有这样的晚会,讲真的控制不住,她就想美美的穿一次,要是到了那十年,想要再穿几乎是没有可能的事情。而现在趁还不严,多少享受一把啊。   然而还没等她穿出去,唐朗就敲门过来了,看到这一身眼睛有点直。   邹茜玲撩了一把头发对他眨眼很妩媚地笑了下,故意勾他,像女王一样矜傲着抬起他的下巴,“我的臣子,要我允许你献上你的忠诚吗?”平时甜软的嗓音此时更是性感又自信,撩人得要命。   唐朗可耻地有点起反应了,他的目光灼灼追着她,哑着嗓音低沉道,“嗯,请允许我。”   邹茜玲立马就破功了,整个人跳到他身上去抱着他脖子,“啊啊啊,你真的配合我了?好高兴好高兴。”她以为唐朗会叫她别闹的,没想到又打破了她的想象力,真的是一再纵容她了。   唐朗没说话,一手托住她的臀一手压下她的后脑勺,狠狠地咬上她的唇,又啃又咬又吸的,像是被放出牢笼的恶狼,想要将她拆骨入腹吞下肚子一样。   她把他撩得太过火了,虽然她还没全力以赴。   邹茜玲喜欢跟唐朗温柔缱绻地接吻,也不排斥他这样仿佛快要失控般地热吻,她能感受到他的激动和喷张的爱意,这教她高兴又满足,双手往上也抱住他的脑袋和他唇舌相交,抵死般地缠绵。   “茜茜~”唐朗有些意乱情迷了,亲昵的称呼都喊了出来。   邹茜玲低低笑,也含糊不清地喊他“朗哥哥”,半点不怕火上浇油。   唐朗觉得自己强大的意志力迟早会被她瓦解。   最终还是克制地停下了这个热吻,将她的脑袋埋在他肩上,抱着她喘息。   邹茜玲又笑了。   唐朗咬了下她的耳朵,“小没良心的。”他这是为了谁克制啊。   但到底心疼她,下口的力道轻如蚁咬。   好一会,唐朗才平复过来,道,“换套衣服,外面冷。”   “我外面可以穿上外套。”   “不行。”唐朗很是坚决,“换一套,我帮你挑。”   这一套实在是太诱惑人,他才不想她这模样被别人看去,哪怕别人没有其他想法也不可以。   “这套不好看?”邹茜玲故意问他。   唐朗哪不知道她喜欢调戏他的恶趣味,然而也正是因为清楚她的性子,此时才要顺毛捋,红了红耳根,还是点头,努力用正直的语气平静道,“好看,太好看了,所以要换一套。”   邹茜玲得偿所愿了,也就不再执着了,反正这裙子已经穿给她喜欢的男人看过了,还得到了热情的回应,再穿不穿出去都不是很要紧啦。   “那好吧,听你的。”   又是乖乖巧巧软软糯糯的样子了。   简直是他的大宝贝。   最后唐朗给她挑了一套单衣加半身长裙穿,外面套着棉大衣,裹得严严实实的,半点身材都不漏,这才满意了。   邹茜玲又骂他是老古董,不过却是按着他挑的穿了。   唐朗脸上的笑意越明显了。和她在一起的这些日子他的表情总算不是面具一样僵硬不变了,如今笑起来都自然了许多,有时候还有股傻气,总让邹茜玲忍不住去扯他脸。   当然这只是在邹茜玲才会有的表情,在训练场上她偷偷看过一回,严肃可怕得估计能直接吓哭小朋友。   两人又耽搁了半小时才起身往晚会场地去,入场的时间不早不晚,刚刚好。   因为唐朗的军衔,他们分到了前面的位置,不怕被后面人挡着视线。   唐朗先带着她跟那些师长参谋长们问候,寒暄一圈后才回到原位坐下,也差不多到了节目开场的时候了。   邹茜玲还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晚会,讲真要不是和唐朗谈了恋爱,她估计这辈子都不会有机会坐在这儿的,全是军人,入眼基本都是绿军装了,还忍不住有点儿小激动,她觉得自己这有点像进城的小村姑,没见识的很。   不过也只是激动了那么一小会,毕竟她的适应能力向来强悍得很,何况节目也开场了,比这更好看更精彩更高规格的她都见过,自然不会缺这点见识。   而就在她认真看着晚会这会儿,周悦正在后面跟林青红悄悄说话。   “你真的说好了吗?”   “放心吧,我跟那文工团的小姐妹关系不错,到时候她会找机会让她上去的。”林青红压低了声音,“她什么都没准备,看她上去怎么丢脸。” 第九十二章   歌舞的表演总是过得很快,军嫂们准备的两个节目也在大家的掌声中落幕了,廖小梅嫂子跳的是类似秧歌舞的那种舞蹈,浓浓的乡村风扑面而来,不过却很喜庆,大家都看得挺开心的。   邹茜玲看她在台上那样自信的样子,也是极为欣赏,又耿直又自信,这种性格还是挺可爱的,虽然有时候会让人无语,下不来台。   “嫂子跳的真好看。”邹茜玲跟旁边的詹红星夸赞道。   詹红星刚开始还觉得老娘们这表演有点土,听到邹茜玲这样夸,真诚地不带嘲讽的,莫名就升起了自豪的心情,“哪里,她就随便糊弄。”   “怎么糊弄了?表演的多好啊,台上就她就亮眼。”那种我最好看我最厉害的自信眼神,简直了,精神气跟别人就不一样。   詹红星嘴咧得更大了,“是吗?你上去表演也好看。”   唐朗睨他一眼,我的对象需要你夸?   詹红星:……够小气的啊。   邹茜玲没注意到他们的交锋,表达完自己的赞美之后就坐回到原位,正想着还有几个节目就散场呢,忽然就听到上面的主持人说邀请下面的同志也上台来表演一下,露一手才艺。   话一出口,底下就有些躁动了,毕竟事先没有说过这一出,不过大部分人明显还是感兴趣的,只是害羞内敛了些,没有毛遂自荐的。   主持人也不是真要其他人上来表演,只是受了朋友的一个嘱托而已,于是便趁着大家小声讨论的时候玩笑说既然没有人,那就挑选一个了。   视线在场内转了一圈,状似是在随意选人,实际上却在偷偷找目标的位置,林青红告诉她了,说是那位唐团长身边长得跟狐狸精一样的女人就是。她之前也来过这里演出,自然认得唐朗这位年轻又有前途的团长,一下子就找到了他,再往旁边看过去,眼里闪过惊艳,难怪林青红说她是狐狸精长相了,这么好看,确实是不多见了。   不过还是没有忘记自己的目的,笑着指着邹茜玲的方向,“那位穿着带有白色帽子棉大衣的同志,对就是那位漂亮的小同志,不知能否邀请你来台上为我们表演一下才艺呢?让我们给这位同志鼓励一下。”   邹茜玲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这是叫自己,还跟着大家一起鼓掌,直到旁边的人看过来,唐朗也凑在她耳边说,“叫到你了”,这才后知后觉。   对上台上主持人,她笑意盈盈,好像就只是随口喊了她一样,而台下的掌声还在继续,视线也从四面八方探过来,真是想不上都难了。   邹茜玲不是矫情的,既然被喊到了那边上去吧,不然等大家催多不好。   不过要表演什么这个倒是需要思考一下,她会的才艺说实话还挺多,只不过今天这一身衣服不适合跳舞,也没有钢琴小提琴吉他等等,唱歌的话她不会年代歌曲,后世有关军队的歌曲她听得不多,提前拿来用也不好。   正想着要表演什么呢,脑海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心下有了主意,到台上也是淡定自若了。   邹茜玲从前也是上过舞台表演的,当时底下也坐了几千人,所以根本就不会怯场,很有舞台风,步子走的自然而很有气势,也不比那些受过专业训练的文工团小姐姐们差了。   主持人见邹茜玲上来之后,就把站立的话筒位置让给她。   邹茜玲十分有礼貌地道了谢,这才站到话筒前,先做了个简单地自我介绍,才说了要表演的内容。   “刚刚文工团的同志和嫂子们的表演都十分精彩,有他们这珠玉在前,就不敢献拙了,不过既然有幸能够站在这舞台上,那便借着几个机会给大家拜个年吧。”   邹茜玲人长得好看,笑得时候更是甜美,她的嗓音也是很好听的,哪怕经过话筒传出去,停在耳朵里都不会觉得不舒服。而且大家基本都对她有所耳闻,除了漂亮和大学生身份,最重要是她是部队三团长唐朗的对象。   眼下听她这样说,大家也不给喝倒彩,都觉得她没有准备上去也是情有可原,就是听到知道拜年就有点小失望,还挺想看看她有什么才艺的,唱个歌也成啊。   然而下一秒,就听得邹茜玲说,“各位听众晚上好,这里是XX部队广播台,我是主播邹茜玲,今天是华国最重要的节日春节,在这个阖家欢乐的夜晚,让我们来听听世界各国送来的祝福,首先是来自S国的祝福……”   话音落下,就在大家为她这番话有点发懵的时候,就听得一连串流利的俄语从她嘴里吐了出来。这年头因着国情军情,部队很多人都学过俄语,因此她这一段清晰标准的俄语大家都听懂了,翻译为中文大概的意思就是我是来自苏联的XX,在这个万家团聚举国欢庆的除夕晚上,特地向华国战士发来春节祝福,祝福各位新年快乐,万事如意,新年新气象。   紧接着又分别用了英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依次来了个祝福,最后才是用中文正式做了一次拜年祝福,结束了这次的‘广播’。   台下先是一片静谧,随后不知是谁先起头鼓了掌,下一秒全场跟随,掌声雷动,脸上都是激动佩服的神情。   短短的三四分钟,就说了七国语言,简直是太绝了。   而且她还是模仿广播电台播出的形式,就好像真的在做广播一样,每一种语言都是标准而流利的。   就连唐朗都被她惊讶了,他不知道她会这么出色。   “老唐,你真是捡到宝了。”詹红星一边鼓掌一边又是欣赏又是羡慕还有点小嫉妒地说道。   唐朗脸上是不加掩饰地为她自豪,“那是。”她一直是他的大宝贝。   邹茜玲在台上微笑谢幕,临下台前看到唐朗,偷偷给他眨个眼,唐朗嘴角的笑容便压不住了。   而台下周悦脸色却白了,她看见了他们两个悄悄的互动,也看见了唐朗脸上的骄傲和自豪,手不由得攥紧,一种嫉妒又无力地情绪在肆意蔓延。   林青红见周悦脸色不好,却也不好说邹茜玲节目不行,光凭她那流利又标准的语言,谁敢说她不好?这个时候她才猛然发现,原来全国最高等学府的大学生,真不是他们这些人可以比的。   别说七国语言,就是俄语,林青红都不是学的很好,可人家就轻轻松松说了出来,仿佛都不是事一样。   人与人的差距怎么那么大呢?   “邹妹子,你咋那么牛呢?那么多话都会讲。”散场后,廖小梅嫂子跟邹茜玲他们走在一块,没出礼堂门就忍不住夸。   “你听懂啦?”   “听不懂啊。”廖小梅嫂子理智气壮,“但是我看得出你牛,没看大家都鼓掌鼓得那么厉害麽!”   邹茜玲就笑,“其实这节目我在学校表演过,不是真的会讲那么多国语言,俄语英语和法语比较擅长,其他都是学个皮毛,用来糊弄糊弄人还可以,真要交流恐怕就不行了。”   “这也很厉害了。”周然然接话道,对邹茜玲今晚露的这一手真是甘拜下风。之前还想着虽然她是大学生但是自己是老师了也是比得过的,现在才知道,哪有什么可比性,等人家出了大学,还不一定有什么成就呢。   “你们也很厉害啊,我在台下看你们表演那真是移不开眼睛啊,小梅嫂子你那个舞扭得可真好,台上就数你跳的最有劲,那笑容还那么明亮,特有魅力,真的!还有然然嫂子也是……”邹茜玲也不忘夸奖她们,把话题往她们身上带,真心实意地夸奖让她们心花怒放,笑声不断。   快到分离时两位嫂子都舍不得,还想继续聊下去呢,果然互吹是拉近女人友谊的好手段。   总算跟他们挥手告别后,唐朗才送着邹茜玲往招待所方向走,没走大道,往人少的小路方向去了,走到乌漆抹黑的那段路,邹茜玲腰上忽然搭了手,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呢,整个人就被带到唐朗怀里去了。   “你怎么这么好。”他低头一下含住她的唇,颇有些激动地说道。   邹茜玲一怔,随即一笑,“你学坏了唐团长。”她揶揄他,要知道以前的唐朗哪里会故意拐着她往小道走还偷袭她,偷着跟她接吻呢。   回应她的是唐朗轻轻的一咬,然后又重重吮了她两口,到底是在外面,还是放开了她。   不过接下去却抓着她的小手慢慢散步了,直到时间差不多了,才松开她送她回招待所去。   “明天我可以休息一天,带你下山去走一趟要么?”临走前,唐朗问道。   邹茜玲自然是点头说要了,要知道她在这部队好些日子没出过门了,也想去镇上走走,哪怕商铺关门,但有唐朗陪着,那也是挺好的。   “那今晚早点睡,明天给你带吃的。”   “好,晚安朗哥哥。”得了好处又是乖巧小可爱一枚。   唐朗好笑又心疼地亲亲她的额头,要不是他的身份,也不是让她一直闷在这山上了。   “晚安。” 第九十三章   邹茜玲和唐朗的山下一日游过得挺快乐的,他对镇上的风景了如指掌,即使很多商铺没有开门,但是依旧能带他到好玩的地方去。   而且跟山下有些人家相处得也很好,在提供了些食物的情况下做了顿好吃的午饭,还把去年酿制的果酒拿了出来请他们喝。   酸酸甜甜带点儿酒味,邹茜玲喝着还挺喜欢的,唐朗见了特意买了两坛子下来,说要给她带回去慢慢喝,简直不能太贴心。   “要是以后也能这样多好啊。”回去的路上邹茜玲不由得感慨,有一个处处照顾你的男朋友就是好,出门在外只要玩,什么都不用操心。   然而唐朗听在耳朵里却不由得多想了,“你是觉得在部队的生活太无聊了吗?”   “嗯?”邹茜玲愣了下,随后道,“不是说无聊,就是有点单调,出来一趟很不方便,也没什么特别好玩的。不过那是部队嘛,我理解你,反正我也不是常来住,偶尔的话还是觉得有趣的。”   唐朗的表情一下更正经了,“那要是让你一直住在部队会怎样?”   他的凤眸紧紧地盯着她,嘴唇抿成一条线,下颚都有点紧绷了。   突然严肃下来的气氛让邹茜玲感觉轻微不适,“我还在上学呢。”   她没有选择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因为她猜到他可能要说什么,但是目前她却没办法做出肯定回答。   唐朗的心莫名有点沉,话控制不住脱口而出,“以后我们结婚,你是要住在部队的。”他的职位早就够了随军资格,唐朗是不可能两地分居的,要是可以,他恨不得现在就住在一起。   然而,这似乎是他的一厢情愿?   他看见邹茜玲眼神躲闪了下,随即又看着他,四目相对,很冷静的眼神。她的唇瓣动了动,语气很轻松,“那就以后再说这个问题。”   唐朗很想继续要个肯定的答案,可是看着她冷静自制到甚至觉得有些冷漠的眼神,所有的话便咽在了肚子里,还不是时候,他想。   所以他说,“好。”然后便挪开视线沉默不语。   邹茜玲抿了抿唇,最终也收回了视线,没有说话。   刚才的快乐不复存在了,他们这段日子甜蜜又融洽的表象还是蒙上了一层暗影,谁也不知道它是会消散,还是会继续扩大。   把邹茜玲送回招待所之后,唐朗第一次没有亲吻她再走,只是说了“早点休息,晚安”,便转身离开。   邹茜玲叫住了他,昏黄的灯光下,他坚毅的神情似乎染上不属于他的低沉,凤眸静静地看着她,似乎是在问她什么事。   她感觉自己心里情绪疯狂翻涌,可是却没个坚定的念头。   “对不起,我暂时没有想清楚。”邹茜玲有些艰难地开口,她喜欢他毋庸置疑,但是喜欢到要嫁给他,从此和他绑定在一张结婚证上,为他生儿育女,在这部队里度过大半生,她还不确定自己的感情是否到了这个地步。   她对家的最初定义来自她的父母,也正是因为她的父母,她对成家这件事颇有些不安甚至畏惧,哪怕唐朗现在对她好的不得了,邹茜玲也不敢他们两个组成的家就是最为适合她的那个。   她不是对这段感情不负责对唐朗不负责,而是想负责,所以才没有给他承诺。   邹茜玲不知道要怎么对唐朗解释这一点,甚至说出来自己都觉得这话很不负责,所以她只能说抱歉,坦诚是目前她能想到最好的办法。   “我……”她想说我现在没有想好以后要不要和你在一起,但是你现在可以做选择,如果你不想等我想明白,那要分手,她……她也接受。成年男女,好聚好散没什么的。   然而唐朗却没让她开口说下去,直接道,“很晚了,你去睡吧,我先回部队了。”   说罢转身就走,步履匆匆似乎是怕她再次叫住他说出什么话来一样。   邹茜玲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咬了咬唇,最终还是回了房间关上门。   算了,她也没有自己想象中那样不在意,要是换做一年前还能轻描淡写略过,可是用了真心后,总归是会难受不舍的。   既然他不想谈论,那她便也暂时逃避吧。   反正,她也想不清楚自己要干什么。   ——   一夜难眠,实在睡不着第二天便早早醒来,刷完牙洗完脸,又在招待所里无所事事,往常她都是唐朗买完早饭过来喊她起床的,还没这么早醒过,想了想又窝回被窝里,还是闭上眼睛再睡会好了,不然眼底乌青怕是会太明显。   然而她却没有等到唐朗。   敲门声响起,打开后站在门外的却是个小战士,手里端着她放在唐朗那儿的饭盒,“嫂子,团长今早有紧急任务不在,让我来给您送饭了。”   邹茜玲接过他手里的饭盒,“他任务时间要多久?”   “不好意思嫂子,这是军事机密。”   “哦,抱歉啊。”邹茜玲笑了笑,“那谢谢你了。”   小战士敬了个军礼,转身离开了。   部队常有这样的紧急任务邹茜玲也不觉得奇怪,只是时间赶巧了罢,也没多想,舒了口气的同时又有些不习惯,也不知道经过昨晚唐朗会怎么想。   怀抱着心事把早餐吃完,邹茜玲也不想跟往常一样到他宿舍去了,没人在,去了也没意义,而且翻译少一天没弄也行,她还是补会觉吧。   这一睡便是到了中午,小战士又过来送饭,准时得很。邹茜玲不好意思了,请他吃大苹果。   小战士没好意思收,还是邹茜玲硬塞过去的,这才道谢收了。   同时也给邹茜玲递了一张电报,说是京市那边过来的。   邹茜玲道谢送走了小战士,没顾得上吃饭,先看了电报。   她走的时候忘记给他们留军区的号码了,发来电报,怕是有急事才是。   打开一看,确实算是急事,不过不是他们的,而是下坎山那边,周大平身体长了瘤子,梁晓雪要邹茜玲去看看,严重的话带来京市治疗。   电报言简意赅,该表达的意思都表达了,不过到底不是打电话,前因后果说的也没那么清楚。她想大概是周大平意外发现身体长了瘤子,手术费太贵或许怎么样周红没办法给京市的他们去了信,想要借点钱或者让梁晓雪看看能不能治,梁晓雪他们估计是不放心,这才给邹茜玲来了信,想她距离得近,部队的探亲假也差不多,就过去看看,严重的话就得把人带来京市治疗才行。   这年头的人都没出过远门,没人带着还真不放心。   在下坎山的时候周大平对他们五个不错,平时多有照顾,周红更是像个长辈一样关心他们,这次估计要不是病情严重,也不会给他们去信了,毕竟都不是想贪图他们便宜的人。   邹茜玲也是把他们当做长辈看待的,知道这消息自然不能坐视不理,想了想还是决定提前结束这次探亲,先回下坎山看看,这年代通信不便交通不发达,看病还是得趁早,延误了最佳治疗期就不好了。   而且唐朗这次紧急任务也不知道要多久,她的探亲假也所剩无几,两人昨晚还是闹了点小矛盾,暂时分开冷静冷静想清楚也好。   因此邹茜玲吃过午饭便拿着唐朗给的宿舍钥匙去把落在他宿舍里的译稿整理拿了回来,并给他留下一封信解释一下这次提前走的原因,又让招待所的前台工作人员帮忙转告,如果傍晚小战士还来给他送晚饭或者唐朗来了,就说她有急事先回老家了。   前台天天看唐朗送她回来,知道两人感情好的很,也没往别的方面想,笑着说好,还调侃她她这一走唐团长回来该要失望了。   邹茜玲笑笑,拉着行李请詹红星帮忙送她到山下搭车去。   詹红星也不知道昨晚他俩闹得那点小矛盾,听到邹茜玲说老家长辈生病了,还嘀咕了可惜唐朗去出任务了,要不是他主动要去,这下就能亲自送她了,真是不巧。   邹茜玲笑容一滞,问是他主动要去的?   詹红星还诚实点头说是,顺口道,“这小子平时就抢着要出任务,没成想你来了还这么积极,半点不知道珍……唉不是,他这人就是有上进心,你别多想啊。”说到一半就反应过来了,赶紧收口。   邹茜玲笑容恢复了正常,像是不介意一样轻松语气,“是啊,真有上进心。”   暗地里却微微叹了口气,他还是在心里留下疙瘩了。   詹红星没有觉察到不对劲,热情地开车帮着给送到了山下,还要帮忙买票,当然邹茜玲没让,哪能让他来付钱。   “詹团长谢谢你了,帮我跟嫂子说句再见啊。”邹茜玲去的时候刚好赶上下午最近一班车,便匆匆说了再见就上车了。   “好嘞,欢迎下次再来啊,再见。”詹红星挥挥手,再次感叹唐朗命好,他怎么没有这样好气质好颜色好文化的媳妇呢。   廖小梅:瞅瞅你这怂样,下辈子再换媳妇吧。   此时,正在外边出紧急任务的唐朗不知道自己的媳妇就这样被詹红星给送到了车上,等他回来知道的时候,差点没忍住在训练场上把他揍成猪头。   --------------------   作者有话要说:   唐朗:我心里有点委屈但我不说,我想冷落她一下让她反省反省。   邹茜玲:那个我先走了啊。   唐朗:……妈蛋老子只是开个玩笑!你个没用的老詹尽扯我后腿! 第九十四章   邹茜玲到下坎山村的时候正是傍晚时候,她拉着行李箱往村里走,大家乍一眼还不太敢认,因为她此时的打扮真的像个十足的城里人,半点不像平时上工一样穿的灰不溜秋,十分的颜色都减了两三分。   还是邹茜玲先跟大家招呼,一路上大娘大爷叔叔婶婶地叫,十分地有礼貌。   别人见是大学生回来了,都高兴,还以为这一去就不回了呢,谁叫他们家五个都考上了大学,这边也没个正经亲人,谁会回来?都忍不住拉着问东问西,比如京市怎么样啊?有没有看到□□啊长城啊?大学生活好不好啊这类的,都好奇地很,有些正在吃饭地还抱着碗来八卦呢。   邹茜玲哪里承受的了这么多热情,笑着捡能说的都说了,就说天晚了,得先往家里看看去,晚点儿大家再来聊,又不是马上走。   大家一听也是,这么晚了也不能拦着不给收拾屋子,有婶子就客套地要请她到家里吃饭,他们走了那么久,家里都没粮食了。   邹茜玲自然是说不用了,哪有那么大脸真去人家家里吃饭,虽然干旱过去了,下坎山村早有准备影响也不是很大,村子人都活着,但是余粮肯定是不多的,都没能力请客,更何况她到国营饭店打包了食物,回去就能吃。   告别了热情的众人,邹茜玲往周红婶子家里走去。去京市前把家里钥匙给了她,得去拿回来才能放行礼,而且重要是看看周大平怎么样了。   还没走到门口呢正端着水要往院子里倒的周红就看见了邹茜玲,先是一愣,随即脸上便是惊喜的表情,匆匆把水一倒就快走几步上前来,“你咋回来了?也不提前打个招呼?路上走回来的吧?来,行礼给我,刚好赶上饭点了,先吃饭去。”   热情的态度就跟对家人一样。   邹茜玲很喜欢这样的淳朴的热情,像是有了烟火气,她把手上的彩色编织袋子递给了她,“我路上买了菜回来,熟的,拿去热热再吃。”   邹茜玲看周红都有些瘦了,跟老了好几岁一样,想必周大平生病对她的影响还是很大的。   周红一听嘴上啰嗦,“回来了还买啥菜,婶子又不缺你这口吃的。”像是十分不乐意她花不必要的钱似的。   邹茜玲笑着没搭这茬,问道“叔呢?怎么不见人?”   一说到这周红脸上的笑容就没有了,“在屋里呢,你都知道了吧?他前段日子突然晕了,雪娃子教的那几个徒弟看不出是什么病,就当作是劳累过度了,没给拿药,结果情况更严重了,还整宿整宿地疼得睡不着,就给送去医院,那医生才说长了什么瘤子,县上治不好给送到省城去,省城就先让住院,说要动手术,手术费加其他要大几百,没办法我就给你们去了信。但是没用上,过了两天正式做检查说这边手术风险太大,怕是进去就……就出不来了。”   周红说着就梗咽了,眼眶红红的,“我害怕,他也不肯治,就回来了。”   “那钱还在我这,我刚想着过段时间给你们寄回去的。”   “行了婶子,先不说这个,我先进去看看叔,您别哭,省里治不好可以到京市去,京市厉害的医生多。”邹茜玲安慰她道。后边出来的几个儿媳妇也上来劝,一人还勤快地接过邹茜玲手里的行李箱,要放到屋里安置下。   邹茜玲便跟着周红往周大平屋里去。   屋里光线不明亮,周红先进去,说是邹茜玲来了,周大平的声音这才传出来,有点虚弱。   邹茜玲听到有起床的声音,悉悉索索,待那声音消失,脚步声响起,邹茜玲这才走进屋里去,这一照面,就看得出周大平的不好了。   他平时也是精瘦型的,但是气色不像现在这样看着就是个病人,眼底的乌青很明显,脸颊上的肉都瘦了些进去,比那三年干旱时候还要瘦,看着就让人心里挺难受的。   周红又说是这段时间夜里有时候疼得睡不着,刚刚躺屋里也是突然又疼了,这发作起来没有规律,疼得时候却让人受不了。   “你怎么回来了?辉娃子他们回来没?”周大平勉强露出了个笑容,语气还是亲近的。   邹茜玲过去扶着他坐下,“没呢,他们几个刚好有事,就我比较闲,您感觉怎么样了?药吃了吗?”   这看着实在是有些不好受,疾病真的很能影响一个人的精神面貌,邹茜玲得到电报的时候还不知道人会病得这么重,现在看了真的不舒服的,也很庆幸自己马上过来了。   她看了省城医院开回来的药,也不是很懂,不是梁晓雪这专业的,整不明白效果。其实要不是梁晓雪医院实习那很忙,她估计也是要亲自走一趟的。   “这药还是有点效果的,疼的时候吃一下,熬一下就过去了。”周大平笑,就是贵了些,要不是周红一定要买回来,说什么也不肯让他自生自灭,他还挺舍不得的,就这小小几盒子花的钱他五年不吃不喝估计都赚不回来。   邹茜玲看他笑却有些辛酸,“有效果就好,不过咱还是要去看病,到大医院去,省城还是太小,咱去京市。京市医院大,设备好,医生也是很厉害的教授专家,会看好的。”   她想电报上说要带周大平去京市,大概是梁晓雪对此还是有点把握的吧,不然不会让她过来把人带去了。   周大平一听愣了下,说实话去京市这个念头他们还没有,到底是穷乡僻壤的小农,省城已经是他去过最远的地方了,那里的医生也是比县城医生厉害很多了,在他看来,他们说手术有很大风险,成功率很低基本就是给下了最后判决书,没有机会了,只能这样了,还真没想过要去京市治疗。   不,其实也是有想过,那一闪而过的念头,京市是全国首都,那里的医院肯定是很很好的,就像小县城的医院不行他们会想到去省城一样,省城不行也是会想到首都的。只是路费医药费手术费,还有不确定的成功率,这都足以让他的念头涌起就消失。   不要得大病,得了大病,那真是绝望。这是没钱没势农民最真实的写照,在后世哪怕有医保,可是还是有很多普通人‘得不起病’,更何况是在六十年代呢?   至于寄希望于在京市的邹茜玲几个?这个真没有想,借钱已经是不得为之了,还没敢多借,怕那些孩子有负担,毕竟他们现在还是学生,而且跟他们没有血缘关系,能借这么多钱,那真是很可以了,许多亲戚都没借,人情冷暖在这时候最能看出来,也不敢跟儿子他们提要去京市,为了那飘渺的希望,不敢去试探人心,怕日后有疙瘩。   就是这么现实,悲哀又无力。   所以邹茜玲一主动提起来,先是愣了,随后就是感动,她是第一个提出要送去京市去治病的,身边的儿子没一个提,就是周红,夜里看他辗转反侧难受睡不着,也只说了两句,没有那魄力跟儿子们说,逼他们送他去京市。   他理解周红,真的,不是她不在乎他,而是太过贫穷,也不确定去了是不是真的能够活下来。治一场病要倾家荡产,还不一定获得相应回报,哪敢冒那个险呢?周大平不怪他们,只怪自己生了这病。   “算了,省城的医生都说了,手术风险很大,不建议手术。”周大平最终还是拒绝,他不敢让家里倾家荡产,也不能让邹茜玲他们为他奔波欠债,人啊要讲良心,不能别人对你好不惜福,当做理所当然。   邹茜玲怔了下,随即明白了周大平的顾虑,哪有人不想活下来,只是碍于现实,才有那么多借口。   “叔,您别担心,晓雪是在京市最好的医科大学念书,就算她水平不行,那还能找她的老师帮忙,而且她现在在京市最好的医院实习,我们直接到那医院去,晓雪实习走不开才让我来接您去京市的,到那里会有好大夫给您治的。”   “真,真的?”周大平见邹茜玲诚恳的样子,有些信了,但又觉得自己听岔了。   周红也是很紧张地看着邹茜玲,不敢相信她说的,虽然他们知道梁晓雪考上了京市最好的医学院的,但是具体是怎么的还不清楚,这不是刚去上学麽?怎么就到了最好的大医院实习了?要是真到了最好的医院实习,那在医院怎么说也有人了,不是人生地不熟两眼一抹黑啊。   不是说要走后门,而是觉得是种依靠,没有半点根基的人就害怕到陌生的地方去,有个熟人心理就能得到安慰。   “真的,晓雪既然都说让我带您去京市看了,那肯定多少有点把握。咱得去,不能就这样放任着不管,而且你们还没去过京市吧?就当旅游了也成啊。”邹茜玲尽量用轻松的口吻说道,对病人不能太愁眉苦脸,不然会弄得人心里很压抑的,让病人看了想太多,觉得自己可能要不行了,在这脆弱的时刻很容易脑补的,对病情不好。   周大平和周红听了,总算是相信了些,脸上是忍不住有些激动了,就跟被判了死刑的人,突然告诉你有了重新开庭的机会,而且胜诉的几率还很大一样,那种绝望后又生出来的希望,没有经历过的人其实很难说明白那心情。   周红当场就哭了,她这段日子其实很不好过,作为枕边人,承受的压力不比病人少,她跟周大平还那么有感情,还有个三四岁的娃娃,不想成为寡妇的,谁能生生看着枕边人死去却无能为力呢。   饶是周大平也是忍不住红了眼眶,他是男人,家里的顶梁柱,儿子们虽然大了,但是这个家还是靠他撑着,这段时间再怎么被病痛折磨,都不敢表现得太颓靡,怕自己影响了家里人,让这个家太愁云惨淡。但是心里压力真不比别人少,夜里痛得睡不着时也很害怕,谁不怕死亡?死了就什么都没了,媳妇儿子,统统不是你的了。人死万事空,灵魂那是无关这阳间事的。   “玲娃子,我感谢你们,真的!能有这机会......不管这病能不能治好,你们这心意我永远记得,真的!”周大平鼻头发酸,都语无伦次了。   外面站着的儿子媳妇们看着这画面心里也很不好受,小儿子更是直接冲进去跪在地上就给邹茜玲磕头,砰砰砰,三个响头又快又实,他一直是家里最冲动那个,感情外露,“谢谢你!以后我给你当牛做马,一定会还你钱!”   邹茜玲吓了一跳,“周三哥你别折煞我了,快起来。”   她实在没料到这反应,也很不习惯。   好在他没有继续跪,很快从地上起来,但是通红的眼睛和坚毅的神情看得出他刚刚是认真的,没有开玩笑。   周大平对下一辈的教育做的不差,还是孝顺知恩的。 第九十五章   说要带人看病不是虚的,没有过多停留,第二天就开好介绍信搭车往京市走了。   考虑到治病身边得有人,邹茜玲让周红婶子也跟上去了,不差这一笔路费了,不然到时候他们忙没人照顾不好,也不方便。   邹茜玲上火车前给梁晓雪他们去了电报,让梁晓雪做好准备,到时候去了医院能直接看病。   梁晓雪是医学院优秀的医学生,邹茜玲相信她的实力,在医院表现肯定也不错,有这点儿关系在,找个适合的主治医生应该不成问题。   好医生跟最适合的医生,这两点概念不一样,邹茜玲在很多事情上都是通透又现实的人,能利用起来的关系绝对不会矫情清高说不要,更何况这事关到性命呢?   梁晓雪看着是个高冷的人,但是她其实不是哪种的大家以为的清高,邹茜玲说的话她明白了,当天收到电报就去给施医生说,她在医院地位高,对她也不错。   所以就去找她,说自己有长辈生病了,大概是个什么情况,问她哪个医生擅长这个病。   在医院实习哪有不清楚医院教授擅长哪一科的?还特意去找她问,隐晦地意思是能不能给个照顾,对待普通病人和打过招呼的病人总是有点儿不一样,梁晓雪也不是要什么后门,就是想更加尽心点。   当然,其实她是想来主这个刀,不过得先看看周大平这个情况,还没见到人,不能够立即判断她能不能治。   施医生也明白她的意思,问了大概什么时候到,到时候会请擅长肿瘤科的赵医生帮忙做个检查,梁晓雪也可以到现场。   梁晓雪向她道了谢,这事算是初步解决了。   等到邹茜玲他们到的那天,张思乐他们都过来接人,看到周大平那瘦削样,没有耽搁先给送到医院去,早诊断早安心,接风洗尘饭随时可以吃。   梁晓雪收到了消息也在等着,见人到了立马迎上去,办手续这些活顾一辉都包了,周大平和周红什么也不用做,去见主治医生就好。   赵医生得了施医生的嘱托,病人到了便抽出空先过来看一趟,问了基本的情况,又让梁晓雪看,再让她做出基本病情判断。   梁晓雪又问了另外几个比较细的问题,得出了基本结论,对赵医生点了点头,赵医生便让护士带周大平去抽血化验,自己带梁晓雪进了办公室,让她把观察的结果说出来。   梁晓雪仔细阐述了她的观察判断,从赵医生的满意点头的目光中确认自己所判断没有出错。   “那让你来主刀,你有几分把握能做成这个手术?”   “八成。“梁晓雪敛了敛眉,其实这个手术对她来说并不难,难的是术后的并发症,药物不够后世有效,省城那边会说手术风险大大概也是药物问题,而且那个省的医疗水平确实要落后些。   梁晓雪到那边把结果提前取了出来,看了看,把自己的治疗方案写出来给赵医生呈了上去,赵医生没有立即给她答复,让病人先去输个液,他拿着梁晓雪的方案给医院另外几个同样对此病例的医生看。   “是个有本事的。”这是那些医生们看完后得出的结论。   这段时间梁晓雪在医院的实习让大家看在眼里,几乎所有医生都认为她比那些毕业生还要厉害,甚至正式上了两三年班的医生都比不过她。而且她总是能通过中医来判断病人的病情,得出的结论跟他们依靠机器得来的差不离,甚至术后的恢复也会给出中药的药方,还是十分有效的那种。   说实话,他们决定完全可以让她提前毕业到医院来,或许比起学校的理论实习,医院的真实操作更适合她,没人会怀疑她是天生吃这碗饭的,在医学上,她这个年纪说句少年天才也不为过,假以时日,所取得的成就必然会令人瞩目。   最终梁晓雪破例获得了周大平的主刀资格。   手术前一周她给准备了药膳让周大平调养。   梁晓雪有感觉到她的金手指正在升级,除了草药知识的辨认,现在慢慢连望闻问切,药方,药膳都渐渐开发出来。她猜测这大概可能跟她看诊病人的数量有关,在穿越山待的那一年与世隔绝,就只有基础的辨认药物知识,后来在下坎山村做了赤脚大夫后,慢慢地就有基本的看病知识,在大学时她也经常会出去看诊,越是接触更多的病人,就越是发现自己的知识越发渊博,就像升级打怪的过程。   这样的天赋实在太过厉害,让梁晓雪觉得自己目前做的还是不够,不由得想要加快往前走的步伐,尽管很多人认为她已经走得很快了,然而如果他们知道她有这样厉害的天赋,大概就不会这样想。   因此,在这次实习结束后,她打算开始新的征程——制药。   这是这段时间在医院实习得出来的深刻结论,中国的药物市场实在太过空白,依赖进口的药物实在太多,药物的缺乏也是很严重的,很多时候不是手术不行,而是后续药物不行,让术后并发症夺取了患者性命。而有些病情在后世压根不用动手术,药物到位就能够控制甚至治疗痊愈。   梁晓雪有预感,她的金手指能够帮助她在制药这一行取得成果。   当然在这之前得把周大平的手术给完成了,他虽然看着被病痛折磨得不行,但是之前开得西药并不是全然没有效果,病情没有加重,良性又是初中期,不难解决。   给他吃了这个定心丸,周大平心里的压力骤然减轻,哪怕前期邹茜玲安慰他,但是到底比不上专业人士,而且让梁晓雪主刀也说明其实情况并不严重,真严重不会让她来。   于是在没有压力又好吃好喝的药膳调理之下,周大平的术前准备十分好,比预期提前两天进了手术室。   这不是梁晓雪第一次拿手术刀,但是在这个世界这个级别的手术是第一次主刀,要不是她本人十分优秀以及在医院挂了主任级别职位的施医生撑腰,她也没办法来主这个刀。而且那天赵主任还在现场做救火手,准备当有突然情况时立即补上。真是很看重了。   好在梁晓雪没有辜负这一次机会,她全程是十分冷静地又强大的,一丝不苟没有任何差错,拿起手术刀那气场就跟平时不一样,莫名令人信服,就像手术台上的王者,运筹帷幄股掌之间。   非常成功地一次手术,五个小时之后全身麻醉的周大平被推出来手术室,周红婶子立即迎上去,得到‘手术成功’的确认之后眼泪都留下来了,嘴里不住地感激和庆幸。   不过梁晓雪没有掉以轻心,术后还要观察24小时,这段时间也尤为关键。   在办公室将就休息两小时恢复体力和精力后,又继续密切注意周大平的情况,随时做好应对突发情况。   到底也是够幸运,没有突发情况,甚至连术后的并发症都没多少,只要后续调理得当,基本不会再有复发的可能,余生跟个正常人也没差别了。   因为这一场手术,梁晓雪不仅在她的实习履历划上完美句点,更是获得了京市最好医院的正式工作机会,没有人觉得她还需要继续进入学校学习本科知识,尤其是在得知她已经完成五年理论知识学习并且期末跳级考试考了优异之后,都认为可以提前结束学业。   不过梁晓雪拒绝了这个机会,她把这个机会换成了读博。华国是个讲究实力的地方,履历也很重要,医科大学的博士生并不好考取,它每年会有公派出国机会,还能参与项目研究,如果足够优秀,申请独立的项目研究机会也不是不可能。她目前需要的是实验室和资金,而不是一份工作。   施医生特意请了梁晓雪进办公室谈,她很好奇她做出拒绝工作的理由是什么。虽然说一开始她是受她儿子洛怀宇所托才对梁晓雪关注起来,但是现在她对她的喜爱不关洛怀宇的事,她是纯粹欣赏她的天赋和工作态度与实力。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梁晓雪也大概明白了施医生的为人,而且看得出她对自己的欣赏,也没有瞒着她,“在进入学校之前其实我是希望早点出来工作的,因为这样才能够把我所学的都运用起来,但是慢慢地在医院实习之后,我才发现自己现在所学的完全不够,如果我现在就出来工作,也只是个小医生。学校跟医院不一样,我想走得更好更远,还不能就这样出来。”   她这番话听在施医生耳朵里其实很直白,她明白梁晓雪的意思,正是因为明白,才更加欣赏她这份通透和野心。   这所医院是京市最好的医院,也可以说是全国最好的医院了,里面聚集了多少专家大拿,又有多少天才医生也在这里,梁晓雪在众多实习生中是优秀的,但是在众多专家教授面前,这点优秀就不够看。她现在进来最多的可能就是替这些专家教授们分担工作量,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去研究去做项目。她想要参与那些项目甚至独立申请项目,没那么容易。   但是要是在学校就不一样,她比百分之九十的学生优秀,毫无压力碾压同龄人,教授们对她又喜欢,就会更多关照,塞进自己的项目研究不是没可能。甚至大学更要宽容,她只要表现得足够优秀,独立申请项目也比在医院容易多了。   现在获得医院的工作机会,比起日后真正有了成绩再进来,两者是完全不一样的。   说到底这个选择是看她的见识和野心。事实证明她有远见,也很有野心,至于匹配得上的实力,那要看她自己了。   “我认识一位挺适合你的教授,我会给你写封推荐信。”最后,施医生这样说道。   梁晓雪嘴角带了笑容,“多谢施医生。”   --------------------   作者有话要说:   每当涉及专业知识,请当我胡说八道谢谢(尴尬又不失礼貌地微笑) 第九十六章   周大平在医院住了小半个月才出院,出院后直接回了邹茜玲他们那租房里,刚好是周六末,大家便回来给办了接风洗尘宴,庆祝手术成功,身体康复。   那一顿办的格外丰盛,有鱼有肉有菜,张思乐厨艺更进一步,做出来的东西那是越发好吃。   “我这大半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菜,国营饭点都不必上了。”周红婶子夸张地说道。   张思乐笑,“婶子就别笑话我了,这是油放得多,才香。”   “你婶子不是笑话,是实话,确实是好吃。”周大平笑着说道,虽然他还不能吃太油腻之物,但是特意给做的清淡小菜都做得好,那汤还是药膳呢,住院期间梁晓雪他们提供食材让周红婶子熬药膳,把周大平的脸色都吃出红润来了,看得出伙食真的很好。   周大平和周红都很是感慨,人活了半辈子生了病,最后还是要靠往日结的善缘,不得不说因果循环是有他那么个道理在的,要不是往日在下坎山对这五个娃不错,今日也换不来这治病的机会了。   菜吃了大半,热汤入胃,感性便渐渐上来,周大平举着手里盛汤的碗,“叔谢谢你们,没有你们就没有叔现在这条命,你们放心,这恩情我周大平记住了,往后能有用得上的,尽管提!还有这治疗费等等,叔也会一分不差地还给你们!来,今天以汤代酒,干了这杯!”   顾一辉几个面面相觑,也端起倒了梅子酒的小杯子先干了,“叔,我知道您为人,不过这钱的事不急,慢慢来,我们目前都不怎么需要花到钱,您回去后还是要保重身体先,要把身体调养好,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不是?”   顾一辉他们并没有说要让他们不还钱,斗米恩升米仇的道理谁都懂,亲兄弟还要明算账呢,借钱给送钱不是同个道理,这事他们做到这一步是很看重情分了,要是再多,味道就容易变,他们都不想让让初衷违背。而且周大平他们也不是这样的人,真要人家不还钱,反倒是人家心里负担。   不过又是担心他为了早日还上钱不顾身体而太过操劳,所以才特有这一说。   周大平笑,“经过这一遭叔还不知道身体是革命本钱麽?就是钱要慢慢还。”   “那这没事。”顾一辉也跟着笑,“就当作放在叔那里,我们几个小的手上拿着还不安全呢,交给叔拿着放心。”   这话说的很真诚,周大平和周红算是放下心,还真是怕他们介意花了那么多钱,前后有三四百了,这还是靠着梁晓雪在能节省的地方节省之后下来的费用,这多钱,也基本都是他们五个拿出来的。   作为刚上大学的孩子,哪里来这么多钱呢?还不是他们那去世父母留下来的,周大平想到这就觉得感动,能做到这份上,真是个心好的。   不过说到这,周大平又想起来一件事,“对了,一直忘记说,年前那两天有陌生人过来悄悄调查过你们,先是问了珊娃子的情况,后来连你们几个的情况也给打听了。因为那调查的人是公社领导带过来的,我就没敢多问。公社领导说那是常规调查,让我如实说,还说不能把这事说出去。这是怎么回事?”   此话一出,邹茜玲几个都有瞬间的僵硬,暗中调查?不由得都往最坏的方向想,毕竟他们来路不明。不过还是邹茜玲最快反应过来,笑着问那暗中调查的都问了什么问题。   “也没什么,就跟你们上大学时的政审差不多,姓名家庭背景平时表现等等。”   “哦?那他们是先问燕珊的情况,因为家庭背景涉及到我们才顺便问了我们的情况?”邹茜玲面不改色问道。   “是啊。我当时还在想是不是你们这边出啥问题了,不过那公社领导很确信地说没有,就是京市工作这边需要做个调查而已,不是坏事,我就忘了要跟你们提。”周大平当时疾病缠身,那公社领导平时为人又很让人信服,他儿子萧念白跟邹茜玲几个关系还不错,有他担保,周大平自然不会想太多。现在也是见到了面顺口告知一声罢了。   “确实不是什么大事,跟工作有关,需要再次进行政审。”邹茜玲正了正脸色,“不过叔和婶子你们不能把这件事再告诉别人,这工作有点特殊,涉及到保密条例,不能泄漏的也不能打听,怕有坏心的坏分子知道了事情要坏。”   “特务?”受电影影响的周大平下意识就脱口而出,随后又闭了闭嘴,“叔知道,今天这些话就当我没说!”   “我也啥都没听见。”周红婶子很是上道,涉及到保密条例,那真是很谨慎了,都是从混乱时期走过来的人,对这些敏感得要命,不该问的绝对不多问,也不多说,只要不是脑子有病的,基本都有这个觉悟。   不过心里却是在感叹,这几个娃子是有多厉害啊,才上学多久,就能参加这种保密级别的工作了,梁晓雪也是,都能在大医院跟医生医生给人做手术了,真真是厉害了,还怕没有靠山吗?都能养活自己了。   这番话就这么掀过去,大家都很有默契地不提。   邹茜玲还在吃完后把做肥皂的方子给了周大平和周红,“镇上还没有肥皂厂,村里可以建一个,归属集体所有,到时候也能有所收入。具体操作回去可以跟萧领导谈一谈,他应该不会吝啬给你指点。”有萧念白和他们的关系在,萧建国怎么说都不会拒绝,更何况萧建国本人就算是个公正的好官,运作得好,这事还可以成为他的政绩,怎么也是双赢。   “这方子是我们偶然得到的,上面要的材料也不难,晚点儿让一辉去弄点材料,到时候你们可以先在这边上手做一做,等回去之后确认村里要办厂了也能教教别人。”   “这……这真是做肥皂的秘方?你们就这样给我们了?”周大平还有点不敢相信,要知道这可是六十年代,谁不对这些握得紧紧的?   “我们现在拿在手上也没用啊,叔您就放心拿着吧,也不是多贵重的,而且就是看书时偶然翻到的,不算什么。”邹茜玲笑,虽然一开始他们确实打算要靠卖肥皂来赚点钱,但是肥皂这东西在这年头只能走薄利多销的路子,凭他们五个弄不出什么大动静,而且现在他们都在上大学,前途明亮,也不需要这东西了,不如就给了周大平。   一来周大平确实需要别的赚钱法子,靠地里那点收成是不成的,二来这东西等到能自由贸易那天拿来也没啥用,技术含量不高,很容易就破解出来,不然她也没法从网上找来了。还是趁现在能用就用,让接纳过他们的村子有个新的收入来源,不说发家致富吧,摆脱贫穷倒是不那么难,起码会比以前要好。   周大平和周红自然十分高兴,能有这方子,那真能多一笔收入,不仅是对他有益,对整个村子也是有益的,乡亲们都能多个收入来源,周大平能不高兴麽?   “行了,多余的话叔也不多说,叔就替乡亲们谢谢你们了。”周大平也不矫情了,收下了方子。   “嗯,有几种不太一样的款式我都给写在纸上面了,看不懂的话可以找村里晓雪教过的那些娃子们,之前晓雪有顺便教过他们认一些字。不过还是要注意别把方子泄漏了,不然让其他村子学去也不好。”邹茜玲多嘴了几句,把一些基本注意事项给周大平说了下,其他的就要靠周大平和村里人了,只要他们都知道这个方子能给村子带来的变化,就会好好守着,就跟那些有砖窑厂的村子一样,谁不是瞒得紧紧的,多一个人知道就多点竞争,小农都知道这个理。   而且周大平也不是真一无是处,他村子就管的很好,不用去指手画脚一一安排,该懂的都懂,不懂的她也不会去替着做,人都是要靠自己才能立起来的。   当天顾一辉就准备了原材料来教他们,看似一切都很正常,都在轨道上,然而在顾一辉他们教周红他们的时候,邹茜玲出门去找萧念白了。   “你爸有没有跟你说过有人暗中调查过我们的事?”邹茜玲找了个隐蔽的地方就开门见山,神色隐隐有些紧张。   