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妈文中的漂亮原配[八零]   作者: 清清一色   文案:   林秀觉醒后,发现自己是后妈文中,除了美貌一无所有的娇气作精。   她存在的目的,就是衬托女主有多优秀善良。   她不仅出身和学历都不如女主,连自己男人也把女主奉为红颜知己。   作为对照组的她,干啥啥不行,掐尖要强,坏事做尽第一行。   最后众叛亲离,连儿女都和她划清关系,下场凄惨。   而她觉醒的时候,正准备拿刀划花女主的脸,被抓去坐牢……   林秀???   去你的后妈文女配,她的命运书里写了不算。   看着在自己男人面前刷存在感的女主,林秀娇气又嚣张的命令道:“成煜东,把她给我赶出去!”   冷冰冰的年代文男主用雷霆手段教训了对方后,还对气的眼尾泛红的林秀柔声哄:乖,让你生气是她的错!   **   林冬芹穿进自己写的后妈爽文中当女主,她相信,只要自己温柔贴心,纯真善良,就能把娇气做作的女配比下去。   让男主和他的天才儿女爱上自己,拥护自己;为了得到自己的爱和夸赞,抛弃娇柔做作的女配,把自己宠成女王。   林冬芹暗搓搓高兴   可为什么……她没能成为男主的此生挚爱?没能成为天才儿女的后妈?越来越娇气做作的女配,还成了团宠??   林秀:“我不作?让你来作?”   ——哎?宠着媳妇儿/疼爱亲妈,不是应该的吗?   所有人将你奉若神明!!   阅读指南:   女主有读心术,也能刺激人说出心里话,因为是满足我自己的爽文,所以大家能看就看,不能看就别看哈~   内容标签: 打脸 穿书 年代文 逆袭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秀 ┃ 配角:成煜东 ┃ 其它:八零、年代、娇软美人、上交、读心术   一句话简介:漂亮亲妈拥有读心术   立意:牢记艰苦奋斗奔小康 第1章 越宠越作   林秀听见男人成煜东和继姐林冬芹在院子里说悄悄话,成煜东那宠溺低沉的笑声,像一支毒箭似的扎在林秀心口,让她嫉妒和不甘心。   她要拿刀划花林冬芹的脸,却在冲出院子的时候,被愤怒的成煜东扇了一巴掌……   这段对话出现在林秀脑子里的时候,她正拿着菜刀冲出厨房,要划花林冬芹的脸。   林秀忽然愣住,呆呆的看着手里的菜刀,不敢置信自己为啥要这样做?   因为她就算吃醋愤怒,也不会干拿刀伤人这种事儿。   这可是严打的1980年,她要是拿刀伤人,下一秒她就会被人抓起来送去农场劳改……   就在林秀反思自己的脾气时,她脑子里的那段对话,也停住了。   可总有种失控的愤怒和嫉妒,在操纵着林秀。让她不管不顾的冲上去,拿刀划花林冬芹的脸。   就在林秀抗拒着心里那股不属于自己的愤怒和冲动时,她手里的菜刀忽然被人拿走。   林秀回神,对上一双漆黑冷漠的眼:“你拿刀干啥?”   说话的男人,一米八的身高,五官锋利冷硬。   就算穿着打满补丁的老旧衣裳,可依然遮不住他一身结实有力的腱子肉和强悍气势。   这就是林秀男人成煜东!   刚挑两筐红薯回家的成煜东,看媳妇儿呆呆的望着自己。   浓黑的剑眉死死皱在一起,语气不太好的又问了一遍:“我问你,你拿刀干啥?”   林秀还没回答,旁边却传来林冬芹斯斯文文的声音:“秀儿,你是不是误会我和成煜东了?”   林冬芹走过来,她穿着一身时髦的列宁装,漆黑的头发梳成了麻花辫,用白手绢系着,人看起来斯斯文文,带着一股知书达理的气息。   这就是年代后妈爽文的女主角林冬芹……在这一瞬间,林秀觉醒了。   也知道自己存在的目的,就是时时刻刻衬托出爽文女主林冬芹,有多出色优秀。   她不仅出身和学历都不如女主,就连自己男人也把林冬芹奉为红颜知己。   而作为对照组的她,干啥啥不行,掐尖要强,坏事做尽第一行。最后众叛亲离,连儿女都和她划清关系,下场凄惨……   觉醒后得知自己悲惨命运的林秀,瞬间委屈的眼睛都红了。   她以为自己婚姻幸福美满,被男人宠着,一双龙凤胎儿女可爱听话。却没成想,这些都是给爽文女主林冬芹准备的,她就是个可怜的炮灰……   “你哭啥?”成煜东沉闷的声音又响起:“你为啥要哭啊?”哭的他心口疼。   林秀眼眶红彤彤的望过去,成煜东对上她那双盈满泪水的通红双眼,心口越发疼的举手,想擦掉林秀眼里的泪。   可一看林秀娇养的白白嫩嫩的小脸,就觉得自己的手太粗糙,会刮疼林秀。   又看媳妇儿手里还拿着锋利的菜刀,怕她伤着自己的成煜东弯腰,把林秀手里的菜刀给拿走后,又转身大步走进屋。   成煜东洗了手,拧了干干净净的白毛巾递给林秀:“擦擦吧,你到底咋了?又哭又拿刀,你想干啥啊?”   男人眉头死死的拧在一起,可那双狠戾漆黑的双眼,却带着担心。   “我……”林秀想说自己委屈,可到了嘴边,却成了:“我想划花她的脸。”   这是被剧情影响的反应,她的手还着指着林冬芹呢。   成煜东愣住,他媳妇儿要划花林冬芹的脸?   他媳妇儿一向娇气善良,怎么这就要划花林冬芹的脸了?林冬芹惹她媳妇生气了?成煜东双眼冷冷的盯着林冬芹……   【林秀果然嫉妒了。】   【我是作者,我还不知道她这个表面娇艳小白花的女配,暗地里有多歹毒!】   林冬芹的声音,忽然在林秀脑子里响起。   林秀瞬间生气了:“你说啥?谁嫉妒你了?”还有那句,她是作者,是啥意思?   林秀瞪着林冬芹,过分精致漂亮的眉眼,就算生气,那眼睛也看起来水润润的,看起来没啥伤害性。   嫉妒的情绪充盈了林冬芹的内心,她想:【自己都把林秀写成恶毒作精女配了,怎么她还和现实中一样好看?】   林秀愣住,她刚才一只盯着林冬芹,这林冬芹嘴皮子分明没动,可自己脑子里咋又响起林冬芹的声音了?   【如果不是要走剧情,我怎会来和这个极品女配打交道?】   【但是成煜东这个年代文男主,和他的天才龙凤胎儿女,我肯定是要拥有的。】   林冬芹的心里话,一直往林秀脑子里钻。   原来,林冬芹穿进了自己写的年代后妈爽文里。这里面的大部分人和事,都是用她身边的人来加工创作的。   而林秀和成煜东在现实中,也是她的继妹和妹夫。   现实中的林秀,是个娇气的漂亮作精。   生了一双天才龙凤胎后,没学会当妈的宽容和温柔,反而越来越娇气做作。   她妹夫成煜东,作为一个年轻有为,英俊潇洒的上市公司总裁,竟然也心甘情愿的宠着作精林秀?   让林秀就算当了妈,也幸福的跟个小姑娘。不仅越来越美,连天才儿女都争气,小小年纪就拿到了各种竞赛第一,也把林秀这个妈宠成了小姑娘。   她是林秀的继姐,凭啥林秀漂亮又幸福,她还没人爱?   不甘心的林冬芹,就以这些故事为蓝本,写了一本当下很流行的年代文后妈爽文。   而小说里,她成了被林秀羡慕嫉妒恨的女主。   她从小暗恋的妹夫成煜东,和林秀生的一双天才儿女,也都被她写成对自己最忠诚的拥护者。   林冬芹在小说里把林秀写成恶毒女配,众叛亲离,凄惨死去。   而自己却收获幸福的林冬芹,没想到,她在写到结局的时候,因为太高兴猝死后,竟然穿越到了自己写的小说里。   现在成了女主的林冬芹,就要按照原剧情,让恶毒女配林秀众叛亲离的凄惨死去,而她就要收获她做梦都想拥有的幸福。   想到这里,林冬芹含情脉脉的看了眼站在身边的成煜东。   就算把都市总裁写成了年代文穷酸男主,可成煜东依旧和现实世界一样,英俊高大。   而这个未来注定站在世界之巅的男人,会死心塌地的爱上自己,抛弃林秀……   林冬芹只要一想到未来的美好幸福,就兴奋的咧了咧嘴。   而把林冬芹心里话听了个全部的林秀,都快被林冬芹的意/淫的给恶心吐了。   原来自己的凄惨命运,都是林冬芹一手给操作出来的?   看着脸颊绯红,含情脉脉望着成煜东的林冬芹。   林秀心想:谁要当苦命对照组啊?她的命运,要自己掌握在手里,书里写了不算,林冬芹说了更不算!   林秀同时还明白了一件事,自己这个小说人物觉醒的时候,也意外获得了听见别人心里话的读心术。   而这时候,林冬芹还不知道她的心舊獨里话,都被自己听见了,还在那儿算计自己呢?   林秀心想,看她怎么让林冬芹吃瘪?   但是成煜东为什么没有心里话?   林秀好奇偏头,看着成煜东。   因为哭过,那双眼睛睛还红彤彤的,浓密卷翘的眼睫毛上还带着点小水珠,白皙小巧的鼻头泛红,嘴唇委屈的抿在一起,成煜东瞬间心疼的不行。   “你……你是不是还想哭?你别哭啊。”成煜东哄她。   林秀是他从小就喜欢的青梅竹马,好不容易娶回家以后,他天天捧在手心里,一点委屈都舍不得让她受。   这林秀一哭,他就心肝儿疼:“我和林冬芹真的没啥,你真的别哭……”   “你们没关系?”林秀气鼓鼓的说:“我才不信你们没关系。”   这个渣男以后可是要把自己送局子里,然后娶林冬芹,对林冬芹死心塌地的。   林秀可生气,可生气的攥紧拳头去打成煜东的胸膛。   可是男人胸膛硬邦邦又结实,男人没打疼,林秀自己的手却砸疼了。   “王八蛋,搞破鞋的负心汉……”   林秀越想越生气,还想打成煜东呢,粉白的拳头却被男人握住了。   男人掌心的炙热贴在林秀的手背,林秀想抽出来,却被男人握的更紧了。   但是女人的手太娇嫩柔软,成煜东怕粗燥的手心刮伤她,又赶紧松开了:“你别生气啊,我和林冬芹真的没啥?你到底要咋样才能相信我?”   被误会的成煜东全身紧绷,冷峻的脸也紧绷起。   林秀哼了一声:“我才不相信你,男人靠得住,母猪都会上树。”   只要想起自己未来会被成煜东送进派出所,最后众叛亲离的凄惨死去,林秀就气不打一出来:“我真想划花林冬芹的脸,然后煽了你这个负心狗男人。”   被骂的成煜东还挺委屈,他没有搞破鞋,也没有当负心汉,媳妇儿咋就不信他?   林冬芹则站出来说:“林秀,你太过分了,你污蔑我和成煜东纯洁的男女感情,你还要对我动刀子,就算你是我妹妹,我也不能惯着你……”   “有你什么事儿?”成煜东那双黑瞳狠厉的盯着林冬芹:“我媳妇儿说话,有你什么事儿?”   他浑身都散发着不悦的气息:“你还不能惯着我媳妇儿?我媳妇儿是你惯着的吗?我媳妇儿生我的气,吃我的醋,和你有啥关系?”   “成煜东,我知道你现在心疼林秀,但是她太娇气了,我们啥也没干,她就要拿刀伤害我,她太歹毒了。而且女人不能这么宠着……”林冬芹说:“越宠越作,你会受不了的。”然后死心塌地爱上我的,林冬芹心里想着,嘴上却说:“我这都是为你好……”   “你给我有多远滚多远!”成煜东不喜欢别人说他媳妇儿坏话,就算是亲戚也不成。   等着走剧情的林冬芹被成煜东骂懵逼了,未来那个属于她的商业大佬,现在要帮划花她脸的极品女配说话?还要赶他走?   剧情不是这样的啊?   她写的剧情里,极品女配林秀要拿刀划花她的脸,然后成煜东愤怒扇林秀巴掌。   林秀就作天作地,还跑去大队抹黑她和成煜东的名声不说,还带着一双儿女要去跳河,被她和成煜东及时阻止,把林秀的天才儿女救下来以后,林秀的天才儿女都拿她当亲妈依赖。   林秀嫉妒她,羡慕她,恨她拥有了成煜东和一双天才儿女的喜欢和拥护,他们像现实世界里把自己宠成了比林秀这个作精,还幸福的女人。   然后林秀一哭二闹三上吊,越来越作。   作的成煜东和她的天才儿女都受不了,最后众叛亲离,就被成煜东给送牢里去了……   林冬芹回忆大致剧情的时候,拥有读心术的林秀也全都听见了。   她对林冬芹生不出羡慕嫉妒恨,只有恶心和讨厌。   “成煜东!”林秀指着门口,白皙娇嫩的脸,在夕阳的光线里,看着又娇气又嚣张:“给我把她赶出去!”   …… 第2章 后妈文男主   林冬芹被成煜东赶出去的时候,不小心踩到地上的红薯堆,幸好她及时撑住旁边的两个框,这才稳住了身体,没摔在地上。   可手掌心却被竹编的框,给划了一条口子。   伤口不深,却痛她的咬牙。   林冬芹不甘心的回头看,见对自己冷冰冰的成煜东,神色温柔的走带林秀面前,低头说着啥?   林秀姿态高傲的仰头,睨着比她高出很多的男人。男人为了哄她开心,还从装满红薯的框里拿出一支野生的腊梅花,递给林秀。   女的娇媚,男的伟岸。   在夕阳笼罩的小山村里,简直美好的像一副温暖的油画。   【这样的幸福,应该是我的才对!】   林秀脑子里又响起了林冬芹嫉妒的心理话,她瞥眼,对上林冬芹幽怨的双眼。   林秀轻哼一声,拿着腊梅花往屋里走,准备找个瓶子把腊梅花插起来的时候。   一个五六岁的小孩儿,从村子下游的小路上跌跌撞撞的跑了过来。   林冬芹一看小孩儿,双眼一亮,脸上的不甘心和嫉妒瞬间变成了温柔笑意:“成景,你知道大姨回来,特意来接大姨的吗?”   林冬芹还往村子下游那边看:“成娇呢?你妹妹没来接我?”   成景、成娇就是林秀生的龙凤胎。   今年才五岁多一点,别人家孩子连一件完整的衣服都穿不上,冬天只能打光脚板的时候,成景却能穿着干净暖和的棉衣和棉鞋。   长得白白嫩嫩,五官俊秀的像城里有钱人养大的孩子,这样的小孩儿,以后还是天才黑客,被国家重用的计算机大佬。   别看是林秀生的,以后却是她最忠诚孝顺的好儿子。   林冬芹心里得意,脸上的笑容更温柔了:“看你跑的满头汗,大姨给你擦擦。”   她掏出手绢去给成景擦汗的时候,却被成景用力拍开:“走开,别碰我!”   手绢掉在地上,还被朝前跑的成景踩了一脚。   “这死孩子……”林冬芹脸色铁青的弯腰,把手帕捡起来的时候,手指忽然摸到湿滑冰凉的东西,是鸡屎。   恶心的林冬芹赶紧把掉在鸡屎上的手帕仍掉,她还回头去看成景,正好看见成景闷头跑进院子里。   “妈!妈!妈,你没事儿吧?”   林秀在屋里插腊梅的时候,就听见屋外传来小孩儿着急的叫喊声。   紧跟着,林秀脑子里又响起一段对白:成景看着眼前五官狰狞扭曲,恐怖的像女鬼一样的亲妈,从骨子里窜出一种厌恶和讨厌。   这个五岁多的小男孩打心眼里觉得,这个恶毒的女人,不配当自己的母亲。他的母亲应该像大姨林冬芹那样,温柔有文化,优秀的林冬芹才应该是他的亲妈。   他要为了处处受委屈的林冬芹,去派出所举报林秀这个无恶不作的亲妈,要让民警把林秀抓起来劳改……   “呕……”   林秀被脑子里那段突然出现的对白,给恶心坏了。   她疼着爱着养大的娃,嫌弃她,喜欢林冬芹?为了林冬芹举报她?   被亲人背叛的愤怒和心酸,充斥着林秀的内心。   心里无比憋屈的林秀想,如果……如果她的儿女,真是对白里写的那么恶心。   她一定要远离这对叉烧包儿女,好好保护自己,不让自己被这些人伤害!   林秀委屈的抹眼泪时,闯进屋的成景一看见她,就红着眼睛往她怀里冲:“妈,你没事儿呢,妈!”   “呜呜呜,妈,太好了,你没事。”   到底是自己一手带大的孩子,林秀被哭唧唧的成景一抱,就开始心软了。   小说里写的情节,现在毕竟还没发生,现在的成景还是她可爱的儿子。   这么一想,林秀心里的憋屈和恶心就消失了。   她伸手揉了揉小孩儿刺拉拉的脑袋,柔着声音问:“你哭啥?妈不是好好的吗?别哭了啊。”   “妈好好的,我就不哭。”成景吸了吸鼻子,抬起泪汪汪的双眼,无比贪婪的望着林秀那张漂亮年轻的脸庞。   【真好,妈还和上辈子记忆里一样娇气温柔】   听见成景心里话的林秀,嘴唇一抖。   什么叫上辈子?   她心里有个让人害怕的猜想,难不成他儿子已经死了,这是借尸还魂的?   林秀的心口像被一只大手紧紧握住,疼的她喘不过气来。   但她没哭,而是半蹲在成景面前,目光好温柔好温柔的望着成景问:“成景,你这么担心妈?是不是知道啥啊?”   她想通过读心术,从成景那里获得更多的消息。   【我当然知道我妈是后妈爽文对照组这件事。】   成景的心里话,又在林秀脑子里响起:【上辈子我没保护好妈,重生回来,我一定要好好保护妈!】   还不知道心里话,全被妈听见的成景,嘴上却撒谎说:“我刚才在外公家做了个噩梦,梦见妈被坏人欺舊獨负了,我害怕,所以跑回来看妈。”   【不能让妈知道她以后没好下场,这辈子他要妈快快乐乐的活到老。不让妈被那个渣爹和后妈欺负!】   成景的心里话,又往林秀脑子里钻的时候。   拍打完身上灰尘的成煜东,干干净净的从外面走进来:“秀儿,我晚上给你炖个猪蹄儿,再给你煎两个鸡蛋咋样……”   接下来的话消失在成煜东喉咙里,他一脸不解的看着瞪着自己的妻儿。   为啥他们都这么恨的盯着自己?好像自己是个什么绝世大坏蛋和社会坏分子一样?   不知道做错啥的成煜东,有些纳闷的问:“你们干啥这么看着我?我最近没惹秀儿生气啊?”   “呵呵。”林秀冷笑两声,现在没惹,以后就要弄死她了。   “爸,你离我妈远一点。”刚重生回来的成景,也冷冰冰的说:“你欺负我妈,你不配当我爸。”   成煜东???   “不是,我就在门口和林冬芹说了两句话,我怎么就欺负你妈了?”成煜东解释:“秀儿,刚才是林冬芹说,我托她给你带的擦脸油拿回来了,我才和她说话,你咋还误会我呢?”   “擦脸油呢?”林秀问。   “糟了,刚才赶林冬芹出去的时候,忘找她要了。”成煜东比林秀还着急。   入冬了以后,天气干燥。   他媳妇儿皮肤又白又嫩,要是没有擦脸油呵护着,万一被冷刀子似的风给吹伤了咋办?   “我要不找她拿?”成煜东问完,又摇头:“算了,你会生气。”   说起媳妇儿吃醋生气这事儿,成煜东表情虽然板着,可嘴角却很得意的上扬着。   媳妇儿吃醋,证明媳妇儿心里有他啊。   男人那双漆黑冷厉的黑瞳里,也爬上了若有似无的笑意。   “要不,让成景去拿?我给你买的最贵的那种擦脸油……”成煜东是读过高中的人,在村子里还是大队长,还经常在外干活挣钱。   算是村子里最富裕的人了,但成煜东自己舍不得花一分钱,却愿意给媳妇儿和孩子们花。   尤其是媳妇儿林秀,啥都尽可能买最好的给她,从不舍得委屈了媳妇儿。   “去,成景,去找林冬芹要我给你妈买的擦脸油。”成煜东指挥着还狠狠瞪着自己的儿子说:“顺便把娇娇叫带回家吃饭。”   林秀是嫁到同村的,她亲爹和继母还有继姐林冬芹就住在村子下游。   跑过去的话,只花几分钟的时间就成。   “我走了,你是不是要扇我妈巴掌?”成景超戒备的问。   他还记得上辈子的今天,他这个渣爹就为了林冬芹,扇了她妈的巴掌。   把她妈打委屈了,还指着他妈的鼻子骂他骂脑子有毛病,竟然敢拿刀划花林冬芹的脸。   他这么着急跑回来干啥的?   就是给他妈撑腰的。   别看成景外表只有5岁,可是他上辈子可是活了28岁。   听到成景心里话的林秀,眼圈瞬间就红了。   她儿子上辈子只活了28岁?上辈子是受了多大的委屈啊?才会英年早逝啊?   成煜东眼看媳妇儿抱着儿子,委屈巴巴的开始擦眼泪,心里就难受的揪起来了:“别哭,别哭,我错了,我改还不成吗?”   不知道哪儿错了,但成煜东道歉很麻溜。   在外面威武雄壮,冷漠强悍的糙汉子成煜东,在媳妇儿面前就是个耙耳朵,只要媳妇儿高兴,让他干啥都成。   “你走开,你个搞破鞋的负心汉,你离我们母子远一点。”林秀是真生气,儿子上辈子那么早死,是不是成煜东也有份,虐待了孩子?   成景也哼了一声,冷冰冰的说:“渣爹,离我们远一点,我没有你这样的爹。”   成煜东:“…………”   他真的好委屈啊,他今天上山挖了一天的红薯,回到家就被媳妇儿和儿子骂成了人渣。   林冬芹真是个坏家伙,一出现就让他有了家庭危机。   成煜东决定以后离林冬芹远远的,绝对不能和林冬芹说话,惹媳妇儿不高兴。   这么一想,成煜东又说:“秀儿,别生气,生气老的快。我错了,我去给你炖猪脚,你不是想吃炖猪脚吗?”   成煜东也蹲在林秀面前,小心翼翼的哄着媳妇儿:“吃了咱们就不生气啊,秀儿乖。”   狗男人态度一如既往的有耐心,这让林秀心里的委屈少了很多。   但心里也想着,如果成煜东敢背叛她,她就踹了成煜东这个狗渣男,自己潇洒去……   成煜东在厨房烧火做饭,成景则跑去找林冬芹要他妈的擦脸油去了。   林秀抬头环视着自己所在的房间,抹了白灰的大砖房,雕花的架子床、带八宝格的柜子和梳妆台……这些都是明清时期的红木家具。   是前两年改革开放后,国家返还给她的祖产……   林秀的外公,是清溪镇有名的李半街。   在民国时期,清溪镇有半条街的房产地皮,都是林秀外公家的。   可惜后来都被没收了……因为这缘故,林秀小时候也当了几年的黑五类。   后来她那个三代贫民的爸,受不了当黑五类的日子。   主动和林秀亲妈离婚,娶了同样三代贫民的后妈江学凤,也就是林冬芹的亲妈后,林秀和她爸才从黑五类身份,洗白成了贫民老百姓。   林秀亲妈死了,小舅舅失踪了,所以政策变好了后,那些没收的祖产,大部分都还给了林秀。   可是那半条街确是充公,不可能还给林秀了。   林秀在心里叹了一口气,想起刚才听见的儿子心里话。   忍不住又想,这辈子她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和一双儿女,不被林冬芹这个爽文女主给祸害了。   正这么想着的时候,林秀忽然听见了后妈江学凤的心里话:【冬芹工农兵大学毕业,分配到了县城厂里当领导,我得帮冬芹从林秀这里要几件红木家具才成!】 第3章 成煜东的心里话   【红木家具都是好东西,不能让林秀一个人占了去。】   伴随着后妈江学凤的心里话不停在林秀脑子响起,就见一个穿着灰仆仆棉袄的中年妇女,从门口走了进来。   “秀儿,妈给你送擦脸油了。”   江学凤长得不错,收拾的也很整齐,看起来慈眉善目的。   她把擦脸油递给林秀的时候,一直跟在后面的成景一下子窜过来,挡在了林秀前面:“我说了,把擦脸油给我就成,你干啥非要来找我妈呀?”   上辈子这个老虔婆,可没少欺负他妈。   护妈的成景,要时刻盯着这些能欺负他妈的人,保护他妈。   “你这孩子,外婆想你妈了,来找你妈说说话,你也管?”江学凤一脸慈祥的从兜里掏了颗,被油纸包着的老冰糖出来,用牙齿咬了一半,吐在手里递给成景:“吃着冰糖去找你爸。”   成景一脸嫌弃的撇过头,谁要吃全是口水的冰糖啊?   江学凤想支开孩子,又把冰糖往成景嘴里塞:“吃啊,吃着糖去找你爹。”   “我不吃,脏。”成景拒绝的往后退。   眼看冰糖要塞进他嘴里的时候,林秀上前把孩子往背后拽:“我问你,娇娇呢?”   “在我家吃饭呢。”江学凤说:“今天你姐在城里买了一只卤鸡回来,我就把娇娇留在家里吃饭了。这成景死活要回来,不吃卤鸡,咋现在连外婆给的冰糖还不吃呢?”   江学凤还想往成景嘴里塞冰糖,却被林秀拦住了:“这糖都是你的口水,脏,他不吃。”   洁白细腻的手,拦住江学凤的时候,江学凤还有种自己粗糙的手刮疼了林秀手的心虚感觉。   别看林秀那个当资本家的妈,十几年前被下放到南方更偏僻穷苦的小渔村,没受住折磨跳海自杀了。   可林秀从小就被她爹好好娇养着,她当了后妈以后,也不敢使唤林秀干活。   否则林秀哪能这么娇气柔弱?别说在穷苦的农村,就是城里的女人可能都没林秀过的好。   但是这又咋样?   她的女儿林冬芹,却是吃商品粮的工农兵大学。   现在分配到农机厂当车间主任了,还刚分了房子。   她闺女年轻有为,林秀这个农村妇女能比得上?   这么想着的时候,江学凤那双眼睛就像贼一样盯着屋里的红木家具。   不知道是不是灯光太亮的缘故,这些色泽暗沉的红木家具,都好像在泛着光。   江学凤喜欢的不行,把这些好家具都搬去林冬芹分的房子里,总比在乡下给林秀用强啊。   这么一想,江学凤就笑着对林秀说:“咱们家有一件大喜事,你姐分房子了,两室一厅,就在车站附近,以后坐车啥的都特方便……”   江学凤炫耀着说,林秀却没啥表情的转身,拿手拨弄着插在花瓶里的腊梅花。   她人娇俏,身段又好,一举一动都有种农村人没有的气质,站在腊梅花旁边,真是美的让人说不出话来。   就算江学凤从小看她长大,也免不得被林秀的漂亮震慑舊獨了一下。   【可惜冬芹没福气拥有和林秀一样漂亮的脸,否则嫁给大领导都不成问题!】   江学凤的心里话,在林秀脑子里响起的时候。   林秀不高兴的蹙了蹙眉,她就是她,她特别不喜欢别人拿她当比较。   任何人和她比较都不行,就更别说是林冬芹那个坏女人了!   “擦脸油放下,你可以回去了。”   林秀开始赶人,但是她声音甜美好听,有些凶话从她嘴里说出来,也温温柔柔的好像一点都不凶。   这不江学凤放下了擦脸油,还笑着说:“秀儿,妈想和你商量点事儿?”   她朝林秀走近:“你姐不是刚分了房子,咱们没钱买家具,又不能让房子空着。所以我和你爸商量了下,不如从你这里拿几件返还回来的红木家具……”   如果是以前,林秀肯定会答应。   因为她为人大方,有的好东西都会分给林冬芹这个继姐。   可是现在嘛……林秀直接说:“不行,这些家具都是我外公留下来的,我要全留着。”   “可是你这么多……”江学凤还是笑着说:“你看看,床、柜子、桌子、梳妆台、连凳子都是国家还回来的。”   江学凤特别羡慕的看着屋子里的红木家具说:“除了这屋,另外屋里还有一屋子,你一向大方,对你姐也好,你就分几件给她……”   “不行。”林秀还是那句话:“我一件都不分出去。”   江学凤脸上的笑容挂不住了,还想和林秀说话。   林秀却牵着成景往外走,路过江学凤的时候,江学凤还能闻见林秀身上传来的腊梅花香。   沁人心脾,让江学凤脑子更加清醒:【今天要是不成,我改天再来磨,我就不信,不能给冬芹磨走几件好家具?】   这么一想,江学凤就发现走到门口的林秀忽然站住,回头似笑非笑的望着自己,让江学凤有种算计被拆穿的窘迫。   还有,林秀那精致的眉眼带的是嘲讽和不屑吗??   江学凤还想再看,却听林秀朝外喊:“成煜东!”   “啥事儿?”系着围裙的成煜东拿着烧火钳从厨房里跑出来,他人高马大,在外人面前又一直冷漠板着脸,所以看起来很凶狠。   “她来要红木家具,我一件都不想给。”林秀指着江学凤说:“成煜东,以后红木家具少一件,我就踹你一脚。”   生气骂人都娇滴滴的,可成煜东却当成圣旨了。   “得了。”   他大长腿一跨,直接走到了还站在屋里不肯出来的江学凤,那双冷酷的双眼扫过去,江学凤就特别心虚。   成煜东性格冷酷强势,又是大队长,人聪明能干,江学凤不敢惹。   就笑着,好声好气的说:“女婿,我就是想要给冬芹分的新房子,要两件像样的家具。”   “不成!”成煜东冷冰冰的说:“秀儿说一件不给,就一件不给!”   他朝江学凤走近的时候,江学凤还以为他要打人,吓的往外跑。   成煜东把门关上后,又冷冷的看了眼还想打家具主意的江学凤说:“这些家具秀儿说不能动,就谁也不能动,动了就别怪我不给面子!”   说完,还看向林秀问:“秀儿,我这样说对吗?”   “嗯。”林秀认可点头。   成煜东那双冷酷的眼里,就浮上了点宠溺的笑意。   【这林秀也不知道吃错了啥药,变得这么小气?】   江学凤不甘心的朝外走,那心里的酸话就不停的往林秀脑子里钻。   谁想听老白莲的心里话啊,林秀嫌弃的撇嘴。   紧跟着就发现,她真的听不见江学凤的心里话了,这还挺神奇。   林秀眨眨眼,寻思着,那我想听老白莲的心里话,是不能就能继续听见了?   【哼,我辛辛苦苦把林秀养这么大,不知道感恩,还给我气受?】   【你林秀不答应,我就让林海义来让你给,女儿能拗的过老子去?】   伴随着重新响起的心里话,江学凤的身影越走越远,而江学凤的心里话也越来越小声,直到渐渐听不到的时候,江学凤的人影也消失的没影了。   看来这个读心术能开能关,而且在一定距离内就听不见了。   林秀觉得这样不错不错真不错,如果一直能听见别人唧唧歪歪的心里话,她肯定要被烦死的。   可是为啥,她一直听不见成煜东的心里话呀?   林秀有些好奇的看着成煜东:“你试着在心里说说悄悄话。”   “啊?”成煜东愣住:“在心里说悄悄话?”   他不明白的低头盯着林秀,见媳妇儿那双眼睛映着从窗户里透出来的灯光,显得温柔而美好,于是问:“那你想听啥?”   “我没啥想听的。”林秀说:“我就是想让你在心里想想悄悄话。”她才好实验一下,自己的读心术对成煜东有没有用?   【我媳妇儿真漂亮!】   不同于成煜东平时严肃冷硬的声音,这句心里话,像是甩着两条蓬松松又可爱的大尾巴似的,摇摆欢乐的往林秀脑子里钻。   【我媳妇儿真的好漂亮!】   林秀被逗笑:“你刚才在心里想啥了?”那双望着成煜东的笑盈盈眸子,像是缀满了璀璨星光一样,让成煜东看的回不过神。   “我夸你漂亮啊!”成煜东说的理所当然,声音也严肃刻板,一点不像他像心里话时时的欢乐和可爱。   “你呀,真是太可爱了。”林秀踮起脚尖,用手指刮了刮成煜东高挺的鼻梁,笑声像是春风似的往成煜东心里钻:“我现在不生你的气了,但是你以后也必须好好对我。”   林秀俏生生的说:“我说啥是啥,你不能骗我,心里眼里只能是我……只能觉得我漂亮,我在你心里眼里,永远都是最漂亮的……”   白皙修长的手指,在男人结实炽热的心口上点了点,笑容比花还好看的说:“否则我就抛弃你。”   “那不成。”成煜东捉住女人白皙柔软的手,着急说:“你说的我都能办到,你不能抛弃我。”   洗了手的成煜东,还是轻轻的握住林秀的手,怕伤到她,可脸上的表情却非常严厉认真的说:“嫁给我了,一辈子都得跟着我。”   “哼。”   林秀一想到从林冬芹那里听到的小说故事,就不高兴的收回手:“看你表现吧。”   “现在,你要做的就是从我爸那里,把娇娇抱回来。”   她林秀的女儿,可不能待在狼窝里。   成煜东去下村带成娇回来的时候,成景还跟个小侦察兵似的悄悄追上去 :“妈,我去监视爸爸,看看他有没有做对不起你的事。”   成景特凶悍的说:“如果做了,我们就抛弃他。”   与此同时,在哄骗成娇的林冬芹,亲了亲成娇软呼呼、香喷喷的小脸说:“娇娇记住了吗?你妈不喜欢你,只有大姨爱你,回去后离你妈远一点,她要打你……” 第4章 抢红木家具   林冬芹小声对成娇说:“你妈不好,以后还要弄死你们。”   “哇……”   五岁的成娇,忽然张嘴大声哭起来:“你胡说,我妈最爱我了,我妈才不会弄死我们。”   “你坏,你走开,你走开……”   成娇的大哭声,被赶到门口的成煜东和成景听见了。   成景拔腿跑进去:“娇娇,你是不是被欺负了?”   成景像只凶狠的狼崽子一样,恶狠狠的瞪着林冬芹:“你欺负我妹了?”   “我没欺负她。”林冬芹撒谎:“可能不小心吃到辣子,辣哭了吧?”   “来,娇娇,大姨抱你去喝水。”林冬芹朝还在哭的成娇伸手:“大姨买了汽水儿回来,大姨给你喝汽水儿……”   手刚伸过去,就被成景拍开:“滚开,你这个恶毒的女人。”   “成景,你咋和大姨说话?”林冬芹生气。   她在文里写成景、成娇这对天才双胞胎喜欢她,仰慕她,叫她当妈,也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妄想和虚荣心。   要说喜欢这两娃,她真的不咋喜欢。   因为现实中,这两娃都是白眼狼。   不管对他们多好,他们心里都只有林秀这个亲妈。   刚才她喂了那么多好吃的进成娇嘴里,结果成娇却说她是坏人?让她走开?   按照她写的剧情,林秀本来就要弄死这两娃。   要不是她救,这两娃以后肯定死翘翘。   这么一想,林冬芹就感觉自己是个救世主一样,悲天悯人的看着成景和成娇说:“你们不懂事,大姨不怪你们,以后你们就知道大姨比你们妈好了。”   “你做梦!”   有人骂道。   不是成景和成娇,而是脸色沉沉从屋外大步走进来的成煜东。   林冬芹脸色一变,她说林秀坏话,被成煜东听见了?   “爸爸……呜呜呜……爸爸,大姨说妈的坏话。”五岁的娇娇看爸爸来了,找到靠山的小囡囡,抬起肉乎舊獨乎的小手,指着林冬芹告状:“她还说妈不喜欢我,妈要弄死我,爸爸……呜呜呜……爸爸揍她。”   娇娇长得像林秀,五官精致的像洋娃娃。   哭肿了的眼睛,让成煜东心疼。   他弯腰,把哭的打嗝的女儿抱进怀里,眼神阴沉沉的盯着林冬芹:“你在孩子面前,说秀儿的坏话,信不信我抽你……”   手扬起来,吓的林冬芹捂着脸往后躲的时候,不小心踢倒了身后的凳子,发出“砰”一声巨响。   “咋了?”   被江学凤拉着在屋里说要红木家具的林海义,从里屋走了出来的时候,只看见成煜东怀里抱着娇娇,手里牵着成景往外走的背影。   看着还挺生气。   林海义就问:“你咋惹他了?还把娇娇弄哭,你咋当大姨的?”   “爸,我没弄哭娇娇,是她自己偷吃辣椒,被辣哭的。”林冬芹表情委屈:“成煜东怪我,你也怪我,我怎么命这么苦啊……”   “她还命苦?”在家里,听了成景小报告的林秀,都快气死了:“她在我女儿面前,说我的坏话,吓唬我女儿,她还有脸对我亲爹哭她命苦?”   林秀搂着眼睛都哭肿的娇娇,特别心疼的拿煮鸡蛋给娇娇滚着眼睛,给娇娇消肿:“成煜东,你要是以后敢给林冬芹好脸色,我们娘三都抛弃你。”   “妈妈不生气。”娇娇不同于重生回来的哥哥,是个真正的五岁大的孩子。   女儿往往比儿子更容易表达内心里的真实感情,小娇娇搂着妈妈的脖子,在妈妈脸上亲了一下:“娇娇给妈妈香香,妈妈不生气。”   小娇娇声音软软糯糯的说:“爸爸打坏人了,妈妈也不生爸爸的气。”   女儿对爸爸的崇拜,真诚炽热的都快从亮晶晶的眼睛里冒出来啦。   成煜东弯了弯唇。   林秀则偏头问:“你打林冬芹了?”   “想打,没打着。”成煜东声音又沉又冷,听着还很遗憾。   “行吧,我不生气了。”林秀笑着逗女儿:“谁让我们娇娇都替爸爸求情了呢,妈妈就看在我们娇娇的面子上,原谅爸爸好了。”   当妈的林秀,笑容又甜又暖,还温柔,让娇娇真的好喜欢呀。   这个世界上,娇娇最爱的就是妈妈啦。   看着妻儿哄闹的画面,成煜东感觉胸口充盈而幸福。   一回神,就见自己儿子成景用一种复杂而难过的情绪,看着正在逗娇娇的林秀,那眼眶还通红着,里面的眼泪都差点掉出来了。   【呜呜呜,我妈没疯,我妈还是这么好。】   上辈子,一直温柔的好妈妈,忽然跟疯子一样变了个人,对他们不好,打他们,还死了……   这辈子,他的妈妈还是这么温柔这么好,成景真的好高兴。   【呜呜呜,我妈太温柔了!】   【呜呜呜,我要好好爱妈!】   成景的心里话钻进林秀脑子里的时候,林秀都感觉自己的脑子被成景的眼泪给淹没了。   她心疼的抬手,揽住成景的后脑勺,往怀里带:“儿子别哭,让你爸给你舀一碗大猪蹄儿。”   “那我要沾辣子。”成景闷闷的开口,脑子里却疯狂的想:【啊啊啊,他都28了,还被妈搂在怀里哄,好羞耻啊】   有啥羞耻的?是自己的娃,年纪再大也不嫌弃。   虽然儿子灵魂28,比今年23的她都还大,可还是她儿子啊。   林秀心里柔软的揉了揉儿子的头,随即又有些心酸的想,上辈子就活了28岁的成景,不知道在林冬芹那个爽文女主手里,受了多大的委屈和折磨?   否则一向坚强不爱哭的成景,咋总是嗷嗷直哭呢?   林冬芹!这仇恨大了去了!!林秀气愤的磨牙。   而给妻儿盛饭的成煜东则想,林冬芹说他媳妇儿坏话,吓唬他女儿,这梁子结下了。   他把一碗猪蹄儿放在林秀面前的时候,听见他心里话的林秀,忽然伸手揉了揉他的头:“我就喜欢你这种老婆的敌人,就是你敌人的作风,不错。”   她还拍了拍男人的头,像哄小狗一样的鼓励道:“再接再厉啊!”   她笑起来的时候,颊边有两个小梨涡,温软赞赏的眼神让成煜东勾了勾唇:“我啥时候都站在你那边的。”   这时候林秀终于明白,她为啥不常听到成煜东的心里话了?   因为这男人心里想啥说啥,对她坦诚的很。   这个认知让林秀更加满意了,晚上对成煜东的笑容都多了几分。   晚上洗漱,把两个孩子哄睡后,林秀留了一盏小台灯在房间里,给孩子照亮的时候。   脑子忽然听到了隔壁领居的心声:   【哎,林秀家的猪蹄太香了,我馋的都睡不着。】   【什么时候我家的日子,才能像林秀家一样,顿顿能吃肉,还能随便点点灯,不心疼电费啊?】   【都是女人,林秀咋命这么好?】   这都是一墙之隔的领居,他们的卧室就和孩子们的卧室挨着,所以他们的心声林秀听的很清楚。   虽然羡慕吧,但没啥恶意,晚上听着倒是不心烦。   但为了不被睡梦中吵醒,所以林秀还是决定关闭自己的读心术,不听任何人的心声。   可是她刚走两步,还是听见了隔壁领居的心声。   【肉肉肉,我想吃肉。】   【我好饿啊,饿的睡不着。】   林秀奇怪,她不是都关掉了读心术吗?怎么还能呢听见?   【不行,馋肉睡不着,我得淡定,淡定淡定……】   接下来就真的听不见了,林秀琢磨着,是不是大家情绪激动的时候,就算关掉了读心术,她还是能自动听见?   因为今天突然发现自己有读心术的时候,就是林冬芹情绪激动的时候。   不过这样也挺好,林秀虽然不耐烦去探听别人的心声。   但是谁要是情绪激动,或者对她不利的时候,她能本能听见,也是不错的。   这个读心术还挺人性化。   林秀想,不知道还能不能开发读心术其他功能?   一只手伸了过来,打断了林秀的胡思乱想。   下一秒,男人的腿一勾,林秀就整个人滚了过去,趴在了男人怀里。   “累不累?”   成煜东呼吸炽热的问,那双摩挲在后背的大手带着霸道野蛮的力度。   年代文男主嘛,又糙又欲,战斗力强,是公认的。   这天晚上,林冬芹在暗戳戳的想怎么走爽文剧情,让自己获得年代文男主和天才宝贝,怎么让自己走上人生巅峰的时候。   她痴心妄想的年代文男主成煜东,正搂着自己的娇宠媳妇儿在恩爱……   这导致第二天早上,林秀起床的时候,感觉又满足又累的慌。   男人战斗力太强,也是种苦恼。   但幸好她虽然长得娇气,可身体素质却很好。因为亲热而产生的暧昧痕迹,经过一晚上的时间也消散的差不多了。   她从床上坐起来的时候,成煜东正在厨房里做早饭。   平时的早饭,都是成煜东那离婚的大姐做。   但昨天他大姐和他妈,为了接大学放假回家的弟弟成刚,全都跑去县城里接人去了。   林秀对儿女好,但也不会溺爱,反而会培养两个小家伙的动手能力。   平时起床,都是小家伙自己穿衣服。   但冬天太冷,棉衣厚重,林秀担心两个小家伙穿不好。所以每天都会早起,给两个小家伙穿衣服。   可今天她进两个小家伙房间的时候,发现衣服都穿好了。   “妈,以后娇娇我照顾,你就别操心了。”成景觉得上辈子的妈,被林冬芹写成了对照组,又惨又可怜的死去了。   他都重生回来了,家里就该他来照顾。   他身体虽然才五岁,可他灵魂28岁啊,是个成熟的大人啊。   【妈就该享福,我要好好孝顺和保护妈、照顾娇娇。】   成景看见漂亮亲妈,实在太激动了,心里话又往林秀耳朵里钻啦。   林秀被逗笑的时候,门口忽然传来她爸林海义的声音:“秀儿,你在家吗?爸找你有事。”   【真烦,昨天晚上,江学凤哭着求我,来找秀儿要两件家具,不答应都不成。】   …… 第5章 贪心的人   林海义心里话往林秀脑子里钻的时候,林秀脸上的笑容顿时冷了下来。   她以前以为这个后妈是真心对她好,舍不得她干活受委屈,也是一颗真心对这个后妈,后妈想要啥,只要林秀手上有,都会给。   可是自从拥有了读心术后,林秀这才发现,慈眉善目,总是笑容满面的后妈江学凤,和她那个年代文女主继姐-林冬芹一样,心里全是虚伪的坏人。   在林秀所知的剧情对白里,江学凤对她好,不让她干活,是想把她养成好吃懒做的人。   在农村,好吃懒做的人嫁不出去。   就算嫁出去了,也要被婆家和男人打。   可谁知道林秀命好,偏偏嫁给了成煜东这个年代文男主?被成煜东捧着宠?   可是林秀知道,书里写的宠爱,都是虚假的,她舊獨的命运都是被林冬芹设计好了的。   现在多幸福,以后就过的多凄惨。   现在成煜东宠她、爱她,等以后成煜东按照剧情喜欢上李冬芹的时候,就会嫌弃她啥也不会干,除了一张脸之外,啥也比不过林冬芹……   林秀想起脑子里那些剧情对白,眼睛全是冷光。   她这人爱恨憎名,对付坏人从来没好脸色。   但是对从小纵容娇养着自己长大的亲爹林海义,心里总是存了几分温柔和尊敬。   所以林海义提着两条腊肉进门的时候,林秀白皙的脸上,还是带着真心实意的笑:“爸,吃了早饭没?”   “没吃呢。”林海义闻着灶房里传来酒酿汤圆的香味,脸上顿时带了笑:“成煜东这小子,果然对你好着呢。”   否则谁家能一大早吃酒酿汤圆?   在八十年代农村,酒酿汤圆这玩意儿,都是过年时大年初一早上吃的好东西,代表着团团圆圆和幸福好日子。   自己女儿被人捧着爱,林海义心里肯定高兴。   他把腊肉放在桌上:“这是你妈让我给你拿来的,特意用五花肉腌的,还用松针熏干了。”   林海义一边说,一边从军大衣口袋里摸出一个油纸包递给成景:“这里面是昨晚的卤鸡腿和鸡翅膀,昨晚你没吃,外公都给你留着呢。和妹妹分着吃啊……”   说完,又摸出几张糖票和糕点票递给林秀:“今年学校发的,你三天后去供销社,他们三天后会进一批夹心饼干和蛋条儿,爸让他们给你留着呢。”   林海义是镇上的高中老师,平时特别受人尊敬。   供销社社长还是他以前教出来的学生,所以供销社有啥好东西,都能给林秀留着。   林海义这个爹,对林秀那也是真的打心底儿疼爱着的。   成煜东见老丈人来了,首先就给媳妇儿和老丈人舀了热腾腾的汤圆。   林秀爱吃红糖的汤圆,成煜东就愿意多花几毛钱,买红糖回来给她吃。   红糖的汤圆吃起来甜味儿更醇厚,不像白糖那么甜。   大冬天喝一口,加了醪糟和红糖的甜汤,林秀感觉浑身都变得暖融融起来。   看她白皙的颊边露出两个梨涡,林海义和成煜东同时翘了翘唇,秀儿开心他们就开心。   汤圆吃完了,林海义光顾着问女儿今年年货备的咋样?要不要他贴补一点钱?倒是把江学凤昨晚那吹了半宿要红木家具的枕头风,给忘记了。   躲在院子外面的江学凤听着,真是着急死了。   她是让林海义来要红木家具,不是让林海义把家里的钱和糖票贴补给林秀的。   【红木家具!红木家具!你快要红木家具啊!】   【冬芹还等着拿红木家具去城里的新房子炫耀炫耀!】   江学凤的心里话,隔着围墙往林秀脑子里钻。   林秀瞥向围墙的时候,正好看见成煜东端着洗碗水往外走,就俏生生的一抬手说:“成煜东,那儿好像有野狗,水往那里泼。”   野狗?   成煜东担心野狗跑进院子,果真端着洗碗水隔着院子往围墙外面泼。   农村人的洗碗水,都得留下来喂猪。   但是林秀爱干净,让人洗碗的时候,必须加在城里买的白猫牌洗洁精,这放了洗洁精的水,不能喂猪,都是倒在阴沟里的。   这加了洗洁精的水泼出去,大伙就听见一阵尖叫声响起。   “啊!”   大冬天里被淋了个透心凉的江学凤,尖叫着站起来。   真晦气,一大早被洗碗水泼,她刚穿的新棉袄啊,就这么被打湿了?   江学凤拧着棉衣上的水,心疼的不行。   而林海义则面皮抽了抽,他一听见江学凤的声音,就想起昨天晚上江学凤在他耳边吹的枕头风。   【红木家具!红木家具!这要怎么开口?】   林海义头皮发麻的站在那里,让他向自己女儿要东西,他真开不了这个口。   而且红木家具多贵重啊,这都是秀儿的东西,他咋能开口要?   林海义心里为难的时候,江学凤已经厚着脸皮从外面冲了进来。   她浑身上下的都是水,冷的嗖嗖发抖,可脸上却笑着问:“秀儿,你爸给你拿的腊肉你看见了吗?那可是我去菜市场精挑细选买出来的,这村子里哪个人像你有福气,有个当大队长能挣钱的男人,还有个当高中老师的爹……”   坐在竹椅子上的林秀,懒洋洋的瞥了眼落汤鸡江学凤。   冬天早晨的暖阳,洒在她白皙的脸上,睫毛又长又卷,人也看起来娇滴滴的。   “每年我爸不是都会给你钱,让你做腊肉给我和林冬芹吗?”林秀这是在说,腊肉的钱都是他爸给的,而且她有,林冬芹也有。   江学凤就别说这些有的没得了。   江学凤嘴角抽了抽,怎么感觉林秀脾气不一样了?   可一看林秀懒散的靠在竹椅子上,像个千金大小姐一样的抬手,从成煜东手里接过剥好的灯笼橘,还嫌弃有些酸的蹙了蹙秀气的眉。   就想,林秀没变,从小就是这样的娇气做作样。   偏偏在家有林海义宠,嫁了人还有成煜东宠。   就连成家的恶婆婆,都拿林秀没办法。   这天底下,谁的命有林秀这么好啊?   林秀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还这么娇气做作,嫁人了也地也不下,活儿也不干,婆家还不打她?哪像她女儿冬芹,在家啥都干!   这么一想,江学凤就替女儿打抱不平了:“秀儿,虽然腊肉冬芹也有,可冬芹的腊肉没你好。”   江学凤说:“冬芹把五花肉做的腊肉,全都留给你了。她知道你爱吃蒸的腊肉和腊肉炒山葱,所以都把最好的给你了。”   林秀斯斯文文的吃着灯笼橘,说的林冬芹好像多大方?   还不是装模作样,要在她爸和全村人面前,博个好名声?   整个清溪镇的人都知道林秀又懒又馋,还娇气做作;林冬芹却是个勤快大方,还心地善良的人。   林秀在十里八乡名声还真的不咋地,大家都觉得成煜东娶了作精回家。   这女人长得好看,不能干活有啥用?   农村女人就得能干活,否则娶回家吃干饭?谁能养得起?   偏偏成煜东就是能养得起。   知道自己是娇气作精的林秀,非但没悔改,还比从前更作了。   要背叛她的狗男人,不使劲使唤,难不成还要心疼他?她有本事作,干嘛不作?   林冬芹想作,还没机会作呢!   “你别说这么多了,我看你浑身湿透,你不冷吗?”林秀吐出嘴里的籽,红唇在这冬天里,像是涂了口红一样娇艳:“身上的味儿还难闻,快熏死我了。”   她嫌弃的样子,让江学凤面皮抽了抽,她身上哪有味儿?她昨晚才洗了澡的?   林海义怕江学凤和林秀打起来,就拉着江学凤说:“你快回去换衣服,我再给你弄点药吃,可别感冒了。”   “我不冷。”江学凤甩开林海义。   她冷的牙齿打颤,还不愿意走。   因为她还惦记着林秀的红木家具,于是笑着推了推站在一旁关心自己的林海义:“你不是说要和秀儿谈谈红木家具的事情吗?”   林海义不说,她就把话挑明。   这一下,林海义真是被赶鸭子上架,不说也得说了。   因为江学凤还笑着说:“秀儿,我说红木家具要个床和梳妆柜就成,可是你爸非说你姐分的房子里啥也没有,得再加个桌子和板凳。”   可真是贪心,一下子就把大件家具,给要的差不多了。   林海义脸色难看,两人是半路夫妻,感情再好,也要为各自的儿女算计。   但是林海义向来对林冬芹也不错,至少林秀有的,林冬芹都有……这红木家具林冬芹没开口要,但是江学凤都说开了,林海义也不能不开口。   于是说:“秀儿,不如你把梳妆柜给冬芹?床和桌子啥的,爸给她买。”   “不成。”林秀摇头,拒绝的很干脆:“这是我外公留下来的物件,我谁也不会给。”   成煜东和两个孩子都站在林秀身边,虽然父子三人没开口说话。可态度很明确,他们是站在林秀这边的。   林海义不会生亲生儿女的气,于是对气的要死的江学凤说:“秀儿说的对,她外公家的东西,咱们没资格要。”   “冬芹要是没钱置办家具,不如我出钱给他置办。”林海义说:“我有个学生在家具厂上班,能拿内部价,能节省很多钱。”   “这多浪费。”江学凤脸上就跟带了个假笑的面具似的,无论心里多生气,她都能笑的慈眉善目:“这不是都是现成的?国家还回来的家具?秀儿家里原本就有这些家具,多了一套,干啥不给冬芹?海浪费这个钱?”   【红木家具值钱,冬芹说了,就得要这个古董】   江学凤的心里话,让林秀挑眉,原来林冬芹想要古董啊?   呵呵,长得不美,也别想的太美!   这时候江学凤的棉衣袖子撸了上去,一个翠绿的玉镯子引起了林秀的注意,这是当初林秀妈离婚时,给她留下的陪嫁。   可江学舊獨凤嫁进来的时候,看林秀年纪三四岁的年纪,从林秀手里骗了去。   林秀眼珠子一转,笑了笑:“你说的也对,多了一套家具,不给冬芹也是浪费。”   “你答应了?”江学凤高兴。   “当然。”林秀笑眯眯的点头:“但是我把多的家具给冬芹,那你就得把你手上那个镯子给我!”   手指着江学凤的时候,江学凤还下意识捂着手上那翠绿的玉镯子:“这是我的。”   “是我的。”林秀说:“这是我妈留给我的陪嫁,我小时候不懂事,被你骗去,你说给我保管,却戴在了你自己手上。”   “现在我嫁人了,你得把这镯子还给我!”林秀从竹椅子上站起来:“成煜东,把镯子给我拿回来。”   “你不能抢。”江学凤往院子外面跑,可谁知道成煜东脚步更快的把院门关上了。   他转过身子,那双狠戾的黑瞳直勾勾的盯着江学凤手腕上的镯子:“这是秀儿的。”   “林海义,你死了吗?你咋不开口帮我说话?”江学凤捂着手,去瞪林海义:“林海义,你帮我说句话啊!” 第6章 咬人的大蜈蚣   林海义能说啥?   这个翡翠手镯本来就是前妻留给女儿的陪嫁,以前江学凤哄骗着林秀给她了,林海义肯定不好说啥。   再加上前几年形势不好,江学凤一直把手镯藏起来,林秀和林海义都给忘记了。   谁知道她这又带出来了,林秀看见她妈留给她的陪嫁,能不找江学凤要?   而成煜东也眼神冰冷的盯着江学凤,他向来是个耙耳朵。   这大门关上了,这镯子今天不取下来,江学凤就别想走。   “林海义,你说话啊,林海义!我是你婆娘,你就看着我被你女婿欺负?”江学凤捂着手上的翡翠镯子,躲在林海义身后。   她觉得林海义对她好,只要她哭,林海义肯定会帮她。   可谁知道林海义沉吟片刻,却用一种‘你怎么这么不懂事儿’的眼神,看着江学凤 :“这本来就是秀儿的手镯,你该还回去。”   “你说啥?”江学凤嘴唇都在抖。   “我说,这个镯子本来就是秀儿的,你还回去。”林海义不仅说,还想动手取。   江学凤气的往后退,她忘了,在林海义心里,林秀就是他的全部。   只要和林秀有关的事情,林海义会无条件站在林秀那边的。   可冬芹说了,这镯子也是古董。   以后特别值钱,她不能把这个镯子还回去!绝对不还!   这么一想,江学凤就使劲儿在脑子里想着不还镯子的办法。   看见林海义和成煜东,都朝自己逼近的时候。   江学凤忽然大声说:“成煜东,有话好好说,我毕竟是你丈母娘,对丈母娘动手,这太不像样子了。”   “海义,这镯子秀儿要,我还能不给?”江学凤不愧是老白莲,把林海义那种教书老先生,文邹邹喜欢讲道理的性格,都摸的透透儿的:“海义,你也是,跟着女婿瞎起哄,咱们有话好好坐下来说。”   她脸上带着笑:“秀儿的镯子,我肯定还给她。”   林海义听她这样说,露出满意的表情:“你能这样想就好,这是秀儿的陪嫁,你确实不该拿。”   林海义在江学凤的笑容下,还背着手,像教训学生一样的教训江学凤:“从前你说这镯子是四旧,秀儿一个小姑娘拿着不安全,我才让你保管的。你今天咋个戴上的,就咋个给秀儿取下来……”   “这人啊,不能贪心,不是自己的就不能要,知道吗?”林海义还追问。   江学凤脸上的笑容都挂不住了,但只能点头:“你说的对。”   林海义很满意江学凤的觉悟,就对林秀说:“秀儿,让你妈坐下来,把镯子给你取下来。”   林秀看了眼,快被气死的江学凤,笑着点了点头:“成煜东!”   成煜东一手拿了一个竹椅子放在院子里,对林海说:“你是老丈人,你说的话我得尊重。”   成煜东沉声开口:“这事儿,咱们就听秀儿的意思,坐下来好好的把镯子给秀儿取下来。”   “好女婿。”林海义还很满意成煜东对林秀的维护。   毕竟哪个老丈人不希望自己的女儿,嫁出去了一样被人宠着爱着?   江学凤则面皮抽了抽,有些戒备和害怕的盯着站在旁边的成煜东。   成煜东虽然没动手,可一米八的高个子,往江学凤面前一站,那种强大的压迫力,还是让老白莲很有压迫感。   “愣着干啥?”成煜东开口:“取镯子啊。”   林海义也盯着江学凤的手,也催促道:“快点取,取完了镯子好回家。”   江学凤能拒绝吗?   不能。   她在林海义面前,维持了那么久善解人意,一心为林秀的好后妈形象。   如果现在不取镯子,那她形象就完全毁掉了。   于是在所有人的注视下,江学凤只能慢慢的把手放在翠绿的镯子上。   可是她真的不想取,于是就装作很用力,很难取的说:“不行,镯子太小了,取不下来……”   她又装作使劲取了几下,然后很为难的对林秀说:“秀儿,实在很难取下来,要不算了?”   “不行。”林秀说:“你当我瞎?那个镯子那么大,戴在你手上空荡荡的,你还取不下来?”   她就算生气,也是漂亮骄傲的:“爸,你取一下试试。”   “好,爸给你取……”   林海义瞬间动手,然后江学凤一直取不下来的镯子,一下子就取下来。   林海义怪罪的看了眼江学凤,他是就算年纪大了,也有种清癯的书卷气,原本就英俊的五官,随着时间的沉淀,显得更加迷人。   江学凤被他看的心虚,老脸都臊红了。   “秀儿,给,戴上看看。”林海义笑眯眯的把手镯递给林秀。   林秀有些嫌弃的对成煜东招手:“成煜东。”   成煜东立马大步上前,从老丈人林海义手里拿过镯子,用水仔细的洗过后,再用干净的手帕擦干净,这才双手捧给林秀:“好了。”   林秀这才拿起手镯,她手指修长白皙,拿着翠玉的玉镯子时,就好像冰绿上的一抹雅白,别提多好看了。   这镯子是上好的冰种翡翠,温润细腻的色泽,衬着林秀雪白的手腕,美的成煜东都收不回目光。   江学凤一脸羡慕的看着林秀白皙圆润的手腕,忽然生出了这个翡翠镯子戴在她手上,是糟蹋了好东西的自卑感。   要是林冬芹长的这么漂亮,有这么好看白皙的手腕多好啊?   怎么偏偏就让娇气做作的林秀,长得这么好看,让人怪嫉妒的。   就像当初江学凤在林秀亲妈-李静秋家里,当丫鬟的时候,江学凤也打从心底嫉妒着从小生在富裕家庭的李静秋。   当时江学凤可是亲眼看着林秀外公李半城,大张旗鼓的把很多珍珠、钻石还是翡翠首饰,摆放在漂亮的盒子里,送到李静秋面前,哄李静秋这个千金大小姐。   然后李静秋在当时读大学,兼职给她当家教老师的林海义的介绍下,选中了这个翡翠手镯的。   那还是民国晚年的事情,当时的千金大小姐李静秋,就像现在的林秀这样,笑盈盈的戴着玉手镯,问身边的人好不好看?   “好看。”   成煜东和林海义异口同声的点头。   成煜东是觉得媳妇儿戴啥都好看。   林海义则想起了前妻,他和前妻是自由恋爱结婚的。   如果不是后来那艰苦充满磨难的十年,他们也许不会离婚,前妻也不会跳海自杀。   想起前妻,林海义眼眶有点红,他觉得自己对不起前妻。   江学凤一看林海义,就知道他在想李静秋那个死女人,心里不住的往外冒酸水。   当初,她给李静秋当丫鬟的时候,就偷偷喜欢林海义这个年轻俊朗的大学生。   所以她后来,才会主动嫁给自己偷偷仰慕了半辈子的男人。   可是她和林海义都过了大半辈子了,咋还能想起那个死鬼前妻?   江学凤再一看林秀那娇娇滴滴的样子,和她妈李静秋年轻时,简直一模一样,就恨当初放在床上的大蜈蚣,咋没把林秀毒死呢?   老白莲心里嫉妒,但也没忘记正事儿:“秀儿,你说把多出来的红木家具给冬芹,我现在就让冬芹找人来搬家具……”   林秀看着往外冲,生怕自己反悔的江学凤,眼睛里浮现一抹嘲讽的笑意。   林海义叹了口气,说:“秀儿,你就是太心软了。”   秀儿这孩子,从小就心软,随了她妈!   而从江学凤嘴里,得知要去拿红木家具的林冬芹,高兴的合不拢嘴:“妈,我就知道我想要啥,你都能给我弄来。”   否则她干啥写江学凤这个老白莲呢?   爽文里的配角,都该为她服务。   林冬芹特自豪的说:“我现在就去叫人,帮我弄红木家具。   ”林冬芹喜出望外的跑出去,找了村子里几个年轻有力气的村民。   在走到林秀院子门口的时候,还拿牛角梳了梳自己的空气刘海,又涂了口红,整舊獨理了衣服后,这才带着人走进院子里。   “爸,秀儿,我来拿红木家具。”林冬芹笑着说:“这下好了,我那个房子里终于有家具了,以后爸和妈来城里,就有住的地方了。”   林冬芹在林海义这个继父面前,也很装。   因为这个当高中老师的继父,在县城很有人脉。   以前的工农兵大学都是林海义举荐,恢复高考后,很多大学生,也都是林海义教出来的。   这县城里,有点权势的人,可以说都是林海义教出来的。   桃李满天下的林海义,对林冬芹点了点头。   对这个继女,他不会苛责虐待,但心里肯定是偏向林秀这个亲生女儿的。   “秀儿,我过两天会在新家请客,到时候你和成煜东带着孩子来吃饭啊。”只要一想到,自己能拿到价值连城的红木家具,林冬芹嘴角都咧到耳根子了。   【雕花架子床、带八宝格的柜子和梳妆台,还有太师椅和整套的红木桌椅板凳……我该拿哪样好呢?】   林冬芹双眼贪婪的望着屋里的红木家具时,她的心里话全都钻进了林秀耳朵里。   【哈哈哈,爽文女主果然爽,踩着林秀上位,真的太爽了!】   林冬芹兴奋的脸颊发热:“来,先把雕花架子床给我拆了。”   【这床在以后可是能拍卖上亿的。】   【发财了!发财了!】   林冬芹那贪婪的心里话,砸的林秀脑子难受。   她有些生气的说:“谁说我要把红木家具给你了?”   她盯着林冬芹的时候,成煜东就朝那几个准备拆架子床的年轻人走了过去。   那几个年轻人一看大队长冷着脸,全都不敢动手了。   林冬芹愣住:“你不把红木家具给我,那你给我啥?” 第7章 读心术的作用   在林冬芹看来,这个世界的东西,都应该是她这个爽文女主角的。   所以在面对林秀的时候,浑身上下都带着一种傲气,和理所当然的得意!   林秀眼神在她脸上转了一圈,林冬芹在写小说的时候,把自己美化了一下,在五官上努力朝林秀靠过去。   单看林冬芹,五官清秀好看,和林秀还有三分像,像个瓷娃娃。   可每次和林秀站在一起,瓷娃娃就变成了丑陋的泥娃娃。   林冬芹原本不错的眉眼,顿时被精致娇艳的林秀比的,就跟个假冒伪劣的残次品一样。处处都透露出模仿林秀,还模仿失败的那种缺陷和瑕疵。   原本得意洋洋的林冬芹,对上林秀那双好看的双眼。   顿时感觉精心打扮的自己,在连妆都没化的林秀面前,感到自卑和羞辱。   让她心虚的不敢和林秀对视!   “你问我给你啥?”林秀林秀指着院子里,那缺腿的长板凳说:“那给你,本来放在猪圈里,我嫌占地方,你要,我就给你了。”   林秀这施舍的语气,让林冬芹感觉自己瞬间成了个要饭的叫花子。   “林秀!”林冬芹生气:“你这是欺负人。”   她还挺委屈的:“我怎么说也是个大学生,你就当着爸妈和全村的面,这么欺辱我?”   “欺辱你?”林秀轻轻笑起来:“你来我家要东西,可不是我给你啥,你就接着啥?”   林冬芹在心里骂她是个作精?   那她就让林冬芹看看,她这个作精有多折磨人!   不像林冬芹那样用虚伪的假面,去面对大家,做自己的林秀,想发脾气就发脾气的林秀就是这么爽:“你要是不想要,那就趁早滚出去。”   她拿手揉着眼睛:“哭的这么丑,让人怪恶心的。”   翘起来的兰花指,把高傲的姿态拿捏的死死的。   村民们哪见过这阵势?   【别说,林秀虽然作,但是真好看。】   【林冬芹和林秀一比,哭的确实丑。】   【忽然有点羡慕大队长是咋回事儿?】   【林秀是真的好看!】   ……   来帮林冬芹搬东西的年轻村民,全都目光惊艳的望着林秀。   就算林冬芹穿着最时髦的红色列宁装,还擦脂抹粉的,可站在只穿着一件黑色棉衣的林秀面前,就真的显得很丑。   黑色啥时候变得这么亮眼了?   大家都在心里疑惑,完全没反应过来,是林秀太漂亮了,黑色都被她穿出了神秘亮眼的感觉   成煜东看这些人都看着自己媳妇儿,狠戾的黑瞳扫过去,吓的那些人赶紧收回目光。   这个大队长小时候遭遇不好,差点死了。   导致性格特别阴狠古怪,在村子里没人敢惹。   但偏偏成煜东能力实在太出众,当了大队长以后。还提高了农作物的生产,让村子里的生活水平都比别的村子好,所以大家害怕成煜东,也敬佩成煜东!   林冬芹一看自己心心念念的男主,这么维护林秀,肚子里的酸水都冒到喉咙了。   “林秀,你太欺负人了。”林冬芹哭的挺厉害:“爸妈,你们给我评评理,明明是她亲口说给我红木家具,却给我烂板凳,哪有这么欺负人的?”   林海义觉得林冬芹一大早就哭,就跟哭丧一样,能把秀儿家里的好运气都给哭走。   但是他是继父,也得把一碗水端平,于是也问:“秀儿,你真的给冬芹烂板凳?”   “当然了。”林秀抬起下巴,骄纵的不可一世:“我们家只有这多余的家具能给她,她不是想要吗?那就把烂板凳搬走。”   “我妈可没说给的是红木家具。”成景也站出来维护妈:“我妈说的是多余的东西,我家就烂板凳是多余的,我妈没给错啊。”   五岁的娇娇也点头,奶声奶气的说:“对呀,外公,我妈就是没错。”   小娇娇虽然年纪小,但她也能感受到妈和哥哥,都特别讨厌这个大姨。   小娇娇顾家,自然也讨厌大姨林冬芹了。   林冬芹真是气死了,这些白眼狼,浪费了她昨天从县城带回来的卤鸡。   早知道她们站在林秀那边,那卤鸡喂狗吃,也不给这两个小王八蛋!   察觉到林冬芹憎恨和不甘心的目光,成煜东锐利的像刀子一样的眼神扫射过去,让林冬芹心虚的像只被掐住脖子的鸡一样,不敢再有多余的表情和话。   “秀儿,你不能这么对你姐。”老白莲江学凤,又站出来说话:“这都是一家人,你不能小气不是?”   在林秀不高兴的表情下,江学凤还说:“秀儿,你忘记了吗?我当初嫁给你爸的时候。你姐冬芹,还主动把家里最好的床让给你睡,大冬天里,你姐都是睡在猪圈边上的草垛子上……”   江学凤不说还好,一说林秀就觉得恶心。   当初她睡好床,可床上总是会出现大蜈蚣虫咬她。   她那时候才几岁,好几次被毒的头痛呕吐,差点没了命!   江学凤和林冬芹当着她爸的面,把她送医院。   两人整夜整夜的照顾她,然后获得了林海义的尊重和喜欢。   林秀那时候年纪小,又遭受过当黑五类,被人欺负和嫌弃的的苦日子。   所以觉得整夜整夜守在她面前的后妈和继姐,是真的对她好。   也真心喜欢江学凤这后妈,否则江学凤,能这么容易骗到她手里的镯子?   可是后来,那张床,成了林秀的阴影。   她一躺上去就哭,就害怕大蜈蚣咬她。   江学凤还给她爸上眼药,说林秀嫌弃他们家穷,还想过资本家的好日子。   “这孩子不改掉,在资本家里养成的坏脾气。以后肯定会连累你当黑五类,不如把她送去我娘家呆几天?”   当时江学凤,是这样对林海义说的:“我娘家穷,但是根正红苗的三代贫民,肯定能把林秀的资本家小姐坏脾气给掰正过来。”   实际江学凤却打着把林秀送走了,就卖去给人当童养媳的打算。   要不是林海义心疼女儿,说如果送走林秀,两人的婚事就算了。   江学凤害怕,这才打消了这个歹毒的想法。   可是林秀被大蜈蚣咬的出了心理阴影,很长一段时间,看见床就害怕的哭。   最后就换成了林秀睡草垛子,林冬芹睡大床了!   要不是林秀刚才听见了江学凤的心里话,她哪能知道这个后妈和继姐是这么恶毒的人?   简直比小说剧情里,写的坏一百倍!   林秀心里充斥着糟糕的情绪,气的眼尾都泛红了,眼睛里冒着泪花,可把成煜东和成景心疼坏了。   娇娇最心疼妈,还用软乎乎的小手,去给妈擦眼泪:“妈不哭,不委屈。”   秀儿哭了?   林海义听了,也心疼的朝林秀走过去。   而江学凤和林冬芹,却以为她们卖惨管用,林海义要去帮他们抢红木家具。   江学凤还假模假样的身手去拽林海义的衣袖,笑着煽风点火:“别和秀儿生气,她就是被你宠坏了,对谁都发脾气……你就拿我们昨天晚上说好的红木家具,多的别拿啊……给秀儿也留两件……”   她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林海义甩开:“别拽我,秀儿哭了,我去看看她。”   啥?   不是拿红木家具,只是去看看林秀哭了?   林海义咋就对林秀这么好?   江学凤想,她是舊獨林海义的老婆,嫁给林海义这么多年了,林海义啥时候能像心疼林秀那样的心疼自己?   林秀听见这心里话,都觉得讽刺。   这些年,她爸对江学凤和林冬芹是真的没话说,她有的,她们娘俩都有。   可这两人就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偏偏还想贪心更多的东西……   这对恶毒母女交换了个眼神,老白莲江学凤又开始煽风点火了:“秀儿,这些年,我给你当后妈,有啥好的都想着你,委屈我和冬芹……”   老白莲江学凤功底深厚,卖惨也卖的高级。   她没讨人嫌的大哭,而是红着眼睛,委委屈屈的小声说:“我也不求你,记得我这个后妈的辛苦,就希望你能记得你姐对你的好!”   “我求你了,秀儿,对你姐好点吧。”江学凤直接“扑通”跪在了林秀面前,再加上她身上还被洗碗水淋湿了。   在这冬天里,衣服上都结冰了,哆哆嗦嗦的跪在地上,看着要多可怜有多可怜。   周围的人看着,都感觉林秀不是个东西。   【长得好看又咋样,娶了这样的婆娘,全家不得安宁。】   【林冬芹可是村子里金贵的大学生,林秀咋能这么对她娘俩?】   【江婶太可怜了。】   【林秀是真的好看!】   接着两次都夸奖林秀的心里话,混在这些指责林秀的心里话中,真是太突出了。   林秀瞥过眼,发现夸奖自己的同村的邝志生,这人和林秀年纪差不多大,早在七几年的时候因为投机倒把的事情,被抓起来劳改了几年。   最近政策好了,才被放出来。   可是邝志生看林秀的眼神有点邪气,让人怪反感的。   林秀刚蹙眉,成煜东就挡在了她面前,隔绝了邝志生看林秀的阴邪眼神。   面对身材高大的成煜东,邝志生很快就收回了目光,低头站在林冬芹那边,他的心里话还往林秀脑子里钻:【林秀真的太好看了。】   这种夸人的想法,让林秀觉得浑身汗毛倒立的时候。   又听江学凤指责的声音响起:“秀儿,后妈难当,我对你好,你不知道感恩,怀疑我对你的好,我认了。但是我女儿不能受这样的委屈啊……”   “这个老虔婆对我妈才不好。”成景忽然大声说:“你表面好,背地里可欺负我妈了。”   上辈子,要不是这个老虔婆天天跑到他妈面前,说渣爹和林冬芹感情有多好,说渣爹有多宠林冬芹。   他妈能受刺激?越来越疯?天天去找林冬芹和渣爹的麻烦?   最后在农场劳改的时候,被人欺负,死在了农场里?   成景想起上辈子,去农场接他妈尸骨的时候。   他妈那么爱美和娇俏的一个人,最后瘦的皮包骨,浑身上下全都是腐烂的伤口……   真的太惨了。   就因为他妈是年代文炮灰女配,所以就的被作践的这么惨?   凭啥啊?   上辈子无意知道林冬芹是爽文女主,自己亲妈是爽文对照组。   而他和妹妹成娇,都是林冬芹写出来的爽文工具时。   心理出问题的成景,直接黑化,变成了心狠手辣的大反派……   这一世,重生回来成景,心里全是阴鸷暴力的愤怒。   明明外表只有四五岁,可那双盯着江学凤的双眼,却阴森森的,比从十八层地狱里爬出来的修罗恶鬼还恐怖。   江学凤和林冬芹,都被成景阴鸷狠戾的眼神给吓了一跳。   但是两人很快就反应过来,一个小孩儿的眼神有啥好怕的。   就算他蹦起来打人,还能打得过她们两个大人?   【今天红木家具,必须拿走!】   江学凤和林冬芹的心里话,又同时钻进了林秀的脑子里。   她冷冷一笑:“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在想啥?你们脑子里那点的算计,我全都知道。”   林冬芹眼神幽幽的望着林秀,她真的好讨厌林秀这种高高在上,被人宠坏了的性格啊。   她压下心里的嫉妒,开始说话来恶心林秀。   “秀儿,从我妈嫁给爸以后,你就对我们有意见。”林冬芹说:“这些年我一直让着你,啥都不敢和你抢,你为啥还是不肯放过我?非要针对我?这红木家具也是你答应给我的,你咋能这么欺负人呢?”   林冬芹说着又要哭,林秀真的被恶心坏了。   秀气的眉头死死皱在一起,眼睛也瞪着林冬芹。   她得想个办法,让大家知道林冬芹心里对她的算计,让大家知道林冬芹的真面目才行。   这想法刚从林秀心里闪过,就见林冬芹忽然开口说:“红木家具我馋了好久,你不给我,我抢也要抢走这个红木家具。”   林冬芹说完话,像是没反应过来自己说啥似的,惊恐的捂住了嘴。   “糟了,我咋把心里话说出来了?”   这话是林冬芹在心里想的,却也说了出来。   她不懂,她咋就说出了心里话?   而林秀却好笑的看着林冬芹,原来读心术还能刺激人说出心里话?   这就有趣了…… 第8章 秀儿,对不起   旁边那些听到林冬芹心里话的村民,全都有些诧异的看着林冬芹。   这是那个知书达理,善解人意的林冬芹吗?   咋能说出不给就抢的话?   林海义也眼神不高兴的看着林冬芹:“秀儿给你是情分,不给是本分,不给你就抢?你就这么贪心那些红木家具?”   林海义眼神很失望,他以为这个继女是个好心的,没想到却存着这种不光彩的心思?   “爸,你听我解释……”林冬芹想说,这是林秀答应给的,所以她才想要,是林秀不讲信用。   可是话到了嘴边,却成了:“爸,那些红木家具都是值钱的古董,我肯定想要……啊……”   林冬芹害怕的捂住嘴,她怎么又把心里话说了出来?   旁边的江学凤也很纳闷,她从小就告诉林冬芹,要装柔弱和可怜,不能把心里想法说出来。   她今天怎么跟撞鬼一样,啥话都外说?   本来都让村民们站在他们这边了,能强迫林秀给红木家具了。   林冬芹这么一搞,她还咋继续演戏骗人?   “我……”林冬芹本能的想开口说话,但还是死死的捂住嘴巴。   她害怕自己又把心里话说出来。   林冬芹眼神惊疑不定的四处乱看,最后落在似笑非笑的林秀身上,是不是林秀搞的鬼?   可转眼她又否定了这个想法,一个年代文炮灰女配,能有本事让她说出心里话?她可没给林秀这个金手指。   肯定是自己刚才太着急了,才会不小心把心里话说出来。   林冬芹觉得自己应该慎重一点,她和江学凤交换了一个狡猾的视线,江学凤就知道该自己上场了。   “这些红木家具是古董的事儿,还是秀儿你自己,当着我们的面说的。”江学凤说:“秀儿,你答应了要给你姐红木家具,你不能说话不算话。”   老白莲继续说:“你姐刚参加工作,没啥钱,也没搞到家具票,这想从你那里拿几件家具,会用用,那不是看在咱们是一家人的份上。”   江学凤还是那副慈眉善目的模样:“你姐对你多好,你当年生孩子,还伺候你坐月子,给你端尿盆,帮你擦身子。熬夜给你带你生的两个龙凤胎,熬的人瘦了好几斤……”   江学凤嘴甜心狠,林冬芹做了一分事情,她能说成十分。   “那年冬天,池塘结冰了,冬芹还给你洗衣服。结果因为伺候你做月子太困,自己摔水里,冻冰了一两个月,差点发烧死掉……”   江学凤说着还抹眼泪:“你姐对你这么好,你连多余的家具都不肯给她,还用烂板凳来奚落她,秀儿,咱们做人要讲良心的。”   周围的人一听,也都点头。   当初成煜东在外面帮人修房子挣钱,林秀生产都没来及回家,全靠江学凤和林冬芹照顾,否则林秀这娇弱的身体早死了。   “是啊,当初这些事我们都看着,就算亲大姐,也没这么奉献的。”   村民们一个接一口的开口说:   “要么说林冬芹是咱们村最好的女人呢,林秀你确实过分了。”   “你男人还是大队长,你答应给家具,不能不给啊!”   林秀俏生生的笑脸,阴沉的能滴出水来。   当初林冬芹那么殷勤的伺候她,把她伺候的三天两头生病发烧,还对外说她身体虚弱,难伺候。   现在知道剧情的林秀,才知道当初她三天两头生病发烧,还不是因为林冬芹总趁她睡着了开窗,掀她被子,让她吹大冬天的冷风。   还有,林冬芹来照顾她。   还不是为了当初举荐去工农兵大学的名额,怕自己和她抢。   还故意把她弄早产,成景和娇娇还差点因此夭折了。   林冬芹以前对她虚伪的好,现在在知道剧情,和拥有读心术的林秀面前,全都成了一根根扎进肉里的毒刺。   林冬芹气的眼睛通红,她其实早就发现了端倪,但是当初说出来,村子里没一个人相信她。   就连林海义也以为女儿林秀耍小脾气,不相信林秀的话。   但是林海义骄纵女儿,不信林秀的舊獨话,也不会骂林秀,只是让她以后别说了。   可村子里第二天,就传出林秀恩将仇报的指责。   村子里的人都骂林秀,说林冬芹和江学凤对她这么好,她还在村子里散播谣言,抹坏后妈继姐的好名声。   那些受苦的真相说出来,反而全成林秀不懂的感恩,是个没良心的白眼狼。   想起当初和现在受的委屈,林秀眼圈越来越红。   成煜东和林海义看了,都心疼的不行。   俩人正想上前哄林秀的时候,林秀却忽然指着江学凤说:“我今天就要让村子里的人,听听你这个老虔婆的心里话。”   “听听你和林冬芹当初是怎么算计我的?”   江学凤看着越来越骄纵嚣张的林秀,再看着身边那些鄙夷林秀的村民,在心里冷笑一声。   准备继续卖惨的江学凤,本来想说:【我的心里话,就是为了你好,想让你懂点事。别因为一点家具闹的家宅不宁,你爸是高中老师,给你爸留点脸面。】   好让大家更讨厌林秀,让林海义也看看他养的白眼狼女儿,有多可恶。   想仗着后妈的身份,强行从林秀家里抢走那些值钱的红木家具。   可到嘴的话,却成了:“老娘算计你咋了?老娘嫁给你爸这么多年,就一直在算计你。当初放在床上的蜈蚣没毒死你。就想让你早产,一尸两命,你却命大生了龙凤胎……你早就该死了!”   “你死了,这些归还回来的祖产和家具,都该是我女儿冬芹的……”   “你还做了什么害我的事?”林秀继续问。   江学凤想说:【我啥也没做。】   可是到嘴的话却成了:“老娘害你的事情多着呢,当初你妈那个资本家大小姐,也是我举报的。我还想把你卖给别人当童养媳,可惜你爸舍不得你,还把你当千金大小姐一样宠着养着。你个资本家后代的黑五类,凭啥过的这么好?你的一切,都该是冬芹的。”   林海义震惊,他到底娶了个多恶毒的女人啊?   周围的村民,也都一脸震惊的盯着江学凤。   这还是那个村子里人人称赞的好后妈、好婶子吗?咋这么恶毒呢?   林秀亲妈,当初虽然是资本家小姐。   但是人美心善,闹饥荒的时候,他们家还给租户们减免租税,放粮仓施粥救人。   他们清溪镇的祖祖辈辈,谁没受过李家的恩惠?   当初六几年,大环境不好的时候,村子里的老人们都记着李家的恩惠,愿意保护李静秋。   可谁知道,李静秋还是被抓了,被下放到偏远农村去受苦。   他们村子里的人想救,都没法救。   感情是江学凤去举报的?   好狠的心,好恶毒的人!   林海义和村民们都下意识往后退,一脸惊恐的看着江学凤。   好像面前站着的是魔鬼,生怕一不小心就被这个魔鬼给毒害了。   林秀心里舒坦了,爽了。   没有啥比让老白莲亲口说出心里的算计,亲自当着大伙的面,撕下脸上虚伪的假面,露出恶毒狰狞的真面目,还要来的爽!   “我咋啥都说了?我明明是想骗人,抹黑林秀的啊……”江学凤说完,惊恐的捂住嘴巴,不敢再说话。   但老白莲平时装习惯了,话说的特别恶毒,可老白莲眼睛里还流着柔弱的泪水,表情也很委屈的呜呜哭。   柔弱的外表和恶毒的话,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林海义直接恶心吐了……   疯了疯了……   林冬芹脸色惨白的站在那里,她怎么也想不到,江学凤会把事情搞砸。   那些原本站在她们那边的村民,现在全都站在了林秀那边。   甚至还有人朝林秀道歉:“秀儿,对不住,以前是我们误会你了。”   “秀儿,没想到你以前说的都是真的,这对母女真的这么恶毒!”   村民们以前有多讨厌林秀,现在就觉得有多对不起林秀。   再一看林秀眼尾泛着红,漆黑卷长的眼睫毛被泪水打湿,小巧精致的鼻头也微微泛红,看着特别委屈可怜。   大伙心里对林秀的愧疚和歉意,就更深了。   人家原本是千金大小姐,该娇生惯养着长大。却因为江学凤的举报,当了几年黑五类。   他们村子里的人,都受过林秀外公的恩惠,否则早在饥荒年间给饿死了。   他们咋能这么对待恩人的后代呢?   听见大家忏悔的心里话,林秀嘴角上扬:“我这个人吧,一直很小气。别人对我不好,我能记仇一辈子呢……”   明明是抱怨的话,可声音娇娇怯怯的像是在撒娇。   村民们听了,不反感,反而觉得是自己的不对。   谁让他们以前不相信林秀,不相信恩人的孙女呢?   【林秀记仇是应该的。】   【亲妈被江学凤举报,江学凤还想卖她,用蜈蚣毒死她、害她早产,差点一尸三命……这些仇恨加在一起,不原谅是对的。】   【如果换我被人这么搞,我也记仇一辈子。】   【我们以前真是太对不起林秀了……】   村民在林秀面前都低着头。   在场的都是年轻人,谁情窦初开的时候,没暗恋过林秀这个镇花?   现在全都后悔,自己以前眼瞎,相信江学凤和林冬芹这两个毒妇,不相信林秀,还让林秀受委屈了。   “你们如果要道歉,那就帮我把她们打出去……”林秀又开始发话了,态度娇贵矜傲的像个女王。   村民们手里还拿着帮林冬芹抬家具的扁担,现在全成了打江学凤和林冬芹的工具。   成煜东跑在最前面,他媳妇儿的事儿,可不能让别人干在他前头。   他太有危机感了!   而被打的嗷嗷直叫的江学凤和林冬芹,再也不敢逗留。   像夹着尾巴的狗,灰溜溜的往家里跑了。   吐了好半天的林海义,气愤的拿手帕擦着嘴,他要和江学凤离婚…… 第9章 死给你看   帮林秀赶走了江学凤和林冬芹后,村民们还拿着扁担站在院子门口不肯走。   “林秀,以后如果还要咱们帮忙,你尽管说一声。”   “你是恩人的后代,我们绝对不能让江学凤那个毒妇继续害你。”   “我们肯定帮你……”   村民们还想说啥,却对上成煜东冰冷锐利的双眼,立马闭嘴了。   他们都看出来大队长不高兴了,因为村子里的人都知道,大队长成煜东对媳妇儿林秀,在乎的很。   平时哪个男人对林秀多说一句话,大队长那嗖嗖的眼刀子都能把人杀死。   嫉妒心这么强,又特别强悍有能力的男人,村子里还真没几个人敢惹。   于是全都拿着扁担朝外走了,成煜东追出去的时候,他们还有些心慌的解释:“大队长,我们没别的想法,就是觉得对不住林秀,想赔罪而已。”   “我知道。”成煜东点头。   他觉得自己不是醋坛子,而且这些村民刚才也确实帮助了他媳妇儿:“我追出来是想谢谢你们,谢谢你们刚才帮了我媳妇儿。”   “啊?”村民愣住,大队长竟然说谢谢?   他们咋有一种因为受到大队长的感谢,而意外和惊喜的感觉捏?   成煜东又拍了拍他们的肩膀:“以后有事说话!”   “得了。”   村民们都笑起来,大队长虽然板着脸不爱笑,但为人处事一直很仗义,否则村民能服气他这个大队长?   “对了,你们知道邝志生劳改回来后,都干了些啥?”成煜东问。   邝志生以前就对林秀有阴暗心思,这次他劳改放出来后,看林秀的眼神,总让成煜东感觉很危险。   “邝志生?他才出来两三天,好像啥都没干。”   “刚才是林冬芹找他过来帮忙的……”   村民的话,让成煜东皱了皱眉,林冬芹和邝志生都不是好东西,他得找个机会把这两人按死了才行。   村民又说:“大队长你放心,我们盯着邝志生,这家伙以前作风不正,如果这次改正了那挺好,要是没改正,村子里的人肯定也不会不管。”   “辛苦你们了。”   成煜东拍了拍村民的肩膀,在村民们敬佩的眼神下,回了院子。   这时候林秀正在给娇娇梳头发,白皙修长的手指,勾着娇娇细软的头发,很快就给娇娇扎了一个哪吒头。   “妈妈,我以后长大了,要和你一样好看。”小娇娇仰着头,红色的头绳,映衬着白白嫩嫩的小肉脸,特别可爱:“以后我也给我女儿,扎这么好看的头发。”   “那我们娇娇要多吃饭饭,快点长大才行哟。”林秀亲了亲娇娇的眉心,笑容特别温柔。   娇娇却又皱着眉头:“可是我快点长大了,妈妈不就老了?我不要妈妈变老……”   娇娇心疼妈妈,想让妈妈永远漂亮年轻,可舊獨又真的很想长大,变得和妈妈一样好看。   小娇娇心里纠结,然后对林秀说:“那我慢一点长大,等妈妈变得更好看的时候,我再长大好了。”   “哎哟,我的小娇娇,这么心疼妈妈,妈妈爱死你了。”林秀把娇娇抱起来说:“走,咱们陪爸爸去山上挖红薯。”   “要不你呆在家里?”成煜东说:“山上泥巴多,弄脏你衣服。”   他舍不得林秀干活,也舍不得林秀弄脏衣服。   “没事儿,我今天穿的是一身黑,耐脏。”林秀说:“娇娇到了冬天就爱咳嗽,我去摘点腊梅花回来烘干了,给她泡水喝。”   “我去拿小框和勾杆。”成景往粮仓那边跑,家里的各种工具都放在粮仓的。   重生回来的成景,觉得自己好久没和一家人上山玩了,特别想重温记忆里最幸福的往事。   听见这句心里话,林秀温柔的摸了摸成景的小脑袋:“中午回来给你蒸腊肉吃。”   “太好了,我要沾辣子酱,要小米辣加芫荽的。”成景说,他特别爱吃辣。   上辈子妈死后,他最想念的就是妈做的蒸腊肉沾辣子……   一家四口,说说笑笑的往山上走的时候。   沿途干活的村民们都笑着和林秀打招呼,林秀被江学凤和林冬芹欺负的事情,村子里都传遍,大家都觉得林秀好可怜。   可一看林秀牵着可爱的龙凤胎,再一看前头挑着箩筐的成煜东,还用脚把路上的石子给剃干净,生怕膈着林秀脚底板的时候,又开始羡慕了。   【全村就林秀嫁的最好。】   【这辈子可能都没福气像林秀这样,活在农村也啥都不干。】   【见识过了林秀,才知道女人原来能这样活。】   从以前开始,林秀生活的就很有格调。   院子里永远都干干净净,没有农村随处可见的鸡屎、鸭屎。   他们的家的鸡鸭,都圈种满杂草和树荫的地方。院墙跟下还撒着花种子,一年四季都有花开放。就算到了萧瑟冬天,也有适合冬天开放的山茶花和春兰花。   村子里的小孩儿都脏兮兮,满脸都是鼻涕和锅灰。林秀却能把一双儿女收拾的干净整齐,而且还特别有礼貌。   这不,在路上被娇娇声音软软的叫叔叔婶婶、哥哥姐姐的村民们,全都笑开了花。   就没见过哪家小孩儿,像娇娇这样可爱软萌,还爱叫人的。   有人从兜里掏出,挖地时在泥巴里见到的落花生,搓干净了泥巴,这才递给娇娇:“吃点。”   “谢谢奶奶,可是妈妈说了,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娇娇礼貌的拒绝了。   娇娇真是太听话、懂礼貌了。   有人想摸娇娇的头,却发现手脏,没好意思的收了回去。   倒是成景因为是重生回来的,性格里还带着上辈子的阴郁,所以板着一张脸,不太爱说话,看着又冷又酷。   “成景,今年还拜托你,帮我们写对联啊。”有人问。   成景从小跟着外公林海义练的一手好毛笔字,村民都喜欢找他写对联。   “可以是可以,但是要收钱。”成景说:“以后我都不免费帮大家写对联了,一副对联1毛钱,我负责红纸和墨。”   上辈子林冬芹嫁给他爸后,变得可有钱了。他妈却在农场劳改吃苦,连馊饭都吃不上。   成景觉得自己重生回来,必须得挣钱养妈和妹妹。这样不用等渣爸和林冬芹结婚,他都能有底气带妈离开这些渣滓。   听见成景心里话的林秀,忍不住想,她不用谁养。   因为她有祖上留下来的私房钱,好多古董、金条和银锭子,都埋在谁也想象不到的地方呢。   这事儿是舅舅逃跑以前,告诉她的,她谁也没说……   富婆林秀,一脸温柔的摸了摸儿子的头,她能带着全家吃香的喝辣的。   正在踢路上石子的成煜东,又见媳妇儿、儿子用一种看坏人的眼神盯着自己,有些纳闷的偏了偏头:“咋了?膈着脚了?要我背你不?”   男人放下肩上的箩筐,半蹲在林秀面前。   宽阔挺拔的背脊,像起伏的大山一样稳重。劲瘦有力的公狗腰,也蓄发着强悍野蛮的力度。   林秀想了想,指挥着娇娇爬上去:“闺女,上。”   “妈妈,我喜欢自己跑。”娇娇笑着,拉着哥哥一下子往山上跑了。   他们都是农村长大的孩子,就算养的再仔细,也有孩子的野性的,喜欢无拘无束,漫山遍野的疯跑。   “上来吧,我背你。”成煜东说:“你从小都喜欢让我背。说的还挺骄傲的!   林秀懒洋洋的趴了上去,成煜东背林秀,背的特别稳。   林秀趴在他宽阔的肩膀上,闻着男人身上散发出来的强烈荷尔蒙,被冬天的太阳一晒,顿时有些懒洋洋的眯着眼睛。   箩筐被丢在路上,成煜东决定把媳妇儿背上去了,再来拿。   反正山也不高,走几分钟就到山顶了。   清溪镇地理位置特别优越,土地肥沃,山也不高,很适合种植农作物。   土地包产到户以后,成煜东还想办法,找农机站,研究新型农作物的专家同学,要了不少能提高产量的稻谷和红薯。   虽然这些农作物,还不想21世纪那么高的产量,但对比以前那些品种,每年多收两三百斤还是没问题的。   所以村民们的日子过的,都比别的镇子富裕……   趴在成煜东背上的林秀,困倦的打了个哈欠,温热的呼吸吹在成煜东后脖颈,似乎还带着香气。   成煜东弯了弯腰,让她趴的更舒服了些的时候,忍不住说:“秀儿,别睡,外面冷,容易着凉。”   “没睡,我在想你背叛我的话,我该怎么教训你!”她在想剧情里的成煜东和现在这个,好像有点不一样。   但如果成煜东欺负了她,她也得想办法给自己做主才行。   以前她没觉醒,困在娇气做作,不懂得为自己做出改变的剧情里。   现在她都觉醒了,肯定要做出改变的。   成煜东听秀儿要教训他,整个人一下子紧绷了。   【为啥我媳妇儿总说我要背叛她???】   成煜东的心里话,像只连尾巴毛都炸起来的金毛,直愣愣的往林秀脑子里钻。   “我哪儿做的不够好吗?”成煜东问:“你总不相信我。”   “林冬芹打你主意,想嫁给你。”林秀说。   “那我找机会把她赶走!”成煜东说,林冬芹和江学凤都得赶走才行!   林秀漫不经心的哼了哼,心里却想,虽然不知道以林冬芹为主的年代爽文剧情,会不会继续走?   但她得未雨绸缪,得找机会拿点金子出来,看能不能在县城里买点房子?   她外公以前说了,积累财富,就要积累土地和房产,这是几千年来更古不变的道理。   现在刚改革开放,还不能买卖土地,但是房子是可以买了。   乱世黄金,盛世古董,林秀琢磨着,也能去收些古董回来囤着。   以前村民们还有拿古书来糊墙和厕所,看着林秀可心疼死了,这些都是好东西,不能糟践在了没文化和没见识的人手里。   林秀在想着以后的事情时,忽然听到一阵尖叫声从山下传来。   她抬起头的时候,就见江学凤尖叫着往池塘里跳:“林海义,你要是和我离婚,我就死给你看!” 第10章 鸠占鹊巢   池塘就在山脚下,林秀能清晰的看见江学凤往池塘里跳的时候,林冬芹扑过去拉住江学凤。   她爸林海义愤怒又又无奈的,指着闹死的江学凤,气的声音都在颤抖:“江学凤,你想别吓唬我,你跳下去了这婚也得离。”   只要一想到江学凤做的那些恶毒事情,林海义就恶心的胃里直翻涌。   这个毒妇,间接害死了前妻李静秋,还想害死他女儿林秀。林海义什么都能忍,唯独不能忍女儿林秀受到伤害。   他跪在前妻面前发过誓,这辈子都要好好照顾林秀,不让林秀受到任何一点委屈的。   可谁知道,自己娶的后老婆,却把他宠在心肝儿上的女儿,害了一次又一次?   想起女儿林秀受的苦和委屈,林海义这个年过半百的知识分子,觉得心口又酸又痛,连眼睛都变红了。   他自问娶了江学凤后,无论是对江学凤还是林冬芹,都是一等一的好。   林海义心疼林秀,不让林秀干活。   那是因为他回到高中教书后,每个月30块钱的工资,能养得起一家人的。   而且像林海义这种读过大学的公办教师,在六七十年代的大环境下,也算是国家干部的编制。   在所在的生产大队,是能参于生产大队的分红,每年都能拿到统一的公分的。   这样的生活水平条舊獨件,在整个清溪镇都找不出几家。他这个老子有能力,凭啥不能娇养女儿啊?   林海义娇养女儿,也没苛待江学凤和林冬芹。   林秀该有的吃穿,林冬芹也有,江学凤也能管家。   林海义结婚前就和她说好了,结婚后工资能上交20块钱给江学凤。剩下的10块钱,是他给林秀以后攒的嫁妆。   也大方的表示,江学凤也可以拿20块钱,给林冬芹攒嫁妆。   因为在六七十年代的农村,都是拿公分,分粮食吃大锅饭。   谁家一年能有20块钱花,都是富裕家庭。   林海义每个月给江学凤20块钱和一些粮票,再加上生产大队分的公分,领的粮食。这样的好日子,那就是在城里都让人羡慕的。   江学凤自从嫁给林海义后,那日子从天天吃野菜,直接奢侈到了顿顿能吃肉的地步。   江学凤当时答应的多高兴啊,还说给秀儿存10块钱的嫁妆太少了,应该每个月15块钱。   说自己嫁给林海义,不贪图他的钱。就是想和他踏实过日子,会把林秀当亲生女儿来疼……   林海义当时还挺感动,觉得秀儿有人照顾了。   却没想到这是个做表面文章,心里歹毒的毒妇。   表面上对林秀嘘寒问暖,对林秀比林冬芹还好、不让林秀干活;让林冬芹照顾林秀,帮林秀干活。   实际却是捧杀林秀,想养废林秀,还想要林秀的命!   现在恶毒的真相,在林秀读心术的刺激下,让江学凤自己说了出来,□□裸的撕开在了大家面前。   林海义这个被蒙骗了近20年的人,再面对这个蛇蝎心肠的江学凤面前,能不恶心和感到恐惧吗?   “离婚!这婚必须离!”林海义的态度,比刚才还坚决。   尤其看到林秀被成煜东背着走过来的时候,更是气愤的指着江学凤的鼻子骂:“秀儿这么单纯善良的人,你也舍得下毒手?我不和你离婚,我都对不起林家的列祖列宗和秀儿她妈!”   江学凤盯着被成煜东,小心翼翼放在地上的林秀。   她都要跳河寻死了,林秀还这么娇气做作的来看热闹?   江学凤心里又恨又气。   【林秀要真的单纯,能这么作贱自己男人?把自己男人当牛做马?】   【林秀真的要善良,不应该早就把红木家具给冬芹了?】   江学凤的心里话,让林秀都吃惊了,一个人竟然能无耻和不要脸到这地步?   男人心疼媳妇儿,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成煜东愿意背她,听她的话,那不是身为丈夫应该做的吗?成煜东不背她,不听她的话,难不成去背外面的野女儿?去听外面野女人的话?   林秀心里不痛快了,就问江学凤:“恶毒后妈,你不是要跳河吗?赶紧跳……”   她将头懒洋洋的靠在成煜东劲瘦的腰间,神色不耐烦的说:“赶紧跳下去,别耽误我的时间了,我还没给娇娇摘腊梅花呢。”   “你好狠的心!”江学凤被气的浑身发抖。   她伪装了几十年的好名声,今天全被林秀毁了。   她要跳河,林秀还来嘲笑她?   这口气,憋在心里,气的江学凤心口痛!   林冬芹却眼神幽深的盯着林秀:【说出心里话这事儿,是不是林秀搞的鬼?】   林秀听见林冬芹这句心里话,连眼神都不稀罕给一个过去,而是把注意力落在江学凤身上。   “恶毒后妈,你要是不跳,那就赶紧去公社扯离婚证。”林秀可不想这种恶毒后妈,呆在她爸身边。   赶走了江学凤,林冬芹这个继女自然也滚的远远的。   于是林秀又说:“现在全村都知道,你做的那些恶毒事了,你不想离婚也没门儿。”   林海义也站出来:“对,这婚我是离定了。”   但他是知识分子,事情不想闹的太难看,就说:“江学凤这事儿闹大了,对你也不好,寻死觅活是没有用的,咱们给各自留点脸面……”   “林海义,我嫁给你这几十年,对你难道不够好吗?啥好东西不是想着你,你就这么无情的对我?”江学凤很难受,她年轻时喜欢林海义,才做那些事情。   否则她干啥要嫁给林海义?   “是,我这些年对林秀是捧杀,我不对。”江学凤哭着说:“可是半路夫妻,谁不为自己的儿女着想?而且我对你林海义那是好得不得了,家里有啥好东西都想着你。”   “你前几年生病做手术,要不是我抽血给你,你早死了。”江学凤举起,当初输血的右手说:“我当初为了救你,差点把血都抽干,你难道就不念我一点点好?”   这是老白莲的心里话,她是真觉得自己委屈,觉得林海义是个无情无义的男人!   林海义皱了皱眉,脸上的表情看着很纠结。   他的确欠江学凤一条命,但是不离婚,他又真恶心!   我爸难不成要心软?林秀刚这么想,就听成煜东说:“你对老丈人有恩情,也不能否认你三翻四次把秀儿往死里整的事情。”   成煜东揽住靠在自己身上休息的林秀,看着江学凤的眼神却像鹰隼一样,又冷又利:“坏人做一件好事,就能变成好人?”   成煜东继续说:“你救老丈人,那是因为老丈人是你男人。可是秀儿呢?是我老丈人的女儿,你这个后妈难道不该对秀儿好?”   成煜东的话,让大家都觉得有道理。   不愧是读过高中的人,说话有条有理啊!   成煜东捏着拳头质问江学凤:“可你咋做的?你想卖秀儿给人当童养媳。还趁我不在家,害秀儿早产,差点一尸三命,让林冬芹给秀儿坐月子,也是奔着秀儿早产虚弱,想弄死秀儿去的……”   这些事,是江学凤当着大家的面,亲口说的,想抵赖都不没人信。   成煜东继续说:“你救老丈人,是贪我老丈人每个月的工资待遇。你害秀儿,是想霸占我老丈人的工资的待遇,还有现在还回来的红木家具!”   成煜东铁青着一张脸,要不是秀儿还靠在他怀里。   他现在都能冲上去一脚把江学凤这个老白莲,给踹池塘里。   “你做了这么多害人性命的事情,你就是现在跳池塘里把自己淹死了,你也是罪有应得!”成煜东一番话,就把江学凤自以为是的深情,给说成了贪心和霸占家产。   也让林海义脸上的纠结和为难,也变成了愤怒。   周围的看人闹的村民,也都点头:   “可不是罪有应得,死了都得下十八层地狱!”   虽然现在讲破除封建迷信,可到底是几千年的风俗文化。人们提起坏人的下场,也都是诅咒她下十八层地狱。   “你这种祸害死了,那是我们生产大队的福气!”   “否则我们和你住在一个村,都怕你害死我们!”   ……   听着大家对江学凤的指责,林秀赞赏的看了眼成煜东,这个男人还挺会说的嘛。   面对媳妇儿赞赏的眼神,成煜东表情更严肃板正的,盯着江学凤又多说了四个字:“鸠占鹊巢!”   村民们文化不高,不懂鸠占鹊巢是啥意思?   林海义却听的心里发毛,鸠占鹊巢?   江学凤和林冬芹,可不就是像把蛋下在别的鸟窝里的杜鹃吗?   杜鹃多狠啊,为了自己生存。   被大鸟孵化出来以后,就开始对巢穴里没孵化,或者已经孵化的幼鸟下手。   把其他蛋和幼鸟,全都推出鸟窝摔死了以后,霸占了所有生存资源……林海义全身汗毛倒立。   不,江学凤和林冬芹,比杜鹃鸟还恶毒。   他们不仅想害死秀儿,还想霸占前妻家里的那些祖产……   林海义吓的连连后退,直接站到了林秀身边。   生怕江学凤母女还能扑过来,伤害林秀似的,愤怒无比的指着江学凤的鼻子说:“江学凤,你不跳河,我们离婚……”   听见开头这句话的江学凤,心里一喜,还以为自己的威胁起到了作用。   她不跳河,林海义就离婚。   她跳了,林海义不就不敢离婚了。   江学凤正要哭着,再闹跳河的时候。   就听见了林海义愤怒的下一句:“你要是跳河淹死了,我就当鳏夫,连婚都不用离了。”   江学凤跳河的动作一顿,现在跳也不是,不跳也不是。   林冬芹手却死死的拽着江学凤,她不是担心江学凤的安危。纯粹是觉得,这时候不能把事情闹大了。得想个万全的好办法,阻止林海义和江学凤离婚才行。   否则林秀外公那些归还的祖产,她就拿不到了。   当初设计情节的时候,这些归还的祖产,就是她给自己设计的事业线。   她要和成煜东结婚,拿到这些价值连城的红木家具。在这本年代文里靠着古董发家致富,走上人生巅峰!   “妈,我们再想想办法……”林冬芹小声和江学凤说话,想注意的时候。   林秀看了眼自己家养的狗:“大黄。”   大黄“汪汪”两声,就跑上前,跳起来一个扫尾,直接把江学凤和林冬芹给撞进了池塘里…… 第11章 你满意舊獨不   寒冬腊月的池塘表面,是结了一层薄薄的冰霜。   江学凤和林冬芹砸碎冰霜,掉进去的时候,真有种自己掉进了十八层地狱的痛苦和恐惧感。   冰冷刺骨的寒水,像针一样,密密麻麻的往毛孔里钻,又痛又冷……林冬芹想喊救命,一张嘴,腥臭的水就往鼻腔和嘴里灌,几乎把人呛窒息了。   而大黄对着水里挣扎的两人,狂吠了几声,咧着嘴筒子,摇着尾巴特别欢乐的跑到林秀面前。   大黄用毛茸茸的头,去蹭林秀的手背,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   看林秀唇边带着满意的笑,大黄尾巴摇的更欢乐的蹭林秀的手背,在求夸奖。   “做得好,大黄。”林秀伸手揉了揉大黄的脑在,眼睛眯起来的时候,两边弯弯的,像月牙儿。   成煜东见状,薄唇翘了翘。   秀儿打小就记仇,让大黄踹她们下水,肯定是嫌弃自己动手,会脏了她的手。   现在那对恶毒的母女,被大黄踹进池塘了。他要弄点猪下水,给大黄加餐,奖励大黄。   清溪镇冬天下雨少,现在是枯水期。   所以池塘里的水并不深,林冬芹和江学凤如果不互相拽着对方,使命扑腾的话。   其实能从水里站起来的,因为池塘边上的水,顶多淹没两人的肩膀。   可是她俩都怕死,都想拽着对方,托着自己,所以越扑腾越往深水区扑腾去了。   “救命!救命!”   怕死的两人,一边扑腾一边大喊,可是站在岸边的村民,谁都没伸手去救两人。   倒不是见死不救,就是觉得坏人活该,想让她们受点教训而已!   成煜东看两人扑腾的没力气,真往水里沉,要淹死的时候。   这才对水性好的村民发话:“洋子,把两人捞上来,直接送去公社。”   他也不想救这些坏人,但是人要是真的被淹死了,这么多人看着,也说不过去。   成煜东让样子把两人捞起来,送去公社,也是帮老丈人林海义离婚的。   洋子不想下水捞坏人,就拿晒在岸边的大网撒下去,把快要淹死的林冬芹和江学凤,从池塘里网起来。   成煜东则开着村子里的拖拉机,亲自把老丈人送到了公社。   而林冬芹和江学凤则没资格坐拖拉机,被王洋架着的牛车给拉着。   冬天多冷啊,两人浑身湿透,被冷冽的寒风一吹,冷的直打哆嗦。   林冬芹冷的快晕过去的时候,看见林秀坐在干净的拖拉机上,吃着成煜东给她准备的沙琪玛时,林冬芹就觉得憋屈。   她一个爽文女主,怎么穿越就倒霉?   倒是这个注定要成为炮灰的林秀,怎么反而越来越作?过的越来越滋润?   无论是现实,还是小说里,林秀都的像是被人精心呵护的花朵。   而自己呢?   粗糙的像是路边的一颗野草,现在还浑身湿透的被人丢在牛车上。   这牛车上前几天才拖过红薯,全是脏兮兮的泥巴。   被林冬芹和江学凤棉衣上的水一混,全成了泥浆糊在她们身上。   自己脏兮兮还特别冷,而林秀却被人宝贝成了公主。   这样的差距让林冬芹从小就嫉妒自卑,所以她心里阴暗的想让所有人都讨厌林秀,赞美她。   她想获得所有人的夸赞!   可为什么,这一切都没按照她的剧情设计在进行?   林海义离婚!她妈闹着要跳水!   最后两人都被狗踹进池塘里的事情,全都不在剧情里啊。   这到底咋回事?   还把这个世界,当爽文剧情刷进度的林冬芹。根本没意识到,从她穿进小说这一刻起。   小说里的世间万物,就真正的活了过来。   现在这个世界里的一草一木,乃至一条狗都是鲜活,拥有着自己的生命和想法。   她一笔带过的剧情,在小说世界中,都是由一分一秒,和所有人鲜活的情绪,而产生出来的轨迹。   一个鲜活的世界,当然会人物的一举一动,而产生该有的逻辑和正常规律。   “冬芹,冬芹,我不能和你爸离婚。”江学凤哆嗦着开口,她对林海义是真的有感情。   而且林海义多好啊,虽然年纪大了,但还是斯文有礼。   也不会喝酒打老婆,说话也是好言好语,钱还给她花。   她巴着林海义享了半辈子福,哪能舍得和林海义离婚?过苦日子?   再说了,农村的离婚女人,要被人戳着脊梁骨骂。   “我不会让你离婚的。”林冬芹掐着江学凤的手说:“离婚是两个人的事情,只要你不同意,他就没法和你离婚。”   【我的古董事业线还没展开,在没拿到李家那些古董的时候,我绝对不会让你们离婚。】   林冬芹的心里话,伴随着拖拉机突突突的机动声,在林秀脑子里响起。   吃着沙琪玛的林秀,细嚼慢咽的抬起头,望着后面牛板车上的林冬芹。   林冬芹还想要事业线?咋可能!   林秀多记仇啊,更不能容忍林冬芹的事业线,是建立从在她手里抢东西,踩着尸骨往上爬的情况下,来展开的。   这读心术可真好用,知道林冬芹下一步打算,那她就好办了。   吃完沙琪玛的林秀,一边拿手帕擦嘴和手,一遍对成煜东说:“开快点,10分钟后我要到镇上公社。”   “那你坐稳了,避着点风啊。”开拖拉机的成煜东扭头,看林秀坐在自己身后。   又调整了下坐姿,用高大健硕的身体给林秀挡了大部分风后,这才加快了拖拉机的速度。   拖拉机一开快,牛板车也得跟着快。   浑身湿透的林冬芹和江学凤,感觉风跟冷刀子一样刮在身上。   两人浑身冰冷,冻的牙齿直打颤,差点把舌头都给咬了。   十分钟后,成煜东还真把拖拉机开到了公社门口。   成煜东是清溪镇有名的村干名,能凭着一己之力,把村子里的生产量提高上去,在县城领导那里都是挂了名的。   所以公社的人看见他来,都特别热情。   可一转眼,就看到蜷缩着身体,躺在牛板车上的林冬芹和江学凤。   看两人浑身湿透,脸色惨白,还吓了一跳,以为是被淹死的人。   “淹死人的事儿,可不归我们管,应该去找公安报案。”公社的人嫌晦气,还离远了点:“到时候挖两个坑,把人埋了吧。”   “没死透。”成煜东沉声说。   在公社那人疑惑的表情下,成煜东先揽着林秀的腰,把人从拖拉机上稳稳当当的抱了下来。   又给她捋了捋被风吹乱的头发,这才扭头,对一直看牛板车,想确定是不是真没死的那人说:“这两人想谋财害命,讹诈我老丈人,我送他们来,是想让你帮我老丈人办离婚的。”   谋财害命?还帮老丈人办离婚?   公社的人走近了看,这才发现,躺在牛板车上的人是江学凤和林冬芹。   自从嫁给了林海义这个高中老师后,江学凤可是清溪镇上有名的师娘,谁见了不得巴结着?   而林冬芹,更是被林海义举荐上了工农兵大学,成了金贵的大学生。   林冬芹的好名声,在镇上那也是排的上号的。   怎么一下子就闹出谋财害命,还要被离婚的臭名声了?   公社的人都很好奇,林冬芹和江学凤都感觉丢脸,不敢抬起头来。   林海义也觉得面上无光,但是这事儿不说出来,不离婚,以后秀儿还要受委屈。   于是也站出来说:“小龚啊,我是来离婚的,你快给我办。”   成煜东看老丈人主动站出来,就扭头对赶牛板车的王洋说:“洋子,去把公安也叫来,谋财害命这事儿,也得让公安知道。”   先把林冬芹和江学凤这两个毒妇的名声,传播出去才好进行下一步。   “得了。”王洋麻溜的跑去找公安了。   公社的人虽然还不知道具体发生了啥情况?但成煜东和林海义,都是镇上名声特好的两个人。   所以公社的人,下意识是相信两人的。   连忙让人找了绳子把江学凤和林冬芹给捆了,免得人在公安来之前给跑了。   看着被困的林冬芹和江学凤两人,成煜东扭头问林秀:“秀儿,你满意不?”   面对成煜东那漆黑认真的眼睛,林秀轻轻点头:“还行吧。”   原本对自己虐渣手法,还挺满意的成煜东,浓黑的眉皱在一起:“还行就是不满意?”   林秀抬眼看着成煜东,唇角弯了弯。   在成煜东追问的眼神下,这才轻声说:“在我爸没有离婚前,我是不会很满意的。”   她唇色鲜亮,像枝头的樱桃,唇型饱满,好像天生带着好看的笑弧。   真是又漂亮又娇气,让人除了想宠着她,真的生不出任何其他多余的想法来。   “爸爸,记得要离婚啊。”林秀又对林海义说。   “肯定离,肯定离。”林海义点头   其实林秀很少过问林海义的私事,她虽然娇气做作,但也不会胡搅蛮缠。   这次让林海义必须离婚,也是听到了白莲花母女那贪婪、不要脸的心里话,想让她爸林海义远离这对恶毒的母女。   况且,林海义只要一想到舊獨江学凤做的那些恶事,和三番四次想害死林秀的恶毒手段,他就想亲手掐死江学凤。   但是他不能掐死江学凤,因为他有底线和属于自己的品格,离婚是他做出的正确判断!   听见林海义肯定要离婚的声音,江学凤感觉自己的心都快碎了。   她虽然想弄死林秀,但从来没有对林海义动过手。   两人当了夫妻几十年,林海义说不要她?就不要她?   江学凤真想一头撞死在林海义面前,可是她撞不了,因为她被绳子捆着呢。   而且正好公安,也在这时候走进了公社里。   林冬芹脑子迅速转动,她必须想办法阻止林海义和她妈离婚。   有了……林冬芹脑筋儿一转,忽然想到了个办法。   而听到她心里话的林秀,则差点鼓掌了,林冬芹真是把刀子往她手上递啊…… 第12章 赶走老白莲   在公安走进大门的时候,林冬芹脑子里想的是:【向公安报案说林秀想害死她】。   然而林冬芹,也确实这样说的:“公安同志,林秀把我和我妈推进池塘里,她想淹死我们,我要报案!”   她被身子捆着,声音还冷的发抖。   浑身湿透的样子,看着确实有几分可怜。   再一想林冬芹是工农兵大学生,还是县城农机厂的车间主任,这也算是国家干部了,所以公安很严肃的对待了这件事。   至于林冬芹为啥会是国家干部?   那是因为这个时代的干部编制比较乱,大部分的大学生都能有干部编制。   而且八十年代讲究的是以工代干,想当干部,就得先当工人。而且车间主任只能有干部编制的人,才能当。   林冬芹也就是想到了自己的干部身份,按理说,还比成煜东和林海义这两人高一点。   因为成煜东虽然是村里的大队长,但真要说起来,连干部还算不上。   林海义呢?   虽然是干部,但只是个高中老师。   不像她这个上千人大厂的国营厂主任,那是在县城里都排的上号的干部啊。   于是林冬芹态度,瞬间变得高傲起来:“林秀推我和我妈下水,想害死我们,还想挑拨我们一家人的关系,让我爸和我妈离婚。”   林海义现在还有用,林冬芹不会去得罪林海义。   成煜东是她暗恋的男人,是她给自己写的男主,是这个世界的气运之子,她也不会去对付成煜东。   林冬芹觉得这一切的变化,都是林秀这个作精女配惹出来的。   所以把所有的矛头,都对准了林秀:“我是农机厂的车间主任,是干部。林秀一个村民想害干部,这是很严重的罪!”   听到林冬芹心里话的林秀,则想,林冬芹想用干部身份来压制她?   那就趁今天,让林冬芹当不成干部呗。   反正现在人就在公社,努努力刺激林冬芹说出最恶毒的心里话。   让她的人品,给她的干部身份蒙上一层灰。   林冬芹的干部身份一时撸不掉,但是身份名声总是会受影响。   到时候,她再写一封实名检举信去农机厂……哎呀呀,林冬芹干部身份得完,车间主任的身份也得完。   林秀眸光闪了闪,已经准备挥舞着锄头,给林冬芹挖坑了!   “公安同志,现在严打,害人的刁民就该抓起来。”林冬芹说,她语气很强势,可冻的浑身哆嗦,说话都在打颤,真没啥气势。   公安看林冬芹确实快冻死了,就先解开了林冬芹身上捆着的绳子。   然后问林秀:“这件事到底咋回事儿,你给我好好说说。”   全镇的人都知道林秀好吃懒做,娇气霸道。   经常欺负林冬芹这个继姐,所以是有点相信林冬芹的。   但一看林秀娇气漂亮的样子,原本不太好的语气,也忍不住放轻了:“林秀同志,你爸爸是高中老师,你可不能干坏事。”   林海义心疼女儿,忙解释:“秀儿没踹他们下水。”   “那是谁踹的?”   “我家大黄把她踹下水的。”林秀扫了眼就算松绑,依旧狼狈不行的林冬芹说:“大黄很讨厌林冬芹的。”   “大黄是谁?”   “我家的狗子。”林秀声音软软的:“狗子干的事情,和我没关系吧?”   公安:“…………”   一条狗干的事情,能算到人头上吗?   当然能。   林冬芹就这么说了:“你叫狗推我们下水的,你养的狗,它干的事,当然算在你头上了。”   “既然这样的话。”林秀说:“那就把大黄找来,和你对峙啊。”   “一条狗,我去哪里找?”林冬芹气的要死,大黄早就跑到山上去抓耗子去了,林秀真是太不要脸了。   “那就没办法了。”林秀摊手,手掌心白嫩嫩的在太阳底下发着光:“大黄没来,它推你下水的事情,就不能做数。但是我爸要离婚的事情,却要办。”   这时候,林海义已经在离婚证上面签了字:“江学凤,你不会写字,就按个手印吧。”   “我不按。”江学凤捂着手:“我不离婚。”   一把年纪了,还被离婚,说出去都被人笑死。   以后她面对全镇的指指点点,她咋活下去?   “这婚我是离定了,你不按也得按。”林海义是个教书先生,就算在气头上也斯文,这就拿死活不离婚的江学凤没办法了。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秀才遇到泼妇,那就是更是没法说道理了。   林秀看了眼不肯按手印,还想跑的江学凤,就扬起下巴:“成煜东,你给我按住她!”   成煜东大步上前,以为要强行让自己按手印的江学凤,立马扯开嗓子吼:“不得了了,不得了了,女婿要强迫丈母娘离婚了。大家都来看啊,女婿要强迫丈母娘离婚了。”   江学凤这嗓子以后,街上的人果然都围到了公社来看。   成煜东却根本不是强迫江学凤按手印,而是听媳妇儿的吩咐,把想跑的江学凤按在了地上,让她没法跑。   而周围看热闹的人,都很好奇的在那儿指指点点。   “林老师要和媳妇儿离婚?他们家不是镇上的模范家庭吗?”   说来也是嘲讽,在清溪镇所有人眼里,江学凤是个称职,任劳任怨,对继女比亲生女儿都还好的后妈。   还因为林海义高中老师的身份,在镇上备受尊重。   她现在浑身湿透的被成煜东按在地上,披头散发的大叫着‘女婿要强迫她离婚’。   看着的确特别可怜,好多人都觉得林秀又开始作妖,又开始折腾后妈了。   “林秀,做人不能这么没良心,你妈对你是真不错。”   “就是,哪个后妈做到她那份上?对你挖心掏肝的好,你咋这么无情?”   “林老师也是,再怎么宠女儿,也不能宠的女儿胡来啊。”   ……   这些人的指责声,没让林秀生气。   因为她已经习惯了镇上人对她的指指点点,反而一直盯着在心里想着对付她,阻止离婚的江学凤母女说。   “大伙既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啥事儿,那就让我的好后妈,和好继姐好好的和你们说说。”   紧跟着林秀的话落,江学凤和林冬芹争先恐后的,抢着把心里话说了出来。   “林秀,我拿蜈蚣毒死你,和害你早产又咋样?我是你后妈,我想弄死你,那也是正常的。”   江学凤脸上还维持着可怜的表情,说出来的话,却一句比一句狠毒:“你还想让我和你爸离婚?我不离,我要一辈子折磨你,把你折磨死了,你爸的一切都是我和冬芹的了。”   江学凤眼神恐惧,她咋又说出心里话了?   救命,她不想说,她想装可怜博同情的啊。   林冬芹也抢着说:“林秀,你这个炮灰女配,别妄想和我这个爽文女主做对。我要搞死你的方法,有很多种。你死了,你的男人孩子,和你家归还的财产,全是我一个人的。”   林冬芹吓得捂住嘴,她咋又不受控制的说出了心里话?   林冬芹和江学凤表情都很恐惧,周围看人闹的人,听了两母女的话,全都大叫出声。   “卧槽!这么恶毒?”   “我以前还以为世上真有好后妈,没想到都是装的。”   “想想也对,不是自己生的,哪能真心对她好。但是林冬芹太不要脸了……”   有些结了婚的妇女同志,全都特别恶心嫌弃的盯着林冬芹:“想弄死继妹,霸占妹夫和侄子侄女,还要霸占继妹家的祖产……”   虽然听不懂啥是炮灰女配和爽文女主,但是林冬芹想谋财害命,勾引妹夫的事情,大家却听懂了。   “要不要脸了,我们清溪镇咋有这么不要脸的人。”   “呸,搞破鞋的臭女人!”   有人朝林冬芹脸上吐口水,被人指指点点的林冬芹,想解释说不是这样的,可到嘴的话却成了:“坏又怎么样?我是爽文女主,我想干啥就干啥?”   她还呜呜哭着装可怜,可说出来的话,让人听了都想吐:“成煜东和林秀生的龙凤胎,本来就该属于我,是林秀抢了我的东西。”   作为年代文男主的成煜东,拳头捏的死死的舊獨。   最后还是没控制住内心的愤怒,一拳打在林冬芹脸上。   就因为他,而让媳妇儿受了这么多罪?   成煜东觉得自己有罪,林冬芹的罪就更重了!   林冬芹可真是够恶心,成煜东觉得,被林冬芹这样的女人看重,就跟被女鬼盯上了一样,让人汗毛倒立……   大家看林冬芹被打在地上,没觉得成煜东不该打人。   反而为成煜东鼓掌,打得好!   这种想勾引妹夫,害死继妹的恶毒的女人,他们看着都想打!   疯了疯了,江学凤害怕自己会被成煜东打,也恐惧她们的嘴咋不受控制了?   江学凤表情恐惧,但在林秀读心术的刺激下,也张口就说:“今天我要是离婚了,我就在你面前撞墙,不撞死,就撞的全身是血,好让整个清溪镇的人,都戳着你的脊梁骨骂你是个不孝女,让你在清溪镇呆不下去。”   ……   江学凤和李冬芹的心里话,很快就传遍了整个镇子。   这下江学凤不想离婚,都被全镇的人按着离婚了。   林老师一个知识分子,真不能被这种恶毒的老虔婆给缠上…… 第13章 暴戾的成景   “完了!完了!一切都完了!”   看着离婚证上的手指印儿,江学凤感觉整个世界都塌了。   她被离婚了,她被喜欢了大半辈子的男人给抛弃了?觉得天旋地转的江学凤,这回是真哭了。   如果早知道,去要红木家具,会搞到离婚被抛弃这地步,打死她都不会这样做。   林海义多好的男人啊,尊重人,还给她钱花。   她都五十多岁了还被男人离婚,这传出去,十里八乡都得戳着她的脊梁骨笑话她,连带着冬芹的名声也坏了……   “海义,海义,我错了,我错了……”江学凤后悔的大哭。   她想拽着林海义的军大衣道歉,却被林海义推开。   看林海义躲瘟神一样躲着自己的江学凤,这时候真是又毁又恨,事情怎么就闹到这地步了?   她跳池塘,是不想离婚。   她闹也是不想离婚,最后却被全镇的人按着离婚了?   这都怪林秀,怪林秀嫁出去了,还管娘家的事。   天底下,哪有女儿撺掇着老子离婚的?林秀就是个扫把星和搅家精!   “林秀,你这个恶毒的小贱人,你天打雷劈,不得好死。”江学凤瞪着林秀的眼睛里面,全是红血丝:“我当初应该把你丢尿桶里淹死,让你和你那个死鬼妈一样,当没人要的孤魂野鬼!”   林秀心口充斥着一股想杀人的愤怒,她抬脚踹向江学凤。江学凤“扑通”一声摔在地上,后脑勺直接撞在地上,发出‘砰’地一声巨响。   痛的江学凤脑子嗡嗡响的时候,手背又传来火辣辣的剧痛。   原来林秀看离婚证已经办妥了,就带着人从江学凤身边走过去。   江学凤躺在路中央,那手背可不就被林秀踩中了?   林秀本来就小心眼记仇,江学凤当初举报,拆散了她原本和睦友□□。   害死了她妈,现在二十几年后,还敢骂她和她妈!   林秀觉得自己不多踩这个老虔婆几脚,都对不起她妈的在天之灵,和自己这些年受的委屈,所以踩着江学凤的手背还用力碾了碾。   感觉手指头都快被碾断的江学凤,发出杀猪般的惨叫:“她踩我!她踩我!”   周围的人,谁看了不说声好。   对付这种害死了林秀亲妈,还想害死林秀的恶毒后妈,他们是林秀,都得狠狠踩几脚,没把江学凤手指头踩断,都算林秀心善了。   成煜东看见媳妇儿这个小动作,眉头一皱。   江学凤这个老虔婆的手,膈着她媳妇儿的脚咋办啊?   成煜东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是个好人。   如果当初不是林秀拉了他一把,成煜东这时候可能都成了一个社会坏分子。所以他这辈子的温柔和爱,都只会给林秀。   这么一想,在林秀踩完了江学凤后,他结实有力的手臂一捞,直接把林秀抱在了怀里。   “你干啥?”突然被公主抱的林秀,有些懵逼的搂着他的脖子。   “抱你上车啊。”成煜东面不改色的抱着林秀走出公社大门,然后小心翼翼的把她放在了门口的拖拉机上。   拖拉机上还放着干净的小竹椅,林秀坐上去后,成煜东还从兜里掏出一颗大白兔奶糖,塞进林秀手里。   看成煜东哄小孩儿一样的,哄着林秀。   周围的女人都露出羡慕的表情,再一想刚才成煜东还当着大庭广众的面儿抱林秀,更是羡慕嫉妒的不行。   当初成煜东娶林秀的时候,明明是同村的人嫁娶结婚。   可成煜东,硬上是背着穿着大红喜服的林秀,走遍了镇上的每个角落,让全镇的人都知道他娶了林秀当媳妇儿。   在吃不饱的七十年代,他还摆了一整天的流水席。   想起桌上的烟酒好肉,现在那些参加过林秀婚宴的人,都还馋的流口水。   解放后,整个清溪镇,就数林秀和成煜东结婚的时候最阔气,饭菜也最好吃!   看着被人团团围住的林秀,看着被成煜东温柔呵护的林秀,全身湿透的林冬芹,攥紧了拳头:【这一切本该是她的,是她为自己创造的。】   林冬芹充满嫉妒和不甘心的心里话,在林秀脑子里响起的时候。   林秀抬眼,透过围在自己身边的人群,居高临下的盯着脸色惨白狼狈的林冬芹。   两人的目光对上,林冬芹看着林秀干净精致的模样。再一看自己浑身湿透,头发上还有从牛板车上沾着的泥浆,顿时生出了一股自卑。   她咬着后牙槽,目光死死的盯着林秀,脸上那自卑和被打击的表情,确是怎么也藏不了。   “林秀,我妈的事,我不怪你。是我妈做错了……”林冬芹这时候还想,强行为自己挽回一点身为大学生和干部的尊严:“对不起,我今天会……”   她的话没说完,就被林秀打断:“道歉的话给我憋着,说了我也不会原谅你们。”   做了那么多伤害人的事情,一句道歉就能抹消?   咋可能?   林秀从来就不是一个以德报怨的人,更何况是面对虚伪的林冬芹母女。   林冬芹显然也没想到,自己都拉下脸道歉了,林秀竟然连装装样子都不做?   林秀嗤笑,她一直都做自己。   不想原谅就不原谅,她才不会为了虚伪的好名声,勉强自己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   “林冬芹,你赶紧带着你妈,从我家里滚出去!”林秀抬起精致的下巴,浑身上下都透露出嚣张霸道:“我回去就把你们的东西全扔了。”   “你凭啥扔我们的东西?我和你爸结婚那么久,那个家也有我的份……”江学凤还想说啥,被林冬芹按住手。   都离婚了,现在说啥也没用了。   尤其面对全镇人的鄙夷眼神,林冬芹感觉自己骄傲的自尊,都被人踩的稀碎。   她深吸一口气,说:“那些东西你想扔就扔吧,我今天会带着我妈回县城。”   她要在大家面前重新树立坚强不屈的好形象,于是用冻僵的手,把江学凤从地上扶起来:“我不会让我妈打搅你们了。”   她强行扶着不肯走的江学凤,走出公社大门。   在路过林海义身边的时候,还用很难过的眼神,看了眼林海义说:“爸,我叫了你十几二年的爸。从小你就对我好,就算你和我妈离婚了,在我心里,你一样是我亲爸。”   林海义看着面前这个被自己养大的继女,眼睛又红了红。   林冬芹以为他心软,还要继续煽情,好在林海义心里留个好印象,以后回来要红木家具的时候。   就听林海义愤怒质问道:“既然知道我对你好,你们娘俩还害我女儿?简直不要脸,别认我当爸了,我怕你害死我家秀儿,再害死我!”   林海义的话,让林冬芹脸瞬间臊的涨红。   林海义愤怒的指责和林秀嗤笑的眼神,还有周围人看笑话一样的表情,让林冬芹感觉自己就是个跳梁小丑。   她没脸继续呆在这里,灰溜溜的拽着江学凤跑了。   “不能走,我还有东西在家里……”江学凤还不肯走,却被林冬芹狠狠瞪了眼:“不走,留在这里丢人现眼?你真是太蠢了,一点小事都办不好。”   也不知道写这个配角有啥用?帮不了她,还尽办坏事儿。   林冬芹把在林秀那里遭受的耻辱,全都发泄在江学凤身上。   林秀看了眼起内讧的两人,心情很好的翘了翘唇说:“走,我们去供销社给大黄买心肺,再买点好酒好肉回去,给我爸庆祝一下。”   拿到离婚证的林海义,心里也挺痛快的:“对,是该好好庆祝一下。”   他伸手摸了摸林秀的头,一脸慈爱的说:“也给我们秀儿好好庆祝庆祝,祝我们秀儿以后平安顺遂,前程似锦。”   成煜东抿了抿唇,心想,他要努力挣钱,让秀儿过上更好的日子。   现在改革开放了,县城里都有人开上小轿车了。   四个轮子的小轿车,城里有钱人舊獨能开。他家的秀儿也得有一辆,再贵都得给秀儿挣来一辆小轿车。   毕竟他媳妇儿较弱,哪能亲自走路呢?   供销社长是林海义的学生,看老师和林秀师妹来了。   知道老师心疼女儿的供销社社长,赶紧把供销社里的紧俏东西都拿了出来,让林秀挑选。   “林师妹,你爱吃的夹心饼干和蛋条还没到。但是我给你留了不少好吃好玩的东西,你看看你喜欢啥?”   拿出来的全是供销社最好的东西,小皮鞋、红色棉衣、还有口红和紧俏的糖果饼干。   这些都是要票才能买,但是林秀喜欢的话,能用内部价给拿走。   林秀挑了一支口红,又给娇娇挑了一件红色的小棉袄。   八十年代,人人都穿的灰扑扑很素净。   但林秀就爱把娇娇打扮的亮眼可爱,这红色小棉袄娇娇穿起来,还不比年画上的娃娃还可爱好看?   想起自己那个28岁重生回来的可怜儿子,林秀又心软的给成景挑了几本练习册,准备让成景提前学习学习小、初、高的课程。   反正儿子灵魂28岁,读书学习肯定是没问题的。   甭管灵魂多大,在妈面前,成景永远都是需要学习的小崽子。   林秀挑选东西的时候,成煜东就在挑选肉。   家里种了菜,养了鸡鸭和猪,但猪得过年再杀,平时要吃肉,就得来供销社来买。   大黄的心肺没忘记,成煜东还选了秀儿喜欢吃的排骨。   这年代的排骨都是瘦肉和骨头,价格特别便宜。成煜东又拿的是内部价,一斤肉票,能在供销社拿两斤的排骨。   而这时候,娇娇躲在镇上的胡同口里。   有些害怕的对成景说:“哥哥,咱们真的要让大黄去咬人?”   “当然,那个老虔婆和恶毒女人欺负妈,我就得帮妈教训她。”成景点头,摸了摸被自己牵着的大黄说:“大黄,去咬死他们!”   …… 第14章 秀儿要分居   大黄在成景的指挥下,窜出去咬人的时候。   林冬芹正和江学凤,商量着以后怎么回林家?拿那些红木家具,还有怎么让林海义回心转意,和江学凤复婚?   “这事儿你听我的……”林冬芹正要支招,就听凶狠的狗叫声从背后响起。   她回头,见大黄比老虎还凶的扑过来。   吓得屁股一紧,下意识把身边的江学凤推了出去。   “啊!”   江学凤小腿,被结结实实咬了一口。   痛的她惨叫的同时,通人性的大黄,又调转狗头,在林冬芹小腿上也狠狠咬了一口。   “你个狗东西!”林冬芹气的破口大骂。   然后感觉冻僵的脚背上一热,低头一看,林冬芹更是气炸了。   大黄咬了人不够,一泡狗尿还撒在了她脚上,气的林冬芹捡起路边的石头去砸大黄。   大黄多灵敏啊,狂吠着跳开,还呲牙咧嘴的,呼叫着周围的野狗去咬林冬芹和江学凤。   吓得那两个坏蛋,屁滚尿流的拖着被咬伤的腿,尖叫着往镇子外面跑。   可惜没跑掉,江学凤又被野狗追着咬了一口。   林冬芹却因为江学凤替她挡着,没被咬多重……   等成煜东开的拖拉机,突突突的从供销社那边过来的时候。   就见大黄和几只野狗,追着江学凤往镇外的小路上跑了。   而成景还在旁边拍着手叫好:“大黄,咬,继续咬,咬死她们,把她们撕成渣最好!”   “死了活该,不死老子还不高兴。”成景重生后,觉得这一刻是最爽的。   他插着腰,表情凶狠:“狗不咬死你们,老子也要杀死你们,弄死你们!”   林秀和成煜东同时皱眉,因为成景表现出来的狰狞狠毒,和他提起弄死人时,那种戾气真的特别重。   林秀毫不怀疑,如果有机会,成景真的会说到做到,动手弄死林冬芹和江学凤。   虽然对方是坏人,但作为一个母亲,林秀也不愿成景因为两个坏人,把自己变成一个杀人凶手,或者是十恶不赦的大坏人。   “哥哥,爸爸妈妈来了……”怯生生躲在小巷子里的娇娇,见爸妈来了。   连忙探出半个毛茸茸的小脑袋,给成景通风报信:“还有外公也在。”   早就听见背后的拖拉机突突声,但没反应过来自己爹妈的成景,立马转头过来看。   那脸上的狰戾笑容,还扭曲的挂在脸上,把林秀、成煜东、林海义三人吓得心窝子一颤。   成煜东看着皱眉,他觉得儿子变了。   以前的成景和娇娇一样,斯文懂礼貌,是个贴心听话的好孩子。   可现在的成景,张口闭口都把杀人挂在嘴上。那表情,那眼神,狠毒的就跟个杀人犯似的。   成煜东浑身的气压都低下来:“成景,给我上车。”   回去他必须好好教训教训成景,免得他真的走上歧路,不仅带坏了娇娇,还得惹媳妇儿伤心难过。   成景对成煜东翻了个白眼,他不怕自己的真面目被成煜东发现,就怕自己吓着妈妈。   于是在爬上拖拉机的时候,成景又装出一副天真无邪的样子,对林秀说:“妈,我刚才闹着玩儿的,你别怕呀。”   灵魂28岁的偏执狠戾大反派,这时候披着5岁的小孩儿皮囊,又长得斯文秀气。   那双漆黑的眼睛里,藏着所有的阴暗暴戾情绪。唯独对他最爱的妈妈林秀,露出了前世今生仅剩的温柔和爱护。   【妈妈,你可千万别害怕我呀。】   成景包含祈求的心里话,在林秀脑子里想起的时候。   一股酸涩难过的情绪,瞬间从胸腔冲上了喉咙。   林秀把涌上眼眶的泪,憋了回去,对成景露出一个笑容:“快上车。”   眼泪虽然憋回去了,可眼底有水光。   眼尾还泛着红,光是看着,就知道此时的林秀心底有多难受。   成景也红了眼眶,他没哭。   手脚并用的爬上了拖拉机后,就沉默的站在林秀身边,小声说:“妈妈,我错了。”   成景闷声闷气的对林秀说:“妈,我以后再也不叫大黄咬人了,也再也不说杀人的话了……”   母子连心,在想念了两辈子的亲妈面前。   成景这个灵魂28岁的人,哪能不知道亲妈在难过啥呢?   他不想让妈难过,又说:“只要妈不哭,你说啥我都听。”   “真的?”林秀强忍着眼泪问。   她不想哭,可看到成景这么小心翼翼的求自己,想哄自己,她就忍不住心酸。   这是她儿子,应该她护着她,咋变成了让儿子来护着妈呢?   林秀一直憋着的眼泪,最终还是没忍住的掉了下来。   成景一看妈哭了,心里特着急的举手发誓:“妈你别哭,真的,我发誓,你说啥我都听。真的!儿子绝对不骗你!”   “那行,以后不许干伤天害理和谋财害命的事情。”眼泪还挂在林秀脸上:“妈希望你做个好人。”   下拖拉机,去巷子里把娇娇抱回来的成煜东,刚走到拖拉机旁边,就听见成景这句话。   他抱着娇娇低头,目光锐利的盯着成景:“听见了吗?你妈希望你做个好人!”   成景点头:“听见了。”   因为上辈子成煜东娶了林冬芹的事儿,成景对这个渣爹不太服气。   但当着妈的面,成景不想让妈伤心,又举起手对天发誓:“妈,我以后绝对不干伤天害理、谋财害命的事儿,我会做个好人!”   五岁的身条儿,不太高。   穿的又厚,让成景整个人看起来圆滚滚的。   偏偏长了张特别俊秀白皙的脸,让他看起来就像个少先队的三好少年!   想起他上辈子28岁就死掉的事情,林秀心疼的把儿子搂进怀里:“行了,妈信你。”   就算上辈子成景是个狠毒的大反派,这辈子,她会想办法把这个儿子给养好的。   被放在车上的娇娇,看妈妈眼圈红红的搂着哥哥。   也眼圈红红的扑上去,伸出肉乎乎的小手,抱着妈妈和哥哥:“别哭,别哭,娇娇香香你们,就不哭,不难受了啊……”   小孩儿口中的香香,是清溪镇的土话俗语,就是亲亲的意思。   被闺女香香了的林秀,觉得心窝子真是又暖又涨。   她在冬日的寒风中,搂紧了一双儿女。   不管后妈文爽文剧情咋样,她反正是要一辈子护着这两个可爱的崽崽,让他们活在幸福和阳光中。   这么一想,林秀看着坐在前面开拖拉机,替他们挡风成煜东,也和成景一样生出不高兴。   成舊獨煜东这个渣渣,迟早有一天被他们娘仨儿给踹开。   拖拉机开回家的时候,刚好是中午十一点半。   成煜东抱着从供销社买来的东西,往回走:“秀儿,你们先坐着,饭我马上就去做。”   林海义挽起衣袖也要去帮忙,却被成煜东拦住了:“爸,你陪秀儿好好说话,她一直以为我和林冬芹有啥,心里一直难受着呢。”   成煜东从小就能揣摩出林秀的心思,对林秀的情绪也非常敏感:“有些话我说了没用,但是你说管用。”   成煜东哪能感受不到,媳妇儿孩子对自己的怨念?   他这是想搬救兵呢。   爸爸对女儿的劝解和开导,是长辈对晚辈的关心和疏。   请老丈人出马,不知道秀儿心里的那团疙瘩,能疏散不?   成煜东划火柴煮饭的时候,还忍不住往灶房外面看。   秀儿总觉得他和林冬芹有一腿,他举天发誓:他这辈子除了林秀,谁也看不上!更看不上林冬芹那个恶毒虚伪的女人!   想起在村办公室,看见过的林冬芹申请调动户口和证明的事儿,成煜东眼里全是阴鸷的情绪。   户口肯定要把林冬芹给踢出去的,但是证明……他可不会让林冬芹,安安稳稳的回到农机厂去当那个车间主任。   要把林冬芹从车间主任上撸下来,这件事上来说,成煜东和林秀想到一块儿去。   而这时候,被成煜东叫去宽慰林秀的林海义,正想着要怎么开口的时候。   就见林秀从衣柜里抱出了新的棉絮和被褥,往外走。   林海义顿时急了:“你这孩子,该不会要和成煜东分居?”   在厨房烧火做饭的成煜东听了,就特别着急的拿着烧火钳跑出来,还听见老丈人林海义在说。   “他刚才和我解释了,他和林冬芹真的没啥……”林海义着急的去拉,走到门口的林秀,:“秀儿你别意气用事!”   “分居的事情,待会儿再说。”林秀抱着被褥朝外走:“我先把床铺好再说……”   她走出去,直接撞上堵在门口的成煜东。   一米八的高大男人,站在门口,瞬间挡住了大半的光线。   让林秀眼前都是阴影,她瞥了眼成煜东,还绕开朝外走的时候,却连人带被褥的被成煜东抗了起来。   “成煜东,你干啥?你放我下来……”被褥掉在地上,被扛在成煜东解释宽阔肩膀上的林秀,有些生气的握拳锤他的背:“你把我放下来!”   “不放!”一直对她言听计从的魁梧男人,霸道野蛮的禁锢着她的腰:“分居我不同意!”   …… 第15章 成煜东的霸道   “你不把我放下来,我才真的要和你分居!”林秀就连生气的时候,声音都娇蛮的。   成煜东一听着急,直接把林秀扛起来,扔在了铺的柔软暖和的床上:“这辈子都别想和我分居!”   一向踏实肯干的男人,冷着脸逼近床角,把林秀困在了红木架子床里面。   那高大魁梧的身影,带着压迫人的危险感。   连那双眼睛都微微眯起,露出摄人的寒光:“秀儿,别想和我分居。”   想起这男人在床上的表现,林秀咽了咽口水,轻声说:“其实,你在床上表现的挺好……”   成煜东呼吸一重,秀儿说他在床上表现的好,那为啥还要和他分居?是嫌弃他不努力?没让她更舒服吗?   成煜东沉声说:“我今晚会让你更满意的。”   林秀脸一红,大白天说啥骚……话?她爸和孩子们都在呢?   察觉到成煜东身上那炸裂的荷尔蒙,林秀忙收回心神说:“晚上的事情,晚上再说。”   她就算要抛弃成煜东,但这会儿该享受,她还是会继续享受的。   男欢女爱,这多正常!   林秀说:“我现在铺床,是要要给我爸住的。”   “啥?”成煜东顿时站住了:“你说啥?给爸铺床,不是要和我分居?”   男人菲薄的唇角都忍不往上扬了扬,可脸上的表情却还是很凌厉:“不分居就成。”   他板着脸往外走的时候,看见林海义还挺不高兴:“老丈人你咋乱说话?”他炫耀:“秀儿根本没想过和我分居。”   【秀儿可喜欢我呢。】   这句心里话,简直一条蓬松松的金毛狗,那尾巴欢乐的都能翘上天摘月亮啦。   心口不一的男人呵,林秀都被他逗笑了。   被女婿指责的林海义??怪我说错话了?   成煜东越过林海义,把掉在地上的被褥抱起来,扭头对从床上下来的林秀说:“铺床的事儿,我来就行。”   成煜东但凡在家里,啥事儿都是他一手包办,根本舍不得林秀累着。   林秀从小就被人照顾习惯了,也没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劲儿。   于是点了点头说:“吃了午饭,就把放红木榻的那房间收拾出来给我爸住。被褥垫厚点,我爸老寒腿,怕冷。”   林海义顿时感动的两眼泪汪汪:“还是我闺女疼人哟。”   他感动完,这才反应过来问:“不对啊,秀儿,我干啥要住你家?”   “你和江学凤离婚了,你一个人生火做饭多麻烦?住在这里,我还能照顾你。”林秀说:“我们这儿住的是砖房,地基打的深,没那么潮湿,对你老寒腿也好。”   清溪镇是西南地区,下雨地面就会反潮,老寒腿的林海义每次地面返潮,腿就疼的厉害。   林秀看医书,给他在山上挖了不少药草,这几年倒是好了不少。   我闺女真孝顺嗳,林海义心里就跟吃了滚烫的汤圆一样,整颗心都烫的厉害。   可他咋舍得劳累到闺女呢?   “不用,爸就住自己家里。”林海义说:“我虽然和江学凤离婚了,但那房子也是你爷爷留下的。到时候让江学凤把东西搬去县城,和她女儿住就成。”   那个县城的房子,虽然是分给林冬芹的,可每个月还是要交房费给厂子里。   当初林海义替林冬芹高兴,还主动把刚发的工资和过年的奖金都拿出来,又让江学凤把家里养的猪卖了,替林冬芹凑够了一次性买断的房费。   这离婚了,林海义也没打算把钱要回来。   但是他也不想再看见江学凤了……   几人正说着话的时候,大黄欢快的摇着尾巴回来了。   看见林秀的时候,嘴里发出欢快的呜呜声,摇着尾巴往林秀这边蹦。   “汪汪……”大黄叫了两声,嘴筒子一张,吐出两个布团子。   林秀仔细的看了看,还没反应过来大黄,为啥吐两个布团子给她的时候?   成景就乐呵呵的说:“阿哟,这是江学凤和林冬芹裤腿上撕下来的破布条。”可惜没带血,成景还有些遗憾。   不过看妈在,也没说这话,而是揉着大黄的头笑:“好样的,大黄!”   “汪汪!”   大黄又对着林秀摇尾巴,林秀看大黄咧着嘴筒子笑,就弯腰拍了拍大黄的狗头:“好样的,大黄。”   “呼呼……”   大黄咧嘴笑的特别欢实。   娇娇则用芭蕉叶,捧着一大块心肺出来,奶声奶气地说:“大黄,你帮妈教训了坏人,心肺是奖励给你的。”   “汪汪~”   大黄摇着尾巴朝娇娇小主人扑过去,却没压倒娇娇。   而是乖乖的蹭了蹭娇娇,这才摇着尾巴,大口大口的吃着娇娇捧给它的心肺。   “好大黄,以后也要这么保护妈妈哟。”娇娇声音软软的叮嘱大黄,然后又抬头,对着妈妈甜甜一笑。   吃午饭的时候,林秀又听到了隔壁的心里话。   【林秀家每次吃饭,我都被馋哭!好馋啊,好想吃肉啊!】   林秀夹水煮肉的动作一顿,看着桌上的饭菜。   水煮肉片儿、蒸腊肉、海带炖排骨,还有一碟凉拌红萝卜丝儿,吃的饭也是红薯干饭。   在农村其他人,都拿红薯当主食的八十年代。   这一桌三菜一汤,外加白米干饭,就算放在城里,那也是一等一的生活水平。   因为林海义也有钱,所以林秀除了刚生出来那几年吃过苦外。打有记性的时候,家里的饭菜虽不说顿顿有肉,但也差不多。   所以林秀从来不觉得这样的生活水平,有啥问题。   但是自从拥有读心术后,她连着两天都听到隔壁说她家,生活水平条件好的心里话。   林秀也开始正式自己的生活水平了!   紧跟着又听到隔壁王洋的心里话响起。   【我媳妇儿又馋哭了,哎,怪我没大队长有本事,不能让媳妇儿过上顿顿能吃肉的好日子。】   王洋这心里话,要是被其他村的人听见,都得羡慕死。   还顿顿吃肉,才能算好日子?   他们能顿顿吃饱,都是顶天的好日子了,也只有大河村的人敢这么说,因为大河村的村民摊上了成煜东这个有能力的大队长。   要不是大队长成煜东拿到了农技站研究人员,新研发出来的高产水稻和高产红薯。   让大河村每年的稻谷和红薯,都能比别的村多收两三百斤。让大舊獨河村的村民给国家教完公粮后,家里还有很多余粮,顿顿都能吃上饱饭的好日子。   这清溪镇,谁不想把自家闺女,嫁到大河村来吃饱饭?给自己家里捞点好处?   谁不想成煜东这个大队长,是他们村子里的大队长?让他们村人人都能有多余的粮食,过好日子?   【大队长读过书,就是有本事,还能在县城里开副食品厂。】   王洋的敬佩的心里话,又在林秀脑子里响起:【该他家吃肉!】   林秀嫁给成煜东后,就没受过苦日子的原因,就是成煜东看林秀从小被娇养。   不想让林秀嫁给自己过苦日子,所以在高中毕业后,就牟足劲儿开始挣钱。   又在78年12月国家宣布改革开放后,拥抱了春风。   走了关系,在县城农机厂外面,和高中同学开了一家卖烟酒的副食品店。   烟酒这东西,无论哪个时代,都是顶顶紧俏的好东西。   和高中同学开副食店,卖烟酒的成煜东,现在可是清溪镇最有钱的男人了,林秀的日子能过的不好吗?   【哎,我啥时候能有大队长一半能干就好了。】   王洋的心里话又传来。   林秀赞赏的看了眼成煜东,长得俊俏,还能挣钱干家务,这个男人还是有点子用的。   面对媳妇儿赞赏的眼神,成煜东连背脊都挺直了不少。   脸上的表情也老骄傲了。   林海义看林秀一直没夹菜,就关心问:“秀儿,你咋不吃菜?”   成煜东也追问:“是水煮肉太辣了吗?”   林秀还没回答,碗里就被夹了一块蒸腊肉过来。   “妈,吃蒸腊肉,这个好吃。”成景说。   切成薄片的松香腊肉下面,垫了手撕的白菜叶,被大火蒸出来的腊肉,肥瘦均匀。   看着晶莹剔透,在烟熏的松香味中,还带着白菜的香甜,不沾料,都特别好吃下饭。   这是成景最喜欢吃的一道菜了,他看妈咬了一口,恨不得把一碗腊肉都夹到林秀碗里:“妈多吃点。”   上辈子妈在农场里,再也没吃过一口饱饭。   他有时候偷偷去瞧,给妈带点吃的。   回家还要被林冬芹阴阳怪气的说没良心,说对他这么好,他却总忘不了那个恶毒的亲妈。   当着渣爹的面,林冬芹表面给他准备一篮子吃的,让他去农场看妈。   实际上等渣爹一转头,篮子里的吃的就没有了……   想到这里,成景又给林秀夹了海带炖的排骨:“妈,多吃点。”   他要把上辈子妈遭的罪,都给妈补回来。   海带炖的排骨,有一股属于排骨的清香和鲜甜味。放一点盐和葱花,都能香的人,连喝一大碗……   娇娇看妈妈被人照顾,也伸出小手给妈夹凉拌萝卜丝:“妈爱吃凉拌萝卜丝儿。”   本地红萝卜,不是21世纪超市里常见的那种胡萝卜。   整体通红,带着点浅黄色的脉络。有股特殊的香气,无论是凉拌还是红烧,味道都甜滋滋的。   林秀尤其爱吃凉拌萝卜丝儿,脆生生的浇点蒜泥辣椒汁儿,爽口又解腻……   但她现在真的吃太饱了,可一看家里人都关切的望着自己,就弯眼笑着说:“你们夹的菜,都很好吃。”   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清清亮亮,光芒细碎。让人看着她,就打心底的跟她一起开心起来。   林秀被全家宠爱的时候,浑身湿透的林冬芹和江学凤,这才灰溜溜的回到了农机厂给她分的宿舍里。   两人冻了大半天,都冻的发烧打摆子了。   而林冬芹却不甘心,这么被赶出来。   她强撑着病体,提了别人送她的一盒绿豆糕。去了火车站的招待所,找到正在等小儿子成刚回家的王桂花。   王桂花也是成煜东的妈,更是林秀的恶婆婆。   向来不喜欢林秀这个娇气嚣张,还好吃懒做的儿媳妇儿…… 第16章 成煜东被抓   林冬芹拎着礼物上门的时候,王桂花正借了招待所火炉子,在给小儿子成刚炖老母鸡汤。   看见林冬芹,王桂花满脸笑意的把林冬芹拉了进去……   而这时候,刚吃过午饭的林秀,看着成煜东给她爸铺好了床,笑眯眯扭头看成景蹲在地上和大黄玩。   脸上的笑容变得更灿烂了:“成景,你来,妈有礼物送给你。”   【妈有礼物要送给我?】   【开心~开心~】   成景的心里话,跟欢快的小水滴一样,滴滴答答的往林秀脑子跳。   这愉快的声音,让林秀笑弯了眼睛:“快进屋,妈送给你的礼物,你肯定喜欢。”   “不管妈送啥,我都超喜欢的。”成景想哭,上辈子妈死后,他太想妈了。   没想到到重生回来,就能被妈宠爱……呜呜呜,成景感觉快乐加倍!   “大黄,记住我的话。”成景起身跑进屋,看妈送的礼物时,还没忘用两只手握住大黄的嘴筒子,对准大黄的耳朵说:“以后看见欺负我妈的人,就冲上去咬死他!”   成景说这话的时候,漆黑的眼睛里全是暴戾狰狞的情绪。   可等他跑进屋的时候,那俊俏的小脸上,又带着人畜无害的天真笑容:“妈妈,你要送啥礼物给我啊?”   成景看了眼娇娇新换上的大红色小棉袄,见妹妹粉嘟嘟的小圆脸,映衬着红色棉袄,梳着两个哪吒头,别提多可爱了。   又兴奋问:“妈,你是不是也给我买棉袄了?”   林秀每次买东西,他和娇娇都是一人一份:“是黑色?还是蓝色的棉袄啊?”   八十年代的布料颜色,大多都是黑色和军蓝两种颜色。耐脏耐造,甭管县城还是农村人,大部分都买爱这两种颜色的衣裳。   林秀笑眯眯的拿出一件黑色棉袄后,成景嘴角都快裂上天,和太阳肩并肩了:“妈,我好喜欢你送我的棉袄……啊?怎么还有书?”   成景笑容僵住。   他看着一手拿棉袄,一手拿书的妈,有些不解的问:“妈,你咋还买高中的书呢?你是想考大学吗?”   “不是我考。”林秀把精挑细选的几本书,塞进了成景怀里:“这是妈特意给你买的。”   被迫学习的成景,一脸懵逼的看着怀里的书:“妈,我能拒绝吗?”   “不能。”林秀笑眯眯的揉着成景的头说:“妈觉得你是个天才,肯定啥样的书都能看。”   读书能让人明理开智,还能霸占成景全部的时间,让他没时间出去当个小坏蛋。   只能乖乖的呆在家里看书,磨练他的脾气和耐心。   “妈,我还小,我才读幼儿园……”成景嘴角抽搐,他上辈子一路读到博士。   这辈子都重生回来了,竟然还要重新当个小学鸡?   哦不,他不是小学鸡。   他现在连幼儿园文凭都没有,他妈就要让他读高中的书了?   天才也是需要休息的!   “妈,我觉得我还是读幼儿园比较好……”   成景拒绝的话,还没说完。   就感觉自己的脸颊,被一双温暖细腻的双手捧着。   然后他那个漂亮亲妈,低头,在他额头亲了一下。   【我妈香我了?】   【呜呜,开心~】   成景的心里话,都快乐的要蹦上天空了。   林秀满脸宠溺的又亲了亲儿子的额头,在儿子一脸幸福的表情中,眉眼弯弯的说:“可是妈妈觉得,我儿子是天底下最优秀、最可爱的崽崽。你虽然在读幼儿园,可是妈妈给你送给你的那些书,崽崽还是能看完的对不对?”   面对亲妈的温柔和宠溺。   上辈子缺爱又极其想念妈的成景,还能说啥?   当然是心花怒放的点头,超大声的向妈保证:“妈,你放心,你送给我的书,我一定全部看完!”   无论上辈子活了多大,这辈子成景还是想对妈撒娇。   他发誓:“儿子绝对不辜负妈妈对我的爱。”   成景笑容特别灿烂,完全不知道,他这个重生的崽,早就在拥有读心术的亲妈面前掉马了。   娇娇看哥哥被妈妈亲,开心的咯咯笑起来。   那软乎乎、肉嘟嘟的小脸和亮晶晶的双眼。   看的林秀没忍住的凑过去,也亲了一下:“我们娇娇还小,妈妈就教你下围棋好不好呀?”   林秀亲妈李静秋,是个真正的大家闺秀。   虽然死的早,可林秀还是遗传了李静秋的美貌和优秀基因。   再加上她爸林海义也是个旧社会的大学生,是个有学问,有真材实料的才子。   以前社会环境不好的时候,林海义这个高中老师,除了教林秀读书,还会教林秀下围棋。   因为在六七十年代,国家每年也会举办全国围棋大赛。   林海义这个高中老师,还教了几个学生去参赛,他自然也能光明正大的教自己女儿林秀学围棋。   更别说,现在都改革开放,社会大环境整个都在变好了。   林秀自然会抓紧好机会,培养娇娇了。   县城里的有些干部家庭,在七十年代都能把家里的小孩儿,送去少年宫学习弹钢琴和跳舞……   林秀就算在农村,也能培养自己孩子的兴趣爱好。   林秀拿出围棋教娇娇学的时候,有人来家里找成煜东这个舊獨大队长,商量今天冬天打红薯粉,做粉条的事情。   看见林秀坐在院子里,手把手的教娇娇下围棋的时候,还忍不住说:“林秀,你教她学这个干啥?女娃长大了就嫁人,学这些没用。”   这村子里,哪家的女娃娃能上学的?   就林秀每年舍得花钱,送两个娃去镇上读幼儿园。   两个孩子,每年幼儿园学费加伙食费都要花不少钱。   “男娃上学,那是传宗接代的命根子,能说得过去。可是女娃读书,纯粹浪费。”   这个村民见识比不过林秀。思想也和这个时代大部分人一样,落后愚昧:“女儿长大了就嫁给别人家,是泼出去的水,钱都白花了……”   “你把娇娇养的跟个大小姐一样,以后嫁都嫁不出去……”接下来的话,村民被林秀打断了:“你住嘴!”   林秀娇气霸道,瞪人的时候,那气势也不弱:“在我看来,儿子女儿都一样。成景有的,我们娇娇也要有。”   林秀捂着娇娇的耳朵,怕娇娇听见这些不好的话,给娇娇心里留下不可磨灭的心里阴影:“我们家的事儿,别人可没资格来说三道四。”   林秀寒着一张俏脸,冷若冰霜的说:“以后再让我听见说娇娇是个女儿,不如儿子的话,当心我撕烂你的嘴。”   村民被林秀骂的表情讪讪,老脸臊红。   都没敢找成煜东商量打粉条的事情,灰溜溜的往外跑的时候,嘴里还骂骂咧咧,说林秀这个资本家的后代,也用资本家的方式在养女儿。   还说林秀以后养出个跟她一样好吃懒做的女儿,看村子里谁敢娶?   成景多维护自己的妈和妹妹啊?   听见人骂林秀和娇娇,就特别生气的拍了拍趴在地上晒太阳的大黄。   大黄懂成景的意思,悄声无息的从后面扑上去,对准村民的屁股就咬了一口。   “啊!”   村民捂着屁股转身的时候,就见大黄特得意的甩着尾巴,对自己狂叫:“汪汪!”   看大黄还要扑上来咬人,村民吓得捂着屁股,就往回跑……   院子里,听见村民惨叫声和大黄狗叫声的成景,得意的不行。   大黄就是他的最佳武器,看谁不顺眼,就放大黄咬人。   而且在八十年代的农村,也没有被狗咬了,还要找狗主人要医药费和打狂犬疫苗的认知。   大部分人被狗咬了,也只能自认倒霉,最多踢咬人的畜生几脚。   而且狂犬疫苗真正普及,被大众知道也是几十年后,21世纪的事情了。大部分人就在路边扯一把消炎的药草,嚼碎了涂在伤口上就完事儿……   成景叉腰笑的时候,大黄还从外面跑回来,咧着嘴筒子,对着他狂摇尾巴。   “好大黄……”成景抱着大黄蹭了蹭,正要夸奖大黄的时候,就见妈眼神不善的盯着自己。   成景忙露出天真无邪的样子说:“妈,咱们家大黄,最近太喜欢咬人了。”   成景把错误都推给大黄,反正大黄是狗,也不会说人话不是?   林秀看着让大黄背锅,还要搂着大黄的成景。   哼笑两声,抽出一本堆在小桌上的书,丢给成景:“今天把这本书给我写完。”   成景???   “这么多?”成景说:“这还是初中的数学书?妈,我才读幼儿园啊……”   “那我不管。”林秀冷着脸:“不会做,就找你外公教你,不把这本书做完,你也不许出门。”   成景撇了撇嘴,林秀又骂道:“天天放狗咬人,我看你以后也要扑上去咬人是吧?”   小孩儿干坏事肯定要教育,林秀一般不打孩子,所以就打主意把成景关在家里磨他的性格。   “狗不是我放的。”成景还想狡辩呢。   但看妈生气,也只能拿着书,认命的去找躺在屋里午休的外公做题去了。   娇娇看哥哥被骂,连忙摇了摇妈妈的手,奶声奶气的说:“妈妈不生气,哥哥也是想保护妈,才让大黄咬人的。”   “妈妈知道哥哥的心思。”林秀低头,看着娇娇清澈干净的眼睛,用成景也能听见的声音说:“可是娇娇也要知道,哥哥想保护妈妈,妈妈也要保护你和哥哥呀。”   林秀眼角的余光,瞥见成景的脚步一顿,又继续温温柔柔的说:“妈妈希望你和哥哥,能快快乐乐的长大。不能因为坏人坏,就把自己变得跟坏人一样坏。”   “可是坏人讨厌,要教训坏人。”想起妈妈被欺负,娇娇特别生气的把小乳牙咬的咯咯响,眼睛里都蓄满了泪水:“打坏人,我们要打坏人。”   “坏人的事情爸爸妈妈会教训。”林秀可心疼可心疼的用手帕,擦着娇娇流出来的眼泪,柔声哄到:“娇娇现在还小,要被爸爸妈妈保护。”   “那我啥时候才能保护妈妈呀?”娇娇好想保护妈妈的。   “等你们长到爸爸妈妈这样大的时候,就能站出来,挡在爸爸妈妈面前了。”林秀轻声哄到。   娇娇想,长到爸爸妈妈这么大?   还要好久呀,她得多吃饭饭,特别努力的努力长大才行哟。   听见林秀要保护他们的话,成景又感动的两眼泪汪汪。   同时琢磨着小声说:“妈说我们还小,可是我的灵魂灵魂已经成年了,所以我能站出来挡在妈妈面前了,保护妈妈了。”   因为成景在自言自语,所以林秀没听见他的心里话。   还以为自己刚才那番语重心长的话,能把孩子教育好。   却不知道她那个好大儿,自己把自己给说服了,还要再接再厉的去保护她呢。   觉得下次还能放大黄咬人的成景,还特高兴的双手抱头,吹着口哨往林海义睡午觉的那间屋子去了。   县城招待所内,和林冬芹私下说了很久话的王桂花。   笑容满面的端了碗鸡汤给林冬芹,还想让林冬芹去见见儿子成刚:“你们都是大学生,你和成刚肯定有话聊。”只有大学生才能配得上她儿子成刚。   “谢谢王婶,我刚分了房子,我得回去收拾房子。”林冬芹笑着说:“改天房子收拾好了,婶子来玩啊。”   王桂花一听林冬芹房子都分了,看着林冬芹的双眼更亮了,都舍不得林冬芹走了。   林秀的恶婆婆不喜欢林秀,喜欢林冬芹的认知。   让林冬芹心里得意,觉得自己就是比林秀优秀,更讨人喜欢。   林冬芹走之前,还把鸡汤给喝个精光。   “婶子别忘了,咱两说好的事儿。”林冬芹把空碗还回去,还嘱咐王桂花。   “你放心,我知道。”想起两人算计的事儿,王桂花脸上闪过一丝贪婪。   红木家具一个都值四五十块钱?   这都抵得上城里人一个月工资了,那红木家具肯定得是她家成刚的啊。   王桂花还不知道林冬芹也在算计利用她,等她从林秀那里抢到了红木家具,就以低价买回去,以后好用这些古董红木家具,挣大钱的的打算。   原本今天接到儿子成刚,就准备回村子的王桂花,决定在招待所再住一晚上。   她明天早上坐早班车赶回去,才能办好和林冬芹盘算的那件事……   第二天早上,成煜东一大早就上山挖红薯。   而林秀则让成景好好跟着外公做题,自己带着娇娇跟着上山去摘野生腊梅花了。   成煜东身强力壮,干活也是一把好手。   到了中午十点多,地里的红薯就收的差不多了。   他挑着红薯回家的时候,还对林秀说:“我等会儿就来接你们回家。”   “不用,这离家不远,摘完这一筐腊梅花,我们就回来了。”   林秀让成煜东先回家,谁知道没多久,林海义就着急忙慌的跑过来说:“秀儿,不好了,成煜东被公安带走了……” 第17章 林秀的算计   林秀听见成煜东被公安带走的时候, 心里一慌,葱白的指尖就在腊梅花断裂的枝头给刮出了一条口子。   殷红的血渗透出来,林秀却没管,而是紧张的望着山脚下。   刚好看见成煜东, 被几个公安给带上了一辆四轮小车……   “成煜东!”   林秀大叫着往山下追, 心里着急的很。   现在可是严打的大环境,很多人被抓走了, 就回不来了。   镇上的公安, 大部分都是走路办案, 有自行车的人都少, 这开四轮小车的公安, 肯定是县城来的。   县城的公安来带成煜东?事情到底多大啊?   林秀心里跟火烧一样着急,可等她跑到山脚下的时候, 四轮小车早就跑的没影了。   林秀急的满头大汗, 附近的村民也围了过来:“大队长被公安带走了, 出啥事儿了?”   “大队长犯事儿了?”村民们很疑惑的在议论,成煜东犯啥事儿的时候。   林秀出声说:“成煜东不会干坏事儿。”   她是成煜东的媳妇儿,又从小和成煜东一起长大,对成煜东的脾性也很了解。   要说干坏事儿, 成煜东肯定不干。他有老婆孩子, 还是大队长, 对自己的要求一直很严格。   “肯定是公安找他帮忙的。”林秀表情着急,可语气却舊獨很笃定:“成煜东是大队长,还拿过英雄奖章, 在县长那里都挂了名了, 他咋可能犯事儿!!”   听林秀这么一说, 村民们也都点头。   “对, 咱们大队长那是拿过三八红旗手的人,肯定不是犯事儿。”   大家都对成煜东很信服,原本只是怀疑,但现在听林秀这么说,大家也都相信成煜东这个大队长不会犯事儿。   有的人还安慰林秀,让她别担心,需要村民们帮助,让她说一声。   如果大队长出了啥事儿,全村都愿意跟她去县城公安局,想办法把大队长捞出来。   “这事儿以后再说,我先去供销社打电话去县城问问。”林秀说。   她两条腿赶不上四轮小车,但是县城里还有个和成煜东一起开副食品店的蔡志鹏。   蔡志鹏父母都是机关单位的,有关系,可以打电话找蔡志鹏帮忙问问情况。   而且,林秀有种直觉,县城的公安来带走成煜东……会不会是农机厂外面的副食品店,出了啥问题?   可真要县城副食品店出了问题,连县城的公安都惊动,那肯定不是小事儿。   因为他们主要卖的是烟酒,这两样东西可是市场上严格把控的东西。   成煜东和高中同学合伙开的副食品店,算是改革后县城里开的第一个私营试点,县领导都去过……如果是副食品店出了问题,那会是什么事?   酒喝死了人?还是?   林秀脑子瞬间猜想过很多种可能,但她很快就稳定下来。   情况越急,越不能乱!   想道这里,林秀对抱着娇娇跑下山的林海义说:“爸,你帮我照顾娇娇和成景,我去镇上供销社给蔡志鹏打个电话,问问他县城里的情况。”   对林海义叮嘱完,林秀就对人群中的王洋说:“王洋,麻烦你开拖拉机把我送去镇上。”   “嫂子别着急,我马上送你去。”王洋赶紧跑去村上开拖拉机了。   这个拖拉机,是去年成煜东召集全村人买的二手拖拉机。   农忙的时候帮村民拖东西,也能租出去,帮其他村子拖粮食,或者修房子的泥瓦砖挣点钱,给村民们分了。   村子里会开拖拉机的人,只有成煜东和王洋两个人。   林秀坐在突突突的拖拉机上,忍不住对王洋说:“开快点,再开快点。”   王洋在林秀的催促下,也想把拖拉机开飞快。   可拖拉机就跟打屁虫一样,突突突的声响听着很带劲儿,可速度真快不了。   就在林秀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可以飞到供销社去打电话的时候。   脑子里忽然响起了婆婆王桂花的心里话:【可算看到林秀走了。】   紧跟着又是成煜东大姐成念儿的心里话,在脑子里响起:【妈昨天和林冬芹商量的坏事儿,我得找机会告诉秀儿和成煜东才行。】   王桂花和林冬芹联手了?成煜东被带走和他们有关系?   林秀脸色铁青的朝马路旁看去,瞬间看到了躲在一丛芦苇后面的王桂花和成念儿。   “停车!停车!”   林秀用力的拍着拖拉机,声音大的王洋都吓到了。   虽然不知道林秀为啥让他停车,但王洋还是下意识听从林秀的话,把拖拉机停了下来。   【糟了,被那个小蹄子看见了?】   紧跟着王桂花心里响起的同时,林秀气冲冲的从拖拉机上跳下来,冲到芦苇丛那边,把还想往后躲的王桂花给拽了出来。   “我都看到你了,还想躲?”林秀超级生气。   “我没躲,我躲啥?”王桂花有瞬间的心虚。   但转眼一想,不对啊。   她是婆婆,林秀是儿媳妇儿。   自古以来,都是婆婆给儿媳妇儿立规矩,欺负儿媳妇儿的。   哪有儿媳妇儿能骑到婆婆头上的?   王桂花瞬间来了底气:“我刚才躲在这后面撒尿呢,你这么拽我出来,让人看见了多不好。”   因为要去城里接小儿子,王桂花还特意穿上一身新作的碎花棉袄。   人虽然干巴,但常年下地干活有一把子力气,那手一甩,瘦弱的林秀还差点被她弄摔倒。   站在一旁的成念儿,连忙伸手扶住了林秀。   生怕林秀给碰着磕着了……   “你看什么看?”王桂花装模作样的伸手提了提裤子,还对林秀说:“我刚才看见公安把成煜东带走了,你是她媳妇儿,你还不去看看他的情况?还敢在这儿对老娘发脾气!”   “成煜东是不是你男人?”王桂花指着林秀的鼻子问:“他除了事,你都不担心,还有空和我拉拉扯扯,你咋当人媳妇儿的?”   “成煜东是我男人,我倒是想问问,他是不是你儿子?”林秀只要一想到,王桂花和林冬芹联手的事情,就鬼火冒。   王桂花脸色一变,声音比刚才还大:“成煜东当然是我儿子,以后还要给我养老送终,你们别想不认账!”   林秀听了冷笑,那白嫩的脸都被王桂花给气红了。   她想到刚才听见的心里话,有心继续试探,看能不能从王桂花的心里话里,知道更多的消息?   于是故意怒气冲冲的大声问:“成煜东被公安带走的事儿,是不是你和林冬芹联手干的?”   她故意问的是不是,而不是肯定句,就是想激起王桂花的心里话。   “你放屁!”王桂花心虚的大喊。   脑子里却在想:【林秀咋知道我和林冬芹之之间的事儿?】   【难道是成念儿这个死东西,给偷偷报信的?】   王桂花瞪着大女儿成念儿的那双眼睛,像是要射出刀子似的,把成念儿吓的浑身一哆嗦。   她是男人死后,没生育被赶回娘家的。   王桂花嫌弃她晦气,不想让她回家,是成煜东和林秀心软,做主把成念儿留在家里的。   从小就被打骂的成念儿,特别害怕王桂花这个亲妈。   林秀察觉她浑身发抖,下意识把成念儿护在身后,继续用读心术,来刺激王桂花,从她那里得到其他消息。   于是林秀又说:“我知道林冬芹昨天去找你的事儿。”   这回用的是肯定句,就是想让王桂花知道,他们的算计啥都瞒不过她。   王桂花果然心虚的想:【这林秀咋啥都知道?】   她眼神闪烁的不敢看林秀,脑子里的心里话,全往林秀脑子里钻:   【林秀这贱人,难道知道是我昨晚偷摸拿光了副食品店里的烟酒?让蔡志鹏以为糟了贼,去报案,公安这才把成煜东带走的?】   林秀看着王桂花的双眼,像是要喷火。   王桂花竟然拿光了副食品店里的烟酒?还故意让蔡志鹏报警,带走成煜东?   就没看过这么坑儿子的妈!   林秀虽然没管过账,但是成煜东曾经告诉过她,副食品里的烟酒都特别值钱。   因为农机厂的领导多,店里的备了很多好烟好酒。   库存的货物,价值能值上千块钱。   价值上千块的烟酒,竟然被王桂花全拿光了?   林秀简直想冲上去,对着王桂花那黝黑的脸,狠狠扇上两巴掌。   这个老虔婆,从小就对成煜东不好。   现在更是变本加厉,吸着成煜东身上的血,去供那个还在读大学的小儿子成刚。   农村偏心的父母,林秀见得多了。   真没见过像王桂花偏心成这样的,林秀又气,又心疼成煜东,眼睛里都带了泪。   但她没哭,而是反手把眼眶里的泪给强行抹掉了,眼神气愤的瞪着王桂花。   “你为啥要这样做?”林秀问。   在不知情的成念儿和王洋看来,林秀这话,问的有些莫名其妙了。   因为两人都听不到王桂花的心里话!   成念儿虽然知道王桂花和林冬芹有密谋。   但王桂花防着她,她也不知道具体情况。   被林秀质问的王桂花,也有些懵逼:“你问啥嘞?”   她也没反应过来,林秀干啥忽然这样问?   “我问你,为啥要害成煜东!”林秀气愤的戳着王桂花的心口问:“你害你儿子,你能有啥好处?”   王桂花想说:“我咋可能害我儿子呢?”   在读心术的刺激下,到嘴的话却成了:“当然是林冬芹说你归还回来的红木家具值钱,成煜东这么心疼你,听你的话,我说要红木家具,他肯定不给。”   在读心术刺激下,说出了心里话的王桂花,有些害怕的瞪大了眼睛。   她不明白,自己为啥要这样说?   可嘴皮子却利索的把干的坏事,全给说出来了:“只有让他离开家,我才能搬走那些值钱红木家具!”   我的天!   林秀的世界观,又被王桂花给刷新了。   她真没想到,为了那些红木家具,王桂花竟然能贪婪成这个样子?   为了得到那些红木家具,王桂花竟然能干出,晚上偷摸拿走成煜东店里的所有烟酒,让县城的公安以盗窃案的名义,把成煜东这个老板给带走去查案的,阴损手段?   不止林秀被吓到了,成念儿和王洋也都被王桂花说出来的那些话,给吓到了了。   这是亲妈吗?   咋这么坑儿子?   “妈,你咋能这样做?”成念儿忍不住说:“二弟挣钱多不容易,你也不知道心舊獨疼他。”   王桂花虽然不知道心里话为啥说出来了?   但她的偏心,从来都摆在明面上的。   见事情摊开了,索性直接说到:“那些烟酒,我让刚子拿去送你给他的老师,和一些领导了……”   王桂花还很得意说:“他大学快毕业了,以后分配回来就是当领导。反正都要烟酒打通关系,我拿自己家的东西,有啥问题?”   说完,她还瞪着林秀:“你嫁给了我儿子,俗话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你的东西就是我儿子的东西。”   “我回去就把那些红木家具,搬到我屋去。”王桂花理直气壮的朝山坡下走的时候,还故意去撞林秀。   林秀躲开后,看着王桂花得意忘形的背影,愤恨的咬着牙齿。   想拿她的红木家具,想的美!   林秀脑子里转眼,就有了个对付王桂花的主意。   她带着成念儿走下山坡的时候,王洋还问:“嫂子,咱们还去供销社打电话吗?”   “不去了!”林秀摇头。   既然都知道成煜东,被县城的公安带走,是因为副食品店的事情。   她就不用担心成煜东的安危,专心对付王桂花这个恶婆婆。   但是往回走的时候,林秀故意落后几步。   她见成念儿朝王桂花追上去了,这才对王洋小声说:“我虽然不去供销社打电话了,但我想请你帮忙,去供销社去给蔡志朋打个电话……”   林秀从兜里,掏出五毛钱递给王洋:“就说偷烟酒的人被我逮到了,让蔡志鹏带着县城的公安来村子里一趟。”   林秀说:“但你别说偷烟酒的人是谁,他们问你,你就说自己不太清楚,是我抓住的坏人。”   【嫂子这是要把她的恶婆婆,当贼打啊。】   王洋看着林秀,感觉这个长相娇媚的林秀,干出来的事儿,却很凶残!   “对了,让蔡志鹏先别告诉成煜东,我抓到了小偷这事儿。”林秀又嘱咐。   成煜东虽然也不喜欢王桂花,但因为当初成父,因为成煜东而死的事情。   导致成煜东心里一直很内疚,就算想摆脱这个家,却只能被困在这个家里……   “嫂子放心,我懂。”王洋又对林秀很敬佩了。   因为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成煜东在家不受待见,被吸血的情况,也都替成煜东打抱不平。   可他们是外人,外人哪能干涉别人的家事?   可是明理人都知道,林秀不告诉成煜东这事儿。   是心疼成煜东,怕成煜东夹在中间为难。   到时候王桂花这个老泼妇,哭天喊地,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捧着成父的排位,来逼成煜东……   就算是王洋,想想这个画面,都觉得恐怖。   而王桂花也不止一次这样做了!   林秀往回走的时候,脑子里一直排练怎么收拾王桂花这个恶婆婆,以及该怎么对付王桂花的撒泼打闹。   自从觉醒后,她就感觉自己灵台清明,脑子灵活了不少。   就好像以前一言一行,都是被人牵着鼻子走。   可是现在,她的一言一行,全都随心所欲,被自己操控着。   这就是觉醒吗?   林秀望着天,发誓要挣脱剧情里炮灰女配的悲惨命运,掌控自己的人生!   这么一想,林秀浑身都充满了干劲儿。   当她充满战斗力的小跑回村子里时,就听见她爸林海义和王桂花吵架的声音:“王桂花,你想搬走这些东西,就从我身上踩过去!”   林秀一口气冲回家里的时候,就见林海义跟个护在的老母鸡一样,张开双臂,挡在了屋门口:“这些东西都是秀儿的,谁也不能动!”   “东西在我家里,就是我家的。”王桂花大嗓门的说:“连你那个女儿,都是我们成家的。”   王桂花是村子里的泼妇,林海义这个读书人对上泼妇,肯定是干不过的。   可是就算眼镜被打掉,衣服被扯烂了,林海义还是张开胳膊,像个老母鸡一样,扒拉着门框,不让王桂花进屋。   成景搂着被吓哭的娇娇,眼神阴冷的盯着王桂花。   上辈子,林冬芹嫁给渣爹以后。   王桂花这个恶婆婆特别讨好林冬芹,就连他妈死了以后,王桂花还抱怨给他妈办丧事,花钱太多,还克扣了渣爹给出的钱,连口棺材都不给他妈买。   用一床烂席子裹着她妈,挖个坑就给埋了!   听见成景心里话的林秀,肺都给气炸了。   看王桂花这个老泼妇,还敢推她爸,火气窜上头的林秀,立马大喊:“王桂花,你敢推我爸,我和你拼了!”   本就挡在成景成娇跟前,呲牙咧嘴准备咬人的大黄,一听林秀愤怒的声音。   像是感受到主人愤怒情绪的大黄,直接直接窜上前,张口咬住王桂花的同时,还把王桂花扑到了地上。   大黄有狼狗的血统,咬人贼凶。   王桂花被它扑在地上,爬都爬不起来。   周围劝架的村民,看着大黄凶恶的跟狼一样,扑着王桂花撕咬,嘴里还发出呜呜的凶狠声。   全都害怕的往后退,生怕大黄咬人上瘾,控制不住的扑过来咬他们一口!   而被大黄扑倒在地上的王桂花,死命的拿手挡住自己的脸和脖子。   她怕大黄一口咬断她的脖子,一命呜呼了。   王桂花的手被大黄咬了好几口,因为大黄刚被林秀抱回来的时候,经常被王桂花打。   俗话说,蛇咬三世冤,狗咬对头人。   就算是畜生,都会牢牢记住的仇人,大黄咬王桂花,那简直下死口。   “狗咬死人了,狗咬死人了!”王桂花吓破了胆子,大叫着自己要被狗咬死了。   就在王桂花以为自己要被咬死的时候,就听林秀忙道:“大黄!”她不能真让大黄咬死王桂花。   “汪汪~”   大黄听见主人的声音,立马听话的往后退。   但它也没退多远,而是守在王桂花面前,呲着满口尖锐的獠牙,眼神凶狠的对着趴在地上的王桂花狂吠。   要不是林秀叫住了大黄,大黄还得扑上去咬人。   “妈,你没事儿吧?”成念儿冲上前,把浑身是血的王桂花从地上扶了起来。   “你这个赔钱货,现在才冲上来……”王桂花把气全撒在成念儿身上:“你是不是想看着我被狗咬死?”   “汪汪!”   大黄凶狠的叫声,吓的王桂花浑身一哆嗦。   大黄的獠牙深,咬的也狠。   王桂花手背都差点被咬穿,腿上因为穿了棉裤,倒是没咬多深。   可身上这么多伤口,也把王桂花痛的够呛。   见大黄还要蹦上来咬人,王桂花赶紧往成念儿身后躲。   眼睛瞪着林秀骂:“你放狗咬我,你不孝!”   林秀翻了个白眼,根本不想和王桂花多说一句话:“你要是还不走,大黄还咬你。”   “汪汪~”   大黄朝神气的蹲在林秀面前,朝王桂花又叫了两声。   那跟大老虎一样的凶狠叫声,吓的王桂花再也不敢说话,屁滚尿流的回了自己屋子。   因为没分家,所以王桂花也住在这个院子里。   只不过当初成煜东修房子,为了让林秀不那么膈应,特意把平房修成了四合院的形式。   让王桂花他们住在西边的房间,厕所啥,都是和林秀分开的。   成煜东还把自己和林秀住的房子,修成了三个房间的套间。   这样关起来门的时候,他们一家也算又个单独的私人空间。   成景看王桂花躲回房间里,用药酒擦被大黄咬出来的伤口。   还寻思着,悄悄放大黄进去,再咬王桂花几口。   却被林秀给叫了回去!   成景挺遗憾的扭头看了王桂花住的房间,王桂花见他盯着自己,没好气的骂道:“看啥看?长的跟你妈一个德行,烦人!”   “我也觉得你烦人。”以前成景被这个奶奶骂,只会觉得委屈。   为啥别人家的奶奶,对孙子都好,他的奶奶却这么坏?   可是自从重生后,成景就不委屈了。   被王桂花骂,不仅回怼,还问:“老东西,你啥时候死?你死了我好吃席……”   “你说啥?”王桂花气的药酒差点没拿稳,从瓶口溢出来的药酒,倒在伤口里,痛的王桂花五官都扭曲了。   “我说你死了,我不仅吃席,我还用破席子裹你,给你挖个坑,把你埋在河边上……”成景阴测测的笑:“让你的骨头,天天被河水淹!下地狱都不好受!”   成景的瞳仁黑漆漆的,看着特别瘆人。   王桂花吓的心抖,然后愤怒大骂:“小王八蛋,你竟然咒老娘,看老娘不打死你!”   王桂花捡起地上的鞋,往窗外砸。   成景躲开了,一旁的大黄又开始呲着獠牙,对她狂吠。   只要听见大黄的叫声,王桂花就响起被大黄扑在地上咬的恐怖画面。   吓的赶紧关上窗和门,再也不敢出声儿了。   而在家里等着蔡志勇来的林秀,听见王桂花和咒骂声,又不高兴的走出来给孩子撑腰。   却见成景搂着大黄守在王桂花的门口,小声的对大黄说:“大黄咬的好,下回对着脖子的动脉咬,一口咬断了她的脖子最好……”   这声音太小,林秀没舊獨听清楚。   “成景,你干啥呢?”她担心成景难受,因为以前每次王桂花骂成景,他都很难受。   当初还哭着问,为啥奶奶不喜欢他和娇娇?   当时林秀和成煜东沉默对视一眼,两人只能把孩子搂在怀里。   王桂花连成煜东都不喜欢,觉得成煜东害死了成父,把成煜东当仇人。   哪能喜欢她和成煜东生的两个孩子呢?   “妈,奶奶刚才骂我。”成景回头对着妈的时候,表现的很无辜:“我就是想问问奶奶的情况咋样?她就扔鞋子砸我。”   成景还揣着地上的那只鞋,特别委屈的说:“奶奶还是很讨厌我。”   五岁的身量,才刚到林秀的腰。   耷拉着脑袋,声音也听起没精打采的,像是心灵受到了很大的伤害。   可让林秀心疼的不行,她把成景搂在怀里,柔声安慰:“奶奶不喜欢你,但是妈喜欢你呀。”   “真的?”成景兴奋抬头,双眼亮晶晶的问:“妈喜欢我?有多喜欢?妈是天底下最喜欢我吗?”   小家伙眉眼干净俊秀,还有几分林秀的精致在里头。   面对王桂花时的阴测测,这会儿当着妈的面,全都变成了欢喜的信赖。   面对这样一个全身心都依赖你,喜欢你的漂亮小孩儿,谁能不心软?   更别说还是林秀这个亲妈了,她心肝儿都软成一滩水了。   “妈天底下最喜欢你。”林秀蹲下身,抱着成景亲了亲,然后又笑着补充:“当然啦,还有娇娇,妈妈对你和娇娇的爱,是一样的哦。”   “我也全天下最喜欢妈了。”成景红着脸,羞涩的说。   能再次拥有妈妈的爱,这真是太幸福啦。   成景笑眼弯弯的牵着妈,往回走的时候,心里却在想:【要是王桂花这个恶奶奶,能早点死,就更好了。”   林秀:“…………”   她又听到儿子阴鸷的心里话了?   林秀眉头一簇,到底要用什么样的方法,才能消除成景心里的阴鸷?   娇娇看着妈把哥哥牵回来了,连忙上前关着门。   娇娇也怕恶奶奶,又冲进来抢妈的东西。   但是看妈妈和哥哥表情都很沉重,娇娇以为他俩害怕恶婆婆。   就牵着妈妈和哥哥的手说:“别怕,我们一家人在一起,就能打跑老妖怪。”   林秀低头,娇娇扬起肉嘟嘟的小脸说:“我保护妈。”   “好娇娇。”林秀弯腰把娇娇抱在怀里,五岁的小姑娘,养的肥嘟嘟的有点沉。   可是自己的娃,再沉也喜欢,林秀抱着娇娇说:“这事儿交给妈就行。”   “不行。”娇娇还生气:“我就要保护妈,像大黄一样咬欺负妈的人。”   小娇娇还抓着手,学大黄特别凶狠的叫。   可小娇娇浑身都是奶香味儿,不仅不凶,还特别可爱的让人喜欢。   林秀忍不住亲了娇娇的小脸颊,这辈子有两个可爱的崽崽,她真是圆满了……   林海义看着林秀抱着孩子玩儿,这个老学究一边修摔坏的眼镜,一边慈祥的咧嘴笑。   多好的小日子啊……笑着着笑着,林海义脸上的笑容又淡了下来。   因为他想起那个被公安带走的女婿:“也不知道成煜东那边咋样了?”   “哦,我忘了跟你说……”林秀这才想起来:“成煜东被公安带走,是因为我们的店人被偷了,损失上千块。”   刚才忙着对付王桂花这个恶婆婆,忘记说这事儿了。   “啥?店被偷了?损失上千块?”林海义气愤:“谁干的?偷这么多值钱的东西,那成煜东这次得亏成啥样啊?”   那可是上千块钱啊?   林海义肉痛的心都揪起来了,上千块钱啊,那可是他将近两年的工资。   这么多钱被偷了,秀儿和成煜东的压力该多大?   林海义的心疼,让林秀又想到了王桂花。   都是爹妈,差距真的太大了。   林海义是要把一切都给女儿,生怕女儿受委屈。   王桂花确是想方能设法的吸儿子成煜东的血,比周扒皮还恐怖。   哦,不,王桂花也心疼儿子,但她从小到大只心疼成刚这个小儿子。   按照王桂花的话来说,她给大女儿取名成念儿。   就是盼着大女儿这个名字,能给她念来一个好儿子。   念儿、念儿,最后念来了成刚这个优秀的小儿子。   除了成刚,成念儿和成煜东都是王桂花眼里的狗,就该为像狗一样对她和对成刚忠诚!   “不行,我必须想办法在成煜东回来之前,搬走那些红木家具。”王桂花擦好伤口,又开始作妖了。   她瞪着收拾药酒的成念儿:“你去找你大舅他们过来,帮我搬红木家具。”   成念儿低着头,小声说:“这样不好。”   “呸。”王桂花朝地上吐唾沫:“这个家都是我的,我想咋就咋,你要是不干,我把你赶出去!”   成念儿多可怜啊,因为是女儿,从小就被压迫。   长大了,给王桂花换了彩礼后,王桂花就觉得她没用了。   按照王桂花的想法,就是成念儿男人死了,成念儿这个泼出去的水,也不该回娘家。   这白养一个人,不是浪费钱吗?   成念儿从小就被压迫,胆小懦弱,实在不敢违背王桂花的话。   被赶出去叫大舅一家来抢红木家具的时候,她想了想,还是想办法跑到了屋侧面的窗户边,给林秀通风报信。   “妈让我叫大舅来抢红木家具。”成念儿害怕说:“秀儿,你把门锁死,千万别让他们进来。”   看着成念儿干巴瘦弱的样子,林秀温柔的塞了一个苹果给她说:“大姐,你就按照她说的做,别担心我。”   “可是……可是……”成念儿还想说啥?   却听林秀柔声说:“红木家具这事儿必须解决了。”   还有王桂花偷拿烟酒的事儿,也必须今天解决!   林秀算算时间,蔡志勇应该再有一个小时左右,就能带着县城的公安过来。   想到这里,林秀对成念儿说:“大姐,真没事儿,你信我。”   信林秀?   林秀这么娇弱,能干的过她妈那个老泼妇骂?   成念儿担心林秀,受到伤害。   但林秀胸有成竹的模样,就点了点头:“那成。”   她拿着苹果走的时候,又嘱咐到:“如果你应付不来,千万别开门,到时候我想办法叫村长他们过来帮忙!”   成念儿还是觉得林秀这么娇弱,哪能对付得了大舅那一家极品啊?   那一家人,都是为了利益,啥事儿都能干出来的人,亲情在他们眼里,根本不算啥!   林秀看着成念儿三步一回头的跑远了后,这才把窗户关上。   一回头,林秀愣住了。   “你们干啥?”   林秀看着在屋里找东西,最后从柜子后面找出一把生锈榔捶的林海义。   又看了看,从粮仓里找出一把弯刀的成景。   和蹲在大黄面前,学着大黄那样不停呲牙咧嘴,准备咬人的娇娇,有些懵逼的问。   “不是,你们干啥这样啊?”林秀又问。   “秀儿别怕,等会儿他们赶来抢红木家具,爸用榔捶打爆他们的头。”林海义从来都是个文弱书生,这年纪大了,拿榔捶也有点费力。   但他还是带着用绳子绑好的眼镜,挥舞着手里那把生锈的榔捶,对林秀说:“爸还不信,他们真敢冲进来抢东西。”   “妈,你别怕,我用弯刀砍断他们的手。”成景表情凶悍的说。   娇娇则学着大黄“汪汪”叫了两声,奶声奶气的说:“我咬死他们。”   林秀真是又好笑,又无语。   她走上前,拿走了林海义和成景手里的榔捶和弯刀,放在一边后;又顺手把蹲在大黄身边的娇娇,给抱进了怀里。   “咱们等会儿,尽量不和他们打起来……”   林秀把自己的打算,和家里人都说了:“我让蔡志鹏带着县城的公安来抓人了,算算时间快到了。”   “到时候,让公安把闹事的人全抓进去。”   “副食品店那一千块的损失,我得让恶婆婆吐出来。”   林秀的话让林海义双眼一亮:“还是我闺女聪明,不动武,用智取。”   林海义在夸奖女儿这方面,那是谁也比不过的。   成景却想:【王桂花这种贪心的老泼妇,就算妈要智取,我也要拿着弯刀保护妈。】   儿子又开始担心她的安危了。   林秀心酸的把成景拉到了自己怀里,她一手抱着娇娇,一手搂着成景说:“成景啊,我们用柜子抵着门,而且也让你大姨去叫村长他们了。”   林秀不怪成念儿,因为成念儿也是被压迫欺负的那一个。   而且成念儿偷偷给她报信,帮助她的事情,也能证明成念儿是个懂得感恩的人。   林秀又说:“我还会撒一把豌豆在地上,他们要是冲进来了,也得摔个人仰马翻。”而且面对王桂花这种人,闹的越大,事情越好办。   你要和他们讲脸面和情面,是没有用的!   越给脸,他们越蹬鼻子上脸。   所以林秀决定,借着这次机会,看能不能彻底割掉王桂花这个吸血虫!   “你放心,妈能保护自己。”林秀低头看着成景的舊獨眼睛,认真说。   她这个当妈妈的,哪能时刻让孩子担心呢?   明明是她该给孩子撑起一片天的……   面对妈的保护,成景眼睛红了红:“妈,我知道了。”   他乖巧点头,可是他还是想保护妈呀!   林秀刚在地上撒满了豌豆,就听吵吵闹闹的从门口传来。   然后“砰”地一声,林秀关起来的大门,就被人从门外狠狠踹了一脚。   “林秀,你这个不要脸的女人,你给我开门。”王桂花的弟弟,王大勇带着七八个男男女女,不停的踹林秀家的大门:“你赶让狗咬我姐,看我这个舅舅今天怎么收拾你这个不要脸的货!”   门被柜子抵住的,王大勇从外面踹不开,脸上的表情就变得更狰狞。   而见有帮手的王桂花,也嚣张得意的插着腰,在外面骂林秀:“林秀,你好吃懒做,你不是个好媳妇儿,你要是不开门,我让成煜东休了你!”   “砰……”   门又被王大勇狠狠踹了一脚,可惜抵在门后的柜子太结实,他们根本踹不开。   林海义想和这些人讲道理,这些人却根本不停的一直踹门和辱骂林秀:“林秀,你这个想害死婆婆的儿媳妇儿,我们家是容不下你,你快给我滚出来。”   农村老泼妇,就算没道理,在欺负儿媳妇儿的时候,都扯开嗓子大声吼。   恨不得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她被不孝顺的儿媳妇的欺负了。   这样就能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来制裁不孝顺的儿媳妇儿。   到时候对儿媳妇儿,是打是杀,别人都没办法说啥。   这不,被成念儿偷偷报信的村长,带着村子里的壮力年轻人跑过来的时候。   王桂花还指着自己被狗咬伤的地方,坐在地上嚎叫:“我不活了!我不活了!林秀欺负我一个寡妇,我不活了,我要一头撞死在这里……”   王桂花真的想撞墙,就听林秀的声音从屋里传来。   “王桂花,你真的要撞墙吗?”   王桂花想说:“是你逼死我的!”   可在读心术的刺激下,却说:“我才不撞墙,我就是故意这么闹,不然咋霸占你的红木家具……”   …… 第18章 我要分家   周围的人听王桂花这么说, 全都震惊了。   这么不要脸,还想霸占儿媳妇儿的东西?   被王桂花叫来抢东西的王大勇等人,气的脸色铁青,全都愤怒的瞪着王桂花。他妈的脑子被门挤了, 才会把把这种话说出来。   瞧瞧, 坏人也知道自己干的是坏事,被说不出来就站不住脚, 会心虚。   可一想到那些值钱的红木家具, 他们就是黑心肝儿的要干坏事。   王大勇还拽了王桂花一把, 不要脸的强行卖惨:“大家看看, 我的老大姐都被狗咬的说胡话了, 我们今天来是帮我老大姐撑腰的。”   王大勇和王桂花长的很像,都干瘦黝:“我老大姐男人被大儿子成煜东害死了, 成了老寡妇后, 还要被儿媳妇儿欺负, 放狗差点咬死我的老大姐……”   林秀不耐烦的打断王大勇的话:“你真是来撑腰?不是来抢我家具的?”   王大勇想说:“当然是来给我老大姐撑腰,否则我这个可怜的老大姐,就要被你放狗咬死了……”   可到嘴的话,却成了:“当然是来抢你的家具, 一个凳子都值好好几十块钱。我抢你的东西, 能分一半走。我儿子还等着这些钱, 娶媳妇儿传宗接代……”   周围的村名,又给震惊住了。   【这些人和旧社会的强盗,有啥区别?】   村民们的心里话, 都在林秀脑子里响起:   【林秀太可怜了, 大队长被公安带走, 就被婆家这么欺负。】   【真是太不要脸了, 难怪成煜东总让我他不在家的时候,照顾林秀。】   这是村长的心里话,也同时让林秀知道了,原来以前成煜东每次去进货啥的,都会让村长帮忙照顾自己。   林秀心里一暖,现在既然利用读心术,让这些人在全村人面前露出了真面目,那她就没必要和这些人继续拉扯了。   “村长,我们孤儿寡母的躲在家里,特别害怕他们冲进来打人,抢东西……”   林秀害怕的声音,落进村长耳朵里的时候。   村长都能想象出,林秀抱着双胞胎,躲在门后哭红了双眼的可怜画面了。   “您放心,我们全村的人都站在你那边。”村长说:“我们不能看林秀被恶婆婆这么欺负,你们……”   村长指着自己儿子:“给我把这些土匪全都抓起来……”   村长年纪比王桂花还大,又是村子里最有声望的老人,他一发话,谁敢不听?   王桂花显然也没想道,村长竟然叫人抓自己。   吓的忙大声叫:“你们凭啥抓我?这是我的家事,就算村长也没资格管我的家事。”   王桂花挣脱开来抓自己的人,扭头就对王大勇喊:“大勇,给我把门踹开。”   王大勇看全村的人都站在林秀那边,觉得自己外村人,不占便宜的时候。   又听王桂花大喊:“你还想不想给你儿子娶媳妇儿,传宗接代了?”   王大勇还没反应,他那个老光棍儿子,立马凶神恶煞的冲上去踹门。   “砰!”   踹门声响起的时候,林秀下意识护住怀里的娇娇。   而成景却抓着手里的弯刀,眼神阴沉的盯着门口。谁敢冲进来,他就砍掉对方的腿。   “砰!”   门又被踹了一脚,这一次连抵挡住在门口的衣柜都被踹开了……   “快抓住他!”村长着急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可就算被人抓住,王大勇儿子也跟发疯一样的挣脱开所有人,一脚比一脚力气更大的去踹门。   “砰!”   “砰!”   紧闭的大门,瞬间被踹开。   寒风刮进屋的时候,林秀看见了王大勇儿子那张狰狞凶狠的脸:“把红木家具给我……砰……”   王大勇儿子脚下踩到了林秀洒在地上的豌豆,重重的摔在地上的时候,忽然抱着右腿惨叫起来。   原来,在他摔倒的时候,成景手里的弯刀跟飞镖一样的甩了出去。   锋利的刀口,精准无比的砍中了王大勇儿子的大腿,那血瞬间飙了出来……   “成景!”察觉到儿子凶狠暴戾情绪的林秀,生气大喊。   成景脸上的阴鸷,顿时变成了可怜和害怕:“妈,呜呜呜,我害怕……”   成景一脸害怕的往妈怀里钻,脸上还带着泪水。   原本吓到的娇娇,一看哥哥哭了,连忙深处软乎乎的小手给哥哥擦眼泪:“不哭不哭,坏人都被村长按住了。”   娇娇还在保护成景:“哥哥不怕,妈妈不凶你。”   哄完哥哥的小娇娇,还扬起头,对着生气的妈妈说:“妈妈,不许凶哥哥。”   小娇娇刚才被林秀护在怀里,根本没看到她那个双胞胎哥哥,是咋样快狠准,又凶残无比的扔刀砍人的。   那地上全是血,林秀都不敢想象,这刀要是砍中了要害,该怎么办?   这样的坏人,并不值得她儿子把后半辈子搭进去。   “成景!”林秀捧着成景的脑袋,强迫他仰头看着自己,一字一句的说:“再次再干这种事情,我打断你的腿。”   【这是亲妈。】   【呜呜呜,只有亲妈才会这么暴躁的教训自己。】   成景兴奋中又夹杂着高兴的心里话,在林秀脑子里响起的时候,她都快气死了。   这孩子是不是有啥毛病?她在凶他,成景能不能把注意力放在她教训这臭小子再干坏事,就打断他的腿上?   林秀无奈又生气的时候,就见成景一边哭,一边说:“妈,我真不故意的。我就是害怕,才会扔刀,我也没想到会扔的这么准。”   成景纤细浓长的眼睫毛上,还挂着晶莹剔透的泪珠儿。   哭起来,简直人畜无害,跟只无辜的小奶狗一样。   要是听不到他的心里话,林秀真的会被骗过去,搂着小奶狗儿子好好哄哄。   可她偏偏听到了成景的心里话:【我可是精准计算了力度和弧度,弯刀扔过去刚好能砍中他的腿,让他飙血!】   林秀气的手都在抖,还精准算计?   这死孩子,是活腻歪了?   要是出了人命,他就成了凶手,会被抓起来的劳改的!   林秀想打人,紧跟着又听到成景更凶狠的心里话响起:【这辈子谁欺负妈,我就搞死谁!】   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   林秀心酸,成景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她。   为了阻止她像原定剧情里写的那样,当个炮灰女配,凄惨死去的下场。   “成景啊,妈真的不需要你的保护!”林秀眼圈通红的把成景抱在怀里。   她发誓,自己会改变脱离那该死的剧情,活的强大而富足。   想尽办法去治愈成景因为上辈子,所带来的心理阴影和偏执。   娇娇看妈和哥哥都哭了,瘪了瘪嘴,也想哭。   可她忍住没哭,而是亲了亲妈,又亲了亲哥哥,带着哭腔舊獨说:“不哭,不哭,坏人都被抓了。”   林海义见状,抹了抹心酸的眼泪。   他捧在手心里养大的女儿和外孙,咋就被王桂花这个老泼妇这样欺负?   周围的村民们,也都很同情的看着林秀母子。   三个长得跟瓷娃娃一样精致的人,都哭的眼睛通红,这谁能硬气心肠去欺负他们?   更别说,林秀这对龙凤胎,教养的那是又乖又有礼貌。   就算城里的人家,也不一定能养出这么俊俏有灵气的小孩儿,一看以后就是有大出息的人。   谁家的媳妇儿,要是给他们生出这样优秀漂亮的龙凤胎,他们能把儿媳妇儿当祖宗一样供起来。   所有人都瞪着王桂花和王大勇他们,这要放在旧社会,王桂花和王大勇他们都是要被抓起来,带高帽子,游街□□的!   “秀儿,这些混账你准备咋办?”村长踢开脚下的豌豆,走到林秀面前,轻声问。   林秀看了眼王桂花和绑起来的王大勇等人,那双泛红的双眼,看着柔弱又委屈。   王桂花看她这娇弱的样子,还以为林秀好欺负,说话威胁林秀呢:“林秀,我是你婆婆。这是咱们的家事,他们现在能给你撑腰,还能给你撑腰一辈子?”   王大勇也说:“林秀,你不要不识好歹,我可是你男人的大舅子。”   “我是你男人的表哥……”   这些人一个个的都说自己是成煜东和林秀的亲戚,可干出来的全都不是人事儿。   因为只有仇人或者土匪,才会干出踹门抢劫的事儿出来。   林秀生气,白皙的脸和鼻头都红彤彤的,看着不凶,反而特像被人欺负了,没处儿找说法的委屈。   村民们看着,都替她打抱不平。   “还亲戚?我看是鬼戚才对。”   “还威胁林秀?外村的欺负我们本村人,是当我们村子里没人了吗?”   人都是群居动物,也有集体意识。   这自己村子里打起来不算啥,但是就不能被外村的人欺负。   该一致对外的时候,大家绝对站在同一条阵线上。   再看王大勇他们,还敢威胁林秀这么柔弱的女同志。   村子里的年轻人全都热血上头,冲上踹王大勇等人:“欺负我们村的人,找死啊!”   王大勇他们被踹的嚎叫,而王桂花因为是本村人,所以大家还是给了点面子,没绑她,也没踹她。   可王桂花没觉得村民给她面子,还觉得村民们都联合林秀,欺负她这个老寡妇。   眼睛再瞥见屋里的红木家具,一想到林冬芹说一件红木家具价值几十块钱。   就起了贪心从地上爬起来,抱着附近的红木椅子就朝外面跑。   【能抢一把是一把!】   王桂花不要脸的心里话,在林秀脑子里响起的时候,林秀都给气笑了。   “大黄。”   “汪汪~”   紧跟着林秀命令,大黄瞬间窜了出去……王桂花手里有值钱的东西,被狗追的时候,简直跟脚底抹油一样跑的飞快。   等成煜东得到消息,和蔡志鹏一起带着公安跑进屋的时候。   就看见王桂花,一脸贪婪的抱着林秀的红木家具,飞快的从屋里跑出来。大黄追她咬的时候,王桂花还用手里的红木椅子去砸大黄。   “打死你这个畜生。”王桂花嘴里大骂。   成煜东一看这情况,还能不知道家里发生了啥事儿?   又趁他不在家,欺负秀儿?   看着人群中,眼尾泛红的林秀,一股怒气冲撞在成煜东胸口:“把东西给我放下!”   成煜东的怒吼声,把王桂花吓了一跳,下意识把红木椅子放在地上。就在这时,大黄窜上去,一口咬住王桂花的手。   “啊!”   王桂花惨叫出声。   周围的人看了,都感觉痛快。   这种不要脸的老泼妇,就该被狗狠狠咬,最好咬的她不能继续撒泼才最好!   林秀看见成煜东也跟着回来的时候,眸光一闪。   她特意不让成煜东知道自己要对付王桂花这个恶婆婆,就是不想让他为难,可他还是回来了。   林秀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她牵着成景和娇娇从屋子里走出来的时候。   娇娇一看爸爸,立马委屈哭了:“爸爸,你终于回来了。”   娇娇挣脱开妈妈的手,朝成煜东扑过去,呜呜哭着说:“他们都欺负妈,还想抢妈的东西。爸爸……呜呜呜,你快点来保护妈。”   女儿的哭声,让成煜东心都碎了。   再一看林秀水润润的双眼和苍白的脸色,就悔恨自己没有尽到丈夫的责任,让林秀受委屈了。   成煜东伸手把林秀揽在怀里,坚毅的下巴蹭了蹭林秀冰凉的额头,一股心酸顿时冒了出来:“秀儿,是我做的不好。”   酸涩涌上林秀喉咙,她知道成煜东也是被王桂花给坑害的,从没在心里怪罪过成煜东。   但是听到成煜东自责内疚的话,她还是很心疼这个一直撑着整个家庭的高大男人。   “回来了就好。”林秀冲成煜东笑了笑,眼神很温柔。   这样善解人意的林秀,让成煜东更觉得心酸和自责了。   旁边的蔡志鹏看着,又是羡慕两人的感情,又是觉得王桂花这个当妈的,实在太可恶了。   咋能把小儿子当宝贝,把大儿子当草根?   要不是成煜东一直养家,他们能住上敞亮的大砖房?成刚能在大学里过的这么好?每个月还有50块钱的零用钱花?   八十年代初期,别人挣的50块钱,是拿来养一大家子的。   而到了成刚这里,50块钱就成了他一个人挥霍的财富和资本。   王桂花真是太可恶了!   蔡志鹏这个外人,都看不下去,眼神嫌弃的瞪着王桂花。   “对了,嫂子,你说抓住了偷我们烟酒的小偷,在哪儿?”蔡志鹏接到王洋的电话,听说要瞒着成煜东时,就猜到了偷烟酒的人,可能是王桂花。   所以这时候,蔡志鹏主动提起了这个话题问林秀:“嫂子,我把公安带来抓小偷了。”   “就是她。”林秀指着表情不自然的王桂花说:“公安同志,就是她偷了我们店里的烟酒。”   公安是带着手铐来的,王桂花一看蹭亮的手铐,就吓到了:“啥叫偷?我拿自己儿子的东西,咋能算偷?”   王桂花对公安赔着笑说:“公安同志,你别听我儿媳妇儿瞎说。”   说到这里,王桂花还装模作样的抹了抹不存在的眼泪,对公安诉苦:“我这个儿媳妇儿好吃懒做,嫁进来就不待见我这个婆婆。你看……”   王桂花伸出手,给公安看被大黄咬出来的伤口:“她还放狗咬我,我实在没办法了,才会去拿我儿子店里的烟酒。”   成煜东听她在公安面前,诋毁林秀,双眼沉冷的盯过去。   面对成煜东冰冷漆黑的双眼,王桂花有瞬间的心虚。   然后又挺直了腰杆说:“成煜东,你爸要是在天之灵,看你这么欺负你妈我,你爸都死不瞑目。”   又来了。   每次王桂花都用男人的死,来刺痛成煜东的良心。   “当初要不是你去参加高考,你爸为了给你弄点好的补补身体,能去掏蛇窝被毒死?”王桂花哭着说。   成煜东的心口烦闷憋屈,他爸的死,一直是他心里过不去的坎儿。   可王桂花偏偏每次都要当着他的面提这件事,让成煜东内疚,充满罪恶感,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成煜东,林秀现在还联合蔡志鹏带公安来抓我……”王桂花往林秀身上泼脏水:“她和蔡志鹏肯定有一腿,你给我休了林秀。”   成煜东呼吸一重,眼神越来越沉冷。   王桂花还以为自己的话起了作用,还继续说:“林秀给你带绿帽子,让你当王八……”   “住口!”   成煜东冷冰冰的盯着王桂花:“任何人都不能诋毁秀儿。”   他把林秀拉到自己身后,漆黑的瞳仁又痛又恨的盯着王桂花:“你闹事也要有个限度!”   王桂花撇了撇嘴:“我闹事?你是我生的,你不帮着我,帮着一个外人?”   “她姓林,你姓成,你是我生的,你竟然帮着外人来骂我?”王桂花又开始哭天喊地:“老头子啊,你死的好惨啊。你咋不把我也一起带走,留下我这个老寡妇,在家里被儿子和媳妇欺负……”   “我拿点儿子的东西,还说我偷,还让公安来抓我……”王桂花这人不要脸,而且这是她的心里话。   林秀的读心术刺激下,她也能说的理直气壮!   林秀气的俏脸寒霜:“你拿了一点点东西?上千块钱的东西,你说是一点点?这是成煜东和同学一起开的店,你就算拿了你儿子那一份,你也偷了别人的东西。”   王桂花脸色一变,看着旁边的蔡志鹏,眼里有恐惧,但没有悔改。   蔡志鹏做生意,肯定也要维护自己的利益,于是说:“我已经报案了,不管谁偷的,这事儿都必须解决。”   蔡志鹏对王桂花说:“价值上千块的东西,你拿了,你就得拿出来,否则这事儿我必须让公安来处理。”   和成煜东做生意,是能赚舊獨钱。   但是架不住成煜东有这种吸血鬼一样的妈,亲兄弟也要明算账,更何况是一起做生意的人?   一千块钱在八十年代,可不好挣。   这么被偷了,谁能不心疼?   蔡志鹏早就烦死了隔三差五,去店里打秋风的王桂花,态度很坚决:“公安同志,这事儿我请求严肃处理。”   王桂花一听要严肃处理,吓的脸都白了。   “老头子,你死的好惨啊……”王桂花拽着成煜东的裤腿,大哭:“你为了你的大儿子死了,你的大儿子却要把我这个妈害死,我当初不如和你一起死了算了……”   王桂花又要爬起来撞墙,却被成煜东拦住。   “你拦着我干啥?你这个不孝子,你让我死了算了……”王桂花伸手打成煜东,没想到成煜东下一秒,真的松开了手。   王桂花都愣住了,没想到一直被自己威胁的大儿子,能松手,看着他去死!   成煜东能看着王桂花去死吗?   肯定不能!   但是他也知道王桂花是装腔作势,家里日子过的这么好,她可舍不得死。   成煜东心里憋闷,但还是站在林秀身边说:“妈,你如果要死,是儿子不孝顺。但是你带着人欺负秀儿这事儿,今天必须说清楚。”   在林秀的事情上,成煜东从来不会让步。   林秀嫁给自己,是给他当媳妇儿的,不是来当受气包的。   他自己被刁难,他能忍,因为这是他的亲妈。   可是林秀被刁难,被欺负,成煜东怎么都不能忍。   他宽厚的大掌,压在林秀单薄的肩头,带着厚重却让人安心的力度:“秀儿,你说说你咋被欺负的?”   林秀双眼亮晶晶的对成煜东弯唇笑,觉得自己没嫁错人。   “公安同志,王桂花不仅偷店里的烟酒,还指使她的亲人来抢我祖上归还的家具。”林秀扭头,对村长说:“村长,这事儿还劳烦你给我做个证。”   “那肯定。”村长站出来说:“公安同志,我是大河村的村长,我们全村的人都能作证,王桂花同志指使他们抢林秀的家具。”   村长说:“这都新社会了,国家倡导文明做人,这种强盗土匪的行径,我记得也在严打的范围内?”   一听严打,王桂花和王大勇他们都吓到了。   “公安同志,公安同志,我是成煜东的老舅,我们这是自家人的事情……”王大勇狡辩:“自己家的事,我们关起来解决就成了,有外人啥事儿!”   “谁和你是一家人。”林海义站出来说:“公安同志,我是林秀的父亲,我女儿和两个孙子刚才差点就被这些人打了。”   林海义指着被踹烂的门,和倒在地上的柜子说:“你看看,这都是他们踹的,除了土匪这样干,好老百姓谁会这样干?”   公安看着林秀,这个年轻女同志看着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   眉眼精致,看着斯文娇弱,身上还有股农村妇女没有的气质。   林秀身边的两个孩子,也都干干净净,斯斯文文,再一看凶神恶煞的王桂花和王大勇他们。只要是有良心的人,都会站在林秀这个受害者那边。   “同志,这么多人给你作证,我们相信你。”公安都怕吓到林秀,和声和气的对林秀说:“你放心,这事儿我们会严肃处理的!”   “我是她婆婆,这是我的家事,你们咋严肃处理?”王桂花尖叫:“你是要拆散我们的家庭?逼死我们一大家子!”   公安犯难,家事确实不好处理。   就算到了21世纪,这种家里人撕逼的事情,都是很难处理的事情。   大部分都是以劝和为主,这也是王桂花拿了东西还这么嚣张的原因,那个店有她儿子的份。   就算蔡志鹏报公安了,她拿了烟酒,损害了蔡志鹏的利益,但成煜东还能真看着她被抓进去?   “还有我弟王大勇,他们就是来帮我撑腰的。”王桂花说话的声音,一声比一声大:“我们自己家的事情,你们难不成要把我们全家抓进去?给我们灭门?”   “成煜东,你咋对得起你死去爸,你这个不孝子!”王桂花把矛头对准成煜东:“你要是敢让我们被抓进去,我就在里面上吊,让你们后半辈子都被人戳着脊梁骨,骂你害死了爸,还逼死了妈……”   这个想法,恶毒又扎心。   成煜东感觉心口像是被人用刀,一刀刀剜着心头肉那样痛。   林秀察觉到成煜东低沉烦闷的气息,伸手握着成煜东的手。   这个男人,平时为她和孩子撑起了一片天空,遮住了风风雨雨。   现在成煜东受委屈的时候,她也好心疼、好心疼成煜东。   林秀看着还要逼迫成煜东的王桂花,气的双眼都要喷火了:“你除了逼你儿子耍混,你还能干啥?”   “我儿子,我生的,他就该顺着我……”王桂花理直气壮:“还有你,你是我媳妇儿,你也要顺着我,我说啥是啥。”   王桂花恬不知耻的嘴脸,让林秀都给气笑了:“你的确是我婆婆。”她点头。   王桂花表情欣喜,以为林秀和成煜东都怕了她,正得意的时候。   却见林秀对着眉眼弯弯一笑,那笑容看着甜美可人。   可说出来的话,却让王桂花头皮发麻:“那我就很好奇,我的恶婆婆,到底为啥一心要抢我的东西?是谁指使你的?”   “是林冬芹指使我的,说你的红木家具一个都值好几十块钱,让我来抢的。”王桂花说完,就恨不得拔掉自己的舌头,咋在公安面前啥都说了?   “林冬芹?”林秀声音慢悠悠的:“具体说说林冬芹的事儿,还有那些偷走的烟酒都藏哪儿去了。”   王桂花要撒泼,逼她和成煜东,那她就把事情闹大,顺便把林冬芹和王桂花最心爱的小儿子也拉扯进来呗。   在林秀读心术的刺激下,王桂花果然又说:“林冬芹让我去拿店里的烟酒,让成煜东因为这被警察叫走,然后让我趁成煜东不在,来抢红木家具的……”   林冬芹?   公安皱眉,能在背后这么使阴招的人,肯定不是啥好东西。   又听王桂花说:“偷来的烟酒我让成刚拿去送人了。”   “赃物你让成刚拿去送人?”林秀转头就对公安说:“同志,我的婆婆打我骂我,我都没办法反抗。但是被偷的烟酒是赃物,我得请你们追回来。”   林秀气的眼尾泛红,看着就跟哭过一样楚楚可怜,大家都觉得她好可怜啊。   “那批赃物,我们那一份,我们就认了。可是蔡志鹏那一份,我们得想办法给他追回来……”林秀就算高声说话,听起来也不凶,听着特别委屈,更何况她现在本来就很委屈呢?   “我婆婆要逼死我,东西追不回来,我也不想活了!”   “秀儿。”成煜东心里一紧,实在不敢想象林秀寻思的画面。   一想他就心疼。   蔡志鹏也觉得这个小嫂子可怜,忙说:“嫂子你放心,我们肯定把东西追回来。在成刚手上是吧?我们这就去追回来……”   蔡志鹏带着公安往外冲的时候,王桂花却一脸害怕的冲上去,把院子大门挡住:“不能追,你们不能去找成刚。”   她心爱的小儿子可是个大学生,送礼的人也都是县城里的领导,能给他分配好工作,让成刚当领导的人。   要是他们知道,成刚送的是赃物,那不是把成刚的未来都给悔了?   听见王桂花慌乱的心里话,林秀就知道自己目的得逞了。   成刚就是王桂花的死穴,把成刚拖下水,还怕对付不了王桂花这个恶婆婆?   这么一想,林秀又低头擦着眼泪:“公安同志,不仅是成刚,还有林冬芹这个背后出主意的人。”   她抬起揉红的眼睛说:“我请求你们把成刚和林冬芹,都抓起来审查审查。”   她本来就长得娇弱,这会儿就跟个被人欺负的小可怜一样,让人看了都不忍心。   林秀继续说:“咱们国家正在严打,就是想给老百姓一个安稳舒适的社会环境,像林冬芹和他们这些为了利益,干坏事的人,我觉得应该全部严打。”   “林秀说的在理。”村长点头。   “是该严打,这种人出在我们村子里,我们以后觉都睡不好,就怕被人这么整。”   谁也不愿意,和害人的坏人当邻居。   林秀和成煜东被孝道压着,不能收拾王桂花和王大勇这些人长辈。   但是成刚这个弟弟,和林冬芹这个坏女人,总该能好好收拾收拾吧?   村长为了让林秀好发挥,让公安出去抓人,还让人把王桂花给按住了。   “你们放开我……”王桂花撒泼:“我们一家人的事儿,你们凭啥管?”   “在旧社会,婆婆就能打儿媳妇儿。儿媳妇儿嫁到我们家,就是我们家的人,她的东西就是我的这个婆婆的,我拿了咋了,关我家成刚啥事儿?”   王桂花挣脱开抓她的人,冲上前,抢过地上的弯刀,横在脖子前:“你们赶找成刚,我就死在舊獨你们面前!”   王桂花拿弯刀要闹自杀,大家都很为难。   成煜东眉头死死皱起,看着王桂花拿着弯刀又往脖子压了压,都能看见红血丝的时候,觉得心里全是烦躁和怒气。   他怎么就摊上这么个偏心的妈?   成煜东双手紧紧攥成拳头的时候,手背被一只温软的手拍了拍。   成煜东回神,对上林秀安抚的眼神。   一瞬间,压抑在成煜东心里的怒气,全都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责任感,不管王桂花咋样,他都是要保护媳妇儿的。   “成刚的事儿,我也可以不追究。”成煜东站出来说。   林海义皱眉,眼神不高兴的盯着成煜东,他闺女受这么大的委屈,他说不追究就不追究?   要是成煜东真的不追究,林海义就把林秀和外孙带回家,自己照顾,绝对不能把秀儿留在成家受委屈。   林秀秀气的眉头也皱着,但她没说话,而是眼神安静的看着成煜东,等着他接下来的话。   如果成煜东这次还是继续退让,那么这婚姻也没继续下去的必要了。   她不能让自己和孩子,一只被王桂花这么欺负!   林秀的眼神,让成煜东心里慌乱,好像要失去特别重要的宝贝似的。   而王桂花表情一喜:“真的?你不追究成刚了?”   王大勇也嬉皮笑脸的对成煜东说:“大侄子,这对嘛。咱们都是一家人,哪有大侄子把亲戚和弟弟送官的?”   成煜东反握住林秀的手,眼神阴沉的盯着一脸欣喜的王桂花和王大勇,薄唇忽然翘了翘。   脸上的笑意,却没到达眼底,让人看着,心里就生出一股寒意。   “无论是烟酒,还是抢家具的事情,我都能不追究……”   成煜东下一句话,就让王桂花和王大勇脸上的笑容僵住了:“我不追究的前提,就是分家!”   干的漂亮。   林海义差点为女婿鼓掌了!   林秀也惊讶,她也是想利用这件事逼着王桂花分家。   原本以为成煜东会像以前一样妥协,万万没想到,他的想法竟然和自己一样?   这种两人没商量过,却为了家庭孩子,完全一致的想法和做法,让林秀特别高兴。   她弯眼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里像是有一汪春水,像是沐浴了成煜东烦躁憋闷的内心,让他感觉自己这个决定是在正确不过的。   他是秀儿的丈夫,有责任保护秀儿。   为了秀儿,他啥都愿意做!   成煜东握紧林秀的手,表情比刚才还坚毅:“对,分家我就不追究。如果不分家,我就追究到底!”   成景也一脸高兴的看着成煜东,分家好啊,早就该分家了。   娇娇年纪小,不懂分家是啥?   但看妈妈和哥哥外公都开心,自己也开心的咧嘴笑起来。   王桂花却感觉眼前被雷给劈了,连话都说不清楚:“啥?你说啥?”   “我说分家,我就不追究这些事!”成煜东把话说了第三遍,声音一遍比一遍更沉,更笃定。   …… 第19章 肉包子换传家宝   分家???   王桂花感觉劈在眼前的那道惊雷, 劈的更厉害了,差点把她劈晕死过去。   躲在人群里的成念儿,也不敢相信的看着成煜东,她大弟要分家?   惊愕害怕过后, 成念儿心里还挺高兴。   如果大弟能分家, 其实挺好的。   她这辈子逃不过被王桂花当牛马使唤的命运,但是大弟如果真的能分家, 摆脱像吸血虫一样的亲妈王桂花, 也是一种福气!   “你敢和我分家!”王桂花恶狠狠的瞪着成煜东:“你忘了你爸是咋被你害死的?你忘了你爸死的时候, 你跪在他床前发过誓, 要一辈子照顾我和你弟弟的?”   王桂花有种自己被大儿子背叛的愤怒:“我把你养这么大, 你现在成家立业了,你翅膀长硬了, 就敢闹分家了?”   王桂花胸口的怒火, 都烧到了眼睛里:“我不同意, 我不同意分家,我看谁敢分家!”   “不同意就算了。”成煜东叹了口气。   觉得自己胜利的王桂花,眼里闪过一抹得意。   她就知道,每次拿死老头子出来说事儿。   成煜东再硬的骨气, 都得被她折断, 乖乖的听她的话!   谁知道王桂花脸上胜利得意的表情, 很快就僵硬住了。   因为成煜东牵着林秀往外走:“既然你不同意分家,那我亲自去把成刚抓回来。”   “女婿你尽管去,娇娇和成景我帮你看着。”林海义第一个跳出来, 支持成煜东:“我就不信了, 拿了脏货去送礼, 还能没事儿?”   林海义气愤的很:“哪个大学生会这样做?这简直就是给国家抹黑!”   “像成刚这种拿着脏货去送礼的, 要是被学校知道了,那都得记大过。”林海义还继续添油加醋的说:“严重点学籍都能开除!”   开除学籍?   王桂花害怕,那她的宝贝儿子,岂不是当不成金贵的大学生,还没办法当领导干部了?   这可不行。   王桂花恶向胆边生的想冲上去拽住成煜东,不让他去找成刚的麻烦。   可成煜东背后就跟长了眼睛一样,往旁边躲开的时候,还把林秀护的更稳了。   扑通!   王桂花整个人撞在大门上,发出巨大的声响。   可成煜东却连脚步都没停顿一下!   看着成煜东那坚决无情的背影,王桂花又开始用老一套的手段。   她躺在地上哭天喊地:“老头子啊,你死的好惨啊。你被成煜东害死了,他还想害死我……”   周围的人看王桂花又开始闹腾,都觉得成煜东日子没法过了。   自己受苦受难,被偏心妈吸血,养弟弟,养全家,最后还要被亲妈戳着脊梁骨骂不孝顺?   这简直太憋屈了!   林秀也气的不行,她想转身冲上去,抽死王桂花这个老虔婆。   却被成煜东拽住了:“别管她!”   成煜东用力的抓住林秀的手,他舍不得让林秀去面对王桂花这个泼妇妈。   成煜东铁青着脸色往前走,他今天抓成刚和林冬芹,是抓定了!   “我的命咋这么苦啊?养了个白眼狼、不孝子,连亲妈和亲弟弟都要害死……”王桂花哭声震天,眼睛却一直盯着成煜东的背影。   她不信,她哭的这么厉害,把死老头子搬出来,成煜东还能不停下?   蔡志鹏和公安,都觉得头痛。   最烦的就是农村这种家庭破事儿,旁观者看着都又气又恨。却因为有血缘关系,小辈儿的就是被欺压死,也被孝道压着,没办法从泥泞中挣脱出来!   王桂花还脱下鞋子,一边用鞋底把地拍的啪啪响,一边哭着说:“我可怜的老头子诶,你死的真的好惨啊。你留下我们孤儿寡母,在这世上受苦,你咋不把我一起带着去死?你让我孤苦伶仃的留在这世上,受白眼狼儿子和恶媳妇儿的苦……我委屈死了……”   “你委屈?”   成煜东忽然转身,红着眼睛大吼出声:“我不委屈?我媳妇儿不委屈?我好吃好喝的供着你,你却把我媳妇儿往死里欺负?”   成煜东自己受苦受难都能承认,唯独不能忍受林秀和孩子们被人欺负。   他真是受够了,王桂花这种没完没了的胁迫和撒泼:“我爸真要在地下不高兴,你让他来找我索命。冤鬼索命,我成煜东也受着!但是我今天绝对不会退步!”   只要一想到回到家时,看见门被踹开,林秀和孩子都吓得脸色惨白的样子,成煜东心里压抑的愤怒和阴鸷,瞬间全爆发出来。   成煜东用力的拍着自己憋闷的胸膛,愤怒道:“你有本事继续哭,今天这事儿我必须给我媳妇儿一个交代!”   他今天要不保护林秀和孩子,他成煜东就不是个男人!   被成煜东这么护着的林秀,也心酸的不行。   “不管成煜东做啥,我都支持他。”林秀也眼神坚定的说:“后半辈子,我们就算被戳着脊梁骨骂不孝顺,我们也认了。”   林秀没想哭的,可她一生气,就特容易掉眼泪,就看着更委屈了。   娇娇一看妈妈哭,也跟着哭了起来:“妈妈不哭不哭,妈妈不怕不怕……”   小娇娇就算哭,嘴里还安慰着妈妈不哭。   林秀红着眼睛把娇娇楼在怀中。   成景眼神阴鸷的盯着王桂花,很想拿刀子抹了王桂花的脖子,让她血溅当场。   周围的人,看林秀和娇娇哭的这么厉害,在一想王桂花做的那些糟心事。   这些亲眼看见过,王桂花怎么带着人踹门,欺负林秀,抢林秀东西的村民们,全都站在林秀那边,数落王桂花。   “有你这种恶婆婆,咋能不分家。”   “你欺负大儿子,欺负成这样,不分家你才是要逼死成煜东和林秀。”   “大队长平时对你咋样,我们村的人都看着,我们村都支持大队长分家。”   村长是全村年纪最大,辈分最高,解放前还是为祖国牺牲流血的老军人。   村长说一句话,能顶全村所有人的话:“我们大河村,都是一个祖宗传下来的子孙后代。我今天就卖个老,我舊獨支持成煜东分家!”   王桂花看所有人都鄙视她,骂她,站在成煜东那边。   知道自己占不到便宜,再看成煜东那坚毅锐利的漆黑眼神,心里更是一惊。   到底从啥时候起,成煜东就不听她的话,不被她控制了?   以前王桂花只要搬出死老头子,成煜东就得妥协。   可是现在,王桂花感觉自己彻底控制不了,成煜东这个大儿子了。   这种感觉,让王桂花不甘心,但却又没任何办法,来解决这件事。   王桂花又看了看,戳着她脊梁骨骂的村民们,有些心虚的说:“分家……就分家……”   都这时候了,王桂花还想着用分家这事儿,来威胁成煜东:“我同意分家,但是你不能找成刚的麻烦!”   就算知道王桂花偏心,在听见这话的时候,成煜东心里还是堵的慌。   亲妈的偏心,让他无可奈何。   从前小的时候,只能把委屈和苦楚往肚子里咽。   可是现在,他有做主的权利了,绝对不能让林秀受他以前的委屈和苦楚。   “成!”成煜东点头。   眸光却有些阴暗的想,如果成刚在这件事里,没有错,他肯定不找成刚的麻烦。   但如果让他发现,成刚干了一点坏事,联合这些人欺负他媳妇儿,他总有办法去对付成刚!   讲亲情,那也要和谐友爱的家人讲。   像这种处处都是算计的家庭,成煜东其实没啥归属感。   分家的事儿一定,林秀心里也稳定下来了。   蔡志鹏和公安离开的时候,成煜东还走出门送。   在蔡志鹏坐着公安的四轮小车离开的时候,成煜东还在蔡志鹏耳朵边小声叮嘱了几句。   “放心吧,东哥。”蔡志鹏应了一声,又对成煜东说:“恭喜你,终于分家了。”   成煜东薄唇抿了抿,没说话,而是转身看着在院子里收拾的林秀。   察觉到成煜东的目光,林秀抬起头,对他笑了笑。   对上林秀温暖的笑容,成煜东觉得心口一暖。   他翘了翘唇,伸手拍了拍蔡志鹏的肩膀说:“多谢了!”   “客气,咱们都是兄弟。”蔡志鹏笑着说。   撇开成煜东有个极品妈,无论从哪方面来说,成煜东都是个很有能力和有眼界的人,否则蔡志鹏能和他一起做生意。   现在分家了,就希望东哥以后的日子能越过越好。   分家这事儿,林秀为了避免王桂花后悔和夜长梦多。   还特意把村长留了下来,做个见证,免得王桂花还要闹幺蛾子。   但是不少村民也都留了下来,一是想看热闹,二是想在有需要的时候帮帮成煜东这个大队长。   因为他们大河村能吃饱,过好好日子,全靠成煜东的领导。   遇见这么好的大队长,村民们肯定会拥戴!   “我是老娘,房子我要四间,家里的粮食和钱,我都要分一半走。”既然要分家,王桂花就要获得最大的利益:“灶房和锅碗瓢盆,我也要。”   成煜东表情沉沉。   林秀也没吭声,她要听听王桂花这些极品的条件,然后一一反驳。   谁知道,王桂花还指着一直不敢吭声的成念儿说:“赔钱货我不要!”   成念儿瞬间成了众人的视线中心,她自卑的往后躲了躲,想把自己藏起来。   成煜东看着大姐成念儿,说:“那大姐跟着我。”   成念儿欻的抬头,一脸感激的看着成煜东,完全没想到成煜东会要她?   “大弟,我能干活,你留下我,以后家里的活我全干了。”成念儿着急说完,又害怕的看了眼林秀。   她明白分家是因为林秀,现在这个家里都是林秀当家作主了。   她能不能留下来,得看林秀要不要她?   “秀儿,我能伺候你,我能把你伺候的好好的。”成念儿简直把自己当丫鬟。   林秀看了直皱眉,大家都是女人,她真不忍心看成念儿把自己放在这么卑微低贱的位置上。   她上前握着成念儿的手说:“大姐,你别这样。”   “当年成煜东生病差点烧死,是你拼死救了他。”林秀说:“你是成煜东大姐,也就是我的亲大姐。”   成念儿都被说哭了,伸手抹眼泪的时候,手腕上还能看见很深的疮疤。   这是当年成煜东要被烧死的时候,谁也不肯管。   是成念儿偷了家里的钱,背着只有五六岁的成煜东去县城里找大夫,才把成煜东给救回来的。   可是偷钱的成念儿,却被王桂花用绳子吊起来打。   绳子勒紧肉里,在成念儿两只手上留下了很深的疮疤,就像两道枷锁一样,锁着成念儿,让她面对王桂花的剥削时,不敢反抗。   但救成煜东这事儿,成念儿却从不后悔!   成煜东是她大弟,她就不能看着大弟活活病死。   “假惺惺!”王桂花冷笑一声,她也是女娃,从小也在家里当牛做马,不被喜欢。   所以她也觉得女娃没用,就该给家里当牛做马。   现在没用的成念儿,被林秀捡走了。   就让成念儿这个没用的东西,跟着对方,吃对方的饭,花对方的钱呗。   这么一想,王桂花又说:“分家了以后,你们每个月还要给我一百块钱。”   “想的挺美。”林秀生气的说,一个月一百块,那比县城的领导工资都多了。   村民们也觉得王桂花贪心,坑儿子。   林秀继续说:“房子也只能给你两间,至于粮食和钱……”   林秀盯着王桂花说:“粮食是成煜东种的,你是她妈,肯定不能让你饿死,会给你200斤。钱也是成煜东挣的……”   王桂花以为林秀要分她钱的时候,却听林秀说:“但是你偷了店里一千块的烟酒,这就当分给你的钱了,我们不会额外给你钱!”   这些年王桂花从成煜东身上搜刮了不少钱财,这都要分家了,林秀能让王桂花再占便宜?   “哪有这样的分家的?”王桂花瞬间不干了:“那我不分家了。”   “成啊,不分家那就抓成刚。”林秀知道成刚是王桂花的弱点,拿捏起来丝毫不心软:“你以为蔡志鹏和公安走了,成刚就没事儿了?”   林秀冷笑着说:“我告诉你,这事儿公安都立案了,现在也去抓给你出主意的林冬芹了,成刚肯定也要被审问的。”   林秀说:“成刚现在是偷东西的贼,还是拿自家的烟酒,就看你分不分家了。”   成煜东站在旁边,啥话也没说。   他很喜欢看林秀为了他,为了这个家,而站出来保护他们的模样。   这让成煜东觉得自己是林秀的心头肉,是被林秀爱着的。   林秀???   猛不丁听到成煜东肉麻的心里话,她觉得全身跟过电一样,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但是知道了成煜东的心思,林秀拿捏着王桂花,那更是冷酷无情。   “房子就给你两间,粮食一起给你200斤,锅碗瓢盆和做饭的炉子也分一个给你。”林秀觉得自己这么做,已经仁至义尽了:“钱没有,因为你偷了店里上千块的东西,这是你该赔的,我们没找你要,已经是有良心了。”   “我……”王桂花还想说啥,却被林秀矜傲的打断:“不分?那就抓成刚!”   “不行。”王桂花恨死林秀了,平时好吃懒做,娇气的很,现在还敢用这种态度和她说话。   王桂花还想拖延时间。   又听林秀说:“我不想跟你废话了,我现在就让成煜东去镇上打电话给公安,让公安抓成刚。”   林秀葱白的手指,指着成煜东发号施令道:“成煜东,去给我打电话。”   “听你吩咐。”成煜东跟个忠诚的带刀侍卫一样,转身就朝外走。   王桂花想去拉人,还被成景牵着大黄给拦住了。   她气的咬牙切齿的时候,又听林秀说:“村长今天真是麻烦你了,这家是分不成了,我送你回去吧。”   “没事儿,以后有啥需要我作证的地方,你就说。”村长觉得林秀很聪明,捏着对方的把柄,就不会后退一步。   村子里的人都说林秀好吃懒做,又娇气的很。   村长却觉得,有的人天生就该是享福,被人娇生惯养着的。   谁让林海义养得起闺女,谁让成煜东养得起老婆呢。   有能力的男人,娇养着媳妇儿,那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要是公安找你问成刚的事儿,我陪你去县城作证。”村长被林秀送到门口的时候,还故意大声说给王桂花听。   王桂花哪能让宝贝小儿子被抓?让宝贝小儿子这个金贵的大学生,蒙上黑点和不好的名声呢?   只能咬牙切齿的说:“分家,我同意这样的分家。”   林秀顿时笑起来:“那就当着村长的面,现在分!”   “那你把成煜东叫回来。”王桂花继续说。   林秀高傲的瞥她一眼:“急啥?成煜东走路去的。等你彻底分了家,我肯定坐拖拉机去追他,让他别打电话抓成刚……”   林秀气定神闲的说:“否则我哪知道,你还做不做妖?”   王桂花气的要吐血,但也没办法,因为她知道林秀说到做到。   而成煜东舊獨那个耙耳朵,根本不敢违背林秀的意思。   为了让宝贝小儿子不被抓,王桂花忍气吞声的分了家。   然后催促着林秀坐着拖拉机,去镇上阻止成煜东给公安打电话。   王桂花非要亲眼看见成煜东回来了,才放心。   可林秀这么讨厌她,咋能和王桂花坐同一辆拖拉机?当然是把王桂花从拖拉机上赶了下去!   “我儿子要是出了事儿,我找你拼命。”王桂花看着坐在拖拉机上的林秀,气的跳脚。   林秀瞥了她一眼,扭头在门口送她们的大黄说:“大黄,好好守着家啊。”   “汪汪~”   大黄好像听懂了似的,等林秀他们坐着拖拉机去镇上后,还对着后山的竹林,狂叫了几声。   没一会儿,几只流浪狗就摇着尾巴跑出来,跟着大黄一起进了院子。   王大勇看几只狗,都趴在林秀房间门口的时候,气的心肝儿疼。   原本想趁林秀不在,偷家具,这会儿一看这么多条狗在,根本不敢偷东西了!   “姐,这事儿就这么算了?”王大勇问王桂花:“那可是好值钱的红木家具啊。”   “再值钱,能有我儿子的前途值钱?”王桂花没好气的说:“我儿子可是大学生,以后要当干部的,名声不能坏。”   她还警告的看着王大勇等人,说:“我警告你们,不许再去偷东西了,否则毁了我儿子的前程,我和你们拼命。”   王桂花把成刚当心头肉,王大勇也是知道的。   但他不甘心就这么走了。   于是说:“姐,你叫我来帮忙,还说分家具给我娶儿媳妇儿,你总不能让我空手回去吧?”   “不会少你的钱。”王桂花有些肉痛的揭开裤腰带,从裤子里面的荷包里,掏出用手绢包着的钱。   王大勇一看,全是一张张的大团结,少说也有一两百块钱,眼睛都亮了。   他还想伸手去抢,却被王桂花瞪了回去。   王桂花从里面数了50块钱给王大勇:“给你,拿着回去娶儿媳妇儿。”   “不够啊。”王大勇贪婪的看着王桂花手里的钱:“现在娶媳妇彩礼得要一两百,还得要三转一响。”   “娶的是天仙不成?还要三转一响?”王桂花骂道:“那是城里有钱人才置办的彩礼,你儿子一个乡下泥腿子,能拿出100块彩礼就不错了。”   王桂花从小就被教导着,要帮衬着弟弟,最后还是数了150块钱过去。   嘴里还骂骂咧咧的:“成煜东这个黑心肝的,分家还不给我钱,等成刚回来后,看我怎么收拾他个王八羔子。”   “汪汪~”   听见骂人的大黄,凶狠的狂吠了几声。   它摇来的狗兄弟,也都跟着凶狠狂吠起来:“汪汪!”   王桂花等人吓了一跳,尤其王桂花想起自己差点被大黄咬死的事儿。   她都不敢呆在家里了,让王大勇陪着她去了镇上,她要打电话去成刚住的招待所,问问他儿子到底有事儿没?   这时候,林秀等人,已经坐着拖拉机到了镇上。   娇娇看到爸爸的时候,超开心的朝成煜东伸出手:“爸爸。”   成煜东面色温和的伸出手……把林秀从拖拉机上抱了下来后,这才又伸手抱起了娇娇。   “爸爸,你打电话让公安同志,抓坏人了吗?”娇娇软软糯糯的问,丝毫不生气,爸爸最开始抱的是妈妈,没抱她。   因为小娇娇知道,爸爸最爱妈妈了,她也最爱妈妈了。   “打了。”成煜东点头,又对林秀说:“刚才小龚告诉我,蔡志鹏打了电话到供销社,说公安把林冬芹带走了。”   清溪镇只有供销社有公共电话,很多人打电话找人说事儿,都是打到供销社。   然后供销社第二天,会把接到电话的消息内容,写到黑板上挂出来,以这种方式通知当事人。   成煜东他们家和供销社的人熟悉,就能直接从供销社人的嘴里,知道这些事。   “林冬芹进了公安局……”林秀双眼一弯:“这可是个好消息。”   “但是林冬芹可能就是被审问一下。”成煜东却不太满意,背后出主意,掺合他的家事,欺负他媳妇儿,却只是被审查一下。   这也是林冬芹的狡猾之处,对王桂花煽风点火,就算事情暴露了,她就说自己只是关心王桂花的家庭情况。   “再说了,公安同志,我也没想到王桂花会去偷她儿子的烟酒,还有带人去抢儿媳儿的红木家具。”林冬芹对公安也是这么说。   她自己写的年代文小说,自然也知道在文里的设定是严打的八十年代。   所以找王桂花说事儿的时候,她只是引导,根本没把话说明白。   “王桂花把脏水往我身上泼,我请求和王桂花,进行面对面的对话和质问。”林冬芹表现的还很坦荡。   她长得斯文秀气,又是个大学生,这么看起来,真的很像被人冤枉的。   如果林秀此时在现场,看见林冬芹这装无辜的样子,肯定会冷笑两声。   装,你继续装。   林冬芹真以为公安审问她,然后就会把她放回去?   林秀的目的可不是这个。   林冬芹不是要当农机厂的车间主任吗?   这个年代,提干升官的要求可严格了。   林冬芹在农机厂宿舍,当众被公安带走的事儿,没一会儿就传遍了整个农机厂。   想和林冬芹竞争车间主任的人,看到林冬芹有黑点,能不钻营?想办法把林冬芹拉下来,自己爬上车间主任的位置?   再说了,林秀早在公社的时候,就留了对付林冬芹的后手。   “没事儿,我敢打赌,林冬芹明天早上就会遭殃。”林秀笑眯眯的对成煜东说。   “难道你知道我留了后手?”成煜东有些惊奇的问。   林秀吃惊:“你留了后手?”   “你猜我干了啥?”成煜东有心在媳妇儿面前卖弄,脑子却想:【我媳妇儿肯定不知道,我为了给她出气,不仅让人实名举报林冬芹,还想办法让农机厂收回了林冬芹的房子。】   这骄傲得意的心里话,简直像是对着月亮嚎叫的狼王,想让月亮知道他有多威风厉害。   林秀殷红的唇盼翘了翘,虽然成煜东冷峻着一张脸,可眼底的骄傲却出卖了他的小心思。   “我怎么猜的出来呀。”林秀一开口说话,眼尾就弯起来,格外温柔。   “猜不到?”成煜东说:“猜不到就对了。”   他低下高大的身躯,凑到林秀耳边说:“等事情办妥了,我再告诉你让你高兴高兴。”   “好呀。”林秀笑容妩媚:“那我等着你的好消息。”   “很快就有好消息。”成煜东挺直腰杆和胸膛,冷峻的脸上全是骄傲。   要么说男人至死是少年呢?   被媳妇儿用温柔的眼神看着,成煜东就乐的找不着北了。   娇娇看见爸爸妈妈感情这么好,也捂嘴偷笑起来。   成景眼神警惕和审视的盯着成煜东,别以为在妈面前逞英雄,讨好妈。他就能忘了渣爹娶林冬芹的事情。   如果这辈子渣爹还敢背叛妈,那就废了渣爹,当他当太监。   听见成景这句心里话,林秀有些同情的看了眼,啥也不知道的成煜东。   心想,成煜东就自求多福吧。   被媳妇儿多看了两眼,成煜东就想让媳妇儿更高兴,于是又说:“我琢磨着分家了,就去找砖厂买点砖回来,再砌个围墙……”   “真的呀?”林秀开:“这样就能把我们家彻底隔出来,这样才算真正的分家嘛。”   否则还和王桂花住在同一个院子里,早上晚上都能看见,也挺心烦的。   “对,我明天就去买砖。”成煜东看林秀高兴的样子,忽然觉得林秀好可怜啊。   嫁给他这么多年了,直到现在才能真正的当家作主,不被婆婆欺负。   爱一个人,就总会觉得她可怜。   这是一种怜爱的心情,哪怕林秀并不是好欺负的。   可是每当看到林秀的时候,哪怕她是笑着的,成煜东也会觉得林秀好委屈的。   明明在家庭关系中,成煜东是个被亲妈忽略,被亲妈道德绑架,从小到达经历了许多委屈,也知道这个世界并不美好的他。   就是想把天底下最好的东西,和原本属于自己的那份爱和心疼,全都给林秀。   成煜东目光温柔的望着林秀,轻声说:“我会尽快把围墙修好,到时候你不用理她,有什么事我来担着。”   王桂花是他妈,就算该有的责任,也是他这个儿子来承担。   成煜东只想让林秀过的好好的,不用面对难缠的王桂花。   “傻子,我们是夫妻呀。”林秀也觉得成煜东好可怜啊。   她葱白的手指,轻柔的抚摸着成煜东坚硬冷峻的脸颊,声音好温柔好温柔的说:“成煜东,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陪着你,我们一起去面对。”   【我媳妇儿对我真好。】   成煜东的心里话,又开始猛萌的攻击林秀的脑子啦。   她忍不住垫起脚尖,亲了亲成煜东菲薄的唇角。   【哎呀,小孩子不能看大人亲亲。】   娇娇含羞的捂住舊獨眼睛,嘴边却咧出大大的笑容。   【哼,渣男,就会骗人。】   成景愤怒的心想:【上辈子干的缺德事儿,真以为他忘记了?】   林秀???   这个儿子咋回事儿?总在气氛好好的时候开始搞破坏?   “走吧,我今天高兴,咱们去下馆子。”林秀矜傲的转身走。   成煜东忙抱着娇娇追了上去,他媳妇儿亲他了,他可真高兴!   王洋看他们走远了,还眨眨眼睛,没回过神。   刚才虽然天黑,他也看见了不该看的东西。   哎呀,林秀咋能当众亲大队长呢?   想他和媳妇儿亲热的时候,都怕被人看见,得把门关的死死的才行!   但是忽然有点羡慕大队长和媳妇儿的感情,是咋回事?   王洋觉得回家了,也和媳妇儿试试这样搞?说不定也能增进他和媳妇儿之间的感情。   “走吧,一起去吃饭。”林海义笑容满脸的拍着王洋的肩膀。   他这个当爹的,看见女儿女婿感情好,又看成煜东这么有担当,他能不高兴吗?   全场唯一不高兴的人就是成景的,渣爹,别想骗他妈。   林秀他们前脚刚走,王桂花他们后脚就着急的跑来了供销社,给成刚打电话……   在下馆子的时候,成景还阴测测的盯着成煜东。   成煜东对媳妇儿温柔,好脾气,可不代表对儿子也温柔,有好脾气。   见成景阴测测的盯着自己,脸一板,就特严肃的骂道:“看什么看?你小子啥时候学会了这些坏毛病……”   他抬手指着成景:“我是你爹,不是你仇人,你再用这样的眼神盯我看看?”   成景不服气的瞪了他一眼,在成煜东要抬手揍他的时候,扭头就对林秀告状:“妈,爸欺负我。”   成煜东抬起的手,僵在半空中。   尤其面对林秀的眼神时,心都慌了:“没……没打。”   “可你就是想打我。”成景继续告状:“你就是看不惯我。”   “我还真看不惯你。”成煜东说:“你是个爷们儿,咋能像女人一样耍心机?你要有阳刚之气,别整那些阴的。”   成煜东能没发现成景最近不对劲儿?变得阴狠暴戾?   成煜东表情严肃,眼神锐利:“成景,是爷们儿就要把事情摆到明面上,别耍小心眼儿。做人也要敞亮,知道吗?”   成景哼了哼,没搭理成煜东。   【渣爹可没资格教训他!】   听见成景心里话的林秀,叹了口气,刚想说话。   就对上成煜东关心的眼神:“你不高兴?你叹气了?别叹气啊,我这是教训儿子咋当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成景也关心的看着妈:“妈,你别生气。爸要是不好,我们抛弃他就成了。”   “不抛弃,不抛弃,爸爸好。”娇娇着急了:“爸爸爱妈妈,爸爸爱娇娇和哥哥,爸爸好。”   成煜东感动了,还是闺女贴心,闺女站在他那边的。   成煜东揉了揉娇娇的小脑袋,还挺紧张的看着林秀:“秀儿,你可别成景胡说。”   他也发现了,媳妇儿最近总是用若即若离的态度对付他。   感觉媳妇儿真能抛弃他的成煜东,贼有危机感的说。   “咱们儿子最近不对劲儿,太不对劲儿。秀儿,我作为父亲,有责任教育他,让他改掉那些坏毛病。”   成煜东说:“秀儿,你不能因为这生气啊。”   “我没生气。”林秀说。   成煜东瞬间松了一口气。   林秀又看着成景说:“你对爸爸有成见,我了解。但是我也希望,你能好好看看爸爸为家里做的一切。他要是真有错,妈也站在你这边。但现在明显是你错了……”   林秀不希望上辈子的事情,继续影响成景的心理健康。   柔声说:“成景,咱们先放下对爸爸的成见,看看爸爸以后怎么做的好不好?”   成景被妈温柔一哄,也没多想妈理解啥?而是开心点头:“成,我听妈的。”   成煜东挑眉,这个臭小子嘴里说着听妈的,看他的眼神还带着敌意呢。   成煜东不理解,为啥儿子忽然对他就有很深的敌意了?   但是他是当老子的,肯定不能给小孩儿一般见识。   他以后有的是机会和手段来收拾成景这个臭小子!让这个臭小子好好做人!   在馆子里吃了晚饭后,成景还馆子老板要了油脂包,把店里吃剩的骨头啥的都给收集起来,带回去给大黄吃。   “老板,再给我捡五个肉包子。”林秀对老板说。   大黄可是护家的大功臣,五个肉包子,是林秀对大黄的奖励。   王洋跟着林秀家,吃了一顿好肉,晚上开拖拉机回去的时候都觉得浑身是劲儿。   成煜东怕妻儿冷着,还是坐在风口,用身体给他们挡风。   谁知道,拖拉机还没开出镇上,林秀就让停车。   “咋了?是难受吗?”成煜东关心问。   林秀却偏头看着漆黑的角落里,正好这时候,她脑子里又响起一道有气无力的心里话:【饿死我了,想我堂堂前清王爷的孙子,竟然沦落到要被饿死的地步。】   【哎,谁这时候给我一口饱饭吃,我就把传家宝给他……】   传家宝?   林秀双眼一亮,借着镇上的路灯。   能隐约看到一个穿的破破烂烂的乞丐,靠在不远处的墙壁上。   看着像是要被饿死了一样。   成煜东见林秀盯着那个乞丐,就关心到:“咋了?你认识?”   “我不认识,但我觉得他很可怜。”林秀把手里的肉包子,塞给了成景:“去,儿子,把肉包子给那个可怜的老爷爷。”   成景愣住,为啥他要把大黄的肉包子给一个老乞丐?   在成景心里,老乞丐可没大黄重要。   而这时候,林秀又听到那个老乞丐的心里话:【饿饿饿死了,可是这些乡下人没见识,我的传家宝竟然连个肉包子都换不了!】   ……   “我不去。”成景冷冰冰的说:“肉包子是大黄,我不给他吃。”   世上这么多可怜人,他难不成人人都能帮,上辈子他和他妈死的那样惨,也没人帮他们啊。   成景的心肠很冷很硬。   “真不去?”林秀嘴一撇,看着挺不高兴的。   傻儿子,都不知道妈再给你个收古董的好机会呢!   成景看妈不高兴,再硬的心肠也开始软了:“那……给一个?剩下的都给大黄留着?”   林秀笑眯眯点头:“乖儿子。”   成景拿着肉包子跳下拖拉机的时候,林秀还能听见那个老乞丐说:【可怜我风光了半辈子,最后是饿死了,我的传家宝啊,你咋连个肉包子都换不了?】   老乞丐要饿死的时候,忽然闻见了一股肉包子香…… 第20章 老乞丐不讲武德   老乞丐欻地抬头, 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成景手里的包子。   那种绝望中,带着渴望和求生希望的眼神,让成景心中一震。   突然就想起上辈子,他偷偷跑去农场看妈时, 那时候妈在农场被折磨的皮包骨, 浑身都是伤口,要病死的时候, 看见他的眼神时, 也是这样的。   “成景啊, 妈想活下去……”当时妈是这样握着他的手说的:“妈要是死了, 谁来照顾你和妹妹?”   那是林秀死前最后的眷恋, 她放不下自己的一双儿女。可最后却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身体,一点点衰败, 最后死在了农场里。   “包子!”老乞丐眼睛冒绿光的盯着成景手里的包子, 求生的欲望, 让他手脚并用的朝成景爬了过去:“包子,给我包子,我给你传家宝……”   他双眼祈求的望着成景,那求生欲让成景冷硬的心肠有瞬间的心软:“给你!”   成景把包子递过去, 看老乞丐吃的狼吞虎咽, 差点噎死, 又连忙走回拖拉机上。   拿出成煜东在供销社给他买的橘子汽水儿,用牙齿咬开瓶盖后,递给了老乞丐:“慢点喝, 别噎着。”   抱着娇娇坐在拖拉机上的林秀, 看见这一幕, 双眼弯了弯。   这一刻, 她看到了成景心里的柔软处,她很欣慰。   成景一回头,就见妈笑眯眯的望着自己。   成景下意识咧嘴一笑,他喜欢看妈露出笑容,喜欢看妈高兴。   林秀牵着娇娇走过去的时候,那老乞丐已经吃完了包子和汽水儿。   可他没吃饱,还盯着成景问:“小子,包子还有没?”   “有。”成景点头,因为心软,表情都很柔和。   老乞丐高兴催促:“快快快,快给我,我还饿着呢。”   成景看着老乞丐,笑了笑:“给你吃包子可以,但是你的传家宝得给我。”   老乞丐说给他包子,就给传家宝。   成景觉得妈很爱古董,于是就想把好东西给妈,所以眼神还特期待的望着老乞丐。   谁知道老乞丐不讲武德的捂着胸口:“你说啥传家宝?我没有这玩意儿。”   老乞丐这是吃了东西,就舊獨不认帐,想反悔。   林秀看着他,没出声儿,她想知道成景会怎么做?   “你刚才亲口说我给你包子,你就给我传家宝。”成景感觉被欺骗了,脸色都冷了下来:“老乞丐你还想不认账?”   “我没有传家宝。”老乞丐往角落里缩了缩身体说:“像我这种乞丐,能有啥传家宝?”   “没有?”成景笑的人畜无害:“那我就把你绑起来,说你抢了我的东西。”   林秀面色一变,她刚发现这孩子内心里的柔软处,还没感动完,这孩子又开始给她整坏的?   成景那白白净净的脸上,还挂着笑容呢。   “到时候从你身上搜出来的东西,也全是我的。”成景的声音,还带着幼童的清脆可爱。   可说出来的话,却阴测测的吓人:“现在严打,正好把你这个老乞丐给送农场里,让你吃公家饭。”   农场劳改,算哪门子的公家饭?   那是吃的少,干的多。   还全干的是下苦力的力气活,他这把老骨头要是进去了,比在外面死的更快。   这小子狠毒又有心机,以后长大了,无论是走上黑白哪条道,都会是响当当的一方人物。   唯一的区别是,黑的吃枪子儿,白的成英雄!   老乞丐眼神沉沉的盯着成景,这小子倒是有几分意思。   这几十年来,倒是很久没瞧见这种心狠手辣的人物了!   而成景脸上的笑容不变,还是那副天真无邪的模样:“别用这种眼神看我,你自己亲口答应给我的东西,你想反悔,还不准我想法子拿东西?”   成景说完,还拿出剩下的包子说:“绝境之下,用身外之物,换一顿饱饭和活下去的机会,你不亏。”   上辈子,他为了给在农场受苦生病的林秀治病,偷了林冬芹的金戒指去卖。   可惜他还跑去农场,就被带着人赶来的林冬芹给抓住了。   等他挣脱开那些人,重新跑去农场的时候,见到的就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当时那种失去母亲,变得孤苦伶仃的绝望和无助,成景现在想起来都还怕的发抖。   他太了解那种绝望中看不到希望,被逼上绝路的感觉了。   他的同情心,也早在上辈子就被林冬芹那个虚伪恶毒后妈的压迫下,消失的一干二净。   如果这个老乞丐,没说把传家宝给他,成景也不会强求。   可是亲口说出来要给他的东西,就不能反悔。   上辈子,亲妈林秀死后,成景就担任起了照顾娇娇的责任。   他付出的太多,拥有的太少。   所以该是他的东西,他就是死了也会紧紧抓住……   成景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阴鸷狠毒的气息,让老乞丐觉得心惊胆颤。   他看着成景那阴郁的眼睛,想了想,从破烂的衣裳里掏出一个巴掌大小的东西,扔进了成景怀里:“小子,拿好你爷爷的传家宝。”   很沉的铜制物,巴掌大小,造型有点像狗又像老虎。   上面还刻着古文字,但是天色太暗,只能看出个大概形状。   下一秒,成景手里的包子,又被老乞丐抢走了。   他靠在墙上,一边大口的吃着包子,一边盯着成景笑:“小子,这可是虎符,在古代只有手握兵权的王爷和大将军才有资格拥有。”   那语气神态,还有几分骄傲。   成景面无表情的瞥了老乞丐一眼:“大清早就亡了。”   老乞丐差点被嘴里的包子噎死,他气鼓鼓的瞪着成景转身离开,心想这小子倒识货,知道这是清朝的虎符!   听到老乞丐的心里话,林秀自然也知道这个传家宝的价值。   她牵着娇娇往回走的时候,娇娇还从兜里掏出自己珍藏的大白兔奶糖,递给了老乞丐:“老爷爷给你吃糖,可甜了。”   娇娇和成景是龙凤胎,两人都长得像林秀。   可一个是真单纯善良,一个也是真的心狠手辣。   老乞丐看了眼娇娇,态度温和的说:“小家伙,好好看着你哥哥,别让他走上歪道。”   说完,又看了看林秀,老乞丐还想对她说啥,却被成景打断了:“妈,快点,外面冷,别给你冻坏了。”   老乞丐挑眉,瞥见成景站在不远处,眼睛一直关心的看着林秀。   又笑了起来:“得,原来那小子有在乎的人,是我多想了。”有在乎的人,就会克制和约束自我,不会轻易干惨绝人寰的事情。   听见这话的林秀,心酸的抿了抿唇。   成景的变化都是因为她,她真的很希望自己能教导好成景,让他不那么阴暗和心狠手辣。   这么一想,林秀对这个老乞丐的好感倒是多了许多。   “老头儿,我住在大河村,有事可以来找我。”林秀开口说。   老头儿是当地方言,用来称呼年老的男人,是有亲热的含义。   老乞丐又看了眼林秀,然后笑了起来,原来是李半街的后人,他说咋面相这么熟悉呢?   一般人家的孩子,也确实没这见识,一眼能认出清朝的虎符。   “得了,您忙您的。”老乞丐乐呵呵的应了声儿,低头吃包子的时候,头顶那稀疏的白发,被寒风吹了起来。   林秀见状,转身把成景头上的皮帽子摘了下来,放在了老乞丐面前。   这是兔皮儿做的皮帽子,帽檐口有根儿绳子,能调节帽子的大小,男女老少都能戴。   在清溪镇算是很常见的一种帽子,因为大部分家庭困难,买的帽子、棉衣啥的,都是尽量买最大号的,能让家里人混合着穿。   成景摸着少了帽子的头,坐上拖拉机的时候,还有些委屈:“妈,那是我的帽子,你咋给老乞丐啊?”   “因为你刚才威胁他了。”林秀说:“这是你给他赔礼道歉的东西。”   她见成景眼巴巴的望着自己,就伸手把成景拉进了怀里,扯下围巾裹住他的脑袋后,继续说:“干了坏事,就得接受损失和惩罚。”   成景看着手里的虎符,有些后悔刚才当着妈的面,露出了真面目。   看来以后得小心小心再小心,当着妈的面,当个听话可爱的乖崽才行。   听见成景心里话的林秀,眉头死死皱在一起。   这孩子想法太偏执狠戾了,她晚上必须和成煜东好好商量商量,看看有啥办法,能把成景这偏执狠戾的性格给掰正回来?   想到这里,林秀又低头对娇娇说:“娇娇,刚才那个爷爷让你看着哥哥,别让哥哥走上歪道,你听见了吗?”   “我听见了。”娇娇点头:“我肯定看着哥哥,不让他走歪道。”   说完,娇娇又仰头问妈妈:“啥是歪道啊?是歪的路吗?”   “这个嘛……”林秀刚想解释,成煜东就伸手把她往怀里搂。   成煜东一边用身上的军大衣,裹住没戴围巾林秀,一边嗓音沉沉的说:“娇娇想知道,啥是走歪路?就让你哥告诉你。”   成煜东知道林秀是在想法子教育成景,但孩子是两个人的,他不能让林秀一个人承担教养孩子的责任。   成景是个儿子,以后要当爷们儿的。   他这个老爷们儿,肯定要用爷们儿的方式来教育成景。   这不,他就把解释的责任,从林秀身上抛到了成景身上。   见成景愣住,成煜东又说:“娇娇,快问你哥哥,啥是歪道。”   成景不是心狠手辣,爱玩阴的吗?   那就让他来告诉娇娇,啥是歪道?看能不能警示他?   成煜东一双黑眸,深沉的盯着成景。   而察觉到他心思的林秀,也笑眯眯的盯着成景说:“对,让哥哥告诉你啥叫走歪路。”   成景:“…………”   忽然感觉肩膀上压着好重的担子啊。   他这人能阴着坏,但也不能把天真懵懂的娇娇往坏里教啊,因为成景知道这是不对的。   在林秀和娇娇期待的眼神下,成景不自在的清了清嗓子说:“走歪道,就是人干坏事儿,不当个好人……”   “就是像大舅公和大姨他们那样。”娇娇一脸‘我很懂’的点头说:“可是哥哥没干坏事儿呀,为啥老爷爷和妈妈都让娇娇看着哥哥?不让他走歪道?”   这时候,还拥有一颗赤子之心的娇娇,很疑惑的问:“哥哥,你要当大坏蛋吗?”   成煜东挑眉,他就要看看成景会怎么回答?   成景也的确心虚了,他上辈子就是个大坏蛋。   但他不能承认啊。   于是成景忙摇头:“不会,哥哥不会当大坏蛋。”   他顶多就是教训坏人坏事。   对!   他是要教训坏人坏事,他真不能当着妈和妹妹的面,走歪路当个大坏蛋。   这么一想,成景立马又自信了:“娇娇放心,哥哥不走歪路的。”   “好呀。”娇娇软软糯糯的笑起来,还伸出白嫩嫩手指,对成景说:“那我们拉钩上吊,一百年都不许变,谁变谁是王八蛋。”   “行吧。”成景觉得拉钩上吊太可笑了,可是娇娇还小,他得宠着娇娇。   林秀和成煜东看着两个小家伙,郑重其事的拉钩上吊后,两人脸上都浮上了笑容。   “男子汉大丈夫,一口唾沫一个钉。”成煜东板着脸舊獨说:“成景,你要记住你今天说的话。”   “知道了。”成景难得没有反驳成煜东,而是一本正经的点头:“我会记住的!”   林秀听见这话,笑眯眯的看了眼成煜东,那亮晶晶的双眼好像在说:“真有你的。”   媳妇儿高兴,成煜东忍不住翘了翘唇。   以后儿子就交给他来管,保管还给秀儿一个听话正义的好儿子!   成景还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要迎接的是爸妈的男女混合双打教育。   还寻思回去把虎符擦干净了,再给妈。   林秀几人坐着拖拉机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九点了。   王桂花没在家,因为她担心小儿子成刚,连夜雇了人赶着牛车送她去了县城。   大黄听见门口的动静,摇着尾巴跑出来。   成景最先跑上去,然后惊讶大叫:“妈,我们家好多狗。”   成煜东下意识把林秀和娇娇护在身后,担心那些狗伤到妻女。   却听大黄“汪汪”叫了两声后,那些守在院子里的野狗。   全都放低尾巴,对着林秀等人摇了摇,然后低调的跑出了院子。   “这些狗是大黄叫来看家的。”娇娇小声说:“大黄真乖。”   “可惜包子没有了,否则还能让大黄招待它的狗兄弟。”成景有些遗憾的揉着大黄的脑袋说:“对不起呀,大黄,把你的晚餐搞没了。”   这臭小子竟然会对狗道歉?   林秀和成煜东都无奈的笑了笑,由此可见,其实成景对他在乎的人和事物,还是有良心和礼貌的。   “今晚大黄有功劳,我去给它弄点吃的。”林海义朝灶房那边走去:“我记得还有冷菜冷饭,热一热给它吃也正好。”   “那我去烧火热水,让大家洗脸洗脚。”成念儿也朝厨房走去,她喜欢厨房里的烟火气,这让她觉得这是自己最安全的小天地。   因为从小到大,只要她在厨房做饭。   王桂花就不会进来骂她,她能在厨房里躲避家里那种压抑的气氛。   现在她跟着大弟和林秀过日子,以后肯定能把日子过好。   劳苦了大半辈子的成念儿,此时满心雀跃的在期待未来……   院子里,成景揉着大黄的头说:“大黄,我明天把肉省下来,让你招待你的狗兄弟。”   娇娇听哥哥这样说,把最后一颗大白兔奶糖剥开,喂进了大黄嘴里:“好大黄,慢慢吃。”   “汪汪~”   大黄像是听懂了两个小主人的话,咧着嘴筒子笑。   与此同时的县城里,林冬芹脸色铁青的走回了自己住的房间。   她完全没想到,自己没和成煜东、林秀打照面,竟然还能吃这么大的亏?   想起从公安局回来,就被农机厂领导说她现在名声不好,不能当车间主任的事情。   林冬芹就胸闷气短,原本就发烧的她,半夜里直接烧迷糊了……   而被成煜东缠了大半夜的林秀,有些生气的推开成煜东 :“你咋这么有劲儿?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她眼角和脸颊都泛着红晕,眼光盈盈的妩媚模样,让成煜东喉头又紧了紧:“你不是说很满意我在床上的表现?我还能让你更满意。”   男人五官坚毅冷峻,身上全是匀称漂亮的肌肉,古铜色的肌肤在昏暗的灯下,看的特别欲。   林秀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她虽然很满意,很舒服,但是她真的吃不消。   好在成煜东看她困的厉害,也没继续缠着她。   而是抱着林秀,心满意足的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林秀就接到了一个好消息。   “你说啥?林冬芹没当成车间主任,房子还被收了回去?”虽然早就从成煜东的心里话中,知道了他的手段。   可一大早起来,就听到仇人遭殃,林秀高兴的嘴角都合不拢。   她刚睡醒,发丝垂落在脸上,白皙的小脸上还有红晕,看着娇媚可人。   成煜东漆黑的双眸,顿时变得温和起来:“对,她现在就是个普通的女工。”   他拿了在火炉上,烘烤暖和的棉衣递给了林秀:“快起来吃早饭,有你爱吃的凉拌萝卜丝儿。”   他帮林秀穿衣服的时候,还特得意的卖着关子:“吃完了,我还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第21章 舅舅没死?   “你还有啥好消息呀?”   林秀喜滋滋的望着成煜东, 漆黑的瞳仁儿像琉璃珠一样干净透彻。   成煜东没忍住的低头,亲了亲林秀的眼睛,他身上那股干净的香皂味儿,窜进了林秀的鼻腔里。   “吃了饭再告诉你。”他轻声说:“我怕现在告诉你, 你太高兴了都不想吃饭。”   林秀歪了歪头:“太高了不想吃饭?按理说, 应该高兴的多吃两碗饭才对呀?”   成煜东没说话,而是蹲下来给林秀穿鞋子。   只要他在家的时候, 他就不愿意林秀自己动手做事。   他喜欢把林秀捧在手掌心里宠, 喜欢看林秀在他面前露出满足幸福的模样。   这让成煜东心里有很大的成就感和满足感, 他真的太喜欢林秀了, 从小到大都喜爱林秀到了骨子里。   林秀穿好了鞋, 还想利用读心术去听一听成煜东的心里话,想知道成煜东到底还有啥好消息, 要告诉自己?   【超幸福~】   【超满足~】   成煜东的心里话, 像是两条甩着水波浪的鱼, 直冲冲的撞进了她心里。   让林秀忍不住‘噗嗤’一笑,她看着一本正经的成煜东,想起他刚才的心里话,感觉自己的胸口也充盈着满足和幸福的感觉。   “成煜东~”林秀眉眼弯弯的仰头望着他, 眼睛里全是细碎的光芒:“你就这么喜欢我吗?”   明媚温柔的笑容, 让成煜东心头一跳, 那脸都红了。   他却严肃着一张英俊的脸,眼神沉沉的盯着林秀:“别磨蹭了,等会儿饭都凉了。”   男人转身, 大步走出了房间, 那心口还砰砰砰的狂跳着。   秀儿昨晚才当众亲了他, 今早又开始撒娇了。   看来他得时刻把结婚证带在身上才行, 否则媳妇儿下次在外面还想亲他。他就能把结婚证拿出来给大家看,证明他们是有证儿的,也是合法合理的亲热。   要不然被人说在大街上耍流氓就不好了!   成煜东抿了抿唇,表情板的再严肃。   可那漆黑眼底的笑意,却出卖了他此时的好心情。   【渣爹又开始勾引我妈了!】   成景愤怒的心里话,突然传来。   林秀扭头,就见成景捂着娇娇的眼睛,站在门口,一脸愤怒又倔强的看着自己。   “妈妈,男人的誓言不能信。”成景语重心长的说:“爱你的时候,是真心爱你。不爱你的时候,啥绝情和不要脸的事儿,都能干出来。”   要不然上辈子,他妈能死这么惨?   “这我知道。”林秀的表情,也变得严肃起来:“你爸在我心里,就是这个……”   林秀比出自己的小拇指:“他要是对我忠诚,我就要他。他要是对我不忠诚,我立马踹开他。”   成景弯了弯嘴角,表现的很开心。   而娇娇终于推开了,蒙在自己眼睛上的那只手后,就很好奇的问:“妈妈,你为什么总是不想要爸爸呀?”   娇娇不理解的偏着头,白白糯糯的脸,看着就想让人捏一下。   “爸爸对妈妈可好了啊。”娇娇说。   “爸爸对妈妈好,那是他应该做的。因为妈妈是他的媳妇儿……”林秀想起那恶心的,年代后妈爽文剧情。   就非常认真的蹲在娇娇面前说:“夫妻感情恩爱时,会发自内心的为对方着想和考虑的……”   林秀从不会觉得孩子小,就不让孩子去了解这个世界和人性。   她把自己的心里话,说给娇娇和成景听:“可人的感情是会变的,所以如果爸爸变心了,妈妈就会离开他,只要我的两个小宝贝。”   对婚姻和感情忠诚,这是每个人都应该做的。   可是林秀也不会把感情和人生,全都寄托在一个男人身上。   相爱时,可以肆无忌惮的去爱。   不爱时,那就及时抽身,潇洒离开,这是林秀内心最真实的想法。   她轻轻的捏了捏娇娇的脸颊说:“但是你们放心,妈妈会永远爱你们的。”   娇娇顿时开心笑起来,不管妈要不要爸爸,反正妈妈是最爱她和哥哥的。   “那我也爱最爱妈妈和哥哥。”娇娇还凑过去,在林秀的脸上亲了一下:“我对妈妈的爱,永远永远都不会变……”   娇娇拿小手手比划着,超级认真的说:“我对妈妈的爱,有好多好多哟……”   “我闺女真可爱。”林秀心肝儿都被小家伙萌化了。   林秀牵着娇娇出去吃早饭的时候,还在想。   自从她觉醒后,就感觉那本年代后妈爽文的剧情,好像很少发生和应验。   因为那些时不时在她脑子里想起的剧情中,她是个人人嫌弃的作精。   成煜东更是个婚内,精神出轨的渣男。   在她脑子里响起的剧情中,成煜东把林冬芹当红颜知己,特别嫌弃她这个作精。   可现在的成煜东可没半点渣男的潜质,反而特别讨厌林舊獨冬芹,还把男德守的非常好。   难道成煜东也觉醒了?或者是重生的?   可林秀又从没在成煜东那里,听到过关于剧情的心里话。   可为啥成煜东和剧情里的渣男,有这么大的区别?林秀真是怎么想也想不明白?   就在林秀牵着娇娇和成景出去吃早饭的时候,现实世界的某个高档别墅里。   熟睡中的男人,下意识的把身侧的女人,搂进了自己怀中,嘴里还喃喃自语道:“秀儿,你别想离开我。”   现实世界的寂静深夜里,没人知道,躺在床上的英俊男人,此时做了个梦。   梦见他活在了八十年代,而他媳妇儿林秀,却总是想带着孩子离开他……   【秀儿为啥总想离开我?】   与此同时,坐在桌上吃饭的成煜东,总是盯着林秀看。   那双漆黑深沉的眼里,全是疑惑:【而且秀儿总是觉得我和林冬芹有一腿。】   【林冬芹那种不要脸的女人,连秀儿一根头发丝都比不上,我眼瞎了也不会看上林冬芹!】   【秀儿为啥总是不相信我?】   【是我对秀儿不够好吗?】   成煜东烦恼的心里话,一句又一句的在林秀脑子里响起。   都把林秀给搞烦了:“成煜东……”   林秀刚开口,成煜东就下意识给她夹了一筷子凉拌萝卜丝,问:“咋了?饭太烫了?”   林海义和成念儿也抬头看着林秀,成念儿还说:“饭烫的话,我给你换一碗锅面上的?”   “不烫。”林秀忙摇头,对成念儿笑着说:“大姐做的饭特别好吃,大姐的手艺特别好。”   被夸奖的成念儿,高兴的抿了抿唇。   她从小到大听到的都是,‘女娃没用’,‘要不是留着你换彩礼早把你丢山坡上了’的嫌弃话,搞得成念儿内心其实一直很自卑的。   可自从成煜东和林秀结婚后,林秀就总是夸奖她,肯定她。   让成念儿觉得自己活在这世上,还是有用的。   这不,成念儿脑子里的心里话,就跟五彩斑斓的泡泡一样,全往林秀脑子里钻:【秀儿又夸奖我了,超开心~】   “秀儿,中午你想吃啥?你给我说。”成念儿双眼亮晶晶的问林秀:“你想吃啥,大姐给你做啥。”   每次说到做吃的,成念儿整个人都变得非常有活力和自信。   林秀笑着说:“那我中午想吃豆腐皮儿包子,要有腊肉、木耳、萝卜丁儿和五花肉馅儿的那种……”   “没问题,大姐给你做。”成念儿笑着说。   她这些年的厨艺,在林秀的挑嘴儿和鼓励下,那是一天比一天好。   甭管林秀想说吃啥,她那一双巧手都能做出来。   “家里正好还有一块煮熟的五花肉,我中午就给你做。”成念儿特高兴。   这时候没有冰箱,有条件的家庭储存肉。   都是煮熟了,或者用油和豆瓣酱炒一下,装在大碗里,要吃的时候撬一点下锅和菜一起炒熟就行。   至于木耳,他们当地空气潮湿。   很多人家都会用朽烂的榆木,放在阴冷潮湿的地方,自己培育,要吃的时候去现摘就成。   林秀和成念儿商量好了晚上吃啥,笑盈盈一回头,就见成煜东盯着自己。   她愣住:“你看着我干啥?”   “你刚才叫我了。”成煜东开口说。   但是林秀和他说话的时候,被大姐打断了。   他现在才有机会,继续问:“你是不是有话对我说?”   “哦,我是想让你认真吃饭,别盯着我看……”也别拿‘我要抛弃你’的心里话,来攻击我的脑子。   林秀心想,又问:“对了,你还有啥好消息要告诉我?”   她把碗筷放下:“现在吃完早饭了,你说吧。”   成煜东说:“我早上六点多去砖场买砖的时候,在路上碰到了林师兄,他让你下午去供销社接电话。”   林师兄就是供销社的社长,因为是林海义的学生,所以有啥消息,都是他亲自来通知的。   成煜东又对林秀说:“林师兄说,电话是你舅舅打回来的。”   “真的?”林秀惊讶:“我舅舅没死?”   知道亲人还活在世上的林秀,真的特别开心和兴奋:“我舅舅真没死?真的打电话回来了?”   当初林秀舅舅和他妈一起下放偏远小渔村,林秀妈跳海死了没多久后,她舅舅也失踪了。   那些人说她舅舅,也跟着跳海死了。   也有的说她舅舅是逃跑的,反正啥样的谣言都有,就是没有林秀舅舅还活在世上的话。   现在猛不丁儿听见舅舅还活着,林秀兴奋的就要往镇上跑:“我现在就去供销社,等着我舅舅的电话。”   成煜东拽住林秀的手,把人拉了回来:“别急,下午三点才打回来,你吃了午饭去正好。”   林海义也高兴的很:“我陪你一起去。”   他和前妻李静秋结婚的时候,小舅子李彦铭也就五六岁左右。   现在这么多年过去,物是人非。   能知道小舅子还活在这世上,林海义心里也高兴的很。   “也不知道他现在咋样了?这些年在外面流浪,又没个正经身份和介绍信,肯定过的很苦。”林海义提起来也很心酸。   这个年代,无论去哪儿都要介绍信,证明身份和来历。   没有介绍信的人,就是盲流。   抓到了不是被遣返,就是去参加劳动改造。   更别说他小舅子,还是个黑五类身份,被抓住了,下场只会比盲流更严重……   但是现在改革开放,大环境也不讲出身成分了。   小舅子李彦铭,现在倒是能堂堂正正的活在这世上。   “接完电话,我就回家收拾收拾,等着你舅舅回来住。”林海义兴奋说。   秀儿家的房子,还是不够住。   他得回家,给小舅子收拾出好房间,让小舅子踏踏实实的回来住下才行!   林秀也很兴奋:“也不知道我小舅舅现在咋样了?有没有变化?”   当初李彦铭失踪后,曾有个走脚力的商货,悄悄的给林秀带了句话。   小时候林秀不懂是啥意思。   后来才知道,那是个哑谜。   舅舅在告诉她,家里藏东西的地方。   “妈妈,你还有舅舅呀?”娇娇很好奇的问:“他对你好吗?”   “当然好了。”林秀笑着说:“妈妈的舅舅,是个特别温柔的人。”   其实林秀对舅舅的模样,都记不清楚了。   但是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当时她年纪小,被一起下放到大河村,饿肚子的时候。   舅舅总是能变出发苦的菜团子,掰碎了喂给她吃。   还哄她说这是好东西,吃饱了就能长高高。   可惜,后来林秀舅舅和她妈妈,被下放到穷苦小渔村。没两年就传出舅舅死亡的消息后,林秀就再也没见过舅舅的面了。   成景皱着眉:“妈还有舅舅?为啥上辈子没听过?也从来没见过?”   听见成景这句心里话的林秀,心里咯噔一声。   上辈子舅舅没出现?   难不成舅舅上辈子出了啥意外?   否则舅舅这辈子,能打电话回家,上辈子咋就没打电话回家呢?   这么一想,林秀恨不得立马跑到镇上去,想从电话里,知道舅舅的事情。   成煜东看林秀这着急的样子,就知道自己的决定是对的。   要是早告诉林秀,她连饭都吃不好,就得火急火燎的赶去镇上。   “别急,我开拖拉机送你去镇上。”成煜东站起来说:“舅舅电话下午才打过来,咱们的时间很宽松。”   这时候成煜东还感觉挺遗憾,农村虽然通了电,却没有座机电话。   否则他家装一个座机,秀儿也不至于接个电话,还得往镇上跑。   成景和娇娇也跟着去了镇上,这时候才早上十点钟,林秀就已经坐在供销社的公共电话前了。   供销社的林师兄,还用搪瓷缸给林秀泡了一杯白糖开水:“秀儿别急,我是昨晚下班前接到你舅舅电话。听他的声音,人好像过的不错。”   林秀点头,眼睛却盯着座机看。   成景却扯了扯林师兄的衣袖问:“林叔叔,我舅公有没有说他在哪儿?”   “哟,我这可没问。”李师兄摇头。   虽然现在改革开放,不讲成分论了。   可是从六七十年代,那种严峻大环境走过来的林师兄,心里还是很谨慎的啥也没问,怕知道的越多,越不安全。   因为他毕竟是个公职人员,心里还是有点怕的。   所以李彦铭打电话回来的事儿,他也悄悄捂着,只告诉了林秀一家。   这不,为了林秀能方便接电话,他都特意把林秀叫到了自己办公室。   林师兄的小心谨慎,让林秀也变得紧张起来了。   这不,左等右等,等了老半天,看眼约定好的电话时间,要到的时候,林秀就更紧张了。   眼看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了,林秀的眼珠子,都快掉在电话上了,舅舅咋还不打电话来?出了啥意外吗?   林秀脑子里乱糟糟的,毕竟舅舅是除了亲爹外,唯一活在世上的亲人了。   她能不着急和紧张吗?   好不容易电话响起来了,林秀立马接了起来:“喂,我是林秀。”   她紧张的手舊獨心里,都是汗:“请问你是李彦铭吗?”她怕接错电话,还特意问对方的姓名。   电话那头传来一阵低沉有磁性的笑声:“秀儿,我是舅舅。”   林秀眼睛欻地就红了:“舅舅。”   她瓮声瓮气的喊,因为骨血亲人,就算快二十年没见了。   可是一声‘秀儿’和‘舅舅’,顿时拉近了两人之间的距离。因为血缘很奇妙,能让人天生就带着亲近感。   “秀儿,咋还和小时候一样爱哭?”电话那头传来李彦铭的笑声,听着很年轻,也中气十足。   从电话中,知道舅舅这些年过的不错,林秀心里也踏实了。   她问:“舅舅,你啥时候回来呀?我把屋子给你收拾好。哦,还有你的大外孙……”林秀笑眯眯的对成景和娇娇招手:“快过来,跟舅公说话。”   电话那头的李彦铭听见这话,都没反应过来,秀儿竟然结婚了?   在他印象里,秀儿还是三四岁的小布丁儿。   这一眨眼,秀儿都结婚生小孩儿了。   也不知道哪个王八蛋,有福气娶了他外甥女?   “舅公,我是娇娇……”娇娇对着电话,奶声奶气的说:“妈妈特别想你,都哭了。”   电话那头的李彦铭一愣,秀儿哭了?   紧跟着,李彦铭又听那话那头,传来一道又冷又酷的声音:“你好,我是成景。”   成景戒备的问:“你说你是我妈的舅舅,你有啥证据吗?”   “你这个臭小子!”李彦铭哧笑一声:“还担心我骗你妈呢。”   “那当然。”成景毫不掩饰自己对李彦铭的敌意:“你要是骗子咋办?”   “你放心,我不是骗子。”李彦铭冷哼着说:“我手里还有你妈妈小时候的照片呢。”   说完这话,他又提高了声音说:“秀儿,我先忙了,有空回来看你。”   “哎,舅舅……”林秀还想说啥,那边就利落的挂断了电话。   这电话接的急匆匆,挂的也急匆匆。   总共也就几分钟的时间,让林秀就感觉做梦一样,她舅舅真的打电话回来了?   想起电话里拿到低沉年轻的男人声音,林秀咧了咧嘴:“我舅舅回来了。”   成煜东:“…………”   秀儿全程只介绍了娇娇和成景,没介绍他。   他感觉自己有点多余!   林海义虽然没和李彦铭说上一句话,但也很高兴,确认了小舅子还活在这世上。   而这时候挂掉电话的李彦铭,大步走上了一辆装满货物的大卡车。   车上的年轻人看见他,立马恭敬叫:“铭哥,都准备好,可以出发和车队汇合了。”   李彦铭点了点头,坐上车的时候给自己点了支烟:“最近拦路抢劫的路霸越来越多了,这一趟小心点。”   改革开放后,做生意的人也越来越多了。   尤其是到东城倒卖货物的人,那都是从天南海北的聚集过来的。   可伴随着经济和人员流动,各地的路霸也逐渐多了起来。   那些路霸全都埋伏在人烟稀少的路段,抢货伤人,无恶不作!   “铭哥放心。”那个年轻人瞥着李彦铭的腰间,虽然看不见,但他知道铭哥有武器。   再加上铭哥的车队,以凶狠出名,不少路霸都不敢惹!   就笑着说:“到时候铭哥出手,准能把那些路霸吓跑。”   李彦铭瞥了他一眼,眼神冷厉,那个年轻人顿时不敢笑了。   他家老头子这些年跟着铭哥倒卖南北货物,赚了很多钱,这不要退休了,就拜托铭哥的车队带着他熟悉熟悉路线。   可这是把头栓在裤腰带上的活,又加上近几年的路霸越来越凶狠,杀人越货的不少。   这要不是他老头子求着铭哥,带着他跑一趟,他都没机会和铭哥近距离接触。   这铭哥果然和传闻中的一样,冷酷的很。   但是想起铭哥打电话时的温柔,这年轻人就忍不住想:铭哥的外甥女,肯定是个很可爱的小姑娘,否则能让人闻风丧胆的铭哥,脸上挂着笑?   “铭哥,你要是去见侄女,到时候帮我给侄女儿带份礼呗。”年轻人笑着说:“这批货里有进口的洋娃娃,很漂亮,到时候给侄女带几个。”   听见年轻人提起林秀,李彦铭狭长的凤眼,微微上挑:“成,到时候多给我外甥女,带点东城的好玩意儿。”   他笑起来的时候,眼里的冷厉如冰面消融。   那笑意好看的让憋闷的大卡车空间,都好像变得舒适宽敞起来。   “铭哥长得真俊。”年轻人忍不住想,喜欢铭哥的女人那么多,可惜铭哥一个都没看上……   而林秀接了电话,准备回家的时候。   还没忘小声叮嘱娇娇和成景:“舅公要回来这事儿,你们也别到处说。”   高兴过后,林秀也挺谨慎。   毕竟前十几年,背景成分看的那么重。   这虽然改革开放了,但人的偏见也不是一朝一夕能改变的。她不想让舅舅回家之前,就传的满城风雨和闲话。   “妈妈放心。”娇娇拿手捂着嘴巴说:“这是妈妈的秘密,我会好好保管的。”   “好娇娇。”自家的儿女,本来就怎么看怎么可爱。   更别说娇娇本来就软软糯糯,是个小天使。   林秀忍不住抱着娇娇亲了又亲,亲的娇娇,抱着妈妈咯咯直笑。   成景看到妈妈抱着妹妹的温馨一幕,忍不住翘了翘嘴角。   这就是他的家,他喜欢极了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氛围。   但是渣爹,不算他们家的人。   成景眼神警惕的瞪了眼,准备开拖拉机的成煜东,然后阴阳怪气的说:“刚才妈妈都没有介绍你,妈妈肯定觉得你拿不出手。”   正准备挂挡的成煜东,眼神冷冰冰的盯了成景一眼。   成景同样又冷又酷的盯着他!   两父子眼神碰撞,空气中火花四溅,眼看两父子要干起来的时候。   成煜东面无表情的伸出结实有力的长臂,下一秒,他拎着成景的后脖子,把成景仍在了地上。   成景还没反应过来,自己咋到地上了?   就见渣爹成煜东加大油门,拖拉机突突突的往前面跑。   那车尾喷出来的黑烟灰,呛了成景一鼻子。   成景拿手捂住鼻子,咳嗽的时候。   还听见成煜东冷冰冰的声音说:“既然你这么拿得出手,那你就跑回家。”   拖拉机轰轰烈烈的往前开的时候,成煜东头也不回的说:“让全镇的人,看看你有多拿得出手!”   成景简直气死了:“成煜东,你不讲武德。”   成煜东轻哧一声,在成景想爬拖拉机的时候,把拖拉机开到了最快。   成景想追上去,可惜他这具身体才五岁,腿又短,连拖拉机都跑不过。   再加上这拖拉机车斗比较高,他还真没爬上去。   “哥哥,加油。”娇娇攥紧小拳头,为哥哥加油。   林秀却叹了口气,问:“这样让他自己跑回家?”   “他性格野,必须好好敲打敲打。”成煜东冷冰冰的说完,又换了暖和的语气说:“你别担心,他不会有事儿的。”   八十年代的农村小孩儿,都是漫山遍野的疯跑。   尤其条件差一点的家庭,小孩能走路的时候,就得慢慢的帮衬着家里干能干的活儿,去地里捡个麦穗,或者狗屎回家沃肥。   好多五六岁的农村姑娘,还得踩在凳子上,帮家里做饭喂猪了。   “他一个爷们儿,性格跟个女人一样小心眼儿。”成煜东提起成景,就来气:“哪个爷们儿向他这样阴阳怪气?我不教训他,他还不知道他老子的厉害。”   老子在当地方言中,是爸爸的意思。   林秀偏头看着成煜东冷峻铁青的侧脸,忍不住笑着问:“你是生气他不尊重你吧?”   成煜东哼了一声,没回答。   可拖拉机却又开始突突突的爬山坡了,那喷出来的黑烟,就跟成煜东此时糟糕的心情一样。   林海义觉得成景最近性格确实怪异的很,确实该教训教训。   他不明白,以前那个乖巧听话,从来不骂人,也不阴阳怪气的好外孙,咋一两天就跟变了个人似的,又坏又毒?   但是看着成景还在后面奋力跑,想追上拖拉机,就忍不住说:“这孩子太倔强了。”   成煜东听了冷哼一声,但他还是把拖拉机停在山坡上。   等成景跑近了就问:“知道错没?”   成煜东说:“知道错了,就上拖拉机。”   “我没错。”成景也来了脾气。   他冷冰冰的抱着双手说:“我在你这个渣爹面前,我就是没错。”   成煜东脸彻底黑了下来:“成,你就腿着回去。”   成煜东开着拖拉机走的时候,成景还硬气的没去爬拖拉机。   林海义觉得镇上离村子太远,又怕成景在路上又干个坏事儿咋办?   于是从拖拉机上跳了下来,对林秀和成煜东说:“行了,我看着他回家,你们走吧。”   林秀看了眼气鼓鼓的成景,也觉得该磨一磨成景这倔强不屈的性格。   于是也没管成景,抱着娇娇靠在拖拉机上。   成景一看妈抱着妹妹,坐着拖拉机走远了,心里怨气冲天,忍不住呜呜哭了起舊獨来。   林秀看见儿子哭,特别心疼,忍不住对成煜东说:“算了,让他上车吧。”   媳妇儿发话了,成煜东还能和媳妇儿反着来?   于是又把拖拉机停下。   可成景死活却不肯上车,因为他觉得自己真没错。   但又看妈心疼自己,心里的委屈和怨言又全都消散了。   还特得意的甩了甩自己的腿说:“妈你看着,我就是不坐他的拖拉机。我也能回家,我还跑的比拖拉机更快。”   这话刚说完,成景就拔腿冲下山坡了。   成煜东看着他倔强的背影,有些无奈的扭头对林秀说:“秀儿,咱们商量个事儿?”   “你说。”林秀点头。   “以后我教训儿子的时候,你能不能等我教训完,再来哄?”成煜东说:“臭小子性格倔强,而且有一套自己的偏执理论和思想。如果不狠狠按下去,以后长大了,我怕他反社会。”   没有哪一个父亲,愿意自己的儿子是个反社会的坏人。   但他知道成景心里特别在乎林秀,于是又说:“他心里在乎你,所以我教训他的时候,他就算满腹怨言,也会为了你憋着。”   “咱俩……”成煜东指了指林秀,又指了指自己说:“我得利用他对你的在乎和忍让,来磨练他的性格和脾气。”   “有时候男人教育孩子的方法,和你们女人不太一样。”成煜东继续说:“你们女同志喜欢软着来,我们男同志得来硬的。这样才能让他学会啥是爷们儿该有的心性,该咋承担爷们儿该有的责任和担当!”   林秀眨了眨眼睛,觉得成煜东说的有道理。   于是反思了自己一会儿,就点头:“行吧,我听你的。”   风吹起了她额前的碎发,那白皙的脸颊和鼻头,被风吹的红通通,看着特别可怜。   成煜东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又给她带好了棉袄上的帽子。   用围巾遮住了她的半张脸,只露出两只漆黑干净的眼睛时,这才笑了起来。   “秀儿,你和娇娇躲在我身后,我给你挡住风。”成煜东大声说完,又开着拖拉机走了。   拖拉机没一会儿,就追上了跑不动的成景。   成煜东冷酷无情的瞥了眼,撑着膝盖在路边喘气的成景,然后更加冷酷无情的开着拖拉机跑远了。拖拉机屁股后面喷出来的黑烟,又呛了成景一嘴。   “呸呸呸!”成景往外吐着气,扭头就对林海义告状:“外公,他无视你的存在,你不觉得他不配当你女婿吗?”   林海义低头看了眼额头冒汗的成景说:“我觉得他配,因为他对我闺女好,也有爷们儿该有的担当和责任。”   “你为啥觉得他不配?”林海义很疑惑。   他记得成景以前可崇拜和喜欢成煜东了,这才一两天的时间,成景的崇拜和喜欢,怎么变成憎恨和嫌弃?   “因为他是个渣男。”成景很气愤的想,他背叛我妈。   林海义不懂啥是渣男,又觉得成景嘴里总是冒出一些奇奇怪怪的词。   就忍不住想,这小孩儿最近是不是看了啥奇怪的书?又接触了啥奇怪的人啊?   否则性格咋变得这么叛逆了?   成煜东开着拖拉机,带着林秀和娇娇刚到村口,就被村民们拦住了。   “大队长,今年的粉条还没打。我看最近天气都不错,这几天你有时间没?”   村长年纪大了,大家都理所当然的觉得,等村长明年退休,他们村的村长就是成煜东。   所以啥事儿都爱找成煜东商量!   成煜东看了眼还挂在天上的太阳,说:“那就明天打粉条,你通知一下村子里人。明天上午七点,在池塘边上打粉条。”   把打粉条的地点,安排在池塘边上,是因为方便洗红薯和用水。   因为打出来的红薯渣,要用混着水,用纱布过滤几遍。   把红薯淀粉和渣子过滤出来,然后才能打粉条和晒红薯粉。   整个清溪镇,就他们大河村,有拖拉机和打粉条的机器。   这都是成煜东张罗着,走路子买的便宜二手货。让村民们的生活,变得更便利和快捷。   哪怕就是村长的儿子,都特别佩服成煜东,觉得成煜东是当仁不让的村长接班人!   成煜东把拖拉机,停在村委的时候。   林秀就牵着娇娇往屋里走,可刚走到大门口,就听见一阵摔碗声,伴随着王桂花尖酸刻薄的声音传来:“这么烫,你想烫死老娘啊。”   恶婆婆又在欺负大姐了!   林秀皱了皱眉,看了眼被自己牵着的娇娇,然后从提篮里拿出在供销社买的夹心饼干和蛋条儿,分别装满了娇娇两个棉衣口袋。   “娇娇乖,去村口等着哥哥和外公回家。”家里气氛不好的时候,林秀就会支开娇娇。   娇娇乖乖点头,她往外跑的时候。   还回头,看了眼站在门口的林秀。   她又迈着小短腿,蹬蹬蹬地跑回来,扯了扯林秀的手说:“妈妈,你要是不高兴,就叫大黄来保护你啊。”   闺女的贴心,让林秀唇边绽出一抹笑:“妈妈知道,乖,去等哥哥吧。”   林秀看着娇娇跑到村口的大槐树下,坐着吃东西,身边还围着一些馋嘴儿的小孩儿时,这才放心的往屋里走。   而这时候王桂花教训成念儿的声音,还在继续响起。   “虽然你分给老大了,但你是我生的,你有义务伺候我,给我养老送终。”   王桂花这是把成念儿当垃圾丢了,却还要成念儿这个垃圾燃烧自己,为王桂花提供便利。   成念儿从小就被王桂花当牛做马的指使,整个人都是逆来顺受,根本生不出一点反抗的情绪的心思。   她觉得这可能就是自己身为女娃的命。   谁让她命不好,投胎成了女娃,不是能传宗接代的男娃呢?   被践踏的无比卑微的成念儿低着头,像个鹌鹑一样。   “那可不行。”林秀走过去,看见王桂花坐在她们家的堂屋里,还坐着她的红木椅子。   地上摔碎的碗,也是她精心挑选的细瓷花碗。   还有几个荷包蛋和汤汤水水都洒在了地上,这个显然是王桂花砸碗搞出来的。   林秀俏脸寒霜,他们家条件好,却不代表能随意浪费粮食。   还是鸡蛋这种在八十年代,算是补品的好东西。   林秀心疼自己的碗和鸡蛋,对王桂花这个分家了,还要跑到自己家撒泼的人,更是没啥好脸色:“大姐既然分到我们家,就是我们家的人。我们家的人,你不能随便使唤。”   林秀娇气,但却最护短了。   王桂花要是好婆婆,好妈妈,林秀肯定对她好。可这是个坏家伙,如果分家了不找事儿,林秀也能不搭理她,就这么过。   王贵花真有啥事儿,她也不拦着成念儿和成煜东尽该尽的责任。   可王贵花好好的跑来她家,作威作福就不行了!   “大姐,是我们家的人。”林秀再次说。   成念儿特感激的看着林秀,这世上,大概只有林秀会护着她了。   王桂花却冷笑:“我是她老娘,我生了她,她就该伺候我。”   林秀翻了个白眼,低头问成念儿:“大姐,你咋想的?”   “我?”成念儿愣住,她咋想的?   从小到大,这还是第一次有人问她咋想的?   这种被尊重的感觉,让成念儿脑子发晕,根本反应不过来。   “你分到我家了,她却分给了成刚,该成刚给她养老送终。”林秀说:“你有权利选择自己咋个活,就算是亲娘,也不能不讲道理不是。”   她能选择自己咋个活?   成念儿被林秀的话,说的很向往。   她从小就被王桂花像狗一样使唤,还有资格自己想咋活就咋活吗?   还有,王桂花就是个不讲道理的人。   中午回到家,见她在做豆腐包子,直接冲进厨房一锅端走了。   现在还霸占着林秀家,不肯走。   一会儿要吃这个,一会儿要吃这个,还砸碗发脾气。   成念儿都有点受不了了……所以听见林秀问她怎么想,她还真仔细想了想。   她想活的像个人,不会被王桂花当狗一样使唤。   面对王桂花的无理要求,也能说个不字。   可成念儿还没开口,王桂花就尖酸刻薄的说:“就算分家了,我也是她妈,我要是有个头痛发热,别说她,就是成煜东也得跪在我床前伺候我,给我送终。”   林秀表情不变:“你这不是没死吗?等你要死的时候,我肯定让成煜东给你送终!”   在王桂花快要气死的表情中,林秀继续说:“毕竟就算你从小虐待他,吸他的血,养你和你娘家那群人。可是人死了,咱们还是得把人好好送走不是?”   “你!”王桂花气的心口痛,林秀这是在咒她死!   她昨晚连夜坐着牛车赶去城里,找小儿子。   到了县城都是半夜两三点了,晚上没咋睡。   早上又坐着最早的班车回了村,这没休息好,在被林秀一气,就觉得胸闷气短。   “你是要气死我啊。”王桂花抖着手,指着林秀骂道。   林秀没理她,扭头对成念儿说:“大姐,该舊獨做晚饭了。”   成念儿知道林秀维护自己,连忙往外跑。   “你给我回来!”   王桂花还想伸手去抓成念儿,却被从门口走进来的男人,给制止了:“妈,你咋又吵大姐?”   “回来的时候,你咋答应我的?”走进屋里的男人,看着二十出头的样子。   带着副眼镜,穿着城里时兴的棉衣,和牛仔裤。林秀扫了眼男人脚上,发现穿着的还是只有涉外商店里才卖的昂贵马丁靴。   这个洋气又时尚的年轻男人,就是王桂花最疼爱的小儿子成刚。   成刚看见林秀的时候,面上还带着歉意:“大嫂对不起,妈又找你麻烦了。”   面对成刚的道歉,林秀表情没有变缓和,而是变得更难看起来。   因为她听见了成刚的心里话…… 第22章 成刚的把柄   【成煜东也是眼瞎, 喜欢林秀这种做作矫情的女人。】   成刚看着林秀的神情很斯文,可他的心里话却全是在嫌弃林秀:【好吃懒做,还是个搅家精。】   成刚只要一想到,昨天给县城领导送完礼出来, 就被蔡志鹏带着公安给找到。   差点就让他在县领导面前, 把名声和脸面都丢尽的事情,成刚就越来越讨厌林秀。   【空有一张漂亮脸, 却没有任何先进思想的女人, 也只有成煜东能看上了。】   成刚在心里评判林秀和成煜东的时候, 还带着一种优越感。   【也难怪, 成煜东没考上大学, 一直住在乡下,眼界也就这样了。】   林秀白皙的小脸又冷又沉的盯着成刚, 以前听不到心里话的时候, 还以为成刚虽然被王桂花宠坏了, 但是品性还是不错的。   因为以前成刚每次见到他们,嘴上都亲亲热热的喊着大哥,大嫂。   谁知道现在听见成刚的心里话,林秀才发现, 这就是个表面一套, 背面一套的虚伪男。   面对林秀冷若冰霜的眼神, 心理活动贼优越的成刚,脸上却露出往上那样斯文和善的笑容:“大嫂,你别生气, 我这就带妈走。”   说完这话, 成刚扭头看着王桂花说:“妈, 回来的路上, 你答应我不找大嫂麻烦的。”   王桂花撇嘴,她儿子就是心软,差点被成煜东和林秀让公安抓起来,却还想着给这两口子留点脸面。   成刚看王桂花不高兴,又对林秀露出一个歉意的微笑。   脑子里却在想,闹的好,他刚才就是故意等王桂花摔碗,才走过来拉架的。   但是他当着林秀的面,还是维持着斯文和好脾气,对王桂花说:“妈,我的房间还没收拾出来……”   一句话就让王桂花乐呵呵的,从红木家具椅子上站了起来:“妈给忘了,妈这就给你收拾。”   说完这话,王桂花还特得意的瞥了林秀一眼:“刚子,你可是大学生,以后要当干部的人。和乡下泥腿子和个体户不一样,金贵的很。妈可不能让你回家,就住的不舒服。”   朝外走的时候,王桂花还特得意的拿肩膀去撞林秀,林秀侧身一让,王桂花差点摔倒。   她很生气,但一看倒成刚又高兴起来:“刚子,妈给你铺新弹的棉被,可暖和了。”   有小儿子在身边的王桂花,特别嚣张张狂:“可不能冻坏我以后要当干部的儿子……”   俗话说的好,乐极要生悲。   得意洋洋的王桂花,眼睛看着天上,忘了看脚下的路。   她踩中了掉在地上的荷包蛋,脚下一滑,整个人扑通一声摔在地上……   “妈。”成刚上前扶起王桂花:“没事儿吧?”   王桂花人摔的晕晕乎乎,却还咧着嘴笑:“妈没事儿,妈这就跟你去铺床。”   她拍了拍摔脏的衣服,脚步麻利的往外走。   就算身上被狗咬出来的伤口给摔痛了,也不能减少王桂花心里的高兴。   成刚表情无奈的看着王桂花,心里想的确是,王桂花又给他丢人了。   听见这句心里话的林秀,眉梢微微一挑,要是王桂花知道她偏心的小儿子,心里这么嫌弃她,不知道会咋想?   成刚又看了眼站在旁边的林秀,她身上穿的是布料柔软的水红色棉衣。   穿在别人身上显得臃肿的棉衣,却被林秀穿的很好看。让人看了才知道,原来臃肿宽松的棉衣,也能被人穿出慵懒的风格来。   【脸确实长得好,也不怪成煜东这么迷恋了。】   成刚又忍不住想:【可惜也就一张脸能看,其余的全是缺点。】   林秀翻了个白眼,正要赶人的时候。   就见成刚走到屋檐下,拿起立在墙角的扫帚,重新走进屋来:“大嫂,摔碗的事儿,是妈不对,我给你道歉。”   要不是林秀能听见成刚的心里话,真的很容易被成刚这斯文,充满书卷气的模样给欺骗到。   “我帮你把地扫干净。”成刚笑容温和。   脑子却想:【要不是留着你们还有用,我直接撕破脸了,还给你扫地?】   成刚扫地的时候,眼角的余光还瞥着站在一旁的林秀:【我说了帮你扫,你要是识相的话,就把我手里的扫帚抢走。】   【我可是大学生,哪有大学生扫地的。】   成刚的心里话很优越,扫地的动作也慢吞吞。   林秀看着他,忽然上前一步。   成刚表情一喜:【我就知道你要来拿扫把。】   他特别得意的想,抬起头看林秀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却很诚恳:“大嫂,没事儿,我能把地扫干净。”   “既然能扫干净,那就好好扫。”林秀站在离他三步远的距离,冷若冰霜的说:“扫个地这么慢,我看你就是农活干的太少了。”   成刚脸上温和笑容僵住,他真的没想到,林秀没拿走他手里的扫帚,还这么嫌弃他?   【我可是个大学生啊!】   林秀听见这些心里话,都觉得好笑。   她爸教出来那么多大学生,个个谦虚懂礼。还真没见过像成刚这种,句句不离自己是个大学生的人。   “没吃饭啊?快点扫。”林秀坐在了红木椅子上,白皙的脸上全矜傲:“既然嘴上道歉了,行动也要做好,否则……”   林秀意味深长的盯着成刚那张,变得越来越难看的脸说:“否则别人还以为,你和林冬芹一样,就是嘴上说的好听,实际心里全是坏心思。”   “大嫂真爱说笑。”成刚表情不自然的笑了笑。   他觉得自己可比林冬芹优秀太多了,林冬芹是个考推荐去上的工农兵大学生,学校也是个专科,自己可是本科大学生!   而且林冬芹又蠢又笨,根本不配和他比。   想起林冬芹给王桂花支的损招,让他差点拿了赃物去给领导送礼,还差点被抓的事情,成刚心里对林冬芹也是恨死了。   成刚倒是没想到,林秀竟然能撺掇着他爸和江学凤离婚?   成刚这么想,又忍不住抬头盯着林秀看了一眼。   “看什么看?还不扫地?”林秀骂道:“动作慢的要死,你连成煜东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   成刚表情瞬间沉了下来:【他比不过成煜东?】   【我可是大学生,咋能比不过大学都没上过的成煜东?】   林秀听见这心里话,又瞥见成刚脸上不服气的表情,懒洋洋的瞥了眼成刚:“你穿的用的,哪一样不是花的成煜东的钱?”   林秀讨厌成刚心里处处诋毁成煜东,还带着一股了不得的优越感。   “别的大学生,考上大学以后。拿着国家的补助去上学,不找家里要一分钱。你却每个月要找成煜东要50块钱……”   林秀一脸嫌弃的盯着成刚:“你一个月花的钱,加上学校的补助,花的比你们大学老师的工资都多了。你说说你读个大学有啥用?别人读大学能光宗耀祖,为家里造福,你呢?”   林秀葱白的手指慢悠悠的点着红木家具的桌面:“只会当没用的米虫!”   她漂亮的眼睛盯着成刚的时候,让成刚有些心虚。   果不其然,下一秒就听林秀说:“还拿着偷来的烟酒,去给自己打通关系,对成煜东却半点歉意都没有……”   成煜东走进院子里的时候,就听见林秀娇蛮霸道的在为他做主。   “成刚,以后对成煜东放尊重点,他可是你的衣食父母……”林秀语气慢悠悠,骄横的气焰却一直压着成刚:“你吃他的,用他的,穿他的,你给我把态度放尊重点。”   成刚被林秀骂的心里憋屈,眼角的余光瞥见成煜东从院门口走进来的时候,脸上又带上了温和谦虚的笑容。   “嫂子说的对,我一直很尊敬我大哥。”成刚语气诚恳:“就是大嫂可能对我有误会,我对大哥是尊敬的。拿烟酒这事儿,我也不知道是妈去大哥店里偷的。”   成刚还教育林秀:“我和大哥是亲兄弟,你这样舊獨说,万一伤了我和大哥的兄弟感情就不好了。”   成刚的双眼藏在反光的镜片后,让人看不清楚:“家和万事兴的道理,大嫂也应该听过。你这都闹的分家了,也该消停了。”   话落,成刚把地上的东西都扫进洋铲里,一身正气的转身朝外走。   看见成煜东的时候,他还装出刚看见成煜东,愣了一下,这才脸带歉意的对成煜东笑了笑:“大哥,你都听见了?”   成刚劝道:“你别生气,大嫂虽然脾气不太好,但也是为了你才教训我的。”   啧啧,这无辜和绿茶的语气,真是听的人想吐。   成煜东冷冰冰的扫了成刚一眼,看见他拿着的洋铲里还有碎掉的碗和荷包蛋,脸色又沉了沉。   成刚以为成煜东生气林秀让他干活,就又笑着说:“地我都给大嫂扫干净了。”   成煜东不接话,反而面无表情的问到:“碗,你摔的?”   成刚愣住,显然没想到成煜东会这样问?   因为从小到大,他都是王桂花的心头肉。   无论是成煜东还是成念儿,都在王桂花的棍棒教育下,学会了忍让他,和照顾他。   从小到大,成煜东和成念儿上山下地干活的时候,成刚都能坐在家里玩。   自从考上大学后,王桂花更是隔三差五就警告成煜东和成念儿要照顾他,不能让他累着,不能让他干活……   所以他以为自己这样说,成煜东会骂林秀让他干活。   并且把他手里的洋铲和扫帚拿走,谁知道成煜东竟然问碗是不是他摔碎的?   成刚下意识摇头:“不是,我妈摔的。”   瞧瞧,我妈。   在成刚心里,王桂花是他一个人的妈,根本没成煜东和成念儿的份儿。   成煜东脸色又沉了沉,对成刚说:“都分家了,以后没事儿别来烦你嫂子。”   说完这话,他就越过成刚朝屋里走去。   “大哥。”   背后传来成刚的声音。   成煜东停住脚步回头,冷峻刚毅的半张脸对着成刚:“还有啥事儿?”   “烟酒的事儿,我真的不知道是妈偷的。”成刚又解释:”如果知道是偷来的,我根本不会拿去送人。”因为会损坏他的名声,成刚没把后半句话说出来,却被拥有读心术的林秀给听见了。   她看了眼成煜东,觉得成煜东好可怜啊,亲妈和亲弟弟都拿他当冤种来骗。   面对媳妇儿心疼的眼神,成煜东薄唇抿的更紧了。   又听成刚说:“对不起,大哥。”   成刚一脸歉意的走到成煜东面前,和他面对面的说:“偷烟酒的事儿,我已经跟妈说了,这事儿是她做的不对。我替妈给你道歉!”   成刚态度很诚恳:“还有,既然现在分家了,以后每个月你也不用给我钱了。”   说完这话,成刚还盯了林秀一眼。   林秀说成煜东是他的衣食父母,让他对成煜东恭谨点?   这话让成刚心里不爽,于是打算以退为进。   因为他知道只要自己说不要钱,成煜东肯定会追着给他钱花,说不定还会给的更多。   因为从小到大就是这样,这个家里的好东西,都是他一个人独享的。   在成刚心里,成煜东和成念儿,就是该围着他团团赚。   成煜东的钱,也都该是他的!   听见成刚这不要脸的心里话,林秀翻了个白眼,抢在成煜东面前开口说:“你说的不错,分家了的确不该给你钱。”   “既然你这么明事理的提出来,那我们以后都不给你钱了。”林秀说完,还笑眼弯弯的对成煜东招了招手:“以后压在你肩上的担子又轻了,我真替你高兴。”   她笑容温软明媚,眸光盈盈,看的成煜东心情也跟着好起来。   媳妇儿又维护他了。   成煜东大步走到林秀面前:“秀儿说的对。”   每次被媳妇儿维护,成煜东心里都高兴。   可当成煜东扭头看着成刚的时候,表情瞬间变得沉冷:“既然你不要钱,以后就好好努力吧。”   成刚心情,瞬间沉到谷底:“大哥,我……”   他想委婉的说几句话,表示自己虽然不要钱,可是成煜东如果要给他,他也会收下。   可话还没说出来,就被成煜东打断。   “你是个大学生,确实应该学会自主独立了。”成煜东说:“烟酒的事儿也算了,咱们都分家了,这都过去了!”   成刚的小心思,成煜东不是看不懂。   以前没分家,他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的是家庭和睦。   可退一步,并不是海阔天空,而是蹬鼻子上脸。   自从亲眼看见王桂花带着人踹门,抢东西的事儿。成煜东对王桂花这个亲妈,也是彻底死了心。   现在,他们一家分了出去。   王桂花和成刚是一家,那要花钱,就该他们自己想办法   他的钱要留着养秀儿和孩子们。   “大哥,我……”   成刚还想说啥,成煜东那双冷厉的黑瞳瞬间盯了过去,让成刚有种心思被拆穿的难堪。   成刚不敢再说啥,放下洋铲和扫帚,脸上强行挤出一抹笑的对成煜东道:“大哥说的不错,咱们已经分家了……   他顿了顿,又说:“大嫂和妈虽然合不来,但咱们两兄弟。家分了,咱们兄弟情还是分不断,兄弟间应该互相帮助!”   成煜东表情不变,他从小到大都是被剥削的那个,能挣下今天的家业,全是靠自己卖命挣钱转来的。   根本没想过,会去依靠谁,就更别说成刚这个从小抢占他生活资源,长大的弟弟了。   成刚看成煜东不接招,脸上的笑容僵了僵,但还是把话给说完了:“以后等我大学毕业,大哥需要帮衬,我肯定帮忙。”   他这是在提醒成煜东和林秀,他是大学生,以后毕业就能分配当干部的人。   可谁知道林秀和成煜东都静静地看着他,好像知道他在玩什么把戏。   成刚彻底呆不住了,在他转身离开的一刹那,脸上的斯文笑容瞬间消失,脸上全是阴沉……   成煜东盯着成刚大步离开的背影看了几眼,这才收回目光,见林秀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   他伸出手,把林秀的头靠在自己腰间后,这才说:“我让砖厂加急烧砖,明天就能送来。”   他说话的时候,还揉着林秀的后脑勺。   力度不轻不重,让人特别舒坦:“明天就能把围墙修起来,到时候给他们另开一个大门,咱们两家就彻底分开了。”   “那很好呀。”林秀白皙的脸上,浮上困倦。   她一困就容易流眼泪,那眼睛被水洗过,看着朦朦胧胧的全是睡意。   成煜东心里一软,又给她揉着脑袋问:“抱你进屋睡会儿?”   “成。”林秀点头。   她有午睡的习惯,今天为了接舅舅李彦铭的电话,一直等着没睡儿。   这会儿被他揉着头,就舒服的直打哈欠。   成煜东弯腰,把林秀揽腰抱起来。   成念儿刚好跑进来,想问林秀晚上想吃啥?   一看这场景,就下意识放轻了脚步。   等成煜东把林秀放在床上,给林秀脱掉鞋子,盖好被子走出来后。   成念儿这才小声问:“大弟,你说晚上我再给秀儿做豆皮包子,她还想吃不?”   中午的豆皮儿包子,被王桂花整锅端走了。   成念儿觉得对不起林秀的期待,想再给林秀做一份,让林秀高兴高兴。   “成,秀儿今天中午没吃上豆皮包子,肯定晚上想吃。”成煜东轻声说:“你厨艺好,做啥秀儿都爱吃。”   “那是。”成念儿好骄傲的挺起胸膛说:“秀儿嘴这么挑剔,都说我做的饭好吃,她能不爱吗?”   从小被人否认和打击的人,其实被人肯定一点点就会心花怒放。   更何况林秀,还总是肯定夸奖成念儿?   在成念儿心里,林秀就是她的自信和勇气来源。   只要林秀高兴,她就高兴。   “像秀儿这么好的弟媳妇儿,满天下都只有她一个人了。”成念儿还挺感叹。   成煜东薄唇翘了翘,他就喜欢听人夸赞他媳妇儿,这比夸他还高兴嘞!   林秀睡觉浅,只睡了半个多小时,就被一阵鲜香的味道给馋醒。   “豆皮儿包子……”她有些困倦的抱着被子蹭了蹭:“大姐做的可真香。”   香的林秀都不赖床,而是踩着毛拖鞋,打着哈欠朝厨房里走。   厨房里。   成景和娇娇正一人端着一个碗,美滋滋吃着豆皮儿包子,大黄懒洋洋的趴在他们脚边烤火。   林秀走进去的时候,大黄亲昵朝她摇了摇尾巴。   两娃则同时咧嘴笑。   “妈妈,大姑做的豆皮儿包子真好吃。”娇娇问:“你是被馋醒的吗?”   “那还用说。”成景笑容灿烂:“你看妈刚睡醒就来厨房,肯定是馋了。”   原本在烧火的成念儿,贼高兴的揭开蒸笼。   手脚麻利的从里面夹出几个豆皮儿包子放在碗里,递给林秀。   又拿了小竹椅放在一边儿,让林秀和娇娇成景并排坐着:“坐在火边吃,暖和。”   “大姐,你真好。”林秀冲她笑了笑,因为刚睡醒,声音有些慵懒,听着像是在舊獨撒娇   成念儿心头一热:“我好啥?有你这样的弟媳妇儿,才是真的好。”   不嫌弃她没有用,时时刻刻肯定她。   对她说话,也从来都是笑眯眯的,为她撑腰。   【有秀儿这样的弟媳妇儿,我真是太幸福了。】   成念儿美滋滋的心里话,在林秀脑子里想起的时候,让林秀都仿佛看到了,成念儿那盛开的心花花。   林秀眉眼弯弯的笑了起来,她喜欢看在乎的人开心的模样。   成念儿做的豆腐皮儿包子,是用很薄的豆油皮儿做的。   里面包着切碎的木耳、胡萝卜和腊肉,五花肉做的馅儿。顶端用小葱叶子,系了个结,小巧又精致。   蒸熟后半透明的金色豆皮儿,隐约透露出里面五彩斑斓的馅儿,闻着鲜香。   林秀刚咬破皮儿,混合着烟熏腊肉和胡萝卜香气的汤汁,瞬间流进了唇齿间,鲜甜中带着豆皮儿独特的香气。   林秀瞬间弯起双眼,大大的咬了一口,满足扎实的口感,充盈着口腔。   每一次咀嚼,嘴里都能品尝到更丰富的鲜甜口感。   “真好吃。”林秀又笑着夸赞:“大姐,你这手艺真是越来越好,都能开馆子了。”   【秀儿又夸奖我了~】   成念儿心满意足的笑起来:“我要是去开了馆子,谁给你做饭吃?”   “那我天天来你馆子里蹭饭,不就成了。”林秀有意引导:“你的手艺比国营饭店的大厨都强,只为我一个人做饭太可惜了。你应该让更多人尝尝你的手艺……”   林秀笑的很开心:“那些人能吃到你做的饭,也是他们的福气。”   林秀说的话,成念儿从来没想过,她的手艺能开馆子吗?   可是在外面开馆子,都是男人做的事情。   这乡下女人,哪有抛头露面的?   成念儿没敢想自己开馆子的事儿,但是被肯定,她也很高兴。   感觉自己烧火都更有劲儿了!   成念儿用火钳把火烧旺了以后,笑容灿烂的对林秀说:“我在地里摘了一个胡瓜,晚上我再给你煮个胡瓜滑肉和炝炒油菜苔。”   北方的冬天,绿叶菜是稀罕物。   可是地处西南地区的清溪镇,地里永远都不缺新鲜蔬菜。像胡瓜、莴笋、豌豆尖、儿菜、油菜苔等,都长的特别好。   “说的我都馋了。”林秀笑着说。   她除了凉拌萝卜丝儿,也爱吃胡瓜滑肉和炝炒油菜苔。   冬天冷,菜要现炒现吃,才不会凉。   好在菜都是提前洗好切好,成念儿动作又快又麻利,没一会儿煮滑肉的水就烧开了。   用红薯粉和鸡蛋,放了调料的肉块捏好,丢进锅里。   大火烧开滚几滚,闻见肉香了,成念儿把切块的胡瓜倒进去煮,灶房里顿时弥漫出一股带着胡瓜特有香甜的肉香。   另一旁的大锅也烧着大火,炝炒油菜用的料多,切碎的蒜末和姜末,再加上辣椒段和花椒粒放进菜籽清油里呛一下。   把切好的油菜苔倒进去,立马冲散了香甜的滑肉汤香,整个厨房里都是一股香辣的呛炒味儿。   清溪镇的人,从小吃辣长大,所以成景和娇娇不觉得呛人,反而觉得香。   就连大黄都忍不住吐着舌头,馋兮兮的望着灶台。   成景见状,就把自己省下来的豆腐皮儿包子,偷偷喂给了大黄吃。   这动作被林秀瞧见了,成景还有些心虚。   可谁知道林秀没生气,还拿着大黄的碗,舀了白米饭和滑肉给大黄吃。   “妈,多给大黄舀点肉,大黄可是我们家的大功臣。”成景忙说:“它咬坏人,保护家,可比我爸强多了。”   刚从村上检查打红薯粉机器回来的成煜东,一走进灶房就听见儿子说她连狗都不如。   成煜东脸色沉了沉,又看林秀真的多给大黄舀了几坨煮的q弹的滑肉,那双狠厉的黑瞳,就落在了成景身上。   察觉到了渣爹的眼神,成景还故意和他作对的仰起头,对林秀说:“妈,咱们家是不是大黄最厉害?”   “大黄确实厉害。”林秀笑着点头。   这几天大黄恶斗坏人的战绩,那是值得表扬的。   等她舀好大黄的口粮抬起头,就发现成煜东面无表情的站在厨房里。   那高大的身影,把电灯的光线都遮住了一半,林秀眼前也打下一道修长压迫的阴影。   林秀偏了偏头:“你挡我路干啥?还不去洗手,准备吃饭。”   成煜东脸色彻底阴沉下来,那双冷厉的眼睛,一直盯着林秀的背影。   见她把大黄的碗放在地上,在大黄吃饭的时候,还笑眯眯伸出手,揉了揉大黄的头,心里就更不高兴了。   他拿着水瓢,从顶锅里舀了一瓢热水走出灶房,嗓音沉沉对林秀说:“吃饭了,别摸狗,脏。”   大黄听见男主人说自己脏,还怪委屈的呜咽了一声。   然后大黄又获得了林秀的一个揉头:“大黄别怕,他就是这破脾气,你不脏。”   林秀哄好了大黄站起来,却见成煜东的脸更沉了。   “我要洗手。”林秀伸出两只白嫩嫩的手,对成煜东扬起精致的下巴:“你帮我淋水。   成煜东抿了抿唇,依言走上前的时候,还注意着水流的速度,就怕把林秀的衣袖给打湿了。   林秀爱干净,洗手喜欢打香皂。   纤细修长的指尖,揉着泡沫,洗的仔细又细致,成煜东看的目不转睛。   揉好了指缝,她漂亮的眼尾一抬,成煜东就知道该给她淋热水了。   等林秀洗好了手,成煜东这才重新舀了热水出来。   他准备把水倒在盆子里洗手的时候,林秀却把水瓢拿了过去,笑容软软的说:“我帮你淋水。”   “不用你帮忙。”成煜东还傲娇了一下,可原本抿紧的薄唇,却微微上翘出愉悦的弧度。   【再说一次~再说一次~】   当林秀听见成煜东这雀跃的心里话时,脸上的笑意更大了。   她这个男人啊,总是心口不一,而且贼拉爱吃醋。   儿子的醋吃,大黄的醋也要吃。   “真拿你没办法。”林秀嘟囔一声,又说:“我要给你淋水。”   她微微抬起下巴,特别骄纵的命令道:“把手伸出来。”   紧跟着她的话落,成煜东那双宽厚的大掌瞬间伸了出来。   他的手指粗粝,指腹还有一层老茧,这是一双养家的手。   林秀神色温柔了许多,动作温柔的给成煜东淋水洗了手。又拿了擦手的毛巾,让成煜东擦干净手上的水分后。   林秀笑眯眯的牵着成煜东宽厚的大掌,往堂屋里走:“吃饭吧。”   身材娇俏的林秀,在一米八的成煜东面前,显得特别娇小玲珑。   可成煜东却乖乖被她牵着往屋里走,那张冷峻刚毅的脸还板着,可漆黑眼里却有若有似无的笑意。   成景在旁边看着,不屑的翻了个白眼。   这个渣爹,也就在妈面前装的老实巴交。   这走出去,谁不对他客客气气?   就连砖厂的老板,听他要砖,本来没空加烧,都得想办法先给他烧砖。   在外人面前冷冰冰,在他妈面前却这么狗?   可恶!不要脸!   听见成景的心里话,林秀挑了挑眉,原来成煜东在外面是这种人?   他们一家坐在堂屋里吃饭时,屋外就传来王桂花摔摔打打的声音:“天天吃肉,真以为挣点钱就吃不穷?”   成念儿动作一顿,有些害怕的缩了缩身体。   这是长年累月笼罩在王桂花阴影下,所养成的怯懦性格,不是一两天就能改变过来的。   林秀却从成煜东那里接过碗,美滋滋的喝了一口滑肉汤。   滚汤香甜的汤汁儿,因为有红薯粉的原因,喝起来带着一种爽口的润滑。冬天喝上一口,全身都暖和了。   “吃呀,咱们多吃点才行。”林秀笑眯眯的说:“否则就对不起大姐这么好的手艺。”   别人的嫉妒,从来不会妨碍林秀。   该享受,还是得享受。   而且坏人越嫉妒,就要越享受。   这是他们家自己挣来的好日子,凭啥不能享受?凭啥不能顿顿吃肉啊?   一家人的气氛又开始热络起来,娇娇最爱吃吃滑肉,一连吃了好几块,这才对成念儿竖起大拇指:“大姑,好吃着呢。”   “你真棒!”娇娇也和妈妈一样,最喜欢夸赞人了。   成念儿顿时笑起来,这一次,就算门口又传来王桂花指桑骂槐的声音,也不害怕了。   看一大家子人吃的这么开心,她又开始琢磨着,明天早上做啥给秀儿吃?   而院子里的屋檐下,守在小火炉面前做饭,被熏的流眼泪的王桂花,又恶狠狠的抬起头,瞪向不断传来肉香味的林秀家,真是气的不行。   要是没分家的话,这会儿她和小儿子也坐在大桌上吃上热乎乎的饭菜,使唤起成念儿了。   还用在大冷天里,吹着冷风,生火做饭?   “就不该分家的。”   王桂花还想骂人的时候,就对上一双绿油油的眼睛,把她吓的手里的锅铲都掉了。   “汪~”   大黄警告的叫了一声,就趴在不远处的阳台上,一直盯着王桂花。   王桂花被大黄咬出的伤舊獨口,这时候还痛的厉害。   她也不敢骂人了,把锅铲捡起来,在围裙上擦了擦,又开始炒菜。   这时候成刚从屋里走出来,语气不耐烦:“饭还没好?”   “饭马上就好,马上就好。”王桂花笑着说:“饿着我儿子了?你先吃点儿我在镇上买的卤猪肉垫垫,妈很快就把饭做好了。”   “快点啊。”很多时候,成刚对待王桂花的态度,随性的就跟对待老妈子一样。   偏偏王桂花还特享受,特宝贝儿这个大学生儿子。   以后要当干部的人,咋能干活?   她的宝贝儿子当然是吃现成,被人照顾着啊!   因为王桂花就分到了两间房,所以吃饭的地方就从大堂屋,换成了她住的房间。   一个方桌摆在窗户前,对面就是床。   成刚嫌弃地方太小,在王桂花端菜进屋的时候,眉头皱的死死的:“你说咋就闹到分家这地步了?我还在上大学,以后需要花钱的地方多,靠你能养活我吗?”   在王桂花面前,成刚从来不装。   “还有你炒的菜,黑乎乎的,难吃死了。”成刚把筷子摔在桌上:“你这就是给我找麻烦,我要是知道回来会分家,我就呆在学校里不回来了!”   王桂花一听他不回来,就紧张说:“不回来可不行,妈多想你啊……”   她拿自己的筷子,给成刚夹卤猪头肉:“妈做菜不好吃,那就把成念儿叫来伺候你不就行了。”   成刚嫌弃她筷子脏,把碗推开:“还有我每个月的50块钱,咋办?”   他都后悔和成煜东说不要钱的事儿,他不要,成煜东还真的不给了?   王桂花一听成煜东不给钱了,也不答应:“你放心,妈肯定想办法把钱给你要过来。”   王桂花看着成刚那张年轻的脸,还重点看了看成刚脸上的眼镜,特别高兴的说:“我儿子带着戴镜,真像个大干部。”   八十年代文化的人太少,戴眼镜就是文化的象征。   所以成刚故意把自己弄近视,就为了戴个眼镜,来彰显自己是个大学生。   “当初要不是妈,你咋能去上大学呢。”   王桂花还想炫耀,却被成刚恶狠狠的瞪了一眼:“你给我住嘴。”   成刚表情特别凶的说:“以后这话不能说。”   王桂花也捂住嘴,有些害怕的点头:“妈知道了,妈绝对不说。”   “也不能想。”成刚知道王桂花喜欢炫耀的德行,脸色比刚才更凶狠的说:“你想的多了,万一说顺嘴了,那我的前途可就完了,保不住大学生身份,连干部都当不成。”   当不成大学生和干部?   这话把王桂花吓得不行,决定以后打死也不说了。   而这时候,吃饱了饭,准备在院子里走几圈,消消食儿的林秀,正好听见王桂花的心里话。   【可不能因为这事儿毁了我儿子的前程,让我儿子当不成干部。】   林秀???   成刚这是有啥把柄吗?   她忍不住朝王桂花他们屋子那边走近了两步,想继续听王桂花的心里话。   却听到王桂花美滋滋的想:【我儿子当了大干部,我以后就能跟着去城里享福了。到时候再找个我能拿捏住的儿媳妇儿,我后半辈子还福气大着呢。】   找儿媳妇儿就是为了拿捏?   呸,幸好早就分家了。   林秀鄙视王桂花想作威作福的想法后,又听到成刚的心里话响起:   【今天在李干部家里看到的那个女人,听说是国营制药厂厂长的亲孙女?长的挺漂亮,把她追到手,就能少奋斗十年。】   林秀摸着下巴琢磨,王桂花和成刚以后肯定还要作妖,她得抓到成刚的把柄,彻底拿捏住他们才成。   正这样想着的时候,一股冷风吹过来,林秀浑身一抖,打了个喷嚏:“阿切。”   成煜东拿着灌满热水的吊水瓶儿走出来,听见林秀打喷嚏的声音。   立马大步走过来,扶着林秀问:“咋了?感冒了?”   两人的声音,被对面的王桂花和成刚听见了。   他们的心理活动瞬间消失,王桂花还用脚把门给蹬关上了。   “砰”地关门声,在夜里特别响,大黄又对着他们的门叫了几声。   “汪汪”   “狗东西,小畜生,老娘迟早有一天把你药死。”王桂花小声嘟囔,又把桌上的卤猪肉头往成刚那边推,自己则吃着炒黑的菜……   院子里,成煜东看林秀脸色好像比往常更白,以为她难受。   直接揽腰把人抱起来:“我带你去找大夫。”   “不用,不用,我刚才就是吹了吹冷风。”林秀忙说,发丝粘在白皙的脸上,看着像瓷娃娃一样脆弱。   成煜东不放心,非要抱着她去看大夫。   林秀咋阻止都没用,还被成煜东给亲了亲额头:“听话,不舒服就要看大夫。”   林秀当年生双胞胎,被害得早产,又没坐好月子,所以身体特别虚弱。   成煜东这些年,总想办法给林秀补身体,所以特怕林秀身体不舒服。   必须要带着林秀去看医生。   村子里住着一个老中医,平时大家头痛发热啥的都找他治病。   他给林秀仔细把脉以后,说:“没事儿,你媳妇儿最近几年养的身体特别好。”   “真没事儿?再看看?”成煜东还很担心。   老中医瞥了他一眼:“我是大夫,我说没事儿就没事儿。”真是没见过像成煜东这么疼媳妇儿。   “还是再看看,她脸白的厉害。”成煜东说:“万一回去又难受咋办?”   “你媳妇儿脸白,是她长的白,不是生病的。”老中医觉得成煜东,也太小心林秀了。   但看他这个一米八的大汉,站在屋里不走,也没没办法,又给林秀把脉,仔细看了看。   “你媳妇儿真没事儿。”老中医说完,还打趣:“你不会以为你媳妇儿怀孕了吧?”   “怀孕不好,生孩子疼。”成煜东说。   林秀生龙凤胎的时候,他在外面卖命挣钱没在家。   回来知道林秀生孩子差点难产死掉,他就害怕的不行。   特别不愿意林秀再怀孕,怕林秀疼,怕林秀有啥闪失。   一开始为了避孕,成煜东一直憋着,不敢碰林秀。后来还是蔡志鹏知道了这事儿,给他从计生办拿了避孕套,成煜东才敢重新碰林秀。   林秀手里捧着成煜东塞给她的吊水平儿,当暖水瓶儿。   经过这小半天的折腾,里面的热水已经不咋烫了。   成煜东又在老中医家给她换了热水,这才抱着人回家。   林秀躺在成煜东宽阔的怀抱里,懒洋洋的说:“其实我能走。”   “我担心夜路摔着你。”成煜东把人抱的更紧了。   乡下的夜晚,一旦天黑后,路上就没啥人。   一些省电的人家里,连电灯都不会开。加上天太冷,大家都是天黑就上床睡觉。   诺大的村子里,除了林秀手里的手电筒灯光,就只能看见零星的灯火在闪耀。   等两人回到家的时候,就见娇娇坐在他们床上玩。   看见娇娇手里的东西时,成煜东和林秀脸色同时一变…… 第23章 怀疑林秀   因为娇娇在玩避孕套, 八十年代的社会还很落后和封建。   不像21世纪,有各种途径来了解一些知识和常识。这个时代的小孩儿长到五六岁,也会因为见识太少,而显得懵懂无知。   所以娇娇在爸妈枕头下, 翻到没打开的避孕套时, 见包装奇怪,还以为是吃的?   兴冲冲的拆开了以后, 才发现是气球。   就是这个气球太奇怪了, 特别油, 她用水洗了好几次才洗干净。   但是吹起来, 却比一般的气球好吹, 不容易破。   “妈妈,你啥时候买的气球呀?”娇娇看见爸爸妈妈的时候, 笑的特别开心:“真好玩儿。”   林秀和成煜东对视一眼, 成煜东放下她, 默默转身走了出去。   这个时代,同样没有关于这方便的教育。   成煜东性格冷沉,不知道咋给女儿说,只能把任务交给林秀了。   林秀看娇娇玩的特高兴, 抿了抿唇, 走过去说:“娇娇啊, 把气球给妈妈好不好?”   “可是我想玩耶。”娇娇摇头。   农村小孩儿没啥玩具,平时一张手帕,都能被折成各种小动物, 玩一整天。   气球要花钱买, 农村大人一半舍不得买给小孩儿玩儿。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气球, 娇娇舍不得拿给妈妈。   “妈妈, 你还有气球吗?”娇娇问:“我想给哥哥也弄一个。”   林秀:“…………”   平时成煜东把避孕套,都锁在柜子里的。   昨天晚上拿的比较多,就剩了这一个,谁知道竟然被娇娇翻出来了?   现在娇娇还要一个给哥哥,林秀都给搞沉默了。   “没有了。”林秀摇头。   娇娇有些失望:“那我把这个气球给哥哥。”   “那可不行。”林秀阻止。   在娇娇一脸不解的表情下,她想了想说:“这个气球没颜色,而且只有一个,你不如还给妈妈。等明天妈妈去镇上,给你和哥哥重新买两个带颜色的气球。这样你和哥哥一人一个,也很公平。”   “可是,这舊獨个气球也很好玩啊。”娇娇说:“如果只有一个气球,那我可以分享给哥哥,妈妈也不用多花钱了。”   好孩子,好想法,就是分享的东西不对。   林秀看娇娇要从床上爬下来,忙把娇娇抱怀里:“可是妈妈也想玩气球。”   她特别可怜的看着娇娇:“妈妈小时候穷,都没气球玩儿,娇娇可以把气球先分享给妈妈玩吗?”   娇娇看妈妈好可怜的样子,大方点头:“那成,今天晚上我把气球给妈妈玩。”   娇娇还特别贴心的把‘气球’,吹的鼓鼓涨涨以后,教林秀怎么捏着气球,才不会跑气。   “谢谢娇娇。”林秀摸了摸娇娇软软糯糯的小脸蛋,然后说:“乖,回去睡觉吧。”   娇娇踩着自己的小拖鞋,往自己房间跑的时候。   还回头对林秀说:“妈妈,你睡觉的时候,可以用线把气球绑起来,这样你明天早上起来,它还有气。”   说着还想找出针线篮子,帮林秀绑气球。   林秀赶紧把气给放了:“我不想玩吹涨的气球,谢谢娇娇的好意。妈妈困了,想睡了,娇娇也快去睡觉吧……”   林秀好不容易哄走了娇娇,这才松了口气。   对于大人之间的这种事儿,林秀还真的不知道咋对娇娇开口。   只能把避孕套丢进了烤火的烘笼烧掉里,又仔细检查了一下床上和地上,见没有多余的避孕套,这才松了口气。   成煜东拎着一桶热水走进来的时候,见林秀站在衣柜前,数避孕套还剩几个。   原本用的是国产的避孕套,里面装的滑石粉,质量又不好,很容易就破了。   这是成煜东想办法,弄的外国货。   质量好,体验感强,价格还很贵,成煜东平时悄悄买,悄悄藏,就怕被人知道,谁知道一次失误,就让女儿发现了。   但是看林秀数着它,成煜东还以为林秀晚上还想用。   他眸光沉了沉,说:“我以后用的时候小心点,不让他们发现的。”   “这样最好。”林秀点头,又说:“明天我得去镇上给娇娇买气球,我刚才答应了她要给她买的。”   成煜东说:“我早上正好要去镇上买点机油,我去买气球。”   打红薯的机器,要用汽油启动。   但是汽油这玩意儿,是昂贵又稀缺的东西。   在农村,都是要用的时候,去供销社打一点回来。   成煜东拧了热毛巾给林秀擦脸:“你需要带啥不?”   “没啥要带的。”林秀摇头,家里的东西现在都很充足。   而且每次成煜东去镇上,都会给她带点东西回来。   就算在农村,林秀的物质条件也是顶顶好的。   她洗了脸,坐在镜子前,用小拇指勾了点擦点油,仔仔细细的在掌心揉化了以后,这才开始擦脸。   昏暗的灯光映照在女人白皙娇嫩的脸上,她翘着兰花指,连耳朵后面和脖子都涂上了擦脸油。   精致漂亮的女人,在保护自己的容貌上,从不敷衍,娇嫩的女人也都是呵护出来的。   房间里弥漫着一股玉兰油的香味,这是每天晚上成煜东都能从林秀身上闻见的香味儿。   成煜东黑沉的双眼,紧紧的盯着林秀,他喜欢看林秀坐在镜子面前护肤,这让他心情舒畅平静。   “对了,你明天在镇上如果看到那个老乞丐,你记得给他一些钱和吃的。”林秀说:“他给咱们儿子的那个东西,是虎符,古董,可值钱了……”   林秀和成煜东说话,却没听见他的回声儿。   好奇扭头的时候,男人刚好把脱下来的棉袄搭在了椅子上。   年轻力壮的男人,火气重,不怕冷。   所以脱了棉衣后,身上就剩一件短袖。   腰身劲瘦,宽肩窄臀,大长腿的站在那里,让林秀下意识咽了咽口水。   虽然看过很多次了,可想起他在床上的表现,林秀还是会脸红。   成煜东却扭头盯着她,那双漆黑冷厉的双眼幽深:“睡觉吗?”   “睡……吧……”   林秀眼睛一直盯着成煜东腹部的人鱼线,想起那结实炽热的触感,她感觉心跳都加快了。   很快,屋里就关了灯。   而两个小家伙的房间却还亮着灯,成景坐在床上,仔仔细细的看着手上的虎符。   因为常年被老乞丐揣怀里,都包浆了。   成景知道这些古董不能随便用水擦,于是用干净的布仔细擦了擦,把上面的脏东西擦干净后,这才心满意足的躺下睡觉。   关灯的时候,他还看了看对面床上的娇娇有没有掀被子?   看娇娇睡的乖,这才放心的闭上眼睛,把塞在被子里当暖炉的吊水平蹬到脚下取暖,很快就睡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林秀起床的时候。   成煜东早就带着村民去打红薯粉了,而她枕头边则放着成景擦干净的那个虎符。   白天光线亮,林秀这才发现虎符只有一半。   她有些好奇的拿出虎符走出屋子,想找成景问问情况?   刚走出去,就见娇娇正坐在院子里吹气球。   这是成煜东早上去镇上打机油的时候给买的,红色气球,娇娇拿着特别开心。   身边还围了几个想玩气球的同村的小孩儿,但没看见成景。   “娇娇,你哥呢?”林秀问话的时候,还下意识在院子里找了找大黄的身影。   这是害怕成景又牵着大黄出去咬人呢。   “哥哥被爸爸叫去打红薯粉了。”娇娇说:“就在池塘边上。”   林秀想了想,把虎符锁进了柜子里,又把窗户和门都锁上后,这才朝池塘那边走去。   每年打红薯粉,都是村子里的大事儿。   家家户户都特别积极,林秀老远就听见机器声响,池塘边也堆满了人,特别热闹。   走进了一看,成煜东在操作打红薯粉的机器。   穿着棉袄的成景,则冷酷着一张小脸,则拿着喇叭站在一旁大喊:“6号,6号轮到你打红薯粉了。”   紧跟着成景的话,一个男人就挑着一筐洗干净,还切好了的红薯跑过来。   等5号的红薯打完,6号立马把自家的红薯丢进了机器中。他媳妇儿则拿着洗干净的大桶,在机器下面接打碎的红薯泥。   因为是包产到户,所以各家中的粮食都是自己的。   每年打红薯,都是村民自己想打多少打多少,没有规定数量。   这打红薯的机器,轰隆隆转,红薯也很快就打的差不多了。   成景一看,又拿起喇叭开始喊:“7号要做好准备了。”   成景长得俊俏,虽然冷酷着一张脸,看着不近人情。   却因为年纪少,平白添了几分可爱的感觉,想让人去逗他。   在池塘里洗红薯的大人,也都笑了起来:“大队长家的儿子就是厉害哈,小小年纪都能来帮忙了……”   “可不,人家可是读过幼儿园,还会写毛笔字的小天才。”   村民们看成景表情又冷又酷,忍不住打趣问:“成景,幼儿园都教你啥文化?”   虽然村子里住着个高中老师,但是村子里的大人,读过书的少。   家里的孩子,送去读书的也很少。   在他们的理念中,农民的娃也该当农民种粮食,子孙后代,祖祖辈辈都得靠田地养活。   送娃儿去读书,那就是浪费钱,还不如让孩子下地干活。   只有少数家庭的人,才会听林海义的话,送孩子去读书。   所以大家都对幼儿园很好奇,成景淡淡的瞥了他们几眼,不想说话,拿着喇叭继续喊:“7号,7号准备打红薯!”   “这孩子咋不爱说话了?”   有村民愣住:“前两天不特别爱说话?对谁都笑?”   “估计是气大队长把他叫来帮忙……”王洋说:“早上大队长把他叫来的时候,这小子脸比现在还臭呢。”   成景就是不高兴,被渣爹指使着干活。   所以脸一直很臭,可看林秀走过来时,又冷又酷的表情立马变成了笑意:“妈。”   成煜东也下意识抬头,看见林秀走过来,沉冷的脸上也温和了不少。   林秀对两人招手笑了笑,她朝成煜东和成景走过去的时候,面前的路忽然被人挡住。   林秀不小心撞在那人身上,身影踉跄着往池塘里摔。   “秀儿。”   “妈。”   成煜东和成景担忧的声音,同时传来。   下一秒,有人拽住林秀的手腕,把她往回来,林秀撞在了对方身上的时候,对方还伸手揽住林秀的腰。   这人不是成煜东,而是同村的邝志生。   他盯着林秀的眼神带着一种阴鸷和深沉,林秀心里一惊,下意识挣脱开了邝志生拽住她手腕的手。   “秀儿。”   成煜东跑了过来,把林秀拉到自己身后,这才转头看着邝志生。   “我刚才不是故意的。”邝志生说完这话,就挑着红薯往放发红薯粉机器的坝子上。   他七几年的时候,因为投机倒把被抓去劳改,最近才放出来。   他的地荒废了,没粮食。   红薯是花钱在村民那里,现在轮到他打红薯了,他也没和成煜东和林秀多说话。   把手里写着7号的纸条,拿给同样帮忙打红薯粉的王洋后。就弯腰用舊獨水瓢把切好的红薯,全舀进了机器里。   机器轰隆隆的响,很快就流出被打碎的红薯泥。   邝志生用大桶接着,再抬起头的时候,那双阴鸷的双眼,又盯着林秀看了看。   见林秀娇俏的站在成煜东面前,那白皙精致的小脸,在早晨的太阳下,像是发着光。   原本阴鸷的双眼,闪过一缕暗芒。   【林秀真的好漂亮啊!】   邝志生阴沉沉的心里话,在林秀脑子里响起的时候,林秀垂在身边的手,忽然攥紧。   “咋了?”成煜东敏锐的发现了媳妇儿的不对劲儿,关心问到。   “我感觉有点不舒服。”林秀下意识瞥向邝志生那边。   见邝志生阴沉冷漠的背影,眉头皱了皱。   成煜东察觉到了林秀警惕的眼神,也瞥向邝志生。   邝志生的身份背景,其实和林秀很像。   林秀祖上是清溪镇有名的李半街,那么剩下半条街就是邝志生家的。   但是邝志生没有林秀幸运,有个三代贫民出生的父亲。   邝志生家里还有不少亲戚都跑出国了,因为这缘故,邝家留下来的人过的特别苦。   邝志生的家人,在六七十年代全都死了。   而他作为地主狗崽子,当初被下放到偏远农村的时候,也过的很苦。   住牛棚、挑大粪,被人扔石头砸的头破血流……   小小年纪就尝遍了人世间的酸甜苦辣,过的特别凄惨。   后来还是林海义响应号召,去偏远农村办扫盲班的时候,发现了快被打死的邝志生,救了他一命。   又在社会环境没那么严格的时候,想办法把邝志生从偏远农村,给弄了回来。   大河村的村民淳朴善良,早些年也接受过李半街和邝家的恩惠。所以也愿意接纳邝志生,这才让邝志生在大河村扎下了根!   但邝志生性格阴郁,不爱和人说话。   在大河村住下没多久,就因为倒卖物资,被抓去劳改。   这刚放出来,和村子里的人也不算太熟。   平时早出晚归,也见不到人。   林秀和成煜东也就上次林冬芹耍心机,找人帮她抢红木家具的时候,见过邝志生之外,今天算是邝志生劳改回来的第二面。   但是每次见到邝志生,他脑子就一句话:林秀真漂亮。   这明明是赞美,可却总让林秀觉得阴气森森。   但是现在打红薯粉的人太多,又太忙,林秀也不能当着邝志生的面,把这事儿告诉成煜东。   于是很快转身回了家,她刚走两步,成景就从后面追了上来。   这是成煜东担心林秀在家没人照顾,打发儿子帮自己照顾林秀。   到家后,林秀喝了一碗热开水,这才把见到邝志生的那种阴森感觉消除掉。   她见成景搬着小板凳,坐在自己身边,就问:“成景,你以前见过邝志生吗?”   林秀其实是想知道,重生回来的成景,上辈子有没有见过邝志生?   “邝志生?”成景想了想,摇头:“我以前没见过。”   他小时候确实没见过邝志生,但上辈子却见过。   林秀也听到了成景的心里话:   【邝志生上辈子可是渣爹和林冬芹的死对头,好几次都差点把他们搞破产。】   林秀诧异,邝志生上辈子这么牛皮?   还能把后妈爽文里的男女主搞破产?这就是个和男女主作对的超级大反派啊!   紧跟着,林秀又听成景的心里话:【可惜最后跳楼死了,啧啧,当初邝志生差一点就抱着林冬芹一起跳下去,可惜……可惜……】   啊??   邝志生死的时候,还要抱着林冬芹一起去死?   邝志生上辈子和林冬芹作对?是和林冬芹有仇?还是对林冬芹因爱生恨?   想引起林冬芹的注意力,才这样做?   虽然邝志生的心里话,一直夸林秀漂亮。   但是林秀也没自恋到,觉得邝志生喜欢她。   因为她的设定是除了美貌一无所有的作精,按照小说剧情和设定,这书里的人都承认她美貌的同时,嫌弃她,觉得她比不过林冬芹。   这是林冬芹写小说时,给自己设定的苏爽感。   我长相平凡,女配长相绝美。可是女配除了一张脸,处处不如我。   尽管女配容颜倾城,可她恶毒,作天作地;书里的优秀男人都不爱容貌绝美的女配林秀,独爱她,独宠她林冬芹一人的玛丽苏小说剧情,就是林冬芹的最终幻想。   林秀脑子里想起这段对白的时候,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林冬芹的剧情设定,总是在不经意的时候攻击着她。   “妈,你冷吗?”成景看妈打寒战,就把加了炭火的烘笼忘她那边推了推。   “我不冷。”就是恶寒。   林秀忍不住想,所以邝志生就是林冬芹给自己设定的偏执狠戾男二号了?   林秀正在捋那本爽文后妈文剧情的时候,娇娇忽然从门口跑了进来:“妈,不好了,不好了,以前的恶外婆和恶大姨又回来了。”   “啥?”林秀站起来:“他们回来了?”   “对,这会儿往外公家里去了。”娇娇喘着气说:“手里还拎着好多东西呢。”   林秀锁了门,朝外跑的时候,正好看见林冬芹和江学凤大包小包的往下村那边走。   去下村的时候,要路过池塘边。   而这时候,原本用纱布在筛红薯粉的邝志生,竟然也跟着林冬芹网下村那边走去。   林秀俏脸一沉:“成景,带着妹妹在家里玩,我去你外公家看看。”   林秀小跑着追上去的时候,在池塘边打红薯粉的村民,也都对林冬芹和江学凤的背影指指点点:“不是离婚了吗?咋回来了?”   看见林秀跑过来的时候,其中一个大妈还拉着林秀说:“我看是回来争家产的,你小心点。”   林冬芹和江学凤是回来争家产的吗?   林秀和成煜东赶到林海义家的时候,正好听见林冬芹斯斯文文的声音响起:“爸,这次回来是给你道歉来着,以前的事儿是我们不对。当然,你放心,我们也不是回来和秀儿抢东西的……”   “我回来,是帮我妈搬东西的……”   伴随着林冬芹声音响起的同时,林秀听到了林冬芹的心里话:【车间主任和分的房子都没了,我只能回来卖惨,博取同情,求林海义帮帮我。】   哟,这是以退为进,想博取林海义的同情心。   林海义这个高中老师,这些年教出不少有能力有出息的大学生,而决定撤回林冬芹房子的农机厂领导,也是林海义的学生。   当初提拔林冬芹当车间主任,也肯定是看在老师林海义的面子上的。   可谁知道林秀和成煜东都同时出手,搅合了林冬芹当车间主任的升迁?   继女和亲生女儿,林海义的学生肯定是站在林秀那边的。   只要是林海义的学生,都知道自己老师有多疼林秀这个亲生女儿。   自从江学凤和林海义离婚后,林冬芹和江学凤都感受到了生活的差距。   以前走出去,别人尊称江学凤一声师娘,叫林冬芹一声师妹儿,有啥事儿只要一开口,大家都主动帮忙。   现在……大家看到林冬芹和江学凤,都是爱答不理。   林冬芹失去了车间主任的位置后,在农机厂日子也不好过。   就连食堂打饭的人,都知道林冬芹陷害继每,怂恿王桂花抢继妹东西,被抓进公安局问话的事情,打饭的时候,那勺子抖的厉害,打给林冬芹的全是汤汁儿。   “爸,这些都是给你买的东西。”林冬芹把手里的东西放在桌上:“这是我找现成医院给你开的治老寒腿的药,听说那人祖上是宫里的太医,专治风湿寒冷的毛病……”   林冬芹还想卖乖,就见林秀从外面走了进来。   身材高大的成煜东,就走在林秀身后。   那面无表情的模样,好像是林秀的保镖似的。   见到这一幕,林冬芹脑子里全是酸水儿。   成煜东应该是她的!   林冬芹刚这样想,就见林秀眼神嘲讽的瞥了过来。   那清透锐利的眼神,好像看穿了她的心思。   林冬芹不敢继续瞎想,把注意力放在林海义身上。   见对自己冷着脸的林海义,在看到林秀的时候,眼角眉梢都是慈祥温和的笑意。   林冬芹心里的酸水儿就冒的更多了,差点把她给淹没。   林海义也应该是她的爸爸,疼爱她才对。   林冬芹不理解,为啥她穿越后,书里的剧情全崩了?   这些被她设定了既定剧情和人设的人,为啥都不受剧情控制?拥有自己的思想和行动?   难道哪里出了差错?   林冬芹又把眼神,落在一直站在自己身后的邝志生身上。   好像从开始到现在,只有邝志生没变,只要自己一出现,邝志生就乖乖听她的吩咐和命令办事儿。   这么一想,林冬芹又感觉心里舒坦了很多,至少她还有个忠诚的偏执狠戾男二号。   虽然是相杀相爱的支线,但是好歹没偏离剧情。   林冬芹刚这样一想,林秀又听到了邝志生的心里话:【林秀真的好漂亮。】   林秀:“…………”   她表情冷冷盯着邝志生,她很舊獨讨厌邝志生在心里夸她,因为林秀觉得邝志生是个变态。   邝志生对上林秀的眼神,眸光闪了闪,很快又低下头去。   林冬芹察觉到林秀的视线,下意识扭头看着站在自己身后的邝志生。   她怕邝志生也崩人设,被林秀吸引过去。   见邝志生低着头,这次放心的收回目光。   林冬芹对林海义说:“爸,我现在就陪妈进去收拾东西……”   说完话,她拽了拽不太情愿的江学凤,准备走进去收拾东西。   却听林海义说:“你们不用收拾了……”   江学凤和林冬芹表情一喜,难不成林海义对他们心软了?   紧跟着就听林海义说:“你们娘俩的东西,我都收拾好了。”   看林冬芹表情很尴尬,林秀‘扑哧’笑了出来。   她挺喜欢他爸这种直来直去的性格,直接粉碎了林冬芹和江学凤的妄想。   这两人还想以退为进,让林海义帮他们?   咋可能?   自从林海义知道江学凤和林冬芹这些年干的坏事儿,心里恨死了这俩母女。   如果不是江学凤举报,李静秋能为了保护女儿不被牵连?和他们父女断绝所有关系,被下放到穷苦小渔村,最后跳海自杀?   这一切的悲剧,都是因为江学凤这个小人。   林海义想起这些事,就想把这俩母女大卸八块。   他脸色铁青的指着外面的猪圈说:“你们的东西,都被我扔在猪圈里了,拿着赶快滚。”   林冬芹买回来的东西,也被林海义给丢到了外面:“我不想看见你们,快滚!”   “林海义,我们好歹夫妻一场,你就这么狠心……”江学凤红着眼睛说,却被林冬芹给捂住了嘴:“忘了回来的时候,我这么和你说的?”   林冬芹小声说:“你干的那些事,是个人都恨你。现在他在气头上,我们不能硬着来……”   说完,林冬芹转头看着林海义,脸上再次浮现歉意:“爸,真的对不起,我们这就走。”   林冬芹强行拽着江学凤朝外走的时候,江学凤还扭头看着林海义。   就算离婚了,她还是带着妄想,期望和林海义这么多年的夫妻感情,能让林海义对他心软。   可林海义根本没看她,而是冷着脸喝茶。   猪圈里的两头大肥猪被卖了,可林海义又把鸡鸭赶紧去喂,里面养着十几只鸡鸭,臭味很浓。   而她们的东西,就装在竹条编的大筐里,放在猪圈旁边的干柴堆上。   林冬芹进去拿东西的时候,被臭的差点晕过去。   她很快退了出来,扭头对邝志生说:“你帮我搬。”语气不自觉学着林秀对成煜东那样,骄蛮霸道。可她无论是长相和声音,都没林秀好看好听,语气还很高高在上,听着让人心里厌烦。   邝志生看了她一眼,说:“搬东西得加2块钱。”   “2块?你咋不去抢?”江学凤心疼。   八十年代的2块钱,可是好多人一两天的工钱了,邝志生也太黑了?   难怪当年会因为投机倒把罪,给抓进去,这是钻钱眼里,啥都要钱。   “2块钱,爱搬不搬。”邝志生脸色比刚才更阴鸷。   他属于男生女相的那种漂亮,五官精致。   本该是好欺负的五官,可偏偏长了一张很阴鸷的眼睛,让任何人看见他的时候,都觉得他像狼一样凶狠好斗。   就算在大冬天里,穿着打满布丁的破衣裳,脚上的布鞋还被脚趾头顶坏了,可一样没人敢轻视他,欺负他。   也就是这样的邝志生,让江学凤脸色一变。   因为江学凤想起传闻中,当年邝志生被抓去农场改造的时候,因为长得太漂亮被人欺负,他差点弄死对方……   江学凤不敢说话,林冬芹却皱着眉头:“2块,太贵了。1块钱,你去给我搬……”   邝志生转身往外走,林冬芹脸都臊红了。   尤其看见林秀靠在门边,似笑非笑的盯着自己的时候,感觉自己被一股难堪笼罩着的林冬芹,立马说:“邝志生,就两块。”   邝志生这才转身大步走回猪圈,他人虽然长得精致,身形单薄,可到底是吃过苦的人,干活也是一把好手。   很快林冬芹和江学凤的东西,都从猪圈里搬了出来。   “爸,我们就先走了。”林冬芹知道自己现在讨好林海义很难,决定慢慢来:“我改天再回来看你。”   她让邝志生搬着东西往外走的时候,还扭头对林秀说:“秀儿,以前的事,真的对不起。”   她一脸诚恳的望着林秀:“为了表示我的歉意,这些钱你拿着。”   林冬芹从包里拿出一个塑料袋,递给林秀:“这里面一共有500块钱,算是我对你的赔偿。”   林秀看了眼袋子,扭头对成煜东说:“你拿过来看看。”她声音娇娇软软,是在和成煜东撒娇。   成煜东接过袋子打开,林秀看见里面全是被捆起来的大团结。   一共有五卷,正好是五百块钱。   林海义看见这举动,表情暖和了不少:“还算你们有良心,知道对不起秀儿。”   林冬芹看林海义表情松动了不少,脸上的笑意又更真诚了些:“这些都是我凑的钱,就希望秀儿拿了钱,能原谅我。”   “这钱哪儿来的?”林秀故意问:“你原来付农机厂的房费,都是卖了家里的大肥猪凑的钱。你不是没钱吗?咋有500这么多?”   林海义的表情顿时沉了下来,也是,林秀既然有钱,那当初为啥说没钱付房费,骗他卖家里的大肥猪?   林冬芹眼神阴沉下来,这个林秀,总是拆她的台。   “这钱是我预支的工资。”林冬芹撒谎说:“就是怕林秀还记恨我,所以特意预支了一年的工资给秀儿的。”   林秀挑眉,她知道林冬芹没说实话。   因为她听见林冬芹的心里话,知道这些钱是农机厂收回了分给林冬芹的房子,把买断的房费退给她的。   一共退了将近两千块钱,可李冬芹假惺惺的拿500给她,还要卖惨,想博取她爸林海义的同情。   林秀哪能让林冬芹如愿:“你预支工资?我咋听说你房子没收回来?厂里退了你两千块的房费?”   林冬芹脸色一变,这事儿咋传的这么快?   她以为林冬只报了公安抓她,害她在厂里名声不好,这才竞争对手钻了空子,抢走了车间主任的位置,丢了分给她的房子。   现在听林秀这么说,林冬芹瞬间反应过来,这一切的一切,就是林秀下的连环套……   贱人!   林冬芹心里憋着一股火气,很想冲上去撕烂林秀的脸。   面对林冬芹这种仇恨,却偏偏不得不压制内心怒火的模样。   林秀抬眼,挑衅的冲她笑了笑,问:“这些钱该不会是房费里拿出来的?我记得当初你交的房费,是我爸给的钱。”   在林冬芹铁青的脸色中,林秀一笔一笔的算着账:“除了我爸这些年存的和卖大肥猪的钱,还有我逢年过节孝敬我爸的。一共将近两千块钱,你现在给500,还撒谎,是啥意思?”   自从结婚后,林秀就没要过林海义一分钱。   相反还会补贴孝敬他这个老爸爸,结果钱全进了林冬芹口袋里。   林秀可不能让林冬芹,拿着她爸的钱,还要骗她爸!   “我……”林冬芹刚开口,想起以前总是无意说出心里话的事儿,就害怕的咬紧牙关不敢开口说话。   可她还是控制不住的说:“我想在林海义面前卖惨,装可怜,我的车间主任没了,我的房子也没了。”   “我必须想办法获得林海义的同情,让林海义给他学生打电话,让我提拔我当车间主任,把房子重新分给我……”   这些话说完,林冬芹简直想咬掉自己的舌头。   她一开始撒谎,是不想让这些人知道她最近倒霉,当不成农机厂的干部,还没了房子。   因为林冬芹虚伪好面子,可现在,却全说了?   林秀有毒?   为啥每次面对林秀的时候,她都不受控制的把心里话说出来?   难道……林秀也是穿书的,还拥有了她没有的金手指?   一向喜欢在网文爽文里,找到满足感的林冬芹,对网文的套路,很熟悉。   但是林秀穿书和有金手指这件事,让林冬芹觉得不公平。   她才是年代文女主,为啥金手指不是她的?   这么一想,林冬芹的理智都快被嫉妒和羡慕给冲破了。   她冲到林秀面前,想抓着林秀的衣领,质问林秀是不是穿书和有金手指的时候。   站在一旁的成煜东,脸色阴沉的伸手护住了林秀。   然后林冬芹肩膀一痛,整个人都被推开,撞在了墙上。   “你想对秀儿干啥?”成煜东眼神阴沉的等着林冬芹。   从屋里跑出来的林海义,手里也抓着靠在墙边的洋铲:“敢欺负我秀儿?我打死你信不信?”   看着被林海义和成煜东团团保护的林秀,林冬芹就想泡在了醋坛子里,浑身上下都冒着酸气。   “林秀,你别装了,我知道你是穿书的。”林冬芹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林秀舊獨:“你是不是还有了金手指?”   一瞬间,空气都安静了。   面对林冬芹直勾勾的眼神,林秀却一点都不慌乱。   因为她的金手指,只对林冬芹、江学凤和王桂花她们用过。   当时大家的注意力,都在林冬芹他们干的坏事上,谁会去注意他们为啥说出心里话?   反而会觉得他们恐怖,想远离这些坏人。   就算林冬芹猜疑,但是她不承认,林冬芹还能咋办?   到处嚷嚷穿书和金手指的事情?   那样的话,林冬芹很可能被人当神经病抓起来。胡说八道的人,在六七十年代,那是要被抓的。   因为六七十年代讲究破四旧和除掉封建迷信,虽然现在八十年年代了,但是以前的规矩和偏见,还是存在。   还穿书?金手指?   谁会相信林冬芹说的事儿?   大部分人在面对自己没经历过,和从来没听过的事情时。第一反应是怀疑它的真实性,和说话的人脑子是不是有毛病?   林秀在用读心术的时候,就已经想到了今天这个情况。   于是在林冬芹质问她的时候,林秀偏头,用看‘神经病’一样的眼神看着林冬芹:“你怕是脑子有毛病,跑回来发疯撒泼,尽说些鬼话。”   “金手指?我还银手指呢。”林秀白皙的脸上全是莫名其妙,还扭头对林海义说:“爸,林冬芹该该不会真疯了?否则咋跟变了个人一样,疯言疯语。”   林秀说的有鼻子有眼:“以前的林冬芹虽然阴着坏,但没这么蠢啊,她突然说些听不懂的话,还跟变了一个人似的,林冬芹肯定疯了。”   林海义一听,高举着洋铲把林秀护在身后:“我看是,她真是疯了,否则说话总是颠三倒四,跟发疯了一样。”   成煜东也眼神戒备,怕发疯的林冬芹伤害林秀:“把她抓起来?让村民知道她都疯了?免得她以后伤到人!”   林冬芹一听又要抓她,吓的脸色发白。   她现在名声本来就坏透了,如果疯子的名声再传出去,恐怕工作都保不住。   谁愿意和疯子,当工友?   多危险啊!   林冬芹后悔自己刚才失去理智,说出了穿书和金手指这些话。   但她被灰溜溜赶走的时候,还特别不甘心。   她一定会查清楚,林秀是不是穿书和有金手指…… 第24章 林冬芹怀疑人生   成煜东和林海义看着林冬芹走远了, 这才放下戒备状态。   “秀儿,以后离林冬芹远一点。”林海义手里还捏着洋铲,就怕林冬芹这个疯女人还会冲会来,好防备着, 时刻教训林冬芹这个神经病。   林秀看了眼望村口走的林冬芹, 想了想,忽然扭头对成煜东说:“你留在这里, 帮爸收拾房间。以前那娘俩用的东西, 能丢的都给我丢了, 好好的给我舅舅腾出一间屋子来。”   说完, 林秀就往村上走:“我回去看看孩子。”   “我送你回去。”成煜东说。   他担心林冬芹他们没走远, 等会儿林秀又和他们撞上了,怕林秀吃亏。   “不用, 你就留在这里。”林秀有自己的事情要干, 可不能让成煜东跟着。   成煜东一眼就看出林秀在耍小心眼儿, 还想瞒着他。   他眼神沉沉的看了眼林秀,那锐利的眼神看的林秀有些心虚的时候。   成煜东面无表情的收回目光,对着后山吹了声口哨。没一会儿身上沾着枯草叶子的大黄,就从后山跑了回来。   成煜东拍了拍大黄的头:“去, 陪着秀儿。”   “汪~”   大黄应了声, 摇着尾巴跟上了林秀。   下村往上村走, 要穿过一条长长的小路。   这会儿是冬天,地里长不出庄稼,树的叶子也都掉光了, 到处都是光秃秃的。   到了池塘附近, 就是村民们的菜地, 和村民们的房子了。   打红薯粉的地方, 就在一户村民的院坝里。   靠着池塘的青石板上,江学凤正在和村民们吵架。   “你们胡咧咧个啥?我和林海义当了快二十年夫妻,我们就算离婚了,也有感情在。”江学凤最近瘦了不少,原本显得富贵的圆脸盘子,都露出高颧骨和尖下巴,看着尖酸刻薄的很。   “我今天是回家搬东西的,我女儿在城里分了房子,我是去城里过好日子。”江学凤这时候还打肿脸来冲胖子:“等我在城里过上好日子,再把林海义叫去享福,我们还是老两口。”   “可我咋听说,林冬芹的房子被收回去了?她连车间主任都没当成。”大河村的村民大多朴实,最看不惯装逼的人。   所以有人直接拆穿了江学凤:“那公安还打电话来镇上,问了林冬芹的情况。她怂恿王桂花抢林秀家的东西,镇上的人都知道了。”   “你还搁这儿吹牛呢。”   王洋跟着成煜东混,是最看不惯江学凤母女的,笑的也是最讥讽的:“口气这么大,牛都快被你吹上天了。”   被人揭穿底细的江学凤,老脸挂不住。   恶狠狠的瞪了眼王洋和嘲笑她的村民们,骂骂咧咧的超前走了。   因为全村都在这儿打红薯粉,路上也都放着桶和竹筐,里面装的都是洗干净的红薯和打碎的红薯泥。   江学凤看路都被占完了,平时大家关系好的时候,就抬脚跨过去,或者让人把东西拿开就算了。   可江学凤装逼被人拆穿,还被人骂了,心里气不过。就踹了一脚面前的桶,把一桶红薯泥给踹翻了。   村民立马不干了,拦住江学凤要让她赔钱。   林秀带着大黄,躲在在附近的麦秆堆后面,看着眼前滑稽的一幕。   江学凤心里呕的慌,不想赔钱。   林冬芹却还想着以后回来讨好林海义,所以不能和村民们撕破脸。   于是她赔着笑跑上来,拉开了江学凤,又掏了钱出来赔给了村民:“婶子,你别生气,我妈她最近心情不好,火气难免冲了点。”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林冬芹赔钱又赔笑。   村民也就放过他们娘俩了,看邝志生抱着用大竹筐装起来的衣服,就冷哼一声提着桶和框子让开了。   另一个村民,是江学凤的亲妹子,也是林冬芹的亲小姨。   想着大家都是血亲,也不能看着林冬芹母女灰溜溜的这么走了,就准备好心的送送两人。   “冬芹,不是小姨说你,以后进了城,做人还是踏实肯干一点好。”村民用两人才能听到的音量,小声说:“以前做错了事,咱不怕。咱们人民同志认识错误,知道错误,改正了还是人民好同志……”   林冬芹脸上的笑意挂不住,这个小姨自以为是的好心。   在林冬芹看来,就是□□裸在打她的脸,让她没面子。   偏偏是她家亲戚,林冬芹还不好反驳。   她脸上虽然赔着笑,心里却在骂小姨多管闲事,最好赶紧闭嘴。   “你妈虽然做错了事,被离婚了,但她对你是真心的。你也要孝敬你妈,平时也劝着她,别再干缺德事儿了……”   林冬芹小姨的话越说越多,林冬芹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挂不住。   “在厂里好好做人,争取当个先进的工人,然后找个城里人嫁了,以后好好过日子……”作为林冬芹的亲小姨,这些都是真心话,也是真心期盼着林冬芹能把日子过好。   毕竟不能真看着亲外甥女和亲姐姐,把日子过的越来越糟糕。   也觉得自己有必要在亲姐姐和亲外甥女走上歧途的时候,能拉一把,帮一把。   她还伸手去裤兜里摸钱,想给林冬芹:“以后出去了,有困难的话,可以找小姨帮忙……”   谁知道林冬芹忽然笑着骂她:“有完没完?给你几分脸,你还真当自己是根葱?”   林冬芹笑容多诚恳,骂出来的话就有多难听。   她小姨脸上的关心和摸钱的动作一愣,觉得自己好心被人当成驴肝肺。   就连村民们都抬起头,看着笑着骂人的林冬芹。   林冬芹也很震惊,以为自己又是被林秀的金手指,给刺激的说了心里话?   惊慌失措的扭头去找林秀,可林秀躲在麦秆堆后面,林冬芹根本没看见林秀。   难道不是林秀有金手指?是别的原因?   林冬芹的心里话,被躲在麦秆堆后面的林秀听了个一清二楚。   这就是她要撇开成煜东,自己走的目的。   她要让怀疑自己有金手指的林冬芹,怀疑人生。   毕竟在看不见林秀的情况下,林冬芹再次说出心里话,那就能让林冬芹怀疑自己的判断。   这不,林冬芹还真的像林秀舊獨算计的那样,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了,难不成说出心里话,不是因为林秀有金手指,而是因为别的原因?   心慌意乱下,林冬芹还下意识给自己挽尊。   “对不起,小姨,我……”林冬芹本来想说,我不是这个意思,可到嘴的话又成了:“你算什么东西?敢对我指手画脚,不过我写出来的路人甲而已,也配和我这个女主角说话。滚开!”   “林冬芹,就当我烂好心,以后你们家的事儿和我没关系……”林冬芹小姨心里憋着一股怒火。   她是林冬芹的亲小姨,好心好意提点林冬芹,结果却被对方骂算什么东西和多管闲事?   真是被伤的不行。   最后的结果,是林冬芹和江学凤被灰溜溜的赶出了村子。   邝志生拿着两人的东西跟了上去,他还要从林冬芹那里挣2块钱的搬运费。   村子外面不远处,就是一条泥巴马路。   这是镇上到县城的必经之路,算是八十年代的县道了。   林冬芹在等去县城的汽车时,还不停的扭头,去找林秀的下落。   可林秀一直躲在麦秆堆后面,林冬芹直到上车的时候,都没瞧见林秀的身影。   这时候,她又开始怀疑,难道自己不由自主说出心里话,真不是因为林秀有金手指?   而是……因为她这个作者穿越过来,毁掉了小说该有的剧情和主线,所遭受的惩罚?   她在晋江上看过的系统文里,很多穿越破坏剧情和主线的人,就会受到类似的惩罚。   林冬芹都穿越了,潜意识里也相信网文中的套路和惩罚机制。   不,不可能。   林冬芹很快推翻了这个想法。   她是女主,是天选之子,肯定不会受到惩罚。   肯定是哪里出错了。   在上车的时候,林冬芹还问江学凤:“妈,你当初在公社,为啥把那些事儿都说出来?”   “我说啥了?”江学凤愣了一下,然后反应过来林冬芹问的啥。   心里顿时窜上一股火气:“我还不是气坏了,脑子冻坏了,一激动就把心里想的都说出来了。我就不该说我举报李静秋和要害林秀的事儿……”   江学凤最近都在纠结和林海义离婚,日子越过越差这件事儿上。   真是越想越气:“我以前好几次,对着你爸的时候,也差点说出来,但我都忍住了,不知道那次为啥没忍住?”   这人就是这样,有时候想啥就不受控制的说啥。   再加上江学凤不像林冬芹这样是穿书的,所以有时候后悔和怀疑,也没多想。   因为江学凤这种活在六七十年代,被社会大环境和思想局限住的人,根本就没接触过啥穿书和金手指。   思想局限了一个人的认知和见识,根本不会往这方便想。   江学凤还反思自己,对林冬芹说:“肯定是咱们平时想的太多,有时候话赶话顺嘴就说出来了。”   “你以后可要学会不乱说话,也不能多想。”江学凤说:“这想的多,有时候喝多了酒,和做梦的时候都得说梦话。”   要不然林海义为啥总是在喝醉酒和说梦话的时候,叫李静秋那贱人的名字?   她和林海义结婚也快二十多年了,林海义为啥还忘不了李静秋那个贱人?   江学凤心里全是嫉妒,觉得李静秋死都死了,还要出来恶心人。   林秀躲在麦秆堆后,看见林冬芹她们坐车走远了,这才从麦秆堆后面走出来。   原本在谈论林冬芹说胡话,瞎扯啥路人甲和女配的村民们,看见林秀带着大黄走过来的时候,还很好奇的问林秀。   “林秀,你知道啥是路人甲和女配不?”问话的人是林冬芹的亲小姨,她被林冬芹那样骂了,心里一直憋着气。   “她竟然这样骂我?这肯定不是啥好话对不对?”   “江婶,我也不知道这是啥意思。”林秀摇头,她故意给林冬芹挖坑的,知道也不会解释。   “你读过高中,你还不知道这是啥意思?”江婶儿不相信。   “这些词太奇怪了,我也是第一次听。”林秀说完,还特小心眼儿的说:“刚才在我爸家,林冬芹也胡说八道。我爸说林冬芹可能疯了,成煜东还说要把她抓起来,免得她疯了打人。”   大家一听林冬芹疯了,都有点怕。   尤其是想起林冬芹笑着骂人时的模样,都觉得恐怖,因为林冬芹当时脸上的笑容太无辜和诚恳了,可骂人的话却恶毒的很,有的话大家听都没听过。   这可不是只有疯子,才会疯疯癫癫,胡说八道的骂人吗?   “这不就跟疯子李顾文一样吗?疯疯癫癫,吓人的很。”王洋忍不住说。   李顾文是清溪镇有名的疯子,这个天疯疯癫癫的唱歌儿和喊口令。   遇见他,你不和他说话,他就发狂打人,整个清溪镇的小孩儿都怕李顾文。   “不行,我得和我家小孩儿说,以后离林冬芹这个疯子远一点。”   “她们娘俩这么坏,又疯了,打人了连医药费可能都不赔。”   ……   村民们你一言,我一语的,很快大家都认定林冬芹是真疯了。   林秀听了这些话,肯定是好高兴的。   以前江学凤和林冬芹,四处败坏她的名声,三番四次的要害死她,她就是要报仇。   对敌人心慈手软的话,那她以前受过的苦和委屈,算啥?   江婶终究是林冬芹的亲小姨,听人这么说,有心想为她们说几句好话,但是想起林冬芹骂她算什么东西的狠话,也就闭嘴不说了。   好心被当驴肝肺,她是不受这气了。   等成煜东帮老丈人林海义把屋子里该丢的东西,都丢了,又把房间收拾了一下,给李彦铭收拾了住的房间,往上村走的时候。   村民们的红薯粉不仅打完了,好多人家的红薯粉都已经沥出来,开始打粉条了。   池塘边上的地里,挖了一口土锅。   里面烧着捆好的麦秆,用钻了孔的铜锅瓢,装满沥出来的红薯粉,用力捶打。   成型的粉条就从铜锅瓢的孔洞里钻出来,落尽烧开的滚水锅里,不一会儿就煮成了粉条。   用干净的竹棍子捞出来,搭在架子上凉干了,就是好吃的红薯粉条。   成煜东家里的粉条,早就被成念儿给弄好了。   村民们见成煜东回来,还忍不住问林冬芹是不是真的疯了?   “林秀说,你还想抓她起来?”   秀儿这样说的?   成煜东板着连,那双漆黑锐利的眼睛抬起里的时候,和他搭话的村民,都感觉到了一股压迫感。   有的人就是这样,你看着他,就知道他注定不是普通人。   会下意识的对他有敬畏心。   “对,我说的。”在外面不苟言笑,冷酷无情的成煜东是个疼老婆的耙耳朵。   林秀说啥是啥,成煜东从不拆台,反而会想办法帮林秀把台子搭的更高。   “我也通知你们一下,以后林冬芹疯疯癫癫的说些啥,你们都别信。”成煜东板着脸的时候,特别有威信,谁也不敢反驳和怀疑他。   就这样,林冬芹疯了的事儿,整个大河村的人都知道了。   成煜东回家的时候,还有村民问正在打粉条的邝志生:“你给她们搬东西,你不怕疯子?”   “怕什么?她是疯子,也打不过我。”邝志生头也不抬的说,那拳头,一拳又一拳的锤在装满红薯粉的铜瓢中,均匀细长的粉条全都落尽了烧开的滚锅里,让邝志生整个人看着阴沉凶狠。   大家看邝志生阴气沉沉,也没人敢继续和他说话了。   不过邝志生的话,也侧面证明了,林冬芹是真疯了……   邝志生打粉条的时候,还抬头看了眼成煜东走远的背影。   眼睛阴鸷的想,林秀真漂亮!!!   走在前头的成煜东,好像察觉到了背后的视线。   他眼神锐利的扭头,瞬间捕捉了邝志生那双阴鸷的双眼。   两人眼神在空中碰撞,顿时火花四射,像是要打起来一样。   烧火的村民都抖了抖身体,把身子缩了缩,想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东哥。”王洋挑着沥过的红薯渣走了过来。   这些东西虽然没用了,但还能拿回去喂猪,村民们都不会乱丢。   “啥事儿?”成煜东收回那双鹰隼般的双眼。   邝志生也很快收回了目光,专心打着粉条。   王洋说:“你不是让我们盯着邝志生,这家伙最近收了好多破烂的自行车,用好的零件给自己组装了一辆三八大杠。”   王洋忍不住感叹:“那些废铁,他几块钱收来的,可一辆三八大杠,就是二手的也得卖三十四块钱。他还真会投机倒把,这转手就挣了好几十。”   成煜东看了王洋一眼:“以后别说他投机倒把,现在改革开放,政府允许私人做生意,时代和以前不同了。”   “对对对,东哥说的对。”王洋点头:“要是啥时候,我也能跟着东哥做生意赚钱就好了。”   成煜东拍了拍王洋的肩膀:“有机会一定带你。”   “那我先谢谢东哥了。”王洋高兴。   东哥可是整个清溪镇最有能力的男人了。   早舊獨些年就能跟着城里人,开试点营运的副食店。   还把店开在农机厂那种几千人的大厂外面,跟着东哥混,肯定有肉吃。   王洋顿时觉得肩上挑着的红薯渣都不重了,整个人神采飞扬的跟着成煜东回家了。   两人的房子挨着的,王洋还特意站在门口,等成煜东进了院子,这才挑着红薯渣,笑呵呵的走进了自己家院子。   “你回来了?看见成景没?”   院子里,林秀一边教娇娇下围棋,一边对成煜东说:“这都要吃晌午了,人也不知道疯哪儿去了?”那虎符的事儿也没问清楚情况。   成景哪儿去了?   偷偷坐着去县城的汽车,跑到了农机厂宿舍,给林冬芹和江学凤添堵去了呗。   “记住我刚才教你们的儿歌,这些宝塔糖就给你们吃。”成景手里拿着一个透明的玻璃瓶儿,里面装着十几颗花花绿绿的宝塔糖。   这玩意儿是打蛔虫的,长得底下,圆上面尖,跟塔一样。   又甜滋滋的有好几个漂亮的颜色,所以很多小孩儿馋的时候,就骗家里人肚子里有蛔虫,好骗宝塔糖吃。   “谁要是唱对了,我多给他一颗糖。”成景明明和这些小孩儿差不多大,可偏偏像个头领一样引导着这些城里的小孩儿。   “我知道咋唱的。”有个小女孩儿唱了出来:“林冬芹、林冬芹、三岁头上死了爹。跟着亲娘嫁进别人家,娘俩心狠手辣虐继女,老天爷打雷劈死她。林冬芹啊林冬芹,雷劈你个恶心肠。”   “唱的好。”   成景鼓掌,把糖分给了小女孩儿:“你们天天对着林冬芹家唱儿歌,七天后我还给你们糖吃。”   等成景分好了糖的时候,林冬芹和江学凤也刚好回到了农机厂宿舍。   没了单位分的房子,她们娘俩现在挤在了筒子楼的单人间宿舍里。这里住的全是工人,条件肯定比不上楼房好。   林冬芹觉得在厂里丢脸了,想偷偷跑回去。   却被七八个小孩儿手拉手的团团围住:“林冬芹、林冬芹、三岁头上死了爹。跟着亲娘嫁进别人家,娘俩心狠手辣虐继女,老天爷打雷劈死她。林冬芹啊林冬芹,雷劈你个恶心肠。”   小孩儿们儿歌唱的大声,把筒子楼的人工人们全都闹了出来。   一听儿歌骂的是林冬芹母女,全都笑了起来。