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和前夫一起重生了   作者: 林绵绵   简介:   很多人都羡慕孟听雨,只因为她的丈夫创造了从一穷二白到身家百亿的奇迹。   可没人知道,从十八岁到三十六岁,陪伴徐朝宗的十八年间,他在她心里变成了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   从民政局出来后,孟听雨还没来得及约姐妹庆祝恢复单身,一场意外的车祸将她带回了十八年前,彼时她因军训中暑躺在医务室里……   这是什么惊天噩耗啊!!!   大别墅没了,每天睡在没有空调的四人间宿舍里;   豪车没了,挤公交车挤到怀疑人生;   永远都刷不完的卡没了,每个月守着一千块的生活费战战兢兢地省吃俭用。   孟听雨在悲愤之下,准备谈一场恋爱来转移心情,结果刚拉上小手跟着准男友去见他室友时,被徐朝宗那冷淡又锐利的视线逼得分分钟想投稿修罗场bot。   有比离婚后重生这件事更可怕的吗?   有。   前夫也重生了:)   【高亮排雷↓】   【我写过很多1V1甜文(自认为还算甜),所以我想尝试一下修罗场文学,最后会不会成功我不知道,但我想写】   【男主骄傲自负又目中无人,但我不会换男主(不代表我认可这样的人,作为作者只是想多多尝试不同的人设,希望理解)】   【女主会跟其他人谈恋爱,也会跟别人有暧昧期拉扯,介意勿入!!】   【不敢标榜是雄竞,但男主跟男配们也有你嫌我厌的冲突对手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狂骂、挥拳相向、互相算计,主要剧情不会只围绕男女主角,多多理解,求轻拍。】   内容标签: 豪门世家 重生 校园   搜索关键字:主角:孟听雨、徐朝宗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和前夫重回一穷二白的学生时代   立意:爱要彼此尊重、互相理解   VIP强推奖章:创造了从一穷二白到身家百亿奇迹的徐朝宗,成为了孟听雨心目中的鸡肋,她果断结束了与他的婚姻,离婚后一场意外的车祸将她带回到十八年前,在她准备拥抱新生活时,却发现徐朝宗也跟着重生了……本文文风酸中带甜,文章情节张弛有度,主要觉得立体饱满,随着剧情的发展,也让人越来越好奇,从围城中逃离出来的两人该怎样找回当年的初心,学会尊重跟理解才是爱情的基石。 第1章   一场雨过后,燕市的气温骤降十几度、毫无预兆地进入了秋季。   这一个月,孟听雨茶饭不思,原本就纤细的身躯,更是瘦了四五斤,在秋风瑟瑟中,仿佛随时会跟着银杏叶一块儿被风卷走。   每个大一新生都是从高考的独木桥披荆斩棘过来,走出了高压的高三生活,进入了相对而言足够轻松的大学校园,每个人身上都洋溢着生机。孟听雨算是个例外,她丝毫没掩饰自己的苦大仇深、唉声叹气。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她没有重生回高三那一年。   也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否则脱离校园生活那么久,她早就过了智商巅峰,再让她面对高考试卷,她肯定是两眼摸瞎。   是的。   她重生了。   这样戏剧性的情节居然会发生在她身上,她这一个月来总会纠结于一个问题,怎么偏偏让一个没有丝毫遗憾的人重生呢??   如果找人来润色她的人生,那必然是一帆风顺。   家庭美满、父母恩爱,她也算争气,尤其是高中时期,那算得上是她人生中最刻苦的三年,高考时也很幸运,超常发挥,考上了燕大这所知名学府。   在她十八岁到三十六岁这些年间,有一个人画下过浓烈的笔墨。   这个人就是徐朝宗。   徐朝宗年长她一岁,他是她表弟的家教老师,两人因此结识,之后顺理成章谈恋爱,恋爱几年、水到渠成领证结婚,徐朝宗果然是一支潜力股,眼光独到能力也突出,运气更好,毕业那年便跟人合伙开了一家公司,吸引了外商投资,赶上了时代更迭,一跃成为燕市炙手可热的新贵,他性格稳重自持,依然如大学时期那样内敛,稳扎稳打创造了一个奇迹。   如果说徐朝宗的人生是一匹锦,那她孟听雨充其量只是上面的一朵花。   后来有财经杂志做徐朝宗的专访,也曾提到过他们这段走过十几年的感情。   在旁观者看来,几乎挑不出任何错处,甚至比童话更唯美梦幻。孟听雨知道,很多人都惊讶甚至沉醉于徐朝宗的“专情”,漫长的十几年中,他从未有过感情道德上的瑕疵,她是他的初恋女友,他在飞黄腾达之后,遇到过那么多的诱惑,他都不假辞色地拒绝。   很多生活例子都摆在眼前,男人有钱就会变坏。   一个男人在发达后还能不出轨,可能在一些人眼里那就是绝种好男人了。   因此,在孟听雨提出离婚时,几乎没有人支持她。   父母不解,朋友纳闷。   孟听雨看得出他们的潜台词:你是想上天吗?   她不想上天。   她只想回到岸上,回到地上,不想在一潭死水中沉下去。   也许是她贪得无厌了,可一开始,她跟徐朝宗在一起时,要的就只是爱情。十年婚姻中,最后那几年,他们几乎不牵手,更别提深吻,她看到网上说,中年夫妻亲一口,噩梦要做好几宿,在笑过后,她看着空荡荡的卧室感到孤单。   她也挣扎过,在发现自己已经不爱徐朝宗后,足足纠结了快两年,才做出了离婚的决定。   一直到现在她还记得徐朝宗出差回来看到桌上的离婚协议书时那错愕的神情。   “别胡闹了。”   在短暂的震惊后,他恢复了淡定,看向她说道。   孟听雨很想歇斯底里的控诉。   甚至想破口大骂。   可她发现真的到了这一刻时,这个人不管说什么做什么,其实已经无法牵动她的情绪了。   原来不爱了就是这样。   平心而论,徐朝宗并没有做错什么。他有他的野心,有在他心里比爱情比婚姻更重要的事业,可能在他看来,他已经做得很好了,所以他想不通,在物质方面对她百依百顺,她还有什么不满意。   他想要一个能说服他的理由。   孟听雨毕竟跟他在一起十八年,她没有提他已经三个月没回了,上一次她生日时送礼物的人是他的助理,那是拍卖会上的珠宝,她不想去猜也不想纠结他究竟有没有忘记……太多太多细微末节的小事了,真的到了离婚这一刻桩桩件件细数出来,反而像是希望被挽回的抱怨。   所以,她只是眉眼低垂,看着早就取下了婚戒的无名指轻声道:“我不爱你了。”   那一瞬间,徐朝宗微微一怔。   他沉默了很久,起身离开。   离婚这件事有时候很繁琐,有时候又很简单,尤其是他们没有孩子。   她父母甚至叹息,如果有孩子,他们就不会走到离婚这一步。   何其可笑。   幸好她敏感的发现了自己的爱意早已消失这件事,否则真的备孕甚至生下孩子,那是多么糟糕的一件事,孩子不应该成为绑着他们的一根绳子。   从民政局出来的那一刻,孟听雨终于松了一口气。   受朋友还有新闻的影响,她曾经深深地担忧过,甚至在内心里排练过很多次,如果有一天徐朝宗出轨她该怎么办,那时候她很恐惧这件事的发生,怕他们会面目全非,二十多岁甚至三十岁时,想到的最不体面最可怕的情节就是出轨。   到后来,她开始惧怕自己出轨。   她怕自己有一天也会成为那些太太,跟丈夫貌合神离,各玩各的互不干涉。   这不是她想要的婚姻。   不爱徐朝宗这件事,在过去两年里给了她很大的精神压力。在离婚的那一刻,她整个人轻松得就好像一只随时可以飞起来的小鸟。   正所谓乐极生悲,古人诚不欺我。   她就像从牢狱里出来的,跟姐妹们约好要庆祝重新恢复单身时,司机为了避开冲过来的车,撞上了桥墩,在昏迷前,她还在想,应该没事,毕竟这辆车的安全设备做得很好。   徐朝宗之前有个合作伙伴出了车祸,车身挤压,结果人没大事,那个合作伙伴对那辆车赞不绝口。   之后徐朝宗便购置了两辆,颜色不同,一辆给了她。   只是她怎么也没想到,醒来后没有在医院,而是在燕大的医务室!   经过几天的缓冲,她才接受了这个离奇又可怕的事实,她重生了,回到了大一入学军训时期,回到了十八岁,还没遇到徐朝宗的时候。   浑浑噩噩的迎来了国庆黄金周。   在家里躺了快一个星期后,她依然感到茫然甚至一丝丝痛苦。   她没有任何遗憾啊。   即便是跟徐朝宗那十八年的感情,她也没有后悔跟遗憾……还让她回来做什么??   ……   显而易见,她无法适应大学生活了。   十八年前的燕大,本科宿舍都是四人间,没有空调,更别提洗衣机。   躺在宿舍床铺上,好像在蒸桑拿。   孟听雨决定离婚开始,就已经搬离了跟徐朝宗的“爱巢”,她名下也有不少房产,其中有一套大平层位于地段不错的顶楼,她已经找了喜欢的设计师,也看了令她满意的效果图,结果现在……别说是大平层,洗澡都要排队了。   刚放假那会儿,她还没回到现实,在燕大附近拦了辆计程车回家。   等掏钱的时候傻眼了。   劣质钱包里除了校园卡以外,就只有几百块钱。   由奢入俭难,她是充分体会到这句话的威力了,等再次返校时,她一脸生无可恋的挤上了公交车,艰难下车时发现包里的香蕉都被挤扁。   再之后,她回忆起来,在大一这一年,她的生活费是每个月一千块。   在同学中是中规中矩,不算很多,但也不算少,她的三个室友基本上也都是这个数。   好在燕大食堂物美价廉,省着点花,还能有钱去外面跟室友一起吃顿五十九一位的自助烤肉:)   室友钱静端着几盘五花肉入座,见孟听雨的盘子里只有红薯玉米以及白煮蛋,诧异地道:“怎么不去拿肉,五十九一位,你就来吃红薯玉米,也太亏了吧??”   孟听雨看着钱静拿回来的五花肉。   肉都是腌制好的,放在烤盘上没一会儿滋滋作响,散发着孜然的香味。   孟听雨还记得她以前十八岁的时候很喜欢吃这家的烤肉,每次跟室友都能吃得扶着墙出去。   可现在,她看着这些五花肉,不仅没有胃口,反而微微皱眉。   “……胃有点不舒服。”孟听雨有气无力地说。   钱静感到可惜,很快振作起来,“放心,我会把你那份也吃回来的!”   孟听雨一手托腮,喝着淡得没味的咖啡,幽幽地叹了一口气。   她感觉老天爷都是站在徐朝宗这边的。   不然怎么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她居然开始一日三省了呢?   不管她如何厌倦婚姻生活,但不可否认的是,如果没有徐朝宗的野心跟努力,她也不会生活舒心惬意,她想起后来跟朋友抱怨不爱徐朝宗时,友人那仿佛一脸见了鬼的神情。   “不是吧??”   “姐姐,你今年多少岁你知道吗?三十六了!”   “三十六岁你居然还说爱不爱,看来是你过得太舒心太好了,不为柴米油盐,所以你才这样天真,哦,不,允许我用幼稚这个词。”   “在一起十八年还有个鬼爱情,都是亲人了。”   孟听雨皱了下眉。   不行……   她不可以一直活在这样纠结的状态中了。   不能一边嫌弃十八岁,一边又想念三十六岁。   迟早她会精神分裂。   重新给自己打气,她拿起筷子,吃了一块钱静烤的五花肉,眉头舒展开来,“味道还不错哎!”   这是独属于十八岁的味蕾,还没有尝过那么多山珍海味的味蕾。 第2章   重生回到大学时代,自然也有一番乐趣。   孟听雨一直觉得自己运气不错,她们宿舍四个人的关系很好,完全没有网上吐槽过的那些勾心斗角,四个人有三个群之类的。她跟钱静是燕市本地人,平日里更有共同话题,另外两个室友,一个是来自羊城的朱思雯,一个是来自江城的于佳琪,性格也都活泼外向,短短一个月时间,四个人的感情就很好了。   后来,大学毕业后,她跟钱静留在燕市工作,朱思雯去了港城硕博连读,于佳琪回了老家跟人合伙开了培训机构。   一开始,她们每年都聚一次,到了后来只能在彼此的婚礼上见面。   不算渐行渐远,她们四个人每天都在群里聊天。   吐槽上司公婆以及老公。   一直到离婚时,孟听雨是四个人中唯一一个还没生孩子的。   她们最后的一次聚会,三个室友都带着孩子,一边要聊天,一边又要分心照顾孩子。孟听雨逐渐发现跟她们格格不入,她们会聊家庭,会聊孩子,聊学区房政策,聊学校老师……她完全没办法对这些话题有什么代入感。   那也是她纠结了两年才离婚的原因。   父母年迈,身体也有了不少小毛病,她无比清晰地感觉到,父母是不会一直陪着她的。   朋友呢,都有了自己的小家庭,对她们而言,自然是老公孩子最重要,好不容易有空也都是被琐碎小事绊住脚步。   她实在怕孤单。   怕离婚后自己最后一直都是一个人。   现在回到大学时代,室友们也都是十八岁,这个时候最是无忧无虑,没有了高考升学压力烦恼,也不像大三大四学长学姐那样焦虑未来。   久违的快乐!   钱静的烤肉技术是宿舍最好的,她一边忙碌一边道:“明天没课,要不要一起玩?摄影社团的学姐问我有没有兴趣,一起去玫瑰园采风。”   燕大有很多社团,社团五花八门,有一些很烧钱的,摄影社团就是其中之一。   朱思雯摇了摇头,“之前我哥给我科普过,大学千万别去摄影社团,对了,还有动漫社团,都特别烧钱。可以预见到以后每个月月底我都要开启乞讨模式,哪里有闲钱玩什么摄影。”   孟听雨不太记得有没有这一出了。   至今想起大学生活……   占据最多篇幅的居然是徐朝宗。   这些小事自然没有多深的印象,只隐约记得,她好像没去过什么玫瑰园采风。   那就代表那时候她也是拒绝了。   “摄影社团根本就不缺人。”钱静压低声音科普道:“说是采风,就是跟联谊差不多吧,学姐是听说我……那什么了嘛,就想给我介绍男朋友,我一个人去就太尴尬了,你们陪我一起去,说不定摄影社团有帅哥呢?”   钱静早恋过,她的成绩没受什么影响,倒是对方没考上燕大,选择了复读,也向她提出了分手。   朱思雯:“那算了,别找我。”   朱思雯有异地男友。   于佳琪倒是很有兴趣,大方地道:“好,我陪你去,反正明天也没事,在宿舍窝着也无聊。”   钱静看向孟听雨。   朱思雯扑哧笑道:“追听雨的人太多啦。”   言下之意是她并不缺可发展对象。   军训还未结束,孟听雨便上了学校论坛的讨论热帖。   好像这已经成为了一种习俗,每年新生报到,总会有一些学长开贴想搜索有没有漂亮的妹子。   九月份的一个帖子到现在都会被顶上来。   【有图有真相,军训期间捕捉到的大一学妹!清纯绝美,重金求联系方式!】   孟听雨看过一眼,呼吸急促立马关闭。   不知道是哪个杀千刀拍的,军训期间每天抓紧时间休息,哪里有心思化妆,所以照片中的她是完全素颜,汗流浃背,头发凌乱贴在脸颊,目光涣散。   她只恨自己不认识什么黑客,否则肯定要黑了这个帖子,只能每天日行一举报发泄心头之恨。   好在她们系有其他好心人又将她更好看的照片贴了上去,这令她的心情好了那么一丢丢。   正在三个室友要换话题时,孟听雨突然说道:“我去。”   钱静愣了一下,没反应过来。   于佳琪眉眼弯弯,“那太好了,听雨拍照最好看,明天要多帮我拍照!”   重生一次,当然不能再走以前的老路。   虽然没什么遗憾也不后悔,但走过的路,她确实是没兴趣,想走一条跟重生前截然不同的路。   之前她没有去玫瑰园,那么现在她想去。   最重要的是,她突然想起来,如果她的记忆没出错,按照正常轨迹,她跟徐朝宗明天会见面。   手机上也有姑姑发来的短信,要她明天去家里吃饭。   她实在不想见到徐朝宗,便回了姑姑的短信:【姑姑,我跟同学约好了明天出去玩,就下次再去您那里吧!】   姑姑很快地:【好。】   孟听雨松了一口气。   因为她要去玫瑰园,朱思雯也不愿意一个人呆在宿舍,最终决定宿舍四个人都去。   回了学校宿舍后,钱静跟于佳琪比较期待明天的活动,翻箱倒柜的折腾,穿梭往返洗手间,想确定明天的着装。   孟听雨也被这样的气氛感染了,加入了她们的队伍中。   转移徐朝宗以及重生带来的影响,还有一个更有效的方式,那就是恋爱。   反正她离婚了,反正她现在十八岁。   太久太久没有尝到爱情是什么滋味,孟听雨感觉自己都成为了一株干枯的玫瑰,当然潜意识里,她也迫切地想要证明,离婚的决定是正确的,同时,她没有被一潭死水的婚姻打败,她依然可以像当初爱徐朝宗一样,继续的去热烈的爱另一个人。   她没有丧失爱人的能力。   周六,男生宿舍。   早上出奇的安静,几个男生几乎将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游戏上,一大清早才从网吧回来,连澡都没洗直接爬上床铺睡觉。徐朝宗经过室友的床铺边时,低头看向运动鞋里胡乱塞的臭袜子,感到不适,下意识地皱了下眉头。   时间太久远了,他已经无法接受跟邋遢的人同处一室的大学时代。   从民政局出来后,他没有急着离开,恨不得将二十四小时当成四十八小时用的他,罕见地让司机在一旁等候。   他坐在车内,一旁是新鲜出炉的离婚证,捏了捏鼻梁,不解远远压过了那一点点细微的、可能正在弥漫开来的难受。   他并不擅长回忆,此刻也愿意花一些时间来总结十八年的感情,近十年的婚姻生活。   有人这样评价过徐朝宗,聪明但不自负。   聪明的人只要愿意反省,也能轻易地发现问题所在。   徐朝宗在接到电话时,脑海里已经下了决定。   从今以后,他不会再跟任何人,进入到婚姻关系中。   他接到电话,那边通知他,徐太太,哦,不,准确地说,应该是他的前妻遭遇了一场车祸,还好问题不大,现在还在昏迷中,出现了轻微的脑震荡,没有意外的话,几个小时后应该会醒来。   他思忖片刻,让等候在一旁的司机上车,前往医院。   只能说今天不是一个好日子。   诸事不宜。   有车辆追尾,司机下车要去解决问题时,他眼前一黑,进入了晕眩中。   再次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了大学宿舍里。   在几次睡了又梦醒中,他冷静地接受了这个现实,他回到了过去,回到了十九岁。   这件事,有好也有坏。   坏的是,他还有几个项目同时运转,如果他不在,可能会很麻烦,但他相信他的几个合伙人能够解决。只不过,还是会心烦。   好的是,这具身体里的他三十七岁,他有多出十八年的商业经验。只要他愿意,他可以用更短的时间达到之前的高峰。   ……   “徐朝宗,你又去兼职?”盛韬从洗手间出来,顶着一头湿发。   盛韬是徐朝宗的室友之一。   徐朝宗跟他的关系不冷不热,不远不近。现在是大二刚开学,等下学期盛韬在家人的安排之下去了国外,之后的许多年里,徐朝宗也就没再见过他,只在同学聚会中听说过,盛韬在国外定居,在当地跟人合伙开了律所。   “嗯。”   盛韬也已经习惯了徐朝宗的冷淡。   不过他也发现,这次开学徐朝宗身上似乎多了一种说不清的气场。   盛韬是阳光又外向的大男生,并不介意室友的冷淡,“你好像就没闲下来的时候,对了,今天我们社团有活动,去玫瑰园那边,社团里的人说有几个大一的学妹也过去,你要不要一起?”   他们宿舍四个人,四个都是单身。   另外两个天天喊着要脱单,要谈恋爱,结果一门心思都扑在了游戏上。   徐朝宗不太一样,他很忙,除了学习以外,很难见到他。   “不了。”徐朝宗拒绝。   盛韬也不意外,这种活动,徐朝宗真的要去,反而很奇怪。   徐朝宗在学院很受欢迎,有个传播系的学姐也追了他大半年,但都没有回应。   盛韬耸肩:“好吧。”   徐朝宗循着记忆出门,来到门口的公交站。   这对于他来说,已经是很陌生的体验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的脑子好像就没有停止思考过,突然回到十九岁,那些项目也不存在,他多出了很多时间……当然他依然很忙,除了上课、泡图书馆,他还有两份兼职,一份是给高中生当家教,一个星期两节课,一份是帮人设计系统。   这两份工作对他而言都不难。   尤其是后面一个,十九岁的他需要付出很多精力才能做好的系统,现在的他只用三分之一的时间就能办好。   那边已经付了百分之三十的款项,剩下的会在接下来两个月内打到他的卡上。   等上了公交车后,徐朝宗找到位置坐下。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他想到了一件记忆深处的小事。   ……马上他跟孟听雨就要见面了。   这会是他们第一次见面。   他们不同学院,她是大一新生,他大二,学校太大,几乎碰不到,他是她表弟的家教,今天他去补课,她恰好也会过去,两人会在她姑姑家碰面,然后……   徐朝宗表情僵硬。   接下来要走的路他很清楚,但他不确定,该不该跟孟听雨再次开始那长达十八年的感情纠缠。   他有些为难。   等他来到小区,站在孟听雨姑姑家门口敲开门后,发现原本该给他开门的孟听雨,今天并没有出现在这里。 第3章   在去玫瑰园的路上,孟听雨一度担心自己面对年轻的男生无法产生异性的好感。   这实在正常。   毕竟她无法忽视自己是从三十六岁回到十八岁。   十八岁的男生面对三十六岁的成熟女人,嘴甜的会喊姐姐,情商没那么高的可能会喊阿姨。   孟听雨捂上胸口,该不会真的要老牛吃嫩草吧?   等来到玫瑰园,看到年轻的男生们冲她笑,她瞬间毫无心理负担了。大概是现在的身体跟味蕾都是十八岁,连带着跟这群阳光少年们,她非常迅速地融入、把自己当成了同龄女生。   有男友的朱思雯是来欣赏玫瑰的,另外三人则完全陷入了男生散发的荷尔蒙里。   摄影社团里相貌最出色的男生便是盛韬。   大家都自发的将看起来最登对的盛韬跟孟听雨组成一队。   原本阳光外向声音清朗、笑起来露出整齐洁白牙齿的盛韬,在孟听雨赞赏的目光中,颧骨微红,眼神闪躲。   ……还是有些区别的。   孟听雨不合时宜的想起了徐朝宗。   严格来说,徐朝宗并不是她的初恋,但她跟他在一起时,才是真正的恋爱。刚在一起时她很害羞,呆在徐朝宗身旁,不敢抬头看他,更别说吃饭时随心所欲,那时候她总是不敢吃太多,怕自己吃相不好看,矜持着夹一筷子菜细嚼慢咽,在他面前连啃鸡翅都有负担。   她会担心自己不够好,担心他没那么喜欢她。   明明很想他,“矜持”的属性却在作祟,绝不主动给他发信息打电话。   她会细细品味他的每一句话后的含义。   比起“我喜欢”,她更在乎的是“他喜欢”。   也许是年纪阅历关系。   孟听雨看着盛韬,更自在的舒展自己。她会直直的、目不转睛的看他,会在听到某句好笑的话时放声大笑,会主动大方地跟盛韬交换联系方式、让他将今天拍的照片发给她。   现在的孟听雨,有着十八岁含苞待放的清纯甜美,但一举一动也有着成熟女人的从容自信。   盛韬这样的男生根本无法抵挡。   孟听雨现在更在乎的是自己的感受。   她想看他就看,想跟他说话就说话。   晚饭中途去洗手间时,钱静佩服地说:“你怎么做到啊,居然主动跟盛韬要联系方式。”   孟听雨在嘴唇上补了一层薄薄的唇膏,头也没回,“……他拍的照片挺好的,我让他传给我啊。”   钱静嘟囔,“可之前你不是说,不能主动吗?”   孟听雨扑哧笑了起来,镜子里的她眼睛清澈,吃过火锅后被热气冲着脸颊染上了粉色,格外的生动明丽。   “无所谓了。”孟听雨说,“我开心就好。”   十八年。   她从女生成长为女人,学到的最深刻的一件事就是取悦自己。   她不想再去猜测任何人的心思,并且为之辗转反侧。   后来跟她关系不错的何太太不止一次懊悔过,何太太当时眼里还有着少女的娇羞说,我在我先生之前交往过一个学长,又高又帅,只可惜当年因为我的矜持,居然没跟他共度春宵,想起来就仰天长叹,太后悔了。   年轻时候碍于种种因素,踌躇不前,被很多观念裹挟。   等足够成熟后才会知道,人最应该掌握的不是他人,而是自己,自己的身体以及情绪。   钱静当然不懂孟听雨的意思。   孟听雨也没打算将自己的思想灌输给每一个朋友。终究还是有壁垒的,她把道理说得再透彻,只有走过那段路的人才听得懂。   包厢里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经过一天的接触,盛韬对孟听雨的感觉发展迅速,从好感直接上升到了喜欢。   “你有男朋友吗?”走出火锅店,盛韬找到了独处机会。   孟听雨正拿着小镜子仔细端量自己的脸。   燕市提前进入秋季后,气候便无比干燥。   她不放过脸上每一个部分,确定没有干纹跟闭口后,长吁一口气。   回到十八岁,最宝贵的也就是青春了。   这是后来做多少医美、花多少功夫也回不到的时候。   “你现在才问这个问题?”孟听雨收起镜子,笑眯眯地看着盛韬,“会不会有点太晚?”   她捋了捋被风吹的头发,眼睛清润地看他,“我有点生气。”   盛韬措手不及,愣愣地看她。   孟听雨抬手将落在他肩上的叶子摘了下来。   她靠近,盛韬便感觉周围都是她的气息,他说不上来那是什么,只觉得秋天都有了更具象的味道。   “是叶子。”孟听雨很快退开,依然笑着看他,“你这样问我,显得我未来男朋友好像很倒霉一样……女朋友参加活动还背着他加才认识二十四小时不到的异性好友。”   盛韬不敢再看她的眼睛。   心跳很快。   很奇怪,他明明不是害羞内敛的人,甚至人缘算得上很好,不管跟什么人都能打交道,也不是没有恋爱过,但看到孟听雨的时候,就仿佛有一只手攥紧了他。今天一天相处下来,他更像是傻瓜一样,仿佛她身上有磁铁,狠狠地吸引着他,令他一步不离,离开得远一点就会被强大的力量又吸回去。   “我……不是这个意思。”盛韬此刻虽然词穷,但他反应很快,想到什么,眼睛一亮,语气振奋,“你不要生我的气,这样,我给你赔罪,明天请你吃饭?”   徐朝宗有一些心不在焉。   他甚至在学生解题的时候,没有用心的跟上思路,而是漫不经心地看向书桌上的摆设。   章一鸣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徐老师,你喜欢看电影吗?这部蝴蝶效应真的超级好看,你看过没?”   这句话,令徐朝宗混乱的思维里有了一丝亮光。   蝴蝶效应。   他不禁思考,他回到了过去,这本身就是一种改变,难道所有的事物都会如同重生前一般一成不变吗?显然不会。一定会有一些细节上的改变,比如,本该出现的孟听雨今天没来,比如,本该是他们第一次的见面,取消了不存在了。   他感到一些放松。   “看过。”   徐朝宗刚回答便是一愣,他本来应该没有看过这部电影,在遇到孟听雨之前。   他父母只是普通工人,下岗潮也波及到了他们,夫妻俩去外地打工几年赚了些钱,回到老家后开了一家杂货店维持生计。如果他的成绩不是那么优异,可能他会像邻居家的孩子一样,中考后读个技校就出来工作。   对于他这样的家庭,除了努力念书,他没有第二条改变命运的路可走。   以省理科状元的身份被燕大录取,他也得到了来自母校以及当地的丰厚奖学金。   大一军训后,他开始四处找对得上课外时间的兼职,大一上学期只能找一些时薪不高的工作,大一下学期在老师的介绍下,给章一鸣当家教老师,赚到的钱足够他的日常生活开支,除此之外,他跟着学长接活给小型公司设计系统,一个学期后,他开始独立接活,酬劳有六位数,但同时复杂又繁琐。   他像是上紧的发条,从来不敢懈怠,直到遇到孟听雨。   过去太多年了,太久了,久到他甚至都想不起来对孟听雨心动的理由是什么。   她变成了他太太,变成了手机里每天都会响起来的电话,变成了……双人床上的另一个枕头。   直到此时此刻,徐朝宗才想起来,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主动给他打电话了。   究竟是什么时候变的呢,他已经不记得了。   她说,她不爱他了。   尽管听到这个理由时,他下意识地、竟然想笑。   爱这个字,十八岁二十八岁的时候提起来还好,共同度过十年夫妻生活再提起来,未免太过悬浮。   直到此时此刻,徐朝宗必须得承认,孟听雨说的是真话。   他感到一阵疲惫,今天为难的问题也有了一个确切的答案。   与其跟孟听雨按照轨迹在一起走过十八年后以离婚收尾,不如不要开始,反正他已经知道结局。   就这样吧。   他选择过没有她的人生。   “是不是很好看?”章一鸣压根就不知道徐朝宗已经做了“伟大”的决定,自顾自地说,“这是我从我姐那里顺来的,我姐特别喜欢这部电影,徐老师,既然你看过了,那我就不借给你了,我姐逼我还给她,好像这是她初恋送她的吧,她初恋当时还是校草来着……”   章一鸣语气艳羡地说,“早恋还能考上燕大,我姐真是牛逼!”   徐朝宗目光僵硬,一寸一寸的挪到那张碟片上。   初恋,送的?   对于孟听雨的情史,徐朝宗也知道大概。   那是她高中同学,两人前后桌,滋生情愫,约定好考同一所大学,还没高考,男生家庭发生变故,成绩一落千丈。老师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怕孟听雨也被影响了,跟孟父孟母打了很多次电话后,夫妻俩跟老师同时出手,这俩人就散了。   好在孟听雨也很拎得清,没有因为这件事影响到成绩。   “是吗。”   徐朝宗低头,翻了一页书,语气淡淡地回。   不应该再在意。已经离婚了,已经决定了过没有她的人生,她跟谁谈过恋爱不重要,她以后跟谁在一起更不重要。 第4章   徐朝宗很有时间观念,在补课这件事上,他不会提前一分钟离开,当然也不会拖延一分钟走。   补课时间结束,徐朝宗收拾了备课本准备离开。   章家位于前两年开发的小区四季花城,这边地段好,小区外五百米就有地铁口,附近更有升学率高的初高中。章一鸣的父母早年也是下岗工人,失业后夫妻俩推着小摊位卖起了炸串跟麻辣烫,辛苦几年后做出了口碑,很快地就开了实体店,前年开了第二家分店,生意红火经济状况也好了许多,去年咬牙斥巨资付了首付,在四季花城安了家。   徐朝宗从房间出来,正好碰到切好了蜜瓜的孟丽珍。   孟丽珍是孟听雨的姑姑,在二胎还没开放的时代,城市家庭里基本上都只有一个孩子,孟丽珍经常遗憾没有女儿,于是对孟听雨这个侄女是掏心掏肺的好。   她早就注意到了徐朝宗,打量了好几个月,又旁敲侧击的打听,彼时还只是十八九岁的徐朝宗根本不是孟丽珍这个妇女的对手。现在,孟丽珍恨不得连徐朝宗的祖宗十八代都摸清楚了。   从外省一路考到燕大,足够证明他的学习能力,上了大学后也没松懈,成绩优异每次都能拿到奖学金,并且他从这个学期开始修双学位。听说他现在所有的学费生活费都不需要父母承担,平日里除了上课就是做兼职,他兼职的两份工作也可以看出来,这是个很有主意且有远见的人。   他的家庭结构很简单,父母在老家开杂货店,今年暑假时他父母还来了燕市,徐朝宗的母亲需要动一个小手术,本来她是不用去的,但她有自己的小心思,还特意去了医院探望。   接触之中,她看得出来,徐父徐母都是极老实本分的人,夫妻感情深厚,一路扶持走过漫长岁月。   美中不足的是,徐朝宗不是本地人,但他这个人又实在出色,正值这个年纪,还能沉得下心来学习提升自我,会体谅父母给家里减轻负担,孟丽珍虽然没读过多少书,可这么多年在市井摸爬滚打,她看人眼光也毒辣,她对徐朝宗有信心,假以时日,他绝对能做出一番成绩在燕市站稳脚跟。   用现在时髦的话来说,他就是一支潜力股。   相貌气度方面更不用说,有学识作为底气,他看起来比同龄人更稳重。孟丽珍看他的一举一动,看他的眼神,断定这是一个心思清明又端正的孩子。   琢磨来琢磨去,孟丽珍想到了侄女听雨。   她又处于“极爱给人做媒”的年纪,把听雨当女儿疼,自然希望肥水不流外人田。况且退一步说,即便两人有缘无分,也可以成为朋友,这对于听雨来说,是完全没有害处的一件事。   “小徐,先别走,留下来吃点蜜瓜。”孟丽珍笑眯眯地招呼徐朝宗,“饿了吧?正好我炖了点鸡汤,你喝完再走,最近降温,可要注意身体。”   徐朝宗一顿。   跟孟听雨结婚十年,她的家人也是他的家人。   孟父孟母自不用说,对他是关怀备至嘘寒问暖,孟丽珍这个姑妈对他也特别上心,在无亲无故的燕市,他尝到过很多家庭的温暖。   孟丽珍见徐朝宗在餐桌前坐下来,更是笑容满面,仿佛拉家常一般,先从儿子的学习成绩,逐渐不经意地提起侄女,“一鸣要是有他姐姐一半聪明伶俐我跟他爸都放心了,我也不指望他考燕大,考个本地的211我就要上高香跪谢菩萨。”   徐朝宗回:“可以的。”   之后章一鸣也考得还可以,上了一所211,依稀还记得升学宴都摆了三天的流水席。   他是以孟听雨男友的身份参加宴席,章家夫妻俩还特意给他包了个大红包,他红包还没捂热,便被孟听雨抢了去,那会儿她得意洋洋地叉腰,将这个红包称之为恋爱基金。   徐朝宗低头,敛去那一抹情绪。   也许是回到过去故地重游,过去的很多回忆都一点一点的浮上心头。   孟丽珍自然爱听这话,乐了半天后又道:“说起来也巧,我侄女也是燕大,不过现在刚入学,一鸣跟你说了吧?本来我做了一桌子菜想让她今天过来吃饭,她说跟同学约好出去玩儿,哎,小徐,你要是方便的话,能不能帮我带点东西给她?我把她联系方式给你?”   徐朝宗缓缓抬头,看向一脸热切的孟丽珍。   所以他跟孟听雨的相识并不是偶然,而是姑妈的一手促进,就像前世今天的初次见面。   当孟听雨不在,姑妈又会想别的方法让他们认识。   但他已经不是那个十九岁的徐朝宗了。   他无法掩饰自己的内心年龄,他跟大学生活格格不入。早就知道结局的电影他不想再看,更何况,爱上十八岁孟听雨的人不是现在的他,而是那个十九岁的他,当多了十八年的阅历,他还会爱上孟听雨吗?显然,非常难。   重生回到过去,那是孟听雨,但又不是孟听雨。   所以那个问题他不需要纠结,早就物是人非,他无法将那个如同一张白纸的十八岁孟听雨,当成跟他度过十八年岁月的妻子。   他不会爱上十八岁的孟听雨,那又何必循规蹈矩的开始。即便开始了,他看的人究竟是谁,是否是透过十八岁的她,看的是那个在一起十八年的她?毫无疑问,这是无用功。   徐朝宗声线平稳,那块蜜瓜也吃不下了,“孟姨,不好意思,不是同一个学院,宿舍隔得也远,我可能没时间。”   孟丽珍没想到徐朝宗会婉拒,满脸笑容僵住,却很快地回过神来,掩饰了可惜的情绪,极为客气地说:“没事没事,我下次让她来拿也是一样。”   徐朝宗离开了,走出四季花城,前往公交站,偶尔抬头看一眼月朗星稀的夜空。   步伐重新坚定,会一往无前走向属于他的未来。   盛韬跟孟听雨走在学校的路上,好像是有说不完的话,他发现不管是什么话题,都能跟孟听雨聊得津津有味、意犹未尽。   “你明天想吃什么?”盛韬问,“韩国菜还是日本菜?”   他也有这个年龄段男生的心机,状似无意苦恼道:“我真的不太懂你们女生的口味,让我安排肯定一团糟,在我家,我跟我爸都是服从命令的,谁给我们发号施令,我们都能做得很好。”   孟听雨不置可否轻笑一声。   不太懂女生的口味,表示他几乎没有跟女生约会的经验。   让他安排肯定一团糟,可爱又茫然的大直男才会手忙脚乱、措手不及。更是没有经验的论据。   再提一句,他家温馨和谐的情况,暗搓搓表明他跟他爸一脉相承,他爸是老婆奴,他也会。   孟听雨心想,不亏。   跟这样的男生谈恋爱,自然别有一番风味,要是真的跟“没有任何经验”的男生约会,青涩当然也很有意思,但舒适度大打折扣。   孟听雨笑道:“其实吃什么都无所谓。”   去哪里、吃什么,都无所谓,又不是饭搭子。   关键是跟谁一起。   盛韬大概是领悟到她的潜台词,再次傻笑起来。   当然,这样的神情出现在一个朝气蓬勃又帅气阳光的大男生身上,是令人赏心悦目的。   “感觉现在餐厅都很火爆。”孟听雨看向他,目光专注,“不如这样,明天我们去超市,买点零食,对了,我们还可以买点寿司饭团什么的,就当是你请我吃饭了。”   盛韬不知所措,“寿司饭团?”   会不会太简单了?   他想的是,如果她真的不想出主意的话,他就带她去西餐厅。   回味过来,一个猜测油然而生:她该不会是担心他没钱,想要为他节约吧?   一时之间,盛韬的心情很复杂,虚荣心自尊心令他想要立马解释他不是那种缺钱的学生,可看着孟听雨清润的双眸,他又有异样的情绪滋生。   “太简单了吧。”盛韬依然迟疑,“其实……”   孟听雨又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女生。   盛韬在摄影社团,他拍摄的那些装备都是他自己的,没点家底的穷学生谁敢这么乱造?   “就这么定了。”孟听雨不想在这种小事上纠结,“我明天可能要睡懒觉,就约十点钟在校门口见。”   她一锤定音。   盛韬也只好无奈地点头答应了。   逛超市?   行吧。   这对于盛韬来说,是很新奇的体验,大概是头一回跟一个女生这样迅速发展。以往从认识到约吃饭,快的话也要三四天,慢的话一两个星期都可能。   可这次呢,他们认识不到二十四小时,已经达成了“交换联系方式”“确定彼此都没有对象”“确定明天超市约会”的成就。   盛韬目送着孟听雨进了女生宿舍后,他才回头往男生宿舍区走去,一边走一边回忆这一整天,既不可思议,但又有豁然开朗的沉醉。   毕竟,谁不喜欢顺利又迅速的发展呢?   他低头给孟听雨发了信息:【到宿舍了吗?】   直到盛韬回了宿舍,都没有收到孟听雨的回复信息。   孟听雨也看到了,不过还没回,便被钱静催着去洗漱,等她洗漱出来,早就忘记了盛韬的消息,还以为自己回复了,没当回事,跟钱静她们挤在一起准备鉴赏一部惊心动魄的……恐怖片。   盛韬等了很久都没等到,有些失落,可能她有事吧?   没多久后,徐朝宗回来了,宿舍另外两个人难得没泡在网吧。拖地扫地这种事,不属于女人,也不属于男人,属于看不下去的那个人,徐朝宗简单地扫地拖地,看着阳台上破了好几个洞的毛巾,那是室友的,他转移了视线,只当自己没看到。   曾经徐朝宗在生活方面也只是普通男生。   各种习惯都是跟孟听雨在一起之后才培养的,比如主动拖地扫地,比如炖汤。   两人也蜜里调油过,那些美好的日子,不只是孟听雨记得,徐朝宗也记得,他们会手牵着手去菜市场买菜,他们会制定生活计划,她切菜备菜、他炒菜,她说炒菜的油烟对皮肤伤害很大,他洗碗、她拖地,在不那么忙的时候,两人会窝在沙发上看电影。   那不只是孟听雨的十八年,也是徐朝宗的十八年。   如同刀刻斧凿,她早已是他生活中的不可缺少。   他一直这样认为。   可这个世界上谁都能离得开谁。   盛韬翻箱倒柜的动静,吸引了宿舍三人的注意。   王远博含着烟瞥了一眼,“韬哥这是要去走秀?我看你换了几套衣服了,怎么,明天有约会?”   盛韬不自在的摸了下头发,“我表现这么明显?”   “靠!”   “还真是?谁啊??”   盛韬反而有些不好意思,很显然类似害羞的情绪跟室友们表现出来,这是很惊悚的一件事。他清了清嗓子,眼里含笑,“宣布一下,我遇到我的真爱了。” 第5章   除了徐朝宗,另外两个人对盛韬的“真爱”很感兴趣,跟在他身后不停追问。   “咱们系的,还是外系的?”   盛韬终于确定了明天的穿着,抽空看了眼手机,孟听雨依然没有回复,他将手机锁屏。   “不是,新闻传播学院的。”盛韬回,“大一。”   王远博啧了声,“还真是辣手摧花,大一学妹才刚报到多久,你这就盯上了?韬哥手速果然一绝。”   盛韬没搭理这话,但笑容很荡漾。   “认识多久了?”   “今天认识的。”盛韬也不愿意透露太多,“反正我还在追,我真的特别喜欢。”   徐朝宗只在听到新闻传播学院时愣了一下,但很快地就平静。   “早知道我昨天就不通宵今天跟着你去玫瑰园了。”王远博叹息,“我最近真有点烦,这都大二了,感觉什么大事都没解决,女朋友没找到。”   徐朝宗又一次觉得自己是这个宿舍的入侵者。   也就是这个年龄段的幼稚男生会把找女朋友当成是人生中的大事了,好像是随时要求偶的低等生物。   徐朝宗跟室友的关系不算很好,大学四年也没处成过命的交情,倒是毕业后,跟王远博有了工作上的交集,两人这才熟起来成为了真正的朋友。看着现在宛如低等生物的王远博,徐朝宗在心里摇了摇头,他即便现在心里有了计划,也不会找上王远博合作,现在的王远博没有后来的能力跟手段,就不必带他拖后腿了。   跟孟听雨准备离婚手续的时候,王远博劝了他很多次。   王远博甚至称孟听雨为糟糠之妻。   徐朝宗当时看王远博就像是看到了在大街上发疯的傻子。   “老徐,人家听雨为你付出这么多年的青春啊!”王远博苦口婆心,“你不能没有良心,当时你爹你妈生病,你要忙工作,可都是听雨忙强忙后跟医生打交道,你俩当初多好,结婚的时候谁不羡慕,有几个是能从学生时代走到结婚,你们在一起十八年了!你算一算,你爹妈陪在你身边的时间说不定都没听雨时间长,那是亲人啊!”   徐朝宗觉得这话很刺耳,冷冷道:“这话你不如跟她说。”   “是她要离。”   王远博怔住,反应过来后,又是另一幅双标态度,“听雨提的?那肯定是你没做到位,我说过了,工作是做不完的,钱也是赚不完的,再说了,你现在的成就还不够吗?还是把时间留给家庭。你总会老的吧,总会退休的吧?到时候你身边真没她了,你后悔都没用。”   徐朝宗依然不懂。   或者说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踏入过孟听雨的内心世界。   他甚至到现在都没想通,她为什么要离婚。   年少时,很容易便能感应到爱情的存在,爱或者不爱对方,心里清楚,可没有人知道,当跟一个人在一起十八年,对方成为了一种习惯后,该如何辨别爱情是否还在。没有人知道,但有过来人总结了另一套经验:爱情会变成亲情。没有人会否认亲情比爱情更重要,更难以割舍。   无论是爱情还是亲情,有情不就够了吗?   盛韬他们的话,仿佛是一阵风,都没入耳。徐朝宗根本就没听,洗过澡后躺在床铺上,目光逐渐深沉,不该再去想关于前世的种种了,无论是因为什么,他已经回到了过去,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孟听雨一夜好眠。   醒来后也才九点钟,慢悠悠地洗漱,为了表达自己对重生后第一次约会的重视,大清早的她甚至洗了个头。书桌略显杂乱,摆放着几本书,还有护肤品化妆品,刚入学的女孩子也不太懂,被店员大力推销买了一堆破烂儿。   她这个年纪还没有保养的理念,护肤品只有简单的水、乳液、面霜。   自然没有精华眼霜。   这三件套加起来也没超过一百五,孟听雨都不是很敢用,在她久远的记忆中,对这个牌子毫无印象。   化妆品也都是野鸡牌子。   孟听雨现在格外爱惜这张脸。没有丝毫犹豫,将这些化妆品都扔进了垃圾桶,最后是素面朝天出门。   可能是习惯带妆外出很多年了,非常别扭,好像没穿衣服一样。   下楼时,她还在犹豫,要不要去找一份兼职。她不能要求父母调整她的生活费,毕竟他们为她付出的已经够多了,现在只能靠自己来提高生活质量。   至于找什么兼职,她已经有了简单的思路。   坦白说,在发家致富这方面,她哪怕重生几次可能都比不上徐朝宗这个天生的商人,但她也不是全没灵感,没了徐朝宗,她确实过不上前世奢华的生活,但靠她自己的能力,她也能将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她确信。   走出宿舍楼,还没下台阶,便看到了等在一排自行车前的盛韬。   盛韬今天的着装打扮也很考究。   灰色宽松连帽衫搭配黑色休闲裤,脚上是刷得很干净的匡威球鞋。   看着是很简单的装扮,但他穿上,就好像是青春校园偶像剧里那些主角。   校园恋爱对孟听雨来说就是上辈子的事,如今想起来,好像那一帧一帧的画面里的人不是她。太遥远也太陌生,因此此刻看到盛韬,她内心深处久违的愉快浮现。   十八岁好像也不是很糟糕。   她可以有一个崭新的未来,以及崭新的男人。   孟听雨几步跳跃到盛韬面前,笑盈盈地看他,“等很久了吗?”   盛韬还以为她会问自己怎么没在校门口,而是来了宿舍楼下等着。   他都打好腹稿了,结果她都没问。   “没有。”盛韬摇头腼腆一笑,“刚到。”   他提了提手里的打包袋,“不知道你有没有吃早餐,我买了玉米鸡蛋还有豆浆。”   孟听雨笑着接过来,“谢谢啦。”   两人往校门口方向走去,盛韬想到昨天晚上摁亮了无数次屏幕的手机,没忍住,问了她,“你有看到我发的消息吗?”   孟听雨正在剥鸡蛋,闻言顿了顿,随即眉眼弯弯地看他,“我没回吗?好吧,对不起,我用意念回了。”   盛韬笑了声,“没事。”   “为了表达我的歉意。”孟听雨郑重其事地咬了一口鸡蛋,“等下我请你划船赔罪,怎么样?”   “好啊……不过也不是什么事儿。”盛韬看了她一眼,“是我没有接收到你的意念。”   孟听雨抿唇道:“有时候手上有事情就忘记回了,要是下次你找我,我没回,你可以多发几条。”   她想起跟徐朝宗刚认识时,有很多次,她发了消息,他没回,姗姗来迟,后打电话时提到这件事,他会认错,很诚实的告诉她,因为他当时有事没注意手机消息。   而他不知道的是,手机这头的她,为了等他的回复,睡觉也不安稳,迷迷糊糊会苏醒过来摁亮手机,怕错过他的消息。   她相信他没有说谎,他不是故意不回,就像此刻的她,昨天真的有事耽误了,要洗漱、要跟室友看电影,只是,这两件事恰好比要回盛韬消息更重要。   盛韬乐在其中,早就忘记昨天的失落,“你要是不嫌我烦,我就多发几条。”   孟听雨温声道:“当然不会烦的。”   学校附近并没有大型超市,盛韬打车带着孟听雨去了市中心的超市,他说自己安排会一团糟,完全是谦虚。他们来的这家超市不远处就有一个公园,公园的湖泊正好有鸭子船。   盛韬觉得跟孟听雨在一起的时间过得太快,又太舒服。   他从来没有跟一个女生在一起这样惬意又开心过。   或许昨天在宿舍的那句话开玩笑的成分占更多,但今天一天相处下来,盛韬是真的沉迷了。他跟她说他热爱的摄影,她听得懂,甚至还会跟他讨论哪里的山峰哪里的湖泊更壮观,哪里的日出夕阳最浪漫,甚至国外那些知名或者不知名的景点,她都能跟他聊。   盛韬惊讶,“你去过那么多地方吗?”   孟听雨含笑。   她因工作去过很多地方,也陪徐朝宗去国外出差。   在甜蜜的那几年里,徐朝宗也会跟她说很多所见所闻。后来为什么不说了呢?大概是他说的那些事情越来越高深,他也越来越累,累到连跟枕边人诉说的兴致都没有。   “还没去过。”孟听雨给出了一个理由,“可能是我很喜欢看书,各种书。”   盛韬感慨不已,对孟听雨也有了新的认识。   她就好像是一个谜。   以前跟女孩在一起时,盛韬要顾忌对方的感受,聊的也都是其实他并不怎么感兴趣的话题。可跟孟听雨在一起,他就没有这样的感觉,他……可以在她面前完全舒展自己,曾经他看到书里所谓的红颜知己灵魂伴侣,他还觉得用词太酸,可现在,他好像想不出更合适的词来形容孟听雨。   这是一场奇遇。   孟听雨就是他的奇遇。   ……   男生宿舍的人对盛韬的沉迷体会更真切。   打饭时,王远博还跟徐朝宗这样感叹,“说真的,我有点好奇盛韬喜欢的那个学妹长什么样了。”   他们毕竟同住一年,对彼此的性格也算了解。   在人才济济的燕大,盛韬也算是比较出众,母亲是高校的教授,父亲是建筑工程师,受父母影响,他为人正直善良,成绩优异兴趣广泛,待人真诚,刚入学报到时就吸引了很多女生的目光。大一时盛韬也谈过两次恋爱,他们作为室友也围观了全程,盛韬在感情中并不是卑微被动的那一方,所以,这一次他们看盛韬前所未有的认真都很惊讶。   王远博补充了一句,“……他或许真的遇到真爱了,我感觉他栽了进去,你能想象吗,他因为人女生一句话,这段时间到处托人帮忙买演唱会的票,昨天不知道从哪听说,翘课去排了五个小时买到了票,他还不满意,说位置太靠后了,还准备托人找路子买内场,我服了,真的服了。”   徐朝宗淡淡地嗯了一声。   压根就没听进去。 第6章   大一的课程也不算很多,孟听雨打听了同学们的兼职,像朱思雯这样的学霸,首选的是给人当家教,用她的话来说就是最省心,燕大大学生的含金量很高,只要愿意,在论坛上发帖子求职,不出一两天就能去面试。   孟听雨自觉不太适合自己。   她已经脱离校园很久了,高中题目她不一定能答得出来,更别提教人,还是别耽误人家孩子的学习进度。   于佳琪文采好,经常投稿杂志社。   这条路自然更不适合孟听雨,高中时语文就不是她的强项,更怕作文。   某天逛街时,她去市场买了很多材料,没有约会的日子就在宿舍做手工,就连钱静都惊叹,孟听雨一双巧手,她还有巧思,原本平平无奇的黑色发卡,在她的装饰之下立马生动俏皮起来。   学校附近也有地下步行一条街,在她念大学时,时兴格子铺。   一家小店墙壁上钉上了类似货架的开放橱窗,东家将这些柜子又格成很多个格子进行出租。   她记得她那会儿就很喜欢逛这样的小店,小小的一家店,贩卖各式各样的商品,有小样香水,有指甲油,有戒指装饰品,价格都不贵。孟听雨很满意的是,这样的格子铺租金不高,她完全可以承受,而且还不需要她在店里守着,这种格子铺都有统一的管理,她只需要每月出租金,将自己的商品放在属于自己的那个小格子里,每个星期过来清点一次,跟老板对账就行,开价多少她自己定,只要能卖出去。   跟老板确定了租期后,她就开始贩卖手工发卡。   开价中规中矩,是学生能承受的,再加上她的奇思妙想,发卡几乎供不应求。   卖得特别好,每次不到一个星期,格子铺的老板就通知她补货。   刨开成本,一个月不到,她赚了小几百块,钱静对此也很感兴趣,孟听雨一个人忙不过来,便拉着钱静入伙,她们又租了一个大点的格子,除了发卡,连带着还贩售毛衣链、手链以及一些装饰品,当然也有人跟风,不过都赶不上孟听雨的灵感思路,她毕竟有未来十八年的经验。   但这只是小得不能再小得小本生意。   就算孟听雨跟钱静每天都很忙,最后算下来,每个月她也只是多了一千来块的收入。   孟听雨:“……”   钱静非常满足!   因为加上她的生活费,她现在每个月有两千多块,算是同学中很高的了。   孟听雨看着钱静一脸愉悦,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太急功近利。   不过有了这样一份收入,孟听雨的生活质量提升了许多,但这其中也有盛韬的功劳。   孟听雨知道盛韬这样的男生不爱搞AA制那一套,她既然愿意跟他发展,也就没坚持,一个星期总会出去吃两顿饭,都是盛韬买单,但她会主动买电影票或者奶茶,绝不让他有“她什么都不付出”的抱怨。   她也太爱美了。   钱都花在自己身上,有了小两千块的存款后,她循着记忆来到了一家很不错的理发店,拒绝托尼老师的安利,没有烫卷发,请了总监给她修剪了头发,再做了个柔顺。看到盛韬眼里的惊艳,孟听雨也满意了。前世这个时候她烫了卷发,那会儿总想让自己显得成熟一些,老师技术堪忧,后来再翻大一照片时,她在徐朝宗不解的目光中,将那些照片都删了个干净,绝不留任何黑历史在。   除此以外,她还买了口碑一直不错的彩妆。ĴŜĢ   等盛韬将拍她的照片传给她时,她才猛然回过神来:这就是之后流行的素颜妆初恋妆……   她还是没能逃脱年龄的魔咒。   如果她是身心都是青春无敌的十八岁,自然不惧怕身上有任何显老的元素。   可偏偏……她不是真的十八岁,所以不知不觉地,各方面的,就想让自己显得符合这个年纪的干净青春。   悲剧!!   也是误打误撞,在很多女生都在刻意走成熟风格时,孟听雨的穿着风格显然更符合盛韬这个年纪男生的审美。   盛韬开始表现出他的独占欲。   每天都想跟孟听雨黏在一起,并且频繁地出现在她身边,试图劝退那群摩拳擦掌想要追求她的不知天高地厚、也不知道照镜子的学弟。   徐朝宗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都扑在自己的大业上,再加上他跟室友以及同学的关系都很淡,以致于当其他人都知道盛韬的“真爱”是大一新生孟听雨时,他还一无所知。   宿舍里,王远博他们提起孟听雨,也不会直呼其名,而是喊院花。   ……   这天,盛韬陪着孟听雨从图书馆出来,燕市进入了寒冬,孟听雨也终于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两人走在回女生宿舍的路上,盛韬很紧张,忐忑问道:“听雨,下周六你有空吗?”   孟听雨反应过来,笑盈盈的看他,“没空。”   盛韬怔然地。   孟听雨被他逗笑,“的确没空啊,我没记错的话,下周六不是你生日吗?”   在孟听雨这里,盛韬每天都像是坐过山车。   一下子失落,一下子狂喜。   “好啦,不逗你了,你是不是要我陪你过生日?”孟听雨问。   盛韬反而不好意思。   孟听雨总是这样直白大方,丝毫不会掩饰她的热情跟好感,盛韬极为喜欢她这性子,可有时候又会为此困扰,可能是她太直白了,他反而看不透她究竟是不是只对他一个人有这样的感觉,所以偶尔也会患得患失。   他准备在生日这天跟她告白,可又担心会给她施加压力。   “还有我室友。”盛韬有些为难地说,“算是宿舍的传统,之前他们几个过生日的时候都一起过。你要是介意的话……”   如果介意的话,他可以错开来。   中午跟室友们吃饭,将下午还有晚上的时间留出来。   这也是盛韬的一次试探。   如果孟听雨拒绝的话,那告白这事他就往后挪挪。   如果她没有拒绝的话……   应该也是她释放出来的信号吧?ĴŚɢ   “不介意啊。”孟听雨冲他眨眨眼,“总听你提你的室友,我也想看看他们到底是不是你说的那样,而且人多的话也更热闹。不过,到时候只有我一个女生吗?”   盛韬有时候也会聊他的室友。   不过人跟人就是这样,孟听雨都不认识他的室友,所以他一般都不会说名字,都是以“我室友”来称呼。   盛韬回道:“不是,还有两个女生,一个是我们社团的,你认识,另一个是我们班上的。”   似乎怕孟听雨误会,他又赶忙解释,“我们就只是同学朋友,纯洁的革命友谊,纯朋友。”   孟听雨知道盛韬人缘好,异性朋友也不少,但他很坦荡,她也知道,的确只是朋友。   “那就好。”孟听雨说,“我就怕只有我一个女生会尴尬。”   她脸皮已经厚到可以自称女生啦,也是一种进步~   盛韬很激动,“不会不会,那天我接你一块儿去!”   看着盛韬兴奋雀跃,孟听雨也被影响,居然开始期待他的生日……按照这小子现在的心情,搞不好当天要来一次告白,孟听雨虽然前世看到网上那些点蜡烛弹吉他告白的场景会腻歪,但现在要轮到自己,她抿唇一笑,那感觉还真不算坏。难怪后来她认识的朋友们会说还是弟弟香……   果然年下最香,会让人容光焕发重返青春。   她的点头让盛韬倍受鼓舞,竟然鼓起勇气,试探着去拉了下她的手。   她当然没有拒绝,盛韬飘飘然,到最后都舍不得放开。   他们的发展很顺利,从认识到约会,只用了二十四个小时,可从认识到牵手,盛韬也是用了快两个月才凑足了勇气。   回去宿舍后,盛韬果然开始发癫。   隔壁宿舍都能听到他唱歌。   王远博跟殷明倒是习惯了,自从盛韬遇到他的真爱,他就经常性发癫傻笑,偶尔叹气,谁都看得出他陷了进去。   盛韬恨不得要跟全世界分享他的喜悦,排队洗漱时,见徐朝宗在一边水池洗衣服,他喜气洋洋凑了过去,再次劝说,“徐朝宗,我生日那天你也来吧,你看,咱们宿舍聚餐,你总是不在。”   徐朝宗一开始并没打算去。   什么生日聚餐,他一点兴趣都没有,还不如多尝试几次新系统是否顺畅。   正要再一次拒绝,他回头看了盛韬一眼,到嘴边的婉拒也改口了,“好。”   同住一年多,盛韬为人实在无可挑剔,而且也不过几个月后,盛韬就要去国外,以后他们也不会再见面。   前世盛韬应该也是邀请他了,但他拒绝了,他实在不太喜欢这种无效社交,纯属浪费时间浪费生命,没有丝毫意义。   但现在不同。   盛韬邀请,他也盛情难却。   对即将分离的人,徐朝宗愿意给一点耐心。   盛韬果然开心,探出手拍了拍徐朝宗的肩膀,“那就说定了,到时候我把时间地址发给你,说好了,你可不准放我鸽子。” 第7章   周五晚上,孟听雨推了盛韬看电影的邀约,跟钱静出去吃饭逛街。   顺便给盛韬买一份生日礼物。   钱静惊叹:“他明天就生日了,你现在才想着买礼物会不会太晚了点?”   像她们如果要送喜欢的男生礼物,那都是提前一个月就要准备了。孟听雨更像是临时抱佛脚。   孟听雨不甚在意的耸肩:“时间早晚有什么关系,只要他生日时送了就好。”   她早就已经过了为别人精心准备礼物的年纪了。   强求不来的。   钱静试探道:“你是不是不喜欢盛韬啊?”   “怎么会?”孟听雨看向她,“我还蛮喜欢他的。”   看了一圈,周围追求她的男生中,也就盛韬能让她有点儿感觉了。其他男生总给她一种很土气的感觉,盛韬就不会,他在穿着打扮这方面挺注重细节,不会穿花里胡哨的颜色,更不会烫发染发,衣服颜色基本上都是不会出错的黑白灰。当然,盛韬有身材颜值加持,就不会让她有一种年代感。   “可我感觉……”钱静也不知道该如何形容。   走出一段路后,她才补充了一句,“你在这段关系中,游刃有余。反而令我觉得,其实你没有那么喜欢他。”   孟听雨正在试指甲油,头都没抬,“也许吧,不过我们才认识两个月,如果真的特别喜欢……好像有点儿不现实,总之,现在我周围的异性中,我最喜欢他。”   钱静失笑,“行吧,也可以。也许你是对的。我学姐跟我八卦,说盛韬就特别喜欢你,有一次社团活动,她无意间看到他的手机,手机屏幕就是你的照片,还托我学姐向我打听你的喜好,学姐说他这次很用心。”   孟听雨:“那你可别透露,怎么能让他走捷径拿到通关宝典呢,这样就没意思了。”   钱静抬手在嘴边做了个拉拉链的动作,“放心,我没说。对了,明天送什么生日礼物你有头绪了吗?”她瞥了孟听雨手里的甲油,“你该不会送指甲油吧?”   孟听雨拿了瓶透明的护甲油买单,“再想想,我感觉我挺长时间没给异性送礼物了。”   在附近逛了一圈,还是没有很好的点子。   她也变懒了,已经不愿意在这种小事上浪费心思。   晃来晃去,竟然见到了一个记忆中熟悉的摊位。老板卖得都是原创自制的钥匙扣。她伸出手,迟疑了几秒,拿起了其中一个,这个钥匙扣很有特色,吊坠是树脂做的,一个是小小的透明的一只手,一个是浅蓝色的地球。   她那会儿就很喜欢。   “姑娘喜欢这个?”老板的话语跟记忆中一样,“这是我很满意的作品,意思也很简单,世界将在你手中转动。”   孟听雨嗯了声,垂眸,把玩着钥匙扣。   徐朝宗的生日在一月份,前世她提前了很久准备礼物。   那会儿她很苦恼,不知道该送什么礼物才合适。每个星期都要出来转悠,直到看到这个钥匙扣。   很奇怪,那时候才认识两个月,她好像就能察觉到他的野心。   这也是她给他的祝福,世界将在你手中转动。   你终将会创造一个奇迹。   她也不知道徐朝宗喜欢不喜欢。   钱静凑了过来,“这个还不错哎!你可以考虑一下,买这个送给盛韬。”   像孟听雨跟盛韬现在只差捅破一层窗户纸的关系,送钱包、皮带都不太适合。   钥匙扣就正好。   孟听雨微微皱眉,却很快舒展开来。这是很好的提议,她攥紧了这个钥匙扣,不需要犹豫,笑着看向老板,“那我就要这个了。”   她也算是作弊了吧。   反正也想不出适合礼物。就送这个吧,反正这个钥匙扣这辈子也不会送给徐朝宗,就送给盛韬。   买好钥匙扣后,孟听雨又去精品店买了很漂亮的包装盒,终于松了一口气。   但同时心里也有微妙的感觉。   可能直到这一刻,她才意识到,她终于走上了一条没有徐朝宗的路。   世界轨迹还在前进,她依然碰到了这个摊位,依然一眼看中了这个钥匙扣,然而这份礼物这份祝福的收件人不再是徐朝宗了。   周六一大清早,盛韬就起床捯饬自己了。   徐朝宗准备出门,盛韬又一次提醒他,“徐朝宗,下午一定要来啊,我在百味轩定了包厢204,最好六点左右到,吃完饭后我们再去唱歌。”   王远博从洗手间出来,“对啊,徐朝宗,今天可不能不去,我们得给韬哥撑场子,他今天可是要告白的。”   徐朝宗一哂,已经很后悔答应盛韬赴约了,想到饭后还要围观一群小年轻告白,他就怀疑几天前自己的脑子是不是进水了,竟然要将时间浪费在这种无聊的事情上。   然而话已经说出口了,自然也没有反悔的余地,只能点头。   盛韬几个月后也要离开了。   同住一年多,就浪费一个晚上在这种无聊事情上吧。   “我可能会稍微晚一点到。”徐朝宗说,“今天有约,可能五点多才结束,如果堵车的话,可能要六点过后才能到百味轩。”   “没事,你人到就行。”盛韬今天实在兴奋。   他有预感这是最棒的一个生日。   盛韬想起什么,又问徐朝宗,“你今天会去新兴天地那边吗?”   都是一个宿舍的,就算关系再怎么平常,他们也都知道,徐朝宗最近一段时间总会去新兴天地。   “嗯。”   盛韬转身从抽屉里拿了一张取货单塞给徐朝宗,“那你帮个忙,帮我在新兴天地那边的花乐园取一束花,我今天要用的。我担心送花店员会迟到,干脆你帮我提吧,放心,你下个星期的食堂我包了,不让你白跑腿。”   徐朝宗:“……”   王远博见徐朝宗隐隐有些不耐烦,走过来,搭在徐朝宗肩膀上,以开玩笑的口吻道,“老徐,咱就帮他呗,他追学妹追两个月了,成败在此一举,咱们当兄弟的,有力出力,等他跟院花在一起了,咱们……嗯,那什么,就可以拜托学妹给咱介绍对象是不是?这也是一种投资。”   徐朝宗确定了。   他的确不需要这种社交。   这种事做一次就够了,下次不管谁出国他都不会有反应了。   徐朝宗接过了单子,只瞥了一眼。   盛韬放松道:“大恩不言谢,放心,等成了,我请大家吃饭,连吃三天!”   下午时分,孟听雨为了有个完美的体验,还特意去了理发店洗头,将自己打扮得漂亮这才下楼见盛韬。   “生日快乐。”孟听雨手放在口袋里,眉眼含笑,“我肯定不是第一个跟你说生日快乐的吧。”   盛韬也笑,“等你生日我第一个跟你说生日快乐就行。”   孟听雨欣然接受这句话。   她抬头看向天空,呵出热气,“今天冬天好冷。”   冬天很冷,适合恋爱。   盛韬像是变戏法一样,从羽绒服口袋里摸出袋装的巧克力牛奶递给她,也许是要告白,他今天不敢看她,不知道是害羞还是冷的,耳根发红。   “我才从超市买的,还是热的,给你暖手。”   孟听雨接过,感受到源源不断的温暖,笑弯了眼睛,“你真好。”   盛韬更害羞了。   牵手这种事,一回生二回熟,他已经不需要鼓起勇气就能去拉她。   握着她的手,揣回热乎的口袋。   孟听雨被他牵着往学校门口走去。   羞涩之下,盛韬的话更多了,“除了我们俩,还有两个女生,我三个室友,就七个人。说起来,这也是我们宿舍四个人第一次聚,是不是很神奇。”   孟听雨对男生宿舍的友情也没那么好奇,但还是顺着他的话问道:“怎么?你们之前没聚过吗?”   “没。”盛韬说,“有个室友他总是很忙,也不爱跟我们聚,这次我还挺意外的,啊算了,不聊他了。你也不要对他感兴趣……”   他迟钝的有了危机感。   虽然出于自尊心不愿承认,但盛韬也知道,徐朝宗比他更优秀出色。   他明白,他身上的很多光环都来自于父母以及家庭。   徐朝宗是完全的靠他自己。   在他还在摄影社团时,徐朝宗就拿了奖学金并且接活给小公司开发了系统。   徐朝宗并不喜欢跟他们一起,他总是很忙,忙着改变命运,而这一切也有显著的效果。   所有人都相信,徐朝宗会有很光明的未来。   徐朝宗的相貌气度更不俗。盛韬想起了之前的事,他父亲来接他,在宿舍碰到了徐朝宗,只是一面之缘,他父亲就难掩欣赏赞美,并且不客气的评价,徐朝宗未来远胜过他。   孟听雨觉得这个年纪男生的占有欲还挺可爱的,“那可不一定。”ĴŜԍ   她是故意跟他开玩笑的。   她不觉得自己运气会好到,接连看上两个同龄的男生。   能够对盛韬有感觉,已经是奇迹了。   盛韬却很在意这话,下意识地捏了捏她的手,“不可以。”   孟听雨想了一下自己见到的大部分男学生,索然无味,于是看向盛韬就更觉得他珍贵。   两人手拉着手来了百味轩,作为寿星,盛韬是最早来到包厢的。   紧接着是他的两位异性朋友,孟听雨跟她们也都聊得来,正兴致勃勃地看菜单时,有人拉开了包厢门。   孟听雨抬头看去,嘴角的弧度僵住。   她还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   王远博一路跑过来的,气喘吁吁地取下围巾,“看来我是我们宿舍来得最早的。”   孟听雨震惊地看了王远博,又看了盛韬。   怎么回事??   谁能告诉她,王远博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聚会这个包厢?   他们宿舍?   难道说,徐朝宗也是盛韬的室友之一??? 第8章   王远博还未入座便注意到了孟听雨。   他在论坛上见过这位学妹院花的照片,却没想到,真人比照片更耐看。他曾经无聊跟朋友也去过电影学院,走在校园的路上,几乎每一百米就能看到一个美女,一个个娇俏明丽,令人目不转睛。   也许是同校滤镜,在王远博看来,或许在五官上,孟听雨没有娱乐圈预备役的电影学院校花那样精致,可这一身书卷气质,白净的面庞、清丽标致的眉眼,令整个包厢都变得明亮起来。   盛韬重重地咳了一声,目光带着警告。   王远博这才回过神来,难免尴尬,但他最会活跃气氛,此刻也自嘲道:“谁叫我们系阳盛阴衰,这冷不丁一进门见到三个美女我就看呆了,见谅见谅,小的实在没见过世面。”   孟听雨已经恢复寻常神情。   和另外两个女生一块儿笑了起来。   实际上她远没有她表现出来的这样淡定,脑海里仿佛经历了一场狂风暴雨。   身为徐朝宗为数不多的好友之一,前世王远博跟她打交道的次数也不少,三人都是校友,比起徐朝宗的其他友人,她跟王远博的关系更好一些。王远博是徐朝宗的室友,但在大学期间,两人并不熟络,还是彼此进入社会后在工作上有了交集才成为好友。   她跟徐朝宗在一起十八年,早就将他的人际关系网摸得一清二楚,可她确定,她从来没听说过有盛韬这个人!   徐朝宗没有提起过,她也没见过,甚至毕业后,在王远博的婚礼上,她见过另外两个室友……那也根本没有盛韬啊。   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   如果她知道盛韬可能是徐朝宗的室友,那她肯定不会跟他开始这段感情。   此时此刻,孟听雨反而自我安慰:或许……这是蝴蝶效应?或许,徐朝宗在别的寝室呢?   “殷明从网吧那边过来,说马上就到了。”王远博瞥了一眼手机短信,“韬哥,你把地址给徐朝宗没有?都快六点了,得,你再给他打个电话,说不定这会儿堵在路上。”   孟听雨:“……”   她下意识地攥紧了手。   听到殷明这个名字时,她就有了不祥的预感。   这是怎样的孽缘,她明明已经想避开徐朝宗,这段时间都不往姑姑家跑,好不容易展开新生活找了新男人,却被告知,准男友和前夫是室友关系。明明包厢暖气很足,热得人脸上都在发烫,可她后背一凉冒出细细密密的鸡皮疙瘩。   “我给他打个电话。”盛韬拿出手机,拨通了徐朝宗的号码,还特意开了免提。   嘟嘟嘟——   “喂。”   这一声,就是投掷于孟听雨心湖的一颗石头。   她的眼睫微微一颤,随即低头,不让任何人察觉到她此刻的真实情绪。   盛韬语气轻快,“到哪了?”   那头的男声略显低沉,“十分钟。”   “好,你直接上二楼包厢!”   十分钟。   十分钟后是兵荒马乱吗?   孟听雨性格如此,曾经高三的班主任就曾经夸赞过她,临危不乱,越是大场面越沉得住气,所以高考时心态平稳轻松,最后超常发挥。真的到了这一刻,她反而异常平静。   十分钟够她找个理由落荒而逃。   她也完全可以骄纵地跟盛韬一刀两断。可是,有必要吗?   徐朝宗已经不是她的谁了,在重生前他们俩在法律上都没有任何关系。她凭什么在遇到他时要这样胆战心惊?他现在是谁,只是陌生人而已,充其量以后会多一个身份——男朋友的室友。   是的,在今天之前,她如果知道徐朝宗是盛韬的室友,那她绝对不会跟盛韬开始。   然而现在知道了,她也不会因为这一层除她以外无人知晓的关系,而拒绝盛韬。   难道以后她做什么都要绕开徐朝宗吗?   她现在要感到庆幸,庆幸先到包厢的人是王远博,她有足够的时间平静自我,顺便将乱了的思绪重新整理好,再面对徐朝宗时,她会天衣无缝的扮演好一个陌生人该有的戏份。   孟听雨不慌了,也不乱了,伸出手,平稳地给自己的杯中倒了一点热茶,继续笑着听他们聊天。   “刚跟谁打电话呢?”说话的人是摄影社团的学姐,眼里有跃跃欲试的光,“声音很好听呢,咬字清晰,完全可以去当CV了呢。”   王远博啧了声,掐着手指数,“人家也就说了四个字吧,一个喂,然后十分钟,你就判定咬字清晰了?”   学姐笑,“四个字就够了。继续说,是不是室友?”   “是——”王远博拉长音调,“不过你别想了,我们宿管阿姨都知道,徐朝宗对女生没兴趣。”   学姐:“怎么可能啊?”   另一个女生是他们的同学,更为了解情况,“老王说的是真的,我们班里流传这样一句话,追猪追狗都不追徐朝宗。”   学姐被逗笑,“为什么这么说,他很难追吗?”   “何止是难追。那简直就是不可能攻克的难题,我们班女生都说,真要有那样的毅力,去干点别的事不好吗?有那个时间跟心思,哪怕去打游戏最后都能成为大神吧?从时间跟成本上来说,不划算。”女生劝着,“我先问你,你买彩票吗?”   学姐摇头,“不买,我知道我没那运气中五百万。”   说着说着,学姐恍然大悟,“我懂了。”   女生哈哈大笑,“就是这个道理,我们都已经看开,不会花钱买彩票,也不会花时间跟精力在不可能的人身上。”   孟听雨听到这样的话倒觉得新鲜。   徐朝宗有认识的异性合作伙伴,但没有异性朋友。   等她跟王远博熟起来后,王远博也算是迈入了成熟男人的队伍中,自然不会跟她聊徐朝宗的这些事。   学姐摸了下巴,“不过,如果他不是不婚族,那他最后肯定会跟谁恋爱结婚。”   女生极快地回复,“不是我。”   王远博瞥向学姐,“也不会是你。”   孟听雨:“……”   她有些微的别扭尴尬。   不过很快地调整好了心态,也跟她们一样开始好奇,这辈子徐朝宗会跟谁在一起呢?   ——得了!   她不应该对这种事好奇。   盛韬很照顾孟听雨,又是给她倒水,又是给她剥橘子,体贴地说:“这橘子特别甜,我刚揣口袋里都焐热了。”   他的手指都带了些橘子的清香。   孟听雨嘴角带笑接过他递过来的橘子。   确实很甜。   ……   徐朝宗第一百次沉思:他是不是该把手里的这束玫瑰花给扔掉。   从车上下来到百味轩,这短短的几百米距离,他已经吸引了起码五个路过行人的注意。   如果是以前的徐朝宗,他不仅不会答应帮盛韬取花,更不会参加盛韬的生日聚会。他很厌倦跟一些人打交道,譬如同学,譬如室友。他心里对此有所统计,至今为止,他的小学同学里,没有任何一个人他还保持着来往,初中同学几乎也没有,高中同学也只有那么两个人在好友列表里偶尔会聊天。   既然未来他不会跟这些人有生活以及工作上的交集,他又何必浪费自己宝贵的时间吃一顿没有任何意义的晚餐呢?   只能说,从三十七岁回到十九岁的徐朝宗,人情世故方面也圆滑了许多。   不然他根本就不可能来盛韬的生日聚会。   刚到百味轩门口,就跟室友殷明碰上了,殷明是游戏迷,没课的时候都泡在网吧,这会儿耷拉着脑袋打着哈欠,“我今天帮派还有活动,哎,希望今天能早点结束吧。”   徐朝宗没接这个话题。   两人进了餐厅,在服务员的带领之下上了二楼。   今天哪哪都热闹,二楼的廊道稍显狭窄,徐朝宗退后半步,有喝多了的人撞了上来,还好他有意识的护住了手里的这捧花,但花上面的小卡片被撞了出来。   卡片是折叠起来的,跟这束雪山玫瑰颜色相配。   徐朝宗对别人的事情向来是不感兴趣,从拿到这束花到现在,他都没有要看卡片上内容的打算。   只是在捡起卡片时,视线不经意地从上面轻轻扫过,便是猛地一怔。   卡片上写着——   【听雨,玫瑰似你。】   听雨?   一瞬间,徐朝宗都没意识到,他的呼吸都变得异常缓慢。   殷明没注意到徐朝宗的神情,他走在前面,直接伸手不客气的拉开了包厢拉门。   百味轩算是这附近口碑较好的餐厅之一,每逢双休日,总是生意爆满。盛韬当时订这家时,也只有这最小的包厢还空着,好在他也只请了几个人。包厢小,也就意味着只要站在门口,对里面一览无遗。   徐朝宗微妙地皱眉,看向了包厢里,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坐在盛韬旁的孟听雨。   孟听雨跟盛韬挨得很近,不知道盛韬刚才说了什么话,她粲然一笑,很开心的样子。   而盛韬见她散落在胸前的头发上沾了一点毛绒,他伸手很亲密的帮她摘下。   察觉到了这边的视线,她意有所感,抬起头,正好跟徐朝宗视线相撞。ͿŜǤ   她看他的眼神,跟看殷明时是一样的。   很陌生的打量。   顿时,徐朝宗呼吸一窒。 第9章   重生以来,徐朝宗一直“躲避”跟孟听雨有任何偶遇的机会。   姑妈也听懂了他的意思,那天之后再没提起要给他与孟听雨牵线搭桥,这个世界就这样大,他跟孟听雨在同一所大学,而他又是她表弟的家教老师,未来某天肯定会不经意地见面。他已经做好了决定,也确定即便哪天跟她见了,他也会从容面对,只当她是学生的表姐,眼神跟举动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怀疑。   可是,可是。   徐朝宗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会这样快见到孟听雨,还是以这样的方式。   这突如其来的初次见面,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   他大脑一片空白,这一刻,整个世界消音,他目光僵直地盯着她,穿过包厢里的人。   或许这就是命运恶意的玩笑。   殷明都已经进了包厢。   徐朝宗的外貌气度出色,手里又捧着如梦幻般唯美的雪山玫瑰,顿时,包厢里其他人都注意到了他。   如果这是武侠剧,想必应该是某个高手点了他的穴位,使他不得动弹。   徐朝宗的目光所至,是盛韬身旁的孟听雨。   原本起身准备去迎他的盛韬也有所察觉,剑眉紧皱,脸上浮现出被冒犯的不悦。   王远博咳嗽一声,徐朝宗还未回过神来。   王远博只觉茫然,心里也叫苦不迭,赶忙起身,哥俩好似的将手搭在徐朝宗的肩膀上,嘴上打圆场,“好了,这下我心理平衡了,刚我进来时就被三个大美女惊艳到,老徐也一样,我俩的出场方式一样哈,美女见谅见谅~”   徐朝宗仿佛才回过神来,恢复了以往的平静镇定,若无其事的将那束花递给盛韬。   盛韬脸色好看了很多,语气却依然硬梆梆地,“谢了,下个星期的饭我包了。”   他还是有一些不爽,他跟孟听雨一起出去时,总会有人盯着她看,如果说一开始,那微妙的虚荣心让他得意多过于厌恶,那么现在随着他对孟听雨感情的加深,独占欲令他对那些人的注视感到烦躁。   尤其是对方还是徐朝宗。   烦躁之外,危机感油然而生。   多年来家庭方面带来的影响深入骨髓,即便盛韬心里再不爽,这会儿也做不出来类似宣誓主权的举动。他只将那束花放在包厢的一个角落,虽然那一瞬间,他很想很想,当着包厢所有人的面将花送给孟听雨。JȘĢ   处于飓风中心的孟听雨好似毫无察觉。   她依旧喝水,偶尔看一眼手机,不会刻意避讳视线扫过徐朝宗。   “韬哥,人都到齐了,不介绍一下?”等待服务员上菜时,王远博继续热场子。   盛韬笑了下,跟孟听雨靠得比较近,几乎是有些刻意地给她剥橘子,语气轻松又自然,“今天真的感谢大家来帮我过生日,王远博、殷明还有徐朝宗都是我室友。”   这句话是对三个女生说的。   孟听雨很平淡地扫过他们三个人,视线没有在其中任何一个人身上多停留哪怕一秒钟,然后微笑颔首,算是打了招呼,记下名字。   “邵灵,是我在摄影社团的朋友……叶思思就不用介绍了,都是咱同班同学。”   盛韬侧过头,他的视线触及到孟听雨便是胶着状态,眼里只有她,情不自禁地笑起来,声音也温柔了许多,“孟听雨,我……朋友,也是校友,不过比我们低一个年级,是大一新生。”   这些话则是对宿舍三个室友说的。   孟听雨含蓄地说:“你们好,很高兴认识大家。”   叶思思笑道:“听雨,我可是非常了解你,知道你生日,星座,喜欢吃食堂的羊肉烧麦,爱吃芒果,但不喜欢芒果慕斯。这怪韬哥,天天在我们耳边念叨,我们都说,如果有听雨这个学科,韬哥绝对潜心学习拿第一。”   邵灵也趁机“抱怨”,“以前社团活动,韬哥风雨无阻,现在呢,三天两头请假,啊,我这可不是在吐苦水!”   如果徐朝宗没在场,孟听雨一定会被逗笑。   可现在,她没有半点甜蜜,只有盼望时间大神能将时钟拨动,让这尴尬到脚趾抓地的时刻赶紧过去。   谈恋爱谈到前夫眼皮子底下……即便孟听雨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以及应对办法,但依然难掩内心对这戏剧性的情节极度不适。   徐朝宗坐在靠近门口的位置,服务员上菜,他总要避让。他没发现,每一次避让,每一次包厢里其他人的注意力放在新上来的佳肴上时,他会下意识地看向孟听雨。   隔着这圆桌,隔着热气腾腾,他也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找寻什么。   盛韬很照顾孟听雨。   此时可能也有表演成分,他不停地给孟听雨夹菜,手指烫到发红也要为她剥虾,细心地帮她挑出鱼刺。   孟听雨:“……”   她还没迟钝到,接受不到徐朝宗偶尔投射过来的视线。   其实她心里知道,这只是她一个人的独角戏,徐朝宗并不认识她,今天是他第一次见她。   今天的这一场风暴中的主角,只有孟听雨跟徐朝宗,而他们俩都因为内心那点隐秘的情绪,没有发现对方的异样。譬如徐朝宗站在包厢门口时那长达十秒的注视,孟听雨就像是这场戏的对手演员,她注意不到对方的失态,也看不到对方的演技是高超还是拙劣,她只担心自己露出马脚。   “听雨,尝尝这个。”盛韬很体贴,“我问过经理,他们这里的虾都是昨天打捞空运过来,特别新鲜,跟冷冻虾的味道完全不同。”   孟听雨侧过头冲他一笑,“你也吃啊,你才是今天的寿星。”   直到口中辛辣的滋味弥漫,徐朝宗才后知后觉,发现自己嚼了生姜。   他确定,前世盛韬跟孟听雨并不认识,两人是毫无交集的陌生人。那么,为什么现在孟听雨跟盛韬认识呢?不只是认识,他们之间的关系……   徐朝宗低头掩去了那略显烦躁的神情。   包厢里的这一切,都在极尽可能地压缩着空气。   突然,王远博起身,“我去下洗手间。”   其他人都在一边吃饭一边聊天,徐朝宗却听到了这句话,跟在王远博身后走出了包厢。王远博是想出来抽根烟,刚走到拐角处,听到脚步声,回头一看是徐朝宗,烟夹在手指间,还没来得及点燃,随口道:“你也出来了啊。”   徐朝宗捏了捏鼻梁,还是没忍住,问道:“他们怎么认识的?”   这个问题的确是在折磨着他。   他想不通到底是哪个环节出现了偏差,让原本该是陌生人的两个人相识了。   王远博愣了一下,“谁?”   话到出口,他意识到了什么,皱紧了眉头,定定地看着徐朝宗,“你不会说孟听雨跟韬哥吧?不是,你这什么意思,我怎么这么纳闷呢?”   同住一年多,王远博自认虽然不是那么了解徐朝宗,可都是男人,他能看得出,他看孟听雨,跟徐朝宗看孟听雨时,眼神是截然不同的,也因为如此,盛韬刚才才那样不快。   徐朝宗淡淡地瞥了他一眼,回道:“我教的那个高中生,是孟听雨的表弟,我在他家里见过照片。”   这句话像是解释了,但真正细究起来,什么也没说。   王远博狐疑地看着徐朝宗。   “这样啊。”王远博虽然觉得徐朝宗没说实话,却还是回道,“国庆之后,韬哥的摄影社团有个活动要去玫瑰园采风,他当时在宿舍邀请我们一块儿去你还记得吗?那次孟听雨跟她室友被邵灵带着去了,他俩那时候认识的。”   徐朝宗的记性很好,很快地脑海里便有了一条清晰的时间线。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应该就是那一天。   本该是他跟孟听雨第一次见面的那一天。   孟听雨没有出现在姑妈家,而是被朋友带着去了玫瑰花见到了盛韬,于是那一天,变成了她跟盛韬的初次见面。   原来是这样。   徐朝宗疲倦又想笑,在他决定他的未来不会有孟听雨时,她走向了另一个人。老天还真是酷爱跟人开玩笑,离婚后他重生了回到了一穷二白的大学时代,在他还在反复纠结犹豫时,孟听雨已经遇到了另一种可能。   王远博点燃了香烟,倚靠在窗户抽烟。   徐朝宗心烦意乱,伸出手,语气低沉地说,“给我一根。”   王远博:“?”   徐朝宗已经抢过了他的烟盒,从里抽出一根,动作熟练地点火,夹在修长的手指间,燃起寥寥烟雾。   王远博诧异地说:“靠,你小子还会抽烟?”   徐朝宗现在的这具身体还不会抽,什么时候学会抽烟的呢?大概是后来创业压力接踵而来时。他烟瘾不重,有时候通宵加班会抽一根提神,那会儿孟听雨的嗅觉灵敏,跟雷达似的,只要他抽了,她就能闻到,大冬天的会让他在外面吹冷风半个小时、将味道散了才让他进屋。   原本已经模糊的事情越来越清晰,清晰到好像是昨天发生过一样。   她使劲地掐他的胳膊,“徐朝宗你知不知道二手烟危害更大!你承认吧,你就是想害死我,你不爱我了!看,我这里冒了一颗痘痘,就是闻了你的二手烟,你要赔我!”   他每次抽烟后,她都会碎碎念,“啊,徐太太,你好可怜,你的阳寿又因为你那杀千刀的抽烟老公少了一天!”   再后来,他就干脆戒了。   省得她每次脸上冒痘、洗头多掉了几根头发、感冒、失眠,都要赖在他身上,他也招架不住。   ……   徐朝宗很久没抽烟了,第一口还是被呛到。   烟雾缭绕,王远博看着徐朝宗怔忪的神情,只觉得这位室友更加陌生。   一根烟结束,王远博抖了抖不小心落在裤子上的烟灰,“走,进去吧。”   徐朝宗低声说:“你先去。我散下味。”   等王远博走远后,徐朝宗站在窗户那里站了很久很久。 第10章 ͿŠǴ   徐朝宗没有回包厢,绕过门口下楼离开。   这场生日聚会对他而言成为了一种煎熬,多呆一秒钟他的理智就流失一分。实际年龄三十多岁的他,可以轻易地分辨他此刻黯然的心情是因为谁,跟坐在包厢里那个一无所知的十八岁孟听雨无关。   曾经孟听雨抱着手机盘坐在地毯上,语气天真,“徐朝宗,网上说,我们的身体每七年就会完全替换每一个细胞,大概意思就是七年后的我跟现在的我,可能不是同一个我。那个时候你还会爱我吗?”   那会儿他在床上补眠,眼睛都没睁开,懒洋洋地回她,“那七年后的我也不是现在的我。七年后的我应该还是会对七年后的你一见钟情。”   他这求生欲满满的回答,显然答到了她的心坎上。   她满足地笑了。   实际上,他内心深处对这种无厘头的事情嗤之以鼻。可现在再回想起从前的种种,三十七岁的徐朝宗,跟十九岁的徐朝宗,彻底不再是同一个人了,他的脑子里逐渐被工作占满,原本她该有的空间也一点点挤压。   那个回答,似乎也是出自于他本心。   彼时,七年后的他还是喜欢七年后的她。然而现在的情况是,他遇到了十八年前的她。   他喜欢这个她吗?   当然不。他已经不再是十九岁的他,自然也无法喜欢上现在的她。   不过是可笑的占有欲在作祟。   徐朝宗一步一步走下楼梯,没有再回头,走出百味轩,冷空气扑面而来,他低头给王远博发了消息:【临时有事我先走了。】   ……   包厢里,王远博收到消息,第一反应就是看向正跟盛韬咬耳朵说悄悄话的孟听雨。   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徐朝宗太反常了,反常到了,他甚至觉得这厮以后绝对会挖墙角。   男生宿舍的友情也就那么一回事,他们宿舍就更一般了,说白了就只是同住一寝室的普通同学,不管是殷明盛韬还是他跟徐朝宗,都不是能为室友两肋插刀的人。真喜欢上一个女孩,即便对方是室友的女朋友,好像也不会有任何的心理障碍。   王远博不禁在心里摇头。   太没节操了他们。   盛韬才注意到只有王远博回来,环顾一圈,问道:“徐朝宗呢?”   王远博拉长音调,“你又不是不知道,他是大忙人,有事先走了。”   盛韬嗯了声,“那我们去唱歌?”   徐朝宗的离场,三个男生包括同班同学叶思思都没讶异。在他们印象中,徐朝宗大部分时间都独来独往,且来去匆匆,他好像有做不完的事,一年多处下来,他好像也没跟什么同学成为好友。他几乎不参加同学聚会,今天能来,他们已经很诧异了,这会儿没打招呼就离开,好像也很符合他的行事作风。   孟听雨不由得长吁一口气。   还好走了。   不过徐朝宗如果继续待下去并且跟他们一起唱歌,她才会惊掉下巴呢。   他总是这样,不懂得享受生活,就像一匹永不知疲倦的骏马,他们刚谈恋爱那会儿,他根本抽不出什么时间陪她逛街看电影,一个月能一起去餐厅吃两顿饭,那都特别罕见。后来相处久了,她也有脾气,她不愿意将他跟别人比较,可碰上重要的节日她总是一个人,这恋爱谈了跟没谈一样时,她也会抱怨,她的初恋可不像这样,成天的神龙见首不见尾。   她从小就生得好,不管到哪都被人捧着,跟徐朝宗的恋爱让她委屈坏了,积攒够了,她爆发出来,没能免俗的以分手威胁他。   从那以后,他慢慢改变。   会抽出时间陪她看电影,但他太忙,一个月可能就只能看一次,并且看电影的时候还不专心,一场下来总会出去两三次接电话打电话。   不过,她已经很满意了。   那时候她是真的爱他,爱到愿意体谅包容。   走出包厢,盛韬买单时,她站在大厅的大鱼缸前,悄悄地伸出手,手掌心多了几个指甲掐出来的印子。   百味轩附近就有KTV,一行人跟着盛韬过去,他定了中包,叶思思跟邵灵凑钱给他买了生日蛋糕作为礼物。气氛很好,可孟听雨还是无法集中精神,盛韬一颗心都在她身上,自然看出了她的心不在焉,在他们唱歌时,他坐在她身旁,凑在她耳畔问道:“怎么感觉你不开心?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   孟听雨摇了摇头,“有一点不舒服。”   她说得含糊。   盛韬却不是全没恋爱经验的愣头小子,一听这话,便以为她是生理期来了身体不适。包厢光线较暗,他的脸红也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他的前女友每次生理期时都会跟他撒娇,毕竟性别不同,他根本没办法体会所谓“一把刀在肚子里搅来搅去”的可怕体验是什么感觉,每次也只会说,多喝热水。   可现在,多喝热水这句话,他说不出口。   包厢里也没热水,下意识地,他也不想说。其实他心里都明白,很多时候,多喝热水就是一种“知道了知道了别来烦我”的敷衍式回答。   “我出去一会儿。”   盛韬看了会儿手机后,离开了包厢。   在寒风中奔跑,终于找到了便利店,买了粉色的保温杯,在店里借了热水冲洗杯子,又买了红糖,装了满满一杯滚烫的红糖水,他将保温杯揣在羽绒服衣服里包着回了KTV包厢。   盛韬见孟听雨对唱歌也没什么兴趣,提前跟王远博他们说了声后,便带着孟听雨离开。   等在门口等车时,盛韬才像是献宝一样,将保温杯递给她,“听说喝这个会舒服很多。”   ……因为孟听雨的“不太舒服”,盛韬犹豫了很久,还是决定将告白计划往后挪一挪,他总觉得,告白应该放在他跟她心情都很好的时候。   孟听雨拧开保温杯盖子,垂眸一看,也愣住了,再抬起头看向他,心里有异样的情绪流淌着。   大概是很久很久没被人这样关心了。   很久没有人会因为她随口的一句话,而努力地想让她开心一点。   与其说她不爱徐朝宗,更不如说,她没了养分。   养分可以是她的爱,也可以是他的爱。   他的爱消失时,她还可以坚持,因为她还在爱,可当她也不爱了,曾经甜蜜的婚姻便成为了墓穴,人呆在其中总有一天会窒息。   也许她应该对盛韬好一点,再好一点。   毕竟他是她离婚后,第一个喜欢的人。   热气直冲她的眼睛,她笑得温柔,想了想,从包里拿出小盒子递给他,柔声道:“盛韬,生日快乐。”   这是今天最为真心,也最为放松时说的一句话。   她感到抱歉。   明明今天是他的生日,她却让另一个“陌生人”占据了她的心思,影响了心情,甚至差点忘记了眼前这个男生。   盛韬惊喜不已,没想到还会有礼物,他很兴奋,想要马上拆开看看是什么,却意识到这是很不礼貌的行为,耳根微红的看她。   “没事,拆吧。”孟听雨笑,“我也不知道送什么礼物才好,你看看喜不喜欢,先说好,不是什么贵重的礼物。”   盛韬迫不及待地拆开,盒子里躺着的是钥匙扣。   这是孟听雨送的生日礼物他自然很喜欢,但他端量着,有些不确定地问道:“这是一只手,一个地球仪吗?”   “是,这是老板自己设计自己做的,算得上是独一无二吧。”   “有什么意义吗?”盛韬问。   这个问题可难倒孟听雨了,她刚想脱口而出“世界将在你手中转动”,又咽了回去。   之前这个钥匙扣是送给徐朝宗的,现在送给盛韬……意义是不是应该变一变呢?   她脑子转得也快,竟然说道:“嗯,我在你手中转动……大概是这个意思,嗯,我也不知道,这话是老板说的!”   当然,说完后,孟听雨被自己肉麻到了= =   盛韬相当吃这一套,眼睛迸发出光彩,激动得语无伦次,如果现在他手里有戒指的话,只怕是要单膝下跪求婚了。   如果这是一个游戏,盛韬这个人物的好感度,也是从这一刻飙升至90.   孟听雨看着盛韬的眼睛,心里直念罪过罪过。   还不如说世界将在你手中转动,总比冒出尬出天际的土味情话要强太多。   盛韬当时就将自己宿舍还有家里的钥匙都挂了上去,就差拍胸脯保证从现在开始,他会用这个钥匙扣到他断气闭眼挂墙上的那一天。   孟听雨:“……”   不必如此。   盛韬飘飘然回了寝室。   还想大力炫耀孟听雨送的宝贵礼物时,却发现寝室里只有他跟王远博。   盛韬问:“人呢?”JŚĞ   王远博正在玩电脑,头都没回,“殷明在网吧,徐朝宗不知道,反正还没回。”   盛韬也没在意,一边去刷牙一边喜滋滋的第一百次欣赏他的新钥匙扣。   与此同时,徐朝宗去网吧前台买了几瓶啤酒后回到座位,网吧里烟雾缭绕,熏得人眼睛疼。   那一排显示屏,其他的都在游戏厮杀,只有徐朝宗开了机,却一直停留在桌面,他出神地看着,偶尔喝一口冰凉的啤酒。   这些年,他有个习惯,想事情的时候会下意识地去转动自己无名指上的婚戒。   低头一看,左手无名指光秃秃的,什么痕迹都没有。 第11章   盛韬生日之后就是双休日。   接近于元旦假期,也到了孟听雨跟格子铺老板对账的日子,一大清早,孟听雨便跟钱静去了步行街,她们每个星期都会往格子铺里补货,生意很好,但饰品都是纯手工的,没办法做到量产,老板都为她们感到可惜。   对完账,孟听雨算了一下,这个月她能分到利润差不多一千四百块。   钱静不是主力,分得少一些,但也有一千。   老板分了她们现金后,想起什么,从抽屉里拿了一张名片递给孟听雨,“前两天赵小姐来这边逛,说是对你做的这些小玩意儿有兴趣,让你有空的话可以联系她。”   孟听雨接过这张名片——   馨铃服装有限公司,总经理,赵铃。   钱静凑过来,惊讶又疑惑,“服装公司?”   “赵小姐是这家公司的老板之一。”老板跟她们解释,“她自己又针对性的在天街那边开了一家服装店,生意很不错,那天她来这边实地考察,想在这边也开家面向大学生的平价服装店,正好就注意到了你们的毛衣链,听说是你们自己手工做的就更好奇了,让我把名片给你,想跟你谈一下,如果有合作的机会,也是一桩美谈,小孟,不是我说大话,你要真能跟赵小姐合作,赚的可就不是现在这个数了,少说也得翻个十倍。”   孟听雨跟钱静从格子铺出来时还晕乎乎地。   钱静很厚道,主动开口说:“听雨,你要是跟这个赵小姐谈事儿,我可以陪你去,不过我就不参与了,本来这些都是你想的点子,我只是帮你做,格子铺我已经占你便宜了,这种翻十倍的活我可没脸要跟你合伙。不过!如果你真的赚了钱,还是要记得请我吃饭一起庆祝哦!”   钱静心里清楚,孟听雨之所以当时拉她入伙,是因为一个人忙不过来,她纯粹是打下手,格子铺这样的小本生意,她可以入伙,但那张名片明显就只是给孟听雨一个人,她如果不自己提、或者死乞白赖还要跟孟听雨分钱,那就是人品问题了。   孟听雨根本就不担心这种事。   在外人甚至钱静本人看来,她们只是认识三个多月的室友,可对孟听雨来说,钱静是十几年的老朋友,她对钱静的人品很有把握,钱静不是看到利益就抬不起腿的人。   “没问题!”孟听雨很大气地说,“真要谈成赚了钱,我请你吃海鲜自助餐。”   “妈啊那是什么级别的大餐,我已经在期待了!”   其实有一段时间,孟听雨是很郁闷的,即便有重生回过去的机会,她好像也没办法大刀阔斧的改变自己的未来。   普通人在整个社会渺小得如同一粒浮沙。   当时代的大浪席卷而来时也只能束手无策。   她倒是知道未来有哪些行业赚钱,然后呢?她一没技术二没背景,想要掀起风浪无疑是天方夜谭。就比如房地产热潮来时,很多人都在懊悔当年房价才三四千一平怎么没买呢!仔细一问,那会儿工资才一千来块,想买也没有能力买呀。   燕大毕业证书在求职市场上含金量高,可这不代表,燕大还未毕业的学生就能在职场上大放光彩。   职场上有个最低的门槛——应届毕业生。   她现在才大一,就算顶着燕大名头,别的公司也不会要她。   然而郁闷的情绪很短暂,前世她已经过了很久奢华无忧的生活,也并没有别人想象的快活潇洒。现在重新再来,她的首要目标是让自己过得开心,此时此刻,即便她背的是几十块的双肩包,吃的是十块钱的食堂餐,住的是窄小的床铺,她也无比舒坦。   孟听雨并没有急着跟赵铃联系。   她要做好两手准备,先要在网上搜索一下馨铃服装公司的规模资质,之后还要去实体店看一下。她依稀记得有一个高中同学念大学时被骗进传销,家里人花了好大的功夫才把人给弄出来。   得先排除人家是传销是骗子,才要进行下一步的商谈。   她还要找懂法律这一块的熟人帮她把关,虽然她并不觉得人家作为老板会坑她一个一穷二白的学生,但只要涉及到利益,还是要多留几个心眼。   孟听雨忙得不亦乐乎,盛韬连着发几条消息来她都没空看。   虽然她这辈子没奔着大富大贵的方向去,但卡里没多少钱终究还是不太愉快,像这种机遇,还是要上心,按格子铺老板透露的,事成后说不定她真能发一笔小财。   盛韬在寝室里等孟听雨的回复等到望眼欲穿。   以前觉得难熬,现在是痛并快乐着。   其实他们现在的关系非常暧昧了,只差一道手续——由她亲自盖章他上任为男朋友。   他连确定关系后要做的事都想好了,首先,他要在网上宣布这个消息,照片他也选好了,是他偷拍的,他取好电影票去找她时,她正仰头看墙壁上的电影海报图,那一刻,鬼使神差地他拿出小相机按下快门将这一幕记录下来。   其次,他要陪她上课,陪她去图书馆,陪她去食堂,让所有看到她的人都知道,他是她的男朋友。   那些别有心思的人最好主动放弃。   最后,他希望在他们恋爱一段时间后带她回家见他的父母。   他想让她看到,他的父母都很好,他家也很好。   盛韬从来没有这样喜欢过一个人,喜欢到连恋爱关系都没有确定,就已经想到了以后。   想着想着,那头终于回复了消息。   孟听雨:【刚才在忙】   孟听雨:【吓我一跳,刚去别的寝室找人,发现她们阳台上挂着男生衣服,是学姐男朋友的。】   孟听雨:【学姐说洗一件衣服用了半袋洗衣粉哈哈哈】   盛韬顿时心虚。   总觉得孟听雨是在暗示自己什么,赶忙回复:【极个别人不能代表我们男性群体,我的衣服就不脏,一袋洗衣粉我能用一年!】   孟听雨:【……】   孟听雨:【你的洗衣粉最好是一袋二十公斤。】   盛韬一开始还没明白是什么意思,反应过来后直接拨了电话过去,那头才接通,他便急忙说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真不脏,每个星期的衣服都是带回家洗的,所以洗衣粉就用得很慢。”   孟听雨起了逗弄心思,嗯了声后,又问道:“所以,你每个星期的脏衣服都是攒着带回家给你妈洗?”   “不是!”盛韬才发现是自己给自己挖了个巨坑,“……好吧,是洗衣机洗。”   他自我反省,“我是不是太懒了?”   孟听雨:“有点儿。”   她没说,秋冬的厚衣服她也是一个星期带回家洗一次,用洗衣机。   盛韬知道自己处于关键的时刻,越是这会儿就越不能掉链子,“从今天开始,我所有的衣服我都自己洗!”   孟听雨调侃,“好男人第一步哦!”   盛韬只感觉手机那头仿佛有电流,不然他的耳朵怎么都在发麻。   认识这几个月,他是第一次,从她口中听到她用“男人”这个词来说他。   盛韬知道她喜欢听这话,正要再次保证以后不只是衣服,鞋子他也要自己刷……等他的技术练好了,他还可以帮她洗外套,谁知,一些甜蜜的骚话还没说出口,门口传来声音,有人开门,他看过去,是一夜未归的徐朝宗。   “怎么了?”孟听雨在那头问道。   盛韬含混道:“室友回来了。”   “哦那等下再聊吧,正好我还有点事没忙完~”   “那好吧。”盛韬压低了声音,“那下午你有时间吗?是吃食堂还是去外面吃?”   正在脱羽绒服的徐朝宗听到这一句,肩膀一顿。   之前也有过很多时候,他在寝室时偶尔会听到盛韬跟人打电话,说一些悬浮的甜言蜜语,以及大篇幅的废话——   吃了吗?睡了吗?   要不要喝奶茶我去买?   要不要吃水果?   等下要不要一起散步,对了,最近有一部很好看的电影。   诸如此类……   现在发现,电话那头的人是孟听雨时,徐朝宗难以抑制地脸色阴沉。   他深吸一口气,这些情绪不过是不成熟的身体而产生的无聊幼稚占有欲罢了。   它没有任何意义,也不应该牵制他。   徐朝宗拿着干净的换洗衣服,进洗手间时,没能控制好力度,关门一声巨响。   电话那头的孟听雨都听到了,疑惑问道:“什么声音啊?”   盛韬也不知道徐朝宗在发什么疯,良好的素养令他连神经病这样的话都没办法对孟听雨说出来,“我室友关门。”   “哦,我找学姐帮忙,顺便请她吃饭。”   “那好吧。”   盛韬每次都是等孟听雨挂了电话后,他才会挂断。   今天没课,社团那边也没活动,除了等待孟听雨的消息他也不知道能做什么,躺床上也没意思,想到刚才电话里说的,他越看自己的床铺书桌,就越发不顺眼起来。   他是不是有点邋遢了?   思来想去,从柜子里拆封了一条干净的毛巾后打了盆水开始收拾。   徐朝宗出来,看到的就是这一幕。   盛韬人很好,但跟其他男生一样在生活方面足够懒散,衣服都是每个星期带回家洗,书桌更是凌乱,鞋子摆得也不整齐。同住一年多,徐朝宗就没见他怎么收拾过。   盛韬正准备换水,见徐朝宗看自己,他性子好,早就忘了徐朝宗刚才大力关门的举动,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就是收拾一下,刚跟她保证以后要讲卫生。”   徐朝宗冷眼看他忙活。   尽管内心有一股无名火,但他毕竟不是真的十九岁,这些情绪都能压制并且消化,正当他准备眼不见为净离开时,视线不经意地扫过盛韬的书桌。   书桌上有一个钥匙扣。顿时,他神情骤变。 第12章   徐朝宗死死地盯着那个钥匙扣,他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否则他的东西怎么会在盛韬这里?   在徐朝宗的人生中,这钥匙扣的意义甚至大过于婚戒。   到后来,钥匙扣越来越旧,他也没扔掉,而是放在办公桌的抽屉里,上面挂着的也都是银行保险箱的钥匙,可想而知这对他而言有多重要。   盛韬走了过来,见徐朝宗宛如雕塑般一动不动,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   徐朝宗的视野中,盛韬拿起了那钥匙扣在手里把玩,“这是听雨送我的生日礼物,她说这是独一无二的,是不是还挺好看?这手做得可真逼真,还真别说,现在有的手工品老板是真厉害。”   那一天发生偏差,事情的走向也变得不同。   徐朝宗麻木地想,本该是他跟孟听雨的初次见面,变成了她跟盛韬的相逢。   本该是属于他的生日礼物,被孟听雨送给了盛韬。   从来没有哪一刻会比现在更清晰,他终于、终于意识到了,当时的他做的不只是一个决定。他还要面对那些本该属于他的回忆,通通都会变成另一个人的这件事。   盛韬还想跟徐朝宗讲一下这个生日礼物背后的意义,话还没说出口,徐朝宗便如一道强风嗖地一下就走了。   盛韬:“……”   他即便再迟钝也察觉了徐朝宗的不对劲,更何况,他这个人本身也不傻。   生日聚会上的事情再次浮现在脑海,盛韬收敛了脸上的神情,面无表情地拉过椅子坐下。   徐朝宗对听雨……有一种他说不上来的关注。男人更了解男人,徐朝宗如此反常,只有一个原因,他对听雨也是别有心思。   一见钟情么?   盛韬越想,脸色越难看。   跟从小的生长经历有关,如果是殷明或者王远博喜欢听雨,他会不爽但也仅仅不爽,他有自信这两个人不会是他的竞争对手。可如果觊觎听雨的人是徐朝宗呢?光是这样想,他便感到强烈的不安与烦躁。   得让徐朝宗知难而退才行。   徐朝宗快步走出宿舍,脸色阴郁,有路过的同学想跟他打招呼,一看他这模样也都歇了心思。谁也不愿意去触这个霉头。徐朝宗像是感觉不到凛冽的寒风,好像是跟什么人比赛一样,直到来到公交站台才放开了攥着的拳头。   在分手这件事上,男人一向是后知后觉,疼痛来得晚。   跟孟听雨办理离婚手续那一段时间,徐朝宗的心情也不好,但那时候他的考量跟顾虑都是出自更实际的角度。他的公司已经上市,家庭稳定会给他加分,对企业形象也有正面作用,离婚带来的负面影响太大,孟听雨是铁了心要跟他离,连公司的股份都没要求立即变现,她让律师拟定的离婚协议都是她在让步。   曾经她也闹过分手,但他知道,她不是真的想分开,她就像想要玩具跟关爱的小孩,所以他可以挽回,因为那样她也会高兴,而从始至终他也不愿离开她。   可那一次,他知道,她是真的要离,不是嘴上说说,她断了所有的路,孟父孟母苦口婆心的劝她也没听,那一刻她就是铜墙铁壁,谁也无法打动她。那会儿他也恼火、不解,不明白为什么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折腾这一出,他不明白她还想要什么。   连带着她说的那句“我不爱你了”也是在火上浇油。   她太懂怎样伤害他的自尊心。   对于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来说,他自己可以对爱情嗤之以鼻,但内心深处,他仍旧希望妻子对自己是十年如一日的爱意。当妻子说不爱了时,他感到难堪。   他做了什么?   他做错了什么?他有哪里做得不好吗?   徐朝宗此时此刻非常厌倦重生这套戏码,他比任何时候都想要回去。   他不需要深究,也不要反省。希望改正继而下一次有更好结果的人才要反省。   他已经厌恶跟任何人进入那该死的婚姻。   重生几个月来,徐朝宗的心情一直都很平静,他也做好了规划,可这一刻所有的负面情绪都随着那本该是他的、却被人偷走了的钥匙扣席卷而来。   邵灵远远地就看到了徐朝宗。   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即便薄唇抿成一条直线,下颚紧绷,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进的气场,也足够引人注目。邵灵也只能看到他的侧脸,脚步轻快地走了过去,声音清脆道:“徐朝宗,好巧,你还记得我吗?”   徐朝宗看向她,皱着眉头。   邵灵才发现,这个人好像心情很不好的样子……   “我们在韬哥的生日聚会上见过。”邵灵硬着头皮说,“我是邵灵,跟韬哥都是摄影社团的。”   徐朝宗才想起来,王远博说过,孟听雨是被邵灵带着去玫瑰园才跟盛韬认识。   所以,这一切的偏差都是眼前这个人带来的。   是她让孟听雨认识了盛韬。   邵灵干巴巴地笑了两声。   徐朝宗收回视线,冷淡地嗯了声,算是打了招呼。   这天也没法聊了,邵灵自顾自地说了再见后,跟后面有恶鬼追杀般,火速离开了公交站台,在寒风中,她一边往校园里走,一边拿着手机疯狂对叶思思吐槽:【靠!!我刚碰到了徐朝宗,充分理解你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了!】   邵灵:【追猪追狗都不追徐朝宗!!这人太吓人了你知道吗!!!我跟他说话他不搭理也就算了,那是他自己不礼貌,可他看我的时候,我腿肚子都在发软!】   邵灵:【我怀疑他是那种婚后会家暴的人!】   叶思思很快回了消息:【哈哈哈不至于啦!他这个人虽然不太爱搭理人,但人也不坏,谁跟他借笔记他都借,问他题目他也都回答,就是不爱跟人聊闲天。之前有个学姐坐黑车差点出事,幸好他经过帮了她,也因为这样学姐追了他大半年,你要说他是很差劲的人,那也是真的不至于啦。】   叶思思还是很护短的:【很多男的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就玩弄别人的感情,还同时谈好几个对象,徐朝宗就不这样啊,你看他私生活干净,又刻苦学习,还打好几份工……除了性子冷了点还真没什么值得诟病的缺点啦。可能是他今天心情不好吧!】   邵灵:【我是服了,一般人是无福消受,我倒是想看看以后是哪位勇士能拿得下他,这种人绝对是偶像啊偶像!】   叶思思:【就是呢,我们系女生都好奇= =】ͿŠĞ   邵灵:【总有仙女治得了他!把他治得服服帖帖!】   孟听雨自然不知道,因为钥匙扣引发了这些事。   她早就盯上了法学院的一个学姐。   学姐名叫李虹君,在十年后成为了燕市响当当的律政佳人。前世孟听雨还是通过徐朝宗认识李虹君的,那时候李虹君已经小有名气,在人才济济的燕大法学院,学生时代的李虹君并不起眼,但她非常刻苦,她后来自嘲笨鸟要先飞,别人花十个小时,她就用二十个小时,终于她用自己的努力厮杀出一条方庄大道,后来更是漂亮的打赢了很多场官司。   徐朝宗那时候还想把李虹君挖到自己公司的法务部。   现在的李虹君还只是一个大二学生。   孟听雨托人找到李虹君时,李虹君本人都很诧异。   等说明来意后,孟听雨分明看到了李虹君眼里的光,她明明跃跃欲试,却还是说道:“我的专业成绩并不是最好的,其实你可以找别人,我们班有几个人很厉害,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把他们的联系方式给你,你放心,都是校友,他们很帮忙的。”   孟听雨并不这样认为,她还记得徐朝宗说过,李虹君天生就适合当律师,她比当初在学校时很多人都要细致耐心,并且,她天然的对这一行有很多人望尘莫及的热忱。   后来李虹君做出一番事业后,还在微博上开了个人账号,为很多女性开通了免费咨询服务,遇到合适的,她也可以为人无偿打官司。   “学姐,我就找你。”孟听雨面对李虹君时自然是掩饰不了的崇拜,“我觉得你肯定能帮到我,其实我还没跟那个赵老板联系,但我就想做好准备工作后再去跟她聊,我什么都不懂,怕被她带着走,最后就没能争取到我该有的利益。”   李虹君沉思了几秒,很爽快地点头答应,“那好吧,不过我还只是学生,能做的也有限,只能说帮你把关,如果你想做到万无一失,我还是建议你找专业的律师。”   孟听雨:……请不起啊……   对钱静来说,那是比格子铺更大的生意。   可格子铺老板都说了,事成后说不定能翻十倍,翻十倍是多少,也就五位数。   这对于一个服装公司的老板来说,那都不能称之为生意。   所以,她觉得这其中的种种,像李虹君这样的高材生完全可以理清并且帮她规避。   李虹君说完后也意识到自己提了个不那么合适的建议,又道:“我会尽力帮你的。”   孟听雨赶忙道:“学姐,我不会让你白干活的,你放心,事成后我会……”   李虹君满不在乎的摆摆手,“就不提什么钱不钱的,我当成社会案例也可以丰富我的经验,这些还是课本上学不来的,属于双赢。到时候事成了,你请我吃顿饭得了。”   孟听雨已经想好了。   给钱的话,李虹君肯定不会收,不如到时候她打听一下,准备一份等值的礼物,也算是回报。 第13章   孟听雨这边发展一切顺利,赵铃在外地出差,过两天才会回燕市,她们也约好了碰面时间。   她最近心情很好,颇有点爱情、事业双丰收的愉悦。除了在盛韬生日聚会上碰到徐朝宗这件事以外,重生以来桩桩件件无一不令她满意。   徐朝宗面无表情地坐上了去四季花城的公交车。   刚重生时,他也在犹豫要不要辞掉家教这份兼职,在他的职业规划中,给章一鸣当家教其实也没有太大意义。思来想去,他还是没有提出辞职,无论他跟孟听雨如何,他也不会否认她的家人曾经对他的好。他也担心在这个节骨眼上辞职,会对章一鸣的学习造成影响,那就得不偿失。   来到章家,徐朝宗意外发现孟母居然也在。   差点就脱口而出喊一声妈了。   孟父比较含蓄,是传统家庭父亲会有的形象,孟母对他实在是好到无可挑剔。王远博都曾经戏言,说他走运才碰到这样的丈母娘。毕竟孟听雨刚跟他在一起时,他一无所有,又不是本地人,家庭条件在挑剔的人看来都是贫困,孟母从来没嫌弃过他,是真把他当亲儿子看待。   孟母眼里的陌生,让徐朝宗回到现实。   孟丽珍跟嫂子介绍,“这就是一鸣的家教老师,小徐是他们省的状元,厉害着呢,现在一鸣的成绩能进步,可都是小徐的功劳。”   “阿姨好。”徐朝宗极有礼貌地打招呼。   孟母笑,“看着是个好孩子,这吃什么长大的,这样高。”   徐朝宗身材挺拔,却也有着少年的清瘦,举手投足的沉稳模糊了年龄,看着倒不像十九岁。他脊背挺直,目光清明,又有燕大学生这样的标签光环,是长辈会喜欢会欣赏的晚辈。这个年龄段的男生即便再成熟,难免也会透露些跳脱与张扬,徐朝宗就没有,他如同白杨树,稳稳地立在寒风中,让人看了就安心。   “小徐,你进去吧,一鸣正好在写作业。你帮他看看这次的试卷。”孟丽珍难掩骄傲,“这次班级排名前进了,但老师说他答题还是马虎,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沉得住气哦!”   “嗯。”   姑嫂俩目送着徐朝宗进了次卧,这才回到厨房继续剥豆子。   “怎么样,这个学生是不是很不错?我当时一眼就看中了,虽说比另外一个大学生开的价格高一些,但这钱花得真值,只要一鸣能考个好学校,我是做什么都心甘情愿。”   孟丽珍再次感慨,“这养孩子是真花钱,还是听雨好,从来没让你们操心过,也没补习就考上了燕大。”   ……   次卧里,章一鸣乖乖地将各科试卷交给徐朝宗。   每次月考后徐朝宗都会给章一鸣错题分析,尽量下一次考试避免类似的错误再次发生。   徐朝宗检查试卷,章一鸣也是闲着,以喝水为由偷溜出去。对于章一鸣这样的高中生来说,哪怕只是站在阳台发呆都是休闲。从房间出来,他隐约能听到他妈跟舅妈在聊天,谈话内容断断续续地从厨房传来。   提起女儿,孟母就很自豪,嘴上却谦虚着说:“为人父母哪有不操心的,我倒觉得一鸣这样的性子好,我们家听雨就是太有主见,现在她都不怎么听我跟老孟的话了。”   “女孩子怎么能没有主见?”孟丽珍不太赞同,“我觉得听雨特别好,就没有哪个女孩能比听雨好。”ĴŞɢ   孟丽珍麻利地剥着豆子,话锋一转,“不过最近听雨在忙什么?几次叫她来家里吃饭她都说有事。”ͿŜĜ   孟母犹豫了几秒,压低声音道:“我怀疑听雨谈恋爱了。”   “什么?怎么说??”孟丽珍放下了手中的活,赶忙追问,“谁家的孩子?哪里人呢?是同学吗?”   “这都是我猜的,听雨自己没说。”孟母叹息一声,“她的性子你又不是不知道,她不想说,你问破天也没用,不过我猜得到,她应该是恋爱了,上个星期回来总躲在房间里跟人打电话,晚上出去看电影很晚才回,那天我让老孟躲在楼下,老孟回来说看到一个男孩子跟她从计程车上下来,不过天太黑了,他没看清那男孩子长什么样。”   孟丽珍很自信地说:“咱们听雨看上的人,肯定不会差!”   “……”孟母迟疑着说,“你不知道我们院里的美嫂,她女儿不就是大学恋爱没注意么?”   “听雨可不是那种没心眼的傻姑娘。”孟丽珍想了想又道,“还是等她自己开口吧,到时候我们跟她说说,女孩子年轻时多谈几场恋爱没坏处,经历的人多了就没那么好糊弄,她也会知道自己要找什么样的人,咱们做家长的教她保护自己就好,其他的事情只能她自己慢慢体会。嫂子,你别担心,这还年轻着呢!”   孟母一听也是这个理。   她还是对女儿有信心的,真要是个不聪明的,当时高考前那一桩就能现原形。   想起一桩事,孟母又难免忧心忡忡,“当时她跟那个……如果不是怕影响她成绩,我跟老孟也不至于逼她,那个孩子大半夜的,外面还在下雨,就等着听雨,我跟老孟愣是不敢让她知道,现在想想还心里也有点不是滋味。”   “那都过去了!”孟丽珍说,“听雨都已经放下了,不然也不会找新男朋友吧?”   这样一提,孟母也不再担忧,眉眼也都松快起来。   “老孟说,那男孩子是个高个子。”孟母抿唇笑,“估摸着跟小徐也差不了多少。”   孟丽珍很有经验,“只要个子高,肯定丑不到哪里去,听雨我是了解的,长得不好她不会喜欢。”   孟母乐了,“可不是,跟我啊是一模一样。”   年轻时孟家穷得叮当响,孟父是隔壁厂最眉清目秀的小伙子,她一眼就看上了,一门心思扑在他身上。   结婚后,孟父很是顾家,夫妻俩互相扶持着将日子越过越好。如今他们的独女考上燕大,人生是再没有烦心事了。   姑嫂俩相视一笑,颇为怀念当年十八岁的种种。   ……   章一鸣偷听后回到次卧,坐在书桌前仰天长叹:“真希望我现在就十八上大学了,上大学真好!”   谈恋爱也没人说了!   越想越羡慕,章一鸣转着手中的水笔,畅想未来,“等我高考了我也要找女朋友,天天去吃好吃的,做什么都不会被人念,谈恋爱也不会被老师请家长,这就是神仙生活吧……”   酸了。   徐朝宗表情冷淡地用笔点了点他的试卷,“不要异想天开。来,看这道题目,如果我没记错,明明上个月时我们就讲过,你考试时怎么想的?”   章一鸣瞥了一眼,“考这科的时候我肚子不舒服。”   他正处于对异性很感兴趣的年纪,顿了顿,又好奇追问,“徐老师,你有没有女朋友啊?”   徐朝宗懒得搭理。拿起笔,在一旁的草稿纸上开始写上正确的解题步骤。   章一鸣也不气馁,“我看你肯定没有,你要是有女朋友哪里还有时间给我补课,”他又自顾自地说,“其实我就是这样一说,你放心,我知道我现在不能谈恋爱,我了解我自己,要真谈恋爱了肯定分心得厉害,成绩绝对下降,到时候被老师家长发现,那就得被迫分手,所以我现在在学校都不敢随便看女生,就怕这一仔细观察就出事,我太难了。”   徐朝宗正在解题,笔尖顿住,在草稿纸上那一块逐渐晕染。   分手。   他抬起头看向还在滔滔不绝的章一鸣。   章一鸣是个小话痨,越说越带劲,“我姐那会儿就是这样,别看她当时稳住了,其实私底下伤心得不要不要的,我都看她偷偷哭过两回,那会儿她是真难受,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劝她,还好她知道如果她没考好,我舅舅舅妈会更伤心,她是硬逼着自己沉下心学习的。我没她厉害,那事儿要发生在我身上,我肯定也提不起心思学习,更别说考好的大学。”   说到此处,章一鸣叹了一口气,“这恋爱吧,谈着的时候肯定很开心,这分手了还不得去半条命?不过还好,我姐走出来了,刚听我舅妈跟我妈说,她好像又找了个新男朋友!”   徐朝宗定睛看着草稿纸上那个墨点。   他突然意识到,他忽略了一件非常重要的大事。   下个学期盛韬就会出国,并且以后会在国外定居。仔细算算,也没几个月了,以他对孟听雨的了解,别说她跟盛韬的感情还没深厚到那一步……就算盛韬真跟她怎么样了,在她心里,谁也不会比她的父母更重要。   这样浅薄得没有任何基础的一段感情,盛韬出国就意味着他们两个人会分手。   如果孟听雨的新男友是别人,是他不认识的人也就算了,可关键是这个人是一定会离开她的盛韬,他没办法坐视不管。前世他们在一起十八年,孟父孟母更是待他如亲子,做人不能没有良心,即便他没打算参与她的未来,他也不能眼睁睁看她走歪路。   笔尖微顿,徐朝宗再次提笔,有条不紊地继续书写这道难题的解题步骤。 第14章   补习结束,徐朝宗从次卧出来时,孟母已经离开了。   孟丽珍对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客气,准备了热汤跟水果,“小徐,喝点骨头汤暖暖身子再走,现在一天比一天冷,也就你们年轻人受得住。”   徐朝宗没有拒绝,在孟丽珍盛汤时,假装不经意地提起,“孟姨,您上次说一鸣姐姐也在燕大?”   孟丽珍嗯了声,提起侄女自己脸上也倍儿有光,“是呢,今年考取的燕大。”   “上次您让我捎东西,我那会儿忙实在没空,您别介意。”徐朝宗缓缓道,“您如果还需要我帮忙捎东西,您直说,别客气。”   孟丽珍品出了一丝不对来,她诧异地看向徐朝宗。   那次徐朝宗婉拒了,她也就歇了那些心思,听嫂子说,听雨现在也有了男朋友,她就更没那念头了,可这会儿徐朝宗又主动提起来……   孟丽珍一时也把握不好徐朝宗究竟是什么意思。   徐朝宗低头看向碗里浓郁的骨头汤,低声道:“那段时间忙着给两家公司做系统,也实在抽不出时间,您说的也就是小事,只是顺路捎东西过去。”   孟丽珍想的更加长远。   徐朝宗在做的兼职她也只是听说了点,赚的钱居然比那些上班的白领还多得多。她又没见过听雨的那个“男朋友”,退一万步说,年轻女孩子多认识几个男生真没坏处,小徐这样优秀,即便做不成男女朋友,当普通朋友那也没问题呀!   她就是吃了见识太少的亏,越发认为听雨的身边应该多围绕如小徐这般优秀上进的男生。   “小徐你看你真是太客气了!”孟丽珍眉开眼笑,“行,既然你说顺路,那就顺带着帮我带点东西给我侄女。”   徐朝宗嗯了声。   孟丽珍忙活起来,给孟听雨准备了一大包东西,有别人送的国外巧克力,有她婆婆自己做的棉拖鞋,还有一些水果零食,只恨不得拿一个行李箱都装满给侄女送了去。   一大袋东西沉甸甸的,徐朝宗也没皱眉,他温声提醒,“孟姨,我也不认识她,您看要不要先给她打电话约个时间?”   孟丽珍大手一挥,“不用那么麻烦,我把她号码给你,你们年轻人自己联系去。”   提着东西,在孟丽珍的热切注视下,徐朝宗出门了。   他的手机里多了一个联系人。   其实他根本不需要,孟听雨的电话号码他早就背得滚瓜烂熟,就如同他自己的身份号码一般,刻在了脑海里,都不需要刻意去想,便能熟练地拨出那个号码。   他只是需要一个途径。   孟听雨正在宿舍复习功课,手机振动起来,她以为是盛韬打来的,也没看一眼,就在即将按下接通键时,她猛然顿住。   这十一个数字……   简直是再熟悉不过的电话号码!   徐朝宗怎么会给她打电话?又出什么事了??   她定定的盯着手机屏幕,直到长时间没接自动挂断,她提着一口气,下一秒就要拨通姑妈的号码,想起什么又觉得不对,扭头跟于佳琪借了手机,这才拨出姑妈的电话号码。   那头很快地就接起来,“喂?”   孟听雨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姑妈,您是不是把我的号码给了不认识的人??”   那头的孟丽珍听到这话,没回答问题,反而问道:“你手机怎么了?怎么用陌生号码给我打电话?”   孟听雨随便编了个理由,“我手机出了点问题。”ĴŜǦ   孟丽珍连忙说,“手机坏了?你那手机也确实要换了,这样吧,过几天咱去街上,姑姑给你买个手机。”   听了这话,孟听雨也说不出什么指责的话语了。   姑妈对她是贴心贴肝的好,家里有什么好吃的都想着她。小时候她生病,都是姑妈抱着她走了好几里地去的医院。   姑妈或许有别的心思,但出发点一定是为了她好。   孟听雨语气也软了,“不用,我手机还能用,姑妈——”她拉长音调,似抱怨又似撒娇,“您以后别随便把我的号码给别人啦!现在骗子太多了,防不胜防的。”   “小徐又不是骗子。”孟丽珍语气有些虚,“好吧,这次是姑妈自作主张,下次不会了,听雨,小徐跟你都是一个学校的,怎么会是骗子呢,你看,如果你多来姑妈家几次,那我也不至于拜托小徐捎东西是吧?你下个星期要来哦,你姑父托人从外地寄了半只羊过来,冬天就是要吃羊肉才进补。”   孟听雨:“……行,我到时候过去。再说一句……”   孟丽珍赶忙说,“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以后你不同意,姑妈再也不把你号码给别人了,行不行?”   实在是小徐太优秀,孟丽珍总喜欢什么好的都往家里扒,见到这么好一个小年轻,自然想送到侄女面前。   孟听雨:“……”   挂了电话后,孟听雨也没立刻回拨徐朝宗的号码。   她是真不愿意跟这个人再打什么交道。   哎!   徐朝宗见孟听雨没接电话,以为她有事没空,也没再拨第二次。提着那一大袋回了宿舍,正好就撞到了要去网吧的殷明。   殷明瞥见徐朝宗带回来的鼓囊囊的袋子里有粉色拖鞋露出,跟见了鬼一样叫道:“徐朝宗,这、这是什么?!”   托殷明的福,正在玩电脑的盛韬跟王远博都看了过来。   孟丽珍收拾了很多东西,袋子又没拉链,摆在最外面的是一双粉色棉拖。   徐朝宗随意拿起椅子上的睡衣搭在袋子上,隔绝了他们打量的视线,轻咳一声,“没什么。”   殷明也不敢翻那袋子,只能斩钉截铁地说:“肯定是女生的拖鞋,徐朝宗,你不会也脱单了吧??”   也?   这个词冒犯了徐朝宗。   王远博还记得那天徐朝宗提起孟听雨时的神情,决定不参与这场“质问”。   盛韬倒是很有兴趣,“恭喜啊徐朝宗。”   他巴不得徐朝宗有女朋友。   徐朝宗瞥向殷明,语气淡淡地说:“你不走?”   殷明一看时间,丢下“我今天有帮战”便溜了。   见徐朝宗并没有要解释的意思,盛韬自然不会追问,免得自讨没趣。但宿舍里的人对徐朝宗都有简单初步的了解,同住一年多也没见他跟异性有什么往来,这次带回来的东西明显是女孩子的……这其中肯定有点暧昧,盛韬还挺高兴,他是真不希望徐朝宗来跟他竞争。   下午时分,徐朝宗只是呆在宿舍看书,偶尔瞄一眼手机。他已经将铃声音量调到最大,确保自己不会漏接任何来电。   盛韬五点不到就出门。   他跟孟听雨有约好一起去食堂觅食,去年谈的两次恋爱也让他积累了不少经验,比如,不管是不是约会都不能让女孩子等待。每次他都会提前出门守在女生宿舍楼下。至少在这件事上,他自认目前还没踩雷。   学生之间约会,自然不会每次都去餐厅,孟听雨跟盛韬去的最多的还是食堂,燕大食堂味美价廉,种类繁多。还在前往食堂的路上,孟听雨收到了来自徐朝宗的短信:【你好,我是徐朝宗。】   孟听雨:“……”   真是头疼!   她还没想好该怎么更好的应对,干脆就没回复,将手机揣回口袋。   食堂各个窗口排队的学生都不少,盛韬牵着孟听雨找到一个位置,问过她的意思后便拿着校园卡排队买饭,让她坐在原地等他。   手机再次振动:【孟姨拜托我捎东西给你。】   孟听雨也不能一直对他的电话跟短信视而不见,想了想,低头谨慎回复:【谢谢。】   她心烦意乱,还想继续打字,谁知直接按了发送键。   正准备补充一条短信时,下一秒电话响了起来。   孟听雨抬头看向食堂,不远处盛韬正在排队,或许是有心灵感应,他回头,冲她挥了挥手,仿佛是在安抚她,别着急,他在排队很快就来。   她抿了抿唇,接通了电话。   熟悉的、稍显冷淡的男声从电话那头传来:“孟听雨?你好,我是徐朝宗。”   孟听雨轻声道:“你好。”JSǤ   徐朝宗淡声道:“是这样的,孟姨托我给你带点东西。”   孟听雨早就想好了应对办法,“你要是方便的话,可以给我放在女生宿舍宿管这里,你如果不方便的话,放在你们男生宿舍宿管那里也行。”   徐朝宗顿了顿,声线平稳,“不用那么麻烦,今天晚上九点我有空,就在你们宿舍附近那个桥上碰面,我把东西给你。”   