这事实在是太可怕,暗中调查,光是想想这四个字,邹茜玲安心不了,要知道他们五个可都是黑户,她身上还带着空间,如果真有人调查的话,是不是也一直有人在身边观察他们?那她有时候使用空间是不是也被发现了?会被抓去研究切片吗?   邹茜玲光是想到这些都镇定不下来,虽然她一直很小心谨慎,但是也不敢小瞧这个时代的人才,天天盯着的话被抓到一两次也不是不可能,目前没有人来,要么是还没发现要么就是另有图谋,不管哪一种她都没法镇定。   “没有。怎么回事?”萧念白还是第一次见邹茜玲这副神情,不过联想到他们身穿的身份,会紧张也是正常。   邹茜玲把周大平说的话给转述了一遍,又道,“我猜测调查的那伙人属于国家的,你和燕珊在计算机这方面取得了成果,他们要用你们,就得把背景扒得干干净净,所以才会特意又去调查了一次。上次上大学的政审没有查出别的东西估计是不严格,这一次事关到科研,别说生平,估计祖宗十八代都不会放过,那我们五个身世那个谎言根本就藏不住,我不确认他们究竟查到了多少,要是在东晨查不到我们的痕迹,又没有其他线索,那你说他们会不会起了疑心,天天派人监视我们?或者直接抓过去逼问?OK,后面那个猜测有点愚蠢当我后面那句话没说,我就担心我们此时是生活在监视之下。” 第九十七章   邹茜玲是真的有些紧张不安了,情绪都没往常那样镇定,萧念白给他倒了杯水,“先喝点冷静下再谈。”   一杯水下去,紧绷的情绪得到稍稍的缓解,但并不明显。   她自己深呼吸了几口气,暗示自己不能自己吓自己,这才好受多了。   萧念白就欣赏她这自我调节能力,不然情绪上头脑袋就容易变蠢,跟这种人谈话最累。   “我这个爸是从小被我那个红军出身爷爷教导长大的,就算是上面真的调查我他也不会告诉我,保密条例是刻在骨子里,不过要是真像那个周大平说的,那就代表你猜的不错,估计是第三代计算机出来要收编我们进科学院才会重新进行政审。但是你们五个是落在同个户口本上,一荣俱荣一损俱损,顺便挖你们的背景也正常。”萧念白难得说了这么大一通话,神情还是很冷静,“查不到身份,派人监视你们,这个可能性不排除。”毕竟这个年代对特务很敏感,而且他们五个又是都考到了京市的名牌大学,在学校都是优秀学生,值得分点人手过去。   “就看这监视会有多长时间。”   邹茜玲一愣,随即有些明白过来,国家培养这些人才不容易,真要天长地久监视一个人耗费肯定很大,如果他们五个只是身份上查不到来历,可能会监视一段时间,但是如果监视后的结果是没有敌意,对国家不造成坏影响,那还会继续监视吗?   而且往好的方向想,那场地震是造成了一定的伤亡,失踪人口也是有的,没准他们会认为他们是失踪人口或者是没有记录在案的户口也是有可能,即使现在建立了全国人口普查,但是全国那么多黑户,各种原因没上户口的再正常不过,干嘛要那样吓自己?   只要这段时间她安分点,不再偷用空间,没被抓到把柄,那应该不会有问题才是。   还有张思乐几个,也得提醒不能再用这些金手指,不然被发现了就糟糕了。   不对,张思乐的金手指对视线应该很明显才是,要是真有人监视她,会有所觉察才是,还是因为没有放在心上?回去问问。   邹茜玲将这件事压下,又继续跟萧念白谈,“你看看能不能弄到相关消息吧,跟你爸或者跟你爷爷套个话,要是真出事也能提早做个准备。”实在不行她就跑路吧,邹茜玲惜命的很,爱惜自己的命,也爱惜张思乐几个的命。当然这是最坏的打算,没有真到了山穷水尽,邹茜玲不会走到这一步。   不过想到近在咫尺的那十年,邹茜玲又有些烦躁,她隐约记得在那场浩劫中有许多搞文学搞科研的人受到波及,纪燕珊现在踏上的就是搞科研的路,梁晓雪也有那方面的意思,这真是有些麻烦,如果到时候不小心被波及了……   想到这,邹茜玲更加烦躁了,她是不可能让他们五个落到住牛棚那种地步的,如果真到那个时候,跑到国外去绝对无法避免,她不是能吃苦的人,也不是任怨任劳型。   而唐朗是军人,他的忠诚和信仰不会让他跟着自己走,那时他们肯定得走上分手的道路,没准自己还会给他带去拖累,这也不是没可能,跟逃跑国外的女人有过交往,在那种时候会对军人造成什么样的打击,几乎不用想就能猜到。   她的情绪瞬间低落下去,确认暂时得不出有什么有用的信息,邹茜玲便先告别,她离开部队前说要想清楚的事情,现在似乎有了眉目,而这个结果并不是很想接受。   如果注定没有未来,是不是该快刀斩乱麻,长痛不如短痛?   “怎么了?”见邹茜玲回来时脸色不好,张思乐悄悄走过去问道。   “没事。”邹茜玲看了眼不远处在学做香皂的周红婶子他们,对张思乐摇摇头,“晚点再说。”   起码谈这件事也要等到周大平他们回去之后,而这段时间刚好让她来缓冲思考思考。   周大平和周红出院后又在租房待了差不多一周,邹茜玲他们抽空带着他们到京市有名的景点浏览一遍并拍了照片,洛怀宇主动承担拍照洗照片的活,忙前忙后没有半点儿不乐意。   还到店里吃了烤鸭等等,最后买了点特产,将他们送上了火车。   送走的当天下午回去,邹茜玲他们几个就关上门,在屋里谈话,怕有监听,找了个视线死角,一人给递了一本书,里面夹着大家的手机。   邹茜玲把之前的猜想打在手机上给大家蓝牙共享过去,外面真有人看着也会觉得他们是在安静看书,说完这个猜想又问张思乐这些天有没有感觉到监视?她那天从萧念白那儿回来后就让张思乐注意这件事,如果真有,按道理说是看得出来才是。   张思乐就在手机上打字,屏幕机没有声音,就说了是有人跟在身边,但是似乎只是冲着纪燕珊去,当纪燕珊跟他们在一块的时候就能感觉到隐晦打量的视线,一旦没有在一块这种视线就会消失。   【他们目前应该还没打算对我们进行监视才是。】这是张思乐下的结论,她这个金手指还真的对视线很敏感了,尤其是有心要注意,很容易发现的,可惜耳朵没有进化,不然去做情报真的很厉害。   【那你和萧念白最近对计算机的研发到了哪一步?】邹茜玲问纪燕珊,她只是这是保密,但是说实话五个人除了男女间那点□□,基本不会有秘密,都彼此信任,还绑在一块,信息共享很重要,谁不会瞒着谁,哪怕上头洗脑说要保密条例,对别人可以保密,对他们几个那是从来不保密的。   【第三代计算机正在改良,上面要我们提高计算机的计算速度,这对两弹一星事业很重要,所以师兄目前在弄这方面,我就负责那些元件的提升,要研发出我们以前玩的那种电脑,目前的元件跟不上。反正上头领导还说了什么我不太理解,都是师兄在交涉,我只搞研发。哦对了,这次之后我跟师兄得进个项目组,没完成之前都不能出来,要保密。】纪燕珊把自己知道的都说出来,至于更多复杂的事情她是真不知道,一来她没那根筋,二来一切都有萧念白在,他是双商都高的人,套路他基本不太可能,这也是邹茜玲他们放心让纪燕珊到科学院去工作的原因。   【那按照逗比说的,很有可能是你的价值提高了才有这些人过来保护顺便监视,我们目前还是很安全,但是我们身穿这一点很麻烦,哪天要是被人查到,或者猜到,估计得去研究院躺着给切片了。而且就算这逃过一劫,以后那十年动荡,搞科研的被波及可能性太大了,我觉得我们现在的处境很危险,未来更危险。】邹茜玲没在这事上隐瞒,毕竟这事关他们五个的性命,不是凭她自己就能够解决的,他们得一起商量讨论接下去该怎么做才行,因为现在已经是一九六二年了,离那十年实在太近,很有可能他们前脚刚从大学的象牙塔离出来,后脚就得到牛棚离去,光是想到这个可能邹茜玲就不寒而栗。   她想是不是现在就该准备起来跑路了。   然而没等她把这句话蓝牙出去,纪燕珊的蓝牙文档又过来了。   【那十年文*吗?如果它不发生的话我们是不是会安全点?】   这话的意思是,改变历史?!   四个人都忍不住抬头齐齐看向纪燕珊,把她看得一脸懵,“咋,咋了?我又说错啥话了。”语气虚的很,谁叫她常常说错话。   四个人没有回答,而是你看我,我看你,好一会,邹茜玲悄声道,“不是说错话,是提供了新思路。”   说完这几个字她又低头继续打字,她打字速度想来很快,没一会一大段话就写完,给大家蓝牙过去。   【在逗比说这话之前,我一直没想过要改变历史这一点,而是惯性思维地觉得那十年一定会发生,按部就班地到来,因此做的思考都是以那十年浩劫为前提,甚至选择专业也是以这个方向,我最初的想法是如果那十年浩劫来的时候真的波及到我们,那我们就跑路吧,离开国内,等这场灾难过去之后再回来,毕竟光是从历史书上便能想象那十年有多么不好过。   但是现在经你这么一说,才发现我的思维太过狭窄了,这里不是我们以前生活过的那个时空,意味着我们并不是活在‘过去’,而是当前,未来是瞬息发展的,这个平行世界不一定会按照我们那个世界的轨道走下去。就像□□,不也比历史上提前了点时间结束吗?还有你们研发的第三代计算机,更是比历史要提前不知多久,这或许是在提示我们,历史是可以改变的,而不是一成不变的。】 第九十八章   邹茜玲会这么想无可厚非,她穿越过来这个世界就发现虽然是平行世界,但是历史上该发生的大事基本都发生了,票证,□□,这些都切实地发生在她身边,因此从后世过来提前开了‘天眼’的下意识都会以为这是个跟原来世界差不离的平行世界,十年动荡肯定也避免不了。   而纪燕珊情商不高,思想也是直白得很,因此才能够摆脱这种惯性思维的束缚,提出改变历史来解决自身麻烦这一想法。   按照目前来看,国家方面并没有发现他们穿越的秘密,而他们伪造身份的时候也是选取了经历了地震的东晨,在网络媒体不发达的现在,上面查不出什么将他们认作是地震失踪人口也不是不可能,那么目前他们就是安全的,毕竟除了身份这一点,他们都跟正常人没什么两样,不会让人联想到特务方面去。   那么他们的危险便只剩那十年动荡期了,不说纪燕珊和梁晓雪,就是张思乐也有搞科研的趋势,他们又没有依仗,到时候被波及了没准真得被下放到牛棚,但是这一切的前提是那十年动荡按照他们原来那个世界的历史轨道走,如果没有这十年动荡,那他们的危机不也就不存在吗?   这样想来,将历史轨道拉到另一方向来,改变历史,没准真是个最好的结局,一来对他们自身有益,不用想办法跑路,他们私心里是认可这个国家的,并不想远走他乡。二来对这国家许许多多的人都是有益的,十年动荡毁掉多少家庭和人才,没了这场革*,就不会有那么多家庭被毁,那么人被毁。三来对这个国家更是有益,十年说是一眨眼,但外界的发展却是瞬息万变的,若是将这十年时间用在发展自身上面,那国家岂不是要更快崛起?   邹茜玲他们几乎是瞬息接受了改变历史这个念头,并且开始思考要如何让历史轨迹变动,要知道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历史并不是写书,仅凭三五人之力便想改变简直是妄想。但是世上也有个词叫‘蝴蝶效应’,蝴蝶轻轻煽动一下翅膀,远在千里之外的太平洋没准会刮起一阵飓风。   所有的巨变一开始都是从小细节处绽开,要扭转一个结局,前期得付出巨大的努力。   邹茜玲想到了以前政治书上学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历史的每一次变革都跟经济脱离不了关系,当社会的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就算上面有些人不想变,那也没办法,要么顺我者昌,要么逆我者亡,这也是历史发展的规律。   他们要做的,就是加快华国的发展步伐。   想到这,邹茜玲又是舒口气又是觉得任重道远,还是先问了下他们的意见。   【跑路还是改变历史,你们怎么想的?】   又把自己的想法和理由梳理了下给他们发过去,不管怎么样,这事关重大选择,无论选择哪个最后都是五个人一起,不会说兵分两路。   如果他们要选择跑路,那邹茜玲也会义无反顾抛下一切跟他们一起走,哪怕代价是放弃唐朗,也不会改变。   【试试吧,如果做不到,到时候再跑路也肯定来得及。】这是梁晓雪给的答案。诚然她到世界其他国家也能继续医学事业,做她的药物科研,她的实力让她有足够自信来说这些话,但是科学无国界,科学者是有国籍的,换了个世界,华国也是她的母国,她更希望效力的是自己的国家。   张思乐他们也不用说了,也是这个想法,没人舍得远走他乡,离国离家,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在国外生活得好好的科学家工程师想方设法都要回来,当初远赴重洋是为了国家,现在奋不顾身回来也是为了国家,他们或许没有这些科学家们的伟大情操,但是对祖国的认可不比谁少。   留下来搏一搏,没准他们引起的蝴蝶效应要更快于历史行走的轨道呢?   既然下了这样的决心,邹茜玲就打算把萧念白也拉进来了,谁叫他跟他们一样来自同个世界,一根绳上的蚂蚱,还双商都高,有他的加入力量会更大些。   萧念白跟纪燕珊一样身边也有人跟着,不过他经常出入邹茜玲他们的租房,跟他们关系好上边都知道,他上门来保护并监视他的人也不意外,并不会说提高警惕甚至想要监听什么的。   邹茜玲对萧念白使了眼色,再把自己编辑了一大段文档的手机借着书本的掩饰递给他看。   萧念白看到手机那刻挑了下眉,他倒是真没想到他们还带着手机,还是充满电的那种,不过也没有多问,先是看了下去,他阅读速度很快,理解力也很强,还跟他们一样来自后世,要理解邹茜玲编辑的内容一点都不难,哪怕充斥着‘怪力乱神’超能力。   穿越都有可能了,空间等金手指哪有不可能的,萧念白又不是老古董,很快便接受了这一点。   事实上萧念白很早之前就怀疑过邹茜玲他们之间有人有空间这个金手指,这是从细节可以观察推导出来的结论,不过当初他们要瞒着自己他便没什么好问了,毕竟这个对他影响也不大,质问出来没准还会改变现有的和平关系,所以他一直当作什么都不知道。   现在邹茜玲他们说出来了,就代表着要合作的诚意。   果不其然,文档上清清楚楚写着,他们想要靠‘蝴蝶效应’来努力煽动历史的轨迹,让这个平行世界避过那十年动荡。   【当然,避不过就要跑路。】上面这一点也说的很清楚,他们五个到那时候肯定是要跑的,但是萧念白不一样,他是魂穿,上有老下还没有小的,要牵挂的总是多得很,跑路估计不能像他们那样利索。   不过邹茜玲之所以敢找萧念白坦白这些,其实看重的是萧念白这个人的性格,说点凉薄的话,他对萧建国他们感情不深,纪燕珊一个差不多就可以顶萧念白这身体的一家人。这个结论是邹茜玲观察这么久之后得来的,也不知道该同情那家人好,还是该庆幸他这样的性格对他们好。   萧念白阖上了书本,看向邹茜玲,“我有什么好处?”   “不觉得很有意思麽?”邹茜玲对他的镇定丝毫不意外,萧念白的思维本来就跟正常人不太一样,“我们到这里来是个意外,你,我们,谁都不知道是怎么来的,也不知道这个意外会持续多久,生活这样按部就班过下去也没什么,但是不觉太过平庸,索然无味麽?来点挑战,没准当我们完成这个挑战时这个突然的意外会结束也不一定,小说不都这么写麽?当然,就算这个猜想不对那也没什么,我们没损失,照样是过日子,还是有趣的好日子。反正不管怎么样我们做出了选择,你可以选择加入,也可以选择当作什么都没发生,但是萧师兄,燕珊肯定是和我们一道的,这个你清楚吧?”   纪燕珊不明所以跟着附和:“是啊,我当然是跟你们一起的。”   萧念白:……   邹茜玲笑意更重,“萧师兄,你考虑得怎么样?”   萧念白看了眼懵懂无知的纪燕珊,又看了看笑得跟头狐狸一样的邹茜玲,面无表情,“你说得对,生活还是得有点挑战。”   “纪燕珊,你元件弄出来没?”忽然转了个话题,画风转变的邹茜玲都愣了下。   “啊?哦,改良的还差了点,更新换代那还得更久。”纪燕珊如实报备了自己的进程,“咋了?你要跟我换个工作吗?”   “换个工作,电话该更新换代了。”萧念白说完看向邹茜玲,“你把这个拿出来不就是想要我山寨麽?等着吧。”   邹茜玲一怔,随即便笑了出来,“萧师兄真是聪明绝顶。”什么比科技更容易来钱?计算机还太远,先来个手机吧,也不用太复杂,来个老人机就好,在改变华国通讯事业的同时,来从国外赚比大钱也好。   嗯,赚钱,看来她也得加快毕业步伐顺带跟上面打好个关系才成。   要做的事情还真多,萧念白不愧是双商都高的天才,一合作就这么上道。   邹茜玲心里松快不少,既然决定做蝴蝶,那就得勤快起来了,六个人凑在一块又商量了点东西,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各自在各自的领域努力,农业经济医药科学一把抓,顾一辉暂时用处还不明显,但是没关系,各司其职总有用到的地方。   在敲定这个目标之后,每个人回到学校/科学院都努力不少。   纪燕珊和萧念白在租房里研究透手机以后,便把手机还给邹茜玲让她收进空间,然后回到科学院那边申请了新项目。   接到新项目申请的科学院大佬们都震惊了,这世上还真有不用电话线就能连接两地的科技?妈呀,这两个娃脑袋瓜子咋长的,异想天开?但是还真没人去嘲笑,毕竟他们两个的实力大家都见识到了,只是觉得要研发出这东西真的不太容易,想了想,出于对他们的信任和尊重,还是给拨了点经费,去试试吧,年轻人就要敢闯敢拼,反正目前第三代计算机的更新换代那些元件还没跟上,给点时间他们试试看。   于是纪燕珊和萧念白就开始了封闭的试验,周日的休息都不要了,不过纪燕珊的生物钟还是很强大的,晚上最迟也就熬到十点,她一定要睡觉,不然受不了。她睡觉还拉着萧念白一起睡,“你不能趁我睡觉偷偷研究啊,这不公平,我们要公平竞争,看谁速度快。”   哪怕做同个研究,争强好胜的念头也不减少。   萧念白对她是越来越无奈,诡异的脑回路和强大的力气,他斗起来都有些力不从心。   还能怎么办?睡觉吧,然后在实验上碾压她,告诉她你师兄还是你师兄。 第九十九章   在科学院搞研究的基本都是各行各业的天才,而天才搞起研究来,那可以连着好几天几夜不休息。   搞计算机这一块的之前也是这种情况,但是自从萧念白和纪燕珊住进来,纪燕珊成为里面大佬们的忘年交,小老师,小团宠之后,这个分院基本没有再出现过熬夜搞研究的事情,朝六晚十,作息规律得可怕,跟那些养老的老干部都有的一拼了。   更可怕的是睡眠多了,但是效率不仅不减,反而还上升了,那些大佬们原本就是在这一行有天分的人,又有纪燕珊和萧念白这个从后世来的天才做外挂,更是跟打通了任督二脉一样,思路一点拨,就通畅了,研究起来比之前不要太快,第三代计算机的知识一吃透,立马就能着手改良升级,真的是很厉害了。   萧念白见状,立马把手头上的任务推给他们,自己跟着纪燕珊去弄手机的研究。   他在电子产品上面都很有天分,有参考物的情况下,要山寨一台手机出来,其实并不算太难,还有纪燕珊在从旁合作,加上之前制作第三代计算机的经验,两人联起手来速度真的很快,哪怕这个世界元件跟不上,但是不要紧,他们不需要立刻弄出款智能机,先来个按键老人机就行。   于是一个月后,在所有人都不觉得他们能搞出什么名堂的时候,萧念白很淡定地从实验室走出来,走到那群计算机大佬前面,当着他们的面打开了那台粉红色的翻盖按键机,按下声音外放,纪燕珊魔性的欢快笑声便先从里面传出来,把那么正在认真工作的大佬们都吓了一跳下意识抬头顺着声源处望去,就着看见萧念白手里拿着个粉红色的长方形小盒子。   “小萧,我咋听见了小珊的笑声?还有你手里拿着那粉嫩□□娃子用的颜色的东西干啥?”某位大佬开口问道,大男人用粉色,有点儿辣眼睛了啊。   萧念白面无表情,继续举着手机。   而手机那头的纪燕珊听到了那位大佬的话,停止笑声道,“是我啊阁老,我在实验室用手机跟你说话呢?听见没?还有小白手里拿着的是他选的颜色,他就爱这个女娃子用的粉……”   话没说完,萧念白干脆利落地挂掉了电话。这傻货胆子越来越大了,自从实验室的人叫他小萧之后,她竟然给取了个小白的外号,还说亲昵。还有这手机颜色,分明就是她自己设计的,刚刚完成用怪力逼迫自己一定要拿着走出来。   讲真,他现在有点想研究下克制怪力的黑科技。   纪燕珊不知道萧念白被她弄得想要研究些不着边际的东西了,她现在高兴得不得了,一来山寨出了手机,二来她比萧念白要快上半分钟完成组装,这对她来说是革命性的胜利啊,在计算机被碾压多年的郁气此时真的完全消散了,她,现在可以挺直胸膛,再也不怕萧念白在技术上来碾压她了……才怪。   山寨手机上是赢了那么半分钟,但是在计算机上赢面还是不大啊。   不过没关系,纪燕珊向来不会想那么长远,现下的高兴很重要,人要及时行乐,打完电话她就从准备收拾收拾从实验室出来,晚点儿再继续改良。   而实验室的大佬们听到纪燕珊的声音从那长盒子发出来,还是实时回答那种,整个人都懵逼了,这,这刚刚没有幻听吧?他们最近没熬夜啊不至于耳鸣,年纪也没大到幻听地步才是,可是为什么纪燕珊的声音会从那儿出来?她不是在实验室吗?难道……   那个叫‘手机’的东西真的研发出来了?!   “唉,小萧……”大佬们如梦初醒,刚想把萧念白叫来问清楚,结果却发现人早在他们震惊发呆的时候不见了!   大佬们怎么办?追出去啊!   要知道他们对这种东西真的是感兴趣,当初他们交申请书的时候大家都觉得有意思,就是没想到真能弄出来,还这么快,所以都没咋关心那边实验进展,结果好啊,一不留神人家就给弄出来了,心里抓心挠肺的,就想亲手去看看是不是真有项目申请书上说的那种神奇功能。   没有那么丰富也不要紧,无线就能打电话,光这一项就足够了啊!   兴奋的大佬们手上的试验也不做了,要先去找萧念白,不,那对着他们又面瘫又毒舌又阴郁的小萧还是不要了,找他们的团宠小纪去,她好说话,肯定会把这个叫‘手机’的东西给他们玩一玩的。   然而纪燕珊的手机还是没有到他们手上,因为这边保护纪燕珊的助理在得到他们实验成功后第一个时间去通知科学院的领导时他正在陪来这里视察的周姓大领导,那位Z领导一听也是很感兴趣,早就听闻过科学院招揽了两位少年天才进来,上次完成了第三代计算机研制不说,现在更是弄出个不用电话线不用转接就能直接打电话的东西,心下一个好奇,就跟着去了。   于是纪燕珊看到那位曾多次在历史书上甚至语文书上说到的大领导之后,脚边静止不动了,整个眼睛瞪得大大的,然后下一秒整个人就跳起来冲到Z领导前面,“哎呀妈呀!活的总理啊!”   整个人都兴奋得要爆炸,手更是有些抖,也不敢碰,就是这样激动着,跟后世那些小迷妹见到偶像的表现一模一样,毫不矜持,刚刚瞧着她像个炮弹一样冲过来的保镖还吓了一跳,下意识地挡在Z领导跟前并举木仓,差点没把保护纪燕珊的助理吓了一大跳。   “领导,这是纪研究员啊!”小心您的木仓别伤着她那颗聪明的大脑。   有助理这一喊,那保镖气势也收了些,身边的科学院领导也赶忙道,“自己人自己人。”   “收起来。”Z领导很是儒雅,保镖听命行事,收回去并退回自己的位置。   纪燕珊丝毫没有自己从鬼门关走过一遭的觉悟,还沉浸在见到尊敬历史人物的崇拜之中,要是有动漫效果那她的双眼此时绝对是星星布零布零闪,就是没大家也看得出她的激动了,脸颊都是通红的。   “小纪啊,你刚那样冲过来真是吓死人了,年轻人也得悠着点,这位是Z领导……”科学院领导的话还没说完,纪燕珊就兴奋地打断,“真的麽?我不是在做梦?我真见到了Z领导?哎呀妈呀,惊喜来的太快啊!”   纪燕珊此时笑得就真的跟个大傻子一样。   旁人听到她的话都笑了,还没想到这小纪也对Z领导这么崇敬呢,都语无伦次了。   Z领导听到这样淳朴又直白的话也是宽容一笑,纪燕珊是那种很容易让人获得好感的长相,温和没有攻击力,性格又很单纯,还显得那么小,一下子就会被当作少不更事的晚辈对待。   “这位小同志就是研究了那不用电话线转机员也能打电话的叫……”Z领导一时没有记住那个产品名字,刚看向科学院领导,纪燕珊却快一步回答,“手机!”   她总算从自己的兴奋世界里出来了,回答完这话后,深呼吸收敛了下激动的情绪,把手上的黑色翻盖手机递过去,“总理您好,我叫纪燕珊,这个就是手机。”   恭敬的态度压抑不住的笑意把一个小迷妹的样子展示的不要太像。   Z领导接过她递过来的,先看了看外型,嗯,体积还好,不算大,翻开盖子就一个巴掌左右。打开来看到是漆黑的屏幕和下面的按键,按键上面是数字和两个奇怪的符号,他看了看,没有看懂。   纪燕珊终于难得有了眼色,不用人直白地问也能主动解围了,真是偶像的力量啊。   “让我来为您讲解一下这个手机是怎么用的。”说着殷勤地就扒拉扒拉介绍起来,按键是怎么回事啊,对应什么功能啊,怎么操作啊,还要上手给萧念白那台手机打电话,电话接通,纪燕珊立马兴奋地说,“小白,你快回来,我见到总理了,真的那种!”   说的跟还有假的似的。   大家都不觉纪燕珊这话冒犯,还觉得坦率可爱,想想也是,要是自家的女儿这么大见到总理,没准还激动得晕过去呢。   “闭嘴!”手机那端萧念白却很不爽,“我知道了。”   “你知道啥?”   “看后面。”   话音落下,电话就挂断了,纪燕珊依言看过去,就看见萧念白面无表情地站在不远处看着这儿,被大魔王支配过的恐惧莫名袭上心头,纪燕珊今天真的很有眼色,竟然看出来萧念白貌似生气了?   生什么气?   呵,原来这蠢货是有偶像的。   “总理您好,我是萧念白,这次手机的研发者之一,不如我们到实验室去谈,外面太阳大。”萧念白走过来切换了礼貌态度,不动声色地将凑近的纪燕珊给挤到一边去,接下来更是各种殷勤介绍,完全不给纪燕珊插嘴表现机会,自然,也利用身高优势挡住她‘火热’的视线。   科学院的领导们不知道萧念白的真实心意啊,还以为他也跟纪燕珊一样对周领导崇拜得不行,都一改平时懒惰少言的性子了,这么殷勤,他原先还担心萧念白对着这位领导也会是平时那冷冰冰的毒蛇样呢。   真是伟人的力量啊,甚是欣慰。   --------------------   作者有话要说:   萧念白:什么?原来傻货也有偶像?不行,他得阻断她追星才行,有邹茜玲四个比他重要就很不能忍了,地位怎么能一降再降??? 第一百章   萧念白和纪燕珊研发的手机让大家耳目一新,Z领导几乎是第一时间就看到了它的军事价值,若是用在军队了,作战时候要更加方便信息的传输了。   不过萧念白和纪燕珊也说的很清楚,这个只是个初代品,两者间的通话是经过无线电传播的,他们在科学院分部弄了小的信号传播基站,出了这个地方就不行,要想真正事先不同地点的通话,还得进行信号的覆盖。   这就是涉及到专业问题,他们只是先弄个出来给大家看看成果,好让上面看重,拨多点项目资金下来,再来一些人手,得完善下。   不得不说萧念白这一步走的很好,就像上次那个第三代计算机,他也是私下先搞,弄出成果再来跟上面谈,不讲空的没用的,成果出来你就是坐在那儿也有人主动捧上资金让你研究,讲那么多虚的没用。   这一次弄个简单的手机出来,刚好还被Z领导看见了,还表扬了,科学院这边可不就是更加看重了,实验室再扩大点,保护人员再多点,资金也跟上。   总的来说这次的手机研发还是很成功的,让大家都看到了价值,并且重视起来,不过暂时还是先用到了军事等方面,要民用估计还得一段时间,按照邹茜玲的想法拿去卖那更是需要时间了,目前是没办法做到的,还有很多东西要搞,上面的人对这事也得开个会,技术的革新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   而萧念白和纪燕珊这两位研究人员那地位更是是直线上升,最明显的是两人的保密级别又上升了,工资也上涨了,甚至上面还希望他们能直接住在科学院,最好能住进研究所了,这两颗脑袋瓜子实在太厉害了,原本以为苏联那方面的专家走了他们得面临更多的困难和挑战,结果他们一来,这些挑战都算个毛,苏联的计算机才到第二代,第三代的毛都没摸到,那点技术真是不稀罕了,没准让他们知道这消息还得反过来头求他们派遣人才。   当然这目前还只能暗爽,不能把消息偷懒出去,最近国际上很不平稳,随时都有可能爆发战争,这还是要留作杀手锏。   还有那手机的发明,上面的领导们真是看到了敢想敢拼又有实力的精神,真不知道他们俩还能搞出什么让人惊喜的发明,期待得不行,通知科学院的领导一定要满足他们的要求,项目资金不能少了他们的,有重要的合适的项目也要把他们带上,不能搞排资论辈那一套,有实力就要给舞台,真是十分重视了。   当然这一切还没有Z领导的一句表扬让纪燕珊兴奋,哪怕那天见面只有短短一小时,可是却足够她保持昂扬斗志一整年。   “小白,好好干啊,Z总理说了,国家的未来就靠我们这些青年人了哈哈哈~”得瑟的样子真的又傻又欠揍。   因着这点,萧念白把升级计算机最难的那部分丢给了纪燕珊做,还给规定了时间,做不到就一周不能吃肉,糕点也别想了。   这个惩罚简直太过惨绝人寰,纪燕珊要抗议要投诉,结果科学院的领导被萧念白三言两语忽悠过去,还真答应了萧念白的要求,纪燕珊只能化怒气为动力,孜孜不倦地跟那技术作斗争。   就在他们这边几乎是封闭式做实验的时候,梁晓雪这一边也取得了自己的进展。   从医院实习结束后本来学校是打算安排她跳级到大三去的,然而院方那边给的评价实在是很高,又有施医生的推荐信,直接让她升到大五毕业班,不过不像其他正经的毕业班学生,除了几科重要课程要参与,其他的只要先通过考试便可以不用过去。   她跟那些老师协商好了时间,在新学期开学之初就完成了科目考试并获得优秀成绩,半点水分不掺,让那些觉得她‘走后门’的老师都刮目相看,成绩贴出来,有不满的学生更是哑口无言,毕竟那几乎科科逼近满分的成绩真的没有几个人能做到。   更重要的是她在开学不久就收到了国内医学最权威杂志的样刊,上面刊登了她的一篇专业论文,那是她上学期投稿过去的,有关吸血虫病的内容。   那篇文章发表出来后,之前施医生推荐的那位教授主动来找梁晓雪,不是要收下她,而是把她亲自引荐到另一位专业教授面前,替他们牵线搭桥,好让梁晓雪参与他的研究,他目前一个项目正是研究吸血虫病的,梁晓雪论文上的内容十分有参考价值。   于是乎梁晓雪在以优秀的成绩完成其他科目的考试之后,另外几科原本强制要求参加的课程也改为了考试形式,提前让她考了,也是得到优秀成绩后,后脚就收拾包袱钻进了实验室。   同宿舍的有真心为梁晓雪高兴的,比如开学初第一个在宿舍见到的药学院的张兵兵,对梁晓雪简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都快成为头号小迷妹,激动得不行。   而也有看不惯或者说是嫉妒的,比如那位京市本地父母都是医生从开学就被奉为这一届医疗系女神般人物的周安语,她是个很骄傲的人,从小父母疼爱学习成绩优异,上了大学也如她所愿成了新生代表上去讲话,在课堂上表现也很优异,课后也没有松懈,也是老师教授们眼中的好学生。然而,这一切在对比梁晓雪之后,她的优秀便没那么耀眼了。   且不说医疗系的教授们就对她另眼相看,连中医院那边的教授也对她照顾有加,在班级里哪怕她不善言辞,同学们对她的好感也很足,这一次放假系里更是直接让她到京市最好的医院去实习。   要知道就是她也是靠了父母的关系才到父母上班的医院实习,但她的实习成绩却远没有梁晓雪来得亮眼,甚至开学回来,在不知道的情况下梁晓雪竟然暗中参加了跳级考试一下子成为毕业班的师姐。   现在一篇国内最权威的期刊论文更是让她直接进了教授的项目,这样大的差距,让周安语骄傲的心理都产生不平衡感,这还是平生第一次被同龄人如此碾压,几乎要没有抵抗之力。   在这种情况下,周安语很难维持平时的风度,对梁晓雪的态度都不满了几分,“步子要一步步走,走得太快爬得太高,小心掉下来。”   项目组里个个都是优秀的人才,她就还不信了梁晓雪到那里还能如此耀眼。   梁晓雪倒是没有把她的话太放在心上,这个姑娘说话虽然不好听,但是看得出很骄傲又富有教养,不会私下使手段,也不会口吐脏言,所以那点点恶意对她来说就没什么了。   她很明白自己要走的路线,现在这样绝对不算是爬得太高,她的专业实力和潜力足够支撑她走得更远爬得更高。   当然这没什么好对别人说的,她向来不是一个爱说空话的人,与其在这里打嘴仗,还不如节省时间来投入研究。   她的目标向来明确又坚定,足够她闭上耳朵屏蔽那些不好的言论,还有什么比在专业里为王更令人兴奋的事情呢?   夏虫不语冰,她的道路从来不需要别人指手画脚。   梁晓雪在项目组的研究做的很顺利,她没有猜错,她的金手指对她在药物研究方面却是大有助益,升级之后这种帮助更是明显,进了项目组没几天就把教授正在做的项目内容了解得清清楚楚,然后就能跟上进度并给出十分有用的建议,把卡了大半个月的进度一下子给推了上去,就跟手动拉进度条似的,快的都让人惊讶了。   于是在梁晓雪进组之后,原本预定还要一年才能取得预期成果的项目提前了十个月完成,药物出来之后临床效果很好,而她还看完这个效果之后表示还能继续改良。   教授是完全看出了她的实力和潜力,心里感叹真是长江前浪推后浪,天赋和年纪都快令人嫉妒了。不过这个时候华国的专家教授们往往不会刻意打压新人,反而很高兴有梁晓雪天才般的存在,华国实在是太缺人才了,国际对华国也太不友好,要是他们不能自力更生崛起,那这个国家的处境会更加艰难。   这个时候的科学家都有一种刻入骨髓的爱国情怀,尤其是像教授这个年纪的,是跟随着祖国经历过炮火和创伤的,知道现在的华国太不容易,都想用自己的力量去浇灌让她快快成长,能够多出点有用的天才简直是求之不得。   更何况现今华国的药物真的太过缺乏,很多都依赖着进口,靠别人是最没有安全感的,求人不如求己,能早日研发多点的药物,那就早日多点底气,不怕被封锁后没有支援。   因此那个教授没有抹掉梁晓雪在这次药物研究中的贡献,如实地向上汇报,并且希望学校那边提前结束她的本科毕业考核,他希望能把她收入门下,直升博士生。   能够申请做项目的教授都是学校重要的师资资源,他们的评语比医院还更有份量,当即就答应了这个请求,也没要她再重新写毕业论文,毕竟国内那本权威的医学杂志样刊就足以证明她的专业水平了,要知道就是学校老师也很难在上面刊登论文,更遑论一个学生。   梁晓雪在吸血虫病药物研究进入预期成果之后有几天的休息完成毕业的事以及到博士生那边的宿舍报道,这是她进入下一个研究前的短暂假期,可以预见未来的生活会有多么忙碌而充实,因此她打算先回宿舍收拾一下行礼回家一趟,顺便到三水大学找邹茜玲他们吃顿饭,好久没见了。 第一百零一章   “你怎么回来了?”梁晓雪回到宿舍的时候,周安语刚好回来拿东西,宿舍就她一个,就这么撞上了,语气还很惊讶。   “难道你被人赶出来项目组了?”这是周安语第一时间想到的,毕竟按道理说这个时候梁晓雪应该是在项目组那边才是。   说实话,那一瞬有点窃喜,因为这样就证明梁晓雪并不是优秀到不可攀,但是又有点不高兴,她早就听说教授的项目是很难进的,就算是大五的师兄姐进去也是打打杂,该不会因为她是大一新生连打杂都不给了吧?   周安语对梁晓雪的感官还真是蛮复杂的,是既希望她不好又希望她好,毕竟她做出了成绩就代表他们大一新生也不是那么弱,是有机会取得更好成绩的,能有个Flag在前面,其实对他们也是种激励。   讲真就是个从小骄傲的孩子,要不是梁晓雪跟她同届同班同宿舍,周安语还真不会对梁晓雪不喜,甚至还会觉得崇拜,毕竟像梁晓雪这样的年纪取得就能走到这一步的,真的很少见了。   梁晓雪对周安语没有特殊感觉,她在宿舍待的时间其实很少,每天都很忙,没有空跟她们一起吃饭一起聊天,宿舍就张兵兵对她最为热情才让她多分了点注意,其他人都是一样的,就是住在同个宿舍的陌生人罢了。   眼下听到周安语这样问,也不会生出什么生气情绪,像以往那样温婉又淡然,“我回来收拾下行礼,下周就正式转到研究生那边的宿舍过去了。”   “学校直接保送你到研究生了?”周安语更是惊讶,“怎么会?不用论文答辩吗?”   “嗯,手续办好了。”梁晓雪没有说的太清楚,她跟周安语并不熟,回答完便去整理她的东西。她带的行礼并不多,不过多添置了草席,脸盆等物品,这些先放在这儿,等下周那边的宿舍整理出来再拿过去,在这之前就先把衣服给收拾了吧,天气最近也有了变化,该回家换些衣服过来了。   周安语原本还想问,但是看到梁晓雪自顾自开始整理东西才恍然清醒过来,她们的关系并没有那么亲密,甚至她还对她隐隐有敌意来着,脸上不由得有些火辣辣地尴尬,看了看,最终还是拿着自己的东西转身走了。   梁晓雪没有在意,把自己的东西规整好以后便直接到外面搭公交回家去了。   租房里很干净,平时他们都是有假就会回来,回来的时候必定会打扫一遍,不过大部分都是一周回来一次,所以把院里不耐旱不好养活的花草都给清除了,就剩下原来有的两棵枣树。   院子里的花草都是房东留下来的,当初梁晓雪他们租之前跟房东说过因为上课原因是无法照料那些花草的,房东也理解并同意铲除,所以梁晓雪他们很干脆地铲除了,还挑了一些送给喜欢的邻居。   梁晓雪把行礼放下后,又趁着天气好到院里打了井水上来洗掉一些衣服,还把大家的被单被罩枕头帕都顺手洗了,她是个爱干净的,现在又有时间,自然是撸起袖子清清扫扫,很快院子里便挂了一竹竿的衣裳。   等她弄完后才发现,已经是饭点了,不过邹茜玲没回来,家里就只有米面鸡蛋什么的,青菜还真没,这个点自由贸易市场也没有开,所以就将就煮了个鸡蛋挂面吃。   还没吃完呢,院子外头就响起了敲门声,洛怀宇不知道从哪得到她出了项目组回家的消息,当下骑着自行车过来呢。   额头上都是汗,看得出来的路上很急了。   梁晓雪虽然在舞会那天晚上开门见山对他表达过自己还不想谈恋爱的意思,但是洛怀宇却压根当作没发生,常常跑过来学校找她,也不知道他们新闻系怎么那么闲,让他有那么多空闲时间。   不过慢慢地梁晓雪也不排斥他了,虽然这人油嘴滑舌的不像这个年代的人的,但是她学习时确实不会没眼色打扰她,性格也不坏。   “怎么过来了?吃饭没?”梁晓雪让他进来,洛怀宇很自动自觉地把自行车停在院子里并且去关门。   “没呢,刚刚到你们学校听说你出了项目组回家来了,我就赶过来看看,好久不见,你又瘦了好多,一定是太忙了吧?我买了烤鸭过来,一起吃。”洛怀宇说着就很不见外地把打包好的烤鸭拿到厨房去拿碗装着,见面条不够,还自给自足地自己烧火煮。   “我就知道你回家来什么好吃的都没,还好我带了烤鸭过来,不然没点腥味。”不得不说洛怀宇真是从小家境好了,要是旁人看到吃挂面都觉得是奢侈,他却觉得太素了,真是比穿越者还要穿越者,土豪得不得了。   “你有几天假期?我明天帮你弄点肉和菜回来咋样?”一边煮还一边探出脑袋去说话,好像憋了八百年一样,一见到梁晓雪就是话唠上身,这么久下来搞得梁晓雪都习惯他这么多话了。   梁晓雪把嘴巴里的食物吃下去之后才慢条斯理地答道,“不用了,明天我要去三水大学一趟。”   洛怀宇反应了下,“去找你表姐他们啊?行,那我后天帮你弄。”   半点不尴尬,简直自来熟的不行。   要是换做之前梁晓雪绝对不会答应的,但是后来那真是随他便了,谁叫她那样明显表达过她对他没意思,没准备要跟他发展感情,目前以学业为重,这个男人还是能够厚着脸皮说好,我绝对不会耽误你学习的,你认真学习认真忙,我做我能做的,比如拍拍照片,偶尔做做饭菜,我圈地自萌,你干你的事就好。   这样梁晓雪还能怎么样呢?哪怕是穿越前,她都没有遇到这样的追求者,高冷疏离都打发不了,而且他确实不怎么耽误她学业工作,所以就放任自流了。   洛怀宇虽然从小生活环境好,但是自己煮个面是没问题的,很快就煮好端出来和梁晓雪面对面坐着吃,见盘子里的烤鸭还有那么多,当即用干净的筷子给她夹了腿肉,“多吃点多吃点,吃饱才有力气做实验。”   梁晓雪蹙了下眉,很快又舒开,还是夹起来吃掉了,确实这些日子为了赶上项目进度并且证明自己的实力拼了点,瘦下的肉得补起来,她没忘记自己是个医生,健康的身体才是最大的本钱。   “你们新闻系不忙吗?”在洛怀宇叽叽喳喳说了一大通话之后,梁晓雪不由自主问出了这个问题,怎么感觉他挺闲的,明明在她看来这个年代的大学生都是勤快的多,哪有像洛怀宇这样的,简直跟后世爱玩的大学生没什么区别了。   甚至很多时候梁晓雪都会怀疑洛怀宇是不是也是从后世穿越过来的?行为作风都跟这个年代大多数人格格不入。   洛怀宇脸上还是那种阳光的笑容,“忙啊,就是没有你们系课程多而已,而且我学习效率很高,这段时间你到封闭式做项目我都在努力学习啊,这才有现在悠闲时光。我告诉你我最近……”   好吧,梁晓雪表示跟洛怀宇待在一块的好处就是她完全不用去找话题,他永远有话说。   吃完饭各自洗了各自的碗,院子里修葺了能容纳五六个人并排站的洗手台,他们不习惯蹲着洗碗,往往都是直接站着洗。   不知道阳光正好,院里的气氛太温馨,洛怀宇站在梁晓雪旁边洗碗,视线却偷偷看向对方,看着她认真又细致洗碗的样子,脑袋一热蓦地就开口,“以后我们结婚我会帮你洗碗的。”   梁晓雪:???   抬头看,却对上洛怀宇那双干净又清澈的眸子,他的笑容真的很治愈,很难想象这样高大的男孩笑起来会让人觉得舒服阳光,好像一切都是美好的。   她就没有这样的笑容,哪怕她总是笑得温婉,但是眼睛的疏离清冷却掩盖不住。   不像他,浑身都是行走的小太阳。   “真的,我会帮你洗碗的。”洛怀宇见她看过来有些疑惑的样子,还站直了身子要打保证,“要是我们结婚,你可以继续忙工作,家里的家务活我都会干的,我保证不让你在家带孩子干家务。”   “当然,你要是肯我现在也可以帮你洗碗做家务。”   话说到这个地步,哪怕这不在洛怀宇的计划之内,但是眼下也不管了,反正他也不是那种拘束古板按部就班的人,而且温水煮青蛙这么久了,总得跟青蛙挑明一下吧。   不是,他的意思是最起码得再推销推销自己,梁晓雪走得那么快,当初还是大一新生呢,转眼本科就毕业了,以后参加各种项目肯定更忙,他就更没有刷存在感机会了,谁知道进了那封闭的项目组之后会不会遇到什么师兄之类的,他又不是专业的进不去,太被动太没有安全感了,他还是想要先下手为强。   这样一想,洛怀宇就更加坚定了,没错,他再不趁这个机会要个名分,以后没准就没机会了,下次等她进了项目组出来,没准他连酱油都打不上了!   “所以,梁晓雪同志,你能给我个帮你洗碗做家务的机会吗?” 第一百零二章   梁晓雪还没来得及去学校的时候,邹茜玲当天晚上倒是先回来了。   “嗯?你在家啊?项目做完了?”钥匙开门进来,见到梁晓雪在,小小意外了一下。   梁晓雪点头,“刚完成,先回来休息一下,本来打算明天去学校找你们的,你怎么一个人回来了?”   问完又看邹茜玲情绪不高的样子,补充了一句,“出事了?”   邹茜玲摇摇头,先问她吃饭没,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后,这才把手上的信件递过去给她看。   梁晓雪接过来一看,是下坎山村的周大平和周红婶子来的信。   信里说了他们回去之后按时吃药,也有按照梁晓雪开的中药方子采药来熬,效果不错,现在身体基本没有大碍。又说了村里建香皂厂的事得到了公社那边的支持,目前正在弄这件事,顺利的话半个月后就能建好厂子开工,因为是村里人的厂子,福利远没有镇上正规厂子好,但是村里人都挺高兴的,不说别的,就是有免费的香皂使用就不错了。而且去厂里上工还能有工分,当然工分不多,因为工分太高就没有壮劳力要下地了。就是个半大孩子的工分,也是把村里那些闲散的劳动力聚起起来,在不耽误农活的情况下创收。   周大平还在信里说他们对这个厂子很有信心,因为公社领导支持,他会在销路上帮忙牵线搭桥,不愁销售不出去。   他们还在信里说要是厂子真能盈利了,就要把村小学给建立起来,要让村里的娃都读书,不求像他们那样考个好大学,但是起码不要做睁眼瞎。京市一行给他们的震惊太大,繁华自然是不用多说了,但是那种不认识字看不懂路线不会搭车的尴尬和迷茫太过令人印象深刻,他们希望以后下坎山村有孩子走出去,起码能看得懂街上的字。   还有当周红他们把纪燕珊他们拍的照片拿出来给村里人看时,几乎所有人眼里都闪过羡慕和渴望的光芒,大家自小都生活在这个小山沟里,去过最远的地方也不过是县城,再远点就是省城,甚至有的人终其一生都没有出过门,在这一亩三分地里打转,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们对外面没有好奇心,当看到京市如此繁华精彩,又想到邹茜玲他们是凭借着优异的成绩走出去的时候,大多数父母都会在想如果自己的子女学习也这样好,是不是也有机会走出大山,不用再面朝黄土背朝天,做个城里人?   因此周大平提出要是厂子盈利就从公款拨钱建立村小学的建议,是高票通过的,并且因为有了这个目标,大家对厂子都尽心尽力起来。   信里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但是看得出来写信的人精神很好,对未来充满干劲和希望,像是准备创业大干一场的年轻人一样,有着充沛的活力。   看得出周大平是真的新生了,并且有带着村里人一起奔赴新生的感觉。   这样很好。   不过在信的末尾周红婶子问了邹茜玲和唐朗是什么关系,她说唐朗她娘张赛英过来下坎山向她要邹茜玲的地址,还说邹茜玲跟她老三唐朗处对象,她想问问他们打算什么时候办喜酒。周红婶子因为不确定她说的是不是真的所以没有给邹茜玲这边的联系方式,特意写信来问问邹茜玲。   梁晓雪看了看信的末尾,大概有些明白了为什么邹茜玲情绪不高了,“你不想跟唐朗在一起了?”   她从寒假实习开始到现在就一直很忙,唐朗又是在军区,平时也见不到面,因此都不知道邹茜玲和他进展怎么样了,现在仔细想来,好像从邹茜玲探亲回来后给军区去信就没那么频繁了,结合这封信上的消息和她此时的情绪,梁晓雪想事情大概是不妙了。   邹茜玲没有立即回答,她有点烦躁,好一会,才道,“不是不想,是不能继续在一起。”   这段时间她一直让自己投身于紧张的学习之中,也基本不给军区那边写信,看起来是忙于学业想要尽早完成本科课程,但实际上未尝没有存在逃避心思,她不想去思考她和唐朗的未来,甚至想就这样吧,别回应,慢慢自然会有结果。   