对林冬芹母女指指点点,戳着她们的脊梁骨骂。   工人们的指指点点,像大石头一样砸在林冬芹和江学凤身上。   两人又气又怒,小孩儿看她们生气,儿歌唱的更大声。   最后林冬芹和江学凤只会气冲冲、灰溜溜跑回了筒子楼的单人间宿舍里,再也不敢出去丢人现眼了。   躲在小巷子里的成景看见林冬芹吃瘪,笑的直拍手。   下一刻,他的头被被小石子砸中。   “哎哟。”成景捂着脑袋回头,却没看见身后有人。   “谁?谁打你爷爷?”   成景骂道,然后头又被小石子砸了一下…… 第25章 上辈子的仇人   “你爷爷砸你!”   紧跟着一道嚣张跋扈的声音, 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带着人从小巷子里走了出来。   他手里还抛着一颗小石子,长得不算高。   却穿着特别昂贵的棉衣和裤子,脚上穿的不是这个时代常见的橡胶鞋, 而是涉外商店的进口货。   跟在他身边的那个同龄少年, 却穿着打着补丁的衣服裤子。脚上的橡胶鞋还破了个洞,露出冻红的脚趾头。   看见这个组合的时候, 成景眼睛里顿时变得比狼还凶狠。   康永建!!   他上辈子的仇人。   还是林冬芹那个坏女人驯养的追随者, 明明比林冬芹小了十岁左右, 却在心里悄悄的暗恋林冬芹。   上辈子康永建, 仗着自己是农机厂厂长的儿子。   总是欺负成景和娇娇, 还说他们不配给林冬芹当继子继女。   呸!   成景可不愿意给林冬芹当继子继子。   康永建面对成景那充满仇恨和愤怒的眼神时,自个儿也吓了一跳。   他就是看这个没见过的小孩儿, 来自己的地盘搞事情。   想带着跟班李文武, 来教教训这个敢在他地盘上蹦跶的臭小子。   谁知道这小孩儿眼神比狼还凶狠?   康永建被成景阴狠的眼神吓到, 有瞬间的心虚。   但转眼就反应过来,他是农机厂厂长的儿子。   就是农机厂的工人见了他都要拍马屁,一个从没见过臭小子,算啥东西?敢用这种大逆不道的眼神盯着自己?   “小子, 农机厂是你爷爷的地盘。”康永建用大拇指指着自己, 特别嚣张的说:“识相点, 过来给爷爷磕个头,爷爷就饶了你……哎哟……”   康永建的威风还没耍完,成景就跟只灵敏的小豹子一样, 欻地窜了上去, 一脚踹在康永建的肚子上。   “啊!”   康永建惨叫着倒在地上, 成景也不恋战。   在李文武伸手抓自己的时候, 躬身弯腰,直接从李文武的手臂下钻了过去。   还给李文武来个猴子摘桃,痛的李文武捂着裤/裆惨叫。   “他妈的,给我抓住他。”康永建捂着肚子从地上爬起来,还对大跟班李文武说:“我要打死他。”   “啊!”   康永建头上又被石子砸中,成景用了弹弓,直接把康永建的额头都给打破了。   “孙子,想打你爷爷,下辈子吧。”成景一股脑跑远了以后。   忽然在小巷子口站住了脚步,回头冲捂着额头骂骂咧咧的康永建,哈哈大笑两声,吼道:“康永建,你个暗恋林冬芹的臭流氓,你不要脸!”   康永建被打,又被骂,心里憋着一股怒气。   “林冬芹?那个恶毒的臭女人?谁他妈暗恋他!”康永建臊的脸红脖子粗。   他才十三四岁,平时喜欢在农机厂的书店里,租一些武侠小说来看。   特别崇拜武侠小说里那些打打杀杀,重义气的英雄。   所以小小年纪,为人做事也匪气的很。   但要说他现在暗恋林冬芹,那是不可能的,毕竟哪个大侠会暗恋一个恶毒女人?   要暗恋,康永建也得暗恋武侠小说中那种倾城倾国,或者闻名江湖的侠女。   “狗屁,老子没暗恋林冬芹。”康永建还想追上去,澄清这件事。   那个阴人的臭小子,该不会以为他带着李文武过来找麻烦,是为了林冬芹出气吧?   康永建觉得自己这农机厂大侠,不能被人这么误会和泼脏水,吼着说:“狗日的才暗恋林冬芹。”   可是成景不信,还嘲笑他。   康永建气的要死,想抓着成景狠狠打一顿。   可成景窜的太快,他带着李文武追出去的时候,农机厂附近,早就没了成景的身影。   “晦气!!”康永建用脚踹路边的电线杆。   想他堂堂农机厂大侠竟然被个五六岁的小孩儿给打了?还污蔑他暗恋林冬芹那个坏女人?   真他妈晦气!!   康永建觉得自己咽不下这口气,。   偏偏这时候,住在巷子里的工人,还推开窗户,乐呵呵的文康永建:“康大侠,听说你暗恋林冬芹?”   说话的人是厂子里的年轻工人,十七八岁的年纪。   也经常租武侠小说看,和康永建混的熟悉,说话也很随便。   他还上下打量康永建:“毛长齐了没有?都知道暗恋女人?我说你咋不暗恋一个好点的?漂亮的?非要暗恋林冬芹那个恶毒女人。”   “砰”   年轻工人的窗户被康永建扔石头砸烂:“你给老子闭嘴,老子再说一次,老子没暗恋林冬芹,那个丑女人,也配!”   上辈子康永建之所以会暗恋林冬芹,那是因为林冬芹利用少年郎的躁动青春期,恶意引导培养的结果。   这辈子,康永建现在只想和林冬芹撇清关系。   否则他这个农机厂大侠名声臭了,谁还信服他,认他当老大?   心里晦气的康永建,骂骂咧咧的捂着被砸破的额头,准备去卫生院看看伤口。   谁知道好巧不巧,正好碰见了偷摸溜出来,去卫生院拿药的林冬芹。   上次落进池塘里,被冻了一整天后,林冬芹感冒一直没好。   这从农村回来,又气的头痛。实在熬不住了,才偷偷跑去卫生院打针看病。   遇见康永建捂着额头的时候,林冬芹双眼一亮。   厂长的儿子,听说厂长老婆出国后,就不听话,喜欢当小混混。   这是典型的缺乏母爱,如果自己从康永建下手,巴结上了厂长,她就能重新当上车间主任和房子了。   这么一想,林冬芹脸上挂上温柔的笑:“你咋伤的这么重?我带你进去看看大夫。”   她朝康永建伸手,却被康永建拍开:“离你爷爷远点。”   林冬芹手被拍疼,对上康永建嫌弃的眼神,舊獨还有些懵逼。   这是她写给自己的小狼狗,为啥对她这么无情?   哦,林冬芹想起来了,这个小狼狗对她也是先讨厌后暗恋的,现在是正常的剧情走向。   于是林冬芹脸上的笑容更温柔了:“你这小孩儿,我是关心你……”   “谁要你关心?”康永建一脸鄙视的说:“你这个恶毒女人,根本不配靠近你爷爷我。滚远点,看见你就烦……”   康永建生怕和林冬芹沾上关系,让人以为他真的暗恋林冬芹。   所以进卫生站的时候,还让李文武把卫生站的门关上,不让林冬芹进去。   林冬芹头痛的厉害,又被关在门外,脾气也变得暴燥。   可想起自己要利用康永建讨好厂长的事情,脸上还挂着温柔的笑:“李文武,你让我过去,我病了,我也要看医生。”   李文武根本不理林冬芹。   林冬芹生气,忽然瞥见李文武脖子上带着一枚狼牙,眼睛又一亮。   这枚狼牙是古董,如果用放大镜来看,会发现狼牙上面刻满了头发丝大小的小篆,这是战国时期的古董。   “文武啊,你让姐姐进去,姐姐请你吃肉包子咋样?”林冬芹把康永建抛在脑后,想从李文武那里拿到这枚战国时期的狼牙。   谁知道李文武是康永建死心塌地的跟班,康永建说啥是是啥,正眼都不甩给林冬芹。   在林冬芹伸手推门的时候,还用脚去踹林冬芹:“滚开。”   林冬芹头痛的厉害,被踹的没站稳,摔在地上的时候,感觉头都快痛炸裂了……   这时候坐上了回农村公共汽车上的成景,还没想到,他故意在农机厂骂康永建暗恋林冬芹的事儿,想挑拨康永建和林冬芹关系的事儿,正按照他料想的那样发展着。   康永建这个喜爱武侠小说的中二少年,还觉得林冬芹是魔道妖女,要把林冬芹除之而后快!!   “等妈以后进城的时候,肯定不会遇到麻烦了。”成景捏着弹弓美滋滋的想。   他提前把林冬芹的名声彻底搞臭了,这样林冬芹就没办法像上辈子那样,在农机厂扮演善良大方的好形象,获得大家的喜欢和支持了。   上辈子,渣爹要扩大农机厂副食品店的生意,搬到了县城里。   那时候还没和他妈离婚,但是农机厂里的人,全都说他妈比不过林冬芹这个继姐。   说他妈作天作地,尖酸刻薄,还被林冬芹利用来诋毁她妈的名声,破坏她妈和渣爹的感情,把她妈气的好几次都胸闷心痛住院子……   想起上辈子经历过的那些事,成景整个人都特别狠戾。   现在的林冬芹,在农机厂就是下水道的老鼠,人人喊打。   就在成景坐着车回家的时候,那些吃过他给的宝塔糖的小孩儿,又手拉手的围在林冬芹住单人间宿舍里,开始大声唱儿歌了。   林冬芹好不容易从卫生站打了针回来,就听见那些小孩儿唱她要被劈死。   气的林冬芹头晕脑胀,病的更严重了。   傍晚五点的时候,林秀见成景还没回来,就着急的很。   “这漫山遍野都找遍了,还是没见成景的影子,他不会出啥事儿了吧?”   虽然知道成景是重生的,可林秀这个当妈的,还是担心儿子的安危。   成煜东也皱眉,成景最近虽然叛逆,但从没闹过失踪。   不能因为他指使成景去帮忙打红薯粉,这孩子就离家出走,不回家吧?   “我再去镇上找找。”成煜东从家里推出一辆三八大杠。   要去镇上找人的时候,林秀还往他荷包里揣了几个煮鸡蛋:“成景中午就没回来吃饭,如果你在镇上找到他,记得把鸡蛋给他吃,让他垫垫肚子。”   “还有夹心饼干。”   娇娇垫起小脚脚,把正在吃的夹心饼干也塞进了爸爸荷包里:“爸爸,找到哥哥也别生气,把哥哥好好的带回来,行吗?”   娇娇害怕哥哥被打,因为村子里好多小孩儿不听话,他们家长就用竹条抽。   抽的身上全是一条条的血痕,娇娇看着特别怕。   成煜东揉了揉女儿的头:“放心,爸爸一般不打人。”   他骑着自行车去镇上的时候,王洋还带着村民在给围墙收尾。   成煜东在路口,遇见了从山上回来的王桂花。   她手里拎着一个小篮子,里面全是从地里挖出来的湿花生。   这是成刚爱吃的,所以每年收花生的时候,王桂花都会埋一部分花生在土里,就等着成刚大学放寒假回来,还能吃上新鲜的湿花生。   王桂花看见成煜东骑着自行车从院子里出来,原本笑着脸一垮,嘴里骂道:“天天骑个自行车往镇上跑,给你娘们儿买东西,也没见你孝敬过你老娘……”   接下来的话梗在王桂花喉咙,因为她对上成煜东那鹰隼般冷硬锐利的目光。   王桂花下意识缩了缩脖子,等成煜东骑自行车走远了以后。   这才小声嘟囔:“这成煜东咋跟变了个人似的?一点都不听老娘招呼了?”   正好这时候王洋用砖刀劈了半块砖来添缝隙,砖头劈断的声音,把王桂花吓了一跳。   回过神来,看已经修的差不多的围墙。   王桂花原本垮下来的脸,拉的比丝瓜还长:“修围墙就能把老娘分出去,想的美!”   王桂花气冲冲的拎着花生朝屋子里走:【成煜东的钱都是她家成刚的,看她怎么把钱要回来。】   在院子里照顾娇娇的林秀,听见王桂花这句不要脸的心里话,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还想觊觎她家的钱,王桂花这是吃的教训还不够啊!   成煜东骑着自行车往镇上赶的时候,成景正好坐着县城的汽车回来。   成景怕自己去县城的事儿被发现,还提前在别的村子口下了车。所以根本没撞上成煜东,倒是在路边撞上了老乞丐。   这时候,老乞丐正躲在路边废弃的房子后面烤鸡吃。   成景看见冒大烟,还闻见一股香味,就好奇的走过去看了看。   老乞丐正捏着一把辣椒面,往鸡身上撒,那鸡烤的黄澄澄的。   再加上香喷喷的辣椒面,立马馋的中午都没吃饭的成景直咽口水。   老乞丐看他眼睛都直了,就笑了声,顺手掰下个鸡腿。   成景以为老乞丐要给他,正想骄傲的说声‘自己不吃’的时候,却见老乞丐张口咬了好大一口肉下来。   空气中全是烤鸡的香辣味儿,老乞丐吃的满嘴油光,大口大口的吞咽着。   让本来就爱吃辣,还饥肠辘辘的成景给馋的不行。   嘴里的口水就跟黄河泛滥似的,不停的往下咽。   他看老乞丐特意吃来炫耀,也不想呆在这儿被人馋。   正要转身离开的时候,就见一个大妈拿着捶衣棒,从马路下面追了上来:“天杀的偷鸡贼,老娘今天非捶死你们不可。”   骂声儿还没落下,大妈手里的锤衣棒已经朝成景砸了过来。   要不是成景躲的及时,这会儿肯定被打的眼冒惊醒。   “你听我解释,我没偷鸡,我真没偷鸡……”成景想解释。   可大妈能信?   没偷鸡,你和老乞丐躲在这儿烤鸡吃?   “我打死你个偷东西的贼……”   大妈捡起地上的锤衣棒,气急败坏的追着成景和老乞丐。   老乞丐是吃饱喝足,跑的贼快,还故意趁机踹了城景一脚,把成景踹摔在地上了。   成景人矮腿短,还饿了大半天。   这时候遭暗算,摔在地上,哪儿还有在农机厂宿舍和康永建他们干架的威风?   成景刚从地上爬起来,准备跑路的时候,被追上来的大妈一把薅住了后衣领。   成景头上还被敲了个爆栗子!   “你跑啊,继续跑,老娘看你偷了鸡,还能跑哪儿去?”   农村人养的鸡,那都是逢年过节和家里来贵客的时候,才舍得杀一只来吃。   平时把鸡宝贝的跟啥似的,就这样被偷来烤了,大妈能不生气?   “你是谁家的孩子?让你爹妈来赔钱!”大妈拧着成景的耳朵问。   成景不吭声,心里把暗算自己的老乞丐骂了一百遍。   可就算成景不说自己的来历,这十里八乡都是乡里乡亲的。   大妈不认识成景,总有人认识成景。   最后成景被大妈拧着耳朵,给揪到了林秀面前,让林秀赔钱……   “都说了,我没偷你的鸡。”成景特生气:“是老乞丐偷的,我就是路过,闻见香味,多看了一眼而已。”   “你要是没偷,你看他干啥?”大妈嗓门儿特别大:“我逮住你了,你就得赔钱。”   大妈眼神也不太友好的盯着林秀,因为找人索赔,在农村一般都的干一架,或吵一架才能行。   但大妈一看林秀那白净漂亮的脸庞,和修长柔嫩的连个茧子都没有的手。就心想,这女人娇气,肯定更难相处。   因为大妈就算不认识成景,也知道林秀是清溪镇有名的作精,天天不干活吃干饭,好吃懒做还作天作地的坏名声。   这都是林冬芹和江学凤故意抹黑林秀,传出去的话,可大妈也先入为主了。   就特别凶的对舊獨林秀说:“那鸡是我喂来生蛋的,每天生的蛋是给我孙子补身体的,被你们吃了。”大妈气的脸都红脖子粗:“我孙子以后长不高,我找你们拼命。”   林秀看成景耳朵都快被大妈拧掉了,连忙心疼的伸手把成景往身后拉。   “大姐,这鸡我们赔。”林秀相信成景没说谎,但是偷鸡的老乞丐已经跑没影了,今天她要是不赔这人,家里肯定消停不了。   林秀还想借此机会,让老乞丐欠自己一个人情。   所以赔钱贼麻利:“你看是赔钱,还是赔鸡都成。”   “这……这么干脆?”大妈愣住了。   这也不是作精啊?   人看着娇气,但脾气听好,也很讲道理,和传闻中的作精不符合。   “对,就是这么干脆。”林秀笑着点头,脸颊边的小梨涡,都把大妈看呆了。   这笑的也太好看了,大妈活了几十年,就没见过比林秀还好看的年轻女同志。   在大妈惊艳的眼神下,林秀指着圈养在院子角落的鸡说:“这是我家的鸡,您挑一只下蛋的老母鸡回家?继续给你孙子捡鸡蛋吃?”   那大妈的眼睛在鸡群中扫了一眼,立马挑中了一只又肥又大的老母鸡说:“这个,这个一看就能下蛋。”   这大妈果然眼睛毒,一眼选中的这只鸡,是经常下双黄蛋的。   双黄蛋的鸡蛋,个头大。   一个顶两,这可是家里最会下蛋的鸡了。   但是人家要,也得赔不是?   成念儿赶紧去鸡圈里把那只老母鸡抓起来,用干稻草把老母鸡的两只腿捆好了以后,这才递给大妈:“这鸡我们都是喂的米糠和浮萍,长得特别好……”   成念儿的话还没说完,那大妈就一把抢过鸡。   哟,这么重?   比她自己喂的那只老母鸡重了起码得有四五斤,大妈立马笑起来:“你们喂的确实好。”   尤其一听这鸡下的双黄蛋,大妈脸上的皱纹都笑的舒展。   还对林秀说:“看你娇气的很,却没想到为人这么爽快,你可不像传闻中那么爱作。”   大妈拿了又肥又重,还下双黄蛋的老母鸡,不得对林秀说几句好话?   最后连乖乖都喊出来了。   乖乖是清溪镇的俗语,一般都是长辈对亲近的后辈这么说,是夸赞宠溺的意思。   林秀对大妈笑了笑,把大妈送出去后。   大妈越发觉得林秀是个懂礼貌的人,还让林秀有空去她家玩。   大妈就算走了,都忍不住回头看着林秀。   没办法,实在太好看了,笑起来更好看,让人看的回不过神。   难怪被娇养的这么好?   她要是生个这么漂亮的闺女,也舍不得闺女下地干活啊!   王桂花看大妈拿走了鸡,心里还不高兴,觉得分家的时候,应该分几只鸡鸭走。   还想去抢大妈手里的鸡,结果和大妈干起来了。   林秀觉得吵的慌,直接把院子大门给关上了。   因为成煜东找的人多,所以围墙这时候已经彻底修好了。   可惜原本比较大的院落,因为分了一半出来,地势瞬间变窄了许多。   不过能和王桂花彻底分开,林秀心里是很高兴的。   她看着还黑着脸,显得不高兴的成景。   先回屋里拿了夹心饼干和蛋条给他吃,又给倒了杯水,这才问:“你白天去哪儿了?我们到处找你,都没找到。”   “我去山上玩了,然后就看见老乞丐偷鸡吃。”成景撒谎,但说到老乞丐,也是真生气:“妈,那鸡我真没偷,我连根毛都没碰。老乞丐还不讲武得,偷袭我,让我被抓住。”   “你就不该赔一只鸡出去!”成景气死了:“老乞丐肯定恨咱们拿了他的东西。”   “别想把话题拉走。”林秀问:“你到底去哪儿了?你爸这时候还在镇上找你呢。”   渣爹找他?   成景愣了一下,然后想就让渣爹找呗,反正他不心疼渣爹。   但是妈追问他去哪儿了?   这是关心他,他得心疼妈。   成景想了想说:“如果,我说,我坐车去了趟县城,你信吗?”   “我信。”林秀点头。   成念儿却不信:“你个小孩儿别胡说,你去县城?你才多大?就一个人去县城?你有钱吗?”   成景的外表可是一个五六岁大的小孩儿,正常人都不相信他能一个人去县城。   也就成景和林秀这两个,都揣着小秘密的娘俩儿,一个敢说,一个敢信!   “当心拍花子把你拍走。”成念儿还特担心的碎碎念叨。   成景吃了口夹心饼干:“成吧,我没去县城,我去松茂山抓野鸡去了。”   松茂山在清溪镇外面,是附近最高的一座山。   长满了松树,上面有野鸡和野兔子等东西,好多人都爱去捉。   这回的谎话,成念儿信了。   就连娇娇都捧着搪瓷缸,一边给哥哥喂水,一边问哥哥有没有抓到野鸡?   “他要是抓到了,能空手回来?”成念儿说:“还让咱们家赔了一只鸡。”   那可是一只下双黄蛋的鸡,是成念儿亲手喂出来的。   成念儿想想就心疼,要是没被抓走,以后每天还能多捡一个双黄蛋。给林秀和俩孩子蒸鸡蛋羹,补身体呢。   就这么造没了?   成念儿想的心口疼,但一看成景耳朵被拧红,又心疼自家侄子:“你先吃点夹心饼干,姑去给你做饭。”   林秀想起还在镇上找人的成煜东,忙让让她爸林海义,去镇上把成煜东找回来吃饭。   这才又坐在成景面前问:“你去县城干啥?”   娇娇偏头,不理解的眨着大眼睛。   哥哥不是去松茂山抓野鸡了吗?为啥妈妈要问哥哥去县城干啥了?   “我担心家里的副食品店被人偷光了,我就坐车去偷偷看了看。”成景觉得半真半假的话,最能让人相信。   于是又说:“妈,你放心,咱们家的副食品店生意好着呢。”   林秀不用听成景的心里话,都知道这孩子没说实话。   因为自己小孩儿啥样,她能不了解?   但是成景这次满脑子都想着,等渣爹回来,怎么拿话呛渣爹。   所以想听他心里话的林秀,听了满脑子成景怎么呛渣爹的注意。   她摸着成景刺啦啦的头,暗叹了一口气:这父子俩之间的隔阂,不知道成煜东咋能消除?   否则以成景现在对成煜东的偏见,成煜东要是不树立起父亲的威风和形象,后半辈子都得不到成景的尊重了!   她看成景吃光了夹心饼干,还舔了舔嘴皮,像是还饿着,就心软的站起来:“我让你姑先给你煮碗面来垫垫。”   林秀刚走进厨房,背后就传来成景的心里话:【等气死了渣爹,我再让妈知道我教训了林冬芹,让林冬芹在农机场混不下去。到时候我们一家四口就能踹开渣爹,好好过日子了。】   为啥是一家四口?   成景这是把姑姑成念儿也算上了。   林秀不动声色的拿面出来,还仔细听着成景的心里话,想知道成景到底去县城干啥了?   谁知道接下来成景情绪很平静,啥心里话也听不到了。   面煮好,成念儿还给煎了个鸡蛋。   成景闻见香味,还让姑姑多加辣子油和醋,吃面条要又酸又辣才开胃。   等成煜东骑着三八大杠,载着老丈人回家的时候。   成景已经吃完了一碗面,正揉着吃撑的肚子,跟地主家的老财爷一样,躺在红木椅子上打饱嗝。   看见渣爹回来,成景立马戒备起来,阴阳怪气的说:“哟,我爹回来了。”   成煜东眼神冷冷的看过去。   成景继续说:“不知道你老的副食品店,一个月能挣多少钱?这些钱,你都上交给我妈了吗?”   成煜东表情比刚才更阴沉,却没对成景动手,而是把三八大杠靠在了墙角。   成景还继续在死亡线上来回蹦跶:“那林冬芹一心想着给你当情人,你该不会偷偷摸摸攒钱,给林冬芹花?”   “啪!”   成煜东解下腰上的皮带,猛地抽过去,抽出了一声巨响。 第26章 药死大黄   把在厨房里忙活的成念儿和林秀都给吓到了, 两人跑出来,见娇娇抱着成煜东的大腿,让爸爸不生气,不揍哥哥。   而成景就跟吓傻了一样, 张大嘴巴, 呆呆的坐在红木椅子上,仰头望着脸色铁青的成煜东。   那背后的墙上, 有一道很深的痕迹, 就是刚才成煜东用皮带抽的!   “咋打孩子……”成念儿想说话, 却被成煜东那双蕴含着暴怒和危险的眼神, 给吓了一跳。   林秀拍了拍成念儿的肩膀, 她知道成煜东不会轻易打孩子。   虽然心疼成景被吓到了,想起两人的约定, 还是没在成煜东教育孩子的时候插嘴, 而是担心的站在一旁。   “成景。”成煜东拿着皮带的手, 指着成景舊獨的时候,成景赶紧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刚才突然爆发的成煜东,浑身上下都带着雷霆万钧的气势。   老实说,真把成景给吓到了。   “老子不抽你, 是因为老子要和你讲道理。”成煜东那双漆黑的眼睛里, 结满了冰碴子:“但是你把老子惹毛了, 老子照样要抽你!”   “你最近也太不像话了。”林海义也说:“你爸咋做的,你没看见?你天天拿林冬芹来说事儿,你想过你妈没有?”   林海义嘴里骂着成景, 却还是走上前, 把成景挡在了身后:“哪有娃说自己爸爸和别的女人搅合在一起的话?以后传出去, 别人怎么看你妈?你想让你妈被人笑话?”   “我不是……”成景忙说:“我咋舍得妈被人笑话?我就是看不惯渣爹……”   “老子干啥了?让你看不惯?”成煜东手里的皮带, 是真想抽在成景身上。   那张冷峻的脸上全是沉沉怒意:“我就是看你吃饱了撑的,没事儿找事儿。”   “你今天晚上别给我吃饭了。”成煜东脸色铁青的说:“给我面壁思过去。”   “我……”成景想说,我不。   却对上林秀关心的眼神,他怕妈担心,于是说:“面壁思过就面壁思过。”   反正他吃饱了饭,也不怕被饿着。   成景气冲冲的走到院子外面,对着墙面壁思过。   成煜东这才把皮带收了回去,扭头看着林秀的时候,暴怒的脸色立马变成了讨好,好像在说:“你看,我也真没打他,就让他面壁思过了。”   如果是平常,林秀肯定会对成煜东露出一个笑。   但这时候,她没心情的叹了一声,转身朝屋外走去。   面对儿子成景时,凶的一匹的成煜东,还有些心虚的走到门口,想听听林秀咋说的?   “我知道你心里有气,觉得你爸会背叛我。”林秀低头,看着成景毛杵杵的小脑袋说:“可是有时候,咱们要用眼睛看事情。”   林秀说:“你爸最近做的是不错的……”   林秀的话没说完,成景就抬头,委屈巴巴的望着她。   那双漆黑的眼睛里,还带着眼泪。   在昏暗的夜色里,看着晶莹剔透又委屈,林秀瞬间心软了。   她半蹲在成景面前,摸着他的头说;“当然了,妈妈知道你会这样想,肯定有你自己的想法。”   她白皙的脸,在昏暗的光线中,看着好温柔好温柔:“可是妈妈还是要说,有些事情,你得放下偏见,用自己的眼睛去看。”   “我一直在看啊。”成景声音瓮声瓮气的。   从上辈子开始他就看着了,就亲眼看见渣爹背叛妈,还间接害死了妈。   但他这太久没被妈哄,还真委屈上了。   林秀听到他的心里话,哽了一下。   有些嫌弃的回头,却见成煜东和娇娇躲在门背后看着自己。   被她发现了,成煜东还面无表情的抱着趴在门口的娇娇,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好家伙,这是从偷听,直接变成了光明正大的听。   尤其成煜东那双冰冷锐利的眼睛,还盯着林秀。   【我看看你要咋说?】   成煜东的心里话也挺委屈:【我真是快把我的心掏给你了,我就不信我?你在儿子面前不说我的好话?】   甭管成煜东的心里话多委屈,多想让林秀为他说句好话,可是成煜东脸上的表情冷冰冰又严肃,像个不苟言笑的霸道君王。   林秀:“…………”   在成煜东冷酷无情的眼神下,林秀想帮他说几句好话。   可一低头,又见崽崽成景眼神委屈的盯着自己。   想起成景上辈子受的苦,林秀又实在说不出好话了。   因为在成景记忆里的那个成煜东,是个真渣男。   可是这辈子的成煜东,偏偏和成景上辈子记忆里的那个渣男,又好像是完完全全不一样的两个人。   这么想着,林秀也不知道自己该说啥了,只能轻轻的叹了口气。   “秀儿,别叹气了。”成煜东抱着娇娇走过来,表情还板着着呢:“不知道说啥,就别说。”   “妈,你也别叹气。”成景哪能让自己的关心,落后于渣爹呢?   也特别关心的说:“要是不知道说啥,妈别说了,儿子都懂。”   成煜东冰冷锐利的眼神盯过去,你懂个屁。   这狠戾的眼神,让成景想起了他刚才拿皮带抽人的恐怖。   虽然皮带没抽在成景身上,但是成煜东的气势真的太吓人了,让成景有点害怕,这可能是来自血脉的压制?   但是成景还是梗着脖子,盯着成煜东,不肯认输。   看两父子又要斗起来,林秀觉得头疼,忙说:“这样吧,成景担心成煜东变心,背叛家庭。成煜东觉得自己不会变心,不会背叛家庭……”   “你们双方都有自己的委屈和坚持,咱们就……”林秀说:“边走边看?”   “啥叫边走边看?”娇娇问:“咱们又看谁呀?”   “当然是看哥哥和你爸爸了。”林秀爱怜的摸了摸娇娇脸上的婴儿肥,笑眯眯的说:“咱们看看你哥哥和爸爸谁更有理?看看你爸爸会不会变心?背叛家庭呀。”   这是成景不服气成煜东的地方,也是林秀能想出来的解决办法。   “成景,咱们一家人都看着,如果你爸爸没有变心,背叛家庭,你得认错……”林秀的话还没说完,成景就问:“他要是变心了呢?”   “咱们一家子把他踹出去。”林秀漂亮的眼尾上扬,眼睛里全是傲娇:“我们家不需要渣男。”   成煜东脸色铁青,牙关也咬紧了:“我不会!”   “说有啥用?要用实际行动来表示。”成景冷哼。   林秀笑眯眯点头:“成景说的对,所以我们都监督你爸爸。”   成煜东冷着一张匹脸,眼睛也冷冰冰又锐利的盯着林秀,他媳妇儿也不相信他?还这么对待他?   成煜东眼里全是冰碴子,林秀察觉了他的高兴,眼神软软的望过去。   对上林秀娇软含笑的眼神,成煜东冷硬的心肠,顿时软的一塌糊涂。   紧跟着又听林秀说:“可是爸爸现在,没有做对不起妈妈的事情呀。”   林秀睫毛弯弯,一开口说话,眼尾就弯起来,格外温柔:“而且,爸爸对妈妈很好,所以你现在对爸爸不尊敬,的确是你做错了。”   “爸爸担心你在外面出事,还漫山遍野的去找你,怕你摔粪坑里淹死,还去掏了粪坑。”林秀说话的时候,成景都仿佛闻到了成煜东身上传来的粪坑臭味。   农村的小孩儿,很容易摔粪坑里淹死。   所以很多大人找不见孩子,都会去掏粪坑。   看着冷冰冰又面无表情的成煜东,成景撇了撇嘴,渣爹为了他掏粪坑?   他不信。   可是渣爹身上好像又真的带着粪坑的臭味,成景信了,但脾气还倔强着,不肯低头认错。   林秀摸了摸成景的脑袋,小家伙在县城里跑了一天,又吃了一碗滚烫的面,冲出了汗。   所以脑袋这会儿,也带着一股黏糊糊的汗臭味。   但是自己家的孩子,再臭也不嫌弃。   林秀还温温柔柔的说:“成景,现在的爸爸和你想象中的不一样。所以妈妈能不能请求你,给爸爸一个机会?看看爸爸是怎么做的?看看爸爸到底是爱这个家,还是不爱这个家?”   剧情里没发生的事儿,林秀不会去纠结。   因为她生活在当下,不是那偶尔窜在脑子里的剧情里。   林秀的生活,是真实的,接触的人也是真实有自己思想的,不是被所谓的剧情操纵着的。   可是她又真的很心疼,惨死在上辈子的儿子成景。   于是林秀伸手把倔强的成景搂在了怀中,好温柔好温柔的说:“成景,咱们给爸爸一个机会好不好?”   妈妈的怀抱温柔又温暖,还带着一股妈妈才有的香味,很柔和的抚平了成景心里那些创伤。   至少现在,他的妈妈是鲜活温柔的,是爱护他的。   孩子对母亲的爱,那是天生的孺慕,又在后天的温柔呵护中更加深刻和眷恋。   成景觉得自己肚挤眼那里热乎乎的,这是他存在时就和母亲生命相连的地方。   母子连心,成景当然能感受到林秀的温柔呵护和善意。   “好。”成景压下眼睛里的酸涩。   扭头看向成煜东的时候,语气还梆硬:“我就看看他是咋做的?要是他背叛了咱们家,我们就踹他出去。”   “可是爸爸好爱我们呀。”娇娇忍不住替爸爸说好话。   八十年代,别的孩子都不会说爱这个词,因为没有学会表达。   可是娇娇在外公和妈妈的熏陶下,懂得多,也学会的多。   知道爸爸对她和哥哥,对妈妈,还有家庭的爱和付出。   于是小娇娇真的好心疼爸爸呀:“爸爸好,爸爸不会背叛我们,我喜欢爸爸。”   要么说女儿是爸爸的小棉袄,这件贴心的小棉袄可让成煜东心里贼温暖。   再加上媳妇儿刚才说他好,冷硬着一张脸的成煜东,表情也缓和了不少。   成煜东想到了小时候,他因为吃不饱饭,还要舊獨挨打。   所以长得瘦瘦小小,读书还要被成刚带着人欺负。   他十二三岁的时候,被人尿了一身,发了狠的拿石头砸对方的头。   如果不是林秀跑出来抱住他的手臂,他就打死人,被抓去劳改。   像野狗一样凶狠好斗的成煜东,却偏偏甘愿为了林秀低头。   只要林秀一个软软的眼神,他就甘愿收敛浑身的锋芒和锐利。   如果不是林秀,成煜东现在恐怕就是个杀人犯了!   成煜东想,自己生来就是受罪的。   他在风雨中闯了这么多年,林秀就是他生命中唯一的温暖。   媳妇儿都站在他那边,他还有啥不知足的?   于是成煜东狠戾的黑瞳,冷冰冰的盯了成景一眼:“你这辈子都不会有机会,看见我背叛你妈。”   林海义笑了笑,成煜东虽然从没说过爱。   但他对秀儿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却全都是爱。   这也是他放心把秀儿,嫁给成煜东的原因。   这些年,成煜东也确实做的很好。   成景冷哼一声,他才不信这个渣爹的话。   可是既然都答应妈,要给渣爹一个机会,看看渣爹咋做的。   所以成景就傲娇的撇过头,继续面壁思过。   吃过了晚饭,林秀又想起虎符的事儿,就找成景问为啥是一半。   “老乞丐给我的时候就是一半。”成景说:“你还想要另一半?我明天去找老乞丐让他给你。”   “估计老乞丐也只有一半。”林秀说完,又补充:“但是明天我和你一起去找老乞丐,我找他有正事儿要办。”   “啥正事儿啊?”成景好奇问:“难不成妈要帮我报仇?”   啊??   林秀愣住:“报仇?报啥仇?”   “因为老乞丐欺负了哥哥,踹倒哥哥,让哥哥被抓了。”娇娇攥紧胖乎乎的小拳头说:“我也要给哥哥报仇。”   原来是这事儿?   林秀看着气冲冲的成景,却神秘一笑,睫毛弯弯的说:“反正明天是好事儿。”   就在一家子关门说话的时候,踩着凳子,趴在围墙上的王桂花,丢了一个塞了耗子药的肉包子,在大黄面前。   “药死你这条瘟狗!”王桂花恶狠狠的骂道。   见大黄爬起来,用鼻子嗅了嗅包子的时候,还双眼冒光:“吃啊,吃了送你上西天。”   …… 第27章 成煜东大义灭情   在屋里和大家说话的林秀, 忽然俏脸寒霜的站了起来。   她的读心术,自动读取到了王桂花要毒死大黄的想法。   林秀多护短啊。   她的人,她的狗,谁都别想害。   “大黄, 不许吃。”   林秀气冲冲的开门, 往外冲的时候。   用鼻子正在嗅包子的大黄,听到林秀的命令, 立马抬起头, 对着林秀亲热的摇尾巴。   “这女人咋又出来了?”王桂花那双眼睛里都快喷火了, 差一点, 差一点, 她就药死这只狗了。   走到围墙下的林秀,弯腰捡起了王桂花丢在地上的包子, 见包子没被大黄咬过, 这才松了口气。   跟着跑出来的娇娇, 有些奇怪的问:“奶奶咋会丢包子给大黄吃?”   “这不是吃的。”林秀有些生气的说。   下一秒,她手里的包子被人拿走了。   是成煜东,他狠戾的双眼沉沉的盯着手里的包子,热乎乎的包子, 显然是刚出炉的, 可底部却被人掏了个洞, 像是塞了什么东西进去。   成煜东面无表情的掰开包子,一粒黄色的药丸从里面掉出来。   娇娇弯腰捡起黄色药丸,却被林秀一把拽住手:“娇娇不能碰, 这是老鼠药。”   娇娇吓得手抖的时候, 大黄也像是听懂了林秀的话, 忽然狂吠着着朝围墙上的王桂花扑了过去:“汪汪。”   “啊!”   趴在围墙上的王桂花, 被扑倒围墙下的大黄,吓得直接从凳子上摔了下去。   情急之下,王桂花下意识双手抱住围墙,想稳住自己的身体。   可围墙是傍晚刚砌好的,水泥河沙没干透的情况下,火砖是松动的。   直接被王桂花给扒拉掉了几块火砖,好巧不巧的砸在了王桂花头上。   火辣辣的剧痛中,王桂花伸手捂头,却捂到了满手湿热的血……   林秀看的直呼爽快,否则她都要捡石头砸人了。   而被耗子药吓到的娇娇,忽然搂着大黄呜呜哭:“大黄,呜呜呜,幸好你没死。”   娇娇和大黄是同一年出生,一起长大的小伙伴。   在娇娇和成景心里,大黄就是他们的狗哥。小时候被人欺负了,大黄都要跑出来替他们出气,护着他们。   现在知道大黄差点被人毒死,娇娇真的好害怕。   “呜~”   大黄半蹲在地上,用头去蹭娇娇,嘴里发出低低的呜咽声,像是在哄娇娇不哭。   成景双手攥紧成拳,咬牙切齿的站在一旁,老虔婆,竟然想害他的大黄。   “我和她拼了。”   成景转身朝外冲,去找王桂花的时候,却被成煜东给拽住了。   “你放开我!”成景挣扎,愤怒大喊:“你怕她,我可不怕她。”   “这事儿交给我。”成煜东脸色沉沉地开口。   他的手往上一提,被抓住后衣领的成景,就感觉自己腾空而起了。   没等他反应过来,人已经被拎到了林秀面前。   “看着孩子,我去找她谈谈。”成煜东对林秀说话的时候,还弯腰把掉在地上的老鼠药给捡走了。   “渣爹。”成景瞪着成煜东朝外走的高大身影,没好气的说:“你去谈,你能谈啥?”   只要王桂花这个老虔婆提起死去的爷爷,提起爷爷是因为渣爹才死的。渣爹还不是分分钟对老虔婆投降,觉得自己亏欠了王桂花这个亲娘,啥事儿都能向王桂花妥协。   走到门口的成煜东,忽然站定。   那高大挺拔的身影,在昏暗的夜色中会头,那张冷峻刚毅的脸,有一半被灯光照着,有一半藏在了阴影中。   可那双眼睛,却显得深沉而严肃。   这眼神让成景想到白天成煜东抽皮带打人的画面,那皮带虽然没抽在他身上,可成煜东的气势太强硬暴怒,让成景这时候想起来都还有些心虚。   他咽了咽口水,以为渣爹要骂他的时候。   却却成煜东声音温和的说:“秀儿,带孩子回家洗洗手。”   “放心去吧。”林秀眉眼弯弯的笑,眼睛里的温柔光芒,让成煜东的心,瞬间变得踏实起来。   这是他的妻儿,他有责任保护他们不被任何伤害。   成煜东低头看着手里的老鼠药,脸色紧绷的走进了王桂花的院子里。   满头是血的王桂花,看见成煜东进来的时候。   下意识拿手拍着地,嘴里叫着死去的成父,又开始哭天喊地的叫屈。   可刚从喉咙里挤出哭声,就被成煜东阴沉沉的脸色和眼神给吓了回去……   围墙的另一边,林秀从温水壶里倒了开水出来,兑成了温水端给娇娇洗手的时候。   成景还竖起耳朵听围墙对面的动静,可听了半天,啥也没听见,连王桂花经常撒泼的哭声也全都消失了。   林秀看他还想往围墙那边走,叫住成景:“别偷听了,想知道发生了啥?等你爸回来,问问他不就行了。”   “我才不问,他肯定又妥协了呗。”成景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   他明明外表只有五六岁左右,可用双手抱着头,往回走的时候还表现的特别懒散和慢悠悠。   如果他嘴上再叼根烟儿,就跟每天吃完饭,坐在村口树下闲聊的老头子一样。   林秀宠溺的看了他一眼,给娇娇擦干净了手,又拿着肥皂对成景招手:“你也过来洗,你爸怕你们碰了耗子药,毒到自己。”   “我可没碰耗子药,洗啥手啊?”成景嘴里抱怨着不洗手,可两条腿却很忠诚的走到了林秀面前。   林秀没让孩子把手放在盆里,怕把水弄脏。   而是用手掬了水出来,给成景洗手。   她的手又软又暖,还仔仔细细的把成景的指甲缝都给搓了一下。   【我妈真温柔。】   成景美滋滋的闭上双眼,可享受着呢。   看他一脸惬意的样子,娇娇都忍不住捂嘴笑了起来。   拿着毛巾的成念儿也忍不住笑起来:“你小子这几天爱和你爸闹别扭,倒是越来越黏你妈了。”   以前的成景,恨不得撒丫子,漫山遍野的到处乱跑。   不到晚上是不会回家的!   现在嘛,那整个人都恨不得挂在林秀身上,给林秀当个挂件儿。   “那是因为我喜欢我妈。”成景理直气壮的说,然后又盯着隔壁围墙,开始阴阳怪气了:“隔壁一直没动静,成煜东不会真妥协,给对方钱了吧?”   林秀湿漉漉的手,弹了一下成景的额头:“那是你爸,不许叫名字。”   她从成念儿手里拿过毛巾,给成景擦着手说:“舊獨而且你爸今晚是真的很生气,这事儿,他会给你们和大黄一个交代的。”   “我可不信。”成景轻蔑的用鼻子发出一阵哼声。   在面对妈的事情上,成景就跟个捧哏一样;   妈说啥,捧啥。   可是要是渣爹的事情,成景就是个杠精。   别人说啥,他杠啥,总之就是阴阳怪气和冷声冷气的能把人气死。   他还对林秀说:“妈,等会儿他回来,你问他,他肯定偷偷给钱了。”   上辈子就是这样,只要王桂花这个老虔婆哭天喊地,渣爹就退缩给钱。   老虔婆拿着渣爹给的钱,给成刚买大别墅。给成刚请了四个保姆来伺候,还总想让渣爹给成刚在集团里安排一个董事长的位置,给成刚当。   林秀听见成景在心里吐槽,上辈子年代文男主的所作所为,都觉得年代文男主是个大冤种!   存在的目的,除了让林冬芹这个后妈爽文女主证明自己的魅力,就是给王桂花和成刚当你提款机的。   正这样想着的时候,成煜东从门外走了进来。   脸色比刚才还沉,还铁青,还紧绷,浑身上下都弥漫着压抑的感觉。   “看,他肯定妥协,还给对方钱了。”成景的阴阳怪气永远都不会迟到,还指着成煜东说:“你给了多少钱?都列出来。你挣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妈也有份,你不能拿我妈的钱去给坏人。”   “你这孩子,嘴咋这么碎?”成念儿把成景拉到一边,让他别说话。   林秀则笑眯眯的朝成煜东招手:“过来洗手。”   成煜东刚才拿了耗子药,得把手洗干净才成。   水还热着,香皂确是他自己打的,因为林秀抱着犯困的娇娇,在哄女儿。   “爸爸,你让奶奶道歉了吗?”娇娇虽然困的头一点一点的,可还是强撑着眼皮问:“爸爸,奶奶知道错了吗?”   小娇娇刚打了哈欠,浓密的眼睫毛上都打湿了,眼睛看着干净又清澈。   成景也盯着成煜东:“看你冷冰冰臭着一张脸,你肯定没干过对方……”   成煜东眼睛锐利的扫过去,成景立马害怕的闭嘴了。   却还不肯认怂的梗着脖子,那双漆黑的眼睛,就这么固执倔强的盯着成煜东,想听到成煜东的答案。   成煜东直接无视这个臭小子,慢悠悠的洗干净了手。   这才从林秀怀里,接过困的眼睛都睁不开,却还固执瞪圆了眼睛,不肯睡过去的娇娇说;“爸爸和她说清楚了,她以后再不敢这样做了。”   成煜东宽厚的手掌,摸了摸娇娇的头说:“睡吧,睡好了才能长高高。”   娇娇听见爸爸的话,觉得心里安心的冲爸爸甜甜一笑。   笑容还挂在脸上呢,人却已经睡了过去。   成煜东把娇娇放在床上的时候,成景还坐在床边,盯着他。   成煜东转身的时候,成景还阴阳怪气的问:“你刚才到底干啥了?”   他刚才听见隔壁传来动静,以为王桂花又要作妖?   跑过去偷看,却看到王桂花背着包袱跑路了。看着害怕又火急火燎,连灯都没关……   这太奇怪了。   按照往常的话,王桂花肯定撒泼上吊,样样都干,能把全村的人都叫来看热闹。   这次王桂花人却怂了?还连夜跑路了?   成景简直好奇死了,特别想知道渣爹到底咋做的?   咋和上辈子不一样?渣爹咋变得这么强硬霸道?这么爷们儿了?   “难道你把耗子药,塞进老妖婆嘴里了?”成景问,这是他上辈子和这辈子一直想做的事。   “没大没小。”成煜东骂他:“犯法的事儿,我不干,你也不许干,否则我打断你的腿。”   “那你到底说啥做啥了?”成景好奇死了。   “想知道我说了啥?”成煜东问。   成景点头,然后觉得没面子,又摇头,斜着眼睛,轻哼着说:“也不是特别想知道……”   他的话还没落,成煜东就越过他,朝外走去。   “哎……”成景着急,想追问。   头顶的刺毛儿却被人压了一下,是成煜东,那双粗糙宽厚的大掌用力压下来的时候,成景梗着的头都被压低下去了。   他想挣扎,却感觉压在头顶的那只大掌变压为按,在收回去的时候,还特别粗鲁的揉了揉他的圆脑袋。   “想知道,就明天早上听我招呼。”成煜东收回手,往外走的时候,那菲薄的唇角轻轻勾着:“到时候告诉你。”   “渣爹又想骗我听话!”   当躺在隔壁床上的林秀,听见成景这句愤怒的心里话时,唇边也浮现了笑容。   “诶,你到底和你妈说啥了?”她从床上下来,走到脱衣服的成煜东面前,眼神好奇的要死:“她连夜跑了耶,跑到门口的时候,脚上的鞋都掉了一只。”   想起王桂花跑掉鞋,都不敢捡的画面,林秀都忍不住笑。   看她笑的开心,成煜东却沉默了叹了口气,那英俊的五官,都显得有些忧愁。   林秀立马不笑了,特别关心的问 :“你是不是做啥了?”   成煜东没回答,浓墨的眉,却死死的皱起了。   林秀顿时心疼的伸手抱住他:“算了,别说了,我不想听了。”   让一个儿子去对付自己的亲妈,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件纠结的事儿。   可成煜东却从来没有和稀泥,总是在事情发生的时候,第一个站出来,挡在所有人面前。   成煜东的担当和责任心,让林秀心里踏实。   同样也心疼这个从小到大,都没在家庭中感受过温暖,却还要处处被人算计的男人。   娇俏温软的女人,就这么抱着成煜东,连声音里都是心疼。   成煜东皱起的眉头,忽然伸展开。   他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妻儿,如今被理解,被心疼,他还有什么好难过的?   男人强劲有力的双手,搂着林秀的单薄微凉的后背。   低沉的嗓音里听不出任何情绪:“其实告诉你也没啥,我就拿着耗子药过去,说带她去公安局报案。”   投毒纵火的罪,比杀人还严重。   因为这是故意扰乱社会治安,会判的特别重。   王桂花一开始还不信,觉得成煜东是他养大的,能把她这个老娘送去报官?   那不是不孝子吗?   可她最后还是怕了,因为成煜东不是开玩笑,是真的要让要王桂花知道事情的严重性,让王桂花知道害怕!   用肉包子投毒,万一误伤了小孩儿咋办?   八十年代的粮食那么稀缺,就是一粒米饭掉在桌上,都得捡起来吃。   更别说还是肉包子,这种稀罕的好玩意儿。   要是大黄不吃,别的小孩儿捡来吃了,那就闹出人命了。   成煜东可不是年代文里那个大冤种男主,他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所以在面对王桂花的时候,态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强硬霸道,根本不给王桂花喘息的机会。   在他找出绳子去绑王桂花的时候,王桂花彻底怂了。   这是成煜东想要的结果,他就是要让王桂花知道,她的所作所为,自己不会惯着。   真干出伤天害理的事情,他这个亲儿子也会大义灭亲,这才把王桂花吓的连夜收拾东西跑路了!   至于王桂花去了哪儿?   肯定是连夜雇了牛车,跑去城里找那个准备傍白富美,厂二代的成刚了。   当在招待所睡的正香的成刚,在凌晨四点被吵醒的时候。   整个人都很烦躁:“你竟然下药去毒人?”   “不是毒人,是毒狗……”王桂花解释,还很生气:“成煜东那个狗日的,一点都不念母子情,还要拉我去报官,我当初就不该养他,该丢了他。”   “你别说了。”成刚暴躁的说:“你以后再干这事儿,我就当没你这个妈。”   他不是怕王桂花干坏事儿,而是怕王桂花干坏事儿连累自己。   这可是严打的八十年代,稍微犯点错,就能被人抓起来。他可是前程大好的大学生,不能因为王桂花被连累啊。   “我不干了,妈不干?妈也不敢干了!”王桂花也是彻底害怕了,更怕小儿子成刚不认她这个妈:“那我们现在该咋办?回农村的话,成煜东真能把我送去公安局。妈还没看你当干部领导,妈不能被抓去农场劳改。”   成刚听到这也很烦躁,他感觉这一次大学放假回来,一切都变的不受控制了。   原本娇气做作的林秀,忽然变得有脑子,还设计分了家。   原本一直被他们压榨的成煜东,忽然变得有主见,不给他钱了。   原本就靠着成煜东养的成刚,现在缺少了经济来源,真是烦都烦死了。   但是想起自己要追的那个白富美,他就问王桂花:“你还有多少钱?咱们在县城租个房子住下来,以后都不回农村了。”   “不回农村?”王桂花惊讶:“可是咱们没有介绍信啊。”   “这你别管,我能弄。”成刚不耐烦的问:“你还有多少钱?”   “我还有一千多块。”王桂花说:“那些烟酒,我偷偷卖了,攒了不少钱……”   王桂花从成煜东店里头来的烟酒,很少的一部分舊獨给了成刚送礼,剩下的大部分都找了专门倒卖稀缺物品的黑市,卖了高于市场的价格。   所以就算国家改革开放,私人能做生意,但是倒卖货物的黑市还是存在。   因为这个年代的烟酒要研究票,而且特别高档烟酒票特别不好弄。   有些人想买好东西,却没有票,就只能去黑市上花高价倒腾了。   于此同时盛起的,还有一些走私的生意和渠道。这些见不得光的买卖,无论哪个时代,都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王桂花刚把钱刚摸出来,就被成刚抢走了。   在人均工资只有几十块钱的八十年代,一千多块钱可是一笔巨款。有了这笔钱,成刚就能租个很好的房子,能有钱追女人了。   等他追到了那个厂二代,还愁没钱花?   成刚和王桂花在商量,怎么弄介绍信在县城租房子扎根的时候。   成景却在床上翻来覆去,他真的特别想知道渣爹到底用了啥样的手段,去对付王桂花这个老虔婆?才能吓的王桂花连夜逃跑?   可是天却亮的特别慢,成景等啊等,等着天亮的时候,却不小心的睡了过去。   直到成念儿早起喂鸡做饭的声音,在清晨响起的时候,成景一下子就醒了。   他从床上跳下地的时候,成煜东刚好从屋里走出来。   成景推门跑出去,着急忙慌的喊了声:“喂!”   自从重生回来以后,成景就没对着成煜东叫过爸。   这声‘喂’出来,成煜东眼神都冷了冷。   成景有些心虚的眨着眼睛:“那个,你说了今天早上告诉我,你昨晚做了啥的。”   成景提高了音量:“你不能不算数。”好像他的声音大,就有理似的。   成煜东面无表情的扫了成景几眼,那锐利冰冷的声音,看的成景腿肚子发软的时候。   成煜东冷冰冰的朝外走:“跟我来。”   等林秀睡醒起床的时候,家里早就没了成煜东和成景的身影。   她给娇娇编了漂亮的小辫子,洗了手带着娇娇去吃饭的时候,成煜东这才从门口走进来。   寒冷的冬天里,他只穿着一件打底的汗衫。   浑身都冒着热气,被汗水打湿的衣服,贴在身上,勾勒出了紧致挺拔的身材,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炸裂的荷尔蒙。   林秀满意的看了眼他那修长挺拔,却无一丝赘肉的好身材,这才想起来问:“成景呢?听大姐说你一大早就带着人出去了。”   “我带他出去锻炼他的能力了,估计要中午才能回来。”   成煜东舀了热水出来,拧了毛巾擦干净身上的汗,又换了干净衣服后,这才坐到了桌前吃早饭。   “大姐等会儿煮一锅醪糟倒在水壶里温着,中午成景回来估计能一口气喝光。”成煜东说。   “你咋锻炼孩子的?”成念儿听的心疼,一口气喝光一锅醪糟水,得饿成啥样啊?“你可别把孩子往死里整。”   “不会。”成煜东冷酷无情的开口。   在对上林秀那双怀疑的双眼时,明显有些心虚的移开了视线:“顶多就是锻炼的狠了点。”   …… 第28章 买房拆迁   “真的只是锻炼?”林秀不相信的问。   那双略显妩媚的双眼盯着成煜东的时候, 成煜东心口还砰砰跳了两下。   成煜东板着脸点头:“当然只是锻炼了,我早上骑着自行车把他带去县城的店里帮忙了,忙完了,蔡志鹏会把他送回来。”   在林秀怀疑的眼神下, 成煜东一本正经的说:“大概中午就能回来了。”   他说话的时候, 还低头盯着自己胸膛看了一眼。这都结婚那么久了,两人孩子也有了, 他每次被林秀盯着的时候, 还是会狠狠的心动。   “爸爸, 你干啥一直盯着心口看呀?”娇娇察觉了爸爸的不对劲儿, 嗓音糯糯的关心问到:“你是生病了吗?”   “没事儿!”成煜东表情冷峻的摇头, 那双漆黑冷酷的眼睛却看向林秀那一边。   早饭吃的红薯稀饭,就算用柴灶, 成念儿也控制着很好的火候。   小火慢熬出了米油, 红薯又甜又糯, 咬一口满嘴都是扎实粉糯的甜味儿。林秀吃的眉眼弯弯,睫毛看着又长又翘,真是越看越好看。   成煜东那双漆黑的眼里,闪过若有似无的笑意。   吃过早饭后, 成煜东忽然对林秀说:“我过两天要去趟东城, 早两年在那边买的房子要拆迁了, 我得过去处理一下。”   成煜东在做生意上,很有天赋。   经常能从新闻中发现商机,否则也不会在78年刚刚实行改革开放的时候, 就和蔡志鹏在县城里开了第一家政府试营业的私人副食品店。   这些年成煜东做了啥, 也没瞒着林秀。   林秀听了就问:“那这次拆迁时给赔偿款?还是给房子?”   “都有, 可以选择。”成煜东说:“房子也有住房和商铺可以选择。”   成煜东对林秀出了自己的打算:“要房子比较好, 东城正在大力发展,以后地皮和房价肯定都会大涨。”   成念儿听的一头雾水,她没读过书,一辈子都没离开过清溪镇。   所以对改革发展这些政策,不太敏感,因为改革开放这两年来,清溪镇是啥变化都没有的。   林秀确是个聪明人,闻言就说:“那咱们就要一套房子,剩下的都要商铺。”   “好。”成煜东心情极好的点头。   他喜欢和秀儿说话,因为无论他说啥,林秀都能理解他的意思,知道他要干啥?   当初他开副食品店赚了几千块钱的时候,成煜东就决定去南方买房。   当时王桂花和成刚都坚决反对,让他把赚的钱拿出来交给王桂花。   “这钱妈给你存着,你们小两口花钱泼,你媳妇儿又是个好吃懒做的,这钱妈存着,以后你要用妈给你。”   当时王桂花为了从成煜东手里拿到钱,那是嘴上抹了蜜,把话说的天花乱坠。   成刚就更别说了,那几千块钱,只要到了王桂花手里,就会是他的。   在成刚和王桂花联合骗钱的时候,是林秀拍板做主,让成煜东拿着钱去南方买了十几间没人要的民房。   当时成煜东去南方之后,王桂花为此一直找林秀的麻烦。   三天两头的在村子里撒泼上吊,骂林秀是个败家娘们儿。   骂她不会管家,还要霸占她儿子挣的钱。骂林秀是个死婆娘,把成煜东好不容易挣来的几千块钱都给糟蹋了。   那时候,林秀在村子里的名声真是烂透了。   人人见了林秀,都要戳着她的脊梁骨骂她不知好歹,骂她男人能挣钱,竟然不会顾家?那几千块钱拿去东城那种破渔村买房,简直就是拿钱打水漂。   因为古往今来,就一直流传着一句老话:宁嫁北方一张炕,不嫁南方一间房。   这自古以来,无论是文化还是军事的巅峰都在北方,南方根本比不上。就更说东城很多盐碱地,连庄稼都种不出来的小渔村了。   花钱去小渔村买房,是人能过去住?还是能过去安家?   连庄稼都中不了,去了也得饿死。   因为村民们的见识有限,不知道他们局限在自己狭隘的见识里时,林秀和成煜东已经发现商机,准备等时机到了,靠着那些没人要的民房大赚一笔财富了。   话不投机半句多,当时林秀都不愿意出门,和这些村民打交道。   更不愿意面对村民们和王桂花的指指点点,只愿意在自己家呆着。   结果这才过两年,林秀支持成煜东买的南方破房子,已经拆迁要赔房子了。   林秀说要商铺,也是知道按照东城的大力发展,以后肯定会成为国内的经济重区。   这要来的铺面,以后还不得疯涨?   想当初,她外公李半街,除了搞实业挣钱之外,收入来源最多的就是清溪镇上的那大半条街的铺子和土地收入。   虽然林秀出生的时候,李家已经败了。   但林秀就是天资聪颖,家传渊源在这里,她从小到大说话做事,就是和乡下小姑娘不一样。   这也是林秀为啥一直名声不好的原因,因为八十年代社会对女性的要求,都是吃苦能干。   像林秀这种白白嫩嫩,娇娇气气。   在吃过大锅饭,挣工分的年代,林海义都舍不得她下地干活的女娃,肯定不被社会所接受和认可的。   因为林秀活的太舒适安逸,活的太另类了。   另类注定要被人排斥,更别说林冬芹和江学凤还天天抹黑林秀的名声。   林秀名声能好,才有鬼。   这当然都是过去的事儿了,林秀也不在意,而舊獨是看着眼前和未来的发展。   林秀想了想,对成煜东说:“我想肯定很多本地人宁愿要钱,也不会要多房子,或者会把多余的房子卖出去。你还可以趁此机会,买入一些铺面和房子。”   林秀长的娇气,敏锐度却不比成煜东这个年代文经商致富的男主角低。   从五六十年代淌过来的老百姓们,生活方式还是手有余粮,心里不慌的想法。   所以在房子和钱之间,大部分人都会选择要钱,把钱拿在手上才是最保险的。   房子嘛,能住就成。   钱才是最重要的,存进银行里吃利息都够!   成煜东挑了挑唇,林秀竟然又和他想到一起去了。   “好,都听你的。”成煜东看向林秀的眼睛里,全是欣赏和爱意。   这种无论你说啥,对方都能理解,并且和你想到同一件事上去的默契和会意,怎么能让人不沉迷和喜欢?   这就是21世纪大部分择偶时,所期待的三观契合和灵魂伴侣。   成煜东觉得他家秀儿,就是像金子般闪闪发光的仙女。   【我的媳妇儿漂亮又聪明,我骄傲~】   成煜东的心里话又像甩着毛松松的尾巴,往林秀心里撞的时候,林秀忍不住弯唇笑了起来。   小娇娇看爸爸妈妈都看着对方笑起来,两人望向彼此的眼睛里好像闪烁着星星的时候,小娇娇也开心的笑起来。   她超爱爸爸妈妈,超爱她的家。   成念儿吃完了一碗红薯稀饭,抬起头见林秀、成煜东和小娇娇都笑的很开心的时候。   就很奇怪的问:“你们笑啥?有啥好笑的?不是再说房子吗?你们为啥要笑啊?”   成念儿皮肤黝黑,因为长安累月的被王桂花苛待,人也干巴。   这一脸啥也搞不懂的懵逼表情,也逗笑了三人。   “大姐,我们笑是因为开心。”林秀笑盈盈的和成念儿解释,声音又软又细心:“咱们家要靠着南方的房子,挣一大笔钱了,我们大家都开心……”说完,又乐呵呵的说:“大姐你也应该开心。”   “我开心,我当然开心。”成念儿咧嘴笑起来,一脸自豪的说:“我大弟挣钱我能不开心吗?”   虽然不懂成煜东,为啥能靠着南方的房子挣钱?   但家里人高兴,成念儿也不高兴。   因为她知道,凡事儿听秀儿和大弟的总没错。   这两人都是真心对她好,不嫌弃她是个累赘的家人。   小娇娇更是笑的咯咯出声,脸上软软嫩嫩的肉肉全都挤到脸颊两边,看着跟只小仓鼠似的。   逗的林秀都没忍住的伸手,去捏了捏小娇娇脸颊边的婴儿肥。   而这时候的成景,正穿着围裙,带着袖套,冷酷着一张脸,在农机厂副食品店的仓库里,推着小板车卸货。   来送货的卡车司机看了,都忍不住说:“让这么小的孩子来干活,家庭得差成啥样啊?才能这种钱都挣?”可说完,一看成景眉目俊秀精致,干干净净的,不像是家里日子过的不好的穷苦人家。   在一旁清点货物的蔡志鹏说:“这是东哥的儿子,这小子太豪横,东哥特意带来磨练磨练他心性的。”   蔡志鹏说完,还对成景说:“看到没?这一车的货,你都得拉到仓库里。”   成景又冷又酷的哼了一声,板着一张脸的时候,模样和成煜东还真像。   蔡志鹏又忍不住说:“小崽子,别不服气,当初我认识你爸的时候,那货都是你爸用背篓,一背篓一背篓的背回来的……”   蔡志鹏这辈子没佩服过任何人,就对成煜东佩服的五体投地。   一个啥背景都没有的人,能在刚刚改革开放的时候,就敏锐察觉了商机,开始当走街窜巷的卖货郎。   然后挣了钱,也能抢在所有人没反应过来市场改变之前。   拉着他一起开了副食品店,还去谁也看不起,鸟不拉屎的东城小渔村买了房子。   想起那些拆迁的房子,蔡志鹏都后悔当初没听成煜东的话,多去买几套房子,要不他现在就能挣更多的钱。   这一次无论东哥说啥,我都跟着干!   蔡志鹏一边想,一边对拖着板车的成景说:“你比起你爸,差的不是一点半点。”   “我才五岁,他已经25了。”成景说:“未来,谁更厉害,还说不定!”   哟,这倔脾气,和东哥倒是一模一样。   两人都又冷又傲,还不肯向世界低头认输的犟驴脾气,真不愧是父子。   看着成景费力的推着推车,往仓库里下货的时候,蔡志鹏还不忍心的上千:“算了算了,我来帮你,你去玩儿。”   “不用。”成景冷冰冰拒绝了蔡志鹏:“这是我和成煜东之间的对决,我必须说到做到!”   “像你这种只会用蛮力干的人,不给我添乱就成了。”成景声音特别冷。   看着成景冷冷酷酷,又拽的一匹的小脸,蔡志鹏尴尬的拿手挠了挠脸,他怎么有种被成景鄙夷的感觉?   但是成景也是真的聪明,才五岁的小萝卜个头,按理说是推不动推车,也不会卸货的。   可是他就能想出四两拨千金的办法,利用卡车和仓库之间的高度差距,搭了个斜坡,然后给推车装上了一个手刹,就这么把难题解决了??   这也太聪明了吧?   难怪东哥要磨练他的性格和脾气,否则这种聪明的小孩儿长大了,不成才不就成社会反派分子。   等成景卸完了一车的货,被蔡志鹏开着卡车送回乡下的时候,人也累的不行了。   毕竟他身体只是个五岁的小孩儿,体力实在跟不上。   而且天不亮就开始干活,到了现在还没吃饭。   等到了家,看见带着娇娇等在门口的妈,成景又冷又酷的脸还变得特别委屈。   但是他没哭。   而是红着眼睛,一脸冷酷的走到,在加固围墙的成煜东面前,冷冰冰又拽兮兮的说:“我干完了,你可以说你昨晚到底干啥了。”   成煜东看了眼仰着头,倔强无比的成景,薄唇微挑:“成,你既然这么想知道,我就告诉你。”   成煜东半蹲着身子,对成景勾了勾食指:“过来。”   成景想拒绝他这逗狗的样子,但实在是好奇,就摆出一副死鱼眼的冷冰冰表情,把耳朵凑了过去。   可当他听见成煜东说的话时,还愣了一下。   渣爹真的和上辈子不一样了。   如果是上辈子的渣爹,只要王桂花哭闹就会妥协。   可这辈子的渣爹竟然还能拿绳子绑王桂花,要大义灭情的把王桂花送去公安局?   这还是上辈子那个脑壳打铁,只顾着赚钱的渣爹吗?   成景一脸怀疑的看成煜东:【渣爹不会也是重生的吧?】   站在一旁的林秀,听见成景的心里话时,没忍住也扭头看着成煜东。   虽然知道成煜东可能不是重生的,但她还是下意识的想听听成煜东的心里话。   “小子,我眼里容不下沙子,你要是敢干坏事,我照样大义灭情把你送去公安局!”成煜东声音严肃的说。   他这时候已经站起来了,一米八的大高个儿,站在成景面前,伟岸的像座大山,让成景感受到了一股巨大的压迫感。   “你不是说要保护你妈?要照顾你妈?你就要先学会什么是担当和责任。”成煜东眼神刚毅的盯着成景,挺拔的身姿又像一颗参天大树似的:“一个爷们儿想保护一个人,就得学会有能力,不依靠任何人,你自己成长起来,才能保护好你妈。”   “否则像你这样整天阴阳怪气的想干坏事儿,不仅保护不了你妈。还可能让你妈,因为你干的坏事儿而被别人指指点点和排挤。”   只要一想到这个画面,成煜东就想一巴掌把成景拍到墙上,抠都抠不下来!   成景抿了抿唇,虽然不想承认。   但是渣爹说的确实对,让他无法反驳。   如果因为他干坏事儿,以后让妈被人指指点点和排挤,成景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   老天爷给他重生的机会,他是想保护妈,不受到任何伤害,而不是让自己成为伤害妈的那个人!   这么一想,成景心里虽然对渣爹,还是不那么服气。   可梗着的脖子,却已经低了下来。   当成景嘴上还是没认错,而是扭头看了眼妈,然后表面牛逼,实际很心虚的轻哼一声,然后转头往院子里走了。   路过林秀和娇娇身边的时候,还从裤兜里摸出两颗巧克力,塞进了妈和妹妹手里。   “这是我用劳动换来的果实,不是偷的。”成景干巴巴的说。   这是蔡志鹏看他累的不行,让他在店里挑点东西吃。   当时成景想的不是自己,而是给妈和妹妹带点好吃的回去。   于是挑中了进口的巧克力。   上辈子妈被送去农场劳改的时候,总说嘴里没味道,想吃点糖。   他当初就从店里拿了这种巧克力去给妈,妈吃的时候,那被这么的毫无生机的双眼都在发亮。   这辈子,成景把同样的巧克力拿给了妈。   却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境地。   上辈子的妈,下场凄舊獨惨,死相恐怖。   这辈子的妈,漂亮鲜活,温柔善良。   还超温柔的揉他的头。   成景双眼亮晶晶的望着,蹲在自己面前揉着自己的头,笑容宠溺的林秀,满心满眼都是开心。   上辈子的阴影,好像也在林秀的温柔呵护中,慢慢的一点点褪去。   成景喝着成念儿从保温杯里倒出来的醪糟汤时,还摸了一颗巧克力给成念儿。   成念儿惊喜的不行:“我也有?”   “当然了,你是我姑。”成景理所当然的说:“我以后会让你们都过上好日子的。”   孩子这话,都把成念儿给感动哭了。   “你这孩子,咋这么心疼姑呢?”   成念儿在娘家被虐待,在婆家也被虐待,还因为怀不上孩子被人骂不配当个女人。   看着健康成长的成景和娇娇时,成念儿也是真心拿两娃当自己孩子来疼的。   但她不敢表现出来,倒不是怕林秀和成煜东生气。   而是觉得自己不配。   像她这种福薄命薄的人,哪配有这么漂亮聪明的孩子啊?   但是成景说以后也要让她过上好日子,成念儿去厨房给成景做蛋炒饭时,眼睛还红着呢。   “看你,孩子说句让你过好日子,你就哭。”林秀拿手帕给成念儿擦泪:“以后日子过的越来越好,你不是越哭越凶了?”   “秀儿,我是真感动。”成念儿抓着林秀的手。   可林秀的手柔软细腻的跟嫩豆腐一样,她怕自己粗糙的手刮伤了林秀,又赶紧放下了。   但嘴上还是笑着说:“孩子心疼他姑,我真高兴。”   也谢谢林秀教出了这么优秀懂礼貌的孩子,没嫌弃她这个姑姑,真心拿她当家人。   等成念儿做好了蛋炒饭,回到屋子里的时候,就见床头柜上放着一瓶珍珠霜。   她惊喜:“秀儿,你咋又给我珍珠霜?以前给的我都没舍得擦。”   她的抽屉里还放着一瓶儿珍珠霜,还是去年林秀给的。   “你擦呀,去年给你的都过期了,不能擦了。”林秀说。   成念儿一听过期,就心疼的不行。   真是造孽啊,珍珠霜这么好的东西,全村就秀儿在用。   成念儿从小被苛刻的长大,觉得自己不配用这么好的东西,自从林秀给她珍珠霜后,就一直放在抽屉里好好藏着,偶尔拿出来闻闻香味,就已经很幸福了!   谁知道还放过期了?   她心疼的都在滴血,一瓶珍珠霜要差不多十块钱一瓶,农村人半年都可能挣不到十块钱,就被她这样浪费了?   成念儿拧开盖子,抠出一大坨珍珠霜往脸上抹。   香气瞬间弥漫了整间屋子……   林秀看她脸上抹不开,又白又糊的跟面粉膏似的,还很滑稽。   忍不住笑了起来,拿手给她擦干净了,还安慰道:“大姐,你要是真心疼,就得天天擦珍珠霜。”   她偏头,盯着成念儿的脸仔细的看了看。   看的成念儿都窘迫了,因为她长这么大,没人这样盯着她看。   她低头,拧巴着手指头问:“你看啥?我是不是很丑?”   “你不丑。”林秀捧着成念儿的下巴,仔细看了看,眼神欣赏的说:“其实大姐长得也很好看,像江南水乡的姑娘,五官精致,就是没保养好。”   说来也奇怪,成念儿、成煜东、成刚三人,完全是三个不同的长相。   就数成刚,最像王桂花了。   林秀一边想,一边笑眯眯的对成念儿说:“要是大姐天天擦珍珠霜,保管又白又漂亮,是咱们大河村的村花嘞。”   站在成念儿面前的年轻女人十分好看,耳边的卷发微翘,看着精致又俏皮。   看的成念儿都呆了,而且林秀身上那种独特的香味直往她鼻子里钻。   成念儿脸红了红,扭捏的说:“可是你才是咱们大河村,最好看的女人啊。”   “我可不是大河村最好看的女人,我是清溪镇,我是威阳县最好看的女人。”林秀眉眼弯弯的说:“大姐以后保养好了,勉勉强强能赶上我了。”   成念儿被林秀给逗笑了,真好啊,活成秀儿这样自信的样子。   无论在哪种场合,都能抬头挺胸的走出去,说自己最漂亮,这样自信的人生,成念儿一直很羡慕,也想拥有……   难怪成煜东这么稀罕秀儿,她就是个女人,也特别稀罕秀儿。   在外面吃蛋炒饭的成景,听见亲妈和姑姑在屋子里的说话声。又看了看因为身高不高,只能跪在长板凳上,拿勺子吃蛋炒饭的娇娇,那冷酷的脸上都带着笑。   他伸手把沾在娇娇脸颊边的饭粒拿下来,眼神温柔的笑:真好啊,这辈子的生活,真的很好真好。   等成景吃过了蛋炒饭,就被林秀带出了家。   “妈,我们干啥去?”成景问:“现在去镇上是要买东西吗?”   “不,我带你去找老乞丐……”林秀说:“早上耽误了,咱们现在去。”   可谁知道,等林秀带着成景到了镇上的时候,竟然发现林冬芹拿着一只卤鸡和老白干,在和老乞丐说话…… 第29章 林冬芹咬舌头   “老人家, 天气这么冷,你吃点东西暖和暖和身体。”   林冬芹穿着一件宝蓝色的修身棉衣,脸上笑容温柔大方,还伸手把脏兮兮的老乞丐从地上扶了起来。   林冬芹是个无利不起早的人, 她这么友善和温柔, 那是因为她知道老乞丐身上有古董。   可老乞丐实在太臭了,身上的跳蚤还蹦到了林冬芹手背上, 吓的林冬芹一下子松开了老乞丐。   老乞丐摔在地上, 有些疑惑的看着林冬芹:“你干啥摔我?”   “对不起, 我刚才手滑了。”林冬芹脸色涨红的说。   她人长得秀气, 也算漂亮, 小声道歉的时候,还是有点楚楚可怜的。   “我看你和我妈差不多大的年纪, 本来想扶你起来, 可谁知道还让你摔着了?对不起……”林冬芹嫌弃老乞丐臭, 不想伸手去碰老乞丐,就把卤鸡塞给了老乞丐:“你吃这个,特意给你买的。”   【吃完了我的肉,就得把你的古董给我。】   林冬芹的心里话, 在林秀脑子里响起来的时候, 林秀都没忍住牵唇笑了起来。   原来为古董来的!   想起那半个被擦拭干净, 锁在柜子里的虎符。   林秀特别淡定的拉着成景,进了一旁的国营饭店。   国营饭店二楼,正好有一扇窗下面就是老乞丐和林冬芹呆的小巷子。   这时候不是吃饭的点儿, 国营饭店里根本没有人。   林秀点了一壶茶和几笼粉蒸排骨、蒸肠粉还有一笼小笼包, 国营饭店的服务员一听, 脸上就带着笑, 这是个大客户。   在贫穷的八十年代,吃个包子都是奢侈品了。   能在镇上,一口气点这么多肉的人,平时根本瞧不见,也就林秀敢这么点了。   毕竟整个清溪镇,谁不知道大河村的成煜东是出了名的宠媳妇儿?挣的钱,全给他媳妇儿花了?   这么一想,服务员也很羡慕林秀。   要是自己能嫁个这么好的男人,过上林秀这样的好日子就好了!   林秀让服务员小声的上了菜以后,就打发走了服务员。   服务员走的时候,还一步三回头,虽然林秀是国营饭店的常客,可是咋每次看,每次都比以前更好看?   这站在窗前,被太阳光一照,真是又白又漂亮,看的都回不过神来。   成景见服务员一直看着妈,还很骄傲的抬起自己的下巴。   他妈就是全天下最好看,不接受任何反驳。   而这时候,林秀正一边吃着东西,一边盯着林冬芹的一举一动。   “老人家,看到你,我就想到我妈。”林冬芹把老白干的瓶盖拧开,递给了啃卤鸡,啃的满嘴油光的老乞丐说:“所以我想买点东西给你吃,就当孝敬长辈了。”   “你倒是有良心。”老乞丐接过二锅头的时候,那油乎乎脏兮兮的手,不小心碰到了林冬芹,让林动芹瞬间恶心的要死。   但为了古董,她忍了。   于是强笑着说:“没办法,我看不惯有人受苦受难。”   这话说的跟自己是普度众生的观音菩萨似的,只有林秀通过读心术知道,林冬芹是想把老乞丐灌醉,然后从老乞丐那里骗走虎符。   可林冬芹不知道,她绞尽脑汁想要的东西,此时已经到了林秀手里。   而且她一直想超越的林秀,此时正在头顶的国营饭店,安静的看着她的笑话。   “妈,要不要我去教训她?”成景小声问。   他妈带着他来找老乞丐,结果林冬芹也来找老乞丐?   成景虽然不喜欢老乞丐,但只要妈在意,成景就会帮妈争取过来。   林秀往他碗里夹了粉蒸排骨:“不用,咱们安静看戏。”   这时候老乞丐已经喝了大半瓶老白干,啃光了大半只鸡,这会儿醉醺醺的坐在地上,嘴里咕咕哝哝的说着让人听不清楚的话。   而林冬芹则拿手帕捂着嘴,蹲在一边,试探性的伸舊獨出手去推了推老乞丐。   老乞丐被她一推,就醉醺醺的歪倒在地。   看样子是醉的厉害,连意识都不清楚了。   【喝醉了?正好让我拿东西!】   林冬芹的心里话,又在林秀脑子里响起的时候。   林秀还在想,要是林冬芹没摸到古董,会不会很失望的时候?   就见忍着恶心,把手伸进老乞丐怀里摸东西的林冬芹忽然尖叫起来:“啊!”   林秀被突如起来的尖叫吓了一跳的时候,成景一下子窜了过来,把林秀护在了自己身后,眼神警惕的盯着窗户外。   “放开我……”林冬芹的尖叫声还在响起:“你放开我!”   “放开你?”老乞丐用力拽住林冬芹的手,眼睛瞪圆:“你刚才想从我身上摸走啥?”   “我……我……”林冬芹脑筋急转的说:“我看你衣服都破了,冷的厉害,所以想……想给你换一件衣服。”   “对,我想给你换一件衣服。”林冬芹说:“我看你可怜,怕你冻着,所以准备给你换一件暖和的衣服。”   老乞丐冷笑:“你真以为我这么好骗?”   人人看他这个老乞丐,都绕道走,生怕沾上了晦气。   一个年轻女同志,却拎着烧鸡和老白干来关心他?天上能有这种掉馅饼儿的事儿?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老乞丐说:“老子这些年见识过的人,海了去了。各种各样的人都见过,你这种假好心的人,我也遇到过不少。”   毕竟上次他快饿死的时候,李半街的后人拿了几个包子,就薅走了他的传家宝。   老乞丐现在想起来,都还后悔着呢。   林秀:“…………”   她实在没想到,自己安静看戏,都能被老乞丐的心里话攻击到?   而这时候成景发现了没危险,一颗心则安定下来。   但还是垫起脚尖,趴在窗户上,和林秀一起盯着楼下的动静。   刚才林冬芹那声尖叫,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力。   这儿又挨着国营饭店的后厨,没一会儿后厨,就抄着锅铲从里面冲了出来。   一看脏兮兮、臭烘烘的老乞丐在欺负林冬芹,瞬间就愤怒了。   “你给我放开林冬芹。”厨师举起手里的锅铲,大叫着冲过去。   老乞丐赶紧松开了林冬芹,往旁边躲。   “咣”   厨子手里的锅铲打在墙上,溅起了一阵火花。   要不是老乞丐躲的快,头都被打爆了!   “冬芹,你没事儿吧?”厨子弯腰把摔倒在地上的林冬芹扶了起来。   他见林冬芹脸都吓白了,眼里一阵心疼的把林冬芹护在了身后。   他不是大河村的人,却认识林冬芹,甚至暗恋过林动芹。但因为林冬芹是个大学生,他感觉自己配不上林冬芹,所以一直暗恋,没敢声张。   “我没事儿。”林冬芹感激的看了眼厨子:“谢谢你,大张哥。”   那依赖崇拜的眼神,让这个叫大张的厨子,心里激动的不行。   林冬芹竟然知道自己的名字?   他就是在林冬芹去读大学的时候,给林冬芹家做了一场庆祝的宴席。从没和林冬芹说过话,林冬芹却知道他叫啥?   大张内心激动澎湃:【林冬芹是不是……是不是也喜欢自己?】   厨子大张的心里话,让林秀觉得可笑。   因为大张在想自己的女神林冬芹,是不是喜欢自己的时候。   林冬芹心里想的却是,这个暗恋她的厨子来的正好,可以利用他来拿到老乞丐的古董。   “大张哥,要不是你及时出现,我都不敢想……”林冬芹装出很害怕的样子,那依赖和庆幸,而且带着崇拜的眼神,瞬间让大张觉得自己是个英雄。   可又想到自己暗恋的女人,差点被一个老乞丐欺负。   一股想杀人的愤怒,直接冲破了厨子的理智:“这个老流氓,我要杀了他!”   “大张哥,你别冲动。”林冬芹顿时抓紧了厨子的手臂,特别关心的说:“你别冲动,现在严打,冲动会犯错误的,我不能让你为了我犯错误。”   林冬芹竟然这么关心自己?   大张心里高兴的同时,更心疼林冬芹了。   因为江学凤和林冬芹大闹公社,被林海义离婚的事儿。   现在镇上的人都说林冬芹是个坏女人!   可大张却不相信,不相信自己喜欢的是个恶毒的坏女人。   林冬芹这么善良的担心他,咋可能是个坏人呢?   因为喜欢,所以林冬芹说啥大张信啥,还安慰林冬芹别怕:“我打臭流氓不碍事儿,这种老流氓一抓一个准儿,你别怕,我这就通知民警过来抓老流氓……”   “别……”林冬芹下意识开口阻止。   她还没拿到老乞丐的古董,老乞丐就这么被抓了,那他身上的东西,自己咋拿?   “冬芹,你别怕,这种老流氓抓起来了,就死在里头了。”厨师还以为林冬芹善良心软,怒气冲冲的说:“这种老流氓死了也活该。”   再一看老乞丐手里抓着的酒瓶儿和地上的鸡骨头,就问林冬芹:“他还抢你东西?”   这卤鸡和老白干,都是林冬芹在国营饭店买的。   大张记得清清楚楚,当时他还躲在后厨,偷偷看林动来着。   林冬芹听他这么问,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可怜兮兮的望着厨师点了点头。   她没说话,但眼睛里却有泪光。   林冬芹记得每次林秀这样哭,成煜东就特别心疼林秀,啥事儿都愿意为林秀做。   林秀??   林冬芹这是在学她?   要不是有读心术,能知道林冬芹心里想啥。   林秀都不敢相信,林冬芹竟然学她?还学的这么丑?   她才不要被这个丑八怪学!   林秀有些生气的盯着躲在大张身后,装柔弱的林冬芹。   林冬芹这时候全部的注意力,都在想怎么从老乞丐那里拿到古董,也没注意到头顶的二楼,有林秀和成景在。   “大张哥,我想把东西拿回来……”林冬芹故意把话说的含糊:“但是他可能藏起来了……”   “啥?你还有东西被抢了?”大张特别愤怒:“冬芹,你别怕,藏起来我也给你拿回来。”   厨师撸起袖子,朝老乞丐那边冲,要把老乞丐按在地上,搜老乞丐身上的时候。   一壶滚烫的茶水,从头顶泼在了大张的头顶。   “那个狗日的……”大张愤怒扭头,看见站在二楼窗户边的林秀,一下子愣住了。   因为林秀实在太好看了,就算他喜欢林冬芹,可看见林秀的时候,也难免被惊艳。   因为林秀的美,是一种惊艳的视觉效果。只要审美正常的人,都得承认林秀,长得实在太好看了。   林冬芹看到林秀的那一刹那,脸色一白。   又看一直暗恋自己的大张,两只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林秀,根本收不回来,心里不免有些嫉妒。   她不喜欢大张,但是她的添狗,却看着别的女人回不过神?   这让林冬芹觉得自己遭到了背叛,尤其那个女人还是林秀时,林冬芹的妒忌和愤怒,可想而知。   她冷了冷脸,对大张喊了声:“大张哥,咱们走吧。”   林冬芹不知道林秀,在楼上看了多久?   但是每次遇上林秀,都没好事儿。   而且她也不能让林秀知道,老乞丐有古董的事儿。   不然林秀把古董抢走了咋办?   因为林冬芹连着被林秀打脸了好几次,也是有点怕林秀的。   林秀打脸是真的疼,而且每次她都会失去一些东西!   在现实世界里,林冬芹也干不过林秀。   否则她不会写这种yy小说来迷醉自己。   林冬芹脸色不太好的瞪了林秀一眼,在看到林秀身边的成景时,眸光又闪了闪,其实她还是有胜算的。   因为她是后妈文女主,这个世界的人很多人都会打心底喜欢她,爱慕她的。   就比如大张这个厨师,还不是她说啥是啥?   听见林冬芹的心里话,林秀都不知道说啥好了。   她以为林冬芹是学会了谨慎,却没想到依旧这么狂妄自大。   当然,林秀也没轻敌,因为小心驶得万年船,她这个炮灰女配,真要把握自己的人生,估计是有点艰难的。   “大张哥,咱们走,别跟个乞丐一般见识。”林冬芹想避让林秀。   可暗恋林冬芹的大张,却按住林冬芹的手:“你的东西还没拿回来,我得给你拿回来。”   大张还想伸手去搜老乞丐的身上,老乞丐力气能比林冬芹大,却比不过一个年轻力壮的男人。   他一边往后躲,一边冲楼上的林秀喊:“小李半街,你不能看着我一个老头子被人欺负。”   紧跟着老乞丐的话落,林秀刚想拿筷子砸人。   成景立马抢了过去,一把筷子砸出去的时候,竟然没散开?而且就跟长了眼睛一样,嗖的一下,精准无比的砸在大张的后脑勺。   “啪”地一声,筷子散开,掉落在地上。   大张吃痛,松开老乞丐的时候,老乞丐立马躲到了林秀所在的墙根下。   而成景却老骄傲的抬头冲林秀笑了一下,满脸都写着:妈,我厉害吧?我厉害吧?我厉害吧?   这撒娇卖萌的样子,让林秀都不舊獨知道说啥好了。   她伸手摸了摸成景的头,低头看着被筷子砸痛的大张:“刚才我都看见了,是林冬芹想灌醉老乞丐,想偷老乞丐东西,老乞丐才抓她的。”   “你胡说。”大张瞪着林秀:“冬芹从来都不偷人的东西。”   “大张哥咱们走吧。”林冬芹真不愿意让林冬芹知道老乞丐有古董的事儿,所以想溜走。   “你没错,干啥怕她?”大张却不肯走:“我今天必须给你讨回公道,否则你就一直被人污蔑。”   林冬芹想把大张的嘴给捂住,她不需要大张替她讨回公道,她只想离林秀远远的。   可是大张拉不走,林冬芹就想自己脚底抹油的逃跑。   可却被人神腿绊了一跤,要不是大张及时搂着林冬芹的腰,抱住她,林冬芹得在墙上撞个大包。   “想跑,问过你爷爷没?”老乞丐醉醺醺的喝了口酒:“你污蔑你爷爷抢你的东西!还骂我是流氓!今天这事儿必须说清楚。给你爷爷道歉,否则谁也别想走。”   这时候国营饭店的人,都围到了小巷子里。   林秀也带着成景从楼上下来,她出现的时候,林冬芹下意识往后退了几步。   林秀眼神轻飘飘的扫过去时,林冬芹感觉受到了侮辱,因为林秀在轻视她。   林冬芹心里愤怒,却不敢把事情闹大,只想早点离开这儿,要不然丢脸又丢大发了。   “对不起,刚才是我不对。”林冬芹想快点解决这件事,所以就给老乞丐道歉:“是我没给大张哥说清楚,让大张哥刚才误会你了。那酒和卤鸡都是我给你的,你也没抢我东西。”   “我就是看你年纪大了,觉得你可怜。”林冬芹脸上的表情很诚恳:“我也不是想摸你身上的东西,我就是看你衣服破破烂烂,想给你换一件衣服。”   林冬芹把自己摘出来的时候,还没忘踩老乞丐一脚:“你别多心,你身上能有啥东西,让我拿的?”   “可不,一个老乞丐,都快饿死,还能有东西让人拿?”大张是完全站在林冬芹那边的:“既然是误会,那酒算了。你个老东西吃了冬芹的卤鸡和老白干,算你今天运气好,有口福了。”   语气里的轻视和鄙夷,那是遮都遮不住。   一个老乞丐,能有人施舍肉和酒,那都得磕头拜地的感谢林冬芹才对。   毕竟这些东西,要花好好几块钱买。   林冬芹买了,还要被老乞丐误会偷他东西。大张一看林冬芹那委屈的表情,就打心底替林冬芹打抱不平。   可事情真的是这样吗?   林冬芹自己心术不正,被抓住了,还要泼脏水给老乞丐!   “放你娘的狗屁。”老乞丐把酒瓶子往地上摔:“你爷爷我虽然是乞丐,但是我也不能被人污蔑,让人往我身上泼脏。”   乞丐也不能受这气啊!   这种假惺惺的女人,要是不拆穿,老乞丐心里恶心:“小李半街从头到尾都看了个清楚明白,她可以给我作证。”   大家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小李半街是谁?   可看老乞丐指着林秀,瞬间反应过来,哦,小李半街说的是林秀啊。   国营饭店的老板,以前是林秀外公家的伙计。   真要说起来,这国营饭店的地皮和房子,都应该是林秀家的祖产!   虽然没返还给个人,但是林秀外公李半街乐善好施的名声,一直牢记在国营饭店老板的心里。   以前时代严峻,不允许提起这事儿,所以大家谁也不敢提。   但是现在社会环境变宽松了,又改革开放了,大家也不像以前那么忌讳了,否则老乞丐也不会喊林秀叫小李半街。   那在过去都得被人说成资本家,是不好的话!   但老乞丐不知道林秀叫啥,又和林秀外公是老熟人,这么称呼林秀也没错。   老乞丐手还指着林秀说:“来,小李半街,你和大家说说,你都看到了啥?”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落在林秀身上,林冬芹更是眼神戒备的盯着林秀,她怕林秀说出对她不利的话。   可是往往怕什么来什么?   林冬芹越怕,林秀就越要说。   “那我当着大家的面,再说一次。我确实看见她灌醉了老乞丐,想摸老乞丐的东西。”林秀看着脸色非常难看的林冬芹,故意问:“你说你想给老乞丐换件衣服,那你干啥拿手去摸人家?你不是想偷东西,那你想干啥?”   这话一出,大家看向林冬芹的眼神都很一言难尽。   一个年轻女同志去摸一个老乞丐,这是什么怪癖?   而且女人摸男人,那也是耍流氓。   被人用看极品一样的眼神盯着,林冬芹脸都臊红了。   而接下来,却让她更崩溃。   因为她又在林秀读心术的刺激下,开始说出了真话:“我……我的确想偷……啊……”   林冬芹刚说出口,就狠狠的咬住自己的舌头。   舌根的剧痛,让林秀短暂的失去了说话的能力,自然也避开了林秀的读心术刺激。   林秀诧异,没想到林冬芹竟然会这样做?   那一口咬的狠,嘴角全是血。   但是林冬芹也宁愿痛,也不愿意说出真话。   大张一看林冬芹嘴角全是血,虽然不懂林冬芹为啥发疯,但他下意识抱着林冬芹往外冲:“我带你去找医生。”   林冬芹被大张抱走的时候,眼神幽深的盯着林秀时,眼里还闪过一丝得意。   不管说出真话这事儿,是不是林秀的金手指?   但是只要她咬伤了舌头,就能说不出话,这样一来,林秀也拿她没办法。   林秀面对林冬芹那得意的眼神,无所谓的笑了笑。   林冬芹爱咬就咬呗,最好把舌头咬掉,当个哑巴最好。   反正她的读心术,最重要的技能,是读取别人的心里话。   林冬芹真有本事,把自己脑子也割了呗。   …… 第30章 成景拜师   林秀轻视的眼神, 让林冬芹攥紧了拳头。   本来还因为咬伤舌头,没有说出真心话,而得意的林冬芹,这时候也反应过来, 她面对林秀的时候输的太惨了。   难不成以后每次, 她面临说出真话的时候,都要咬舌头?   舌头能经得住这么咬?   舌根的剧痛, 像针一样尖锐无比的刺进了脑子里, 林冬芹痛的头皮一跳一跳的发麻。   她的得意也变成了愤怒, 可是舌头又痛的她想晕过去, 在这样的双重折磨下, 林冬芹五官都变得扭曲了……   林秀没把多余的注意力继续放在林冬芹身上,而是扭头盯着摇摇晃晃朝外走的老乞丐, 对成景说:“儿子, 去, 把他扶稳了。”   成景虽然也嫌弃老乞丐臭,但还是听话的上前扶住了老乞丐:“妈,咱们扶他干啥?”   “扶去澡堂子洗个澡。”林秀好看的眉头,微微蹙着:“他太脏了。”   “得, 你也嫌弃我脏?”老乞丐摇摇晃晃的扭头指着林秀:“你爹妈结婚的时候, 我还是正婚人, 你出生的时候我也抱过你……”   老乞丐倒是没生气,因为林秀太干净了。她说人脏,就是真的脏, 没有别的意思。   “那你也脏呀。”林秀声音娇气的很:“去了澡堂子, 再找个剃头匠好好给你剃个头。”   她讨厌一切脏兮兮的东西, 不仅对老乞丐这么说, 也对扶着老乞丐的成景说:“你也洗个澡,别沾上跳蚤。”   “你们俩都的洗的干干净净的。”她说完,又补充:“我再去供销社,给老爷子买身干净的衣裳。”   “得,还是小李半街懂的心疼人。”老乞丐乐呵呵的笑,满身的酒气和臭味儿混合在一起,成景都差点给熏晕过去。   要不是妈让他扶,他都得跑!   清溪镇只有一个国营澡堂子,成景把老乞丐扶过去的时候,看门的还特嫌弃的捂着鼻子赶人:“去去去,我们澡堂子不接待叫花子。”   一张大团结递了过去,看门的眼睛都直了,大团结啊,这可少见。   因为八十年代人用的都是一分两分,或者一毛两毛的小钱,一块钱都很少看见,就更别说十块钱一张的大团结了。   “给我好好的给老爷子搓澡,身上的跳蚤都得给我弄干净了。”林秀把大团结塞给看门的。   这钱当然不是给看门的,而是付给老乞丐和成景的洗澡钱。   到时候结账,还得把多余的钱退回来。   可就是这一张大团结,让老乞丐和成景,在澡堂子里得到了vip待遇。   澡堂子对面就是卫生所,当医治舌头的林冬芹,看见林秀和老乞丐站到一起的时候,眼里全是气愤。   林秀也想抢老乞丐的古董?   这个贱人,怎么总是阴魂不散?   因为这儿的距离超过了三米,所以林秀没听见林冬芹愤恨的心里话。   在林秀转身看过去的时候,林冬芹下意识往卫生所里躲,不敢让林秀看见自己。   可林秀眼神儿好,还是看到了往后躲避的林冬芹。   但她没理会林冬芹,而是朝附近的供销社走去,准备给老乞丐买点厚实的衣服。   原本眼睛长在头顶的供销社员,看见林秀的舊獨时候,都变得特别热情。   这清溪镇,谁不知道林秀是供销社长的师妹儿?谁不知道林秀是清溪镇最会花钱,也最有钱的妇女同志?   每次林秀去供销社,都能花不少钱和票,大家都喜欢林秀这个大客户。   林秀给老乞丐挑衣服的时候,眼角的余光还瞥见大张走进了澡堂子,而林冬芹则躲在卫生所的门口,看着大张。   林冬芹还想让大张帮她拿古董虎符?   可惜,她的如意算盘又落空了。   林秀弯了弯唇,挑了暖和的军大衣和棉裤,并着一些秋衣裤,让澡堂子里的男同志帮忙给老乞丐送了进去。   这时候,林冬芹还特别心虚的躲在卫生所里,不敢出来,怕林秀发现她。   直到林秀转身进了一旁的理发店,让师傅给她烫个时兴的发型时。   林冬芹这才敢从卫生所里走出来,但她还是不甘心,林秀凭啥在人人都吃不饱的八十年代,过这种小资生活?   她把成煜东写成能赚钱的年代文男主,写成未来的上市公司总裁,那都是给她自己准备的。   可到头来,她穿进自己写的后妈爽文里,当了女主角,可日子却还没林秀这个作精炮灰过的好?   只要一想到林秀能在八十年代,好吃好喝,还能花钱烫头发。   而自己却从车间主任沦落成了农机厂的普通女工,连本该属于自己的房子都被收回去了,还被林秀坑了500块钱,林冬芹心里就憋屈的要死。   现在林秀花的每一分钱,都是从她那里抢来的。   她一定要过的比林秀好,一定要让处处抢她风头的林秀,回归炮灰女配该有的主线和结局。   她才是爽文女主,谁都别想超越她。   林冬芹满腔妒火的时候,大张已经抱着老乞丐脱下来的脏衣服,从澡堂子后门跑出来了。   林冬芹一看,也赶紧跟上去。   “冬芹,衣服我抱出来了,你看看你被抢的东西还在不在?”大张献宝似的把衣服捧到林冬芹面前,那臭味差点把林冬芹给熏吐了。   “我……”她想开口说话,舌根却传来一阵剧痛,还有血水从嘴角边流下来。   这是她咬伤舌头的后果,除了不会说出真话,更是连话都说不出来。   林冬芹本来想吐掉嘴里的血水,可看大张在,为了维持自己在大张心里的女神形象,林冬芹只能把血水往肚子里咽。   大张想伸手拍林冬芹的背,林冬芹却忍着恶心,屏住呼吸伸手去摸老乞丐臭哄哄的衣服。   这衣服又脏又臭,还烂的不成样子。   林冬芹本来就忍着恶心摸,还被跳蚤咬了几口。   林冬芹脸色越来越难看的时候,却发现老乞丐衣服兜里好像装着东西?   林冬芹表情一喜,虎符?   她心花怒放的去掏兜,却摸到一只老鼠,她手指头还被咬了一下。   “啊…………”   林冬芹痛的尖叫,她最怕老鼠了。   “哈哈哈,让你偷东西,活该。”成景张狂的笑声传来。   林冬芹知道自己上当了,还被成景这小兔崽子嘲笑。   一股火气窜上来,想去打成景的时候,成景已经往澡堂里跑了。   而林冬芹追进去的时候,却撞在关上的门上,头都撞了一个大包。   但是偷东西被发现,她又不敢闹事儿,只能怒气冲冲的坐上了回县城的公共汽车。   等老乞丐泡了药澡,杀死了跳蚤,又剃干净了头发出来后,林秀的发型也做好了。   微卷的长发披散在白净的脸庞,配上身上穿着的黄色针织毛衣,清新亮丽的让小镇都变得美好起来。   就是成景能闻见从妈身上传来的糊味儿,没办法,八十年代烫头发,都是用烧红的铁棍来卷头发的,这头发难免会被烫糊一些。   但这不重要,只要漂亮,林秀能忍受糊味儿的存在。   她还很满意的看着洗干净,穿着军大衣的老乞丐:“老爷子,洗干净了,你还挺年轻的嘛。”   她一直以为老乞丐年纪得□□十了,谁知道收拾整齐后,看着只有五六十岁的样子。   老乞丐没接话,而是抱着手,睁开眼皮看林秀:“你有事儿求我!”   这话说的够开门见山,而且林秀这时候才发现,这老爷子眼角,竟然还有颗红色的泪痣。   林秀盯着他脸上的泪痣看了几眼,这才收回目光说:“对,我有事儿求你。”   她把站到自己面的成景,往老乞丐那边推:“我想让你收他当徒弟。”   老乞丐稀疏的眉梢,微微上挑:“我收他当徒弟?”   他淡淡的看着成景,话却是问林秀:“你觉得我能教干啥?”   “教他捡垃圾啊。”林秀说。   成景震惊,她妈让老乞丐教他捡垃圾?这是亲妈?还不如让他回去把那些练习册给做完呢。   而且他还记得老乞丐偷老乡的鸡,却把他踹倒,让他被老乡抓住,拧着耳朵回家找麻烦,家里还赔了只老母鸡的事儿。   成景脸顿时黑了下来,还很不服气的看着老乞丐:“我才不拜他当老师。”   老乞丐垂下眼皮,淡淡的扫了成景一眼:“捡垃圾?倒是有意思。”   他根本没在意成景的情绪,而是从喉咙里挤出一声笑:“可不,我一个老乞丐,也只会教人捡垃圾。”   “但是这小子不愿意!”老乞丐指着成景说。   不知道是收拾干净,还是穿着军大衣的缘故,老乞丐举手投足之间,竟然还有几分贵气和霸气。   “我当然不愿意。”成景哼了一声:“谁要拜个老乞丐当师傅?还去捡垃圾,我不想捡垃圾。”   “乖,别任性。”林秀伸手揉了揉成景的头:“这捡垃圾啊,捡的都是像虎符一样的垃圾。”   “我知道。”成景说,他也没蠢到真以为林秀让他跟着老乞丐捡垃圾:“但是为啥要拜老乞丐?咱们换个人不成吗?”   说完成景也知道自己想错了,这整个清溪镇,谁能像老乞丐这样有认古董的本事?   老乞丐可是王爷的孙子,那生出来,吃穿用度全都是世间的极品。   那金银玉器和古董,在老乞丐家没败的时候,那都是随手可拿。   在这种充满底蕴环境下长大的老乞丐,对古董和历史的见识,那都是耳濡目染的。   再经过那些动荡严峻的年代,以前的老人,活下来的能有多少?   别人眼中的老乞丐,在林秀眼里,那就是行走的活文物。   所以才让成景拜老乞丐为师,这是当妈对孩子未来的考虑。   成景自然也知道妈是怕他以后,真黑化成个社会坏分子和大反派。   这是妈对他的爱护和关心,所以在被林秀哄着说乖的时候,成景其实已经同意了。   因为成景也知道,要在八十年代以捡垃圾的名义收古董,是最好的法子。   因为在七八十年代,别说流行收藏古董。   就是全国百分之九十的人,恐怕连古董是啥玩意儿都不知道。否则大河村那些村民,能用珍惜的古书来糊墙和厕所?   在上辈子的九十年代,还有不少古董收藏家,去乡下拿电器,换老乡手里的锅碗瓢盆。   老乡觉得占便宜,用没用的破碗换价格昂贵的电器,却不知道自己家的值钱东西,都被古董商用收音机或者电视机给换走了,转眼就能卖上几十上百万。   “拜师可以,但捡垃圾这事儿,我有个要求。”成景仰头看着老乞丐:“老爷子不仅要带我捡垃圾,还得把分辨垃圾的本事交给我。”   林秀和老乞丐同时挑眉,这小子倒是聪明的很。   还知道求人不如求己,知道从老乞丐那里,把分辨古董的知识和学问给学会。   “老爷子不能藏私自己的本事才行。”成景又补充道:“而且只能收我一个徒弟。”   别看成景对妈和妹妹贼好,贼温柔,其实他是个喜欢吃独食儿的人。   林秀摸了摸他的小脑袋,继续补充:“老爷子教成景捡垃圾,收他当关门弟子,我给你养老送终,把你当家人。”   老乞丐看了林秀和成景一眼,非常痛快的点头答应了:“成,就这么说定了。”   他一个随时都能死掉的老乞丐,后半辈子能有人照料,还给他养老送终,他干啥不答应?   而且比起那个面善心毒的林冬芹,像林秀这种啥事儿都提前摆到台面上来说的人,老乞丐肯定是更愿意相信林秀啊。   再说了,他一身的本事,要是没传下去,那也是遗憾。   成景这小子少年老城,又聪明,能收这样的徒弟,老乞丐也高兴。   但是他一身的本事,也要成景有能耐完全学会才行。   “咱们走着瞧呗。”成景答应是答应了,心性也傲着。   老乞丐看着他轻轻一笑,没在乎成景那刺头一样的性格。   既然是关门弟子,林秀也没马虎。   把老乞丐请到了上座,让成景规规矩矩的给老乞丐跪拜磕头,给老乞丐奉茶:“师傅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他是个目标清晰的人,既然决定拜老乞丐为师,踏入古董这一行。   那就该有的规矩,还是舊獨要执行。   他也会认认真真的跟着老乞丐,学习历史文化知识和鉴别古董的方法。   否则他拜这个师傅干啥?   不努力学习,就是浪费自己的时间。   娇娇看哥哥磕头喊师傅,也像模像样的凑过去,给老乞丐磕了个头,跟着喊师傅。   小姑娘脸颊肉嘟嘟,眼睛又大又亮,睫毛还长,可爱的不行,成景没介意娇娇喊师傅,这是他妹妹,喊就喊了。   要是换别人来,成景能打爆对方的狗头。   而老乞丐连忙乐呵呵的应了声,他是半截身子都埋土里的人,能在晚年的时候,收徒弟,拥有家人,老乞丐能不高兴吗?   但是他孑然一身,徒弟拜了师,师傅却没啥送的,也很尴尬。   于是老乞丐向林海义要了笔墨,给两娃写了两字条儿:“拿着,师傅给你们的拜师礼。”   成景接过来一看:今欠徒儿拜师礼一份。   娇娇的字条儿写的也是这些话,但是娇娇看不懂。   听了成景的解释,就眨巴着眼睛问老乞丐:“师傅,拜师礼是啥?”   “就是师傅给徒弟的礼物。”老乞丐面对娇娇的时候,也温和慈祥的不行:“娇娇想要啥?以后师傅送你。”   “我……我想要糖。”娇娇说。   老乞丐摸了摸娇娇肉嘟嘟的脸颊说:“成,师傅送你糖。”   说着,他就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徒儿跟师傅去村子里捡垃圾,给娇娇换糖吃。”   “这时候去捡垃圾?”成景看了眼阴沉沉的天:“这都快天黑了,还去捡垃圾?”   “别这么多废话,跟我走就是了。”穿着军大衣的老乞丐,再没有以前那畏畏缩缩的模样,因为吃饱穿暖后,身子都舒展开了。   虽然年纪一大把了,还努力把腰杆也给挺直了。   “这老爷子真是个急性子。”成念儿忍不住说,又问:“老爷子,你晚上想吃啥?”   她是家里的大厨,充分了解家里每个人爱吃啥?这个新来的老爷子的口味,她也得掌握才行。   “辣子鸡丁。”老乞丐毫不客气的点菜。   成念儿立马跑去鸡圈抓鸡去了,这是成景的师傅,是家里的老人,得好好照顾才行。   成念儿是个自己受过苦,却不忍心看别人受委屈的人。   因为家里多了一个人,还得收拾出一间屋子才行,林海义却拦住了成煜东:“别收拾了,让金九爷住我那间。”   金九爷就是老乞丐,原本姓爱新觉罗,但在清朝灭亡后,就改姓成了金。   因为在满文中,爱新是黄金的意思。   于是老乞丐给自己换了金姓,全名叫金振九,因为在年轻的时候,大家都尊称他一声九爷。   这虽然是过去的事儿,但是林海义得知老乞丐的身份后,也依照以前的尊称叫一声金九爷。   看着老乞丐带着成景离开的背影,林海义也挺唏嘘,谁能知道以前在威阳县呼风唤雨的金九爷,晚年竟然沦落成了乞丐?还流落到了清溪镇的地界?   这要不是林秀今天带老乞丐回来,让成景拜他为师。   林海义都不知道,眼前这个老人,竟然就是以前那个惊才绝艳的金九爷。   真是往事如过眼云烟啊,英雄迟暮啊!   林海义叹息的时候,成煜东已经收拾好了房间出来。   “哎,不是让你别收拾吗?”林海义说:“我回去住就成。”   “秀儿让我收拾的。”成煜东说:“她不放心你一个人住。”   “是啊,爸,你就安心和我们住一起。”林秀说:“家里房间多,本来就有你的住处,你干啥要回下村住?一个人孤零零,这不是让我担心嘛。”   我闺女真孝顺。   林海义心里超级满足,别人都骂她没儿子,没人养老送终。   可谁家老人能像他这样?被亲闺女惦记着,好吃好喝的供着?   他家秀儿就是最孝顺,心肠最软的人。   林海义老骄傲的伸手顶了顶鼻梁上的眼镜,这眼镜也是秀儿给买的,他得带着去村子里炫耀炫耀才行。   林海义带着眼镜走出去的时候,林秀转头问成煜东:“啥时候去东城?我给你收拾行李。”   “后天去。”成煜东说:“行李我也收拾好了。”   他舍不得秀儿动手做事,他媳妇儿这么娇气,就该啥事儿都不干的被人伺候。   “我想着,等我们以后搬去了县城,给你找个保姆照顾你。”成煜东说,城里的那些老干部和有钱人家里都有保姆,他家秀儿也得有人伺候。   “搬去城里的事儿先缓一缓,等成景捡了垃圾再说。”林秀把自己的打算说了出来:“但是咱们可以去县城买个房子和铺面。”   林秀指着院子里,手脚麻利在杀鸡的成念儿说:“大姐做菜比国营饭店的大厨都好吃,我觉得能让大姐开个馆子。”   “就是现在大姐胆子小,对自己不自信,这事儿要慢慢引导才行。”   林秀的话,让成煜东心里涌过一股暖流:“秀儿,谢谢你替大姐着想。”   成煜东是个很在乎家人的人,而从小到大,这个家里只有死去的成父,和成念儿给予了成煜东家的温暖。   成父坚持送他读书,让他识文断字,比一般的乡下人更有见识和能力。   成念儿救了他的命,让他有机会活在这世上,娶林秀当媳妇儿,还生下了一双可爱的儿女。   成煜东其实特别希望成念儿能活的自信一点,不要那么自卑,也能收获属于自己的幸福。   林秀就是知道这一点,才会动不动就夸赞鼓励成念儿,让她能逐渐的拥有自信。   因为他们是一家人,一家人就该互相爱护和互相照顾。   只是让成念儿战胜自己的自卑,踏出第一步,还需要一个契机。   让成果没想到的是,这个契机很快就会到来。   而这时候,回到县城筒子楼里的林冬芹,狠狠甩上了宿舍的门。   门板撞上门框,发出‘砰’地一声巨响。   在楼道里做饭的江学凤,被发火的林冬芹吓了一跳。   有人跑出来看热闹的时候,她还得强笑着帮林冬芹掩饰,说风大,把门吹关上了。   而屋里的林冬芹,发疯似的用手捶着床上的枕头。   只要一想到老乞丐的古董被林秀抢走,还被成景算计着被老鼠咬的事情,林冬芹就气的想尖叫。   可她舌头伤的厉害,动一下都痛的头皮发麻,哪里还能说话?   她只有狰狞的锤着枕头,才能发泄心中的怒火。   从窗外灌进来的冷风,吹着墙上的日历哗哗作响。   林冬芹想丢掉日历,却在看到日历上的日期时,忽然愣住。   11月19日。   她忽然笑了起来,11月19日,哈哈老天爷都站在她那边的。   想到这里,林冬芹从抽屉里拿出纸笔,给成刚写了一封信…… 第31章 抢拆迁款和房子   林冬芹给成刚写的那封信, 是由江学凤给送去的。   这时候,成刚和王桂花还住在县城的招待所里。   因为成刚看不上普通的居民房,想租个比较有排面的楼房,这样他才能光鲜亮丽的和他看中的那个厂二代白富美交往, 所以在找到房子之前, 他都要住在招待所。   当他收到这封信的时候,还愣了一下。   林冬芹竟然还敢给他写信?   “这女人不知道又安的啥坏心眼儿?”王桂花不高兴的说。   上次林冬芹给她出主意偷成煜东店里的烟酒, 害的她被分家, 还差点让宝贝儿子成刚被公安抓, 毁掉了成刚的大好前途。   王桂花心里就对林冬芹有意见了, 更别说现在, 成刚瞄准了厂二代白富美。   原本觉得只有大学生才能配上成刚的王桂花,现在更是觉得只有厂长的孙女, 才能配得上成刚了。   国营厂的厂长, 在八十年代可是高级别干部, 放在21世纪那相当于副部级的级别了。   她儿子成刚这么优秀,就得娶大干部家的女儿才成。   林冬芹给成刚写信,肯定想勾搭她的宝贝儿子。   要是信送到王桂花手里,王桂花直接给撕掉, 根本不会给成刚。   可江学凤却牢记林冬芹的话, 直接把信送给了成刚。   成刚拆开信看的时候, 王桂花还尖酸刻薄的奚落江学凤:“你女儿咋还有脸给成刚写信?不要脸的吗?”   江学凤忍了王桂花的奚落,转身走的时候。   王桂花还对着她背影吐口水:“有的人,读个工农兵大学就不知道几斤几两。农机厂女工就好好呆在农机厂, 别整天想有的没得……我儿子那可是正儿八经的重点大舊獨学的本科生, 那毕业了, 就要当领导干部的人, 可不是一般的女人能配上的……”   “癞□□别想吃天鹅肉!”   王桂花势力又刻薄的话,让江学凤不高兴。   她家冬芹,也是数一数二的大学生,凭啥被人这么看低?   “正儿八经的大学生?”江学凤回头冷笑:“这大学生怎么来的?你忘了?没有我帮忙,成刚能读大学……唔唔……”   江学凤接下来的话,被王桂花扑过去给捂住了:“以前就说了这事儿,谁也不能提,你要是敢提一句,我割了你的舌头。”   王桂花威胁老白莲江学凤的时候,林秀正用一柄木勺,舀了放在白瓷罐中的腊梅花出来泡茶。   烘干的腊梅话,被热水一冲,顿时冒出一股沁人心脾的香气。   正好这时候,老乞丐金九爷带着成景从门外走进来。   闻见空气中的腊梅香味时,金九爷陶醉的身吸了一口气,然后笑着说:“放了蜂蜜的腊梅花茶,讲究!”   这腊梅花带着苦味儿,放蜂蜜最好中和,味道醇厚还能激发腊梅花的香味儿。   “老爷子也来一杯。”林秀笑着拿起茶壶,给金九爷和成景都倒了杯腊梅花茶。   这茶本来是给爱咳嗽的娇娇给准备的,可腊梅花茶除了能治咳嗽,也能预防风寒和感冒。   这两个大晚上还出去捡垃圾,吹冷风的人,喝一杯也正好,免得得了风寒感冒。   金九爷扫了一眼,见林秀白皙漂亮的手,端着茶壶,把瓷白的茶壶都衬的更高雅精致了几分。   又见屋子里的红木家具和茶具,都是八十年代寻常人用不起的好东西,立马笑了起来:“我可算找对了给我养老的人,这屋子里的布置和器具都风雅的很。”   要么说林秀是李半街的后人呢?   这归还的祖产到了她手里,都物尽其用了。   要是给那些没见识的老乡,恐怕拿到了好东西也不会妥善处置,只会糟蹋了。   想起带着成景出去捡垃圾时,所遇到的事情,金九爷就觉得心里堵得慌。   倒是成景一脸兴奋的凑到林秀面前,双手背在身后的问:“妈,你猜我们出去捡到了啥垃圾?”   他身高就跟个萝卜丁一样,林秀一低头,就能看见他手里捏着个石头似的东西,就笑着问:“看来你们捡到好东西了,是啥啊?”   孩子让她猜,她看到也故意猜不中,就为了能让成景在她面前显摆。   “我们捡到一个羊脂白玉雕的小兔子。”成景一脸兴奋的把手里藏着的东西,递到了林秀面前。   这个东西看着有点脏,但是雕工特别好,一只型态可爱的兔子简直活灵活现。   “真好看。”林秀要伸手去拿,成景却说:“别拿,脏,我还没擦干净。”   “师傅说这是晚清的东西,虽然时代近了点,但确是宫里的大师傅雕刻的,也是件好东西。”成景说着,还叹了口气:“本来师傅要带我去捡的一个铜碗,可惜那碗被磨坏了了。”   成景提起来心也特别堵:“据说那是明朝的物件,可惜被江婶儿媳妇儿给弄坏了,我们都说好一块钱收回来的……”   “哎。”   成景和金九爷同时锤着胸口,长叹了一口气,把林秀都给逗乐了。   “到底咋弄坏的?”林秀猜:“江婶的媳妇儿虽然比较贪,但也不会放着钱不要啊。”   一块钱在人均工资只有几十块的八十年代,购买力比21世纪的100块钱还多,在这种贫穷落后的时候,没人会放着钱不要!   “她用砂纸把铜碗给磨蹭光亮,上面的花纹和落款的字儿全给磨没了。”成景特别生气的说:“这古董就是要有落款和花纹才值钱,啥都磨光了,就成了一个普通的碗,我们拿来干啥?”   一旁的金九爷也心痛的很:“那铜碗我以前在附近要饭的时候,就看中了,没成想有机会去捡回来了,却被无知的人给毁了。”   “毁了啊,全给毁了,明朝的铜碗啊……”   金九爷是在场所有人里,最知道那个铜碗来历和历史的人。   当他看见那个铜碗被磨的蹭光亮,江婶媳妇儿还得意洋洋的举起那个能反光的碗。   说他们一块钱收了个铜碗,能用几十年都摔不坏时的得意嘴脸,金九爷当时差点就一巴掌扇过去了。   得意个屁。   一个价值连城的古董,就被一张砂纸给磨成了一个蹭光亮的废物。   金九爷光是想想都心疼的在滴血,他捂着闷疼的心口时。   门外还传来江婶媳妇儿的声音:“林秀,我说你儿子咋回事儿?带个老头儿来我家捡破烂,谈好了价钱,结果碗都不要了,这是玩我呢?”   江婶媳妇儿是个三十多岁的妇女,长得不高,脸黢黑,嗓门还大的不行,一来就指责成景和金九爷上他家搞事情。   “这碗我给你们带来了,你们必须给钱。”   “哐当”   一个蹭亮的,闪闪发光的铜碗就拍在了林秀面前。   林秀的眼睛,都差点被反光的铜碗给闪瞎。   “这个碗也太闪了吧?”林秀都忍不住赞叹,要不是知道是铜的,就是说金子她也信。   因为被磨的实在太光滑闪耀了。   林秀拿起来看,发现上面确实啥花纹和落款都没有了,看着就是个普通的铜碗。   只要一想到一个明朝的古董,被这么糟蹋了,林秀的心也开始滴血了。   “说好了一块钱,我们还废了一张砂纸,你们必须给钱。”江婶的媳妇儿不仅贪心,还不肯吃亏,那手一摊,打定了不给钱不走人。   金九爷一看林秀拿在手里的铜碗,就觉得心口憋闷,想把江婶媳妇儿,连人带碗给一起扔出去。   成景也觉得难受,第一次捡垃圾,就遇到这种糟心事儿,没人心里能舒服。   偏偏江婶的媳妇儿,还叉腰站在屋中央:“你们成景说要碗,我们二话不说拿砂纸把碗磨的干干净净,废了一把子力气才磨成这个样子,你们却不给钱,这可不成。说好了一块钱,一分钱都都不能少。”   “我们要的就是那个脏碗,不要干净的碗。”成景翻了个白眼:“这碗你自个儿留着吧。”   “嘿,小兔子崽子,我和你妈说话,你插啥嘴?”江婶媳妇儿瞪了眼成景,还扫着穿着打扮都干净漂亮的林秀,忍不住说:“你们家男人就算是大队长,也不能说话不算话啊?这一口说定的买卖,还能不认账?”   一块钱可是能让一家人都吃上一顿肉了,要是多攒几个一块钱,那就成攒一张大团结。   他们家一年到晚种地,也存不了多少大团结。   这一块钱也是巨款,必须从林秀这里拿到。   尤其看林秀桌上当着整套的白瓷茶具的时候,更是羡慕嫉妒。   他们家用的都是粗碗,这中细瓷的东西可是稀罕货,谁家能用得起啊?   “反正这碗我给带来了,钱你们必须给。”江婶媳妇儿特别无奈:“不然你们就赔我一个细瓷的杯子。”   林秀用的都是好东西,细瓷杯子她也想用,他们全家人喝水都用一个掉漆掉渣的搪瓷缸。   里面全是黑乎乎洗不干净的污垢,她看见林秀用的白瓷杯子上面画着漂亮的花儿,还干干净净又别致,所以特想要。   “我就要这个杯子……”江婶媳妇儿伸手去拿林秀喝过的杯子时,手背却被林秀拍了一下:“别动我的杯子。”   林秀抬眼看她的时候,那长儿卷翘的眼睫毛,就跟蝴蝶翅膀一样轻轻扇动:“这铜碗我们家确实不能要了,因为成景喜欢的是原来那个脏兮兮的,而且上面有花纹的碗,你磨的这么干净,他不喜欢,我也没办法呀。”   “那就这样玩我儿?”江婶媳妇儿不高兴:“我们家可废了一张砂纸,这也是要花钱买的,你们不能来一趟,让我家平白无故的废一张砂纸吧?”   这个年代大部分还用分分钱,一分一厘都看的重。   是因为贫穷的环境,造就了这样的斤斤计较。   “当然不能让你们家废一张砂纸了。”林秀笑着说:“我还给你一块钱。”   “真的?”江婶儿媳妇儿高兴。   林秀点头,葱白的指尖,指着她拴在裤腰带上的钥匙说:“但是你得把这枚铜钱一起给我。”   紧跟着林秀的话,成景和金九爷的眼睛歘地落在了江婶媳妇儿的钥匙串上。   因为乡下的灯光昏暗,他们一开始还真没发现这人腰上的钥匙串上有一枚铜钱。当然了,男同志也不能盯着人家妇女同志的裤腰带看,会被人扇巴掌,骂臭流氓的。   当看见那枚铜钱的时候,金九爷浑浊的眼里突然冒金光。   但下一刻,他就若无其事的垂下了眼皮,眼睛也重新变得浑浊起来。   识货的古董人,在看见值钱的真家伙时,那是不会看第二眼的。   因为多看了,就怕货主醒过来,知道自己的东西值钱。   偏偏成景刚拜师,不明白这个道理。   还盯着钥匙串上的铜钱看舊獨,想看清这是啥样的铜钱。   但是头顶很快被金九爷敲了一下:“走,去灶房看看你姑饭做好了没?”   金九爷把成景拉走的时候,江婶儿媳妇儿正把钥匙串拿在手里:“一块钱收我的铜钱?”   她一脸狐疑的盯着林秀:“真的?”   “不是一块钱收你的铜钱。”林秀纠正她:“而是一块钱收你的铜碗和铜钱。”   林秀说:“我们家缺一个能刮痧的铜钱,你这个铜碗我儿子不喜欢,但是既然他说了要收,我也不能说话不算话,但这个铜钱必须算在内才行。”   “成,我给你。”江婶媳妇儿很快就答应了。   她也没多想,因为八十年代的乡下人,谁家没几个铜钱?   而且铜钱的作用,在这时候也确实只有拿来刮痧的效果。   因为这都新社会了,旧时代的铜钱能干啥?连东西都买不了,林秀想要就给她吧。   反正自己拿到了一块钱。   发财了!发财了!   当江婶媳妇儿从林秀手里拿到一块钱的时候,满脑子都是‘发财了’这句话。   以为这个铜碗,要是拿给其他回收破烂的人,那就是称斤斤,连5毛钱都卖不了。   她就是看成景是个小孩儿,金九爷又是个从来没见过的老头,才坐地起价,从5毛钱涨到了一块钱。   现在一块钱拿到手了,她还怕林秀反悔,脚底抹油跑的飞快。   就跑出去的时候,林秀都能听见她心里在说:【林秀真是个蠢货,1块钱就买一个破铜碗和没人要的铜钱。我回家翻翻看看还有没有铜钱,以后也卖给林秀这个败家女。】   林秀听了没生气,因为看在古董的份上,她可以原谅对方的无知。   毕竟人家可说了,还要回家找有没有铜钱,还卖给她呢。   而且到底是谁蠢,老天爷也看着呢。   江婶媳妇儿前腿跑了,金九爷和成景后脚就从厨房跑进来。   “妈,这铜钱值钱吗?”成景好奇问。   林秀把铜钱递给金九爷:“得金九爷过目才知道。”   她知道这枚铜钱,也是以前见江婶媳妇儿拿来刮过痧。   既然江婶媳妇儿非要1块钱,那就把铜钱也留下来呗。   至于这么铜碗,哎,真废了。   林秀惋惜的时候,金九爷看了铜钱,然后笑:“这是康熙通宝的宝巩局小平钱,品相不错……”   “宝巩局的小平钱?”成景惊讶。   倒不是他认识,而是上辈子成为他后妈的林冬芹喜欢收藏古玩,曾经拍卖出一枚宝巩局的小平钱,拍卖出了17万。   虽然那时候他已经和林冬芹、渣爹反目成仇,离开家了。   可网络新闻和报纸上,全是林冬芹和渣爹的消息。   这些消息,也是推送在他手机上,他当时就看了眼标题,就把新闻给删除了。   没想到这辈子,他妈竟然用1块钱,收了一枚价值17万的铜钱。   当林秀听见成景这句心里话时,还挺惊讶。   她当时就想着不能白给1块钱出去,还真没想到这枚铜钱能价值17万,而且林冬芹上辈子还拍卖过。   这枚铜钱,是林冬芹上辈子拍卖的那一枚吗?   林秀正在猜测的时候,就听成景说:“妈,我觉得你比我更适合捡垃圾。”这小孩对妈那是心服口服。   林秀却摆手:“我只喜欢吩咐人办事儿和享受生活,捡垃圾这种事情还是交给你。”   “捡到啥好东西了?”门口传来成煜东的声音。   他刚去收晒在外面的粉条回来,就见江婶媳妇儿,跟捡了金元宝一样喜滋滋从家里出来。   江婶媳妇儿看见成煜东的时候,还怕被成煜东把钱要回去,直接抄小路跑了。   看这这样子,成煜东就知道今天成景捡垃圾,有大收获。   抱着娇娇的林海义,也很期待的望着成景和金九爷。   “徒儿,你来告诉他们,师傅带你捡了啥?”金九爷很淡定的品着林秀倒的腊梅花茶。   成景清咳一声,很矜持的说:“我捡了一个晚清的羊脂玉兔子,妈捡了个康熙通宝的铜钱。”这可价值17万呢。   “秀儿一直都这么厉害的。”林海义老骄傲的说:“小时候秀儿读书,都是尖子生,要不是高考那年出了意外,她能考上大学的。”   林海义说着叹了口气,觉得很惋惜。   成煜东想起高考时发生的事情,眸子也冷了冷,不过嘴上却说:“秀儿确实很厉害。”   林秀被两人夸的眉眼弯弯:“是吧,我也觉得我厉害。”这枚铜钱价值17万呢,还很有可能是从林冬芹手里抢来的。   能从敌人手上抢东西,林秀心里当然高兴了。   但她也没忘鼓励成景:“我们成景也厉害,捡了个晚清的羊脂玉兔子。”   【呜呜呜,妈又夸我了。】   成景心里贼高兴,为了继续获得妈的夸赞,他要再接再厉,给妈收更多的古董回家,让妈开心才行。   就在一家人为了古董高兴的时候,在县城招待所的成刚,面带笑意的对王桂花说:“妈,东城那些房子,就看你的了。”   “这些房子肯定有我儿的份,你放心。”王桂花一脸自信的说:“这是没分家之前买的,现在拆迁了,房子和钱,他都该给你。” 第32章 讨好和算计   “我明天一早, 就回去找成煜东说东城房子拆迁的事情。”王桂花说话的时候,还有些心虚:“可耗子药的事情……”   她还怕成煜东把她抓去见公安。   “这事儿都过去几天了,包子和耗子药肯定被丢了。”自从上次在林秀和成煜东手上吃了亏,成刚就不愿意自己去和他们打交道。   他喜欢藏在背后, 给王桂花出主意, 利用王桂花去拿捏林秀和成煜东。   “还有这封信……”成刚把林冬芹写的那封信,递给了王桂花:“你回家的时候, 就把这封信拿给成煜东和林秀看, 让他们知道, 这件事是林冬芹告诉你的。”   林冬芹给成刚写信, 就是告诉他11月底, 东城那边拆迁款会下来的事情。   因为林冬芹知道,成刚和王桂花不会错过这次发大财的机会。   林冬芹想让成刚和王桂花去恶心林秀, 抢林秀的钱财, 给林秀添麻烦, 给自己出一口恶气。   可林冬芹也万万没想道,成刚看到信的时候。   就猜到了林冬芹想‘借刀杀人’的事情,反过来还利用林冬芹这封信,去做文章, 把自己从抢家产这件事中摘出去。   要么说利用别人, 也会被别人利用呢?   林冬芹和成刚这两个卑劣小人, 都想到一块儿去了。   而那个康熙通宝的铜钱和羊脂白玉的小兔子,当天晚上,都在金九爷的指导下, 用科学有效的方法, 在清洗。   “小子, 你记住, 玉器不能和硬物件碰撞,要用温淡的肥皂水和软毛刷清理干净。”金九爷一边说,成景一边用小本本记下来。   “铜钱可以用棕刷蘸白醋擦,而且收藏的铜钱,最好经常翻阅观赏。”金九爷继续说:“这东西就跟盘核桃一样,被手摸熟的铜钱,色泽美观,还不容易生锈。”   金九爷说话的时候,还从兜里摸出一颗大白兔奶糖递给了小娇娇。   他答应了给小娇娇糖,就得说话算数。   而买糖的钱,是林秀给的‘收垃圾’的钱。这是金九爷和成景的初始资金,两人就相当于给林秀打工的伙计,而林秀才是真正的东家。   小娇娇可喜欢吃糖了,这个时代的大白兔奶糖,还是特别昂贵的奢侈品。   小娇娇吃的小嘴儿巴巴,那腮帮子还被糖顶的鼓鼓,就跟只屯粮的仓鼠一样。   林秀看了就说:“睡觉前,记得漱口刷牙才能睡。”   在八十年代很多大人都没习惯,或者用不起牙膏牙刷的时候,林秀就已经开始注重小孩儿的口腔问题了。   小娇娇点了点头,然后问:“今晚我可以跟妈妈一起睡吗?”   她原本和哥哥成景住一间房子的,现在家里多了个金九爷,那张床就收拾出来,给金九爷睡。   林秀的本意是让这师徒两,能日夜相处,培养出更深厚的感情。   小娇娇的床,移到了成念儿屋子里,但她今晚特别想和妈睡。   女儿的要求,林秀肯定会答应。   成煜东却看了娇娇一眼:“你是大姑娘了,要学会独立。”   小娇娇撇了撇嘴:“可爸爸也是大人,爸爸为啥不独立?不自己睡?”   这……   这就不好和小孩儿解释了,难道说爸爸妈妈住在一起要过夫妻生活?和小孩儿一起住不方便?   可小娇娇真的好奇呀,为啥爸爸这么大了能和妈妈一起住,她还是个小宝宝却不能和妈妈一起住?   “爸爸,你回答我啊?”小娇娇还追问:“你得给我个理由。”   成煜东脸色严肃又板正:“因为爸爸妈妈是夫妻,夫妻结婚后就应该一起睡。”他对娇娇说:“否则爸爸妈妈不一起睡,感情会变淡,这不利于家庭的和谐。”   “啊。”小娇娇一听爸爸妈妈不一起睡,感情会变淡,就忙说:“那舊獨我和姑姑一起睡。”   说完,她又苦恼:“可是以后姑姑结婚后,那我该咋办?”   “你这孩子,姑姑以后肯定结不了婚。”成念儿说,谁家会娶个生不出孩子的女人啊?   听见成念儿这句自暴自弃的话,林秀眉间蹙了蹙,然后说:“等以后姑姑遇到喜欢她、尊重她的人了,就要结婚,可那时候娇娇已经长大了,可以一个人睡了呀。”   成念儿愣住,以后遇见喜欢她、尊重她的人?   像成煜东喜欢林秀那样,像成煜东尊重林秀那样的男人吗?   她能吗?她配吗?她可是连孩子都生不出来的女人啊?   面对成念儿自我怀疑的眼神,林秀说:“姑姑这么好,当然能遇到好的人。”   她眼神鼓励的看着成念儿:“再说了,就算遇不到有啥关系?姑姑这么厉害,做饭又好吃,是咱们的厨神,这么厉害的姑姑,也能像广播里说的那样,新时代,新社会的女人,是能顶半边天的。”   成念儿被林秀温柔鼓励的眼神,给树立了信心。   对啊,新时代、新社会了,妇女也能顶半边天,她努努力,肯定也行的。   这么一想,成念儿心里的自卑减少了许多,自信则多了一点点。   成景眼神孺慕的望着林秀,这就是她妈,温柔又强大。   总会鼓励他人成长起来妈妈,不比林冬芹那个虚伪刻薄的女人好一百倍?一万倍?   “我也觉得姑姑厉害,以姑姑的手艺都能开馆子了。”成景附和妈的话。   小娇娇则问:“那姑姑开了馆子,我能去吃饭吗?”   “这就要问你姑姑了。”林秀点了点小娇娇的鼻子:“你问问姑姑,以后开了馆子,让你去吃饭吗?”   成念儿自卑不可怕,能慢慢的往自信上面引导,因为林秀知道成念儿也想改变自己。   一个从小被人打压的妇女同志,能有改变的想法,已经很棒了。   所以她故意引导小娇娇,去问成念儿,想让成念儿下意识去想自己开馆子的事情。   “姑姑,你开了馆子,让我去吃饭吗?”小娇娇当真扭头去问成念儿,还说:“姑姑做饭真的太好吃了,我特别喜欢姑姑做的饭。”   “当然可以了。”成念儿笑着打趣:“姑姑要是真开了馆子,你可以吃一辈子。”   真好啊,她的厨艺是有用的,是被家里人喜欢和需要的。   这是成念儿生平最自豪的一件事,因为大家都夸她做饭好吃,她特有成就感。   “明天早上大家想吃啥?我给你们做。”每次提到做饭,成念儿眼睛里都有光。   “大姐做啥我都爱吃。”林秀说,她唇形饱满,好像天生就带着笑弧,说话又特别温柔,带着一种特有的撒娇语调,听着让人特别想满足她的一切需求。   “那我明天早上给你们煮猫耳朵。”成念儿一说到吃的,就特别有注意:“用胡瓜打汤底,煮好了,我再淋一个散鸡蛋进去,保管好吃。”   猫耳朵是用面粉团子,捏出来的小面团,小小的一个,就跟猫耳朵一样。   吃起来丝丝滑滑,早上吃特别清淡开胃。   成念儿说完,还没忘记问金九爷:“老爷子觉得咋样?”   “成,我喜欢。”金九爷特别高兴。   他风光了半辈子,落魄了半辈子,谁能想到穷困潦倒的晚年生活里,还能遇见一群暖心的家人呢。   再说了,成念儿手艺那是真的贼棒。   今天晚上做的辣子鸡丁,真是麻辣鲜香又开胃,他和林海义两个老头子都多喝了二两酒。   小日子过的美,金九爷看着都是红光满面的。   晚上睡觉前,还忍不住想把全身的本事教授给成景,还问成景知道为啥古董值钱吗?   成景这时候困的受不了,真不想理会喋喋不休,话痨一样的金九爷,无奈的捂着耳朵:“老头儿别说了,真困的不行了。”   金九爷看他在黑夜里裹紧了身上的被子,就笑了声,需要的时候喊师傅,不需要的时候喊老头儿。   他这个徒弟,有点心眼儿在身上的。   隔壁房间里的林秀,被成煜东禁锢在怀里,男人炽热的呼吸铺天盖地的笼罩着她。   “你为啥要答应娇娇和你睡?”成煜东强势霸道的掐着林秀的腰,那彪炳凶悍的力度,好像要烙进林秀的骨骼里。   林秀脸色绯红,眼角都是水光:“女儿当然要宠着。”   接下来,迎接林秀的是成煜东更疯狂……这个狗男人,对林秀的占有欲非常强,尤其到了晚上,谁也不能挨着林秀,只能他霸占着林秀,心里才高兴。   第二天早上,林秀醒过来的时候,成煜东已经起床了。   她打着哈欠从床上坐起来的时候,成煜东正好推开门,一股潮湿的冷意顺着门缝窜了进来,林秀打了个寒颤,把胳膊缩进了被子里。   成煜东看着她白皙的胳膊,想起昨晚林秀在他怀里面色绯红,眼神娇媚的模样,眼神沉了沉:“外面落霜了,你多穿点。”   清溪镇的冬天很少下雪,但是落霜的时候特别冷,不仅水面上会结一层薄冰,地里的蔬菜叶上也会顺着脉络,结一层薄冰。   大人怕冷,走哪儿都得拎着一个加了木炭的竹烘笼。   而小孩儿却喜欢去扣蔬菜叶上的薄冰,因为他们没见过雪,落霜的天气也只有最冷那几天才会有,所以每次落霜大家都特高兴。   林秀端着温水漱口的时候,还能瞧见院子里的干草堆上全是白色的雪霜,娇娇却拿手去抓雪霜,还笑的特别开心。   “娇娇少碰雪霜,感冒了又得去打针。”林秀刚说完,就见娇娇把手里捧着的雪霜往天上撒,白色的雪霜往下掉的时候,娇娇还特高兴的回头说:“妈妈,你看,下雪了。”   林秀宠溺一笑。   娇娇又问:“妈妈,下雪天到底是啥样的啊?听说天上全是白色的绒毛毛,特别漂亮……”   娇娇没见过雪,这都是听村上广播里的评书说的,所以很好奇。   林秀其实也没见过雪,就听林海义说,她出生那年清溪镇下了很大的雪,路边的雪都压了几尺深。   但是孩子问了,她能不回答?   回答不上来,那多尴尬啊?   “雪花是白色的,从天空飘下来的时候,像白色的绒毛一样,但是落在身上,沾了热气会化成水。”林秀轻声说。   一旁坐着喝酒吃花生米的金九爷却笑着说:“娇娇想看雪?”   “对呀。”娇娇点头:“我从没看过雪。”   “成,那师傅给你画一幅雪景。”金九爷问坐在旁边看书的林海义:“笔墨纸砚应该有?”   “当然有。”林海义笑着站起来:“说起来金九爷的书画一绝,当年多少人千金一求啊。”   林海义和金九爷简短的对话,已经让林秀脑补出来了一个眼角长着泪痣,风流倜傥的公子哥了。   一回头,却见金九爷顶着个光头,往嘴里送酒。   那眼角的红色泪痣,长在满是皱纹的脸上,看着像老人斑。   林秀:“…………”   幻想破灭的她,面无表情的收回目光时。   就见江婶儿媳妇儿,特高兴的从外面走了进来:“林秀,我家里还有些铜家伙,你要不要?”   江婶媳妇儿穿着一条蓝色的围腰,围腰后半截拎在了手里,里面装着的东西,随着她走路时,发出叮叮当当的碰撞声。   林秀看过去的时候,金九爷已经放下酒杯从堂屋里走了出来。   他探头看了眼江婶秀儿围腰里装的东西,很快收回了目光。   林秀也看了眼,发现里面有插蜡烛的烛台,还有村子里通电后,就废弃没用的煤油灯。   她不了解古董,于是就笑着说:“收东西这事儿,我们家金九爷做主。”   林秀这是第一次对外认真介绍金九爷:“这是我们家的长辈,成景的师傅,以后村子里有啥不要的东西或者垃圾,都可以找金九爷收。”   【脑子有毛病,让儿子拜个师傅收垃圾!】   【傻子才会这样干?收垃圾多脏多臭啊?】   江婶媳妇儿脑子里鄙视林秀的思想,面上却笑嘻嘻的说:“九爷,那你瞧瞧,这些垃圾你收吗?”   “收是收,就是你这东西不咋值钱。”金九爷看了看,这些都是晚清民国的东西,烛台和煤油灯,都是民俗用品,能收,就是价格真不高。   于是金九爷说:“论斤卖,你这是铜的,按照市场价格3毛钱一斤。”   “3毛?这么便宜?”江婶媳妇儿瞪大了眼睛:“昨晚还1块钱呢。”   “昨晚那是我们第一次收垃圾,没经验。”金九爷说:“又是林秀这个老板做主,给你高价,我们才收的。”   “3毛我不卖。”江婶媳妇儿往回走,还以为林秀和金九爷会拉住她。   谁知道金九爷眼皮都没抬一下,走到门口的江婶媳妇儿忍不住回头,想和林秀说话,却见林秀弯腰给娇娇洗手,一家人准备吃早饭了。   成念儿煮的胡瓜猫耳朵,清香中带着一股姜香的味道,舊獨还点了芝麻油,闻着江婶媳妇儿一直咽口水。   村子里的人虽然在成煜东的带领下,都能吃饱了。   可是面粉也是金贵东西,大家平时都喝红薯汤,吃粉条,很少有人能吃面粉,所以她馋的咽了咽口水,又往回走:“真不涨点?”   【或者叫我吃顿猫耳朵,我也能卖。】   江婶儿媳妇儿的嘴馋的心里,被林秀听见了。   她弯唇笑了笑,没说话。   既然捡垃圾的事情,让金九爷做主,她这个幕后出钱的老板,就不该指手画脚,于是牵着娇娇进屋了。   金九爷看江婶媳妇儿一直顶着灶房咽口水,就说:“给你涨5分钱,你爱卖不卖。”   金九爷不笑的时候,表情看着就有点吓人。   还是个光头,又穿着军大衣,看着就像要和人干架一眼。   江婶儿媳妇儿想了想,多5分钱也是钱。   要是镇上,那些镇府设定的收垃圾的点,还得自己背着东西过去,也就铜铁3毛钱的价格,还不如卖给林秀家,能有三毛五分钱呢。   五分钱都能买颗大白兔奶糖了,她干啥不卖?   “卖卖卖,我卖。”江婶媳妇儿又拽着围腰回来了。   正好这时候,成念儿捧着一大盆胡瓜猫耳朵从灶房里走出来,那热气腾腾的猫耳朵更是香的离普。翠绿的胡瓜薄片儿和瓷白的猫耳朵沉沉浮浮,上面还撒了葱花,真是香的流口水。   “成念儿,你的手艺真好,我还没吃早饭呢。”江婶媳妇儿流着口水说。   如果能在这里吃一顿早饭,那就更值了。   “秀儿也夸我手艺好。”成念儿黝黑的脸上浮上满足的笑意,别人都说好,那秀儿肯定喜欢吃。   至于叫江婶儿媳妇儿吃早饭?   那是不可能的。   大家的粮食都是下苦力气挣来的,她也要为自己家里考虑节省粮食才行啊。   那些铜制的烛台和煤油灯,也就两斤多一点重。   金九爷给了八毛钱的时候,江婶媳妇儿还不大高兴。   因为她没在林秀吃到猫耳朵,觉得林秀家小气。   等成景蹲完了厕所,洗手吃饭的时候,就见家里又收了一些铜器。   他还挺高兴的说:“妈,咱们家虽然是收垃圾的,但是不是得取个名字啊?这样以后我们走街串巷的时候,大家才知道我们的名头。”   “那你说叫啥?”林秀问话的时候,成煜东还给她夹了一筷子脆生生的凉拌萝卜条儿。   “叫秀丽废品站咋样?”成景说:“你的名字里面有个秀子,秀丽,就是漂亮的意思。”   “这个名字不错。”成煜东和林海义都点头。   金九爷也乐呵呵的笑:“那我等会儿写个招牌,以后挂门口。”   “还有我的雪景画。”小娇娇提醒老师傅:“别忘了哈。”   “放心,忘不了。”金九爷笑着说。   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吃早饭时,坐着早班车回村的王桂花,正拎着装了水果罐头和麦乳精的网袋往回走。   这些东西都是成刚让她拿回来,给林秀家赔罪的。   王桂花一百个不愿意,但成刚说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王桂花也只能听儿子的话,这么做了。   “老大啊,你看妈给你和孙子带啥回来了?”   王桂花拎着东西推开院子大门走进去的时候,林秀正在屋里检查成煜东要带去东城的行李,看有没有带漏的东西。   两夫妻正在商量,林秀要不要带着孩子一起去东城,享受一下东城那边的冬天有多暖和的时候。   就听门外传来碗摔碎的声音,和王桂花不高兴的声音传来:“你个老不死的是谁?咋在我家里?”   紧跟着王桂花质问的声音,娇娇捏着一颗棋子从门外冲进来,特别害怕的说:“妈妈,奶奶回来了。”   王桂花从小对娇娇就不好,又加上出了耗子药毒大黄的事情,现在王桂花这个奶奶在娇娇心里,那就是吃人的熊家婆。   林秀抱起吓到的娇娇,成煜东则拍了拍林秀的肩膀,示意他出去解决王桂花的事情。   成煜东面色沉沉往外走的时候,林秀抱着娇娇站在窗户后,往院子里看。   一眼就看到拎着东西,但表情特别难看的王桂花。   碗是成念儿摔碎的,因为突然看到王桂花给吓的。   成景坐在院子里清洗,早上刚收的铜器。   金九爷在桌上给娇娇画雪景,林海义则在收拾娇娇刚才下的围棋,这一家子人面对王桂花的时候,脸上的表情都不是太好。   因为大家都知道王桂花那刻薄、不好相处的脾气。   “老大,你爸还埋在后山,你就让你媳妇儿带个老不死回来?”王桂花指着金九爷骂:“你有亲娘不孝顺,你去孝顺个外人?”   回来的路上,王桂花就听说家里来个老不死的,是成景的老师,还教成景捡垃圾,王桂花就满心怒火。   她不是气金九爷教成景捡垃圾,而是气有人霸占了她的房子。   在王桂花心里,就算分了家,这家里的一切一样是属于她的。   面对胡搅蛮缠,一说话就骂人的王桂花,成煜东皱了皱眉,但还是耐着性子问:“你不是去县城找成刚了吗?咋一大早就回来了?”   “我不回来,我哪知道你给自己找了个野爹来孝敬。”王桂花尖声说:“你和我分家,啥东西都不分给我和你弟弟,结果转头就去孝敬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老不死的,成煜东,你还有没有良心?”   王桂花指着成煜东的时候,看见了手里拎着的网兜,气的直接扔在地上:“你弟还让我给你们带点城里的好东西回来,结果你们就这么对我?我还活不活了?”   王桂花又要开始撒泼。   成煜东却皱着眉说:“妈,有事你好好说。你如果还要闹,咱们就去你隔壁闹。”   如果王桂花是个好母亲?成煜东能不好好孝敬王桂花?   想前几年,他真是恨不得把真心都挖出来给王桂花,钱财也从没少过王桂花的,可得到的却是王桂花偷了他店里的东西。   故意趁他不在家,带着人来踹门,欺负林秀和孩子,抢林秀的东西。   林秀是他媳妇儿,娶回来是好好疼着的,不是让林秀被人欺负和受委屈的。   分家这事儿已经过了,王桂花还要不消停,成煜东也不会像以前那样惯着王桂花。   孝顺是该孝顺,但也不能愚孝不是?   面对成煜东冰冷锐利的眼神,王桂花嚎哭不下去了。   因为她知道成煜东现在不接招了,她嚎叫哭闹这一招,在成煜东面前没用了。   而且这次回家,是有目的的。   想起成刚送她上车时说,回去了别和成煜东和林秀吵架,要有耐心和好脾气,好好和他们说话,还要在孙子孙女面前当个好奶奶。   因为林秀特别在意孩子的感受,而成煜东又最在意林秀的感受。   只要哄好了孩子,让林秀高兴,成煜东就能因为林秀高兴而松口的叮嘱,王桂花那张哭丧的脸,立马变成了虚伪的慈祥笑容。   “老大,你别生气,妈就是突然想到你死去的爸。”王桂花假惺惺的说:“他死的时候咱们家里穷,没跟着你享受就撒手归天了,这现在日子好过了,妈看到你养别人,心里替你爸难受。”   王桂花还装模作样的擦眼泪,话里话外也阴阳怪气的提起了死去的成父,来戳成煜东的心。   成煜东心里还是难受了一下子,因为死去的成父,是他在这个家里唯一得到过的温暖和来自父母的疼爱。   但看着王桂花滴溜溜的双眼,他表情瞬间变得更冷:“你是不是有啥事儿?”   王桂花没事儿不会找他,有事儿也是因为钱。   成煜东对这个亲妈很了解。   “也没啥事儿,妈就是想孩子了。”王桂花把手里的网兜拿给成煜东看:“这是妈在城里买的麦乳精和水果罐头,还有一些苹果,都是给我孙子买的。”   她对成景招手:“乖孙过来,看看奶奶给你买了啥好吃的。”   成景没动,低头用沾了白醋的棕刷,刷着手里生锈的铜烛台。   王桂花也同样不喜欢他,还会拧他、掐他,他对王桂花没好感。   王桂花见没人理她,表情僵了僵,扭头对正在洗碗的成念儿骂到:“你个死东西,没看你老娘累的要死,还不来给老娘煮碗汤圆来吃?”   成念儿浑身一抖,下意识低着头。   而王桂花骂完她,就直接笑着朝成煜东走过去:“你弟也骂我了,说我不该毒大黄,还说我破坏了你们的兄弟感情,让我回来赔罪。”   说话的时候,王桂花还扭头去看大黄,怕大黄突然跑出来咬她。   可大黄天亮就跑出去浪了,根本不在家。   王桂花见状,这才松了口气,又伸手拉着成煜东,态度亲热的说:“妈这几天没回来,也想你的很。”   成煜东眼神复杂的盯着王桂花,这是王桂花第一次说想他。   可是突如其来的好话,却夹杂着算计,因为成煜东看到了王桂花眼里的精明和算计。   【房子的事情,舊獨成刚说了要背着林秀。】   王桂花算计的心里话,被站在窗户后面的林秀听见了…… 第33章 寻死和威胁   要背着自己抢房子??   这还是觉得成煜东和以前一样好欺负呢。   林秀不高兴的撇了撇嘴, 抱着娇娇从房间里面走出去。   果然,王桂花看见她的时候,立马闭嘴不说话了,那脸上的表情也变得有些戒备起来。   还把手里的网兜往身后藏了藏, 在王桂花看来, 女的可没资格吃水果和罐头这种高价钱的好东西。   可她一看林秀身上穿着柔软暖和的水红色棉衣时,眼神又沉了沉, 现在谁家不穿打着补丁摞补丁的衣裳啊?   就成煜东愿意给林秀这个败家玩意儿, 买这些县城大商场里才能买得到的好玩意儿。   婆娘就是娶回来干活生娃, 只有传宗接代一个好处, 穿着好, 吃着好,住这么好干啥?   王桂花眼神不高兴的盯着林秀, 觉得她脸白嫩的跟剥了壳的鸡蛋一样, 得擦多少雪花膏才能擦成这样?   “成煜东。”林秀直接无视王桂花的存在, 对成煜东说:“你进屋帮我个忙。”   “来了。”成煜东应着转身,从林秀手里接过娇娇,怕林秀累着的时候,还扭头对站在院子里的王桂花说:“你走的时候没锁门, 快回去看看, 你东西还在不在?”   这句话瞬间让王桂花想起, 那天晚上成煜东拿绳子捆她去公安局的时候。   有些心虚的王桂花转身想走,可又想起成刚说要从成煜东那里,那走本该属于他们的房子和钱的事儿。   东城拆迁了, 听说赔偿很丰厚, 不能就这么让成煜东和林秀霸占了。   听到王桂花这心里话, 林秀都没忍住翻了个白眼。   脸真大, 东城的房子,都是成煜东凭着自己的双手一点点挣来的,怎么到了王桂花和成刚那里,就是属于他们的?   如果是好婆婆和好小叔,对成煜东好,林秀也不会介意让成煜东帮衬一把。   可是凭啥啊?   这些人对成煜东不好,把成煜东当旧社会的长工来剥削,却还要成煜东付出全部?   这不可能!   想都别想!   林秀不想和王桂花多废话,直接伸手推着成煜东的宽阔挺拔的背:“今天出了大太阳,进屋把被子抱出来晒一晒。”   清溪镇的天气潮,冬天出太阳,是晒被子的好时候。   家家户户都要趁着大太阳晒被子,否则晚上睡觉被子都特别潮湿。   “你是个女人,你没长手?”王桂花可算找到抨击林秀的地方了:“啥活都要爷们儿来做,你还算个女人吗?”   有时候女人对女人的苛责,往往是最严重。   就比如王桂花对林秀,就因为她嫁进老成家的时候被恶婆婆压了几十年。   现在恶婆婆死了,她也要在林秀面前摆恶婆婆的威风,把以前吃过的苦,受过的打都报复强加在林秀身上,让自己也当个威风的恶婆婆。   可谁知道,自从林秀嫁进来的第一天,王桂花的威风就从来没耍成功过。   因为林秀娇气呀。   她要敢让林秀洗碗干家务,林秀就能给她摔碗搞破坏。   最后还要嫌弃这些农活伤了她的手,脏了她的衣服,找王桂花要赔偿……   想起以前和林秀过招的事情,王桂花眼睛都快喷出火来。   “看看你,肩不能抬,手不能提,吃饭都要人喂到你嘴边上,你活着干啥?”王桂花骂林秀:“谁家的大媳妇儿,不是天没亮就起床干活,天黑了还得去池塘洗全家的衣服?偏偏就你娇气,你不干活,你凭啥不干活?”   “凭我有本事能挣钱,凭我靠着自己的本事享福的。”林秀笑盈盈的说话,偏偏能把王桂花给气死。   村子里的人都说林秀好福气,嫁了成煜东这个能挣钱,疼媳妇儿的好男人。   可是他们却从没想过,为啥林秀能啥事儿不干?还被大家疼爱着?   那也是因为林秀自己争气。   早些年读了高中,虽然出了意外,没考上大学。   可林秀自己却在七十年代凭着自己的高中文凭,分配到了粮站上班。   那时候还没包产到户,在粮站上班,吃公家饭的林秀都不用下地干活。   每个月不仅有工分拿,还有20块钱的工资拿。   这在清溪镇上,那都是特别有能力的女同志了。   别说成煜东自己是个有经商天赋的人,林秀自己的经商能力,也不比成煜东差。   刚刚改革开放和包产到户的时候,林秀就收了300块钱,把自己的工作卖给了别人,拿着这笔钱去支持成煜东的事业。   成煜东和蔡志鹏在农机厂外面的那个副食品店,林秀也是占了股份的。   因为副食品店,背靠几千人的大厂,这每年的利润分下来,光是林秀自己也有一万多。   七八十年代的万元户,能有几个人?   林秀有钱,能挣钱,愿意花自己钱,过自己的好日子,谁也没资格到林秀面前指手画脚啊!   林秀那双漂亮的双眼,上下一扫王桂花。   看见网兜里的东西时,还冷笑了一声:“水果罐头、麦乳精,这些都是从我副食品店里偷的吧?”   因为杨梅的水果罐头,是成煜东的路子进的货,就算是供销社都买不到南边儿的杨梅罐头。   一下子被拆穿的王桂花,老脸瞬间就挂不住。   她没好气的拎着网兜冲出了院子,打算等林秀不在家的时候,再和成煜东说分房子和钱的事儿。这些水果罐头和麦乳精,也不给他们家吃。   王桂花气冲冲的打开杨梅罐头的时候,手却被划了一下。   原来刚才她把网兜丢地上的时候,水果罐头的玻璃瓶儿摔出了裂痕。   虽然漏水,但质量好,王桂花想着算计成煜东和林秀,根本没咋注意这事儿,所以就把她的手划了好长一条口子,痛的王桂花呲牙咧嘴。   林秀转身走进屋的时候,成煜东正好抱着被子,顺着梯子走上了平房顶楼。   当他从梯子上下来的时候,见林秀拿着金九爷画好的雪景,正在和娇娇说话:“你看九爷画的多好,当大雪堆积起来的时候,就是这样,白茫茫的一片……”   她声音轻柔,低头和娇娇说话的时候,微卷的发丝垂在脸颊旁,黑发红唇,皮肤白皙的仿佛在发光,这样的林秀其实不应该生活在乡下的。   而是应该像县城里那些,好家庭出生的姑娘一样,娇生惯养的活在这世上。   “妈妈,我以后有机会能看到这样的雪景吗?”娇娇太喜欢金九爷画的雪景了,画中的一切都好像被白雪包裹,可偏偏有绽放的红梅,这样的美景娇娇真的好喜欢、好喜欢呀。   “当然有机会了。”林秀点着娇娇的小鼻子说:“以后天南海北,妈妈都会带你去看。”   一个人,只有见识开阔了,眼界和心性才能开阔。   林秀小时候社会环境严峻,大家又穷,没这个机会到处游览。   可是她有钱,能给孩子游览祖国山川的机会,为啥不带孩子走出贫穷的小山村,去看看更大更美的世界呢?   “哇,那我要快快长大才行。”娇娇被妈妈说的很向往。   坐在院子里清洗铜器的成景,听见妈妈和妹妹的话,俊秀的脸上浮现一抹满足的笑意。   上辈子的娇娇,被林冬芹嫁给了一个富二代。   所有人都羡慕林冬芹这个后妈对娇娇好,可谁知道,那个富二代花心风流,情人和私生子都有。可怜娇娇年纪轻轻,就要帮人养私生子,还得对外强颜欢笑。   人人都说娇娇嫁的好,可谁也不知道娇娇在压抑和充满冷暴力的婚姻生活中,有很严重的抑郁症。   甚至好几次都吃安眠药自杀……   想起无数次躲在暗处流眼泪的娇娇,成景手里的棕刷手柄,都差点被他给弄断。   听见成景的心里话,知道上辈子有抑郁症,企图自杀来摆脱这一切的娇娇。   林秀感觉有一只大手紧紧攥着她的心口,疼的她差点喘不过气来。   林秀怕被娇娇发现自己哭了,强忍着眼泪饱了娇娇一下,然后低头走进了屋里。   成煜东看见林秀坐在床边抹眼泪的时候,一颗心也揪着疼。   他走进去,把门关上。   “别哭了。”他把林秀搂进怀里:“你要是不喜欢我妈,我们明天就搬城里去。”   成煜东以为林秀是被王桂花给气哭的,同时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以后不管王桂花有啥事儿,他这个当儿子能办就办,但是绝对不会让王桂花和林秀私下接触。   有啥舊獨事儿,他来承担就成。   “我不是为了你妈。”林秀因为哭过,嗓音嗡嗡,听着特别可怜:“我就是心疼娇娇和成景……他们……”   林秀一想到上辈子的事,眼泪就大颗大颗滴下来:“成煜东,我们以后再也不让他们吃苦受委屈了好不好?”   她眼圈和鼻头都红红的,那盈满泪水的双眼望着成煜东的时候,成煜东恨不得把自己的心都掏出来给她。   “好!”   坚定不移的一个字,充分表示了他要保护儿女的决心。   林秀被成煜东哄的没哭多久,可她皮肤娇嫩,脸上的泪痕红惺惺的被白色的肌肤一衬,看着成煜东心里难受。   他去厨房舀了热水,拧了热毛巾给林秀擦脸,捂眼睛,等林秀重新擦了雪花膏,脸上的泪痕这才消散。   可哭过的眼睛,却还是有点肿。   没办法,林秀在屋子里呆了小半天后,直到眼睛消肿后这才走出去。   可谁知道,成景一看,就问成煜东:“你欺负我我妈了?”   刷——   所有人的眼神,顿时全都落在成煜东身上。   “你欺负秀儿了?”林海义质问。   “大弟,你咋能欺负秀儿呢?”成念儿责怪的看着成煜东。   “爸爸,你为啥要欺负我妈?”娇娇也仰着头,一脸不高兴的瞪着成煜东:“臭爸爸,不许你欺负我妈。”   金九爷则有些心灾乐祸:“哟呵,小李半街你也敢欺负,你小子胆儿肥啊。”   被大家盯着的成煜东:“…………”   “没,我没欺负秀儿。”成煜东板着脸,声音很沉很冷:“你们咋会觉得我舍得欺负秀儿?”   明明秀儿一哭,他的心也跟着揪起来。   这些人看不到他对秀儿的爱?只会觉得他欺负了秀儿?   成煜东脸上的表情都冷酷无情,心里的委屈就有多深。   就像一只尾巴都耷拉着的狗狗,又委屈又可怜。   这明明是成煜东的心里话,制造出来的效果。   可林秀还是没忍住的踮起脚尖,摸了摸他冷峻紧绷的脸。   她宠溺又亲热的对成煜东笑了笑,这才扭头对大家说:“成煜东没欺负我,我刚才也没哭,就是下午觉没睡好,把眼睛揉红了。”   林秀可不会告诉大家她躲在屋子里悄悄哭,她还是要点面子的。   大家一听成煜东没欺负林秀,顿时全都松了口气。   重新对成煜东露出了笑脸,可偏偏有人不笑,还一脸怀疑和质问的盯着成煜东。   “真的?”这个人不笑,还怀疑质问的人是成景,他不相信的质问林秀:“妈,他真的没欺负你?”   林秀还没回答,成景又继续说:“他要是欺负你,你就说,我们一家人都不要他。”   这声音听起来甚至特别期待。   成煜东眼神冷冷的扫了成景一眼,孩子忤逆他这个爹!怂恿他媳妇儿抛弃他!看来是教育的还不够。   成煜东若有所思的看了成景一眼,那冷酷无情的眼神,让成景有种心里发毛的感觉。   渣爹又想教训他!!   在成景戒备的眼神中,成煜东薄唇微翘,对成景露出一个冰冷的笑容:“我看你清理铜器,是有点天赋在身上的。”   渣爹夸他了?   成景有点飘飘然,随机又听成煜东说:“我正好想锻炼你的动手能力。”   成煜东转身朝堆放杂物的房间里面走去,不一会儿就挑了一箩筐生锈的东西出来。   “哐当”   一堆的铜器零件,都倒在了成景面前。   成煜东面无表情的说:“这是我替村子里收的二手打谷机,零件都生锈了,你给我清溪一下。”   “这些又不是铜的,是铁的啊。”成景拒绝,甚至有点崩溃:“它是铁的!铁的!不是铜的!”   “铜铁不分家。”成煜东脸色紧绷:“你要是不行,你就说一声。”   成煜东眼神冰冷:“看在你妈的面上儿,不为难你。”   我不行?   是男人都不能说自己不行!   尤其当着渣爹的面,成景更不会说自己不行,让渣爹小瞧了去。   “我行。”成景撸袖子:“不就是清理打谷机的零件吗?能难得了谁?”   “妈。你看着,我绝对比他厉害。”成景指着成煜东,要是比不过渣爹,他凭啥说照顾妈?保护妈?   他今天就让渣爹和妈都看看,他有多厉害!   看着明知是激将法,还往下跳的成景,林秀真是好心疼成景呀。   “儿子,加油。”林秀笑眯眯的双手握拳:“妈相信你。”   父子之间的决斗,林秀从不干涉。   因为她答应了成煜东,在成煜东管教成景的时候,不插手的。   而且,成景的性格,却是应该好好磨练磨练了。   太冲动了!   冲动是魔鬼,很容易在情绪极端和暴怒的时候,做出错误的决定,必须改正才行。   上辈子的成景就是太冲动,在娇娇第5次自杀后,冲动的想一把火烧死林冬芹和渣爹,最后反而被林冬芹算计死在了那场大火里。   林秀和成煜东对成景的磨练和教育,很好的规避了成景因为冲动而带来的杀身之祸!   小娇娇心疼哥哥一个人擦这么大堆的生锈零件,还想帮哥哥,却被成景拦住:“天冷,你进屋坐着烤火下围棋。”   说着还在围裙上把手擦干净,摸了颗大白兔奶糖,剥开了糖纸塞进了娇娇嘴里。   每次面对妈和妹妹的时候,成景都特别温柔和有耐心。   在屋里收拾东西的林秀,从窗户里看见这一幕,脸上都是温柔笑意。   可一扭头,就见王桂花趴在已经干透的围墙上,眼神直勾勾的盯着这边。   【房子和钱,我必须给成刚拿到。】   王桂花算计的心里话响起时,林秀眉间微微一蹙。   扭头对把被子从楼顶抱下来,正在铺床的成煜东说:“你妈这次回来,估计是为了东城那些拆迁的房子回来的。”   “我知道。”成煜东沉声说。   当初买房的时候,王桂花和成刚都知道。   他这个妈和弟弟,说难听点,都是为了一点利益能抛弃亲情的人。   “放心,这事儿我会解决。”成煜东淡声说:“如果她来找我,我会和她说清楚的。”   “嗯,我相信你。”林秀的话让成煜东唇角翘了翘,从小到大,唯一支持他,理解他的人就是林秀。   无论他是个被人欺负时,喜欢用拳头打回去,却被全村人骂要被抓去坐牢的混混小流氓。   还是高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做个体户没人看不起,说他没出息时。   一直站在他身边,支持他,鼓励他的人永远都是林秀。   只要他一回头,就能看见林秀眉眼弯弯站在他身后。   每次想到林秀,成煜东心里都特别踏实。   “明早四点,我们就出发去东城。”成煜东说:“蔡志鹏会开车来接我们。”   “好。”   只要一想到明天就能去暖和的东城,林秀就有一种度假的期待感:“如果娇娇和成景看到海,肯定特别高兴。”   清溪镇周围都是大山,有的人活了一辈子,可能都没出过大山。   所以有机会的话,林秀也想带孩子们去看看大山之外的风景。   这又加上放孩子放寒假,不用去上学。而且林秀带走两个娃,还能避免他们被王桂花欺负!   “可惜我爸和金九爷不去。”林秀叹了口气。   林海义是不愿意到处跑,金九爷是想继续给林秀收垃圾。   就算这,金九爷还没忘给成景布置作业。   直接塞了本历史书给成景:“熟读历史,才能知道各朝古董的来历,小子你给我记熟了。回来我要考……”   “而且去了东城,你也得给我捡一两样像样的垃圾回来才成。”   金九爷正在和成景说话时,门外又传来王桂花的声音:“老大,你出来一下。”   紧跟着王桂花的话,大黄就汪汪叫出声。   把王桂花吓的跑出了院子,还把院子大门关上,就怕大黄跑出来咬她。   “老大……”王桂花胆小的从门缝里,伸出个头:“妈找你又事儿,你出来一下。”   王桂花声音听着比平时和气,可林秀他们,都知道这人不可能和气。   这时候天色已经黑了下来,王桂花手里还拿一个手电筒去照大黄的眼睛,想晃花大黄的眼睛,这样大黄看不清,就没法咬她了。   “老大,你快出来,妈找你真有事儿。”王桂花躲在门外,像催命一样的喊。   成煜东表情沉了沉,走出去的时候,王桂花脸上的笑容更和气了:“妈做了你爱吃的扣肉,你去妈那边吃。”   王桂花不想和林秀吵架,只想拿捏住成煜东一个人。   于是大着胆子,从门缝里伸出一只手去拽成煜东的手,笑的特别慈祥:“跟妈去吃扣肉,妈特意给你做的。”   成煜东没被王桂花表现出来的慈祥给迷惑,因为他知道,王桂花是个无利不起早的人。   她每次对自己好,都是要从他那里拿钱。   今天王桂花还做了扣肉,肯定想要的更多,也肯定是东城拆迁的房子和钱的事儿。   但成煜东也跟着过去了,因为他不想用舊獨这种事情,来让林秀烦心。   他必须站出来解决这件事才成……   成念儿躲在灶房门口,看王桂花笑容满面的拉走了成煜东,有些害怕的说:“她她她……又想干啥?”   “东城那边的事儿。”林秀说完,又忍不住对成念儿说:“大姐,你要不跟我们一起去东城?”   不然他们明天全走了,王桂花不得找成念儿的麻烦?   “不了。”成念儿摇头:“你们都走了,两个老爷子没人照顾,我得留下来给老爷子做饭。”   说到做饭,成念儿又叹了口气:“我晚上做了圆子汤,可惜大弟被叫走了。”   “拿碗给他留一点。”林秀说:“饭菜也给他留起来。”   成煜东去找王桂花,肯定没心情吃饭。   也不知道成煜东和王桂花说了些啥?   林秀吃饭的时候也很担心,就连成念儿做的好吃的,林秀也觉得没啥胃口吃饭。   大概过了快一个小时,隔壁忽然传来一阵摔碗的声音:“成煜东,你敢走,我就敢死在面前。”   王桂花凄厉愤怒的声音也紧跟着传来。   林秀眉头一皱,王桂花又要寻死了?   “您要是死了,是儿子不孝。”成煜东沉声道:“到时候儿子会给你好好办一场丧事,把您给好好送走。”   寻死已经威胁不了成煜东了,因为他知道,王桂花不敢死,也不想死。   这种手段经常使,就真的让人厌烦了。   “而且当初我们买东城的房子时,你就寻死大闹过一回。”昏暗的灯光照不亮站在院子里的成煜东,他高大的身影都好像和夜色融合为一体了。   可他盯着王桂花的眼睛却又那么冰冷锐利:“当初我们买房子花了多少钱,你就拿了多少钱走。你也对着我爸的牌位发过誓,以后不管那些房子咋样,你都不会再要。”   这是当初成煜东为了杜绝王桂花闹事,特意逼王桂花发誓的。   可谁知道,王桂花对自己发的毒誓根本不在意,还是要来抢这些东西。   “你还记得当初自己怎么发誓的吗?”成煜东冷声质问。   王桂花撇了撇嘴,不就是以后再要房子,不得好死,没人送终吗?   可她有大学生儿子成刚,还能没人送终?不得好死?   王桂花可不信这些,还想说啥,却被成煜东堵住了:“我再说一次,那些房子和钱,你都没资格要!”   成煜东冷冰冰的说完,根本不管王桂花那把架在脖子上的菜刀,脸色紧绷而铁青的走出了王桂花所在的院子。   “成煜东,你真要逼死我!”王桂花还在大吵大闹,那把菜刀却不敢挨着脖子。   她怕自己万一激动,真抹了脖子,一命呜呼了,咋享福?   她儿子成刚可是要当干部的,她这个干部老娘得好好活着享福。   可是成煜东不听使唤,不怕被她威胁这件事,也让王桂花快气炸了。   而且成煜东还说啥?   说她毒大黄的耗子药,他还留着,如果她敢闹事,就把她送公安,说她下毒。   成煜东可是她养大的啊,她要不给成煜东饭吃,成煜东能到现在,能挣大钱?   可是成煜东却不孝顺她,还忤逆她!   早知道这样,她为啥要养成煜东?不如掐死算了。   这世上,有的人就是不配为人父母。   子女在他们眼里,就是来还账的。   活该被他们索要一切东西,也不管自己当父母当的多糟糕。反正给孩子一口奶吃,一口饭吃,孩子就该满足他们一切需求,满足他们的贪婪和野心。   可是王桂花偏偏又偏心小儿子成刚,恨不得命都给成刚这块心头肉。   这种偏心和差距,让成煜东真是又气又恨。   他攥紧拳头回到家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站在门口等她的林秀。   林秀站在昏暗的暗色里,看着他笑:“成煜东,饿了没?”   她没问事情的结果咋样?因为她都听到了成煜东的回答和选择,再问就是在成煜东伤口上撒盐了。   这是把她捧在心尖尖上的男人,也是她喜欢的男人,她也不舍得成煜东受委屈。   “饿了。”成煜东大步走过去,牵着林秀的手往回走。   “给你留饭了。”林秀顺势靠在他怀里,头发上的香气一直往成煜东鼻腔里钻:“肉圆子、还有烧辣椒拌皮蛋、蒜苗回锅肉……”   听见林秀温软的声音,成煜东感觉窒息愤怒情绪,都缓和了。   那种又恨又气的情绪,也在林秀的温声软语中渐渐消失,直到心情完全平和下来。   在屋子里给洗干净的打谷机零件上润滑油的成景,心想,这一次渣爹干的还是不错的。   没有像上辈子一样一退再退,一让再让的养大了老虔婆和成刚的胃口。这辈子的渣爹懂得去制衡,和拿捏王桂花和成刚的胃口。   听见成景这句夸赞的心里话,林秀笑眼弯弯的看着大口大口吃饭的成煜东。   “成煜东,你做的很好。”林秀笑眼弯弯的说:“成景都说崇拜你呢。”   “别拿话来哄我。”成煜东冷冰冰的说:“那个臭小子浑身都是反骨。”   别看话说的冷酷无情,可漆黑锐利的双眼里却有若无似有的笑意。   他不介意成景的崇拜,而是高兴于秀儿夸他的话。   这让他想起,当初初中时。   他读书被人撕碎了写的作业,他拿着石头去和人干架,打破了对方的脑袋,正得意的时候。   却见林秀背着书包,从山头那边走过来,一看见林秀,成煜东头发都炸毛了,手里的石头也扔了,然后拔腿就朝和林秀反方向的地方跑,就怕林秀看见他打人,讨厌他。   可最后却是林秀拿着碘伏来给他擦伤口,娇娇气气的说他打的好。   “别人欺负你,你要是退缩,只会被人欺负的更狠。”当时是十三岁的林秀,穿着漂亮的背带裙,头上带着小红花,娇气又刁蛮的说:“你用拳头告诉他们,你不是好欺负的,你做的对。”   成煜东咧嘴笑,林秀却又说:“可是你打的太狠了,你没有医药费赔给对方。”   林秀最擅长的就是夸了他,再教训他:“下回你打架得好好考虑,你能不能承担医药费。”   成煜东当时裂开的嘴角,瞬间耷拉下去,无精打采的很。   林秀又说:“所以你不能意气用事哦。”   这也养成了成煜东,做一件事的时候,习惯性去想后果。   所以当初给王桂花钱的时候,就让王桂花发誓,虽然王桂花不介意自己发的毒誓的,但是成煜东却能用这件堵住她的嘴。   这都是秀儿教他的,无论是从前还是现在,秀儿都是最好的!   想起以前的事儿,成煜东望向林秀的眼睛里,全是笑意。   林秀有被他灿烂的双眼闪道:“那些人说星星好看,肯定没见过你的眼睛。”   成煜东多好看啊,冷峻俊秀,一双眼睛灿若星辰。   眼睛里有坚毅和执着,这样的男人,心性向来很坚定,也从来没让她失望过。   “胡说霸道。”成煜东一下子就变严肃起来了:“你说我的眼睛好看,你肯定没看过你自己的眼睛。”   “我媳妇人的眼睛,全天下最好看。”成煜东在夸赞林秀的时候,从来都是自豪与自信,还理所当然的。   两人温情脉脉的互夸时,隔壁的王桂花不甘心的捏着菜刀。   “我就不信,我连成煜东都拿捏不住了。”王桂花丢掉手里的菜刀,冲进自己住的屋子,把成父的牌位和遗像都拿出来。   又找出黑白的布条,她要在屋里布置灵堂,明天天亮就捧着成父的遗照在门口哭。   她要让全村的人都来看看她的灵堂,她要让成煜东被全村的人戳着脊梁骨骂…… 第34章 拍花子   一墙之隔的林秀, 听到王桂花这恶毒的小心思后,有些同情的,看了眼正在往瓷盆里倒热水的成煜东。   男人伸手试了试水温:“可以洗脚了。”   他帮林秀拖鞋袜的时候,脸颊却被一双温软的手给捧住了:“成煜东, 今晚好好睡个觉, 明天凌晨咱们就出发,你啥也别多想。”   女人低着头, 那双雾蒙蒙的双眼里全是心疼和温柔。   林秀不想把王桂花布置灵堂的事情告诉成煜东, 怕成煜东心里难受, 可她又实在想安慰成煜东, 就低头在他薄唇上亲了亲。   这男人一开始以为媳妇儿让他早点睡, 是担心今晚两人过夫妻生活,明早起不来。   他也没准备天天晚上都折腾秀儿, 可……可媳妇儿亲他了, 他能咋办?   只能仰起头回亲过去, 但很快他又停止了:“不亲了,再亲你晚上该没法睡了。”   男人那双漆黑的眼睛里全是隐忍和克制,炙热的大手,握着林秀小巧雪舊獨白的双脚, 放进了热水中, 一点点的帮她轻柔按摩。   这是成煜东从村里老中医那里学来的方法, 据说每天晚上用热水按摩脚底,晚上会睡的很好。   因为以前的林秀躺在床上根本睡不着,老是做被大蜈蚣咬的噩梦。   可是自从每天晚上被成煜东按摩脚底穴位后, 她真的睡好的很好, 也很少做噩梦了。   她的脚在成煜东宽大粗糙的手里, 看着小巧又精致。   要不是林秀不喜欢, 成煜东都想亲吻她白皙的脚背了。   适中的按摩力道中,林秀打了个哈欠,皙白的脸上也染上了困意。   给她擦干了脚后,成煜东抱着人放平在床上。   晒过太阳的被子,有一股特别好闻的味道。   而被窝里,也放着好几个装着热水的暖水瓶。   林秀在全身暖融融的舒适状态下,很快就沉沉睡了过去。   成煜东关了灯后,把人搂在怀里,亲了亲林秀的额头,也沉沉睡了过去。   而围墙那边的王桂花,则捧着成父的黑白遗照,靠在床头打盹儿。   只要明天早上天一亮,她就要开始闹腾了。   可谁知道,凌晨三点多的时候。   成煜东就抱着熟睡中的娇娇,在成念儿等人的护送下,上了蔡志鹏开来的小汽车。   八十年底能买车的人家很少,蔡志鹏这辆小汽车,也是以父母的名义,临时从机关单位给借来的。   林秀坐上车的时候,成念儿还把手里的篮子递给了蔡志鹏:“这里面有我炸的油条和韭菜饼,还有不少肉圆子和酥肉,你拿着在路上吃。”   蔡志鹏接过来的时候,差点没提稳,这也太重了,得有快二十斤了?   要不然成念儿为啥给他?不是给林秀?   还不是担心会累着林秀,林秀这么娇气的人,哪能提这种东西?   成念儿和所有人一样,在做任何事情前,都会下意识的去照顾和保护林秀。   紧跟着,她又把网兜递给了林秀:“秀儿,这里面是我装的血橙和橘子,还有你爱吃的夹心饼干和蛋条,你饿了就吃。”   这些东西给林秀,是因为里面都是林秀爱吃的。   “大姐,辛苦你了。”林秀伸手去接东西,成念儿还避开,小心翼翼的放在了她腿上:“东西沉,放你腿上就成。”   蔡志鹏在旁边看着,还特别羡慕。   他也想被人这么贴心照顾,可大概这世上也只有秀儿嫂子才有这个被人宠的命了。   车开走的时候,王桂花还抱着成父的黑白遗照在床头边打瞌睡。   清溪镇去东城有几千里路,而且这时候的路霸特别猖狂,蔡志鹏为了安全,没准备开车过去,是把车开到了火车站。   到时候天亮了,他父母单位的司机,会到火车站来把车开走。   这时候早上六点五十左右,天都没亮透,可是灯火通明的火车站已经是人山人海了。   林秀牵着成景,让他跟着自己别走丢。   成煜东则抱着还在睡觉的娇娇,身高马大的走在妻儿身边。   这个时代的火车站就是脏乱差的代名词,不少人还带着鸡鸭鹅灯家禽赶火车。   各种味道混合在一起,那味道是真的难闻。   蔡志鹏知道林秀这个嫂子娇生惯养,又带着两娃娃。   还特意走关系,提前半小时上了火车,避免了林秀和两个孩子,人山人海的去挤火车   “车早上七点半开,你们先坐一下。”列车乘务员帮忙把东西拿上去的时候,还多看了林秀几眼。   这个女同志实在太白净好看了,站在她跟前的时候,感觉火车上昏暗的灯光都变亮堂起来。   还有她孩子,也都好看。   就跟菩萨坐下的金童玉女似的,又好看,又贵气。   “有事你们就叫我哈。”列车员离开的时候,那眼睛还一直盯着林秀看。   察觉她目光的林秀,抬起头,对列车员盈盈一笑,那惊艳的列车员都差点撞在车门上了。   “我的妈呀,女人看女人也能看呆?”列车员自己都震惊了。   等她回到工作岗位的时候,还没忍住和同事们说,火车卧铺车厢,来了个非常漂亮的年轻女同志。   这导致火车开走的时候,林秀坐的那节卧铺车厢,来来往往的有不少各种各样的列车员经过。   这都是假装路过,特意跑过来看林秀这位女同志有多漂亮的人。   最后大家都觉得,林秀比他们想象中的更好看,又有气质,一看就是大领导家的闺女。   八十年代的火车,可没有高铁和快车,大部分都是烧煤炭的绿皮火车。   顺着铁路往前开的时候,那烟囱里还往外冒黑烟,铁路两边的人身上能淋上一层细烟灰。   坐在火车卧铺车厢的林秀等人,倒是比较安逸。   因为火车卧铺车厢里的人,不想硬座那样人挤人,挤的连脚都放不下,而是定了核载人数。   因为林秀、成煜东、蔡志鹏三个大人还带两个小孩儿,所以他们的床位都是挨着的。   成景坐在卧铺车厢的车窗前,看金九爷给他的历史书。   而娇娇睡到八点多,天大亮的时候才睁开眼睛……而这时候的大河的村民们,都被王桂花哭丧一样的声音,给吵醒了。   结果大伙跑过来一看,就见王桂花抱着成父的遗照,跪在灵堂里傻眼了。   因为王桂花这时候才知道,成煜东和林秀竟然凌晨就带着孩子离开了家。   那她昨晚熬了半宿布置的灵堂,还有啥用?   不仅没用,还成了让村民们看笑话的闹剧,王桂花气的差点喘不过气来,觉得胸口疼。   可村民们都觉得她是在闹腾,没人管捂着胸口,觉得喘不过来气的王桂花,全都指着她骂一大早就哭哭啼啼,不消停,把大河村的好运气都给哭没了。   老村长还带头让人把王桂花布置的灵堂给拆了,大河村出了成煜东这种大队长,那是大河村的福气。   他们必须拥护和保卫成煜东这个大队长,否则人家在县城还有大生意,万一被王桂花闹腾的,一气之下就搬家到县城里,再也不回村子了,大河村以后咋办?   大河村没了成煜东这个大队长,还能成清溪镇的富裕村吗?   火车上,林秀也没闲着,而是拿出棋谱,正在教娇娇下围棋。   娇娇年纪小,看了一会儿,就觉得没趣儿,问林秀能不能在火车上走走?   她第一次坐火车,觉得火车“哐当”“哐当”的往前跑,特别有趣。   “只能在这个车厢里走,也不能远离妈妈的视线。”林秀说。   这个时代的拍花子特别多,小孩儿和妇女同志就是拍花子拐卖的主要目标,林秀觉得必须把这些事情给娇娇说清楚。   娇娇吓的缩了缩头,一直紧紧拽着林秀的衣角。   可小孩儿哪能关的住?   没一会儿娇娇又开始拉着林秀,让林秀带她在火车上走走。   卧铺车厢安静,因为能在八十年代的火车卧铺票,是顶顶紧俏的。   能买到火车卧铺票的,大部分都会在机关单位上班的人。   这不,林秀他们隔壁的一对中年夫妻,看着四十出头的样子,穿着打扮一看就是机关单位的老干部。   看见娇娇的时候,那个女同志还指着娇娇说:“老林,你看着小姑娘多俊啊。”   那个叫老林的中年男人,穿着熨贴整齐的中山装,脸上带着副金丝眼睛,看着清隽又内敛。   他扫了眼娇娇,脸上浮现一抹笑:“要是老大生了娃,孩子恐怕也这么大了吧?”   说着,两人脸上浮现哀伤又期待的表情。   两人年轻时生了一个儿子,却在一岁多的时候,被家里的保姆给偷走了。   那是六几年的时候,孩子被偷,他们刚准备去报警,却因为老林领导的原因,被人举报,当天就被下放去了农村……   那时候社会动荡,他们连自己都顾不上,还有啥能量和本事去找丢失的儿子?   在乡下过了几年苦日子的时候,要不是全靠活下来,好找儿子的信念在,两人恐怕根本熬不过那些苦日子。   现在经过十几年的打听,得知他们的儿子可能在东城,这两人连夜就坐上了去东城的火车,就想着能把失散二十多年的儿子找回来。   两人看娇娇觉得特别有缘,白白嫩嫩的小丫头,眼睫毛又长又翘,眼睛亮晶晶的,头上还带着一个红色的蝴蝶结,看着就跟洋娃娃一样。   忍不住拿了一根香蕉递给娇娇,娇娇却害怕的往林秀腿后躲:“妈妈,我怕。”   小家伙这是以为两人是妈妈口中,拿东西骗小孩儿的拍花子。   “抱歉,孩子胆小。”林秀摸了摸娇娇的头,对两夫妻礼貌一笑。   “是我们的错,吓到你家女儿了。”那个中年妇女笑了笑,眼角的纹路,昭示着她比看起来要大上学多岁。   刚才就觉得娇娇可爱,想给东西吃,可现在反应过来自己做错了,就弯腰蹲在娇娇面前:“小朋友,你做的对,不要随便吃陌生人给的东西,也不要随便跟人走……”   说到这里,中年妇女又想起自己被舊獨保姆拐走的儿子,眼睛顿时又红了。   林秀察觉到中年妇女的情绪波动,很识相的牵着娇娇走回了他们的位置。   隔壁那个中年男人安慰妻子的声音,有一句钻进了林秀的耳朵里:“别哭了,这一次我们肯定能找到老大……”   “妈妈,他们孩子被拍花子拐走了吗?”娇娇扯了扯林秀的手,小声问道。   听到中年年妇女心里话的林秀,心情沉重的对娇娇点了点头:“希望他们能找到他们的孩子。”说完,她又把娇娇抱在怀里:“所以娇娇不要到处跑哦,不然妈妈找不到你,也会伤心的。”   带孩子出门长见识的同时,也必须灌输孩子的安全意识。   “妈妈,我不会到处跑哒。”娇娇说:“我会乖乖跟在妈妈身边,哪儿都不去的。”   还有哥哥。”娇娇指着坐在窗前看历史书的成景说:“哥哥也不能乱跑,当心拍花子把你拍走。”   “好,哥哥不会乱走的。”成景觉得自己是哥哥,必须给娇娇做出一个表率,所以从历史书里抬起头,哄着娇娇说:“不乱跑,不乱相信陌生人,一直跟在妈妈身边,我们娇娇真棒。”   “哥哥也真棒!”娇娇伸出胖乎乎的手指,超开心的夸赞着哥哥。   看着妹妹脸上那天真无邪的笑容,成景双眼弯了弯。   这辈子,他一定不会再让妈妈和妹妹,过的和上辈子一样凄惨。   他要守护妈妈和妹妹一辈子都开开心心,快快乐乐的活在这世上。   隔壁那对夫妻看见这一幕,那个女同志特别羡慕的对林秀说:“你真幸福,拥有两个这么可爱的孩子。”   “可不。”林秀笑容灿烂的点头:“他们都是我的心头肉。”   听见这话的成景,脸还红了红。   【呜呜呜,妈说他是妈的心头肉,超开心~】   成景有些羞涩的抿了抿嘴角,看着林秀低头偷笑。   八十年代的火车上也有卖餐盒的,可惜价钱贵,味道也不好吃。   所以大部分人都是自带干粮,成念儿做的炸酥肉、炸肉圆子和炸油条拿出来的时候,整个卧铺车厢都弥漫着一股喷香的肉味。   不少人都探头过来看,觉得林秀他们吃的真好,咋全是肉呢?   成念儿怕他们吃肉腻歪,还带着麻辣的大头菜和豆腐乳。   大头菜吃起来脆脆生生,麻辣中带着一丝丝甜味儿,特别解腻。   豆腐乳是经过发酵后,用白酒消毒,再滚上一层辣椒面和盐,吃起来又咸又辣,也是解腻下饭的好东西。   隔壁那对中年夫妻,被麻辣味呛的直打喷嚏。   但又忍不住去闻这香味,因为味道有多辣,就有多香。   他们瞬间觉得自己手里的奶油面包,它瞬间不香了。   成煜东原本还担心林秀和孩子们,受不了长途火车的烦闷。   可看林秀精神头特别足,而且吃东西的胃口也不错,这才松了一口气。   “我去打点水过来。”成景拿起搪瓷缸往接开水的地方走。   “我陪你去。”成煜东站起来,火车上的拍花子多,他也担心儿子。   “不用,就在前面,没事儿。”成景拒绝了成煜东的好意,他又不是真正的小孩儿,还能让拍花子给拍走?   可这个儿子虽然是重生的,但是林秀还是不放心。   毕竟是5岁的个头,拍花子要强行抱走,也不是不可能。   这么一想,林秀就担心的跟了上去。   却没想,远远的看见一个慈眉善目的胖女人,抱着一个昏睡的小女孩在和成景说话:“小朋友,你能不能帮阿姨一个忙?”   这儿是和餐桌链接的车厢,离下一站停车的时候又只有几分钟,所以胖女人准备找个人少的地方下车。   谁知道还能遇上一个极品货色?   这个胖女人是个拍花子,她双眼放光的看着穿着干净整洁的棉衣,长得白净俊秀的成景,心想这样的娃肯定能卖个大价钱。   于是脸上的笑容更亲切了:“阿姨的女儿,不知道为啥生病了?阿姨想抱着她下车找医生救命,可是阿姨的东西拿不了。你能不能帮阿姨把东西拿下车?”   车下还有接应她的人,只要这小东西被骗下车,就跑不了了。   胖女人一脸祈求的望着成景:“求求你了,小朋友,我女儿病的实在太重了,阿姨一个人真拿不了那些东西。”   成景眼神冷冷的盯着胖女人,眼神在被胖女人抱着的小姑娘身上扫了扫。   这个小姑娘只有两三岁左右,身上穿的衣服还打着补丁,看着睡的很熟,可成景知道这小姑娘是被迷晕了。   因为上辈子,这个胖女人在火车上也是用迷药迷晕了娇娇。   当时胖女人已经抱着娇娇下了火车,是成景奋不顾身的扑下去,抱住胖女人的腿,大喊着拍花子。   可是他当时年纪小,刚喊出口,就被胖女人的同伙给捂住了嘴,最后也被迷晕了……   想到这里,成景看向胖女人的眼神,特别阴森,像厉鬼一样。   那胖女人有一瞬间感觉成景的眼神很吓人,可再定睛一看,又见成景脸上带着天真无邪的笑容:“好呀,我帮你。”   不管是娇娇还是这个无辜的小女孩儿,成景都不能眼睁睁看着对方被拍花子拐走。   胖女人表情一喜,又听成景说:“可是我妹妹还在前面等我,不如我让我妹妹也帮你拎东西?   成景脸上的表情,还很不好意思:“我一个人怕拎不动。”   “你家大人呢?”胖女人警惕。   “在前面排队上厕所呢。”成景抬手指着餐厅车厢的尽头,那儿是硬座的车厢,人挤人人,厕所外面也排着几十个人的长队。   这种情况,在八十年代的绿皮火车上非常常见。   “我妹妹一个人坐在位置上,我带你过去……”成景又说,声音听起来胆怯又斯文。   那萝卜丁儿的身高,落在胖女人眼里,那就是个能被自己一只手按死的蚂蚁。   胖女人的迟疑变成了自信的时候,成景已经带着胖女人往餐厅车厢中部走去了。   车马上就要到站了,站在门口的话,很容易让胖女人跑掉。   所以他要把胖女人引到人多的地方,这样胖女人才跑不掉。   “阿姨,你跟我来,我去叫妹妹帮你拎东西。”成景回头,冲胖女人天真无邪的笑,那漆黑的眼睛看着透亮毫无杂念,真是要多天真有多天真。   这种小孩儿最好骗了。   胖女人心中一喜,能在下车之前,把这男娃的妹妹也一起拐了最好。   男的卖给别人当儿子,女娃卖进大山当童养媳。   利益熏心的胖女人,完全没想道,自己的贪婪让她掉进了一个小孩儿的陷阱里。   她跟着成景往车厢中间走的时候,林秀也正好走了过去。   胖女人和成景的心里话,都被她听见了。   成景要对付拍花子,救下小姑娘。   她这个当妈的,也不能看着拍花子在她眼皮底下把人拐走啊。   但是她和成景一个女人,一个小孩儿,能把有同伙的拍花子咋样?   林秀正着急的时候,见卧铺车厢那个叫老林的中年男人,也拿着保温杯过来接开水,于是连忙拽住对方的衣袖说:“同志,帮个忙……”   林秀和老林说话的时候,成景正好带着抱着迷晕小女孩儿的胖女人,走到了餐厅车厢的中部。   前方是几十个排队上厕所的人,胖女人没法挤过去,跑下车。   背后的话……成景扭头,就看见林秀和老林挡在了车厢门口。   成景眼神一沉,妈也在。   他可不能把妈卷进来,必须速战速决才行。   正这样想着的时候,那个抱着小女孩儿的胖女人,特别着急的问成景:“你咋不走了。”   这车马上就停了,她得赶快和同伙一起把小孩儿拐下车才行。   胖女人心里着急,对同样在餐厅车厢的同伙使了个颜色,只等车一停,就强行迷晕成景下火车。   胖女人的心里话,在林秀脑子里响起的时候。   林秀真是着急死了,那胖女人有迷药,万一伤害了成景咋办?   这时候火车停了下来,火车门打开的同时,胖女人的同伙拿出手帕,准备去迷晕成景。   林秀情急之下大喊道:“那个抱小孩儿的胖女人是拍花子,大家快拦住她。”   拍花子,无论哪个时代,都是人民百姓最痛恨的人!   大家一听拍花子,下意识就拦住了那个胖女人,正好把想迷晕成景的那个男人给隔开了。   男人见势头不对,转身就跑。   可谁知道刚转身,腿窝子一阵剧痛传来,扑通一声就摔在地上。   是成景借力打力的踹到了人膝盖最脆弱的地方,他仗着身材矮小又灵活,直接从人群中挤过去,骑在男人背上。   在人挣扎着想跑的时候,成景先是戳对方的眼睛。   在男人吃痛大叫的时候,抢过男人手里的手帕,捂住男人的口鼻,直接把人给迷晕了。   这一切,就发生在一瞬间,好多人都没反应过来,男拍花子就被成景给解决了。   而那个胖女人见舊獨状不对,却先指着林秀尖叫起来:“拍花子,这个女人是拍花子,抢我的娃。”   胖女人这叫贼喊捉贼,而且她嗓门儿大,一开始没注意这边情况的人,全都看了过来,还真以为林秀是个拍花子。   而这时候的胖女人,趁机朝火车门口挤过去的时候,嘴里还大声喊道:“这个拍花子抢我小孩儿,求求大家帮我把小孩儿抢回来。”   胖女人抱着怀里的小女孩儿,哭着朝林秀冲过去:“拍花子,你跟我去公安局,我们找公安好好理论。”   胖女人就没见过林秀这么好看的年轻女同志,那皮肤就跟牛奶做的一样,要是卖去山区,也是个大价钱。   