孟听雨当然是要拒绝。   可话还没说出口,那头跟要赶着去投胎一样,语速变快,“我还有事要忙,先挂了,九点见。”   听着电话传来嘟嘟嘟的忙音,孟听雨在沉思,十九岁的徐朝宗这副鬼样子,她当年是怎么喜欢他的?   未解之谜。   片刻后,盛韬端着餐盘过来,孟听雨看他冲她笑——   等等!   盛韬是徐朝宗的室友啊,徐朝宗为什么不直接将她的东西给盛韬呢?   徐朝宗收到了孟听雨的短信:【徐朝宗,麻烦你直接将东西交给盛韬就好。】   他看了一眼,直接将这条短信删除了。   只当没看到。   半小时后,孟听雨打来电话,他也没接。   对此,孟听雨一点儿都不意外,她记得大学时期的徐朝宗有多忙,经常上午给他发消息,他到下午甚至晚上才会回复。   临近晚上九点,她终于接到了徐朝宗的来电,电话里,他语气冷冷地,“我在桥上了。另外,你的东西很重。”   孟听雨:“……”   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孟听雨当然不愿意跟徐朝宗独处,钱静被她拉来当壮丁,两个人一同去往桥上。   工具人钱静分明看到徐朝宗皱着眉头扫她几眼。   只要是个人都能听到他此刻的心声:你来做什么?   孟听雨要去接过徐朝宗手里的袋子,很礼貌地说道:“多谢,我跟姑妈说了,以后这种事就不麻烦你了。”   徐朝宗还以为她会是一个人来,连腹稿都打好了,却没想到钱静也会跟着一起来。   有外人在,有的话实在不方便说。   再次见到孟听雨,他简直难以控制内心那股急躁之情。在学业事业上,他从不是急功近利的人,这是头一回,他渴求速战速决,他不知道她跟盛韬发展到什么程度,但他了解她是一个多么坚定的人。   他不明白,曾经给他的祝福,为什么她可以轻而易举给另一个人。JŞĞ   难道说,这时候无论出现谁,即便不是他,她也会像当初爱他那样爱那个人吗?   但他跟盛韬是不一样的。他不会走,盛韬会走。   如果她付出那样的感情,最后她会难过,会受伤,会像章一鸣说的丢了半条命。   徐朝宗盯着孟听雨的发顶微微出神。   孟听雨从他手里接过那一大袋,她的指尖不小心划过他的手掌。   下意识地,徐朝宗竟然想用力扣住她的手。   “谢谢。”   听着她生疏的道谢,他顿时回归现实。   “不客气。”他的语气比这冬日里结的冰挂还要冷硬。   语气是冷的,视线却一直盯着孟听雨不放。   徐朝宗想起旁边还有一个外人,迟疑了几秒转身大步离开,只留下宽阔而清瘦的背影。   目送着徐朝宗越走越远,钱静挽着孟听雨的胳膊,冲她挤眉弄眼,“听雨,我跟你说,这个人他绝对喜欢你。”   孟听雨:“?” 第15章   孟听雨认为,钱静说的这句话比深夜看恐怖片更惊悚。   两人手挽着手往女生宿舍方向走去,钱静还在滔滔不绝,“你别看我没太多的恋爱经验,但我看过啊,反正我觉得那个徐朝宗对你肯定有意思,他看你的眼神……啧,一点儿都不清白。”   孟听雨只能保持沉默。   曾经恋爱时,她也患得患失,总会追问他,他为什么喜欢她,喜欢她什么呢?   他总会沉思片刻,摇了下头,不知道。   这个回答她自然是不满意的,总会把他的胳膊掐紫来抗议。   后来他可能也无奈了,叹了一口气反问她,那她喜欢他什么?   或许在感情刚萌芽时,他们都知晓答案,譬如被对方的外表气质吸引,可随着感情加深,这个理由好像也就不那么恰当了。男女感情之间,当感情到达某种浓度时,确实讲不清楚爱对方什么。   所有的理由都是理由,但又都不恰当。   钱静脑洞大开,问她,“那如果徐朝宗也追你,那你会选他,还是选盛韬?对呢,你刚才是不是说过,他们两个人还是室友来着?这也太刺激了吧!”   孟听雨:“……”   钱静因为脑补过度脸上都泛起了激动的红晕。   仿佛已经预见到那两个男生为了孟听雨大打出手。   两个男生肯定会在寝室里互相冷嘲热讽、直到再也忍不了挥拳相向吧?!   孟听雨被她逗笑,又收敛了脸上的笑意,语气清淡:“没那种可能。”   她了解徐朝宗,他最厌恶惹麻烦,也厌恶别人给他带来麻烦。   像这种无聊的三角恋,徐朝宗是躲避不及。以前她追剧时,他偶尔也会扫一眼,明显很看不上男主男配为了女主竞争的情节。他的时间太过宝贵,用在对他人生毫无帮助的事情上,那就是三个字——不可能。   “如果呢?”   “如果?”孟听雨语气坚定,“那我还是选盛韬。当然,如果他们愿意排排坐让我选择的话。”   徐朝宗?   得了吧!一盘菜吃了十八年也腻味了,如果她要跟徐朝宗在一起,那她离婚是过家家吗?如果她选择徐朝宗这盘陈年老菜,那她重生什么?   简直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孟听雨扑哧笑出声来,“别幻想了,那是不可能会发生的事,这种话千万不要被第三个人听到,否则自恋狂这个绰号我是逃不掉的。”   钱静也跟着乐呵,“哎呀不要那么认真嘛!咱们聊天不就是瞎聊,反正徐朝宗跟盛韬都行吧,属于是盲入也不亏的。”   ……   孟听雨压根就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很快地迎来了元旦假期。盛韬跟孟听雨对彼此都还新鲜着,这样的假日自然是要黏在一起,街上人潮汹涌,盛韬一直都牢牢地牵着孟听雨,他的手掌温暖干燥有力量,尽管他才十九岁,可被他牵着过马路、穿过人群,也会有安全感。   两人来了百货商场,盛韬都不敢看她,眼神飘忽,“马上我妈生日了,你帮我参考一下,给她选个礼物怎么样?”   孟听雨洞悉一切,依然笑眯眯地看他,点头。   来到珠宝专柜,盛韬视力不错,极快地扫了一眼展示柜里的珠宝标签,心里悄悄地松了一口气,他家境不错,父母给的生活费足够他平日的开销,除此以外,每年的压岁钱他都自己存着,时间长了他也有了小金库。喜欢一个人恨不得将自己所有的一切都如数奉上,他早就想给她买礼物了,却不知道她喜欢什么。   以前倒是给前任买过护肤品,但那是前任自己挑选的。   他不想也不愿意再买一套送给孟听雨,他怕她知道,他曾经送过别人相同的礼物。这是不用心的表现。   这次他的预算在一万,即便是上班的成年人,这个价位也不算便宜,应该能买到合适的礼物。   导购员热情招待他们,“请问你们是想买点什么,戒指?还是项链,我们这里都有。”   可能是商场的暖气开得太足,盛韬手心都在冒汗,飞快地看了孟听雨一眼,含糊说道:“听她的。”   孟听雨故作不知,有意戏弄他,“阿姨平常喜欢佩戴什么呢?项链手链还是戒指。”   盛韬差点脱口而出“不是给我妈买是给你买”,他将话努力咽了回去,“……我也不知道,如果是你,你希望收到什么礼物?”   导购员火眼金睛,这一出戏码她是理清楚了。   什么给妈妈买礼物,那都是借口,明明是要给小女朋友买,要给人家惊喜。   可怜人家妈妈,还被拉出来当借口。   导购员憋住笑。   “我啊?”孟听雨说,“其实都可以,你妈妈看重的是你的心意,就算你送一张你自己做的贺卡,她肯定也会很高兴。”   导购员就指着今天多开几单,果断成为盛韬的助攻,“话是这么说没错啦,不过帅哥有心,也可以考虑一下我们家的首饰,今天店里做活动,买一送一,还有抽奖哦!”   盛韬震惊:“买一送一?”   这么划算的?   这些商家的套路孟听雨早就看得够够的了,“买什么送什么,要讲清楚哦。”   以前她就上过当,也是打着买一送一的旗号,结果送的是一双袜子。   最后还是商家的套路深。   导购员抿唇道:“正价商品买两千元以上就能享受买一送一,那边是银饰专柜,两百元以内任你挑选,以此类推,买三千元享受三百元的赠送。”   盛韬:“……”   孟听雨其实知道盛韬是什么心思,他在她面前就是一张白纸,他心里想什么她都知道,但她对这些珠宝首饰的确没有兴趣。她曾经拥有过那么多的名贵珠宝,怎么可能会对这些品牌流水线饰品侧目呢?所以让她选,她真选不出,并不是说跟盛韬客气,她是真没看得上的。   但盛韬的心意很宝贵。   她拉着他到一边,她踮脚,他微微弯腰,在他耳边柔声道:“我觉得你没必要买这些送你妈,你不知道你妈的喜好,我肯定也不知道。去年我爸出差给我妈买包,也是花了几千块,我妈根本就不喜欢,都放在衣柜里落灰,后来我妈每次看到那个包都要念叨我爸。”   盛韬晕乎乎地。   只感觉到她的气息萦绕在他耳畔,甜甜的。   压根就没听清楚她在说什么,他只会乖乖点头,“好,好,我听你的。”   等孟听雨拉着盛韬走出珠宝店后,他才清醒过来,一脸茫然,“怎么了?怎么不继续挑了?”   孟听雨:“……”   傻子。   她清了清嗓子,“我觉得给你妈买香水会更好,基本上也不会出错。”   盛韬:……不是给我妈买啊……   这就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最后,盛韬乖乖地跟着孟听雨来了香水专柜,孟听雨给盛母选了香家最经典的五号香水,盛韬只能退而求其次若无其事的让孟听雨又挑了一瓶她喜欢的,孟听雨便没有拒绝,也算是皆大欢喜。   盛韬还是遗憾。   准备了一万块,结果也就花了两千块不到,很郁闷。   孟听雨也知道他没那么高兴。她不愿意收首饰,一是没看得上的,二是,她跟盛韬还没到那份上,他也还是跟父母伸手要钱的学生,几千甚至上万的首饰就很贵重了。   如果她是真正的身心都是十八岁,那她肯定会幻想跟盛韬天长地久,就像当初幻想跟徐朝宗白头到老一般。   可无论她怎么融入到大学生群体中,她也无法改变她其实比他们多出十几年的人生经历这件事,也因为如此,她不管再跟任何人发展一段感情,她都没有信心能跟这个人在一起很长时间。这是人生常态,多少人年轻时都认为能爱到天荒地老,实际上不出一两年就一地鸡毛、你恨我怨。   她只能保证自己这一刻是喜欢他的,只要他们享受当下的这一份快乐就好,没有必要提前考虑未来。   因为那样很有可能面对一个窘境——未来还没来,人就散了。   所以,该收的她会收,无论是爱意还是礼物,但不该收的,她绝不会要。   徐朝宗是下午时分来了章家补课。   他来的时候,孟父孟母都在。孟章两家关系极好,逢年过节都要一起过。他进次卧时,还听到章父在遗憾,“听雨今天怎么没来,她上次推荐我几部电视剧我都看完了。”   孟母轻哼:“她说跟同学出去玩儿了。孩子越大就越爱往外跑,她在家里吃一顿饭那都是稀客。”   孟丽珍哈哈大笑,“谁年轻时不是这样,我那会儿也是,三天两头不回家,我哥挨家挨户的找。”   徐朝宗几不可察地蹙眉。   等他从章一鸣房间出来时,天已经黑了,冬天昼短夜长,六点左右夜色笼罩。   孟父孟母已经走了,孟丽珍夹着手机在客厅翻找,“找到了,手机落在了沙发角里。放心,没丢没丢,要不这样,明天我让老章送过去?哥,不是我说你,你现在记性也太差了,丢三落四的,难怪嫂子骂你!”   徐朝宗站在一边,孟丽珍挂了电话后,见他出来,笑容满面道:“下课了?小徐,我包了点饺子要不要尝尝?”   “不用,谢谢。”徐朝宗瞥向她手里的手机,语气自然而平缓,“孟姨,孟叔他们家住哪里?要是顺路的话,我可以帮您把手机送过去。”他停顿了一下,似乎是为自己找借口,“最近气温低,路面结冰,我下午过来时见到街上有交通事故,章叔才拿驾照上路没多久,这几天最好还是不要开车,毕竟不太安全。”   孟丽珍想想也是这个道理。   哥嫂也还没退休,元旦假期她跟丈夫工作也忙。   “小徐,我就是怕麻烦你。”她仍旧迟疑。   徐朝宗脸上是感恩的笑容,“您太客气,您跟章叔都对我太过关照。”   他回学校,路上正好会经过孟听雨家。   当然现在的他还不知道孟听雨家在哪里,但他这个理由,孟丽珍是不会怀疑的。   徐朝宗现在说话都是半真半假。孟丽珍跟章父对他是非常关照,上个星期又给他加了时薪,还总是留他喝汤,每次还会送他一兜水果,于情于理,他帮忙送一个手机这太正常,也很合理。   最后徐朝宗拿着孟父的手机以及地址离开。   等他来了孟家后,发现孟听雨还没回来,此时已经七点。即便从容如他,也难免坐立不安,找不到留下来的借口,只能在孟父孟母的目送下离开。   与此同时,孟听雨跟盛韬在离家还有一公里左右时从计程车上下来。ĴȘԌ   这是盛韬要求的,他希望能跟她在一起久一点,再久一点。   走在冷冽的寒风中,孟听雨只觉得脸上好像被钝刀子刮一样,燕市的冬天冷且干燥,昼夜温差极大,她一点儿都不想从计程车上下来散步啊!!偶尔盛韬的热情还有突发奇想,她也会招架不住,就像现在,想到自己还要走起码一公里,她就为自己这张脸担忧,要是吹出来高原红,盛韬现在的九十分绝对要扣二十分!   走着走着,盛韬停了下来,鼓起勇气,见周围没人,才伸手去碰她的脸。   他有些诧异,“很冷么?”   孟听雨无奈了。   大哥你要不要看一下现在室外温度有多低啊……   她又不是他。   像盛韬这个年纪的男生就跟火炉一样。   盛韬果断地拉下羽绒服的拉链,要将自己的衣服披在她身上为她取暖。孟听雨赶忙制止,“别,你脱了羽绒服肯定感冒。”   盛韬满不在乎,“不会的,而且我每次感冒睡一觉第二天就好了。”   “那也不行。”   “那……”寒风中,盛韬身姿挺拔,浑身都散发着少年气息,他也有这个年纪的躁动不安,但更多时候,他在她面前都是炙热且包容,此刻,他的忐忑她都看得到,他小心地问她,“我抱你一下,可以吗?”   孟听雨半张脸都埋在围巾里,几乎只露出一双眼睛。   在盛韬看来,她就跟小鹿一般。   眼睛澄澈清亮,还带有一丝迷茫的懵懂。   他没忍住,没等到她回答就将她圈入怀中,敞开了羽绒服包住她,给她温暖。   孟听雨下意识地闭上眼睛,鼻间都是他的气息。   很干净的味道,好像带着满满的阳光。   这夜色浓黑,沉浸在这相拥中的两个人没有看到不远处的阴影中,有一个人正目光锐利地盯着他们。   徐朝宗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看到这样一幕。   即便猜到她现在跟盛韬的关系不一般,可也不如亲眼见到令他措手不及。   他知道,她会有别的可能,会跟别人在一起,就像当年他们那样。   这一幕很刺眼,刺得他眼睛生疼生疼的。   他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克制住没有像个毛头小子一样闯入到他们的视线中。   胸腔的不明情绪四处流窜,他忍不了,神情僵硬地转身大步离开,越走越快、越走越快,直到走到公交站时,他才停下脚步。   孟听雨跟盛韬告别后,脚步轻快地往居民楼方向走去。   远远地,一道冷冽男声从身后传来——   “孟听雨。”   她转过头,一开始还没看清,直到那在暗处的人一步一步地走近她,带着她看不懂的浓重情绪,这些就像是一把刀,逐渐逼近她。   竟然是徐朝宗。   她一脸怔然,只觉得这个徐朝宗似曾相识,他的身上有她很熟悉的气息。   徐朝宗过去那么多年里,在商场运筹帷幄,即便遇到再大的风波他都从容不迫,他难以想象自己有一天会控制不住的情绪,变成他最看不上的那种人。毫无章法地打乱了所有的计划,他冷静不下来,但他在这种混乱中,也逼着自己做了决定,他十分、极度地厌恶这样的自己,他恨透了这具不成熟的身体给他带来的影响。   只要回忆起刚才那一幕,风霜凝结成冰,将他冻得血液几近成冰。   他失去了所有的理智。   孟听雨愣愣地看着他,后退了一步,警惕地说:“你怎么在这?”   徐朝宗走到她面前,逼得她退无可退,他深沉地看着她,“有件事我要告诉你,说完我就走,再也不会出现在你面前,你听好——” 第16章   冬天的夜晚, 万物静默。   凛冽的寒风一点一点的带走了盛韬留在孟听雨身上的温度与气味。徐朝宗离她很近很近,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被他低头俯视过了。他跟盛韬截然不同,盛韬仿佛是小火炉, 气息灼热, 而此刻的他好似寒冰, 冻得孟听雨想后退,却被困于他跟墙壁之间。   用慌乱形容此时的心情未免太过懦弱。   他不过是十九岁的徐朝宗——   等等。   孟听雨猛然抬起头看向他,视线却只能停留在他紧抿的薄唇上。   徐朝宗垂眸,深吸一口气, 他丝毫没掩饰自己的强势,声音冷淡, 连带着周围的温度下降,“你听好了,我知道你跟盛韬是什么关系。我之所以要告诉你这件事, 不过是因为你姑妈对我关照有加, 说完这件事后我就会走, 以后不会出现在你面前。别太沉迷, 盛韬几个月后就会出国,不只是念书, 他会在国外定居。”   如果不是被逼得没有办法,如果不是看到了那一幕,他绝对不会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 就将这样一件事说给她听。   她相信还是不相信,那是她自己的事。   总而言之,该做的他已经做了。他分得清什么是现实, 什么是虚幻。   眼前这个人才是虚幻。   与他共度十八年的那个人才是现实。如果将十八年的感情投注在这一无所知的孟听雨身上, 那他才是最无知的蠢货。就这样吧, 这是他唯一可以去做的事,如果她执迷不悟,非要一头扎进去,也随便她!   孟听雨被寒风吹得思维都变得缓慢,眨了眨眼,“出国?”   “是的。”徐朝宗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往后退了几步,不再试图禁锢她,“下个学期他就会出国,不用我提醒,你也知道你们是不会有未来的。”   孟听雨垂眸,看着地上的薄霜,陷入了沉思中。ĴŞǤ   “不管你相不相信,我说的都是真的。”徐朝宗放缓了语速,“这话我送到了,以后的事情就跟我没有关系了。孟听雨,你好自为之。”   说完后,他再看了她一眼。   连他都没意识到,他是在透过她去看另一个她。   她不是她。   那个她,根本就不会认识盛韬,也不会喜欢盛韬。他该从这混乱的一出中清醒过来了。没由来地,那延迟了好久好久的闷痛传至四肢百骸,从今以后都不会有孟听雨了,这个世界上只有他,他再也见不到她了。   现在她在做什么呢?   他在这个世界,她在那个世界,可能终其一生,他都不会再看到她。   钝痛传来,徐朝宗闭了下眼睛,重生以来第一次,他不得不承认,其实他在想她。   没有半分留恋,他转身大步离开。   孟听雨呆在原地,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才拖着僵硬的步子上楼。这小区是还建房,过去是厂职工宿舍,所有的设施都稍显落后,楼梯里的感应灯也经常失灵。从一楼到三楼,她太熟悉,闭着眼睛都能回家。站在家门口,也许是气温太低,冻得她手都在发抖,终于从包里掏出钥匙。   浑浑噩噩的走进客厅。   父母正在看电视聊天,内容断断续续传进她的耳朵里——   “你这丢三落四的毛病什么时候能改,我跟你说,搞不好以后你就是老年痴呆,你就是想折磨我!”   “咱都别说谁,多少次你买了菜,菜都落在人家摊位上没带回来,我说过你吗?我的手机又没丢,人家小伙子还送过来了。”   孟母的注意力被转移,“都没问人小伙子有没有吃饭,留家里吃顿饭也好,现在这样热心肠的孩子不多了。对了,他跟听雨还是一个学校的,一鸣的成绩能有这么大进步都靠他呢。”   孟父注意到女儿回来,赶忙起来,问道:“回来了?吃没吃?”   “你姑妈今天包了饺子,我带了些回来,要不要吃?”孟母也跟着起身走过来,见女儿魂不守舍,抬手摸了下她的额头,“你看你冻得,鼻子都红了,行,妈给你煮饺子,吃了热乎。”   孟听雨怔怔的,点了下头。   进了房间坐在床上,她想起了徐朝宗说的,盛韬不久后会出国。她也总算理清了她的疑惑,为什么盛韬跟徐朝宗明明是室友,而她上辈子却没听说也没见过盛韬,这段时间她也偶尔会想起这件事,也不是没怀疑过是不是哪里出现了偏差。她以为是她的重生造成了节点变更,实际上不是的,盛韬跟徐朝宗上辈子也是室友,但盛韬在大二时就出国,后来在国外定居,以他跟徐朝宗的关系,徐朝宗没提起过他很正常,盛韬跟王远博的关系也没好到很多年后隔着遥远的距离还能保持联系。   这就是信息差造成的一出事件。   可是问题来了。   如果盛韬不久后就会出国,为什么盛韬从来没跟她说,连提都没提起过。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她对他也算了解,他待人真诚,也藏不住心事,心里有什么事恨不得都写在脸上,毫无心机城府可言,他如果藏着这么大的事情还能隐瞒得滴水不漏吗?   只有一个可能。   此时此刻连盛韬都不知道自己之后会出国。   孟听雨心口狂跳,她攥紧了手机,思忖片刻,拨通了盛韬的号码。   那头很快地就接了起来,清越的男声传至耳膜,“听雨?我还在车上,估计得一会儿才到家。”   盛韬以为她问他有没有到家。   孟听雨轻轻地嗯了一声,短暂的沉默后,她才说道:“盛韬,我想问你一件事。”   盛韬听出来她语气不对劲,也跟着紧张起来。   脑子里闪过很多念头,她是不是要问他有没有谈过恋爱,谈过几次恋爱,都发展到什么地步了?   他不安又忐忑。   这种事真没什么好交待的,实话实说她肯定会介意也会生气,可他也没办法对她说谎。   “你问。”盛韬咬牙道。   只要是她想知道的,他都会说。   “你之后有出国的打算吗?”   “恩??”盛韬皱眉,“什么,出国?”   从他的语气跟反应,孟听雨就能确定一件事了,会出国这件事,盛韬本人都不知道。   “我是听别人闲聊,就想起来问问你。”孟听雨低声说,“就是闲聊。”   盛韬信了,笑道:“我不骗你,我爸妈以前是有这个打算,但我爷爷奶奶舍不得,再加上我高考考得还不错,他们也就没提了。”   孟听雨垂眸。   是的,盛韬不是这样的人,他如果知道自己不久后会出国,他一定在认识的时候就会告诉她。   “以后会不会出国我也不知道。”盛韬顿了顿,小心翼翼地问,“你是有出国的打算吗?”   孟听雨毫不犹豫的,“没有。”   盛韬轻笑一声,“那也挺好的,我们这学历在国内也足够了。”   “嗯呢。”孟听雨的问题已经得到了证实,她也没心思再跟盛韬煲电话粥,“我妈喊我吃饺子,先不聊了,你回家给我发条消息就好。”   “好。”   挂了电话后,孟听雨的呼吸都急促起来。   脑内上演着一出又一出风暴。   就连盛韬本人都不知道自己不久后要出国,徐朝宗又是怎么知道的呢?   他跟盛韬的关系可非常一般,就只是住在一个宿舍的普通同学。更重要的是,他说这件事时,语气笃定,她了解他,他不是那种会胡编乱造的人。不知道的事情他不会乱说,没有把握的事也不会去做,是什么让他如此笃定呢?   除非,除非他知道,他知道这件事一定会发生。   他经历过了,经历过盛韬出国这件事。   孟听雨平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想笑,却又没有力气。   怎么会有这样的事发生。   多么离奇,多么无厘头。   徐朝宗也重生了,她确定。   老天还真是爱跟人开玩笑。她以为自己能够避开徐朝宗,兜兜转转,她的新男友居然是徐朝宗的室友,徐朝宗还重生了。当然也是有好消息的,比如,徐朝宗好像不知道她也重生了。   如果他知道她重生,他绝对不会犯这样低级的错误,不会贸然冲到她面前来告诉她盛韬要出国这件根本还没发生的事。   这件事漏洞太大了,但如果她没重生,这无疑是给她跟盛韬之间埋下隐患。ɈŠG   也许在徐朝宗的想法里,她肯定会去质问盛韬,他也不确定盛韬现在有没有在为出国做打算,但这跟他有什么关系呢?盛韬如果有打算,却没告诉她,那她跟盛韬肯定一拍两散,如果盛韬目前没打算,即便他们解释清楚了“误会”,可之后盛韬还是会出国,那个时候,她肯定会怀疑盛韬别有心思故意瞒着她。   瞧。   即便如此冒失,完全不像徐朝宗的办事风格,但在这混乱的时候,他还是将这一切都摸清楚了,甚至设定好了结局,那就是她跟盛韬一定会有隔阂并且分手。   不愧是他。   孟听雨心想,可惜啊可惜。   徐朝宗做梦都想不到,她也重生了。   ……   孟母煮好饺子进来,见女儿高兴得很,一脸粲然,问道:“有什么好事,笑这么开心?”   孟听雨乐不可支,笑容明亮,“没什么,就是看到有人自作聪明,觉得很好笑。”   很畅快。   徐朝宗如果没发现这件事,那他肯定会如他所说,从今以后远离她,不会再出现在她面前。   这是大喜讯。   徐朝宗如果发现了呢?   那简直更有意思了!搭配他目瞪口呆的神情下饭,饺子她都可以多吃两个了。 第17章   ——知道前夫也跟着重生了是什么感觉?   孟听雨即便死鸭子嘴硬, 也不得不承认,她现在很兴奋。如果说她现在的生活是一池温泉水,令她舒坦又惬意, 那么徐朝宗的重生无疑是扔进温泉池里的精油泡澡球, 瞬时间, 这平静的池水五彩斑斓。   哪怕在脑内想象一下徐朝宗发现她也重生时的神情,她就仿佛回到了真正的十八岁一般,恨不得在床上翻滚几圈来表达自己的幸灾乐祸,再得意洋洋又阴阳怪气地轻哼一声, 狗东西,你也有今天!   她都不需要照镜子就知道她此刻的表情有多幼稚而生动。   人的情绪可能就是这样, 来得越汹涌,潮水褪去就越快,手舞足蹈了一会儿, 她侧过头看向窗户上自己的身影, 顿时愣住了。她踱步到窗前, 伸手开窗, 任由寒风窜进来,她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颤, 整个人立即清醒了过来。   等等。   请问,他重生了,这跟她有什么关系吗?   他是目瞪口呆, 是不可置信,又跟她有什么关系?   时至今时今日,他不管做什么都不应该再引起她半点注意。当时办理离婚手续时, 姐妹还兴致勃勃地给她构思言情爽文情节, 比如离婚后她要以最快的速度找到新的男友, 两人亲密无间的在徐朝宗面前秀一翻,这才是火葬场本场。   她纳闷,火葬场?   但其实,徐朝宗并没有怎么伤害她虐她。在他还没有飞黄腾达时,他们两个人窝在小小的出租屋里互相扶持,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都是彼此的依靠,当然后来回想起来,她觉得,他并不需要任何依靠。后来他发达后,对她也是“关怀备至”,他给了她没有透支限额的黑卡,即便她想买私人飞机游艇都可以,他还给她买下了海岛上的庄园以便她寒冬度假,每逢重要节日,收到最多的是拍卖下来的名贵珠宝首饰。   爱屋及乌这个词体现得淋漓尽致,他对她的家人们也极好,在很多人看来,这样一个丈夫,无可挑剔。   可他们都忘记了,她最初并不是因为这些才跟他在一起,他的“好”越来越官方,有时候她都觉得,他变成了一个机器。后来,他也习惯用钱来解决一切事情,他开始偷懒,也学到了应酬场合上那些男人传授给他的宝贵经验:所有矛盾都可以用钱解决,解决不了?那一定是给的钱不够多。   在他们约好要共度结婚纪念日时,他的公事来了,她等了他很久,他只发来消息告诉她有事。几天后,他让助理买了限量款的包送来,算是赔礼。   她也努力过,有一次找到他聊天,她觉得他们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短,短到,他都把家当成了酒店。而他给出的提议,竟然是让她放下她的工作来陪伴他。   她不可思议,那一刻,她觉得这个人太陌生了。   她没有要求他必须迎合她、配合她,她只是希望,他能够稍微重视一下他们这个小家庭。   那时候她问,你要我放下我自己的事陪着你,你去哪里出差我就陪着去?你去住酒店,我就在酒店房间等你吗?   他疑惑地看向她,不是我要你陪,是你觉得我陪伴你的时间太少。   是了,在他看来,需要陪伴的人是她,所以做出妥协的人也应该是她。   真正心情发生变化,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他已经不再是她当初爱的那个人了,他越来越陌生,那她也没必要去爱一个她根本就不认识的人。她不希望自己妥协,如果她也变成只要给钱花就可以的太太,那她也不认识自己了,这太可怕了!   起初她想要的,只是一套足够他们两个人居住的房子。   一辆性价比高的代步车,以及,偶尔下班后有空的话,两人可以去看一场电影哪怕是在家里。   她要的,仅仅只是这样。他给的房子再大、车再豪华,也不是她真正想要的东西。   “就这样吧。”孟听雨心想。   她不需要报复谁,他也没有对不起她,只是他们两个人渐行渐远,互相陌生而已。   这也怪不了谁,对于那十八年,她也从来没后悔过,只能说目标跟想法不再一致罢了。ɈŚԍ   孟听雨重新关上窗户,心情彻底平静下来。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很快地,赵铃回了燕市跟孟听雨约碰面。   孟听雨顺道带上了李虹君。   赵铃风尘仆仆,坦言道:“我才刚下飞机,实在是太忙了,让你这边久等,不好意思。”   其实孟听雨跟李虹君都只是学生,但赵铃说话也很客气礼貌,没有丝毫轻视。被这样的老板平等对待,孟听雨跟李虹君心情都很好。   聊过之后,赵铃赞叹道:“孟小姐漂亮又年轻,还是燕大的学生,你们两个人前途无量。我在飞机上看过你发来的照片,童趣也有新意,我个人很喜欢,现在我们厂里还在打板,准备春夏的新款,你放心,我看重的是你的构思,不会限制你的发挥,你可以先做一些样品出来给我们参考,然后呢,我跟法务那边也聊过,合同主要是有两种方式供你选择。”   “一种呢,直接买断,就算你的创意我们以后不会使用,这笔钱还是会在合同生效内一个月打到你的账户里。”   “另一种则是分成制,我们这边会付几千块作为定金,这笔钱不会很多,但之后我们按市场销量以及比例跟你分成。这个也不着急,你回去后再考虑一下。”   孟听雨都能感觉到,赵铃很温和,对她也是关照有加。   离开前,赵铃一边围围巾一边语气感慨地说,“我这个人没念过什么书,看到你们这些大学生就很羡慕。你们别担心,有任何的顾虑可以随时联系我。”   孟听雨赶忙点头。   赵铃又看向李虹君,笑道:“李小姐也留一个联系方式吧,之后如果你有兼职的想法,可以随时来我们法务部实习。”   李虹君激动地应了。   等赵铃走后,李虹君拉着孟听雨的手,双眼放光,“你知道赵总有多传奇多厉害吗?我上网查了资料的,好像是家里环境不好,她初中都没念就被家里人赶出来打工,你想想看,她这些年完全靠自己打拼出来,多么了不起!她真是我的榜样!”   孟听雨也很雀跃。   重生前她就很喜欢做手工,但从来没想过要靠这个赚钱,一直都是自己做着玩,纯当解压,有时候做多了也只是送给朋友或者邻居。   重生后她实在不确定自己能做什么兼职,也就大胆了一回,没想到这条路不仅行得通,还帮她找到了另一条更宽阔的路。真真是意外的惊喜。   上辈子她有很长一段时间对职场的勾心斗角感到倦怠不已。还是太年轻而阅历又太浅,那会儿经历了一些不好的事后,她对职场也有了心理阴影,再加上她并不是一个多么有野心的人,在很多事情上都没了冲劲,职业生涯相对别人的璀璨耀眼而言就有点平平无奇了,而后来跟她同一批的新人中也有脱颖而出,在职场大放光彩的。她不嫉妒,因为那个人比她更努力,但她也会羡慕。   孟听雨抿了下唇。   李虹君回头看她,“怎么了?又是皱眉又是笑的。”   孟听雨笑着摇头,“没什么,就是突然发现老天爷还挺喜欢我的。”   居然给了她重来的机会,让她能怀着经历过的十八年的勇气,重新选择另一种人生。   她多么幸运。   经过这段时间,李虹君跟孟听雨也成为了朋友,便亲近的调侃道:“老天爷当然喜欢你啊,给了你这样漂亮的外表,还给了你聪明的头脑以及一双巧夺天工的妙手。”   “巧夺天工?”孟听雨被逗笑,“过分夸张了啊!!”   李虹君挽着她的手,“我觉得一点儿都不夸张,你就是很棒很厉害啊。”   与此同时,徐朝宗回到宿舍。   他要回自己的床铺,就会经过盛韬的床。   除非是他瞎了,不然一眼就能看到被盛韬放在书桌上的钥匙扣。   多亏了盛韬如此张扬炫耀,最近他的阈值提高。至少看到这个钥匙扣时,他尽管还是会不愉快,但也不会脸色阴沉到好像别人偷了他的宝贝。   当然,尽管如此,他还是觉得,盛韬这个钥匙扣就是偷来的。   不过。   他这样想,送出这个钥匙扣的人,并不是他认识的那个孟听雨,现在的孟听雨充其量只是一个陌生人而已。   他何必生气,何必跟一个无知的小偷较真,显得自己也愚蠢幼稚。   盛韬坐在书桌前噼里啪啦的在打字。   键盘声音清脆。整个寝室都萦绕着这声音。   殷明晚上通宵上网,白天才回来补眠,被这键盘声吵得不行,宛如诈尸一般,从床铺上探出头来,有气无力地说:“我说韬哥,你是不是在跟人网恋啊??”   盛韬回头,没好气地纠正,“滚。”ɈȘĞ   然后炫耀似的说道:“我有女朋友我恋个什么?别败坏我的名声。”   元旦那天他跟孟听雨正式确定了恋爱关系。   想起那天,他还是心情很好,原来真正完美的告白,并不需要提前酝酿,也不需要群众的打气,更不需要准备太多惊喜。   他也没藏着,没几天大家都知道他有了女朋友。   殷明切了一声,“那你天天跟谁聊天呢?从我回来到现在,你的键盘就没休息过,噼里啪啦噼里啪啦,吵得我都没办法睡觉!”   徐朝宗面无表情地坐在书桌前。   他很想隔绝掉这些没有丝毫营养的无聊对话。   多听一句都是在折磨耳朵。   可那些讨人厌的话语还是钻入到他的耳朵里——   “跟粉丝后援会的人聊。哎,我这个月不是要跟听雨看演唱会么,最近她也挺忙,我又没看演唱会的经验,想给她一个好的体验,总不能什么都不懂吧?你不知道,这里面事儿可多,她很期待这次的演唱会,那我身为男朋友当然要做足了功课,不然到体育馆了,这也不会那也不懂,多影响她的心情。”   殷明缓缓地竖起大拇指,“韬哥你牛逼,我服了,真的服了。咱要是你有这份心,早就脱单了。”   大家都不得不服,盛韬在谈恋爱在对待女朋友这件事上,比起同龄人更体贴也更周到。   也许是他现在年纪还小,当他有了足够的阅历,气质也沉淀下来后,也许在想起“绅士”一词时,首先就会联想到他。   徐朝宗深吸一口气——   忍。 第18章   本来徐朝宗早就忘记这件小事了, 随着盛韬在寝室里念叨,久违地,他在过往十八年的记忆中扒拉扒拉, 终于想起来那时候孟听雨总是分享她的歌单, 那是她最喜欢的一个歌手, 那一年,这位歌手来了燕市体育馆开演唱会,她很期待也很想去,他也就答应了, 两个人还冒着寒风排了好久的队终于捡漏了两张看台票。   她开心得不得了,拿着两张票叽叽喳喳的。   他贫瘠的青春岁月中, 根本就没有时间去喜欢什么歌手,但看她这样高兴,他也感到愉悦。   那时候她总是很容易满足。   一场压根就看不清舞台上的歌手的演唱会, 她也能振奋很长时间。每天两人聊天时, 她都很有仪式感地欢呼“耶, 离我们第一次一起看演唱会又近了一天”, 她好像对“第一次”很有执念,第一次过生日, 第一次看电影,第一次牵手亲吻。   但……那场演唱会最后他也没去成。那天他们都快到体育馆了,在地铁上他接到了别人的电话, 原来是他开发的系统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他尽快解决,否则尾款也会拖延。接到电话后, 他哪里还有心思看什么演唱会, 只想快点到公司解决问题, 她特别失落,却还是强颜欢笑让他离开,她可以一个人去看那场演唱会。   他必须得承认,那时候他松了一口气。   孟听雨后来有句话说得没错,他像是上紧的发条,一刻不停,他不想因为任何的事情影响到他的计划。那天他去了公司,加班到凌晨才解决,后来他也忘记问她演唱会好不好看。   盛韬还在给殷明传授经验,“跟女朋友出去当然要计划好一切啊。难道什么事都要她去想吗?那就太不合格了。而且听雨说了,她以后也会陪我去看球赛!”   他喜欢看球赛,那次跟孟听雨提起世界杯期间熬大夜的种种,她说,以后有机会她也陪他看球赛。光是想想以后跟她要经历的种种,他就欣喜雀跃。   徐朝宗很讨厌盛韬。   在知道盛韬跟孟听雨的关系之后,他一度看这人哪哪不顺眼。   可现在,他也不知道自己该抱有什么样的心情,大概是很无力吧,因为他必须得承认盛韬谈恋爱比他更用心。   好了,这辈子的孟听雨也不用遗憾了,她选择的是一个绝对不会让她独自去看演唱会的男朋友,这样也很好了,至于她跟盛韬以后是否会分手,跟他这个路人已经没什么关系。   殷明不甚在意地笑,“要是我能追到院花这种级别的美女,我也能成为二十四孝好男友。”   徐朝宗蹙眉。   他跟殷明关系一直一般。后来几个室友里,他也只跟王远博成为了好友。   盛韬瞥了殷明一眼,语气也不怎么好,“少拿我女朋友说事,而且就你这想法,还是别谈恋爱了。”   难道长得没那么好看就不用珍惜了?   抱着这样的想法,还是别祸害人了。   殷明也不反驳,伸了个懒腰,“行行行,知道了,对了,你之前不是还抢到两张看台票了么?”   盛韬嗯了声,一边打字一边回,“她喜欢那个歌手,那我肯定不能真的买看台票,连舞台都看不清楚,有什么意思?我托人买到了内场票,位置还不错。”   殷明咂舌,“那很贵吧?”   “还好。”   盛韬对此并不在意。他希望能给孟听雨很美好的回忆。再说了,这可是他跟孟听雨第一次一起看演唱会,当然要尽他所能给她最好的。   “韬哥有钱。”殷明奉承了几句又道,“那你那两张看台票呢?卖了?”   “没。”盛韬摇头,“我都忘记这一茬了。”   排队托人买到内场票后,他也就忘记了还买了看台票这件事。   “你赶紧趁着演唱会还没开始,在网上发布一下,说不定能马上卖出去,能给你空了的钱包回回血。”   盛韬敷衍着点头。   压根就没听殷明说什么,他心思都在电脑消息上。   他在犹豫,那天很冷,听说会很堵,粉丝都说提前去最好,可去了的话那不是白白等着,他要不要在附近开一间房休息?   突如其来的,一道冷淡的男声传来——   “你那两张票,可以卖给我吗?”   盛韬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侧过头看去,说话的人还真是徐朝宗。   殷明也很诧异,“徐朝宗,你看演唱会??”   徐朝宗几不可察地点了下头。   最近一切发展顺利,前世系统的错误这辈子不会再出现,他也有了足够的时间。   也许他该去看看。尽管这样没有半点意义,可他还是想去看看她曾经心心念念的那一场演唱会。   在发现自己再也见不到那个孟听雨后,他茫然了很久。他只是想要找寻过去的一点痕迹,可能过不了多久,他就会彻底放下前世的种种,他早就开始了新的人生不是吗?   他也没想过再去破坏盛韬跟现在的孟听雨。   这两人以后是分是合,跟他没有半点关系。反正盛韬不久后就会出国,等那个时候,孟听雨这个名字也不会频繁地出现在他耳边,时间长了——也就好了。   盛韬问:“你要几张?”   “两张。”徐朝宗短暂的沉默后,回道。   就两张吧。   他就当做那个跟他在一起十八年的孟听雨也在。   这下盛韬也很好奇,没再去看电脑消息,笑着问道:“跟女朋友一起看吗?”   之前他也焦灼了很久,徐朝宗看听雨的眼神太危险,他不喜欢。   那几天他总担心徐朝宗会做点什么,可这段时间来看,徐朝宗还是跟以往一样,压根没有别的心思。   再想到他之前带回来的大包,里面几乎都是女孩子的东西,那双粉色拖鞋他到现在都印象深刻。   徐朝宗没回答,但盛韬跟殷明都当他是默认了。   有时候没有否认就是承认。   盛韬在抽屉里翻找了好一会儿,才找到了那两张看台票,大方地递给了徐朝宗。   徐朝宗垂眸,问他,“一共多少钱。”   “算了,不用。”盛韬摆了摆手,满不在乎,“那么见外做什么,也没多少钱。”   在用钱方面,盛韬一向都很舍得也大方。   虽然跟徐朝宗的关系一般,可毕竟是室友,他也没想真的要钱。   再说了,这也没多少钱。   他巴不得徐朝宗感情顺利,这样他也能少一个竞争对手——他总是很有危机感,听雨已经在笑话他了,她说她又不是天仙人人都惦记。可他就是觉得,徐朝宗至少曾经惦记过。   徐朝宗只瞥了眼票价,四舍五入多给几十块凑了个整,将现金放在盛韬书桌上。   盛韬愣住,随即笑道,“算了,要不这样,那天有空一起吃个饭吧,我请客,你带你的女朋友,我带听雨,四个人也热闹一点。你女朋友也喜欢这个歌手吧?那她肯定跟听雨很有共同语言,说不定以后还会有这样的四人约会。”   盛韬很喜欢孟听雨。   一旁的衣柜内侧还贴着孟听雨的照片。   书桌上还贴着孟听雨的课表。这段恋爱他很投入也很上心。   徐朝宗的视线掠过孟听雨的照片,面容越发冷峻,“不用,跟你们也不熟。”   盛韬:“……”   旁观者殷明都震惊了。他们宿舍关系一般虽然是事实,可谁也不会这样直白地说出来。   不过徐朝宗会不会太……刚从盛韬的手里买了票,转身又说他们不熟。   殷明悄悄地在心里赞了一句,牛逼!   他要是有徐朝宗一半的拽劲,以后谁都别想为难他。   徐朝宗拿了票又离开了寝室,盛韬还没回过神来,大概是头一次遇到这样不客气的人,等反应过来后也恼羞成怒,问一旁一直是背景板的王远博,“他今天吃了炸药?什么人啊。”   盛韬从小到大生活的环境都很温和且友好。   别看他是血气方刚的少年,身材又挺拔,可至今为止,他很少跟人发生冲突,更没跟谁打架过。   最严重的一次也不过是被人误会他跟对方的女朋友有什么关系,但那时候他很无奈,对方跟被激怒的动物一样,他很不解,别说他跟那个女生根本就没什么,就算真的有,那也不必毫无形象到要动手打人吧?拳头跟暴力能解决什么问题吗?   所以,徐朝宗可以列为他生活中遇到的奇葩了。   王远博笑而不语。   有句话徐朝宗还是说对了,他们根本就不熟。但他也只是看戏,不想多事去挑明什么。   反正跟他也没什么关系,又不是他的女朋友被室友盯上。   殷明探出头打圆场,“徐朝宗什么性子你又不是不知道,韬哥,你也谅解一下,他不是谈恋爱了么,恋爱中的人或多或少都有点毛病的。”   徐朝宗是这样。   他觉得盛韬也没好到哪里去,也有毛病。   恋爱真可怕。   盛韬一听这话也没那么恼火了。只有王远博又神叨叨地摇头晃脑,徐朝宗谈恋爱了吗?那肯定是没谈的。认识一年多,可没见徐朝宗特别关注过哪个女生——孟听雨除外。   王远博想,如果盛韬见过徐朝宗那天抽烟的神情,盛韬应该就不会这样乐观了吧?   真正恋爱中的人是盛韬这样。   怎么也藏不住,成天都跟中了大奖一样,就算不像盛韬这样三天两头在寝室快乐到发癫,至少全身上下都会散发着快乐的气息。   徐朝宗么……   王远博摇了下头,徐朝宗现在颇有点阴晴不定、喜怒无常的迹象,看起来更像是失恋的人,还是被甩的那个。 第19章   这几天孟听雨跟李虹君都没闲着。   两人的关系突飞猛进, 再往前一步都能成为闺蜜了。她们会转好几次地铁到郊外偷偷地去看赵铃的工厂,围着工厂走一圈都要好久,除此以外还极尽可能地搜索各种关于馨铃服装公司的新闻, 做足了准备工作后, 这天孟听雨约了李虹君在学校外面的火锅店吃饭。   李虹君才上完课出来, 看着面前的麻辣锅沸腾,深吸一口气,“冬天果然要养膘,太香了!”   孟听雨抿唇笑, “那你多吃一点,我点了好多菜。”   两人一边吃一边聊, 孟听雨说道:“我想好了,过几天赵总回来,我决定按照第二种方式签合同。”   李虹君忙不迭点头, “我也觉得这种更好, 买断虽然轻松, 但从长远来看, 第二种明显对你更好,就是收益周期长, 但我们现在都是学生,你也不是非等着这笔钱用对吧?”   “确实。”孟听雨喜气洋洋,“来, 干杯~”   两个女生碰杯,发出了清脆的声响。   一口干掉了杯子里的果汁。   孟听雨一手托腮,笑盈盈地说, “虽然赚钱也很开心, 但虹君, 你知道吗,我高兴的并不只是这个。”   而是她靠着自己看到了另一条路。   虽然重生前属于她的那条路也很平坦,在外人看来,无论是职业还是感情生活,几乎一帆风顺。   然而,重生了换一条路,会不会发现更多的精彩呢?   李虹君吃得满面红光,“当然知道啊,无论是大事还是小事,只要自己做到了就会很开心。就像我,现在还是会因为老师的一句夸赞高兴好久。”   “你的未来会更好的。”孟听雨柔声道,“以后你会是律政响当当的人物,李par~”   李虹君反而羞涩不已,“我们系有好多牛人的,其实想到毕业我也很迷茫,还不知道自己以后能混出什么名堂来呢。”ɈŜɢ   “你可以的!”   可能在李虹君看来,她对她是迷之自信了。   可是孟听雨知道,李虹君后来有多么的厉害,像徐朝宗这样的人,对李虹君也是赞不绝口。一直到她重生前,徐朝宗还在游说李虹君加入他的法务部,开出的年薪令人咂舌。   即便不知道前世的种种,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李虹君对孟听雨来说,不再是那个远远看着、心里很佩服的李par,她们靠得这样近,李虹君现在很青涩,可她已经表现出了她坚韧耐心又努力的一面,像这样的人,以后一定会很好很好的。   “借你吉言啦!”李虹君眨了眨眼,“要是以后我真的像你说的这样厉害,那,你是我的VVIP客户,需要我给你打官司……”   孟听雨凑近了问,“给我免费?”   李虹君一秒变得正经认真,“给你打九折。”   孟听雨:“……”   两人聊得开心时,盛韬也来了。   盛韬穿着到膝盖的黑色羽绒服,短发清爽,见了孟听雨,视线就黏在她身上。   孟听雨大大方方地将他介绍给李虹君,“这是我男朋友盛韬,计算机系,也是大二的。”   盛韬看向李虹君,礼貌地打招呼,“你好。”   “我跟你提过的,这是法学院超厉害的李虹君。”孟听雨冲李虹君眨眼,好像很头疼的模样,“他听说我们在这里,非要过来买单。”   盛韬笑起来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应该的,早就应该请吃饭。”   李虹君只觉得这是一场视觉盛宴。   什么是俊男美女,她今天知道了。   外貌气度,两人都极为般配,好像是从画报里走出来的情侣。   孟听雨手自然地搭在盛韬的胳膊上,问李虹君,“等下要不要一起看电影,最近有几部很不错的电影。”   李虹君果断摇头,“我要回宿舍躺着,就不当你们的电灯泡了。”   盛韬被这话逗笑,“不会。”   李虹君跟他开玩笑,“你们可以当我不存在,我却不能当自己是空气。”   “那好吧。”孟听雨也没勉强,“下次我们两个人去看。不带他。”   盛韬摊手,“我没意见。”   确定她们吃完后,盛韬才起身去服务台买单。很多高个子都有驼背的坏习惯,但盛韬没有,即便是再放松的时候,他都将背挺得很直。   李虹君悄悄地跟孟听雨说,“眼光不错哦。”   孟听雨扬唇,“你说我,还是说他。”   “你们两个人眼光都好。”李虹君表情故作纠结,“好吧,还是他眼光更好一点。”   孟听雨表扬她:“目光如炬。”   ……   在火锅店门口他们道别。   李虹君往学校走去,孟听雨跟盛韬手牵着手去看电影。   最近上映的都是基本不会出错的喜剧电影,这些电影孟听雨前世已经看过,但再看一次也别有一番滋味。盛韬的心思没在电影上,比起这种爱情轻喜剧,他更喜欢战争或者灾难类的大片,他谈恋爱很黏人,一场电影下来牵着孟听雨的手不放,时不时就拉起来亲一下,见气氛特别好,又趁她不注意去亲她。   热恋中的情侣,仿佛有皮肤饥渴症。   总是想贴在一起。   从电影院出来,暮色降临,两人又去附近吃了米线,这才往学校走去。当做是散步消食,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周六就要看演唱会了。”盛韬笑着看她,“你开不开心?”   孟听雨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前世她很期待这场演唱会,那天在去体育馆的地铁上,心跳如擂鼓。跟喜欢的人一起看演唱会,真的很浪漫,可还没到体育馆,徐朝宗接到了兼职公司的电话,他一脸歉意,最后他下车离开,那一瞬间,她的心情就像是没气了的可乐。   她本来是没打算去看的,可就在准备坐地铁回学校时,她看着经过隧道时成为了一面镜子的车窗。   很多事情,是可以一个人去做的。   她还是去了体育馆看了演唱会,跟一群粉丝疯狂叫喊。   瞧。其实她一直都是这样的人,她不是那种非要人陪才去做什么事的人。就算没有他,她也可以一个人去看喜欢的演唱会,去陌生的海岛潜水探险。或许徐朝宗永远也不明白,为什么以前她能接受他的忙碌,后来无法接受了。   说白了,感情从来都不是两个人的事。ĴŚǴ   大多数时候是一个人的事,有爱意,什么都能坚持,没了爱意,对方吃饭先喝汤都会成为罪过。   重生后遇到盛韬,她只是提了一句自己喜欢的歌手,他格外上心,在知道这个歌手来燕市开演唱会后,更是四处打听,买好了演唱会的票,什么都安排好了。   孟听雨停下脚步,跟盛韬手牵着手面对面,她轻声回:“我很开心。不知道为什么,我有时候总觉得,这是一场梦。”   盛韬拉着她的手晃了晃,笑意从眼里都快溢满,“怎么说?”   “这是一场梦,你是来帮我圆梦的。”孟听雨抬头看向他,“我总是会这样想,因为你是我十八九岁时最希望遇到的完美男朋友。”   盛韬弯腰低头,跟她额头相触,“其实我也有这样的想法。听雨,我喜欢你,非常喜欢。”   ……JȘԍ   孟听雨很忙,盛韬也知道。   他知道她每天除了上课以外,还会去做手工小饰品去卖。有时候看她疲倦的模样他很心疼,有好几次他都想将自己的卡给她,在他接受的教育跟经验中,他觉得男朋友应该让女朋友过得很好。不能他在吃西餐的时候,她却在吃食堂。   在家境方面,盛韬好过孟听雨太多。孟听雨一个月生活费是一千块,盛韬几乎没有上限,他是独子,父母每个月都会给他两千到三千的生活费,爷爷奶奶疼他每次见了都会偷偷塞给他零花钱,一个月下来,多的时候七八千,少的时候也有三千多。   盛韬愿意将所有的钱都花在孟听雨身上,因此看她这样辛苦,心疼又纠结。   送孟听雨回宿舍后,他慢慢往男生宿舍走,一路上想了好几个办法,终于确定了靠谱的方式让她过得轻松。   回了宿舍关好门,见三个室友都在,他清了清嗓子,说道:“江湖有难,拜托大家帮个忙,举手之劳,当然不会让你们白干活。”   殷明正在下载游戏副本,回头问,“什么事儿?”   王远博也放下了手中的手机看向盛韬。   徐朝宗躺在床铺上补眠。   最近他太忙,不愿意给自己留一点时间缝隙。   “我女朋友在步行街一家格子铺有摊位。”盛韬沉吟道,“等下我把店铺名告诉你们,你们帮我去买,但最好不要一次性买空,那样会引起她的怀疑,反正隔三差五帮我去买,钱我出,除此以外,每次给你们五十作为跑腿费怎么样?”   殷明不解,“你这是干嘛。”   盛韬无奈,“我见不得她这样辛苦。”   “何必多此一举,你直接把钱给她不就好了。”殷明说。   盛韬摇头,“那不行,我自己去买也不行,那格子铺的老板认识我,我陪听雨去过几次,他应该记得我。”   殷明问,“卖什么啊?”   “一些手工发卡,还有装饰品什么的,很好辨认。”盛韬叹了一口气,“这事别说出去啊。我不想让她知道。”   王远博仰头看向躺着的徐朝宗。   徐朝宗面对墙侧躺着,看不到他的神情。   王远博现在真有点佩服并且同情徐朝宗,跟盛韬住一个寝室,每天听他换着角度秀恩爱……ɈŠĠ   徐朝宗不想听。   但盛韬太雀跃,那些话就钻了进来。徐朝宗猛地睁开了眼睛,他有些疑惑,格子铺?手工饰品?   怎么回事。   他记得前世孟听雨虽然也很喜欢做那些可爱的小东西,但从来没有贩售过,大学期间也没有开过什么格子铺。ͿSĢ   孟听雨的家境不算很好,但也不差。   她是孟家独女,孟父孟母都有稳定的工作,工资也尚可,对这唯一的女儿是百般疼爱。可以这么说,孟听雨在同龄人中,根本就不缺钱花。孟父孟母也不希望她在大学时候每天去兼职,在两老看来,以后毕业了开始工作得几十年才能退休,想打工?以后多得是时间!大学就应该好好享受校园生活。   因此大学几年,孟听雨并没有正儿八经的兼职过。   只偶尔碰上了合适的机会,会兼职几天,赚一点额外的零花钱。   现在是怎么回事?   他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晚上,徐朝宗睡不着,来到宿舍阳台,在寒风中抽烟。最近他抽烟有点凶。   反正也没人管他,也没人会念他了。   王远博去洗手间,正好路过阳台,见徐朝宗在黑暗中往一次性杯子中弹着烟灰,指尖那一点忽明忽灭。   他走了过去,在另一边站定,被冷风一吹打了个冷颤,“你不冷啊?这会儿零下。”   像这样冷的天,他就算想抽烟也会忍一忍。   徐朝宗目光幽深地看着远方。   王远博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实际上比起盛韬,他更欣赏徐朝宗。他也看得出,徐朝宗以后是做大事的人。此时此刻见徐朝宗这般颓然,他难免出声劝道:“其实盛韬人挺好的。”   徐朝宗充耳不闻,依然神情冷峻的抽烟。   王远博又道:“天涯何处无芳草。”   这话终于引来了徐朝宗的一瞥。   “没必要这样。”王远博自认为看穿看透,“没必要就盯着一个人,你去看看,说不定能碰到真正合适的。”   徐朝宗冷漠地看他。   他将烟掐灭扔进杯中,声音冷淡,“碰不到了。” 第20章   ——以后我再也不会出现在你面前。   这句话很有分量, 但显然徐朝宗没有考虑到实际情况。   孟听雨打好饭,端着餐盘跟钱静找座位时,远远地就看到徐朝宗朝着这边走来。   他们两个人同处一个学校, 即便学院不同但碰面的几率也很高, 就比如此时此刻。她看着徐朝宗, 心想,当初也是她一叶障目,以为重生这种事只有她碰到,但现在跳出固定思维, 轻而易举地就能看出徐朝宗已经不再是那个十九岁的少年。   不过还是熟悉而又陌生。   在她记忆中,后来事业达到巅峰的他从容不迫、镇定冷静。可现在看起来, 眉宇间染上了阴郁之色,跟他对视,好似有一股浓烈的厚重情绪强势的席卷而来。   看来, 他的重生不如她, 她每天开心快乐, 他好像过得不是很如意。   其实也可以理解, 让一个已经达到巅峰的三十七岁的成功商人陡然间回到一无所有的学生时代,带来的挫败感足以击溃心理素质不够硬的人。   就好比吭哧吭哧的考上大学, 结果一睁眼回到了小学。   真要命。   徐朝宗也看到了孟听雨,他面无表情地看了她几眼后便挪开视线。   显然他也想起了元旦那天晚上跟她放下的“豪言壮语”,结果半个月不到就被打脸。   两人只当对方是陌生人, 看都没再看对方一眼,视对方为空气般擦肩而过。   知道他重生后,孟听雨没办法把他当男朋友的室友。   徐朝宗也没办法把孟听雨当成室友的女朋友。   他们这样的关系, 当仇人犯不着, 就只好当陌生人。   孟听雨跟钱静找到空位坐下来后, 钱静长吁一口气,压低声音问,“那徐朝宗不是盛韬的室友么?你们不是还一起吃过饭,他还帮你捎过东西?怎么见面都不打招呼的。”   孟听雨今天打了糖醋排骨,抬眸语气平静地说:“那又怎样,陌生人而已。”   钱静不知道想到什么,笑得很暧昧,“啊——你们之间的氛围让我想到了一首歌。”   “别说。”   “最熟悉的陌生人。”   两人是同时开口。   孟听雨无奈托腮,很头疼的表情,“姐姐你什么脑洞啊。”   “可你们看起来,真不像不熟的样子啊。”钱静也有自己的直觉,“反正我总觉得你们有事儿,说说呗,放心,我嘴巴特别严,你现在告诉我,五分钟之后我就忘记,我是金鱼脑袋。”   “真没事儿。”孟听雨掰着手指头算,“加上刚才的见面,如果那是碰面的话,我们就见过四次。”   钱静追问,“哪四次。”   “盛韬生日聚会上是第一次,那天他给我送东西是第二次。”   钱静来了兴致,“第三次是什么时候。”   孟听雨想起那天晚上他强势的逼近,面不改色地说,“第三次是我姑妈拜托他给我爸送手机,在我家楼下见了一面。真的,就这几次,能有什么事儿?”   “是吗。”钱静不相信,“可我还是觉得你们之间有什么。”   钱静抬起头,却被吓到,赶忙缩了缩脖子,“果然不能在背后说别人。徐朝宗离我们好近。”   孟听雨对徐朝宗是真没什么好奇的。   她也就没转过头去找寻徐朝宗,继续低头吃饭。   钱静发现,徐朝宗有几次都扫向她们这边,皱着眉头,神情冷漠。可眼神……真不算清白。   “他的眼神好复杂。”钱静压低了声音,“我总觉得他在看你。”   孟听雨当然也感觉到了这么一股视线,时不时地就落在她背后。   他们在一起很多年了,对彼此太过熟悉。   对方的目光,对方的表情,甚至于所思所想,只要用点心,又有什么不知道呢?   孟听雨看向钱静,笑道,“你要真无聊,可以分析一下他的眼神里有几分讥笑几分嘲讽几分冷漠。”   钱静摇头,“这我可分析不出来,不过我觉得蛮奇怪的,有点摸不着头脑。就是吧,盛韬喜欢你,长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这个徐朝宗好奇怪,有时候觉得他喜欢你,有时候又觉得他不喜欢你。”   孟听雨无语:“……”   什么鬼。   她也不懂为什么钱静对这件事这样有兴趣,好像巴不得她跟盛韬还有徐朝宗都有点儿关系,最好他们三个人再上演一出狗血到了极致的三角虐恋才好。   韩剧已经不够钱静看了吗?   过了元旦后,他们也即将迎来考试周,钱静压力很大的时候,就会抽空看电视剧。昨天追的剧显然给了钱静源源不断的灵感,她眼睛一亮,“我知道了!”   孟听雨都被她吓了一跳,“你知道什么了?”   “我知道该怎么形容了。”钱静说,“我敏锐的直觉告诉我,他好像是在透过你看向别人。我这样形容就很精准了,我真是文学天才!”   “在他透过你看着的是另一个人的时候,他会表现出喜欢的一面,在他意识到你根本不是那个人时,他就——冷得跟冰一样了。”钱静沉浸在自己的言情世界里,“我这样形容是不是很棒?等我回去后,我就把这个思路说给佳琪听,她绝对能润笔为一个虐恋故事!”   孟听雨默默地撸起袖子,露出白皙的胳膊,“看,这鸡皮疙瘩就是你的杰作。”   钱静还想说些什么,孟听雨从盘子里夹了一块排骨到她盘子里,一脸认真地说:“姐姐你别说了,再说下去我今天就吃不下饭。给你一块排骨,买你五分钟的安静。”   钱静美滋滋的咬了一口排骨,一边比OK手势一边含糊不清地说,“成交。”   如果徐朝宗听到钱静的分析,一定会认可地点头。   这总结太精准太到位。   徐朝宗现在就是很矛盾,他心里清楚,他心里的孟听雨跟现在见到的不是同一个人,可他还是会忍不住看向孟听雨,仿佛是要看另一个人。等他看着她时,脑海里清醒的意识又在告诉他——得了吧,那不是他的孟听雨。   别看了。   谁都不会是她。   下午徐朝宗有课。他比前世这时候性子更独,但进了教学楼后,还是碰上了盛韬跟殷明。   今天的课很重要,就算是殷明这样的网瘾患者也不敢逃,只得老老实实地过来。盛韬正在跟殷明商量着该怎么把孟听雨格子铺的东西买下来、而不会引起她的怀疑。徐朝宗落后几步,面无表情地听着。盛韬的确不是一个坏人,相反他还很不错,论谈恋爱这件小事,盛韬比十九岁的他更合适,只是盛韬偶尔也会有自大的一面。   比如他背着孟听雨的这一举动行为。JSƓ   好在盛韬也不傻,知道这件事不能被孟听雨知道。   殷明感慨道:“你可太用心了,不过你也不用这样小心,她如果发现了,肯定被你感动得不要不要的。”   徐朝宗:“……”   盛韬摇头,“我不要她感动,我就想让她开心。”   徐朝宗听不下去了。他加快步子,超过了盛韬跟殷明上了几级台阶。殷明见了他还喊了声,“徐朝宗,你走那么快做什么?”   当然不会得到什么回应。   他们上楼,也会有人下楼来,徐朝宗走得太急太快,撞到了一个女生,他下意识地伸出手扶了一下,再抬眸看去——   居然是李虹君。   徐朝宗知道他的校友中卧虎藏龙,有很多未来各个领域的能人,当然这些人现在还很稚嫩,他们日后的成功都是经过千锤百炼的,所以他也没打算目前拉谁合伙。在公事方面,徐朝宗一向如此冷静。   李虹君也一样,她以后厉害不代表现在厉害。重生前徐朝宗还在游说,他知道现在出面主动跟李虹君结识,那他会比前世更轻松地将李虹君拉到队伍中——但他不会那样做。   像燕市这样的大城市,永远也不缺人才。   徐朝宗不会花时间花心思去投资别人,如果非要选择的话,他何必舍近求远,现在市面上的人才更多。   谁都不是不可替代的。   他在意的是收益跟付出。   他就算要拉李虹君,那也得等到李虹君变成他记忆中的那个李虹君。   “不好意思。”徐朝宗等她站稳后,很快地放开了手,诚恳地道了个歉。   李虹君回:“没关系。”   盛韬走上来几步,见是李虹君,还很惊讶,“李虹君,你也在这上课?”   李虹君这才看到盛韬,她抱着书点头,回道:“在这上选修课,下课了。”   说完后,她看了眼手表,客气地跟盛韬说,“我还有事,先走了,下次听雨组饭局再聊。”   盛韬笑,“好。”   徐朝宗身体僵硬地扭头看去。   李虹君刚才说什么,听雨?同名?不太可能,她是跟盛韬说的……   怎么回事?   这个时候的孟听雨不应该也不可能认识李虹君,她们两个人没有任何生活圈子的重合。到后来孟听雨认识李虹君,还是他介绍的。现在他都不认识李虹君,孟听雨是怎么跟她认识的?   殷明的声音传来,“那是谁啊?”   盛韬回道:“法学院的,是听雨的朋友。我也就见过一面。”   他刚说完,发现徐朝宗站在楼梯台阶一动不动。也挡住了他上去的路。   “徐朝宗?”盛韬喊了他一声。   徐朝宗缓缓地看向他,黑漆漆的目光让盛韬疑惑不已。   发生了什么事吗?怎么感觉徐朝宗不太对劲的样子?   殷明也狐疑地看他。   徐朝宗后退一步,靠着墙,垂眸,好半天,他们似乎听到了一声莫名的轻笑。 第21章   徐朝宗坐在靠角落的位置。   前后左右虽然都是同班同学, 但关系都很一般,谁也不会注意到谁在做什么。徐朝宗难得的在课堂之上发呆,思来想去, 他拿出手机在联系人里翻了一圈, 终于找到了赵柏轩这个名字, 赵柏轩跟他是校友,就读燕大国际法系,两人是在一次兼职活动时认识,偶尔碰到也会聊天。   在前世, 赵柏轩能力相当出众,跟李虹君不相上下, 外人戏言这两人是王不见王,但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两人后来居然成为了合伙人。两人在大学时期, 虽然不是很要好的朋友, 可一直都关注着对方。   李虹君的事情, 赵柏轩应该或多或少都知道一些。   徐朝宗一颗心像是泡在气泡水里, 明明已经有了令他振奋的猜测,可他还是想得到确切的答案。已经很多年没有类似激动的心情了, 他深吸一口气,斟酌着编辑短信内容,郑重其事地发送:【赵柏轩, 请问你认识李虹君吗?】   那头很快地回复了消息:【?干什么?】   徐朝宗手指飞快地打字:【那就是认识了?你能帮我个忙吗?】   赵柏轩:【先说是什么忙,如果追她的话,那你找错人了, 我从来不做这种无聊的事情。】   徐朝宗:“……”   他无奈地回复:【你想多了。我之前看她跟一个女生走得很近, 好像是大一的学妹, 想打听一下。】   赵柏轩:【ok,等我消息。】   徐朝宗又补充了一条消息:【你别跟李虹君说是我在打听。】   赵柏轩:【她也不认识你,放心吧,我懂。】   对赵柏轩的办事效率跟风格,徐朝宗是很放心的,他只是想知道,孟听雨跟李虹君是怎么认识的。如果是李虹君主动跟孟听雨结识,那自然是他异想天开,可如果是孟听雨主动跟李虹君认识呢?光是想想这个可能性,徐朝宗便忍不住屏住呼吸。   下课后,徐朝宗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去图书馆或者回宿舍。   重生以来,他也没有很轻松,尽管没有多个项目同时运转的高压节奏,可他习惯了不浪费一分一秒,只恨不得尽量缩短一半时间达到原来的事业成就。今天他脑子里什么都没想,一路步伐或犹豫或迟疑来到了学校附近的步行街,原本以为那些无聊的话语没有听进去,可当他来到格子铺时才发现,盛韬说的关于孟听雨的每一件事每一句话,都钻进了他的耳朵里。   有几个女生在店里一边逛一边聊天。   其中一个女生注意到了站在门口的徐朝宗,悄悄地用手肘撞了一下同伴,压低了声音兴奋说道:“好有味道的一个帅哥哎!”   另一个女生假装不经意地一瞥,同样也面露喜色,“今天运气好好,居然碰到了帅哥。你上还是我上?”   真到了要搭讪的这一环节。   刚才还在嗷嗷叫的女生们直接怂了,变得非常谦让。   “我今天没化妆,算了,这机会忍痛让给你。”   “……可我最近沉迷游戏,也没时间谈恋爱……”   在她们还在你推过来我婉拒时,徐朝宗定了定神色,走进了这家格子铺,随意扫视一圈,视线定格在了其中一个格子上,他迟疑着,最后还是走了过去,探出手,手在半空中停留了几秒钟,终于拿起了其中一个手工发卡攥在手心。   女生们窃窃私语——   “得了,咱们也别搞孔融让梨这一套了,没看出来嘛,这帅哥名草有主。”   “绝对,肯定是给女朋友买发卡的。”   这家店这么多格子,他一眼就能认出哪一个是她的,哪些出自她手。   她很喜欢做手工,也会废物利用,将那些本该扔掉的东西变成宝贝。前世他第一次正式参加一个饭局跟人谈合同,他们两个人几乎走遍了燕市所有的西装店才买到合适的,她后来在网上查找资料,才发现他们忘记了很重要的饰品——领带夹。领带夹的价格不一,便宜的几十块就能买到,贵的……也不是他们能买的,那时候他也有了一定的经济能力,可也不可能花掉积蓄的多少去置办一套行装。   正在他准备退而求其次,买一个价格适中的领带夹时,她制止了他,一脸得意,抱着他的脖子,眼睛明亮地说:“徐朝宗,你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才能碰到我你知不知道?领带夹你就交给我吧,我一定送你独一无二的。”   接下来,她每天到处淘原材料,努力研究领带夹,有时候忙到很晚很晚,在他参加饭局前几天,她终于做了一个领带夹。   样式很别致,用的材料也是很好的,别在领带上,相得益彰。   她的手指却划出了几道口子。   徐朝宗更愿意用“识于微时”来形容他跟孟听雨。   因此,他比谁都清楚,即便他重生几百次,即便在几百个时空里有那么多孟听雨,他真正喜欢过的也只有那一个“识于微时”的她。他们一起走过十八年,他人生中每一个重要的节点,她都有参与,因此后来他成为了别人口中的徐总后,有很多应酬场上认识的人都暗示或者明示,他可以享受成功带来的一切资源,包括性。   因为大部分成功男人都这样做了,或者正在这样做。   对此他嗤之以鼻,只觉这等所作所为实在是俗不可耐。   他大部分心思都被工作事业占据,留下的那一部分,他只愿给她。   当她离开他时,他也从来没想过要将这一部分腾出留给另一个女人,他只会全部收回。   正在徐朝宗愣神时,他的手机接连振动了几下。   他摊开手,眼眸低垂,默默地将那个发卡又放回了原地,这才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摁亮一看,是赵柏轩发来的消息——   【我跟李虹君打听了,的确是大一的学妹,新闻传播学院的,不过人家已经有男朋友了。】   徐朝宗知道赵柏轩的性子,他回复了几个字:【她们怎么认识的?】   赵柏轩:【……】   赵柏轩:【都说了那学妹有男朋友了。你还问这个做什么?】   赵柏轩:【好吧,好像是学妹找她帮忙把关跟合同有关的什么事,之前李虹君找我借书时提过几句,我们两个人还讨论过。重要的事情再说一遍,学妹有男朋友。】   徐朝宗:【嗯。】   他收好手机,重新低头审视那格子里的手工发卡,露出一个意味不明的表情。   原来如此。   没有什么蝴蝶效应。只要冷静下来好好思索一遍,便能轻而易举地找到真相所在。是他太自大了,自大到以为这种奇遇只有他碰到,却没想到,在重生前,先出车祸陷入昏迷的人,其实是她。   那天本该出现在姑妈家与他的初次见面,变成了她跟盛韬的初遇,并不是重生带来的节点偏差,而是她故意为之。   如果一切都是真的,那他当时的犹豫不定、踌躇不前,真是个天大的笑话。   演唱会是周六晚上八点开始。JSԌ   一月下旬算得上是整个冬天最冷的时候,但寒冷也抵挡不了粉丝们的热情。盛韬不愿意将时间花在堵车上,双休日地铁挤得要命,既然要给孟听雨一个完美的约会,那么自然事事都要安排妥当,中午时分他们在食堂吃过饭后,盛韬就带着孟听雨坐上了去体育馆的计程车。   坐在车上,他反而红着脸解释道:“我是听别的粉丝说的,最好提前去体育馆。现在天气又太冷,我们也不能在体育馆门口傻等,怕你被冻到,我在体育馆附近的一家酒店订了房间。”   计程车的广播里也在说这场演唱会。   主播很幽默地说,比春运抢票还要难,简直一票难求。   这种背景音之下,孟听雨看向盛韬,可能也只能在这个年纪的大男生脸上看到类似害羞的神情了。她冲他抿唇一笑,反握住他的手,轻声道:“那太好了。谢谢你。”   也只有她这个年纪的人才知道,这样一个为了约会如此精心准备的人在快餐时代越来越珍贵。   盛韬也担心孟听雨会误会,光是要不要订房间这一件小事他都纠结了好久,但最后看着越来越低的温度,他还是咬牙订了,就算被她误会也没关系,他不希望看一场演唱会而让她感冒。他们应该舒舒服服的呆在有暖气的房间,等到快八点的时候,再手牵着手不慌不忙的前往体育馆,这样才是完美的开始。   孟听雨依偎在盛韬怀里,两人都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她将手放在他的手掌内,两人看向车窗外的风景,心情都很轻快。   等到了酒店,盛韬耳根微红的从口袋拿出钱包,将自己的身份证递给前台。   尽量不让孟听雨误会,他订的是标准间。   前台显然已经习惯了,以最快的速度给他们开好房间,给了一张房卡。   ……很奇怪,明明也没有那个心思,但牵着孟听雨的手进了电梯时,盛韬的心跳剧烈,仿佛要冲破胸膛。两人来到房间所在的楼层,很快地刷卡进了房间,体育馆比较偏僻,这附近也没有很豪华的酒店,盛韬订的已经是离体育馆最近的最好酒店,但设施还是有些陈旧,开了暖气后有一股味道。   盛韬是越紧张话就越多的性子,他开始忙碌起来,又是调节空调温度,又是开房间的射灯,“这酒店有些旧了,不过我们也不是在这里过夜……”   这话一出,盛韬顿住。   他懊恼极了!   怎么会说这种话!   这话一定会让人误会吧??   “我是说,”盛韬极力解释,“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   他磕磕巴巴的。   孟听雨将书包放在一边的椅子上,走过去,牵着他的手,垫脚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一下,“我知道我知道,气氛已经很尴尬了我懂,勤劳的小蜜蜂,你暂时休息一下,我们看下电视怎么样?”   盛韬完全傻了,跟木头一样,任由她牵着,在床边坐下。   孟听雨这才找到遥控器,开了电视机。   房间里变得嘈杂起来,盛韬坐在床沿边,她是背对着他站着调电视台,他没能忍住,探出手,抱着她的腰往后一带。   孟听雨被他逗笑,转过身来。   他干脆收紧了手,脑袋也挨了过去,孟听雨低头看着他毛绒绒的脑袋,伸手摸了一把,“怎么了?”   盛韬稍稍使力。   她干脆顺势侧身坐在他腿上,双手搭在他的肩膀上。   可能是被环境影响了,盛韬难得的大胆一回,盯着她的眼睛几秒后,覆上她的嘴唇,孟听雨倒也不惊讶,盛韬在恋爱中再怎么守规矩,他毕竟也是血气方刚的少年,她闭上眼睛,沉浸在这个毫无章法也急切的深吻中。   就在彼此都快喘不过气来时,他放开了她。   身体感觉很热。   他窘迫又尴尬。   孟听雨不敢挪动,任由盛韬埋在她脖颈处逐渐平静气息。   盛韬以为自己会平静的,可抱着她,闻着她的气息,反而愈演愈烈。他只能起身,有些刻意地弯腰,眼神也飘忽起来,“你饿不饿?我出去买点吃的吧?”   孟听雨的脸也红扑扑的,她垂着头,也轻轻地嗯了一声,只当自己没感觉到他刚才的变化。   盛韬赶忙拿起钱包离开了房间。   一出门他飞快地走到电梯口,摁了按键,紧接着靠着墙大口大口的喘息。   他如果再待下去,肯定要出洋相。   ……   这酒店一共两部电梯。   盛韬刚进电梯、门合上,另一部电梯门开了。   徐朝宗穿着黑色羽绒服,一脸肃然从里走出来。他目光冷厉地看向这长长的铺着地毯的走廊。   虽然以盛韬的性子应该不会大胆到这种程度,但徐朝宗还是介意,非常介意,他逼着自己冷静下来,却在拨出电话的那一刻,还是咬紧了牙关。   房间里的孟听雨也在平静呼吸。   她刚起身要去拿房间的矿泉水时,手机响了起来,低头一瞥,是徐朝宗的来电,她皱了下眉头,这人怎么回事,不是说好了不会再打扰她的吗?怎么又打电话来?ɈŚǴ   她直接摁了拒接。   反正元旦那天发生的事情足够她跟这个人名正言顺的一辈子不来往了。   徐朝宗在听到电话那头机械的提示音后,深吸一口气,他再接再厉,继续拨。   接下来两个人跟展开了拉锯战一般,一打一挂来回几次,孟听雨被他烦得不行,倒是想看看这人还想玩什么花样,接通了电话,语气也很不耐,“有什么事,烦不烦!”   徐朝宗心气郁结,“我今天只想证实一件事。”   没等孟听雨说话,他又冷冰冰地说,“现在我就在这家酒店,我不管盛韬在哪,总之我现在要见你,你开门出来。”   孟听雨语气也冷硬地,“到一边发病去,少来找我。”   “你不开门也好。”徐朝宗的语气里有几分无奈的倦怠,但下一秒他放慢了语调,“那我就一间一间的敲门。直到敲开你的门为止。”   “你发什么疯?!”   孟听雨眉宇间也染上了怒气。   她走到门口,大力拉开了房门,倚靠在门边。   长廊的光线很是昏暗,但这片阴影中,她也能看到尽头处有人大步走来,徐朝宗满身沉甸甸的低气压,两人对视,一个压抑一个漠然,他越来越近,近到她可以清晰地看到他冷峻沉郁的面容、他幽深的眼眸,这一刻仿佛有什么撕碎了他的骄傲自负,令他此时此刻看起来宛如困兽。   两人在一起这么多年。   只是一个对视,孟听雨便什么都看明白了。   他发现了。比她预料得要早一点点。   她懒散地靠着门,垂眼,拿开手机,利索地挂了电话。   他发现或者没发现,对她而言都没所谓。 第22章   看到孟听雨这熟悉的眼神, 徐朝宗已经有了一个答案。   他怀揣着的,不知道是冰还是火,直直地朝着她走来, 在她面前站定, 他都猜得到她下一秒要做什么, 在她伸手拦住他之前,他强势地走进房间。   孟听雨此时此刻也平静镇定下来了。   如果在她面前的是那个十九岁的徐朝宗,那她可能还会慌张,毕竟那个他已经是她记忆里太久远的一个人, 她可能都不是那么了解他,所以猜不到对方所思所想, 会被打个措手不及。   可现在这个徐朝宗,是与她相伴了十八年的人。   那有什么好慌张的?   他了解她,她亦了解他。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人能打败他, 那应该就是她, 她知道他所有的弱点, 只要她愿意, 她依然可以拿捏他。   孟听雨也不慌了,她反手关上房门, 抱着手臂缓缓走向他,没再掩饰自己,很冷漠地问, “你要证实什么事?”   徐朝宗已经知道答案。   他现在有更想知道的事,目光锐利地扫向房间里的两张单人床。他不是真正的什么经验都没有的愣头青,很多事情用眼睛都能看清楚, 两张单人床, 只有一张床沿边的床单有褶皱, 推算一下就知道这是坐出来的痕迹,其他位置很平整,并且盛韬也没在房间里,他再回头看向她,房间里开着很足的暖气,她脱下来的大衣随意放置在椅子上,此刻只穿着长至膝盖的修身珍珠白针织裙,衬得面如白瓷。   刚经过一个缠绵悱恻的深吻,孟听雨的唇瓣微微发红。   她脸颊绯红,浑身都散发着恋爱着的气息。   这一幕刺痛了徐朝宗的眼睛,他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会有另一个男人在她身上留下这样的印记,胸腹内的情绪翻滚着、搅动着,与之而来的是一种他从未领略过的钝痛。   徐朝宗才后知后觉。   她也是重生的,她可能早就重生了。   “什么事?”孟听雨靠着镶嵌在墙上的穿衣镜,目光清冷地看他,“盛韬马上就回来。”   她不提盛韬还好。   徐朝宗逼近她,孟听雨伸出手指抵住他的胸膛阻止他再靠近,微微一笑,“我知道你要证实什么事,在你证实之前,我需要提醒你,我们什么关系都没有,不要靠太近。”   “你知道我要证实什么事?”徐朝宗站定,这一秒,他竟然还有兴致对她笑,“听雨,元旦那天你就猜到我回来了。”   他盯着她,收敛了脸上的神情,“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孟听雨觉得好笑。   他还有脸控诉她?她故作疑惑地看他,“告诉你?我以为你早就知道我的……嗯,决定了。”   徐朝宗想起那一天,他还在为难,还在迟疑,要不要跟她像前世那样开始,殊不知,她早就做好了决定,所以那天她没去姑妈家,而是去了玫瑰园碰到了盛韬。   她的决定很明白了,重来一次,她不想跟他再开始。   徐朝宗看着她,一言不发,所有的情绪挤压在胸腔,好像被吹成了一个气球,她这话似是一根针,轻轻地刺了一下,这些情绪一点一点地消散。   是的。她早就做了决定,在没重生前,她要离婚,要离开他,重来一次又怎么可能再跟他在一起?   徐朝宗沉默。   孟听雨见他这样,也不由得缓了缓语气,“徐朝宗,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会碰上这种事,但我们也无能为力,只能接受现实。你看,我们之前也算是和平离婚,离婚证都领了,我们都三十多岁,也都知道离婚意味着什么。你也知道,我不是开玩笑不是胡闹,现在我们回到过去,就各自安好,你不打扰我,我也不会干涉你。”   他们毕竟在一起那么多年,当不成眷侣,但也不用成为仇人。   他们不是在感情最浓烈的时候回到过去,而是在感情耗尽了挥手道别后再回来的。   就到此为止吧。   他们这辈子也不会成为朋友,就当对方是陌生人。他去他的高峰,她去追求另外的风景,也是一别两宽。何必在这时候闹得这样难看呢?   孟听雨的话,一个字一个字地钻入徐朝宗的耳朵。   他麻木又茫然。   明明来的时候,满满的情绪,他也充满了斗志。他甚至想好了要怎么逼她现出原形,可真的跟她面对面、听她说这些话时,他一下子泄气,那种茫然感更胜过刚重生的时候。   “好了。”孟听雨低头看腕表,叹息道,“你走吧,真有什么事也不是现在要聊。而且我们也没什么好聊的,没回来之前,财产就分割好了,现在回来,那一桩婚姻也不存在,我们之间也不存在什么过去……总之,你走吧。”   她一直觉得,重生这事给她带来的影响,绝对要比徐朝宗要小得多。   他们虽然曾经是夫妻,但际遇截然不同,他创造了一个令无数人震惊的奇迹,他亲手打造了一个事业王国,而她不是,她的职业生涯一直不冷不热,但做的也都是她喜欢的事,或许内心深处,她从来没有接受过他为她打造的梦幻庄园,所以重生后,她很容易的就接受了现在的生活。   他应该很想回去吧?   徐朝宗一步一步地靠近她,她的背抵着穿衣镜,一阵冰冷透过衣服传输到她的皮肤。她微微侧过头,徐朝宗仍然在逼近,他低头凝视着她,两人都没看到镜子里的他们靠得有多近。JŞǤ   “如果我没发现,你是不是永远也不会告诉我,你回来了?”徐朝宗盯着她,他怪自己自大,如果早一点发现她回来……   孟听雨的耐心所剩无几。   盛韬应该也快回来了,她一点儿也不想面对那样的场景。   刚才的轻柔是假象,她猛地抬头看向他,额头擦过他的下巴,可能别人靠这么近、呼吸缠绕会紧张,但他们不会,他们度过那么多个抵死缠绵的夜晚,早就对对方的气息熟悉……且习惯,有时候习惯也就意味着免疫。   “如果你先知道我回来,你会告诉我吗?”孟听雨反问道。   徐朝宗语气讥诮,“不好意思,我会。”   孟听雨:“……”   “所以,有什么意义呢?”孟听雨语气疲倦无奈,她抵着穿衣镜,微微抬眸看他。   此刻的他,是记忆中的他,又不是。   他面容青涩,也没有戴上眼镜,将所有的情绪都掩藏在镜片后。   穿着也很简单,不再是一丝不苟的深色正装,他穿着黑色羽绒服,头发也是很清爽的板寸,模样年轻,然而眼神还是不一样,像是将十九岁冲动稚嫩和三十七岁的幽深莫测融合在了一起。   “你很希望上演一出执手相看泪眼的戏码吗?”孟听雨问他,“告诉你我回来了,然后呢?你希望能有什么样的后续?”   徐朝宗的介意,孟听雨都看在眼里。   他喉结滚动,眼里情绪浓烈。   孟听雨却在他开口前,冷静地制止了他,“我们没有后续。就算你愿意,我也不愿意再跟你耗十八年然后离婚,这样的经历我不想再来第二次了。徐朝宗,你听好了,你的选择里,除了互不打搅以外,别的任何可能我都不愿意,也绝不配合参与。”   ……   这附近比较偏,盛韬走出酒店后看了一圈,都不像是合孟听雨胃口的店。   他干脆多走了几分钟,在拐角处看到了一家便利店。室内室外温差大,在外面走了这么久的路,再躁动的心现在也平静下来了。走进便利店,他挑了一些她爱吃的零食,又特意买了热牛奶揣到羽绒服里,这才顶着寒风往回走。   今天的事情,他有些难为情,却也振奋。   总觉得跟她的关系又进入到了另一个阶段——模模糊糊触碰到他还不敢提及的阶段。   没有哪个男生在面对喜欢的女生时还能心如止水、毫无冲动。他也有心思跟想法,但他不敢提,怕她排斥,更怕她会讨厌。他对这一次的恋爱很认真,因为认真,所以不敢迈错一步,更不愿意唐突了她。   走进酒店,他进了电梯,不停地告诫自己,等回了房间不要再亲她,也不要不停地盯着她看。   那间房有魔力。他不愿意自己变成会被她讨厌的那种人。   做好了心理准备后,电梯门也开了,他脸上挂着笑意,提着买来的零食,衣服内侧口袋里装着给她买的牛奶,一颗心满满的,他脚步轻快地往房间走去。前台只给了他一张房卡,用来插着通电,他站在房门口,第一百次在心里默念“别再出洋相”这才探出手敲了敲门,怕她以为是陌生人敲门会害怕,他还温柔地说道:“听雨,是我。”   正被徐朝宗困在他胸膛跟穿衣镜之间的孟听雨听到敲门声,下意识地抖了一下。   全身细胞进入警备状态。   再看向徐朝宗,却发现这人还是盯着她,眼里、脸上没有一丝慌乱,好像此时等在门外的人不是盛韬一样。   ……疯了!   孟听雨有些慌乱,她伸出手去推徐朝宗,对方岿然不动。   她的人生里什么时候上演过这样抓马的剧情?!ɈŚĜ   跟前夫在房间对峙,而男朋友就在房门外等着……   “听雨?”盛韬疑惑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孟听雨难掩恼怒地看向徐朝宗,几乎是用气息声回他,“徐朝宗,你给我滚!”   徐朝宗根本恨透了门口的盛韬,他伸出手扣住她推向他的手,咬牙切齿地道:“可以。我去开门,你确定要吗?”   孟听雨闭了闭眼睛,在盛韬要给她打电话前,她终于扬声道:“盛韬——”   她狠狠地盯着徐朝宗,对门外柔声说:“你能不能帮我去买点卫生巾?” 第23章   房间门外, 盛韬愣了一下,他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买什么?”   孟听雨想要收回手, 可徐朝宗的力气很大, 她根本挣脱不开, 又怕弄出太大动静被盛韬听到,只好忍耐,又扬声道:“卫生巾,麻烦了, 我现在不太方便出去。”   盛韬耳根一热,只觉得手心都在发烫, 正准备让她开门,他先将牛奶零食给她,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转身走出几步, 想到什么又颧骨微红的折返回来, 再次敲门, 压低了声音很羞涩地问:“听雨,我之前没买过这种东西, 那个……你用什么牌子的?能讲清楚一点吗,我怕我会买错。”   徐朝宗冷冷地低头看着孟听雨,手却一直没放开。   孟听雨深吸一口气。   她还真是没办法游刃有余地应付这种事, 徐朝宗的气息就萦绕在她能感知到的范围内,干净清冽。   “除了ABC,我都可以。”孟听雨尽量让自己的声音足够温和, “不用买太多, 一包日用的就好。麻烦你了。”   盛韬摸了摸鼻子, 轻笑了声,“不用跟我这样客气,这也是我应该做的,我是你男朋友,你想怎么使唤我都可以,别说是买这个,你现在让我去城东给你买小馄饨我也没问题的。”   徐朝宗已经快忍耐到极限了。   他从没觉得盛韬如此聒噪过,只能越发靠近了她。   孟听雨极快地扫了徐朝宗一眼,她其实也快忍不下去了,却还是笑道:“不会那样折腾你的,快去吧,我等你。”   等待了近两分钟、门口再没传来声音后,她才收敛脸上的神情,手拽也拽不回来,她狠了下心,用力地掐了他一下。如果以往这样掐他是带了些打情骂俏的意味,那么这一次她是真正的厌烦了他。   徐朝宗吃痛,却也顺势放开了她。   “还不快走?”孟听雨推开他,径直走向房间的窗户处,拉开窗帘的一条缝,站在这里能看到外面,也能看到盛韬什么时候出去。   徐朝宗跟了过来,站在她身后,随意往楼下瞥了一眼,“你不该用这样的借口支开他。”   他很介意这件事,所以刚才攥她的时候用了力。   可能是他太过保守,他一直觉得除非是感情到达了一定的浓度才可以使唤对方去买这种卫生用品。   就像他们当年那样。   当年他兼职做完了一个工作后,拿到了还算不错的报酬,正值七夕情人节,他带她逛街让她自己挑选喜欢的礼物。在挑礼物这件事上,他曾经被她毫不留情地笑话过,她也抱怨他根本就没用心,毕竟哪有送女朋友资料书的?那时候他也像现在的盛韬一样想要讨她欢心,偷偷跑到化妆品专柜,挑了口红送给她,她却抱怨他选了压根就没人会去买的色号。   在遇到她之前,他从来没想过自己以后的女朋友应该是什么样子,有人问他,喜欢什么类型的女生他也答不上来,关于这一块全是空白。   他也说不上来自己喜欢她什么。   重生以来,原本忘记的事情又会重新想起来。前世他们见面认识后,双休日时她总会被她姑妈叫到家里,有时候她会进次卧给他们送水果,有时候补习完两人顺路一起回学校,看似是顺理成章,但他又何尝没有沉迷,以致于他会刻意地将补习时间拉长,也会在听到门锁转动时,下意识地挺直了腰背,甚至像炫耀自己有多少本领的小孩一样,若无其事的在她出现在房间时卖弄他的学识。   跟她在一起,他从别人口中什么都会的好学生,变成了这也错那也错的毛头小子。   给她挑选礼物,她不喜欢,她会生气。   拿钱带她逛街让她自己选喜欢的,她也会生气,控诉他根本就不爱她,所以才这样不用心。   那次他们吵了很久,他看着不远处的旅行社,将她抱在怀里说,那我们出去旅游好不好。   她才破涕而笑。ͿSĢ   旅游很快乐,但半夜时她敲开了他的房门,脸色惨白地扑进他怀里……然后大晚上的,在全然陌生的旅游城市,他在外面找了半个小时才买到她要的东西。   那时候她要他出去买卫生巾时,脸一会儿白,一会儿红,好像是做了充足的心理准备才跟他说。   ……应该是他们当年这样的浓度这样的关系才能开口的,不是吗?   哪怕是借口,她也不该让盛韬帮她去买,不应该是盛韬。   孟听雨显然已经忘记了这件事,她转过头看向徐朝宗,顺势拉上了窗帘。   “谢谢你的提议。”她没办法克制自己内心的尖酸,“你觉得我刚才应该让他去买套会更合理吗?”   她当然知道该怎么激怒徐朝宗。   可如果不是他,她会面临刚才的窘境吗?   徐朝宗面色微变,明明知道她跟盛韬还没到那地步,却还是被这话刺激到了。他想要像刚才一样攥住她的手、掌控主动权,孟听雨却不会再被他得逞第二次,在他伸手时,她一脚踹在了他的膝盖上,“我说了,滚。”   他被她踢得弯了腰,下一秒又站直身体,逼近了她,伸手将她困在窗台跟他的胸膛之间,他低头一瞥,窗帘是半透明的白纱,正好看到盛韬从酒店里走出来。   “听雨,别这样。”他的声音疲倦而轻缓,“我们不是仇人。”   “我们不妨把话说开,元旦那天我去找你,告诉你盛韬会出国这件事,你这段时间有认真思考过吗?”他刚才的确差点被她激怒,可他也有冷静镇定的一面。   今天他来,的确是为了证实一件事,证实之后,他也要完成另一件事。   他实在不愿意将时间浪费在这些根本没有意义的拉扯上。   孟听雨目光清冷地看他。   两人太熟悉,他现在心里想的,她一眼就能看穿。   “你当时应该也费解,为什么盛韬明明是我的室友,我们在一起十八年你却没见过他也没有印象。你知道,我不会骗你,盛韬下个学期就会出国,也会在国外定居,你不是那种会跟他一起出国的人。”   “所以呢?”孟听雨平淡地看他问道。   她这副好似无所谓的态度,反而令徐朝总有些把握不好,该不该说那句话了。   但这就是他想做成的事。   他觉得孟听雨应该跟盛韬分手,不要将宝贵的时间跟青春浪费在一定会离开的人身上。   一定会分手的恋爱,实在没什么好谈的。   徐朝宗定了定心神,尽量语气平静地说,“你知道你们不会有结果,所以你们应该分手。及时止损这个道理你懂。”   孟听雨险些笑出声来,她眉眼弯弯,好像听到了什么很好笑的笑话一样,“徐朝宗,你让我说你什么才好。你这个人——真是无趣至极。”   她都不知道她怎么会爱这个人爱那么多年。   她该是被他下了降头,否则根本无法解释这件事。   “我跟他恋爱是因为我喜欢他,就这么简单。要是哪天我跟他分手,那也一定是因为我不喜欢他了,没别的原因,收起你那些无聊恶心的利弊权衡,我非常讨厌。之后结果如何我根本就不在乎。”孟听雨反而靠近了他,极轻地说,“我都离过一次婚了,我还在乎会不会多一次分手吗?”   徐朝宗眉头紧蹙,显然无法理解孟听雨这话里的逻辑。   “行了,少来当圣父。”这一次孟听雨很轻松地就推开了他,她懒洋洋地坐在椅子上,抬眸看他,“我跟盛韬会不会分手,什么时候分手,这些跟你没关系,管好你自己。”   徐朝宗像是不认识孟听雨一般,他回头看她,很刻意地忽略了那一句“我喜欢他”,“听雨,我们不是真的十八九岁,需要我提醒你,其实你已经三十六岁了吗?你能不能成熟一点?”   “那需要我提醒你一句吗,我们没有任何关系。”孟听雨直直地看他,“你想继续留下来也行,等盛韬回来了我会直接开门,那么成熟的三十七岁的你,确定要参与到一场狗血的三角恋中吗?”   徐朝宗死死地盯着她。   他以为一切都很顺利的,如果她是十八岁的孟听雨,她也许不会因为他这个陌生人的几句话就跟盛韬分手,他也做好了心理准备没打算再多管闲事,可她也回来了啊,她是那个跟他在一起十八年的孟听雨,在明知道跟盛韬没结果的情况下,她为什么不分手?有什么意义吗?   他理不清,也不想再听她说喜欢盛韬这句话。   最后他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转身大步离开了房间。   孟听雨听着关门的声响,她疲惫地按了按额头。   徐朝宗快步走出电梯,他没有立即离开,而是在酒店的拐角处站着,靠着柱子,他长吁一口气,眉宇间有几分挫败之色。他说孟听雨浪费在没有意义的事情上,此时此刻的他又何尝不是?   她是一个心智成熟的成年人,在他把结局以及利弊分析给她听,她依然一意孤行,那么之后不管有什么样的结果都应该她自己去承担,显而易见,她也是这样想的。   他努力地平息内心的情绪。   好不容易才冷静下来,不经意地一扫,瞥见了盛韬归来,他手里提着很多东西,脸上却是怎么也掩饰不了的幸福神情。   徐朝宗只觉得刺眼,却忍不住又看一眼,他在想,当年那个深夜,他是否也是这样的神情呢?   盛韬此刻只希望快点将东西买回去,不希望她久等,压根就没注意到周遭的事物,也没看到柱子后面神色惘然的徐朝宗。   直到盛韬进了酒店再也看不到背影后,徐朝宗垂眸,从口袋里摸出烟盒跟打火机,几番想点燃,但室外的冷风作祟,他怒火丛生,将烟盒砸进了一旁的垃圾桶里。 第24章   盛韬再次敲门时, 孟听雨已经整理好了厌倦的情绪过去开门。盛韬带着寒气进来,放下手中的购物袋后,动作急切地拉开羽绒服拉链, 小心翼翼地从里面拿出一包牛奶递给她, “正好还是热的, 喝了肚子也会舒服很多。”   他顿了顿,有些无措地摸了摸鼻子,“那个店员跟我说的。她看我蹲在货架那里犹豫不决,给我推荐了一个牌子, 之后又帮我重新加热了牛奶。”   孟听雨接了过来,直到温热的触感从手心传至四肢百骸, 她才终于回过神来,看向了他。   他们元旦那天确定了恋爱关系,但前前后后也接触了好几个月。无论盛韬以后会不会变, 至少现在的他, 炙热而真诚, 总是怀揣着满满的喜欢走向她。   她刚才跟徐朝宗说的也不是气话。她知道, 盛韬未来出国的可能性非常大,这年头维持异地恋都很艰难, 更别说异国恋,而她早就过了为了爱情奋不顾身的年龄,即便是她最爱徐朝宗的那几年里, 如果面对同样的问题,她也绝不可能放下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父母而跟着对方去一个遥远的国度。   徐朝宗说,这是一场会分手的恋爱。   她当然知道。   可那又怎样呢?何必求一万年, 只要彼此在意当下的朝夕就好。   孟听雨走上前, 探出手抱住了他的腰身。   盛韬微微一顿, 下巴抵在她的发顶,他笑了声:“那个店员说得没错,女生在这种时候会很脆弱。啊,对不起,都没有注意到这件事,那,今天的演唱会你还想看吗?”   似乎是怕她有过多的顾虑,他又说道:“不用考虑那么多,你想去看,我们就去,不想去看也不要勉强,反正以后还有很多机会。”   “没有。”孟听雨仰头,正好吻到他的唇角,似坦白的狡黠一笑,“刚才是骗你的。其实我那个没来。”   盛韬一边出于本能的回吻一边又含糊地问,“骗我?”   孟听雨稍稍退开他的怀抱,点了下头,“可以当我是公主病发作了。”   盛韬却笑着反问,“我怎么觉得你是在考验我,那我通过考验了吗?”   他家教真的很好。   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孟听雨知道,这个年龄的男生其实并不是那么擅长掩饰真实的情绪。可盛韬他是真的脾性很好,一些别人会生气的事情,他不会恼怒,一起出门,他不管对什么人都很礼貌。他更从来没对她发过脾气,连重话都不曾说过一句。   就像此刻,他确实一点儿都不生气,也没有被耍的不爽。   “算是吧——”孟听雨笑盈盈地看他,“所以,我允许你提一个我能满足你的要求。当然,不可以太过分。”   盛韬笑着看她,却也在思考,最后还是摇了下头,“我想不到。”   “你就攒着。”孟听雨说,“等你以后想到了再跟我说。”   距离演唱会开始还有几个小时,房间里又很温暖舒适。经过这个小插曲,盛韬也不会像刚来时那样不自在,两人又是甜蜜的热恋期,干脆就躺在床上看电视。   窄小的单人床上,孟听雨被盛韬搂着,靠在他的怀里,鼻间都是那股淡淡的气息。   太过舒服惬意,她也缓缓入睡。   盛韬好像是在认真地看着电视,直到均匀的呼吸声传来,他才低头看向她,视线描绘着她精致的眉眼,想将这一幕永远刻在脑海里。   孟听雨睡了多久,盛韬就保持这个姿势静止了多久,半边身子都麻了也不忍心动一下,生怕吵醒了她。   ……ĴŜƓ   七点半,盛韬带着孟听雨退房离开酒店。   从酒店去往体育馆,慢悠悠的步行过去也就十分钟左右的路程。两人浓情蜜意的手牵着手在小道上走着。   另一边,徐朝宗在酒店楼下站了近一个小时后,踏上了回公司的地铁,这时候他心里很乱,却也很空,只想着用工作上的事情来转移注意力,可人都已经到公司楼下了,他摸到了口袋里的演唱会门票,灰蒙蒙的意识里恢复了一丝清明,又何必呢,何必说话不算话,他至少应该开心,她还是那个她,不是吗?   而他确实还欠她一场演唱会。   他又转身跟随人群进了拥挤的地铁站。   他神色匆匆,跟着三五成群的追星粉丝从地铁站出来,又一路奔向体育馆,已经快八点,周围大厦亮起了灯光。看着哆嗦着不停跺脚取暖的年轻女生,他得承认,至少这一刻他很后悔,后悔前世因为工作没来陪她看演唱会。他应该陪她来的,牵着她的手为她取暖。   到体育馆入口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排着队陆陆续续进了馆内,每个区都有不同的入口,很快地他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场内爆满,身边的追星粉丝都举起了荧光棒,似乎除了他以外,大家都很开心。   盛韬托人排队买到的票看似很靠近,但真的进去后会发现离舞台也有一段距离。   他牵着孟听雨坐下,场内气氛很热,他也为之感染,的确,看演唱会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   八点,演唱会准时开始。   歌手站在升降台上出场,全场一片漆黑,只有一束光打在他身上,静了几秒后,粉丝们疯狂呼喊。   孟听雨一开始以为自己看过一场,再看一遍心情就不会那么激动,可音乐的旋律,周围的呼喊,盛韬干燥的手,让她瞬间忘了前世那一场她独自来看的演唱会。她也跟着其他粉丝进入状态,激动地叫喊,将所有的烦躁都抛在了脑后。   演唱会中途,歌手拿着麦克风喘着气,后对他们挥手一笑,他清了清嗓子,慵懒的音调传至体育馆每一个角落,“今天真的很感谢大家来到现场,接下来要唱的歌你们都知道,现在我们玩个小游戏,拿起你们的手机,拨通你爱的人的号码,可以吗?”   “嗯?爱的人就在身边,那就放下手机,给对方一个拥抱。”   孟听雨这才想起,前世的演唱会上也有这个环节。   盛韬弯腰,嘴唇几乎贴着她的耳畔,笑道:“你要打电话吗?我不用。”   孟听雨乜他一眼,“我也不用。”   盛韬眼眸发亮。   舞台上光芒万丈的歌手正在低沉着声音倒数——   “3、2、1……”   孟听雨即便有心理准备,也还是惊讶于盛韬的拥抱。一时之间体育馆内很热闹,有人高举手机拨通电话,有人亲密无间的相拥亲吻。   看台区。   徐朝宗在听到那个歌手说话时,整个人好似被一场无声的风暴席卷回前世。   他想起来了。   那个时候他正在公司处理系统的事情,那一层办公楼只有他跟另一个同事在加班。敲击键盘的声音,差点盖住了手机铃声,他看到来电是孟听雨时还愣了一下,他有些担心她生气,迟疑了几秒还是接通了电话,那头却嘈杂吵闹得很,还能听到她兴奋激动地喊,“徐朝宗,你听到了吗!”   他被现场的杂音吵得不行,只是耳朵跟肩膀夹着手机,视线在电脑上,手指在打字,压根就没仔细听那头唱什么歌,却还是哄她:“听到了听到了。”   原来如此。   徐朝宗怔忪地呆站着。   原来她问的是,有没有听到她的告白。   其实她一直都这样的好,对她爱的人总是这样的柔软,明明她也委屈他因为工作没有陪她看演唱会,但在这样的环节要给爱人打电话时,她会忘记所有的一切拨通了他的号码。   旁边的女生在跟恋人相拥后,开始催促发呆的徐朝宗,“喂,帅哥,你快打电话呀!”   徐朝宗回过神来,眼神里是所有人都无法理解的孤寂。   他艰难地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将手机贴在耳边——   孟听雨被盛韬抱着,她也回抱他。   他们被身旁的粉丝带动,盛韬缓缓放开了她,但手还是搂着她的腰,他低笑一声,眼里盛满了笑意,低头吻上她。   孟听雨能感觉到,大衣口袋里的手机正在振动。   她闭上了眼睛,一切感官被无限放大。   盛韬带着温度的亲吻,以及那振动着的手机带来的类似触电的发麻感。   其实关于那场演唱会,她早就早就释怀了。好像爱情永远都无法同步,她忘记并且丢下的种种,被徐朝宗跟在后面捡起来。   盛韬喘息着放开她,抱紧了她,在她耳边说:“听雨,我爱你。”   徐朝宗听着电话那头因为长时间未接传来嘟嘟嘟的忙音,他握紧了手机,明明气氛如此高涨,却仿佛只有他一个人置身于寂静的旷野之中。 第25章   演唱会过后几天, 孟听雨准备跟赵铃签合同了。   李虹君早就将那份合同研究了个滚瓜烂熟,她担心会有自己没注意到的地方,还特意找了赵柏轩帮她再次审核。   赵柏轩也是逐字逐句地将合同审查了好几遍后, 点了下头, “应该没问题了。”   李虹君松了一口气, “那就好,这份合同我都能全部背下来了。”   赵柏轩又看了眼合同上的名字,似乎是不经意地问道:“孟听雨,就是那个最近经常来找你的学妹吗?”   “嗯。”李虹君想起什么, 又警惕地看向赵柏轩,很刻意地提醒了一句, “她有男朋友,我还见过,又高又帅对她还特别好。别人没机会的。”   她知道听雨长得很美, 性格又好, 别说是男生, 连她都很喜欢听雨。   可赵柏轩又是她的朋友, 她不太希望赵柏轩掺和到别人的感情中去,因为这样是没有好结果的。   赵柏轩哑然失笑, “别想太多,我可没心思恋爱。就只是好奇问一下。”   之所以对这件事有印象,也都是因为徐朝宗的嘱咐询问。   他跟徐朝宗也不算很熟, 还是大一兼职时认识,偶尔在学校碰到会聊几句的关系而已。   徐朝宗总是很忙,好像对什么都淡淡的, 可这个人有一天会对一个女生感兴趣, 他当然好奇。   “最好是这样。”李虹君感慨道, “听雨跟她男朋友真的很般配,一般人根本没办法掺和进去。说不定以后我还能看到他们两个人结婚呢。”   赵柏轩无奈,“现在二十岁都没有,未来的事谁说得好。”   “你这话很危险,不怪我怀疑你居心不良。”   赵柏轩:“……”   他忍耐了几秒,还是决定不要出卖徐朝宗。   ……   李虹君陪着孟听雨去馨铃工厂签的合同。这服装厂太大了,光是今天来签合同的就有好几个人。赵铃没出面,让她的秘书接待她们,郑重其事地签下自己的名字、工厂也盖了公章后,这件事就定了下来。   秘书笑盈盈地说:“孟小姐,我们这边会走一个流程,接下来会有人跟你对接,另外,合同上的预付款我会通知财务部那边尽快打给你,不过要过年了,财务那边堆着的事情也多,如果接近合同期限你还没收到汇款,你可以跟我直接联系,我再去催促财务。”   “好的。”   直到孟听雨跟李虹君走出工厂,两人晕乎乎地,都没想到就完成了这样一件事。   孟听雨知道李虹君为这个合同付出了多少心血,大手一挥,豪气地说,“走,我请你去吃涮羊肉,想吃多少就点多少,当自助餐吃。”   两个女生坐上公交车,喜滋滋的来了城区,找了家老字号的火锅店。   清汤锅底沸腾着,李虹君夹了一筷子包裹着麻酱的羊肉,满足地说:“就是这个味道。”   “虹君,谢谢你啊。”孟听雨给她的杯子里又倒了半杯汽水,“来,我们干杯。”   李虹君也举起杯子,眼睛明亮,“干杯。”   一口气干了一杯汽水后,她又道:“其实我也没有做什么啦。那个合同我都找人又帮忙审核了几遍。”   孟听雨猜到,李虹君说的那个人应该是赵柏轩。   “我不管,你就是最大的功臣~”孟听雨冲她笑,拉开背包拉链,从里面拿出一个长方体的礼盒推到她手边,“算是我的新年礼物吧,谢谢你虹君。”   李虹君诧异不已,还是接了过来,打开了礼盒。   里面居然是一只女士手表,款式简单也耐看,表带很精致。   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品牌,但一看就知道不会很便宜。   “啊我说了不用的,再说了,我也没帮到你太多,反而是我还从中学到了很多书上没有的经验。”李虹君推辞。   孟听雨干脆起身,来到李虹君身旁坐下,很强势地拿起那块手表,拉过李虹君的左手,一边帮她戴表一边说道:“这是我的心意,不要拒绝哦!”   她顿了顿,又抬眸看李虹君,眉眼带着笑意柔声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不公平,但幸好,有一件事很公平,那就是时间。穷人的一天是二十四小时,富人的一天也是二十四小时。”   李虹君怔怔地低头看着左手手腕上的手表。   很适合她。   “我会的。”李虹君当然明白孟听雨的祝福,她也不扭捏了,笑道,“那谢谢你了,以后我就戴着它成为你口中很厉害的律师啦。”   孟听雨又回到自己的位置,跟李虹君一边涮羊肉一边聊天。   她隐约猜得到徐朝宗是通过什么发现她重生这件事。   她重生以来,其实也就做了两件不太像真正十八岁的她会做的事。   第一,是自己手工做发卡拿到格子铺去卖。这一点就算徐朝宗知道,以他的性子也不会怀疑,因为她前世就很喜欢做这些小东西。   第二,她因为签合同的事情主动结识她并不认识的李虹君。   这才是徐朝宗发现真相的途径吧。   她找到李虹君的时候并不知道徐朝宗重生……但,就算知道了,她还是会找李虹君。   不过她很惊讶,因为前世重生前,徐朝宗都一直想把李虹君挖到他企业的法务部来,可现在他重生了,只要他愿意,现在的李虹君应该很乐意加入到他的团队来,但他竟然没有这样做。ͿȘǤ   仔细想想,好像也不应该感到奇怪。   徐朝宗就是这样一个人。前世,他想挖李虹君,是因为她的能力让他欣赏,而现在的李虹君显然还不具备令他认可的能力,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他都是一个算得上克制的人,也习惯用利益来权衡值得或者不值得,在一些人看来,他甚至有些冷血。   可能在他的人生中,做过的为数不多跟人设相悖的事就是那几件了吧……   “在想什么呢?”李虹君的声音将她拉回现实,“看你一直在发呆。”   孟听雨轻笑着摇头,脸上再也没有一丝愁容,“没什么,只是刚才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可能是我最近太累了吧。”   男生宿舍。   盛韬正在查找资料,等考试周后他们也要放假了,他跟听雨都是本地人,燕市都快呆腻味了,想看看周边有没有适合情侣出游的地方。   王远博躺在床铺上看武侠小说。   徐朝宗则拿着资料书在研究。   八点多,殷明从外面回来,见他们都在也乐了,一边取围巾一边说道:“关心我的人应该知道,我生日马上就到了,老规矩啊,我请你们吃饭——”   殷明看向盛韬,一拍额头,语气暧昧地说:“韬哥,允许带家属啊。”JŚԍ   盛韬比了个OK手势,“收到,一定带家属。”JȘĞ   殷明拉开椅子坐下,又幽幽地叹了口气,“仔细想想好虐,我这个寿星都没家属。”   王远博安慰他,“韬哥才是异类,只有他有家属带。”   殷明刚想点头,余光瞥见翻书的徐朝宗,拍了下大腿,“胡说八道,也就我们两个人单着,徐朝宗,你跟那个粉色拖鞋的主人发展得怎么样?”   盛韬也看向了徐朝宗,笑问道:“是啊,不是还一起去看了演唱会吗?那天人太多,好像没看到你。”   只有王远博没吭声,也不打算加入到这场追问中。   徐朝宗不着痕迹地扫了盛韬一眼,他需要稍微克制一下自己,才能掩饰对这小偷的厌恶。   两辈子加起来徐朝宗还从来没有这样对一个人反感过。   而他,居然还跟盛韬在一个宿舍。   听着盛韬每天得意洋洋地在宿舍里说那些事,他都恨不得申请换宿舍,可转念一想,凭什么走的人是他?最应该离开的人是盛韬。   殷明对这件事情显然很感兴趣,又问徐朝宗,“发展怎么样,说说呗?”   徐朝宗用修长干净的手指翻了一页书,垂下眼帘,声音低缓,“还在追。”   殷明:“?”   盛韬诧异地看了过来。   唯一知道一点内情的王远博:“……”   孽缘。   显然徐朝宗没有为室友温馨解惑的好脾气,不等他们追问,他便看向殷明问道:“什么时候。”   殷明还没反应过来,懵了,“啊?什么?”   徐朝宗回:“你生日。”   他这是要参加生日的意思……殷明受宠若惊,连忙回道:“星期六,徐朝宗,你要来啊?”   上次徐朝宗参加盛韬的生日聚会,已经很稀奇了。   他这个人总是行色匆匆、独来独往。   就在他们都习惯他不会参与到这种聚会时,他居然会主动询问。   殷明以为自己听错了,又问了一句,“徐朝宗,你真来?”   徐朝宗垂眸,“我会去的。” 第26章   签了合同后, 孟听雨不像先前那样忙碌,她也有了更多的时间约会。   不过临近考试周,她跟盛韬约会也都是安排在了图书馆。图书馆位置紧俏, 放眼望去, 满满的都是在埋头看书复习的学生, 学校附近的奶茶店咖啡馆更是人满为患。松弛了快一个学期,大部分学生都在这时候表演头悬梁锥刺股,就怕挂科。   这天孟听雨偷懒多睡了一会儿,再下楼跟盛韬汇合前往图书馆时, 已经没了位置。   孟听雨垂头叹息,“都怪我, 我要是早起二十分钟,不,十分钟都够了。”   盛韬被她这可爱模样逗笑, 将手心搓热后捂着她的耳朵, 稍稍弯腰盯着她的眼睛说, “没关系, 你可以多睡一下。我们去别的地方复习也是一样。”   其实现在的课程孟听雨都学过,可前世她已经三十多岁, 毕业十来年,学到的东西早就打包又还给了老师。   现在也只能从头开始,对比高中, 大学生活已经很轻松了,她还是希望完美的毕业。   前世大学四年她从来没挂科过,那么现在当然也不能。   “去哪里?”孟听雨问。   盛韬拉着她有些冰的手揣回口袋, 轻笑着说道:“山人自有妙计。”   孟听雨怎么都没想到盛韬会偷偷带她来了他家。   盛韬怕她紧张, 一边掏钥匙一边急忙解释:“我爸在外地忙项目, 不到过年他不会回来的,我妈也去出差了。你放心,他们不会突然回来。”   想起什么,他又自嘲一笑,“就算他们回了燕市,也不会回家的。”   孟听雨还有什么办法呢,都已经被他带到家门口来了。   这时候总不能扭头就走吧。   盛韬不管再怎么考虑周到,他也不过只有十九年的阅历。他也会做一些符合这个年龄男生会做的事,比如瞒着女朋友把她做的发卡买下来,比如想给她惊喜,都没有问过她意见就带她回了家。   但孟听雨不会跟他生气。   可能……姐弟恋就需要更多的包容?   她这样想着。   不过为了让盛韬知道这样做其实并不合适,她在他给她找拖鞋时,背靠着玄关柜子故作介意地问他,“老实交代,你带几个人来你家过?”   盛韬找到了一双新拖鞋,蹲在她脚边,很细心地给她解鞋带,“很多人。”   孟听雨明明知道他在开玩笑,却还是缩了缩脚。   他一手托住她的脚,挠了挠她的脚背,眼眸里满是笑意,“吃醋了?听我说,我带很多朋友来过,不过都是男生,女生的话,你是第一个。”   “说谎的人要吞一千根针。”孟听雨说。   盛韬帮她换好拖鞋又起身,捋了捋她被风吹乱的头发,笑道:“说谎的人今天亲不到女朋友。”   孟听雨扑哧笑出声来。   盛韬牵着她的手走进客厅,“前几天跟你说过,今天殷明生日,他订的餐厅离我家也很近,我们复习之后可以直接过去。”   盛家位于中心地段的书香门第小区。户型方方正正的,客厅视野开阔,室内装修简洁却不失温馨。孟听雨也没有四处打量,被盛韬牵着进了他的书房。   “家里的书房我爸妈很少用,他们都不会把工作带回家里。”盛韬说,“他们也不习惯,这书房就留给我用,我高三那会儿可不敢在看得见床的地方复习,一看到床就犯困,所以呢,你别担心,这书房只有我用。”   孟听雨还没点头,盛韬顺手关上书房的门,就要搂着她亲吻。   处于热恋期的男生总是想要贴着女朋友,说几句话就想亲一下。   逐渐地,也会发觉亲吻好像也不够。   孟听雨撇过头,避开了他,像捏鸭子嘴巴一样捏着他,很认真地说:“就当这里是图书馆,而且,这是你家,我不习惯这样。”   盛韬后知后觉,小心翼翼地问她,“你是不是生气了?”   他又解释,“其实我也是临时起意,就想着殷明订的餐厅离我家很近,所以……”   “下次你可以提前跟我说。”孟听雨轻叹一声,“虽然你说你爸妈不会回来,可万一呢,那你爸妈跟我碰上,大家不都会很尴尬吗?”   她还以为盛韬会带她去安静的奶茶店或者咖啡厅。ɈSǤ   盛韬见她这样,心里也懊悔,他是想给她惊喜,却发现自己好像又搞砸了,“对不起,那我们现在走?”   孟听雨推开他,坐在椅子上转了个圈,对他指了一指,“那你还是别折腾我了,我得抓紧时间复习,不过,下不为例哦,只此一次。”   盛韬这才松了一口气,可怜巴巴地凑过去,在她面前蹲下,“下次不会了,是我考虑不周。”   “恩,乖~”孟听雨伸手揉了一把他的脑袋。   这事儿就算翻篇。   忽略盛韬时不时都要去拉她的手这种小动作,他们确实更像是在图书馆。   徐朝宗一大清早就去了公司给系统做维护。这种事本来也不用他,但那边公司打来电话说维护系统的人正好休假,便拜托他过来走一趟。除了维护系统以外,徐朝宗还被部门经理拉着开了个会,等忙完后,都已经是下午五点多。   他刚进电梯,部门经理也夹着公文包进来。   “小徐,今天真是多亏了你,你去哪里?回学校?”   徐朝宗回:“去天街广场那边。”   “巧了,我正好也经过那里,你就坐我的车吧,我带你一程。”经理又拍了拍徐朝宗的肩膀,“别见外,本来今天就麻烦了你,你放心,”他抬手看了眼腕表,“还没到晚高峰,走吧,肯定比你自己坐车要快。”   电梯直行到负一楼停车场。   徐朝宗跟着经理上车。他还记得,前世他创业时,这位经理给了他很多宝贵的意见,两人也算是忘年之交。   “你去天街那边做什么?”经理发动车子,边跟他闲聊,还不忘提醒他,“车后座有零食,你要是饿了也吃点。”   徐朝宗摆手,“不了。我室友今天生日。”   车子缓缓驶出停车场,六点不到,燕市已经被暮色笼罩。经理拉长了音调,调侃他,“果然年轻人就爱跟年轻人玩,我们部门最年轻的都三十,难怪上次聚餐叫你你不肯来。是不是觉得跟我们有代沟?”   徐朝宗淡淡一笑,“没有。那次是真的有事,您也知道我在给一个高中生当家教。以前同学的聚会我也不会参加。”   经理闻言便跟他开玩笑,“那这次去是因为聚会上有你喜欢的女孩子吗?”   这话题跳跃太快。   经理之所以提起这个,纯粹是下午在茶水间碰到前台,前台偷偷问他,那个又高又帅的大学生有没有女朋友。   他只是顺口一提,却没想到徐朝宗竟然沉默,不免感到诧异,“真是有喜欢的女生?”   徐朝宗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可他得承认,他之所以会去殷明的生日聚会,也的确是因为孟听雨会在。   见徐朝宗并没有想说的意思,经理也不再追问。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   徐朝宗实在内心烦闷,竟鬼使神差地开口道:“我有一个朋友……”   其实话说出口的那一刹那他就后悔了。   他并不习惯去倾诉什么,他也不觉得跟别人倾诉会得到什么有用的建议。   回到这具十九岁的身体里,那些独属于这个年纪的各种情绪他都无法抛却。至少,如果他还在自己的身体里,并没有重生的话,他不会像现在这样焦躁,仿佛有一头猛兽关在他的心里。他是多出了十几年的人生经验,可他的感情经历里,除了一个孟听雨画下过浓重笔墨以外,再没其他人来过。   他这几天甚至在渴求一件事。   让他回到三十七岁的身体里,哪怕半个小时都行。   那样的话,可能他会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没等徐朝宗反悔,经理就意味深长地说道:“然后呢,你的这个朋友怎么了?”   徐朝宗沉默。   他不知道该如何在不被别人当疯子的情况下讲述清楚他所经历的一切。   “你的朋友是不是有一个喜欢的人?”经理引导着他,“你们这个年纪的孩子好像大多数都是为了感情烦恼。可以理解,我像你们这么大的时候,因为失恋买醉结果酒精中毒还进了医院。这件事你可别对别人说,我老婆现在还会拿这件事来笑话攻击我。”   徐朝宗何尝不知道自己的把戏已经被经理看穿了。   他很无奈。   可能是这样的气氛跟环境,不聊点什么也说不过去,他试图让自己放松,缓缓道来,“他……的那个人现在有男朋友,但是她的男朋友几个月后就会出国,还会在国外定居。”   经理心想,刺激。   面上却不显,故意问道:“那他们感情深厚吗?谈了很多年?”   大概是这句话激怒到徐朝宗了,他皱着眉头平声道:“没有,才谈,很浅,没有任何感情基础。”   简直脆弱得不堪一击。   经理了然,又问道:“那这个女生会跟她男朋友一起出国吗?他们有计划吗?”   徐朝宗想都没想,斩钉截铁道:“绝对不可能,她不会的。”   开什么玩笑。孟听雨是绝对不可能跟盛韬出国的,盛韬算什么?当年他毕业时,也在犹豫是究竟留在燕市还是去深市,那会儿她也要准备实习,他问过她,要不要一起去深市,那边机会也很多。她很坚决地拒绝了。   那时候他们都谈了几年,感情浓度绝对不是现在的盛韬可以比拟的。   她说,她是独生女,是绝对、绝对不可能为了别人离开她父母身边的,即便是她的男朋友。   燕市有她的家人,也有她的朋友,她在这里出生成长,她并不向往别的城市。   他们当年那样相爱,感情那样深厚,她都不会为了他去深市,深市离燕市虽然也不近,但好歹都在国内,即便如此,她都拒绝,更何况是为了感情并不深厚的盛韬去国外,这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   经理被他这语气都吓了一跳,问道:“这么肯定?”   徐朝宗:“她绝对不会跟他出国,我确定。”   经理哈哈大笑起来,笑过之后才道:“按照我的人生经验,分手的概率很大。”   “不是概率很大。”徐朝宗语气低沉,“是一定会分手。”   “那就叫你……朋友别太心急,要耐得住性子,反正他们会分手,实在喜欢的话,就慢慢等着吧,等他们分手。”   恶趣味令经理哼唱了一首歌的几句旋律。   你知道我在等你们分手吗。   徐朝宗眼眸深沉。   他跟孟听雨在一起那么多年,无论他们有没有分开,他都希望她过得很好。   理智告诉他,他不应该打扰她现在的生活,以她的心智,她完全可以处理好之后跟盛韬的种种。   可理智不争气,它没办法占据他大脑的全部。   他会愤怒,会焦躁,会失落。 第27章   五点半, 孟听雨跟盛韬也出门了。ĴŠG   从盛韬家到餐厅很近,两人不慌不忙地手牵手步行而去。   “对了,既然是殷明生日, 那我要不要给他准备一份礼物?”离餐厅越来越近, 孟听雨突然想起了这件事。ɈŚǴ   她在这方面其实没有什么经验。   初恋男友也就算了, 他们都是同学,他的朋友基本上也都是她的朋友,高中那会儿谁过生日也不会送什么礼物,最多也就是几个人凑钱请寿星一起吃顿饭。   徐朝宗认识的人很多, 但朋友很少。大学期间他也没带她参加过哪个同学朋友的生日聚会,工作后成年人对界限划分更敏感, 到后来,她陪他出席的也都是很正式的应酬饭局。即便是后来跟他关系还不错的王远博过生日,她作为徐朝宗的妻子也不太方便单独为之准备礼物。   孟听雨一点儿都没藏着, 侧过头对盛韬说道:“这还是我第一次被男朋友带着去参加室友生日。”   她发誓她说的都是真话。   盛韬听了这话, 眉梢都是自在的笑意, 他捏了捏她的手, 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不用准备礼物,以后这种事也不会少, 如果是我的女性朋友请客,随你心意准备礼物,男性朋友就免了, 我怕我会忍不住揍他。”   孟听雨弯了弯唇,“知道啦。那你呢,送他什么礼物?”   “我们宿舍没送礼物的传统。”盛韬耸肩, “想了一下, 真要给他们准备礼物, 我还觉得很奇怪。反正我们都是谁生日谁请客吃饭。这样大家都省事,一年那么多个节日,情人节就有两个,还有圣诞节什么的,操心送女朋友礼物都已经花费了所有的灵感跟脑细胞,哪里还有空琢磨送室友什么礼物,白瞎功夫。”   “你是在暗示我给女朋友准备礼物是很烦的一件事吗?”孟听雨故意为难他。   “你看我有这个胆量吗?”盛韬笑了声,“没有,我是想说,我的时间还有送礼物的灵感很重要,不想浪费在这些不太重要的人身上。”   孟听雨:“殷明听了都想打你,再不想叫你一起吃饭了。”   盛韬回:“那不会,因为我们是同样的看法。”   重色轻友太正常不过。   “不过最近有点奇怪。”   孟听雨问,“怎么?”   “以前过生日一般就我们三个人吃顿饭。徐朝宗他很忙,根本就不参加,他过生日也不会请我们吃饭,我们过生日他也不来,可上次我过生日他来了,这次殷明生日他也来。”盛韬牵着她走过斑马线后,又道,“不过谈恋爱的人可能都会有点改变吧。”   孟听雨眼睫低垂,“怎么说。”   “他好像有喜欢的女生,听说还在追,蛮稀奇的。”盛韬适当地跟她开玩笑,“有一阵我还担心他喜欢你,因为那时候他还挺奇怪,但现在想想,应该是追女生不太顺利吧。之前演唱会我不是最早买了两张看台票么?他买了,跟人女生一起去看的。不过听他的意思还没追到,所以也不会带人女生来吃饭。”   也是因为徐朝宗带回来一包女生的东西,以及买下那两张演唱会的门票,盛韬才彻底打消了顾虑。   孟听雨淡淡地说:“是吗。”   她早就删了演唱会那天的未接来电。   两人很快地又略过了这个话题,进了商场乘坐电梯来到殷明订的餐厅包厢。   他们到的时候,殷明跟王远博正在商量点什么菜。   孟听雨刚跟他们打了招呼坐下,殷明就很懂事的将餐单推给她,很客气地说,“你们点菜,今天可别客气,想吃什么就点什么,我跟老王就点了几个菜。”ĴSG   盛韬将自己的羽绒服还有孟听雨的大衣挂在一边,这才坐下来,手很自然地搭在孟听雨的肩膀上,两人头靠头,一起商量着要点什么。   殷明跟王远博对视,都贼笑了一声。   什么是郎才女貌、金童玉女,看盛韬跟孟听雨就知道了,即便是知道一点内情的王远博也不得不感慨,这两人在外形气度方面极为般配。盛韬英俊阳光,孟听雨明丽娇俏,一举一动都很合拍。   相反,徐朝宗就显得有几分跟年龄不符的阴沉了。   殷明见人都快到齐,刚拿出手机要拨出徐朝宗的号码,服务员拉开了包厢拉门,带着寒霜气息的徐朝宗从外面进来,他的目光首先落在了孟听雨身上,接着不着痕迹地挪开。   孟听雨即便低着头,也能感觉到他的视线。   他的视线并不具备很强的攻击,但被他看了那么多年,她实在难以忽视。   她攥着笔,在蓝莓山药泥后面打了勾。   殷明招呼徐朝宗坐下,顺便调侃他,“还以为你会带一个人来。”   徐朝宗顿住,语气平淡,“怎么可能。”   这话并不是回应殷明,而是说给孟听雨听的。   他不知道盛韬都会怎么跟她讲那些事,但她应该知道,他根本就不会跟除了她以外的人有感情上的接触。   殷明见徐朝宗接话,又兴致勃勃地问道:“开学后就是老王生日,到时候能带来一起吃顿饭吧?”   徐朝宗抬眸极快地瞥了孟听雨一眼。   孟听雨清了清嗓子。   这其实也是一种暗示,别再提这个话题。除了让人尴尬毫无作用。   徐朝宗看向殷明,道:“别说这个了。”   他语气尽管漫不经心,却带了些认真的意味。   殷明以为他不喜欢说这种私事,比了个手势,“好,不说这个。继续点菜吧,韬哥,你们点好没?”   盛韬随口应了,又低头问孟听雨,“是不是嗓子不舒服?”   孟听雨刚才完全是下意识的举动。   她只是希望停止那个无聊的话题。   “有点儿。”孟听雨抬手摸了摸喉咙,“可能太干燥了吧。”   盛韬点头,又扫了一眼餐单,起身,“那我去问问服务员这里有没有炖梨汤,没有的话我出去给你买一份,反正这边上菜也慢。”   孟听雨赶忙抓住他的手,“不用了,喝点水就好。”   盛韬却很坚持,“也没多远,很快的。”   他拿起自己的羽绒服,对殷明他们说道:“我出去一趟。”   殷明啧了一声,还嫌不够,吹声口哨,“韬哥真是二十四孝好男友啊。”他又看向孟听雨,虽然克制了些,却还是打趣问道,“学妹,你说是不是?”ɈŜǤ   孟听雨:“……”   “我跟你一起去吧?”她也起身。   