但是周红婶子来信上的内容让她再次深刻地意识到,她不能这样不负责任的逃避下去,这不会有结果,在这个年代,恋爱关系从来不是只涉及到两个人,还涉及到家庭,处对象就意味着默认日后会结婚。   她要是一直这样逃避放任自流,对唐朗,对关心他的家人来说都是不公平的,是应该正式面对这件事并且做出决定的时候了。   “你知道我们现在的处境吧?不能成功,就要跑路,没有别的路可走。而他的身份他的忠诚他的信仰注定是没办法让他抛下一切跟我跑的。”邹茜玲扯了扯嘴角,笑容却勉强得要命。   梁晓雪皱了皱眉,“万一我们成功了呢?而且不是还没到那个时候吗?”   “你也说是‘万一’,万一就是个假设和概率,谁都不能十成十的保证。而现在距离那个时间点不到四年,你觉得他的家庭会让他一个二十六七岁的军人等我四年再结婚吗?又或者我跟他结婚有了小孩那我到时候要怎么办?而且真到那个时候再分手,我跑了,他的前程也结束了。”   抛掉爱情的面纱去看待这件事,邹茜玲冷静理智得不得了,她很清楚地知道她现在走的是什么路,也很清楚万一真要失败带给她的是什么下场,到时候她不管跑不跑都会连累唐朗。   而最好的办法就是现在就结束,她不再是他对象之后,他就对她没有责任,可以找一个顺心意的政治安全的女人结婚,生子,那样四年后就算是她跑路了也连累不到他,又不是妻子只是前女友,谁还能把前女友的错算在他身上?   所以邹茜玲要是真想他好,最好的办法是现在就跟他分开,她不会让他和她一起赌未来的。这条路是她选的,就没有拖别人下场的道理。   话说到这,梁晓雪也不知道怎么劝了,她算是看出来了,邹茜玲从他们几个选择尝试做那只煽动翅膀的蝴蝶开始,就已经决定要和唐朗划分干净了,只是她对他有了感情才会逃避,才会犹疑不决,直到退无可退必须要面对了,她才从那逃避的壳中出来去直面这件事,并且不打算回头。   她今天会回来,估计就是没心情在学校待下去,要给自己独立空间处理这段感情了。   梁晓雪把信折好放好信封里,很认真地说道,“无论你做什么决定,我都是支持你的。”就像她支持她那样,从以前到现在,一直没有改变。   她知道她是个不轻易放感情的人,一旦用了感情,就是真心,对他们四个人就是这样,当成好朋友之后就掏心掏肺,而唐朗是她难得的心动对象,也不难怪她逃避了那么久。   邹茜玲抱了抱她,“今晚我一个人睡觉,我们明天再见面。”   “好,有事叫我。”   “嗯。”   梁晓雪看她走进房间里关上门,皱着的眉头一直没有放下来,她想到了白天洛怀宇的告白,不由得头疼了。   当时她整个人是惊讶的,因为太突然了,她知道洛怀宇喜欢她,也在追求她,但是他一直很有分寸,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做自己的事不打扰她,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圈地自萌,安安分分地过了这么久,突然洗着碗就没有任何预兆来个告白,哪怕镇定如她也懵逼了下。   然后他就很认真地问可不可以给他机会来替她做家务。   这个笑起来跟小太阳一样温暖的大男孩在认真跟她告白,或者说求婚,梁晓雪还真有一瞬的手足无措。   她从头到尾都不知道自己哪儿入了他的眼,也对他基本没有任何回应,就这样还是被告白了,她呆了好一会,才假装镇定自若地把碗洗碗,“你不怕我拿手术刀解剖的样子?”   她记得她当时特意带他看过自己解剖的场面,那天洛怀宇没敢吃一口肉。   洛怀宇顿了下,随后道,“你不解剖我就行。”   这回答真是觉得好笑又可爱了。   “怎么样?你答应吗?”   她当时给的答案是“我想想再说。”   因为他说实在有点吸引她,除非她不结婚,不然结了婚肯定会有很多琐事会耽误她,而洛怀宇婚后不会干涉她的工作还不会让她忙活于家庭琐事,他也习惯她忙的样子,要是在这个年代结婚,可能真没有比他更适合她的人选了。   而且最重要是她不讨厌她,至于喜欢还不清楚,毕竟她真的很忙,没有时间考虑这种事。   然而经过今晚,梁晓雪原本想尝试答应看看的念头似乎一下子消失了,邹茜玲说的对,他们现在走的路太过没有保障,谁都不知道未来会不会成功,而且要是有了家庭,到时候想跑路肯定没现在这样坚定。更何况洛怀宇不是一个人,他是有家庭的,他肯忙家务,他的父母不一定肯他忙家务,婆媳关系在这个年代更为紧张,她不确定自己能应付得了。(到现在梁晓雪还不知道施医生是洛怀宇的妈妈。)   所以,想了想,她下次见到洛怀宇还是拒绝吧,好好工作才是真的,先立业,成家的话等度过那个时间劫点再说。   --------------------   作者有话要说:   那位成哥家的咸鱼,不是说想看分手戏麽?来,五一劳动节的福利哈哈哈~   【情人总是分分合合~~~】   本以为有希望的洛怀宇:我做错什么了?为什么你们分手还要带上我?!!! 第一百零三章   第二天邹茜玲在傍晚时分把信投到了邮筒里,信封从邮筒口消失那瞬,她知道他们的感情也要消失了。   这种感觉就像小时候亲手送走那只被认为有危险性的大狗一样,很不好受,甚至比那时候还要难受上千百倍,可是她没有别的办法。小时候她反抗不了大人说服不了大人,长大后她依旧対很多事情无能为力。   她咬了咬唇,把想要涌出来的难受逼回去,也把那想要撬开邮筒拿回信件的冲动逼回去,转身快步离开了这里,很多事都不能回头的,唯有一直往前走才会有出路,哪怕你并不知道前面的出路是什么,但是依旧不能怯懦地去找回头路或者停滞不前,因为这就是人生。   梁晓雪到底是被影响,到三水大学和邹茜玲他们吃完一顿饭之后就対洛怀宇进行了明确的拒绝,然后立马投身于学业之中,不给洛怀宇任何反驳和纠缠的机会,干脆利落得张思乐和顾一辉直叹服。   然后围观了两场分手事件的张思乐和顾一辉暂时停掉手上的忙碌,赶紧去联络了一波感情,确认彼此依旧相爱之后,这才稍稍安了心,还好还好,他们不需要因这因那而分手。   联络完之后又放心思来关心关心邹茜玲,怕她太难受,结果她太忙碌了,压根没有时间来伤春悲秋,他俩都不知道如何反应是好了。   持续观察好几天发现她确实没问题之后,张思乐和顾一辉这才继续忙碌自己的事情,不过比之前要努力多了,万一他们真能做成那只蝴蝶呢?是不是到时候她跟唐朗还是有可能的?毕竟在他们看来,唐朗是这个年代最能包容疼爱邹茜玲的男人,而且邹茜玲対他也是有感情的,要是错过了唐朗,也不知道还能不能遇到另一个唐朗。   抱着惋惜又无奈的心情,张思乐和顾一辉投入到了紧张的学业之中。   而远在军区的唐朗在收到那封信是一个月后,这是他距离邹茜玲探亲结束后收到的第二封信,第一封信是报平安的信件,言简意赅,跟向上级回复似的,半点没有从前那种充沛情绪在里面。   那个时候他心里就隐隐有了不好的预感,尤其是当后来写过去的信件都没有回复的时候,这种预感更加强烈。那个时候他甚至后悔那天从镇上回来跟她提随军的事,更后悔第二天去出任务,没想到等他出完任务回来人就走了。   现在难得收到了一封信,他却没有很高兴的心情,甚至有些不敢打开。   邹茜玲是怎样的性格他向来很清楚,谈対象対她来说就是谈対象,是随时可以解除的关系,完全不会怕名声收到损害,更不会像现在的许多女人一样以男人为天,她独立又自信,却也任性得要命。   唐朗不敢猜测她在这封信里会写什么。   回到宿舍静坐了良久,终于还是提了勇气去打开。   【唐朗,展信安好。我想了许久,我们还是退回到普通朋友的位置吧。谢谢你这段时间対我的照顾,希望你以后能找个适合跟你一起奋斗的同志——邹茜玲】   十分简短的一封信,可是唐朗却死死盯了大半天,好像要把每个字都仔仔细细挖出来看一遍一样,手上甚至由于太过用力而青筋突起,整个人散发着令人害怕的低气压。   她竟然,真的说了要分手。   唐朗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感到生气愤怒,而这情绪还是针対被他捧在掌心疼爱了那么久的邹茜玲,他真想不到她竟然这么狠心,说放开就放开,连个借口都不找,他哪里対她不好了,平生最大的耐性和柔情都给了她,哪怕平时被詹红星嘲笑没有男人气概都半点不曾改变対她的好,就是这样她还是要离开他!   “碰!”狠狠一拳头砸在桌子上,唐朗把信随手塞到了抽屉里,拿起帽子就往领导办公室走去。   “报告!我要申请假期。”   ——   三水大学女生宿舍,邹茜玲正在床铺上看书,这周顾一辉跟师兄老师们出去做项目了,张思乐扑在试验田里,听说她现在正在研究无籽西瓜和杂交水稻,忙得不可开交。梁晓雪也进了项目,纪燕珊更不用说了,到现在还在进行封闭式项目,就前段时间工资领了让人把工业券什么的都拿来给他们用,说她在科学院用不上,别浪费了。   邹茜玲想一个人回去也没意思,索性也留在宿舍,顺便把教材看得再通透点,这学期她申请了跳级,期末进行理论考试,假期会有实习,到时候结果才会出来,还是要勤快些准备,一下子跳那么多级,要求是很严格的。   正看着教材呢,外头进来个舍友,说是楼下有人找。   邹茜玲没怎么在意,学经济的不能太独,她要办很多事情都需要人脉,跟许多人都交好。而且还参加不少社团活动来加学分考核,没准是社团的事情也不一定。有时候那些男同学就喜欢主动来找她,被拦在宿舍楼下也不介意。   她知道他们什么心思,不过很明确地表现出自己只想跟他们做好同学好战友,他们也知道,但是就是乐此不疲,也没过分举动,就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吧,除了平时会不由自主照顾一点,也没有越距举动,所以邹茜玲为此也不是很在意。   她跟舍友说了句谢谢,没有多问放下书就往下走。三水大学现在还没有电梯,但是楼层也不高,邹茜玲很快便走到宿舍楼下,往平时那群人等她的地方看了看,没看到人。   刚想去问宿管阿姨,忽然感到身后一阵压迫感,吓了一跳,回过头看到来人时却脸色却变了。   她没有想过还会再见到他,从那封信投下去到现在已经快过了两个月,邹茜玲每天都忙忙碌碌让自己没有多余的时间胡思乱想,积极向上得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可是在看到他那一刻,看到他那一如既往坚毅的轮廓,対上那双沉默又锐利的凤眼,还有比之前更加消瘦的身影,心里压不住四处翻腾的情绪告诉邹茜玲,其实她还是没有忘记,更没有放下。   夏季时节,众人都换上清凉的夏装,他还穿着一身军服,扣子扣的一丝不苟,身姿挺拔,这点儿热浪似乎根本影响不到他似的。   邹茜玲挪开了视线,垂在身侧的手无意识地捏住了衣角,“你怎么来了?”   她装作若无其事地笑,语气轻松的跟见友人一样。   唐朗只觉得左胸膛的位置又隐隐发疼,他收到她的信后没有一天好过过,为了这个短暂的假期甚至熬了好几宿去拼命完成任务早点过来,他在想她会不会也有点难受,可是却发现再见面她还是一点没变,依旧漂亮而张扬,他跟这里的宿管阿姨说要找她时宿管阿姨甚至都没怎么盘问,还嘀咕又是找她。   寥寥的信息就足以见得她在这个学校有多受欢迎。   而她跑下来张望那刻脸上的习以为常和见到他时的那瞬的意外和沉默,更是让他难受,她压根就没有想过他会过来找他,甚至还因为是别的人来,所以才这么淡定自若,如果一开始说楼下的是他,她会下来吗?   唐朗暗地里咬了咬牙根,逼迫自己把质问的话吞回去,像以往那样冷静地说道,“我有事找你。”   他看了看四周,若有似无的视线一直往这里飘,似是好奇,又似是打量。   “要在这里谈吗?”   邹茜玲也瞥了瞥周围,这确实不是谈话的好地方,最起码不适合在大庭广众之下跟前男友谈话。   其实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不要谈,不要见面。   但是邹茜玲不能就这样走,她知道唐朗是军人,从军区过来这边路上要耗多少时间,请一次这样长的假多么不容易。   而且她也确实应该给一个当面谈的机会,这是対那份感情的尊重。   “等我一下,我上去拿下东西。”邹茜玲说完在唐朗沉默的眼神里又补充了一句,“我很快下来。”   唐朗最终还是轻轻点头,都到了学校,她要是还是跑了,就真的太対不起他了。   邹茜玲没有食言,上去简单收拾了下行礼就背上斜挎包,她今天穿的是后世那种白上衣深蓝裤子的校服款式,头发绑成了马尾,小白鞋加上斜挎包,学生味很浓,但这打扮不丑也不过分,便不换了。特意再为前男友换一身漂亮衣裳,她怕人多想。   “走吧。”邹茜玲看了眼唐朗,便在前面带路。   唐朗不紧不慢地跟在她身边,只落后一个步子,远远看过去就像两人并排而行,高大的男人和矮了一个头的小姑娘,竟莫名觉得般配得不得了。   而在不同的角度看过去,甚至还觉得那落后一个步子的男人是在护着自己的小女人,为她在背后遮风挡雨似的。 第一百零四章   眼下正是下午时候,太阳正盛,也没到吃饭的时间点,不过邹茜玲还是打算把唐朗带到饭店去,按照她对他的理解,这人多半是下了火车就过来的,吃了午饭的可能性很低。   唐朗却说,“去你租的房子。”   邹茜玲一顿,神色有些犹豫。   唐朗的脸色当即更加难看,“不能去?”语气低沉,却隐隐有些怒意,又藏着不易觉察的伤感。   邹茜玲立马摇摇头,在他锐利的凤眸中莫名气虚,说实话带前男友上门是件很不理智的事,换做穿越前的邹茜玲压根就不会做这种事,但是这对象是唐朗,总觉得理直气壮不起来,大概是因为她还喜欢他的时候说的分手,所以到现在拒绝都无法下得了狠心。   “那走吧。”   最终还是心里微微叹口气,带着他往租房方向去,没事,去租房那儿也好,在外面谈话要是吵起来就太难看了,还是关起门再吵吧。   当然唐朗没跟她吵过架,就是没在一起之前也只是凶一凶她,还没什么气势,在一起之后更是不可能凶她了,她作他还配合着,半点气都没有。   不过她不确定分手之后还会不会有这待遇,她觉得唐朗目光太深沉,深沉得有点可怕,到时候谈不妥也不知道会不会骂她一顿,至于打她,邹茜玲偷偷瞧了他那身军装,不觉得他会干出这种事。   这样胡思乱想着,她之前见到唐朗时翻涌的难受总算消失了许多。   不过连续两周大家都没回来住,房子都染上一些灰尘,邹茜玲有点懊恼,只能去找来抹布擦掉凳子上的灰尘,“你将就坐一下吧,这段时间太忙了没有回来住。”   邹茜玲拿着抹布对唐朗说道,心里却在想果然分手后就没好待遇了,以往哪里需要她来擦,唐朗都会率先弄得干干净净。   算了,谁叫他们分手了,分手后再惦记前男友的好不是个好习惯。   “你要喝水吗?这个要现煮。”这就是六十年代的弊端,连个电热壶都没有,邹茜玲想着哪天萧念白和纪燕珊空了是不是该让他们研究一下电热壶什么的,日常太不方便了。   唐朗没有回答,沉默地看她,邹茜玲只好说,“那你等一下吧。”   说罢走到厨房要把小炉子拿出来,她们有个铁皮水壶,拿来烧水会快些,不过没等她去外面的屋檐下拿炭火,唐朗已经拿了好几块煤炭进来,还接过她手里的铁皮水壶,自动自觉去外面盛水。   自然的样子就跟他们还没分开一样。   邹茜玲愣了愣,刚刚还不搭理她,怎么又干上活了?   唐朗点好火煮水之后,又很自动自觉地刷锅烧火,“肚子饿了没?”他一边干活一边问站在边上有点不知所措的邹茜玲,没等她回答又道,“也给你煮一碗,陪我一起吃。”   邹茜玲忽然就有种这是在他家的错觉,而自己是来做客的,只是唐朗沉默着表情,更显得眼前这情形奇怪而让人摸不着头脑。   她忽然捉摸不透唐朗在想什么,似乎从他出现开始自己就被带着节奏走。   在邹茜玲想着事情发展怎么跟她原先想的差了十万八千里去的时候,她已经坐在饭桌前,面前放着一大海碗面,上面卧着两个煎得十分漂亮的荷包蛋。   她看了眼自己的碗,又去看唐朗的碗,他的碗里只有一个荷包蛋。   还是跟以前一样,她莫名又开始觉得难受了。   “先吃,吃不下放着。”唐朗用筷子夹了一大口面条,头都没抬的说了句,态度冷淡了许多。   邹茜玲抿抿唇,刚想说她不吃了,又想到之前他说陪他吃顿饭,话就停在了喉咙口又咽了回去,她起身去厨房拿了个小碗,用水洗掉那可能沾上的些许灰尘,这才坐回来往大海碗里夹了一小碗面,汤多面少,荷包蛋一个没碰。   分手了,总不能再让他吃自己吃过的面,还是这样好吧。   唐朗看到她的动作,脸色却又沉了两分,不过什么都没说,低头沉默地吃着面。   这压抑的气氛弄得邹茜玲很难受,再没办法像之前那样想东想西,一口一口地吃着碗里面,她低着头,汤面的热气浮上来,她觉得眼睛有点湿。   沉默地吃完了一碗面,唐朗又把她那海碗的面拿过来吃,但是两个荷包蛋还是落在她碗里,他给她夹,半句话没有多说。   邹茜玲顿了顿,最终还是没有抬头。   等唐朗吃完收拾碗筷走出门去洗碗,她这才放下碗,抬手用手背抹了下眼睛,刚才的汤面热浪实在太足了,水汽都跑到她眼睛里去。   邹茜玲深吸了口气,扯起嘴角笑了好几下,这才拿起碗筷往外走。   唐朗站在洗手台上洗碗,他洗的很快,但是也很赶紧,或许是在部队的原因又或许是天性,他做很多事情都很快,但是却不是马虎应付,往往在短时间内就能完成的很好,是个做事很高效的人。   邹茜玲走过去的时候他刚把最后一个碗洗好,也没看她,伸手就要去拿她的碗,好像背后长了眼睛那样。   邹茜玲没让他拿到,不动声色地后退几步。   唐朗一僵,依旧没有回头看她,又把手上的碗拿来过一遍水,慢条斯理,速度更之前完全不一样。   “唐朗,我们谈谈。”邹茜玲面容恢复了冷静,没有一开始的无措。她不能再继续这样,既然已经决定分开,就没有这样藕断丝连黏黏糊糊的道理,这不是她的处事风格,更不应该一开始节奏就被他带着走。   邹茜玲把碗筷放在洗手台上,伸手抓住了他的手腕,她侧着身子抬眸看他,还是漂亮的桃花眼,波光潋滟,似乎微微一动便能风情万种,然而此时她的眼里却没有半点暧昧,唯有冷静至冷酷的情绪,少有的情绪,不是伪装的乖巧无害,也不是故意撩人的春情,很冷静,冷静得跟她这个年纪不符合。   她的手微凉,在他低眸看过去的时候就已经放开,后退几步站直,还是仰头看她,气势上不落半点下风。   唐朗知道她在认真了,本来就不是无害的小动物,爪子露出来真让人心凉。   “信上的话我是深思熟虑之后写下的,不是敷衍你,也不是闹脾气。在部队的时候你说要我结婚后随军,我想清楚了我做不到,我适应不了长期待在部队的生活,把自己禁锢在那里,像那些军嫂一样天天围绕柴米油盐男人孩子打转。   而且我才十九岁,而你已经二十八岁,我可以继续任性好几年不结婚,但是你不行,你的父母是没办法让你等这么久的。   唐朗,你是军人,没有意外你一生都会在部队里,你身边来往的人会是各种各样的士兵军人,你跟他们会有共同话题,而我是学生,我学经济,我学语言,我翻译,我写故事,我们的生活那么不一样,就算此时因为一时激情而在一起,但是天长地久下去我们不会有共同话题,我们的激情会被生活磨灭,我们也许还会吵架,会冷战,会貌合神离。   我一想到日后这种生活,我就不想和你继续下去了。   唐朗,迟早你会没有办法包容我的性情,与其到时候闹得太难看,还不如现在分开,留给我们的还能是美好的回忆,不是吗?”   邹茜玲站在唐朗面前,漂亮的脸上尽是认真和严肃,往日那甜蜜的唇瓣张张合合,一字一句,吐出的却不再是迷人的情话,而是冷漠的拒绝。   唐朗脸色紧绷,紧绷,不断地紧绷,甚至都快让人怀疑下一秒他就会跳起来挥拳相向,浑身气压低得令人胆寒。   他的凤眸紧紧锁着邹茜玲,垂在身侧的双手已经紧握成拳,在气氛紧绷到极致的时候,他的气势却忽然都放了出去,好像从地狱一下子回到人间,整个人都轻松起来。   他的嘴角甚至还扬起了一个笑容。   邹茜玲一怔,随即是更加紧张的情绪,她猜不透他这反应是什么意思。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你要是不想随军,那也随便你,反正现在你还小,我说过等你就一定会等你,无论是二十八岁还是三十岁,甚至四十岁、五十岁,我要是还活着,就不会跟别人在一起。我现在能包容你所有性子,以后也会包容你,哪怕是更恶劣的性格。”   他的眼眸温和下来,看着她就跟从前没有分开一样,“好了,我要回部队去了,假期太少,只够见你一面再吃顿饭,本来还想……算了,反正你现在也不会想和我待在一起。”   “你寄过去的钱我会寄回来给你,自己去买好吃的,你又瘦了。”   “我就先走了,火车快到了,好好照顾自己,再见。”   说罢上前一步抬起手似是想摸摸她的头,手抬到一半又放下,“我走了。”   这一下是真的没有回头,抬步就往门外去。   邹茜玲还没从他突然转变的态度和那番话中回过神来,等他出了院门这才惊醒,快跑几步追到门外,他已经快走出这条巷子了。   “唐朗,我不要你等!我们分开了!”   她大喊,前面的人却脚步顿都不顿往前走,头也不回地就消失在巷子里。   附近没有上班的邻居听到这喊声探出头来,视线看向邹茜玲,饱含八卦。   邹茜玲咬咬牙,“管你怎么说,反正我说了算!”   转身回去,猛地将门摔上,气得在原地打转,然后像受了什么委屈,蹲下去抱着脑袋就哭。   而在她没有看见时走到转角处的唐朗却停下了脚步,没有回头,脸上不复刚才的轻松,整个人沉默又内敛,锐利的眸里藏着深沉的悲伤。   二十六岁到二十八岁他都等了过来,再等几年又怎样?   她还小,既然当初说好了等她,现在就没有食言的道理。   想到这,他又抬起步子,重新往前走了过去,一脸坚毅。   --------------------   作者有话要说:   相信我,情人就是分分合合,分一次,在一起一辈子!我是写甜文的!!! 第一百零五章   大一暑假的时候邹茜玲五个人都没有空回家来,梁晓雪还待在项目组里,不过她的身份已经从助手变成了项目负责人之一,研发出来的药物让她在实验室的地位提升的很快。   当她在实验室待得越久之后,对药物的研究就越发地熟练精通,若不是有教授们亲眼看着,谁都不敢相信一个学生会在短时间内进步的那样快,令人咂舌。   有她的参与好几个项目的进展都便快了,甚至就快到了临床试验阶段,比预算的时间快了太多,于是梁晓雪也不用怎么去上课了,基本都是待在实验室。不过梁晓雪并没有因此荒废学业,在研究进展缓慢或者刚完成一个项目可以休息的时候她都会把研究生的教材拿来看,不止是看医疗系的,药理系那边的也没有落下。   有教授要她以后专门做研究,不用再去拿手术刀了,然而梁晓雪没有答应,她现在会进实验室研究这些药物其实是因为在医院实习时候发现国内的药物太稀缺了,又不想荒废自己的金手指而已,拿手术刀还是她的爱好。   所以在暑假前期完成最近的一个项目之后,梁晓雪还是到了医疗系那边施医生推荐的教授那儿,她对几个手术有改进的法子,在医院的时候只是实习生不好展示,不过现在在学校那位教授倒是挺感兴趣,在她进项目组的时候给那教授写过新的手术处理方子,听说在动物身上做了临床试验效果很不错,趁她项目暂时告一段落时邀请她过去,目前有个病例情况有点棘手,想看看梁晓雪有没有好的想法。   能请的动这位教授看病的估计也不是什么普通人,教授让她过去估计也是那几个改良的手术法子得了他的青眼,又有施医生推荐还有平时的优秀成绩,这才给她机会试试,若是真能有好办法治疗这位病人,那梁晓雪在外科这一行的地位估计也能有所上升。   梁晓雪对此倒是没有什么想法,哪怕猜到了病人身份不简单,这也跟她做好本职工作不冲突,并不会说因为身份不同待遇就有所好坏,穿上白大褂她就不会忘记自己的身份。   不过看过了那个病情梁晓雪才发现这位教授似乎把情况说的糟糕了一些,其实按照梁晓雪对这个时代医疗水平和这位教授的了解,这种病情虽然麻烦了点,但是教授应该是能治的才是,她来不来区别也不是太大,顶多就是在术前和术后通过一些合适的药膳给调理下身体。   她不明白教授特意把她叫来担任助理的原因。   “这个年代医院还是将就资历的。”教授只是说了这样一句话。   梁晓雪一愣,旋即明白,他是知道自己相当一名主治医生所以才拉自己过来,有在教授当助理的经历,这将成为她日后履历上漂亮的一笔。   她明白教授的心意,蓦地就觉得有些感动,“多谢老师。”   她改了口,没再叫教授,而是更加亲密的一种称呼,无论日后如何,她都感谢教授今天的提拔之恩。   教授脸上多了一丝笑意,不过不明显,“好好干。”   算是承认了这句‘老师’。   此后梁晓雪是越发认真起来,哪怕走后门,也得证明自己有那走后门的实力,而不是让老师被人置喙。   她本来就聪明,又有后世的经验,现在还有金手指的辅助,表现出来的真的很优异,不仅让那位病情‘棘手’的病人康复并且得到很好的术后治疗,更是在其他真正棘手的病情上展现出实力,连一开始为他铺路的老师都惊讶起来。   于是被发掘很有拿手术刀天分的梁晓雪再次在医院里忙碌起来,这一次是作为主治医生的身份忙碌了。   就在她忙碌这段期间,张思乐还在实验田跟她的无籽西瓜和杂交水稻较劲。这个无籽西瓜的实验是他们学校教授布置的任务,而杂交水稻纯粹是她自己想要做的研究,一方面是把这当作自己的的论文,另一方面也是想早点研究出杂交水稻来。   她打听过了,这个世界压根没有发明杂交水稻的袁隆平,这个消息让她失望又焦虑,要知道就是因为杂交水稻华国才能养活十几亿的人口啊。她在下坎山村待过那么多年,自然知道现在水稻的产量有多低,而华国这个时候又那么能生,人口那么多,就算风调雨顺也只能堪堪不饿肚子,更何况还不是每年都风调雨顺呢。   杂交水稻对华国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如果这个世界没有袁隆平,张思乐也不知道究竟能不能研发的出来,虽然现在也有团队在研究这个,但是她还是挺担心的,便想着自己也试试,她大概还记得杂交水稻是用变异植株培育的,就算没法子研究出来,起码也试过了,万一误打误撞,那就是掉馅饼,也不亏,反正她暑假没别的事要干,邹茜玲他们都在忙,顾一辉又跑项目去了,听说这一次是交通线相关的工程,一暑假估计都忙不完。   就这样她索性暑假也待在学校,守着那实验田吧,还自己种种菜,那些教授们挺喜欢她做饭的手艺,菜园的菜都让她摘,今天这蹭一顿,明天那蹭一顿,呃,听起来有点小可怜,不过倒是真的用厨艺征服了那些教授和家属们的胃,关系进展飞速,更是指点不少。   虽然也觉得以她这一人之力想要培育出杂交水稻是痴心妄想,但是也不吝啬指点指点,也能让她有所长进。   而此时的邹茜玲跟着师兄姐们到厂子去实习,没有走远,就在京市本地的工厂。做的工作类似于助理秘书,主要是跟在领导身边,处理厂子的事情。   这是一次很好的实习机会,大概是因为三水大学的名声很好,实习的工厂都是有点名气的国企。不过不管在哪个年代,身为实习生总是要弱势一点,干的打杂活不少。   邹茜玲对此没有任何抱怨,她是知道她爸妈公司的实习生也是这么过来的,不过倒是很认真地学习,她虽然有后世上班的经验,但是那是私人企业,而且国情不一样,不能相提并论。   她是那种平时过的很娇气的人,但是工作又很认真的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能发挥出自己最大的耐心和为人处世能力,所以到了厂子之后,跟同事处的好不说,也得到上级的认可,尤其是她那出色的英语能力,偶然展示一次之后,翻译的文件基本都是她来,要和外宾谈话也带上了她。   邹茜玲抓住每一个机会,就像在她爸妈的公司,也是勤勤恳恳地学习工作,到了这里没有人脉,那就只能靠实力来制造机会,并且充分利用。   接待外宾这种活其实很适合她,穿越前待的就是国际部,更外国人打交道的时间不要太多,语言实力过关不说,文化礼仪都了解的清清楚楚,一次下来,领导对她是赞不绝口。   不是说虚的,就邹茜玲这样的人才,那真是前途无量啊。她专业过关实力够硬不说,还长得漂亮,进度有度,讲真,要是领导再年轻个二十岁,他也很想追她,就跟那群一起实习的小伙子还有厂里没结婚的同志一样,只要是个男的都会为她心动。   领导年纪大了,不敢有什么想法,更重要是一同来厂子里实习的就有那种他不敢得罪的大院子弟护着她,是真的护着,不是追。一来厂里就‘暗地里’放出了风声,身份没遮掩,摆明是就是要为她保驾护航,但是却没有多余的暧昧动作,不越界半分,也不勉强半点。   京市漂亮的姑娘不少,但是能让京市地位这么高的大院子弟这样护着的漂亮姑娘,确实不多。   能在京市安家的都有一定眼力劲,毕竟一国之都,不该碰的别碰,不该得罪的别得罪。想起坏心眼之前要打听打听身份,打听完了再掂量自己有没有那本事。   那大院子弟一来就放出这风声,有想法的也立即掐灭,有点眼色干好自己的活吧。   因此邹茜玲太过漂亮的容貌还真没招来什么桃色绯闻,倒是得了个清净的工作环境。   原因是什么她多少都猜到,三水大学的校友很少有简单的,她在学校也没有白经营人脉,对那位护着她的大院弟子有感谢,但也仅此而已,她没有那么婊地吊着人家,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早就表明,相处中也没有暧昧,所以也不存在什么感动或者负担。   人脉就是关键时刻拿来用的。   更何况她跟唐朗还不清不楚。   是的,不清不楚。邹茜玲本以为这个年代的人很好分手,结果发现不是,最起码唐朗就不是。上次他找来她都说的那么清楚,可是他还是我行我素,把她寄过去还给他的钱统统寄回来不说,还寄了一大包裹好吃的,唯一的区别大概就是之前有写信,现在不写信,就寄东西,有时候是吃的,有时候是木雕,有时候是雪花膏等玩意。   邹茜玲退过几次,但是包裹依旧不断。   她从一开始的伤心难受,到现在已经不知道是个什么心情了。   但是能够确认一点的是,她是忘不了他了。   --------------------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写的有点艰难,我估计再有个一两章两三章的就会和好吧......毕竟邹茜玲是喜欢唐朗的,只是她还需要个不顾一切和他在一起的冲动。 第一百零六章   实习结束后邹茜玲回到了学校,没有意外她的实习成绩拿到了优秀,评语也写的很好,总之就是那种让老师看了之后很满意很自豪的了。   不过教授商量之后还是决定再留她一年,把剩下的学分修满,还有社会活动,论文等等。大五第一学期留在学校,第二学期再来作分配。   邹茜玲对这结果没有异议,事实上这次的工厂实习对她未来的工作方向有了新的想法,华国目前经济真的是还不行,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国内的话全国还没完全解决完温饱问题,国外的话很多国家都是封锁半封锁状态,即使出口也是原材料,而非加工的,可想知道利润会有多低。   而她现在也没办法拿手机去交易,纪燕珊在科学院做封闭试验好久没有回来了,她想了下想要手机实现民用估计还要一段时间,这个不能急。   综合考虑了下,她觉得当前要想发展期华国的经济,还是得从农村来,现在华国的农村不计可数,城市化进程也不快,还是农村,小镇,小县城居多。要是能把农村小城镇的经济发展,那国家收入会高不说,就是百姓的购买力也会提高。   邹茜玲打算利用这一学期好好考察一下,然后考虑怎么着手来弄这件事。   然而就在十月份的时候,战争却爆发了。   这个消息打得邹茜玲措手不及,她之前记忆里压根没有这场战争,当初写年代文之前她查过很多资料,按道理说应该会注意才是。然而等这消息爆发出来,邹茜玲仔细在记忆力里搜寻,发现其实在原来世界也有一场这样的战争,只是这场战争持续的时间不长,而且华国没有战败,比起六十年代后期那场动荡,对她写小说没有太大作用,所以根本就没有太关注。   而到了这边世界也是,之前是为了赚钱养家,现在多了个理想,一直把重点放在如何扭转历史轨道上,压根没有想到这一茬来,所以消息一传出来,整个人都震惊了。   震惊之后是慌乱,这一场是边境战争,而唐朗所在的军区就是属于要迎战的那个,很显然他是一团之长不可能不去。   邹茜玲第一次对他的军人身份有这么深刻的认识,和战争联系起来,哪怕是自卫反击战,哪怕没有输,不对,这个是平行世界,谁清楚真正的战局又会怎么样?而且是战争一定会有伤亡,光是想到这一点,她就没办法让自己冷静下来。   然而,当她出了学校走到火车站,车站的工作人员问她买去哪里的票时,邹茜玲一下子清醒了。   别说她有没有介绍信,就是有,她过去又能如何?现在她跟唐朗还是处于分手状态,她也打定主意不再招惹他了,现在都撑了这么多个月不闻不问,自己也难受那么久了,还能半途而废吗?   而且她去了没有任何帮助,她一不知道情报二不会打仗,还不会医术,去了帮不上忙不说就是个拖累。   邹茜玲对工作人员扯出一个笑容,“不好意思。”说罢就往回走。   他怎么说都是个团长,不会那么轻易就送人头吧?   邹茜玲只能这样安慰自己,然后期待他的包裹过来。   然而这次让她失望了,整个月一个包裹都没有,这种情况跟他去出任务还不一样,出任务邹茜玲知道有风险,但是她脑子里没有具体概念,因为她不知道唐朗是出什么任务,而战争电视剧实在看过太多,光是提起这两个字她脑海里闪过的就是炮火和鲜血。   就在梁晓雪外表镇定内里不安的时候,梁晓雪回来了。   她这次回来是为了休整一下然后去战地军区医院那边的,这一年梁晓雪的名声在国内医学界很是响亮,先是药物上取得的进展不提,暑假时跟老师去参加医学界活动还获得了奖,好几个有效的改良手术法子现在都应用到实际之中,后来更是救治了好几位对国家有功的功臣,手术十分成功不说,就是术后的调养也很好。   她的金手指又升级了,脑海里多了很多有用的中药方子和药膳,结合现代医学和所学的内容,,对现在很多棘手的病情都很有用,许多医学方面的大佬都承认有时候还真比不过她,而那位教授现在成了她老师的更是以她为荣,表面上让她要谦虚不能骄傲,背后跟别人提起确实满满骄傲脸。   梁晓雪的地位是直线上升,哪怕她现在的学历还只是研究生,但已经没有人会再拿她的学历说事,就是医科大那边的校长也很为梁晓雪自豪。   尤其是得知她参与过研发过那么多药物之后,只是这还不能对外说,国内的特务依旧没有肃清干净,说出来反而对梁晓雪不好,她现在可也是外出要用保镖暗地里保护的人。不过这些功劳都不会被磨掉,存放在重要的档案袋里,总有公开的一天。   这一次去战地的军区医院也是她自己提及的,一来那里有更多的伤员,二来她也想尽自己一份力。   对这个决定她的老师是支持的,战地军区医院虽然离战场近,但并不是真的上战场,军区医院是比较安全的。梁晓雪对枪伤的处理手段很熟练,又有过开颅手术的经验,其他手术也是很擅长,到了哪里没准能挽救更多战士的生命。   老一辈的人都有为国效力的情怀,他现在老了比不上小年轻,能有徒弟过去也是一种安慰,觉得自己没有看错人,有天赋又爱国,这才是他的好学生。   临行前也给准备了好东西,这么多年行医的心得手札和钱票干粮,真是把她当作嫡亲弟子看了。   梁晓雪也承了老师的恩情,她当初改口喊他老师开始就当作师父看待,不是那种随意的,而是更严肃正经的,跟血缘亲人也不会差太远的那种,后来更是得老师处处提点照顾,哪能没有感情,叮嘱老师要按照她留下的中药方子调养好身体,年纪大了,总有些病痛,不能根除,但是中药和药膳总能慢慢调理,她就是担心老师有时候太过投入工作和实验忘了。平时都是她按时熬好端过来的,也担心她不在老师就忘了。   这种情谊是很难得的,梁晓雪是个冷清的人,但不冷情,好赖分得清,用心程度自然不一样。   叮嘱完老师之后回来就是找邹茜玲他们,毕竟是距离战场那么近,不可能不说一声。   邹茜玲没有吭声,好一会才问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会不会有危险,是到战地上去营救还是待在军区医院。   梁晓雪没有瞒着她,“是到军区医院,那里其实距离战场有一定距离,平时也有战士把守,我是去做医生的,不上战场,这点不用担心。”   “真不会有危险?”张思乐不放心地问了一句,事关战场,只要是有点感情的,谁都放心不下。   梁晓雪点头,“真不会有危险,我保证安全回来。”   她去意已决,又再三保证,张思乐他们也没办法,毕竟这是梁晓雪想要做的事情,而且是利国利民,不是歧途,没有阻拦的道理,只能给她准备好装备,比如吃的用的,还有棉被什么的。   “在原来世界这场仗结束得很快,我不知道这个平行世界会不会有变化,你把棉被棉大衣都带上,还有其他的我没有印象,你只能看着办。”邹茜玲悄声把自己知道的消息传递给梁晓雪,顿了顿,又问道,“你还记得在山里时你做的迷药吗?”   梁晓雪点点头,那时候她的金手指大部分反应在对草药的辨识上来,制作药物只是很小的一部分,还不清晰,当初那个迷药就是其中之一。   “那你现在能不能做出更厉害的出来?”邹茜玲知道梁晓雪金手指会升级的事,故而有此一问。   顾一辉这一波节奏跟上了,“陛下,你想做毒气弹,啊不,迷药弹来应用到战争里啊?”   邹茜玲点点头,“你用中药方做出来的迷药不会有副作用,不存在人道主义问题,就算是以后要算账,这也不会成为我们的国家的不是。”   梁晓雪顿时明白,她之前倒是没有想过这一点,“我现在还会做这种迷药的解药,事先服下就不会受到影响。”   想了想还觉得有点小兴奋,毕竟这种药方升级了,用到的草药都很常见,又不贵重,就是程序有点小复杂,一般人就是拿了药物去研究也很难研究出完整的方子,等他们真的破解出来还弄了解药,估计战争早结束了。而且进阶后的药方药效很快,几乎吸入一口就能有所影响,除非他们都带着防毒面具,不过这不要紧,一开始或许也可以拿来做突袭用的。   如果真的对战争有用的话,那真的再好不过了,本身这场战争就不是华国挑起的,是自卫战,能给地方一击,这绝对是大快人心的事。   梁晓雪有了这想法,结束跟邹茜玲他们的会谈就去找老师,老师在上面的人脉还是不错的,很多有实权的都找老师看过病。   邹茜玲他们知道这位老师的存在,也知道他的本事,便不再过多指手画脚,他们提了个想法,有用没用自然会有人定夺。   这个时候大家都是一致对外的。 第一百零七章   自卫战期间的军区医院格外忙碌,梁晓雪已经有大半个月没好好休息过了,时不时会有重伤的战士被抬起来,手术室的红灯基本没有暗过。   她刚到达的时候战争还没现在这样白热化,因此抽空将脑海里的形成的新药方做出来,那是一种针对伤口出血的,有点类似古代的金创药,效果很好,受伤的时候撒点药粉,能起到快速止血作用,还能够有效遏制感染和细菌滋生。   这种药在军区医院的实验室大规模生产,全都用在战场上,能给军人多点保障就多点保障。事实证明这药真的很好,在战场上对受伤的军人起到很大作用,就是重伤病人也能多点时间来撑到抢救机会。   而且这药的配方是大部分是中草药,不担心对病人身体有所损害,因此这药一研发出来,梁晓雪身边直接换了更厉害的保镖,上面的人已经完全看出来她的价值,就这医学天分,真的是太令人惊喜了。   梁晓雪对此并没有很大感触,因此她都是待在医院里,要么是手术台要么是实验室,升级版的迷药和药丸都做好了一大批秘密运出去了,她不知道军方那边要怎么使用,但是这不是她的职责范围了,研究药物她在行,打仗那是完全不知道的,华国从来不缺有谋略的军人,他们会把效果最大化的。   还在实验室跑的原因是一方面对一些药物进行升级,一方面查看机器的研究进程。现在的医疗器材还是太落后的,有的是外国不肯售卖,有的是水平还没发展到那儿,梁晓雪对器材构造有大概想法,但她在这方面不专业,只能提供点子,让专业的人员来研发。   但是进展一直很慢,即使她的想法说了出来,要化为现实难度还是挺大的。   这有点令人忧愁,器材要是更先进点的话他们的手术会更加顺利。有些伤是伤在很隐秘的地方,哪怕她用中医的望闻问切法子观察,也不一定能看得出来。   不过就是忧愁也没办法,在这方面她是真没天赋,金手指也不管用,忧愁过了就把自己的注意力投放在自己的药物研究上,目前华国的药物还不够好,战时要用到的药物就更多了,梁晓雪短期内不可能全部自己创新,但是结合后世的知识和金手指对此加以升级却没有问题。   她在医科大的项目组没有白待,改进药物的速度快得令人不敢想象,而经过改良后的药物效果更好不说,副作用也会更少。   是药三分毒,副作用越少,才是最好的。   因此她真的是忙碌个不停,尤其到了战争白热化阶段,真的是挤出时间来休息,甚至在军区医院给她安排的独立办公室里放了一张床,好几天都休息在这儿了。   现在没有医生会因为梁晓雪的年纪而看轻她,谁都清楚梁晓雪的价值,那些留洋回来的医生手术刀都没她这个还没满二十岁女娃拿的稳,不管是心脏还是开颅,从来没有手抖过,她的手术手法还跟别人不一样,做出来的效果却要更好。   于是梁晓雪又多了个活,晚上给主刀医生们讲课,哪些手术用她的法子更有效果就讲那种。这个时候能到军区医院当医生的都不是蠢才,专业知识绝对过关,还都是有经验的,学习和吸收知识都特别快。   这样一来整个军区医院的手术手法都改进了下,手术成功的几率更高不说,并发症也要比从前少了。   再加上梁晓雪研发的新药物和不断改良升级的药,这一次士兵的伤亡率要比另一个时空历史上此次自卫战的伤亡率要低了很多,很多人都得以存活下来。而这些人有的日后继续在部队建功立业,有的退伍转业后在别的行业发光发热,为国家建设添了不少力量,也是小小的蝴蝶效应。   当然这是后话,眼下梁晓雪看着眼前这个脖子挂着相机浑身脏兮兮的男人,不由自主皱了下眉。   “你怎么在这?”   “我来这边做战地记者啊。”洛怀宇还是笑得那么阳光灿烂,仿佛那半个多月的炮火和鲜血半点没在他身上留下阴影,哪怕皮肤都晒黑了一个色度,浑身脏兮兮的,一笑起来依旧会让人觉得温暖,似有阳光的温度。   “半个月前我就过来了,人民日报上好几张照片都是我拍摄的,那新闻稿也是我写的,我在认真工作,可不是来玩的。”洛怀宇还是这样话唠,就算上次拒绝了他,现在也跟个没事人一样。   梁晓雪一听他是来工作的这才舒了眉头,没一会又皱起,“那你怎么在医院?”   视线在他身上打量,也没发现有伤情。   洛怀宇看她这关心自己的样子还真是有点小感动,他以为上次拒绝之后梁晓雪见面会不搭理他,所以这次来还有点忐忑,现在看她还是跟之前那样态度没变倒是安心许多,答道,“我之前是在工作,但是现在得撤退,只能留下经验丰富的记者。我想着都要回去了,就过来看看你,你在这咋样啊?我看你好像又瘦了,吃饭没?我请你吃饭去,我身上……”   说着洛怀宇消了声,他这才记起来自己的钱票好像在包袱里,而那包袱在同事那边。来之前不确定梁晓雪会不会待见他,也没多少时间,顶多吃顿饭就得走,所以包袱也没拿就赶过来了,待会儿还得跟着军车回去集合,统一送走。   “我忘记带钱票了。”洛怀宇难得有些不好意思。   闻言梁晓雪倒是轻轻笑了一下,低头看了手表,午休时间,目前还没有大手术,便道,“走吧,我请你吃饭。”   在这边难得遇到认识的人,见到总会有特殊的感觉,梁晓雪也不能免俗。   也没有走远去吃,怕随时有突发情况,就在军区医院大食堂里,平时她忙到没空吃的时候都是小助理打来的饭菜,不过医院食堂师傅对她也是很熟悉,一位大师傅的儿子刚好在战场上,受了重伤是梁晓雪救回来的,对梁晓雪十分感谢,每次见到她的助理过来帮她打饭菜都会都多给点肉,这是他表达感谢的唯一方式了。   眼下见梁晓雪亲自过来,还领了个同龄的男人,更是上心了,一边给打饭菜一边暗戳戳观察,怕梁晓雪遇到什么坏人。   不过洛怀宇并没有长着张坏人脸,在战地做记者这半个月更是成熟了不少,看着还挺可靠的,尤其是他的眼睛很干净,像这么大的人一般不会有这样干净的眼睛。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是个人看见都不会觉得他心思不正。因此大师傅也不手抖,大方的给了好几块肥肉。   “看来你的人缘还不错啊。”洛怀宇笑着端着跟食堂大师傅借来的碗筷说道。   梁晓雪没搭理这茬,找了空位坐下,安静又快速地把食物吃完。平时跟邹茜玲他们一块吃饭时会说说笑笑,但是在这边的军区医院熟悉的人没几个,又很忙,像她这个年纪的基本是护士,而跟她一样的医生年龄又大了好多,除了工作,也没什么来往。再加上战争期间真的很忙碌,没有多余时间浪费,也不能不顾健康,就养成了吃饭不说话,快速咀嚼吃下去的习惯,不然很有可能吃到一半就有急诊病人送过来,得立马上手术室。   洛怀宇本来还想和她说说话,但是瞥见她眼底的黑眼圈又停住了,他在战区待过,也知道会有多少伤亡,身为战区医生肯定很忙,而且来之前他妈妈也告诉过他梁晓雪现在是很厉害的主刀医生,很忙的,让他少打扰她。现在一看果然是真的忙,不然平时吃饭慢条斯理的一个人现在也不会吃的这么快,默默地闭上嘴,先把饭吃完再谈。   洛怀宇这次抢过她的饭盒来洗,“你请我吃饭,我帮你洗碗,就当作抵债了!”   为了不让梁晓雪拒绝,这样的理由都搬了出来。   梁晓雪笑笑,刚想拒绝,就看见她的小助理过来,“梁医生,刚送过来一批伤员,好几个伤的很重,您快过去看看!”   梁晓雪轻松的心情再次绷紧,还没来得及说话,洛怀宇就很有眼色地催她,“你快过去,待会我洗完放你办公室。”   “那行,接下去我可能没空,不能送你了,你自己回去小心点,再见。”说罢便匆匆跟着助理走了。   这段时间伤员太多,吃饭到一半被叫走的几率是很频繁的,不止是她,还有其他医生也一样,现在时间就是生命。   洛怀宇站在远处看着她远去的身影,莫名觉得又喜爱又骄傲,这就是他喜欢的人,聪明不说,还有一颗善良的心,一双手不知道拯救了多少人的性命,跟他妈妈一样。   不,他妈妈比较严肃,还是她娇柔一些,要是结婚他肯定比他爸幸福。   这样想着,洛怀宇不由自主又裂开笑容。   不过,他好像没追到她来着......   这是个问题。   --------------------   作者有话要说:   预计两章内唐朗出现~ 第一百零八章   一手术便是好几个小时不能休息,等她从手术室出来,外面天都黑了。   虽然她挺能扛的,手术过程中依旧保持了高水准的工作状态,但是一旦从手术室出来,那紧绷的弦一松懈,被按压下去的疲惫感就会涌上来,就想好好休息一下。   然而打开办公室的门,却发现早该回去的人出现在这里。   “你怎么还没回去?”   “我不小心错过了车,今天回不去了。”洛怀宇从凳子上站起来,起身把脸盆里用热水温着的饭盒拿出来,“你饿了吧,快点过来先吃点,这工作量这么大呢,不吃饱点不行。”   梁晓雪确实是饿了,也没力气问那么多,先坐下去吃饭,吃完饭再谈。   只是双手拿手术刀太久,现在有点僵硬,拿着筷子都觉得没啥劲了。   洛怀宇见状就要去给她打热水来泡泡,梁晓雪制止了,“柜子里有药包,你帮我拿去泡个热水。”那是她自己做的简单的中草药包,对缓解双手的僵硬疲劳有用,现在军区医院的其他主刀医生长时间手术后也拿这个来放松。   “那行,你用勺子吃饭吧,方便。”洛怀宇又叮嘱了一句,这才拿着搪瓷脸盆和药包出门去弄,医院就有热水,这个不难弄。   梁晓雪做了简单的手部放松,这才继续吃饭,倒是听了他的话用勺子吃,不过吃了几口脑子就回过神来了,军区医院这边是有提供饭票的,但是她的饭菜基本都是一荤一素,这饭盒里却有两荤一素,这就意味着他多付了粮票。   洛怀宇中午的时候没有粮票是真的,怎么到了晚上就有了呢?   梁晓雪没有多费脑子就猜出来了,洛怀宇在撒谎,他没有错过车,而是跟着车回去了,拿了自己的行礼又回来,这才有多余的粮票给她打饭菜。   于是洛怀宇端着盛着中草药水的搪瓷脸盆回来时候就受到梁晓雪的盘问,“你没有错过回军区的车对不对?”   “啊?”洛怀宇愣了下,随后顺着梁晓雪的视线看向她碗里的饭菜,瞬间明白过来自己哪里露馅,“好吧我坦白。”   既然梁晓雪发现了那就不需要再找借口瞒着了,他本来也不是很想骗她。   “我今天是回去军区了,但是我不想现在就这样回去京市,我要留在这里。”洛怀宇一脸认真,“我来之前是真的打算看你一眼就走的,但是看到你之后我不想走了……我知道你很忙你先不用拒绝也不要皱眉,我不会成为你的负担的,你知道我以前也不会打扰你,我就留下来,每天给你打打饭菜都行,真的不打扰你,你工作时我安静,还可以力所能及打下手,你要是有空,好吧现在估计没空,但是我不介意,你就让我留下来成不成?”   梁晓雪不说话,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对上洛怀宇那认真又干净的眸子,满满的诚意,真的让人很难拒绝。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这样黏糊着她不仅不觉得是纠缠,心里莫名还有点高兴。她向来都不是冲动会一见钟情的人,感情在她看来都是天长日久慢慢积累的,之前差点就答应洛怀宇在一起除了他提的那些婚后生活不是没有他动不动就往她身边跑陪着她的因素在。   他看着挺缠人的,但实际上真的不会过分,很知进退也很尊重人,她忙的时候真的半点不会打扰她,只有在她太入迷错过饭点才会提醒两句,然后平时说话也不会让人觉得讨厌,这样的人不管在哪个年代都是很吃香的,洛怀宇本身人缘也很好,但是他不是中央空调,对梁晓雪的好是明眼人都能看出来的特别。   梁晓雪本身跟他在一起也不会排斥,虽然一开始他见面就搭讪跟后世那种花花公子很像,但是他本人很阳光,眼睛也很干净,完全让人讨厌不起来,后来更是一有空就跑来她的学校,努力制造见面的机会和时间,也从来不越距,不再言语上调戏,更不会在行为上调戏,有不怀好意的人说她坏话还会去辟谣找人‘谈’,这份认真的心意,真的很难让人不喜欢。   她未必是喜欢这个人,但是有好感绝对的真的,甚至他告白那天她还可疑地红了耳朵,匆匆让他走了,根本没有表面上展现的那样镇定。   若不是后来邹茜玲回来,说到那个浩劫,她可能第二天见面会答应他。   后来拒绝了她又忙于各种研究和手术,没有多余的心神来思考这件事,也没时间没机会再跟他见面,就渐渐地忘记了。   直到今天中午他突然出现在眼前,那种心里控制不住的高兴心情才提醒她,其实她对这个人的好感根本没有消失,现在又听到他说了这一番话,梁晓雪那隐秘的愉悦告诉她,洛怀宇对她而言已经是特别的存在了。   只是,以后要怎么办呢?   正当梁晓雪心里纠结着的时候,却听得洛怀宇道,“反正今天那运送记者回去的军车已经走了,我人在这儿是没法回去的,现在火车站又戒严得厉害,我走不了,我就留在这儿,我旅店都订好了。”   洛怀宇理直气壮地说,但是目光还是瞥向梁晓雪,怕她不高兴。   梁晓雪:“……那,那随便你吧。”   说罢便低下头,继续吃自己的饭,向来清冷的眸子多了一丝属于年轻小姑娘的懊恼,怎么就答应了呢。   洛怀宇倒是不知道她的纠结,也没察觉到这点变化,实在是梁晓雪清冷随便的态度太深入人心,以为这次她只是跟以前那样无所谓,不过心里还是高兴的,他就怕梁晓雪让他买票走,要是真走了那可怎么办,晚上去打饭的时候中午那位给他好几块肉的大师傅告诉她梁晓雪受欢迎的很,许多人都想扒拉回家做儿媳妇。   他再不努力,真的只能打光棍了。   “多吃点,吃完再泡个手,我用的是热水,等你吃完温度刚好。”没被赶走的洛怀宇美滋滋地伺候着,一脸甘之如饴。   ——   洛怀宇就这么在军区医院留了下来,看起来对梁晓雪生活没什么大影响,每天还是准时在医院报道,真的干助理的活,准点给打饭菜给泡中草药还给按摩肩膀,穿着白大褂还要加层布,坚决不占她的便宜。   梁晓雪忙的时候也不打扰她,自己要么拍摄要麽找活干,帮着抬担架什么的,成了个免费的劳动力,医院的人都知道有这个人了,长得高大还是首都学校来的,喜欢他们的年轻有为的梁医生,百般讨好呢。   那些曾对梁晓雪动过心思的人对比一下洛怀宇,还是决定歇了这心思了,不是钱财比不过,而是这心意比不过,这个年代的男人十个有八个都有大男子主义思想,追媳妇追成这样,他们确实拉不下脸,也做不到。   洛怀宇知道这情况可高兴了,他巴不得在梁晓雪身上贴个标签,让别人别把主意打到她身上,让他能够好好地追她。   当然洛怀宇这样成天在医院晃悠也不是没有小护士不动心思的,别说洛怀宇的打扮,就他手上的手表和相机都知道价值不菲,一般的家庭别想消受得起,本人长得还不差,又是大学生,前途不比医院的医生差,而且还能不像医生这么忙,能顾家些,可不是丈夫好人选麽。   可惜打扮得再漂亮在他面前晃,都是抛媚眼给瞎子看,洛怀宇都不带搭理的。   几次下来没有效果,也不敢拦着人家问,还是要点脸皮,这事就算了,侥幸的心里不是次次都能成功的,这样的好男人果然还是别人家的。   其实想想也是,像梁晓雪这样长得又不难看又有气质,年纪轻轻还当上主刀医生,院长都礼遇有加的,一看就知道优秀的不行。   有这么优秀的人在前面,别人凭啥看上你啊,就跟鱼目珍珠,一般人都知道选啥。   当然也不排除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只是很显然洛怀宇这样的好男人还是喜欢梁晓雪这颗珍珠的。   不过洛怀宇对梁晓雪还真不是没有半点影响,最起码梁晓雪闲下来时候耳边听别人唠叨洛怀宇的次数就多了,连院长都会过来问他什么时候办喜事,到时候他一定来随份子。   梁晓雪对此感觉挺复杂的,一方面又觉得不应该这样,毕竟那个劫点还没过去,另一方面又做不到逼洛怀宇离开。   甚至莫名其妙她还把自己分到的那两室一厅的房子钥匙给了他,他当时住在旅店,每天跟人租车骑一个小时过来,夜里还要她下班后才回去。   梁晓雪不知咋想的,就把钥匙给了他,让他到自己的房子去住了,反正她这段时间很忙,回去住的时候不多,而且有两个房间,按道理说不尴尬才是,毕竟她都曾经跟顾一辉他们一块住过。   然而事实上是感觉很奇怪,她不可能天天那么忙碌,得让自己身体休息下来的,所以肯定会回到自己的住所去,然后第一天晚上就感觉很怪了,洛怀宇跟着他一起下班往家里走,就跟恋人,不,是夫妻似的。   回到房子后又发现家里有点变样,虽然整体上还是那样,但是感觉温馨多了,有了人气似的。   “我打扫了一下还给你房间加了窗帘,这样你早上就不会被阳光晒醒了,能安稳点睡。”洛怀宇主动为她介绍屋子里哪里有了变化,他做了什么变动,很是细心,不难想象就是以后他们结婚了他也会这样尽心尽力布置他们的家,不土气又温馨。   想到这梁晓雪脸一红,匆匆说了句她困了要睡觉便回到了房间里,换上睡衣躺在床上的时候,发现连床单什么的都清洗过似的,有晒过的味道,又看向窗户那边挂着的蓝色帘子,确实拉上之后关了灯,会让人觉得私密,安全,又温暖。   洛怀宇没有骗她,他真的是会做家务。   抱着这样的念头,梁晓雪竟然很安心地睡着了,而且还不像在医院那样睡觉也提着心担心随时要被护士喊起来去手术,没法安稳。   第二天醒来,还是被洛怀宇的敲门声叫醒的。   他早早起来做了早餐,鸡蛋葱花挂面,葱花是跟一楼阿姨要的,她在院子空地种了小葱。   “以后要是不值班你就回来睡吧,看你脸色不好的,在办公室那地方怎么可能会睡得好。”洛怀宇往日早早买了早餐过去梁晓雪都起来在工作了,今天还要他叫醒,起来脸色又不错,看得出昨晚睡得好,便不由得劝几句了,想来也是,在医院那地儿肯定记挂着病人,随时要‘加班’,想睡好是做梦。   虽然年轻,但也不能仗着年轻就不爱惜身体,他看着也心疼。   “我厨艺虽然不是很厉害,但是每天保证能把早餐做好,还不会耽误你上班,行不行?”说完又补充了下,就怕她拒绝。   梁晓雪没答,但当天晚上还是跟着他回来睡了。   洛怀宇高兴的不行,半点不掩饰自己的愉悦,还要给她煮夜宵吃。   这样的生活对他来说实在是太惊喜太意外了,上次被拒绝,他还以为有生之年都不可能像现在这样和梁晓雪共处一屋檐,还能实现自己当初求婚时说的话,给她做家务不耽误她上班工作呢。   他对现在这样的日子满意得不得了,也看出来梁晓雪态度的软化,但是倒是不敢像上次那样直白地又告白了,他还是慢点儿,不要急,温水煮青蛙,再煮煮,等她愿意了再来。   就这样梁晓雪来军区医院后第一个月后半期,工作依旧忙,但是有人照顾着,脸色倒是好了起来,不过这样温馨的日子没让她沉迷太久,因为在战况渐好接近快要接近尾声的时候,唐朗浑身是血被抬进了医院。 第一百零九章   一九六二年十一月的时候,邹茜玲还在学校待着,每天依旧忙着学业和自己的计划,只是这样忙碌的生活却依旧没有让她真的安下心来。   担心梁晓雪是一方面,不过毕竟军区医院的安全级别会比较高,反倒是还好些,她更担心的还是唐朗,他是军人,还带领了一个团,不可能不参加战斗,甚至有可能每天都是在战壕炮火里度过。   战场上最是充满不确定性,谁都没有办法保证绝对安全。   邹茜玲根本没有办法缓解自己紧张的情绪,每天都在煎熬中度过,甚至看着唐朗曾经寄过来的包裹信件时,还会产生后悔的情绪,她似乎错估了自己对他的感情,她以为自己会放下,但是事实似乎不是那样的,一个人的情绪没办法撒谎。可现在她无可奈何,他收不到他任何消息,也无法给他传递任何消息,这是战争时期。   这样焦躁不安的情绪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在加重,她在努力回想着她原来那个世界历史上这场自卫战的结束时间,然后数着眼前的日子,期盼日子过得再快点,好快点尘埃落定,但又明白这是平行世界,时间不一定会跟另一个世界一样。   而就在十一月下旬,她像往常那样去上课的时候,没有任何预兆地被辅导员从课堂上叫走了。   她的面容很是肃穆,没有半点笑容,说出来的话让她的担忧变成了现实,“刚刚军区医院那边来电话,你未婚夫在战场上受了重伤,现在还昏迷不醒……”   那一瞬邹茜玲似是失聪了般,只看见辅导员嘴巴张张合合,而耳朵里却听不到任何声音,脑海里只响过‘受了重伤,昏迷不醒’八个字。   她不知道自己后来对辅导员说了什么,又是怎么离开学校的,等她清醒过来的时候,人已经在火车上了。   这是她坐过最难熬的一次火车,若是可以她不介意多花点钱坐飞机过去,可惜这个世界这个年代的飞机不是有钱就能坐的。   好不容易下了火车,唐朗身边的小战士已经在火车站前等着了,一到就上前来喊‘嫂子’,把她往军用吉普车上领。   这个时候自卫战华国已经取得胜利并停火,剩下就是谈判收尾工作,不然小战士也没办法过来接邹茜玲。   邹茜玲没有去纠正他的称呼,她一边往车上坐一边着急问唐朗情况,“他醒了没?怎么受伤的?”   “团长是为了保护战友才受伤的,现在还在医院呢。嫂子,您去了就知道了。”小战士说着启动了车子。   邹茜玲有心再问详细点,但是又不好打扰他开车。   火车站距离军区医院有一定距离,不过走的是另一条道,沿途设有岗哨的那种,速度快多了,没多久就到了医院。   邹茜玲跟着小战士往病房里走,都忘记要事先找梁晓雪问一下情况,直接跟着去了病房。   虽然此时战争已经结束,但是军区医院依然非常拥挤,一些在战场上不至于昏迷的能熬的都熬着,直到结束,才肯到医院来做检查,所以现在还是人满为患,就是唐朗也没分到一间独立的病房。   他跟其他两个团级副团级干部住在三人间病房,邹茜玲到的时候,其他两个病人正醒着打点滴,而唐朗在病床上安静地躺着,眼睛紧闭,嘴唇苍白,大半个身子裹成粽子状,额头还缠着纱布,一只腿打着石膏吊着,这造型跟早年顾一辉演过的校园舞台剧角色太像了,当时她笑得快肚子痛。   然而此时见到这一幕,没有任何征兆,眼泪就掉下来了。   她从来不知道自己是个如此容易掉眼泪的人,还当着外人的面,一颗颗泪水从桃花眼里落下去,心里难受的要命。   她甚至还不敢走过去碰他,这样的场景哪怕早有心理准备,但是到了这一刻却所有的准备都溃不成军。   病房里另外两位团级军人虽然没跟邹茜玲说过话,但是部队的春节晚会上她表现太过令人深刻,又有那样一张漂亮青春的容貌,自然不可能不认识,见她进门就哭,打招呼的话都卡在喉咙里,虽然美人哭起来还是美人,但看着也令人不好受,赶紧道,“那啥,唐团长他现在人没大事,就刚刚打完点滴睡着了呢。”   邹茜玲一愣,随即便是欣喜,也没要去追究小战士含糊不清的话了,擦擦眼泪点头道谢,这才走到唐朗病床前。   她刚刚以为他还在危险期昏迷着呢,都忘了要是真的还在危险期已经是重症病房观察而不是移到这普通病房了,这才不顾形象哭了起来。   近前一看,虽然是伤的挺重的,但也没出血了,呼吸也很平稳,确实是是睡着了,提着的心这才放下来。   而就在这时候门口进来另外两位护士,病房另外两位病人的点滴要打完了,得把针拔掉。   拔掉针的两位同志看了眼邹茜玲,对视一眼,很默契地决定起身去外面透透气,他们伤的没唐朗这么重,起身去走走不成问题,正好顺便去看看自己的其他战友,嗑唠嗑唠,不然在医院能闷坏。   而且,看着别人成双成对恩恩爱爱,这心理落差有点大,会难受,还是算了吧,把空间留给人家吧。   很快,那小战士也跟着走了,这时候忙碌着,还有其他事要做,很有眼色地把病房门给关了。   病房一下安静下来,邹茜玲静静地看了唐朗一会,他还是无知无觉地睡着,忍不住抬手做了个傻气的动作,把手探到他鼻息下试试还有没有气,不然总觉得有点怕。   好在还是有的,只是这个动作做完,反应过来真的觉得挺傻的,有点丢脸,还好没人知道。   “唉,你怎么伤得这么重啊。”又过了好一会,邹茜玲忍不住悄声说道,看看他吊起来的脚,又看看他缠着纱布的额头,“乍一见我还以为你要……”说到这顿了下,把那个不吉利的字吞下去,默了默,不知想到什么,刚停没多久的眼泪又掉下来。   掉着掉着,就忍不住哭出声,捂着嘴,小小的,细细的,怕被人听见似的。   她还是喜欢他。   在确认他安然无恙之后,邹茜玲终于发现这个现实,可是她跟他说过分手了,也伤害了他,她不知道为什么在他受伤后还会有人打电话来通知她,唯一的猜测是部队的人都不知道这件事,所以在他重伤时候才会通知作为‘未婚妻’的她。   但是她知道她不是,她甚至可以猜到,如果唐朗在别人通知她之前是清醒的,压根就不会有这个电话,那她就不会知道他受伤,更不知道他伤的这么重,也不会来这一趟,然后发现自己还喜欢他,甚至比之前还要喜欢。   因为她这么一个颜控的人,看到他包成这样丑脸上晒得又黑又糙竟然都不在意了,心里只为他伤的这么重而难受心疼。   如果是现在这个时候,她发现自己没办法对他再说出‘分手’两个字了,所以在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邹茜玲立马从凳子上起来要出去。   心软不是好习惯,她不应该犯。   然而刚站起来走没半步,手腕却猛地被抓住,下意识回头,泛着水光的桃花眼对上他的眸子,深邃沉默,她的脚步一下子顿住。   唐朗静静地看着她,眼里是清明,他从她伸手要碰他的时候就清醒了,刚从战场上出来的人警惕性绝对是最高的,那时候她的手靠得那么近,怎么可能没有察觉,只是她的气息那样熟稔,在意识清醒的下一秒就反应过来,他怀疑是梦,没敢睁开眼。   他听到他日夜想念的嗓音在耳边说话,还是娇娇软软,却似乎很难受,刚涌起这个念头,他就听见她的哭声,小声的压抑的。   他还是对她没志气,哪怕被分手被冷落被漠视那么久,听到她哭还是会心疼。   想着要不要睁开眼睛哄哄她,反正是梦里,哄她也不丢脸。只是刚睁开眼,就看见她站起身要跑的动作,没有多想立马抓住她的手腕,那瞬还有点怒气,果然是梦,连梦里都要离开他。   结果,他抓着她的手微微动了动,是温凉的,动的时候还感觉得到皮肤的细腻。   不是梦。   邹茜玲没想到他会忽然醒过来,一下子不知道说什么,也没觉察到他手上的小动作,只是沉默那么久,他的视线越来越严肃,半点没有要跟她说话的样子,心里更难受了,眼泪便掉的更厉害,即使咬着唇,还是控制不住地往下掉。   他还是生她气了吗?   “哭……哭什么哭。”喉咙还有些干涩,说出来的话都带了沙哑,只是眼里的心疼和无奈一览无余。   邹茜玲却没发现,只想起他们分手了,被前男友看着哭会丢脸,又矫情地觉得他不喜欢她了,语气都是严肃的,还有点难受。抬手抹眼泪,被他抓着的手要抽回来,抽了抽没抽动,语气凶巴巴,“放手!我告你耍流氓了啊。”   可惜她还抽噎着,又是他喜欢的人,不觉得凶,只觉得可爱。   之前涌起来那点小小怒火当即散了,用力拉了拉,“坐下。”   接着又是无奈地叹口气,“别哭了,再哭我真对你耍流氓了。”   --------------------   作者有话要说:   上一章时间有点错误修改下,一九六二年的自卫战应该是打了一个多月,而不是两个月,所以在唐朗住进医院前,梁晓雪是在军区医院待了一个月才对。 第一百一十章   邹茜玲没准备,他力道又大,还真被他拉得坐了回去,不想听话还想走,结果就听得他‘嘶’地一声,扯到伤口了。   “你怎么样啊?疼不疼?我去叫医生。”看到有红色液体从纱布里渗出来,吓了跳,急忙忙想走,他却皱着眉头拉着她的手不放,目光沉沉看着她。   邹茜玲一愣,随即明白过来,有些恼怒有些没好气地说,“我不走,就叫医生过来。”   “不用。”唐朗低头看了眼肩上渗出的那点小血珠,也不在意,松开手,“先给我倒杯水。”   邹茜玲瞪他一眼,拿起床头柜子旁的竹壳水壶给到了一杯,没有凉开水掺着有点烫,还不能入口,她便放在一旁,要先去把医院叫过来。   唐朗意识到她意图还想去拉她的手不让走,邹茜玲却有防备躲过了,“你不想好了是不是?”有点气,觉得他不爱惜自己身体,却又有点心疼,眼眶又要红了,语气都带了点哭腔,她现在还被他差点死在战场上的事吓到没缓过来呢。   “你到门口喊下过往的护士就成。”唐朗悻悻收回手,低声说道,严肃的表情似闪过心虚。   太久没有见她,其实还是怕她会离开。   但是看她紧张自己的样子,心里又涌起高兴,这代表她心里还是有他的,那些不断被退回没有任何回音的包裹带来的低迷和不安在此时消失了许多。   他不知道是谁通知她过来的,但是仔细想想也猜的出来,军区跟他最熟的还是詹红星,别人看他依旧寄包裹不清楚他那段时间和邹茜玲的状态,但詹红星知道,这次应该是怕他没撑住,让他身边的小战士通知邹茜玲的吧。   说实话要是一开始知道这主意唐朗肯定不让詹红星做,如果他真的死在战场上,那就不要再牵连别人,尤其是邹茜玲,之前战争还没开始时候他有时候还会生气她要和他分手,但是在战场上,和炮火擦肩而过时候,其实也闪过庆幸念头,庆幸邹茜玲早早跟他分手了,不然她得多难受。   然而此时此刻这些想法都消失不见,再次见到她,唐朗还是很自私地想和她在一起,看她掉眼泪会心疼,但是也会窃喜那眼泪是因为担心他而掉,她对他还是有感情。   这个认知让他高兴,却没能安心,他还记得上一次见面时‘被分手’的情景,所以才会跟平时不一样有点幼稚地拉着她的手不想她离开自己视线。   邹茜玲大概能猜到他的想法,如果她还想分手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顺势离开,可是经过这一遭,心中的天平早在摇摆,她有些烦躁,有些后悔,又有些高兴,复杂的情绪搅得她没法冷静理智思考,索性顺了自己心意来,按他说的站在门口喊了过往的护士进来。   一回头却见他的视线一直落在自己身上,被抓包也不介意似的,明晃晃地表达着他不想她走,要盯着她的意思。   邹茜玲之前还觉得他醒来凶她是不喜欢他了,现在已经完全没有这个想法了。   被喊过来的护士是个年纪比较大的,婶子那辈的,大概是被好些个还没好就嚷着要跑要跳要出院的大老粗们气着了,见唐朗伤口撕裂了,立马皱着眉头训斥,“都说了要静养,要静养,还没好动啥动?!”   训完后出了口气又想起这是为国家战斗的军人,缓了缓口气,“这是媳妇吧?是挺好看的哈,但是见到媳妇也不能太激动,你得好好按照医生说得来,伤口撕裂你以为是好事啊,还让你媳妇担心,是吧?”   邹茜玲没好否认,要说不是这怎么解释在人床前伺候着,只好笑笑,附和道,“对,就不能乱来,要听医生话。”   唐朗看她一本正经的小模样,嘴角不由得微微翘了翘,认真回了句,“好。”   目光却是看着邹茜玲,那样子好像是在说听她的话一样,让邹茜玲蓦地红了下脸。   护士没注意到他俩这互动,见唐朗回答还高兴,“这就对了,就得听医生护士的话,别跟308几个大老粗一样,不听人劝。来,我先去拿纱布过来给你换个药,等下啊。”   护士大姐走了很快又回来,效率很高地完成了换药,简单叮嘱几句注意伤口别大动作之后就匆匆出去忙了,军区医院现在还是太多病人了,忙着呢。   “水凉了。”等护士大姐关上门走了,唐朗忽然说道。   邹茜玲闻言去端过来,不过,“怎么喝啊?”又没吸管,躺着喝?   “那你坐起来。”   唐朗不动,看了眼自己刚换上的纱布,意思很明显,护士大姐说他现在不能乱动。   邹茜玲皱了下眉,把搪瓷缸子放回桌案上,“你不要太重我扶不起来。”话是这样说,但是还是弯腰小心翼翼去托住他的脑袋和身子,把他抬起来,自己坐在病床上,借着身体给他靠,腾出一只手去拿搪瓷缸子。   久违的亲密让唐朗眼神暗了下,不过看邹茜玲努力撑着怕伤到他的样子,也不忍心使小动作,就着她的手把温热的水都喝完了。   邹茜玲满意地喂着,忽然觉得这样的唐朗有点乖,像大只宝宝,很没心没肺地笑出来了。   喝完水的唐朗看她一眼,总感觉邹茜玲笑容莫名奇怪。   邹茜玲收敛了笑,见他喝完了又轻手轻脚给他放回去。   刚坐回凳子上呢,病房门就开了,一身白大褂的梁晓雪从外面走了进来。   “刚赵护士说唐团长媳妇过来了,我过来瞧瞧,还真是你。”梁晓雪进门就解释道,看向邹茜玲的眼里有些揶揄。   邹茜玲没搭理她这一茬,关注点在,“你怎么瘦了这么多。”不过气色还好,看来只是太忙太累了。   “手术多。”梁晓雪简单解释,又看了眼唐朗,“唐团长,今天感觉如何?”   唐朗的手术是她做的,主治医生也是她,当时那情况确实凶险,梁晓雪都有点担心救不回来,术后还在重症病房待了好几天,那时候她都有冲动要给邹茜玲打电话了,不过还是忍住了,她不能够干涉邹茜玲的情感决定。   但没想到她还是来了。   “梁医生。”唐朗知道梁晓雪跟邹茜玲的关系,只不过不熟,醒过来时乍一在军区医院看见梁晓雪还惊讶了下,不过也很快想到她是学医的,也接受了她成为他主治医生这个消息,甚至要是邹茜玲再晚来几天,他可能会忍不住跟她打听邹茜玲的消息,毕竟她是她亲近的人。   像以往那样回答了梁晓雪关于病情的询问,梁晓雪点点头,处理完这正事,低头看了眼手表,对邹茜玲道,“快到午饭时间了,你和我一起去吃饭吧,我们很久没见了。“   唐朗的视线立马多了份警惕,不安心的他不由得多想这可能是邹茜玲联合梁晓雪要玩遁走把戏。   “行。”邹茜玲爽快的回答让唐朗心沉了一分,不过下一秒又因为她的问话而高兴起来,“你午饭怎么解决的?小赵会给你打吗?”   小赵就是早上那个小战士,平时勤务工作是他来跑。   唐朗很想回答不是,但是梁晓雪在一旁,这谎话不好撒,只能点头,不过又补充了一句,“我今天饿的早,你顺便帮我打一份上来,碗筷就在抽屉里。”   “我要吃完再给你带饭。”邹茜玲没去戳破他的小心思,说罢便拿着他的碗筷跟着梁晓雪出去。   出了病房门,梁晓雪就有些迫不及待问,“你跟他复合了?”   邹茜玲有些意外梁晓雪会对这八卦如此上心,看了她一眼,觉得有点怪,不过还是先答道,“还没。”   “那你?”   “医院来电话说他重伤昏迷,我脑袋一犯浑就过来了,然后就成了现在这样了。”邹茜玲语气有些烦恼,她觉得自己可能要对几个月前言之凿凿说分手的自己叛变了,这有点危险。   梁晓雪想说什么,但是顾及到这是走廊,公众场合,不时会有病人护士什么的跟她打招呼,只好先按耐住,等回到了办公室关上门才问,“那你想和他复合吗?”   邹茜玲闻言却不答,而是盯着梁晓雪看,“你怎么这么八卦了?咋回事?”   按她的了解梁晓雪哪怕有好奇心八卦心,但是也不会这么急迫,这种状态一般只有顾一辉那两口子才会有。   梁晓雪被反问了噎了下,也没生气,在她疑惑打量的目光下还有点不好意思,此时完全没有平时在手术态上那种沉稳冷静大气的模样,难得露出了少女的羞涩,说了句让邹茜玲瞪大眼睛的话,“我好像喜欢跟洛怀宇在一起。”   “洛怀宇?”邹茜玲不敢置信,她记得这个人,笑容很阳光舒服,曾经帮他们和周大平夫妇拍过照片,是梁晓雪的追求者。只是他们基本没在梁晓雪嘴里听到这个人,所以只是以为单相思而已,却没想到来了趟军区医院不声不吭的梁晓雪会说出喜欢这两字。   联想了之前梁晓雪急迫的问话,邹茜玲忽然懂了,她这是受到她之前要和唐朗分手那番言论影响,所以才会先问她的意图,然后来做决定。   只是,“你什么时候有这个感觉的?”   那个洛怀宇她记得不是军医啊,这种时候一般人是很难来这边才对。   “他一开始过来当战地记者。”梁晓雪没有瞒着邹茜玲,一五一十地把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说了,包括洛怀宇故意错过军车不回去,然后又赖在这边,她还脑子糊涂给了他房间钥匙等等的事。   “然后你就日久生情了?”   梁晓雪略微迟疑了下,想了想从认识到现在日子说长也不长,说短,好像也不算短,便点点头。   见邹茜玲沉默,试探性问,“你觉得我应该要顺应自己喜欢和他在一起吗?”   这个问题就跟邹茜玲要不要和唐朗复合一样让人纠结。   办公室又是一阵沉默。 第一百一十一章   吃完午饭邹茜玲给唐朗打了一碗粥,他现在还只能吃流食,油腻的肉菜也不能碰,只能搭点小咸菜。   梁晓雪说这情况最少还得持续半个月,有点可怜。   打好粥端上去,病房另外两位溜达的病人也回来了,邹茜玲还想着要怎么让唐朗吃呢,小战士就回来了,还拎来了她忘在车上的行李箱子,然后主动上前给唐朗扶起来,又利落地从床底下拿出一张矮木桌子给放到病床上,把粥放在上面,这样唐朗就能够自己吃了。   一气呵成的流畅动作让邹茜玲觉得有他在,都没别人什么事了。   不过小战士真是那种很有眼色的人,弄好这一切之后,便敬礼走掉了。   邹茜玲给唐朗打的粥份量很大,他胃口大,就担心吃不饱,不过唐朗到没有觉得不饱,平时饭量大也是活动量大,刚手术没多久还躺在病床上的人胃口也不是能一下子恢复到从前的。   他吃饭的时候邹茜玲就坐在凳子上,有点犯困,她火车大早上就到了,没到医院见到人之前一直没睡好,乍一放松下来,困意倒是席卷而来。   唐朗觉察到她的疲惫,要是这是平时单人病房时候还能再加张病床给她,让她在一旁睡,但是现在医院病房正紧张,也没多余的病床,就没办法了,有点心疼吧,又有点舍不得她离开。军区医院开辟的临时招待所也是满员,这个时候战争过去,许多家属都过来看望自家的亲人,早早就住满,没住上的要么先走了要么就到远一点的招待所去,邹茜玲要留下来,也只能住到那么远的地方去。   正当他纠结着,邹茜玲却先一步开口道,“我困了,我先去晓雪那儿睡觉,晚上再来看你。”她实在有点撑不住,毕竟坐火车几天就几天没休息好。   唐朗这才想起梁晓雪在这边当医生,凭她现在的职位应该分到了房子,点点头,又补充了句,“晚饭你给我打上来。”这样她就不会忘记要早点过来。   邹茜玲不跟他计较这小心思,点头答应了,也不说什么如果她来晚了就让小战士帮忙打,她知道这家伙肯定不会同意。   “我先走了。”   说罢拉过自己的行李箱,又跟病房另外两位病人点头算是告别,这才离开了病房。   不过走到梁晓雪办公室的时候却看到了洛怀宇,他早上出去是到市区那边拿包裹买东西的,刚回来没多久就跑到医院来找梁晓雪了。   看见邹茜玲出现在这里还有点意外,他记得梁晓雪这位表姐,但是也是不熟,不知道邹茜玲有个军人対象,还以为她单纯来这看望梁晓雪呢,还有瞬间的小心虚,虽然他什么都没干,但是没有在一起就住到人家姑娘房子里,让别人以为他们是一対,这其实也是不好的,哪怕他巴不得现在梁晓雪就同意跟他领证办酒席。   所以面対娘家人还是‘长辈’的邹茜玲,难免就气虚。   邹茜玲从梁晓雪那里得到她対洛怀宇的‘喜欢’后再次看待洛怀宇的目光就不同了,之前就当作是普通追求者,并没怎么放在心上,但是一旦被承认,那看向洛怀宇的目光自然会不由自主带上打量和审视,要知道梁晓雪真的是感情史一片空白的人,能让她动心的说出喜欢二字的,目前只看到洛怀宇这一个。   一上心,可不就是发现他那点小心虚麽。   暗里留了意,面上却不显,还是噙着淡淡的笑容跟他打招呼,态度不亲近,也不疏离,端着的时候还有点‘长辈’的意思,不知道的还真能唬唬人。   “洛同志怎么在这里?”梁晓雪不在,应该是去查房了,邹茜玲就假装不知道他的事,故意问道。   果不其然洛怀宇更心虚了,虽然邹茜玲看着比他小,但是一想到是梁晓雪表姐的身份,气势上就免不了矮了一截,不过人倒是诚实的,他不是会在心仪対象在乎的亲人面前打马虎眼的人,把事情坦白了,说的内容跟梁晓雪差不离,没有掩饰自己在没结婚前就住进梁晓雪房子的事实。   邹茜玲皱起眉头,“洛同志这行为是要给我们家晓雪招来风言风语吗?没有结婚就住在一块,要外人怎么想?”   洛怀宇自知理亏,他当时会住进来是想要更方便照顾梁晓雪,也想有更多机会近距离和梁晓雪相处,那时梁晓雪待在办公室住,他想着要是她回来住他就到招待所去住,但是第一晚他跟着她一起回来,就不大舍得出去了,所以一直没有搬,还更加兴致勃勃地布置屋子给她做早餐学做饭,他喜欢这种感觉,就像他们结婚了一样。   医院其他人也认为他们是订了婚的,这年头订婚跟结婚差不多,也是默认他们是小两口。梁晓雪忙基本没空八卦这些,洛怀宇在医院志愿打杂倒是有人来八卦,但他都不否认,他就是想要大家认为他是梁晓雪的爱人,他也相信梁晓雪迟早会喜欢她的,这段时间她态度的变化他自然感受得到。   而且他一直恪守着礼仪,哪怕同住屋檐下也没有别的越距动作,他本身就不是那种会占姑娘便宜的人。   不过在面対知道‘没订婚’真相的邹茜玲,洛怀宇却不能不承认这个错误,这事是他做的不対,因此道歉也是很认真,“対不起,这事是我考虑得不好,做的不周到。我现在会搬出去,但是希望你不要误会我対晓雪的真心,我很愿意现在就跟晓雪领证,如果她愿意的话。而且我爸妈也是同意的,在搬进来和晓雪一起住的时候我就给我爸妈去过信了,他们当时就表示要给我们办婚礼,不过晓雪一直在忙,她也还没答应我的求婚,所以这事拖到现在。”   洛怀宇小心翼翼措辞着,就怕作为娘家人的邹茜玲対他印象不好,直接把他判出局。他并不后悔住进梁晓雪的房子,他是真心喜欢和梁晓雪在一起,这段时光让他觉得十分美好而温馨,但是他却担心邹茜玲会因此対他印象不好,觉得他不可靠,是占人家姑娘便宜。   说来也是因为真心喜欢梁晓雪,所以才会対着邹茜玲这样小心翼翼,如若不然,也没必要这样认真解释了。   邹茜玲听了后还是微皱着眉头,“你确实应该搬出去,毕竟在没结婚前,你们什么关系都不是。”这是六十年代,还不是后世那男女朋友同居都正常的日子,邹茜玲不是老古董,只是觉得洛怀宇是这个年代的人,这种观念应该是有才対,但是这人明知道婚前同居不好还住进去,这就不対了。   至于是梁晓雪同意他住进去的,好吧这个邹茜玲决定‘护短’地忽视了。   顾一辉他们不在,作为娘家人,邹茜玲就不能放松対洛怀宇的考核,双标啥的暂时是可以有的,不能等在一起了才发现対方是没担当的渣男吧?   所以邹茜玲听到洛怀宇可以打个优秀的解释也要鸡蛋里挑骨头,“还有你说你告诉你爸妈了,是连同婚前同居这事一起说的?”   “没有!”洛怀宇当即摇头,“我没有说这件事,我只是说我错过了回去的军车又丢了钱票,索性在军区医院当免费劳动力住下,没说是和晓雪同居。”他看起来阳光单纯,但并不是不懂人情世故,要是真那样说了他爸妈会怎么想晓雪?洛怀宇是真喜欢梁晓雪怎么可能会给她抹黑。   “那你是怎么和你父母说你要和晓雪结婚的?”   “我爸妈他们早知道晓雪的存在了,之前晓雪在医院实习,我妈还很喜欢她,我说我要和她结婚,他们就同意了,还很高兴,真的。”洛怀宇说这些其实还有些不好意思,因为他跟邹茜玲不熟,対方看着还比他小似的。只是谁让她是梁晓雪表姐,也是唯一长辈了,眼见着她为婚前同居生气,可不得解释清楚麽。   洛怀宇之前还想着他要是和梁晓雪结婚就不用过岳父岳母这一关了,没想到还有个跟岳父岳母有的一拼的表姐邹茜玲在,此时她绷着脸气势还挺吓人的,也不知道是不是他心理作用。   “你母亲也是医生?”邹茜玲从他的话里提取出这个信息。   洛怀宇点点头,“她姓施,之前还给晓雪写过研究生的推荐信,晓雪现在的老师就是我妈之前推荐的那位教授,她是真的喜欢晓雪。”   这句话强调的意思是他的妈妈跟梁晓雪关系不错,日后不怕有婆媳矛盾,这可是加分项!   闻言邹茜玲还想顺势问出他的家庭成员,毕竟梁晓雪不是要找男朋友,而是要找结婚対象啊,谈恋爱能不问背景,结婚就不成了,家庭关系在婚姻中也是很重要的。   结果还没问出来办公室门先开了,梁晓雪从外面进来,语气有些惊讶,“施医生是你母亲?” 第一百一十二章   洛怀宇最后还是回去收拾行礼住招待所,邹茜玲没有立即跟过去,而是将就着现在办公室午休,给他们两个说说话的时间。   讲真,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自己是拆散人家小夫妻的恶婆婆。   洛怀宇本来的行礼并不多,后来搬进来陆陆续续添置了许多物品,今天出去更是采购了一番,不过那些他都准备留下来给梁晓雪,他差不多只要带上换洗衣物和相机就行。   很快便整理完,不过洛怀宇没有立即离开,而是给梁晓雪说了他买了什么东西回来,放在哪里,有什么不好保存的要先吃,什么可以慢慢吃。   说完后没得到回应,看了看她的表情,似乎是在想事情?   洛怀宇不太敢确定,刚刚在办公室告诉邹茜玲他母亲的身份时不小心被梁晓雪听到后,她只是确定了这话的真实性,然后就没有说什么了,两人回来的路上也不像以往那样有温馨的气氛在蔓延,他心里有点不安,开口道,“晓雪,我不是故意瞒着你我妈妈的身份的,当时你到那医院实习,我就想着她也在,让她能照顾就照顾你一下,所以说了你的事。不过她要我暂时不能告诉你她的身份,说是会造成影响,影响你们的工作和相处。后来你实习结束又忙,我没机会说,也忘记要提。你没生气吧?”   “啊?”梁晓雪这才回过神来,顿了下才反应过来他刚刚说了什么,摇了摇头,“没有。”她确实没有因这个生气,事实上她対施医生印象很好,也非常感谢她在实习期间対她的欣赏和帮助以及后来写的推荐信,在知道她是洛怀宇的母亲这个消息时只是惊讶,而不是生气,她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好生气,施医生対她的‘照顾’没有破坏规矩,她相信自己的专业实力。   之所以一直沉默,是因为她在想,如果洛怀宇的母亲是施医生,那她是不是真的可以考虑和洛怀宇在一起了呢?因为像施医生这样留过洋的,家里也没有很硬的背景,那要是历史按照轨迹走,十年动荡还是到来,那施医生也很大可能会受到影响,他们家依然会遭受不好的待遇,梁晓雪也谈不上牵累了他们。   这样想来,她似乎可以自由决定要不要和洛怀宇在一起?   “那你怎么不说话?”正当梁晓雪在纠结的时候,洛怀宇又开口了,他不太信她的话,如果真的没有不高兴,就不会这么沉默了,虽然平时也没说多少话。   “我在想要不要和你在一起。”梁晓雪原本还在犹豫,但是被洛怀宇那双干净的眸子紧紧注视着,甚至能从里面看清自己的倒影时,她的犹豫便消失了。   洛怀宇喜欢她,她现在也喜欢他,他们之间也不存在连累的问题了,那她何必要压抑自己的感情呢?   梁晓雪想通了,穿越前那么多年她就没有过喜欢的人,穿越到这个世界,到如今她也只対他这一人动过心,以后还不一定会遇到其他人,要是错过了洛怀宇,她日后肯定会后悔。   更何况洛怀宇是那样切合她的心意,和他在军区医院相处同居的这段日子,她感受到的是宠爱和温馨,而不是负担,她喜欢这种感觉。   洛怀宇没有想到惊喜会来得这么突然,上一秒还担心她生气,下一秒就听到了类似答应告白的回答,难得怔愣了好几秒,随即是巨大的喜悦汹涌而来,“你说什么?你在考虑了?你要答应吗?你会答应吗?”   他激动的四连问让梁晓雪更加坚定,嘴角扬起笑容,素日向来清冷的眸子都染上了愉悦,点了点头,“嗯,我答应了。”   洛怀宇当即大叫了一声,喜悦的心情毫不掩饰,然后快跑上前一把抱住了梁晓雪,将她整个人抱离地上转圈圈,吓得梁晓雪赶紧拍他的肩让他放他下来。   “你怎么这么不像这个年代的人!”梁晓雪被放下来情不自禁说出口。   洛怀宇没注意到这话的深层意思,还沉浸在突然有了対象的高兴中,低头眼神亮晶晶地盯着她,“対,我不像这个年代的人。我真高兴,你和我在一起,是我最高兴的事,比摄影大赛获奖还要高兴,你是我的対象了。”   说着像是无法克制一样一把抱住了她,用力地紧紧地,似是想要确认这是真的,没一会又立马松开,怕太用力伤到她一样,又问,“晓雪,你是我対象了,我可以抱你了是吧?”   说完不等她回答又把她抱在怀里,“嗯,你是我対象了,我可以抱你,你也可以抱我。我们结婚吧,结婚我们就能住在一起,我爸妈已经答应我们结婚了,你什么时候有空,我们去结婚吧,我不想搬走,我想和你住在一起,我给你做饭……”   他絮絮叨叨,仿佛要把自己累积多年的话一次性吐出来,都不介意会不会没有逻辑语无伦次了,他就是喜欢梁晓雪,洛怀宇从来不是个循规蹈矩的人,他才不像这个年代大多数人那样木讷羞于把爱说出口,他喜欢她,就是想和她在一起,时时刻刻,真心话,不怕丢脸。   这样的洛怀宇无疑是真诚而可爱的,梁晓雪都不忍心打断他的唠叨,甚至听着还觉得甜蜜,她想要是之前早点和洛怀宇同居的话没准上次他告白她就会多问问他家的背景,不会那样轻易就拒绝了,这样他们能更快在一起。   不过也说不准,所有的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也许洛怀宇打动她的不仅是天真赤诚,还有这战火纷飞下的执着体贴,她知道洛怀宇来努力争取机会来这战区当记者是想离她更近,也知道他是早就打定主意要赖在这里,这样简单又执着的跟随让她心生欢喜,同居时候的相处照顾更是让她感到舒服愉快。   梁晓雪很确定从前没有其他男人给过她这样天真赤诚的爱情,冥冥中也有预感未来不会有另外一个男人给她这种感受,所以她顺应了自己的心意,也不觉得他从处対象过渡到结婚有多难以接受。   就像洛怀宇一开始喜欢她那样莫名其妙,她觉得和洛怀宇处対象没一秒钟就谈结婚也很正常。他本来就是这样赤诚的性子,她也不是那种需要在恋爱中考虑很久的人,她的性格跟邹茜玲不一样,邹茜玲因为家庭的原因対结婚组成家庭会有很多犹豫,她不会,感觉対了,就在一起,也不怕失败,就跟做实验,就算有金手指加持和刻苦学习的知识支撑,成功之前也依旧要失败,梁晓雪不怕失败,哪怕面対的是感情和婚姻。   她在感情上其实跟洛怀宇一样,都有一腔孤勇,勇往直前。   这样的感情又真诚又纯粹,也容易受伤,但是恰好他们两个都不怕。   午休的时间很快过去,洛怀宇还没有畅想完他们的未来生活呢,就到了梁晓雪要上班的时候了,只好不舍地把人松开,“晚上我请你,还有你表姐一起吃饭行不行?我今天收到了粮票,可以去食堂吃顿好的。”   梁晓雪想了想道,“今晚先不要,我先跟茜玲说了,明天你再请客。”不然邹茜玲怕是要满肚子疑惑,吃不好饭了。   “那行吧。”洛怀宇向来很尊重她意见。没谈対象之前就是,谈了対象后更是不会反驳。   “那我今天去临时招待所看看能不能有房间,要是没有我就去外面的招待所,我明天再过来医院看你?”虽然成了対象,但是洛怀宇还是知道自己现在不能留在这屋里,起码得订婚后,只是他真挺舍不得离开的,要说之前还觉得日子温馨像结婚多年的老夫老妻,这乍一成了真的対象了,都有光明正大的身份了,被承认了,心里就跟火山喷发一样,就想每时每刻腻歪在一起,真是瞬间去除老夫老妻状态,进入热恋期了。   只是他们之间还横埂着‘大表姐’这座大山,喷发的火山也只能自己熄火。   梁晓雪点点头,“你明天再过来吧。好了我要去上班了,不然迟到了。”   还好现在是战争结束后了,不然她连中午都不敢回来午休,但是即使没之前那样要处在随时待命情况,现在也是不能翘班的,下午她还有两台手术要做,不能耽搁。   洛怀宇是知道梁晓雪的工作忙碌程度的,也知道她対工作很尽职尽责,自然不会打扰她,哪怕是刚确认了关系。   拿上自己的行礼,麻溜地关门,把她送到医院去,见她上去了自己才走。   这边的熟人都対他们这同进同出的恩爱程度免疫了,不过今天看洛怀宇还带着包袱,就问是怎么回事,是不是要回去了。   “不是,晓雪表姐过来了,我就先到招待所住几晚。”   “哦,这样啊。”问话的人表示理解,小两口毕竟还只是订婚,跟女方的表姐住在一块也不大合适,了解,这知识分子懂得避嫌很正常。   不过还是揶揄两句,让他快点把证领了,这样身份就有法律认可了。   洛怀宇笑着应是,他就打算要领证了。   唉,等下,领证得几岁来着?   洛怀宇脸上的喜意顿时冻住了。   --------------------   作者有话要说:   走完这个恋爱线就继续走事业线了哈! 第一百三十三章   许是在医院办公室的原因,邹茜玲睡得并不安稳,明明很困,但是潜意识里迷迷糊糊就知道自己没睡好,耳边似是还有声响在。   因而没等到梁晓雪下午下班她就醒了过来,到卫生间用冷水洗了脸,这才去给唐朗打粥。   这种半睡不醒之后脸色都不会太好,唐朗一见就知道她没休息好,得知她中午是在办公室休息之后,也不让她去打饭了,而是让她赶紧去吃,吃完去休息。   邹茜玲看有小战士在,那也不管他了,见梁晓雪还没下班,便自己去饭堂吃饭,然后拿着她给的钥匙到分配的房子里去,两室一厅一卫,这配置在这年代来说简直可以了,足以见得这边医院领导对梁晓雪的重视,不然也不会一来就给分配这么好的房子了。   不过卫生间不大,厕所和浴室合在一块了,这年头一般不会有人把卫生间浴室分开整的那么大,享受精神没有实用精神重要。邹茜玲到厨房用铁锅烧水,打算洗个头再洗个澡,然后再休息。在火车上都好久没洗头洗澡了。   等弄完这一切后梁晓雪还没有回来,她晚上也排了一台手术,估计下班得九点多。邹茜玲想了想擦干头发先去睡觉,等她回来再来夜谈说说话。   结果等到的是她和洛怀宇在一起的消息。   “合着我还做了你们感情的催化剂啊。”邹茜玲忍不住感概,惊讶是有,但是也不意外,从梁晓雪说她喜欢跟洛怀宇在一起,她就隐隐预料到了。   “也不是催化剂,就是想通了。”梁晓雪此时脱去在医院工作时的成熟冷静,跟着邹茜玲挤在一张床上,就像回到以前读书时代,夜里凑在一块说悄悄话一样,浑身都是少女气息,“他喜欢我,我喜欢他,也谈不上牵累,日后要是真来了文化**,他也可以跟着我离开啊,只要这边写下断绝书就好。   而且我觉得其实唐朗也没你想象的那么不能扛,军部在那个时候受的影响不会太大,唐朗又是在南方这边,距离首都那么远,影响就会减弱。而且这次战争他肯定又是立功,位置再动一动,到时候要是能掌管一个地区军队了,也不怕被拉下来,顶多就是没有再升迁的机会。不过军队的升迁也没那么容易,接下去几年没有战争,军功没那么容易得到,十年内一般不会有大的变动,那你的离开也不会影响他的前途。更何况唐朗想和你在一起,你也想和他在一起,与其犹豫着藕断丝连,还不如在一块,大不了你们暂时不结婚不生宝宝,到时候想走也不妨碍。”   “你竟然想到生宝宝去了?”   梁晓雪脸一红,“我就是打个比方。”   “什么打比方,是不是你和洛怀宇商量好了?结婚就生宝宝,嗯?”邹茜玲从床上撑起来看她,脸上的揶揄表情更明显了,直把梁晓雪看得更不好意思。   不过这话题却是渐渐歪了,嬉闹了一会,梁晓雪也困了,毕竟今天手术量还是很大,渐渐便睡了过去。   