她眼睛里闪过一丝恶毒的光,只要把林秀拽下火车。   火车月台乱糟糟的,那些接应她的人,还能让林秀跑了?   胖女人也想跑路的,可是从没见过林秀这么好看的女同志,一门心思的都想拐林秀,要是卖去港都,那可是一笔巨款啊。   有时候贪婪会让人失去理智,这个胖女人现在就彻底失去了理智。   “你这个拍花子,就会欺负我们穷人,我和你拼了。”   胖女人抱着背迷晕的小姑娘,朝林秀撞过去的时候。   还伸出一只手,想把林秀往火车下拽:“你这个拍花子,必须跟我去见公安。”   “放开我妈!”   解决完男拍花子的成景,一看妈要被人扯头发往车下拽的时候,气的小脸煞白,这个胖女人敢伤妈一根头发,他就弄死对方。   成景跑过去,跳起来要踹倒胖女人的时候。   一只强而有力的手臂伸过来,擒住了伸向林秀头发的手。   成煜东手中微微用力,“咔嚓”一声,胖女人的手腕,直接被拧断了。   手腕骨头硬生生折断的剧痛,让胖女人浑身都是冷汗。   成煜东抬手揽住林秀,冰冷锐利的眼神像鹰隼一样盯着胖女人,一字一句的问道:“你想对我媳妇儿干啥?”   高大强壮的男人,脸色紧绷而铁青。   胖女人感觉被他盯上的时候,像是被人用刀刺进了太阳穴,恐怖又胆颤。   被成煜东强势霸道护住的林秀,抬头望着男人冷峻而优美的下颚线,忽然生气的指着胖女人骂道:“成煜东,她污蔑我是拍花子,揍她!”   …… 第35章 成煜东的狠戾   没等成煜东响应媳妇儿的命令, 对胖女人动手的时候。   看见妈险些被拍花子伤害的成景,已经像愤怒的小鸟一样,大叫着从半空中飞了过来。   “让你欺负我妈,我弄死你!”   紧跟着成景愤怒的声音落下, 他的飞毛腿直接蹬在了胖女人脸上。   刚被成煜东拧断手腕的胖女人, 感觉腮帮子一痛,张口吐出几颗牙齿后。“砰”地一声砸在地上的时候, 还往上翻着白眼。   “妈, 你没事儿吧?”踹倒了胖女人的成景, 眼睛红红的跑到林秀面前。   小家伙仰起头, 关切的盯着林秀。   从上到下的看了一圈, 见妈没事儿,这才压下心里的恐惧, 自责的说:“怪我, 我在对付拍花子的时候, 应该制定一个更完全的计划才成。”   只要一想到因为自己计划出现纰漏,差点让妈被拍花子抓着头发,扯下火车,成景心里就一阵后怕。   眼角的余光撇见胖女人, 还想从地上爬起来逃跑的时候, 内心全是暴戾阴鸷情绪的成景, 直接抬脚蹬向胖女人的左手腕。   “咔嚓”   “啊!”   左手腕骨头断裂的声音,伴随着胖女人凄厉的惨叫声,在绿皮火车上响起的时候。   周围帮忙抓拍花子的人民同志们, 看着胖女人惨败痛苦的脸色, 都感觉自己的手腕被成景这小子给一脚蹬断了。   太狠了, 这小子。   可是心里好爽, 是怎么回事?   因为拍花子就该死!!   这从古至今,多少小孩儿和女人,都被这些拍花子给拐卖走,不知道是生是死?   拍花子罪大恶极,拆散了多少和睦的家庭?造成了多少家庭的支离破碎和痛苦?   这么一想,大家都忍不住给成景喝彩:“小同志干的好。”   甚至还有人对林秀竖起大拇指,夸赞林秀孩子教的好,小小年纪身手就这么好。   林秀被大家团团围住,大家都想从她那里学点育儿经。   毕竟谁家不想望子成龙?望女成凤?   而且这个时代的人,最崇拜的就是英雄了。无论是保家卫国,还是路见不平一声吼的英雄,那个个都是人民百姓的好同志。   “同志啊,你真会教小孩。”其中一个妇女同志,一脸兴奋的对林秀竖起大拇指:“伟人说的好,哪里有不公,哪里就有正义和英雄,你这孩子真是个了不起的大英雄。”   “小小年纪就会和拍花子斗智斗勇,真是了不起,你是个英雄的母亲。”   看着妈被大家拥簇着夸赞,成景老骄傲的仰起头。   上辈子,人们提起他和娇娇,夸赞的都是林冬芹那个虚伪恶毒的后妈。   说林冬芹把前夫的娃,当成亲生的疼。   夸奖林冬芹把娇娇嫁给富二代,把他培养成13岁就读大学少年班的天才少年。还夸林冬芹这个后妈比亲妈还好,让前夫的一双儿女都成才了。   提起亲妈林秀,却全都是一脸鄙夷的摇头。   说林秀死的早,死的好,否则他和娇娇哪能遇到这么好的后妈?   想起那些人对妈的诋毁,成景心里全是阴鸷的情绪。   他根本不想遇见林冬芹,只要要自己的亲妈。   这辈子,他终于成了妈妈的骄傲,让别人提起他的时候,都是竖起大拇指对妈的夸赞。   自豪冲散了成景心里阴鸷的情绪,尤其看妈当着大家的面,夸他是个好孩子的时候。   成景原本昂扬的头,扬的更高了的同时,还对渣爹偷去一个‘看,你在妈心里的位置不如我’的傲娇眼神。   成煜东黑眸沉沉的盯着成景,看在这小子对付拍花子,救下了被迷晕的小姑娘的份上,他能容忍这个臭小子在他面前得瑟。   在蔡志鹏抱着娇娇,带着列车乘警跑过来的时候,还有人问林秀:“你男人是不是开武馆的?否则你男人和小孩儿咋都这么能打?”   两父子对付拍花子的招数,都快狠准,犀利又果断。   是大家现在想起来,都想要鼓掌的精彩。   “我家里不是开武馆的。”成景抢在成煜东面前开口,一脸骄傲的说:“我都是为了保护我妈,才会练就这一身的好本事。”   好身手是从上辈子带来的,而且他还好自豪的说:“我妈最会教育小孩了。”   【所以你们继续夸我妈妈呀。】   成景傲娇期待的心里话,在林秀脑子里响起的时候,林秀简直没忍住嘴角的笑意。   她宠溺的摸了摸成景的脑袋,她儿砸真可爱。   那两个拍花子,被蔡志鹏带来的乘警给抓了。   而那个被迷晕的小姑娘,早就被林秀请来帮忙的老林夫妇给抱着了。   因为两人的儿子二十多年前被人拐走了,所以抱着小姑娘的时候,特别紧张和宝贝,就怕这个差点被拍花子拍走的小姑娘,会出啥意外?   因为火车上抓了拍花子的事情,原本靠站停15分钟的火车。向火车站调度室申请,停留时间延长至30分钟左右,借此来解决这件事。   那个被迷晕的小姑娘,也通过火车上的广播,找到了她的家人。   那是个干巴上了年纪的老头,抱着刚被冷水拍醒的小姑娘,就老泪纵横的给林秀道谢。   他是带着孙女从老家出发去东城的部队,找儿子的。可谁知道他打盹的功夫,娃就被拍花子用糖给拐跑,还给迷晕了。   如果不是成景发现,拖住了拍花子,这小姑娘早就落入拍花子的魔窟中了。   老林夫妻听着直抹眼泪,他们懂丢了孩子的痛苦。   因为这二十年来,他们一直活在弄丢了儿子的痛苦和自责中。   所以在林秀一开始请求帮忙的时候,老林夫妻就分头行动,一个去叫成煜东,一个帮着蔡志鹏一起照顾娇娇,还叫来了乘警。   “林秀同志,我代表火车站感谢你们的帮助,也谢谢你们配合我们的调查。”   火车站办公室内,得到消息赶来的公安,对林秀、成煜东、蔡志鹏以及老林夫妇等人,敬了一个礼:“如果不是你们的帮忙,又有无数个家庭要破碎了。”   “这是我们应该做舊獨的。”林秀连忙站起来,对公安回敬了一个礼。   正好这时候一个公安,带着一个穿军装的年轻男人,从外面走了进来:“杨队,这是部队那边派来,协助我们打击犯罪份子的秦凌峰同志。”   秦凌峰身姿笔挺的走进来,看见林秀和成煜东的时候都愣住了:“你们咋在这里?”   “秦叔叔,妈妈带我们去东城玩儿的。”娇娇一看到秦凌峰,就露出一个甜甜的笑。   原本冷峻漠然的秦凌峰,脸上表情也温和了不少。   他是成煜东的发小,两人一个从小被妈虐待;一个没爹没娘,跟着孤寡奶奶一起长大,都是从小被人欺负着长大的。   后来两人都用拳头在学校和村子里打出了名堂,也成了一对难兄难弟。   秦凌峰当兵,成煜东当个体户。   两人都快两年没见了,没想到再次见面,竟然是在离清溪镇千里之外的火车站。   两个年少时就惺惺相惜的男人,看向兄弟的时候,眼里都是笑意。   但两人也没过多的时间叙旧,因为秦凌峰是来执行任务的。   这次的拍花子,和港都那边的人口买卖有瓜葛。   否则也惊动不了他这个部队的军官,这时候拍花子也全都交代了。   林秀一家被公安送回火车站的时候,正好遇见被军人和公安烤押的几个拍花子。   能把这些人全抓住,是因为在火车靠站之前,林秀靠着读心术得知了拍花子的心里话,知道还有同伙埋伏在火车站。   所以她请老林夫妇帮忙,提前在火车上就告诉了乘警,火车站还有拍花子同伙的消息。   又让乘警联系了火车站的其他公安,一举抓捕了在火车站接应的拍花子同伙。   一共七八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真的很难想象,这些人竟然全都是犯罪份子?   【他娘的,这娘们害我们被抓,跑掉的杜瞎子一定要替我弄死这女人一家子。】   为首的那个男拍花子,眼神狰狞的盯着林秀,和走在林秀身边的成景和娇娇:【女人卖去港都做鸡,女娃卖进大山,男娃则拧断了手脚扔去大街上乞讨,才能消我心里这口恶气。】   这些拍花子,都是无恶不作的人。   被人打乱了买卖,也会伺机报复回来。   这也是为啥很多人遇到了一些事情,不该站出来见义勇为的原因,因为很多人都怕家人被自己连累!   听见拍花子心里狠话的林秀,眼里顿时浮现了一抹杀意和狠意。   谁都不能动她的娇娇和成景,谁动,她就和谁拼命!   这些人想把娇娇卖进大山,想拧断成景的手脚扔去大街上乞讨?   只要这么一想,林秀心里就全是怒气。   但她没冲动,因为她知道冲动是魔鬼,很容易造成不好的后果。   于是她深呼吸几口气,压下心里那想杀人的怒火,回头对接手的秦凌峰说:“老秦,这些人的同伙有个叫杜瞎子的人跑掉了。”   林秀的话出口,秦凌峰眉梢一挑。   而那些被抓的拍花子,则全都一脸不敢相信的望着林秀。   这个女人咋知道杜瞎子?难道杜瞎子是警方的线人?否则警方咋会在火车站把他们都抓了?   拍花子都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只有那个想把报复林家的一家的男拍花子,眼神更加阴狠的盯着林秀。   杜瞎子是他亲哥,不可能出卖他们!   听到拍花子的心里话,林秀直接用了读心术,刺激这个男拍花子说出了心里话。   “我哥早跑了,他会帮我报仇,弄死你全家!”男拍花子眼神狰狞的盯着林秀:“你们破坏我的买卖,你们都该死,我要让他一把火烧死你们,把你先奸后……砰……”   这个拍花子的话还没说完,嘴角已经被成煜东揍了一拳,大牙都打掉了。   而这还不算完,因为成景直接抬脚踹断了他的命根子:“敢威胁我妈,我先废了你!”   成景从来就不是个好人,他只不过是为了妈而抑制自己的反骨和那些坏心思,想让林秀高兴而已。   可他真的不能忍,这样的人都敢对她妈说垃圾话。   成煜东这次没觉得成景出手太狠,反而赞赏的看了成景一眼。   对付这种罪大恶极的拍花子,要是太温柔,他们咋保护自己的家人?   这些人还想伤害他的妻儿?   成煜东眼神阴沉的扫视过去,那些被抓起来的拍花子,全都吓的浑身发抖。   尤其那个被成煜东拧断了手腕的胖女人,知道成煜东有多凶狠,更是吓尿了。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难闻的臊臭味儿,林秀嫌弃的拿手帕捂住口鼻。   还对秦凌峰说:“老秦,我觉得在你行动之前,这些人还得好好审审。一定要把坏人一网打尽,否则我们老百姓的安全,可得不到保障。”   “你放心。”秦凌峰沉声道。   他这次的任务,就是把拍花子的团伙一网打尽,挖出背后和港都那边联系的幕后黑手。   现在知道有人跑掉了,他肯定要亲手抓住对方。   杜瞎子是吗?   秦凌峰眼神凌厉的想,对方的死期到了。   林秀看秦凌峰又把这些拍花子,全都关起来审问的时候。   唇角翘了翘,那双漂亮的狐狸瞳,此时浮现了一抹坑人后的闪闪笑意。   “成煜东,我累了,我要坐在那里歇会儿。”林秀抬头对成煜东说话的时候。   那白皙的脸色,颤动的长睫毛落在成煜东眼里,就是自己媳妇儿被拍花子的狠话给吓到了。   他连忙抱着林秀,做到了林秀指定的位置:“秀儿,别怕,我会保护好你和这个家的。”   成煜东神色温柔的安慰林秀,垂下眼睫毛的时候,眼里的神色可阴狠着呢。   这些人必须一网打尽,否则他还真的担心林秀和孩子们,会被报复,出啥意外?   一股狠戾的杀意,在成煜东胸口冲撞着,可他怕吓到林秀,声音比刚才更温柔了。   而林秀哪里是被吓到了?   她之所以坐在这里的石墩子上,那是这里和秦凌峰审问犯人的地方,距离不过三米。   她能通过读心术,得知所有人的心里想法。   还能用读心术刺激那些关起来的拍花子,把心里的想法全都说出来,帮助秦凌峰更快破案。   那些拍花子还想报复她和孩子们?   哼,她要是不利用读心术,把那些拍花子一网打尽,她就不叫林秀。   大约半个小时后,秦凌峰一脸兴奋的从屋子里走出来。   太顺利了,今天的审问是在太顺利。   很多事情不用他多问,那些犯罪分子全都争先恐后的交代了。   当然,秦凌峰也没全信这些消息,还让人去核对了一下。   谁知道那些拍花子供出来的消息,竟然全都是真的!   不仅是那个杜瞎子,还有他一直追查的背后主谋的消息,竟然也全是真的!   “成煜东,替我谢谢你媳妇儿。”秦凌峰还很高兴的对成煜东说:“要不是她提醒我,我都得不到这么多的消息。”   成煜东骄傲,那是,他媳妇儿一直很聪慧的。   林秀看着成煜东那与有荣焉的模样,双眼弯弯的笑了起来:“我们在这里住一晚上吧。”   她要亲眼看到那些犯罪份子被抓起来,才放心。   “好。”成煜东点头。   他们住的公安安排的招待所,因为带着小孩儿,成煜东要了2间招待所最好的套房。   10块钱一晚,两间套房就是2哦块钱,这可是八十年代大多数人半个月的工资了。   但贵有贵的好处,套房里有客厅,还有两间卧室,和14寸的黑白电视机,算是八十年代招待所最好的规格。   蔡志鹏就住在隔壁,因为后面就是公安局,治安一直很好。   晚上林秀帮两个孩子洗漱,带着孩子入睡的时候,成煜东还坐在床边替她按脚。   今天过的实在太惊心动魄,成煜东担心林秀容易做噩梦的老毛病又犯了,所以替林秀按摩着脚底的穴位。   等林秀和孩子们都睡着后,成煜东这才关了灯,从屋里走出来。   “东哥,人找来了。”   成煜东刚打开套房的门,就见蔡志鹏站在楼道里抽烟。   而他脚边,还蹲着一个鼻青脸肿的男人。   蔡志鹏解释:“这小子还想耍奸计,不老实被我揍了一顿。”   只有成煜东在的时候,蔡志鹏表现的就跟个老流氓一样,哪有在孩子们面前的稳重和斯文?   当然了,成煜东独自在外的一面,也是又冷又狠的。   这是林秀从来没见过的冷酷,因为成煜东当着林秀的面,性格再冷,都是正直而可靠的。   他让蔡志鹏把鼻青脸肿的那个男人,带进了隔壁蔡志鹏住的那间屋子。   然后脸色冰冷的坐在了椅子上:“你知道杜瞎子吗?”   “知道知道。”那人被蔡志鹏打福服气了,成煜东问啥说啥。   因为能被蔡志鹏这个杀神叫东哥的人,不用想,都是比杀神更恐怖的存在。   “哥,打听杜瞎子是和他有仇?”年轻男人试探性的问,却对上一双锐利的让他胆颤心惊的凉薄双眼。   灯光照舊獨在男人冷峻刚毅的脸上,被他那双眼睛盯着的时候,有种被枪口顶住脑门儿的恐惧感。   年轻男人瑟瑟发抖,再也不敢继续试探了。   成煜东却看着他笑了一声,然后拿出早就让蔡志鹏准备好的一个黑色塑料袋递给了,被揍的鼻青脸肿的年轻人:“我知道你想吞了杜瞎子的地盘,这些钱是我给你的报酬。”   “啊??”年轻人愣住:“哥给我的报酬?”   他打开成煜东递过来的黑色塑料袋打开,发现里面全是一捆一捆的大团结,少说也有五六千。   五六千是啥概念?   那在21世纪,可是五六十万的存在。   “这些钱真给我?”年轻人觉得现实太魔幻了。   揍了他一顿,然后又给他一笔巨款?这感觉咋像在做梦一样呢?   “不是白给。”成煜东冷冰冰的说:“我要你把杜瞎子的人全都干掉。”   这句话带着雷霆万钧的气势,让年轻人心都抖了一下。   把杜瞎子的人全都干掉?他?他能行吗?   在年轻人自我怀疑的时候,成煜东凉薄开口:“你不行,那就换一个。”   “我行,我行的!大哥!”年轻人赶紧开口,差点就抱住成煜东的大腿说:“大哥,我早就想干掉杜瞎子了,你放心,有了这笔钱,我肯定能把杜瞎子的人干掉。”   “那家伙拐卖妇女儿童,我和我的师兄弟们,早就看他不爽了!”年轻人说着,还有种行侠仗义的豪气:“大哥放心,我肯定干掉杜瞎子和他的人。”   成煜东很满意的点头:“你走吧。”   “啊?”那个年轻人又愣了一下:“大哥就让我这样走了?”大哥还没问我叫啥呢。”   他怂怂的跪到了成煜东面前说:“大哥,我叫赵胜利,今年22岁,家里是开武馆的……”   “我知道。”成煜东点头。   赵胜利还挺兴奋,大佬知道他的名字?这咋有种被大佬欣赏的感觉?   毕竟赵胜利家里开武馆,一直觉得自己很能打。   这猛不丁被大佬身边的蔡志鹏给打了一顿,他就觉得大佬身边的小弟都这么能打,大佬肯定也很能打。   其实蔡志鹏能打赢赵胜利,那是因为作为武馆继承人的赵胜利,从小就被师兄们让着和吹捧着长大的。   觉得很能打的赵胜利,其实是个战斗渣五的菜鸟,所以才会被跟着成煜东出身入死的干了几年的蔡志鹏,给打的鼻青脸肿。   但对自己没点逼数的赵胜利,就是觉得大佬牛皮,大佬身边的小弟牛皮。   再加上他们武馆缺钱要倒闭的时候,大佬还给了他一笔巨款,挽救他的武馆。   所以蔡志鹏更加肯定,成煜东是个有钱有势的大佬了!   “大哥你放心,我肯定会狠狠收拾杜瞎子那伙人的。”赵胜利对成煜东指天发誓的时候。   成煜东还提醒他:“记得带着你武馆的师兄弟们一起上。”   “那当然!”   赵胜利当然会带着武馆的师兄弟们一起上了,毕竟杜瞎子手下的人,今天被抓了一批,但还有不少余孽在。   他这个武馆少主,肯定要带着人去干架,否则单枪匹马的多没气势?   家里开武馆的赵胜利,对武侠小说也情有独钟,也觉得自己是个行走天下的大英雄!   赵胜利拿着钱走了以后,蔡志鹏还不放心:“要不我去盯着?”   这蔡志鹏不能打,看着也不太聪明的样子,他还挺不放心。   那些拍花子还想报复东哥和嫂子,要是不把他们全都给突突了,蔡志鹏也不放心。   “辛苦你了。”成煜东拍了拍蔡志鹏的肩膀。   “辛苦啥。”蔡志鹏满不在乎,他的命都是东哥救的。   他和东哥还是兄弟,帮忙做这种事儿,那不是理所当然的?   但是蔡志鹏有个疑惑:“东哥,你咋知道赵胜利和他的武馆?”   这难道不是东哥第一次来结阳县吗?   “早些年来过一回,和赵胜利的爹有点交情。”成煜东随口一句话,就掩盖了曾经为了赚钱娶林秀时,走货路过结阳县时,遇到的路霸和埋伏,以及受重伤的事情。   可在蔡志鹏听来,就觉得成煜东更传奇更神秘了。   总感觉东哥这人知交遍天下,而且好像没有啥事儿,能难得住东哥的样子?   第二天早上,林秀起来的时候。   秦凌峰已经执行完任务回来了,而赵胜利也带着师兄弟们围剿了,那些跟着杜瞎子混的虾兵蟹将,让杜瞎子的人全军覆没了。   得知这个消息,成煜东心情很好的带着林秀,重新踏上了去东城的火车。   而这时候在县城里的林冬芹,看着来找自己的成刚,嘴角翘了翘。   她就知道在她这个年代爽文女主面前,这些人全都得被她牵着鼻子走。   “你想问我成煜东在东城哪里买的地?”林冬芹笑了笑:“你凑过来,我告诉你……”   成刚凑到了林冬芹身边。   林冬芹垂眸,看着成刚那白净斯文的脸,眸光闪了闪,她还是能通过成刚拿到林秀手上那些古董的。   这么一想,林冬芹对着成刚耳朵说话的时候,还故意暧昧无比朝他耳蜗里吐出一口热气:“成煜东在东城、乐安村买的地。”   成刚哪能不知道林冬芹故意挑逗他?   于是盯着林冬芹的眼睛,含笑的问:“你咋知道他们在乐安村买的地?”这事儿,成煜东和林秀一直瞒的很死,连他和王桂花都不知道,林冬芹却知道?   难不成,林冬芹以前真和成煜东有一腿?   看清了成刚眼里的猜测,林冬芹没解释。   因为她总觉得让人以为她和成煜东有一腿,这是件能给林秀添堵的事情。   于是她故作神秘的笑了笑:“不该你知道的事儿,你就别问,我也是看在咱们都是大学生的份上,顺手帮你一把。”   她推开成刚:“你快回去吧。”   成刚从林冬芹住的筒子楼走出来的时候,还在想要怎么把王桂花送去东城的乐安村,抢成煜东的房子和钱?   …… 第36章 东城的风风雨雨   三天后, 林秀等人终于坐着火车抵达了东城。   这时候的火车站扒手很多,也很乱,可成煜东和蔡志鹏两个大男人,一看就不好惹, 所以走出火车站的时候, 还没人敢惹上来。   成煜东抱着娇娇,成景就牵着林秀, 一双眼睛异常戒备的盯着火车站附近的状况。   如果有人敢不长眼睛的想惹他妈, 他就让让对方尝尝他的段子绝孙腿。   “看, 那儿有个绝色的好货。”   东城的地头蛇, 还真盯上了林秀。   没办法, 林秀实在太出色了。   这种肤白貌美的人,给人的感觉就是天生富贵命, 出入都该像港都富家千金那样, 出入都有豪车接送。哪能这样风尘仆仆的, 来挤绿皮火车呢?   “咱们跟上去看看,如果杰哥知道了有这样的绝色好货。”说话的那人,还想向自己的老大邀功。   可刚跟上去,就被成煜东发现了。   他眼神锐利的看过来, 跟着林秀那人心里一惊。   好凌厉的眼神, 带着杀气, 这个人不好惹。   又见成煜东抬手揽住林秀,那强势霸道的保护欲,明明白白写着, 赶动林秀那就死的威胁气压。   跟踪的地头蛇有些迟疑, 自从东城开发以后, 这个地方短短几年时间, 就积聚了全国各地的能人,到处都藏龙卧虎。   成煜东气势这么凌厉,跟在身边的蔡志鹏看着斯文俊秀,但那一身气度也不像普通人家。尤其是林秀,一看就是从小在富裕家庭里,娇生惯养出来的大小姐。   就算风尘仆仆吧,看着也是气度不凡。   万一是哪个领导家属,坐火车来东城,要是贸然动了,那就不好了。   这么一想,那个跟踪的地头蛇,也没敢再跟上去。   而是站在街头,远远的看着林秀在成煜东的保护下,上了去乐安村的公共汽车。   乐安村?   不正是最近拆迁正火热的村子吗?这果然是领导家庭的人?   上了公共汽车后,林秀这才觉得脑子舒服点。   刚才一下火车,她忘记关掉读心术,那火车站上百人的心声,一窝蜂的朝她扑过来,让她脑子都差点炸了。   幸好她及时关闭了读心术,但就算这样,那些情绪激动的人,他们的心里话,也会在三米之内自动往林秀脑子里钻。   这不,坐在汽车上,也有人的心里话往林秀脑子里钻。   【老天爷可算轮到我发财了,拆迁以后,家里能换的都换了,谁让我有钱呢?】   【到时候再花钱买个好点的工作,以后再也不来火车站偷东西了。】   这感情还是个扒手。   林秀得小心对方,别让对方偷了他们的东西。   错眼的时候,林秀发现成景眼神也盯着那个扒手。   顺着成景的目光望去,林秀发现那扒手捏着一根脏兮兮的旱烟杆子。   【纪晓岚的旱烟杆舊獨子,必须拿到手。】   成景兴奋的心里话,也在林秀脑子里响起。   纪晓岚的旱烟杆子?   这京城的东西,咋跑到东城本地人手里了?   林秀有些好奇,紧跟着又听见成景的心里话响起:【不知道他在哪里下车?我得想办法在他下车之前把旱烟杆子拿到手才行。】   紧跟着就见成景从位置上站了起来,因为车是从火车站出发的,车上的人特别多。   那个扒手就站在车门的地方,离他们不远。   可还没等成景走近,林秀就听到那扒手的心里话了:【大肥羊。】   紧跟着林秀就看到那个扒手,把手伸向一个紧紧抱着布包的年轻女孩儿的时候,扒手指缝间还有一个反光的东西。   那是扒手用来割口袋,偷东西所用的刀片。   【到了东城,吃再多苦我都不怕。我一定要混出个人样,让害死我女儿的那家人,得到该有的报应。】   这是那个年轻女孩儿的心里话,充斥着愤怒和不甘心。   林秀定眼一眼,这才发现这姑娘眼睛和嘴角全是伤。   东城的冬天很暖和,她却穿着厚重的棉衣。   那握着车坐后背,稳住身体的手伤也全是淤青,就连指甲盖都翻起来了,看着就特别惨和特别疼。   就在这时,那扒手的刀片也划向了年轻女人胸前的口袋。   “你想干啥?”林秀蹭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大步走过去:“你到底想干啥?”   扒手和车上的人都被林秀吓了一跳,全都扭头看过来。   尤其是那扒手,看向林秀的眼睛都带着一股凶狠的恶意,敢妨碍他偷东西的人,就算是个靓女,也一样受到教训。   就在扒手握紧拳头,一脸戒备盯着林秀的时候。   却见林秀弯腰,一把拽过扒手身后的成景,往自己身边拉:“不是说好了别乱跑,你要是跑掉了,妈该多着急啊。”   遇见坏人,最怕的就是被对方打击报复。   林秀想救那个可怜的姑娘,却也没笨到横冲直撞,和扒手正面刚。   就算成煜东和蔡志鹏两个大男人在,林秀也怕给他们添麻烦,毕竟强龙压不过地头蛇。   前有拍花子,后有扒手,林秀也是小心谨慎的。   “妈,坐火车好几天了,我想活动活动。”成景解释。   他也没笨到当众说自己想要纪晓岚的烟杆。   金九爷说了,捡漏,靠的就是眼力价和缘分。   要用最便宜的价格,从不懂行货的手里,把真东西拿到手,那才叫捡漏。   当着人家货主的面,说你手里的东西是古董,我想要。   那不是缺心眼儿吗?   “车上人这么多,你跑儿哪儿活动?万一撞着人咋办?”   林秀抓着成景还回走的时候,公共汽车的轮子,忽然陷进了一个大坑里,车上的人都颠簸的往后倒。   一双大手及时从背后扶住了林秀,让她稳稳当当的靠在自己怀里:“你先回去坐着,我来教训这臭小子。”   成煜东真怕媳妇儿磕着碰着,也怪成景不省心,让林秀操心。   “行,你好好收拾这个臭小子。”   林秀做戏做全套,那个偷东西被打断的扒手,都没看出来,还以为自己出手不利。   扒手正要准备收拾心情,再偷的时候。   却见林秀忽然抬头,盯着被扒手偷的姑娘看。   近距离看,这姑娘伤的更重。   那眼球里都是被打出来的红血丝,林秀不忍心的说:“妹子,你去那边坐着吧。”   她没当众说这姑娘身上的伤,怕自己的话,伤害到这个刚失去孩子的年轻女人。   让她去自己位置上坐,是想借此让她远离扒手。   而照顾一个受伤的女人,只要是有同情心的人,都会这样选择。   那年轻女人却眼神戒备的盯着林秀,她在老家被人骗的太惨了,对陌生人都有防备心。   林秀却不生气,一个女孩儿出门在外,有防备心是好的。那种别人说几句好听的话,就傻傻相信的人,真的很危险。   因为林秀的原因,成煜东和成景也都把视线落在这个年轻女人身上。   那扒手见状,也不敢继续偷东西了。   而成景看见年轻女人怀里的包被人划破了,一瞬间就反应过来,刚才妈那么大声的吼他,是为了帮这个被扒手盯上的阿姨。   妈要帮人,成景肯定要当神助攻呀。   于是他又冲那个女人,露出天真无邪的笑容:“阿姨,你别怕,我妈妈只是担心你。”   五岁的娃,长得白嫩俊秀,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里全是清澈干净的光芒。   按理说,任何人见到这么乖的小孩儿,态度都会软化。   可这个年轻女人的表情却比刚才更冷,好像没听见成景的话一样。   而林秀却听到了这个女人痛苦的心里话:【重男轻女的人都该死!】   看样子她的女儿,是被重男轻女的人给害死的,所以她才对男娃这个敌对。   林秀叹了口气,见扒手下车了后。   这才指了指年轻女人怀里的布包,年轻女人低头一看,看见布包被划烂,里面用手帕包着东西,都差点掉出来。   年轻女人一把捂住手帕,捏到了里面的东西还在,这才松了口气。   这个年轻女人缓了一会儿,这才反应过来,刚才林秀帮她赶走了扒手。   她眼神复杂的看了看林秀,然后说:“谢谢。”   这是什么样的声音?   沙哑难听,像是破败老旧的风箱。   林秀眼尖的发现,女人被棉衣领子遮住的脖颈上,还有恐怖的掐痕。   大概是嗓子被人掐坏了,所以她只能费力的,从喉咙里挤出一句话来感激林秀。   林秀不忍心的回到座位上,找出成念儿准备药,抱着娇娇给年轻女人送了过去。   “阿姨,这个药给你。”娇娇奶声奶气的把东西递给女人的时候,还撅起嘴朝女人脸上吹了几口气,轻声哄道:“呼呼,呼呼,就不痛了啊。”   大概是娇娇让年轻女人,想起自己被害死的女儿,顿时破防,蹲在地上大哭起来。   明明哭声声嘶力竭,可偏偏因为喉咙被掐坏,发不出任何一点声音来。   只有大颗大颗的眼泪,不断往下掉,打湿了她身上的衣服。   作为母亲的林秀,其实能和这个年轻女人感同身受的。   因为她从成景的心里话中得知,成景上辈子早死,娇娇嫁给婚内出轨,还冷暴力的男人,抑郁的自杀好几次的时候,她的心也和这个年轻女人一样,揪着痛。   娇娇看阿姨哭,也被对方的情绪感染,金豆子一颗一颗的往下掉。   “阿姨不哭,不哭了。”娇娇瓮声翁气的安慰道:“阿姨别难过了,我给你吃糖,吃了糖不就哭了。”   到底是个真正的五岁孩子,安慰人的时候,也只能拿出自己以为的珍贵东西:“阿姨,糖甜,吃了就不哭。”   糖喂到女人嘴边,那女人看着同样哭着娇娇,流着眼泪把糖含进嘴里。   其实她伤的很严重,这时候已经偿不出嘴里的甜味了,可看着娇娇关心的双眼,年轻女人还是感受到了一丝丝甜。   “谢谢,谢谢……”   那女人哭了很久,这才没哭。   她抬起头的时候,那充满红血丝的双眼,更是像充血的玻璃球一样,全是猩红一片。   林秀看她身体摇摇晃晃,好心扶了一把,谁知道那女人忽然晕倒在地,差点砸到林秀。   成煜东眼明手快的扶住林秀,那年轻女人一下子摔在地上。   对于成煜东而言,天下只有媳妇儿最重要,别人都不过心。   但是林秀却不能看着一个凄惨的女人,这么晕倒。   出门在外,遇到又困难的人,能帮一把是一把。   不仅是林秀,就连公共汽车的司机,都好心的把车开到了附近的卫生所,车上的乘客也都帮忙把年轻女人扶了进去。   就算晕倒中,那女人也死死抱住怀里的布包,根本不撒手。   要不是医生用剪刀剪开,都不好施救。   “心脏劳累过度,导致的昏迷,好在救回来了。”医生说着还叹气:“但是她身上的伤太重了,肋骨也断了,必须做手术接好才行。”   “这医药费……”医生犯难,来东城都是打工的,大家都不富裕,可是不交医药费,他们医院也很为难。   “我先给她垫上。”林秀说。   她现在特别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如果能救一个人,给成景和娇娇积攒阴德,她是非常愿意的。   成煜东去教了钱后,医生很快安排了手术。   等这个年轻女人身上的伤口,全被处理好,天都已经黑了。   这时候那女人也醒了过来,她第一反应就是找自己的布包,情绪特别激动。   林秀连忙把布包拿过来,年轻女人看见布包的时候,不顾身上的伤口,一下子抢过来,看布包被剪坏了,连忙去找里面的东西。   最后找到包裹东西的手帕时,情绪这才安定下来。   “你的东西没人动过,医生抢救你的时候,你抱的太紧,没办法才拿剪刀剪掉你的布包袋子。”林秀解释。   年轻女人抖着手,打开了手帕,舊獨林秀这才发现里面裹着不少钱,还有一个玉坠子。   这个玉坠子是年轻女人女儿留下来的遗物,而那些钱,则是她从前夫家里跑出来的时候,撬开门和柜子,把前夫家的钱全都偷了出来。   年轻女人把女儿的玉坠子拿在手里,等情绪缓和了之后,这才抬头说:“谢谢,谢谢……谢谢你们救了我的命。”   她还问:“医药费多少?我给你们。”   她一共偷了前夫家一百多块钱,这在八十年代可算是一笔巨款了。   可她伤的太重,医生抢救她,给她做手术的医药费一共也花了一百多块钱。   这些钱,全还给林秀后,她自己就只剩下五毛八分了。   “你……”林秀觉得这个女人人品不错,也不忍心看他一身伤,还身无分文,于是好心问:“要不要我借你点钱?”   “不用。”那个年轻女人说:“我命硬,死不了。”   她捏着手里的五毛八分,咬着牙说:“就算只有这点钱,我一样能在东城活下去。”   这是个有骨气,同时心里还憋着一股仇恨的女人。   她感激的看了眼林秀说:“我叫邬雅娴,京城人。如果以后还有机会再见,我肯定会还你的救命之恩。”   林秀笑了笑,她喜欢这种生命顽强,就算走到绝路,也不肯服输的人。   这样的人,值得救,值得帮。   于是在离开医院的时候,林秀还是留了100块钱给邬雅娴。   钱是麻烦医生转交给邬雅娴的,等她拿到钱,想追去的时候,医院门口早就没了林秀等人的身影。   “妈妈,那个阿姨真的好可怜啊。”到了招待所的时候,娇娇还很伤心:“欺负她的人真是太坏了,我以后长大了,要当公安,把这些坏人全都抓起来。”   娇娇气的捏紧拳头,小米牙还咬的咯咯作响。   “如果娇娇要当公安的话,那就要努力锻炼身体,因为公安要和坏人斗智斗勇,必须要有好身手哦。”林秀笑着说。   “是要像爸爸和哥哥一样厉害吗?”小娇娇还踢腿呢:“一脚就能踹飞坏人那种凶吗?”   “对。”林秀点头。   娇娇的共情能力太厉害了,情绪太敏感的人,总是容易被周围的环境影响,这也是上辈子娇娇得抑郁症的原因之一。   所以林秀希望,能从体魄开始锻炼娇娇。   让这个拥有超凡共情能力的好囡囡,以后无论遇到什么样的事情,她的精神和体格都能健康向阳。   “那我从明天开始,就跟着爸爸锻炼好不好?”小娇娇很认真的说:“哥哥跟着师傅学捡垃圾,娇娇跟着爸爸学功夫。”   “你真的想学功夫?”成煜东认真问。   “当然了。”娇娇说:“我以后要当女公安,抓光全天下的坏人,让可怜的阿姨们,再也不被坏人欺负了。”   “行,爸爸教你。”成煜东没敷衍娇娇,如果娇娇愿意,他是愿意教的。   但是他也不相信娇娇能坚持下来,因为囡囡软软甜甜,闻着香喷喷,是个吃不了苦的小娇娇。   在医院附近的招待所住了一晚上,第二天早上五点,成煜东起床锻炼的时候,娇娇还一骨碌的爬起来,跟着爸爸去锻炼。   因为在外地,所以成煜东也没跑远,就是在招待所的小院子里做俯卧撑。   而我们未来的女公安同志,牢牢记住了自己要抓光天下坏蛋,守护全天下阿姨的誓言,再苦再累也不坑一声。   最后却是被成煜东抱回去的,因为小娇娇被累趴了。   林秀:“…………”   这么娇气,真能当女公安?   成景一脸我早知道的表情,上辈子,娇娇哪回不是刚立flag,就被现实打脸了?   在招待所吃过了早饭,几人又出发去了乐安村。   到达乐安村的时候,已经是中午12点了。   成煜东怕林秀和孩子们累找,又拿着介绍信,住进了拆迁办附近的招待所。   准备吃过了午饭,等拆迁办的人上班,再去弄房子拆迁的事情。   蔡志鹏心里激动,没忍住去提前去打探消息了。   回来的时候,还特兴奋:“我特意找当地人带我看了看拆迁补偿的门面,位置不错,在新修的商业街那边。”   “而且和嫂子想的一样,要铺面和房子的本地人很少,大部分都是要一套房子,然后要补偿款的。”蔡志鹏激动的说:“我也打听好了,那些人要卖铺面,咱们这两天可以好好收购铺面。”   “我算了下,咱们手上的钱,可以买三四个铺面。剩下的钱,去买块地。”成煜东说。   蔡志鹏愣住:“买地?咱们难不成还要在东城建房子?”   “现在建不了房子。”成煜东摇头:“你嫂子说,在东城买地,等时机到了,能修建商品房。”   成煜东还很自豪:“你嫂子的战略眼光,是特别好的。”   可惜现在在八十年代初初期,东城虽然发展比南方快很多,但是整体发展还是没上来。   而且很多项目,也都被国企单位给拿捏着。   真要等到私人企业能大展身手的时候,还要再过两年,等政策彻底对老百姓开放了以后,国内的经济肯定一下子就腾飞起来。   “可是个人买地,不是很麻烦吗?”蔡志鹏又问:“这咋买地?”   他觉得自己对成煜东很了解,也知道成煜东家庭背景里没有机关单位的人,就更别说在东城这边认识机关单位的人了。   他家倒是机关单位,可关系网也拉不到东城来啊。   “东哥,你准备咋买地?”蔡志鹏真是抠破脑袋,都想不到成煜东准备咋买地?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成煜东笑了笑:“这件事还没落成,就先不节外生枝了,等落成了,带你去买地。”   “东哥牛皮。”蔡志鹏忍不住说,他觉得不可能的事情,东哥总能变可能。   成景看着在自己面前大谈商业版图的渣爹和蔡志鹏,心里还挺不平衡。   因为前世今生两辈子,渣爹的事业都一帆风顺,无论干啥都能赚钱。   这辈子渣爹的事业,眼看又开始大展宏图了。   而他却还是捡垃圾的学徒。好不容易,在公共汽车上看到的纪晓岚烟杆,也不见了。   他要是事业比不过渣爹,那还咋保护妈?   成景正苦恼,要怎么在东城捡垃圾的时候,忽然瞥见一个人盯着大太阳走进了招待所,看见那人的脸时,成景脸色一喜。   纪晓岚的烟杆!   这刚念叨着,就自动跑到他面前来了?   成景双眼发光的盯着,从门口走近招待所的扒手。   那扒手察觉有人看着自己,敏锐的抬头看过来,成景欻的收回目光,低头吃饭。   不能在货主面前,盯着古董看,万一货主醒悟这玩意儿值钱,那他咋捡漏?   那扒手眼神扫视过来的时候,没看见成景,第一眼看见的是林秀。   东城四季如春,林秀也换上了单薄的衣服。   鹅黄色的针织开衫,搭配着一条黑色碎花的长裙子,头发编成了三股辫,用白手帕系着,看着温柔又灵动。   那扒手看的差点收不回眼神,除了被林秀的美貌震撼,还有一个原因是他看中了林秀手腕上带着的梅花手表。   在八十年代,一块梅花手表,价值600块左右。   扒手一看到值钱的东西,就收不回眼睛,想把值钱的好东西偷过来。   林秀哪能听不到扒手这激动的心里话,想偷她的梅花手表?   巧了,她儿子也想要对方的纪晓岚烟杆。   林秀笑盈盈的模样,让扒手把注意力从值钱的手表上,移到了她脸上。   这女人一看就是用钱养出来的,浑身上下的穿戴都是值钱的好东西,偷她。   扒手正激动的时候,眼前忽然多了一堵结实有力的胸膛。   被挡住视线的扒手,不耐烦的往上看,却对上一双向鹰隼般锐利的双眼,把他吓了一跳,以为自己遇到了公安。   可定睛一看,发现是昨天在公共汽车上遇见过的男人。   可这男人身材高大,浑身上下都写着不好惹,扒手也很机灵的收回目光,对招待所前台的工作人员说:“三叔,我妈让我来叫你去宗祠开会。”   东城人宗族观念很重,一个村子几乎就是一个姓,都建立着宗祠。   家族里大大小小的事,都要在宗祠里开会决定。   这次商量的是拆迁拿房子的事情。   那个叫三叔的工作人员,让同事代班的时候,还在想:【这次开会,也不知道能不能一起闹事儿,把拆迁款多要点?】   林秀听见他的心里话时,还愣了愣。   拆迁的赔偿早就确定了,这些人还要闹事儿,多要拆迁款?   “成煜东,这次东城拆迁的赔偿款是按照啥要求给的?”林秀转头问成煜东。   “这是东城第一次拆迁,赔偿款都是政府拟定的,拟定了好几次,最终按照拟定的最高价来拆迁的。”   成煜东知道林秀问这种事情,肯定有原因,于是解释的很详细:“每户按照房子的面积大小,来确定赔房子和赔钱舊獨。”   “拆迁的村子是个从民国时就在的棚户区,住地紧张,人口多,算下来,一户10口人的家庭,大概能分两套房子和一个铺面,不要房子,要钱的话,就是补偿八千块。”   在八十年代,买房子只要两三千块钱,   这确实是补偿的最高价了。   成煜东说完,又问:“你是有啥想法吗?”   “我刚才上厕所的时候,听见刚走的那个招待所员工在和家里人商量,怎么闹事儿,多要补偿款……”林秀说。   成煜东眸光一闪,商机这不就来了吗?   “拆迁的不只这一个村子,别的村,都对拆迁条款没意义。如果他们闹,讨不到好处,还会错过挑选好地段的铺面和房子……”成煜东说。   “那和我们有啥关系?”蔡志鹏还很懵逼的问。   成煜东和林秀对视一眼,得,这个人真不是天生做生意的料。   难怪一直成煜东混,这要不是搭上了成煜东这个顺风车,蔡志鹏这种脑子,这辈子都别想从经商上赚钱。   “他们挑不到好铺面和好房子,咱们可以挑。而且到时候他们挑的最晚,我们手上还有余钱的话,可以压价从他们手上买……”   成煜东还没说完,就被蔡志鹏的打断:“可是咱们为啥不买好地段的铺面和房子?要从他们手上买?”   成煜东耐心的和蔡志鹏解释:“我们不买他们手里的铺面和房子,我们买地。我找人打听清楚了,拆迁这么多个村子,就他们村子还有地没征收完。”   “他们闹事儿要价,肯定要被打压,到时候吃亏后,他们就怕了。我们这时候再去买地,他们就不敢轻易要价了。”   经过成煜东的解释,蔡志鹏才反应过来。   东哥牛皮,从一句闹事多要拆迁款的事情上,就想到了商机。   东哥不赚钱,谁赚钱?   “要么说我谁都不服,就服东哥呢?”蔡志鹏发自内心的夸赞:“东哥的脑子就是好使。”   “这是你嫂子提醒我的。”成煜东表现的很沉稳:“夸你嫂子。”   “嫂子厉害!”蔡志鹏很上道,特别知道夸嫂子厉害,比夸东哥更能让东哥高兴。   但是蔡志鹏对林秀也是心服口服,在刚改革的时候,就支持成煜东做生意。   别人都说林秀嫂子好吃懒做,娇生惯养。   可林秀嫂子那经商天赋不比东哥差,这些年林秀嫂子在背后出谋划策,和东城联手,赚了老些钱。   人人还在奔小康,想当万元户的时候,林秀和成煜东早就存款无数了。   就连他这个靠着东哥做生意的人,手上的钱少说也有五六万了。   要是他娶一个像林秀嫂子这样漂亮、还聪慧的女人,他肯定和东哥一样,把人捧在心尖尖,宠着疼着啊。   可惜像林秀嫂子这样美貌与智慧并存的女人,真是太少了。   蔡志鹏心里惋惜的时候,林秀原本含笑的脸,顿时冷了下来。   成煜东发现了她情绪的变化,也抬头寻着林秀的双眼看向招待所门外,在看到招待所门口的那个人时,成煜东眼里瞬间结满了冰碴子…… 第37章 这两人是肥羊   林秀的情绪变化, 不止成煜东捕捉到了,成景也捕捉到了。   见爸妈都眼神冰冷的盯着招待所门口,成景瞬间也凶的一批,难不成王桂花那个老虔婆追到东城来了?   成景握紧手里的筷子, 浑身进入战斗状态。   而那个刚走到门口的人, 原本还看着林秀回不过神来。   紧跟着就感觉浑身凉飕飕,下一刻, 他就对上了两双凶狠彪悍的双眼。   成煜东和成景两人, 就像盯着走入自己领地的狼王一样, 眼神凌厉冰冷的盯着, 正准备一脚走进招待所的年轻男人。   这个年轻男人准备跟踪林秀的地头蛇, 可他也不知道,林秀就住在招待所。   她来招待这边, 纯粹是来找扒手的。而且一看成煜东那不好惹的样子, 就害怕的往后退了几步。   有的人就是这样强势不好惹, 尽管他坐在那里,一句话都不说,但是天生就带着一种威慑力,能让人下意识的害怕他。   成煜东就是这样恐怖的存在, 尤其面对想对自己媳妇儿不利的人时, 那全身的冰冷杀意都散发了出来。   那地头蛇没敢说话, 转身就往外跑。   “成景……”   “得嘞!”   林秀刚开口,成景就响亮的答应一声。   然后手里的筷子‘嗖’地飞了出去,精准无比的砸中了地头蛇的后膝盖窝。   “扑通”   地头蛇摔在地上, 痛的不行的时候, 耳边传来成景冷冰冰的问话:“你跑啥?”   “我没跑啊。”地头蛇下意识否认。   成景又冷笑一声:“眼神闪躲, 贼眉鼠眼, 你是社会坏分子。”   地头蛇???这就看出来了?   但是一个小孩儿,他怕啥?   这么一想,地头蛇从地上爬起来,膝盖窝又被成景踹了一脚。   地头蛇又“扑通”摔在地上,看的林秀都眨了眨眼,没反应过来。   眼看成景还要再踹的时候,林秀感激开口:“成景……”   “哎。”成景响亮的答应着回头,笑容灿烂的望着林秀:“妈,我厉不厉害?你一开口,我就把人给放倒了。”   那卷翘的眼睫毛,在挂着明媚笑容的脸上,真是又乖又听话。   林秀叹了口气:“我刚才叫你,是让你好好吃饭。”   天地良心,刚才林秀用读心术,获取了地头蛇找扒手的想法,就知道不是奔着他们来的。   又看时间都一点多了,成景半碗饭还没动,就开口叫孩子吃饭。   谁知道一开口,成景筷子就飞了出去,把地头蛇给打扒下了不说,还回头冲自己邀功。   得知真相的成景尴尬了一下。   又听林秀说:“你要是吃不惯东城的海鲜,我请招待所的同志帮忙,给你煮碗酱油面?”   孩子不吃饭,多半是不合胃口。   “不用麻烦,我吃的惯海鲜。”成景忙走了回去。   那地头蛇这才小心翼翼的从地上爬了起来,看他要走,林秀忙说:“你等等……”   地头蛇头下意识的弯起膝盖窝,怕再被成景踢。   林秀见状,也不知道该高兴于,自己这个儿子的武力值?还是该难受,成景这小子出手有些狠?   但是既然这个地头蛇,今天不是来找她麻烦的。   既然双方还没有碰撞的时候,又被成景连打了两次,她也应该道个歉。   秉承着冤家宜解不宜结的理念,林秀走过去对地头蛇道歉:“对不住啊,同志,我儿子太调皮了。”   她对地头蛇道歉的时候,成煜东就跟个称职的保镖一样,尽职尽责的护在林秀身边。   媳妇儿可以好脾气,但他必须做好丈夫的责任!   那地头蛇显然没想到林秀会道歉?一时愣住了,又看成煜东气势汹汹的站在旁边,就忍不住往后退了退。   可是膝盖窝被成景踹的痛,他刚退,险些摔在地上。   “同志,你没事儿吧?”林秀又问。   “没事儿,没事儿。”地头蛇忙摆手,还有些受宠若惊的望着林秀,这个绝色美人竟然真的向自己道歉了?   有时候退一步,确实能海阔天空。   这不,林秀的友好态度,让地头蛇对她的看法都成绝美好货,变成了绝色美人。   在没有利益牵扯的时候,地头蛇也不会无缘无故的去惹一个人。   他们混社会的,也讲道义不是。   既然林秀都道歉了,又是误会,于是也对林秀摆了摆手:“靓女,这事儿就算了,小孩儿恶作剧而已。”   混社会的人,对可爱的小孩子,也是有同情心的。   尤其和好看的人说话,无论男女都会下意识的放软态度。   于是地头蛇,又语气和善的对林秀说:“但是你儿子是不是太能打了?”   儿子都这么能打,老子不是更能打?   地头蛇还有点害怕的,看着站在林秀身边的成煜东。   一米八的大高个,气势冷冽,浑身的每一块肌肉都仿佛蕴含着无比恐怖的力量。   幸好在火车站的时候,没和这人起冲突。   地头蛇庆幸了一下,在成煜东那看死人一样冰冷的眼神里,也不敢多和林秀说话,很快就走了。   【扒手在火车站偷了不该偷的人,杰哥放话,下午三点之前,必须连人带东西一起带过去。】   地头蛇的心里话,又被林秀听到了。   但和自己无关,她就没过多在意。   而是对埋头吃饭的成景说:“以后别这么冲动了,咱们出门在外,虽然不能怕事儿,但是也不能随便惹事儿,知道吗?”   “知道了。”成景点头很麻利。   心里也后悔误解了妈的意思,差点就跟妈添麻烦了。   成景想到这里,还特意剥了只虾放进妈碗里:“妈,你吃虾,这个好吃。”   上辈子妈到死都没走出清溪镇,这辈子好不容易来了东城,一定要让见识东城的一切,好好玩,好好吃。   娇娇一看哥哥给妈剥虾,自己就给妈夹蛤蜊炒蛋:“妈妈,这个也好吃,你多吃一点呀?”   小孩软乎乎的脸上,全是舊獨甜甜笑意,看的林秀心一软,哄着说:“好,妈妈吃。”   她吃了蛤蜊炒蛋,再吃成景剥的虾时,成煜东却伸筷子夹走了虾。   “他没洗手,脏。”他把虾丢进嘴里,然后把自己面前的碗推到林秀面前:“我洗了手才剥的,你多吃点。”   一碗的虾肉,连虾线都剔掉了,可真贴心。   “谢谢,你真好。”林秀眉眼弯弯的笑,随口一句夸赞,就让成煜东唇角翘了翘。   林秀一句夸赞,能让他乐一整天。   渣爹,无耻。   成景愤恨不平的戳着碗里的饭,这个渣爹这辈子咋这么不要脸?他手脏?不让妈吃他剥的虾?肯定是渣爹嫉妒妈对他的关心。   面对成景仇视的眼神,成煜东面无表情的说:“不吃就下桌。”   老拿筷子戳饭是啥毛病?   “爸爸,你是在吃醋吗?”娇娇忽然问。   蔡志鹏挑眉,东哥连自己儿子的醋都吃?这也太夸张了吧?   “没有。”成煜东淡淡道。   “那你为啥把哥哥挤到桌边啊?”娇娇歪着头,嗓音暖糯的说:“哥哥都要掉下去了。”   林秀这时候才发现,原本坐在自己身边的成景,被成煜东高大挺拔的身影给挤出桌子了。   本来能坐两个人的长板凳,全都被成煜东霸占,成景屁股都没挨着凳子,而是可怜兮兮的垫着脚尖,趴在八方桌的桌沿上。   成煜东面不改色:“他饱了。”   “我没饱,我饿的很。”成景扭头告状:“妈,没见过他这样当爸的?连小孩儿都欺负!”   林秀还没来得及哄孩子,成煜东就抬手揽着林秀的肩膀,冷冰冰的说:“你不是牛皮轰轰,谁也不怕的天王老子吗?你是小孩儿吗?”   嗯,怎么不算呢?   面对渣爹的嘲讽,成景肺都快气炸了……   吵吵闹闹的吃了一顿饭,成煜东担心东城的大太阳晒坏林秀。   还特意花钱雇了辆牛车,拉着林秀和孩子们去拆迁办。   他本来想租拖拉机的,可是这边没有。   于是十几分钟后,拆迁办闹事儿的村民们,就见一个长相英俊刚毅的男人赶着牛车过来。   八十年代的牛车,随处可见。   但是大家也挺吃惊,因为赶牛车的男人,是个看着就很有出息的年轻男人。   长得好看,气质也很不错的年轻男人赶牛车,大家都没忍住多看几眼。   在众人视线中,牛车停下,男人从牛车上跳下来。   大家瞬间觉得眼前一亮,因为牛车上坐着一个打着伞的漂亮女同志,乌发红唇,皮肤白的发光。   唇边笑盈盈的,看着就让人心情好。   靓女啊!   村民们忍不住感叹,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漂亮的靓女。   再一看靓女身边,还带着两个漂亮可爱的女娃娃,就更收不回目光了。   啥样的家庭,才能有这种气度不凡的年轻父母?和这么漂亮的一双乖娃娃?   “同志,你这是一对花棒吗?”有个大妈忍不住问。   林秀愣住:“花棒?啥意思?”   “嫂子,大妈问你是不是龙凤胎?”跟着牛车走路的蔡志鹏,忍不住解释。   然后就被成煜东冷冰冰盯了一眼,蔡志鹏顿时知道自己不该插嘴了,东哥连孩子的醋都吃,更何况他一个大男人?   蔡志鹏扫了眼眼底结满冰碴子的成煜东,还特别有求生欲的往旁站了站,不敢挨着林秀了。   “对,是花棒。”林秀笑着说。   她从这些人的心里话中,知道这些人都是扒手那个家族的人,这次就是有组织、有纪律的来闹事儿,要高价赔偿。   这些人对于拆迁办而言是麻烦,却是她和成煜东的未来钱袋子。   因为他们要在这些闹事儿的村民手上买地,于是林秀态度很软和的和大妈说话。   商人嘛,总会选择对自己有力的一面。   但是林秀也没打算,掺合进这些村民的闹事儿中。   她牵着成景和娇娇朝拆迁办里走去的时候,那些本地村民还在猜测,这些人到拆迁办来干啥的?   “难不成也是来分房子的?”招待所那个叫三叔的工作人员,也混在本地村民堆里:“可是外地人咋可能在咱们本地分到房子呢?难不成祖上传下来的?”   在消息封闭的八十年代,能懂得经营投资,提前跑来东城买房,等拆迁和发展的人,其实并不多见。   否则人人都有经商头脑,这世上哪还有穷人?   而这时候拆迁办刚开始开放处理,分房子的事情。   成煜东和林秀他们,算是除了本地居民以外,第一批到达拆迁办处理分房子的事情。   所以村民们,都很好奇的看着他们带着孩子走进去。   “可能是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刚才问林秀是不是生了花棒的大妈,很快下了决定。   村民们也很认同这个说法,因为大家见识不够,思想觉悟也不太高,哪里能想到这对帅哥靓女组成的年轻夫妻,是在七十年代尾巴上,就开始富起来的商人?   拆迁办的人原本被村民们闹的头疼,见有人不闹。   特别高兴的派了一个人,骑着三轮车,带着成煜东他们去选房子和铺面。   还对着守在门口的村民们感叹,要是人人都向林秀同志他们一样有思想觉悟,咱们拆迁办的工作进展的该多顺利?   林秀他们选商铺和房子的时候,一辆从威阳县开到东城的火车也到站了。   王桂花和成刚两人,着急无比的从火车上走下来。   他们得快点,必须赶在成煜东拿房子和钱的时候,去分房子才行。   可两人不知道,他们的着急表情,和成刚身上的那些昂贵衣裳和皮鞋,在出火车站的时候,就被人给盯上了。   成刚可不想像成煜东那样,从小用拳头打出来,练就了一身看着就不好惹的气质。   他带着眼镜,在人人都穿着补丁衣裳的八十年代,穿着几十块才能买到的衣服鞋子,又文弱瘦小,看着跟只白斩鸡一样。   这些地头蛇,自然会把注意打在他身上。   “这两人是肥羊,宰他!”   …… 第38章 成刚被套麻袋   “靓仔, 去哪儿?”   成刚被人围住,这个地头蛇的表面职业是个踩人力三轮车的。   刚踩着三轮车过去,就被王桂花给伸手挥开了:“去去去,你们这些臭苦力, 离我儿子远一点。”   别看王桂花是个农村老太婆, 但她仗着自己有个大学生儿子,走哪儿都觉得高人一等, 尤其看不上这些卖苦力。   “我儿子可是个金贵的大学生, 坐你这个人力三轮车, 万一摔着磕着咋办?”王桂花嗓门特别大, 恨不得让火车站的人都知道, 她宝贝儿子是个大学生。   成刚抬头挺胸的站在一边,没阻止王桂花的大嗓门。   他看着斯文有礼, 其实是个虚荣心很强的人。   明明他的大学生身份是偷来的, 可无论到了哪里, 他都想让大家知道,他是个前途无量的大学生,金贵的很。   王桂花的宣传,正好满足了成刚的虚荣心!   那踩三轮的地头蛇听见这话, 面上恭谨的很:“哟, 大学生, 这可不一般。”   他表面捧成刚的臭脚,心里却在对成刚母子估价。   大学生,外加个农村亲娘, 顶多是个农村飞出来的金凤凰!   再一看成刚母子, 都抬起下巴, 用鼻孔看人, 于是脸上的笑容更灿烂:“咱们尊敬知识分子,不知道你们去哪儿,我白送你们过去。”   “白送?”王桂花双眼放光:“你真白送?我们要去乐安村,你也白送我们过去?”   乐安村,拆迁村。   短短两句话,就套出不少信息的地头蛇,脸上的笑意更浓了:“当然了,知识分子可是贼金贵的人,我这种下苦力的人,能拉个大学生,那是我祖上烧了高香。”   “那可不。”王桂花占了便宜,还往自己脸上贴金:“我儿子走出去,就是县政府也要给他几分面子的。”   “我的大学生儿子,无论去哪儿都有面子。”王桂花麻溜的爬上了人力三轮车,还对成刚招手:“   快上来,这三轮车虽然不如四轮小车,但也将就。”   在王桂花心里,成刚就该坐四轮小车。   但成刚好歹是在京城上大学,见过世面的人。他不相信这世上有白吃的午餐,不想坐,却被王桂花拽上了车。   “他不要钱,咱不坐白不坐。”王桂花就喜欢占便宜。   “没事儿,你是大学生,我不收钱。”踩三轮的地头蛇:“我在火车站这么久,还是第一次遇见金贵的大学生,能拉你是我的福气。”   他笑的实诚,又把成刚捧的高高的。   成刚的虚荣心占了上风,最后还装模作样的说:“我虽然是大学生,但你把我拉到乐安村,该多少钱我还是会付你的。”   “我毕竟是个未来的干部,不能占老百姓便宜。”   成刚这还没大学毕业,分配到机关单位任职呢,这大领导的架子却摆的不小。   那踩三轮的地头蛇,一边奉承成刚未来肯定是个好领导,一边从王桂花嘴里套话。   王桂花就喜欢舊獨别人夸她儿子,这被吹捧的飘飘欲仙,就顺嘴把成煜东在乐安村买地,能拿房子和拆迁款的事情给说了。   这没见识的农村老妇人就是这样,被人吹捧几句,就找不着北了。   倒是成刚很矜持的坐在三轮车上,他不屑和下苦力的说话,但是也喜欢别人吹捧他是个未来的大领导。   所以就没阻止王桂花和地头蛇说话,王桂花说的越多,地头蛇的奉承就越谄媚。   成刚得意忘形的很。   肥羊比想象中的更肥。   地头蛇则双眼冒金光,自从东城发展后,这些年全国各地的人都跑到东城来淘金。   他们这些在火车站附近混的人,全都跟着一个叫杰哥的男人。   这些年,他们也用各种手段,从不少生意人身上捞了好处。   这种突然暴富的拆迁户,肯定也是他们的目标群体。   再加上王桂花和成刚第一次来东城,人生地不熟。   坐在人力三轮车上,听着人家的吹捧,还真以为自己了不起。根本不知道这个人是踩着人力三轮车,把他们两只肥羊往杰哥的屠宰场里拉。   等两人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被杰哥的人团团围住了。   成刚还想跑,却被人套了麻袋,一棍子给敲晕了……   就在王桂花母子为自己的虚荣心和愚蠢,付出代价的时候。   林秀正一脸满意的看着面前的铺面,这儿在商业街的正中心,对面还是即将修成的大商场,地理位置绝对好。   “我们就要这儿排着过去的几间铺面,房子也要这栋楼顶上的……”林秀开口说话的时候。   带他们过来的那个工作人员,还说:“你要不要问问你男人的意思?”   在这个时代,男人是一家之主,说一不二的家庭主导位置,是深深刻在所有人脑子里的。   所以林秀说话,直接被工作人员无视了。   娘们儿长得漂亮,宠着也成。   但是这种大事儿,女人来凑个热闹就成了,哪能做主呢?   成煜东表情沉沉的看了眼工作人员,然后说:“我们家的事儿,我媳妇儿做主。”   工作人员愣住,让女人做主?这男人还有啥家庭地位可言?   所以接下来工作人员看成煜东的眼神,都带着一种轻视。   怕女人的男人没种,肯定干不成大事儿!   成煜东能不能干成大事儿,不用别人来评头论足。   而且他就喜欢在林秀面前当个耙耳朵,但他不喜欢别人看不起林秀。   他媳妇儿多有能力啊?   看中的铺面和房子,都是地段最好的。   以后就算东城发展了了,就这些铺面和房子的地理位置,从价钱上就能甩出同一条街的其他铺面和房子。   “这些房子是我媳妇儿挑的,那房产证上就写我媳妇人的名字。”成煜东说这话的时候,那工作人员都觉得这人没救了。   哪家的媳妇儿娶回去,不是给家里干活、生儿育女的?   这房子上写女人的名字?要是女人以后有二心,卷了钱财跑了咋办?   感觉已经看到成煜东头顶帽子绿油油的工作人员,看在大家都是男人的份上,还提醒成煜东 :“要不再想想?我们这边都是写户主的名字。”   “不用想!”成煜东大手一挥:“房子是我媳妇儿让买的,写她的名字没错。”   哟,真没看出来,房子竟然是这女人喊买的?   这女人看着娇生惯养,除了享福,好像啥本事没有,竟然还能在几年前来东城买房子,等拆迁致富?   工作人员在机关单位,上班这么多年,肯定比没文化的老百姓更有见识。   毕竟他整理资料的时候,发现除了成煜东,还有七八个人也来东城这边买房拆迁了。   只不过那些人,大部分都是有背景的人,还有来东城投资的港商。   可这家人看着好像出身背景不错,可介绍信上却是来自西南的偏僻农村。农村人能千里迢迢来东城买房,本身就是个奇迹。   这个奇迹,竟然还是个女人制造出来的?   工作人员眼神不信的看了眼林秀,觉得成煜东这是在给林秀撑面子。   就这种娇娇弱弱的人,能有这商业头脑?他不信?   “愣着干啥?还不给我们准备上户的申请资料?”林秀开口。   那工作人员立马把公文包里的上户资料递给了林秀。   “笔呢?”林秀朝他伸手。   工作人员立马拿出钢笔,递给林秀的时候。   看她手指纤细漂亮,下意识拧开了钢笔之后,这才小心翼翼的递给了林秀。   林秀赞赏的看了眼工作人员,这才接过钢笔。   工作人员还有种被林秀赞赏,心里很高兴的感觉。   可不对啊,他是工作人,这女人是找他办事儿的,为啥最后他却成了狗腿子?   工作人员有些纳闷,难不成因为她长得好看,娇气,所以自己下意识也要捧着她?   工作人员眼神不解的看着林秀,宽松的针织衫也遮不住女人纤细的腰肢,身材高挑,笑意盈盈的有种精致的美。   工作人员看着林秀发呆的时候,眼前的视线却被一堵高大挺拔的身影给挡住。   成煜东背对着工作人员,对林秀摊出两只大掌:“这儿没桌子,你在我手上填资料。”   话落,男人的手掌,已经稳稳当当的给林秀托住了申请资料。   “干得不错。”林秀笑着对成煜东夸赞。   成煜东薄唇抿了抿,脸上的表情很严肃冷酷,可那双漆黑的眼底,却有若无似有的笑意。   林秀写字的时候,男人的胳膊也不抖,那双大手又稳又牢固,和桌子差不多。   林秀很快写完了申请资料,把笔和纸递回去的时候,那个工作人员还下意识看了眼纸上的字迹。   娟秀有灵气,还是楷书?   工作人员吃惊的看了眼林秀,字写的这么好,学历肯定很高。   不怪工作人员这么想,因为八十年代的文盲特别多。   尤其在重男轻女的大环境下,能读书写字的女孩儿,大部分都是城里的干部家庭。   林秀的高中成绩,在八十年代也确实是个高学历了。   因为工作人员自己也是个高中生,见识过了林秀那一手好字后。   工作人员对林秀的态度都恭敬了许多,潜意识里也相信,林秀真如成煜东所说的那样,是个很有眼界和学识的女同志了。   “这些资料填好了,后天就能拿到房产证。”工作人员现在说话,都是直接和林秀说了。   “麻烦你了。”林秀对工作人员笑了笑,工作人员又看呆住了。   这个女同志漂亮有文化,有见识,难怪这个男同志这么宠着,听老婆的话。   要是他有福气,娶这么个老婆,他也宠着啊。   成煜东特别不爽,有人看着他媳妇儿发呆。   占有欲特别强的,抬手揽住林秀的肩膀,沉声说:“外面太阳还没落山,我先带你们找个店坐坐,吃点东西?”   东城的饮食文化和清溪镇完全不同,海鲜、早茶、牛腩、牛杂、牛肉丸等都是当地的特产。   成煜东担心媳妇儿累着,所以带着林秀去了,早就打听好了的一家老字号早茶楼。   当然,也是赶着牛车去的。   八十年代的东城,经济也刚刚复苏,虽然在建设中,可放眼望去,很多地方也还是小渔村。   赶着牛车进城,也不会像21世纪那样,被人以影响市容给赶出来。   到了老字号的茶楼,牛车被伙计顺手的拴在一旁的树上。   成煜东带着林秀上了二楼,成景就牵着娇娇跟在后面。   蔡志鹏看着独立听话的两个小孩儿,再看了看前面恩爱的林秀夫妻,忽然有种自己电灯泡的错觉。   林秀没吃过东城的早茶,拿着菜单看了一会儿,就开始点:“肠粉、水晶虾饺、干蒸烧卖、虎皮凤爪、奶黄流沙包……”   她点了自己和孩子的,又把菜单递给成煜东:“你们要吃的自己点。”   广东早茶分量少,成煜东胃口大,点了肠粉和炒粉。   蔡志鹏则很稀奇的问林秀:“嫂子,你以前来过东城,咋点的全是这边的经典点心?”   “我以前在我爸书架上,看过不少关于全国美食的书籍。”林秀说。   她以前喜欢看书,因为可以从书里见识到在清溪镇见识不到的东西,看书还能领略全国各地的山河美景。   “你嫂子从小就见识不凡。”成煜东与有荣焉的说:“我当初来东城走货,你嫂子知道了,第一时间就给我准备了风油精,当时我还疑惑,为啥冬天给我风油精?来了东城我才发现,蚊子真多……”   “还有这事儿?”蔡志鹏惊讶,还顺手拍死了叮咬他的蚊子。东城的蚊子可真多,他也后悔没带风油精过来。   “当然。”原本沉默内敛的成煜东,每次炫耀他家秀儿的时候,都特别骄傲:“你嫂子还说,东城靠海,下南洋掘金、搞事业的企业家特别多,让我来东城的时候,多考察,看看能把啥技术或者东西带回咱们威阳县……”   “所以当初我第一次批发回去的是衣服,和缝纫机……”舊獨成煜东继续说。   蔡志鹏又吃惊了:“这竟然是嫂子的注意?”   当初认识成煜东的时候,就因为成煜东把从东城进来的衣服,分销给一些走街串巷和摆地摊的妇女同志。   成煜东当的是总分销,每件衣服挣个一两块,那时候一个月也能挣上千块了。   因为成煜东自己掌握了东城的货源渠道,那时候东城摆地摊卖衣服的人,几乎都是从成煜东那里进货。   而蔡志鹏和成煜东打交道,是因为成煜东带回来的缝纫机,是当时市面上性能最好的缝纫机。   能换二十多种针头,而蔡志鹏舅舅是制衣厂的领导,在家里看到蔡志鹏花高价给他姐,买来当嫁妆的缝纫机。   惊叹于这种新型缝纫机的性能,尤其最小号的枕头,竟然就比头发丝粗一些。   蔡志鹏的舅舅觉得进这些缝纫机,用最精细的针头的话,肯定能把人工缝制的蚕丝被,改革成批量机产,肯定能增加厂子里的绩效。   因为威阳县气候宜人,适合种桑树养蚕。   但是蚕丝被用的是真丝面料,要很精细的缝纫技术。   八十年代的缝纫机针头太大,达不到缝制真丝面料的要求,所以蚕丝被一直是人工缝制。   人工和时间都很耗费,还产量不高。   蔡志鹏舅舅当时就想,认识把缝纫机带回来的成煜东,看看有没有机会合作。   所以蔡志鹏才会去接触成煜东,也正是因为缝纫机,蔡志鹏后来才会和成煜东开了威阳县第一家试营业的私营副商品店。   现在听成煜东一说,原来这背后的功劳,都是林秀出的主意?   “嫂子,我必须敬你一杯。”蔡志鹏端起手上的茶杯:“要不是你,我咋可能认识东哥?和东哥一起做生意!”   “嫂子,你也太厉害了吧。”蔡志鹏本来以为林秀已经够厉害了,谁知道人家还能更厉害?   “我媳妇儿当然厉害了。”   “我妈当然厉害了。”   成煜东、成景、娇娇三人,异口同声的开口。   父子三人脸上的表情,都特骄傲。   尤其是成景,他上辈子只知道渣爹会做生意。   可现在才知道,渣爹的生意背后,也有他妈的出谋划策。   成景觉得妈真厉害!   同时心里更恨那个,看中渣爹能挣钱,想嫁给渣爹享清福,当富商阔太太的林冬芹了。   林冬芹上辈子为了抢走渣爹,处处算计他妈,最可恨的是还把妈,写成了年代文里的作精炮灰反派,让妈死的凄惨。   这么一想,成景心里汹涌着无穷无尽的愤怒。   还有渣爹。   成景看了眼给林秀夹菜的成煜东,冷冷一笑,这个最后娶了林冬芹的渣男,不配挨着他妈。   成景愤怒的心里话,刚在林秀脑子响起。   紧跟着就见,成景手里滚烫的茶水,淋在了成煜东手臂上。   成煜东感觉手背火辣辣的贴着肉烫,正要发火的时候。   就见成景两眼泪汪汪的看着自己:“爸爸,你痛不痛?我真是太没用了,端杯茶都端不好,还泼在了爸爸手上。”   俊秀斯文的小男孩,自责又难过的低下头:“爸爸,你打我吧,是我不好。”   说着还对成煜东怯生生的伸出手:“就像以前那样打我吧,爸爸。”   “东哥还打儿子?”蔡志鹏都惊呆了。   林秀:“…………”   要不是她听到了成景脑子里的心里话,都被可怜兮兮的成景给骗过去,以为成煜东真的天天打孩子。   【渣爹,看我怎么绿茶你。】   成景低着头,眼睛里全是算计:【你打我,我就让妈讨厌你,把你踢出去。】   听见这些心里话的林秀:“…………”   我儿子天天争宠,怎么办?   她偏头看着成煜东,听到成景那些关于上辈子的心里话,林秀还是挺不待见成煜东的。   原本脸色沉沉盯着成景演戏的成煜东,察觉媳妇儿瞪着自己,抬头就对上媳妇儿嫌弃的眼神,成煜东脸又沉了沉。   装,成景继续装。   成煜东不知道上辈子的自己,是年代后妈文中男主。更不知道自己以后要抛弃林秀,娶林冬芹。   所以他也不知道,媳妇儿和儿子的怨念,都是来自原著剧情。   他就以为儿子绿茶他,让媳妇儿讨厌他,于是眼神更冷的盯着还在装绿茶的成景。   成景发现渣爹看着自己的眼神,又冷又凶的时候。   心里还很得意,他就是要惹怒渣爹,让渣爹在妈面前露出真面目。   于是眼镜一眨,眼里又滴出两滴泪:“爸爸,我错了,只求你打我的时候,能轻一点,不要像以前那样打断我的腿。”   上辈子渣爹在林冬芹的怂恿下,就打断了他的腿。   成景想起这些事,眼里也浮上了阴鸷。   娇娇一看哥哥哭,也许是龙凤胎心连心的原因,她也难受的哭起来。   还捂住自己的腿说:“爸爸,你别打断哥哥的腿。”   哭完,娇娇又反应过来:“不对呀,爸爸从来不打人。”   她还扭头,眼泪汪汪的对成景说:“哥哥,你是不是误会爸爸了?爸爸从来没打过我们哒?”   还是闺女好,闺女贴心。   成煜东被闺女暖到了,脸色刚缓和,就听成景说:“他打孩子,他背着你和妈打我呢。”   简直满口谎话,成煜东眉头一皱,朝成景伸手:“你给我闭嘴!”   成景捂着头往旁躲,嘴里还喊着:“爸爸别打断我的腿。”   周围的人全都看了过来,盯着成煜东。   这男人看着又冷又利,还凶悍不好惹,一看就是打孩子老婆的狗东西。   都有人要站出来,为成景说话了。   成煜东的手却落在成景头上,轻轻的拍了拍小家伙的头:“好儿子,爸爸哪舍得打你。”   男人眼神温和:“手抖不是你的错。”   成景:“…………”   渣爹拍他的头?   还这么温柔?   难道这就是父爱?   面对成煜东温和的双眼,成景思绪还飘了一下。   紧跟着就听成煜东说:“你平时锻炼的太少,才会手抖。”   然后他拿起桌上,装着水的一个盘子,放在了成景手上:“开水溅在我手上没事儿,要是烫伤了秀儿,就有事了。”   这个盘子是早茶店里的装饰品,装满了水,里面有两条锦鲤和莲花,特别重。   成煜东就这么让成景双手端着:“好好锻炼你的臂力,爷们儿可不能手抖。”   成景:“…………”   呸,渣爹才不会有父爱这种东西。   “秀儿,孩子手抖,是核心能力不好。”成煜东还对林秀解释:“现在不锻炼,以后写字都可能抖个不停。”   林秀偏头盯着成煜东,想听听这男人的心里话,看他是不是在故意整蛊成景?   然后,她发现……成煜东是真这样想的,是真怕成景以后写字手抖。   林秀:“…………”   好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男人。   但是想起她爸林海义最近写字,手确实开始抖了。   林秀就点了点头,对成景说:“成景,好好练,以后别像你外公,年纪不大,手却抖的跟打摆子一样。”   远在清溪镇上的林海义,忽然打了个喷嚏。   成念儿立马给他倒了杯热水:“老爷子,别冷着。”   说着,又看向院子,这天都快黑了,九爷咋还没回来?   自从林秀他们去了东城,金九爷天天造出晚归的捡垃圾,这屋子里多了好几样成念儿看不懂的玩意儿。   这些是古董?   成念儿看着堆在墙角的东西,她不理解,这些破破烂烂的碗啊、柜子啊,还有手捧的烧炭小火炉,咋全成了宝贝?   林海义端起搪瓷缸喝水的时候,手确实抖的厉害。   同样手抖的厉害的,还有成景。   因为他端着装满水的盘子,已经快半个小时了。   他手又酸又累,可是他不想认输,更不想当着渣爹的面认输。   成煜东对上成景倔强的眼神,成煜东觉得这娃唯一的优点,大概就是倔强不屈了。   林秀看成景手抖的跟帕金森一样,连忙拿走了装满水的盘子:“要是盘子摔坏了,咱们还得赔。”   成景却呜呜呜的哭,还是妈心疼他。   林秀放下盘子,转头就对上成景可怜巴巴的眼神。   她笑了笑,没好意思说是真怕打烂盘子,会赔钱。   “今天锻炼的不错。”林秀摸了摸成景的脑袋,温声说:“回去后,妈给你打两个铁手环给你带上,这样既能锻炼你的手臂能量,还摔不坏。”   成景:“…………”   妈这是心疼他吗?   看见成景无语的表情,成煜东薄唇翘了翘,心里倒是很高兴。   秀儿在教育孩子方便,和他是同一条心,他当然高兴了。   娇娇却很兴奋:“我也要铁手环,我以后要当女公安,我要和哥哥一样锻炼臂力和功夫。”   “好,妈给你们一人打一副。”林秀也很开心:“娇娇的那副手环,上面打点花样。”眼睛瞥见盘子里的两条锦鲤,就说:“来个锦鲤和莲花的花纹,好不好呀?”   “好。”娇娇点头:“我喜欢锦鲤和莲花。”   又说:“哥哥的铁环上舊獨,就打锤子好不好?”   娇娇觉得锤子代表着力量,林秀却被逗笑了:“不知道哥哥喜不喜欢锤子?”   “我不喜欢。”成景面无表情的说,但如果妈实在要给他打‘爱的铁环’,那就把妈的名字刻上去?   “左边一个林,右边一个秀。”成景说:“这样我天天带着铁环,天天把妈的名字带在身上。”   蔡志鹏听见这些对话,拍着桌子笑,肚子都给笑疼了。   嫂子和两个崽崽真是太可爱,东哥天天生活在这样有趣的家庭里,该多欢乐啊?   蔡志鹏觉得自己也应该找个媳妇儿,再生两个像成景和娇娇一样的孩子。   那样肯定很幸福。   在早茶店吃饱喝足,回到招待所的时候。   被人套麻袋打晕的成刚,这才被人用一盆冷水给淋醒…… 第39章 舅舅来了   被冷水泼醒的成刚, 刚睁开眼睛,还没看清楚眼前的状况,左边脸颊就被人狠狠揍了一拳。   紧跟着就听女人的尖叫声,和男人愤怒的咒骂声响起:“他妈的睡我女人, 打不死你!”   “砰!”   又是重重一拳, 打在成刚脸上,打的他晕头转向。   咋回事?   他不是被人套麻袋打晕了吗?咋会出现在一间简陋的小房子里?光溜溜的被人按在床上打?   床上还有个几乎啥也没穿的年轻女人。   “睡我女人, 我打死你。”   打成刚的那个男人, 凶神恶煞, 一拳又一拳的打在身上身上, 打的成刚出了痛还是痛。   只能下意识捂着头, 蜷缩在床上求饶。   “别打了,求你别打了。”求生是人的本能, 成刚更是惜命。   这时候, 他也反应过来, 自己遇到了仙人跳……   成刚落入仙人跳,被人按着打的时候,王桂花浑身湿哒哒的跑到了东城街道的派出所。   她也和成刚一样,被人套了麻袋打晕, 等她再次醒过来的时候, 被人丢到了海边。   王桂花当时就懵了, 后来还是被当地的村民救了回去,带到了派出所去报警。   “我的儿子,我的大学生儿子被人害了。”王桂花看见民警同志, 就开始坐在地上哭:“我的大学生儿子要是被人害死了, 我也不活了……”   民警同志一听有人死了, 全都特别严肃的围了过来, 想问王桂花到底发生了发事儿?   王桂花嚎叫的把从火车站出来,咋坐上人力三轮车,咋被带去偏僻房子,被人套麻袋打的事情全给说了。   落魄又上了年纪的老人,其实特别能引起人的同情心。   尤其她还浑身湿透,哭着说自己大学生儿子被人害死了。不知道王桂花真实面目的民警同志,还特可怜王桂花。   东城的火车站鱼龙混杂,特别乱,被偷被抢的人不在少数。   那就跟打游击战一样,抓一阵,严一阵,但那些社会坏分子就跟狗皮膏药一样,抓都抓不完。   “老人家,你别哭,我们肯定帮你找到你儿子。”民警给王桂花倒了杯凉茶,又给了她几个饼子。   成刚是死是活都不知道,王桂花哪有心情喝水吃东西?   跪在民警面前,求民警帮她找儿子:“我的儿子是个大学生,可有前途,以后要当大官的,你们一定帮我找到他……”   原本还挺同情王桂花的民警,听到王桂花三句不离大学生和当大官,就感觉有些奇怪。   好像这个可怜的老太婆,看着可怜,但总是有种所不清楚的感觉。   明明哭的可怜兮兮,可说话做事儿,总有种高人一等的优越感,咋这么让人……讨厌。   “他们不会把我大学生儿子,弄去挖黑煤炭吧?”王桂花哭着问:“我儿子要是找不到,我就死在你们派出所门口。”   “大妈,你别哭,我们肯定帮你找儿子。”民警伸手把躺在地上,就差打滚的王桂花扶了起来:“你还记得人力三轮车带你们走的路?或者附近有啥醒目的路面标志吗?”   寻着线索找人,也是办法发之一。   可是王桂花一问三不知,只知道找民警要她的大学生儿子。   民警也很为难,这个时代又没有天眼,再加上王桂花啥也不知道,找人真的很困难。   但民警还是扶着王桂花,骑着自行车,分散几路。   把火车站附近,最容易发生危险的几个地方都找了下。   还找了火车站踩人力三轮车的苦力问话,可这儿是杰哥的地盘,很多人都不敢轻易把杰哥的事儿说出去。   但是派出所的民警也有自己的办案方式,最后还是通过线人获得了消息。   知道骗王桂花的那个地头蛇,叫阿四。   阿四是个孤儿,居无定所,去他平时出没的地方找,民警根本没找人。   因为阿四,早就被杰哥安排着去躲风头了。   “我的儿子,我的大学生儿子……”王桂花眼看天越老越黑,成刚还没找到,又开始坐在地上抹眼泪,还骂民警没用,连个大活人都找不到。   民警也很无奈,找人维持社会秩序是他们的职责。   人没找到他们心里也着急,被王桂花骂,就算憋了一肚子气,也不能和一个找不到儿子的老太婆一般见识,还得继续帮忙找人!   让任何人都想不到的是,在外面奔波,找了大半夜的人时候,成刚竟然自己去了派出所。   王桂花知道消息,跑回派出所,看见灰头土脸的成刚时,哭的眼泪鼻涕都出来了:“我的儿,你还活着!”   “妈担心死你了。”王桂花捧着成刚的脸,这是她的宝贝疙瘩,她死,都不能让成刚死。   所以一看成刚鼻青脸肿的模样时,气的跺脚:“谁打你?是不是那些流氓打你?”   “还有你的衣裳呢?”王桂花看成刚穿着一件汗衫和裤头,身上那些值钱的衣裳裤子都被人扒光了,就恶狠狠的问:“是不是那些人抢了你的东西。”   “同志,你要是遇到了事儿,你可以跟我们说。”民警看成刚没事儿,也松了口气。   这个时代,因为交通和消息不发达的缘故,失踪人口很难找回来,如果被弄去挖黑煤,那最后可能就是被埋在黑煤矿深处了,落得个死不见尸的下场。   “同志,你还记得绑你们的人吗?”民警问成刚:“你知道啥消息,你都告诉我们,我们肯定把那群社会坏人子一网打尽。”   “别问了,我啥也不知道。”原本不说话的成刚,忽然发脾气:“我啥也不知道,你们别问我。”   他遇到仙人跳以后,对方还说要报警,说他强了妇女同志。   当时成刚就吓到了,就算明知道是仙人跳,他还是选择了求饶。   这也是杰哥在知道他的家庭背景和社会身份后,精心为成刚策划的一出仙人跳。   男人钻进仙人跳的圈子里,就算到了21世纪,也有很多人不敢报警。因为把这事儿声张出去,被人知道了,会社死,会被身边的人指指点点……就更别说在这种社会风气,相对不开放的八十年代了。   因为这个时代,真要坐实了乱搞男女关系。   那是犯了流氓罪,要被抓起来劳改的。   他是个大学生,他的名声更不能受损,哪怕有一点点能毁掉他名声和未来的差错,他都不能赌。   而且,他还有把柄在那些人手里。   想到这里,成刚后牙槽咬的咯咯响,却不敢当着民警的面儿,把这些事情都给说出来。   而另一边,在招待所里的林秀和成煜东,面带笑意的拒绝了,连夜来找自己的拆迁办工作人员。   “同志,我们先看中的铺面,我们不换。”林秀说完。   那个工作人员就很为难的说:“要不林同志再考虑考虑?对方有点背景,说是提前就选好了那些铺面,结果……”   结果那些铺面,却落到了林秀手里。   工作人员很苦恼,这也是回去后,向上司递交林秀的资料时,被上司臭骂了一顿,说这些铺面房子不能给,这才知道为啥。   原来,工作人员口中那个有背景的人,一开始不仅看中了林秀的铺面。   还想提前封闭拆迁分房的消息,等他操作好,选好了地理位置最好的铺面和房子,再让拆迁办对外开放,让其他人选他剩下的铺面和房子。   可谁知道,上面的领导得知了这件事,很生气,说这些铺面和房子都是给老百姓修建的。   不管谁来,都要一视同仁,公平公正的挑选。   让拆迁办的在今天一早准时对外开放,为老百姓们办理拆迁挑选房子的事情。   可那个人偏偏长着姐夫在拆迁办工作,让拆迁办早上关了门,想在提前来挑选房子和铺面的。   可不知道为啥,那人早上没来成?工作人员的上司也没在单位。   阴错阳差之下,才让林秀好运挑选到了最好的铺面和房子。   工作人员怕上司不高兴,又怕惹事儿,就连夜找到林秀,想商量让她重新选铺面和房子。   还透露了对方有背景这事儿,就是想让林秀和成煜东能识相的退一步。   因为他觉得林秀和成煜东就算背舊獨景不俗,那也是在外地。   外地人再厉害,还能压过地头蛇去?   “还是那句话,不换。”林秀懒洋洋的说:“这铺面说啥也不换。”   做生意的时候,啥事儿遇不到?   总不能遇见个人,就退让?把本来属于自己的利益给对方,那以后他们生意做的更大,是不是都得被人压一头?   林秀不喜欢这样的生活,炮灰也是有尊严的。   而且在她觉醒后所知的剧情中,成煜东来东城拿房子。虽然也曾遇到了这样的事儿,但对方的背景其实没工作人员说的那么厉害。   最后成煜东也一点事儿没有的拿到了,属于自己的铺面和房子。   但这段剧情中,让林秀不爽的是,现在想抢铺面和房子的人,还和林冬芹有关系,是林冬芹的爱慕者。   在这本后妈文的剧情中,林冬芹那自己设定成了女王蜂一样的存在,无论去哪儿,都到处散发魅力。   但凡是雄性,都得根蜂巢里的工蜂一样,一生一世臣服在林冬芹这个女王蜂的魅力中,为她臣服,为她出生入死。   哼,林秀最讨厌林冬芹了。   这种和林冬芹有关的事情,林秀就不会委屈自己,去让步!   “林同志,你真的不再考虑考虑??”工作人员不想走,还想说:“咱们是外地来的,多一事儿不如少一事儿,这中心区的铺面和房子让出来,你还能挑选别的……”   工作人员还想再劝,却对上林秀不高兴的眼神,立马有些心虚的闭嘴了。   但是工作完不成,他回去要被领导骂死,就又说:“林同志,我也是好心提醒,免得你们惹上事儿……”   “惹上事儿?”林秀笑起来,眼神带着嘲讽。   工作人员心虚更盛了,明明这么漂亮,为啥眼神这么锋锐,像是能看透人心?   紧跟着就听林秀说:“同志,咱们大领导都说了,房子都是给我们老百姓修建的,无论谁来了都要公平公正的挑选。”   工作人员一听林秀连大领导说的话都知道,心里更加心虚了。   猜测林秀和大领导是不是有啥关系?其实林秀和大领导啥关系没有,知道这句话,也是知道剧情而已。   但工作人员不知道,吓的不行的时候。   紧跟着又听林秀:“你说的那个人真要为了这些铺面找我们的麻烦,我们虽然是外地人,但我们也不怕……”   工作人员走出招待所的时候,浑身的衣服都被汗打湿了。   惹不起,惹不起,这一个两个的,他都惹不起,但这铺面的事儿,到底该咋解决?   林秀趴在窗户边吹晚风的时候,忽然看见夜色中走来一男一女。   她露出惊讶的神情,是他们……   被林秀盯着的一男一女,就是在火车上遇到的老林夫妇。   帮忙抓住人贩子后,他们就坐着火车到了东城找失散多年的儿子,谁曾想,竟然也住进了这个招待所?   就在林秀盯着老林夫妇,看只有他们夫妻两人,猜测他们到底找到儿子的时候。   一辆大卡车忽然开过来,挡住了林秀的视线。   大卡车车门打开,一个年轻人率先推开驾驶室的门,从大卡车上跳了下来:“铭哥,咱们到了。”   话落,他抬头,看见趴在窗户边吹风的林秀,两个眼睛都看直了:“美女,铭哥,你看美女。”   他走南闯北这么久,还没见过像林秀这么漂亮的女人。   穿着宽松的裙子,好像是刚从港都那边流传过来的睡衣,那头发松松的绑在脑后,光线不太亮,可皮肤却白的醒目。   看不清五官,但一眼就能被她的气质给惊艳。   “铭哥,肯定是个绝色大美人儿。”年轻男人兴奋的说。   李彦铭从卡车另一边跳下来,随意瞥了眼,就收回了目光。   他对女人没啥兴趣,更不知道被手下夸赞的绝色美人,是他的外甥女林秀…… 第40章 舅舅是死对头?   站在窗户边的林秀, 则目光定定的看着李彦铭,觉得这人看起来好眼熟,一时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对方?   走到招待所门口的李彦铭,敏锐察觉到了落在自己身上的视线, 抬眼看过去的时候, 林秀心一颤。   好、好锐利的眼神。   站在招待所门口的男人,大约三十左右。   穿着的确良的白衬衫, 眼神冷利, 被他盯上的时候, 有一种被冰冷强大的蛇鳞刮在皮肤上的阴冷恐惧感。   林秀下意识往后腿, 后背却被一具炽热的胸膛给撑住了。   她回头, 对上成煜东沉稳漆黑的双眼。   “咋了?”   成煜东看她脸色苍白,好像受到了惊吓。   伸手揽住林秀的头, 让她靠在自己结实挺拔的胸膛上的时候, 探头去看楼下。   是他!   成煜东眼神冰冷的和李彦铭对视, 脸色瞬间沉了下来。   他没认出眼前这人是林秀的亲舅舅,而认出了眼前这个人,是他前几年来东城走货时,结下恩怨的车队大佬铭哥。   铭哥叫啥, 道上的人很少知道。   但是所有人都知道铭哥心狠手辣, 对带敌人狠的一匹, 而成煜东就是铭哥的敌人。   当时成煜东为啥会受伤?流落到结阳县,认识还开着武馆的赵胜利他爹?   不就是成煜东和李彦铭因为倒腾货物的事儿,结下仇恨, 导致双方大干了一架。   当时两人都受了重伤, 成煜东回到家以后, 修养了大半年, 身体才好全。   而且当时在县城的生意也做的顺风顺水,成煜东还利用自己的人脉,帮蔡志鹏舅舅进了一批缝纫机。   当时忙着这些事的成煜东,再也没在东城碰到过李彦铭,渐渐也把这事儿给忘了。   可谁知道,这一次带着秀儿和孩子们来东城,竟然冤家路窄,在招待所门口遇见了李彦铭?   还不知道死对头,就是林秀失散多年的亲舅舅的成煜东,这会儿看见李彦铭的时候,浑身的肌肉都紧绷起来了。   两人眼神在空中对视,林秀都仿佛闻见了火药味儿。   “你认识他?”林秀问成煜东。   “认识。”成煜东沉声开口:“以前因为走货,闹的不太愉快。”   那时候还没改革开放,走货都属于投机倒把。   成煜东和李彦铭都在东城,把货倒腾回去,高价卖给黑市。   当初两人在东城也算互相听过对方的名字,是竞争对手。   所以在因为起争执的时候,这两人干的尤其狠。   都想把对方干趴下,吃掉对方的人脉,仇恨也结的格外严重了些。   “就是这个人伤了成煜东?”林秀的眼神,瞬间变得敌视起来。   这人插在成煜东背上那刀,现在都还有很深的刀疤。   夫妻同心,成煜东的敌人,可不就是林秀的敌人!   察觉到林秀仇视的眼神,李彦铭神色阴冷的收回了目光,朝招待所里面走。   他和成煜东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但也没卑劣到会对一个女人动手。   祸不及妻儿老小,这是李彦铭行走江湖的规矩。   成煜东还要和他干,他奉陪就是了。   就是不知道,当成煜东和李彦铭这两个死对头知道,他们两人都是林秀的至亲至爱时,这两个互相插刀的男人,会是啥表情?   可惜,现在他们谁也不认识谁。   更不知道李彦铭和林秀心心念念的舅舅和侄女,其实就在彼此的眼皮子底下。   亲人相逢不相识,说来很可笑,却也很悲哀。   因为二十多年前被江学凤这个老白莲举报的原因,林秀和李彦铭这对甥舅两人,因此分别了快20年了。   这20年期间,谁也没见过谁。   如果不是李彦铭打电话回家,林秀都不知道自己的小舅舅还活在这世上。   而且就算两人,在十几天前通过一次电话。   那也是听声儿不见人,这就导致甥舅两人。   哪怕是面对面的站着,他们都不认识彼此。   “铭哥,我定了两间房。”跟着李彦铭来踩地盘的孔好运,收好招待所工作人员递回来的介绍信。   乐呵呵的向李彦铭邀功:“你的是最好的房间,一晚上要3块钱。算是我谢谢铭哥带我踩地盘,请铭哥住的……”   话还没说完,就见李彦铭转身往外走。   孔好运还以为铭哥生气了,跟在屁股后面解释:“铭哥,没有10块钱一晚的招待所了,3块是最贵的,你别嫌弃……”   铭哥这人,能吃苦,但更喜欢享福。   开大卡车倒腾货的时候,吃糠咽菜,吹风淋雨都不啃声。   和路霸干架的时候,哪怕浑身是血,眼睛也不带眨一下的。   但在有条件的时候,铭哥干啥,都要条件最好的住宿和吃穿住行。   孔好运真没见过这么喜欢挥霍的车队大佬,因为走车队的,都是风里来,雨里去的糙汉子。   谁像铭哥这样,虽然能风餐露宿不叫苦,但到了好地方,就要享福挥霍的大男人呢?   这不看李彦铭拉开了大卡车的门,钻了进去,孔好运都吓到了:“铭哥,你别嫌弃这个地方啊,3块真的是最好的招待所房间了。你要是不喜欢,咱们找个高档的招待所?舊獨”   孔好运很肉痛,他住的可是5毛钱的通铺。   铭哥住三块钱的豪华单人间,带浴室都不满意?要求实在太高了,   而且八十年代初期的东城,只有招待所,没有高档宾馆,更没有高级酒店。   孔好运自己舍不得花钱,但是舍得给李彦铭花,谁让李彦铭是他老孔家的大恩人呢?   正肉痛这边3块钱的招待所好房间,铭哥看不上,不愿意住。   肉痛钱打了水漂,还得带铭哥去住更贵的招待所时,却见李彦铭拎着一个箱子从大卡车上跳了下来。   “铭哥,你干啥拿箱子?”孔好运差异,然后不敢相信的问:“你要住3块钱一晚的房间?”   “住。”   李彦铭点头,这已经是乐安村最好的招待所了。   3块钱虽然便宜了,但也能将就:“住一晚上,明天办好了事情,咱们就回去看我外甥女。”   这个箱子里面,则是在东城给外甥女带的好东西,洋娃娃、漂亮衣服……   李彦铭觉得外甥女,肯定会喜欢舅舅带回去的礼物。   这箱子里都是给外甥女带的宝贝,他得随身携带,确保这些东西都万无一失才行。   想起素未谋面的外甥女,李彦铭阴冷的脸上,浮现了一抹温和笑意。   他本来就长得好看,五官精致,那双狭长的凤眼不笑的时候,全是沉寂阴冷。   一笑起来,就如冰雪消融,让人眼前一亮,感觉看到春花盛开。   孔好运都看呆了,心想,铭哥要是个女人,不知道会不会比招待所楼上的那个女同志还漂亮?   明明连林秀的脸都没看清的孔好运,就因为朦胧夜色里的那惊鸿一瞥,现在心里都在想李彦铭能和林秀到底谁能艳压谁了?   在楼上把李彦铭和孔好运心里话,都听了个清楚明白的林秀,不高兴的撇了撇嘴。   她干啥要和一个男人比美貌?   不过成煜东的死对头,还算是个恩怨分明的人。   因为林秀听到了李彦铭心里那句‘祸不及妻儿老小’的话,觉得李彦铭和成煜东一样,都是分得清是非对错的人。   不过那人捅成煜东那刀的事情,林秀心里还是不高兴的很。   【不知道铭哥和那个女同志,到底谁更好看?】   孔好运乱七八糟的心里话,又在林秀脑子里响起,打断了林秀的思绪。   一阵夜风忽然吹过来,凉悠悠的海边晚风,倒是吹的人蛮舒服。   李彦铭身上的白衬衣被吹起一角,露出别在腰上的黑色东西。   吓的孔好运瞬间回神,铭哥虽然长的精致,可铭哥心狠手辣,他可不敢让铭哥知道他心里想法,否则铭哥会把他的头给拧下来,当球踢。   那个人腰上有武器?   听见孔好运心里话的林秀,吃惊的半个身体都探出窗外,睁大眼睛,想仔细看看李彦铭别在腰间的东西?   下一秒,一只结实有力的手臂,揽住了她纤细的腰肢。   “有这么好看吗?人都看的摔下去了。”成煜东冷冷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他腰上好像别着一个黑色的东西。”林秀说。   这人是成煜东的死对头,她必须提醒成煜东才行。   成煜东脸色沉了沉,不过心里倒是没意外。   像这种开大卡车,天南海北四处倒腾货物的人,手上没点能震慑路霸的武器,根本不可能活到现在。   “你看见他手上拎的箱子了吗?”林秀又问:“你看他比大卡车还宝贝那个箱子,你猜猜里面放的是啥?”   大卡车在八十年年代,那稀罕的跟金子一样。   寻常的机关单位根本买不起,就更别说私人买的大卡车了,那得有钱有门路才成。   但是成煜东死对头,竟然把装了洋娃娃和衣服的箱子,看的看的比大卡车还重要?   林秀觉得,那人得多宝贝他外甥女啊?   因为李彦铭的心里话里,一直用的外甥女。   所以林秀这时候也不知道,李彦铭宝贝的外甥女就是她自己。   还觉得能玩洋娃娃的小姑娘,肯定和娇娇差不多大。   毕竟哪个成年人,还玩洋娃娃?   所以林秀压根儿没往自己身上想,脑子里想的全是,成煜东的死对头真是个很宠外甥女的男人啊!   “我对那个箱子不好奇。”成煜东冷冷的盯着林秀:“你倒是对他的一切都很好奇?”   哟,飞醋都吃到死对头身上来了?   林秀被逗笑。   可见成煜东脸色越来越沉,眼神也越来越冷。   忙收敛了脸上的笑意,一本正经的说:“我不是好奇他,我是担心你。”   “他身上毕竟带着家伙……”这么一说,林秀倒是真的忧心忡忡了:“这次他们估计也是来办理商铺和住宅的事情。咱们双方要是碰上了,他万一擦枪走火咋办?”   林秀担心说:“几年前他就捅了你一刀,这一次要是再发生碰撞,就太危险了。”   林秀说话的时候,还仔细回忆着自己觉醒时,得知的那些原著剧情。   好像,在原著剧情中,成煜东在东城弄拆迁的事儿,只和那个所谓的领导小舅子有争执,没和一个叫铭哥的人发生冲突。   这么一想,林秀顿时放心多了。   但也害怕,万一发生啥突发状况。   毕竟死对手手里,可是有那玩意儿的!   “你别担心我和他的事情。”成煜东揽着林秀的肩膀,往床边走:“我和他的恩怨在一两年前就了结了,而且他虽然心狠手辣,但也是说到做到的人。”   成煜东担心林秀心里压着事儿,晚上睡不着,就把和李彦铭之间的恩怨,又说了一遍:“当时我们约架的时候,就下了赌约,无论谁赢了,这事儿都算过去了。”   否则当初,成煜东和李彦铭干架互捅,早就闹出人命了!   他拿了小马扎过来坐着,把林秀的脚放在自己膝盖上,一边帮她按着脚底穴位,一边说:“杜铭这人还算个英雄。”   杜铭是李彦铭失踪后,就一直用的假名字,只因为他母亲姓杜。   但是知道他叫杜铭的人也很少,因为道上的人都叫他铭哥。   成煜东知道,也是当初和李彦铭发生争执的时候,双方干架,互报了名讳。   两人都特别有英雄气概的觉得自己,不和无名之辈打交道。   可谁知道两人都报了假名字?   李彦铭说自己叫杜铭。   成煜东说自己叫林东。   因为成煜东一开始在东城这边走货的时候,还没改革开放。   他得用假名字混社会,否则抓住了就得被定一个投机倒把的罪名。   他想挣钱娶林秀,又不想连累家人,才会用林东这个假名字!   当初成煜东挣的钱,都是混着血汗的辛苦钱。   但他从来没把这些危险和辛苦,告诉过林秀。   只想最大程度的去满足林秀,把世界上最好的东西,都捧到林秀面前来。   想到那些辛苦的往事,成煜东却感觉心里特别得劲儿。   要不是他豁出去挣钱,能让秀儿和孩子们过上衣食无忧的好日子?   “秀儿,你只要安心带着孩子们在东城玩儿就成,其他事交给我来办就成。”成煜东的声音里,带着一股安全感。   “行,我相信你能办好。”林秀眉眼弯弯的对成煜东笑。   媳妇儿的信任和肯定,让成煜东打心底有种愉悦。   同时也更加坚定,无论是李彦铭还是铺面的事儿,都得处理好,不能牵连到妻儿。   毕竟他带秀儿和孩子们来东城,主要是想让他们渐渐外地的世界和风景。   天天让妻儿陷入纷争中,算咋回事儿?   因为在外地,所以晚上睡觉都是林秀和成煜东带着两个孩子睡。   两娃坐了好几天的火车,下了火车后,也跟着大人一起去看铺面,到了晚上才回来。   所以这会儿成景和娇娇早就睡着了,招待所的床,不算大。   四个人只能横着睡,那成煜东个子高,还有半条腿都搭在窗外面。最后为了让媳妇儿好好睡,悄悄下楼,找招待所的工作人员要了床席子,拿回去打地铺。   他刚拿着席子上楼,就见在火车上见过的老林夫妻,拿着瓷盆和水壶从二楼的公共浴室过来。   两人来的晚,招待所最好的房子都没了,只能住二等的单间,和人共用浴室。   看见成煜东的时候,老林夫妻也愣了一下。   在火车上一起抓人贩子的事儿,让他们对成煜东一家四口印象深刻。   可大半夜见了,两人也没说啥,没精打采的对成煜东点了点头,就回了房间。   看起来,他们找儿子的路程,并不顺利。   却不知道为啥又来了乐安村?   成煜东若有所思的看了眼老林夫妻所住的房间,两夫妻都是高级知识分子,所以关门的时候也很轻,并没有发出任何扰民的声音。   可门一关上,成锦云强撑了一天的身体,瞬间垮了下来。   她蹲在地上,捂着脸小声哭了起来。   那哭声压抑在喉咙里,老林听了,也红了眼睛。   他长叹一口气,半蹲在妻子面前,伸手摸了摸妻子新长出来的白头发,声音沙哑的说:“锦云,咱们找了这么舊獨多年,肯定能找到……”   “怎么找?去哪儿找?”成锦云泣血的声音,从手掌心里传来:“找了二十多年,好不容易有点消息,可却白高兴一场。”   “老林啊,我真的快撑不下去了。”成锦云把脸从掌心里抬起来,在外人外面收拾的得体从容的脸,此时尽显疲惫,露出了她本来年纪。   “撑不下去,也要撑!”老林说:“我们要是放弃了,就真的找不到了。”   老林伸手把妻子从地上扶了起来,他心里也难受。   可他是男人,不能倒,更不能再妻子失望的时候倒下去……   东城的天气暖和,晚上睡觉也不用盖又厚又重的被子。   整个人躺在床上的感觉,都特别轻盈舒适,没有那种厚棉被压住心口,喘不过来气的感觉。   林秀舒舒服服的睁开眼时,就见床边都是金色的阳光。   一阵风吹进来,都仿佛带着一股暖意。   “在东城过冬天,真是一件美事儿。”林秀懒洋洋的从床上坐起来。   这时候娇娇和成景都还没醒,天刚亮就醒来的成煜东,看媳妇儿醒了,倒了杯温水过来:“润润嗓子。”   林秀接过搪瓷缸喝了几口,水里面放了白糖,喝起来甜滋滋的让人心情非常好。   “成煜东,你真的很会照顾人。”林秀仰头朝他笑。   因为刚睡醒的缘故,眼神朦胧,连笑起来的时候都懒洋洋让人想rua。   成煜东伸手rua了rua她的头:“起来吧,今天早上吃鲅鱼饺子。”   鲅鱼是海边的特产,因为八十年代交通不便,林秀还从来没吃过呢。   成煜东早晨特意起了个大早,去附近的海边买的新鲜鲅鱼,请招待所的做饭大姐,特意做了一锅鲅鱼饺子。   林秀转头见两个娃还在睡觉,正犹豫要不要叫醒他们的时候。   成煜东已经走上前,把娇娇和成景给推醒了。   两娃没有起床气,醒了也懵懵的揉了揉眼睛,打着哈欠,乖乖的去拿放在床尾的衣服,自己动手穿。   林秀看娇娇的头发都睡炸毛了,跟个奶呼呼的小刺猬一样,心里瞬间软成一滩水。   她把娇娇抱在怀里,一边帮她穿衣服,一边哄着说:“妈妈今天给娇娇,编两个可爱的小辫子好不好?”   娇娇打着哈欠点头,肉嘟嘟的笑脸软乎乎的还带着刚睡醒的潮红,林秀没忍住低头在她脸上亲了亲。   抬头却见成景目光直勾勾的看着自己,也伸手抱着儿子,在他额头亲了亲。   成景羞涩的抿起嘴角,白皙的脸上还红了红。   【妈一大早就亲自己,真开心~】   林秀带着两娃,下楼吃鲅鱼饺子的时候。   正好遇见隔壁的门打开,穿着黑色衬衣的李彦铭从房间里走出来的时候,林秀一眼就认出他身上的那件黑色衬衣是真丝的。   啧啧,能舍得在八十年代穿真丝衬衣,成煜东死对头果然奢侈的很。   看李彦铭唇红齿白,养尊处优的的外形,林秀真的很难想象,这种人会是在刀尖上讨生活的人?   这哪里是开车队?倒腾货物的倒爷?   分明就是港都来的豪门阔少,因为八十年代的大街上,真的很难看到像李彦铭这种行事作风都很奢侈贵气的人。   李彦铭那双凤眼,也同样的盯着林秀。   成煜东是他死对头,但是死对头倒是很疼媳妇儿。   常见倒腾货物的李彦铭也看出来,林秀身上穿的是东城最流行服装,这些衣服,都是出口海外的外贸单。   一般人很难买到。   但是成煜东能买到,因为他七几年的时候,就开始在东城投机倒把了。   就在林秀和李彦铭这两个,谁也不认识谁的甥舅两互相打量对方,同时都觉得对方特别奢侈的时候。   被林秀牵着的娇娇忽然指着李彦铭说:“妈妈,这个叔叔长的好漂亮呀。”   男生女相,精致漂亮的李彦铭确实很漂亮。   但是他最讨厌别人说他漂亮,因为漂亮让他吃了很多苦。   如果是个男人这么说,李彦铭会要对方的命,可是一个小姑娘这样说,李彦铭虽然不爽,但也不会和一个小孩子一般见识。   娇娇被林秀编了两个小辫子,就团在头顶两边,用艳丽的红色头绳绑出的蝴蝶结,也垂的软嘟嘟的脸颊旁,红和白的映衬,让小娇娇看着更软更奶了。   李彦铭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见小娇娇冲自己可爱一笑。   他轻哼一声,冷漠的收回目光,带着孔好运朝楼下走。   “叔叔再见。”娇娇还笑容可掬的对李彦铭挥手。   原本冷着脸的李彦铭,脸色更冷了,装啥可爱?能有他外甥女可爱? 第41章 心虚   听见李彦铭心里话的林秀, 还很不服气。   这个男人竟然说娇娇没有他的外甥女可爱?   林秀低头看着还笑容灿烂的对着李彦铭背影挥手的娇娇,又卷又翘的睫毛,在小孩儿软乎乎、白嫩嫩的脸上,笑起来的时候, 眼睛像月牙。   我们娇娇可是天底下最可爱的小孩子, 林秀心想。   当妈的人嘛,都是自家孩子最可爱, 不接受反驳了。   “妈妈, 那个叔叔好像不高兴。”娇娇抬头对林秀说:“但是我说他好看, 是因为我觉得他像和妈妈一样好看。”   “全天下妈最好看。”成景在旁边纠正娇娇:“记住, 无论是谁, 都没妈好看。”   成煜东很赞同的点了点头,他的死对头也配和秀儿相提并论?   根本不配!   “东哥, 在家里, 你们父子三人就是这么拍嫂子马屁的的?”目睹了全部过程的蔡志鹏, 忍不住小声对成煜东说:“你在家真是个耙耳朵。”   成煜东理所当然:“废话,娶媳妇儿回家,不宠着媳妇儿,让媳妇儿高兴, 娶啥媳妇儿?”   冷峻高大的男人, 好像并不觉得当个耙耳朵是多丢脸的事情, 相反还很自豪的模样。   蔡志鹏觉得自己又学到了,他以后娶媳妇儿也得当耙耳朵!   鲅鱼饺子早就包好了,却等林秀等人走到招待所楼下的时候, 才开始下锅。   招待所后面有个食堂, 林秀他带着孩子坐在哪儿吃鲅鱼饺子的时候, 就见老林夫妻无精打采的从外面走进来。   “妈妈, 是火车上遇见的那两个爷爷奶奶。”娇娇很兴奋的对老林夫妻摆手:“爷爷奶奶好。”   原本脸色哀哀的老林夫妻,在看到娇娇可爱的笑脸时,还强撑着精神对娇娇笑了笑,却没说话的心情。   娇娇也感受到了两人低落的情绪,抿了抿小嘴儿,表情有些难过的看着老林夫妻。   她是个对人情绪很敏感的小姑娘,察觉了老林夫妻不开心,想哄哄,却不知道该咋红对方,就更难过了。   正好这时候,煮好的鲅鱼饺子端上桌了。   “妈妈,我们可以请爷爷奶奶吃鲅鱼饺子吗?”娇娇忽然问林秀:“爷爷奶奶很难过,吃点好吃的,他们也许就能高兴起来。”   每次娇娇不高兴,姑姑成念儿就给她做好吃的,娇娇吃了就高兴。所以娇娇也想用这种方法哄老林夫妻。   “好。”林秀摸了摸娇娇的头,一个擅长捕捉大人情绪的小孩子,真的让人心疼。   她把热腾腾的鲅鱼饺子递给娇娇:“那娇娇去给爷爷奶奶送饺子好不好?”   林秀总感觉自己对老林夫妇,有种所不清楚的眼缘感,也想让两人能吃的好点,心情也变得更好起来。   娇娇端着热腾腾的饺子走过去:“爷爷奶奶,这个饺子送给你们吃。”   她怕两人拒绝,还说:“超级好吃的喔。”   奶呼呼的小姑娘,白白嫩嫩的脸上,全是关心,让心情原本很低落的老林夫妻,顿时感受到了一丝暖意。   “谢谢娇娇。”成锦云惨白的脸上浮现一抹笑意:“爷爷奶奶会好好品尝娇娇送给我们的饺子。”   娇娇听了这话,脸上的笑容更大啦。   爷爷奶奶开心,她就开心。   “如果咱们老大结婚生子了,生的孙子肯定和娇娇一样可爱。”成锦云心情复杂的看着,回到了林秀身边的娇娇,声音哽咽的说。   “吃吧,别辜负孩子的一番心意。”老林给妻子夹了一个鲅鱼饺子。   热腾腾的鲅鱼饺子,是用鲅鱼和猪肉糜混着韭菜做成的馅儿,沾上红醋吃起鲜香可口。   成锦云吃了几个,脸色倒是没那么惨白了。   一直注意两人表情的娇娇,看着又弯眼一笑,爷爷奶奶看起来比刚才好多了。   林秀一直注意着娇娇的举动,也在心里感叹,这样心软又容易和人共情的娇娇,就像个小天使一样,她必须好好呵护娇娇,这辈子快快乐乐的长大成人,拥有一个幸舊獨福美满的人生。   就在这时,成锦云忽然问从身边经过的招待所工作人员:“同志,你认识胡春花吗?”   “认识,前几天刚死,咋了?”回话的人是扒手的三叔,他看老林夫妻虽然精神不振,但是穿着得体,两人身上有知识分子的气质,不太确定的问:“你们是来奔丧的?”   成锦云表情有瞬间憎恶,她不是来奔丧的,是来找儿子。   “她以前在我家当家政阿姨,我们的儿子被她偷走了……”成锦云说:“但是她死了,我们找不到她的后人,所以想来她老家打听打听消息。”   三叔表情同情的看着成锦云:“这些年她偷的孩子不少,死了也是因为上面追查起来,她害怕吃枪子,自己扯了裤腰带上吊死的。”   这事儿在当地都传遍了,谁不知道王春花是个人贩子?   人贩子人人狠,所以三叔提起王桂花也没啥表情。   可是王春花男人死的早,唯一的儿子前几年也病死了,孤家寡人的。   畏罪自杀后,算是彻底绝户了。   这也是老林夫妻,为啥绝望的原因。   三叔看老林夫妻气质不俗,又是知识分子,于是就把自己知道的也说了:“我记得二十多年前,她捡了个男娃回来给小渔村姓杜的村民,你们要不去那儿找找?说不定那人是你们的儿子。”   老林夫妻脸色更加愁苦:“前几天就去找了,那人不是我们的儿子。”   一开始他们开开心心的跑到东城来,就是认定小渔村那户杜家的养子,是他们的儿子。   可到了才发现,不是。   “我儿子左背有颗红痣,那个人不是我儿子。”成锦云喃喃说:“我儿子左背后有颗红痣,我儿子左背后有颗红痣……”   正在吃饺子的成煜东,忽然觉得左背像是被人烫了一下,痛的不行。   “咋了?后背的伤口又痛了?”林秀问。   “没事儿。”成煜东没在意后背的刺痛。   这是当初和李彦铭干架时被捅的,那一刀捅的深,导致现在一变天就要痛一下。   于是成煜东又说:“今天可能要下雨,咱们好好呆在招待所。”   “成。”林秀点头,又往娇娇碗里夹了个鲅鱼饺子。   刚吃过早饭没多久,果然下起了一场大雨。   林秀担心成煜东后背的刀疤,于是找了招待所的工作人员买了瓶白酒,又借了碗。   她把酒倒在碗里,划了火柴把碗里的酒点燃,用手里的铜钱沾了烧着的白酒给成煜东后背刮痧,祛除湿气,能有效的抑制阴雨天的刺痛。   男人宽阔结实的悲伤,除了一刀很深的刀疤,还有一个拇指大小的烫伤,就在左背上。   林秀心疼的用指腹摸了摸他后背的伤疤,心疼说:“以后咱们和气生财,别和人拼命了。”   “嗯。”成煜东点头。   以前拼命是因为走货属于投机倒把,不能正大光明的做生意,只能黑市上,刀光血影的挣卖命钱。   现在改革开放了,国家鼓励个体户,还出台了很多支持个体户做生意的政策。   老百姓们都能安安稳稳的挣钱,奔小康,成煜东也很喜欢现在的生活。   他反手握住林秀的手,沉声说:“你放心,有你和孩子在,我不会像以前那样冒失了。”   成景看着爹妈这恩爱样子,抿了抿嘴,寻思渣爹好像洗心革面了。   但男人的嘴,骗人的鬼,万一以后还要出轨,被怕妈呢?   他得在东城多收点古董,以后成为亿万富翁,可以让妈妈和娇娇过上随便挥霍的好日子。   正这样想的时候,成景眼神一凛。   老虔婆和成刚咋来了?   啥?   王桂花和成刚来了?   听见成刚心里话的林秀,连忙走到窗边。   这时候暴风雨已经停了,泥泞的路面上走来三个人,不就是王桂花、成刚是谁?   而且两人身边还跟着一个公安。   这是咋回事儿?   难不成王桂花和成刚,还想找公安撑腰?   林秀眼神戒备,想仔细去听王桂花和成刚心里话的时候。   成景扭头就说:“渣爹,你老妈子和成刚来了。”   成煜东表情一沉,他伸手抓起搭在床边的衣服穿上,大步走到窗户边的时候。   王桂花和成刚,正好在公安的带领下走到了招待所门口。   【我被仙人跳强行按了5000块钱的欠条手印,这些钱,必须让成煜东给我才成!】   成刚不要脸的心里话,在林秀脑子里响起。   紧跟着就是王桂花的心里话了:【我儿为了那些房子和钱,糟了老大的罪,必须让成煜东把所有的房子和钱都给我儿才行。】   这话听的林秀心里窜上一股火气,成刚是儿,成煜东就不是了吗?   真没见过偏心偏成这样的老娘!   林秀偏头看了眼成煜东,见男人脸色铁青,就心疼的伸手去握住成煜东的手。   女人的手柔软娇嫩,成煜东轻轻的握了握,然后说:“你和孩子安心呆在屋里,我去处理这件事。”   说完,他还揉了揉林秀的头,对她露出一个安抚的笑。   明明受委屈的人是他,可还要反过来安慰自己。   一股酸涩从喉咙涌了上来,林秀看着转身大步朝外走的成煜东,忽然开口:“成煜东。”   成煜东脚步一顿,林秀又说:“不管发生啥事儿,我们都站在你这边。”   成煜东唇角翘了翘,回头看向林秀的时候,那双漆黑眼里的冰寒都消融了许多。   “公安同志,谢谢你带我来找人。”王桂花走进招待所的时候,还对公安说:“我那个大儿子娶了媳妇儿忘了娘,啥事儿都听她媳妇儿,不待见我们孤儿寡母的,我们要不是在乡下实在过不下去,哪能大老远跑来东城找那个不孝子。”   成煜东刚走下楼就听见王桂花在诋毁他,他表情紧绷而铁青的站在那里,那双锐利的双眼,像鹰隼一样的盯着王桂花。   王桂花被忽然出现的成煜东吓的尖叫,等看清楚了站在前面,冷冰冰盯着自己的人是成煜东后,一股愤怒从心口冲了上来:“成煜东,你这个不孝子,你把老娘和成刚害得好惨。”   王桂花尖叫着冲过去,对着成煜东又抓又挠。   公安看的直皱眉,再一看成煜东穿着朴素的蓝布衣裳。   而王桂花和成刚,都穿着在东城重新买的新衣服时,公安瞬间觉得不能偏听一个人的话。   因为成煜东真要向王桂花说的那样不孝顺,王桂花能有钱买几十块钱的衣裳来穿?   想起王桂花说自己身上的钱,都被地头蛇搜光后,转眼却能从内/裤隔层里掏出上百块钱,给成刚和自己买衣服的事儿,公安就觉得王桂花说大儿子不孝顺的话,不可信。   真正不孝顺的儿子,是把老娘往死里虐,还能让人随随便便就带几百块钱在身上?   “你这个不孝子,你背着老娘半夜偷偷跑,还不是被老娘抓住了。”王桂花一边抓挠成煜东,一边恶狠狠的骂:“你们全家都没良心,你这个白眼狼,我……”   接下来的话,忽然消失在王桂花喉咙里。   她就像被人掐住了脖子一样,目光惊恐的望着拎着箱子,从楼梯口走下来的老林夫妻。   是他们……他们怎么会在这里?   王桂花心虚的往后退,她低着头,不敢让老林夫妻看到她的脸。   成煜东发现了王桂花的一样,皱眉回头望去,正好见老林夫妻走到了自己面前。   “成同志,你需要帮忙吗?”老林和蔼问到。   他在楼梯口就听到王桂花的谩骂和指责了,可他不信成煜东是个不孝顺的人,因为他在火车上见识过了成煜东的人品。   又觉得这样的年轻可怜,摊上了这样的妈,想着能帮一把是一把。   而成锦云也同情的看了眼成煜东,又看着一直低着头,往后退的王桂花。   “同志,你等等……”成锦云看见王桂花后脚跟要踢到,放在角落的开水壶时,下意识伸手去抓他她。   可王桂花却像见鬼一样的推开她,转身往后跑。   下一刻,王桂花踢中一个开水瓶,整个人都往地上摔去…… 第42章 成煜东身世曝光   “哐当”一声巨响中, 王桂花摔在地上,手掌心一阵刺痛传来,是王桂花按在摔破的开水瓶内胆碎片上,被刺出了血。   “妈……”   成刚扑上去, 把摔的晕头转向的王桂花从地上扶起来的时候。   王桂花还心虚的低头头, 不敢让老林夫妻看到她的脸。   成煜东看王桂花靠在成刚身上,哎哟连天的说自己这儿疼, 那儿疼。看着母子情深的两人, 成煜东默默收回了伸出去的手。   倒是成锦云有些奇怪的看着王桂花, 她总感觉这人眼熟, 但是王桂花又舊獨避开她, 只能看见半张脸。   于是成锦云就问:“同志,我们以前是不是见过?”   “没有, 没有!”王桂花忙摆手:“我们从来没见过。”   王桂花可不敢说见过, 因为当初老林夫妻下放威阳县, 要被人带去农村劳改的时候,正好在火车站碰见了买孩子的王桂花。   当时这事儿差点暴露,王桂花因此提心吊胆了好几年。   谁能想到,这都过了二十多年了, 咋还能在千里之外的东城遇见老林夫妇?   这两夫妻咋看着一点没变?   不, 还是变老, 变憔悴了。   只不过当回城后因为升了官,在农村落下的旧疾和伤痛,又被富贵日子给养好了不少, 所以看着比一直呆在农村的王桂花还是要年轻很多。   而且成锦云的样貌和五官, 还是能看出来年轻时的模样。   所以王桂花才会一眼就认出成锦云!   在楼上教娇娇下围棋的林秀, 落子的手一顿。   二十多年前王桂花买了孩子?   那这个买的孩子, 是成念儿还是成煜东?   林秀住的房间和王桂花他们此时站的位置,是楼上楼下。就隔着一层楼板,直线距离没超过三米,所以王桂花的心里活动,被林秀听了个清楚明白。   这件事必须弄清楚才行。   林秀放下手中的棋子,让成景好好带着妹妹在楼上玩儿,她下去看看。   “妈妈。”林秀下楼的时候,娇娇还拽了拽她的手,声音软软的说:“别生气呀。”   “我和他们不生气。”林秀揉了揉娇娇的头。   又再次嘱咐成景看着妹妹,别出啥意外。   “放心吧,妈妈。”成景点头。   他也很爱娇娇,不舍得娇娇出啥事儿的。   听到这句心里话,林秀这才放心的下了楼。   楼下,不管王桂花咋躲,成锦云最后还是看清楚了王桂花的脸。   “你……你……”成锦云看着王桂花那张老脸,仔细看了看,然后说:“你是大河村的王大姐?”   被认出来的王桂花硬着头皮,抬起头笑:“是,我是大河村的,你是成老师。”   “对,我是成锦云。”成锦云看到从前的老熟人,脸上总算有了点笑意:“当初我们下放农村的时候,在你家住过一段时间,多谢你们的照顾了。”   王桂花可笑不出来,当初成锦云下放大河村,住在她家。   她是想把人赶出去的,可又怕买孩子的事情发现。   于是不敢对成锦云太过分,背地里却找了村长把成锦云给弄走。   当时成锦云有文化,又遇上办扫盲班,就被村长安排着和林海义一起去扫盲了。   扫盲班没办几天,成锦云就被调理了大河村,被安排到白马农场去喂猪了。   因为大河村村民们的和善,是成锦云下放期间呆过最好的地方,所以成锦云心里对大河村的人和事物,到现在有还有一点好感。   对王桂花还笑着说:“没想到还能在这里见到你。”   王桂花对成锦云却半点好感都没有,却因为心虚,只能勉强挤出一抹笑:“是呀,我也没想到能在这里见到你。”   “当年我在你家里,还帮你家大娃洗过澡。”成锦云笑着说,但想起刚才王桂花辱骂成煜东的那些话,脸上的笑意就淡了很多。   眼神看了王桂花和成刚一眼,哪能猜不出,被王桂花辱骂的成煜东,就是王桂花的大儿子。   她有些同情的看了眼成煜东,再看了看被王桂花当心肝儿一样的成刚,在心里叹了口气。   当初她几经波折被下放到大河村的时候,成煜东一岁多一点,也是被王桂花当心肝儿一样捧着。   当时她住进王桂花家时,王桂花多宝贝这个大儿子啊,整天抱在手里不撒手。   这咋过了几十年,却这么偏心小儿子?   成锦云是几年前离开清溪镇白马农场的,当时坐在回城的车上。   还看见王桂花喜气洋洋的带着小儿子在街上散糖,说她儿子考上了高中,以后肯定能当大学生,当大官。   刚这样想,就听王桂花炫耀到:“我儿子成刚,大学生,马上就要毕业分配工作了。”   王桂花虽然心虚,但还是想炫耀自己的大学生儿子。   因为八十年代农村,要考出一个大学生,那可是难如上青天,自己的大学生儿子,哪能不炫耀得让人人都知道呢。   所以这就是王桂花偏心的理由?   成锦云猜测的看着王桂花。   而成刚,则非常有礼貌和成锦云伸出手:“你好,成阿姨。”   他一眼就看出老林夫妻不是普通人,身上那股子内敛和低调的气质,又是京城口音,觉得老林夫妇肯定在京城是当大官的人。   他得好好巴结巴结这两人。   成锦云却态度很平淡的和成刚握了握手,并没有把成刚的讨好当回事儿。   这时候林秀已经走下楼了,她刚才把王桂花和成锦云的心里话都听了个清楚明白。   心里特别怀疑成煜东是王桂花买来的,还有种奇怪的感觉,在想成煜东会不会和成锦云是亲母子?   正这样想的时候,就见一个穿着中山装的中年人从招待所外面冲了进来。   “老林,锦云,快,快,我找到人了。”那个中年人表情兴奋:“我找人调查了这些年从贺春花手里买孩子的人,其中一个左背上就有颗红痣,年岁也相仿,你们快去看看……”   “真的?”   老林夫妇表情一喜,就算何春花死了,但他们还是从没放弃过。   让帮他们调查的人,一直在东城四处寻找,没想到还真又找到了儿子的下落?   老林夫妇兴奋往外跑的时候,林秀一直盯着心虚的王桂花看。   她本来以为成煜东会和老林夫妇有关系?谁知道王桂花的心里话却全没这方便想。   王桂花的心虚,是因为买孩子被成锦云发现,不是因为买了成锦云家的孩子。   再加上成锦云的儿子,可能真被找到了,林秀就想继续用读心术去听王桂花的心里话,想知道更多关于成煜东亲生父母的更多消息。   【总算走了!】   王桂花心里话,在林秀脑子里响起:【这两人可真走运,竟然能找到亲儿子。】   【我可不能让成煜东知道,他是我买来的,否则他也去找他亲娘老子,我白养他这么大了。】   【成煜东的钱,都得是我们母子的才行。】   听见王桂花这恬不知耻的心里话,林秀眼圈都气红了。   这个老不死的,就因为成煜东不是亲生的,所以她就从小虐待成煜东?不拿成煜东当人看?   啊,好气!越想越气!   林秀都给气哭了。   成煜东一低头,就见林秀咬着嘴唇在那儿哭,眼泪大颗大颗的顺着白皙的脸颊滚下来,那双眼睛却盯着王桂花,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   成煜东可心疼可心疼的伸手搂住林秀,拿手给她擦眼泪,又怕粗粝的指腹刮伤她的脸,连忙从兜里摸出手帕,一边给她擦脸,一边柔声哄到:“别哭,乖。”   “我不哭。”林秀说,哭有屁用啊。   她要让王桂花付出代价才行,只要一想到成煜东是被王桂花买来的。   林秀就再也忍不了,她不想王桂花在仗着和成煜东的母子关系,来压榨成煜东。   林秀盯着王桂花的眼睛,全是怒气。   还有成刚,还想从成煜东这里拿钱去还被仙人跳坑的钱?做梦!   林秀深吸一口气,压下心里的愤怒。   但现在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因为就算买孩子的事情败露,王桂花一样不会受到惩罚。   因为只有人贩子会判罪,买孩子的人,却屁事儿没有。   而且以王桂花不要脸的程度,很可能还会拿养大成煜东这件事来宣扬,自己有多了不起,能把和自己没血缘关系的成煜东养大,还给他娶媳妇儿。   会用生恩不及养恩大的事儿,来道德绑架成煜东。   林秀必须想个完全的办法,一次性把这些事情全都解决,彻底摆脱王桂花和成刚这两个吸血鬼!   想到这里,林秀主动走到公安面前,笑着说:“同志,谢谢你帮我把我婆婆和小叔子带回来,这事儿麻烦你了,接下来的事儿就交给我来照顾他们。”   因为刚哭过,她眼尾还红着,漆黑的眼珠子被水洗过,看着清澈透亮。   公安看见林秀的时候,还觉得这位女同志哭的真可怜。再一听林秀语气礼貌的感谢自己,说要照顾婆婆和小叔子。   再一想,王桂花对大儿子和大媳妇儿的诋毁和辱骂,公安就很同情林秀了。   一个是自以为是,高高在上辱骂儿子媳妇儿的老太婆,一个是温柔懂里,哭的的可怜兮兮的年轻女同志,还很漂亮,是个人下意识里都会选择相信林秀啊。   “王大妈,我看你儿媳妇儿人不错,有啥事儿你们好好说,别吵架啊。”公安离开的时候,还回头劝王桂花:“家和万事兴。”   王桂花撇嘴,屁的家和万事兴,他们家就她和成刚两人。   成刚还想着从成煜东那儿要钱,去解决仙人跳的事情,不愿意节舊獨外生枝,就主动把公安送了出去。   “你是个大学生,你有文化,好好劝劝你妈,一家人和和气气最重要。”   面对公安的劝解,成刚脸上带着一抹斯文得体的笑:“放心吧,我会劝我妈的。”   从小到大,坏人都是王桂花当。   成刚都是躲在王桂花背后捞好处的人,他不会在任何人面前,暴露自己虚伪的真实面目。   所以回头的时候,成刚脸上还神色歉意的对成煜东说:“大哥,对不起,我没拦住妈,她非要来找你。”   成刚解释:“我怕她迷路,只能带着她来找你。”   话刚说完,成刚就对上林秀嘲弄的眼神。   那似笑非笑的表情,让成刚有些心虚。   但随即,他又镇定下来,也对林秀露出一个歉意的笑:“嫂子,你生气是应该的,这都怪我们。”   反正林秀又不知道他心里的真实想法,只要他表面上表现的够有歉意和诚意,再加上为他冲锋陷阵的王桂花,成煜东和林秀两人,还能逃出他的五指山?   哟,这是把自己当玩弄孙悟空的如来佛了?   可惜呀,林秀能知道他的心里想法,啥事儿都能知道的清楚明白,还打算利用仙人跳的事情,将计就计的来对付成刚!   在成刚笃定自己这次,能从成煜东那里拿到钱和房子的时候。   林秀忽然说:“既然来了,那就住下吧。”   她一出口,所有人都愣住了。   因为林秀自从嫁给成煜东后,行事作风就特别娇气做作,看不顺眼的人,根本不拿正眼看。   王桂花在林秀那里讨不到好,成刚同样在林秀那里讨不到好。   林秀主动和他们说话打招呼,这还是开天辟地的头一遭,搞的王桂花和成刚都愣住了。   原本想找到成煜东就撒泼哭闹,逼迫成煜东交出房子和钱的王桂花,现在面对林秀温和的态度,都不知道自己还要不要继续闹?   还是继续闹吧……王桂花正要闹得时候,却被成刚拽住了。   成刚不让王桂花闹,因为现在闹不占理。   只有在王桂花占理的情况下,他们才能最大程度的从成煜东手里获得更多的好处。   那些房子和钱……成刚心里的贪婪,像张大嘴的鳄鱼一样,只等着一口把成煜东吞下去。   还有林秀,跟以前真的像是变了个人。   不但不蠢了,反而聪明的很。   成刚那爽藏在玻璃镜片下的那双眼睛,盯着林秀看了看,他倒是低估了林秀的手段。   成煜东则用力握了握林秀的肩膀,他不愿林秀为了他妥协。   “你上楼休息吧,这事儿我来解决就成。”他说的是解决,不是办,意思是他知道王桂花和成刚是来干啥的。   尽管王桂花和成刚一句话都没说,但是成煜东用自己的态度,向林秀表明了,他不会让王桂花和成刚称心如意。   林秀心情极好的翘了翘唇角,她欣赏的就是这样果断解决的成煜东。   而不是那些在家庭关系,优柔寡断,也不是原著里那个为了平衡家庭关系,让自己媳妇儿和孩子受委屈的愚孝男。   当然了,成煜东也没必要对王桂花孝顺。   因为成煜东和王桂花毫无血缘关系,这些年成煜东给王桂花和成刚的东西,早就超过了养育之恩。   这么一想,林秀想起自己的算计,心情舒坦的对成煜东露出个灿烂的笑容。   “没事儿,他们都跑来东城了,咱们避也避不掉,先把他们安顿在身边盯着再说。”林秀小声说。   成煜东看她没生气,心情也跟着好了一些。   但他还是没让林秀安排王桂花和成刚的住宿生活,而是让成刚拿出介绍信,在招待所那里开两一间房。   “要最好的房间,我儿子是大学生,不能委屈我儿子。”王桂花声音特别大的说,恨不得让全招待所的人都知道她有个大学生儿子。   招待所的人的确错眼看了成刚一眼,八十年代的大学生,那的确稀罕的紧。   面对招待所工作人员的眼神,成刚还努力挺了挺腰杆。   林秀看他这小动作,都有些嗤笑。   表面装的再好,仔细看的话还是会发现成刚那藏的很深的虚荣心。   “只有1.5块一晚的房子了,剩下的都是5毛的通铺。”招待所的人说。   “那可不行,只要最好的。”王桂花说:“我大学生儿子,哪能住一般的房间?”   “爱住不住。”工作人员没好气的说,国营招待所的人的员工,那是有傲气的。   因为七八十年代,出门在外只能住国营招待所。   平时都是别人求他们留房间的份,哪有人敢对他们挑剔的!   王桂花这人欺软怕硬,被怼的有些心虚。   然后指着成煜东说:“那把你们的房间让给成刚住。”   林秀这人喜欢享福,干啥都要最好的,所以她住的房间肯定好。   一个女人凭啥住这么好?   不得她的宝贝儿子住最好的房子?   也不知道王桂花是可悲还是可恶?   她自己也是个女人,却要用最大的恶意,和最苛刻的想法去对待同样身为女人的林秀。   觉得女人不配住好房子,穿好衣服,比不过男人,更不过她儿子。   林秀听了都翻白眼,她直接无视王桂花,转身朝楼上走。   背后传来王桂花骂骂咧咧的声音:“什么态度,我是她婆婆就这样对我?成煜东,别怪我没告诉你,媳妇儿不打,上房揭瓦……”   “你要是再说秀儿,一块五的房间你都别想住。”成煜东冷冰冰的声音传来。   林秀翘了翘嘴角,紧跟着又听成煜东说:“来了东城,一切都要听秀儿的。”   王桂花撇嘴,想反驳,却被成刚给拽住了。   “大哥说的对。”成刚假惺惺的说:“长嫂如母,我还没分配工作,妈也老了,全靠哥哥和嫂子照顾,一切都听嫂子的。”   成煜东冷冰冰的怼回去:“秀儿是嫂子,却不是长嫂如母,该照顾你,而是该被你尊敬爱护的嫂子。”   成刚:“…………”   成煜东还继续说:“我们也早就分家了。”   意思很明确,分家的时候,成念儿跟着他们家,王桂花跟着成刚,照顾王桂花是成刚的责任,别想推脱。   成刚:“…………”   他咋感觉最近两年,成煜东的嘴越来越毒了?眼神越来越犀利了?   每次被成煜东那双冰冷锐利的双眼盯着的时候,成刚总有种自己算计被看穿的心虚。   但他这人脸皮厚,脸上还保持着刚才的斯文笑意:“大哥说的对,但是,分家了,我们还是一家人。”   成刚的话,成煜东根本没在意。   在招待所前台交了钱,拿了钥匙,把成刚和王桂花带到房间后,就回了楼上。   成煜东一走,成刚脸上的笑容就变得阴沉起来。   “儿子你放心,你要的东西妈都给你抢来。”王桂花拉着成刚的胳膊说:“你累着了吧,先休息休息,妈去给你找点吃的。”   成刚像个皇帝一样躺在招待所床上,王桂花就是服侍他的老嬷嬷,任劳任怨。   招待所一共三层楼,第一层是通铺和食堂。   第二层是次等单间,第三层是最贵的单间。   三块钱一晚,房间里有厕所和洗澡间,屋里还有电风扇,条件比较好,又安静。   成煜东走进自己住的房间时,成景眼睛歘地看了过来。   “我妈刚才都哭了,你是不是让我妈受委屈了。”成景质问的时候,娇娇也看着成煜东。   林秀解释:“我没哭。”   “你就是哭了。”成景说:“我看见你眼睛都红了,眼睫毛也打湿了。”   娇娇也点头:“对,妈妈哭了。”她看着成煜东:“爸爸,你是不是让妈妈受委屈了?”   两个小家伙,都要替妈讨回公道。   成煜东抿了抿嘴:“是我的错。”   不管秀儿为啥哭,反正让媳妇儿哭,就是他的不对。   “错在哪儿了?”成景问,阴阳怪气的很:“你知道自己哪儿错了吗?”   成煜东眼神冷冷的扫过去,成景还梗着脖子说:“我就是要问,谁让你欺负我妈?把我妈欺负哭了呢?”   “你爸真没欺负我。”林秀。   她刚才是知道成煜东不是王桂花亲生儿子,又听到王桂花算计成煜东,把成煜东当傻子欺负,她心疼成煜东,给气哭的。   可这事儿,不能告诉孩子啊。   成景阴阳怪气就算了,娇娇可是个真正的小娃娃,天真烂漫,共情能力又强。   林秀想呵护娇娇幼小的心灵,不想让娇娇卷进大人的恩怨是非中,于是找了理由说:“我眼睛红,那是打哈欠打的。”   “娇娇,你困的时候是不是也打哈欠?会流眼泪?眼睛会红呀?”林秀问娇娇。   “好像是这样。”娇娇点了点头,又盯着林秀的眼睛看了看,见妈眼睛不红了,这才说:“妈没哭就好,但是爸爸,你不许欺负我妈。”   虽然相信爸爸,可是成景天天说爸爸要欺负妈妈,娇娇也很怕爸爸欺负妈妈。   女儿对爸爸的爱依然在,但是对爸爸的信任舊獨却比以前少了很多。   “知道了。”成煜东走上前,把娇娇抱在怀里。   虽然他和林秀都有事情要和对方说,但是孩子在身边。   也就相互看了一眼,看懂了对方心里都压着话,打算晚上等孩子睡着了,再商量的时候。   成煜东就摸了摸娇娇的头顶说:“走,爸爸带你们出去玩儿。”   房子的申请资料已经交了,只等明天去拿。   他们今天没事儿,不如带秀儿和孩子们四处逛逛:“咱们去看大海,然后再带你们吃点好吃的。”   八十年代的东城,虽然已经领先其他地方在改革发展了。   但放眼望去,到处都是小渔村,就算规划出来的经济区,也是灰尘满天的在四处开工。   成煜东也不知道从哪儿借来一辆破破烂烂的面包车,当他从车上跳下来的时候,娇娇还捂着嘴巴,一脸兴奋的说:“车车,我们可以坐车车了。”   破烂面包车在八十年代初期,那也是了不起的四轮小车,普通人也买不起,开不上。   朴素的粗布蓝衣裳穿在男人身上,袖子挽起,露出结实小麦肤色的手臂。   男人身高马大,五官刚毅,看着就冷漠不好惹。   可是在看到秀儿的时候,狠戾的眼神却无比柔和:“我把车打扫了一下,很干净。”   面包车虽然破旧,但是洗的干净,座位上也没有脏东西。   成煜东知道林秀爱干净,找了好几个人来打扫着辆车。   林秀很满意着干净的环境,对成煜东弯唇笑:“我男人就是厉害,这车收拾的干净又利索,还有花呢。”   这还是玫瑰花呢。   就插在林秀坐的位置旁,一共有11朵,也不知道成煜东从哪儿学来的浪漫?   被媳妇儿夸赞的成煜东抿了抿唇,表情很冷漠:“坐稳了,我要开车了。”   虽然冷冰冰,凶的一批,可他心情是很好的。   “爸爸真厉害。”娇娇惊喜的坐在车上,她对爸爸的彩虹屁,那是源源不断的:“我喜欢这个车车,还有爸爸给妈妈准备的花花。”   成景却轻哼一声,破烂面包车有什么了不起。   一看妈也高兴,于是就更不服气,也更失落了,因为他现在连一辆破烂的面包车都拿不出来。   哎,还是我不够有本事啊。   成景焉哒哒的低着头,现在的古董不值钱,他没办法利用古董变现给妈提供衣食无忧的好生活,反而还要花妈的钱。   我是个不孝顺的儿子。   成景心情低落,头顶却落下一只柔软的手:“儿子,别难过,你已经很棒了。”   刚才成景的心里话,就像耷拉着尾巴,无精打采的小松鼠,让她心疼。   成景被妈安慰后,双眼亮晶晶的抬起头:“那我想办法给妈捡点垃圾,我是不是就更棒了?”   那个纪晓岚的烟杆,妈不知道喜不喜欢?   “你一直都很棒,但是妈希望,你在捡垃圾的时候,会首先注意自己的安全。”林秀说:“没有啥比你的安全更重要。”   这娃很容易走极端,林秀真是无时不刻都得给他绷绷筋儿,让他时刻牢记安全第一的事情。   让人欣慰的是,成景有了在火车站抓人贩子,差点把妈拉入危机中的事儿。   现在觉得自己能日天日地的成景也学会了小心翼翼,再也不敢任性妄为,就怕自己的疏忽,把妈扯进危险中了。   面包车开去海边的时候,王桂花还不高兴的对成刚说:“他们出去玩儿,也不说带上我们娘俩儿。”   “你刚才干啥拉住我?我要不跟上去,咋说房子和钱的事儿?”王桂花特想现在就把成煜东的钱和房子,抢来给成刚。   “成煜东最近不太高兴,我们先让他高兴高兴,然后再来谈房子和钱的事儿。”成刚语气不急不缓的放下手里的笔,对王桂花说:“想要得到利益,得先哄着他高兴了再说。”   就跟他要追女人,也要先写情书。   成刚低头看着手里写好的信,脸上露出笃定的笑。   无论是成煜东的房子和钱,还是威阳县那个厂二代白富美,他都要定了。   “杰哥,都打听清楚了,那个叫成煜东的男人,不仅是成刚的哥,还因为拆迁的事儿,还得罪了孙有福。”   孙有福就是那个拆迁办领导的小舅子,这会儿正在拆迁办领导办公室,闹着要把林秀选中的铺面抢过来。   可谁也没想到,这些事儿,全被火车站地头蛇杰哥给知道了。   “这事儿好办了,让孙有福去找成煜东的麻烦。”杰哥说:“然后再催催成刚那边,让他早点把那五千块钱还来,否则他乱搞男女关系这事儿,就纸包不住火了……”   杰哥打的是一箭双雕的好主意,利用孙有福去牵制成煜东,又让成刚去抢拆迁的房子和钱,这样他能啥都不敢的,就得到好处。   这些外地来东城淘金的人,就是杰哥眼里的大肥羊。   “还有那个铭哥……”杰哥的手下又说:“也在乐安村那边买了地。”   铭哥?   杰哥的表情变了变,他是东城地头蛇,那么铭哥就是外地来的土霸王。   以前还有个叫林东的人,也在东城打下了一片天地,这两年倒是很少听见他们的消息了。   杰哥想了想,对手下说:“铭哥那边咱们不插手,就盯紧成煜东那只肥羊就成。”   杰哥这时候还不知道,他盯紧的肥羊,就是那个几年前来东城打天下的林东。   这时候正准备让手下去提醒成刚,变着法子找成煜东的麻烦,想吞并成煜东拆迁所得的房子和钱…… 第43章 舅舅打人   阳光和煦的海边, 第一次看见海的娇娇,兴奋的光着脚丫子,提着小裙子,在沙滩上追逐着浪潮。   “妈妈, 真好玩, 原来海边是这样子的呀。”娇娇大笑着扭头和林秀说话的时候,忽然像是看见了啥恐怖的东西, 尖叫着林秀那边冲:“妈妈, 我怕。”   林秀看小家伙怕的脸色发白, 连忙冲上去, 把娇娇抱在怀里。   成煜东和成景则挡在两人身边, 警惕的望着四周,想看看啥东西把娇娇吓到了?   “他们在打人。”   林秀先看到了不远处的灌木丛后边, 有两个男人正在揍人, 也是他们吓到了娇娇。   紧跟着林秀的话落, 灌木丛后的一个男人扭头看过来。   对上那双悍戾的眼神,林秀心里咯噔一声,是成煜东的死对头正在殴打人!   在脑子反应过来之前,林秀已经伸手捂住了娇娇的眼睛, 怕死对头那暴力狰狞的眼睛吓到娇娇。   而同一时间, 成煜东也上前一步, 用一种保护的姿态,挡在了林秀面前。   李彦铭对上成煜东那保护欲极强的双眼,哧笑一声, 真是冤家路窄, 无论在哪儿都能碰上!   “铭哥, 咱们是继续?还是继续?”跟着李彦铭一起揍人的孔好运, 小声问道。   这人吞了铭哥一批红梅牌的香烟,四块钱一盒,在人均工资只有几十块的八十年代,算是高档香烟了。   只要一想到价值上万元的红梅香烟,就这么没了,孔好运杀了这人的心都有。   “要是不交出来,铭哥肯定把你大卸八块,丢进海里喂鱼。”   孔好运的威胁,不仅吓到了背叛李彦铭的男人,也吓到了被林秀蒙住眼睛的娇娇。   “妈妈,我怕。”娇娇躲在妈妈怀里。   “不怕,不怕,他们在教训坏人。”林秀哄着娇娇说。   她刚才不仅听见了孔好运的心里话,也听到了那个吞了李彦铭香烟,背叛李彦铭那人的心里话,得知那个人不仅想要烟,还想要李彦铭的命!   杀人劫货,那都是路霸才干的事儿。   林秀正迟疑着要不要提醒李彦铭的时候,就见李彦铭伸手勾着对方的脖子,胁迫着对方往灌木丛外走。   那人想挣扎,勾着他脖子的手忽然收紧,在他要窒息的时候,听见李彦铭凉薄的声音:“再动,我拧断你的脖子。”   那人立马不敢动了,因为他知道,李彦铭说到做到。   李彦铭很满意的勾了勾唇,在挟持那人离开的时候,还扭头看了眼被林秀保护着的娇娇。   【杀人也不能吓到小孩子!】   林秀听到了李彦铭的心里话,倒是没想到,成煜东这个死对头,看着心狠手辣,竟然还有柔软细腻的一面?   ……   因为在海边被吓到了,娇娇一下午都没啥精神。   林秀心疼女儿,让成煜东找了一条比较热闹的街道,想让美食和好玩儿的东西,来分散娇娇的注意力。   娇娇从小生活在农村里,根本没见过这么热闹的夜市,看啥都稀奇的很。   林秀也很感兴趣舊獨的对成煜东说:“还是改革开放好,这要是在以前,哪能看到这么多个体户和小商贩?”   因为没改革开放之前,做生意都是国营店统一销售。   个人卖东西都是投机倒把,被发现了就要被抓去劳改。大家为了挣钱,都偷偷摸摸的,生怕被人知道。   成煜东看媳妇儿也被繁华的夜市吸引,那双眼睛亮晶晶的看着特别兴奋,眼神宠溺的笑了笑。   “我觉得东城的发展,我们威阳县也可以学学。”成煜东不愧是商业巨子,这看到啥,都能往生意上想。   成煜东说:“在威阳热闹地带,也开一条美食街和夜市,让县城里分散流动的个体户能聚集在一起做生意,把人气都聚齐起来,不仅大家能挣钱,还能带动威阳的经济发展。”   林秀从鱿鱼摊老板手里接过烤鱿鱼,一边分给娇娇和成景吃,一边点头说:“你这个想法不错,可以的话,咱们还能把美食节的承建的活儿给接下来。”   “我最近观察东城,发现这边新开了好多建材店和建筑公司。”林秀对市场也很敏锐:“现在国家到处都在改革开放,兴建土木,这建材店和建筑公司,肯定能挣大钱。”   听了林秀的话,成煜东老骄傲的笑了笑。   要么说他媳妇儿厉害呢?   无论他说啥,媳妇儿都能理解,并且转眼就和他想到一块去,这种来自灵魂上的默契,成煜东真是爱死了。   两人一边聊着回威阳后的生意走向,一边沿途给娇娇和成景买各种各样的好吃。   除了烤鱿鱼,还有肠粉、牛杂、烤生蚝和扇贝,这些都是海边的特产,价格也便宜,一毛钱能买三个。   娇娇和成景吃的都非常开心,冰凉凉的海藻粉,里面加了舂碎的碎冰,吃起来甜爽冰凉,娇娇喜欢的不得了。   爹妈在聊生意经,娇娇专注吃东西。   而成景则是一边吃东西,一边盯着摊位上装东西的碗和调料罐,看能不能捡几个有用的垃圾回家?   很快,成景就发现了一个好东西。   那是一个套圈的摊位上,摆着各种各样的东西,其中有个白底青花的碗吸引了成景的注意力。   元青花?   夜晚的灯光不太好,看不真切,但是直觉告诉成景这是个好东西。   听到儿子心里话的林秀,立马煞住朝前走的脚步,转移到了套圈的摊位上。   “5毛钱10个圈,套中啥都能带走。”套圈的老板看生意上门,乐呵呵的把手里的圈递给睁大了眼睛,看啥都很好奇的娇娇:“试一试?”   “我可以吗?”娇娇没伸手接,而是扭头问妈妈:“妈妈,我能玩吗?”   “可以。”林秀点头后,又对老板说:“给我来一块钱的圈。”   她有一双儿女,不能厚此薄彼,于是成景和娇娇每人手里都拿到了10个圈。   “加油,想套啥套啥。”林秀把圈递给成景的时候,成景还有种妈知道他想套古董的错觉?   但是抬头看妈,妈表现的又很平静,不像知道元青花的事儿。   成景也就收回了目光,问老板:“真是套啥能拿走啥?”   那个疑似元青花的碗放在第二排的正中央,近了才能发现碗上有个豁口,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被老板放在不值钱的第二排。   因为地摊上摆放的东西,越往后越值钱。   第一排和第二排都是不值钱的青菜、气球和破烂碗、小工艺品啥的。   大点贵点的瓶瓶罐罐和毛茸茸的玩具,都在第四排和第五排,第六排放的则是活着的鸡鸭。   最后一排还放了黑白的电视机,搞得不少人都想买圈,把电视机套回去。   “当然了,你如果套着了电视机,你也能搬回去。”老板得意洋洋的敲着手里的铜锣鼓,一脸自信的说:“咱们做买卖的讲究就是一个实诚,咋样?试试?”   电视机比套圈还大,根本套不住。   这也是老板这么淡定的原因。   “套啊,快套啊,把电视机套回去就发财了。”周围看热闹的人,也忍不住催促。   甚至还有人迫不及待的话了5毛钱,买了十个圈,把成景和娇娇挤到一边,开始丢圈套电视机了。   可惜电视机四四方方,圈又太小,放的还远,根本套不着。   就是有的圈侥幸落到电视机上面,都会掉下去。   转眼那个人的10个圈都套没了,他还有点不甘心,想再换10个圈来套电视机。   老板笑的嘴都合不拢,这台电视机就是他的捞金机器,多少贪心的人,在他摊位上,花了好几块钱都套不着一个电视机。   “妈妈,我想套那个洋娃娃。”娇娇指着第五排的洋娃娃说:“那个好看。”   “让哥哥帮你套。”林秀说。   她知道成景算计能力很强,用筷子砸人,再远也能砸的中。   “没问题,哥帮你套洋娃娃。”成景很自信的点头。   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   只要他算计好了抛物线,套中一个洋娃娃是没问题的。   成煜东挑眉,这小子答应的这么豪爽,能行吗?   面对成煜东怀疑的眼神,成景骄傲的仰起头:“等着看吧,奇迹马上就要发生了。”   话落,他手里的套圈扔出去,精准无比的套中了娇娇喜欢的洋娃娃。   “好样的。”林秀拍着巴巴掌,为儿子欢呼,眼睛里全是自豪和骄傲。   周围人也都欢呼出声,看了这么久,终于有人套中值钱的东西了。   这个洋娃娃做工精致,在商场里得卖十几块钱。   没看套圈老板的表情都变了,本来不想给,可一看成煜东那凶悍冷厉的样子,就不敢不给。   娇娇拿着洋娃娃特别高兴,这是港都那边过来的舶来品,用橡胶做的,精致漂亮的洋娃娃,身上穿着漂亮的公主裙,娇娇拿着就舍不得放开了。   那个又花了2块钱,还没套中电视机,就被媳妇儿阻止的男人,看成景套的这么准,就说:“你套电视机,看看能不能套中?”   老板在心里嗤笑,一个小娃娃准头再好,能套中电视机?   那电视机无论摆放的位置还是距离,都是精心设计好的,就算天王老子来也套不中。   可是看着成景盯着电视机的时候,老板又有些害怕。   因为12寸的飞跃牌黑白电视机,在八十年代不仅要票,还得花四五百块钱才能买到。   万一真被这个小娃娃套中了,他亏的裤衩子都没得穿。   在老板和众人紧张的视线下,成景手里的圈一下子扔出去。   老板都紧张死了,然后就见那个套圈落在了第二排的烂碗上。   老板心下一喜,这碗是他在坟头捡的别人上坟用的碗,洗干净了放在这里面凑数用的。   大家都嫌弃,谁知道被这个小孩儿给套走了?   到底是小孩子,不知道啥才是好东西。   老板心里特庆幸的把碗拿出来,递给成景的时候,还特庆幸被套走的不是电视机。   “给你,这碗虽然有豁口,但拿回家还是能装饭。”还不知道自己即将损失一个价值连城的古董的老板,特高兴的把碗给了成景。   成景伸手去接碗的时候,林秀的表情也很淡定。   捡漏嘛,就得这么捡。   你白捡了古董,别人还以为从你手里占了大便宜,这才爽不是?   “哎,小孩儿就是小孩儿,电视机都套不中,只能捡个烂碗。”那个一心想套电视机的男人,还看不起成景。   成景拿过碗,也没仔细看,他怕在货主面前看货,被货主发现这是个好东西。   而是拿着碗,就放进自己背上的小书包里。   “小同志,你这碗我很喜欢,我拿钱给你买下来成不?”一个操着一口京片子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他穿着一身中山装,手里还盘着两个核桃,一看就是搞文玩的。   “我给你5块钱……”中年男人一开口,周围的人都惊呆了。   一个破碗值5块钱?这能买二十多个上好的白瓷碗了,这人竟然要花5块钱买一个破碗?   摊主也愣住了,难不成这碗是啥好东西?   摊主盯着成景手里的碗看的时候,成景麻溜的把碗放进了小书包里,头也没抬的拒绝道:“不行,我套中的东西就是我的。”   “我的东西,我不爱给别人。”他特别霸道的说:“给再多钱我也不换。”   啧,好任性的小孩儿。   大家都觉得成景没脑子,不拿一个破碗换5块钱的时候。   林秀笑盈盈的说:“成景、娇娇,你们快把手里的圈套完,咱们该回去了。”   这个中年男人是个行家,林秀不想让成景和他多纠缠,怕大家都知道这是个古董。   中年男人扭头,看清林秀的脸时,还愣了一下。   好漂亮的一个年轻女同志,身材高挑,亭亭玉立的站在那里,气质也很好。   两人打个照面,中年男人就知道这家人肯定知道那个破碗是个古董了。   知道这次没机会捡漏的中年男人,也歇了心思站在一旁,继续看着成景套圈。   成景眼神打量着地舊獨上摆放的东西,正琢磨着要套啥的时候,娇娇已经飞快的把手里的套圈给扔出去了。   她力气小,准头不好,最后套中了第一排的一个陶瓷小鸭子。   工艺品,一块钱能批发三十多个,老板也不心疼,还问成景:“怎么着?还想套我的电视机?”   “啊,我本来没想套的,但你提醒我了。”成景回神。   看他一个五六岁大的小孩儿,说话这么张狂,老板都给笑出声儿了:“你套,你要是能套中,算我的。”   这个电视机,自打他摆摊就放在这儿,这快一年了,没一个人套中。   一个小娃娃还想套中?   老板就是看不起成景,同时觉得成景一开始能套中洋娃娃肯定是运气好。   这不,运气用光了,就套着一个破碗。   但是一想到那个破碗,有人愿意花5块钱买,老板心里也不舒服,觉得自己亏本了。   成景看了看不起自己的老板一眼,再看老板盯着自己装着元青花的小书包时,手里的套圈一扔,然后就听大家惊呼:“卧槽,竟然真的套中了!”   老板扭头一看,心都在滴血。   那个碗口大的套圈,就稳稳当当的落在了电视机上面,根本不往下掉,老板都快吐血了。   “这不算,这不算。”老板不认账:“我说的是套中,你这是把圈放在电视机上,不算套中。” 第44章 成刚急了   “老板, 输不起就不要摆摊。”成景手一扬,又一个套圈丢过去,落在了电视机上。   周围人一看两个圈稳稳当当的落在电视机上,都发出一阵喝彩:“好。”   那个想买碗的中年男人眼里露出一丝精光, 这小孩儿不是普通人, 这小孩儿的父母也不是普通人啊!   中年男人隐晦的眼神从成景身上,扫到了林秀和成煜东身上, 然后就被成煜东捕捉到了。   面对成煜东冰冷锐利的眼睛, 中年男人面色不变的收回目光, 继续看成景质问老板。   “这样都不算套中, 哪样才算套中?”成景阴测测的说:“我套中的东西, 你就必须给我。”   话落,剩下的几个圈也被他扔出去。   大家只见几个圈一个接一个的飞出去, 就看见鸡、鸭、鹅、花瓶儿、洋娃娃、玩具车……等等东西, 一个接一个的被套中时, 全都发出震惊的声音。   “天老爷,这准头也太厉害了吧?”   “这是小孩子该有的准头吗?”   就算亲眼看见了成景套中东西,可大家还是不敢相信,因为他们围观了这么久, 真没几个人套中。   因为东西太大, 圈太小, 又摆在地上。   套圈扔过去,就算有准头,也会因为惯力的原因, 让套圈反弹掉在地上。   老板脸都青了, 一个小娃这么厉害?这也太厉害了吧!   “老板, 东西全套中了, 给我吧。”成景开口。   他都打算好了,鸡鸭鹅拿回去给妈做好吃的,洋娃娃和玩具车给娇娇玩儿,电视机也带回家去。   姑姑看见电视机肯定高兴,因为姑姑一直很羡慕别人结婚都有三转一响,她结婚的时候却啥也没有……   林秀听见这些心里话,还挺同情的看了成煜东。   成景把这些东西安排的明明白白,就是没有成煜东的份儿。   面对媳妇儿同情的眼神,成煜东还有点懵逼,媳妇儿为啥突然就开始心疼他了?   成煜东想不明白的时候,又听老板不要脸的说:“我刚才没把套圈的规矩告诉你,我这摊位上的规矩是连续套中的不算,买了圈,只能选套中的其中一样带走。”老板不讲武德,当场改规矩。   后面两排的东西,都被成景给套中了。   别说一个电视机,就要四五百块钱了,这鸡鸭鹅和那些玩具车洋娃娃,加在一起也老值钱了。   他卖了1块钱的圈出去,损失了五六百块钱的东西?老板能干?   他这个套圈的摊位,全靠这些贵重东西来吸引客人套圈。   就是成煜东看着再不好惹,他也不能把电视机和这些东西给出去。   “你个小孩儿去去去,一边儿呆着去。”老板还想伸手去赶成景,却被成煜东擒住了手腕:“咋了?想赖账?还想欺负我儿子?”   成煜东沉声质问,手中用力,老板感觉自己的手腕像被一只铁掌给掐住。   成景眼睛瞪大,渣爹竟然会主动保护他?他在做梦吗?   周围的人看成煜东拿捏住了套圈老板,看热闹也不嫌事大的瞎起哄:   “老板别怂啊,你的摊子你做主,你想改规矩你就改。”   “一个电视机多少钱啊?小孩儿套中了,给他一只鸭就成了。”   这是和套圈老板熟悉的人,想帮老板省钱。   “凭啥改临时改规矩?”林秀护短,当即就站了出来:“伟人都说了,做人要脚踏实地,不能搞歪门邪道。”   “我家小孩儿凭本事套的圈,如果不给,那就是诈骗。”林秀站了出来,宽大的针织衫,遮不住盈盈一握的细腰,明明美的跟迎春花一样。   可偏偏较弱里带着一个傲气:“老板,我儿子要拿的,只是他该得的东西。你要是想赖账不给,……”林秀说到这里,眼尾上挑,扫了几眼从人群中逼近的人。   一看就知道这个摆摊套圈的人,是仗着自己有帮手,准备对付他们。   于是就笑了起来:“或者欺负我们是外地人,我们也不怕的。”   她教育成景和娇娇不能主动惹事儿,也不能怕事儿。   紧跟着林秀的话,套圈老板就被成煜东给推倒了地上。   林秀居高临下的扫了套圈老板一眼:“套圈该得的东西,我们就该拿走。”   “难不成因为我儿子套圈厉害,套中了所有的东西,老板舍不得亏欠,就能仗着自己有同伙,就能欺负我们?”   林秀笑的很好看,眼睛里的光却很冷:“天底下就没有这样的道理。”   “这个女同志说的对啊,她娃凭本事套的圈,凭啥不能拿走这些东西?”   不用林秀特意摇人,大部分围观的人民群众,都特正义的站在她那边。   再看林秀这个年轻漂亮的女同志,还带着一对长相同样漂亮可爱的龙凤胎,谁能眼睁睁看着这么好看的娘三被人欺负?   “给东西,必须给东西……”   有人举着手说:“否则我们就报公安了。”   ……   十几分钟后,电视机、鸡鸭鹅、还有洋娃娃、玩具车等等被成景套中的东西,都被热心的人民百姓们,帮忙搬上了成煜东开来的那辆破烂面包车。   林秀就抱着娇娇走在最前面,成煜东看媳妇儿被大家拥护者,嘴角翘了翘。   他媳妇儿就是这样,无论在哪儿,都会成为人群中的焦点。   其中有个帮忙的妇女同志,还特别稀罕的伸手摸了摸面包车:“四轮小车,我还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摸它。”   别看成煜东借来的面包车烂,但在买一辆几百块的三八大杠,都是有钱人标配的八十年代,这四轮小车就是特稀罕值钱的好东西。   “真气派,也不知道我啥时候能买上一辆四轮小车。”妇女同志摸着面包车,一脸羡慕的说。   “很快就能了。”林秀笑着说:“只要咱们在东城脚踏实地的打凭做生意,要不了几年就能买的起四轮小车。”   林秀可是从剧情中得知,改革发展后,国家经济就开始飞速发展。   好多来东城当个体户,做生意的老百姓,都成了国内第一批富起来的万元户和大老板。   到时候买车买房,跟本不是问题。   能从剧情中,预见未来的林秀,说的很笃定。   可是听她说话的那些人却不敢相信,在东城打拼几年,就能买得起四轮小车:“钱这么好挣的吗?”   “只要抓住了机会,就很容易挣钱。”林秀鼓励大家:“东城是全国发展最快最好的地区,别说把东城的服装批发回老家摆地摊,就是在东城摆地摊卖衣服和磁带,或者卖点家乡的拿手小吃,也能挣到钱。”   林秀笑着把自己的生意经分享给大家:“你们看这些夜市,现在是东城人气最好的地段,天天晚上都有人来逛街,本地人、外地人都会在这里,人多流量大,摆地摊肯定挣钱。”   林秀的话让妇女同志愣了愣,又在心里琢磨了一下,感觉这位漂亮的女同志说的很有道理。   因为夜市上摆摊的个体户,生意都很好。   而且这夜市才刚刚办起来,还有很多摊位没租出去,她如果租个摊位卖拿手小吃,还愁挣不到钱?   这么一想,妇舊獨女同志看林秀的眼神就跟看财神爷一样,简直闪闪发亮。   当然了,也有人不信林秀说的话。   摆地摊就能挣钱,过几年就能买四轮小车,吹牛也没这么吹的啊。   但是听进去的人,在几年后,则会在心里感激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林秀。   因为林秀今晚的一句话,让他们在短短几年内积累了财富,创造了越来越多的财富。   林秀要走的时候,那个妇女同志还拉着林秀问:“除了摆地摊,还能在东城靠着啥发财啊?”   她觉得林秀四轮小车都能开上,而且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多取取经肯定没错。   林秀看她很想做生意,就凑到她耳边轻轻说了句话。   直到林秀说完上车后,那妇女同志还一脸震惊的站在原地,看着载着林秀的那辆面包车消失在夜色里,却咋样都回不了神。   “她和你说啥了?”有人好奇问。   是刚才想花5块钱买成景碗的那个中年男人,妇女同志回神:“没说啥。”   林秀给她的致富道路,能随便说出来让人知道?肯定不能啊。   中年男人看这个妇女同志,像是拿到了啥仙法一样,喜滋滋的跑远了,也觉得有趣。   因为他知道,那个漂亮的女同志肯定说了赚钱的好路子,毕竟林秀一开始说在夜市摆地摊的事儿,也确实是个能挣钱的好法子。   只可惜,有的人听到了赚钱的金玉良言也不信哟。   成煜东开着面包车回去的时候,发现有人跟着他们,眼神沉了沉。   让林秀和孩子们坐好后,踩着油门,面包车就飞快的开院的。   “妈的,没追上。”在后面骑着三轮车狂追的人,怒骂一声。   他就是在夜市上摆摊套圈的那个老板,他不甘心值钱东西全被套走了,想追上去,找机会把东西拿回来,谁知道人家开的是四轮小车?   他的人力三轮车,根本追不上。   只能眼睁睁看着四轮小车,在眼前扬长而去,你说气不气?   面包车开回招待所的时候,正好是晚上十点。   一直坐在房间里等他们回家的成刚,听见面包车的声音,立马从楼上跑下去。   他白天被杰哥的人威胁,如果明天拿不出钱,就把他乱搞男女关系的事儿曝光出去,让他声败名裂。   成刚害怕了一下午,脑子里一直在想怎么算计成煜东?   现在成煜东回来了,成刚恨不得立马从成煜东兜里拿钱…… 第45章 林秀踹人   成刚看成煜东的眼神, 就跟看行走的钞票一样,在冒绿光。   林秀把成刚贪婪的心里话,全都听了个清楚明白。   又看成刚一脸关心的走到成煜东面前“大哥,你们出去一直没回来, 我和妈都很担心你。”   “是不是遇到啥事儿了?我能不能帮你们?”成刚还想伸手去拽成煜东, 却被成煜东面无表情的挡开了。   成刚手落空,藏在镜片下的那双眼睛, 闪过一丝不高兴。   【他都降低身段和成煜东说话了, 成煜东竟然赶推开自己?】   听见成刚这狂妄自大的心里话, 林秀忽然笑出了声。   成刚抬头看去, 年轻女人笑容漂亮, 微卷的长发用白手绢系着。脸色白皙,一举一动都娇惯放纵, 和这个老旧的招待所格格不入, 总显得她好像应该生活在有钱人的家庭里。   这是个过分漂亮, 也特别不安分的女人。   成刚又在心里给林秀下了定论:【以后肯定要跟着有钱人跑!】   林秀听见成刚的心里话,直接抬脚踹过去。   她穿的是八十年年代流行的小皮鞋,硬底鞋尖,踹人特别痛。   成刚捂着腿尖叫的时候, 成景看妈踹人, 自己也抬脚踹了过去。   这小子心狠手辣, 踹的时候专门对准成刚的脚踝骨踹,用了狠劲儿。   成刚感觉一阵尖锐刺痛,从左脚踝骨蔓延到了整条腿, 痛的他人都站不稳, 砰地一声摔在了地上!   “小混蛋, 你干啥?”成刚咬牙切齿的骂。   “谁让我妈踹你。”成景说的特别理所当然:“我妈踹你, 肯定是你不对,是你得罪了我妈。”他那小身板,还挡在林秀面前:“我作为儿子,我肯定要保护我妈的。”   他人刚到林秀腰间,可要保护妈的态度却霸道强硬的很:“我妈从来不会无缘不顾的踹人,肯定是你不对!”   “对,是你不对。”娇娇也插着腰说,软嘟嘟的小脸上全是怒意:“我妈这么温柔,她踹你,肯定是你不对。”   成刚有种自己日了狗的感觉,怎么一个两个都无条件的相信林秀,站在林秀那边?   尤其成景这个小王八蛋,踹的他感觉腿都都快断了。   “成煜东你咋不管管他们?就这么看着他们踹大人?”成刚愤怒大骂:“小时候都这么心狠手辣,以后长大了肯定要当杀人犯……”   成煜东眼神一凛,那寒浸浸的锐利眼神,让成刚心里一喜。   以为成煜东要教训成景和娇娇的时候,却听见成煜东冷冰冰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秀儿踹你,你是不是惹了秀儿?否则她咋会踹你?”   他妈的,为啥这些人都这么护着林秀?   真是日了狗了!   一股火气冲上成刚天灵盖,他破口大骂:“我惹她?我他妈一句话都没说,我惹她?我咋惹她?”   “你就是惹我了。”林秀眼神嘲讽的盯着成刚,   刚才成刚在心里骂林秀,当然惹到了她了。   林秀一开口,成煜东、成景、娇娇三个人的眼睛欻地看了过去,全都关心的看着林秀,想知道成刚咋惹林秀了?   面对大家的维护,林秀弯了弯唇,眼睛里光芒闪烁:“他刚才小声骂我要跟人跑,被我听见了。”   【我骂出声了?】   成刚怀疑自己的时候,又听成煜东声音沉沉的说:“这么骂嫂子,成刚确实该打。”   “那我再踹一脚?”成景问话的时候,已经又踹向了成刚的膝盖骨。   成刚感觉自己的膝盖骨都好像被踹碎了,痛的他满头都是冷汗,捂着双腿,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林秀蹙了蹙眉,想骂孩子,却看成景一脸撒娇卖萌求赞美的往自己,尤其那双眼睛还亮晶晶的望着自己。   林秀顿时有些心软,但也知道不能让成景的性格这么放纵下去,于是强行板着脸,对成景冷冷的说:“你跟我进屋。”   “喔。”   成景耸眉耷眼的跟着林秀往招待所里面走去。   娇娇看哥哥无精打采,就特别关心的拉着哥哥的小手手说:“别怕,我陪你。”   小娇娇总是这么善解人意,成景望着笑的眉眼弯弯的娇娇,心里还挺暖和,这就是上辈子那个无论他落到哪种地步,都对他不离不弃的妹妹呀。   林秀看两兄妹感情这么好,也忍不住笑了笑。   可在成景和娇娇看过来的时候,她又板着脸,教训小孩儿的时候不能嬉皮笑脸,否则小孩儿就容易没大没小,不停话了呀。   成煜东看着妻儿走上了楼梯后,这才收回目光,转身走到了面包车前。   面包车门打开,原本还想找机会要钱的成刚,都愣住了。   电视机?   成煜东竟然在东城买了个电视机?   电视机在八十年代初期,就是城里也很少有人买得起。   成煜东却买了电视机?   成刚眼里闪过一丝嫉妒,都是被王桂花养大的,为啥成煜东就这么能干?   读不了大学,却能踩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做生意,挣了一笔又一笔的大钱。   成刚眼神嫉妒的看着放在面包车里的东西,除了电视机,还有鸡鸭鹅,和一些精美的花瓶、洋娃娃啥的。   这些东西没有五六百块钱买不下来。   “大哥,你这是想在东城定居了?”成刚强忍着心里的嫉妒问:“听妈说,你这次来东城是为了分房子和铺面的事儿。”   成煜东抱着电视机扭头的时候,还能看见成刚脸上来不及收敛的嫉妒和贪婪。   “大哥,几年前咱们在东城买了不少民房,这次分的房子和铺面加起来,得有七八套吧?”成刚想起下午被杰哥安排的人,带去中心街那边看了修建好的商铺和楼房,心里就一阵激动。   听说成煜东拿的是地段最好的铺面和房子,这些铺面和房子,要是都成了他的。   那就发财了!   成刚只要想到自己能拿到这些铺面和房子,就克制不住脸上兴奋的表情。   “大哥,那些房子,妈也很喜欢。”成刚说话的时候,就算眼镜镜片也遮挡不住,他那狂热贪心的眼神。   “大哥,我觉得公安说的对,咱们一家人应该和和气气的过日子……”成刚忍不住说:“听说一个房子,还带两个户口,这样咱们一家都能变成东城的户口,当城里人,吃商品粮了。”   城里户口吃商品粮的决策,这时候还在实行。   很多吃不饱穿不暖的农村人,做梦都想成为城市户口,能拿到国家分配的粮食和工作,成为吃穿不愁的工人阶级。   可成刚想的更美,等他成了东城户口,以后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东舊獨城来任职。   在东城这种经济发展的最快的机关单位上班,那前途肯定比在威阳县那种小县城大。说不定以后,他还能在经济区混成个大领导。   这样一来,成煜东还不得巴结自己,才能活下去?   成刚正在畅想美好未来的时候,他的美梦就破碎了。   因为成煜东说:“我们已经分家了,而且……”   他眼神锐利的盯着成刚:“当初我来东城买民房的时候,你们吵着闹着要分钱走,我们买房子用了多少钱,你们就拿走了多少钱。”   成刚脸上的兴奋彻底消失,变成了阴冷。   因为他又听见成煜东说:“东城的房子,我写了秀儿的名字,这全是秀儿一个人的东西,谁都别想要!”   成煜东眼神冰冷的盯着成刚:“别怪我这个当哥的没提醒你!”   林秀在成煜东心里是个啥位置,成刚当然知道。   当初成煜东为了娶林秀,让林秀过上好日子,那是能在没改革开放之前就离家好几年,在外面走货,干投机倒把的事儿。   那时候被抓住了,就是一辈子劳改的事儿。   可成煜东为了让林秀过上好日子,还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去干了。   谁要是敢欺负林秀,成煜东就能要对方的命!   这么一想,成刚心里有些怂了。   可到底是不甘心,就算当初拿了钱又咋样?   那些钱是王桂花拿的,又不是他拿的。   而且买房子的时候还没分家,没分家前买的东西,都有他成刚的份?凭啥成煜东要吃独食?   天底下就没有这样的好事!   成刚本来就是个自私自利的人,更被说他现在还落到了仙人跳的陷阱里,签下五千块的欠条。   五千块在八十年代,可是一笔巨款。   因为普通工人的工资也就四五十块钱,要存够五千块钱,得不吃不喝的存四五年才成。   成刚去哪儿拿这么多钱出来?   “钱要是三天后凑不齐,你搞破鞋的事儿,就要印成大字报,发到你学校里去。”   想起地头蛇的威胁,成刚打了个冷颤,忙说:“大哥,你别误会,我不是这个意思。”   成刚想解释,成煜东根本不看他,抱着电视机就转身进了招待所。   “大哥,你听我解释啊……”成刚心里乱如麻的追上去,地头蛇不好惹,他不能拿自己的前程来堵。   他堵不起!   成刚眼神阴森的盯着成煜东高大的背影,甚至有想过,如果把成煜东推下楼梯摔死…… 第46章 坏人遭报应了   如果把成煜东推下去摔死, 那成煜东所拥有的一切,那不是都成了他的?   在楼上教育成景的林秀,听到这句阴狠心里话。   气的直接推开门,就这么眼神冷冷的盯着跟在成煜东后面, 正想伸手推成煜东的成刚。   气的冲到2楼, 冷冰冰的质问道:“成刚,你想干啥?”   成刚回神, 这时候才发现自己竟然魔怔的朝成煜东伸出了手。   而成煜东也发现了成刚的小动作, 眼神瞬间冷了下来。   面对林秀和成煜东那冰冷锐利的眼神, 成刚连忙收回手, 脸色惨白的说:“我……我想帮大哥搬东西。”   林秀眼神嘲讽的盯着成刚:“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要把你大哥推下楼, 摔死他!”   楼道里的人听见这话,全都回头看着成刚。   这时候八点多, 正是大家准备洗漱了, 睡觉的时候。   所有二楼楼道里全是人, 被大家盯着的成刚,脸色青一阵红一阵。   怎么哪哪儿都有林秀这个女人的存在?怎么每次想干啥?林秀总能破坏他的好事?   更气人的是,林秀偏偏长得太好看,无论在哪儿都能成为焦点。   而且还能因为老天爷给的这幅好皮囊, 天然的得到大家的亲近和喜欢。   所以大家尽管只听到林秀一句质问, 可一看林秀这娇气的样子, 都下意识相信林秀的话,觉得成刚要推自己大哥下楼摔死。   就更别说,大家刚才也确实看见了成刚朝成煜东伸出手。   【当兄弟的竟然这么狠, 要害死亲大哥?】   【带着副眼镜, 看着斯斯文文, 却不是个好人!】   【听说还是个大学生?大学生想杀人?有这样的大学生吗?】   不怪大家怀疑成刚是不是个大学生, 因为八十年代的大学生,那都是国家的宝贵财富。   每个大学生毕业出来,都是要分配到各个地方,得到重用的。   因为刚恢复好考没两年,再加上六七十年代没有高考,国家的人才已经断层很久了。   而且这个时代的大学生,那几乎个个都是有抱负和理想,要为祖国和人民发光发热的人才。   谁像成刚这样,一心算计,还想害死亲大哥呢?   面对大家的指指点点,成刚感觉自己被铺天盖地的石头砸中,脸也丢尽了。   可他还是强忍着憋屈和怒火,脸上强行一抹笑的对林秀说:“嫂子,你真的误会了,我真的是想帮大哥搬东西。”   成刚嘴里解释,身体却害怕的往后退了一步,想和成煜东拉远距离。   可他的脚踝刚才被成景踢坏了,现在还痛,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   成刚在心里咒骂成景去死,等到了安全地带,又挤出一个虚伪的笑容对成煜东说:“我看你们面包车里,除了电视机,还有洋娃娃和金贵的花瓶。”   成刚一脸羡慕的说:“这些东西得五六百才能买到,我也是怕这些花了大价钱的东西,有个啥闪失就不好了。”   说到这里,他还扭头对那些对他指指点点的人问道:“大家伙说是不是?五六百块钱,那可是一年到头也挣不到的大钱啊。”   “五六百块钱买的东西?我的妈呀,可真有钱。”   大家的注意力全被成刚给带歪了,毕竟这个时代的人,真的不好挣钱,日子也过不不太好。   就算东城最先改革开放,可住招待所的人几乎都是外地来东城淘金的人。   一听成刚说,林秀家花了五六百块钱买东西,还有四个轮子的面包车,不免觉得这家人太有钱了。   再想想出门在外,辛苦挣钱的自己。   看看穿着打扮都光鲜亮丽,一看就要尊处优的林秀,一些红眼病,顿时就觉得自己不应该去相信林秀的话了。   毕竟富人那么有钱了,他们这些穷人为啥要关心富人的生活呢?   仇富和红眼病在这个世界上,永远都不会少!   “兄弟好心帮忙,还被污蔑要推人,这也不是个好嫂子。”洗了澡出来的王桂花,一看自己宝贝儿子腿都瘸了。   立马端着瓷盆冲过来,抬手就要扇林秀的巴掌。   却被成煜东给挡住了,王桂花一看成煜东手里还抱着电视机,又用身体挡住林秀,刻薄的双眼里就要喷出火来。   “你就护着她吧?别怪我我这个当妈的没提醒你,你媳妇儿就不是个好东西。”王桂花眼神挑剔的盯着林秀:“哪有正经女人穿的这么好看的?她就是个不安分,养不家的女人。”   王桂花真是无论走到哪里,都会不留余地的抹黑林秀的名声。   而且女人太漂亮,或者太有能力或者太有钱,都会引起别人的偏见。   漂亮的女人说养不家,要跟人跑。   有能力的女人说驾驭不了,也要跑。   太有钱的女人说不正经,骂人家钱来的不干净。   这是社会和时代,对女性的偏见和压榨。   男人轻视女人就算了,更过分的是,女人还要轻视女人。   而且女人在诋毁和攻击另一个女人的时候,往往带着最大的恶意,还总是从道德和xing暴力去辱骂一个女人。   这不,王桂花就盯着林秀骂:“不知道卖了多少屁股?才能拿到这些钱和东西。”   愤怒的火气,窜上林秀胸口。   她刚要发火喷人的时候,成煜东已经眼神阴郁的盯着王桂花:“嘴巴给我放干净点。”   成煜东愤怒无比:“我媳妇儿花的钱咋来的,你比我更有数。”   成煜东真的没法去把王桂花当妈一样尊敬和照顾,因为王桂花的德行实在太恶劣和不要脸了。   “你和成刚这些年的吃穿用度,哪样不是我和秀儿挣的。”成煜东的质问,让王桂花有瞬间的心虚。   转念一想,成煜东是她养大的,花点成煜东的钱咋样了?   她是林秀的婆婆,骂林秀又咋了?   这天底下,哪个婆婆不给儿媳妇儿立规矩的?偏偏林秀就是个列外?   嫁了人,一天气都不受?就这么安安稳稳的当小媳妇儿?被人照顾?被人护着?   林秀听到王桂花心里话的时候,简直都被气笑了。   偏偏这时候,成刚还站出来拱火:“大哥,妈担心你,千辛万苦的从老家坐火车来找你,还被人偷了钱,现在妈舊獨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不管住的吃的,全得看嫂子脸色才行。妈心里憋屈,才会骂嫂子。”   成刚这话,不就是摆明了告诉大家,林秀和成煜东不孝顺,不给亲妈钱花?   是她这个不孝顺的儿媳妇儿,虐待婆婆,婆婆才骂她的。   成刚可真是把绿茶精髓,给学的透透的。   总是彰显自己的无辜,把自己摘出去,还得把林秀和成煜东拉下水,让他们当坏人。   这不,原本看戏的众人,都开始对着林秀指指点点了。   【自己在招待所住好房子,妈住差房子,真不孝顺。】   【真没看不出来,他们夫妻是这样的人。】   【不给老娘钱,却花五六百块买电视机,这样的儿子媳妇儿就该天打雷劈。】   这些人的话传进了林秀和成煜东耳朵里,也同样传进了成刚和王桂花的耳朵里。   成刚还挺得意,他很擅长说话来煽动别人,然后让大家帮他一起,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指责成煜东和林秀。   以前在大河村的时候,这一招就屡试不爽。   没想到到了东城,还是屡试不爽。   何必去讨好成煜东和林秀呢?   直接用道德和风言风语,逼的成煜东把铺面和房子,给自己不就成了。   成刚觉得自己刚才讨好成煜东的举动,真是可笑极了。   他也不用怕那些地头蛇,因为成煜东的房子和钱,他肯定会拿到的。   因为成刚很喜欢,用语言去操纵着别人,利用别人去帮他出头,看着林秀和成煜东被他利用的人暴力辱骂的场景。   听到成刚的心里话,林秀眼神冷了冷。   既然成刚这么喜欢看人被暴力辱骂,那就让他尝尝这个滋味好了。   “妈,你也别生大哥和大嫂的气,他们也不容易……”还想拱火的成刚,本来想利用成煜东冲媳妇儿这件事,继续激怒王桂花,让王桂花想办法让成煜东和林秀离婚。   这样一来,他就能让王桂花利用这件事来威胁成煜东和林秀,两人如果不想离婚,就把铺面和房子交出来。   以前的每一次,成煜东为了林秀都会退让,这次肯定也行。   谁知道,成刚到了嘴边的话却成了:“妈,你让成煜东和林秀离婚。他们不离婚,你就撞墙自杀来威胁他们……”   话一出口,周围的人都震惊了。   谁也想不到成刚竟然会这样说?   王桂花也很震惊,她的傻儿子咋把他们背地里算计的话,给当着大家的面给说了出来?   偏偏在林秀读心术的刺激下,成刚脸上还挂着那副劝架的老好人表情,可嘴里说的话,却让大家觉得恐怖。   因为成刚说:“我看过了,招待所的灶房里有菜刀,而且从二楼跳下去也摔不死人。不管咋样,你都要威胁成煜东把房子铺面还有钱都给我。我需要那些房子和钱……”   “我被仙人跳设计,按了五千块钱的手印。我得还钱,否则他们就要把我乱搞男女关系的事儿,印成大字报,发到我学校里……”   成刚开口说话的时候,林秀就拉着成煜东的衣袖,把人带到了远离成刚母子的地方。   而那些原本还偏听偏信成刚话的人,这会儿全都恐怖的看着成刚,因为大家都没见识过这种心机深沉,还恶毒不要脸的人。   自己乱搞男女关系,落进了仙人跳里,还要让老娘用死去逼大哥和嫂子给他钱和房子?   这是个大学生吗?   这明明是个杀人不见血的魔鬼。   这要搁在六七十年代,肯定是到处举报人,把别人害得家破人亡的那种大坏蛋。   在场的人,哪个不是从六七十年代那艰苦岁月中活过来的人。   大家最恨的是啥?   最恨的就是这种满肚子坏水儿,还要装好人,背地里把人往死里整,举报人的社会坏分子。   这种人真的太恐怖了!   林秀听见大家的心里话,忽然叹了口气:“哎,大家不知道,我们两夫妻天天被婆婆和小叔子这么威胁着给钱。我们干个体户,天天起早贪黑的赚钱也不容易。”   刚才成刚利用仇富心理,让大家来对付他们?   现在林秀就要让成刚自作自受。   于是林秀拿手帕擦了擦眼泪,继续可怜巴巴的说:“可他们却不知足,只要不给钱,小叔子就让我婆婆用死来威胁我们……”   林秀的声音,听起很委屈很可怜:“我们两夫妻被欺负就算了,可谁知道小叔子变本加厉,还把大家当傻子一样利用。”   “他还想利用大家的好心和正义,替他欺负我们两口子……”   大家看林秀眼圈红红的,又娇气又委屈的模样,都觉得对不起林秀了。   被婆婆和小叔子这么欺负的可怜人,他们咋就听了混蛋的话,也欺负人家呢?   人家干个体户,也挣的都是辛苦钱啊。   在这里住招待所的人,谁不是趁着改革开放,来东城当个体户,赚钱的人?   想想自己的辛苦,再想想林秀两口子辛苦挣钱,还得被无良老妈子和小叔子威胁要钱。   这么算起来,还是林秀更可怜。   因为他们挣钱自己花,林秀挣钱确是给别人花的。   尤其这时候,成刚还在林秀读心术的刺激下,说出了最恶毒的心里话:“利用他们咋了?我这个大学生利用他们,是他们的福气。”   成刚恶毒的嘴脸,彻底暴露出来:“我就是要利用他们的烂好心,利用他们来暴力辱骂你们,让你们痛苦,让你们把钱和房子都给我……”   这就是要逼死人的恶意,不加掩饰,就这赤/裸/裸的展现在大家面前。   原来被成刚利用的人,原本只是觉得这个人可恶,可谁知道这个人还能这么恶毒,利用他们还看不起他们?   “操,把我当傻子玩。”有个中年男人愤怒骂出声:“干他!”   紧跟着中年男人的话,其他人也冲上去,跟着中年男人一起揍成刚。   刚才被成刚利用的怒气,这会儿全都反噬在成刚身上。   而且比刚才更狠的揍成刚,利用他们是成刚的福气?那他们就把这种福气还给成刚,让他好好享受利用别人的福气!   成刚被人按在地上打,只感觉拳头像暴雨一样,一下又一下的砸在他身上。   他毫无还手之力,只能抱着脑袋,蜷缩起身体。   可被人揍的痛苦,却一丝都没消散,反而被人揍的更厉害了。   “别打我儿子,别打我儿子……”   王桂花看宝贝儿子被打,就跟疯了一样冲上去,扑在成刚身上,想替成刚挡住这些人的拳脚。   林秀早在这些人动手打人的时候,就拉着成煜东走了。   打死成刚和王桂花都想不到,他们为啥会落到被人打的地步?不就是利用了这些人去对付成煜东和林秀吗?至于这么打人吗?   成刚和王桂花以前利用别人在言语上,对林秀和成煜东进行暴力辱骂的时候,林秀和成煜东他们遭受的痛苦,不仅仅是身体上的还有精神上的。   现在这些报应落在他们身上,他们却死活也想通了。   这也难怪,坏人的坏,就是坏在他们没有道德和三观。   