盛韬摆手,温声道:“不了,外面冷,我马上就回。”   徐朝宗冷眼旁观,修长的手指一下一下的敲着餐桌。这是他很不耐的表现之一。   盛韬离开,孟听雨只好又坐了下来。她跟他们现在也不是很熟,只能摁亮手机打发时间,偶尔殷明要点菜加菜时询问她的口味,她会抬头回应一二。即便如此,也无法忽略徐朝宗的视线。   他随意地靠着椅背,想起什么,从口袋里掏了几颗巧克力出来放在可以转动的餐桌圆盘上,再伸手去拨动圆盘,转向孟听雨那一边。   孟听雨微微抬眸,瞥见了面前的几颗巧克力。   她深吸一口气,显然已经在极力忍耐自己的情绪。   今天来之前,她并没有刻意问盛韬都有哪些人在,但她觉得,她那天说的做的已经很明显,徐朝宗但凡长了点脑子他今天都不该出现在这里,就算出现了,他也不该做这些小动作。   真让人忍无可忍。   她收回视线,只当没看到。   殷明还在研究菜单,王远博却注意到了这个细节,暗叹一声:这是要做什么呢?!   总觉得今天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   盛韬应该很快会回来,肯定一眼就注意到圆盘上的巧克力……王远博只希望今天起码能吃一顿好饭,果断地,他伸手去转动圆盘,一把将那几颗巧克力抓在手心,冲徐朝宗点了下头,“老徐,谢了,你怎么知道我饿了?”   徐朝宗:“……”   孟听雨差点笑出声来。   刚才的烦躁随着王远博这一举动一扫而空。   徐朝宗:……知道个鬼。   他是今天在公司茶水间看到了有这牌子的巧克力,想到她很爱吃才拿了几颗。他自己不爱吃这种零食。其实很长时间没有这样做了,当年恋爱时,他兼职的公司也会安排下午茶,如果有她喜欢吃的巧克力或者小零食,他都会拿一些塞进口袋,等见到她再给她。   后来,逐渐没了这个习惯。   是因为他有了足够多的钱,也没了那么多的时间,那时候想的是,如果有喜欢吃的东西,那她完全可以自己买。   今天为什么又做这件事了呢?   他也不太清楚,只是恰好看到了,恰好又想起来了。   那在他重生前那么长的日子里,他难道在别处没有见过这个巧克力吗?当然见过的,但也许只是扫了一眼,并没有想起要给她拿,要给她买。   徐朝宗想到的事,孟听雨自然也想得到。   她扯了扯唇。   女人真的很好哄,但凡那几年里,徐朝宗哪怕只是偶尔有这样温情的举动,可能她的爱意也会再延续一段时间吧。   他现在的种种举动,只会让她有一种“你也不过如此”的感觉。   你也不过如此。   那些男人身上的劣根性,你也逃不过的。   ……   十来分钟后,盛韬提着一小碗打包的炖梨汤回来。   他很细心地用纸巾擦了擦勺子才递给她,“尝尝,好像是才炖好的,烫一点喝会比较好。”   孟听雨一手拿着汤匙,一手拢住散落的头发,轻尝一口,眼睛一亮,“好润好甜。”   盛韬笑了声,他身后帮她拢了拢头发,声音里带了些宠溺,“你可能很少来这边,我在这附近住了好多年,这家是老字号,我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有了,不过那时候老板是推着车卖的,我妈是老师,嗓子总不舒服,我爸经常给她买。”   “难怪,很好喝的。”孟听雨小口小口的喝着。   还剩半份她实在喝不下了。   盛韬很自然地接过那一碗将剩下的半碗喝了个光。   徐朝宗直愣愣地看着这一幕。   等发现盛韬都做了什么后,他冷峻的面容染上了一层阴郁。   这对盛韬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举动,他喝女朋友剩下的梨汤,这有什么?他们连更亲密的亲吻都有过那么多次。ĴȘĞ   徐朝宗的目光越过其他人,直直地看向孟听雨。   孟听雨也抬起头来,与他视线相撞。   他薄唇紧抿,一双眼眸里毫无温度。   孟听雨伸手拿起杯子,白皙修长的手指竟与瓷白的杯盏相映生辉。她唇角带了些轻轻柔柔的笑意,很淡定地喝了一口热茶。 第28章   服务员推着餐车进来, 一道一道的上了热气腾腾的菜肴。   盛韬并没有刻意想在室友们面前秀恩爱,但他跟孟听雨正是处于一段恋情最热烈的时期,很多小动作都是出于本心。   这也是相处几个月来, 盛韬自发养成的习惯, 他习惯了给孟听雨夹菜, 甚至帮她挑出鱼肉里的鱼刺。   他会拿纸巾帮她擦一下唇角,也会吃掉她不愿意吃的东西。   这曾经也一度是徐朝宗的“专利”。   比起徐朝宗而言,孟听雨算是相当挑食的了,不爱吃鸡皮, 也不爱青椒跟胡萝卜,不吃姜葱蒜, 不吃内脏。   以前两个人出去吃饭的时候,徐朝宗总会吃孟听雨不爱吃的。   一起出去吃面,碗里所有的葱花他都要为她挑出来。   可是, 那个时候大概也没有想到, 有一天他会看着别的男人为她做这些事, 并且甘之如饴。   殷明还买了不少易拉罐装的啤酒摆在桌上。本来徐朝宗没打算喝酒, 可看着盛韬跟孟听雨默契的互动,他也心烦意乱, 拿起一瓶啤酒,单手拉开,仰头喝掉了大半瓶, 喉结滚动。   不只是徐朝宗,殷明跟盛韬也在喝酒,所以大家也没觉得这有多奇怪。   倒是寿星殷明催促盛韬, 推给他一瓶, “韬哥, 来点儿?”   盛韬拒绝,“不了,等下我还要送听雨回宿舍。”   “一瓶而已啦。”殷明继续劝,“得,我知道你未来绝对是妻管严,行啦,学妹,让韬哥来一瓶呗?”   孟听雨微微一笑,并没有搭腔。   盛韬摆了摆手,“真不喝。我有正事。你们自己喝,别劝我了。”   殷明点到即止,贱笑道:“学妹,你说我们韬哥是不是特别好?”   孟听雨默默在心里说,比你是强千倍百倍的。   她面上却不显,侧过头看向盛韬,目光柔和专注,嘴角的笑意动人,“嗯,特别好。”   盛韬是一个很聪明的大男生,悟性了得。   当然也许他们才认识没多久,都处于对对方还有滤镜的时候,也会下意识地掩饰自己并不是那么好的一面。   可她还是觉得,谈恋爱时遇到这样的人,是一种运气。   盛韬抬起手蹭了蹭她不小心沾到的蓝莓酱,“我还需要努力。”   殷明切了一声,“我今天可是寿星,不带这样刺激我的。”   徐朝宗又拉开了一瓶啤酒,这次他面无表情地喝,在盛韬闲得无聊去把玩孟听雨的手时,他眼眸幽深,一下没注意,捏扁了手中空了的易拉罐。刺耳的声音传来,盛韬跟殷明都看向了他。   只有孟听雨眉眼浅淡,好似周遭的一切都跟她无关。   王远博一边啃着鸡骨头一边在想:他等下该找什么理由先开溜呢?   殷明也学着徐朝宗那样捏扁了易拉罐,龇牙咧嘴地说:“我的手腕力量还是不行,徐朝宗很轻松地就捏扁,我还得费好大力气。”   王远博很庆幸殷明的神经粗条,赶忙接话道:“你天天泡网吧,再这样下去身体都要被掏空,还是别熬夜。天天跟夜猫子似的,看,你黑眼圈都跟国宝有得一拼,赶紧让学妹给你推荐那什么……哎,学妹,你们女生涂眼睛的那个叫什么来着?”   除了孟听雨以外,谁也没察觉到王远博转移话题有多生硬。   她还是笑了声,在桌子下跟盛韬十指紧扣,“眼霜。”ͿŞԍ   “对对对,就是眼霜。不过涂那玩意儿有用吗,我是说针对这家伙的黑眼圈。”   “不好说,但这种都是要持之以恒。”   “听起来就很麻烦啊……”   殷明被气笑,“我这不叫黑眼圈,我这叫男人的沧桑,懂吗?”   因为这一出,盛韬的注意力也被转移,没再想刚才徐朝宗的举动。   又随意聊了几个来回后,孟听雨拿着包起身,对盛韬说道:“我去下洗手间。”   她的位置靠里面,出来时一定要绕过盛韬,盛韬一边点头,一边顺势伸手放在她的腰上,让她走出去。   王远博无奈扶额。   是不是恋爱中的男人都这样迟钝。如果不是热恋期,如果是寻常的日子,恐怕盛韬早就感觉到有那么一股视线恨不得把他的手给剁了。   孟听雨拉开包厢门出去。   徐朝宗喝了两瓶啤酒,他的酒量也远远不止这些,这一刻,所有的感观都异常敏锐,比如那股独属于她的淡淡清香萦绕在鼻间挥之不去。   在孟听雨出去后,徐朝宗也起身,他故意摇晃了几秒,口齿都不清晰地解释,“喝多了,我出去洗把脸清醒一下。”   殷明跟盛韬正在聊天,两人也没注意。   王远博:“……”   孽缘。   徐朝宗走出包厢,他也不知道洗手间在哪,一扫在包厢的混沌不清,他重新恢复了沉着冷静,抬起头来,对着挂在一边的标志,步伐沉稳地朝着洗手间走去。   洗手间在长廊的最尽头,这边进出的人很少,长廊的光线都有些昏暗。   孟听雨站在洗手台前,探出手梳理了一下头发,又从包里拿出口红仔细地补上。等补好妆容后,这才从洗手间出来,将擦手的纸巾扔进垃圾桶里,抬眸却瞥见昏暗的灯光下,徐朝宗懒散地靠着墙,听到动静,他微微侧头看向她这边,目光逼视着她,他手上拿着把打火机,在等她时无聊一下开一下关,此刻他啪嗒合上打火机,空旷的走廊里传来清脆的声响。   孟听雨收回视线,迈着平稳的步子准备从他身边经过。   刚擦肩,她被一股力道拽了回来,低头看去,徐朝宗正用力地圈住她的手腕,还没等她骂出声,他伸出另一只手极顺畅地搂着她的腰,带她进了最近的空包厢,反手将门关上。   歇斯底里地骂他打他,只会浪费她的情绪。   他放了力度,她很轻松地挣脱开来,却依然被他牢牢地禁锢在墙壁与他因心情低到谷地而起伏的胸膛之间,“我现在跟你沟通很困难了是吗?”   徐朝宗也不想这样。   他只能将他的冲动,他的易怒跟暴躁都归结于他喝的两罐啤酒上。   包厢没人,灯都没开,黑暗放大了他所有的感官。   “我忍不了。”他声音艰涩,心气郁结。   在他没看到的时候,他就忍不了,现在亲眼看到,更是忍不了。   如果不是那残存的理智,早在饭桌上时他就爆发了。   孟听雨语气温柔,说出来的话却疏离而残忍,“忍不了,你也得忍。徐朝宗,习惯就好了。我不可能因为你的忍不了,而去跟盛韬分手,你也知道我不是那样的人。”   “我们在一起这么多年,即便离婚了,应该也还有一点默契吧,比如可能会碰面的场合我们尽量回避,你放心,这是最后一次,以后这种聚会我不会再来。希望你也能稍微懂点规矩。”   徐朝宗沉默了几秒,轻笑一声,继而收敛脸上的笑意,冷硬地拧眉注视她。   大概是被她冷静得近乎无情残忍的话给激怒,脑海里不断重播她跟盛韬的亲密行为,他的呼吸声变重,完全不按常理出牌,在孟听雨准备离开包厢时,他拉过她,将她困住,压在墙上,两人靠得很近很近,近到,他能闻到她身上淡淡的清香,她也能嗅到一股酒气。   “别搞得太难堪。”孟听雨面无表情地说道。   徐朝宗低头,要去亲她。   两个人在一起很多年是什么体验呢。   是对方在说某句话的前几秒,你就已经有所感应他一定会说这句话。   是他一低头靠近,你便知道他要做什么。   她果断撇过头,他顿住,下一秒却吻到了她的耳垂,出于内心隐秘的占有欲,他吻得很重,带着浓重的喘声。   ……   盛韬见孟听雨还没回来,跟殷明说了声,拿起手机走出包厢。正准备问服务员洗手间在哪时,孟听雨步履匆匆出现在他的视线中。   “还以为你迷路了。”盛韬拉着她的手笑道。   孟听雨莞尔一笑,自在地抬手将散落在胸前的一缕头发捋在耳后,“你以为我是小孩子。我就补了个妆,你要习惯这种等待。”   “我没有不愿意等,就只是怕你迷路找不到方向。”   孟听雨微微仰头看他,握紧了他的手。   余光中,徐朝宗也走了过来,他步履踉跄,却在看到他们时,面容紧绷,不知道是醉意还是什么,颧骨一侧微微发红,他捂住手臂,面无表情地快速经过。   可孟听雨的话还是钻入了他的耳朵中。   孟听雨看着盛韬,轻声道:“我才不会迷路,更不会找不到方向。”   徐朝宗:“……”   他神色变幻莫测,想要扯扯唇角,却发现自己笑不出来。   他感觉衬衣的臂弯处黏糊糊的。   应该是被咬出血了。   两人太过熟悉——   他知道她的耳垂轻易不能碰。   她更加知道,该怎样还手会让他更痛,可谓是一击即中。 第29章   殷明结账之后, 一行人走出餐厅站在路边等车。   寒冬腊月,刚才在包厢里还觉得燥热,这会儿被凛冽的寒风吹了个透心凉。盛韬早就养成了习惯, 跟孟听雨面对面站着, 用手掌包住她的手心呵出热气, “有没有暖和一点?”   徐朝宗站在不远处,路灯拉长了他的身影,显得萧瑟又孤寂。   孟听雨浅浅一笑,点了下头, “好多了。”   现在没有以后那样方便的打车软件,他们只能站在这边等着出租车经过拦下。   殷明拿出手机看了眼时间, 有些不耐烦地说,“算了,我今天跟别人约了打游戏, 快到时间了。你们先回学校吧, 我看这附近也有网吧。”   话说完后, 他也没等其他人给什么回应便大步离开。   王远博嗤笑, “还真是网瘾重,真不知道他怎么考上大学的。”   他也喜欢打游戏, 但不会像殷明这样痴迷。   孟听雨虽然跟殷明不熟,但她也知道,殷明有令人嫉妒的聪明头脑。她也是后来跟王远博熟起来才知道很多小事, 比如殷明,他高一高二纯粹在混,每天看武侠小说看到近视, 然而到了高三那一年, 这家伙突然开窍, 只花了一年时间成绩突飞猛进,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燕大计算机系。   殷明每回上课都不怎么认真听讲,但是到了考试周啃几天书本,就能安全通过考试。   等毕业后,殷明拿到了大公司的offer,结果上了几个月的班嫌人家领导把他当驴使唤,很任性的辞职了。用他的话,他是来上班的,不是来送命的。辞职后他在家全职上网打游戏,竟然还能养活自己,后来觉得没意思了,也不想被父母念叨,加入了考研大军。   总之,一直到她重生前,殷明都是她认识的过得最随心所欲的人。   不只是工作,在感情上也是。殷明那会儿喜欢的人被他父母极力反对,对方不止年长他六岁,还离了婚带着小孩,他父母长辈都不同意,殷明很刚,谁都没搭理,两人结了婚日子也相当美满。孟听雨见过那个姐姐几回,她们关系不错,她决定跟徐朝宗离婚时,这姐姐只对她说了一句话,如果离婚会让你更轻松更开心,那未尝不是一条更好的路。   孟听雨想起那姐姐,唇角微翘。   殷明走了,只有他们四个人等在路边。又等了快十分钟,终于有一辆计程车缓缓驶来。他们四个人正好能坐一辆车回学校。   王远博反应迅速,推了徐朝宗一把,很果断地安排,“副驾驶座的宝座让给你。”   可不能让人家小情侣跟徐朝宗坐后座。   徐朝宗扫了他一眼,倒也没反对,打开门弯腰钻进车内。   等计程车重新发动,盛韬握着孟听雨的手给她取暖,他很刻意地压低了声音,好像在跟她说悄悄话一样,“要不要靠在我肩膀上睡一下?我估摸着得一会儿才能到学校。”   车内一片昏暗,在行驶而过时,斑驳的树影折射进来,忽明忽暗。   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孟听雨的声音好像更温柔了一些,令人微醺,“不睡了,要不然等下下车会更冷。”   “好。”盛韬攥紧了她的手。   两人窃窃私语,说的也都是很寻常的话题。   聊天气,聊明天早上吃什么,聊接下来会上映的电影。   王远博越听便越觉得,盛韬跟孟听雨很般配,他们就是偶像剧里的主角。   至于坐在副驾驶座的那位,此刻散发出来的低气压也没能影响小情侣之间的温情脉脉,是当之无愧的反派。   夜晚的燕市交通也不再拥堵,他们很快地就在学校门口下车。   盛韬搂着孟听雨走在前面,他要送她到女生宿舍楼下,王远博跟徐朝宗落后几步。   王远博侧过头见徐朝宗目光幽深阴沉地盯着前面这一对,不由得叹了一口气,他们在另一条分岔路口分别,等再也看不到盛韬跟孟听雨后,王远博才开口说道:“徐朝宗,我总觉得你不是那样的人。你也看到了,他们感情很好,谁都看得出来,孟听雨她很喜欢韬哥。”   说白了两男一女的三角恋里,那根线是掌握在女生手里的。   她决定自己究竟要牵那只风筝。   如果女生犹豫不决,那这场竞争或许还有一点意义,可女生很坚决的话,第三者又何必浪费时间呢?   徐朝宗停下脚步,声音冷淡,“哦,我没看出来。”   王远博:“……”   这天就聊不下去了。   回了宿舍,徐朝宗从衣柜里拿了换洗衣服进了洗手间。他脱下衬衫,盯着手臂上已经结了血痂的牙印,她是真的狠心,以前她生气时也不是没有咬过他,但力度恰好,这还是头一次咬出血,她用了所有的力气,将自己的厌恶表现得淋漓尽致。   徐朝宗打开花洒,搓了搓手臂,泛起一阵接着一阵的刺痛。   此时也分不清是身体上的痛还是心里那弥漫开来的痛。   鬼使神差地,他竟然抬起手臂,嘴唇贴上了那个还带着模糊轮廓的印子。   重生后,如同走马观灯。   他一点一点记起了早被尘封的往事。就比如此刻,他想到的是他们第一次亲吻。跟她恋爱,是他第一次跟女生如此靠近,有时候看她叽叽喳喳说话,他很想亲上去,但不是想让她闭嘴,而是……出于很隐秘的冲动,想将她那些轻快的话语从双唇紧紧贴着时挪动到他这里。   不过想是这样想,哪怕确定关系了一段时间,他也没有这样做。   那天,突然飘起了雪,他送她到宿舍楼下,雪花落在她卷翘的睫毛上,她将半边脸都埋在围巾里,专注又喜悦的看着他。他没忍住,在抱她时,明明该跟以往一样轻轻碰一下她的额头或者脸颊,他却缓缓下挪,最后吻上了她的嘴唇。   她其实是个很浪漫的人。   后来每年燕市下第一场雪时,她总会趁他不注意偷亲他。   有一年她在外地出差,那天燕市下了第一场雪,他在公司加班,等到晚上十点,整栋写字楼都寂静无声时,他才离开,从电梯出来时,接到了她的电话。   她语气懊恼:“怎么办,我看朋友圈,好多都在发今天下雪了呢。今天没人亲你,你会不会失落?”   他被她逗笑,对着电话那头的她亲了一下,故意发出了她也能听到的声音。   她笑声传来。   “徐朝宗,转身。”   他不解,愣愣地转头,当即怔住,傻乎乎的看着她从大厅的发财树后跳出来。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这不是一场梦时,她飞奔过来,身体比意识更快,他托住她,她低头,跟他额头相触,眼睛里好像有星星一眼,“我可是加了两天班今天才赶回来的。你高不高兴?”   ……   徐朝宗站在花洒下,闭着眼睛,任由水划过他的眉峰。   直到这一秒,他才承认,这场重生,对他而言是报复。   他困在这具身体里,一次又一次地想起当年他们的种种,却也得接受她正在跟另一个人经历他们曾经的种种这个事实。   当徐朝宗整理收敛好心情出来时,盛韬跟殷明都回来了。   王远博诧异地问,“你今天居然没在网吧通宵,这么早回来?!”   殷明搓了搓头发,拉过椅子,大喇喇地坐下,“别提了,真是晦气!我刚开机,结果有人打架,看到没,我这张脸差点被烟灰缸的玻璃碎渣子给弄破相。”   “怎么回事?”   “还不是那点破事儿,我都懒得说。就两个男的为一个女生争风吃醋到打架斗殴,你说他们无不无聊?好像是那男的挖墙角,抢了人女朋友,另一个肯定受不了,反正现在这俩傻逼都被请到派出所去了。”   王远博第一反应就是看向徐朝宗。   徐朝宗站在门口,他才洗了澡,头发还没吹,水珠渗进衣领。   “晦气,今天我生日啊,怎么就碰到这种事了!”殷明想起什么,又从口袋里摸出扑克牌,嘿了一声,“来,咱们来打牌,今天我生日啊,你们可得陪我。”   王远博:“行啊,反正没事儿。”   殷明看向盛韬,“韬哥?”   盛韬正在脱羽绒服,闻言回头,笑道:“那我要先汇报一下。”   殷明做了个要吐的表情,“韬哥,你恋爱之后真是恶心啊。”   盛韬眉梢都带着笑意,“你不懂。”   说完后,他坐在椅子上,唇角带笑的给孟听雨发了消息:【殷明生日,他想打牌,我来跟你打个报告。】   没几秒,他手机振动了,是她的回复:【组织经过再三考虑,特此批准,但禁止通宵,明天你有很重的任务在身,懂?】   盛韬的手抵在唇边发出一声轻笑,【懂,明天morning call。】   等了几分钟,她没回消息后,他才收起手机,对已经等得不耐烦的殷明说,“她说可以,但不能通宵,最多玩两个小时。”   殷明无语:“够了,少刺激人,有女朋友了不起啊!”   王远博也很赞同:够了,别刺激人了。   徐朝宗却没什么反应似的,他根本不会参与这种宿舍活动,坐在书桌前翻书。   殷明拖了张折叠桌,开始洗牌。   来了几局后,殷明又道:“咱们还是别来钱,我可不想生活费都搭进去。要不这样,现在赌注换别的。”   盛韬问,“换什么?”   王远博也看向了殷明,“别搞什么在脸上画王八,幼儿园小朋友都不玩这一套了。”   “什么啊。”殷明摆手,“赌注换成东西吧,比如我要是赢韬哥一次,韬哥把游戏机借我玩一天,赢两次,借我玩两天。至于你,老王,我要是赢了你,你就把你手办借我玩玩。”   王远博皱着眉头,“你呢,你输了怎么办?”   殷明大手一挥,“简单啊,你们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除了我的钱跟身体,什么都行。”   “滚,被你恶心坏了。”   盛韬思忖了几秒,“行,我要是赢了你,你就帮我买一天的早餐怎么样,听雨喜欢吃烧麦,还喜欢喝豆浆,偏偏她喜欢吃的那几个窗口每天早上人很多,我一个人排不来,你跟我一起这样也省事。”   殷明:“……”   他咬了咬牙,比了个ok。ͿȘԍ   “韬哥,你不觉得你这恋爱谈得跟男保姆一样吗?”   盛韬把牌一扔,笑道,“你知道什么。”   正在两人斗嘴的时候,徐朝宗突然合上书本,他起身,来到他们面前站定。   他身姿挺拔,这样站着,给坐着的三人带来了极大的压力。   殷明抬头,问,“怎么啦?”   徐朝宗缓缓道:“让个位置,我也来。”   殷明:“?”   盛韬也惊讶。   只有王远博无奈地耸肩。   他就说啊,韬哥没事干嘛总在宿舍秀恩爱。这不把人逼到了墙角吗?但这也不能怪韬哥,正处于恋爱的甜蜜期,一天能想起女朋友八百回。   王远博只好将位置让给了徐朝宗。ĴŚG   徐朝宗并不怎么玩这种牌,但他知道规则,他又会算牌。盛韬跟殷明抱着娱乐态度,他则不一样,仿佛这是一场生死攸关的战斗。很快地就分出了胜负,徐朝宗赢了。   盛韬随意地将手搭在一边,问道:“徐朝宗,你想要什么?也是游戏机吗?”   一旁观战的王远博腹诽:他想挖你墙角,想抢走你的女朋友……   徐朝宗目光漫不经心地扫了一眼盛韬身后的书桌,上面摆着一串钥匙,以及属于他的钥匙扣。   他一直看着。   盛韬也顺着他的视线回头看去。   “我要这个钥匙扣。”徐朝宗语气平静而镇定地说。 第30章   盛韬唇角的笑意凝固。   整个寝室有长达十秒的静默。   还是殷明嘟囔了一句, “钥匙扣有什么好要的?”这才打破了沉默,王远博干笑两声,压根就没想到徐朝宗会这样快表露出他的“狼子野心”, 或者说这个人从来没想过要在盛韬面前掩饰什么。   不过这么晚了, 最好还是不要闹出太大的动静, 要是惹来宿管跟辅导员,这对他们一点好处都没有。ͿŚG   王远博出来打圆场,“韬哥,你什么时候见过徐朝宗打游戏过, 他对你那游戏机真没兴趣。哎,我看现在也不早了, 要不今天就散了吧,下次咱们再打牌也是一样。”   盛韬却没那么好糊弄。   这个钥匙扣,宿舍另外三个人都知道是孟听雨送给他的。   徐朝宗也不像是一时兴起提起来。   瞬间, 盛韬薄唇紧抿, 面庞浮现不悦的神色, “徐朝宗, 别开这种玩笑。除了这钥匙扣,别的都可以。”   徐朝宗微微挑眉, 语调缓慢却带了些挑衅,“愿赌服输。”   盛韬面色微变,“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徐朝宗, 你是不是酒还没醒,那是我女朋友送我的生日礼物,我是绝对不可能把它当成赌注的, 你明白吗?”   即便再迟钝, 盛韬也察觉出了不对劲, 更何况他本身就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之前的种种,不过是因为沉浸在恋爱中没能及时反应过来罢了。他一开始就觉得徐朝宗对听雨别有心思,后来是为什么放下了戒心呢?   是了。   是徐朝宗表现出了对另一个女生有了好感,可从头到尾,他都不知道徐朝宗说的那个女生究竟是谁。   是他太大意了。   徐朝宗极淡地笑了声,他看向盛韬。他从不是一个脾气多好的人,学生时代独来独往,但性格并不卑微。前世他经历过大大小小的风波,一路披荆斩棘走到事业巅峰,某种程度上来说,他的性格甚至算得上强势,但他很少会在工作以外的事上表露出来,他藏得很好,当然这也跟他跟孟听雨的感情一直很顺利有关。   如果他的性格里没有“掠夺”的成分,那他前世顶多只能成为一个企业里的高管,根本不可能自己白手起家创造奇迹。   他不知道自己现在究竟想做什么,但这个钥匙扣,他一定要拿回来,这本来就是属于他的。   如果孟听雨没有重生,如果是一无所知的她送出去的,他不会计较,也不会抢夺。   可这是跟他共度十八年的她送给盛韬的,没那个道理属于盛韬。   “是吗。”他瞥了盛韬一眼,神情有几分漫不经心。   盛韬果然被他这模样激怒,将手里还没打完的牌猛地往桌上一砸,温和的面容上全是怒色,“徐朝宗你什么意思?!”   “你他妈别太过分!”盛韬已经忍到了极致。看出徐朝宗惦记孟听雨多时,他已经懊恼自己的迟钝,现在徐朝宗这一副完全没打算掩饰的明目张胆模样,更是让他怒火中烧。脾气再好的人也有底线跟逆鳞,盛韬现在把孟听雨放在了心上,怎么可能忍受得了别人对她的觊觎。   殷明跟王远博都被吓了一跳。   盛韬性格温和善良,几乎不跟什么人发生冲突,他家里管教得严,别说是抽烟喝酒,就是脏话他都不讲。   徐朝宗却没什么反应,只是懒洋洋地看向他,平声道:“你觉得我是什么意思,那我就是什么意思。”JŞǴ   殷明大为震撼。   他都没反应过来,赶忙拦住了盛韬,抱着他的臂膀,“哎哎哎!怎么了,这是怎么了?咱不是好好的打牌吗?犯得着为了一局输赢这样脸红脖子粗,老徐,你也是的,韬哥多看重这个钥匙扣你又不是不知道,那还是人女朋友送……”   徐朝宗突然暴怒,“闭嘴!”   殷明被强势打断,茫然地眨了眨眼,发生了什么?为什么要他闭嘴??   为什么这样吼他?   王远博只觉得头疼不已,谁能想到偏偏是今天呢,他知道这两人总有一天会对峙,说不定还会大打出手,可怎么也没想到会是今天,没有一丝丝预兆。原本他以为他会是看戏的旁观者,但现在这事儿他不管根本不行,难道真由着他们两个打起来,闹到宿管跟老师们都知道,最后再来个通报批评?   这事儿是他们宿舍的,他们内部看戏可以,真闹到人尽皆知,那就没必要了。   “是啊。”盛韬冷冷地看着徐朝宗,“谁都知道这是我女朋友送的,你听好了,是我的、女朋友。”   他语气加重,强调了女朋友这三个字。   在盛韬接受的教育中,莫说他跟徐朝宗是室友是同学,即便他们素不相识,在知道他跟听雨是男女朋友的时候,徐朝宗都不应该产生任何想法,人怎么可以没有道德底线到如此地步。   徐朝宗现在最不能听的就是这三个字。   简直啼笑皆非。   他讥讽地笑了声,后看向盛韬,拉长音调讥诮道:“你算什么东西。”   他跟孟听雨之间,有这个人什么事儿?   前世孟听雨都没见过盛韬,更不知道有这么个人,盛韬不过是钻了空子罢了,如果没有重生的戏码,如果不是她想躲着他,他盛韬算、什、么、东、西!   王远博呆住了:完了。   殷明也惊诧地看着徐朝宗,还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   跟盛韬一样,徐朝宗在他们这些同学中形象也很好,虽然跟他们也没有很热络的来往,但徐朝宗这个人冷淡中也有傲气,当然,他是有这个资本傲的——试想一直把宿舍当睡觉地方、对谁都是淡淡的、从不吆五喝六更别说互相开玩笑贫嘴的一个人,他现在不止挑衅盛韬,还如此不屑的说这种话。   盛韬就算是男菩萨转世,也得被徐朝宗刺激得要揍死他。   果不其然,盛韬垂着眼眸沉静了几秒钟。   在殷明都没反应过来时,他冲了上去,抡起拳头就要砸到徐朝宗的脸上,徐朝宗动作敏捷地避开,两人这会儿也没当对方是什么同学室友,暴戾因子此刻尽显无疑,只恨不得把对方揍到骨裂见血。   盛韬想到自己竟然傻乎乎的被蒙蔽这么久,想到自己带着听雨出现在聚会上,想到徐朝宗可能盯着听雨看了无数眼,一股火气在五脏六腑流窜,他这辈子就没有这般愤怒过。   徐朝宗看盛韬更是跟看仇人一般。   他喘气声灼热,脑子里还在回放盛韬的手搂着她的腰、拉着她的手、喝掉她没喝完的梨汤,他眼神阴森,死死地盯着盛韬,剁了他的心都有。   王远博大叫一声,“殷明,你还傻愣着做什么!”   殷明这才回过神来,跟王远博一起冲了上去,一个拦着殷明,一个拦着徐朝宗。   只可惜这两个人打红了眼,六亲不认,殷明都被揍了几拳,他痛得嗷一声,“我艹!”   王远博也被误伤,他顾不上叫疼,语速奇快地喊道:“你们别这样,再打下去把宿管引来了谁负责?是不是要闹到通报批评,是不是要闹到被人发帖到论坛上就好了?”   “到时候你们让人家听雨怎么做人?你们知道到时候那些嘴臭的人会怎么说她吗?”   这段话,让盛韬跟徐朝宗都暂停了。   两人却还是当对方是死敌一般。   虽然停止了打架,但宿舍也变得一片狼藉,折叠桌被掀翻了,椅子也被踹到了门边。就连殷明买回来的饮料水果都被打翻。   隔壁宿舍听到动静,都有人来敲门,在门口扬声问道:“怎么了?大晚上的吵什么呢?”   王远博轻叹,赶忙回道:“没什么没什么,在打蟑螂!”   门外的人嘀嘀咕咕,“现在还有蟑螂呢?”   徐朝宗跟盛韬都不是不理智的人,今天晚上算是巧合偶然,恰好徐朝宗喝了酒,看到了盛韬跟孟听雨亲密的一幕,恰好他们打牌论输赢,恰好徐朝宗早就耿耿于怀钥匙扣被盛韬偷走这件事。   这会儿两人也差不多冷静了一些。   ……   半个小时后,徐朝宗离开了宿舍,盛韬也脸色阴沉沉地出去。   顿时宿舍里只有王远博跟殷明这一对难兄难弟在收拾残局。   王远博在扫地,殷明拖地,两人累得大汗淋漓。   殷明咬着牙吐槽:“他们倒是爽了,留下这些我们来打扫。我今天生日啊生日!就不能稍微给我点儿面子吗?早知道我就不回来了,我在网吧通宵不好吗?我这腿也太贱了!”   王远博苦笑,“那谁叫咱们摊上这俩人了呢。”   殷明想起什么,站直了身体,拄着拖把,语气依然不可置信,“你说啊,真看不出来徐朝宗还有这样一面,你说我怎么就没看出来他对韬哥的女朋友有那心思呢?”   “等你看出来,全世界都知道了。”王远博语气嫌弃。   殷明回味过来,“靠,你是不是早就看出来了?”   王远博没回答,继续吭哧吭哧扫地。   殷明跟在他后面,“我说你真是啊。你这人不讲义气,既然你早就看出来了,你起码得给韬哥提个醒吧?”   “跟我有什么关系?”王远博回过头,不置可否一笑,“我犯得着么?而且这事儿需要我提醒?这不都知道了么。”   殷明:“……”   “不过徐朝宗还真是啊……”他砸了咂舌,“你说他怎么办到的啊,明明是他喜欢韬哥女朋友,他要抢人家女朋友还这样理直气壮,也不怪韬哥要打他。真想做什么,不该偷偷的啊?他倒好——”   殷明摇了摇头,“他这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韬哥抢了他女朋友呢。” 第31章   盛韬脸上带伤回了家。   他在那个宿舍待不下去, 只要想到徐朝宗一直偷偷惦记觊觎孟听雨,他就难受,火苗在身体里流窜。就算一时冷静下来, 他也不能保证今晚还会不会再对徐朝宗挥拳相向。理智告诉他, 他不应该这样, 就像王远博说的那样,事情闹大了一点好处都没有。他只能逼着自己离开,看不到徐朝宗这个卑鄙小人,他的怒火也就不会烧得那样旺。   父母都在外地出差, 家里空无一人。   他呆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过了许久, 想起自己明天还要跟听雨碰面,这才拖着沉重的步子前往洗手间,打开水龙头,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他的嘴角边上有血迹, 颧骨处泛青——徐朝宗下手真够重的。   这件事让他恼火又困惑。   究竟是谁在觊觎谁的女朋友?他下手都没有徐朝宗这样狠。有一瞬间, 他觉得徐朝宗是真的想弄死他。   搞什么?!   盛韬心烦气躁地洗了把冷水脸,回到客厅, 在家里翻翻找找一圈才找到了医药箱。他必须得处理下伤口,否则明天见到听雨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一脸伤。   他边给脸上涂消肿药边在回忆着今天的种种。   记起来饭局快结束时,听雨是起身去了洗手间, 好像在她离开包厢后没多久,徐朝宗以醒酒为由也跟着出去了。   思及此,他猛然起身, 险些打翻了茶几边沿放置的碘伏。   盛韬胸口剧烈起伏, 他无比懊悔, 自己明明不是一个很迟钝的人,怎么就没有更谨慎一点呢?徐朝宗离开了多久,他不过才喝了两瓶啤酒罢了,这点酒量根本不会醉成那模样,他根本就是故意找借口要去纠缠听雨与她独处!   盛韬很善于反省自己。   如果他多个心眼,他就应该有所察觉的,一旦他知道徐朝宗对听雨哪怕有一点点心思,他都不会让他们有任何独处的机会。他为什么这样迟钝?说白了是因为他现在拥有她了,她是他的女朋友了,他便以为所有人都会跟他一样,在知道对方有男朋友时,即便心里有异样的情绪,也会出于道德观绝不靠近。   他暗恨自己。   冲动之下,他给孟听雨发了一条消息:【听雨,你喜欢我吗?】   刚发完他就后悔了。   但发出去的话,也没办法撤回。   这种话,他只在告白时问过。后来即便两人再腻歪,他也不会问,是因为他觉得没有必要,她答应跟他在一起,那肯定是喜欢他的,关于这一点他很自信,可这个晚上,不知道是被徐朝宗刺激了还是怎么回事,他有些不确定。   孟听雨都准备睡了,放在枕头旁边的手机振动一声,将她的睡意打散。   摁亮手机一看,是盛韬发的这条消息,她微微蹙眉,不太理解这个点他怎么会问这个问题,有什么缘由呢?   但今天都发生了什么事她是心知肚明的。   她思索了几秒,回了消息:【当然喜欢啊。】   这个时候就不要顾左右而言他了,她的小男朋友好像没什么安全感,至于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她之后可以再问,当他在问这个问题时,她应该给他很肯定的回答。如果他就在她面前,她应该给他一个拥抱。   盛韬看着回复,心情也没那样糟糕了,拇指抚着屏幕,好像是在触碰她。   盛韬:【我是真的喜欢你。】   过了片刻后,他又补充一句:【我是真的爱你。】   孟听雨干脆穿上棉袄起身下了床铺。三个室友还在忙,有的在追剧,有的在护肤,她猫着腰来到阳台,顺便反手将门关上,这才拨通了盛韬的号码。阳台不是封闭式的,寒风簌簌,她打了个哆嗦。   那头很快地接通电话,盛韬的声音比以往要低沉一些,“听雨,你还没睡?”   孟听雨靠着墙,声音轻轻,带着笑意,“我睡了,那是鬼在回你消息吗?”   如果是以往,盛韬可能就笑了。   今天他沉默了几秒后,又一次重复那句话,“听雨,我很喜欢你。”   孟听雨假装打了个呵欠,懒懒地拉长音调,“知道啦知道啦,不过你今天怎么回事,是不是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一般男生都是这样的。老实交代哦。”   盛韬这才笑了声,“你高估了我的胆量,低估了我的廉耻心。”   他很刻意地加重了廉耻心这三个字。   他现在就觉得徐朝宗太没有廉耻心,令人发指。   孟听雨却笑道:“是吗。”   盛韬嗯了声,又假装不经意地解释道:“也没什么事,就是突然很想告诉你我喜欢你。”   “还以为你受什么刺激了。”孟听雨顿了顿,“明天要早点喊我啊,等考试过后我们就轻松了,可以到处玩儿了。”   盛韬听她轻言细语的一番话,心里残留的那一丝郁气也被安抚。   他的声音也恢复了以往的清朗,“好,明天我叫你起床。”   ……   挂了电话后,孟听雨收敛了脸上的笑意。ĴŠǤ   站在外面有一会儿了,她感到了一丝寒冷,将手机放进口袋后又搓了搓手臂,这才转身进了洗手间。盛韬在她面前就好像是一张白纸,有些他自以为掩藏得很好的情绪心思,其实在她的眼中一览无遗。在恋爱中,他不是一个患得患失的人,他也几乎不会去问她喜不喜欢他这样的问题,一旦他这样做了这样问了,正是代表着他受到刺激了。   或者更准确地说,他感觉到了别人介入的威胁,所以他急于在她这里寻求一个肯定的答案。   徐朝宗。   孟听雨深吸一口气,那么今晚男生宿舍都发生了什么事呢?她不太清楚,但有一点很肯定,盛韬盯上了徐朝宗。   她伸手打开水龙头,眼眸低垂,扯下挂在一旁的毛巾,打湿了一点,带着冰凉的温度,她用力地擦拭着耳垂。   另一边。   盛韬从寝室出来后还有家可回,在这个城市举目无亲的徐朝宗走出校园后,步伐混沌地四处游走,最后来到了一家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他走了进去,吓到了正在整理货架熟食的店员。   徐朝宗面色发青,眼神阴森,更骇人的是他脸上的伤。在这样的深夜,很像是要来打劫的亡命之徒。   店员一脸受到惊吓的表情。   徐朝宗都没看他一眼,随着自动感应的一声“欢迎光临”来到了靠窗的位置,在店员惊悚的目光下,他坐上了高脚凳,双目沉沉地盯着窗外,眼神没有落点。店员这才舒了一口气,收拾好货架上即将过期的盒饭,快速回到收银台,将收钱抽屉锁好。   等做好了防备工作后,店员时不时就看向他这边,顿时有个大胆的推测,如果这个人不是亡命之徒,那么他就是被女朋友抛弃的可怜人。深夜到便利店发呆的人,谁没有经历过一些让人同情的伤心事呢?   便利店里开着暖气,跟外面的寒冷刺骨截然不同。   徐朝宗如雕像般一动不动,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的大脑才缓慢运转起来,他觉得这家店很眼熟,不是经常路过的那种眼熟。他回头环顾了一圈便利店,又看向窗外,那久远的记忆终于再次清晰起来。   那时候他很忙,修双学位、给章一鸣补课以及设计维护系统,都快占满了他的时间。但那会儿还是会尽力抽出时间和她约会,好多次她都是在这家便利店等他,他从公交地铁站过来,有时候起了逗弄心理,他会故意站在窗外看她,猜她什么时候才会发现他已经到了,而那个时候她要么趴在桌上补眠,要么会捧着一本书看,她还会买一杯冲泡好的奶茶,喝上一口,眉眼弯弯,很是满足惬意。   最短的,她三秒内就会感应到他的注视。ĴŜǴ   最长的,五分钟……还是旁边的女生推了推她,她才抬起头来。   然后她特别惊喜,他就站在窗外,笑着看她。   那时候真的很开心,他们碰面后会去学校附近的小吃街,米线煲仔饭、旋转小火锅他们都吃遍了。是哪一年呢,应该是她三十一还是三十二岁时,他问她情人节想要什么礼物,是稀有皮限量款包包,还是钻石手链项链,或者要不要换一辆车。她当时凝视着他,摇了下头,问他,有空一起去吃学校附近的米线然后再去看一场电影可以吗。   他很疑惑,不明白她为什么提这样的要求,明明那家米线店窄小、味道也很一般,不过他还是答应了。   徐朝宗挫败地捏了捏鼻梁。   一大清早,孟听雨被独属于盛韬的温柔moring call叫醒,等她走出宿舍楼时,盛韬已经在下面等着了。   孟听雨狐疑地盯着他,指了指他的脸,“等等,你这是怎么回事?”   盛韬瓮声瓮气地回:“感冒了,不想传染给你。”   好吧,事实是他嘴角边还有颧骨处还没消肿,伤口看起来更吓人,他不想被别人围观,更不想被她看到,所以从药店买了口罩戴上,一路上还吸引了不少人的注目。   孟听雨依然盯着他看。   盛韬微微侧过头,想要避开她的打量,将手里的袋子递给她,“我在外面买的包子,刚出炉没多久,你趁热吃,这家的包子味道很好。”   孟听雨接了过来,还是问他,“你怎么感冒的?”   盛韬身体特别好。   她在寒冬腊月冻得瑟瑟发抖,他还嫌热。   盛韬目光带了些躲闪,“可能是没盖好被子吧,别担心,我晚上睡一觉就好了。主要是不想传染给你。”   他提都不会提在宿舍发生的那件事。   他更不会去试探听雨,这是最没用的男人才会去做的事。   他绝不会在她面前提到徐朝宗一个字,不想让徐朝宗有任何一点机会被听雨注意。   徐朝宗休想影响到他跟听雨。这个人从头到尾只会在他们的爱情中扮演小丑的角色。   除此之外,他还要跟王远博和殷明都说一声,昨天他跟徐朝宗打架的事,绝不可以被第五个人知道。   孟听雨咬了一口热乎乎的包子,心里对徐朝宗的不耐简直到达了顶点。   她都不用去猜,就知道盛韬绝对是脸上带了伤,再联想到他昨天晚上的那些话,还有什么不知道的呢?   盛韬跟徐朝宗应该是打架了。   这两个人恰好她都了解,盛韬为人友善,莫说是跟人打架,他都不会去跟别人吵架,如果不是徐朝宗主动挑衅,如果不是徐朝宗太过分,盛韬绝不会发火。   真让人生厌!! 第32章   孟听雨跟盛韬来了图书馆, 今天还挺早,居然还找了两个位置。   从书包里拿出课本,孟听雨进入了专心复习状态, 完全不受打扰。她在适应了一段时间后, 比起别的同学更快地接受书本上的知识点, 毕竟她也工作了十几年,有比较坚固扎实的经验,前世毕业季时,她也困惑过很久, 那时候她能选择的工作其实也不少,父母还另外提供了两条思路:考研和考公。   她经过思考后, 还是进了电视台。她所工作的环境比较复杂,很长一段时间里令她身心俱疲,但不可否认的是, 她从中也学到了很多东西, 可能每一个拥有十几年上班经验的成年人, 再次回到学生时代都会有类似放松的体验, 比起工作中遇到的种种事情来说,在学生时代只需要好好学习这一桩就很幸福了。   盛韬看了会儿书后, 还惦记着很重要的事,趁孟听雨戴上耳机时,他才从口袋里摸出手机, 临时创建了一个聊天群,里面有他,还有王远博跟殷明。   他斟酌了片刻, 发了消息:【拜托你们一件事, 昨天的事情不要说出去, 我不太想让别人知道。】   一来,他不希望这件事传到听雨的耳朵里,他巴不得听雨永远也别再听到徐朝宗这个名字。   二来,王远博说得不错,这件事真要闹开了,他跟徐朝宗被人议论都是小事,他不想影响到她。   群里很快地有了回复。   王远博:【放心。】   殷明的消息紧跟其后:【我们懂的,家丑不可外扬。】   盛韬:“……”   他懒得去纠正殷明。他跟谁是一家人都不会跟徐朝宗这个道德恶劣的卑鄙小人是一家人。   盛韬:【谢了,等考试后我跟听雨请你们吃饭,但你们别提这件事,我最不想让她知道。】   王远博:【好。】   殷明贱兮兮地:【就只请我们两个人吗?】   盛韬果断地将群解散。   这件事好像就这样淡下来了。盛韬不愿意说,孟听雨自然不会追着去打听。除此之外,男生宿舍的气氛也很怪异,徐朝宗早出晚归,大家还没起来时,他就已经走了,等到宿舍门禁快到时,他才回来,匆匆洗漱后便上床睡觉,不跟任何人有言语上的交流,就连王远博也不是很敢跟他聊天。JŚԌ   盛韬也是一样的,几天下来,他只在宿舍住了一个晚上,其他日子干脆回家睡。   他们是同班同学,上课也会碰到,但盛韬只当徐朝宗不存在。   战战兢兢、生怕这两人再打一架的王远博跟殷明关注了几天动向后,也都悄悄地松了一口气。   几天后,盛韬脸上的伤彻底好了后,他才敢约孟听雨一起出去吃饭。   两人手牵着手走出校园,盛韬还在询问孟听雨,“真不去吃火锅啊?”   孟听雨摇头,抱怨道:“都怪你,这几天没跟我一起吃,我被钱静她们拉着吃好多辣的东西,嘴里都长了个泡,难受死了。”   “啊,来,让我看看。”盛韬停下脚步,跟她面对面站着,双手捧着她的脸。   孟听雨没办法,撅起嘴巴,露出唇瓣内壁。   果然长了个泡。   “可怜的孩子。”盛韬又问,“这可以喷点西瓜霜吗?你们都吃了什么啊?”   “就……麻辣烫啊,辣子鸡啊,巨辣的粉面。”孟听雨感受着他掌心的温度,一时间也舍不得退开。   盛韬捧着她的脸,低头,在她唇上亲了好几下,“等下去药店问问。那你想吃什么,喝粥吗?”   “我们去小吃街看看。”   两人又拉着手,一路甜蜜地来了学校附近的小吃一条街。虽然燕大食堂物美价廉,可学生们偶尔也想换一下口味,因此小吃街的生意都很好。   盛韬跟孟听雨都是属于外形很出色的学生,两人又是很亲密的情侣,吸引的回头率更高。   “小皮锅盔、王胖子酸辣粉、民生炒饭……”盛韬视力很好,念着这些小吃店的名字,“飘香米线……”   孟听雨顿住。   视线看向了记忆中的那家小店。   有一段时间她很喜欢吃热气腾腾的米线,这家店可以选小锅中锅大锅,味道中规中矩,但老板娘很热情。有时候她想换口味了,经过这家店门口时总有一种背叛了老板娘的感觉,于是又一头扎进了米线店,大学四年下来,她成为了这里的忠实顾客。   盛韬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想吃米线?会不会太烫?”   孟听雨回过神来,摇了摇头,“不了。这家米线味道也就一般,我不想吃了。”   刚说完,她手机振动了几下。   她拿出手机。   盛韬又继续打量这小吃街还有什么店。孟听雨跟他交往感到很舒服,尽管他也有独占欲,也会吃醋,但他不会去看她的手机,当她打电话或者看手机时,他也不会凑过来看,除非她喊他。这是一个很有分寸感的男生。   孟听雨低头看手机屏幕,她脸色微变,居然是徐朝宗发来的短信。   徐朝宗:【别带他去吃米线。】   她下意识地回过头看。   盛韬还在看前面,也没注意到她回头看后面。   孟听雨看到了徐朝宗正拎着瓶矿泉水站在不远处的水果摊前,冷冷地看着他们。   她收回视线,将这条短信删除。   走上前挽上盛韬的臂弯,两人继续往前走。最后来了一家鸡汤面馆,跟那家飘香米线隔着几家店。JȘĢ   徐朝宗面无表情地进了米线店。手机界面还停留短信对话框上,那一句【求你】几近碾碎他的自尊,他忍得五脏六腑都生疼地,才没让自己像卑微的乞丐一样将这两个字发送出去。   热情的老板娘也不介意他的冷脸,热络的打着招呼:“帅哥,今天又来啊?还是小锅米线对吧,我让厨房多送你一个卤蛋!”   这帅哥连续好几天每天都来。   老板娘早就记住了他,从前两天开始,每顿都会送他一点东西,要么卤蛋煎蛋,要么一瓶汽水。   徐朝宗几不可察地点了下头,找了熟悉的位置坐下。   他其实也不怎么爱吃米线,那时候他也很纳闷,她怎么对这家店如此钟情。   她双手合十地感慨,拜托拜托,徐朝宗,就吃这家吧,我吃别家的,我会觉得自己是在出轨。   他一脸不可思议。   后来她想吃煲仔饭麻辣香锅,都跟做贼一样躲在他怀里,并且命令他,快点走快点走,别让老板娘看到我!   ……总之,那几年里,只要他们外出吃饭,吃得最多的就是这家店。   徐朝宗看着热气腾腾的小锅,他深吸一口气,夹了一筷子米线,却已经分辨不出来,这是否是他当年吃过的味道。   究其原因,大概是……   他抬起头看向空荡的对面。   大概是他对面已经没人了,没人会喋叽叽喳喳地分享着她一天的喜怒哀乐。   ……   盛韬点了两份鸡汤面。   鸡汤香醇浓郁,孟听雨小口地吃着,没一会儿鼻尖就在冒汗,盛韬一笑,抽了一张餐巾纸帮她擦汗,又道:“你在店里等着,我去买杯喝的。”   说完后,盛韬走出店里,他过来时看到有买手工热豆浆的,正大步朝着店的方向走去,却瞥见了一道眼熟的身影。   等看清楚是谁后,盛韬神情骤变。   徐朝宗匆匆吃了几口后就买单离开,却没想到跟盛韬碰上。两人现在看对方都是生死仇敌,徐朝宗十分痛恨盛韬,只要想到这人马上就要死去国外,他的心情才会稍微平复那么一点点,但很快地,郁气更重,这人都要滚了怎么还缠着孟听雨?!ͿSɢ   盛韬的心情也不会比徐朝宗更好。   任谁碰上这种事都会难以遏制怒火,只要想到这人偷鸡摸狗、居然在他眼皮子底下觊觎他的女朋友,他就觉得徐朝宗太不是东西,这么多年的仁义道德全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不然做不出这种事来。   两人打个照面,眼神都极其冷淡。   如果不是在街上,如果不是孟听雨就在附近,可能又会大打出手。   徐朝宗目光冷厉地瞥了盛韬一眼,拎着矿泉水瓶转身就走了。   盛韬咬了咬腮帮子,脚步很重地来到豆浆店,语气依然硬邦邦地,“一杯红枣豆浆,少放糖,谢谢。”   等盛韬提着豆浆杯回了鸡汤面馆,看到孟听雨吃面吃得脸颊都泛红,他的心情才好了很多。   绝口不提刚才碰到的晦气人。   两人吃过午饭后是准备去看一场电影消磨时间,盛韬却临时接到了他母亲打来的电话,原来他父母提前回来,想叫他回去跟长辈们一起吃顿饭。   孟听雨拉了拉他的手,“你去吧,你爸妈刚回呢,正好我回宿舍复习去。电影我们下次再看也是一样的啦。”   盛韬依依不舍。   前几天他戴着口罩也不敢跟她在一起太久,好不容易取下口罩了,他还希望能在一起一整天的。   不过他也的确想念父母了,他父母工作都比较忙,这两年更是长期出差。这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他也想跟父母一起吃顿饭。   “好啦,明天又不是不见。”孟听雨伸手摸了摸他的脸算是安慰,“你就直接回去吧,我自己回宿舍。”   盛韬刚想点头,却猛然想到——徐朝宗刚才怎么在这里?   说不定徐朝宗就在暗处伺机待动。   等他走后,徐朝宗可能就会装作偶遇跟听雨一起走回学校。   思及此,盛韬果断摇头,“不行,这太危险了,我送你到宿舍楼下。”   不止如此,他还要看着她上楼。   孟听雨被逗笑,“搞什么嘛,从这里到学校走路也就十来分钟,还危险?”   盛韬严肃地说,“你不懂,危险无处不在,我不可以冒险。”   就这样地,盛韬很坚持,牵着孟听雨进了校园,又到了女生宿舍楼下,看到她进去后,又打了电话确定她安全到寝室,他才转身离开。 第33章 ĴŞĠ   孟听雨刚到宿舍没多久便收到了银行发来的短信通知。   原来是馨铃公司那边转给她的合同预付款, 正如赵铃所说,这笔钱不会多,但也有好几千块, 对她这个学生来说, 也能勉强算一笔小小的巨款。坐在书桌前计算了一下自己现在的小金库, 居然也有五位数的存款啦!   孟听雨感到一阵满足,五位数对已经上班的人不算什么,可她还是难掩雀跃。   思忖片刻,她斟酌好词汇, 主动给赵铃发了一条消息表达感谢:【赵总,您好, 我是孟听雨,已经收到贵公司打来的预付款了,谢谢, 祝您生活愉快, 身体健康。】   过了差不多二十分钟, 她的手机响了起来, 是赵铃的来电。   她拿着手机到安静的阳台,这才接通, 礼貌地:“喂,赵总。”   赵铃爽朗的笑声从听筒传来,“不用这样客气生疏, 以后你喊我姐就好。”   孟听雨马上改口,“赵姐。”   “对,就这样, 亲切。”赵铃笑, “小孟, 那个钱不是很多,不过你放心,我有看过策划部那边传过来的报表,你后期分成还是挺可观的,至少比你现在拿到的要多得多。”   “嗯,我知道的。”孟听雨语气轻快,“我特别高兴来着,已经在计划怎么用这笔钱了。”   “以后你还能赚更多的,像你跟小李这样的燕大高材生,毕业后都能做出一番成绩来。”赵铃话锋一转,“对了,小孟,是这样啊,我们厂每年都会开年会,还挺热闹的,你跟小李要是有空也一起过来吃顿饭玩玩怎么样?”   孟听雨迟疑着说道:“可是,我们都不是厂里的员工……”   赵铃乐了,“这没什么,每年我也会邀请一些朋友一起坐坐,忙碌了一年,是该好好乐呵乐呵。这样,我让我秘书给你发时间地点,你跟小李有空就过来。到时候你也可以跟我们设计部的员工聊聊,他们都是很有能力的人。”   孟听雨也不再纠结扭捏,“好,我会跟虹君说一声,能去我俩肯定去。”   挂了电话后,孟听雨从阳台走进来,见寝室三个人都在,眉梢带着喜色宣布了这个好消息,又道:“你们准备准备,就定在周六吧,周六晚上我请你们吃好吃的,然后你们是想看电影还是唱歌,自己商量。”   钱静她们欢呼起来。   当然是为了孟听雨高兴。   于佳琪双手合十鞠了一躬,“施主,放心吧,从今天开始,我们三个人茹素到周六,把肚子全留给你请的这顿饭。”   朱思雯也一脸郑重其事地点头,“如果不是怕生存能量不够,我都恨不得直接喝西北风直到周六。”   ……JŞǤ   孟听雨认真地想过了。   李虹君跟她熟,但跟她三个室友都不熟,真要安排在一块儿吃饭她肯定会不自在,于是就决定分开请。谁知道她找到李虹君时,李虹君却怎么都不肯去外面吃,非拉着她去往食堂。   谁知道两人打了菜端着餐盘找位置时,竟然碰到了赵柏轩跟徐朝宗。   李虹君看了一圈,正是吃饭的点,哪哪都是人,也找不到空位,便征求孟听雨的意见,“这会儿也没位置,要不,我们跟他们拼桌?”   孟听雨没看徐朝宗,无奈之下,点了头。   赵柏轩赶忙挪了挪,帮着李虹君把菜放下,“今天怎么来这边啊?”   燕大光是食堂就有好几个,李虹君并不常来这边。这边的窗口都是点菜,比别的食堂要贵一点。   李虹君努努嘴,语气得意地说:“朋友带我来奢侈一下。”   赵柏轩失笑,看了孟听雨一眼,这才后知后觉,察觉出了一丝不对劲。   他是一门心思都扑在了学业上,对学校里哪些学院哪些系有漂亮姑娘根本不在意。但孟听雨跟李虹君关系好,他见了几回也有初步印象,不至于见了就忘记,于是乎,他骤然想起,坐在他旁边的这位哥们儿,好像、疑似、大概对孟听雨有那么点儿意思。   赵柏轩:“……”   天地良心,他也没跟徐朝宗约好,恰好两个人碰上这就一块儿吃。   徐朝宗视线不经意地扫过孟听雨面前的几盘菜,起身,对赵柏轩低声说,“帮我看着,我去买点东西马上来。”   赵柏轩心想,还不错,知道这时候避嫌。他嗯了一声,继续跟李虹君聊天,“昨天选修课怎么没看到你?”   李虹君摆摆手,“别提了,身体不太舒服,我请了假。”   赵柏轩还要追问她怎么不舒服,李虹君打断了他,“别问了,专心吃饭。”   赵柏轩:“……噢。”   孟听雨抿唇一笑,她大概知道李虹君是怎么不舒服,于是将自己手边的小盅炖汤推给李虹君面前,“那你多喝点汤,这个鸡汤还不错,热乎乎的。”   李虹君冲她眨眨眼,“谢谢我贴心的朋友。”   等他们都快吃得差不多的时候,徐朝宗才回来,手里端着餐盘,餐盘上是一碟话梅排骨。   师傅手艺特别好,话梅排骨都是供不应求,到了饭点排队的人总是很多很多。这是孟听雨最最喜欢的菜,以往每次他惹她不高兴了,他都会去排队给她买一份,她吃了就会消气。   赵柏轩瞥了一眼,有些惊讶,看不出来徐朝宗还是个热爱美食的吃货。   “你真是有毅力,起码排了快二十分钟吧?”   尤其是快到考试周了,还真没几个人愿意花费这么长时间去等一份排骨。   孟听雨已经收敛了唇边的笑意。   下一秒,徐朝宗坐下,小心翼翼地将那份排骨放在了她面前。   还在喝汤的李虹君缓缓抬起头来:“?”   接着她被呛到,咳嗽了好几声。   赵柏轩吐掉鸡骨头后连忙地从口袋摸出小包纸巾,抽了一张给李虹君。   “虹君,我吃完了,你等我一下,我去给我室友买份杏仁露。”孟听雨已经端起了自己的餐盘,从头到尾都没看那盘排骨一眼。   人的口味是会变的。   这个世界上,没有永不改变的事物,也包括人。   这本来就是他信奉的观点,不是么。   没有什么是不会变的,也没有什么人是不能失去的,更没有什么位置是旁人不能替代的。   李虹君还没反应过来,呆呆地点了下头,“哦,好哦。”   孟听雨都懒得抬眼去瞥徐朝宗,起身离开。   徐朝宗目光平淡,似乎早就预料到了她会这样,他面不改色地夹了一块排骨,埋头吃饭。李虹君诧异地看着赵柏轩,皱着眉头,跟见了苍蝇一样,就差将“嫌弃”二字写在脸上了,赵柏轩想解释,但又不知道该怎么说,这一刻是真正的词穷,他只能反手捂脸,试图挣扎,“……我们恰好碰到。”   真不是别有心机。   李虹君轻哼一声,放下筷子,端起餐盘,一脸高贵冷艳地离开去找孟听雨。   等李虹君走后,赵柏轩这才侧过头,无奈地说道:“你害惨了我,你这个人太不讲义气了。”   徐朝宗充耳不闻,依旧专心吃饭。   赵柏轩叹了一口气,苦口婆心地说,“你这样会让别人误会我们是蛇鼠一窝,我可没有半点要帮你的意思。再说了,人家学妹的态度也很明显了吧,她真是有男朋友。”   过了片刻,徐朝宗吃完了饭,放下筷子,语气冰冷,“那没结婚吧?”   赵柏轩瞠目结舌了好一会儿,一声“卧槽”差点脱口而出,还好他及时想到了自己的人设是斯文有礼学霸。   他以前就看出来徐朝宗这个人不是很好相处,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但也没看出来他这样——不要脸啊!简直刷新了他的世界观。   ……   李虹君找到孟听雨,两人手挽着手走出食堂。   一路上,李虹君顾左右而言他,一脸欲言又止,她是性子比较直接的人,什么情绪都写在脸上,此时的她还不是日后那个雷厉风行的李律师。   “想说什么就说吧,别把自己给憋坏了。”孟听雨说。   李虹君如蒙大赦,赶忙说道:“第一,我要解释,今天这一出可不是我安排的,我都不知道会碰到他们,要是我知道有这一出,我绝对当赵柏轩那小子是空气,不,我当他是二氧化碳。”   孟听雨扑哧笑出声,“放心,我懂的。今天真是意外碰到。”   李虹君松了口气,又看向她,“第二……那怎么回事啊?那个徐朝宗知不知道你有男朋友?”   孟听雨:“没人比他更清楚了。”   她隐晦地提了一句徐朝宗跟盛韬的关系。   李虹君表情都快裂开,“什么什么?!他们是同学,还是室友,那他明明知道你跟盛韬在恋爱,他做这些是想干嘛!”ɈŠƓ   “不知道,不清楚,不关心。”孟听雨冷静地回,“你当赵柏轩是二氧化碳,那徐朝宗对我来说就是——”   她想了想,说了两个字,“臭氧。”   李虹君哈哈大笑起来,“还挺会比喻的嘛。不过我跟你说,我这两年在书上还有网上都看到了很多案例,总结了一点,你听听就好,那就是在数据面前,男人的三观根本不能看,他们大多数都没什么道德心,我虽然也不认识这个徐朝宗,对他也不了解,但就他这明目张胆的作风,我断定这个人寡廉鲜耻,好像随时要挤掉盛韬上位。这种人你还是当心点,不是有那么一句话么,人无脸树无皮天下无敌。”   ……   与此同时,赵柏轩依然没放弃拯救徐朝宗的三观,宛如唐僧念经。   徐朝宗听得很烦,他知道怎么挑战赵柏轩的底线逼这个人闭嘴,语气寻常地说:“结婚还可以离婚,谈恋爱算什么?分手不过是迟早的事,谁还等不起?”   赵柏轩被他刺激得都开始咳嗽起来,“……” 第34章   孟听雨回到宿舍时, 三位室友都还没回来。   开了灯,给自己倒了杯水,还在头疼今天发生的事情, 放在口袋里的手机振动起来, 拿出来一看, 是盛韬的来电。   盛韬打电话的次数肉眼可见的多了起来,尽管他们几乎每天都见面。   他不会直截了当的查岗,但他会旁敲侧击,问她在哪里、在做什么, 仿佛闲聊一般。她上什么课、在哪里上,他也会问, 有时候还会陪她一起上课,他希望他能极尽可能地占满她所有的时间。   在盛韬之前,孟听雨也就谈过两次恋爱。   无论是初恋还是徐朝宗, 都不是这样的性子。正是因为没有经历过, 所以孟听雨也没有烦盛韬, 相反她很愿意多给他一些安全感。   孟听雨接通电话, 柔声道:“干嘛,没跟你爸妈在一起吗?”   可能是隔着电话, 这一刻盛韬的声音低沉醇厚,“他们在点菜,我嫌里面太闷出来透透气。你呢, 吃饭了吗?”   “现在都几点啦,怎么可能没吃。”孟听雨顿了顿,好似不经意地说, “跟李虹君一起去吃的食堂。”   “那就好。对了, 你想不想吃宵夜?这家餐厅的招牌菜挺多的, 要不要给你打包一点,我妈说这家的烤乳鸽味道特别好。”   盛韬恋爱很体贴,谁跟他谈恋爱,舒适指数直线上升。   孟听雨懒洋洋地往后一靠,热水袋也充好了,抱着很暖和,“那算了,吃得好饱好撑。”   “下次我带你过来吃。”盛韬说,“趁热吃会更好,对了,我妈这次出差回来买了不少东西,明天我给你拿两盒巧克力去啊。”   孟听雨嗯了一声。   盛韬语气很兴奋很雀跃,连她都感觉到了,不免打趣一二,“你这么开心呀?不过当爸爸妈妈的小宝贝的确很快乐。”   听到孟听雨用“小宝贝”调侃自己,盛韬耳根一红,“我马上都二十了,还小宝贝呢。你才是小宝贝。”   他的确很开心,没能忍住,又道:“我爸妈工作都挺忙的,每年寒暑假基本上都我一个人在家里,我小时候都是回我爷爷奶奶家。刚才我妈说,她这次不出差了,就在家呆着,我爸也是,他们两个人会一直呆到过年。”   “那可真好。”孟听雨也为他开心,“我也很喜欢跟我爸妈在一块儿。”   “所以,这段时间我可能就回家住了。”盛韬想到什么,又急忙补充,“不过,我每天还是会送你到宿舍楼下我再走。我住校或者不住校都没区别的,每天早上我还是去接你。”   孟听雨笑道:“只要你不觉得辛苦,那我当然没意见。”   盛韬就差拍胸脯保证了,“接送女朋友才不辛苦!”   他是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不注意,又被徐朝宗那小人钻了空子。   ……   孟听雨有这一笔钱也就想着给父母买点东西作为礼物。ͿȘƓ   这天下午,她们没课,盛韬却是满课,孟听雨陪钱静出去吃饭逛街,虽然现在复习功课很紧张,但也不能没有娱乐活动。   钱静牵着孟听雨来了步行街一家毛线店,眼神飘忽,脸颊微红地挑着毛线。   孟听雨一脸意味深长地看她。   她印象中这两年冬天,有很多女生都会买毛线给喜欢的男生或者男朋友织围巾。她那会儿也织了一条围巾,是准备作为新年礼物送给徐朝宗的,奈何围巾还没送出去就被她爸看到,她爸一瞧是烟灰色的,还以为是送给他的,当即就乐呵呵地系上,那她肯定不能对他说,爸,不是送给你的,是送给我男朋友的吧……   后来,她跟徐朝宗提起这件事,徐朝宗很大方地表示没关系,反正他冬天也不怕冷,他也不习惯围围巾,总觉得就像是一只手扼住了他的脖子,让他难以顺畅呼吸。   他都这样说了,她自然也不会再织围巾送给他。   钱静害羞地拉着孟听雨,语气含糊不清,“你帮我看看嘛。”   孟听雨故意逗她,拿起一团红色毛线,“我看别人围红色围巾还蛮好看的,你皮肤白,红色很适合你的。”   钱静“哎呀”一声,“我有围巾……而且谁是给自己织啦,”可能是太过羞涩,她声如蚊呐,“你帮我看看,哪个颜色比较适合男生。”   孟听雨瞥她,“送给那个体育生?”   钱静在万圣节时跟社团的成员出去玩,认识了体育学院的一位男生,孟听雨还见过一次,男生长相俊朗,身材健硕得能上山打老虎。钱静就很喜欢这种有力量感的男生,尤其是对方在下雨时,毫不费力地背她走几公里后,她一颗芳心深深沦陷。   “……你是不是觉得不该太主动。”钱静又开始迟疑起来,“毕竟他也没送我什么,也没说什么。我这样是不是有点儿上赶着的意思?”   孟听雨已经不太记得前世有没有这一出了。   但她想象了一下,如果是当年的她,她应该也不会太赞同钱静在关系没明朗、对方都没主动表白的时候就织围巾。   她还记得后来。   钱静偶尔会给她发消息,她说,在路上看到了年轻又高大的男生,总会想起他,想着如果当时再勇敢一点就好了。   孟听雨目光含笑又温柔地看着好友,伸出手拍了拍她的肩膀,轻声道:“没关系呀。静静,你如果问我,那我的回答就只有一个,你开心就好,你别去想那么多,想做什么就去做什么,想付出就付出,想收回就收回,只要你自己开心就好。”   钱静脸颊一热,嘴唇嗫嚅,还是喜滋滋地说,“那……你帮我挑挑?”   两个女生站在货架前,挑选了很久,钱静挑了比较耐脏的深蓝色毛线。   “你要不要买?”钱静听到老板说多买几团毛线会打折,扭头问孟听雨。   孟听雨想了想,拿了几团黑色毛线。   钱静问,“黑色会不会太暗了?不太适合盛韬吧?”   孟听雨摇头,“不啊,我给我爸织。”   烟灰色的围巾其实不太适合她爸爸这个年纪的中年人士,想到爸爸上辈子那样珍惜那条围巾,她就莫名心虚。   现在就挑更适合爸爸的毛线颜色吧。   至于妈妈——她跟徐朝宗一样,都不爱戴围巾,甚至连高领毛衣都不能穿。孟听雨决定放假后带妈妈上街,再给她置办一身新装。   钱静一听这话,惭愧地说:“……我都忘记了我爸妈……”   孟听雨笑,“放心啦,不只是你。我也这样过。”   钱静又道:“那你不给盛韬织一条吗?我看了教程特别简单,以你的手艺,织一条跟织两条也没区别,会很快的。”   这个提议,孟听雨还是听了进去。   这段时间她很少会想盛韬以后出国定居这个可能。她不是那么介意他们之间有没有未来,因为他们都太年轻,可这件事一旦发生,那么他们分开也是必然结局。   想到这一个学期,她送给盛韬唯一的礼物还是那个钥匙扣,她迟疑了几秒,转身走向货架,挑选了一会儿,还是觉得盛韬更适合烟灰色。   他的衣服裤子也都是黑白灰居多。   拿了几团烟灰色的毛线扔进购物篮里一起结账买单。   自从孟听雨恋爱、钱静也认识了体育生后,她们两个便很难得一起出来逛街,买了毛线后也没急着回学校,兴致勃勃地逛衣服店又去看了一场电影,等从影院出来时,天已经黑了,盛韬都打了好几个电话来,听说她跟钱静打算回宿舍泡泡面吃也没勉强,幽怨地说了声注意安全后便自己坐车回家。   钱静挽着孟听雨的臂弯,羡慕道:“盛韬好在意好紧张你哦,你看,咱们一起出来玩,他给你打了少说也有五个电话了吧……”   想到什么,她又话锋一转,乐呵呵地说,“还好我是女生,我要是男生,盛韬该提刀来砍了我吧。”   两人在公交站台等着,这里有到燕大的直达公交车。   孟听雨回:“他最近可能受了点刺激,不过应该很快就会好。”   “什么刺激?”钱静猛然睁圆了眼睛,凑近孟听雨,激动地追问,“徐朝宗给的刺激吗?”   孟听雨不置可否一笑。   “他们两个人打架了吗?!”钱静又问。ɈSԌ   “应该。”孟听雨又道,“这事你别跟别人说,盛韬没跟我讲,应该不太希望我知道。就咱们两个人聊聊,你听过就忘。”   钱静扼腕不已,“我恨我不是摄像头,不然我肯定要亲眼见证那一幕——等等。”   钱静看向孟听雨,拉着她的手说,“正所谓一回生二回熟,他们能打一次,就一定会打第二次第三次,我等得起。”   孟听雨:“……”   “那盛韬这样我就能理解了。不是我偏心眼,我是以一个路人甲的身份来评价,身高呢,徐朝宗好像比盛韬高那么一点点,反正最差两个人是一样高,所以这一点上,盛韬也就没优势,长相呢,他们两个人不同类型,但我会觉得徐朝宗更有味道一点。”   孟听雨斜睨她一眼,“什么味道,烟味吗?”   这话一出,她自己先愣住。   钱静疑惑问道:“徐朝宗抽烟?”   孟听雨紧抿着唇,感到头痛似的闭了闭眼。   什么破习惯。   她能不能改掉。   是的,跟徐朝宗几次接触下来,她都能嗅到他身上那股淡淡的烟草气息。   “抽烟……我也不知道算不算缺点。好吧,长相这方面就当他们打个平手吧,毕竟各有特色。”钱静又掰着手指头算,“成绩嘛,我总觉得徐朝宗看起来比盛韬要聪明很多的样子,他好像在他们系也挺有名。所以,你看看,盛韬除了在家境方面比徐朝宗好,其他方面要么不如他,要么打个平手,那盛韬当然会有危机感啊。”   孟听雨已经不愿意再讲这个话题了,有气无力地说,“姐,你别说了,车来了。”   上了车后仍然觉得不够,抱过钱静,使劲地撸了一把她的头发,直到钱静嗷的一声抗议“我头发快被你揉成鸡窝了!”孟听雨才罢手,看着钱静那一头被她揉乱的呆毛,她才终于满足地笑了起来。   啊这样舒服多了! 第35章   最近时兴织围巾, 她们宿舍,除了朱思雯以外,三个人都扎进了这队伍里。   孟听雨很了解爸爸的喜好, 她本来就擅长做这种手工, 除了才上手的生疏, 很快地就熟练起来,她给爸爸挑的都是最好的羊毛毛线,没几天就织好了,也是中年人比较青睐的款式, 柔软暖和又舒服。   可惜爸爸不爱戴毛线手套,不然她都想再织一对。   于是, 剩下的时间就留给了盛韬的围巾。   她生性乐观,可也不得不做好一切准备,她不希望在跟盛韬分开后, 在这一段恋情中, 她都没有真正用心地给过盛韬什么。   光是确定款式, 孟听雨都翻了好多杂志跟教程, 最后确定了针法,她也有自己的小惊喜小灵感, 买来了钩针,准备勾小小的一朵安在围巾上,犹如点睛之笔。至于勾什么花样, 她也想好了,盛韬最爱摄影,他最珍惜的物品就是他的相机, 她打算按照教程钩织一个小小的照相机。   钱静看孟听雨废了好多种图案, 经过她桌前时, 捧着杯热可可弯腰凑近看,“你比我用心多了,这个小照相机太可爱了吧!”   孟听雨手上动作没停,“我也觉得挺可爱的,希望他会喜欢。”   盛韬家境优渥,他也不缺什么。   比起钱包、皮带这种物品,她想,盛韬应该会更喜欢她亲手织的围巾。   偶尔她也会陷入到这样一种沉思中,如果上辈子的那一天,她真的去了玫瑰园,认识了盛韬,那么结局走向会是什么样的呢?当然,她对于前世那十八年并没有后悔,一旦后悔就意味着她否定了那个全心全意去爱的自己。不过,也许,那时候她先遇到的是盛韬,可能他们也不会在一起,盛韬喜欢的是现在的她,真正十八岁的那个她,他也不一定会喜欢上。   那个她,肯定无法像现在这样坦然地面对也许即将到来的分开。   ……   很快地他们过了考试周,迎来了寒假。   学校里的人一天比一天少,孟听雨跟盛韬都是本地人,放假后两人几乎也是天天见面。这天,盛韬约孟听雨出来,两人吃过午饭又看了场电影后,兴致勃勃之下,盛韬带她来了广场附近的溜冰场。   盛韬已经换上了溜冰鞋,反而是孟听雨踌躇不前,一脸犹豫。   他滑到她面前蹲下,手搭在她膝盖上,“怎么了?”   孟听雨是想玩又不敢玩,一开始她答应了,可真到换鞋时,她又害怕,“我上一次滑冰还是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当时摔得很重,有点心理阴影了。”   盛韬轻叹,“可怜的孩子。”JSĢ   他不急不躁,又温声道:“那你想玩吗?如果不想玩我们就走,别勉强自己。”   孟听雨又犹豫,“可我又很想玩。”   盛韬被她逗笑,抬手揉了揉她的头发,“那就玩吧,交给我,放心,我滑冰还不错,今天如果让你摔跤了,任由你拳打脚踢怎么样?”   孟听雨被他蛊惑,点了下头,在他的帮助下换上了溜冰鞋。   她被他牵着进了场地,一颗心狂跳不已。   盛韬回头冲她一笑,“这样真好。”   孟听雨所有的心思都在脚下,胡乱地应道:“什么。”   “你这样牵着我。”盛韬说,“这种感觉真好。”   盛韬一共谈了三次恋爱。前两次也都是真心喜欢才在一起,最后也是和平分手,可恋爱跟恋爱也是不一样的,在跟听雨的这段恋爱中,他感到开心幸福,但也惶恐不安。外界的威胁来自于虎视眈眈的徐朝宗,但内里也跟听雨有关。他能感觉到,他喜欢她,远远多过于她喜欢他,她总是淡淡的。   但这没什么好抱怨的,一段感情中,是永远也做不到公平。   他愿意当付出更多的那个人。   现在这样真好,好像这一刻,他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能抓得住的人,所以她很用力很紧张,绝不松开他的手。   盛韬是很耐心的老师,他牵着她滑了几个来回后,又一点一点的帮她重拾信心,教她怎么样不摔跤的技巧。   还有很多小孩子在这边上课,一个小胖墩嗖一下滑过,又轻松地滑回来,故意对孟听雨挤眉弄眼,“姐姐,加油哦!努力哦!你一定可以的!”   孟听雨:“……”   她想瞪这个小胖子来着,但忍俊不禁,只能无奈地拉长音调,“谢谢你哦。”   盛韬也笑了起来,“不要欺负我女朋友。”   小胖子回:“有女朋友很了不起嘛!”   盛韬点头,“那的确是非常了不起。”   总之,孟听雨克服了记忆深处的恐惧,半个小时后,她已经轻松自如,但还是要牵着盛韬,被他带着滑。这是重生以来,她第一次有了类似呼吸自由的体验,太舒服,轻轻滑过时,耳畔的风都成为了一种能托住她的力量。   久违的放松,那是一种身体跟灵魂都轻快的感觉。   她已经很多年没这样过了。   等从溜冰场出来后,孟听雨眉梢都是轻松自在的笑意。甜蜜的挽着盛韬的臂弯,两人还在商量等下晚饭要去吃什么时,身后一道洪亮的声音传来——   “听雨!听雨!!”   孟听雨笑容逐渐凝固,那声音越来越近,盛韬都停下了脚步。   她只好回过头,苦着脸喊了声:“姑妈。”   孟丽珍看了眼侄女后,目光便一直放在盛韬身上,那一刻两眼放光,“我就说我没看错,听雨,这位是?”   盛韬顿时手足无措,耳根红了。他没想到会碰到听雨的姑妈,一时之间词穷得厉害,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只等听雨发号施令。   孟听雨心里暗叹一声,却还是老老实实地介绍,“盛韬,这是我姑妈,亲姑妈,姑妈,这是盛韬,我……男朋友。”   孟丽珍的眼里一下子迸发出光彩来,却也没忘记以审视的目光打量盛韬。   小伙子长得真是高,相貌也俊得很,跟她侄女那是再般配不过。   盛韬耳根通红地,“姑妈好。”   孟丽珍咧开嘴,“好好好,名字是怎么写来着?”   “兴盛的盛,文韬武略的韬。”   “好名字!”孟丽珍话赶话,抓着侄女的手不放,热情邀请,“走,上姑妈家吃饭去,你姑父买了特别好的牛肉,小盛也一起来!”   孟听雨一阵头疼,却也知道姑妈的性子,只好问道:“一鸣今天补课吗?他要是补课就算了,不想打扰他学习。”   这是很重要的事。   她不希望他们再跟徐朝宗正面碰到。   孟丽珍摆了摆手,“没呢,他今天休息,中午就跟同学出去逛书店了,晚饭都在外头吃。”   孟听雨这才在心里松了一口气,看向盛韬,是在征求他的意见。   盛韬当然没意见,他巴不得早点去见听雨的家人,这也代表他们的关系更稳固了一些。   什么徐朝宗,什么学弟,那都不算什么。   就这样的,孟丽珍拽着孟听雨跟盛韬上了车,回了四季花城。不过在小区门口时,盛韬就给孟听雨使了眼色,两人下了车,这是去听雨的姑妈家吃饭,他不能空着手,这太不礼貌。   孟丽珍狐疑地看着他们,似乎是看穿了侄女的心思,说道:“都说了奶茶要少喝点儿,那都是香精兑的。”   孟听雨撒娇,“那我就是特别特别特别想喝嘛!”   她拉着姑妈的手晃了晃。   盛韬却纳罕,他还是第一次见孟听雨这样。   她也撒娇,但跟这会儿完全不一样。   孟丽珍也是真心疼爱侄女,只好故作严肃地板着脸说,“那你们早去早回,我们计时,二十分钟就过来,不然我跟你姑父出来逮你,别跟你姑妈我来什么临时有事这一套!”   孟听雨:“……”   目送着孟丽珍开车进去,孟听雨才看向盛韬,“因为你,我又被念了。你说怎么办吧。”   盛韬搂着她,“怪我怪我,不过你帮我参考参考,要买什么东西好呢,我确实没经验,这次没骗你。”   孟听雨摇了摇头,“也不用买,这样会有点奇怪。”   毕竟是给她姑妈买,也不是给她父母买。   盛韬也想到了这一层,沉吟道:“不如给你表弟买吧,这样合适,我也不是空着手。”   两人在小区外面看了圈,正好有家体育用品店,盛韬征求过孟听雨的意见后,选了个价位中等的篮球。   孟丽珍风风火火地回来,“老章,你快出去买一只烤鸭回来,听雨爱吃那个,对了,再去超市买点车厘子!”   章父从卧室出来,睡眼惺忪的,“怎么了这是?”   孟丽珍兴奋激动不已,“老章,我跟你说我们家听雨太让人省心了!她等下带她男朋友来吃饭,马上就来,真的,那小伙子太好了,我刚都打听到了,也是本地人,跟听雨一个学校的,爹妈工作更好,他妈大学教授,他爸还是建筑工程师!这小伙子还长得又高又帅,你说我家听雨眼光怎么就这么好呢!!”   章父赶忙要回卧室换衣服,想起什么又折返回来,问妻子,“那要不要叫大哥大嫂过来,毕竟这是听雨的男朋友。”   孟丽珍却很有自己的心思,“那就没必要,哪有长辈特意过来见晚辈的,这不合规矩,听雨男朋友到我们家吃饭还说得过去,这要是把我哥嫂子叫来,听雨第一个要跟我急。我们现在就是帮她把把关,他们俩估计还没到那一步呢。”   章父一听也是这个道理,点了下头。   徐朝宗在街上晃悠。   何其可笑,重生时他还雄心壮志要花更短的时间达到从前的巅峰。可现在由于他的能力比同一阶段要强,原本复杂的工作对他来说也很轻松,他比前世这个时候多出了很多空闲时间。   可面对这多出来的时间,他也只能眼睁睁地看它浪费在自己手上。   原来是这样的滋味。   他突然恐慌不已。   他试图用工作麻痹过自己,可他发现,一个阶段的工作量它只有那么多。可是人的一辈子又那样的漫长,他现在还不是三十七八岁,他才十九岁,未来那样长,他该怎么办?如果从来没有拥有过,如果他不知道爱和被爱是什么滋味,那倒是一种幸事,可偏偏,那些美好的事情他都经历过,他内心的惊慌无人知晓,他甚至有这样的感觉:即便他能达到比前世更高的巅峰,似乎那也不是多么令人惊喜的事了。   如果连工作连事业都无法再填充他的内心……   徐朝宗深吸一口气,手竟然微微颤抖起来。   他试图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四处去观察他根本就不感兴趣的行人跟店铺,走着走着,竟然看到了一个本不应该出现在游戏厅门口的人。   章一鸣。   章一鸣确实是跟同学约好出来买资料书,没想到碰到了以前的初中同学。他以前跟这个朋友关系很好,但中考时这同学没考好,现在也是在念职高,然而为人义气,两人这几年偶尔也会在网上聊几句。这次碰到,同学非拉着他去游戏厅见识见识,还说他念书都快念傻了,是该放松放松。   他有些犹豫。   以前初中时他也爱打游戏,这几年被父母被姐姐逼着,才终于将心思放在了学习上。   可他真的好累好辛苦。每天睡前是课本题目,醒来也还是,同时他还要背负着那么多那么重的压力。   进去玩一玩吧……   反正今天也休息,他就玩半个小时。ɈSĢ   正当他被朋友架着要抬腿进去时,一道冷淡清冽的男声从不远处传来:“章一鸣,你在做什么?”   ……   十分钟后,章一鸣耷拉着脑袋,跟受气包一样,讷讷解释:“我没想玩,就是……进去看看呗。”   徐朝宗瞥他一眼,严厉地道:“再过几个月就高考了,你进游戏厅看看?你看什么,那里面有什么好看的?”   章一鸣瑟缩了一下,跟小鹌鹑似的,他知道自己理亏,他现在想起来都一阵后怕。   可是……   他嘀咕了一句,“这也没什么啊。”   “是没什么,但你自己想想,你是什么意志力很坚定强大的人么?”徐朝宗毫不客气地,“你今天是进去看看,再被人哄着玩半个小时,你明天就会偷溜出来玩一个小时,后天你会等全家人睡着了之后出来通宵。”   章一鸣反驳:“哪有那么严重啊!!”   “有。”徐朝宗拎着章一鸣拦了辆计程车,冷酷地说,“我送你回去。”   一直到下车时,章一鸣还在跟徐朝宗讨价还价,“今天这事儿能不能别告诉我爸妈啊?”   徐朝宗扫他一眼,“你自己坦白。”   章一鸣狗腿地拖住徐朝宗的手臂,“徐老师,您不是很忙么?要不,您就先回去,我又不是三岁小孩,我知道回家的路……”JŠǴ   徐朝宗目光缓缓地下移,挪到他的腿上,“我怕等我走后,你这腿不听你使唤。”   章一鸣:“?”   无奈之下,他只好跟着徐朝宗走进了居民楼,上了楼梯。   屋子里,孟丽珍很热情,盛韬险些招架不住,跟小学生一样,乖乖地坐在孟听雨旁边,眼神都不敢到处乱放。   正在他们聊天时,突然有人按了门铃,孟丽珍起身,一边往围裙上擦手,一边笑道:“肯定又是你姑父忘记带钥匙了,一天念他八百回他都丢三落四!”   孟丽珍快步来到玄关处,开门,看到门口的人后,难掩惊讶地说:“小徐,你怎么来了??”   孟听雨顿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果然她侧过头看去,徐朝宗已经被孟丽珍领了进来。章一鸣跟霜打了的茄子一般,跟在徐朝宗后面。   盛韬也顺着看过去,脸上的笑容在看到他后,刹那间凝固、僵硬。   徐朝宗待看清楚坐在沙发上的人后,霍然攥紧了手机。   下颚紧绷,眼里是不可置信。   好像有一把尖刀直直地插进他的耳朵里。   她居然带盛韬来了姑妈家??   她明明知道她跟盛韬是不会长久的。   而且,上辈子他都是在章一鸣高考后才被她带着见了她的家人。   盛韬凭什么?他凭什么?! 第36章   明明心里是狂风暴雨, 徐朝宗面上却更显镇定。   他将攥成拳头的手藏在了身后,松了又紧、紧了又松,如此几个回合后, 才一脸云淡风轻地解释了原因:“孟姨, 今天在外面碰到了一鸣, 正好一鸣他说有解不开的题目,我就顺道送他回来给他理理思路。”   孟听雨眼睫低垂,视线触及盛韬放在膝盖上的一双手,倏然攥紧成了拳头, 手背上青筋隐隐若现。   盛韬的心机城府自然不及徐朝宗,他还没来得及消化这一切, 脸上神情自然也无法掩饰,几乎是艰难地挤出一个笑,他深吸一口气, 简单地平复了心情。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徐朝宗远远没有他表现出来的这般从容淡定。   他心里已经将盛韬凌迟处死了几百次。   他努力地将一股郁气收好了藏好了, 这才语气微微诧异地说:“盛韬, 你怎么在这?”   话一出口, 他的视线终于挪到了孟听雨身上,似乎是了然了, 笑了一声,很礼貌地说,“好巧。”   这下轮到孟丽珍惊讶了, “咦,你们认识啊?也难怪,你们都是燕大的。”   徐朝宗微笑着说道:“孟姨, 我跟盛韬是同班同学, 还住一个宿舍。”   “这么巧?”孟丽珍爽朗一笑, “这个世界还真小。你是我们家一鸣的家教老师,小盛又是听雨的男朋友,这不就是缘分嘛!”   缘分一词一出。   盛韬唇角笑意凝滞了几秒。   徐朝宗挑了下眉峰,显然也不太喜欢这个词。   但两人掩饰得都很好,孟丽珍也没察觉到这三个人之间的暗流涌动。   盛韬已经恢复寻常。他本身也不是一个莽撞的人,即便有很多问题想问,心情也憋屈得很,但面上丝毫没显露出来,他还记得这是什么场合,他不会做让自己、让听雨难堪的事。   他笑着点头,“的确很巧,没想到一鸣的家教老师是你。”   徐朝宗嗯了声,“巧得很。”   孟听雨也有些不耐烦,但她会自己消化这种情绪,这样的场面之所以发生,跟她也脱不开关系。如果她没答应姑妈过来吃饭,那就什么事都不会有。她不该抱有侥幸心理。   孟丽珍看向徐朝宗,满面笑容,“小徐,真是麻烦你了,还辛苦你跑一趟。”   徐朝宗不着痕迹地看了看孟听雨,又若无其事的收回视线,这才回孟丽珍,“孟姨,是您太客气了,您跟章叔平常对我那样好,我这不过是举手之劳,不算什么的。”   他又抬手看了眼腕表,“孟姨,时间也不早了,既然家里有客人,那我还是不打搅了,一鸣,有什么不懂的还是给我打电话。”   孟听雨都被徐朝宗恶心到了。   知道他骨子里有点阴险,但她也没见过这一面。   他们在一起那么多年,她的家人他都很了解,拿捏得死死地。   果然下一秒,孟丽珍关切问道:“小徐,你还没吃饭吧?你不赶时间的话,就留下来一起吃,今天我做了好多菜,反正你跟小盛又是同学,大家一起热闹热闹!”   盛韬:“……”   盛韬盯着徐朝宗。   大有一副这不要脸的东西敢点头,他就冲上去搞死他的架势。   不过这毕竟是在别人家,还是孟听雨的姑妈家,他只能忍耐,忍得牙都疼了。   徐朝宗装模作样地犹豫道:“那怎么好意思。”   孟丽珍不甚在意的一挥手,一锤定音,“这有什么,就一顿饭而已,我们一鸣的成绩能进步多亏了你上心,就这么定了,你们同龄人一起玩儿,我去厨房忙了,小徐,不准走啊!”   徐朝宗仿佛是盛情难却,很为难,却还是点了下头,语气里颇有几分无奈,“那……麻烦了,孟姨。”   盛韬表面平静,内心有几分暴躁。   孟听雨淡淡地抬头扫了徐朝宗一眼,两人视线在空中相撞,似乎是火星子擦出的声响。   徐朝宗未尝没有责备的意思,或者,准确地说,是他对此有所怨言。ĴŠG   孟听雨厌恨徐朝宗如此不识趣。   徐朝宗率先败下阵来,看向章一鸣,淡声道:“一鸣,走,进房间,我们看看试卷。”   章一鸣:“……”   他敢怒不敢言。   很奇怪,在家里跟小霸王似的,他不怕爹妈,但每次看到徐朝宗都会莫名发怵。   他乖乖地跟在徐朝宗身后回了房间。   空气里的紧张终于消散了一些,孟听雨也不打算主动解释什么,她依然垂眸在剥手里小小的砂糖橘,她等盛韬开口。   果然,客厅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了,盛韬再也忍不下,憋了好一会儿才问道:“听雨,徐朝宗是你表弟的家教老师,怎么都没听你说。”   孟听雨将剥好的橘子放在他掌心,疑虑又惊讶地看他,“啊,他没跟你说吗?你们不是室友吗?”   不等盛韬回复,她又笑道:“他好像给一鸣当了快一年的家教老师,不过,他可能不记得我了吧,毕竟我们也就见了几面,所以就没跟你说吧。”   孟听雨还是很会甩锅的。   反正是徐朝宗心机在前,她不过是不想让男朋友误会罢了。   盛韬脸上神情有些复杂。   他想说,不是的,他不止记得你,他还……   盛韬的呼吸声变重,却还是摇头,“他没说。”   “哦,这样啊。”孟听雨一副无所谓的态度,顺便拿起遥控器打开电视,头都没回,语气寻常地说,“我也是才知道,上大学后这么忙,说起这个我姑妈都要念我,明明每个星期都放假,她每回叫我来吃饭我都推了——”   她看向盛韬,嗔道:“这可是你的责任,你让我都没空陪我爸妈还有我姑妈,对了,静静她们也在抗议,说我重色轻友,把时间都给了你。”   盛韬神情一松。   “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啦。”孟听雨这样说,吩咐盛韬剥橘子,“我给你剥了一个,你要给我剥十个~快点,别想偷懒。”   盛韬心里那点不痛快彻底烟消云散。   也是,他何必这样计较,看,听雨压根就没把徐朝宗放在心上,她都不觉得这是重要的事。   简而言之,从头到尾,可能在她心里,徐朝宗对她而言只是男朋友的室友。   他太过小心眼地去计较,反而白白落了个没脸。   “好,给你剥。”盛韬重新雨过天晴,跟孟听雨黏在一起,两人偶尔针对电视剧的剧情小声讨论,甜蜜得很。   不过盛韬的注意力偶尔飘忽,他觉得现在他也算是危机重重。   徐朝宗还是听雨表弟的家教,这就代表,只要徐朝宗愿意,他跟听雨私底下见面的机会也不会太少。   可恨。   盛韬侧过头盯着孟听雨的侧颜,私心里他很希望听雨能够防备,可他又不能明说,要是本来听雨没注意到这么一个人,他提了,她反而在意了,那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卧室里,章一鸣一脸生无可恋地翻着试卷。ͿȘĞ   扭头看徐朝宗,竟然发现对方在发呆,手里那一页书都被攥得起了褶皱。   章一鸣觉得很新鲜,喊了两声,徐朝宗才回过神来,抬眼看他,平声道:“什么事。”   “没什么。”章一鸣凑了过去,贼兮兮地问,“徐老师,你跟盛韬哥是室友,那我问你,他人到底怎么样啊?我可得帮我姐把把关!”   “什么怎么样。”徐朝宗的语气依然很平淡。   “为人啊性格啊什么的。”章一鸣说,“最重要的是,他是不是那种渣男?”   徐朝宗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夸盛韬,他又不是疯了。   可是贬损盛韬,这也不是他的行事风格,太卑鄙。   “我觉得应该还可以的!”章一鸣自信地说,“我对我姐的眼光有把握,我姐喜欢的人都是有两把刷子的,比如她之前那个男朋友,虽然分了,但我见过的,是个很好的人。”   徐朝宗眼眸沉沉,点了点试卷,“少废话,继续做题。”   章一鸣:“……哦。”   很快地到了饭点,孟丽珍跟章父一起忙活,两人做了一大桌子的菜肴,十分丰盛。   家里也很热闹,一张饭桌正好坐满。   盛韬跟孟听雨坐在一起,他很照顾她,本来就是一种习惯,这会儿他也有自己的心机,想在徐朝宗面前表露他跟听雨的亲密无间,最好兵不血刃地逼退他。   听雨的小碗里都是盛韬夹的菜。   盛韬对孟丽珍说,“之前听雨总说您做菜好吃,上回我们去吃牛腩煲,她就吃不太惯,嫌有味道,还说您做的味道最正。”   孟丽珍被逗得合不拢嘴,“哪有,不过听雨的确喜欢吃牛肉,她小时候每个星期都要吃。”   章一鸣也抗议,“就是,每回炒了一盘牛肉都到我姐肚子里,我多吃两筷子您还骂我是饭桶,今儿大家都在,您跟爸爸就直说吧,我肯定不是你们亲生的!”   孟听雨立马反击,“那你每回去我家鸡腿是不是都是你吃了?!好意思提,我都懒得说你,你念初中那会儿我们去做客,一盘虾你全倒进你碗里,我这辈子都不会再跟你一起去做客吃席。丢人!”   孟丽珍跟着骂,“他上辈子就是饿死的。”   盛韬也笑了起来。   一直没怎么说话的徐朝宗开口,问章父,“章叔,您上次不是说想做一个简单的收银系统吗?找到人了吗?”   章父一愣,摇了下头,“还没呢,快过年了,店里太忙走不开。”ĴŞG   徐朝宗道:“我之前闲着设计了一个,回头去您店里给您安装,您试着用用,使用简单方便,但功能还算齐全。”   孟丽珍赶忙道:“小徐,这怎么好意思?”   徐朝宗脸上是温和而感激的笑容,他扫了盛韬一眼,说道:“应该的,您跟章叔对我这样关照,上回我爸妈来看病,您还去探望,我爸妈就特意叮嘱过我,说就把您当亲戚处,只要您别嫌弃。做个系统而已,举手之劳,您不用客气。”   孟听雨差点笑出声来。   徐朝宗这个人最忌讳别人占他半点便宜。   前世大学时期,他有个远房亲戚听说他会设计系统,打电话让他帮忙做一个。   那时候她就在他旁边,她听到他语气淡漠地说:“可以倒是可以,我给叔您打个八折,意思意思给个十几万就好。”   盛韬也不惶多让,这个节骨眼怎么可以让徐朝宗占据上风,他轻笑道:“我也会做一些系统,姑父以后有这类需求可以跟听雨说,我也能做。”   章父受宠若惊。   没想到这两个高材生都要给他免费做系统。   徐朝宗笑而不语。   盛韬再接再厉,看向章一鸣,“一鸣,我听你姐姐说你喜欢打篮球,我也会,就给你买了个,下次有空咱们去篮球馆打球放松放松。”   章一鸣刚要说好。   徐朝宗慢条斯理地夹了块肉到他碗中,笑道:“最好别打球,一鸣,你忍耐忍耐,离高考也没几个月了,真要舒缓压力可以找别的方式,篮球足球都暂时别碰,我高三那会儿,我们班主任都勒令不准打球踢球,就怕一不小心拉伤会影响到学习进度。”   盛韬咬了咬牙,“也对。”   孟听雨都烦死了,一桌子她爱吃的菜,都被坏了胃口。   她抬头,没再避讳什么,轻描淡写地扫了徐朝宗一眼,神情冷淡。   徐朝宗愣了几秒,懂了她此刻的所思所想,也没再说什么,专心低头吃饭。   孟听雨又夹了一块排骨放进盛韬碗中,柔声道:“多吃点。”   盛韬一顿,也察觉到了自己的失态,便不再吭声,埋头啃着排骨。 第37章   接下来饭桌上, 盛韬跟徐朝宗就很少会开口了,都是章家一家三口跟孟听雨在闲聊。   孟丽珍心里藏着事,饭后将收拾残局的任务交给儿子老公后, 便清了清嗓子, 喊了徐朝宗一声, “小徐,你来一下,我跟你对一下账号,昨天给你打的钱好像退回来了, 看看是不是我把你账号输错了。”   徐朝宗心里明白。   他昨天就收到了孟丽珍打来的家教费。姑妈这样说,只不过是想把他叫到一边问问具体情况。   他赶忙起身, 语气温和,“好。”   跟着孟丽珍来了书房,孟丽珍将房门轻轻掩上, 压低了声音问徐朝宗, “小徐, 刚才在饭桌上我不好多问。你跟小盛的关系是不是不太好?”   徐朝宗跟盛韬之间的剑拔弩张, 只要是个人都能感觉到,即便两人掩饰得很好, 却也逃不过孟丽珍的一双慧眼。   孟丽珍也是藏不住话的性子。平心而论,她跟小徐肯定是更熟一点的,她对小徐的品性也更有把握, 所以她也会担心,盛韬是不是为人不太好。她是过来人,深知男人的劣根性, 在谈恋爱的时候伪装得要多好就有多好, 可本性不好的话, 迟早有一天会懒得再演下去,所以为什么谈恋爱还是谈婚论嫁,现在主流思想都是需要父母和长辈来把关呢?   因为她们见过的人更多,她们也都经历过从热恋到结婚、从甜蜜到吵架这个过程。   至亲至疏夫妻,甭管多甜蜜,没到离婚撕破脸那天,谁也不知道对方究竟是个什么货色。   当然,现在听雨跟盛韬明显还只是刚刚开始,还远远没到那一步,但这也不影响孟丽珍为了侄女担忧上火。   徐朝宗微微抬眼,看向孟丽珍,温声道:“您怎么这样问?”   孟丽珍实话实说:“你俩看着关系不太好,是不是有什么矛盾?”   徐朝宗笑了笑,“没有,都是普通同学,能有什么矛盾。”   孟丽珍狐疑地看着徐朝宗,长叹一口气,“小徐,我也不跟你兜圈子了,你就告诉我,小盛这个人人品好不好,是不是那种花花肠子?你们俩是同学,又是一个宿舍的,肯定知道一点吧?”   ……   与此同时,盛韬在客厅里坐立难安。   如果对方不是徐朝宗,盛韬根本就不会在意什么,可现在想到徐朝宗可能会跟听雨姑妈说一些有的没的,以此来败坏他的印象,他都恨不得起身跟着去书房。他看得出来,听雨跟她姑妈一家感情深厚,在姑妈家,听雨就跟是在自家一般轻松自在,姑妈把她当亲女儿,姑父尽管沉默但对她也疼爱有加,至于一鸣,更是把听雨当亲姐姐一般看待。   可想而知,姑妈对听雨对孟家来说,话语权有多重要。   要是姑妈信了徐朝宗的话,那他该怎么解释,该怎么办?   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孟听雨也能察觉到盛韬的慌张不安。可做戏要做全套,盛韬既然也不想让她知道他跟徐朝宗之间的矛盾,那她如果这时候点出来进行安慰,只会让他更加难受。思及此,她伸出手,抚上盛韬的手背,眉眼带笑地看他,“是不是不太自在?我姑妈是个很热情的人,她对我特别特别好,以前我爸妈忙工作的时候,我跟一鸣没人带,都是跟着姑妈姑父出摊。爱屋及乌,所以你别被吓到,她是一个特别好特别好相处的人。等见面次数多了你就知道了。”   盛韬叹气,“我主要是怕她不喜欢我。”   “谁会不喜欢你?”孟听雨捏了捏他的脸,“别妄自菲薄,我姑妈很喜欢你,不过呢,因为你是我男朋友,她不会表现得对你太满意,主要是怕你骄傲自满,然后一时得意就对我没那么好,理解一下啦,想想看,如果你有姐妹的话,你会怎么对待她们的男朋友?”   盛韬赶忙说,“我不会骄傲的。”顿了顿,想起孟听雨的假设,他顺着思路想了想,也被自己逗乐了,“估计不用我,我爸都得折腾死他们。”   见盛韬的心情好了,注意力也被成功转移,孟听雨也松了一口气。   她其实一点儿都不担心徐朝宗会对姑妈说不该说的话。   她还算了解他,他根本不屑做这样的小动作。   书房里,徐朝宗语调不急不缓,“我跟盛韬的确不熟,所以不敢说很了解,至于我看到的来说,他这个人不坏,还不错。”   就算再怎么厌恨盛韬,徐朝宗也说不出违心话来。   盛韬这个人在同龄人中,其实无可挑剔。   即便他有致命的缺点——马上就滚。   但他也不能否认,盛韬作为同学朋友,甚至作为孟听雨的男朋友,都很好。   盛韬品行优良,没有不良嗜好,为人也不自大无知,成绩优异,家庭美满,他也见过盛父盛母几面,家庭关系的和睦很能影响到孩子的性格,盛父盛母都是和善的知识分子,他们教育出来的孩子也继承了他们的品性。   但那又怎样。   这个人不会跟孟听雨有什么结果。   这一点,他知道,孟听雨也知道。   孟丽珍松了口气,眉开眼笑,“那就好,我看这孩子也不像是轻浮的人。”   徐朝宗笑了声,又语带歉意道:“不好意思孟姨,我这实在也帮不上您什么忙,您知道我的情况,我从上大学开始就很忙,也没有时间跟同学室友交际,所以您问我盛韬的事,我真说不上来。”   话到此处,他神情带了丝羞赧,“我想以后留在燕市发展,不比本地人那样轻松,成天除了上课学习就想着怎么赚钱,连女朋友都没谈过一个,您问我这些事,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说。”   孟丽珍难得见他这样,被逗笑了,却也由衷感慨道:“小徐,我是再也没见过比你还努力上进的孩子,以后你肯定能做出一番成绩来的,孟姨看人可准了,至于女朋友,你什么时候想谈了,跟姨说一声,姨看看能不能给你介绍个好的。”   徐朝宗忙不迭摆手,“不了,我暂时还没想这个。”   两人在书房也没呆多久,就几分钟。   出来时,孟丽珍一脸笑意,徐朝宗的神情也很轻松自在。   孟丽珍也确实很喜欢盛韬,越看越喜欢,不过就像孟听雨说的那样,因为这一层关系,她反而不敢表现得对盛韬太满意,怕这个人会得意,她也得掌握好分寸。   至于徐朝宗,对孟丽珍来说,那就只是儿子的家教老师,儿子的成绩这个学期有这么大的进步,还真是徐朝宗出了力的,在孟丽珍这里,盛韬算是还待考察的半个自己人,侄女的男朋友,那徐朝宗就只是一个她很欣赏的外人。   对于这个年龄的人来说,她自然会对外人更加客气一点。   可落在盛韬眼中,他就觉得孟丽珍对徐朝宗更热情,对他就稍微冷淡一些。   盛韬越发焦躁。   恨不得立即逼问徐朝宗都跟听雨姑姑说了些什么。   孟丽珍使唤丈夫,“你不是要去店里一趟吗,正好顺道开车送他们回去。”   章父拿起钥匙,走在最前面,孟听雨跟盛韬手牵着手走在后面,至于徐朝宗就跟在他们后面。   冷眼看孟听雨轻言细语地安抚盛韬,试图让他的情绪好一点。   徐朝宗看了就心烦。   一脚踢开了脚边的小石头。   章父上了车,孟听雨跟盛韬坐在后座,徐朝宗坐副驾驶座。   跟妻子孟丽珍不一样,章父沉默寡言,也不太爱说话,车厢很安静,只有偶尔转弯轮胎压过地面摩擦出来的声响。   章父握着方向盘,声音低沉,“听雨,先送你回家。”   孟听雨甜甜地,“好啊。”   章家跟孟家离得不远,两家经常互相走动,夜晚的燕市交通也没那么拥堵,十分钟不到就到了孟听雨家楼下。   孟听雨迟疑了一下,她不太放心让盛韬跟徐朝宗这样独处,下车前压低了声音问盛韬,“你要不要跟我一起下去,我家附近有家饮品店还不错。”   要是平常,盛韬都不用孟听雨提,他就下车了。   可今天不一样。他抿了下唇,笑道,“太晚了,叔叔阿姨肯定也不放心,明天我们再去喝东西吧。”   坐在副驾驶座的徐朝宗冷漠地扯了扯唇角。   路灯照在车身,车厢里光线一半明一半暗,徐朝宗一手撑着脑袋,神情寡淡。   孟听雨也不好再勉强盛韬。   盛韬今年二十岁不到,他从前接触到的环境跟人都太简单,所以,他想不通徐朝宗为什么要觊觎他的女朋友,也想不通徐朝宗都跟听雨姑妈说了些什么,他今天如果不问清楚,他根本睡不着。   孟听雨下车后,弯腰对章父挥手,“姑父拜拜,路上注意安全啊。”   章父笑了笑,“知道的,快上去吧,这会儿正冷呢。”   等孟听雨进了居民楼后,章父才重新发动引擎,掉头驶出小区。   章父想了下路线,问他们,“那我先送小徐回学校,再把小盛你送回去?”   徐朝宗跟盛韬都没有意见,然而等章父开到了燕大门口、徐朝宗解开安全带下车时,盛韬也跟着开了后座车门,他不好意思地对章父说,“姑父,我突然想到我有东西落在了宿舍,我回去拿,您不用等我,这边坐车很方便,我直接坐公交车就能回家。”   章父想了想,点了下头,“那你们注意安全。”   盛韬跟徐朝宗都站在学校门口,看着章父开车离开。   章父一走,气氛瞬间剑拔弩张。   盛韬再也没掩饰,脸上温和的表情尽散,他看向徐朝宗,语气很低,“你今天是故意的吧。”   徐朝宗懒得搭理他,转身走进校园。   盛韬跟他保持着几步的距离,“你知道今天听雨带我去姑妈家,所以你也来了。你到底跟姑妈说了什么,徐朝宗,我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在人背后说三道四。”   徐朝宗猛地停下脚步,他看向盛韬,跟看路边的垃圾桶一样,语气讥讽,“你算什么东西,也值得我说三道四?”   ……   孟听雨到家后还是放心不下,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主动给姑父打了个电话。   姑父以为孟听雨是问盛韬到没到家,回道:“把小徐送到学校门口,小盛说有东西落寝室了,两人一块儿下车的。”   孟听雨:“……”   她就知道。   跟姑父聊了几句后,她挂断电话思忖片刻这才拨通了盛韬的号码。   以往盛韬都会秒接电话,今天都等了十来秒,他才慢吞吞接起来,声音有些不对,“喂,听雨。”   孟听雨蹙眉问道:“你声音怎么了。”   刚问完,盛韬又嘶了一声。   盛韬无可奈何地回道:“没事,刚才在跑步来着,岔住气了。”   徐朝宗冷冷地看着盛韬。   盛韬靠着电线杆,徐朝宗弯腰,双手撑着膝盖,抬头看盛韬跟孟听雨聊电话,看他就跟看死物一般。   两人都挂了伤。   这寒冬腊月的晚上,外面气温低得可怕。校园的路上都没人。   盛韬被徐朝宗结实地揍了好多拳。   徐朝宗的嘴角都在渗血。他两辈子加起来就没跟人动粗打过架,跟盛韬倒是打了两次了,相信未来可能还会有第三次第四次。   两人懒得打了,算是打了个平手,谁也没占据上风。   都是年轻气盛的小伙子,出拳凶且猛。   盛韬也怕露馅,跟孟听雨聊了几句后借口挂了电话,也懒得回什么宿舍,转身大步离开学校。   徐朝宗伸出手,随意地用拇指揩了一下唇边的血迹,在这深冬夜晚,他的神情如同地上的寒霜一般冷硬冰冷。 第38章   徐朝宗往宿舍方向走着, 实在是忍不住了,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那头不肯接,他锲而不舍地非要打。   那人似乎担心他会打到她家座机上惊动父母, 最后接了起来。   徐朝宗懒散挑眉, 笑了声, “怎么厚此薄彼,不给我打个电话?”   孟听雨听着徐朝宗这一句酸气冲天的话,语气平静地说,“有什么事?”   电话这头, 徐朝宗顿足,在寒风中站着。   几乎是长达十秒的静默后, 他的话好似从牙缝中挤出来一般,颇有几分咬牙切齿的意味,“你明明知道盛韬要出国的, 为什么这么早把他带到姑妈家去?”   这一点, 他意难平。   他从不猜测孟听雨跟盛韬到什么阶段。   只是偶尔在街上看到亲密的情侣时, 他也会觉得被刺痛了眼睛。但前世的十八年不是白过的, 或许在某个年龄阶段,他也有过很狭隘的观念, 所以跟孟听雨刚在一起的时候,他其实并不太想知道她的情史,连她的高中同学聚会, 他有空他也不会去参加。说白了,他就是不想听她跟别的男人的事情。   可他早就过了这个阶段了。   对于她现在跟别人在一起这件事,一开始的确难以接受, 可现在, 也不得不接受。   他只是不理解, 当年他们那么好,她带他去见姑妈也没有这样快。   难道说,在相同的阶段里,她对盛韬的感情,多过于当年对他吗?   这一点他不能接受。   孟听雨不明白徐朝宗如今还有必要介意这件事吗?她顿了顿,语气平淡,“别闹了。”   她冷静地说:“徐朝宗,我太明白你了,你不过是跟那些卑劣的男人一样,难道跟你结过一次婚,我就不能再跟别人开始了吗,我就一辈子都是你的吗?你让我想起来我的小时候,我有很多玩具,我爸妈总会收拾我不爱玩的玩具送给别人,明明我都不玩了,可当他们要送人或者当废品卖掉时,我还是会不舍,会哭着吵着要留下来,可是……”她停顿了一下,无比地清醒,“可是当那个玩具留下来后,我最多也就珍惜一两天,会再次把它抛在角落里再也不记得。”   她看透了他。   就像他们当年那样,但那个时候她阅历不够,爱意又太深,所以没能看穿他的把戏。   每个人都是这样,在失去的时候懊悔。   徐朝宗讥诮道:“你对我可真好,我今年三十七岁,在你口中却把我形容得跟个孩子似的。”   孟听雨飞快地反击,“可我觉得你就是很幼稚甚至可笑,你三十七岁吗?那怎么都没盛韬懂事。”   徐朝宗大怒,“你把我跟他对比?!”   这是所有男人都无法忍受的事。   对徐朝宗来说更是奇耻大辱。   她把他跟盛韬对比??   孟听雨语气轻轻柔柔地,“那你先告诉我,你现在是在追我吗?那你可能不太了解我们女的,当然会把追求者跟男朋友做一下比较,你要是比盛韬好,那说不定我还会考虑一下,可我并不觉得你会比他好。这个说法你能接受吗?”   徐朝宗冷声道:“我知道你现在是在逼我生气,逼我说出以后再也不会烦你这句话,如果我再找你,你就会来攻击讽刺我。”   孟听雨柔缓的笑声从听筒传来。   柔柔的,仿佛是这冬夜里的一股暖风。   徐朝宗猛然一怔。   “这么说,你是知道你现在在烦我咯?”孟听雨忍俊不禁,“你还挺有自知之明的。”   徐朝宗的呼吸声变重,显然也是在压抑情绪,他攥着手机的手都被冻得没了知觉。   他也怕她会很快挂了电话,不再纠结“比较”这个话题,沉声道:“你知道,盛韬会出国,就是没多久以后的事。你现在把他带去见姑妈有什么意义吗?”   “没什么意义,我高兴就好。”孟听雨话锋一转,语气认真地说,“徐朝宗,你知道我的,我现在很生气。我一直觉得我们达成共识了,我不打扰你,你也别来骚扰我,但你现在是什么意思。”   她冷声道:“你以为你是我什么人?别再欺负盛韬,这是最后一次。”   徐朝宗沉默。   一开口,冷空气似乎要进入他的胸腔。   冰得刺骨,难受。   冻得他哑口无言。   心里也是空落落的,他僵直地站在原地。   没给他反应的机会,孟听雨挂了电话。那头传来嘟嘟嘟的忙音,徐朝宗深吸一口气,却是已经忍耐到了极点,狠狠地将手机一砸,顿时原本就用了很久的手机早已四分五裂。   孟听雨的心情也没有很好。   徐朝宗让她很恼火。男人远比女人更加绝情,同样的情况如果发生在她身上,她想他会比她冷漠千百倍,他会用更令人难堪的方式告诉她,他们之间绝无可能。但真正令她在恼火之余,甚至有点悲哀的正是他现在表现出来的耿耿于怀、念念不忘。   她以为徐朝宗是不一样的。   在她提出离婚时他的表现也证实了这一点,如果在重生后,他接受了他们没有可能这件事,大刀阔斧地改变未来,专注事业,她甚至能跟那个在婚姻中失望了很多次的自己轻声说一句,没有关系,他就是这样的人,你努力过了,这也怪不了谁,是你们之间不再合拍合适。   可现在徐朝宗的种种行为都在告诉她,他也可以失控,他也可以跟很多普通男人一样,为了某个人辗转反侧费尽心思。   那么,那个努力又失望过那么多次的孟听雨,算什么呢?   他不是做不到,只是他不愿意那样做,他觉得不值得。   可是,她再也不是过去那个她了,那两年里她去过很多地方,踏过山川,她读了很多书也见了很多人生百态。什么才是爱?爱而不自知,不是爱,爱意无法让对方感受到,也不是爱,爱意无法给对方带来欢欣快乐,更不是爱。   孟听雨垂下眼睫,露出了释然的笑容。   她也不是世界的中心。   她过去的男人,也是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普通男人中的一员罢了。   没什么不能释怀的,在离婚的那一刻就做好了决定,如今,对她,对他,不过是戒断反应罢了。   冷静理智如他,总有一天会想明白,也会放手的。   徐朝宗硬生生地把自己折腾到发烧。   晚上,他在外面站了很久,等回了宿舍后匆忙洗漱,直挺挺地躺在床铺上,难受的情绪,失去她的事实,无一不是在折磨着他,等到第二天一大清早,他整个人昏昏沉沉,睡衣都被汗水浸湿,他下意识地抬手摸了下额头,迷瞪瞪感觉有些发热,却没有力气出门。   出门很麻烦,要刷牙洗脸,要换衣服。   累了,重生几个月以来,这一刻的他筋疲力尽。   手机也被他砸了个稀烂,就算还是好的,他也不知道能给谁打电话。   只能躺在床上,任由时间一点一点的流逝,他又陷入了沉睡中,这一次,他做了个梦,好像回到了很多年前。   那一年,他正处于创业初期,事情繁杂,除了提供技术维护以外,他也需要应酬。那会儿一些老板根本就不把年轻的创业者当人看,他们的想法跟心思甚至有点儿变态,就喜欢折腾人,由此来找到一丝优越感,他们明明没太大的想法要跟他们合作,却喜欢看人出洋相,还是会叫他们一起喝酒,不止如此,还要灌酒,直喝得人意识涣散吐了,他们才开心。   那时候,他碰上了一个老板,就很仇视他们这种名牌大学出来的创业者。   话里话外都在讥讽他们,就算赶上了好时代能读书又怎么样,还不是要打工,像条狗一样摇尾乞怜。   他也被灌了很多酒,回到出租屋后就倒下了。   那时候孟听雨也还在找工作,两人感情很稳定,蜗居在那间小屋里,她是家里唯一的孩子,自小父母娇惯,从没吃过一点苦,也不太会照顾病人,他勉强睁开眼睛时,看到的就是她的泣颜,他脸色苍白,却还是伸手为她擦拭眼泪,沙哑着声音哄她,“真没事。”   她还是一边哭,一边给他测量体温,“差点酒精中毒了,你还在发烧。”   她背过身去,骂了他几句,“不能喝就不要喝,真要住院了才没人照顾你!”   他勉强笑了一声,“看到我给你打包的帝王蟹没,吃了吧?”   “谁还惦记那个!”   “海鲜不能过夜吃。”他说。JŞĜ   她被气到,拧了他一下,却放轻了力度,后擦了泪起身,“你这两天只能吃流食,我给你煮了粥,我去看看,你就躺着,要是不舒服喊我。”JŜԍ   “嗯。”徐朝宗闭眼,又安慰她,“真没事,我心里有数,我能喝到什么地步我清楚。不会拿自己身体开玩笑的。”   想到什么,他又乐了,“胡总松口了,说给我们投资一点。等过几个月,我说不定能攒好首付,不过买不了多大的房子,要不再等等,我保证,最迟最迟明年年底,咱们能上车大房子。”   她气得跺脚,“少说话!快休息,谁要大房子啊,我就要你好好的。”   徐朝宗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时分。   整个寝室只有他,另外三人都回家了,隔壁寝室也快没人,这一刻世界静谧得好像只剩下他一个人。   他反手捂住眼。   眼睛太胀痛。   当年他们那么好,怎么会走到离婚这一步。   他从来没想过要跟除她以外的人携手并肩。   那么她呢,想过跟他以外的人白头到老吗?他们也会约会,也会牵手拥抱亲吻吗,就像他们当年那样。   孟听雨睡到中午才起床,已经错过了盛韬的邀约短信,只好再商量,将看电影改到晚上,这样气氛也更好。   等她洗漱好,在上学补课的章一鸣居然来了。   他也当这里是自家,将书包一甩,大喇喇道:“舅妈,我妈给您打电话了吧,今儿我在您家吃,也不用做什么硬菜,我吃排骨鸡翅就好!”   孟听雨嘴角一抽,“你还真敢点菜。”   章一鸣嘿嘿一笑,要去孟听雨房间,“姐,我用下你电脑,我感觉我八百年没上网了,你说我爸妈怎么想的啊,直接把家里的网给断了。这日子我过不下去!”ɈȘǤ   孟听雨跟着进了房间,“没几个月你要高考了,还有心思上网啊。”   章一鸣没把自己当外人,直接开了电脑,坐在椅子上往后一靠,“今天可真是我的好日子,晚上不用上自习,等下我还来吃饭,姐,我用你电脑啊。我感觉老天爷都看不下去我这么辛苦,瞧,徐老师都生病请假,我放学后都不用赶回家补习了,快乐!”   孟听雨微微一怔,“生病?”   章一鸣嗯了声,想起什么,又道:“哎,我这不是庆祝的意思啊,就是能松口气我有点开心。姐,你别教育我——”   孟听雨笑了下,却还是伸手推了他的脑袋,“好好学习,别天天想着打游戏。” 第39章   徐朝宗发烧的事, 只在孟听雨心里掠过一丝涟漪后,又归于平静寻常。   午饭后,孟听雨跟章一鸣一起出门前往公交站。   章一鸣耷拉着脑袋, 一脸无精打采的模样, “高三生是不是就是欠这个世界的啊?大学生放假了, 没几天小学跟初中生也要放假,就我们是留守学生呗,姐,你不知道我们学校多变态, 腊月二十七才开始放假啊!等初七又要返校上课,这日子不是人过的, 畜生都比我过得好!”   孟听雨瞥他一眼,“谁不是这样过来的?说不定你以后还会怀念高三呢。”   章一鸣惊恐地看她,“我又不是受虐狂!”   “好好学呗。”孟听雨语气轻轻, “老生常谈, 你又不是给姑姑姑父在学, 再忍几个月就好。”ɈȘĜ   孟听雨要等的那趟车来了, 她跟表弟挥手,抬脚轻快地上了公交车, 又回头叮嘱,“注意安全,别为了赶时间横冲乱撞。”   章一鸣有气无力地说, “知道了知道了,你快去约会吧。”   他都快羡慕哭了。   大学生过得这是神仙日子啊,这么早就放假不说, 还可以谈恋爱, 家里人还都允许。   孟听雨找了个座位坐下, 盛韬很贴心,安排见面的影院也在离她家很近的商场,坐公交车也就三四个站。她到的时候,盛韬已经买好了电影票,见到她,他迎了上来,自然而然地接过了她的帆布包,帆布包上的涂鸦跟他的气质格格不入,非常喜感,但作为一个合格的男朋友,就要有时时刻刻帮女朋友拎包的自觉。   “买的是三点半的票,人会少一点,等我们看完电影差不多五点半,正好能一起吃个饭。”盛韬又问,“可以吧?晚上一起吃饭?”   孟听雨看他小心翼翼的眼神,拉了拉他的手,“先说好,我不想吃火锅了。”   盛韬爱火锅爱到痴迷。   如果可以的话,他希望每天都吃火锅。   盛韬失笑,凑过去,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好,不吃火锅。”   现在不过才两点左右。离电影开场还有一个半小时,两人决定去负一楼的超市逛逛来打发时间。这个点超市的人也不多,盛韬推着购物车,带着孟听雨进去,映入眼帘的是保健品专柜,导购见盛韬多看了几眼,反应很快地热情招揽,“帅哥,要不要看保健品,看了不亏哦,今天做活动,明天就没有了!”   盛韬迟疑了几秒,还是走了过去。   孟听雨挽着他的臂弯,诧异地看了他一眼。   “帅哥,你想给谁买呢,是自己吃,还是给家里人买?”导购员没忍住,多看了他身旁的孟听雨几眼,满面笑容,“帅哥好有福气哦,女朋友真漂亮,你们两个人特别般配。”   孟听雨前世这种话听多了,已经免疫。   盛韬却很喜欢听别人这样说,一下子卸下心防,“谢谢。我是想给我爸买。”   导购员:“那你爸爸应该也有四十多岁了吧?”   “嗯。”   导购员大力促销,“那我要推荐你买蛋白质粉,特别好,还有,给父母再买一套鱼油,可以预防很多心血管疾病的,这是我们家销量最好的,都供不应求,好多回头客呢!”   盛韬自然很心动,“吃了真的对身体好吗?”   “那当然,你不信我,也该信电视上说的啊,专家都说吃这个好!”   导购员将蛋白质粉跟鱼油吹得天花乱坠,要不是克制着,只怕要说出可以预防百病这种话了。   孟听雨见盛韬就要被忽悠着花一千多块买下一堆保健品时,终于没忍住,伸手掐了他一把。   盛韬吃痛,侧头看她,“怎么了?”   孟听雨微微一笑,“我想吃草莓,快点走啦,晚一点草莓都不新鲜了。”   导购见生意要飞,赶忙道:“草莓很多的,都是早上才上的,不会不新鲜。”   孟听雨不理她,看向盛韬,轻哼一声,放开挽着他的手,自己转身往别处走。   盛韬还是头一回见她这般,哪里还顾得上买什么保健品,对导购员抱歉一笑,飞快地推着购物车去追她。   导购还在后面呼喊:“哎哎哎!帅哥,你还买不买啊!明天就没有活动了哦!”   盛韬追上孟听雨,还在疑惑纳闷,但首先做的就是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们现在就去买草莓。”   孟听雨这才多云转晴,看向他,叉着腰,微微得意,“那我问你,你哪里错了?”   这……   盛韬卡壳了,但他反应很快,马上道:“我应该先给你买草莓的。”   孟听雨白了他一眼,“你跟我说,你干嘛想着给叔叔买保健品。”   盛韬犹豫了几秒,叹了口气,语气也担忧起来,“我爸可能工作太忙了,这次我看他瘦了好多,以前穿着正好的大衣,现在都松松垮垮,今天早上还跟我妈说让她把皮带拿去再打个孔,皮带都松了。”   “是生病了吗?”孟听雨关心问道。   盛韬摇头,“没有,可能就是出差的时候没休息好吧,他太累了,我懂事以来就没见他歇过。”   “这样啊。不过我还是不建议你买这里的保健品。”孟听雨说,“就算要吃,也得医生来推荐,这种保健品吃多了对肾脏有负担的,我看你恨不得马上就掏钱买下,所以才把你拽走。你真不放心,就让你爸爸去医院检查,或者看你家有没有认识的医生,让医生来推荐我觉得会更好一点。”   盛韬的冲动被打断,这会儿再听孟听雨的话,也清醒过来了。   是的,刚才他差一点就要掏钱买了。   他应了声,笑道:“真是感谢你,去买草莓吧,给你买几斤让你吃个够。”   两人去买了草莓,孟听雨又拉着盛韬来了零食区。   盛韬见她扔进购物车里的都是她不爱吃的零食。   比如什么盐焗鸡爪鸡蛋,比如什么夹心饼干之类的。   孟听雨不爱吃零食,之前盛韬还给她买过几次,她很少吃,都是分给了宿舍另外三个人。   盛韬觉得稀罕,问道:“你不是不爱吃零食吗?”   孟听雨拿了把山楂片扔了进去,回道:“给一鸣买的,他胃口大,光吃饭吃不饱。”   盛韬闻言,推着购物车的手倏然收紧,这一刻,他的表情很不自在,语气也变得干巴巴的,“你是去姑妈家吗?”   如果不知道徐朝宗是章一鸣的家教老师,那他肯定不在意这件事。   他有时候都想,要不他去给章一鸣当家教吧,他免费不收钱,可这话说不出口,显得自己好像很跋扈一般。   他甚至希望孟听雨最好别再去姑妈家,这话更不能说,光是这样的念头在脑子里转一圈,他都会为自己的小肚鸡肠忏悔不已,很有负罪感。   孟听雨还在选零食,“不是啊,最近我姑妈姑父都很忙,没空给一鸣做饭,一鸣就来我家吃。”   她买了包旺仔小馒头要取笑章一鸣,回头对盛韬说,“你高三时也很能吃吗?一鸣现在一顿饭吃两碗饭,他还跟我说每天上课都饿,我怀疑他是饕餮转世。”   盛韬这才松了一口气。   他其实不喜欢这样,可他的心情他的担忧,他的自尊心令他没办法将这些说给听雨听。   他怕说了以后,他跟听雨之间会有一个隔阂。   就这样吧,别让她知道,她只要不在意徐朝宗,就好。   燕大男生宿舍里,徐朝宗艰难起床后,洗漱一番去了校园内开的药店买了退烧药。   现在这身体才十九岁,机能素质几乎处于巅峰时期,一颗退烧药吞下去,到了傍晚时分烧就退了。精神也好了很多,没去管四分五裂的手机,拿着钱包坐车出去,来到手机店,随意挑了个价位中等的手机,在店主帮他换卡时,他想起一桩事,陷入了愣怔中。   那十八年里,几乎是有十年时间吧,他从来没用过新手机。   他对手机也没什么要求,能接打电话发短信就好。   所以,一般都是她换新手机,将她的旧手机再淘汰给他。   后来,在应酬场合上,别人也会故意开他玩笑,因为他的手机看着不像是一个事业有成的男人用的。   别人都是黑色手机,他是白色的,有一次他忘记收拾,手机背面还贴着几颗水钻。   有的话听多了也挺烦的,尤其是别人调侃的什么妻管严,很令他生厌。   因为那些人的调侃是带了些轻视的恶意。   他不愿意在应酬场合上被人如此笑话,从那以后,他没再用她的旧手机,都是让助理去购置。   刚换好卡重新开机,顺便下载了一些软件后,他的手机响了起来,是他妈打来的电话。   电话一接通,熟悉而又陌生的乡音传了过来,“朝宗,你张婶家的闺女都放假了,你学校放假了没?”   徐朝宗嗯了声,“我还有点事,要晚点回去。”   徐母有些失望,却还是说道:“那你要晓得早点订票,越到腊月底票就越难买的。”   “好。”   正准备挂电话时,徐父抢过手机,热切地对儿子说:“朝宗,你还是早点回来晓得不,你堂哥马上就订婚,回来热闹热闹!”   徐母也要抢电话,洪亮的声音从那头传来,“吃席可以,可千万不能松口当什么伴郎,朝宗,这伴郎不能当太多次了会影响姻缘的!”   徐朝宗颇有些无奈,“知道了,等我回家再说。”   七点钟,徐朝宗在售票窗口排了好久的队终于买到了回家的车票,一张卧铺票。   对他而言,真的很陌生了。   无论是坐火车回家,还是回老家过年,都是记忆中特别久远的事了。   后来,他越来越忙,年味也越来越淡,他父母也都不愿意来燕市长住,两老都是念旧的人,适应不了燕市的气候,也离不开土生土长的老家。在重生前,他其实有几年没回去过年了,工作太忙,员工可能有七天假,老板是没有的,那几年过年,他都是跟着孟听雨回孟家,匆匆吃一口年夜饭后又离开。   他骤然记起,一直到他们离婚时,孟听雨每年都会抽空回他老家一趟,带他父母去省医院检查身体,顺便给他们置办一些大件。   不可否认的是,她对他的父母都很好很贴心,以致于在他们离婚时,他每天都会接到父母的电话,他们让他去央求她,到后来可能知道离婚这事无可挽回,他们开始对他破口大骂,将他骂了个狗血淋头,话里话外都是他有几个臭钱后就飘了,竟然敢如此怠慢家庭不善待妻子。   徐朝宗捏着那张卧铺车票,在这冬夜里,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他觉得自己就好像是一台出了故障的DV机,现在这台机器不知道是被什么人修好了,再次重启。 第40章   接下来的日子很平静。   重生前孟听雨在大学毕业后就没有过这样长的假期。成年人的世界, 即便是休假,工作也是如影随形,根本不可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假期中。   现在她发现自己好像也不能像十八岁那样享受寒假了, 她的事情也不少, 期末考成绩全部出来, 比她想象得要好一点,差不多也够上了学校评奖学金的门槛,至于到底能不能评上,还得开学后问问老师。   除此之外, 她还跟馨铃公司设计部的人对接上了,对方是服装学校毕业的, 两人很聊得来,孟听雨埋头在家里做手工,十个里总有那么三四个她很满意, 发给对方看, 对方也很喜欢。ͿSĢ   在对方姐姐的科普之下, 她隐约能感觉到, 是赵铃特意给了她机会。   就比如她做的这些小饰品,难道馨铃设计部的那些人想不到吗?而且她做出来并发过去的东西里, 十个可能最后用上一个在新款上已经非常罕见了。   对方姐姐每天都在哭诉:【要死了要死了,我画的图又被领导打了回来,领导评论:你是道士么, 为什么画符。】   可对于孟听雨来说,一个季度出那么多新款,哪怕最后只用她的一个创意, 她一年的各种花费也都绰绰有余, 所以她每天都跟打了鸡血一样, 天天跟对方姐姐互相鼓劲打气。   对方姐姐还提到了年会:【听雨你一定要来!我们的年会特别精彩,悄悄说一声,我们部门还要表演节目哈哈哈!最令人期待的就是抽奖了,赵总跟方总都很大方,哪怕运气再差也能抽到超市购物卡,还有,每次年会赵总都会邀请很多朋友客户来,反正还挺涨见识的啦。】   馨铃公司的年会是在正月十五以后,孟听雨想着时间还算充足,跟李虹君约了一起去逛街置办行装。   算上考试周,孟听雨跟李虹君也有一段时间没见,两人都很开心。   她们都是学生,预算有限,而且那样的年会也没必要穿什么正装,两人去了商场一家女装店买了冬天穿的毛呢裙。其实也没买什么,但不知不觉地,手挽着手一边聊天一边乱逛,五六个小时就过去了……   正好到了饭点,她们来到一家餐厅点了简餐。   李虹君还挺兴奋的,孟听雨偶尔会摁亮手机看看有没有消息。   几次下来,李虹君也注意到了,她问道:“是在等盛韬的电话吗?”   这话一出,李虹君才察觉出不对进来,“是呢,今天一天下来都没看你接到他的电话,这是怎么回事,以前我跟你一块儿吃饭,他少说也要打两个电话来的。”   孟听雨摇了摇头,回道:“他可能有事吧。”   李虹君试探着问道:“你们是不是吵架了?”   像盛韬这样黏人的男朋友,哪怕她们逛街时他只打一个电话给孟听雨那都很罕见了,这次可是好几个小时都没来电!   这可太稀奇了!!   “没有啊。”孟听雨笑着看她,“不过的确,这两天他电话少了很多,我们约好去游乐园,他又临时有事。”   一直到孟听雨回了家,才接到了盛韬打过来的电话。   电话中,他语气疲倦,却还是带着笑声,“跟李虹君逛街开心吗?都买了什么?”   孟听雨低头看着脚边的购物袋,语气轻柔和缓地说,“买了一条裙子,还买了一双小短靴,对了,你之前不是说嘴唇起泡很痒吗,那应该是唇炎,我给你买了一支药膏,听说很好用,下次见的时候给你。”   