邹茜玲睁着眼静静思考了一会,随后,微微叹了口气,还是睡吧,在想想,反正唐朗还没问她要答案,不急。   不过她没想到她是不急,倒是有别的人急了。   唐朗的父母唐建国和张赛英来探病了。当初小战士除了受到詹红星提醒通知了邹茜玲,还通知了唐朗的父母,毕竟那手术那般凶险,他当时又在重症病房昏迷了那么久,不通知父母过来实在说不过去。   只不过村里没有电话,是发电报,唐建国张赛英他们要得到消息自然是没那么快,出发的时间就比邹茜玲晚,从村里到火车站还有很长一段距离,中途还要转站,耽搁了不少时间,因此到达的时间就要比邹茜玲晚。   小战士当时在电报里没敢把情况说的太严重,就怕老人接受不了,但是唐建国和张赛英见到电报还是很担心,这么些年唐朗去当兵从来没对家里说受伤的事,这次竟然通知了,那情况得有严重啊,当即就慌乱得不得了,最后家里人商量一下,老两口都去探病,家里还没出嫁的小妹也跟着去,小妹到底念过书,认识字,不至于迷路。   提心吊胆下了火车,还想着要怎么去医院呢,小战士小赵就来接人了,他们出发的时候发过电报,数数时间小赵就过来,当下就跟人说了人没事,在普通病房养伤,不用担心。   三个人这才放心了不少,不过没亲眼看到,还是不能完全安心的,尤其是为人父母的,赶到医院就是冲向病房,楼梯也爬得跟年轻人一样,快几步就上去了,然后就看到大半身子都缠着纱布的儿子,做爹的还好,做娘的张赛英眼眶当即就红了,“三儿啊,咋伤成这样呢?”   一通就是落泪和安慰,但是好在人活着,没缺胳膊少腿,能养健康回来,这就是安慰了,能从战场上活着回来的都是幸运。   只是这性命攸关的事情过去后,心放松下来,就注意到了从他们来就安静在一旁站着的邹茜玲了。   邹茜玲其实是有点尴尬的,她没想过会是在这样的场景见到唐朗的家人,她根本没做好准备,不过这时候也不是说跑就能跑的,在长辈面前该有的礼貌不能失,见他们看过来了,假装自然地扬起笑脸,“伯父伯母好。”又冲旁边的唐家小妹唐兰兰点头算是问好。   唐朗见她先问好了,也赶紧跟父母介绍了邹茜玲的身份,“爹娘,这是茜玲你们没来之前就是她在照顾我的。”嗯,早来一天帮忙打个饭也是照顾了。   从头到尾忙碌的小赵:是,您是首长,您说啥都对。   张赛英一听这名字就立马想起来了,当年她还遥遥看过邹茜玲一眼,只是当时在乡下穿的灰扑扑的,哪有现在穿的跟个城里人一样醒目,九分的漂亮都映衬出十分来。   略微浑浊却带了精明的眼睛看向邹茜玲的目光就复杂起来了,说实话,她并不满意邹茜玲作唐朗的对象,无父无母,还长得太漂亮不提,就是瞒着别人处对象这一点,她很不满意,虽然后来唐朗解释是自己不让她说出去的,年龄没到领证,不好提,是他的原因,不怪邹茜玲。但是知子莫若母,自己的儿子是什么性子她怎么可能不知道,唐朗既然喜欢那姑娘,肯定是想娶回家,要不是女方不同意,怎么会瞒着。   后来上了大学更是说要等毕业后再谈结婚的事,但是大学一读就要五年,读下来她儿子就真的是大龄光棍了。   张赛英知道大学好,但是人都是偏心的,她就想自己儿子找个简单老实的姑娘结婚,生几个娃,早点儿享受老婆孩子热炕头,当兵是靠命去博前程的,谁知道意外什么时候就会发生。   就像这次来的路上,张赛英就无数次在后悔,要是儿子真的不小心没了,那可咋办,连个后都没留下,孤苦伶仃就走了,想到这她就后悔得不行,就想着当初逼也要逼他相亲结婚,更甚至也是埋怨过邹茜玲的,要是唐朗没喜欢她,或者早点结婚了,可不就不至于今天这样吗?   好在唐朗人还是在的,没有发生最坏的情况。   只是,这依旧不代表张赛英对邹茜玲能有多大好感,婆媳矛盾在华国存在那么久不是没道理的,尤其是这五六十年代,没有几个婆婆愿意儿子太过喜欢媳妇的,有了媳妇忘了娘,最没文化的老农民都听过这句话。   在张赛英看来,唐朗可不是太喜欢邹茜玲了吗?喜欢到这个年纪都不怕没个娃,也不顾老人迫切想要他结婚生娃的念头,乖乖地肯等到人家毕业,陪人家耗着。她是不太能忍受这个的,尤其是在她看来邹茜玲不够安份,哪怕大学五年要念书不想先成婚,那也应该先订个婚见个长辈啊,她硬是不联系,也不松口。   后来又听说还是个能耐的,就更怀疑她跟唐朗处对象的诚心诚意了,长得漂亮又有真本事,哪怕她儿子是个团长,那也是个农村人,见了京市大地方的繁华,不一定乐意和唐朗在一起,没准五年后跟别的人好了,让唐朗白等了。   她耗得起,唐朗耗不起啊,眼见着就要三十了,在乡下,不,就是城里也没这么大年纪还不结婚的。要是邹茜玲真糊弄人了,五年后跟别人跑了,那唐朗怎么办?这一大把年纪了好姑娘估计都轮不上他,可不白白被耽搁了。   所以她一直想劝着唐朗放弃,换一个对象,可他偏偏不听,她除了怄气还真是没办法,也联系不到邹茜玲,那周红婶子压根不给地址联系方式,就是给了京市那么远,她也不一定能去。   眼下乍一见到了,各种各样的情绪是在心里翻滚打转,一想到儿子就是因为她还在打光棍,那看向她的眼神就渐渐从复杂变得不善了。   “你就是那个邹茜玲啊?”   --------------------   作者有话要说:   再也不立Flag了!!! 第一百一十四章   这语气一听就是要找事情,邹茜玲还没有什么反应呢,唐朗先急了。   “娘,我口渴了,帮我倒杯水!”说完又冲着邹茜玲道,“梁医生不是找你有事吗?你先过去吧,这里有我爹娘他们呢。”   很显然就是要避免他们正面杠上了。   张赛英也懂唐朗这用意,不想接受,还想要上前跟人说道说道呢,就先被唐建国拉住了。   “老头子你干嘛?”   “先给老三倒杯水,口渴了。”唐建国对张赛英使眼色,见她还要动,多用了点力,悄声在耳边说道,“病房还有外人呢,给儿子点面子!”   张赛英不忿瞪了唐建国一眼,到底是没再找茬,转身去倒水。   邹茜玲瞧见了他们的小动作,觉得更尴尬了,“那我先走了。”说罢看了眼唐朗,没说什么就走了。   唐朗盯着她出去,有点慌,他怕邹茜玲这一出去找人就不回来了,但是却也不能让她留下,他娘的性格有强势一面,哪怕他解释了多遍,也依旧对邹茜玲没好印象,要是让邹茜玲留下来肯定是受气,唐朗不愿她受气,也不敢给她气受,只能让人先走了。   “娘,跟您商量件事成不?”唐朗坐着接过了张赛英递过来的水,喝了一口。   张赛英睨他一眼,“不是口渴吗?喝完它,喝完再说。”她亲儿子,哪能不知道他想说啥。   唐朗扯了下嘴角,要继续把水喝了,却被张赛英一把扯过去,“行了,喝不下就甭喝。”   张赛英没好气地把搪瓷水缸子放到桌上,动作有点大,在病房里还挺明显的。   病房另外两位病人不由自主看过去,这是要说家事了,家丑不外扬,他们还是先撤退吧,笑着互相说道去串串病房,免得待会尴尬,都是结过婚的人,都见过婆媳矛盾,都是天涯沦落人,就别看人笑话了。   他们一走,病房就剩一家人了,张赛英声音也拔高了些,“你想说啥?说吧?反正我啥都没做错。”   “这还没说呢你就说没做错,心虚呢。”唐家小妹唐兰兰看她娘那样,忍不住抬杠了一句,换来一个瞪眼,立马噤声,“你们说,我听着。”她在家年纪小也比较受宠,性子倒是活泼些。   张赛英没工夫搭理她,就问唐朗,“你是不是想说关于她的事?要是是的话那甭商量,在一起可以,先结婚,不够领证年龄就办酒席,别给我说毕业再结婚那一套,你都二十八要奔三了,你大侄子眼见都可以说亲了,你这当叔叔的还打着光棍像话吗?   你也不瞧瞧你是什么身份,动不动就受伤住院,这一次更凶险了,半条命都没了,你还不知道怕啊,要是……”说到这张赛英眼眶又红了,“你就不怕没个后吗啊?老三!”   一番话说的是情真意切,尤其是看到要强的张赛英红了眼眶,做子女的心里肯定不好受,唐朗觉得心里堵堵的,“娘,别哭了,我这不是没事吗?这次是小赵紧张了才通知你们,其实没啥事,看着包扎成这样,伤的并不重,真的。”   “这还不重啊,要怎样才重,啊?”   “好了好了,别哭了,娃没事就行。”唐建国干巴巴地安慰着,显然不太擅长做这种事,但是到底是相处了大半辈子的人,感情是有的。   张赛英平时也很少流眼泪,只是这次被吓到了,心疼儿子才会这样,哭了会也就擦干了,还是那个强势的乡下女人。   粗粝的手掌在干皱的脸皮上抹了抹,道,“老三,娘是为你好,你就听娘这一次,跟她掰了,等回去娘给你找个城里姑娘,也念过书的,差不了多少的,早点把婚结了把娃生了,娘这辈子就没啥要念叨的了。”   “娘,我就想要她这一个。”   “那你们就结婚啊!出院就结,我也不逼你们立马生娃,起码得回去办个酒席,年龄到了就去领证,等她不念书了再要娃成不?”张赛英的底线已经刷新再刷新了,要不是唐朗一定要人姑娘,性子拧,她也不会做这让步,而这也是她觉得自己能让的最后底线了。   “说句不好听的,她就是个无父无母的人,没根,嘴上说的再好听,哪天跑了呢?你不是白等这么多年白白耽搁?儿子,娘不是不肯你们在一起,娘就是想要个心安,她一个长得好有本事还年轻的姑娘不怕找不到好对象,你年纪多大了,被耽搁下去就只能找乡下老姑娘了,你想到时候被抛弃了找个乡下老姑娘吗?”   这话说的确实有点扎心,就是一旁听着的唐兰兰都觉得被她娘这么一说他哥好像真没啥出彩的,像随时要被人抛弃的老男人似的。往日觉得她娘挺护着她三哥的,没成想戳人心肺也不手软,这层层滤镜去掉了,代入下自己,觉得她娘说的还真是有点道理。   在乡下他哥是顶顶好的结婚对象,镇上的姑娘也想嫁,但是再好那也不能掩盖是农村人的事实,还是个老男人是吧,对比下京市校园里的学生,好像竞争力真不大。唐兰兰是念过高中的,也算有点见识,要是她是京市名牌大学生,换了城里户口,又有张那么漂亮的脸蛋,还年轻,估计也很看不上她哥这种老男人,一年到头不一定着家,还随时有危险,哪有进厂坐办公室的来的安稳?而且她自己大学生毕业包分配,工资几十块打底,也不用靠男人,跟乡下没工作的女人肯定不一样。   这样想来,还是她娘想的透彻,没准他哥傻傻等人家毕业,还真会竹篮打水一场空。   “哥,娘说的其实也有道理,不然等你年纪更大了,更不好娶嫂子了。”   “听见没?你妹妹念过高中的,她都同意我了,我说的没错吧?”张赛英为自己得到小女儿支持感到高兴,又推了下唐建国,让他也出声支持支持。   唐建国还想以后能过上清净日子,也是想儿子早点结婚,也点头赞同了一句。   然后三双眼睛齐齐看着唐朗,等他给答案。   按道理说被劝到这一步了,也该妥协了,可是唐朗不是那种内心不坚定的人,他不否认他娘的话是有道理的,但是那是站在他的角度上说的,是站在他的角度考虑,是家人的一种维护,这维护对女方来说,其实是自私而不公平的。   他之前在探亲假时曾说过日后要邹茜玲来随军,虽然那时候是试探性居多,拐弯抹角地想要知道她是不是真的肯和他结婚一辈子在一起,但是仔细想想,这试探中未必没有带着要她为自己牺牲的想法。他是军人,他没办法离开部队离开岗位,所以要邹茜玲妥协,为了他们的婚姻为了满足他随时能见到她的心愿而要求她随军。可是这是不对的,邹茜玲不是乡下需要依附丈夫生存那种女人,她有自己的学业,将来也会有自己的事业,而他部队驻扎的地方哪里就是她工作最好的选择呢?爱情中两个人都是平等而独立的,凭什么一定要她牺牲来迁就自己的工作呢?   唐朗一直以为自己对邹茜玲爱护尊重,这一点做的比绝大多数男人都好,可是事实上,他还是有自己的大男子主义在,没完完全全把邹茜玲当作一个独立的个体,去尊重她的选择和事业,就只是因为自己是她对象,而来要求她牺牲,这种理所当然的想法其实是不对。   就像这次他娘说的,如果邹茜玲真喜欢自己没有糊弄自己,那么事先办酒席又怎么了?也没逼迫她立刻就要娃的,对比很多婆婆来说,他娘话说到这份上真的是明事理很大度了。但是站在邹茜玲的角度来说,她凭什么为了证明她喜欢唐朗没有欺骗他的感情就要立马办酒席跟他绑在一块呢?她喜欢他,一定要证明给别人看吗?一定是绑在一块了才是喜欢?   唐朗已经犯过一次错了,他不想再犯一次,他知道邹茜玲有时候会不眨眼地撒谎,但是从来没在感情上欺骗过他。一开始是他要去招惹人家,后来也是他死缠烂打,现在哪有那么大脸要求她一定要接受他娘的道理?   想到这,唐朗也不再顾着面子去遮掩什么了,既然她娘怎么都解释不听,还不如说实话,“娘,她早就跟我提分开了,是我不肯,也是我说要等她,她没有蒙骗过我,也没花我的钱,她自己就有钱,她早就上厂子实习过了,她表妹还是这医院的医生,我的手术就是她表妹主刀。我身上没什么好让人家贪图的,是我贪图她,也是我想要她,打光棍我也不怕,她不欠我什么,这次能来看我我就高兴了,我没那么大脸逼人跟我办酒席。”   --------------------   作者有话要说:   我觉得婆媳关系是很难说清楚的,底下评论有读者说张赛英对邹茜玲印象不好是唐朗的锅,是他没处理好,但其实唐朗已经努力了,他没有懦弱地忽视不作为,之前是先瞒着,意外被张赛英知道后也有去解释,去开解,但是张赛英是个强势的人,她听是听了,不信,没有事实摆在眼前啊,邹茜玲确实没去拜访过,关系不明朗啊。还有一点我觉得是理念的差异,邹茜玲是后世来的,她觉得跟人谈恋爱没必要联系上家庭,但是张赛英是六十年代的婆婆,大环境就是谈对象=结婚,不止是两个人而是家庭的事,邹茜玲把关系瞒着也不上门拜访,可不就不会让她误会麽?更何况人都有自私姓,她自然是希望当兵的老儿子早点结婚生娃的。   而唐朗真是努力了,面对不可调和的矛盾是先让邹茜玲离开,他再来说服家人这一方,并且没有赞同张赛英看似很有道理的话,而是跳出自己的大男子主义和时代大环境来思考邹茜玲身为女性的独立性,在爹娘面前维护她,没有和稀泥,表明了自己的心意,这点做的很可以了,就是现代,大部分人还是和稀泥,甚至没有意识到女性也是独立而平等的个体呢。   Emmm,写多了,就是看大家关于婆媳的有很多讨论,忍不住解释了下,哈哈,个人意见,没有DISS任何人的意思,我觉得大家站在自己角度理解都是有可取之处的,婆媳不是个能掰扯清楚的话题,希望不要影响到大家看文的心情哈,小说看着就是要放松点,这文不是掰扯婆媳相斗极品啥的,这章过了就没啥太多内容了,还是写点高兴的哈,别跟现实联系在一块,么么哒~   PS:昨天Flag倒了,今天努力立起来!!! 第一百一十五章   邹茜玲不知道唐朗那天在病房跟他爹娘说了什么,反正等她第二天压下尴尬去病房的时候,张赛英对她的态度没昨天那么恶劣了,甚至情绪还挺复杂,有种想和她说话又不是很拉的下面子的感觉。   唐兰兰在私下更是莫名奇妙突然对她说她三哥很好这样类似的话。   邹茜玲觉得疑惑的,但是没去深究,她不太习惯跟唐朗的家人相处,如果是陌生人还好的,但是对上唐朗家人的身份,一种莫名的尴尬、不自然就从心底蔓延开来,让她只能保持面上的礼貌,做不到亲密。   好在他们也没要求她要亲热,待的时间也不长,见到唐朗没有大碍,又有小战士帮忙照顾后,就打算回去了,在这边他们帮不上什么忙,招待所也不好住,吃饭还要粮票,在乡下生活惯的他们觉得是处处不方便。   邹茜玲在他们离开前请他们吃过一顿饭,特意在外面买了菜回来让大食堂师傅开的小灶,梁晓雪作为‘表妹’也参与了,场面有些尴尬,一是梁晓雪不擅长交际,二是邹茜玲不自然,三也有张赛英他们不熟悉的缘故,但好在大家都极力掩饰这尴尬,场面上倒是马马虎虎过去了,除了感谢梁晓雪为唐朗做手术,关心下邹茜玲学业,就没太多话题,其他时间都是吃着过去了。   之后邹茜玲还买了糕点和橘子送他们上了火车,礼仪上是没什么好挑剔的了。   “这闺女还是有心的。”上了火车,唐建国对着情绪不高的张赛英说道。   唐兰兰也附和点头,“对啊娘,请我们吃了一顿丰盛的不说,还买了这些东西,真是大方了。”   “你就盯着这点吃的。”张赛英没好气地掐了下唐兰兰。   没下力气,唐兰兰还是假装喊疼,往边上躲了躲,“我哪盯着吃的了,我就是说个事实,你看过大嫂二嫂四嫂这么大方吗?我是挺喜欢她的,要是成了我三嫂那我就高兴了。”   “八字还没一撇呢!没听见你三哥说的吗?是他死皮赖脸要人家,人家不一定要他呢!”张赛英语气不好,想到这就觉得自己要心梗塞,本以为是双方是处了对象的,合着老三这么久了还是挑担子一头热,她能怎么办?婆婆谱都摆不出,就怕把人吓走了,回头老三真打光棍去了。   唐建国笑着掰了瓣橘子塞到她嘴里,“行了,儿孙自有儿孙福,那姑娘也不完全对老三没意思,我们还是看着吧,别插手了。”他看得比较开,虽然也担心过老三婚事,但是既然老三那样说过了,他们插手也于事无补,还不如不操这个心。   张赛英被塞一口橘子,好味道让她心情好了点,不过道,“别把橘子都吃光了,留点回去给我孙子~”   另一边军区医院病房,两位两个打完针的病人又日常去找老战友聊天吹水了,病房里没了外人,邹茜玲就好奇问唐朗他到底跟他爹娘说了啥,怎么感觉这些天他娘看她的眼神怪怪的。   唐朗没好意思再说一遍,当时那话是凭着一股子冲动劲说出来的,再对邹茜玲说,就有些难以启齿了。   “没什么。对了你粮票还够不够用?这个月发了下来,在抽屉里你拿过去。”话题转的很没技术含量。   邹茜玲不戳穿他,也没要那粮票,“你自己留着吃吧,我用不上。”   “你要回去了?”唐朗当即皱起眉头来,神色都带了一丝紧张。   脑补真多!邹茜玲心里吐槽,面上却是半点不显,也不正面回答,“你最近恢复得很快,也有小赵照顾你,没我什么事了。”   “我还没好!”唐朗立马反驳,“小赵工作也很多,不能随时照顾人。”   “然后呢?”邹茜玲好整以暇地看着他,认真提问好像真的什么都不直到一样。   唐朗嘴巴抿得更紧了,他以为这一天不会这么快到来,这些天一直小心翼翼避开他们的问题假装什么都没发生,尽力粉饰着太平,然而终究要是要面对,“你还是想离开?”   他一语双关,严肃的语气都染上一丝低落失望。   原本还镇定的邹茜玲收敛了嬉戏的态度,微微叹了口气,“想听你主动说句‘我不想你离开’怎么就这么难呢?”   “朗哥哥,你情话水平又降低了。”   唐朗怔了一下,随即才恍然大悟,失落的情绪一下子变成惊喜,有点激动,又有点不自信地小心翼翼,“你……你又想跟我处对象了?”   看来她确实是把他折腾得不行,态度都这么明显了,还来问她。   邹茜玲没说话,站起来又俯下身子。   那瞬,他只感觉唇上闪过一片柔软,还没来得及品尝,又听得娇娇软软的嗓音在耳边撩过,“这样明白了吗?朗哥哥~”   声音从耳朵里钻进去,迈向五脏六腑,四肢百骸,心脏跳动的频率都忍不住加快。   唐朗一把抱住了她,情难自控地吻上她的唇,此时此刻,唯有这样才能平复他失而复得而翻滚的喜悦和激动。   她终于又是他的了。   邹茜玲想要推开他让他注意着伤口,推不动后,也就随他去了,吻着吻着就忍不住回应,她早该回应了,梁晓雪说得对,她本来就喜欢他,为什么要压抑自己的感情,及时行乐,谁知道下一秒还会不会有有这种心动。   在一起就在一起,想吻他就吻他,顺着自己的心意来,人生苦短,今宵有酒今宵醉,若是三年后失败,那也是三年后的事。   “唐朗,你再等我四年,四年后我就告诉你我嫁不嫁你,你敢等吗?”停下深吻,她喘息着问他,桃花眼里染着情动,却又理智,矛盾交织这令人心醉的诱惑。   唐朗额头抵着她,强大的意志力都溃散几分,他耳边只有自己的不正常的心跳声和她勾人的喘息,凤眸看着她满是爱意,还带着一丝狠戾,似是想要将她拆骨入腹,“敢,别说四年,十年,一辈子,我都等得起。”   沙哑低沉的嗓音此时性感得要命,邹茜玲弯着嘴笑,又是天真甜美,又是勾人犯罪。   唐朗近前,再次含住她的唇,温柔缱绻,似是着迷。   ——   梁晓雪忙完看到邹茜玲时,瞥见那一脸遮不住的春意,瞬间就明了了。   “这么快想明白了?”   她说话打着哑谜,邹茜玲倒是听懂了,坦荡承认,“是啊,你说的有道理。”   其实她早想明白了,不然也不会忍着自己的不自在和尴尬请唐建国他们吃饭,还买东西送人去火车站,她也是知道自己性子的,要是换做一般人觉得尴尬早不搭理了,若不是对唐朗怀有不轨之心,不,是喜欢之心,她就不会这样做了。   既然行为都表现出来了,那就不要忸怩了,偶尔吃次回头草也不丢人。   嗯,依旧荷尔蒙爆棚。   邹茜玲想到刚刚那情景心里就甜滋滋的,恋爱使人愉悦。   梁晓雪看她高兴的模样也不调侃她了,免得又想不开闹分手来折磨她自己,还是这样高兴点好,既然她喜欢唐朗,那就在一起吧。   “元旦快到了,那时候唐朗估计能下床走动会,你要是不着急回京市,到时候我们四个就一起过元旦怎么样?”她转了话题。   邹茜玲没意见,“我请假了,过完年再回去补考,不碍事。”辅导员他们对她还挺宽容的,毕竟她家唐朗现在可是‘战斗英雄’,批假都很爽快。   说好了这件事,邹茜玲就打算给张思乐他们去封信说明下情况,免得他们担心。   只不过今年五个人又不能一起过年了,也是小小遗憾。   复合之后的唐朗有些粘人,除了早上邹茜玲睡懒觉不起来,午饭晚饭他都要打上来病房一起吃,哪怕邹茜玲恶作剧故意打好菜来诱惑他,也半点没有意见,还催着她多吃点肉,自己在一旁乐呵呵地吃着小粥配咸菜。   晚上也不让她早回去,在病房陪着,等梁晓雪下了晚班她再走。热恋的程度让病房另外两位病人都觉得自己是大电灯泡,还想家里婆娘了。   好在他们伤情不重,出院的早,不用被撒的一脸狗粮,虽然人家没有不合时宜动作,但是那气氛,实在是太甜了,还是早早回去找自家婆娘安慰一下。   等到他们两个走了后,也没有新的病人搬进来,这个时候医院床位已经没那么紧了,陆陆续续有病人出院,战争又结束,没什么新的病人进来,所以也慢慢恢复到以前,把另外两张临时加的病床搬出去了,唐朗就享受到了一个独立的病房。   这下子更是放肆,每天都忍不住抱着邹茜玲卿卿我我,黏糊得邹茜玲差点以为他被魂穿了。   到了元旦这天,唐朗如梁晓雪所判断那样能下床走动了,只不过要撑着拐杖,这不要紧,身为‘连襟’的洛怀宇知晓后早给他准备好一副拐杖,好使的很,元旦那天唐朗就撑着这拐杖去梁晓雪的房子。   四个人第一次聚起来过了元旦。 第一百一十六章   元旦那天也没特意办什么活动,就是包了饺子做了几道有肉的硬菜,当然,菜不是梁晓雪和邹茜玲做的,她们两个基本都不会厨艺,大概只会简单地煮个面闷个饭。所以这活就落在他们两个大男人身上。   洛怀宇原本觉得像唐朗这样的军人应该大男子主义会比较重,不会下厨的,没成想人家不但拄着拐杖下厨了,还做的有模有样,半点为难都没,炒好一道菜,还会招手让邹茜玲过来给她喂一口尝尝,眉宇间的宠溺让坐在客厅包饺子的洛怀宇都觉得肉麻。   不过这俩气氛真的太甜,偶尔偷瞄的洛怀宇觉得自己被塞满一嘴狗粮,还好好好包饺子吧,梁晓雪还在上班没回来呢,他得包快点,到时候她回来就能直接吃了。   四个人是第一次聚得这么齐来吃饭,也不熟,但想到日后都是亲戚,都抱着积极交好的态度,有话题聊着,气氛也渐渐热络起来。   洛怀宇対唐朗还是很佩服的,且不说这年代拥军,就是在部队做战地记者那段时间,直观地感受到炮火的无情后,就越发地佩服这些为了国家浴血奋战的军人,勇敢又坚毅。   再加上他还是邹茜玲的対象,那日后也是他的‘表姐夫’,在当作朋友的同时不免又有点视为长辈,哪里会出什么幺蛾子。   而唐朗虽然是农村出身的,但也不是完全的‘大老粗’,念过书也曾去苏联进修过,有点文化,又有见识,更洛怀宇也能谈上一谈。   梁晓雪和邹茜玲就让他们两个‘连襟’聊,偶尔搭搭话,说几个有趣的事,一餐饭就这么和睦的过去了。   饭后邹茜玲和梁晓雪洗了碗,毕竟他俩做了饭,这也算是分工合作了。   洗完碗又聊了一会,大家就各自散了,邹茜玲跟唐朗回医院去,给梁晓雪和洛怀宇两个单独相处的机会,毕竟平时梁晓雪是真的忙,自洛怀宇去招待所住之后,想要私下相处的时间就没那么多了。   洛怀宇是打算待到过年寒假结束后才回去的,不过他要问问梁晓雪的情况,要是梁晓雪一直在这里工作的话,他也得做相应的调整,虽然现在年龄不够领证,但是他也不想跟梁晓雪分隔在不同城市。事实上,他特别想妇唱夫随。   “暂时不回去。”梁晓雪没说的太仔细,因为私底下的研究是要保密的,她需要把这份工作做完,回京市那是一定要的,军区医院虽然不错,但是实验室和实验器材,还有辅助人员都比不上京市那边,她当初来也是因为自卫战,自卫战结束,还是要回到京市去的。现在以她在医学上的地位,工作调任也不是什么难事了。   ——   过完元旦后没多久,唐朗也能出院了,从军区医院直接回到了部队,然后就是表彰大会,鉴于他在战争中的表现,被记了两次一等功,一次二等功和三次三等功,还被评为战斗英雄。妥妥地升官没跑了。   而梁晓雪提出并研发出来的‘迷药弹’在战争中也起到非常有效的作用,帮助我军取得几场战争的胜利,也俘虏了好些位重要人员,这対我们的和谈有重要作用,也被记了功,不过鉴于她不是军人,也是为了保护她,并没有公开她的贡献,只是记录在密封档案而已。   当然,这次表彰大会也不尽是喜事,烈士的表彰总是让人心情沉重,这些为国奋斗为国牺牲的军人值得最崇高的敬意,全场的人都为他们的牺牲难过,为他们的奉献自豪。   而华国唯有继续强大,才能减少更多的牺牲。   六三年的春节过后,在邹茜玲回京市前,唐朗新的任命书下来了,是到一个刚组建的部队当师长,掌管这支新军队。   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训练一支新的部队总是困难重重,但是这是必须做的事,人有多大能力,就得承担多大责任,唐朗证明了他的能力,也接受了国家的表彰,就该承担国家的责任。   部队是在山区,环境比之前的部队还要恶劣,真的是深山老林,一切基础设施都没建设好,家属楼还是刚竣工不久的,,都要从头一点点建设来过。   而且不出意外,唐朗大概要在这里待上个十年甚至更久,毕竟军队的调动不会那么频繁,尤其是到了他现在这个位置。   邹茜玲寒假还没结束,于是她也陪着唐朗过去了,因为下学期就要准备毕业了,之后工作的分配估计不会是在这里,她自己有了方向,在六六年十年动荡来临之前,可以预感自己的忙碌,眼下能和唐朗在一起多久就在一起多久,不想分开的不止是唐朗一个。   不过到了新的部队唐朗要忙的事情非常多,工作量不是在一个成熟军队当团长可以比拟的,方方面面都要忙,每天几乎都是早出晚归,要不是邹茜玲在这里,他估计会直接睡在办公室。   饶是如此,唐朗対邹茜玲依然感到很抱歉,他自私要带着她过来,但是却没有时间陪她,分到的大房子往往都是她一个人住,每天两人见面的时间都少,更别提说话时间,夜里回去看到她的睡颜都是又满足又愧疚,甚至想要她先回京市去,不至于在这大山里无聊。   一天早上邹茜玲难得早醒过来,唐朗还没去工作,跑到她房间里偷亲她,把她弄醒了,便说了让她回去的话。   邹茜玲顺势揽着他的脖子,嗓音还带着没完全睡醒的慵懒沙哑,“我走了你舍得吗,嗯?”   偏偏还去用脸颊去蹭他的脸,勾人而不自知。   唐朗忍不住又低头亲她,“我担心你一个人无聊。”   邹茜玲笑,像只小妖精一样,“那你不担心我走了我会想你麽?”   和好之后的甜言蜜语依旧是唐朗招架不住的,原本不坚定的意志立马溃散,“那别走了。”他亲她的力道又加重,撩起来的火气很想把她就地正法,尤其当这地上是床上的时候。   不过最终还是没有做下去,快要克制不住的时候立马起来去卫生间,泼点冷水冷静冷静。   甜蜜的折磨,但是唐朗却甘之如饴,下次还是会跑过来亲亲抱抱之后再去工作。   但邹茜玲在军区大院也不完全是无聊的,虽然部队的新建的,但是开年后家属大院建起来,也陆陆续续有别的随行家属过来,有女人小孩的地方就热闹,邹茜玲作为唐朗的対象,也要跟政委参谋长等人的媳妇她们一起帮着安排这些人的。   好在其他几个嫂子都比较有经验,看邹茜玲年纪小,也没把活推到她身上,尤其是政委媳妇,三四十岁,热心又会来事,邹茜玲觉得她一个人就能把军嫂管理得井井有条,具体落实到每一个人是不可能的,但是大体上过得去就行,要慢慢磨合,大家都是初来乍到,也别说谁压着谁。   等到日后有矛盾了,那就调解,一个大院住着,低头不见抬头见,不可能一直做仇人的。   不过这些军嫂的纷扰是弄不到邹茜玲头上的,不说她年纪小文化水平高,就是身为唐朗対象这一点,都不会有人想给她弄不愉快,哪怕是农村来的没文化的,也知道不能给男人拖后腿,你今天给人家対象弄不高兴了,人家没准明天给你男人弄不高兴。当然这不是说怕特权,就是一种心理,总要给最大的人点面子。   当然邹茜玲也不是个会惹事的人,她没啥时间惹事,寒假结束就得走了,也没空跟这些军嫂掺合。   回去的那天唐朗还是挤出时间亲自来送她去火车站,给买了好多糖果糕点,这年代物资不丰富,也要票,这还是珍贵的了。   “好好的,到了给了发电报知道吗?”唐朗叮嘱她,眼里有不舍,但是没有多余动作,他在外面依旧正经的不行,别说亲了,牵个手都不给。   他穿着军装邹茜玲也没好破坏他形象跟他腻糊,乖巧地点点头,让他也好好照顾自己,“你本来就比我大,要是不好好爱护身体,那以后出门走在一起人家会以为你是我爹。”   唐朗脸瞬间黑下来。   却在看到邹茜玲狡黠的笑容时无奈叹口气,“以后这话不许再说。”   “是,首长。”邹茜玲绷住笑,还给敬个军礼,小模样学的还挺像,可惜就是维持不了三秒,放下手又嬉皮笑脸,古灵精怪起来唐朗都拿她没办法。   火车还是要开走了,邹茜玲上前假借给他整理衣领子,低声道,“你在部队要加油,不要给任何人可乘之机,我希望在这里没人能动的了你。”   说罢后退一步扬起笑脸挥挥手,“再见啦朗哥哥。”   一溜烟就上了火车。   唐朗还没来得及问她是什么意思,就见她人钻在了人群之中,到最后火车开走了,那句话却依然在心里投下巨大阴影。   她是在暗示什么,还是在害怕什么?   唐朗敏锐地觉得话里别有深意。   --------------------   作者有话要说:   我要认真走下事业线了,然后差不多就快完结了? 第一百一十七章   六三年的时候邹茜玲在毕业分配工作时没有选择留在京市,而是去了南方。   这个选择出乎很多人的意料,要知道她毕业前的两次实习履历都非常完美,别说京市最好的厂子,就是政府的经济部门也愿意接收她。   留在京市,在绝大多数人看来都是最好的选择,哪里会比的上留在国家首都有前途呢?   然而邹茜玲心里很明白,如果她留在京市,那短期内位置不会升的太高,京市关系太过错综复杂,哪怕她跟很多优秀的有背景的干部子弟交好,但是在涉及到真的利益这点交好就不算什么。与其留在京市,还不如去南方,山高路远,能操作的范围就更大,更何况她选择的地区萧建国还在那儿当□□,有这层关系在,她行事会方便很多。   离别前她就只跟张思乐见过面,顾一辉被抛到哪个大山沟去修路建桥梁了,梁晓雪和纪燕珊都在封闭实验室,目前有空的只有张思乐。   “你的杂交水稻弄得怎么样了?”她们回到了租房那里,把一些粮食放到地窖之后,邹茜玲便问起了正事。过年后从唐朗的军区回来她又去京市经济部门实习,跟张思乐聚的时间也非常少。   “有点进展,现在跟着农学院这边的教授做项目,不过没那么容易,培育出来的植株不稳定,还得继续实验。”张思乐说完又道,“不过粮食要增产还有别的办法,要是化肥能大量生产,那再加上水利,人工精心种植打理,也是能增产不少,就是国内现在设备跟不上,要跟R国和M国那边进口,价格太昂贵,要全国推广使用不容易。我在想要是化工系那边能自己研制出一款新型化肥的话就能节省不少开支,在杂交水稻研究出来之前提高一下全国粮食产量。我记得两三样可以做成化肥的,给那边说了个大概思路,他们正在尝试研究。”   张思乐的大学很显然也过得非常丰富,她在农学上还真有点儿小天赋,饭又做的好吃,人也长得讨喜会来事,在农学院还是很吃得开的,顾一辉临走去修路前就特意带着张思乐到农学院那边秀了一波恩爱刷了存在感,他可不想自己去修个路回来媳妇都不见了。   邹茜玲在农学上的事不了解,听她说完后也没过多发表意见,只要过得开心充实,不被欺负就好。又拿出钱来让她放着做急用,两人睡同一被窝聊了一晚天之后,这才出发去南方J省那边去。   她分配到的工作是在J省y市政府经济部门,正式工,部门部长助理那种职位。这是她名牌大学优秀毕业生和京市政府部门实习履历获得的,起点很高,但是对比留在京市,这个位置也不算什么。   这并不是个多富裕的省会,不过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办公室就是没有硝烟的战场,她得到这个位置自然是有别的人被淘汰下去了,是关系户,自然会不爽。   然而不爽也没办法,萧师兄他爹调任过来这里当□□已经有两年,凭他实力和手腕早就坐稳,有他撑腰还真不敢轻易动她。   萧建国这样力挺邹茜玲有爱才之心在,但是最大原因还是他儿子萧念白,这几年虽然没有回京市,但是跟京市这边的联系却是频繁的,萧念白跟谁形影不离,早就通过那些电报书信电话传过来了。在下坎山村的时候还会以为冷清孤僻的儿子是找到玩伴,后来才明白那哪是玩伴,分明跟养媳妇那样。自家儿子什么性格啊,不重要的人哪会放在心上,就是他们这对父母,都少有写信打电话过来的。   说是做项目没空,那好他们信了,结果这次人家纪燕珊的表姐要过来这边,就有空打电话要他有空就搭把手了,真是利用个彻底,养个儿子也不知道哪来干嘛的。   光宗耀祖?行吧,年纪轻轻进入了科学院,这也是脸上有光的事了。   有了萧建国的力挺,邹茜玲在Y市工作起来就没那么多阻碍了。   邹茜玲来之前已经想好了自己的工作方向,现在是六三年,华国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在京市政府经济部门的时候邹茜玲就接触到了非常多的经济政策和法子,知道现在国家对经济建设的界限在哪,有哪些可操纵空间。   农村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国家经济调整重要负责人之一曾说过‘农业好转了,工业和其他方面才能好转’,并认为只有农业发展起来了,才能保证市场上粮食、食用植物油、棉布、猪肉等各种基本商品的供应,才能保证国家用足够的产品回笼多余的货币。①因此此时对农村的扶持力度是很大的,邹茜玲想要搞经济,第一步也是放到农村里来。   在她看来现在华国的农村发展还太过于单调,基本上都是种植粮食作物,在地里头忙活一整年,也没什么别的收入,这样的话农村除了给城市供应粮食等初始农产品,基本没有别的创收和贡献。   然而全国农村十分多,如果这些农村在保证基础的原产品供应时,又能够有别的创收,汇聚起来该会是多大的能量。   她觉得这完全有操作空间,农村现在虽说成年劳动力都去上工了,但是都知道田地那些活不需要那么多劳动力去忙活,除了春耕秋收双抢真忙活,其他时间并没有那么忙,磨洋工经常发生。要是把这些劳动力合理利用起来,那会有焕然一新的场面。   就拿下坎山村来举例,自从村里建了肥皂厂,村里十多来岁的青少年,中老年这类劳动力不强的人都有了更好发挥的岗位,把一个肥皂厂弄得有声有色,虽不算红火,但是确实是给村里带来收入,往年公家账上都没多少钱,现在都可以建个小学,还请来一位老师了。   而且还完全没有耽误国家的公粮任务,并且周大平他们这些村干部还制定了规章制度,每家都有名额能进厂子的,但是要跟家里下地的壮劳力的勤快程度挂钩。为了得到这轻省又有利可图的活,上工偷懒的还真的少了。而他们越是勤快,越是精心仔细伺候庄稼,庄稼就长得越好,这是良性循环。   邹茜玲来的时候想过周详的计划了,先到农村试点,因地制宜,适合种水果的地区就种水果,适合养蚕的就养蚕,适合种茶叶的就种茶叶,实在什么都没的,也可以搞个简单的肥皂厂,烧砖厂等等。并且要跟城镇上这些相关的厂子联系好,销路要保证,一环环下来,经济就能慢慢起来。   她制定了详细的计划交上去,并且记得在计划中凸显这是国民经济调整,走的是社会主义经济道路,没有资本主义苗头,本身就是个会弄笔杆的,又有丰富的知识储备,还曾经去京市的政府经济部门锻炼过,写出来的计划书绝对让人挑不出半点思想上的错误,还很有鼓动性,因而这个计划被通过了,成立了专门的小组先进行试点,试点成功再推广,运用到全省,甚至全国去。   当然目前这些领导们没想那么远,他们看到了这份经济计划的价值,不过还在观望态度,最终的成果才能改变他们的态度。   邹茜玲毫不在意,她也不是爱说空话的,没有成功的把握一般不轻易动手。   这一次她打算玩个漂亮的,要被视作教科书般的典型案例,然后发表论文,全国报告,全国推广实施才行。她很清楚整个华国靠她一个人是玩转不动经济的,现在时间又紧,当然得靠大众的力量,所以她要完美地完成这次计划。   计划一批复下来,邹茜玲就开始马不停蹄地工作了,是真的很拼,让那些看她脸蛋以为是花瓶的人都完全改变想法,她基本不呆在办公室,一直出差,上山下乡实地考察,哪怕路再难走,脚疼都忍着,半点不说娇气,俨然一个女强人。   跟着她共同做这项目的都完全不敢相信,她一个看着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娇女会这么能吃苦,有时候比男人还要能扛,这年头有人喜欢娇娇女,但是潮流还是喜欢吃苦能干的,妇女能顶半边天麽,有时候一群人没办法骑车必须走路进山,明明她都累得不行了,也没抱怨,还能反过来鼓励他们,让队伍中一些看她不顺眼的女人都心生好感。比起需要人呵护的花瓶,他们还是更乐意不抱怨能吃苦的能干同事。   于是整个队伍风气都好了起来,谁叫邹茜玲是年纪最小又看着最娇气的,要是连她都比不过,那真的很没面子了。   更何况邹茜玲在后世公司待过,也在京市那个大染缸的政府经济部门待过,把两者糅合串通,便知道如何凝聚团队,树立威信。   她只要肯投入心思,就能很好处理这一切,情绪管理和心理学没有白花钱请老师,学过的知识和经验也不会背叛她,还有一颗聪明的大脑和在商业上的天分,这一切加持下去就能让她的计划大体上按照轨道走。   这不是容易的活,但是她势在必得。   在两个月后,邹茜玲的农村计划步入了正轨,在那之后,她开始去处理加工和销售问题。   后面这两步更是重中之重,实施起来也更要难,尤其是在如今华国的经济政策和被半封锁的国情之下。   她和她的团队在寻摸解决办法。   于是上山下乡又变成了跑厂子和读报进图书馆。只要把世界规则了解透了,总会有很好的解决办法。   --------------------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①来源于网络。 第一百一十八章   邹茜玲无疑是个很有商业头脑的聪明人,在研究透规则后,便能充分利用规则和自己现有的筹码,她能虚心跟人学习,也能把一些先进的理想传输出去,甚至忽悠人的本事也不比玩弄政治的差。因此在短短一年时间,她便把整个Y市的经济给盘活了起来。   当初的农村还是交完公粮只够勉强温饱,一年到头也没什么存款的状态,现在完全变了,有的农村在不耽搁国家征粮的基础上依靠肥皂厂,水泥厂,烧砖厂,毛巾厂有了钱票,有的依靠种植水果售卖给公家厂子而获得利润,哪怕数额还不多,但是比起之前已经非常好了。   而他们的产品往往是供给到附近的供销社,百货商场以及附近省会。目前来看这些市场还吃的下。至于城镇里的一些厂子,邹茜玲则让一些合适的产品进行出口。   目前华国在国际上的地位并不怎么样,许多国家对经济都是进行封锁半封锁状态,然而还是有机会可寻,商人图利,巨大的利润面前很多事情都很好商量。   □□年三月份的时候她带着一批产品去参加F国举办的会展,在会展上利用后世学到的推销手段获得注意,并且把握机会把产品推销出去,在让国外这边商人赚到利润的同时,也能保证国内的利润,当然或许这要感谢汇率和此时华国便宜的劳动力。   随着一笔笔大订单签下去,国内的国企厂子开始新一轮招工,产品源源不断生产出来并运输出去后,再翻看这短时间内赚取下来的利润,没有人再认为邹茜玲之前的计划是异想天开。   她在华国低出口,出口主要还是初级产品的情况下成功把加工产品销售出去,虽说其中有政府的支持,但是能做到这一点真的让人叹服,更何况她还如此年轻,未来会有无限的潜力。   于是邹茜玲的价值再一次体现了出来,有这样的战绩,又有萧建国这个□□在,她在J省进行的经济计划更加顺畅,让J省的大多数农村都摆脱了贫困状态,稳步过向温饱线,甚至还出现了很多个富裕得能媲美小城镇的村子。   正如现在国家经济负责人说的,农村发展了,城市也会跟着发展,J省很快摆脱了落后省的名号,在南方也算是排的上号了。   而这还是靠农产品和轻工业起来的,J省落后很大原因还是因为重工业不发达,也没有什么丰富的煤炭,石油等资源,在华国六十年代,这样的省会往往比不上重工业发达的省会。而华国这样的省会数目不少,J省的成功让他们看到了新的发展道路。   若是每个省会都能像J省这样发展起来,那华国的国民经济该能提升多少呢?有点经济头脑的人都可以从中分析出来,只是全国性的改革没那么简单,现在的国情复杂,各派都有自己的想法,还有一定的扯皮。   而在这扯皮中,为了某些原因而不同意这经济计划的甚至会把攻击目标放在发起人和实践者邹茜玲身上,怀疑她思想不够红不够专,出了国被西方资本主义思想给腐蚀了。   这样的怀疑和指控若是在十年动荡期间是能致命的,还好现在还没到那种疯狂的时候,而且邹茜玲并不是没有支持者,她的支持者身份不比指控差,更何况她行事很谨慎,在京市政府经济部门实习并没有浑水摸鱼,很清楚哪里是界限,调查下去也不会有问题。   所以她平稳度过了这一次,但她知道这是一时的安稳,若是十年动荡不能阻止,她不会有第二次安稳,只有逃跑一条路。   因此邹茜玲更加拼命了,时间很紧,她只有在这有限的时间达到自己的目的,才能有更多把握能煽动蝴蝶的翅膀。   在她努力的时候纪燕珊等人也没有停滞不前,□□年,在科学院闭关良久的萧念白和纪燕珊升级了计算机,一款为两弹一星工程服务的计算机,超高速的计算水平和稳定性,还有程序模拟爆炸,升空发射等情况。   很显然,有了这款计算机两弹一星工程进展加快,就在邹茜玲去F国参加商业会展那一年三月份,华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比他们原来世界要提前了七个月。虽然主要研究团队不是他们,但是不可否认这款计算机是帮上了忙。   随后,在一九六五年,第一颗人造卫星也成功升空,举国欢庆。   邹茜玲他们高兴的却是,蝴蝶翅膀有很大几率会煽动,这个平行世界的未来轨道果然是可以更改的。   尤其是在卫星升空后杂交水稻的出现,更是印证了这一点。   张思乐所在的团队竟然真的把杂交水稻给研制出来了,经过试验,这种种子种下去,平均一亩地能比现在多出一百斤到两百斤的产量,要是再用上国内研发的化肥,配合着使用,精心伺候,亩产粮能高出三百斤。   这个消息才让全国沸腾!   华国不就是耕地少人口多麽,要是现在产量能提高这么多,那温饱问题绝对能够解决啊。三水大学再次出名,张思乐连同着这个项目的教授一起出名,人民日报等各种报刊都在报道这件事,风头压过了同时段所有新闻。   当然人们在欢庆的同时还抱有怀疑,毕竟五八年的水稻放卫星的事并没有过去到让人忘记,那次的教训实在太过深刻也太过惨重,没有人想经历第二遍。然而等到第二年试点的地方种植出来后,再没有人怀疑了,报纸广播天天报道不说,国家领导人也出面高度赞扬了张思乐的团队。   杂交水稻全国推广,凡是水稻种植区都种上了这种水稻,他们精心伺候着,然后收获没有叫他们失望,大丰收的一年,不止是农村,也是城市,更是国家。   而这个时候J省早已经成为南方数一数二的大省会,邹茜玲也因为这成绩被调任到了中央,那些派系扯皮的最后结果还是认可了邹茜玲的经济计划,并且推广全国。邹茜玲是负责人之一,开始了全国跑的日子。   这比在Y市工作更不容易,别的省会没有萧建国这么好的保驾护航人员,经济本来就跟政治挂钩的,没了萧建国助力要更加费劲,但好在她维系的人脉没有荒废,当初在三水大学可不止跟本专业学生交好,政治系也有很多她的朋友,大一到大五,精心筛选的,毕业后分配到天南地北,这时候就很好联络感情。   虽然这很势力,但是想要成功就要采取非常手段,她之前的投资没有大出错,哪怕那些人给的政治保障不如萧建国强,但是利用得当总能得到好的结果。   当然途中会有挫折,然而这点挫折不算什么,谁还没栽过跟头,她心性坚韧超过同龄人,跌倒就爬起来,尤其是时间的压迫感更是让她爆发出更强大的力量,整个人被锻炼得更加彻底,硬是在比J省更短的时间内把经济计划在各个落后省会推广出去,还带了一批人出来。   没人会再去考虑她的性别和年龄,她已经练出来让人不能忽视的气势。   而就在国家经济发展起来的时候,国家的道路建设也跟着发展起来,交通很显然是经济发展的问题,政府注意到了这一点,并且愿意拿出钱来修路,全国的交通网发展得格外迅速,顾一辉就更加忙了,他这时候在国内已经有了名气,先进的交通网意识和过硬的专业实力以及实践经验让他在同行中脱颖而出,参与了国家的交通网建设。   至于梁晓雪更不用说,她研发出来的药物在国际上都有了名气,发表的论文从国内期刊转到了国际期刊,医学界超重量级的那种,华国的外交部准备卖出一些赚取外汇,外交部的工作更加忙碌。   他们六个都在用自己的能力和努力去建设这个国家,成效很明显,在行业都是赫赫有名的人物,年轻又聪明,想让人不注意都难,尤其是自称表兄妹,要是真的这一家子实在是太过耀眼。   然而资料显示并不是,或者说不清楚。华国最高层的办公桌上坐着国家最大的几位领导人,上面放着一份资料,若是邹茜玲他们此时看到一定会非常惊讶,因为这是一份关于他们几个人的资料,十分详细,从他们活跃这个世界开始记录。   是的,他们发现了邹茜玲他们之前对周大平掩盖的秘密,资料显示东晨并没有这五个人,他们的来历不清不楚。   