坏在只能他们欺负别人,逼死被人,却从没想过他们也会被人用同样的方式欺负……因为他们只想逼死别人,获得好处,从没设想过自己被人逼死的时候。   王桂花和成刚母子真是又坏又蠢,无可救药!   回到房间里的时候,成景和娇娇都发现爸妈情绪不高。   于是成景从书包里,拿出今晚套圈的那个碗出来,拿着手电筒仔细检查了一下,然后说:“妈,这个是古董,元青花,值老钱了。”   他把碗递给林秀:“有了古董,你就开心点呀。”   儿子贴心,想哄妈。   林秀这个当妈的能不感动?   而且娇娇也在哄成煜东,还把自己的糖喂给成煜东吃:“爸爸,你也别生气,吃颗糖就不生气了啊。”   成煜东被小娇娇也给哄到了,薄唇扯了扯,他有这么可爱的小棉袄,他不生气了。   晚上十点,娇娇和成景都被林秀哄睡了。   成煜东把头枕在双臂上,扭头看着妻儿,眼神却没有焦距,看着像是在发呆。   林秀还想听听他的心里话,发现成煜东真的只是在发呆,脑子里啥也没想。   林秀给孩子们盖好了被子后,靠近成煜东怀里的时候。   成煜东下意识搂着她,用自己强而有力的手臂,给林秀当枕头。   “明天,明天我把他们送回去。”成煜东忽然说。   林秀却提起头:“可别,他们还想着咱们的房子和钱呢,不在东城解决,回去了也要解决。”   成煜东脸色沉了沉:“委屈你了。”   他低头看着林秀,漆黑的眼睛里全是心疼。   “我有啥好委屈的。”林秀笑起来的时候,眼里全是温柔的光:“倒是你,你才受委屈了。”   被王桂花买回来,一天好日子都没过过,还要被王桂花和成刚这两个吸血虫吸血。   想起成煜东从小到大的遭遇,林秀心口酸涩的仰起头,亲了亲男人冷厉俊美舊獨的眉心。   成煜东感受到了林秀安抚和心疼,冷厉强悍的心口,像是别融化了一样,变得暖融融的。   那些因为王桂花和成刚而成出来的憋闷,也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其实,我有件事想告诉你。”林秀看着成煜东漆黑深沉的眼睛说:“你可能不是亲生的。”   林秀说的是可能,因为她没办法告诉成煜东自己有读心术的事情。   正在想自己怎么合理的把这个事情告诉成煜东的时候,却察觉浑身一僵,男人脸上的表情也变得紧绷起来。   他目光定定的看着林秀:“你……你咋知道?” 第47章 掩耳盗铃   林秀说:“我无意中听到他们说的……”   今天下午在海边玩的时候, 林秀就一直在思考,要怎么把这件事告诉成煜东,所以这会儿说起来,倒是很顺溜:“我偷听到他们说……你是买来的。”   成煜东呼吸一滞:“你说……我是买来的?”   他问的很艰难, 声音低沉, 好像从喉咙里挤出来的:“我是买来的?不是捡来的?”   林秀吃惊地从床上坐起来:“你说你是捡来的?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你不是亲生的?”否则成煜东为啥这样说?   面对林秀心疼中,带着疑惑的眼神。   成煜东薄唇紧抿, 过了好半天, 才低声开口:“我不是亲生的……这件事, 我几年前就知道了。”   男人的声音干涩沙哑, 好像陷入了某种不好的回忆中:“那是77年的冬天……”   成煜东声音干哑的和林秀说了当年的事情, 那时候,复高考的政策下来, 成煜东就打算和林秀一起参加高考。   当时王桂花不同意, 怕成煜东参加高考去外地读书, 就不挣钱养家了。寻死觅活的阻止成煜东去参加高考,想剥削成煜东去供同样准备参加高考的成刚。   那时候,成父还活着。   是成父顶着王桂花寻死闹事儿的压力,支持成煜东去参加高考。   因为高考政策是77年10月出来的, 所以那年的全国统一高考定在了11月21号, 也是历史上唯一一次在冬天参加高考的日子。   当时土地还没包产到户, 村村户户都集体干活,挣工分吃大锅饭的贫瘠年代。   王桂花心疼成刚高考费精力,就把家里的钱和吃的全给成刚带上了不说, 还让同样参加高考的成煜东, 跟孙子似的去照顾成刚。   成父心里内疚, 想给成煜东准备点肉, 就去地里掏老鼠洞和蛇窝。   没想到掏到一个冬眠的毒蛇窝,被惊醒的毒蛇给咬了。   成父当时一个人在野地里,没人救他。   是成父自己放掉了毒血,又用裤腰带勒住大腿动脉,然后走到老中医家里,找老中医治病的。   可惜,毒血没放干净,又因为行走的原因,毒素窜到了心脉。   就算老中医开了解毒的药方,成父还是没能熬过去,在成煜东高考结束后就死了。   成父死的时候,支开了所有人。   撑着最后一口气把成煜东不是亲生的,而是被王桂花捡来的事情告诉了成煜东。   还让成煜东跪在他面前发毒誓,让成煜东一辈子都要记住成家的养育之恩,让成煜东一辈子都要照顾好王桂花和成刚。   因为成父是为了给成煜东弄肉吃,才被毒蛇咬死的。   成煜东心里愧疚,再加上成父从小到大对成煜东很好,成煜东心里念着成父的养育之恩,为了让成父死的瞑目,所以跪在成父面前发了毒誓。   “爸,你放心,不管我是不是亲生的,我都会照顾好妈和小弟。”当时成煜东对天发誓:“如果我忘恩负义,就让我天打五雷轰,不得好死!”   成父强撑着最后一口气,看着成煜东发了毒誓,这才咽气。   成父闭眼时看向成煜东的那个眼神,成煜东永远都记得。   那是一个充满了愧疚和歉意,还有一丝丝心疼的眼神。   也正是这临死前的一眼,让成煜东无论王桂花怎么作,都牢牢记的自己要照顾王桂花和成刚的誓言。   可谁知道,成父竟然是骗人的?   林秀听的也很难受,但王桂花的心里话和成父临死前的告诉成煜东的话,显然是对不上的。   “你爸说你是捡回来的?”林秀小声琢磨着说:“可我听到的却是你买来的,这到底谁说慌?”   谁说慌?   成煜东和林秀心中,其实已经有了定论。   可是成煜东真的没想到,从小到大唯一对他好的成父,竟然也会在临死前欺骗他,利用他!   成煜东心里真是比吃了苦楝子,还要苦。   一时间,夫妻两谁都没有说话。   只有林秀默默的用手去抚摸成煜东的头,想安慰他。   过了好一会儿,成煜东忽然开口:“我爸说……我是在垃圾桶旁边捡到的。”   现在都知道成父是骗人的了,可成煜东还是想把压抑在心里的事情,告诉林秀。   这些事情,在他心里压了好些年。   每次面对王桂花的刁难和折磨,成煜东就会想起成父临死前,对他说的那些话。   当时成父告诉成煜东,捡到他的时候,他后背被烫伤,只剩了一口气。   是王桂花找国营饭店要了一碗米汤,把成煜东养活的。   所以这些年,王桂花每次捧着成父的遗照来威胁成煜东,成煜东纵使内心有再多的愤怒和不甘心,都只能妥协。   因为他跪在成父面前,发过誓要照顾好王桂花和成刚的。   这也是成刚为啥,读了大学,就算国家给在读大学生分配了粮票和钱,他也会额外每个月给成刚50块钱的原因。   那是因为成煜东有良心,牢牢记着自己对成父的承诺和誓言。   可好人的良心,凭啥被坏人利用啊?   林秀特别生气,因为她知道成父为啥临死前要和成煜东说,他是捡来的,而不是买来的。   因为捡来的和买来,有着从根本上的区别。   买孩子,是违背道德和法律的。   可捡来的,却是救命之恩和再生之恩。   否则成父为啥告诉成煜东是捡来的?   就是想告诉成煜东,是王桂花用一口米汤,救活了被人丢掉,本该烫伤饿死的成煜东。   是他们老成家给了成煜东一条命,并且把成煜东抚养长大的。   成父对成煜东再好,可到底没血缘关系,知道成煜东不是个普通人,未来前途不可限量,所以临死前还要利用成煜东,让成煜东内疚。   利用成煜东被老成家养活的一条命、利用成煜东的孝心和良心,来给他们老成家当牛做马。   让成煜东来养王桂花和王刚啊!   成父好狠的心啊。   林秀看着坐在床头,低着头沉默不语的成煜东。   湖南的灯光照着男人高大的身影,那向来挺拔的背脊,都好像耷拉下来,被残酷的真相给折弯了。   可怜的成煜东啊,前半生就像个笑话一样的,被王桂花他们利用,心甘情愿的给王桂花他们当牛做马,被他们剥削和吸血。   林秀心疼的直掉眼泪……   “你咋哭了?”   林秀一哭,成煜东就心疼:“哎,你别哭,你别哭……”   成煜东手忙脚乱的给林秀擦眼泪,粗糙的指腹刮红了林秀的脸,又让他内疚的要死。   秀儿皮肤这么娇嫩,他的手哪配摸秀儿的脸?   可看秀儿眼泪啪嗒啪嗒的掉,那一颗颗眼泪,就跟落在他心上一样,疼的让人怪难受。   连忙把林秀抱在怀里,找了洗的干干净净,还香喷喷的手帕给秀儿擦眼泪。   “祖宗诶,你别哭了。”原本还沉浸在难过情绪中的成煜东,连忙柔声哄到:“你一哭我就难受。”   “你别难受,我哭是因为我心疼你,不是我想哭……”林秀抬头说,那眼圈通红,被成煜东粗糙指腹刮出的红痕,在白皙的脸上,简直触目惊心。   【我干啥用手去给秀儿擦眼泪啊,我不配。】   成煜东心疼的心里话,在林秀脑子里响起的时候,林秀都被他给逗笑了。   他配,他是天底下最好的丈夫,他是成煜东,天底下没有比他更配帮自己擦眼泪的人啦。   林秀眼神温柔的望着男人那张刚毅冷峻,却显得有些伤心的脸。   想起成煜东被成父临死前利用的事情,超级心疼的伸手抱了抱成煜东:“对不起,我该早点知道这些事的。”   林秀声音软软的说:“这样的话,我就能替你分担一些心理压力了。”   她柔软的脸颊蹭了蹭男人坚硬结实的肩膀,小声说:“这样你心里就没那么难受了。”   只要一想到自己爱着的男人,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受了这么多委屈和痛苦,林秀心里就好难受、好难受。   “对不起呀,成煜东,是我不够关心你。”林秀带着哭腔说。   一句话就说到成煜东心坎里去了,他从小到大都没过过啥好日子,也只有在林秀这里,才感受到了家的温暖。   对于这个苦难大半辈子的男人而言,林秀就是他心灵的港湾,他的一切。   正是因为林秀的存在,才让他觉得,自己的前半生没那舊獨么辛苦和痛苦。   现在林秀却要在他面前,说对不起?说自己不够关心他?   一股酸涩涌上成煜东的喉咙,男人强行压下眼里的热潮,用力的抱紧了林秀:“秀儿,你没有对不起我。”   这世上没有比林秀更关心他、心疼他的人了。   小时候,他被虐待,林秀偷偷给他塞吃的。   少年时,他和人打架,林秀会眼泪汪汪给他擦药。   在他因为世道的不公平,而愤世嫉俗,满腔怒火的到处搞破坏,干坏事的时候,是林秀把他从邪门歪道上拉了回来。   他的人生,因为这个过分娇气和漂亮的女人,走上了正轨。   他是风筝,林秀就是线。   因为有林秀的存在,他才不至于飘荡在外,居无定所。   他真的好爱林秀啊。   男人的巴掌贴在女人纤细瘦弱的腰间,带着彪悍的力度,像是要把女人揉进自己的骨血里:“是我做的不够好,嫁给我这些年,让你受委屈了。”   看向林秀的漆黑双眼中,全是炙热与感激:“秀儿,你真的受委屈了。”如果不是林秀,他成煜东就跟野狗一样,不知道在哪里被人打死了。   “我哪里受委屈了呀。”林秀说:“这些年,无论发生啥事儿,你都站在我这边,支持我,保护着我,我没受委屈。”   真心相爱的夫妻,就是这样,总觉得自己做的不够好,让另一半受委屈了。   都想把最好的爱和关心,捧在手心里,捧给对方,这是双向奔赴的爱。   成煜东心里滚烫一片,他抱着林秀,像哄小孩子睡觉那样的用手轻轻拍着林秀的肩膀,小声说:“我做的还不够好,这些年他们的胃口越来越大了,我必须想办法遏制住他们的胃口和贪婪才成。”   就算成煜东答应了成父要照顾王桂花和成刚,却不代表,他会一直忍受这些人的贪婪和剥削。   更何况,现在知道成父临死前的那些话,是骗人的呢?   成煜东不怪成父临死前还要摆他一道,毕竟成父和王桂花、成刚才是真正有血缘关系的一家人。   可是现在知道真相后,原本还打算无论王桂花怎么作妖,都会尽孝道,做到儿子该做的责任的成煜东,却觉得真的没必要了。   因为王桂花和成刚两母子,能为了利益追到东城来。   尤其成刚还想伸手推他下楼……   想起成刚那张虚伪自私的脸,成煜东眼神冷了冷。   这次是想对他动手,下次万一把手伸向秀儿和孩子呢?   只要一想到成刚会为了利益,对林秀和孩子们下黑手,成煜东心里就充斥着一股滔天愤怒。   如果做不到好聚好散,那就应该把能威胁到妻儿的坏人,给彻底解决了。   听到成煜东的心里话,林秀是很满意的。   因为成煜东并不向剧情里的那个愚孝男,无论王桂花和成刚提多过分的要求,都一味的顺从和给予。   她认识的成煜东,从来都是个敢爱敢恨,有城府和谋略,不会被人轻易左右的男人。   林秀和成煜东想的一样,如果王桂花和成刚安分守己,他们也不介意养着他们。   可事实证明,王桂花和成刚母子,只会为了利益胡作非为,作尽丧天害理的事情。   【渣爹果然和上辈子不一样了。】   成景心里话在林秀脑子里响起:【从渣爹和妈的谈话来看,上辈子渣爹也很早就知道自己不是亲生的,可还是任由王桂花和成刚扒皮吸血,胡作非为。渣爹这个软蛋男,这辈子终于清醒,崛起了吗?】   林秀看向成景,这孩子闭着眼睛,看着熟睡了,其实在装睡。   那活跃的心里话,不停的往林秀脑子里钻:【娶个好老婆,家和万事兴不是没有道理的。渣爹上辈子和林冬芹二婚,也没摆脱王桂花和成刚这两个吸血鬼。这换成我妈,直接把事情给整的明明白白。】   成景在心里夸赞道:【还是我妈好,林冬芹给我妈提携都不配。】   林秀:“…………”   所以这孩子不仅一直没睡着,还一直把她和成煜东的对话,都听了个清清楚楚,在心里把这辈子的成煜东和上辈子那个书里的大渣男,拿来做比较?   但是看在孩子夸她的份上,她就当作没听到成景的心里话,没发现他在装睡好了。   林秀刚这样想,脸上的表情忽然变得有些奇怪。   因为装睡的成景翻了个身,在心里说:【啊!好想撒尿啊!可是我爸妈抱在一起亲亲我我……】   成景的心里话开始变得急躁起来:【啊,憋了大半夜,尿包要被涨爆了!】   尿包就是所谓的膀胱,这是乡下的土话。   但是孩子尿急,不能让他憋着,真的会憋坏膀胱的。   林秀连忙推开成煜东,想叫成景起来撒尿。   可成煜东听不到成景焦躁着要撒尿的心里话,看媳妇儿把自己推开,还特别不高兴的伸手,把林秀重新往怀里揣。   两人刚聊完伤心的事儿,气氛正温馨着,咋能让媳妇儿离开自己的怀抱呢?   林秀扭腰躲开,成煜东抱她的手。   成煜东脸一沉,又冷又酷的伸手继续抱林秀。   “可别,孩子醒了,也该上厕……”   林秀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成煜东给压住了:“两娃都睡的死死的,你别想那话唬我……”   粗糙的双手捧着林秀的脸,强势霸道的亲了下来……然后,成煜东就感觉右手臂上一阵温热。   他皱眉扭头,见打湿右手臂的那股热流,越来越大,把垫在身下的被套都打湿了。   还有股尿骚味,成煜东脸色铁青的扭头,就见成景尿床了。   原来,林秀被成煜东压住的时候,不小心压在了一直憋尿的成景身上。   成景憋尿本来就到了极限,这一压,膀胱失控,就尿床了。   成煜东扫了眼闭着眼睛,生无可恋的躺在床上装死的成景。   特别嫌弃的把林秀抱到了干净的地方:“你别动,这小子尿床了。”   【社死了!】   成景虽然闭着眼睛装死,可懊恼的心里话却在林秀脑子里响起了。   【妈的,老子灵魂都28了,被困在5岁的身体里,竟然还尿床了。】   【老天爷玩死我算了!】   成景崩溃,因为憋尿到了极致,膀胱一打开,那就跟奔涌的水龙头一样,根本关不住。   直到尿彻底干净了,才会消停。   成煜东不知道儿子是重生的,就以为这是个叛逆的五岁小娃娃。   小孩子尿床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所以他这个当爹的,怕弄脏秀儿的手,还准备亲自给成景换裤子。   手刚伸过去,就见原本尿床了还睡的跟死猪一样的儿子,忽然拎着裤腰带从床上蹦起来,直接跑进了厕所里。   “砰”——   厕所门被重重关上的时候,还差点吓醒熟睡中的娇娇。   林秀伸手拍着娇娇,原本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的娇娇。   看见妈妈,娇娇甜甜一笑,喊了声妈妈,转身抱着林秀的手臂继续睡。   可脚却碰到了打湿的被套,这湿热的感觉太熟悉了,娇娇忽然瘪嘴哭了起来:“呜呜呜,妈妈我尿床了。”   娇娇揉着眼睛坐起来,看见被子上那一摊水迹,哭的特别不好意思:“对不起妈妈,我又尿床了。”   “不是你……”   林秀嘴里的‘哥哥’两个字还没说出来,已经换了条裤子的成景,就从厕所里冲了出来,对娇娇说:“娇娇,你尿床没事儿,你才5岁,不丢人。”   林秀???   成景这个狗崽子,把尿床的事情栽赃到了娇娇身上?   她和成煜东都亲眼看着成景是咋尿床的,成景还敢让娇娇背黑锅?   这是当爹妈眼瞎?   面对林秀质问的眼神,成景脸一红,然后抿着唇,又对娇娇说:“娇娇,你才5岁,尿床不丢人。”   这与其是和娇娇说的,不如说成景是在自我催眠,让娇娇给他背黑锅。   只要成景自己不承认,他就觉得尿床这事儿还能遮掩过去。   【娇娇对不起,比起灵魂28岁还尿床,你才5岁,你尿床是最合理!】   成景愧疚的心里话,在林秀脑子里响起的时候,成景嘴上还很强硬的说:“就是娇娇尿的床。”   林秀和成煜东对视一眼,难道就这么看着成景把锅往无辜的娇娇身上摔?   林秀迟疑的时候,成煜东已经把娇娇抱了起来。   把尿湿的被套和席子,拿去厕所冲干净。   而这时候娇娇很疑惑的摸了摸自己的小裙子:“为啥我尿床,裙子还没湿?”   “那是因为妈妈给你换了小裙裙。”成景一本正经的说:“娇娇,你别有心里负担,五岁尿床真的不算事儿。”   娇娇懵懂点头,小孩儿嘛,确实也经常尿床。   以前每次尿床了,妈妈也会给她换裤子,爸爸也会把尿湿的被子和席子给洗干净。   “妈妈,谢谢你给我换裤子。”娇娇软软糯糯的对林秀说,又对泡好床单,拿着擦干净的席子回来的成煜东甜甜的笑:“谢谢爸爸给我洗席子。”   “不是娇娇尿床。”   成煜东正要舊獨拆穿成景的谎话,成景忽然扑了过去,抱着成煜东结实有力的手臂说:“爸,爸,你是我的亲爸。”   一向日天日地,和渣爹不对付的成景。   这时候因为尿床,低下了自己高贵的头颅:“爸,娇娇尿床就已经够难过了,你可别说其他的话了。”   成景一脸祈求的望着成煜东,用眼神说:只要你不拆穿我,我们能当好父子。   成煜东眼神冷冰冰的望着成景,那眼神在说:呵,尿床的狗崽子,老子永远是你爹!   所以……这两父子,会咋解决成景尿床,却栽赃给娇娇这件事?   听见两人心里话的林秀,饶有兴致的抱着娇娇,坐在旁边看戏。   娇娇刚睡醒,特别懵懂的睁着大眼睛看了看爸爸,又看了看哥哥。   在两人对峙了快半分钟后,娇娇打了个哈欠,声音软糯的问:“爸爸,席子还扑吗?我困了。”   小孩儿瞌睡大,这几天又到处奔波,困的娇娇眼睛都睁不开了。   “扑。”成煜东沉声回答。   他把擦干净的席子铺在床上,这时候的床下面,也不像21世纪那样垫的是床垫,而是铺的干稻草。   也不用湿席子担心弄脏干稻草,再加上成景睡在角落里,成煜东拿自己的衣服,垫在湿席子上,几人也能将就睡一晚。   成景一直怕成煜东拆穿他尿床的事儿,提心吊胆的躺在床上。   却见成煜东把林秀和娇娇圈在里面睡着了,也没开口拆穿自己,这才松了口气。   那可那天晚上,成景却做了个噩梦。   梦见自己换回了28岁的身体,结果睡觉还尿床,还被爸妈给发现了。   “不是我尿床,是娇娇尿床……”成景大声解释,因为太着急,还把梦话说了出来。   刚醒来,在揉着眼睛的娇娇忽然瘪嘴哭了起来:“哥哥骂我尿床,呜呜呜……哥哥骂我尿床。”   “哥哥没骂你。”正在擦珍珠霜的林秀,赶紧走到床边,把娇娇抱起来,小声说:“咱们娇娇可没尿床,是哥哥胡说的……”   成景被娇娇的哭声吵醒,就听见妈说尿床的事儿。   蹭地一下从床上坐起来说:“我没尿床,是娇娇尿床的。”   亲妹子拿来干啥的?就是拿来背锅的。   成景是坚决不会承认,自己尿床了,就算爹妈亲眼看见,他也死不承认。   成煜东凉完床单回屋,就听见成景甩锅的话。   他看着哭的眼睛通红的娇娇,又冷冷的看了眼还梗着脖子,不肯承认自己尿床的成景。   冷声哼了哼,上前从林秀怀中抱起了娇娇,柔声说:“娇娇不哭,爸爸给你说个故事。”   娇娇最喜欢听爸爸说故事了,眨巴着被泪水打湿的卷翘眼睫毛,就这么期待的望着爸爸。   成煜东翘了翘唇:“爸爸给你说掩耳盗铃的故事……”   “谁掩耳盗铃了?”成景欻地从床上跳下来,光着脚跑到成煜东面前,气鼓鼓的说:“我没掩耳盗铃。”   “说的又不是你,你急啥?”成煜东冷哼。   娇娇却问:“爸爸,啥是掩耳盗铃?”   “不准说……”成景恼羞成怒,渣爹肯定在内涵他。   成煜东根本不理会暴躁跳脚的成景,一边抱着娇娇去厕所刷牙洗脸,一边说:“掩耳盗铃就是说,有的小哥哥捂着耳朵,去偷别人家的铃铛。以为自己听不见,别人也听不见铃铛响。”   成煜东扫了眼羞的脸色涨红,明显要气炸的成景,对娇娇说:“以后娇娇可不要做,这种自己欺骗自己的事情……”   “爸爸,我不会哒。”娇娇被成煜东放在小凳子上,头发上的小啾啾,睡的松松散散的朝天冲。   圆圆的小脑袋,顶着细软蓬松的小啾啾,别提多萌了:“爸爸,我不会干这么笨的事情。”   她对成煜东甜甜一笑,脸上还有被竹编席子印出来的红痕,看着软软糯糯的:“我和妈妈一样聪明,我不会干掩耳盗铃的事哟。”   娇娇扭头冲林秀甜甜一笑,林秀心肝都软成一滩水了:“我们娇娇确实很聪明……”   自己家的娃,咋看都是好的。   但是林秀也没去刺激成景,因为这时候成景恼羞成怒的已经快要肺炸裂了。   【我和渣爹拼了。】   成景愤怒的想,渣爹用掩耳盗铃的事情来内涵他。   他今天不和渣爹同归于尽,要是娇娇也知道他尿床了,他以后还有啥脸面活在这世上?   【啊啊啊,我要和渣爹拼了!】   成景尖叫着朝成煜东撞过去,却被成煜东揪着后背的衣服,在原地转了几个圈。   成景晕头转向的时候,后脖颈被成煜东掐住。   成景:“…………”   他被命运掐住了后脖颈,想反抗都没法反抗。   渣爹真是欺人太甚!   成景气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的时候,忽然听成煜东说:“娇娇昨晚尿床尿了好大一滩,今天洗床单的时候,可累死我了。”   成景:“…………”   渣爹说啥?   渣爹说娇娇尿床的?   他不敢相信的抬起头来,这时候成煜东已经松开了他的后脖颈,挤了牙膏给娇娇刷牙,根本不看成景。   娇娇却羞涩的抿嘴笑:“谢谢爸爸不嫌弃我尿床……”   成煜东温柔笑:“傻娇娇,爸爸咋会嫌弃你。”他说完,还斜眼看着成景,眼神特嫌弃。   成景脸一红,牙酸的看着眼前的渣爹给娇娇刷牙,又很不自在的哼了哼。   既然渣爹没拆穿他尿床的事儿,那他就不生气了。   听见成景这别扭的心里话,林秀都没忍住笑出了声。   还是成煜东有办法收拾成景,看这小子被成煜东耍的团团转,林秀还有种看相声的感觉。   “妈,你笑啥?”成景问,难道妈在笑他尿床?   “我笑娇娇真可爱。”林秀笑着解释。   昨晚是她不小心把成景压尿床的,她必须维护好成景的自尊心,当作啥也不知道才行。   看着成景别别扭扭的样子,尤其那眼圈红红的,像是要哭。   林秀又柔声哄:“当然了,你也可爱,你和妹妹一样可爱。”   成景可能自己都没发现,最近一段时间,他在成煜东面前,也有小孩儿心性了。   这是好事儿,证明成景心里,已经抛去上辈子的成见,开始接受这辈子的成煜东了。   说来成煜东也可怜,明明原著剧情里那个渣男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也从没做过对不起秀儿和孩子的事情。   可在成景心里,他就是史无前例额的大渣男,也是个抛弃原配、对孩子只生不养的渣爹!   林秀几人一大早起来,气氛就热热闹闹的。   反倒是成刚和王桂花,一大早起来就哭丧着脸。   昨晚他们被住在招待所二楼的人,打的特别惨,要不是最后王桂花装死,躲过去了,就不是脸被打肿这么简单了。   成刚因为有王桂花护着,没被打多狠。   但是他被成景踹中的脚踝,却肿的老高,走路都成困难。   “这事儿,不能这么算了。”成刚恶狠狠的说:“我必须让他们付出代价。”   “儿子你放心,这事儿妈帮你。”王桂花立马说:“不管你想要啥,妈都给你弄来。”   “不就是要想房子和钱吗?妈有的是办法。”王桂花神神秘秘的把自己的包裹给打开:“你看这是啥?”   成刚看过去,藏在镜片下的双眼顿时露出一阵精光……有了这东西,成煜东还不得乖乖交出房子和钱来? 第48章 收拾成刚母子   王桂花和成刚在房间里的算计, 全都被走到二楼的林秀给听见了。   “你有东西被他们拿走了吗?”林秀扭头问成煜东:“是那种拿了你的东西,你看见了,就会乖乖把房子和钱交出去的重要东西。”   成煜东并不知道林秀为啥要这样问,但是很认真的回想了一下, 然后握了握林秀的手说:“我最重要的东西, 就在我身边。”   男人的表情严肃且正经,在他心里, 最重要的东西就是秀儿和孩子, 他说的是真心话。   林秀心里甜滋滋的, 被人放在心尖尖的感觉, 感觉真的特别好。   成景撇了撇嘴, 他干啥要竖起耳朵偷听爹妈的话?   这不,就被虐狗了。   他再看了眼被成煜东抱着, 傻乎乎笑的娇娇, 突然有点羡慕娇娇了, 还是当个无忧无虑的孩子更快乐啊。   哪像他妈,时时刻刻还要防备着王桂花和成刚那两个吸血鬼?   想起昨晚听到的话,成景眼里闪过一丝阴鸷。   他必须想个办法,替妈解决王桂花和成刚那两个祸害才成。   听见成刚的心里话, 林秀皱了皱眉, 正要和成景说大人的事情, 他们自己解决的时候。   就见成刚住的那间屋子的门,被人从里面打开。   站在屋子门口的王桂花,眼尖的发现林秀和成煜东带着孩子朝楼下走。   就跟饿狼看见肉一样, 猛地朝林秀扑了过去:“林秀, 你别走。”   王桂花伸手去拽林秀, 成煜东下意识伸出左手, 揽住林秀往自舊獨己怀里带。   而成景则扎起马步,摆出防备的姿势,眼神戒备的瞪着王桂花。   大概昨天晚上被人揍的太厉害,王桂花也有点怕了,于是连忙刹住脚,站在离林秀半步远的地方说:“我找你们有事,你们跟我进屋。”   语气带着命令,还板着一张脸,活向林秀和成煜东欠她几万块钱似的。   【今天老娘使出了杀手锏,看你们咋翻出老娘的五指山。】   听见王桂花这句心里话的林秀,翻了个白眼:“没空。”   说完这话,她就朝楼梯下走。   林秀是这个家的中心,她一走,成煜东自然也抱着娇娇,带着成景响应她的号召,跟着她走了。   “她肯定又想搞事情,咱们别理她。”林秀还对成煜东说。   他们都知道成煜东是王桂花买来的了,何必对王桂花这种贴上来就会搞事情,当吸血鬼的恶毒养母好脸色呢?   做人都是相互体谅的,王桂花一味的索取和利用成煜东。   他们这些年给王桂花的好处,早就仁至义尽了。   没道理,被买来的孩子,被养母一家换着法子算计,还得勤勤恳恳的给这些人当牛做马,被他们剥削和利用吧?   王桂花看成煜东听林秀的话,头也不回的大步走下楼。   肺都快气炸了:“成煜东,你给我站住!”   王桂花声音尖利,瞪着成煜东的双眼好像射出了刀子,把成煜东给千刀万剐了:“我是你老娘,老娘说话,你敢不听?”   成煜东脚步一顿,那高大修长的背影看着紧绷而抵触。   王桂花却觉得自己拿捏住了成煜东,还插着腰骂:“你这个不孝子,你这个该被天打雷劈的……”   接下来的话,卡在了王桂花喉咙。   因为成煜东看她的眼神凉薄又锐利,半点感情都没有,冷冰冰的好像在看……仇人。   王桂花手一抖,紧跟着一股怒气窜上胸口。   反了天了,一直被她拿捏剥削的成煜东,竟然敢用这种眼神看自己?   要不是她给了成煜东一口米汤喝,他这条贱命能活下来?   愤怒冲破了王桂花的理智,她脸色狰狞的转头往屋里跑。   下一秒,就抱着一个被黑布蒙着的相框,冲出房间,跑到了已经走到招待所楼下的林秀和成煜东面前。   “不孝子,你给我跪下!”   伴随着王桂花尖利的辱骂,她伸手扯开了蒙着相框的黑布。   成父的黑白遗照,一瞬间撞入了林秀和成煜东的眼睛里。   林秀和成煜东瞳孔一缩,两人下意识抬手,蒙住了娇娇和成景的眼睛。   害怕一双儿女,被成父的黑白遗照吓到。   娇娇早在王桂花扯开黑布,把成父的黑白遗照高举在头顶。   让成煜东下跪的时候,就被那阴气森森的黑白遗照给吓懵了。   她的眼睛尽管被成煜东在第一时间捂住了,可那阴森森的黑白遗照,就像刻在她脑袋里一样,吓的她‘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娇娇撕心裂肺的声音,让林秀和成煜东的心,都疼的揪了起来。   下一秒,林秀捂在成景脸上的手被推开。   听见娇娇哭声的成景,愤怒的冲上去,一脚踹中了王桂花的腿。   王桂花腿一痛,抱着遗照跪在地上。   王桂花也不是吃素的,当即就跌坐在地上,高举着成父的黑白遗照,大声哭丧:“老头子,你死的好惨啊。你死了,我们孤儿寡母就被老大嫌弃虐待,我们活不下去了,我这就来陪你……”   这时候正是吃早饭的时候,在一楼食堂里吃饭的人,全都端着碗出来看热闹。   一看王桂花举着阴森森的遗照,要寻死,全都瞪大了眼睛。   【卧槽,遗照都拿出来了?】   在大家震惊的目光下,王桂花闹腾的更厉害了:“老头子,你被成煜东害死了,他现在翅膀硬了,连亲娘都不养了。不孝子还让人打我们,他这是要逼死我们啊……”   昨晚住招待所的人,已经走了一批。   今天来了一批新的人,所以大家对王桂花和成刚的为人,还不了解。   看王桂花鼻青脸肿的,捧着遗照在哭。   这人年纪大了,浑身都是伤,在不知道真相的人眼里,看着确实像被儿子虐打的可怜老人。   当即就有人指着成煜东和林秀,议论纷纷:   “狼心狗肺的混蛋,害死了亲爹,还要打死亲娘,这种社会坏分子,就该被抓起来劳改。”   有人年轻人则说:“事情真相没明白之前,咱们不能这么骂人。”   可惜理智的年轻人,却被周围人嘲笑了:“啥真相啊?这不明摆着,不孝子虐待亲娘,你看那老太婆脸都被打肿了。”   “可不,看着人模狗样的,没想到这么狠,该天打雷劈。”   ……   王桂花看有人帮自己,眼睛里闪过一丝得意,嘴里却哭嚎的更惨了:“天老爷,我的命真苦。辛辛苦苦把孩子拉扯大,一把屎一把尿的把人拉扯他,给他娶媳妇儿,让他传宗接代,他却虐待老娘,要把老娘打死……天理何在……”   王桂花凄厉的嚎叫声,把娇娇都吓傻了。   孩子浑身发抖的躲在成煜东怀里,声音都在抖:“呜呜……妈妈,我害怕。”   听见娇娇脆弱的哭泣声,林秀感觉自己心都碎了。   她要冲上去,扇王桂花这老虔婆的巴掌时。   成煜东却把娇娇塞进她怀里,然后大步走到正在哭嚎的王桂花面前,眼神复杂狠戾的盯着张嘴哭喊,却一滴眼泪都没有的王桂花。   王桂花看成煜东来到自己面前,还以为这招管用了。   【老娘就知道,这死鬼的遗照有用。】   【在家布置的灵堂你躲过去了,在东城你一样躲不过去。】   【看见死鬼的遗照,你还不得把房子和钱全都拿给我宝贝儿子。】   王桂花不要脸的心里话,被林秀听见的时候,气的林秀呼吸都不通顺了。   要不是怀里抱着娇娇,她真的会冲上去狠狠扇这个老虔婆几巴掌,把王桂花的脸给打肿!   而以为自己奸计得逞的王桂花,还继续哭闹:“我这个可怜的老婆子,就不该活在这世上讨人嫌……”   “闭嘴!”成煜东愤怒大喊。   拳头捏的梆硬,手臂上的肌肉,也全都紧绷起来。   王桂花被他吓了一跳,高举在头顶的遗照,没拿稳。   “啪”地摔在地上,裱装在黑白遗照上的玻璃框摔碎,原本阴森森的黑白遗照,也因为摔碎的玻璃纹路,看不真切了。   成煜东弯腰,捡起摔碎的黑白遗照。   摔碎的玻璃碎片,还掉了不少在地上。   成煜东伸手拍干净,摔碎了的黑白遗照的时候。   反应过来的王桂花,还想伸手去抢成父的黑白遗照。   王桂花倒不是心疼黑白遗照被摔碎了,而是这东西,是她拿捏和对付成煜东的利器。   可王桂花的手僵在半空中,因为成煜东那凶狠的眼神,仿佛在说,你敢碰一下遗照,我砍了你的手。   王桂花吓的有些懵,这还是成煜东第一次用这种愤怒和仇视的眼神,瞪着自己。   可转念反应过来,王桂花又开始装哭:“你弄死我,你弄死我这个亲娘算了。反正你爹都被你害死了,你也不在乎弄死我这个亲娘了……”   “这么狠的人?连亲爹都弄死了!还要弄死亲娘!”   周围的人,又开始指指点点的说闲话了:“生个这种不孝子,还不如生块叉烧。”   “看着人模狗样,心咋这么狠,也不怕老了遭报应……”   这些人戳着成煜东的脊梁骨骂他的时候,成刚就躲在招待所的二楼窗户边上,眼神得意的看着成煜东和林秀一家四口,被这些不明真相的陌生人,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批评咒骂。   暴力的语言,对人能造成多大的伤害,成刚不介意。   因为这些暴力和指责,是对着成煜东和林秀的。   他只要躲在背后,指使王桂花买惨带节奏,带着不明真相的人去暴力伤害林秀和成煜东两人,最好能让林秀、成煜东两人精神受不了。   要么精神崩溃绝望,去死。   要么扛不住伤害辱骂,认输。   无论哪种结果,都是成刚想看到的。   因为这样一来,成煜东和林秀的钱财,都是他的了。   成刚那双掩藏在镜片后的双眼,闪烁着阴狠的算计。   他正得意忘形的时候,忽然对上林秀的眼睛。   成刚眉头一皱,明明那么漂亮软弱,好像承受不了任何伤害的女人,为啥会用那样锋锐冰冷的眼神盯着自己?   好像自己心里的算计,全都被林秀知道了?   咋可能。   成刚失笑。   就林秀这种从小活在别人保护中的漂亮女人,就算有点小聪明,还能逗得过自己这个大学生?   看不起林秀的成刚,还对眉眼锋锐的林秀,露出一抹虚伪和善,却隐隐带着挑衅的笑。   林秀眉梢一挑,成刚以为自己躲在背后,她就没办法揪出他的狐狸尾巴了?   林秀眼神嘲讽的睨着成刚,大坑已经挖好了,接下来就等着成刚和王桂花两人往里跳了。   这时候还不知道,舊獨林秀已经设计好连环套的王桂花和成刚两人,都很得意的按照他们商量好的剧本,在那儿表演。   尤其是王桂花,看成煜东拿着成父的黑白遗照,还想利用成父为成煜东而死的愧疚感,却威胁成煜东。   “我男人被成煜东害死了,成煜东现在还要虐待死我这个亲娘……”王桂花哭闹的话的还没说完,就被成煜东堵住。   “你是我亲娘吗?”成煜东眼神嘲讽的盯着王桂花。   本来以为成父因自己而死,自己一辈子欠着老成家一条命的成煜东,在昨晚发现真相的那一刻,心里就一直堵着一口欲期。   现在把真相说出来,堵在胸口的那股郁气,也跟着消失了。   林秀则有些心疼的看着成煜东。   这一刻,她看见了这个一向顶天立地,挺直脊梁骨做人的成煜东,好像被残酷的现实压垮了脊梁骨,连身影看着都有些疲惫。   而王桂花则脸色惨白的盯着成煜东,看着这个从小到大被她刻薄虐待的人,就这么冷冰冰的站在自己面前,居高临下的盯着自己。   那双漆黑的眼睛里,没有任何情绪,有的只是看穿一切的冰冷和漠然。   他知道自己不是亲生的了?   他咋知道这些事情??   王桂花不敢置信的仰头望着成煜东,嘴唇都在发抖。   又听见成煜东又冷又沉的声音说:“这些年,因为你养了我,不管你有多不可理喻,我一直在忍耐,退让……”   成煜东眼神锐利的盯着王桂花,特别愤怒的说:“可是你千不该,万不该的拿遗照来吓唬孩子……”   只要一想到孩子被吓哭,成煜东心里又生出了一股愤怒,却怎么也找不到宣泄口。   冲撞在心口的愤怒,让成煜东整个人变得又凶悍凌厉。把王桂花和周围看热闹的人,都给吓了一跳。   就没见过杀气这么重的男人!   好像手上见过血一样的凶戾!   “这是我最后一次叫你妈,你如果识相,现在就回清溪镇,我还能给你一笔养老钱。”这是成煜东最后的退让:“给了这笔钱,以后我们就断的一干二净。”   站在招待所二楼的成刚,脸色阴沉,成煜东给一笔钱,就想断的一干二净?   咋可能?   他要的是全部财产。   同样贪婪的人还有王桂花,她不敢相信的说:“你说啥?你要和我断干净?”   王桂花愤怒:“你这个不孝子,你竟然连亲妈都不认了?”   王桂花心里还有一丝侥幸,觉得成煜东不可能知道,自己不是亲生的这件事。   成父死了以后,知道真相的人,现在只有她和成刚了。   她和成刚是死都不会把成煜东不是亲生的这件事,告诉成煜东的。   因为成煜东是她的摇钱树,她不可能让摇钱树知道自己不是亲生的。   因为她怕成煜东知道了以后,就不养家了。   听见王桂花心里话的林秀,嘲讽一笑。   王桂花、成刚、还有死去的成父,真不愧是一家人,都自私自利的很。   成父骗成煜东是捡来的,想用这个恩情牵制成煜东一辈子。   而王桂花不告诉成煜东是买来的,是想让用亲妈的身份,来压榨成煜东一辈子。   成刚则理所当然的享受着,成煜东的付出和照顾,拿着成煜东的血汗钱,过上了人人羡慕的好生活,却还要贪婪的想吞掉成煜东所有的财产。   这贪财图利的一家人,都在用不同的手段来折磨和伤害成煜东。   只要一想到成煜东这些年受的苦和委屈,林秀都气哭了。   她抱着娇娇,走到了孤零零的成煜东面前。   那双气的通红的眼睛,恶狠狠的瞪了王桂花一眼,这才说:“你根本不是成煜东的亲娘,这事儿,我们都知道了,成煜东是你买来的……”   “不,不可能。”都到了这时候,王桂花还不肯相信,还想狡辩:“成煜东就是我生的,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你们说不是我亲生的,不就是不想养我这个亲妈,想弄死我吗?”   谎话说出来,王桂花自己都信了。   她还哭着说:“我的命比黄连还苦,竟然养大了个白眼狼……”   林秀讨厌死了这个,真相被拆穿,还要往成煜东身上泼脏水的王桂花。   于是用读心术刺激着王桂花,说出了真话。   本来想卖惨,博取大伙同情,利用成父遗照来威胁成煜东的王桂花。   脸上还维持着那可怜兮兮的样子,和用哭的上起不接下气的声音说:“我真的好惨啊,花钱买来的孩子,辛辛苦苦的养大,还没从他身上刮出多少钱来,他就忘恩负义,不养我这个老娘了。”   “我花钱把你买来,就是让你给我老成家当牛做马的……”   周围的人都惊呆了,这……这……也太恶毒了。   尤其是刚才劝大家理智对待这件事的,那个年轻人,更是愤怒的说:“买来的孩子,就不是人了吗?   买来的孩子,就活该被人这么剥削吗?”   周围人也都点头,跟着附和,不过他们脸上的表情很轻松,就是单纯的在看戏而已。   而在招待所二楼的成刚,在王桂花说出真心话的时候,就拖着受伤的腿,脸色铁青的从二楼一瘸一拐的走了下来。   可惜,他来的太晚了。   这时候王桂花,已经把心里话全说了出来。   周围那些原本站在王桂花那边,指着成煜东脊梁骨骂的那些人,这会儿已经全都看清了王桂花的真面目。   原本一窝蜂咒骂林秀和成煜东的人,这会儿又一窝蜂的咒骂王桂花。   好像他们是世界上最公平的审判者,在审判王桂花买孩子,还剥削孩子的事情。   好像一开始辱骂林秀和成煜东的人,不是他们一样。   林秀嘲讽的扯了扯唇角,手却一直捂着娇娇的耳朵,蒙着娇娇的眼睛,不让娇娇去看,也不让娇娇去听这些荒唐的事情。   而一瘸一拐走过来的成刚,恨不得把林秀和成煜东大卸八块。   可看着林秀和成煜东的眼神,却充满了虚伪的歉意:“嫂子,哥,对不起,我竟然不知道这些事。”   带着副眼镜的成刚,装的斯斯文文,很有欺骗性的对成煜东说:“大哥,这些年你受委屈了。”   成刚说完这话,又低头看着王桂花:“妈,你真的太过分了。”   他用一种愤怒且正义的眼神瞪着,一脸懵逼的王桂花,痛心疾首的说:“就算大哥不是亲生的,你也不应该这么对待大哥。”   “妈,你太让我失望了。”成刚继续着他的表演:“做人父母的,都希望自己的儿女过的更好,你我为啥要这么对我大哥?大哥这些年对你还不够好吗?”   王桂花被成刚骂了个狗血淋头,可她不生气。   因为她知道,她的宝贝儿子表面在骂他,实际心里在心疼她,在帮她想办法扭转这糟糕的局面。   于是王桂花也哭着说:“东子,是妈不对,妈刚才猪油蒙了心,不知道为啥犯糊涂,才说了那些不该说的话。”   王桂花眼泪鼻涕一大把的说:“肯定是你死去的爹,上了我的身。对,我是撞鬼了,我是被鬼上身,才会说那些不该说的话……”   “鬼上身?”林秀深色嘲讽:“这可是宣扬封建迷信,搁在六七十年代,是四旧……”   王桂花脸一白,破四旧的威力,她可是亲眼看见过。   那些老房子和寺庙道观啥的,全都被砸的稀巴烂,她也害怕被人这么砸。   于是忙说:“不不不,不是鬼上身,是我故意这么说的。”   王桂花下一秒,又被林秀的读心术刺激的说出了心里话:“我这样说,就是为了迷惑成煜东,让他心软原谅我,好给我钱。”   因为林秀可不想和王桂花假惺惺的上演啥婆媳情深,更不想王桂花还想吸成煜东的血。   于是一直用读心术刺激王桂花。   “我给了成煜东一条命,成煜东挣得房子和钱,都应该给我宝贝大儿子。”王桂花说:“我宝贝大儿子,就该拿到这些钱和东西。”   成刚脸色铁青,觉得王桂花真的是鬼上身了,才会这么胡说八道。   偏偏他想阻止,还被林秀阴阳怪气:“你可别拦着她说,把事情说清楚,咱们才好算账!”   林秀还留着成刚有用,所以没用读心术刺激他说出心里话。   但她今天就要让这对没良心,爱算计的母子,反目成仇,才成。   “注意都是成刚给我出的,他说老头子是为了成煜东死的,成煜东欠老成家一条命,我捧着老头子的遗照来威胁成煜东,成煜东肯定会给钱和房子……”   王桂花竹筒倒豆子似的噼里啪啦的说了一大堆,周围的人,全都用一种震惊又恐怖的眼神盯着成刚。   没看出来啊。   这个大学生竟然这么恶毒?   而知道成刚底细的招待所员工,也终于找到机会,把昨天晚上成刚挨打的事情告诉了大家。   大家知道成刚和王桂花一样,喜欢利用别人的同情心,来达到目的,帮他们暴力骂人的舊獨时候,都远离了成刚,生怕沾上了晦气!   “我做这一切,都是为了成刚,为了我儿子。”王桂花还在说:“我儿子就该有这些,成煜东的一切都该是我儿子的!”   “妈,你胡说啥。”成刚愤怒的冲上去,凶神恶煞的捂住王桂花的嘴。   他有种被王桂花背叛的愤怒,因为从小到大,都是他说啥是啥。   他想要的东西,王桂花就是拼了命也要给他找来。   可现在,拼了命都要满足他的王桂花,竟然为了把自己摘出来,毁坏他的名声?   还把这一切,都甩锅在他头上?   这是亲妈该做的事情吗?   王桂花不是说,只要他过的好,能把命豁出去吗?   成刚双眼喷火的盯着王桂花,捂住王桂花说话的嘴,力气大的好像要捂死王桂花似的。   因为嘴被捂住,脖子被掐住,王桂花终于说不出话来了。   但这一切都晚了,因为成刚已经恨上了背叛自己的王桂花。   觉得王桂花是看事情败露,想讨好成煜东,继续从成煜东那里拿到钱,才会出卖自己。   成刚这种阴暗的想法,其实都是王桂花培养出来的。   谁让成刚记事开始,王桂花就开始纵容成刚,天天告诉成刚,不管是成煜东还是成念儿,他们都是成刚的摇钱树和奴隶。   王桂花天天对成刚说,老成家的一切都是成刚的,只要成刚开心,就是要她的命都可以!   贪婪成性的成刚,自私自利的成刚,都是被王桂花这个亲妈教出来的。   现在母子两反目成仇,也是理所当然的。   因为成刚本来就是个,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利用任何人的性格。   王桂花几乎都快被成刚给捂晕了,等王桂花有气无力的瘫软在地上的时候,成刚这才松开王桂花。   “大哥,大嫂,妈疯了,你们别信妈的话。”成刚脸上的狰狞消失,重新变成了歉意。   “以后妈的养老,你们不用管。”成刚为了挽回自己的形象,只能继续装绿茶:“大哥不是妈亲生的,这些年又被妈伤害的这么深,现在妈疯了,也不用大哥给妈养老。”   成刚叹了口气,一脸愧疚的说:“我这个亲生儿子,应该给妈养老送终。”   成刚以为自己退让,自己道歉,自己说给王桂花养老,成煜东会心软,会像以前那样退让,说自己承担王桂花的养老。   谁知道成煜东冷冰冰点头:“这是在分家的时候,就说好了的事情。”   成煜东一句话,就堵的成刚差点装不下去。   成煜东又不是傻子,没道理都撕破脸了,还要心软,给自己和妻儿增加麻烦?   王桂花今天说的那些话,就像一支支利箭,把成煜东的心都刺成筛子了。   他命苦,他认了。   但他不能让妻儿跟着自己一起受苦,更不想继续和成刚继续假惺惺的维持兄弟情。   成煜东低头看了眼成父被摔坏的遗照,抿了抿唇,把遗照还给了成刚:“既然话都说到这份上了,那以后我们两家也没啥关系了。”   “这可不行……”王桂花捂着被成刚掐的淤青的脖子,费力的从喉咙里挤出声音说:“你还要给我养老钱的,你被想不认账。”   成刚就站在原地,看着王桂花和成煜东撕逼,如果能从成煜东那里讹养老钱也不错。   听见成刚心里话的林秀,嗤笑一声,懒洋洋的说:“给养老钱前提是你安分守己的回清溪镇,可你没有这样做,反而尖酸刻薄的把事情闹大,还往我们夫妻俩身上泼脏水,拿遗照吓唬孩子,这么恶毒的事情都干出来了,我们和你一刀两段,都是轻的了。”   王桂花憎恨的盯着林秀,明明这女人的声音这么娇气,却能把人给气死。   “不行,养老钱必须给,我要拿给我儿子。”王桂花说话,又被成刚瞪了一眼。   “妈,你别乱说。”成刚不高兴:“我是个大学生,有国家发放的粮票和津贴,我能养活自己和你。”   成刚可不能让自己的名声,继续被王桂花连累。   这是东城,万一他以后能有机会分配到东城来工作,名声坏了,他咋展开工作。   成刚这时候已经想好了退路了,那个白富美厂二代,家里的亲戚有在东城任职的,如果他最到了白富美厂二代,还是能走关系分配到东城来的。   见识过了东城的发展,成刚已经看不上威阳县,一心想在东城任职,当领导了!   林秀眼神嫌弃的看了眼好高骛远,一心想吃软饭的成刚。   这世上也不少像成刚这种,没啥本事,还把自己能力看的很高的人,他们都觉得只要他们想干啥,全世界的人都得给他们让路!   对于这种迷之自信的人,林秀得离远点,免得遭报应的时候,连累到她。   【可惜今天没从成煜东手里逃到好处。】   成刚心里还挺难受,本来以为王桂花捧着成父的遗照出马,能逼迫成煜东拖鞋,给钱给房子。   最后却闹出成煜东不是亲生的,是王桂花买来的事儿。   一想到刚才王桂花说的那些话,成刚就觉得王桂花可能真的疯了,没疯咋会把不要脸的心里话说出来?   让他现在进退两难?为了维持好形象,还得承担起给王桂花养老的责任,还让成煜东和林秀彻底和他们断绝关系了呢?   成刚后悔的心里话,让林秀心情很愉悦。   利用读心术,让王桂花说出真相,和王桂花彻底断绝关系,这只是她给这俩母子挖的其中一个坑。   剩下的一个超大坑,还等着成刚往下跳呢。   成刚还不知道自己的算计和心里话,全被林秀知道的一清二楚。   他看了眼成煜东冷峻和不为所动的模样,知道王桂花一辈子都只能跟着他,被他养了。   成刚憋闷的想吐血,却只能继续装善解人意:“大哥能这样想,没有心里负担就行。”   他说话还要含沙射影:“大哥本来也不该有心里负担,你是妈买来的,妈虽然把你养大了,但你也受了些苦。虽然这世上没有不是父母,但是大哥心里有怨气,我也能理解……”   成煜东根本不想听成刚的茶言茶语,直接从林秀怀里接过娇娇,然后带着妻儿往外走。   被无视的成刚,演不下去了。   眼神阴沉的站在那里,看着成煜东带着林秀等人离开的背影。   而围在周围看戏的人,在成煜东路过他们身边的时候,还特别感叹的对成煜东说:“兄弟,你也不容易啊。”   成煜东扯了扯嘴角没说话,这些人刚才咒骂他们。   现在不痛不痒的说句‘你也不容易’,就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   可不是吗?   他们就觉得自己嘴碎了几句,并不觉得自己对成煜东和林秀等人造成了啥伤害。   反正他们都是看戏的人,看过,嘴过,就真的能当事情啥也没发生。   但是也有人提出,他们应该给成煜东道歉。   说他们不该听风就是雨,在没弄清楚事情的真相时,就被王桂花利用来指责他们。   现在事情的真相出来了,骂过成煜东和林秀的人,应该道歉才对。   林秀忍不住看了说话的这人一眼,是个看起来很斯文腼腆的年轻人,穿着的确良的衬衣,一看就是读过书的知识分子。   可那些人,却不会承认自己错了。   看没好戏看了,还全都嘻嘻哈哈的走开了。   倒是那个年轻人走到林秀和成煜东面前:“同志,如果后面这件事闹起来,你们需要我作证帮忙,我可以帮你们。”   “我是刚分配到招待所的经理。”年轻人很不好意思的看了眼林秀:“你们是好人,更是一对好父母,不该受委屈。”   从刚才开始,林秀和成煜东就一直捂着娇娇和成景的耳朵和眼睛,不让两个小孩儿见识到成年人这乱糟糟,充满了戾气的世界。   这样的父母,值得尊重。   林秀笑了笑,这个世界上还是有明理的人。   那年轻人却被林秀的笑容给惊艳到了,这个女同志笑起来比花还好看。   然后他脸色爆红的扭过头,觉得自己刚才失态了。   倒不是对林秀有啥不该有的心思,纯粹是被林秀给美到了,毕竟赏心悦目的画面,只要有欣赏水平的人,都会被吸引啊。   林秀和成煜东带着娇娇和成景,是往拆迁办那边走的。   他们的房屋手续和房产证,今天就能拿到。   刚走出招待所没多远,就见蔡志鹏顶着大太阳从拆迁办的方向跑过来:“嫂子,东哥,我这边有个好消息和坏消息,你们先听哪一个?” 第49章 好消息和坏消息   好消息和坏消息?   林秀和成煜东对视一眼, 原本靠在成煜东怀里抽抽嗒嗒的娇娇,也抬起泪汪汪的眼睛望着蔡志鹏。   “蔡叔叔,我爸爸妈妈又遇到麻烦了吗?”娇娇担心的问。   虽然刚才爸爸妈妈一直捂着她的耳朵和眼睛,可王桂花捧着成父黑白遗照, 撒泼吵闹的事情, 还是在娇娇心里留下了很大的阴影。舊獨   漆黑卷翘的眼睫毛上还挂着泪珠儿,软乎乎的小脸上也全是泪痕:“爸爸妈妈, 你们别担心, 不管遇到啥麻烦, 我们都一起哒。”   要么说闺女是父母贴心的小棉袄呢?心思细腻, 也最懂得心疼父母了。   林秀和成煜东被委屈哒哒, 还要软软安慰自己的娇娇,萌的心肝儿都化了。   “娇娇乖, 蔡叔叔刚才是开玩笑的。”林秀心疼的用手帕给娇娇擦眼泪, 又从裙子兜里摸出了山楂片, 喂进娇娇嘴里,哄着娇娇说:“而且不管爸爸妈妈遇到啥麻烦,我们都能解决的哟。”   酸酸甜甜的山楂,吸引了娇娇大部分的注意力。   小孩子嘛, 头脑简单, 思想单纯, 只要一点点好吃的就能哄好她。   可是她还是偏头看了看成煜东,面对娇娇软糯的眼神。   成煜东冷峻铁青的表情,也变得暖和下来:“娇娇不是说爸爸是天下最厉害的人吗?娇娇相不相信爸爸?”   “相信。”娇娇重重点头。   蔡志鹏也忙说:“对, 刚才蔡叔叔和你爸爸妈妈开玩笑的, 两个都是好消息, 一个坏消息都没有。”   “真的?”娇娇问。   蔡志鹏点头:“真的, 全是好消息。”   “那你们不能骗小孩儿昂。”娇娇奶声奶气的声音,让大家都笑了起来。   林秀眼神宠溺的摸了摸娇娇的小脑袋,轻声说:“下来和哥哥玩好不好?”   成煜东把娇娇放在地上,林秀见旁边有块沙地,就让成景带着娇娇去沙子。   “别走远了,这是外地。”林秀嘱咐成景,虽然知道这是重生回来的,可外表是个小孩儿,林秀也把他当小孩儿对待。   成景点了点头,他可宝贝娇娇了,才不会带着娇娇跑远,万一又遇到人贩子咋办?   林秀和蔡志鹏说话的时候,眼睛也一直盯着被沙地吸引了全部注意力的娇娇。   “我先说好消息……”蔡志鹏开口:“好消息就是,我们买地的事情有着落了。”   林秀和成煜东表情一松,确实是个好消息。   能买到地,那就代表未来几年,乃至十几年,他们在东城这个经济开发区,都占有一席之地。   等到了合适的时机,把地皮开发出来,也能挣一大笔钱。   “那坏消息呢?”成煜东问。   “坏消息就是咱们的房产证没办下来。”蔡志鹏的表情有些阴沉:“那个帮咱们□□的工作人员说,咱们的介绍信和手续有问题。”   林秀扯了扯嘴角,接着蔡志鹏的话说:“是那个叫孙有福的人,还想要咱们的商铺,背后使绊子。”   “嫂子,你真神。”蔡志鹏惊讶,他还没说具体原因,林秀嫂子就啥都知道了?   林秀知道不奇怪,因为在原著剧情中,拆迁办领导的大舅子孙有福,就是这么干的。   而且还在和成煜东做对的期间,结实了被农机厂公派到东城办事儿的林冬芹,成为林冬芹的忠实拥护者。   但是原著剧情中,倒是没有成刚和王桂花两母子啥事儿。   但是现在成刚和王桂花母子,被林冬芹利用来了东城给林秀和成煜东添堵。   而林冬芹也万万没想到,因为她横叉一脚,竟然让成煜东的身世提前曝光,还彻底和王桂花断绝了关系。   “成刚,亏你还是个大学生,竟然连这种事儿都办不好。”   同样在东城某个招待所里住着的林冬芹,这会儿特别生气的拿着房间里的座机,把电话那头的成刚给骂了个狗血淋头:“我都不敢相信,你啥好处都没捞着?还让林秀那贱人怂恿成煜东和你们断绝了关系?”   “你真是蠢死了。”林冬芹语气特别不好的说:“也不知道我把成煜东在东城买房拆迁的事情,告诉你干啥?你这不是诚心给我添堵吗?”   成煜东和王桂花断绝了关系,那她想通过王桂花抢林秀红木家具的事儿,那不是也泡汤了?   “你真是干啥啥不行,坏事第一名。”林冬芹嘲讽道,也完全忘了,当初她还想勾搭过成刚的事儿。   “你给我住嘴!”成刚暴怒的骂道:“林冬芹,你算啥东西?也配骂我?你和我说成煜东的事儿,难道不是你想勾引成煜东,赶走林秀?”   成刚的话,让林冬芹瞬间有种龌龊心思被拆穿的羞恼。   她就是喜欢成煜东这种英俊高冷,还有能力的男人。   现实中成煜东不拿正眼看她,她只能把成煜东写成年代文男主,来爱自己。   可为啥她都穿书了,这书里的剧情却变得乱七八糟了?   林冬芹有些怀疑人生的时候,电话那头的成刚也继续骂道:“没事儿别给我打电话,我觉得你晦气!”   “你他妈次啊是干啥啥不行,坏事第一名,你还觉得自己牛逼的很。”成刚把在林秀和成煜东那里受的气,全都发泄在林冬芹身上:“林冬芹,你就是个扫把星。有你掺合的事儿,全都被你搅黄了。”   成刚“砰”地挂断了电话,电话那头的林冬芹被座机听筒里,发出的巨大声响给吓了一跳。   紧跟着又忍不住产生了自我怀疑,难道真的是因为她穿越改变了剧情,所以导致剧情崩塌?   不,不可能。   就算自己利用了所知的剧情,让王桂花和成刚来东城找林秀和成煜东的麻烦,让成煜东的身体提前曝光了,可她还是这个世界的气运之子,是这个世界的命定女主角。   想起自己这次,还是根据原著剧情被农机厂的领导,带着来东城出差,在昨晚的饭局上认识了未来能当上东城市长隋光礼。   想起在饭局上,隋光礼好几次投到自己身上的目光。   林冬芹脸上露出自信的表情来,剧情还没崩,被她牢牢掌控着。   还有孙有福,按照剧情,这时候应该利用手段和人脉,以成煜东手续和介绍信有问题的原题,让他姐夫扣留了成煜东的房产证。   这时候,该自己出马了,让成煜东看看,她林冬芹才是最优秀和能力的女人。   像林秀那种只会撒娇做作的女人,在成煜东遇到事情的时候,根本没能力帮成煜东解决麻烦,只会给他惹事儿。   只有自己这个命定女主,才能配得上成煜东。   林冬芹眼里露出势在必得的自信时,林秀那边,也在商量着咋个对付孙有福。   “我打听过了,孙有福家里有点背景,如果咱们硬碰硬,可能要吃亏。”蔡志鹏脸色不太好:“去年强买民房,有人不答应,第二天就摔断了腿,把房子给贱卖了……”   这些事儿,是孙有福找人做的。   花了钱,自然有人会给他把事情做的干干净净。就是上面追查下来,那些人拿钱办事儿,也不会把孙有福给供出来。   所以很多人,都知道孙有福不能惹,惹了家里就得出事儿。   要么说这时候要严打呢?   因为这些社会坏分子,实在太猖狂了!   “现在房产证被扣着,咱们拿不到,那些地段好的铺面,怕是很难拿到了。”蔡志鹏有点烦躁,他的关系网在威阳县,这离东城十万八千里的,想走关系,也没法走。   “这事儿,你别急,你东哥有办法。”林秀很淡定的开口。   “东哥有办法?”蔡志鹏欻地抬头看着成煜东:“东哥有啥办法?”   面对蔡志鹏好奇的眼神,成煜东瞥眼看着林秀,见林秀笑眼弯弯的模样,成煜东眼尾扬了扬:我媳妇儿真懂我。   这男人心情好,可脸还板着,特别严肃的说:“只要把孙有福干坏事儿的证据,拿到手就能把人给送进去。”   “我倒是想拿证据……”蔡志鹏还挺难受:“可是我找人打听了一下,谁都没有孙有福的证据。”   “急啥?”成煜东嗓音沉沉的说:“拿证据的事儿,还要等两天,等时机到了,自然能解决孙有福。”   大概被秀儿眉眼弯弯的望着,成煜东心里高兴。   可脸上的表情越来越板正严肃,显得冷冰冰:“孙有福不是在为难咱们,卡咱们的手续资料吗?这就是机会……”   他分明是在解释,可蔡志鹏却有种东哥在炫耀,并且还鄙视他很笨的感觉。   这也确实是成煜东的心理活动,好不容易被秀儿崇拜的看着,他当然要好好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和男子气概。   男人嘛,致死是少年,还总喜欢在喜欢的女人面前炫耀自己的能力。   哪怕已经和林秀结婚好几年,连孩子都生了。   可只要林秀笑容灿烂的望着成煜东,成煜东就没法抵抗住媳妇儿这温软明媚的目光。   “蔡志鹏,做人不能太急躁,干啥都要沉住气。”成煜东说完,还教育蔡志鹏。   那腰杆挺的溜直,表情严肃且冷酷。   可蔡志鹏总感觉,东哥瞥向林秀嫂子的那双锐利眼睛里,带着似有似有的笑意和得意。   蔡志鹏没猜错,因为成煜东此时的心里话是。   【秀儿快夸我,快夸夸我~】   这期待的心里话,简直像耳朵立起来,嘴筒子开心咧着的金毛狗。   林舊獨秀被这心口不一的男人,给逗笑了。   “我觉得成煜东说的对,做人应该沉得住气。”林秀双眼弯成了月牙,甜软的声音里全是笑意:“这一点,蔡志鹏你得和你东哥好好学学,你东哥就沉得住气。”   男人要夸,要往死里夸,这是林秀和成煜东相处出来的心德。   这不,刚夸完,成煜东的心里话,就摔着毛茸茸的尾巴,直接扫到了林秀心坎儿里。   【秀儿夸我了,开心~】   【男人果然还是要有能力,才能获得心爱之人的崇拜!】   成煜东的心里话,特兴奋的闯进了林秀的脑海里,把林秀逗的乐出了声。   成煜东眼神冷冷的,看着笑的眼睛里都是细碎光芒的媳妇儿,然后眼神更冷的说:“既然事情商量好了,咱们就安心呆几天。”   成煜东说:“孙有福的事情,让他再嚣张几天。”   总要时间,给孙有福操作,这样才能把证据做实不是?   成煜东说完这话,还用眼尾扫了眼林秀,见林秀笑容灿烂,眼尾弯了弯,可表情却更严肃了。   蔡志鹏???   他怎么有种东哥和林秀嫂子在秀恩爱的感觉。   成煜东抱着玩沙子玩的一脸兴奋的娇娇,直接举起来,让娇娇坐在自己肩头:“走,咱们去玩了。”   “好耶,去玩了。”娇娇欢呼的举起手臂,雀跃大喊:“我们又去夜市套圈吗?”   “现在天还没黑,夜市只有晚上才有。”林秀说:“不如咱们去逛逛市中心的大商场?买点东西回去?”   “我赞成。”成景举手:“到时候妈想买啥买啥,他付钱。”   手指着成煜东的时候,成景还说:“男人负责赚钱养家,女人负责貌美如花。”   这是上辈子网上很流行的一句话,成景觉得说的很好:“我妈要一辈子貌美如花。”   “没问题。”成煜东点头,他赚的钱,就应该给媳妇儿花。   东城的暖风,吹起了林秀身上的裙子,露出笔直白皙的小腿,在太阳底下好像发光似的。   她笑眯眯的看着丈夫和一双儿女,觉得这世上没有比这更圆满和幸福的事情了。   “那晚上,咱们吃了再回来。”林秀笑着说:“听说东城市区,最近开了好多高档餐厅,咱们难得来一次,肯定要去高档餐厅洋气洋气。”   “好,都听你的。”成煜东一手抓着娇娇,一手牵着媳妇儿。   和渣爹不对付的成景,就别扭的走在一边,把手背在身后,吹着口哨,就跟个小老头儿一样。   这温馨的一幕,落在蔡志鹏眼里,可把他这个单身狗给羡慕坏了。   他也想拥有这样幸福美满的家庭,可他的对象为啥还不出来?   不是说大龄青年,街道办都要负责给张罗对象吗?   等从东城回去,他就去街道办大妈那里坐着喝茶。   把自己想找对象的事儿给透露出去,看能不能找个像林秀嫂子这么好的媳妇儿?   要是再生一个像娇娇这么可爱的女儿,那就更好了。   蔡志鹏一脸羡慕的看着坐在成煜东肩头的娇娇,这么贴心的小棉袄,他也想拥有。   去市中心,开的还是成煜东借来的面包车。   成煜东开车的时候,王桂花和成刚就像阴沟里的老鼠,躲在招待所二楼的窗户边,看着成煜东开车带着妻儿和蔡志鹏,出发去了市中心。   “刚子啊,以后再出了啥事儿,你都把错推到妈身上。”王桂花扭头对脸色阴沉的成刚说,那脖子上被成刚掐出来的淤青还在,可是王桂花不在乎。   她对成刚的溺爱,已经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   “别和我说话,烦。”成刚骂道。   他还在记恨王桂花当着大家的面,说要钱都是给他,为了他的话。   成刚私下里,对王桂花没有半点对亲妈该有的尊敬和爱护。   可王桂花不在乎,因为她一看到成刚就高兴。   这可是她的大学生儿子啊,这辈子生出个这么出息的儿子,她觉得自己脸上贼有光。   大学生嘛,有点脾气是对的。   谁让她儿子是的大学生呢!   成刚盯着视线里那辆面包车,越开越远,直到看不见的时候,都还盯着那个方向,不肯收回目光。   而坐在车里的林秀,正在想去了市中心的大商场要买些啥?   市中心离林秀他们住的招待所不算远,开车半小时就到了。   这时候的市中心,其实也没啥高楼大厦,一眼望过去,都是六层楼高的房子。   最高的那栋楼,就是林秀要逛的百货大厦。   一共有10层,也是市中心唯一有电梯的大厦。   娇娇第一次坐电梯,觉得新奇还有点怕。   “妈妈,这个铁箱子会动。”娇娇躲在妈妈的怀里,眼睛还看着在帮大家按电梯的员工。   她不理解,为啥这个会动的箱子里,还要一直站着个阿姨?   人一进来,阿姨就问对方去几楼?   这是商场安排在电梯里,帮客人按电梯的员工,也算是八十年代的特色风景线了。   因为这时候国内的电梯根本不普及,很多人根本不会坐电梯。所以有电梯的地方,都会分配一个负责按电梯的工作人员。   那个按电梯的工作人员,见软嘟嘟的小娇娇一直盯着自己看,就笑着说:“这是电梯,不是小房子。”   娇娇扑闪着一双大眼睛问:“电梯?这是啥?”   “电梯就是通电了,能自动上下的一种交通工具。”成景给娇娇解释:“一般用于高楼大厦中,可以减去爬楼梯的时间。”   成景说话的时候,按电梯的工作人员都惊讶的看着他。   这小孩儿不过五六岁,懂得也太多了?   很多城里人都对电梯不太了解,他竟然说起来头头是道。   “喔,这就是电梯呀!”娇娇也很惊讶,声音高高的带着开心:“哥哥真厉害,啥都知道。”   “这是常识。”成景淡淡开口。   心想到了21世纪,到处都是电梯,随处可见各种各样的电梯。   听见成景的心里话,林秀想了想,扭头对成煜东小声说:“如果以后真能修建商品房,咱们也弄电梯。”   既然21世纪随处可见,那就证明这是人民群众需要的。   成煜东要搞房地产,修建房子。   那肯定要弄人民群众需要的电梯,不仅高档时尚。   以后卖房子的时候,还是个噱头。   成煜东秒懂林秀话里的意思,点头说:“这个想法很好。”   蔡志鹏???   为啥坐个电梯,林秀嫂子和东哥都能联想到以后修建商品房的事儿?   还有,商品房是个啥玩意儿?   不怪蔡志鹏不懂商品房,这才1980年,刚改革开放,商品房根本还没在国内修建出来。   因为国内现在修建的房子,都是各种国营单位和企业,自己的地,自己修建的房子,然后分给单位员工住的。   这是家属楼,和商品房没任何关系。   可林秀却知道,因为林秀会读心术,从林冬芹和成景那里获得了不少关于未来和小说剧情。   而且来了东城这几天,每天也会看报纸,了解政策发展。   还从一些小包杂志上,知道了不少港都的事情。   港都和东城就隔着一条海岸线,可经济发展却甩开了东城十几二十年的差距。   林秀每次看到关于东城的报纸和杂志,都不免感叹,不来东城走一遭,她都不知道,未来要回归的港都,竟然这么繁华?   果然要出来见过世界,才能知道世界咋个发展,咋个从发展中挣钱掘金啊!   林秀感叹着,牵着成景走出电梯的时候。   那个按电梯的工作人员,还一脸纳闷的看着林秀,心想这家人到底啥来头?小的厉害,大更厉害,一张口就是装电梯?   这电梯,是能随便装的吗?   一部电梯好几万块钱,他们商场之所以能装,那是因为这个商场被港都的外资商人买了下来,今年才能装上电梯的。   不过看林秀穿的光鲜亮丽,又过分漂亮的模样。   电梯工作人员忍不住想,也许是哪个领导的家属也不一定。   毕竟那种气质和白皙娇嫩的皮肤,普通人家哪能养的出来?   看着林秀走远了,这位员工这才收回目光,关上了电梯……   这家被外资商人收购的商场,一走进去果然和那些国营的商场不一样。   透明的玻璃门,耀眼的水晶灯,和商品分区明确的规划,让人一眼看过去,就感觉到了一种大气和昂贵的感觉。   而且这里面卖的东西,好多都是从港都和海外进口回来的舶来品。   也只有最先发展起来的东城,才能利用海运路线,进口这些舶来品!   林秀看的目不转睛,娇娇更是兴奋的问,他们是不是来到皇宫?   因为娇娇第一次看见这种灯火通明,富丽堂皇的商场,一切都是亮闪闪的新奇的很。   “这不是皇宫,这是大商场。”林秀小声说:“就和咱们县城的商场一样,只不过这里比较漂亮而已。”   林秀不想让娇娇拘束,女儿要富养,她觉得这话说的很对。   因为她小时候就是舊獨被林海义给富养出来的,在贫穷的七十年代,尽最大的能力,让林秀过上了衣食无忧的好日子。   林秀当然也要把最好的生活条件,给儿女。   “那妈妈可以买自己想要的东西了。”娇娇一听是和县城一样的商场,眼里的拘束瞬间消失了:‘妈妈买好看的裙子,看皮鞋好不好?”   娇娇说:“妈妈穿起来肯定好看。”   成景、成煜东、蔡志鹏三个男人同时点头,都觉得娇娇没说错,林秀不打扮都好看,打扮起来那肯定比仙女还好看。   周围的人看着都羡慕,还是第一次看见被人这么捧着的女同志。   哪像她们,就算来逛商场,都不大舍得花钱,就是来过过眼瘾的。   “妈妈也给娇娇买漂亮的裙子和皮鞋。”林秀拿手刮了刮娇娇的小鼻子,温柔说:“我们娇娇也漂亮。”   娇娇咯咯笑起来,她身上有种这个时代女娃身上缺少的自信和阳光。   因为林秀从来不会在娇娇面前说,女儿不如儿子,女儿没用的话。   从小在爱的环境中长大的娇娇,自信而开朗,像朵向日葵一样,谁看了都喜欢。   蔡志鹏特羡慕东哥,能有这样小太阳一样的女儿。   还从钱包里蔡志鹏从钱包里,拿出了不少票据递给林秀:““嫂子,我这里还有些工业卷和外汇卷。你看看你和娇娇需要买啥?”   蔡志鹏的话还没说完,就感觉浑身凉飕飕的,一回神,发现成煜东正面色冷冷的瞥着自己。   对上成煜东那冰碴子一样的眼神,蔡志鹏立马缩回了手说:“嫂子,这些工业卷和外汇卷……都是东哥让我给你弄来的。”   成煜东这才满意点头,他媳妇儿,哪轮得着外人来献殷勤。   他一把拿过蔡志鹏手里的票卷,扭头对林秀说:“工业卷和外汇卷都不少,你想买啥买啥。”   林秀笑着点头,有钱就花,想买啥买啥,是她从小到大的习惯。   这一点,就是到了21世纪,也很少有人能过上这种随心所欲的生活,也是林冬芹最羡慕林秀的地方。   所以在写小说的时候,林冬芹把林秀写成了娇气做作,铺张浪费,花钱如流水的作精女配。   可林冬芹万万没想到,她写出来的缺点,现在都成了林秀被人疼爱的证据?   来商场办公的林冬芹,无意看到成煜东这么娇惯着林秀,让林秀想买啥买啥的时候,嫉妒的表情都狰狞了。   【为啥成煜东还没嫌弃林秀?】   林冬芹不理解,按照原著剧情,这时候成煜东和林秀感情早就破裂了,可为啥她看到的却是两人恩恩爱爱的模样?   猛不丁听见林冬芹嫉妒的心里话,林秀扭头望去,就对上林冬芹那双充满嫉妒和不甘心的双眼。   林秀扯了扯嘴角,冲林冬芹嘲讽一笑。   这种别人嫉妒她,还干不掉她的感觉,真的很爽啊。   成煜东也发现了林冬芹的存在,脸色沉了沉。   直接站到了林秀身边,不让她把注意力放在林冬芹身上。   “走吧,我陪你去买东西。”成煜东揽住林秀的肩膀,朝商场里面走去。   他其实在嫉妒,林秀不看他,而去看林冬芹。   林秀???   她竟然不知道成煜东连林冬芹的醋都吃?   林冬芹眼睁睁看着成煜东,强势霸道的揽住林秀走远了,气的磨牙。   “林冬芹同志。”有个年轻英俊的男人,从旁边走过来。   他穿着熨烫整齐的中山装,手里拎着一个公文包,斯斯文文,看着大概三十岁左右:“你愣着干什么?还不走吗?”   隋光礼眼神疑惑的看着林冬芹:“我们该走了。”   “隋同志,我忽然有点不舒服,你先走吧。”林冬芹说。   这时候的隋光礼,只是东城政府负责拆迁规划的一个科室副主任,离东城市长的位置还远的很。   所以林冬芹对他的态度,也很随意:“我等下自己回招待所就成。”   隋光礼看了她一眼,见林冬芹眼睛盯着不远处的几个人,于是点了点头:“那行,我先回单位了。”   隋光礼转身离开,林冬芹抬脚就朝林秀和成煜东追了上去。   中午12点,她会在按照原著剧情在商场遇到把妹的孙有福,发生争执,然后用自己的魅力去征服孙有福。   可林冬芹真没想到,竟然会在商场遇见林秀和成煜东?   看见自己心心念念的男人,无视自己,对林秀这么温柔宠溺,被嫉妒心操纵着的林冬芹,很想知道,为啥林秀无论在现实世界里,还是在小说世界里,都能让成煜东这么着迷?   她到底哪点比不过林秀了?   林冬芹以为自己跟的隐秘,却不知道她那些充满嫉妒的心里话,全都被林秀听见了。   林冬芹哪里比不上林秀?   她哪里都比不上林秀。   因为正常的,有道德和有三观的女人,是不会去惦记别人的丈夫,拆散别人的家庭,妄想踩着原配的尸骨上位,去抢别人的丈夫。   林秀打心底看不起林冬芹……   “妈,你买这个。”成景忽然大声说。   因为他看到了在21世纪特别流行的贵妇化妆品,立马拉着林秀的手跑过去:“妈,买这个,这是化妆品,你得用这个。”   买化妆品的售货员看见林秀的时候,双眼一亮,这是大客户啊。   因为林秀穿着不俗,那白净无暇的皮肤,一看就是花大价钱保养出来的。   这种浑身上下都透着精致娇气的女同志,那只有在国外的杂志上才看见过。   “同志,这是香奶奶的化妆品,国外的大牌子,您试试?”八十年代的商场售货员,那可是一份很高档洋气的工作,得长得漂亮,还要有关系才行。   因为商场售货员也是吃商品粮的铁饭碗,普通供销社里的售货员,都傲气的拿鼻孔看人,这种高档商场的售货员,那更是看人下菜碟。   一般人来了,她们都爱答不理,但是林秀不一样,林秀一看就是有钱人!   “同志,你皮肤真好,你用的口红色号也好。”售货员一脸羡慕的看着林秀,唇红齿白,近距离看,几乎看不见毛孔。   那大波浪卷发,就连每根发丝的弧度,都像是精心设计过的。   不知道林秀头发,是在小镇上拿火钳烫出来的售货员,极力的给林秀推荐手里的化妆品:“我们这是进口的化妆品,外国货,用着特别好。”   售货员虽然极力推荐,但词穷。   因为这个化妆品刚被港商引进到国内,就连售货员都不太了解这个化妆品。   而且这个时代的人买化妆品,都没啥要求,能滋润,不让脸干裂就成。   至于美白保湿、祛斑提亮这种要求,那是懂得美学和经营自己的21世纪现代女性,才会有的追求和要求。   林秀看了一眼,见都是用玻璃瓶儿装着的,而且造型精致,就来了兴趣。   “我看看……”她伸手去拿的时候,旁白也伸出一只手来拿:“外国货?给我看看。”   两人的手碰到一起,林秀抬头,然后一愣,竟然是成煜东的死对头…… 第50章 和舅舅抢东西   李彦铭面对林秀惊讶的眼神时, 脸色沉了沉。   那张过分精致的脸上全是嫌弃和抵触:【哼,冤家路窄,还想抢我给乖侄女儿买的化妆品。】   听见李彦铭这像刀子一样锋利的心里话时,林秀都惊呆了。   这什么人啊?   明明售货员是给她推荐的, 死对头后来和她抢东西, 现在还倒打一耙说自己和抢他的东西?   呸,不要脸!   林秀气鼓鼓的瞪着李彦铭, 漂亮的眼睛里全是生气。   葱白的指尖用力, 想把抓妆品抢过来, 却抢不过李彦铭。   “松开。”林秀说。   “你松开!”李彦铭冷哼。   两人都超生气的瞪着对方, 谁也不肯让着对方。   售货员见壮, 连忙弯腰从玻璃柜台里,又拿了一瓶一摸一样的化妆品出来说:“两位同志, 不要抢, 这里还有。”   售货员把东西递过去, 林秀和李彦铭却谁也不肯松手。   【要是放手了,那不是证明我抢不过死对头?我乖侄女抢不过这女人?】   李彦铭铮铮有词的心里话,在林秀脑子里响起的时候。   林秀真心觉的这个人有毛病,他侄女才多大啊?就能用这些化妆品了?   林秀不知道李彦铭宝贝的乖侄女就是她自己, 现在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 不能输。   这人是成煜东的死对头, 她要是没抢过死对头,那就是给成煜东丢脸。   不能输!   还没相认的甥舅两人,都觉得不能输给死对头。   于是梁子又结下了!   李彦铭眼神尖锐的盯着林秀, 却见她肤白貌美。   正觉得林秀越来越眼熟的时候, 手里的东西却舊獨被林秀抢了过去。   林秀得意翘唇, 眼神挑衅又骄傲的盯着李彦铭, 好像在说:哼,输了吧?   李彦铭清哼一声,忽然伸手,欻地一下,抢过了林秀手里的化妆品。   林秀:“…………”   她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李彦铭已经对售货员说:“我买了,给我装起来。”   售货员看着比女人还精致漂亮的李彦铭,愣了愣,下意识说:“同志,这个化妆品要68块钱一瓶,如果你要买的话,水乳都要买,一起要136块钱。”   136块钱,在八十年代,甭管谁听了都要大喊一声‘天老爷,这是抢钱啊’!   因为这个时代普通人的工资,也就是四五十块钱,谁能舍得花两三个月的工资去买两瓶擦脸的东西?   别看售货员卖奢侈品的,但她作为淳朴的八十年代人,她也是真心觉得贵。   “我有钱,买两瓶。”李彦铭开口,纯黑的真丝衬衣,映衬着他过分苍□□致的脸庞,使他看着阴鸷又高傲。   【我乖侄女用啥,都得用最好的!】   李彦铭理所当然的心里话,又在林秀脑子里响起。   林秀瞥了瞥嘴,虽然不想承认,但她是有点羡慕死对头的侄女儿的。   小小年纪就能拥有这么昂贵的化妆品了,这人是真心疼侄女儿的。   林秀那眼巴巴的模样,让成煜东可心疼了。   他带媳妇儿来买东西,死对头抢他媳妇儿看中的化妆品算咋回事?   “给我来两套。”成煜东脸色沉冷的站出来,伸手去抢李彦铭手里的化妆瓶:“这也是我媳妇儿的。”   “这是我乖侄女的。”李彦铭也不肯退让。   然后两人就在化妆品柜台前,打了起来。   两人的拳脚都很有章法,你来我往的见招拆招,看的像是在拍动作片电影一样。   可售货员却看的心惊肉跳:“同志,同志,别打了,这东西太贵了,打坏了赔不起啊。”   “不差钱。”成煜东和李彦铭同时开口,两人谁都不肯后退一步。   因为他们抢的不是化妆品,而是男人的面子,更是他们各自对媳妇儿/侄女儿的疼爱。   谁要输给死对头?   成煜东和李彦铭两人打的难分难舍,看向对方的眼神都带着杀气。如果他们手里有刀,肯定要狠狠捅对方的。   林秀看着直皱眉,她从小就看着成煜东和人打架。   年纪小的时候,看着成煜东被村子里年纪大的人欺负。   后来长到一定岁数的时候,成煜东打架也变得野蛮凶狠。   再后来就是越打越厉害,和他的好兄弟秦凌峰两人打遍了清溪镇……   可伴随着秦凌峰去当兵,成煜东去走货,再到结婚生子,成煜东这些年已经沉稳内敛了很多。   现在到了东城,对上了死对头,竟然有开始干架了?   眼看两人越打越厉害,好几次那瓶昂贵的化妆品,都在两人的争抢中,要掉在地上的时候,都胆颤心惊,好在每次化妆品被他们给抢了回去。   可这回,两人互相揍了对方一拳。   然后那化妆品,这回谁也没拿稳,直接朝地上摔的时候。   林秀和售货员的心都跳到了喉咙了,娇娇更是吓得捂住了眼睛。   而躲在一旁看热闹的林冬芹,脸上则露出兴奋的表情,摔地上最好。   如果能把香奶奶的专柜给砸了那就更好了,因为香奶奶可是奢侈品,一个专柜砸坏了,不赔几千块是走不了的。   八十年代的几千块,购买力堪比21世纪大几万甚至是十几万了。   这样一来,成煜东赔钱的时候就会肉痛,就会知道林秀是个败家子。   为了林秀这种空有外表的花瓶儿,赔上几千块,那是不值得的。   只要一想到香奶奶专柜被砸坏,成煜东赔钱嫌弃林秀的画面,林冬芹就兴奋的双眼冒精光。   可林冬芹注定不能诚心如意了,下一秒,一个小孩儿扑过去,直接抱住了要摔在地上的化妆品。   林秀和售货员的心,顿时稳了,没摔碎就不用赔钱,真好啊。   而成煜东和李彦铭也都愣住,不敢置信的看着,抱着化妆品往林秀那边跑的成景。   “妈,给你。”成景献宝似的对林秀仰头笑:“儿子给你抢的,你拿着。”   说完这话,又扭头对愣住的售货员说:“我妈买两套,你别愣着,快给我妈装起来啊。”   “啊?好……”售货员在成景认真的表情下,忙装了两套水乳给林秀:“同志,这是两套,一共是272块钱。”   成煜东看东西被媳妇儿抢到了,于是推开和自己打架的李彦铭,脸色骄傲的走到了林秀身边,问:“还有啥想买的没?咱都买。”   林秀偏了偏头,微卷的发丝垂在脸颊,看着精致优雅:“再来个擦脸霜吧。”   “再来个擦脸霜。”成煜东对售货员说:“算了,来两个擦脸霜。”   “啊,来两个?”售货员又愣住:“擦脸霜75块钱一个,确定要两个?”现在的人都这么有钱吗?几十块钱的东西说买就买?   就算在高档商场里卖奢侈品的售货员都愣住了,因为他们这个专柜开起来,很少碰见一口气能买好几百块钱东西的人。   谁让八十年代生活水平普遍不高,就算在东城市中心,除了那些港都来的,或者外资商人,国内的人真的不舍得这么花钱?   可是这个男人竟然舍得,啥样都来两套?   长得英俊帅气,还疼媳妇儿。   能嫁给这样的男人,售货员真的好羡慕林秀啊。   在售货员羡慕的眼神下,成煜东还问林秀:“还要买别的不?口红买不买?”   他媳妇儿爱美的很,以前在威阳县,他都要给媳妇儿买商场最好的擦脸油。   这到了经济快速发展的东城,那肯定要抓紧机会,多给媳妇儿买一点化妆品了。   于是林秀又试了几只口红色号,最后……全要了。   结账的时候,售货员手都在抖,发了发了,这可是大单子啊。   以前商场售货员是没提成的,但是自从被港商收购以后,就改了规则。   一些奢侈品专柜的售货员,卖东西都是有提成的。   林秀在专柜买了五六百块钱的东西,这可是超级大客户啊。   售货员对林秀的态度,别提多殷勤了:“同志,如果你有外汇卷吗?如果有外汇卷,可以少花点钱。”   “有……”林秀把蔡志鹏给的外汇卷拿了出来。   售货员看见林秀竟然拿了一张100元面额的外汇卷时,又震惊了一下。   因为外汇卷是这个时代的特殊凭证,面值大部分都是一角、五角、一元、五元、十元的。   而林秀手上的一百元面额,是去年才出的,除了一百元,还有五十元的金额。   但是像五十和一百元这种大面值的外汇卷,市面上很少见。   因为普通人的一个月也就四五十,一张外汇卷如果当作工资发给你,你还得找补钱给单位才成。   所以这个时代的外汇卷,都是在机关单位流通。   所以林秀拿出大面值的外汇卷时,售货员看她的眼神都带着尊敬,以为林秀是哪个机关单位的女领导。   连说话都用上了您字,还给林秀送了很多小礼物。   林秀装好的化妆品,离开香奶奶柜台的时候,还对上了李彦铭那尖锐挑剔的眼神。   【抢了我乖侄女的东西,还这么嚣张?】   听见李彦铭这句心里话的时候,林秀高傲的抬起下巴:“我们走。”   她像个胜利的女王一样,带着成煜东、蔡志鹏还有娇娇、成景,朝商场其他柜台走了过去。   化妆品买了,还没给家里人买东西呢。   林秀手里有钱,底气足,那是想买啥都能买啥的。   李彦铭眼神阴鸷的看着,林秀被人拥簇着,众星拱月的走开了。   这才收回阴沉的视线,看着因为卖了一个大单,兴奋的嘴角都合不拢的售货员。   售货员被李彦铭阴沉尖锐的目光吓到,浑身僵直的站在那里。   以为李彦铭要打她的时候,李彦铭忽然说:“一样的给我来两套,不,给我来三套……”   乖侄女儿,不能被死对头的老婆比过去。   她买两套,他就要给乖侄女买三套,要从数量上压过死对头去!   还没走远的林秀,听见李彦铭这句争强好胜的心里话时,眉梢一挑。   呵,男人这奇怪的胜负欲真是太可笑了。   她眼尾上扬,看向身边的成煜东。   成煜东心口一跳,不是害怕,而是心动。   因为他真的受不了林秀这种仰起头,眼神清澈而带笑的模样。   好像林秀眼里心里,都只有他一个人,他能不心动吗?   “咋……了?”成煜东还结巴了一下。   林秀弯了弯唇,说:“下次遇见死对头,咱们别理他。他胜负心太重了……”   说的好像,一开始和李彦铭抢东西的自己,没有胜负心似的?   成煜东在林秀认真的眼神下,点了点头:“嗯,听你的。”   心里却在想,不能不抢,尤其在媳妇儿的事情上,是男人就要抢!   听见成煜东这阳奉阴违的心舊獨里话,林秀都没忍住伸手拧了一下男人结实劲瘦的腰身。   “嘶~”   成煜东倒吸了一口气,就伸手握住了林秀柔软的手,不让她再拧了。   倒不是痛,而是痒。   躲在暗处的林冬芹,就这么眼睁睁对她爱答不理的成煜东,好脾气且耐心的哄着林秀走远了。   她目光嫉妒的盯着被宠爱的无法无天的林秀,死死攥紧拳头的时候,指甲都被她弄断了。   指尖的刺痛,让林冬芹回神。   她把眼神落在拿着买好化妆品,正心满意足的朝外走的李彦铭,然后追了上去:“同志,你等等……”   李彦铭脚步一顿,下意识回头。   男人剪了个八十年代常见的寸头,短发森森。   五官却过分的精致俊美,再加上身上穿着的黑色真丝衬衫,看着修长清隽。那双眼睛却过分凉薄,看人的时候有种惊心动魄的冷寂。   林冬芹被他盯的浑身寒浸浸的,嘴角却下意识弯起来,对李彦铭露出一个笑容。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嘛,她感觉自己能拉拢这个男人来对付林秀。   这样想着,林冬芹脸上的笑容更灿烂明媚了。   李彦铭眼神却比刚才更冷,因为他一眼就看出这个不认识的女人,在学林秀。   因为林秀笑起来的时候,就是嘴角弯弯,眼睛像一弯月牙,里头全是亮晶晶有璀璨的光。   可惜林冬芹学的不像,看起来倒是眉清目秀的。   可只要和林秀一对比,就像个残次品一样,丑的人眼睛疼。   李彦铭转身就走,他没兴趣搭理这个女人。   林冬芹笑容僵在脸上,她不敢相信的看着转头就走的李彦铭,真的没想到自己的招牌笑容竟然不管用了?   她可是年代文里的命定女主,自带光环。   无论是不是她写的主线或者支线配角,但凡看见她的人,都应该像隋光礼那样,对她生出天然的好感才对。   这个男人为啥对她没好感?   林冬芹疑惑的追上去,想搞清楚李彦铭的身份。   可李彦铭身高腿长,眨眼就走远了。   “同志,你等等……我有重要的事情和你说……”林冬芹追上去,却不小心撞在了一个人身上。   她‘噗通’,摔在地上的时候,被她撞到的那个人,还抬手朝她扇过来:“他妈的没长眼睛啊……”   “啊……”   林冬芹下意识尖叫着捂着头,这声音太刺耳,把在附近买童装的林秀都给吸引了。   她探头一看,看见林冬芹那边的情况时,脑子里忽然响起一段久违的原著剧情的对白。   【孙有福要扇在女人脸上的巴掌,忽然僵住了。因为他看见了女人那苍白柔弱的小脸,那惊慌失措的眼睛,像是受伤的小白兔,瞬间让他心软了……】   听见这段对白的林秀,嫌弃的皱起眉头。   孙有福,原著里那个为了得到林冬芹,而做尽丧天害理,丧心病狂恶事的孙有福,就这么对林冬芹一见钟情了?   林秀盯着那边的时候,成煜东也皱眉盯着孙有福和林冬芹。   这时候对林冬芹一见钟情的孙有福,一把推开怀里的女人。   然后林秀就看见这个年代文恶霸,脸上露出一抹温柔怜惜的笑,半蹲在被吓到的林冬芹面前说:“同志,对不起,你没事儿吧?”   因为要装和善,恶霸孙有福还掐着自己的嗓子。   可惜平时凶神恶煞惯了,这温柔起来的时候,嗓子就像卡了口痰一样,听着怪难受的。   林冬芹眨眨眼睛,这熟悉的剧情,熟悉的台词,这男人是孙有福?   虽然小说是自己写的,可那些都是文字,所以穿越进书里的林冬芹,根本不认识书里的其他配角。   她目光闪烁的看着,半蹲在自己面前的孙有福。   快把眼睛给遮住的长头发,脸色惨白,看着像是要精尽人亡了一样,倒是符合她对孙有福的描写。   林冬芹有些嫌弃,因为当初是想写个浪荡子,可谁知道孙有福真人看起来很猥琐。   但她脸上还是下意识弯出一个笑容:“我没事。”   她惯会装温柔和斯文,不知道她底细的人,确实很容易被她欺骗到。   这不孙有福那张比鬼还白的脸上,就露出一个更和善的笑:“没事就好,来,我扶你起来。”   孙有福手碰到林冬芹的时候,林冬芹还红了红脸:“谢谢,不用了……”   林冬芹飞快避开孙有福,自己从地上站了起来。   可却不小心踩到自己的连衣裙摆,整个人反而往孙有福怀里摔了过去。   孙有福一把抱住林冬芹,然后又被林冬芹给推开了。   孙有福还想抱人,却被林冬芹给躲开了。   虽然东城经济发展的飞快,可能比较开放一点。   但林冬芹知道,表现出自尊自爱的女人,更能引起浪荡子的兴趣。   听见林冬芹心里话的林秀,饶有兴致的挑着眉梢。   别说,看着林冬芹使出全身的本领,去勾引一个混混流氓,还是挺有趣的。   给她枯燥的生活,增加了不少乐趣!   可惜好戏开场没多久,就散场了。   因为林冬芹这个年代文女主,一直在走剧情,吸引了孙有福的注意力以后,就低着头跑出了商场。   可偏偏在商场门口的时候,她还回头,眼神羞涩的看了眼孙有福。   孙有福那个心啊,顿时小鹿乱撞,砰砰砰的跳个不停。   神色痴迷的想去追林冬芹,却被身边的女人给拽住了:“孙有福,你搞咩?看见一个女人就走不动路了?”   这个女人是孙有福现在的女朋友,穿着时髦的短裙和黑色玻璃袜,嘴巴涂的红艳艳,一看就是混街子的。   “有了老娘,还敢盯着别人看,我戳瞎你的眼睛。”女人也不管这里是高档商场,破口大骂道。   因为孙有福和女朋友吵架,周围的人都探头出来看热闹。   很快就围上了里三层外三层,孙有福觉得没面子,甩了女朋友一巴掌,骂骂咧咧的推开人群,往商场外跑去了。   “孙有福,你个王八羔子……”那个女人也骂着追出去。   要么说经济发达的地方,人民百姓的生活也要放肆点。   像这种放肆张扬,能和对象在大商场里互扇巴掌,互骂的女同志,在乡下真的很难见到。   因为在这个时代,女人在男人眼里都是附属品。   谁要是被娘们儿扇巴掌,那都是没能力,压不住女人,在村子里能把祖宗十八代的脸都丢干净的。   这么一看,林秀倒是挺欣赏,这个敢和孙有福互扇巴掌的年轻女同志了。   自己的对象对着别的女人发/骚,是个正常女人都得生气不是?   可惜好戏散场,没得看了。   林秀还挺遗憾的收回目光,然后就对上成煜东冰冷锐利的漆黑双眼。   “盯着我干啥?”林秀问。   “你刚才盯着那个孙有福看了好几眼。”成煜东沉冷开口:“丑成这个样子,也不觉得眼睛痛?”   这是在吃醋,还吃的别扭又毒舌。   “你看林冬芹搔首弄姿的勾引孙有福,你不觉得眼睛痛?”林秀反问。   成煜东脸色顿时紧绷下来:“好好的别提林冬芹。”   他现在都还记得,秀儿因为林冬芹讨厌他,想踹掉他的事情!   “别跟我提林冬芹,恶心。”成煜东嫌弃的皱起眉头。   林秀见状,就故意笑到:“嫌恶心啊?为啥呀?你看孙有福都看她看的目不转睛,你为啥觉得恶心啊?”   她声音软软的带着促狭的笑意,有些作,但也很可爱。   因为拈酸吃醋,也因为她在撒娇,那笑容还妩媚的不行,面对这样做作的美人儿,没有哪个男人能抵挡得住的。   成煜东这不都被调戏的有点脸红了,可惜他是小麦肤色,看不大出来。   而且越害羞,脸色越□□严肃,还凶的一批:“整天都胡说八道,那林冬芹能有你好看?”   成煜东竖起浓墨的眉毛,凶巴巴的说:“天底下最漂亮的女人在我跟前,我还能看别的女人?”   “真的呀?”林秀声音更甜软了,连眼神都变得水盈盈起来:“我真的最好看呀?”   没有女人不喜欢被人夸,尤其夸你最漂亮的时候,那简直心花怒放。   “当然。”成煜东一本正经:“我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从不说谎。”   说完,他耳朵尖尖都变得通红通红,跟要滴出血来一样。   “看你臊的。”林秀用手指弹了弹成煜东通红的耳朵尖尖,那笑容温软的模样,让成煜东胸口砰砰直跳。   这都结婚多少年了,他竟然还会心跳?   说到底还是秀儿越来越有魅力了!   成煜东美滋滋的想,转眼看到,林秀又重新给娇娇和成景挑选衣服的时候,就更得意的对旁边,被强行喂了一嘴狗粮的蔡志鹏说。   “哎呀,你以后要是能娶个有你嫂子一半漂亮温柔的女人,你这都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   蔡志鹏不高兴:“我就不能娶个和嫂子一样漂亮温柔的女人吗?”   “想的还挺美。”成煜东横眉竖眼:“你嫂子全天下就这一个,已经被我娶了舊獨,你还能娶到?哼……”   成煜东骂骂咧咧:“一天到晚的尽想美事儿。”   林秀在商场给娇娇和成景,都买了两套好看的衣服,又给成煜东买了一件真丝白衬衫。   成煜东就不高兴了:“死对头穿真丝衬衣,你也给我买?你是觉得他穿着好看?”   语气酸溜溜,这也不知道打翻了多少年的老成醋?   “我不穿这玩意儿。”成煜东把衣服挂回去:“一件就得五十多块钱,留着这钱给你买擦脸的不好吗?”   “这么省啊?”林秀笑眯眯,被人捧在手心里,凡事儿都想着她,她肯定高兴呀。   “我不是觉得死对头穿的好看,我是觉得你穿起来比他好看。”林秀轻声哄着醋坛子:“咱们以后生意越做越大,你也需要一点称头的衣服。这穿出去,别人一看,就知道你是个成功人士。”   “人靠衣装,马靠鞍,我还要给你买套合身的西装。”林秀一脸欣赏的看着成煜东,肩宽窄腿,大长腿,一米八几的高个子,真是标准的衣架子,穿起西装来肯定特别有范儿。   林秀都不用量,就知道成煜东的尺寸。   见他不肯试真丝衬衫和西装,就直接让售货员包了成煜东的码子。   她脑子里还在想象成煜东穿西装的英俊模样时,成煜东却说:“这一套西装花了一百多,太贵了,不如退了,给你买化妆品?”   “不贵,这是手工的西装,多精致啊。”林秀就喜欢精致高档的东西,质量好有格调,上身效果特别贵气。   她眉眼弯弯的看着成煜东,这男人糙归糙,但长得真的非常英俊帅气。   “要不你试试我给你买的西装?你穿上肯定好看。”林秀忍不住哄着说:“成煜东,穿穿呗。”   声音软绵绵的,甜到人心尖尖。   成煜东翘了翘唇:“回去,等回去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我穿给你看。然后……”   他忽然附身,属于男人阳刚成熟的浓烈气息,铺天盖地的笼罩着林秀:“到时候,我让你亲手脱下来……”   男人的声音沙哑低沉,一听就知道想吃肉了。   可不是想吃肉,来了东城这么久,一直带着孩子睡。   他虽然天天晚上都能搂着媳妇儿,可好久都没和媳妇儿亲热了。   他是个血气方刚的男人,能不想这事儿吗?   林秀脸一红,下意识看着四周。   见娇娇被成景带着走前面去了,而蔡志鹏也离的远,这才伸手拧了拧男人结实的胳膊:“不许胡说。”   “不胡说,咱们找机会干点实事!”男人眼神炽热的盯着林秀,浑身的荷尔蒙炸裂。   ……   逛完了商场,林秀又在附近找了家国营饭店吃饭。   八十年代的国营饭店,那都是老资格,厨师也是手艺特别好的铁饭碗。   端上来的铁板鱿鱼、清蒸鲈鱼、烤乳猪肉、白灼菜心,全是东城的特产,也是老师傅的拿手好菜。   林秀吃的很满意。   娇娇最爱吃酥脆软嫩的烤乳猪,一口气吃了好几块,还不过瘾。   直到肚子吃撑了,这才心满意足的放下筷子:“真好吃。”   “东城也真好玩。”娇娇双眼亮晶晶的说。   她不来东城,都不知道世界这么大,世界上还有这么多从没见过和听过的好吃的。   “以后妈还带你去别的地方,吃更多好吃的,玩更多好玩的。”林秀宠溺笑道。   “好耶,我要走遍祖国的大好河山。”娇娇兴奋欢呼。   成景抿了抿嘴角,也很高兴,小声儿的唱‘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个宝~’   一顿饭吃的特别舒心,成煜东去结账的时候,林秀就带着娇娇去上厕所了。   “就在厕所里等着妈妈,别乱跑哦……”林秀给娇娇穿上裤裙子,嘱咐了一句,这才去上厕所。   可谁知道,她上完厕所,在洗手的时候,忽然听见娇娇惊恐的尖叫声传来:“放开我,放开我……”   “娇娇。”   林秀从厕所里冲出来的时候,就见娇娇被孙有福抱着朝窗户外面爬。   这里是国营饭店的一楼,外面是条大马路。   如果让孙富有抱走了娇娇,后果不堪设想。   林秀拔腿跑过去:“你放开我女儿……”   而结完账的成煜东,听见林秀和娇娇的求救声,也冲了过来。   这时候孙有福已经抱着娇娇跳到了外面,扑过去的林秀只抓住了孙有福的手臂,却被对方挣脱开了…… 第51章 舅舅出手   “妈妈……”   被孙有福抢走的娇娇, 害怕的哭着喊林秀。   那惊恐发抖的哭喊声,让林秀的心口像是被人捅了一刀又一刀,疼的她撕心裂肺。   “娇娇……”林秀一下子就爬上了窗户,双眼通红:“你放开我女儿。”   林秀的腿被老旧的玻璃窗户划破, 但她不在乎的扑过去, 一下子揪住了孙有福的长头发,把人往后拖:“你放开我女儿。”   林秀下了死力气, 孙有福感觉自己头皮都快被人拽掉了。   他把娇娇夹在胳肢窝, 伸手去推林秀:“滚开!”   娇生惯养的林秀, 哪能是孙有福的对手?   被推的朝地上倒去的时候, 一道身影及时从旁边窜了过来, 一把接住了林秀。   “成煜东,给我打死他……”   林秀生气大喊, 却发现接住自己的人不是成煜东, 而是同样在国营饭店吃饭的李彦铭。   但这时候来不及多想, 她一把拽住李彦铭的手,着急道:“快,快帮把我女儿抢回来……”   紧跟着林秀的话,李彦铭身手矫健的冲上去。   从背后身手勒住孙有福的脖子, 拧着孙有福一个侧身过肩摔。   在孙有福重重摔在地上的时候, 他竟然还能腾出一只手, 去抱住娇娇……   “砰!”   孙有福摔在地上的时候,娇娇已经稳稳当当的落入了李彦铭的怀抱中。   而孙有福这时候,还想爬起来跑。   却被从前方包抄的成煜东, 擒住了肩膀。   孙有福下意识抬手反击, 成煜东直接拽住他的手臂。‘咔嚓’一声, 手臂骨头断裂的剧痛, 伴随着孙有福的惨叫声传来。   面对想抢走自己女儿的社会坏分子,成煜东可不会手下留情。   他脸色沉冷的抬脚,“砰”地一声巨响,孙有福整个人都飞了出去,砸在了不远处的地上。   孙有福感觉尾椎骨和五脏六腑,都好像被摔碎了一样,痛的他浑身发抖。   然而这还没完,从后面跑上来的成景,直接一脚踹向了孙有福的□□……   “啊!!”   孙有福痛苦凄厉的惨叫声,跟杀猪似的传遍了整个国营饭店,把周围的人都吓了一跳。   “娇娇。”   还带着后怕的林秀冲上前,从李彦铭怀里,抱住了娇娇。   “还好你没事,还好你没事……”林秀紧紧的抱着娇娇,声音里全是害怕和担忧。   母子连心,娇娇也感受到了妈妈对自己的疼爱和关心。   看着脸色苍白,眼圈通红的林秀,小乖乖还伸手拍了拍林秀的头,学着林秀平时哄着她的模样,哄着林秀说:“妈妈,我没事。”   “是那个叔叔,救了我。”娇娇看向李彦铭的时候,那双哭红的双眼里,全是崇拜:“叔叔,你真厉害。”   面对娇娇亮晶晶的双眼,就算是阴鸷凉薄的李彦铭,也不免缓和了脸色。   见这个漂亮叔叔笑起来,娇娇也忍不住咧嘴笑了起来。   而林秀则抬头对李彦铭道谢:“同志,谢谢你,谢谢你帮我救回了女儿。”   “没事儿。”李彦铭开口,声音和他的人一样孤傲冷漠。   但见林秀脸色苍白,眼圈通红,那向来精致的大波浪卷发也凌乱的披散在脸庞,看着有一种娇弱的破碎感。   李彦铭不知道为啥想起了自己的姐姐,当初他们家遭迫害的时候,他姐姐也是这样站了出来。   明明是个娇生惯养,从没受过苦的千金大小姐,却用单薄柔弱的身躯,在那种严峻残酷的环境下,保护他和所有人。   大概是想起了自己姐姐的缘故,李彦铭那双凉薄的双眼。   在看向林秀的时候,也多了丝温柔。   “像这种地痞流氓,你们最好一次性解决,否则很难缠……”   李彦铭提醒林秀的时候,那双狭长的凤眼,还鄙夷的扫了眼,这会儿半蹲在地上,正拿手帕给林秀包扎腿上伤口的成煜东。   特别看不起人的说:“如果一次性解决不了,那就趁早回老家,否则就算有男人,也保护不了你这个女同志。”   成煜东给林秀包扎伤口的动作一顿,他哪能听不出,这个死对头是在骂自己没用?   不过成煜东没理会李彦铭的阴阳怪气,而是细致的给林秀包扎好了腿上的伤口,这才从地上站起来。   “救我女儿的事情,我谢谢你了。”   成煜东从林秀怀里接过娇娇,看娇娇一直双眼亮晶晶的望着李彦铭,显然把李彦铭当英雄的时候,表情冷了冷。   “这个人情我记下了。”成煜东不是个好赖不分的人,但是和死对头道过谢以后,也阴阳怪气了回去:“我听舊獨说你的烟被人吞了,咋?需要帮忙不?”   成煜东是个不肯在死对头面前认输的人:“我能在解决孙有福的时候,顺便帮你把烟的事情解决了,就当还你一个人情。”   这话一落,李彦铭的脸色就彻底阴沉下来。   他眼神阴鸷锐利的盯着成煜东,成煜东挑了挑眉,眼神挑衅的看了回去。   这男人的胜负欲就是这么奇怪,他俩更不想被死对头比过去。   林秀就这么看着他和李彦铭都恨不得用眼刀子,戳死对方,就觉得两人挺可笑的。   可李彦铭到底是娇娇的救命恩人,于是这一次林秀稍微偏心了那么一点点,都对成煜东说:“别用这种语气和人家说话。”   成煜东脸色铁青,看向李彦铭的眼神不仅仅是挑衅,更是带着一种仇视。   狗男人是吃醋了,不高兴秀儿没站在他那边,心里特别不痛快。   李彦铭哪能看不懂成煜东的嫉妒,于是偏头,对林秀笑了笑。   他长得太精致漂亮了,平时又阴鸷凉薄让人觉得不好亲近。   这猛不丁笑起来的时候,唇红齿白,笑意盈盈的模样,让林秀都看呆了一下子。   好吧,林秀现在承认,死对头如果是个女人,是能和她比美的。   林秀看着李彦铭发呆,同时也觉得这人笑起来的时候,似乎有点眼熟?   她不免多看了几眼李彦铭,然后成煜东彻底生气了。   他脸色沉沉的抬手捂住了林秀的眼睛,对李彦铭说:“我的承诺一直有效,如果需要我帮忙……”   成煜东的话还没说完,李彦铭就冷哼一声:“不需要。”   说完这话,他转身就走。   单手抄在裤兜里,风吹起他身上穿的黑色真丝衬衫的一角,让他高挑的背影,看着孤傲冷漠的很。   成煜东哼了哼,觉得死对头装模作样,就跟只骄傲的花孔雀一样。   “哎,同志,你等等……”   林秀的声音从背后传来的时候,李彦铭倒是没向对待林冬芹那样冷酷无情,而是好脾气的扭头看着林秀。   “你最近小心一点呀。”林秀说:“最近可能有人想害你……”   这是那天在海边的时候,她听到了吞了李彦铭红梅烟的那个坏蛋的心里话,于是又补充道:“是劫货杀人的那种危险,你去拿货的时候,可能会遇到埋伏。”   死对头救了娇娇,她得礼尚往来不是?   李彦铭眼神探究的看了林秀几眼,林秀还有些紧张,心想如果这人问她是咋知道这事儿的,她就随便找个理由,说自己无意听到的。   谁知道,李彦铭根本没追问。   而是高傲的轻哼一声,表示自己知道了。   他转身的时候,还懒洋洋的抬了抬右手:“走了。”   他的手苍白修长,在真丝的黑色衬衣的映衬下,就跟上好的白瓷一样。   这人比我还娇生惯养啊,林秀感觉自己找到了可以做比较的人,心情还挺复杂的。   因为比她还娇生惯养的人,是个心狠手辣的车队大佬,却活的比她还精致。   林秀看着李彦铭渐渐走远的背影,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死对头的脸好像和她一样白?   “看啥看?有啥好看的?”成煜东沉冷的声音传来。   林秀回神,对上他冰碴子一样的眼神:“你的腿不疼啊?还跟这儿站着,跟电线杆子似的。”   男人语气有多不耐烦,动作就有多温柔的把林秀揽进了自己怀里:“你给我靠着。”   语气冷冰冰的命令道:“别用受伤的脚站着了,我等会儿背你去上药。”   “那他呢?”林秀葱白的指尖指着,被蔡志鹏和热心的人民群众们抓起来的孙有福,眼神凶凶的问:“这种抢人小孩儿的狗东西,就不该活在世上。”   林秀的话引起了大家的共鸣,谁家没个小孩儿,谁家的小孩儿要是被人抢走了,那痛苦的就是一家人。   说不定那家人还会因此家破人亡,所以大家对抢小孩儿的孙有福都特别狠,把他当人贩子来踹了几脚。   “他?”成煜东冷笑一声。   那寒浸浸带着杀意的笑声,吓得孙有福浑身一抖。   因为只要一想到成煜东拧断他胳膊的事儿,他就痛的直冒冷汗。   “蔡志鹏,把人送去派出所。”成煜东眼神阴沉,本来还想等几天,再收拾孙有福。   可孙有福竟然敢把注意打到娇娇头上,还害秀儿受了伤,那就必须提前收拾孙有福,还得让躲在孙有福背后的人,也一并给收拾了。   蔡志鹏把孙有福当人贩子送进派出所的时候,公安都愣住了。   因为孙有福手断了,命根子被人踹伤了,那腰椎骨也好像有问题,这还是公安第一次看见,这么惨的坏人。   但是坏人再惨,那也是坏人,并不能引起人的同情心。   尤其听说他抢小孩儿的时候,正常人都会觉得这是坏人活该,这是坏人的报应。   “说,谁是你的同伙?”公安审问道。   “没同伙,我就是看娃娃可爱,想抱来逗一逗。”孙有福特别欠揍的说:“我姐夫是袁宝良,他们打了我,一个个都别想跑……”   “砰。”   嚣张至极的孙有福,被人从凳子上踹下去。   摔在地上的时候,撞到了受伤的尾椎骨,让他感觉后背像人用针扎一样痛。   “你他妈还敢踹我……信不信我弄死你……”孙有福破口大骂:“我姐夫是袁宝良……砰……”   他的脸被人踩住,成煜东冷冰冰的盯着他:“不管你姐夫是谁,你都得挨揍!”   想抢他女儿,还害他媳妇儿受伤,到了现在还这么嚣张,威胁他们。   是个男人都不能忍!   成煜东的脚都快把孙有福的脸给踩平了,一旁的公安见状,忙道:“同志,你冷静一点……”   劝也是真劝,但大家也都觉得孙有福活该被打。   这个时代的人,大都比较淳朴和肯干实事儿。   要是人人都仗着自己有关系,敢胡作为非,那干啥还严打?   严打的目的,就是肃清社会不正之风,保护人民百姓的人身安全。   “我再问你一次,是谁指使你抢我女儿?”成煜东的脚还踩在孙有福脸上。   孙有福感觉自己的脸骨都快被人踩碎了,又看自己姐夫袁宝良的名声,没震慑住这些人。   也有点害怕了,忙认怂:“没人指使我,真没人指使我,我就是听说你娃可爱,想看看……”   一股想杀人的怒火,窜上了成煜东胸口。   娃可爱,他就能抱走?   他那是抱走吗?分明是在抢!   这种人渣,就不配活在这世上……   成煜东用脚拧着被自己踩着那张脸,让孙有福有种自己脸要被碾碎的感觉。   但到底成煜东,还是有理智的。   所以公安再次拉开他的时候,就简单的踩了孙有福一脚,然后说:“抱歉,没控制住自己的脾气。”   成煜东语气沉沉:“请你们原谅一个父亲,面对人贩子时的愤怒。”   公安:“…………”   理解肯定理解,因为他们也有孩子,面对人贩子肯定都愤怒。   而且人贩子那都是要被严打的坏人,也并不值得同情。   可为啥成煜东嘴上说着求原谅,却还要一脚踩在坏人胸口,把坏人都踩的差点背过气去?   林秀也眼神冷冰冰的盯着孙有福:“你听谁说我娃可爱的?”   孙有福并不想把真话说出来,可林秀问话的时候,用了读心术,于是孙有福只能说:“我听林冬芹说的,她说她时孩子的大姨。和你们产生了一点误会,想给孩子买点东西,但你们不让……”   孙有福继续说:“我看她可怜,就想着把孩子给她抱过去……”   成煜东和林秀的眼里,顿时闪过一丝杀气。   果然是林冬芹。   这事儿林冬芹脱不了干系,肯定也要被公安带过来问话。   当住在招待所等着孙有福抱孩子过来的林冬芹,见公安敲开自己的门时,脸色瞬间阴沉下来…… 第52章 林秀的后手   林动芹所住的招待所, 是机关单位的招待所。   这会儿又是大白天的,所以她被公安带走的时候,还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林冬芹,你这是……”一个穿着藏蓝色中山装的中年男人, 听到动静, 走出门来,一脸惊奇的看着被公安带走的林冬芹。   “厂长, 公安同志找我了解点事情……”林冬芹对康于德说:“我去去就回来……”   说这话的时候, 林冬芹还看见了同样站在人群中的隋光礼, 再看看对自己指指点点的其他人, 林冬芹瞬间臊的脸颊通红。   当着厂领导和未来东城市长的面丢脸, 林冬芹真是恨死了给自己带来麻烦的孙有福。   还有林秀,肯定是林秀故意让公安来派出所带走自己舊獨, 让自己当众丢脸的。   林冬芹脸颊烧的滚烫, 却还要强行对隋光礼解释:“隋光礼同志, 我没事儿,我就是去帮公安同志梳理一下案情的,大家都不用担心我。”   隋光礼愣了一下,他其实不关心林冬芹的事儿。   但是林冬芹主动开口了, 他就礼貌的点了点头, 然后拿着刚洗的手帕走进了房间里, 准备找个地方晾起来。   而康于德则不放心的跟了上去:“同志,我是威阳县农机厂的厂长,这位林冬芹同志是和我一起的工作人员……”   康于德从中山装的口袋里, 掏出了自己的工作证件和介绍信, 然后详细问道:“不知道具体发生了啥事儿?”   林冬芹脸色一白, 不想让康于的知道那些事, 却来不及阻止听公安说话。   “有个叫孙有福的男同志在国营商场里抢人家的小孩儿,据孙有福的口供说,这件事和林冬芹有关系……”   林冬芹让人抢孩子?   康于德震惊了。   “厂长,这都是误会。”林冬芹解释:“我根本不认识那个叫孙有福的人,我也不知道这脏水为啥泼在我身上?我这几天不是一直跟着你在东城这边考察,今天中午才有空休息,我咋可能让人去抢孩子。”   林冬芹利索道:“这可是犯法的事情,我受国家和厂子里的培养,好不容易才从以前那些污名中挣脱不来,我也不知道为啥我又被人陷害了。”   林冬芹说着还眼圈通红的哭了起来,她哭的很有章法,眼泪在眼眶里全聚集了,然后把话说完了,才大颗大颗晶莹剔透的掉落出来。   这是21世纪网上有段时间特别流行的美人落泪,哭的梨花带雨的特别漂亮又楚楚可怜。   李冬芹学到了精髓,她这样委屈的哭,果然让康于德有些相信林冬芹了。   毕竟他的命还是林冬芹救的,所以在农机厂,林冬芹名声烂透了。   康于德因为外界原因,撸了林冬芹车间主任的职位,但还是愿意给林冬芹一个表现自己的机会。   否则他哪会带林冬芹来东城呢?   除了念着林冬芹的救命之恩,还有一个原因是惜才。   因为林冬芹可是八十年代,像金子一样稀少的大学生。   又是东城大学毕业的,对东城的风土人情很了解,还会说本地话,带在身边和东城的领导们谈事儿也比较方便。   “公安同志,我能作证,林冬芹同志是个善良热心肠的好同志,这其中肯定有误会。”被蒙骗的康于德,忍不住为林冬芹说话:“在工作上,林冬芹同志表现的也不错,肯定不会干知法犯法的事情。”   厂长也是个文化人,说起话来,那是头头是道,也有理有据。   公安听了就说:“你放心,如果是误会,我们很快就会把林冬芹同志送回来。”   “厂长,谢谢你愿意相信我。”林冬芹感激又仰慕的看了眼康于德,她太知道女人用这种崇拜的眼神望着一个男人时,那个男人会有多心动?   康于德神色一动,定定的看了眼面带感激和仰慕的林冬芹,笑意更温和的说:“有事记得找我帮忙。”   他拍了拍林冬芹的肩膀。   林冬芹跟着公安离开的时候,还一步三回头,眼神感激的望着康于德。   康于德也站在原地,等林冬芹的身影彻底消失在眼前后,这才收回目光。   对挤在周围看热闹的人说:“都是误会,大家都散了吧。”   轰走了周围的人,康于德又抬手敲了敲隋光礼的房间门。   没一会儿,门打开,隋光礼眼神平和的站在门口:“康厂长,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的,隋光礼同志,林冬芹的事情,肯定是误会……”康于德脸带笑意:“希望你们单位,不要因为这件事,对林冬芹同志,或者我们农机厂带有偏见。”   “我们合作的是农机厂,林冬芹同志的事,有公安同志去解决。”隋光礼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平静。   他对工作以外的事情,没啥兴趣,也不理解康于德为啥特意敲开自己的房门,来说这件事?   大概过了半个多小时后,公安骑着自行车,把林冬芹带到了派出所。   这时候,成煜东正蹲在地上,给林秀捏着腿。   这几天走的路多,他担心林秀的腿酸胀难受。所以找着机会就想给林秀按摩穴位,疏松疏松林秀的疲乏。   当手按到林秀腿上,贴着的纱布时,成煜东双眼沉了沉。   这是林秀在国营饭店,为了追上孙有福,抢回娇娇的时候,被玻璃窗划破的,虽然已经被消毒,上了药。   可看到媳妇儿腿上的伤,成煜东还是心疼的很。   这可是他平时捧在心尖尖上宠着疼着,连断根头发丝都会心疼的媳妇儿,却因为林冬芹和孙有福给受伤了?   于是当林冬芹走进区的时候,就对上成煜东那双漆黑冰冷的双眼。   林冬芹脸色一白,看着对自己冰冷无情的成煜东。   却小心翼翼的给林秀按着腿,而林秀一脸享受的时候,林冬芹就感觉,浑身上下都被酸水给浸泡住了。   这一切本来应该属于她这个女主角的。   无论是成煜东的偏爱和忠诚,还是所有人的好感,都应该是她这个年代后妈文女主的才对。   听见林冬芹这嫉妒不甘心的心里话,林秀懒洋洋的抬起头,上下打量了林冬芹一眼。   然后在林冬芹羡慕嫉妒的表情下,轻声开口:“说吧,你让孙有福抢娇娇的事情,都老实交代了。”   “你又不是公安,有你问话的资格吗?”坐在一旁的孙有福,忍不住开口。   成煜东眼神扫过去的时候,他立马想起被成煜东教训的痛苦,吓的缩了缩脖子,然后说:“公安同志,真的和林冬芹没关系。”   “是我对她一见钟情,想哄她开心,才会去抢小孩儿的。”孙有福把事情全揽了。   林冬芹却看着他问:“你就是孙有福同志?”   不等孙有福回答,林冬芹有些委屈的说:“你在商场差点扇我巴掌,现在却说喜欢我,为了我去抢小小孩儿?”   这话是想告诉公安,她真的不认识孙有福,和这件事没关系。   “孙有福同志,我都不知道该谢谢你?还是恨你?”林冬芹表现出受到伤害的无辜模样:“你害的我好惨啊,我的名声都差点被你败坏了。”   林冬芹眼睛里又有眼泪,这回她没哭,而是含着眼泪瞥了孙有福一眼。   她角度找的好,最好看的半张脸,再加上这含泪瞥眼的模样,真是迷的孙有福不要不要的。   “对不起,对不起,我的错。”孙有福忙解释:“我不是看你躲在商场外面哭,听你说你想见侄女儿,这些狗东西不让你见,所以我想让你开心开心……”   “公安同志,真不是林冬芹指使我这样干的。”孙有福/精/虫上脑:“这一切都是自己要干的,和林冬芹同志没关系。”   林秀看了,都忍不住鼓掌了。   然而她也确实鼓掌了,那啪啪啪的鼓掌声,在屋里响起的时候,显得是那么讽刺。   林冬芹脸色阴沉的盯着林秀,却听林秀轻声问:“林冬芹,你觉得孙有福说的对吗?”   “当然对了,因为我确实没指使孙有福这样干。”林冬芹眼神挑衅的盯着林秀,脑子里却在响:【就算我会控制不住的说出真话,可我的确没让孙有福这样干。是孙有福爱我爱的无法自拔,想哄我开心。】   【孙有福自愿这样做,和我林冬芹有啥关系?】   听见林冬芹这不要脸的心里话,林秀唇畔的笑容加深。   林冬芹顿时有些戒备的看着笑容如花的林秀,她想做啥?她能做啥?   林冬芹瞬间又放松下来,是啊,林秀能做啥?   想用孙有福枪小孩儿的事情,拉自己下水?   可她却没有唆使孙有福这样去干,就算在偷鸡摸狗都能抓起来劳改的八十年代,也没有任何理由,能抓她去劳改啊。   林冬芹稳如老狗的看着林秀,脸上还露出挑衅和得意的笑容。   这一次,林秀注定要在她手上吃瘪,看着她啥事儿没有的,光明正大的从派出所走出去,根本拿她没办法。   林秀拿林冬芹没办法吗?   林秀当然有办法,去对付林冬芹了。   因为林秀问:“你说你不认识孙有福?可我怎么感觉你早就知道孙有福这个人?而且我在商场看到你,好像故意往孙有福身上撞……”   林冬芹皱眉,林秀问的啥问题?以为问这个问题,就能让她被牵连?   这不是做梦吗?   林秀认定自己准没事儿,所以态度无所谓的很。   紧跟着却听林秀质问道:“难不成你是故意要去勾引孙有福的?”   欻——   孙有福的眼神,顿时落在了林冬芹身上,看着特杯兴奋和期待。   他的女神,在故意勾引他?   女神也爱他?对他一见钟情?   孙有福看向林冬芹的眼神,那就跟狼看见肉一样,冒着绿光和一种让林冬芹觉得汗毛倒立的恐惧舊獨。   “我没有……”林冬芹害怕摇头,要否认:“我怎么会去勾引孙有福呢?他不配让我勾引,我只是想引起他的注意力,让他心甘情愿的帮我办事儿。”   被林秀用读心术刺激的说了真话的林冬芹,竹筒倒豆子似的说:“这样无论我想干啥,只要我使个眼色,或者说句啥话,孙有福都会像狗一样帮我办事。”   孙有福脸上的兴奋和期待,全都僵在脸上。   因为只要是个正常男人,听见自己喜欢的女人说自己不配,那身为男人的自尊心都会被打击到的。   更可况林冬芹还说,不想勾引他,却偏偏想引起他的主意力?   想起中午的时候,林冬芹在商场对自己的回眸一笑;想起林冬芹来到派出所时,那含着眼泪,望着自己的模样,孙有福整个人都愤怒了。   他一开始把林冬芹当女神,那是因为他以为林冬芹是个作风正派的好女人。   混混嘛,自己混蛋,却总喜欢品行好的女同志,也知道好女人是该疼着的。   可是林秀利用读心术,刺激林冬芹说着那些话的原因。   就是要让孙有福好好看看,他的女神到底是个啥样的人。   一旦女神从神坛上降落,成了心机深沉,还想利用他,勾引他的人,那孙有福也是会失望愤怒的。   更别说林冬芹,刚才那些说孙有福不配被自己勾引,却要利用孙有福,还骂孙有福是条狗的话,那更是像刀子一样戳在孙有福的肺管子上。   女神和坏女人,那是从根本上的区别。   孙有福对女神的呵护和温柔,现在也变成了对坏女人的暴怒和嫌弃!   “你这都不算勾引,那啥才叫勾引我?”孙有福大声问。   他可以喜欢林冬芹,为林冬芹干事儿,因为他本来就是没有道德和底线的混蛋。   可亲耳听到林冬芹说,自己不配被他勾引的时候。   原本一直护着林冬芹的孙有福,就感觉自己的脸被人当众扇了两巴掌。   哪个男人能受得了被人利用了,还要被人嫌弃,说不配?   那不是把自尊和脸面,被林冬芹仍在脚底下踩了又踩吗?   感觉自己像个小丑的孙有福,眼神狰狞凶狠的盯着林冬芹:“你再说一次,你是不是想勾引我?”   “不,我没有。”林冬芹又摇头:“不是勾引,这不是勾引,我咋会勾引你?你不配。”   林冬芹眼神惊恐,她咋又说出了心里话?   “我只是想引起你的注意力,让你喜欢我,帮我干事情而已……”   林冬芹的心里话还没说完,孙有福就朝她扑过去:“你还说不想勾引我……”   孙有福眼眶通红的伸手,去掐林冬芹的脸。   想从她嘴里听到自己想听的话,想让林冬芹承认在勾引他,挽回一点属于男人的面子和尊严。   可孙有福却被林冬芹抬脚踢中□□,然后趁孙有福吃痛的时候,用力推开孙有福。   等公安把现场情况控制住的时候,孙有福已经因为下半身的伤,给痛晕了过去。   林冬芹眼神发狠的盯着孙有福,那瞬间的狰戾,把控制事态的公安都给吓了一跳。   这还是刚才那个看着可怜无辜,想让人同情的年轻女同志吗?   这眼神比杀人犯还恐怖!   这件事最后的结果,林冬芹确实按照她设想的那样,并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是她指使孙有福去抱娇娇的。   因为语言的暗示,不能当作证据,公安也不能因为这去定林冬芹的罪。   所以林冬芹还是被公安送了回去。   离开派出所的时候,林冬芹忽然走到林秀面前,眼神不屑的盯着林秀看了好一会儿。   忽然露出一个虚伪的笑容:“我知道你对我有意见,但是妹妹,我们毕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你三番四次污蔑我的事情,我都看在过去的情分上,不和你计较。”   林秀偏头:“你算什么东西,也配和我计较?”   明明是很温柔好听的声音,可却能把林冬芹气死。   “林冬芹,你真不会认为,你今天是全身而退吧?”林秀那双漂亮的眼睛里,全是嘲讽。   林冬芹脸色一变,然后笑起来:“嗯,怎么不算呢?”   “那就祝你好运。”林秀笑起来,唇红齿白,看着骄傲又嚣张。   气的林冬芹咬紧后牙槽,同时在心里想,以后再也不能和林秀正面刚了。   这个女人太邪门儿了,每次对上林秀都没好事。   林冬芹也不想想,如果不是她阴魂不散,总是高高在上的认为,林秀是她写的后妈文中的女炮灰,想踩着林秀上位。   三番四次的搞事情,她能被林秀追着打?   这就是典型的不作死就不会死,但显然,林冬芹没有这个觉悟。   直到现在,林冬芹都依然认为。   这个世界是她写出来的,她这个作者和命定女主,是能操纵一切的。   听见林冬芹这自信的心里话,林秀嘲讽一笑。   她抬头看了看眼前的天空,阳光灿烂、阳光白云;路过的人、吹过的风、开着的花……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这么鲜活真实。   把一个鲜活真实的世界,当成冷冰冰的文字来操纵和玩弄。   哪怕是林冬芹这个作者,没有敬畏心的话,也会被这个世界的人和事情毒打一顿!   林冬芹最后,被公安送回了招待所。   回去的时候,她还抬头挺胸,对看热闹的人笑着说:“没事儿了,一切都是误会,我现在回来啦。”   她眉眼弯弯的笑起来,眼神温柔。   其实林冬芹自己都没发现,她总是无时不刻的在学着林秀的一举一动。   想学会林秀的娇气和做作,想学会林秀的骄傲和自信。   因为这些是她羡慕和想拥有的……   公安奇怪的看了林冬芹一眼,觉得这个女同志行为举止可真奇怪,在派出所那么没底线,可现在又装的这么温柔,真是个两面派!   “麻烦你们送我回来了。”林冬芹还笑着对公安说。   “不麻烦。”公安说:“我们正好过来有点事情。”   林冬芹笑容不变,以为公安也是来办其他案子的,就没多想。   甚至在听到她声音,从屋里跑出来的康于德面前,还露出那明媚而明亮的笑容说:“厂长,你看,我没说错吧,都是误会……”   “我现在安全的回来啦。”林冬芹的语气娇嗔,还带着撒娇的意味。   康于德脸上的笑容也很高兴:“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等会儿晚上你拿着办厂的资料,陪我去见领导……”康于德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公安打断了:“康同志,我们有事要向你通报。”   “啊?”康于德愣住:“通报啥事儿啊?”   通报可是件很严肃的事情,他们才来东城没多久,咋东城的公安还要和他通报事情?   林冬芹脸上的笑意,却在瞬间僵住。   因为她有种不好的预感,果不然,接下来就听公安说:“你们厂的林冬芹同志,作风不正!”   响当当的几个字,像巴掌一样,扇在了林冬芹脸上,也扇在了康于德脸上。   “啥?啥作风不正?”康于德都变结巴了:“这……这……这事儿不是误会吗?”   “对啊,这是误会。”林冬芹也着急道:“都是误会……”   “怂恿孙有福抢孩子的事情,我们没确凿证据抓你,可你作风不正的问题,我们必须通报给你的领导。”   八十年年代,可是对个人作风看的很重要的年代。   更别说像林冬芹这种,还提了干的农机场员工,这可是吃国家饭的单位。   德行有问题,那按照规矩,都是要通报批评的。   这也是林冬芹忽略的一点,因为她是穿越的,不是土生土长的八十年代人。   就算写的这个时代的年代文,可她其实对这个年代和社会行情,并不是太了解,只是套了八十年代个大框架而已。   可这个世界的法则,却会完善这个世界的细节,让所有的一切都变得合理起来。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林冬芹总是控制不了这个世界的人的所思所想。   因为这个世界的每个人都是活着的,不该被她高高在上的藐视着的真实血肉。   所以这时候,就算林冬芹想阻止公安对她的批评通报,也没机会阻止。   只能眼睁睁看着公安同志,把她在派出所的所作所为全都说了出来:“康于德同志,林冬芹同志有故意引诱年轻男同志,为她办事儿,来达到自己目的和利益的确凿证据。”   公安同志,把做好的笔录拿了出来。   康于德伸手去接的时候,林冬芹还想伸手去抢,却被公安给按住了。   而康于德看着这些盖了公章的笔录,又从公安口中,得知林冬芹在派出所的那些话。   知道林冬芹看不起孙有福,还故意引起孙有福注意力,让孙有福帮他抱小孩儿的事情,还骂孙有福不配,是条狗的时候,简直大为震惊。   “这是……真的?”康于德都震惊了。   “当然,否则我们也不会通报给你知道这件事。”   农机厂可是国营大厂,里舊獨面上班的同志,都是端铁饭碗的工人阶级和干部领导。   这种人品道德败坏的人,那就像老鼠屎一样,会破坏整个农机厂的风气。   所以康于德再次得到肯定,得知林冬芹的确就是人品道德败坏的人时,简直气的不行。   因为他感觉自己也被林冬芹欺骗了,因为林冬芹一直在他面前表现的得体大方,再加上对他又有救命之恩。   所以先入为主的观念,让康于德就算林冬芹在农机厂名声坏透了的情况下。   在林冬芹找到他,希望再给一个胜任农机厂车间主任的机会时。   康于德还是选择给林冬芹一个向上爬的机会!   “咱们响应号召,这次去东城考察,开分厂的事儿,我会带你去。”这是康于德给林冬芹机会的时候,对林冬芹说的话:“到时候,你只要干的好,回去我还能给你开表彰大会,让农机厂的同志们都知道你是个踏实肯干的好同志,到时候当众恢复你车间主任的职位。”   当时康于德有多看重林冬芹,现在就有多恶心林冬芹。   “厂长,你听我解释……”林冬芹拽住康于德的手,眼圈通红的说:“孙有福这事儿,是林秀故意诬陷我的,我咋可能勾引男人呢?”   这嘴上说着不干勾引男人的事儿,可对康于德动作,却黏黏糊糊,还想用绿茶卖惨那一套,来获得康于德的的同情。   林冬芹看康于德叹了口气,还以为自己这招又奏效的时候,却被康于德给甩开了。   “林冬芹同志,请你自重。”康于德声音响亮有节奏的说:“你手上的工作,让小王接手……”   “可是那些资料是我一手整理的,小王临时接手,恐怕啥也不懂。”林冬芹还想挽救一下自己的前程:“不如让我今晚跟着你去见领导,等小王熟悉了事情后,我再把事情彻底移交给他?”   林冬芹还不死心的说:“厂长,就看在我救了你的份上,你相信我好不好?”   “林冬芹,这不是相不相信的问题,而是原则的问题。”康于德又叹了口气:“公安同志都来通报了,我不能冒着风险再用你。”   康于德说:“你把资料交出来!”   林冬芹这边的惨状,林秀可是早就预料到了。   否则她干啥等在派出所,等着林冬芹出现呢?   不就是想彻底斩断林冬芹对孙有福的吸引力和利用,让两人反目成仇。顺便再让重用林冬芹的康于德知道,林冬芹的真面目。   这下林冬芹估计在农机厂混不下去了。   只要一想到林冬芹遭到的报应,林秀就心情很好的哼着歌,从蔡志鹏房间里把娇娇和成景带回了自己房间。   “嫂子,两个小家伙下午吃了不少东西,晚上少喂点饭。”蔡志鹏还对林秀说。   他之所以会带着娇娇和成景,那是因为林秀怕呆在派出所,会让娇娇有心理阴影。   所以才会让成景陪着娇娇,被蔡志鹏带出去玩儿的时候,分散注意力。   这不,娇娇被林秀接走的时候,手里还拿着套圈回来的洋娃娃,给漂亮的洋娃娃梳头发,全然忘记了白天在国营饭店,被孙有福抢走的阴影和恐惧。   而另一边,因为相信了林秀的话,而提前埋伏的李彦铭,也带着孔好运全身而退了。   否则,他今晚是要栽个跟头。   “铭哥,我们得感谢那个漂亮的女同志。”孔好运把红梅烟搬上大卡车的时候,还很兴奋:“如果不是他提醒,咱们就遭了。”   “可惜这么漂亮的女同志,已经结婚了,不然……”孔好运扭头看了李彦铭一眼,寻思要是铭哥娶了对方,不知道得生出个多漂亮的女儿出来?   “专心搬你的东西。”李彦铭凉薄开口,他对林秀可没男人对女人的那种兴趣,纯碎是觉得面善而已。   “对了,你知道她女儿叫啥名字吗?”李彦铭忽然开口问。   白天事态焦急,他好像听见林秀叫娇娇的名字了,可现在仔细一想,好像又没叫?一直喊的是女儿?   “我不知道啊。”孔好运说完又问:“铭哥,你问这个干啥?难不成你想去挖墙脚?”   然后他的屁股就被李彦铭踹了一脚:“好好干你的事儿,交完这批货,我还要早点回去见侄女。”   就在李彦铭期待回清溪镇和林秀见面的时候,躺在医院里的孙有福,有些恐惧的看着突然出现的成煜东。   “你……你想干啥?”孙有福害怕问。   他浑身都是绷带,连着两次被人踢的下半身,更是被踢的没有知觉了:“你,别过来,我姐夫是袁宝良……”   “袁宝良?拆迁办的领导?”成煜东冷声说。   孙有福顿时有了底气:“你知道就好,你要是惹了我,当心你的铺面和房子,都拿不到。”   成煜东眼神冰冷的盯着他:“这次找你,就是为了房子和铺面的事情。”   ……   “你想求我?”孙有福一下子就精神了:“求我也没用……啊……”   被医生接回去的手,又被成煜东给拧住了,痛的孙有福尖叫,却被捂住了嘴,只能发出捂住可怜的呜呜呜声。   “明天早上,我要看到房产证送到我面前。”成煜东冷冷的说:“否则,你的下场比今天还惨。”   成煜东笑容冷酷,盯着孙有福的眼睛更像看死人一样:“你姐夫袁宝良也护不住你。”   “听懂了吗?”成煜东拧着孙有福的手往后掰。   手臂骨头的剧痛,让孙有福满头冷汗的求饶:“听懂了,好汉饶命。”   成煜东这才松开孙有福,然后问:“孙有福,林冬芹害你这么惨?想不想对林冬芹报仇?”   …… 第53章 成煜东补刀   孙有福愣住:“找林冬芹报仇?”   “你不想报仇?”成煜东故意挑起孙有福的仇恨:“你都被林冬芹踹废, 成太监了,你不想报仇吗?”   成煜东从来都不是一个好人,他的温柔和善意,只会给林秀和孩子们。   林冬芹就像下水道的臭老鼠一样, 三番四次的利用身边的人, 来给林秀添堵。   他虽然知道林秀出手以后,林冬芹在农机厂厂长那边, 是彻底没前途了。   可这怎么够了?   他家秀儿生过的气, 受过的伤, 他这个当丈夫的, 总要给秀儿找回来不是?   成煜东一直是个心狠手辣的人, 否则也不会在七十年代那种严峻的情况下,挣出现在这份家业。   人不狠, 不能在社会上立足。   这是成煜东从小到大的信条, 也是这次来医院找孙有福的原因之一。   他冰冷嘲讽的眼神, 扫过孙有福下半身。   “你看啥?给老子把眼睛转过去……”孙有福恼羞成怒的大喊。   男人最在乎的是啥?   最在乎的就是他们的男/性/功能,现在医生说男性功能废了一大半,很可能不能人道了。   孙有福在成煜东鄙视的眼神下,真是自卑羞愧外加恼怒。   这一生气, 下半身更疼的厉害, 甚至连尿都尿不出, 憋的他痛苦又憋屈。   可这份愤怒和憋屈,在成煜东面前却不管用,因为孙有福知道自己干不过成煜东!   他越愤怒, 在成煜东面前丢的脸就越大。   “你是来看我笑话的?”孙有福骂道。   “可不是看你笑话。”在孙有福涨红的脸色下, 成煜东冷笑:“现在脑子倒是转的挺快。”   他表情藐视:“你孙有福怎么说, 也算是东城道上有名有姓的人, 结果被林冬芹那个女人耍的团团转,给她当枪使了,还被她看不起,被她骂是一条狗。”   成煜东的话,又让孙有福响气了在派出所,被林冬芹当中侮辱的事情。   想杀人的怒火,充斥在孙有福心中。   紧跟着又听成煜东说:“现在你废了,利用你的林冬芹却还好好的。孙有福……”   成煜东漆黑的眼睛,盯着孙有福的时候,像是要盯进孙有福心里:“你咽得下这口气吗?”   咽得下这口气吗?   孙有福当然咽不下这口气!   如果他咽得下这口气,白天在派出所的时候,他就不会扑向林冬芹了。   原本因为昏迷,而断掉的那口憋屈和怒气。   在成煜东有意为之的挑拨下,现在已经变成了百分之百的愤怒。   虽然知道成煜东是故意激怒自己的,可孙有福还是握紧拳头,后牙槽咬的死死的,恨不得现在就冲到林冬芹面前,杀了利用自己的林冬芹。   成煜东见状薄唇弯了弯,转身离开病房的时候。   白天和孙有福在商场里互扇巴掌的那个女人,也怒气冲冲的撞开门,闯进了病房里,对着孙有福的脸就是“啪啪”两巴掌。   “孙有福,你个混蛋,竟然被一个才见过一面的女人给弄废了!”那女人愤怒道:“老娘要跟你分手,你个废物!”   成煜东走下楼的时候,都还能听见那个女人和孙有福互骂的声音。   “孙有福,你精虫上脑,你他妈活该被一个女人骗。你现在废了!成太监了!你下半辈子找废掉你的那个女人过去吧舊獨你!”   “又废又蠢的王八蛋,被一个女人利用完了,还被那女人废了,我看不起你!”   ……   身后的吵闹声,随着成煜东越走越远的身影,渐渐变小,直到消失不见的时候。   成煜东走到了医院门口,坐在面包车里的蔡志鹏看到成煜东下来,赶紧跳下车,拉开副驾驶的车门。   “东哥,事情都办妥了。”蔡志鹏说:“今天晚上,整个东城道上的人,都知道孙有福被一个女人利用,还被那女人废了,变成太监的事儿。”   蔡志鹏眼神敬畏的看着成煜东:“孙有福的亲姐听到这事儿,现在正满东城的找林冬芹算账。”   东哥这招真是又狠又绝,直接断掉了林冬芹想在东城发展的路子。   孙家在东城的势力,虽然达不到只手遮天,却也是黑白两道都有关系网的。   以后无论东城改革发展的多厉害,有多少赚钱的路子,只要孙有福和孙家人在,林冬芹就甭想讨到好处。   “这事儿别让你嫂子知道。”成煜东说。   “为啥?”蔡志鹏不理解:“你为嫂子做了这么多事儿,为啥不让她知道?”   要是他替对象解决了这么多麻烦,恨不得那个高音喇叭,天天在他对象面前叭叭的说他做了多少事?对她有多好?   可为啥到了东哥这里,却啥也不说了?   这样一来,东哥那不是得不到嫂子的崇拜了吗?   “你懂什么?”成煜东瞥了开车的蔡志鹏一眼,表情特别矜持的说:“我只想让你嫂子无忧无虑的过日子。男人嘛,多做事,少说话,把赚的钱给媳妇儿花就成了!”   ……   面包车重新开回招待所的时候,娇娇已经被林秀哄睡了。   成景则坐在桌前,拿着从招待所员工那里要来的纸币,在那儿写字。   “给你买了馄炖吃。”成煜东把拎在手里的饭盒递给林秀。   林秀还是第一次看见这种泡沫做的饭盒,有点惊奇,又有点高兴的说:“要么说经济发达的地方,人民百姓的见识也会更多呢。”   漆黑的卷发披散在她肩头,带着洗漱后的水汽和香气,让她整个人都香香软软的:“这种饭盒在咱们威阳县就见不到。”   八十年代的人,买东西,大部分都是用油纸或者荷叶纸包裹的。   买汤汤水水的吃食,更是自带饭盒和搪瓷碗过去装的,哪见识过这么便利的饭盒和塑料袋啊?连一次性筷子都有!   林秀仔细的摸索了饭盒和装馄炖的塑料袋以后,这才扭头对成景说:“儿子,来吃馄炖。”   东城这边的馄炖,和清溪镇的抄手有点像。   不过馄炖皮儿更薄更软,打底的汤,用的东城特有的小虾米和紫菜。再撒上点榨菜和香菜,吃起来鲜香的很。   林秀给成景舀了一半在喝水用的搪瓷缸里,又扭头看了看睡的正熟的娇娇,思考着要不要叫醒娇娇的时候。   娇娇自己闻着香味就醒了:“妈妈,有啥好吃的呀?”   小家伙刚睡醒,声音糯糯的跟只小奶猫一样。   “爸爸买回来的馄炖,很好吃的。”   林秀笑眯眯的把娇娇,从床上抱起来的时候,成煜东已经伸手接过了娇娇,动手给娇娇喂馄炖了。   成景看了一眼,满意点头。   渣爹今晚做的也不错,心疼妈,还懂得照顾娇娇。   嗯,又发现渣爹和上辈子不一样的地方了。   因为上辈子的那个渣爹,除了挣钱就是挣钱,对家庭从不过问。   对他和娇娇更是只生不养,刻薄寡情的很。   成煜东对上成景那满意的眼神,眉梢一挑,他咋有种儿子在审视他合不合格,能不能配上秀儿的感觉?   被渣爹盯着,成景赶紧低头吃馄炖。   他喜欢现在这种家庭氛围,温馨而幸福。   不像上辈子,渣爹长年累月不回家,林冬芹为了彰显自己是个优秀且成功的养母,总是在外面面前表现出对他们有多好,有多细心。   可背地里,却连他和娇娇穿多大码的鞋子都不知道。   导致他们总是穿着短一截的鞋子,每天回到家以后,脚趾头都被鞋子抵的非常痛,导致指甲总是往肉里涨。   听见成景这些心里话,林秀心又揪着疼了。   “多吃点,明天穿妈给你和娇娇买的新鞋子。”林秀拿多余的一次性筷子,夹了馄炖往成景嘴里喂。   【嗷呜,妈又宠我啦~】   成景快乐的心里话,简直像五彩斑斓的肥皂泡泡一样,带着阳光往林秀心里撞。   成煜东看林秀总喂成景,就说:“你也吃点,特意给你买的。”   成景拿勺子的手一顿,爹妈才是真爱,他就是捡来的。   “我不吃……”林秀是个喜欢养生和注重身材的人:“晚上吃多了,容易长胖。”   如果林秀这话,被其他人听见,那些人不知道多羡慕林秀。   还吃多?怕长胖?   在八十年代初期,全国经济刚刚复苏的时候,大部分老百姓一日三餐都能吃饱,那就是一件超幸福的事情了。   也只有生活条件好,成了八十年代万元户的林秀,才有资格说这种话了!   成煜东眼神定定的看着林秀,秀儿穿的是睡裙,鹅黄色的颜色,又嫩又衬人。   黑发白皮肤,殷红的嘴唇水润润的,看着就让人想咬一口。   成煜东看的眼神都暗了暗:“你不胖,你咋样都好看。”   林秀眉眼弯弯的笑了笑,没理会动了小心思的成煜东。   而是坐在一旁,拿着蒲扇给成景和娇娇扇扇子。   东城的冬天真的太暖和了,天气热起来的时候,都得吹风扇才行。   可是林秀担心两个小孩儿对着风扇吹,会感冒,就没用招待所高档房间放置的电风扇……可她刚扇没两下,蒲扇就被成景抢了过去。   “我自己来。”成景说。   他妈的手又软又嫩,就适合穿金戴银的,拿扇子都对不起他妈保养的那双手。   成煜东看这么识相,没累着自己的媳妇儿,这才满意点头。   成景扇风也没顾着自己,那蒲扇欻欻的对着林秀和娇娇扇,连带着给娇娇喂馄炖的成煜东都享福了。   “谢谢哥哥。”娇娇奶声奶气的冲成景笑。   因为这碗好吃的馄炖,娇娇脸上灿烂的笑。   看的林秀都没忍住伸手,摸了摸自家闺女那润嫩嫩的小脸蛋儿。   成煜东看秀儿手指葱白软嫩,在她收回手的时候,也没忍住的腾出另一只手去握了握媳妇儿的手。   成景看见爹妈这腻歪的小动作,直接低头,当没看见,也没像以前那样阴阳怪气渣爹。   成煜东一手搂着闺女,一手握着媳妇儿,再享受着儿子时不时扇过来的微风,那真是满足的很。   他眼角的余光,忽然瞥在桌上刚写好的纸,见上面写着斗大的三个字——收垃圾。   “你要在东城捡垃圾?”成煜东问。   “对呀。”成景点头。   “最近几天我们出去玩儿的时候,我认真的考察了一下东城。这边拆迁和开发的规模都搞得很大,好多人成了暴发户以后,就把家里老旧的东西,给扔出来了……”   成景说的头头是道:“所以我想着在东城这几天,我就忙着搞自己的事业,多捡点垃圾,说不定能收到不少好货。”   渣爹的事业,搞得越来越大,成景觉得自己也不能落后。   必须在挣钱这方面,赢过渣爹。   争取成为他妈这辈子最大的金主,让他妈娇生惯养、金尊玉贵的过一辈子。   成景和成煜东就是八十年代,最大的内卷之王。   而他们卷生卷死的目标,就是让林秀一辈子锦衣玉食,无忧无虑。   第二天一大早,拆迁办的工作人员,果然把房产证给林秀送了过来。   “林姐,商铺和房子的房产证都在这里,一共十本,林姐你看看……”工作人员毕恭毕敬的把房产证,双手捧到了林秀面前。   以前叫林秀同志,现在叫林姐。   一夜之间发生的称呼变化,昭示着工作人员知道了林秀不好惹。   否则孙有福,咋能把霸占走的商铺和房子给拱手相让?   林秀则好奇:“咋十个?我们家不是7个吗?搞错了?”   “没搞错。”拆迁办的工作人员笑着说:“东哥不是还买了三个铺面吗?这加在一起,正好是7个铺面,3个住房。”   林秀家一共十个房本,蔡志鹏则少一点,只有7个。   但两人都算是东城数一数二的房产大户了。   工作人员羡慕的看了两人几眼,又打开其中一个房产证说:“都是林姐的名字,您看看信息错没错?”   八十年代的身份证还不普及,大部分人都只有户口本。   所信息啥的都是按照户口本上来写的。   林秀仔细看了看,见信息没错,也就把十个房产证都收了。   “对了林姐,我们东城的政策是,一个房子,带三个户口……”工作人员本来都走了,又倒回来问林秀:“您家的户口要落在东城吗?我可以帮你。”   “暂时不用。”林秀摇头。   工作人员愣住,其他人买了东城的房子,恨不得舊獨立马落户到东城,变成城市户口。   可林姐却不着急?   转念一想,人家是有十个房本的大户人家,户口随便落,着急干啥?   于是就说:“那林姐想落户口了,就找我。”   说着,还从公文包里,掏出纸笔,给林秀写了自己办公室的座机号码,留下了自己的名字。   “赵光宗同志,谢谢你。”林秀起身要送这位拆迁办的同志,却被成煜东按住了。   “来,赵光宗同志,我送你走。”同样拿了房产证的蔡志鹏,笑眯眯的去送赵光宗了。   毕竟这世上能让她嫂子起身相送的人,真的不多了。   躲在招待所二楼的王桂花和成刚,看着林秀和蔡志鹏拿了这么多房本,真是羡慕嫉妒恨。   又看成景带着一个草帽儿,坐在招待所门口的空地上收垃圾。   王桂花就尖酸刻薄的说:“收垃圾能有啥前途?真是丢脸丢到东城了。”   成刚也嫌弃看了眼,正把东城老乡送来的破罐子,收进蛇皮口袋里的成景,觉得林秀和成煜东真是脑子被驴踢了。   好好的儿子不培养,让他去捡垃圾。   却把一个注定是赔钱货的女儿,给当宝贝来宠着。   真是有毛病,女儿培养好了,以后嫁出去,还不是别人家的。   不过林秀和成煜东越是重女轻男,成刚就越是高兴。   这样成刚没出息,以后这两人的财产没人继承,还不是便宜他了。   听见成刚这不要脸的心里话,林秀啧啧笑出声。   得亏成刚还是个大学生呢?竟然这么没见识?   她和成煜东儿女双全,还妄想吃绝户?   “嫂子,大哥……”成刚忽然从楼上走了下来,对林秀和成煜东说:“这几天我好好教育了妈一顿,妈知道自己错了。”   “这不,今天中午她还特意出钱,请招待所的厨师同志,给你们做了一桌好吃的,给你们赔罪。”成刚脸上带着斯文谦逊的笑,可那双被眼镜遮住的眼睛,却好像没啥笑意。   “不吃,不接受你们的赔罪。”林秀说:“你们这是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   都彻底和王桂花、成刚断绝关系了,林秀才不耐烦和这两人玩啥一笑泯恩仇的把戏。   这种‘我伤害了你,但是我道歉了以后,我们还是一家人的’的事儿,只有团团圆圆的电影里才会演。   林秀不喜欢,拒绝的也很直接。   成刚表情差点没绷住,转头去看成煜东。   却见成煜东面无表情:“秀儿说啥就是啥。”   成刚:“…………”   他真的觉得成煜东脑子有毛病,那些乡下男人,哪个娶了媳妇儿不是压在媳妇儿头上?   家里的爷们儿说啥是啥?根本没有女人说话的地?   可到了成煜东这里,确是林秀压在成煜东头顶,林秀说啥是啥?   成煜东简直当耙耳朵,当上瘾了?   不知道这很丢脸吗?   成煜东可不觉得丢脸,他觉得一个成功的男人,在外面能闯出一番事业,在家里的时候对媳妇儿谦逊,这样才是一个好男人。   因为没有媳妇儿在家里支撑着,男人能安心在外面拼搏吗?   显然就算去大学里面读过书的成刚,是不懂得这个道理的。   成刚还对林秀说:“嫂子,我妈虽然买了大哥,可这些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大哥能活下来,也多亏了我妈……”   成刚以为自己这话,能让林秀心虚,退让。   谁知道林秀接下来的话,却让他彻底变了脸色…… 第54章 成景的事业心   林秀说:“我知道你说这些话是为了干啥……”   林秀真的很讨厌成刚这种假惺惺, 还阴魂不散的人了:“不就是因为你乱搞男女关系的事儿,想从我们这里拿钱去解决!”   成刚的脸瞬间涨红,有种被人拆穿的羞恼。   嘴上还硬邦邦的说:“大嫂,我在说妈和大哥和好的事情, 你就别把话题岔开。”   他眼神很嫌弃:“男人说话, 哪有娘们说话的份。”   林秀挑眉,扭头看着正在给自己扇风的成煜东:“告诉他, 有没有我说话的份儿。”   声音分明骄纵, 带着一股八十年代女性没有的自信和傲气。   “你是咱们家的女王, 你当家做主!”成煜东沉声开口, 还用冷冰冰又锐利的眼神瞥了一眼成刚:“这儿没你的事儿, 该干嘛干嘛去!”   成煜东附和林秀的话,像两巴掌直接抽在成刚脸上, 除了脸上火辣辣的, 成刚还有种自己来找这两口的羞辱来了。   可是他不能走, 他还欠着五千块钱的欠条没还。   要是走了,那伙人真把那些事儿捅到他学校去。   那他的大学生身份根本保不住,以后咋还分配到机关单位去当领导?   那一辈子都毁了!   因为八十年代,可是个很讲究个人品德, 注重一个风气的时代。   “大哥, 妈是真的知道错了……”成刚按耐住心里的怒火, 低声下气的说:“咱们好歹是一家人,这事儿就不能过去吗?”   “能过去!”成煜东点头。   林秀眉梢一挑,而成刚则明显松了口气。   他还给了林秀一个挑衅的眼神:【你是女王又咋样?只要成煜东开口, 你还不是只有干听着的份!】   成刚这得意的心里话, 在林秀脑子里响起的时候, 林秀都被成刚的天真和痴心妄想给逗笑了。果然下一秒就听成煜东说:“你们以后少往我跟前蹦跶, 那些事儿就过去了。”   他对王桂花和成刚的情分,早在这些年的算计和无理取闹中,给消失的一干而尽了。   成煜东明知王桂花和成刚是那种阴着坏的人,就不会再给好脸色。不然他一给好脸色,这两人就会蹦跶到他头上去,还会让秀儿和孩子们遭罪。   成煜东可不会干这种蠢事,既然要断,那就断的干干净净的。   听到成煜东这干脆的心里话,林秀投去一个赞赏表扬的眼神,可把成煜东个美死了。   成刚眼神阴测测的看着林秀,林秀还没反应过来,成煜东已经走到了成刚面前。   他没说话,可浑身散发出的强悍气势,却让成刚下意识往后退了两步。   因为成刚也曾亲眼见识过,成煜东是怎么用拳头教训那些不尊重林秀的人。   想起那个人脑袋被砸开花的惨状,成刚也不敢继续盯着林秀看了。   可到底还是不甘心,今天是还钱的最后一天了,他要是拿不到钱,他的一切都毁了。   【一定要想个办法拿到钱才行!】   听见成刚这不死心的心里话,林秀还提醒成煜东:“我看成刚上楼时的那个眼神特阴狠,我觉得他肚子里肯定还憋着坏。”   “这事儿我有分寸。”成煜东拿蒲扇给林秀遮住头顶的太阳:“我一直让人盯着成刚。”   自从在国营饭店发生了,娇娇差点被人抱走的事情后,成煜东就多留了个心眼儿。   不仅安排了人盯着成刚,也安排了人盯着林冬芹。   成煜东是个胆大心细的人,这妻儿在身边,身为男人,他得把所有的事情都安排的踏踏实实才行!   在林秀扭头,想看看他安排在周围的人是谁时,他眼神温和宠溺的看着林秀笑。   “是不是那个在河里游泳的人?”林秀问。   “不是他。”成煜东轻声说:“我安排的人,就住在成刚隔壁,是个脸上有麻子的中年男人。”   成煜东看媳妇儿好奇,就索性全说了:“从成刚他们住到招待所,我就一直让人盯着他们了。”   “可以啊,成煜东。”林秀眼神赞赏的望着成煜东,那明媚带笑的眼神,让成煜东神采飞扬。   揽住林秀肩膀的手,带着一种安全踏实的力度:“以后,我不会再让国营饭店那样的事情发生了。”   林秀看着面色郑重的男人,弯唇笑了笑:“我相信你。”   她的话,让成煜东心里给喝了蜜似的甜。   同时也发誓,自己要做的更好,让秀儿更有安全感才行。   等成景收了一个花瓶转头,就见爹妈这腻腻歪歪的模样。   成景瞥了瞥嘴,在旁边帮忙算账数钱的娇娇就说:“哥哥,你咋老不高兴呀?”   “我没有不高兴。”成景下意识回。   “那你干啥瞥嘴?”娇娇学着他撇嘴的样子说:“你就是不高兴,尤其每次看见爸妈感情好的时候,最不高兴了。”   娇娇歪着头问:“哥哥,你是不是吃醋呀?”   “我没吃醋。”成景低头看着手里的花瓶,发现底部落款的事王步钤印,双眼瞬间亮了亮。   他听金九爷说过,王步钤可是民国有名的青花大王。   这个底印,足以证明这是个民国时期的老物件。   虽然缺了个口,但是成景还是很高兴。   他小心翼翼的把这个青花瓶儿,放进了另一个专门装瓷器的蛇皮口袋里。   这里面装了很多米糠,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瓷器。   等他放好了青花瓶,一抬头,还见娇娇维持着歪头的姿势,双眼清澈的望着自己:“哥哥,你真没吃醋吗?”   显然是没得到成景的回答,娇娇追着问呢。舊獨   “我真没吃醋。”成景仔细和娇娇掰扯:“爸能照顾妈,呵护妈,我肯定也高兴。”   他妈本来就该被人当宝贝捧着宠,而成景不高兴的原因,其实也很简单。   “我就是觉得,我现在的财力人力,都比不上爸,不能当对妈最好的人。”成景说:“我是因为这个不高兴。”   “哦。”娇娇听懂了,还伸手拍了拍哥哥的手说:“没事儿哒,哥哥还小,等我们长大了,我们就能超过爸爸,当对妈妈最好的人。”   娇娇的话,让成景弯了弯眼睛。   “哥也对你好,哥也宠你,到时候哥把你和妈妈都宠成公主!”小少年那张清隽帅气的脸上,全是认真和笃定。   妈和娇娇,是他这辈子最在乎的人了。   他发誓,要让妈和娇娇这辈子过的最好,最幸福!   听到了成景这句心里话的林秀,眼睛都笑弯了。   “其实我们成景,虽然偶尔冲动了点,但心肠最好了。”林秀夸奖成景的时候,故意放大了声音,让成景也能听见,还故意抬头望着身边的成煜东:“对不对?成煜东?咱们儿子脾性其实很好的。”   面对秀儿那亮晶晶的双眼,成煜东点头:“秀儿说的对。”   他眼睛定定的看着林秀,眼里也只有林秀。   成景见状,又瞥了瞥嘴,渣爹根本不是真心夸他的。   娇娇则捂着嘴偷笑,小娇娇觉得哥哥有时候比她还幼稚,明明特别在意爸爸妈妈的看法,却死犟着不肯承认。   成景第一天摆摊收垃圾,到了下午的时候,两个蛇皮口袋都装满了。   古董少,大部分都是破铜烂铁。   不过他也很满意了,因为金九爷让他东城捡两样有用垃圾的功课,他已经完成了。   可惜那个纪晓岚的烟杆,还没拿到。   成景有点惋惜,知道一个古董在不识货的人眼里,他却没拿到手。   这种看见古董却拿不到的感觉,真是抓心挠肝的,让他难受。老想把那个纪晓岚的烟杆,从那个扒手手里给捡回来。   有时候,人和事儿,就是经不住念叨。   这不,成景正在想收烟杆的时候。   就见那个扒手嘴里叼着烟杆子,一边抽着烟一边摇摇晃晃的从旁边朝招待所这边走过来。   林秀看成景眼睛欻的一亮,然后瞬间变正常的时候,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小子恐怕自己都没发现,他自己已经彻底爱上了捡垃圾这个行业了。   那扒手叼着烟杆走过来的时候,那眼珠子还落在林秀身上。   明明见过林秀好几次了,可每次都会觉得林秀比以前更好看。可他没敢多看,因为他知道林秀的男人不好惹。   从林秀身边路过,朝招待所里走的时候,从他身上冒出来的烟味,可把林秀给呛的不行。   因为这种烟杆里面都是放的旱烟丝,味道辛辣,劲儿特别大。再加上二手烟本来也不健康,林秀这个很少闻见烟味儿的人,被熏的眼睛都红了。   “叔叔,你等等……”成景见状,立马冲上去,拦在了扒手面前:“叔叔,你的旱烟熏到我妈了,我能不能请你别抽烟了?”   “哟,抽烟也管?”扒手不乐意的说:“你是太平洋的警察吗?管的这么宽?”   太平洋在哪儿,扒手不知道。   但是这是广为流传的俗语,大家都爱这么说。   可是扒手瞥见林秀眼睛被熏红,还不停咳嗽的时候,也有点心虚的把烟杆从嘴边拿了下来。   大概是在漂亮的人面前,大部分都会有一种怜香惜玉的心情。   所以对成景态度不好的扒手,对林秀态度还是挺好的。   “靓女,熏到你了,你别介意啊。”扒手对林秀笑着说。   “没事儿,你能把烟拿下来,我也该谢谢你。”林秀从来都不是个得理不饶人的性格,面对别人的好意,她也是会领情的。   倒是成景顺势说:“叔叔,你的旱烟劲儿大,我妈难受。不如我给买两包红梅烟,给你换烟杆?”   “两包红梅烟?”扒手心动。   4块钱一包的红梅烟,还给买两包,这得花八块钱了。   他这跟烟杆,就是从坟场里捡来的,平时抽的劣质烟丝,5毛钱能抽七八天。   扒手还没抽过4块钱一包的红梅烟,就有些心动:“真的?你小子没骗我?”   “没骗你。”成景当即就从娇娇手里把钱拿过来,数了8块钱给扒手:“诺,八块钱,叔叔你拿着自己买。”   成景在有好处的时候,那嘴可甜了:“我妈受不了烟味,我觉得您老抽劣质烟丝,对身体也不好。”   成景彩虹屁吹的哗哗的:“像叔叔您这种人,得抽好烟不是?”   扒手干的事偷鸡摸狗的事情,在村子里被人看不起,被人排挤和防备。   在火车站,也是食物链的底层,被杰哥那些人打压的份儿。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恭维他,于是一高兴,就把手里的烟杆递给成景了:“成,这烟杆你拿去。”   话还没说完,成景手里的八块钱已经被抢走了。   “发了,发了,一个破烟杆换了八块钱。”扒手还贼高兴,这个年代的人普遍穷,身上有钱也是分分钱,和角角钱。   再加上八十年代最大的钞票面值,是十块钱一张的大团结。   在这种贫穷的大环境下,一块钱,都是大面值的钱了。   就算他在火车站偷东西,也是运气特别好的时候,能偷到这种大面额的钱。   而一根烟杆,顶多也就5毛钱就能买到。   于是扒手觉得自己白捡了八块钱,还笑嘻嘻的对成景说:“你这孩子,还挺孝顺的。”   “孝顺妈妈,是我应该做的。”成景拿到了这跟馋了很久的烟杆,也是笑嘻嘻的。   扒手和成景都拿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两人心情都特别好的。   而在二楼,偷看这一切的王桂花,那脸拉的比丝瓜还长。   “林秀那个死女人,知道教训儿子孝顺她,却不知道让成煜东孝顺我这个妈?”王桂花冲坐在床边的成刚抱怨,诅咒林秀:“等这死女人老了,肯定会被儿女嫌弃,没人给她养老送终。”   咒骂林秀的王桂花,也不想想,她对成煜东那么差,总是苛责算计成煜东。   就算这样,成煜东以前对她也是孝顺,要钱给钱,要啥给啥。   要不是她人心不足蛇吞象,把成煜东逼的没办法,成煜东能她划清关系?   家和万事兴,也要父母子女都为彼此着想才成,互相体谅和帮助,才能家和万事兴。   而王桂花从始至终都没拿成煜东当过儿子,自从把成煜东买回来的那天,在王桂花心里成煜东就是他们家拉磨的驴。   要最大程度的压榨成煜东,让他拉磨干活,拉到死为止。   现在成煜东这头驴,不听主人家的话,那就该死!   可是面对成刚的时候,王桂花却又过分的双标和宠溺:“刚子,你别怕,妈还有点私房钱,妈可以给你……”   “你有私房钱?”一直阴沉着脸的成刚,忽然抬头:“你还有多少钱?”   “二百五十块钱。”王桂花说:“这是我缝在鞋底的,妈给你拿。”   “不够……”成刚烦躁:“钱不够,我要的是五千,你才给我二百五,这差远了。”   “你别生气,妈给你想办法。”王桂花心疼的对成刚说,她的宝贝儿子,咋能为了钱发脾气呢?   不能啊!   这都怪林秀那个死女人,霸占了成煜东,还要掌控成煜东,让成煜东把钱和房子都给她一个人花。   林秀那个死女人,宁愿拿钱给成景浪费,让成景去收垃圾,用八块钱去换个没用的烟杆,都不肯把钱拿给她儿子花。   王桂花恶狠狠的咒骂林秀:这死女人迟早死无全尸。   死无全尸?   成刚眼睛忽然冒绿光,成煜东那么宝贝林秀。   只要他想办法绑了林秀,那不是想要多少钱就有多少钱?   不行,不行!   成刚转念推翻了这个想法,现在严打,绑架是很严重的罪,要是没发现了,他的前途也完了。   但是,不绑林秀,成刚又实在不甘心。   他都追到东城来了,还拿不到钱和房子,他要是今晚拿不到钱去还帐,不把欠条拿回来,他的前程也一样毁了。   面对两边都是死路的成刚,眼神阴鸷的盯着,端着搪瓷缸过来,让他喝水的王桂花。   脸上忽然露出了一抹笑:“妈,我觉得你说的对,林秀就该死无全尸。”   “可不。”王桂花抱怨:“当初就不该让成煜东娶林秀,如果他娶个好拿捏的女人,那成煜东还能翻出我的五指山去?”   “其实也不是没有机会,让成煜东再娶一个。”成刚语气斯文,可声音里却带着一股瘆人的冷意:“我看林秀身体差,还娇生惯养的,说不定哪天要是真像你说的,死无全尸了,成煜东能不再娶一个?”   王桂花眨眼:“要是这一天早点来就好了,我儿也不用为了五千块钱发愁了。”   说起这件事,王桂花就气的胸口痛:“还有那两个舊獨给你下套,让你钻进仙人跳里面的狗东西。老天爷,就该用雷劈死他们!”   “否则我儿,就不会被人逼成这样了。”王桂花心疼的摸了摸成刚的脸:“看你这几天,都瘦成啥样了。”   “妈,从小到大,都是你对我最好。”成刚握住王桂花的手,冲她笑了笑:“可惜,我爹死的早,我又是个大学生,这眼看着还不上钱,前程也要被毁了。”   成刚特别难过的看着王桂花:“是儿子不孝,儿子没办法完成你的心愿,当个大领导,让你享清福了。”   王桂花都被成刚说哭了,多孝顺的好儿子啊,结果就落到了这个地步?   反而害成刚的那些人,却有钱有房,活的好好的。   成刚把王桂花脸上的愤怒,看在眼里。   又叹了口气:“可惜我没办法替你教训林秀,也没办法去找那两个给我下仙人跳的人报仇。因为我现在还是个大学生,不能干违法乱纪的事情。”   林秀和那两个玩仙人跳的人都该死,王桂花咬牙切齿的骂道/   这时候,成刚又轻声说:“哎,要是被人下仙人跳的人是林秀就好了 ,这样成煜东肯定和林秀离婚,妈也不用受林秀的气。”   “可惜啊……”成刚还很痛恨的跺了跺脚:“老天爷不长眼睛,让坏人这么得意。”   王桂花特别赞成的点了点头,在她眼里,她就是个被欺负的可怜虫,而林秀就是那种欺负她的大坏蛋!   “要是林秀真被人玩了仙人跳,那就好了。”王桂花真希望这样的事情,现在就能发生,这样她还能带着人去抓乱搞男女关系的林秀,让人把林秀送去农场劳改,还能再给成煜东娶个好拿捏的新媳妇儿。   这么一想,王桂花心里就有个注意:“刚子,妈有办法了。”   成刚看着一脸兴奋的王桂花,藏在镜片后面的那双眼睛闪了闪:“妈,你有啥办法?”   “妈去找给你下仙人跳的那两个人,让他们去弄林秀。”王桂花很兴奋:“只要把林秀赶走了,成煜东就好办!”   “妈,这好是好。”成刚还挺为难:“可这是犯法的。”   “没事儿,妈干,你不干。”王桂花还很为成刚着想:“妈只有你这个宝贝儿子,妈为了你,啥事都能豁出去!”   一心想给成刚解决麻烦的王桂花,根本不知道,她这些坏办法,都是被成刚给诱导出来的。   住在成刚隔壁的那个中年男人,偷听到了这些话,转眼就把话传到了成煜东耳朵里。   成刚和王桂花竟然敢绑秀儿?败坏秀儿的名声?   这纯粹是找死!   当成煜东看见,鬼鬼祟祟的从招待所离开的王桂花。   他那双漆黑的眼睛里全是熊熊燃烧的怒火,他们不仁,那就别怪他不义了。   “让人跟上王桂花。”成煜东对监视王桂花母子的中年男人说:“那两个玩仙人跳的,也不能放过。”   “东哥,你放心。”中年男人的年纪,明明比成煜东还大,可对成煜东却特别尊敬。   成煜东和中年男人会面后,又拎着手里打了开水的暖水瓶上了楼。   走进房间里的时候,看到露在墙皮外的电线,又转身找老虎钳把电线给剪断了,这才进了屋。   “秀儿,刚才招待所的员工说,咱们住的这间房,电线被老鼠啃坏了,现在没电了。”成煜东把暖水瓶放在角落里,还用手去墙边拉点灯绳子,屋里的灯果然没亮。   于是成煜东就说:“今天正好隔壁有人退房,我就让他给咱们换了间房。”   林秀偏头看了成煜东一眼,剪断电线,还扯谎的成煜东,有瞬间的心虚。   但表情一点都看不出来的说:“我们现在就搬过去。”   “好呀。”林秀点头。   她其实知道成煜东刚才在门外剪电线,也利用读心术知道了王桂花想让她身败名裂的盘算。   不过成煜东既然想保护她,不想让她知道这些脏事儿,那她就装作不知道好了。   林秀把房间换到这层楼的最里面那间屋子去的时候,楼下的成刚啥事儿都不知道,还在美滋滋的等王桂花替他收拾林秀…… 第55章 乱搞男女关系被抓   夜色渐渐黑了下来的时候, 王桂花鬼鬼祟祟的从外边回来了。   成刚很想冲上去问王桂花事情办的咋样了?那两个人有没有答应给林秀下仙人跳的事儿?   可他强忍住了,因为他必须把自己从这件事里摘出去。   所以从王桂花进门的时候,就一直盯着王桂花的脸看。   看王桂花笑眯眯的样子,成刚的心就稳定下来。   还破天荒的给王桂花倒了一杯水, 这可把王桂花高兴死了, 她的宝贝儿子竟然知道心疼她了。   “儿子,你今晚早点睡。”王桂花也怕连累成刚, 所以没把事情的详细情况告诉成刚, 还一脸慈祥的拍着成刚的肩膀说:“等明天一早, 你想要的, 妈都给你抢来了。”   成刚一听这话, 就知道王桂花把事情办成了。   但他装啊。   成刚还装出非常担心的对王桂花说:“妈,咱们都是好人, 可不能干坏事啊。”   “放心, 放心, 这事儿不会连累到你。”王桂花笑着去喝水,却被烫到了。   因为成刚给她倒的是开水,烫的她没法喝。   但是王桂花也没舍得把搪瓷缸放下来,而是特别宝贝的捧着搪瓷缸准备回自己的房间。   “晚上你早点睡啊, 别担心, 万事有妈。”王桂花走到门口, 还扭头叮嘱成刚。   看着这么关心自己的王桂花,成刚心里还是有点负罪感,于是笑着说:“妈, 你还没吃饭, 我让招待所的厨房给你下碗面?”   “不用不用。”王桂花被成刚的关心给感动到了:“你是大学生, 可不能进厨房, 当心弄脏你身上的衣服。”   王桂花要关上门的时候,成刚忽然开口:“妈。”   王桂花扭头,脸上的笑容还没散。   成刚又说:“我以后好好孝敬你,让你当领导的老妈。”   “那可不。”王桂花高兴:“你生来就注定要当大领导的……”说着,还小声嘀咕:“今天晚上的事儿,不能出差错,否则我儿子可当不成领导了。”   成刚听了这话,心里又一动。   对王桂花的感动,也再次变成了算计。   然后他说:“我看娇娇和成景被蔡志鹏带出去玩了,成煜东和林秀两人关着门,在屋里不知道搞啥?”   成煜东让蔡志鹏带娇娇和成景出去,是不想让两个小孩儿掺合或者知道这些事情。   可王桂花却想歪了:“还能搞啥?支开孩子,两人肯定在干那事儿呗。”   干那事儿?   成刚想起林秀的美貌,忽然觉得成煜东在床上还是挺享福的。   然后又说:“那他们今天晚上要一直在一起了……妈,你不能乱来啊,有成煜东在,你会出问题。”   成刚还特关心的对王桂花说:“你要是出了啥意外,我可担心死你了。”   “没事儿,没事儿,妈有分寸。”王桂花觉得他的宝贝儿子,可真是全天下最孝顺的好儿子了。   为了这么好的儿子,她必须把成煜东和林秀分开才行。   否则真像成刚说的那样,让成煜东一整晚都和林秀呆在一起,那她咋给林秀下仙人跳?毁掉林秀的名声?   只有毁掉了林秀,才能毁掉成煜东。   王桂花太知道成煜东对林秀的感情了。   也同样知道,毁掉一个女人的名声,对一个人女人而言,是毁灭性的伤害和打击。   可她不在乎,谁让林秀手里有成刚想要的东西呢?   这世上除了成刚,其他人都该当她儿子的踏脚石。   想把这件事做的万无一失的王桂花,回到房间里。   小心翼翼的把成刚给她倒开水放在了桌上,然后又从包裹里翻出成父的黑白遗照,捧着上了三楼。   三楼,成煜东站在厕所门外,守着林秀洗了澡。   见林秀暂时没危险后,这才去了原来住的那间屋子。   成煜东刚进去没多久,王桂花就来敲门了。   “谁?”成煜东在屋里问。   “成煜东,是妈。”王桂花笑眯眯的声音从外面传来:“妈想通了,想给你道个歉,然后明天就和成刚回清溪镇了。”   王桂花想把成煜东骗出门,装的特别和善温柔。   屋里的成煜东却嘲讽一笑,心里闷闷的。   他就不该对王桂花这样的人,抱有最有的一丝期待。   “儿子,你开门啊。”王桂花还在说:“妈真的知道错了,不该给你们添麻烦,你出来,让妈好好给你道个歉。”   听着敲门声和王桂花的催促声,成煜东深吸了一口气,压下心里的酸涩,然后上前打开门。就见王桂花捧着成父的黑白照片,站在门口。   那尖酸刻薄的脸上,还挂着和善的笑。   可在昏暗招待所走廊里,却看的特别瘆人。   王桂花还想进屋,被成煜东拦在门口了。   她就站在门口,踮起脚尖,伸长了脖子往屋里看:“哟,你这屋子咋不开灯?”   “电线被老鼠咬坏舊獨了。”   成煜东说话的时候,王桂花伸长了脖子看屋里,想看林秀在不在?   然后就见黑黢黢的房间里,有个女人站在窗前吹风,看那背影,是林秀没错了。   王桂花这才收回了眼睛,对成煜东说:“你跟妈到河边,去给你爸烧点纸钱。”   王桂花知道成煜东对成父有感情,于是利用这件事,来做文章:“今天正好是你爸的寿辰,虽然咱们在东城,但也该给你爸烧点纸钱。”   王桂花说完,想起林秀说她封建迷信的事情,于是忙补充:“这不封建迷信,就是对你爸的念想。”   虽然讲破除封建迷信,可毕竟是几千年的传统了。   到了清明节或者仙人寿辰的时候,大家也是会去扫墓、烧纸钱。   只要不太过分,一般也没人过问烧纸钱这事儿。   成煜东目光盯盯的看着王桂花,看的王桂花都有些心虚。   但她继续给成煜东打感情牌:“咱们就去海边给你爸烧纸钱,顺便让你爸看看海。你爸临死之前,还后悔没出过清溪镇。”   成煜东看王桂花是一门心思的要骗自己离开,那心肠也彻底硬了下来。   “走吧。”   他从屋里走出来。   关上门的时候,还低头看了眼王桂花,又看了看成父的黑白遗照,眼神比任何时候都更冷漠无情。   他给过王桂花和成刚最后的机会,是他们自己不要的!   王桂花见成煜东和自己去海边,那心里还特别得意。   【老娘就知道搬出死老头子,成煜东就没法拒绝。】   在隔壁房间里的林秀,听到王桂花这句得意洋洋的心里话时,也觉得很讽刺。   有些人啊,就是又蠢又坏,死到临头也要想着干坏事!   走到楼下的王桂花,朝海边走去的时候,还扭头忘了眼床边。   见成煜东他们原来住的那间房子,虽然黑黢黢的,可站在窗边的那个女人还在。   因为天太黑,看不清那女人的脸,但是王桂花更笃定这个女人就是林秀了。   因为在她看过去的时候,那女人气呼呼的把窗户关上了。   林秀向来不喜欢王桂花,能做出这种举动,在王桂花看来,很正常。   王桂花又见屋子里亮起了蜡烛的光,还能看见女人苗条的身材,被烛光倒影在了玻璃窗户上!   王桂花脸上又浮现了一抹得意:“看老娘怎么收拾你这个不要脸的贱人。”   【可惜现在乱搞男女关系,女人不会被浸猪笼了,否则铁定弄死林秀这个贱人。】   听到王桂花越来越歹毒的心里话,林秀嘴边也浮现一抹冷笑。   俗话说举头三尺有神明,善恶到头终有报。   她倒要看看,当那些报应和算计,落到王桂花和她宝贝儿子成刚身上的时候,他们是不是还这么恶毒和得意?   而另一间房子里,举着蜡烛的那个女人,根本不是林秀。   甚至都不是个女人,而是个瘦个子男人假扮的,就为了装成林秀来麻痹王桂花和成刚这两个大坏人。   而床上,还昏睡着一个女人。   如果成刚在现场,就会发现,这个昏睡着的女人,就是上次给他下仙人跳的那个女人!   可惜成刚不知道,这时候还站在窗边,看着王桂花捧着成父的遗像,带着成煜东朝海边走远了。   成刚嘴角露出一抹笑,没一会儿,又见上次给他下仙人跳的那个男人,贼眉鼠眼的摸上三楼,去找林秀。   他这才一脸兴奋的坐回了床边,还给自己开了瓶白酒,吃着猪耳朵,哼着小曲儿,等着王桂花帮他拿到成煜东的钱财。   大概五分钟后,招待所三楼传来女人惊恐的尖叫声。   故意拖着脚步,没走远的王桂花一听这叫声,立马兴奋的捧着成父的遗照往回跑。   【林秀那贱人终于栽了。】   【哈哈,这下钱财全是我宝贝儿子的了。】   只要一想到,从今晚过后,碍事的林秀没有好下场,成煜东也会被打击伤害到,被她拿捏。   王桂花就兴奋的双眼通红,鼻孔扩张,那些钱财终于是她宝贝儿子的了。   “来人啊,捉奸了!”王桂花一边往回跑,一边大喊:“捉奸了!捉奸了!”   她的声音尖利,音量比高音喇叭都还大。   不仅招待所的人,就连住在附近的村民们也都被王桂花兴奋的声音,给吸引过来。   “捉奸?谁乱搞男女关系?”在招待所前台的员工,还惊讶问到。   “肯定是我那个儿媳妇儿林秀。”王桂花大着嗓门说:“她在乡下就不守妇道,今天看老娘怎么收拾她这个水性杨花的贱人!”   王桂花连成父的遗像都不拿了,直接扔在了招待所前台。   然后兴冲冲的撸着袖子,带着一大群人冲上了三楼去捉奸。   三楼,成煜东他们原来住的房间,就靠近楼梯口。   原本被剪断的电线,不知道啥时候被接上了,屋里也点着灯,还有男人的闷哼从屋里传出来。   王桂花一听,兴奋的脸颊都涨红了:“快,大家快帮我踹门。我要拖着那个搞破鞋的儿媳妇儿,把她拖到海边淹死!”   王桂花的声音传进屋里的时候,双手被绑在床上的成刚,气的眼睛都鼓出来了。   明明是给林秀下仙人跳,为啥到最后是他被人拖进这间屋子里?而且还被人脱光了衣服,只剩一条裤衩子的被人绑在床上?   成刚用嘴去咬绑在手上的绳子时,在门外的王桂花,看没人帮忙,就朝手掌心啐了两口唾沫,自己冲上去踹门。   砰——   紧闭的大门一下子被踹开,王桂花一脸亢奋的冲进去:“林秀,老娘终于逮住你的把柄了……”   接下来的话,消失在王桂花的喉咙,因为她看见了只穿裤衩子成刚和另一个女人…… 第56章 成刚磕头求饶   看见成刚的一刹那, 王桂花感觉自己的心跳都停止了。   为啥是她的宝贝儿子?不是林秀那个贱人?   王桂花脸上的狰狞恶毒,变成了害怕。   她眼睛里,全是成刚只穿一条裤衩子的猥琐形象,下意识想关上门, 不让那些人冲进来抓奸。   可这些人是她故意喊来看热闹的, 真看见屋子里有没穿衣服的男女,那个个都兴奋的双眼冒绿光。   男男女女这些事儿, 一直都是有色的, 能让人兴奋的话题。   更别说风气保守的八十年代, 大家看见真捉/奸到了一对狗男女。   那全都兴奋的大喊:“快, 抓住那对搞破鞋的!”   “不能让他们跑了。”   王桂花见这些人要往屋里冲, 脸色惨白的挡在门口:“不能进去,不能进去, 我刚才胡说的, 他们没乱搞男女关系……”   王桂花拼死挡在门口, 不让那些人进去的同时,还对只穿裤衩子的成刚说:“刚子,快跑!”   要是被抓住,成刚这辈子就真的完了。   原本算计林秀的时候, 王桂花和成刚有多嚣张跋扈, 现在他们俩就有多害怕和恐惧。   听见动静之后, 特意跑来看热闹的林秀,眼里浮现一抹痛快和嘲讽。   尤其看见一直挡着门的王桂花,被那些兴奋的人群, 给推倒, 挤到一边的时候, 心里更是觉得痛快。   善恶终有报, 这两母子也是自作自受和罪有应得!   王桂花算计她的时候,可曾想过会有今天这个下场?   “刚子快跑!”王桂花就算被人撞到了,还要爬起来替成刚拖住那些人。   尤其可见,王桂花对成刚这个心头肉,是发自内心的好。   可成刚呢?   并不觉得王桂花帮他拖住了这些来捉/奸的人,有多好,或者有多感动。   反而在心里骂王桂花不会办事,竟然把他也连累了进来。   早知道王桂花这么蠢,他就应该暗地里给王桂花制定一个,更详细和万无一失的办法才行。   成刚的心里话窜进林秀脑子里的时候,林秀又是冷冷一笑。   坏人遭到报应了,还想着继续作恶。   如果这世上有十八层地狱,成刚应该早就被拉近十八层地狱了。   不过就算这样,成刚现在的出境,和跌入十八层地狱也没啥区别。   因为他被当头冲进来的招待所服务员给抓住了:“我抓住奸/夫了。”   说话的时候,招待所员工还空出一只手,去拿腰上的麻绳,去捆成刚。   这个招待所员工,之所以这么兴奋。   那是因为被成景收买了。   “如果晚上招待所发生了啥事儿,你首先要保护我妈的安危。”成景被蔡志鹏带去夜市的时候,故意找了个尿遁的借口,跑去找招待所的这位员工的时候,首先要求的是保护好林秀。   然后才对招待所员工说:“如果你看成刚和王桂花母子遭殃,你就拿绳子绑人,别让他们跑了!”   成景这样交代,是因为他知道渣爹和妈,不会无缘无故的让蔡志鹏带他和娇娇去夜市。   以爹妈对他们的爱护,故意支开他和娇娇,肯定是因为今天晚上招待所会发生一件大事。   于是成景就给了招待所员工10块钱,让他时刻盯着成刚和王桂花母子。   准备在成刚和王舊獨桂花遭殃的时候,再狠狠的踩两人一脚,让这两人彻底没法翻身。   被招待所员工抓住的成刚,看招待所员工要拿麻绳绑自己,急的出了一身冷汗。   他想跳窗跑路,可脚踝前两天被成景踹肿了还没好,还被招待所员工套狗一样的用麻绳套住了他的头。   根本无法挣脱的成刚,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光溜溜的被招待所员工绑了,往房间外面拖。   而那个玩仙人跳的女人,也被人给抓住了。   被人绑住的成刚,还想挣扎,结果被人梆梆揍了两拳。   “给我老实点。”绑他的招待所员工还骂了句。   毫无还手之力的成刚,还想挣扎,手却被反剪在背后给绑住了,像一只死狗一样,根本没办法挣扎。   “林秀……是林秀搞的鬼。”   成刚愤怒大喊,可周围的人根本不理会他说的话,反而把绳子捆更紧了。   “是林秀,你们去抓林秀啊。”   都到了这时候,成刚还想把林秀拉下水。   林秀就静静的站在人群之外,眼神冷冰冰的盯着成刚。   要么说坏人永远都是坏人,根本不值得同情呢?   因为坏人从来不会良心发现,只会作恶多端。   “林秀,我草你妈!”一向喜欢伪装成斯文人的成刚,这时候彻底露出了真面目。   他脸色涨红的瞪着林秀,因为太过用力,眼珠子都充满了红血丝,好像要从眼眶里瞪出来。   太阳穴的青筋,也全都凸起,看着特别恐怖!   面对仇恨自己的成刚,林秀的心里毫无波澜。   甚至那张精致白皙的脸上,还露出一个尖嘲的微笑。   这个微笑像刀子一样,扎进了成刚心里,让成刚更加愤怒和咆哮。   可他什么都做不了,因为王桂花叫来的人太多了,里三层外三层的把这个房间堵了个严严实实。   本该被他们算计,被人捉/奸,被暗算的身败名裂的林秀,就这么安然无恙的站在人群中,宛如一个金尊玉贵的女王一样,高高在上的审视着作恶多端的成刚。   面对如此骄傲的林秀,成刚忽然感觉自己像躲在阴暗的下水道里,然后被人捉住,关在笼子里的老鼠。   