那头沉默了几秒,好像一下子垮了下来,声如蚊呐,“听雨,我好想你。”   孟听雨一顿,她感觉盛韬有些不对劲,以她对他的了解,应该是跟徐朝宗没有关系。   如果是因为那点事,盛韬不会像现在这样。   他从来不是一个脆弱的人,情敌的确会刺激他,但绝不会令他如这般丧气消沉。   现在的他给她一种好像很无助的感觉。   “我也很想你。”孟听雨小心地轻声问道,“你怎么了?”   好像是她出现了幻听,她隐约听到盛韬哽咽了一声,但没等她辨别清楚,很快他又语气恢复自然地说,“明天晚上我去找你,我想起来还没给你买新年礼物呢。”   孟听雨几次想问他是不是家里出了什么事,然而都被他不着痕迹地带了过去。   跟盛韬认识几个月,她也算了解他,他炙热也真诚,但同时,性子里也有固执的一面。   他不想说的事,无论她怎么旁敲侧击,他也不会说。   孟听雨只好叹了一口气,“那好吧,明天见哦。”   盛韬非要听她再说一次喜欢他想他,才意犹未尽地挂了电话。   徐朝宗回了家。   他有些不太习惯,在他的记忆里,他后来给父母换的是独栋别墅,装修也是按父母的审美装得富丽堂皇。   现在他们家还位于老旧小区,屋子面积不大,也就两室半一厅。   徐父徐母很高兴,眉梢都带着喜色。夫妻俩忙前忙后,就想让儿子在家里舒舒服服的。   一家三口难得这样坐在一起吃顿饭。   徐母絮絮叨叨地跟儿子说着家常话,“咱们楼下的王姨,她女儿今年生了,是个好漂亮的小姑娘,白白胖胖的,你王姨高兴得不得了,还送了好多喜糖喜蛋过来。”   徐朝宗微微怔了一怔。   其实那几年里,父母也很着急抱下一辈。他对孩子也没有很喜欢,相反看着别人家的孩子哭闹还挺心烦,孟听雨不想太早当妈妈,她也担心会影响到她的工作,头几年的时候,她对工作很有热情,也不怕吃苦,到后来遇到一些事后,整个人沉静了许多,但那时候他们也都商量好了,起码得等他们三十岁以后再考虑这件人生大事。   那时候,他想的是,他要给妻子和孩子创造最好最好的物质条件,如此才没辜负身为丈夫和父亲的责任。   但他父母包括岳父岳母就很心急,岳父岳母还好,他父母私底下催过他几次,他都敷衍了过去,只说工作忙没精力要孩子。   到后来,也不知道他父母是怎么想的,竟然怀疑他身体有问题,很委婉地提醒他,如果身体有不舒服要尽快去看医生,不能讳疾忌医。   他才听清楚这背后潜台词。   当时他气得牙痒痒,但又不好说什么,只能自己忍了。   回去后跟她抱怨,她被逗得不行,拉拉他的手,故作认真地问,那,徐先生,要不要我出一个正式文件跟爸妈证明你一点问题都没有呀。   他咬牙切齿地,算了吧,让他们误会去!   虽然他的父母非常喜欢她,但涉及到这种事,他也得多留个心眼,催他总比催她好,怀疑他也总好过怀疑她。   他确实不太愿意在工作之余还要去处理什么家庭矛盾。   那时候他们三十岁,说好的是过两年再想这件事。   可是。   徐朝宗皱了皱眉头,几年后她再也没提过这件事,偶尔他看到别的合伙人二胎都生了,回家后跟她提了几句,她也兴致缺缺,现在想想,是不是从那时候开始,她心里已经有了离婚的打算呢?   可笑那个时候他竟然没看出来,还沾沾自喜,以为自己的婚姻固若金汤。   徐朝宗闷不吭声。   徐母没有得到回应也不介意,很快地夫妻俩开始唠嗑。   徐朝宗回了老家,通讯录里两个偶尔联系的高中同学邀请他去参加聚会,他都推了。   他连孟听雨的高中聚会都不愿意去,更何况是自己的高中同学,这辈子都不会有交集,何必浪费时间。   于是,他就天天在家里摆弄电脑,父母也看不懂他放置在手边的书籍。   这天,堂哥的订婚宴快到了,徐朝宗作为这边的亲戚,也被使唤着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事。未婚夫妻家的两边亲戚一碰面,结果未来堂嫂的表妹就看上了徐朝宗,在听说他在燕市念书后一颗芳心更是蠢蠢欲动。   徐朝宗压根就没注意到有女生在盯着自己。   他百无聊赖地一个人坐着,突然记起来,堂哥家附近位于老城区,这边卖的糍粑孟听雨很喜欢吃,每年他父母都会给他们邮寄好多特产过去。思及此,他起身,跟父母打了声招呼后便抬腿往另一条街走去。   表妹被人推着,红着脸也快步跟上去。   徐朝宗人高马大腿又长,他走得很快,表妹要跑起来才能跟上他。ɈŜɢ   “……那个!”   徐朝宗充耳未闻。   表妹:“……”   她立马一鼓作气,牟足劲终于冲到了他边上,气喘吁吁地说,“别……别跑那么快。”   徐朝宗这才注意到她,蹙眉,用很陌生的眼神看她。显然对她都没有什么印象。   表妹心里一梗,却还是笑着自我介绍,“苏芸是我表姐。我叫段雨佳。”   徐朝宗似乎想起来苏芸是谁,嗯了一声,算是回应。   段雨佳心里有些犹豫,但很快地又给自己打气,长得帅成绩又好的男生傲一点也没关系,只要别是目中无人的自大狂就行!   她挤出一个笑容来,鼓起勇气说道:“那个,我在津市念师范大学,今年大一,听说你在燕市是吗,津市跟燕市离得好近的呢,不过我还没去燕市玩过。”   徐朝宗又嗯了一声,敷衍意思不言而喻。   他只注意着前方,很快地找到了记忆中的那家店铺,快步走上去。   段雨佳:“?”   嗯?发生了什么?   她其实已经在打退堂鼓了。女生在面对有好感的陌生人时,越挫越勇的永远都是极少数,大多数都会权衡,这个人是否值得自己放下一些自尊心,当然呢,绝大部分人都不值得自己如此。可徐朝宗又不太一样,对段雨佳来说,他们虽然不在一个城市,但离得真的很近,两边又沾亲带故,她表姐是他未来堂嫂……   这样想着,她给自己打气,又跟了上去。   徐朝宗已经跟老板要了两大块糍粑,语气低沉,“麻烦真空包好,我寄快递的。”   “好嘞!”   段雨佳站在旁边,问徐朝宗,“这家的糍粑很好吃吗?我也好喜欢吃糯米类的。”   徐朝宗却没直接回她,而是问老板,“您知道哪里的黑糖正宗一点吗?我女朋友很喜欢用黑糖汁蘸糍粑吃。”   段雨佳脸上的笑容一僵……   啊啊啊表姐夫不是说他没有女朋友的嘛?!   靠好尴尬!!   想到自己追着这个有女朋友的男生一条街,段雨佳的脸一下爆红。   徐朝宗好像才注意到她,声音淡淡地问,“不好意思,我没听清,你刚才说什么?”   段雨佳慌忙摆手,“没,没什么,我是说我表姐找我,我先回去了。”   有女朋友的男生就算再帅,那也拜拜了嘞!   “哦,再见。”   徐朝宗接过了老板递过来真空包装好的糍粑,侧过头看了段雨佳一眼,眼神平静。 第41章   徐朝宗买好了糍粑后, 又去老板介绍的店面买了黑糖红糖。   等回到堂哥的新房,屋子里正热闹,他不太喜欢这种亲戚之间的寒暄, 或许是他有过很长一段时间留守儿童的经历, 他在亲情观念上比较淡薄, 甚至对自己的父母也不太热络。他这个人领地意识很强,对不是圈子以内的人充满了攻击跟防备,其实像他这样白手起家的商人,在成功后都会或多或少地帮一帮老家的亲戚朋友, 以此来表明自己情意深重并不忘本。   他在有些事情上的确连表面功夫都懒得做。   他极其厌倦公私不分,哪怕是父母特意给他打电话, 让他帮忙将哪个亲戚的孩子招到他公司一个清闲部门做闲职,他也会很冷硬地拒绝。一直到他重生前,也只有孟听雨的表弟一鸣进了他的公司, 但那有一个前提, 一鸣重点大学毕业、能力也颇为不俗, 即便如此, 一鸣也是通过层层的面试才应聘上的。   “朝宗,听说你们燕大的大学生给人当家教赚得很多是不是啊?”一个关系都有些远的表叔突然问道。   徐父面上有光, 代替徐朝宗说了话,话语是谦虚的,但内里也有炫耀, “学生能赚多少,他自己平常也节省,每年除了国家的奖学金还有学校给的奖学金, 这些钱都够他过生活了, 我让他妈给他打生活费, 他一回来又还给我们。虽然我们条件一般,但供一个大学生还是供得起的。”   表叔立即附和,“你俩一看就是有福气的嘞!以后就等着享福吧!”   话刚说完,他又话锋一转,“不过,朝宗,你反正也回来了没什么事,要不要给你弟弟补个课,我那儿子成绩一般啊,有你这个高材生指点两句,搞不好他能多进步呢。”JSԌ   徐朝宗正在把玩手机,心里都被孟听雨占满了。   还想着要不要给她发条短信,但又怕她烦。   一听这话,他抬起眼皮,极淡地笑了声,“好啊,表叔您开口那我就给您打个八折,我现在教一个学生一节课是三百,您就给二百四一节课。”   表叔一愣,干巴巴笑了两声,“这孩子真爱开玩笑。”   徐朝宗这才状似苦恼道:“没办法,您就当我钻钱眼去了,实在是想在燕市买房定居,得多赚点钱攒首付呢,以后我爸妈要是帮我跟各位开口借钱,那肯定也是没办法,燕市房价太高了。”   果然,下一秒大家的注意力也被成功转移,都在纷纷讨论着——   大城市的房价太高了以及养孩子可真操心。   在嘈杂的讨论中,徐朝宗的堂哥徐凯扬给他使眼色,兄弟俩到了安静的阳台。   徐凯扬这几天忙得连喝水的时间都没有,却还是惦记着未来老婆交待的事,抓着堂弟问道:“怎么回事,你不是没有女朋友吗?”   “我从来没这样说。”徐朝宗淡淡地瞥了他一眼。   徐凯扬打了个激灵,“真有?那我怎么没听叔叔婶婶提起来啊?”   徐朝宗不吭声了。   他知道自己是自欺欺人。   徐凯扬打量着堂弟,站姿如松柏,只是眉宇之间带了丝挥散不去的郁色,他恍然大悟,试探着问道:“不会还没谈,只是在追吧?”   不等徐朝宗回复,他又啧了一声,“你都追不到啊?是不是燕市本地的?”   他了解这位堂弟,心高气傲,也就是有足够的能力,不然眼睛长在脑门上这句话就挺适合他了。   堂弟这般自负骄傲的人都追不上的女孩子,光是想想就……   徐凯扬性子踏实,说道:“那我可以想象到人家女孩子有多好了。朝宗,你要想开一点,人要脚踏实地,既然你也追不到,不然就考虑你嫂子的表妹呗,这也沾点亲带点故,雨佳也很不错。”   徐朝宗听了有点烦,“你什么时候改行当媒婆的?”   “……”堂哥卡壳,“这不是……那什么嘛。”   “少来这套。”徐朝宗抬头望向天空,目光悠远,缓缓道:“我不管有没有女朋友,我都不会跟别的人有什么可能。”   早在重生时他就决定好了。   那时候他以为只有他一个人重生,他也想好了不会再跟人任何人谈什么感情结什么婚。   好像他只能接受这样:要么是她,要么他一个人单着过算了,反正他跟谁谈恋爱都不会比跟她在一起更快乐。   堂哥:“……”   他开玩笑道:“看不出来你还是个情种,怎么着,追不到那个女孩子,你还打算遁入空门了?”   徐朝宗瞥向他,“所以少来给我介绍什么女朋友。别浪费别人的时间。”   徐凯扬回房就跟未婚妻说了,“别想了,朝宗心里有人。”   未婚妻感到很可惜,“那算了吧,我看雨佳也没那心思了。”   第二天抽了空,徐朝宗去了一趟快递点,除了给孟听雨寄糍粑跟黑糖以外,他还将买了些干艾蒿包好一起寄过去。   岳母很喜欢用干艾蒿泡脚。   以前每年他父母也都会特意去寻更好的艾蒿寄到燕市。   在要封好快递箱时,他跟别人借了张纸,思忖片刻,写了四个字——   新年快乐。   字迹凌厉,几乎力透纸背。   盛韬终于抽了时间跟孟听雨约会。   孟听雨拿着他买的鸡蛋仔,偶尔侧头看他一眼,她都能感觉到,盛韬有几分心不在焉,才几天不见,他变了好多,以前很阳光干净,现在好像整个人都蒙上了一层灰色。不过盛韬还是很贴心,什么小吃她多看一眼,他就要给她买下来。   情侣约会的项目也就那么几样,吃饭看电影逛街。   他们买的是傍晚场的电影票,现在才刚过十二点钟,还有好几个小时。   来到一条商业街,可能临近过年,很多小摊小贩都出来了,一时之间很是热闹。有人卖所谓的古董,有人卖编织品,还有人卖各类按摩贴。   有个人躲避着附近巡视的警察还有城管,正绘声绘色地给大家推销着他的药贴有多神奇——   “失眠?那是最简单的问题了,姐,您买回家往这脚底贴上一贴,保证您明天睡到自然醒!”   “这是吸身上毒气的,可比拔罐有用多了,前不久有个病人家属在我这里买了几贴,嚯!身体明显就好起来了,胃口也好,当然啦,人家是癌症,真要治好,还得去医院,我们这个药贴吧,虽然是辅助作用,但效果也特别好,说白了,只要人能吃,能胖起来,还怕什么呢?”   孟听雨走出几步后,才发现身边没了人。   扭头一看,盛韬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跟那群大爷大妈们一块儿凑在小摊位前。   她赶忙又折返回去,要去拉他。   他却跟中了魔似的。   周围有“托”在烘托气氛,“哎,老板你之前是不是在清河湾那里摆过摊?我邻居就在那里买过,跟这一模一样的药贴呢。”   老板一笑,“是我哥,我俩卖的都是一样的,你邻居怎么了?”   “害,我邻居胃癌中晚期,做完手术后身体也不怎么见好,就贴了这药贴,现在看起来脸色好得很,比没生病前还好呢!”   盛韬一颗心怦怦直跳。   人到了这时候基本上没了理智,他察觉不到孟听雨拉他拽他,他整个人全神贯注,听着老板的介绍,眼里的光一点一点的聚集。   所谓病急乱投医,大概就是这样。   孟听雨眼看着盛韬就要掏钱,她甚至觉得这群人里,只有盛韬一个人不是托。   她感觉得到盛韬应该是发生了什么事,但这种民间的什么偏方药贴根本没什么用,或者说,没用都是最好的效果,就怕用了伤身,那才是得不偿失。她怕盛韬再呆一会儿,如果不买点东西他们都走不了——现在的治安远远没有后来那么好。   她使出浑身的力气才让盛韬回过神来,不由分说,她拉着他就走,将后面老板的话都抛在耳后,一路疾驰,终于走出了这条街,她还没来得及松一口气,盛韬就主动挣脱了她的手,他皱着眉头,语气不解也烦躁,“听雨,你做什么?你拉我走做什么?我还要——”   孟听雨一颗心也在狂跳。   刚才他们走的时候,她分明看到除了老板以外还有别的人要跟上来。   如果不是他们走得太快,如果不是盛韬人高马大,或许他们就走不了了。   “这种都是骗人的,真有那么神奇的效果,医院现在挂号会这么难吗?”孟听雨尽量心平气和地跟他说,“那大家还去排队看什么医生呢,干脆直接贴这种药贴算了,这种三无产品根本就不能用,而且你没发现那边上都是托吗?这种套路我看到过,等你真的碰了,或者试用了他的东西,你不掏钱买你今天都走不了……”   盛韬头一次说话如此大声,他打断了她,“我只是看一看怎么了?!而且我就算买了又怎么了,我又不是没钱!”   孟听雨还是第一次见他这样。   她怔怔地看他。   盛韬见她沉默,反应过来,有些懊恼地抓了抓头发,语气无措,却也夹杂了一丝哽咽,“听雨,对不起,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我就是……”   说着说着他眼眶红了。   他伸手捂住半边脸,声音诚恳却也疲倦,“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孟听雨见他这样,再联想到这几天的种种,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应该是他家里出了事。   前几天在超市也是,他提起他父亲暴瘦,她那时候就应该联想到的。所有被那些三无偏方药贴骗的,难道都是傻子吗?当然不是,只是一时心切,只是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   孟听雨怎么可能责怪他,看他无力又无助的模样,她在心里叹了一口气,走上前,伸出手圈住他的腰,柔声安慰:“没有关系。那你要不要再回去看看?你要是想买就买吧,只不过能不能用、怎么用,就最好还是问医生。”   “不了。”盛韬语气绝望,“我知道没用的,就是……”   就是抱了一丝幻想。   孟听雨见盛韬整个人几乎被压垮,她也没不忍心让他继续若无其事的陪她逛街。她只好牵着他,在附近的酒店开了一间钟点房。   房间里暖和又安静,这让盛韬感觉到放松了一些。   等盛韬终于平静下来后,他看向为他忙活的孟听雨,鬼使神差地问出了那个他最想问的问题,“你觉得美国怎么样?”   孟听雨正在脱大衣,闻言微微一怔,扭头看他,很是惊讶他会问这个问题。   盛韬不等她回答,又自顾自地说:“我搜了一些资料的,你这个专业在国外也很有发展前景,如果能去国外念大学的话也是很不错的选择,在那边可以积累不少经验。现在是纸媒当家,纸媒里又以时尚杂志领先……”   他好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好像是在劝说什么。   孟听雨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逐渐地,盛韬也不再说话,他也沉默了。他知道自己说这种话没有任何意义,相反也很不负责任。   他只是……感到非常的混乱。ͿŜĠ   孟听雨莞尔一笑,轻声道:“你好像有点累了,我看会儿电视,你好好睡一觉,什么都别想,等睡醒了,我带你去吃你喜欢的那家火锅。”   她有想问的问题。   比如他爸爸究竟怎么了,可每当她想问出来时,这个大男生似乎将她当成了避风港,他不愿意去提,甚至都不愿意去想。   好像只要跟她在一起,他就还是那个几天前无忧无虑的大学生,他每天最大的烦恼只来自于情敌的潜在威胁。   他现在不愿意说,她也不能追问下去,他看起来……好像已经承受了很大的压力跟情绪。   孟听雨开了电视,她坐在床沿边看着。   盛韬躺在床上,目光专注地落在她的背上,房间里有电视机里传来的声音,这一刻反而带了些助眠效果,他缓缓地闭上眼睛,陷入了沉睡中,这几天他根本睡不好,加起来也没睡几个小时,精神早已面临崩溃,是孟听雨拉了他一把,把他塞进了被子里,他才得以松了一口气。   可她越是这样好,越是这样温柔,他反而越不想失去她。   ……   过了许久,孟听雨回过头来,盛韬已经熟睡。   他眼底下有着很淡的青色。   正在她凝视他时,她放置在一旁的手机振动起来,她怕吵醒了盛韬,赶紧按了接通键,终于那振动声音消失。她捂住手机,轻手轻脚地离开了房间,等到了电梯口时才拿起电话一看,已经通话快四十秒。   那头竟然没挂断。   她犹豫着喂了一声。   那头的人低笑,语气很高兴,“什么好日子,还以为又要打几次你才接。”   “盛韬在睡觉,我不想吵到他,他很累。”孟听雨淡淡地解释着。   徐朝宗那边几乎是一片寂静。   电话这头的他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一瞬间,脸上的笑意全无,他跟被人点了穴一样,一动不动,神情僵硬,仿佛成为了一座冰雕。   耳边的寒风呼啸而过,成了一把又一把的尖刀,刺得他低头一看,好像胸膛被人刺穿了,正鲜血淋漓、血流如注。   “你说什么。”他声音沙哑。   孟听雨一听他这语气便知道他是误会了,不过也没有跟他解释的兴致和义务。   她眼眸低垂,盯着地毯上某一处被烟灰烫出来的小洞,轻声问道:“我想问问你,关于盛韬以后的事。你不想说也没关系。”   这一刻,徐朝宗涌起怒火,他险些就要砸了手机。   都要脱手了,却悲哀地想着,这种时候他还耍什么横。   如果砸了手机的话,她那头应该会听到一阵刺耳的声响,耳朵会不舒服吧。   他硬生生地逼着自己又将手机挪到耳边,面无表情地说道:“他要出国了,是吧。” 第42章   盛韬要出国了吗?   孟听雨其实也不知道, 他刚才只提了一句,但她有一种强烈的预感。   或许情侣之间就有这样的气场感应。就像当年她跟徐朝宗一样,他明明准备得很隐秘, 但她那段时间就莫名地感觉到他要求婚, 果然有天下班回家推开门, 就看到了摆在地板上的鲜花还有蜡烛灯。现在,她也有同样的预感,她知道,盛韬可能要离开了。   她跟盛韬十月份认识, 元旦那天确定关系,到今天恋爱也有两个月了。   这两个月里, 她真的很开心,尝试了很多之前想做又不敢做的事——比如滑冰,比如坐过山车, 比如手牵手闯鬼屋。   无论如何, 她希望盛韬永远都好。   孟听雨没吭声。   徐朝宗咬着牙、尽量让自己平静再平静, 这才说道:“你知道的, 我一般没空也没心思跟不熟的人交往,我手机里的内容无聊到你一开始一个月检查一次, 到后来我让你检查你都嫌烦。我只记得是大二下学期才开学没几天,盛韬有一天就没来了,听说他考了托福去国外留学了。那之后我再也没见过他。”   “他应该很忙吧, 好像也没跟殷明还有王远博联系,连好友号都不再登录,一开始我们还会提起他, 时间长了他也没什么音讯, 好像就没这个人了。”   “他在国外跟人合伙开了律所, 听说风生水起事业有成,也一直在那边定居,”徐朝宗顿了顿,“至于他有没有结婚,跟谁结婚,我就没听说了。”   孟听雨安静地听着,问道:“你们当时都不知道他为什么出国吗?”   徐朝宗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来。   因为激动,喉结滚动了一下。   他甚至在雀跃:盛韬终于要出国了。有一段时间他还担心因为他们两个人的重生带来了偏差,盛韬出国这件事会有所改变的。   “不知道。”徐朝宗回,“那段时间我要么在兼职,要么陪你,根本没空去管别人。王远博他们应该也不知道,因为当时盛韬是突然休学的。”   随着这番对话,徐朝宗这才想起来,曾经似乎盛韬并没有跟他们联系,最爱组局的人突然就休学,也没个音讯。   难道是出什么事了吗?   他又问道:“怎么了?”   孟听雨语气低迷,“没什么。”   徐朝宗一时之间却警惕起来,问她,“等等,你不会要跟他一起出国吧?”   虽然知道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但这一刻他还是害怕。   孟听雨想的却是盛韬的事,根本没听他在讲什么。   殊不知,她这瞬间的沉默,令徐朝宗脑海中警铃大作,他有些失态,“你不是吧?你真要跟他一起去国外??”   “没事我就挂了。”孟听雨想了想,还是说了一句,“谢谢你告诉我这些事。”   下一秒,她挂了电话。   “嘟嘟嘟——”   徐朝宗不可置信地,他想重拨回去,却也知道孟听雨这回不会再接他电话了。他迟钝地往家方向走着,走着走着,猛然停下脚步。他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因为他突然发现,他其实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那样了解孟听雨。   如果他了解她,那为什么他没有及时地察觉到她想逃离他们那段婚姻?   他努力回忆了一番,竟然想不起来,如今的她喜欢什么、讨厌什么。   那他凭什么会觉得,她一定不会那样做呢?   他曾经以为他们永远不会分开,他们会白头到老,可现实呢?   这一刻,他突然意识到,他似乎在孟听雨身上,犯了一个很低级且愚蠢的错误,那就是太自以为是,他却忘记了,她其实是一个非常有主意的人。   她不会真的跟盛韬出国吧?   盛韬有什么好的,他究竟给她下了什么药?!   他急匆匆地回了家,找到买好的返程票跟身份证,又行色匆匆地赶忙售票点,他要换票,他要早点回燕市,只怕再稍迟一点,搞不好她也跟着去国外了。   ……   酒店这边,盛韬睡了一个很好的午觉,一直到下午四点多才悠悠醒来。   他突然感觉到充满了一股力量,睁开眼睛,首先看到的便是盘坐在沙发椅上戴着耳机听歌的孟听雨。   她长发柔顺,几缕散落在胸前。   她打开了书桌上的阅读灯,灯光光线很暖,照在她身上似乎也是暖洋洋的。   如此的静谧,却又惬意舒心。   盛韬愣愣地看着,他也能感觉到被子里有多温暖,下午四点多,房间的光线变得有些暗,可他的心却亮堂起来。   真好。   至少有这么一个人,有这么一块天地,能让他感到轻松。   孟听雨被他注视了很久才察觉到,她扯下耳机,看了过来,唇角带着未退却的笑意,整个人无比的温柔,“醒了?要不要喝点水?”   盛韬一时间,好像又回到了那个自己。   两人从酒店出来后,又手牵着手去了家火锅店,一直都很开心,直到他送孟听雨回家,目送着她进了居民楼后。   魔法消失。   公主离开,魔法带来的幻象也被打散。   盛韬拖着沉重的步伐又回了家。   接下来的日子里,盛韬好像是要在她这里汲取耐以生存的营养,他明明很忙明明很累,每天都要抽空来见她,有一次他只在她家楼下呆了十分钟又匆匆离开。   有时候盛韬都觉得自己无比孤勇,他不会跟孟听雨说什么,他要将那一切都挡在他身后,在她面前,他还是那个永远体贴永远周到的盛韬。   就在盛韬保持这样的状态到年初四时,孟听雨从姑妈家回来休息,在小区外面,第一次见到了盛韬的母亲。   盛韬的母亲优雅得体,她穿着很简单,只是简单的大衣长裤,头发挽起,一身的书卷气。看向孟听雨时,眼神也是无比的柔和慈爱。孟听雨早就知道了会发生什么事,这一刻倒也从容,含笑上了盛母的车,跟着盛母来了附近的茶馆。   盛母比较直接,她给孟听雨倒了一杯红茶后,疲倦笑道:“阿韬还没告诉你我们家里发生的事吧?”ͿŞĜ   孟听雨也没避讳,她目光澄澈地跟盛母对视,坦然道:“他没说,不过我有猜到一点,是不是叔叔的身体不太好?”   盛母的目光一时之间愣怔了几秒,她急忙低头,掩去眼里的一抹水光,再抬起头时,又是那样优雅的笑意,“是不太好,阿韬应该都有跟你说过,他爸爸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跑工地。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今年他有感觉到一点不适,我逼着他去做了体检,明明去年体检还没什么问题的,今年就检查出肺癌中晚期。”   其实盛母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找到这个小姑娘。   但她了解儿子,儿子每天都很伤心也很忧虑,但他出门时都似乎被注入了活力,她跟丈夫都知道,儿子非常喜欢他的女朋友。   儿子还支支吾吾地,提了很幼稚的建议。   她知道这个女孩子家里住哪里。事实上,儿子压根就没掩饰,他早就在家里如数家珍般分享了他女友的一切。   孟听雨心情沉痛,却还是说道:“不好意思。”   盛母笑着摇头,“我们都托了亲朋好友联系了不少医生,我先生的病有点特殊,而我不想失去他,所以我们商量之后决定去国外,那边的医疗条件会好一点,我们也有亲戚朋友在那边。我不愿意他离开我,他也不舍得太早离开,所以我们都要努力,但这一去不知道要多久,我也倾向于手术后还是留在国外观察休养,他舍不得儿子,我也舍不得。”   “我跟我先生其实一直都希望阿韬能去国外留学,我们也都做好了充足的准备,我们都不想有遗憾,如果我先生真的寿命不长,如果真的有那一天,我希望我跟儿子能陪着他走过生命最后的日子,这样我们都不会有遗憾。”   孟听雨只是安静地听着,偶尔喝一口茶,眉眼波澜不惊。   盛母叹了一口气,“阿韬他答应了,他其实也一直抱怨我跟他爸爸总是忙工作没陪他。但他很不舍很痛苦,也很犹豫,以我对他的了解,我猜他还没跟你说,听雨,我跟他爸爸特别感谢你,我总觉得,因为有你,他才没有崩溃,才一点一点地撑起来,他变得更加成熟。”   孟听雨许久都没说话。   过了片刻后,她抬起头来,对盛母笑了一笑,“谢谢您告诉我这些。”   她一直在等,靴子落地。   “祝叔叔早日恢复健康。”孟听雨说,“也祝您跟盛韬在那边一切都好。”   盛母一愣,随即明白过来,神情怅然,“是我跟我先生拖累了阿韬。”   “怎么会是拖累。”孟听雨笑,“盛韬是心甘情愿的,我相信在他心里没有什么人会比您跟叔叔更重要,如果我是他,我也会毫不犹豫的陪在我父母身边。”   就如同在她心中,没有任何人能比她父母更重要一般。   “还是很可惜。”盛母语气失落。JSĜ   孟听雨只是莞尔一笑。   很可惜吗?大概吧。   如果盛韬一直都在燕市,或许他们会有慢慢磨合的机会,或许在日积月累之下,他们会成为感情深厚的情侣。   可现在他即将离开,他们的感情基础太过薄弱,都没来得及去磨合去适应就要面临分开,他心里还有一道隔阂,未来,他既要适应学习生活,又要照顾父母,难道还要疑神疑鬼她在国内这边是否跟其他人有接触吗?   刚开始,还勉强能称之为情趣,时间长了,没有人能受得了。   最重要的是,她不会也不愿再等待任何人,她的脚步不会再为了谁停留。   她不会从一个等待里跳进另一个等待里。   人生短短几十年,等待本来就是最乏味的一件事。有时候等待也意味着给自己上了一层枷锁,有人甘之如饴,有人避如蛇蝎。   就这样吧。   几天后,在盛韬的坚持之下,孟听雨跟他来了郊外,他们约好了寒假要出来玩一趟的。   只是在做计划的时候谁都没想到,这一次,竟然可以称之为分手旅行。   孟听雨将为盛韬织的那条围巾帮他戴好,她神情认真,睫毛卷翘,盛韬低头看着她,越发不舍,他甚至卑鄙地在想:他也想像徐朝宗那样没有道德底线一回,想装作不知道也不理解她的意思。想继续保持情侣关系……就算就算,她偶尔跟别人出去约会也没有关系,他总有一天会回来,到时候他就当分开的几年不存在,他们依然在一起,像现在这样快乐。   可他知道,她不会这样的。   他不知道自己要去那边多久,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回来一次,而他们不过才谈两个月罢了。   她那样好,喜欢她的人很多,且不提躲在暗处伺机待动的徐朝宗,光是那些喜欢她的学弟也都在虎视眈眈。他凭什么要她等他几年呢?这一刻,他发现自己甚至有点能理解徐朝宗的所思所想了,不在乎她有没有男朋友,不在乎她跟谁吃饭约会,只要有一天——她为他侧目,就好。   两人一整天都呆在酒店的套房里,只在日落到来时,手牵着手出门。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盛韬非常难过,低头看着围巾上的相机,更是酸涩无比。   第二天,孟听雨醒来的时候,盛韬没在房间里,天已经亮了,她有些不解,明明他们也约好了要去看日出的,但他竟然没叫醒她。   孟听雨不知道的是,盛韬起来时,来到床边看到她的睡颜,可谓是心如刀绞。   他卑劣了一回,没有吵醒她,自己一个人来了山顶看日出。   一段感情中,必定要留有一些遗憾的,太过圆满,也容易放下甚至遗忘。   跟她在一起的两个月如梦如幻。   他在心里想:如果,如果。   如果有一天我回来了。   如果你还记得我。   我会尽我所能地将这个还未做完的美梦续上。 第43章   盛韬变得很忙。   也是在这忙碌的过程中, 他才更加深刻地明白听雨想要分开这个决定是正确的。父亲患病,母亲既要往返医院还要去处理工作,他不再是无知懵懂的小孩, 是时候撑起家庭的责任来, 他才恍然明白, 过去近二十年里,他之所以过得那样惬意开心,都是父母创造出来的条件,一旦父母倒下, 他就得逼着自己成长起来。   现在都如此繁忙,更不要提出国以后的种种, 他要适应新环境新生活,还要陪着父母治病,根本就没有时间陪听雨。   隔着异国, 即便是最最简单最必需的情感需求, 他也无法提供, 因为他也想象不到, 当他身心俱疲时,怎么可能还会精力跟心神去抚慰她, 或许,在他们两个人之间,一直寻求安慰的人是他。那对她有多不公平, 每天见不到男朋友,隔着时差,还要安抚他疲倦的心灵。他没那么自私。   他们都还年轻。   她不应该, 也没有责任帮他承担起那些事情跟心情。JŞĢ   每个人都有自私阴暗的一面, 盛韬也不例外, 所以他在逼着自己适应分手,明明想见她想到快疯了,也只敢偷偷在她家附近徘徊。他怕自己见到她后会后悔,他更怕自己会犹豫,父母生养他多年,为了给他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多年来艰辛奔波,他但凡犹豫一秒钟,他都会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孝的人。   所以连带着给她准备的礼物,他都是用快递的方式寄给她的。   这天,孟听雨接到快递电话。   还以为是徐朝宗又发疯寄来了东西。   年初八,各个工作岗位恢复正常运转,她就收到了徐朝宗寄来的一箱东西,有真空包装的糍粑跟黑糖红糖,还有干艾蒿。如果说之前还会为了这种事感到悲哀,那么现在,她的内心已然毫无波澜。她没有怒气冲冲地将这些东西扔掉,也没有给他打电话警告他或者提出要给钱,情绪是很宝贵的东西,她不想浪费在这些小事上,只是默默收下,交给了父母,说是外地同学寄来的特产。   随便他吧。   一出戏,台上如果只有一个人的话,那个人又能演得了多久呢?   更何况她也了解徐朝宗,这个人实在不算是一个很有耐心的人。当他意识到,他投入的时间跟精力得不到成正比的回报时,他会立马放弃。就像他们当时离婚一样,他察觉到谁也打动不了她,他就点了头,毕竟离婚这种事一旦上升到拉锯战,对他也没有半点好处。   当孟听雨看到发件人是盛韬时,一阵失神,她下意识地在附近找寻一圈,也没看到他的踪影。   只好搬着小快递箱上楼回了家。   拆开快递箱,里面竟然是他常用的那款相机以及一本相册。   她随手翻了翻相册,都是他抓拍她的照片。送她相册她能理解,可是这个相机不是他最喜欢的东西吗?她思忖了片刻,还是拿出手机拨通了盛韬的号码,那头过了一会儿才接了起来,语气疲倦却也在刻意打起精神来,显得有几分温柔,“听雨?”   “嗯。”孟听雨随手翻着相册,迟疑着说道,“我收到了你的快递。”   那头盛韬轻笑了一声,“那同城快递效率挺高的。是我送给你的礼物,那本相册本来准备开学后给你的。”   “谢谢。”孟听雨又道,“可是你的相机……”   “送给你,就接受吧。”盛韬声音清朗,像是冬日里的一缕阳光,“你知道,我很喜欢摄影,我总觉得,用眼睛无法将看到的美景全部记录下来,听雨,以后,你就用我这个相机拍照吧。”他顿了顿,声线更是低沉温柔,“去拍你见过的山川湖泊,拍你见过的日出夕阳。”   孟听雨一怔,想起了她跟盛韬才认识时,他们聊天说到的种种。   电话这头的盛韬好像也能察觉到她的触动。   他在心里说,对不起。ɈSԍ   他不是真的圣人,他卑劣到想将他的东西留在她身边。这样以后,她每用相机拍一次照,都会想起他,哪怕只有一秒钟也好。   将每一次的一秒钟堆积起来,以后可能会变成他续梦的能量。   到了这一刻,他不敢再去挽留她,甚至连会令她不适反感的话都不敢再说。就这样吧,一直到他下次再出现在她面前为止,他在她心里留下的都是好的一面。   这样成功的几率才更大不是吗?   孟听雨果然很动容,没有人能拒绝这样的祝福。   她想要开口说些什么,盛韬却又不着痕迹地转移了话题,笑着问道:“你看了相册没?我猜你肯定没认真看,所有的照片我都是按认识你拍下来的时间放好的。”   “嗯?”孟听雨这才低头又一次翻开那本相册。   盛韬失笑,温声提醒,“其实我也是才发现的,当我将照片按时间排列好时……”他微微一顿,“我发现我们刚认识时,你好像过得并不开心,笑容都没在眼睛里,但随着我们认识的时间越来越长,你在我的镜头里,笑的次数越来越多。”   话到此处,他竟然有点儿小小的骄傲自得,“听雨,这是不是说明,跟我认识以来,跟我在一起,其实你也很开心?”   孟听雨沉默,她翻着照片,越看越心惊。   旁观者清,盛韬可谓是一针见血。ĴȘG   的确,她认识盛韬时,她才重生没多久,那时候的照片里,她虽然在笑,但眼神很淡,笑意完全没到眼底。   周身都被一层灰蒙蒙的看不清的情绪包裹着。   那是……度过了十年婚姻生活以失败告终的她。   越翻相册,她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多,直到最后一张,她在场内滑冰,感到自由的气息,回头冲盛韬的镜头一笑,眼里仿佛又带了一些微光。   直到这一刻,孟听雨的眼泪才终于掉下来。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哭。   她微微哽咽,对电话那头的人说了一声“对不起”。   回顾这几个月,盛韬好像成为了过渡阴郁、疗伤以及戒断期的药物。   盛韬却满不在乎地笑道:“听雨,你听我说,在我这里,你永远都不必说抱歉。因为跟你在一起,我获得的开心比难过更多,对我来说这就够了。”   静默了几秒钟,他状似洒脱道:“听雨,等下次我回国,你再给我看看你拍的照片,毕竟这几年我的生活可能会变得很无趣,根本没空去观察周边。”   孟听雨郑重其事地嗯了一声,“好。我会的。”   开学后,盛韬还是回了一趟学校,除了办理手续以外,也是顺带跟同学们道别。   回了宿舍,三个室友都在,盛韬收拾自己的杂物,很大方地说道:“殷明,王远博,看看我这里的东西有没有你们用得上的,我就不带走了。随便你们挑。”   毕竟也一起住了一年半,殷明跟王远博都挺不是滋味。   殷明声音低迷,“韬哥,你这怎么突然就要去国外了呢?之前都没听你提过啊。”   盛韬不愿意将自己家的事情说给外人听,说了也无济于事,他也不想看到同学同情的目光,只是淡淡一笑,说道:“也不是突然,我爸妈其实一直都挺希望我到国外留学深造。”   班上其他人也很羡慕盛韬,因为盛韬的家境摆在这里,的确,在国内很多人看来,燕大已经是顶尖学府,可这个世界上有比燕大更厉害的学校,如果他们家里有条件,谁不想去外面多见识见识呢?   王远博也看得出来盛韬不想就这件事情多说,便也没问什么。   盛韬脱了羽绒服,眼睑低垂,想起什么,笑了声,问殷明跟王远博,“我这围巾好看吧?”   像是在得意的炫耀一样。   王远博跟殷明看了过来,坐在书桌前看书的徐朝宗则没动。他感觉得到应该是出了什么事,只是孟听雨没说,盛韬也不想要说的样子,对盛韬,他还是很讨厌,他也的确无法克制住对于他们分手这件事的喜悦,但也不至于在这个节骨点上表现出来。毕竟跟盛韬过去是同学,毕竟他们未来也不会再见面,临分别也没必要闹得太难看。   徐朝宗这样想着,直到盛韬很刻意地提了一句,“是听雨亲手织的,看到没,这个围巾上还有一个相机的勾花,是不是很可爱?”   王远博跟殷明对视一眼。   都不知道该怎么接这话了,即便是迟钝如殷明,也感觉到盛韬此时是刻意而为。   徐朝宗倏然攥紧了手中的钢笔,愣是逼着自己没有回头看一眼。   他记起来,前世也是这一年,她曾经为他织过一条围巾,但被岳父误会拿了去,那时候他并不那么在意。   一开始是钥匙扣,再接着是围巾,连他都分辨不清楚她究竟在想什么。   她是想将他们过去的回忆全都由另一个人覆盖么?   还是说,无论在这个节点她遇到谁,他视若珍宝的钥匙扣也好,他并不那么在意的围巾也罢,她都会送给那个人?   他深吸一口气。   再次睁开眼睛,情绪已经平复下来,没什么好生气的。   没什么好生气的,他对自己说。   盛韬马上就要走了。   平静……   平静不了!尤其是想到某一桩刻意被他忽略的事情,他心头更是沉闷难忍。也幸好是盛韬要走了,但凡这人还要留在这里,他只怕有一天真会克制不住弄死他。   盛韬将自己的东西能分的能送人的都给了出去,他最后只带走了几双鞋,想起什么,他从口袋里摸出钥匙扣,喊了徐朝宗一声,“徐朝宗,我记得你好像很喜欢我的钥匙扣,不过不好意思,这个我不能送给别人。”   他低着头,自顾自地说,“情侣之间送礼物都是有特殊意义的,这个钥匙扣也是,是听雨送给我的第一份礼物。”   徐朝宗冷冷地回,“不用了。没想要。”   盛韬没搭理他,继续说道:“听雨跟我说,这个钥匙扣是独一无二的,上面是一个小小的地球,是她,这只手是我。”   徐朝宗终于是懒得再忍了,他动作生硬甚至粗鲁地将笔帽盖上,起身,周身都是蓬勃着的怒火难散。   王远博跟殷明都能感觉到宿舍的气氛一触即发。   这两个哥怎么回事,都要走了,何必再打一架呢?   王远博赶忙上前,一手牢牢地抓住徐朝宗的胳膊,笑道:“韬哥,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了,那次殷明生日不都是解决了吗,何必再提起来自寻烦恼呢。我们几个从刚入学报到就住一块儿,不说十分情谊,两三分至少也处出来了不是?别让外人看了笑话。”   盛韬霍然攥紧了钥匙扣,微微一笑,对王远博和殷明说,“这次太忙,没空跟大家聚,算我欠你们一顿饭,等我回国了我再请你们,到时候再好好,叙旧。”   殷明笑了声,开始试图缓和一触即发的气氛,用调侃的口吻问道:“你还回啊?还以为你去了美利坚就不舍得回来看我等乡亲父老了。”   盛韬直直地看向徐朝宗,眼里平静无波,语气却有一丝势在必得,“当然,我一定会回来的。”   徐朝宗也看向他,目光冰凉,脸上全无笑意。   这一刻,他们两个人好像已经经历了很多次厮杀。   明明他们也没有言语上的冲突,也没有对对方挥拳相向,但旁观者如殷明和王远博,好似看到了一出宛如你死我活的困兽决斗。   他们都希望对方,永远消失。 第44章   开学后没几天, 孟听雨接到了赵铃秘书打来的电话,跟她确定好了时间地点,孟听雨便约上李虹君准备去参加馨铃公司的年会了。   她好像也没有太多时间去伤感什么, 严格来说, 她并没有什么大事要去操心, 但生活中琐碎小事太多,多到她在收到盛韬消息时,也只能沉默良久后回复一句“一路平安,祝叔叔早日恢复健康”。   盛韬的心思, 她不是不知道。   他明明不舍,却还是装作坦然大方的样子, 不过是希望她记住的都是他好的一面,甚至于他留下相机这一举动背后的意思是什么,她也知道。   盛韬现在是很喜欢她的, 可是也有一句话叫做物是人非。盛韬会不会回来, 谁也不知道, 他回来后对她还有没有感情, 谁也不知道,真到了那个时候她身边说不定也有人了, 一切都是未知数。   她没办法给盛韬什么承诺,同样,现在盛韬给她的承诺, 她会听进去,但她不会太当真。   那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记得许下承诺时的心情就好。   这一段感情, 她无法用“失败”作为结尾。因为她跟盛韬没有发生过争吵, 两人对彼此的感觉停留在最恰当最浓烈时分开, 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形容,大概是无疾而终。   李虹君知道她分手,很贴心的没提起盛韬。年会是晚上七点准时开始,她们下午都没课,孟听雨带着李虹君在外面理发店洗了个头,特意让理发师给吹了很好看也很适合她们这个年龄的发型。   孟听雨现在更适合直发。   李虹君的脸型则适合发尾内卷。   从理发店出来,两人又跟赶场子一样来了家美容店。李虹君简直叹为观止,她觉得为了这次年会买一套新衣服已经是她想象到的极限了,然而,孟听雨又是带着她洗头做造型,又是带她来……化妆??   接下来李虹君也傻眼了。   她听孟听雨跟店员姐姐交流化妆心得,感觉自己是在听天书的傻子。   临走前,两个店员姐姐都掏出手机要加孟听雨好友,大概是一见如故。   从店里出来时天已经黑了,孟听雨重生以来,绝大多数时候都是习惯了坐公交挤地铁,这一次她没吝啬,打了个车带着李虹君去了君庭酒店。   馨铃公司的年会就在这里的宴会厅举办。   酒店的宴会厅都有好几个,馨铃订的是最大的那个,可容纳几百人。   孟听雨跟李虹君只是学生,并不起眼,宴会厅特别热闹,在行政人员的带领之下,两人入座,赵铃的秘书将她们两个人安排在了设计部这几桌上。   设计部除了两个领导,其他员工都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没一会儿她们就打成一片。   跟孟听雨对接的同事叫刘琪,刘琪之前都是跟孟听雨在手机上联系,这是两人头一回见面,刘琪惊叹不已,“苏秘没说你是大美女啊!怎么办,我还说给你介绍男朋友,好糗!”   孟听雨抿唇笑,“谢谢你,不过我暂时还不想谈恋爱。”   此话一出,另一个同部门的年轻男人目光炯炯地盯着她,很大胆地询问,“所以,孟小姐现在没有男朋友?”   桌上其他人看了过来,露出意味深长的神情。   孟听雨抬手,将头发捋在耳后,浅浅一笑,“没有,不过暂时还不需要前辈们给我介绍男朋友,太忙了,没空谈。”   年轻男人却好似不在乎她的婉拒,“那以后我们部门活动,孟小姐有空也一起来玩,我们也可以交流一下设计心得。”   馨铃公司基本上都是年轻员工居多,孟听雨也关注过他们这两年的服装风格,看得出来高层领导想要改革,前几年馨铃更像是代加工厂,这两年她们聘请了很多年轻员工,就是想为公司注入新鲜血液,打造自己的服装品牌。   知道这件事后,孟听雨也终于理解为什么赵铃会跟她签合同了。   赵铃现在是不想放弃任何打造品牌的机会,听刘琪说,她跟另一个大老板是痛下决心,花了很高的工资从别的公司挖到了设计人才。那么,赵铃看上了她一点点点小小的创意要签一份合同,就一点儿都不奇怪了。   不过了解越多,孟听雨反而越镇定。   她可以赚点小钱,但要想走这条路,很难很难。   正在孟听雨思索未来时,有人来了她身边,主动跟她打了招呼。   扭头一看,是一个年轻短发女人,整个人看起来很干练。   “孟小姐是吧?”女人笑意盈盈地跟她碰了一杯,“我去年也来参加过年会,看到了很多生面孔,有点好奇,问了苏秘,苏秘说你还是学生呢。”   孟听雨没敢在这样的场合喝酒,杯子里也是柳丁汁,但还是跟她碰杯,抿了一小口,算是回应。   “忘记自我介绍了,我叫董曼,是繁锦社人物周刊副主编,嗯……你也可以叫我mandy。”   孟听雨对这样的交际也算是游刃有余,她曾经陪着徐朝宗出席了很多应酬聚会,她也因为工作跟很多人打过交道,此刻也不会露怯。   跟董曼聊过几个回合后,董曼终于说明了来意,“孟小姐,我刚听苏秘说你是燕大的学生,还是新传专业的,既然你想找兼职的话,不如来找我。”   孟听雨闻言微微一顿。   其实以后要走什么样的路,她只有个大致的思路。   像前世他们同学中,有一毕业就去考公的,也有去电视台的,她当时选择的是去电视台,从实习到转正,再从转正到升职,这条路看着很光鲜,但如今回忆起来已经是身心俱疲,现在既然重生了,是不是该走一条她之前从未走过的路呢?   繁锦社现在比起独占鳌头的那几家纸媒,在知名度上,的确稍微逊色一些,但由于社长跟总主编的犀利眼光,后来也是风生水起。   “孟小姐?”董曼见孟听雨没接话,又叫了她一声,微微一笑,“你觉得我的提议怎么样?”   孟听雨当然欣然应允,两人交换了联系方式。   李虹君在年会上也有意外的收获,她也加了几个法务部员工的联系方式,一脸雀跃。   董曼在知道李虹君是法学院的学生后,又很积极地跟她交换了电话号码,她还眨了眨眼,自我调侃,“说不定以后还要请李律帮我打官司的。”   年会结束时刚好九点半。   其他部门都有自己的活动,孟听雨跟李虹君也都婉拒了邀约。李虹君听他们说要去酒吧就连忙摆手,她连KTV都很少去,更别说去这样闹腾的场所,孟听雨则是有任务在身。   姑妈跟姑父开的店生意蒸蒸日上,竟然有津市人想要来加盟,夫妻俩也不太了解这一块,怕被人坑,特地跑去津市出差。   两人都不放心章一鸣一个人在家,索性就把孩子丢到哥嫂那边去了。   孟听雨今天上午就收到了章一鸣发来的消息,他非要她去接他。姐弟俩感情很好,以前还常在一块儿玩,自从孟听雨上大学住校后,一个月也就见那么两回,孟听雨直接答应了,谁知道章一鸣顺杆子往上爬,接到他后,他又嚷嚷着要去学校附近的地下美食广场吃宵夜。   看着如今还是大孩子的一鸣,孟听雨感慨却也头疼。   后来一鸣越来越像一个大人,毕业后参加工作,又谈恋爱结婚生子,但他们之间的感情一直没变,在听说她跟徐朝宗要离婚时,家里长辈都来劝她,只有一鸣找到她,声音沙哑地问,是不是徐朝宗对不起她了。   他大有一副,如果她点头,他就要提刀去砍了徐朝宗的架势。   明明徐朝宗那时候还是他的大老板。   现在想想,她之所以能果断离婚,逃离她不想要的生活,大概就是她亲人们给的勇气了。   孟听雨虽然很想打章一鸣,但想起过往的种种,还是无奈地点头答应了。   姐弟俩来到地下美食广场。   这一片有好几所高中,到了放学这个点,根本就不愁生意。   章一鸣坐在炸串摊眼巴巴地望着,孟听雨实在没什么胃口,起身,拿起钱包瞥了他一眼,“你在这等着,我去买点喝的。”   章一鸣现在所有的注意力都在炸串师傅上,闻言也只是嗯嗯嗯了几声。   太香了。   上完晚自习来这么一顿,灵魂都得到了满足。   孟听雨的母校也在这附近,明明去年冬天她还经常路过这边,但现在走在这中间,总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她循着记忆找到了一家手工酸奶店。   在摊位前犹豫了一分钟之久,终于确定了自己要吃什么口味,“蓝莓酸奶吧,多少钱?”   她其实很多年没来这边的美食广场了,但也依稀记得,在她高中那三年里,对这里的蓝莓酸奶可谓是情有独钟。   她低头打开钱包要掏钱。   突然,骨指分明又干净修长的手出现在她的视野中,有人将钱放在摊位上。   还没等她回头,她听到了熟悉而又陌生的声音。   那人声音有几分低缓清冽,“我来付,老板,麻烦多放点蓝莓果酱,谢谢。”   她怔住,再抬眸时,总算看清了他的面庞。   “听雨,好久不见。”男生穿着校服,碎发清爽,身上有种少年独有的清瘦感,干净又出众。   周围人来人往,声音嘈杂,这一刻仿佛成为了电影里的背景音。   正上演着一出久别重逢的戏码。   孟听雨看着他,弯了下唇,轻声道:“方以恒,好久不见。”   其实也没有很久,在重生前她就见过他。JȘǴ   这个世界说起来很大,但也很小,她上大学后很少会跟他有见面的机会,大概隔几年会碰到一次,都是在他们共同的同学朋友的结婚宴上。后来,她跟徐朝宗结婚时,她还收到了他托人送来的红包,红包背面是潇洒凌厉的字迹——祝你幸福。   是什么时候又见面的呢?   在她离婚前一年,她妈因病住院,当时彩超结果不是很理想,医生建议穿刺,她吓坏了,也不敢在父母面前表现出来,只是给徐朝宗打电话,徐朝宗在外地出差,他在电话里安慰她,他买了第二天最早一班的飞机,马上就赶回来。   挂了电话后,她呆呆地坐在医院某一层楼的长椅上。   她什么都没想,大脑一片空白,突然有人站在她面前,挡住了头上的光。   抬起头来,竟然是穿着白大褂的方以恒。   彼时他们已经有近十年没见了。   他有些惊讶,低低问她,“怎么在医院,生病了吗?” 第45章   见孟听雨盯着自己的校服看, 方以恒低声解释道:“你还不知道吧,我复读了。”   对于孟听雨来说,这也是很新奇的体验。   因为重生前她见到的方以恒褪去了青涩, 大概是职业关系, 身上总有一股淡淡的消毒水味道, 举手投足之间,都是令病患家属无比信赖的从容稳重。她也不能免俗,在那个时刻,徐朝宗并不如一个医生让她安心, 甚至算得上依赖。   那天方以恒坐在她旁边,一页一页的翻着她母亲的病例还有各类检查报告。   她紧张不已, 不停地追问,有没有事,有没有关系。   他看完后, 安抚她。   母亲彩超结果不是很好, 两个甲状腺结节都是4C, 恶性肿瘤的概率也不小。他虽不是甲乳外科的医生, 但跟其他教授关系都不错,当时他就拜托了一位老教授, 老教授为人和善,在电话里也安慰她,这年头甲癌患者越来越多, 也呈现年轻化趋势,具体还是看穿刺结果,退一万步说, 即便是肿瘤也没关系, 基本上百分之九十都是分化型的甲状腺癌, 大多数患者手术预后良好,皆可长期生存①。   她当时就松了一口气,笑中含泪,不停地跟他道谢。   他凝视着她,递了她一张纸巾。   方以恒也这件事也很上心,有时候忙完了也会给她打个电话询问病情进度。时隔多年后,他们就跟老朋友一样,他会尽他所能地帮助她,会介绍他认识的这方面权威教授给她,有时候她在医院来不及吃饭,他还会给她打饭送来,频率不高。   他是一个很懂得分寸的人,并没有任何超出朋友以外的举动。   现在她回到过去,看着青涩稚嫩面容的方以恒,心里依然是感激的。   无论他们当年经历过什么,无论是他伤害过她,还是她伤害了他,那已经过去了,也不再重要了,她穿越过漫长的时间而来,早就放下了年少时的种种,看着这个人,也依然能当他是那个好朋友一般打招呼,“知道啊,之前就听说了,挺好的,祝你高考顺利。”   方以恒第一次高考时,刚刚过一本线,对于别人来说,这可能是极好的成绩,可方以恒曾经是名列前茅的学霸,这个成绩对他而言很不理想,颓废了那么长时间,就在所有人都以为他会顺其自然上大学继续混日子时,出乎意料的是,他选择了复读,可想而知那复读的一年里他有多拼,他最后考上了很有名的医学院。   听到孟听雨这样说,方以恒笑了声,他跟别的高考生不太一样,即便离高考也没多久了,在他身上依然看不到紧张跟疲倦,他依然不紧不慢地,与其说是淡定,更不如说他好像没那么上心。   “谢谢。”方以恒目光专注地盯着她,又道,“你怎么在这?”   “我来接我弟弟放学,他非要吃宵夜。”孟听雨说,“你也来吃宵夜吗?”   方以恒不置可否一笑。   他没说,其实他跟在他们后面有一段路了。   在看到她的那一瞬间,他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身体比意识更快,他像影子一般跟着她,看她跟她弟弟说笑,直到她起身来买酸奶,他终于没能忍住,几番挣扎后出现在了她身旁。   孟听雨环顾了一圈,感慨道,“这里好像都没变。”   “不对。”她端起那一碗酸奶,对方以恒一笑,“这个好像涨价了,谢谢你啊。”   方以恒嗯了声,依然注视着她。   ……还是有区别的。孟听雨这样想,现在的他不过才十九岁,根本不会也不懂得掩饰自己,所以他们俩聊天,远远没有在重生前那样自如。岁月真的很厉害,它会将人打磨成更圆滑的模样。现在的她经历了许多年,早已放下年少时的爱慕与责备甚至是怨恨,过去那样浓烈的喜欢跟失望,全都是过眼云烟,而站在她面前的少年,却还不是那个温润如玉光风霁月的方医生。   孟听雨口袋里的手机振动了起来,拿起来一看,是一鸣打来的电话,应该是催她赶紧回去摊位。   她冲方以恒歉意一笑。   方以恒也知道,自在地后退一步,手插在裤袋,冲她温和地说,“我也要回去了,下次再聊。”   “好。”孟听雨挥了挥手,两人同时转身,一个向左走,一个向右走。   方以恒走出几步后,回过头来,穿过这一段距离凝视着她的背影。   而她,一次也没回头。   她总是这样。   孟听雨回到摊位跟章一鸣汇合,姐弟俩往家里方向走去,一路上孟听雨沉默的时候居多,章一鸣以为她累着了也没烦她。   回家后,孟听雨洗了澡躺在床上,想到方以恒依然有些淡淡的怅然。   一直到她重生前,方以恒好像也没跟什么人在一起,更没结婚。   那时候她还听护士们感慨,人跟人的区别怎么那么大呢,有的医生道貌岸然脚踏几条船,有的医生生活作风干净工作多年都没见他有过女朋友。   他们曾经有过那样一层关系,再次见面时,她也无法像面对其他老同学一般与他寒暄说笑,询问他的感情经历。   而他几次视线掠过她无名指上的婚戒时,神情是已然将过去种种都释然的从容。   孟听雨收到了好消息,她前些日子送到设计部的一个小创意被采用,通过层层审批筛选,最后决定会投用到夏季新款作为点缀物进行生产。她高兴坏了,私底下刘琪跟李虹君都帮她算了一笔账,等到下一季度时她能拿到的分成少说也有好几万,如果销量好的话,收益更加可观,拿到六位数的报酬根本不是梦。   刘琪也很兴奋,因为销量越好,他们设计部员工的奖金绩效也更高。   虽然孟听雨还没收到钱,但她已经尝到了赚钱的快乐。前世跟徐朝宗在一起时,他特别卖力工作,赚的钱也很多,可能正是因为如此,比起同龄上班族,她对赚钱少了很多认知跟冲动。徐朝宗早早地就安排好了一切,她还没毕业时,他就念叨着要买房,等她毕业还没一年,他们就搬进了新家。   如果不去考虑别的东西,徐朝宗在绝大多数人眼中,都是一个极好的丈夫,至少在物质方面,他令人很有安全感。   她必须得承认,跟他在一起那么多年,在生活上她没有吃过半点苦,但同时,也因为足够优渥舒服的生活,让她在职场生涯中丧失了很多冲劲。偶尔她也感到割裂,比如连续加班十天半个月,忙得连喝水的时间都没有,结果收到银行短信,发的那些工资只是徐朝宗每个月给她的零头。   现在她也在试着慢慢脱离徐朝宗带给她的根深蒂固的影响。   ……   这天刘琪发来消息:【喜报!今年公司可能谈了几个前景不错的大单子,要给我们发福利,每人一箱牛奶一提卫生纸,最重要的是,还有一张价值三百块的超市购物卡!!】   刘琪:【主管还记得你,我也说你是我们部门的编外人士,反正给你也争取了一份福利,下次我路过你们学校给你送过去啊!你还在长身体,要多喝牛奶~】   孟听雨被她逗笑:【好哦!】   可是她怎么都没想到,下午时分接到的陌生电话,竟然是那天在年会上问她有没有男朋友的那个男同事打来的……   男同事是来给她送牛奶纸巾还有购物卡的,越好了在学校门口碰面后,孟听雨拨通了刘琪的号码,语气阴恻恻地,“亲爱的你过得好吗?吃得香吗?我很不好,你知道原因。”   刘琪在电话里辩解,“真不是我!你的联系方式就在我们部门的联系表上,是中午午休吃饭时我说要给你送去,结果好家伙,等我去跟领导汇报工作的功夫,他提了你的东西就出去了,这个人太没义气!”   孟听雨:“……”   刘琪小心翼翼地,“真不是我,冤死我了!”   孟听雨也听出来这件事跟刘琪没有关系,叹了一口气,“那好吧,审问结束。”   刘琪见孟听雨没较真,又好奇地跟她八卦,“反正你现在也没男朋友,如果觉得他还行,可以试着接触一下嘛,你不知道袁曜这人可傲,仗着自己有出国留学的经验,平日里总端着,瞧,这看到美女了,还不是照样巴巴地贴上去。当然啦,你别看我这样吐槽他,他工作能力是真的强,我们部门的老大很看重他,都是花的大价钱把他挖过来的。”   刘琪压低了声音,“而且他长得也还不错嘛,又高又帅的,不过你还是多留个心眼,毕竟他比你八、九岁,好老了呢!”   这话一出,刘琪突然想到自己好像比孟听雨也要大五六岁。一时之间不知道究竟是伤害到谁了……   半个小时后,孟听雨在学校门口跟袁曜碰面。   袁曜这个人在一群学生中还是很出色的,他这个年纪已经有了一定的经济能力,衣着打扮上也能体现出来。孟听雨现在是真没什么心思恋爱,她总觉得,刚结束一段恋爱,起码也得留些时间作为空窗期,她能整理一下上段恋情,也能调整好心态。袁曜将车停在门口,他今天过来也不只是为了送东西,很绅士的要帮她将东西拎到宿舍楼下。   从校门口到女生宿舍这一段路,袁曜侃侃而谈,孟听雨偶尔附和一下:是吗,真的吗?   谁知道在快到宿舍时,竟然碰到了从网吧回来抄小道的殷明,目前她跟殷明见了几次,显然殷明对她还有印象,频频回头看了她好几眼。   孟听雨:“……”   殷明回了男生宿舍,恰好王远博跟徐朝宗都在,刚开学没多久,班上事情也多。   徐朝宗正在看电脑,他的桌面很整洁,除了笔记本电脑,就只有几本书跟一瓶水,一脸气定神闲。盛韬走了,总觉得空气都变得清新了,看不到碍眼的人,心情也好了许多。   殷明这个人也很恶趣味,走到徐朝宗身后,探出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懒散地拖长音调道:“徐朝宗,我刚回来的时候看到南门那边开了家跆拳道馆,我觉得你可以去报名,现在还有优惠呢,你要是不喜欢跆拳道,还可以去练散打。”   王远博正在看手机,闻言也抬头看向这边。   徐朝宗扭头看了殷明一眼,眼神不算多友好,意思很简单:别碰我肩膀,不熟。   殷明语气幸灾乐祸地说,“哥,以后你打架的日子可不少,这不,我刚还看到有个男人送孟听雨到宿舍,手里还提着牛奶跟卫生纸,啧,多殷勤,而且那男人一看就不是学生,一身社会精英范儿。”   徐朝宗蹙着眉头,当然是不相信殷明的这番说辞。   殷明一拍额头,“瞧我,忘记拍照了,反正咱眼睛没瞎,不信你去问问,不止我看到了。徐朝宗,韬哥走了,以后还有文哥武哥略哥,你啊,最好还是去报个什么班练练身手。”   不管怎么说,殷明都是为盛韬打抱不平的,以前或许持中立态度,可现在盛韬走了,殷明记得的就是这个人的好,而且盛韬确实很不错,游戏机都送给他了,他怎么着也得为了盛韬刺徐朝宗几句吧。   徐朝宗顿时脸色晦暗不清。   殷明是什么人,他还是知道的,不至于编出莫须有的事。   不过年轻男人是怎么回事?从哪儿冒出来的啊?   考虑到分手会令她的心情不那么愉快,他忍耐着,这几天没敢出现,她身边怎么又多了一只苍蝇?   王远博却笑着点头说道,“这话不错。”   他看向徐朝宗,“韬哥以前跟院花在一起的时候多患得患失咱们都看得到。反正嘛,感情这种事就是一个下场离开,另一个替补队员马上上场。”   殷明见王远博附和自己,更是乐不可支,“可不是!真以为院花是好追的啊,不说别的,韬哥可是说了,他以后肯定会回来。”   “所以说,出来混是要还的。”殷明做了这场谈话的总结。   以前盛韬跟孟听雨恋爱,徐朝宗暗搓搓地、不,他是光明正大地想撬墙角。   这要是哪天角色互换呢,真到了那一天,徐朝宗牟足了劲舍了半条命追到了孟听雨,结果盛韬转身回国,可不得天天着急上火,无时不刻要防备着别人会使小动作?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你撬了别人墙角,迟早有一天别人也会想办法撬了你墙角。   冤冤相报何时了! 第46章   殷明说的这件事, 让徐朝宗原本还不错的心情瞬间跌落谷底。   夜深了,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脑子里想的都是殷明说的那个年轻男人, 他翻遍了所有的记忆, 也没找到能对号入座的人。   随着重生的时间拉长, 比起之前,他也算沉得住气。以前是因为跟盛韬住在同一寝室,每天听着盛韬炫耀,铁打的人也受不了吧?   现在盛韬都出国了, 他都以为没有后患之忧,终于可以有机会慢慢跟孟听雨重修旧好, 谁成想,半路又杀出个程咬金来。   他的短信已经编辑了好几次,内容打好, 又叹了一口气, 谨慎地逐字逐句删除。ͿȘǦ   他很想问她, 有没有这回事, 那个年轻男人究竟是谁。   几次电话都要拨出去,他又立马掐断。   还好残存的一丝理智告诉他, 这样问她,他肯定是得不到答案的,她会像上一次那样无视他的短信。   这还是好的结果, 他最怕的是从她口中得知,她又恋爱了。   徐朝宗翻来覆去,他有点儿迷惑, 也有点儿茫然。   他左思右想, 也没想起来他曾经有过什么情敌。   确实是没有的。   仔细想想, 难道他们在一起的那些年里没有人对她示好吗?肯定是有的,光看现在就知道,围绕在她身边的人也不少。那他怎么就没跟谁对上过呢,大概是她自己处理好了,没让他知道。   她是不想让他心烦吧,也是给了他足够的安全感,所以一直到她提出离婚前,他都没想过有一天她会离开他。   平躺在床上,徐朝宗盯着天花板,心情低落又消沉。   再次摁亮手机,随意翻了翻,在好友中找到了王远博,思忖片刻,给他发了消息:【学校那种讨论八卦的论坛网址有吗?】   王远博秒回了消息:【?你是本人吗?】   徐朝宗清了清嗓子,探头对对面床铺的王远博喊了声,“是我。”   殷明又去网吧通宵了,新室友还没搬进来,此时寝室里只有他们两个人,王远博闻言还愣了一下,“我还以为你被盗号了。”   就他们两个人在,有什么事何必发消息。   徐朝宗干巴巴地说道,“没被盗号。”   王远博还算靠谱,没有闲聊,而是问道:“你很少上论坛吧?”   徐朝宗几乎就没上过。   如果他没记错,也就重生前的大一时登录过论坛在上面发过兼职消息。就那几次,等他找到了稳定的兼职后,就再也没上过论坛。   可他是从十八年后穿回来的,根本就不记得论坛网址是哪一个,也不知道哪个板块是讨论八卦的。   王远博很快地将网址发给了他。   摸索了近十分钟后,徐朝宗才终于登录,进了燕大学校论坛的八卦板块。他翻找了一圈,说是八卦,但最新的帖子都是类似“打印店也太黑了,求推荐便宜小店”“学校小超市好黑啊,雪碧比外面超市还要贵五毛钱”“杰瑞叔叔汉堡店三人行拼单七五折,还差一人,谁要一起”……   实际上,讨论学生那点子八卦帖子的人少之又少。   学校太大了,好多个学院,好多个系专业,真正所谓的风云人物几乎没有,就算出名,也都是在本专业或者本学院。出了所在的圈子,谁也不会关心一个外人。当然,这个八卦论坛也有热闹的时候,比如每年的新生报到,有些闲得发慌的人会发帖询问xx学院有没有漂亮的学妹,但也最多热闹几天,很快便沉寂下去。   徐朝宗耐心地忙活了将近半个多小时,终于找到了一个跟孟听雨有关的帖子。   这个帖子一度热度很高。   上面还有别人偷拍她的照片,应该是军训期间。   很多人都在问联系方式以及详细资料,但燕大明事理的人更多,好几个人都在帖子里严肃地制止这一行为,因此除了扒出孟听雨的专业以外,其他信息都没有。   虽然现在这个帖子已经没人会回复置顶了,但是……   徐朝宗掀开被子下床,发出了声响,也吵到了王远博,王远博问,“你干嘛啊。”   徐朝宗一边打开电脑一边回:“有事要开电脑,你担待下。”   “哦,你打字声音轻点。”   ……   夜深人静,在徐朝宗的简单操作之下,再次打开论坛这个帖子,页面显示404,他也心满意足了。   他暗自揣测,可能真的有人在追孟听雨,但以他对她的了解,她应该不会那么快再跟什么人恋爱。当然这只是他的猜测,并没有让他安心多少,以致于第二天给章一鸣补课时,他竟然鬼使神差地问道:“你姐姐现在有男朋友吗?”   章一鸣好奇地看他一眼,反问道:“怎么,徐老师,你也要给我姐介绍男朋友?”   徐朝宗敏感地抓住了重点——也。   他蹙着眉头,语气警惕,“还有人给她介绍?”   章一鸣搓了搓短发,随意耸肩,嗤笑一声,“我姐多好啊,长得漂亮不说,上的还是那么好的学校,多少人盯着呢,就昨天吧,我舅妈过来送东西,我就听到我家楼上的阿姨问我舅妈这事儿,估计是琢磨着把她儿子介绍给我姐吧。你说这些人怎么就没点自知之明呢,我姐那是看得上癞□□的人吗?一个个可真会做梦。”   “还有啊。”章一鸣也打开了话匣子,他本来就是个话唠,挤眉弄眼道,“徐老师,这事儿我就跟你一人说,我有个朋友跟我不是一个班的,暗恋我姐两年了,这怂包计划着要考上燕大后跟我姐告白呢。”   徐朝宗心里漠然,却还是若无其事地问,“哦,那他考得上吗?”   章一鸣爆笑出声,“他要是考上燕大,那我就能考上哈佛和剑桥!!”   徐朝宗扯了扯唇角,神情淡漠。   那就不必在意了。   章一鸣自个乐了半天后,回过神来,凑近了徐朝宗,“徐老师,我怎么觉得你怪怪的,你该不会也喜欢我姐吧?”   徐朝宗瞥了他一眼,淡声道:“不能?”   章一鸣惊讶了几秒,后又摇了摇头,一本正经地说:“我觉得你跟我姐不太般配。”   徐朝宗:“……”   他都懒得说,他跟孟听雨婚礼上时多少人夸他们郎才女貌天生一对。   “不过——”   章一鸣拉长了音调,郑重其事地掰着手指头说,“徐老师,我发现你还是很有希望追到我姐的,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姐她喜欢个子高的,喜欢长得帅的,还有成绩好脑子聪明的……”   徐朝宗还没来得及露出类似矜持且满意的神情,紧接着章一鸣又补充了一句,“她谈的两个男朋友,初恋跟盛韬哥都是这种类型的!”   “……”徐朝宗斜睨他一眼,表情重新恢复上课时的严肃,用手中的钢笔戳了戳试卷,毫不留情地说,“别说废话了,看你的卷子,你告诉我,解这道题时你在想什么?!”   章一鸣:“?”   这是……恼羞成怒了么。   可他没说错啊。   一节课上完,章一鸣还在埋头做题,徐朝宗收拾好了东西,刚走出次卧,便听到了孟丽珍跟章父两人的争执——   “这张笑得多自然,我看了这心都要化了,真别说,听雨长得真是好,都说侄女像姑妈,跟我年轻时候就很像!”   “我选的那张更好一点,在图书馆拍的,多有教育意义,多有学习氛围!”   徐朝宗听到他们是因为孟听雨而产生争执,这脚步也就放慢放轻了些,他想听听是什么事。   他本来个子就高,相貌又出众,从次卧出来,正在争吵的两个人马上注意到了他。章父表情有些不自然,在他看来,被一个孩子看到他跟妻子争吵,着实是面上不太好看。   孟丽珍见到别人,仿佛见了裁判,拿起那本相册呼唤徐朝宗过来,一脸热切地说,“小徐,你过来评评理,你说,这张照片是不是挺好的?”   徐朝宗将视线从相册上挪开,不动声色地问道:“这是做什么的?”   孟丽珍喜气洋洋地,“我大哥单位在做一个活动,职工子女考上好大学的都可以申请,把子女照片还有所在学校的资料都递交上去,就能领一笔教育金。单位说生活照也可以,这不是想给评选领导留个好的印象嘛,倒不是惦记那点教育金……”   就是想让单位那些领导看看自家姑娘有多好有多优秀。   孟父孟母都是再普通不过的职工,上了几十年的班就没升职过,也没受到过别人的重视跟艳羡。说起夫妻俩的人生履历,可能就只有这个女儿让他们倍儿有面,毕竟也没听说那些同事领导家的子女有几个是考上燕大的。教育金不多,也就几千块钱,但对孟父孟母来说非常重要,想到大家羡慕的眼光,晚上都可以多吃一碗饭,他们很看重这件事,那么递交那张照片上去就很重要了,将这事一说,孟丽珍当然兴致勃勃地参与进来。ɈŠԍ   昨天孟母送来了一些菜还有几本相册,其中就有一本新的,孟丽珍跟丈夫一致认为,还是从新相册中选择为佳。   于是,选择哪张照片就产生了分歧。ͿŜɢ   徐朝宗这才接过了相册。   这本相册很新,看得出来是才做好的。   他看得津津有味,毕竟里面都是孟听雨的单人生活照,而且拍得也很好,自然而不失美感。   孟丽珍在一旁悠悠感慨道:“还真别说,小盛这孩子又会打篮球,还会摄影拍照,拍得还挺像那么回事。小伙子还算是多才多艺,可惜可惜啊。”   她说这话时的语气跟神情都带着遗憾。   她其实挺看好盛韬的,毕竟就她挑剔的眼光看来,盛韬也是条件极好的,想到盛韬一家子都已经出国,她不禁为侄女可惜,也许真的是有缘无分吧,不然怎么才谈两个多月就面临这种事呢。   徐朝宗呼吸微微一滞,连带着翻相册的动作也顿住。   所以,这是盛韬拍的,送的?   “……”   孟丽珍想到徐朝宗跟盛韬的关系,忙问道:“小徐,那你现在跟小盛还有联系么?”   徐朝宗摇头,“没有。”   以后也不会有联系。   盛韬这辈子可能都不会再回来了。   他有些心不在焉,但眼睛却没停,翻着翻着,目光骤然僵住,他一向记忆力极佳,很快地,他察觉出了一丝不对,神情变得凝重起来,都没顾及孟丽珍疑惑诧异的神情,他僵硬而执着地将那本相册从头翻到尾,又从尾翻到头,如此重复了好几遍。   孟丽珍都被他严峻的面容吓到,“小徐,你……怎么了?”   徐朝宗跟被人抽去了七魂六魄一般,像是受到了极大的打击,整个人都傻了。 第47章   徐朝宗气息不稳, 五味杂陈的情绪在胸腹内翻腾灼烧,他几乎是趔趔趄趄离开的,非常失态。   孟丽珍跟章父面面相觑, 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一脸莫名其妙。   夫妻俩还没讨论出一个结果来, 只听到儿子的声音传来,“徐老师喜欢姐姐啊,你们还没看出来吗?”   章一鸣懒散地靠着墙,神情得意洋洋。   果然他是他们家的智商担当, 最早看出来徐老师惦记姐姐。   章父第一反应就是呵斥:“胡说八道什么!”   “我才没有胡说八道,他刚刚还问我姐姐现在有没有男朋友!”章一鸣大声为自己辩论, “都是男人,他要是不喜欢姐姐,他问这个做什么, 又不是媒婆要给姐姐介绍男朋友!”   都是男人……   章父瞥了儿子一眼, “你倒是了解。”   这话题有些危险, 眼看着要殃及到自己身上, 章一鸣赶忙说道:“这不是人之常情嘛,爸妈, 你们再想想,上次盛韬哥来家里吃饭,徐老师是不是不对劲。”   现在回想一下, 徐老师当时简直就是开屏的公孔雀。   盛韬哥也不太对劲,肯定是知道徐老师喜欢姐姐,两个公孔雀争奇斗艳!   孟丽珍回味过来, 意味深长一笑, 语气却很轻松自在, “喜欢听雨也很正常。”   “小徐嘛……”孟丽珍用挑剔的口吻评价,“也还行吧,不过比起小盛来说还是差了点。”   在孟丽珍这样的长辈看来,看男生,也要看他的家庭,那么,徐朝宗的家境的确是比不上盛韬的,这就落了下乘。   “不过以后的事谁也说不好,毕竟莫欺少年穷嘛。我们听雨又不缺人追,慢慢挑,肯定要挑最好的。”孟丽珍如是说。   章父还不太习惯,他是看着孟听雨长大的,在他心里,听雨还是个孩子呢,那天带男朋友过来吃饭他就吓了一跳,好不容易接受了这个事实,谁知道两人又分手了。   这会儿听着妻子滔滔不绝,他果断地,没有参与到这场讨论中去。   妻子作为姑妈可以去讨论侄女的这些事,他做姑父的也侃侃而谈,还是会有些越界,不太合适。   章一鸣被逗笑,“这话说得,在菜市场挑大白菜呢?”   “就是挑大白菜。”孟丽珍白了儿子一眼,颇有些得意地说,“当然是要挑水嫩新鲜又可口的,烂白菜倒贴都没人要,”她语气一变,严厉地说,“说的就是你,你赶紧给我学习去,高考要是考砸了我跟你没完,别让自己变成烂白菜!”   章一鸣缩了缩脖子,灰溜溜地又回了房间。   徐朝宗从章家出来后,犹如无头苍蝇,不知道自己要去哪,也不知道要做什么,大脑一片空白,灰蒙蒙的,身体的自我保护意识在命令他不要去想那本相册:不要去想,不去想就什么都不会发生,徐朝宗,反省是最无用最懦弱的事,不是吗?   人一旦要去反省,必然是做错了什么事。   对于徐朝宗来说,承认自己做错了,真的很难很难。   可是,这具身体是十九岁的他,是还没被应酬场合的恭维以及事业上的成功带来的虚荣自负浸透的他,它残留的是清醒理智又谦卑的那一缕意识又在清楚明白地告诉他:你真可笑。   徐朝宗漫无目的,宛如游魂,最后他直愣愣地进了一家影院,随便买了最近场次的电影票。   这个点影厅的人很少,他坐在最角落的位置,心思自然也没在电影上,随着影片开始,影厅里光线昏暗,他终于鼓起勇气再次回忆那本相册。那本相册里的照片都出自于盛韬,从照片里的穿着来看,就知道是按他们认识的时间前后来排列的。   从头翻到尾,是看着一个眉眼沉静中带了一丝郁色的她,逐渐笑容变多也开心起来,好似挣脱了什么枷锁。   从尾翻到头……   徐朝宗拧着眉,呼吸不太顺畅。从尾翻到头,则好像是看着一个人从鲜活逐渐枯萎。   他不愿意承认,可她的变化从那一本相册中都能看得出来。   瞬时间,他喉咙艰涩。这是他不想承认的事,他知道在恋爱这方面,他不如盛韬那样体贴周到,可真正面临这个事实时,他还是闷痛难忍,那就是她跟盛韬在一起比跟他在一起要开心得多。他更加不愿意去想,她是否后悔了,后悔当年来的是姑妈家认识了他,而不是去玫瑰园遇到盛韬。   她在后悔吗?后悔他们过去的十八年?   同时,他也想起来,他当年心动的原因。那天在姑妈家碰到后,他们两个人同行回学校,公交车上人很多,有个小女孩被妈妈抱着坐着,小女孩大概也无聊,居然唱起歌来——葫芦娃葫芦娃一根藤上七朵瓜。   小女孩的妈妈怕别人烦,扯了她一下,她吃痛要哭起来,抬头正好看到了他跟孟听雨。   孟听雨冲小女孩笑了笑,居然跟着往下唱——风吹雨打都不怕。   “是不是这样唱的呀?”她眉梢带笑哄着小女孩。   小女孩瞪圆了眼睛,没想到会有人来附和自己,立马开心起来,“啊,姐姐,你好像跑调了,是这样唱,风吹雨打都不怕啦啦啦!”   他当时低头看了她一眼,公交车穿过车道,斑驳的树影交错,有阳光照射进来,正好照在她白净的脸庞上。   很难说得清他那一秒的感受。   但他确实想到了“美好”这个词。   再之后越接触便越无法控制自己的视线,他跟上个学期的盛韬一样,心情变得很好,也会去问同学哪里的餐厅味道好一点。可是随着感情渐深,他开始意识到,当有了女朋友后他要比以前要更加努力,明明每次他们去吃的都是物美价廉的米线煲仔饭,明明也没花什么钱,但他就是很着急。   恋爱后,两人有一次去泡温泉,路过了一片别墅区,那时候她靠在他的肩膀上,语气天真又艳羡地问他,“徐朝宗,你说住在这里的人他们会有烦恼吗?”   他被她逗笑,看向那令人望而生畏的一幢一幢的别墅,以及守在门口神情肃穆的保安,无一不在向路过的人展示着,这个世界上阶级早已固化。   他问她,“你以后想住在这里吗?”   她还真就认真思索起来,过了片刻,才犹豫着问道:“可是一幢房子就两个人住会不会太大了点?晚上我会害怕,感觉太空了。”   他当时是怎么回答的呢,他语气笃定地说:“不会的,我一直都在的,你别怕。”   可是,可是。   徐朝宗神色凝重,后来,好像很多时候都是她一个人。她害怕吗?   这些年,她后悔了吗?   后悔了吧,所以才选择离开。   孟听雨最近很忙,空下来的时间偶尔会跟邵灵一起出去学习拍摄,用的是盛韬送给她的相机。   她这个人还是比较俗气的,学拍照并不是像盛韬说的那样去拍下她见过的山川湖泊,而是她突然想到,如果以后她要走传统纸媒这条就业路,那么,她最好还是学一点摄影和修图对她以后的工作也有帮助。最近董曼开启了空中飞人模式,用她的话说就是随时感觉自己要猝死,但孟听雨知道她是在开玩笑,相反董曼身上都是蓬勃的生机跟野心。   董曼今年三十岁,大学还没毕业就开始兼职,从编辑助理开始做起,毕业后进了繁锦社成为人物周刊的编辑一员,凭借着超强的工作能力已经升职为了副主编。   听她说,今年过年她都没回老家,在社里加班到春晚结束。   孟听雨跟邵灵在学校门口道别,邵灵跟社团成员约好去吃饭,她要回宿舍将今天拍的照片导出来看看有哪里不好。   快到女生宿舍时,竟然看到了一个本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人——徐朝宗。   徐朝宗神色落寞,他站在一旁,孤零零地站着,有路过的女生回头看他一眼,疑惑又好奇。   孟听雨脚步微顿,他好像有了感应一般,抬起头跟她四目相对。   他们其实有一段时间没见了,孟听雨想起他的时间越来越少,现在再见到,她突然发现,那十八年的种种,并不会因为时间倒带就消失,如果按人们说的,婚姻爱情都会变成亲情,那么某种程度上来说,徐朝宗也曾经是她的亲人。他们这样的关系,回不到从前,也做不成朋友,但真的当陌生人跟仇人也不太可能。   以后可能见面了会打一声招呼。   如果他不愿意放下,她不会去躲避,但也不会给任何回应。   孟听雨表情平静,甚至带了些真切的笑意,来到他面前,周围的一切都静谧下来,她轻声问道:“是找我有事吗?”   徐朝宗目光缓缓地挪到她的面庞,重生这么久了,他还是第一次真正地打量这一张十八岁的面容。   当年她是这个模样吗?   不是的。   当年的她满脸天真浪漫,对生活对未来充满了期待,好像总是无忧无虑的。   而现在的她,虽然眉宇之间没了那一份沉郁,可身上那种快乐到要飞起来的喜悦,好像也被冲散得所剩无几。   就算他们都回到了十八九岁,但再也回不到当年了。   孟听雨很耐心地等他的下文。   徐朝宗悲哀的发现了一件事,在她的眼中,他看不到爱意,也看不到恨意。   原来到了这个时候,他宁愿她恨他,恨他明明求婚时婚礼上都保证过要待她如珠似宝,却将承诺抛在了脑后,他宁可她恨他厌他,都好过像现在这样若无其事。   “对不起。”他垂眼,不敢去看那双平静无波的眸子,低声说道。   孟听雨反而一阵恍惚。   好像很久很久没听到他道歉了。   她依然笑着问他,“你是指哪件事?”   徐朝宗语气艰涩地道:“所有。”   “没关系。”孟听雨看着他,“都已经过去了,我也放下了。”   徐朝宗猛然抬起头凝视着她,瞳孔紧缩,似是非常介意她说“放下了”这句话,他盯了她几秒,眼睛像是被蛰了般,瑟缩逃开。   “真的没关系。”孟听雨想起什么,笑意盈盈地看着他,“你还记得那一年燕市大暴雨吗?我一直都记着,那会儿我们在外面,回学校的公交都停了,也打不到车,我生理期不舒服,你背着我淌水走了好久。不止这一件,还有别的。所以,你知道我的,不用说对不起,没关系。”ͿȘɢ   她在心里说,你当年为我做过的种种,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也许曾经怨你、怪你,但冲着当年的情谊,今时今日我绝不恨你。 第48章   徐朝宗浑浑噩噩回到了宿舍。   四人间的寝室, 有一张床空着,那是盛韬的位置,现在新的室友还没搬进来, 也因为如此, 殷明跟王远博会将一些杂物堆积到书桌跟床铺上, 偶尔看过去的时候,会有一种盛韬这个人其实还没离开的错觉。   徐朝宗站在这里,一动不动,仿佛变成了一尊雕塑。   殷明从洗手间出来, 肩膀上搭着毛巾,见徐朝宗这般模样, 笑了声,调侃道:“徐朝宗,你怎么回事, 是不是良心发现知道自己对不起韬哥, 搁这面壁思过呢?”   同住一个屋檐下, 他们也都能察觉到徐朝宗的变化。   现在的徐朝宗比起大一时, 多了一股能让他们接近甚至调侃的气息。   大一时的徐朝宗也很独,但他太忙了, 就算交流很客气礼貌,也总有挥之不去的疏离感,他们也只会把他当成普通同学。坦白说, 现在的徐朝宗有很多令人讨厌的点,比如总是无端地冷脸,像是谁欠了他五百万没还, 比如很有心机地想去挖室友墙角, 被戳穿后大言不惭、明目张胆得让人恨得牙痒痒。   他很讨厌。   让人看了就想打他。   但是, 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明显的缺点,会让人觉得他也不过如此。   他也没那么傲,也没那么强,不过也是普通的恶劣的人罢了。   徐朝宗眼皮都没抬一下,显然也没将殷明这话放在心里。   他永远也不会否认盛韬是一个好人,但那又如何,并不妨碍他讨厌甚至厌恶盛韬。只是他也必须得承认,盛韬给过孟听雨快乐,即便不是全部的功劳,但至少,他让她开心了。而这样的快乐,他应该有很长很长时间没有给过她了,所以她在重生回来时,眉宇之间总是有着淡淡的漠然。   徐朝宗收回视线回到自己的位置,目光沉静地盯着他书桌上他列下来的计划书。   他对事业有冲劲,依然野心勃勃,可不知道为什么,脑海里浮现她不喜不悲地说“我已经放下了”的一幕,他的心脏一阵一阵的抽痛。可能被麻痹太久了,可能他得到的东西太多了已经蒙蔽了他的双眼,所以他跟很多卑劣蠢钝的男人一样,在刚失去时并没有太深的感受,可如今回忆起来,他真的能接受没有她的人生吗?   殷明没再管他,洗漱后就直奔网吧。   王远博从外面回来,一进门就被徐朝宗吓了一跳。   一时间,他还以为自己闯进了什么鬼屋或者灵堂。   徐朝宗浑身都被一股低迷情绪包裹着,王远博本来是不想管的,但宿舍里就他们两个人,他又不可能真当徐朝宗是空气。他甚至有种等下他进洗手间了,徐朝宗会流泪的预感。   王远博在心里叹了一口气:算了!就当日行一善吧!   他认命地来到徐朝宗身后,装作不经意地问他:“要聊天吗?”   徐朝宗缓缓扭过头来,看向王远博。   王远博及时地提出交易,“有个bug帮我修复。”   徐朝宗看着王远博,僵硬地点了下头。   王远博拖过自己的椅子,做好了倾听的准备,谁知道徐朝宗只是目光沉沉的盯着一旁的垃圾桶。这样的沉默持续了快五分钟后,王远博都受不了了,主动引出话题,“我琢磨着你也就是感情上的事能问人了吧?”   像学业或者事业上,他觉得徐朝宗就算遇到了问题,也不会向他来求助。   而且徐朝宗明显一副“苍天啊我爱情死了我也不活了”的厌世模样,除了爱情,应该也就没什么能让他变成这样了。   徐朝宗沉默。   这就是一种默认了。   王远博试探着问,“还是孟听雨啊?”   徐朝宗抬眸看他。   “也对,你现在满脸都写着除了她还能是谁,”王远博又苦口婆心地说,“你别看殷明整天损你,其实我俩都挺意外你现在这样,你以前什么事都不放心上,每天就是上课上班赚钱,现在……徐朝宗,我总觉得吧,如果一个人让你这样不舒服,让你变得都不像你自己,你不如就放弃了吧。”   放弃?   这个词钻入到徐朝宗的脑子里,他像是被恶心到了一样,甩了甩头,神情凝重却也坚定,“不可能的。”   他人生的字典里就没有放弃这个词。   如果放弃,他成什么人了?   他看向王远博,一字一句地,掷地有声,“我绝不会放弃,放弃意味着我们再也不会有任何交集,只要想一下,我就……”   他顿住。   王远博不太懂他刻骨的感受,顺着问道,“怎么。”   徐朝宗低着头,看向了从来都没戴过婚戒的左手无名指,“难过。”   王远博没想到他会说出这两个字来。   大概是难过这类的情绪好像跟徐朝宗格格不入,徐朝宗走的也是横刀夺爱这一款的,骤然露出这般神情,王远博叹息道:“那你打算怎么做?”   徐朝宗很忌讳在别人面前承认自己的无能。   可是,王远博是他未来的朋友。   徐朝宗轻松地迈过心中这道坎,回:“我还没想好。你有什么好的建议?”   就是因为没想好,才会有这样一番对话。   王远博思忖道:“孟听雨知道你喜欢她吗?”   徐朝宗僵硬着嗯了一声。   王远博又问了一个扎心的问题,“那她喜欢你吗?”   徐朝宗:“……”   他很想恼怒,很想自欺欺人说她喜欢,但实在也说不出口。他不会忘记她在离婚时说的那句话,他知道她说的全都是真的。   王远博干巴巴笑了两声,“好的,我懂了。”   “那么我们来总结一下。”王远博说,“你不只是她的追求者,你还是她前男友的同学跟室友。我是觉得啊,如果她要选谁当男朋友,肯定不会优先考虑你。”   似乎是怕徐朝宗听了真话会生气,他又连忙补充,“真心话都难听,你多担待。”   徐朝宗:“……”   他薄唇紧抿,自尊心受到了伤害,却还是忍耐着。   任谁都无法接受这样的落差,过去十八年里,他在孟听雨那里永远是第一顺位,她只爱他只看着他,现在他却要接受,他不再是她的第一位。   “你继续说。”徐朝宗沉重地吐出这样一句话。ɈŞǤ   “那我的建议是,等。”王远博跟他分析,“当然不是说让你默默等待,不让对方知道的等待那都是白忙活,你就让她知道,还有你这么个人在队伍后面排着队呢,等她哪天注意到了,心想咦这人还挺痴情的,要不给他个机会?那你就算成功了,有个成语怎么说来着,对,倦鸟归巢。”   徐朝宗抬眼看他,“你不会用词就不要瞎用。”   托“倦鸟归巢”的福,他及时地想到重生前王远博说的糟糠之妻。   也就是孟听雨不知道,她要是知道王远博这样形容她,她要生气。   “话糙理不糙。你听着肯定不舒服,那谁叫你喜欢她她不喜欢你呢,你除了等,你还能做什么?你难道还能强买强卖吗?”王远博拍了拍他的肩膀,“这种事没道理的,谁叫你非要喜欢一个不喜欢你的人呢,这是你自找的。”   徐朝宗面色沉郁,顺着王远博的话想了想。   的确,是他自作自受。   谁也怪不了。   他看向眉目青涩丝毫不见未来那般沉稳的王远博,鬼使神差地说:“喝酒吗?”   王远博:完了,都要借酒浇愁了。   他起身,拿起外套,“走吧,你请客。”   像孟听雨这样的人,一旦处于空窗期,有的人就跟恶犬闻到了味儿一样前仆后继、一涌而上。   有每天给她送早餐的,有给她送花的,还有所谓的才子给她在广播站里念诗的。   套路之多,层出不穷。   孟听雨对这些人都不是很感冒。   倒是袁曜,借着公事也来找过她两回,跟她对接的人并不是袁曜,而且袁曜是设计部的重点人才之一,以后是可以直接升职为经理,而她都不是设计部的正式员工,他这属于跨级了。不过他也很有分寸,不会很唐突,连消息也不会经常给她发,来找她,都是为了工作上的一些小事,任谁都挑不出理来。   不过孟听雨对他也不感兴趣,她不太喜欢袁曜这一类型的,感觉的事说不好,就像她见到盛韬的第一面,她觉得可以试试,但第一次见到袁曜时就在馨铃公司的年会上,她压根就没考虑过他。   对孟听雨而言,第一眼非常重要。   时隔一个半星期后,袁曜又来了,他不知道从哪打听到她的课表,正好今天又是周五,她下午没课。刘琪倒是跟她吐槽过几次,但站在她的角度来看,袁曜并不难缠,他是最常见的那种男人。   袁曜在他擅长的领域也算是小有成就,他对自己的履历很自信,因此他绝不会做出任何不太体面的事来,他的“追求”都是进退有度,他也会审时度势,就比如他挑在今天来找她,也是想看看她的态度,如果她表现得挺开心,那他就会邀请她一起吃晚饭甚至看电影,如果她跟前几次一样,不冷不热公事公办,他在聊过几句后会自己找台阶离开。   孟听雨不敢说对应付这种人游刃有余,但也不会束手束脚。   因为她前世在职场上就碰到过很多像袁曜这样的“追求者”,也得益于他们,她才发现很多男人是没有什么道德底线的,他们明知道她已经结婚,却还是会邀约她。但同时,他们也算“理智而现实”,对于一切事物都会去计算付出成本,一旦察觉到收获不成正比,他们会立马抽身离开。   她估摸着,袁曜最多还会找她两三次,她只要继续不冷不热,他没得到他想要的进度跟回应,那他也就逐渐冷淡,寻找下一个目标。   “出来得太急,还没吃饭。”袁曜抬手看了腕表,对她笑,“说起来我好久没去过大学食堂了,听雨,不介意的话能不能带我去看看?”   孟听雨莞尔一笑,“当然可以。”   她带他去了燕大食堂,这个点人也不算多。   两人只随意打了几个菜,找了位置坐下,袁曜年轻有为,在他这个年纪他已经得到了很多,家里给置办了房子和车,事业蒸蒸日上,说是意气风发也不为过。但他还是有些挫败,从年会到现在已经快两个月了,他自认为做得也算明显,但就是毫无进度。他不着痕迹地打量了下周围的人,比起这些年轻稚嫩也没什么经济能力的男学生,他觉得自己是有绝对的优势,为什么她就从来不会多看他一眼呢?   袁曜内心挫败,面上却不显,依然跟她聊着,“赵总收到了走秀现场的邀请函,应该会给我一份,听说当晚应该会有一些明星过去捧场。你追星吗?想不想一起过去看看?”   孟听雨不急不缓地喝着汤,抿唇一笑,目光清淡,“我应该没时间,最近有点忙,基本上都不出学校。”   袁曜神情微顿,却很快地平复下来,“恩,也对,跟你一比,我都觉得自己太过懒散,我大学时候就顾着去玩儿了。”   ……   徐朝宗一路从宿舍气喘吁吁地跑来的。   果然到了食堂后,很快地就看到了孟听雨跟那个什么社会精英。ɈŠԍ   说来也是不巧,殷明都见过这个人两回,王远博也见过一回,偏偏他没碰到过,刚才还是王远博给他发消息说在食堂看到了那男人跟孟听雨,他才放下手中的活赶过来。   徐朝宗现在不敢抱什么侥幸心理。   当时孟听雨跟盛韬谈,他还不算太失态,是因为提前知道盛韬会出国,也知道他们两个人谈不长,可现在如果她跟一个他都不认识的人在一起,他上哪去找人算一卦这两人什么时候分手?   什么稳重,什么淡定,他都抛在了脑海,平复了急促的呼吸后,他随意打了一点菜,只隔着一段距离看着这一桌正相谈甚欢的两个人。   明明踌躇满志,明明就要冲上去,却在抬腿的那一瞬间犹豫了。   孟听雨已经慢慢地加快了速度,就是希望能早点吃完跟袁曜道别。   倒不是说讨厌这个人,而是真没什么好聊的,袁曜以为她对设计感兴趣,话里话外都把她当成了未来同事,聊的也都是跟设计有关的事,她之所以跟馨铃有合作,纯粹是误打误撞走了运气,在设计这方面,她既没基础知识,也没太多天赋,这个话题对她而言就略枯燥了些。   在她都觉得枯燥的时候,对方还在高谈阔论,那就……JŞƓ   哎!   她有个连她自己都不知道的习惯。   在她对什么人什么事不耐烦,却又要忍耐时,她会下意识地抬手去捏后脖子。   徐朝宗一开始觉得她这个动作有点眼熟。   过了几秒后,低笑了一声。   “我能坐这里吗?”一道熟悉的男声传来。   孟听雨抬起头看去,居然是端着餐盘的徐朝宗。   她诧异地看他。   在徐朝宗看来,她杏目圆睁太可爱了,明明她也没说话,但他就是好像有了特异功能,听到了她的心声一般。   她一定在说:你怎么来了?!   不等孟听雨回答,徐朝宗就自来熟地坐下,还是坐在了袁曜旁边,他冲袁曜露出了一个他自认为很和善的笑,“打扰了,不好意思。”   袁曜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好几年,还能看不出来徐朝宗的用意?   但他觉得,他作为一个成熟男人,如果跟一个乳臭未干的男学生计较,未免失了体面,太过掉价。   “没关系。”袁曜大度地说。   孟听雨:“……”   于是,这顿午饭有了徐朝宗的加入,变得开始有意思起来了。   她成了背景板,看着袁曜跟绵里藏针的徐朝宗互相battle,徐朝宗如果真的是没见过世面的十九岁的他,那他肯定没法接住袁曜的侃侃而谈,可偏偏,他前世达到了那样的高峰,知识储备放在这里,袁曜聊金融,他熟,袁曜聊股票,他也玩过,最后袁曜忍无可忍,聊他认为高端的拍卖会,那徐朝宗可太了解了。   他发达后,有些竞拍会他也得参加,但他除了本专业以及赚钱以外,别的事情一概不懂,更遑论珠宝首饰古董字画。   为了防备在这种拍卖会上被人坑,他带着当时兴致勃勃的孟听雨很是做了一番功课。   对他来说,一个东西如果只值一百万,而他因为无知用多出几倍的价格拍下,他无法忍受。   袁曜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不过他也有一定的修养,又是在孟听雨面前,他不愿失了分寸,硬是忍了下来,还递了张名片给徐朝宗,语气谦卑道:“早就听说燕大人才济济卧虎藏龙,果然没错,同学,今天跟你聊得很开心,如果以后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可以直接联系我。毕竟大家都是听雨的朋友。”   徐朝宗接过名片,云淡风轻一笑,“那我以后就不客气了。”   他没有他表现出来的淡定。   相反他很慌乱。   王远博说得没错,孟听雨如果真的想跟什么人谈恋爱,那她绝对不会优先考虑他。   孟听雨笑而不语,只静静地看着这两个人斗法。   临近五月份,气温炎热起来。   高三生的压力越来越重,一些学生都有些浮躁。希望高考快点来,又希望它慢一点、再慢一点。   章一鸣最近也挺心烦的,他缓解压力的方式就是吃。   幸好他正处于这个时期,每天狂吃也没胖多少。   这天下午最后一节课上完,他直接从学校溜出来,一个人一头扎进了学校附近的地下美食广场,准备吃完了再回学校上自习,谁知道刚进鸡排店点好吃的,就见熟人进来。   章一鸣主动打了个招呼,“小方哥!”   方以恒仿佛才注意到他,他点好了喝的后,在章一鸣对面坐下,温和地说:“一鸣,好巧,你怎么在这?”   “改善伙食啊,我们学校食堂师傅做的饭菜猪都不吃。”章一鸣吐槽,瞥见他穿着高中校服,纳罕不已,“小方哥,你复读了吗?”   “嗯。”方以恒坦然承认,“高考时没考好,决定复读。”ĴŜԌ   章一鸣佩服地竖起拇指,“小方哥,你可太厉害了。打死我,我都不愿意再过一个高三了。”   方以恒失笑。   两人都是高考生,聊了会最近的模拟考跟报考志愿后,方以恒似是不经意地提起,“一鸣,你姐……她还好吗?”   他白皙修长的骨指放在冒着冷气的易拉罐可乐上,低垂着眉眼,带着一些刻意伪装出来的漫不经心。   章一鸣边大口咬着鸡排边大喇喇地回他,“挺好的,还谈了个男朋友。”   方以恒下一秒倏然握紧了易拉罐,又躲闪似的飞快松开,笑了一下,“那挺好的。哪里人?”   “本地的,”章一鸣又摆了摆手,“不过分了,她前男友家里有点事出国了。我姐这样的,很多人追,我的家教徐老师就喜欢她在追着呢,都是一个学校的。哎,说起来真羡慕我姐啊,上大学后就是这么快乐,不过也还好,我也要上大学了,想想就觉得这日子还是有点盼头的。”   方以恒记住了几个主要信息后,也不再多逗留,主动给章一鸣买了份酸梅汤后便快步离开。ͿȘG 第49章   孟听雨在四月中下旬时又收到了馨铃公司打来的第一笔分红。   这是她在上学期时偶然的小创意被设计部采用, 只是用在夏季某一款连衣裙上作为点缀。她还挺惊喜的,在知道馨铃公司设计部都有哪些人才后,她一度觉得可能她这一份兼职就到此为止了, 万万没想到居然还有被采用的一天。不过因为只是裙子上的一点点缀, 按照合同上的分红比例, 她现在也只拿到了一万多块。   这一万多块给了她很大的信心,收到钱的第二天就去驾校报了名。   对于这一点孟听雨还挺痛苦的,她虽然算不上马路杀手,可驾考要来第二次, 光是想想都忍不住叹息一声了。   她想多赚点钱最好在实习前就能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她想开车带爸妈出去兜风, 去近郊游玩。   这样看来,未来的日子还是很有盼头的!   就在孟听雨在刷科一的题库时,竟然收到了方以恒发来的短消息。   她还以为是自己看错了, 但他的号码她是记得的, 也永远不会忘记。ĴSǦ   她的手机号从来就没换过, 还是她跟方以恒一起去营业厅选的号。他们两个人的号码很相似, 只有两个数字不同,所以他的号码她一看就记得。   方以恒:【现在有空吗?如果方便的话, 我有点事情想向你咨询。】   他们分手时也不太愉快。   她过去有多喜欢他,分手的那一刻就有多失望,不只是对他失望, 更是对自己失望。   那时候离高考也没几个月了,如果不是父母殷切的盼望在支撑着她,可能她都无法振作起来, 她每天逼着自己将所有的心思都放在学习上, 什么都不想, 只想书本上的知识点。背地里也不是没有哭过,在最伤心的时候,她甚至在怀疑,她究竟能不能走出来,以后还能喜欢上别人吗?   可是,彼时认为那样浓烈的喜欢,在很多年后回忆起来,也会忍不住会心一笑。   她好像有点高估自己了。   她从来都不是一期一会的专情人,在上大学一个多月后,她就喜欢上了徐朝宗。   现在想起来,她也不太记得方以恒后面有没有再联系她,也许也联系了,但被她刻意忽视了。一来,她那会儿心里眼里都是徐朝宗,根本不会跟前任再有什么交集,二来,即便已经不再喜欢,那时候年轻稚嫩的她也做不到可以心无芥蒂地,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跟他如同老朋友一般寒暄。   如今跟方以恒的种种,对她而言,不是一两年前的事,而是长达近二十年。   二十年弹指一挥间,雁过无痕。早就全部都已释怀。   孟听雨回复了他的短信:【有空,有什么事吗?】   方以恒:【方便接电话吗?】   孟听雨回:【好。】   下一秒,她的手机响了起来,接通后,方以恒那带着几分低沉的嗓音从那头传来,“听雨,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能找谁帮忙,以前的老同学的联系方式我都没保存。”   孟听雨笑了声,“没事,有什么事你说吧,我听着呢。”   方以恒简单地跟孟听雨说了下高考志愿的事。   他想上的是全国非常有名的医学院,就在这几年,这所医科大学跟燕大合作,八年制的临床专业也被纳入到了燕大的招生计划中。   他其实也在犹豫,因为这所医学院本科就只有临床医学院和护理学院,这也算是限制了高考生的选择。   方以恒好像又回到了以前,说话很有条理性,不疾不徐,逻辑思维又缜密,跟他交流是一件很愉悦的事。   孟听雨也听明白了,“你是想让我帮你找一下历来招生的分数线,还有临床专业的一些资料是吗?”   方以恒迟疑着开口,“好像有点唐突了,但我现在也没什么时间上网。听雨,你要是忙就算了,我问我们老师也一样。”   “没事。”孟听雨笑着问,“我只是有点好奇,你怎么会想学医。”   方以恒顿了顿,还是沉默。   孟听雨也不方便追问,便道:“我也不忙,放心,我去帮你查查,也问问看有没有了解这方面的学姐学长,你等我消息。”   方以恒似是松了一口气,“好,谢谢你。”   “不用这么客气。”孟听雨说,“我们也是老同学嘛。”   站在教室外面长廊的方以恒倏然顿住,脸上的笑意凝滞,他攥紧了手机,神情落寞,语气却还是跟刚才一样温和,“恩,好。我等你消息。”   方以恒等她那边挂了后,才收好手机,重新回到教室。   刚坐下来,坐在他前桌的女生扭过头来,一脸歉意却又好奇地说,“方以恒,我刚才不是故意偷听你讲电话,就是路过听了那么几句,你真的要学医吗?为什么要想当医生啊?”   方以恒翻了一页书,拿起钢笔,在本子上记下来了今天这个日子,后抬起头来,目光平静地回她,“因为有人喜欢。”   虽然她早就忘记了,那也不过是她当初的戏言。   但他没忘,这就够了。   五一前几天,孟听雨就陷入了惴惴不安的状态中。   放假前一天,她下午还有课,但还是主动跟老师请了假,收拾好行李回了趟家。   现在才下午三点多,她放心不下,提前出门走去母亲的单位。她父母虽然都是普通职工,但在单位上了几十年的班,混成了老资格,像他们这样的单位,这个年纪就只是处理一点琐碎的小事,也不存在什么上班打卡下班打卡,几十年的老同事,都是谁的事儿忙完了,谁家里有事,就可以提前下班。   孟听雨没进去,就只是在门卫室等着。   几个门卫都是快退休的老大爷,说是看着孟听雨长大也不夸张。   差不多四点半的时候,孟母提着包从办公楼出来,看到女儿在门卫室还很惊讶,母女俩亲亲热热地挽着手走出单位大门,孟母还在纳闷,“今天怎么回事啊?”   孟听雨甜甜地说,“来接亲爱的母上大人下班呀,顺便带您去逛个街,晚饭就让爸爸自己解决好了,妈,我赚了钱,请您去吃好吃的!”   孟母自然是被逗得眉开眼笑。母女俩关系极好,孟听雨一直都觉得,她最最幸运的是有了这样无条件支持她的母亲,前世她要跟徐朝宗在一起的时候,母亲没有反对,只说她喜欢就好,后来她要跟徐朝宗离婚,母亲劝过几次,在知道她心意已决时,也只是叹了口气但依然同意,并且告诉她,无论她未来如何,家里始终都会有她的房间,她的一张床,她的一碗饭。   母女俩走在路上,孟母还在琢磨着要不要带女儿去百货商场买几套新衣服,孟听雨的神情看似寻常淡定,实则心都快提到了嗓子眼来。前世她母亲的身体一直都很好,后来即便有甲状腺结节,但穿刺结果是好的,也算是有惊无险,除此之外便是这一回了……   她记得很清楚,前世这一年五一的前一天,她本来跟徐朝宗约好了要去游乐园夜场,票都买好了,结果刚上车没一会儿,她就接到了爸爸打来的电话。原来是她妈在下班路上被人偷了钱包,她妈很快反应过来,却在追小偷的路上没注意重重摔了一跤骨折住院。   伤筋动骨一百天,确实很受罪。   孟听雨胆子也没有那么大,她又在提防着随时会遇到的小偷,也是有些慌乱。   “听雨,你在看什么?”孟母当然也察觉到女儿的紧张,她也下意识地四处张望起来,“这是怎么了?”   正当孟听雨不知道该怎么解释的时候,孟母在看到前方来人,注意力一下子便被转移,还主动跟那人打了招呼,“小徐,你怎么在这?”   孟听雨诧异地抬眸。   果然前方不远处,穿着白衣黑裤的徐朝宗正朝着她们走来。   一个对视,她也明白了他今天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徐朝宗本来都快忘记了这件事,还是前不久同系的一个学弟骑车被撞,他听人说了几句骨折什么的,猛然记起了这一件事。前世也是差不多这个时候,岳母骨折住院,那天还是他陪着六神无主的孟听雨去的医院,虽然那会儿他跟孟听雨的关系长辈们都知道,但他还没有正式登门拜访,于是,他只在医院楼下的花坛等她。   过了半个多小时,她眼泪汪汪地出来,扑进他怀里,说好心疼妈妈。   平心而论,岳母对他好得无可挑剔。他有一段时间总是熬夜加班,岳母每隔几天就过来为他们炖一次汤,对他也是关怀备至,那一句待他如亲子并不是夸张。他跟孟听雨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岳父偶尔还对他横眉冷对,岳母却一如既往的温和体贴,私底下还对他说,夫妻缘尽虽然可惜,但到底当了家人多年,以后有什么需要帮忙搭把手的,也别跟他们客气。   这回徐朝宗面对孟听雨的打量跟注视,竟然罕见地难为情起来。   他其实是不希望她误会的,误会他是为了讨她欢心来提前预防岳母碰到小偷。   他这个人的确很卑劣,这点他也认,但天地良心,他今天过来,纯粹只是不想岳母再次受伤,他什么都没想。   孟母肯定是记得徐朝宗的,毕竟光是在小姑子家都碰到过几回,后来徐朝宗还特意给孟父送手机到家里。   徐朝宗慢吞吞地走近她们,礼貌地喊了一声,“阿姨,好巧。”   孟母乐呵呵地说:“小徐,你来这边是有事啊?”   孟听雨很少见徐朝宗这般词穷的模样。   她也不会误会他是别有用心,两人在一起多年,她对徐父徐母是什么感情,想必他对她父母也是什么感情。   虽然现在重生了,她跟徐朝宗也没有任何关系,她跟徐父徐母更是没关系,但如果她知道徐父徐母要面临什么事情,她想她也会尽她所能帮他们规避。   徐朝宗支支吾吾地,“就是路过这边。”   说完这话,他又忍不住看向孟听雨。   这段时间,他算是狠狠地体验了一把辗转反侧是什么滋味。怕惹她烦,不敢频繁地出现在她面前,连短信也不敢发太多,他估摸着一个星期发一条就差不多了,电话嘛,一个半星期打一次。每次他发了短信后,就等着她的回复,明知道她不会回,但在手机振动时,会迫不及待地拿出来,结果是垃圾短信,这样一瞬间心提到嗓子眼,下一秒又沉沉落地的感觉,他反复品尝,却也无可奈何。   除此之外,他还要重点提防那个叫袁曜的人。   孟听雨只是挽着妈妈的臂弯,低垂着眉眼,不与他对视。   孟母也是火眼金睛,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还没来得及打探,远远地就有人吆喝着“抓小偷”,他们三人措手不及,眼睁睁地看着穿黑色衣服的瘦小个从他们身边嗖地一下溜走。   被偷了钱包的老太太气喘吁吁、哭天喊地,“抓小偷啊抓小偷!他偷了我的钱啊!杀千刀的小崽子!!”   “大家帮帮忙啊!!”   路过的行人都停下脚步,但都犹豫着。主要是这一片,这个点既没下班又没放学,年轻人太少了,基本上都是中老年人,谁也不是健步如飞,谁也不是气壮如牛,要不要见义勇为还得掂量掂量,就怕把自己给折进去,那就是得不偿失了。   孟听雨已经放开了挽着妈妈的手。   她就要冲上去去抓小偷。抓不到那是一回事,但她不愿意就只是作为局外人在一旁看戏。   前世的今天,她何尝没有感慨为什么那条街人也不少,就是没人帮帮她妈妈呢?   徐朝宗好像知道她要做什么一样,脸上颇有几分无奈,他一向都没什么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勇敢因子,相反他骨子里还很自私,人生信条也是“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他能做的就只是保护自己以及身边的人。   他抬脚,挡在孟听雨身旁,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果断脱下外套塞给她。   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后,便扭头犹如一支射出来的箭矢般冲去追那小偷。   风呼啸而过——   这一刹那,他竟然回到了那个晚上。   他们两个人坐在花坛上,她靠着他肩膀碎碎念,“徐朝宗,你说为什么都没人帮我妈去追小偷啊?好吧,这也不能怪别人啦。那,徐朝宗,如果你碰到这样的事你会帮忙吗?”   “你希望我帮忙吗?”他问。   她抬起头看向他,眼里好像有璀璨的星星,“你会吗?”   你会。她明明是在问他,眼神跟语气却很笃定,她相信她爱的人勇敢且无畏,是最好最好的人。   我不会。他最厌恶与他无关的人和事给他带来麻烦。   你会。此刻,她站在街头的树下拿着他的外套看向他,对吗?   是的。   我会。   徐朝宗在心里这样说。 第50章   徐朝宗净身高一米八八, 手长腿也长,他现在又处于体力巅峰时期。小偷身材偏瘦小,随着徐朝宗动起来, 另有热心肠的中年妇女也都纷纷站了出来帮忙, 很快地, 徐朝宗就将小偷压制反手钳住,使之不得动弹。   孟母拉着孟听雨一起过来,没多久,周围的人都将小偷团团围住。   老太太也喘着气过来, 趁机恶狠狠地踹了小偷一脚,从他手里抢过钱包, 忙不迭数了数,这才拍了拍胸口,直念阿弥陀佛后, 又去骂小偷, “年纪轻轻的做什么不好, 非要去偷!”   周围有人看不下去, 觉得这小偷被徐朝宗压制得太狠,便嘀咕了一句, “不是没有办法,谁去偷啊,这孩子这么瘦……”   孟听雨微微一顿, 直直地看向那人,神色冷清。   是刚才无动于衷的一个中年男人。   这人可能被孟听雨盯得有些不自在,又清了清嗓子, 见大家的目光看向自己, 语气自得地说, “差不多就行了,得饶人处且饶人,凡事要留一线,反正老太太您也没丢钱对吧!”   孟听雨嘴唇动了动,就要说些什么。   一道冷淡的男声抢在她前面开了口,“您心地真是善良。以后您被偷被骗,想必也能这样宽容,对吧?”   徐朝宗随意地拍了拍裤腿上的灰,瞥了那男人一眼,“还挺有趣,这不知道的还以为您是‘这被逼得走投无路只能去偷抢七十岁老人钱包的孩子’的亲人。”   顿时间,大家目光惊讶且警惕地看着中年男人,旁边的妇女们悄悄挪了挪步子,试图远离他。   男人脸色一僵,讪讪笑道,“我不过就那么一说……”   老太太却不听,“不对,小伙子说得很有道理,不行,等下警察来了你也得走一趟,你这么偏着这小偷,指不定就是同伙!”   一时之间,争吵不休,看热闹的人也越来越多,街道旁有轿车放慢了速度,司机探出头来想看看这里都发生了什么事。   徐朝宗蹙着眉头,他不太习惯这样嘈杂的场面,从容地从人群中挤了出来,也没打算邀功。   一抬眼,孟听雨就在他面前,她伸手将他的外套还给他。   认识这么多年,她还没见过他这样狼狈的一面,裤子上都是灰一块、白一块,头发也被风吹得凌乱。   没能忍住,她扑哧笑了起来。   眉眼弯弯地,眼瞳里像是盛满了星河的秋水。   徐朝宗就这样呆住、不知所措了。   实在是太久太久没见到她因为他而露出这样的笑容了。   重生以来,他们要么是激烈地对峙,要么是她冷言冷语、他也不惶多让,有时候他也知道,自己这样很幼稚可笑,就像是已经失去了关爱的人,明明恐慌着,却还是想要做一切举动企图来留住对方,即便是恨意也好过她远远离开。   我不放下。   你也别放下。   好吗。   现在看她再次因他而笑,好似有一把锤子狠狠地砸了他一下。   他心跳加速,他呆若木鸡,他口干舌燥。   孟听雨调侃他,“没看出来你还有热血的一面。不过幸好现在你是十九岁半,要是三十七八岁,估计是够呛了。”   徐朝宗低下头,装作若无其事地穿好外套,淡淡一笑,“别瞎说,我一直都有锻炼。”   刚结婚那会儿,他忙着应酬,偶尔也喝酒,有一段时间可能不太注意胖了几斤,她忧心忡忡地说,徐朝宗,我怀疑你会变成两百斤的大胖子。我不喜欢我老公是胖子,我喜欢自律严谨的人。你变了。   他被她讥讽的话语气到,立马去办了健身卡请了私教。   孟听雨现在却已经不太会想起过去跟他有关的种种了。   就像她早已经忘记了当年她沉迷医疗剧时,对初恋说医生太帅了,如果以后我老公是医生就好了这样的话。   忘记了就忘记了,就真的不记得了。   她现在不记得过去是如何讽刺徐朝宗未来指定大腹便便、肥头大耳,也不记得她叉着腰说,那个时候她必定貌美如花青春永驻,两人一起出去时,别人还会误会他是她的长辈。   已经忘了。   她莞尔一笑,“那还挺好的。今天多谢你了。”   徐朝宗心里一阵空落落地。   两人在一起多年,她有没有因为他的话晃神,他还是能看得出来的。   她没有。   她甚至没有因为他这句话想起他们当年的种种。   虽然知道她已经放下了,可真的面临时,才知道这种滋味无异于摧心剖肝。   可他也无能为力,他没办法在气氛如此平和时,像个疯子一般连扯带拉地让她跟他一起回顾往昔。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离开。   处理了小偷的事后,孟听雨跟孟母就离开了,走出好一段距离后,她才松了一口气,算是躲过一个小劫难了吧?   前世她在医院陪床,看着母亲下床困难,骨折疼痛难忍时,她什么办法都没有,只能偷偷掉泪。还好还好,这辈子妈妈不用受这个苦了。   母女俩去吃了顿饭,又手牵着手逛街。   孟母想起徐朝宗,抿唇一笑,拍了拍女儿的手,拉长音调打趣道:“说起来,那个小徐有点意思。他是不是在追你?”   “什么嘛。”孟听雨知道妈妈一向敏锐,却没想到这么快就看出来了,她无奈地说,“大概、也许、可能吧,怎么,您是不是要给我什么参考意见?”   “你鬼主意那么多,还能听得进我的意见?”孟母摇头,抬手敲了女儿的额头一下,“这种事情,我也给不了你什么意见,你姑妈说得也对,男朋友随便你怎么谈,多谈几个才知道自己要跟什么人共度一生。”   孟听雨一愣,下意识地脱口而出,“那如果我不想跟别人过一生呢?”   “什么?”   “我觉得……”孟听雨低垂着眉眼,“我就是觉得婚姻非常可怕。它会把一个人变得面目全非。”   她已经变了。   她不再觉得一生一世是多么浪漫的词了,因为那也同样意味着,要被困一生一世。   是不是有点可怕呢?   孟母显然不太理解女儿的心思,却也只当她是少女心事的忧愁,笑道:“那你爸爸就高兴了,你爸爸总说我们一家三口一辈子在一起就很好。”   另外一边,徐朝宗已经回了宿舍。   他觉得自己有点变态。   明明他的外套也只是被她拿了十多分钟,但他就是觉得他能闻到她的气息沾在了他的衣服上。ɈSĜ   “闻什么呢?”王远博进来,见到徐朝宗这般模样,忍不住问了一句。   徐朝宗走过去,问他,“你闻闻,有没有闻到什么味道。”   他有些幼稚地想要借由这件事来炫耀一下。   王远博要靠近。   徐朝宗又感到有些不适,退开一步,“你做什么。”   王远博:“……你不是让我闻吗。”   徐朝宗:“算了。”   王远博在心里骂了一句神经病,又随口道:“抽烟的人身上能有什么味儿,还不是烟味。”   徐朝宗顿时心神凛然,他皱了下眉头,“我已经很久没抽了。早戒了。”   不对,她的嗅觉一向敏锐。   该不是几个月前的味道都能闻到吧?   可她并没有表现出反感的样子啊。   在王远博跟看马戏团猴子表演一样的目光中,徐朝宗一脸肃然地脱下外套,闻了又闻,最后索性扔给王远博,很严肃地问他,“是不是真的有烟味?不可能啊,我好久没抽了,应该不会有味道吧?”   王远博:“……”   得,不用问了,绝对跟孟听雨有关。   难得地,他也起了一点逗弄心理,大概是这样的徐朝宗太罕见,他竟然故意编瞎话,“好像是有点烟味,搞不好腌入味了,老徐,我教你一招,你去买瓶香水呗。”   徐朝宗也反应过来王远博在笑话他。   他冷淡地一把扯回外套,瞥了对方一眼,却走向了阳台洗手间。   没一会儿,王远博听到了阵阵水声,竖耳一听。   居然是在洗衣服。   啧。   ɈŠĜ   孟听雨跟方以恒的联系也越来越多。   当然这个频率是跟以前完全不联系相比才显得多。   方以恒是个很有分寸感的人,他们恢复联系,他也只是问一些跟学业以及志愿有关的事情。大概一个星期给她发一次信息,一个半星期通一次电话。恰好这样的频率是不会引起别人的反感和警觉。   最后一次模拟考试,方以恒超常发挥,一举拿下年级第一,超过第二名十几分。   就连老师都惊叹,他的进步是突飞猛进,有如神助。   这天晚上,孟听雨收到了方以恒的消息。   他们又重新加回了好友,联系更为方便一些了。   方以恒:【你当时高考前紧张吗?】   孟听雨收到消息时,正在看董曼负责的人物周刊的一些资料。董曼是建议她从稿子这一块练手,她最近的重心也都放在了这上面,可谓是废寝忘食。   除此之外,她还是会每个月出点不成熟的设计图给馨铃那边,既然签了合同,那她当然也要好好对待,但这样两份兼职一起,她就没时间打理格子铺了,格子铺她退股,全都给了钱静,钱静也会一些简单的手工品,虽然销量不如孟听雨还在的时候,但钱静也很满意,每个月哪怕只多出三四百块的收入,对学生来说也很可观了。   孟听雨放下手中的事,活动了一下脖子,手拿着手机,仰头回复消息:【紧张肯定是紧张的,但也还好啦,想到高考后就解脱了也很开心的。】   她回复之后,想起他之前也高考过。   以为他是紧张,毕竟复读一年的压力更大,便调侃他:【有句话说得好,一回生二回熟,你不是都参加过一次嘛,肯定没问题的!】   方以恒:【去年高考前一天下了雨的,不知道今年会不会下雨。】   高考前一天下过雨吗?   孟听雨有些茫然,她不记得了,她毕竟是从十八年后重生回来的,再想起高考,那都是十几年前的事了,连考试题目都忘记了,哪里还记得高考前一天天气如何。   她笑着回复:【下不下雨都没关系啦。你别紧张,肯定没问题的。】   她很笃定。   因为她知道方以恒确实考上了他理想的大学,后来还成为了非常厉害的医生。仔细想想,真的很厉害啊。   高中校园中。   方以恒走在路上,抬头看了一眼夜空,月朗星稀,极淡地笑了声。   其实她不知道也没关系,他会一步一步地再次走到她身旁去,再也不离开。哪怕像一条狗一样,都没关系。 第51章   跟方以恒结束聊天后, 孟听雨继续专心研究董曼助理给她发来的资料图。   其实这一份兼职对她来说也算是得心应手,再加上她本人也算聪明敏锐,董曼有心却也没那个时间, 只是偶尔会跟她聊几句, 这对她也是莫大的启发。   正在孟听雨噼里啪啦打字, 偶尔活动一下肩颈时,在外面约会的于佳琪回来了,还带回来了令人食指大动的美食。   四个人挤在小小的折叠桌前,桌上有四份三宝双皮奶以及芝士鸡排。   钱静迟疑了一下, 还是没伸手,“这算不算慢性自杀?现在都这么晚了……”   朱思雯已经拿起签子戳了一块鸡排, “非常美味,减肥的事明天再想吧,总不能辜负了佳琪的心意~”   她们要听的就是这句话。   孟听雨也不再犹豫, 拿起那一份双皮奶, 挖了一大口。   奶味很浓郁, 一点儿都不腥, 入口即化!   这是于佳琪的新男友“孝敬”她们的。   于佳琪换男朋友的速度也很快,这次的新男友是创业的毕业生, 在燕大附近的一条美食街跟人合伙开了小吃店,物美价廉,生意兴隆。她们宿舍四个人关系极为亲近, 但找男朋友的眼光是截然不同的,朱思雯跟初恋男友是双学霸青梅竹马,后来也有人追求朱思雯, 但对她而言, 她更在意那一份熟悉感。   她几乎将大部分心思都放在了学业上, 所以对爱情就抱着“能省心就省心”的心态。她没时间跟别的男人相识相知,更不愿意花心思去了解一个陌生人的父母家庭结构,这无疑是浪费她宝贵的时间,因此要说她多爱她男朋友也不是,只能说她最后选择初恋男友,很大的一个原因就是对方省心。   钱静喜欢身材健硕、并且不能比她聪明的男人,她的男朋友除了初恋以外,基本上都是跟体育沾点关系的,就算不是运动健将,但也是运动爱好者。   于佳琪则喜欢贤惠的家庭煮夫,她找的男朋友都是下得厨房的,一个个厨艺极佳。后来,于佳琪找了个米其林厨师结了婚,生活相当美满。   那么她呢?   孟听雨咬了一口酥脆多汁的鸡排,认真地总结了一下她的喜好。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她好像一直都喜欢那种长得帅又聪明骄傲的人。   长得帅是最大的前提。   孟听雨抿唇一笑,以前她还不愿意承认,因为这样好像会显得自己有点肤浅,现在她能坦然面对这件事了。   四个人一边吃着小吃一边聊天,真的是很惬意的宿舍环节。   当年只觉得稀松寻常,可是在多年后彼此都成家了才知道这是一去不复返的好时光。   其实也没有聊多高深的话题,她们几个女生凑在一起最常做的事就是吐槽,吐槽别的学生,吐槽食堂某个窗口的阿姨总是手抖,吐槽学校,当然吐槽得最多的还是彼此的男朋友。   孟听雨现在回忆起来,也会特别感谢她的这几个朋友。   如果不是她们的支持,如果不是她们听她抱怨那无处发泄的负面情绪,她也撑不下去。   正在聊得开心时,她的手机振动起来,拿出来一看,是徐朝宗的来电。   “我去接个电话。”   孟听雨起身,拿着手机去了阳台。   她出去后,钱静神秘兮兮地说:“你们猜,这个徐朝宗有没有可能追到听雨?”   朱思雯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很中肯地回道:“可能性大概在百分之三十七左右。”   钱静:“?”   朱思雯:“要不要列个公式?”   钱静连忙摆手,“得,你当我没问你,佳琪,你说呢。”   “他会做饭吗?”于佳琪若有所思地问,“会洗衣服会拖地吗?会川菜粤菜鲁菜吗?”   钱静抓狂,“不要用你的标准来衡量听雨,你们俩喜欢不同类型的男生啦,又不是在问徐朝宗有没有可能追到你!”   “那你觉得呢?”于佳琪跟朱思雯同时问道。   钱静想了想,回道:“我觉得他有点清瘦了。如果再练点肌肉就更好了。”   等她反应过来后,跟两个朋友厮打成一团,“我被你们带歪带偏了!”   ……   孟听雨接通了电话,喂了一声。   徐朝宗有句话说对了,他们共度十八年,夫妻缘散是可惜,但因为当年的情谊,他们也不会成为仇人。只要他情绪是平稳的,无论他心里想的是什么,她都不会让他们的关系太过难堪。   徐朝宗琢磨着这通电话有半天了。   一个半星期通一次电话,是她能忍耐的,也是他的极限。   不过这次可以“作弊”,因为他追了小偷,他也有理由缩短时间给她打一通电话,并且也不会让她反感。她了解他,他亦了解她,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不会惹来她的厌恶。   徐朝宗刚加完班,从公司办公楼出来。   这个点,办公楼的灯全都关了,保安亭的保安也不知道去了哪里。四周一片寂静,大概是离公园很近的关系,竟然依稀能听到蛙叫声。他往公交站台走去,路上都没人,语气也有几分轻快,“我在想,那个小偷是不是有团伙的。”   他直接进入主题,以这样的开场白作为话题的开始。   孟听雨果然被这句话吸引了,她手扶着阳台栏杆,五月份的晚上,晚风都带着温度,“什么?”   “这两天我总觉得有人在跟踪我。”   徐朝宗完全是胡说八道。   他只是……需要一点跟她打电话的契机。   其实两人认识这么多年,他几乎从未在她面前示弱过。那一次被人灌成那样进了医院,她被吓到以后,他都会有意识地在她面前回避创业的艰辛,说到底,内心深处,他不希望自己太过难堪,渴求自己在她心目中是无所不能的人。   她跟他在一起时,他一无所有,身边的人都羡慕他,都在提醒着他他要去珍惜她。   的确,他一个外地穷小子,没房没车也没多少钱,他有的优势她都有,比如学历,比如皮相。   那时候很多人都会说这样一句话——你小子走了什么狗屎运。   是的,走了大运。   在外人眼中,她家境也算殷实,在俗世的观点中,本地独生女就具备一层光环,因为外地人想要在这个城市站稳脚跟,可能都要花费所有的力气以及运气,而她一出生就已经拥有了别人渴求的户口。不止如此,她本人还很优秀,考上了知名学府,成绩也不错,毕业后进了电视台,从实习生又转正,工作体面又光鲜。   她还生得如此美丽,性子丝毫不骄纵跋扈。   也正因为如此,他才不愿意让她看到他狼狈的一面。   等到后来,他的事业版图越来越大,外人的想法也随之改变,别人从羡慕他,到了羡慕她。   他的确自得过。   现在一切回到原来的地方,所经历的一切,拥有过的都已经失去,一盆接着一盆的冷水将他淋了个透心凉。也是在此时此刻,他才恍然惊觉,他自得的金钱地位,她似乎从未看在眼里过。   孟听雨的话将他拉回了现实。   “跟踪你?”她狐疑地说,“怎么可能。”   徐朝宗愣了一下,语气里竟然有几分耍赖,“没骗你,真的,我怕是被人盯上了。”   这话一出,他自己被臊得脸都红了。   这种话他十几岁的时候都不会说,现在对她说,总觉得怪丢脸的。   他已经后悔使用这个借口了。   孟听雨当然也听得出来他在胡说八道,却还是配合着顺着他的话讲:“那要怎么办呢?”   徐朝宗被她问住。   他不知道该怎么说,电话这头的他,跟那头的她都陷入了沉默中。   实在是他们太久太久,没有像这样不带攻击不带怒气不带敷衍地通过电话。   徐朝宗一脸怔然,站在公交站台。   街道上没有车辆经过,周围也没人,抬头望去,竟然有一种好像整个世界只剩下他一个人了的孤寂感。   他几乎就要克制不住地再讲一句,对不起。   但他知道,他不可以。一旦说了,他们之间这看似平静的状态又要被打破。而他也不想再听她说没关系了。   有关系。   “我只能快点坐车回学校。”徐朝宗忍着害臊说,“实在不行,我就报警。”   孟听雨看着夜空,莞尔一笑,“就应该这样。你还有事吗?”   徐朝宗眼里浮现失落,却也知道现在急不来,温和地说,“没了,刚才就是有点害怕,才给你打个电话。”   这一句不是假的。   他真的害怕。害怕这辈子就只能这样,战战兢兢,退一步不愿意,进一步又怕她厌倦得逃离。   ……   徐朝宗挂了电话没多久坐上了回学校的公交车。   一边感慨,这个借口用了,下次就不能用了。   五月中旬,离高考也只有半个多月的时间。   从这个学期开始,徐朝宗几乎很少跟章一鸣补课。这是他跟姑妈提的意见,章一鸣能学的都学了,平日里在学校里压力已经很大,难得的休息时间还是让他养精蓄锐,如果总是处于紧绷状态,反而不利于考试。   不过他每半个月还是会抽空来一趟。   主要是看看章一鸣最近的学习进度,看看有没有哪里需要补充更改的。   章一鸣乖乖地将试卷交给了徐朝宗看,他有半个月没见到徐朝宗了,这会儿见了,一张嘴就没停过,什么都说,说学校说老师说家里的事,徐朝宗压根就没过耳朵,他专心地检查章一鸣的试卷,偶尔提笔在纸上写上几笔。   “说起高考,”章一鸣一脸惊叹,“我最佩服的还是高四生,也就是复读的,徐老师,你猜我前段时间见到谁了?”   徐朝宗冷淡地说,“不是见到阎王就好。”   章一鸣:“……”   “不是,我见到我姐的初恋了!”章一鸣感慨道,“其实他去年高考也没考得很差,都够上了一本分数线,好吧,我不太能理解学霸的世界,他可能觉得自己考得很差劲吧,总之,没想到他居然复读,跟我算是一届了。”   徐朝宗听章一鸣提起什么孟听雨的初恋,还是会不爽。   他不想多听。   他也没将这个未来多少年都没出现的初恋放在心上,他后来跟孟听雨在一起那么多年,也就听她提起过几句,他了解她,她是早就放下了,而且他也没见过这个人,想来那么多年,过去的事情早就过去了。对方肯定也是过自己的日子了,没有任何交集的路人罢了。   “别说废话了。”徐朝宗用笔尖点了点试卷,“你还是多看看你的卷子,没几天就高考了,别太松懈。”   章一鸣只好将“人家还问我姐现在过得怎么样呢”这句话给咽了回去。 第52章   从章家出来, 徐朝宗又去了公司,他现在设计出来的系统比前世更好,对方公司也很满意, 还给他介绍了别的活。如果是十九岁的徐朝宗肯定很高兴, 因为顺利拿到了款项, 他卡里的钱又多出来不少,当然是满足的,可这具身体里的芯子是三十七八岁的他,这些工作对他来说简直毫无难度跟挑战。   他也担心自己再这样下去, 迟早有一天脑子也会迟钝。   当然最近他也在考虑一件事:虽然重生了,但他真的要顺着上辈子的轨迹再走一次吗?   毫无疑问, 他依然对事业有追求有野心,但他的心态跟想法也发生了改变,因为他已经去过那个高峰, 即便现在再次回到山峰底下, 再次仰头看向巅峰时, 他也向往, 却没有那样强烈。ɈȘǤ   事业还是要有的,钱也是要赚的。   在这个世道, 没有钱寸步难行,什么都做不成。   今时今日,他已经差不多知道他跟孟听雨分道扬镳的原因。可这并不代表他就不在意他的事业, 相反,他依旧认为,他要创造出很多很多的财富, 在他有限的人生经验中, 他开始改正自己的观念, 钱的确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但它至少能解决掉生活中很大一部分问题。   那么,还是像前世那样吗?   他有些犹豫。   犹豫也是他到了这个年纪开始显露出来的性格弊端。   拿了钱,在回学校的路上,他想起了宿舍里的殷明跟王远博,迟疑了几秒,还是去外面的店铺买了鸭脖跟小吃。   回了宿舍,殷明跟王远博都在。   他非常不自在地将买来的东西放在桌子上。   但出乎预料的是,殷明跟王远博即便视线掠过,也都没有要去吃的意思。   徐朝宗:“……”   他也是这时候才想起来,他在这个宿舍的确是格格不入。   如果买回鸭脖的人是王远博,殷明早就原地表演一个饿虎扑食。   可是以他的性格,也的确不会主动说出“你们吃吧”这样的话,他只能沉默。   等鸭脖跟小吃都放了快一个多小时后,王远博才后知后觉地问徐朝宗,“带给我们吃的?”   正在打字的殷明也扭过头来看向徐朝宗。   徐朝宗嗯了一声,像是怕他们误会一样,补充了一句,“公司给的,我不爱吃。”   王远博:“……”   他也就没拆穿徐朝宗,这鸭脖的袋子上的logo分明是他们学校附近那家的。   既然徐朝宗都这样说了,那殷明跟王远博必不能跟他客气,凑在一起专心啃着鸭脖,徐朝宗不太习惯这样的气氛,自己去了阳台透气。手扶在栏杆上,深吸一口气。回头又朝里看了一眼,想到什么,他猛然顿住。   徐朝宗为人自负,他真心认可的人并不算多。殷明跟王远博都在其中。   严格来讲,殷明在专业技术上来说,其实要比他更有天赋。殷明是真正的天才,可惜他为人散漫,不爱被人拘束,所以前世殷明在事业上并没有很大的成就,工作也是得过且过,在殷明看来,反正短短几十年,有吃有喝就行,至于吃什么喝什么住多大的房子,没必要太过介怀,反正几十年后都要被烧成灰。   王远博很擅长跟人打交道,交际能力一流,后来他自己都戏言,他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他当时的公司老板也看出了他的能力,特意提拔他为特助,一个大公司的特助可能从外行人听来就是个助理,但知晓内情的人都知道,这是董事长在培养他,王远博也很珍惜这样的机会,等他们再熟悉起来时,王远博已经升职为了公司副总。   只是……   徐朝宗陷入了犹豫中。   正在啃鸭脖的殷明感觉到后背一凉,停下了动作,压低了声线问王远博,“你说,老徐会不会在鸭脖里下药毒哑我啊?”   他最近有点飘,可能是看徐朝宗懒得搭理他,他总是贱兮兮地出言挑衅。   徐朝宗该不会是终于忍受不了,要毒哑他吧?   王远博:“你也知道你嘴贱啊?”   殷明呲牙笑,满不在乎地说,“以前觉得他这人太装,现在想想他也就这样吧,俗人一个,看起来倒亲切了些。”JŠĢ   王远博也同意这话。   谁也不比谁高尚,大家都是俗人。   高考对于已经大学生来说,好像都是上辈子的事了。   孟听雨还是很关注这一次高考,她有些怀念那个互联网时代,每年高考大家都会激烈讨论,从高考作文题到高考数学题,议论纷纷,吐槽不止,非常热闹。   她虽然知道章一鸣跟方以恒都考得不错,但又担心重生会带来蝴蝶效应。   等到最后一门考试结束,她竟然也跟着松了一口气,不管怎么说,一切都已尘埃落定,剩下的就看结果了。   她先是给等在考场外的姑妈打了个电话,姑妈正在电话里对她各种抱怨:“我说什么来着,这没良心的小崽子,我跟他爸等在外面这么久,他出来后直接将东西甩给我们,跑去跟同学吃饭!以后谁还敢指望他孝顺我养老,他不啃我我都要去拜菩萨了!”   孟听雨被逗得不行,等安慰好姑妈、挂了电话后,她思索了片刻,又给方以恒发了条消息:【考完了?先预祝你金榜题名等你捷报。】   他没回复,她也不在意。   她也是经历过高考的,考完最后一门时心情很激动兴奋,身体却很疲倦,回家睡了个昏天暗地。   所以现在他要么是回家休息,要么就跟一鸣一样跟同学约着去庆祝解放了吧。   将手机放在一边,开始专心做手工饰品,董曼前几天出差回国了,在机场免税店时她还打来电话,问她平常化妆多不多,听着像是给她买礼物,后来又约她等有空后一起吃顿饭。她是懂一些社交的,不管怎么说,她目前这份兼职也是董曼给她介绍的,对方在某种意义上也算得上是她的“上司”,既然要见面,又知道对方给她准备了小礼物,那她肯定不能无动于衷,会显得自己傻乎乎的。   可像董曼这样的职业女性,又能回送什么礼物呢?   正所谓礼轻情意重,她现在还是个学生,赠送自己亲手做的东西,可能会更有意义一点。   而本身她跟董曼结识,便是在馨铃公司的年会上。   等她将手里的珍珠镶嵌好,扭头看向外面时,才发现天已经快黑了。   三个室友都还没回来,她正要收拾桌面出去吃东西时,放置在一边的手机振动起来,来电显示是方以恒的号码。   她摁了接通,一边从挂钩上拿了帆布包提着,一边往寝室外面走去,“喂。”   方以恒不知道是不是奔跑过的关系,竟然还夹杂着喘声,“听雨,是我,我刚没看到你的消息,对不起。”   孟听雨笑了声,“没事。”   她走在宿舍的廊道上,偶尔看到班上其他同学点头打招呼。   “那个你现在有空吗?”方以恒紧张地问她,“我想请你吃顿饭,感谢你之前给我找了那么多资料,真的谢谢。”   “不用客气呀。”孟听雨说,“这都是举手之劳啦。”   “要请的。”方以恒顿了顿,语气犹豫,“如果你很忙的话……”   “也不忙。那你挑个时间吧,”孟听雨正好下楼,“我都可以的,正好前几天有个学姐又整理了一些别的医科大学的资料简章,你要是需要的话,我顺便给你。”   “今天可以吗?”方以恒说。   孟听雨脚步顿住,有些诧异地说,“今天?”   方以恒嗯了声,似乎在笑,语气很轻松的样子,“明天也不用再上课,反正都考完了。”   “你没跟同学一起聚啊?”   “都累了,约的是明后两天。”   他根本就不会跟任何人约着去玩,怎么可能有那个心思,过去除了她以外,他也没别的朋友。   现在他只想见到她,他已经挣脱了最后一层桎梏,不愿意再等下去了。   从考场出来后,他一刻没停奔向这边,公交车堵在半路,他生怕自己慢了一步,错过了一步,他提前下车,一路跑过来的。   孟听雨这才应道:“那好吧,那你想吃什么?”   “都可以。我在你学校门口。”   ……   等孟听雨一路小跑着到了学校门口,看到等候在外面的方以恒时,心里那异样的情绪再次滋生。   少年穿着白衣黑裤,站在树下,仿佛是她记忆中的那一帧画。   她并不是一个迟钝的人。   只是她也会逃避,逃避一段对她而言有些厚重的感情。她似乎也犯了一个错误,她会将十八年后那个眉眼沉静的方医生当成是眼前这个少年。一时之间,原本被她刻意蒙上的那一层纱,也随着这一幕,逐渐揭开。   她愣怔在原地,竟然不敢上前。   方以恒见了她,却迈着沉稳而坚定的步伐朝她走来,在她面前站定后,温和地说道:“听雨,好久不见。”   距离上一次见面,的确是有几个月了。   孟听雨心事重重地带着方以恒去了学校附近的小饭馆,她今天意外的沉默,方以恒也察觉到了,他本来就不是一个话多的人,于是,点好菜后气氛一度静默。   方以恒主动起身,询问过她后,以买饮料为由离开了饭馆。   孟听雨还没来得及整理好情绪,手机又响了起来。   是一串来自国外的号码。   她没过多犹豫,按了接通键,那头的声音熟悉也带着些疲倦,却还是装作很轻松地说:“听雨,做梦醒了,突然想起来给你打了电话,没打扰到你吧?昨天正好路过了波士顿公园,想到了之前你说的自由之路,可惜没时间,不然真的要看看是不是像你说的那样。”   孟听雨跟盛韬是和平分手,他们没有经历过争吵矛盾便戛然而止,确实是一种遗憾。   所以偶尔盛韬打电话过来,孟听雨也会接,她知道他压力很大,不止是要面对学习的新环境,还要陪着父亲接受重病治疗。不过他忙,她也忙,这一个学期以来,他们的联系也是断断续续的,每一次她都会安静地听他讲他遇到的一些事,她也能清晰地感觉到,他已经逐渐在适应。   他变得更为稳重,身上那种无忧无虑的少年阳光气息也在散去,这就是成长的代价。   她知道,他在留恋。   他留恋的并不只是她,还有那一段他再也回不去的时光。   ……   饭馆就这么大,孟听雨是背对着门这边的方向坐着。   方以恒站在不远处,听她垂头轻言细语地跟别人打电话,他敏锐地捕捉到了几个字眼,都是跟国外有关。他想起了章一鸣说的,她之前的男朋友去了国外,他猜,电话那头的人就是她那个前任了。   他能理解。   谁跟她在一起过,都不可能想放手。   他更加知道,一旦她陷入了爱情,喜欢上了什么人,她就看不到其他人。   可现在不一样,她身边没人,她那个前任也走了。   他就像夜行动物一般,躲在暗处,一旦时机到了,他就不愿意再让任何人有机会再来抢走她。   机会转瞬即逝,他没那么好运,曾经好运降临过一次,他没珍惜,现在又一次降临,他如果再错过,他不敢去想,有一天她再次成为别人的女朋友、未婚妻甚至是妻子时,那会是什么心情。   就这样吧。ͿŞǴ   当一个卑鄙无耻的小人也没关系。   他走上前,将汽水瓶放在她手边,温声道:“听雨,你以前喜欢的橘子汽水卖光了,给你买的冰豆奶,可以吗?” 第53章   方以恒似乎才发现孟听雨在讲话, 面露歉意,不再出声,默默地将那瓶豆奶放下, 便安静地坐在她对面。   孟听雨稍稍移开手机, 对方以恒笑道:“谢谢, 豆奶我也很喜欢。”   方以恒微笑颔首。   孟听雨这才对电话那头的盛韬,继续轻言细语地安慰,“既然是权威教授这样说了,那你跟阿姨也不用太担心, 肯定没什么事的,你们表现得越轻松, 叔叔的心理压力也会减轻。”   远在国外那一头的盛韬沉默了几秒。   他现在比起以前更沉得住气了,因为他心里也清楚,即便他生气吃醋, 他暂时也没立场资格。他状似不经意地问道:“听雨, 我是不是打扰你吃饭了?国内现在应该是六七点, 你吃饭了吗?”   孟听雨看了一眼坐在她对面的方以恒。   方以恒大多数时候都显得很安静, 话也不多。   他总是不声不响地,好像永远也不会急躁, 就连当年他们的老师也是夸他,他是他们一群同学中最有耐心的一个人。   “没事,正准备吃饭。”   不得不说, 跟盛韬在一起的时间并不长,两个多月,但她好像也养成了汇报行程的习惯, 顺口说道:“跟一个老同学老朋友一起。”   方以恒垂下眼帘, 不慌不忙地帮她冲洗着碗筷, 动作很细致,边边角角都没放过。   他的手很好看,看他做这种细微小事,对于旁观者来说,都是一种享受。   盛韬很想继续追问,对方姓谁名谁、为什么一起吃饭、吃完饭还有什么活动,但他及时地忍住了。   他知道,听雨可以主动跟他说,但他绝不能像在恋爱时查岗那样追问,一旦问了,他们的关系就真的变成了分手后走向陌路的情侣。   如果真的这样,那他的心血全都白费了。   他会在她心目中留下一个很坏很坏的印象:不知所谓、死缠烂打、恶心透顶的前任。   盛韬深吸一口气,语气更是温和,“可真幸福,我现在就很想念国内的美食,尤其是火锅,前几天我带我妈在这边找了家火锅店,哎,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总感觉不是那个味儿。”   “你还没吃腻呀?”孟听雨失笑,“我看你之前每个星期都要去吃火锅。”   “火锅是永远都吃不腻的。”盛韬很想继续跟她聊,但他深知点到即止这个道理,他要让她知道,他还是从前那个永远包容的盛韬,便道,“听雨,我就不打搅你跟你朋友吃饭了,”话到此处,他又淡淡地补充了一句,“我也该起床去学习了,每天都太忙,都没时间认识这边的同学,不过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可能心态变了吧,不太想认识新朋友,他们喊我去参加聚会什么的,我也没去过。总感觉自己来了这边孤僻了很多,但这样也好,我也没时间也心思交朋友。”   孟听雨自然是要鼓励他,“你去那边也是上学啊,每天还是开心一点,这样叔叔阿姨心里也好受一些。”   盛韬嗯了声,“好,那下次再聊。听雨,我怕你嫌我烦,但我家里的事知道的人也不多,我也不知道能跟谁说……”   “不会不会,我们还是朋友。”   孟听雨挂了电话后,一阵怅然若失。   她有时候也很心疼盛韬,因为他们都是独生子女,他们的父母也都是这样的年纪,她还记得那一年她妈的彩超结果不太好时,她整个人都像被人剧烈地捶了一下,摇摇欲坠。那时候她都三十多岁了,她都无法接受妈妈会生病这件事,更别提现在二十岁不到的盛韬。   方以恒的声音将她拉回了现实。   “我刚没看到你在打电话。”他这样解释。   孟听雨笑了笑,“没事。”   方以恒吃饭的时候不爱说话,很安静,孟听雨心里还想着得找个机会带父母去体检,虽然她妈最后穿刺结果是良性,但她还是不太放心,一顿饭两人都没怎么开口。   饭后,方以恒坚持要送孟听雨回学校,从这边的小饭馆到学校也有一段距离,经过报亭时,孟听雨停下脚步,买了一本人物周刊,方以恒下意识地就要为她付钱,明明他们已经分开了,可好像只有他一个人还停留在原地,抱着那些回忆不肯离开,而她却已经习惯地拿出钱包,将纸币递给了老板。   他慢了半拍,心口一窒,还是若无其事地将要拿出来的钱包又放回裤袋。   “你以前就喜欢看这些杂志。”方以恒自在地与她聊起以前,全然一副已经放下的模样。   孟听雨也顺着他的话,想起了好多年前的事,抿唇一笑,“当时我们几个女生都喜欢,可杂志又太多,还是凑钱买的。”   “恩,我记得当时陈勇他们说你们成天就喜欢买这些没用的,他们几个又沉迷NBA,有一次王丽丽故意气陈勇,说他喜欢的那个球星长得丑,两人还大吵一架。”   孟听雨也不太记得有没有这件事了,不过听着他提起来,好像又有一点模糊的印象。   “他们两个人天天吵架,没想到……”孟听雨及时地顿住。   没想到这两人还成为了两口子。   方以恒没注意到她的停顿,事实上他根本不关心那几个人怎么样。孟听雨掩饰般地低头翻看周刊,翻着翻着果然在某一页上发现了自己写的一篇稿子,她顿时神采飞扬,眉梢都带着喜色,开心得不得了!   他时刻注意着她的神情,自然也察觉到了,低声问道:“怎么了?”   孟听雨觉得自己也蛮幼稚的。   她就像是考了满分的小学生,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   她唇角微翘,指了指那一页右下角的一小块地方,眼瞳明亮,如同璀璨的繁星,“这个是我写的。”   方以恒凑过来,微微低头,两人靠得有些近。   他定睛一看,有些意外,“你在兼职写稿子?”   “也不算吧。”孟听雨很有自知之明,“我其实不太适合写稿,有的人写得特别快,不过我认识的那个副主编还是建议我从这一块开始,反正我也没想好以后做什么,现在课也不算多,就多尝试尝试吧。”   方以恒站直了身体,目光专注地看她,微微笑道:“真厉害。”   到了学校门口,孟听雨就不要方以恒再送了,他才高考完,应该多回去休息。   看着他青涩干净的面庞,有那么一刻,她竟然想叫住他。   可她也不知道能问他什么。她想问的那个问题,现在的方以恒回答不了,只有后来的那个方医生才知道答案,而她可能再也见不到他了。   徐朝宗心情也很好。   忙完了自己手上的事情后,他往宿舍方向走去,像往常一样,看了眼孟听雨的网络状态,一个字一个字看完后,又去注意她都跟谁互动,就像每天定时打卡。看了她的,他还会去看袁曜的状态,多亏了袁曜给的名片,他在网络上也搜索到了袁曜的个人资料。   袁曜这个人,是有点儿心高气傲的。   这样的人,也喜欢在网络上展示自己。   徐朝宗每天看这个人发的一些状态心情都有些矛盾,一来,坦白说他心里不太看得上这个人,这一天天的在网上发的都是些什么玩意儿,又酸又臭,二来,这个人现在在孟听雨的追求者中,综合条件来说的确算很不错,令他牙疼。   他一面看不上,一面又要防备。   两个小时前,袁曜又发了一条状态,依然是徐朝宗最看不上的矫情文字——   【很喜欢有故事感的酒。总觉得一口入喉,我尝的不是酒,而是故事。】   配图是某某年份的一瓶酒。   徐朝宗嘴角抽了抽。   偶尔他真觉得看这种状态是浪费时间。但他又不得不看,他可不想等他回味过来的时候,孟听雨已经跟这人在一起了。   当然,潜意识里,他也大概猜得到,她不会跟袁曜有什么。   莫说别人,他尽管很厌恶盛韬,但他还是得有个公道的评价,袁曜跟盛韬都不在一个维度。   那她要是觉得无聊,找找乐子呢?   徐朝宗忍耐着,顺手翻了翻这条状态下的评论。   他觉得他的耐心已经到头了,他不想再去看袁曜的任何文字,任何照片。也许是他心胸狭窄。   谁知道翻着翻着,竟然看到了袁曜跟一个女生在互动,言语之中还有点暧昧。   徐朝宗:“……”   行了,就这样的已经退出了竞争。   看来袁曜是知难而退了,瞬时间,徐朝宗神清气爽不已。果断地退出页面,这辈子都不会再点进去袁曜的状态了。   心情松快地回了宿舍,王远博正在洗手池洗衣服,殷明坐在书桌前,一边追剧一边吃饭,整个宿舍都弥漫着一股浓郁的榨菜味道。   另一个代替盛韬住进来室友由于没有参与到很重要的“历史事件”中,跟他们来往也平常。   殷明正看得津津有味时,放在一旁的手机振动起来,他随意一瞥,在瞥到一串国外号码时,砸了咂嘴,“搞什么,国外的号码,难道是韬哥打来的?”   徐朝宗神色微顿。   殷明在“诈骗电话”“韬哥电话”两个思想中拉扯迟疑了几秒,还是摁了接通键,小心地喂了一声,在听到那头的回应后,整个人眉开眼笑,一拍大腿,“靠啊,韬哥,你这个没良心的,还知道跟哥们儿联系呢?还以为你去了美利坚就不认识咱了呢!”   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ɈŚԍ   徐朝宗自问,他还是有些了解盛韬的,盛韬前世出国后就没再跟他们这些人联络,现在跟殷明联系,他怎么觉得是跟孟听雨有关呢?   都不是多高尚的人,反正徐朝宗站在盛韬的角度想一下也能猜得到。   现在国外那边刚刚一大清早,能让盛韬在一大清早就打来电话,那绝对不是跟殷明聊什么兄弟情。   果不其然,殷明那嘎嘎嘎的笑声,戛然而止,跟被人扼住了喉咙一样,“什、什么?你让我帮你打听孟听雨现在身边都有什么人??韬哥,你俩不是都分手了吗,那还有什么好打听的?”   那头的盛韬沉默了几秒,语气激动不已,“那是战略性分手,我说了我还会回来的!”   而且,他感觉不是很好。   虽然说恶意揣测别人不太合适,也不是他的作风,可他总觉得,那个男生说的那句话,不是说给听雨听的,更像是说给在电话这头的他听的。   殷明再扭头看了一眼正在他背后凝视着他的徐朝宗。   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这一个两个的,怎么跟着了魔似的啊? 第54章   殷明现在的心情就是很复杂。   一方面, 由于他有道德底线,也有廉耻心,所以他从没有仔细地观察过孟听雨。为数不多的几次见面, 她还是盛韬的女友, 在他看来, 别说她是室友的女朋友,她就是一个陌生人的女朋友,他都不会过多关注。因此除了依稀记得对方很漂亮以外,别的都没了印象, 那他就很疑惑也很好奇,这个孟听雨究竟是有什么魔法, 惹得一个两个跟失了智一般。   另一方面,他这是做了什么孽啊!!   盛韬为什么不给王远博打电话,偏偏给他打, 是因为他看起来格外像狗仔吗?   现在这滋味真是酸爽。   电话里盛韬在逼问他。   身后徐朝宗凝视着他。   他是正在追剧吃饭的人啊, 有没有人考虑过他的心情?他跟老王是做了什么孽才摊上这两位仁兄?   盛韬还在电话里催促着:“殷明, 真的, 这事儿我找不上别人,你就帮我去打听打听, 我就想知道那个人是谁,我得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我肯定不让你白白跑腿,这事儿你帮我打听到, 等你生日我给你寄个最新款的游戏机回来,决不食言。”ͿSǤ   殷明一手握着手机,跟小鸡啄米似的, 一下一下的碰着书桌, 仿佛自己是敲木鱼的犍稚, 求饶道:“韬哥,要不这样,你把电话挂了,你去睡觉。”   盛韬冷冷地说:“我才睡醒。”   殷明:“……”   他哀嚎一声,“这事儿我没法帮啊,你问我,那我就只能跑到学妹面前直接问她了。韬哥,你让我修复bug什么的不在话下,你让我去当狗仔,这不是为难人吗?”   徐朝宗听着,大概能猜到是怎么一回事。   盛韬如果不是受了刺激,他不会打电话给殷明提出这个请求。   那么,究竟是什么事呢。   这对他来说也很重要。   徐朝宗伸手拍了拍殷明的背,殷明一个激灵,回头一脸惊悚看他,怕盛韬听到,还特意用嘴型跟徐朝宗对话,“干嘛?!”   “开免提。”他沉声道。   盛韬在电话那头也听到了这一句,他语气也不由得暴躁起来,“徐朝宗也在?!”   他本来不是一个性格暴躁的人,实在是刚才碰到那一出,险些让他崩了心态,现在跟殷明打电话说这事,没想到徐朝宗也在。   他深吸一口气,只觉得怎么这些男的一个比一个没有道德廉耻心。ɈŞĞ   殷明瓮声瓮气地回:“是啊。他还要我开免提。”   盛韬当然是想破口大骂。   不过良好的修养令他没办法吐出脏字来。   他也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现在他在国外是鞭长莫及,找殷明,殷明能做什么呢?说到底,跟他一样关心听雨身边都有了什么人的还有一个徐朝宗。这都快一个学期了,徐朝宗也没追到听雨,那就代表听雨对这个人是不感冒的。   两害相较取其轻,这个道理他明白。   真要论起来,今天跟听雨一起吃饭的人,其实比徐朝宗更危险。   盛韬理清利弊后,忍气吞声回:“随便。”   殷明诧异地一挑眉。   徐朝宗见殷明去摁免提键,心中疑虑更深。   盛韬究竟是受了多大的刺激?一时之间,徐朝宗也警惕起来。ͿŜĜ   “韬哥,你说吧。”殷明开了免提后,瞥了徐朝宗一眼,“你今天是抽了什么疯,你问我学妹身边都有什么人我肯定是不清楚的,但有人清楚。”   盛韬已经没了刚才那样急躁,平复好心情,不管心里对徐朝宗多么厌恨,但在这个人面前,他还是不愿意失了体面。   他的语气跟以往一般平静温和,“也不是什么大事,虽然我人在国外,但我跟听雨经常联络。”   徐朝宗抬眸,眼神讥诮。   “今天我跟听雨打电话聊天时,有个男的在跟她说话,听起来还挺熟悉的,我问听雨,听雨告诉我她是在跟老同学老朋友吃饭。殷明,我就是想让你帮我打听一下这人究竟是谁。”盛韬将“我感觉不太妙”这话咽了回去。   徐朝宗知道,这就是盛韬受了刺激的原因。   剩下的话他也不必听了。   他也不想听盛韬说什么他跟孟听雨之间的事。   后退一步,转身往阳台去吹风。殷明见他去了阳台后,这才对电话那头的盛韬说,“老徐走了,韬哥,这样,我想办法从老徐嘴里打听到是谁,那什么……游戏机还作数吗?”   他肯定是打听不到的,他也没兴趣满世界去问人女生身边都有哪些追求者。   但老徐不一样啊!老徐是一定能打听到的,到时候他直接问老徐不就得了?   盛韬:“……嗯。”   阳台上。   徐朝宗根本没有他表现出来的这样淡定。他现在只是觉得,烦躁也不能解决问题。当然,最重要的是,他已经接受了一个事实:有很多人在追孟听雨。   正所谓虱子多了不怕痒。   这阶段,他无论心里如何风起云涌,他都得镇定下来,一旦乱了分寸,说不定他跟孟听雨之间好不容易缓和的关系又将降至冰点,这样白白便宜了别人。   他还是冷静下来,动动他的脑子吧。   老同学老朋友?   这基本上就可以排除掉现在追她的那几个学校里的愣头青。那几个蹦跶得跟秋后的蚂蚱似的,都不是孟听雨过去的旧相识,同时,还可以排除掉袁曜。那还有谁呢?他是漏了谁吗?   老同学?   老朋友?   那应该是她高中……   等等!   徐朝宗猛然抬起头来,脑子里灵光一闪。   正好王远博洗了衣服过来要晾晒,看徐朝宗跟木头桩子一般杵着,他出声提醒,“老徐,我要晒衣服,你让一让。”   徐朝宗缓缓地侧过头看向王远博,低声问道:“今天是几月几号?”   “……”王远博不明所以,还是回他,“8号啊。”   8号。   今天是高考最后一天,高考已经结束了。ĴŞǴ   徐朝宗神色凛然,王远博都被他吓到,也顾不上晒衣服了,忙问道:“怎么了,今天怎么了?”   “没什么。”   徐朝宗绕到另一边,脑子里突然想起了章一鸣前段时间说的事,彼时他还未放在心上。他气息不稳,从裤袋摸出手机来,找到通讯录里章一鸣的号码,拨了出去。   与此同时,章一鸣正跟朋友们在KTV唱歌,徐朝宗连着打了好几个,他才接通,包厢里很吵,章一鸣扯着嗓子在喊,“徐老师,有什么事吗?”   徐朝宗平静地说:“你先找个安静的地方。”   章一鸣大喇喇地,“什么事呀!!”   “找个,安静的,地方。”徐朝宗冷酷无情地说,“立刻马上,如果再晚一分钟,我会黑了你的游戏账号,你知道我做得到。”   章一鸣一溜烟,嗖地一下从包厢里逃出来,找了个很安静的角落后,出言抱怨道:“徐老师,你干嘛要这样吓唬我,有事说事啊!可不兴开这种玩笑!”   徐朝宗早就忍到了极致,这一刻,他的声音竟然诡异的异常温和,“一鸣,前段时间你是不是跟我说过,你姐姐的初恋在复读?”   “是啊!怎么了啊!”   “你碰到过他?”徐朝宗轻笑一声,“一鸣,来,你把你碰到的时间地点,还有你们说了什么话都告诉我,放心,作为回报,你之前说很喜欢的那款球鞋也好,键盘也好,我都送给你。”   章一鸣声音抖了抖,“徐老师,你现在这样让我好害怕……”   “那说吧,从头说起,行吗?”   章一鸣只好挑了些他还记得的说出来,“我也不记得什么时候了,应该是五一前后吧,反正我去我们学校附近的地下美食广场碰到小方哥的,我看他穿着校服嘛,就问了几句,他说他去年没考好又复读了。”   徐朝宗微微一笑,“他有没有问起你姐姐,你好好想想,哪怕他只问了一句都告诉我。”   “好像有问吧……”章一鸣绞尽脑汁地想,“是问了的,他问我姐姐过得好不好,我就告诉他我姐谈了个男朋友又分手了,反正也没聊什么啊。徐老师,怎么了?”   可笑,可恨!   徐朝宗最后问了一个问题,“他叫什么名字。”   “小方哥?方以恒啦,持之以恒的那个以恒。”   “知道了。”徐朝宗淡声道,“球鞋跟键盘我会买来送给你,预祝你考上理想的大学。”   章一鸣:“……”   他怎么觉得,徐老师有种要提刀杀人的感觉。   这跟小方哥有什么关系?   徐老师为什么要打听小方哥,难道是发生了什么事吗?   挂了电话后,徐朝宗抬头看向外面的夜空,外面很黑,伸手不见五指的黑。   可笑。他是有多自大,才会认为他没见过的人,就一定没在孟听雨面前出现过,上辈子很有可能是孟听雨不想让他多心、给足了他安全感所以才一个字都没提,那他凭什么认为她那个初恋就跟死了一样了无音讯?   方以恒。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这个名字有一点点耳熟。   可他想不起来,不管怎么想,还是没有一点思绪,这种似乎耳熟但偏偏不知道的感觉都快逼疯了他。   徐朝宗心绪难平,呆得烦了,甚至想抽烟,但及时地想到戒烟一段时间了,只好转身回了寝室。   高考结束,也就意味着他们的考试周即将到来。   王远博正在收拾之前穿的厚衣服,想先拿一些回去,他为人细心,一边收拾,一边翻翻厚衣服口袋里有没有东西,竟然掏了个红包出来,都被逗笑了,“今天运气不错,竟然还翻到了红包。”   他拆开一看,耸了耸肩,“可惜只有五十块,好像是我三月份还是四月份去兼职时老板给的,抠死了。”   徐朝宗本来没在意的,还特意要绕过这一堆衣服,视线不经意地扫过那红包时,那一瞬间,打开了他记忆的阀门。   他终于想起来了。   他为什么会觉得这个名字耳熟。因为他曾经在一个红包上见过。   那时候他跟听雨结婚,晚上他们在新居里拆红包顺便记账,这样也方便以后回礼,他在其中一堆红包里看到一个,红包背面上还写着字——   【祝你幸福。方以恒。】   他当时还问她,这个人是谁。   她看了一眼,笑着回他,一个高中老同学,太忙了,给了红包也没时间吃酒席。   她的态度太自然,自然到他并没有怀疑。   徐朝宗闭了闭眼睛。   可恨,可恨!!   十八年啊,整整十八年,他竟然都没发现过身边有过这样一头狼虎视眈眈。   徐朝宗,你眼盲心瞎! 第55章   从来没有哪一刻, 徐朝宗像现在这般痛恨过自己。   现在他只知道对方的姓名,其他的一无所知。他暗自悔恨自己当年那幼稚可笑的嫉妒心,竟然回避开她跟她初恋的种种过去, 还以为自己大方得不得了。   想到前世说不定这个人背地里不知道做了多少小动作, 他还沾沾自喜, 以为自己跟听雨的感情和婚姻固若金汤,他就想穿回到前世,狠狠地抽自己几耳光。   三个室友面面相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还是殷明扯下了耳机, 语气夸张地说:“老徐,不是吧, 人家院花不就是跟一个追求她的老同学吃顿饭么,你跟韬哥怎么搞得跟要打仗一样。犯得着啊?”   在殷明看来,孟听雨这样级别的美女, 别说是空窗期了, 即便是恋爱了也多得是人等着前仆后继。   仁兄既然决定死磕到底, 就得接受这个事实。   要是来一个追求者就这样如临大敌一回, 别到时候没追到院花,把自己给累死了哦!   “你知道什么。”   徐朝宗放缓脚步, 冷眼看他。   王远博无奈之下,收拾好旧衣服,拍了拍裤腿上的灰, 语重心长地劝道:“殷明这话也没说错,徐朝宗,这种事以后也不会少, 你还不如想想看, 你该怎么办。冷静, 冷静!”   发疯如果有用,那这个世界就被神经病占领了。   另一个不明所以的室友也直愣愣地点头,举起手来,“我也觉得……他们说得没错。”   徐朝宗的心情也逐渐平复。ɈSĠ   拖过一张椅子坐下。   这是一个优胜劣汰的时代,无论在什么事情上,都可以套用丛林法则。   在爱情中是否也适用呢?物竞天择、弱肉强食。弱的那一方自然该出局,只有撑到最后的那一方才可称为强者。   现在回忆一下重生后的种种,他深知他也犯了大忌,错过了最好的机会。   如果那个时候他的头脑是清醒的,那么他完全可以装作大方地祝福她。   他实在不应该跟一个注定要走的人发生冲突。   而现在,她对他的那点耐心也被他挥霍得所剩无几。就好像他原本有一百块的存款,生生地被他用到只剩十块。再这样疯下去,存款用光的那一天,他就再无半点希望,所以从现在开始,他要不动声色地存钱。   几番回合之下,徐朝宗终于真正地平静下来了。   他沉稳地翻了一页书,垂下眼帘,首先,他要做的是探探对方的路子,只有知道了这个人跟孟听雨之间的过往,他才知道自己下一步要做什么。   与此同时。   某个房间里,方以恒开了电脑,上网搜索跟繁锦社有关的种种。   他大概也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高考已经结束,他没办法再以“帮忙找资料”这件事为借口再去频繁地联系,甚至出现在她的生活中,可一个半星期一次的联络?不够,远远不够。   他担心,他还未将通话的频率拉长时,她身边已经有了别的人。   如果这是一场战争,那么他现在要做的是速战速决。   思来想去,正好他得了空,他可以利用别的方式出现在她的生活中。   比如,他可以赌一把。马上她也要放假了,想起她捧着那本周刊时眼里的光,那么,他可不可以推测出,她暑假是很有可能去繁锦社实习兼职?   是的,她会。   她就是这样一个勇敢且无畏的人。   方以恒在几个网站耐心搜索,找到繁锦社的地址后,重点在这附近看看有没有他能应聘上的兼职。   做人最忌讳的便是沉不住气。没有耐心的人,是没有资格如愿以偿的。   他要先研究一下地图,看哪一家离繁锦社最近,哪一家又是她最可能常去光临的店铺。   董曼回国后没几天,跟孟听雨约了吃饭。   一见面,孟听雨先将自己亲手做的胸针送给了她,语气羞涩地说,“曼姐,我特别感谢你的指点,我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就……自己做了点小东西送给你。”   董曼诧异又惊喜地接了过来。   她一眼就看出来这个胸针是费了很大的心血,上面镶嵌的珍珠圆润且光滑,周围的点缀更是繁复多彩。毫不夸张地说,即便出席重要的场合,这个胸针都不会压不住场合。   诚如她猜测的那样,孟听雨是个很认真的人,她如果想做好什么事,必定是全力以赴,即便只是一个胸针,她想做好,她都下了很大的功夫,四处找视频学习,光是确定花样都用了半个月,再去市场上淘原材料,最后再做好。每一个环节她都很用心。JŜĢ   没有人不喜欢对自己用心的人。   董曼也不例外,她当初在年会上之所以会递出邀约的名片,的确是看重了孟听雨身上燕大学生的标签。对她而言,不过是发一张名片而已,她也没有付出什么,所以对孟听雨的一些指点,也不算多么上心,毕竟她工作也是真的很忙。可几次聊天包括这次见面,董曼对孟听雨的好感就是实打实的了。   她觉得这个女孩子特别好。   有想法,有干劲,也能吃苦,最重要的是,她有一颗剔透的心。   谁会不喜欢这样的女孩子呢?   董曼真心实意地表达了自己的喜欢,立即就试戴起来,“亲爱的,你怎么知道我现在就很想要一个胸针?我跟你说,太及时了,下个月我还要参加一个晚宴,正好就可以戴这枚胸针出席!”JŚǦ   孟听雨抿唇一笑,见她是真的喜欢,心里也悄悄地松了一口气。   不是所有人都喜欢手工类的礼物。   “曼姐,你喜欢就好。以后有机会,我再送你这样的小礼物,只要你别嫌弃就好。”   “怎么会!”董曼感慨,“这可是我这两年收到的最棒的礼物了。”   想起什么,她一拍额头,“瞧我这记性,差点忘了,来,这是给你带的礼物。”   她从托特包里拿出一个小礼盒出来,推送到孟听雨的手边,笑盈盈地说:“逛免税店时看到的,觉得还蛮合适,这是个口红套装,好像有三支吧,我看颜色都不错,粉粉嫩嫩就很适合你这样的年轻小女生。”   孟听雨当然也抗拒不了这样的礼物。   交换礼物这一出,令两个人的心情都很好。   轻松之下,董曼谈话间,也更亲密了些,“我对口红有很特殊的感情,你知道吗,我像你现在这么大的时候被学姐介绍来到繁锦实习,那时候就是个跑腿的,给前辈们买买咖啡,送送资料,有时候也觉得很累啊,然后有一回吧,有个编辑的工作出了纰漏,被上司劈头盖脸的骂,我当时在洗手间,听到有人在哭,悄悄地看了一眼,就看到了她,她哭了一会儿后,就擦干了眼泪,拿出口红对着镜子补妆——”   董曼眼里迸发出崇拜的光彩来,“好神奇,她补了口红后,气场立马就不一样了,又雄赳赳气昂昂地出去。”   孟听雨认真地倾听着。   她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不管说什么话题,她都会用澄澈的目光专注地看着对方。   眼眸里没有一丝不耐与不专心,很轻易地便会虏获对方的信任跟倾诉欲。   下一秒,董曼喝了口茶,笑道:“那个编辑现在成为了我的顶头上司。”   孟听雨由衷地赞叹,“好厉害!”   可能只有内行人才知道,像这种极具代表的传统纸媒,内里的职场关系并不会比电视台更简单。   年纪轻轻就能成为社里一个周刊的主编,可想而知工作能力有多强悍。   “她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人。”董曼盯着孟听雨,坦诚道,“其实每年我都会发出好多张名片给你们这样的学生,但很奇怪,不知道为什么,我对你的感觉是不一样的。我常常有一种,你跟我是同龄人的错觉。”   孟听雨心想:的确是错觉。   她实际年龄还要比董曼大好几岁呢。   不过就在事业野心跟冲劲方面,她真的比不上董曼。   前世等她毕业时,徐朝宗在别人眼里已经是一支优质股了。他们两个人方方面面都不同步,他披荆斩棘,为了他的事业奋斗,要为她打造一个梦幻庄园,时间长了,好像所有的人都会有这样一种想法:你还那么拼做什么呢?你老公都这么厉害了。   所以当别人开始羡慕她的好眼光,认为她找了这个世界上最有潜力的男人时,她是有一点点排斥的。   就好像……   她以后会一点一点的失去她的名字,最后大家想起来她时,她是徐太太,是徐朝宗的妻子,而不再是孟听雨。   孟听雨有着十八年的阅历跟见闻,跟董曼聊起来也不会露怯,所以两人越聊越高兴,大有一副成为知己的架势。ĴŞԍ   董曼还招呼孟听雨坐她旁边来,她开了笔记本电脑,兴奋地说,“这次出差我拍了好多照片,真的,以后如果你有机会,就去威尼斯看看,那里真的值得一去!”   看电脑时,孟听雨注意到了董曼的屏保是一个她记忆中……早就被封杀了的男艺人。   她微微一怔,竟然想起来一件记忆深处的小事。   是了。   她想起来了,繁锦社曾经也遭遇过重大信任危机事件。   起因就是这个男艺人,那一年繁锦社的人物周刊封面人物就是这位,然而没多久后,封面上的男艺人爆出了令群众难以忍受的丑闻。   繁锦社的口碑也被影响,网络群众都在质疑,彼时的主流纸媒为什么要用这样一个劣迹斑斑的艺人作为周刊封面?如果不是丑闻被曝出来,难道这样的人也配得上德艺双馨这个词?   现在孟听雨对这一块也算有所了解,当时只是看戏,现在想想,这件事其实给繁锦社带来了空前的损失跟打击,应该有很长一段时间都呈现出颓势来。   孟听雨看向董曼,一脸欲言又止。 第56章   董曼打开文件夹, 里面都是她去威尼斯拍的照片,正兴致勃勃地跟孟听雨讲一些人文历史时,却发现对方脸庞上有一丝担忧愁容。   “听雨, 怎么了?”董曼关切问道, “是不是有什么不舒服?”   孟听雨其实是不愿意透露太多的, 甚至于,她有一点刻意地避开未来走向,她总觉得,一切顺其自然就好。   可现在, 看着董曼,这是她身边真实的人, 她难免会犹豫,会犯难。   “曼姐,你喜欢郁晨啊?”孟听雨在脑子里过了一遍, 决定从追星这个角度给董曼提个醒。   董曼被逗笑, 乐道:“我每天忙得跟什么似的, 哪有时间去追星喜欢哪个明星啊。”   “我看你壁纸都用他的照片, 还以为你喜欢他呢。”孟听雨含笑道。   “也不是。”董曼想到什么,眉梢都带着喜色, “我们要出纪念周刊了,很多重要的环节都交给了我们组来处理,最近正在选封面人物, 郁晨不是人气一直很高么,反正也在我们的选择范围内。”   如果封面真的定下来了,董曼反而不会跟孟听雨提起这件事。   现在正是因为还在筛选, 还在讨论, 董曼也就顺口提了一句。   孟听雨却知道, 最后确定的人就是郁晨。   她不再犹豫,她也有着自己的私心。   越是了解纸媒这一块,她反而越喜欢,可能跟重生前的互联网时代有关,那时候什么都是在网上,看似是方便快捷了,可总觉得缺了点什么,尤其是短视频横空出世,人们都习惯碎片式的娱乐方式,一部电影两个小时都没了耐心看完,几个小小的短视频便能将一部电影所有的精华片段都概括。   她很喜欢看书,但是挺长一段时间里,以前她喜欢的那些名著她居然都看不进去。   所以,可能是她骨子里并不是那样追赶潮流。   她不知道别人重生会如何,可能会去攀岩时代的潮流,但她内心里有点固执,尤其是被董曼感染之后,她竟然开始奢望,传统纸媒的落幕慢一点、再慢一点。ĴȘĞ   她还挺想去繁锦社实习,以后如果有这样的缘分,说不定还能成为其中一员,那她自然是希望能尽自己所能,避免此次危机。   当然,如果最后避免不了,那也没关系,至少她尽了一份心。   “曼姐,”孟听雨斟酌着开口,“我跟我身边的朋友都不太喜欢郁晨,我有个朋友还是他的黑粉呢。”   她是以八卦和开玩笑的口吻说的。   “他人气很高啊。”董曼一边给她浏览着自己拍的风景图,一边随口应道。   “其实我也不太喜欢。”孟听雨凑近了一点,“可能是第六感吧,总觉得这个人一点都不正派,最重要的是,他看人还色眯眯的,我有个同学还去过他的活动,说他专门盯着长得漂亮的粉丝看,恶心死啦。”   董曼忍俊不禁,“人之常情啦,我走在街上,我也会看帅哥。”   她只觉得孟听雨这样的小女生蛮可爱的。   “那不一样啊!”孟听雨辩解,“我们是欣赏的目光,他那个就是骚扰的目光,反正我们都不喜欢他,以前网上不是还有小道新闻嘛,说他故意在片场借着演戏非礼女演员。”   “不是解释了是误会吗。”董曼回。   孟听雨很理直气壮地说,“那为什么没误会另外一个男演员,偏偏误会他。可见不是空穴来风。”   董曼哈哈大笑,但显然没将孟听雨这一番“黑粉言论”放在心上。   孟听雨有些挫败。   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她总不能跟董曼说,你们不要选他当封面人物,他会被唾弃被整个行业封杀,你们周刊也会被连累吧?   只怕说了,董曼还当她有毛病。   而且,她觉得繁锦作为这么大的一个通讯社,这一块出现了危机事件,未尝不是工作人员内部没有把好关。   孟听雨点到即止。   不再提跟郁晨有关的种种,专心听董曼讲她在威尼斯的所见所闻。   孟听雨以为事情就到此为止了,反正她加了董曼的好友,时不时地转载一下郁晨黑粉的言论,董曼说不定闲暇时能看到呢?   董曼的行程很满,回了燕市之后投入到了紧张的工作中。   几天后,经过讨论,差不多定下了纪念周刊封面人物就是郁晨,郁晨带着经纪人跟助理来了社里聊工作进度,董曼也就去看了一眼,收回视线,准备回办公室时,竟然在走廊的角落看到郁晨的助理慌慌张张地,听到了脚步声后还挂了电话。   如果没有孟听雨之前说的,这个小细节董曼是不会放在心上的。   毕竟是艺人,艺人肯定是要注意隐私的。   但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被孟听雨的话影响了,她看郁晨,的确是觉得这个人……不太正派。   抱着慎重的态度,她又自己上网重新搜索了郁晨的一些新闻。   这些明星的是是非非都真假难辨,哪个红了的艺人在网上没点所谓的黑料呢?这个晚上,给自己冲了一杯咖啡的董曼,迟疑着给上司发了一封邮件,简单说了一下自己的想法。   上司回复:【明天开会再讨论。】   考试周过后,徐朝宗并没有买回老家的车票。   这段时间他也在忙,好不容易抽出了一天时间来,假惺惺地要去兑现自己的口头承诺,说是带着章一鸣去买球鞋跟键盘,实际上是想从章一鸣这里打听到方以恒的一些事情。   章一鸣一边试穿球鞋一边回忆道:“小方哥跟我姐那时候真挺好的,好像是我念高一时吧,还经常拿我当幌子出去约会,小方哥就给我五块钱,支开我到一边去,然后他跟我姐就在公园里溜达啊,划船啊。”   徐朝宗很想装作听别人故事一样从容。   他告诉自己,这就是在听故事。   可听着听着,的确非常不是滋味。   “那他们为什么分手?”徐朝宗语气僵硬着问道。   章一鸣疑惑地看他,“我之前不是说了嘛,我舅舅舅妈不答应,因为怕小方哥影响到我姐的成绩,你不知道,我舅舅舅妈对我姐的期望可大了呢,我姐从小成绩就好,上高中时就被老师定为了考重点的苗子,她要是考砸了,我舅舅舅妈能撕了小方哥,你信不信。”   “不对。”   徐朝宗摇头。   不可能是这样简单的分手理由。   他了解孟听雨,她是一个对喜欢的人毫无保留的人。一定是发生了什么别的章一鸣不知道的事,不然他不相信,孟听雨会因为父母不同意而分手。   他依稀记得,好像是方以恒家里出了什么事,所以方以恒的成绩一落千丈。   然后孟父孟母还有老师担心孟听雨也受影响,同时出力,两人分手。   听起来逻辑上是没有半点问题的。   如果这件事的主人公不是孟听雨,那么一切符合逻辑。   应该是漏了很重要的环节,而漏掉的、别人不知道的那些事,才是真正的分手理由。   “什么不对?”章一鸣问。   徐朝宗说:“你姐姐她是一个……”   “什么?”   孟听雨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徐朝宗思忖,她是一个耗尽了爱意之后,才会洒脱放手的那种人。   但凡她还有感情,她不会走。   她爱的时候毫无保留,走的时候也一样。   “总之,他们分手不是你说的这个原因。”徐朝宗终于理出了一丝头绪来,反问章一鸣,“你了解你姐,如果他们是因为父母不同意而分手,那你姐在高考之后为什么不去找方以恒?”   如果是这个原因分手,那么前世的孟听雨,会在进入大学后一个月就跟他相识并且相恋吗?   既然都没有了高考的阻碍,他们为什么没复合?   章一鸣愣住,呆呆地说,“我怎么知道啊。”   徐朝宗看向章一鸣。   仿佛对他期望很重的样子。   章一鸣被吓到,果断摇头,抱住了球鞋,很硬气地说,“徐老师,你别问我了,我是不会当除了我姐以外的人的走狗的!”ĴSǦ   徐朝宗:“……”   正在这时,章一鸣的手机响了起来。   章一鸣看到来电显示,眼睛都瞪圆了。   徐朝宗一个健步上前,果然,章一鸣的手机屏幕上跳跃着三个字——小方哥。ĴŚĜ   章一鸣看了一眼徐朝宗,又低头看向手机,头都大了。   徐朝宗如恶魔低语:“一鸣,开免提。”   担心章一鸣不愿意,他又补充了一句,“又不是你姐姐的电话,对吗?开免提,等下再给你买一双球鞋。”   章一鸣想了想,这事儿好像也成。   他反应过来了,徐老师喜欢他姐姐,小方哥应该也还喜欢,这两个人随便他们斗去!   不过。   章一鸣顿了顿,“我只要一双球鞋就好,另一双你折现。”   他想好了,折现后他可以带他姐去搓一顿啊!   徐朝宗没所谓地点头,答应了。   章一鸣没出息地按了免提键。   顿时,清朗的声音从那头传来,“一鸣,是我,方以恒。”   徐朝宗垂眸听着,面无表情。   章一鸣的声音有些不自在,便显得有几分亢奋,“小方哥,给我打电话做什么啊!”   那头一声轻笑,“也没什么,我记得你不是很喜欢打篮球么,正好前段时间我有个朋友送了我篮球,上面有一个球星的签名。你知道我,我不爱打篮球,要是你喜欢就送给你,怎么样?”   章一鸣一时之间也飘飘然。   其实在小学时候他就知道有一个漂亮姐姐是什么体验了,那时候好多人喜欢他姐,有给他五毛钱跑腿费让他递情书的,有一些格外有眼力见的男生托他给他姐送零食,还会额外给他准备一份。   没想到他都成年了,都要念大学了。   他姐的追求者们还是这样的招数,还是会来“贿赂讨好”他。   徐老师呢,要给他买球鞋买键盘。   小方哥呢,要送他有球星签名的篮球。   章一鸣有些犹豫,“这个我要问一下我姐,她不让我随便拿别人的东西。”   徐朝宗闻言一阵神清气爽,总算没那么郁闷了。   瞧。   别人的东西。   那边方以恒温和地说,“那好,我给你姐姐打电话问下她,她要是同意,我把球给你。”   徐朝宗已经看穿了这个早就该死了埋了的初恋。   搞不好根本就没有什么球星签名的篮球,这人就是想找个幌子跟孟听雨打电话。   接下来的套路他都能猜到。   孟听雨肯定是不同意的,那么,方以恒就能以“表达歉意”为由约章一鸣出来吃顿饭。   徐朝宗神色变幻莫测。   他在想,前世他跟孟听雨在一起时,就这么个一套又一套的东西,又能安分到哪里去? 第57章   买完单后, 徐朝宗也知道从章一鸣这里打听不出什么来。   他估计连孟父孟母都不一定知道孟听雨跟方以恒分手的真相。长辈们知道的都是很浅显的一面,真正内里的恐怕只有当事人才清楚。   他脸色沉沉地回了宿舍,屋子里也没人, 另外三人还没回来。   他呆坐在书桌前陷入了沉思中。   越想, 这心里就越膈应得慌。   同时他也更深刻地察觉到, 前世他太安逸了,亏他还自得他在应酬场合洁身自好,却没想过,她面临的诱惑可能比他更大。   她很喜欢看书, 后来他们的房子里有一间书房里全是她从各地淘来买来的书,有空时, 她更喜欢窝在家里捧着一本书细细品读。   论起来,她的学识,她的所见所闻, 根本就不会比他少。   这样的孟听雨, 她难道从未吸引过除他以外的人吗?绝不可能。   现在恍然惊觉才发现自己在跟孟听雨的那段婚姻中犯了多少错误。他凭什么以为他能守住底线是值得骄傲、值得她夸赞甚至感动的事?   思及此, 徐朝宗后背都出了一身冷汗。   在他看不到的地方, 是否有其他男人为她沉迷向她示好?那是肯定的。   他甚至能够想象到,那些男人为了博她一笑会怎样卖力。   王远博从外面回来时, 见徐朝宗跟雕塑一样,一动不动,随口说道:“又怎么了。”   徐朝宗一口郁气堵在胸口。有些事情不能往深了想, 那对他而言实在是一种折磨,这会让他觉得自己自大又可笑,只要想到他曾经在孟听雨面前表现出哪怕过一丝一毫他对于此事的自豪, 他就臊得慌。   她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呢?   她是不是也觉得他很可笑。   “没什么。”徐朝宗捏了捏鼻梁, 语气倦怠地回。   王远博嗯了声, “你这次暑假还是留在这边兼职吗?”   徐朝宗逼着自己转移了注意力,回道:“嗯,怎么?”   “我也在琢磨兼职这事儿呢。”王远博拖过椅子,想起未来,脸上也难掩茫然,“再开学就是大三了,时间过得真快,我总觉得我不能再这样混下去,但又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你说我要不要这次暑假找个公司实习两个月?”   徐朝宗只觉得这样的王远博还挺新鲜的。   这段时间以来,他也并不是全想着怎么逼退情敌。   关于未来该如何,他心里也有一杆秤,本来还有些犹豫的,这会儿听到王远博这样说,反而下了决心,他扭头,打开衣柜,从里面拿出一份文件袋扔给王远博,语气沉静地说,“看看。我未来的三年计划。”   王远博接过来,一脸狐疑地打开文件袋,抽出里面的纸张,刚开始看的时候神情还是疑惑的,逐渐认真,最后诧异地看了徐朝宗一眼,“你也太大胆了吧……”   徐朝宗不置可否。   “不过你给我看这个?”王远博语气犹疑。   “你有没有兴趣。”徐朝宗问。   王远博神色严肃起来,他坐直了身体,并没有立马回答。徐朝宗也耐心地等着,差不多十分钟后,王远博才皱着眉头问道:“这事就我们俩?好像办不来吧。”   徐朝宗看了眼王远博,视线又漫不经心地扫了殷明的床铺。   王远博:“??”   王远博摊了摊手,“我不敢保证,你知道殷明的性子。”   殷明活得随性。   他还会为了未来茫然无措,所以徐朝宗的这份邀约他很心动。   殷明可不是那样的人,他天天混迹网吧快乐无边,没有半点为了未来焦虑的样子,这样的人反而是最难被打动的,因为他并不在乎那些东西。   徐朝宗也知道殷明的性子,只道:“试试,也不强求。”   王远博思忖片刻,点了下头。   原本的那些焦虑那些茫然,竟然烟消云散,好像被人注入了强心剂,他一扫之前的忧愁,很有干劲。   这个话题结束后,徐朝宗又变得兴致缺缺起来,一手撑着下巴,心里烦得很。   王远博的内心都上演了一出走上成功巅峰的爽文情节后,这才注意到徐朝宗浑身都被沉闷笼罩。要是换做平常,王远博只当没看到,给人当情感咨询师这事真没意思,一次可以两次可以,次数多了他也没费可收,何必逼着自己听那些酸了吧唧的事呢?可现在不一样了,徐朝宗以后大概率是他的老板……   “怎么了?”王远博语气笃定地,“跟孟听雨之间的进度不顺利?”   徐朝宗瞥了他一眼,心想,就没顺利过。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王远博一见徐朝宗露出这样的神情就知道怎么回事了,“说说呗。反正也没事,多个人就多个参考意见。”   徐朝宗终究是没忍住,将事情简单地说了一遍。   王远博却不惊讶,语气淡定地说,“初恋?那很正常啊,你看韬哥就知道了,他跟孟听雨也没谈多久,我看他不像是一时半刻能放下的样子,初恋应该更加刻骨铭心吧。人家放不下也很正常,之前没出现是在准备高考,抽不出时间来,现在高考都结束了,孟听雨又没男朋友,可不就……那什么了嘛。”   徐朝宗语气嫌恶,“没见过这样卑鄙的人。”   王远博:“……”   他只能沉默。   虽然他真的很想提醒徐朝宗,大哥别说二哥,而且人家初恋小哥……可没你卑鄙。   你可是在孟听雨跟韬哥还在恋爱时就各种小动作不断。   人家初恋小哥现在做什么,也跟道德扯不上关系啊!   孟听雨现在是单身呢。   “所以呢?”王远博转移卑鄙与否这个话题,问他,“你打算怎么办,老徐,不是我给你泼凉水,初恋的杀伤力很大的。”   徐朝宗面色不善,“首先我要搞清楚他们为什么分手。”   “怎么搞清楚?”   徐朝宗心想,当然是去查。难道事情的真相会掉在他面前等着他去捡吗?   王远博看出了他的意思,幽幽地叹了一口气,“老徐,你别这样。你果然是没谈过恋爱,所以没经验。其实你心里想知道什么,你可以直接问她,她要是愿意说,肯定就讲给你听了,她要是不愿意说,你真要去查去打听,这真的是一种冒犯。你可以想想,如果你之前谈过一次恋爱,有个追求你的女生到处想办法打听你跟前任的事,你……不会觉得这种行为很讨厌吗?”   徐朝宗很认真地纠正他,“我在她之前没谈过恋爱。”   王远博:“这不是重点,老徐,我是不愿意你走歪路,做什么事之前,你就换位思考,如果你自己都挺讨厌的事,那对方又怎么可能喜欢。”   徐朝宗还是将这话听进去了。   他看向王远博,眼里带着打量。   王远博被他盯得头皮发麻,赶忙拖着椅子远离了他,“你看我做什么?”   徐朝宗低低地说,“谢了。”   孟听雨正站在学校的洗衣房里,等着排队用洗衣机洗被套。   马上就要放假了,该洗的都要洗了,该收的都要收。等待的过程中她也没闲着,戴上耳机听单词,董曼已经跟她说了,希望她这个暑假能去繁锦实习,就跟在她身边当助理,她当然答应。   正在打卡单词的时候,她的手机响了起来,是方以恒的来电。   接通后电话那头传来他的声音,“听雨,你现在忙吗?没有打搅到你吧?”   洗衣房里的声音有些吵,孟听雨又绕到安静的角落,这才说道:“没,在等洗衣机,怎么,有什么事吗?”   “也不是什么大事。”方以恒温和地说,“之前有人送了我球星签名的篮球,你知道,我对这类也没太大兴趣,想起来一鸣好像挺喜欢这个球星,就想把篮球送给他,我给他打了电话,他说他要问过你才行。”   他笑了一声,“一鸣还是像以前一样听你的话。”   孟听雨斟酌着开口,“他还知道懂点事。”JSĜ   “那可以吗?”方以恒问。   “还是别了吧。”孟听雨顿了顿,又道,“或者我买下来,没有白收你礼物的道理。正好一鸣生日也快到了,不如你卖给我,我再送给他?”   方以恒好像早就猜到她会这样说,沉吟道:“其实不用这样客气,不过——”   他无奈地妥协,“就按你说的来吧。”   孟听雨握着手机。   那头的方以恒也沉默了几秒。   有一瞬间,他甚至有这样的错觉,她就在他身边。   是的。   她就在他身边,如影随形,从未离开过。   可他还是会恐慌,明明做好了一切的计划,但在面对她时,他总有一种呼吸都会变得稀薄的感觉。他曾经是最了解她的人,他们曾经那样的亲密亲近,只要她皱下眉头,他就知道她在想什么,可不过才短短一年多,他竟然……竟然已经猜不透她了。   他不知道她现在在想什么。   他连她的表情都再也无法精准分辨。   是谁改变了她?光是这样想想,他就难以控制内心的嫉妒之情。   是她那个已经出国的男朋友吗?   可是据一鸣透露,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很短,难道短短的几个月就足以覆盖他们当初的回忆了吗?   方以恒很痛恨这个改变了她的人。   十分、十分痛恨。   孟听雨沉默,却是因为现在才十九岁的方以恒在她面前,如同盛韬那样,一览无遗。   她知道他在想什么,也知道他想要做什么。   如果前世她没有见过方医生,现在的她一定能做出应对。ͿSĜ   她跟方以恒从来都不是错过,而是她早已做出了选择。   只是,她不知道,他究竟站在过去保持静止状态多久了。   她很想把他拽起来,却发现她早已经对这个人感到陌生。   挂了电话后,方以恒来到房间,书桌上有一个篮球,他拿起来,不小心牵扯到了神经,腰腹部传来痛感。   他低头,掀起衣服,衣服下的身体上有几道伤痕。   他撒谎了,这并不是别人送的篮球,而是他赢来的。   抱着这个篮球,想到接下来的碰面,他才舒了一口气。   现在天气闷热,徐朝宗呆在寝室里也烦闷。从男生宿舍出来后,脚步无意识地竟然迈向了女生宿舍的方向。   他其实也在犹豫,理智告诉他,王远博说的是真的,可感情上,他做不到去问孟听雨关于方以恒的事。   这太别扭了,前世他就回避了整整十八年。   他一点儿都不习惯去问她过去的事。他从未做过的,从未问过的,现在都要去做去问,他难免迟疑犯难。   于是,他在女生宿舍附近徘徊来徘徊去,还是没能下决心。   孟听雨洗好被罩后,站在阳台上费力地晾晒,做完这一切,准备拿起洗衣盆回去时,不经意地往楼下一扫,竟然看到了徐朝宗的身影。倒不是对他感到熟悉,而是他出现在那一处就太过突兀。   她懒洋洋地靠着栏杆看他。   他像是陷入了某种沉思中,一下子走过来,一下子又快步离开,等还没完全离开他又折返回来。   连电线杆上的麻雀都能看得出这个人究竟有多纠结。   下一秒,他做了什么决定,竟然从裤袋里摸出硬币,往上一抛,赶忙接住,可能是结果不如他意,他又不知疲倦地抛了好几次。   孟听雨觉得自己看了一场现场表演。   逗得她都笑了起来。   因为此时此刻的徐朝宗,真的看起来很滑稽。   他想要的是什么结果呢?   孟听雨看够了这出戏,觉得有点无聊收回视线转身往屋里走,紧接着她口袋里的手机振动起来。 第58章   二十分钟后, 孟听雨才慢悠悠地从女生宿舍出来。   徐朝宗本来就心烦意乱,加上天气又热,身上都出了一层汗。   盛夏蝉鸣声不断, 连一丝微风都没有, 令人莫名烦躁不安。   孟听雨手里拿着瓶冰红茶。   徐朝宗瞥见, 又是一怔,以前他每次来女生宿舍接她,她心情很好的时候,会给他一瓶冰红茶, 她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只有一瓶矿泉水, 但每次都会给他准备一瓶喝的,她也担心他过来会热、会渴。   徐朝宗盯着她。   明明知道她不是给他带的,但内心深处还是会奢望。   也正因为如此, 他才更加深刻地意识到他曾经得到的是什么, 失去的又是什么。   孟听雨轻松地拧开了瓶盖, 喝了一口饮料, 感觉舒爽了一些后才看向他,语气轻松地问, “找我有什么事?”   也就是现在徐朝宗在她面前都比较平静。   如果他还是以前那疯样,别说是下来见他,她只怕是要端一盆水从楼上浇下来。   徐朝宗也摸清楚了这一点, 所以现在识趣得很,讨厌的话他不会多说一句,令她心烦的事他也不会做。   也多亏了王远博的提醒, 否则他不知不觉, 可能又要被她厌恶了。   徐朝宗勉强将视线从那瓶冰红茶上挪开, 想到他要问的事情,神情竟有几分不自在。   孟听雨也耐心地等着。   她也被他牵引出了好奇心,会是什么事令他这样踌躇不前呢。   两人好像回到了前世的校园时代,一前一后往桥的方向走去。   湖边有垂柳,摇摇晃晃的,像极了徐朝宗摇摆不定的心情。   “有件事我不知道该不该问。”徐朝宗看向她,面露犹豫,“怕问了,你不高兴,但如果我不问,我这心里又像是有根刺卡着,除了问你,我也不知道上哪去证实。”   他的语气很真诚,苦恼也都是真的。   孟听雨握紧了瓶身,不甚在意道:“你问吧,不过我不保证回答就是了。”   徐朝宗打着腹稿,整理好了措辞后,这才缓缓地开口,“前几天,殷明问我你身边有没有什么人,你知道,盛韬跟殷明的关系很好。听殷明说,盛韬给你打电话时,听到了一个男生在说话,你说是老同学老朋友……”   他不着痕迹地看了她一眼。   他可没跟盛韬做什么保证不会将这件事情说给孟听雨听。   反正盛韬都走了,这个借口他用着顺手就用用。   至于孟听雨会怎么看盛韬,跟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一没答应盛韬,二没答应殷明,如此,也是情理之中罢了。   孟听雨淡淡地看向他。ɈŚǴ   显然对他的把戏还有话语礼的陷阱一清二楚。   徐朝宗马上又道:“之前一鸣也跟我提过你以前的男朋友,你别怪我,我太好奇了,就去问了一鸣。他叫方以恒对吧?当年我们结婚那个红包我还记得,是他送的吧?”   孟听雨确实没想到徐朝宗只凭着那样一件事就能联想到方以恒身上。   其实方以恒的事她也不愿意说,只不过,他都提到了婚礼上的红包。她想,有些事情说给他听也没关系。   虽然她并不觉得夫妻或者情侣之间有什么义务交待过去的情史,但如果对方感兴趣、而自己又不反感的话,是可以适当地讲述一些的。   按理来说,她现在也没必要跟徐朝宗说什么。   但他太狡诈。   竟然提到了婚礼上的红包。   她知道这是他的战术。他们也都心知肚明,至少那一段感情那一段婚姻中,他没有做过超出道德底线的事,她更没有。ͿŞƓ   “是。”   想清楚后孟听雨大方地承认,“他没来,他拜托了我们共同的朋友送的。”   我们?   徐朝宗差点笑不出来。   他发现他现在敏感得很,听不得这样的词。   他隐忍,表面上却装作云淡风轻、浑不在意,“原来是这样。”   孟听雨瞥他一眼回:“你也不用猜测什么,我跟方以恒后来见面次数很少……”   话到此处,她迟疑了一秒。   准确地说,在她妈妈住院前,她跟方以恒那十几年里见面的次数一只手都数得过来。   但是她妈妈住院的日子统共加起来也就一个星期,那一个星期里,方以恒跟她碰面的次数也不多,他也很忙,每回他都是匆匆过来,又匆匆离去。   连她妈妈在医院也只见过方以恒一次。   徐朝宗何其敏锐,别人可能不会捕捉到她一秒的迟疑,但他不会错过。他赶忙问道:“然后呢?”   “没有然后。”   徐朝宗却不相信,他微微俯身,注视着她,不放过她脸上任何一个表情,“听雨,你刚才犹豫了,我看到了。而且你每次不自在的时候,你会去抠东西。”   孟听雨此时此刻,果然是在抠瓶身上的那一圈薄膜标签。   他指了指她手上的动作。   孟听雨:“……”   生怕她说出“关你什么事我不想说了我走了”这样的话,徐朝宗能屈能伸,向她低头这种事他从前做过无数次,此刻也是驾轻就熟,他语气缓和地又道:“其实也没什么,你知道我的,我也不是那么小肚鸡肠的人,而且,你之前也说了,我们已经……离了。”   后面两个字他说得很轻。   这是他极力想避开的事,如今却不得不承认,还得以此为由来降低她的戒心。   “确实我不该再问什么,也跟我没什么关系,我也清楚我没立场跟资格。而且,我们认识快二十年,彼此是什么人都知道,我还不至于眼盲心瞎到去怀疑什么。”徐朝宗尽量平静地说,“我只是有点疑惑,有些事情想不通,如果你不愿意说就算了,是我今天太唐突了。”   明明知道是他在伪装,但孟听雨也得承认,他现在这表情、这些话,的确让人舒坦。   有些事无所谓讲不讲。反正她现在心情也还不错,说几句又有什么关系呢。   “行。”孟听雨脸上神情也坦然,“你还记得我妈之前住院准备穿刺吗?那天彩超结果不好,我还给你打了电话,然后我就在医院碰到了他,他就是那个帮了我们很多忙的方医生。”   徐朝宗猛地停下脚步。   原本伪装得很好的镇定表情几乎一瞬间要裂开。   他怎么也没想到,当时他无意间听岳母跟她提起来的方医生,竟然是方以恒?!   可是她跟岳母的语气再正常不过,他以为是医院里一个态度不错很负责任的医生。   “当时他给我介绍了医院里权威的甲乳外科的教授,这事我是真的很感激他。在穿刺结果没出来之前,我很怕,我瞒着我妈,也不敢说给我爸听,其实那段时间我压力蛮大的。”孟听雨早就放下了从前的种种,再提起来时,也没了埋怨,语气寻常,“你那段时间也很忙,我听你助理说你一天都睡不了几个小时,那这事我也不好麻烦你……”   徐朝宗听了这话,气息不稳地看向她。   麻烦?   她竟然用麻烦这个词?   他们那个时候不是夫妻吗?她竟然怕麻烦他。   孟听雨显然没注意到他的表情变化,依然温声道:“那个时候他在医院,真的帮了我很多。”   徐朝宗麻木地听着,这事能怪谁?谁也怪不了。ĴŜĢ   他当时听了岳母的事后第一时间赶了回来,他也托朋友帮忙问了权威的教授。   那段时间他很忙,几个项目连轴转,岳父岳母体谅他,劝说他又不是医生,留在医院也帮不上什么忙。他也不是全没良心的人,他有空了就会给她打电话问检查结果。当穿刺结果出来显示是良性时,他也松了一口气。   再回来时,她一扫之前的阴霾,眉眼轻松地坐在病房里削苹果。   徐朝宗沉默了几秒,想起了一件很重要的事,以聊家常的口吻问道:“他当时应该也成家了吧?”   算算时间,她跟方以恒再见面时,方以恒也三十五六岁了,这个年纪,莫说是结婚,恐怕孩子都有了。   徐朝宗此刻的心情可谓是复杂到了极点。   一方面暗自悔恨他的迟钝,竟然没发现那个方医生就是她的初恋。   但另一方面,他也有些高兴。   方以恒连竞争的资格都没有。   在心里过了一遍后,徐朝宗才发现,孟听雨竟然还没回答这个问题,他讶异不已,侧过头看向她,她却在沉默。   瞬时间,徐朝宗心中警铃大作。   “听雨?”他喊了她一声。   孟听雨表情复杂,潜意识里她也在抗拒想这件事。   她不愿意将方以恒的单身定义为别的意思,她不是他,就连现在的方以恒也不是那个方医生,谁也不知道他独身的原因。   徐朝宗的这句话简直败坏了她的好心情,她不耐烦地瞥了他一眼。   徐朝宗:“……”   孟听雨没理会他,转身往宿舍方向走去。   徐朝宗快步追上,他有一肚子的话要问,他身材高大,很快就能追到她。   桥上湖边,宛如一面镜子,倒映出两人的追逐。   他只要伸手就能拉住她细白的手腕,可就在要触碰到的那一刻,他又瑟缩着收回来,无奈地握成拳放下。   没必要继续追问了。   在一起多年,他当然能看得懂她此刻突如其来的脾气是什么意思。   她在不快,甚至可以说,她在逃避回答这个问题。   目送着她的背影,徐朝宗心里已经掀起了惊涛骇浪,仿佛感觉到有一张网朝着他而来,将他严密地包裹,几乎不能动弹。   他从未见过方以恒,然而这个人可能在暗处悄无声息地等待了十八年,只等有朝一日狙击了他。 第59章   最近, 孟听雨跟以前一个高中同学联系上了。她们当过同桌,一度关系很好,后来文理分科又分班, 两人的关系也逐渐疏远, 但逢年过节还是会发消息问候。   她暑假要去社里实习, 深感这方面的经验不足,便广撒网问各路朋友,有没有从事过这方面的亲戚朋友。她还是想多多取经,前世她是凭着一腔热血进入职场的, 因为经验不足也栽过跟头,再次回到十八九岁, 要重新挑战不同的领域,她兴致勃勃之余,也不免要多留个心眼。   前两天这个高中同学就主动跟她联络。   原来她姐姐曾经在繁锦社实习过一段时间, 每年这类传统纸媒都会招聘实习生, 但最后转正的人少之又少。   这位同学跟她记忆中一般热心, 还找了自己姐姐要来了当时实习的一些资料跟笔记。   孟听雨当然是感激不已。   两人约好在外面碰面。孟听雨打算请她吃顿饭再看场电影, 总不能白白让人帮忙,约好碰面的饮品店人满为患, 她只好退出来,四周瞧了瞧,见附近有家书店, 又给同学发了消息过去:【慧慧,秋满云人好多,挤都挤不进去, 我在旁边的书店等你哦!】   殷慧很快回了消息:【没问题!听雨, 不好意思啊, 我这还堵在高架桥上,可能要晚点才能到了TVT】   孟听雨:【没事没事,正好我也想逛逛书店买几本书,不着急的。】   回了消息后,她将手机调成振动,这才进了书店。   书店比较安静,店里还有几张桌子,不过都被人占了,这个午后,有不少人都来了书店捧着一本书阅读。   孟听雨非常喜欢这样的氛围。   脚步轻快地上了二楼,这家书店很大,装修简单但充满了书卷气息。书架前有年轻人正在找书,明明店里人也不算少,但大家都很自觉,竟然也很安静。   她心里有书单,踱着步子,仰头扫过书架上的书。   突然,看到了一排书架的上方有一本她重生前就很喜欢的书。无奈放置有些高,她踮起脚尖要去够,就在指尖要触碰到那本书的边缘时,一只手闯入到了她的视线中。   手指修长,指甲修剪得很干净,手腕上戴着一只手表。   孟听雨对这只手表有印象。   徐朝宗在三十岁到三十二岁这两年里,对江诗丹顿情有独钟,她帮他购置的手表基本上都是这个品牌。   男人的声线干净又平稳,“是想要拿这本书吗?”   孟听雨回头,看到这人,愣了几秒。   男人看起来很年轻,估摸着也就二十多岁,五官丰神俊朗,气质独特。既有着少年的朝气,也有着男人的沉稳,身穿剪裁得体的休闲正装,戴着镶边眼镜,尽显从容淡定。   “嗯。”孟听雨从他手中接过那本书,点头轻声回应,“谢谢。”   男人很有礼貌,将书递给她后,便后退一步,温文尔雅一笑,“举手之劳,不必客气。”   两人对视一眼,男人微笑颔首,接着绕过她去往另一边的书架。   孟听雨收回视线,靠着一边翻看这本书,看了几页后又合上,准备买下。逛书店对孟听雨来说是一种难得的享受,她又买了几本书,在经过专业书籍书架时,步伐停留。   她跟方以恒约好后天见面,一鸣也会跟着一起去。   不管如何,一鸣的确是很喜欢有球星签名的篮球。这次高考的也不只是一鸣一个人,还有方以恒,她是不是应该送点什么作为贺礼呢?联想到他要报考医学院,她挑来选去,选了一本跟医生这个职业有关的书籍。   买单结账时,殷慧也来了。   殷慧是个简单活泼又外向的女孩子,见了孟听雨也不生疏,热情地挽着她的臂弯闲聊,“等很久了吧……我真的不想吐槽,交通太拥堵了,我本来是想坐地铁来着,但公交站离我家更近,都怪我偷懒~”   “没事啦。”孟听雨一边整理买来的书,一边笑道:“隔壁应该空了,我们过去买东西喝吧,最近有新品上市,我看她们都在排队,味道应该很不错。”   殷慧眼睛一亮,“好啊好啊!”   她不经意瞥见孟听雨买的几本书,边念书名边感慨,“听雨,你还是喜欢看书哦,我记得那时候体育课你都不爱出去玩,就一个人坐在一边看书。”   孟听雨失笑,“那是因为打排球打乒乓球很累啊。”   “我就知道哈哈哈。”殷慧咦了一声,话锋一转,“你还喜欢医生啊?听雨,你口味好长情哦!”   孟听雨闻言一顿,“什么?”   殷慧指了指她买的那本跟医生有关的书,抿唇笑道:“我记得你那个时候就很迷医疗剧里的医生啊,我们几个不是还讨论了吗,我说我以后要找警察,张云舒说她要找飞行员,你说你要找医生,我们还跟你开玩笑说以后找你老公看病可要免费哦!”   孟听雨只感觉整个世界都消音了。   她大脑一片空白,她都听不到殷慧在说什么,只是怔忡地看着她嘴巴一张一合。   殷慧说了老半天,都没得到孟听雨的回应,这才发现她在发呆,于是伸出手在她眼前晃了晃,喊了好几声,“听雨,听雨,你怎么了?”   一瞬间。   殷慧说的话将她又重新带回到了高一时的那个午后。   课间很热闹。她坐在课桌前一个字一个字地写着她最近追的那部剧男女演员的姓名。   午后蝉鸣声不绝。   某个女同学捧着一本杂志,“来来来,你们看,这上面有星座配对,还预测什么星座以后的伴侣从事的职业呢!”   几个女生都凑过去研究这本杂志的星座说。   聊着聊着,话题逐渐变了味,张云舒问,“哎,你们喜欢什么职业的人啊?我先说,我以后要找飞行员,太酷了有没有?”   “我要找警察!!”殷慧举手,“警察好帅好帅的。”   几个女生轮流说完后,催促她,“听雨,你呢,你以后要找什么样的当男朋友当老公呀!”   只有十五六岁的孟听雨脸一红,明明有点害羞讨论这样的话题,却还是说道:“我好喜欢医生的。”   坐在她后桌的方以恒正在补眠,听到这句话肩膀抽了抽,好像在笑。   她听到他的笑声,恼怒地回头,“不要偷听我们女生讲话!”   ……   殷慧分明看到,这一刻的孟听雨眼里的情绪是震惊、讶异、茫然以及害怕。   “听雨?”殷慧又试探着喊了她一下。   孟听雨垂下眼帘,攥紧了手中的书,骨指微微泛白。   她手中的这本书,好似千斤重。ĴSĢ   沉得她都快拿不起。   徐朝宗从公司出来后,并没有急着回学校。自从知道方以恒从未在那十八年消失后,他整个人变得意外的消沉。   愤怒?不是。   恐慌?也不是。   他说不清内心的情绪。他只是有些茫然,真的到了这一刻,他也不会去猜忌什么。明明他应该比谁都了解他的枕边人,他以为自己对她了如指掌。   他还记得那天她惘然的神情,他却不确定,她是否有被打动。   他已经不再那样了解她了。原来,他可以轻易地知道她的喜怒哀乐,她皱下眉头,他就知道她要什么。她高兴、难过、失望,他通通都分辨出来。   那她,被打动了吗?   被方以恒那可能比十八年更长的等待打动了吗?   只要想到她有过哪怕一分一秒的触动,他就心如刀绞。   他试图找回曾经了解她的那颗心,临时改变主意,进了地铁站,却没坐上回学校的那条线,而是浑浑噩噩地转了几条线,又坐公交车来到了她念过的那所高中。   他曾经是离她的心最近的那个人,他也曾经是最了解她的人。   如今他却连她是什么心情都无法猜到,他们在一起十八年,他却不再了解她,何其可笑可悲。   站在学校门口,天边云卷云舒,耳边回荡着的是她清脆的声音——   “徐朝宗,我以前念高中的时候,学校门口总是摆好多花哦,我每次见了心情就特别好!”   果然,如她说的那样,大门口那一排,摆着很多盆花。   正值盛夏,有的花朵热烈盛放。   “还有还有,我们前门门卫室有个大爷,你别看他头发白了,他超厉害的,我们学校那些翻围栏想逃课的都会被他抓到!”   门卫室有个人出来,双鬓斑白,目光锐利地盯着他,声音粗狂,“这是学校,外来人士不能随便入内。”   徐朝宗苦笑着点头,“知道。”   他抬脚转身离开,走得很慢很慢,透过学校外面的围栏看向里面。   好像在找寻着她的青葱时光。   他脚下走过正是她说的那条路。   果然是她说的格子地砖,有的还破损,可以想象到,下雨天走在上面要格外小心翼翼。   想象着她踩中后鞋子溅上脏水时懊恼的神情,他轻笑了一声。   从学校出来后,再过一条马路一条街。   她的声音依然如影随形——   “是不是所有的学校附近都有个三味书屋啊哈哈哈,难道是全国特色吗?我高中那会儿也有个三味书屋,里面很多杂书,好多言情小说,不过都是盗版,我当时看的一本小说我觉得特别迷惑,都不知道作者为什么那么写,结果等我前段时间再回顾才发现,我看的是盗版……”   徐朝宗穿过马路,进了她所说的三味书屋。   里面有几个扎着马尾辫的小女生凑在一起翻着封面略古典的书籍,叽叽喳喳的讨论着——“我喜欢夜无殇,他好深情哦!”“我喜欢花满漾,穿红衣好妖孽好帅!”“反正我如果是女主角我才不选男主角哦,就不能全都要吗!”   徐朝宗:“……”   他看着那几个小女生,想象着孟听雨也曾经穿着校服捧着书本专心阅读。   从书屋出来,徐朝宗又循着曾经的记忆,穿过街道跟人群,来了她总念叨的地下美食广场。   “徐朝宗徐朝宗!气死我了,新开的酸奶店卖的都是什么啊,难吃死了,尤其是蓝莓果酱,好浓的香精味,我高中附近有个地下美食广场,有一家手工酸奶店那才叫正宗,等你有空了我带你去。啊——突然想到我好久没去吃那家的酸奶了,以前还说呢,就算上了大学至少一个月也得去光临两次。”   这个点,美食广场的人不算多。   摊位老板都百无聊赖地扇着风。   他曾经被她带来过这里的美食广场,来的次数不多,毕竟这里离燕大不算近,后来是她自己嚷嚷着坐车太累,不愿意坐一两个小时的车过来吃一碗酸奶。   人可能真的是有直觉,有第六感。   隔着几步距离,他看到酸奶摊位前站着一个白衣黑裤的清瘦少年。   少年挺直了脊背,正等候着他的那份酸奶。   “老板……”   “哈哈哈小伙子你每个月来好多回,早就记住你了,不用说,我知道多放蓝莓果酱嘛!”   “谢谢。”   方以恒察觉到一股强烈的视线,他侧过头,看向了站在阴影处的徐朝宗。   徐朝宗明明没见过他,但就是这一刻,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个人就是方以恒。   方以恒浑身都散发着一股淡漠疏离的气息,老板与他热情寒暄,他脸上也没什么神情,仿佛自带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漠然。   两人对视。   徐朝宗从容地收回视线,步伐沉稳地过来,带着满身凛冽肃然,声线低沉缓缓道:“老板,一份蓝莓果酱酸奶。” 第60章   酸奶摊老板很热情, 看到生面孔便忍不住多聊几句,一边忙活一边问道:“帅哥是第一次来吧?”   方以恒还在等老板打包。   他伫立在一旁,如松如柏, 徐朝宗跟他隔着两步左右的距离。酸奶摊老板抽空瞥了一眼, 不禁在心里感慨:要是这两位帅哥再晚一点来就好, 这可不就是活招牌了么?肯定能吸引不少人过来买酸奶,这个点整个地下美食广场也没多少人,可惜可惜!   徐朝宗跟方以恒几乎身高一样。   不过可能是徐朝宗的肩膀显得更宽阔些,乍一看, 会下意识地认为徐朝宗身材更为挺拔。   容貌气度方面,也是不相伯仲。   方以恒是话少而清爽的少年, 徐朝宗因为内里灵魂三十多岁,明明两人年龄差不了多少,但徐朝宗会显得成熟很多。各有特色, 都是走在街上会吸引不少回头率的人。   徐朝宗声音低缓, “不是第一回 了。”   他似乎是被老板的热情感染, 没等对方询问, 他陷入了回忆中一般,脸上带了些笑意, “以前我女朋友带我来过两次。”   老板诧异,“是吗?那你来的时候,可能是我老婆在看店。”   方以恒在一旁等着。不知道为什么, 他有一种很微妙的不舒服。   说不上来。ɈSĢ   这个人他不认识,也从来没见过,可刚才对视的时候, 他分明能看到对方眼里的不善。   这个人带着很强的攻击性, 却在走上前来的那一刻骤然收敛。   可能人跟人之间是有气场这一说的。   总之, 这个人令方以恒会不由自主地进入到防备状态中。   “可能。”徐朝宗淡淡一笑,“酸奶味道很好,难怪生意这样兴隆。”   老板一听乐了,“我们用的都是真材实料啦,就像这个蓝莓酱,都是我老婆自己买新鲜蓝莓熬出来的,有的店里贪心,都是用很廉价的果酱,那味道一吃就知道,所以我家的回头客是最多的。”   “嗯。”徐朝宗应了一声,“味道的确很好。”   老板将方以恒的那一份酸奶打包好,递给了他,“天气热,最好快点吃。”   方以恒颔首,接过酸奶。   徐朝宗从口袋里拿出了钱包,问过老板多少钱后,抽出十块钱,他没急着递出去,而是习惯性地将纸币摊平后再给老板。   那时,父母回来开了杂货店,他有空也会帮忙看店,顾客给的纸币有时候皱巴巴的,他会整理平整后再放进收钱的抽屉的,这便是当时养成的习惯,一直延续着。   方以恒瞥了一眼后收回视线,跟老板打过招呼这才转身离开。   见徐朝宗盯着方以恒离开的背影,老板语气骄傲地说,“我不敢夸我家的酸奶是最好的,但回头客特别多,就像刚才的小哥,一个月起码来二十次!”   徐朝宗敛目,笑容不达眼底,漫不经心地应道:“是吗。”   守株待兔么?   倒是用心良苦,感人肺腑啊。   买好酸奶后,徐朝宗坐车回了学校。他现在已经不会像刚开始那样冒失了,给她送酸奶这种事实在多余,她也会反感。   坐在书桌前,徐朝宗尝了一口还算冰凉的酸奶,理智终于逐渐全部回笼。   一时间,他好像回到了曾经在商场上的敏锐与运筹帷幄。   他甚至沉静地拿出纸跟笔,试图还原孟听雨跟方以恒那段感情的始与终。   他确信他曾经是最了解她的那个人。   笔尖停顿在纸上,他画了一张图。   在旁人眼中,方以恒先是家庭出了变故,成绩一落千丈。   徐朝宗记下。   再然后是老师跟孟父孟母担心听雨受到影响,出手逼迫他们分手。   最后的结局是,方以恒复读,听雨上了大学,一个月后跟他在姑妈家碰到,他们开始了长达十八年的感情。ͿŜĜ   一切都没问题。   徐朝宗从容地盖上笔盖。   这样记下来就清晰多了,也更容易一眼就看出了问题以及症结所在。钢笔点了点“成绩一落千丈”“逼迫分手”这中间的空隙上。   对,就是这个环节出现了错误。   这里的主要人物是方以恒以及老师跟父母,那么听雨呢?听雨在方以恒家里出现变故到分手这一段时间里,以她对喜欢的人的在意以及包容,她难道无动于衷、视而不见吗?   她一定比任何人都要关心方以恒,所以,她必然奋不顾身也用尽了全力。   那她成功了吗?   毫无疑问,没有。   如果她成功了,那徐朝宗这个名字根本就不会出现在她的人生中。   日落西山。   外面的光线一点一点的从屋子里逃出去,徐朝宗坐在阴影中,神色晦涩不清。   原来如此。徐朝宗想,这才是真正的分手原因,是吗。   不知为什么,他仿佛已经看到了那个努力又失望的孟听雨,他心里泛起酸涩之余,竟然顾不上妒忌。   所以,后来他问她喜欢他什么时,她眼睛明亮,带着深深的欢喜,抱着他的脖子说,徐朝宗,我最最最欣赏的就是你的坚韧,我相信你无论是顺境还是逆境,你一定是那个永远都不会被打倒的人。   徐朝宗,世界将在你手中转动,我确定。   晚上,孟听雨回了家,心不在焉地整理着书架。   将今天买的书都放了上去,最后留在袋子里的是准备送给方以恒的那本书。   看一眼,仍然觉得无比沉重。她有话想讲,有话想问,可堵在喉咙里难受极了,她从来不是一个喜欢逃避的人,可两辈子加起来第一次,她竟然不敢上前去揭开那层纱,她在畏惧。   可是,可是。   孟听雨垂眸,最后将那本书放回了抽屉锁上。   虽然已经失败过一次,但她还是想再尝试一下。   也许是无用功,不,很大可能那就是无用功,可她还是要像当年那样,再拽起他一次。   隔天,孟听雨跟章一鸣一起出门,她跟方以恒约好了碰面,章一鸣兴奋雀跃到不行,“姐,真的,我觉得高考后我的人生都直接走向了光明,太好了太好了。”   章一鸣还处于发癫状态。   很多高考生都会这样,对成年人的世界以及大学生活无比向往。   姐弟俩到了家里附近的广场时,方以恒早就在店铺外面等候着了。   六月中下旬,烈日炎炎,方以恒却浑身清爽,孟听雨打着伞,章一鸣钻在伞下。   孟听雨看向站在她旁边的方以恒,移动了伞柄,想给他遮阳。   方以恒微微一笑,“不用,也不热。”   章一鸣语气夸张地说,“这还不热,我感觉我都要被烤熟了,这才几月份啊!”   “那你还天天跑出去?”孟听雨嫌弃不已,“你看看你,都晒成一块黑炭了。”   “那不正好,姐你跟我站一块儿,倍儿显白!”   姐弟俩吵闹着,方以恒只含笑听着。有一瞬间,他们好像回到了几年前,那时候孟听雨跟方以恒就经常出来玩,章一鸣当拖油瓶跟挡箭牌,偶尔两人谈天说地时,章一鸣也会插进话题聊几句,真是一去不复返的青葱岁月。   “现在也还早。”孟听雨看了眼时间,征求他们的意见,“还没到饭点,先买点喝的,我们再去商场里逛逛?”   章一鸣举双手双脚赞同,“可以可以!我要去吹冷气,再在室外呆着我就化了。”   方以恒自然没意见。   以前三个人一起出去时,他就是脾气最好的那一个,无论孟听雨要做什么,他都会点头。   三人进了商场一楼的饮品店。   章一鸣嗓门很大的点了单后,便坐在店里的空位上玩手机,自在地吹着冷气。   孟听雨侧头看向方以恒,“你喝什么?”   方以恒看了眼餐单,“你先点。”   孟听雨一顿,轻笑着点头,对店员说,“我要蓝莓果茶。”   方以恒心里有数了,她喜欢喝蓝莓味的饮品,每次出去买喝的总会很纠结,因为除了蓝莓味的,她还钟爱香草味的一切。所以,每次她都会自作主张地点喝的,她喝蓝莓味的,她就给他点香草味的,这样两种味道她都能尝到。   “香草奶昔。”方以恒对店员说。   孟听雨闻言,眼睫微微一颤,随即又恢复寻常,她拿出钱包来。   方以恒想制止她,温声道:“我来。”   孟听雨不肯,“这个就不要跟我争啦,我前两天收到了兼职打来的钱,放心啦。”   方以恒没办法,只好看着她从钱包里拿出一张纸币。   孟听雨看钱有些皱了,习惯性地将纸币摊平,见平整了后,才笑着将纸币递给店员。   方以恒原本是随意地一瞥。   他都收回了视线,脑海里浮现出原本该遗忘的那一幕。他猛地看向孟听雨,神情错愕难辨,目光再也不是之前的温和,陡然之间眉宇间掠过一丝寒意凛然。   孟听雨收了店员找的零钱,整理好了才放进钱包里。   她抬眸,看向方以恒,准备跟他闲聊几句,却见他怔忡地盯着她。   “怎么了?”孟听雨抬了抬手,疑惑地看他。   方以恒内心是怎样的暴风骤雨,无人知晓。他强逼着自己忍耐下,攥紧了手藏在身后,虎口处都在泛疼,这才若无其事地笑道:“没事,店里的冷气开得太足,有点冷。” 第61章   商场一楼很热闹, 三人从饮品店出来后,又去了别的店里。   方以恒落后几步,他几乎克制不住自己, 只是一直观察着她。某种程度上来说, 这是一种自虐行为, 他想看看,别人究竟在她身上留下过多少痕迹,她究竟改变了多少。   她步伐轻快地越过了曾经她最爱逛的精品店。   看都没看一眼。   在方以恒的记忆中,每次放学后她最喜欢逛的就是精品店, 只当那里是快乐天堂,对什么都充满了兴趣。喜欢在镜子前试戴宽檐帽, 还会冲他回头比剪刀手。   她总是盯着那些瓶子漂亮的香水,还会喷一下试用装,眼里有光地问他, 方以恒, 好不好闻?是不是很香?   她最喜欢的还是造型别致可爱的护手霜。   冬天的时候书包里起码有四五支, 用腻了一支后就扔给他, 狡黠一笑,方以恒, 你也要好好保养你的手哦!   可是,她现在经过这种店面,她竟然看都没看一眼, 更别说再进去看看。   走了几步后,孟听雨进了一家装修简单的店铺。在方以恒沉默的注视中,她动作娴熟地试闻那些香氛, 跟导购交流也丝毫不怯场, 好像对这方面了如指掌。他看她, 越来越陌生,他甚至都快找不到过去那个孟听雨了。   孟听雨前世很喜欢买各类香氛用品。   刚重生的时候是没有条件,现在大半年过去了,她的存款越来越多,自然会想要延续之前的兴趣爱好。   兴致上来了,买一点也可以,她现在可以供得起这个兴趣。   付了钱后,拿着导购包装好的精致香氛,唇角还带着笑意,眉眼轻快地跟方以恒还有章一鸣说道:“你们有没有想买的东西?”   章一鸣凑过去,很黏糊地撒娇,“姐,是不是你买单?”   孟听雨扬了扬下巴,很骄矜地点头。   小有存款,当然可以挥霍一下。   不然赚钱有什么乐趣呢?   方以恒站在一旁凝视着她。他才发现,她真的变了很多很多。   他竟然才迟钝地察觉到。   曾经她最喜欢穿的就是短袖牛仔裤,俏丽又干净,她也说这样穿最舒服。可是几次遇到,他再也没见她那样穿过。   今天她身穿宛如湖光绿色的连衣裙。   剪裁简单却得体,裙摆熨烫得不见一丝褶皱。一眼看过去,在这炎炎夏日,干净清爽又得体美丽。   比起青涩的高中时期,现在的她含苞待放。   是谁改变了她。   不过才短短一年多……不是吗?   越观察越心惊。直到他们来了餐厅,三杯饮品放在桌子上时,方以恒视线掠过又顿住,他眼里已经不见一丝笑意。以前的她每次喝奶茶喝饮料时,总会习惯咬吸管,现在她面前的那一杯,吸管头没有被咬的痕迹。   逛得有些累了,孟听雨下意识地抬手去捏脖子。   前世因为忙工作,她跟同事们都一样,颈椎有些问题。当时一个后辈还在自嘲,不过二十多岁,什么颈椎病腱鞘炎、甚至腰椎盘突出都找上门来了!   孟听雨是从三十六岁重生而来。   很多细微的习惯,是她更改不了的,甚至连她自己都没意识到,她有了这些习惯以及小动作。   抬手看去手腕上的时间,她皱了下眉头。   现在正是吃饭的点,估计上菜也会很慢。   等服务员送上菜单纸,方以恒跟章一鸣都不爱点菜,这个任务只好落在了孟听雨身上,她用服务员给的笔在后面划钩,然而这支笔没墨了,根本写不出字来。服务员要去换笔,孟听雨连忙道:“不了,我有带笔。”   接着,她从包里拿出一支钢笔。   方以恒垂下眼眸,掩饰了眼里的悲凉。他知道她的脚步不会为他停留,他以为自己可以接受,可真正地直视别人或者说是时间在她身上留下的痕迹时,他钝痛难忍。   ……   殷明跟王远博正在吭哧吭哧搬着桌子往楼上走,一边走一边破口大骂,“我算是被你们俩坑了!你说我贱不贱啊,怎么就答应跟你们同流合污了呢?”   “徐朝宗这个周扒皮,你说他是不是抠门到家了?明明也有钱,他倒好,电梯房不租,非要租步梯房!还是五楼!!”   王远博气喘吁吁地,“你少说几句好不好?”   其实他也想不通。   他觉得徐朝宗有毛病。   当时看房子的时候,明明二楼就有空屋,但徐朝宗跟着了魔似的,非要五楼的这一间。这不是有病是什么?二楼难道不比五楼好?现在好了,搬个家都得自己来。   徐朝宗租了这两室一厅作为自己的工作室。   虽然目前这个工作室只有三个人……   “他倒知道偷懒!”殷明懊悔不已,“我是脑子抽了才答应跟你们一起干!!”   他去网吧上网不香吗?   王远博的嘴,骗人的鬼。当时他就被忽悠着,傻乎乎地点头答应了,现在回想一下,王远博不是在给他画大饼是什么?   还什么跟着徐朝宗干,以后有钱了自己开个十家八家的网吧玩个够?   吹得天花乱坠,好像徐朝宗未来会变成身家百亿的大老板……而他也会顺带沾光,不说身家百亿,身家过亿一点问题都没有。   他现在就想摇摇头,是不是脑子里进了水,不然怎么会被这种牛皮打动?   “王远博你误我!”殷明咬牙切齿地说。   王远博:“……”   徐朝宗回来时,殷明跟王远博正在沙发上躺尸。他打包了三份喝的,殷明跟王远博一跃而起,三个人也不讲究,坐沙发的坐沙发,蹲地上的蹲地上,一边喝东西一边聊着该怎么布置这里。   徐朝宗环顾一圈,目光里有着淡淡的眷念。   为什么非要选这间?   因为他曾经跟孟听雨在这里住了快两年。好像回到了这里,当初的心情也都回来了。   两室一厅被他们布置得很温馨,准确地说,这是他们的第一个家。一间作为卧室,一间作为两人的书房,有空的时候,他们还会手牵着手去附近的菜市场买菜做饭,吃完后他洗碗,她就在旁边切水果,她还会投喂他一块,笑意盈盈地问他,徐朝宗,甜不甜?   他们喝完了饮料,扔进了垃圾桶里。   一共三杯,两杯的吸管都被咬扁,只有一杯的吸管没有痕迹。   徐朝宗其实也不爱喝这种东西,但孟听雨很喜欢,有一段时间她想减肥但又馋,她会让他买一杯回来,她只喝三分之一,剩下的他来解决。每次到了徐朝宗手上,那吸管都不能看,他无奈地跟她申请,她一点一点地改了,然后笑眯眯地看他将她没喝完的都喝掉。   “来,我们列个清单,分头购买。”   徐朝宗在口袋里摸出一支钢笔来,随手撕了张纸,跟殷明还有王远博商量着要去哪里买电脑配件然后自己组装。   ……   餐厅里,方以恒跟章一鸣一起去了洗手间。JŞƓ   方以恒险些失态。   两人洗手时,章一鸣抬头看向镜子里,见方以恒神色变幻莫测,周身气压极低,愣了几秒,试探着问道:“小方哥,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该不会是中暑了吧!   方以恒低着头,面无表情地任由水冲着自己的手,他静默片刻,关上水龙头,抬眸看向章一鸣,声音有种压抑着的沙哑,“一鸣,你姐姐她……”   “什么?”   方以恒的脑子转得很快,一幕又一幕在他脑海中上演。   他之前以为,是她的前任留下的痕迹。   可现在他的直觉还有他观察到的告诉他,不是的。   是另一个人。   是谁呢?   方以恒想起什么,缓缓问道:“我记得你之前说,你的家教老师喜欢你姐姐,是吗?”   “是啊!”章一鸣点头,却也纳闷,小方哥跟徐老师好像啊!之前徐老师给他打电话时,好像也是这样的语气,现在小方哥也是……   这是怎么了?   “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方以恒将所有的郁气全部都忍耐下来,神情重新变得温和,“他长什么样?”   “徐老师?”章一鸣才想起来自己都没徐老师的照片,他靠着洗手台,回想着徐朝宗的容貌,大喇喇地说,“徐老师长得很帅啊,很高,比小方哥你要高一点……”   让章一鸣来描述别人的相貌,这实在太难了。   他的词汇量太少。   翻来覆去也是那么几句,高、帅、冷。   没由来地,方以恒便断定,前两天在酸奶摊前遇到的那个男人,就是章一鸣口中的徐老师。   原来是他。   方以恒心想,是他。   章一鸣看着方以恒这般模样,不由自主地后退一步,总觉得,这一个两个都怪吓人的。   徐老师是这样。   小方哥也是这样。   吃完饭后,章一鸣跟其他同学约好去电玩城,孟听雨正好有事要跟方以恒说,便提议来了商场四楼的咖啡厅。   在她身上,早已没了当年的青涩。   举手投足间,只见从容,不见慌乱。   她大方而熟练地点单,似乎对咖啡的种类了解很深。   所有、所有都刺痛了方以恒。   孟听雨给自己点了后,将餐单递给他,“你看看你想喝什么,我听说这家的咖啡还不错。”   方以恒注视着她,目光沉沉,“一杯白开水就好。”   孟听雨一怔,对服务员礼貌一笑,“那就给他上一杯白开水,另外再上一份柠檬香草慕斯。麻烦了。”   等服务员走后,卡座这边只剩他们。   咖啡厅里播放着舒缓的音乐。   孟听雨迟疑了几秒后,才试探着开口问他,“你真的决定学医了吗?”   方以恒只是看着她,没点头,也没摇头。   直到这一刻,孟听雨终于确定了那个答案。她看着这样的方以恒,想到十几年后的方医生,心里弥漫着的悲伤跟难过几乎快将她湮灭。   可是,他们之间早就……已经分开了。   她没办法坐视不管。就像当年看着他颓废度日时,她不能视而不见,因为他曾经是她非常非常喜欢过的人。ɈŞĠ   是他给她启蒙,让她知道究竟该怎样爱一个人。   就算曾经失败过,失望过,现在她还想重拾旧日的勇气,再拉他一把。   “方以恒,你最近有空吗?”孟听雨看着他,是看他,也是在看那个在她最失落最无助时出现的医生,“我这几天有时间,想出去走走,要不要一起?”   “去……哪里?”方以恒愣怔着问她。   没想到她会约他出去走走。   他不知所措,脑子很乱,他已经不再了解她了,甚至都看不清她说这件事背后的意思是什么。   他终于在她面前,变成了彻头彻尾的傻子。   孟听雨收敛了唇角的笑意,认真而从容地说,“芦市。”   方以恒听到这个地名,脸色大变。 第62章   孟听雨回家后, 跟父母交待了一声,后天她会跟方以恒一起出去散散心。   饭桌上,重新听到方以恒这个名字, 孟父抬头看了女儿一眼后陷入了沉默中。   这个名字, 一度是他们家的禁忌。   也是他跟妻子曾经非常痛恨过的一个名字。   气氛变得安静, 孟听雨仍然等待着父母的回应。她知道,他们会答应的,好像从小到大就是这样,不管她想做什么, 是好的还是不好的,只要她想, 他们都会支持。也因为如此,她才更不愿意让父母失望,无论多么难过, 她始终都会再次振作起来。   孟母思忖片刻, 唇角微微扬起, “再过半个多月你就十九岁了, 很多事情你自己都可以做决定。去吧,出去散散心也好。听说芦市那边人杰地灵, 应该是个很不错的旅游胜地。”   孟父虽然不赞同,但看到女儿坚定的神情,也叹了一口气, 给女儿夹了一块排骨,沉声道:“穷家富路,你多拿点钱出去, 在外面不要不舍得花钱, 钱不够了就给爸打电话。”   吃过饭后, 一家三口分工总是很明确。   孟父扫地拖地。   孟母则洗碗,孟听雨在家的时候都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母女俩挤在厨房里,一边洗碗一边聊天。   “是刚开学那会儿去接一鸣时碰到的。”孟听雨低声说,“他复读了,我一直以为他已经放下了。但他没有,妈,他心里还有一件事,我之前也答应过他的,总不能食言。我还是想帮他解开心结。”   “你一向有主意。”孟母麻利地洗着碗,厨房里都是阵阵水声,“有件事我跟你爸一直都瞒着你,原本以为你跟小方就这样算了,我们也没打算提,既然你们现在又联系上了,这件事如果再瞒着你……”   孟听雨接过妈妈递过来的碗放进消毒柜里,闻言回头,疑惑地问,“什么事?”   在孟母的视角里,那是非常为难的一件事。   母女是这个世界上最紧密联系的关系。身为母亲,她比谁都知道女儿对方以恒的执着以及喜欢。   她并不是那种知道女儿早恋后便要想尽办法拆散小情侣的母亲,因为她也曾经走过这样一段路,她不愿意伤害女儿。高一时,她会含笑听女儿害羞地提到后桌的男生,还会问女儿,那个男孩子长得帅不帅呢?   一直到现在,她还记得女儿脸颊绯红、眼睛明亮地直点头,超级超级超级帅的!!   高二时,她听女儿在家里欢快地转一圈,叽叽喳喳地说,妈,我跟方以恒约好了,我们都要留在燕市读大学,以后还要一起考研读博!   高三时,女儿越来越消瘦,有一阵子她很消沉,会双目无神地说,妈妈,我真的好难受,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呢?为什么不可以等到我们考上大学后再碰到呢?   她心如刀绞。   她该怎么告诉她的女儿,在这个世界上,只要你喜欢上了什么人,你就不会一直开心,开心跟伤心是同时存在的。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作为母亲,在女儿还未成熟之前,她不允许任何人影响到她的孩子的未来。   高考前那个晚上,她跟丈夫都知道那个孩子在楼下等着。   可她不能让她的女儿知道,更不能让她的女儿下楼。   她生养了十八年的女儿,未来如何,就在此一搏,她绝不会让任何人来毁了她的孩子。   所以,她跟丈夫什么都没说,丈夫守在女儿的房间外面一整夜,而她站在窗前,目光平静地看着楼下那个消瘦的孩子。   孟母的声音柔缓:“听雨,这件事是我跟你爸爸心里的一根刺。你怪我们也可以,但如果再给我跟你爸爸选择的机会,我们还是会这样做。”   孟听雨怔怔地站在厨房里。   灼热的温度几乎要将她烫伤,她呼吸都变得缓慢。   她已经不是真正的十八九岁,听了这件事,她心里难受得快窒息,可她也不知道,不确定自己在十八九岁时知道这件事后她会怎么做。   时隔二十年。   她听到这件事,所有的反应都是迟钝的,就好像是收到了一封二十年前的老旧书信。   她甚至有一种……这件事的主人公其实并不是她、她只是旁观者的错觉。   再也回不到当年的心情了。   深夜,孟听雨呆呆地躺在床上,孟母给她泡了一杯牛奶进来看到这一幕,几不可察地叹息一声,脚步放轻来到床边坐下,伸手抚上她的额头。   感受到母亲掌心的温度,孟听雨才回过神来,勉强挤出一个笑来,“这么晚了,您还没睡啊?”   “哪里睡得着。”孟母神情温柔地看着她,低声问,“你现在想做什么?跟方以恒重新在一起吗?”   似乎担心女儿会迟疑,她又说道:“现在你都十九了,很多事情你自己也能想清楚,你要跟他在一起,我跟你爸爸也不会再反对了。”   孟听雨摇了摇头,很轻地回:“算了吧。”   她脸颊枕着柔软的枕头,依恋地看着母亲,“我没想到他一直都没放下,我以为他跟我一样开始了新的生活,但他没有。所以,我想拉他一下。”   就像当年那样。   孟母若有所思地点头,“小方也是个固执的,如果他还是不愿意呢?”   孟听雨眼里有一抹水光,却很快地平复,一字一句慢吞吞地回,“我努力过了。”   去芦市的这天,天气很好。   方以恒到楼下来接的她,两人坐车去了车站。燕市跟芦市相隔并不算近,坐火车也要近十个小时。这还是两人头一次一起出远门,孟听雨想到,高二上学期的寒假,她跟方以恒像是要冒险的探险家,两人跑到车站来,仰着头看着大屏幕上去往芦市的车次,她拉着他的手,小声说,方以恒,等我们高考后,我就陪你过去,好不好?   方以恒迟疑了几秒,但在她的注视下,还是期待地点头。   两人还在人来人往的车站,很幼稚地拉钩。   孟听雨去取票,方以恒站在人潮中央,凝视着她的身影。   从来没有哪一刻比现在更清晰地意识到,他们再也回不到当年了。   他不再对芦市、对一个答案有执念。   孟听雨取了票回来,穿过人群,走向方以恒。两人对视着,越靠越近,方以恒甚至有一种,她好像是穿越了很多年此刻才来到他面前的错觉。   一路上,方以恒都意外的沉默。   暑假期间,票都很紧张,他们没买到卧铺车票,对孟听雨来说,这是很怀旧的体验了,她很多年没坐过火车了,后来出门都是乘坐飞机跟高铁。火车哐当哐当的声音,令她稀奇,她好像真的只是来旅行的,拿着相机拍呼啸而过的风景,拍正在打扑克牌的年轻人,还有正在玩卡片的小孩子。   孟听雨还将自己拍的照片递给方以恒看。   两人靠得很近。   方以恒一阵心悸,抬眸看她,她的神情跟眼神都很平静。   “是不是拍得很有感觉?”孟听雨唇角带笑,“我认识的一个学姐是摄影社团的,她特别厉害,拍了好多好多照片,上个月还拿了照片去参赛,估计能拿个奖。我以前想的是怎么把照片拍得好看,她跟我说,她为原生态沉迷,照片不是美化记忆,而是记录记忆。”   方以恒静静地听着。   孟听雨一点一点地说着她的所见所闻,她不知道,她说起这些时,脸上满是憧憬,眼里也有着光。   像是记忆中的她,但又不像。ɈȘƓ   她走出了他所了解的范围,而他依然还留在原地看着她越来越远的背影,他被什么扼住了喉咙,连一句“回头看看我”这样的话都没有勇气说出口。   是什么?   是他的胆怯,是他的懦弱。   等他们到达芦市时,已经是傍晚七点多了。两人放好行李后离开了酒店,并肩走在人来人往的街道。JŞĞ   孟听雨神采飞扬,脚步轻快,走出几步后,又回头看他,将手背在身后,一脸惬意,“这里晚上真的好舒服,一点都不热,我们明天去海边好不好?”   方以恒笑着点头,“好。”   她没急着提来的用意。   她比以前更加体贴,好像是想让他先习惯这座城市,整理好了心情后再迈出那一步。   两人来了当地人推荐的一家海鲜餐厅。终于排到他们,上菜速度却很慢,孟听雨被店里那巨大的鱼缸吸引了注意,鱼缸里的小金鱼成群,周围的蓝色灯带一闪一闪地,仿佛这鱼缸是小金鱼们的一片海洋。   她不由自主地拿起相机,对着在喝茶的方以恒咔嚓拍了一张后,扬唇笑道:“我去那边拍金鱼啦。”   方以恒也要起身。   她制止了他,“你就坐着休息吧,看你脸色也不太好。”   方以恒只好作罢。   孟听雨拿着相机去了鱼缸这边。除了吸引了她以外,这片小海洋也吸引了店里几个小孩,他们叽叽喳喳地讨论着,一个小胖墩指了指里面欢快的小金鱼,问道:“这些鱼可以吃吗?小鱼炸着吃味道特别好!”   “……”孟听雨被逗笑。   小朋友们见她拿着相机,一个个有些害羞,却又期待着被拍照。   孟听雨征求过他们家长的同意后,咔嚓咔嚓给他们拍了好多张。   气氛十分热闹。   方以恒还能听到她跟小朋友们的笑声,端起茶杯,神情舒缓了许多。就这样吧,当这次过来是跟她的旅行,其他的事情根本就不重要,不重要……   正在他做着心理建设,只当这是一场旅行、心情也逐渐平静愉悦的时候,孟听雨放在桌子上的手机振动起来。   方以恒的喉结滚动了一下。   他克制着自己不去看。   可手机铃声就萦绕在他耳边。   他控制不住自己的好奇以及嫉妒。   他一边看向鱼缸那边,见她被几个小孩缠着,一边收回视线,垂眸思索几秒,伸出了手——   拿起她的手机。   屏幕上的来电是一串号码,没有备注姓名。   是陌生来电吗?   这一刻,一幕一幕强势地钻入了他的脑海中。   她那些细微的习惯变化。   鬼使神差地,他竟然按了接通键,耳机贴在耳边,那头传来了男人低沉却也愉快的声音,“听雨,你猜我今天碰到谁了,你绝对想不到。”   一瞬间,方以恒攥紧了手机,几乎要将它捏碎,手背上青筋暴起。   他记得这个声音。   他的呼吸声一点一点变重,那头的人好像也意识到了什么,试探着问道:“听雨?你在听吗?”   下一秒,方以恒将通话掐断。ɈŞԌ   他起身,拿着那个手机,走向了鱼缸。   离孟听雨越来越近,他将手机递给她,一脸歉意地说:“刚才你手机响了,我准备给你拿过来的时候不小心按了接通。” 第63章   孟听雨接过手机, 翻了翻通话记录。   她没将徐朝宗的号码保存下来,当然也没必要,他的号码她都能背下来, 便也懒得多此一举。   通话时间是十秒钟。   她也没打算回过去, 如果他真的有急事找她, 他会再打电话过来。这样想着,她将手机又放回口袋,正好有服务员推着餐车过来,她扭头看了一眼, 高兴地对方以恒说,“好像是我们点的菜, 快回去吧,我都饿死了。”   方以恒侧过身子,让她先走。   孟听雨快步回到座位前坐下。   方以恒步伐缓慢, 他低着头, 好像在思考什么事。他的眼睛就像是记录影像的机器, 孟听雨刚才所有的表现都被他深深地记在眼里、刻在心里。   各种猜测全都浮上心头, 却又一个一个被他否决。   为什么?她知道那通电话是谁打来的,她看通话记录时, 眼里跟脸上都没有任何疑惑。   这代表她清楚这个人是谁,她记得这串号码。   那么,她为什么没将这个号码保存下来备注姓名呢?   这令他恐慌。如果, 如果她备注了名字,他虽然也难以克制自己的嫉妒之情,但还可以理解, 甚至宽慰自己, 可偏偏她没将这个号码保存, 却又一眼能认出是谁……   是不是代表这个人在她心中很特殊?   方以恒坐了下来,似是不经意地看向孟听雨。   他在心里问,听雨,这一年多,在你身上究竟都发生了什么事?   在一鸣口中,她上大学后认识了她的前任,然后今年三月份时,她的前任出国,而三月份正好他也重新出现在她的生活中。按理来说,这中间并没有什么时间空隙,那刚才打来电话的人,到底跟她是什么关系?   他感觉不妙,甚至比他知道她谈过恋爱又分手后更糟糕。   方以恒很想试探一句,是谁打来的电话,你要不要回拨过去?   几次话都到嘴边了,他又咽了回去。   表面上若无其事地给她洗着碗筷,还饶有兴致地跟她讨论这家的海鲜味道是好还是不好。   “去年高考后你有出去旅游吗?”方以恒给她剥了虾,放进她的碗碟中,自在地跟她聊天。   孟听雨努力地回忆了一下,“去过,我爸妈单位都很清闲嘛,领导也知道我高考,给他们批了快一个月的假。”   那时候她虽然已经放下了跟方以恒的那段感情,但心情并没有多好,爸妈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带着她到处旅游。   去爬山,去海边赶海,还去了横店看别人拍戏。   真要论起来,她是那一个月里真正地想通并放下。她不过是俗世中很普通的一个人,她不是救世主,也没办法成为谁的救赎,她有她的路要走,方以恒也有他的坎要过,她执念于将他拉起来,却没想过,在这个拉拽的过程中,可能到最后,不是他被她拉起来,而是她被他拽下去,一同陷入泥泞中。   她做不到跟谁共沉沦共堕落。   谁也不能把她拽下去。   方以恒注视着她,笑道:“真好,这好像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出来旅游,真的很开心,听雨,谢谢你。”   “以后只要你愿意,”孟听雨抬头看向他,“你可以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方以恒低低地说,“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吗?”   他缓缓摇了下头,“没这么好的事。”   孟听雨却道:“只要你不去困住你自己,那没人能拦得住你。其实我知道,阿姨都不在了,那个答案对你来说也不重要了。我也知道,就算你得到了你想要的答案,也没有任何的意义。”   已经过期了。   过期的药物,缓解不了任何病痛,连一丝安慰的作用都没有。   是她以己度人了,就像当初她总觉得她能够治愈他,可是,人的创伤会被抚平这一说法本就是谬论。只要是创伤,就会留下伤痕,虽然在漫长的时间中会逐渐痊愈,但也会留下一道疤,未来的岁月里,只要看到这道疤,就会一次又一次地想起曾经受过的伤害,所以,怎么能被抚平呢?   就连这世间最强大的时间都做不到,她不过是一个人,又怎么可能做得到。   方以恒的神情一点一点的变冷。   显然在她的话语之中,他想起了曾经经历过的一切。   孟听雨还记得,她第一次见到方以恒时的情景。高一入学,每个人都要自我介绍。   她还没从尴尬跟羞涩中平静下来,便听到一道清朗的男声传来——   “方以恒,持之以恒的以恒。”   她没告诉他,其实第一次见他,她就很喜欢他了。后来在老师的安排下,他们成为前后桌,他很奇怪,沉默寡言的同时,又温柔和善,这两种气质在他身上同时出现也不矛盾。他不爱跟人打交道,如果不是出众的外表跟优异的成绩太过耀眼,可能都会成为班上的透明人。   她也没告诉他,其实她也很聪明。她知道他喜欢她,虽然他不会主动跟她说话,但他也不会拒绝她那些称得上无理的要求。   有这样一个人,高中生活也变得很有意思了!   她每天都会在他耳边叽叽喳喳,她一点一点的撬开了他坚硬的外壳。   但他内里也是很脆弱的人,每当要开家长会时,他总是神色黯然,每当周围的人提到父母如何如何时,他会薄唇紧抿躲到一边去。   她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地让他重新开心起来。   有时候也会觉得累啊,但她也高兴,她总觉得自己能够成功。因为他确实一天比一天开朗,他会将他家里的事通通都说给她听,他父母感情不和,后来两人分居离婚,他母亲孤身一人来了芦市开始新生活,也跟另一个人结了婚。   他父亲觉得这是一种侮辱。   身边的人笑话他有娘生没娘教,连亲妈都不要的孩子肯定是坏孩子!活该!!JSԍ   身边的人也笑话他爸爸,连老婆都跟人跑了,真是没用!   他父亲受不了,将他丢给父母后,一个人去了很遥远的地方。   那时候他总会问她,是不是他不够好,是不是他太坏了,所以他妈妈才不要他。   她难过极了,抱着他不停地安慰,不是的不是的。   两人约定好,等高考后要一起去芦市见他的母亲,想要一个答案。   在高三的那年寒假,方以恒收到了两个消息。   他妈妈出了车祸意外身亡。   与此同时,他爸爸寄来了照片。他爸爸在遥远的城市找到了新的爱人,两人还生了孩子,照片中的婴儿十分可爱。   他爸爸在信中说,担心孩子跟老婆适应不了这边的气候,等大一点再带回去,还说,他非常非常喜欢这个孩子,在信中他对父母反省,说都是因为孩子的降生,让他明白了什么才是责任,从今以后,他一定要当一个好父亲、好丈夫、好儿子。   却只字未提方以恒。   方以恒已经不需要那个答案了。   他早已陷入了一片黑暗中。   孟听雨看着这样的方以恒,她曾经举着灯来到他身边,却忘记了,在稀薄的氧气中,烛光会一点一点熄灭,她无法唤醒他,如果她再不离开,她也终将被黑暗吞噬。   回了酒店房间后,孟听雨的手机又响了起来。   还是徐朝宗的来电。   她接通,本来以为他会问她刚才那通挂了的电话是怎么回事,却听到他在那头语气轻松地说,“听雨,还是我。有件事想跟你说,你听了肯定会高兴的。”   “什么?”她坐在床沿边,果然被他勾起了好奇心,问道。   “你还记得陈爷爷跟刘奶奶吧?我今天见到他们了。对了,还有芝麻。”   孟听雨当然记得,惊喜不已。   前世她跟徐朝宗租了个两室一厅的小房子,那时候邻居之间也互相走动很热闹。楼下的陈爷爷跟刘奶奶对他们极为关照,刘奶奶做得一手好菜,每次都会喊他们一起去吃,而他们也会帮两老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事——徐朝宗会帮他们搬米袋搬重物,她会教两老怎么网上购物。   他们有空的时候,还会帮想偷懒的两老遛狗——   那条叫芝麻的中华田园犬。   两老也不是本地人,完全是被儿子喊来接送孙女放学。他们儿子儿媳妇工作特别忙,又不放心将孩子交给保姆,每天把女儿送去学校后便投入到了紧张的工作中,下午时分,两老去附近学校接孙女过来,等到了晚上,他们才会将孩子再接回家去。   两代人生活习惯不一样,也没办法住在一起。   没几年后,两老的孙女也大了,不需要他们再接送,他们也实在不喜欢燕市的气候便回了老家,但也没断了联络。   徐朝宗不动声色地说着自己的近况,顺带解释为什么会碰到两老,“我最近跟王远博还有殷明接了活,学校那边放假也去不了,就在外面租房子,王远博跟殷明都喜欢这一片,说来也是缘分,找了中介看房子,这中介带我们来的就是这一间。本来我没打算租,毕竟五楼又是步梯,但王远博很喜欢这里,他说视野好,殷明也喜欢说这边网吧多,方便,我还在犹豫,结果一下楼碰到了陈爷爷跟刘奶奶遛狗回来……然后我就签了。”   孟听雨的心思却不在这上面,她兴致勃勃地问,“陈爷爷跟刘奶奶身体应该很好吧?”   “特别好。”徐朝宗轻笑,“一口气上四楼,不带喘的,殷明爬五楼跟要了他的命一样,形成了十分鲜明的对比。”   孟听雨被逗笑。   气氛很好,徐朝宗轻描淡写地约她,“你要不要过来看看?芝麻还是黑不溜秋的。”   “下次吧。”孟听雨回,“我最近没什么时间。总是可以见到的。”   徐朝宗微微一顿,也不勉强,“也好,反正我在这边随时都有空。”   他逼着自己云淡风轻地说,“给你打电话就是说这件事,你也忙,那下次再聊。”   孟听雨嗯了声。   她现在跟徐朝宗,越来越像和平分手的离婚夫妻了。他也越来越像她记忆中的他,做什么都胸有成竹,不会强求也不会过分偏执,不管他心里究竟在想什么,只要表面上做到这样,那就够了。   徐朝宗挂了电话后,深吸一口气,神情隐忍。   从今天第一通电话到这通电话,中间相隔近两个小时,这两个小时他都在忍耐。   洗冷水脸不够,就去冲冷水澡。   越是到了这个时候,越不能犯错。   像暴躁狂一样打电话质问她刚才是怎么回事?这种事做过一次就已经是极限。同样的错误,他犯一次就绝不会再犯第二次。   他没有任何立场去质问她跟谁在一起,在哪里。   这该是多懦弱多卑微的人才做的事。   殷明提着卤菜从外面进来,看徐朝宗神情凝重地站在阳台上都被吓了一跳,“怎么都不开灯,想吓死谁啊这是?”ͿŚǦ   徐朝宗头都没回,连背影都带着一股子漠然。   殷明换了拖鞋来到阳台,啧了一声,“怎么着,是不是担心接下来的事?我跟你说……”   说起工作,殷明也是滔滔不绝。   他最近很嘚瑟。   他可是徐朝宗想办法挖过来的,对方可是徐朝宗哎!这件事他可以吹一个月。   徐朝宗突然打断了他,问道:“你说,如果一个人知道另一个人等了她十八年,她会不会很感动?”   殷明的高谈阔论硬生生地被打断,他像是被掐住了喉咙的鸭子一样,嘎了一声,一脸惊悚地看着徐朝宗,“什、什么?”   不是在聊工作吗?   什么十八年?什么感动??   徐朝宗自顾自地说:“可能感动,但绝不会被打动。如果她被打动了,为什么她回来后没去找他?”   而是跟盛韬在一起呢?   这不符合逻辑。   殷明:“?”   徐朝宗点了下头,“是的,一鸣说,是他先打听她的近况,时间线应该在今年四五月份左右,这就代表在此之前,他们没有任何联络。”   殷明:“??”   徐朝宗总算理清楚了。   像章一鸣这样的大漏勺,他都知道了方以恒的存在,那方以恒会不会也知道他的存在?   他总觉得,今天接起电话的人是方以恒。   孟听雨现在身边都有谁在追求,他一清二楚,只有方以恒比较特殊。   接电话、挂电话,这样行事作风,的确很像。   上次方以恒也是故意在盛韬给她打电话时出声,不是吗?   殷明:“???”   他摸了摸手臂,“老徐,你没病吧?”   徐朝宗好像压根就没注意到旁边有一个人,依然陷入在自己的深思中。他跟方以恒在孟听雨心目中,应该都是耗尽了她所有耐心的前任,谁也不会比谁胜算高,优势劣势也都差不多。   那么,现在比的就是谁能更沉得住气。   谁沉不住气,谁就落了下风。   “老徐~~”殷明戳了他一下。   徐朝宗这才淡淡地看向殷明,回答了刚才那个问题,“我没病,但我现在心情不好,你懂吗?”   殷明:“……”   打扰了。   他脚底抹油,溜了。 第64章   接下来的两天, 孟听雨并没有再提那件事,只当这是一次旅行。   下午太阳落山前,两人来了附近的海滩。   孟听雨提着拖鞋, 赤脚踩在柔软的沙滩上, 方以恒神情轻松地跟在她后面。两人围着海滩走了很远, 直到这一块都没人了才停下来,孟听雨站在海水里,仰头看着天边即将落下的夕阳,不禁感叹道:“真美。”   方以恒却盯着她的背影, 应了一声,“是很美。”   “这次回去后, 我就要去社里实习了。”孟听雨兴致盎然地跟他说着她未来的计划,“我想以后一边上班一边读研,曼姐就是这样过来的, 她说虽然特别累, 但一点儿都不后悔, 我觉得我也能做到, 如果在三十岁之前坐上副主编的位置,那就再好不过啦。”   “我想这一年多努力, 想攒钱买一辆车,我都看好啦。”孟听雨回过头,海风吹乱了她的头发, 她眼睛明亮地看他,“应该能凑个首付,那辆车很可爱的, 听说还节油, 我好想开车带我爸妈到处兜风。”   方以恒只是静静地听她说着。   “你呢?”孟听雨终于进入了正题, 含笑看他,“其实以后无论做什么都好,只要自己喜欢开心。”   想到什么,她又摇了下头,“也不对,好像没办法将爱好变成工作,听说工作就是这样,干一行厌一行。”   “嗯。”方以恒点头。   “方以恒,如果你自己想当医生,那我全力支持你,我相信你一定会成为很厉害很受人尊敬的医生。”孟听雨收敛了脸上的笑意,神情认真地说,“但如果你是为了别人当医生,那你……要不要再考虑一下是否值得。”   “没有什么值得或者不值得。”方以恒手插在裤袋,身姿挺拔却也有着少年的清瘦,他眺望海平面,语气淡淡,“我并没有什么想做的事,小时候老师问我们长大后想做什么,我不知道,好像做什么都可以,都无所谓。”   孟听雨凝视着他。   他收回视线,冲她一笑,“我已经决定了,既然也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就当医生吧。”   至少,会在她心里掠过一丝涟漪。   沉默几分钟后,孟听雨也再次释然。   她已经没了当年的勇敢,那时候她的心里只有一个他,而现在,她的心装了太多的东西。   有她的生活、学业、事业、梦想。   终究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她实在不应该以己度人,就像她曾经一直想把他拽起来,却忘记了身为一个人也可以有选择不振作的权利。谁规定了人遇到逆境就一定要站起来?谁又规定了人一定要走出过去?   她选择她的,他选择他的。   目标跟方向不一致,又何必勉强对方一定要如她所愿呢?   “那,你还想去吗?”孟听雨说,“如果你想去,我就陪你去,如果不想去,也没关系。”   方以恒看着她,咽下了无奈,点了点头,“去吧,来都来了。”   他其实不想去。   这个问题的答案没有任何意义了,他也不需要了。   只是……   他不想再做让她失望的事了,无论他喜欢还是不喜欢,他都不会做了。   孟听雨一阵无奈。   如果她没有那么多年的经历,可能她真的以为他想去,可现在她一眼就能看出,他嘴上说好,眼里却在说不。   可能是想起了太多从前的种种,方以恒又在她身边陪伴着,这个晚上,时隔多年以后,她竟然梦到了在她记忆深处最不愿意去回忆的往事。   那时候,方以恒遭遇了极大的打击。   她一次又一次在校外找到他,她红着眼眶说,方以恒,跟我回去。   他看都没看她。   他觉得在这里很好,他可以什么都不用想。