事实上,从萧念白和纪燕珊研制出计算机开始,国家已经在调查他们的生平,这很重要,华国的国情让他们不能轻易放松,当时调查出来的结果显示萧念白没问题,家世清白,而纪燕珊则在出身那儿有了疑惑,只不过当时国家确实很需要人才,就让他们进了科学院,一边派助理保镖保护他们,也是变相监视他们,一边是继续调查,然后就把纪燕珊身边的邹茜玲等人给调查出来。   然而也像邹茜玲当时说的,现在国家网络不完善,东晨地震损失了很多资料,要调查起来有难度,等到他们调查出邹茜玲五个根本不是东晨人之后,那时纪燕珊又做出了新的成绩,梁晓雪也是,很显然这些成果对华国是有用的,并不像敌特。   于是就没有对他们进行审核,只是监视,并且继续调查。   直到他们五个都做出成果,这份再三调查确认过的资料才正式呈到这办公桌上。   不可否认他们十分优秀,甚至还是天才,但是,他们来历不明。 第一百一十九章   六六年的时候邹茜玲的行程安排到了唐朗部队所在的省会,那是她私心安排的,这几年她一直在外面忙碌,唐朗新的部队刚建也忙得不行,两人大部分是信件来往,几乎没有见面时间。而这一年是格外关键的,原先世界就是这一年的下半年开始了十年动荡,她不敢确认这个平行世界是否会按照原先世界的历史发展。   虽然这几年他们几个确实都在努力,华国的经济、科技、农业、医药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但是她依旧不敢完全确定真的改变了历史轨道,甚至她隐约觉得最近形势莫名有些紧张。   这种紧张迫使她想要见唐朗一面,若是不能改变历史,这一次见面,大概就是他们十年内最后一次见面了。邹茜玲说不出心里什么感觉,这几年她已经可以确定自己很喜欢唐朗,要离开肯定舍不得,但是她也很明白如果十年动荡真的来临,她完全躲不过去,这几年给国家赚钱结交了很多了,也得罪了很多人,涉及利益再谨慎再有情商都免不了的,她还涉及外贸生意,妥妥的第一批估计就要进牛棚,邹茜玲是无法忍受那种生活,尤其是长达十年,一生能有几个十年,最为青春有活力那十年在牛棚度过碌碌无为,她绝对无法接受。   然而刚下了火车往省会的经济部门过去时,在办公室和负责人没说几句话,忽然就来了一群人,说她思想不正,走资本主义道路,还是卖国贼。   言之凿凿就要抓她,声音吵得整个办公室的人都停下来。   邹茜玲看着来人脸上的愤恨,还有眼里一丝的疯狂心里咯噔,脸上却竭力维持着镇定,质问办公室的负责人,“你们这里的安保工作怎么做的,怎么谁都放进来?!”   负责人心里也是苦啊,这些日子他有听那么一耳朵说有这群人四处怼人说思想问题,没成想今天会找上门来,还带了这么多人这大阵仗,赶紧叫人来帮忙弄出去。   然而那领头的却不依,“你这是要包庇□□卖国贼吗?!”帽子一下扣的很大。   这年头大家对这很敏感,负责人哪里会承认这个,刚否认呢,那领头的又怂恿大家要把邹茜玲给抓了,送到学习班去,好好批判批判,半点不给人说话的机会。   “对,要把□□抓起来!”   “卖国贼可耻,抓起来!”   “住口!”邹茜玲大喊一声,崩紧了脸,气势全发,“*主席说了,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你们有证据吗?空口白牙就给人定罪是吧?还有你们是公安吗?贸贸然就闯进来,这可是公家的地盘,谁让你们撒野的?我看你们这群人才是思想有问题,擅闯公家地盘,诬陷公职人员,欲图破坏国家安全,门卫呢?立刻报警将人抓走!”   一番话说的那些被怂恿过来的年轻人愣了下,尤其是邹茜玲一身凌厉气势,半点不娇弱,挺唬人的,但领头的就没那么好糊弄,“同志们不要被她妖言惑众了,看看她跟那些洋鬼子来往,到处建厂子,这不就是□□卖国贼吗?我们这是为了国家大义,不能被一个跟洋鬼子来往的女人给蒙蔽了,要坚定我们的理想信念,不能相信卖国贼的话,抓起来!”   真的是半点道理都不讲了。   邹茜玲皱了眉,很显然这就是冲着她来的,可是知道这是冲着她来也没辙,因为他们人多势众,这办公室其他人又被话影响了,不敢随意上前搭腔,心里头是害怕沾上□□和卖国贼的,毕竟她确实是跟外国人有往来,厂子也是她最先牵头弄的,最近形势又不太好,谁也不清楚会不会出事,更何况又不熟,大部分人都选择袖手旁观。   领头的人不给反应机会,上前就要抓邹茜玲,她的两个随行助理赶紧挡在身前,但毕竟力量薄弱,拼不过,正当这吵吵嚷嚷时候,身后忽然传来一声浑厚严肃的呵斥声,“住手!”   声音之大之严肃让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停下来转过身看去,就看见身后不知何时站了军人,一身军装腰配手*,站在中间那位明显是个军官,年轻却气势十足,一身肃杀之气让人不敢直视。   “擅闯政府部门,诬陷公职人员,意图抓走国家干部,情节十分恶劣,有充分理由怀疑是敌特分子,赵杨,把他们全部扭送到公安局去,反抗的一律视作犯罪分子,欲图逃跑而袭击军人的罪加一等!”   “是,首长!”   敬礼完毕,身后的持枪军人立马上前一下子抓住了领头人,见他反抗毫不犹豫卸了双臂,这是部队教的特殊手段,干脆利落又不造成严重伤害,领头的惨叫声立马传出来,那些被怂恿过来的腿软想逃,然而看到气势十足的军官站在那里,竟半点不敢动弹。   情况顿时反转,这些人平时敢抓人去学习班不过仗着背后一点子势力,今天也是被人怂恿过来,对方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不怕,但是对上军人,还是首长人物,哪里敢扛,谁不知道军人不好惹,现在又没真的爆发文*,还没到完全颠倒黑白也不怕的地步,自然是认怂,乖乖跟着去公安局,顶多受个教育不会有大事?   抱着侥幸的忐忑心理一行人离开了,办公室顿时清净很多。   负责人松了一口气,谁也不想在自己地盘上出事。赶紧堆起笑脸迎上去,“首长好!刚刚真是感谢首长了。不知道首长过来是有什么指教吗?”按道理说军队跟他们部门应该不沾边才是,怎么会忽然出现。   唐朗脸色不善地看他一眼,“我来接我媳妇。”   负责人脸色一僵,媳妇?什么媳妇?刚猜测着,就见这位年轻又有气势的首长抬步往前走来,越过他直直走向了刚刚还在被刁难责问的项目经济负责人?   “没吓到吧?”唐朗收了身上凌厉的气势,语气带着不易觉察的紧张,甚至还头一次不顾外人在抬手摸了一下她的脑袋,虽然只有短短几秒,却足够展示他们之间的亲昵。   负责人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心里叫苦,这来走访的项目组组长还是这里首长的媳妇呢!他刚刚不敢对那来找茬的领头多严厉,不过是他背后也有背景,强龙不压地头蛇,哪怕邹茜玲是京市经济部最年轻有为的干部,在这里也没什么势力,而且万一真被搞下去了,他要是太保护着就怕日后有点麻烦,没成想地头蛇的不是那找茬的,而是她呢,看着没什么来历,竟是这里部队首长的媳妇!   虽说军政不一样,但是谁想平白得罪部队的,而且进部队的都是又红又专,一般搞不下来,沾染政治的反倒是走在危险边缘,负责人有点后悔刚刚没有大力阻挠,当下上前就是委婉赔罪,要请他们吃饭去压压惊。   唐朗没有答应,要带着邹茜玲先走。   邹茜玲今天的行程安排不紧,心情也被刚刚那一出毁的差不多了,当下说了几句,又对助理吩咐了下,就跟着唐朗离开。   直接回了事先准备好的招待所去,一关上门,转头就抱住了唐朗靠在他怀里。   唐朗脸上涌起心疼,“吓到了?别怕,没事了。”嘴上安抚着,脑海却想着刚刚的画面,一群人指责着她围攻着她,却只有三两人护在她身前,她冷着脸眸子里却透露着一丝害怕和无措,那画面实在是太让他心疼,甚至当时差点控制不住要动木仓,还是谨记着身份和部队条例才死死压下来。   邹茜玲没有说话,静静地抱着他,任由他一下下拍着自己的背安抚,只是心里确实是情绪不好,今天这一出不是没有想象过,只是没有猜到会来的这么快,当真正经历着时,才明白会有多么地无助。他们压根不管你的申辩,不管你的道理,盲目地给人定罪,肆意抓人。她甚至能够猜到如果今天唐朗没有来,或许她还真的会被抓走。   而这还只是开端!   要是真到了那最为严峻的时候呢?颠倒黑白是非不分,捕风捉影也能给人定罪!   她忽然理解了,理解那个年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沉默,麻木,甚至结束性命。   邹茜玲忍不住抱得更紧,“唐朗,我害怕。”   害怕历史再次发生,害怕梁晓雪他们也受到这样的磨难,害怕要跟唐朗分离,更害怕卷入这灰暗的历史之中。   唐朗不知道她想的这么深刻,只是以为她被吓到了,更加心疼,一下下地哄她,“别怕,没事了,不会有事的啊。我在呢,我会护着你,不让人欺负你的。”   在别人看来她再能干,在他这儿她还是个小姑娘呢,怎么哄怎么宠都不够。今天是他来晚了,他应该再早点出门的,这样就不会让她经历这一遭了。   想到这,唐朗更是觉得那些人面目可憎起来!   --------------------   作者有话要说:   马上就要过渡章啦!!! 第一百二十章   受那件事的影响,邹茜玲对这趟行程安排一下子缩减,把重要的事情弄完后,一切便交给助手去打理,然后自己休了假,跟唐朗回了部队。   至于那群找茬的人,因为唐朗的介入,又加上情况属实,情节较轻的就关起来做了几天教育,情节重的处罚更重,至于领头的确实是有背景,但是还不足以让他背后的人为他伤筋动骨,自然是从重处罚。   然而邹茜玲丝毫感受不到喜悦,对她来说这些人不值一提,重要的是这件事背后可能代表的意义,她不想这个世界按照原先世界历史轨道走,但事实上似乎难以扭转,这让她心里蒙上阴影。   唐朗一开始以为邹茜玲是因为这事心里不高兴,但是连续好几天相处下去,就觉察到了不对劲,他是个对邹茜玲很细心的人,小情绪都能敏锐察觉出来,更别说这次这么明显的心不在焉和焦躁了。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夜里从外面回来,唐朗还是开口问了邹茜玲。   他们现在住在部队的独立小院里,哪怕这年代隔音效果不好,就这么个独立的院子,也不怕有点声音隔壁的人都会听见。   邹茜玲摇头,哪怕两人在一起这么久,她喜欢他也相信他,但是还是无法对他说出穿越的事,一来这太玄幻,她并不想给自己的生活找麻烦,二来穿越过来的不是只有她一个,唐朗不傻,只要说出她自己,梁晓雪几个也会暴露,她不会没经过别人允许就擅作主张。   转而问他,“像无缘无故上门来找茬,给人盖思想帽子,这种事,最近发生的多吗?”   唐朗皱眉,“省会那边自从那伙人被抓进去之后少了很多,但是其他地方似乎也有发生……”说到这,唐朗又想起最近隐约听到的风声和感受到的氛围,神情越发严肃,这边部队远离政治中心他都能感受到不对劲,那政治中心那边呢?   “你在担心什么事?”唐朗看着邹茜玲,他敏锐感觉到邹茜玲在瞒着什么东西,而这东西让她恐惧。   邹茜玲顿了顿,好一会,才道,“你还记得以前的斗地主斗富农麽?要是再来一次这种事,从地主,富农转变到老师,教授,留洋归来专家……”   说到这邹茜玲住嘴了,因为再详细下去,暴露得就更多。   “那会怎么样?”邹茜玲直直地看着唐朗,似乎想要个答案,又似乎只是简单的反问。   在她这样认真的眼神之下,唐朗说不出‘不会发生’那几个字,神情越发严肃了,结合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和隐约听到的风声,似乎确实有什么暴风雨在酝酿,不过,“我会护着你。”   他一把将邹茜玲抱在膝盖上,双手圈着她的身体像是庇护在羽翼之下,“这趟回去后你申请调到这边来工作。茜茜,三年前你在火车站说的话我记得,也一直在做,所以,调过来这边好不好?”   三年前他们和好,在火车站她要他在部队好好努力,不要给人可乘之机,让这边的人都动不了他。   他一直记得,并且这三年这么努力拼命,也是为了这句话。所有人都不明白他到了这个位置怎么还这么拼,一般来说,到了这个位置就是熬资历了,可是他不,他像个初入部队心心念念想往上爬的人那样拼搏,用短暂的三年时间将这支新组建的部队打造成能上阵杀敌的部队,去结交人脉,为的不是往上爬,而是为了她那句话。   他不明白她真正的意思,却知道话里别有深意,尤其是这三年她像个女强人一样天南地北地跑,似乎不抓紧时间就要来不及一样,还有四年之约,这一切结合起来,就足以让他推断四年后会发生什么重要的事,还是巨大的转折。   眼下四年之约快到了,她便丢下工作跑来找自己,却仍像没有做好决定,甚至整个人还焦躁不安,唐朗心里没有想法是不可能。   他想问她到底发生什么事,她在隐瞒什么,但是看她不想说,或许是不能说,他便歇了心思,不再逼问,只是不想她这么不安。   他想告诉她他可以做她的后盾,会尽自己的力量去护着她,这样,能平复她的焦躁不安吗?   邹茜玲抬头怔怔地看着他,想问他听到了什么风声知道了什么?又想问他难道不怕自己是拖累和连累?可是在对上那双坚定的凤眸时,所有的一切问句都在心里消失了。   他是认真的,哪怕她什么都不告诉他,哪怕他可能猜到自己会是他的拖累,甚至会牵连他,可他不在乎,他还是喜欢她,还是想要护着她,从前没有变,现在也不会变,以后……   邹茜玲伸手揽住他的脖颈,鼻头发酸眼眶发红,唇角却扬起了弧度,小梨涡笑意盈盈,“还记得四年之约吗?”   “嗯。”唐朗点头,眼里却有疑惑,不明白她怎么转了话题。   然而下一秒他就没法思考这个问题,因为她添上了他的唇,柔软湿润又魅惑。   “朗哥哥,我要你~”   以后……以后哪及当下,她想和他快活来得重要呢?更何况,谁知道还会不会有以后呢!   缠绵喘息,热浪翻滚,他的理智压根抵抗不了她的诱惑。   是心上人,更是蛊惑人心的妖精。   有生以来,他第一次知道人生还有这种快乐,致命却上瘾。   ——   “你们怎么看?”华国最高层的办公室,最大的领导在另外两位重要领导看完邹茜玲五个人的调查资料后,出声问道。   室内先是沉默,身份不明这个问题在华国六十年代,是非常严重的问题,尤其是在华国出了那么多人员都没调查到来源之后,更显得身份神秘,扑朔迷离难以掌控。更重要是这五个人都在各自行业举足轻重。   好一会,还是周姓领导先开了声,“资料上来看,这五个人最早出现在下坎山村,在下坎山村时安份上工,还建立了村里第一个卫生站,村民对他们的评价都很不错,后来这村子的村长生了重病,还是他们给接到京市来治疗,很知恩重情义。   从下坎山村出来后就到了京市,五个人都考上名牌大学,分数还不低。而且都是以优秀成绩提前毕业。在他们就读期间,除了读书学习没有别的特殊活动,梁晓雪还在学校时就创新出好几种手术办法,还在自卫战期间到军区医院去救死扶伤,期间研发出有效的药物,立了大功,现在更是不断有新药物研发出来,填补了华国的药物市场,也给我们赚取不少外汇。   邹茜玲毕业于三水大学经济系,在J省首创了农村带动城市经济模式,这些年推广到全国,让全国经济面貌都发生了改变,还推动国企走向国外,赚来的外汇都能填补从前借的外债,还引进了不少国外的技术,让它们为我国所用,推动工业大大发展。   张思乐就读农学院,跟其他教授研究出的杂交水稻充实了农民粮仓,更充实了国家粮仓,对我们的粮食储备大有助益。   顾一辉学的是土木工程,一年到头都在修筑铁路线公路线,也参与了州景大桥的设立工程,还创新了城市排水系统,建筑设计理念很有前瞻意识。   纪燕珊也是三水大学,跟萧念白一样念的是计算机系,两人一起研发出了华国第一台中小规模集成电路计算机,是最早从学校进入科学院的,这几年在计算机研究院出力巨大,对两弹一星工程的贡献也是有目共睹的,还有在自卫战期间提供的通讯技术也大大帮助我军掌握战机,也获得过军功。这些年基本都待在科学院没出去。   我也见过这孩子一次,是个很有天赋的小天才,性格也很好。”   “哦?”大领导似乎来了兴趣,“听你这番话是认可他们咯?”   周领导笑笑,经历过风雨的眼里藏着宽和睿智,“我是想说这些孩子都很安份,知恩,对这个国家有感情,至于身份,他们现在不是华国公民吗?主席您觉着呢?”   “哈哈,对,没准是情报局那些小子们太嫩了,查不清就过来糊弄我。”大领导哈哈大笑,把这份资料推到了一边。   这一天之后,这份资料被封成了绝密档案,没人再提,但是这一天开始他们身边的‘保护’人员就更多更厉害了。   到了这个位置,考虑更多的就是整个国家民族和大义了。身份不明和国家崛起相比,一切都是可以特事特办的。   六六年十月份,有几群人意图擅闯梁晓雪,张思乐的研究室,甚至还到了纪燕珊和萧念白所在的科学院外头,只不过没叫嚣多久就被暗中保护的人员制服,扭送到了公安局,领头情节从重处理,速度又快又凌厉。   蠢蠢欲动的火苗立即被浇灭,另一个平行世界风起云涌的京市在这年十月表面一片平和,至于私下,那就不影响大众生活。   至此,邹茜玲几个成功地煽动了蝴蝶翅膀。   --------------------   作者有话要说:   至此,正文差不多就完结了,接下去还有几章是蝴蝶效应成功后几个人的生活,然后五零就完结了。   因为觉得好朋友一起穿越很有趣,所以番外大概会写他们几个再次穿越的故事,有点类似于快穿,不过就写几个世界,暂定是:原始社会——古代(这里有平民和皇室两种选择)——末世(没有丧尸的末世)——回到现代。大概就是这个么情况,大家可以酌情选择自己喜欢的看,或者有想要看的世界也可以评论下留言。番外世界延续《五零》,风格不变。   另外接档的年代文确定下来了,不是狼崽子而是娇娇女。《七零娇娇女》穿书剧情,随父母留洋归来娇娇小姐姐VS样貌俊美打架狠一批的剧中大佬。女主是穿越,书中女主是重生。七八十年代架空文,喜欢的小天使可以先收藏个,预计六月份开文。   么么哒~ 第一百二十一章   六七年春节,华国一如既往热闹喜庆,梁晓雪也从实验室出来,跟着洛怀宇回家。   在军区医院的时候梁晓雪曾经答应要和洛怀宇结婚,然而因为年龄问题搁置没有领证,从军区医院回来后又分外忙碌,时间很紧,梁晓雪的想法是即使不能改变历史轨道,也要尽可能地在她出逃前研发出更多的药物,填补华国药物市场的空缺,这样,即使真的发生十年动荡,那便宜有效的药物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治疗人们外表的创伤,也无愧于她华人身份。因此一忙禄起来,她便将婚事放在脑后,洛怀宇无奈,但是依然尊重她的决定,而且在他留过洋的母亲施医生看来,洛怀宇和梁晓雪都还太年轻,没达到催婚的地步。   她是很高兴梁晓雪在这个年纪把心思放在事业上,没有浪费她的天赋。   不过,对于梁晓雪要成为她的小儿媳妇,施医生是更加高兴。她对梁晓雪的欣赏从来没有变过,反而时间越久,越是欣赏,甚至还觉得自己那有些不着调的小儿子还配不上人家,要是这是她的闺女,她不一定乐意把她嫁给洛怀宇。但是事实颠倒了过来,她只能为洛怀宇娶到她感到走运。   这一点洛怀宇很无奈,但是更多还是高兴,看施医生对梁晓雪的喜欢劲,那婚后完全不用担心婆媳问题,他不想梁晓雪受委屈,也不想自己的母亲受委屈,相互喜欢,这真的让许多华国丈夫羡慕嫉妒了。   尤其是唐朗,虽然他的父母和邹茜玲在军区医院打过照面,但是谈不上特别喜欢,而且这几年邹茜玲一直很忙,一直没有时间探访,只是在年节时会寄过去礼物。   礼物很丰盛,就是送给城里人也是争面子的,唐建国倒是觉得邹茜玲是个大气知礼的,但是张赛英一直对邹茜玲不肯松口结婚这事耿耿于怀,不管唐朗怎么在中间做调解,她就是固执着,但是也无可奈何,因为是唐朗认定要她,也清楚地意识到邹茜玲离了唐朗会有更多更优秀的男人,这几年大家的生活都改善不少,家里早有收音机,光是听广播一年都能听到不少次关于邹茜玲的消息。   这样一来,她想嫌弃人都不知往哪嫌弃,尤其是还见不着面。   不过眼下,洛怀宇是真真切切同时被唐朗萧念白和顾一辉三个男人羡慕了,因为他是最早结婚的!!!   六七年的春节,梁晓雪带着礼物跟洛怀宇去拜访他的家庭,家庭关系也不复杂,洛父和施医生以及洛怀宇他哥一家四口,洛大哥已经结婚几年了,妻子也是在机关上班的,两人结婚后就搬到了外面去住,但是离得不远,周日休息时会带着两个儿子过来,平时也会走动,关系很好。   这一次年夜饭也是施医生让洛怀宇带梁晓雪上来吃的,他们是知识分子家庭,对梁晓雪完全没有半点意见,早几年梁晓雪很忙,几乎是在实验室度过,今年难得出来,又没有父母,其他亲人也在忙凑不到一堆,索性就邀请她一起过来吃饭,也是见见人。洛怀宇她大嫂早对梁晓雪好奇,也很感激,因为他父亲的病就是靠梁晓雪新研发的一种药物而顺利完成手术活下来的。   有了这一层关系,妯娌间的矛盾也不存在了,这样一来,梁晓雪的初次拜访就圆满完成,互相之间感觉都不错。   于是在新历二月份的时候,婚事就在洛怀宇的软磨硬泡下和梁晓雪随时都可以这种状态下要准备谈了,还在外省工作的邹茜玲,在外面修铁路的顾一辉,在实验室里泡着的张思乐,纪燕珊和萧念白都收到了邀约。   梁晓雪知道五个人要凑在一块结婚是不大可能了,但是婚礼是一定要他们在场的,不然会不完满,而且现在他们是同一个户口的亲人,尤其是邹茜玲作为户口最大的和顾一辉作为户口上唯一的男丁,也应该以娘家人的身份过来商量彩礼嫁妆等问题,这个年代还不流行裸婚呢,哪怕是走个过场也要过来看看。   所以接到邀约的几人都用最快的速度完成手上的工作然后快速赶回来。   这还是他们平稳渡过六六年劫点后的第一次团聚。在六六年的时候其实六个人也聚过一次,那时邹茜玲从唐朗的军区离开了,就暗中准备随时撤退事宜了,她做的很隐蔽,因为心里不排除有人在暗地监视自己,很早以前就小心翼翼做了铺垫,让人不至于发现,又在这最后关头重新梳理一遍,以便随时可以离开。   当时他们团聚在一块气氛很差,几乎都是如临大敌的状态,甚至连神经最大条的纪燕珊都被气氛影响。   好在最后还是用不到这一条退路,他们总算是平安度过。   邹茜玲那是感觉像是从地狱一下回到天堂,因为在离开军区前她已经充分意识到她对唐朗的不舍,如果不是还有纪燕珊几个,她甚至可能会不理智地选择留下来,哪怕会承受很多可以想象的痛苦遭遇。   新历三月份,邹茜玲五个和洛怀宇一家人正式见面,并且谈了梁晓雪和洛怀宇两个人的婚事。虽然他们几个年纪很轻,又没个长辈,但是几个人却很成熟稳重,丝毫不像同龄还在念书的那些大学生,当然这要把纪燕珊给排除在外,她在科学院的日子依旧是象牙塔般生活,有萧念白在,加上其他人对她感官很好,所以现在还是一团不懂事的孩子气。   邹茜玲和顾一辉就圆滑多了,两个人都是在外奔波的,各种各样的人都见过,也打过交道,看人的眼光都准了许多,以前他们还只是聪慧,但身上依旧带着没经历过社会的孩子气,而这几年经历的事多了,都稳重下来,面对比自己大得多的人都能保持镇定,因为他们的工作环境基本都是比他们大的,还天南地北地跑。   不过洛怀宇一家给他们感官不错,文化高,也不会瞧不起人,仗着对方没有年纪大长辈而想欺负人,相反还是很有诚心,他们说他们还年轻,都在工作,洛怀宇和梁晓雪结婚之后可以搬出去住,也不会干涉他们的工作决定,只要平时有空来往的勤快些就行。当然要是想要跟父母住也行,他们完全不介意,家里也有房子可以住得下,很是宽和有远见的两位父母。   彩礼方面也给的很足,施医生对梁晓雪满意的不得了,家里没一个孩子继承她的事业,来了个儿媳妇,虽然现在成就很高,但是毕竟还是在医学这一行,有话题能交流,彩礼就给了五百块,这是考虑到大儿媳妇,不然会更高。手表收音机电视机表示也会出,大儿媳妇也没意见。   顾一辉见他们诚意十足,也没有刁难人,嫁妆也是大方体面,反正五个人现在是真的不缺钱,不是靠倒卖,而是靠各自工作工资和奖金补贴。   既然双方都这样和气大方,那这事情就谈的很快,没什么其他好掰扯的,毕竟嫁妆彩礼婚后生活都大概谈了,而且也看得出双方都是不错的人。   尤其是洛怀宇一家对邹茜玲几个其实是很佩服的,哪一个拎出来都是顶顶优秀的人才,还是同个户口关系亲密感情很好的一家人,可以预见以后京市会有他们一席之地,不能轻易被动的地位。   当然洛怀宇一家也不是看这个家庭背景才对梁晓雪如此满意,家庭背景只能说是锦上添花,她自己就足够优秀了。   商量好这一切后事情也变得简单了,考虑到几个人的工作行程,又选了个好日子后,婚礼就定下来了。   这年代也还没流行起婚纱照,不过施医生就是有过留洋背景的,梁晓雪几个也是后世来的,现在全国的政治环境也没以往那样紧张,拍个婚纱照还是不会太引人注目的。   而且这几年华国经济发展确实挺快,物质也没那么匮乏,邹茜玲想要弄几套漂亮的适合当婚纱照的礼服还是很容易,有好几家厂子做的衣服就是销往国外,那是她率先组建起来的,生意也是她谈下的,邹茜玲不收贿赂,但走后门买却很简单,一下子就把礼服都搞定,还给洛怀宇一家送了一套,到时候拍婚纱照可以一起拍个全家福,走外景。   这样做也是能给梁晓雪多点面子,给她撑腰,虽然洛怀宇一家目前看来是不错,但是梁晓雪是个泡实验室的,未来什么都有可能发生,邹茜玲在外面这么久了做事喜欢留点退路。而且这也很好刷那家人的好感。   漂亮的成套礼服和专业的摄影人才,婚纱照拍得成功又高效。至于婚礼那边洛怀宇一家也办得很好,请了亲戚朋友到饭店去,不过不会太张扬,恰到好处又能让别人知道男方对这门亲事的看重。   那天来参加酒席的亲戚朋友,没一个不羡慕新娘子的,当然也没有瞧不起女方家庭的,毕竟邹茜玲几个还是有名气的,尤其是张思乐,大众都知道她是杂交水稻的主要研究人员之一,而有点背景的则看重了梁晓雪,纪燕珊和邹茜玲几个,有技术会赚钱还有妙医圣手,重要是背后也没那种复杂牵扯,谁不羡慕跟这家庭结亲。   婚礼上就有心思活泛地想要洛父施医生帮忙给邹茜玲几个单身的牵线搭桥了。   不小心听了一耳朵的顾一辉和萧念白难得有默契地对视一眼,面上还是镇定,心里咋想的就不知道了。   反正婚礼结束后,顾一辉立马就粘着张思乐诉说在外面飘摇的‘孤独寂寞空虚冷’,而萧念白则是躺在床上思考了一整夜。   --------------------   作者有话要说:   我有罪,所有的Flag都倒了,不小心看了一本小说,美娱方面的,然后就进坑里了......   90°弯腰致歉!!!   然后,请看在520我是单身狗的份上给个同情(星星眼) 第一百二十二章   新婚第一天之后,洛怀宇表情是可以预见的春情荡漾,这直接刺激到了顾一辉,明明他比洛怀宇要早谈恋爱,结婚却比人家迟,简直不能忍!!!   于是顾一辉一转头,去找了京市厉害的面店师傅,花了好几天时间,终于完成了他的求婚礼物,九十九朵玫瑰花——状的各色面食零嘴,一溜儿鲜红,用梁晓雪提供的能食草药汁做出来的,大师傅手艺,栩栩如生。   他非常高调地捧着这些去农学院找张思乐,一路上收获了不少回头率,这是他想要的,因为他始终觉得农学院的男生们暗戳戳想撬他墙角,要宣誓主权。   不得不说他成功了,这一天下去,整个三水大学农学院的学子都知道院里最年轻的教授有了未婚夫,她未婚夫送了一大捧可以吃的‘玫瑰花’,然后两人要在今年结婚。   是的,继梁晓雪和洛怀宇结婚之后,顾一辉和张思乐也要结婚了,其实他们认识很多年,交往的日子更是多,除了幼稚园时过家家的‘小新娘’‘小新郎’,他们是彼此的初恋,也是唯一的恋人,从原先世界到这个平行世界,一直没有变过,两人这么多年下来已经分外了解对方,但爱意却始终没有被磨掉,哪怕途中有过别的诱惑,可两人从来没有动摇,精神出轨。   因此到这个时候结婚,似乎也是水到渠成。   两人先是去领了证,薄薄的一张纸,跟后世奖状有点像,上面刻有一句简洁的口号,“互爱互敬”,很有年代感。   顾一辉领到证那天还有点难以抑制的激动,虽说两人认识这么久都在爱情里处出亲情来,但是真的拿到这张证书的时候,心里那种感触是难以赘述的,就好像浮在空中太久,最终切切实实踏在地上了,等反应过来后已经不知不觉回了家,一个没忍住将人抱起来转圈圈,那种快乐是能感染到旁人的。   而婚礼也是在京市举办,因为没有父母操办,两人谈嫁妆谈彩礼过程都免了,直接选了良辰吉日,请了人到饭店去办酒席。而请的人大多数三水大学各自的校友和工作的同事,年轻人凑在一块,青春又热闹。   萧念白参加完这个婚礼,看了眼邹茜玲,又看了看纪燕珊,抿了抿唇,好像再不出手就要垫底了,从来没有垫过低的超学霸萧念白有了强烈的危机感。   “你喜欢结婚吗?”婚礼后,萧念白突然问了纪燕珊一句。   纪燕珊毫不犹豫,“喜欢啊。”   没等萧念白下一句,就听得她理所当然补充道,“结婚谁不喜欢,可以吃这么多好吃的,还可以闹洞房看热闹哈哈哈。”   萧念白:……   果然,指望她开窍是跟黑进政府系统一样难的事。   萧念白沉默了,思考了,然后决定屈服了,开窍不行没关系,先圈到自己户口本才是正经事。   于是他回去后,直接把研究出来的最新版笔记本电脑拿了出来,是的你没看错,就是笔记本电脑,后世那种不需要主机的,可以随身携带的。萧念白认为与其一步步按着历史来先搞笨重的带主机的电脑,不如直接先把笔记本电脑研发出来,反正纪燕珊在元件研究上天赋很高,也不耽搁他们完成国家其他项目工作。   只不过饶是如此,这台笔记本电脑还是花费了三年才弄出来,期间失败过很多次,真的组装完成是在梁晓雪婚礼过后,他自己加班加点弄的,然后并没有立马公布出去,也没说自己成功了,因为还有点小问题要试试,当然最重要是他在考虑要不要借着这电脑完成他的私人心思。   被顾一辉婚礼刺激之后,萧念白的犹豫消失了,直接拉着纪燕珊到实验室,把那本十八寸的笔记本电脑拿出来(好吧元件还是不够精细,这是目前能达到最小的尺寸),对纪燕珊说,“这里有个小麻烦,你解决下,解决完了我送你份礼物。”   “你确定是小麻烦?”纪燕珊一脸警惕看他,总觉得是阴谋,谁叫他这几年在科学院套路她太多次,神经不敏感的都被逼出了一点警惕心。   然而只有一点点,没两个来回还是会被套路到,这些年就这点长进了。   “那你等我解决完记得送我礼物啊。”在萧念白说会是让她无比满意的礼物之后,纪燕珊就接过电脑,开始处理这个麻烦了。嗯,怎么有点像编程,中病毒了?不大可能啊,这不是刚完成么。   想是这么想,手指却很灵活地在键盘上敲打,她研究元件天分高,但是编程上也不弱,穿越前还被萧念白拐带到黑客世界,在那个黑色王国也是有点名气的。   不过萧念白这次确实没有骗她,这是个小麻烦,虽然一环套一环,看着挺复杂的,但也不难,用了五分二十秒就解决了。   唉,不对,画面怎么又变了?   纪燕珊还没来得及说成功呢,就看见屏幕忽然出现她的照片,只不过是穿着白色婚纱的,然后下一秒另一个穿着西装三件套的男人出现在画面中,手里拿着一束捧花,做出了递给她的动作,只露出侧面没看清脸,但是很快纪燕珊就知道他是谁了,因为画面再一变,变成了她手里拿着婚纱脸上笑眯眯,旁边没有缝隙地站着西装三件套男士,正面脸,平时阴郁的眸子染上笑容,嘴角也微微翘起,整个人看着多了一丝温和和阳光,气质依旧是淡漠的,但是却染了温暖。   赫然是萧念白!   “你干嘛把我俩P出结婚照?”纪燕珊愣了一秒,当即就指控了,这实在是太阴险了,要是让别人看见了传出去,那她岂不是要传绯闻,当初在另一个世界跟萧念白传绯闻的时候她被学院多少师姐师妹攻击电脑啊,要不是自己厉害,电脑早报废了。   被勾出往事的纪燕珊此时完全Get不到萧念白这波耗费了诸多心思弄出来的超时代操作的核心点。   萧念白:……他辛辛苦苦花了那么多心思弄出来求婚模式第一步就要败在她不同寻常的脑回路和反应当中了。   好在萧念白对纪燕珊除了专业之外的不靠谱完全习惯了,强行淡定,“好看吗?”   “啊?还行吧,不是你……”   “那我们去多拍几张真的。”萧念白完全不给纪燕珊机会,直接打断她的话,“我出钱我出力,你就负责换个衣服拍一下就行。”   纪燕珊没懂他话题怎么会在这,但是不妨昂她耿直,“不要,我最近拍了太多照片,不喜欢拍了,又累又热的,今年的份拍了就行,你要拍你自己拍去。”   萧念白:……   “你说的礼物不会就是这个吧?”纪燕珊突地又反应过来,当下就是嫌弃脸,“我一点都不满意,你果然又坑我。”   萧念白:……   算了算了,深呼吸,这个打开方式不对,换一个换一个。   “没坑你,把手伸出来,眼睛闭上,给你礼物。”萧念白说这话还是很淡定的,仿佛没有被刚刚影响一样,然而纪燕珊在大魔王身边太多年历练出来的小动物直觉还是让她瞬间又警惕起来,猛地两手抽到身后,“干嘛要伸出手还要闭上眼?”   拒绝的表情满满写着‘你是不是想坑我,我是不会被你骗到的’,也是十分好猜了。   萧念白直觉今天出师不利,头疼,还想打人,但是都做到这一步了,要是就此停止,又不甘心,气势这东西是再而衰三而竭的,能一鼓作气就一鼓作气,能一次解决就一次解决,拖拖拉拉对纪燕珊这个超级不稳定因素而言是危险的,趁她懵,没人好分析,先拐了再说。   于是萧念白坚强地再次哄骗了纪燕珊,“闭上眼睛收到礼物不是更有惊喜吗?我从来没在送礼物这件事上坑骗过你对不对?”   纪燕珊想了想,似乎是这样,每年生日他还是会给她送礼物的,虽然送的礼物基本被她吃掉了,谁叫他送的都是吃的,就是这么简单敷衍。   不过纪燕珊还是决定姑且再信信他,“你说的,确定是让我无比满意的礼物哦?不然我揍你。”   萧念白沉默,随即点头,内心想的是他果然得去研究一款克服怪力的黑科技才是。不过这个想法很快就被抛到脑后了,因为纪燕珊终于乖乖听从安排,闭上眼,伸出手,还是双手并拢做出要捧东西的姿态,手指头等不及地勾了勾,“快点把礼物给我。”   一份让她无比满意的礼物呢,真是值得期待,虽然她也不知道什么礼物能让她无比满意。   就在这期待中,她感到右手被人握住,一个冰凉的触感从无名指处传来,下意识就睁开眼要收回,却看见戴在无名指上的戒指,纯银指环上的钻石似闪耀着光,无比合适,仿佛定制。   “嫁给我,”萧念白的清淡的嗓音似乎带上一股难以的诱惑,“这份礼物满意吗?”   --------------------   作者有话要说:   祝大家520快乐啊!!!   萧念白:哪怕是在六十年代,求婚还是要有体现智商和实力的特别手段!!!当然,钻戒也是不能少的!!!   来自计算机大佬六十年代最有想法的求婚招式~ 第一百二十三章   萧念白最终还是垫底了,因为在他说完那句话,纪燕珊问他是不是在跟她求婚时,他点头了,然后,纪燕珊就被吓得戒指都忘了还回去就跑了,压根没有给他一镜到底的机会。   他失策了,其他方面很好套路的纪燕珊在结婚这事上一点都不好套路,哪怕他说要是他们两个结婚,以后他就养她,每天给她好吃的,有麻烦还会替她解决,不管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上的事,纪燕珊都不为所动。   “我爸说花言巧语骗人的男人要不得,尤其是那种平时套路人的,不实诚。”纪燕珊的理由很强大,也很戳心,萧念白原先想着来这个世界最好的一点大概就是没有岳父小舅子,哪知道姜还是老的辣,那么早未来岳父就给下了小套子,知道纪燕珊在人□□故上不聪明,便教着不能让人给随意哄骗去,尤其是结婚要慎重,看男人不能只看皮,不按照正经流程来的都是耍流氓!   而纪爸爸所谓的正经流程是:谈恋爱(相亲)——求婚——结婚。在要结婚前一定要先谈个恋爱看看,这样他才能帮着分析这男人合适不合适,不过他没说这实话,就是告诉纪燕珊得按照正经流程来,以上前来就要求婚的,不是耍流氓就是有阴谋。   一想到她爸说的话,纪燕珊能不怕吗?虽然她有大力气,但是邹茜玲告诉过她体力是比不过脑力的,很多时候智力上的差距才是输赢与否的重点。关键时刻,纪燕珊很诚实地明白她玩不过双商都高的萧念白,不然从前也不会叫他大魔王了。眼下大魔王突然跟她求婚,纪燕珊联想到她爸跟邹茜玲说的话,能不撒腿就跑吗?   她还是很有求生欲的。   事后知道这件事的邹茜玲几个毫不客气地哈哈大笑,邹茜玲还很坏心眼地说,“嗯,你爸说的没错。”   然后,萧念白就悲剧了,原先的结婚计划开始无线被拉长,甭管他后来怎么套路怎么哄骗,统统都失了效,反而让纪燕珊拒绝得更彻底。   纪燕珊:这么套路我,肯定是大阴谋!!!   好在最后邹茜玲他们也不是真的那么没人性,给萧念白做了解释,然后支了招,这才避免他要打一辈子光棍的命运。   于是,萧念白亲身测验此事套路无效后,还是乖乖按照老丈人的标准,先从谈恋爱做起,慢慢来,循序渐进,反正他已经垫底了。   是的,在萧念白千辛万苦终于让纪燕珊答应跟他谈恋爱时,邹茜玲和唐朗也先一步结婚了。   时间是在一九六八年,原因是邹茜玲春节跟唐朗团聚后,再回去工作没两个月,就发现自己‘好朋友’一直没来,当时她刚好在京市,让梁晓雪私下看了看,得出的结论是,她怀孕了。   邹茜玲在找梁晓雪看之前就有预感,然而当真的确定之后,还是懵住了,因为这个新生命不在她的计划之内,而且她和唐朗在一起的时候除了六六年的第一次以外一直有做措施。   她想去投诉这个年代的小雨衣,这还是她在国外弄回来的(国内没结婚没法去领计生用品),竟然这么不靠谱!   然而眼下说这些都没用,因为事情已经发生了,就要去面対去解决。   唐朗不必说,他很早就很想要孩子,不是传宗接代的思想作祟,而是想要跟邹茜玲联系更加紧密点,六六年邹茜玲想逃跑的事他并不是没有预感,虽然不知为何最后没有走,但是还是给了他一定的影响,在这场处于弱势一方的恋爱关系中变得更加没有安全感。如果有了孩子他们之间的羁绊会更深一点,邹茜玲或许就不会轻易离开他。当然他也没想过要以这种方式来要挟邹茜玲跟他结婚,他喜欢她也尊重他的决定,虽然很不想用小雨衣然而每次还是听话地用了,这个孩子来的完全是意外。   至于邹茜玲,她没想好要孩子是因为一来她觉得自己还没做好为人父母的觉悟,虽然在工作上表现成熟,但是心里还是有孩子气的一面,在唐朗面前跟个小姑娘一样,更何况她完全还没考虑过要孩子的事。二来是她和唐朗的工作,两人没有办法聚在一起。或许是小时候的经历,她并不想自己的孩子也经历一遍自己的童年,父母常年不在,一个人跟着保姆生活。所以在邹茜玲的计划中,要孩子是排在计划表之外的事,连结婚这事她都没有提上日程,跟唐朗的四年之约也是四年后在一起谈恋爱,结婚要延缓,因为她还在忙工作。   不过这一切都被这突然到来的小生命给打乱了,邹茜玲的人生计划得改变了,因为她没打算要打掉,而是想要生下来。   不说堕胎手术伤身体,就是她本来也不介意为唐朗孕育生命,她喜欢唐朗,也喜欢这个属于他们两个的孩子,而且生命是很奇妙的,当梁晓雪说有条小生命在她肚子里时,她心里甚至是有感动情绪的,哪怕只有一瞬,但这一瞬也足够她产生留下它的念头。   而且其实这个孩子来的也不是那么不恰当,事实上到了六七年,邹茜玲的经济计划已经在全国推广了,现在华国是处在一个发展点和变革点之间,随时会抵达变革点,政治书上说过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华国的经济制度不会一直是目前这样子,肯定是要发生变化的,而这种变化除了经济发展自行推动,也需要上面有人去动。   她现在已经掉回了京市过来,但是说到底在京市根基也不深厚,要发挥多大作用不可能。而变革中总会有混乱的,哪怕是和平变革,也不例外,一个不小心就容易被炮灰掉,她并不想做炮灰,也有些倦怠,这几年实在是很辛苦,再花更多心思来筹谋,太耗心神,她也没那么大野心要做华国经济领头人,所以这段时间其实工作也不是多高兴,她清楚自己到了倦怠期。   所以知道有这个小生命的时候,邹茜玲就想好了顺势先暂停掉工作去休息一段时间,至于以后要不要再继续,那得看以后的情势,能够蝴蝶掉六六年那场危机,邹茜玲觉得自己已经做的很好了,而且华国有背景有实力的经济能人并不少,她能有现在这个成就,一方面是靠着过硬的专业实力和后世学来的经验,二是抱着一定要蝴蝶掉华国十年动荡的决心,拼着去干的。   现在历史已经改变,她依靠后世穿越而拥有先知历史的优势已经没有了,往后要怎么做,还是不能太冲动的。   因此,邹茜玲决定先把结婚的事提上日程。她肚子里的孩子已经快两个月了,再不结婚到时候显怀,那就麻烦了,后世未婚生子还会让人诟病,更何况是这个年代,邹茜玲可没打算让自己孩子被人说是野种。   辞职的事有点麻烦,但也可以解决,加上她手头上暂时没有什么重要工作,收尾也很快,所以在怀有孩子第三个月,邹茜玲就已经辞掉了工作,然后到军区那边跟唐朗把证领了。   唐朗自然是高兴的,想了那么多年终于得偿所愿,兴奋和激动之情是难以表述的,甚至无比感谢这个突然到来的小生命。   不过这种高兴没有维持太久,因为在部队举行完婚礼没多久后,邹茜玲的孕吐反应就出来了,每天是吃多少吐多少,整个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瘦下来,唐朗着急得要命,变着法子找来食物做给她吃,依旧吐得不行。   那段时间邹茜玲简直是难熬,每次吐得眼眶发红直掉眼泪,难受得要命,就觉得还不曾吃过这样的苦头,坏脾气就上来了,把一切责任都推给唐朗,迁怒他了,唐朗也被她折磨得瘦了些,但是却没有不高兴,还是心疼她更多,被打被骂还是好好伺候着,哄着宠着,细心地不得了,很大程度上安抚了邹茜玲的情绪。   这个时候就很能看得出一个人是不是真心待你,女人怀孕时候是很辛苦的,不止是身体上还有精神上,很需要发泄也很需要人陪,不然后世也不会有那么多产后抑郁症什么的。很多时候,孕妇要是得了抑郁症,那丈夫其实要扛很多责任,生孩子是两个人的事,不能说我辛辛苦苦为你怀孩子你倒是撒手不管,那要丈夫做什么?尽享成果了?   所以詹红星不小心见邹茜玲怀孕期间那么‘作’时就无比同情唐朗,说他不容易,唐朗没搭理他,他自己媳妇他乐意她作,更何况她还那么辛苦怀着孩子,作一点又咋了?   廖小梅倒是佩服邹茜玲,那么弄唐团长人唐团长还不生气,也是厉害角色。   邹茜玲不好说男女间那种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不然就是平白无故拉仇恨,因为廖小梅嫂子也怀孕了,他们是在六七年的时候调来这个军区的,现在肚子有六个月了,但是手上的活半点没落下,一対比确实显得她没用还娇气。   不过邹茜玲也不是不心疼唐朗,又要打理军区又要亲自给她做饭照顾她,还得忍受她的脾气,只是人难受时就想折腾,不折腾憋着更难受,而且她也有点被唐朗宠坏了,难受时下意识就跟他发脾气。但是事后邹茜玲也后悔心疼,所以等她艰难的孕吐期过去后,她就乖巧回去了,晚上睡觉时还主动亲他。   只是亲着亲着唐朗就主动推开她了,因为他有点控制不住,怕再下去就擦枪走火了,现在还怀着孩子呢。   “乖,等孩子出生后......”唐朗喘息声有点重,眼里缠着浴火。   邹茜玲坏心眼地勾着手指在他胸膛画圈,软着嗓音问他,“你不想要吗?”   “医生说三个月后可以的。”   后面一句话又逼得唐朗意志不坚定,他想要,又担心対孩子不好,忍了忍,还是憋住了,“算了,我怕你伤着。”他不敢保证自己在那极致愉快中时还能压抑自己。   邹茜玲却因这句话心软下,手往下动了动,“朗哥哥,我让你快乐。”   然后那一晚之后,邹茜玲不小心又给某个男人解锁了新技能,事后直接后悔了。   可惜事实没有后悔药,这一晚的唐朗还是愉悦得要命,毕竟娇妻在怀却素了那么久,是个血性方刚的男人都受不住。   --------------------   作者有话要说:   萧念白:没想到栽在了岳父的套路中! 第一百二十四章   怀孕其实还真是件辛苦的事,孕吐期过去后,慢慢肚子大了,行动也没那么方便,到后期还会有失眠,尿频,腿肿等等症状,邹茜玲常常被折腾得想哭,实在是太煎熬了,她恨不得肚子里的孩子马上就生出来,再也不要受这样的苦。   “这一定是个小姑娘,太会折磨人了。”夜里邹茜玲抱着唐朗说话,她刚刚腿抽筋完,现在睡不着。   唐朗摸摸她的脑袋,丝毫不为半夜醒来给媳妇按摩不快,也陪着她说话,“嗯,这闺女太不听话了,等她出来我要教训她,叫她这么折磨妈妈。”   听他这么说邹茜玲又不乐意了,“闺女你不心疼啊?你是不是重男轻女?”那架势颇有种你敢点头就死定了的意思。   唐朗赶紧表忠心,“没有没有,我心疼,但我更心疼我闺女她妈。”甜言蜜语也是被练出来了。   “你还没回答我另一个问题呢!”邹茜玲表示不吃糖衣炮弹这一套,还动口抓着他的手咬了一下,充分把孕妇的无理取闹性子使得淋漓尽致。   唐朗不介意她咬,还问她要不要再咬两口,把她惯到底了,邹茜玲嫌弃避开也不介意,还笑着低头去亲她,“我喜欢你生的,闺女儿子都好,我都喜欢。”   邹茜玲这才满意了,她也是很民主的,不逼唐朗要喜欢闺女更多点,万一生出来是儿子,那不是我委屈她儿子麽,她是充分贯彻男女平等的,男娃女娃都好,她都会疼的,不过她觉得自己怀的应该是闺女,听说怀闺女比较折腾,廖小梅嫂子也说她这一胎怀相看着是女娃。   “那你说要娶什么名字啊?”怀孕的邹茜玲思想很跳跃,“取个好听的,听起来就很甜很乖的,毕竟是小闺女嘛,你说对不对?”   “嗯,你想取什么名?”唐朗陪着她磕唠,虽然很晚了,明天还要早起,不过他很享受这样的时刻,橘黄色的光线暖暖,心爱的女人在怀里,她肚子里有着他们的孩子,还一起讨论孩子的名字,温情的他都舍不得破坏这样的氛围。   于是这一唠叨就很晚了,邹茜玲也没意识到时间,怀孕后她更任性了,在外面工作的强势半点不见,又成了那个需要人哄需要人宠需要人爱着包容着的小女人,而且说困了说累了就自然地睡了过去,颇有些迷糊了。   唐朗也习惯她夜里话说着说着就睡着了,摸摸她鼓起来的肚子,“小崽子消停点,别再把妈妈折腾醒了。”又给她调整好睡姿,亲亲她嘴角,这才满意抱着她睡下去。   第二天唐朗起来又去托人买了钙片,虽然邹茜玲吃了还是会腿抽筋,但是他还是想给她补补钙,没准多吃些就会好点了。