成刚心里头一次生出了自卑和羞恼……   “我儿子没有乱搞男女关系,他没有乱搞男女关系……”   被人踩了好几脚的王桂花,头发散乱的从地上爬起来,嘴里大叫着:“我儿子是好人。”   她还想冲过去,把绑在成刚身上的麻绳给咬开。   可就算嘴角咬出了血,还是没办法咬断麻绳,更没办法把成刚从这些人手里救下来。   “死老太婆,你用刀来割绳子啊。”成刚还骂王桂花:“你看看你办的好事儿?把我搞的身败名裂,你这个废物。”   王桂花眼里闪过不敢置信,成刚竟然骂他是个废物?   就算亲耳听见成刚这么刻薄的骂自己,王桂花还是不敢相信,他的宝贝儿子,竟然骂她是个废物?   因为咬麻绳,而把嘴角咬破的王桂花,痛的嘴角都不停颤抖。   可嘴角火辣辣的剧痛,比不过她心里被成刚辱骂的剧痛。   这是她好吃好喝,供着养大的宝贝儿子。   竟然这么骂她?   看着成刚愤怒和嫌弃的眼神,这一刻的王桂花,有种心口被人硬生生撕破的剧痛和难受。   也有种被亲儿子背叛的愤怒……   站在一旁的林秀,冷眼看着王桂花和成刚反目成仇的这一幕。   嘲讽的扯了扯嘴角,王桂花现在的愤怒和难过,不及成煜东的百分之十。   因为成煜东从前对王桂花和成刚,对老成家,那是带着一颗干干净净的赤子之心。   哪怕自己受尽了委屈和苛责虐待,成煜东对王桂花母子也是有求必应。   可成煜东双手捧上的真心,被王桂花和成刚母子,仍在地上踩了又踩。   成煜东在这个家里,遭受了无穷无尽的伤害,遍体凌伤,也从没想过主动去伤害王桂花母子。   可这两母子却恩将仇报,做的越来越过分。   还想毁掉她的名声,来伤害打击成煜东。   现在他们做的恶,报应在了他们身上,王桂花才知道被亲人背叛伤害的滋味有多难受。   可这并不能让人同情他们,因为这一切都是他们自作自受的。   看人闹的人,也是王桂花大嗓门喊来的。   所以王桂花无论表现的多可怜和悲愤,这些人,也只会觉得王桂花这是活该的。   而这时候,成刚已经被人绑着拖出了屋。   不仅如此,招待所另一个员工还从床底下拖出了一个昏迷的男人。   这个男人就是被王桂花叫来,诬陷林秀的那个男人。   他一进屋子,就被成煜东安排的人打晕了,塞在床底下。   现在,那些想算计伤害林秀的人,全都被抓了个正着。   被王桂花叫来捉/奸的人,看从床底下拖出来的这个男人,连条裤衩子都没穿,全都震惊的不行。   “卧槽,玩的这么花?”   “两男一女,太伤风败俗了。”   八十年代的人民群众,就算是夫妻,走在街上也会注意分寸,不会太过亲昵。哪见过这种辣眼睛的画面?   一时间大家看成刚的眼神,全都带着嫌弃唾骂。   “还是个大学生,你对得起国家和学校对你的栽培吗?”   有人气愤的揍了成刚一拳,把成刚嘴角都打出了血了。   被打的晕头转向的成刚,还恶狠狠的瞪了眼王桂花。   恨王桂花没像以前那样,扑上来保护他。   面对成刚痛恨的眼神,王桂花忽然有种自己养了个白眼狼的感觉?   “乱搞男女关系,还是三个人一起,这事儿必须报公安。”招待所员工虽然收了成景的10块钱,在为成景办事儿。   可现在,他却觉得自己是在干好事儿。   因为八十年代初期,乱搞男女关系往严重点了说,那也是要被严打的。   这要搁在六七十年代,吃枪子儿都有可能!   不行,不能被带到公安面前。   否则他就身败名裂,再也没有翻身的机会了。   成刚满头冷汗的挣扎,眼看自己要被捆着拉下楼的时候。   成刚忽然用尽全身的力气,去撞开拖着他往楼下走的招待所员工。   然后从二楼走廊的窗户那里,直接跳了下去。   招待所二楼离地面,只有三四米的距离。   跳下去死不了人,可却让成刚的脚腕传来一阵骨头断裂的尖锐刺痛,痛的他满头冷汗的惨叫起来。   可他还是不敢停留,直接踉跄着从地上爬了起来,一瘸一拐的往外跑。   “快,快抓住他,别让他跑了。”招待所员工立马带着人冲了下去。   站在楼上窗户边的林秀,神色淡淡的看着手被反剪绑住的成刚,只穿着一条裤衩子,一瘸一拐的朝海边跑去。   而后面还跟着一大群嗷嗷直叫着,要抓住搞破鞋的成刚的人群。   这场好戏,倒是比想象中的更精彩啊。   林秀特有兴致的感叹了一声。   她倒是不担心成刚会跑跳,因为成刚已经身败名裂了,也因为她知道成刚跑不掉。   林秀看着追着成刚的那群人,也跑到了海边,逐渐消失在夜色里的时候,这才不尽兴的收回了目光。   她准备转身进屋,大腿却被人抱住了。   林秀低头,对上王桂花那双要喷出火来的双眼:“是你干的?是你想害我儿子对不对?”   王桂花死死的抱住林秀的大腿,她花白的头发被人扯散,刻薄的脸上还有被人踩住来的鞋印。   可看向林秀的那双刻薄双眼里,全是愤怒和仇恨:“是你毁了我儿子的前程。”   “毁掉你儿子前程的人,不是我。”林秀轻哼:“是你,是成刚自己。”   林秀一脸嫌弃的拿手帕包住自己的手,去推抱住自己大腿的王桂花:“毁掉成刚的,是你们的贪心!是你们的恶毒!是你们自己!”   王桂花的手被林秀一根根推开,人也彻底摔在地上。   她不甘心的仰着头,看着没落入她圈套中,到了这时候还过的优裕生活的林秀,被刺痛了双眼。   林秀凭啥这么嚣张和养尊处优啊?   她是林秀的婆婆,都没林秀日子过的好,她想虐待和毁掉林秀,有啥错?   婆婆拿捏儿媳妇,那是天经地义的,林秀这个资本家后代,凭啥能反抗她?   林秀听到了王桂花这不知悔改,还理所当然的心里话。   唇边的笑容,比刚才更灿烂了。   那精致的脸,在昏暗的灯光下,尤其白皙娇嫩:“王桂花,与其在这儿痛恨我,不如痛恨你的好儿子。”   林秀接下来的话,直接让王桂花破防和崩溃。   “你还不知道你做的这一切,都是被你的好儿子成刚,故意引导你这么做的。”林秀说:“你一心对待的好儿子,把你当枪使,就为了把自己摘出去。因为成刚知道,今晚这事儿被抓了,那是要严打的!”   王桂花鼻孔张大:“你胡说……我儿子对我最好了,他不可能利用我。”   虽然心里知道林秀说的是真的,可王桂花哪肯承认,自己被亲儿子成刚,从背后捅了舊獨一刀?   “你这个贱人,就想挑拨离间。”王桂花坐在地上,恶狠狠的指着林秀骂:“我儿子才不会利用我,他最孝顺我了。”   你永远都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可林秀不介意。   她说这话,就是故意的。   她和成煜东三番四次的被这两母子算计和坑害,她要是对王桂花母子带着同情心,那简直就是个绝世太圣母。   用现在流行的一句话来说,那就是对待敌人要像秋风扫落叶一般无情,还要像严冬一般的残酷。   于是林秀又说:“既然不相信你儿子利用你,那你就赶快追上去,继续帮你的好儿子抵罪呗。”   “不过很显然……”林秀唇边的笑容多好看,说出来的话就多讽刺:“就算你要顶罪,成刚被抓了正着,他注定不会有好下场。”   在王桂花仇恨的眼神中,林秀又笑:“当然了,有成刚这种不孝顺的儿子,你也不会有好下场的!”   林秀最后一句话,彻底扎进了王桂花的心里。   这种难以启齿的真相,被人拆穿的羞恼和愤怒,让王桂花‘猛’地从地上爬起来,朝林秀扑过去:“老娘和你拼了!”   “砰”   王桂花的手,还没碰到林秀一脚,就被人给一脚踹了出去。   王桂花摔在地上,浑身都传来一阵火辣辣的剧痛。   她勉强从地上抬起头,就见一个穿着一件非常有质感的白衬衣的俊美男同志,走到了林秀面前。   “你没事儿吧?”刚回到招待所的李彦铭,眼神淡淡的扫了林秀一眼。   他问话的时候,林秀身后还站着一个脸上长满了麻子的男人。   那麻子脸脚也抬高,还维持着要冲上来踹飞王桂花的动作!   麻子脸是成煜东安排在招待所,保护林秀的人。   见有人抢在自己前头,保护了林秀。   还挺不是滋味儿的收回了脚,默默的站到了一边,继续保护林秀。   林秀看了看摔在地上,爬不起来的王桂花,又看了看李彦铭,这才摇头:“我没事儿,谢谢你。”   “不客气,我在给我乖侄女积德。”李彦铭嗓音凉薄:“日行一善,为我乖侄女积攒福气。”   “你对你侄女真好。”林秀发自内心的称赞。   李彦铭骄傲的抬起下巴:“用你说。”   那精致完美的下颚线条,利落的收进了颈侧的喉结处:“我侄女可是天底下最漂亮可爱的娃娃了。”   说话的时候喉结性感的上下浮动,还能透过敞开的衣领,隐约看到精致的锁骨。   这种人间极品,还好是个男人。   否则真要和自己比美,还是有点压力的。   林秀这么想着,脸上的笑容却更真诚了:“你真是个好舅舅。”   “用你说!”李彦铭再次轻哼一声。   眼光凉凉的扫了眼,这时候还没从地上爬起来的王桂花。   又见麻子脸,一只安静的站在旁边,保护林秀。   这才将手插在裤兜里,神色傲然的越过林秀,朝自己房间那边走去。   林秀还能闻见李彦铭身上传来一股很好闻的香味,她本来想叫住李彦铭,问他喷的是啥香水?可还没问呢。   跟在李彦铭身后的孔好运,就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从林秀身边挤了过去。   【铭哥都快把东城的商场给买光了。】   孔好运羡慕的心里话,在林秀脑子里响起:【铭哥侄女儿真好命,有铭哥这样的好舅舅。】   林秀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孔好运手上拎着的大包小包。   洋娃娃,带着蝴蝶的凉鞋,还有港都杂志上流行的蓬蓬公主裙……这些都是七八岁小女娃穿的衣物。   所以林秀一直以为李彦铭的侄女,只有七八岁。   看着满满当当的好东西,林秀感叹:哎,又是羡慕别人有舅舅的一天。   向来娇生惯养的林秀,也开始羡慕别人家的侄女,同时也有点想念自己那个快二十年没见过的舅舅了。   她那个舅舅长啥样,林秀记不清楚了,只记得舅舅对她很好很好。   “阿切!”   李彦铭忽然打了个喷嚏。   林秀看过去的时候,孔好运还关心说:“铭哥,这边冬天虽然暖和,但你也多穿件外套啊。”   说着还很羡慕的看着李彦铭身上穿的白衬衣,在能拥有一件的确良衬衣,就能笑傲江湖的八十年代,李彦铭就只爱穿真丝材质的衣服了。   【铭哥可真会享受啊。】   孔好运羡慕的心里话,又在林秀脑子里响起。   林秀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着衣服,她的衣服虽然很贵,但不是真丝的。   紧跟着林秀又想起,给成煜东买的真丝衬衣和西装。   寻思着,啥时候一定要让成煜东,也穿着真丝衬衣和西装给她看看。   成煜东长得不比死对头差,身上还有死对头没有的英俊和禁/欲气质。   成煜东要是穿上西装,肯定特别帅气诱人。   林秀一边想着,一边扫了眼已经从地上爬起来,正喘着粗气,靠在墙上的王桂花。   想了想,扭头对一直站在自己身边的麻子脸说:“这位大哥,能不能请你把她送去卫生所?”   林秀倒不是要救王桂花,而是担心王桂花被踹出个好歹来,连累了成煜东。   成煜东想把这个世界最好的一面,和最安全的生活环境给她。   林秀享受了成煜东的体贴和细致,作为成煜东的妻子,她也要为成煜东解决一些麻烦,不让成煜东陷入争论中才行。   不就是付点医药费嘛,能用钱解决的事情,林秀不在乎。   反正就算被医治了,王桂花身体和心理上的剧痛,也够她受的了!   “嫂子你放心,这事儿我给你办的妥妥的。”麻子脸对林秀点头。   他找了几个同样在招待所里的兄弟,把王桂花送去招待所的时候。   还让兄弟们去附近派出所报案,说王桂花的儿子乱搞男女关系,还说王桂花为了偏袒乱搞的儿子,打已经和他们断绝关系的儿媳妇儿。   “麻哥,你脑袋咋突然这么灵光了?”还有人问。   麻哥一脸淡定的说:“是嫂子吩咐我,让你们这么说的。目的是不让王桂花讹上东哥。”   夫妻一体,王桂花打林秀,那就等于打成煜东。   林秀让人去报警,让人这么说,就是为了全方面杜绝王桂花这人卖惨,再次讹她和成煜东。   这不,王桂花真的想卖惨讹诈成煜东,告林秀不孝顺。   但林秀早就算到了这一点,让人提前报案,告诉公安事情的真相。   所以王桂花卖惨不成,还被公安追问乱搞男女关系的成刚去了哪里?是哪个大学的?   王桂花顿时闭嘴不说了,就算被成刚指责,被成刚背叛。   可成刚到底是她亲儿子,她也知道成刚前途被毁了,她后半辈子也不好过。   这时候王桂花忽然有点后悔,为了成刚,彻底得罪了成煜东和林秀。   不然成刚靠不住,她还能让成煜东给她养老来着。   王桂花后悔的时候,被她遗忘在招待所前台的成父遗像,被人嫌晦气的扔了出去。   而被人追赶的成刚,则跑的精疲力尽,感觉自己的腿都快断了。   “他也太能跑了。”招待所员工喘着气,看着还在踉跄朝海边跑的成刚,实在没力气追上去了。   成刚能不跑吗?   被抓住,这辈子都完了,他害怕被送去农场改造。   为了自己的前程,成刚死也得跑。   这不,跑赢了所有追他的人以后,成刚脸上露出一丝得意和嚣张。   但他没敢放松,而是拖着刺痛的腿,跑到了没人的丛林后面。   这才‘噗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彻底起不来了。   这时候成刚的腿,已经完全失去了知觉,连喘气都觉得困难。   可他还是很高兴,因为他没被抓住,他的前程保住了。   然而,成刚脸上的得意笑容,很快僵在脸上。   因为有人走到了他面前!   那人穿着一双擦的蹭亮的皮鞋,黑色的裤脚盖住了皮鞋的三分之一脚面。   光是这样一双脚,就让人觉得不好惹。   成刚费力的抬起头,对上一双在夜色中散发着冰冷寒意的双眼,他吓的脸都抽经了。   想爬起来跑,可却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了。   成刚只能像条死狗一样,匍匐在沙地上。   从鼻孔中呼出的沉重呼吸,喷洒在沙地上,让他狼狈的满嘴都是沙子。   成煜东站在成刚面前,低着头,眼神冰冷的盯着浑身发抖的成刚。   小时候,他是很羡慕成刚的。   因为他和成念儿被王桂花打着干活,成刚却能啥事儿不干的在家里玩。   家里的好吃的,好穿的,全都是成刚一个人的。   他和成念儿啥也没有。   大冬天里,也只能打着光脚板,拖着全是冻疮的腿,去河里摸鱼给成刚吃。   成刚能穿着厚棉衣,保暖的棉鞋,吃着他们的口粮,指使着他们当牛做马!   可就算这样,成煜东还是不恨成刚,毕竟他们是亲兄弟。   他觉得自己这个当大哥的,也确实应该照顾弟妹。   就算心里有怨言,成煜东也从没伤害过成刚。   可被他从小照顾大的成刚,却手段阴狠舊獨残忍的,去伤害他的秀儿?   成煜东这人自己能吃苦,受委屈,可就见不得林秀受委屈,受伤害;因为林秀是他在这个世上唯一的温暖。   “成煜东,你是故意来看我笑话的?”成刚从喉咙里挤出一句话,声音嘶哑难听的很:“你故意让人把我打晕了,丢进了那间屋子里。故意让人来捉/奸,让人追着我跑?”   然后直到他跑不动了,成煜东再不可一世的出现在他面前,看他的笑话,嘲笑他?   成刚眼神愤怒的盯着成煜东,感觉自己的挣扎和逃跑,在成煜东面前,就是个笑话!   “是又咋样 ?”成煜东眼睛里,半点温情都没有。   冰冷的像在一只臭老鼠:“好玩吗?刺激吗?被人捉/奸,被人追。跑的精疲力尽,以为自己逃出生天,却始终被人玩弄在鼓掌中的感觉,你觉得爽吗?”   成刚瞳孔一缩,他从没觉得成煜东像这么恐怖过。   在他印象里,成煜东一直是个沉默寡言,任劳任怨的人,可谁知道成煜东竟然还有这么危险的一面?   就像是……就像是猫捉老鼠。   他是老鼠,成煜东是捉他的猫。   成煜东捉住了他,不会一下子弄死他。   而是会故意放走老鼠,让老鼠在看到希望的时候,再伸出尖锐的利爪,把他这只老鼠按死在地上。   “成煜东……”成刚彻底害怕了,他跪在成煜东面前,颤抖着声音说:“哥,我是你弟弟啊。”   成刚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跪在成煜东面前,给他磕头道歉:“我是你弟弟,你从小到大都对我那么好,你能不能看在我们兄弟一场的份上,饶了我?”   成刚的话,让成煜东没想起从前的虚伪的兄弟感情。   心里反倒是生出了一股愤怒,因为成刚口口声声说他们是兄弟,口口声声说他以前对成刚那么好。可成刚呢?   明知道这一切,却还是恶毒残忍的对他和林秀动手。   成刚联合王桂花算计欺负他们一家子的时候,想过他们是一家人吗?   当然没有!   在成刚和王桂花心里,成煜东算个啥?   就是他们家的猪狗,该被他们欺负打骂的。   王桂花口口声声骂林秀是个资本家的后代,觉得林秀不该过上好日子。   可他们自己呢,却比旧社会的大财主都还剥削人,也更可恶!   林秀或许出生不光彩,或许爱耍小性子,喜欢撒娇做作。   可她确是个分得清轻重,也懂得对这个世界抱有善意,懂得感人和对人好……哪像恩将仇报的王桂花和成刚,为了利益,连个人都不当,要去当畜生。   哦,不。   畜生吃饱喝足了,也不会造就杀戮。   但是王桂花和成刚,获得了好处后,还想要贪心更多的好处和利益。   他们连畜生都不如!   成煜东看着抱着自己的双腿,跪在地上痛哭流涕的成刚,一脸嫌弃的踹开身边的成刚。   扭头对身边的一个年轻男人说:“把人送去派出所。”   “得嘞。”年轻人一脸兴奋的冲上,用胳膊勒着双手还被反剪在身后捆着成刚,直接扔上了骑来的三轮车上。   成刚被送到派出所的时候,大家都觉得辣眼睛。   因为成刚只穿着一条裤衩子,左腿的脚踝骨高高肿起。浑身上下都是粗糙的沙子,脸上还有眼泪鼻涕,要有多脏有多脏,要多恶心有多恶心。   “公安同志,我见义勇为,抓住了在招待所乱搞男女关系的成刚。”被成煜东吩咐的那个年轻人,还一脸正义指着成刚说:“这种败坏社会风气的人,还请公安同志好好惩罚。”   “不,我没有,我没有乱搞男女关系,我是被人陷害的。”成刚到了这时候,都还不死心的想狡辩。   他还看向坐在旁边的王桂花,大喊道:“妈,你说话啊。这件事都是你干的,你说话啊。”   如果是以前,不用成刚开口。   只要他露出不高兴的样子,王桂花就能冲上去掏心掏肺的对他好,为他做一切。   可现在……只要一看到成刚,王桂花就会想起林秀说成刚利用她的事情。   被亲儿子背叛和算计,是啥感觉?   王桂花痛苦的想死,因为她从没想过成刚会算计利用她这个亲妈,也更知道,林秀说的都是真的。   看着成刚跪在地上,不停的喊冤枉,让自己给他背锅的成刚。   王桂花心里头跟针扎似的难受。   “妈,你说话啊。”成刚一脸着急的看着王桂花:“ 你让人算计林秀的时候,我是不是还劝你别乱来。结果我却被成煜东和林秀算计了。”   成刚看王桂花一句话不说,明明看着他,还在踹气,人却跟死了一样一动不动的坐在那里,面无表情,就更愤怒了。   成刚声音更大的对王桂花说:“妈,你说话啊。”   王桂花还是一动不动,成刚着急的瞪了她几眼。   看王桂花实在没有说话的意思,就扭头对公安说:“真的,公安同志,我是被成煜东打晕了,脱光了衣服丢进那屋子里的。我没有乱搞男女关系……”   “你没乱搞男女关系?”把成刚送来的那个年轻人,从兜里掏出一张欠条,展开了给公安看:“同志,你看,这是他前几天乱搞男女关系时,按下的欠条。就是和那两个人搞破鞋的!”   年轻人指着和王桂花联手的那两个男女说:“成刚早就和他们乱搞了,欠条为证。我觉得这件事,对社会风气和人民百姓,造成了很严重的影响和后果,这样的人不配当大学生。应该向他的学校通报批评……”   王桂花一听要向王刚的学校通报批评,脸皮抽了抽。   虽然和成刚闹翻了,但是她现在只有成刚这个亲儿子了,后半辈子还指着成刚过好日子。   如果成刚被学校处分,送去农场劳改,那她就当不成大领导的老妈了!   她后半辈子咋享福?   可为了一个白眼狼背锅,王桂花又有点不甘心。   她眼神迟疑的看着成刚,成刚瞬间看懂了王桂花的心里想法。   成刚跪着挪到王桂花面前,哭着给王桂花磕头:“妈,妈你说句话啊妈?妈我看眼就要毕业,分配工作了,我不能没前程啊。”   成刚磕头磕的砰砰响,额头都流血了,还对王桂花说:“妈,你替儿子说句话啊,儿子以后肯定好好孝顺您老。让您老安安稳稳的养老,过上好日子……”   看着磕的头破血流的成刚,王桂花心里还是有些难受和不忍心。   毕竟咋说也是她的亲儿子,她疼了这么多年,哪能说不疼就不疼了。   “作孽啊。”王桂花哭着喊了一声,然后跪在地上,承认了这一切都是她干的,和成刚没关系。   当林秀知道王桂花给成刚顶罪的时候,也没太惊讶。   因为成刚一向最会利用王桂花这份亲情了,两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王桂花拼着一把老骨头,都还要给成刚顶罪,就算要被发配到农场劳改,也要让成刚安安全全的毕业,当个能被分配工作的大学生。   就算林秀厌恶王桂花,也得感叹一句,王桂花对成刚是有母爱不是?   林秀和成煜东送走了,给他们递消息的人。   转身回到屋子里的时候,就见成景规规矩矩的坐在板凳上,那小身板挺的溜直的看着自己。   “你干啥这样看着我?”林秀好笑的问成景,她还从没见过成景坐姿这么标准,这么严肃认真的模样呢。   “妈,我肯定不像成刚那样利用你。”躲在门后偷听了大人说话的成景,忽然开口说:“我会一辈子爱你,护着你,不让你受到一点伤害的。”   这是成景重生的目标。   年纪不大的小男孩,脸上还有一些婴儿肥。   却出落的比同龄人,更出类拔萃、更俊秀。   那小小的身影此刻站的笔直,跟一颗小白杨似的坚强不屈。   “真的,妈,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小小少年又严肃认真的说:“我发誓!”   林秀心里暖暖的,眼睛里都有感动的热潮啦。   她眼尾弯起来,格外温柔的伸手揉了揉成景的脑袋:“傻孩子,妈信你。”   她双眼里像是有星光:“你不是成刚,妈也不是王桂花。母子相互利用的事情,不会发生在咱们家。”   【呜呜呜,我妈好温柔~】   成景心里开心死了,还把自己刺拉拉的小脑袋,凑到林秀柔软的掌心里蹭了蹭,就跟只奓着软刺儿的小刺猬一样。   林秀唇畔的笑容更温柔,无论是不是重生的,这个孩子都需要呵护宠爱的。   成煜东看着成景在那儿撒娇卖萌求赞美,忍了好一会儿,看成景还越来越过分的黏着林秀。   就说:“好了好了,你该上床睡觉了。”   成煜东伸手推开了黏着秀儿的成景,冷冰冰的说:“在夜市上玩了这么久,你不累?你看娇娇都睡着了,就你皮实。”   成煜东还伸手把秀儿,拉到了自己怀里。   白天在外面,碍于社会风情,不能太过亲热,这到了屋里舊獨还能让秀儿被人抢了去?   “我不皮实,咋照顾我妈?”面对林秀时的软刺,这会儿奓成了钢针,直往成煜东心里扎:“别以为你是我妈的唯一?我告诉你,我和娇娇才是我妈的大宝贝儿。你要是对我妈不好,我们一家三口就会抛弃你。”   成煜东眼神沉了沉,这是他亲儿子?   咋总是要拿钢针扎他的心?   而另一边,就算有王桂花顶罪的成刚,还是被以扰乱社会秩序的盲流,被东城的公安遣送回了清溪镇。   王桂花也在其中,她虽然犯了错。   但这是在东城,得把她遣回居住地,送回清溪镇的农场去进行劳动改造。   而且还有一封信,也通过邮局,送到了成刚所在的大学里,通报成刚在东城干的事儿…… 第57章 舅舅受伤了   “林秀同志, 王桂花会在农场进行2年的劳动改造。成刚犯的错误,我们也向他学校通报了……”   办案的公安,来特意来到招待所,对林秀说了这次的办案结果。   而且还秉承着为人民服务的热心肠, 对林秀和成煜东等人, 进行了心灵上的慰问和关怀。   让林秀和成煜东在东城,再遇到啥不公平的事情, 记得去派出所找他们。   “东城的发展, 离不开全国人民的支持。你们既然来了东城, 那东城就是你们的家!”   听见公安说这话的时候, 林秀真的很感动。   不熟悉的陌生人, 对他们都抱有如此大的善意。   而曾经被她们真心供养着的王桂花等人,却用尽心思的想让他们死!   林秀心里还挺感叹的!   不过幸好, 她的命运书里写了不算。   她不是那个后妈文里那个, 除了美貌, 一无所有的娇气作精。而成煜东也不是那个,受尽伤害,还对王桂花有求必应的愚孝男。   相反,她和成煜东都在为了这个家庭能变得更幸福圆满, 而朝着同一个目标共同奔赴着。   娇娇看妈妈很开心, 连吃早饭的时候, 都还哼着歌儿。   也被妈妈的好心情感染的满脸都是灿烂笑容:“妈妈,今天咱们还去公园吗?”   “去,咋不去。”林秀笑着说:“妈带你们去公园划船, 看天鹅。”   “太好了, 我还没见过天鹅长啥样呢。”娇娇双眼亮晶晶的, 可期待去公园坐船, 看天鹅了。   因为清溪镇没有公园,就算威阳县有。   可是公园里也没天鹅,只有野鸭子游来游去,娇娇可想看天鹅了。   “娇娇,天鹅和咱们老家的大白鹅没啥区别。”成景没有浪漫细胞,说的很直白:“就是天鹅的脖子,比大白鹅长一点,没啥好看的。”   “哥哥真是太讨厌了。”娇娇拿手捂着耳朵,不听这些扫兴的话。   看着两个小孩儿,在那儿逗趣。   林秀和成煜东都对视一笑,眼里也全是脉脉温情。   端着碗坐在一旁的蔡志鹏,忽然有种自己不应该在这里,而是应该滚去屋外,不打扰这一家四口幸福美满生活的觉悟!   去公园,只有林秀和两个孩子。   因为成煜东和蔡志鹏,要去商谈在东城买地皮的事情。   他们看中的地皮,就在乐安村和公园挨着的地界上。   公园是新修的,讲究的是四个现代化的结合,打造的是要和国际接轨的时尚公园。   林秀带着孩子们进去了,才发现,公园里面不仅有划船和天鹅,还有旋转木马和海盗船。   据说出资修建公园的人,是来自港都的富商,姓窦。   公园里面的很多游乐设施,都是用船从港都运回来,可高级着呢。   娇娇第一次坐旋转木马,觉得又刺激又紧张,想让哥哥一起。   成景却抱着手摇头:“这是小孩儿坐的,我不坐。”   “你才5岁,别这么老成。”林秀看了眼,排队守在后面的小孩儿,就把手里的票,递给检票员:“同志,我儿子也坐旋转木马。”   说完这话,不管成景愿不愿意,直接把成景抱上了旋转木马。   成景想遛,还被林秀强行瞪了回去:“小孩子就该无忧无虑的撒欢玩,这才是你该有的童年。”   有种童年,叫你妈觉得你该玩儿。   成景现在就被这种甜蜜的霸道,给浸泡着,感受到了重生回来的第一个童年乐趣。   林秀好像一口气,要弥补成景上辈子失去的童年似的。   旋转木马、海盗船,冰糖葫芦、冰激凌……各种各样好吃的,好玩的,都给成景和娇娇来了一份。   成景和娇娇在玩在闹,林秀就笑眯眯的站在家长堆里,看着两个娃笑。   东城暖和的太阳照在她身上,好像她整个人都在发光似的,特别引人注目。   “杰哥,就是那个人。”   海盗船不远的地方,站着两个男人。   说话的那个人,就是上次在火车站坑了成刚和王桂花的那个地头蛇。   他本来躲起来了,成刚和王桂花被遣返后,又开始出来活动。   这次还带着他们的老大杰哥,来跟踪林秀:“杰哥,他就是成煜东的婆娘。”   杰哥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林秀,年轻高挑的女人,白的扎眼。   微卷的长发,双眼弯弯的全是细碎笑意,比春天的花还好看。   杰哥呼吸都重了重:“太漂亮了!”   他忍不住赞叹,活了27年,就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女人。   跟着杰哥的那个人,点了点头,又很遗憾的说:“可惜是别人的婆娘。”   “这有啥?老子喜欢,就能抢过来。”杰哥声音响亮的说。   他长得魁梧,又能打。   小麦肤色的脸上,还有一道很长的伤疤,一看就是不好惹的混子:“这种漂亮的女人,就该给我当婆娘。”   要说爱,那肯定没有。   杰哥对林秀,纯粹就是见色起意,被林秀绝美的皮囊给迷住了。   “他男人把幺妹两口子弄去劳改了,我抢他婆娘天经地义。”杰哥势在必得的说。   他嘴里的幺妹两口子,就是联合王桂花给林秀下仙人跳的那对男女。   手下栽了,杰哥这个当老大的肯定要给手下报仇。   否则被一个外地人打到头上了,他还不站出来,以后这事儿传出去,他杰哥咋在东城这条道上混?   可谁能想到,成煜东还有个这么漂亮的老婆?   杰哥的眼睛还粘在林秀身上:“孙有福的事情查的咋样了?”   杰哥虽然身材魁梧,但脑子还是有的,知道孙有福在成煜东手上吃了亏,也没轻举妄动。   “查了,和一个叫林冬芹的女人有关。”那人说:“林冬芹就是那女同志的继姐。孙有福这次认栽,把商铺让出去,是因为隋光礼和铭哥都牵扯进来了。”   听见这消息,杰哥眉头一皱。   如果隋光礼和铭哥牵扯进来,那就不好办了。   这两人,一个是政府的人,一个是车队大佬。   “这两人都和成煜东有关?”杰哥迟疑问到。   紧跟着就听手下说:“那倒不是,隋光礼是和林冬芹在接洽工作上的事情,恰好知道了孙有福被林冬芹利用的事儿。而铭哥,是正好在国营饭店吃饭,遇上了孙有福抢小孩儿……”   说着,手下还指着玩了海盗船,一脸兴奋的扑倒林秀怀里的娇娇说:“抢的就是那个小女孩儿,成煜东的女儿。”   “也是孙有福倒霉,干坏事还尽碰上硬茬。这命根子废了,还没捞着任何好处。”手下还挺看不起孙有福这个仗着姐夫,在东城耀武扬威的人:“这不,孙有福姐夫怕事情影响扩大,影响自己的前程,就让孙有福把抢来的商铺全都还回去了。”   你说杰哥的人打听消息,好像打听的全对,好像又全不对。   这其中成煜东干的事儿,那是一点儿都没打听出来。   当然了,这也和成煜东这两年金盆洗手,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在威阳县正经做生意,不再涉及走货和黑市的原因。   否则成煜东要是像李彦铭那么嚣张,那他刚到了东城,杰哥就该知道,传说中那个神龙见尾不见瘦的东哥来到了东城!   因为成煜东的低调和洗白,让杰哥以为成煜东就是一只大肥羊。   还是那种在东城没有任何背景,光靠着脑子和钱,和那些一窝蜂来到东城买地买房的外地肥羊,是一模一样的。   这种肥羊,杰哥宰的多了。   像成煜东这样的大肥羊,他不宰,难不成留给别人宰?   宰了肥羊,还能抢个漂亮媳妇儿,杰哥想想就觉得刺激!   杰哥眼神炽热的盯着林秀的时候,被林秀察觉到了。   林秀下意识回头,就见一个脸上有刀疤的凶悍男人,站在不远处,目光直勾勾的盯着自己看。   对上林秀漂亮的双眼,杰哥还咧嘴笑了笑。   凶悍的男人,映衬着脸上的刀疤,显得更加坏了。   娇娇吓的搂住林秀的脖子,而成景则一脸戒备的盯着杰哥。   这人虽然他不认识,但一看就不是啥好人。   还用这种不怀好意的眼神盯着他妈,必须想办法解决这舊獨个麻烦才行。   成景一边想办法,一边四处看。   见周围人多,而且麻哥也带着人在附近,还发现了杰哥的时候,心里这才稍微松了口气。   可他这个小小男子汉,依旧挡在林秀面前,用单薄矮小的身躯,去保护着林秀。   林秀哪能让一个小孩儿保护啊?   再说了,现在严打。   如果杰哥敢带着人在人挤人的公园里,干出点啥事儿,不正好有严打他的证据吗?   林秀猜想的果然不错,杰哥虽然垂涎林秀的美色,却还是有理智的没靠近林秀。   他野蛮粗暴的盯着林秀看了好几眼,然后又冲林秀露出一个土匪一样的凶狠笑容。   “改天见!”   杰哥用嘴型对林秀说了这句话后,就带着身边的小弟离开了。   危机一瞬间解除,可林秀却没有掉以轻心。   而是在杰哥离开后,找到麻哥问清楚了情况。   “那个人叫王杰,从小是个孤儿,在火车站混着长大,收了火车站附近的地痞流氓当小弟。”   麻哥对林秀说:“最近为了躲避严打,还装模作样的成立了一个搬运公司和三轮车行。让他手下的那些地痞流氓,在火车站帮人搬东西,踩三轮车……”   王杰很狡猾,也很精明。   这是林秀对王杰下的定论,为了躲避严打,知道办公司来洗白。   却让手下占据了火车站的地盘,难怪就算在严打的情况下。   王杰都还这么嚣张,并且一点事都没有。   “嫂子,你别怕,我们的人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暗处保护你。”麻哥以为林秀害怕了,就说:“东哥安排的很好。”   “我不是怕,我是觉得麻烦。”林秀说:“王杰肯定盯上了我们的钱财,仙人跳只是他的初步计划,而成刚和王桂花也只是他的一颗棋子。”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王杰肯定还有后手。”林秀说:“麻哥,麻烦你找人查查要卖地给我们的那个人。我感觉这里面有猫腻!”   麻哥愣了一下,然后点头:“嫂子放心,我回去就找人查。”   东哥说了,嫂子让干啥就干啥。   既然嫂子要查,那就查吧。   麻哥把这事儿告诉其他人的时候,那些人还不以为然:“有啥好查的?乐安村卖地的事儿,政府也知道,东哥今天都和对方的村长接头了,真有必要查吗?”   “也就东哥纵容着他媳妇儿……”   这人还在念叨的时候,就被麻哥踹了一脚:“你懂啥,嫂子不是一般人。”   “你忘了嫂子,前天晚上,让咱们把王桂花送去卫生所和派出所的事儿?”麻哥说:“嫂子那一出手,直接一次性解决了王桂花、成刚。连王杰设计的仙人跳的事儿,也都给解决了,给东哥省了多少麻烦?”   麻哥对林秀很敬佩,还问那人:“你见过像嫂子这么聪明的女人吗?”   “这倒没有!”那人老实摇头。   在他们和女人有限的接触和了解中,女人不都是围着家里灶台转?出了事儿也都躲在男人身后!   咋东哥媳妇儿出了事儿,不仅不躲在男人后面?   还能给男人出谋划策,替男人解决掉麻烦?   难怪东哥这么宝贝媳妇儿,要是他好命娶个这样聪明的媳妇儿,他也宝贝。   不过一看林秀这天仙的模样,麻哥就知道,自己这辈子也娶不上这么漂亮聪明的媳妇儿了。   倒不是自卑,就是对自己的外表和条件,有着清晰的认知。   也知道他不是东哥那样有魄力和有能力的人,美人嘛,肯定要配东哥那样的英雄好汉才对!   林秀还不知道麻哥对她的夸赞和看法,因为她这时候,看见了浑身是血的李彦铭…… 第58章 坏人做美梦   李彦铭浑身是血的从一片椰子林里冲出来的时候, 把林秀吓了一跳。   她下意识蹲下身子,把娇娇和成景都抱在了怀里。   而一直跟在后面,保护林秀的麻哥也冲了上来,挡在了林秀面前。麻哥扎着马步, 眼神戒备的盯着浑身淌血的李彦铭。   李彦铭刚看见林秀他们的时候, 也是浑身紧绷,以为还有埋伏?   结果一看是林秀等人, 眼里的戒备瞬间消失。   “麻哥, 这人我认识。”林秀也对麻哥说。   麻哥点了点头, 眼神却依旧紧紧盯着李彦铭身后的椰子林, 以防还有啥人从椰子林里面冲出来。   因为李彦铭身上的血太多了, 分明就是被人围攻,或者发生了大规模的群架, 才会有这么多血。   林秀见李彦铭捂着肩上的伤口, 往前面跑走的时候。   忙说:“别走那边, 那边有公安在巡逻。”   在严打的情况下,李彦铭这样浑身是血的跑出去,铁定要被巡逻的人当成社会坏分子抓起来。   他救了娇娇,林秀得还这个人情不是?   听见这话的李彦铭, 脚步一顿。   然后扭头, 定定看了林秀一眼, 这才捂着肩膀的伤口,调转方向,往偏僻荒凉的小道上跑了。   从李彦铭浑身是血的出现, 到听了林秀的话, 消失不见, 其实也就过了半分钟左右。   怕还有人从椰子林里冲出来的林秀, 眼神警惕的看了眼前面的椰子林,也扭头对麻哥说:“咱们快走吧。”   椰子林就在公园的北边,在七十年代的时候,这片椰子林是乐安村生产大队的集体财产。   土地包产到户后,就划片儿分给了村里的住户。   成煜东这次看的土地,也包括这篇椰子林。   所以林秀才会带着孩子,和马哥从公园北门出来,去椰子林前面和成煜东会和,谁知道竟然能遇见全身是血的李彦铭?   而更让林秀想不到的是,被农机厂厂长嫌弃,停下了手上所有工作的林冬芹,这会儿正开着花高价租来的小汽车,带着止血绷带和消毒酒精,停在前面的路口,正等着去救浑身是血的李彦铭!   在她写的原著剧情里,李彦铭是成煜东的死对头,总是因为和成煜东抢生意和地盘的事情,想暗地里弄死成煜东。   算是这本年代后妈文中的终极大反派,最后被她这个女主角和成煜东联手解决了。   只不过原著中李彦铭的剧情,要很后面才会出来。   所以在前几天在商场,突然遇见李彦铭的时候。   林冬芹根本没把这个长相精致俊美的男人,和文中最大的反派联系起来。   这几天她工作被停职了,原本对她和颜悦色,还拿她当救命恩人看待的厂长康于德,也总是躲避着林冬芹。   林冬芹不甘心,一直想找办法让自己翻盘。   于是就想起了文里的大反派李彦铭,在小说设定中,李彦铭曾经在八零年的冬天,来东城买地皮的时候,遭人暗算,最后受伤,浑身是血的被巡逻的公安给抓起来,关了好几个月。   既然现在嫁不了成煜东这个年代文男主,那么让李彦铭欠自己一条命,利用李彦铭这个终极大反派去对付林秀也是可以的。   所以这几天,林冬芹一直租了车等在椰子林附近。   就等着抢在巡逻的公安之前,把浑身是血的李彦铭救下,当李彦铭的救命女神了。   可是这些剧情,林冬芹写的时候是一笔带过的。   根本没有具体时间,只知道是这几天的傍晚。   于是林冬芹就打算守株待兔,连着好几天等在这里,觉得自己总能等到李彦铭。   还做着成为李彦铭救命恩人,利用李彦铭这个大反派对对付林秀的林冬芹,恐怕千算万算都没算到,李彦铭竟然会在椰子林外面遇见林秀。   还在林秀的好意下,抄了另一条荒凉安全的小道跑了。   因为林秀这个插曲,李彦铭不仅安全的躲过了巡逻的公安,还躲过了处心积虑的林冬芹。   这时候,李彦铭已经抄小道,成功跑进了附近一家常去的小诊所里,去治伤了。   而林秀也在昏暗的夜色中,和及时跑过来的成煜东会和了。   “累着了吧?”   成煜东从林秀手里接过娇娇,看她热的满脸通红。   就特心疼的腾出右手,去给林秀擦汗:“不是让你慢慢走,别着急吗?咋还用跑的?”   “刚才发生了点意外。”林秀随口说。   成煜东表情瞬间变的紧张起来:“啥意外?你受伤了?”   成煜东一脸关切的看着林秀,还用手去捏她的肩绷和手臂,想看看林秀有没有受伤?   “有麻哥在,我没事儿。”林秀笑着说:“我刚才在椰子林外面,看到了浑身是血的死对头。”   说这话的时候,林秀还下意识放低了声音:“看他那样,伤的还挺重。你今天去看椰子林,没发现啥异常吗?”   “没有。”成煜东摇头。   他其实跟着村长去看了舊獨椰子林的土地面积,但也真没遇到李彦铭。   想来是李彦铭遭人埋伏后,为了躲开人,故意选的偏僻地方跑开,所以才会在椰子林外面遇见林秀。   想到这里,成煜东还挺不高兴。   “这死对头也太不像话了,躲人就躲人,干啥还吓到你了。”只要一想到,刚才林秀抱着娇娇,跑的气都喘不匀的模样,成煜东就心疼的不行:“万一那些跟着他的人没被甩开,你们在椰子林外面遇见了,那不是要连累你?”   成煜东哼冷一声:“还好你没事儿,要不然我和他没完。”   “你还没完没了的。”林秀娇笑着拧了拧他胳膊上的肉:“人家救了娇娇,你以后对人客气点。”   “我对他还不够客气?”成煜东最见不得林秀为了别的男人说好话,当即整颗心都酸溜溜的:“我要是不对他客气,就凭他还想和我抢这块地皮,我现在就该去报警,让公安抓他了。”   “他也想买乐安村的土地?”林秀敏锐的抓住了重点:“他要和咱们抢地皮?”   一句咱们,彻底取悦了成煜东,那酸溜溜的心口也变得甜滋滋了。   “对,他就是要和咱们抢。”成煜东怕林秀偏袒李彦铭,还小心眼儿的给林秀上眼药:“死对头不禁想抢,还想哄抬土地价格。”   “咱们本来十几万就能拿下的土地,因为他想抢,现在都涨到二十多万了。”成煜东脸色紧绷而铁青的说:“今天看村长的意思,还想让我去和死对头抢着开价,谁给的价钱高,他就把村子里剩下的土地卖给谁。”   “这就过分了。”林秀也有点生气了。   买地的十几万,可是他们家能拿出来的全部家当了。   其中还包括拿东城的铺面和房子,去银行抵押出来的钱。   如果价格涨到二十多万,他们的钱是不够的。   这毕竟才八十年代初期,万元户的说法都才刚开始没多久。   他们能一口气拿出十几万来,拿都算是八十年代金字塔顶端的有钱人了,可死对头一掺合,价格就翻倍涨?   林秀忽然又些后悔,给李彦铭指了路。   她指啥路啊?   就该让李彦铭往前面跑,然后被巡逻的公安给当社会坏分子抓走,再狠狠的关他十天半个月。   这样一来,就没人和他们抢地皮了!   “你现在后悔也晚了。”成煜东冷哼一声。   他故意这么说,就是不想让林秀对李彦铭有好感,更不想林秀整天记着李彦铭救了娇娇的恩情。   恩情这事儿,他能还,不需要秀儿惦记。   在这世上,秀儿唯一要惦记的人,只能是他成煜东!   这么一想,于是成煜东又说:“秀儿,你要记住,死对头就不是个好东西。”   成煜东说的义正严辞:“你今天给他指路了,就算还了恩情!”   要不是能听见成煜东心里那些,打着小算盘的心里话,林秀都差点被成煜东骗过去了。   狗男人吃醋,都吃的这么有心机,也是没谁了。   林秀好笑的望着成煜东,她没成煜东长得高,看他的时候得仰起头。   微卷的长发往后扬,露出那张漂亮精致的脸,笑意盈盈,看着成煜东心口砰砰跳。   但他还是板着脸,一本正经的教训着林秀:“以后别被死对头骗了,知道吗?”他还指了指自己的后背:“忘了我背上被他捅出来的伤了?”   心口不一的男人,吃起醋来也是怪可爱的。   林秀眉眼弯弯的踮起脚尖,捧着成煜东刚毅冷峻的脸颊,柔声说:“我记住了,你也别吃醋了。”   “吃醋?”   成煜东轻蔑的哼了哼:“我除了吃面爱吃醋,其余时间,从来不吃醋。”   话说的响当当,心里话却是:【秀儿是他一个人的,谁也不能抢!】   别看成煜东脑子里这么想,脸上的表情却越来越严肃认真:“男人嘛,眼光要放长点,整天盯着儿女情长算个啥?儿女情长能挣钱?能让你过上好日子?”   得,在成煜东眼里,有林秀在的时候,林秀就是全部,孩子们都得靠边站。   林秀笑眼弯弯的点头,没拆穿这个死要面子的男人。   而成景却冷笑出声:“如果有一天我爸死了,那么他的嘴肯定也是梆硬的!”   林秀噗嗤一声笑出来,成煜东却忽然暴怒:“成景,我是让你好日子过太多了是吧?”   成景嘴角撇了撇,根本不怕暴跳如雷的成煜东,而是轻哼一声,对林秀说:“妈,不吃醋的男人不能要,他不爱你。”   “成景!”   成煜东气炸了,要不是抱着娇娇,他非抽出皮带去打死这个和他对着干的亲儿子。   娇娇看爸爸和哥哥又要吵架了,伸出小手手就捂住成煜东的嘴:“爸爸不许骂人。”   平时林秀和成煜东对孩子的教育,还是很严格,不让孩子说骂人说脏话。   所以娇娇也拿这个标准,去要求成煜东。   成煜东:“…………”   他永远都想不到,自己某一天会被女儿教训。   林秀看着父子三人这搞笑的画面,直接乐出了声。   在一家四口准备去国营饭店吃晚饭的时候,林冬芹还坐在租来的小轿车上,等着救李彦铭。   一连等了好几天,李彦铭没等到,租车的钱倒是花了不少……   而在火车站某个偏僻仓库的王杰,则一脸兴奋的看着手下:“你说的消息准确吗?明天就能把林秀给我弄来?” 第59章 假烟   “明天你要是能把人给我弄来, 好处少不了你的。”王杰一脸兴奋的对手下说。   自从在公园见过林秀后,王杰晚上做梦都梦见林秀。   只要一想到年轻漂亮的林秀,王杰心里就燃起了一股浓浓的火气和征服欲。   “如果能让林秀和他男人离婚,和我结婚, 我就让你车行的三把手。”王杰越想越兴奋。   他本来就是没有道德和三观的混混, 更不觉得惦记别人的媳妇儿,是一件违背道德的事情。   不仅如此, 他还觉得把林秀抢过来, 也是对成煜东的教训和打击。   以后传出去, 他杰哥人财两得, 在道上也算是很牛逼的一个传说了!   而手下听说让林秀和杰哥结婚, 就能当车行的三把手,那也是兴奋的不行。   王杰手下的车行, 可是霸占着火车站的地盘。   那些想踩人力三轮车拉客的人, 都得在王杰的车行里租车。   每个人一天得教五块钱的租车费, 火车站踩人力三轮车的人那么多,每天交上去的租车费,都是一笔巨款。   如果他能当车行三把手,那就能在火车站这一带, 呼风唤雨, 捞足油水。   “杰哥你放心, 明天我肯定把林秀给你弄来。”手下向王杰表忠心的时候,脑子里已经想了不少把林秀抢来的馊主意。   “叫啥林秀?叫嫂子!”王杰还贼兴奋,像他这样的男人, 就该娶天底下最漂亮的女人, 否则脸上能有面子?   想起林秀那绝美的脸, 和玲珑有致的身段, 王杰都迫不及待的想和林秀扯结婚证了。   女人太过美丽,其实并不是一件好事。   因为如果没有保护自己的本事,那只会沦为别人掠夺的对象。   在王杰心里,林秀就是他掠夺的猎物。   他想要就能得到,甚至都不用他自己动手,就有小弟会巴结讨好他,亲自把林秀送到他面前来。   而这时候,还不知道危险来临的林秀,和成煜东在国营饭店里吃过了一顿丰盛的晚饭后。   两夫妻正带着娇娇和成景,回了招待所。   娇娇白天在公园疯玩了一整天,吃饭的时候,就困的一头栽进碗里睡着了。   娇娇被成煜东抱着,成景则像个小大人一样的走在林秀身边,一边拿手电筒给林秀照路,一边汇报自己这几天收垃圾的成果。   “除了那几件有用的垃圾,我留下了,剩下的明天一早我就送去垃圾回收站。”成景说。   这个年代的垃圾回收站,都是属于国营企业。   而能回收的垃圾,除了铜铁以外,还有牙膏皮和玻璃罐……这些都是能二次利用的好东西。   回收的价格也不算太低,成景除了收到一些古玩之外,就是这些垃圾卖去回收站,也能赚上一些钱。   想到这里,成景还斜眼睨着成煜东:“看着吧,再过不久,我的事业也不会比你差,到时候我就能赢过你。”   被儿子挑衅,成煜东这回没恼怒,而是说:“我等着你赢我的那天。”   儿子能有上进心,他这个当爹的肯定高兴。   “到时候,我就能养妈了。”成景又说:“到时候我就能把妈,从你那里抢过来。”   “这你别想。”成煜东脸色顿时沉了下来:“你这孩子,干啥老惦记我媳妇儿?”   他一手抱着娇娇,一手牵着林秀的手,一脸不高兴的对成景说:“你要对我媳妇儿好,我是没意见的,因为这是你该做的。”   “但哪家儿子像你这样,总是离间爹妈感情的?”成煜东真的很生气。   “我不离间,我这是给你敲警钟。”成景说舊獨:“让你警钟长鸣,让你知道,只要你做的不好,你随时会失去我妈!”   说完,成景还抬头望着林秀:“妈,你说对不对?”   “我儿子说的对。”林秀点头。   成煜东的脸瞬间变得又冷又臭:“你还说对?”   “这当然对了。”林秀说:“你不好,我干啥还要你?”   她虽然享受婚姻和生活,但也不会因此失去理智。   毕竟她愿意接受这段婚姻,和陪在成煜东身边的原因。是因为成煜东对她好,现在全心全意对她的成煜东,值得她的付出和喜欢。   如果成煜东真的变得不好了,林秀可不会当受虐狂。   她会当断就断,绝对不会拖泥带水。   更不会像小说里写的那样,为了一个男人,而作天作地。   为了博得男人的注意力,去伤害自己的小孩儿,当一个连自己都害怕的疯女人。   林秀觉得林冬芹的小说写的不合理,因为按照她的秉性,就算成煜东真和林冬芹婚内出轨,她也不会干那种伤敌八百,自损一千的事情。   她会悄悄收集两人搞破鞋的证据,把两人送去农场劳改。   然后带着娇娇和成景,关起门来,好好的过自己的小日子。   毕竟在这个时代,乱搞男女关系,也是要严打的。   她除非脑子有毛病,才会放着好好的途径不走,要去干书里写的那种抱着儿女跳河寻死。   企图用伤害孩子和自残的行为,唤回渣男良心的事情。   渣男之所以叫渣男,那就是因为渣男没有心!   想到这里,林秀不免又看了眼成煜东。   面对林秀打量的视线,成煜东表情冷冰冰,心里话却忽然在林秀脑子里响起。   【媳妇儿看我了?是要哄我吗?】   林秀弯眼笑了笑,成煜东激动的心里话又甩进了林秀脑子里:【我媳妇儿笑了,她肯定要哄我了。】   别看狗男人脑子里在期待被媳妇儿哄,可脸上的表情却越来越严肃,就连那双眼睛也变得很锐利起来。   【我很好哄,只要秀儿再对我笑笑就成。】   狗男人脑子里的撒娇卖萌求亲亲的想法,很活跃。   脸上的表情却越来越严肃阴沉,可就算这样,林秀还是能发现他那双锐利的黑眸深处,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期待。   林秀唇畔的笑容更灿烂了,然后在成煜东期待的眼神下,拍了拍成煜东的肩膀:“好好努力,让我看到你的真心,我会很高兴的。”   林秀没哄他,而是笑着说完这句话,就越过成煜东,快步朝招待所那边走去。   成煜东愣了愣,秀儿说看到他的真心,会很高兴?   这是他做的不够好?还要做的更好的意思吗?   听见成煜东纳闷的心里话,林秀嘴角的笑容真是越老越大。   而成景怕她看不见路,连忙拿着手电筒跑上去,给林秀照路。   等林秀走进了招待所里,成景这才把手电筒的光照到了成煜东脚下。   成煜东还挺感动,觉得儿子叛逆归叛逆,还是挺心疼他这个老子的。   “别感动,我是怕你踩滑,会摔到娇娇。”成景面无表情的说。   谁让八十年代的路灯,只有比较繁华的地方才有。   像乐安村招待所这种地方,也只有招待所门口才会有一个不太亮的路灯。   成景看着脸瞬间垮下来的成煜东,还很高兴的补充道:“你要是做的不好,我妈就不会喜欢你。”   成煜东垂眼,看着得意洋洋的成景,冷冰冰的说:“我做的再不好,也比你好。”   他鄙视的盯了眼成景的身高,然后说:“萝卜丁还想保护我媳妇儿?你多吃几年干饭再来说大话。”在成景快气炸的表情中,成煜东面无表情的抱着熟睡的娇娇,朝招待所楼上走去。   这两父子,有时候就是这么幼稚。   为了争论谁能让林秀更幸福,总是互相比拼。   成景眼神沉沉的盯着成煜东的背影,见他上了楼,这才轻哼一声,关掉了手电筒的光,朝楼上走去。   这天晚上,林秀睡的迷迷糊糊中,感觉自己被人抱了起来。   “成煜东?”她摸着男人胸膛上结实炽热的肌肉,感觉自己坐在船上似的,整个人都晕晕乎乎的:“孩子还在呢。”   “孩子没在。”成煜东咬了她一口:“我们在隔壁房间。”   原来住的房间,他没退,就为了晚上能和林秀亲热亲热。   今天晚上,他又被林秀说以后可能会不要他的话,给惹怒了。   所以在亲热的时候,尤其霸道和野蛮。   想身体力行的告诉林秀,他不仅能让林秀看见他的真心,还会让林秀知道,这世上的其他男人比不过他……   一夜七次,是小说男主必备的技能之一。   于是这天晚上,林秀被狠狠累到了。   导致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都觉得浑身酸软。   让人意外的是,她醒来的时候,已经被成煜东抱了回去。   娇娇正坐在屋子里拿着书学习下围棋,见林秀醒过来,还问:“妈妈,昨晚你和爸爸去哪儿了?”   她半夜起来上厕所,就发现床上只有她和哥哥。   要不是成景哄着她睡觉,她都要哭着找妈妈了。   林秀脸红:“昨天晚上我们哪里都没去。”   娇娇不信,偏头看着林秀,林秀却转移了话题:“哥哥呢?”   “哥哥去卖垃圾了。”娇娇的注意力果然被转移了。   这时候成煜东端着碗走进屋:“我让厨房给你煮的虾头粥,你起来喝点。”   靠海的城市,就是这点好,每天都能吃到新鲜的海货。   林秀累的抬手的力气都没有了,一碗粥还是成煜东吹凉了,喂给她吃的。   “等下我还要去乐安村那边,和他们商量买地的事情。”成煜东对林秀说:“你如果要去市里逛常商场,那你就让麻哥开车送你去。”   “嗯。”林秀懒洋洋的点了点头:“你忙你的去,我再躺会儿。”   成煜东去招待所厨房还空碗的时候,煮饭的大妈还挺羡慕林秀的。   这年头谁能像林秀这样,一天到晚不干活,还能被男人宠着疼?连饭都要男人喂到嘴边的?也没见过,比成煜东还疼媳妇儿的男人。   “我们威阳县的男人,都这么疼媳妇儿。”蔡志鹏还替威阳县代言:“人人都疼媳妇儿。”   说的煮饭大妈都想把娘家侄女儿,嫁给蔡志鹏了。   可惜地方远,也没舍得侄女儿远嫁。   蔡志鹏倒是乐呵呵的跟着成煜东去了乐安村,两人刚走进去,就见乐安村的村长笑容满面的带着一个男人,从椰子林那边走过来。   成煜东表情微沉,眼神冷冷的盯着穿着一身黑色中山装的李彦铭。   秀儿昨天还说这人浑身是血,今天就能人模狗样的站起来,和他抢地皮了?   面对成煜东冰冷的眼神,李彦铭眼神凉薄的笑了笑。   那苍白的脸色,在黑色中山装的映衬下,跟吸血鬼一样惨白,不带一丁点儿的血色。   “身体有毛病,就该去医院躺着。”成煜东对跟着村长一起走过来的李彦铭,冷冰冰的说:“跑来这里抢东西,算啥?”   李彦敏眼神凉凉的扫了成煜东一眼:“只有野狗才怕被别人抢东西。”   死对头见面,分外眼红。   更别说,抢的还是一块注定能发财的地皮了。   两人都在阴着骂人的时候,乐安村的村长却眼冒精光的抽着旱烟:“你们靓仔别吵了,我们村的地皮,是谁给的价钱高,我们就卖给谁。”   他故意把成煜东和李彦铭约到一起来看地皮,就是想让这两个外地来的靓仔知道,他们乐安村的地皮很抢手。   听见村长的话,成煜东和李彦铭又仇视的盯着对方。   “我救了你女儿。”李彦铭淡淡开口:“你欠我一个人情。”   “我媳妇儿救了你。”成煜东也淡淡开口:“人情债抵消了。”   李彦铭凉薄的眼神,瞬间变得阴沉锐利起来。   如果眼神能杀死人,那么成煜东肯定被他的眼刀子戳死了。   偏偏成煜东还嫌没气死这个死对头,又气定神闲的加了句:“你身上的血腥味咋这么重?是不是伤口裂开?要不要我帮你报案?”   李彦铭惨白的脸上,都带上杀气了:“你威胁我?”死对头能好心给他报案?还不是想让公安来查他!   毕竟,他带着着一身这么重的伤,公安知道了,肯定会详细调查事情的经过。   要是他那批红梅烟的事情被公安知道了,他会被关起来的!   “这是威胁吗?”成煜东气死人不偿命:“我这是关心你,要不然你和我抢地皮的时候,一不小心嗝屁了,我还得给你收尸!”   要说成景的阴阳怪气是随了谁?那特定是随着成煜东啊!   但成煜东一般情况下不阴阳怪气,一旦阴阳怪气起来,比成景还能气死人。   说完,他还扭头问村长:“你闻见他身上的血腥味了吗?”   村长能没闻见吗?   就算李彦铭把中山装的扣子,系到最后一颗,身上还喷了香水,可那浓重的血腥味和药味儿是咋也掩盖不舊獨了的。   可这有啥?   只要能出钱买地皮,村长可不管他受没受伤?   于是村长抽着旱烟,打着哈哈笑:“啥血腥味?我只闻见了烟味。”   成煜东皮笑肉不笑:“最近严打,村长要是让不干净的人来买地皮。到时候上头查起来,村长你怕不怕?”   成煜东故意给李彦铭挖坑,谁让李彦铭一插手,就让原本十几万能买到的地皮,价钱上涨到了二十几万,他还拿不下来呢?   村长老脸一僵,下意识看向李彦铭:“这年轻男同志看着娇生惯养,不像坏人啊!”   “好人坏人,表面可看不出来。”成煜东继续挖坑:“今天这地,我是不敢买了。”   成煜东说着往外走:“等村长把他的背景调查清楚了,咱们再来商谈价格的事情。”   村长想让他和李彦铭竞价,成煜东可不会顺着村长的意思走。   反而故意说些话,让村长怀疑李彦铭的身份背景。   这不,村长一看成煜东要走,连忙拦住他:“成同志你别走,买地的事情咱们好好商量。”   他儿子说了,必须把这两人给拉住。   就算不卖地皮,也要挣一笔钱才行,哪能让人就这么走了呢?   “同志,这其中肯定有误会。”村长笑着从兜里掏出一包红梅烟:“这位铭老板,那是有介绍信的,肯定是好人。”   说着,还递给成煜东:“来一根?”   村长抽的是旱烟,这包红梅烟是他特意揣兜里,来散给贵客的。   成煜东和李彦铭的眼神,却同时盯着这包红梅烟。   因为这包红梅烟是假的,而且和李彦铭有关系。   倒不是李彦铭的车队,倒卖假的红梅烟。   而是当初李彦铭那批红梅烟被人吞了以后,那人以及背后的人,就利用那一车红梅烟来造假,把一车红梅烟卖给了好几个分销商。   正是这个原因,那些人把仇都记在李彦铭身上,才导致李彦铭昨天被人埋伏围攻,落得一个浑身是血的下场。   成煜东知道假红梅烟的事,那是因为他一直让人盯着李彦铭这个死对头。   谁知道村长手里,竟然也有一包假的红梅烟?   “这烟这么好,村长也舍得给我抽?”李彦铭率先回过神来,他伸手抽了一根香烟。   苍白修长的指尖,捏着香烟的时候,有种说不出的清冷气质。   村长都没忍住多看几眼,这个穿中山装的年轻人,一看就感觉很有钱,很有背景。   因为那一身金尊玉贵的气质,普通人家真没法养出来。   于是村长就笑着说:“这红梅烟是我儿子的朋友孝敬给我的。”   村长还很得意,他在乐安村当了几十年的村长,也算是乐安村说一不二的领导了,这村子里无论是拆迁还是买地皮,都得听他的话。   他儿子就是村子里的小领导,老人听他的,年轻一辈听他儿子的。   现在拆迁暴富以后,村长更是觉得他儿子以后能当乐安村的新村长,说不定以后还能混去街道办,或者更有前途的地方。   每次说起儿子来,都是一脸自豪外加赞不绝口:“这是好烟,不好买,但是我儿子有门路。”   村长显摆似的把红梅烟递给成煜东,继续显摆:“我家有两条整的,你们要是喜欢,我可以让我儿子给你们弄。”   好烟好酒,送人走礼,托人办事都是必不可少的。   有的人花钱都买不到,村长觉得自己儿子能弄来红梅烟,那脸上可是老有光了。   成煜东不抽烟,没拿。   李彦铭却划火柴,点燃了一根烟,然后说:“村长,这烟是假的。”   他吐出一口烟,眯眼盯着村长,眼神凉薄的很:“你儿子被人骗了,我劝你去报警!”   现在刚改革开放,烟酒都是国家统消统售,制造假烟更是很严重的罪。   村长儿子掺和在里头,如果不主动揭穿,以后要被连累的。   村长被吓到了,但是不敢让儿子去报警,怕儿子被严打……但是这事儿刚才吹牛,说给成煜东和李彦铭听了,怕两人泄露出去。   就勉强笑着说:“我刚才开玩笑的,这是我儿子买的烟。”   李彦铭凉凉一笑:“买到假烟还不报警?一条红梅烟400块钱,村长家有两条,花了800买两条假烟,你真有钱!”   李彦铭根本不信村长的话,假烟抽起来辣喉咙,李彦铭很嫌弃:“村长不想报警也成,让你儿子藏好了,不然出了事儿你儿子被公安抓了也就算了,那些人可能会整死你儿子!”   成煜东一看死对头这样子,就知道又在玩坏心眼了。   不过他没提醒村长,而是乐的看戏。   如果死对头和这个村长能互坑的话,那他就能坐山观虎斗,然后捡便宜。   成煜东在想着坑李彦铭的时候,李彦铭脑子里也在想咋坑成煜东这个死对头,让自己去捡便宜……   两人心里都在打着坏主意的时候,林秀正教娇娇下了一盘围棋。   准备等成景从垃圾回收站回来以后,就带着孩子去找成煜东。   麻哥刚才来找她了,说她让打听乐安村卖土地的事情,有了进展。   “乐安村村长的儿子,认识王杰。”麻哥是这样说的:“王杰让他利用卖土地的事情,来骗东哥的钱。”   说这话的时候,麻哥还听佩服林秀,要么说女人做事细心呢?   要不是林秀嫂子让他们多留一个心眼儿去查事情,他们哪能查到王杰和乐安村村长联合坑成煜东的事情?   “王杰答应了乐安村村长,等骗了东哥的钱,会让他入股车行,当股东。”   麻哥告诉林秀,王杰的三轮车行很赚钱,而且收拢了火车站的地皮流氓,暗地里还干些杀人越货,逼良为娼的事情!   但王杰藏的深,出了事,还有小弟顶罪,这些年王杰屁事没有,还逍遥法外。   “而且……”麻哥说:“王杰还想对嫂子你下手。”   这话,麻哥都不太好意思说出口:“王杰还想娶嫂子。”   林秀觉得恶心,被地皮流氓看中,并不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情,相反,还很危险。   因为地皮流氓,无恶不作,没有底线和三观,被他们盯上了就是麻烦。   林秀准备带着成景和娇娇,去找成煜东的时候。   一辆四轮小车,忽然从远处开了过来停在林秀面前。   没等林秀反应过来,就有人从车上下来,要拉着林秀上车…… 第60章 霸王花娇娇   “林秀同志, 我们杰哥要见你。”   从车上下来的人叫刘三,就是那个想用林秀去巴结王杰,当车行三把手的人。   也是在火车站,把成刚、王桂花母子, 拖到废弃仓库, 给成刚母子下仙人跳的人!   “我不认识你。”林秀把娇娇和成景护在身后,眼神戒备的盯着刘三。   同行的麻哥, 也走上前, 对刘三说:“这是我嫂子, 你有啥事儿和我说。”   刘三瞥了眼麻哥, 眼神轻视:“你算啥东西?滚!没你说话的份儿!”   麻哥不在火车站那边混, 所以刘三根本没见过麻哥这号人物,直接让同行的几个地皮流氓, 把麻哥拦到一边。   “林秀同志, 我们杰哥看上你了, 让你当我们的嫂子。”刘三嘴上喊着嫂子,可神态却半点尊敬都没有。   在他看来,林秀就是王杰看中的一朵娇花,根本不值得尊敬。   刘三还很嚣张的指着身后的那辆四轮小车说:“这是我专门开来接你的车。”   车是从租车公司借来的, 为的是刘三的脸面。   让林秀知道他是个有排场, 有势力的人, 能让林秀害怕。   因为1980年的东城街头,也看不到几辆四轮小车。   谁能开上一辆四轮小车,那可是相当霸道, 走到哪儿都要被人当成大佬给供起来的!   女人见了四轮小车, 那不得虚荣心爆棚?屁颠颠的上了这辆四轮小车?   更别说刘三, 还带了四五个兄弟一起来威胁林秀, 跟他上车。   谁知道林秀看见这辆四轮小车,脸上根本没露出刘三想象中的虚荣,也没被刘三带来的那几个地皮流氓给吓到。   而是瞥了眼被拦在路旁的几个老百姓,轻飘飘的问刘三:“杰哥?是火车站,力帮车行的王杰吗?”   听林秀把王杰的身份背景,说的清清楚楚,刘三还愣了一下。   不知道林秀故意套话,让他当着大家的面,亲口说出王杰身份的刘三,还以为林秀打听的这么清楚,是因为贪财和虚荣心,也想跟着王杰过好日子。   就很得意的点了点头:“对,我们杰哥,就是力帮车行的王杰。”   说到这里,刘三还很得意的挺了挺胸膛,对林秀说舊獨:“你能被我们杰哥看中,那是你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刘三盯着林秀那张白皙精致的脸看了看,然后笑了起来,眼神黏腻中带着轻佻:“像你这种白白嫩嫩的女人,跟了我们杰哥,那是有花不完的钱,享不完的福,可比你跟着外地佬好过多了。”   那种拿着钱来东城买地的外地佬,在刘三眼里就是被宰的大肥羊,能比得上把控了东城火车站,还有车行的王杰?   “上了这辆车,后半辈子吃香的喝辣的,有你的好日子过。”刘三嚣张的指着身后的这辆小轿车,还特别不屑的说:“你的孩子就别带了,拖油瓶,扔了就行。”   娇娇一听这个坏蛋,让妈妈扔了自己,眼睛里就攒着泪,那小乳牙也咬的咯咯响。   但她没哭,她将来可是要当女公安抓坏人的。   【我不能哭,要帮妈妈把这些坏人都抓起来才行!】   娇娇坚定的心里话,在林秀脑子里响起的时候,林秀还愣了一下。   她低头,发现一向软糯的娇娇,攥紧小拳头,眼神特别正义的盯着刘三等人。   林秀心中一软,带娇娇出来见见市面,果然没错。   这个软哒哒的小姑娘,都成长了,性格也变得坚韧起来了。   紧跟着,成景愤怒的心里话也在林秀脑子里响起。   【凡是让妈抛弃我们的人,都该死!】   林秀挪过眼,发现成景眼神阴沉沉的站在一旁,盯着刘三等人的眼睛里,像攒着两把锋利的刀子,要把这些人大卸八块。   而被成景暴戾眼神盯着的刘三等人,还哈哈大笑起来。   一个小孩儿,能把他们这些人咋样?   看着外表才五岁左右的成景和娇娇,刘三脸上的笑容,变得更猖狂了。   “小子,想对付我们,你再吃几年干饭。”   刘三一开口,身后的那些人也笑的更大声了。   “今天这事儿好让你知道,没有能力的男人,连老婆都要跑!”   刘三声音刺耳的说:“别怪你妈把你丢了,要怪就怪你爸没能力,你妈才跟我们跑了!”   这话不仅在嘲笑成景和娇娇,也在侮辱林秀是个抛夫弃子的人,更在占林秀的便宜。   说林秀跟他们跑了,侧面也印证了,在刘三心里,林秀这样的人,不仅王杰能玩,他们这些手下也能玩。   说着,还冲林秀恶心一笑:“走吧,嫂子,跟着我们去过好日子!”   猥琐的男人,不仅口头上要占女人便宜,还会卑劣的对女人动手。   刘三眼神黏腻的朝林秀伸出手,却被林秀拍开了:“你们这是耍流氓,还想绑人!”   林秀的声音很大,故意让周围的人都听见。   这样子,等公安来的时候,她才有人证,能把刘三给弄局子里,还能拉王杰下水。   可让林秀没想到的是,有个正义感爆棚的年轻人,听了她的话,立马站出来说:“你们不能这样做,耍流氓是犯法的。”   无论哪个时代,都不缺热心肠,敢路见不平一声吼的好人。   可是这个好人刚站出来,主持正义,就被刘三一脚给踹倒地上了。   “去你妈的!”刘三又踢了年轻人一脚:“老子不是耍流氓,老子这是接嫂子回家。”   大概是租来的四轮小车,和跟着他一起的小弟,增长了刘三的虚荣心。   毕竟他在今天之前,也只是个在火车站邓三轮车,帮王杰物色肥羊的底层小弟。   猛不丁被王杰重用,还能使唤四五个小弟。   小人得志的刘三,瞬间觉得自己天下第一,不把任何人都放在眼里了。   踹完了那个年轻人,他还特别张狂的伸手去拽林秀。   手被林秀拍开,‘啪’地一声特别响。   刘三顿时觉得自己这个车行三把手,被一个女人打,在兄弟面前丢了面子,顿时恼羞成怒的去抓林秀:“别给脸不要脸,杰哥看上你,你他妈的还敢甩脸?”   林秀正准备,伸手戳眼睛,抬脚踹对方命根子的时候。   成景忽然大喊一声:“别拿你的脏手碰我妈。”   下一秒,成景‘欻’地冲上来,一个侧身踢腿,把刘三伸向林秀的手给踢歪了以后。   再顺势踩着刘三的腰上,借势凌空飞了起来,然后出拳、扫腿……“砰砰”两声响起的时候,刘三已经捂着眼睛,被成景踢飞在了地上。   事情发生的太快,周围的人都没反应过来。   谁也没想道这个五六岁的小孩子,竟然这么能打?能一脚踹飞一个成年男人!   这还不算完,在刘三想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   眼睛里一直攒着泪的娇娇,忽然大叫着冲了上去:“我要代表公安消灭你!”   紧跟着小娇娇的大喊,刚爬起来的刘三,就感觉头顶被人重重一敲,两眼冒金星的摔在了地上,再也爬不起来。   林秀都看呆了,她真的没想到一向安静乖巧的娇娇,竟然会主动冲出来,狠狠的用手肘砸向刘三的头,直接把人给砸晕了?   这……还是她的乖乖娇娇吗?   林秀懵逼的眨眼睛的时候,成景还对娇娇竖起大拇指:“棒,像港片里的霸王花!”   娇娇那粉嘟嘟,带着婴儿肥的小脸,板的特别严肃的对夸赞自己的哥哥点了点头。   然后这个励志要当未来女公安的娇娇,一脸严厉的指着跟着刘三的那几个地皮流氓,喊了一句响亮的口号:“我们要严厉打击、欺压残害老百姓的犯罪份子!”   周围的人听娇娇口号喊的响亮,又看娇娇这么小的女娃都站出来了,于是大家都被鼓舞到了,举着拳头跟着娇娇喊口号:“严厉打击欺压残害老百姓的犯罪分子!”   这个时代的大部分人,骨子里都有着淳朴和踏实肯干,不怕惹事儿,要为了正义和真理,与天斗的勇气和热血。   一看娇娇都站出来了,他们这些大人能怂?   不能啊!   今天看到坏人欺负老百姓,不帮忙。   明天他们被坏人欺负了,那一样没人帮忙!   “犯罪分子,干他!”   先前被踹飞的那个年轻人,捡起手边的板砖,就从地上跳起来,当先一头的朝那些地皮流氓冲了进去。   “耍流氓!”   “欺负老百姓!”   “强抢良家妇女!”   这个年轻人一看就是当地渔民,身强力壮,每说一句,手里的板砖就朝坏人身上拍一下,可勇!可凶悍!   当然了,那些坏人也不是吃素的。   转眼就反应过来,和老百姓们打在一起。   现场乱成一团,林秀也没怂,抓起一把沙子,就朝还想趁乱拽走自己的刘三给撒去。   “啊!”   刘三眼睛里进了沙子,痛的他惨叫的时候。   成景又冲上去,对准他的右膝盖,狠狠扫过去,直接把刘三给撒在地上的时候,还去踩刘三的脚踝骨……   而娇娇也很勇猛的冲上去,却被林秀给拉着,护在身后了。   虽然娇娇跟着成煜东,练了几天,也扎了几天马步。   可到底刚学功夫,又是个女娃,力气有限,林秀真怕她受伤。   可娇娇励志要当的是抓坏蛋的女公安,哪能被人保护?   直接冲上去,和成景兄妹联手,一脚一个大坏蛋。   这儿离招待所不算远,招待所的员工看见动静,也都抄着家伙冲出来。   面对坏蛋,谁也不会心软。   大家都团结起来,把那些坏蛋给打的头破血流。   刘三看情况不对,还想开车逃跑。   “哐当”   车窗被人砸碎,玻璃碎片划破他的脸。   他也不敢停留,脚下踩着油门就往外冲。   开足马力的四轮小车,到底是比血肉之躯更强悍霸道。   也没敢去拦车,都怕被抓飞。   可就这么眼睁睁看着刘三跑了?大家又不甘心。   还有人拿着板砖去追车,可四轮小车跑的飞快,一眨眼就追不上了。   “就这么样看着坏人跑掉了?”追上来的招待所员工,还不甘心。   “他跑不了。”   林秀则看着跑的飞快的那辆四轮小车笃定微笑,因为她看到了从马路远处开回来的那辆面包车。   面包车上,坐在副驾驶的蔡志鹏看着招待所附近的骚动,立马指着前方:“东哥,有人来闹事儿。”   这还用蔡志鹏说?   成煜东早就看见了,尤其看见那辆玻璃窗都被砸烂的四轮小车,从对面开过来,要逃跑的时候。   成煜东脸色冰冷的踩下油门,打转手中的方向盘。   那辆面包车,瞬间窜了出去,横冲直撞的朝那辆四轮小车冲了过去。   “他妈的不要命了!”   刘三脸色发狠的也踩下油门,他倒要看看,是破面包车经撞?还是他租来的四轮小车经撞?   两辆车,都直冲冲的朝对方撞了过去。   林秀和那些热心的老乡们看的,都替成煜东了把汗!   眼看两辆车的距离越老越近的时候……“砰”,预期中的碰撞声传来,吓的大家都捂住了耳朵。   而林秀却担心的看着前方,下一秒就见,那辆四轮小车,撞在了马路边上的芒果树上。   而成煜东开的那辆面包车,以一种不可能的刁钻角度,从四轮小车旁边飘逸过舊獨来,安然无恙的停在了一边。   林秀眼里的担心,顿时变成了自豪的笑意。   娇娇一看爸爸这么厉害,超开心的张开手臂朝成煜东扑了过去:“爸爸!”   解开安全带,从车上下来的成煜东,看小棉袄欢天喜地的朝自己扑过来。   微笑的蹲下身子,把扑过来的娇娇给抱在怀里。   站在一旁的成景见状,撇了撇嘴:“可恶,被渣爹装到了。”   虽然不想承认,但刚才渣爹开车瞬间飘逸的动作,确实帅爆了。   “你要是想扑过去,你爸肯定也会抱你。”林秀眼神温柔的对眼神羡慕的成景说。   “哼,我才不想被渣爹抱。”成景嘴硬的偏过头,眼神却还盯着抱着娇娇走过来的成煜东。   小刺猬又奓刺了。   林秀有些无奈的伸手,揉了揉小刺猬那刺呼呼的脑袋。   然后牵着成景的手,往成煜东那边走去。   看见妻儿,成煜东脸上的微笑,瞬间变得更温柔了。   “你没被吓到吧?”成煜东眼神温柔的问。   林秀笑着摇头:“没有被吓到。”   她还看了眼,被蔡志鹏从四轮小车上抓下来的刘三。   见刘三额头被撞了血,人瘫在地上,再也跑不了的时候。   还凑到成煜东面前,悄悄的说:“我刚才还故意套他们的话,让他们供出了王杰。”   林秀笑眼弯弯,散发着细碎光芒的眼睛里,还有得意和骄傲:“等下把他们送去派出所,还有人证。”   她轻哼一声:“王杰这回不死也要脱层皮。”   看着秀儿骄傲自豪的模样,成煜东眼睛里全是宠溺的笑容。   他伸出手,揉了揉林秀的头,称赞道:“做的好。”   林秀眼睛笑的更弯了,脖子纤长,水灵灵的。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被好日子娇养出来的无忧无虑。   看着眼神明媚而温柔的林秀,成煜东心里全是温柔。   刘三和他叫来的小弟,全都被扭送到了附近的派出所。   那辆租来的四轮小车,也被开过去停在了派出所门口。   公安看见这辆被砸坏的车,都特别心疼。   这么好的车,就这样被糟蹋了?   “同志,我们是正当防卫。”成景说:“他们想在光天化日之下,抢走我妈,还当着大家的面耍流氓。”   娇娇也指着身边作证的人说:“这些叔叔阿姨都看见,他们欺负我妈了。”   “对,我们看见了,他们就是耍流氓,调戏妇女同志。”   那个最先站出来帮忙的年轻人,这次也是第一个站出来的:“还有王杰,他们帮王杰抢妇女同志。王杰才是躲在后面的大坏人!”   这个年轻人胸怀正义:“如果不是我们帮忙,这位女同志,和她的小孩儿就被那些坏分子欺负了。”   成景可怜巴巴的点头,他这人最会装无辜了,瞬间引起了大家的同情心。   娇娇则攥紧小拳头,说:“他们抢妈,还想让妈丢下我们,他们是坏蛋!”   成煜东一听,那眼睛顿时冷了下来。   盯着被绑着,丢在派出所办公室角落的刘三等人,眼里的光特别阴森渗人!   王杰作为这件事的主谋,自然也被公安带了过来。   王杰眼神阴狠的看了眼刘三,然后再抬起头的时候,那张刀疤脸上,竟然带着老实憨厚的笑:“同志,这事儿肯定是误会。”   王杰在道上混了这么久,也不是白混的。   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见了公安,还会装出一副老实巴交的样子出来。   “这些人都是在火车站帮人搬货和踩人力三轮的苦力,在我手底下讨生活。大家都是苦命人,他们肯定不会干抢人这事儿。”王杰脸上的刀疤,在他故意装出来的憨厚下,竟然也有几分老实的模样。   而且他装的很好,全程不看林秀,也不敌视成煜东。   相反还很热情老实的对林秀道歉:“同志对不起,可能是我看你漂亮,没忍住多念叨了几句,他们就以为我想和你交个朋友!”   王杰眼神坦诚的看着林秀,可林秀还是发现了他眼底的精光和凶狠。   【他妈的,出师不利。】   王杰烦躁的心里话,也在林秀脑子里响起:“这个成煜东咋这么邪门儿?和他有关的事情都不顺利!】   【还有林秀这个女人,看着娇滴滴,没想到也挺狠!】   【竟然耍心机的从刘三嘴里套话,还能弄到这么多人证把我拉下水。】   王杰咋说也是称霸东城火车站的流氓头头,在被传唤的时候,就把刘三和林秀今天发生的事情,给打听了清楚。   自然也知道,他能被叫来派出所,也是林秀做的局!   王杰眼神老实的看着林秀,心里却在想:【不过够味儿!狠点的女人,才够野!】   王杰看中了林秀的皮囊,现在又发现了埋藏在漂亮皮囊下的聪明,他就跟挖到宝一样高兴。   要是娶个这样的女人,他的后背有个聪明漂亮的女人,不仅能在事业上帮助他,带出去也倍有面儿。   毕竟像林秀这么漂亮的女人,可不多见!   听见王杰心里赞美的话,林秀没觉得高兴,相反还很恶心。   因为她知道,王杰是个为达目的,手段百出的人。   而且看着好像很重义气,却很会收买人心的狠人。   没看,王杰出现之后,没和刘三等人撇清关心,还主动承认刘三是他的手下的时候。   刘三这些人,一个个感动的不行。   脑子里想的全是,为了杰哥把这事儿扛下来,不能连累杰哥。   而且王杰对出了事手下,会给他们的家人很多补贴和钱。   所以很多人都觉得跟着杰哥,哪怕自己出了事,家人也能过上好日子,就对王杰更忠心了。   “公安同志,这事儿和杰哥没关心。是我以为杰哥看中了林秀,所以才会主动帮杰哥把妹的。”刘三是第一个站出来向王杰表忠心的:“我们也不知道这个女同志结婚了啊,她看着年轻漂亮,身段又好,实在不像结婚生孩子的人。”   八十年代的妇女同志,对身材保养不像21世纪那么在意。   当然,就算在意,也没21世纪那个条件来保养。   所以很多生了孩子的女人,身材都会走形。   而且这个时代的人,都流行健康能干的美,很多妇女同志干练的黑皮肤。这是没有防晒概念,而被太阳晒出来的。   谁像林秀这样,天生的晒不黑,皮肤还好。   而且生了孩子后,也是身段玲珑。   那腰细的一丝赘肉都没有,眼睛里还带着一股属于少女的灵气和干净。   这是被人宠出来的,无忧无虑的人才会有的纯粹目光。   是美好,让人向往的。   所以刘三这样说,也能糊弄过去。   可林秀能让刘三糊弄过去?   直接利用读心术,刺激刘三等人说了真话。   原本争先恐后要给王杰顶罪的刘三等人,现在变成了争先恐后的供出了王杰。   “杰哥说我要是弄来林秀,他就让我车行三把手。”   “杰哥说做梦都梦见了林秀,杰哥在公园一眼就看中了林秀。”   “杰哥知道林秀有男人小孩儿,还是想娶林秀!”   王杰都震惊了,生平第一次,遇到不顶嘴,还把他供出来的手下?   短暂的愤怒过后,他又淡定下来。   话是他说的,事是刘三做的,他不就是看上了一个漂亮女人,有啥错?   “我是想娶林秀,那是因为我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王杰索性直说,那张刀疤脸上,还带着老实和诚恳:“这么漂亮的女人,我喜欢有啥问题?”   “但是我没想到刘三他们做法会这么极端!”王杰还对林秀说:“我本来是想正儿八经的追求你的。”   这话说的成煜东拳头梆硬,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面对成煜东冰冷的双眼,王杰还冲他笑了笑:“大兄弟,漂亮的女人,你喜欢,我也喜欢。他现在是你婆娘,但是如果她要和你离婚,我也能娶她不是。”   “你不能!”成煜东说:“因为秀儿不会和我离婚。”   林秀主动挽住成煜东的胳膊,配合着说:“你算个啥?你说娶就娶?”   林秀的配合,抚慰了成煜东暴怒的内心。   他占有欲特别强的伸手搂住林秀的肩膀,向王杰宣告着自己,才是林秀的男人。   “王杰,你明知道我有丈夫和孩子,还让手下来抓我,你不仅纵容手下耍流氓,你还扰乱社会治安,你是个社会坏分子。”林秀说。   “林秀,你一口大锅盖在我头上   “我没管好我手下的人,这事儿我认了。”王杰说完,又补充:“但是我不承认我是社会坏分子,我的兄弟们,都是苦力和车夫,我们都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我们是伟大光荣的劳动人民。”   林秀就算用了读心术,可王杰还是这样说。   因为王杰打心眼里觉得自己就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   林秀都麻了。   以前都是她利用读心术刺激对方,让对方说出见不得光的心里话,来打败对方。   还真没见过,像王杰这样,干着坏事舊獨,却打心底觉得自己伟大而光荣的劳动人民,尤其王杰脸上还挂着老实诚恳表情的人。   王杰很棘手!   显然王杰也知道自己很棘手,所以被林秀针对,也没生气。   漂亮骄傲的女人,说话刺耳一点,那是个性,他能包容。   ”如果纵容手下有罪,我认罚。”王杰说的特别慷慨。   刚才还在供出王杰的刘三等人,这回也争先恐后的站出来说:“公安同志,这事儿我们做的,我们认罪,和杰哥没关系。”   “要关就关我们,就算被送去农场改造,我们也认了。”   “杰哥啥也没干,都是我带头干的。”刘三又说。   这也是他们的心里话,帮王杰顶罪。   再说了,他们也没占到林秀的便宜,还被林秀带人打了一顿,这罪能严重到哪里去?   刘三等人的想法,在林秀脑子里响起的时候,林秀都笑了。   “你们要帮王杰顶罪?”   林秀问话的时候,成煜东、成景、娇娇,就跟三个侍卫一样,直杵杵的站在林秀身边。   尤其是成煜东,他看林秀脸上的笑容,就知道林秀是在给王杰等人挖坑。   于是没插画打断林秀,而是密切注意着周围,如果王杰还敢对他媳妇儿动手,他会拧断对方的脏手!   而被林秀质问的刘三等人,互相看了看以后,都点头:“这事儿是我想这么干的,杰哥只是想见见你而已。”   “林秀同志,我中意你,但你也不能欺负我兄弟。”王杰一句话,又获得了刘三等人的忠诚和好感。   林秀笑了笑:“我没欺负你兄弟,我只是想知道,除了绑架我,你和你的兄弟们还犯了啥事儿?”   王杰脸色铁青,脸上的老实装不出来了。   林秀又说:“据我所知,前几天的仙人跳也和你们有关吧?”   她的话,让王杰和刘三等人的表情彻底变的很难看。   林秀翘唇笑了笑,带王杰来,只是一个理由。   真正等着王杰的是仙人跳这事儿!   她眼神锋锐的盯着王杰,她是不会让一个威胁她和孩子的人,好生生的站在她面前的! 第61章 少了一个敌人   王杰真的没想到, 林秀竟然在这儿等着他。   就连公安听林秀说仙人跳的事情,都愣了一下。   上次成刚和那一男一女,光溜溜的被人扭送到派出所的画面,实在太辣眼睛。   导致林秀一提仙人跳, 案件的全部经过, 就瞬间浮现在脑子里。   本来以为案件结束了,没想到还和王杰有关?   公安眼神警惕的看着王杰, 这时候的王杰, 早就维持不住脸上那老实巴交的模样了。   盯着林秀的那双眼睛, 还带着一点狠意, 脸上的刀疤, 也显得吓人起来。   “林秀同志,你要是知道啥, 你尽管说。”公安立马问林秀。   王杰这人盘踞在东城火车站有些年头了, 在局里也是备过案的, 但是因为王杰太狡猾,一直没抓到他的把柄。   如果这次真能证明王杰和仙人跳的案件有关,那把王杰抓起来,也是为国家和社会减轻负担, 能让东城少了一伙欺负老百姓的坏分子!   “公安同志, 我听说那两个喜欢给人玩仙人跳的男女, 就是王杰的手下。”林秀顿时把自己知道的事情,全都说了出来:“他们先给成刚下仙人跳,让他按五千块的手印, 是想利用成刚来抢我丈夫的分下来的房子和铺面!”   林秀多记仇啊, 这些账, 她都拿小本本一笔笔的全给记着。   成煜东一看自家媳妇儿开始算账, 就从兜里摸出了这些天打听来的消息和证据。   “成刚和王桂花他们刚来东城,就是被刘三拖到废弃仓库,去见王杰的。”林秀在公安拿过证据的时候,就把自己利用读心术,从成刚和王桂花脑子里,听到的事情,全都说了出来。   办案的公安和王杰等人,也都没想到,林秀两口子竟然啥都知道?   尤其是成煜东拿出来的证据,更是全都指向王杰。   “你们不可能有证据……”王杰忽然说。   他这时候再也维持不了一开始的淡定和老实,显得特别着急:“我根本没做这些事……”   坏人嘛,就算证据摆在面前了,也会否认自己曾经做过的恶。   可谁知道,在林秀的读心术刺激下,王杰否认的话还没说完,嘴里已经开始吐出了真话:“那些事情,都是我吩咐手下去做的,我没直接参与……”   这话说出来的时候,王杰自己都不相信,他咋会这样说?   公安愣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跟着审问王杰:“你没有直接参与?那参与仙人跳的事情,都有哪些人?”   “刘三!”王杰直接说。   原本还对王杰忠心耿耿的刘三,一听大哥出卖自己,简直不敢置信:“杰哥……你咋能这样说?”   自己要替王杰顶罪,和被王杰供出来,这完全是两码事。   前者是心甘情愿,后者是被出卖当炮灰!   刘三看王杰,还继续供出自己,把自己平时咋样踩三轮车,物色肥羊,然后把人带到王杰面前的事情全都说出来的时候。   刘三瞬间觉得王杰这个大哥,不值得他的忠心。   于是站出来和王杰互相指认:“这些事情都是你让我这么干的,在火车站我们谁敢不听你的话?”   “公安同志,王杰不仅让我们玩仙人跳,想利用成刚抢林秀夫妻的财产。还用同样的方法,宰过很多来东城做生意的外地佬……”刘三把自己知道的事情全说了:“王杰还勾结人贩子何春花,干拐卖人口的买卖!”   这话一出,成煜东的双眼顿时变得凌厉起来。   因为他想起了在来东城的火车上,人贩子差点拐走林秀和孩子的事情。   就连公安也没想到,早就死了的人贩子何春花,竟然还和王杰有关?   林秀这可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原本只想解决王杰这个威胁,竟然会牵扯出拐卖的案子出来!   而被拆穿的王杰,看刘三还想继续拆穿他的犯罪记录。   神色狠戾的握紧拳头去打刘三,想让刘三住嘴!   成煜东和公安正想冲上去拦住王杰的时候,却有人比他们更快的朝王杰冲了上去。   “我打死你这个人贩子!”冲上去的年轻人,就是一开始帮林秀作证的那个年轻人。   看着和成煜东差不多大的年纪,皮肤黝黑,虽然不高,但一看就知道长年累月干苦力活的人。   他有一把子力气,又突然冲上去,打了王杰一个措手不及。   王杰直接被他掀翻在地。   “人贩子都该死!”年轻人愤怒大喊,拳头还使劲儿的往王杰头上砸。   可王杰这个地皮流氓,也是用拳头打出来的,一开始被打,还有些懵逼。等他反应过来,一下子从地上跳起来,揪着年轻人的衣领,就回揍。   “砰!”   王杰的拳头没落在年轻人脸上,而是被人隔开了。   “你他妈找死。”王杰一看拦在自己面前的成煜东,更愤怒的扬起拳头去揍成煜东。   可他显然不是成煜东的对手,被成煜东擒住右手,直接反剪住手臂,强行按在了地上。   “快,手铐。”   公安冲上去,在成煜东的帮助下,把还想反抗挣扎的王杰给拷了起来。   “成煜东同志,这事儿得谢谢你。”公安一脸感激的看着成煜东,王杰牵扯到人口拐卖的案子,是属于最严重的刑事案件。   他们必须把王杰抓起来,严厉审问才行。   “这是我们老百姓该做的事情。”成煜东声音寒冷的说。   他也是从小被拐卖的人,自从知道王桂花不是亲生母亲之后。   成煜东很多时候都在想,如果他小时候没有被拐卖,那他现在会过着啥样的生活?   是不是小时候,就不会受那些苦,遭那些罪了?   想到这里,成煜东又对公安说:“如果在调查王杰的事情上,还有啥需要帮助,尽管和我说。”   “还有我!”那个年轻人也着急开口:“我也是从小被拐卖来东城的,如果这事儿需要我的帮助,我肯定全力帮忙!”   林秀差异的看了眼年轻人,难怪他刚才听说王杰勾结人贩子何春花的时候,会激动愤怒的冲出去。   原来这也是个可怜人。   “谢谢你们二位的热情和帮助,也请你们相信,我们绝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社会坏分子的!”公安对两人敬了礼,然后就把他们送了出去。   林秀牵着娇娇和成景往外走的时候,娇娇还挺值着小身板,对公安警力:“公安叔叔,以后我也要向你学习,抓光世界上的大坏蛋!”   软软糯糯的小姑娘,刚到大人腰,却说着比大人还有意志的话,能不让人喜欢么?   而且他也听说了,这个奶乎乎的小姑娘,刚才还特别勇敢的站出来,打败了这些坏人!   于是公安也对娇娇回敬了一个礼:“期待小同志的加入!”   被肯定的娇娇,超开心的笑起来,弯成月牙儿的眼睛里,全是灿烂笑意。   看着让人更喜欢了,同时有点羡慕林舊獨秀,竟然有这么乖巧懂事的一个女儿。   这到底咋教出来的啊?   如果不是时机不对,公安还想和林秀讨论讨论育儿经。   因为他家也有两个狗嫌人弃的半大小子,一天天的跟孙悟空大闹天宫一样,能把家都给翻了!   林秀在羡慕的眼神中,牵着娇娇走出了派出所。   却忽然感觉自己的右手被人拽住了,她莫名其妙的停下脚步,就见牵着自己右手的成景亮眼放光的盯着派出所门口。   林秀看过去,发现那儿有一堆坏掉的桌椅板凳。   【红梨木的茶台!】   听见成景这句心里话,林秀眼睛也发亮,又是一个古董啊!   但是很快,两母子的表情都变得和淡定下来。   如果不是成煜东一直注意着妻儿的举动,他都不会发现,林秀和成景曾经对着角落里的垃圾,双眼放光过。   “叔叔,这些垃圾是不要了吗?”成景忽然仰头问,送他们出门的公安。   公安下意识点头:“对,这些都是派出所以前的老物件,这不是所里准备翻新,很多缺胳膊少腿的家具,都得扔。”   东城的人都爱喝茶,所以这里面有旧茶台也很正常。   他说话的时候,还有个穿着围裙的后厨大妈,正拿着小斧子过来,捡起成景看上的那个红梨木茶台,就准备劈。   “别劈!”吓得成景一下子扑过去,抱住那个后厨大妈的手臂。   在后厨大妈一脸懵逼的表情下,成景又伸手去抢那个红梨木茶台。   这玩意儿挺沉,成景差点没拿稳。   好不容易稳住身子,在所有人诧异的眼神下,成景忙说:“这些垃圾可以回收。”   说着,他还从书包里掏出一张自己写的名片:“我就是收垃圾的,这些不要的桌椅板凳,能卖给我换钱!”   八十年代的人,几乎都不用名片。   但是公安接过成景递来的名片,一看上面写着秀丽废品站几个大字,还挺惊讶:“你才多大,都当个体户了?”   成景笑着说:“男娃嘛,就该从小开始养家。”   说着,还调皮了一下:“你该不会看我是个个体户,不卖我垃圾,还想割我尾巴?”   割尾巴,是以前没改革开放的时候,用来打击投机倒把的一种说法。   但现在都改革开放了,他们又在改革最前沿的东城,个体户和生意人特别常见。   所以公安笑起来:“咋可能。”   他的话刚说完,成景立马笑起来:“谢谢叔叔卖我垃圾。”   成景害怕对方反悔,飞快的从书包里拿出钱来。   一边数一边说:“我回收烂桌椅板凳,都是按照数量给钱的。你这里有一个茶台和一张坏桌子、坏板凳,我就给你算三件东西了。”   成景数了三毛钱,塞进公安手里:“一共三毛钱,您拿好。”   这时候公安才反应过来,自己刚才掉成景坑里,在没注意的情况下,就把这些给卖了。   但都是一堆垃圾,卖了就卖了,三毛钱还能打瓶酱油呢。   于是就把钱递给了后厨大妈!   在成景求成煜东帮忙搬东西的时候,他还特严肃的对成景说:“男子汉赚钱养家虽然应该的,但是可不敢耍奸猾啊!祖国的花朵,可不能长歪!”   这是怕成景以后当奸商,在敲打他!   “保证不歪。”成景举手发誓:“我就是看这些东西被劈了当柴烧,可惜了了。卖给我,还能发挥它们的余热。”   虽然只有一个茶台是红梨木的古董,其他都是普通家具。   可这对成景而言,也是意外之喜啊。   美滋滋的看成煜东帮忙把东西,搬上了停在门口的面包车后,成景心里这才踏实了。   “妈,我又给咱家捡了个有用的垃圾。”成景坐上面包车时候,还悄悄的和林秀炫耀:“这是红梨木的老物件,看落款还是康熙年间的。”   “我儿子真厉害。”林秀就喜欢看成景双眼亮晶晶,朝气蓬勃的样子。   让她感觉成景就是个无忧无虑的真小孩儿。   成煜东看媳妇儿夸儿子,有些吃味。   所以在给林秀系安全带的时候,特别霸道的双手捧着林秀的脑袋,让她只看着自己。   成景撇了撇嘴,扭头对坐在身边的娇娇说:“你有没有觉得,咱们家,有人总想霸占妈的注意力?”   娇娇偏头:“哥哥说的是爸爸?”她很疑惑:“可是爸爸一直都最喜欢妈妈啊。”   在家里,有啥好吃的好玩的,爸爸首先想到的都是妈妈。   娇娇和哥哥,反而排在妈妈后面。   成煜东爱孩子,是因为他们是他和心爱的女人所生,属于爱屋及乌。   但是在心里,最重要的永远还是林秀!   这一点,成煜东从不掩饰。   娇娇的共情能力很强,也早就发现了。   还安慰成景:“哥哥别不高兴,爸爸也是爱我们的。”   成景别扭的冷哼一声,想起刚才成煜东帮忙搬东西的事情,也就没继续阴阳怪气了。   这一幕,可把坐在最后一排的那个年轻人给羡慕坏了:“你们感情一家真好。”   他也要去乐安村,所以成煜东回去的时候,就把他也给带上了。   但让人没想到的是,这个年轻人,竟然是老林夫妇刚认回来的儿子。   叫胡建宗,这次来乐安村,是想把自己名下拆迁所得的房子,过户给养母家的妹妹。   “我妹妹可怜,嫁了人没生出儿子,不受婆家待见,过的不好。”胡建宗说:“我要跟着亲爹亲妈回京城,所以就把房子过户给她,让她有个傍身的东西,能在婆家有底气点。”   重男轻女是这个时代的缩影,女人嫁人以后,过的不好的原因,也几乎都一样。   但是胡建宗是个有良心的人,心里也挂念着妹妹。   因为他买回去后,就是养母家的独子。   从养父母给他取名叫胡建宗,就能听出来,他从小就被养父母寄予厚望,而且一直过的很好。   反而是家里的妹妹,被压榨着为他付出。   女孩子在家里,总是付出的更多。   林秀忍不住叹气,然后揉了揉娇娇的头,她绝对不会让娇娇为家庭付出。   她的小娇娇,可是要被当成公主来宠爱的。   胡建宗下了车,就直接去了乐安村的拆迁办。   林秀侧头,见成煜东盯着胡建宗大步离开的背影,于是伸手握了握成煜东的手说:“以后我们肯定也会找到你的亲生父母。”   媳妇儿的安慰,让成煜东觉得心口暖洋洋。   他虽然想过如果没有被拐卖,他会过着啥样的日子?   但又很感激老天爷,让他遇见了林秀。   林秀对于成煜东而言,是苦难中的糖果……   把王杰送进招待所以后,林秀的心情好了不少。   毕竟减少了一个敌人,她们在东城也会更安全一点。   倒是第二天早上,他们在招待所看见了一个本不该出现在东城的人…… 第62章 冷酷无情李彦铭   那个本不该出现在东城招待所的人, 是秦凌峰。   只见他穿着花衬衫,沙滩裤,脚上踩着一双人字拖,皮肤黝黑, 看起来完全不像穿军装时的正气凛然, 斜眼瞥着林秀和成煜东的时候,流里流气的像个混混。   三个人的视线对视上, 秦凌峰眉梢一挑:【没想到做任务还能遇见他们!】   紧跟着秦凌峰心里话响起时, 娇娇已经认出了秦凌峰, 小脸一扬, 就想朝秦凌峰冲过去:“秦……”   “娇娇。”   林秀一下子伸手抱住了娇娇, 对她摇了摇头。   娇娇愣了一下,又看了看装作不认识自己的秦凌峰。   忽然像是反应过来似的, 冲林秀甜滋滋的笑:“妈妈, 我饿了, 我想吃鲅鱼饺子。”   “好,我们这就去吃鲅鱼饺子。”   林秀抱着娇娇朝招待所食堂走去的时候,娇娇就用肉乎乎的小手,搂着林秀的脖子, 趴在林秀肩头, 小心翼翼的看着正趴在招待所前台, 和那个叫三叔的员工说话的秦凌峰。   她虽然不懂,但也知道妈妈不让她和秦叔叔说话。   秦凌峰倒是对林秀的举动不意外,因为在他印象里, 林秀从小到大就很聪明, 也很有灵气。   看着穿着黑色中山装的成煜东, 一脸贴心的从林秀怀里抱过娇娇。   在林秀朝招待所食堂走去的时候, 还贴心的帮她推着门,免得风把门吹过来,撞到林秀。   秦凌峰就忍不住挑了挑眉梢,当初为了能娶林秀,能经常陪在林秀身边,成煜东可是拒绝了和他一起去当兵。   否则以成煜东的身手和本事,当兵的话,能力和成就肯定不在他之下。   不过个人有个人的活法,秦凌峰看着现在老婆孩子炕头热,还有本事挣大钱的成煜东,也是打心底为这个兄弟感到高兴。   听到秦凌峰这句心里话,林秀倒是很诧异的错眼看着成煜东。   她都不知道成煜东曾经有当兵的机会,却为了她给放弃了。   这个傻男人。   当兵多好呀。   这个时代的人,对于保家卫国的军人,那是发自内心的尊重。   以成煜东的能力,说不定和秦凌峰一样,也能当个舊獨年轻有为的中校。   而且成煜东去当兵的话,那肯定就会早点脱离王桂花这样的极品养母,少受多少委屈?   这个男人,真是说的少,做的多。   永远在她不知道,或者看不见的地方默默付出。   林秀眼神柔软的望着成煜东,那水盈盈的眸光,看着成煜东还有些脸红和紧张:“咋……咋了?”   他最受不了林秀这种软绵绵的眼神了,像是在撒娇,又像是在放电。   “没啥。”林秀笑起来:“我就是觉得我应该对你好一点。”   她没拆穿这件事,因为成煜东瞒着她。   她虽然从秦凌峰心里知道了,但也会继续装作不知道。   但是成煜东对她的好,她却会永远记在心里的。   而成煜东听见秀儿说要对自己好一点,就抿了抿唇,一脸严肃的说:“你能有这样的反省,我是很欣赏的。”   “林秀同志,你要再接再厉啊!”成煜东特别板正的看了眼林秀,脑子里却在想:【秀儿如果要对她好,晚上让我多亲近亲近,别老让我吃素就好了。】   听见狗男人这带颜色的心里话,林秀脸都红了。   因为她想到,前一天晚上,成煜东晚上抱着她跑到隔壁房间,折腾她到天亮的画面。   虽然夫妻作业,做起来的时候,她也很享受。   可总是这么折腾,她第二天走路的时候,都觉得虚。   这个男人咋这么有劲儿啊?   林秀在心里这么想的时候,招待所的食堂大妈看见他们进来了,就笑着说:“来的正好,有刚从船上甩下来的象拔蚌,这玩意儿吃了对男人好。”   林秀看食堂大妈拿起一个象拔蚌的时候,脸都红了。   以形补形嘛,象拔蚌之所以叫象拔蚌。   不就是象拔蚌的触须肥大粗-壮,像男人的那玩意儿?   林秀本来就有些红的脸,这会儿跟樱桃似的,红的晶莹剔透。   成煜东也不是很自在的咳一声,他把娇娇递给了林秀,让林秀去找桌子坐下之后,这才悄声的对食堂大妈说:“给我来一份。”   “得了。”食堂大妈笑的特别暧昧。   她是过来人,一看成煜东这身板,就知道这年轻后生,在床上很有干劲儿。   否则能把林秀同志滋养的这么这么娇艳?林秀同志的肤色能白里透红?那眼睛里全是水润润的春光?   食堂大妈手脚麻利的处理了象拔蚌,切成小块,丢进本就煮开的米锅中。   又加了葱姜蒜,一股鲜香的味道,顿时弥漫在招待所的食堂里。   东城人爱吃海鲜,也会吃海鲜。   蚌肚煮粥,鲜嫩的部位,本来是要来做刺生。   但是大妈怕他们吃不习惯,就用来白灼,用最好的酱油拌了上桌,又嫩又有弹性,成煜东特别喜欢吃。   林秀看他大口大口的吃,食堂大妈还在旁边笑呵呵的说吃了好补肾壮阳,真是把脸都给羞红了。   成景听着也觉得脸发烧,他就应该呆在房间里,捯饬他收回来的古董。   而不是坐在这里,听一个大妈和他爸妈开-黄-腔!   这一桌,就娇娇是个真小孩儿,听不懂食堂大妈说的话。   而且娇娇的一颗心,都在刚才见过的秦凌峰身上。   见周围没人了,娇娇这才拿手蒙着嘴巴,小小声的问林秀:“妈妈,刚才为什么不让我和秦叔叔打招呼呀?”   她怕说的太大声,被人听见,还是凑到林秀耳边说的。   那声音就跟蚊子似的,特别小声,林秀根本听不见。   虽然听不见,但是林秀有读心术,知道娇娇心里在想啥啊。   于是就学着娇娇捂着嘴巴的样子,凑到娇娇耳朵边,小声说:“因为秦叔叔有秘密,咱们不能和他相认,会暴露秦叔叔的秘密。”   娇娇瞪大眼睛,虽然不明白秦叔叔有啥秘密?   但是小丫头知道,秘密是不能被人知道的。   于是似懂非懂的点头,又问林秀:“那啥时候能和他相认呀?”   小丫头多机灵,都知道用他来代指秦凌峰了。   林秀也不知道啥时候能和秦凌峰相认,想了想就说:“等他主动和我们打招呼的时候。”   娇娇点了点头,这才低头专心吃鲅鱼饺子。   这边靠海,都是早上从船上甩下来的。   他们这一顿早餐吃下来,统共花了两块多。   这个价格,在八十年代也算很贵了,可林秀一家人,是整个招待所最会吃,也是最舍得吃的人。   所以食堂大妈,看见有啥好货,都喜欢买回来。   因为在招待所做饭这么久了,真没遇到像林秀这么挑嘴的人。   人挑嘴,那是对厨师的考验。   只要有本事的厨师,都喜欢挑嘴能吃的人,能得挑嘴的林秀夸一句好吃,食堂大妈能高兴一整天。   早饭吃完了,林秀都有种成煜东体温升高,呼吸变重的错觉。   心想,象拔蚌补肾壮阳真这么厉害?当场就有效?那她晚上不是有福气了?   林秀心里还挺期待,毕竟她也是享受的那一方,不会拒绝夫妻作业这种事情。   到了晚上,还真是如林秀所想的那样。   成煜东特别有劲儿,特别不知足。   林秀不想要了,狗男人还用皮带绑住她的双手……   “你明天不干正事吗?”林秀眼角都是红晕,因为太累,说话的声音都是慵懒沙哑的。   “明天没啥事儿。”夫妻作业做完了,成煜东就拧了湿毛巾给她擦汗:“乐安村的村长一边忙着带着村民,和拆迁办的要条件,一边还想从我和死对头那里抬高价钱,把土地高价卖给我们。”   成煜东解释道:“乐安村的土地,我现在不太想要。已经让蔡志鹏在暗地里,按照你画的地图,去和其他村子里的人接触买土地的事儿。”   本来要睡着的林秀,瞬间睁开了眼。   汗湿的头发,沾在白皙的脸上。   眼睛里还有求饶时,哭出来的潮红,看着脆弱又带着一种靡丽的妩媚。   成煜东没忍住,低头亲了亲她打湿的眼睫毛。   因为这时候天都亮了,所以媳妇儿再诱人,成煜东也舍不得继续缠她。   于是一边给林秀擦汗水,一边说:“我现在之所以还和乐安村那边纠缠,就是想顺着村长的贪心,把价钱抬高,然后坑死对头。”   成煜东和媳妇儿说话是笑着的,可声音却很冷:“他横插一脚,我可不能让他轻而易举的就退出去。”   东城的发展,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   乐安村虽然最先拆迁,可根据东城的发展速度,附近的村子和土地,在未来几年中,全都会被开发出来。   成煜东是个很有眼界,和国家未来发展走向很敏锐的一个商人。   与其和死对头花高价钱,去争乐安村的土地。   不如在其他村子还没开发的时候,花最少的钱,买最多的土地,这是成煜东一开始来东城,就做好了的两手准备。   但是面对横插一脚的死对头,成煜东眼神发狠的说:“乐安村的土地价格抬高了多少,我就要让他掏多少钱出来。”   “死对头能被你坑?”林秀轻声问。   不是她没有良心,她是记得李彦铭对娇娇的救命之恩。   但是她也救了李彦铭,这人情债就算没还完,她和成煜东也会想办法还。   可是商场上的事情,那就是各凭本事来博弈了。   更何况,本来都板上钉钉的生意,被死对头横插一脚,搞的现在谁都拿不下来。   这是李彦铭不讲武德,要截胡。   还能不让他们反击?   商人都是唯利是图的,生意场就是不见硝烟的战场,那都是谁有本事,谁能立足。   李彦铭中途下场,那就必须要承受和成煜东夫妻的反杀!   成煜东很喜欢和林秀说生意场上的事,因为林秀的脑子和他一样聪明。   于是他就说:“死对头现在被陷在乐安村,拔不出腿了。”   因为死对头的那批抢回来的红梅香烟,是假货。   为了拿到真正损失的那批红梅香烟,李彦铭必须出面和乐安村那边打交道。当初吞了李彦铭那批红梅香烟的人之一,就有乐安村村长的儿子。   这也是李彦铭为啥,在明知道成煜东都和乐安村村长说好了价格,准备买地的时候,还要横插一脚的原因。   他这是故意出现在乐安村,想引蛇出洞。   成煜东打听出来这些消息,也是为了更好的对付李彦铭这个死对头。   林秀趴在成煜东怀里,没说几句,她就困的睡着了。   看着酣睡的媳妇儿,成煜东感觉心里都是满满的……   早晨八点醒来的娇娇,一看床上又只有她和哥哥,就很奇怪。   “哥哥,为啥爸爸妈妈又不见了?”娇娇一脸懵逼的问道。   “他们忙事情去了。”成景拿起衣服,给娇娇穿:“哥给你穿衣服,然后带你去吃早餐。”   隔壁林秀累的抱着被子呼呼大睡的时候,只睡了两个的成煜东,则神清气爽的穿了衣服出门。   一打开门,就见穿戴整齐的娇娇,被成景牵着,两个小布丁手拉手的往楼下走。   “爸爸?”娇娇看见成煜东从隔壁房间舊獨出来的时候,还愣住了:“你咋从这里出来了?”   娇娇还探头去看已经关上的房门:“妈妈呢?”   “妈妈还在睡。”成煜东说:“你小声一点。”   娇娇立马捂住了嘴巴,还乖乖点头。   成景则又些不高兴的看着成煜东,很想说一句,男人年轻的时候不养生,老了很容易精尽人亡。   但到底这是他老子,他就算是重生的,也不会和成煜东说这种话题。   就默默的牵着娇娇往楼下走,谁知道,隔壁房间的大门忽然打开。   伴随着一阵很好闻的香味,一道修长清俊的身影,从隔壁房间走了出来。   “是漂亮叔叔。”娇娇一脸兴奋的仰头望着李彦铭。   他今天没穿真丝衬衣,而是穿着皮夹克和马丁靴。   瓷□□致的脸上也带着一股酷劲儿。   走出去,简直秒杀成景在21世纪见到过的那些帅气男性。在八十年代属于最潮,最有范的帅气男人。   成景忍不住想,这世上只有他妈和这个年轻男人,能让他生出一种美人天生丽质,举手投足之间都是风范的感叹!   娇娇早就看的两眼放光了:“漂亮叔叔,早上好呀。”   因为李彦铭把她从孙有福手上救下来的事情,让本来就喜欢美人的娇娇,天然的对李彦铭产生了一种亲近和喜欢。   这么乖巧可爱又软糯的小姑娘,多讨人喜欢啊?   可是李彦铭偏偏不对娇娇露出一个笑脸,在娇娇主动打招呼的时候,还桀骜不驯的扬了扬精致的下巴:“小孩儿走开。”   “啊?”娇娇都愣住了。   李彦铭这人独来独往惯了,是不喜欢小孩儿的。   救娇娇是因为他骨子里的正义,不能让他看着一个小孩儿被人抢走。   现在嘛,娇娇在他心里,就是死对头的女儿,是敌人。   于是对娇娇就更加冷漠和矜傲了:“我说,别挡路!”   李彦铭凉薄开口,娇娇立马委委屈屈的往旁边让。   可可爱爱的小姑娘,眼圈红彤彤的,要有多委屈就有多委屈,可李彦铭一点都不心软的抬脚朝娇娇身边走了过去。   冷酷无情,高傲的一匹。   看的成景直皱眉,心想,长得好看就了不起?   他妈这么好看,这么娇气,都没像他这样高傲臭屁。   果然这世上的美人,还是他妈最温柔。   被夸温柔的林秀,一觉睡到下午三点多才起来。   她之所以能放心大胆的睡,是因为成煜东说了今天他带小孩。   所以林秀懒洋洋的起床时,成煜东正带着娇娇在招待所外面的坝子里,扎马步。   小姑娘满头都是汗,却一点都不喊累。   紧绷着一张粉嘟嘟的小脸,那眼睛里的坚毅和坚持,和成煜东一模一样。   而成景则坐在摊位上收垃圾,因为附近住的都是拆迁户,收垃圾的声音特别不错,成景自己忙不过来,还花钱雇了一个临时工。   这不,林秀双腿发虚的下楼时。   成景正和雇来的临时工,骑着临时从招待所租来的三轮车,去一个搬家的村民家里收垃圾。   成煜东看见媳妇儿下楼,扭头就对食堂大妈说:“借一下厨房的炉子。”   “去吧,火一直捂着,没熄。”大妈笑着说。   借炉子是成煜东早上就说好了的,成煜东去厨房的时候,顺手拦住了走下楼梯的林秀:“我包了抄手,给你下点。”   “还有抄手?”林秀双眼一亮。   虽然东城的海鲜很好吃,可来了这么多天,天天吃海鲜,还是很想念老家的吃食。   “油辣子有吗?”林秀馋兮兮的问道。   “有是有,可能没老家的辣。”成煜东说。   刚改革开放,货运还不发达,很多东西,都只有当地才有。   就算有车队走货,走的都是最好卖的衣服和电器、手表、自行车啥的。   再加上现在南下打工的潮流,还没开始,很多人一辈子都呆在自己老家,不会出来。   像辣椒这种特别有地域性的食物,就算运到东城来,东城人也吃不习惯。   因为东城人胃口清淡,不爱吃辣椒。   但成煜东为了媳妇儿能吃一顿美美的抄手,特意挑的是市面上最辣的辣椒,自己在锅里炒干了舂碎的辣椒面。   虽然比不上清溪镇的辣椒,但多放点,还是有辣味。   “可惜这面皮儿是馄饨皮,不是咱们老家的抄手皮。太薄了,吃起来总少点味道。”林秀吃完了还意犹未尽的感慨:“要是大姐在就好了,我想吃大姐做的辣子鸡丁了。”   成煜东不高兴,他在,还想大姐做的东西?   听见成煜东这不高兴的心里话,林秀立马说:“当然了,你做的抄手也特别好吃。”   她对面色冷冰冰的男人,眉眼弯弯的笑着说:“你辛苦了。”   “不辛苦。”成煜东面色沉沉的说:“很简单的事情。”   口嫌体正直的男人,在林秀面前,永远都这么表里不一。   从卖肉剁馅儿,到炒辣椒,舂辣椒面儿,成煜东可是忙活了大半天。   但男人嘛,做事不啰嗦。   所以成煜东从不在林秀面前的辛苦,只要秀儿能高兴,他背地里做再多,都高兴。   正好这时候蔡志鹏开着面包车从外面回来,一下车,就闻着弥漫在空气里的辣椒味说:“哎呀妈呀,有辣椒,还是抄手的香味,也给我整一碗。”   也就他们这些清溪镇来的人,喜欢吃辣椒。   其他人闻见辣味儿,都呛着咳嗽。   当看见蔡志鹏一脸幸福的捧着抄手,一勺一勺的往碗里加辣子油。   加到最后,整个碗面都漂浮着一层红艳艳的辣椒时。   食堂大妈都倒吸了一口气:“我的妈呀,不怕辣掉舌头?”   “这不辣。”蔡志鹏还和食堂大妈分享:“真正好的辣椒,要用朝天椒。小拇指大小,舂的细碎,混着姜泥蒜泥、花椒面,用滚烫的热油一泼,那才香,才辣。”   “吃抄手,只要一勺,就能辣的舌头发麻。”蔡志鹏说起来都流口水,吃了清淡的东西好几天,他嘴巴都淡出鸟来了。   蔡志鹏吃完了抄手,就和成煜东、林秀上楼说起了另外看的地皮。   “都商量好了,对方愿意按照我们的价格卖。”蔡志鹏很高兴。   因为这时候东城刚改革发展,所以很多人都还没意识到,以后东城会发展成啥样?   所以偏远一点的地方,巴不得有老板来买地。   说到这里,蔡志鹏还问成煜东:“那地离这里十几里路,真能发展过去?”   “那边太穷了,都是小渔村,穷的全是住茅草房。”蔡志鹏说起那边的惨状,还挺唏嘘。   谁能想到,改革发展最前沿的东城,还能有这么穷的地方?   这也是交通不发达的原因,无论哪个城市的城郊贫富差距,都比较大。   因为城里户口吃公粮,有铁饭碗,再穷也能吃饱饭。   乡下的农民就不一样了,能不能吃饱?全看一年四季的天气和庄稼地里的收成。   所以就算挨着城里的郊区,那也穷的很。   听见蔡志鹏的问话,成煜东点头:“能开发过去。”   “你不是看了你嫂子画的地图?”成煜东反问的时候,还从包里,掏出一张地图。   “看是看了,但我总觉得不踏实啊。”蔡志鹏说。   眼睛却看向成煜东展开的地图,地图上被林秀用圆珠笔画下了一个区域。   区域里就包含着,他买地的那个小渔村。   看蔡志鹏还是很迷糊,成煜东就说。   “你嫂子最近出去玩的时候,特意留意了一下东城这边的报纸和政府单位公布出来的施工图。”   说起林秀,成煜东老骄傲了:“你嫂子推测,她用圆珠笔画出来的地方,以后会是东城的工业园区。别看现在偏僻,再过两年,那土地都是给大企业准备的。”   “还有这好事儿?”蔡志鹏不太相信。   “当然了。”林秀点头:“东城最先发展,为啥发展沿海地带?那就是因为海运方便,就连咱们威阳县的农机场都要往这边迁移,建新厂。你说全国各地多少大厂?为了把生产出来的产品,推销到全国,甚至海外,到时候全都会迁移过来。“   “那需要多少地?”林秀笑着问蔡志鹏。   “很多很多地。”蔡志鹏说。   林秀点头:“对,需要很多很多的地,所以咱们买的地,就是等着那时候的发展和开发,能挣不少钱。”   这是社会改革的大方针,那报纸和收音机里也都说了。   沿海地区是国家的宝藏地,要先富带动后富。   而且这边的工业区,那也是国家规划出来的,告示刚出没多久。   一些有背景,知道内幕消息,或者对商业信息敏锐的人,这时候都从全国各地奔赴到了东城掘金。   能发财的人,都是能抓住商机的人。   林秀为啥能在1980年,刚刚兴起万元户的说法时,就能掏出十几万来支持成煜东买地?   不就是林秀和成煜东是商业嗅觉敏锐的人,在刚改革发展的时候,就抓紧了机会来东城买房子,等拆迁。   至于蔡志鹏嘛,就舊獨是走好运跟着成煜东混,也能喝汤吃肉。   听林秀这么解释,瞬间敬佩道:“不愧是嫂子,我听你的。”   蔡志鹏说:“我回去让我家里也凑点钱,咱们多攒点,争取能多买点地皮。”   蔡志鹏知道大胆的能吃肉,跟着东哥和嫂子混,更是能吃肉。   他们做生意,都是按照给出的钱财来占股份比例的,谁也不会亏待了谁。   亲兄弟明算账,这是蔡志鹏一开始跟着成煜东下海搞副食品店,就立下的规矩。   就这样,又过了三天后。   成煜东表面跟乐安村的村长和李彦铭在竞价,买乐安村的土地。   背地里林秀和蔡志鹏,早就拿着钱,去别的地方买了将近买了50亩的地皮,一共花了32万。   这32万,那是林秀夫妻和蔡志鹏砸锅卖铁给凑出来的。   林秀和成煜东出的比较多,20万,这是林秀和成煜东的全部家当了。   蔡志鹏加上家里凑的钱,一共出了12万。   买完地,回去的时候,林秀和蔡志鹏脸上全是笑意。   这件大事搞定了以后,他们就能回家了。   “嫂子,今晚咱们得去国营饭店庆祝一下。”蔡志鹏笑着说:“我请客……”   话还没说完,马路前方忽然飞出了一把带血的刀,直接砸在了面包车上,把林秀和蔡志鹏吓了一跳…… 第63章 甥舅相认   “砰”地一声巨响, 伴随着汽车轮胎摩擦地面的尖锐刺耳声同时响起。   坐在副驾驶位上的林秀,如果不是被安全带束缚着,在蔡志鹏急刹车的时候,能直接飞出去, 砸烂面包车的挡风玻璃。   “嫂子, 你没事儿吧?”蔡志鹏看了眼扎进挡风玻璃里面的刀,有些惊恐的转头去看副驾驶位上的林秀。   “我没事。”林秀忙说。   在那把带血的刀砸过来的时候, 蔡志鹏下意识把方向盘往她那边打转。   导致那把本该扎进林秀面前的刀, 扎进了蔡志鹏所坐方向的挡风玻璃上。   这是蔡志鹏长年累月跟着成煜东, 被成煜东凡事都以林秀的安全为最主要的行事风格, 给影响的。   所以才会在意外来临的时候, 下意识和最大程度上,打转方向盘, 移动面包车的方向, 去保护林秀。   林秀感激的看了眼, 在危险关头保护自己的蔡志鹏。   尤其看见那把刀都扎破了挡风玻璃,那刀上的血,顺着裂开的玻璃往下滴落的时候,更是后怕的问蔡志鹏:“你没事儿吧?”   “嫂子, 我没事儿。”蔡志鹏忙说。   这一遭飞来横祸, 是林秀和蔡志鹏都没想到的。   林秀被急刹的面包车, 晃的头晕脑胀的时候,忽然听见前方的荒地里传来一阵喊杀喊打的声音。   “鸣哥,你快走。”   孔好运撕心裂肺的声音响起, 让林秀愣住!   铭哥?   成煜东的死对头, 又在这里遭埋伏了?   林秀皱眉, 下意识和蔡志鹏对视一眼。   “嫂子, 你是想救他?”蔡志鹏问话的时候,眼神警惕的看着四周。   这里是很偏僻的泥巴马路,周围又都是大片大片的野生芦苇丛。   天色昏暗,周围没啥住户,如果只有他和林秀嫂子,恐怕是没办法救下李彦铭和孔好运。   “我想救……”林秀抿唇说。   但是从那边的打斗声来看,很明显死对头和孔好运占据下风。   她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蔡志鹏虽然身手不错,但他们两个贸然冲过去救人,也就是去送死的。   可不救的话,又咋还死对头救了娇娇的这个人情?   林秀可没觉得,光是在椰子林外面的指路,就能还清这个人情。   可是最近的派出所,都是几公里之外了。   如果他们开车冲去派出所报警,那死对头很可能已经被人砍死了。   林秀正在想办法的时候,一道刺眼的光线,忽然刺激的她闭上了眼。   【这是个好机会,这一次我肯定能当李彦铭这个大反派的救命恩人。】   林冬芹亢奋的心里话,忽然在林秀脑子里响起。   林秀心里一紧,李彦铭?舅舅?   她睁开眼睛,就见一辆开着远光灯的汽车,从前面往芦苇荡的小路上开。   车里面坐着的就是林冬芹,最近这段时间,她一直在关注着李彦铭的一举一动,想方设法的当李彦铭这个全书大反派的救命恩人。   这次好不容易找到机会了,她肯定要在李彦铭被人围攻,面临死亡的时候。   以一种悲天悯人,或者奋不顾身的姿态,把李彦铭从那些人手里救下来。   【我记得李彦铭手里有武器,我这样冲出去也不算冒险。】   林冬芹的心里话,又在林秀脑子里响起。   “我们也过去。”林秀忙说。   她很想知道,林冬芹口中的李彦铭,是不是她那个失散多年的亲舅舅?   虽然心里疑惑,但是林秀脑子里其实已经有了肯定的答案。   她现在过去,就是寻求真相的。   蔡志鹏看林秀解开安全带,有些着急说:“嫂子,太危险了。”   如果东哥知道,他不顾嫂子的安危,放任嫂子去救死对头,那东哥肯定会把他的脸给打肿的。   “刚才开车过去的人是林冬芹,而且铭哥手里有武器。”林秀没说自己用读心术听见的,而是小声解释:“我以前在招待所,无意看到过铭哥腰上别了武器。”   在蔡志鹏迟疑的时候,林秀又说:“咱们悄悄摸过去,躲在芦苇丛里看看情况。”   “如果太危险,咱们也不出面。”林秀虽然想去救人,却也不会像林冬芹那么莽撞,直接开车冲进去。   那些人手里有刀,汽车再结实,可汽车玻璃却很容易被人砸破。   “可是还是很危险。”蔡志鹏可不管死对头的死活,在他这里,林秀嫂子的安全最重要。   林秀见蔡志鹏还是不让她下车,而芦苇丛里还传来砸烂玻璃窗,和林冬芹惨叫的声音。   就说:“那个叫铭哥的人,很可能是我失散多年的舅舅……”   蔡志鹏一愣,死对头可能是嫂子的亲舅舅?   他看林秀眼神坚毅,知道自己阻止不了林秀。   因为如果死对头真是林秀嫂子的亲舅舅,而他们见死不救的话。   死对头真有啥危险,林秀嫂子肯定会自责一辈子。   “成,我们悄悄过去。”蔡志鹏点头。   他按照林秀的吩咐,把车开到旁边的芦苇丛里藏起来以后。   这才悄悄的和林秀顺着打斗的声音,从芦苇丛里,朝那边摸了过去。   “嫂子,待会儿有危险你就跑。”蔡志鹏还没忘对林秀说:“我去救人。”   林秀点了点头,心里却在想,虽然要救人,但也不能让蔡志鹏遇到危险。   所以当林秀偷偷摸过去,看见林冬芹被人从砸烂的车窗里拖出来的时候。   她连忙捂住嘴,不让自己发出任何一点声音,就怕惊动了那些坏人。   “李彦铭救我!”林冬芹哭着大喊。   她被人从车里强行拉下来的时候,那脸上还被砸烂的玻璃窗给划破了。   看着披头散发被人掐住脖子的林冬芹,林秀只能感叹一声,林冬芹还是那个自大狂妄的林冬芹。   真以为自己是小说作者,就能在这个世界里为所欲为?   就能把这个世界的人,都当成她写的npc?能像以前那样,被她用文字操纵?   真是太自大,太愚蠢了!   借着林冬芹那辆小汽车的灯光,林秀能看清楚眼前的一切。   围攻李彦铭和孔好运的人,一共有十几个,手里虽然拿着刀,但也都受了伤。   而李彦铭半张脸都被鲜血染红,映衬着另半张瓷□□致的脸,看着血腥又华丽。   孔好运也受了伤,身上的白衬衣几乎都被血染红了。   可还是不退缩的站在那里,和李彦铭背靠背的面对着那些人。   “李彦铭,救我……”林冬芹哭声又传来。   她本来想象的很美好,像动作片里的女侠一样,开车冲进包围圈。   然后利索潇洒的打开车门,让被围攻的李彦铭上车。   在她开车带着李彦铭冲出去的时候,那些人就算冲上来,李彦铭也能用手里的武器去击退敌人!   听见林冬芹脑子里的幻想时,林秀都忍不住翻白眼了。   这是真实世界,不是电影,更不是小说剧情。也不能被人提前设定好,让林冬芹想咋出风头就咋出风头。   否则林冬芹就不会被这些人,从砸烂的车里拖出来,还用刀横住脖子了。   “李彦铭,救我啊……”林冬芹看李彦铭无动于衷,又哭着说:“我是因为救你被抓的,你不能这么无情……”   林冬芹哭的双眼通红,可李彦铭表情比刚才更冷漠。   那双看向林冬芹的凤眼,也特别冰冷,还带着一种面对敌人时的审视。   这个女人怎么知道他的真名字?   自从逃离被下放的农村后,这些年他一直用假名字生活,就怕那些人知道他是个黑五类。   这世上,知道他真名的人。   除了清溪镇的亲人,根本不会再舊獨有人知道他叫李彦铭了。   听见李彦铭的心里话,林秀激动起来。   真的是她舅舅!   林秀心里激动,她也万万没想到,甥舅相认的情况,竟然是在这种危险的情况下。   “李彦铭,救我……”林冬芹来来回回,就只会哭着说这句话。   没办法,现实比她想象中更骨感。   不管小说里咋写,可当那些她为了增加戏剧冲突性的生死一刻,和血腥暴力画面,忽然变成现实。并且她还成为被死亡威胁的当事人时,林冬芹的胆子都给吓破了。   脸上被划破的地方好痛,被坏人用刀横着的脖子,也好痛。   因为刀锋已经划破了她脖子的表皮,她好怕这些人,会真的杀了她!   “李彦铭,你不能见死不救……”林冬芹像个被抛弃的怨妇,小声哭着说:“如果不是为了冲进来救你,我咋会落到这些坏人手里?”   别看林冬芹哭的这么惨,可李彦铭还是一点都没被触动。   看向林冬芹的眼睛,也没带一点关心的神色。   这让把林冬芹当人质的坏人,都有点愤怒了:“你这个女人,一点用都没用!”   那人揪住林冬芹的头发往后扯:“你没用,你冲出来干啥?”   如果不是林冬芹忽然开车冲出来,他们早就砍断李彦铭和孔好运的腿了。   看这女人对李彦铭那黏黏糊糊的样子,还以为她是李彦铭的对象,结果啥也不是?   但是看林冬芹长的好像也挺好看,那人不信邪的揪着林冬芹的头发,对李彦铭凶恶大喊:“李彦铭,你要是想救这女人,那就把自己的腿给砍了,否则……”   威胁的话还没说完,李彦铭就冷冰冰开口:“我不认识她,你们想杀就杀。”   那些坏人一愣,不认识?   不认识?那这娘们干啥像被抛弃的怨妇?   在那些人不理解的眼神下,林冬芹羞臊的脸都红了。   她这时候也后悔自己刚才太冲动,没救下李彦铭这个未来大反派,还被人捉了。   “李彦铭,你忘了我们商场见过面?”林冬芹知道自己逃不了,只能把求生的希望寄托在李彦铭身上。   于是想和李彦铭套近乎,话还没说完,就被李彦铭打断。   “闭嘴。”李彦铭声音凉薄寡淡,不带任何一点感情:“你再叫我的名字,我割了你的舌头。”   他隐姓埋名这么久,就是为了不让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结果这个女人,却全世界嚷嚷着他的真名字?   真烦人!   李彦铭眼神特别不好的盯着林冬芹,那凉薄的,毫不掩饰自己的敌意和杀意的眼神,看的林冬芹浑身一僵。   感觉像是跌入了寒冷刺骨的冰水里,全身的骨头都有种被寒冷刺痛的感觉。   林冬芹顿时不敢说话了,而躲在芦苇丛里的林秀和蔡志鹏面面相觑,两人都没想到。   他们偷摸过来救人,竟然会看到这种尴尬又滑稽的画面?   林秀用眼神示意蔡志鹏别出声,他们再看看咋样才能在保证自己的安危下,把舅舅李彦铭和孔好运,从这些人手里救下来?   而那个扯着林冬芹头发的男人,看林冬芹根本威胁不了李彦铭,也一脸晦气的把林冬芹丢给了手下的人。   “给我看好这女人,我不信她和李彦铭真没一点关系。”他说话的时候,故意用脚去踩林冬芹的头,想看看李彦铭的反应。   想看看李彦铭是不是故意装作不认识这个女人?想看看李彦铭会不会心疼?   结果李彦铭表情凉薄,一点都不心疼,甚至还有种他踹的好的赞赏。   把这人都给气死了。   “他娘的。”他大骂一声,手里的刀指着李彦铭:“那一车红梅烟,我早就让人卖出去了。你紧追着我不放,就别怪我不给你留条活路。”   21世纪商场上很流行的一句话:在百分之五十的利润面前,会铤而走险。在百分之百的利益面前,就能践踏法律。   更别说,这些人干的还是制造假烟这种一本万利的买卖。   就现在严打,可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他们早就泯灭了人性,穷凶极恶的干着犯罪的事情!   可谁能想到,他们吞了李彦铭一卡车的红梅烟,却被李彦铭紧咬着不放?   连带着他们造假烟的事儿,也被牵扯出来了?   如果制造假烟的事情,被抖出去,那他们这些人全都没活路。   他们不想死,死的就只能是李彦铭了!   “给我把他大卸八块。”领头的那个人一脸狰狞的说:“再放一把火,把他们烧成灰,到时候谁也查不到我们头上来。”   在这个人眼里,李彦铭和孔好运,早就是穷途末路,没有任何还手之力。   林秀紧张的握着手,看着那些人拿着刀,朝李彦铭逼近的人,心里着急的很。   到底要咋样才能把舅舅,从这些人手里救下来?   林秀瞥见了身旁这些干枯的芦苇荡,双眼一亮,不如放把火,把这些芦苇荡烧起来?   然后趁乱,拽着舅舅就跑?   这一片荒废的芦苇地,正好在林秀买地的范围内。   烧自己家的荒地,救自己的亲舅舅,也不会妨碍到其他人,应该可行……   “蔡志鹏,火柴给我……”   林秀找蔡志鹏要火柴的时候,忽然听“砰”地一声巨响,连带着惨叫声在夜色里响起。   她扭头看去,见李彦铭手里拿着武器,毫不留情的对准冲上来的那人腿上射击。   李彦铭身上的黑色皮夹克领子立起来,白皙修长的中指扣着扳机,眼神凉薄,特别不好惹的样子。   “要不是为了给我乖侄女积阴德,你们早就死了。”本该无情扣动扳机的男人,却说出了天底下最温柔的话。   他想干干净净的回去见侄女林秀,而不是自己前脚和失散多年的亲人重逢,后脚就因为宰了这些杂碎,连累乖侄女一起被调查。   这是李彦铭的底线!   因为他好不容易等来了改革开放,等来了这个社会对他这种臭老九的偏见和诋毁,因为改革开放而逐渐消失的好时候。   他好不容易等来了自己终于有一天,能以李彦铭的身份,堂堂正正的回到清溪镇,去见自己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   他可不想因为这些杂碎,而毁掉多年来盼望着的亲人重逢!   听见李彦铭这温柔的心里话,一股酸涩涌上林秀喉咙,让她眼睛都红了。   这就是她的舅舅,全世界最好的舅舅呀!   看着鲜血顺着李彦铭的脸颊,往下滴的时候,可把林秀给心疼坏了。   她的亲舅舅在危险的时候,宁愿受伤,也不愿意拔出武器去伤人。   因为这个时代严打,私藏武器,是很严重的犯罪行为。   可是在面临死亡的时候,为了想活着回去和她团聚,却又不得不的这样做!   克制又理性的李彦铭,让林秀既觉得心疼又难过。   而那些本想乱刀砍死李彦铭的人,看他手里有武器,全都吓了一跳。   虽然只有几颗子弹,可谁都不想当最先挨枪子和死的那个人!   “你……”那个领头的男人,脸色特别难看的盯着李彦铭手里的武器。   完全没想到,李彦铭竟然有这玩意儿?   “今天算你走运。”他不敢和李彦铭硬碰硬,只能在放了狠话后,揪着林冬芹的头发,把人拖着往后扯。   “李彦铭救我……”林冬芹知道自己如果被这些拖走以后,肯定是凶多吉少,于是着急道:“如果你不救我,我就报警,说你有……”   砰——   伴随着一声巨响,林冬芹感觉自己的耳朵都被炸废了。   她不敢置信的瞪大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李彦铭:“你……你竟然朝我开……”   接下来的那个字,林冬芹不敢说出口了。   因为李彦铭手中的武器,已经对准了她的脑袋:“再说一句,我让你脑袋开花。”   林冬芹顿时被吓的不敢说话,只能浑身哆嗦的被人扯着头发拖着走。但是拖着她的那个坏人,觉得林冬芹是个累赘,还差点被李彦铭解决,带着她是个累赘。   直接把林冬芹给扔在了地上,就带着手下的兄弟们,灰溜溜的跑了。   而这时候,被扔在地上的林冬芹,被李彦铭扯着头发给拎了起来。   头皮传来的火辣辣剧痛中,林冬芹听见了李彦铭凉薄的声音:“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我……我……”林冬芹结结巴巴,一句完整的话都说出来。   “说!”   伴随着李彦铭越来越狠厉的声音,林冬芹感觉自己的太阳穴,被冰冷的东西给抵住了。   这让林冬芹直接给吓尿了:“我说,我说……我是无意中知道你名字的。”   被现实毒打的林冬芹,肯定不敢说李彦铭是她写出来的小说人物。   因为这一刻,她无比清晰的认知到,这是一个真实的世界。   哪怕她是原著作者,在穿越到书里的世界后,她也没资格掌管这个世界的规则。   因为这个真实的世界里的人物,都是有血有肉,有着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方式,根本不是那些被她臆想出来的冰冷舊獨文字。   听见林冬芹这些心里话,林秀倒是挺吃惊。真没想到,林冬芹竟然有醒悟的这一天?   不过她倒是挺想知道,林冬芹会咋样和舅舅说?紧跟着,林秀就听见林冬芹颤抖的声音说:“我是从林秀嘴里知道你的名字……对,林秀说的。”   林秀:“………………”   她咋也没想到,林冬芹又把锅往她身上甩?   “你和成煜东是死对头,你又抢了他乐安村看中的地皮,所以成煜东暗地里打听你的身份,然后告诉了林秀。”林冬芹说:“所以我无意从林秀口中,得知了你的名字……”   “林秀?成煜东?”李彦铭挑眉,这不是他那素未谋面的乖侄女和侄女婿吗?   死对头竟然是他侄女婿?死对头的媳妇儿,就是他的乖侄女?   “你认识他们?”李彦铭又问。   李彦铭还想通过林冬芹的嘴,知道乖侄女和侄女婿更多消息。   “认识,但不算太熟。”林冬芹结巴道。   她怕李彦铭知道自己成煜东和林秀的继姐,弄死自己。   因为在原著剧情里,李彦铭只是林冬芹安排的最大反派。   身份背景就是个因为资本家出身,而被欺压黑化的黑五类。   林冬芹这时候还不知道,在这个真实的书中世界中,她简单写出来的人设和大反派,竟然会是林秀的亲舅舅?   “李彦铭,我是站在你这边的。”林冬芹仰头望着李彦铭,特别诚恳的说:“我知道成煜东是你的敌人,想害你,所以我才会偷偷跑来救你的。”   林冬芹还编谎话,企图骗过李彦铭,让李彦铭相信她,被她利用的时候。   躲在芦苇丛里的林秀,气的攥紧了拳头。   这个林冬芹,竟然还想骗她舅舅?   因为她情绪太过激动,不小心惊动了周围的芦苇杆。   这一点点动静,却被李彦铭敏锐的捕捉到了。   “谁?”他调转枪口,眼神锐利的盯着林秀和蔡志鹏藏身的地方。   “是我,林秀!”林秀忙开口。   乖侄女?   李彦铭听到林秀两个字的时候,双眼一亮。   林秀和蔡志鹏从芦苇荡里走出去,借着车灯的亮光,李彦铭这才看清楚林秀的脸。死对头的媳妇儿?她说自己叫林秀,真是自己的乖侄女儿?   “你真是林秀?”李彦铭不敢置信的问:“成煜东的媳妇儿?林秀?”   “对,我就是林秀。”林秀点头。   因为当着林冬芹的面,她暂时没和舅舅相认,怕林冬芹利用这件事来耍心机。   谁知道林冬芹看见林秀的时候,却激动起来:“李彦铭就是她,她就是林秀,是你死对头的媳妇儿。”   林冬芹抱住李彦铭的大腿,激动无比的说:“她知道你有武器,看见你刚才伤人了,你不能让她活着离开!”   林冬芹还想利用李彦铭杀死林秀,只要林秀死了,她还是这个世界的女主角。   就算不能改变这个世界,但是属于女主角的剧情,却不会因为林秀这个早就该从成煜东身边消失的死炮灰,而继续改变了。   “李彦铭,杀了她……啊……”   林冬芹话还没说完,就被李彦铭抽了一巴掌,痛的她嘴角都麻木了。   然后她就看见,这个对她心狠手辣的大反派,竟然对林秀露出一个和煦的笑容:“秀儿快过来,那里湿泥巴多,别弄脏你的鞋。”   芦苇嘛,都是长在潮湿的地方或者沼泽地里。林秀的鞋子,也确实被湿泥巴给弄脏了。于是眉眼弯弯的应了一声,然后拎着裙摆,几步跑到了李彦铭面前。   甥舅虽然没相认,但这时候都在心里认定了彼此就是他们的亲人了。   看着说一不二的李彦铭,对林秀这么温柔,林冬芹都傻了。   李彦铭和成煜东不是死对头吗?   在原著里可是斗争到最后一刻,都还想弄死对方的敌人,为啥李彦铭却对林秀这么温柔和气?   这可是李彦铭死对头的老婆啊!   林冬芹脸色狰狞扭曲的盯着林秀,尤其看见一向爱干净还很矜傲的李彦铭,竟然弯腰蹲在林秀面前,用手帕把林秀皮鞋上的泥巴给擦干净的时候,嫉妒的简直要发狂。   而这时候的李彦铭忽然想到了一件事,他为了给死对头挖坑。   今天故意让人去乐安村煽动拱火,激怒乐安村的村民,让那些村民拿着锄头扁担,把成煜东团团围住…… 第64章 相杀相爱一家人   当林秀从李彦铭脑子里听到, 他给成煜东挖坑,让成煜东被村民团团围住的时候,脸上闪过一丝着急。   “蔡志鹏,快, 咱们快去乐安村, 成煜东可能有危险!”   李彦铭一愣,乖侄女咋知道成煜东有危险?   但他来不及多想, 因为林秀这时候已经带着蔡志鹏往芦苇荡外面去了!   死对头变成了侄女婿, 这对李彦铭而言, 也是挺麻烦的。   因为他不喜欢成煜东这个死对头, 可是见林秀这么着急, 想到成煜东是乖侄女的丈夫,他这个当舅舅的肯定要为了乖侄女的幸福考虑啊。   而且他给成煜东挖的坑太深, 这要是去晚了, 说不定成煜东会被乐安村的村民给打死。   可不能刚和乖侄女重逢, 她男人就被自己搞死了。   这不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吗?   想到这里,李彦铭也挺着急。   但这儿还有个讨人厌的林冬芹要解决,李彦铭忽然伸手大力掐着林冬芹的脖子。   在林冬芹觉得快要窒息而死的时候, 李彦铭这才声音凉薄的说:“今天的事儿, 你敢泄漏半句, 我就弄死你!”   “不……不敢说……”林冬芹痛苦的从喉咙里挤出一句话。   在她肺部部因为缺少新鲜空气,而窒息剧痛的快要爆炸的时候,李彦铭这才甩开了林冬芹。   “孔好运, 快, 咱们快跟上去。”李彦铭带着孔好运追上了林秀, 就怕自己慢一步, 林秀也落到了他给成煜东挖的大坑里。   摔倒在地上的林冬芹,费力的咳嗽着,痛苦的感觉自己的肺,都要从熊胸膛里咳出来了。   可那双因为缺氧窒息,而充斥着红血丝的双眼,却死死的盯着李彦铭朝林秀追去的背影。   穿着皮夹克的年轻男人,刚才还想要了她的命。   现在却关心的,满心满眼都是林秀那个贱人!   “为什么?为什么?”林冬芹不甘心的抓着地上的泥巴:“为什么到了她写的小说世界里,她这个女主角还是没有林秀有魅力?”   难不成,无论在现实还是虚拟世界中,她都只能像个小丑一样?彻底沦为林秀的陪衬?   明明她为了得到这些人的爱和夸赞,一直在装温柔和善解人意,可为什么从来没有人正眼看过她?反而都把目光落在林秀那个娇气作精身上?   ……   漆黑的夜色中,林秀坐在副驾驶上,不停的催促蔡志鹏把车开快点,再开快一点。   只要一想到成煜东会出事,林秀就特别担心。   因为她知道李彦铭为人有多狠,早年和成煜东争地盘和货源,都能和成煜东互捅对方。   那时候成煜东后背中刀,可是差点一命呜呼。   现在两人为了一块地皮,互坑,那仇恨也是大了去了。   “乖侄女,你别着急。”李彦铭看林秀急的脸色惨白,忙说:“我就是把举报村长儿子,卖假烟的事情,给甩锅到了成煜东身上……”   李彦铭还柔声安慰:“只要咱们赶的急,他应该没有生命危险。”顶多断条腿。   断条腿?   林秀都被李彦铭的心里话给吓到了:“你到底做了啥?”   她盯着李彦铭这个刚找回来的舅舅,真想梆梆给他两拳:“老实说……”   语气是逼问,却因为担心成煜东而带着委屈的哭腔,可把李彦铭给心疼坏了。   这可是他的宝贝大侄女,可不能刚和秀儿重逢,就让秀儿伤心。   但是李彦铭也不敢实说,因为他这事儿做的特别损,损的能让乐安村村长恨不得把成煜东大卸八块。   大卸八块?   林秀更着急了:“舅啊,你到底干了啥?”   向来阴狠毒辣的李彦铭,面对眼圈通红的林秀,有些心虚的低下头,不敢说话了。   偏偏这时候,李彦铭都不敢去想那些阴损的事情,让林秀都没办法从他脑子里知道具体事情。   林秀转头看着孔好运:“你来说?”   “我?”孔好运愣住。   他这时候还没从自家老大是林秀亲舅舅的事情上回神,因为在他印象里,铭哥这么年轻,侄女可能只有四五岁啊?   谁能知道竟然是个二十出头的大姑娘?   铭哥的侄女,还是铭哥死对头的媳妇儿?   孔好运这时候都还震惊着,可是林秀和铭哥都互相叫对方舅舅和侄女了,这事儿能有假吗?   还有,铭哥和林秀到底咋知道他们是亲人的?   这事儿来的太突然了,孔好运脑子里这时候都还没转过弯来。   “孔好运,你愣着干啥?”林秀生气:“你快说说,你和你老大,都干了啥缺德事?”   “这个,这个……”孔好运被林秀骂回舊獨神了,下意识看了眼李彦铭。   李彦铭自己不敢说,却对孔好运沉痛的点了点头,示意他说。   于是孔好运就说:“也……也没啥……”   孔好运还挺心虚:“就是铭哥弄好了卖假烟的证据,然后用供销社的公共电话报警,让公安把村长儿子逮了个正着,然后……然后……”   “然后啥?”林秀真是着急死了:“你咋半天说不到重点呢?”   被林秀那双盛满泪水的双眼盯着,孔好运都抵抗不住了,眼神闪烁,特别心虚的说:“然后铭哥让人带着乐安村村长,去拘留所里探监。让村长亲眼看看,他儿子在拘留所里过的有多惨……”   这个时候严打,小偷小摸都要劳改。   更别说参与制造和贩卖假烟的这种事情中,烟草可是国家最盈利的企业,售卖烟草一直被国家管控着,私人根本不能生产和倒卖!   贩卖假烟,在这个时代,那可能会吃枪子的罪。   所以乐安村村长,在拘留所里看到的儿子,就格外惨了点。   怎么惨法?   孔好运也不敢说,怕太血腥,会吓到林秀。   可是林秀还是被吓到了,因为林秀听到了他的心里话。   而且李彦铭还故意让人对乐安村的村长说:“你儿子不是吃枪子,就是一辈子坐牢,死在牢里面!”   那个乐安村村长,就一个独苗苗儿子,看的比自己的命根子还重。   这让他亲眼看见自己独苗苗儿子的儿子,再让他知道独苗苗儿子不是吃枪子,就是死在牢里。   这还盼着儿子传宗接代,延续香火的村长知道自己要断子绝孙后,当场就气晕了。   醒来以后,那是杀了成煜东的心都有了!   “你们真是太狠了……”林秀生气。   “乖侄女,舅舅挖坑的时候,也不知道咱们是一家人啊。”李彦铭还挺委屈的:“对付敌人就得有多狠来多狠,对敌人仁慈,那就是对自己残酷啊。”   李彦铭为了少挨骂,还特意把自己被血染红的半张脸转过来,暴露在林秀面前。   这时候血迹全干了,但是李彦铭皮肤底子白,这红腥腥的血痂中,透着惨白,真是要多可怜有多可怜。   林秀有些心软,这毕竟是亲舅舅啊。   但是想起李彦铭给成煜东挖的坑,林秀还是气不打一处来:“你们也太狠了,我和成煜东给你们挖坑,也只是把地皮价钱抬高,让你亏钱。”   “可你却想要成煜东的命啊!”林秀真是越说越生气,气的都握起拳头,去锤李彦铭了。   这亲侄女打人,李彦铭还能咋的?   不能还手?只能凑过去,让林秀打!让林秀出气!   嘴里还得哄着:“秀儿不生气,死对头,哦不,我侄女婿诡计多端……哦不……我侄女婿聪明才智,那些村民肯定伤不了他……”   被夸诡计多端,哦不,被夸聪明才智的成煜东,这时候还真受了点伤。   因为乐安村的村民,为了把他就地正法,还把娇娇给抓了。   女儿在人手上,成煜东还能反抗?   为了娇娇的安全,那是得乖乖站在原地,被乐安村的村民打。   “我要你给我儿子赔命!”   林秀和李彦铭等人开车冲到乐安村里的时候,就见乐安村的村长手里拿着一把菜刀,咬牙切齿的朝被绳索捆住的成煜东冲了过去。   眼看那菜刀要砍在成煜东身上的时候,林秀着急大喊:“公安来了,你们都不许动。”   紧跟着林秀的话,李彦铭直接冲了上去,一把抢过了村长手里的菜刀。   村长想反抗,却被李彦铭扭着手,再用一招锁喉,给制住了!   “放开村长!”   村民们一看,全都举起了手里的锄头、扁担。   “别动!都别动啊!”李彦铭锁住村长的喉咙,对村民们大喊:“你们村长在我手里,都别乱来!”   村民们看村长被挟持,也都不敢轻举妄动了。   “你放开我们村长,我告诉你,我们村长要是有啥事儿,我把你们全剐了!”有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手里也拎着一把菜刀,眼神凶狠的盯着李彦铭等人。   村长是这个村子里的领头人,大家长,面对敌人的时候,整个村子的人都特别团结。   但是这种团结,对林秀他们而言,确实一种危险!   “都别乱来,我让人报警了,公安马上就到。”林秀不想和这些村民们起冲突,造成流血事件。   一边警告他们,一边给成煜东解开绳子。   被村民拿来威胁成煜东的娇娇,一看妈妈来了,小家伙顿时觉得害怕和委屈了。   眼泪掉出来,却没哭出声,因为她是要当女公安,打击罪犯的人,可不能哭。   林秀看着直掉眼泪的娇娇,真是心疼死了。   她的手忽然被人握住,绳子被解开的成煜东,把林秀挡在身后,小声说:“我等会儿分散他们的注意力,找机会把娇娇救下来,你就直接跑出去。”   “谁也别管!”成煜东受了伤,身上全是血,但是呼吸很平稳的盯着林秀。   林秀刚点头,就听成煜东说:“村长,你儿子不是我举报的。”   成煜东抬手指着李彦铭:“是他举报了你儿子,栽赃给我。”   被指着李彦铭愣住,完全没想到,他不顾危险的冲过来救的侄女婿,得救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他拉下水?   这是一家人吗?   在成煜东心里,他们当然不是一家人。   因为他这时候,根本不知道死对头就是自己媳妇儿的亲舅舅!   此时此刻的李彦铭,在成煜东心里,就是给他挖坑,害娇娇落入危险中的死对头。   “村长,他害你儿子坐牢,又挟持了你,你该找他赔命才对。”成煜东嗓音沉沉的说:“我已经让人去找证据了,你不信的话,就等我的人到了,你就知道到底是谁想害死你儿子。”   “你们就是想拖延时间。”村长怒火冲天:“你们都是一伙的。”   “放屁。”成煜东说:“谁和他这种投机倒把的人是一伙的?”   成煜东盯着李彦铭的双眼,全是冷沉沉的杀意:“他想利用你儿子来害死我,我现在和你一样,都想弄死他。”   成煜东说话的时候,脚步慢慢的往娇娇那边移,还示意林秀找准机会就和蔡志鹏跑出去。   眼看自己男人要搞死自己的舅舅,林秀就特别着急的握着成煜东的手,小声说:“成煜东,他是我舅舅。”   成煜东瞳孔震颤,心里震惊的不行。   “我刚知道他是我亲舅舅。”林秀连忙补充了一句。   她要是不说,救了男人,死了舅舅,那也挺悲哀的。   成煜东抬头,神色复杂的看了眼李彦铭。   见他和自己一样浑身是血,还用手锁着村长的脖子,帮他吸引火力,心里也挺不是滋味儿的。   这都叫啥事儿啊?   亲人之间往死里坑?还把娇娇给拉下水了?   一想到娇娇被乐安村的人绑了,成煜东心里又腾生起一股怒火。   李彦铭这个舅舅不讲武德,大人之间的事儿,竟然让小孩子陷入了危险中。   想起刚才老村长想掐死娇娇的动作,成煜东就想冲上去,把李彦铭这个不靠谱的舅舅给狠狠打一顿。   李彦铭也很无语,这哪里是他不讲武德?   不讲武德是村长,谁能想到村长能把怨恨发泄到娇娇身上?还让人把娇娇绑了。   “没事儿,按照我说的做。”成煜东收回目光,低头对林秀说:“他命硬,死不了!” 第65章 这个舅舅很小气   成煜东对林秀说李彦铭命大的时候, 李彦铭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紧跟着,就见成煜东伸手把林秀往麻哥那边推,在麻哥秒懂,拽着林秀往外面跑的时候。   成煜东还故意大喊一声:“舅舅别怕, 我来救你!”   成煜东往李彦铭那边冲, 替自家媳妇儿吸引火力。   原本追林秀的村民,果然被他吸引着, 拿着锄头扁担朝成煜东和李彦铭冲过去。   然后……成煜东脚下一转, 调转方向朝娇娇那边冲了过去:“娇娇, 行动!”   娇娇一听爸爸的招呼, 立马伸手去戳抱着自己那个男人的眼睛, 趁对方吃痛的时候,直接挣脱禁锢, 跳到了成煜东怀里。   这时候有村民反应过来, 拿着扁担去砸成煜东的头。   “爸爸小心!”   在娇娇担心的呼喊声中, 成煜东背后就跟长了眼睛一样的偏头避开。又抬脚踹倒了冲上来的另一个村民,护着怀里的娇娇,拔腿冲出了人群。   “快,抓住他!”   村民们看成煜东要跑, 全都大叫着追了上去。   “你们追我干啥?你们村长还在我舅舅手里。”成煜东为了摆脱追兵, 又开始坑李彦铭。   然后那些追不上成煜东和林秀的村民, 顿时愤怒的扭头瞪着,这时候还挟持着村长的李彦铭,那眼神, 恨不得把李彦铭给就地打死!   李彦铭:“…………”   草!   他果然不该对死对头抱有太大的期望, 就算是侄女婿, 人品也不行!   “你把我舅舅扔下了?”林秀还问。   “放心, 舅舅命硬舊獨!”成煜东还是这句话。   虽然是舅舅,但之前是死对头!还是给他挖坑,把娇娇也拖到危险里的死对头!   所以成煜东对李彦铭,并不心软。   但看林秀一边跑,一边着急的往后看,就忍不住哄到:“他身手好,那些村民不能把他咋样。”   李彦铭的身手,和他差不多。   所以成煜东才会为了救娇娇,把李彦铭坑进去。   那是因为他相信李彦铭,手里有村长这个人质,那些村民不能拿他咋样。   果不其然,下一刻,李彦铭就跟长了飞毛腿一样,风一样的从后面追了上来。   “舅舅。”   林秀双眼一亮,特别高兴的看着李彦铭。   “秀儿,快跑!”   李彦铭忽然拽着林秀朝面包车那边跑:“他们追上来了。”   成煜东扭头一看,果然见村民们打着火把追了上来。   那个个凶神恶煞的,恨不得打断他们的腿!   成煜东抱着娇娇也跑的飞快,谁知道他们刚上面包车,那些村民就追了上来,把前面的路给堵住了。   李彦铭猛地打转方向盘,准备从另一边突出重围的时候。   面包车上的玻璃,被人哐当一声给砸碎了。还有人想伸手进来,拉扯林秀和娇娇。   成煜东看媳妇儿孩子有危险,直接扑过去,用身体保护住林秀和娇娇的同时,还用腿去踹人。   可是成煜东的腿,被人拽住,往面包车外面拉。   “给我砸烂他们的车,我要让他们给我儿子陪葬!”被人扶过来的老村长,气的浑身直抖。   那眼睛里全是红血丝,只要一想到他的独苗苗儿子。被这些人整的下半辈子可能活不了了,他就气的要把这些人砍成肉渣。   原本成煜东和李彦铭是想着互坑,然后他们都能全身而退。   可谁知道,坑到最后,他们是亲戚?无论谁全身而退,林秀都会伤心难过。   互坑是没法互坑了,现在只能团结起来,想办法突出重围。   可是这些村民都杀红了眼睛,全都不怕死的拿着锄头扁担冲上来。就算被成煜东踹开,又有更多的人冲上来,把面包车团团围住。   李彦铭也不能真开车,把这些村民撞死,然后自己去坐牢吧?   倒是那些村民,要有多凶有多凶。   现场乱的一团糟,李彦铭和成煜东都很有默契的保护着林秀和娇娇!   砰——   面包车的车门都被人强行砸烂,成煜东为了护着林秀,后背上还被人狠狠打了一下。   他挨打没事儿,但是看还有人想扯着林秀的头发,把林秀拖下车。被他踹开了,还要冲上来,扯断了他媳妇儿头发的时候。   成煜东彻底被激怒了:“你敢扯断我媳妇儿的头发?”   他愤怒的瞪着扯断林秀头发的那个人,胸腔里全是想杀人的怒气。   他家秀儿平时多宝贝她的头发啊,洗头膏用的是最好的,而且每次洗完头发,都会精致的在头发上抹上他老丈人亲手磨出来的桂花油。   平时掉一根头发,林秀都心疼的要死,现在这人竟然扯断了好几根。   成煜东彻底怒了,直接从面包车上冲下来,一个过肩摔,把扯断林秀头发的那个村民,给重重摔在地上。   那些围攻过来的村民,看见这一幕都愣住了。   完全没想到,一直被他们追着跑的人,会这么凶悍的冲出来打人?   反应过来以后,又全都拿着锄头扁担冲了上去。   砰砰砰……   那些冲上来的村民,也都被成煜东一拳一个给打倒在地。   被人扶着的村长,看见成煜东这么凶狠的撂倒了村民,都吓得抖了三抖。   “我再说一次,这事儿不是我做的,你们也别想伤害我媳妇儿!”成煜东眼神凶悍的盯着村长。   林秀就是他的逆鳞,谁碰谁死!   在面包车上的林秀,都看愣了。   这一刻,她看着站在漆黑夜色里,和乐安村村长对峙的成煜东,忽然觉得心田里涌过一道暖流。   李彦铭也看愣了,他本来还挺欣赏成煜东为了保护媳妇儿,单枪匹马站出来的爷们儿气概。   可一扭头看见自家乖侄女,一脸温柔的望着成煜东笑,脸上的欣赏忽然就变成嫌弃了。   “秀儿啊,他明明能提前站出来打倒这些村民,却偏偏要你头发被扯断了才站出来。”李彦铭对林秀说:“这也不好。”   “男人嘛,应该在媳妇儿有危险的第一时刻就站出来,保护你才对。”李彦铭一本正经的说。   然后就被林秀白了一眼:“是啊,你要是不这么缺德的给他挖坑,我们咋会落入危险中。”   一句话说的李彦铭顿时就心虚了,把头缩回去,不敢继续吭声了。   很快,蔡志鹏带着公安来了。   一看现场,车,车砸了;人,人也全倒在地上了。   就大喊:“你们都给我住手,这是聚众斗殴,你们都想吃牢饭是吗?”   “公安同志,他们害我儿子坐牢,我这是为我儿子讨回公道。”乐安村的村长,还卖惨。   “啥叫害你儿子坐牢?你儿子那是犯法,被我们抓了个正着。”公安说。   在来的路上,蔡志鹏吧事情的经过,都和公安说了。   其中,也隐瞒了李彦铭举报,甩锅给成煜东的事情。   因为李彦铭是林秀嫂子的亲舅舅,这时候可不能再自相残杀了!   而且村长儿子贩卖假烟的事情,那是证据确凿。   就算李彦铭是故意搜集证据,然后举报的,那说起来,也算是为民除害!   村长的卖惨,并没有什么用。   反而还被公安批评了:“你儿子的犯罪记录,那是证据确凿,不是任何人害的。你如果还要因为你儿子的事儿,煽动本村的村民,去对付这些无辜的人,到时候有一个我抓一个。”   公安发话了,谁还敢继犯事儿?   “对了,成煜东同志,我听说你这边还有坏人犯法的证据,想提交给我!”公安扭头问成煜东。   成煜东愣了一下,眼神特别不友好的瞥了眼李彦铭,这才说:“这不巧了,我搜集的证据,也是举报贩卖假烟的证据。”   其实他搜集的证据,是李彦铭没有批条,走货香烟的事情。   但是现在这人是林秀的舅舅,他总不能大义灭情吧?   于是就隐瞒了李彦铭走货香烟的事情,把吞了李彦铭香烟,还制造贩卖假烟的罪魁祸首给说了出来。   “成煜东同志,你这可帮我们的大忙。”公安笑着说:“我们正准备详细的调查这件事,没想到你的消息这么灵通。”   成煜东的消息能不灵通吗?   那都是为了抓住李彦铭这个死对头的把柄,把这一切都调查的清清楚楚。   现在死对头成了秀儿的舅舅,他没办法搞死对头,可不是只有帮李彦铭这个舅舅把那些吞了他香烟的人,给搞了。   这就算他这个当侄女婿的一点心意。   回到招待所,林秀都累的不想说话了。   这一天天,过的可真是惊险又刺激。   偏偏娇娇特别兴奋的对林秀说:“妈妈今天好刺激呀。”   小丫头双眼亮的惊人:“这世上的坏蛋太多了,我以后一定要把他们全都抓起来。”   看着兴奋不已的女儿,林秀无奈的笑了笑。   东城这一路走来,是彻底把娇娇从一朵娇花,变成了霸王花。   “要实现你的理想,那你就要跟爸爸多练习拳脚。”林秀支持说:“这样以后和坏人打斗的时候,你才不会受伤。”   “秀儿你放心,我肯定好好培养我们娇娇。”成煜东把食堂大妈端上来的海鲜面,最先端了一碗给林秀。   坐在旁边,已经把脸上的血洗干净,还把额头伤口处理好的李彦铭却说:“娇娇还是跟舅老爷学,舅老爷身手比你爸好。”   “得了吧,不知道当初是谁被我捅了两刀。”成煜东冷哼。   虽然死对头成了亲戚,但他心里还是很不爽。   同样不爽的还有李彦铭,他斜眼瞥着成煜东,然后扭头对林秀笑着说:“秀儿,舅舅给你买了不少东西,都让孔好运搬到你房间去了。”   “谢谢舅舅。”林秀很高兴。   李彦铭伸手揉了揉她的头,然后又说:“你喜欢舅舅,舅舅很高兴。可是你男人,好像不太尊敬我这个舅舅……”   林秀眼神朝成煜东看过去,成煜东立马说:“秀儿的舅舅,就是我的亲舅舅,我自然尊敬,否则我也不会帮助舅舅打击那些吞了你香烟的人不是?”   林秀点头,这一点成煜东确实做的很好。   李彦铭得意的眼神,顿时变成了不高兴。   却没想,成煜东话音一转,又开始指责李彦铭:“可是今天舅舅不地道,差点让娇娇陷入危险中。”   “舅舅,你差点把我们父女整死在了乐安村!”成煜东眼神冷沉沉的盯着李彦铭:“我们父女是秀儿最亲近的人,我们要是出了啥事儿,秀儿不定多难受。”   舅舅亲,能有丈夫亲?能有女儿亲?   李彦铭想仗着秀儿,在他面前拿长辈的架子,也不看看自己的所作所为,配不配当舅舅?   这不,成煜东舊獨一说今天的事儿,李彦铭就理亏。   还主动倒了杯酒,对成煜东说:“还好咱们安全回来了,来,侄女婿,我敬你一杯。”   【阴阳怪气我?看我今晚不灌醉你!】   李彦铭的心里话在林秀脑子里响起的时候,林秀还挑了挑眉,这个舅舅很小气诶。   “我也敬舅舅一杯。”成煜东一脸严肃的举起酒杯,心里却在想:【喝酒?没带怕的。】   【看今晚咱俩,谁先喝趴谁?】   林秀看着两个暗自较劲儿的男人,都挺无语的。   因为今天晚上,在东城这个招待所内,两个男人表面都像被人强迫喝酒、出卖‘色相’的夜总会小姐。一脸为难的端起酒杯和对方喝酒,实际都黑心肝儿的想灌醉对方。   另一边,带着临时工去乡下收垃圾的成景,对零时工催促道:“三轮车再骑快一点……”   他今天下乡收到不少好垃圾,回去给妈看,妈肯定很高兴。   下一秒,三轮车停住了,因为他们被人拦住了……   “小兄弟,我们谈谈。”一个穿着中山装的中年男人,打着手电筒从漆黑的夜色里走了出来。   成景看见对方的时候,眼神顿时变得阴鸷:“我和你没啥好谈的。”   这个人他在夜市见过,想花5块钱买他碗的那个男人。   而且这个人在上辈子,还是林冬芹的合伙人。   成景讨厌和林冬芹有关的一切!   他让零时工骑着三轮车走,三轮车车把却被对方带来的小弟,给握住了:“八爷找你谈话,是给你面子!”   …… 第66章 深夜的拦路虎   “小子, 我最好劝你不要让我动粗。”小弟眼神不善的盯着成景。   穿着中山装的八爷,就负手站在路灯下,脸上带着的笑容就跟弥勒佛似的,看着特别和气慈祥。可那双眼睛里, 却是寒光闪闪。   成景饶是多活了一辈子, 被他盯着的时候,都有种汗毛倒立的感觉。   “小老板, 现在该咋办?”被成景请来的零时工, 有点害怕的缩着脑袋。   他不懂, 收个垃圾而已, 为啥都能惹上这些看起来就非常不好惹的人?   “没事儿。”成景抬起下巴。   明明是个五六岁的小孩儿, 可这时候表现出来的淡定和气势,让八爷有种站在自己面前的是个成年人的错觉。   “八爷如果真的想和我谈话的话, 那就拿出你的诚意来。”成景用收来的烟杆, 挑开了握住三轮车车把的那只手, 表情淡淡的说:“深夜拦路的只有一种人。”   成景斜眼盯着站在路灯下的八爷,语气清晰的吐出两个字:“坏人!”   “你咋和八爷说话的?”   那个小弟见成景不尊敬八爷,还想动手教训成景。   却被成景用烟杆敲了一下,一阵酥麻剧痛从手肘处传来, 让他捂着手臂往后退了几步。   这小孩儿真邪性。   小弟眼神忌惮的盯着成景, 见这小孩儿身上穿着一件醒目的大红色外套。   这是林秀在东城商场里给成景买的外套, 她觉得红色热闹,很适合成景这种少年老成的娃。   为了让成景看着有童趣一点,那红色外套的胸前还印着闹海的哪吒。   可这时候, 在林秀面前乖巧听话、爱撒娇的小崽崽。却高傲的抬起下巴, 一副不把这世上任何人放在眼里的桀骜。表情嚣张, 也和闹海的哪吒一样不容人欺负。   就连成景雇来零时工, 都被他的小老板的气势给震慑住了。   真没见过一个五六岁的小孩儿,能霸气的单挑一个成年人。   那抽旱烟的大烟杆,被小老板拿在手里的时候,咋就比刀还厉害呢?   原本害怕的零时工,现在也挺起胸膛,一脸自信的对八爷说:“这附近就是派出所,你要是敢拦路抢劫,公安会把你抓进去。”   这个时代的公安,那可真是为人民服务的好公仆。   老百姓们提起公安来,那心里都充满了踏实和安全感。   八爷笑了一声,有意思,这小孩儿一身大将之风,这要搁在古代,那可是当少年将军的料。   可惜现在改革开放了,少年将军当不成,却当了个和他抢生意的古董客。   面对成景冷漠傲然的眼神,八爷从路灯下走了出来,对成景一拱手说:“今儿夜里拦你,不为别的,就想和小兄弟做个生意。”   大概是从几十年前的旧社会活过来的,所以这位八爷,举手投足之间,竟然还能看到几分旧社会时,那种绿林好汉的侠义。   但是成景可不吃这一套,现在都是改革开放的八十年代了,这种骨子里还带着旧社会做派的人。在成景看来,就该送去农场好好劳改劳改,让他知道啥叫社会主义和人人平等。   还搁这儿带着小弟,来威胁他?   首先公安同志和人民群众就不答应!   身为人民群众的成景,根本不理八爷:“想和我做生意?那就明天早上来招待所找我。”   成景用手里的烟杆,敲了敲三轮车车龙头,雇来的零时工竟然秒懂小老板的意思,立马脚一蹬,踩着人力三轮车,就朝前走。   那八爷带来的小弟,还被人力三轮车给挤到了路边上。   “嘿,你个小崽子,你还挺牛逼……”那小弟一看成景淡定无比的坐在三轮车后面,低头擦拭着手里的烟杆,直接无视了他和八爷,就气的想蹦上前给成景两拳。   却被八爷叫住了:“根子住手!”   那个叫根子的年轻人,顿时收回手,乖乖站在一边。   但是一看成景低头捯饬着手里的烟杆,连头都不抬一下,就很气:“不是八爷,这种臭小子,你不让我揍一顿?”   根子特别不爽:“我一看他这二五八万的样子,我就特生气,您知道吗?”   “你生气?”八爷斜他一眼:“你没听不远处就是派出所,你要是揍他一拳,我还要去派出所捞你。”   这都是改革开放的新社会了,又严打的厉害,真要维持以前那绿林好汉的作风,那分分钟被公安教着学做人。   八爷为啥能在六十年代那种严峻的大环境下,安然无恙的活过来?   那还不是因为八爷懂得,顺应着时代的变化而生活。   这是社会主义,不是那种有权有势的人能随便喊打喊杀的旧社会了。   “这一点,你比不上那小孩儿。”八爷忽然感叹一句:“那小子心性狠毒,却能伪装自己,知道咋样才能顺利的活在这世上。”   “就他?”根子还不高兴:“一个五岁大的小孩儿,我堂堂京城来的根爷,还比不上一个小地方来的臭小孩儿?”   “我的亲爷爷,你不带这么夸别人,损自家孙子的。”根子抱怨。   他看着人高马大,其实今年才十八岁。   那是寒假期间,跟着他八爷来东城看他姐夫隋光礼,顺便来见识见识南方的改革开放。   皇城根下的人嘛,身上自带一股傲气。   又在京城被人捧惯了,自然看不惯成景这种小小年纪,就喜欢装逼的人。   “那你说说,那小孩儿手里拿着的烟杆,是个什么来历?”八爷忽然问。   “不就一根破烟杆……”根子的话还没说完,忽然打住,又问:“那玩意儿该不会是古董?”   一根随处可见的铜烟杆,真能是古董?   根子不信!   “答对了。”根爷却笑着说:“我刚才粗粗一扫,那小子的三轮车上,有不少真家伙。”   说到这里,八爷也不得不感叹,这小子眼光真好,运气也好,总能让他淘到真家伙。   “有古董那又咋样?你要是刚才不拦我,我能把车上的东西全给你抢过来……哎哟……”根子的头,忽然被石头砸中。   痛的他捂头:“谁,谁敢拿石头砸你根爷?”   砰——   他的头又被砸了一下,愤怒的不行时,就见从夜色里走出来一个年轻女同志。   路灯的光从她背后亮起来,身后还跟了个同样穿着黑色中山装的年轻男人。   可根子直接忽略了年轻男人,眼睛里只有林秀。   这也太漂亮了!   红唇大波浪,身材高挑,白皙精致,简直比京城那些生下来就活在优越家庭里的千金大小姐,都还要漂亮。   “你姑奶奶砸你。”林秀手里还抛着一颗石子:“你敢欺负我儿子,我就砸你。”   她看成景这么晚了都还回来,就和成煜东出来接成景,谁知道看到了这一老一少竟然欺负她儿子。   她刚才就想冲出来,是成煜东拦住她不让。   成煜东说男娃要成长为顶天立地的汉子,那就要经过磨练和挫折,如果有事他们就冲出来,那咋培养成景的应变能力?   谁知道,却看见了成景霸气全开的模舊獨样。   当妈的肯定高兴自家儿子,是个不怕事儿,还有办法震慑住坏人的气场。   可儿子被欺负了,她这个当妈,肯定要帮儿子找回场子啊。   听根爷骂成景,护短又小气的林秀还能忍得住?   那砸过去的两个石子儿,是给根子的一点点教训。   这臭小子还要再骂她儿子,她非要让这个仗着自己年纪大,就欺负小孩儿的臭小子,好好知道,啥叫打了小了,来了老的!   “你儿子?”根子愣住,这么年轻漂亮的女同志,竟然有个五岁大的儿子?   结婚这么早?根子心里还有点遗憾。   在东城夜市上见过林秀和成煜东的八爷,倒是认出了两人,脸上的笑容还是那么亲切和气。   “林秀同志,好久不见。”八爷笑着走上去,和林秀说:“我今晚冒昧来找成景小同志,就是为了和他谈生意。”   林秀瞥眼看着他:“只有社会坏分子才会晚上拦路,强迫别人和你谈生意。”   看他这弥勒佛一样的和气样子,也没给他好脸色,而是特别生气说:“我儿子要是被你唬住了,你今天晚上就变成抢劫了吧?”   八爷表情崩不住了,这母子俩,嘴都挺利索,说话也太直接了。   最恐怖的是连他想啥都知道。   八爷有种自己的心思,在林秀面前藏不住的错觉。   可这只是一个弱不惊风的年轻女同志啊,八爷纳闷。   又看了眼站在林秀身边,不声不吭,可全身的气势虽然收敛着,依旧偏偏不容人忽视的成煜东。   有的人就是这样,一言不发,也会给人不好惹的感觉。   成煜东就是这种人,有林秀在的时候,他甘愿退后一步,给他家秀儿当陪衬,却不会让任何人欺负他媳妇儿的。   这两夫妻,都是硬茬。   八爷心想。   “林秀同志真会说笑,我是真的要和成景小同志谈生意。”八爷心里忌惮,嘴上却笑着说:“我也喜欢收藏古玩,看成景小友是个有天分的人,想和他交朋友。顺便想问问成景小友,有没有兴趣把他收藏的一些古玩,割爱给我?”   一开始是臭小子,后来是成景小同志,现在成了成景小友。   这个老头子,狡猾的很。   林秀冷笑,反问:“又是五块钱买一个碗?”   八爷都被哽住了,多漂亮一个女同志啊,咋偏偏长了一张嘴?   可偏偏他没法反驳,因为花五块钱一个碗,的确是他曾经干出来骗成景的事儿。   “你想和我儿子做生意,我不反对。”林秀又说:“因为我儿子让你明天去招待所找他,我不会干涉我儿子的想法。”   “但是你想使坏,那我……”她手里的石子砸在根子头上,痛的根子哎哟一声:“干啥砸我?”   “教训你。”林秀说:“顺便让你亲爷爷知道,谁欺负我儿子,我就打他孙子!”   根子:“…………”   这个漂亮的女同志简直有毒。   可是一看冷沉着一张脸,站在林秀身边的成煜东,根子也不敢还手,只能捂着脑袋不说话。   八爷知道林秀这是在威胁他,于是笑着说:“林秀同志你放心,今夜以后,我肯定不会欺负成景小友。”   “那就最好!”林秀撂下这句话,就带着成煜东走了。   却还在用读心术,去读八爷的心思。   八爷没啥心里话,倒是那个根子心思特别活跃。   【我八爷不欺负小孩儿,但是会骗小孩儿啊。】   根子心想:【八爷说了古玩这事儿,谁被骗,谁就该着!】 第67章 巨额赔偿   伴随着根子的心里话, 在林秀脑子里响起的,还有八爷那阴损的心里话:【听说虎符在他们手上,明天得想个办法,把虎符拿到手!】   林秀挑眉, 原来这个八爷是为了虎符来的。   不过虎符放在清溪镇的家里了, 八爷是无论咋样都拿不到虎符了。   林秀和成煜东打着手电筒,走回招待所的时候。   成景正端着碗, 坐在门口的小马扎上吃饭。而娇娇就坐在走廊里, 拿着围棋书, 自己和自己下棋玩儿。   林秀看见了, 就问:“咋不进屋坐着吃?”   “我倒是想进屋, 可也要进得去啊!”成景抱怨:“我一回来,就发现屋子都堆满了东西, 我根本进不去。”   成景偏头, 看着屋里堆成山的东西, 还挺无奈的:“这个舅老爷给你买东西就算了,为啥连小女娃穿的凉鞋和裙子,都要给你买?”   “你根本穿不了啊。”成景不理解。   娇娇就开口说:“因为舅老爷说,妈妈小时候他不在身边。现在有钱了, 就要给妈妈把以前的礼物都给补上。”   林秀弯眼一笑, 眼里都是满足:“要么说这是我亲舅舅呢?对我就是好。”   被人捧在手心里疼爱的感觉, 那是真的很幸福。   “可这也太费钱了。”林秀看着堆满了屋子的东西。   就算她这个人喜欢买东西,花钱,可也从来没像舅舅李彦铭这样, 一口气买了一屋子的东西啊!   舅舅比自己还会花钱, 这是林秀从来没想到的。   “这些东西, 咱们拿回去, 都能开个百货商店了。”林秀看着满屋子的东西开口,鞋子、衣服、小零食,头绳、发夹,洋娃娃……那是因应有尽有。   其中最显眼的就是李彦铭在商店里,买来的香奶奶化妆品。   一看到这,林秀就想起在商场和李彦铭抢着买化妆品的画面。可谁能想到,抢来抢去,最后的化妆品都是给她准备的?   舅舅还一口气买了三套贵妇化妆品?   成煜东眼神也冷冷的盯着这三套化妆品,他给媳妇儿买两套,这位舅老爷就给他媳妇儿买三套,这是诚心要把他踩在脚底下啊。   成煜东感觉自己已经不是林秀心里最在意的人了,看着林秀一脸幸福的样子,感觉浑身都被酸水给浸泡住了。   林秀听见了成煜东拈酸吃醋的心里话,可她这会儿被舅舅宠爱的太幸福了,抽不出空去哄成煜东。   拿起贵妇化妆品看了看,然后眼睛被一个亮堂堂的东西给晃了一下。   林秀拿起来,惊讶的发现,这竟然是一条钻石项?   “我的妈呀,我舅舅也太有钱了吧?”林秀震惊的看着手里的钻石项链,鸽子蛋大小的钻,在灯光下闪闪发亮,让林秀看的都回不过神。   能在八十年代,买一条钻石项链,是啥水平?   别说是林秀,就算是成景这个重生者,都一样给震惊了。   李彦铭洗了澡过来,就看见林秀爱不释手的拿着钻石项链。年轻漂亮的女人,眉眼弯弯的看着手里的钻石项链,可她不知道,那双眼睛却比钻石更耀眼。   李彦铭嘴角扬了扬,那双冷漠疲倦的双眼里,也浮现了笑意。   “喜欢钻石?”李彦铭问。   “当然喜欢。”林秀笑着点头:“舅舅,你咋连钻石项链都有?这也太夸张了吧?”   的确是夸张。   因为1980年的国内,就算是京城那边的有钱人,也没几个人能拥有一条钻石项链。   “这是别人给我的报酬。”李彦铭淡道。   去年年底的时候,他在东城码头随手救了个从港都来的豪门千金。对方身上没带钱,李彦铭就让她把脖子上的钻石项链当酬金给他。   当时李彦铭也没别的想法,就是觉得改革开放,能回去见乖侄女了,得给乖侄女带点最好的礼物回家。   这钻石项链对港都那些豪门千金小姐来说,就是普普通通的首饰。   可对八十年代的内地女人来说,可能有的人一辈子都没听说过,这世上还有一种东西叫钻石。因为这时候,国内都是劳动妇女,都讲究的是利落干脆和朴素节俭,很少有人会在身上佩戴首饰的。   当时那个豪门千金还不同意,说这是她爹地送的生日礼物,不肯给。   李彦铭直接把人丢在码头,让她自生自灭。   因为码头发生了很严重的爆炸,那个豪门千金又和家人保镖分散了。   第一次来内地的豪门千金,人生地不熟的特别怕死。就只能把钻石项链取下来,递给李彦铭,希望李彦铭能保护她的安全。   当然这些事情,李彦铭没说。   对他而言,这就是人生中的一个小插曲而已,不值得挂念在心上。   林秀一听是别人给李彦铭的报酬,就担心的问:“是不是很危险?如果是舅舅拿命换来的,我不要。”   她把钻石项链递了回去,李彦铭却笑着揉了揉她的头:“不危险,顺手救了个人而已。”   “你带着,你一条钻石而已。”李彦铭眼神宠溺的看着林秀,眼里全是长辈对晚辈的呵护。   想当初,他们家没败落的时候。   他姐姐李静秋,可是拥有很多精致漂亮的珠宝首饰。   到了现在,他却只能给林秀一条别人带过的钻石项链。   李彦铭心里挺不是滋味儿的,觉得自己这个舅舅,真是差劲的很。   听到李彦铭这心里话,林秀很心酸,也很感叹。   这就是她的舅舅,她的亲人,总想把最好的东西给她。   她这舊獨个外甥女,自然也要回报舅舅的这份恩情。   “对了舅舅你的那批香烟,可能藏在海边的一艘烂渔船上”林秀忽然说。   这是林秀利用读心术,得到的消息。   可是她很担心李彦铭:“倒腾香烟,需要批条,现在那些人又都被抓了,你如果没有批条,这很危险。”   根据林冬芹回忆的原著剧情,李彦铭之所以被抓,然后坐牢。其中很大的原因,就是因为没有批条却倒腾香烟。   李彦铭也皱眉,没有批条确实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为啥现在全国各地的路霸那么多?为啥那些路霸埋伏在偏僻的公路上,杀人越?不就是算准了他们这些走货的人,侥幸逃脱了以后,也不敢去报警,把事情声张出去。   因为他们这些车队的人,很少能拿到批条。   如果走货的事情,泄漏出去,被抓了,那后半辈子,也会把牢底坐穿。   无论是死在路霸手上,还是把牢底坐穿,对他们这些讨生活的人而言,都不是个好结局。   但为了挣钱,也只能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   “这事儿你别插手。”李彦铭怕林秀卷进来,就说:“大不了那车香烟,我不要了。”   嘴上这么说,可李彦铭却是不会放弃这卡车的香烟。   因为一卡车的香烟,价值□□万。   是他收手前,带着孔好运干的最后一单。   也是他最后的家当,要真损失了,他就成穷光蛋了!   听见李彦铭这句心里话,林秀皱了皱眉。   那她是不是得想办法,给舅舅弄个批条?   可批条要是这么好弄,成煜东和李彦铭还能弄不到批条吗?   林秀晚上睡觉的时候,都在琢磨着怎么给她舅舅弄批条,保住舅舅最后的家当?   与此同时,面对租车公司巨额赔偿的林冬芹,更是愁的头发大把大把的掉。   “林冬芹同志,我们公司的小轿车是刚买入的新车,根据它的损坏程度,你大概要赔三万块钱的维修费。”   八十年代的小汽车,那几乎都是从国外进口的。   那辆车玻璃全被砸碎,车身被砸变形。   要修好,还得用渡轮运送到港都的汽车厂那边翻修,加上运费,让林冬芹赔偿三万,也是合理核算过的价格。   可林冬芹,根本拿不出三万块钱了。   租车公司的员工,一看林冬芹的脸色,就知道她拿不出钱,于是就说:“赔偿时间只有三天,如果三天后,你拿不出钱,你就只有坐牢了。”   “我赔,我肯定赔钱。”林冬芹忙说:“三天内我肯定赔钱。”   林冬芹后悔的肠子都青了,早知道她就不那么冲动,开车冲进去救李彦铭了。   人没救到,还欠了一屁股债。   或许一开始,她就不应该想去救李彦铭,更不应该去租车。   林冬芹越想越后悔,三天,三天时间让她去凑3万块钱,她就是把自己卖了,也凑不到这么钱。   如果孙有福还喜欢她就好了,这样一来,她就能像原著剧情中发展的那样,利用孙家的人脉,让孙有福拿到批条,把值钱的烟酒倒腾到威阳县,转手就能赚上好几万。   对了,批条。   林冬芹双眼一亮,只要找孙有福,拿到批条就有钱了。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精心收拾打扮过的林冬芹,就去了孙有福住院的地方。   在进屋的时候,她停下。   伸手解开了两颗白衬衣的扣子,又把穿着的半身裙,往上提了提,这才露出一个微笑,走进了孙有福住的病房……   与此同时的招待所内,刚收拾好,准备下楼吃早餐的林秀一开门,就看见了笑容满面的八爷:“林秀同志,不知道成景小友起床了没?”   “成景,你约的人来了。”林秀扭头喊。   还趴在床上睡觉的成景,迷迷糊糊的从床上爬起来:“我约的人?我约的谁?”   昨晚收拾捡来的古董,睡的太晚,导致刚起床的成景,这会儿还迷迷糊糊的。   “成景小友,是我。”八爷笑眯眯的凑了个头进屋,看见成景的时候还愣了一下。   因为成景就跟个小孩儿一样,抱着枕头蹭了蹭,特别稚气。   可转眼,八爷又笑了出来,这的确就是个小孩儿。   可就是这个小孩儿,拿到了他一直想要的虎符……   这么一想,八爷脸上的笑容又重新挂起来:“你可以再躺会儿,我等你。”   说着,还对林秀笑:“不如咱们下楼,边吃边聊?”   “成啊。”林秀笑了起来,她倒要听听,这个八爷肚子里还打着啥坏主意? 第68章 精致的利己主义   林秀带着八爷往招待所楼下的食堂走去的时候, 成景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冲进厕所里就开始洗漱。   而食堂里,根子已经让食堂大妈准备了一桌子丰盛的早餐。   在周围那些人诧异的眼神下,八爷伸出手, 笑容满面的把林秀请到了上桌。   “您年纪比我大, 上桌该你坐。”林秀牵着娇娇坐在了下手方的位置上。   根子看她这么识相,脸色这才缓和了不少。   “八爷, 您坐。”根子一脸尊敬的把他爷扶到了上桌的位置上坐着。   “那我这个年纪大的, 就不客气了。”八爷脸上笑眯眯的, 那双眼睛却很精明的往四周看了一圈。   然后他脸一沉, 因为他发现食堂里竟然有人在保护林秀?   是麻哥。   就坐在林秀身后的桌上吃肠粉, 因为成煜东一大早就和李彦铭等人,按照林秀指的方向, 跑去海边找那批被吞的红梅香烟了。   走的时候成煜东特意嘱咐了麻哥, 说今天有个老头儿要来找他媳妇儿, 让麻哥盯紧点。