反正也没人会管他。   当然内心深处,他未尝不是在考验她。他希望能有一个人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松开他的手,哪怕被他拽下去,也心甘情愿地跟他一起在黑暗中给他温暖。无论他做什么,她都不会讨厌他,无论他多可恶,她也不会放弃他,他渴求她是这样的人。   孟听雨果然像他想的那样,她在游戏厅里,在家里都找过他,她逼着他振作起来。   可那个时候,他仍然觉得不够,远远不够。   他在挥霍着她的感情。   真正放弃是什么时候呢?她要翻墙出去找他,却不小心摔了一跤,手掌破皮,砂砾就在掌心混着血,她浑不在意,终于在游戏厅找到了他,他正跟一群人在打游戏,她来了,他都没有看她一眼。JSԌ   那一刻,掌心终于传来了疼痛感,直至四肢百骸。   孟听雨恍惚地看着这个人,又看了看乌烟瘴气的网吧大厅,她轻声道:“方以恒,我走了。”   这次,我真的走了。   从游戏厅出来到回学校的一段路,她哭得毫无形象可言。   那天分手了,也放手了。   隔壁房间里,方以恒从梦中醒来。   在梦中,他嘶吼着:“为什么要离开我?你为什么不再努力一下,说不定我就被你拉起来了呢?为什么要离开我,为什么要放弃我,为什么要爱上别人?”   是啊。   为什么?   这趟芦市之行,还是没有一个答案。   方以恒的继父正好不在,去了外地。孟听雨本来想说算了,方以恒大概是担心她失望,竟然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她分明看到他在写电话号码时,身形僵硬。   两人没再多逗留,孟听雨还要去实习,终于吃完了最后一顿海鲜后,两人在晨曦中坐上了回燕市的火车。   与此同时,徐朝宗接到了来自堂哥的电话,徐凯扬今年五月份完成了结婚仪式,这次是带着妻子来度蜜月,正好经过燕市顺便看望徐朝宗这个堂弟。   徐朝宗:“……”   是他大意了,竟然忘记前世也有过这一出。   当时他暑假也没回去,一方面是这边工作走不开,另一方面则是舍不得离开孟听雨两个月。   堂哥堂嫂来了后,他跟孟听雨是舍命陪君子,陪着这两个人去各种景点。   这两人倒是兴致勃勃,每天跟打了鸡血一样。   他跟孟听雨则是累到没有心思说话,头靠着头跟蘑菇似的蹲在角落里,看着各种摆造型自拍的堂哥堂嫂,都叹了一口气自愧不如。   徐朝宗很冷静地拒绝,“真不巧,我没在燕市。”   “少糊弄我!”徐凯扬在电话那头喊,“我把车次发给你,你来接我们啊!”   说完后啪地挂了电话。   徐朝宗无奈地捏了捏鼻梁,只好认了。   算着时间来了车站,谁知道徐凯扬说他跟妻子吃坏了肚子,这会儿在洗手间蹲着,拜托徐朝宗再多等等他们。   徐朝宗只好在出站口等着,闲得无聊只好去看大屏幕上滚动着的车次表。   方以恒提着行李,孟听雨还在拿相机拍照,他时不时地伸手护着,不让别人撞到她。   徐朝宗不耐烦地再看向出站口,已经后悔自己为什么出现在这里,而且像门神一样等了快二十分钟!正收回视线要给徐凯扬打电话催促时,陡然一怔,他以为自己看错了,站直了身体走近了几步,定睛一瞧,果然,一群人中他一眼就看到了孟听雨。   以及她身旁的那只苍蝇。   在意识到他们是提着行李从车站出来时,徐朝宗一脸愕然,浑身都充斥着寒意惊怒。   他差点就控制不住要冲上前去,几乎用了所有的理智才压制住这股冲动。   正在徐朝宗极力忍耐时,拿着相机在拍照的孟听雨已经在镜头里看到他了。   徐朝宗发现,他还是得感谢方以恒,托这个人的福,他现在的大脑意识无比的清晰,思维也敏捷了许多……实在不敢掉以轻心,就怕自己一个不当心,又被这人捷足先登。   他漫不经心地扫了方以恒一眼。   两人是第二次见面。   明明谁也没介绍,明明彼此也不认识,但就是知道对方是谁。   一个对视,徐朝宗便什么都明白了。这还没追到呢。   如果追到了,方以恒就不会这般仿佛进入了戒备的警惕状态。   徐朝宗心里有数,将身上最后那点嫉妒都掩饰好了才走上前去,神情自在轻松地跟孟听雨打了招呼,“回来了?”   他连语气都是别有心机的温和。   方以恒脸色微微一变,但还算能稳得住,一言不发地在孟听雨身旁。   孟听雨反而觉得怪怪的。   她旁边的人是方以恒,对面的人是徐朝宗。   严格来说,两个人都是她的前任,但他们又都不认识彼此。   那么,这个情况,到底是介绍呢,还是不介绍呢?   她这态度,徐朝宗更是断定两个人肯定没到复合那一步。不然她何必纠结该怎么介绍?当时她跟盛韬在一起的时候可不是这样。   徐朝宗有了把握,他虽然没到过目不忘的程度,但记忆力也是出了名的好,还记得刚才无聊时看的车次表,再不着痕迹地扫了一眼孟听雨提着的袋子,看着倒像是干海鲜特产。   如此,他也明白他们是从哪里回来的了。   徐朝宗一脸和颜悦色地问她,“芦市那边天气怎么样?”   方以恒缓缓抬起头来,与徐朝宗目光交锋。   ——芦市天气怎么样?   这个问题太过寻常,孟听雨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顺口回道:“还不错,比这边要凉快很多。”   站在她身旁的方以恒收紧了放在行李箱上的手。   骨指处微微泛白。   徐朝宗的视线轻描淡写地掠过,神情还是那样温和坦然,“也很正常,毕竟是海滨城市,不过如果你再晚一个月去要是碰上台风可能就没那么美妙了,现在刚刚好。”   孟听雨回过神来,只疑虑了两秒后,再抬眸跟徐朝宗对视,又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徐朝宗见她在疑惑之后笑容淡了很多,他才不慌不忙、不动声色地解释自己今天为什么出现在这里。   他可不想被她误会是什么变态跟踪狂。   “我刚还以为是我看错了。”他微微一笑,语气里带了些无奈的抱怨,“该感谢徐凯扬,不然我今天肯定不会来车站。”他装模作样抬手看了眼时间,“我都等了他二十分钟了。”   孟听雨得承认,有那么一个瞬间,她的确在怀疑他。   现在听他提起堂哥的名字,她才终于想起来,那一段可以称为“噩梦”的回忆。   徐凯扬跟苏芸结婚后居然选择了燕市作为蜜月地之一。   那时候她跟徐朝宗是舍命给这两个人当导游。她一个土生土长的燕市本地人,在那一个星期,将过去十□□年没去的景点都去了个遍。   徐朝宗见方以恒不吭声,知道自己的话语已经有了初步成效。其实他跟方以恒对彼此的存在都已经心知肚明,真要让他装作什么都不知道问孟听雨这人是谁,他也做不到,毕竟这属于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招数。   他刻意地当方以恒是空气,继续跟孟听雨说笑,“也不知道徐凯扬怎么想的,那么多旅游胜地不去,偏偏来燕市,我骗他说我不在,他也不相信,所以,这一劫我是不是注定逃不过?”   这话果然戳中了孟听雨的笑点。   因为前世那一个星期,对她跟徐朝宗来说的确非常“难过”。   方以恒听着他们如此自在又熟悉的聊天,几分钟已经是他的极限。   面前这个男人是什么心思,他一清二楚,甚至他也能猜得出,在听雨身上留下痕迹的多半是这个人。   方以恒这辈子爱的人不多,恨的人更少。   那未曾谋面过的她的前任,他厌。   现在这虎视眈眈并且跟她关系匪浅的男人,他更是深恶痛绝。   他目光极冷地扫了徐朝宗一眼,似乎看这人一眼都嫌多余,很快收回视线,故作不经意地打断他们的对话,温和地问,“听雨,昨天晚上我给你买的药你有带吗?”   徐朝宗收敛了眼里的笑意,平静无波地瞥向方以恒。   孟听雨回,“带了,怎么啦,你也不舒服吗?”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她昨天早晨身体就有点不舒服,陪着方以恒从他继父家出来后便去了一趟社区医院,医生诊断是水土不服。   “没有。”方以恒温文尔雅一笑,“只是担心你将药落在酒店房间里,医生嘱咐过就算回来了也要按时吃药。”   孟听雨轻点了下头,“知道的。”   徐朝宗见她神情难掩疲倦,虽然还想再跟方以恒过几招,但考虑到出站口人来人往、天气又炎热,便主动退开一步,“听雨,你也累了,我就不耽误你时间了,早点回去休息吧。”   对孟听雨来说,现在的徐朝宗不管是说话还是办事,都让她感到舒服。   她也不是感觉不到这两个人之间那若有似无的针锋对决。   本以为以他的性子,肯定还要“歪缠”好一会儿,没想到他倒是……   大方?   这个词钻进孟听雨的脑子里时,她都被自己逗笑。   她摇了摇头,将这个想法从脑海里抛出去后,冲他挥手道别,“那我先回去了。”   徐朝宗侧过身子给他们让路。   方以恒拖着行李箱经过他面前时,脚步停顿。   两个男人的视线都没在对方身边停留,但即便只有几秒,似乎也在进行着悄无声息的较量。   这出戏十分的诡异。   孟听雨坐在回家的车上,偶尔会侧过头看一眼站在一旁的方以恒。   徐朝宗跟方以恒都像是忽视了对方。   他们对彼此也没有了解和初次寒暄的兴趣,但他们对彼此绝不陌生。   徐朝宗知道方以恒是谁,方以恒也知道徐朝宗的存在。   孟听雨一手托腮,百无聊赖地想,这两个人倒是有意思得紧。   到了孟听雨家附近的公交站时,方以恒也跟着下车。从公交站台到她家小区外面这条路,他曾经走过很多次。   还没走出几步,居然碰到了买西瓜回来的孟父。   孟父只淡淡地扫了方以恒几眼。   在成长的道路上,孟父作为父亲远远没有妻子那样开明得体,他总认为是方以恒骗了他的女儿,没有哪个做父亲的会对拉扯着自己孩子早恋的人有好印象好脸色,更别说,因为这个人,女儿的人生差一点就受到了影响!   谁家父母不是望女成凤、望子成龙?   谁家不是在儿女身上倾注了一生的心血?   也就是女儿拎得清、沉得住气,知道什么对她而言才是最重要的,否则真要被祸害着高考失利,他是宰了这小子的心都有。   站在男人的角度,即便有天大的事,也万万不该在高考前一天过来!   守在女儿房间的那个晚上,一向沉默老实的他担惊受怕,眼睛都没敢合上,就怕自己睡过去了,女儿会偷偷溜出去。   方以恒一言不发,只默默地看着孟听雨跟在孟父后面进了小区。   孟听雨悄悄地将手背在身后跟他挥手,他也只是笑了一秒后,神情凝重。   没两天后,孟听雨也收了心准备去繁锦社实习。   对于方以恒的事情,她心有余而力不足。   他比她更固执,而且他前世的确成为了很厉害的医生,也许这就是适合他的那条路呢?如果她非要以“为他好”的名义强行插手,是不是太过霸道?   无论他是不是因为她当初的一句戏言而去当医生,只要是他自己选择了,旁人即便是她又有什么权力置喙。   终究这也是他的选择。   她也不能保证他选择别的路会比当医生更好。   算了吧。   繁锦社位于繁华地带的一栋写字楼,孟听雨被人事带着去办理了工作卡后,又领了自己的办公文具,开始了自己的暑假实习生活。   办公室里,电话声此起彼伏,每个人都很忙,孟听雨找了个空着的工位坐好。   她好奇地看着身边的这些同事忙碌。   明明她也上了很多年的班,按理来说看到这样忙得跟打仗一样的工作环境,她该烦躁的……可她现在觉得一切都新奇无比,连心态都回到了前世刚参加工作那会儿。   看什么都是新鲜的,对工作充满了斗志跟干劲,仿佛这是一片等待着她大刀阔斧地改造的土壤。   而这片地,将来会被她打造成独属于她的绿洲。ɈŞĜ   等到快十一点钟时,董曼才打来内线电话让她进办公室。   此时此刻的孟听雨感觉自己就是一切读档重来的小菜鸟,抱着记事本,乖乖地推开磨砂门进去。   董曼刚挂了电话,这才有空去吃早上买的三明治。   她将一沓文件递给了孟听雨,喘了口气才说道:“你先这些资料,接下来还有得忙,把流程了解一下等真正开始后就不会手忙脚乱。”   孟听雨赶忙接过。   见董曼还要忙,她抱着这些资料走出办公室。   坐在她旁边工位的同事见她来了,偷偷地从抽屉里拿了包肉脯扔在她的桌子上,压低声音道:“这个牌子的肉脯超好吃的,尝尝~”   孟听雨笑着接受,拉过椅子坐下,喝口水后便开始啃资料。   直到午休时间到了,她还没回过神来。   还是旁边的同事凑了过来,感慨道:“这么拼呀?这些资料不着急的,你可以慢慢看,走,咱们吃饭去!”   孟听雨正好翻到了资料中的某一张照片。   她目光微凝。   一眼就认出了照片中一身西装革履的年轻男人是谁。   是前几天她在书店碰到的那个人。   同事见她出神地盯着照片,扑哧笑道:“干嘛,你也被迷住了吗?之前选题的时候,孙姐从网络上调出这张照片,会议室的姐姐们都惊呆了,没想到这年头还真有长这么帅还这么年轻的总裁。”   孟听雨的视线下移。   照片是打印出来的,旁边用马克笔写着这人的名字——   秦渡。 第65章   如果没有书店的那一出, 孟听雨也没有兴趣去了解一个陌生人。   被同事菲菲带着来到附近一家拉面店时,孟听雨还在用手机搜索着“秦渡”这个名字。现在互联网讯息还没那么方便发达,查出来的资料也极其有限, 这也跟秦渡本人低调的行事作风有关。   “你不会真的对秦渡感兴趣吧?”   菲菲是以开玩笑的口吻问的。   她是去年才进来的员工, 就资历来说还算是新人。跟其他的前辈始终还是有些距离, 但现在孟听雨过来实习,她感觉自己找到了伙伴,因此一点儿都不吝啬对孟听雨释放她的热情跟善意。   职场也有勾心斗角,但暂时跟她们这些菜鸟没有一毛钱关系。JŠĜ   说话也不必藏着掖着, 或者在心里百转千回、掂量无数次后才说出口。   孟听雨失笑,一手托腮, “怎么会。”   她将那天在书店碰到秦渡的事情简单地说了一遍,“就是有点好奇来着。毕竟才碰面也没几天,然后发现对方居然是个名人……”   菲菲深以为然, 给孟听雨倒了一杯茶, “那倒是, 不过你们还挺有缘分的。你可能还不清楚, 这次周刊的封面人物,组里分成两派, 年轻派认为该顺应潮流,找人气高也有代表作品的明星演员,保守派就想刊登在传统艺术文化方面有造诣的老师。”   孟听雨认真听着。   在职场上碰到愿意指教自己的人这非常幸运。   “然后保守派找了很多适合的人选, 其中就有秦渡的母亲,他母亲年轻时是很有名气的昆曲演员。嫁人后隐退,在很多人看来还蛮可惜的, 她夫家也算得上燕市这边的豪门世家, 你想想看, 豪门贵公子跟昆曲演员的爱情故事是不是很动人?而且,她的儿子秦渡真的太优秀了。”   “听说是牛津毕业的,回国后就开始接手家族企业,前辈说,他算得上是富三代里的一股清流,生活作风严谨,手段跟能力也有,最重要的是他性格蛮谦和,不管是不是伪装出来的,但目前的确没听到什么负面新闻。”   孟听雨也认可地点头。   虽然只见过一面,也没交谈,但她确实能感觉到对方很有绅士风度。   午休之后,组里通知开会。   孟听雨作为董曼的实习助理,也拿着笔跟本子进了偌大的会议室。接下来一个多小时,她算是见识到了文人之间的唇枪舌战有多厉害,她就像是一棵墙头草,年轻派说明自己的观点时,她在心里点头认可,保守派再反驳时,她也觉得对方说得很有道理……   孟听雨:“……”   这场讨论还是没有一个结果。   会议结束后,董曼又将她叫到办公室里,疲倦地捏了捏鼻梁后道:“听雨,你去熟悉一下秦太太的个人资料,过几天我们过去拜访顺便探探口风。”   “好。”孟听雨记下。   回家后也没闲着。   像她这样年轻一辈的学生,对昆曲感兴趣的人少之又少。   虽然组里其他前辈都觉得采访秦太太的主要目的是想了解她的生活。毕竟纵观这些年来的八卦杂志,也几乎没有她跟她先生的报道,这无疑是增添了一丝神秘。   可是孟听雨还是觉得,比起秦太太的婚姻生活,她过去的辉煌才更精彩。   这样一个昆曲艺术家,她当年为何要放弃她的事业?   她……后悔过吗?   孟听雨对自己的工作很上心,每天回家后就拿着手机公放昆曲,短短一个星期的时候,她鉴赏了秦太太的每一场演出。   她从一个小白也混成了菜鸟。   得知孟听雨为了这次拜访还特意做了羊毛毡作为礼物,董曼无比欣慰。虽然说不应该比较,但她原来的助理的确比不上孟听雨这样细心。   孟听雨找遍了秦太太以前的造型,确定了她认为最合适的一款,做成了羊毛毡小人偶。   精致又可爱,可以当钥匙扣,又可以作为摆设放在车上。   像秦太太这样的豪门贵妇,她缺什么呢?   礼重了不合适。   礼轻了又担心对方不喜。   董曼跟孟听雨投缘,在去秦家的路上,分享自己当实习记者时的经历,“以前领导给我派了采访一个老艺术家的任务,吃了好多次闭门羹,后来我打听到老师喜欢钓鱼,我陪他钓了半个月的鱼,他才终于松口。”   孟听雨听了都一一记在心里。   秦家老宅位于郊外的别墅区,并不是偏现代风的建筑风格,相反站在铁门外面朝里看,只觉庄严肃穆。具有年代感的墙壁上满是郁郁葱葱的爬山虎,在这炎炎夏日,令人清透心脾。   在管家的带领之下,她们进了秦家主楼。   秦太太已经在等候着了。   她年过五旬,然而,在她身上几乎看不到岁月留下的残酷痕迹,美人在骨不在皮,伫立在一旁便能感受到她曾经是怎样的绝代风华。   孟听雨没有四处打量,一直低垂着眉眼,跟在董曼身旁。   秦太太温声细语地跟董曼聊天。虽然她很客气也很礼貌,但孟听雨跟董曼都听出了她的婉拒,这也在她们的预料之中。秦家一家都极为低调,她退隐之后网络上再也没有过她的报道便可以窥探一二。   董曼也没再接再厉劝说。   双方都极为客气。   等时间差不多了,董曼跟孟听雨也要走了。在董曼鼓励的目光中,孟听雨红着脸将自己做的羊毛毡小人偶递给了秦太太的助理。   秦太太对这个物件很感兴趣,接过后爱不释手,眉眼弯弯地浅笑,“真可爱,是孟小姐自己做的吗?”   孟听雨点头,脸颊绯红,“我很喜欢您,这是回顾您在园林演出玉簪记中的造型有的灵感,您喜欢就好。”   秦太太神情恍惚,随即恢复寻常,眼里是真心实意的欢喜,“孟小姐,谢谢你,我非常喜欢。”   走出主楼,董曼去车库开车,孟听雨站在喷泉前等候。   她其实很喜欢这样有历史感的建筑,也许位于郊外靠山靠水,气温比起市区都要低好几度,她惬意地感受着微风拂面,空气中还有着淡淡的青草气,就连阳光洒在身上也不觉得炎热。   真好。   可惜没带相机,而且也是在别人家里,不然她真想记录下这带着浓重年代感的一切。   正抬头再看看那一片爬山虎时,却不经意地跟二楼露台的人视线相撞。   秦渡身着浅灰色家居服随手拿着本书,清隽儒雅,身形颀长,跟她对视,也是镇定从容地微笑颔首,算是打了招呼。   孟听雨迟疑了几秒,也不确定自己是不是自作多情,难道他也认出了她?   回过神来,试探着伸出手,小幅度地挥了挥。   秦渡忍俊不禁,及时地发现他在楼上俯视、而她仰视,这样的场面显然不适合交谈,正准备侧身下楼时,董曼的车从车库驶出,开到了孟听雨面前。   孟听雨又一次跟秦渡挥手,时隔半分钟,这次却是道别。   秦渡懂了她的意思,温和有礼地点头。   孟听雨弯腰,钻进车里。   其实她也有点好奇他看的是什么书呢?手都放在了车窗的按钮上,却还是没按下。   随着高考成绩以及分数线出来,燕市的各个酒楼也开始热闹起来,几乎每天都有应届生家里举办升学宴。章家也不例外,出乎孟听雨意料的是,章一鸣这辈子的分数居然要比前世高出十几分。   也是仗着高考结束、自己又成年了,章一鸣才敢透露出真实原因来:“寒假的时候我差点被初中同学带着去了游戏厅,是徐老师看到了我,把我拽回来的。徐老师对我特别特别严格,那天之后,每次只要我放假他都要打电话问我在哪里……”   前世章一鸣的确被带着去了游戏厅,甚至还沉迷过一段时间。   还好他及时地抽身。这辈子徐朝宗发现后,将苗头扼杀在摇篮中,对他管束极为严格。   章一鸣不是不知好歹的人,他看得出来徐老师对他是真的好,否则一个拿工资的家教老师有必要像管弟弟一样这样操心吗?   他这番坦白,自然换来了孟丽珍毫不客气的毛栗。   孟听雨心里也掠过一丝涟漪。   章家夫妻俩也知道徐朝宗平日里有多尽心,特意给他发了一张请柬,嘱咐他那天一定要过来。除此之外,孟丽珍还大方地包了一千块红包,准备送给徐朝宗,这也是他们的一点心意。   徐朝宗当然是欣然应允,答应那天他一定会来,他也真心为一鸣开心,这次应该能上更好一点的大学了。   很快地就到了章家办升学宴的这天。   孟听雨也帮着姑妈招呼客人,半个小时下来她脸都笑僵了,好多她没见过的表叔表婶拉着她不放,追问她有没有男朋友、要不要帮忙介绍之类的。前世她没遇到过这样的情况,现在……她真有点架不住七大姑八大姨的热情。   找了个借口走出酒楼透气,便看到徐朝宗从出租车上下楼,见了她后,他大步朝她过来。   两人还没来得及聊一聊,身后又传来一道低沉清冷的男声——   “听雨。”ĴȘĞ   孟听雨回头一看,从左边步步而来的是白衣黑裤的方以恒。   徐朝宗是从右边过来,方以恒从左边过来。   处于中间位置柱子前的孟听雨:“……”   这演的是哪一出?   时间回到两天前。   章一鸣回学校拿毕业证,又跟同学去了地下美食广场,碰到了买酸奶的方一鸣,无意间透露了自己要办升学宴的事。   方以恒道了声恭喜。   章一鸣顺口问了方以恒的成绩,顿时震惊得不得了,顺口问道:“那小方哥你考这么高的分数,你家里不是要给你办特别盛大的升学宴,肯定很热闹吧?”   方以恒淡然一笑,“他们应该没有这个计划,也没问过我考多少分。”   章一鸣也想起来他高考前家里出了事,很早前也知道小方哥的父母离了婚。   一时怜悯,冲动之下他竟脱口而出,“小方哥,要不那天你也过来吧?我给你留个座位!”   方以恒缓缓抬眸,脸上带着若有似无的笑意,温声道:“好。”   孟听雨都不用猜,就知道这令人无奈的场景的始作俑者是谁。   有的人当真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还以为自己成年了她就不敢揍他了吗?   方以恒过来,脊背挺直,默默地站在孟听雨身旁。   徐朝宗只淡淡地扫了他一眼,收回视线,语气寻常坦然地问,“听雨,执笔先生在哪?我去随个礼。” 第66章   幸好有徐朝宗的这句话, 孟听雨才松了一口气,领着两个人进了酒楼大厅。   章家包了最大的宴会厅。两个执笔先生就坐在外面记账,徐朝宗步伐沉稳地上前, 将准备好的现金递出去, 一人收钱, 一人在礼簿上记账。   “徐朝宗。”   他口齿清晰地对执笔先生说,“朝廷的朝,宗旨的宗。”   方以恒神情微变。   他太年轻,从来也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人情世故, 考虑也不周到,根本就没想到还要随礼这回事。再看向正在跟执笔先生说话的徐朝宗, 眼里掠过一丝黯然。   孟听雨倒没想那么多,因为前世徐朝宗也随礼了。   无论怎么说,他是以一鸣家教老师的身份来参加的, 还是姑妈送去的请柬。   在成年人的世界, 这就代表了要建立起人情往来。   酒楼里很热闹, 长廊人来人往, 每个人都喜气洋洋的,方以恒反倒跟这样的气氛格格不入, 他犹豫了片刻,低声对孟听雨说,“听雨, 我出去看看这附近有没有自动取款机。”   孟听雨一怔,明白过来他的意思,赶忙摆手, “不用不用, 是一鸣邀请你过来的吧?你是作为他的朋友来的, 他的同学跟朋友是不随礼的,你真要送了反而就乱了。没有这样的道理。”   见方以恒不着痕迹地望向徐朝宗。   她在心里暗叹一声,斟酌着,才开口道:“他不一样的,他是一鸣的家教老师,是我姑妈请来的,而且他比我们要大一些,也有自己的工作。”   说白了,请客的人不一样。   方以恒是一鸣请来的,是作为朋友来参加升学宴。   徐朝宗却是姑妈请来的,性质完全不同。   方以恒当然是有些难受,但也不至于在这件事上过分执着。他点了下头,将她的话也听了进去。   正在这时,孟丽珍从厅里出来,一眼就看到了徐朝宗,见他在随礼,忙不迭地要上来把钱还给他,“这怎么好意思!小徐,你这样就太见外了!”   徐朝宗前世就已经应付过这样的场面了。   如今也算是游刃有余,他伸手拦住孟丽珍,神情无比的诚恳,“孟姨,您才是别跟我见外,我当您是亲戚,您家里今天有喜事,这也是我的一点心意,过去一年,您跟章叔对我也很关照,来的时候我爸妈就给我打了电话,千万不能失了礼数。”   这一番话下来,孟丽珍也被打动了。   其实这一年来,徐朝宗确实在章一鸣身上下了功夫,也用了心。人跟人交往是以真心换真心,孟丽珍是打心底里感谢徐朝宗。   “你这孩子……”孟丽珍终于没再阻拦,却还是道:“既然你说是当亲戚处,那以后可还是要常来家里坐坐,孟姨还给你煲汤喝!”   徐朝宗从善如流地应下。   孟丽珍这才注意到孟听雨身旁的方以恒,她一开始还没想起来这人是谁,多看几眼后愣了好几秒。   孟听雨走上前来,浅笑盈盈地挽着她的臂弯介绍,“姑妈,这是方以恒,一鸣请来的朋友,您还忙,我先带他们进去,好不好?”   “行,快进去吧,里面正热闹呢。”   孟丽珍一脸欲言又止。   显然还记得方以恒是谁。   方以恒身形僵硬地跟在孟听雨身后进了大厅。他并不喜欢这样的场合,他也担忧他的家人们会在她面前说起他以前的不好,更不愿意被他们议论他家里的那些过往。   好在今天来的宾客太多,孟父孟母也在帮妹妹妹夫招呼,孟听雨干脆带着方以恒跟徐朝宗往章一鸣同学朋友那一桌走去。   方以恒跟徐朝宗外貌方面都极为出色。   两人隔着一段距离,跟在孟听雨身后,今天徐朝宗刻意地收敛了对方以恒的不耐,只当对方是空气般,所以气氛也没有到能让旁人察觉出来的剑拔弩张。   他也能感受到孟听雨对方以恒的照顾。   有些事情完全可以分为正反两面来看,光看一面未免太过无趣了些。   孟听雨为什么对方以恒甚至是之前的盛韬那样照顾?   是出自于喜欢吗?不见得。   什么才会让一个成熟女人去照顾另一个异性呢?必然是在这个女人心目中,这个异性是弱势的一方。   谁会真的发自内心地享受喜欢的女人对自己怀有一种从上至下的照顾?   或许有的男人会享受。   但喜欢孟听雨的男人不会,无论是盛韬还是方以恒,在他们心里难道渴求的不是保护者的角色吗?   想通了这一点的徐朝宗突然淡定了许多。   正如徐朝宗猜测的那样,方以恒并不像他表现出来的那般平静。ɈSǴ   两个男人一句话都没说过,却已经隔空斗了好几次。   徐朝宗越是表现出应付这种场合的熟练,方以恒周身的气息便冷一分。   孟丽珍给儿子的同学朋友空出了两三桌出来,章一鸣今天还穿上了西装,打扮得人模人样。见徐朝宗跟方以恒来了,跟缺心眼似的跑上来挨个拥抱。   正好这一桌空出了几个位置。   徐朝宗先拉过椅子,神情自在地坐下,仿佛这是自己家的饭局。   方以恒跟他隔了两个位置。   中间剩下的两把椅子是空着的。   孟听雨:“……”   两位仁兄似乎也在进行着无声的交锋。   而给出答案的人会是她。   她是选择坐在徐朝宗旁边呢,还是方以恒旁边呢?   这是个问题。   孟听雨微微一笑,将散落在胸前的一缕头发捋在耳后,手搭在椅子上,俯身轻声道:“你们慢慢聊,吃好喝好,那边亲戚还要我招呼,我过去了。”   谁说她非要做个选择?   她偏偏不选。   她宁愿去跟七大姑八大姨坐一桌,都不要跟这两个人坐一桌。   徐朝宗似乎早就猜到了她会这样,“行,你去忙吧。”   方以恒温和地回应,“好。”   孟听雨身姿轻盈地往那边走去,徐朝宗的余光中只看到她那飘逸的裙摆。   这一桌都是章一鸣的同学,各个健谈又兴奋,知道徐朝宗是燕大的学生后,话题便没断过。有个女生笑嘻嘻地问他,“徐老师,你有没有女朋友呀?”   徐朝宗顿了顿,“没有。”   没等女生露出雀跃的神情,他又不慌不忙地补充了一句,“但我有喜欢的人,还在追。”   女生:“……”   她也不气馁,目光转向低头在看手机的方以恒,兴致勃勃地问道:“那个,帅哥,你有没有女朋友呀?”   方以恒缓慢抬起头来,先扫了徐朝宗一眼,声线平淡地回,“有。”   徐朝宗脸上挂着淡淡的嘲弄之色。   “有前女友。”方以恒说。   女生:“?”   这个意思是,还惦记着前女友?   果然深情的帅哥永远也不属于我。   另一边,孟听雨给章一鸣发了追命短信后便在外面大厅等着他,章一鸣灰溜溜地过来,乖乖在姐姐面前低下头认错,交待了前两天在美食广场的前因后果。   孟听雨抱着手肘,实在没忍住,伸出手去揪章一鸣的耳朵。   章一鸣直呼:“救命,姐、姐,给点面子,今天我大日子哎!!”   “我让你自作主张!”孟听雨又狠狠地踢了他好几下,喘着气将头发拢好,“你少给我装傻,我看你就是现在日子过得太好了是吧?”   章一鸣喊:“那我就是话赶话嘛!小方哥说没人给他办升学宴,我这一听也不是滋味……”   “所以你同情他可怜他?”孟听雨又拧了他耳朵,疾言厉色地说,“你考多少分,人家考多少分,用得着你可怜?少来!”   她其实是有点恼怒的。   恼怒一鸣,也恼怒方以恒。   非她恶意揣测,如果方以恒不愿意来,谁也逼不了他,反而言之,方以恒过来也正是他的目的。   她发现自己已经不太了解这个人了。   曾经的方以恒固执却也骄傲。   他极其厌恶别人同情甚至可怜他,所以他比谁都要努力。   现在他却为了要来见她一面,而在一鸣面前释放出他需要“被同情被可怜”……   他曾经那般痛恨的,到现在要变成他的武器吗?   章一鸣见姐姐真的生气,便缩了缩脖子,伸出手,小心地讨好地戳了她一下,像可怜的大狗狗一样说:“姐,对不起嘛,我错了!”   孟听雨冷冷地逼问,“那你说说,你错在哪。”   章一鸣头都大了。   想起来以前,每次他惹姐姐不生气了,他以为道歉就完事,结果他姐姐非逼着他将他的心路历程通通说一边。   念初中那会儿吧,有一次他被念得烦了,干脆一句“你要这样想那我也没办法”,他姐追他打了两条街。   大意了,真的大意了。   他差点忘记,在女生这里,道歉不是终点,而是开始。   审问结束之后,孟听雨回了宴会厅,来到长辈这一桌。以前她是有些厌烦亲戚们的询问——“考多少分啊”“一个月赚多少钱啊”“什么时候结婚啊”“怎么还不要小孩啊再拖下去就成为高龄产妇了”,后来也就淡定平静了,可能还是不再年轻了吧,不爱听的话也不会过耳朵,不管谁问她、她都能很好的应对。   落在旁人眼里,对她的评价又高了好几分。   章一鸣已经在心里进行第一百次自省了。   饭桌上,除了他以外,没人能感受到这两位哥的刀光剑影。知道内情的他,几乎都吃不下饭,每听一句,他就为自己捏把汗,生怕这两个人一言不合挥拳相向!   徐朝宗跟方以恒也没有进行交谈。   但说的每句话,好像都在给对方挖坑。   徐朝宗懒散地靠着椅背,漫不经心地用纸巾擦拭着勺子。   章一鸣就会脑补,他下一秒会将手边的玻璃杯狠狠地砸向地面,玻璃渣子将小方哥的脸都给整毁容。   方以恒伸出手去转圆盘时,手背上的青筋若隐若现。   在章一鸣的预判中,他马上就会站起来掀了桌子,一地狼藉。   但偏偏,这两个人也没其他举动,吃菜的吃菜,喝茶的喝茶……   吃到一半,孟丽珍过来叫章一鸣过去给长辈们敬酒,瞥见徐朝宗,又热情地冲他招手,“小徐,你也来,有几个人想问问你有没有空当家教。”   徐朝宗放下筷子,起身,轻描淡写地扫了方以恒一眼,跟着孟丽珍去了另一桌。   还坐在椅子上的方以恒倏然攥紧了手。   对徐朝宗来说,这些亲戚并不陌生,他都跟其中一些人打了十八年交道,知道对方爱听什么不爱听什么,几番交谈下来,亲戚们对徐朝宗的印象都特别好。徐朝宗也夹带私货地表明了自己现在没时间给人当家教,他把一鸣当亲弟弟所以才抽出时间来,今年是实在没办法,他跟人合伙开了个公司,现在还在起步中,实在脱不开身。   亲戚们:“哇!!”   在另一桌默默听着的孟听雨扑哧笑了起来。   徐朝宗反而脸发热。   两人对视。   等亲戚们终于放过了他后,孟听雨也起身,给他使了个眼色。   徐朝宗心下了然。ĴŜĞ   他们一前一后走出了宴会厅,孟听雨已经在长廊拐角处等着了,徐朝宗手插裤袋,泰然自若地朝她走来。   “有什么吩咐。”他又揶揄道,“应该不是兴师问罪吧,你知道,我的请柬是孟姨给的。”   “吩咐算不上。一鸣跟他的同学吃完饭后可能要去唱歌,如果他们约你的话。”孟听雨顿了顿,“你想想看,能不能拒绝。现在年轻学生很爱玩真心话大冒险。”   “你怎么不跟那谁说。”他好整以暇地看她。   孟听雨:“……”   “好了。”徐朝宗安抚她,“放心,我对去一群孩子鬼哭狼嚎的环境没有半点兴趣。”   说完后,他微微俯身看她,“那你能不能回答我一个问题。”   孟听雨直直地与他对视,好像已经知道他想问什么,抱着手肘无所谓地回,“不喜欢。”   徐朝宗脸上还没来得及露出一抹笑意,紧接着又听她语气清淡地说,“不管是你,还是他,我都不喜欢。”   “……”徐朝宗只错愕了一秒,无奈地回,“好的,收到。” 第67章   徐朝宗跟孟听雨聊了几句后, 便准备回宴厅了。   在回去的路上,碰到了从洗手间出来的方以恒,他洗了把冷水脸, 水珠浸湿了他额头的碎发, 带着几分破碎感。   三人在宴会厅门口再碰到。   徐朝宗心情不错, 主动加快步伐,不与他们同路。   孟听雨不喜欢他,这是他早就知道的事。   但她刚才明明白白说了,她也不喜欢方以恒, 某种程度上来说,方以恒的几率比他还要小。为什么?因为她不是一个会停留在过去的人, 而她跟方以恒之间并不是分开了一年多,而是近二十年。   二十年是一道鸿沟。   谁能跨得过呢?   孟听雨跟方以恒落后两步,她照顾他的情绪, 笑着问道:“吃得好吗?”   “嗯。”方以恒点头, 他其实很想问问她跟徐朝宗都聊了些什么, 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进了宴会厅后, 孟听雨还要陪着姑妈去招呼别的客人。   方以恒回了自己的位置。   章一鸣的好朋友正在吆喝着:“等下都别走啊,听雨姐定了唱歌的包厢, 我们一起去!方以恒,你也去啊!”   方以恒心念一动,无声地点了下头, 算是答应。   另一个人跟徐朝宗聊得来,也热情地邀约,“徐老师, 你也一起来吧, 人多才有意思, 我们等下还会玩游戏的,可好玩啦!”   方以恒的目光也不着痕迹地掠过徐朝宗。   徐朝宗却微笑婉拒:“你们去吧,公司还有点事要处理,我就不去了,祝你们玩得愉快。”   都不需要孟听雨来吩咐他,像唱歌这种活动他也不会去参加。   跟一群孩子实在玩不到一块儿去。   虽然她也会去,但他也得掂量下过去一趟有什么意义。   难道继续跟方以恒夹枪带棒地你来我往吗?   她没在场还好说,她如果在场的话会怎样看他?跟一个十九岁的小男生这样斗嘴,即便赢了,又有什么值得骄傲的?她如果不在场,那他就更没必要留下来跟方以恒两看两相厌。   说完后,徐朝宗也懒得去观察方以恒有什么反应,起身,跟章一鸣说了再见后,往孟丽珍跟章父所在的方向走去。   一直到一群人来了酒楼附近的KTV后,方以恒似乎还陷入在沉思中。   他不太明白徐朝宗为什么会提前离开,他以为徐朝宗一定会跟过来的,甚至都想好了应对办法。   可现在的感觉反而是一拳砸在棉花上。   孟听雨订的是大包,足以容纳二三十人。她也不太习惯这样吵闹的环境,跟三五好友约着唱歌是情调,跟一群十八岁的学生挤在包厢里,几乎都能称得上是折磨。   各个都是麦霸,拿到麦克风后便是往死里嚎叫。   孟听雨感觉自己受到了冲击。   她坐在卡座的最里边,订购套餐里包含了软饮跟水果,一眼看过去,全都是碳酸饮料。方以恒时刻都注意着她,没再去想徐朝宗的反常行为,见她面露不耐,手伸出去够饮料,又在看到是什么种类后收了回来。   思及此,方以恒悄悄起身,趁着大家没发现,推门出去。   他一路小跑,连电梯都等不了,直接走的安全通道。   好像又找回了跟她在一起的那种感觉。   走出KTV后,穿过一条街道,顶着灼灼烈日奔跑着,汗水都成为了勋章,终于找到了一家奶茶店,但这个点排队的人也不少,他逼着自己沉下心来。   包厢里的孟听雨晃了一圈,没找到方以恒的身影,以为他去了洗手间,但不太放心他,又发了一条消息过去。   孟听雨:【怎么没看到你,去哪了?】   方以恒还在排队,手机振动一下,见是她的消息,还没看内容,脸上便多了些笑意。   他一个字一个字地回着:【出来有点事,等会儿就回去。】   孟听雨:【好。】   这消息刚发出去,孟听雨的手机就响了起来,是同事菲菲的来电。   包厢里的声音吵得耳膜疼,她握着手机推门出来,在稍微安静的角落了这才接通电话,“喂,菲菲,有什么事吗?”   “听雨,曼姐让你过来一趟,下周三的会议提前了,有些资料我们要对一对,你看看你能不能过来?”菲菲善解人意,又道,“如果你赶不过来也没关系,你找个电脑,我们在线上对也行的!”   孟听雨早就想找借口溜了。   她跟这群学生都有代沟,麦克风抢又抢不过,与其将下午的时间浪费在这里,还不如去社里清静清静呢。   果断地,她开口应下,“我有空,等着,我马上坐车过来。”   挂了电话后,孟听雨回包厢,将章一鸣拉到一边,又给了他几百块后叮嘱他,“方以恒出去有事了,他等下就回来,他要是愿意留在这里,你记得多关照他,毕竟是客人,不能冷落了他,他如果要走的话,你送他到门口啊,这是基本礼数!”   章一鸣夸张地扶额,“姐,小方哥还比你大两个月呢!”   孟听雨愣了愣,肩膀一松,笑道:“说得也对,那好,你自己看着办。”   她走出包厢来到附近的公交站后,还是给方以恒发了消息:【社里临时通知要回去加班,我先走了~】   收到这条消息的时候,队伍才排到方以恒前面。   七月份的气候,闷热不堪。   方以恒被太阳晒得后脖子微微发红,白色的短袖后背都汗湿了些。   他怔怔地握着手机。ͿŞǦ   前面戴着棒球帽的店员微笑着问他,“先生要喝什么?可以点单了。”   他下意识地回,“一杯蓝莓果茶,一杯香草奶昔。”   等他拿到了店员打包好的奶茶后,他才回过神来。什么都顾不上,如同箭矢般冲了出去,至少,至少让他把这一杯蓝莓果茶交到她手上。   孟听雨在公交站台等着。   公交车没来,连一辆没载客的计程车也没有。她有些心急,也在想念着重生前那个随时叫车的便利时代。   一辆黑色的轿车经过。   秦渡还以为自己认错人了,对正在开车的司机沉声道:“停一下。”   车辆缓缓停稳。   秦渡打开车窗,努力辨认了一下。总算是认出她来,再抬手看一眼现在的时间,思忖几秒后,“再开回去。”   孟听雨正纠结着是继续在这里等呢,还是步行近一公里去地铁站……恨不得都学着徐朝宗当时的办法抛硬币的时候,开出去的黑色轿车又倒了回来,她被吓了一跳,脑子里不知道掠过了多少社会新闻,立马后退好几步。   直到车窗开启,里面的人偏过头,眼眸温和,声音清润低醇:“孟小姐,你好,是要去哪里?”   孟听雨一眼就认出了他是谁,本来还在纳罕这人怎么会知道她姓孟,却想起来前不久她还去拜访过他母亲,他知道也是情理之中。   “秦先生,您好。”孟听雨礼貌地回他,“我是准备回社里。”   “这个点恐怕不好打车。”秦渡温声道,“孟小姐不嫌弃的话,不如我送你一程?”   他好像知道孟听雨的顾虑一般,又不紧不慢地补充,“家母提起过你们人物周刊的邀约,如果不介意的话,孟小姐我想多了解这方面相关的资料。”   孟听雨与他对视,眉头舒展开来。   出乎她预料的是,秦渡竟然自己推开车门下来,手搭在车门上,做出了邀请的动作。   无论如何,这一举动给足了面子,也诚意十足。   更何况,她并没有拒绝的理由不是吗?   孟听雨微微弯腰,进了车内。等她坐稳后,秦渡才跟着上来,关上门,他对司机吩咐道:“杨叔,送孟小姐去繁锦社。”   司机应下。   车辆再次平稳地行驶在道路上,车刚开走,街道那头有少年提着果茶奔跑而来,他气喘吁吁地,在公交站台搜寻一圈也没找到喜欢的女孩的身影,神色落寞。   秦渡进退得宜、极有分寸,跟孟听雨之间隔着一个位置。他今天身穿熨烫整齐的白衬衫,袖子卷了起来,露出精瘦的手肘,手腕上还是当日在书店碰面时佩戴的那只江诗丹顿。   他跟孟听雨都是极爱看书的人,不需要刻意找寻话题便能聊得兴致盎然。   对于秦渡来说,这是很新奇的体验。一个月不到,他就跟这位孟小姐遇到三次,一次在书店,一次在他家中,那么第三次,便不需要再犹豫。   等车辆停在繁锦社的门口,秦渡依然意犹未尽。   男女之间交往,很多时候感觉都是互相的,孟听雨也很久没人这样聊过了,而且她能感觉到,秦渡的确是真正地看书爱书,他们之间并不存在谁在刻意地迎合。   孟听雨还记着工作,跟秦渡道别后,便要推门下车。ɈSĞ   秦渡叫住了她。   她回过头。   阳光穿过斑驳的树影洒在车内,他眉梢间都落下了一层光,他似乎是下了什么决心,语气比起之前的温和多了一丝笃定,“孟小姐,你如果不介意的话,能告诉我你的联系方式吗?”   几分钟后,孟听雨下车。   秦渡也跟着下车,他伫立在车旁,微笑目送着她进去社里。   走出几步后,孟听雨依然能感觉到那股视线跟随着她,她没再犹豫,回了头,抿唇莞尔一笑,冲他又挥了挥手。   徐朝宗回了出租屋。   殷明跟王远博都没过来,今天休假。他打起精神来处理了几个问题后也扛不住了,今天被姑妈带着喝了几杯长辈敬的酒,脑子也有些昏昏沉沉的,没再多坚持,洗了脸后回到主卧躺下没一会儿就沉沉入睡。   可能是有所触动,他竟然做了一个梦。   在梦中,他回到了他跟她的那座庄园,那么大那么空的房子里他找遍了每一个角落都没看到她。   他恐慌不已,宛如困兽。   直到低弱的一声“我在这”,才将他从崩溃的边缘拉拽回来。他着急地循着声音四处找寻,终于在花园里找到了她,但她变成了金色笼子里的一只鸟。   她冲他喊,“徐朝宗,你快放我出去,快放我出去!”   他围着笼子转圈,有些疑惑,“那你要去哪里?这不是我们的家吗,你还想去哪里?”   “我要飞出去。”她像是受了伤一样无精打采地,“我再在这里呆着,我就要窒息了。”   “可是……我不想你走。”他迟疑着说,又劝她,“其实这里挺好的,你看,这是我们的花园,我会种满你喜欢的花,你别想着走好不好?”   “不要!徐朝宗你放我走吧,你以前不是说过吗,无论我想要什么你都会给我,那我现在想飞出去,你放我走吧。”   他不想。   他跟她交换各种条件,试图留住她。   要给她换更大更漂亮更精致的笼子。   要在花园里装喷泉,让她每天都能看到彩虹。   还要种满名贵的花草,将这里打造成最浪漫的花海。   她悲壮地一次又一次用瘦弱之躯去冲撞鸟笼,几乎头破血流。   她哭了起来,“徐朝宗,你如果爱我,你就应该放我走,把我关在这里,你凭什么说这是爱我?!”   他没办法,只好在她期待的目光中,打开了那座笼子。   她没有半点犹豫,振动翅膀飞向高空,一次都没有回头。   画面一转,他发现这座庄园变成了巨大的牢笼,他怎么也找不到出口。   徐朝宗从恐惧中惊醒过来,大口大口地喘息,汗水从眉峰划过,他低头看着左手无名指,空荡荡的。   再抬头看向屋子。   不是在笼子里,可为什么,他没有半点轻松的感觉。 第68章   周刊封面的事情还没定下来, 但大致方向有了。经过讨论后,上头领导给出了意见,这一期还是以宣扬传统文化为重心, 保守派大获全胜。   午后, 董曼捧着咖啡杯, 声音有些低沉,“其实我还是觉得秦太太是最合适的人选,毕竟我们还要考虑到销量跟话题,秦太太的婚姻生活是一个很大的看点, 不过很可惜,我后来跟秦太太的助理又联系了两次, 结果不太理想。”   “不过这也可以理解,她隐退这么多年,根本不愿意再出现在大众面前了。”   孟听雨正在整理她需要的文件档案, 闻言, 放在鼠标上的手停顿了一下。   这段时间, 秦渡给她打过几次电话。   她也提起过周刊封面的事。   秦渡的话语比较隐晦, 但也是一样的意思。实在是档期合不上,他父母感情极好, 最近他父亲要去法国那边出差,正好当年两人的蜜月胜地也是此处,夫妻俩便决定旧地重游。如此一来, 根本没有时间去配合这些采访。   他还开玩笑说,“可惜不是采访我这个闲人,否则我有大把的时间。”JŜǤ   两人脾性相投, 兴趣爱好也一样, 孟听雨如果是真的十八九岁, 那她肯定跟不上他的节奏,更遑论深层次的交流。   可偏偏她也有并不输给他的阅历。   秦渡今年二十六岁,他的思想境界,他的人生阅历,也不需要她去迎合他。   至少现在来说,两人是平等地在交流。   “好了。”董曼话锋一转,“听雨,你这两天准备一下,跟我去趟苏市,我准备拜访另一个老师。这件事得早点定下来了,不能再拖了。”   孟听雨还挺意外,没想到董曼会带她一起出差。   她不知道的是,当助理的这段时间,董曼一直在观察她。像繁锦这样的通讯社,人际关系盘根错杂,根本不会比电视台简单,董曼坐到今天的位置,她考虑事情也更长远些,哪个副主编不想当主编,哪个主编又不想当总主编?有时候自己一个人单枪匹马,哪里比拼得过人家的团队?   她当然想培养自己的下属,像孟听雨这样一点就透的好苗子少之又少。   前几天别的周刊的副主编还假装若无其事地来跟她打听,意思是再明显不过。   董曼目光温柔地看她,“听雨,等你开学了,你就还是兼职当我的助理,放心,你的待遇我会想办法给你提一提,绝不让你吃半点亏。”   孟听雨点头说好。   下班后也没急着坐车回家,这个点燕市的交通堵到人半点脾气都没有。她慢悠悠地背着包,在附近散步,听菲菲说过好几次了,这里有家咖啡厅的咖啡味道特别好,她推开门走进去,随着一声清脆的铃铛响,她无意间抬头,竟然看到方以恒穿着工作服在吧台擦拭着杯子。   两人视线相撞。   孟听雨明白过来,抬起手跟他说嗨。   方以恒反而觉得窘迫,耳根微微发红。ɈŚG   “怎么在这?”孟听雨注意着他的工作服,玩笑般道,“难怪我同事们都说这里的咖啡厅来了个特别帅的员工。”   方以恒求饶:“别笑话我。”   他一边操作着点单机器一边回她,“暑假也没事做,复读班的同学介绍来的。喝什么?”   孟听雨仰头注意着悬挂着的餐单,“一杯冰拿铁。”   “好。”方以恒熟练地下单,“还有呢?”   孟听雨摇了下头,“就这个吧。”   方以恒应了一声。在孟听雨坐一边等咖啡时,他从吧台走出,给她送了一份打包好的香草慕斯。   孟听雨讶异看他,“我没点这个。”   “送你的。”方以恒打了个停止的手势,“别说给钱,”他又压低了声音,不想让别的客人听到,“我是这里的员工,买这个会更便宜,吃吧。”   孟听雨只好接受,眉眼弯弯地说,“谢谢啊。”   这个点也没什么客人,方以恒将冰拿铁给她时,两人也闲聊了几句。   “晚上喝咖啡,可能会失眠。”他提醒了一声。   “没办法。”孟听雨无奈耸肩,“过两天我就要跟上司去苏市出差,很多资料都要准备,所以现在喝咖啡是为了提神。”   方以恒暗暗记在心里,又关心道:“还是要注意休息。”   “知道啦。”孟听雨起身,晃了晃手中的打包袋,冲他眨眼,也放轻了声音,“谢谢你的慕斯。”   方以恒忍俊不禁,“应该的。”   目送着她推门离开后,他又回到吧台点单处。等换班时,才认真又仔细地去查询了苏市当地的气候,背着双肩包从咖啡厅出来后去了一趟药店,给她买了不少备用药,水土不服的、预防中暑的以及晕车药,在每一个药盒上又用马克笔写下服用方法跟频率。   第二天午休时,孟听雨接到了方以恒打来的电话,她还有些惊讶,从社里出来,看到他在树下等着。   她快步小跑过去。   还没走近,他伸出手,将袋子递给她,“听说你要去苏市,给你准备了一些药,当然希望你最好别用上。不过,有备无患。”   “收下吧。”方以恒一手插在裤袋,气定神闲地说,“我们还是朋友,你之前还陪我去芦市,现在给你准备一点药,也是我这个未来的医生的心意。”   孟听雨只好接了过来,“那好,谢谢医生。”   方以恒被她逗笑,“不客气。听雨,我们还是朋友吗?”   “当然。”孟听雨点头。   方以恒一直很喜欢他的名字,这也是他唯一感谢他父母的事。   持之以恒。   人生有那么多的变故,但变故也意味着机遇。比起去年,现在的情况已经好了很多不是吗?至少他可以见到她、可以这样跟她聊天。   树下的少年少女,宛如夏日里一副画报。   蓝天白云绿树,女孩乌发白裙,男生斯文清瘦。   秦渡坐在车里,目光淡淡地看着不远处的这一幕,他取下眼镜,从中控台拿了盒子里的眼镜布,慢条斯理地擦拭镜片。   好像也不应该为这种事而惊奇。   这太平常了,美好的人和事,总是会吸引一波又一波为她越过山丘而来的人。   在车里坐了快半个小时,绿树下已经没人了,他才不慌不忙地拨通了孟听雨的电话。ɈŜĜ   五分钟后,孟听雨下楼,款款走近那辆车。   秦渡已经靠着车门等候着了,见她过来,弯腰伸手,从车里像是变戏法一样,拿了盆小盆栽出来递给她。   孟听雨瞪圆了眼睛,“这是给我的?”   “嗯。”秦渡很喜欢她露出这样的神情,会心一笑,“听说在办公桌上摆一个小盆栽可以吸收辐射。”   孟听雨扑哧笑出声来,“有科学依据吗?”   “谁知道。”秦渡笑,“反正看着这么个小东西,心情应该也挺好的吧?”   “有道理。”孟听雨接了过来。   盆栽不贵重,这个在天桥底下的小摊上都能买到,不会超过十五块。   “后天有空吗?”秦渡问,“有一场音乐会听说还不错。”   孟听雨在心里暗叹一声。   他这是第二次约她了,上一次她要加班,这一次……   “不好意思。”孟听雨指了指身后的繁锦社,“后天正好要去苏市出差,真的没空。”   “苏市?”秦渡沉吟,后转身打开车门,在储藏盒里翻到了一本名片簿,从里面抽出一张递给她,“如果到了那边碰到了什么事解决不了,你可以联系这个人,是我的朋友。”   孟听雨后退一步,摆了摆手,“这怎么好意思。”   她又笑说,“又不是我一个人去,我是跟领导一起去,有什么事领导都会解决的啦。”   见她坚持,秦渡也不勉强,收回了名片,“那回来后我们再联系。”   “好。”   孟听雨目送着他开车离开后,这才回了办公室,小心翼翼地将那个盆栽放在办公桌前,用指腹轻轻地碰了一下。   孟听雨在去苏市之前,终于有空跟徐朝宗见了一面。   她是过来看陈爷爷刘奶奶还有芝麻的,从芦市回来后就一直很忙,明天要去苏市了今天反而没什么事,这才抽空过来一趟。ĴŠǦ   陈爷爷刘奶奶当然不认识孟听雨。   他们跟徐朝宗很熟,牵着狗聊了一会儿闲天后,便离开往附近的公园走去。   孟听雨望着他们离开的背影,依然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那时候徐朝宗加班,她就会去刘奶奶家里教她的小孙女写作业,刘奶奶会给她切好水果,而芝麻就在她们边上趴着。   她并没有特意要跟重生前的那些人交好。   现在看着两老身体还是这般硬朗,就连芝麻也比印象中更活泼,她也倍感满足。   缘分都是上辈子的。ĴŞG   没必要勉强延续到这辈子来。   只要他们都过得很好,那就够了。JŜǤ   徐朝宗见她念念不舍的盯着早已经离开的两老跟一狗,试探着问道,“要不要上去坐坐?上面凉快。”   孟听雨终于收回视线,顺着他指的方向抬头看向五楼的阳台。   她已经开始对这里感到陌生了。   也的确应该陌生,毕竟哪怕是前世,她也只在这里住了短短两年。   这早已经不是她记忆中的那间小屋。   而今也没有任何理由任何必要故地重游。   她摇了摇头,温声道:“不了,不方便。”   徐朝宗薄唇紧抿,他沉默了几秒,似是妥协般说道:“那我送你去地铁站。”   两人并肩走在有些吵闹的社区街道。   这也是他们曾经走过很多次的一条路,徐朝宗何尝不觉得自己此行此举很可笑,他就像是一个试图挽回妻子的可怜虫,恨不得一遍又一遍地将那些过往展示给她看。   他好像真的住进了笼子里。   想起这个梦,徐朝宗以开玩笑的口吻提起来,“前几天我做了个梦,梦到我回到我们那个家了,还真别说,屋子挺大的,就我一个人,我到处找你,就是找不到,都要拿起电话报警了,听到你喊我,我来到花园,发现你变成了笼子里的一只鸟。”   孟听雨认真地听着,没有半点不耐烦。   她跟徐朝宗便是这样,只要彼此情绪稳定,未尝不可以心平气和地聊天。   “你要我把你放出去。”徐朝宗平静地说着,“我把你放走了,然后我进了笼子。总觉得这好像预示着一种报应。”   孟听雨听完后,停下脚步,她莞尔一笑,饶有兴趣地问他,“你梦到我变成什么鸟了,该不会是鹦鹉吧?”   徐朝宗跟她对视。   两人都笑了起来。   过去了,原来就真的过去了。   目送着孟听雨进了地铁站后,徐朝宗突然这样想,或许在那个梦里,他是心甘情愿住进笼子里的。 第69章   第二天, 孟听雨跟着董曼来了苏市。   前世她因公出差也曾经到过这座城市,还记得当时跟同事们游园林品美食,现在再来到这边, 仍然新鲜感十足。   她们这次会在苏州呆三天两晚, 时间比较紧张, 刚放好行李,又从酒店出来,来了一家旧式宅院。   这次过来主要是拜访一位昆曲名家,孟听雨在来的路上就做足了功课。   “郑雪明老师是杰出的昆曲艺术大师。”董曼放轻了声音道, “她在这方面造诣极深,之前社里别的周刊也想请她来做采访, 但她深居简出,也不愿意过多的在非昆曲领域外过多曝光。主编跟她的侄女有些交情,才争取到了这次的拜访机会, 不过咱们都别有心理负担, 能办成最好, 办不成也没关系, 反正我们也有已经打过招呼的备选。”   孟听雨轻轻点头。   不过心里还是有些紧张。   出乎她预料的是,郑雪明老师非常的慈祥和善。听了她们的来意后, 思忖了片刻,竟然点头答应了。   见孟听雨跟董曼都难掩惊讶,郑雪明笑声爽朗, “本来我是不太愿意的,都这么多年了,谁还记得我?但我孙女跟我说, 这可是为宣传传统文化做贡献。”   董曼赶忙附和, “记得您的人那可太多了, 您瞧瞧——”   她从公文包里拿出几封信递给郑雪明,“这都是您的老曲迷写的信,他们年事已高,也不知道您的地址,就托我给您带来。您在燕市那边人气也很高呢!”   郑雪明赶忙让家里晚辈去拿她的老花镜,她激动振奋地拆开信封,一个字一个字地品读。   好客的郑老师还特地留下她们吃午饭。孟听雨在征求过郑老师的同意后,拿着相机拍宅院里的一草一木,经过一片照片墙时,她停下了脚步,这都是过去昆曲演员的合照。突然她看到一个双人合照中较为熟悉的面庞,还以为是自己看错了,凑近了看,果然是年轻时期的秦太太。   秦太太几乎没怎么变样。   当然现在的她变得端庄优雅了许多。   看到秦太太,孟听雨就会想起秦渡。   都是成年男女,她不可能不明白对方的意思,她也不避讳承认她心里对他有所好感,这实在正常,她相信,没有人会不喜欢跟自己脾性相投的人。   只是,大概还少了那么一点契机?她并不畏惧跟谁再开始一段感情,但她也会吸取跟盛韬那段恋情中的经验教训。   就让一切都顺其自然。   工作顺利,董曼也有了心思去跟以前的朋友相聚,她也敲开了孟听雨的房门询问她要不要一起去散心透气,但孟听雨婉拒了。送走董曼后,她给酒店餐厅打了个电话,点了份汤面,优哉游哉地坐在沙发上,一边听昆曲一边吃面。   这也是难得的享受。   放在一边茶几上的手机响了起来,她伸手够住,竟然是秦渡的来电。   她迟疑了两秒,接通,那头传来他低沉的嗓音,“喂。”   “喂,”她顿了顿,“有什么事吗?”   他失笑,“这样官方?好吧,我是想问你现在在做什么。”   孟听雨唇角扬起,靠着沙发抱枕,语气也轻轻地,“没做什么,就在酒店里看电视。”   “领导呢?”他笑,“还以为你们晚上也会加班,所以特意打电话来慰问一下。”   “她跟大学同学聚会去了。工作还挺顺利的,至少不需要熬大夜。”   “挺好的——”他沉吟道,“那么,你现在有时间吗?”   “什么?”她难得错愕。   “我在苏市。”ɈŜG   秦渡也说不上为什么,他从来没对什么人有过这样冲动的感情,如果现阶段的情愫可以称之为感情的话。   时机跟时间都很重要,如果是在二十六岁以前,他可能真的没什么时间也没心思去开展一段你追我逐,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可二十六岁这个节点很妙。   他如愿以偿地完成了学业,进入公司后所有的一切都如同他想象中那样顺利。   人如果感觉到安逸的话,是想做一些冒险的事。   比如,爱情。   所以,今天结束了一场会议后,一时兴起让助理订了来苏市的机票。   等孟听雨来到楼下走出电梯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半了。   看着不远处坐在大厅沙发上的秦渡,她得承认,这一刻她心跳加速。   难道说回到了十八九岁,就没办法抵挡这样的招数了吗?   大概。   她步伐轻快地朝他走去,高跟鞋踩在大理石地面发出的声响使得秦渡抬起头来,四目相对,他从容起身,面带微笑走近她。   “怎么会突然来苏市?”这话出口后,孟听雨反而懊恼地皱了皱鼻子。   这么明显的答案,还需要去问吗?   果然秦渡眼里漾开了笑意,“过来避暑。”   孟听雨被他逗笑,避暑?明明苏市这个时节比燕市还要炎热。   他又问她,“想去哪里转转,我外公外婆是本地人,小时候我常来这边过寒暑假,还挺熟的。”   孟听雨摇摇头,“不知道,没想好。”   “那让我来安排?”   好像是要逃离市区的喧嚣,逃离工作的烦恼,孟听雨有那么一刻被秦渡带着离开时,竟然也想到了冒险这个词。   秦渡包了一辆乌篷船。   船舱摇摇晃晃地,船夫站在船头撑着船桨。孟听雨还从来没有过这样的体验,跟秦渡坐在椅子上,夜游苏市,两边偶有住宅人家,一轮圆月倒映在水中,毫无疑问,这绝对是一个记忆深刻的夜晚。   两人舒服惬意地聊着天。   什么都聊。彼此的学生时代,现在的生活,以及最近看书的一些体会。   孟听雨想起今天白天在郑老师家里看到的照片,本想提起一二,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可能是有这么一层工作关系,她觉得如果此时提到他的母亲,会不会给人一种她依然在游说他的错觉?   而且,现在他们的关系忽明忽暗,贸然提起他的母亲,似乎也不太合适。   正在她迟疑时,秦渡的声音传来,“我应该没跟你讲过我父母的事,等等,孟老师,我们现在说的话,可不可以保密?我很担心如果出现在周刊上的话,我父母会第一百次想要跟我登报解除关系。”   他也很幽默,孟听雨忍俊不禁,故作认真地道:“放心,此次通话不会被录音。”   “我妈的老师是昆曲名家,我奶奶是她的老曲迷,有一年我爸陪我奶奶来苏市这边,我妈在台上演玉簪记。”他看向她,“我爸对我妈一见钟情,我奶奶也非常喜欢我妈妈,他们两个很顺利地恋爱结婚,这么多年,他们是我见过的最恩爱的夫妻。”   孟听雨大概能明白他同她说这件事的原因。   他好像是担心她会有顾虑,所以提前就将这件事解决,明明白白地告诉她,所有世人眼中的阻拦,在他这里都不会有。   有时候爱情的滋生需要多久呢?   一个小时,还是一天、一个月、一年?   孟听雨也不知道。   船靠岸时,秦渡先下船,他礼貌地向她伸出手。   好像成年人的世界也需要一点心机。孟听雨没有将手放在他的掌心,而是冲他眨眨眼,“秦先生,你看好了,我要表演一个绝技了。”   秦渡一愣,有些不解。   她却避开了他的手,身姿轻盈地从船头跳上了岸边,稳稳地站住后,莞尔一笑:“算不算绝技?”   秦渡与她对视,低笑一声。   两人走在路上,月光拉长了他们的身影,头顶上繁星点点,好天气也会如期而至。   几天后,孟听雨出差回来,封面这一块终于定了下来,组里的人都松了一口气,准备投入到了紧张的工作中。   秦渡偶尔也会约她,不过她太忙,回来后也只见了两面。   这天,秦渡正好路过这边,找了家咖啡厅,将车听好后下来,推门而入,等他站在吧台这里点单时,看这个服务生有些眼熟,一开始还没想起来,等点好单后,脑子里变得清晰了许多,再看向这个眉清目秀的服务生,终于记起来在哪里见过这人。   他语气寻常地闲聊,“之前好像没见过你。”   方以恒正在下单,闻言愣了一下,看向客人。   还是他旁边的同事替他回道:“是店里招的暑期工。”存着一点炫耀的心理,同事又说,“大学生来着,最有名的那个医学院的学生。”   方以恒的外表出众,才兼职半个多月,就已经有不少人跟他搭讪要联系方式,几乎都成了店里的一道风景线了。   同事们对他都很关照,尤其是知道他要上医学院后,身上更是自带了光环,如果有客人问起,他们也会像方以恒是自家弟弟一般炫耀他。   方以恒沉默低头,将小票打印出来递给秦渡。   秦渡突然改变了注意,客气问道:“我现在有点赶时间,你们店里有外送服务吗?”   店里员工连忙回道:“有,不过送不了太远。还要收您一点外送费。”   “好。”   秦渡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一支钢笔,接过员工递来的便利贴,将地址跟联系人电话都填上后交给他,“送到这个地址,麻烦了。”   店里员工看了眼地址,松了口气,“没问题,离我们很近,我们可以送。”   “麻烦了。”   秦渡付了钱后转身推门离开。   店里四周都是透明的落地窗,一眼就能看到秦渡上车。同事幽幽地叹息一声,“真是货比货该扔,人比人该死,你们知道刚才那个客人开的是什么车吗,这车高配两百多万……还有他的手表,少说也是一百万起步。”   “……关注这个做什么。”另一个同事拿过便利贴看了一眼,“送去繁锦的?谁有空啊?”   方以恒听到“繁锦”,心念一动,主动请缨,“我去吧。”   他接过了打包好的咖啡跟慕斯蛋糕,还想着要不要也给孟听雨带一份送过去时,视线不经意地一扫,便利贴上凌厉的字迹力透纸背,看清楚联系人跟电话号码后,他猛然怔住。   再抬起头看向外面时,那辆车已经离开。   他下意识地攥紧了便利贴。   几分钟后,他提着打包袋往门口走去,伸手推开门的那一瞬间,外面的高温热浪袭来,阳光灼热得烫人。   他瑟缩着收回手,低垂着眼眸,转过身来,声音沉静得没有一丝起伏,“我有点不舒服,应该送不了了。”   ……   十分钟后,秦渡坐在车里,耐心地等候着。   没多久,一个穿着咖啡厅工作服的年轻人提着打包袋进入了繁锦社一楼大厅。   秦渡淡定地握着方向盘,重新发动引擎,掉头从容离开。   在爱情这场战争中,胆小的人不足为惧。 第70章   孟听雨接到电话, 一脸疑虑地走出办公室下楼。   看到咖啡厅的服务生时还以为是方以恒来找她,等走近了才发现来人并不是方以恒,她握着手机迟疑着走过去, 问道:“你好, 请问刚才是你给我打的电话吗?”   服务生连连点头, 将打包袋递给她,“这是一位先生点的,托我们送来的。祝您用餐愉快。”   孟听雨接了过来,还想问些什么, 服务生明显还有事,急匆匆地离开。   她一脸狐疑地打开打包袋, 里面是一杯咖啡跟一碟慕斯蛋糕。   正在疑惑这究竟是谁送来时,她的手机振动了一下。   秦渡:【咖啡跟蛋糕收到了吗?】   孟听雨:【是你给我买的呀?】   秦渡:【嗯,本来想给你送过去, 但临时有事, 就拜托咖啡厅那边送来, 看来他们已经准时送到了。】   孟听雨:【谢谢^_^】   聊着聊着, 他可能是觉得打字效率慢,干脆打来了电话。   孟听雨只好放弃坐电梯, 权当锻炼身体走楼梯,一边上楼一边接通了他的电话,“喂。”   “这家咖啡味道怎么样?”他语气自然地问, “是我第一次买,也不知道味道好不好。”   “我们组很多人天天去这家买。”孟听雨一顿,笑道, “我自己都去过好几次, 我有个朋友就在那里兼职, 听他说用料都挺实在。这种店生意好都是有原因的。”   “你朋友在那兼职?”他感慨不已,“现在年轻的大学生都这样勤奋吗?你也兼职上班,你朋友也是。这样显得我们这些人好像很懒散。”   孟听雨还未来得及说什么,他又拉长音调说道:“这样我都不太好意思问你明天有没有时间了。”   “虽然这样说好像有找借口的嫌疑……”她停顿两秒,“但我明天真的没时间,我明天要考科目二。”   那头他明显愣住了,“科目二?”   不怪秦渡这般反应,他成年后就去驾考拿了驾照,距离现在已经快八年了。   他身边的朋友同学也早早地拿证上路很多年。   骤然听到这个词,他还有些回不过神来。   “是呀。”孟听雨回,“本来我去年高考后就该趁着暑假考驾照的,但那时候太晒又太热了,今年不愿意再拖下去,就去驾校报了名。”   她这一句话,让秦渡不得不想起自己与她的年龄差。   去年高考……   是了,她现在才十九岁。JSƓ   他要比她大整整七岁。   七岁。   不过很奇怪的是,在跟她交谈时,他并没有一种面对比自己小七岁的小女生的感觉。如果不是她提起这件事,他总是把她当成同龄人看待的。   “秦先生?”孟听雨见那边没了声音,还以为是自己的手机出了问题,喊了他几声。   秦渡这才无可奈何地坦白,“问你一个问题,很认真。”   孟听雨听他这般正经严肃,也不由得停下了上楼的脚步,“什么?”   “你有没有跟你的朋友私底下吐槽,”秦渡说,“吐槽你最近遇到了一个老男人。”   孟听雨反应过来后,乐不可支地说,“什么啊!”   “好,再问你一个问题,孟小姐,你觉得我今年多少岁?”   孟听雨故意跟他开玩笑,“三十?”   秦渡沉默几秒,“谢谢你,我今年四十了,是不是保养得还不错。”   听出来她对年龄并不介意,秦渡才松了一口气。   虽然在旁人眼中,二十六岁还很年轻,可跟十九岁比较起来……好吧,即便说他是老男人他也无话可说。   第二天一大清早孟听雨出门,准备坐车去考场。   谁知道还没坐上车,便接到了秦渡打来的电话,原来他就在她家附近,十来分钟后,他开车接到了她一刻不停驶向考场。   可能是担心她会紧张,他语气舒缓地讲述着他跟他朋友们的糗事。   孟听雨并没有那样紧张,前世她已经开车上路很多年,前段时间跟着教练练科目二的时候都很顺利。果然进了考场轮到她考试时,她第一次考就安全通过,从考场出来,没想到秦渡还没走。   不止如此,在她等待考试的时候,他还去周边便利店买了一些吃的。   中控台上摆着三明治、寿司甚至还有关东煮跟甜点。   “条件有限,现在也这个点了,最好不要饿肚子。”他温和地说,“就当这顿是庆祝你科目二通过,怎么样?”   很难说究竟是哪一刻被打动的。ɈȘƓ   孟听雨不愿意将碰到的人进行对比,然而,跟秦渡在一起她的确感觉到了久违的放松。可能是每天工作疲倦的时候,看到桌子上的盆栽会忍不住会心一笑,会小心地用指腹去触碰盆栽的叶子,痒痒地。   可能是夜游苏市的那个晚上的风太舒服。   她感到有几分沉醉。   有这样感觉的人不只是她,秦渡也一样。他时常觉得他变得不像自己,怎么会因为那一面,而像个幼稚的没长大的孩子用那样的方式去挑衅?在听到她自然地提起在咖啡厅兼职的朋友时,他必须得承认,他有长达好几秒的雀跃。   车厢内,两个人互相分享着这简单的午餐。   方以恒从咖啡厅辞职了。   老板还有主管都依依不舍,毕竟因为他的到来,每天的营业额肉眼可见的在增长,甚至主管还提出,以后每个星期他只要过来上两个班也行,但他还是拒绝。   事情并没有他想象中那样顺利,她偶尔的确会过来买咖啡,但她很忙,每次都是点了单拿了咖啡就走,赶上店里客人多的时候,他们甚至连一句话都说不上。   在咖啡厅的耳濡目染,令他终于从那个漩涡中挣扎出来。   他好像一直都停留在过去,停留在高二时期,他以为她也是的,可她往前走了,她会遇到很多人,譬如她已经出国的前男友、依然虎视眈眈的徐朝宗,甚至还有那个给她买咖啡的男人。   这些天他也在思考一个问题:在这场角逐中,他有什么优势呢?   即便是他非常厌恶的徐朝宗,看起来似乎都比他要强。   徐朝宗也是燕大的学生,听一鸣说,他很努力,从大一开始就身兼数职,今年开始筹备开公司的事,前途无量。   给她买咖啡的男人,年龄要大一些,但看起来也不是普通人。   即便哪天他幸运到重新回到了她身边,他有把握守得住她吗?那些人会放弃吗?   至少徐朝宗不会。   方以恒并没有去问孟听雨关于买咖啡的男人的事。   他开始发现,如果自己不够强大,很快地他连竞争的资格都没有了。   开学报到,孟听雨成为了大二学生。算算日子,重生也有一年了。   这一年发生了太多事。好在,所有的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她未来的工作基本上也确定了,跟董曼也商量好,即便开学她还是当她的助理,在课不多的时候她也会去社里帮忙顺便积累经验。董曼也为她争取到了还不错的待遇。   这学期最大的改变是学费跟生活费她都可以靠自己覆盖。   父母倒是有些失落,但很快调整好了心态,给她单独开了一张卡,不管她需要还是不需要,他们都会每个月往里面打钱,等未来她要用钱时,这张卡也能派上用场。   她跟秦渡的来往也变得密切起来。   这样的节奏她也很喜欢,当然这也代表着他们两个人都是相同的在意这段还未开始的感情。   如果只是一时冲动想要排解内心,那的确可以谈一场速战速决的恋爱。   可某种程度上来说,她想认真,他也想认真,难免会将节奏放慢一点。   徐朝宗从早上起床后,右眼皮狂跳不已。他不是一个封建迷信的人,但今天的确是有一种不太妙的预感,等到下午四点,天黑沉沉地,仿佛平日里的深夜,他随手翻了翻手机里的日历,才记起来今天是什么日子。   那次她提到过的大暴雨便是今天。   前世有人送了他一张券,本来他不打算用的,但被她看到,她非说不用浪费,两人下了课后便前往店里,等从店里出来时,外面下起了瓢泼大雨,根本就打不到车,公交车也停了,好在这家店离学校也不算太远,两人便艰难地举着伞走在路上,他注意到她脸色不是很好,问清楚后才知道她是这几天的生理期。   当时也不忍心她难受,便背着她走了好久。   他没想到这么一件事情她都记了那么久,那有没有可能,无数件他忽略的那些事,是她后来甘愿在笼子里呆那么久的动力呢?   徐朝宗又看了遍通话记录,上一次跟她联系是十天前。   他并非不愿意去找她,他每天都想跟她打电话,无时不刻地都想见到她,可他知道,谁都可以给她送早餐,谁都可以给她送花,唯独他不行。那些别人觉得寻常的、应该是男人追求一个女人该做的事,他通通都不能做。   原来,他跟她的那些追求者从来都不在一个赛道,也不是一个起跑线。   甚至他要找准机会,等到那些人筋疲力尽时,他才能发力冲上来。   他还得看她眼色行事,即便他快冲到她面前来了,她皱下眉头,他也不敢再向前一步,只能妥协地后退,直到她满意为止。   深吸一口气,望着外面越来越黑的天色,徐朝宗没能忍住给她发了一条消息过去:【今天有特大暴雨,没事的话最好别出去,安全第一。】   孟听雨一直到快六点钟才看到这条消息。   她今天下午没课,在菲菲的呼唤下来了社里,忙到现在才有时间喝口水。   随手回复了徐朝宗的消息:【知道,我在社里,忙完了就会回学校。】   ……   王远博正在费力地关阳台的门窗,“靠这是谁在渡劫,好大的风,感觉楼下的树都要被风吹得连根拔起。”   殷明也跟着附和道:“可不是,我本来都跟人约好了帮战,现在也只能放鸽子了,这个天我可不敢出门。”   徐朝宗看了眼时间,已经是七点了。   他也不确定孟听雨有没有回学校。上次一鸣的升学宴上,他就听孟丽珍炫耀过,孟听雨正在繁锦社实习,在网络上搜索了一下,从繁锦社到燕大,哪怕是坐地铁都要四十多分钟,可想而知这距离有多遥远。   担心她打不到车,更担心她会被困在社里。   这一刻他什么都没想,咬咬牙,拿了一把伞便冲出寝室。   这个点虽然在下雨,但走出一段距离后,还能拦得住计程车。徐朝宗焦急地看着时间,下大雨司机也不敢开太快,雨刮飞快地刮着挡风玻璃但也无济于事,司机只能慢慢地,生怕不小心追尾或者撞到了人。   他实在坐立难安,焦急不已,又给她发了一条消息:【回学校了吗?】   此时,偌大的办公室只剩下孟听雨跟菲菲在以生死时速整理稿件。   她也顾不上去看手机。   徐朝宗只能耐心地等着她的回复,他都想好了,如果二十分钟她还没回,他就打个电话问问。   然而二十分钟还没到,司机就一脸菜色地说,“先生,不好意思啊,您得在这地儿下车了,您看我这显示胎压有问题,这么大的雨我可不敢就这样上路。到时候出了事儿,咱都担待不起不是?”   “……”   徐朝宗只能下车。   这么大的暴风雨,撑伞根本无济于事,也抵挡不了风雨。   他不敢再拿出手机,就怕手机进了水等下直接黑屏,那他更加联系不上她了。   他只能艰难地举着伞一边走一边拦车,雨水将他都淋湿,头发湿湿地贴在额际,顾不上难受,只能勉强往前走。   好不容易看到前面打着空车牌子的计程车过来,他懒得再打伞,跑过去拦下。   他手刚放在车门把手上,后面有抱着孩子的中年女人也小跑过来,母女俩浑身淋湿,小孩子的眼睛都睁不开,孩子妈妈跟他商量,“您是去哪?我们顺路就拼个车您看怎么样?”   两人对了路线,根本不同路。   孩子妈妈失望地后退一步,嘴唇嗫嚅着,但脸皮薄,没好意思张口。   徐朝宗都拉开了门,就在弯腰要钻进去时,他无奈地叹息一声,闭了闭眼睛,往后退一步,让开了位置,对这对母女说,“算了,带着孩子不方便,这车给您了。”   他真不是好人。   他也不想当什么好人,因为好人往往就意味着要吃亏、要包容原谅蠢货们的错误。   他一向信奉他不给人惹麻烦、别人也别来给他惹麻烦。   其实在把车让出去时,他就后悔了。   何必去否认呢。   那不只是她的十八年,还是他的十八年,他们彼此影响,如水滴石穿,所以在这一刻时,他都来不及深思,就做了她在这一刻一定会去做的事。   孩子妈妈不停地说着感谢。   小女孩也勉强睁开眼睛,满脸都是雨水,她冲他呲牙笑了一下,低弱的声音在雨幕中几不可闻,“谢谢哥哥。”   看着计程车开远后,徐朝宗又一次继续冒雨前行,这一次他就没那么好运气了,再也没看到一辆空着的出租车,地铁站站口人满为患,公交站台也是。与其等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来的车,还不如快点过去找到她。   孟听雨跟菲菲忙完后,站在窗台前看着这暴风雨都有些纠结为难。   菲菲搞笑得双手合十连连祈祷,“老天爷赐给我一个冒雨前来送我回家的男朋友吧!”   孟听雨被她逗笑,捧着马克杯笑眯眯地看她。   菲菲又问,“说真的,如果现在有个人冒着暴风雨过来接你,你会不会感动?”   孟听雨也貌似认真地思考了几秒,“不知道耶。”   “会吧?”菲菲说,“反正我是很吃这一套的!”   正在说话间,门外似乎传来了沉稳的脚步声。   菲菲瞠目结舌:“该不会……这么灵吧?”   两人面面相觑,虽然说办公室很安全,但这一刻还是会忍不住脑补那些社会新闻,警惕地看向门口。   闯入她们视线的是西装革履的秦渡,大概淋了些雨,他额头的头发有些湿润。   跟孟听雨视线交汇的那一瞬间,他似是松了一口气,语调平缓地说:“我来接你下班,送你回家。”   孟听雨怔怔地看着他。   灯光在他头顶氤氲出光圈。   温暖的、触动人心的。   她突然在想,其实她也很吃这一套,原来有人冒雨过来,是真的会被打动。   倘若在此之前,她喜欢他的心情是七十分,那么这一刻,应该有九十分了。 第71章   这场暴雨谁也不知道会下多久。   孟听雨在秦渡的注视下收拾桌面, 菲菲眼睛珠子乱转,有一肚子的话想问,但被秦渡的气势震慑, 竟然也跟着安静起来。   三人在一阵一阵雨打窗户的声音中走出办公室, 还未走到大门口, 浓重的雾气扑面而来。   明明还未到十月份,可这一场雨带走了气候的燥热,竟然感觉到了一丝凉意。   秦渡之前没想到除她以外还有别人在场,所以只拿了一把伞, 略思忖了几秒后,沉声道:“你们在这里等等。”   孟听雨轻点了下头。   秦渡撑开直柄伞, 冲进了雨幕中,只依稀能看到他挺拔宽阔的背影。   他这会儿不在,菲菲才像是被人解开了哑穴, 忙不迭追问道:“听雨, 这不就是那个秦渡秦先生吗!你们俩怎么会认识, 他是不是在追你, 一定是的吧?”   孟听雨目光温柔地看着他离开的身影,侧过头看向她, 语调缓慢,“他是那个秦先生,怎么认识的?大概是机缘巧合吧……”   “他在追你是不是?”菲菲一脸激动地说, “我一眼就看穿啦!”   两个人手挽着手,小声地讨论着。   孟听雨也难以形容此刻的感受。   或许那颗追求浪漫的心从来没有尘封过。当他没有一点预兆出现在苏市又带她坐乌篷船夜游时,她其实就已经被打动了, 现在只不过是沦陷得更彻底。她还这样年轻, 二十岁都不到, 碰到喜欢的人,根本不需要考虑那么多,这一场暴雨对她而言,不过是下定了决心钻到他的伞下罢了。   秦渡很快撑伞冲破雨幕而来,手里还拿着把伞。   出于某种考虑,迟疑了几秒,还是将那把伞递给了孟听雨,温文尔雅地说:“你们俩打一把伞,车就停在前面,我先过去开好门。”   孟听雨接过那把伞,两人指尖相触。   这一次孟听雨没有躲开。   秦渡心想,她好像有点冷。现在赶紧回车上把暖气打开。   他看了她一眼后,又冲进雨幕中。雨水溅湿了他的裤腿,但即便在这样略显窘迫的时刻,他身上也丝毫不见狼狈,好像无论何时何地,他永远都是这样的清隽儒雅。   孟听雨跟菲菲依偎着躲在伞下,也跟在他身后往停车方向走去。   大风暴雨,伞几乎都快撑不住,两个女生合力握着伞柄才控制好了方向。   还好秦渡的车就停在百米不到的位置,上车后,车内的温度正好,干燥又温暖舒适。   秦渡发动引擎,微微侧头问后座的两人,“听雨,你同事住哪?我先送她回家。”   菲菲报了个地址,秦渡点头,一踩油门缓缓驶出。   车内跟车外仿佛是两个世界,隔绝了外面的暴雨,秦渡自然地跟她们闲聊,“这么糟糕的天气,领导怎么还让你们加班?”   “曼姐嘱咐过我们早点回去,但我们忙着就忙忘了。等反应过来的时候雨已经下这么大,反正也打不到车,索性把工作做完再考虑下一步。”   孟听雨接过他递过来的纸巾擦拭着胳膊上的雨水,温言细语地回答。   “那你们吃饭了吗?”秦渡瞥了一眼车上显示屏的时间,“现在不算太晚,要是没吃饭的话,不如我找个在营业的餐厅?”   菲菲可不想当电灯泡,连忙摆手回,“吃过了吃过了,我们办公室的茶水间很多吃的,秦总,您直接送我回家就好的!”   孟听雨悄悄地捏了菲菲的胳膊一下。   菲菲飞快地看她一眼,试图跟她建立起眼神交流来——   虽然很想很想看霸道总裁是怎么谈恋爱的!但作为女主角的好朋友可不能没了眼色!   秦渡失笑,“那好,先送陈小姐回家。”   车辆平稳地在道路上行驶着,路面有积水,经过时溅起阵阵水花。   菲菲家里离繁锦并不算远,开了差不多二十分钟后,就到了菲菲家楼下。   孟听雨也跟着下车,等菲菲撑伞走后,她才打开车门坐上了副驾驶座。   菲菲在的时候,她们两个人可以坐在后座,但现在只剩下她跟秦渡,不管是出于礼貌因素还是想亲近,她都应该坐到副驾驶座来。   秦渡见她也不扭捏,眼里笑意更深。   他又抽出几张纸巾给她擦头发,没急着离开,反而耐心地问她,“在办公室都吃了什么?”   “……”孟听雨老实承认,“杯面。”   “就知道。一般茶水间除了咖啡以外最多的就是速食。”   秦渡打开了车载蓝牙音响,舒缓动听的旋律在车内流淌着。ͿŚƓ   他将车开得很慢,专心地注意着街道两旁,看哪家餐厅还在营业。孟听雨知道他的心思,只好回道:“真的不饿,如果非要买什么作为宵夜的话,那就汉堡吧……”   秦渡:“……”   虽然不赞同这个选项,但他还是点了下头,踩了油门去找附近的汉堡店。   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麦当劳就在不远处,他将车停在路边的停车位后,撑伞要下去。   见孟听雨也解开了安全带,他温声制止,“就在车上等着,我去买,免得淋了雨着凉感冒。”   瓢泼大雨中,他撑伞步伐急促地往麦当劳走去。   同样的时间,同样的雨天。   徐朝宗终于艰难地来到了繁锦社大楼的楼下,他浑身都被淋湿,也不记得自己在雨中走了多久。一路上根本拦不到车,他像是不知疲倦般,只顾着埋头往前冲,可这样大的雨也会让他的脚步变慢。   他仰头,雨水也进了他的眼眶,酸涩无比。   随手抹了把脸,整栋大楼的灯全部熄灭,楼下的门也都锁上。   她走了吗?   他还是有些不放心,从裤袋里摸出手机来,正准备给她打电话问问她在哪时,她回复了他的消息。   孟听雨:【马上就回学校,已经坐上车了。】   孟听雨在车上等着,百无聊赖地从包里找到手机,一条一条地回复着家人朋友的消息。   看到徐朝宗的消息,她也没吃惊,如同回复以前朋友一般回复了他。   徐朝宗看到这条消息,算是松了一口气。他何尝不觉得自己是杞人忧天是多此一举呢,即便是十八岁时的她,在这种糟糕的天气她也会保护自己,更别说她的心智比他更成熟,她绝不会让她自己陷入危险的境地。   既然她都已经回去了,他也没必要将自己在繁锦社楼下这件事说给她听。   雨水打湿了他的手机屏幕,他用指腹不停地擦着,回复了她的消息:【那就好。】   秦渡居然买了儿童套餐。   孟听雨看着套餐里的玩具,无奈地看向他。   他轻咳一声,竟然找了个蹩脚的理由,大言不惭地说:“我算过了,儿童套餐比较划算。”   其实孟听雨也没胃口,喝着套餐里的果汁,秦渡开车,一路顺利地开到了燕大,他舍不得走,她也没提要下车。两人就舒服地靠着椅背,听歌偶尔聊上几句,也别有一番风味。   如果这是一场约会的话。   它并没有因为恶劣的天气而变得糟糕,相反,两人之间的温度也在节节攀升。   秦渡好像是下了什么决心般,语气低沉地开口,“其实我不太相信缘分这个词,但现在我开始觉得很多事情冥冥中都被安排好。就像那天我本来没打算进那家书店,但我还是进去了。”   “苏市那个夜晚,也并非是我临时起意,那天我是准备约你去听音乐会的,这个行程我早就安排好,可临出发时,我开始觉得一个人去听未免索然无味。”   “以前很多事情我都是一个人去做,我也享受,可现在不管做什么事,我都会想到你。”   “所以,听雨,你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   抓住每一个时机的感情,才可以称之为爱情。   就比如这场雨,他本来坐在家里工作,没由来地眉心一跳。   他甚至有这样一种预感,如果他今天没来,或许他们之间的关系会像这场雨的到来一样,气候会骤然降温。   孟听雨知道自己不应该笑。   但她就是没忍住,笑出声来。   在秦渡无可奈何的目光中,她点了点头,“我觉得你还不错。”   “至少我很喜欢。”   一场暴雨过后,气温陡降,地面一片狼藉,才长出来的银杏叶满地都是。   燕市进入了秋天。   徐朝宗昨天晚上没有回宿舍,考虑到实际情况,他也不想冒险,在繁锦社附近的酒店开了间房,早上起来便觉得喉咙干涩得要冒烟,他咳嗽几声,抬手摸了下额头,感觉不太妙。但这也在意料之中,他也不确定自己昨天冒雨走了多久……前段时间为了赶进度还连续加了几个晚上的班,虽然这具身体正处于巅峰时期,可也经不住他这样折腾。   他从枕头下摸到手机,翻了翻通讯录。   手指停留在孟听雨的联系号码上,但想了想,还是越过。   他这模样还是别让她知道看到为好。   说到底,徐朝宗依然不愿意在她面前卑微得失了最后一层自尊心,那并不是他追求她的手段,所以他不愿意演给她看。   最后徐朝宗拨通了王远博的号码。   秦渡跟孟听雨才确定恋爱关系,这对他来说是非常新奇的体验,晚上两人隔着手机就聊了很久,等到第二天早上醒来时,也不见疲倦,去了一趟公司交待了工作上的事后,他便开车前往燕大。   担心太过张扬会给她带来不必要的非议跟麻烦,秦渡很耐心地将车停在离燕大还有一段距离的停车场里,再不疾不徐地步行进入燕大校园。校园很大,他在问过人后才终于来到了她上课的教学楼楼下。   以往孟听雨下课总是不慌不忙地收拾课本。   今天反而是个例外,老师才说下课,人都没走,她便抱着书包猫着腰胆大包天第一个冲出教室。   下了楼梯台阶,便看到秦渡在不远处等候着。   她明明想飞奔过去,矜持的属性久违地在她身体里苏醒过来。她甚至对她此刻的羞怯感到陌生。   她不由自主地放慢了脚步,努力克制着自己不要露出过分灿烂的笑容——拜托!这样很像花痴!   秦渡主动朝她而来,自然而然地接过她的书包,又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才牵起她的手。   这一连串动作可谓是行云流水。   他们两个人就是校园里随处可见的情侣,手牵着手往校外走去,孟听雨跟他说话,他会微微侧头认真倾听,说到兴起时,两人都会同时笑起来,一个愉悦,一个低沉。   恋爱中的人,是很难轻易注意到旁人的。   王远博从他们面前经过时,孟听雨还沉浸在跟秦渡的聊天话题中,并没有注意到他。ͿŚԌ   王远博还以为自己眼花看错了,又回头看了好几眼,确定是孟听雨后,他望天,头疼似的叹了一口气。   虽然早就预料到像孟听雨这样的女生,追求她的人可以从燕市排到津市,可他也没想到,这一局老徐会这么快以完败收场啊! 第72章   医院里。   徐朝宗正百无聊赖地坐在输液大厅, 王远博来的时候,他正在低头看手机邮件。   因为生病的关系,脸色有些惨白, 但精神看上去还不错。   王远博走到他身旁, 伸手够了一下贴在输液瓶上的药单, 啧了一声,“你怎么回事,把自己折腾到要挂水?”   “淋了点雨没注意。”徐朝宗言简意赅地回答。   他感觉自己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只是喉咙还是有些干涩不舒服。   医生给他开了药, 也建议他最好输液两天,免得到时候感染发展成肺炎那就得不偿失了。   王远博环顾周围一圈, 只好在徐朝宗旁边的座位坐下,“你这还要挂多久?”   徐朝宗抬眸瞥了一眼,咳嗽一声, “估计半个小时。”   “行吧。”王远博说, “正好下午没课, 你昨天没回宿舍, 该不会是去找孟听雨了吧?”   他顿了顿,不等徐朝宗回答, 便道:“是不是白费功夫?人没找到,自己倒是发烧挂水,这可是无效苦肉计。”   徐朝宗缓缓侧过头看他, “你怎么知道我没找到她?”   王远博心里咯噔一声,面上却不显半分慌乱,嗤笑道:“你要是找到了, 现在陪你挂水的人就是她了。我这是合理推测。”   “我去的时候她已经走了。”徐朝宗舒展了下无处安放的长腿, 一副怡然自得的模样, 仿佛这不是医院的输液大厅,“昨天雨太大了,我也就懒得回宿舍,在附近住了一个晚上,酒店空调有点问题我没注意,这才发烧的。”   “行吧,反正你也跟老师请了假。”   两人这一年来熟了很多,也能称得上是好友,但越是熟,有的话反而不好说得太直接。   王远博很纠结。这件事徐朝宗肯定会知道,但他现在要不要说呢?   再侧过头望向徐朝宗,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总觉得生病中的徐朝宗看起来还挺脆弱的。   如果这时候就告诉他……好像有点儿惨?   沉默了近十分钟后,王远博才假装不经意地开口道:“老徐,我看你的三年计划可满满当当的,都没给自己休息的时间,反正你也没空谈恋爱,不如就算了吧,别天天想着孟听雨,”怕自己说的话太过生硬,他又玩笑般补充,“我这是以合伙人的身份劝你啊,不要沉迷无望的感情,把心思都放在工作上,我跟殷明还指望跟着你发大财呢。”   徐朝宗眉头微蹙。   将手机锁屏后才看向王远博,“你知道什么。”   对于他们来说这三年计划满满当当没有时间谈恋爱,但他能跟他们一样吗?   王远博:“……”   还是算了。   不要跟病人一般计较,真要说什么,也得等徐朝宗烧退了再说。   不然这不是雪上加霜吗?   等两人从医院出来后,正好到了饭点,王远博主动提出要请徐朝宗这个病号吃饭。   徐朝宗一脸狐疑地看他。   实在不是他小人之心,他总觉得王远博今天怪怪的?   再看看王远博那陪着小心的态度,他琢磨了几个想法,难道王远博是想跟他借钱?   徐朝宗不是小气的人,对自己人一向大方。王远博如果真的缺钱,他可以提前从自己的账户里给他一部分分红。   心里有数后,他同意了王远博的邀约。   王远博松了一口气:没办法,朋友失恋他不能视而不见。陪吃陪喝一条龙走起!   医院附近有很多餐厅,王远博咬咬牙,决定奢侈一回,带着徐朝宗来了家装修高档的西餐厅。ͿŞԍ   徐朝宗被迎宾领进门时还有些不自在:他们两个男人有必要来这样的西餐厅吃饭吗?   找了个靠窗的卡座坐下,王远博给自己点了份最便宜的牛排后,又对徐朝宗关怀又大方地说:“想吃什么就点,不用考虑价格!”   徐朝宗淡淡地扫了他一眼。   只给自己点了份皮蛋瘦肉粥。   等待上菜的时候,王远博见徐朝宗摆弄着手机,关切道:“你这手机昨天有没有泡水?按键失灵了吗?要是不好用等下咱们再去买新的,反正你也赚了不少钱。”   徐朝宗的确很有钱。   至少对王远博跟殷明这样的学生来说,徐朝宗目前都算得上是大款了。   当然徐朝宗这个人比较低调,有钱跟没钱时都一样,一年下来吃得最多的还是学校食堂,也不会去买名牌衣服,更别提更换最新的电子产品,以致于有的同学也会发出这样的疑惑:这人每天都在忙个什么劲儿啊?好像也没赚到什么钱耶。   徐朝宗没听,认真地看着手机里的邮件。   直到他开始喝粥时,才发现王远博今天过分奇怪了,甚至还约他去逛街买衣服??   徐朝宗放下汤匙,皱眉问道:“你究竟想说什么?”   “有什么话直接说,有什么要求直接提。”他说,“不要这样拐弯抹角。”   王远博盯着徐朝宗,片刻后,无奈地扶额,叹息,好像有什么人把刀架在他脖子上般,声如蚊呐地回:“孟听雨谈恋爱了。”   声音再怎么小,徐朝宗也听清楚了,他眉头紧皱,语气生硬地说:“开什么玩笑。”   怎么可能?   她根本就不会跟方以恒在一起。   她要是跟方以恒在一起,他名字倒着写。   “是真的。”王远博惆怅不已,“我两只眼睛看到的,他们两个人手牵着手,孟听雨还靠着他的肩膀,这不是谈恋爱是什么?”   徐朝宗第一反应就是反驳:“她那个前任初恋现在还在学校军训!”   “我没说是谁,我也不认识那个人,但应该不是你说的前任初恋。”王远博语气认真,“看着是挺成熟的一个男人,穿着休闲西装,看起来应该也有二十多岁了。”   徐朝宗还是不相信。   思来想去,在脑子里过一遍,能对得上号的就只有那个早已经出局的袁曜。   她怎么可能跟袁曜在一起?   “我骗你我有什么好处?其实挺正常的,之前就讨论过一次了,像孟听雨这样的女孩子,她不缺人追,更不缺条件好的人追。也许她正好想谈恋爱,而那个人合适呢?”王远博语重心长地劝说,“所以,老徐,你还是算了吧,以前孟听雨单身的时候我就不太看好你们,现在她都恋爱了,你也没什么希望,不如就放弃算了。这样对你对她都好。”   徐朝宗薄唇紧抿,仍然固执地说,“不可能。”   “怎么不可能?你跟她也不熟,她遇到的每个人你都认识吗?”   徐朝宗下意识地想辩驳。   他跟她很熟,他很了解她,可这句话他说不出口。   他真的了解她吗?如果真的了解她,为什么他连后来她对他已经失望透顶都没及时察觉到?为什么他们会走到离婚这一步?   徐朝宗只能沉默。   秦渡是个很体贴的人,他没有强势到要自己带领恋爱节奏,确定关系后第一顿饭,他也听她的意见跟喜好,两人来了校外附近一家日式拉面馆。这家拉面馆比起别的面馆价格要贵一些,但就秦渡的经济条件来评价,这已经算得上极其便宜了。   两人一人一碗拉面,再额外点了小吃。   孟听雨见他如此慢条斯理,调侃他,“秦总是不是吃不惯这一份二十多块的拉面?感觉你很勉强呢。”   “错了。”秦渡挑起一筷子面条,斯文地说,“我在国外留学的时候还会自己泡泡面吃,请不要对我有这样的误解。也允许我现在还有一点包袱,说不定一个月以后我会不吝啬向你展示我的绝技。”   他指了指这碗面,低笑出声,“——我会五分钟内将这碗面吃完,汤底都不剩。”   孟听雨被他逗得不行,接过他递来的纸巾擦了擦嘴角,眉眼弯弯地说,“那我就拭目以待。”   刚谈恋爱对彼此都新鲜,即便只是吃一碗面,竟然也用了快一个小时。   秦渡完全是抽空过来陪她吃饭,从拉面馆出来后,孟听雨见他看了眼腕表,顿时体贴地对他说,“好了,今天是工作日,你应该还有事情要忙,就去忙你的吧,正好我下午还要在宿舍改稿子整理资料。”   她既然已经决定了跟他在一起,当然也接受他不会像别人的男朋友那样有大把时间陪她这个现实。   而她也要忙于学业跟工作,这样正合适。   秦渡下午的确有会,虽然舍不得她,但也知道工作同样重要,点了下头,又眷念地摸了下她的长发,手往下挪,摸到她的脖子,轻轻地往自己这边带了带,一个吻便落在她的额头上。   “好。你忙你的,我忙我的。”   孟听雨眼睫微颤,能感受到他温热的气息,夹杂着一股淡淡的薄荷味道。   明明只是简单地亲吻额头,但莫名地,令她心跳加速。   跟秦渡在学校门口分别。   他往停车方向走去,她往校园内。   走出几步后,她没忍住回了头。或许恋人之间是真的存在心灵感应,她回头时,他也回头。   两人都笑了起来。   从学校大门到宿舍楼下这段路,孟听雨还会回想着跟秦渡相处的细节。不知道为什么,心情就是好到她自己都觉得离谱的程度。   直到她看到等在宿舍不远处的徐朝宗。   她感到奇怪。   快步走过去,还没走近,看着他的脸色都被吓了一跳,诧异地问道:“你怎么在这?脸色这么难看,是生病了吗?”   徐朝宗才输完液。   那碗粥只吃了几口,他现在的确给人一种很虚弱的感觉。   他一脸怔忡地看着她。   到了这一刻,他竟然有几分怀念一年前的他,那时候他是怒火中烧地找她质问。   而现在,他连开口都变得这样艰难。   他终于成为了一个胆小懦弱的人。   想问她,又怕听到她肯定的答案。   他开口,却是勉强一笑,声音有几分沙哑,“吃饭了吗?”   问什么呢?好像也没什么好问的。堵在喉咙里的话,最后变成了这稀松寻常的一句询问。   孟听雨愣住。   他不是一个会特意跑来问她有没有吃饭的人。   其实他这个模样,她也曾经见过一次。那时候电视台缺人,某地突发洪灾,她也被领导派着过去,当时太忙,一天都睡不了几个小时,在奔波路上她手机也丢了,第二天才发现,还没来得及跟别人借手机打电话报平安。   他竟然从千里之外的燕市连夜赶来。   那时候他看到她就是这样的神情,明明想责备,开口的第一句话却是问她,吃饭了吗。   孟听雨垂下眼眸。   再次抬起头来,冲他笑了笑,“吃了。”   “跟我男朋友一起吃的。”她声音极轻地说。 第73章   孟听雨对自己恋爱这件事从来没想过要瞒着。   今天即便徐朝宗不来, 她也会用她自己的方式让他知晓。徐朝宗的心思她不是不知道,无论他伪装得多么平和,她还是一眼就能看得出, 他并没有如她一样放下早就消逝了的那段感情。   她现在已经无法辨别, 他迟迟不肯放弃究竟是出于所谓的爱意, 还是卑劣的自尊心。   或许两者都有吧。   毕竟在他的人生中,如果非要以成功或者失败来定义每一个节点的话,那她应该算得上“失败”的一笔,因为离婚是她提的, 不爱了的人是她,后来跟别人恋爱的人也是她。   他放不下的究竟是那十八年, 还是她。   这个答案也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徐朝宗其实早就已经预料到了这件事。王远博不可能拿这么大的事情跟他开这种玩笑。   更何况,他也没忽略她脸上眼里的笑意。   真正听到她亲口说她恋爱,他以为自己会怒火中烧, 以为自己会怒不可遏, 就像当初知道她跟盛韬恋爱时一样。   但真的到了这个时刻, 他没想到, 自己连一丝气都提不上来,居然还笑得出来。   徐朝宗惨笑道:“怎么认识的?”   孟听雨想了想, 回道:“之前在书店碰到过一次,后来……是在工作中认识的,觉得很投缘就一直在试着接触, 昨天晚上确定了关系。”   “嗯。”徐朝宗点了下头,“对你好吗?”   他如此平静。   平静到几乎诡异。   孟听雨看向他,撇过头道:“你别问这些了。我看你脸色也不是很好, 还是早点回宿舍休息吧。”   人应该是有一段完整的心理历程。   她第一次恋爱时, 是跟盛韬, 盛韬又是他的室友。   他们那时候都处于刚重生的阶段,现在都过去快一年了。   时间的确能改变很多东西,就像现在,他不会用质问的口吻逼她分手,他看起来似乎很平静,无论是真是假,他都已经接受了这件事。而他们也会跟所有和平离婚的夫妻一样,一年两年时还会有隔阂,等时间长了,自然也都会放下然后开始自己的新生活。   徐朝宗笑了一下。   其实很多问题都不用问,他甚至痛恨自己这样了解她。   如果他没那么了解她,他会欺骗自己,她只是感觉到无聊了、恰好有这么个合适的人出现来找找乐子。   可不是的。   她喜欢她的男朋友。ͿŞĜ   在回忆起是在怎么认识的,眼里、眉梢都是不做伪装的幸福。   “好。”徐朝宗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声音有些低缓,“那我先回宿舍了。”   他又补充了一句,“如果遇到什么解决不了的事,可以来找我。不用跟我客气。”   孟听雨在心里叹了一口气,面上却不显露,无奈地说道:“我人生挺顺利的,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事,不过,谢了。”   两人同时转身。   孟听雨往宿舍楼走去。   徐朝宗往反方向离开。   有一度,孟听雨也想回头看看,但她忍住了。停顿了几秒后,这一次步伐比之前更快也更稳迈进了宿舍楼里。   就好像是一往无前地迈入了新生活,一个主角跟配角都不是徐朝宗的生活。   徐朝宗回过头来,凝视着她越来越远的背影。   有人说,爱情跟咳嗽是忍不住的。   看来错了。他强忍住了,终于在她走后,他才弯腰剧烈地咳嗽起来,咳得太用力,连带着喉咙处似乎都有股淡淡的血腥味。   在她跟盛韬在一起时,他没觉得失去她。   在她跟方以恒反复拉扯时,他也没觉得失去她。   可当她提到另一个男人时眼里绽开的幸福笑意,终于让他明白。ɈȘG   原来真正的失去是这样的滋味。   原来看着她真正的喜欢上另一个人时,才是失去的开始。   男生宿舍里。   王远博拉着殷明到阳台上,郑重其事地嘱咐道:“等下老徐要是回来,你老实点,别惹他生气,真要出什么事你可别说我没提醒你,还有,最重要的是,关于孟听雨你一个字也别提,更不要用她来讥讽他!”   殷明搓了搓手臂,一脸莫名其妙的神情,“我没事我干嘛要去嘲讽他?不对,怎么回事啊,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王远博沉痛地点头,宣布了这个坏消息,“孟听雨谈恋爱了,当然,不是跟老徐谈。”   “??”殷明错愕不已,等回过神来后,嗤笑一声,“得,我被你影响了,还以为这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呢!这不是很正常嘛,人家院花又不是咱们这无人问津的野草,多得是人在追,只要她愿意,她可以天天换男朋友,一个月都不带重样的!”   王远博:“……”   “是这么个理,但你体谅一下老徐,别戳他伤口。”王远博说,“再怎么说,咱们现在这关系也不一般,他失恋了咱们就多体谅些。”   殷明啧了一声,“要不是看在他现在是给我发钱的人的份上,我能在他面前狂笑三天三夜。”   宿舍三个人都整理好了心情,做好了心理准备要格外关爱失恋人士。   结果出乎意料的是,徐朝宗回来后,一切都跟之前一样。   他没有挂上冷脸,没有阴阳怪气,更没有如殷明想的那样故意找茬跟谁打架。   他看起来就跟没事人似的。   每天还是风雨无阻的上课、工作,除了比起以前沉默了些,他好像还是那个无坚不摧的徐朝宗。   殷明跟王远博私底下吐槽:“亏我这积攒了好多善心,结果他根本就不需要,你说他哪里看起来像失恋的人?他每天比我精神多了!”   王远博却幽幽地摇头,“你知道什么。他越是这样,就代表他现在越是危险。”   如果徐朝宗发一次疯,那一切都在掌握中。   现在是不怕他发疯,就怕他不疯。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王远博意味深长地做了总结,“他现在既没有爆发,也没有灭亡。”   殷明附和,“那他就会变成一个变态。”   王远博颔首,“言之有理。”   孟听雨当然不知道徐朝宗的处境。   虽然这样比较非常不对,但她还是觉得,如果跟盛韬的恋爱,她投入了六十分的热情,那么跟秦渡则是九十多分都快到达满分。两人都忙,但每个星期都会约两次,有时候秦渡也会忙里偷闲,明明离会议只有两个小时,他也会抽空来见她一面,给她送上一株绿植。   他是个很浪漫的人。   大概也是顾虑着她的心情,他送的礼物在物质价值上来说都不贵,但很贴心。   有时候他会突然送来一个杯子。   上面是歪歪扭扭很有童稚气息的拼音——QIN DU。   他说这是他儿时跟父母一起去做的杯子,很有纪念意义。   当然,他的正装袖扣都是专人设计定制的,有一天他会让她注意看他的袖扣。   她才发现,原本袖扣上刻上的字母D,居然更换成了字母Y。   应该没有人不喜欢这样的小惊喜吧?至少她很喜欢。   投桃报李,她现在正在琢磨着要送他最独一无二的礼物。她知道他有写信的习惯,她想为他设计并且做出一套火漆印章送给他。   陷入恋爱中的人,是不太一样的。   更何况孟听雨从来没想过要隐瞒,半个月不到,她的朋友们都知道了秦渡的存在。   这天,秦渡征求过孟听雨的意见后,在他常光临的一家私房餐厅定了包厢,跟孟听雨交好的朋友都来了,气氛很热闹。即便是对男性最为挑剔的李虹君也不得不为秦渡的进退皆宜而折服,但与此同时,也油然而生对好友的担忧。   李虹君的言辞就不如钱静她们那样隐晦,她直截了当的表明了自己的担心,“听雨,秦先生不是一般人,看他的穿着打扮还有待人接物就能感受到,听钱静说,他是非富即贵。”   “听雨,在我心里你特别特别好,可你跟秦先生的家庭是有些差距的,我会担心你吃亏。”李虹君为难地说,“尤其最近我们老师分享了好几个社会案例……”   孟听雨很能理解李虹君包括钱静她们的心情。   所有人一开始知道他们恋爱,以及恋爱的细节时,都会直呼浪漫。   可只要往深了想,应该没有一个人看好他们,所以恋爱这件事她也没跟父母说,她想象得到,如果她坦白了秦渡的家庭情况,她父母不仅不会高兴,反而天天都要因为她愁容满面。   孟听雨笑盈盈地拉着李虹君的手,声音虽然小但却很淡定,“有时候我不想想那么远,事情不是还没发生吗,没必要自扰。虹君,你想想看,我今年才十九岁……”   说这句话时她有点心虚。   因为她并不是真正的十九岁。   “十九岁哎!我才刚念大二,即便,即便一切都很顺利,结婚这件事起码也是二十六七岁后才会被我搬到计划中来,那算起来还要七八年呢!”孟听雨说,“作为当事人,我不想唱衰我自己的感情,但你们考虑的这些问题至少现在不是问题,我跟他能在一起七八年再考虑也不迟吧?”   李虹君仔细一琢磨,还真是这么个理!   才十九岁,琢磨什么婚姻家庭啊!!   能不能走到结婚还两说呢!   “是我想得太远了。”李虹君又重新为她高兴起来,“如果你一直是这样的想法,那就算对方是首富,我也不为你担心了!”   孟听雨就是这个意思。   缘分这个词很玄妙。   因为在遇到的时候,谁也不确定这个时长究竟是几天、几个月、几年还是一辈子。   当它来时,愉悦接受。   当它走时,也要坦然地不去勉强。 第74章   孟听雨恋爱的事情, 她的追求者们能知道的都知道了。   盛韬还好,他早就预料到了这一天,从他跟她分手后, 他就知道, 总有一天她会恋爱的。他也没幼稚可笑到以为她会一直处于空窗期到他回国, 有一定的心理准备再听到这个消息,难受还是会难受,但很快地就会调整好自己的心态。   唯一遗憾的是,他不能再经常给她打电话了。   这样会消耗她对他的好印象。   当然更重要的是, 他曾经不耻的行为,他现在绝不会做。明知道对方有男朋友, 还要耳聋眼瞎地装不知道、若无其事地凑在对方身边企图上位这种行为,除非她的男朋友是徐朝宗,否则他绝不会做这种事。   方以恒晚上, 默默地围着操场跑了很多圈, 直到自己筋疲力尽为止。   他躺在草坪上喘着气。   满天都是繁星, 近得好像伸手就能触碰到, 可实际上触碰到的只有空气。   后悔是最无用的情绪。她已经走出了他们的那段过去,他难道还要一直停留在原地, 等一个早就走远的人哪天转身回来找他吗?   与其抱有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还不如一步一步跟上她的身影。   谈恋爱而已。   他这样想,这代表不了什么。   他们都还这样的年轻, 不到最后一刻,他绝不放弃。同时他也会用实际行动向她证明,他会重新振作起来, 会成为同她一起迈向光明的人。   军训结束之后, 方以恒就在托学长帮忙介绍兼职。   他的家境尚可, 但他知道,没有谁会成为他的后盾,爷爷奶奶供他念书已经是仁至义尽。如果有一天,她看到他了,那时候他一无所有,他靠什么守得住这一份感情?   本来还在追求孟听雨的那些男同学们,在一次偶然看到秦渡后,也纷纷不甘心地放弃。   实在是没什么胜算,尽管秦渡每次过来校园都很低调,也不会将车停在学校,有几次甚至自己打计程车过来。但举手投足间的气场骗不了人,他跟这些还在念书的学生截然不同。   徐朝宗还是寻常地过着他的生活。   王远博每天都担心他哪天会做出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来,格外留意他的一举一动。   徐朝宗的表现看似天衣无缝,但王远博还是发现了端倪。   徐朝宗比以前更拼了,恨不得透支身体能量来工作,有几次都加班到凌晨,让人看了都忍不住为他捏把汗。   殷明比较粗神经,不知道徐朝宗究竟有没有放下,竟然故意试探他,“老徐,其实我们班有几个女生还是挺喜欢你的,有个大二的学妹也是,还偷偷问我你的联系方式,你看明年我们就大四了,这大学四年,总得谈一场恋爱吧?”   徐朝宗淡淡地回:“你要是改行当媒婆了,记得给我一份辞职报告。”   殷明:“?”   徐朝宗见殷明跟王远博都看着自己,语气骤然冷了几分,“管好你自己。”   等他走后,殷明讷讷道:“看不出来他是个情种啊,怎么着,这辈子只跟孟听雨谈,要是人家不喜欢他,他是不是还打算孤一辈子?”   王远博仰天长叹:“孽缘。”   他都没想通,徐朝宗怎么就跟失了神一样,偏偏就非孟听雨不可了。   这两人不是之前都不认识吗?   都没怎么相处就情根深种?怎么这么悬乎呢?   徐朝宗没有刻意地去躲着孟听雨或者去找她,但校园就这么大,两人再次碰面已经是十一月份。   他还在脑子里琢磨着工作的事。   现在他也就只有用这些来麻痹自己的神经。他比以前更渴望更着急,想要以最快的速度成功,如果不是尚有一丝理智,他甚至都要成为为了成功不择手段的那种人。   可是,除了这样,他想不出别的办法来了。   越是了解自己在那段婚姻中犯的错,他越无法像当初那样再阻拦她。   他怕了。   真真切切地怕了。   秦渡上个星期出差,昨天深夜才回来,今天一大清早就来接孟听雨一起吃早餐。他公司还有事情等着他处理,也只能吃个早餐。   两人恋爱以来,并不像别的学生情侣那样天天都有时间跟机会在一起。   对此,秦渡深感抱歉,牵着她的手,叹息道:“最近太忙了,总是要去南边出差,感觉都没好好跟你一起吃顿饭。”   他知道,在他之前她也谈过恋爱。   两人在气氛很好的时候,也简单地交待过情史。她的前任也是燕大的学生,两人分手也不是感情或者信任出现了危机,而是有不得已的理由,他也听得出来,她对她的前任没有半分责怪,可能回忆起来的也都是对方好的一面,这代表着至少在相处时,他们并没有不愉快过。   孟听雨却觉得这样的恋爱节奏很好。   毕竟秦渡也不是学生,即便是学生,也都有自己的课要上,有自己的生活,哪里能天天凑在一起呢?   更别说他已经走上社会,还管理着那么大的企业。   “没关系呀!”她大度地说,“你忙我也忙,只要咱们在一起的时候开心就好了。”   这是她的真实想法。   她知道这样一个管理者有多忙,每天多少个会议连轴转。忙起来的时候别说是睡觉,吃饭都顾不上,秦渡能像现在这样有空就来找她,她知道这有多不容易。   秦渡失笑,“等我这阵忙完了,差不多也是元旦,要不我们出去玩一趟?”   孟听雨欣然应允。   两人为元旦要去哪里展开“争论”,孟听雨想去海岛过寒冬,她想念大海,秦渡则希望能跟她一起去北海道,在漫天风雪的时候两人一边泡温泉一边品尝清酒难道不惬意吗?   隔了几米远,徐朝宗便看到了孟听雨。   他好像被人点了穴一样,一动不动地站着原地,怔怔地看她。   她挽着别人的臂弯,不知道在说什么,一时笑意连连,一时又娇嗔地去掐那人的胳膊。扑面而来的幸福感,让他逃无可逃,一瞬间,他仿佛回到了他们恋爱的时候,那时候他们也是这样,她挽着他,他帮她挡住寒风,两人走遍了燕大的每一个地方。   他毫不避讳承认,即便在刚离婚时,他打算过没有她的人生,那个时候他也知道,这辈子他不会再跟第二个人进入婚姻,因为他不会再爱上除她以外的人。   他以为她也是这样。   可她还会像当初爱他那样去爱另一个陌生人。   徐朝宗并不是孟听雨人生中的第一,今后也不是唯一。   秦渡比孟听雨更先注意到不远处的年轻男人。   男人穿着简单的连帽宽松黑色毛衣,身材宽阔挺拔,俊朗的面容似乎是蒙上了一层情绪,气质冷硬地伫立在道路一边,很轻易地就能吸引别人的注意力。   秦渡下意识地蹙眉。   他好像就有这样的天赋,对会给他带来威胁的人和事都比较警觉。   两个男人隔着距离,一个目光冰冷,一个目光审视。   孟听雨见秦渡没回她的问题,喊了他一声,见他视线盯着某一处,顺着看过去,见到了徐朝宗,她微微一怔,她已经有很长时间没见过他,也没想起过他了。现在再看到,难掩意外。   秦渡自然也注意到了她的神情。   这下子感觉更有些微妙。   她的表现证明了一件事,她跟那个年轻男人认识。   “是同学吗?”他温声开口问道。   在爱情这件事上,秦渡是自信的。虽然感觉到对方的气场,但他也不会如临大敌般去质问女友。   他当然知道她有多好有多可爱,他也猜得到,她在学校里一定很受欢迎,可他相信,既然她选择跟他在一起,那其他人便不足为惧。   孟听雨反而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只能含糊地应道:“不是同学,但认识。”   徐朝宗似乎才注意到她旁边的秦渡。   只觉得对方有些眼熟,待看清楚长相后,他脸色微微一变。   他的神情变化,孟听雨也捕捉到了。虽然徐朝宗很快神色如常,甚至还泰然地上前主动跟她打了个招呼,“真巧。”   他收起了满身的攻击。   仿佛只是孟听雨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朋友。   孟听雨却还是惦记着他刚才微变的神情,收敛了脸上的笑意,点了下头,“好巧。”   秦渡跟徐朝宗对视。都是男人,他一眼就看出徐朝宗对孟听雨的心思,或许这个年轻男人压根就没想过要掩饰。   “是听雨的朋友?”秦渡主动伸出手,客气有礼地自我介绍,“你好,我是秦渡,听雨的男朋友。”   徐朝宗目光淡漠地掠过他的手,只静了两秒后,也从容地伸出手,跟他合握,“你好,我是徐朝宗。”   两人握了下手,又很快放开。   徐朝宗。   秦渡回忆了一下,确实没听她提起过。   徐朝宗垂下眼眸,紧盯着她挽着秦渡的那只手。   陡然,他笑了一声,主动后退一步,视线却盯着她不放,“不打扰你们了,我还有事。下次再聊。”   他这般行为,算得上是挑衅。   然而只有男人才懂。   在孟听雨看来,徐朝宗还挺镇定的,也没做奇怪的事没说奇怪的话,挺不错。   秦渡却好似浑然不觉徐朝宗的嚣张,依然客气地颔首,“下次见。”   有时候男人之间的针锋相对,或许只有他们才感受得到。   三个人,徐朝宗往左,孟听雨牵着秦渡往右,好像真的只是碰到然后打个招呼,平和又淡定。   秦渡没有去问孟听雨关于徐朝宗的种种。   他有眼睛也有心,感觉得到她的确不喜欢这个人,那他又何必或小心或直接地询问?不管态度如何,重要的是目的。   只有一个人心存怀疑的时候,才会将试探问出口。   送她到女生宿舍楼下,秦渡没有逗留,转身离开。   孟听雨却还惦记着徐朝宗那个神情。   她总觉得,徐朝宗是认识秦渡的,难道是上辈子打过交道,可她从未听他说过,陪他去应酬时也没听到过秦渡这个名字。   她不知道要不要去问他。   很纠结。   一方面她的确好奇,可另一方面她又认为,不管上辈子如何,现在已经重生了,那一切都应该以当下为准为重。   犹豫来犹豫去,她还是从宿舍走了出来。   还没下台阶,便看到了树下的徐朝宗。   他好像早就猜到了她在好奇、她想问他一样。   ……   “你认识他?”孟听雨抬头问他。   徐朝宗手插裤袋,淡笑着看她,“不认识。”   “不可能,你刚刚是有些惊讶的,如果你不认识他,你惊讶什么?”   徐朝宗竟然还有心思跟她开玩笑,“说不定我在惊讶他长得还不错。”   孟听雨目光清明地看他。   徐朝宗很怕她这样,立马投降,语气无奈地说,“好吧,的确认识。不过不熟,就只见过一面。”   话到此处便没了下文。   孟听雨一脸狐疑地看他,以他的性子,难道不该说一些秦渡的不好来试图劝退她吗?   “没有了?”她问。   “你想问什么?我知道的都说给你听。”徐朝宗耐心地说,“就见了一面你觉得我能对他多了解,要是我知道会有这一出,我肯定把他的生平都打听到告诉你。”   他好似想起了什么,拉长了音调,“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好像听说他家企业出现了危机,急于转型又决策失误,别的我就不知道了,也没合作。如果我跟他熟的话,你也不可能不认识他对吧?”   孟听雨这才彻底松了一口气。   徐朝宗注意着她的表情变化,微微笑道:“你怎么回事,听我说他家企业出现了危机,你好像还挺开心?”   孟听雨眉头舒展开来,“那也不是我该心烦的事。我又不懂得管理公司,连建议都没办法提。”   “而且也不是这一两年的事对吧?”   徐朝宗嗯了声,“十来年后吧。”   “瞧。十来年后的事我操什么心呢,这辈子说不定也不会发生呢。”   说完后,她又警惕地看他,“没别的了?”   徐朝宗无语:“我恨不得我立马拿到他一手黑料。这样也能撺掇你们分手了。”   孟听雨想想也是。   “好了,安心了吧。”徐朝宗低头看腕表,掩去了眼里复杂的情绪以及欲言又止,“回去吧,我还有事。”   他怕他再呆下去。   他会忍不住。   孟听雨嗯了声,走出两步后又回头说了句“谢谢”。   徐朝宗扯了扯唇角。   等目送着她进去后,他收敛了脸上的笑意,面无表情地转身离开。 第75章 JŚG   秦渡最近有些烦恼。   他发现自己其实不太能把握好跟孟听雨相处的分寸, 并不是因为他们不合拍,相反就是太合拍了,所以他无比地在意这段感情。他知道自己比她要年长七岁, 很多时候他都想照顾她, 但又担心自己会给她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 因此很多时候反而会束手束脚。   就比如,她前几天成功考过科四拿到了新鲜出炉的驾照。   他听她兴奋雀跃地说着自己的计划,比如今年最后再冲刺一把,攒到足够的钱她想买一辆车, 这样她就可以开着小车上路,还能带父母去兜风了!   其实这些事情都琐碎而又寻常。   但她说起这些来的时候, 眼里迸发出来的光芒令他沉迷。   可身为一个有一定经济能力的男朋友,他也会忍不住在想,他要无动于衷吗?   如果只听从他自己内心的想法, 他很愿意给她买一辆车, 甚至他的车库里停着好几辆没怎么开的车, 但话到嘴边又无声地咽了回去。他当然希望自己能让女朋友过得开心惬意、没有任何烦恼, 她想要的他都能给她。   思来想去,他终于想到了一个折中的办法。   一个能让她接受、而他也如愿帮她减轻负担的好办法。   秦渡的朋友很多, 但深交的只有那么两三个,现在只有一个在国内,他丝毫不客气地拨通了好友的电话, 省略根本不必要的寒暄直奔主题:“帮我个忙,找一辆看起来有些旧但是车况很好的二手车,当然, 新车落地价最好不要超过十五万。”   简而言之, 看起来很旧, 但最好车内性能跟新车有得一拼的二手车。   好友:“?”   沉默了良久后,语气笃定道:“给你的小女朋友?”   几个至交好友都知道秦渡遇上了一个比他要小七岁的女朋友。   当然都抱着真心祝福的态度,但想到年龄差也会忍不住调侃一二。   秦渡很不喜欢这个称呼,严肃地纠正道:“女朋友就是女朋友,前面不要加一个小,这样会显得很轻浮,我不喜欢。”   好友从善如流地应下并道歉:“是给你的女朋友买?”   “嗯。”秦渡语气里带了些难以察觉的喜悦,“她最近拿到驾照了 ,我要给她庆祝。”   “啧——”好友不客气地说,“什么是重色轻友我算是开了眼了,上个月我生日就没见你来,现在还要帮女朋友庆祝拿到驾照,秦渡,你真是好样的。”   “你生日有什么稀奇的。”秦渡笑骂道。   “这事儿你帮我留心。”他又补充。   “行,包在我身上,你是铁树开花,好不容易有一遭,哥几个当然要为你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这个圈子里当然大多数都是权衡利弊。   有的人谈了恋爱、爱得死去活来,但身边没人把这当回事。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不会有修成正果的机会和可能。   秦渡却不一样,了解他家境况的人都知道,秦家有先例在,只要秦渡自己愿意,他的婚事他可以自己做主,更何况,秦父秦母又是自由恋爱的典型例子,所以谁都得掂量掂量,要是秦渡跟他的女朋友真的一路顺利结成良缘了呢?   所以不管是场面朋友还是至交好友,在言语或者行动上都不会闹出不愉快,更不会不尊重孟听雨。   秦渡的确对这段感情抱着很认真的态度。   不是玩玩而已,在相处两个多月后,这样的心情就更强烈。   这天回了家,一家人坐在饭桌前吃饭时,他愉快地宣布了这个消息。   秦先生跟秦太太都不意外,夫妻俩对视一眼,秦太太温柔地笑道:“我跟你爸还在说呢,看你什么时候会通知我们,没想到还挺快的。”   儿子有没有恋爱,父母都能感受到。   秦渡最近的确很忙,既要忙工作,又要约会谈恋爱,可谓是神龙见首不见尾。   他回国后并没有在老宅居住,而是在公司附近买了套公寓,实在是这边不太方便,而他在国外的那些年也已经习惯了独居,忙的时候两个星期抽空回来陪父母吃顿饭。   可他上一次回来吃饭已经是一个多月以前的事。   秦渡还年轻,如果他刚回国就彻底执掌公司,董事会的那些元老也不会答应。   秦先生也还没退休,儿子在公司的一举一动他都有听说。尤其是最近几个月,儿子忙完就走、开会无聊的时候还会看手机,活脱脱一副陷入恋爱的模样,于是下班回来后,秦先生也会跟妻子调侃一二,夫妻俩甚至还兴致盎然地打赌,儿子究竟什么时候会向他们交待这件事。   “其实您也见过的。”秦渡看向母亲,“就是那个送您羊毛毡小人偶的孟小姐。”   秦太太微微诧异,随即由衷地赞叹,“孟小姐?阿渡眼光很好。我很喜欢她,是个很优秀的女孩子。”   秦先生相信妻子的眼光,思忖后道:“如果顺利的话,哪天找个时间请她来家里吃顿饭,怎么样?”   “我会安排的。”   秦渡知道父母有多开明,他从小到大就听长辈们说过父母的爱情故事,这些年他们感情更是恩爱到令人艳羡不已。   他的好友家中乱七八糟的事情太多。   而他的父母这些年来都是互相扶持、彼此爱护,如果真的有神仙眷侣,那么应该是他父母这样吧?   这个世界太小。   徐朝宗这样想,他最近跟一家公司谈了合作的事,都已经在走合同了,他跟王远博来拜访老板时,竟然在这公司碰到了意想不到的人——方以恒。   两人打照面时,徐朝宗正被前台领着往会议室走。   方以恒则拿着一沓资料从办公室出来。   徐朝宗淡淡地一瞥。   方以恒目光平静无波地一扫。   擦肩而过,徐朝宗顺口问了前台一句,“贵公司还有这样年轻的员工?”   前台抿唇一笑,“不是啦,是兼职员工,医学院的大学生,一个星期会过来几次,算是勤工俭学吧。”   公司里的人对这个兼职学生都很有好感。   毕竟谁不喜欢话少又踏实肯干的人呢?方以恒什么都做,帮前辈们订饭买咖啡,也帮着复印资料,还会出外勤,他一个人能顶两三个人。他虽然话很少,可这不妨碍他们脑补一出“清贫男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情节,尤其他还这样的优秀,上的是最好的医学院,长相气度更是无可挑剔。   同事们都很照顾他,时间长了,也很乐意在工作上来指点他。   渐渐地,方以恒也开始接触到除打杂外的工作。   徐朝宗对方以恒如何是没有半点兴趣了。JŞԌ   淘汰出局的对手,根本不能称之为对手。   恰好,方以恒也是这样想的,曾经他很厌恨徐朝宗,现在看到徐朝宗,内心那点厌恶的情绪虽然还是有,但不至于全身进入警备状态去跟这个人隔空斗法了。   两人都觉得对方是淘汰出局的人,没必要再浪费表情跟心思在对方身上。   因为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敌人。   秦渡,孟听雨的现男友。   方以恒来到茶水间泡茶,还听到几个同事在一边讨论着徐朝宗——   “现在的学生真是不得了,听说这个徐总大学还没毕业呢,真的是年轻有为,前途无量。”ɈȘǴ   “难道只有我注意到他长得很帅吗!”   “是哎!长得帅又有前途,谢谢他,让我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是有霸道总裁的。”   方以恒垂下眼眸,慢悠悠地吹散杯中的热气,眼里掠过一丝嘲讽。   下班后,公司有饭局,方以恒被前辈拉着一起过去,徐朝宗跟王远博也推脱不开,既然要走上创业这条路,那么应酬是无论如何也避免不了的。酒过三巡,徐朝宗还是有些撑不住,跟王远博说了声后,从餐厅出来透气,偶尔抬头看一眼夜空,心里也空空的。   喝酒不能解千愁。   同样地,事业也不能填补内心的空洞。   他甚至都不能去想孟听雨现在在干什么,哪怕脑子里只是一闪而过她在秦渡面前的欢欣羞怯,他就怕自己会忍不住,会不择手段地破坏她现在的幸福。   其实很容易。ͿŞɢ   比当初拆散她跟盛韬更容易,但他不想那样做。   有时候他都觉得他游走于疯魔跟圣人的边缘。   这辈子他都做不到去祝福她跟另一个男人,有人把刀架在他脖子上他也不会祝福,他死了埋土里也不会祝福。   可是。   他希望她能开心。   他们在一起十八年,对于后面两三年的一切,他的记忆是模糊的,但他再次回忆,猜得到她也是不快乐的。   他一边阴暗地希望她跟秦渡赶紧掰了,但另一边又会想到她在面对秦渡时浑身都藏不住的欢快。   正又一次陷入天人交加的状态时,他突然被一个身影吸引了注意力。   果然,方以恒正站在不远处,目光沉沉地盯着街边的一辆车。   秦渡毕竟跟孟听雨谈了两三个月了,他的车徐朝宗见过,方以恒也见过,车牌号也都记得。   徐朝宗隔着几步距离,想看看方以恒究竟要做什么。   难道是想通过眼神将那辆车凿出一个洞吗?   