也是十分尽心了。   不过怀孕也不尽是煎熬,不吐不抽筋时候还是会觉得幸福的,因为孕育着一个小生命,看着它慢慢成长起来,是很感动的事情,尤其是第一次胎动的时候,当时也是在夜里,两个人先是惊讶,之后就高兴得跟个小孩子一样,连唐朗这么稳重的人都会傻兮兮地哄孩子再动一动。   还有两个人一起去医院检查,各种各样的小事都会让人觉得快乐,虽然唐朗很忙,但是他却尽量抽时间陪着,这一点就让邹茜玲觉得怀孕承受的这些都很值得。   她一点都不后悔在这个时候停掉京市的工作专心养胎,对她来说,这种家庭的温情是比工作更为重要的。   肚子快八个月的时候他们请了个月嫂兼保姆,本来唐朗是不同意的,虽然他可以接受邹茜玲娇气,但是请保姆这事太过了,他是从斗地主斗富户年代过来的,觉得请人干活是种剥削行为。   “可是我大着肚子行动不方便啊,你白天又要工作,有客人来也没人帮我招呼,家务也没法做。哎你别说你自己会做家务,别以为我不知道老詹在背后嘲笑我,说我厉害,把你管的服服帖帖的,我不要面子的嘛?”邹茜玲傲娇了,“而且我这是第一次做妈妈,我没经验,你也不懂,到时候出意外咋办?”   “别胡说!”唐朗听不得她说出意外这事,前段时间廖小梅嫂子下楼梯时不小心摔着了,立马给送医院生产去了,差点没去了半条命,唐朗一联想到邹茜玲身上,就不寒而栗,也不反对了,不过他还是说别请保姆,就从亲戚里找个人来帮忙,给点工钱,说起来他比较能接受。   “那随便你,但是你得找个老实本分的,最好是八竿子打不着的远亲,不然有麻烦抹不开面我可不管你,弄不高兴了我就回京市,你自己处理。”邹茜玲霸道着说,不过这也是真心话,找亲戚就是容易有麻烦,要不是唐朗心里那坎过不去,她请保姆是绝对不会请亲戚的。   至于唐朗他娘张赛英?邹茜玲是不考虑的,虽然她这几年是刷了张赛英不少好感度,但是因着她拖着结婚的事,张赛英心里对她多少还是有芥蒂的,要是让她来,看见平时她那么‘折腾’她儿子,怕不是要被打死。而且也没让长辈伺候晚辈的道理,邹茜玲不是那恶媳妇,请个保姆的钱她出的起。   唐朗自然也不会现在就让他娘过来,因为他也了解他娘,知道他娘传统的思想,肯定不会让他做家务做饭的,到时候他怕气着他娘,也怕他媳妇受委屈,他可不想挑起这婆媳矛盾。   不过找人帮忙还是要通过他娘那边,借口也好找,眼下他四弟媳妇也怀孕了,家里离不得人,他娘暂时就先不要过来,不然容易让四弟他们多想,只叫张赛英帮忙在亲戚里找个能帮衬的,有经验的信得过还有空的,好好给照顾到生娃出月子就行。   张赛英多精一老太,能被唐朗糊弄?肯定是怕她欺负他媳妇呗,真想一巴掌给甩过去,这娶了媳妇忘了娘的玩意,不过倒是尽心给找人,唐朗说的也对,两个媳妇同时怀孕不能偏颇,不然容易弄得家里不和睦,而且现在还不到娃出生时候,她也不想离家,离老头子太远,军区是好,但是没人陪着聊天啊。   而且她也知道邹茜玲那人娇气,她老四工作忙,一个人肯定弄不过来,到时候亏的还是她孙子孙女,不值当,自然会尽心给找人去帮忙了。   张赛英这些年也渐渐看开了,儿孙自有儿孙福,既然现在老四娶了人家,也就是一家人了,平时可以有点不快,但是正事上得拎清,更何况这些年邹茜玲也是有心,虽然没回来,但是逢年过节就给寄东西回来,她一年四季身上的新衣服就没缺过,去年过年给寄了一件大衣回来,厚实又好看,听说还是出口的,不容易得呢,这孝顺劲村里人谁吧羡慕,哪个媳妇这么大方是吧?   于是享受着村里人羡慕的张赛英慢慢就邹茜玲的偏见就少了,现在她也怀了她家孙子孙女,也可以了,还能有啥不满意的呢。   最后找来找去,找到了个本分老实勤快还爱干净的远方亲戚,隔着好几层关系吧,也是不容易,是尽心了。   这远房亲戚姓郑,四十多岁,家里人口多,关系倒不复杂,就是想赚点钱,因为还在上学的小儿子有学习天分,想供出来,庄稼人没啥赚钱门路,并不是每个村子都像下坎山村那样有厂子,富裕的,因此听说唐朗这边要找个帮忙照顾孕妇的,立马就同意了,包袱收拾收拾拿着张赛英给买的票就往部队去了。   她也是知道的,说是请人照顾孕妇,但是肯定要做家务要忙活的,不然凭啥人给开那么高工资,虽说是亲戚,那也是远亲,交情其实不大,活肯定得干好了,所以定位就清楚了,不矫情,不仗着长辈来摆谱。   这一点邹茜玲无比满意,她最怕唐朗给找个架子比主人还大的,不是说她要耍主人威风,而是她请人来是帮忙不是添堵的,哪个啥的出钱找不快的?   所以见了人,她态度端正,邹茜玲也不给找茬,说了大概要做的活,就没别的要求,加上这还是远房亲戚,吃住肯定在一块,也给买了两套好衣裳,尽尽晚辈的地主之谊,礼仪上不出错,让唐朗心里也舒服。   郑妈自然也是感动,她家不富裕,乡下弄票也难,就结婚时候穿过新衣裳,到现在几十年了,每次都是紧着老人紧着男人紧着孩子来,自己的衣服是缝缝补补,哪里还有新衣裳穿,因此对邹茜玲感官就很好了,做事也更尽心了,平时把家里打扫的干干净净不说,照顾邹茜玲也上心,完全不用人多嘴。   这样一来唐朗和邹茜玲都轻松不少,尤其是唐朗,也不用每天下班就赶着给邹茜玲做饭,免得饿着她,平时也不担心邹茜玲一个人在家会出事了,也肯让她到远一点的地方去散步了,毕竟有人看着。   就这样平安地到了预产期。 第一百二十五章   预产期是在晚秋时候,天气也凉爽下来,还不会太冷,可以说是个不错的日子。   在预产期前一周唐朗就想把邹茜玲给送到医院去待产,因为部队距离医院有一定的距离,他担心要是突然发动了在路上耽搁时间就不好。不过邹茜玲一开始没肯去,越是到了预产期她就越紧张不安,要是这时候去医院唐朗肯定没办法陪着她,她不想自己孤零零的住医院。   “不是有郑妈在麽?”   “可是我想你呀。”   一句甜言蜜语就让唐兰翘起嘴角,他其实更好哄。不过该坚持的还是坚持,“你先到医院住着后,晚上我就过去看你,行么?”他还是担心会突然发动,路上送不及时邹茜玲要受苦,自廖小梅嫂子生产前出意外,唐朗对这事的态度就上心了好几十倍。   邹茜玲最后还是给他哄到医院去了,毕竟她也知道事情轻重,于是第二天下午唐朗早早安排好了工作,就亲自带着邹茜玲和郑妈过去医院,带上之前买的各种生产用品和日常用品,细致地一个没落下。   到了医院,见床位不紧张,就给弄了个单间病房,再要了一张看护用的小床,晚上郑妈就能睡在这里,邹茜玲肚子大了不方便,有事能让郑妈帮帮忙。   不过唐朗没想到的是,刚来医院第一天呢,当天夜里邹茜玲就发动了,好在他没有离开,想着先陪陪她,不舒服了好安慰安慰。   阵痛一来邹茜玲脸色就不好看了,最近几天也常阵痛,她非常不喜欢这感觉,是一场煎熬,一开始以为还是像前几天一样,痛一会就过去,结果羊水破了,这才知道真的要分娩了,拉着唐朗的手就不放,“我害怕。”   事到临头,邹茜玲还是怂了,前世新闻就说女人生产是最痛的,跟过鬼门关没啥区别,她现在一阵阵地痛,想到还有更痛,当即就不行了,对着唐朗就哭得泪眼汪汪,“你去问医生把我麻醉过去然后破腹产行不行,太痛了我害怕。”   这话简直是幼稚又傻气了,可惜这个场合唐朗半点笑不出来,手忙脚乱地让郑妈去喊医生过来,自己给她擦眼泪安慰她,“不怕不怕,一下下就好,我们就生这一次,生完就不生了啊,不哭了不哭了。”   邹茜玲哭得不行,好在医生很快赶过来,妇产科有名的女大夫,给妇女接生过无数次,让唐朗先出去,检查一下就道,“还不行,宫口才开了一指,下床来走走,看这情况还得一段时间才能生呢。”说罢又对着唐朗和郑妈道,“家属可以先去准备点吃的,待会生产才有力气。”   闻言郑妈立马就出去了,她在唐家这几个月看得很明白,唐团长跟他媳妇恩爱得很,这时候邹茜玲需要的是唐团长的陪伴,而不是她的,所以她要做的事情就是去准备好吃的端上来,好在他们早就联系好了医院附近一户人家,三餐跟他借灶房食材煮东西,给点钱,下午来的时候他们自己带了一些鸡蛋和面条,现在正好煮完鸡蛋面,多磕几个蛋,吃了好有力气。   而这边医生给检查完就先去忙别的事了,还有别的孕妇也生产,不可能只看着邹茜玲一个。   唐朗心疼邹茜玲,但是医生说了现在下地走走待会生孩子会比较轻松,也只能扶着她一下下在地上走,一边走一边哄,保证生完这一胎,不管男娃还是女娃,以后都不生了。   要是没看见邹茜玲这段时间受的苦,唐朗大概不会说这种话,毕竟这个年代的人都有多子多福的思想,他也不例外,但是从邹茜玲发现怀孕到现在,他一直陪在身边,亲眼看着她怀孕期间的难受,尤其是现在,一边疼一边哭,看得他真的心疼,邹茜玲虽然在他面前很娇气,但是却不是容易哭的人,可是怀孕以来,都要变成小哭包,唐朗实在是舍不得让她再受一次苦,他是喜欢孩子没错,但是比起邹茜玲,孩子的地位要排的后面一点,不然早扛不住他爹娘的催婚找别的姑娘生他个四五个了。   不过眼下说这些也没用,孩子还没生出来,还在受着疼,她宫口开的特别慢,完全还达不到分娩的地步,郑妈反倒是煮好了食物端上来,让唐朗给喂了吃,然后又继续走,邹茜玲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疼痛的时候一秒钟都像几分钟那样漫长,浑身都汗涔涔了,越到后面越是疼,最后实在受不了,让唐朗快去找医生,她宁可破腹产留道疤,也不要再受这个罪了。   妇产科女主任终于过来,把人给推进了病房,不过这破腹产却不是这么好做的,这是个大手术,手术后出现的大出血,感染,血栓等症状的几率要比顺产高,而且产后疼痛会更明显,一般来说是胎位不正,胎儿过大,以及产妇生命体征过弱才会建议做破腹产,邹茜玲虽然骨盆小,但是她怀孕时梁晓雪给开了均衡营养的单子调理过,胎儿体型正常,加上来到这世界后劳动量加大,体质也没那么差,完全可以顺产,所以妇科主任不建议给她做破腹产,不过碍于唐朗身份在,她也跟唐朗说明这危害,免得得罪人。①   唐朗这时候自然是遵从医嘱,哪敢让邹茜玲在这事上乱来,“很快就好了,别怕啊,我在外面等你。”   邹茜玲泪眼汪汪看着他,但是还是点点头,为了唐朗她也要平安把孩子生下来,她还没活够呢。有了这个念头,到这时候邹茜玲也咬牙忍下疼了,抹抹眼泪对唐朗扯出一个笑,被护士推着送进产房了。   躺在病床上,听着医生的指令,邹茜玲终于头脑冷静下来了,越是到了这关键时刻她就越清醒,之前的懦弱害怕仿佛都不见了,她是一定要平安生下这个孩子的,她怀了这么久,期待了这么久,不能在关键时候掉链子,狠下心,爆发出来的力量是强大的。   只是也没法一鼓作气就生下来,她体质大概是不容易分娩那种,在产房待了好久都没好,力气感觉都快用光了,最后凭着一口子,还是借着捂嘴把空间里切好的百年参片给含住,借着再吊吊气。   而在产房外等待的唐朗更是焦急要命,比他们晚进去的产妇都推出来了,邹茜玲还没动静,担心的情绪是越来越浓厚,死死压抑着不好的念头,心里却产生了后悔的情绪,后悔要了孩子,要是……   唐朗不想再深想下去,想找根烟抽一下,结果却没找着,这才想起来和邹茜玲在一起就很少抽烟,她怀孕时更是完全戒掉了烟,因为她说这对孩子不好,也对她不好,她吸‘二手烟’身体受到伤害会更严重的。唐朗不懂她哪来‘二手烟’的概念,不过确实是不抽了,对邹茜玲不好的事他都不想做。   一想到从前种种,又见她躺在里面情况不明,唐朗压抑不住地往墙上捶了一拳,为什么要孩子呢!   好在快到天亮的时候护士终于出来了,唐朗都没听她说是男是女,直接就闯进去了病房,病床上邹茜玲浑身是汗,头发也凌乱地贴在额头上脸颊上,脸色苍白,下唇瓣还咬出血来,整个人看起来脏兮兮的,半点美感都没,可是唐朗却有种劫后余生的喜悦,过去就牵起她的手感恩般地亲了又亲,“茜茜,茜茜。”一声声地叫她,声音似是有了梗咽。   还好你没事,还好你还在。   邹茜玲已经没有多少力气了,但是本能还是问一下孩子,她记忆都混乱了,只自己一直在用力,什么时候结束都没多少印象了,眼下见到唐朗,意识又清醒了许多,问他,“孩子呢?”   唐朗这才想起他的娃,赶紧要去找护士要孩子,郑妈已经先一步抱了过来递给他,当即搂着新出生的小家伙道,“在这呢,你看看,你最厉害了,都当妈妈了。”   邹茜玲看了眼,确定孩子是好好的,这就放心了,实在没力气,不想说话了,就昏睡了过去。吓得唐朗脸色大变,还是妇科主任说是睡过去了,没大事,这才放心下来,又仔细看了眼怀里的娃,浑身红彤彤又皱巴巴的,还没什么头发,跟小老头一样,一点都不像他和邹茜玲的娃,还连累她媳妇吃这么多苦呢,真是气死个人,但这又是他媳妇生的,又讨厌不起来,先递给郑妈去带一带,他得给邹茜玲换身干燥的衣裳,不然这么穿着容易感冒。   郑妈带娃很有经验,对唐朗这家主顾又有好感,自然会尽心照顾好,留下空间让唐朗给邹茜玲整理下衣裳这类的。   唐朗之前特意找医生问过产后产妇注意事项,虽然手法生疏的,但是照顾邹茜玲决定认真细致又耐心,给整理一遍后,又想起刚刚她说话时嘴里的异常,顿了顿,轻轻动了她的嘴巴,果然看见上颚贴着异物,这里没有工具,于是想都不想就亲上去,退出,嘴里吐出来,是一片参。   哪里来的?   --------------------   作者有话要说:   文中①关于破腹产知识来自网络,讲真,当时查资料真觉得生孩子不容易,太可怕了,每个妈妈都是伟大的。   PS:猜一下男女? 第一百二十六章   邹茜玲一睡就睡到了傍晚,真的是筋疲力尽了,好在睡醒后也能很快吃到食物,郑妈早早备好,老母鸡炖的,知道她不喜欢油腻,还给瓢了一层油出来,滋味很浓,就是淡了点,只放了一点点盐,本来郑妈是不打算放盐的,他们那里人观念是孕妇产后不能吃盐,不然对奶水不好,但是梁晓雪事先就说明了能吃盐,就是要清淡,不要过咸。郑妈知道人家是大医生,自然不会擅自作主了,所以才邹茜玲的产后生涯才不会这么没滋没味。   在吃饭前邹茜玲还是先看了孩子,之前看了一眼没仔细瞅,现在有精神了,当然得仔细看看她的小宝贝,然而,当看到孩子皱巴巴的样子时,有些颜控的她差点就问是不是抱错了,她跟唐朗都不丑啊,这孩子咋长得这样。   “长开了就俊了。”郑妈笑着说道,孩子都是这么过来的,而且这小孩营养好,六斤七两重,可看着就有力,再精心喂养个几天,绝对好看的。   “希望如此吧。”邹茜玲说了又补充一句,“还好是个男孩子。”要是女孩子长得这么皱巴巴,那可怎么办啊。   唐朗听得好笑,他一开始也是觉得有点丑来着,还觉得邹茜玲为了生他吃了这么多苦,然而他一睁开眼,露出那双跟邹茜玲一样漂亮的桃花眼时,唐朗所有的感官就剩下喜爱了,虽然只睁了一下下就闭上眼了,可是阻挡不了那一眼对唐朗的震动,当下脑海的想法就是这是他的崽,是邹茜玲给他生的,那迟来的父爱一下子就灌满了,也不嫌弃了,还觉得好看,变化的多快啊,比在产房见到的第一眼好看多了。   就是不是个女儿。因为邹茜玲怀孕时在他耳边念叨‘闺女闺女’,他下意识也以为这是闺女,乍一变成小子……也行,还是高兴的,这是他儿子,想想就觉得高兴了。   邹茜玲吃好了,到了夜里,初乳泌出来了,小崽崽当然就抱来给喂养了。   不过邹茜玲刚做妈妈,给小崽崽喂奶还是很羞涩,学了怎么抱娃后,要把唐朗和郑妈都赶到外面去。唐朗让郑妈出去了,自己却转身留了下来。   邹茜玲瞪忙着给崽崽喂初乳,解开扣子刚给喂上,就看见去而复返的唐朗,脸马上红了,桃花眼瞪他,“出去呀。”说出来的话却有点撒娇的味道,做了妈妈还跟小姑娘似的。   唐朗听着心痒痒,原本还没想什么呢,一听这嗓音,又看到那露出来的风光,就忍不住凑前亲了她一口,“乖,我们一家三口待会儿。”   “臭流氓。”   不过羞涩感却慢慢放下了,反正两人再亲密的事都做过,她也是这一时角色转换觉得羞涩。   唐朗心痒归心痒,但是却没别的过分动作了,还给邹茜玲抱着娃,免得她手酸。姿势不熟练,但是很认真,看着像个认真的傻爸爸。   邹茜玲心里一下被温情给充斥了,眉眼都柔和下来,漂亮张扬的脸蛋添了一丝成熟,“你,我,他,我们是一家人了。”   真正的一家人。   唐朗跟着笑,是一家人。   ——   因为是顺产,平时养的又好,所以第二天邹茜玲就出院了,唐朗给她戴好帽子,连口罩都拿出来,就怕她吹到风到时候头疼。医生说女人坐月子要小心,唐朗记住了,他还记了很多小细节,上心得很。   邹茜玲感受到他这些细心,心里甜蜜蜜的,觉得自己没嫁错人,这年代能找到一个为媳妇做到这地步的,真的不容易。   回来后也正式开始坐月子养娃生活。坐月子邹茜玲觉得有点难捱,因为唐朗死活不肯给她洗头洗澡,也不肯让她出去吹风,甚至要她一直躺在床上,把身体养好。而吃的又营养,她摸摸自己肚子,很怕自己胖了。   又胖又邋遢,邹茜玲一想到这个就接受不良,她自己爱美,结婚后也一样,心里的少女心从来不灭,文艺细胞在怀孕期间更是节节攀升,所以坚决不听唐朗的话,就是不能出门,也要起来房子里走走的,还是擦擦身子。   唐朗没法了,每天趁着中午热头足,自己给烧了水亲自给她擦,不然怕她自己爱美磨蹭太久,到时候着凉了。   当然,擦的时候也不忘亲香亲香,怀孕后三个月肚子看着太大,她又被折腾得不行,唐朗心疼更是没碰她了,眼下也还不能碰,但是可以亲亲摸摸。   而养娃也不是那么容易,小孩子一天吃很多顿,一饿就哭,又要母乳喂养,缠人得不行,唐朗索性把娃抱过来他们房间睡,给打了一张婴儿床,这样郑妈晚上就能休息,白天有精力做家务帮忙带娃了。而唐朗也能在孩子哭的第一时间就给抱起来,自己动手解了邹茜玲衣裳,在不打搅邹茜玲睡觉下喂饱孩子。   只是这样一来邹茜玲是睡好了,唐朗睡眠就没法保障了。邹茜玲也心疼他,自然不肯他这样做,“我晚上不睡没事的,白天可以补觉,你白天要上班呢。”   “没事,我觉浅。”唐朗睁眼说瞎话,明明他也困,听说在办公室不忙就抓紧时间补觉呢,廖小梅嫂子都过来问她咋回事,是不是孩子太折腾了呢。   “反正这事听我的,不然你睡书房去。”   好吧,最后还是妥协了。不过唐朗也没真的完全当甩手掌柜,摸清了小家伙饥饿规律后,天亮前最后那趟吃奶还是他起来给‘自助’,这样邹茜玲一晚上就不用醒太多次了。   不过虽然有这些麻烦,可是小家伙还是给家里带来不少喜悦的,就像郑妈说的,过了几天后,他就长开了,皮肤白白嫩嫩的,五官捡了爸妈好看的长,一看就知道是个俊俏小子,尤其是那双桃花眼,现在睁开眼睛的时候越来越多,每次唐朗看着他的,又看看邹茜玲的,就觉得心里满足得不行。   而且后面还会笑了,笑起来就更招人疼了,邹茜玲和唐朗有事没事都喜欢逗他笑,而且在邹茜玲的影响下,唐朗回来后也会亲亲他了,虽然不像邹茜玲那样肉麻地说‘亲爱的妈妈好爱你哟’,但是也不像其他中国式父亲那样沉默内敛。   当然有时候也会叫他‘臭小子’,尤其是在听到邹茜玲对他说‘妈妈最爱你了’的时候,那种‘吃醋’的心情就控制不住,不过他不好意思说出来,就严肃着脸对邹茜玲说,“男孩子皮实,不能太娇生惯养,不然以后养的没半点男子汉模样。”   “可他还是宝宝,还不是男子汉呢。”   唐朗:……   臭小子,赶紧断奶一边去。   到了满月的时候,张思乐几个都请了假从京市赶过来,六个人大包小包拎了一堆东西,全是买给‘小外甥’的,自从知道邹茜玲生了几个人就琢磨着要过来了,死磨硬泡硬是给挤出假期,在这满月赶过来,看了邹茜玲一眼,立马就奔着小家伙去了。   一个个跟没见过孩子似的,连萧念白都上前瞅了好几眼,更别提张思乐几个,拿着买的摇摇鼓布娃娃就在跟前凑,活脱脱一副怪蜀黍怪阿姨模样。   小家伙也是继承了他爹的大胆,被抱在妈妈怀里也不怕,瞪着乌溜溜的眼睛,也不知道看清楚了没,但是大人们却纷纷萌化了,甚至头一次生出了自己不再是孩子,也是长辈了的心态。   因为这是他们这家庭第一个娃,那真是稀奇又宝贝,吃的穿的用的,好玩意一堆堆来,看得来参加满月礼的部队家属是大开眼界,这年代谁看过这么多好东西呢,有些根本都不知道是什么。   现在是真的明白了,这部队一把手的媳妇啊,是无父无母,但是人家有兄弟姐妹啊,还个个有本事有钱,厉害的不行啊,谁有她背景好,谁也不敢说她没娘家了,看这架势,娘家人不知道关系多好多团结呢。   当天吃完席散去,来参加的家属夜里都忍不住凑在嘀咕,这满月礼办得是多体面多好啊,真是让人羡慕。   而张思乐几人自然是留下来,不过让顾一辉几个给住招待所了,眼下还不到春节时探亲高峰,招待所空了不少位置,而邹茜玲让唐朗把客房两间床给拼起来,她今晚要跟张思乐几个一起睡,实在是太久没见了,又结婚生娃,想念得很,有一大堆话想说呢。   于是四个人就跟以前在大学一样,睡在一块儿,然后开始卧谈会,诉说这一年来发生的各种大事小事,絮絮叨叨,谁都不觉得烦。   只是觉得啊,时间过得真快,一眨眼,都结婚生孩子了,再不是当初那个不谙世事的少女了,她们都长大了啊。 第一百二十七章   顾一辉几个没有在部队逗留太久,他们的假期都是有限的,来回路程耗的时间又多,所以待没几天就要走了,走之前还很舍不得小家伙,给拍了许多照,说是留念。   不过萧念白私下也透露消息了,民用手机和电脑很快就会投入市场,虽然还没有后世那么多功能,但是基本的打电话,拍照,和听歌录音等功能肯定是会有的,电脑还给添加了工作文档功能,价格也不会太高,手机和电脑都是出了几个档次,最低档的压缩了成本,有工资的人咬咬牙还是买得起的,这款主要是拿来服务大众的。   纪燕珊则表示她专门给他们做了定制版的,还没完全弄好,到时候给寄过来,不用买,她现在国家研究所,讲真几乎没有花钱的地方,目前最大一笔开销就是个崽崽买吃的用的。   崽崽就是邹茜玲她儿子的小名,大名叫唐明毅,他爹唐朗给取的,邹茜玲听着没那么俗气,便由得他去,反正现在还小,还是叫崽崽。   纪燕珊是几个人中最爱逗弄崽崽的,对他喜欢的不得了,颇有种想揣着走的架势,当然揣是揣不走的,但是她决定回去后也给崽崽弄个特别的手机,玩乐功能不说,还要有类似定位搜索或者报警的功能,因为她怕崽崽哪天不注意被人贩子拐走了,到时候可咋办。她来的路上就见过一起警察抓人贩子的戏码,稍稍联想一下,就有些忧虑了。不过这暂时还是个设想,要完成肯定没那么容易,她打算先添加到自己的工作表中,问问萧念白有没有好的想法,到时候可以一起研究研究。   此时的纪燕珊没想到,就是这突如其来的一个设想,未来会对华国,甚至是对世界起那么大的影响,让那么多支离破碎的家庭能够重获幸福,而她本人和萧念白,也因此被载在史册上。   当然,目前这还是很遥远的事,眼下他们正在为这次的告别恋恋不舍,毕竟大家都忙,要是邹茜玲不能搬到京市去,再团聚就没那么容易了。   好朋友是见一次少一次。邹茜玲送走他们以后,心里是难受的,有种热闹后的伤感,家里都觉得空荡荡起来。   满心眼里都是媳妇的唐朗自然是发现她的情绪,晚上特意回来给她做了爱吃的甜食,还带着崽崽一家三口到外面散步去,有小家伙在身边闹着,还有私下很会讲甜言蜜语的老公,邹茜玲的情绪总算好多了。   她也不是那么沉溺在伤春悲秋里的人,难受一阵后,就把心思投放在新生活上。目前来说她并不打算继续干经济相关的工作,那些年着实是累了,现在就想歇歇,想回归家庭的温暖,也想给崽崽一个好的家庭环境,所以邹茜玲选择捡起自己的副业——写小说。   虽说经济女强人跟小作者听起来很不搭,但这确实是她的爱好,穿越前她就是会在网络上码字写小说的人,来到这以后也写过小说,还借此赚过一点小钱钱,但是后来课业紧,工作忙,就耽搁下来了,眼下生活安稳下来,她平时也空闲,便想继续写写,一来这活不用离开家里,二来还能给自己找点事情干,不然日子会太无趣。   而且崽崽平时很少闹,也有郑妈在旁边帮衬着,下班后唐朗也会看着,她不怕找不到时间。至于写什么故事,邹茜玲也想好了,写儿童文学,她家崽崽很快就会长大的,到时候就能给他讲睡前故事了。   新手妈妈满腔母爱,除了亲亲抱抱陪他玩,也没别的办法了,谁叫他还是个啥都不懂的小婴儿呢。   然而作为新手爸爸就没这么多父爱了,一天天地见邹茜玲这么喜欢儿子,心里的吃醋情绪简直压抑不住,他感觉自己被邹茜玲排在儿子后面了,在儿子和他之间,邹茜玲会毫不犹豫选儿子。   这种滋味真是不好受,也没法说出来,不然会给人嘲笑,一个大男人还跟自己娃吃醋。唐朗自己也不想承认,可是他就是喜欢邹茜玲,儿子要排在后面,因为太喜欢太在乎,就连这个都会斤斤计较起来。   于是崽崽六个月后,唐朗就冠冕堂皇地说‘小孩子该吃辅食了,这样夜里大家都能好好睡觉’,然后就坚决给他断了奶。   邹茜玲一开始还舍不得呢,但是看崽崽接受良好,奶粉米糊肉沫吃的喷香,那就随他去了,而且她自己也觉得产奶很不方便,有时候涨了很不舒服,崽崽又不饿,自己弄出来还会疼。虽然有时候唐朗在会给她用另一种方式弄,但是太羞耻了,简直羞耻度爆表,小说上开过无数次车的老司机也受不了啊。   于是小名崽崽大名唐明毅就这样被他爹给扔到一边去了,断了奶婴儿床就给搬到郑妈房里,再长大一些就自己一个人一间房。不过后来崽崽长大点有自己想法了,倒是能反抗了,仗着妈妈疼爱就给挤到他们大床上,给唐朗气得不行。   养娃写文和唐朗恩爱,邹茜玲的小日子过得轻松又快乐,很快就又到了崽崽一周岁生日,这次依旧没有大办,就是简单邀请部队交好的人来凑个席,当然,这席面不是邹茜玲做的,她在厨艺上的技能一直没点亮,又有唐朗宠着郑妈帮衬着,平时就没下厨的机会。   这一次萧念白几个没有过来,工作忙不提,就是梁晓雪和张思乐都怀孕了,正在交接工作准备请产假回家待孕,洛怀宇和顾一辉都看得紧,不肯再这档口走这么远长途,邹茜玲知道后自然是高兴,也没让他们来,怀孕都辛苦她不是不知道,哪里要她们揣着娃这么远赶过来。   至于萧念白和纪燕珊,那完全是萧念白的怨念了,眼见着一个个生娃的生娃怀孕的怀孕,可踏马他还在打光棍,这一次不管不顾了,那是骗也要把纪燕珊给骗到同个户口本去,不过这次吸取了教训,用了示弱和画大饼的方式,说现在他们再不结婚,以后生的娃娃都没法和大家的娃娃一起上学一起玩,要孤零零被抛弃了。   反正是使了各种手段,纪燕珊也晕晕乎乎然后就答应了,拿了证懵了会,不过适应能力很好,马上就要拉着萧念白去生娃。   她是学霸,初中高中都学过生物书,知道怀孕原理,然而,过程那是不知道啊,在穿越前网络小说泛滥时代都不看小说的人,更别说啥特殊资源,简直单纯得要命,邹茜玲再老司机也没法给她讲详细的,这不就不懂麽。偏偏她那架势好像很懂的样子,萧念白竟然被忽悠过去了,觉得不可思议的同时还有点激动,不,是十分激动,他以为按照自己这速度,要到这一步还不知道要哄骗多久呢,没成想婚后进程立即加快啊,媳妇这么上道,当下把自己洗的喷香,难得激动紧张,结果到了床上,刚抱着亲了一会,手第一次碰到那柔软呢,猛地就被推了一下,一下子给推倒床下去了。   “你干嘛呢!”纪燕珊一把坐起来,语气凶巴巴,脸蛋却红了,满眼戒备和控诉。   在刚情动就被推到地上的萧念白:…...   愣了下,颇有些吓到了似的,“不是生娃吗?”   “生娃你摸哪呢!”   “不摸,不是,那你说怎么做?”冷静的萧师兄脑袋都快当机了。   纪燕珊脸色更红,但还是很认真解释,“不是亲一下盖上被子睡一觉就可以了吗?”她看电视剧都是那样演的啊,男主角和女主角亲着亲着到床上去盖上被子,然后就怀孕了啊。   萧念白:……   “不是,你没懂,我来教你怎么做哈。”萧念白重打起精神,没事,不懂不要紧,他前世也看过一次片子的,这事有一个人懂就可以了。   然而萧念白不知道他此时的语气和模样多么像哄骗人做坏事的坏人,连纪燕珊这么神经大条的人都感受到了,当下不肯信了,要他先出去,她要先给邹茜玲打电话问问,毕竟她娃都生了,肯定知道详情。   萧念白有一瞬的心如死灰,试图挽救下,“这事我真懂,你问别人不好……”   可惜被纪燕珊打断,坚决要打电话,萧念白妥协,“别打了,我们今晚先不生娃了,明天我给你找书看看,你看懂了我们再来生娃行不行?”   殊不知纪燕珊看他这样坚决反而起了逆反心理,嘴上说答应,却死活不肯萧念白上床,让他先出去,生娃再来睡同一张床,然后把人磨走了,立马掏出手机给邹茜玲打电话,半年前手机就开始进入华国民用市场了,纪燕珊早把属于邹茜玲和唐朗那一份给寄过去了。   然而等了好久电话都没接,纪燕珊想着要不要换个人打,但转念一想张思乐和梁晓雪正怀着孕,要早早休息,不好打扰,于是又坚持不懈地打,整个人还悄悄躲在被窝里,颇有些做贼的感觉。   第二遍响了有些久,但是总算是接了,纪燕珊脸上一喜,立马道,“社长啊你终于接了我告诉你啊……哎,你那边声音咋这么奇怪,你跑步呢?喘气喘成这样。”   电话另一端的邹茜玲身体僵硬了下:……   “没,没有呢。怎么了,你打电话过来有什么事,这么晚了平时你不是睡了么?”   傻缺萌的纪燕珊当即被转移了话题,赶紧道,“是啊,可是我告诉你啊……”   三下两除就把事情说清楚了,顿了顿,又后知后觉有些不好意思了,“生娃,是要那个,摸,摸的吗?”   “……”邹茜玲一愣,反应过来她刚刚说啥后,当即忍不住笑喷了,“傻瓜!你咋这么傻呢?萧师兄真是太可怜了哈哈哈……”   纪燕珊脸色红红,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当即挂断了电话,拉起被子盖住脑袋,眼睛却是瞪得大大的,脑袋却是一团浆糊,这种事……似乎应该听萧念白的话?   另一头被挂掉电话的邹茜玲也不恼,还在笑,想着笑够了就给回个电话给那傻孩子普及一下应有知识,结果手机却被人给夺走了。   唐朗黑着脸给关机了,丢到一边去,恶意弄了她一下,“我的存在感就这么低麽,嗯?”   邹茜玲忍不住声音了一下,刚刚的电话内容实在太劲爆,她一时乐过头了,当即抬手搂着自家男人哄,“朗哥哥最好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唐朗:虽然听着很可怜,但是能不能麻烦看好你媳妇下次别在夜里给我媳妇打电话?   萧念白:......   人生最黑的历史,没有之一!!! 第一百二十八章 (正文完)   纪燕珊知道自己做错事后,第一表现就是面对萧念白心虚起来,萧念白多精明的一个人,看到纪燕珊这表情就猜到发生什么事情了,当即有那么瞬间的绝望,果然人只有保持清醒才能不犯错误,他就是脑袋糊涂了下,就忘记要把纪燕珊身上的手机收起来。   然而现在说这些都没用了,他已经可以想象日后邹茜玲他们见面那调侃的眼神,好在眼下见不着,一南一北,为了让自己好过,他还是假装什么都不知道。   天才有时候也很爱面子。   该值得庆幸的是,经此一闹,纪燕珊在床上就听话多了,等办了酒席,入洞房,他终于不会再遭受被媳妇推下床的待会,真是一把辛酸泪。   不过,等情动起来,萧念白便忘了要随时保持清醒这回事,看着纪燕珊都觉得哪哪都好,之前犯的错似乎都不是缺点,可爱的要命,脸蛋可爱,脾气可爱,小表情也可爱,重点是,欢愉时她的怪力气似乎没有了!!!   身心舒畅的萧念白好话不要钱似的一句句,把七荤八素的纪燕珊哄得脑袋成为一团浆糊,就是疼那一阵清醒过来,结果某人很心机又将她吻得迷迷糊糊。   果然在床上,平时瞅着再清心寡欲的男人都会崩人设。   ——   萧念白得了结婚的趣,就不乐意到科学院工作去了,直接打了辞职报告,说要回归家庭,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新的接班人,还顺带把纪燕珊的报告也打了上去,他一个人是没法培养新的接班人的。   刚吃了喜酒喜糖的领导收到报告笑容一滞:……   驳回!妥妥地驳回!   他那么欢喜是想着华国这两个计算机界扛把子皆为两性之好了,以后就不怕跟别人结婚工作重心挪开了,同事嘛,能培养感情又能好好共组,多好啊,结果你倒好,结个婚就无心工作了,还要培养新的接班人?等接班人长大他都退休了!!!   萧念白也知道会驳回,不过人不介意,他本来也就没指望真的能辞职成功,就是先抛个不能接受的条件,这样再提相对能接受的条件,就不会被驳回了,他要个婚假,起码三个月,他还没享受够结婚的乐趣呢,休想立马回去工作。   领导没办法了,萧念白这作派拿不动他,他的性子是不好相处的,硬逼着他吧也没用,人脑子不动,研究也进行不了,而且这段时间研究也告了一段落,修个长假就长假吧。   至于指使纪燕珊?呵,现在人家是两口子,偏心谁有点脑子的都会选好吗?   领导一边批假一边冷漠脸,他欢喜错了,把纪燕珊给人做媳妇,那就是把能指使动萧念白的手段给人送过去,一下子就损失了两名大将啊!真是想岔了想岔了。   然而萧念白没有高兴多久,因为‘新的接班人’真的培养出来了,在他还没享受够二人世界的时候,第三者就横空出世了!!!   关键是这第三者还揣在纪燕珊肚子里。   纪燕珊倒是高兴得很,多好啊这么快就有了,这样她的孩子就跟张思乐几个的差不远了,能玩到一块去了,不怕孤零零了,到时候大家一起去上学,想想就美。   萧念白:……自己说过的话自己承受。   于是,继张思乐和梁晓雪他们,纪燕珊和萧念白也迎来了养娃生涯。   为此,那之前三个月婚假就不能这样算的,萧念白心里虽然不想让孩子这么快到来,但是既然有了,那就好好养,咋说都是他的崽,更何况怀着崽的是纪燕珊,孕妇得好好注意修养才行,他又跑去找领导一趟,给说了新的工作安排,反正养娃时候萧念白是不会让纪燕珊做研究工作的,他自己也不做,他要照顾纪燕珊,但是也不能这么久不工作,索性就把工作方向改改,从研究转到教书去。   这也不是不可以,要说现在华国计算机这一块是发展飞快,但是很大程度上是靠了萧念白和纪燕珊这超前的概念加天赋,下一代要接上来,那还要很久,而且科研工作只靠那些小部分人是不行的,要想华国计算机水平真的提高,那就得有充分的人才。   再加上新的技术他们也还没好想法,不如歇歇,去带带学生,培养点人才,这也是不错的。   于是被萧念白这么一忽悠,不,这么摆事实讲道理,萧念白和纪燕珊就在科学院那儿挂了职,人却是跑到三水大学计算机系当教授了。   三水大学早早就垂涎他们了,有他们来当教授,那只有好处的份,因此哪怕萧念白和纪燕珊的课程安排得宽松,校长他们也不介意,而且本科生还没资格上他们的课,到研究生才行,这样工作还真是轻松,根本不需要时时刻刻待在校园里,萧念白和纪燕珊既可以养胎,又不耽搁工作,两全其美。   当然,三水大学计算机系的大学生初次见到纪燕珊跟萧念白还是吓了一大跳的,就没见过这么年轻的教授,说是大学生也有人信,然而听过课后,谁也不会因为年纪瞧不起他们了,尤其是萧念白的课,总感觉这教授每次见他们提问题时眼神跟看个智障一样的,好像再说你踏马真是个研究生?   一般天才和大佬天才,隔得不是代沟,大概是银河系。   然而事实上是萧念白很少给多余的眼神,这些都是脑补出来的,虽然这几年跟纪燕珊他们相处身上多了点烟火气,但是对旁的不相关的人往往是冷漠到底的,上课他很专业,不会说撂担子什么的,就是不爱搭理人,漠不关心,管你美的丑的男的女的,在他面前,一律平等——都是无关紧要的人。   至于纪燕珊倒是很热情的,她在科学院能给那些大佬们当小老师,到这学校给研究生当个老师也没问题,相比萧念白的课,更多人喜欢上她的课,专业水平强,性格又好,长得也好看,少女感十足,这些计算机系直男还真挺心水这一款。   然而没人敢打她主意,因为下场太惨烈了,有个小伙子,就是在下课课堂上问问题时给‘抛了个媚眼’,刚好被来接媳妇下课的萧念白看见了,然后这小伙子的平时作业和论文直接上了地狱模式,能忙得他没机会想多的。   果然,撬教授墙角什么的,还是做梦吧。   校园青春活力多,纪燕珊过得倒是挺欢乐的,养胎生活也不累,她身子骨好,不像邹茜玲那样折腾,孕吐什么完全是不存在的,要不是萧念白看着,蹦蹦跳跳都没问题,完全看不出来像个孕妇。   这反而让萧念白更不省心,因为随时怕她忘记怀里有娃行事风风火火,所以萧念白几乎成了媳妇的跟屁虫,天天不离人的。   好在这情况维持到了五六个月就截止了,因为纪燕珊的肚子跟吹气球似的鼓起来,那想忽视都忽视不了,跟怀了十个月马上要生的孕妇差不多。   萧念白吓了一跳,带到医院去检查,竟然是双胎!   萧念白思考了下人生,然后决定让他爹萧建国再抓紧努力努力,最好娃生下来他们就能升职到京市过来,刚好给带孩子,不然他永远甭想享受二人世界了。   当然,能够一下子得两个娃萧念白还是很高兴很骄傲的,虽然结婚晚了邹茜玲他们,生娃也晚了他们,但是数量上足以碾压他们啊,他们只有一个,他可是一下有俩呢!   这种隐秘的骄傲让萧念白拿起手机一个个打电话过去‘报喜’,还专门挑在‘办事’的晚上,重灾区是邹茜玲一家,谁叫纪燕珊把黑历史送到邹茜玲身上呢,打不通邹茜玲手机不要紧,还有唐朗的手机,他是军人,没有把手机关机的道理,一个不接第二个,直到听到那边压抑的怒气,萧念白才身心舒畅。   “喂?这么晚了睡了吗?跟你报个喜,我媳妇今天体检去了,怀的是双胎……”   唐朗:……神经病!   洛怀宇:……神经病!!   顾一辉:……神经病!!!   踏马能不在这个时候报喜吗?谁还不知道你那点小心思,这么大人了还这么幼稚!   哼,拉黑!   连襟的小船说翻就翻~   一九七零年,张思乐和顾一辉的第一个娃出生,是个可爱的小闺女,取名小糯糯,跟糯米团子一样又香又可爱。同年,梁晓雪和洛怀宇也生了娃,是个儿子,跟他爹一样很爱笑,直接取了小名笑笑,看到他的笑容会治愈似的。   又一年,纪燕珊和萧念白也生了对龙凤胎,儿子是哥哥,闺女是妹妹,两个小家伙都很可爱,就像萧念白和纪燕珊的Q漫画版,把纪燕珊高兴得不行,她尤其喜欢小小个的哥哥,欺负他就跟欺负萧念白一样。   咳咳,不是,看到他就跟看到无害的萧念白一样。   当然小闺女也很好,这么可爱的小闺女,就可以穿漂亮的小裙子了,邹茜玲可是买了不少漂亮的小裙子寄过来,给妹妹打扮一定很好看。   然而此时纪燕珊还没有预料到,小闺女像她只是表面像而已,看着乖乖萌萌,实际是个切开黑。等哥哥和妹妹都长大,家里最傻的就成了她了,被三个人关爱着的傻缺萌啊,现在还是一副乐陶陶的样子。   ——正文完2018.5.26为我撩人   --------------------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至此完结啦,我想了想还是不写他们几个穿越到原始社会等等的内容了,似乎你们都不是很感兴趣的样子,那番外就简单写写吧~你们想看啥内容?   对了,推荐一下姬友新文,《吻过你的眉眼》明月上:   张江瑜穿上白大褂斯文温润,一丝不苟,脱了白大褂就是花花公子模样,狐狸眼一勾一笑,斯文败类,纨绔,不为人知。   江袅从十八那年就开始喜欢。   后来她尝到了什么叫——烟火气,肉食系。   -男主是一个hin可爱的人,请不要大意地点进来-   *年龄差8岁,甜的。   喜欢的小可爱可以去看看哦,姬友不坑文,挖坑必填哦!   我的下一篇接档文是《七零娇娇女》,预计六月开文,喜欢可以先给个收藏么么哒~ 第一百二十九章 番外(1)   哥哥和妹妹出生后,萧建国没有如萧念白所愿升职回来给他带娃,而萧念白又不喜欢请保姆来家里住着,只能平常给打扫打扫卫生,晚上来帮忙的保姆回去后,娃还是得自己带。   说实话萧念白有点不知所措,因为这两个小祖宗半点都不乖,饿的时候哭起来要人命,一晚上甭想睡觉。   不过饶是如此,萧念白还是自己来搞定,没让纪燕珊半途醒来,而且哥哥和妹妹都是吃奶粉,没有母乳喂养。原因不是纪燕珊没奶,而是萧念白占有欲格外强烈,自己儿子闺女也不能碰他的媳妇那儿,为了不让纪燕珊反对,还很心机的趁着纪燕珊生产完累没出来,自己先给喂了甜甜的用奶粉稀释的奶水,婴儿会产生先入为主观念,吃过这之后,对母乳就没那么喜欢了,这也是当初邹茜玲的崽崽出生后没给喝糖水的原因。   萧念白一本正经说小孩子挑食,不喜欢母乳的味道。   纪燕珊也尝试过,确实不是很爱喝,那就随他去,也不是买不起奶粉的人家,她的钱目前还没有啥用处,用来养娃轻松的很。   而且其实她也觉得自己喂奶怪怪的,既然自家儿子闺女不需要,那就太好了,也不用她适应了。   于是,哥哥和妹妹再也没尝过母乳,萧.占有欲超强.爸爸计划得逞。   不过虽然不给两个小家伙吃母乳,但是萧念白对两个小家伙还是很尽心尽职的,半夜被哭声吵醒也不生气不烦躁,而是立马过去一人给塞了个奶嘴,然后赶紧冲泡牛奶,趁两个小家伙反应过来前把替代的奶嘴给换掉。   一手抱一个坐在凳子上边喂边哄,谁也不会想到平时冷淡得要命的萧教授还有这一面。   在平时也很注意哥哥妹妹的身体健康,因为没有母乳喂养抵抗力会稍弱些,所以更注意会不会受凉感冒,家里体温计是常备的,给孩子吃的奶嘴都要每天用开水消毒好几遍,对保姆的要求也很严厉,绝不能用嘴去试探奶温。   这个年代的人卫生观念没那么强,也没有专门的家政公司,要找个合心合意的保姆没那么简单,不过这事萧念白他姐姐萧月如帮忙了,她已经嫁人了,嫁的也是京市人,在京市还有点关系,找个能干又讲卫生的保姆还是可以的,尤其是萧念白他们给的工资也高,那要求高点,也没人会多说什么。更何况他们不会瞧不起人,也不会打骂人,这样的主顾很不错了。   因为生活上处处注意,所以哥哥和妹妹倒是没有怎么感冒发烧,偶尔有点低烧萧念白都会第一时间注意到并且处理好。倒是纪燕珊,反倒在做完月子后不小心生了场病,她向来是不轻易生病,但是生病起来很麻烦的那种体质,一场感冒引起高烧,高烧后还得了重感冒,病来如山倒,人一下子就虚弱下去,萧念白一下子更忙了,看顾小的不提,还要看顾大人。   纪燕珊是不想把感冒传染给宝宝的,便想着先到另一套房子住着吧,他们现在住的这套房子是科学院那边分配的,三水大学也有职工宿舍,去年还扩建了下,余有一套两居室分给纪燕珊他们。   萧念白自然不肯,这感冒不知还要多久好呢,这些年他都习惯跟纪燕珊朝夕相处了,要分别那么久绝对不习惯,于是无良爸爸就想把两个小的给送到梁晓雪那儿去了,反正她现在还没去工作,也正在家里带娃,跟洛怀宇两个人,养一个娃是养,养三个娃也是养嘛,更何况梁晓雪还是医生,把宝宝交给她最为放心。   洛怀宇:……你试试给我同时养三个只会吃喝拉撒睡的娃?   到底是没实行,不是梁晓雪不肯,而是哥哥跟妹妹哭闹,这两个小家伙似乎格外聪明,知道他们无良爸爸的打算似的,到了梁晓雪家的婴儿床,爸爸一走,那哭声就不停歇,梁晓雪和洛怀宇咋哄都没用,奶粉也不喝,就嚎叫,眼泪汪汪,看的人心碎,只好把人叫回来。   结果一回到爸爸怀抱吧,哭声就小了,妹妹还死死抓着爸爸的衣领不放,一边抓着一边哭,要多凄凉有多凄凉。   萧念白:……   好吧,这是他的娃,冷心冷肺的萧教授也受不了,只能带回家去,同意纪燕珊先出去住,不过最多两天,监督喝药,等严重那阵过去就回来。   纪燕珊一开始倒是想浪一浪,有萧念白照顾着,她其实还没有多少为人母亲的觉悟,可以说是四个新手妈妈中最有少女心的,怀孕不辛苦,生娃也不辛苦,生完后也不辛苦,事事萧念白都给做好了,又是处在象牙塔般的工作环境,要她成长起来可能性很低。   但是萧念白每天都要带两个宝宝和她通话,给她讲宝宝今天又干什么了,说的好像很有意思很热闹,又说宝宝们都很想她,晚上妹妹没找到她还会哭,然后纪燕珊就想他们了,这边又空荡荡没有人,顾一辉他们也在养娃,她也没啥好玩的,于是就收心,好好吃药养病,觉得自己好多了没两天就搬回来,还是在家里感觉舒服。   萧念白也觉得她在家舒服,虽然半夜还是要起来喂孩子,但是有纪燕珊在身边睡着,这感觉是很不一样的,让他觉得自己也是心有归属之地的。   甚至在夜里抱着两个孩子喂他们喝奶粉,然后看着床上纪燕珊安睡的睡颜,他的心里都会产生一种满足感和幸福感。   这两种感觉对萧念白来说其实是很难得而新奇的体验,从前他对家庭没有多少概念,哪怕他爷爷对他不错,但是他感受不到什么叫家庭归属感,而现在有了纪燕珊,有了两个小家伙,他终于明白人类组成家庭的意义。   虽然这样说显得很‘有了媳妇忘了娘’,但是这是真实的感受,对萧念白来说,纪燕珊是最重要的人,现在又多了两个小家伙,融合了他们血脉的小家伙,他们是他的幸运和宝贝。   当然,要是小家伙们长大后试图欺负纪燕珊,那他是会毫无原则地站在纪燕珊这一边的,占有欲超强烈的萧爸爸连欺负纪燕珊这种事都想占有,所以日后,当两个小家伙处于叛逆期气到纪燕珊时,平日向来纵容孩子的萧念白让他们尝受到了什么叫‘大魔王的教育’。   因为生小家伙之后刚好是假期,所以萧念白和纪燕珊有充足的时间待在家里养娃,等开学后就不成了,小孩子还小,不可能带着去上课,单靠保姆一人也不行,于是萧念白又让萧月如找了另一个帮忙带孩子。   此外,萧念白还特意给家里安装了摄像头,华国这时候还不流行家用监控摄像头,但并不代表世界上没有,也不代表萧念白不会弄,在纪燕珊怀孕后萧念白就去搞这件事,把监控摄像头和手机连起来,这样他在外面也能随时发现家里的情况。   萧念白是从后世来的,哪怕他不关注社会新闻,也有所耳闻过保姆虐童事件,他要防范于未然,弄完这一套索性也给梁晓雪和顾一辉家里也弄一套,毕竟他们都是一家三口住,平时工作也是请保姆帮忙在上班时间照顾下,知人知面不知心,防范一下总是好的。   至于邹茜玲那,他就不怎么担心了,毕竟是在军区,那保姆也是远房亲戚,不敢乱来。当然,主要是去一趟南方部队远,把这东西弄进军区也有点麻烦,所以就没给弄。   有了这一套,萧念白倒是能安心授课,也不用一下课就往家里赶,还能偶尔跟纪燕珊到外面餐厅吃个饭过个二人世界什么的。   到还是挺会生活的。   不过也不会完全抛开哥哥和妹妹,等他们长大点,也会一家四口出游,萧念白越来越像个丈夫和爸爸,能把三个孩子——大孩子和两个小孩子照顾得很好,留下了不少快乐的回忆,照片也拍了许多,家里的相册用了好多本。   当然也有不少‘黑历史’,他很坏心眼地留下来,给长大后的哥哥妹妹看,两个人那时候都挺要面子的,恨不得撕毁掉,尤其是妈妈还在一旁没留情面的哈哈大笑时,更是觉得可恶。   但是总体而言,这些照片还是漂亮的多,除了萧念白恶意留下的,其他拍的都很好,温馨或幸福,照片里都可以窥见。   