为了保护林秀嫂子的安全,麻哥还另外找了三四个人,一起过来保护林秀。   【食堂里有两个,门口有两个, 好像还有一个在楼上保护成景那小子。】   八爷眼睛觑着周围, 还在脑子里回想, 刚来招待所时,看见的画面。   【这女人到底什么来头?竟然还带着保镖?】   八爷纳闷的心里话,在林秀脑子响起的时候, 林秀正用开水壶里的开水, 给娇娇烫碗和筷子。   她好笑的看了八爷一眼, 又听八爷谨慎的心里话响起:【看来今天不能轻举妄动了。】   这世上的人和事就是这样, 你越让人琢磨不透,对方就越怕你。   从八爷深夜拦路,再到今天主动上门,陪着笑脸和林秀说话就能看出来,八爷心里是有点触林秀的。   “林秀同志,今天来找你们,是为了表现出我想结交成景小友的诚恳态度。”八爷朝站在一旁的根子伸出手。   根子连忙从背后的书包里,掏出一个比林秀头还大的香炉出来。   “这个香炉,我带过来,就是想请成景小友掌掌眼。”八爷笑着说。   林秀看了香炉一眼,已经从八爷的心里话知道,这个香炉是民国仿唐的假物件,八爷也是被人骗着收来的。   他明知这是个假东西,却带过来让成景掌眼,分明在给成景挖坑了。   成景到了食堂的时候,八爷心里话又在想:【我倒要看看,你这个小兔崽子,到底能不能看出这个香炉的乾坤来?】   林秀蹙眉,不大高兴的瞥了八爷一眼。   当着她的面叫她儿子是成景小友,心里却骂她儿子是小兔崽子,这还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成景小友,你觉得这个香炉如何?”   八爷笑眯眯的问成景,根子眼睛也很挑衅的盯着成景。   成景抬头看了眼香炉,就笑了起来。   【哟,好东西。】   林秀???   这玩意儿是好东西?   紧跟着她又听成景的心里话响起:【上辈子,八爷一直以为这是个民国的香炉。却没想到被林冬芹给骗了过去后,才发现这个香炉内有乾坤,铜胎里面还藏了个唐朝时期的银薰炉。   后来这个银薰炉被林冬芹拿去港都的古玩拍卖会,被一个漂亮国的人以50万的港币给拍卖走了。】   成景也没想到,八四年才会出现的香炉,却在八零年的尾巴上出现在了自己面前。   林秀从成景的心里话中,知道了这个香炉的来历,心里还有点小激动。   不知道今天能不能从八爷里手里捡漏?   林秀心里琢磨着,却没说话,而是安安静静的吃饭,让成景去和八爷交谈。   “这个香炉……”成景装作啥也不知道的,捧起香炉看了看,然后说:“唐朝的香炉,虽然是铜的,但是雕工精细,保存完好,是个好东西。”   【上当了!】   八爷精明的心里话,又在林秀脑子里响起。   “实不相瞒,我为了收这个香炉,可是费了大力气,还花了不少钱才收来的。”八爷乐呵呵的说:“这是我藏品中最得意的一件古董,今天带过来,就是想用它来和成景小友交个朋友。”   “你是要把这个香炉,送给我儿子吗?”林秀忽然问。   八爷看了林秀一眼,娇娇气气的一个年轻舊獨女同志,对古董一窍不通,却还挺贪心,一开口就想要这个香炉。   八爷在心里轻视的想,如果这是个真家伙,他立马拿东西走人。   可惜这是个假的,今天带过来,本来就是想用它骗成景手里的虎符。   八爷看林秀上当了,心里特别得意。   “按理说,林秀同志开口了,我应该拱手相让。”八爷表现的很为难:“可这个唐朝的香炉,可是国宝级的文物,又是我的心头好,我实在舍不得。”   “那你带来干啥?”林秀又问:“上门做客,拎着的东西不都是送礼用的吗?”   八爷被问的哽住,对于华国的国情而言,林秀说的的确没错。   可这个香炉是八爷用来骗成景的,肯定不能白给啊。   老奸巨猾的八爷又说:“我确实应该把这东西送给成景小友,可是老话说得好,来而不往非礼也。”   他笑眯眯的看着成景:“我可以看在成景小友的面子上,把这个唐朝的香炉送给你母亲。可是成景小友,也要拿出来诚意来不是?”   “我们是忘年交,讲的就是一个诚意。”八爷一开口,就是千年老狐狸了。   “那你想要啥?”成景问。   “好说,好说。”八爷看两母子上当,就笑的更加和气:“我听说成景小友,收了一件清朝的虎符?”   “你想要这?”成景问完,又说:“不巧,这玩意儿在我老家,没带在身上。”   “好说,好说。”八爷显然也想到了这一点,就和颜悦色的对成景说:“在老家没关系,我可以跟着成景小友去你老家看看。”   乡下的好东西最多了,他去一趟,说不定还能收点其他的好东西!   成景却不理他了,而是扭头问林秀:“妈,你是不是很喜欢这个香炉?”妈要是喜欢,他想办法弄过来就是了。   但是那个虎符却不能给八爷,这是他师傅的传家宝。虽然给了他,但他这辈子都得留在身边,这样才能让他师傅有个念想。成景对他师傅,还是很孝顺的!   林秀听到这句心里话,就说:“喜欢是喜欢,但是如果要用虎符来换,那就算了吧。”   八爷太阳穴的青筋跳了跳,真没想到林秀竟然拒绝了他的提议?   “那东西是你师傅的传家宝,我不能拿它去换。”说完,又感叹着说:“八爷,你今天白来一趟了。”   “这……”八爷一时间都不知道说啥了,但是来都来了,他不用这个仿制的香炉,从成景手里骗点真家伙走,他又实在不甘心。   于是又笑着说:“没关系,相逢就是缘分,这个唐朝的香炉,林秀同志实在想要,也不是没办法。”   “真的?”林秀双眼一亮:“我真的很喜欢这个香炉,拿回去,熏点香,可是相当有范儿。”   林秀一脸梦幻的说:“我这人啊,就喜欢漂亮金贵的东西。只要我喜欢,我男人和我儿子,就是砸锅卖铁也得给我弄来。”   看她说的洋洋得意,八爷心想,林秀这张漂亮的脸,可能是用她脑子换的。   否则林秀的一言一行,咋看着这么蠢呢?   几句话就被自己绕进去了,八爷还挺得意的。   林秀听见八爷骄傲的心里话,脸上的笑容更兴奋了:“说吧,你看中啥了?除了那个虎符,都行。”   林秀在八爷越来越轻视的眼神下,表现的特别刁蛮霸道:“只要我开口,我儿子肯定给你。”   她今天就把空有美貌,一无是处的人设给进行到底了。   只有让敌人轻视和自大,才能给自己获得最大的好处不是?   “既然林秀同志开口了,那我看在成景小友的面子上,就实话实说了。”八爷还把成景拉出来,给自己当挡箭牌:“我觉得成景小友,在夜市上套来的那个碗不错。”   那可是元青花啊,虽然看起来和青花瓷差不多。   但青花瓷流传于世的很多,可是元朝生产的青花瓷器,却是少之又少。八爷收藏古玩这么多年了,可就看到过一两件元青花。   既然要不了虎符,那要元青花也是一样的!   “碗?”林秀偏头:“就是那个你要花五块钱,从我儿子手上买的碗?”   “就是那个。”八爷点头。   “可是那个碗就值5块钱呀。”林秀还表现出,很心疼八爷吃亏的表情说:“五块钱的碗,换你这个大的香炉,你不划算。”   “没关系。”八爷笑容亲切:“谁让我和成景小友一见如故呢?交朋友,最忌讳的就是互相算计,我吃点亏没啥。”   “主要是你喜欢,我愿意割爱。”八爷说的正气凛然,看林秀都快感动哭了,于是又说:“这也算是我这年纪大的长辈,给成景的见面礼。”   “八爷啊,我家成景能交你这个朋友,是他的福气。”林秀高兴的嘴角都咧开了:“成景,就这么说定了啊……”   “妈,那个碗是青花瓷的,我很喜欢。”成景一脸为难:“我不想换……”   听成景说是青花瓷的,八爷心里可得意了。虽然有天赋,但到底年纪太小了,没见过啥世面,把元青花当成了青花瓷,这笔买卖,他要是不赚,都对不起自己的眼光。   “你有资格拒绝吗?”林秀听说成景不换,就很不耐烦的说:“你喜欢的东西,能有你妈喜欢的东西重要?”   “我想要的东西,你难道不给我?”林秀很生气的瞪大了眼睛。   那不可理喻,又霸道做作的样子,让站在旁边看戏的根子都有点同情成景了。   好好的小孩儿,咋就摊上这样一个作精妈?   根子同情成景,又很幸灾乐祸。   毕竟没有这个作精妈,他爷,也不可能拿到那个元青花啊!   在根子和半夜看来,那个元青花已经是他们的了。   而他们给出去的,不过是一个仿制的唐朝香炉,这笔买卖是稳赚不赔的。   想到这里,根子还煽风点火:“当儿子的,就该孝顺亲娘。你妈喜欢的东西,你不给,也不怕你妈伤心。”   “那可不是,我是他妈,我想要啥,他都必须给我。”林秀表现的更蛮不讲理了:“成景,你听不听我的话?”   “我听……”成景点头。   他知道他妈从来都不是那种不讲道理,喜欢胡搅蛮缠的人。也知道这时候妈是在演戏,他应该配合。   “妈,你喜欢的东西,我就是砸锅卖铁就得给你弄来。”成景说完,又问八爷:“你真愿意把这个香炉送给我妈?”   “当然了。”八爷看成景被逼的妥协,很高兴,把香炉递给了林秀:“我说了送就真的送。”   林秀拿到香炉,脸上表现出很满意的笑,还问八爷:“东西我拿到手,就不还你了啊。”   “不用还。”八爷看林秀喜欢一个仿制的假香炉,就觉得很可笑:“我真送给你了。”说着,他话锋一转,又问成景:“成景小友,你答应给我的那个碗?”   “我去拿给你。”成景表现的很无奈:“谁让我妈喜欢呢。”   成景起身上楼的时候,八爷脸上的笑容特别开心。不一会儿就拿了一个碗下来,八爷看见那个碗的时候,笑眯眯的眼睛里浮现一抹精光。   他也怕自己表现的太明显,让成景明白过来,这个碗是元青花。价值比那个仿制的假香炉更高,于是低头,心情特好的吃着桌上的炒米粉。   “你真要这个青花瓷?”成景没把碗给他,而是又问到:“虽然我舍不得它,但是我妈喜欢你的香炉,我可以给你,但是你拿了就不能反悔。”   “当然不反悔,我们可是忘年交。”八爷响当当点头,眼神还觑着成景拿在手里的碗。距离有点远,但是能看清楚上面的花纹和底色,釉底很漂亮。   “那成,给你吧。”成景这才把手里的碗递给了八爷。   八爷拿到碗的时候,心里特高兴,元青花终于拿到手了。可仔细一看,脸上的笑容全僵住了。   这个碗不对劲。   看着是元青花,落款也是,可是在自然光线下,青花釉胎却有点发青。   青花瓷虽然叫青花瓷,可它的底色却是蓝底,发青的颜色,那肯定不对。   “放大镜给我。”八爷脸色铁青的对根子伸手。   根子赶紧把放大镜递给了八爷,八爷拿着那个碗,用放大镜仔细看了看,脸色越看越青,这也是仿制的。   还是现代仿制的元青花!   “你骗我!”八爷气的呼吸都粗了。   成景慢悠悠吃着妈夹来的饺子:“你不也骗我?”他指着那个香炉说:“这也是个假的,咱俩互骗,也是礼尚往来。”   明明是个五岁大的小孩儿,却偏偏比他这只老狐狸还狡猾。   八爷气的胸闷心堵:“很好,是我小瞧你了。”   根子撸起衣袖,准备干架,却被八爷给拦住了。   因为八爷看见了坐在林秀身后的麻哥等人,都站了起来。门口那两人也听见动静,往这里面走。   林秀人多势众,八爷就只带了一个根子。这也是八爷的失策,而舊獨且他自己想骗人,反而掉进成景的陷阱里,能怪谁?还不是怪他自己。   可是八爷有点咽不下这口气,他目光寒冷的盯着成景看了几眼,然后笑起来:“根子,咱们走。”   八爷怒气冲冲的起身,带着根子走了。   “不是,八爷,这是假的?”根子跟着跑出去,还没弄明白:“你咋又被骗了……”   “啪!”根子的头,被八爷拍了一下:“给我住嘴。”   他就上过两次当,一次是香炉,一次就是手里这个破碗了。   那个香炉,至少还是民国高人仿制的物件,可这个破碗呢?很明显是个残次品。   也就是那天晚上在夜市,灯光昏暗,八爷只看了个大概。今天又觉得成景被他那个作精妈,逼得只能把这元青花交出来。成景这么不舍得的东西,肯定是真的。   刚才成景拿着碗,距离远,他又没仔细看,这才上到受骗了。   八爷真是越想越气,直接把碗给砸个稀巴烂。   听着外面的摔碗声,林秀拍了拍往外看的娇娇,又对成景说:“这就叫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林秀一脸赞赏的看着成景:“没想到你脑袋瓜子,这么灵的哦。”   “也是妈演戏演的好。”成景乐呵呵的说完,又问:“妈,你是真喜欢这个香炉,还是你知道它的秘密?”   “我就是真喜欢啊。”林秀说。   她虽然利用读心术,知道了他们脑子里的想法,却不能承认这件事。   于是又问:“这有啥秘密啊?”   成景看他妈表现的很自然,也就没多想,随口说:“这个香炉是假的,可是里面却有个真家伙。”   成景特兴奋的说:“可惜以我的技术,不能把里面的真香炉取出来,否则我就让你开开眼界了。”   成景还挺可惜:“等回去,找师傅帮忙,你就能看到里面的真家伙了。”   “没事儿,咱们回去再看也是一样的。”林秀摸了摸成景的头。   带着两个孩子吃了早饭以后,把东西放回屋里,让麻哥的人看着后,就带着俩娃去逛附近的庙会。   东城这边,每年都会在正月十五这天举办庙会。但由于今年东城经济发展迅速,为了提前庆祝,东城这边的庙会在过年前就开始办了。   “妈妈,我们要在东城过年吗?”娇娇手里拿着买来的灯笼小兔子,有些好奇的看着周围。清溪镇那边是不办庙会的,年味儿没有东城这么浓。她还是第一次看见满大街都挂着红灯笼,还有各种各样的好吃的,人来人往的看的娇娇眼睛都回不过神来。   “我们要是在这边过年的话,外公和姑姑还有师傅咋办呀?”娇娇真是在玩的时候,都还没忘记家里的人。   “我们回家过年。”林秀说:“票已经买好了。”这时候离大年三十,只有五六天了,等成煜东和舅舅找到那批红梅香烟,他们就会坐火车回家。   “可是我们的东西太多了。”娇娇又接过成景买的糖葫芦,一边吃一边说:“一屋子东西,咋弄回家啊?”   “你忘了舅姥爷有大卡车?”成景说:“到时候用大卡车拖回去就行了。”   母子三人正在商量回家过年的事儿,林秀眼角的余光,却瞥见前方走过来的人,有点像林冬芹。她定睛一看,却发现林冬芹竟然和孙有福在一块。   孙有福看着脸色惨白,走路的姿势有点奇怪外,倒是看不出来脸上的伤了。“有福哥,这儿有个老中医,真的能治好你的病。”林冬芹说话的时候,还下意识拿头发遮住左脸颊的巴掌印。   这是她刚进医院时,被孙有福给打的。因为孙有福的命根子被她踹坏了,所以看见林冬芹竟然还敢出现在自己面前,就狠狠的扇了林冬芹几巴掌。   林冬芹脸被打肿了,可有求于孙有福,也只能跪在孙有福面前低头认错。然后说自己认识一个老中医,能医好孙有福的命根子,这才把孙有福从医院里给骗了出来。   “要是医不好,我就弄死你。”孙有福眼神阴狠的扯着林冬芹的头发:“我他妈让你生不如死。”“肯定能医好,肯定能医好。”林冬芹说的这么笃定,那是因为她确实认识住在附近的一个老中医,   “那老中医祖上在清宫里当太医的,最擅长的就是治男人的病。”林冬芹和孙有福解释完,又开始道歉了:“有福哥,以前是我不对,是我误会你了。我现在带你来治病,就是诚心诚意的想解开你我之间的误会……”   林冬芹忽然察觉,走在身边的孙有福忽然站住了身体。她停下来,疑惑的抬头望去,却见孙有福双眼直勾勾的看着前方。   林冬芹顺着孙有福的视线看过去,浑身一僵。林秀!   咋在庙会上也能碰到她?   转眼一想,在原著里,林秀就是个喜欢凑热闹,花钱如流水的女人。哪里有热闹就有林秀,能在这里遇见林秀并不奇怪。可是孙有福看林秀的眼神却很奇怪,盯着林秀的时候眼珠子都不转一下,看着好像很惊艳,又有点害怕和敬畏?   林冬芹有点不舒服,孙有福扇她一巴掌,却对林秀露出这种敬畏又惊艳的眼神。特别不对劲,也不能让林秀搅局,否则她咋讨好孙有福,拿到烟酒的批条呢?林冬芹赶紧拉了拉孙有福的衣服,孙有福回神,就对上林冬芹讨好的笑:“有福哥,那个老中医快收摊了,你赶紧跟我过去。”   孙有福担心自己的命根子治不好,也就收回了目光,跟着林冬芹走了。其实孙有福如果仔细想一想,就知道林冬芹的话里有漏洞。这才早上九点多钟,大部分人刚吃过早饭,来庙会游玩的时间。那个老中医真要出摊的话,咋会在早上八、九点钟收摊呢?   这还不是林冬芹看见林秀心虚,想躲着林秀。可林秀却听到了林冬芹的心里话,心里还挺激动的,孙有福能弄到烟酒的批条?   她正愁咋样才能给舅舅李彦铭弄到烟酒的批条儿,没想到批条就自己送上门来了?这太好了。   “成景,娇娇,咱们跟着他们。”林秀左手一个娃,右手一个娃,身后还跟着一个保护她的麻哥。一行四人,就在拥挤的人群中,悄悄跟在了林冬芹和孙有福身后。   林冬芹担心林秀看见她,追上来,还总是回头看。奈何林秀躲的好,林冬芹根本没瞧见她。   “我看你长的还不错,如果我能被治好,我可以让我二姐夫,给你弄批条。”孙有福的命根子还没治好,就开始打林冬芹的主意了。   他这人下流,觉得是谁弄坏了他的命根子,就要从谁身上找回身为男人的雄风来。   如果是正常有道德三观的女同志,肯定会扇孙有福一巴掌。可林冬芹却神色娇羞的对孙有福笑了笑,还娇滴滴的夸赞到:“有福哥一看就很威猛,到时候有福哥可要好好心疼我呀。”   如果孙有福能给她批条,当孙有福女朋友也不错。   毕竟孙家在东城实力不错,孙有福的几个姐姐都是扶弟魔,只要孙有福想要啥,那几个姐姐都会让自己的男人满足。因为孙有福的几个姐夫,都在机关单位上班。   林冬芹心想,自己搞不定成煜东,还能搞不定孙有福?她靠着孙有福的批条,也能在八十年代赚钱当富婆。到时候再把孙有福踹了,找更好更有权势的男人就行了。   林冬芹这种人,就是那种精致的利己主义。只要自己能过的好,得到自己想要的财富和权势,她啥都能豁出去。   “有福哥,听说那个老中医治男人,只吃七天药。”林冬芹还给孙有福抛诱饵:“等七天一过,我就是你的女朋友了。”   林冬芹哄的孙有福心里嘎嘎下,他伸手捏了捏林冬芹的脸,笑容满面:“只要我能好,不就是烟酒的批条吗?要多少,我给你弄多少。”   顺着挂满灯笼的街道,朝右转。就在一个戏台子底下,看到了摆摊治病的老中医。   “爷爷,我把我朋友带过来了。”林冬芹和老中医很熟的样子,拉着孙有福对老中医说:“爷爷,你给他看看。”林冬芹在不同的人面前,能装出不同的面孔。知道老一辈都喜欢踏实温柔的女孩子,那一口一个爷爷,叫的特别甜。   老中医也笑眯眯的看着林冬芹:“小林来了啊,来来来,让我看看你朋友咋样?”他一边给孙有福把脉,还一边对林冬芹说:“小林你放心,我肯定治好你朋友。”   “谢谢爷爷。”林冬芹冲老中医甜甜一笑,又对孙有福露出个‘你放心’的表情。“真能治好我?”孙有福还不大相信,大医院都治不好的毛病,一个老中医能治好?   老中医斜了孙有福一眼,哼笑:“你这毛病,很大原因是你十八岁以前开荤,又纵欲过度,这才导致受伤后,好不了。”   老中医仔细给舊獨孙有福把脉,又对孙有福说:“你跟我进帐子里来,我看看你的伤。”   帐子就是用几块破布搭起来的地方,平时方便老中医给那些患者看身上的伤口啥的。老中医带着孙有福走进去的时候,林冬芹就坐在一边,心想,来的时候就说好了,如果治不好孙有福,也要骗孙有福说能治好。希望老中医不要掉链子。不管咋样,先把烟酒的批条拿到再说。   伴随着林冬芹忐忑的心里话传来的同时,还有老中医和孙有福的心里话。   【这伤的太重,不好治。】   【这老东西能治好我吗?】   【哎,我当了几十年大夫,都没见过这么不好治的人。】   老中医的心里话,又传来:【如果我说不好治,小林肯定很难过,我就努努力吧,能有三成的把握。】   只有三成把握?   林秀心想,林冬芹听到得哭!孙有福知道得打人!   没一会儿,老中医带着孙有福出来了,林冬芹立马迎上去:“咋样?”她看老中医脸色不太好,还一脸乞求的对老中医小声说:“爷爷,你别忘记你答应我的事儿。”   “你放心,我不会让你难做的”老中医对林冬芹露出一个安抚的笑容来,心里却在想,当初下放小渔村,全靠林冬芹的妈妈照顾自己,否则自己可活不下来。   现在虽然李静秋跳海死了,但有缘分在东城遇见李静秋的女儿,他无论如何也要把三分可能变成七分。老中医的心里话,让林秀一愣,李静秋?她的妈,咋成了林冬芹的妈?   林秀有些生气,林冬芹竟然利用她妈,来给自己搞人脉?   这是想踩着她上位不够,连死去的人都要利用?? 第69章 林秀拿到批条   林秀就算在愤怒中, 也没失去理智。   她想利用读心术,多知道一些林冬芹和老中医的心里想法,这样才能最有效的精准打击林冬芹。   “麻哥,麻烦你带着娇娇和成景, 去逛逛别的地方。”林秀不想让两个孩子看见她生气的样子, 就对麻哥说:“一个小时后,咱们还在这里会和。”   麻哥知道林秀有事情, 带着娇娇和成景离开的时候, 还留了两个人下来帮林秀。   “哥哥, 妈妈又被那个坏女人气死了。”娇娇小声的对成景说:“妈妈支开我们, 是不想让我们看见她生气和那个坏女人打架, 怕吓到我们。可是我们也要帮妈妈呀。”   娇娇很生气的握紧拳头:“不能让那个坏女人,欺负妈妈, 抢走妈妈的东西。”   在清溪镇的时候, 林冬芹和江学凤母女, 想方设法抢林秀红木家具的事情,在娇娇心里留下了很深的阴影。   但她现在变坚强起来了,不爱哭,也总想保护妈:“如果我这时候是公安就好了, 可以帮妈妈抓坏蛋!”   娇娇有些遗憾的看了看自己的小手手, 她太小了, 连幼儿园都没毕业,要咋个帮妈?   “没事儿。”成景安慰娇娇:“我去打个电话,等会儿有人会开车过来, 教训林冬芹。”   成景眼神阴测测的看了林冬芹和孙有福两人, 就跑去附近的公共电话亭, 拨通了一个电话。   这时候, 林秀已经走到了老中医的帐子附近。   因为周围人多,林冬芹又一门心思的在孙有福身上,所以根本没法下故意避着她的林秀。   “有福哥,爷爷说你的病能治好。”林冬芹故意骗孙有福,把三成把握,说成了十成。   可林冬芹心里想的却是:【治不好你这个王八蛋最好,这样就算我当你女朋友,你也没办法占我的便宜。】   林冬芹得意洋洋的心里话,在林秀脑子里响起的时候。   林秀又听见林冬芹用特别娇羞的语气,继续骗孙有福:“有福哥,爷爷说你只要吃几幅中药,就能行房事!”   说这话的时候,林冬芹故意拉着孙有福走到一边,就怕老中医听到这些话。   老中医也没多想,低头在给孙有福捡中药。   倒是孙有福知道自己能重振男人的雄风,高兴的哈哈大笑:“这事儿办的不错,你的批条我回去就给你准备。”   “谢谢有福哥。”林冬芹一脸仰慕崇拜的望着孙后福:“我就知道有福哥,最厉害了。”   女人的崇拜,能让男人生出虚荣心和骄傲心。   孙有福就被林冬芹故意表现出来的仰慕崇拜,给取悦的通体舒泰:“你有福哥,在床上最厉害。”   孙有福还开了句黄腔,林冬芹觉得恶心,但脸上却娇羞的红了。   两人眉来眼去的在调情的时候,林秀带着麻哥留下来的人,大摇大摆的从帐子后面走了出来。   “哟,林冬芹,你又在骗孙有福这个冤大头了啊。”林秀开口说话的时候,保护她的人,还把中药摊上的小马扎,搬到了林秀面前。   林秀坐在那里,斜眼盯着林冬芹的时候,让林冬芹生出了一种自己被人轻视的感觉。   而孙有福一听自己又被林冬芹骗了,当即跳脚:“你说啥?”   “我说你被林冬芹骗了啊。”林秀挑眉:“孙有福,我刚才听老中医和林冬芹说了,你的病只有三成的把握能治好,林冬芹却骗你说十成。”   “你还真是个冤大头!”   林秀最后一句话,彻底惹怒了孙有福。   他抬手就朝林冬芹脸上扇去,“啪”地一声,让周围逛庙会的人,都扭头看了过来。   林冬芹脸上火辣辣的疼,但更让她觉得丢人的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被孙有福扇了一巴掌,扇的她连面子都没了。   心里又臊又怒的林冬芹,却把怒火全都发泄在了林秀身上:“林秀,你咋总是阴魂不散?”   林冬芹捂着被扇肿的脸,哭着说:“你都已经结婚了,干啥还要追着我不放?我就是想带孙有福过来治病,好好的和他处对象,你都要破坏我们吗?”   “你好狠的心啊!”林冬芹哭着说完这话,又扭头看着还在气头上的孙有福说:“有福哥,你相信我,我是真心想和你过日子的。你别听林秀的话,她见不得我好。”   老中医这时候还以为林冬芹是李静秋的女儿,看林冬芹哭了,就想看在李静秋的面子上,帮林冬芹撑腰。   “这里是我摆摊的地方,你快滚,这儿不欢迎你。”老中医还走过来,挡在林冬芹面前。   周围那些看热闹的人,听了林冬芹的话,还以为是两个女人抢一个男人的事儿。   没办法,这个世界对女人的偏见就是这样。   但凡有男人女人出现的地方,他们就总觉得女人为难女人,是为了一个男人。   却不知道,林秀只是想为自己和她的母亲李静秋讨回一个公道而已!   “都结婚了,还盯着别人的对象不放,这女人咋这么不要脸呢?”   “这就是搞破鞋!”   周围的人对着林秀指指点点。   林冬芹捂着脸低着头,看着很委屈的对老中医说:“爷爷,你给我作证,有福哥的病,你的确能治好。”   老中医迟疑了一下,孙有福的命根子伤的太重了,又纵欲过度,本来就不太行。   他把三成的把握,变成七成,都得费尽心思了,要说十成的把握,他还真不敢应下。   老中医犹豫的时候,林冬芹故意拿开捂着脸颊的手,好让老中医看清楚她两边脸颊都被孙有福扇肿了,上面还有清晰的巴掌印。   老中医看林冬芹这么惨,就很心软的点头:“对,我作证,我能治好他!”   孙有福一听老中医说能治好自己,脸上的愤怒立马变成了温和。   还对林冬芹道歉,说自己刚才太冲动,才会打她。   林冬芹苦笑着摇头:“有福哥,你以前不信我没关心。但我希望,从今天开始,无论别人说啥,你都要相信我。”   林冬芹眼圈通红的望着孙有福,眼里有仰慕和委屈:“因为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喜欢你的人。”   林冬芹的表白,让孙有福还有点感动。   他能对林冬芹一见钟情,就是因为孙有福喜欢这种充满书卷气的女人。   但他是个混混,读过大学的女人,都看不起他。   他只能找女混混当对象,但是林冬芹这个大学生喜欢他,这让孙有福觉得很有面子。   骗了人的老中医,看孙有福给林冬芹道歉,也挺欣慰的。   【算了,算了,看在李静秋的份上,他就当一回骗子。只要李静秋的女儿,能过的好就行。】   老中医内疚的心里话,在林秀脑子里响起的时候,一股愤怒在林秀胸膛里横冲直撞,好你个林冬芹。   冒名顶替,对老中医说是她妈妈的女儿。   还要利用她妈和老中医以前的情分,来哄骗老中医看在她妈李静秋的面子,帮忙说谎,来骗孙有福。   这不仅是对死者的不尊重,也是对活人的侮辱。   林秀气的不行时,老中医还拎起旁边美食摊位上烧着的开水,朝林秀脚下泼过去:“你快滚,否则开水我就泼你身上了。”   他可不能让李静秋的女儿,被人这么欺负。舊獨   老中医却不知道,他保护的是骗子。   被他恶言相向的年轻女人,才是李静秋的女儿!   林冬芹看见老中医这么保护自己,心里特别得意。   就该这样,在她写这本书的时候,就把现实世界里,疼爱林秀的人,都写成了疼爱自己的人。   现实世界里,林秀靠着父母的人脉,嫁给了成煜东,过上了人人羡慕的豪门太太的幸福生活。   在小说里,林秀父母的人脉,都被林冬芹写成了自己的。   无论是农机厂厂长、老中医、还是东城大学的老师和教授,都应该是她的人脉才对!   听到林冬芹得意洋洋的心里话时,林秀眼神冰冷的瞥过去。   林冬芹忽然有点害怕,就想把林秀赶走,可她没说话,而是害怕的躲在了老中医身后。   看林冬芹害怕成这样,老中医又要朝林秀泼热水,却被保护林秀的人,给攥住了手腕。   “对我们嫂子尊重点。”那人说话的时候,另外两个保护林秀的人,也站了出来。   他们都穿着中山装,这是八十年代最常见的服装,按理说见怪不怪。   可当三个穿着黑色中山装的年轻男人,凶巴巴的站出来,保护一个年轻女同志的时候,那场面看着还是有点霸道。   连孙有福都有点害怕了,这可是成煜东的女人,他不敢惹。   因为一看到林秀,他就想起被成煜东教训的惨状。   感觉已经接好的肋骨,又断了似的,胸口和浑身都疼的厉害。   林冬芹看林秀三个大男人保护,也很嫉妒。   因为在现实世界里,成煜东也特别宝贝林秀,无论林秀去哪儿都给林秀安排了好几个贴身保镖。   那些保镖,个个穿着黑色西装。   无论林秀在哪里,只要林秀出现的地方,林秀就是众星拱月和最耀眼的那个人。   咋到了小说里,成煜东还能在八十年代给林秀,安排这么多穿黑色中山装的男人?   看着被人保护的林秀,林冬芹感觉自己像梅雨天里馊掉的稀饭一样,浑身上下都弥漫着一股酸臭味。   “林秀,我知道你有权有势,但这不是你欺负我的理由。”林冬芹特别绿茶的说:“我现在看到你都不敢说话了,凡事都避让着你,你为啥总和我过不去?”   林冬芹很会卖惨,周围人看看脸颊都被打肿的林冬芹,再看看光鲜亮丽,还有人保护的林秀,都觉得林秀是个仗势欺人的女混混。   毕竟八十年代这么淳朴的社会大环境,哪个女同志出门,还带着保镖?   哦,有,那些港都来的大老板,都带着保镖。   这么一想,那些人又以为林秀是港都来的豪门千金,都有点怕林秀了。   可是一看林冬芹好可怜,大家又忍不住对林秀说:“你这个女同志,欺负到别人头上来,也太可恨了。”   “有保镖了不起啊?咱们这是社会主义,不搞资本主义那一套。”   “你想欺负我们的同胞,你得问我们同不同意!”   那些热心肠的人都站在了林冬芹那边。   林秀则眼神冰冷的盯着林冬芹那副‘我弱我有理’的样子,她就笑了起来:“谁说我欺负她?”   林秀说:“她是我继姐,她妈以前用手段嫁给我爸,被赶出我们家了以后,在东城还总打着我的名号做事情、骗人。我不喜欢,所以我要拆穿她。”   多漂亮的一个年轻女同志啊,说话的时候自信从容,又神采飞扬。   再看看卖惨装可怜的林冬芹,两人一对比,大家忽然都有点相信林秀了。   因为一个自信骄傲的女人,大概是不屑说谎的!   老中医愤怒:“你胡说啥,李静秋同志这辈子只嫁了一个男人。”   他直接说出了李静秋的名字,让林冬芹脸色一变:“爷爷,我们不和这种坏人一般见识……’   林冬芹想岔开这个话题,把老中医带走,不想让自己露馅儿。   可老中医却推开林冬芹:“你母亲被人侮辱,你不替你母亲讨回公道?”   质问完林冬芹,老中医特别生气的指着林秀的鼻子说:“李静秋同志都去世了,你还要编排一个死人?”   “老中医,我不会编排李静秋同志的。”林秀一脸严肃的对老中医说:“因为她是我的母亲。”   林冬芹脸色彻底惨白下来。   老中医却一愣:“你说李静秋是你母亲?那她呢?”   他指着想拉着孙有福,偷偷溜走,去被林秀保镖拦住的林冬芹,生气的问:“那她是谁?”   “她是林冬芹,她的妈妈叫江学凤。”林秀淡道。   “你骗我?”老中医愤怒的质问林冬芹。   他就是听说林冬芹是李静秋女儿的份上,才会帮林冬芹说谎,帮林冬芹给孙有福治病。   结果最后,这确实假的?   他想护着人,是骗子?   他泼开水的人,才是李静秋的女儿?   这个认知,让老中医有种被人欺骗愚弄的愤怒。   “林冬芹,你给我说实话。”老中医愤怒的冲到林冬芹面前。   “爷爷,我没骗你……”林冬芹说:“我妈妈嫁给林爸爸,李静秋也算我的母亲啊。”   “啧啧,太不要脸了!”   周围的人都忍不住发声:“顶替别人的身份,利用别人的母亲来欺骗一个老中医,这太不要脸了。”   “我没有!”林冬芹这人就爱死不认账,但是林秀在,还能让她再继续狡辩?   在读心术的刺激下,林冬芹咆哮吼道:“我就这样做了,你们能把我咋样?”   面对这些人的指指点点,林冬芹也有点恼羞成怒。   所以这些话吼出来的时候,她声音比刚才还大:“林秀凭啥能有一对好父母?凭啥能拥有父母留下来的人脉?她凭啥嫁给一个有权有势的好男人?”而自己只是林家的继女,半点好处都捞不到?   林冬芹说:“我也是林家的女儿,我为啥不能用她父母的人脉?”   “你当然不能用我父母的人脉,因为你妈想嫁给我爸,故意用手段,害我父母离婚,害我母亲跳海自杀。你们母女俩为了自己的利益,差点害得我家破人亡,你就不配。”   林秀眉眼锋锐的盯着林冬芹:“你还想要我父母的人脉?林冬芹?你有没有撒泡尿照照自己?你这种恶毒的女人,你就是不配!”   “你才不配!”林冬芹眼神愤怒的盯着林秀:“你现在拥有的一切,本来就应该是我的。我才是女主角!”   林冬芹脸色狰狞的样子,就跟疯子一样,把孙有福都给吓了一跳。   这才是真实的林冬芹,狰狞恶毒,和当初在派出所骂他是条狗的样子,一模一样,恐怖、让人憎恶。   孙有福这时候脑子吓的脑子清醒过来,这也是林秀利用读心术刺激林冬芹说出真话的目的。   像孙有福这种精虫上脑的男人,很容易就被林冬芹装出来的温柔和崇拜模样,给洗脑。   她要让孙有福,三番四次的见识林冬芹的真面目。   这样一来,孙有福才不会利用孙家的人脉给林冬芹办烟酒的批条。   以后林冬芹也甭想,继续欺骗孙有福来赚钱。   面对林冬芹这种阴魂不散的女人,林秀可不想让她挣钱,否则以后的林冬芹还不得继续闹幺蛾子?   “林秀,你该死!你死了,这一切才是我的。”林冬芹也是被愤怒冲破了理智,如果不是林秀忽然出现,批条她肯定能拿到。   她想掐死林秀这个早就该死的女炮灰,拿回属于女主角的气运和一切。   林冬芹还没碰到林秀,就被人扯着头发拉开了。   扯人的不是林秀的保镖,而是忽然开车冲过来的孙家姐妹。   她们都是被成景打电话叫过来的,一听踹断了孙有福命根子的林冬芹,还偏着孙有福往外跑,孙家姐妹全都怒了。   “你这个小妖精,还敢骗我弟,我打死你!”   “你真当我们孙家没人了?”   ……   孙有福的几个姐姐,一边骂人,一边打人。   她们把孙有福看的跟命根子一样,咋能让林冬芹这个让孙有福变成太监的女人好过?   扯头发、撕衣服,都是女人打架的常用手段。   林冬芹也是彪悍,和孙有福的几个姐姐对打。   又踹又咬,凶悍的跟只母老虎一样。   最后却被愤怒的孙家姐妹扯着头发,按在地上打。   躲在人群中的娇娇看了,都惊讶的捂着嘴巴:“哥哥,你咋这么厉害?一下子叫来这么多人帮妈?”   “我把林冬芹仇家的都打听清楚了。”成景淡淡说。   无论是家里的座机,还是那些人家附近的公共电话亭号码,成景都有。   就为了能在林冬芹作妖的时候,用最快速度摇人过来教训林冬芹。   而孙有福没管林冬芹,而是走到老中医面前说:“大夫,我的病?”   “不医了。”老中医冷哼:“你和林冬芹一伙的,我不医坏人。”   “别啊,大夫,我还能不能当男人,全靠你……”孙有福差点给老中医跪了。   可老中医说啥都不给孙有福看病,还走到林秀面前,眼神慈祥的看着林秀说:“舊獨唉,是我人老眼花,被人骗了。让你受委屈了……”   老中医看着精致妥帖的林秀,觉得自己早该想到的。   像李静秋那种在苦难日子中,都把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一点不含糊的女人,咋能生出林冬芹那种心术不正的女儿。   李静秋的女儿,就该像林秀这样,自信张扬,娇气却有傲气。   “没事儿,咱们这也算不打不相识。”林秀笑着说。   孙有福看老中医对林秀和言语色,就厚着脸皮凑过来:“林秀嫂子,咱们商量一下,你发发善心,请老中医给我治治呗。”   他可算看出来了,老中医一开始答应给他治病,那是以为林冬芹是林秀。   现在正主在这儿,求林秀肯定比求老中医管用,因为老中医看林秀的眼神特别慈祥和气。   “林秀嫂子,求求你了。”孙有福说:“当太监的滋味儿不好受,我们家就我一个儿子,我要是断子绝孙了,我们老孙家就都断子绝顿了。”   在一旁打林冬芹的孙家姐妹,一听,连忙收手,也对林秀说:“林秀同志,你就发发善心救救我弟。”   “你说,你想啥,我们都能给你。”   “对,只要我们家有的,你要啥给啥。”   孙有福的几个姐姐,为了这个不成器的弟弟,也是操碎了心。   “我说了不算……”林秀看向老中医说:“这个老爷爷说了才算,他是大夫。”   “叫啥老爷爷?叫爷爷。”老中医笑眯眯的说:“我给不给他治病,秀儿说了算。”   “林秀嫂子,我求你了。”孙有福为了治好自己的命根子,直接给林秀跪下了。   林秀往后让了一步,她不想被孙有福跪。   让人把孙有福扶起来的后,林秀这才说:“其实我确实有点事情,需要你们帮忙……”   她的话没说完,就被孙家姐妹异口同声的打断:“只要你说,我们家有的都给你。”   “我想要烟酒的批条。”   林秀说话的时候,原本想趁孙家姐妹转移注意,偷偷爬走,却被人按在地上的林冬芹。猛地地抬头盯着林秀,你眼睛里的恨意,简直像粹了毒的刀。   “你抢我的批条?”林冬芹骂道。   “谁抢你批条?”孙有福一脚踹过去:“这是我们家求着给林秀嫂子的,你算啥东西?还你的?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你配不配有批条。”   孙有福一连三次被林冬芹欺骗,这会儿想杀了林冬芹的心都有。   可他有求于林秀,对林秀的态度就特别好:“林秀嫂子,你要批条,我们给你,要多少我们都给你。”   “也不需要太多。”林秀笑着说:“就要一张,以后都不要了。”   她也不贪心,要批条只是为了让舅舅李彦铭能合理的拿回那批红梅香烟。并不打算利用孙家一直要烟酒的批条,干着倒腾烟酒的生意。   这人啊,还是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凭着自己真本事挣钱,才有底气,行走在这世间的每一个角落。   林秀的话,倒是让孙有福和孙家姐妹都愣住了。   尤其是孙有福,他发现林秀这人虽然娇气,但却不贪心。哪像林冬芹,第一张批条还没拿到,就想骗他后面的批条了?   孙有福第一次发现,这人和人之间,确实不一样。   而且不被人当傻子骗的感觉,也确实很好!   就这样,林秀如愿从孙家姐妹手中拿到了批条。   而老中医也开始给孙有福治病,为了把三成把握,提高到十成。   老中医还找来了其他经验丰富的老中医,一起给孙有福会诊。   最后集思广益,还真给孙有福制定了一套,能让他痊愈的方法来。   孙家姐妹对林秀那真是感激涕零:“妹子,我们整个孙家都得谢谢你。”   “如果不是你,我们孙家就真的绝后了。”   面对孙家姐妹的感激,林秀也没把功劳往自己身上揽:“这事儿,还得谢谢我干爷爷,如果不是他,我也治不好孙有福。”   林秀认了老中医当干爷爷,这样以后两家走动,也算事正二八经的亲戚了。   说完,林秀又对孙有福说:“经过这一次,我希望你能正视,并且约束一下自己的行为。这人啊,还是要多做点好事,才有善报。”   林秀这是第一次苦口婆心的和外人说话,也不想让干爷爷费尽心机治好的人,去祸害别的女同志。   “林秀嫂子你放心,我不敢了。”孙有福说,他本来是有色心的。   但今天又被歇斯底里的林冬芹给吓到了,一想到坏事做绝,还理所当然的林冬芹,孙有福都害怕了。   他自己是个混蛋,却害怕更混蛋的人。   更怕像林冬芹那样遭到报应,却所有人的唾骂。   这也算以毒攻毒了!   而今天过后,林冬芹的下场特别惨。   因为孙家的为难,让林冬芹直接被农机厂开除了不说,还让人把租车公司的员工叫来,一天24小时都盯着林冬芹。   如果林冬芹在两天后,还不上修车的三万块钱,那林冬芹就得坐牢了!   而林秀则被孙家姐妹,亲自开车送了回去。   可刚回到招待所,就见食堂大妈着急忙慌的赶来说:“林秀同志,你舅舅走私香烟被抓了……” 第70章 成煜东的亲生父母   “啥?我舅舅被抓了?”   林秀着急的握住食堂大妈的手, 问:“啥时候的事儿?我家成煜东呢?”   “成煜东也一起被抓进去了。”食堂大妈说:“下午两三点的时候,公安带着工商局的人,来招待所抓的他们,听说和烟有关。”   这原本是林秀最担心的事儿, 可她现在已经从孙家姐妹那里拿到了批条, 所以听食堂大妈说清楚缘由之后,倒是不那么紧张了。   “林秀你别着急, 我们送你过去。”送林秀回来的孙家姐妹忙说。   现在孙有福还在林秀干爷爷手上治病, 能不能治好?给老孙家传宗接代?就全靠他们了。   再说了, 和一个厉害的医生打好关系, 那也是必须的。因为这世上的人就没有不生病的, 生病了全得靠医生来救命。   而且林秀的为人不错,娇气却不贪心, 还很有能力。   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 孙家姐妹都很想和林秀交好。   因为有孙家姐妹的帮忙, 林秀很快见到了被抓起来的李彦铭和成煜东。   两人看见林秀的时候,都觉得自己不应该让林秀担心。   “媳妇儿……”成煜东大步朝林秀走过去,手刚碰到林秀的时候。   李彦铭忽然冲过来,挤开成煜东, 自己伸手抱了抱林秀, 还说:“秀儿, 你可别哭,舅舅受不了。”   成煜东脸色一黑,这舅舅咋总喜欢和他抢媳妇儿的关注度?   “舅舅, 我没哭。”林秀说:“我是来给你们送批条的。”   “批条……”成煜东刚想说话, 又被李彦铭打断了:“你拿到批条了?你咋拿到的?”   又被抢话的成煜东, 脸彻底黑了下来, 眼神也不高兴的盯着李彦铭。   可李彦铭不在乎,注意力全在自家乖侄女身上:“你真拿到了批条了?”   “当然。”林秀点头,从包里拿出批条。   “我看看……”成煜东一把挤开李彦铭。   他伸手去拿林秀手里的批条时,李彦铭又冲上来,把他挤开:“你看啥看?这是秀儿给她舅舅弄的批条,你没资格看。”   毕竟当了那么久的死对头,就算一下子成了亲戚,那俩人也是谁也不服谁的。   李彦铭斜了成煜东一眼,特得意的拿起了批条。   刚看一眼,成煜东就伸手过来抢了:“这是我媳妇儿弄的批条。”   成煜东炫耀道:“丈夫比舅舅更亲。”   “我和秀儿有血缘关系,你们有吗?”李彦铭特别不爽的抬起下巴,一副全天下老子最大的模样。   那捏着批条的手,还不肯放,就怕秀儿给他弄的批条,被成煜东这个死对头抢了过去。   “我和秀儿生了两个娃,身上留着我们共同血脉的孩子。”成煜东也不甘示弱的说:“娇娇和成景,是我的儿子,秀儿是我媳妇儿。”   他手中用力去抢批条:“人这一辈子,只有夫妻是相伴到老的。”   两个大男人就这么在派出所,当着所有人的面,在抢批条,谁也不肯让着说。   林秀看的都觉他们幼稚死了,男人之间奇怪的胜负欲,到底啥时候能变正常起来?   一起跑来的孙家姐妹,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看的出来,林秀在家里是被人抢着宠的,倒是真没见过和侄女差不多大的舅舅。   再一看李彦铭穿着真丝衬衫,那衣服一看就是熨烫过的。黑色的裤子也熨烫的笔直,鞋子也一点都不脏,而且身上还很香。   干净清爽的李彦铭,在大部分男人都过的很糙的八十年代,真是把养尊处优四个字,发挥到了极致。   孙家姐妹又笑了起来,这甥舅两人在穿着打扮上都一样的讲究。   “好了,好了,你们别争了,咱们把批条给工商局的人和公安看了,快点回家。”林秀对还在舊獨抢批条的两个男人说:“娇娇和成景还在招待所等咱们回去吃饭呢。”   “好。”成煜东点头,看着李彦铭:“你松手。”   “你松手!”李彦铭也不肯放,两人又开始抢了起来。   然后“撕拉”一声,批条被撕烂了。   “你们……”林秀脸上的笑容,顿时沉了下来:“你们真是够了,我好不容易拿来的批条,你们就给撕烂了?你们都给我松手,你们谁也不配拿我的批条。”   脾气再好的女人,都能被这两个臭男人给气死。   林秀超生气的从他们手里抢过批条,一看被扯成两半的批条,真是越想越生气。   “媳妇儿,我错了。”成煜东一看媳妇儿气的脸颊通红,那水润润的双眼里,都冒着怒火。   忙道歉,哄媳妇儿:“我不应该和舅舅抢,毕竟他年纪大,我应该学会尊老爱幼。”   “我年纪大?”李彦铭不敢置信的指着自己:“我年纪大?”   他今年才30岁,哪儿老了?   “我今年25。”成煜东淡道:“你不仅年纪老,辈分也老。”   这男人嫉妒心超强,就算是秀儿的亲舅舅,一旦抢了他在秀儿面前的存在感,他也是要阴阳怪气对方的。   林秀简直了,没见过这么爱吃醋的男人。   倒是跟来一起的孙家姐妹,又惊讶了。   林秀的男人才25岁?这么年轻有为的吗?   孙有福和成煜东抢商铺的事儿,孙家姐妹那是知道的一清二楚。   原来还结了仇,想教训成煜东和林秀夫妻来着。   因为他们孙家在东城那也是树大根深的大家族,教训几个外来户,那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   可谁知道孙富有在成煜东手上吃亏吃大发了,而且成煜东还能逼的孙有福,主动交出抢去的铺面和房子。   听说成煜东还在东城买了一块地皮?   一个25岁,就能在东城置办房产和地皮的男人,就算是他们孙家,也没见过几个。   见过的,大部分也都是靠着家庭背景的关系,拿到的产业。   像成煜东这种外来户,靠着自己的本事,能在孙家手里全身而退,还能事业有成的男人,那真是凤毛麟角。   这夫妻俩人,都不是普通人。   孙家大姐心想,如果那个不成器的弟弟孙有福,能跟着林秀他们学好的,对老孙家而言也是祖上烧高香了。   毕竟她们也没见过孙有福,对谁这么尊敬过。   跟着好人学好,跟着有本事的人能学到本事。   让孙有福跟着成煜东和林秀,总比让孙有福继续跟着那些地痞混混,不学好,成为一个混世大魔王,让孙家天天给他擦屁股来的好。   这么一想,孙家大姐对林秀的态度就更好了。   还主动挽着林秀的胳膊说:“批条撕烂了也没事儿,我让我男人打个电话,咱们就能直接回家。”   就这样,林秀在孙家姐妹的帮助下,不费一点力气的把李彦铭和成煜东给捞了回家。   孙家大姐,还特意让司机把林秀他们送回了招待所。   “哎呀,我们秀儿真是越来越有本事了。”李彦铭坐在桌上吃饭的时候。   还特别的感叹摸了摸林秀的头,一脸温柔的说:“连舅舅头痛的批条也能拿到,还能亲自去派出所接舅舅,舅舅真是好欣慰。”   “我媳妇儿是来接我的。”成煜东说:“我被你连累进了局子,我媳妇儿是担心我。”   【妈的,成煜东太讨厌了。】李彦铭眼神不爽的心想:【我和乖侄女说话,有他插嘴的份吗?】   李彦铭在心里骂成煜东的时候,成煜东也同样在心里骂李彦铭:【烦死了,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便宜舅舅,总是在秀儿面前刷存在感。】   【我想好好的秀儿说几句话,都找不到机会。】   林秀听见这两个男人互骂的心里话,都忍不住翻白眼,不想理俩人。   成煜东眼神又冷又利的瞪了眼李彦铭,他把剥好的虾放到林秀碗里的时候,还对成景说:“你舅姥爷今天在派出所被吓到了,你哄哄。”   这阴阳怪气的话,让成景看了渣爹一眼。   然后说:“大人的事,小孩儿不管。”   说完,他还对林秀说:“妈,吃完了饭,我让你看看我晚上收到的东西啊。”   成景的事业心,那是一天比一天更强,这在招待所等妈回家,都还没忘收垃圾。   【渣爹和舅姥爷斗就斗呗,正好让妈看看,这家里的大人都不省心,还是他这个儿子最乖巧。】   听见成景这句心里话,林秀都不知道自己是该哭?还是该笑?   这家里的大人小孩,都不省心。   还是她的小娇娇,最可爱了,天真烂漫又懂事儿,从来不在她面前耍心机。   林秀无视成景的邀功,把碗里的虾肉喂到娇娇嘴边,笑眼弯弯的说:“我们娇娇多吃点,才能长高高哦。”   “妈妈,我不用你哄,你多吃点。”娇娇说:“这是爸爸给你剥的虾,应该妈妈吃。”   娇娇说完,还抬头对成煜东说:“爸爸,你今天陪舅姥爷出去办事儿,你辛苦了。”   成煜东顿时感动了,还是闺女好啊,闺女懂得心疼人。   香烟的事情,彻底解决了后。   林秀还带着成煜东、成景、娇娇去老中医家里拜访。   周围的邻居看着这么贵气的年轻夫妻,带着娃娃过来,还拿了不少礼物的时候,都羡慕死了。   【奶粉、大白兔奶糖、水果罐头……哟,还有一个大纸箱,看着好像是电视机?】   一直盯着林秀等人走进老中医院子的邻居们,全都特羡慕的在心里想:【这些东西都特值钱,光是那个电视机,都要好几百块钱,这些人可真舍得送啊!】   【老中医刚从乡下回来没几年,从没听说他还有这种有钱亲戚啊?】   林秀直到走进屋的时候,都还能听见周围邻居那激动羡慕的心里话。   老中医看到他们拿了这么多好东西过来,心里也感动的不得了:“哪儿能用上电视机?这么贵的东西,我一个糟老头子,哪能用这个好玩意儿?”   “干爷爷,这是成景在夜市上套的电视机。”林秀笑着说:“我们没花钱。”   老中医哪能不知道,林秀说没花钱,是为了不让自己有心理负担呢?   “您老一个人住,给你安个电视机,你晚上也能看看电视解闷儿。”林秀笑着说话的时候,成煜东已经把电视机的天线给安装好了。   现在的黑白电视机,虽然只能收到几个台。   但就算在经济发达的东城,谁家有台电视机,那都是能在街坊邻居面前横着走的。   老中医看着林秀那娇俏的样子,就笑着说:“你的性格和你妈真像,都这么善良。”   哪像那个骗子林冬芹,温柔善良都是装出来的,心里可恶毒的很。   老中医这时候都后悔,当初为了林冬芹,差点把开水泼到林秀身上,要是烫坏了他的乖孙女,那他可得心疼死。   孤寡了半生的老中医,在林秀这里,可算是找到了天伦之乐的感觉。   要说,他其实是有儿子的。   但是早些年下放农村的时候,儿子和他断绝了关系,这些年虽然平反回城了,可儿子和他也不亲,很少有来往。   这么一看,亲儿子,还比不上林秀对他好。   这人心也是肉长的,老中医能不喜欢林秀?能不把林秀当亲孙女对待?   可惜林秀没在东城呆两天,就坐着火车回老家过年了。   临走时,还特意带着家人陪老中医又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饭,也算大家一起过年了。   回去的时候,林秀和成煜东带着两个孩子坐的火车。   李彦铭则和孔好运一人开了一辆大卡车,一辆车装的是给林秀买的东西,一辆卡车装的是红梅香烟。   李彦铭得先把红梅香烟送到客户手里,再开着大卡车回清溪镇。   在时间上,肯定要比坐火车回家的林秀晚两天。   让人没想到的是,坐火车的时候,林秀又遇上了老林夫妻。   和老林夫妻一起的,还有他们刚找回来的儿子胡建宗。   老林夫妻这次是带儿子回京城过年的,顺便把胡建宗的户口和名字都改回来。   找回儿子的老林夫妻,看着比前阵子年轻了好几岁,整个人的状态都是舒展开的,那脸上的笑容也没消失过。   不过不知道是不是胡建宗在小渔村长大的原因,林秀总觉得胡建宗和老林夫妻不是很像。   可是胡建宗背后那颗黑痣,又证明了胡建宗是老林夫妻的儿子。   这年头又没有亲子鉴定,只能用胎记或比较显眼的特征来相认。   所以老林夫妻,也从没怀疑过胡建宗不是他们的亲生儿子,都以为是小渔村的苦日子,改变了胡建宗的长相。   因为一个人的生活环境不好的话,真的会让那人看着一脸苦相,小渔村的以前穷,胡建宗这个亲儿子在老林夫妻面前,看着有些拘谨没气质,那也是能理解的。   老林夫妻还觉得儿子被拐卖这些年受苦了,带回去后,他们肯定要培养儿舊獨子胡建宗,把他这些年吃的苦,受的委屈,全给补回来。   老林父亲回的是京城,但这时候火车路线不发达。   他们得坐火车去申城的红桥车站,转乘回京城的火车才行,所以就在红桥车站和林秀他们分开了。   离开前,成锦云还给林秀留了自己在京城的地址和电话,让林秀如果以后去京城,可以找她。   程锦云对林秀是很喜欢的,老林也很欣赏自强不息的成煜东。   老林还拍着成煜东的肩膀说:“如果你想找回自己的亲生父母,我们可以帮忙。你以后有亲生父母的线索,可以打电话告诉我,我们帮你找。”   老林夫妻在京城也算有权有势的人,否则也不会这么快就找回了失散多年的儿子。   他们知道孩子被拐卖的痛苦,所以就算找回了胡建宗,也愿意帮成煜东找回他的亲生父母,希望成煜东能和父母团聚。   可成煜东被拐卖的时候,是几个月大的婴儿,对亲生父母一点印象都没有。   那王桂花买成煜东的时候,也是转了好几手。   根本说不出成煜东亲生父母的来历,否则,林秀早就利用读心术,从王桂花那里得知成煜东亲生父母的消息了。   送别了老林夫妻的时候,成煜东的情绪就很低落。   冷峻倔强的男人,就坐在火车窗前,目光漫无目的的看着窗外的景色,看着落寞的很。   林秀握了握他的手,安慰道:“没事儿,咱们以后总能找到的。”   成煜东抿了抿薄唇,他也是很想找到亲生父母,知道自己的来历。可如果实在找不到,也就算了,只能说他和父母之间的缘分太浅。   听见成煜东这句心里话,林秀很心疼这个表面沉稳踏实,却把所有心事往肚子里咽的男人。   她决定回了清溪镇后,去农场找找王桂花,看看能不能找到当初把成煜东,转卖给王桂花的那户人家?从他们嘴里,知道一点有用的消息……   让林秀没想到的是,他们刚回家,就见家门口围着很多人。   村长看林秀和成煜东回来了,忙说:“你们可算回来了,成煜东的亲生父母找上门来了。”   林秀和成煜东都震惊了,俩人来不及多想,直接拨开人群,朝家里跑。   然后就看见一对五十多岁的夫妻,站在门口说:“我们的孩子就是成煜东,可怜他几个月就被人拐走了,我们找了几十年,才找到他的消息……” 第71章 一家人团聚   林秀听他们这么笃定的说成煜东是他们的亲生儿子, 下意识扭头看了眼身边的成煜东。   成煜东脸上没啥表情,却跨了一大步朝家的方向走去。   林秀的手,也被他紧紧握住,力气大的林秀都觉得有点疼了。她‘哎哟’一声叫了出来, 成煜东很快回神, 松开了她的手。   虽然成煜东还是一句话都没说,但林秀看得出来, 他很紧张。   “成煜东和林秀回来了。”围在院子门口的村民, 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   所有人都扭头看了过来, 尤其是那对找过来的老夫妻, 看见成煜东的时候, 更是热泪盈眶。   “老头子像不像?像不像?”那个老妇女问道。   男人则扬起脖子,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成煜东, 一时半会儿不知道该说啥, 因为这个年轻人比他们想象中更英俊高大。   “娇娇, 你和你哥哥以后,就有亲爷爷和亲奶奶了。”在一旁看热闹的小孩,对娇娇和成景说。   王桂花不是成煜东亲生母亲这事儿,早在王桂花被东城的公安遣送回来, 发配去农场改造的时候, 就传遍了整个村子。   娇娇看着那两个对着她爸爸哭的老夫妻, 说:“他们和我爸爸一点都不像。”   成景也点头:“不一定就是我亲爷爷和亲奶奶。”   成景对这两个寻亲的老夫妻,抱着怀疑的态度。   因为上辈子,渣爹不是王桂花亲生的这件事, 根本就没传出来。   上辈子的王桂花可是直到死的时候, 都被渣爹好吃好喝的供着。   过的那可是出行有司机, 在家有保姆的富贵日子。   要么说渣爹娶了他妈, 是渣爹的福气呢?   要不是他妈,渣爹这辈子能摆脱王桂花和王刚这两个吸血鬼?   成景觉得渣爹应该感激他妈的时候,那两个来寻亲的老夫妻,已经被成煜东和林秀请到了屋子里。   “他们今天刚找过来的,正巧你们就找过来了。”念儿一边烧水,一边对林秀说:“幸好你们回来了,否则我都不知道该咋应对。”成念儿对林秀说。   金九爷去收垃圾了,林父被学生请去过年了,家里就留下成念儿一个人。   她这人胆子小,内向,根本不知道咋面对这些事情?   “你是咱们家的姑奶奶,我们不在,就该你拿主意。”林秀这时候,都还没忘提点成念儿:“以后我和成煜东忙生意,家里还不得你当家作主,你不知道咋应对,你就慢慢学……”   她找了茶叶出来,带着成念儿回了堂屋,给那两夫妻倒茶。   这时候门口还围着看热闹的村民,但都被村长给赶走了。   “这是我们儿子小时候的照片。”那个老妇女,掏出一张照片递给成煜东:“你看看,和你小时候像不像?”   照片是裹了胶的,但因为经常拿出来,已经变得皱皱巴巴。   林秀和成念儿都凑过去看照片,照片上的小孩儿五六个月的样子。从照片上来看,当时拍照片的条件不错,是在一个种满花草的大院子里。   成煜东盯着照片看的时候,那老妇人继续说:“刚拍完这张照片,娃就被人偷了。当时娃在医院,因为洗澡的时候,不小心被他奶给烫伤了……”   “我听说你身上也有伤?”老妇人眼神期盼的望着成煜东:“也是几个月就被人偷了的。”   就是因为这些吻合的消息,所以这对老夫妻,才会笃定成煜东是他们的亲生儿子。   “你们孩子,被烫哪里了?”成煜东不答反问。   “胳膊,右胳膊,好大一片……”老妇人说。   “不是我。”成煜东说。   简简单单的三个字,却让老夫妻眼里的光都暗淡下来:“咋不是你?咋就不是你?你也被烫伤,你也是几个月大就被偷走了,你今年25岁,和我们儿子同岁啊……咋能不是你呢?”   老妇人不敢置信的盯着成煜东,还想伸手去脱成煜东的衣服。   成煜东往后避开,老妇人却哭了:“你让我看看你身上的疤成不?”   成煜东点了点头,当着老夫妻的面,把身上的衣服都脱了下来。   大冬天里,高大精壮的男人,右胳膊上一点烫伤的伤疤都没有,反倒是左背上有刀伤和一个拇指大小的烫伤。   这伤咋来的?成煜东也不知道。   但他知道,自己不是这对老夫妻的儿子,因为烫伤的地方对不上。   那对老夫妻看见这情况,哪里还不知道他们真的找错人了。   那个老妇女当场就捂嘴哭了出来,但是失望了太多次,心里尽管承受得住这个打击。   老妇女的精气神,在一瞬间就跟放闸的洪水一样泄掉了,整个人看起来苍老疲惫了不少。   林秀看老夫妻这样,也有点不忍心。   她想挽留俩人下来吃晚饭,再住上一夜,可老夫妻拒绝了。   他们还要继续找儿子,不想在这里耽搁。   但是走的时候,那个老妇女还是握着成煜东的手说:“孩子,你也别灰心。你的亲生父母肯定也在找你。”   她红着眼睛看了眼林秀,和一左一右站在成煜东身边的娇娇和成景,又说:“希望我找到我儿子的时候,他有福气和你一样。有儿有女,有老婆,还有家……”   这是一个母亲,希望孩子就算在自己看不见的地方,也能一日三餐有饭吃,有人嘘寒问暖。   这话说的成煜东眼圈都红了,他困苦流离了半生,也就娶了林秀后,才过上了踏实安稳的日子。   林秀就是他的心灵港湾!   “你们也会找到儿子的。”成煜东沉声说。   不管是老林夫妻,还是这对找错人的老夫妻,大家都是可怜人,可谁也没放弃寻找他们的儿子。   成煜东忍不住想,他的亲生母亲,是不是也和他们一样,也在这世界的某个角落寻找着自己呢?   听见成煜东这苦涩的心里话,林秀上前,从背后抱住成煜东。   这一刻,在林秀眼里,这个无时无刻,总是站在自己面前的沉默男人,是脆弱的,需要自己呵护的。   成煜东没说话,却把林秀的手握的更紧了。   俩人站在门口,看着那对老夫妻,消失在夜色里,这才收回了目光。   一转头,就见穿着围裙的成念儿,红着眼睛说:“饿了吧,开饭。”   她不知道咋安慰大弟成煜东,就只能多做点好吃的,让成煜东吃的饱饱的,好好睡个觉,不用多想。   林秀帮成念儿端菜的时候,还试探性地看了成念儿一眼:“大姐,你有没有怀疑过自己的身份?舊獨”   成念儿愣了一下,然后问林秀:“秀儿,你是不是以为我也是拐来的?”   林秀点头:“我也说不好,但是我怀疑。”   否则王桂花为啥对成念儿也这么不好呢?真的只是简单的重男轻女吗?   “我是亲生的。”成念儿说:“而且除了我,其实我还有个妹妹的。”   林秀愣住,这事儿从来没听人提过。   成念儿还有个妹妹?王桂花生了俩闺女,那还有一个闺女呢?为啥这个家里就只有成念儿一个人?   好像看清楚了林秀眼里的疑惑,成念儿小声说:“那个妹妹被卖了,因为她想要个儿子,就卖了女儿卖儿子。”   林秀瞬间感觉后背爬上了一抹凉意和恐惧,为王桂花的心狠,为那个被卖的女孩儿感到悲哀。   这其实并不是个列子,而是那个时期和社会很常见的事。   因为想要传宗接代的儿子,又养不活那么多人,所以很多女娃出生后,不是被人为弄的夭折,就是丢出去自生自灭。   养的大了点,就卖出去给人当童养媳……女娃总是不被公平对待的,很多女性从出生开始,就没有选择的权利。   那个妹妹,是成念儿最伤心和最恐惧的事情。   她能留在家里,是因为她岁数比较大,能帮家里干活。   看着低头小声哭的成念儿,林秀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对不起,我不该问的。”   “没事儿,你也是关心我。”成念儿用手背擦干净眼泪,冲林秀露出一个坚强的笑:“不过现在也好,国家都在宣传女儿也能当接班人,在宣扬鼓励我们妇女同志也能顶半边天了。我们女人的日子,以后会越过越好的。”   这些年社会环境的变化,成念儿也是看在眼里的。   就因为国家宣扬妇女同志也能顶半边天,和县委妇联经常下放走访,宣传解放女性的思想,让农村不少女性都开始觉醒了。   就拿以前吃大锅饭,女人下地干活一整天,连半个工分都拿不到的情况。   在妇联的推动下,渐渐变成了女人下地干活,也能拿和男同志一样的工分。让农村女性也能实现自己的价值,养家糊口。   这才让农村的弃婴和死婴,这些年变少了很多。   而且国家提倡也让女娃接受教育和扫盲,真的不难看出来,这个社会是在往上的方面去发展的。   也正是因为这样,成念儿才会对未来充满盼头。   她也想像林秀一样,当个能有权利选择自己人生。   能选择让自己怎么活在这世上,而不是像以前一样。被王桂花当物件一样,用高价彩礼卖出去,最后因为生不出儿子,还被婆家虐待,赶回家。   那时候,她男人刚死。   婆家骂她是生不出孩子的丧门星,娘家骂她是不能再卖一次换彩礼的赔钱货,就因为她生不出孩子,像个垃圾被这些人丢来丢去和辱骂。   如果不是林秀做主留下她,成念儿觉得自己可能早就饿死在外面了。   冬天晚上的七点,天已经彻底黑下来,一点亮光都看不见了。   金九爷挑着箩筐,打着手电筒回来,就发现家里的情况不对劲儿。   “这是咋了?你们刚回来,咋一个个都哭丧着一张脸?”金九爷问帮忙收拾东西的成景。   “有对老夫妻来我们家找儿子,以为我爸是他们的儿子,结果不是。”成景说:“我爸难受,我妈就跟着难受。我姑姑想起以前的事,心里也很难受……”   “这个家里阴气沉沉可不行。”金九爷一巴掌拍在成景背上,又从箩筐里拿了一卷子画出来,大步走进屋。   “小李半街,你看,九爷我今天收到了一副唐伯虎的真迹。”金九爷想哄林秀开心,一进屋就把画卷展开了:“江南农事图,这可是好东西。”   金九爷乐呵呵的说:“唐伯虎流传于世的山水画比较多,这种农耕主题的画,可是不多见,老值钱了。”   金九爷知道林秀喜欢钱,还把画塞林秀手里。   【这画确实值钱,我记得上辈子的拍卖会上,这幅江南农事图,拍卖了1.2亿。】   成景惊讶的心里话,在林秀脑子里响起:【咋被师父给收了?】   价值1.2亿?   林秀瞬间精神了,在连百元大钞都没有的八十年代初期,价值1.2个亿是个什么概念?   那是比她和成煜东,苦心经营了这么多年的生意和东城的地皮都还值钱。   1.2亿,他们要是拿在手上,敢说是全华国最富有的人,没有之一。   林秀瞬间不难过了,特别兴奋的看着这幅画说:“九爷,你可真厉害。一出手,谁也比不过!”   金九爷看她喜滋滋,两只笑成月牙儿的眼睛都在发光,也忍不住笑了笑。   紧跟着,金九爷又扫了眼成煜东:“这人啊,命里有时终须有,该有的,迟早会来。”   成煜东知道金九爷是在宽慰自己,他没说话,对金九爷翘了翘嘴角说:“吃饭吧,就等你了。”   “得了。”金九爷乐呵呵的朝桌上走:“哟,辣子鸡、蒜苗炒回锅、花菜腊肉、藿香酸菜鱼……还有二锅头,都是我爱吃的。”   金九爷乐笑的很开心:“这每天最开心的日子,就是吃大姐做的饭。”   金九爷简直是这个家里的人生导师,开导完了林秀和成煜东,还对成念儿说:“大姐,咱们没有谁都行,就是不能没你这个大厨。”   成念儿抿嘴笑起来:“喜欢吃,就多吃点。”   被人肯定,她的心情果然也变好了,还亲自给金九爷倒温好的二锅头。   林秀一看金九爷短短几句话,就让家里的气氛活跃起来。   不得不感叹,姜还是老的辣啊,金九爷活跃气氛的本事简直无敌了。   吃完饭后,天就彻底黑了下来。   村子里很多人舍不得点电灯,都老早的拉灯上床睡觉了。   看着黑黢黢的小山村,林秀这才感觉,自己真的回到了乡下。   在东城那边的晚上,城市里那是灯火通明,就算是招待所那边,晚上也能看见几盏路灯。   林秀倒不是不习惯农村生活,只是再一次感叹到城市和农村的区别有多大!   林父这天晚上,是在学生家住的。   第二天早上回来,刚进村就听说昨天有人来找成煜东认亲,虽然没认成。   但林父还是快步跑回家,想问问具体情况?   “就是认错了人。”林秀一边剥花生米一边说:“天还没黑透,他们就走了。”   “那倒是挺可惜的。”林海义也坐下来,和林秀一起剥花生米。   今天是腊月28,林秀他们家也准备过年了。   所以今天谁也没出去,都留在家里打扫卫生和准备过年吃的东西。   这些花生米是剥来用油酥脆了以后,拌点盐粒,给金九爷和林父下酒用的。   林秀一边剥,一边对林父说:“我打算过了年,去农场找找王桂花,看看能不能从她嘴里撬出一点关于成煜东身世的事儿。”   “到时候我陪你一起去。”林海义说。   王桂花那个老泼妇不好相处,他担心林秀吃亏。   说完,林父又问:“那你舅呢?你不是打电话回来说,在东城遇见你舅了?你舅咋没和你一起回来?”   因为接电话要从村子里走去镇上的供销社接,所以林秀在东城这段时间,只打了两个要紧的电话回来。   一是说成煜东不是王桂花亲生儿子这件事,二就是告诉林父和舅舅李彦铭在东城相遇的事儿。   所以林父看李彦铭没跟着一起回来,还以为李彦铭出了啥事儿?   “舅舅要先去送货,然后再回来。”林秀看花生米剥的差不多了,就筛掉了从花生壳上落下的灰:“算算时间,不是今天,就是明天回来。”   “那就好,林海义这才放心下来。”   第二天中午,金九爷正拿着工具,在一点点拆卸林秀和成景从八爷那里骗来的香炉时。   就听外面传来热热闹闹的声音:“林秀,林秀,有人开着大卡车来找你了。”   “是个长的特别好看的年轻男人!”   这阵子大家都忙着过年,又没农活干,所以村子里有点风吹草动,瞬间就传遍了整个村子。   林秀一听就知道是舅舅回来了,赶紧带着孩子出门接人。   林海义还挺紧张的整理了身上穿的大棉袄,和小舅子二十年没见了,也不知道小舅子现在长啥样?   林海义刚出去,就见村对面的大马路上,有个气宇轩昂的年轻人走了过来。   没办法,大卡车开不进村,能停在村对面。都是因为大河村地理位置好,挨着大马路。   否则其它村,下了车以后,还得走半个小时才能到村子里。   “秀儿,你快找几个人,把大卡车上的东西搬下来。”李彦铭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的林秀,对她笑着说:“我去交货的时候,还买了几箱新鲜水果回来。”   买了几箱的新鲜水果?村子里的人听见都羡慕的很。   他们平时能舍得花钱买一两个回家,打打牙祭都是好日舊獨子了,这人一口气买几箱?   也难怪,人家连大卡车都开得起,还能吃不起几箱水果?   村子里的人都羡慕看着李彦铭,大卡车可是比四轮小轿车还贵的东西。   只有县城的农机厂里,才有大卡车。   这私人能拥有,那得多有钱?   村子里还没结婚的大姑娘,都眼睛发热的看着李彦铭,长的俊俏,还有钱,如果能嫁他,后半辈子那不是享福了?   但是村子里的老一辈,则有些惊讶的看着李彦铭,这人刚才说自己是林秀的舅舅?   这个年轻有前途的后生,是那个十岁左右就失踪,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李彦铭?是李半街的老来子?   再一看那气度长相,确实有李半街年轻时的风范。   “李半街儿子回来的事情,谁也不许乱传出去。”村长立马叮嘱其他人。   这时候虽然改革开放了,可毕竟才过了几年,谁知道政策还会不会变回去?   如果变回去了,林彦铭就还是那个资本家的后代,要被抓起来劳改的。   老一辈们都在饥荒年的时候,受过李半街的开粮仓施粥的恩惠,所以也告诫自己的后人,不许去别村乱说。   李彦铭听见了,还挺感动。   这就是他流浪在外面,都还心心念念的大河村啊,村子里的人是真的有良心。   但是有钱有本事回老家,是李彦铭给自己定的规矩。   人嘛,落魄离家,就总想衣锦还乡,让父老乡亲们们看看他多有出息。   倒是他那个姐夫,咋变得这么老了?   李彦铭都不敢相信的看着望着自己,笑的满眼通红,一个劲儿点头说好好好的林海义。   这是他姐夫?   咋老的脸上的褶子那是一堆又一堆?   他记得他离开的时候,姐夫还是个英俊帅气的中年男人啊。   “能不老吗?这都快二十多年了。”林海义眼眶发热的看着大舅子,很感叹:“如果你姐知道你还活着,肯定很欣慰你现在这么有出息。”   提起死去的姐姐李静秋,李彦铭情绪也低落了片刻,不过很快就笑了起来:“这次回来,能好好过个年了。”   “对了,秀儿,你快找人搬东西。”李彦铭说:“下午我还要开车去趟县城,得把车腾空了才行。”   “成。”林秀点头。   找了隔壁王洋和村里的几个大小伙帮忙,当大卡车门打开的时候,全村的人都惊呆了。   这满满当当一卡车的东西,这是要在村子里开百货商店?   王洋一脸震惊的看着林秀,林秀都没好意思说这是他舅舅给她买的东西。   从小到大的礼物都买齐了,因为说出来实在太浮夸和奢侈了。   但买都买了,虽然用不上,也不能不要啊。   【这是挣了多少钱?才能这么挥霍?】   【林秀家本来就富裕了,再有个这么富裕的舅舅,那是整个清溪镇都没人比得过他们家了。】   【哎,我咋没这么好命,有个有钱舅舅呢?】   以前大家羡慕林秀,现在大家就羡慕林秀有个好舅舅。   一家人时隔二十多年再次重逢,大家都高高兴兴的吃了一顿饭。   而这时的东城,满大街都贴着林冬芹的通缉令,江学凤也在年关被赶出了农机厂宿舍…… 第72章 偷渡去港都   林秀知道林冬芹和江学凤遭报应的事情, 还是孙家大姐把电话打到了清溪镇的供销社。   “你不知道哦,现在东城大街小巷全是林冬芹的通缉令。”孙家大姐在电话那头,兴致冲冲的对林秀说:“你猜猜,她是为啥被通缉的。”   隔着电话线, 林秀肯定听不到孙家大姐的心里话, 但这也不难猜。   “是因为还不上租车公司那三万块钱吧。”林秀心情很好的笑着说。   “哎,真神了, 你竟然知道?”孙家大姐惊讶的声音, 从电话那头传来:“就是因为租车公司的三万块钱, 三万块钱呐, 这可是一笔巨款, 她还不上,又不想坐牢, 就连夜给跑了……”   林秀还真没想到林冬芹会直接跑路?   因为以前和林冬芹打交道的时候, 她就知道林冬芹是喜欢躲在暗处, 利用别人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不管干啥违法的事情,林冬芹都能干干净净的把自己摘出去。   可最后林冬芹千算万算,就是没算到,自己竟然会栽在和租车行租车的事情上。   八十年代的三万块钱, 相当于21世纪的三百万。   这可是涉及重大金额的案件, 林冬芹这一跑, 一辈子都只能当个躲躲藏藏,不能见光的臭老鼠了。   这样的神转折,让林秀和孙家大姐说话的时候, 都心情很好的哼着歌儿。   “孙大姐, 谢谢你告诉我这个好消息, 等我下回来东城请你吃饭啊。”林秀笑着说。   “那就说好了, 我等着你的饭。”孙大姐笑眯眯点头。   她就喜欢和林秀这种漂亮精致的人打交道,虽然是农村户口,可那讲究做派,比她这个城里人还城里人。   只是可惜,林秀家没安电话。   给她打个电话,都只能提前打到供销社,然后再通知供销社联系村干部,用大喇叭通知林秀来接电话。   这一来一去,就浪费了一天的时间。   出生在城里有钱人家庭,这辈子都没出过城的孙大姐。在今天之前,很难想象西南的农村竟然这么落后?   “现在全国都在讲扶贫和经济发展,你们家啥时候也安个电话呀?”孙大姐说:“这样我给你打电话就方便多了。”   “再过一阵子吧。”林秀说:“过阵子我们就搬家了。”   “你要搬到东城来?”孙大姐很兴奋:“你们早就该把户口落到东城了,你们在东城那么多房产和地皮,搬到东城来那多好呀,这样我们就能天天聚在一起玩了。”   这样还能让那个不成器的弟弟孙有福,跟在林秀身边当当小弟,让林秀好好掰正掰正孙有福的坏脾气。   要是林秀听见这话,肯定直接挂掉电话。   让她帮忙掰正孙有福?   林秀可没当圣母,用爱感化孙有福这种地痞流氓的慈悲心。   而且林秀搬家,也不是搬到东城。   她是打算把家搬到威阳县,去和成煜东实现他们想在县城开建材店和美食街的事业。   孙家大姐一听不是搬家到东城,还很遗憾。   林秀要挂电话的时候,孙家大姐还殷勤的嘱咐道:“你以后搬家,安了电话线以后,一定要给我打个电话呀。”   林秀笑着应了,挂断电话后。   又在供销社买了新鲜的猪肚、羊肉回家,准备炖个猪肚羊肉汤,好好的给她爸和金九爷补补,让两个老人能暖暖和和的过个年。   回去的时候,骑的是自行车,天上还下了点雨夹雪,特别冷。   林秀就拿围巾裹着头和脸,把手揣在成煜东的军大衣兜里。   可西南的冬天是湿冷,不管穿的多厚,都能冷到骨子里。   成煜东见媳妇儿冷的直哆嗦,就说:“那孙大姐也是,给你打电话,也不知道挑个暖和的日子。”   “你看你一大早跑过来接她的电话,都冷成啥样了?”成煜东也不是怪孙大姐,单纯的是心疼媳妇儿。   然后又把自行车停在街头的卫生院门口:“你在这里等会儿我。”   林秀还以为他感冒了去拿药,谁知道等成煜东返回来的时候,把一个装着开水的盐水瓶塞进了林秀怀里。   这是乡下人取暖的土办法,林秀怀里揣着一个滚烫的瓶子,瞬间也不冷了。   感觉一团热气,顺着小腹窜遍了全身,全身都暖融融的。   “成煜东,你可真细心。”她眉眼弯弯的抬起头来,细碎的刘海被风吹在额头前,眼睛里全是明亮灿烂的笑意。   成煜东嘴角扬了扬:“你真是太容易满足了。”   【听说港都那边,有种冬暖夏凉的东西叫空调?改天我想办法给秀儿整一个,免得她冬天冻的难受,夏天热的睡不着。】   成煜东盘算的心里话,在林秀脑子里响起的时候,林秀一脸幸福的抱紧了眼前的男人。   这辆三八大杠的车轱辘,碾过农村的泥巴马路,往家的方向骑去时。   在县城因为无处可去,偷摸回到农机厂宿舍的江学凤,又被连人带东西的给赶了出去。   江学凤不肯走,一直扒拉着门框,嘴里大喊着:“这是我女儿的宿舍,你们凭啥赶我走?”   “凭啥?就凭你林冬芹是个通缉犯。”   说话的男人是农机厂稽查大队的队长,专管厂里员工作风问题的人:“林冬芹在东城那边犯了事儿,逃跑了,现在东城的大街小巷,全贴满了林冬芹的通缉犯。”   “不,不可能。”江学凤到了这时候,都还不相信的说:“我女儿是个大学生,她是工农兵大学生,是农机厂的车间主任。她跟着厂长去东城出差,这么有出息,咋可能是通缉犯?”   那可是她女儿林冬芹,是她千辛万苦培养出来的大学生。   她宁愿自己坏事做绝,也要好好培养出来的工农兵大学生,咋会成为通缉犯?   江学凤被打击的,人舊獨都变得疯疯癫癫了。   稽查大队可不管江学凤是不是真疯了?   他们现在只想把农机厂的老鼠屎给赶出去,大过年的遇上这种人偷偷跑回来,也真是晦气的很!   “林冬芹早就被我们厂子开除了,你是通缉犯的妈,你也跟我们滚出去。”稽查大队的人抬着江学凤往外面丢。   江学凤扑通砸在地上,她不顾浑身剧痛,还想从地上爬起来,往筒子楼里冲:“这是农机厂分给我家冬芹的房子,我就是死,也要死在这里!”   无论被赶了几次,江学凤是不肯搬的原因,是她一直带着侥幸心理。   江学凤心想着林冬芹这么有本事,就算当了通缉犯,肯定也能把厂长坏人那些人搞定。说不定回来,就能升官发财了。   做着美梦,不肯认清现实的江学凤,刚冲到筒子楼门口,就被人给踹倒了。   “你要再闹,我们就把你送派出所去。”   这也不能怪稽查大队的人无情,是江学凤自己的侥幸心理,造成了今天这个难堪的局面。   你赖着不走,可不就只有赶你走了!   江学凤的东西,又全扔到了筒子楼外面。   她一个人跪在地上哭天喊地的抹眼泪的时候,还有一群小孩儿跑过来,对着她拍手高兴的大声唱着儿歌。   “江学凤,恶毒后妈江学凤。心狠手辣虐继女,雷公劈死你个大坏人。”   这些小孩儿,都是吃了成景宝塔糖的农机厂员工子弟。   天天都围着江学凤和林冬芹唱成景编的儿歌,林冬芹和江学凤在农机厂名声败坏,被所有人嫌弃,成景和这些小孩儿可是大功臣。   江学凤斗不过稽查大队的人,就把气撒在这些唱儿歌的小孩儿身上。   她还专挑软柿子捏,不敢打男娃,揪着一个女娃的辫子,伸手去掐对方的脸,把人家血都掐出来了。   那女娃痛的哇哇大哭,她家的大人立马冲出来,一看女儿破相了。   冲上去就扯着江学凤的头发,去挠她的脸:“掐我女儿?我挠死你这个老妖婆。”   ……   在这个寒风刺骨的大年三十,江学凤在喜庆热闹的鞭炮声中,被人挠花了脸,赶出了农机场,根本不知道该去哪里?   而这时候的港都,一处破旧出租屋里。   林冬芹用台灯狠狠砸向一个男人的头,在男人昏迷过去时候,手忙脚乱的拉开抽屉,把里面的钱全都拿走了。   这是林冬芹偷渡来港都的第5天,她以为来了港都,会是另外一番好天地。   可她在偷渡的时候,被码头卸货的马仔发现,直接把饿的头昏眼花的林冬芹卖到了按摩店,当小姐。   林冬芹知道自己落入了狼窝了,也知道不听话,会死的很惨。   但林冬芹心里有傲气,也不想当小姐。   于是仗着自己的几分姿色,主动勾搭上了看管小姐们的大飞哥。   这到了大年三十,林冬芹还主动提出去大飞哥家里,给他包饺子吃。   过年了,就算是渣滓心里,也是渴望一点温暖的。   大飞哥同意了,却没想到林冬芹在饺子里放了安眠药,准备迷晕了他逃跑。   大飞哥没吃几个饺子,很快就清醒了过来。   这时候林冬芹还在他家到处乱翻搜钱,被大飞哥发现,想逮住林冬芹打一顿。   却因为残留在体内的安眠药,让他使不上劲儿,最后在和林冬芹的争斗中,被林冬芹拿台灯狠狠砸破了头……   林冬芹拿着钱跑到大街上的时候,天已经彻底黑了下来。   看着热闹繁华,四处都是霓虹灯的港都街头,林冬芹有瞬间的茫然,以为自己回到了21世纪。   直到她站在路中央,被一辆车撞倒在地的时候,林冬芹这才清醒过来。   “找死滚远点,别脏了我的车。”一个酒气熏天的年轻男人,冲林冬芹骂了一句,又踩着油门,开车扬长而去。   看着那辆飞奔而去的小轿车,林冬芹握紧了手里的钱。   她要想办法给自己弄个港都的身份,然后光明正大的活在这世上,而不是当一个通缉犯,躲躲藏藏的活在这世上。   林冬芹眼神发狠的走进了一家卖女装店里,准备换一身新衣服,用一种改头换面的身份和姿态,在港都活下来,她要比任何人都活的更风光……   而林秀家,此时热热闹闹的在过年。   羊肉猪肚汤,炖了一下午,放点葱花和胡椒粉,又香又暖胃。   成煜东和李彦铭两个年轻人,陪着林父和金九爷喝酒。   林秀、成念儿和两个孩子,喝着度数不高,跟果汁儿一样的剑兰清酒。   一块五一瓶儿,逢年过节的时候,家里都爱买回家喝。   酒过三巡,林父就问李彦铭:“这次回来有啥打算?要不要给你说个媳妇儿?好好的成家立业?”   林父一开口,满桌的人都欻地抬头看着李彦铭,尤其是林秀,觉得舅舅这么大年纪了,的确该好好找个媳妇儿了。   因为八十年代,无论农村还是城市,30岁的男人,都是大龄青年。   要是农村人,到了三十岁还没结婚,这辈子很大概率都只能打光棍,因为好女人,都被人家挑光了,能剩下来的,肯定是没人肯嫁的。   “暂时没想过结婚这事儿。”李彦铭淡道。   可林秀却在这时候,听见李彦铭在心里念了一个名字:【伍宝珊……】   李彦铭在心里想起这个名字时,语气很复杂,充满了遗憾和内疚,还有一种心痛的感觉。   这让林秀很好奇,伍宝珊到底是谁?能让她这个清心寡欲的舅舅,这么挂念?   可看舅舅神情有瞬间的失落,林秀还是没开口问。   而是给李彦铭夹了一筷子香肠说:“舅舅,既然没想过结婚,有没有想过换个生意做呀?车队走货,到底太危险了,咱们换个能安稳挣钱过日子的生意咋样?”   李彦铭的注意力果然被吸引了过去,连表情也变得精神起来:“啥生意?”   “我和成煜东准备去县城开个建材店。”林秀说:“这一次去东城,我发现建材店特别挣钱。”   “这时候全国各地都在讲经济发展,全国各地在新修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可是暴利行业。”林秀说:“咱们威阳县,虽然落后于南方,但整体也在进步。”   林秀还从港都那边的流传过来的杂志上看到了,港都地产大王贺文雄的采访。   得知这个地产大王,年轻的时候靠着卖鱼为生。   后来进了房地产行业,直接在短短几十年,成了港都金字塔顶端的富豪,牢牢把控着港都的房地产和财富。   林秀觉得在国内搞建筑和房地产,也是未来几十年挣钱的大势头。   但是房地产需要的钱太多,他们光是在东城买地都掏光了所有积蓄,就只能稳打稳扎的从开建材店开始。   “我考察过,威阳县还没有正儿八经的建材店,咱们做这个生意肯定挣钱。”林秀说完,又补充:“当然了,舅舅如果不想开建材店,我们还准备模仿东城的夜市,在县城搞个美食一条街……”   八十年代真的是一个充满了机会和挣钱商机的年代,就是摆地摊,都能在短短一年间,挣成个万元户。   林秀笑眯眯的看着李彦铭:“舅舅打算和我们合作哪一个赚钱的项目呀?” 第73章 去农场   李彦铭想了一会儿, 说:“我觉得两个项目都不错。”   他眼神赞赏的看着林秀,他的乖侄女完全继承了,他们李家人擅长做生意的好基因,赚钱的好点子, 真是说一个来一个, 优秀的很。   【乖侄女真棒!对舅舅真好!】   李彦铭那双向来凉薄的凤眼里,全是欣慰满足的笑意:【真不愧是我的乖侄女。】   林秀听到李彦铭在心里疯狂的夸奖自己, 都被夸的有点不好意思了。   她低头吃东西, 一下子就愣住, 她碗里咋装满了东西?   大鸡腿儿、猪肚、青笋、红萝卜丝、香肠腊肉、还有香菇和冬笋, 直接把碗给装的满满当当。   “快吃东西, 你刚才光顾着说话,都没吃啥。”伴随着成煜东的声音, 炝炒的红油菜苔也喂到了林秀嘴边:“晚上还有守岁, 你多吃点。”   【我还不信了, 喂东西都不能让秀儿把眼神落在我身上?】   成煜东充满醋味的心里话,在林秀脑子里响起的时候,林秀都惊呆了。   这个心口不一的男人,咋能用这么严肃板正的表情, 来争宠?   瞅瞅那眼神, 锋锐又冰冷,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想用这些菜撑死她!   林秀正在吐槽的时候,又听林海义的心里话传来:【女婿好样的,就该这么照顾秀儿。】   紧跟着又是金九爷的心里话传来:【成煜东唯一的优点, 大概就是对小半街好了。】   【哼, 装模作样!】这句嫌弃鄙视的心里话, 是舊獨李彦铭想的:【光喂点菜, 算啥好?他成煜东有本事把心挖出来,给我看看。】   【我倒要看看那心里,是不是只装着我侄女。】李彦铭眼神凉薄的盯着成煜东,心想:【同样都是男人,我还不知道你肚子里的那些花花肠子?】   【想让我乖侄女只能看见你,然后你想干啥就干啥?】   李彦铭对成煜东的偏见不是今天才有的,那是从一开始打交道,就存在。   以前是互相捅刀的死对头,现在虽然是舅舅和侄女婿的亲戚关系,但亲情其实没有的。   如果没有林秀,李彦铭能把成煜东给赶出去。   林秀???   她不太理解,为啥舅舅和成煜东两人对彼此的敌意那么大?   一笑泯恩仇这种事情,就不能在他们之间发生吗?   但是这大过年的,李彦铭也没说话怼成煜东。   成煜东表面上,也对李彦铭很尊敬。   当然,如果忽略成煜东拿着两瓶白酒,想把李彦铭灌醉的做法。大年三十晚上的团圆饭,还是吃的很满足的。   守岁的时候,林秀拿了牌出来,带着成景和娇娇在玩斗地主。   成煜东和李彦铭两人还坐在桌上喝酒,两人酒量都好,谁也没法灌醉谁。   金九爷和林海义两个老人,就乐呵呵坐在一旁,看着两个年轻人斗酒,还时不时加入喝酒大军里面。   “你们少喝点。”成念儿忍不住说:“就算是茅台,也不能这么喝,多贵的酒啊。”   茅台是林秀从自家的副食品店里拿的,一共拿了2瓶,因为要入账,她也是付了钱的。   2瓶茅台酒,都喝光了以后,成煜东和李彦铭都还不甘心,因为他们都没把对方喝趴下,还想找酒来喝。   “好了,都多大岁数了,还这么幼稚。”林秀拧了毛巾给成煜东擦脸,李彦铭看了,就说:“嘿,胳膊肘朝外拐。你舅舅也喝了酒,也没见你来给舅舅拧毛巾擦脸。”   “你想的美。”成煜东一把搂住林秀的腰:“这是我媳妇儿。”   “这是我外甥女。”李彦铭拍桌,特别霸道:“舅舅是长辈,你给我放尊重点。”   眼看两人又要吵起来,林秀忙说:“好了好了,都拧,我给你一人拧一条毛巾,让你们都擦脸。”   她给李彦铭拧了以后热毛巾,李彦铭笑着接过来擦脸,被滚烫的热气一熏,忽然觉得眼眶有点酸。   这世上没有啥,比一家人平平安安的团聚在一起更好的事。   今天的团圆饭,他盼了二十几年,现在他回来了,他姐却不在了。   李彦铭想他姐了。   听见李彦铭想念的心里话,林秀心里也泛酸,她也想她妈了。   但是林秀和李彦铭都没表露出自己的情绪,因为今天过年嘛,应该开开心心的。   如果李静秋在天之灵,看见他们现在这么幸福,肯定也很欣慰。   李彦铭擦完脸后,摸了三个超厚的红包出来,递给了林秀和成景还有娇娇。   “谢谢舅姥爷。”娇娇甜咪咪的笑。   打开红包一看,里面装的全是大团结,厚厚的一叠,有一两百块钱。   “这也太多了。”林秀说。   别人家的小孩儿,这时候过年能拿5毛钱,都是大红包了。   舅舅一出手就一两百,林秀自己那个红包,比娇娇和成景的更厚,有将近三百块钱。   “不多。”李彦铭说:“舅舅二十几年都没给你过年的红包,今天一次性给你补起了。”   说完,李彦铭斜眼盯着成煜东,眼神挑衅的说:“好让有的人知道,这世上永远不缺对我们秀儿好的人。”   “对。”成景点头,把自己手里的红包递给了林秀:“我的红包也给妈。”   “那我的也给妈。”娇娇忙说。   她现在对钱没啥概念,家里好吃好喝的都有,平时根本没地方花钱。   “给红包有啥了不起。”成煜东嗓音冷冷的说:“我的家当都在秀儿手里!”   男人喝酒喝的满脸通红,可那双眼睛却老骄傲了。   李彦铭挑眉,说:“男人把钱给媳妇儿那不是天经地义的?”   “这有啥好炫耀的?”李彦铭站在长辈的角度,反正总能挑成煜东的刺儿:“咱们家都是女人管钱,这是老李家的传统。”   多好的外甥女啊,却被成煜东这头猪给拱了。   俗话说老丈人看女婿,咋看都不顺眼。   到了李彦铭这里,就是舅舅看侄女婿,咋看咋觉得对方配不上自己的乖侄女。   成煜东被怼的冷哼一声,心想看在秀儿的面上,不和老男人一般见识。   “秀儿,走……”成煜东超级霸道的拉着林秀往院子外面走:“咱们带着孩子,去院子里放鞭炮。”   过年放鞭炮,是华国的老传统了。   二脚踢、甩炮、烟花棒、窜天猴……林秀每种都买了不少。   成景灵魂是个大人,对放鞭炮没啥兴趣。   一脸老成的揣着手站在旁边,看着娇娇手里拿着两根烟花棒在那儿挥舞。   “你看娇娇玩的多开心啊,无忧无虑。”成景被娇娇的笑容感染,脸上也露出一个笑。   “你也是小孩儿。”林秀把窜天猴塞他手里:“你也去放鞭炮。”   “可不。”成念儿说:“我发现最近这阵子,成景这小子老成了不少。我记得去年这时候,你不给他买麻雷子,这小子躲在灶房里,抱着大黄呜呜哭了大半天……”   麻雷子也是鞭炮的一种,威力巨大,都能丢进池塘里炸鱼。   去年有小孩儿炸断了手指头,林秀担心他们的安全,就不给买。偏偏成景死活想买麻雷子去炸鱼,就被成煜东收拾了一顿。   想起去年的事儿,成念儿就憋着笑:“你们不知道,我进去做饭的时候,正好听见这小子抱着大黄的狗头说,‘大黄、大黄,妈不给我买麻雷子,我就给你当狗儿子’。”   这话逗的大家全都笑了出来,成景却臊的满脸通红。   “姑姑,没你这么揭短的。”成景抗议,黑历史求不提,真的贼尴尬。   “那你去玩窜天猴。”林秀把成景推到娇娇面前的时候,还小声嘱咐:“小心点,别把鞭炮丢到大黄窝里了,他正在奶崽。”   大黄昨天下了一窝崽,林秀怕它冷着,还在狗窝里垫了厚厚的棉絮。   成念儿炖汤的时候,也会给大黄舀一碗,还会特意去买心肺回来,给大黄补身体。   每天吃荤腥的大黄营养充足,生下来的崽,个个圆嘟嘟的特别可爱。   一家人热热闹闹的守岁,大黄就时不时探头出来看,被娇娇揉了揉头,喂了几颗糖,大黄还幸福的咧着嘴筒子笑。   过年这段时间,大家都没别的事儿。   就是吃饱了玩,玩累了又吃。   别人家还会走亲戚,但是林秀家却没啥亲戚好走。   因为那些亲戚都是王桂花的兄弟姐妹,以前对成煜东和林秀并不算好。   林秀这人恩怨分明,看不惯的人,也不喜欢来往。   所以今年过年,她真是特别惬意。   过了年,还专门带着一家人去县城里玩,还去照相馆里照了一张全家福。   这是李彦铭时隔二十多年以来,第一次照全家福。   那穿的真是相当精神,西装革履,外面套着一件黑色的呢子大衣,白围巾,走在县城的大街上,那比电影海报上的男明星还帅气。   “你们这是拍电影海报吗?”照相馆的老板,还忍不住问道。   “不是,我们是来拍全家福的。”林秀笑着说。   “那我洗了照片出来,能放大一张,挂在我店里吗?”照相馆老板指着大堂中央的墙上说:“就挂这里,我想拿来当招牌,打个广告。”   这一家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个个都长的特别好,特有气质,挂出来肯定能吸引更多的人来拍照。   八十年代照相,可是很奢侈的一件事。   照一次一块钱,还不包括洗照片。   洗照片小的1.5,大的三块,再大点的就要5块钱。这照一次相下来,花费得十几块钱,那可是工人大半个月的工资了。   “你们要是答应我洗出来挂在墙上,我今天拍照就不收你们的钱了。”照相馆老板笑着说。   “要挂也行。”林秀说:“但你得给我们广告费。”   照相馆老板愣住,他不要钱?还得倒贴钱?   林秀继续说:“那些杂志模特儿,人家拍照片来宣传,最少都能拿10块钱的广告费。”   这还是林秀在东城公园里,看见有模特儿拍杂志,才知道原来模特儿这么挣钱。   “我们家这多人,给你打广告,也不多收,就给30块钱吧。”林秀是做生意的头脑,只要能和生意挂钩,就不允许自己吃亏。   老板一听要给10块钱的广告费,还不乐意。   可照相的时候,发现这一大家子真是太漂亮了,最后没忍住说:“这样,照片洗出来好看,我再付钱,把你们的全家福当广告挂在墙上成不?”   “当然可以。”林秀点头。   她对自家人的颜值,还是很有信心的:“到时候你肯定把我们家的照片,挂在店里舊獨最醒目的位置。”   照相馆老板笑了笑,但等照片洗出来,的确给了林秀30块钱的广告费。   当然这是后话,而这时候的林秀觉得一家人难得来一次县城,所以晚上也没着急回去,而是在县城招待所住了一夜。   第二天早上,又拎着东西上了蔡志鹏家拜年去了。   蔡志鹏的父母,都在机关单位上班。   住的也是机关大院分的房子,红色的小楼房,特别气派。   林秀他们过去的时候,蔡志鹏的父母可高兴了。   “秀儿,咋一阵子不见,你越来越漂亮了?”蔡母直接站到林秀面前来:“瞧瞧,这皮肤透亮的很,又白又粉,跟小姑娘差不多。”   “我最近换了一种化妆品。”林秀笑着说:“也给你带了套,东城买的,可好了。”   “还是你好,哪像蔡志鹏这小子,年纪一大把,不找媳妇儿就算了,去了东城回来,也不知道给他妈带点化妆品。”蔡母是个很开朗的人,尤其喜欢和漂亮的人说话。   这不,看见停了车过来的李彦铭,眼睛欻的亮了:“那就是你舅舅?我听蔡志鹏说,人长得贼俊,这么一看,你们甥舅俩都漂亮的不象话。”   蔡母看着李彦铭,眼珠子都不会转了:“结婚了吗?要不要我给介绍一个我们的单位的姑娘?”   这话正好被李彦铭听见了,他抬头看过来:“不用,最近没结婚的打算。”   蔡母眨眼,人好看,声音也好听。   冷冷清清,能迷死个人。   “秀儿,你舅舅太有魅力了。”蔡母一脸兴奋的说。   坐在一边看报纸的蔡父,翻了个白眼:“咋了?你还有点心动?”   【当年追我的时候,不也说我有魅力?这是看我老了?没魅力了?】   蔡父冒酸水的心里话,在林秀脑子里响起的时候,林秀没忍住笑了起来。   以前来的时候,只发现蔡父蔡母感情好,很幽默。   现在一看,蔡父也是个老醋坛子啊。   林秀是蔡家的常客,一点都不拘谨。   倒是成念儿第一次上门做客,有点紧张。   林秀拉她坐下来喝茶吃水果,她觉得浑身不自在。趁林秀不注意,一溜烟跑到厨房里问,要不要帮忙?   “不用,不用,你是客人,哪有让客人动手的理儿。”蔡家是有家政阿姨的,对成念儿也是客客气气的:“你坐着,饭马上就好。”   成念儿这人啊,只有在厨房里才会觉得浑身自在。可看家政阿姨不用她帮忙,就手足无措的走了出来。   她眼神拘谨地看着屋里的其他人,这时候,娇娇正在和蔡志鹏的外甥女下棋。   成景和金九爷、林海义在蔡父的书房里,看蔡父的收藏品。   成煜东、蔡志鹏、李彦铭三人,坐在沙发上一边喝茶,一边商量开建筑公司的事情。   林秀则在和蔡母说保养和化妆品的事情,成念儿眼睛里流露出羡慕的神色:【真好啊,他们一个个的都知道自己要干啥。不像我,连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   听见成念儿这句羡慕的心里话,林秀抬头看过去,见成念儿一脸落寞的站在那里。   就笑着站起来:“大姐。”   她走到成念儿面前,笑眯眯的拉着成念儿走到蔡母面前:“刚才我还在和蔡阿姨说,你厨艺了得,不比国营大饭店里的大厨差呢。”   “我早就听志鹏说好几次了,说他大姐做的菜,好吃的很,他一口气能吃三碗饭。”蔡母一脸慈祥的笑:“今天一看,他大姐真是长得好看还能干。”   这不是恭维话,因为成念儿本人长得确实不错。   穿的还是林秀给买的新衣服,大红色的掐腰羽绒服,衬的成念儿肤色比较白。   因为林秀骗她说擦脸油已经过期了,一向舍不得用擦脸油的成念儿,最近一段时间,天天把擦脸油抹脸上,皮肤变得滋润细腻了不少,人看着秀气漂亮。   【可惜就是性格太内向了】   蔡母忍不住想。   不过这也不怪成念儿,这个时代的女性,大多没接受好的教育,又被家里的长辈打压着长大,大部分的女性都很自卑。   不是人人都像林秀这么好命,从小就被人捧着长大的。   蔡母做的就是妇联的工作,对于女性,有着很温柔的耐心。   “平时谢谢你照顾我们家蔡志鹏了,他跟着成煜东做生意,没少吃你做的饭。”蔡母笑容温柔。   林秀看着也弯眼笑了笑,之所以带成念儿来蔡家做客。   就是想让成念儿感受一下,这世上其实除了王桂花那种不拿女儿当人看的恶毒母亲,也有像蔡母这种,对女性充满善意的长辈。   成念儿都被夸的脸红了,低着头小声道:“没……没咋照顾,就是多做一个人的饭而已。”   而且平时蔡志鹏也一口一个大姐的叫着她,成念儿也是拿蔡志鹏当亲弟弟照顾的。   【内向却善良,这是一个好姑娘。】   蔡母眼神温和的看着成念儿,大概是蔡母表现的太温柔,成念儿身上的拘谨消失了不少。   等上桌吃饭的时候,成念儿已经不紧张了,脸上的笑容也多了起来。   在蔡家热热闹闹的吃了一顿饭后,几人又在蔡家坐了一会儿,下午三点多就起身离开了。   “以后常来玩啊。”蔡母还对成念儿打招呼。   成念儿笑着点了点头,离开的时候,还对林秀说:“这家人真好相处。”   没来以前,成念儿一直以为当领导的都喜欢端着架子,却没想到这么平易近人?   林秀笑着说:“喜欢?下次还带你来。”   说着,又补充一句:“等我们搬到县城后,你会认识更多好相处的人。”   “我也一起搬来城里?”成念儿愣住。   她知道林秀打算搬来县城,但从没想过,林秀会带着自己。   “那家里的房子咋办?还有大黄和土地……”成念儿忍不住问。   “大黄带着来县城,房子和土地搬不走,当然留在老家了。”林秀说完,忽然问:“可是土地,咱们能租出去给乡亲们种。”   “大姐,你觉得咋租比较合适?”   成念儿被问的一愣,土地咋租?   她认真的想了一下,然后说:“嗯,土地可以租给好相处的人。咱们租金也不用收太多,就意思意思,让人家知道这是咱们的土地就成了。”   不白给人种的原因,是有些东西你白给久了。   时间一长,对方就觉得理所当然,还把东西当成自己的。   租出去,少收点租金,就是宣告主权,让人时时刻刻记得,这是租来的东西,以后收回来,也不用扯皮。   林秀见成念儿懂她话里的意思,就弯了弯眼笑起来。   成念儿其实很聪明,就是吃亏在没文化,又从小被王桂花嫌弃和打击的生活环境下,搞得她不自信,内向又自卑。   想到这里,林秀就说:“大姐,你真聪明。我想不到的事情,你都想到了。”   她夸赞道:“以后咱们来了城里,家里的事情还得你做主才行。”   面对林秀温柔又鼓励的眼神,成念儿又脸红了。   【秀儿对我真好】   成念儿和成煜东的心里话同时传来。   林秀一愣,搞不懂为啥两人都这样想?   她疑惑回头,就对上成煜东漆黑温柔的眼。   【秀儿对我好,所以爱屋及乌对大姐也好。】   成煜东心想:【这辈子能娶秀儿这种媳妇儿,是我上辈子修来的福气。】   林秀笑了笑,她虽然不会刻意去表现自己的好。   但是你对人好,对方能感受到,并且珍惜,这当然也是一件很让人愉悦和开心的事情呀。   在县城买房子的事情,林秀是请蔡母帮忙打听的。   林秀家里人口多,对房子的要求,就是要大,能住下他们一家人。   而李彦铭却没打算和林秀一起住,而是准备自己也在县城买套房子来住。   “距离最好近一点,这样秀儿有啥事儿,我能第一时间赶到。”李彦铭买房,也是拜托蔡母帮忙的。   听见他说这话的时候,蔡母还想,这个舅舅比当爹的都还操心。   家里的土地,也在成念儿的张罗下,租给了村子里的老好人。   林秀看家里都收拾的差不多了,就准备起身去农场找王桂花,利用读心术刺激王桂花,说出更多有关于成煜东的身世…… 第74章 又一个寻亲的人   林秀去农场的时候, 特意支使成煜东带着娇娇和成景去县城里,拿拍的全家福。   说自己过年这几年累了,想留在家里清清静静地睡个觉。   成煜东还想给媳妇儿按肩膀,却被拒绝了。   “你赶紧带着孩子去县城拿全家福, 这是我第一次和舅舅拍照, 我想快点看到它。”她裹着被子,懒洋洋说:“我再睡个回笼觉就成了。”   一大早起来, 就听见林秀提李彦铭, 成煜东不大高兴的板着脸。   “你还不快走?”林秀看他坐在床边, 眼神冷沉沉的盯自己, 就伸手推他:“晚了你就赶不上车了。”   他们家是没有小汽车的, 李彦铭最近开着大卡车总是舊獨不见人影。   要去县城的话,得去大马路上坐公共汽车。   成煜东看林秀不停的打着哈欠, 困的眼睛都睁不开。   先倒了开水把热水袋灌满, 给她塞进被子里, 让林秀抱着暖呼呼的热水袋。   又给她掖好了被子,这才带着娇娇和成景去了县城。   “爸爸,妈妈是不是怀小弟弟了?”娇娇还这样问成煜东:“我看二丫妈妈怀她小弟弟的时候,就总是想睡觉。”   “没有, 妈妈就是累了。”成煜东说。   他知道生孩子有多痛, 所以在林秀生了龙凤胎以后, 就不打算再生了。每次夫妻作业的时候,都做了安全措施。   娇娇听了,有点遗憾, 她想要个小弟弟或者小妹妹, 这样她就能照顾他们了。   躲在屋子里的林秀, 看成煜东带着两个娃走出去了之后, 连忙打开衣柜换衣服和洗漱。   “我给你盯着他们,已经走远了,你这时候去农场不会撞见大弟他们。”成念儿知道林秀避开成煜东去农场,是怕成煜东再次从王桂花那里受到伤害。   反正林秀知道了关于成煜东身世的事情,也就等于成煜东知道了……   林秀出门的时候,发现不仅林父和金九爷在,就连舅舅李彦铭也在。   “我送你去农场……”李彦铭说。   虽然他不爽成煜东这个侄女婿,觉得对方配不上自己乖侄女。可是林秀要干的事情,他这个舅舅是支持的。   有他陪着,王桂花那个老东西想撒泼或者动手的话,他还能冲上去保护秀儿。   林海义和金九爷都是这样想的,成念儿不想见到王桂花,就在家准备好吃的,等着林秀回家。   大河村离农场不远,走路一个多小时,开大卡车的话,十几二十分钟就到了。   林秀在李彦铭、林海义、金九爷的拥簇下,走进农场的时候。   农场林的人负责人,还以为是哪个大领导下来检查?   可一看林秀那养尊处优的模样和年纪,就愣住了,有这么年轻的女领导吗?   “同志你好,请问你是来……”农场负责人摸不清楚林秀的路数,说话都带着恭谨和试探。   “你好,我是大河村的林秀。这一次来,是想见见王桂花的。”林秀把从公社拿来的介绍信,递给了农场负责人。   农场负责人一看是镇长亲笔写的,立马笑着说:“王桂花是吗?我立马带你过去。”   林秀被农场负责人带过去的时候,王桂花正穿着打满补丁的烂衣服,光着两条腿在池塘里挖藕。   要开春了,得把没挖干净的藕全都挖出来。   这样到了春天的时候,新一茬的藕才能重新发芽生藕。   冬天挖藕,冻的王桂花浑身哆嗦。   自从来了农场以后,她就吃不饱,穿不暖,短短一个月,人都瘦成了人干。   林秀站在岸边上盯着王桂花看,忽然想到。   在原著剧情里,这时候,她应该被林冬芹和王桂花联手抢走了祖上归还的所有财产,然后被这些人算计到了农场劳改里,最后浑身生疮的凄惨死在了农场里。   这么一想,林秀的眼神就冷了冷。   而被农场负责人叫上岸的王桂花,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林秀,她脑子被冻糊涂了,不明白林秀为啥要来农场找她?   不过很快王桂花就反应过来,林秀这人无事不登三宝殿,来农场找她,肯定是有求于她。   林秀能有啥求她?肯定是成煜东的身世。   王桂花佝偻的腰杆,瞬间挺直了,脸上的麻木也变成了得意。   “我知道你来干啥?”王桂花说:“你想知道成煜东的身世,和亲生父母的消息对不?”   不等林秀开口问,王桂花就先发制人的开口。   林秀看她浑身冻的直哆嗦,还这么得意,心里也觉得挺好笑。   紧跟着又听王桂花说:“这世上就我一个人,知道成煜东的身世和亲生父母的消息了。你如果想知道,那就把我从农场带出去……”   王桂花威胁林秀:“你们把我请回去,好吃好喝的供着,我就把成煜东的事情全说了。否则……”   她冷笑:“你们永远别想知道成煜东的事儿,他这辈子都别想找到他的亲生父母!”   从上辈子王桂花能一辈子把成煜东掌控在手里,好吃好喝的供养着她和成刚,就能看出,王桂花是个精明刻薄的老太婆。   只不过她的精明,遇上了拥有读心术的林秀,就没啥用了。   因为林秀已经从王桂花的脑子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消息。   王桂花根本不知道成煜东亲生父母的事情,只知道成煜东是被人从京城拐来的。   卖到王桂花手里的时候,是转卖了第二次。   第一次转卖成煜东的那人,早在六十年代的饥荒年给饿死了!   “林秀我告诉你,我知道成煜东父母的所有消息……”王桂花看林秀一句话不说,还以为林秀被唬住了。   于是笑的更加得意:“把我带回去,把我当亲娘一样孝顺我。我就允许成煜东去找亲生父母,否则成煜东这辈子都别想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   王桂花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林秀一脚踹到了池塘里。   周围的人都惊呆了,谁都没想到,这个穿着打扮都很摩登时尚的年轻女同志,竟然这么凶猛?   一言不发就抬脚踹人?   原本站在林秀身边的农场负责人,都悄悄往旁边挪了挪,有点害怕林秀也把他给踹下去。   而被踹到池塘里的王桂花,愤怒大喊:“你干啥?”   她只有这一件衣服,现在浑身都打湿了,她不得冻死在农场啊?   “就是想告诉你……”林秀站在岸边,居高临下的盯着这时候冻的浑身哆嗦的王桂花,冷若冰霜的说:“我这辈子最讨厌被人威胁了!”   王桂花瞳孔一缩,有些害怕的咬紧牙关。   她忘了,林秀是个油盐不进,看着娇娇气气,实际特别心狠手辣的人。   要不是林秀心狠手辣,她能被送到农场里来?成煜东能和她断绝关系?   要知道,以前的成煜东可是对她言听计从,挣了钱全都给她和成刚花的。   这时候的王桂花,还在怀念以前大手大脚花钱的富贵日子。   还把所有的错,都怪罪在林秀身上,这就真的很可笑。   王桂花有今天这个凄惨下场,是她自作自受,是她那个好儿子成刚害的。   林秀眼神冷冷的盯着王桂花。   王桂花还想威胁林秀:“你……你不想知道成煜东亲生父母的事情了?”   林秀勾唇,不答反问:“成煜东后背的烫伤是咋回事?”   这个伤疤,成煜东也不知道咋来的。   林秀盯着王桂花:“是你烫的?”   “不是我,我买他回来的时候,他后背就已经烫伤了。”王桂花冷的牙齿打颤,在林秀读心术的刺激下,王桂花说的都是真话:“那时候,他还发着高烧,要不是我给他治病,他早就死了。”   王桂花也是看成煜东便宜,只要15块钱就能买回家,这才心动了。   否则她去买个健康的儿子,得要好几百。   但是到了林秀面前,王桂花就把自己说的特别伟大和有母爱:“我当初晚上不睡觉,一宿一宿的照顾成煜东。好不容易把他养大了,给他娶媳妇儿。你们不感激我就算了,还把我当仇人?”   王桂花见威胁不管用,又开始哭着装可怜。   可是林秀不吃这一套,而且周围的人,一开始就看到了王桂花嚣张得意的威胁林秀的样子,都在心里鄙视王桂花。   在农场劳改的也不全是坏人,还有一些因为身份背景原因,被下放的。   虽然这时候很多人已经开始平反了,但还是有不少人还在农场里受苦。   这些人有文化,三观端正,都不喜欢买小孩儿的王桂花,人贩子是这个世上最可恨的东西!   所以王桂花哭的稀里哗啦,都没人上前帮忙。   王桂花这时候也后悔,一开始态度太嚣张的和林秀说话。   如果她一开始对林秀说啥她听啥,林秀问啥她说啥,不威胁林秀,还会被林秀踹水里吗?   王桂花越想越后悔,从水里站起来的时候,脸上又带上讨好谄媚的笑:“秀儿啊,咋说我也是你婆婆,你生娃我还给你带小孩儿。。看你没奶水,还把家里的老母鸡都杀了给你吃,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你是不是该报恩啊?”   “你还有脸说。”王桂花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林海义捡石头砸了一下。   “你杀老母鸡给秀儿吃?那是我花钱买来的老母鸡,你杀了炖汤,自己把肉和汤都喝光了,然后兑白开水喂给秀儿……”   林海义是个斯文的知识分子,能气的他打人,那就证明王桂花在林秀月子里,做的恶心事还不止这一件。   “我给秀儿买的补品,买的衣服,给娃买的奶粉,全都被你这个老虔婆给抢走了……”   林海义又气的捡石头砸人:“你还有脸说这话?你还联合林冬芹,想冻死我女儿。”   “那也是你自己蠢,你自己相信你娶的后老婆舊獨和继女,怪我干啥?”王桂花大叫:“那些补品衣服、奶粉,如果不是林冬芹默认,我能拿得走?”   “我拿走了,也比被林冬芹丢了好!”王桂花还理直气壮的很。   气的林海义脱鞋就想跳进池塘里,去揍王桂花。   却被李彦铭给拦住了:“姐夫别冲动。”   “你是老师,是知识分子,你还打人?”王桂花一屁股坐在池塘里,开始哭天喊地:“老师打人了,老师要打死人了。”   “老师惹你了?知识分子就活该看着女儿被欺负,不能还手?”林海义气的想杀人,还瞪李彦铭:“有你这么当舅舅的吗?你不帮着侄女儿,帮着外人?”   “谁说我帮着外人?”李彦铭眼神凉薄的说:“跳下去去打她,冷到的是你自己。”   说完,李彦铭从兜里掏出一把大团结说:“谁揍这个老妖婆,我钱就给谁。”   农场负责人震惊的瞪大双眼:“这……这不行……”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有不少人跳出来说:“我来揍她。”   “我来,我来!”   不少人抢着揍王桂花。   没办法,李彦铭给的实在太多了。   八十年代的大团结,那购买力比21世纪的一千块还多。   他们在农场劳改,天天吃不饱穿不暖,如果有了钱,还能偷偷买点东西来填饱肚子。   而且王桂花真的可恨,买孩子、在儿媳妇儿坐月子的时候,欺负儿媳妇儿、还抢儿媳妇儿的营养品……   揍王桂花的人里面,除了一些本就品行不好,犯了事儿被送到农场来改造的社会坏分子之外。   还有不少女人!   月子之仇不共戴天。   很多女人在婆家被欺负,月子坐不好的人,就把怒气全发泄在了王桂花身上。   王桂花被人按进池塘里,打的嗷嗷直叫。   等农场负责人找人拉开他们的时候,王桂花已经被打的直抽抽了。   “你们……哎……你们……”农场负责人挺头痛的:“你们这搞的算啥事儿?”   “对不起,我乖侄女被欺负的太狠了,我气不过。”李彦铭麻溜道歉。   骨节分明的手指,还指着在抽抽的王桂花说:“你也知道她是犯了啥事儿被送进来的,不仅买孩子,还买通别人污蔑媳妇儿乱搞男女关系,还想害死养子和媳妇儿,吞他们的家产,这种人根子已经烂透了,劳改也没用。”   李彦铭说:“因为如果劳改有用,刚才她就不会这么嚣张了。”   因为天气太冷,农场负责人的脑子也被冻的转不过弯。   这时候听李彦铭这么说,还觉得挺对。   再一看林秀那娇气柔弱的模样,再看看王桂花那可恶狰狞的样子,忽然觉得林秀好可怜啊,竟然遇上这种恶婆婆。   他也是有女儿的人,如果女儿嫁人后过的这么惨。   他恐怕比李彦铭和林海义还极端,得拿刀冲上门杀了对方。   “下不为例了。”农场负责人对林秀说。   林秀立马保证:“下回我们不来了。”   王桂花被打了一顿,又听林秀说下回不来了,心里是真的害怕了。   如果林秀不来了,她咋有希望跑出农场?   成刚被东城的公安遣送回来后,就嫌丢脸,抢了家里剩下的钱,去了学校。   她现在在农场受苦,无依无靠,如果林秀不来了,或者林秀从她那里得不到有用的消息了,那她只有死在农场。   “林秀,林秀,我错了,我真的错了……”王桂花在林秀转身离开的时候,害怕的直哭:“我不该威胁你,我不该对你不好。你再给妈一次机会,妈肯定好好对你。”   “你想知道妈都告诉你。”刚才嚣张得意的王桂花,这会儿恨不得跪在林秀面前,求着林秀看她一眼。   可林秀根本不理她,直接转身走了。   她的道歉,也不是反省自己做错了。   而是怕自己惨死在农场里,这种人的对不起,林秀根本不屑!   “林秀……”王桂花还想冲过去,拽住林秀,却被李彦铭给踹开了。   王桂花摔在地上,眼睁睁看着林秀越走越远。   浑身湿透,头发散乱的王桂花,像个疯婆子似的追上去,嘴里不停的喊:“林秀,你别走,你不想知道成煜东亲生父母的事情了吗?”   王桂花歇斯底里,换来的确是林秀头也不回的身影。   王桂花这时候后悔的不行,如果她早知道成刚不孝顺,她咋会为了成刚把成煜东和林秀逼上绝路,毁了自己原本安稳富贵的好日子?   林秀回到家的时候,才中午十一点。   在灶房做饭的成念儿看林秀回来,忙问:“咋样了?问出来了吗?”   “没啥有用的消息。”林秀有些遗憾:“只知道成煜东是被人从京城拐来的……”   成念儿也很失望,她是真心盼着成煜东能找回自己的亲生父母。   可知道的消息实在太少了,她又帮不上忙。   “没事儿,大弟福大命大,以后肯定能找到亲生父母。”成念儿安慰林秀:“我中午煮了你爱喝的皮蛋瘦肉粥,你等会儿多喝点。”   吃过午饭没多久,成煜东就带着俩娃回来了。   俩娃刚进村口,就被村里的小孩儿团团围住,在好奇的问县城咋样?好不好玩?他们今天去县城玩了啥?吃了啥?   娇娇把在县城做的事情,都说了出来,还把成煜东买的瓜子分给了村里的小孩儿。   因为娇娇总是有东西吃,所以成了全村最受欢迎的小孩儿。   成景跟着成煜东回了家,他在东城收到那些古董,还没清理出来,得在搬家之前把他们全清理好才行。   “这钱,是照相馆老板给的广告费。”成煜东把钱递给林秀,一共有40块钱。   “这么多?”林秀惊奇。   “除了咱们的全家福,还有你的照片也被洗了出来。”成煜东说:“就挂在照相馆大堂,最醒目的位置。”   尤其是林秀的照片,还洗了好几张挂在橱窗里。   成煜东今天去拿照片的时候,不少女同志因为林秀的照片好看,都兴冲冲的跑进来拍照!   成煜东说完,又补充:“我听说现在县城里时兴拍结婚照,我们改天去补一张?”   他今天去拿照片,看见有对年轻小夫妻就在拍结婚照,女方还穿着婚纱,男人穿着西装,亲亲热热的抱在一起拍照,看着特别幸福。   他和秀儿还没结婚照,应该补一张。   成煜东刚说完,李彦铭就嫌弃的说:“只补一张结婚照?婚戒呢?婚礼呢?你都办了吗?”   “办了。”成煜东知道李彦铭想找茬,就说:“戒指买的金戒指,婚礼摆了好几天的流水席,不收钱,让乡亲们敞开了吃的那种。”   他还很得意的瞥着李彦铭:“你当时不在,不知道也正常。”   李彦铭挑眉,这么得意?   “也就是我不在,否则你能这么容易娶到我家秀儿。”说完,李彦铭还对林海义抱怨道:“姐夫你也是,这么轻易的就把秀儿嫁出去了。”   林海义吹胡子瞪眼:“你和成煜东打擂台,别牵连我。”   说完,他背着手和金九爷进屋下围棋去了。   林秀则找了机会和成煜东说,今天去农场见王桂花的事情。   成煜东全身紧绷,难怪秀儿一大早就要支开他和孩子。   “你万一受伤咋办?”成煜东声音沉沉。   林秀忙说:“我啥事儿都没有,也问出了点消息。”   “你是被从京城拐来了,可惜更多的消息,王桂花也不知道了。”林秀叹气:“第一次买你的那对夫妻,早就饿死了,咱们也没法去找他们对证了。”   “没事儿。”成煜东搂着林秀:“有些事强求不来。”   他真的很感动,林秀为他所做的一切。   两夫妻在屋里把话说开了以后,这才走出房间。   这时候金九爷已经把那个民国仿制铜香炉完全拆开了,里面果真有一个做工精致的银薰炉。   “唐朝的没跑了。”金九爷很高兴的把银薰炉,翻过来,给林秀看底下的落款:“还是宫里出来的物件。”   虽然早就知道里面有真家伙,可看到看到实物的时候,林秀也着实高兴了一把。   “咱们家的古董是越来越多了。”林秀看着红木柜子里摆放着的古董,心情特好的笑着说:“以后去了县城,还得再买处房子,专门来放家里的好东西。”   这些都是价值连城的古董,放在农村,可不保险。   搬家的事情,很快就有了着落。   蔡志鹏在县城里给林秀和李彦铭都找到了合适的房子,林秀的是一个带院子的二层小楼房。   虽然是自建房,但是环境不错。   楼上楼下,加上灶房,一共有七间屋子,又挨着县城中心。   这时候的土地和房屋,刚允许私人买卖,所以价格不贵,买下来花了一千五。   李彦铭的房子在附近,不过不是自建房。   而是农机厂分出来的宿舍,一个套二的房子。   离林秀家不远,走路也就七八分钟的距离。   房子找好了,林秀就打算找个黄道吉日搬家去县城了。   可谁舊獨知道,中间出了个插曲。   有个带着京城口音的人,跑到家里来寻亲了…… 第75章 骗子老狗   “你来寻亲的?”林秀看着坐在自己面前的这个男人。   对方大约三十岁左右, 穿着一件特别干净的军大衣,长的还算可以,就是头发有些长,人也特别瘦, 好像几年没吃饱饭似的。   “对, 我是来寻亲的。”这人一口纯正的京片子:“我弟几个月大的时候,就被人偷了。这些年我们全家都在找他, 这不听说被拐卖到了西南这边, 这些年, 只要我有空, 就会来西南这边找人。”   他说话的时候, 成念儿正好拿着开水壶,在给他倒茶。   他还特有礼貌的说:“谢谢了, 大姐。”   成念儿看了他一眼, 这人表情看着很诚恳, 成念儿就笑了笑,还说:“难怪你这么瘦,这些年到处奔波找亲人,肯定累坏了吧。”   成念儿还挺同情他, 因为他真的太瘦了, 一看就是风餐露宿, 营养不良。   林秀没说话,她坐在旁边,眼神继续打量这个男人。   总觉得这个男人身上的衣服过分干净了些, 因为他头发很油, 脚上的鞋子, 也不算太干净, 这种细节上的差异,咋看咋不顺眼。   林秀留了个心眼儿:“同志,你是咋知道我丈夫的事儿?”   她想听听这男人的心里话,可没想到,这男人情绪一直很平静,心里话一句都听不见。   “是这样的,我前阵子遇到了一对同样找儿子的老夫妻,从他们嘴里得知了这边的事儿。”男人说:“我就想着来碰碰运气,看看是不是我弟弟?”   “那倒是挺巧。”林秀笑着说:“那对夫妻腊月29跑到我家来找人,这大过年的,留他们吃饭她们都不吃,说要赶回去过年。”   其实那对老夫妻,是腊月27那天跑来找人的。   林秀故意说错了时间,就是为了试探这个男人。   “没想到你们竟然遇上了。”林秀问:“是在火车站遇见的吗?”   男人愣了一下,然后笑着说:“不是,是在招待所碰见的。”   下一秒,林秀就听到了男人的心里话:【她在试探我。】   林秀眸光一闪,她的读心术,只有在人情绪激动的时候,才能听见。   看样子,这男人心里有鬼,否则咋怕自己试探呢。   “那可真是缘分。”林秀装作很感叹的说了一句:“如果你真是我家成煜东的亲哥,这是老天爷都在帮你们团聚。”   【她信了。】   男人的心里话又传来,这次有点窃喜。   “希望他是我弟弟。”男人也跟着感叹一声,然后忽然想起啥事儿似的,补充道:“对了,我们家在闹饥荒的时候,找到了那个偷我们小弟的人。不过对方饿的只剩一口气,刚说把我小弟卖到了威阳县,人就饿死了。”   成念儿一听,表情很欣喜:“那不就是我们大弟吗?”   【上当了!】   男人的心里话,这次特别激动和兴奋。   于是林秀就知道,这是个骗子。   但她没着急拆穿,因为她看成念儿相信了对方说的话。   这倒不是成念儿笨,容易相信人。   而是显然这个骗子,在来的时候,就把成煜东的事情打听的很清楚。   而且这个骗子的心理素质特别好,在林秀面前也表现的很从容淡定,一看就是个骗人的老手了。   如果不是林秀故意刺激他,林秀也很难听到这个骗子的心里话。   而这时候,这个骗子还不知道自己早就在林秀面前暴露了。   还表现出很兴奋的模样,对成念儿:“是吗?我也觉得成煜东是我兄弟。”   说着,他话锋一转:“也不一定,我小弟身上没啥胎记。唯一有的,就是那个偷了我小弟的人贩子,曾经在点蜡烛的时候,不小心用蜡烛烫到我小弟的肩膀,留下一个烫伤的痕迹。”   这些话,是骗子根据成煜东身上的特征,来编的谎话。   因为他来的时候,就打听清楚了,林秀他们也不知道成煜东后背的烫伤咋来的。   他这样说,也没人会拆穿他!   这个骗子确实很聪明,知道化被动为主动。   故意透露出和成煜东身上符合的特征,来牵着她们的鼻子走。   这不,成念儿这时候是完全的相信了这个骗子。   “我小弟肩膀上就有个烫伤。”成念儿高兴说:“就在左肩膀上,只有拇指大小。”   “你肯定是我大弟的亲人。”成念儿还拿衣袖抹眼泪:“没想到,我大弟真的找到亲人了。”   林秀看着还不知道真相的成念儿,看她真心实意的为成煜东找到亲人而高兴。   林秀忍不住在心里叹了口气,其实成念儿不笨。   就是从小活在乡下,没啥见识,人太淳朴了。   大概成念儿也没想到,咋有人拿找亲人这种事,来骗人?   【今天正好拿这个骗子,来给大姐上一课。让大姐知道,这世上的骗子各种各样的有。】   林秀心想,希望成念儿能通过今天这个骗子,长点警惕心,免得以后总是傻乎乎的相信别人。   于是林秀啥话也没说,就坐在红木椅子上,喝着泡了梨片儿的开水,一边润肺,一边看着骗子的表演。   “真的?快把人找回来……”骗子一脸激动的催促成念儿:“你把人找回来,让我看看。万一真是我小弟,我好打电话回家报喜啊。”   “我大弟去城里,收拾刚买的房子去了。”成念儿被骗子着急的态度,给影响的自己也挺着急的说:“他要是回来的话,得下午去了。”   “下午?”那男人愣了一下,然后叹了口气:“没事儿,我等的。”   【就是打听了成煜东不在,我才来寻亲套更多的消息,否则我能骗到你们?】   原本情绪一直比较淡定的骗子,这时候是真的得意起来了。   毕竟他成功了,成功使人骄傲嘛。   紧跟着,骗子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   成念儿一听,就说:“还没吃饭呢?我去给你煮碗面条……”   “那就麻烦你了。”那男人笑着说。   “麻烦啥,以后都是一家人。”成边儿也笑:“你等着,煮面很快的。”   骗子忍不住咽了咽口水,他在农场可以说是饿了好几年的,肚子一直吃不饱。   这好不容易放出来,终于能吃顿饱饭了。   这时候的骗子,只要想到那一碗热腾腾的面,就觉得这世上没有啥,能比吃饱饭更让人幸福了。   骗子这句心里话,在林秀脑子里响起的时候,别提多兴奋激动和期待了。   林秀挑了挑眉,真没想到,在骗子心里,吃饱饭比骗人都还兴奋。   林秀自然也从骗子的这些心里话中,知道了骗子是从农场放出来的劳改犯。   难怪这个骗子知道和成煜东有关的事情。   肯定是她那天去农场找王桂花时的事情,被这个骗子知道了。   而且以王桂花的尿性,在林秀走了以后,肯定会逮着人就诉苦,说自己被养子和媳妇儿虐待。   林秀猜的确实也没错,这个骗子,就是和王桂花一起劳改的狱友。   因为看李彦铭撒钱让人揍王桂花的时候,撒钱撒的太大方,就知道这家人有钱。   所以骗子故意接近王桂花,从王桂花嘴里套了不少关于成煜东的消息。   还在自己刑满释放后,在清溪镇埋伏了好几天,从各方面打听了成煜东的消息。   这也是骗子为啥知道那对来老夫妻来寻亲的事儿,还在林秀试探的时候,就算故意说错了日期,还能对答如流的原因。   至于骗子身上的军大衣,那是在供销社偷的,所以特别干净!   骗子把功课做的这么足,准备的这么好。   要不是林秀聪明,还拥有读心术,能听到骗子的心里话。   说不定真能和成念儿一样,被这个骗子骗了去。   现在,知道一切真相的林秀,不打算再继续看骗子的表演了。   见成念儿朝厨房走,林秀这才开口:“大姐,你等一下。”   成念儿站住,回头问:“你也饿了?家里还有酥肉,我给你拿几个吃。”   这句偏心的话,让林秀笑了起来。   骗子却有点不满意了,他现在咋说也骗过了她们,算是成煜东的亲哥了。   咋他饿了,就只给面吃?这女人饿了,就有肉吃?   这也太偏心了!   【我也想吃肉啊!】   骗子恼火的想,肚子也‘咕咕咕’叫的更厉害了。   林秀好笑的瞥了骗子一眼,然后说:“我不饿,你也不许给这个骗子煮面。”   “为啥啊?”成念儿不理解,秀儿一向不小气的啊,为啥今天变了?   “为啥?”林秀轻哼一声,不高兴的说:“当然是因为骗子不配吃我家的东西!”   “啥?骗子?”成念儿和骗子同时发出震惊的声音。   两人看着林秀的眼睛,都瞪的溜圆。   “你咋说他是骗子?”成念儿不相信的问道,可那双腿,却下意识的朝林秀靠近了。   因为在成念儿潜意识里,无论林秀说啥,她都相信的。   “这其中有误会……”骗子朝林秀走近:“舊獨我不知道哪儿惹你不高兴了?但是你肯定误会我了,我不是骗子……”   骗子的话还没说完,院子里忽然响起了大黄的狂叫声,紧跟着就是一个男人从大门外冲了进来。   “汪汪~”   林秀和成念儿被吓的愣住的时候,大黄从狗窝里蹦出来,去咬从外面冲进来的邝志生。   “大黄……”   林秀一看是同村的邝志生,下意识叫住大黄。   大黄这时候已经咬住了邝志生的小腿,但因为林秀呵斥的声音,大黄下意识松了獠牙。   可奶崽期间的母狗,本来就凶性大发,所以就算大黄即使松口,邝志生的腿还是被咬出了血。   但他没在意,像个疯子一样冲进屋,揪住骗子的衣领,重重一拳打在了骗子脸上。   骗子鼻血都被打出来了:“邝志生,你他妈有毛病啊!”   听见骗子的大骂声,林秀这才反应过来,这两人认识。   可这两人为啥会在自己家打起来?林秀都有些懵逼了。   而邝志生像是没听见骗子的咒骂声似的,揪着骗子的衣领,一拳又一拳的打在骗子脸上。   骗子脸上火辣辣的痛,也开始反击,和邝志生在屋里打了起来。   “汪汪……”   大黄冲到林秀和成念儿面前,凶恶的咧着嘴,不停的冲骗子和邝志生狂叫起来。   大黄像是知道骗子骗人似的,找准机会,还一口咬在骗子腿上。   “啊!”   骗子的惨叫声,响彻了整个村子。   而这时候,刚好从县城回家的成煜东,一听这杀猪似的惨叫声,是从自己传出来的,拔腿就朝家跑。   “东哥。”   开车送成煜东回来的蔡志鹏见状,也跟着跑:“家里出了啥事儿了?”   这一问,成煜东跑的更快了。   他不知道家里出了啥事儿,但他担心林秀的安全。   成煜东一口气跑进家里的时候,就见大黄和一只通体纯黑的公狗,围着正在打架的邝志生和骗子狂叫。   大黄生的几个崽,明明没满月,也摇摇晃晃的冲进屋,跟着一起狂吠。   而林秀和成念儿则一脸懵逼的站在堂屋里,看着面前这乱糟糟的画面。   “秀儿……”   成煜东跑上前,把林秀和成念儿护在身后:“大姐,这咋回事儿?”   “我不知道啊……”成念儿懵逼眨眼,指着又被大黄和那条黑狗咬了一口的骗子说:“他来家里寻亲,说是你哥,可秀儿说他是骗子。”   “然后邝志生就冲进来打骗子了……”成念儿说完,还问成煜东:“你认识他们不?”   “我认识才有鬼了!”成煜东真是鬼火冒。   一回家就碰到有人在家里打架,他也是懵逼的很。   再一看邝志生还在和骗子打架,秀儿都被挤到红木椅子上站着了。   成煜东脸色铁青的冲上去,直接把邝志生和那骗子一人踹了一脚。   “都给我住手!”他愤怒的很。   蔡志鹏一看,也冲上来帮忙。   再加上还有大黄和那条黑狗时不时的要窜上来咬人,邝志生和骗子倒是很快就消停下来了。   骗子被咬了好几口,腿上都在流血,脸也被打肿了,看不清原来的长相。   他一看成煜东,就笑着说:“成煜东,我是你哥……”   “你给我闭嘴!”林秀葱白的指尖,对准还想和成煜东攀亲戚的骗子,像个高傲的女王:“你这个刚从农场放出来的骗子,别以为从王桂花嘴里知道点消息,就赶来我家骗成煜东!”   骗子震惊,这女人咋知道他的底细?   穿着白色棉服的林秀,眼神不悦的盯着骗子:“成煜东,这个骗子,还假装是你哥。趁你不在家,就想来骗我和大姐,骗我们说是从京城来寻亲的,还骗我们说你的亲人。”   林秀短短几句话,就说明了来龙去脉。   成煜东眼神沉冷的盯着骗子:“蔡志鹏,把人绑起来。”   “得了。”   蔡志鹏麻溜应了一声,成念儿立马去屋里找绳子。   那骗子还想跑,却被邝志生伸腿给绊倒在地。大黄瞬间冲上去,一口咬住骗子的脑袋,把骗子往成煜东面前拖。   骗子:“…………”   为啥他会失败?   他明明都打听清楚了一切消息,还故意趁成煜东不在家,来骗人的。   骗子神情愤怒的盯着林秀:“你才是骗子,不是说长的好看的女人,都没脑子吗?为啥你有脑子?还这么聪明?一眼就看出我是骗子?还知道我的底细?”   “为什么?是我装的还不够好吗?是我哪里疏忽了吗?”   骗子的愤怒质问,换来了林秀无情的一脚:“我们家的人,都是我罩着。你想骗人,我先弄死你!”   这么好看的人,这么好听的声音,为啥做出这么凶悍的动作?说出这么狠厉的话?   骗子很难受,好看的女人,就该是个笨蛋美人啊!   成煜东则翘了翘唇,他媳妇儿最护短了。   尤其是在他和孩子的事情上,更是无敌护短。   成煜东心里窃喜,面上却冷峻严肃的搂着林秀的肩膀问:“脚痛不痛?”   刚才秀儿踹骗子那一脚,特别用力,万一踹痛了秀儿的脚板心咋办?   成煜东一问,林秀就委屈:“有点痛。”   成煜东立马抱着林秀,小心翼翼的放在红木椅子上,还脱了林秀的拖鞋,给她揉着脚。   蔡志鹏和成念儿都见怪不怪的低头绑骗子,而邝志生却双眼直勾勾的盯着林秀。   【林秀真漂亮!】   林秀皱眉,为啥每次邝志生看见她,都是这句话?   给林秀揉脚的成煜东,敏锐的发现了邝志生的眼神。   他停下手里的动作,站起来,扭头,双眼沉冷锐利的盯着邝志生。   两人的目光对上,一个锋锐,一个幽深,像是两道惊雷在碰撞,传来了天崩地裂的巨响。   成煜东看着邝志生的双眼,越来越冷,越来越锐利:“你为啥会在这里?”   邝志生眨眼:“因为他是骗子!”   声音很平静,表情也很平静,可他的手却指着被捆成王八一样的骗子:“他叫老狗,以前和我做生意,却害我劳改!”   “啥叫害你劳改?”老狗虽然被困成了王八,但嘴还能动:“那是我俩合伙做生意,一起赚钱。”   “这是没改革开放之前,属于投机倒把,不仅你被抓了,我也被抓了。”老狗觉得自己挺冤枉:“我还比你多劳改几年!”   老狗神情愤怒的盯着邝志生:“我他妈要知道你也在大河村,我肯定不来骗人。你打人忒疼了,我脸都被你打肿了!”   老狗和邝志生是老交情了,虽然以前骗了邝志生的钱,两人之间有点仇,但老狗看邝志生还是很亲切。   “你让他们放了我,我把钱还给你!”老狗还和邝志生交涉:“那些钱,我藏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你让他们放了我,钱还给你啊。”   邝志生听了,就朝老狗面前走了一步:“人我要了。”   邝志生这人虽然长的比女人还漂亮,可因为童年不幸,所以人看着有点阴郁,还有种神经病的感觉。   “你想要就要?”成煜东冷哼。   他早就知道,邝志生这人,对他媳妇儿有贼心。   在情敌面前,成煜东能让他如愿?   不可能的嘛!   邝志生眼神阴沉的盯着成煜东,他眨了眨眼,说:“这个家里,你说了不算。”   成煜东:“…………”   邝志生有心气死成煜东似的,还偏头看着林秀:“你说了算,你能把人给我吗?”   “当然……”林秀微笑,在成煜东不高兴的表情下,缓缓补充道:“不能。”   “这个家里,我们成煜东说了算的。”   在外人面前,林秀是非常给成煜东面子的。   耙耳朵是男人对媳妇儿的尊重,媳妇儿也得尊重男人才是啊。   【我媳妇儿真好。】   成煜东心里跟吃了蜜糖一样甜。   那张冷峻的脸上却没啥表情,倒是嘴角忍不住的往上仰了仰,眼神还特挑衅的盯着邝志生,特别得意的重复道:“这个家里,我说了算。”   “哦。”邝志生没啥表情,跟一潭死水一样的转身往外走。   这可把老狗吓坏了:“喂,邝志生,那些钱你不想要了?那可是两千块钱呐,是巨款,你不想要了?”   这家人狠的一匹,落在他们手上,不死也要脱层皮。   但是落在邝志生手上,还了钱,还能有一条生路。   “喂,邝志生,你别走,你别走……”老狗都快哭了:“钱给你,钱还给你。”   林秀低头看着老狗,竟然骗了邝志生两千块钱?   那可是七十年代的两千块钱,比八十年代更值钱。   林秀丝毫不怀疑,邝志生如果没被骗,没在七十年代被抓去劳改。   那么邝志生凭着那两千块钱的巨款,在这些年间,肯定能赚不少钱,说不定现在累计的财富,可能比他们家还多。   因为在原著里,邝志生也是个大反派,还是在商业上,好几次差点搞死成煜东的人。   “人都走远了,你还盯着看啥?”成煜东看媳妇儿眼睛,盯着邝志生的背影,就冷着声音说:“有啥好看舊獨的?”   “是没啥好看的。”林秀说:“我刚才是想,还好他的钱的被骗了,否则邝志生现在肯定很有钱……”还会成为成煜东的死对头,成为他们家商业路上的绊脚石。   林秀护短,肯定啥事儿都是希望自己家过的更好。   成煜东听了这话,有点高兴,但却很矜傲的轻哼一声:“他不被骗,也没我有钱。”   不是他吹牛,而是他做人做事,会多留几个心眼儿,至少他做生意到现在从没被人骗过!   但成煜东不高兴媳,因为妇儿拿他和邝志生做比较!   【我难道不是我媳妇儿心里的唯一?】   成煜东苦恼的心里话,在林秀脑子里响起的时候,林秀简直被逗笑了。   可一看成煜东吧,这男人心里无论多多吃醋,多逗比,可脸上的表情永远都是冷峻而严肃,像个大冰山。   倒是那个骗子,听林秀这么说,还以为林秀和邝志生有仇。   于是又说:“同志,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你要是放了我,我就把邝志生的两千块钱给你!” 第76章 给成念儿说亲   林秀喜欢钱, 但是对别人的钱没啥兴趣,更不想拿邝志生被老狗骗走的钱。   老狗看她无动于衷,都有点着急了:“两千块钱啊,那可是两千块钱, 巨款啊……”   两千块钱可是一个工人将近两年的工资, 为啥这个女人听了一点都不心动?   “你们能不能对钱尊重点?”老狗说到最后,都有点生气了:“当初为了留下这两千块钱, 我宁愿多劳改几年, 都不愿意把钱交出来。现在我要拿两千块钱, 买我一条命, 你们好歹给点反应啊?”   老狗激动的时候, 口水都喷出来了:“我虽然骗你们,但也没骗着啊。你们顶多打我一顿, 又不能让我坐牢。你们打了我就不说了, 现在还不愿意拿两千块钱, 放我一马?”   “吵死了……”林秀娇气的抱怨了一句。   下一秒,老狗的嘴,就被成煜东拿抹布给堵住了。   “现在这人咋办?”成念儿问完,又看了眼院子门口, 小声的对林秀说:“邝志生还在外面守着, 他肯定想从这骗子手里把钱要回去。”   那可是两千块钱, 成念儿要是想到自己被人骗这么多钱,都得心疼死。   林秀也抬头朝门口看去,这个邝志生在原著里可是成煜东的敌人。   可是现在林冬芹这个女主角都当逃犯了, 邝志生总不能还会因为林冬芹和成煜东为敌吧?   林秀正在思考的时候, 视线却被人挡住了。   【我媳妇儿咋总是看着邝志生不转眼?这人有啥好看的?】   成煜东醋溜溜的心里话, 在林秀脑子里响起。   林秀抬头, 却对上成煜东结满冰碴子一样的锐利眼神:“你在想啥?”   【如果秀儿说在想邝志生,我就弄他!】   伴随着句充满霸道醋意的心里话,林秀瞥见成煜东两只手都攥成了拳头,力气大的都能听见成煜东手指关节,发出“咔嚓”“咔嚓”的骨骼声。   这个男人真是太爱吃醋了。   以前没读心术的时候,林秀还以为这个男人冷酷沉默的很。直到现在,林秀才发现这男人表面一本正经,心里闷骚的不行。   “你在想啥?”成煜东又问了句。   “我在想邝志生的事儿……”林秀一开口,成煜东就想冲去打人。   可转眼他硬邦邦的拳头,就被林秀那双柔软细腻的手给握住了:“我在想反正咱们不能送这个骗子去坐牢,不如把他送给邝志生,好让邝志生欠你一个人情。”   毕竟冤家易结不结,与其和未来那个能在商场上混的风生水起的邝志生结仇,不如一开始就给自家结交下人脉。   在商场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好!   成煜东听媳妇儿提起邝志生,胸口憋着一股闷气。   “邝志生敢说你在我们家做不了主,你就让他看看,你这个一家之主,在家里的地位那是说一不二的……”林秀一开口,眼尾就弯起来,看起来格外温柔。   成煜东心里的那口闷气瞬间消失了,但他还嘴硬:“邝志生我可没放在眼里。”   成煜东冷冰冰的说,可胸膛和背脊都往上挺了挺。   就跟只巡视自己领地的狮子王一样,威风凛凛的走到了邝志生面前。   守在门口的邝志生,见林秀笑盈盈的挽着成煜东的胳膊出来。   年轻女人的长发披散在肩头,娇俏可人的依偎在冷峻高大的身边,漂亮的像朵花。   邝志生双眼暗了暗,眼神晦暗的盯着林秀。   成煜东敏锐察觉到这一点,忽然停下来,侧身挡住了林秀,不让邝志生看她。   “这事儿交给我来办就成,我在县城给你买了好东西,你回家看看,保准你喜欢。”成煜东说。   他在别的事情上,都很大度,唯独在林秀的事情上,特别小心眼儿。   林秀没拆穿成煜东的小心眼儿,而是给他面子的笑着转身往屋里走。   因为她知道,在大事上,成煜东不会不会犯糊涂。   她都能看出来邝志生以后有大出息,成煜东能不知道?能不知道她为啥要把老狗卖给邝志生,赚人情?   “你咋这么高兴。”在屋里收拾东西的成念儿,看林秀眉开眼笑的回来,忍不住问:“你捡到金子了?”   “没见到金子。”林秀笑着说,声音温柔又带着点促狭:“我就是发现成煜东这人酸的很。”   “酸的很?”成念儿纳闷:“他今天没喝醋啊?咋就酸的很了?”   林秀一看成念儿懵逼,笑的更开心了。   眸光盈盈的,却没明说,因为这是她和成煜东之间的小情趣。   只有她才能知道成煜东这人口是心非,表里不一的醋劲儿。   “你笑啥?你疯了?”成念儿看林秀笑个不停,真是莫名其妙的很。   “大姐,嫂子这是在说东哥吃醋。”蔡志鹏提醒说:“这东哥啊,最爱吃的就是嫂子这碗醋了。”   成念儿这才反应过来。   看林秀笑的满脸通红,自己也忍不住笑起来:“我大弟从小就稀罕秀儿。”   “诺,这是你男人在城里给你的精油,说是保养头发用的。”成念儿把手里的盒子递过去:“林爸不是经常给你做桂花油吗?他咋还买这个?也不知道给你买点别的东西回来。”   “东哥说嫂子总用桂花油抹头发,总是一个味道,所以要多给嫂子买点香味不同的精油。”蔡志鹏一脸羡慕的说:“这精油是玫瑰花香味儿的。”   要是他是个女人,被东哥这么宠着,他早就沦陷了。   大概十几分钟后,成煜东和邝志生一起从外面回来。   邝志生刚要走进堂屋,就被成煜东叫住了:“你别进来,就站在院子里就成。”   成煜东瞥了眼坐在桌前,翻看他从县城买回来的东西的林秀。   没让邝志生进屋,而是拎着被捆成王八的老狗,直接把人丢到了邝志生面前:“把人带走吧。”   邝志生抬头看了眼屋内,却对上成煜东戒备锐利的眼神。   他收回目光,拽着老狗的腿往外拖。   “兄弟,兄弟,你轻点……”老狗的头撞在门槛上,痛的他直叫:“钱给你,你能不能让我自己走?别拽?头发……头发,我头发快在地上拖没了。”   “邝志生,你知道头发对中年男人有多重要?”   老狗凄厉的惨叫声从门外传进来的时候,成念儿还哼了哼:“骗子活该。”   “对了,秀儿,你咋知道他是骗子的?”成念儿又问。   林秀看她一眼:“你猜猜。”   “因为他一脸奸相?”成念儿问完,自己也反应过来,老狗长的可不是一脸奸相,看着还挺正气阳刚的,否则邝志生以前也不会被老狗骗了。   林秀看她明白这一点,笑着说:“再猜猜。”   “你以前见过他?”成念儿又猜。   林秀摇头。   见成念儿猜来猜去,都猜不中。   林秀这才解释:“因为他很奇怪,你想想一个衣服干净的人,头发却又长又油,鞋子也不干净,这种人你不觉得很奇怪吗?”   “对啊……”成念儿猛地反应过来:“哪有爱干净的人,能容忍自己头发和鞋子都脏兮兮的?还是京城来的……”   在成念儿心里,京城可是首都,是伟人住的地方。   京城人那应该个个都光鲜亮丽,哪能像老狗那样又脏又瘦?   林秀看她反应过来,敲了敲嘴唇:“他身上还有很多奇怪的地方,你再想想还有哪些破绽?”   成煜东也知道林秀是在特意的指点成念儿,薄唇扬了扬。   他把剥好的橘子分成两半,递了一半给成念儿,又喂了一小瓣进林秀嘴里。   成念儿舊獨笑着看了两人一眼,继续顺着林秀的话,一边想老狗的破绽,一边说:“而且老狗和我们说话的时候,太顺畅了。就好像……他在心里把所有的对话都预习了很多遍,无论问啥,都能很顺畅的回答上来……”   “聪明。”林秀夸赞。   成念儿咧嘴笑了笑,又说:“还有……你刚才故意把那对老夫妻来寻亲的时间,也给说错了,对不?”   在林秀鼓励温柔的眼神下,成念儿越说越来劲儿,脑子也越来越会思考了:“你还试探过老狗……”   “优秀,大姐真是越来越聪明了。”林秀继续夸赞。   把成念儿都夸的不好意思了:“嗨,也就你觉得我优秀和聪明。”   在秀儿心里,只要是自己家的东西,那就没有不好的。   “我也觉得大姐聪明。”成煜东适当的夸赞,也给成念儿增加了不少信心。   蔡志鹏见状,也说:“大姐本来就聪明,无论啥样的菜。只要嫂子说过一次,大姐就算没吃过,大姐也能做出来。”   蔡志鹏心里也把成念儿当亲大姐的,夸赞亲大姐,哪能少了他?   说完,还馋兮兮的对成念儿说:“大姐,我最近听评书,正好说到刘姥姥进大关,吃了贾府的茄鲞(xiǎng)。我听着都流口水,大姐做给我吃呗。”   蔡志鹏骨子里是个文艺青年,以前属于四旧的书,在改革开放以后,都能看了。   他没时间看书,就喜欢在睡觉之前打开收音机听评书,对里面的菜那是听着都流口水。   “红楼菜可好吃了,酸笋鸡皮汤、糟鹅掌、火腿炖肘子,大姐你都做给我吃呗。”蔡志鹏越说越馋,口水都咽了好几回了。   成念儿本来还想答应,但一听那个啥茄鲞,打皮儿、切丁、还要用鸡油炸、上好的鸡脯肉和各种笋干蘑菇,还得用鸡汤煨……   做法复杂,浪费的很,直接摆手说:“做不了,做不了,太浪费!这做一道那个菜,得用这么好东西,真是太浪费……”   这简直不是人过的日子,那是神仙过的好日子。   不怪成念儿这么想,因为贫穷的老百姓,吃东西讲究的就是方便快捷,能填饱肚子,谁有这能耐,为了一顿饭,这么奢侈?   “那如果嫂子想吃呢?”蔡志鹏还不甘心。   觉得以大姐的手艺,真要把菜做出来,那他吃了能立马成仙啊:“那些鸡汤啥的,咱们不浪费,都能进自己的肚子啊。”   蔡志鹏是个根正苗红的鸡官二代,虽然想吃好东西,但也不会浪费。   他纯粹就是馋,是个吃货,想吃遍天下好东西!   “秀儿如果想吃,我……我……”尽管想着做法就浪费难受,可是成念儿还是愿意为了林秀试一试:“秀儿想吃,我就做。”   蔡志鹏扭头看着林秀,正被成煜东喂橘子的林秀,笑了笑说:“我不吃。”   蔡志鹏失望,不甘心的问林秀:“嫂子真不想吃?”   “不吃。”林秀继续说:“太麻烦了,大姐做这道菜,得费好几天功夫,我心疼大姐……”   林秀一说心疼,成念儿就感动了。   “秀儿,别心疼大姐。只要你想吃,大姐给你做!”   成念儿觉得,只要秀儿高兴,她就是费好几天功夫,也没啥。   看成念儿这么宠林秀,蔡志鹏又嫉妒了。   有的人就是天生好命,干啥都有人宠。   “我真不吃。”林秀说:“咱们家虽然有钱,但吃这东西显然不现实,浪费不说,而且咱们家的厨房也没这么齐全的佐料啊。”   林秀笑:“除非大姐开个饭店,各种东西食材都有,那我还能试一试。”   “那我出钱,让大姐开个饭店?”蔡志鹏试探问:“以大姐的手艺,开饭店肯定赚钱。”   成念儿眨眼,咋说做菜,又转到开饭店头上去了?   林秀点头:“这个主意不错,我们可以出钱给大姐开饭店。”   “这样就算大姐手艺入股了,我们的餐厅靠着大姐的手艺,肯定生意好。”林秀知道成念儿这人自卑敏感,最不愿意白受人好处,于是故意这么说。   她还抬头看着成念儿,笑眯眯的问:“不知道大姐觉得开饭店咋样?”   “啊?我开饭店?”成念儿有些紧张,这不是林秀第一次说她的手艺好,可以开饭店了。   但她以前都以为是玩笑,听了就过了,谁知道今天林秀和蔡志鹏都认真起来了。   成念儿有些心动,但还是摇头说:“我要是开饭店了,那谁来照顾你们?给你们做饭吃啊?还有两个小家伙读书,需要人接送吧?”   在成念儿心里,她这个吃白饭的人,唯一能做的就是照顾好家里人了。   “大姐,我们家可以请保姆。”林秀说:“你不想要老想着奉献自己,来照顾家人。你难道就没有自己想干的事情?”   “我……我……”成念儿不知道该咋说了。   她前半辈子唯一的作用就是活着,照顾成刚,然后被王桂花卖出去换彩礼。   现在……她活着是为了干啥?   成念儿愣住了,她能干啥?   看她陷入思考中,林秀没催促成念儿,而是低头和成煜东对视一笑。   一个人的成长和开悟,总是需要时间的。   种子现在成念儿心里种下,到了合适的时机,它总会发芽开花……到时候,无论成念儿做哪样的选择,林秀和成煜东都会支持和尊重她的!   搬家的日子,很快就定下来了。   过了大年十五,就搬去城里。   到时候新年新气象,一切都是崭新的开始。   金九爷过年期间,也没去收垃圾。   而是带着成景在收拾清理,这几个月收回家的东西。   八十年代初期的收藏古董,毫不夸张的说,那简直遍地都是。   只要你眼神好 ,就总能在各种各样的地方,发现一些珍贵的老物件。所以金九爷和成景,这几个月真是收获特别多。   那些收来的古董,零碎加起来得有二三十件。   每件古董被精心擦拭干净后,用泡沫盒子装起来,等到搬家那天,就全都搬到县城里去。   在搬家前一天,却发生了一件谁也想不到的事。有人上门给成念儿说亲……   “不是舅妈说你,你生不出孩子,嫁过去就能给人当后妈,多好啊。”来说亲的人是成念儿的三舅妈,也就是王桂花三弟的媳妇儿。   年前的时候,一家子来跑到家里来抢红木家具。现在还能腆着脸,拎着一斤白糖和挂面来家里做媒,也是脸大的很。   成念儿本来想把人赶出去,但刚开门,一只腿就挤进大门里,硬是无视成念儿那不欢迎的表情,自顾自的跑进了屋。   这个三舅妈长的脸圆圆的,对成念儿笑呵呵的,但是说出来的话却不中听。“那个人是农机厂的工人,我娘家外甥儿。一个月工资50块钱,还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你以后老了,白捡三个孩子给你养老送终……这么好的亲事,要不是看在你是我外甥女的份上,我可不会给你说媒。”   林秀听她一开口就贬低成念儿,抬高对方,忍不住翻了个白眼。紧跟着就听到这个三舅妈在心里说:【成煜东现在这么有出息,但他和王桂花断绝了关系,过年都不来家里走动。】   【我要是想继续攀上这门亲戚,那不得把成念儿说给我娘家侄子啊。】   所以说嘛,以前看不起你,还欺负你的人,忽然对你热情好客,那肯定是别有所图。   更别说这个三舅妈态度也算不上好,一直在那话打压和贬低成念儿。   林秀多护短呀,当场就要发飙。   手刚拍到桌子,就愣住了,因为她听到了成念儿的心里话…… 第77章 贼头贼脑的人   【真烦人!】   成念儿不高兴的心里话, 接二连三的在林秀心里响起:【一进屋就瞎逼逼个不停,烦死个人!】   成念儿在心里骂人,脸上还是那副唯唯诺诺的表情。   看的林秀都忍不住偷笑起来,这还是她第一次听见成念儿在心里骂人。   以前无论别人咋欺负成念儿, 成念儿都是内向自卑, 一声不吭,任人欺负的缩头乌龟。   现在都被林秀他们宠的有脾气了, 开始在心里表达自己的真实情感了。   这对成念儿来说, 是成长, 是开始有主见, 也是一件好事!   原本想拍桌子赶人的林秀, 心情极好的拿起杯子喝了口红枣茶。   她打算让成念儿自己去面对这个所谓的三舅妈,因为成念儿现在还不到30岁, 年轻着呢。   要是啥事儿都她帮着出头, 那以后成念儿咋能学会去自己面对和解决一些不好的事情?   正好这时候, 门口响起了一阵叮叮当当的铃声,坐在红木罗汉榻上下棋的娇娇立马抬起头来说:“卖牛奶的来了。”   “我去买……”成念儿下意识站起来,却被三舅妈刁招妹拉住:“我话还没说完,你走啥?”   刁招妹仗着自己辈分大, 对成念儿的态度很强势。   她还没把成念儿说给娘家侄子舊獨, 能让成念儿离开?   林秀见状扯了扯嘴角, 起身朝外走:“我去买吧。”   她还扭头看向成念儿:“大姐别担心,你和客人多说说话,有啥事儿喊我一声就成。”   林秀出门的时候, 还安抚的拍了拍成念儿的肩膀。   成念儿心里也稳定下来了, 她知道林秀这话是说:自己有帮手, 不用怕这个赶不走的刁招妹!   林秀拿着钱去买牛奶的时候, 还能听见刁招妹,小声的对成念儿说:“这有钱就飘了,对着长辈,连三舅妈都不喊。林秀真是一点礼数都不懂……”   “你懂……你们家合伙抢秀儿东西的时候,你们咋没觉得自己是长辈?”成念儿怼了回去。   她自己被人诋毁,说闲话可以,但不许这些人说林秀。   “我们秀儿就是这个脾气,她不喜欢的人,从来不走动!”成念儿说的理直气壮,因为她也觉得这个三舅妈,不配被林秀好脾气对待。   至于她自己,则看在血缘的关系上,还能再忍一忍。   倒是刁招妹看成念儿忽然发脾气,都有点懵。   完全没想到成念儿竟然这么维护林秀,一时间有点下不来台,最后尴尬的笑了笑。   没一会儿,又厚着脸皮,拉着成念儿的手。   开说劝她嫁给娘家侄儿,把那个死了老婆带三孩子的鳏夫。   把对方夸的说的天上有,地下无。   都让成念儿觉得,如果自己不嫁给那个鳏夫,去当后妈,都是错过了一辈子的好姻缘。   在门外打牛奶的林秀,听到成念儿这句心里话,都忍不住挑了挑眉梢。   难不成大姐有点心动了?   “你要的四斤牛奶好了。”卖牛奶的人,把装满牛奶的小锡锅还给林秀。   这卖的是每天现挤的生牛奶,三毛钱一斤,买回去后,自己还得烧开才能喝。   这整个大河村,也就林秀家和村长家才舍得买来喝。   不过村长家,每天买半斤给孙子喝,林秀是买来给全家喝。   没办法,八十年代的物质条件不是很好。   有些东西,有钱都买不到。   所以白糖和麦乳精都算是上好的营养品,这牛奶就更属于奢侈品了。   卖牛奶的人,为了挣林秀这一块二。   就算林秀以后搬家去城里,都愿意每天骑车三个小时的自行车,去县城给林秀送牛奶。   因为一天一块二,这一个月下来就是36块钱。   那都快赶得上一个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了。   林秀端着一锡锅牛奶回去,成念儿赶紧站起来说:“我来生火煮牛奶。”   娇娇和成景长身体,最需要的就是营养了。   这每天的牛奶少不了,他们家的大人能喝习惯牛奶这腥味的,每天也能有一碗鲜牛奶喝。   “这牛奶是好东西,你哥刚娶了媳妇儿,正需要补身子呢。”刁招妹也跟了出来,眼馋的盯着锡锅里的牛奶。   成念儿知道她想要,不过没表示,这么贵的牛奶,她可舍不得给别人喝。   林秀见状,忍不住笑了笑。   别看大姐对自己人好,对外人那是要有多抠,有多抠的。   这也是因为小时候成念儿日子过的苦,缺少吃穿,所养成的吝啬性格。   因为但凡有点吃的,她都先紧着林秀、孩子们,然后再是成煜东和她自己……   刁招妹一看牛奶没她的份,不高兴的撇嘴,还对成念儿说:“我侄儿是高级钳工,你嫁过去,天天都有牛奶喝,还能少这一碗?”   看着林秀走进屋里,她还拽着成念儿搅牛奶的手说:“还有啊,成煜东不是你妈亲生的,和你没血缘关系。他能抛弃你妈,以后就能抛弃你。”   “三舅妈这也是为你好,你得想办法从他们手上拿点钱,自己存着,以后嫁给我侄儿了,你才有私房钱……”   这个刁招妹嘴上说的好听,实际在挑拨离间:“你以后有自己的家庭和儿女,你的钱得花在他们身上。可别傻乎乎的当牛做马的伺候林秀,你看她在家啥也不做,就会指使你……”   成念儿听他诋毁林秀,那秀气的眉头紧紧皱在一起,都能夹死苍蝇了。   那刁招妹还在哄骗成念儿:“林秀和成煜东是没良心的人,你在家当老妈子,你得找他们要工资。不然以后他们去县城,把你丢在农村,你咋办?我侄子可是高级钳工,还是城镇户口,根本不愿意娶乡下女人,要不是刁招妹说,他都不愿意娶你……”   “你总得弄点钱,给自己当嫁妆吧?不然嫁过去,被人看不起……”这个刁招妹鬼话一套一套的。   要把成念儿说给娘家侄子,不提彩礼和结婚用的三大件。   倒是让成念儿倒贴嫁妆,真是会打算盘的很。   成念儿心里越来越不高兴了,但她这人,在自己的事情上,就是个闷葫芦。   心里不高兴,想骂人,也骂不出口,只能憋一肚子气。   【真想拿扫把,把人赶出去!】   成念儿烦躁的心里话,又在林秀脑子里响起。   【还敢说秀儿和我大弟的坏话,我真想两巴掌呼过去。】   大概是刁招妹太讨人嫌了,成念儿的心里话越来越暴躁,心里的火气也憋到顶点……成念儿快被怒火烧死的时候,林秀又听到了成念儿的心里话。   【救命!我咋样才能赶走这个人?】   想赶人其实很简单,就是甩脸色,把心里话骂出来就成。   但是成念儿从没这样做过,心里想骂人、赶人,却始终迈不出第一步。   成念儿心里骂人多猛,实际行动就有多怂。   这种人其实很常见,自卑内向又敏感的混合体。   放在21世纪,就是所谓的社恐人士。   明明心里活动一大堆,就是恐惧的不敢面对人。   这时候,林秀就觉得自己应该帮一帮成念儿了。   于是她用读心术刺激了下成念儿!   刚好这时候,那个所谓的刁招妹还自己找了搪瓷缸,在舀锡锅里的牛奶,准备带回去喝。   “就这么说定了,你三个月后就嫁给我侄子,这期间多在林秀手里拿点钱。就拿两百块钱,当你的彩礼。不然我侄儿可不娶你,因为你生不出孩子,还是乡下户口……”   “有完没完!”成念儿在读心术的刺激下,憋在胸口那股横冲乱撞的怒火,瞬间找了发泄口:“我答应嫁给你娘家侄儿了吗?还想要200块钱彩礼?当他是金子做的吗?我生不出孩子咋了?我生不出孩子就要嫁给一个鳏夫?我就不嫁,你凭啥对我指手画脚的?你算个啥?”   俗话说,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   成念儿以前‘死亡’的够久了,现在爆发出来,那就跟火山□□发出铺天盖地的岩浆一样凶猛。   “给我把搪瓷缸和牛奶放下,这是秀儿花钱买的,你不配喝。”成念儿伸手抢过搪瓷缸和勺子,那刁招妹还下意识抢回来。   却被成念儿用头撞了一下:“你这个假亲戚,你给我滚出去!”   哪有亲戚,总贬低自己,抬高他人的?   这不是亲戚,这是仇人!   “你让我滚?你翅膀硬了,我可是你三舅妈……”刁招妹瞪大了眼睛。   “鬼的三舅妈,我可没你这种假惺惺,只想占便宜的三舅妈。”成念儿看人不肯走,气的拿扫把赶人:“你给我滚出去!”   成念儿骂人的声音,大的整个村子都能听见。   被隔壁村的村民叫去收垃圾的成景,刚走到村子口。   就听见他姑成念儿骂人的声音,立马拔腿往屋里冲,还对在村口玩炮仗的小孩儿们说:“小的们,跟我去保护我姑,我给你们大白兔奶糖吃。”   大白兔奶糖可是八十年代所有娃心里的神级零食,一听这话,全都捡起石子儿,跟着成景往回冲。   “保护我方姑姑!”   这些娃还跟着成景大喊着。   而冲进院子的成景,一看有人抢她姑手里的扫把,还敢推搡他姑。   而娇娇在拿手推人:“你离我姑姑远点,不然我打你了……”   娇娇还在试图讲道理,可坏人哪能讲得通道理的?   成景一看对方还想推开娇娇,伸手去打成念儿,立马炸了:“放开我姑姑。”   成景冲上前,飞起一脚踹在欺负他姑的刁招妹腰上。   “哎哟……”   刁招妹腰上一痛,整个人都摔在地上。   “保护老大的姑姑。”   跟着跑来的小孩儿们一看,也全都冲上来,坐在刁招妹身上。   这不,刁招妹刚从地上爬起来,又被七八个小孩儿给坐了回去。   “你们……你们这些小兔崽子……啊……”   话还没说完,鼻孔就被人塞了石子儿,痛的她惨叫……   “姑姑,你没事儿吧?”成景扶着气的直喘粗气的成念儿,关心问到。   “姑没事儿,就是骂人骂的嗓子有点痛。”成念儿摆手。   这是她第一次由着自己的性格骂人,别说,真他娘的爽!   成念儿看着被小孩儿们拖出去的刁招妹,爽的咧嘴笑:“爽快,姑心里爽快的很!”   成念儿仰天大笑,她从来不知道,想说啥,想干啥就干啥的感觉这么舊獨爽。   靠在门口看戏的林秀,看成念儿痛快的神情,忍不住翘唇笑了笑。   成景一看自己妈,一脸宠溺的望着他姑,就懂了,他姑今天这暴脾气,是他妈纵容出来。   不过有啥呢?   他姑姑这个逆来顺受的脾气,可不就得被人纵容的放肆才好,否则他姑不得被人欺负死啊。   因为上辈子,就是这个刁招妹,在成煜东挣钱后,觉得成念儿好拿捏,想利用成念儿来从成煜东那里获得好处。   也是这样来说媒,把成念儿说给了娘家侄子。   结果成念儿嫁过去后,当牛做马,掏心掏肺的对那家人好,把那三个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疼。   可最后的结果呢?   最后的结果,是成念儿操劳多度,年纪轻轻就重病缠身。   那家人一听成念儿治病好花好多钱,还医不好,就开始打算等成念儿死了以后娶新妇儿了。   然后联合这个所谓的刁招妹,以要给成念儿治病的理由,找成煜东要钱。   成煜东对这个大姐也是真的好,生意再忙,钱也给,要多少给多少。   结果最后这些人钱拿了,却不给成念儿治病和吃喝,硬生生的把成念儿饿死了。   可怜的成念儿,一生凄惨。   死了还要被这些人利用,讹了成煜东好大一笔丧葬费,最后却被人用一床烂席子给裹了,挖坑埋了。   连个像样的坟都没有,那个男人却发财死老婆,娶新媳妇儿!   “成念儿,你个狼心狗肺的东西,我好心给你做媒,你还打我。”刁招妹披头散发的在门口骂人:“你以为成煜东和林秀会对你好?你就是个拖油瓶,等你没用了,他们一样把你踹出门!”   “你以为林秀会给你做主?你就是她的佣人,在这个家里当牛做马的伺候人,一点地位都没有……”   成念儿被气的双眼通红,这些人凭啥骂她是拖油瓶?骂她是佣人?   她不是,她在这个家里也有自己的地位和用处,她才不是没用的老妈子……   成念儿的心里话,听的林秀都心疼了。   见那个泼妇还指着成念儿骂,气的冲上前“啪啪”两巴掌,扇在刁招妹脸上:“我大姐是这个家里的姑奶奶,啥事儿都我大姐说了算!”   “你算什么东西?敢骂我大姐?”   “啪”   林秀又是一巴掌甩过去,她是真的生气。   这些人算计不成,就破口大骂,是个什么东西啊!   林秀这人向来随心所欲惯了,没人敢欺负到她头上。   因为他们知道,欺负了林秀,会引来一大家子的人给林秀撑腰。   别说成煜东这个有能力还凶悍的大男人,就是上了年纪的林父也不是好惹的。   教书几十年的林父,那教出来的学生,考上大学的一大把。   就算没考上的,那也是读了高中,分配在镇上和县城的机关单位上班。   以前有人欺负林秀,被林父知道了以后,林父告诉自己的学生。   导致那个人就算有票,都没法在镇上的供销社买东西。   就连去公社办事情,都办的不顺利!   林秀可是清溪镇最娇气霸道的女人,再看林秀那威风凛凛,冷若冰霜的模样。   那个嚣张跋扈的坏亲戚刁招妹,也不敢再开口骂人了!   “给我滚!”林秀骄纵的插着腰。   那坏亲戚就灰溜溜的跑了。   林秀靠在门口轻哼一声,回过头,就对上成念儿委屈巴巴又感动的眼神。   “大姐,没事了啊。”林秀虽然骄纵,但对自己人,那真是又宠又温柔:“这种人就是欺负你心善,你要是来硬的,以后再也不敢欺负你。”   她还把自己的手帕,递给成念儿擦眼泪。   “我知道,我刚才骂她了,我还打她了。”成念儿一边擦眼泪,一边说:“秀儿,那种感觉贼好。”   “她要是下回还敢来,我肯定比今天更凶!”成念儿还兴致勃勃的说。   林秀看她刚才委屈,现在兴奋,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人啊,就是这样,一被人护着,就有了底气。   等成煜东收拾好了城里的房子,和李彦铭开着大卡车回家。   就发现他儿子拿着一大包大白兔奶糖,在村口发糖。   而回到家里,他大姐一边烧火,一边激励昂扬的唱着《地道战》里面的歌:“侵略者他敢来,打得他人仰马也翻……”   而他媳妇儿,捧着热腾腾的牛奶,盘腿坐在红木的罗汉榻上,笑眯眯的教娇娇下棋。   “哎,今天咋回事儿,大姐心情特好的样子?”成煜东进屋的时候,一边换拖鞋,一边问。   “那是因为今天大姐成功迈出一大步!”林秀笑起来,看起来还挺得意的,眼睛里全是傲娇的光茫。   “啥迈出一大步?”成煜东疑惑:“我大姐还有啥事儿,能迈出一大步?”   走进屋里的李彦铭,听成念儿这时候已经唱到‘要把敌人全杀死’的时候,也忍不住问:“家里到底发生了啥事儿?”   他这个小舅舅,当的比爸爸还操心。   “我刚才听村里的小孩儿说,你和成念儿都打人了?”李彦铭嫌弃的瞥了眼,不知道找人问情况,直接冲回家的成煜东。   觉得成煜东没自己贴心,嫌弃的翻了个白眼。   又对林秀问到:“你们没被人欺负吧?”   明明是林秀打人,李彦铭却怕自家侄女受欺负。   因为李彦铭知道,林秀从不主动招惹人。   能让林秀打人,那肯定是对方做的太过分。   成煜东也关心的看着林秀:“你的手打疼了没?我给你揉揉?”   “手还真有点疼。”林秀果然把手伸过去:“大姐被人欺负了,我气不过,就扇了对方几巴掌。”   成煜东问:“谁欺负大姐了?”   给媳妇儿揉手的时候,还把手呵热了以后,这才给林秀揉着手。   “刁招妹。”林秀吐出三个字。   成煜东眼神顿时冷了下来,这就是那个假惺惺的三舅妈,表面和善,实际最会算计人了。   娇娇也告状:“她要给姑姑介绍不好的人,还想骗姑姑的彩礼,姑姑不同意,她就骂人,还骂姑姑是个庸人老妈子。”   娇娇可维护姑姑了:“姑姑才不是庸人老妈子,妈妈说了,姑姑是咱们家的大功臣,是咱们家的姑奶奶!”   小孩儿的教育,需要的是父母言传身教。   林秀护短、懂得尊重人;家里的孩子们,自然也学会了护短和尊重人。   “爸爸,姑姑都气哭了。”娇娇继续告状说:“我们要好好保护姑姑。”   刚端着菜往堂屋里走的成念儿,听见娇娇的话。   心里涌过一股暖流,嘴角也忍不住往上翘了翘:“姑姑不用你们保护!”   成念儿把蒜苗炒腊肉放在桌上,一脸自信的说:“姑姑现在也学会了骂人和打人了。”   成煜东震惊,他这个逆来顺受的大姐,学会了骂人和打人?   这就是秀儿说的迈出一步?   大姐变得这么刚,难道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成煜东还扭头去看天上的太阳,见太阳正常落山。   就笑着说:“大姐凶点也好,这样没人欺负你。”   “可不是。”成念儿一脸赞同的点头:“我今天发了回脾气,觉得心里可痛快了,以前受的那些窝囊气,都没了。”   林秀笑着说:“咱们大姐雄起了。”   她说着,又低头对娇娇说:“咱们做人啊,虽然不能有坏心眼儿,但也要学会说不。”   林秀这话说给娇娇听,也说给成念儿听的。   “不高兴的事儿,不高兴的人,不想做的事儿,不想应付的人,都可以拒绝她!都可以说不!”夕阳的光照在林秀眼睫毛上,又卷又翘。   很多人都学不会拒绝别人,也碍于面子,很多事情都不好拒绝。   但是林秀希望他们,能做个勇敢说不的人。   “妈妈,我学会了。”娇娇点头。   成念儿也点头,她感觉自己也学会了。   林秀见状,笑的更开心了。   她伸手揉了揉娇娇的头:“好了,去洗手吃饭吧。”   …… 第78章 翻墙偷看   成煜东看着妻儿, 忍不住翘了翘唇。   他喜欢这种家庭氛围,温馨又幸福。   家里的人心都往一处使,不存在算计。   所有人都在为了幸福美好的生活,朝同一个目标奋斗的感觉, 真的让人心窝子都是甜的。   哦不, 这个家里有异类。   异类就是李彦铭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小舅舅。   成煜东瞥着对自己横眉竖眼的李彦铭,心想, 李彦铭这个死对头, 看他不顺眼, 总是挑刺, 想让媳妇儿抛弃他。   就跟成景一样, 总觉得他是个渣男!   成煜东对李彦铭很防备,李彦铭对成煜东同样很防备。   可是在林秀面前, 两人表现的倒是很和谐, 因为林秀讨厌他俩窝里斗。   转眼就到了搬家舊獨的日子, 祖上还回来的红木家具,和古董都被搬上了大卡车。   这是第一批搬家的东西,周围的邻居,看着大卡车来来回回的搬了三四趟, 都忍不住出来看热闹。   【这是从乡下搬来的吗?这么多家具和东西, 看着不像乡下人。】   【这家人的爷们儿和娘们儿都长的太好看了, 要脸有脸,要身材有身材。】   【这家人到底啥来头啊?还有四轮小车帮忙搬家。】   四轮小车,是蔡志鹏从父母单位借来的公车, 没搬东西, 就载人了。   倒是在家里收拾东西的成念儿, 看着锅碗瓢盆, 啥都想搬走。   林秀让她别收拾,缺的东西在城里买就成。   可成念儿舍不得,就连扫把,都洗得干干净净的带上了大卡车。   因为东西太多,忙活到晚上七八点,才勉强收拾出来住的地方。   还有很多东西,得等明天才能继续收拾了。   好在家里人多,收拾起来也方便。   那些收来的古董,专门腾了一间屋子来放。   这屋子按照金九爷的要求,做了防尘和防潮的处理。摆放古董的木架子,也都是特殊处理过的,防虫、防腐烂。   至于那些价值连城的红木家具,和在乡下一样,都搁在家里用。   因为这些本来就是实用家居,总不能放起来,重新去买一套家具回来用?那不是多此一举嘛……   “咋总有人在外面偷看咱们?”成念儿出门倒垃圾回来,忍不住说:“我回回出门都能看见同一个人,在门口贼头贼脑的。”   林秀扭头,也能看见有人躲在外面偷看。   林秀看清了那人的长相,就说:“那人原本想压价,买这个房子,结果房子被咱们买了,心里不服气想知道咱们家的底细。”   这些事情,都是她用读心术听出来的:“所以跑来偷看。”   这个自建房,虽然有个院子,却没有围墙。   因为现在的火砖很贵,修一个围墙的砖,再添点都能再修一个房子,一般人不会这样干,觉得费钱。   但是林秀却打算修个围墙,她不喜欢自己在家干个啥,都有人偷看。   “难怪呢……”成念儿听了林秀的话,就说:“这家人不地道,趁机压价,以后我得少来往。”   自从被老狗骗过一回后,成念儿真的成长了很多,对人也开始有戒备心了。   林秀赞赏的看了她一眼,门外就有人敲门。   是隔壁的邻居,拎着几个黄南瓜过来说:“这是我自家种的,又粉又甜,你们尝尝……”   这个女人大约三十来岁,穿着农机厂的工装,笑的很和善。   林秀看人没啥坏心思,就接了黄南瓜,邀请人进来坐。   “你们家可真气派。”那个女人笑着说。   明明是同样的房子,林秀他们重新粉刷过了。   再加上那些红木家具,看着真是气派的很。   还有喝茶的杯子,那女人都不太敢拿。   太精致了,全是上好的白瓷,不是搪瓷缸,她怕摔坏了赔不起。   “以后大家都是邻居了,有啥事儿需要帮忙,你们说一声啊。”   大家互通了姓名以后,这个叫贾雪花的女人,一边帮忙收拾东西一边笑着说:“远亲不如近邻,你们别客气啊。”   话刚说完,就有个男人从外面冲进来。   一看贾雪花在干活,忙冲上前,把贾雪花手里的湿毛巾拿走:“多冻手啊,我来就成……”   说完抬头,看见端着瓜子果盘从厨房走过来的林秀,眼睛都直了。   然后很快反应过来,低头擦着桌子,喋喋不休的对贾雪花说:“你冬天爱长冻疮,让你别碰冷水,你不听。”   “老婆,你别碰冷水啊,你要做啥叫我就成。”   “看你说的那么严重。”贾雪花一脸幸福的笑着说:“这是热水,而且我才刚帮忙,你就来了。”   说完,还对林秀和成念儿说:“林同志,成同志,这是我男人李大林,平时就在家呆着。你们有事找他帮忙也成,免得他天天都想跑出去打麻将!”   “老婆,我天天没事儿,只有打麻将。”李大林拉着贾雪花的手说:“谁让你整天都在忙,不在家陪我。我发誓,只要你在家,我就不出去打麻将,你说啥,我都听您的。”   “这点我相信。”贾雪花笑着说。   她男人自从下岗后,虽然爱打牌。   但她在家的时候,从来不打牌,叫他干啥就干啥,对她也好。   这也是为啥,贾雪花觉得幸福的原因。   男人嘛,喜欢打麻将没啥,只要不赌就成。   而且贾雪花这人是真热情,林秀和成念儿都挺喜欢。   但是使唤他男人这种事情,两人都不会做,因为这是别人的男人,他们老找对方帮忙算啥事儿?   这女人之间关系可以亲密点,但对别人的老公,还是要有分寸。   贾雪花回去的时候,天上下了雨。   李大林还脱下自己的衣服盖在贾雪花头上,背着她回家了。   “这也是个疼媳妇儿的。”成念儿转头对林秀笑着说。   ……   转眼,林秀家就搬来县城小半月了。   这期间,林秀和成煜东还安排好了娇娇和成景在县城上学的事情。   等到孩子开学后,就只有金九爷一个人走街串巷的收垃圾。   等成景星期天的时候,两人就坐车去乡下收垃圾。   而林海义已经退休了,可是因为现在老师紧缺,他又被返聘去了小学教书。   正好就和娇娇成景一个学校,平时正好接送两人上学、放学。   林秀就带着成念儿在县城附近转悠,两人没多久就把县城的大街小巷给摸透了。   “现在的个体户可真多。”成念儿看着摆摊的人,忍不住说:“我没来县城,都不知道,现在人人都能当个体户赚钱了。”   “那当然,现在国家鼓励个体户做生意。”林秀把政策说给成念说:“脱贫攻坚,是咱们国家的奋斗目标。”   成念儿点头。   最近在林秀的提点下,她对现在的各种政策也是了解了不少。   两人回去的时候,还在一个卖凉面的摊位上,买了凉面。   “这没有我做的好吃,都能卖一毛五一碗?”成念儿觉得好贵啊,塑料小碗装着,吃不了几口就没了。   “对呀,所以我和蔡志鹏才想投资你开饭店。”林秀笑着说:“这种手艺都能赚钱,大姐的手艺那不得赚发了?”   成念儿笑着说,也有点心动:“那我试试?”   “成啊。”林秀点头。   她这阵子为啥带成念儿走遍了威阳县的大街小巷,不就是想让成念儿看看现在的社会发展,和这些个体户是咋赚钱的。   只要是有点本事的人,还能不想凭着自己的本事挣钱?   自从上次被刁招妹骂没用以后,成念儿的自尊心就起来了。   她也想证明一下自己,是个有用的人。   看成念儿答应开饭店了,林秀很高兴。   回去就召集所有人开了家庭会议,准备把饭店搞起来。   成煜东肯定支持自己大姐,有自己的事业的。   蔡志鹏听了也很高兴:“我投资一千块钱给大姐开饭店。”   “那我也投资。”成景举手,他现在大小也是个老板了,有自己能支配的资金:“我现在没啥钱,我投资200块钱。”   “那我也投资500。”林海义笑着说:“就当支持大姐的事业了。”   成念儿很感动,真没想道这么多人支持她?   谁说她没用?   谁说成煜东和林秀他们会抛弃她?这世上在没有比成煜东和林秀他们对自己还好的人了。   “用不了这么多钱……”成念儿说:“我打算自己先弄个扁担,挑着东西去摆地摊。”   成念儿有着想法,多亏了林秀整天带她去看那些摆摊的个体户:“我先卖豆花、凉面啥的先试试,等我挣到了开店的钱,我再开店……”   “秀儿,你觉得成不?”成念儿还没自信的问林秀。   “当然可以。”林秀很高兴,还鼓励的说:“大姐这是想证明自己的能力,我们应该鼓掌!”   林秀带头鼓掌,一屋子的人都高兴的鼓掌,表示支持成念儿。   于是很快,成念儿就准备好东西,挑着扁担出去摆地摊了。   豆花儿和凉面是西南的特色小吃,走街串巷的叫喊着,一开始林秀担心她害怕,还骑着自行车陪着成念儿卖凉面。   县城里的人,大部分都是有工作的人。   比起农村人更舍得花钱,生活条件也更好。   再加上成念儿手艺是真好,虽然卖一毛五一碗,但给的量多。   好多人吃美了以后了,还等着成念儿挑着担子过来卖凉面。   “秀儿,明天你不用陪我了,我知道咋卖了。”这天成念儿卖光了凉面,和林秀回家的时候,还说:“我以后就在农机厂这附近卖,这附近都是工人,舍得花钱,生意好。”   “成,那我不陪你了。”林秀笑着点头。   和李彦铭合作的建材店也要开张了,她最近其实也挺忙的。   两人一边说话,一边往巷子外面走,却遇到有人在赌博。   其中就有贾雪花的男人李大林舊獨,李大林看见林秀和成念儿的时候还很紧张,但看林秀和成念儿好像没看见自己,就稍微松了口气。   “你看啥?那两个女人你认识?”一个人问,眼神色眯眯的盯着林秀和成念儿。   这两个女人都长的不错,尤其那个卷头发的,更是好看的让人回不过神。   “我隔壁领居,漂亮的叫林秀,挑担子的叫成念儿……”李大林这时候把钱都输光了,也不想继续打了,准备在贾雪花下班之前,回家把饭煮好。   “成念儿……”有个男人忽然抬头:“这不是我亲戚给我介绍的对象吗?”   “给你介绍的对象?你可别逗,人家有钱着呢。”李大林嗤笑。   成念儿长的也不错,能看上这个辜三?   “真的,就叫成念儿,就是我亲戚给我介绍的对象,还说彩礼200块钱呢。”   辜三就是刁招妹口中那个每个月工资五十块钱的娘家侄子。   他看成念儿长的不错,有有点心动,准备晚上去李大林家吃饭,顺便瞅瞅成念儿。   去被李大林拒绝了,因为贾雪花不喜欢他的牌友。   辜三不甘心,准备自己跑去看人。   可谁知道林秀家的围墙修起来了,辜三等到天黑都没看到人,但他不甘心,还想继续等,总想看一看成念儿。   