过了一会儿后,方以恒察觉到有人在看他,他转过头,漫不经心地扫了徐朝宗一眼,拿出了手机,拨通了交管电话,举报了有人违章停车。   徐朝宗:“……”   方以恒回餐厅时经过他身边。   徐朝宗语气嫌恶道:“你就这点本事?”   要么就来一次大的,这样的小动作又能给秦渡带来什么影响呢?   方以恒看都没看他一眼,继续往前。   徐朝宗心想,就冲着方以恒这层出不穷的小动作,他也该将这人再拉入到对手名单中。 第76章   秦渡终于找到了一辆完美符合他要求的二手车。   这天, 他开着这辆车来接孟听雨来吃饭。这样的代步车大街上随处可见,平平无奇的车牌、平平无奇的车型,在车道上都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他也放心地将车停到了校园门口, 孟听雨下课后快步过来时, 看到他倚靠着车门,还以为是自己眼花看错了,越走越近,看清楚了车标后, 错愕地来到他面前,又退开几步, 看了眼这车后,才迟疑着问道:“你换车了?”   秦渡忍俊不禁,为她打开副座车门, “不是我, 是你。”   孟听雨吃惊地看他, 被他推着进了车内。   等到秦渡也上车后, 她赶忙追问道:“你刚才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是我一个朋友的车。”秦渡凑过来,一边帮她系安全带一边耐心回答, “是他表弟的车,他表弟去年考的驾照,就买了这辆车练手, 车不贵,就算真的刮蹭到也不会心疼,今年上手了就换了车。你不是说想买车吗?我就跟朋友说了声, 将这车买了下来, 我想了一下, 你是新手,先开二手车练手,等熟悉了你再去买辆新的,这样不是更好吗?”   孟听雨盯着他。   像是要看穿他一般。   秦渡无奈地笑道:“怎么,我脸上有脏东西?”   孟听雨摇头,心里百转千回,最后真心实意地说了一句:“谢谢。”   她并非如他想象的那样没有经验,是白纸一张。   其实秦渡的顾虑她也能感觉到,或许在她不懂事的年纪,她会非常抗拒家境悬殊的恋爱带来的落差感,也会在意外界那些可能并不好听的流言蜚语,但现在的她不会,相反,她更珍惜他顾虑的心情,也更为他小心翼翼的举动而触动。   如果不是在意她的感受,他完全可以拉着她到车库或者4S店,大方地向她展示他的财力,让她选一辆她喜欢的车。   正是因为在意,所以才要这样折腾许久,找一辆他觉得她能接受的车。   秦渡是彻底松了一口气,在相处中,他知道她并不是那样心思敏感的人,她总是这样坦然,反而是他畏手畏脚。   其实,他不知道的是,孟听雨从未在意过她喜欢的人是贫穷还是富有,秦氏继承人的身份至少在她这里是没有光环的,她更喜欢的是他这个人,所以她不会在他面前因为家境悬殊而自卑。   她从来没有觉得他们是不平等的。   见孟听雨没有不高兴,秦渡心情也不错,两人将看电影这个活动暂时挪到后面,由她开车,他坐在副驾驶座当教练,车辆汇入主干道,跟其他车辆一点一点地拉开距离,最后来到了人烟稀少的郊外小道。   将车停好。   他们在路上买的咖啡此刻也派上了用场,两人坐在车内,舒服又惬意地看着天边跟咸蛋黄似的夕阳一点一点落下山头。   橘色的光芒洒满了整片大地。   周边还有小屋的烟囱里升起寥寥炊烟。   车内的音响播放着他们两个人都喜欢的音乐。   孟听雨难以抗拒这样简单却又温情的时刻,她喝了一口咖啡,侧过头看向身旁也处于享受中的秦渡,眼里带笑轻声道:“我以前就想象过这样的场景,不需要什么鲜花什么大餐,看日出就算了,我起不来,但两个人坐在车里看着夕阳落下,感觉会成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一幕。”   秦渡思忖片刻,故作认真地问她,“那时候你的幻想里,另一个人是谁?”   孟听雨一愣,无奈地歪头一笑,“在吃醋吗?”   “有点,但不多。”秦渡语气得意地说,“不管你曾经幻想的是跟谁,那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现在实现这一切的人是我。”   他顿了顿,凝视着她道:“凡是你幻想过的事都可以跟我说,我可以做到的绝不推三阻四。当替身也没关系。”   孟听雨终于憋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整个车厢都是她清脆的笑声。   其实在她的幻想中,并没有具体到跟某个人。跟徐朝宗在一起的时候,她想的是他,跟盛韬在一起的时候,想的是盛韬,那么,现在跟秦渡在一起,她满心想的也都是他。   气氛极好。   在夕阳落下的那一刻,两人牵手、拥抱、亲吻。   秦渡身上的气息很好闻,是一股很清淡的木质香味。靠着他的肩膀,那股淡淡的气息萦绕在她的鼻间挥之不去。   ……   回去的时候,天已经暗了下来。秦渡不放心孟听雨这个才拿驾照的新手在晚上开车,尤其上了主干路之后,经常会发生堵车现象,于是由他开车,孟听雨坐在副驾驶座同他闲聊。   没想到离燕大还有几公里远时,孟听雨竟然看到了在路边等车的徐朝宗。   秦渡比她更早看到,他刻意地将车速减慢,侧头征求她的意见,“好像是你那个朋友,要不要载他一程?”   孟听雨有些犹豫。   可秦渡把她的犹豫当成了默认,车已经开到了徐朝宗的面前。   徐朝宗神色漠然,根本没注意到周遭的一切。直到秦渡打开车窗,他首先看到的是坐在副座的孟听雨,神情还没来得及缓和,便听到秦渡温和有礼地询问:“徐先生,是不是回学校,不介意的话,我跟听雨送你一程?”   徐朝宗下意识地攥紧了手,就在孟听雨以为他会拒绝时,他懒散地扯了扯唇,声音低沉地回,“那就麻烦了。”   说完,他没再犹豫。   拉开了后座车门,长腿一迈,上了车,正好坐在离孟听雨最近的后座靠右窗的位置。   徐朝宗好像真的只当自己是普通朋友般与孟听雨寒暄,“好巧。”   孟听雨笑,“是挺巧的,我还以为自己看错了。”   秦渡也道:“我可没看错,徐先生在人群中还是很好认的。”   “是吗。”徐朝宗自嘲一笑,“的确很好认,周围都是成双成对,就我一个人站一边。”   秦渡回,“徐先生没有女朋友吗?”   “没有。”徐朝宗疲倦地说,“太忙了,根本没时间考虑这件事。”   “徐先生也在兼职吗?”秦渡开玩笑似的说,“国内这边的大学生都很勤奋努力,像徐先生这样的人,应该很多人喜欢。真的想谈恋爱的话很容易,就只怕心思不在这上面。”   “那秦先生可能没听说过一句话。”徐朝宗拉长音调,“追猪追狗都不追徐朝宗。”   孟听雨扑哧一声,没忍住。   徐朝宗听到她的笑声,无可奈何地说,“好像是我们系女生私底下流传的一句话,听雨,你听说没有?”   “怎么会?”秦渡似乎有些惊讶,侧过头去问孟听雨。   孟听雨笑着点头,“叶思思是他们班上的同学,她之前有讲过。”   “很有意思。”   正好交通信号灯显示红灯,秦渡侧头看她,笑着伸出手去拉她的,两人十指紧扣。   徐朝宗目光冷硬地看着这相握的两只手。   淡淡地撇过头去,似是心烦到无以复加,他伸手,捏着眉头。   秦渡不着痕迹地从车内后视镜瞥见他这动作,微微一笑,记起什么,眼里掠过一丝沉郁。   严格来说,秦渡跟徐朝宗也是因为孟听雨才认识。   秦渡即便有心想试探一二,也不会挑在她还在场时,这未免失了分寸。   徐朝宗倒是想出言挑衅,但他深知,他现在跟她的关系才缓和,如果在她的男朋友表现出哪怕一丝一毫的攻击性,她都会察觉出来并且在她心里他再没有转圜之地。   于是车内又恢复了几乎令人尴尬的沉默。   徐朝宗神情寡淡地看向车窗外。   他当然知道秦渡突然拉她手的举动是为了什么。   可秦渡还是太小看他了。   很快地就到了燕大,秦渡将车停好,徐朝宗落后几步,并没有跟他们并肩而行,三个人在某个路口分开,秦渡送孟听雨回女生宿舍,徐朝宗去了别处。   天色已晚。   跟秦渡相拥道别后,孟听雨便在他的注视中走上台阶进了女生宿舍。   再也看不到她的身影后,秦渡才漫不经心地转身,漆黑的眼眸瞥向过来的那条路。   几分钟后,徐朝宗闯入了他的视线中。   两人对视,明明不久前还在车内客气地对话寒暄的他们,这一刻却视对方为无物般,眼神都没多停留一秒。   徐朝宗在楼下等着。   秦渡也没离开,好整以暇地等待着什么。   徐朝宗神情讥诮。   几分钟后,女生宿舍门口出现了一个人,秦渡看了过去,打从心里松了一口气。   不是孟听雨,是一个短头发的女生。   短发女生看到徐朝宗后快步下台阶,气喘吁吁地来到他面前,一个劲地在道谢,“徐朝宗,真是谢谢你!还好你们是最后一个走的,不然我这随身听估计就得丢了。”   徐朝宗礼貌地后退一步,脸上挂着的是客气的笑容,“应该的,都是同班同学。”   两人又闲聊般说起班级里的一些事。   秦渡顿感无趣。   当然神情也有几分不自在。   他都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了。   在他的预想中,他希望看到的是哪一幕?   秦渡转身大步离开,瞥见他离开的身影后,徐朝宗才及时地终止了话题,对同学说道:“下次再聊。”   短发女生意犹未尽。   倒不是对徐朝宗有什么想法,她们班上的女生早就看开了才不会将宝贵的时间浪费在根本不可能的人身上,但跟徐朝宗讨论跟学习有关的事情,真的会茅塞顿开,谁会不喜欢跟学霸交流学习经验呢?   徐朝宗想到秦渡离开时的神情,顿时神清气爽。   低级的错误他犯了一次,就绝不可能再犯第二次。   从现在开始,秦渡在明,他在暗。   在明处的那个人,走错一步都是大忌,不是吗? 第77章   很快地, 他们迎来了元旦假期。   孟听雨知道对于这次的假期,秦渡计划了很长时间,她知道被人临时放鸽子是一件多么恼火的事, 所以在元旦前, 她连着加班了快一个星期, 才终于挪出了三天假来。   她现在每个星期都很忙,跟馨铃公司那边签了合同,每个月都要给出构思图,这是她的兴趣爱好, 她不想放弃,不管多累, 晚上她都会将自己乍然出现的灵感记录下来,努力都是有回报的,她现在的创意, 每个季度都会被采用那样一两个。   从馨铃公司这边得到的收益, 她都会存进另外一张卡上, 这张卡不到非常时刻她不会动用。JSǦ   除此之外, 她给董曼当助理也很忙。   每个星期都会抽空过去社里一趟,有时候晚上坐在书桌前会扛不住突然睡过去, 等醒来时都已经是第二天清晨……   虽然很忙,但收获特别丰富。   像繁锦这样的通讯社,多少人削尖了脑袋都想进去, 很多人即便有实习的机会,最后转正的几率都是小之又小。   她跟秦渡在一番“争论”之后,由她胜出, 最后选择的旅游地点是海岛。   大概是两人恋爱后第一次旅游, 秦渡计划周详, 什么都安排好了,也不会出现突发事件,两人下飞机后,便感觉到了一股热浪袭来,这个时节的海岛自然不比夏天那样炎热,可舒适的二十多度的天气,让备受低温“折磨”的两个人都同时舒了一口气。   秦渡很早前就让助理订了离海滩很近的一套联排别墅。   孟听雨一边惊喜于院落竟然有游泳池,却也一边感慨,“就我们两个人住,会不会有点太空太大?”   “怎么会。”秦渡哑然失笑,“这样更安静些,我不太喜欢住酒店。”   “也行。”孟听雨认真点头,像是说服自己一般,自言自语道,“反正我们也就住两个晚上。凑合凑合吧。”   秦渡被她认真自言自语的神情可爱到。   听她一本正经地说“凑合凑合吧”,真的很有意思。   可能也只有她会认为来海边度假住别墅一件凑合的事。   她与旁人向来都与众不同。   两人放下了行李休息了一会儿后,便手牵着手出门,为了充分感受到在海岛的快乐,孟听雨在看到秦渡的计划时,从他手中抢过钢笔,郑重其事地将两项改掉。   开车。这点她直接打叉。   对此她振振有词:“海岛天气这么舒服,开车多没意思!骑小电驴!”   秦渡震惊:“小电驴?”   她叉腰:“是的,你没看过电影吗,在环岛时骑小电驴才是正确姿势。”   秦渡:“……我应该不会。”   她得意:“我会!!”   秦渡:“。”   请做饭阿姨。她重重打叉。   她斜看他一眼:“秦先生之前不是说过在国外的时候自己经常下厨吗?骗我?嗯?”   秦渡:“……行。”   当然是心甘情愿当煮饭公。   秦渡早就让人买了电瓶车停在院子外面,孟听雨可算找到了可以全方位碾压秦渡的技能,她戴好头盔,很大气地将另一个头盔扔给他,拍了拍后面的座位,“上来吧,放心,我超会的,不会让你摔跤。”   秦渡忍着笑意坐在后座,又出声故意道:“我可能还是会有点怕。”   孟听雨扭动车把手,很酷地回头,“那你可以抱着我,但最好不要尖叫。”   秦渡没客气,立马伸手环住她的腰身,紧地她连声抗议,“你要勒死我啊?”   “出发吧孟卡丘。”他发出命令。   孟听雨被他逗笑,发动电瓶车,嗖地一下冲了出去。   蓝天白云,不远处是一望无际的大海,微风舒服,阳光也不刺眼。秦渡突然觉得,果然在这种时候不适合开车。   两人来到了附近的海鲜市场。   秦渡有轻微的洁癖,站在市场门口还有些犹豫。   比起他从前的从容镇定,他现在这模样更令孟听雨喜欢,她拉着他的手,笑嘻嘻地说:“不然你就在门口等我,我进去买,真的,我做了功课的,买海鲜还是要在这里买。”   秦渡做着挣扎。   最后还是咬咬牙牵着她进了带着浓重海腥味的市场。   两人就像是来度蜜月的新婚夫妻,看什么都新鲜,买了不少海鲜,等两人都提着袋子从市场出来时,才考虑到只有他们两个人吃饭这件事……   重新回到海边别墅。   两人分工明确,秦渡来处理海鲜,孟听雨按照食谱来下厨,这也难不倒她。   厨房是开放式的,一抬头还能看到落地窗不远处的海岸线。   秦渡一开始动作还比较生疏,但他领悟能力强,没一会儿就熟练上手。等他将海鲜都处理好后,孟听雨正在炒鱿鱼,他起了恶作剧的心思,趁她没注意从背后抱住她。   孟听雨被吓了一跳。   因为他的嘴唇刚刚好触碰到她的耳垂。   她直接将锅铲一扔,不停地往后缩,一边缩一边求饶似的喊,“别,等下菜要糊了!”   ……   等两人从厨房出来时,原本计划好的三菜一汤,硬生生地缩减为一菜一汤。   孟听雨其实很少很少下厨做菜。   她很讨厌油烟味道沾在身上,所以宁愿备菜洗菜,都不要炒菜。吃过饭后,秦渡很自觉地包揽了收拾残局的任务,她从行李箱拿了换洗衣服出来要去洗澡冲凉,冲走一身的油烟。   正在这时,她放在茶几上的手机振动了一下。   徐朝宗正闲着没事,路过药店时想起跟父母的电话中他们提到的事情,便走了进来。   他不太记得前世孟听雨给他妈买的都是什么药膏贴。   拿出手机给她发了条消息:【听雨,你还记不记得以前我妈用的是哪个牌子的腰贴?】   他等了几分钟,她还没回复。   他再翻了翻通话记录,发现上次通话已经是半个月以前,那么,按照这个频率,他现在是不是可以给她打个电话呢?   抱着这样的想法,他特意清了清嗓子,情绪都到位、也斟酌好了要说什么话后,这才拨出了她的号码。   随着手机不停地振动。   刚收拾好厨房的秦渡走了出来,朝着客厅走去,见是她的手机在响。   屏幕上显示是一串陌生的电话号码。   他微微思忖后,来到洗手间门口,敲了敲门,扬声道:“听雨,你手机响了,是陌生号码,要不要帮你接?”   孟听雨听到声音,关了下花洒,随口回道:“估计是推销号码,你帮我接了吧。免得等下又打,很烦人。”   说完后,她又开了花洒冲澡。   秦渡在这边挂断之前,终于摁下了接通键,“喂,你好。”   徐朝宗一开始还以为自己拨号拨错了,但意识到这件事根本不可能发生时,他才倏然攥紧了手机。   显然已经猜到接电话的人是谁。   “请问哪位?”   徐朝宗想,他现在应该做什么呢?   他该直接一声不响地挂了电话吗?   当然不。   他深吸一口气,将那股冷厉的情绪全都压回胸腹内,任由它翻腾,忍得牙都疼了,才若无其事地笑道:“你好,这是孟听雨的手机吗?我找她有事。”   在他开口时,秦渡就辨别出了他的声音。   秦渡脸上的笑意一点一点地消散,他目光平淡且漠然,语气却极为客气,“是徐先生吗?我是听雨的男朋友秦渡。”   徐朝宗诧异的声音从听筒那边传来,“是徐先生?我还以为是……”   他故意停顿了两秒,“我还以为是听雨的爸爸。”   秦渡:“徐先生幽默。”   “听雨在吗?”徐朝宗故作不知地问,“我有件事想找她帮忙问问,能不能将电话给她。”   秦渡好脾气地回,“你等等。”   说着他刻意加重了步伐,又来到洗手间门口,故意让徐朝宗听到阵阵水声后,才语带歉意地回道:“听雨现在没办法接电话,她在洗澡。”   这头早就强忍着的徐朝宗面无表情地垂眸。   攥着手机的力度很大,几乎要将手机捏碎才罢休,手背上青筋暴起。   连呼吸都变成了一种酷刑。   他感觉到有无数把刀子钻入了他的身体中,四处游走,每到一处就是一个血窟窿。   秦渡无声地、耐心地等着。   他没有再喊他,而是如闲庭信步般从容回了沙发,坐着,等着那头的回击。   如果电话那头的人,还有那个力气回击的话。   徐朝宗几乎用尽了全身力气,才微笑着说道:“那真不巧。等听雨忙完了,麻烦让她回我个电话。”   他这样的平静,反而让秦渡微微蹙眉。   也许是他狭隘了,但在他的印象中,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尤其是男人,是最容易被激怒的。   这时候的他们仿佛是无法控制情绪的动物。   一点就炸。   胆小的人,很容易遇到一点挑衅就退缩,比如她那个在咖啡店兼职的朋友。   胆大的人,遇到挑衅就会暴怒,会不分青红皂白地说一些全无体面的幼稚话。   这个徐朝宗,是什么样的人呢?   或许他不该轻视,至少不能轻视徐朝宗。   秦渡应道:“好,等她洗完澡我会转告。”   “谢谢。”徐朝宗甚至是面带笑意说出这个字的。   “不客气。”   徐朝宗挂了电话后,站在药店里,周身都散发出一种极低的气压。   店员迟疑着不敢上前。   本来想问这位先生是要买什么药,现在……这人看起来就不好招惹,像是发怒的狮子一般。   有那么一个瞬间,徐朝宗很想、很想将手里的手机砸碎,甚至都快做出这个动作了,他一抬头,竟然看到墙壁上的镜子里的自己。   惊怒、狂躁、嫉妒,尽显无疑。   无一不在体现出他现在的失败。   他一点一点地收回了这些情绪,脸上的神情也恢复平静,他还沉着冷静地抬手,整理了一下衣领,再抬起头来时,又成为了那个无坚不摧的徐朝宗。   看来,情绪失控的人并不只是他。   不然那位从容自得的秦渡,又何必非要在电话里说上那一句呢?   难道不觉得告诉另一个男人自己的女朋友在洗澡这件事,不仅无聊,且可笑到了极点么。ͿŠĢ   这头挂了电话的秦渡,也静静地坐在沙发上。   在这屋子里还听到海浪拍打礁石的声音。   他取下眼镜,捏了捏鼻梁,神色凝重,在短暂的胜利之后,他也心绪难平。   他何必自作聪明地说上那一句话?   洗手间的水声停下,传来了转动门把手的声音,他不紧不慢地戴好眼镜,又恢复了之前的谦和稳重,起身,一边走过去一边笑着问道:“洗完了?” 第78章   孟听雨带着水汽出来, 歪头用干毛巾擦着头发。   她已经忘记了刚才那个插曲。   实在是最近接到的广告推销电话太多,她以为又是推销的。   秦渡主动将手机递给她后,边转身去找吹风机边语气寻常地跟她提起, “刚才是你朋友徐朝宗打来的, 他好像有事要找你, 让你等下有空给他回个电话。”   孟听雨一愣,“他打来的?”   其实她跟徐朝宗的来往并不密切,不管是谈恋爱前还是谈恋爱后,她虽然不至于故意躲着他, 但跟他见面的次数是真的很少。   自从知道她又恋爱后,他电话跟短信都很少了。她知道他也很忙, 两人又不在一个学院不是一个系,在学校里几乎都没怎么碰到过,冷不丁听到是他打来的电话, 她还有些纳闷疑惑。   不过从秦渡的语气中也能听得出来。   徐朝宗应该没在电话中失态。   这倒是可圈可点的一个进步。   “嗯。”秦渡找到吹风机, 冲她招手, “来, 我给你吹头发。”   孟听雨:“现在气温二十多度也没必要吹吧。”   虽然这样说着,但她还是走了过去, 坐在沙发上,秦渡站在她身后,打开吹风机, 温热的风萦绕着。   吹风机的声音很小很小,并不会影响到他们聊天。   “我还觉得挺奇怪的。”他轻笑,“你怎么没保存他的号码, 我还真以为是推销号码, 很生疏地问是谁。这下好了, 他肯定也知道你没存他的号码。”   “忘记存了。”孟听雨说的是实话,“而且我们联系也不多。”   “所以我有点尴尬。”他说,“好像拆穿了你很懒、没存他号码这件事。”   “没事啦!”孟听雨不甚在意地回。   她怀疑徐朝宗也没保存她的号码。   “你该不会也没保存我的号码吧?懒虫。”他凑近了她,语气危险地逼问。   孟听雨对他的气息太敏感,生怕他又触碰她耳垂,神经反射似的往前一缩,“保存了保存了,不信你自己看啊!”   秦渡修长的手指穿过她的发梢,闻言低声笑道:“不用试探我,我没有检查女朋友手机的习惯。”   “当然,我的手机随时欢迎你检查。”他说。   “少自作多情,谁要检查你的手机啦。”孟听雨轻哼。   秦渡点到即止。   有些事做过一次就没必要做第二次。而且他也不愿意去试探她,如果有一天她喜欢上别人,那以她的性子,她会直接跟他分手,所以,现在她还跟他在一起,这代表着她现在心里也只有他。   他自己的胜负欲作祟,没必要去试探她、怀疑她。   两人都没再提徐朝宗,仿佛这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过客,都不会成为他们聊天的主题。   等头发吹干后,秦渡以回复邮件为由上楼。   孟听雨这才翻了通话记录,没犹豫,拨出了徐朝宗的号码。   他倒是秒接:“喂。”   他语气轻松,甚至还有心思调侃开玩笑地说:“等等,现在是秦总还是听雨?”   孟听雨心里一松,眉头也彻底舒展开来。   知道徐朝宗现在跟以前不一样,但真的感受到时,她的心情也特别好。   “你猜。”她来了兴致,也跟他开玩笑,故意粗声粗气地回。   徐朝宗忍俊不禁,低沉的笑声从那头传来,“好,不跟你开玩笑了,我今天找你的确是有正事,我妈腰椎不是有点问题吗?我记得你以前给她买的腰贴,她就说用着很舒服,是什么牌子的?”   孟听雨沉思了片刻,“我不太确定现在有没有。等下我把牌子发给你,你自己问问,其实腰贴的效果都差不多,只能缓解,主要还是要每天坚持做操,你要是有空的话,你就去医院挂个号,医生都会教的。我一起发给你。”   “好。”徐朝宗语气疲倦地说,“谢谢。”   这一声谢谢是真心实意的,同时也是两种意思。   不止是当下的感谢,也在谢谢她过去那些年来对他父母点点滴滴的好。   孟听雨叹了一口气,“没事,应该的。”   向来都是真心换真心,他对她的家人们好,那她也会对他的父母好,更何况他父母又都是忠厚老实的长辈,对她也格外疼爱。   徐朝宗把握好分寸。   以前他很想提过去的事,想要告诉她,他们过去那么那么好,想要她再回头看看他。   可现在,他不愿意再提,每提起一次,都是他过去忽视她的一道铁证。   事到如今,连他想起婚姻生活最后的那几年,他都觉得自己陌生。   也难怪她要离开他。   “好了。”徐朝宗说,“我还有点事,下次再聊。”   孟听雨嗯了声,“等下我给你发短信,有什么不懂的你再问我,其实……阿姨腰椎的问题,虽然治不了本,但越早重视越好,不会是白费功夫的,这样阿姨以后的生活也会舒服很多。”   “好。”   挂了电话后,孟听雨回忆了一下以前的事,认真地给徐朝宗编辑了短信,她只将自己还记得的都写了进去。   徐朝宗很快地回复了消息:【收到,多谢。】   徐朝宗第二条短信也来了:【另外,新年快乐,希望你万事如意,永远开心。】   她莞尔,收好手机,拿着相机来了院子里,拍了二十多分钟的照片后,想到还在可怜加班的秦渡,抿唇带笑回了厨房,给他做了一份爱心水果捞,才上楼,到门口时,出于职场的习惯,敲了下门,“秦总,我可以进来吗?”   “小孟,进来吧。”   她推门而入,笑意盈盈地看他,“小孟是什么鬼。”   “开心鬼。”秦渡逗她,“你刚才的口吻好像我秘书跟助理,我平常也叫他们小张小吴。”   “水果捞。”孟听雨将盘子放在他书桌前,眼睛亮晶晶地他,还催促他,“尝尝看。味道还不错。”   秦渡先喂了她一口后,再尝了一下,立马给酸得皱眉,“这什么?”   孟听雨这才恶作剧成功,比了个剪刀手后,也受不了嘴里的酸味,“好酸好酸!”   她很喜欢跟男朋友开这样的玩笑。   比如咬了一口果子后,惊喜地说“好甜”,然后让对方也吃一口,两个人一起被酸到表情扭曲。   秦渡无奈地一拍额头,“我开始想念才跟我认识时的那个你了。”   孟听雨果断地又挖了一勺水果捞递到他嘴边。   这是惩罚。   秦渡“敢怒不敢言”,视死如归地张嘴,看着孟听雨乐不可支,他心里那点来自于对自身的不满也烟消云散。   偶尔他会不经意地扫过她的手机。   手机有时候会不会也是潘多拉的盒子呢?   他永远也不会让自己变成失控到令自己都厌恶的人。   这三天两晚,孟听雨跟秦渡常常都有种不经意踏入到世外桃源的错觉。   这里太舒服了。   没有拥堵的交通道路,没有阴沉寒冷的气候,也几乎没有工作跟学业的压力。两人每天睡到自然醒,他们会挤在同一个洗手台刷牙洗脸,看对方出尽洋相,秦渡兴致来了,还要给她画眉。   显而易见,秦渡这辈子都别想成为专业的化妆师。   孟听雨看着自己跟蜡笔小新有得一拼的眉毛,追着秦渡满屋子跑,直将他的胳膊咬出牙印才罢休。   洗漱之后,他们会骑小电驴绕着海滨路走一圈,来到当地人推荐的早餐店,然后再手牵着手去买菜。   秦渡也交给了孟听雨一个很重要的任务。   那就是在离开之前,教会他骑电瓶车,这件事特别重要。   秦渡是个很厉害的学生,孟听雨不想教会徒弟饿死师傅,故意将教程放慢,但他领悟能力太强,她都没怎么教他就学会了,这个马上就二十七岁的男人还很幼稚很得意地说:“我也不想学这么快,可是没办法耶。”   他还故意学她的语气。   孟听雨:“……幼稚!”   只要是旅行,就会有结束的那一天。   在坐上回燕市的飞机时,孟听雨依依不舍地透过窗户看向地面。   马上就要穿上厚厚的羽绒服了。   秦渡拉着她的手,语气笃定地保证,“放心,我们还会再来的。等下次假期我们再来。”   有人说过,旅游是最快能鉴定出两个人适不适合的办法之一。   经过这次旅游,秦渡更觉得自己跟孟听雨非常合拍合适,其实他们恋爱也才四个月左右,但意外地,他偶尔也会幻想未来。   以前听父母的感情故事时,他其实不太理解,为什么他父亲能在见过母亲一面后就陷入爱河,为什么在只相处了一个月后便决定要娶母亲回家。   现在他都理解了。   如果碰到了这样一个人,所有不可能都会变成可能。   ……   下了飞机后,已经是傍晚时分。   秦渡工作也很忙,这三天假也都是他挤出来的,回了燕市后直奔公司。让司机送孟听雨回学校,两人在停车场分别。   等司机将孟听雨送到学校门口时,已经是晚上八点。   秦渡还不忘给她发消息:【吃晚饭。拍照给我看,比剪刀手。】   孟听雨:【这么严格?】   秦渡:【怕你偷懒不吃晚饭,或者干脆啃面包。】   秦渡:【或者我让助理给你点个外送?】   孟听雨赶忙回:【不用不用!我拜托静静给我带了饭,饭,饭,是饭(重要的事情要说四遍)】   秦渡:【拍照,记得。】   孟听雨收好手机。   她拖着小箱子走在路上,这个点都没什么人。   本来司机非要帮她送进来,但她不太好意思便拒绝了。   今天燕市也很冷,没有海岛那样舒服。她仰头呵出热气,拖着箱子滚轮的声音在这寂静的夜晚也有些突兀,快走到路灯下时,她放慢了脚步,还以为是自己看错了,伸出手去,果然接住了一片雪花。   下雪了?   这是这个冬天的第一场雪呢!   她顾不上寒冷,脸上露出惊喜的神情。   徐朝宗就在她身后不远处。   在校门口时他就看到了她,从她下车后,他便一直默默地跟在她身后。   她时不时就顿足,低头,好像是在回消息。   浑身都散发着快乐的气息,还斜背了一个椰子包,上面挂着一串贝壳,一走动便发出撞击的声响。   她应该是跟秦渡出去玩了。   他猜,肯定是去海岛了,她一向喜欢蓝天大海。   在这个初雪的夜晚,她走在前面,他在后面,一直到她进了宿舍楼,她都没发现他陪她走了一路。   她的头发上落了一层雪。   他的头发上也是。   如果这也算是白头到老的话。徐朝宗伸手接住雪花,手已经冻得没有知觉。 第79章   下课之后, 方以恒在脑子里回顾着今天老师讲的知识点。   放在羽绒服口袋的手机振动了一下,摁亮一看,是兼职公司那边的前台给他发的消息:【小方, 明天晚上你有空吗?黄总宴请投资商, 听说那个投资商很注重养生, 我跟梅姐商量了一下,如果你这边有空的话,明天能不能一起过来吃顿晚饭?放心,给你按加班工资算, 不让你吃亏。】   方以恒:【王姐,我可能帮不上什么忙, 我读的是临床专业。】   前台:【知道呀!不过没事,就是亮亮你的专业就好,放心好了, 聊养生梅姐更懂!主要是想让黄总满意, 帮个忙行吗?】   事实证明, 即便是未来的医生, 在外行人看来也是有一定分量的。   尤其是方以恒念的又是全国闻名的医学院。ĴŚǦ   谁也没指望他跟投资商能聊几句,无非是想把他拉来当吉祥物。   方以恒没再犹豫纠结:【好。】   与此同时, 王远博也很重视这次的饭局,他们跟合作公司都已经在拟定合同,现在双方都想拉一个投资商进来。徐朝宗倒还好, 不像王远博跟殷明那样兴奋雀跃又紧张,他前世跟太多人打过交道,也是在商场上摸爬滚打了多少年, 有的事还真不是能在饭局酒局上就能谈妥的, 商人重利, 只要利益足够,就算一顿饭都不吃也可以,相反,利益不够打动人,三天两头请人家吃满汉全席也没用。   第二天,王远博跟徐朝宗出发去合作公司定好的餐厅。   做技术殷明不在话下,但跟人交际,殷明就完全不在行了,之前他也去过这样的饭局,为了避免自己多说多错,他干脆不说话埋头苦吃。可饭局之所以为饭局,必然是要向在场的人一一敬酒,这可就为难他了,去过一次后,说什么他都不愿意再去第二次。   一行人进了餐厅包厢后,那个投资商还没到。   方以恒坐在靠角落的位置。   包厢里是一张大圆桌,估摸着也能坐十几个人。徐朝宗还有些诧异,像这样的饭局,方以恒一个不搭边的兼职生过来做什么?   王远博极会跟人聊天。几句话就将包厢里的气氛炒热,在场的人正互相说笑寒暄时,有服务员推开包厢门,然后退到一边,黄总带头站了起来,他有一张很喜庆很有亲和力的脸,只看外表的话也想象不到他是一个老板,徐朝宗跟王远博也跟着起身,目光迎向门口的人。   门口两个人在互相推让。   年轻的男人躲不过,只能微笑颔首着先踏进包厢来。   在场十来个人,只有徐朝宗跟方以恒在看清楚来人后,神色一变。   “向总,你太客气了。”秦渡似是不经意地一瞥,依然跟旁边一个矮胖的中年男人客气推脱,“你的饭局我怎么方便托大?”   向总喜不自胜地回,“是秦总太见外了,这不正好碰到吗?您是贵人事多,今天就让我蛮横一回,实在是有好多话想跟您聊,每次跟您秘书打电话约时间,您秘书又说您应酬多行程忙。择日不如撞日,今天这都是自己人,老黄是我多年的朋友,大家都热闹热闹,互相认识也是一桩美谈嘛!”   黄总接收到了向总的眼神示意,也赶忙走上前来跟秦渡握手交谈,“秦总您好您好,早听向总提起您很多次,一直没机会见到,今天巧遇,就由我做东请您二位吃饭,您可千万要给个面子。”   于是,饭局画风一转。   本来是徐朝宗跟黄总作为东家要游说向总投资,现在秦渡一来,便成为了他的主场。   就连徐朝宗跟王远博都退居二线,冷眼旁观,听黄总跟向总换着花样吹捧秦渡。   王远博自然也认出了秦渡是何方神圣,担忧地看了徐朝宗好几眼。   这是什么孽缘啊!   就这么大的包厢,就这么一张圆桌,坐着孟听雨的前任初恋以及现任男友……   要是盛韬再过来,四个人都可以凑成一桌麻将了!   徐朝宗在短暂的愕然后,又恢复了如死气沉沉的平静,不再多说一句话,只当自己是背景板,专心吃菜。   方以恒偶尔抬头看一眼秦渡,视线也会扫过徐朝宗。   他淡淡地一笑,今天倒是没白来。   所有的应酬饭局都避不开一个环节——敬酒。   而在酒桌文化中,也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饭桌上的人都要挨个向比自己“地位”高的人敬酒拍马屁。   王远博也没什么心理负担,他还顾忌着自己的朋友,起身时,也是以“公司”名义向秦渡敬酒。这样徐朝宗就没必要再过这扎心的一环。   秦渡很给面子,沾了沾酒杯后,气定神闲地扫了徐朝宗一眼,“徐总,不如我来敬你一杯?”   顿时,在座的人,除了目光冷漠的方以恒以外,其他人都面面相觑。   尤其是黄总,在僵持的气氛中,试探着问道:“秦总跟小徐认识?”   “自然。”秦渡意味深长地说,“我跟徐总可是交情匪浅。”   这交情匪浅四个字,很难不让人去联想。   真要关系好,至于到现在两人都没说话?   再看看徐朝宗那神情寡淡的脸。   黄总跟向总同时都在心里捏把汗,敢情这两位是有什么过节?ɈȘǦ   王远博出来打圆场,又给自己的杯子倒了些酒,客气地笑道:“秦总,我们徐总最近身体不太舒服,医生也建议别碰酒,要不这样,我代替徐总敬您三杯?”   秦渡扯了扯唇角,并没有应答。   向总是人精中的人精,一看这架势,在心里品味了好几次后,已经权衡好利弊。他也看过投资计划,这个姓徐的年轻人不足为惧,不过是运气不错的创业大学生罢了,怎么能跟秦渡这样的人相提并论?   黄总还有些犹豫。但他心里也觉得徐朝宗性子太冷硬了,就算身体不舒服,这时候也该强撑着喝到秦渡满意为止,两人真有什么过节,也好趁机化解才是。   向总心里有了主意,笑眯眯地说,“这位是徐总,你们的投资计划我还没认真看,要不这样,给个面子,你今儿喝三杯,我回去后一定挑灯夜读好好看看计划书?”   这算得上是威胁了。   秦渡盯着徐朝宗,他倒没有小心眼到要给徐朝宗设置什么阻拦,那太不入流,他只是想掂量掂量,徐朝宗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值不值得他认真把这个人当对手来看待。   王远博在心里直叹气!   怎么就这么不巧呢?都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结果闹这一出?   这些人谈恋爱能不能不要影响到正事?这样真的显得很蠢啊。   他了解徐朝宗,徐朝宗是一个很骄傲也自傲的人,秦渡这般挑衅,老徐当场没发作已经很令他惊喜了……怎么可能低头去陪酒三杯。   徐朝宗目光漠然地与秦渡对视。   他突然弯了弯唇角,神情掠过一丝讥诮,似乎在讽刺秦渡:你算什么货色,也不过如此。   秦渡神情凛然,已经坐直了身体。ͿȘǴ   在大家的注视下,徐朝宗潇洒地起身。   王远博缩脖子闭眼:糟糕!要砸杯子了!   下一秒,徐朝宗伸出手,拿起酒瓶往杯子里倒酒,倒得满满当当,甚至溢出来,他才轻笑一声举起杯子一饮而尽。   接着是第二杯、第三杯。   秦渡的脸上已经不见笑意。   气氛更是紧绷。   徐朝宗看向向总,玩笑般问道:“是不是还要再喝三杯,向总才考虑跟我们合作?”   向总面色一僵。   徐朝宗却不等他回答,又往杯中倒酒,仰头将酒喝掉,一杯又一杯,喉结滚动。   王远博坐在一旁心乱如麻,毕生的情商在这一刻派不上任何用场,谁都看得出来,秦渡跟徐朝宗不对付。   见徐朝宗跟不要命似的喝酒,他实在放心不下,伸手要去扯他。   徐朝宗回头,目光沉静地看了他一眼,阻止之意不言而喻。   等喝够了后,他将杯子放下,温和一笑,“向总,今晚可别忘记回去看我的计划书。这么多人都看着呢对吧?”   秦渡眼眸低垂,指腹无意地抚了抚自己的袖扣,恢复了之前的温文尔雅,语气甚至带了些欣赏,“徐总好魄力,向总,我也是见证人,你答应的事可千万要做到。”   向总:“……”   黄总干巴巴笑道:“肯定的,我们都是讲道义讲信用的人,向总不会食言的。”   徐朝宗颔首,“那我静候佳音。”   这一顿饭,大家都吃得小心翼翼,结束得也更早一点,在跟秦渡打过招呼后,黄总跟向总便匆忙离开。   王远博扶着徐朝宗,压低了声音,叹了一口气道:“你这是做什么,你知道自己喝了多少吗?要真是忍得住,一开始就向他敬酒不是更好?”   徐朝宗懒散冷漠地拉长音调,“他也配?”   王远博无奈:“我真不知道说你什么才好了,跟向总罚酒你愿意,跟秦渡敬一杯酒就跟要了你的命一样,何必呢?”   “行了别说了。”徐朝宗推开他,头疼捏了捏额头,再抬头时,眼眶里都是红血丝,“你先回去跟殷明对一下计划书,赶早不赶晚,明天你跑向总公司去,早点让他签合同。”   “那你呢?”王远博诧异地问。   “我在这附近找个酒店开房休息。”徐朝宗催促,“快去,这事儿过几天搞不好就要黄,快点办好都安心。”   王远博欲言又止。   想起他们的目标,想起他们的计划书,咬咬牙点头,“那我回去加班通宵,有什么事给我打电话。”   徐朝宗轻描淡写嗯了声。   等王远博走后,他才站直了身体,意识还算清醒,带着酒气按了电梯。   直奔地下停车场。   皮鞋踩在地面上的声响不规律,秦渡正跟助理往停车方向走去。   身后传来一道慵懒的男声——   “秦总,走这么快?”   秦渡的助理紧张地回头一看,果然从柱子后面,面容冷峻的徐朝宗一身寒气踱步而来。   准确地说,浑身的冷硬气息,仿佛是提刀赶来。   助理谨慎地看向秦渡,“秦总,要不您先上车,我来处理?”   秦渡微微一笑,“不用,我的事我自己来处理,你上车。”   说完后,秦渡转身,脸上依然是从容的笑意,“徐总,你速度也不慢。”ĴȘƓ   徐朝宗步伐沉稳,不见一丝喝多了酒之后的虚浮,他脸上也挂着笑,下一秒却变了脸,出乎意料地大步上前来,一把压制住秦渡。   秦渡莫名地笑了一声,“就这点忍耐性?”   徐朝宗扫他一眼,“多担待些,毕竟才二十岁,跟秦总这样的二十七岁的成功人士比不得。”   他说“成功人士”四个字时神情讥讽,挖苦之意不言而喻。   助理踟蹰着想上前。   秦渡依然好脾气地点头,“是,才二十岁。”   变脸速度快的人不只是徐朝宗,还有他,下一秒他神情狠绝,一拳砸向徐朝宗的腹部。   就那么一秒钟的时间,没有任何预兆,两人对着彼此挥拳相向。   谁也没想过要放过对方。   徐朝宗早在心里积攒了无数对这人的痛恨。   秦渡也早在几次试探中对这人的所谓忍耐腻歪不已。   都当对方是死仇,一拳又一拳,仿佛要听到对方的闷哼求饶才罢休,可谁都强忍着,一声不吭。   也看不出究竟是谁占据上风,好像他们不是要比一个输赢,他们拼的是生死。   倒是秦渡的助理惊呼一声,又怕惹来保安,想上前,又担心上去后会被这两个人狂殴。   徐朝宗挥拳,秦渡的眼镜被打掉。   他毫不客气嚣张地抬脚重重碾碎这副金边眼镜。   就像是要碾碎他这个人一般。 第80章   饭局散了的时候, 方以恒并没有跟公司的前辈们一起坐车离开,而是慢吞吞地往安全通道走去。   他一直都注意着徐朝宗跟秦渡。   秦渡跟助理先乘坐电梯离开,徐朝宗紧跟其后。   他一边下楼梯, 一边拨通了章一鸣的号码, 那头很快地就接了起来, 听背景音不像是在学校的样子。   “小方哥!有什么事吗!”章一鸣扯着嗓子在喊。   自从上了大学后,章一鸣便放飞自我了,他所读的专业大一上学期课程并不多,这样他多出了很多时间, 隔三差五就跟同学出来撒野。今天下午没课,他跟室友约着来了市中心才开张的电玩城, 在这里泡了好几个小时也舍不得离开。   安全通道很安静。   脚步声清晰可闻,方以恒顿足,对那头的人笑道:“也没什么事, 你现在没在学校?”   章一鸣心虚地回, “我马上就回学校的。”   “那你现在在哪里?”方以恒又道, “放心, 不是查你,也不会告诉你姐, 是有件事可能需要你的帮忙。”   “啊?需要我帮忙?什么事?”章一鸣为人义气,听到说需要他帮忙,当然不会推脱。   方以恒语气犹豫迟疑, “我记得徐朝宗是你以前的家教老师,你们关系还很好,对吧?”   不等章一鸣回答, 他又道:“我们在一个饭局上碰到, 他现在的情况不太好, 你也知道,我跟他的关系不太和睦,如果我过去帮他,他未免领情。一鸣,你现在有空吗?”   章一鸣惊讶不已,他又是急性子,追问道:“徐老师怎么了?他怎么不好?那你们在哪?”   方以恒耐心地回答:“他被人灌了很多酒,看着走路都不稳,身边也没人。”   他将地址报给了章一鸣。   章一鸣立马应道:“好,正好离我这里不远,就两站路,我马上到!”   挂了电话后,方以恒才将手机收好,继续下楼,来到负一楼,停车场很大,有车行驶出去时,轮胎摩擦地面的声音都会回荡。他环顾一圈,还记得贴在墙上的平面地图,循着记忆,终于找到了停车场保安亭。   保安无所事事,正在偷偷看武侠小说。   方以恒走过去,礼貌敲了敲窗户,那保安才猛地抬头,见不是领导,松了一口气,神情却很不自在。   他拉开窗户,粗声粗气地问,“有什么事?”   方以恒走过来,视线不经意地一扫。   电脑上是监控画面,被分割成八个图框。   保安应该没有注意到左下角的那个监控画面中,有两个人正在互殴。   方以恒收回视线,礼貌客气地问保安,“师傅,您知道停车场F区怎么走吗?”   方以恒的这张脸具有欺骗性,当他挂上笑容时,会降低人的戒心,甚至他看起来是这样的有礼貌,保安的脸色缓和了不少,也探出头来,热心肠地帮他指路。   在知道F区怎么走后,方以恒也没急着离开,像是跟保安话家常似的闲聊。   聊了几分钟后,方以恒点到即止,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又郑重其事地跟保安道谢,还推荐了几部反响不错的武侠小说后这才离开这边。   徐朝宗跟秦渡互相都没松手。   如果不是有进出的车辆停下来遥望这边发生了什么事,他们也不会停手。   秦渡助理找准机会赶忙跑过去,扶着秦渡,警惕地看着脸上挂彩的徐朝宗。   “秦总,”助理也心急,只好委婉暗示,“您明天一早还有会。”   秦渡冷淡地,扯了扯领带。   两人都气喘吁吁,打架无疑是耗费体力的一项大运动。徐朝宗又被灌了不少酒,这会儿已经是头晕眼花,秦渡也没好到哪里去,喝了酒的人在愤怒之余也会异常亢奋,出拳又重又狠,真要计较起来,徐朝宗以往跟盛韬打的那两次都算是克制住了。   秦渡没看徐朝宗,烦躁地推开了助理。   站稳身躯,整理了一下衣领后,步伐虽然缓慢却平稳地往停车方向走去。   秦渡的助理错愕了两秒,再看了一眼徐朝宗,心里也在谩骂:这都什么事?他是要下班的人啊!!   等秦渡上车离开后,徐朝宗这才肩膀一松,背靠柱子,神色变幻莫测。他的确是忍不了,如果是他刚重生那会儿碰到秦渡这样的人,只怕现在他跟秦渡之间,总有个人已经残废了。   正在陷入沉思时,一阵脚步声传来,徐朝宗冷淡地抬眸看去。   见了来人也不觉得奇怪。   穿着黑色羽绒服的方以恒看起来年轻又稚嫩,与外形不符的是他此刻晦暗幽深的神情。   方以恒瞥了他一眼,平静无波地移开视线,触及到了地面上已经被徐朝宗踩得镜片破裂的眼镜。他一步一步走上前,弯腰俯身,捡起了秦渡的眼镜,若有所思地观察,在徐朝宗的注视中,他将那副眼镜扔进了不远处的垃圾桶里。   跟那些浑浊又黏糊恶心的废物垃圾一起。   做完这件事后,方以恒这才舒了一口气。   好像很早前他就想这样做了。   徐朝宗根本懒得搭理方以恒,随意整理了一下,便忍着腰腹部传来的疼痛感,若无其事地慢慢往停车场电梯方向走去。   等看不到徐朝宗的背影了,方以恒的手机振动,是章一鸣的来电。   章一鸣在电话里喘着气:“小方哥,我马上就到这边的广场了!你们在哪里?”   “徐朝宗刚进电梯了,应该也是往广场那边走。”方以恒顿了顿,迟疑着开口嘱咐,“一鸣,如果你看到他了,你不要被吓到,最好也不要追问他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为什么啊?对了,小方哥,你说徐老师被人灌酒了,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啊?”   章一鸣一肚子的疑惑,“我不问徐老师可以,但小方哥,你至少也要让我心里有个数,到底是什么事,这样不明不白的,我怕我自己会忍不住追问。”   方以恒纠结了一会儿,在章一鸣的催促中,只能无奈地投降,“告诉你也可以,但你要答应我,这件事不能让你姐姐知道。”   “?”章一鸣更加茫然了,“跟我姐有关?”   没办法,他只好跟方以恒认真严肃地保证过,绝对不将今天的事情说给姐姐听。   方以恒这才简单地讲述了下今天的经过,“这件事说到底跟你姐姐没有关系,应该是你姐姐男朋友跟徐朝宗之间的事。总之,你别跟她说,免得她担心。我想徐朝宗也不想让她知道,其实这年头创业的人都会遇到一些刻意的刁难,他应该也习惯了。如果不是因为我跟他不熟,今天我也不会给你打电话,实在是看他状况不太好,如果他身边没个人,只怕是要出事。”   章一鸣沉默了几秒,“我姐她男朋友……故意为难徐老师?他怎么这样啊。”   “不不不。”方以恒赶忙解释,“一鸣你别这样误会,这里面肯定是有一些我们不知道的事,你别跟你姐说,这本来就是他们的事,他们能处理好的。”   与此同时,秦渡坐在车后座,眉目沉静地低头看着衬衫袖扣。   车内气氛有些紧绷甚至是低沉。   助理无声地开着车。   直到一串欢快的铃声在车内响起。   秦渡从裤袋拿出手机,看到屏幕上跳跃的来电显示。他清了清嗓子。   助理一个哆嗦,还好现在道路上没什么车。   秦渡接通了电话,眉梢都是温和的笑意,连带着语气也如春风般和煦,“怎么,终于舍得给我回个电话了?”   宿舍里,孟听雨正背靠着椅背,懒洋洋地跟他撒娇,“拜托,我一忙完,我连我姑妈电话都没来得及回,首先是给你打电话哎。”   “是吗?”秦渡低低笑了起来,“晚饭吃的什么?”   “虹君煮面条煮多了,给我送了一碗来。”孟听雨自在地用手指卷着发尾,眉开眼笑地跟他分享着今天的趣事,“虹君在实习嘛,抽奖抽了个可以在宿舍用的电炖锅,她自己去市场买了手擀面,没把握好量,不过味道挺不错的。我准备下次也试试。”   “希望我能有这个口福。”秦渡调侃她。   情侣之间的对话通常都是没什么意义的。   助理听着秦渡温柔的声音,再联想到刚才揍人的那股狠劲,总觉得格外的割裂。   他试探着通过车内后视镜看向后座。   果然秦渡的眼里眉梢都是藏不住的爱意。ͿSĞ   正在助理感慨时,秦渡却不经意地抬头,目光平淡,助理感觉眼睛被蛰了般慌忙收回视线,专注前方路况开车,不敢再去观察老板。   “好啦,不跟你聊了。”孟听雨在宿舍里伸了个懒腰,语气慵懒,“今天好累,我要早点洗澡早点上床睡觉,你也要早点休息哦。”   “知道。”秦渡回,“那我明天……”   他停顿了几秒,用拇指随意蹭了蹭嘴角的伤痕,话到嘴边又改口,“这几天可能有点忙,过两天我去找你。”   “好~”   在挂电话前,他又压低了声音,温柔缱眷地说:“很想你。”   孟听雨被他逗笑,还是调皮地对着电话mua了一下,“我也超级想你。”   章一鸣果然在广场角落的花坛边找到了徐朝宗。   找到后,他松了一口气,又很不爽地搓了搓头发。   这都怎么回事啊??   也幸好是夜色遮挡,再加上徐朝宗的心思在别处,章一鸣拙劣的演技才能得以发挥,“徐老师?还真是你啊,我以为是我看错了!”   徐朝宗被他这洪亮的声音都吓了一跳。   抬头看去,章一鸣背着光站着。   章一鸣赶忙上前来,如果说刚才是演戏,那么现在则是发自内心的震惊甚至是生气了,“徐老师,你这怎么回事啊?怎么脸上都是伤,谁打的啊?!”   徐朝宗根本不愿意这狼狈的一面被熟人看到。   他微微侧头,躲避章一鸣的视线,转移话题问道:“你怎么在这?”   章一鸣又凑了过去,“我跟我室友在这边新开的电玩城玩呢,下来买点吃的,看到有个人背影像你,我就跟了上来,徐老师,没想到还真是你啊!”   徐朝宗不自在地偏头。   章一鸣还在叽叽喳喳地追问,徐朝宗被他吵得头更疼,只好皱眉回道:“没什么,刚应酬喝了点酒下楼时没注意摔的。”   在徐朝宗看来,他可以跟盛韬打架,可以跟秦渡打架。   但这种事他不想被别人知道。   总觉得怪丢脸的。   当然,他更不想让她知道。   章一鸣目光凝重,他其实知道姐姐谈恋爱了,姐姐也跟他说了几次。   他也问过对方是什么人,他还记得姐姐明明很高兴却还是装着很淡定地说,是我喜欢的人。   对方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呢?   又为什么要这样为难徐老师?   徐朝宗等藏好了情绪后,才低头看向腕表,一见时间,眉头紧蹙,语气也很不客气地质问章一鸣,“你怎么回事,现在都快九点了怎么还在学校外面晃荡?你明天不上课?”   “之前跟你说过,别以为考上大学就能松懈。当心挂科太多毕业证都拿不到!”   “别跟那些无所事事的人学,大学四年不是让你玩的。”   “你要真这么闲,去店里帮你爸妈做点事!”   章一鸣一听这话头都大了,赶忙认错求饶,“没没没,我这不准备回学校嘛,要不是看到你,我都已经上车了。”   “现在还有回学校的车吗?”徐朝宗问了后,又从口袋里摸出钱包,打开钱夹,从里拿了两张递给他,“快点回学校,你一个学生大晚上的不回宿舍在外面跟游魂似的瞎晃悠什么?要是没车了,你就打车回去。”   章一鸣听着这带着关切的训斥,越发不是滋味。 第81章   徐朝宗看着章一鸣上了出租车后才放心。   章一鸣趴在车窗上再三叮嘱:“徐老师, 你最好还是去医院看看,你这摔一跤看着伤得很严重,可千万不能不当回事啊, 说不定内脏破裂了都!”   徐朝宗嘴角抽了抽, 一脸不耐烦地说:“你少咒我, 管好你自己,别整天就想着玩,多复习复习功课,马上就考试周了。”   章一鸣:“……”   计程车司机一踩油门, 章一鸣还在扯着嗓子喊:“记得去医院啊!”   徐朝宗哑然失笑。   神经抽痛,想到跟秦渡之间的种种, 他又收敛了脸上的笑意,慢慢地挪动步伐,找了家药店, 买了醒酒药跟专治跌打损伤的喷剂, 这才去附近酒店开了房间, 洗漱吃药休息。   章一鸣坐在计程车上, 一脸犹豫纠结。   他其实也瞒不住什么事,他也很想将他知道的事情说给姐姐听, 但几次电话都拨出去了,又及时地想起自己跟小方哥保证过,如果他跟姐姐说了, 那小方哥成什么人了?   男子汉还是要讲信用的。   而且他也知道,徐老师喜欢姐姐,姐姐的男朋友讨厌徐老师也是应该的。   男生打架的事情, 说什么也不能牵扯到女生身上。这是不成文的规定。   章一鸣唉声叹气, 头一下一下地碰着车窗, 吸引了司机师傅的注意,师傅乐呵呵地问:“这是怎么了?你这样年轻,也碰不到什么大事,别折腾你那小脑袋瓜了。”   有话憋在心里不说,真的太难受了。   章一鸣寻思着,反正也是陌生人,说就说了呗?他今天如果不找个人说,他晚上也睡不着啊!   于是,司机师傅听了一出两男争奇斗艳的故事,带了些沧桑气息感慨道:“年轻可真好!”   “小伙子,这也不是什么大事,两个男的打架有什么稀奇的。”司机师傅说,“我年轻那会儿看别人穿了件皮衣在我面前嚣张,我都能跟人打起来。这也不算什么,你也没必要跟你姐说,让他们斗去呗,只要这事别牵扯到你姐身上,你也安稳坐旁边看戏得了,这种戏啊,再等个十年二十年,你想看都没地方看。”   章一鸣苦恼地说,“不是这个,我就觉得我姐男朋友是不是有点问题,打架就打架,为什么要去刁难人啊?”   “还是太年轻啊!”司机师傅叹了一口气,“看事情不能看表面,听你的说法,你姐的男朋友也是有权有势,你操心你那什么老师,还不如多操心操心你姐。”   “不是说跟我姐没关系吗?”章一鸣瞪圆了眼睛问。   “打架跟你姐没关系,但你姐这男朋友吧……老理说得好,木门对木门,竹门对竹门,讲的是一个门当户对,如果你姐男朋友家都是性子霸道的,那你姐这日子可就不好过。谈恋爱倒是没什么,就是怕遇到什么事儿啊,你姐说话做不了主。”   章一鸣很少会听到这样的言论。   他毕竟还小,谈恋爱的自由都是十八岁之后才拥有的,像婚姻嫁娶,也没有哪个长辈会在他面前絮叨。   所以当司机师傅提到这一层面时,他罕见地沉默了。   至少这个晚上,他开始思考一个他从前从来没想过的问题:姐姐的男朋友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徐朝宗接下来几天都是戴着口罩去上课。   教室里那么多学生,只有他一个人戴口罩,不仅引起了同学的注意,连老师都注意到了,私底下辅导员还隐晦地提醒徐朝宗,如果是传染病的话,学校这边是可以批病假的,一定不要强撑,学习态度虽然重要,但身体健康更重要。   徐朝宗:“……”   好消息是,合同还是顺利地签了,当然这跟秦渡在饭桌上说的那句“他也是见证者”有莫大的关系。王远博才放下心来,想到什么又提心吊胆地拉着徐朝宗询问:“你说这个秦渡以后会不会故意打压你?他随便在商场上做点手脚,咱们可就寸步难行了。”   徐朝宗挑眉看王远博。   似乎有点疑惑,这明明挺聪明的一个人怎么关键时刻问这种愚不可及的问题呢?   王远博:“?干嘛这样看我?”   徐朝宗反问他,“如果是你,你会用这样的方式打压你的情敌吗?”   王远博闻言一顿,若有所思。   “多蠢的人才会这样做?”徐朝宗用平淡的口吻说着,“他打压我,除了他心里爽快,你告诉我,他还能得到什么好处?哪天被听雨知道后,你猜她会怎么看他?”   秦渡智商再掉个四五十也不会做这种失了智的事来。   一旦秦渡这样做了,又被孟听雨发现了,那他将面临两大问题。   第一,他对她的信任究竟有多少。如果很信任的话,又何必做这种事?   第二……   “你以为他会愿意看到听雨对我怀有愧疚之心?”徐朝宗讽刺地扯扯唇角,“当然他不太了解她,他这样做,她不一定对我愧疚,但对他一定有很深的意见。不过就是因为没那么了解,所以他更不会做这种蠢事。”   王远博醍醐灌顶,几天的担忧此刻烟消云散,他舒了一口气,“最好是这样。”   “一定是这样。”徐朝宗不愿意承认,如果秦渡是这种自以为是的蠢货,那听雨根本不可能跟他在一起,也不可能在一起几个月还没分手。   徐朝宗猜得没错。   秦渡固然很厌烦徐朝宗,冲动的时候也不是没这样想过,但头脑冷静下来后,他知道自己这样做没有半点好处,所以当向总给他来电,试探他的意思时,他也只大方地表示跟徐朝宗没有矛盾,只是一开始有点误会现在都解决好了,他们本来就是旧相识,如果向总想跟徐朝宗合作,不必顾虑他,毕竟徐朝宗是真的有才能,向总这才安心跟徐朝宗签了合同。   临近考试周。   之前孟听雨偶然抱怨考试周时,学校的图书馆简直一座难求,在宿舍也没办法安心复习。   他记在心里,托助理在燕大附近租了一套两居室的公寓,公寓都是精装修的,他又让人重新采购布置,一间房作为卧室她偶尔可以午睡休息,另一间房则作为她的自习室。   孟听雨被他带去这公寓时,杏目圆睁,叽叽喳喳问个不停:“是你买下来的吗?好像没必要吧,这里离你公司也不近哎!”   秦渡牵着她的手,让她坐在玄关处的鞋凳上,他从鞋柜里拿了一双很粉嫩又毛绒绒的拖鞋。   孟听雨低头一看。   竟然是凯蒂猫。   孟听雨努力憋住笑,但还是破功:“秦总,这是你买的吗?”   秦渡脚上的拖鞋是机器猫。   秦渡听出了她调侃的意思,没有任何心理负担地睁眼说瞎话,“应该是小张买的,他这个人比较童真。”   他给她脱鞋再换鞋。   两个人手牵着手,穿着拖鞋进了客厅。   房子不大,可能就七八十平左右,但布置得很温馨,米白色的双人沙发,铺在地板上的羊毛地毯,还有茶几上的小盆栽,生活气息浓重。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厨房也很干净,一应炊具都齐全,连围裙都准备了两套,一套是粉色的,一套是深蓝色的……   值得重点关注的是自习室。   孟听雨叉腰,指了指超级大的零食柜,一脸无语地问,“这也是张助理准备的吗?”   零食柜很高很大,每一层都摆放着各种零食。   果冻放满一层,薯片一层,还有夹心棉花糖,巧克力都有好几盒,更别提堆成小山的牛奶饮料。   “……是的。”秦渡点头。   自习室布置得也很有学习氛围。   尤其是墙面上还挂着一幅书法——天道酬勤。   孟听雨:“?”   书桌很大,摆放着两台电脑,一台是黑色的,一台是白色的。   “这样你也不用去图书馆抢位置了。”秦渡说,“一共两把钥匙,我就不留了,两把你都留着。”   他也是在表态,她有这套公寓的使用权,哪怕是他,也不会不经过她同意就直接过来。   这里是她的小天地。ɈSǤ   孟听雨当然很惊喜。兴致勃勃地在这房子里走来走去,应该没人能抗拒这样一片属于自己的地方,在这样开心的时刻,她也不会跟他去提房租相关的事,但他为她做的、为她付出的,她心里都记得,也会用自己的方式给他相同的惊喜。   两人在屋子里呆了一个多小时后,又牵手去了附近的超市补货。   因为时间比较赶又太累,晚饭也是在公寓里做了面条。   面条看似简单,但孟听雨也是花了心思,比如特意将胡萝卜切成了爱心形状。   这也是他们在公寓里的第一顿。   小小的饭厅里,灯光氤氲。   两人挨在一块,一口一口的吃着面条,秦渡突然不经意似地说道:“说起来还挺巧的,上个星期我在一个饭局上碰到了徐朝宗,之前他说忙,我还以为是兼职,没想到他是自己创业,你们燕大的学生都这么厉害吗?”   孟听雨还在脑子里计算着要置办什么进来。   她想买一个小烤箱。   冷不丁听到这话,她愣了一下,“啊?你碰到他了?”   看她茫然的神情,秦渡便知道徐朝宗也没有将那天的事情说出去。   这也在他的预料之中,明明他跟徐朝宗也没有太深的接触,但他猜得到,这种事徐朝宗不会说。   秦渡嗯了声,“算是巧合吧。”   孟听雨也没怎么在意。   她知道徐朝宗创业有多忙,真的跟秦渡在饭局上碰到,这也不稀奇。   毕竟这辈子跟上辈子已经不一样,以徐朝宗的性格,他大概也不愿意像上辈子那样的节奏创业,一旦有所偏差,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   两人也没再提徐朝宗。   秦渡极有分寸,不会用徐朝宗去试探她,一切点到即止。   “对了,离过年也只有一个月左右了。”他看向她,“我爸妈提了好几次了,想邀请你到家里吃顿饭,你觉得怎么样?”   孟听雨挑面的动作顿住,侧过头问道,“会不会太早?”   “早吗?”秦渡失笑,“我们都恋爱四个多月,好吧,说早也早,说不早也不早,如果你没准备好,我就找个理由糊弄过去。”   孟听雨赶忙点头,“我没准备好。”   “等等——”秦渡凑近了她,不放过她脸上任何一个表情后,语气警惕地问,“你该不会还没告诉你爸妈我们在一起的事吧?”   孟听雨:“……”   她有些心虚。   秦渡拉长音调“控诉”她,“所以,我还是你见不得人、不能露面的男朋友?你不想负责?”   这个指控就很严重了,孟听雨当然要为自己辩解,“不是,哎呀,这让我怎么说啊!”   她叹了一口气,还是决定实话实说,在秦渡的注视中,她诚实地说出了自己的担忧,“我爸妈都是很普通的职工,我们家也是很普通很常见的三口之家,如果你只是我的同学,我肯定早就跟我爸妈说了,他们也不会反对我谈恋爱,但……”   “你家已经脱离了我爸妈的想象范围,我这样说你能懂吗?”   秦渡缓缓点头,做了总结,“所以,他们会嫌弃我家有钱?”   孟听雨忍俊不禁,“我真应该把你这句话录下来放到网上去,让别人来谴责你,你这话太欠揍了。”   “但,好像是事实,不是吗?”秦渡问。   “也不能这样说。我打个比方,如果你以后有了女儿,你女儿找了个你完全都没想过的显赫人家的孩子当男朋友。”孟听雨看向他,“而你的女儿才成年一年,你是开心,还是担心?”   “你喜欢女儿?”秦渡若有所思,“我也喜欢。”   孟听雨无奈地往后一靠,“你再这样胡扯,我们就聊不下去了。”   “我懂。”秦渡伸手握住她的,从容地笑道:“但如果是我,我会希望我的女儿如实告诉我,不管好的还是坏的,我作为家长会帮她把关。”   孟听雨一怔。   她想了想,其实重生以来,她也犯了一个她之前都没意识到的错误。   是一个后来那么多年里逐渐养成的习惯,她跟很多子女一样,开始学会向父母报喜不报忧了。   高兴的事情,会说给他们听。   不好的事情,都会自己承担,尽量不让他们也跟着烦心。   她恨不得将什么事都自己处理好,然后微笑着告诉他们,没问题,她一切都好。   可这样,真的是对的吗?   这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   孟听雨看向秦渡,目光交汇,她轻点了下头,“好,我会跟他们说。” 第82章   一直到考试结束, 孟听雨都是在公寓复习的。   像朱思雯这样的学霸,几乎每天都是最早一批到图书馆的,于佳琪跟新男友还在热恋中, 每次都是跟男友去学校附近的咖啡厅腻歪, 美其名曰补课。   只有孟听雨跟钱静这两个起床困难户才要忧心在哪复习。   现在这件事秦渡解决好了, 在征求过他的意见后,孟听雨这段时间跟钱静就窝在公寓的自习室里。   钱静称这里为天堂。   有开得很足的暖气,房间里有两个加湿器。   更别提那一整面零食柜。   孟听雨不怎么爱吃零食,基本上都是钱静解决的。钱静很有眼力见, 每天差不多到了下午五点左右,她就背上书包离开, 因为五点半左右秦渡会过来一趟。   秦渡最近多了很多时间,孟听雨有几次见他过来时都蹙着眉头。   大约是工作上的一些事令他心烦了。   她也帮不上什么忙,只能加快复习进度, 确保等他过来时她能有时间陪他。   现在这个季节, 气候严寒不说, 空气质量也堪忧, 两人也不会特意出去约会,而是窝在舒服的双人沙发上找一部电影看。   除此以外, 孟听雨还买了很多小玩意。   有大富翁游戏,还有魔方九连环这类的益智玩具。   秦渡一开始还会语气骄矜地说:“这都是我小时候玩的。”   到后来玩得比她还投入还认真。   逐渐地,秦渡将这个公寓当成了他的港湾。在外人看来, 他是天之骄子,从出生到现在几乎没遇到过什么挫折,顺利毕业后不需要勾心斗角就能进入企业内部核心, 可一个人再怎么顺利, 也总会遇到一些烦心事。   在他看来, 秦氏早就需要走上创新的道路,二十年前十年前红火的项目,会一点一点被时代淘汰。   如果不去自我变革,秦氏也许都不用十年就要逐渐走下坡路。   然而他也太急于求成,以致于他负责的两个项目目前都没达到他想要的进度。董事会那边颇有微词,甚至有元老批判他是西方思想,太急功近利。   “尝尝,这是我在网上学的。”孟听雨从厨房出来,将马克杯递给他,神秘兮兮地眨了眨眼。ͿŚǦ   他们两个人用的也都是情侣杯。   她用的是秦渡送的,是他年少时跟父母一起做的,杯壁上是童趣的拼音——QIN DU。   后来她趁着有空,在学校附近的手工店里亲手做了外形差不多的杯子,杯壁上也是她亲手写下的名字拼音——TING YU。   秦渡接过杯子,低头朝里一看,杯中飘着一片柠檬。   “柠檬红茶,我自己做的,静静说味道非常不错。”   秦渡尝了几口,他觉得有些甜,却还是赞扬道:“真的不错。”   孟听雨不放过他:“你刚才挑了下眉毛,你的微表情告诉我,要么是嫌它酸了,要么是嫌它甜了,你现在骗不过我。”   秦渡:“?”   孟听雨不搭理他,轻哼一声,转身又进了厨房,再出来时端着一个小盘子,里面放着几块曲奇饼干。   秦渡头皮发麻。   “再尝尝,我改良了配方!”   最近孟听雨也是忙里偷闲。她爱上了烘焙,天天拉着秦渡当小白鼠。秦渡现在看到饼干蛋糕之类的就牙疼。   两人闹着笑着。   孟听雨暂时忘记了即将到来的考试。   秦渡也忘记了公司里元老们的挑剔以及刁难。   窗外如何的严寒如何的冷冽,至少这一刻跟他们都没有关系。   孟听雨再见到徐朝宗时,已经是放寒假了。   腊月,姑妈跟姑父终于在燕市开了第三家分店,门面不大,加上厨房跟洗手间也有四十多个平方,新店做活动顾客多生意也好,孟听雨正好最近也没什么事,每天一清早就过来帮忙,连最贪玩的一鸣也没到处撒野,每天也乖乖地跟在姐姐身后打杂。   徐朝宗过来是帮章父安装系统。   他去年给章父设计的系统操作简单功能也齐全,章父很喜欢,但这次说什么也不肯再占徐朝宗便宜,两口子都问过了市场价,又往上加了点打给了他。   徐朝宗过来的时候还没到饭点,店里也没什么客人。   孟听雨正戴着塑胶手套在擦桌子。   徐朝宗很少见她这模样,盯着她看了好几眼。   孟听雨随意将头发绑好,但还有几缕头发散落,她有些痒,想捋在耳后,但戴着手套又不太方便,瞥见徐朝宗看她,以及她手上这双猪肝红的手套,她有些不自在,回瞪了他一眼。   徐朝宗趁着姑妈跟章父去门口卸货,章一鸣在后厨洗洗刷刷。   他叹了一口气,走上前去,也顾不得抹布脏不脏,拿过她手中的抹布,低声道:“你哪是干这事的人。”   孟听雨想反驳。   徐朝宗却用实际行动证明了:擦桌子他果然比她厉害。   他力气又大,手脚麻利,三下两下就将桌子擦干净,边边角角都没放过,动作熟练地去搓洗抹布,再去擦另一张桌子。   其实在做家务这方面,徐朝宗确实要比孟听雨要厉害得多。   前世两人在一起、还没发达到要请保姆阿姨时,基本上都是他做饭,他拖地。   他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虽然他家也不算穷,但因为父母常年在外,后来回了老家也都是窝在杂货店里,也抽不出时间来照顾他,他从小学开始,放学回来自己煮饭炒菜,衣服也都是自己洗。   跟孟听雨同居时,他倒是也想偷懒,但一看,她拖地还没他拖得干净,只好包揽了这个任务。   她又抱怨油烟伤害皮肤,那他就炒菜,让油烟来摧残他。   他们那个时候真的很开心。   她洗菜备菜,他炒菜。   他洗碗,她就在旁边准备饭后水果。   他在拖地时,她正撑着晾衣架在晒衣服。   徐朝宗将桌子擦干净后,问她,“厨房在哪?”   孟听雨只好带着他过去,章一鸣正蹲在厨房里在洗盘子,见徐朝宗进来,咧开嘴笑了,“徐老师!”   徐朝宗手上都脏了,想洗手,却发现袖子没卷起来。   他突然意识到这是个机会,便一脸犯难地看向她,欲言又止。   孟听雨懂了他的意思。   在他的注视下,点了下头,还没等他暗自得意,只听到她踢了一下洗盘子的大盆,对章一鸣吩咐道:“你擦擦手,帮他把袖子卷起来,他要洗手,记得挤点洗手液。”   徐朝宗:“……”   章一鸣得令,立马洗了手又擦好,跟猴子似地窜到徐朝宗身旁来,使出吃奶的力气,恨不得将徐朝宗的毛衣袖子卷到肩膀。   孟听雨哈哈大笑起来。   徐朝宗无奈地看向章一鸣,语气特别温和地提醒,“谢谢,不过我是要洗手,不是要去打疫苗。”   章一鸣挠头。   徐朝宗打开水龙头,慢条斯理地洗手,偶尔偏头跟孟听雨闲聊,“考试考得怎么样?”   章一鸣一听这话题就知道马上就要扯到他身上来。   这太危险了。   他脚底抹油,找了个拙劣的借口溜出厨房。   真是奇怪,他觉得徐老师可怕得很!比教导主任比班主任还可怕。   徐老师问一句“考得怎么样,不会挂科吧?这么简单的考试你居然连第一名都拿不到吗?”带来的杀伤力,大于家里所有的亲戚包括他爸妈围追堵截问他考试考多少分!   顿时,窄小的厨房里只剩徐朝宗跟孟听雨。   孟听雨倚靠着门框,随口回道:“还好吧,毕竟那什么,也考过一次了。”   徐朝宗语气诧异地问,“你还记得题目呢?”   他诚实地回道:“我连我那年高考语文作文题目是什么都忘记了。”   孟听雨很想说“我也”……   “肯定不记得啊。但学过的东西还是有点印象,而且这次考试也不算很难。”她回。   “你兼职还顺利吗?”徐朝宗一边搓着洗手液洗手一边问。   “还行,领导对我也挺关照的,同事们也都不是那种难缠的人。你呢?”孟听雨才想起来秦渡之前提到过的事,问他,“我听秦渡说你们俩还在饭局上碰到过。”   徐朝宗面带微笑点头,“嗯,说来还挺感谢秦总的,如果不是他,我签合同不会那样顺利。”   “哎?”   “投资商跟他认识,他帮了忙,投资商挺爽快给我签了合同。”徐朝宗顿了顿,“如果不是这层关系,我都想请他吃顿饭好好感谢他。”   孟听雨不甚在意地摆摆手,“吃饭就算了,别人能跟你签合同肯定是你值得,不然谁帮忙都白搭。”   徐朝宗轻笑一声,“也对。”   正在这时,孟听雨的手机响了起来,她取下塑胶手套,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是秦渡的来电。   她背过身去,接起电话。   秦渡也知道她这几天在店里帮忙,听说这是她姑妈开的第三家分店,非要来送开业花篮。   孟听雨也拦不住他,他前两天来街对面接过她,知道地址。ɈSǤ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去年这时候,她跟盛韬去滑冰被姑妈逮着去家里吃饭,结果碰到了徐朝宗。   徐朝宗关好水龙头后,走出厨房,经过她身边时,压低了声音,语气和缓低沉地说,“我现在还有点事就先走了。”   孟听雨愣住。   孟丽珍过来,喜气洋洋地跟徐朝宗说,“小徐,你可别急着走,我订了位置,等下一起吃饭!”   徐朝宗垂下眼眸,真诚地婉拒,“孟姨,我还有事,得赶紧走了,下次有机会我带朋友过来给您捧场。”   “刚才问你你不是说下午没事吗?”孟丽珍诧异地说,“这都快到饭点了,就吃个饭再走呗。”   “刚才没事。”徐朝宗坦然道,“刚朋友打电话来说有急事要我回去处理。实在没空,孟姨,不好意思啊。”   孟丽珍见他都这样说了,也不好再勉强,失望地说,“那好吧,下次一定要来!”   徐朝宗离开前,目光缓缓看了眼坐在一旁的孟听雨。   两人视线相撞。   他冲她轻轻点头,好像是在安抚她说,没关系。   ……   有些回忆有些东西,他可以忍受失去。   比如那个有特殊意义的钥匙扣。   比如那一场他失约的演唱会。   又比如那一场暴雨。   即便从盛韬的手里赢回钥匙扣,那也不是当初她送给他的那一个。   即便那场演唱会他在场内也拨通了她的号码,但她没有接通。   这些明明白白的失去,让他比任何时候都要清晰地知道,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两条路。   一是放下。   二是等待。   他永远只会选择第二条路,哪怕这条路上前有狼后有虎。   甚至哪怕他踏过所有的陷阱,也许到最后,他看到的仍然只有一堵南墙、前方无路。   他也不会后悔。 第83章   秦渡是个极有分寸的人。   他今天开的车很低调, 从后备箱搬了花篮下来。由于孟听雨之前跟姑妈打了招呼,姑妈也顾不上干活,拉着丈夫早在等候着, 看着从车上下来一个丰神俊朗的年轻男人, 顿时眉开眼笑、喜上眉梢。   孟听雨迎了上去, 跟秦渡一起将花篮摆在门口,店里看着便喜庆了许多。   秦渡很有礼貌地跟孟听雨一起喊姑妈姑父。   章父倒是有些不知所措。他本就是老实巴交的性子,只能尴尬地冲秦渡点头。   孟丽珍从头到脚打量着秦渡,越看就越满意。她总跟人打交道, 眼光毒辣,这轻轻地瞧上一眼, 便大致知道对方是个什么经济水平……实在是在她这样的长辈心里,长相身高过得去、只要别太寒碜就行,最重要的当然是人品跟经济能力。   而秦渡, 看着就很不凡。   这初次见面, 孟丽珍对秦渡的印象还是很不错的。   原本最闹腾的章一鸣今天反而意外地沉默。他一声不响地继续蹲在一边洗盘子, 秦渡特意跟他打招呼, 他也只是抬眼,谨慎地嗯一声便作罢。   可能是抱着先入为主的观念, 章一鸣发现自己真的很难对秦渡热情起来。   连带着他也觉得秦渡看似温和,其实是带着无形的压力。   秦渡不如小盛哥小方哥那样随和。他跟小盛哥就能随便聊天开玩笑。   秦渡也不像徐老师那样……徐老师虽然对他很严厉,但他知道是为了他好。   章一鸣这个年纪这个阅历, 根本藏不住自己内心真实的情绪,孟听雨招呼着秦渡坐下后,便又进了厨房。在角落堵住弟弟, 皱着眉头问道:“你今天怎么回事, 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没有。”章一鸣瓮声瓮气地回, “我好得很。”   “我看你是想找打。”孟听雨无情地追问,“刚才秦渡问你问题,你怎么不回答?”   “他问我,我就要回答嘛!他是谁啊,皇帝吗?他姓爱新觉罗吗?”   孟听雨忍无可忍就要伸手去打他。   章一鸣多年被孟听雨镇压,他瑟缩了一下,还是心不甘情不愿地说了实话,“他家是不是很有钱?有钱人眼睛都长天上去,我才不巴结他,他要是以后对你不好怎么办?”   孟听雨一愣,“你瞎说什么。”   “电视剧上都是那样演的,新闻上也都是。”章一鸣轻哼了一声,“有钱人就喜欢欺负折腾别人,觉得自己高人一等是不是?姐,我不觉得他有什么了不起的,要我对他好,可以,他对你好,我就把他当未来姐夫,他要对你不好,我当他是个屁!”   孟听雨是又生气又感动。   她看向章一鸣,还是觉得很头疼,语气很无奈,“他对我好不好,是我跟他的事。但现在他是客人,他送来了花篮,你觉得你刚才的行为礼貌吗?他欠你的吗?一鸣,一码事归一码事,我不喜欢你刚才那样,显得很没素质。”   章一鸣嘴唇微动,懊恼地垂头。   显然也将这番话听了进去,支支吾吾地说,“我可能有点仇富吧。”   孟听雨忍俊不禁,抬手伸过去。   章一鸣以为她又要打他,躲闪了一下。   她却只是帮他将衣服上的灰尘拍掉,一边拍一边说:“我自己心里有数,这个你别担心,他要是对我不好,我也不会跟他在一起。”   章一鸣嗯了一声。   孟听雨从厨房出来后,又戴上了那塑胶手套准备干活。   秦渡被她这个造型逗乐,拿出手机来非要将这一幕拍下来。谈了一段时间后,两人都开始热衷去拍对方的丑照,她也知道自己现在这模样实在算不上好看,毕竟是要做事的人,哪里还顾得了那么多呢?   她一边吭哧吭哧去擦冷冻柜的边角,一边转头对跟在她身后拍照的秦渡柔声威胁道:“你如果想活过今晚,现在就将你的手机关机。”   两人又闹又笑。   任谁看来都是感情很好的情侣。   章一鸣蹲在厨房洗碗,听着姐姐的笑声,闷闷不乐地想,算了,只要姐姐开心就好,其他的事情也不重要。   ……   可能是经过了盛韬这一出,孟丽珍在看到侄女的男朋友后,反而没有以前那样激动了。   当时她多看好盛韬跟侄女,结果这小子举家出国,这辈子还不知道有没有回来的可能性。现在看秦渡再满意,她也自然而然地收敛了内心的激动:确实没什么好激动的,要是这个小秦家里也有个什么事出国呢?   所以当孟母忧心忡忡地找来跟她谈心时,她语气淡定地安慰嫂子,“紧张什么呢?担心什么呢?嫂子,你想想看听雨今年才多少岁,还没二十岁,谈婚论嫁还早着,这年头二十五岁结婚都算早了,咱们没必要在这着急上火,等他们能谈到听雨二十五岁再说吧!”   “当时听雨跟小盛多好啊,没有比他们更般配的了,结果还不是分了。咱们哪,就平常心对待,而且,小秦家有钱又怎么啦,那他还是喜欢我们听雨啊,这就证明我们听雨完全配得上他!”在孟丽珍看来,就没有比自己侄女更好的女孩子了,“小秦比我们听雨还大七八岁,我还嫌他年纪大呢!”   孟母一听这话,内心里那股担忧也消散了许多。   “把心放回肚子里。我看听雨是个有主意的,她谈恋爱就让她谈去,这也不是什么坏事,哪天她真带小秦上家里去了,你跟我哥也别束手束脚,咱们的确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人家,可咱们也不是靠他家吃饭啊,要是你跟我哥觉得低他们一头,那听雨也就直不起腰板来了。”   “说得也是。”孟母这下算是彻底安心了。   这几天忙完之后,孟听雨又开始去繁锦报到坐班了。   实习生就像是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董曼也是在有意培养她,并不会让她局限于某一个组某一块工作。   菲菲在茶水间感慨,“有时候我觉得平庸也挺好的,要是曼姐想着来培养我,我肯定第一个投降,绝对吃不消。”   孟听雨以前也是这样想的。   在电视台工作时,也都是做好分内的工作。领导如果想培养谁,有条件有时间的会带在身边手把手的传授经验,没时间的也会想办法派很重的任务给那人,在职场上,大部分人的成功都没有捷径可走,而这条路会非常的艰难。   这天,孟听雨还在社里加班。   忙完手头上的事情后,已经快八点了,她才看到半个小时前秦渡又给她发来了消息,让她忙完后给他回个消息。   孟听雨关了电脑后回复他:【才忙完,你们玩得还好吗?】   今天是秦渡一个朋友的生日。   秦渡是希望她能陪他一起去的,但最近她太忙,她就没有一口应下。   一般她不确定的事情她不会随便答应,因为她知道答应了又爽约,这会令对方在期待失望中反复徘徊,她不喜欢这种感觉,自然也不会让她喜欢的人去体验。   前天她估计了一下这两天的工作量,还是婉拒了他的邀约,诚实告诉他她可能要加班到很晚。   他虽然也有些失望,但还是点头答应了。   秦渡秒回了信息:【我在楼下等你。】   孟听雨还以为自己理解错了他的意思,等她拿好包走出社里、看到他的车就停在楼下时,一脸愕然地小跑过去,“你不是去你朋友的生日宴会了吗?”   秦渡哑然失笑,神情难掩疲倦,伸手将她拥入怀中,用大衣包裹住她,轻轻地在她发顶上留下一个吻,“我还没去,现在也不晚,没办法,他们都跟我下了最后通牒,如果你不去,我也去不了。”   “那你等了我多久?”孟听雨问。JŚǤ   “我才来一会儿。”   这话孟听雨可不相信,被他牵着上了车,她系好安全带后,斟酌了下,这才开口说:“今天还算比较顺利,所以下班会早一点,如果我加班到十点多,你也要一直等着吗?”   “那正好。”秦渡发动引擎,淡声笑道:“正好我当司机可以送你回家。”   孟听雨歪头看他,“那你朋友的生日宴会呢?”   “多少年的朋友了,陪他过了十几个还不够吗?”秦渡玩笑般道,“就缺席一个而已,再说他们都能理解的。”   孟听雨今天早上七点就出门了。   上午陪着董曼去见了一个客户,下午回了社里后又一直在工作,现在是晚上八点,本来在她的计划中,她是下班后打车回家,妈妈会给她煮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她一边吃馄饨一边坐沙发上陪妈妈看电视闲聊。   等吃完后她就洗澡窝床上睡觉休息。   现在想到要去参加一个全是陌生人的生日宴会。   坦白说,她有些累。   她正准备跟秦渡说她想早点回去休息,秦渡的手机响了起来,他直接蓝牙接通,低声笑道:“还没切蛋糕?那再等等,我们马上到,估计半个小时。”   挂了电话后,他又伸手去拉她的手,在等红灯时,温柔地吻了下她的手背,“他们以前总笑话我没家属可带,今天就让他们没话再讲我。”   她拒绝的话语只好咽了回去。   她猜得到,他应该在楼下等了她很久。如果这时候说她不想去,应该会扫兴吧?   秦渡开车来到了一家并不对外开放的会所,拥着孟听雨进了包厢房间,房间里的人也不多,有男有女,凑成了两桌麻将。   在座的都对孟听雨很好奇,不过都是秦渡的朋友,知道秦渡是认真的,所以对她也不会太放肆的打量,更不会很轻佻地对她作出什么评价。   但视线掠过孟听雨那如画的精致面庞时,也会在心里暗叹一声:难怪。   秦渡迟到,被朋友们吆喝着自罚一杯酒。   显然朋友们也不清楚他迟到的原因,便下意识地以为是他工作太忙,调侃道:“老秦,你现在又不是单身,可不能像以前那样工作起来就忘了时间,还是要把时间留给女朋友,今天肯定又让孟小姐久等了吧,你确实该罚。”   秦渡不置可否一笑。   另一个人却道:“人家情侣的事你倒是管得多,家住海边吧?”   “你怎么知道我才在海岛买了一套别墅?”那人回呛,“我这是让老秦多留个心眼,谈恋爱可不得好好陪伴吗,要是忙着工作连约会时间都抽不出来,那不叫谈恋爱,叫网恋。”   孟听雨捧着杯子,喝了一口热茶,柔声细语道:“今天是我在加班,他等我,也不怪他。”   秦渡握着她的手,眉目舒展开来,“他们就是想找个理由来批判我。”   “孟小姐加班?”一个朋友诧异地说,“老秦不是说你还在念书吗?”   “寒假兼职。”孟听雨简单地回。   “兼职?”另一个人看向秦渡,啧了一声,“孟小姐,我跟你说,别跟老秦客气,他在国外的时候就在玩投资,是我们这群人里富得流油的一个。”   他们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说话本来就随意,家里给的钱不够花时,成天在群里开启乞讨模式。   今天让这个给挪一点钱,明天让那个支援一些。   对他们来说,这是很寻常的一个话题。   孟听雨闻言微微一顿,继续低头喝茶。不再参与到他们的聊天中。   可她是生面孔,又是秦渡的女朋友,几个人喝过酒后,也会跟她说一些秦渡的事情。   比如,秦渡在学生时代多么受女生欢迎,但他的心思都在学业上。   比如,他们对秦渡这次恋爱是多么好奇,因为从来没见过秦渡这样幼稚过,经常会在他们面前炫耀女朋友。   比如,秦渡对她多么多么上心,对她好到他们都不可思议的地步。   气氛很是和谐。   秦渡见孟听雨跟他的朋友们相处得这样好,他也很高兴。   在生日宴会散了后,秦渡叫来司机开车,他跟孟听雨坐在后座,他喝了些酒有些头疼,便枕在她的腿上,闭着眼睛悠闲地感慨,“以前还不觉得,都是他们带男女朋友参加聚会,现在换成我自己,这感觉还不错,下次聚会我们再来,怎么样?”   孟听雨平静地看着车窗外,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秦渡察觉出她的沉默,坐直了身体,轻声问她,“怎么不说话?”   孟听雨与他对视,“因为我很累。”   “什么?”   “其实我没那么喜欢跟陌生人打交道。”她低声说,“可能是我今天太累了,所以你朋友们说的一些话,我听了感觉很不舒服。”   秦渡回忆了一下,皱着眉头问,“他们说什么了?”   “每一句。他们好像觉得我作为一个还不到二十岁的大学生,被你喜欢,跟你恋爱,是一件值得感恩的事。”   “你是不是今天工作不太顺利?”秦渡迟疑着问她,“还是说身体不太舒服?”   孟听雨盯着他。   她摇了摇头,“没有。或许我今天就不应该跟你一起过去。本来我是想直接回家吃馄饨的。”   “你是在怪我今天不该带你过去?”   “下次别这样。”她说,“前天我已经跟你说了我要加班,你也答应了。”   “我并没有在你工作的时候催你吵你。”秦渡平心静气地跟她说,“我想的是,如果你忙完了,时间还早我们就一起过去,如果时间很晚了,我可以开车送你回家,仅此而已,没有逼你的意思。”   孟听雨看着他,“可你并没有问我,是想过去还是想回家。”   “你没跟我说你想回去。”   秦渡突然觉得这样的争执没有任何意义,他也不想再跟她吵下去。   也许是他朋友说的那些话不太合适,伤害到了她。   那她生气也是应该的。   他也不愿意在司机还在的时候跟她进行这没有任何意义的争吵。   他似乎是妥协了,诚恳地跟她道歉,“是我不对,对不起。” 第84章   在吵架这件事上, 很多男人最先采取的措施永远都是回避。   孟听雨从很小的时候就清楚这一点了,她跟一鸣也会吵架,甚至还会打架, 一鸣还是她的弟弟, 但吵架时, 一鸣的态度很消极。   他会回避,回避不了他会滑跪道歉,当然从他并不真诚的语气中都可以感受到,他并没有觉得自己错了, 只是不想惹事不想被她再念叨,所以企图用“对不起”这三个字来让她闭嘴。   当然, 如果“对不起”这一招都没用,那他们便会展示最为可恶甚至无赖的一面——   【你非要这样想那我也没办法】   【我都已经道歉了你何必揪住不放,你难道要我下跪才肯放过我吗?】   如果此时此刻, 她身旁的人是一鸣。   那她绝对雄赳赳气昂昂地战斗到她胜利为止。   可这一秒, 她看着秦渡, 她突然也觉得, 这场争执没有任何意义。   两人也算是不欢而散。   这次道别,秦渡没有上前来抱她亲她, 她的肢体语言也在告诉他,她不想。   秦渡也不理解,他试着回忆了一下整场聚会, 的确阿贤说的那句“不要跟老秦客气”是不太合适,但他知道阿贤并没有轻视的意思。他的朋友们怎么会轻视她呢,他们都知道他是真的喜欢她。   他不能说她太敏感。   因为换做是他, 他也不会喜欢听这样的话。   但他也不能上纲上线去训斥他的朋友。   他的朋友说的话并没有恶意。   是当时他太得意, 身边是他多年的好友, 以及他放在心里喜欢的女友,对他而言这是最舒服的环境,因此他便放松了,全没有平日里的清醒。   秦渡也会头疼,所以说不管是多么契合的两个人,相处久了总会吵架。难怪他当初跟朋友炫耀他跟听雨是多么投缘多么合拍时,朋友会冷笑一声说,那是因为你们还不够熟,等你们熟了不吵架算我输。   第二天下午,孟听雨收到了秦渡发来的消息。   秦渡:【临时出差几天,回来了我们再聊。昨天的事对不起,是我考虑不周,没有及时察觉到你的感受,对不起。】   孟听雨的心情也没有多好。   晚上跟李虹君约着去外面涮火锅时,一时心烦,便将昨天的事情倾诉了一遍。   说完后,她攥着筷子问对面的李虹君,“你是不是也觉得我太敏感了?”   李虹君摇头,“我不觉得。”   “倒是我有个问题,”她顿了顿,“其实你根本就不想去生日宴会,那昨天你为什么没直接跟他讲?”   孟听雨垂头丧气,“所以你还是觉得是我的问题,我应该一开始就明白告诉他我不想去,而不是勉强我自己,然后在不开心的时候还控诉他?”   “拜托,听雨,我是未来的律师。”李虹君认真地说,“我没有反问的意思,你只需要回答我的问题就好。”   “因为他在楼下等了我很久,虽然他说只有一会儿,不过从他给我发的消息可以推算出来,最少也等了快一个小时。我看他兴致这样高,所以就不好扫兴。”   “问题就出现在这里了。”李虹君用筷子点了点盘子里的小圣女果,语气严谨,“那我们可不可以将这种行为称之为绑架?你看,你几天前就明确跟他说了你要加班,他也知道你没时间过去,并且也接受了这件事,然后,他在楼下等你,你根本就不知道,他也没跟你说,那我是不是可以这样推测,他并没有给你选择项,他好像是在告诉你,你看,我都等你这么久了,你不应该拒绝我吧?你拒绝我你好意思吗你?”   孟听雨被她的口吻逗笑,还是为秦渡辩解了一句,“他应该不是这个意思。”   “不管他是不是这个意思,我都建议你跟他说清楚,免得下次又遇到这种事。”李虹君感慨道,“因为男的很容易自我感动,就比如我爸,我爸烧菜把锅弄坏了,我妈骂他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他就说他是想给她做饭。然后我妈就不好说什么了,听到这里,你是不是也觉得我妈不该再跟我爸吵,毕竟他是下厨给她做菜呢!”   李虹君一脸郑重其事地看向孟听雨,“可是,最后收拾厨房里一片狼藉的是我妈。他们真的很擅长用这一招,可问题是,我们要他这样做了吗?”   孟听雨佩服得五体投地,鼓了鼓掌,由衷地赞叹道:“不愧是李par哦!有理有据,无从辩驳。”   李虹君谦虚地摆手,“一般一般,我觉得你脑子也挺清醒的,没有被他带着走,只能说他们男人诡计多端、令人防不胜防啊。”   孟听雨若有所思地点头,“等他出差回来,我会再跟他聊这件事。”   发生过争吵后的情侣,都会有感觉不自在的时候。   联系频率也会骤然变低,孟听雨猜测秦渡应该也是真的忙,所以他的电话跟短信都少了很多。她并不会因为这样一件事就去否定他,但李虹君给的建议也很好,她是想跟秦渡好好的,所以这两天,她除了工作以外,也还在忙一件事。   她将她记得下来的细节全都写了下来。   她要试图最清晰最真实地还原那天的种种,将整个过程都复盘,到时候她会给他看。   那个时候她也会心平气和地跟他讨论,并不是要争论出究竟是谁的问题,而是要尽量避免这样的事情再发生。   她实在不想以后每次加班的时候都要担心他是不是在楼下等她了。   这样她也会有心理负担。   临近过年,街上的人少了很多,以前挤地铁挤到怀疑人生,现在地铁车厢却很空。交通也不再拥堵,为了方便,孟听雨也习惯了开车上下班,这天组里组织了年前聚餐,吃完喝完已经是快八点,孟听雨正好顺路,便送一个同事回家。   同事打趣道:“我本来还想给你指路,没想到你对这一块比我还熟。”   孟听雨微微一怔,握着方向盘笑道:“以前经常路过这里,所以大致路线是记得的。”   同事住在的小区,离她以前跟徐朝宗租的小区也就只有一条街。   徐朝宗现在又将那套房子租了下来,她还来过一次,原本以为已经忘记了线路,没想到记得还很清楚。   顺利将同事送到家楼下后,孟听雨便掉头准备回家,车辆缓缓行驶,注视前方路况时,不经意地看到街边有人在扶着树弯腰,车辆滑过,她又从后视镜里看到那人直起腰身,这下终于看清了男人的脸。   居然是徐朝宗。   她迟疑了几秒。   他的情况看起来不太妙,没过多犹豫,她将车靠边停在停车线里,锁好车门后小跑着过去,离他还有几步距离时停下,试探着喊了他一声,“徐朝宗,你怎么了?”   徐朝宗还以为自己是喝多了酒出现了幻听。   直到孟听雨重新闯入到他的视线中,一脸担忧地看他时,他才回过神来。   第一反应就是后退两步,躲开她,他狼狈地偏过头,抬手遮住自己的嘴,尴尬无奈地解释,“离我远点,别熏到你了。”   她嗅觉异常灵敏。   除了讨厌烟味,还讨厌酒味。   后来连他的助理都知道他的习惯,车上都准备了漱口水、牙刷牙膏、洗面奶以及干净整洁的一套衣服。   有时候喝得多了,他也会找个地方洗了澡再回去抱她睡觉。   就怕她又念叨他。   她从来不会掩饰她的嫌弃,总是皱着鼻子骂他“我家里不欢迎臭烘烘的猪进来”。   孟听雨停下往前的脚步,她隔着夜色看他,只觉得陌生。他很少这样狼狈,她也知道,前世他一直都避讳在她面前提及创业的艰辛,对她,他也是报喜不报忧。   “你这是怎么了?”她问道,“感觉你不太好。”   徐朝宗反而跟她开玩笑,“你就当我酗酒。”   “到底怎么了。”   他这才收起嬉皮笑脸那一套,幽幽地叹了一口气,“应酬都是这样,最近在谈一个项目,殷明都出动了,我们仨一起上阵把那个投资商喝满意了,我这还算好的,殷明直接不省人事,我才跟王远博把他扛回家。”   孟听雨也知道,要想把摊子做大,就避免不了会有应酬。   而他面对的那些老板,也都是中年男人居多,喝酒在所难免。   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劝他,“还是少喝点。”   他们两个人人生目标不同。   如果她是小富即安,那他则是渴望冲向更高的巅峰。   因此她也没办法劝他少赚点钱多享受生活……钱这辈子够用就行。   这种话她前世就说过很多次,但他听不进去。对他来说,这是一种乐趣,她还记得他二十五岁那年许下的愿望,他想长命百岁,这样说不定有机会冲刺一把世界首富的位置。   如果寿命不长,那肯定是没太大可能。   “你现在手里有闲钱吗?”徐朝宗靠着树干,气喘吁吁地抬眸问她。   孟听雨心里警铃大作,“你想借钱?”   她也不是不愿借钱,但他们这种关系,要是扯到钱,总感觉不太合适。   徐朝宗都被她气笑,“我去买个破碗在天桥底下乞讨都不会跟你借钱好不好?”   他不要面子不要脸的?   “……”孟听雨抿唇笑,差点忘记这个人自尊心有多强了,“那你问我有没有闲钱是做什么?”   “你要有闲钱,我卖点原始股给你。”   这件事徐朝宗早就考虑好了,只是一直没机会实施。   今天看到她也就顺口一提。   无论他最后撞的是不是南墙,无论她最后有没有看他,他都想给她一点东西。   “也不用太多,你意思意思给个一万就好。”徐朝宗又语气飘忽地问她,“你要没有一万,给一千也行。没有一千,一百也可以。”   “搞什么鬼?”她皱眉问道。   徐朝宗垂头,有气无力地道:“这是我欠你的。”   “我们之间谁也不欠谁的。”她纠正他,“你不用这样说,而且,该我得的,我不会推开,不该是我的,我也不会要。”ͿŠĜ   徐朝宗看了她一眼,从口袋里摸了半天,掏出钱包,在钱包夹层里拿出一张折叠好的纸递给她。   “这是借条。”他说,“我签了名也按了手印,那天本来就想给你的。听雨,不管你相不相信,我应该是除了你亲人以外,真心希望你过得好的人,虽然说也没人知道我们过去有过一段婚姻,但我还记得,这是我们离婚时拟定的协议,你对对看是不是这个数字,之前能给你,这辈子还是一样给你。”   如果说他这辈子拼事业除了野心跟梦想以外,那他还有一个执念。   他想尽他所能给她这笔钱。   无论那段婚姻是不是以完败收场,至少在她,在他心里,都真切地存在过。   既然存在过,就不该雁过无痕。   总该留下一点东西。   孟听雨一开始不知道这是欠条,还好奇地接了过来,这会儿听他这样说,就要塞回去给他。   “别急着给我。”徐朝宗继续跟她开玩笑,“我这个人狼心狗肺,良心不多的。”   他从来都不是一个好人。   也没多少良心可言,全都给了他真正在乎的那几个人。   他这副样子实在难堪又狼狈,他站直身体,若无其事地说,“我先回去了。”   孟听雨只能目送他穿过马路,直到再也看不到他的背影了,她才打开那张欠条,依然是熟悉且凌厉的字迹。   她垂眸,无可奈何地笑骂一句神经病,然后将那张欠条撕碎,扔进了垃圾桶里。 第85章   秦渡再出现已经是十天后。   这是他们两个人恋爱以来, 第一次这么长时间没见,而他们上次见面又是不欢而散,再次见到, 双方都有些不自在。秦渡看起来瘦了一些, 他主动低头, 伸手去抱她。   直到嗅到她身上那股熟悉又清淡的香味,他才满足地叹息道:“我是真的很想你。”   他们将近半个月没见。   这半个月他跟陀螺似的不停转动,好像就没有歇下来的时候。   现在见到她,他便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孟听雨心一软, 也伸出手圈住他的腰身,两人来了学校附近的公寓, 自从秦渡租下这里后,他们也不会选择去外面约会,大多数时候都窝在这一方小天地中。   秦渡刚坐在沙发上没多久, 就抱着抱枕睡着了, 看得出来他真的很累。   她从卧室里抱了一床薄毯给他盖上。   本来是想煮点果茶, 又担心会发出声响吵醒他, 她便靠着沙发坐在地毯上,时不时地回头看他一眼。   伸手够住书包, 拉开拉链,从里面拿出笔记本跟笔。   将笔记本摊在腿上,她开始写东西。   笔尖跟纸之间有沙沙的声音, 她时而舒展眉头,时而又紧蹙。   【致我最喜欢的男朋友:   前面两页是那天我们争吵的经过,请不要说我无聊幼稚, 因为对我而言, 这是很重要的事情, 我不想轻轻翻过。   首先,你有你的事业心,我也有我的梦想。无论从事什么职业、赚多少钱,我认为伴侣之间都应该做到尊重彼此的工作,你忙碌的时候,我不会勉强你非要陪我看电影逛街,那么,我在加班的时候,也希望你能理解。   其次,恋爱关系是平等的,我没办法控制你朋友的想法,可我希望,下一次如果还有人在发表类似“你男朋友很有钱别跟他客气让他养你”这样的高见时,至少你能够出面维护我,因为是你的朋友,我不可能将我手里的橙汁直接倒在他脸上大骂一句扬长而去,如果这样做了,也是对你友情的不尊重。   最后,有一件事我希望我们共勉。   我们对对方的好,应该是心甘情愿的,你如果在楼下等我,是为了送我回家,我真的会感动到恨不得在你面前高歌一曲。   但如果你在楼下等我,是为了让我加班后出于补偿心理陪你去参加聚会,其实我们两个人都不会开心,对不对?   我真的喜欢你,我也在期待我们下次再一起去海岛环游。   想跟你一起做的事情一张纸都写不完,所以,如果下次我们再有争执,你并不赞同我的观点时,请别为了所谓的平静而道歉,我们可以吵起来,等吵够了以后给对方一个拥抱,好吗?   By.这半个月每天都在想你的听雨。】   秦渡醒来的时候,厨房里正飘来一阵阵令人食指大动的香味。   他揉了揉眼睛,恢复了些精神,重新戴好眼镜,将毯子折叠好放在一边,这才轻手轻脚地往厨房走去。   温暖的灯光下,孟听雨穿着围裙,正拿着汤勺在尝咸淡。   锅里热气盎然。   这无疑是触动人心的一幕,秦渡就这样温柔地凝视着她,孟听雨感觉到了这道视线,偏过头,与他四目相视,她莞尔一笑,“饿了吧,我煮了吃的。”   秦渡趿拉着拖鞋走过去,从背后抱住她,下巴抵在她的发顶,往锅里看了一眼。   因为熟睡过的关系,他的声音带了些沙哑的慵懒,“这是什么?”   “乱炖。冰箱里能吃的都被我拿出来了,有荷包蛋,还有海鲜菇跟粉丝,味道还行吧。”   “能吃就行,我也不挑。”他低低地笑。   “什么都没干就等着吃饭的人,没资格挑剔,谢谢。”孟听雨一本正经地说,“如果嫌不好吃,建议你这边自己动手下厨哦。”   “好,我错了。”他从善如流地道歉。   两人一人一碗粉丝荷包蛋汤。   味道都很清淡,但他们许久未见,这样坐在餐桌前喝上一碗汤也觉得很惬意。   ……   秦渡开车送孟听雨回去,在下车前,孟听雨将笔记本郑重其事地交给了他,“里面有我的一点恋爱小感悟,你回去看看。”   他接过就要翻开。   她立马制止了他,“等回去再看,我怕会影响你的心情,开车等红灯的时候也不要看,安全第一。”   她一本正经的样子太可爱,秦渡忍俊不禁,轻咳两声,点了下头,“好的,孟老师,回去以后肯定头悬梁锥刺股地阅读。”   孟听雨轻哼一声,解开安全带就要下车。   秦渡伸手抓住了她的手腕。   孟听雨当然知道他想做什么,忍住笑意道:“我爸喜欢到处溜达溜达,你不怕等下他在车窗外看我们吗?”   “……”秦渡只好亲了她的手背一下,“你真的很会破坏气氛。”   孟听雨冲他眨了眨眼,趁他不注意,还是倾身在他的脸上重重地亲了一下。   秦渡哑然失笑。   等看着她进了居民楼后,他才掉头离开,回了他自己的住处,刚坐在沙发上准备翻开她的笔记本时,口袋里的手机振动起来,是他爸的来电,他无声地叹了一口气,将这个本子放进茶几的抽屉里,这才起身接通了电话。   孟听雨也发现了,秦渡突然变得异常忙碌。   她也能理解,毕竟年底跟年初都是各大企业事情最多的时候。   年初四,董曼开车来接她,原来是郑雪明老师来了燕市度假出差,他们那次的合作很愉快,郑雪明还让她女儿特意打电话以聚会的名义邀请她们过去吃饭,董曼当然不会拒绝,推了一些不重要的工作后,就带着她一起来了。   郑雪明在昆曲界地位不一般,有一些昆曲艺术家后来也都来了燕市,这次也是借这个机会重聚。   孟听雨本来是安安静静地陪在董曼身边,直到门口传来一阵骚动,大家齐齐看过去,郑雪明老师起身,冲自己过去的师兄妹眉开眼笑地解释,“应该是青蔚来了。”   几秒后,孟听雨看到被簇拥着的秦太太一脸温婉笑意而来时,她都惊住了。   也是这时候她才想起来。   青蔚是秦太太还是昆曲演员时的艺名,秦太太本名是章蔚,她算是科班出身的昆曲演员,师承名家,是“青”字辈数一数二的学员,当年便是前途无量。   秦太太也看到了孟听雨,微微一愣后,也冲她和善地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孟听雨有些脸热。   想找个机会偷偷给秦渡发个消息。   秦太太扶着郑雪明的手,热切地寒暄,“您应该早点通知我的,我也好过来拜访。”   另一个人乐呵呵地说,“青蔚,你才是大忙人啊,咱们这都多少年没见了,你还是老样子!”   秦太太闻言明显愣怔了几秒。   她其实已经有很久没听到“青蔚”这个称呼了,出门在外,别人会恭敬地喊她一声秦太太,回到家里,丈夫偶尔也只是喊小蔚,更多的时候都是老婆,时间太久远了 ,她竟然都忘记了自己曾经有过章青蔚这个艺名。   人都到齐了,郑雪明老师招呼着大家入座。   在座的人除了孟听雨跟董曼以外,都是在昆曲方面有成就跟造诣的老师。   都是一个圈子的,聊天也都是围绕昆曲相关的,喝过几杯酒后,有人上头,端起酒杯起身暖场,“咱们这好不容易聚齐,我代你们师傅探探你们的底,来,走起来,从王冉开始,都亮亮嗓子!”   董曼对这样的场合也能应付,她大笑着道:“行,我跟我助理两个外行也来参加,给老师们垫底!”   孟听雨心想,她那段时间做功课时听的昆曲终于派上用场了。   等轮到了秦太太时,她却忙摆手,直推脱不已,“不了不了,我这真就算了,多少年没唱了,就别闹笑话给你们看了。”   郑雪明笑逐颜开,打趣道:“瞧,偷懒了是吧?青蔚,我记得你是那一辈最有天赋的,我第一次见你时,你才十来岁,扎着麻花辫,就在角落里练嗓,那时候可没人比你更勤奋刻苦了。”   秦太太主动喝了一杯酒,面颊通红,语气也有些飘忽,“您这样说,我才是无地自容,师兄妹各个都比我强。”   话题很快就越过了秦太太。   秦太太说嗓子不舒服,大家也不会逼她。   她今时今日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她们可以随意开玩笑的章青蔚。   她是秦太太。   孟听雨看向秦太太,这时另一个老师起身,冲劲十足地开嗓唱昆曲,秦太太抬头看着过去的对手,一边认真听着,一边小幅度地鼓掌,不管是眼神还是神情,都不见半分落寞,好像将所有真实的情绪都舍去了一般。   秦太太很温和体贴。   她没有刻意地跟别人提起跟孟听雨的关系,但还是能看得出,她对孟听雨的关照。   比如孟听雨喜欢吃某道菜,她会记住,然后她会转动圆桌盘,让那道菜在孟听雨的面前多停留一会儿。   比如在孟听雨这个外行菜鸟开嗓时,她会带着和蔼又温柔的笑意注视着她,眼里全是对晚辈的亲近跟喜欢。   第二天,秦渡过来接孟听雨出去约会,在去电影院的路上,他主动提起了昨天的事情,调侃道:“我妈说昨天在饭局上碰到你了,怎么没听你说?”   不知道为什么,刚见到秦太太时,孟听雨真的很想立马跟秦渡分享这件事,可那顿饭之后,她反而丧失了倾诉欲。   这会儿秦渡提起来,她愣神几秒后,有些呆地点头,“哦忘记了。”   秦渡伸手去摸她的头发,“怎么,还没睡醒吗?夜猫子昨天又是几点睡的?”   “没。很早就睡了。”   孟听雨在心里翻来覆去地纠结迟疑。   一方面,理智告诉她,她现在跟秦渡只是恋爱关系,她去管他的家事,这是非常不礼貌、不合适的行为。   可另一方面,她也有感性的一面。   “怎么了?”秦渡见她一脸欲言又止,笑着问道。   “你知道,我之前跟曼姐做那期人物周刊时,最开始定的人是阿姨。”孟听雨斟酌了又斟酌,这才鼓起勇气问出口,“当时我整理了很多阿姨的资料,阿姨几乎是在事业上升期时结婚退隐,我就有点好奇,这是为什么呢?她明明有很好的前途啊,她是有可能成为跟郑雪明老师一样的大家的。”   秦渡诧异地看她。ĴŜǦ   “你怎么会这样想?”他回她,“可能你是外行,你不知道,昆曲演员是很辛苦的,是外人想象不到的苦。”   “她吃了很多苦,事关一些前辈老师,我也就不便跟你说当年的一些事,但那个时候她的确心力交瘁,还生了一场病,我爸特别心疼她,顶住了很多压力要跟她在一起。”   “那段时间我爸都在苏市照顾她,无微不至,后来我爸就跟我妈求婚了,两人感情特别深厚,不愿意两地分居,我妈就干脆隐退跟我爸回了燕市。”   “那她……后悔过吗?”孟听雨轻声问,“她吃了那么多苦,事业在上升期时就隐退,她后来没后悔过吗?”   “后悔?怎么会,我妈现在过得很好,我爸有空时,两个人就满世界去玩,她自己后来还学了很多东西,也得到了很多乐趣。她跟我爸还会去资助很多偏远山区的失学儿童,日子过得很充实。”   孟听雨怔怔地听着。   她侧过头看向秦渡,刚驶入停车场,光线昏暗。   车身一半在暗,一半在明。   她置身于光明之中,而秦渡则陷入了阴影中。   她几乎自言自语地回:“是吗?”   声音太轻,仿佛是一阵风,秦渡并没有听清楚。   可能是外面的爆竹声不断。   孟听雨很罕见地做了一个噩梦。   在梦中,她站在四面都是落地窗的玻璃房子里,有人气定神闲地背对着她坐在椅子上,如发号施令般淡声道:“何必自讨苦吃,现在这种生活不好吗?你闲着没事的话,可以给我做饭,可以去学插花,你忘记你以前还对我抱怨过你的同事领导吗?既然讨厌,就不用去跟他们相处,乖,等我忙完了这阵,我就带你出去旅行,你想去哪里都可以,我们去透透气。”   她气得发抖。JŜǤ   几乎要用她所知道的最恶毒的语言回击:“这种生活这样好,那你怎么不过?!你也说你工作很累啊,那你怎么不辞职?你能抱怨,我就不能抱怨了是吗?你比我更高贵吗?”   “乖你的头!王八蛋,少把我当宠物!”   她大步冲过去。   却在看向那人时,猛然一惊。   是秦渡。 第86章   殷明提着一次性饭盒回来时, 徐朝宗正一边吃饭一边看书,神情认真而专注。   徐朝宗的书桌上有好几本繁锦旗下的人物周刊。   自从知道孟听雨去繁锦社实习后,每次看到繁锦旗下的周刊, 他经过报亭时都会买几本回来。翻一翻、找一找, 看看有没有她写的稿子, 他是一个爱读书,也是一个不爱读书的人,他功利心强,对跟考试以及专业课有关的书籍, 必定是逐字逐句地深读,只有这样他才能考高分上最好的大学, 最重要的是,以后还能丰富专业技能以此谋生赚钱。   但专业以外的杂书,他就没读过几本。   所以在兴趣爱好方面, 他自知跟她是截然不同。前世的时候他也想过, 也许在这个世界上, 人不会被跟自己相同的人吸引, 反而会沉迷探索跟自己不同的人。   殷明凑过去压低声音跟王远博吐槽:“没事就拿本书看,整得跟自己是文化青年似的, 我们就是大老粗是吧?”   王远博盯着电脑屏幕,“没有们,只有你, 我也经常看书好吗?而且你又不是不知道,孟听雨在繁锦兼职实习,他作为追求者不提供销量说不过去吧?”   “哎, 我说, 要不咱们开个局吧, ”殷明来了兴致,“你说老徐追不追得上孟听雨?我觉得追不到。”   王远博放下筷子,慢条斯理地用纸巾擦嘴巴,瞥他一眼,“你先说赌注多少,我再决定要不要押注。”   “一百块?”   王远博侧过身,明显不想跟殷明再说什么。   殷明讪笑,“行,老徐的身价绝对不止一百,咱们来一波大的,一千怎么样?”   “行。”王远博果断应下,“就一千。”   他停顿了片刻,意味深长地说,“其实得加个期限,不如我们放宽一下,十年怎么样。”   殷明听懂了王远博的意思,哇哇乱叫,“十年,不是吧!那个时候搞不好我孩子都上幼儿园了!这赌着有什么意思?”   王远博笑而不语。   他其实是很看好徐朝宗的,各方面都看好,包括在追孟听雨这件事上。   他总觉得徐朝宗能追到。   不过,得加一个期限。   徐朝宗路过,听到他们的对话,语气冷淡地给出评价,“无聊。”   ……   馨铃公司的年会在正月十五后如期而至。   今年孟听雨也收到了赵铃的邀请,年会在周五晚上,秦渡开车送她过来时,叹了一口气道道:“我这好不容易才有了双休两天假,还准备带你去港城玩一趟的,我连住那边的别墅都安排好了。”   孟听雨也不知道为什么,自从那天碰到秦太太后,她在面对秦渡时,少了很多倾诉欲。   而倾诉欲它如果要走,连她自己也阻止不了。   秦渡也能察觉到她面对他时日渐低落的情绪,他也不是傻子,稍微回想一下便猜得到原因。他都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样在意他妈妈没继续唱昆曲,她就像在钻牛角尖一样。   为什么隐退?那是因为有另一种更舒服的生活啊。   他妈有没有后悔?他妈每天现在充实又愉快,当然没有后悔,如果她后悔了,她难道不会说出来、表现出来吗?   有几次,他都想好好跟她聊一聊。   长辈心里都有一杆秤,他们怎么生活如何生活,跟他们晚辈是没有关系的。   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即便是父母跟子女,也不该过多干涉彼此的生活。   她太年轻了,还没到二十岁,很多想法都太简单太稚嫩。   也是这种时候,秦渡才真正地感受到年龄差是真的存在。   馨铃公司的年会还是如往年一样热闹。   她跟刘琪坐在设计部的这一桌专心吃菜,刘琪突然扯了扯她的衣服,“快看台上,看到没,那个短头发的美女,听说是方总的外甥女,人从美国留学回来的,是南方那边货真价实的富二代,你说这些人怎么这么会投胎呀?”   她顺着刘琪指的方向看去,隔着一段距离,只看到穿着花苞裙的年轻女人一闪而过。   “说起来也蛮有意思的,有人真的同名不同命,她居然跟我一个同学的名字一样呢。”刘琪压低了声音说,“她叫何沁,我同学也叫何沁,跟我同学说了后,她说天天都在祈祷穿越成这个何沁大小姐,笑死我了。”   孟听雨正在夹虾球,闻言手上动作一顿,她觉得何沁这个名字有点耳熟。   好像在哪听过,但她也想不起来了。   不过想一想这样的家庭背景,她猜,应该是后来在什么应酬场合上听过吧。   今天孟听雨的运气比去年要好,竟然抽中了一台电压力锅,心情顿时明朗起来。没什么比抽中免费奖品更令人开心的事了!而且电压力锅她妈也念叨了一段时间,她都准备在网上买一台新的,现在居然就抽中了,这是不是代表着好运气也要来了?   等到年会差不多要结束时,她去洗手间补妆。   还没走到门口,便听到里面一道清脆的女声传来:“谁跟你说我是来找秦渡的?开什么玩笑,我们也就上个月吃了顿饭而已,相亲而已,是我家老头看上了他家,不是我看上了他。他对我也完全没那意思好吗?”   孟听雨猛地停下脚步。   何沁从洗手间出来,见到陌生人,也礼貌地注视后点头,随即移开视线,继续往前走。   她经过时带起的风,吹开了蒙在记忆里的那层纱。   孟听雨终于想起来在哪里听到过何沁这个名字了。   前世,徐朝宗合伙人的太太跟她关系不错,有一天她们约好去喝下午茶,她晚到一刻钟,下车来到电梯口,电梯门开了,有一个模样优雅端庄的女人款款而出,两人对视了一眼,女人走出电梯,她进电梯,擦肩而过。   她上楼来到包厢后,便听合伙人的太太跟她八卦,“你知道远东集团的大小姐何沁吗?我老公跟她大哥认识,刚我碰到她就聊了几句,我是真羡慕她,她应该结了三四次婚了,说起来她第一个前夫我后来也见过一次,那次你出差,徐总就没带你去,不然你也能见到,听说她跟她第一个前夫是联姻,但两个人没什么感情,闹了挺久才离成的,之后家里人也不怎么管她,她也就随心所欲了。”   ……   徐朝宗的手机响起来时,他正在加班加点地修改策划书。   以为是王远博或者殷明打过来的,随手按了接通免提。   修长的手指还在键盘上噼里啪啦地敲打着。   那头却没了声音,他这才将视线从电脑屏幕上挪开,转移到了手机上,看清楚通话显示时,还以为是自己出现了幻觉,赶忙拿起手机贴在耳边,小心翼翼地试探问道:“听雨?”   过了几秒钟,才听到那头的她说道:“你有空吗?”   徐朝宗已经很久没有这样激动过了。   好像一瞬间回到了还跟她在一起的时候。其实只要他稍微理智一点就会知道,她找他绝对不是什么好事,两人已经快半个月没联系了,重生以来,她也从来没主动给他打过一次电话。   以她的性格,肯定不可能跟他执手相看泪眼,共话曾经的甜蜜。   徐朝宗什么都想不到。   他冷静的头脑遇到她时,总会当机。   哪怕她现在骗他去死,可能到要断气的时候他才会反应过来。   徐朝宗从工作室一路紧赶慢赶,终于来到了学校。孟听雨坐在操场的台阶上,脚边上是一个很大的纸箱,凑近一看,依稀辨认得出里面装的是跟纸箱外图片上差不多的电压力锅。   “听雨?”   这个时节,晚上气温仍然很低。   徐朝宗在来的路上买了个烤红薯揣衣服里,见了她,就拉开拉链,将还冒着热气的烤红薯递给她暖手。   “问过老板了,保证是糖心,不是糖心退钱。”   孟听雨看向他,摇了摇头,“不用,我不饿,谢谢。”   “不饿也拿着暖手,当心着凉。”他硬塞给她,自然而然地在离她半米远的位置坐下。   以前也是这样,冬天时她馋了,会让他回学校时给她买烤红薯跟烤玉米。   夏天她也会让他给买切好的西瓜。   当年觉得那样寻常的事情,如今却成为了他反复品尝的珍宝。   只有想起这些事情,他才不会有“其实一切都是他的一场梦”的感觉。   她抽离得太快,她放下得太快,他偶尔也会茫然,究竟他们俩一起携手走过的十八年是不是真实存在过的。   “你是不是还有什么事没告诉我。”孟听雨手握着烤红薯,温暖传至四肢百骸,她语气淡淡地问,“那时候是我大意了,其实关于秦渡你还有事情没说给我听。”   徐朝宗神色一顿,苦涩逐渐蔓延至心头。   “为什么这样说。”他低声问。   “别骗我了。”她扭头看向他,平静地说,“好吗?”   徐朝宗心如刀绞。   两人共处十八年,她此刻的平静是真的平静,但那是经过千锤百炼后的平静。   他声音沙哑地讲述了一个再寻常不过的故事。   这样的事在豪门屡见不鲜。   “我的确跟秦渡不熟,只听说过他最开始是想借远东集团在秦氏站稳脚跟,双方都是互惠互利,秦渡后来也将重心放在了南边,秦氏出现危机并不是决策失误,而是他在南边铺的摊子太多又太大,当他跟远东集团的联盟关系不再时,远东就成为了他的对手,只能说,他成功是因为走了联姻这条路,失败也是。”   “听雨,我后来有研究过秦氏的案例,无论是哪个家族都不可能长盛不衰,秦渡是有能力的,但秦家从秦渡爸爸开始弊端就已经存在,绝不是靠什么人能去力挽狂澜、扭转局面。”   “听雨你是什么样的人我知道,就像当初我告诉你,盛韬以后会出国,你还记得你当时的回答是什么吗?你说,那不重要。如果我告诉你,秦渡以后迟早要联姻,我相信你也不会因此跟他分手,但是,”徐朝宗的声音突然低落了几分,“但是,我了解你,我知道你是真的喜欢他。”   他不是圣人。   不止一次他都想告诉她,秦渡绝非良人。   秦渡即便不跟远东集团走联姻这条路,未来他想保住秦氏想要保住自己的事业,他能走的最快捷的一条路就是联姻。   可是然后呢?   然后她会在感情还在的时候跟秦渡分手吗?不会。   她只会在心里进行无声地折磨。因为她已经知道,在那个前世,秦渡的确曾经跟另一个人结成夫妻。   她已经预见了结局,还怎样去享受过程?他永远也不会祝福她跟另一个男人,但他希望她开心。   他几乎分裂。一方面忍不住去挑衅秦渡,另一方面明明知道该怎样给予秦渡重击、他偏偏也下不了手。   因为他知道,他重击的并不只是秦渡,还有她。   孟听雨将烤红薯放在一边,鼓了下掌。   她笑意盈盈地看向他,“我是不是该给你颁发一个好人锦旗?”   “徐朝宗,你一直在等待这一天,你等着我来问你,然后你告诉我,你是为了我好。你不觉得你很虚伪吗?你还不如当时告诉我盛韬以后会出国时磊落。”   “我虚伪?”徐朝宗也佩服自己在这时候居然能笑得出来,“我光明磊落的时候,你讨厌我。”   “我做过一次了,你的反应告诉我,我做错了。当时我告诉你盛韬以后会出国时,你看我跟看垃圾一样。”   孟听雨当然知道自己在迁怒。   她也不是圣人。   “所以,你要我怎么做?咱们心平气和地来讲,如果那天我去找你的时候,我告诉你这一切,你会怎么样?你难道会跟我说,”徐朝宗故意模仿着她的强调,“徐朝宗,谢谢你告诉我这些,我马上就跟我才确定关系一天的男朋友说分手。”   他知道他现在就该一声不吭。   随便她怎么误解,随便她怎么迁怒,他就当自己是木头桩子。   反正前世他也没少被她训得跟孙子一样。   他应该习惯了。   如果沉默是金的话,他应该就是一座金矿,等她气消了,他再默默出现,那时候她想通了,恐怕也会有些不好意思——可能出于这一面,他给她打电话的次数还能多几次。   可他做不到。   他曾经是她心里的第一位。   他在她这里感受到过别人没有给他的偏爱。   他怎么做得到呢?   孟听雨果然恼羞成怒,的确,她在来的路上,心里是很平静的,连她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可徐朝宗的到来,还有他说的那些话,挑起了她的负面情绪。   说白了——   这种时候,不想听什么宽慰。   也不想听什么解释道歉,她只想将那股无名之火发泄出来。   如果她旁边的人是盛韬,是方以恒,或者是别的什么人,她只会沉默地听着。   她连一丝一毫的刻薄都不会表露出来。   “够了!”她全身的怒意都被他模仿的那一句挑起,此刻蓬勃着,“你就是已经预料到了这一天,所以你才瞒着我。”   徐朝宗面无表情地学她鼓掌,“我预料到了?得,在你心里,我是不是可以去街边支个摊算命啊?”   “两个人分手有那么多理由,比如你发现他有什么隐疾……”   孟听雨忍无可忍,“你才有隐疾。人家身体好得很!”   徐朝宗面色一僵,触及到她略带怒色的面庞,万般情绪都化成无奈的一声叹息。   “我是打个比方,他不是什么十全十美完美无缺的人对吧?”他跟她认真分析起来,“比如你那辆车,不就是一个雷吗?那辆车新车落地不超过十五万,那是他开的车吗,你们现在是恋爱没多久,他是在配合你,那以后呢,吃顿饭是不是次次都要考虑餐厅的人均价位,给你送个礼物还得考虑你收了会不会有压力,听雨,消费观不同连朋友都没办法长久,更别说情侣。”   “所以,你别觉得我当初没告诉你,是在这里等这一出,我还没那么阴暗。”他说,“别误会我,别的事不好说,但唯独这一件,我没有半点私心,这件事没告诉你的理由只有一个,我就是希望你能开心,除此之外没别的,我发誓,如果有别的私心,就让我这辈子穷困潦倒,万人唾弃。”   孟听雨听了,冷淡地撇开眼,拿起放在一旁的烤红薯,剥开皮,咬了一口。   徐朝宗见她这反应,可算是松了一口气。   还好,他当日是真的没有别的私心。   他又实在好奇,问她,“秦渡是准备联姻了吗?”   “你很好奇?”   孟听雨故意刺他,“这么好奇的话,我把他号码给你,你自己去问,岂不是更清楚?”   徐朝宗果断闭嘴。 第87章   操场空旷, 寒风凛冽。   这样吵过一次后,孟听雨也没有了跟徐朝宗交谈的兴致。   她起身,徐朝宗就知道她是什么意思, 赶在她之前, 帮她搬起并不算轻的电压力锅, 他垂眸看她,叹息道:“是要回宿舍吧,我帮你搬过去。”   孟听雨这时候却倔强起来。   说什么都不肯,非要自己去搬, 徐朝宗不愿意放手,她气得去瞪他。   徐朝宗也知道自己有点变态, 但他觉得,她这样对他怒目而视,也好过对什么都平静无波的模样。   他盯着她那被风吹乱的长发, 在心里暗叹一声。   以前总听家里长辈说, 头发细软的人, 性子也柔软, 头发粗硬的,性子大多也刚烈。看来这样的话果然没有什么科学逻辑性可言, 她的头发又细又软,刚跟她认识的时候,他也觉得她温柔又美好, 可相处久了就知道,外柔内刚大概就是用来形容她的,她心中有一杆秤, 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可以做, 她一清二楚。   其实这么多年来, 他早已习惯了在她较真的时候去妥协。他只好将那个纸箱递给她,宽慰了一句,“我今天出门可能没看黄历,感觉我就成了出气筒。”   “不过,就算黄历上说我今天出门诸事不顺,我也还是会来。”他见她皱眉头,便猜到她在嫌他肉麻恶心,立马又正经起来,“听雨,如果我是知道秦渡有人品道德上的瑕疵,如果他有恶习或者作奸犯科,当时我一定会说给你听,可当时他跟你认识时是单身又没跟谁联姻,你让我怎么说。”   孟听雨沉默地抱着箱子上台阶,要离开操场。   徐朝宗跟在她身后。   快走到女生宿舍楼下时,孟听雨终于又跟他说了一句话,“你回去吧,别跟着我了,你说的我都知道了。”   “那你怪我吗?”他微微俯身看向她,不想错过她脸上任何一个表情。   “犯不着。”她抬起头来与他对视,“我跟他的事情,说到底也跟你没有什么关系。还是那句话,我跟他如果分手,也只会是一个原因,我不喜欢他了。”   他差点就忍不住要问她“那你还喜欢他吗”,话都到嘴边了,他硬生生地给憋了回去。   今天晚上,他可谓是在走钢丝。   该说的话,都要说。不该说的话,憋死了也不能说。   他逼着自己云淡风轻地点头,手插裤袋,似是赞同地点头道:“的确,其实说到底,很多节点已经发生了偏差,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人不可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上辈子会发生的事,这辈子不一定会发生。”   他嘴上这样说着,但心里跟明镜似的,如果秦渡没有跟远东集团的大小姐有什么联系,听雨是不可能过来问他的。   目送着孟听雨进了女生宿舍楼后,他才转身往回走。   心情也没有想象中那样松快,反而多了几分煎熬。   孟听雨回宿舍后,将电压力锅放好,拿换洗的睡衣冲了个热水澡,洗去了一身的疲惫。头脑也变得更加清晰起来,她自问还算比较了解自己的男朋友,秦渡绝不是朝秦暮楚、三心二意的人,在感情的忠诚度上,她对他有信心。   何沁打电话说的事肯定也是真实存在过的。   比如她最近应该真的跟秦渡有过接触。   问题不是出在他们或许“相亲”过上,而是,这件事秦渡究竟有没有想过要向她这个女朋友坦白。   这才是最重要的。   她不是非要伴侣对自己无条件的坦诚,只要是人就会有秘密,就会有不想跟别人分享的小世界。   只要在他们恋爱时,彼此如果跟旁人有了试探性的接触,比如相亲,比如长辈有意撮合交友,那这种事伴侣是有权利知道的,不是吗?   基于对秦渡的感情,以及对他为人的信任,她想,或许他现在也是焦头烂额,或许他也在犹豫该怎么样跟她讲述这件事呢。那她要不要给他一点时间?   这也是她的心理期限。   两天后,秦渡提前完成了手上的工作准备下班。   现在才刚过四点半,他现在开车过去燕大,应该能早点接到她。   他将时间安排得很好,今天有几栋摩天高楼有灯光秀表演,而那附近的旋转餐厅的视野极佳,他昨天就跟她约好了下午会接她出去吃饭。他拿起车钥匙准备走出办公室时,内线电话响了起来,便转身走向办公桌,接起话筒。   居然是他爸打来的内线电话。   “你来我办公室一趟,”秦父的声音低沉而浑厚,“晚上有一个应酬,你跟我一起去。如果你有其他的活动,尽量都推掉,今天的饭局很重要。”   似乎是担心儿子一口拒绝,秦父又不慌不忙地说,“我给你介绍几个前辈,你不是在居林的项目花了很多心血吗?这次的饭局跟居林也有关系。”   秦渡沉默了几秒,用玩笑的口吻无奈道:“爸,您可真会找时间,这样重要的饭局您应该提前通知我的。我都跟我女朋友约好了。”   “你跟小孟说说,她能理解的。”秦父又道,“或者你带小孟一起过来?”   “算了。她还不习惯这样的场合,我又没提前跟她说好。”   挂了内线电话后,秦渡又坐回办公椅,沉思几秒后,拨通了孟听雨的号码。   那头很快地接了起来,语气还有几分不可置信,“不是吧?你不会告诉我你已经到我们学校了吧?”   听她这样惊讶,秦渡反而不知道该怎么跟她开口,“没有,我还在公司。”   孟听雨听出了他语气里的犹豫,试探着问道:“你是不是临时有事不能过来?”   没等他回答,她便大度地说:“你要是有事就算了,正好我也可以跟静静她们一起去逛街。”   “对不起。”他主动为自己的爽约道歉,“我都准备下班了,我爸突然给我打电话,说晚上有个应酬,我也推不了。”   “没事,工作重要。那你去忙吧!”   “没呢,再多聊几句,今天见不到你,总让我多跟你聊会儿天吧?”   两人闲聊着。   