另一边洛怀宇也很喜欢拍照,他给笑笑留下来的照片就更多了,吃饭睡觉流口水,各种各样的画面都有,他十分喜欢这个小天使般的孩子,有时候保姆请假而梁晓雪要工作时,他也不交给爷爷奶奶带,自己带着去上班,丝毫不怕被同事笑自己是‘奶爸’。   顾一辉对小闺女糯糯就更宠爱了,路过商店看到小裙子,那是毫不犹豫就买,也不考虑现在能不能穿,只觉得是漂亮的小裙子,那就买买买,现在不能穿没事,不是能长大吗?长大后过时了?没关系,继续买买买。这种几乎要没底线的宠爱让张思乐深感担忧,只能调转父母角色,做个慈父严母家庭了,不然把糯糯宠坏了咋办?   “没事,宠坏了我养,养一辈子!”   好吧,大概每个小公主后面都有个宠无下线的老爸吧。   --------------------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还有几章哦,大家可以说喜欢看什么,标上完结后就不会继续更新啦~   晚安么么哒~ 第一百三十章 番外(2)   崽崽五岁的时候闹着要上学,原因是这一年跟他玩得好的‘兄弟们’都到了上学的年龄,到部队的学校上学去了。   他出生那一年部队就只有两个新生儿,一个是他,一个是詹红星他小闺女丫丫,因着邹茜玲和廖小梅嫂子交好的缘故,丫丫也算是跟崽崽青梅竹马了,然而这小家伙不喜欢跟丫丫玩,他更喜欢跟年龄大一点的哥哥玩打仗警察捉贼等游戏,跟小女孩玩过家家没兴趣,更别提丫丫那身子骨弱的,带她玩玩不起来。   当然他很喜欢妈妈也想陪着妈妈,但是跟小伙伴们一起上学要更有意思,所以崽崽就请妈妈带他去学校。   邹茜玲是没想让崽崽这么早上学的,这年代孩子都是七岁上学,他才五岁,还是小胳膊小腿的,到班上肯定是最弱小的,到时候让人欺负了咋办?   好吧,邹茜玲还是忽视了他儿子跟七岁男娃体格相差不多的事实,她是觉得崽崽真的挺小,这个年纪去上学太早了,她没想要这么快剥夺他童年乐趣呢。   还是唐朗拍板作主同意,“男孩子,整天待在家里也不行,去学校正好,跟同龄玩,才有乐趣。”   去了学校,就没人在家跟他抢媳妇了。自从崽崽两岁多他外出做任务那半个月,邹茜玲给自己带到房里睡后,崽崽就不喜欢婴儿床了,每天哼哧哼哧地自己爬上主卧的大床,还硬要睡在爸爸妈妈中间,抱着他媳妇不放。后来虽然被他骗了出去,说勇敢的男孩子都是自己睡的,隔壁壮壮哥也是自己睡大床,这才不甘不愿地回自己的小床睡。但是却不知哪来的坏毛病,就喜欢跟他抢邹茜玲,说‘妈妈不是妈妈,是新娘子,我的’,气得他想把臭小子给扔出去。   “要去上学也行,但是得做到以下两点,一,上课不许调皮捣蛋,要好好听课。二,去了学校后就不能说没意思不读了,不能半途而废。能做到吗,唐明毅?”   崽崽一听到唐朗喊他大名,立马绷直身体了,条件反射了,他爸爸每次喊他大名时候就是说正事,要是不听清楚,事后犯了,那是被会惩罚的。崽崽不想被惩罚,但也想去学校,所以他认真想了想,答道,“爸爸,这个问题我晚点回答你。”说完啪地一溜烟跑了。   等第二天呢,邹茜玲跟唐朗才知道他干嘛去了,这小家伙竟然自己先跑到学校去‘试听’了,跟着他小伙伴们一起去的,商量好了打掩护,早早地藏在小伙伴们的课桌底下,想自己先试试看学校好不好呢。   当然,这计划没成功,被老师给发现了,他也不慌,同龄的小孩都挺怕老师,但是崽崽不怕生,他胆量是很大,也被教育得很好,被发现后乖乖道歉,然后还问老师他能不能听课,他保证不调皮捣蛋。   实话说崽崽是长得很好看的,桃花眼忽闪忽闪,衣着干净,看着就像个聪明的小孩,而他又是唐朗的孩子,在这部队多少会给点面子,刚好吧后面还有个位置,就叫他坐着听了,然后放学直接领着崽崽回来找家长。   学前班的班主任是三团那边新来的城里小媳妇,平时跟邹茜玲没见过面,这次领着崽崽回来多少也有打招呼的意思在里面。不过见了面还是有点惊讶,没想到司令媳妇这么年轻好看,一开始还以为是部队嫂子给面子吹捧呢,见了面才知道确实是好看,或者说是漂亮,不需要任何气质加成,就是个大美人,还不显老,跟她这二十来岁的小媳妇站在一块也没人会说她老。   是人都有爱美之人,班主任也不例外,原本态度就好,见了邹茜玲后态度更友好了,轻声细语给讲了今天崽崽的做的事,语气和善,用词都比平时得体,生怕哪里做的不好。   邹茜玲在家养娃写作这几年身上的气质是要更温和些,不知这班主任哪来的拘谨感,笑了笑,“不好意思啊老师,我们崽崽给你们添麻烦了。”   “没有没有,崽崽上课很认真,没有添麻烦。”虽然下课后玩得很疯,但是小孩子都那样。   崽崽也赶紧拉着邹茜玲的手解释,“妈妈,我没有,我上课没讲话。”   邹茜玲摸摸他的头,“是嘛?崽崽真乖。”   得到夸奖的崽崽眉开眼笑,可爱得不行。   邹茜玲又问他学校好不好玩,还想不想去学校了。   崽崽点头,“好玩,壮壮哥他们都在,可好玩了,我下午也想去学校可以吗?”   “那你能做到爸爸说的那两点吗?”   崽崽又点头,他记性很好,还记得唐朗昨天跟他说的事。   得到这回答,邹茜玲也随他去了,让他一个人在家陪丫丫玩过家家也是无聊,既然喜欢便不干涉了,问班主任这个年纪能不能去上学。   班主任不能作主,要问过校长。   邹茜玲也不在意,让唐朗去找校长说说,可以的话就送进去,不可以的话再等等。   晚上回来邹茜玲给唐朗说了这件事,唐朗再次问了崽崽,确认之后,便拎着一瓶酒去找校长了,这部队学校校长跟唐朗也是战友,不过他转业的早,后来兜兜转转又到同个军区。平时关系也不错。   然后第二天,邹茜玲就带着崽崽去办正式上学手续了,五岁的崽崽正式成为一名学前班学生,是班上年纪最小的了。   不过学习对崽崽来说确实不算难,哪怕是后来教育改革,三年级就学英语,也照样学的好好的,半点没拖班级后退,还是第一名。   当然,他也照旧非常爱玩,喜欢探险冒险游戏,每次都成群结伴,半点都不会被孤立。   不过他也不是没问过邹茜玲,“为什么别人家都有弟弟,而他没有呢?”有了弟弟的话,他在玩游戏时就有坚定不移的帮手啦。   邹茜玲其实也有想过要不要给崽崽再添个弟弟妹妹的,这个年代独生子女不多,虽然有小伙伴,但是回到家里没有弟弟妹妹陪着,是少了很多乐趣的,但是唐朗当年被邹茜玲怀孕生娃的样子吓到了,不想她再受一遍罪,有崽崽就够了,反正他家里兄弟姐妹生了那么多娃,老唐家不怕香火不鼎盛。   于是唐朗不想,邹茜玲也怕痛,这事就没了下文。   听到崽崽这么问,邹茜玲也很淡定,“你有啊,你忘记啦?笑笑和哥哥都是你弟弟,糯糯和妹妹也是你妹妹,你有四个弟弟妹妹呢,前两天不是还跟他们通电话吗?这就忘啦?”   “那为什么他们不跟我们住在一块呢?壮壮哥他们家的弟弟妹妹都是住一起的。”崽崽当然记得,但是他想要问的是住在一块的弟弟妹妹。而且珊姨姨的孩子名字好奇怪,都叫‘哥哥’和‘妹妹’,他都有点搞不懂他到底是哥哥还是弟弟了。   “因为他们要跟爸爸妈妈在一起啊,等时机到了,我们就可以买个大房子住在一块了。”   再等等,等国家政策变一变,唐朗职位动一动,他们就可以到京市团聚去了。   不过在那之前,邹茜玲决定假期的时候带着崽崽去京市一趟,总是通话是不行的,住在一块感情才会更好,邹茜玲也想张思乐他们了,早几年崽崽还小不方便坐长途火车,现在大了点,身子骨壮了点,外出一趟是没问题的,就是唐朗担心她一个人带着孩子,郑妈去年的时候回老家了,她小儿子考上了大学,平时有补贴也用不着家里花钱,而国家政策也有所松动,每月允许设几个集市自由买卖,杂交水稻产量又高,农民温饱之余还能有点收入,她也想家了,也想回去陪着老头子儿子孙子孙女的,邹茜玲便给她结了工资让她回家了。   现在家里是只有三个人,唐朗更不可能让她一个人带着娃去京市。   “可是我好久没跟他们见面了啊。”邹茜玲可怜巴巴地撒娇,唐朗没辙了,让她再等等,晚一段时间有个到京市学习交流的机会,到时候他带着他们母子一起过去吧。   邹茜玲高兴了,美滋滋地亲他一口,亲的唐朗是欢喜又愧疚的,一把将她抱在膝盖上,三十岁的人,还当小姑娘一样宠,“我会再努力点,早点让你回京市住的。”   都是因为他的工作,才让她和亲人分开,唐朗其实一直知道邹茜玲是想跟纪燕珊他们永远住在一块的,她是个重感情的人,在这个世界无依无靠,纪燕珊他们是她的亲人,而他让她到这地方,远离亲人朋友的,心里是觉得对不起她很多,因着这样的原因,所以唐朗从来没有追问她的过去,也没问生崽崽时她嘴里那参片是哪来的。   不管她隐瞒着什么,他都一如既往喜欢她。   邹茜玲感受到他的爱意,嘴角笑容甜蜜蜜,伸手去摸他的脸,“和你住在一起我也很高兴。”有了他,她拥有了另一种家庭的幸福和快乐。   他也是她的家啊。 第一百三十一章 番外(3)   番外(3)   唐朗的‘晚一点时间’拖到了第二年的暑假,一家人坐了专列前往京市,到了以后,也不麻烦唐朗再找车让人送他们,邹茜玲和崽崽直接往纪燕珊他们家去,而唐朗则跟着大部队走。   看着媳妇牵着崽崽头也不回往前走的样子,唐朗有瞬间的凄凉感,还好只是暂时的。   这还是崽崽第一次来京市,被邹茜玲牵着眼睛不住地四处看,不过两只小短腿倒是走的很快,也没说要妈妈抱,他吃的好太重了,爸爸说不能让妈妈抱,不然妈妈会累。   “妈妈,弟弟妹妹们就是住在这儿吗?”坐上公交车,崽崽趴在窗户口看了下,转过头来问邹茜玲。   邹茜玲掏出手帕用水壶装着的水打湿给他擦擦汗,“嗯,是啊,我们很快就去弟弟妹妹家,到时候你可以跟弟弟妹妹一起玩了。”   崽崽显得有些兴奋,等邹茜玲给他擦完脸,又看着窗户外面,指着那些他不熟悉的东西问是什么,好奇心十足。   邹茜玲对他很耐心,没有因为崽崽问那么多就烦躁,她很乐意去帮助崽崽认识这个世界,去填充他自己的小世界,小世界丰富多彩的孩子,才更不容易被骗。   公交车很快就到了三水大学,邹茜玲刚下车,就看到纪燕珊和张思乐带着三个孩子站在不远处的大树下,视线朝这边张望,看见邹茜玲和崽崽下来,立马高兴地带着娃迎上来。   “社长,你总算到了。”纪燕珊还是少女心十足,年少时代的习惯都没变。   三个人抱在一块,“我好想你们啊。”   “我也是我也是。”   三个三十岁的妈妈了,还跟小姑娘似的,不,比这年代的小姑娘还热情,见面就拥抱。   四个小孩子仰头看着三个大人,糯糯他们还没动,崽崽先动了,主动走到糯糯他们面前,“我是崽崽,你们是弟弟妹妹是不是?”很有小大人模样了。   糯糯也不怕生,直接摇头,“不,不是,他是哥哥,她是妹妹,我是糯糯。”胖嘟嘟白嫩嫩的小脸蛋在宽大的遮阳帽下显得格外可爱,嗓音也软糯糯的,讨喜极了。   哥哥性子有些像他爹,不怎么喜欢说话,不过他跟崽崽通过电话,此时也很有礼貌地喊了声,“崽崽好,我是哥哥。”   崽崽:“我最大,我是哥哥。”   “不是,哥哥是哥哥,崽崽哥哥是大哥。”妹妹在一旁解释,吐字清晰得不行。   邹茜玲几个听到小家伙们的对话纷纷笑了,“你们家老萧摆明想占人便宜是吧,故意给儿子叫哥哥。”   纪燕珊:……他貌似还真是这么想的。   张思乐哈哈大笑,“走走,这里热,我们回屋聊去,骨灰和老萧拿你寄来的包裹去了,估计也快回来了。”   邹茜玲为了偷懒,来之前就把想带的东西一股脑地寄了快递,也不心疼那邮费。这些年她虽然在部队那大山里,但是以前的人脉是没落下,好些个都时不时给她寄好东西,很多张思乐他们弄不到的,邹茜玲都弄得到。她买了不少礼物过来呢,刚好让顾一辉和萧念白扛去。   落脚是在张思乐的房子里,她一直在三水大学这边工作,给分的房子很好,三居室,户型够大,萧念白和纪燕珊前两年也搬过来这边的房子住了,科学院那边有项目了才过去,没有就在这边教书授课,两家都在三水大学了,不过一个在新家属区一个在旧家属区,平时也要走上十来分钟。   张思乐把家布置得不错,尤其是婴儿房,温馨可爱又童趣,一看就知道是小公主的房间。   “要不是现在大环境这样,骨灰还想全部都重新设计装修一遍呢。”   当然,眼下看来这大环境要改变的日子也不远了,没了那动荡的十年,国家留下不少的人才,发展也加快了,而且在京市住的人都隐隐可以感受到上头要变政策的风头,等政策正式出台了,那到时候怎么弄都不出格。   反正邹茜玲是早有打算,一旦房屋也允许买卖了,不管怎样一定要买下来,最好的四合院,到时候唐朗工作调过来大家又可以住在一块了。   顾一辉和萧念白很快拿了包裹回来,四五个大包裹,林林总总塞了不少东西,有给孩子们的,也有给大人的,吃的用的应有尽有,分给每家的份都不少。   几个小娃子们到婴儿房那边玩去了,张思乐几个就坐在一块儿边择菜边聊天。至于梁晓雪和洛怀宇还要上班呢,中午再过来一起吃饭,明天刚好是周日,有休息一天,不用请假了,刚好大家还能凑在一块儿出去玩玩。   几个小孩子在婴儿房相处也算融洽,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是以前常常通电话,也听爸爸妈妈说过,而且哪怕都有点小性子,总体上还是被教育得很好的,闹不起来。崽崽体格像唐朗,又大一岁,很有大哥哥的风范,对这矮了一截的弟弟妹妹们很是宽容,小孩子交朋友是很容易的,玩的来一下子就可以成为好朋友了。   等中午梁晓雪家的笑笑过来后,五个小娃子算是正式见了面,笑笑是个货真价实的小天使,很容易就获得崽崽的好感,对这个弟弟立马就接受了。   于是到了下午睡午觉的时候,几个小家伙都想睡在一块,顾一辉便把草席铺在地板上,让他们五个并排睡,一人一张小毯子,盖住小肚子不受凉。   崽崽觉得要保护弟弟妹妹,就让弟弟妹妹睡在里面,他自己睡在外头,当守卫。一排排的,看着就觉得可爱的要命。   小家伙们相处得这么愉快,大人们就放心了,也各自去午休。   邹茜玲也挺累的,一睡就睡到了下午,刚醒呢就感觉自己手臂上压着重量,抬头一看,是崽崽抱着自己胳膊呢,如出一辙的桃花眼对上邹茜玲立马放出光彩,“妈妈你终于醒了。”   原来是她睡太久,崽崽担心了,虽然姨姨他们都说她是困了累了,但是崽崽还是不放心,时不时就跑过来看看她醒了没,跑了好几趟没醒,崽崽也没心情玩了,就直接趴在邹茜玲旁边等他醒,对小孩子来说,这房子也是陌生环境,和姨姨他们也没怎么见过面,跟妈妈待在一块才更有安全感。   邹茜玲也是后知后觉意识到这一点,赶紧将崽崽抱在怀里亲了一口,“妈妈太累了所以起的晚了,让崽崽担心了是不是?好儿子,真乖。”   得了香吻的崽崽笑得眉眼弯弯,不过又想起爸爸说的自己的小男子汉了,不能老是要妈妈亲亲,赶紧捂了下嘴,“妈妈你下次不能亲我了,我是小男子汉了。”   邹茜玲一愣,随即笑了,“爸爸对你说的?”   “嗯嗯。”   “那你亲亲妈妈。”邹茜玲指指自己的脸颊。   崽崽想了想,爸爸好像没说过不可以亲妈妈,而且爸爸似乎也常常亲妈妈,立即就‘吧唧’亲了一口,同时在想他以前太傻了,不可以让妈妈亲,他可以亲妈妈啊,他错过了多少妈妈的香吻啊!   是的,六岁的崽崽最喜欢的人还是妈妈,他觉得妈妈是世上最漂亮的妈妈,要是妈妈以后也能给他当新娘子多好,可惜爸爸说了,妈妈是他的新娘子。   正在烦恼这事的崽崽晚上就有了新娘子——妹妹小可爱。   “崽崽哥哥,我们玩游戏,你当爸爸,我当妈妈好不好?让哥哥,糯糯和笑笑当我们的宝宝。”   崽崽正犹豫,又听得妹妹说,“崽崽哥哥,我都没有当过妈妈,你陪我玩好不好呀?”   妹妹白白嫩嫩,刚出生的时候还觉得像纪燕珊,但是渐渐长大就没那么像了,她有萧念白和纪燕珊的影子,但是脸蛋儿是越长越精致,莫名有点儿洋气,又带着稚气和小骄纵小聪明,睫毛长长眨巴着看人,崽崽,崽崽就——答应了。   等回过神来,崽崽才想起来自己以前从来不扮演爸爸妈妈游戏的哇,他还想着找个跟妈妈一样的漂亮新娘子呢。   哎,不过,妹妹好像也很漂亮似的。不对,他是大哥,陪妹妹玩游戏是应该的,要满足妹妹小小的心愿。   于是,崽崽就这么顺理成章第一次有了‘新娘子’。   当时还不觉得什么呢,长大后再次回想,竟然觉得是个美好的回忆???   一旁的哥哥和笑笑听妹妹说这话也不拆穿,嗯,就让大哥陪妹妹玩吧,他们简直玩腻这游戏了,给妹妹当‘新郎子’要听妹妹的话,要宠妹妹,给妹妹梳头,做饭,带娃的——这都是从萧爸爸和纪妈妈相处中学来的。   妹妹是小可爱的,做‘妈妈’才能被无底线的纵容呀。   一旁吃糖的糯糯表示有的吃就好哒,就让妹妹当妈妈吧,崽崽哥哥当爸爸也好哇,她还没试过当崽崽哥哥的宝宝呢。   --------------------   作者有话要说:   萧念白:不小心给妹妹树立了教科书般好丈夫,以后要找女婿咋办?这年头找个跟他一样的丈夫似乎不容易了?要不搞个童养夫从小培养?我看看是笑笑好呢,还是崽崽好? 第一百三十二章 番外(4)   番外(4)   来京市做交流的唐朗待没多久就要离开回南方部队去了,走之前想带着邹茜玲和崽崽一起回去,邹茜玲没同意,让他自个回,她要带着崽崽多玩一阵子,一来是太久没见张思乐他们,想多相处会,二来是也给崽崽长长见识,总是待在部队那一亩三分地不好,五六岁的孩子,应该多看看这世界。   长城故宫街心公园大学,邹茜玲带着崽崽逛了不少地方,有时候张思乐他们有空也跟着来,也大家伙一起郊游野餐过,崽崽高兴得不行,每晚睡觉前都要跟邹茜玲说好一会的话,说他今天见到什么玩了什么,扒拉扒拉的,很活泼。   邹茜玲就喜欢看崽崽这活泼样,觉得特鲜活,也特满足,她觉得自己把崽崽养的不错,没有让他的童年变得单调又孤独。   而如今这样的小日子也让她越来越淡化曾经对父母的期许,怨怼,不满,失望,不再像以前那样觉得她的父母对不起她。现在她也已经看开,父母和子女的感情是处出来的,也是要看缘分的,她从小没怎么和她父母相处,长大后来到这个世界,便断了那缘分。   她不再对他们抱有期许,也渐渐不再牵挂他们,她有了爱人,也有了孩子,她从前空缺掉的感情也有了新的注入和填满,她对这一切感到知足而满意,不管是什么因素让她来到这世界,她都感激,并且祈求让她一直待在这儿,陪着崽崽一起长大,陪着唐朗一起老去。   即使是梦,也让她梦到尽头吧。   暑假快结束的时候,邹茜玲终于带着崽崽回去了,同在路上的还有好几个大包裹,都是这段时间她买的东西和纪燕珊他们送的东西。   而在家‘独守空房’的唐朗早早等在火车站,人一到就给接上车,表情还看不出啥心情呢,等到了夜里折腾,邹茜玲就知道他这段时间火气有多大了,接下去半个月都没能早起过,求饶都没用,越求饶越狠,气得邹茜玲咬了他好几口。   “这是这段时间落下的。”某人在这事情上是越来越不要脸,半点没有走出去那种正经样。   同年十一月,中央那边举行会议,随后一系列政策开始出台,扯皮了这么久,到这时终于尘埃落定,‘包产到户’和‘改革开放’来临了,哪怕十年动荡被蝴蝶掉,这些个政策还是很顽强地留存下来了。   不过与原先世界不一样的是,这次的包产到户不是农民‘被逼无奈’签下生死契约逼出来的,而是国家的发展自然而然促成的,改革放开也没有前世那样,开篇就含着这么多屈辱,退让那么多条件,让外国人到华国土地,用华国的劳动力,赚华国的钱,还污染华国的环境。   早在这政策来临前,华国就有过多次的对外出口经验,又有充足的粮食作为支撑,完全不是寄托外国企业来温饱华国小农。   邹茜玲那几年在政府经济部门任职时给华国经济打下了基础,厂子的建立提高了就业率,原先世界的知青浪潮在这个世界并没有出现,知青还是有,但是回城也容易,去下乡的知青也是怀抱着‘到农村这广阔天地去作为’念头的有理想有热情的年轻人,他们给乡下的教育和医疗事业带来极大的影响,让华国农村的就学率大大提高,同时也是接受了‘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变得更加珍惜粮食,更加沉稳。   而华国改革开放也不是只‘引进来’而不‘走出去’,事实上,华国很多方面已经是国际领先水平,比如梁晓雪研发的各种药物,见效好副作用低价格平民,在国际上是很有市场的,而她本人早几年也给国际含金量很高的权威期刊投过稿,注册过专利,名气也大,她研发的药物不仅是亚洲国家进口,西方国家也一直在进口。   至于计算机方面更是完全碾压级了,有萧念白和纪燕珊这两个外挂在,可以说世界上最新的计算机技术就是华国的了。现在华国国内不说人手一部手机吧,但是有点工作的人都买得起,乡下人也可以买,这几年国家经济发展好,乡下人也没那么穷,粮食收购价都高了起来,再加上之前也对贸易市场打击不严,允许每月组建自由市场买卖,家禽限制也不大,农民也是有余钱的。而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也投入到民用中,办公处理等等,引起的社会变化是很显著的。   萧念白和纪燕珊早早注册了专利,外国人要这技术还得求到华国来。想买又趾高气昂?抱歉,你不买还有别的人排队买,这是买方市场。   还有其他方面等等,总之,蝴蝶掉那动荡十年后,华国的改变是巨大的,改革开放再不像原先世界那样步步艰辛,受尽外国人窝囊气,我们的底气足了,腰杆硬了,所以对外的态度就坚定起来了。   民强国强,国强民强,泱泱大国人才济济,即使西方国家还不屑,对华国的印象还停留在落后蒙昧上,但是华国子民将会用实力狠狠打那些瞧不起华国人的脸。   这一年的华国,将以更加强势的态度在世界中崛起。   ——   华国经济改革开放后,想要做生意就容易了,顾一辉麻溜地辞职,立马去组建建筑公司,他要给家里媳妇和闺女糯糯挣房子挣奶粉钱去了,尤其是张思乐肚子里又揣了一个,现在不辞职下海去,等娃生出来吃啥喝啥。   张思乐倒是没打算辞职,她在三水大学工作还挺有意思的,带带学生做做实验,又不累,环境又轻松,现在又怀孕,当然还是学校这环境好养胎,而且她还想继续研究农业作物呢,对这个也很有兴趣了。   顾一辉是完全支持媳妇的,她做她喜欢的事就成,挣钱养家这事他义不容辞,趁这改革东风刚起吃螃蟹的人还不多政策又好,那是肯定要去赚钱的,前期辛苦点没事,后期做起来就轻松了,他也有人脉也有实力,在张思乐第二胎生下来之前绝对能先赚一笔奶粉钱。   而萧念白和纪燕珊倒是没辞职,而是兼职,国家科学院那边他们辞不掉,三水大学这边也不想他们辞职,那就兼职着呗,就是调整工作内容,科学院这边有特定需要的项目施以援手,三水大学一周去上个两三节课,不,他打算把后世那多媒体技术弄出来,到时候直接网络授课吧,多简单。至于第三份兼职,就是创办自己的公司,国家的专利法案也出来了,还不兴许他靠这个赚钱养家啊。   梁晓雪的话还是保持目前工作,有项目进实验室,没项目去医院上班,她对自己工作并无不满,也暂时没想到要怎么经商,倒是国家方面给她研发的药物申请了专利出口后,也会给她分一定的钱,由于量多,其实她的存款还是很丰厚的。   洛怀宇的话也没有打理公司那兴趣,目前还是在报社上班,拍拍照,今年他一组照片获得了国际上一个很有份量的奖,也是有了一定名气,他打算明年或者后年举办个个人摄影展,乐趣倒不是在挣多少钱。   至于唐朗,嗯好啊,他的身份注定是不会去经商的,职位在这一年还是没什么变动,但是距离他变动的时候应该不会太久,政绩是一点点做起来的。   唐朗不变动,邹茜玲也不打算两地分居,她对目前的生活是满意的,有唐朗有崽崽,在家养崽崽这几年又陆续出版过不少小说,其中两本签约了国外,销量很好,她当初签合同是采取分成模式,也只给了英语出版版权,有几家公司有意向买下影视版权,谈妥了又是一大笔收入,钱财上目前是不愁的。   不过投资建厂,参与改革开放这浪潮中呢她还是有点跃跃欲试的,前几年在国家政府经济部门工作的时候政策有限制,大环境在那,也没真的完全放开手脚,现在遇上这环境,还是想试试看自己能做到哪一步的。   她脑袋里有许多想法,比如化妆品,服装,影视这些利润高的市场,倒是很想啃下一块肉来,化妆品和影视国内外都可以,服装的话容易被盗版,在国家法案没完善前,可以做对外高定,那这就需要一定的名气了。   邹茜玲也不急,她要先把人才班子给弄出来,然后再去侵占市场。   只要人手,技术,实力,人脉,营销,眼光都够了,有这大环境,也不怕闯不出路来。   她对自己的事业充满信心,也对华国的大业充满信心,她相信,这个世界的华国,一定会站在更高的国际地位上,华国的公民,也会在华国,在世界,绽放属于他们的光彩。   这是最好的时代。 第一百三十三章 番外(5)   番外(5)   崽崽八岁的时候,唐朗终于升迁到京市去,搬进了京市的军区大院,出入都有警卫持枪看守的那种。   他实现了对邹茜玲的承诺,让邹茜玲回到京市和纪燕珊他们团聚了。   邹茜玲高兴,晚上对他热情得不行,唐朗喜滋滋,感觉日子是越来越美丽。   不过这美丽心情没有持续多久,因为邹茜玲回到京市后立马投身于她的事业当中,每天忙得脚不停蹄,这两年她在南方军区那边也建了厂子注册了公司,各种人才挖了不少,结合之前的工作经验和后世的公司管理办法,将厂子办得红红火火,赚的钱是旁人不敢轻易想象的,然而她的成就感并没有因此得到满足,对她来说,把企业做大做好,做到国际上也鼎鼎有名才是她成就感来源。   因为一开始就打好基础培养起管理人才,所以人从南方调到京市也没大碍,照样能够运作,她也带了另一批人过来京市,要在京市继续展开拳脚,同时挖新的人才,开办新的产业,日子过得忙碌又充实。   不过让唐朗欣慰的是即使这么忙她还是会回家来吃晚饭,不然他的日子真的要觉得难捱了。当然,邹茜玲回来的原因有大半是因为崽崽这回事,唐朗选择了忽视,不然他怕自己太过嫉妒儿子忍不住让他小小年纪就搬出去住。   崽崽八岁了是个小大人,不像小时候那么好忽悠了,也感受到每次妈妈亲他时他爹传来那恶意的眼神,但是他很坚定地当作没看见,小男子汉什么的,跟要妈妈的亲吻完全不冲突!!!   哥哥还很羡慕他来着,因为他爸爸,崽崽的萧姨夫,一点都不肯让纪姨姨亲他,就妹妹还能偶尔得到妈妈的几个香吻,他完全不可以,因为萧爸爸说男女授受不亲,只有他才能亲妈妈,要是他想要亲亲就自己去找个小媳妇。   委屈的哥哥只好羡慕了。   不过小媳妇什么的,萧哥哥没有找,香吻倒是有了,那是糯糯小可爱给他的,有天他们在一块儿玩,说起爸爸不给妈妈亲他们这事,糯糯小可爱当时听了,起身迈着小短腿,跑过来抱着哥哥的脑袋,在哥哥没反应过来‘吧唧’一下,一口亲到他脸蛋上,还留下一滩小小的口水,“糯糯亲哥哥。”   肥嘟嘟嫩生生的小脸蛋上两只小酒窝,眼睛笑眯眯,可爱得不行。   然后,然后,哥哥就沉默了,从口袋里掏出糖果掰开糖纸,亲自给喂进了糯糯的小嘴里,脸上是跟他爹早年一样招牌无表情,“多吃点。”   糯糯含着嘴巴里的甜味,感觉更幸福了,“真好吃。”   哥哥把剩下的糖果塞进她的口袋里,什么都没说,低下头从书包里拿出课本,认真地看书去,脸颊上还残留着一点儿亮晶晶的口水。   而双胞胎的妹妹却眼尖地看见哥哥的耳后根罕见红了,立马笑嘻嘻指出来,“哥哥你耳朵红了。”   哥哥身体一顿,若无其事道,“天气有点热。”   “是吗?糯糯觉得不热。”天真稚嫩的嗓音有些含糊不清,嗯,糖真好吃,哥哥今天好大方啊,给她这么多糖,她要赶紧吃,不要被妈妈发现,不然又要被没收了,说吃多了牙齿会长虫,糯糯才不信呢,妈妈自己每天吃那么多好吃的也没有长虫!   妹妹是个小机灵,还想说什么,笑笑就推门进来了,他今天有事耽搁,来晚了,给他们带了新玩具,一下子吸引了妹妹注意力,这事就揭过了。   五个孩子现在在同个学校读书,每天都会在一块儿写作业,顾一辉几个在他们几个就读的学校附近买了大房子给装修起来,房子设计的非常好看,是顾一辉的乐辉公司里优秀的团队给建起来的,这几年乐辉公司发展也很好,是国内一流的建筑公司。   五个娃平时最爱就是待在这儿了,写完作业后玩一会,要是小弟弟醒了就跟小弟弟玩,晚点儿保姆会送他们回家去,要住下来也行,都有准备好房间。   是的张思乐又生了娃,是个儿子,取名团团,跟糯糯组合起来就是糯米团子啦,一听就知道是两姐弟,也是个可爱的小家伙,平时他们几个小娃子都挺喜欢逗逗他。   现在华国的生活水平大大提高,顾一辉几个早早顺应政策去创业的更是赚了不少,别说万元户,百万家业都挣了下来,在这个年代人民币虽然没有早几年那么值钱,但还是很可观的,这么多钱是旁人不敢想象的。而要数最有钱的,那还是萧念白一家,计算机公司开得风生水起,别说全国,就是欧美国家都要求着买他的技术,外汇兑换率又那么高,完全可以想象有多赚钱。   他还专门给弄了个研究所,私人的,这样纪燕珊就能随时随地钻研她喜欢的东西,也不用担心资金等等问题,玩得高兴就成,也不怕她败家。当然她在科学院也能随时随地研究,但是肯定没有私人来的自由,科学院能让他往研究室里面放大床,随时那啥就那个啥吗?   不过有了私人研究所,萧念白还是跟国家合作的,重要的技术不会外流,会卖给国家,收费也合理,半点不像跟别的国家买卖时那么冷酷无情。就冲这一点,国家就能说他爱国。   没办法,萧念白跟别国做生意时他们见过,那数额庞大得一般人不敢想,跟狮子大开口没区别,不,比那还夸张,偏偏还真让他做成了,弄得国家方面都想着要不要让他替国家做买卖了。   而另一个做生意厉害的和萧念白一样敢想的,估计就要数邹茜玲了,邹茜玲对外做生意的手段,就是政府经济部门的人都咂舌,当年以为邹茜玲够厉害了,没成想她还能这么厉害啊,就是让经济部的人自己去经商,都不一定能做到这样。   她坑,咳不,跟外国人做生意时谈价钱那理直气壮半点不心虚的样子就不是一般人能学来的。   ——   一晃又十年过去了,华国的国民经济水平早已提升一大截,国内,各行各业欣欣向荣,国外,国际地位快速提升,早几年就加入了WTO,如今是西方都要忌惮的雄狮了。   而唐朗的工作也早早稳定下来了,也没以前那样忙,清闲了许多。邹茜玲的事业也拔到了新高度,旗下的子公司随便拎出来一个都是了不起的企业,服装,影视,化妆品,汽车等等,涉及的行业不是一般人可以想象的,而公司品牌更是响亮全世界,可以说放眼华国,甚至是国际,都没这么优秀(能敛财)的女企业家。   她事业发展的同时也没忘记回报社会,给贫困山区修路,建学校,建孤儿院养老院,设立助学基金等等,对国家部队因伤退伍的军人也提供岗位,接收了不少国家退伍军人,让军人退伍后也有一份好的工作。   而梁晓雪依旧是在为国家工作,不过在国家建立的最大国民药店里持有股份,药店是为华国平民服务的,是平价药店,此外还有对外的,价格较为昂贵,她只需要提供技术支持,完全不用操心管理事宜,但是赚的钱却不少,也是有钱人。   而洛怀宇也成为了知名的摄影师,享誉国内外的那种,钱是没有梁晓雪这种搞药物技术的赚的多,但是养家绰绰有余,他们家公中的钱还是从他这里出,他也半点不会觉得自己赚的钱没有梁晓雪多而感到自卑或是啥,一如既往喜欢着梁晓雪,跟他结婚前做的承诺一样,不干涉她工作,自己做家务带娃,好老公妥妥的。   至于张思乐,则是辞掉了三水大学的工作,顾一辉用建筑公司赚来的钱给她投资了研究室和庄园,专门让她做她喜欢的工作,也相当于自主创业了,主攻方向是有机蔬菜等等。当然,也没有放弃杂交水稻的研究,只不过她这方面的研究是陷入了瓶颈期,迟迟没有进展,这也是她选择辞职自己出来的原因,私人研究室的话会少很多压力,也更轻松,还能陪孩子爱人。   至于萧念白和纪燕珊,不断地推出了许多新手机新技术,各类软件更是让他们赚的钵体满盆,而这些年来最为重要的研究是人脸识别技术和机器人,还有正在研究的AI技术,他们旗下的技术团队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先进的水平,这一点跟原先世界又不一样了,华国在这些方面取得的成就是欧美国家都赶不上的,每年进口这些的外汇数额是极为庞大的。   而纪燕珊研究人脸识别技术一开始的原因还是当初怕崽崽被人贩子拐走而涌起的念头,跟原先世界一样,这个世界的人贩子也很猖獗,每年被拐卖走的小孩依旧十分多,因为小孩不见而破碎的家庭也是数不胜数,她身边就曾发生过一例,亲眼见到之后,那震撼是更加大,便更加坚定要努力用技术来防拐打拐。   不过这技术确实是投入资金大,研究困难,所以在这期间,萧念白又联合邹茜玲几个投钱,先弄出了全国打拐DNA数据库给国家公安局使用,还有给医院捐钱,建立‘婴儿电子安全系统’,就是给新生婴儿戴上电子‘防盗脚环’。将宝宝的个人安全信息储存在里面,一旦宝宝出了安全区域,这个防盗脚环就会自动报警,这个系统也是记住了RFID射频识别科技,资金和技术的投资也不少,但是成效却是很好的,有效地减少了新生儿丢失率。①   当然,邹茜玲也没忘记借助她旗下娱乐公司艺人的力量,呼吁大家投身到打拐防拐事业中来,见到有疑似被拐儿童的在保护自身安全下提供援助,艺人的影响力是足够大的,通过努力,这些年的儿童丢失率也是下降许多。   也因此,国家公开表扬过邹茜玲等人做出的贡献,他们的公司也被列入政府友好企业,有相关的项目和工程也会率先考虑他们,这也是一种回报吧。   不过机器人和人脸识别技术出来时还是引起很大社会反响的,这两项技术都是能给人民生活带来极大的变化的,比如机器人能做的事情就有很多,简单单调的流水线工作,危险的探测工作等等,而人脸识别技术在国家安防领域更是有极大的作用,还能广泛应用于平安城市,只回一礼哦啊,交通枢纽,银行,学校,边检等各行各业。②   于是萧念白和纪燕珊的公司一下子股票大涨,而这两人也再次被写进了计算机系的教科书,妥妥的大佬级人物。   然而眼下,被写进教科书的萧大佬却很不爽,原因是在他不知道的时候,自家的小公主竟然被崽崽那臭小子拐走了!!!   萧念白难得来学校看一下孩子,结果却不小心看见了崽崽牵着自家小闺女,两人说说笑笑,然后小闺女还主动踮起脚亲了他一口!!!   啊!他的老父心要痛了。萧念白这些年最在乎的是纪燕珊没错,但是这个小女儿也是很喜欢的,聪明乖巧机灵可爱漂亮……完全是他贴心的小棉袄小宝贝啊,结果,这才刚上大学呢,就崽崽这臭猪给拱了?   萧念白觉得很有必要黑一下唐朗手机和电脑,怎么教孩子的!   当然,他的怒气值没有破表,因为不仅是崽崽拐了他闺女,他儿子也拐了顾一辉家的闺女,发现这一点时,萧念白的怒气少了许多,还觉得儿子真厉害,这么小就知道要找媳妇了,真好,找了以后就搬出去吧,别再来打扰他跟他媳妇的生活。   哎,这样一想,要是闺女也嫁出去,貌似他以后就能过上二人世界?   不过,在那之前该生气的还是要生气,这事必须通知家长,严加教训!   ——   孩子们在一块的消息很快就被所有大人知道了,立马停下手上的工作凑在一块,该了解事情的了解事情,该教训的教训,该偷笑的偷笑,该看热闹的看热闹,然后再把婚事给订下来吧。   说实话,这五个孩子从小一块长大,各家都很了解,都当自家娃一样照顾,忙得时候五个孩子甚至会被打包丢到不忙的一家去,品性是怎么样的都知道,因此,知道他们在一块后,其实也没多担心,是有分寸的人,即使谈恋爱也不会过界,而且谈的话,那估计也是真心实意。   不过他们到底还年轻,大家也不说要他们立即结婚,婚事订下来是个态度,日后若是成熟了,想分手了,那这婚事也不作数,不勉强孩子,大家还是好朋友。当然最好的不分手,比起找外面的人,他们还是更喜欢家里这几个孩子。   于是这就算过了明路了,然后笑笑就成了单身汪了,天天吃狗粮,表示再治愈的小天使都快笑不出来了。好在他们也没那么丧心病狂,偶尔还是会照顾照顾下他这单身汪的感情,还想着要给他也找个呢,当然没成,笑笑根本就不急,他还不到该被催婚的年纪好吗?是他的小伙伴们太急了,这才成年没多久呢,就确立关系还见了家长订婚了,问问身边同学,有几个啊?   华国经济水平发展起来后,就没这么早结婚的!   不过笑笑也确实为他们高兴,他们是青梅竹马长大,感情好,家里父母感情也好,就是以后结婚也不会有任何问题,比那些认识不久就在一起的未来不定的小情侣好多了。   而且他也相信小伙伴们都是认真的,这两段感情他可以说是从头见证的,真心假意分得清清楚楚,也不是冲动或者觉得新鲜才在一块,而是深思熟虑之后的,要知道他们的父母都是好朋友,早年还假装过亲人待在同个户口本的,关系亲近的不行,而他们也是从小长大,很珍惜这份友情,在一块就考虑了日后分手会对这份情谊的影响,考虑过后还是选择在一起,那绝不是玩玩而已。   他们想要的,是跟父母一样,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爱情。   笑笑也是想要这样的感情,所以即使吃狗粮,还是坚信缘分该来就会来,不用去强求,顺其自然就好。   又一年毕业,坚信缘分该来还是会来的笑笑依旧是单身汪,而那两对则一手毕业证一手结婚证了,他们等不及笑笑了,先跑去结婚办婚礼了!!!   好吧,即使孤独到老,他还是要等他的真命天女。   这四人的婚礼是一起办的,举办的十分盛大,全国都记住了这场世纪婚礼,半点都不低调,身为伴郎的笑笑接到了两束捧花,被新婚好友祝福早日找到他的真命天女。   而糯糯的弟弟不服,他也是单身汪,凭啥不给他捧花!!!哼,他决定鄙视这五个哥哥姐姐,欺负弟弟没人权!   笑笑拍拍他的脑袋,“小孩子认真读书,别早恋!”   “我不,我才不跟笑笑哥哥一样这么老了还打光棍。”   一直觉得自己年轻的笑笑:……   治愈笑容快保持不住了!   --------------------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①②来自网络百度内容。 第一百三十四章 番外(完结)   番外(6)   崽崽结婚后,邹茜玲就让他们自己搬到外面住,小年轻还是想要自己的空间,这点邹茜玲很懂,像她,自从嫁给唐朗就是跟他住在一块,婆婆那儿这几年也是放假带着孩子回去看看,住上几天,要她直接住下来伺候婆婆,那可能性不太大。   好在是没人敢要她回去伺候婆婆,一来她不会干家务,二来她跟张赛英也不是很对付,大面上过得去,亲如母女那是不可能,回去乡下不准谁气谁呢。当然,最重要的大概跟她自己会赚钱,唐朗又向着她有很大关系,这个年代其实男人的话语权真的很重,尤其是在婆媳关系中,男人的态度很影响婆婆的态度,唐朗那些年非邹茜玲不可的态度在张赛英心里敲响警钟,她不想自己最有出息的儿子打光棍,自然要给邹茜玲面子。   而且有句话也说得好,远香近臭,这些年来不跟张赛英住在一块,就逢年过节回去看看,带上礼物,给做足面子,平时也给老两口赡养费,倒是关系好上不少。而至于家里嫂子那边也不敢挑邹茜玲,她漂亮又气场足,嫂子们还真不敢在她面前摆谱或者挑事,更何况家里儿子闺女工作都是靠了点唐朗一家的关系才落实,大嫂的二儿子还去当兵,有唐朗在,不说走关系,也能图个心安,这样更别说对邹茜玲挑什么了。   将心比心,邹茜玲也知道这年轻孩子们更喜欢在外面有自己的小家,她也不是不开明的人,也不需要靠拿捏媳妇来证明自己的‘厉害’,更别提妹妹这小可爱还是纪燕珊家的娃,她从小也是疼爱大的,当作闺女一样,别说刁难,就是小两口吵架,她都是会偏心妹妹,毕竟妹妹漂亮可爱嘴又甜,可比崽崽这个长大后就不贴心的小马甲好了。   所以婚后就让他们去自己小家住,她跟萧念白一人送了一套房,随便他们喜欢。   至于哥哥更是了,一结婚就被萧念白轰出去了,他早想过二人世界了,以前好不容易把媳妇哄来结婚,没想那么早生娃的,结果结婚没多久了,就怀了双胞胎,二人世界的计划立马破产,现在妹妹嫁了,哥哥也结婚了,那他还留着哥哥在家干啥,又不是老的没法动需要人伺候,他还年轻着呢,等哥哥一搬出去,萧念白就果断给自己和媳妇休了个假,没等纪燕珊邀请邹茜玲他们一起,就把纪燕珊拐到环球旅行了,迟到二十多年的蜜月之旅啊!!!   不得不说这扫操作震惊了京市一干人等,如今国家发展各种风气也是开放的,但是还真没见过都快做爷爷的人了还要去补蜜月,就是年轻人都少有这么大手笔去度蜜月的,于是萧念白和纪燕珊又登上了八卦小报和网络新闻,毕竟他们现在也是身家丰厚的企业家了,还是华国科技界大佬,一举一动都很引人关注的,而且是人都有八卦心,尤其是感情这种新闻,有时候比正儿八经的新闻更引人注目和讨论。   不过这一切跟萧念白和纪燕珊是没什么关系了,他们此时完全是专注于眼下的旅行,尤其是萧念白,从他规划详细的路线和行程来看,这绝对不是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还不知道谋划了多久了,能让纪燕珊玩得乐不思蜀。   邹茜玲看他们环游玩也挺意动的,可惜唐朗走不开,是不可能陪她去的,不过这事她嫁给他之前就有心理准备,爱情不止是互相磨合,也要互相包容,她虽然在平时爱使小性子欺负他逗他玩,那也是夫妻间的小情趣,但是在正经事上还是很深明大义的。   唐朗感觉挺对不起她的,当初结婚没有大办,也没现在这个条件,现在有条件了,又因为他的工作而没办法实现,于是许诺,等再过几年他就退下来,到时候陪她去四处玩玩,反正生意可以交给崽崽做。   崽崽没有想过去当兵,不是因为唐朗他们只有这一个儿子不肯让他去,而是他自己感兴趣的不是这方面,他更喜欢做生意,也有这方面的天分,在高中时候用他的零用钱拿去投资股市赚了一笔,后来用这笔钱又做了其他投资生意,在大学时候就不靠家里了,自己都能养活自己,给自己好的生活条件,还能养女朋友,偶尔给妈妈买礼物爸爸买个好酒什么的。   毕业后邹茜玲让他进公司,崽崽也不推卸,其实他想做生意的另一个初衷也是想给妈妈分担下工作量,爸爸的身份注定他是不能染指生意上的事情的,崽崽长大后虽然不像小时候那样粘着妈妈,但是心里还是很爱妈妈,并不是真像邹茜玲说的那样是‘不贴心的漏风小马甲’,只是他长大了,性子里也有爸爸那内敛一部分,不会说像小时候那样直白表达感情,他疼妈妈的方式就是给妈妈分担工作,不然凭他自己,其实也是可以再创下一份家业。   只是家里就他一个孩子,公司也是迟早交给他的,再加上妈妈旗下的公司覆盖很多行业,他完全有施展手脚的地方,没必要跟自家人抢生意,还不如专心在自家公司做起,守住的同时开拓疆土。   所以有崽崽在,邹茜玲也是不担心公司后继无人的。要是崽崽后几年没了兴趣也不打紧,可以找职业管理人,反正钱是赚不完的,没必要为了钱而束缚自己。   至于顾一辉和洛怀宇两家也是想要去旅游的,不过很不巧,张思乐和梁晓雪刚好都有项目,灵感正浓着呢,走不开也暂时没兴趣,两个大男人就没啥好旅游了。   又几年,笑笑也恋爱了,他去当了医生,和他谈恋爱的是大学的小师妹,不是妹妹那种切开黑的性子,也不是糯糯那可爱小迷糊的模样,人很清瘦,长得秀气又清丽,看着好欺负,但是性子却很倔,也聪明上进,也是学医的,偶然有接触,然后慢慢就心动了。   笑笑看着是很阳光治愈很好说话的人,但是认定的事情很难改变的,要他心动也没那么容易,对一个还没大学毕业的小师妹心动,是意料之外,但是就如他当初说的,既然缘分来了,就没有推开的道理,他很敏锐地觉得她就是他等了这么久的小姑娘,心里很高兴,但是也很耐得住性子,温水煮青蛙,慢慢地就将人圈回家了。   于是在光棍三十年,笑笑也终于有媳妇了,成了他们这群娃中倒数第二结婚的人。至于倒数第一,自然还是顾一辉他小儿子团团,也不知道性子随了谁,吊儿郎当的,换女朋友速度跟换衣服似的,一副只想浪不想结婚的样子,六个小孩,就他最没出息了,然而他还特别光棍,“没事,我爸爸妈妈姨姨姨夫哥哥姐姐们出息就成,家里总得有个没出息的好败家,不然那么多钱也花不完。”   这话说的顾一辉当天就把他吊起来打,那天团团的鬼哭狼嚎声响彻整个庄园。可惜团团特别记吃不记打,打过以后照旧‘没出息’,不过好在玩归玩,谈恋爱也只是牵牵小手亲亲小嘴,不弄出小生命来,也不碰黄赌毒,就是不定性而已,后来顾一辉也由着他,然后在他大学毕业立马停掉所有卡,让他流浪去吧,也不准别人接济他。   团团嗷了嗷没用,于是饿了两餐的小可怜被无名经纪人捡去拍偶像剧的男……N号了,只为了当下那餐饭。   知道这个消息后的爸爸妈妈姨姨姨夫哥哥姐姐们:……   好在那无名的经纪人是邹茜玲旗下的,现在正是妹妹在管这一块,见状取笑一番,最后还是给这个最小的弟弟收拾烂摊子了,不过团团倒是来了兴趣,就想去娱乐圈玩,反正他别的也不会,又是在哥哥姐姐公司,全国最大的娱乐公司,他也不怕受欺负。   好吧,没出息的团团弟弟还是想继续没出息。   不过到底是答应了,在崽崽他们那边,总比他跟不认识没安好心的人玩在一块好,而且现在的娱乐圈也没后世那样混乱,有人护着就更不怕,所以就让他去玩了。   没成想最后是玩出了点名堂,成了个流量型的偶像小生,拍拍电视剧电影,唱唱歌,粉丝一大捧,后来自己真的想在这一行持久了,还去进修学习,也算是有点正经事干了。   然而,那么爱玩爱浪的团团,却是年到四十还不结婚,蓄了把小胡子装了个忧郁大叔,竟还能吸引些天真小姑娘粉他,也是厉害了。   顾一辉是气他,但是也是疼他,脑子也不是老古董,就随他去,也不催着要孩子,反正人活这辈子,能按照自己心意活不容易,团团是最小的,受哥哥姐姐长辈们宠爱没错,但是也跟他们有年龄差,可以说是自个儿长大,性子成这样放荡不拘,那还能塞回去重塑啊?索性这也是他自己的人生,就随便他了,开心就行,不做坏事就行。   他们几个家长确实很少管晚辈们的感情问题,等年龄到了,都不工作了,大家就聚在一块儿住,没事聊聊天溜溜弯旅旅游,晚年生活要多自在就多自在,旁人只有羡慕的份。   这辈子有爱人有孩子有朋友,足啦。   --------------------   作者有话要说:   写到这就算完结啦,非常感谢大家这一路以来的支持,收藏的评论的投雷的灌营养液的订阅的,每一个都很感谢,坚持写文不容易,有大家的支持才能写到现在,真的感谢,再次感谢么么哒~   想说的话很多,但是到这儿忽然就忘了,所以,就这样啦,我们下一本还可以再见哈哈~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