这时候,成念儿一脸高兴的坐在床边上数钱:“三十四,三十五……四十……”   成念儿贼高兴:“秀儿,我今天整了四十块钱,除去成本,净赚30。”   “恭喜你,大姐,你现在一天挣的都快赶上工人的工资了。”林秀笑着说。   成念儿很激动,她能赚钱了,能赚好多钱了。   有钱也有底气,成念儿最近走出去都昂首挺胸自信了不少:“这样一来,我很快就能攒好开饭店的钱了。”   成念儿开心的和林秀畅想未来的的时候,院子里忽然传来大黄的叫声,和一个男人的惨叫声传来。   “糟了,有人跑进咱们家了。”成念儿藏好钱,和林秀跑出去的时候。   翻进院子的辜三,已经被成煜东给扭着手臂,按在地上了:“被打,别打,咱们是亲戚……我是辜三,刁招妹是我姑……”   辜三还以为说出刁招妹,会不挨打。   却没想道,被成煜东狠狠揍了一拳…… 第79章 天经地义的教训   辜三被打的头晕眼花, 嘴里还大叫着:“我们真的是亲戚,我还是成念儿的对象……砰……”   辜三又被成煜东揍了一拳,对于这种翻围墙偷看,还想占便宜、攀亲戚的无赖, 那是谁都不欢迎的。   大黄还带着自己的崽, 在旁边狂吠,还有狗崽崽冲上去咬辜三的手!   “我真是成念儿的对象……”   辜三的大吵大闹惊动了周围的领居, 林秀听门口传来贾雪花的拍门声, 立马对成煜东说:“把他的嘴给我堵上!”   紧跟着林秀的话落, 成景和娇娇两个小孩儿, 就拿着抹布和绳子出来。   尤其是成景, 在成煜东堵嘴的时候,还装作不经意的狠狠踩了辜三的腹部一脚。   痛的辜三感觉五脏六腑, 都被人踩扁了。   成煜东眼神冷冷的瞥了眼成景, 小孩儿这么阴损, 长大了还得了?   “爸,他欺负我姑姑,我在保护姑姑。”成景胸膛一挺,说的特别理直气壮:“对于这种二流子, 我们一定要严肃处理, 否则传出去, 姑姑的名声就坏了。”   这个社会和时代,对于女性的要求很苛刻。   因为男人和女人传出谣言,人家只会觉得男人风流, 有本事勾搭到女人。   而女人则会被人戳着脊梁骨, 骂她水性杨花, 不守妇道, 是个人尽可夫的烂货。   所以流言蜚语,对女性造成的伤害也很大!   “我姑姑这么好,不该被这样的王八蛋给缠上!”   成景只要一想到,这么好的姑姑,上辈子被辜三一孩子趴皮吸血,害得操劳过度,重病缠身。   他们还不给治病吃饭,让成念儿活活饿死的事情,成景又没忍住的抬脚,狠狠踹向辜三。   辜三感觉自己要死了。   他咋也没想到,就是想来看看他亲戚给介绍的对象,咋还遭一顿毒打呢?   完全就没想过,自己深夜翻墙,完全就是小偷行径。   门口,贾雪花的敲门声还没消停。   其他的邻居也都被这院子里的声响吸引,拿着手电筒过来,询问发生了啥事儿?需不需要帮忙?   “家里进了个贼,我们已经捆起来了。”   林秀上前开门的时候,还拽着成念儿一起:“还好贼被我大姐抓住了,否则我们家肯定就被偷了。”   成念儿听林秀这么说,有点懵逼,不是她抓的坏人啊,秀儿咋这样说?   林秀用眼神示意成念儿别开口说话,然后又对想进来帮忙的邻居们说:“大家都回去看看自己家有没有进贼?我们这就把贼送去派出所。”   邻居们也担心自己家被偷,看这边没事儿,就回去了。   贾雪花却还想进来帮忙,被她男人李大林一把拉住:“人都抓住了,咱们别凑热闹,回家看看家里进贼没?”   他刚才听到了辜三的惨叫声,知道被抓的人是辜三。   怕贾雪花进去后,知道他和辜三赌博输钱的事情。   也怕辜三知道成念儿的事情,是自己说出来的!   “娃在家守着呢。”贾雪花说:“这小偷抓住了,我得进去看看需要我帮忙不?”   贾雪花这人就是热心肠,谁家有点事情,都喜欢搭把手!   李大林拗不过的贾雪花,只能跟着进去。   被捆起来,堵住嘴的辜三,一看李大林,双眼放光跟看见救星一样的抬起头,不停的冲李大林狂叫:“李大林救我,救救我!”   可因为嘴里堵着抹布,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林秀通过辜三和李大林的心里话,得知辜三今天会来翻墙,是李大林的原因。   于是就弯腰,把辜三嘴里的抹布给扯了……   “李大林快救我,你快给我作证,我不是贼,我真是亲戚介绍给成念儿的对象!”辜三果然大声喊道。   成念儿眉清目秀的很漂亮,这家人也有钱的很,要是能把成念儿娶回去,那简直就给自己找了门好亲事。   到时候要钱有钱,要人有人!   他姑刁招妹说了,这个成煜东能挣钱,农机厂门口的副食品店,就是他家开的。   想到那家统共两层楼的副食品店,辜三心里就一片火热。   “李大林,你快给我作证,我不是贼,我真是成念儿的对象。”辜三无视李大林对他摆手,不让他说话的动作,扯着嗓子喊:“白天也是你跟我说,成念儿就住你家隔壁的,你忘了?”   林秀抬眼看着李大林的时候,成念儿和成煜东也眼神很冷的看过去。   李大林心里一慌,忙说:“辜三,你别乱说,我从来没听你说过这件事。更没说过成念儿的事情,下午我也没和你在一起。”   要是让贾雪花知道,他下午把家里这个月的生活费全堵光了,贾雪花肯定气的吐血,会把他赶出去。   李大林不想闹家庭矛盾,就把事情撇的干干净净,不愿意给辜三作证。   这正是林秀想要的结果,因为她从辜三的心里话得知,辜三是个精明喜欢算计的人。   如果不一开始就撇清他和成念儿的关系,恐怕以后会被辜三这人缠上,说不定还会利用风言风语,逼着成念儿嫁给他!   男人有时候比女人更会算计,他们在娶媳妇儿的时候,也会算计女方的出身和经济条件,算计女方的娘家,能不能帮上自己?   辜三这个烂赌鬼,林秀是能踹多远踹多远!   偏偏辜三这时候听了李大林撇清关系的话,还特别愤怒的大吵大闹:“李大林,你这个叛徒,我明明就跟你说了,成念儿是我亲戚介绍给我的对象。我来看我对象,有啥错?”   辜三被捆住了,都还想朝成念儿爬过去:“成念儿,我要娶你,我今天来就是想来娶你的。”   成念儿第一次遇上这种难缠的人,吓的脸都白了。   “谁要嫁你?我根本不认识你。”成念儿尖叫去踹扑过来的辜三:“你滚开!啊,你别过来!”   辜三被冲过来的成煜东,一脚给踹开了。   林秀让成煜东又把辜三的嘴给堵住,然后说:“这不是个贼……”   辜三一听林秀说自己不是贼,双眼亮的惊人。   对对对,他不是贼,他是成念儿的对象,是这家人的大姑丈!   林秀听到辜三这不要脸的心里话,嫌弃的盯了他一眼,然后指着辜三说:“这是个流氓犯!”   八十年代的流氓犯,严重点的那可是要吃枪子儿的。   辜三顿时着急的想解释,可他的嘴被堵住了,一句话都说不出。   林秀根本不理会他,而是扭头对林大林说:“李大林同志,等会儿去了派出所,还麻烦你帮我大姑子作证。你也说了,我大姑子根本不认识这个臭流氓,他想对我大姑子耍流氓的事儿,还要麻烦你和公安同志说清楚……”   李大林还没舊獨开口,贾雪花就拍着胸膛说:“这是我答应了。”   贾雪花也是女人,更知道女人被地皮流氓缠上,被坏了名声。到时候除了死,就是被逼着嫁给这些地皮流氓。   这样的结果,简直比死还更可怕。   贾雪花是真热心,也真的想帮成念儿这个无辜的女同志。   就对李大林说:“刚才说的话,到了派出所,你必须一个字不漏的告诉公安同志。”   “老婆大人发话,我肯定遵命!”李大林嬉皮笑脸的对贾雪花说,同时很庆幸,白天和辜三赌博输光了生活费的事情,没被他媳妇儿贾雪花知道!   因为要被当流氓罪告,到了派出所以后,辜三再也不敢提自己是成念儿对象这事儿。   他敢提吗?   提了就有李大林的证词,说他耍流氓,那可是要死人的!   为了保命,辜三还跪在林秀面前说:“同志,同志,我错了,我根本不认识成念儿,我就是想去找李大林,结果走错了地方……”   李大林一听,想撇清关系。   可辜三是个难缠的,搞不过林秀,却知道用打牌的事情来威胁李大林,还对林大林说只要配合他,就把赢来的钱,还给李大林。   那可是一个月的生活费啊,李大林顿时心动了。   就算遭了贾雪花的白眼,也愿意给辜三作证。   还对生气的贾雪花小声说,辜三是农机厂的工人,和贾雪花是同事。   他真要作证说辜三是流氓罪,那辜三万一死了,辜家的人不得来找贾雪花的麻烦?   “我不怕,臭流氓就该被严打。”贾雪花说:“他不想被严打,那干啥要做这事儿?”   从某些方面来说,贾雪花是个嫉恶如仇的人!   “同志!同志!我真的走错地方了……”辜三又给林秀和成念儿磕头:“我上有八十岁老母,下有三个嗷嗷待哺的小孩儿,我要是死了,他们没了收入来源也得死!”   “同志,我求求你放过我。”辜三响头嗑得一个比一个响:“求求你们放过我,我真的不是流氓。”   “那我问你,你和我大姐到底有没有关系?”林秀不怕李大林出尔反尔,因为她今天的目的,就是让辜三在派出所留下证词,亲口承认他和成念儿没关系。   于是又问:“你还敢不敢乱说我大姐是你的对象?敢不敢往我大姐身上泼脏水?”   “不敢了!不敢了!”辜三猛摇头:“成念儿不是我对象!我根本不认识她!我再也不敢乱说了……”   连说话会被严打吗?   以前辜三不相信,因为男人耍流氓的结果,往往是得到被他欺负的女人。   可今天的事情,让辜三明白了,耍流氓也是会死人的!   而一直有些懵逼的成念儿,这才反应过来。   从抓到辜三开始,林秀就在保护她的名声,保护她!   “秀儿。”成念儿一脸感动的望着林秀,这世上咋有秀儿这么好的人呀?   漂亮又聪明,全心全意的为她这个大姑子着想。   在一旁的贾雪花特别羡慕的看了成念儿一眼,真羡慕啊,成念儿有这么好的弟媳妇儿和家人。   成念儿上辈子到底做了多少好事,这辈子才能遇上林秀这种人?   别人家的弟媳妇儿,一嫁进门,就要当家作主,把没结婚的大姑子赶走。   比如贾雪花自己,当初就是被嫁进来的弟媳妇儿赶出家,然后才嫁给李大林的。   可是林秀却把成念儿当亲大姐来维护,成念儿命真好!   在贾雪花羡慕的眼神中,林秀对成念儿说:“大姐你是被污蔑的人,这件事儿,得你发话了,才能解决。”   林秀想培养成念儿解决事情的能力,就问:“你咋想的?”   “我咋想的?”成念儿低头看着跪在地上,头都磕破了的辜三,然后说:“他有老娘和三个孩子,我也不能要他的命……”   林秀眉梢微挑,以为成念儿要心软,放过辜三。   “你原谅我了?”辜三也兴奋问到,一瞬间还觉得成念儿心肠软,人善良,娶回家是真不错。   成念儿点头:“我可以原谅你,但这事儿必须通报你的厂子,让厂领导和你的同事们都知道你是啥样的人。”   “漂亮!”林秀忍不住鼓掌。   辜三则愣住了:“啥?通报我厂子?”   他有点激动:“我就是说错了话,翻了个墙,就要通报我厂子?你这是想让我声败名裂啊?通报了我厂子,我以后咋做人?”   “坏人受惩罚,那是天经地义。”成念儿说:“你到处嚷嚷我是你对象,如果今天的事儿成了,那我的名声也被你毁了。”   “你的名声是名声,我的名声就不是名声了?”成念儿特别生气,这都什么人啊?   自己干坏事,被教训了,还觉得是别人的错?   再说了,如果她心软了,就这么轻而易举的放过了辜三,咋对得起秀儿帮她谋划的一切?   秀儿都说了,做人做事心里要有杆秤,不能主动害人,却也不能让坏人好过。   这种娇娇和成景都懂得道理,没道理她不懂啊?   成念儿越想越觉得这话有道理,想起林冬芹在东城干坏事儿,最后还是农机长厂长,拿着介绍信和身份证明去派出所,把人保释出来的事儿。   有样学样的补充:“还得农机厂领导,来保释辜三才行。”   既然要通报批评,那就让厂领导亲自来看看,辜三是个啥样的人。   这样以后辜三再胡说八道,也没人信了。   成念儿现在已经开始动脑筋了,动的还挺不错!   而辜三有些恐惧的望着成念儿,这人是他亲戚口中那个,任打任骂,不会还手的乡下土包子吗?   咋这么厉害?   辜三要是知道成念儿这么厉害的话,他可不敢翻墙,这么大吵大闹!   欺软怕硬的人不在少数,辜三就是其中之一。   不过今天的辜三,是欺负不了成念儿的。   林秀眉眼弯弯的望着成念儿,心里特别欣慰。   就是这样,成念儿就该成为善良却不软弱的女同志!   “大姐,你做的很棒。”走出派出所的时候,林秀还对成念儿竖起大拇指,夸赞道。   “我也觉得姑姑很棒。”成景点头。   这辈子的成念儿,虽然还是很容易被人欺负。   但比起上辈子那个逆来顺受,别人说啥是啥。从来不会自己思考,和为自己而活的成念儿来说,这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   “我觉得姑姑变聪明了。”娇娇是个很敏感,很能感受到别人情绪和变化的小丫头。   她双眼亮晶晶,仰头望着成念儿说:“姑姑现在学会了思考,也学会了怎么惩罚坏人了。”   “姑姑好样的!”   娇娇学着林秀的模样,笑容灿烂的对成念儿竖起大拇指。   小丫头的举动,逗得大人们全都乐呵呵的笑了出来。   “真是个鬼精灵。”成念儿揉着娇娇的头,宠溺一笑:“姑姑听你夸人,那心里头咋咋么高兴呢?”   “因为姑姑喜欢被人夸。”娇娇又说:“我也特别喜欢被人夸。”   ……   林父和金九爷在家等了一两个小时,见林秀他们眉开眼笑的回来,还很纳闷。   “这去趟派出所,咋还这么高兴?”   “那是因为大姐今天大发神威了。”   林秀眉开眼笑的,把成念儿在派出所干的那些事情全都说了出来。   成念儿还有点不好意思,觉得自己有点凶。   金九爷和林海义却很欣慰,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   这做人啊,不能太软弱。   成念儿以前就太软弱,才会被欺负成这样。   现在多好,懂得思考,懂得怎么教训坏人,以后成念儿才不会被人欺负!   大概是解决辜三的事情,让成念儿打开了任督二脉。   接下来的日子里,成念儿无论是挑着担子卖凉面,还是和人相处,都好像学会了一些为人处事的大智慧。   成念儿卖凉面的生意,做的很顺利。   林秀还把自己的自行车借给了她用,这样她每天骑着自行车卖凉面,不仅省力气,还多做了一桶豆花。   豆花和凉面一起挂在自行车两边,成念儿每天走街串巷的做生意。   每天的营业额下来,纯利润都有七八十块钱。   “秀儿,我从来不知道钱这么好赚!”成念儿兴奋的不行:“按照现在的赚钱速度,我攒不了多久,就能凭着自己的本事开饭店了。”   她打听过,现在的铺面便宜,一个月二三十块钱,就能租个不错的铺面。   等她存上一千多块钱,就能开饭店了。   “那多好呀,以后大姐也是个女商人了。”林秀笑着说。   “女商人我还够不上,好好地当个体户,把我的小本生意经营好就成。”成念儿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同时觉得改革开放了真好。   她这种人都能挣钱,真是国家给的赚钱机会!   成念儿生意做的不错,成景和金九爷收破烂的生意也不错。   唯一遇到难题的就是林秀和成煜东的生意了!   今天,林秀就要陪着成煜东去见一个,总给他们生意添堵为难的一个领导……   作者舊獨有话说:   感谢在2022-08-20 17:47:58~2022-08-22 16:07:1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AmberTeoh 2瓶;简茸茸茸茸茸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80章 拉踩成煜东   林秀他们和领导见面的地点, 就在一个面摊上。   他们过去的时候,领导正带着人在吃红油抄手。   “来了?吃碗抄手?”领导朝他们招手。   林秀走得近了,一下子就闻到从领导身上传来的刺鼻味道。   这是沤肥的臭味,农村人对这种味道很熟悉, 但是林秀却从臭味中, 闻到了其他的味道。   于是林秀皱了皱鼻子,想仔细闻闻。   领导的秘书看见了, 以为她娇气嫌臭, 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但领导在, 秘书素质高, 也没怼人, 而是说:“同志,麻烦你站远点, 挡住太阳了。”   冬天的太阳很难得, 秘书想让忙了一晚上的领导多晒晒, 顺便让这个嫌臭的女同志走远点。   领导也看见林秀扇风的动作,也没生气。   因为在他看来,年轻漂亮的女同志,爱干净, 娇气点也没啥, 因为他身上确实很臭。   于是笑着解释说:“早上刚施肥的从大棚里出来, 味比较冲,等我吃完抄手,回去洗个澡, 你们再去我办公室找我谈事情也可以。”   这领导说话办事儿, 都特平易近人, 也不端着架子, 人也特别低调和朴素。   但就是这样一个低调简朴的领导,好几次都把成煜东想建美食街的方案,给打了回来。   林秀他们今天来,是第四次递交方案的。   听领导这么说,林秀忙笑着解释:“我不是嫌臭,我是从这沤肥的味道里,闻到了一种特别的香味。”   “哦,你闻见了啥香味?”领导随口问道。   “香菇。”林秀说:“是香菇的味道。”   “你还知道香菇?”领导这才来了兴致。   昨天晚上,因为培育香菇的大棚出了问题,他带着人一整晚都在抢救培育出来的香菇。   这可是农技站新培育出来的香菇,算是新品种,在八十年代很少见。   普通人都没见过也没听过,没想到林秀竟然能闻出来?   “看来你经常接触香菇啊?”领导随口问道:“你们家和农技站的人很熟?”   农技站就是负责培育各种农作物,提高种子效率和生产量的研究单位。   “我丈夫有个高中同学,是农技站的老师。”林秀笑着说:“我们大河村那边的稻谷种子,就是他花高价从农技站那边买的。”   领导顿时来了兴致:“大河村?我知道这个先进村。这个村子每年秋收的粮食都比别的村子多出不少,村子里的乡亲交完公粮,家里也有多余的粮食。吃到第二年秋收,粮仓里还有不少老谷子。”   领导又笑着看向一言不发的成煜东说:“我记得你是大河村的大队长,也是你第一个站出来,决定购买农技站的稻谷种子的?”   “嗯。”成煜东点头说:“那时候我们和农技站也是有合作关系,用我们大河村的稻田,来做实验数据,幸好种子争气,结出了很多粮食。”   林秀笑了起来,她刚才那样说,就是想让成煜东能在领导心里留下个好印象。   现在看领导眼神欣赏的看着成煜东,她心里也很高兴,为有成煜东这种聪明有魄力的丈夫,而感到开心!   就连领导身边的那个秘书,也惊讶的看了眼成煜东。   没想到那个在县城里挂了号的基层干部,竟然就是眼前这个想建美食街的人?   真是看不出来,这人不管干啥都很聪明。   听见秘书这句心里话,林秀有点疑惑了。   因为秘书的一些反应,也代表了领导的看法。   所以从秘书这话里,林秀能听出他们对成煜东建造美食街的提议,是很看好的。   可为啥他们建美食街的方案,提了那么多次,每一次都被打了回来?   领导又笑着对成煜东说:“那我再分享你一个好消息,今年春天,那批研究成功的稻种,会第一个在咱们威阳县推广种植。”   领导笑的特别开心:“到时候威阳的乡亲们,家家户户都能领到高产量的稻谷种子,以后家家户户都能吃饱,不挨饿了。”   “那可真是太好了。”成煜东也是发自内心的高兴。   大家都是从饥荒年代熬过来的人,知道饿肚子有多难受,也知道吃饱肚子,对于人民百姓来说,是件多幸福的事情。   “你是个好村官。”领导忽然拍着成煜东的肩膀说:“因为你,那批杂交水稻,才会在试验成功后,最先发给咱们威阳县,让咱们威阳县的老百姓,以后的生活都有盼头了。”   “可惜,你选择了下海经商。”领导说到这里,还挺惋惜:“你要是继续留在基层锻炼,以后也大有作为!”   现在国家需要的就是这种有眼界,和敢拼精神的年轻人。   成煜东却不觉得可惜:“现在国家提倡改革开放,提倡做生意,发展经济。”   他表情很认真,也很严肃:“我响应号召下海经商,也是顺应政策。而且咱们的美食街,如果建起来的话,也能带动威阳的经济发展……”   成煜东又把话题拉了回去,还从公文包里,把修改过后的美食街方案,递交给了领导:“我们这边的经济发展,虽然比不上沿海地带。但是美食街弄好了以后,就能把那些卖美食的小商贩聚集在一起,形成威阳特色,还能把威阳县的人气都聚集在这里……”   领导没打断成煜东的话,笑眯眯接过了成煜东的方案,又仔细听完了成煜东对美食街的规划和发展方向。   在成煜东说完以后,这才沉吟片刻,说:“小成啊,你的想法很好,但是我不能批。”   成煜东皱眉,又是这套说辞,每回来递交方案都是这套说辞。   林秀却在这时候,听到了领导的心里话。   【这个小成有能力,但是也很贪心!】   领导的心里话,让林秀懵逼,成煜东贪心吗?她咋没看出来?   紧跟着又听领导的心里话,继续在脑子里响起:【他已经开了建材店,如果再搞美食街的话,赚钱的生意都给他一个人干了,那不成了资本垄断?】   搞改革开放的目的是啥?   就是大家共同致富的社会主义,这机会和钱,都得让大家一起赚,才能实现共同致富脱贫。   所以这才是领导,一直卡着不给批建造美食街的原因。   林秀今天要是不跟来,凭着成煜东的本事,最后肯定也会猜透领导的想法。   但到了那时候,美食街的事情要么黄了,要么由不了他们做主了。   因为领导不会让成煜东一家独大,垄断威阳的市场,根本会选择能控制他们的人来带头建美食街。   而成煜东这个,第一个提出修建美食街的人,最后大概只能跟在那些人后头,混个美食街的小商铺,当不了领头羊!   领导说成煜东摊,倒是挺正确的。   因为做生意的人不贪心,那是不可能的。   正是有了贪心,才会促进更多的生意发展。   可作为一个商人,也要懂得遏制自己的贪念和知进退。   这样一来,生意才会做的长长久久。   于是林秀笑着说:“领导,其实成煜东刚才还有话没说完,我来补充。”   林秀笑着坐到了领导身边,先要了两碗抄手,这才一边吃,一边和领导说:“这个美食街,虽然是我们想的点子,但以我们现在的能力,肯定没办法把美食节全承包下来。”   夫妻多年的默契,让成煜东在林秀一开口的时候,瞬间秒懂了林秀的想法和意思。   但是成煜东没插话,而是拿面汤涮着筷子,眼神温柔又赞赏的看着林秀继续和领导说话。   “我们这一次提交方案,还有个请求……”林秀笑起来的时候,整个人都很明媚温和。而且声音好听,轻轻的,柔柔的,会让人安静下来,凝神听她说话。   “我们提供美食街的修建方案,但是建造美食节这件事,得交给专业人士才成。”   林秀的话,可算是说中了领导心里最最真实的想法。   于是领导也来了谈话的心思,问林秀准备交给哪样的专业人士?   林秀笑眯眯的说了两个字:“中建。”   领导顿时满意笑了起来,中建是国家控股的建筑集团,在改革开放以前,国内的所有建筑都是由国家控股的建筑集团来修建的。   现在改革开放后,虽然大大小小的兴起了很多小型建筑公司,但中建还是国内的建筑龙头老大。   这个女同志倒是很聪明,第一次见面,就能读懂他心中的想法。   在领导满意和欣赏的表情下,林秀指着面摊老板端上来的抄手说:“赚钱嘛,大家一起赚,才能所有人都吃饱不是?”   “你这个同志很聪明啊。”领导认可舊獨林秀的话,还对成煜东说:“你这个媳妇儿算是娶对了。”   娶一个好媳妇儿,对男人来说,那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   就像林秀这种,能帮助成煜东的事业更近一步。   今天要不是林秀利用读心术,知道了领导心里最真实的想法,恐怕成煜东又得无功而返了。   “我这媳妇儿,确实没得说。”成煜东老骄傲的挺直胸膛:“不瞒你说,这美食街,也是我媳妇儿提出来的。”   成煜东这人在炫耀媳妇儿上,永远都不知道‘低调’两个字咋写。   明明是夫妻二人共同商议出来的商业点子,反正每次说出去,就全是他媳妇儿一个人的功劳。   就算别人说他吃软饭也不害臊,因为成煜东想吃他家秀儿的软饭,还想吃一辈子!   领导看成煜东这么宠媳妇儿,也跟着笑了起来。   “林秀同志,和中建合伙修建美食城的事情,你三天后来我办公室,我们再详细谈谈。”领导说完这话,就带着秘书忙去了。   现在到处都在发展经济,全国都是一片新气象。   而这些领导也是忙的不行,都想尽百分之两百的努力和精力,让老百姓们都富裕起来,让八十年代的老百姓们,都能过上三菜一汤的好日子。   三菜一汤,说起来好像很简单。   但对于1980年而言,全国有百分八十的老百姓都过不上这样的好日子。   因为这是改革开放的第二年,国家对于经济发展和脱贫致富,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实践中。   到家后,林秀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家里人。   李彦铭表现的最高兴:“美食街的事情,终于有了进展了。”   说完,还不忘夸一夸他的乖侄女:“还是秀儿厉害,你一出马,就能搞定这事儿。”   李彦铭特别嫌弃的扫了眼,正在给林秀削梨子的成煜东:“哪像有的人,去了好几回,回回都吃闭门羹!”   “要不说我媳妇儿厉害呢。”成煜东对李彦铭这种夸秀儿,踩自己的行为,根本不生气。   夸的又不是别人,是他的秀儿,他当然高兴了。   成煜东还把削好皮的梨子,递给林秀:“秀儿,三天后咱们还一起去领导办公室,和中建那边的人谈生意啊。”   “我也去。”李彦铭说完,就被成煜东顶了回去:“你去干啥?有你啥事儿?”   “我也是美食街的合伙人。”李彦铭其实主要负责经营建材店的事情,但他觉得三天后的谈判,少不了他。   “我除了要看看秀儿,在商场的威风以外,我还要提出一个要求。”李彦铭说:“中建那边修美食街的时候,得从咱们的建材店那边拿货。”   李彦铭这个要求,在三天后,遭到了中建那边的拒绝。   “美食街的承建是个大工程,你的建材店太小了,供货量达不到我们的需求量!”   拒绝李彦铭的人,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穿着一身挺拔的黑色西装,眉眼里带着的都是傲气。   “你是说我不行?”李彦铭也冷着一张脸。   “不是你不行。”那个年轻人说:“我的意思是,你的建材店不行。”   【美食街能让你们参与,都是占便宜了,还想让建材店掺合进来?】   这个年轻人抵触的心里话,在林秀脑子里响起。   林秀皱眉,这人对他们的敌意可真大,而且还带着一股高高在上的睥睨。   “我可以让成煜东参与美食街的修建计划,但前提是,你们得听我的。”年轻人用命令式的语气说。   …… 第81章 仇人还是情敌   啥都要听这个年轻男同志的?   这是商业合作, 咋搞的像□□一样?   年轻男人察觉到林秀的视线,脸色沉了沉,用一种不能反驳的语气对林秀说:“以你们现在的资金和能力,是没有能力筹建美食街的。”   年轻男人表情很自信:“而中建是国家控股, 资金雄厚, 又有人脉,你们除了听我的, 好像也没别的办法。”   这话实在扎心, 因为这个年轻男人说的都是真相。   但林秀知道, 今天如果退步了, 以后就面临着被打压, 步步都得退让的局面。   她和成煜东对视一眼,正要开口说话的时候。   李彦铭却冷笑一声:“听你的?”   精致俊秀的下巴抬起来, 那双凤眼里, 全是桀骜不逊的神色:“隋子川, 别忘了,今天我们是来参加政府召集的商业合作会。”   穿着黑色中山装的李彦铭,气场一点也不比代表中建集团的隋子川差:“咱们是合作关系,不是上下级关系。”   隋子川脸色沉冷, 年纪还要比李彦铭小几岁。   是调来威阳县这边熬资历的!   京城二代嘛, 为人桀骜不驯, 我行我素,但是万万没想到,会在威阳县这边遇到李彦铭这个杀千刀的。   听到隋子川的心里话, 林秀瞬间明白了。   隋子川一来就气场全开的压迫他们, 除了觉得他们没资本和中建合作以外, 还有很大的原因就是和她舅李彦铭有仇。   【美食街的方案, 有李彦铭就不行。】隋子川冷哼的心里话,在林秀脑海中响起的时候。   李彦铭的心里活动也没闲着:【隋子川拿着鸡毛当令箭,真以为我怕他?】   【他这次不认怂,我名字倒过来写。】这句话是李彦铭和隋子川共同的心里话,就这么整整齐齐的在林秀脑子里响起了。   林秀:“…………”   她看了看,朝着对方互相扔眼刀子的李彦铭和隋子川两人。   在心里叹气,俗话说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今天的商谈会看来是进行不下去了!   紧跟着,林秀就听隋子川接着李彦铭刚才的话说:“虽然现在还不是上下级关系,但如果我们双方合作的话,就是实力雄厚的那一方在主导的位置。”   隋子川眼神锐利的盯着李彦铭:“你难不成以为你的建材店,有资格和中建相提并论?”   现场的气氛越来越凝重,偏偏让他们来洽谈的领导成泰民,还一脸笑意的坐在那里,看着他们争斗。   年轻人嘛,个个都有傲骨,都觉得老子天下第一。   成泰民这个老一辈的,就不打算掺合进来了,反正美食街的方案,只要不是一家独大,垄断了市场,谁来主导都成。   不过很显然,在实力上,林秀他们是干不过国营集团的中建。   领导不看好的心里话,在林秀脑子里响起的时候,林秀又在心里叹了口气。   这也是事实,但当她自己处于弱势的时候,这个事实就让人有点灰心了。   林秀放在桌上的手,被成煜东握了握。   林秀回神,对上成煜东漆黑沉稳的双眼。   成煜东对林秀露出一个安抚的笑,然后站起来说:“隋子川同志,你刚才也说了,咱们是合作,而你这高高在上的态度,很明显违背了领导的思想。”   听成煜东提起自己,成泰民饶有兴致的抬起眼皮,看着成煜东,想听听成煜东接下来会咋说?   “领导曾经说过,咱们的目标,就是共同克服难题,齐心协力的把威阳县的经济搞上去,而不是在这里争论,谁能□□这件事。”   成煜东好歹也是当过基层干部的人,那讲起话来,道理一套一套的,还特别官方:“咱们是社会主义,但我看隋子川同志的意思,是想搞资本主义□□者这一套?”   隋子川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这么大一顶帽子扣下来,他头痛!   林秀忍不住偷笑,觉得成煜东这一招用的挺好。   你要搞官方态度,那我们也搞官方态度。   那就看谁的嘴皮子利索,能怼的对方词穷呗。   隋子川显然是词穷的那一个,脸色黑的跟锅底一样的盯着成煜东。   成煜东走南闯北这么多年,啥样的人没见过?还真不会被隋子川这人的气场给压制。   “李彦铭看隋子川吃瘪,心理倒是对成煜东有了点赞赏。   这个侄女婿够可以的啊,能让在京城横行霸道的隋子川吃瘪,秀儿嫁给他,倒是没委屈秀儿。   林秀听到这句心里话,有点想笑。   她舅舅原来也会夸奖成煜东,发现成煜东的优点?   作为成煜东的妻子,自己的丈夫被长辈认可,林秀心里当然很开心。   这脸上的笑容,不免下意识的灿烂了很多。   然后林秀就被隋子川给瞪了:“开会的时候,不要嬉皮笑脸。”   “同志,我没有嬉皮笑脸。”林秀很认真的说:“我刚才一直很严肃的在听你们的讨论,我觉得成煜东同志说的不错,建美食街的主要目的,是发展威阳经济建设。”   只要跟林秀说话的机会,她就是站在成煜东那边的。   “我们从一开始,就拿出真诚的合作态度来和你商谈。但是隋子川同志,你似乎对我们有敌意?”林秀问:“否则为啥一开始,你就否定我们的提议?”   “因为建材店,承包不了美食街的承建。”隋子川表情冷冷的说:“修建美食街需要的建筑材料太多,李彦铭的建材店,太小了,舊獨根本满足不了我们的需求。”   “我们没想完全承包,只是想在能力范围内承包一部分。”林秀解释道,又问:“这也不行吗?”   隋子川很想说不行,但他知道说出口,就落下风了。   他是中建的代表人,又刚调过来,其实很多人看他年轻不服他。   如果今天的谈话,他落下把柄,给人留下一个不讲道理的印象。那么中建那些人也会借着这个机会,来打压他。   隋子川脸色冷酷的抿着唇,眼神不悦的盯着林秀。   这个年轻女同志是李彦铭的侄女?   哼,两人都长的这么花枝招展,还嘴皮子利索,看着就让人心烦。   林秀???   长的好看也有错?   她一脸纳闷的看向隋子川,这人看起来二十五六岁,不是精致俊美的那种好看,而是周正阳刚的帅气。   剑眉星目,小麦色皮肤,身高腿长,一看就很有力量感。   像隋子川这样的男人,才是八十年代流行的大众审美。不像李彦铭,精致俊秀,还特别讲究和细致。   李彦铭虽然不女气,但由于太过精致,而被隋子川看不起。   【伍宝姗啥眼神,竟然喜欢这种中看不中用的男人!】   伍宝姗?   林秀在春节守岁的时候,也从舅舅李彦铭心里听到了伍宝姗这个名字。   难不成,隋子川和舅舅是情敌?   所以隋子川这才总是看不惯他们,想找茬打压他们?   林秀正在梳理关系的时候,隋子川已经收回了看林秀的嫌弃眼神。   然后说:“想在能力范围内承包美食街的建筑材料,也不是不可以。”   作为中建的代表人,隋子川也不是意气用事的莽夫,他还是有点头脑的。   隋子川睨了眼成煜东和李彦铭,又开口:“但咱们是社会主义,做啥都讲究的是公平竞争,和一起进步。所以你们建材店想承包建筑材料,必须和其他人一起竞标才行。”   李彦铭挑眉,隋子川让他竞标,那肯定不容易中!   但他也知道隋子川就算看不惯他,想为难他,也不会在背后使绊子,因为这是隋子川的骄傲。   只要他在竞标中胜出,隋子川也不会继续为难他!   “那就这么说定了。”李彦铭点头。   “那今天的事就谈到这里。”隋子川话落,拿起放在椅子上的西装外套,又扭头看着坐在首位上的成泰民,语气很恭敬:“成叔叔,我还有事,就先走一步。”   林秀看着隋子川那傲慢的背影,有些无奈的看了她舅一眼,很想找李彦铭问清楚关于伍宝姗的事情。   但她又不能问,因为这些事情,是她用读心术听来的,而不是李彦铭主动说出来的。   好在今天的商谈会,还是让隋子川后退了一步,给了建材店一个机会,这也是值得高兴的一件事。   林秀心情舒畅的朝办公室外面走去,他们家离这儿还有一段距离。   又没有买车,只能站在马路边等公共汽车。   “竞标这事儿,我们得回去好好商量一下。”林秀一边拿坐车的零钱一边说:“威阳县最近又开了几家建材店,我们得把对方的底细摸清楚才行……”   林秀的话还没说完,就听李彦铭不高兴的声音响起:“你看啥?”   “我没看你啊……”林秀下意识说,回头的时候,才发现,成煜东一直拿眼神瞥着李彦铭呢。   李彦铭被成煜东瞥了一路,心里越来越不爽:“难道秀儿没教过你,要对舅舅尊敬吗?”   林秀:“…………”   又来了。   虽然变成了亲戚,可成煜东和李彦铭这两个死对头,总是会在不经意间,露出对彼此的敌意。   而每次他们干架的时候,林秀都会被拉出来。   这不,成煜东就说:“秀儿肯定和我说了,要尊敬舅舅。”   这男人表情冷峻的开口:“这不,我想问问舅舅,你和你和隋子川有仇?需不需要我帮忙?”   是关心的意思,但这话被李彦铭听起来,就觉得成煜东是在阴阳怪气了。   因为成煜东看他的眼神,还有那么点幸灾乐祸的意思。   李彦铭冷了冷脸:“长辈的事情,小辈不用操心。”   一句话说的成煜东表情也冷了下来,李彦铭总是仗着是秀儿的舅舅,总是拿话怼他,拿长辈的架子来压他。   “不关心不成啊。”成煜东抬手拦住林秀的肩膀,皮笑肉不笑的说:“万一下次你再和隋子川同志干起来,影响我们的生意不说,秀儿也会你这个舅舅担心啊?”   “所以舅舅,你还是老实交代,你和隋子川到底有啥仇?”成煜东继续阴阳怪气的问:“这样下回再吵起来的时候,我和秀儿也好有个准备。”   既然话都问到这份上了,林秀也看着李彦铭,很想知道她舅舅会咋说?   李彦铭双手插着兜,表情冷淡:“我和隋子川没仇。”   扔下这句话,李彦铭就上了停在路边的公共汽车。   脑子里却在想:【过了这么多年,隋子川还这么幼稚,为了一个女人和我不对付。】   林秀嘴巴张大,果然是情仇啊。   她对那个伍宝姗很好奇,想知道啥样的女人,能让她舅舅和隋子川这两个能力不俗的男人,念念不忘这么久?   可惜,后来李彦铭的心里活动就很少了。   他坐在公共汽车上,闭着眼睛。   身上笔挺的中山装映衬着他俊美异常的脸,让公共汽车上的女同志们,都悄悄的偷看他。   回到家的时候,成念儿正在做午饭。   和林父下棋的娇娇,看他们回来,就问:“舅老爷,你是不是不高兴呀?”   李彦铭说:“我没不高兴。”   “那你为啥板着脸?”娇娇又问。   李彦铭:“…………”   这年头,小孩儿都这么较真了?   李彦铭一瞬间的苦恼,好像也被娇娇给感知到了。   她仰起头,冲李彦铭甜甜一笑,然后往他手心里放了颗大白兔奶糖:“舅老爷,甜的,吃了就高兴了。”   看着小娇娇明媚灿烂的笑容,这一刻的李彦铭觉得,娇娇的笑容比奶糖更甜。   接下来的时间,林秀他们忙着竞标,和隋子川商量修建美食街的事情,一度变得特别忙。   成念儿也忙着卖凉面的事情,没多久她就攒够了能开店的钱。   而这天,林秀他们准备再去和隋子川商谈的时候,却有人找上门,找林秀借钱…… 第82章 抢走美食街的方案   来找林秀借钱的人, 是隔壁的贾雪花。   她来的时候,手里还端着一碗饺子:“这是我包的饺子,特意去山上找的野生羊肚菌来包的,你们尝尝……”   她把饺子递给林秀, 想张口说借钱的事情。   可看林秀化了妆, 打扮的很时尚靓丽,手里还拎着包, 像是要出门的样子, 就没好意思开口了。   而且这一大早的, 林秀家是真的忙。   林海义带着成景和娇娇要去上学;成念儿要忙着去菜市场, 买下午要卖的凉面和黄瓜、豆芽、海带丝等配菜;金九爷则踩着人力三轮车出去捡垃圾。   这一家人都是风风火火, 各忙各的。   这么忙的情况下,林秀也没忽略贾雪花, 还把包递给成煜东, 让他去外面等着。   自己接了贾雪花递来的饺子, 笑着说:“闻着真香,我晚上回来尝尝……”   说着,顺手从桌上的果篮里,挑选了几个比较大和红的苹果赛进贾雪花手里:“这是刚买的苹果, 拿回去给孩子尝尝。”   邻居间相互送东西, 是这个时代朴素友好的作风。   林秀也没觉得啥, 倒是贾雪花不太好意思的想把苹果放下。   因为冬天的水果比肉都贵,林秀给的苹果又大又红,这三个苹果, 要花一两块钱才能买得起。   “拿着, 这苹果是红富士的, 特别甜和脆。”林秀笑着和贾雪花说完, 还对走到门口的成煜东说:“记得把咱们竞标的资料拿着,今天竞标,可不能乱……”   贾雪花看林秀实在太忙了,就抿了抿嘴,沉默的跟着走了出去。   林秀的全部注意力,都在今天竞标的事情上,也没察觉到贾雪花的不正常。   因为贾雪花心情低落,林秀也没听到她的心里话。   走出院门的时候,李彦铭已经开着大卡车在马路上等着了。   这辆大卡车早上才给人送了一批建材,现在正好有空,可以拿来给林秀他们代步用。   林秀和成煜东坐上大卡车的时候,贾雪花就拿着苹果站在马路上看着她。   直到大卡车开走了,贾雪花这才叹了口气,有些揪心的想,钱没借到,万一孩子被退学了咋办?   这么一想,贾雪花都要哭了。   她男人李大林昨天打牌,把她刚发下来的工资都输光了。   这家里生活费没了,孩子的学费也还欠着,学校都催好几次了,贾雪花实在拿不出钱,就想找林秀借。   所以把家里唯一的一块钱拿去买了肉,又起早,去郊外的山上找羊肚菌回来,包饺子给林秀送来,想开口说借钱的事情。   可钱没借着,还从林秀那里拿了几个苹果回家。舊獨   “咋样,钱借到了吗?”贾雪花回到家,她男人李大林立马双眼发亮的问。   “没有。”贾雪花摇头,话还没说完,李大林就说:“她不借?她这么有钱,还不借钱给我们?”   “有钱就一定要借给我们?”贾雪花没好气的说:“如果不是你打牌输了钱,我们家至于过成这样子吗?”   她有些生气的伸手去打李大林,李大林立马把脸凑过去让她打,嘴里还说:“老婆,是我的错。我不该打牌,我也是想翻本赢钱,把孩子欠下的学费给交上,再给你买双皮鞋和蛤蜊油……”   李大林一脸心疼的抓起贾雪花粗糙,又全是裂口的手说:“你脚上的布鞋穿了三年了,大冬天脚趾头都露在外面。你的手天天摸机器,都是老茧和裂口。我看着心疼。我没用,就想靠着打牌赢点钱,让你过好日子……”   贾雪花看着李大林后悔心疼的脸,抿了抿唇说:“算了,以后你别打牌了。咱们家穷就穷点,日子还是能过下去的。”   她不喜欢李大林打牌,可是李大林又对她很好,连她上下班都是骑着自行车去接送。   有时候下雨,门口有积水,李大林怕她弄脏布鞋,都是背她出门的。   贾雪花觉得李大林对她这么好,也觉得自己和孩子,能帮李大林戒掉喜欢打牌的这件事。   “那孩子的学费和家里生活费的事儿?”李大林试探性的问道。   “实在借不到钱,我去厂子预支下个月的工资!”贾雪花说:“哪怕我们吃不上饭,孩子的学费也得教。他们只有读书,才有出路……”   这个时代的读书人,都是金贵的。   读个中专出来,都能分配到铁饭碗,资历熬够了,以后还能当领导。   没文化,只能当一辈子底层工人。   贾雪花这辈子的梦想,就是供出几个大学生,让他们都有光明的前途和未来。   所以她的娃,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只要能读书,肯读书,她砸锅卖铁也要供!   这时候,林秀正拿着钱站在贾雪花门口。   刚才大卡车开走的时候,她忽然听见贾雪花哭着想借钱的心里话。   林秀原本是想看在孩子的份上,借点钱给贾雪花。   因为贾雪花的确是个不错的好邻居!   虽然丈夫不争气,但贾雪花三观正,对孩子们也很好。   可林秀现在改变主意了,贾雪花摊上了一个好赌还满口谎言的男人,无论她借多少钱给贾雪花,都是个无底洞。   刚才贾雪花说要去预支工资的时候,林秀的读心术听到了李大林的心里话。   李大林首先想的不是给孩子交学费,也不是给贾雪花买鞋子和蛤蜊油,而是满脑子都想的是去赌博打牌。   俗话说,救急不救穷。   林秀又不是圣母,可不愿意一次心软,就摊上了李大林这个赌棍。   而且贾雪花也不算走投无路,因为她还可以去预支工资。   这样一来,林秀真没必要借钱给她了!   和林秀一起的成煜东,刚才也听到了贾雪花和李大林两人的谈话,他也觉得这钱不该借。   他看了眼把钱收回去的林秀,扯了扯薄唇,他这个媳妇儿,向来就不是那种烂好心的人。   林秀的善良是有分寸感的,也有很清晰的界限,知道哪些人,哪种情况下该帮。哪些人,哪些是不该帮!   成煜东很欣赏这样的林秀,善良却不软弱,理智却又聪明!   要么连领导都夸他媳妇儿娶的好呢?   成煜东的心里,全都长着翅膀往林秀心里钻。   林秀都被成煜东这飞扬得意的心里话,给逗笑了。   但是她笑着抬头的时候,却对上了成煜东冷酷锐利的双眼,和那张冷峻严肃的脸。   “你笑啥?”成煜东问:“你遇到啥好事了吗?”他很好奇。   从早上起来,他就寸步不离的陪着林秀。   秀儿笑的这么开心,他却不知到秀儿为啥开心?   这对成煜东而言,是件很不美妙的事情。   这男人漆黑浓墨的眉,还皱了皱!   “你猜猜我笑啥?”林秀看他严肃板正的脸,娇笑着拿手,去捏了捏成煜东脸颊旁边的肉,笑眯眯的问:“猜中了我就告诉你,我在笑啥?”   反正不能告诉这男人,她是听到他夸赞自己的心里话,而开心笑的。   “我不猜,我才不想知道你为啥笑。”成煜东把心口不一,发挥到了极致。   脑子里却一直在猜:【秀儿高兴,是因为今天要竞标?】   【难不成是因为她今天妆画的好看,衣服也好看?】   【不对,秀儿每天都这么好看,肯定不是因为自己漂亮才开心的。】   【难不成……是因为我?】   成煜东冷冰冰的抬头朝前走,心里话的却像五彩斑斓的彩虹一样绚烂:【肯定是因为我陪在秀儿身边。】   【我还给秀儿拎包呢。】   成煜东心里特骄傲,俊朗的下巴还往上抬了抬。   脸上带着藐视一切的冷酷和漠然,可嘴角却忍不住往上扬了扬。   因为今天太阳大,林秀走出巷子口的时候。   太阳直直射下来的瞬间,成煜东特别自然的拿手挡在林秀额头前,替她挡住了刺眼的太阳。   照顾林秀,是刻在成煜东骨子里的意识。   他自己其实从来都没意识到,他是这么在意林秀的一点一滴。   靠在大卡车上的李彦铭,看见成煜东这么贴心。   特满意的点了点头,李彦铭也没发现,自己这个舅舅,当的比爹还操心。   这不,在林秀上大卡车的时候。   喜欢过养尊处优好日子的李彦铭,还拿出叠在兜里的手帕,给林秀擦了擦坐垫子。   还把一串,递给了林秀:“刚买的,你带着香。”   带玉兰花串,是威阳县这边的习惯。   香味清新淡雅的玉兰花,带在身上,会越来越香,这也算是在香水缺乏的八十年代的一种浪漫的生活情趣……   大卡车重新开走的时候,李大林正好骑着破烂自行车,送贾雪花去农机厂上班。   看见坐在大卡车上的林秀时,李大林还说:“她不是走了吗?咋又回来了?不会是知道你想找她借钱,故意找借口走了的吧?”   “你这人心眼真多。”贾雪花随口道:“人家可能忘记了啥东西,回来拿而已。”   贾雪花不会因为没找林秀借到钱,就产生阴暗心理。   借钱这事儿,能借是情分,不借也没错。   就算有错,那也是李大林去打牌输光了家里的钱。   想到这里,贾雪花又告诫李大林:“我今天的预支的工资不会给你,我会自己去教学费,你以后要是再敢和辜三打牌,就别回来了。”   上次辜三翻墙,被公安通报了农机厂以后,辜三在农机厂的名声就坏透了。   现在谁都不愿意搭理辜三,就李大林这个棒槌,还天天和辜三混在一起,把钱全输给辜三了。   “不打了,不打了。”李大林笑着说:“打牌哪有送我老婆上下班要紧!老婆你要相信,我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能给你和孩子一个好生活……”   贾雪花笑了笑,双手搂着李大林的腰,一脸幸福的说:“只要你不打牌,咱们家日子真的能过好。”   她一个月工资50块钱,在八十年代初期年来说,养活一大家子真的不成问题。   前提是她男人不赌。   在让李大林不赌这件事上,也不知道是李大林太会说甜言蜜语,也太会做戏。   李大林总在贾雪花能看见的时候,表现出不赌,疼老婆,任劳任怨,做饭洗衣服,扫院子,能做的也都做的。   也正是这样的原因,导致贾雪花总觉得,自己能拯救这个勤奋爱家的男人。   这时候大卡车刚起步,还没开远。   坐在车上的林秀,听到贾雪花这自我牺牲和自我感动的心里话,都不知道该说啥了?   因为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她没少听周围领居劝贾雪花,留个心眼儿。   让她别把钱给李大林,也别相信李大林的话,让她好好替自己和孩子考虑。   可贾雪花总觉得李大林是个好人,值得信任。   你永远都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你也永远没办法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去劝一个昏头昏脑的当事人。   林秀总不能多管闲事,去管人家夫妻间的事情吧?   只能在有能力的范围内,能帮贾雪花就帮一帮。但是对于李大林,林秀是永远都不想往来的。   大卡车和自行车只在刚起步的时候,并肩而行了一段路。   很快,四个轮子的大卡车,就把载着贾雪花的那辆破烂自行车甩在了身后。   这世上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轨迹,和属于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而现在林秀要做的事情,就是在隋子川那里,争取拿到更多的利益和话语权,然后让建材店也能成功竞标。   李彦铭在开车,林秀就和成煜东在检查资料,有没有遗漏和要补充?   在路上也抓紧时间,再商量一下待会儿竞标的事情。   这一次的竞标场地,安排在一家国营饭店的会议室里。   林秀他们到舊獨达的时候,竟然看到了一个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   那人显然也看见了林秀他们,还对林秀扬手打了声招呼:“嗨,好巧。”   成煜东脸色沉沉,林秀则挑眉盯着和他们打招呼的人。   老狗!   那个刚劳改出来,还装成成煜东大哥跑去家里认亲骗人的老狗,竟然会出现这次的竞标会上?   “你们这么惊讶干啥?”老狗笑着说:“我可是收到邀请来参加竞标会的。”   老狗那一头油腻腻的长发,这时候,已经剪成了寸头。   人看着长胖了一点,脸色红润,还穿着熨烫整齐的中山装,胸前的口袋上,还别着一支钢笔。   人模狗样的,要不是知道他是骗子,林秀都能以为这是个读过书的知识分子。   “偏见了不是。”老狗听见林秀这么说,还解释:“我也是读过高小的人。”   高小指的是读完了小学五、六年级的人。   还有个初小的说法,是指读了小学一年级到四年级的人,这在当时的背景下,也算是文化人了。   因为在1949年之前,国内的初小和高小并不多见。   现在到了1981年,国内能读得起书的人。   很大部分都是城镇家庭,高小这种文凭,对于老狗的年纪,和他小时候的生活环境来说,其实也不错。   毕竟1949年以前,是动荡不安的岁月。   所以老狗说起自己读过高小,还挺自豪的。   “你代表的哪家建材?”林秀的注意力,不在他文化水平上头,而是询问老狗:“你该不会在跟邝志生打工吧?”   “答对了。”老狗一点不介意的笑着说:“说起来,我还得感谢你们上次做人情,把我送给了邝志生。这不,我还了他那两千块钱,再加上他卖粉条的钱,他也开了家建材店……”   老狗指着不远处,端着搪瓷缸在和隋子川说话的邝志生说:“你瞧,他现在大小也是个老板,还能参加政府招标。”   说着,老狗还挺感叹:“如果不是当初我吞了他的两千块钱藏起来,他能有今天?”   “这么说,我还得谢谢你?”邝志生正好走了过来,听见这话,不阴不阳的问道。   老狗笑着说:“那倒不用,只要你以后不让我给你当狗就成。”   “虽然签了卖身契,但忠诚这种东西,我老狗可是没有的!”老狗理直气壮的说。   邝志生淡道:“我要你的命,也不要你的忠诚。”   【这次招标会结束后,他会不会弄死老狗都说不定!】   邝志生阴郁的心里话,在林秀脑子里响起。   让林秀忍不住多看了邝志生一眼,他今天也穿了件熨烫争气的中山装,唇红齿白,林秀都得感叹一声漂亮。   邝志生和李彦铭的精致俊秀不是一种类型,李彦铭是俊秀精致,气场淡漠凉薄,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的桀骜不驯。   而邝志生是美的扎眼,黑色的中山装,穿在他略显单薄高挑的身上,让人有种他弱不经风的感觉。   但是邝志生的眼神太过阴冷,充满了死气。   这是因为邝志生早年的悲惨生活造成的,他心里对谁都是冷漠无情的。   因为在原著剧情里,邝志生是那种自己去死,都得拉两个垫背的去地狱陪他的人。   否则也不会在十几年后,给成煜东和林冬芹造成了致命打击,还差点把林冬芹搞死的大反派了。   但是现在林冬芹都成逃犯了,现在生活的世界,和原著剧情也差的很远。   现在的邝志生应该不会对成煜东下手吧?   因为没理由啊。   在原著里,邝志生是对林冬芹因爱生恨。   现在林冬芹和成煜东半点关系都没有,邝志生应该会变得正常一点吧?   林秀正在思考的时候,眼前的视线忽然被一个高大的背影给挡住。   她回神,发现成煜东脸色沉沉的站在自己面前,眼神也锐利冷酷:“带你来,是让你竞标的,不是让你走神的。”   嘴里说着冷冰冰的话,脑子里却在想:【秀儿又在看邝志生了。】   林秀:“…………”   她忘了,这是个爱吃醋的男人。   【林秀真漂亮!】   邝志生的心里话,又忽然在林秀脑子里响起。   林秀:“…………”   她真的不懂,为啥邝志生每次都要在心里这么说?   因为邝志生长的不比她差啊!   而且这语气也不像夸赞,语调阴郁,听的让人浑身的汗毛道理。   这个邝志生到底有啥毛病啊?   林秀这么想着,就想找个机会问问邝志生,利用读心术去知道邝志生为啥看见自己都是这句话?   但现在,成煜东这个超级醋王在,她还是不问了。   免得产生家庭矛盾,而且现在的注意力,要放在合作和竞标上面。   竞标的事情,是李彦铭作为天华建材的代表去参加的。   邝志生的捷达建材,是李彦铭最有力的对手。   这邝志生真不愧是原著剧情里的那个商业天才,两千多块钱的启动资金,开了建材店。   明明没啥资本,却偏偏能在短短的一个月内。   和威阳县那些生产河沙水泥厂,还有各种建材厂达成合作。   只要他拿到了这次竞标,就能以成本价拿货,然后提供给中建,当个中间商赚差价。   这其实和林秀他们的建材店,经营模式是一样的。   但成煜东和林秀在威阳发展了多久?有人脉那是理所当然的,邝志生劳改了那么多年,才放出来不久,就能有这个成就,也是不容小觑的!   而李彦铭和邝志生等人在竞标的时候,林秀则和成煜东,跟着隋子川见到了一个从港都来的瀚海建筑公司的经理。   “你好,我叫李倩雯,很高兴认识林小姐和成先生。”瀚海公司的李倩雯经理,是个25岁的年轻女性。   穿着黑色的西装套裙,头发干练的盘在脑后,笑容得体,举止优雅的和林秀握手:“很早就听隋先生听说了你们夫妻两人……”   李倩雯给两人发名片,笑容满面:“这次是奉我妈咪的命令,回归祖国的怀抱,来投资威阳这边的市场。”   “说起来京城和东城的投资市场更好,为什么瀚海集团会选择威阳?”林秀笑着询问,也是在试探李倩雯。   “我妈咪老家是威阳县的,改革开放后,两岸恢复了通讯,一直很想回来看看。”李倩雯笑着说:“可惜她身体不太好,就让我先回来看看。”   “我来威阳这边旅游的时候,正好得知这边有项目,就顺手投资了。”李倩雯这话,说的林秀都有点羡慕了。   这就是两人的起跑线不一样,李倩雯随便投资的生意,对于林秀和成煜东而言,还要全力以赴的争取。   但这又有啥?   生意从来不是走一步就成功的,他们先天的资本不足,那就后天努力、想办法,总能累积资本,成为拥有话语权的人。   林秀和成煜东从来都不是容易灰心的人,相反两人是局势越不利,越有冲劲的人。否则也不会在刚改革开放的短短几年内,就成为有资格站在这里和国营集团,还有港商谈生意的人。   “既然李小姐对美食街有兴趣,那我仔细给你介绍介绍?”林秀笑着说。   她今天也穿的很正式,燕子领、双排扣的列宁装,高腰设计的宽腰带,在视觉上就拉长了身高比列。   里面是一件墨绿色的花边高领衬衣,搭配着绿豆色的列宁装外套,颜色一深一浅的搭配,让林秀看起来白的惊人。   大约是两个同样都很优秀有能力的女人相遇,两人都点较劲儿的意思。   成煜东和隋子川两个男人,就站在旁边,看着林秀和李倩雯在谈生意,他们时不时说一句话。   一番交谈下来,李倩雯和林秀都觉得对方很厉害,有点惺惺相惜的意思在里头。   “林小姐,你们对美食街的创意很好。”李倩雯笑着说:“但也仅仅是有创意,你们是这次合作的商人里面,背景能力最小的一家公司。”   虽然欣赏林秀,但在商言商,李倩雯是不会因为自己对林秀的好感,而降低要求。   反而会提高自己的要求,因为高要求,一直是李倩雯对自己的要求!   “我和隋先生现在有两个方案,要告诉你们。”李倩雯眼神遗憾的看着林秀:“第一,是你们把美食街的方案计划卖给我们,我们会付给你们三万块设计费。”   林秀和成煜东脸色同时一沉,又听李倩雯说:“第二,是我们用你们的方案去设计美食街。你们的建材店也能参与修建,提供建筑材料。然后在美食街建成以后,提供两个铺面给你们。”   “李小姐的意思是,无论我们参与不参与,都没有话语权?”林秀反问:“而我们两个方案,我们能得到就是一笔买断的钱?然后就是建材店的合作和两个铺面?”   这个结果,和林秀、成煜东料想的不符合。   因为在他们的想法中,他们要的主导美食街的修建方案,就算隋子川拉了港商过来,也不能舊獨改变他们这个计划。   可现在他们只能得到一笔钱,和两个铺面?   就算是建材店的合作计划,那本来就是威阳的建材店都能参与竞标,这竟然也被算在给他们的福利里头?   “是这样没错。”李倩雯点头:“你如果同意第一方案,我们现在就能付3万块钱的设计费给你们。”   3万块钱的设计费,对于国内现在建筑院的设计师来说,也是天价了。   因为这时候的设计师,都是公职饭碗,拿死工资的。   就算有设计费,那也很少的几百块钱。   “我是按照港都的设计市场给的林小姐。”李倩雯这时候表现出强势的一面出来。   “抱歉,两个方案我都不接受。”林秀说。   “那很遗憾,如果你不接受我们的两个方案,那我们就没有合作的必要了。”李倩雯看着林秀,觉得这个女人,虽然很聪明,但看不清楚形势。   在他们没有能力和资本的时候,是没资格和他们提要求的。   如果不接受,那就把林秀和成煜东踢出局。   美食街他们可以另外找设计师来设计,虽然方案是林秀他们提出来的。   但是他们买断方案,林秀不接受,这也不算他们抢了林秀的设计方案。   这对李倩雯和隋子川两人来说,就是理所当然的。   可在林秀和成煜东看来,这就是强盗行为了…… 第83章 不怀好意的人   强盗行为?   李倩雯红唇微扬, 那双画了精致眼线的美眸里,虽然有笑意,却带着一股来自发达地区的傲慢:“林小姐,你可能不知道, 生意场上就是资本的博弈。”   她又瞥了眼, 一直沉默站在林秀身边,像个忠诚骑士的成煜东。   唇畔的笑意越来越灿烂:“不能否认, 你们夫妻二人是这个年代, 肯想肯干, 思想和见识也走在前沿的人之一……”   “只是很可惜, 你们的资本太少了。”李倩雯没有看不起林秀和成煜东的意思, 觉得自己只是在实话实说:“在这场合作中,你们唯一的优势, 就是提供了美食街的思路。”   听到这话, 林秀表情沉了沉。   第一次感受到了, 当你资金和背景不够强硬时。你提出来的好点子,在别人眼里,是随随便便就能花钱购买的。   的确不是看不起,而是对方资本太强大, 压根儿就没把你放在眼里。   因为你是可以随便找人替代的存在, 所以李倩雯笑容满面, 举止优雅有礼貌,可骨子里的自信和傲气,却带给人很大的压力。   有同样气质和气势的人, 还有隋子川。   尽管今天的这场谈话, 他几乎全程静默, 任由李倩雯来表达自己的观点。   可隋子川看向林秀和成煜东的眼神里的藐视, 比李倩雯更浓。   因为隋子川觉得自己没必要和林秀谈话,他和李倩雯两人的合作,是资本和权力的合作。   不是林秀这种踩着改革春风,比较幸运的,在这几年中累计了一点资本和小聪明的人,可以比较的。   啊,真的好气人!   林秀真心被隋子川心里看轻和怠慢的心里话,给气到了。   在她深呼吸平息心里的憋闷和情绪的时候,一直沉默不语的成煜东,却抬手压了压了林秀的肩膀。   男人结实有力的手掌心,带着一股安然和踏实的力度,让林秀有些烦躁的心,瞬间安定下来。   “不知道李小姐,准备投资多少钱?”成煜东询问,声音沉稳迟缓,不见任何迫切和焦躁。   李倩雯侧眸看他,皓白的衣领,被黑色的领导束着。映衬着身上的黑色西装,带着一种冷峻禁/欲的气质,看着好像很不好惹。   李倩雯却知道,面前这个仪表堂堂的英俊男人,只是出身农村的一个农民。   但常年的教养和礼貌,让李倩雯笑着回答:“初步计划是50万左右的港币。”   威阳县是个比较落后的城市,在1981年的年初,50万的港币,也算一笔很大的投资了。   因为现在的泥瓦工人一天的工钱,也就一块五左右。这还是有手艺的打工,普通的卖力气的小工,只有八毛钱一天。   而且修建美食街的地方,原本就是一条比较有当地特色的古街道。   他们只要稍微的修缮一下,就能动员的古街的住户,把自己的门面出租给政府,再由政府统一分配租给想开店做生意的个体户。   这一笔钱,经过李倩雯公司的核算,其实连十万港币都花不了。   剩下的40万,是打算在威阳县买下一块土地,修建商品房的。   当然了,这些商业版图,李倩雯却没必要和林秀说清楚。   因为1981年的内地,根本没有商品房这个说法。   而且李倩雯觉得,林秀和成煜东能相处美食街的点子,已经很厉害了。   因为以林秀和成煜东这两个,出生在农村的年轻人来说,他们的生长环境,根本不能和从小就接触房地产的自己相比较。   李倩雯精致白皙的下巴,微微抬起,眼眸里的傲慢也比刚才更浓了。   林秀听到她的心里话,心里却乐的很,她的读心术可真好用。   直接把对方的商业版图都听的一清二楚,而这时候的李倩雯还自信傲慢的觉得,林秀和成煜东跟不上她的见识和格局。   林秀侧头看了成煜东一眼,长年累月的默契,让成煜东这时候开口了:“那如果我们拉到和李小姐差不多的投资呢?”   成煜东这话,让李倩雯和隋子川同时笑了起来。   “你能拉到50万港币的投资?”李倩雯笑的很开心,纯粹是觉得成煜东这人喜欢‘打肿脸来充胖子’。   她笑容满面的对成煜东说:“据我所知,内地才刚刚改革开放,大家的口号还是脱贫致富和争当万元户……”   隋子川原本笑着的脸色,这时候也沉了下来。   因为李倩雯在说内地穷,这虽然是事实。   可是被李倩雯用这种轻佻的口吻说出来,隋子川也会不高兴的。   因为他热爱这片土地,也很想让这片历经战火的土地和人民变得富庶起来。   林秀听到隋子川的心里话,倒是对他的改观好了很多。   没啥,大家都爱国。   而这时候,李倩雯还在说:“如果成先生想拉到50万港币的投资,除非再找一个港商。”   李倩雯笑容还挂在脸上,语气却特别傲气:“可是据我所知,现在的外资商人,都齐聚在东城和京都这两个地方。威阳这个小县城,除了我,根本没有人愿意来投资。”   “不,除了李小姐,我们有自己的投资商。”成煜东说:“李小姐如果感兴趣,等合作谈成的那一天,我会介绍投资商给你认识的。”   成煜东的话让李倩雯的笑容僵了一下,这个内地男人,表面上不卑不亢,却带着让人无法轻视的气场。   李倩雯眸光灰暗的看着成煜东。   而这时候成煜东,却扭头看着隋子川说:“隋子川同志,如果我能拉到和李小姐相同的投资,不知道天华有没有这个资格,和李小姐竞争?”   隋子川同志和李小姐的称呼,充分表明了成煜东的心机。   一个是内地亲切的称呼,一个是来自港台的称呼。   在心灵上,隋子川在这一刻,是更倾向于成煜东的。   “如果你能拉到相同的投资,你的天华,当然有资格和李小姐竞争。”隋子川公事公办的态度,让成煜东和林秀脸上都挂起了笑容。   “那就这样说定了。”林秀朝隋子川伸出手:“我们会在三天内,集齐这笔资金的。”   隋子川和李倩雯同时一愣,三天内集齐50万港币的投资?   这两人有这么大的人脉和能量吗?   林秀和成煜东当然有这么大的人脉和能量,只不过现在,他们的资金来源并不想暴露给隋子川和李倩雯知道。   “那就三天后,我们再来商谈合作的事情。”隋子川说完这话,就起身走出了会议室。   而李倩雯想试探林秀,就笑着和林秀说话。   “林小姐,你的衣品和审美都很潮流。”李倩雯这是真心实意的夸赞。   八十年代初期的内地的女同志,普遍都梳着两条麻花辫,穿着藏蓝色的工装,或者造型老气的列宁装。   像林秀这样烫着微卷长发、妆容精致,还懂得服装搭配的女性,真的很少见:“你的品味,不像内地人,很国际化。”   她看着林秀保养的漆黑有光泽的发丝说:“头发烫的也很好看。”   “多谢夸奖。”林秀眼尾弯起来,红唇黑发,看着特别靓丽。   她和穿着西装套裙的李倩雯站在一起,一个干练优雅,一个妩媚动人,看着特别赏心悦目。   “如果李小姐想烫头发,我可以带你去我们清溪镇的理发店去烫,那个师傅的手艺特别好……”林秀说。   “清溪镇?”李倩雯愣舊獨了一下,笑容比刚才亲切了很多:“我妈咪的老家就是清溪镇的。”   林秀也愣住,不过转眼又不意外了。   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不少人都迁移到了港台或者国外。   就她知道的,清溪镇也有不少殷实的人家,去了那些地方。   于是就笑着说:“那欢迎李小姐来清溪镇做客。”   “有机会一定去。”李倩雯笑着说:“总听我妈咪说清溪镇的山水有多好,我这次来内地,也想拍几张照片拿回去给她看。”   话说到这里,李倩雯忽然问道:“难不成林小姐认识的投资商,也是从清溪镇走出去的?”   林秀知道李倩雯在试探,于是笑着点头:“是的。”   但其余的消息,却一个字都没泄漏了。   因为林秀他们的投资商,就是他们自己。   至于钱哪里来?   等蔡志鹏今晚从东城回来,就知道了。   “这么说,我们能不能主导美食街的事情,就看三天后的谈话了?”李彦铭和林秀、成煜东汇合后,就听他们说了今天谈话的内容。   林秀点头。   又听李彦铭说:“竞标的事情也是三天后出结果,这个隋子川啊,是打定主意想拿捏我。”   李彦铭冷笑一声,今天在竞标上,隋子川那边的人很明显更倾向于邝志生。   李彦铭混在中间,都能感觉到自己被那些人联合排挤的事儿。   “舅舅,你到底和隋子川有啥仇?”林秀忍不住问。   事关生意,可不能马虎。   隋子川代表着中建,背后又有成泰民撑腰,这决定权可在隋子川手里,她得问清楚。   李彦铭显然也知道事情的轻重,这一次没隐瞒,就说:“早些年我和一个叫伍宝姗的女同志有过来往,隋子川和伍宝姗从小一起长大,还有娃娃亲……”   嗯,果然是情仇。   青梅竹马的隋子川,肯定看不惯抢走娃娃亲对象的李彦铭。   “那后来呢?”林秀很好奇。   李彦铭眼神黯了黯,然后说:“没有后来!”   那时候,他是个逃走的黑户,还是个资本家后代。   伍宝姗根正苗红,他们之间隔着巨大的鸿沟。   那份真挚单纯的感情,根本来不及萌芽,就被李彦铭亲手掐死了。   自那以后,李彦铭再也没去过京城。   但是从其他人嘴里,听说了伍宝姗和隋子川订婚的消息……   林秀看着舅舅落寞的神情,本来想安慰几句。   谁知道李彦铭却瞥眼看着成煜东,说:“你和秀儿也是青梅竹马,但是你们结婚太早了。”李彦铭不高兴的说:“你们结婚的时候,秀儿才十八岁,成煜东你拐骗天真少女。”   “我们结婚是在父母的见证下结婚的。”成煜东知道李彦铭找茬:“而且十八岁,是国家规定可以结婚的年纪。”   男二十,女十八的结婚年纪,1950年实行。   这个规定到了今年1月,才改成了男女结婚的年龄都不得早于20周岁。   “舅舅,你不要自己情场失意,就拿恩爱夫妻开刀。”成煜东被找茬,自然也要怼回去。   “你没和喜欢的女同志谈对象,还招惹到了一个实力强劲的情敌,来给我们添堵……”成煜东的温柔,只有林秀和孩子们才能拥有。   对于李彦铭这个总是呛他的舅舅,成煜东狠狠呛了回去:“你就算是长辈,现在也得心虚,表示歉疚一下吧?”   “如果不是你,我们能被隋子川为难?”成煜东冷哼。   李彦铭:“…………”   “我心虚?我歉疚?”林彦铭精致隽秀的脸上,全是冷漠:“你丫做梦!”   “哟,还会说京片子?”成煜东冷哼:“看来还是想着对方呢。”   李彦铭脸色彻底黑下来,直接大步走出了国营饭店。   “你干啥这么刺人啊?”林秀嗔了成煜东一眼:“那是舅舅,是长辈。”   “我知道。”成煜东看着李彦铭大步走开的背影说:“但是有些情绪,是要发泄出来的。”   李彦铭、伍宝姗、隋子川三角恋的事情,必须戳开了来说。   要不然一直捂着,以后咋交谈?   而且脓包就要戳破,一直憋在心里,会把人憋坏的。   “你不觉得舅舅虽然生气了?可情绪却比前几天好多了?”成煜东反问道,又说:“前几天,他就跟只瘟鸡似的。”   自从见到隋子川那天开始,李彦铭的情绪就不对劲儿。   成煜东这也是在刺激他给点反应,好从那种自哀自怜的情绪中,走出来。   “你就找借口吧。”林秀翻白眼。   这两个大男人,反正找着机会,总要刺激对方,把对方刺激的跳脚,发脾气才能消停。   不过成煜东和李彦铭自认识以来,就是这样的相处模式。   以前更狠,都是互坑,互相插刀。   要不然在东城的时候,李彦铭能坑的成煜东,差点栽在乐安村那群人手里?   成煜东和林秀走出国营饭店的时候,还能看见李彦铭坐在大卡车上等他们。   成煜东和李彦铭眼神对视片刻,林秀都感觉空气中全是硝烟和火花的时候。   成煜东把从国营饭店买来的酒递给了李彦铭:“你要是不痛快就喝点酒,我来开车。”   真男人就不能娘们唧唧,一醉解千愁,而且成煜东还很贴心的给打包了花生米。   “开车不喝酒。”李彦铭傲慢了一下子。   “得了,我来开。”成煜东把李彦铭从驾驶位上赶走了,还对坐在旁边的林秀说:“秀儿,我先送你去学校接孩子,然后再去火车站接蔡志鹏。”   “成啊。”林秀点头。   今天林父要去教育局开会,接孩子的任务就落到了林秀头上。   成煜东开走大卡车的时候,一旁的李彦铭还真喝起了酒,吃起了花生米。   林秀看他表情,的确比前几天好了不少,心里也松了口气。   现在倒是能感受到李彦铭情绪开朗了不少,这男人之间的相处模式,林秀也没多插嘴。   毕竟她男人和她舅,就是天生的不对付,两人相杀相爱,感情也确实越来越好了。   林秀到学校的时候,孩子们还没放学。   开春以后总是喜欢下毛毛雨,林秀不想淋湿,就找了开在学校附近的一家面店里坐着,还给自己点了一碗抄手。   这时候店里没啥客人,抄手很快端上来了。   林秀一边吃,一边看着校门口,想在娇娇和成景出现的时候,就打着伞跑上去接人。   林秀却不知道,自己被不怀好意的人给盯上了。   “那个娘们儿,穿的好,肯定有钱,我们抢她。”躲在不远处巷子里的两个男人,指着林秀说。   辜三迟疑了一下:“她不好惹。”   自从上次翻墙被教训了以后,辜三就不敢惹林秀一家了。   “怕啥?她就一个女人。”和辜三一起打牌的人说:“咱们蒙着脸,抢了就跑,她能抓住咱们?”   看辜三犹豫,他又继续说:“辜三,咱们身上的钱,可是全输给李大林了,你要不想饿死,你就抢!”   “他奶奶的,李大林最近也不知道走了啥狗屎运,回回打牌都能赢钱……”辜三嫌晦气的骂道。   看着林秀掏出钱包付钱的时候,想起见过的气派院子和大卡车,辜三咬牙切齿的说:“抢她娘的!”   ……   因为离得远,林秀这时候丝毫不知道自己被辜三这两个赌鬼给盯上了。   从学校接了成景和娇娇,就往家的方向走。   他们住的地方,离学校不算远。   走路十分钟,坐车的话,等车的时间都不止十分钟,还得走一段路,所以林秀是带着孩子们走路的。   天空阴沉,下着小雨。   路上的行人也渐渐少了,在马路口转弯的时候,辜三和那个赌鬼立马冲上去抢林秀的包…… 第84章 情敌同桌吃饭   林秀刚感觉有人朝自己跑过来, 手里的包就被人用力拽住。   林秀下意识拉住包带子,辜三和那个赌鬼一看,用更大力气的去抢包。   林秀手被勒痛了,而这时候的成景反应过来, 直接冲上去:“敢欺负我妈, 你死定了!”   辜三和那个赌鬼看成景是个小学生,在他冲过去的时候, 两人根本没把成景当回事。   辜三还伸腿去踹成景, 谁知道成景身手灵活的躲过去, 飞起一脚踹在了辜三的膝盖窝。   辜三重心不稳, 惨叫着摔在地上。   而那个赌鬼在辜三牵制成景的时候, 抢过包就跑。   “想跑!”   成景双眼追上去抓人。   赌鬼看他还敢冲上来,凶神恶煞的扬起拳头去打成景。   成景偏头躲开了赌鬼打过来的拳头, 身体猛地下蹲, 以左腿为支撑点, 右腿猛里扫向了赌鬼的下盘,直接把赌鬼绊倒在了地上。   “漂亮!”原本警惕守护在林秀身边的娇舊獨娇,见状,高兴大喊:“哥哥真棒!”   她这个未来的女公安, 最喜欢看的就是代表正义的使者, 用绝对的武力和爆发力把这些社会坏分子, 全都打趴在地。   林秀看着像只战胜的小狮子,而显得威风凛凛,又特别神气的成景。   忽然有种成景不去从军, 保家卫国, 会很可惜的感觉。   “妈, 包我给你抢回来了。”成景从赌鬼手里抢回包的时候, 看赌鬼还不肯放手,直接一脚踹了过去……   这孩子还是有点暴力啊。   林秀忍不住想,倒不是觉得抢包的赌鬼被踹可怜。   单纯的觉得成景如果这样揍人习惯了,以后会不会和人起冲突的时候,也会出手这么狠辣?   毕竟成景的武力值,是比成年男人还要厉害的。   如果在学校里和人发生冲突,出手这么重,那些小学生被打坏了咋办?   当妈的就是这样,无论孩子有没有能力,出不出色,总是会从各种方面去担心自己的小孩儿。   “妈,我把这两个坏蛋绑起来,到时候交给公安同志。”娇娇从包里拿出跳绳用的皮筋准备捆人。   刚从地上爬起来的辜三一听,吓得不行。   如果又被抓去派出所,他在农机厂的工作就没了。   林秀听到这句心里话,冷冷一笑,辜三?又是这个狗东西!   她从娇娇手里接过皮筋的时候,旁边正好有个十四五岁的少年骑着自行车,从马路那边骑着自行车冲了过来……   这儿是个斜坡,那少年看见这边的情况,下意识的捏住自行车刹车。   却因为下坡的惯性,导致自行车后轮直接朝前翻了过来。   “啊!!”   那少年尖叫着飞出去,往娇娇那边砸过去。   林秀一看,下意识的把娇娇拉到自己身边。   下一秒,那小孩儿就摔在娇娇刚才站的地方。而从地上爬起来的辜三,在逃跑的时候见林秀挡住了路,直接伸手把林秀往马路中央推。   正好这时候,一辆四轮小车从对面开了过来!   “妈!”成景吓得扑过去。   而林秀在摔倒的时候,下意识推开怀里的娇娇,只让自己摔倒了马路中央。   下一秒,汽车急刹声在林秀耳边响起。   预想中被撞飞的剧痛并没有传来,林秀惊魂未定的睁开眼,见那辆四轮小车停在了距离自己一步远的距离。   “妈妈!”   娇娇看林秀没事,吓的都快哭了。   又看赌鬼和辜三都想跑,捡起掉在地上的书包朝辜三那边砸了过去。   “砰!”   辜三的腿被书包砸中,摔在地上。   但那个和辜三一起抢劫的赌鬼,却趁机逃跑了。   “别跑!”   成景拔腿冲上去,想把伤害他妈和妹妹的人狠狠打一顿。   但是那赌鬼跑的比兔子还快,眼看成景追不上,自己要跑掉的时候。   赌鬼那张被破布蒙住的半张脸上,浮现了一抹得意忘形的笑。   可下一秒,赌鬼感觉自己被人拽住手臂,摔了出去……砰……赌鬼重重砸在地上,痛的他眼冒金星的时候。   一双擦的蹭亮的皮鞋,出现在了赌鬼眼前。   熨烫的笔直有型的西装裤脚,遮住了鞋面的三分之一。赌鬼眼神,顺着那双大长腿往上看,瞬间对上了一双凌厉危险的眼神。   “现在的治安环境,还是不大好啊!”刚才使用过肩摔,把赌鬼制服的隋子川淡淡开口。   商谈会结束后,他本来想带着李倩雯去古街那边转转,谁知道会遇到林秀被人打劫。   虽然生意上的事儿聊的不太愉快,但是对于打击社会坏分子,隋子川觉得这是他应该做的。   他扭头,对身边的司机说:“把人抓起来。”   司机麻溜上前抓人的时候,娇娇还气呼呼的捡起掉在地上的皮筋,跑上去帮着捆人。   “没有一个社会坏分子,能逃脱社会主义的铁拳!”娇娇一边捆,一边气愤道:“所有的牛鬼蛇神,都必须被铁拳击垮,接受来自人民的审判!”   这是八十年代墙上常见的标语,很多小孩儿和大人只要一张口,都能说出来。   隋子川听着娇娇嘴里念的话,低头看了这个小丫头一眼。   头发被捆成小啾啾,上面还夹着两个亮晶晶的蝴蝶发夹,又浓又卷的长睫毛,长在粉嘟嘟的小脸上,看着特别软糯可爱。   这就是这样粉嫩嫩的小姑娘,却满嘴都是正义和审判,很搞笑,也挺可爱的。   林秀被李倩雯扶着走过来的时候,就见隋子川盯着娇娇看。   那眼神像是大受震撼,也好像是第一次见到娇娇这种长相软萌,行动却很生猛的女汉子。   林秀眨眨眼,下意识和隋子川解释:“娇娇励志要当女公安,打击一切犯罪分子。”林秀还挺自豪的说:“所以我们娇娇眼里,所有的社会坏分子都必须被抓起来。”   隋子川听林秀说了娇娇的梦想,很冷淡的应了一声:“哦。”然后又说:“和我有啥关系?”   这人的反问,真是又冷又硬,没一点人情味。   “因为你盯着娇娇看。”林秀眼尾上扬,脸上带着笑:“所以我就跟你解释一下,我们娇娇的梦想有多伟大和了不起。”   听见妈妈这么说,娇娇笑容明媚的仰起头说:“对,我的梦想是保护我的祖国和人民。”   五六岁的小姑娘,笑容灿烂而自信,声音铿锵有力。   隋子川忍不住笑了笑:“的确是个很伟大和了不起的梦想。”   小孩儿的赤子之心,不应该被打击!   小孩的梦想和愿望,也不应该被打击!   听见隋子川这略显温柔的心里话,林秀对他的看法又改观了一点。   觉得这个总是找茬的年轻人,其实心里也挺温良的。   旁边那个骑自行车摔倒的少年,则一脸羡慕的看着娇娇,又看了看林秀。   他妈死的早,家里就只有一个爸。   每次做了啥,他爸只会罚他,说他不听话。   从来不会像这个好看的阿姨那样,在别人不理解他们的时候,细致耐心的教育和夸赞自家小孩儿。   小孩子的自尊心,其实很脆弱。   很多时候,想拥有的就是像林秀这样的夸赞和认可。   【真羡慕有亲妈的娃!】   听见这少年的心里话,林秀偏头看了他一眼。   这才发现,这个少年竟然是农机厂厂长的儿子康永建。   那个在原著小说里,被林冬芹培养成忠诚小狼狗,对林冬芹有着畸形恋爱观的人。但是现在的康永建,因为成景前几次偷偷跑来农机厂,教训林冬芹和江学凤,又故意挑拨康永建和林冬芹关系的情况下。   康永建一直很讨厌林冬芹,就算林冬芹主动接近。   他也没和林冬芹多过来往,所以现在的康永建,还是个叛逆却有正确是非观的少年。   但是林秀看向康永建的时候,康永建仰头冲林秀灿烂一笑。   不为别的,就为这个能在别人对她小孩儿不理解和冷漠的情况下,这个妈能理所当然和偏宠的站在孩子那边的情况下。   康永建就觉得,自己应该对着好妈妈露出友好的表情和态度。   然后因为康安永建笑的太灿烂,这小孩儿长的也算好看。   林秀看他脸上擦破皮,在留血,下意识拿出手帕给他擦脸上的血迹。   【这个阿姨好温柔啊。】   康永建双眼瞪的溜圆,自从他妈死后,已经很久没人这么温柔的对待他了。   康永建心里有点美滋滋的,还想让林秀再擦擦他的脸。   他的机密小心思,却被成景给打断了。   “妈,咱们把这些人都送去派出所。”成景这时候已经把辜三和赌鬼,蒙在脸上的破布给扯开了。   一看是辜三,成景就特别生气。   这个上辈子害死他姑姑,这辈子还想赖上他姑姑的坏人,竟然还敢抢他妈的钱?   成景肺都给气炸了,最后辜三和赌鬼,被捆着送去了派出所。   当公安看见两人的时候,都很头痛:“又是你俩?上次赌博被举报刚抓没几天,这又犯抢劫了?”   “还有你,耍流氓被通报,这又犯错误了。”公安指着辜三说:“你都成典型了。”   自从改革开放以后,各地的小偷小摸和拦路抢劫的案件,也频频发生。   虽然各地都加大了打击力度,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总有人为了金钱和利益,无视法纪,带着侥幸心里去干坏事。   像辜三这种劣迹斑斑的人,这一次肯定是要严打的。   而另一个赌鬼,还觉得自己理由很充分,并且理直气壮的说:“我们也不想抢,可谁让那女同志穿的这么好?她还拎着包。她是个体户、是暴发户,她有钱,老拎着包在我们面前晃荡,我们没钱,不得找她借点来用?”   “人家有钱,是人家辛苦工作和劳动所换来的。”公安都觉得这种人没救了:“我们现在发展经济,是给了每个人公平挣钱的机会。”   “你们也是农机厂的工人阶级,不把吃苦耐劳的精神发扬光大。反而赌博懒惰,想捞偏门,发邪财。现在还怪别人是个体户,是暴发户?这世舊獨上就没有这种邪门歪里。”   公安同志,正义感十足:“你们这种社会蛀虫,就没资格诋毁勤劳奋斗的个体户同志!”   这种死不悔改,还满口歪里的坏分子,要是不严打,咋对得起他们身上的警服?   让老百姓们受到了威胁和伤害,还要被坏分子诋毁。如果老百姓们连人身财产安全都保证不了,那国家养他们这些执法人员有啥用?   娇娇听见这些话,敬佩的双眼亮晶晶:“叔叔,我以后考上了公安,能和你一起工作,和你一起打击犯罪份子吗?”   娇娇觉得面前这个公安叔叔,浑身都散发着金灿灿的光芒!   “当然可以!”公安笑着说:“我们特别欢迎你这种有理想和正义的好孩子。”   这位公安同志说这话的时候,万万想不到,在很多年以后,面前这个笑容灿烂的小姑娘,会成为他最得意的徒弟,也会成为这个国家和人民的英雄!   林秀和成景看着朝气蓬勃的娇娇,两人都很欣慰。   这辈子的娇娇,再也不用重复上辈子的悲惨老路,成为那个外人眼里婚姻幸福,却被丈夫冷暴力,年纪轻轻就至郁而死的可怜人了。   跟着一起来派出所的隋子川和李倩雯,同时抬头看了眼林秀。   倒是没想到,这个女同志,在教育孩子方面,竟然这么优秀?   成景和娇娇一个身手了得,一个聪明懂事,都是小小年纪就能分得清是非的好孩子!   面对隋子川赞赏的眼神,林秀翘了翘唇。   这辈子能有成景和娇娇两个可爱的儿女,她内心是很满足的。   而跟着一起来派出所的康安永建,这会儿也站在一旁,眼神羡慕的看着成景和娇娇。   【又是羡慕别人有亲妈宠爱的一天!】   他原本可以不跟着来派出所的,可是他有点贪恋林秀刚才偶尔露出来的温柔和慈爱,就没忍住骑着自行车一直跟着他们。   成景看康永建一直望着他妈,就冷哼一声:“你还不走?跟着我们干啥?”   在成景看来,康永建能暗恋林冬芹,就是个心思不正的小孩儿。   现在盯着他妈,可别打啥歪主意!   “我也是见坏分子落网的人。”康永建说的特别大声:“我跟着来做笔录,万一我能帮上忙呢?”   康永建说完,还指着辜三说:“这人我认识,我爸厂里的工人。我这就打电话给我爸,让他开除这个抢劫犯!”   康永建说着,就拿起派出所的电话,拨通了他爸康于德办公室的电话。   “爸,辜三抢劫了,又被抓到派出所来了,你赶紧开除他,别让一颗老鼠屎,坏了整锅粥。”康永建说完,‘啪’地挂掉了电话。   电话那头的康于德一脸懵逼,他儿子主动给他打电话,就是让他开除人?   而放下电话的康永建,一脸自信的抬起头,对成景说:“等着吧,坏人终究会受到惩罚,和付出惨痛代价的。”   这个喜欢看武侠小说的少年,说话的时候,还真有几分大侠风范。   说完,还悄/咪/咪的看了眼林秀。   见林秀也在看着自己,康永建挺了挺胸膛,特别神气的说:“阿姨,辜三肯定会被开除的。”   康永建哪能对林秀起坏心思?他就是觉得这个阿姨是个称职温柔的好妈妈,真心想帮帮她,所以才会打电话给他爸,让他爸开除辜三。   听到康永建的心里话,林秀还有点感慨。   这也是个好孩子,如果没有林冬芹故意的诱惑和养歪,其实也心思简单,带着一种中二少年特有的热血和傻逼!   走出派出所的时候,隋子川还问林秀要不要送他们回家?   林秀惊讶,隋子川啥时候变得这么好说话了?   “不要误会,我是看在你孩子的份上,才会这样说。”隋子川又恢复了一开始所见的骄傲:“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得好好呵护。”   李倩雯也在旁边笑着点头:“我妈咪也说了,小孩儿要好好照顾的。”   “那就麻烦你们了。”林秀没拒绝他们的好意。   现在下着雨,他们的衣服几乎都打湿了,必须早点回家换衣服才行,否则倒春寒的天气,会感冒的。   等成煜东和李彦铭接到蔡志鹏回家吃饭的时候,就发现在商场上不对付的敌人,竟然坐在自家桌上吃饭?   林秀还和他们说说笑笑,其乐融融?   李彦铭看见隋子川的瞬间,脸上的笑意瞬间冷了下来:“大黄,咬他!” 第85章 藏私房钱   “汪~”   带着崽崽堂屋里打滚的大黄, 听见李彦铭的话,扬起狗头冲隋子川叫了一声,却没扑过去咬人。   “我叫你咬他!”李彦铭脸色铁青的说:“咬他!”   “汪汪~”   大黄又冲隋子川叫了两声,只是这一次, 叫的时候尾巴还摇了摇。   这是家里的客人, 大黄懂事,不会咬客人。   但又知道李彦铭是家里人, 所以李彦铭的命令, 它也给面子的‘汪汪’两声。   大黄这么一叫, 它的狗崽崽们, 也摇着毛茸茸的短尾巴, 跑到隋子川面前“汪汪”叫。   隋子川翘了翘嘴角,把手里的馒头掰成细碎的小块, 喂给了几个狗崽崽吃。   “汪汪~”   这些小狗崽崽吃了隋子川喂的馒头, 叫的更欢快了。   还有只浑身雪白, 但是四个蹄子却黑漆漆的小狗崽崽,欢快叫着去蹭隋子川的小腿。   “汪汪~”   “真是乖狗狗。”隋子川笑着夸赞,声音竟然有点柔和,看得出他很喜欢狗狗。   “狗比人好。”隋子川又说, 那眼神还挑衅的看着李彦铭。   “王八蛋!”   李彦铭咬牙切齿的骂了两个字。   林秀看舅舅都快扑上去打隋子川了, 忙站起来说:“舅舅, 你饿了吧?”   林秀走上去,把李彦铭往洗手间那边拉,嘴里解释道:“今天下午我去接孩子放学, 遇到了辜三和一个赌鬼抢钱, 多亏了隋子川同志和李小姐的帮忙, 我们才能抓到坏分子, 把他们送去派出所……”   听了林秀的解释,李彦铭这才发现,饭桌上还坐着港商李倩雯。   面对李彦铭还带着怒气的视线,李倩雯举止优雅的抬起手,冲他打招呼:“李先生,晚上好。”   她中指上带着的珍珠戒指,在灯光下泛出氤氲温润的光芒。   这样一个时尚优雅知性的女性,坐在八十年代内地的饭桌上,显得有几分格格不入。   因为李倩雯吃饭的时候,那肩颈、背脊都挺的笔直,无时不刻都在记得自己的风度和气质。   李彦铭就算在气头上,也知道不能对无关的人发脾气。   于是冷着脸,对李倩雯点了点头:“你好。”   说完,他眼神又瞥着还在喂狗的隋子川,下巴微抬,寡冷的凤眼里带着几分怒火。   林秀以为李彦铭还会发脾气的时候,李彦铭却冷淡的收回目光,朝洗手间那边走去。   既然隋子川救了秀儿和孩子们,他就算不欢迎对方,也不会继续放狗咬人了。   林秀看他情绪缓和,又把肥皂赛李彦铭手里:“累了吧?快洗手吃饭了。”   李彦铭打开水龙头洗手的时候,成煜东和蔡志鹏也走进洗手间,等着洗手吃饭。   “那你没事儿吧?”成煜东还关心的问林秀:“有没有受伤?有没有哪儿疼?”   “我没事儿。”林秀笑着摇头。   事情都过去,就不想提自己被辜三推到马路中间,差点被车撞的事情。   既然都过去了就没必要说出来,让成煜东担心了。   几人洗了手,回到桌上的时候。   成念儿把她们的碗筷也拿了过来,为了避免李彦铭和隋子川继续打架,林秀特意让李彦铭坐在娇娇身边。   “舅老爷,这个夹沙肉好吃。”娇娇给李彦铭夹了菜。   把混合了陈皮的豆沙,夹入五花肉片中,蒸上七八个小时,直到肉质酥软,白里透红时,才端上桌。   五花肉中的油气,已经全部被蒸出来。   吃起来肥而不腻,香甜软糯,是娇娇很喜欢吃的一道菜。   她把自己喜欢吃的菜,分享给舅老爷,还冲舅老爷甜甜一笑。看着粉粉糯糯,可可爱爱,舅老爷李彦铭的心肝儿都被萌化了。   李彦铭低头咬了一口,在娇娇期盼的视线下,弯唇笑了笑:“确实很好吃。”   娇娇弯眼一笑,觉得舅老爷情绪变的高兴起来,自己也很开心。   李倩雯饶有兴致的看着李彦铭和娇娇互动,觉得真该让那些觉得内地落后蛮荒的港商来看看,内地的人民同志们,其实大多纯朴友好。   尤其林小姐这家人,更是和睦幸福。   林秀听到李倩雯夸赞的心里话,开心的弯了弯唇。   随即又听李倩雯的舊獨心里话,在脑子里响起:【不知道那位眼生的年轻男人,是不是林小姐他们拉来的投资商?】   林秀抬起眼皮,就见李倩雯眼神探究的看着低头大口大口吃饭的蔡志鹏。   在东城奔波了几天,又坐了几天的火车,蔡志鹏是又累又饿。   再加上成念儿做饭太好吃,蔡志鹏现在满脑子都是吃饭、吃饭……根本没有别的心思去注意桌上的其他人。   “大姐,你做的炝炒莲白,实在太好吃了,我能一口气吃三碗饭。”蔡志鹏还没忘记夸赞成念儿的手艺:“还有这个凉拌折耳根,我在东城那几天,可想死它了。”   李倩雯看蔡志鹏夹了一筷子凉拌折耳根,好看的眉头皱了皱。   折耳根她吃不习惯,觉得特别腥特别臭,一根就能熏晕过去。   但是这一桌,除了李倩雯接受不了,其他人倒是都很喜欢吃,就连隋子川那个京城人,都满意的夹了几筷子!   “你去东城了?”李倩雯屏住呼吸问蔡志鹏:“我刚从东城那边过来的,怎么没在东城见过你?”   “没见过我?多正常啊,我在东城只是投资……”蔡志鹏下意识说,然后脚就被成煜东踩了一下。   蔡志鹏愣了一下,然后瞬间反应过来说:“我在东城只是去拿货,回来搞我的副食品店,你没见过我多正常啊。”   他也不笨,在回来的路上,也听成煜东说起过港商李倩雯。   于是就笑着对李倩雯说:“像你这种有钱的港商同志,没见过我这种小商贩,那不是很正常吗?”   李倩雯看蔡志鹏不好套话,于是笑了笑,没继续问话。   她低头吃菜,除了那道凉拌折耳根她吃不习惯,桌上的其他菜,她都觉得很亲切和好吃。   因为她妈咪是清溪镇的人,家里也请了川菜厨师!   吃完了饭,隋子川离开的时候,还带走那只四蹄踏黑的小奶狗。   大黄的崽崽早就满月断奶了,因为出了辜三翻墙这事儿。   周围的邻居们,都陆陆续续的预定下了大黄的崽崽,准备逮回家看家护院。   隋子川带着小奶狗找外走的时候,李彦铭脸色冷冷的站在门口。   隋子川被拦住去路,他抬眼看着李彦铭:“麻烦让让。”   他在林秀家,也不会惹事儿。   但是李彦铭如果要找麻烦,他也不带怕的。   听到隋子川的心里话,林秀还担心两人会在门口打起来。   谁知道李彦铭一言不发的往旁边站了站,在隋子川带着小奶狗走出去的时候,李彦铭忽然开口:“对它好点。”   隋子川脚步停住。   李彦铭又盯着他的背影说:“带回去了,就要一辈子对它好!”   分明说的是小奶狗,可隋子川知道李彦铭指的却是伍宝姗。   他脸色冷了冷,头也不回的说:“我的东西,跟了我,就是一辈子!”   李彦铭脸色紧绷而铁青,他盯着隋子川坐上了车。   在车内灯光的照映下,能清楚的看见,隋子川把小奶狗放在了膝盖上,看着很喜欢的样子。   李彦铭眼神定定的看了几眼,见小奶狗伸出舌头去舔隋子川的掌心,又见隋子川笑了笑,这才收回了目光!   而没上车的李倩雯,却扭头看着蔡志鹏:“蔡先生,我们好像顺路,我送你一程?”   穿着西装套裙和高跟鞋的年轻女人,笑意盈盈的友好模样,很能让人产生亲近感。   蔡志鹏却摇了摇头说:“不了,我还想多待会儿。”   李倩雯笑容不变的点了点,坐上了车。   看着那辆载着李倩雯和隋子川的四轮小车,开出了巷子,蔡志鹏这才松了口气。   “我以前想娶个和嫂子一样聪明漂亮的女人,可我看这个李倩雯同志,咋有种老鼠见了猫的感觉?”   李倩雯漂亮知性,还很优雅。   对谁也都是笑容满面,很有礼貌。   可蔡志鹏总觉得这个女人很危险,而且总是表面亲切的试探人。   你都不知道哪一句话,没说好,就被她套走了消息。   想到这里,蔡志鹏拍了拍心口,对成煜东说:“东哥,她太精明了,我得离她远一点。”   “知道就好。”成煜东说:“否则你被她卖了,还得给她数钱。”   “那不会,我没这么蠢。”蔡志鹏也就是因为家庭环境太好,根正苗红的没啥坏心眼儿,对生意上的敏锐度不够,但人可不傻。   而这时候,坐在四轮小车上的李倩雯,扭头问隋子川:“你知道那个蔡志鹏是什么来历吗?他刚从东城回来,我觉得他肯定和林秀的投资有关系。”   蔡志鹏看了她一眼:“和我有什么关系?”   他说:“无论是你和林秀他们投资,对中建而言都没有损失。”   “隋先生说的有道理,是我问的突兀了。”就算被怼,李倩雯笑容也不变:“我就是担心……”她偏头看着隋子川说:“明眼人都能看得出,你和李彦铭先生两人之间的恩怨。而且在建筑材料的提供商,你不是很看好邝志生吗?”   “如果林秀小姐投资了美食街的事情,那对隋先生可不是一件好事。”李倩雯表情很赤诚:“我也是担心隋先生的前途,毕竟你是我在内地的第一个朋友。”   隋子川瞥了李倩雯一眼,没说话,专心的撸狗。   李倩雯眸光闪了闪,知道想拉拢这个男人,要费很大的力气,不能操之过急。   于是也没继续说服隋子川,和自己站在一起,而是又主动提起,明天相约去看古街的事情。   “今天被抢劫的事情耽误了,明年早上九点,我会派人来接你。”   隋子川和李倩雯谈好了公事,四轮小车,也开到了李倩雯住的国营宾馆。   李倩雯回到房间,用座机打了个电话,请对方帮忙查一查蔡志鹏的人际关系,顺便再查一查林秀和成煜东名下有多少资本?   她很想知道,林秀和她争投资美食街的资金,到底是哪儿来的?又到底是谁给了林秀这样的资本和勇气,来和她这个港商争抢?   这时候已经到了晚上九点,李倩雯打完电话,去泡澡的时候。   林秀正坐在红木椅子上,脸色凝重的看着蔡志鹏:“咱们东城那边的土地抵押出去,虽然贷款了50万,但除去还给银行的利息,我们能动的钱,也只有三十万左右了……”   原来的店铺已经抵押出去,从银行贷款来买地。   现在又用地来抵押给银行贷款,虽然东城最近的地价又往上涨了涨。   可到底只是81年初,当初花了32万买的地皮,银行能贷款50万,已经是极限了。   可他们从银行贷了这么多钱,利息也要还不少,不然还不上,那些地皮铺面,全要被银行收藏。   所以得留一部分还利息的钱和流动资金,来缓解银行那边的压力才成,和应对突发状况才成。   李倩雯的50万港币,换成华币也有四十万左右。   他们现在只有30万,还差了10万块钱……   在旁边做作业的成景,听了就说:“不然卖几个古董?”   八十年代的古董,在内地不值钱,可在港都和国外,那还是很值钱的。   “咱们想办法,把古董弄去港都拍卖,能换回来不少钱。”成景出主意。   上辈子,林冬芹做生意缺钱的时候,就是这么干的。   “不行。”林秀摇头拒绝了这个提议:“这些古董,如果在喜欢收藏的自己人手里,转转也就算了。卖去国外,那不是数祖忘典吗?”   港都现在还没回归,而且那边现在是洋人的天下。在港都拍卖古董,那古董很容易就流落到外海去了。   林秀可不会干这种对不起老祖宗的事情。   “倒也是。”成景点头。   他忘了,他妈和林冬芹最大的区别就是,他妈做人做事有底线和三观,而林冬芹是为了钱不择手段的人。   否则上辈子,林冬芹也不会做出把古董白送给外国人的事情了。   金九爷看成景恍然大悟,浑浊的眼睛里带上了一点笑意。   成景这小子聪明归聪明,但是道德和底线是很低的。有时候,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也是不择手段的。   而这世上,也只有林秀才能束缚住成景的所思所想,把他的道德和底线从边缘处拉回来。   “那这钱咋办?”成景又问。   林秀还没回答,成念儿已经走回屋,把自己这些天挣的钱拿了出来:“虽然只有几百块,但你们也拿着。”   以前成念儿觉得能拥有几百块钱,已经是天下最幸福的事情了。   因为农村人,一年到头都存不了多少钱。   几十块钱都能让农村一大家子人,过上一整年了!   可是现在,成念儿接触的事情越多,就越觉得,时代不一样了。   要干大事,几百块是远远不够的,像林秀他们做的生意,都是万万数起步的。   要么说人和人是不一样的,这接触的事情不一样,观念也不一样。   至少现在的成念儿,已经懂得了投资和回报,也懂得了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事情舊獨。   “大姐,你的钱我们不能用,这是你开店的钱……”林秀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成念儿打断:“我开店可以延后,你们的生意却不能失败。”   成念儿把钱塞给林秀:“你别嫌少,这也是我能拿出来的全部家当了。”   “我哪会嫌少呀。”林秀笑着说:“这可是大姐的心意,那成,我就拿着,当你投资了,以后赚了钱给你分红。”   林秀笑了笑,然后李彦铭又说:“我的大卡车也可以抵押出去,能换几万块钱。”   这个时代的大卡车,那比四轮小车还金贵,因为是拉货能给单位创造利益的工具,可比单纯的载人小汽车有用处多了。   如果这样算起来,他们现在可以用的资金倒是能和李倩雯搏一搏了。   但愿这期间别出啥意外,可很显然,你越不想出意外的时候,意外总会来临。   林秀和成煜东在三天后,去和隋子川、李倩雯他们谈判的时候,就面对了一个意外的难题,因为李倩雯,把投资追加到了70万……   林秀???   她看着笑容满面的李倩雯,忍不住说了句:“李小姐真是财大气粗啊。”   “财大气粗算不上,就是觉得美食街的方案很好,威阳县也很发展前景,在这里投资,很快也能把钱赚回来。”李倩雯笑的很坦然:“所以我才决定追加一部分资金。”   好家伙,这一追加就是70万。   好像是故意用钱,来把林秀他们按在地上摩擦一样!   【你们的资金来源,我都打听的一清二楚,你们现在可拿不出70万来。】   李倩雯自信满满的心里话在林秀脑子里响起:【这个投资,我拿下了。】   林秀眸光一闪,幸好他们也做了应对方案,否则真要被李倩雯的追加投资,打个措手不及。   李倩雯脸上自信的笑容,也在林秀开口的时候,变得铁青起来…… 第86章 把他媳妇儿给拐了   因为林秀说:“我们有一个比追加投资更好的方案。”   “什么方案?”李倩雯不信:“这世上还有比金钱更好的方案?”   不是李倩雯看不起林秀所谓的好方案, 而是在港都做了这么年生意,李倩雯太知道金钱的用处了。   有钱能使鬼推磨,如果这世上有什么事情做不成,那一定是钱给的不够!   隋子川也一脸奇怪的看着林秀:“我倒是很想听听, 林秀同志的好方案。”   别以为在林秀家吃了一顿饭, 带走了一只小奶狗,隋子川对林秀的态度就会变好起来?   现在的隋子川, 一样是个不近人情的家伙:“如果你的方案不够好, 我想你今天会哭着跑出去。”   他眼神冷漠的盯着林秀, 好像已经看到了林秀这个娇娇弱弱的年轻女同志, 弄丢了合伙人的资格, 捂着脸大哭着跑出去的模样。   林秀:“…………”   隋子川真是太小看她了吧?   “等我丈夫来了,你们就知道好方案了。”林秀气定神闲的说。   今天一早, 她和成煜东就兵分两路, 分开去筹划这件事情。   看林秀一直没说出自己所谓的好方案, 成煜东也没跟在林秀身边,李倩雯不免带着看好戏的神情问林秀:“林小姐,你该不会是在拖延时间吧?”   她抬起保养细腻的手腕,看了眼腕表上的时间, 表情变得有些不耐烦:“拖延时间也没用, 因为你没好方案能比得过我的追加投资。”   李倩雯很自信的对林秀说:“我中午十二点还有个饭局, 林小姐,你现在只有十分钟了,我想十分钟内, 你的丈夫可能赶不到, 你们的好方案估计也拿不出手……”   隋子川态度也冷淡苛责的说:“林秀同志, 你如果拿不出方案, 那么这次美食街的合伙人,我就选择李小姐……”   “来了!”林秀忽然打断了隋子川的话。   隋子川眉头一皱:“来了?啥来了?”   这个林秀说话,咋前言不搭后语的?   紧跟着,隋子川和李倩雯就见会议室的门,被人从门外推开。   是早上一直没出现的成煜东!   他穿着烟灰色的中山装,气宇轩昂,看着精神状态特别好:“领导、康厂长,请。”   成煜东站在门口,朝里面做了个请的手势。   下一秒,成泰民和农机厂的厂长康于德两个人,一边走路,一边谈笑着从外面走了进来。   成泰民身上穿的是黑色中山装,康于德则穿的是藏蓝色的工装,好像刚从车间里出来,身上还带着油污,可这并不妨碍两人的交谈。   “成煜东同志这个提议好呀,既能发展威阳经济,还能给我们广大的工人阶级的同志一个家。”成泰民说话的时候,康于德也一脸喜庆的点头。   成泰民还乐呵呵的扭头看着成煜东,眼里全是欣赏:“这件事你办的太好了。”   “成叔叔……”   隋子川和李倩雯同时朝成泰民走过去,成泰民很好奇成煜东到底说了啥?能让成泰民露出这么赞赏的眼神?   而李倩雯去感觉有些不妙:【这夫妻俩,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听见李倩雯明显有些心慌的心里话,林秀红唇微扬,璀璨的双眼里全是自信和笑意:“我的好方案,现在就由我丈夫来为你们解答。”   说完,她也看了眼自己手腕上的表,笑着对李倩雯说:”5分钟的时间,足够了。”   这是把李倩雯刚才嘲讽她的话,全给还了回去。   李倩雯脸色一沉。   而成煜东宠溺的看了林秀一眼,然后把手里拿着的企划书,分别递给了隋子川和李倩雯:“这份方案领导和康厂长都已经看过了,现在你们二位也看看吧。”   说完这话,成煜东心情极好的走到了眉眼弯弯的林秀面前,还伸手捏了捏林秀柔软细腻的手。   这种夫妻两人,肩并肩站在一起战斗的感觉,真的特别好,特别踏实。   隋子川和李倩雯看着手里的方案,两人的神情有很凝重。   等方案看完,隋子川脸上的凝重表情却变成了佩服。   而李倩雯虽然也很佩服,但毕竟和林秀、成煜东是竞争对手,对手的方案太好,就代表着她失败了。   李倩雯最讨厌的就是失败,所以她的脸色比刚才还铁青:“真是没想道,你们竟然会这样做?”   李倩雯扬着手里的企划书,盯着林秀和成煜东的眼神,带着一丝不解和疑惑。   “房地产这个项目,在港都拥有一套非常完整的运作方式和体系。你们为什么要在投资了将近40万华币的情况下,让农机厂合伙入股,修建房子,然后用近乎成本价的价格,把房子卖给那些农机厂的工人?”   李倩雯是真的不理解,在港都,但凡是开发房地产,那商人都是最大程度的保证自己的利益。   以低廉的价格,买地建房,再高价卖出,能赚取几乎百分百的利润。   而林秀和成煜东的这个方案,就算成功了,最后赚到的钱,最多不过二十万。   这不是一个房地产商人能做出来的决定和决策!   “这太不成熟了。”李倩雯说。   林秀还没说话。   一直乐呵呵的成泰民却笑着开口:“李倩雯同志觉得不成熟?看来李倩雯同志的思想,还是我们有差别。”   李倩雯皱眉,有啥差别?   政府卖地,搞发展,不都是奔着利益去的吗?   就算他们之间的思想有差别,那也一定是因为内地才刚刚改革开放。对于做生意和恢复经济来说,是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短板阶段。   李倩雯只是投资商,没有权利决定美食街的投资归属权。   但是看成泰民对这份方案很满意,李倩雯就知道,美食街的方案,百分之百会给林秀和成煜东这对夫妻。   她不喜欢失败,于是站在商人的立场上,又对林秀说:“如果你们真想合作,我也可以和你们合作,我们可以一起投资。”   “这样以来,以你们做出的这个方案来说,我们两家公司,每家只要投资20万左右的资金,就能建设美食街和周围的商品房。”   李倩雯脑子转的很快,语速也很清晰的说:“并且房子建好,卖出去的时候,咱们的利润最少能达到这个数。”   在林秀和成煜东看过去的时候,李倩雯比出一个根手指:“一千万!”   两家公司一起投资四十万,能得到一千万的利润,这简直就是暴利。   而房地产,就是这样一个暴利的行业。   李倩雯这个数,都是保守估计。   因为她也知道内地现在的经济情况,就算发展房地产,也不可能达到港都和国外那种爆炸式的利益。   而且李倩雯觉得自己提起来的合作方舊獨案,林秀他们根本没有拒绝的理由。   这世上谁不喜欢钱呢?   谁能拒绝点点头,就能拥有一大笔财富呢?   可惜,李倩雯要失望了。   因为林秀摇头:“很抱歉,李小姐,我们拒绝和你合作。”   “为什么?”李倩雯态度生硬的问:“你难不成在为我们之前的争夺,而心生不满,在意气用事?”   “不,你误会了。”林秀笑着说:“我们争夺是各凭本事,而我们拒绝和你合作的原因很简单,我们想给威阳县的工人同志们一个家,想让威阳县的老百姓们都能买得起房。”   而不是,让威阳县的老百姓们觉得,威阳县发展了,他们没了土地,还没了家!   李倩雯愣住,一个房地产商人,说要给工人和老百姓一个家?   这太可笑了。   房地产商人不都是看中利益,房子建起来,总有人能买得起。   因为这个时代的内地,虽然落后和贫穷,但也生机勃勃,拥有无限挣钱的机会。   至少,先富起来的那些人,是不会买不起房的。   而在港都和国外,能买得起房子的人,也都是能挣钱的人!   “所以领导才会说咱们思想有代沟。”林秀知道自己和李倩雯,是生活在不同的地方和环境背景中长大的。   1981年的港都,在国际上也是排得上名号的发达城市。   从小在经济发达的城市里长大的李倩雯,过的是富贵日子,不懂他们的选择,也是可以理解的。   在改革开放初期,国内领导们,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让每一个老百姓都能吃饱饭,让每一个老百姓都能有家。   国家富强,人民富足,这个思想方针,是这个民族上下五千来,都统一而坚定的目标。   林秀和成煜东正因为能理解,能懂,才会这样选择。   因为这不仅仅是成泰民的意思,也是他们的想法。   “李倩雯同志,如果你有时间的,我请你吃饭吧。”林秀说:“找机会,带你好好转转威阳县。”   她想带李倩雯去看看威阳县,去了解了解这个充满历史故事的城市。   到那时候,李倩雯或许就懂了他们的选择和思想。   李倩雯偏头看着林秀,对上她含笑也带着善意的眼睛。   虽然不太懂林秀的想法,但还是点头说:“OK。”   从会议室离开的时候,李倩雯是高昂着头颅和挺直着背脊离开的。   她就算这次的投资竞争中输给了林秀,但不代表她全输了。   她现在选择体面的离开,是因为她还有投资的方案要继续进行。   而会议室内,成泰民眼神和蔼的看着林秀和成煜东:“都坐吧,咱们仔细聊聊接下来的方案和进展。”   ……   等会议室的门,再次被推开。   已经是七个小时后了,这期间没人从里面出来,而中午的午饭,也是国营饭店的大厨给准备的饭盒。   林秀走出门的时候,天已经黑头了。   寒冷的空气扑鼻而来,让她运转了大半天,而变得昏昏沉沉的脑袋,也终于变得清醒一点。   成煜东看她冷的缩了缩脖子,脱下身上的中山装外套搭在她身上。   “你不冷吗?”林秀裹着衣服问:“不如你穿着衣服,把我搂怀里?”   走在旁边的隋子川听见这话,瞥眼看着揉了揉林秀的头,把她的手捧在掌心里,放在嘴边呵气,给她暖手的成煜东。   想说让他们注意点形象,可转念一想,人家是夫妻。   这都改革开放了,难不成还要学旧社会的封建思想,不准人家夫妻互相体贴和照顾对方?   街道办大妈,也不能管这么宽啊。   于是隋子川把话咽了回去,顶着倒春寒的阴冷夜风,大步冲进了夜色里。   隋子川坐上车的时候,看成煜东穿着漏风的毛衣,揽住林秀的肩膀,护着林秀朝夜色里走来的时候。   刚想开口问问,要不要送他们回去?   却听见一阵喇叭声忽然从侧前方响起,停在隋子川面前的那辆白色小车的车厢,忽然亮了起来。   换了一套紫色衣裙的李倩雯,从半开的窗户中探出头来:“林小姐,你不是说要请我吃饭吗?我现在有空了……”   她笑容明媚,好像是等着林秀下班,和林秀约会的情人似的。   成煜东脸色冷了冷,想把林秀拉走。   可林秀却笑着说:“虽然晚了点,但也成。”   林秀推开成煜东拦住自己肩膀的手,大步走到李倩雯车边:“走吧,我请你去吃好吃的。”   林秀在李倩雯笑容灿烂的目光下,坐上了车,然后回头对冷着脸站在路边的成煜东挥了挥手:“你走吧,自己找个地儿吃饭。”   成煜东的脸色比锅底还黑,看着李倩雯的眼睛也结满了冰碴子。   累了一整天了,他就想和秀儿美美的吃顿饭,再回家洗个热水澡,然后钻被窝睡觉。   可谁知道突然冒出个女人把他媳妇儿给拐了?   林秀听到了成煜东的心里话,但两个女人聊天吃饭,真不想带男人。   因为男人碍事!   于是林秀就装作啥也不知道的关上了车窗,让李倩雯的司机开车。   并且在车开走的时候,根本没看成煜东一眼。   成煜东脸冷的跟冰雕一样。   坐在车里的隋子川见状,心想,林秀那女人还真是洒脱,一点儿都不粘老公。   再看成煜东穿着毛衣站在夜风里,望着那辆载着林秀的白色小汽车开远了,都还舍不得回眼。   忍不住摇了摇头:“望夫石。”   哪想,话落,望夫石.成煜东就拉开了他的车门:“跟上她俩!”   成煜东还下了命令…… 第87章 你玩不起   “你没事儿吧?”隋子川一脸震惊的看着成煜东:“这是我的车。”   “我知道。”成煜东伸手拍了拍驾驶位上的司机:“开车, 快开车,晚了就追不上了。”   司机也不知道咋回事儿,下意识就听从了成煜东的命令,发动汽车, 追上了前面那辆快要消失的白色小车。   “这也是我的司机!”隋子川不满意的瞪了眼, 在前头开车的司机。   司机讪讪一笑,看前面的白色小车加快了速度, 脚下的油门也一踩。   汽车‘嗖’地一声飙出去的时候, 和成煜东说话的隋子川没注意, 差点被汽车向前的惯性给带倒。   成煜东伸手扶了他一把:“坐稳了, 到了地儿, 我请你吃饭。”   “老子缺你这顿饭?”隋子川咒骂:“你们都是和李彦铭一伙的,妈的, 李彦铭是老子的灾星, 你们也是老子的灾星。”   “说啥呢?”成煜东看隋子川露出了真实情绪, 又阴阳怪气的刺了一句:“咱们现在可是合伙人。”   屁的合伙人!   隋子川在心里咒骂。   却把刚刚松开想喘口气的领带,又给系了回去:“要不是看你们这次的方案,能造福威阳县的老百姓,老子才不和你们合作!”   说着, 他又暴躁的拍了拍前面的驾驶位, 对司机说:“开稳点!!”   “放心, 我技术好。”   司机刚说完,见载着林秀的那辆白色小车右转,进了一条偏僻小路, 手中方向盘也跟着往右一转, 隋子川又差点给摔了出去。   “他妈的, 你们今晚都和我过不去了?”隋子川愤怒。   骂的是司机, 瞪的却是安稳坐子车上的成煜东。   成煜东老神在在的看了重新坐稳,正在整理身上西装的隋子川,忽然说:“车上空调开的不够足啊。”   还好林秀没坐这辆车,万一冷着了咋办?   “你个土包子还知道空调?”隋子川没好气的怼了回去:“我的车免费给你坐,帮你追人,你还敢嫌弃空气开的不足?”   成煜东没生气,而是仰头,一边透过挡风玻璃看着前方的汽车,一边说:“我在港都那边定购了一台空调,专门给我媳妇用,冬暖夏凉,特别好使。”   虽然空调还没弄回来,但不妨碍成煜东炫耀!   “说的好像谁没媳妇儿似的……”隋子川看不惯成煜东的炫耀,暗自骂了一句,然后反应过来,他现在的确是个光棍,没有媳妇儿。   算了,不想这些糟心的事。   隋子川很快抛开脑子里不高兴的想法,而是专注的看着前方的那辆白色小轿车。   他也很好奇李倩雯和林秀单独约饭,两人会谈些啥。   毕竟这时候港都还没回归,李倩雯作为港商的身份,这时候也挺敏感的。   成泰民也说了,让他负责李倩雯在威阳县的安全。   这大冷天、又乌漆嘛黑的,真让两个女同志在大街上乱窜,也怕会有危险。   隋子川看白色小车像是无头苍蝇一样,在巷子里传来传去,忍不住问道:“你媳妇儿到底要把港商同志,带去哪里?”   “野狗羊肉馆。”成煜东淡淡道。   隋子川愣住:“野狗羊肉馆?到底卖狗肉?还是卖羊肉?”   “卖羊肉汤的,秀儿最喜欢吃他们家的羊肉汤了。”成煜东嘴角含笑。   隋子川一看这冷冰冰的男人,每次提起他媳妇儿就露出宠溺温柔的模样,觉得有些起鸡皮疙瘩。舊獨   “这么冷的晚上,喝一口热腾腾的羊肉汤,那的确很巴适。”隋子川忍不住说了句当地话:“就是不知道还有多远?”   紧跟着隋子川的话落,就见前面那辆白色小车停在了马路边上。   “到了。”林秀下车,对还坐在车上的李倩雯笑眯眯的说。   李倩雯皱眉:“就是这里?”   这里的环境,说真的不太好。   店面老旧,桌椅板凳看着也很老旧。   店里热热闹闹的,全是穿着藏蓝色工装服的工人。   这种苍蝇馆子,对于李倩雯这种金尊玉贵的港商来说,是本能拒绝的。   “我只在五星级酒店吃饭。”李倩雯说着又补了一句:“或者是我家里厨子做的饭,这里不干净。”   话刚完,就闻见一股从没闻过的鲜香味道,顺着风吹到了车里。   那味道香气扑鼻,好像连带着寒夜里的冷风也变得暖和起来。   李倩雯下意识咽了咽口水,但人还是优雅的坐在车里没动。   “这里环境虽然差了点,但羊肉啥的,都是当天宰杀的新鲜货……”林秀笑着说:“碗洗的也挺干净,你要是介意,我再用开水给你烫烫……”   林秀说话的时候,李倩雯忽然听见一阵滚油爆炒的滋滋声,混合着一阵更加猛烈的辛辣香气传来。   李倩雯下意识看着支在马路边的灶台,见老板正在颠锅翻炒羊杂,红彤彤的火光中,那股香味更加诱人了。   李倩雯觉得自己更加饥饿寒冷了,于是有些矜持的抬起下巴:“那说好,如果不好吃,我会立马走人。”   “OK。”林秀学着的模样点头。   李倩雯弯了弯嘴角,开车的司机连忙给她开门。   林秀这才发现,司机竟然是个短头发的年轻女同志。   而且看起来身手矫健,一看就很能打的样子。   “林小姐,咱们进去吧。”李倩雯说话的时候,还很矜持的咽了咽口水。   近距离的范围内,羊肉汤的香气更加诱人,她现在感觉自己能吃下一头牛。   但李倩雯深刻在骨子里的教养,还是让她维持着优雅的姿态。   林秀看她眼神直勾勾的盯着锅里的炒羊杂,和咕噜噜冒热气的羊肉汤,馋都快绷不住的样子,弯唇笑了笑:“走吧。”   林秀和李倩雯刚走到店门口,原本热热闹闹的店里,瞬间安静下来。   店里的所有人都一脸惊艳的看着店门口,没办法,站在店门口的两个女同志都太漂亮了。   一个眉眼弯弯,笑容温柔;一个虽然表情高傲,但优雅知性。   美好的事物,是老天爷赋予人类最好的礼物。   大家都有欣赏美的能力和喜欢看美好的东西,这猛不丁看见两个气质不同,但同样很漂亮的女同志,都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哟,林秀同志来了,快,快上二楼,今天最后一份羊血,我做主给你了。”   老板的话刚说完,就有客人不同意了:“最后一份羊血不是我买了?就算女同志好看,老板也不能这么做啊。”   “同志,我爱吃羊血。这样,我吃了你的羊血,送你一盘羊杂成不?”林秀乐呵呵的开口,也不让老板难做。   “成,你这同志脾气好。我也不白吃你羊杂,占你便宜,那羊血就让老板给你了。”那客人笑着说:“羊杂我也自己付钱。”   他是农机厂的工人,也和林秀一样,是野狗羊牛肉馆的常客,和林秀也是眼熟的人了。   另一个穿工装的人却笑着问:“你付羊杂的钱?回去你婆娘不打你?”   “打我干啥?这羊杂我给我媳妇带回家,让她吃了暖身子。”那个工人也笑着说:“自从结婚后,我媳妇儿就和我们一家七八口人,窝在一个小单间里。我媳妇儿辛苦了,我得好好犒劳我媳妇儿。”   虽然话是这样说,但那个工人眼睛里有光。   “我听说咱们厂子里要修房子,便宜卖给我们。”他眼里全是对未来的向往:“那以后,我和媳妇儿就能有个属于自己的家了。“   这话一开头,那些吃羊肉汤的工人,全都乐呵呵的笑了起来:“咱们康厂长是个说到做到的人,咱们跟着康厂长,未来的日子肯定越来越好,就和国家说的一样,脱贫致富,拥有小康未来!”   ……   原本在打量店里卫生的李倩雯,听见这话,扭头,看着坐在昏暗店里吃饭的工人们。   发现这些人提起房子和未来,也全都是期待和高兴。   李倩雯愣了一下,她已经很久没看到这种带着朝气和生气的人了。   林秀察觉到了李倩雯那微妙的表情,她翘了翘唇角,开始点菜:“半斤羊肉,半斤羊杂,再来一份豌豆尖和莲白……”   说完,又问李倩雯:“李小姐喜欢吃啥?”   “羊肠和羊肚各来半斤……”   李倩雯点菜的时候,旁边的工人都‘哟呵’一声,有钱人啊。   这羊肉比猪肉还贵,一斤得要5块钱。   好家伙,这两个年轻女同志以来就哗哗点菜,小半月的工资就没了。   这羊肉是打牙祭的好玩意儿,他们都是很久才来吃一回,都不敢敞开了吃。   就想喝口热腾腾的羊肉汤,美滋滋的驱寒。   但肉这种好东西,谁又不想敞开了肚皮吃呢?   李倩雯之所以点这么多,是因为她的司机兼保镖的小邱同志特能吃。   林秀和李倩雯在点菜的时候,在门口吹冷风的隋子川,也被馋的受不了,想冲进来点菜吃饭,却被成煜东拽住了。   “你拉我干啥?”隋子川有些激动:“我要干饭!”   “秀儿说想单独和李小姐吃饭。”成煜东说:“等秀儿上了二楼,咱们再进去。”   “你真是个耙耳朵。”隋子川有些鄙夷。   来的时候就听说了,西南这边的男人都是怕老婆的耙耳朵。   没想到成煜东这个铁骨铮铮的男人,在媳妇儿面前也这么怂?   “你懂个屁!”成煜东把要进店的隋子川往后拽:“我们这是疼媳妇儿,你大男子主义,你不懂……”   隋子川不想懂,他现在闻着勾人的羊肉汤,就想吃肉。   而店里,李倩雯慢悠悠点完了菜。   在那些工人同志们羡慕的目光里,又看着老板炒好的羊肝说:“这个也来一份。”   “要得!”老板响亮的应了一声,很快就去煮羊肉汤了。   而成煜东守在门口,一直等着林秀和李倩雯走上了二楼,这才带着等的不耐烦的隋子川走进了羊肉馆。   “老板,羊肉羊杂各来一斤,羊肾和脑花也都要。”隋子川点菜很豪迈:“再来三瓶老白干。”   “哟,又来一个大客户。”老板笑着探头来看,一见成煜东就笑起来:“两夫妻还分开坐嗦?”   成煜东笑着说:“我媳妇儿要单独空间。”   老板点头:“懂得起,那你们就坐她旁边的包间嘛。”   就这样成煜东、隋子川还有司机,就被安排到了隔壁包间。   二楼的包间环境,要比一楼好很多。   墙是粉白的,桌椅也更新,擦的很干净。   但是林秀知道李倩雯爱干净,就找服务员要了一壶开水,然后对李倩雯说:“你可以倒开水涮碗。”   欻——   李倩雯和她的司机小邱,都抬头盯着林秀。   “你不帮我涮碗?”   李倩雯问话的时候,小邱很赞同的点头。   “我?”林秀笑着摇头:“我在家都是被人照顾的。”   说话的语调柔柔软软,脸上还带着笑,一看就是被人当宝贝宠着长大,没咋吃过苦的人。   李倩雯不知道为啥,这时候起了攀比的心思,就说:“我在家,我妈咪也宠我的。”   林秀心想,抛去李倩雯干练的行事作风。   她这样张口妈咪,闭口妈咪,很明显是个妈宝女。   “那你真幸福。”林秀说:“我从小就没了妈,是我爸把我带大的。”   李倩雯听了,那股想攀比的火气,一下子全消失了。   因为她觉得林秀没有妈,很可怜。   还主动倒了开水涮碗,连带着林秀的碗筷,也被涮干净了。   “我妈咪还说了,如果遇见合眼缘的朋友,就要珍惜。”李倩雯把涮干净的碗筷递给林秀:“我们也算是朋友了。”   朋友?   林秀笑了笑,在原著剧情里,她是个众叛亲离,连亲爹和儿女都不喜欢她,要和她断绝关系的炮灰。   但是现实中,她不仅没有众叛亲离,还被亲爹和儿女们喜欢。   现在甚至,还有了一个所谓的朋友,这种感觉可真棒!   于是她冲李倩雯灿烂一笑,包间里的气氛顿时变得温馨起来。   很快羊肉汤和炒羊肝都端上了桌,林秀也礼尚往来的给李倩雯舀了一碗羊肉汤:“这里面的羊血最好吃,很嫩。”   李倩雯捧着喝了一口汤,顿时满足的眯起双眼。   滋味比闻着还香,醇厚鲜美的羊肉汤,加了葱花提味,一口喝进去,全身都暖和起来。   林秀也爱软糯有口感的羊肉,沾上辣椒面。   而且由于羊肉是带皮的,还很Q弹,羊血也是嫩的一抿就化。   小邱辣的眼泪汪汪,也一碗一舊獨碗的,感觉怎么吃都吃不够。   隔壁桌的隋子川最爱的就是炒羊肝,加了泡姜和泡辣椒,酸懒开胃,特别下饭。   他还劝成煜东喝酒,却被成煜东挡开了。   他不喝酒,万一秀儿需要他帮忙呢?   他的心里话,被林秀听见了。   因为他两包间就只有一墙之隔,直线距离根本不到三米。   而李倩雯的司机小邱,却很警觉的说:“小姐,跟着我们来的人,就坐在隔壁。”   “没事儿,那是我丈夫和隋子川两人。”林秀笑着解释:“他们可能怕咱们有危险,就跟着我们。”   李倩雯慢条斯理的咽下嘴里,糯唧唧又q弹的羊肠,这才说:“内地的治安,倒是比港都好不少。”   这时候的港都,有很多混社会的社团和帮派,还有不少瘾君子。   大晚上走在路上,很容易就出事儿。   内地虽然伴随着经济复苏,也有一些社会坏分子。   但是伴随着严打的力度加大,最近倒是又变得比较太平了。   而且内地的老百姓,也比较淳朴善良。   想起在楼下见过的那些工人,李倩雯忍不住想。刚才他们看她和林秀的眼神,带着欣赏和经验,却不是色/眯/眯的。   这里的人和事物,都带着一种让人发自内心的安稳和愉快,好像他们并不觉得现在的生活有多苦,而且每个人眼睛里都有光。   李倩雯弯唇笑了笑,看着林秀吃饭的速度慢了下来。   想了想,又说:“林小姐,如果你愿意的话,我白天提出的合作仍然有效。”   吃饱喝足了,又能和林秀聊合作开发威阳美食街和房产的事情。   “做生意嘛,都讲究的是赚钱。”李倩雯笑着说:“林秀小姐就算要在成领导面前,表现出自己的善心,卖特价房……但是项目拿到了,咱们也可以适当性的灵活灵活合作方案。”   “咱们合作的话,也可以拿一部分特价房出来卖,然后再修建一部分精品房,卖高价。”   李倩雯的声音,透过不隔音的墙壁,也传到了成煜东和隋子川所在的那间屋子。   隋子川脸色顿时冷了下来,眼神嘲讽的盯着成煜东。一副我就知道你们夫妻两人,要在背后搞小动作的模样。   成煜东挑眉:“你还没听秀儿的回答,你这么着急干啥?”   他很自信的说:“我家秀儿可是说一不二,不会轻易反悔的人。”   看成煜东一脸信任林秀的模样,隋子川冷哼一声说:“不会轻易反悔?那就是利益不够了。”   隋子川也不信,在足够的利益面前,林秀会不心动?   紧跟着隋子川的想法,就听隔壁传来林秀笑意吟吟的声音:“李小姐,我想当个有良心的商人。”   李倩雯听了,也笑:“有良心的商人?那还不容易。”   李倩雯态度很随意的说:“等你赚了钱,成为站在金字塔顶端的商人。你可以开设奖学金和修建希望小学,做慈善。这样一来,你不仅是有良心的商人,还能在国际上获得美名。”   这种慈善做法,是那些国外商人的拿手好戏。   “李小姐,你的提议也不错。”林秀以后有钱了,也会这样做慈善。   但是现在,她坚持一开始的方案:“美食街那片土地,是属于农机厂的。我和农机厂合作,能免费使用那片土地,来修建房屋。但要求就是,那批住房,要以接近成本价的卖给农机厂的工人。”   “如果我现在和你合作,那就等于背信弃义,背叛了康厂长。”林秀认真解释:“而我们采取这个方案的初衷,除了想拿下美食街的方案,也的确是想为威阳县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在李倩雯一脸我不信的表情中,林秀也没生气。   而是继续解释道:“我的外公曾经说过,商人,在赚钱的时候奋勇拼搏,靠着自己本领去赚大钱……”   林秀眼里的笑容也变得严肃起来:“但是商人更需要有良知和社会责任感,不能自己搜刮了老百姓的利益,自己赚了个盆满钵满。却让老百姓饿肚子,要和老百姓共同富裕,打下的根基才会更坚实,这样的人,也才能称为良心企业家。”   林秀其实没见过外公李半街,这些话也是小时候,在和林父聊天的时候,林父随口说的。   但是林秀永远也忘不了,林父提起她外公李半街的时候,那脸上的敬佩和尊重。   也正是因为她外公李半街,一直秉承着这样朴实的经营理念,才会凭着一己之力,把当时的清溪镇从一个穷山村,变成了当时威阳县数一数二的富裕村镇。   带着老百姓一起致富,过上好生活,李半街办到了。   这也导致,在那段艰苦苛责的岁月里。   就算林秀的生母李静秋出身不好,但清溪镇和大河村的老百姓,念着李半街的好,也愿意庇护李静秋他们的原因。   虽然后来,林秀生母李静秋被老白脸江学凤害了。   但林秀却觉得,作为李家的后人。   她应该继承外公的传承和作风,做个有良心,有社会责任心的人。   或许说起来,是有点冠冕堂皇,也会被人说假惺惺。   但林秀觉得这是自己该做的事,一个人也应该有信念,这样在利益来往的商场中,才能保持本心。   听了林秀的话,李倩雯沉默了一下。   因为她想起在楼下见过的那些工人,想起那些人在提起能有房子和家时,脸上带着的期待和相信。   她忽然觉得,内地的人就和这个老旧的店一样。   看着不起眼,但靠近了以后,其实也没想象中的那么糟糕。   这里的灶房明亮,能看到后厨切羊肉的过程,这些食物都处理的很干净。   这里的人也脸上带着笑容,这是一种从苦难中磨练出来的乐观精神。同时又因为能看见未来,而变得生机勃勃。   这里的人,都在努力积极向上的活着……   想通了这一点,李倩雯也相信,林秀是真的想为威阳县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于是就歉意一笑,说:“林小姐,刚才是我对你有偏见了。”   林秀听到李倩雯的道歉,颊边浮上了一抹笑意。   紧跟着又听李倩雯说:“你这话倒是和我妈咪说的一样。”   林秀愣住,李倩雯的妈咪也这样说?   李倩雯又笑着说:“我妈咪说,商人有时候要轻利。近四出六、积少成多、广结善缘,这样不起眼的一分利,也能让人赚遍天下!”   她一开始还以为像林秀这种从农村爬起来的草根,只讲利益,为了赚到钱,会不择手段。   而林秀在和她竞争中,也的确总是想尽各种办法,来牵制她,和她打擂台争抢到资源和利益。   所以就算林秀当着领导的面,说自己要当个有良心的企业家时,李倩雯也是不相信的。   以为林秀在领导面前说好听的话,只是为了那到美食街的合伙权。   可是现在,李倩雯忽然觉得林秀和她妈咪是相同的一种人。   李倩雯对林秀的态度,也发自内心的温和起来:“其实我来内地之前,也曾问过我妈咪,她在内地遭受过不公平的待遇,为什么还要让我回来投资?”   “那你妈咪咋说?”林秀也挺好奇的。   李倩雯一脸骄傲的说:“我妈咪告诉我,做人要牢牢记住自己的根在哪里,不能因为家里出了一些坏人,就不要家。”   我妈咪说:“家不好,那就做力所能及的事情,让家变得更好起来。而不是怨天尤人,恨世道不公!”   林秀顿时笑了起来:“你妈咪倒是个通透的人,如果有机会,我一定要见见你妈咪。”   李倩雯高兴的说:“我妈咪肯定也很喜欢你,你是她的老乡。”   说完,她拿起开水壶,给自己倒了杯水:“林小姐,刚才是我唐突了。”   她举起碗,对林秀说:“我以茶代酒,我敬你!”   李倩雯这人有时候,竟然带着一种豪气和侠义。   这种豪迈的女性,在这个世上都不多见。   林秀抿唇笑了笑,也倒了杯水,和李倩雯碰杯。   坐在隔壁的成煜东,斜眼盯着一直竖起耳朵偷听隔壁谈话的隋子川说:“打脸了吧?我早跟你说了,我媳妇儿是个有世界观、道德观、价值观的优秀女性。”   “你还不信!你还怀疑我媳妇儿搞小动作。”成煜东冷哼一声:“我媳妇儿你还不信?这么好的人,你竟然还怀疑?”   “得了,我知道你媳妇儿天下第一好。”隋子川不耐烦的说:“但是你也甭把她挂在嘴边夸,都给你夸成一朵花了,你真不害臊?”   成煜东觉得夸自己媳妇儿,还能害臊?   他巴不得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他媳妇儿有多好!!   一行人,在羊肉馆吃了饭后,已经十点多了。   林秀他们走出羊肉馆的时候,天又下起了小雨。   成煜东撑着伞,打开车门让林秀上车的时候,忽然听见夜色里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尖叫声。   “成景,我□□祖宗十八代,你敢阴老子,信舊獨不信老子弄死你!”   这声音是康永建的,听起来全是怒气和杀意。   紧跟着成景得意洋洋的声音也传来:“是你找我约架的,愿赌服输。你玩不起!你搞偷袭!你个小垃圾!”   林秀脸色一沉,大晚上的成景不在家好好睡觉,跑到这里来干架?   她正要发火的时候,成景就哈哈大笑着从一旁的巷子里窜了出来,然后正好撞在了林秀身上…… 第88章 买空调   成景撞在林秀身上的时候, 手上还拽着娇娇。   娇娇穿着睡衣,头发都淋湿了,可那张小脸上全是兴奋刺激的笑:“哥哥,快跑……”   话还没说完, 娇娇也撞在了林秀身上。   要不是成煜东及时揽住林秀的腰肢, 她得被这两个疯跑的小孩儿给撞在地上。   “妈?!”   成景和娇娇看见林秀的时候,眼睛都瞪圆了:“你咋会在这里?”   “我咋会在这里?我在这里吃饭。”林秀没好气的瞪了眼, 大晚上不睡觉, 跑出来疯的两个娃:“你们呢?你们在这里干啥?”   她问话的时候, 还心疼的拿出手帕, 把娇娇湿哒哒的头发给擦干净。   “哥哥带我来当裁判。”娇娇怕林秀生气, 还巴巴的抓着林秀的手,奶声奶气的说:“康永建和他的跟班, 找哥哥约架, 哥哥不能怂呀。”   小丫头的手跟冰块一样凉, 把林秀冻了个哆嗦。   “身上湿成这样,也不知道避雨。”林秀把成煜东的外套,搭在了娇娇身上,扭头瞪了眼成景:“回去再给你算账。”   成景知道他妈生气的时候, 最好不要狡辩。   于是乖乖的把手里的东西, 塞进了林秀手里:“妈, 这是我的战利品。”   林秀正把自己的羊绒围巾,往成景身上围。   猛不丁被塞了个冰凉的东西进来,下意识的低头看了眼, 这是一个用红绳拴住的狗牙?   不对, 狗牙没这个大, 更像是狼的獠牙。   而且借着羊肉馆微弱的灯光, 能隐约瞧见着狼牙上面好像刻着字。   林秀把这个东西放在眼前仔细打量的时候,康永建拽着他的跟班李文武,跌跌撞撞的从巷子里追了出来。   “成景,你还往哪儿跑?”   康永建扑过来掐成景的脖子的时候,成景不仅没反抗,还主动把脖子送了上去。   想让他妈看看,他为了赢那个狼牙古董,为此付出了生命危险。   林秀听到成景这心机的心里话,都给气笑了。   而这时候,康永建还使劲儿掐着成景的脖子怒骂:“暗算我,踹我的腿,我掐死你……啊……阿姨?”   康永建凶神恶煞的心里话,在看到林秀的时候,忽然变得结巴起来:“你……你……你咋在这里?”   那掐着成景脖子的手,也悄悄放了下来。   成景特有心机的踩了康永建一脚,然后窜到林秀身边,拽着林秀的肩膀,神气洋洋的说:“我妈来接我……”   林秀低头看过去,成景立马心虚的补充:“……还有娇娇的。”   “对,我妈来接我们回家的。”娇娇仰起头,一脸自豪的说。   她身上还搭着成煜东的中山装外套,衣服快拖地了。   人小小的,可气势却不小:“我爸也在。”   娇娇指着站在林秀身边的成煜东,声音比刚才还大:“我和我哥的拳脚,都是我爸教的,你敢掐我哥脖子,我爸会生气的。”   娇娇左手拽着妈妈,右手拽着妈妈,有了爹妈的小孩儿,就是特别嚣张有底气。   “那康永建他爸还是厂长呢。”李文武有些害怕的看了成煜东一眼,觉得板着脸的成煜东,特别吓人。   可这里只有他和康永建两个人,他也要雄起才行,否则不是输了士气?   李文武一瘸一拐的走到康永建面前,特仗义的说:“康永建他爸是厂长,我不信你们敢欺负他!”   他和康永建的腿,都差点被成景给踹断。   否则他们早就抓住了成景,还能让成景跑到他爹妈面前耀武扬威的?早在巷子里,就把成景给按在地上锤了。   “还有我的狼牙……”李文武紧张的,盯着林秀手里的狼牙说:“今天的赌注不算数,你耍赖,狼牙你得还给我。”   “谁耍赖?”成景说:“是你们要比背《神雕侠侣》的,我看一眼就能背出来,我咋耍赖?”   “妈,你别把狼牙还回去,这是我特意给你赢的。”成景还对林秀说:“我没耍赖,我记性好,我赢的光明正大!”   “你们不要输不起哦。”娇娇也站出来说:“我哥哥超厉害,一目十行,老师都夸他是个小天才。”   小姑娘湿漉漉的头发,这会儿全炸毛了。   她跟只小麻雀似的,翘着尾巴,一口气说完了夸赞了成景的话:“我哥哥成绩都能跳级去读初中了,他才不会作弊呢。”   对于重生的成景而言,他的成绩,何止能去跳级读初中,他就是去读大学也没问题。   但是他没这样做,是因为这样做太逆天了。   而且他要和娇娇同班,这样才能保护娇娇,不让娇娇被那些人欺负。   当然了,娇娇也会在哥哥需要的时候,义无反顾的站出来维护他。   “我是裁判,我能证明我哥哥没耍赖。”娇娇小脸严肃的,走到李文武和康永建面前。   仰起头看着这两个,比她高出好多的大哥哥,说:“你们不是也承认了,我是裁判吗?”   声音软软糯糯,卷翘的睫毛下的那双眼睛,也特别明亮:“你们自己承认的事,难道还要反悔吗?”   娇娇歪头看着他俩:“你们难道要说话不算数吗?”   “我们说过的话,当然算数了。”康永建忽然说。   他还下意识看了眼,站在林秀身边的成景。   心想,成景可真幸福,爹妈疼爱,妹妹喜欢,无论啥事儿都站在他那边。   要是他爸看见他大晚上不睡觉,跑出来和人淋雨打赌,才不会给他擦身上的水,只会打他。   这么一想,康永建更嫉妒成景了。   但是当着大人的面,他觉得自己这个未来的大侠,也不能说话不算话。   于是康永建说:“只要能证明成景没耍赖和作弊,我们就认输。”   说完,还给自己挽尊了一下:“阿姨,我们追着他打,也不是因为输了,而是成景刚才把我和李文武的腿给踹伤了。”   “对,我们的腿被踹伤了。”李文武捞起自己的裤子,这小孩儿倒春寒的天气里,只穿着一条打满补丁的单薄裤子。   那腿都冻青了,就显得小腿上面的那个被踹的脚印,看着更惨了。   林秀见状,剜了成景一眼。   成景有些心虚的说:“那是因为我赢了东西,他们不让我走,我才踹人的。”   娇娇点头:“我可以作证。”   这个小丫头,一直觉得自己的裁判,很秉持公正。   但林秀总感觉,在成景的事情上,这个小丫头好像是很偏袒成景的。   “既然要让我哥哥证明,那就让我哥哥再背一本书就好啦。”娇娇很自信的说:“书还是你们找来让我哥哥背,我让你们看看我哥有多聪明。”   她圆嘟嘟的下巴一抬,老骄傲了!   “大晚上的,我去哪里找书?”康永建为难:“我只有《神雕侠侣》。”   “我有……”一直站在旁边看热闹的李倩雯,笑着走了出来:“我这里有本书,你们可以拿来打赌。”   她也想看看,林秀的儿子是不是真有过目不忘的本事?   于是把包里的书拿了出来,递给成景。   康永建和李文武立马围了过来,一看书皮就愣住:“这是繁体字的书?”   这是国外作者写的书,叫《关于财富的形成和分配的考察》,被翻译成了繁体字。   李倩雯作为一个商人,看这种讲经济的书并不奇怪。   倒是康永建机警的看了眼李倩雯,问:“你是从哪个地方来的?该不会是奸细吧?”   “我是港商,来威阳做投资的。”李倩雯笑着说。   康永建点了点头,这才放下心来。   又问成景:“你会读繁体字吗?”   为了提升国人的知识水平,在56年的时候,就推行了简体字。   因为这样能提升大家的识字率,进行扫盲和提升文化水平。   所以这些年来,大家繁体字接触的很少。   “我能看。”成景说。   他跟着金九爷学习鉴别古董和历史文化知识,读了不少古籍书,繁体书对他而言,完全就是小事儿。   林秀看了眼雨越下越大的天空,就说:“那大家进羊牛肉馆里说吧。”   她没打断小孩儿们的赌注,因为这些在大人看来很幼稚的事情,在小孩儿眼里却是天大的事。   她也不想成景被人误会耍赖皮!   进了店里,她看几个小孩儿淋了雨,冷的发抖。   又让老板把锅里剩下的羊肉汤,全给端上了桌。   “喝了祛祛寒寒,等身子暖和了,再继续你们的赌注。”   林秀说话的时候,成煜东就拿起勺子在舀汤。   里面放了不少羊杂和羊肉,康永建和李文武拿到汤的时候,都愣住了。   “还有我们的舊獨份?”李文武受宠若惊,说话的时候,一直在咽口水。   他家穷,平时饭都吃不饱,这肉已经好久没吃了。   “大家都有,快吃吧,等会儿就凉了。”林秀笑着说。   李文武一听,就低头大口大口喝汤。   太好喝了,他觉得这是他这辈子喝过最好喝的羊肉汤。   喝了浑身暖洋洋,冻僵的身体也都变得灵活起来。   可当李文武发现,自己喝的最狼吞虎咽,其他人都是细嚼慢咽的时候,脸都臊的通红。   那戳穿了布鞋,被冻的通红的大拇指也尴尬的抠地。   林秀看他尴尬,就装作没看见的。   又给他舀了一碗羊肉汤,还让老板炒了个蛋炒饭端上来。   李文武感激的看了林秀一眼,低头继续喝汤。   只是这一次,他强迫自己慢下来,细嚼慢咽的,好好享受这份来之不易的美味。   “看在你妈的份上,你待会儿就算背不出来,我也不锤你。”康永建喝了一碗羊肉汤,全身都暖和了。   就放下碗没继续喝,而是小声对成景说:“繁体字难,你年纪比我小,我不和你一般见识了。”   成熟的大人,就该有这种风度!   “谁说我背不出来?”成景喝完了羊肉汤,随手翻了几页书,然后合上书就开始背。   语速流利,吐字清楚,一点都不结巴。   就和他刚才背《神雕侠侣》一样快速利落,把康永建和李文武都惊呆了。   就连一直坐在旁边看戏的李倩雯和隋子川,都露出不敢相信的表情。   就算亲眼看见成景翻书到背书,没用几分钟的时间,可他背出来的时候,还是得震惊。   一目十行的天才,活的?被他们看见了!   林秀和成煜东很淡定,自家的娃,有啥样的本事,他们当父母的再了解不过了。   “你……你真没作弊?”康永建忍不住问,还不死心的去翻那本书:“我不信,除非你再背一段。”   他翻到最后一页,指着第一行字对成景说:“你背这一页,你能背完,我就认输。”   成景凑过去看书的时候,娇娇还握起拳头:“哥哥加油。”   成景快速看完,扭头就背。   还是一样流利的语速和清晰的口齿,这一次,康永建再也找不出任何理由,来否定成景了。   “算你厉害!”康永建叹了口气,然后又说:“愿赌服输,那个狼牙给你了。”   “那我的工作……”一直低头吃肉的李文武,立马抬头说:“你要安排我去农机厂当工人啊。”   这是一开始就说好了,成景赢了,就要李文武脖子上的狼牙当战利品。   而李文武把狼牙交出去了,康永建就要给他一份能挣钱糊口的工作。   “放心!”康永建点头:“包在我身上。”   康永建就跟个厂长一样,一脸自信的对李文武说:“保证让你拿到每个月50块钱的工资。”   李文武高兴的咧嘴笑,他家就他和他哥相依为命。   他哥是个疯子,根本没有自主能力,只能他撑起这个家。   现在他有工作了,就再也不愁吃不饱饭,穿不暖了。   林秀听见李文武的心里话,却不相信,康永建一个小孩儿,还能做他爹的主?   于是在离开羊肉馆的时候,不仅让李文武打包了一些东西回去,还对李文武说:“如果你需要工作,可以来找我。”   成景赢了他的狼牙,这是正大光明的赌注。   可是如果康永建不能安排李文武去农机厂上班,林秀愿意给他一份工作。   “谢谢阿姨。”李文武羞涩一笑。   他拿着热腾腾的饭菜跑回家的时候,他那个疯子大哥,就被他用绳子绑在屋里。   “大哥,有饭吃吃了。”   李文武把冻的瑟瑟发抖的李文斌,从床上扶起来的时候,李文斌还疯疯癫癫在发笑:“文武,等你嫂子大学毕业了,我们就结婚。到时候哥再给你攒钱,娶个好媳妇儿啊。”   李文武没回答,而是把饭递给了李文斌:“吃饭吧。”   热腾腾的羊肉汤和香喷喷的蛋炒饭,让饿了两三天的李文斌也没继续说话,而是低头拿手抓着饭就往嘴里塞。   “好吃,好吃……”他咽下嘴里的饭,抬头看着李文武,又抓了把饭喂给他:“你也吃。”   “我吃过了。”李文武叹气。   他大哥李文斌其实以前很优秀的,读了中专,分配了工作。   还因为工作优秀,拿到单位里的工农兵大学举荐。   可读工农兵大学的举荐名额,被李文斌的女友哄骗着让了出去。   那女人还发誓去读了大学,就回来和他哥结婚。   结果最后,那女人最后找了个大学生结婚。   不仅辜负了李文斌,还把李文斌的工作都搞丢了。   双重打击之下的李文斌,气的都吐血了,病了大半个月后,就变得疯疯癫癫,整天说胡话。   “文武,哥肯定让你过上好日子。”李文斌一边吃饭,一边神经兮兮的念叨:“到时候哥,带着你过好日子。”   看着疯疯癫癫的李文斌,李文武没有心酸和难受,有的只是麻木。   因为李文斌疯了五六年了,他都习惯了……   林秀他们是被李倩雯的司机送回家的,这时候已经快十二点了,家里人也都睡着了。   成景一看林秀和成煜东那铁青的脸色,就想往屋里跑:“我困了,我去洗澡睡了。”   “给我站住!”林秀淡淡开口。   成景就跟被猫抓住的老鼠一样,缩着头站住了身体。   他想跑,可知道跑了妈会生气。   于是只能装乖的扭过头,一脸无辜的看着林秀:“妈,你是不喜欢我给你赢回来的狼牙吗?”   俊秀漂亮的小男孩脸上,全是天真无邪的笑容:“妈,这是西汉时期的狼牙。霍去病您知道吧?把匈奴打的嗷嗷叫,封狼居胥的霍去病,少年将军可厉害了。”   成景想用古董,转移他妈的注意力。   还特意拿出放大镜,递给林秀说:“这上面密密麻麻的文字,就是记载霍去病封狼居胥的的事情。这可是活历史,这是国宝级的古董啊!”   林秀听了,还真拿起放大镜去看。   成景见状,赶紧打开高价买回来的白光手电筒,好让他妈能看的更清楚一点。   上面密密麻麻,雕刻着头发丝大小的隶书,林秀看不懂。   但就凭着能在坚硬的獠牙上,刻上头发丝大小的文字,就已经很牛逼了。   手里拿着西汉时期古董的林秀,心情很好的翘了翘嘴角。   看妈高兴,成景也咧嘴笑。   “你笑什么?”林秀很快反应过来,教育孩子的时候,不能嬉皮笑脸。   就板着脸,斜了成景一眼说:“大晚上带着妹妹出去疯,我还没找你算账呢。”   “你给我去面壁思过。”她瞥着站在一旁的成煜东和娇娇,有些生气的说:“你俩也是,愣着干啥?娇娇淋了雨,还不放热水给她洗澡。”   “那我去放水了,你等会儿过来啊。”成煜东牵着娇娇往浴室走,还低头对娇娇说:“等会儿你妈给你洗澡的时候,哄哄你妈,别让你妈生气了。”   娇娇是女生,从一岁起,就没让成煜东给她洗澡了。   “知道了爸爸。”娇娇乖巧点头,还有些同情的看了眼走到墙边站着,被林秀数落的成景。   她小小声的对成煜东说:“那爸爸等会儿也劝劝妈妈别生气了,好不好?”   “好。”成煜东认真点头,他可不会让她媳妇儿带着一肚子闷气,去睡觉的。   成煜东在往澡盆里放热水的时候,林秀继续训成景:“先不说你们晚上出门,遇到啥危险咋办?再说说你干的事儿,你还踹人?李文武腿上都被你踹淤青了,万一你把人家的腿踹断咋办?”   “我老早就警告过你,不许打架!不许打架!你把我的话当耳旁风?”林秀越说越生气:“你把人打出好歹,咋办?”   【不会,我算准了力度的。】成景在心里想:【否则李文武的腿就不是淤青,而是被踹断了。】   林秀听到这句心里话,气的拧他耳朵:“你踹人还有理了?”   “没理!没理!”成景求饶:“妈,疼,疼,耳朵要揪掉了……”   知道他装的,林秀还是有点心软。   “你也知道自己没理啊?”林秀松开他的耳朵,看了眼没揪坏,心里松了一口。   然后让成景跪在地板上:“你来跟我说说,你错在哪儿了?”   “我错在不该带娇娇出去野,不该踹人,更不该惹妈生气。”成景麻溜道歉,还举手发誓:“我以后绝对不打人,也不和人发生冲突了。”   “妈,你信我。”成景扭头,眼巴巴的望着林秀:“真的,妈,我不会再打架了。”   【打架会给妈添麻烦,我不能给妈添麻烦。】   这是成景的心里话,也后悔今晚有点冲动了。   【但是赢了这个古董,我不后悔。】   成景又想:【我妈喜欢古董,我就要把天底下的古董,都给我妈找来。】   倔强好看的小孩儿,就这么跪在地上。   脑子里想的全都是,想让林秀舊獨开心的事儿。   林秀还能生气吗?   那满肚子的火气,都被成景的贴心给化解了。   而且她发现,成景啥都懂。   成景还有自己的逻辑思维,他做事肆无忌惮,但却偏偏不想惹她不高兴。   “你呀……”林秀忍不住揉了揉成景的头:“以后遇到事情别这么冲动了,你要是出了啥事儿,妈也会担心难受的。”   如果自己能成为成景的枷锁,林秀不介意利用成景对自己的担心,来约束他。   因为这孩子有反骨,必须有东西束缚到他才成。   “知道了,妈妈。”成景乖巧点头。   他觉得自己是个成熟的大人,不能让妈操心。   “妈,这里冷,你快进去吧。”成景更贴心的说:“你罚我跪,你不让我起来,我绝不起来。”   林秀眨眼,真感动于成景的听话,想让他起来时,就听成景在心里想。   【对着妈卖惨,是我的权利。】   于是成景就可怜兮兮的仰头,望着林秀说:“妈,就算地板又冷又硬,我跪的膝盖痛,我也不会偷偷起来的。”   林秀:“…………”   行吧,卖惨是你的权利,罚你是我的权利。   于是林秀面无表情的说:“那你跪着吧。”   说完,她就起身朝浴室走去。   一进去,就发现娇娇穿着衣服泡在热水里。   成煜东还把她的鸭子玩具,也丢了进去。   林秀:“…………”   “我看你还在训成景,又怕娇娇冷着,所以就让她穿着衣服泡进去了。”成煜东说:“这样暖和。”   “行吧,你出去吧。”林秀无奈的点了点头。   “别气了,我去替你教训那小子。”成煜东亲了亲林秀的脸颊,走出去的时候,脸上的温柔瞬间变成了严厉……   “妈妈,你还在生气吗?”娇娇问。   “如果你下回不和哥哥胡来,我就不生气了。”林秀板着脸说,男娃要教训,女娃也要教训。   “妈妈,我不是去胡来的,我是去盯着哥哥的。”娇娇解释:“如果我不去,哥哥胡来咋办?”   娇娇声音软糯糯的:“我怕哥哥和人打架。”也怕哥哥被人打,所以她才跟着去的。   看着被热水泡的粉粉嫩嫩的小家伙,林秀的气瞬间消了。   还是女儿好,女儿更贴心,更听话!   她给娇娇洗完澡后,用毛毯裹着娇娇出来,就见堂屋里,成煜东和成景大眼瞪小眼的。   “妈,爸欺负我。”成景告状:“爸说我不听话,就把我丢出去。”   成煜东脸色一沉,这小子不讲武德,竟然告状?   “媳妇儿,我是觉得成景总说让你抛弃我,太不像话了。”成煜东脸色沉沉:“所以我也拿这事儿来威胁他,在我们家,不听话,对你不好,惹你不高兴的人,本来就该丢出去。”   “心机男。”成景骂道。   成煜东面无表情的盯着他,眼神锐利。   林秀看着父子两人的幼稚举动,想笑吧,觉得现在的气氛不合适。   于是继续板着脸说:“我懒得管你们的破事儿。”   她抱着娇娇走进屋,给娇娇穿衣服的时候,又担心成景冷着,于是对成煜东说:“成煜东,带他去洗澡!”   ……   因为拿下了美食街的方案,接下来的日子,林秀和成煜东忙并快乐着。   夫妻二人,按照约定好的时间,陪着隋子川去看了看要被开发成美食街的古街道。   又在农机厂厂长康永建的带领下,带着专业人员,去量丈了一下附近的土地,商议着要怎么,出图,修建房屋。   因为李倩雯没拿下这个投资,所以林秀连着好几天都没见到李倩雯。   倒是邝志生和老狗,因为拿下一部分建材的单子,所以林秀也经常和两人打交道。   因为没人会拿自己好不容易拿下的生意,来开玩笑。   所以林秀夫妻和邝志生等人的交谈,进行的很友好和迅速,也没发生原著剧情里的摩擦和冲突。   但是李彦明和隋子川两人,每次见到对方,就跟战斗的大公鸡一样,谁也不肯让着谁。   “你们提供的建材,我会时刻检查,如果发现以次充好,我立马踢你们出去。”隋子川这话,是对着所有的建材供应商说的,可眼神却盯着李彦明。   “放心,你没机会找我的麻烦。”李彦明说完,就拉开大卡车的门,跳上了车。   在把大卡车开走的时候,隋子川脸色顿时变得铁青,因为他看见李彦明对他竖起了中指。   挑衅!   那混蛋在挑衅他!   要不是碍于自己是中建领导人的身份,周围又都是他的下属和合作商。   隋子川能摘下头上的安全帽,冲上大卡车,把李彦明拖下来狠狠打一顿。   林秀对这两只斗鸡,都无奈了。   拉着成煜东就往外走:“隋子川同志,图纸的事情就麻烦你们中建了。”   中建是国营建筑集团,也有自己的设计师。   林秀和成煜东只要提出自己的设计理念,那边画的图纸合格,能让林秀满意,就能开工动土。   这一忙碌,眨眼就是半个月过去了。   这天,林秀刚看完图纸,准备下班就听办公室外面,传来一阵叮铃铃的自行车铃声。   她仰头望去,见成煜东骑着自行车从外面进来。   他身上穿着劳动布做的工装,头上还带着一个安全帽。   刚从美食街那边的整改工地上过来,浑身都是灰尘,可脸上却带着笑意。   “秀儿,走,回家给你看个好东西。”成煜东大声道,向来冷硬的声音里也全是笑意。   对上成煜东那双,如初升的朝阳般的璀璨黑眸,林秀很好奇,回家到底有啥好东西给她看?   “你想都想不到的好东西。”成煜东拿自行车载林秀的时候,还贴心的拿毛巾把身上的灰尘给扫干净了。   【那个好东西,秀儿看见肯定高兴!】   成煜东兴高采烈的心里话,也在林秀脑子里响起,让林秀更好奇了。   不过她没继续追问,而是想保留这份神秘的喜悦和美好。   她弯唇一笑,伸手搂紧成煜东劲瘦的腰身,将头靠在他背上。   暖春的风吹过,阳光晒在白皙的脸上,这让她有种和成煜东在热恋中的感觉。   英俊的男人,漂亮的女人,骑着自行车穿梭在大街小巷中。   路上的行人都忍不住回头去看,这对靓丽养眼的组合。   “哎呀,就跟电影里的画面一样。”和一个年轻女同志相亲的蔡志鹏,刚从电影院出来,就看见了他东哥骑自行车带着嫂子兜风的这一幕。   蔡志鹏羡慕的都差点流口水了,给身边的女同志介绍道:“那是我嫂子和东哥……”   说完,又问:“你要是喜欢骑自行车,我也可以载你兜风。”   “那下回咱们可以约着出去玩。”那年轻女同志满面通红的说:“春天花都开了,风景肯定好。”   她用红色的蝴蝶结发夹,半扎着头发,连衣裙,白色高跟鞋,看着时尚又有气质,是刚毕业分配过来的高中老师。   家庭背景都和蔡志鹏很般配,两人这次见面,对彼此的印象都不错。   决定再接触接触,看能不能继续发展,升华一下感情?   而林秀被成煜东带回家的时候,发现院子里围满了人。   “喔唷,这是个大家伙,听说花了一千多块钱呢。”   “听说是空调,能开冷风,也能开热风。”   大家都没见过空调,还不信:“能开冷风?还能开热风?这世上哪有这种好玩意儿?”   “怕不是吹牛的?”李大林也凑在里面看热闹:“看着是个大铁箱,连风扇叶子都没有,能吹风?我不信!”   对于自己从没见过和听过的东西,大家的第一反应都是不相信。   倒不是因为质疑而想凸显自己的睿智,纯粹是见识不够,脑子暂时接受不了这种冲击。   “林秀回来了……”   贾雪花看到林秀和成煜东走回家,忙惊奇的说:“林秀,这个叫空调的大家伙,真的能吹冷风,也能吹热风吗?”   林秀也不知道啊,她也是第一次见到空调。   她下意识偏头看着成煜东:“你来解释一下吧。”   “这个空调确实能吹冷风,也能吹热风。”成煜东说:“开的时候,要把屋子关起来,这样就能把屋子里的温度,调到自己想要的温度了。”   “吹牛吧?”李大林说:“还能调温度?我不信这世上有这种好玩意儿!”   “你信不信不重要。”成煜东对一直找茬的李大林没好脾气:“这是给我秀儿买的。”   “真没见过这么疼媳妇儿的人。”周围的邻居们,全都一脸羡慕的看着林秀。   这家里的男人长得俊,还能挣钱,对媳妇儿还好。   这么好的男人,去哪里找?   李大林被成煜东呛了一下,忍不住说:“我平时也疼媳妇儿啊。”   “你要是不赌博,不让你媳妇儿养你,你也是个好男人。”一个岁数大点的老人说:“疼老婆,是要让老婆过上好日子。而不是让老婆辛苦养家,还要帮你还赌债。”   “大爷,最近大林已经改正了,还能挣舊獨钱了。”贾雪花忙说:“最近不是有点热吗?他还买了个电风扇回来。”   提起这件事,贾雪花脸上全是幸福。   周围的人都说自己不信,因为李大林自从娶了贾雪花以后,就是个烂人。   烂人能赚钱养家?还给媳妇儿买电风扇?   一个电风扇,也要一两百块钱!   李大林买得起?   “你们这就是看不起人了,我最近也找了份正经工作,能挣大钱了。”李大林仰着头,声音特别大的说:“要是这个空调,真像成煜东说的那么好,我也能给媳妇儿买。”   贾雪花靠在李大林怀里,笑的特别满足幸福。   她的坚持终于有回报了,她的默默付出,终于让丈夫,从一个赌棍变成了好人。   贾雪花特别高兴的对林秀说:“你家的空调赶快装上,让我们也见见世面呗。”   “对,快把空调装上。”周围的邻居们也起哄:“这可是咱们威阳县的第一台空调,康厂长家都没有这好玩意儿。”   “说不定也是咱们国内的第一台空调。”还有人说:“那收音机里,都没提起过空调,这肯定是外国货。”   在林秀笑眼弯弯的表情中,那些工人也笑着说:“这的确是外国生产的,国内也没有卖,这些都是从港都的海关运回来的。”   装修空调的工人,都是跟着空调一起从港都那边过来的专业工人。   操着一口港普,瞬间让那台千里迢迢买回来的空调,变得更高大上了!   安装空调的时候,邻居们看又是电钻钻墙,又是屋里屋外都安装了两个大铁箱子,还有塑料管啥的。   都特别好奇的想,这玩意儿真的能吹冷风,也吹热风?   等空调安好的时候,太阳都快下山了。   这时候卖凉面的成念儿,和上学的娃也跟着林父回来了。   他们在门口碰上的时候,看院子里全都围着人,还以为家里出了啥事儿?   成念儿推开人群,冲进去,就被贾雪花拉住了:“你们家买了空调,能吹冷风,能吹热风特别神奇。”   “啥空调?”成念儿也愣住,她咋从没听人说过这事儿。   “那当然,是买给林秀的,你们家这么多人,就林秀一个人有。”李大林有点挑拨离间了:“你们全家都没林秀重要。”   “那不是应该的吗?”成念儿说:“我们家都宠着秀儿,她一个人有就有呗,我们都替她高兴。”   成念儿白了李大林一眼:“让开,我进去看看。”   自从被林秀用读心术,刺激出了内心里真实反应后,成念儿再也不是那个唯唯诺诺的受气包了。   再加上她现在能挣钱,做生意历练了几个月,那性格和脾气都变得泼辣起来了。   李大林惹不起她,只能给成念儿让出一条路来。   成念儿昂着头往里走的时候,李大林又对从门口走进来的成景说:“成景,你爸给你妈买空调了,花了一千多块钱。你是这个家的长子,以后这个家里的东西都是你的,你爸却不给你买空调,你气不气?”   “我不气。”成景淡淡的说:“你倒是挺气的,眼睛都气红了吧?”   成景嘴可毒了:“我爸给我买东西,那是应该的。至于我,我自己有手有脚,我能挣钱,我以后挣的钱,也给我妈花!”   一句话,又把李大林给气的要死。   周围的人也都指着李大林哈哈大笑起来,说他嫉妒林秀家有钱,买了空调。   李大林想骂人,说自己不嫉妒,却被贾雪花捂住嘴巴:“别说了。”   “我凭啥不说?我就要说。”李大林还冲贾雪花生气:“我也能挣钱,我凭啥不能说?你再捂我的嘴试试?”   “好好,不捂,不捂。”贾雪花笑着说。   没觉得从来不对她发脾气的李大林,冲她吼有啥不对。   在她看来,爷们儿能挣钱,有点脾气是应该的。   成景走进屋的时候,还斜眼看着李大林和贾雪花,愚蠢的女人,竟然不知道男人态度的转变,就是悲剧的开始。   所以他才会天天警告渣爹,千万不能发脾气,不能对不起他妈,否则他们就把渣爹赶出去。   成景背着手,往屋里走的时候。   还在想等下要怎么敲打一下渣爹,让渣爹别以为自己能挣钱了,就能当家做主了。   这个家,永远都是他妈说了算…… 第89章 查无此人   成景走进屋的时候, 成煜东拿着空调遥控器按下开关,空调顿时吹出了一阵冷风。   挤在屋里的邻居们一看,全都发出了震惊的声音:“还真的能吹冷风!!”   大家都好奇的看着空调,想知道它咋运作的?   凉悠悠的风吹在林秀脸上, 她感觉也很新奇:“不是说还能吹热风吗?”   她偏头看着成煜东的时候, 颊边浮现了一抹温软的笑容:“给我试试热风。”   “你等着。”成煜东满面笑意的把空调调到了制热模式,果然又吹出了一阵热风。   林秀双眼一亮:“这个好, 再也不怕热, 也不怕冷了。”   成煜东看着媳妇儿笑眼弯弯的模样, 薄唇也微微上扬。   为了提前能学会操纵这个空调, 成煜东在买空调之前, 就找人要了一份说明书,把说明书都看的能倒背如流了。   就等着今天这个机会, 好好给秀儿展现展现。   成煜东看林秀喜欢空调, 嘴角的笑容也越扬越大。   走进屋的成景, 看见成煜东看他妈的眼神,温柔又宠爱。   心情也很好的笑了笑,直到这一刻,成景也不得不承认, 在对他妈好的这件事上, 渣爹其实一直都跑在第一名的。   听见成景承认成煜东的心里话, 林秀把娃拉到自己身边,让他也一起感受这台空调。   邻居们也叽叽喳喳的围在屋子里,感受到空调一会儿就把屋子变的暖和起来, 跟夏天的温度一样, 也算彻底开了眼界。   因为这台空调, 导致周围的邻居总是想往林秀家跑, 去摸摸,看看这台威阳县唯一的空调。   可惜林秀家有围墙,他们家的人也都忙。   邻居们看稀奇的好奇心,在这样的情况下也逐渐消失了。   没过几天,美食街附近的的土地也开始动工了。   这天,林秀发现舅舅李彦铭竟然和邝志生一起来的工地,两人脸上都带着笑意。   “你们这是谈了啥开心的事情啊?”林秀问。   “我和邝志生决定组成一个车队,专门负责给那些没有大卡车运货的供货商,运输货物。”李彦铭笑着说:“这运输线,也是个很挣钱的路子。”   林秀听了,都觉得李彦铭和邝志生实在聪明。   现在的威阳县刚刚发展,做运输线的人还真没有,他俩第一个做这个生意,生意那肯定供应不求。   “大卡车够吗?”成煜东也问。   “我把以前车队的兄弟们都叫来了,现在有三辆大卡车,邝志生那边也有点门口。”李彦铭说:“现在这边只有这一个工地,三辆大卡车是够用的。”   邝志生点了点头,忽然对林秀说:“你们这边有啥需要,也可以找我帮忙。”   林秀诧异,没想到邝志生竟然会这么说?   “算是你把老狗给我的人情。”邝志生解释完,就说自己还有事,转身走出了工地。   成煜东若有所思的眯眼看着邝志生离开的背影,然后扭头对林秀说:“媳妇儿,你答应我一件事呗。”   “啥?”林秀纳闷。   “如果你有事情,第一个得想到我。”成煜东说:“别找邝志生帮忙!”   这个男人又吃醋了。   林秀好笑的看了他一眼,然后点头:“我哪件事,不是第一个想到你?”   她顺毛撸:“咱俩是夫妻,要过一辈子的人,我啥事儿都第一个想到你!”   面对林秀笑盈盈的双眼,成煜东心里就跟喝了蜜糖一样甜。   晚上回到家的时候,林秀听见隔壁在打架,就皱了皱眉:“这是咋了?”   她问靠在门口,探头往隔壁看的成念儿:“咋打架了?”   “不知道啊。”成念儿说:“我们去帮忙,都被贾雪花赶了出来。”   她还挺奇怪的:“贾雪花和李大林不是从来不吵架的吗?为啥这次吵的这么厉害?贾雪花还一直哭……”   成念儿觉得贾雪花人不错,想帮忙,可人关着门,根本不开门。   过了好一会儿,吵闹声消失了,贾雪花打开门从里面走了出来。   “没事儿吧?”   成念儿很关心的围了过去。   “没事儿。”贾雪花强颜欢笑:“大林丢了些钱,我肉痛,所以和他吵了一架。”   “那就好。”成念儿松了口气,还想和贾雪花说啥,却被林秀叫了回去。   因为林秀看出来贾雪花不想和人继续说话,所以拉着成念儿回家做饭了。   “今天晚上吃啥啊?大姐?”林秀问。   “吃米线。”一说吃的,成念儿就来了兴趣:“我卖凉面的时候认识一个大姐,她可会做过桥米线了,我专门学了来,做给你们吃。”   成念儿揭开锅盖,一股香喷喷的鸡汤味瞬间弥漫出来,馋的林秀都咽口舊獨水了。   “闻着真香。”林秀笑。   她一边洗手,一边对成念儿说:“美食街那边的铺面,再过一阵子,就整改好了。我给你留了一个位置最好的铺面,到时候你可以直接过去开店。”   “那可太好了。”成念儿笑着说:“我最近钱也存得差不多了……”说着又为难起来:“可是我还没想好卖啥?”   “难不成我继续卖凉面?还是开个小餐馆?”成念儿拿不定主意:“秀儿,你说我卖啥好?”   “美食街那边主打的是各色小吃,我觉得卖一些好做方便的小吃比较好。”林秀说:“那里还靠近一所高中,高中生吃饭也讲究方便迅速,卖凉面和狼牙土豆就挺好……”   林秀闻着成念儿煮的米线,又说:“还能再卖点米线和抄手啥的。”   成念儿听了,觉得这个主意不错:“你比我聪明,听你的准没错……”   两人正在说话的时候,堂屋里的座机忽然响了起来。   “妈妈,电话。”娇娇跑过来说:“东城那边的孙阿姨打来的,说找你有要紧事。”   自从家里装了电话后,孙大姐是隔三差五就要给林秀打电话,叙叙旧。   林秀赶紧擦了手,跑过去接电话。   “你怎么才接电话啊?”孙大姐在电话那头抱怨:“我有急事和你说。”   “啥事儿啊?”林秀笑着问:“是东城又出了新款的衣服?还是出了啥越洋货?”   “我打电话,是来告诉你成刚的事儿……”   孙大姐的话还没说完,林秀瞬间紧绷起了身体:“成刚?他又跑去东城干坏事儿了?”   孙大姐不答反问:“你还记得,派出所大半年前不是给成刚学校,寄了一封检举信过去,通报成刚和他妈干坏事的事情吗?”   “我知道啊。”林秀点头。   那件事的结果,就是王桂花一个人认罪,被送去农场劳改了。   成刚虽然安全脱身,但名声也臭了,在老家呆不下去,跑去了大学那边。   事情过去大半年了,孙大姐忽然说起这事儿,让林秀心里顿时警觉起来:“成刚的大学,难道收到通报,还包庇成刚?”   “没有包庇成刚,而是大学那边给派出所回信,说他们学校没有成刚这个人。”孙大姐说。   “啥?”林秀诧异。   自从上次成刚和王桂花在东城,联合搞仙人跳的那些流氓,给他们挖坑失败后。   两人都被警方通报批评,林秀本以为,成刚早就因为那事儿被学校开除了,现在流浪在外地,谁知道大学里竟然没有成刚这个人?   那成刚读大学,用的谁的身份?   这个疑惑刚起,林秀心里其实已经有了猜测。   她忙对孙大姐说:“孙姐,麻烦你继续帮我向东城的公安局打听打听这事儿。”   “没问题。”孙大姐点头:“包在我身上。”   孙家是东城的大家族,消息来源来很灵通,否则也不会知道成刚这事儿。   今天打电话给林秀,就是想给她提个醒,顺便帮帮林秀的:“秀儿,你也别着急。这事儿我让我男人再去打听打听,这件事到底是咋回事儿。”   ……   晚上吃饭时,成煜东看林秀情绪不对劲儿,以为她生病不舒服,就拿手摸了摸她的额头。   林秀回神,看着成煜东。   “你咋了?”成煜东关心道。   桌上的其他人,也都关心的看着林秀。   “我没事儿。”林秀摇了摇头,顿了顿又说:“就是今天晚上我接到孙大姐的电话,她说……成刚读大学的身份是假的……”   “假的?”林父对于这种事情最敏感了:“当初大学录取通知书下来的时候,不是王桂花去拿的吗?咋会是假的?难不成他顶替别人的成绩,去读的大学?”   “这可是不得了的大事啊。”金九爷皱眉。   顶替他人名额去读大学的事情,在这个信息闭塞的时代,其实并不少见。   但是成刚如果顶替了别人的名额去上大学,那介绍信是咋开的?成刚又顶替了谁的名额,去读大学?   满桌人的眼神,都看向成煜东。   成煜东知道他们的意思,大家都在想成刚是不是顶替了成煜东的名额去上的大学?   因为成刚的成绩一直不如成煜东,成煜东是哪一届学生里面,最有希望考上大学的人。   但是成煜东当年因为成父去世的事情,给耽搁了。   大家都以为成煜东是在高考期间承受不住打击,而在高考的时候出了差错,没考成最后一课,所以才错失了大学。   想起以前的事情,成煜东一下子从桌上站了起来:“我找人查查这件事……” 第90章 大结局   “这都晚上了, 你去哪里找人查?”   林秀追出去,踮起脚尖,把外套搭他身上,第二句话就是:“我陪你去。”   原本心里鼓噪的成煜东, 忽然平静下来。   他扭头看着林秀, 从屋里透出来的光线,映照着她担心的脸, 眼里却带着温柔, 这种陪伴, 让成煜东心里一暖。   “不去找人了。”成煜东说完, 又补充:“天晚了, 明天再去。”   晚上正好想想,这些年来他有没有啥忽略的细节。   不管成刚是不是顶替他名额去上大学的, 这件事真要查起来, 牵扯的人很多。   不然凭王桂花和成刚, 是根本办不到这件事的!   晚上睡觉的时候,成煜东还是依照以前的习惯给林秀按摩脚底的穴位。   “别按了……”林秀把脚收回来:“我们躺着说会儿话吧。”   她知道成煜东心里肯定压着沉甸甸的情绪,她想当个解语花,去开解开解这个男人。   成煜东却把她的脚捏在了掌心里:“不按, 你睡不好。”   他抬眼看着林秀:“别担心, 我很好。”   这天晚上, 林秀睡觉的时候,一直靠在成煜东怀里。   成煜东察觉到媳妇儿的紧张和无声安慰,翘了翘唇, 搂着媳妇儿慢慢闭上了眼睛……   第二天一早, 林秀醒过来的时候, 身边已经没了成煜东的身影。   楼下的堂屋里, 大家正在吃早饭。   “妈,我爸一大早就出门了。”娇娇说:“他说回乡下的高中和公社去看看。”   “我说陪他去,他不让。”林父叹了口气。   他当年也是成煜东和成刚的高中老师,也想查清楚这件事,到底咋回事儿?   “不行,我也要去看看。”林父放着碗,往外走的时候。   金九爷抿了口酒,慢悠悠的说:“这事儿还是去农场问问王桂花,她和成刚做的事儿,她最清楚。”   “还是九爷说到点子上了。”林秀双眼一亮:“我吃了早饭就去农场问王桂花。”   “那我陪你去。”成念儿说。   她其实不想再看王桂花这个,对她造成了半生伤害的亲妈。   可是关成煜东有没有被顶替大学名额的事情,她也想出一分力,帮帮她大弟。   可谁知道,林秀他们还没去农场找王桂花的时候,就在门口看见了用围巾蒙着头,鬼鬼祟祟躲在墙根边上的江学凤。   看见林秀,江学凤吓的转身就跑。   却被放出去兜风回来的大黄给摁住了!   “放开我,你们想干啥?”江学凤惊慌失措的问,看着人瘦了好大一圈,脸上全是皱纹,头发也几乎都白了。   可以看出来,这段日子,江学凤的日子不好过。   “你跑到我家门口来,你还问我想干啥?”林秀低头看着跌坐在地上,浑身都是灰尘的江学凤,反问道:“你躲在我家门口,你想干啥?”   “我没想干啥?”江学凤心虚的说:“我就是想见见你爸。”   林秀挑眉。   江学凤继续说:“一日夫妻百日恩,我和你爸好歹当了二十几年的夫妻,我就不能见见他?”   “都离婚了,你见林叔干啥?”成念儿忍不住说:“你快走,我们还有事。”   成念儿看江学凤脏兮兮的,怕她弄脏林秀,也怕她伤害林秀,于是伸手去推江学凤。   江学凤从地上站起来,说:“我找你爸有要紧事……”   江学凤不肯走,还对林秀说:“如果你让你爸和我复婚,我就告诉你一个秘密……”   【关于成刚顶替成煜东上大学的秘密。】   江学凤在心想,林父最疼的就是林秀了。   只要林秀点头,让他们复婚,林父二话不说,就会和她复婚。   而她想来想去,只能用成煜东来威胁林秀。   因为林秀很在乎成煜东!   听到这句心里话的林秀,双眼一愣。   “啥秘密?”她眼神锐利的盯着江学凤。   “我不告诉你,除非你让我和你爸复婚……”江学凤摇头。   可在林秀读心术的刺激下,却把她知道的事情全给说了:“当年成煜东考上了大学,是我帮着王桂花和成刚,想办法顶替了成煜东去读大学的名额……”   江学凤说这话的时候,脸上的得意变成了害怕。   她咋说了?咋把啥都说了?   难道真像林冬芹说的那样,林秀这人是个妖怪?能让人不由自主的说出心里话?   这个想法,让江学凤感到了害怕。   老白莲转身就跑,舊獨大黄赶紧追了上去,把老白莲按在地上。   成念儿看她还想跑,直接冲上去抓住江学凤的头发,把她往林秀面前拖:“想跑,你害我大弟读不成大学,你还想跑?”   ……   当李彦铭开着大卡车,去把成煜东和林父接回来的时候,江学凤已经被送到了派出所。   在林秀读心术的刺激下,江学凤把事情全跟公安说了。   当时江学凤仗着自己和林父的夫妻关系,搭上了教育局负责招生和清溪镇公社管户口的人,一手制造了成刚顶替成煜东上大学的事情。   “王桂花给了我们一千块钱,我们把那些钱平分了……”江学凤哭着说:“我也不知道这事儿犯法,我就是想挣点钱……”   江学凤看见林父冲进来的时候,还想让林父救她。   林父哪能会救她?   林父气的冲上去,想打江学凤:“江学凤啊江学凤,我真的没想到,你能这么狠毒?你利用我,害了成煜东一辈子啊……”   林父特别内疚,如果不是他娶了江学凤,江学凤能利用她的人脉和关系网,去干这种顶替别人上大学的坏事?   简直丧尽良心,成煜东还是他的女婿。   如果成煜东能读大学,那成煜东还能过的这么苦?   那可是大学啊,在七八十年代而言,能读大学的人,出来了那都是大领导。   是金子般的人生啊!   林父又悔又恨,是他对不起成煜东和林秀。   “对不起我的他们。”成煜东扶住林父,面色冷冷的盯着江学凤,又重复了一遍:“是他们。”   “这些人,一个都别想跑掉。”林秀气愤的双眼都红了:“一个都别想跑。”   他们剥夺了成煜东本该灿烂的另一种人生,让成煜东在这苦难的人生中挣扎了那么久。   如果成煜东当初考上了大学,根本不用拼命,冒着被严打的危险去走货,也能更早的摆脱王桂花和成刚那对吸血的母子。   这件事最后的结果,是和这件事有关系的人全都被抓了。   江学分、王桂花、还有那些负责招生和公社的人,一个都没跑掉。   而且严查下来,才发现,冒名顶替别人上大学这事儿,在这些年发生了不少……   而成刚被抓的时候,刚刚拿到了留在京城,分配去机关单位工作的名额。   可惜,他还没走出校门口,就被公安给抓住了。   而与此同时的港都,找人造假了一张身份证明的林冬芹,原本想趁着港都娱乐圈刚刚盛行的时候,想办法去参加选美比赛,从而勾搭上主办选美大赛的幕后老板,过上飞黄腾达的好日子。   却在报名的时候,却被一个男人揪住了头发往外扯:“臭□□,敢背叛我,老子要让你生不如死……”   大飞哥带着兄弟们,把林冬芹拖到了一旁的小巷子里,狠狠教训了一顿。   林冬芹万万想不到,自己离逆袭只有一步,为什么最后竟然会栽在一个不起眼的马仔身上?   她不是女主吗?   这不是她写的小说吗?为什么这一切,都和她写的不一样?   而现实世界中,一座豪华别墅中,成煜东从沉睡中睁开了眼睛。   他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回到了七八十年代。   梦里的事情都快忘记了,可他却牢牢记得,在梦里,林秀还是和从前一样,对他不离不弃,陪着他找到了亲生父母。   熟睡中的林秀,是被人亲醒的。   她迷迷糊糊睁开眼,就对上了一张冷峻帅气的脸:“成煜东,你烦死了,大清早就亲人,还让不让我睡了?”   她有些生气的推开成煜东,大口大口呼吸着新鲜空气。   白皙的脸上浮上好看的红晕,因为刚睡醒,眸子还带着一股倦意,水盈盈的瞪着成煜东:“你咋总喜欢在我睡觉的时候搞七搞八?半夜的时候才把把我……把我……”   林秀红着脸,半夜的时候把她弄醒,把她狠狠折腾一番。   她刚睡着没多久,又被这男人给亲醒了。   “你真是烦死了。”林秀虽然嘴上生气,可语气娇媚,带着一股撒娇的意味。   英俊年轻的男人,把她搂进怀里,哄着说:“那你再睡一会儿,我去给你做早饭。”   他伸手轻轻拍着林秀的背,哄着林秀闭着眼睛,渐渐的睡了过去。   昏昏沉沉中,林秀忽然呓语:“成煜东,我做了个梦,梦见我们活在八十年代,你还差点娶林冬芹……”   “那是梦而已。”成煜东柔声哄着她说:“无论活在哪里,我都只爱你。”   他哄睡了林秀以后,这才轻手轻脚的走出房间。   下楼做早饭的时候,却发现成景和娇娇已经坐在餐桌前吃早饭了。   “爸爸,你又起晚了。”穿着小西装的成景,一脸严肃的盯着从楼上走下来的成煜东:“下午的股东会,你还记得吗?”   “记得。”成煜东淡淡开口。   看着在厨房做饭的母亲成锦云,又看了看坐在沙发上看报纸的成父。   想了想开口说:“爸,麻烦你一件事,把这俩娃带去你们那里呆一阵子,我开完了股东会,想带秀儿去看海……”   “成,我看中了一个古董,正想带成景去给掌掌眼。”正在看报纸的老林,抬起头来,笑着说:“金九爷也正好想考考他徒弟,最近有没有长进?”   “那还用说,成景在古玩上,一向有天赋。”穿着一套水红色西装套裙的成念儿,拿着水果从厨房里走出来:“大弟,可是生了两个天才宝贝。”   成景在古玩上有天赋,娇娇在围棋上有天赋,这可是他们家的天才龙凤胎,他们都宝贝着。   林秀打打着哈欠下楼的时候,就看见成念儿在花园里和大黄玩飞盘。   看着自信优雅的成念儿,林秀忽然想起,在梦里,大姐成念儿好像是个唯唯诺诺,被人欺负的包子?   想到这里,她轻笑一声,梦里的一切真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