孟听雨突然说道:“我写稿的时候,想到了你之前跟我说的一句话,我觉得特别有道理,那时候我不是没将我们恋爱的事情说给我爸妈听吗?我有很多顾虑,然后我还问你,你还记得你当时说的话吗?”   秦渡以为她是闲聊,但也顺着她的话回忆了一遍,“我说让你不要瞒着你爸妈,让你爸妈帮你把关,怎么,你爸妈是不是对我有什么意见?”   “没有啊。你说,如果是你,不管好的坏的,你都想知道。”她笑道,“就是因为你这句话,我才下定决心跟我爸妈坦白的。”   “所以我也特别开心,为我终于有了名分这件事。”秦渡轻笑一声,“再也不是见不得人的地下男朋友了。”   电话这头的孟听雨几不可察地叹了一口气。   秦渡怎么也没想到。   在这场所谓非常重要的饭局上,竟然会再次见到何沁。   双方都有些不自在,但他们从小接受家族教育,不会真的将心里情绪在这种时刻表露出来,两人都客气有礼地寒暄着。   秦渡也充分表现出一个家族继承人的交际能力跟手腕,让人也挑不出错来。   一直到饭局结束,秦渡跟着秦父回了老宅。   秦太太跟其他太太们有约,今天在外边过夜。   主楼书房里,秦父今天也是疲倦至极,看向儿子,淡声道:“今天也不早了,你就歇在这边,明天没什么事就留在家里吃午饭,你妈中午前会回来。”   “爸,前段时间我已经跟您说得很清楚了。”秦渡声音沉沉,“您也说过会尊重我的意见,那今天这一出又是什么意思,我不太懂,望您解惑。”   “我们未来的重心会向南边转移,避免不了会跟何家打交道。”秦父缓缓地抬头看向儿子,“何沁跟你年龄相仿,也都有留学经验,你们应该也有很多共同话题可聊。”   “我不缺朋友。”秦渡强调,“您知道,我介意的不是跟何家打交道,而是跟何小姐,您也说过,我的事情我自己做主,我跟我的女朋友感情很好,现在这样跟何小姐接触,对大家都不公平。”   “你的计划书我都有看过,想法很好,但很难施展开来,尤其我们在南边没有市场跟人脉,北边这边弊端太多,只能从南边入手才能将几个大项目都带动起来。”   对于秦氏内部的问题,心知肚明的人不只是秦渡,还有秦父。   但这么大一个集团,牵一发而动全身,现在想要彻底变革,不是靠自身能力就能办到的。   它也需要外界的帮忙,需要一个联盟。   秦父从自己父亲手中接过这个摊子时,一切蒸蒸日上。   现在眼睁睁看着它在自己手里日显颓势,他也心急,但他不能表露出来,而今他已年过五旬,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寄希望于儿子能力挽狂澜。   秦父越是这样分析,秦渡反而越迷惑,他终于带了些情绪脱口而出:“您的婚事就可以自己做主,为什么我不行?”   他凭什么不能跟他喜欢的人在一起?   他凭什么非要勉强自己跟一个完全不来电的人接触?   秦父仿佛看到了年轻时跟父亲据理力争的自己,骤然间,他起身扬声道:“我怕你以后会后悔!”   一时间,秦渡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   整个书房,一片死寂。   秦渡不可思议地、缓缓看向父亲,他愕然不已,几秒后,他冷眼看着自己崇拜多年的父亲,“您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第88章   此时此刻, 秦渡想起了孟听雨问他的问题。   你母亲她后悔过吗?   他是怎么回答的,她当然不后悔。   现在再回忆起这一句“她当然没后悔”,如同闪亮的一巴掌扇在他脸上。他怎么也没想到, 也许后悔的人不是他母亲, 而是他父亲。   可是当年因为惊鸿一瞥而情深不渝的人不是他父亲吗?   这几乎颠覆了秦渡二十多年的世界。   在他看到的、听到的故事中, 他的父母一见钟情,他们至死不渝,所有人都为了这段感情而心生向往。   秦父老了。   他颓丧似地坐在椅子上,沉默了许久后, 他语气沧桑地说:“我只是一时气话,行了, 你的事情你自己做主,我不会再过多干涉,你跟何小姐接触的事情也别说给你母亲听, 她很喜欢小孟, 别让她为你们担忧。”   秦渡却像是看陌生人一样看着自己的父亲。ɈŞƓ   明明还是这样关切的话语, 明明依然担心母亲为此忧心。   可他只察觉到了扑面而来的虚假与陌生。   “希望您说到做到。”秦渡慢条斯理地扣上正装扣子, 一脸漠然地说,“我与旁人不同, 以前学下棋时,老师就说过一句话,叫落子无悔。既然做了选择, 就要承担起后果来,我永远也不会懦弱地将自己的失败推到一段婚姻以及一个女人身上。您请放心。”   秦父神情寡淡地坐着。   他只说了一句,“你是我的儿子。”   你是我的儿子, 你今日所说的每一句话, 我曾经都说过, 甚至更动听更坚定。   你是我的儿子,如果你走上我走过的这条路,二十年后,你是否会后悔。   “今天所有的事情,都别让你妈知道。我不想她为此心烦。这是我的底线。”   秦渡扯了扯唇角,对这虚伪的一番话也只是冷淡回应,“您放心,我比您更不希望她知道。”   孟听雨并不知道秦渡跟自己的父亲发生了这样的争执,他们再见面已经是两天后了,而这也是她给自己、给秦渡设定的期限。   秦渡已经恢复寻常。   父子俩的关系看似一如往昔,谁都没再提这件事。   一些董事会的元老也曾听到风声,以为他在跟远东集团的大小姐在接触了解,对他的态度也比以前要客气了很多,集团高层内部也有了这样的传言,无论元老们平日里是怎样心怀鬼胎,但他们都有共同的目标,希望秦氏越来越好、重现辉煌,这样他们得到的利益也更多。   有好事者私底下跟秦渡开玩笑,以后是不是要在南边安家。ĴȘƓ   秦渡面无表情地澄清了这个谣言,甚至为了表达自己的决心,他将孟听雨的照片直接摆在了办公桌上。   很快地,集团内部员工私底下都在讨论——秦总的女朋友好漂亮!!   元老们用实力演绎了什么叫变脸比变天还快。前段时间对秦渡的客气,现在都悄无声息地收回,还是像过去一样,该刁难就刁难,该质疑就质疑,该反对就反对。   再见到孟听雨,秦渡心里未尝没有委屈。   他不想将这些事情说给她听,她还这样的年轻,也这样的简单,如果被她知道他的处境,他只会难堪。她什么都不用知道,只需要在他的身后陪着他就好,所有的风雨他一个人承担。   两人窝在公寓里。   秦渡为了项目的停滞不前烦恼,以前他遇到这种事时,他还会跟父亲去聊几句来排解,可现在,他只要看到父亲,他就会想起那句话,在他心头盘旋不去。   孟听雨看着时间一点一点过去,秦渡依然没有要向她坦白的意思。   她的心也一点一点下沉。   她突然觉得,其实是没有什么期限的,他如果想说,他一早就说了,何必等到现在。如果非要现在才说,也许是“不得不说”。   可“不得不说”跟“主动坦白”是完全不一样的。   “最近太累了。”秦渡将她拥入怀中,语气眷念地说,“如果可以,真的想每天都跟你在一起,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很讨厌那些应酬?”   “没有。”   孟听雨默默推开了他,她看向他,轻声说道:“你也没有告诉我,你前段时间在相亲。”   秦渡怔住。   “什么?”   “其实这段时间我一直在等你告诉我。”她的视线放在茶几上的盆栽上,并没有看他,“我去馨铃参加年会的时候,方总的外甥女也来了,她叫何沁,你应该认识她吧?”   “秦渡,我想问你,你是打算以后再告诉我,还是说,”她终于望向他,目光澄澈,“你根本就没打算让我知道这件事?”   秦渡哑口无言。   他确实没想到她会知道这件事。   因为在他的认知中,她的生活圈子没有半点跟何沁重合的地方,她身边也都是她的同学朋友,平日里联系得多的也不过是董曼以及一些同事,这些人根本就不可能知道他跟远东集团有接触。   他确实也没想过让她知道这件事。   因为他都会处理好,何必让她跟着心烦呢?   孟听雨见秦渡不说话,轻笑一声,道:“秦渡,有没有人说过,你这个人真的很自大。”   “如果你当我是你的女朋友,你就不应该跟别的人相亲,我知道你肯定有不得已的理由,那么,”她顿了顿,“你是不是应该知会我一声?起码让我知道这件事。”   “没有。”秦渡辩解,“我只是觉得这件事没必要让你知道,我已经解决好了,听雨,你听我说,我跟他们都说好了,以后再也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我们好好的,没有谁来影响我们。”   “的确没有谁来影响我们。”孟听雨说,“除了我跟你,谁也不会影响到我们的感情。”   秦渡不懂她为什么要这样介意。   重要的不是结果吗?   他的确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跟何沁见过面,可他也清楚地跟自己的家人说了。   那么,这件事情就解决了。   都已经过去了,又有什么好说的呢?   “我从来没想过要跟除了你以外的人在一起,我向你保证下次不会再有这样的事发生。”   “什么事?”孟听雨道,“你是说不会再跟别人相亲吗?”   她摇了摇头,好像第一次才真正认识他一般,“所以,到现在你也不知道我是为了什么在跟你吵,我吵的不是你跟别人相亲这件事你明白吗?而是你做了,你没告诉我。”   “这重要吗?”秦渡依然不解,“我告诉你,然后呢,我们俩可能为了这件根本就不会有结果的事争吵吗?这件事它没有任何意义,我不会,也不可能在有女朋友的情况下,跟另一个人产生什么关系。”   “可是我觉得是有意义的。”她说,“你之所以说没有意义,因为你把它当成了你自己的事,跟我无关的事,可秦渡,你告诉我,我的男朋友跟别人相亲,你觉得这件事跟我无关吗?你知道在什么情况下这件事跟我无关吗,我不是你的女朋友,你也不是我的男朋友。”   秦渡只觉得头疼。   他知道她是一个很固执的人。   他今天真的不想跟她吵,于是,他叹了一口气,想要跟她承认错误。   这一次,孟听雨却抢在他说“对不起是我的错”之前,说道:“秦渡,我给你的笔记本你真的认真看了吗,当你觉得自己没错的时候,就不要跟我道歉,因为一点儿都不真诚。”   秦渡脑内那根紧绷的弦终于断了。   道歉不是,不道歉也不是。ɈŠĢ   她想要他怎么样?   “那你觉得我应该怎么样?听雨,我已经很累了,公司的事家里的事,我都没跟你说,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纠结这一件小事。是,我是跟何小姐见面了也吃饭了,可我不喜欢她,她对我也一般,到这里就结束了,我也跟你保证,以后不会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孟听雨感觉无奈。   也许他们此刻的感受是一样的。   对面的这个还是人吗?如果是人类的话,为什么她他说的话她他听不懂?   “秦渡,我们都冷静一段时间吧。”她终于开口说道,“这件事你有你的想法,我也有我的坚持,感情都是互相的,我们的观点不同,如果现在不考虑清楚的话,以后这种争执只会多不会少。”   她当然知道他的意思。   他觉得他处理好了,那这件事没必要让她跟着心烦。   可她也有她的坚持。   她心烦或者不心烦,那是她自己的事,她不想被隐瞒。好的坏的,她都想知道,也有知道的权利。   或许他们都应该冷静一段时间。   “你就因为这么一件小事要考虑跟我分开?”秦渡无法理解,他甚至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孟听雨本来想跟他解释她的用意,可在听到他依然将这件事定义为“一件小事”时,她丧失了跟他沟通的兴致跟冲动。   她起身,在他的注视下,从书包里拿了钥匙出来,放在茶几上,“这是钥匙,我应该一段时间都不会再来了。这也不是我的房子,钥匙还给你。秦渡,我们冷静一下,不只是我,你也是。”   秦渡的视线从钥匙缓缓地挪到她身上。   “听雨,我不懂你要我怎样做你才满意。”他知道自己现在应该什么都不说才是最佳选择,可他忍不住。   公司的压力,父母恩爱背后的狼藉,他其实也背负了很多。   这些他都没告诉她,也没告诉她,他拒绝联姻对他、对他的未来意味着什么。   为什么看不到他的付出?为什么非要揪着这点不放?   “跟远东集团联姻,我现在面前所有的难题都会迎刃而解,但我没有这样做,因为我想到了你,想到了我们之间的感情,所以我回绝了,我这样的选择,难道你还不清楚你在我心里的分量吗?”   孟听雨猛地回头,似乎也是忍无可忍了,“你想说什么,你想说你为了我放弃了大好的前途吗?我凭什么要当你的选择项,秦渡,你是为了我吗?”   “你是不是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就像当时,你在楼下等我那么久,其实你是想带我去你朋友的生日宴会,那现在呢,那此时此刻呢,你觉得你为了我放弃了联姻,那请问,秦先生!秦总!在你心里,我应该为你现在的“放弃”付出什么你才满意?”   人在吵架时,都会口不择言。   孟听雨也不会例外。   她反复都会想起她做的那个梦。   “是不是以后当你不顺心的时候,你都会说,如果我当时选择联姻就好了,是不是当我以后低到尘埃里时,你都会在心里说,这是应该的。”   她这句话一瞬间令秦渡想起了他父亲说的那句“我怕你以后会后悔”相呼应。   他想辩驳,可腹腔内像是灌入了熔浆。   他一句话也开不了口。   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离开。   男生宿舍。   徐朝宗正在收拾书桌上的课本。   殷明在阳台上做操,最近他们的应酬也多了起来,碰到爱折腾人的投资商,殷明也得上阵,几次喝酒下来,他是每次醉得昏天暗地,见徐朝宗和王远博跟没事人似的,为此他深受打击,现在也开始注重身体素质了,可以预想到,他以后也会成为养生达人。   听到栏杆有声响,他凑过去一看,乐了,赶忙招呼在刷牙的王远博过来,“老王,你看,这是不是喜鹊啊?好兆头啊,这代表那件事儿准成,要不然喜鹊怎么都来报喜呢?”   王远博嘴里都是牙膏泡沫,探头看了一眼,口齿不清地回,“这说不定是乌鸦。”   “你瞎啊!!”   殷明大怒,拿手机对着那鸟拍照,像素比较模糊,还没拍清楚特征,那鸟就飞走了。   究竟是喜鹊还是乌鸦,最后也没讨论出一个结果来。 第89章 ĴŠɢ   孟听雨这两天也很心烦, 对什么也都提不起劲来,秦渡每天还是会给她发消息,不管她有没有回复, 他都会汇报他的行程。   他好像是想向她证明, 从今以后他这个人会在她面前完全透明。   他每天做过什么事、见过哪些人, 他都不会隐瞒她。   也许在他看来,这就是他能想到的解决办法。   孟听雨看着他又发来行程,竟然心烦意乱到看都没看完整就直接删掉。   想着下午也没课,社里也没给她安排工作, 在吃完午饭后,她就走出校门, 坐上公交车,去了离学校只有五六个站的广场。跟秦渡只是小小吵一架时,她会选择跟李虹君倾诉, 可现在这么大阵仗还牵扯到家族企业的吵架, 就不太适合跟别人倾诉了。   她只能自己消化, 买了奶茶跟泡芙, 一顿甜食输入后,心情也好了不少。   又给自己买了新鞋子。   准备离开时, 发现这里有溜冰场,顿时也有些心痒难耐,自从盛韬教会她滑冰后, 她也有好几个月没来了,她还记得滑冰时的自由体验,那一瞬间, 所有的心神都在脚下, 所有的烦恼都会抛开, 没再犹豫,她直接进去,买好票后,跟着指示牌方向来了更衣室,挑了双适合她的滑冰鞋,又佩戴好头盔跟护膝。   进入场内,她试探着扶栏杆找了下感觉,很快地熟练起来,准备先围着场子溜一圈,一圈还没溜完,竟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   这年头,很多培训都不算正规。   就好比滑冰班,也都是在这个场子里,小孩子戴好安全装备,整齐地排成一行,听着教练指挥。   教练让弯腰就弯腰,让扶着膝盖就扶着膝盖。   小家伙们上课很认真。   当然如果这几个孩子里混入了一个成年男人的话,画面就变得滑稽起来了。   一开始,孟听雨还以为是自己看错了,她特意避开了些,滑过去再看过来时,确定自己没出现幻觉,这个跟孩子们一起学滑冰的人居然真的是徐朝宗。   如果不是亲眼看到,任凭别人说破天她也不会相信他会来学滑冰。   徐朝宗真的跟多才多艺沾不上边。   她儿时,父母都会送她去少年宫,对于一些才艺,她算不上精通,但也懂点皮毛,现在她家里还有她小时候学过的电子琴,除此之外她还学过画画、跳舞,当然都没怎么往深了学,父母当时也只是想培养她的兴趣爱好,并没有想过她往艺术方面发展,毕竟也只是普通家庭。   徐朝宗就不一样。   他什么都没学过,刚认识时,她问他有什么兴趣爱好,他回答也很刁钻。   他说喜欢看书。   当时她还很开心,没想到他们有共同的爱好呢!   后来才发现,他喜欢看专业书。   他说喜欢散步,喜欢四处走动。   其实是……出去跑客户跑兼职。   等真正熟了以后就会发现,他这个人除了工作赚钱学习以外,没有任何的兴趣爱好,也没有什么特长。   因为在他的老家,父母能供孩子一路念到大学便是尽了一切能力。   他就像是永远不停歇的机器,跟他认识这么多年,她也没见过他去学给工作事业不会带来半点益处的活动。   徐朝宗也很敏锐,感觉到有一道视线停留在他身上,他似有所感,抬起头来,正好就看到了不远处靠着栏杆在休息的孟听雨。   “……”   徐朝宗两辈子加起来就没这样尴尬过。   尴尬到他想原地找个洞钻进去。   一时情急,竟然没站稳,还摔了一跤。教他的教练赶紧滑过去扶起他,他很想甩开教练的手,云淡风轻地自己爬起来,可滑冰鞋是滑的,地面也是滑的,即便他再怎么镇定,这重新起来的动作落在别人眼里也多了几分滑稽。刚想推开教练,结果差点又往后仰,教练一个箭步、牢牢地扶住他,这一刻他出于本能,也紧紧地抓住了教练的胳膊。   孟听雨终于没忍住,哈哈大笑起来。   这是这几天来,她头一次这样开怀的笑。   实在是没见过徐朝宗这样狼狈的一面。   太好笑了。   徐朝宗很无奈,等站好了之后,压低了声音,一脸生无可恋地对跟自己年纪一样大的教练说:“小龙,从现在开始,你要装作不认识我,别搭理我,明天我请你吃饭。”   教练:“?”   他顺着徐朝宗的视线看过去。   一个穿着红色羽绒服的女孩子笑得都快直不起腰了,是很生动的一幕。   都是二十岁的年纪,谁还不知道谁,教练心领神会,却还是忍不住说道:“你看你不听我的吧?我让你早点过来学,你要是学会了还可以帅气自然在她面前秀一把,现在只能出洋相咯。你太懒了。”   徐朝宗:“……”   教练最后又快速教给他几个注意事项后,确定没问题,这才滑走。   徐朝宗一步一步地、艰难地朝她的方向滑去。   短短一段路,他愣是滑了好几分钟才挪到了她面前,他也终于松了一口气,额前的碎发都被汗湿,他努力平静地跟她寒暄,“好巧,你怎么在这?”   事实证明,脑力相关的东西,徐朝宗是一点就透。   这滑冰就很为难他了,之前两次他跟小龙学的时候,都特地约在了离学校很远的滑冰场。   今天是个意外,今天小龙为难地跟他商量,因为课程重合,能不能将地点改在这里,他可以一边教他,一边教他的学生们。   如果徐朝宗知道他的学生们是三个年龄加起来还没他大的小胖墩的话,打死他他今天也不会来。   小龙实在狡猾。   孟听雨眼里还有未退去的笑意,调侃他,“怎么,你学滑冰做什么?我刚才还以为我认错人了,没想到还真是你。”   徐朝宗也不可能告诉她,他看过盛韬送给她的那本相册。   在那本相册中,他印象最深的是她在滑冰的一张照片。   一直盘旋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于是,某一天他接到一张滑冰班的宣传单时,脑子一抽,拨通了小龙教授的号码。报名是过年前报的,这几个月他实在忙,加起来也没上过两节课。   “被人忽悠的。”他言简意赅地说,将锅都甩给了小龙,“你别看他才二十岁,那一张嘴能把黑的说成白的,我就交了定金,现在想着钱都交了,不学白不学,总不能让人占我便宜是吧?”   孟听雨才不相信他说的话。   她认识的人里,就没有比徐朝宗意志更坚定更自我的人了。   她不相信有什么推销员能说动他。   除非是他自己想学,他要是不想学,任凭对方是什么级别的金牌销售也绝不会打动他。   只要是他心里认定的事情,别说九头牛,九十头牛也不一定拉得回来。   “是吗。”她拉长音调,明显没将他的鬼话当真。   徐朝宗偏过头,死鸭子嘴硬地回道:“是的。”   接下来,徐朝宗可不想在她面前出丑,老老实实地扶着栏杆站在一边,只专心看她滑冰,视线都只跟随着她而动。   耳畔的风呼啸而过,孟听雨在滑了好几圈后,终于将满腔的郁气都发泄了出来。   徐朝宗专注地凝望着她。   她从他身边滑过时,目不斜视,神情认真。   好像什么事也不会影响到她的速度,她追求风跟自由的脚步。   这一刻他突然在想:何必追求非要回到真正的十九岁二十岁。   过去的经历谁也没办法无视。   她再也不是当年那个简单浪漫的年轻女孩。   可现在的她,在他的心里,依然是这个世界上,永远独一无二的孟听雨。   两人一前一后离开滑冰场,天色已晚,都要回燕大,也就上了同一辆直达公交车。   公交车上人也不少,两人也没有在车上有什么交流,在燕大附近公交站停车,他先下车,她随后下车,公交车缓缓离开。   “你是直接回宿舍吗?”徐朝宗侧过头问她。   “嗯。”孟听雨伸了个懒腰, “今天有点累,直接回宿舍休息。”   徐朝宗点头,他很想跟她一起进学校,但看她兴致缺缺的神情,只好将这个念头给憋了回去,若无其事地道:“那好,我去南门那边买点吃的。”   孟听雨嗯了一声,抬手跟他告别。   两人错开。   一个往公交站台左边走,一个往右边走。   谁也没注意到,街对面的临时停车线内停着一辆黑色的轿车。   秦渡关上车窗,收回视线,眼眸幽深,眉眼沉静地吩咐司机:“走吧。”   司机应了一声,发动引擎,车辆缓缓驶出,汇入了主干道路。   就好像从来没来过一样。   一个星期后,王远博在应酬之后带回来了一个好消息。   徐朝宗从来没见王远博这样激动兴奋过,好像发现了一座宝藏金矿。   在王远博说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殷明也振奋到恨不得原地表演一个空滚翻。   事情比较简单,跟他们还在联络的一个人提供了很重要的人脉资源,这个人跟王远博一见如故,也就透露了一些,王远博觉得这事可行,又约这人聊了两次。   原来是燕市这边的一个公司,现在要在阳海那边竞标一个项目,但这个项目挺大,一家公司吃不下来,所以现在也在招揽合伙。像徐朝宗他们现在支起的小摊子,别人根本就看不上眼,还是王远博几番游说后才终于有了一个去对方公司拜访的机会。   王远博跟对方约的是五天后上门拜访。   当然,王远博也不是傻子,什么项目都要跟,他也是多方查探后,确定这个项目是可行的,还找来了相关资料,才终于跟徐朝宗提起。   徐朝宗坐在书桌前翻看着资料。   现在他们拿到的肯定不是核心信息,但王远博打听到的这些也足够他们评判要不要找机会一起入伙。按照徐朝宗的眼光来看,这个项目的确是没什么问题,毕竟这个年头,不说满地都是发财机会,但这一块百废待兴,只要主要老板别临时欠债跑路,想赚一笔也很轻松。   徐朝宗上辈子摸爬滚打那么多年,直到后来他事业都已经稳定,他也不敢打包票说他的项目一定稳赚不赔。   这个世界上没有稳赚不赔的生意。   收益高也就意味着高风险同时存在。   “也就几天时间了。”王远博说,“我们也要准备一下相关策划,这样去对方公司拜访时,也能拿出十足的诚意来。”   殷明已经打开了电脑,一脸意气风发,“这不难,给我两天时间!”   “不急。”   思忖片刻后,徐朝宗屈起手指,无意识地敲了敲桌面。   这是他陷入沉思时的惯有动作。   “先别声张,我马上订票去一趟阳海,这件事你们都瞒着。”   王远博惊讶,“你去阳海做什么?”   徐朝宗摇了下头,“不做什么,就是去看看。有的事情还是多留个心眼比较好。”   如果他是真正的二十岁,那他也会跟王远博一样被打动,恨不得立马签合同上这艘船。   毕竟时不待我。   可他前世在商海浮浮沉沉这么多年,他其实还是能从中嗅出一丝不对来,说不上哪里不对,现在也做不了决定,他更不可能凭直觉去办事,所以干脆自己过去看看。   王远博跟殷明面面相觑。   相处这么久了,他们也知道徐朝宗的性子,这位就是说一不二的主。   “可以,不过你最好早点赶回来。毕竟对方才给了我们五天时间,阳海又那么远,花在路上都得一两天呢。”   徐朝宗沉吟道:“我心里有数。” 第90章   三天后, 徐朝宗风尘仆仆赶路回来,吓了王远博跟殷明一跳。JŠǤ   徐朝宗已经累极,现在的交通远不如后来那样便利, 从燕市到阳海, 这一路他既坐了飞机也坐了火车跟大巴, 为了不耽误时间,这几天下来他都没怎么休息,只是在车上眯几个小时,但心里装着事, 也没有真的熟睡。   几天没怎么刮胡子,也没有休息好, 他看起来很狼狈。   完全不像平日里那副模样。   徐朝宗确实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殷明有一肚子的话想问,但王远博拉住了他, 两人离开了宿舍, 将安静的空间都留给了要睡觉补眠的徐朝宗。   “也不差这几个小时, 让他眯一会儿。”王远博心里也打鼓, 面上却很淡定,“老徐这个人你又不是不了解, 他心里明白,我们等他说结果就好。”   徐朝宗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时分。   他足足睡了七个小时,身体总算恢复了一些能量。   起来后, 嫌自己身上还有灰尘味道,又去洗手间从头到脚洗了个澡。   王远博回来,见徐朝宗正在对着镜子刮胡子, 这才走过去, 没忍住好奇心, 支支吾吾地问道:“这事儿到底怎么说?”   徐朝宗没搭理他,认真细致地刮胡子,鼻间都是刮胡水的清冽气息。   等将这几天的胡渣都刮干净后,他低头一边冲洗刮胡刀一边回:“老王,教你一招,做生意不能急功近利,我知道一般人也抗拒不了巨大的利益,但我们都要知道,高收益也就意味着高风险,有这样一句话,你想要别人的息,别人想要你的本,以后再有这样的事,我们都别心急,自己亲自过去探探,至少你自己得掌握好风险代价,再来决定要不要跟着入场。”   王远博一听这话就知道是什么意思了,他脸色一白,“可是这个项目还有这个公司我都研究过,没有问题的。”   “那你有没有想过,”徐朝宗缓缓地看向他,“如果一切都没有问题,轮得到你,轮得到我吗?早抢破头了。”   “到底怎么回事啊!”王远博急忙追问。   跟在徐朝宗身后,就像是热锅上的蚂蚁。   他这几天也颇为煎熬,其实他们现在的起步也很稳,但毕竟都是学生,赚是肯定能赚到钱,然而,在跟着出入了那些应酬场合后,稳重镇定如王远博也看花了眼,看着那些风光无限的老板,总觉得自己有一天也能变成这样。再怎么成熟,再怎么理智,也改变不了只有二十岁阅历跟经验这件事。   看到一件事觉得可行,运气好的话还能赚不少钱,谁会不心动呢?   王远博都没好意思说,他这几天一边担心地等着徐朝宗的消息,一边还会偷偷去看房子车子……   徐朝宗见王远博都如此焦躁冲动,不由得在心里暗叹一声:他如果真的是二十岁,搞不好这一次他也栽了进去。   “我先去送个特产。”徐朝宗还是决定让王远博沉淀一下,“等我回来再说。”   王远博像是被人扼住了喉咙,不可思议地后退一步看向徐朝宗,视线终于放到了他脚边那一大袋特产上。   行了,都不用问,就知道是要给谁送特产。   王远博仰天长叹:“老徐,你真不是个东西啊!”   徐朝宗可不是什么大善人。   他弯腰打开特产盒子,从里挑拣了几个孟听雨不爱吃的出来,对王远博说:“这几个你们分分。”   王远博:“……”ɈŚǦ   他诚恳发问,“老徐,我们什么时候抽空去庙里算个命吧,看看我跟殷明上辈子是不是挖了你的坟,不然我咽不下这口气。”   徐朝宗直起身子,拍了拍王远博的肩膀,“快的话,我一个小时就能回来,这一个小时你自己再顺顺思路。”   他并不是不能长话短说。   只是他视王远博跟殷明是朋友,是伙伴,既然是伙伴,当然是要并肩作战,而不是一个人冲在前面、后面的人助威呐喊。   王远博听清楚了徐朝宗的意思,无可奈何地点头,“行,我知道了。”   孟听雨在收到徐朝宗的消息时,也很纳闷。   他说,他有非常重要的事要跟她说。   他基本上都不会用这样的口吻,除非是真的有什么大事,而且这件事肯定跟她有关,毕竟以他的性格,是绝对不可能找她说什么与她无关的大事。   两人在食堂碰面。   这时候都已经差不多过了吃晚饭的高峰期了,但徐朝宗还是买了一些饭菜。   他将特产递给她,又特意补充了一句,“我前几天去了一趟阳海出差,给朋友们都带了些特产,你也尝尝。殷明跟王远博都说味道不错。”   孟听雨也没去看那堆特产,盯着他问,“到底是什么重要的事?”   “我简单地跟你说,有个A公司打算在阳海竞标一个项目,各种策划书以及相关资料都很齐全,按照我的眼光来看,这是一个有发展前途的项目,但A公司吃不下这个项目,所以也在招揽合伙,A公司的一个负责人跟B公司的一个领导是朋友,这个领导跟我们也有过一点合作,王远博你也了解,他很会跟人打交道,跟这个领导关系也不错。”   “于是,各种七转八转,王远博就为我们争取到了一个跟A公司会谈的机会。”徐朝宗看向她,“时间特别紧急,只给了我们五天时间,明天就是第五天。你知道的,我以前被人坑过,差点血本无归,所以在一些我认为不那么对劲的事情上,我会格外小心,前几天我偷偷去了一趟阳海。”   孟听雨耐心地听着。   她知道,他不会说一些没有意义的事。   重头戏应该在后面。   “这个项目是没问题的,这个公司也没问题。”徐朝宗耸肩一笑,“我自己去阳海时也打听到了,的确是有这个项目,我就想办法找了点门路见到了一个内部人士,这才弄清楚猫腻,你知道吗,在阳海那边,一般这种项目都是默认给龙头大佬C企业,有的项目它是不竞标,但默认了是要给它。当然,那一块也没人会去竞标,A公司呢,就是在钻空子,它要去竞标,其实是想敲诈一笔。”   “A公司前段时间才找了业内特别厉害的律师团队,可就指望着靠这件事发一笔财,这里面很复杂,我很难跟你讲清楚细节,总之,A公司心知肚明,这是一个很漫长的拉锯战,它耗得起,也是冲着这个目标去的。但我现在的摊子有多大你也清楚,我经不起这样耗,最后我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因为一旦合伙,所有的收益跟风险都要承担。   别人家大业大,自然可以慢慢跟着耗,可他们?那要被活活拖垮。   孟听雨前世跟他在一起多年,对生意场上的事虽然算不上精通,但他话里的意思她听懂了。   可是,问题来了,这件事跟她有什么关系。   徐朝宗见她看向自己,言简意赅地总结,“所以,我怀疑有人给我做了个局。”   孟听雨目光淡然地扫了他一眼,“你在怀疑谁?”   徐朝宗不说话,只是盯着她。   “不可能。”她摇头,“他没有理由去做这件事。”   徐朝宗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平心静气地跟她分析,“不是我小人之心,而是现阶段我认识的、有能力做这件事的人不会超过三个,另外一个你认识,刘老板,刘老板是什么样的人你也知道,他重利,这样损人不利己的事打死他他也不会做。”   “从你说的这件事来看,并不是别人向你们抛出橄榄枝。”孟听雨微微倾身,好整以暇地问,“是你们自己要冲上去,现在发现有问题,却怀疑是别人在给你做局,那我想问一下,你有什么地方值得别人如此大费周章,你也说了,这是损人不利己的事。”   “听雨,永远别低估一个男人的嫉妒心。”徐朝宗对此深以为然,他甚至在还没弄清楚事情的缘由时,就已经知道了背后设局的人是谁,最了解男人的永远都是男人。   “愤怒会令人丧失理智。”   对于这一点,徐朝宗自问没人比他更了解。   平日里再怎么冷静自持的人,在嫉妒与愤怒双重夹击下,谁还能理智?   他突然轻声问,“你跟秦渡最近是分手状态,还是冷战状态?”   孟听雨微微一怔。   徐朝宗捕捉到她这个神情,继续说道:“如果你们之间出现了问题,他的心情应该也不会好到哪里去,这时候必然有一个人要承受他的负面情绪,显然,他不会冲他自己,更不会冲你。那么,也就剩我这个讨人嫌的了。”   更别说他跟秦渡还有过几次冲突。   徐朝宗现阶段也不敢把话说得太死,毕竟这一切都是他的猜测,即便他觉得他的猜测就是真的。   他缓了缓语气,“当然,这只是我自己单方面的猜测,我今天找你说这件事,也是想探探究竟是我多想,是我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还是这一出只是偶然事件。”   孟听雨明白了他的意思,语气淡淡地问,“所以,你想要我做什么?”   徐朝宗反而把握不好。ͿȘǤ   他又道:“本来这件事我可以到此为止,一路上我也在犹豫要不要说给你听,但想来想去,我觉得还是知会你一声比较好。你不知道,我也很纠结,这件事对我来说风险也太大,毕竟如果不是他做的,我就真是小人了,你看我不爽我也理解,听雨,我今天告诉你,不是想要你去做什么,就只是……”   他话到此处,停顿了几秒,“就只是不想瞒着你。”   “这件事我肯定会去问清楚。”孟听雨开了口。   徐朝宗还没来得及再说什么,又听到她语气沉静地道,“我相信你不是无缘无故怀疑他,我知道你不是这样的人。你刚才说了一句话,嫉妒愤怒使人失去理智。那么,是不是可以理解成,你跟他发生过什么我不知道的冲突?”   “否则,你为什么要怀疑他?怀疑他有设局害你的动机?损人不利已?”她轻笑一声,“恕我直言,不是彼此有很深的过节,一般人确实不会做损人不利己的事。”   “徐朝宗,你跟他之间发生过什么事?我不听你的一面之词,我也不听他的,我相信我自己的判断。”   刚才还侃侃而谈的徐朝宗一秒卡壳。   他呆呆地看着她。   得,他这是不打自招,把自己都给全盘托出了?   难道他在赶路回来时把脑子也给丢在阳海了么??   孟听雨莞尔一笑,“徐朝宗,讲故事就要讲完整,别只讲后半部分,忘记了前半部分,这样听故事的人会一头雾水呢。”   徐朝宗哑口无言。   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这就是了。 第91章   什么是进退两难。   徐朝宗今天尝到了这种滋味, 他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坦白好,还是装死好。   说了就代表他前段时间的和善、祝福都是伪装出来的。   不说……   他能选择不说吗?   她那清凌凌的眼眸正盯着他呢,他能不说吗?他敢不说吗?   “你别这样看我。”徐朝宗语气变弱了许多。   孟听雨一顿, 果断地将视线转移到别处。   不看他了。   “你想从哪里开始听我讲?”徐朝宗再次败下阵来, 整个人垂头丧气, 毫无刚才跟她分析起来时的胸有成竹,此时的他就跟霜打了的茄子一般。   “这要看你想从哪里说起。”孟听雨瞥他一眼。   “就从我第一次见到他说起吧。”徐朝宗语气低迷地回忆起那天来,明明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了,但回想起来, 那股子钻心的疼还依旧清晰,“真要算起来, 我跟他第一次见到对方就不对付了。我看他不舒服,他看我也不爽。你要是问为什么,我也答不上来, 应该是气场不和, 就像你很讨厌你以前那个叫什么梅琳的同事一样。”   孟听雨听到这个名字, 神色也有几分不自在。   “我没有讨厌梅琳, 而且我后来跟她也是很好的朋友。”   梅琳是跟她同一批进电视台的新人,两人是因为工作上的一点小误会, 再加上有心人的引导,所以有很长一段时间都互相看对方不顺眼,可后来, 她们俩在一次外出工作时,两人一人一杯速溶咖啡坐在寒风中,一点一点地就解开了心结, 成为了很好的朋友。   徐朝宗惊讶, “是吗?”   他当然会惊讶。   因为那段婚姻的后来几年里, 他并没有怎么接触过她的朋友,所以他也不知道她跟梅琳成为了好友。   徐朝宗显然也想到了这一层,他的神色骤然沉静了许多,似乎也在遗憾,却没表露出来,而是以玩笑般的口吻道:“那也算是个奇迹,我记得你以前总跟我抱怨她。”   “别说我和梅琳的事了,”她道,“继续讲,别扯闲事。”   “总之我跟秦渡互相看对方不顺眼。但我跟他都没让你知道。”徐朝宗这会儿也没了心理压力,“第二次见他,是我在路边,你们顺道送我回学校,他送你回宿舍后他没走,我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所以我故意摆了他一道,我也过去了你们宿舍楼下,但我叫了我们班一个女生下来。”   孟听雨脸色一变。   饶是她再怎么回忆,她也实在没想起来这两个人有过什么过节。   再听到徐朝宗讲他跟秦渡私底下那些针锋相对,她甚至有一种“这两人在演什么戏”的错觉。   徐朝宗却误会了,赶忙解释道:“我那个女同学你也认识,就是严惠玲,她随身听不小心丢在了教室,殷明看到了就拿回了教室,我就还一个随身听给她。我俩也就聊了一点学习上的事。”   孟听雨回:“然后呢?”   “然后秦渡就走了,反正看起来对我更讨厌了。”   “再后来呢?”   徐朝宗想到了第三次的通话,在脑子里思考了几秒,还是决定省略过这次。   他不太想将他跟秦渡的通话内容说给她听。   秦渡当时说那句话,可能也是一时冲动,可这会儿如果他说出来,尴尬的人也只有她。   “后来见面就是那次饭局了。他应该也跟你提过,其实他对我有很深的意见,我对他也是,说不上来为什么看对方不顺眼,反正喝多了……也就没控制住,发生了一点可以控制的肢体小冲突。”徐朝宗极力地简化那次的互殴,云淡风轻地说,“喝多了的人站也站不稳,这不小心甩手蹭了对方一下,那对方就以为是挑衅,其实就是误会,一场误会,你也可以当我们是喝多了酒在发酒疯,我们这是酒品不好,值得批评。”   孟听雨也不知道是不是被他的用词给逗笑了。   她笑了起来。   徐朝宗得承认,他这会儿听到她在笑,这心里直发毛。   他都想跟她说,别笑了,要杀要剐你来吧。   孟听雨慢慢地收敛了脸上的笑意,沉默了十来秒后,低声道:“我会去问他的,如果那件事是他做的,我会给你一个交代。”   徐朝宗看向她,几不可闻地叹息一声,“我真有点儿后悔将这事说给你听了。”   “是吗。”她扫了他一眼,语气平淡地说,“可我已经知道了,徐朝宗,不管怎么说,这件事我还是谢谢你。”   徐朝宗想问,那别的事呢?   话到嘴边还是咽了回去。   孟听雨也没拿特产,坐了一会儿就起身离开了食堂,徐朝宗提着那盒子特产也回了宿舍。   宿舍里,王远博还在沉思中没回过神来。   瞥见徐朝宗回来,他赶忙拖过椅子,让徐朝宗坐下,兴致勃勃地问,“现在可以告诉我事情的来龙去脉了吗?”   他是兴致勃勃,那么,徐朝宗则是兴致缺缺。   王远博一看,这特产又原封不动的提了回来,再一看老徐这又受了伤的神情,顿时头皮发麻。   他这情感咨询师的工作什么时候可以辞了啊??   孟听雨就发发善心收了徐朝宗吧!   “又怎么了……”王远博虚弱地问。   徐朝宗来了精神,也发了善心,将所有一连串的事情都简单又清楚地讲述了一遍。   王远博听完后,痛苦地抱头大喊,“你们谈恋爱就谈恋爱,能不能不要公报私仇,能不能不要影响到工作啊!!”   徐朝宗的重点却不在这件事上,他无视王远博的呐喊,诚心发问,“你说她生我气了吗?我是不是不应该将我跟秦渡打架的事情说给她听啊?她是不是在生我的气?你说我要不要再去向她解释一下,我那天完全是喝昏了头,我是完全没有意识的?”   王远博:“……”   “徐朝宗,我艹你大爷。你听到了吗?”   这还是王远博第一次在徐朝宗面前爆这种粗口。   第二天下午时分,孟听雨接到了秦渡打来的电话,她也终于下定了决心,温和地提出了见面。   秦渡显然还没那么了解她。   如果他足够了解她,就会发现,她此刻的温和,全是因为她走出了女朋友这一界线。当她还当他是男朋友时,即便要见面,因为处于冷战期她也会故意语气生疏僵硬,只有当她决定两人解除这种亲密关系时,她才会心平气和地要跟他见面。   秦渡却理会错了。   他在办公室里喜形于色。   也有一段时间了,她的态度终于软和下来了,看来他们也都想清楚了。这段时间,秦渡也没有闲着,他翻到她的笔记本,逐字逐句地看,宛如精神食粮,他能从那封信里感觉到,她对他也怀着同样的感情,他每天都会看,同时也更为了解她。   他也在后面补了长长的一封信,这几天只要想到,他就会记录下来。   不知不觉地,竟然也写了好几千字。   他诚恳地道了歉,也意识到了自己在不知不觉的时候竟然犯下了这样的错误。   包括跟何沁相亲,他也终于体会理解到了她的意思,对此他更是感慨。   她能体会他的身不由己,她也并没有因为他在身不由己的情况下跟何沁见面生气。她只是希望,他能将这件事情说给她听,他们两个人一起来面对。   最后,他拧开钢笔笔帽。   郑重其事地在那封信后面补上一句——   【听雨,我想过了,我不需要也不期盼我们成为神仙眷侣,因为我突然意识到,这个世界上没有完美的感情,看似完美的背后,处处都是不完美。我期盼,与你成为这世间最普通的伴侣,我们会吵架,但之后我们也会给对方一个拥抱。我是真的想你。】   【秦渡。】   刚落款写下自己的名字,他的手机响了起来,看到来电显示,他脸色一沉。   但还是接了起来,电话那头汇报了事情后,他捏了捏鼻梁,语气倦怠地说:“算了吧,就到此为止,是,就这么算了。”   他其实也是一时冲动。   满腔的愤懑,所有的负面情绪都找不到一个出口。   现在冷静下来想想,根本没那个必要。   他想好了,从今以后,他不会再让任何人影响到他跟听雨的感情,无论亲疏远近。   孟听雨跟秦渡约在了那间公寓见面。   刚走出学校门口,毫无预兆地下了淅淅沥沥的小雨。她翻了一下包,发现没带伞,在公交站台站了一会儿,仰头看着飘下来的雨丝出神,她突然想起了跟秦渡确定关系的那个雨夜。   现在想想,还是冲动了。   只怪那天的雨太大。   她垂下头,又拉开了包的拉链,里面还放着那个晚上他给她买的儿童套餐里的玩具。   没由来地,她心里除了怅然若失,还有一点点难过正在弥漫开来。   人跟人之间,好像只有在初遇的时候最美好吧。   她重新抬起来,看着这场不期而至的雨,没再犹豫。   其实她本来就不需要别人为她撑伞了。   她将包挡在头顶,冲进雨幕中,过了马路,来到了曾经一度是她跟秦渡的“世外桃源”。   她将钥匙还给了他,以为他会晚点到,没想到他比她早到。   他看她头发有些湿,赶忙拉她进来,就要去找吹风机。   只可惜不管是他还是她,一般只是在这里午睡,还没有在这里过夜过,别的电器一应俱全,偏偏吹风机忘记准备。   “没事。”她接过干毛巾随意擦了擦脸,“很快就好。”   秦渡只好放下了手机,他本来还想让助理送吹风机过来。   他只好将屋里的暖气开得更高。   他知道之前是他不对,此刻沉默了几秒后,开始积极寻找话题,“我刚去超市买了些牛排,以前我在国外的时候经常煎牛排,等下试试我的手艺。对了,我还带了红酒过来,如果你喝不惯,我们可以尝试一下热红酒。”   “不用,我不饿。”   孟听雨发现,其实这个时候,是没有心思优雅地吃一顿分别晚餐的。   她可能连拿起刀叉的兴致都没有。   “我今天来,主要是想问你一件事。”孟听雨抬头与他对视,不想放过他脸上任何细微的神情,“徐朝宗的事,他前几天去了一趟阳海,因为他怀疑有人给他做了个局,事实也证明,那对他而言,的确是一个陷阱,一个坑,一旦他没有警觉,他这几年来的心血都要付诸流水。”   “秦渡,我不想试探你,从认识你第一天开始,我可以跟你说,我从来没有哪一秒试探过你。所以,现在我也直接这样问了,这件事到底跟你有没有关系?”   秦渡面色一僵。   他根本就没想到孟听雨会问他这件事。   或者说,他就没想过,这件事会这样摊开来。   他很快地意识到,这件事不管跟他有没有关系,他都要解释清楚,至少不能让她觉得跟他有关系。   他的神情恢复寻常,好像那一秒的错愕只是孟听雨的错觉。   她看着她喜欢过的、她付出过真心的男朋友面不改色地回道:“居然有这种事?怎么会?”   “秦渡,”孟听雨撇开视线,“其实我们认识也没有很久,不过大半年而已,我没那么了解你,但也有一点了解你,比如,你在很不自在的情况下,第一反应就是去推眼镜。”   秦渡修长的手指正扶着眼镜,骤然一顿。   他不动声色地收回了手,淡淡一笑,“并不是这样。”   “我明白了。”孟听雨摇了摇头,“我之前还为你辩解,我说你不是这样的人,现在想想,你今年二十七岁,你活了二十七年,我不过才认识你大半年而已,又怎么可能了解你的一切呢。你讨厌他甚至憎恨他,都可以,可如果你因为你的憎恶,而去试图毁了他的心血他的未来,这种行为我永远也不会认同。”   “也许,这种事在你的世界里,在你看来是习以为常的。这也是我们不再契合的原因。”ĴŚǤ   “我们分手。” 第92章   孟听雨下楼的时候也没有带伞。   她没有带走那间公寓的任何一件东西, 包括秦渡送给她的马克杯。   来的时候空无一物,走的时候也什么都不要。   曾经一度,她都以为秦渡是这个世界上跟她十分契合的人, 她也不止一次为了他们的相识相知而欢喜, 所以她愿意为了这一份“难得”而给他期待, 这一刻,她甚至在想,如果她没有将秦渡当成是契合的那个人,是不是此时此刻她也不会这样怅然若失?   她应该比谁都清楚, 徐朝宗为了他的目标付出了多少心血。   如果只是因为所谓的嫉妒跟愤怒,而去试图毁了一个人的人生。   究竟是秦渡面目全非了, 还是她从未了解过他?   下楼时,外面淅淅沥沥的雨还没停,她也没继续等着, 而是冲了出去, 在经过花坛时, 她停下脚步, 从背包里拿出了儿童套餐的小玩具,摆在了花坛上。ɈŞǴ   她跟秦渡, 从一场雨开始,也在一场雨中结束。   从公寓到宿舍,这一路她也没停, 等到了宿舍里时,头发也淋湿了,钱静赶紧拿了大浴巾包住她, 将她推进了洗手间, “听雨, 你快去冲个热水澡,我给你用电炖锅煮姜茶,这个天气可要注意,我发现好多人都感冒了,天天在走廊上都能听到人家擤鼻涕的声音。”   孟听雨也爱惜自己的身体。   赶紧进了洗手间,刷牙洗脸,准备冲澡。   等脱了衣服打开了花洒,水都放了老半天,还是没热水。   她无奈地仰天长叹,这什么破日子!!   今天是不是就非得跟她过不去?   她扬声喊:“静静,放不出热水啊,冻死我了。”   钱静正在掰姜块,等孟听雨喊了好几声,她才听到,赶忙拿了卡就去楼下找宿管。等一通折腾完、热水也来了后,已经是二十分钟后的事了。   孟听雨坐在椅子上感慨:“我今天真的太倒霉了。出门去说分手,结果碰到下雨,回来还是在下雨,想洗个热水澡结果放不出热水来。”   钱静安慰她,“否极泰来,今天之后的每一天都是你的幸运日。”   还没喝上钱静煮好的姜茶,孟听雨接到了董曼的来电。   董曼最近在外地出差,她之前忘记拷贝一档资料,这资料明天还得用到,其他人她放心不下,现在她也俨然把孟听雨当成了自己的“心腹”,于是这事也只能拜托孟听雨去做,让她今晚或者明天一早去一趟社里调出电脑上的资料。   孟听雨看了一眼课表,明天上午有一节课。   很多事情都是赶早不赶晚,她也不想明天去体验生死时速,只好换了衣服准备回社里一趟。   钱静一边帮她将姜茶倒进保温杯里一边道:“我现在都不知道该不该羡慕你了,你这几年如果都在那里实习的话,毕业后留下来转正就特别容易,但这几年感觉你会一点自己空闲的时间都没有哎。”   像繁锦这样的通讯社,每年转正的毕业生是凤毛麟角。   国内这边主要的新闻单位也就十多家,繁锦虽然算不上被称为三大喉舌的媒体机构,但反响也非同一般,一旦转正除了意味着有编制以外,还预示着走上了一条目前相对而言很光明的道路。   所以,她们也不会觉得孟听雨是白忙活。   相反这是一个无论是谁遇到都会紧紧抓牢的机遇。   孟听雨接过钱静递过来的保温杯放进书包里,“我发现我还是忙一点好,这样可以转移失恋带来的负面效果。”   钱静诧异地,“我可没看出你像失恋的人,不过,秦总,他没有挽留你吗?”   孟听雨故作高深地回她,“那已经不再重要,还好恋爱关系只要有一个人不愿意都可以随时解除,不需要繁琐的步骤。”   “我什么时候失恋也能像你这样洒脱就好了。”   孟听雨回,“多谈几次多失恋几次,自然就练出来了。”   “说得好像你已经身经百战了一样,你明明也就谈了……”钱静突然抓住她,“等等,你究竟谈了几次恋爱?”   “算上秦渡的话,可能四次?”   钱静一时迷糊,孟听雨趁机溜了。   等孟听雨都下楼了,钱静才猛然回过神来:等等?四次?   除了那位方小哥、盛韬还有秦渡,另一位是何方神圣啊?ɈSĠ   孟听雨打车来了社里。   她到的时候,组里还有前辈没下班。本来她只要将董曼电脑里的资料拷贝出来发送过去,但董曼又给了她一些别的资料,让她整理一下再交给别的同事。   这一来二去也就耽误了,等孟听雨回过神来的时候,办公室只剩下她了。   其实她还很享受这样的时刻。   至少她还有事可做,跟秦渡分手的念头,并不是突然有的,在冷静的这几天里,她也想过了她跟秦渡之间的种种问题。也许从一开始她跟他就错了,他们更适合当朋友,而不是当情侣,只可惜,到了最后他们连朋友都做不成。   事到如今,她依然觉得在这一段恋爱中,她得到的快乐多过于不快乐。   那就这样吧。   想到秦渡,她自然而然地想起了徐朝宗。   她说过,如果那件事情跟秦渡有关,她一定会给他一个交代,坐在办公椅上,她斟酌了片刻,先给徐朝宗发了条消息,问他方不方便接电话。   消息刚发出去一分钟都不到,她的手机就响了起来,是徐朝宗的来电。   她没犹豫,按了接通键。   徐朝宗的声音从话筒那边传了过来:“我方便接电话。”   她失笑,刚想说些什么,突然没控制住,打了个喷嚏,赶忙抽了一张纸巾,一边擦着一边回,“好。”   “你怎么了?”徐朝宗问,“感冒了吗?这几天我们班上都有好几个同学生病。”   换季也就意味着是疾病的高峰期。   “没事。”她回,“就是想跟你说一声,那件事的确跟秦渡有关,他也跟我说了他是一时冲动,但……总之,你没有被骗是最好的,你放心,以后应该不会有这样的事发生了,如果他还刁难你,你也别忍着,处理不了的话就告诉我,他这个人……”   她思虑了几秒,还是选择实话实说,“没受到过什么挫折,我也不是要为他开脱,不管他是不是一时冲动,他有这样的想法,还付出了行动,那的确很可怕。现在你知道了,我也知道了,他为了自己的面子,他应该都不会再做类似的事了。”   徐朝宗压根就没在意这件事。   别说他自己没跳坑,即便他跳了,他也绝不可能如别人期盼的那样一蹶不振。   “你是不是生病了?”他还是比较关心这件事,“我听你声音都有些不对,带了点儿鼻音。”   “可能吧——”孟听雨回,“不过这件事还是要看你怎么想怎么做,毕竟差点被坑的人是你。”   徐朝宗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正如,外人永远别想从他身上占到一毛钱的便宜,他也绝不会让别人坑了他还毫发无损地全身而退。   徐朝宗确实也是这样想的。   他又不是慈善家,也不是什么圣人。   不过,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现在跟秦渡对上,无疑是以卵击石,即便秦氏在开始走下坡路了,也绝不是他现在能对抗得了的。   他现在对抗不了,不代表一辈子都对抗不了。   “没事。”他大方地说,“这件事我还应付得来,我也犯不着跟他对上,我巴不得他赶紧忘了我姓谁名谁,免得真要较真,都不用他动手,老王跟殷明都能宰了我,他俩也付出了不少心血。”ɈŜĠ   孟听雨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徐朝宗却听不得她这样叹息,“这跟你又没什么关系。”   “至少他在做这件事时,还是我的男朋友,毕竟对你来说这也是无妄之灾。”   静默几秒,徐朝宗问,“那他现在还是你的男朋友吗?”   孟听雨沉默。   徐朝宗却明白了她的意思,语气轻松起来,“你看,你们现在什么关系都没有,那更没必要了,而且,你知道我的,我也不怕这种事,商场上更下作的手段我都见过,这才哪到哪。”   “你不怕是你的事,你能避过也是你自己的本事。”孟听雨说,“你的性子我也是知道的,我也没偏颇到认为你去回击都是错的。”   徐朝宗听出了她的意思,在心里讪笑一声。   有时候太了解也不是什么好事。   就像现在,他就没办法在她面前企图表达他善良大度的一面。   他真要假惺惺地说“哎呀都是小事,就算我被骗那也是我自己不小心啦,我可以把这当成是对自己的一次考验的”这样的话,她也不会相信。   徐朝宗尴尬地转移话题,“我看你像是感冒了,你在宿舍吗?我给你买点药?”   孟听雨见时间也差不多了,于是回道:“不用,我在社里,还要忙工作,没什么事的话,我先挂了。”   徐朝宗只好将关心咽了回去,等她挂断电话后,他也无声地叹了一口气。   他想起了曾经的种种。   事实上,在他看来,她也是一个很坚定很自我的人。   她刚进入电视台工作的那几年,比谁都要刻苦认真,有的人不愿意做的事,她会去做,不愿意去的外景,她会跟着去。   她也抱怨过,也觉得很辛苦,有时候被欺负了,晚上会找一部电影,然后哇哇乱哭,却非要骗他说是电影太感人了。   不管哭得多么伤心,第二天早上也要急急忙忙起来,还要拉他不停地问,她的眼睛还肿不肿,听到满意的回答后,她又背着电脑去坐车上班。   后来,见多了各种纷争,她自己也倦怠极了,对工作也不如之前那样有拼劲。   好像无论在什么事情上,她都是这样,在没失望前,不管别人怎么说怎么劝,她也不听,一旦她失望了,谁也拽不回来。   比如对他,比如对曾经的事业。   因此他比谁都知道,想要让她回头看他一眼有多难。   只是他也同样坚定、自我。   孟听雨挂了电话后又投入到了工作中,与此同时,手机振动了一下,是银行发来的工资短信。ĴŜǦ   一看卡里的余额,她一扫之前的郁闷。   其实,这些事又算得了什么呢?   不过是一个不再跟她合适的男人罢了。   不过是一段只是人生路上的风景。   现在分手,是及时止损,也是全新感情生活的开始。   等忙到差不多八点半时,她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有些头晕,抬手抚在额头上,的确在发烫。   她并不经常生病,一年到头,可能就感冒一次。   发烧感觉都是上辈子的事了。   她也不可能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赶紧关了电脑,起身时太急,踉跄了一下又站稳。   这下感觉更晕了。   还好这里地处中心地段,去医院或者诊所都很方便,她收拾好桌面,又检查了有没有漏掉的东西后,这才拖着逐渐变沉重的步伐往办公室外走去。   进电梯时她还在回忆是怎么发烧的。   淋了雨后没及时吹干头发,等回宿舍后又在洗手间里等了很久的热水……   再加上现在又是生病的高峰期。   她无奈地靠着电梯壁,看着数字一点一点地在下降。   走出电梯,大厅里空无一人,该下班的都下班了,偶有加班的也都不是跟她一个部门的。   等走出大厅、下了台阶,她还在犹豫是走一站路坐公交车,还是去对面两条街打车时,不远处传来了一道声音——   “听雨!”   她顺着声源处看去,竟然是徐朝宗朝她而来。   她还以为是自己看错了。   “你怎么在这?”   徐朝宗往后一指,“我跟学长借了辆车,居然还是手动挡的,我都多少年没开手动挡了。这一路踩离合踩到我都没了脾气,学长也很黑,非要我去加满油,花了我两百多。”   孟听雨还是看着他。   大概是生病发烧的关系,她的思维变得有些缓慢,她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她在试着听清楚他说了什么,是什么意思。ͿŜԌ   殊不知,生病尤其是发烧的人,眼眸都会异常水润,脸颊也在微微泛红。   被她这样盯着,徐朝宗不自在地偏过头,喉结连着滚动了几下,语气也变得飘忽了很多,“……我是来接你的。”   “你看这个点这里附近都是写字楼,该下班的都下班了,计程车也基本上不往这边来,你很难打到车,要不,你就当我是计程车司机?”徐朝宗再接再厉,“在电话里你还在咳嗽,估计是要生病了,别看现在是春天,晚上气温也很低,你要是走一段路再坐车,没病都要生病。别跟自己身体过不去啊。”   孟听雨往这周围看了一眼。   不知道是不是生病的关系,她感觉一阵一阵的发冷。   徐朝宗有句话说对了,人永远都不能跟自己的身体过不去。   “那师傅,”她语气也有些低沉,“麻烦你送我去一趟医院,打表收费,谢谢。”   徐朝宗清冽的气息传来,他皱眉,沉声道:“你生病了?”   “嗯。”她应了声。   ……   几分钟后,他们上了车,徐朝宗还在摸索着发动引擎。这辆车稍显简陋,这也是学长自己淘来的不知道是几手的车了,徐朝宗还不太习惯,却也相当镇定,车子缓缓驶出地面停车场,汇入了主干路。   孟听雨头有些晕,就想闭眼休息。   徐朝宗一边要注意路况一边还要留心她,见她有睡着的迹象,他赶忙叫醒她,“别睡,你这样睡,当心雪上加霜。反正这里离医院也不远,就十来分钟,要不这样,我们聊天,聊一块钱的。”   孟听雨勉强打起精神来,窝在车座里,语气也显得很轻,没什么力气,“聊什么。”   “你先告诉我,你现在心情怎么样。”徐朝宗手握方向盘问她。   “不喜不悲,无欲无求。”她平声回。   这八个字,的确就是她目前心情的真实写照。   徐朝宗忍俊不禁,“听起来马上就可以得道成仙了。那我可能要问一个不那么恰当的问题了。”   孟听雨温和地说,“你觉得不恰当,那可以不问。”   “你是从哪一刻开始对我失望的。”   两人几乎是异口同声。   孟听雨闻言神色一顿,有些发怔。   正好在十字路口,徐朝宗停下车等红灯,他侧过头看向她,一向严峻的面容,此刻添了几分失落跟苦涩,“这一年来我一直都在想这个问题,绞尽脑汁的想,有空就想,我还是想知道你的答案。”   我们相爱十几年,我们识于微时,我们互相扶持。   那么,你是从哪一刻开始对我失望的? 第93章   其实, 随着分开的时间越来越长,孟听雨反而很少会去想那段婚姻后来几年的种种了。   如今他再追问,仿佛恍如隔世。   她回过神来, 淡声道:“现在说这个, 做什么呢?都已经过去了。”   这个问题, 她提离婚时他没有问。   他们去民政局拿离婚证时,他没问。   在刚重生时,他也没问。   徐朝宗也听出了她的话外之意,“反省。”   这两个字好像戳中了她的笑点一般, 她笑了好久,才道:“你不像是会反省的人。”   “偶尔也需要反省一下。”徐朝宗说, “毕竟我也不是世界老大,对了,即便是老大, 如果不偶尔反省一下自己的得失, 这样张狂总有一天也会被人干掉吧?”   “你真的想知道?”孟听雨问。   “是的。”徐朝宗放软了语气, “孟小姐大发慈悲, 给我解惑吧。不然我自己一个人想破脑袋,可能也想不到正确答案。”   孟听雨也跟着回忆。   “如果非要说是从哪一刻开始失望的, 应该就是那个时候了吧?”她语气不疾不徐地,“你那两年有几个跟海外合作的项目,经常需要出差, 我也很理解,有空的时候也会飞去国外,你基本上几个月才会回一次, 回来呆十天半个月又会飞去国外, 不知道你是不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习惯了这样的生活跟节奏, 当你在海外那边的项目都进入正轨,已经不需要你三天两头过去时,你还是将那两年的习惯延续下来。”   “你将你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工作上,我们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而你可能是忙于工作没时间,可能也是觉得杂事太琐碎,很多事情你都会通知助理让我知道。”她心平气和地讲述着那段时光,“我给你打过电话发过短信,甚至跟你吵架,你就会跟我说,忙完那一段等我年假的时候,我们一起出去玩,我信以为真,结果等我问你有没有忙完时,你又投入到了下一个项目中。好不容易,你有空了,抽出了几天时间来——但是,你其实只是换了个酒店工作而已。”JŠĞ   “不过我又不是第一天认识你,你对工作有多痴迷我是知道的。后来我觉得我们那样的相处不行,我找你,让你给我两个小时的时间,我希望你能稍微重视一下我们的小家,我跟你助理通话的时间都比跟你的多,你觉得正常吗?”她失笑,后又收敛了笑意,“然后我把我的诉求通通说出来后,你只说了一句话。”   徐朝宗顿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你建议我辞职。”   “我问你,难道我要以后像你助理一样,你去哪里出差,我就在哪里的酒店等你陪你吗?”   孟听雨现在再想起这一桩事,心情已经平淡了许多。   她侧过头看向他,“这应该是我的答案。”   徐朝宗的第一反应却是摇头否定,“不,不可能,我肯定不会说这样的话。”   “是你说的。”   “不可能。”   孟听雨顿时来气了,“自己说过的话就忘记了?你还没到那个年龄吧?你的意思是我在胡编乱造吗?”   “不不不,我是说,我不可能说出这么混账的话来。”徐朝宗跟她分析,“你说出你的诉求来,我怎么可能让你辞职呢?那不是没头没脑的?”   “徐朝宗,你是不是要别人以后跟你说话,都要随时带录音笔啊?”孟听雨这会儿已经完全没了睡意,“怎么,自己说过的话就不承认了,还是你觉得我出现了幻听,听错了你的意思,其实是你要辞职?”   “不是。我是想说,我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想法,咱们在一起那么多年,你自己说,你的什么事情我干涉过?所以,我是觉得这种话我不太可能会讲。”   孟听雨冷笑一声,抱着手肘,“行行行,你没说你没说,都是我幻想出来的好吧?都是我瞎编来污蔑你。”   徐朝宗沉默了几秒,试探着问道:“我真说了这种混账话?”   “没有。我瞎编的。我写小说编的。”   徐朝宗骤然气势短了半截。他其实回忆了很多事情,他都没想起来这一桩。   他想过很多种答案,唯独没想到,她是从这一刻开始对他失望的,而讽刺的是,他自己都已经忘记了当初说过这句话。   “那我当时说那句话,应该不是你想的意思,虽然这句话很混账。”徐朝宗无奈不已,“咱们在一起那么多年,你应该了解我,我从来没想过要去插手你的工作。”   “现在我知道答案了。”徐朝宗苦笑一声,“总觉得是百口莫辩。”   “那就别辩。我说了,都过去了,也许曾经我很介意,但离婚的时候,那些事情也就都放下了。我现在也会在想,其实婚姻挺没意思的,或许是我的婚姻没意思,我最后要离婚,并不是我觉得你面目全非,而是我怕有一天我照镜子时,我都不认识我自己。”   孟听雨看向车窗外的夜景,“然后我们就会变成两具躯壳,重复着表面上平静的生活,等到我们八九十岁金婚时,连我们自己都相信这种生活很美满很幸福,那太可怕了。”   成为别人眼里的一段佳话,为了所谓的世俗眼光,而去麻醉自己这样的生活也还不错,如果愿意的话,还可以去看看身边那些家庭中的一地鸡毛,更可以欺骗自己已经过得很好了。   可她不是一个演员。   即便是专业的演员,也不可能一天二十四小时,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辈子都去演一出所谓美满的电视剧。   徐朝宗没出声。   车辆缓缓驶入医院,在停好车,下车时,徐朝宗突然出声,夜晚的医院,一切都是那样的安静,他的声音即便放得很轻,却也清晰地传到了她的耳朵里。   他说:“其实我也从来不觉得婚姻是有意思的事,不管你相不相信,当时重生时,我就已经想好了,我这辈子就单着。我这种人,怎么样都可以,但如果因为我,因为我们的过去,而让你对婚姻有了这样消极的看法,我会觉得我该去死。”   “因为我知道,在我认识的人里,没有哪一个人比你对生活更有期待。让你对婚姻失望,是我的错,像我这样的人,现在想到以后如果结婚的对象是你,我都会激动兴奋,那你这样比我乐观一百倍的人,也不要因为我而影响了你本该积极的人生。”   孟听雨闻言愣住。   徐朝宗也跟着下车,将车锁好,来到她身旁,见她还在发呆。   “听雨,那我是不是可以认为,以后每一次你想到婚姻,认为婚姻可怕,其实你都在想起我?”徐朝宗自嘲一笑,“我这个人有多自大有多张狂你知道,你这样真的会让我得意。”   孟听雨拉好衣服拉链,瞪了他一眼,“激将法留着给你自己用吧。”   徐朝宗笑,“好了,不说这个沉重的话题了,现在是要给你退烧。”   进了医院,一通操作后,医生给她开了输液单。   时间太晚了,也幸好这会儿还有空床位。   护士给孟听雨吊上了输液瓶,孟听雨顺势躺在床上,见她难掩疲倦,徐朝宗在护士走后,又看了看输液单,“你睡一会儿吧,这几瓶打完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了,今天也别折腾回学校了,你就在这睡,明天一早医生看过情况后我再送你回学校。”   孟听雨为难地说:“……可是没带牙刷牙膏还有毛巾过来。”   她今天出门的时候已经冲了澡,也刷牙洗脸了,可如果在这里过夜的话,这些东西也是要准备的。   徐朝宗不甚在意地耸肩,“我去买,反正这个店便利店也没关门,你还想吃什么,我一起买。”   “不饿。”她说。   “那好。我先出去。”徐朝宗拿起车钥匙转身要走。   孟听雨也不扭捏,真心实意地说了一句谢谢。   虽然说今天他没来,她也可以自己一个人来医院,一个人处理好这些事情,可不管怎么说,现在他确实帮到她了。   于情于理,她都应该说一声谢谢,都应该记住他今天做的这些事。   徐朝宗身形一顿,注视着她,“咱们俩何必这样客气,我想今天如果是我遇到这样的事,你也不会坐视不理。”   话到这里,他又不确定地问道:“是的吧?”   孟听雨嗯了一声,算是肯定了他这个说法。   这简单的一声“嗯”,他顿感心满意足。   孟听雨若有所思地道:“毕竟相处了那么多年,也当了这么多年的亲人,但我还是谢谢你。”ͿŚԍ   徐朝宗面色一僵。   笑容逐渐凝固。   亲什么?什么人?亲人??   谁要当她的亲人,谁要跟她做亲人。   他头一次觉得这一巴掌扇在了他的脸上,因为他突然想起,曾经他在她说不爱他的时候,也恼羞成怒地想过——都在一起这么多年了,何必管是爱情还是亲情呢,亲情还比爱情更持久呢。   现在他哑口无言。   原来这种言论是如此的刺耳。   他很想纠正并且强调——不是当了这么多年的亲人,是当了十八年亲密无间的恋人。   他不要她的亲情,他要的是爱情。   最后,他还是什么都没说,隐忍着离开了病房。JŞǴ   等他买了日用品回来时,病房里的孟听雨已经睡下了,她脸颊枕着枕头,头发有些凌乱,看起来很虚弱的模样。   生怕发出一点点声响吵醒了她。   他连椅子都不敢拖,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靠着一边,专注地凝视着她的睡颜。   分开后这么长时间,他好像也没有机会这样看她。   他看得入神。   孟听雨似乎是做了什么梦,嘴唇嗫嚅,他想凑过去听,她又不说了,正当他要退开时,不经意地瞥见,她眼角有眼泪滑过。   也许是生病不太舒服。   也许是梦到了什么难过的事。   徐朝宗如遭雷击般愣住,连呼吸都不敢了。她的眼泪滑过,渗入到了枕头,那一小片有湿润的痕迹。   他才记起。   其实今天也是她跟秦渡分手的日子。   怎么可能不难过呢?她本来就是这样细腻且柔软的人,任何一段感情结束的时候,她都不可能不难受。ͿŚǦ   徐朝宗撇过头,他大概是被病毒传染了。   他感觉自己也很不舒服,鼻子酸涩到无以复加。   他眼眶微微泛红,最后垂头,将脸埋在膝盖,仿佛是在休憩。   他依然相信,今时今日她对秦渡的感情,绝没有当初她对他的多。严格来说,她跟秦渡也没有相处多久,那她现在跟秦渡分开都难受,那……那个时候呢?当她决定放下这段婚姻,放下长达十几年的感情时,又是怎样的心情?   而在她难过时,他又在做什么?   是了,他毫无知觉,他都没注意到她日渐枯萎。   孟听雨睡得并不安稳,她有些轻微认床,这又是如此陌生的环境,而她还在输液,只浅浅睡了半个多小时后,她迷迷糊糊地醒来,正好看到徐朝宗坐在地上,低喃了一句:“回了?”   这一瞬间。   风从没关紧的窗户缝里钻了进来。   好像将他带回了前世里那么多个日日夜夜。   他还以为回到了过去。   那时候他很忙,有时候加班应酬到很晚,回来的时候总是轻手轻脚,不敢吵醒她,她也是像现在这样,迷迷瞪瞪地坐起来,头发还乱糟糟的,像是自言自语“回了?”然后继续倒头睡觉。   徐朝宗喉咙艰涩,他跟前世一样,语气很轻地回道:“嗯,我回了。” 第94章   孟听雨醒了后就要刷牙洗脸。   徐朝宗只好帮她举着输液瓶, 要扶着她去洗手间。   她避让开来,“谢谢你,但我行动还能自理。”   徐朝宗懒散地拉长音调, “是。”   医院的洗手间相对而言都比较窄小, 徐朝宗就站在门口, 他人高马大,很轻松地就能将输液瓶举得高高的。   为了行动方便,护士都是在孟听雨的左手上扎的针。现在只有一只手能动,刚开始还有些不习惯, 很费力地往牙刷上挤了牙膏再漱口刷牙。   徐朝宗倚靠在门边,盯着镜子里的她。   他们已经很久很久没这样了, 挤在一个洗手台前,看对方刷牙洗脸。   有时候他都会在想,前世那几年里他是得了什么失心疯, 为什么好好的日子不过, 非得天天往外面奔波?他不会厚颜无耻地用“我是为了我们的生活努力”这个借口来拔高自己, 因为他比谁都了解自己, 就算他没有遇到孟听雨,他也还是会一样往高处不停地攀登。   他之所以奋斗, 其实都是为了成全他自己的野心。   也难怪她后来会说他是一台机器。   孟听雨擦干了脸上的水珠,刘海微微湿润,她感觉舒服了许多, 挂好毛巾后,走出洗手间。   “现在也不早了。”她躺回病床上,看向他, “要不你先回学校吧, 我明天自己回去。”   徐朝宗笑, “傻了吧,现在宿舍门早就关了。放心,我今天也没打算睡觉,你睡你的,我坐一边看看资料。”   他拖过椅子,特意离病床远了点,指了指头上的输液瓶,声音低沉地安抚她,“放心,我给你看着,等你这几瓶输完了,我就去走廊。还是那句话,咱俩认识这么多年了,没必要客气,再说了,以前我爸妈生病的时候也都是你忙前忙后,现在这又算什么。”   孟听雨嗯了声。   她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   气氛是静谧的,她突然侧过头,侧脸贴着枕头,看向了徐朝宗。   徐朝宗本来在看手机的,察觉到了她的视线,也抬眸,跟她对视,他赶忙问道:“怎么,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没有。”孟听雨摇头,头发散落在白色的枕头上,她看起来还是有一些虚弱,连带着目光都温和了许多,“徐朝宗,其实你也不欠我什么,我也从来没这样想过。我们都回到十几年前了,肯定都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你看,我都没有想过要跟上辈子一样去电视台,就是想尝试一下不同的生活,你也是啊,你以前都没有想过要跟王远博还有殷明合伙,现在你们三个人一起创业,你想走的肯定也是不同的路。”   徐朝宗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移开视线,笑了声,“别人说的还真是没错,生病的人都会比较脆弱甚至心软。你要是没生病,肯定不会这样委婉。”   “我来帮你翻译,你是想跟我说,”他一秒变脸,学着她的神情跟说话的腔调,“徐朝宗,你赶紧死了这条心吧,别做梦了,别痴心妄想了,我是绝对不会再回头多看你一眼的!”   孟听雨偏过头,肩膀微动,显然是被他这番模仿给逗笑了。   徐朝宗见她笑,更受鼓励,学着她以前训他的话语又道:“徐朝宗,你是不是傻,你简直没救了我跟你说!你怎么不说话,是不是被我说中了,你眼睛珠子动一下我都知道你在想什么,哼!”   孟听雨没忍住,放声大笑起来,“徐朝宗,你少来!”   “徐朝宗,你少来!”   两人异口同声。   也因为这一出,刚才还有些黏稠的气氛,瞬间一扫而空。   等笑够了以后,孟听雨无可奈何地看向他,脸上还带着笑意,语气也有几分认真,“其实我们已经用了那么多年证明了这件事,你不是一个会将时间跟心思浪费在不可能的事上的人。”   “我可没想那么多,也没想那么复杂。”徐朝宗靠近了些,神情也严肃起来,“我也不会去想那十八年怎么样,我就是……觉得我还喜欢你,也只喜欢你,所以我就这样做了。”   其实这种话,对徐朝宗来说,是有一点点难以启齿的。   他前世就很少说“我喜欢你”“我爱你”“我很想你”这种表达内心情绪的话。   因为他生活的环境包括他的性格,都觉得对人倾诉爱意跟想念,是一件肉麻到了极点的事。   这些话,他自己心里想想都会难为情,更遑论讲出来。   可不能否认的是,他又爱听她讲这些话。   前世,她给他发的消息,他偶尔也会翻出来再看看。   看了后还会眼神飘忽地转移视线。   孟听雨也很不自在。   因为已经很久很久没听到他这样直白地说“我喜欢你,只喜欢你”这种话了。   徐朝宗感觉到一阵脸热,却还是逼着自己将话都说完,“你当时跟盛韬在一起,是因为喜欢他,你跟秦渡在一起,我相信也是这个原因,那以后呢,如果你喜欢我,你是不是会去想到那段以离婚收场的婚姻?”   孟听雨也是真的听不下去了。   她突然有点理解上辈子他为什么很少倾诉内心了。   他这内心活动……一般人还真听不下去。   “你挺自恋的。”她说。   徐朝宗自顾自地说,“那我们说好了,你以后对我公平一点。”   孟听雨无语:“没说好。”   “那说明你在怕。”徐朝宗故意激她。   孟听雨终于看向他,面无表情地喊他,“徐朝宗。”   “在。”   “你把你手机拿出来。”   徐朝宗从善如流地将手机要递过去,还特地多余地说一句,“我的手机是手势解锁,你画一个Y就好。”   “你自己点开手机录音功能。”孟听雨说,“把你刚才的话自己对着手机说一遍录下来,你回去再多听几遍。”   徐朝宗:“……”   他收好手机,回忆了一下刚才说的话,轻咳一声,掩饰了自己的尴尬。   孟听雨温馨提醒他,“要是脚趾出了问题,可以去挂骨科拍片。”   第二天一大清早,孟听雨就醒了,徐朝宗在她醒来之前已经洗漱好,还给她买了早餐过来。   白粥上还撒了一些白糖。   她昨天晚上烧就退了,护士又给她量了体温,确实也没再发烧,医生过来看了看,叮嘱她注意休息、清淡饮食,如果之后出现反复发烧的情况再过来看看。   徐朝宗也放心了。   将她送到宿舍楼下,目送着她进去后,想到她昨晚到现在也只吃了半碗白粥,给她买的包子鸡蛋她都没吃。这样营养跟得上吗?他总觉得她瘦了很多,思及此,他又往校外走去,之前就听人说过,小吃街有家鸡汤店的味道还不错。   生病了喝鸡汤应该也会好得快一点吧?   他加快了步伐。   孟听雨昨天晚上在医院根本就没睡好,回宿舍冲了个热水澡后,准备再上床补眠时,李虹君提着自己的小炖锅来了。   见她难掩诧异,李虹君无奈地解释道:“早上在食堂碰到了钱静,看你没跟她们一起我就问了几句,钱静说你生病了昨晚在医院,我正好没课,就过来看看你。”   “没事。”孟听雨裹好睡衣,“昨天发高烧有点严重,今天烧已经退了,我估计明天就能彻底好起来。”   李虹君点了下头,她观察着,见孟听雨气色跟精神还不错,也悄悄放心了,但想到某一桩事,她欲言又止,“钱静说你跟秦渡分手了。”   “嗯。本来也就准备这几天跟你说的,昨天我跟他分手了。”   见李虹君一脸担忧,孟听雨简单地将来龙去脉说了一遍,她省略了秦渡给徐朝宗设局下套的这一环节。   “其实也没什么大事,就是我跟他在一些事情上观点不一致,就觉得没必要再继续下去了。”她说,“他有他的难处,我也有我的坚持,说白了,就是不太适合,与其以后天天吵架,还不如好聚好散。”   不管孟听雨说得多么委婉,李虹君作为未来思路严谨的律师,还是听出了一点猫腻来。   要是换在平常,她肯定是要追问的,可现在想到孟听雨还在生病中,也就只好将对秦渡的不满都压了回去,神情寻常地点头,“你自己想清楚就好,男朋友呗,不合适就换掉。”ĴSƓ   “我带了锅来,等下给你煮点红枣姜茶,这个喝了很舒服的。”李虹君催促她,“你赶紧上床睡觉,等下她们上课的回来,你想睡也睡不了了。”   孟听雨只好爬到上铺,又探头看她,“虹君,你不用管我,你快去忙你自己的事吧。”   “少废话。”李虹君摆了摆手,“你衣服还没洗吧?”   “别别别,就放在那里,我醒来了拿去洗衣机洗。”   “哪那么麻烦。”李虹君去了阳台,往水池里瞥了一眼,“就那么几件衣服,我给你洗了算了。”   孟听雨要下床阻止她。   “你要是过来,等下我给你把地也拖了。”李虹君淡定道,“你要是拿我当朋友,就别这样客气,下次我生病,这样的照顾套餐你也给我来一份就好。”   孟听雨趴在床头,又感动又想笑,“哪有人说自己要生病的,你赶紧呸呸呸三声,好的不灵坏的灵。”   “……”李虹君只好连呸三声。   每一声呸,心里都跟着一句渣男。   她当然知道一句话,未知全貌,不予置评。   可作为朋友,在这种事情上,她永远只会站在朋友这边。   对秦渡已经全然没有好印象。   徐朝宗买好了鸡汤,提着打包盒往女生宿舍方向而来。   还没到楼下,便看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是秦渡。   即便他换了干净又整洁的衣服,可他脸上的疲倦还有一身都藏不住的晦暗情绪,令他看起来依然很狼狈。   他几乎一夜未睡,去了公司后也跟行尸走肉一般,助理秘书说的话他都听不进去。   在看到摆在办公桌上的照片时,他所有的理智都一一回笼。   他何尝不知道自己犯了大错,事实上,在做出那件事时他就已经在后悔了,即便她没给他打电话,在五天期限到来时,他还是会给那边打电话,让他们拒绝徐朝宗。   只是,他千算万算都没想到,她会知道这件事。   他想向她解释,算计徐朝宗绝非是他本意,他不是那样的人,他只是……   一时冲动。   一时被嫉妒冲昏了头脑。   只要她愿意原谅他一次,相信他一次,他未来绝对不会再做哪怕一件令她失望的事。   他的信还没给她看。   此时此刻,秦渡跟徐朝宗是狭路相逢。秦渡瞥见徐朝宗提着的打包盒时,心绪难平,虽然说他设计徐朝宗是卑鄙是无耻,可如果不是徐朝宗的再三挑衅,他也绝不会心烦意乱到失去理智。   两人都是互相憎恶对方。   很难说得清谁的厌恶更深。   秦渡厌恨徐朝宗小动作太多,还尤其擅长伪装。   徐朝宗想到秦渡那更是咬牙切齿。   这会儿也没别人,两人都没掩饰,也没伪装,自从打了一架后,早就撕破脸皮了。   “徐总,这次是给班上哪位女同学送吃的?”   “那不巧,我这个人一毛不拔,从不会为外人花一毛钱。送汤这种事,当然只会为我喜欢的人做。”   秦渡扯了扯唇角,“徐总还真是闻到味了,这是不打算在听雨面前再装什么朋友了吧?也是难为你了,装挺久了。”   “没你装得像,装得好。”徐朝宗漠然地扫他一眼,“傻子一般都以为别人也是傻子,秦总,你说这种人是不是很可笑,想使一些手段也不知道把自己藏好一点,顾头不顾尾,最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徐总当然是对钻营这种事颇有研究。只可惜,空有一身本事却没舞台展现。”秦渡瞥他,“应该是从听雨那个已经出国的男朋友开始,徐总就已经有了心思,这都已经快两年了,徐总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这辈子就只能当个路人甲呢?”   “我是不是路人甲不劳秦总操心。”徐朝宗语气讥诮,“毕竟秦总的戏份已经杀青了,是吧。”   李虹君手脚麻利,很快地将孟听雨的衣服洗好,正准备晾晒时,不经意往楼下一扫,竟然看到了秦渡跟徐朝宗。   隔着一些距离,她也听不到他们在聊什么。   但想来,也不是什么友好的话题。   她对秦渡是没有好印象,但对徐朝宗也没有。   这两个人凑在一起,实在碍眼得很。   她回到洗手间,提起桶,回到阳台,低头看了一眼,这会儿没人经过,楼下也没人在阳台,果断地,直接将一桶脏水冲着他们浇下去。   徐朝宗跟秦渡正在互相讥讽贬损,都没反应过来,就被淋了个透心凉。   两人齐齐抬头看去,呆若木鸡。   李虹君提着桶,面无表情地盯着他们。   两人都狼狈得很,所有面对情敌的战斗力,都被这一桶脏水给浇得哑口无言了。   孟听雨正躺在床上,探出头来,扬声问道:“虹君,刚才是什么声音啊?”   李虹君回过头来,安慰她,“没什么,看到有两只蟑螂,我直接用水给冲走了。” 第95章   孟听雨跟秦渡分手后, 生活又回到了之前的节奏。   而她的追求者们,也都仿佛是经过了冬眠的动物,纷纷苏醒。ͿŠĠ   大家都不约而同地忽略了秦渡这个人, 好像他从来没出现过一样。   盛韬又开始了他的越洋电话。   他现在的生活算是彻底走上了正轨, 已经习惯了国外的教育进度, 并且他爸爸的手术也很成功,但考虑到术后观察的问题,他父母还是选择留在国外修养。   在电话里,盛韬喜气洋洋地说:“五个月后我爸会再复查一次, 如果医生说没问题的话,我们可能会回国一趟。到时候有空我们再聚, 邵灵说你经常也去参加社团的活动,还说你现在摄影的技术比我好。”   孟听雨哑然失笑,“她太夸张了。社团里的每个人都照顾我, 我随便拍点东西发到群里, 他们就夸我, 我现在都不太好意思了。”   盛韬丝毫没提跟秦渡有关的事。   他对自己的定位很清晰, 一个完美的前任。   一个完美的前任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呢?应该进退得宜,在她恋爱时就默默退开、绝不打扰, 也绝不做任何会让她不开心的事。等她分手后,他再不动声色地出来,继续跟她当朋友。   虽然这样想或多或少有点阴暗, 但盛韬对“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这一说法深以为然。   以前他总觉得自己在国外是一个巨大的劣势,可现在他不这样想了,正所谓距离产生美, 那些人天天围绕在她身边, 他就不相信他们没有说错话做错事的时候。   而他呢, 在国外,连每一次给她打电话都要斟酌半天,一通电话最多也就几分钟十分钟,他能说错什么话呢?   时间长了,只要他回国的时候,她身边没有新人出现,那他肯定是她心目中形象相对而言更好的那一个人。   方以恒也是这样想的。   他适当地出现在她的生活中,频率不高,但每次出现,他都会见缝插针地表露出自己对生活积极乐观的一面。   在学业方面,他非常刻苦,有时候看书到深夜,也会拍一张书本照片更新好友状态。   当然这一切仅对她可见。   他会看一些跟医疗有关的电影,并且发表自己对于医生这个职业的感悟以及向往。   偶尔还会跟朋友或者同学小聚。   总之,不管是谁看了他的动态,都会觉得这是一个勤奋刻苦又积极向上的学生,未来可期。   孟听雨有时候也会给他点赞,很少会评论。   但对他来说,这就够了。   他只想告诉她,现在不仅是她走出来了,他也一样。他不会再执着于回到十七岁,他想在以后跟她重逢,即便是三十岁、四十岁也没关系,只要有这么一个可能就好,这个可能就是挂在他面前的那根胡萝卜,会吸引着他一步一步地往前走。   徐朝宗对此只能咬牙说道:“这些牛鬼蛇神又出洞了。”   现在谁也不知道这种局面是好还是坏。   他现在也会一大清早起床去食堂窗口给她买早餐。   经常会在某个窗口碰到那几个蠢蠢欲动的学弟也在排队。   大家都心知肚明,即便排队,也都是互相不搭理、面色严峻得好像对方欠自己巨款未还。   不过孟听雨现阶段显然也没有跟谁谈恋爱的打算,不管是谁给她买的早餐,她都不要。   广播里要是又有哪个才子要为她作诗,她会淡定地从口袋里拿出耳机戴上隔绝掉噪音。   徐朝宗三天两头地就在王远博跟殷明面前骂这些花样百出的追求者,但其实他的套路更多更无聊。   在这个过程中,就连殷明都倒戈,开始给徐朝宗出主意了。   主要还是殷明向王远博虚心求教:“他这个恋爱病什么时候能好?”   王远博故作神秘地回:“不好说,不过目前唯一的希望是他追到孟听雨。”   殷明话只听了半截。   王远博还有后半截没说,徐朝宗追到孟听雨,这个病有可能不药而愈,也有可能变得更严重,往晚期方向发展。   事实证明,三个臭皮匠也不可能顶得了诸葛亮。   因为对付他们三个人的,也是三人组——孟听雨、李虹君以及钱静。   六个人经常跟打游击战似的,殷明上蹿下跳打听到孟听雨去了一食堂,徐朝宗过去试图制造偶遇,结果孟听雨去了另一个食堂,让他扑了个空。   王远博看到孟听雨去了图书馆,给徐朝宗夺命call,等徐朝宗过来的时候,李虹君跟钱静当孟听雨的左右护法,他根本近不了身。   殷明恼羞成怒之下,很愤慨地改了自己的网名。   从“英明心怀宇宙”改成了“徐老狗今天依然没有脱单”。   至今为止,他还是觉得当初是徐朝宗太不厚道,一点儿都没掩饰自己的狼子野心,哪个姑娘敢对这种没有道德底线的人有好感呢?   在大洋彼岸的盛韬每天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殷明的网名。   每次看了后,盛韬的心情都很复杂。ɈŠĠ   有一些开心,也有一些幸灾乐祸,但内心深处未尝没有一丝懊悔。   要是早知道徐朝宗就这点能耐,他当时跟听雨在一起时,就不该多给这个人一个眼神!   分手后秦渡消沉了很长一段时间。   他试图去挽回过,甚至为此放下过尊严,恳求孟听雨再给他一个机会。   可她一次也不肯回头。   他给她写的信,用上了她亲手做的火漆印章。   但他也没有等到回信。   秦太太也知道儿子最近的状态不好,甚至丈夫对此也很不满,认为儿子不应该为了一段已经分手的感情这般消沉。   这天,她带着厨房阿姨炖的汤来了公司附近的公寓。   秦渡正在加班看资料。   也许是经过了这一遭,他突然看清楚了很多事情。   秦太太将保温桶拧开,给他盛了一碗汤,轻言细语地劝他,“阿渡,你晚上也没吃饭,先喝点汤垫垫肚子。工作的事稍后再处理也不迟。”   秦渡将目光从电脑上挪开,他看向站在灯下的母亲,竟是一愣。   他知道母亲有多美,所谓惊鸿一瞥、一见钟情,说白了都是被皮相击中了内心。   这么多年过去了,母亲还是这样的优雅端庄,以致于他都快忘记了当年母亲也有过调皮的一面,母亲会偷偷地带着他躲在厨房里吃冰淇淋,也会轻声哼着她爱的昆曲哄他入睡。   “妈。”他突然喊了她一声。   秦太太侧过头来,“怎么?”   这一瞬间,他很想很想问她,您这么多年来,可曾后悔过?   话就堵在喉咙。   他想起了那天傍晚,坐在车上,听雨问他,那她后悔过吗?   也许早在这个时候,她就意识到了他跟她的不同。   秦渡低头,“没什么,就是想跟您说一声对不起。”   秦太太微微一怔,呆了几秒,随即又温柔地笑着摇头,“说这个做什么。”   “你跟小孟是怎么回事?”她又问道。   “是我对不起她,做了让她失望的事。”秦渡如今想起来,仍然觉得自己太过在意外界带来的影响,以致于忽略了她其实给过他一次又一次的机会。   “阿渡,”秦太太斟酌着,才慢慢开口,“小孟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子,你有你的事要做,她也有她的事要做,如果你们不合适,不是同一条路的人,你不要执着于将她拉到你这条路上来,她会很难的。”   秦渡久久都没有回话。   只是在母亲走后,整个屋子又只剩他一个人时,他无奈地捏了捏鼻梁,叹息一声。   他想,还是他不够强大。   懦弱无能的人才会想到要把对方拉到自己这条路上来。   一旦强大起来,他可以自己劈开一条路与她同行。   他最大最大的错误,是误以为自己很强大。   实则他,以及他引以为傲的那些东西,渺小脆弱得不堪一击。   孟听雨跟在董曼身边也有近一年了,这一年里,她也向董曼证明了她的工作能力。   董曼这天将她叫到外面吃饭,特地给她透露了口风,“我跟主编有聊过,等到七月份时我们会在周刊上开一个关于毕业的专栏,现在主题暂定为毕业十年,我想将这一块交给你,你这边有没有问题?”   孟听雨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一般来说,像她这样的兼职实习生是不可能负责这样单独的主题专栏。   “交给我?”她不确定,又惊讶地问了一遍。   “是的,我跟主编聊过几次,反正也是差不多定下来了,但这件事你先别声张。”董曼压低了声音,“因为这两个月社里有一些人员位置会变动,反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自己先整理好资料,磨刀不误砍柴工,这离七月也还有两三个月时间,这是你第一次负责这种比较重要的工作,最好事事都准备齐全,你放心,这一块你做好了,绝对在你的履历里是漂亮的一笔。”   毕业十年,顾名思义,毕业十年后的人生。   这在毕业季推出这个专栏,孟听雨也能理解。   既是给应届毕业生打气,也是让走入社会十年的人再回顾过往。   孟听雨当然是跃跃欲试。   接下来的日子废寝忘食,花了半个月做出来的几个方案,她自己又一一推翻。   最后还是决定走朴实风格,她广撒网,决定花一个月来采访正好毕业十年的那些人,从中再找出比较具有代表意义的对象作为主题人物,详细地记录他们的故事。   投入到了工作中的孟听雨,显然没时间也没心思去注意别人。   而且这些人还都是没有任何新鲜感的旧人。   盛韬再打电话来时,她总是在忙。   方以恒精心编辑的那些动态,她也没时间去看去点赞。   徐朝宗的偶遇,更是经常扑空。好在他已经习惯了,甚至还会自我安慰,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   前.工作狂的想法异于常人,他还怡然自得,她将时间都放在学习跟工作上,也好过有空去看别的人搔首弄姿吧?   秦渡也一改往日常态,现在主要出行工具从轿车改成了小电驴,令人大跌眼镜。   他会投其所好,骑车过来给她送从别处找来的珍藏书籍。   只可惜孟听雨现在已经从对他的感情中抽身,以前吃这一套,现在也能从容婉拒。   她这两天正在跟她第一个采访对象联络上。   这个是老师介绍的,听说是老师的高中同学。   她翻开了资料,之所以把这位设定为第一个采访对象,也有她的私心。ĴSĢ   因为这一位是独自带着女儿生活的单亲妈妈。 第96章   孟听雨本来准备跟吴珊约在咖啡厅见面。   这样的场所也更适合采访, 可吴珊小心翼翼地向她提出了一个请求,能不能将见面地点改在燕大。   孟听雨欣然应允。   作为单亲妈妈,吴珊对女儿的教育十分上心。孟听雨也就没将这次定义为采访性质的见面, 为了让这对母女俩能有个比较好的体验, 她还特意向室友们取经, 制定了一个很详细的游玩计划。   尽管她能够想象到单亲妈妈带着六岁孩子生活一定会很辛苦,但见到吴珊时,孟听雨还是很惊讶。   资料上显示吴珊是二十三岁这一年毕业,现在毕业十年, 明明实际年龄也不过三十三岁,但她本人看起来很沧桑, 像是四十多岁。   孟听雨见时间还早,先领着她们来了燕大学堂。   对燕大,她本来就足够熟悉, 又为了能让吴珊母女玩得开心, 她做足了功课。这一路上, 她也挖掘出了自己另一个技能——导游技能, 她讲述的关于学堂背后的历史故事,小朋友听得津津有味, 连吴珊也很认真地在听,偶尔也会提出一两个问题来。   这一路上,吴珊也向她讲述了她的故事。   吴珊跟男友通过了异地恋的考验, 毕业后在燕市重聚,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选择结婚共同创建了小家庭。   丈夫工作很努力,除了主职工作以外, 所有空闲的时间都用来兼职, 小两口希望能在孩子上学之前买一套房子。   最后, 他们也做到了,在孩子快上幼儿园时,他们终于靠自己的能力买了一套小两居。   就在生活越来越好,他们对未来也越来越期盼时,丈夫在一次意外中身亡。   “其实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以为他没走,他就在家里。”吴珊平静地讲述着,目光注视着在前方蹦蹦跳跳的女儿,“我也想不通,明明早上还在跟我商量出去旅游的人,怎么到了晚上就躺在太平间。”   孟听雨安静地听着。   “很多念头都有过。后来想想,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她看向孟听雨,坦然一笑,“他不过是比我先走了而已,我们总有一天会再见的。”   吴珊并没有愁眉苦脸。   的确岁月在她身上留下了痕迹,她也没有掩饰独自一人带着孩子的沧桑跟辛劳。   可她在说起那些都可以被人们称之为苦难的事情时,她没有抱怨,也没有压抑,只有坦然从容。   孟听雨已经决定了,吴珊不仅仅是她的第一个采访对象,还将是第一个出现在《毕业十年》专栏里的人。   校园很大,但小朋友精力旺盛,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   吴珊当孟听雨是老友一般,将她毕业的十年生活娓娓道来。在征求过吴珊的意见后,孟听雨也会开录音笔,但她保证过,在稿子出来后,她一定会先给吴珊看过后再交上去,绝不会透露任何吴珊不想对外人提起的隐私。   很快地就到了饭点。   孟听雨带着吴珊母女来了食堂,小家伙的眼睛圆溜溜的,四处张望,在她身上,也可以看到吴珊的另一面,倘若吴珊整日颓丧,那她的女儿也一定会受到影响。   可小姑娘性格外向又活泼,还非常的勇敢。   ……   徐朝宗在看到孟听雨时,下意识地就朝着她走过来,心里还在想,今天运气可真好。   他这个人眼里一向装不下旁人,此时此刻也只看到了孟听雨,都没注意到她旁边有一对母女,径直过来后,第一句话就是问她:“还没吃吧?想吃什么我去买。”   孟听雨轻咳一声,没搭理他,而是客气地问吴珊,“珊姐,你跟桐桐想吃什么?”   经过她这一提醒,徐朝宗才注意到这张桌子前还有别人。   他低头,跟扎着麻花辫的小姑娘对视。   小姑娘也不怕生人,直直地盯着徐朝宗。   徐朝宗:“……”   他不认识这对母女,他努力回忆了一下,孟听雨家里好像也没这样的亲戚,那这两位是谁呢?   经历过那些事情后,孟听雨跟徐朝宗的关系比起之前已经缓和了许多。   最大的进步在于徐朝宗已经不用再按照之前的频率给她打电话、发短信。   他开始随心所欲。   当然,他的十条消息里,孟听雨可能就只会回一条,但这一条都足够他反复回味了。   “珊姐,这是徐朝宗,也是燕大的学生。”   “徐朝宗,这是珊姐跟她的女儿桐桐,珊姐是我们蒋老师的同学。”   孟听雨给他们做着简单的介绍,她也没跟徐朝宗提吴珊是她的采访对象,主要还是怕吴珊会不自在。   徐朝宗对吴珊礼貌颔首,算是打了招呼。   见女儿还在盯着徐朝宗看,吴珊无奈地说道:“桐桐,妈妈有没有跟你说过,这样一直盯着别人看,有点儿不太礼貌呢。你应该叫哥哥。”   桐桐收回视线,疑惑又委屈地说,“我就是觉得这个哥哥好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吴珊有些不好意思地跟孟听雨还有徐朝宗解释,“她就喜欢看长得好的人,谁长得好她就喜欢谁。”   的确,桐桐今天一上午都特别黏着孟听雨。   非要牵着孟听雨的手,连妈妈都退居二线。   “是真的很眼熟嘛!”桐桐忽闪着大眼睛问徐朝宗,“哥哥,你有没有见过我?”   徐朝宗……当然是没有见过。   其实不管是孟听雨还是徐朝宗,两个人都没有太多跟小朋友打交道的经验。   现在有个长得跟福娃一样的小女孩叽叽喳喳地跟他聊天。   他第一反应是看向孟听雨,眼神里带了些求救的意思。   吴珊赶紧解围,“哥哥哪里见过你,今天咱们都是第一次见听雨姐姐。”   孟听雨见桐桐有些不高兴,笑了一声,弯腰摸了摸她的头,“桐桐,要不你跟这位哥哥都好好想想,是不是真的在哪里见过,如果谁第一个想起来,谁就是第一名,第一名是有奖励的。”   徐朝宗听到她用“哥哥”来称呼他,他不免耳根一热。   第一名这个奖励果然是适合用在所有的小朋友身上。   桐桐的注意力果然被成功吸引,开始安静下来,小手一撑,拖着下巴,陷入了沉思中,看得出来她很努力,眉头都皱到一块儿去了。   本来吴珊是没注意徐朝宗的,可随着女儿的“纠缠”,她也就多看了他几眼,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这一看二看三看,竟然也觉得他有些眼熟,好像的确是在哪里见过。   “要不要吃话梅排骨?”徐朝宗问孟听雨,“你看现在这个点吃饭的人也太多了,你一个人排队肯定来不及,我去给你们拿几个菜。”   他说是这样说,还没等孟听雨回复,他就自顾自地补充一句“就这样说定了,我去买话梅排骨,小孩子喜欢甜口的,我再买个糖醋里脊跟红烧肉”后转身往点菜窗口走去。   孟听雨:“?”   他压根就没给她反应并且回答的时间。   吴珊本来也觉得自己是被女儿影响了,正准备收回视线时,徐朝宗转身往那边大步走去,她盯着他的背影,一幕场景突然钻入到了她的脑海中。   终于想起来是在哪里见过了。   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应该就是那一次了。   “桐桐的记性其实挺好的。”吴珊含笑对孟听雨说,“感觉我刚才犯了一个错误,不该急着否定孩子,也许她说的就是真的呢。”   孟听雨愣住,惊讶地问,“你们真的见过吗?”   可她很了解徐朝宗。   徐朝宗这个人记性也很不错,看他的反应明明是对吴珊母女很陌生,根本不像是接触过的样子。   他对她们没有半点印象。   吴珊点头,“确实见过,不过我本来都忘记了,如果不是桐桐一直说眼熟,我也想不起来。桐桐很聪明,很多东西教她一次她就学会了。”   说完后,吴珊又主动跟女儿道歉,顺带着引导她记起来,“桐桐,我们跟这个哥哥的确见过一次,你再想想,要不要妈妈给你一个提示?”   “要!”   孟听雨的好奇心也被勾了起来。   徐朝宗跟她们见过,那是在什么地方什么情景呢?   她也凑了过去,跟桐桐脑袋挨着脑袋,都一脸好奇地看着吴珊。   “下雨天。”吴珊微笑着,探出手点了点桐桐的鼻子,“重要提示是下雨天。其实桐桐,我们这是在作弊,不过裁判跟考官是听雨姐姐。”   孟听雨赶忙举手,“考官跟裁判宣布,可以求助场外帮助。”   桐桐喜不自胜地捂嘴偷笑。   想了一会儿,还是没有头绪,苦恼地连连摇头。   她毕竟年纪还小,能依稀记得见过徐朝宗,已经是个意外了,哪里还能想起在何时何地见过。   “珊姐,不如你再给一个提示。”孟听雨说,“再来一个重量级的提示。我相信桐桐肯定能想起来的!”   吴珊失笑,“好吧好吧,第二个也是最后一个提示,桐桐,你听好,是计程车。”   桐桐看来对计程车还是有印象的,眼睛一亮,将小手举得高高的,脆生生地回道:“妈妈,我想起来了!是那个好人哥哥对不对!”   孟听雨还是头一次听到有人将“好人”这个词用在徐朝宗身上,不禁一怔。   吴珊欣慰不已,摸了摸女儿的头,丝毫不吝啬自己的夸赞,“桐桐真棒,居然只给了两个提示就想起来了。”   她又看向孟听雨,笑着解释道:“其实就是去年的事,去年不是下了一场大暴雨吗?那天我带着桐桐在外面,地铁站进不去,公交车也迟迟不来,桐桐那时候身体也不太好,我就抱着她在路边打车,好不容易看到了一辆计程车,有个男生在我们前面拦下来了,我没办法,厚着脸皮问他,如果顺路的话就拼车。”   “可惜不顺路,我也不好意思让他把车让给我,那个天气,谁没有一点急事呢?”ĴȘԌ   吴珊又语气感慨地说,“我本来以为要抱着桐桐走回去了,没想到这个男生主动把车让给了我们。就连司机都说,我跟桐桐碰到了好人。”   孟听雨一阵恍惚。   那个暴雨天,她还记得徐朝宗给她发了消息,提醒她不要外出。   知道她在社里时,又一直问她有没有回学校。   明明他要她不要出去,他自己怎么反而出去了?   她还记得第二天他来找她时,整个人就像是生了病一般虚弱。   徐朝宗买好了菜,托着餐盘朝她们这边步伐沉稳地走来。   孟听雨意有所感,抬眸看了过去,隔着人群与他对视。   那个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第97章   徐朝宗过来, 将买来的菜放在桌上,三个人都齐齐看向他。   桐桐一双眼睛滴溜溜地看着他,呲牙一笑, 语气特别骄傲得意, “哥哥, 我是第一名哦,我比你先想起来的!”   徐朝宗有些纳闷,他看这对母女还是觉得陌生,也没想起来。   本来以为小孩子的戏言, 可听这话的意思,难道他们真的见过?   “哥哥居然还没想起来!”桐桐又看向孟听雨, “听雨姐姐,哥哥不是大学生吗?我妈妈说,在这里念大学的哥哥姐姐都是最聪明的, 那哥哥怎么还没我聪明, 我都想起来了呢。”   孟听雨莞尔一笑, “是的呢, 他可没你的小脑袋瓜聪明。所以你是第一名。”   徐朝宗:“……”   他费解。   也在努力地去回忆,一直看着桐桐的脸, 希望能找回一丝印象。   吴珊却是郑重其事地说道:“上次太匆忙,雨又太大,所以还没来得及好好跟你说一声谢谢, 那天真的很感谢你将车让给我们,不然我跟桐桐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家,也是因为能及时回家, 桐桐才没生病, 真的特别特别感谢你。”   听到吴珊的道谢, 徐朝宗猛地一怔。   他确实记不起来那个晚上他让车的母女的模样了。   一来,那天的雨太大。   二来,他的心思都在别处,既担心她的安全,又焦急自己将车让出去后还能不能顺利打到车。   时隔半年,居然碰到了这对母女。   他控制不住自己的视线,看向孟听雨,见她也一脸若有所思地看着他,他顿感不自在。   她肯定也猜到了那天他去找过她。   其实这件事他压根就没想过让她知道,当时第二天他都没说,如果可以的话,这件事一辈子也就烂在他心里。   现在被她知道,被她这样看着。   他只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他一点儿都不想提起那天晚上的事。   他干巴巴地笑了两声,客气地回应了吴珊的道谢,“没,应该的应该的。”   说完后,他假装抬手看了眼时间,拙劣地找着借口,“我突然想到还有点急事,就不跟你们一起吃饭了,我先走了。”   匆忙跟她们道别,这一次他连看她的勇气都没有,转身便仓促的大步离开。   给人一种落荒而逃的既视感。   吴珊跟桐桐都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母女俩面面相觑,桐桐又看向孟听雨,“听雨姐姐,哥哥怎么又不跟我们一起吃饭了?”   孟听雨叹了一口气,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与其说他是心虚,不如说他在难为情。   他怕继续呆在这里,会在她的注视下回忆起那天暴雨的种种。   而显然,那天发生的事情,他根本不想说。   “他很忙的。”孟听雨安慰桐桐,“而且他是不好意思了,他有点害羞。”   吴珊回过神来,无奈笑道:“总感觉是我跟桐桐把他吓跑了。”   “哥哥有点胆小。”桐桐说,“不过哥哥是好人,那我就不说他胆小了。”   吴珊笑,“你看,下那么大的雨,哥哥都不怕,还把车让给我们,自己一个人淋雨,这可不是胆小的人。”   孟听雨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为此感到意外。   在她的印象中,总觉得他不像是会做这种事的人。   前世他们挤地铁时,好不容易有个位置,他会立马拉着她,让她坐下休息。   等她看到有行动不太方便的人过来时,她会将位置让给对方。   他呢,是有些不赞同她这种行为的,但还是会将她拉过来护在他的臂弯,然后会低头,在她耳边念叨,“你身边那个一米八的男人都没说让位,还有那一排的几个人看到那个老人来了赶紧闭眼睛装睡觉,你倒好,跟谁要跟你抢好人锦旗似的,起来得比谁都快。”   她靠在他肩膀上,“看着人家老人站在我面前,我感觉我屁股下有钉硌得慌,我坐着都不舒服。”   他会屈起手指,轻轻地敲她的额头,“就你最傻。”   在他的人生信条中,有一条特别醒目。   他不给别人添麻烦,别人也别给他添麻烦。   ……   徐朝宗跟恶鬼在背后追杀他一样,他以最快的速度回了宿舍。   他开始后悔,今天就算在食堂碰到他,他也该有眼色一回,何必非常兴冲冲地过去呢?他今天要是缩在一边,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他也不会被那对母女认出来,更不会被她知道那天发生过的事。   现在就是后悔,很后悔。   王远博打了饭回来,一开门,便看到徐朝宗坐在书桌前,浑身都散发着生人勿进的低气压。ɈŚǦ   认识这么久了,王远博对他这样的反应也有了心理阴影。   果断地,他后退两步,一切倒带,退出宿舍,又将门带上,好像自己根本就没有回来过。   他一点儿都不想听徐朝宗的倾诉了,他甚至开始想念过去那个什么事都埋在心里、对他们横眉冷对的徐朝宗了。   王远博倒退。   一起打饭回来的殷明差点被他撞到。   殷明大喇喇地问,“怎么了,没带钥匙啊?”   王远博拦住殷明掏钥匙的动作,“别,徐朝宗在里面,别去,看样子他应该又被伤到了。”   殷明懂了他的意思,一脸无语跟嫌弃,“我说他有完没完,每个月都要来这么几次,老王,我想打他,我们给他套麻袋吧!”   “是他发钱呢。”王远博提醒了一句。   要不是徐朝宗给他们发钱,他早就动手了,还能忍到今天吗?   殷明深吸一口气,咬着牙说:“再这样下去,我都恨不得天天拜菩萨了。但我这样又显得不太厚道,怎么能为了让院花将我们从水深火热中拯救出来而坑了她呢?说真的,我要是院花,我天天,我天天!”他闭了闭眼睛,伸了手出来,“我天天抽这家伙耳刮子!”   另一个室友叹息一声,“他折磨我们,可不敢折磨她。说到底,还是我们好欺负。”   三个难兄难弟你看我、我看你,最后还是去了别处解决午饭问题。   孟听雨是下午三点多左右送吴珊母女上车的。   她又赶紧回了宿舍,打开录音笔,开始初步整理稿子,等将所有的谈话内容都打出来理好后,已经快六点钟了。其实这只是一本周刊上占据内容跟部分很少的专栏,可只有他们内部人士才知道,即便是周刊上的一小部分,这背后都需要付出很多心血,也是很大的工作量,董曼给了她两三个月的时间,看似很多,但如果想要将这个专栏做得又好又精彩,那她这几个月就有得忙了。   忙完后,她从抽屉里找了面包,一边撕开包装一边斟酌着给徐朝宗发消息:【你有空吗?桐桐有感谢礼物要送给你。】   几分钟后,徐朝宗回复:【有空,我去找你?】   两人约好了碰面。   孟听雨简单地解决了晚饭后,带上桐桐要送给他的礼物下楼走出宿舍。   两人在女生宿舍附近的那座桥上碰面。   现在是饭点,来来往往的学生也不多。   徐朝宗远远地就看着孟听雨朝着这边走来,他不太愿意提起那天晚上的事,但她问他有没有空,他又来得比谁都快。他也在想着,等下她提起那天晚上的事,他应该怎么回答会比较好一点。   孟听雨快步走来,在他面前站定,将信封递给他,笑道:“这是桐桐让我转交给你的。本来三点多就该给你,又担心你在上课。”   徐朝宗接了过来,打开信封。   里面是一张纸,纸上是涂鸦,上面有一辆车,还有三个火柴人。   桐桐应该是想还原那天的情景,她不会写“谢”这个字,便用拼音代替——XIEXIE。   正在徐朝宗准备解释那天的事时,孟听雨的手机响了起来。   她拿出来看了一眼,是方以恒的来电。   徐朝宗都已经准备好的话语,只好咽了回去,看着她接起电话,又挂了电话,整个通话时间都没超过十秒钟。   他从她的回话中分辨得出来,电话那头的人应该是方以恒。   最近方以恒也有了重新联系她的借口,他们过去共同的一个朋友生病住院,他们几个人都在商量着要过去探望。本来是约好这两天抽空过去的,但孟听雨临时有事,他们几个老同学又更改了时间,这次不仅是要探望,也是趁这个机会一起聚一聚。   孟听雨将手机又放回口袋,“珊姐也让我再代她跟你说一声谢谢。”   徐朝宗偏过头,“也没什么,这也不是什么大事,而且我……”   话到这里,他又被打断。   因为孟听雨的手机又响了起来。   孟听雨见是陌生的座机来电,迟疑了两秒,还是接了起来,却没想到电话那头的人是书店老板。   书店老板说:“是孟小姐吗?秦先生有交待我们,海尘老师的新书上市后,要给您留一套,您是过来拿,还是我们给您送过去?”   孟听雨回:“不用了,麻烦您跟他说一声,以后不用给我留书。”   书店老板有些为难,“孟小姐,要不您给个地址,我这边给您寄过去也行。”   孟听雨却不愿意,“不好意思,您直接跟秦先生说就好,我不会给地址的,也不用来找我。我还有事,就先挂了。”   徐朝宗眼里闪过一丝嘲讽。   他也是不明白,这个秦渡脸皮怎么能厚到这种程度?   都已经分手了,当一个自动消失的前任很难吗?   等孟听雨又挂了电话后,徐朝宗又重新提气,要继续刚才的话题,话还没说出口,他卡壳了。   孟听雨见他这欲言又止的神情,笑道:“怎么了,有什么要说的?”   徐朝宗腹诽:我怕我刚说两句,你的电话又响起来。   但这种话他现在也没立场跟资格说。   说出来只会讨人嫌,还要被她误会是阴阳怪气。   他重新调整了心情,微微一笑,“没什么,就是我……”   电话铃声又响了起来。   他面色一僵,没控制住嘀咕了一句。   这些苍蝇有完没完?   就不能稍微识趣一点吗?   孟听雨瞥向他,指了指他的口袋,“这次是你的手机在响。”   徐朝宗的手机铃声跟孟听雨的一样。   如果是平日里,他绝对不会听不出来是自己的手机在响,可关键是他跟她才碰面多久,话都没说上几句,便被打断了好几次。   给她打电话的还都是他厌恶的人。   孟听雨盯着他。   他略显不自在跟尴尬,手忙脚乱地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来。   看到来电显示,嘴角抽了抽,特地将屏幕递给她看,很多余地解释了一句:“是王远博打来的。”   “嗯。那你接电话。”孟听雨点头,“我先回去了。”   “别别别,也不是什么重要的电话。”徐朝宗一边接起电话,一边跟在她后头,对电话那头的王远博也敷衍得很,“行了,我知道了,回去再说,现在我有很重要的事。”   不等王远博回答什么,他就挂了电话。   “听说最近有几部电影还不错。”徐朝宗好似不经意地跟她话家常,“你看过没有,我还没来得及看。”   “以前看过。”   孟听雨这话一出,徐朝宗也就词穷了。   他发现,提起过去的事情,不再是他的优势,而是他的劣势。   因为他也想不起来他有没有跟她一起看过那部电影,实在是时间太久远了。   徐朝宗不吭声,陷入沉默中。   孟听雨走出几步后,想到什么,扭头看他,大概还是很好奇,她没能忍住问了他一句,“徐朝宗,你后来拦到车了吗?” 第98章   徐朝宗脚步顿住, 面露错愕。   他也没想到她会问这个问题,一时之间思绪全无。   后来拦到车了吗?   其实他也不太愿意去回忆那天的情形了,因为他猜得到, 她跟秦渡应该也是那天晚上确定关系的。   也许当他在暴雨中艰难前行的时候, 秦渡已经开车接到了她, 没有让她淋到一滴雨,而这正是那个时候的他做不到的。   所以,内心深处,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他究竟希望那天上演什么剧情。   是他及时赶过去,然后带着她一起在雨中拦车, 可能到最后一辆车也拦不到,她还跟着他狼狈如落汤鸡。   还是如同现实中的轨迹走向,秦渡接到了她, 带着她上车, 不让她淋雨、安全送她回学校。   非要选择一种的话, 他应该也是偏向后者。   思及此, 他冲她轻松一笑,“我这个人运气还是很不错的, 等她们上车后没多久,我也拦到了一辆车。”   孟听雨也不知道有没有相信这个说辞,只是垂眸, 沉默了几秒钟,再抬起头来,“那就好。”   “我先回宿舍啦, 还有作业没做。”她说。   徐朝宗也不勉强, 手插裤袋, 轻点了下头,“好。”   孟听雨回到宿舍时,其他几个室友还没回,屋子里有些暗,她打开书桌的小台灯,心无旁鹭地开始修稿润色,顺便将今天拍的照片都导出来。偶尔抬头活动一下肩膀脖子,她仰头看着天花板,不合时宜地想起了那天晚上。   她不愿意去想“如果”。   好像从小到大,她都很抗拒在事情发生后又去联想“如果”这个可能。   因为人生根本就没有如果。   孟听雨将吴珊这部分的故事整理好,她并没有刻意煽情,只是一笔带过吴珊跟丈夫的故事,主要笔墨还是用在了吴珊这十年生活的变迁。   很快地,她又开始了第二个采访对象的准备工作。   第二个采访对象今年三十二岁,名叫许强,正好毕业十年,三年前从外企辞职开始创业,眼光独到,认准了婚恋市场,开了一家规模并不大的婚庆公司,不过他为人能干又肯吃苦,生意也是风风火火。   为了能尽量清晰地还原他的工作内容,在征求过他的同意后,她也开始跟着他们见证一场即将到来的婚礼。   令她惊讶的是,在婚礼的彩排现场竟然见到了殷明。   两人一碰面,简单地聊了下,也都不禁感慨这世界真小,原来新郎是殷明的表哥,表哥朋友不多,凑不齐四个伴郎,便拉了殷明来凑数。   她跟殷明也不算很熟,能聊这么几句,都是双方努力的成果。   殷明自问他还是个比较有道德底线的人。   孟听雨是谁?   是他前室友盛韬的前女友。   还是他现任老板的心上人。   在摸清楚孟听雨是来采访婚庆公司的老板后,殷明以最快的速度回了宿舍,在徐朝宗面前一顿趾高气昂,只差没唱翻身农奴把歌唱,直逼得徐朝宗的耐心见底时,他才说明了他的用意。   “老徐,这可是个好机会,你想想看,那可是婚礼现场!一般有对象的没对象的,在婚礼现场看到人家新人交换戒指,应该或多或少都有些触动吧,而且那天都是生人,在婚礼结束后你还能约孟听雨看电影,要是你运气好,她心情也好,搞不好就答应了呢,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徐朝宗陷入沉思中。   这段时间她太忙了,几乎都不怎么出现在食堂,几次见了她,她都是提着打包的饭盒往宿舍走,行色匆匆。   做人还是要有一些眼力见的,他不可能在她那样忙碌的时候,还整天在她面前晃悠。   可他也的确在想她,很想她。   殷明的提议对他而言充满了吸引力,但他好歹也有自知之明,知道现阶段他约她看电影肯定没戏,一来她忙得连去食堂吃饭的时间都没有,还有那美国时间看一场电影吗?二来他想,如果她真的有时间可以去看电影,她应该也是更愿意跟室友朋友一起看。   看不看电影都是其次。   反正他也没抱什么不切实际的希望。   但他还是想见一见她。   起码在她面前露个脸,不然真担心时间长了,她都要忘记世界上还有他这么个人了。   当徐朝宗终于下定了决心,去顶替殷明当这个伴郎时,殷明的新郎表哥见了他,确实一脸难色,“小明,你这个朋友怎么能来当伴郎呢?他有一米八几吧?我才一米七出头,站在他面前,台下的宾客谁还会来看我?都去看他了,衬得我是又矮又胖。”   徐朝宗:“……”   殷明:“?”   殷明迷惑了几秒钟后,反应过来,怒火丛生,“搞什么,那你就好意思让我当你的伴郎,哥,你这是什么意思啊??”   新郎表哥为难不已,支支吾吾地说,“那不是……你也没比我高多少吗?”   “哥,我一米七五啊!!”   对殷明来说,这无疑是奇耻大辱,他掉头就要走,这狗屁伴郎他也不想当了。   徐朝宗可不想就这样放弃,一把拽住殷明,和颜悦色地问新郎表哥,“那有没有我能帮忙的,不当伴郎也可以当别的。”   殷明趁机刺他,“那你要当伴娘哦?”   新郎表哥哈哈大笑起来,想了又想,终于想到了一个空缺,“那,要不,你来当打气球热场子的吉祥娃娃?婚庆公司本来也包含了这个,但开价我觉得有点高,想自己请,你要是愿意的话,我给你两百,行不行?”   徐朝宗:“……”   这下轮到他想走了。   殷明死死地架住他,一个劲地劝说,“老徐,徐老板,你要认清楚现状,是你要追女孩,不是人家女孩在楼下等着你抛绣球,你要是这点面子都豁不出去,那还追个锤子啊?趁早放弃得了,你想想看,韬哥以前是怎么追她的,那是风雨无阻鞍前马后,一整个化身为男保姆也毫无怨言,看个演唱会也是服务到位,我寻思着你也没为人家做什么啊。”   其实在殷明等围观群众看来,徐朝宗确实没为孟听雨做什么。   都是一些微不足道,根本不能打动芳心的小事罢了。   他要是女生,他都不会被打动,更何况是孟听雨。   徐朝宗若有所思,最后点了头。   回了宿舍后,开始练习打气球。   殷明误会徐朝宗了,徐朝宗并没有觉得这是丢面子的事,更没有“不能为了她放下身段”的念头。   他只是有些不习惯。   可殷明的话也点醒了他,前世他绝对的优势都是来自于她对他的感情,现在一切都回到最初的原点,他所有在外人眼中的优点,她根本就不会放在心上。   那他要如何做呢?   没有什么是不能做的。   扎个气球而已,换见她一面,跟她共同处于那高朋满座的喜宴,听新人说着他们曾经说过的誓言,值得。   到了婚礼这一天。   孟听雨才切身的体会到,每一行都不容易。她以为自己已经来得很早了,没想到许强的团队三点钟就出发做准备,像这样的婚礼现场,也会有突发事件,比如跟拍新娘新郎的人吃坏了肚子,一脸菜色往洗手间来来回回的跑,情况紧急,许强知道孟听雨也会拍照,直接请她来兼职跟拍。   这下子,跟陀螺一样停不下来的人变成了孟听雨。   许强发现,孟听雨也实在称得上全能。   她会拍照,会修图,还会简单处理音响设备,不止如此,她还顺便帮新娘补了个妆,连婚礼的流程她都一清二楚,处理起事情来麻利又干练,一点儿都不畏手畏脚。   许强眼光毒辣,在孟听雨休息的时候,开启了推销模式,极力游说她来他的团队。   “小孟,你就直接说吧,你现在兼职工资多少?”许强语气恳切,“我也不是让你辞掉你的兼职,要不这样,我跟你对对时间,你有空就来,我绝对不拖你工资,给你按日结,一天三百五怎么样,这可不少了,外面都给不出这个价格来。”   孟听雨哭笑不得,连忙求饶,以开玩笑的口吻婉拒,“许哥,我要是有空我肯定来,可真的太忙了,你看,我连谈恋爱的时间都没有了。”   许强依然不死心,“那这样,如果我以后缺人,我跟你联系,你有空你就来救场。”   对于孟听雨来说,婚礼现场的流程的确繁琐,但所有的突发事件都可以解决,至少比她以前在电视台工作时要简单。   无奈之下,孟听雨只能客气地应付下来,“行,但我真的很忙很忙。”   婚礼是十一点半准时开始,现在才十点钟。   为了让提前到的宾客感受到热闹的气氛。送气球的小丑叔叔上场,顿时一群孩子都蜂拥而上,将他团团围住。   徐朝宗也不想让孟听雨认出他来,拒绝了小丑的服饰,选择了行动自如的服饰,也没露脸。   孟听雨拿着相机四处跟拍。   记录下婚礼开场前的一幕。   两人越来越近,徐朝宗余光一直注意着她,果断地,他冷酷无情的甩开了那些缠着他的孩子们,私心很重地来到孟听雨面前,他确定她不会认出她来,恶作剧似的,拿了气球,三下两下吹起来,要给她做一只小狗。   孟听雨后退两步,赶忙摆手,满脸都写着抗拒,“不不不,我不要,谢谢。”   她觉得这个人捏气球的动作有些粗鲁,而且看起来也不太熟练的样子,感觉气球很容易就爆。ͿŜǴ   太危险了,她只想远远地躲开。   徐朝宗手上动作僵硬一顿。   跟在他身后的那几个小孩乱蹦乱跳,不停地嚷嚷着:“我要!我要!!”   徐朝宗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孟听雨去了别处。   他这次也躲不开了。   几个孩子抱着他的腿不让他走。   徐朝宗低头看着这些孩子,感觉头有些疼。   几乎所有的婚礼步骤都是一样的,孟听雨拿着相机,镜头对焦,看着镜头里眼中有泪光闪过的新娘,以及哭成了泪人哽咽到说不出话的新郎,她也忍俊不禁。   无论以后是白头到老,还是中途下车,至少这一刻的幸福是真的。   那就够了。   徐朝宗靠着墙站在角落里,也出神地遥望着台上。   自然而然他想起了他的婚礼。   司仪的声音这一刻都在耳边回荡着。   ——无论生老病死,无论贫富贵贱,你都愿意一生待她如珠似宝吗?   ——我愿意。   徐朝宗怅然若失地低头,这一刻心也是空落落的。   他在想,当年那个许下誓言的徐朝宗,是否会怪后来的他,没有信守承诺呢。   应该是怪的,肯定是怪的。   每一年,每一个阶段的徐朝宗,都在怪后来的自己。   你凭什么要这样对待我爱的人。   人生真的有重来的可能吗?其实是没有的。   他永远也回不到在她失望的前一刻了。他犯过的错,就像是钉在木板里的钉子,即便用力拔了出来,也永远都会留下一道痕迹。   可是,他还是不会放弃。他会用他的余生证明,他会将这些钉子,全部插进他的胸膛,这些疼痛会一次又一次的提醒他,永远也不会痊愈。   孟听雨笑意盈盈地按下快门。   她看向正在台上相拥的新人,微微一笑,隔空送上了她的祝福。她将他们相爱的模样都拍了下来。   宴席开始。   孟听雨也有些累了,想去洗手间补妆,这家酒店面积大,线路也有些复杂,她顺着指示牌走来走去,终于看到了尽头的洗手间,快步过去时,经过了楼梯口,不经意地瞥见坐在台阶上的人,她顿足,放轻脚步走过去,站在门口,抬头看向那人。   那人取下了头套,头发微微汗湿贴在额际,显得有几分狼狈。   他捧着一份饭盒,随意用牙齿咬开一次性筷子,正准备低头吃饭时,察觉到了一股视线。   视线相触。   他想躲起来,想偏过头,却发现无处可躲。   “在吃什么?闻起来很香。”她靠着门,冲他一笑,语气很寻常地问他。   他无可奈何,“卤肉饭。” 第99章   避无可避, 当然也不会再躲。   徐朝宗有一个很明显的优点,他的尴尬一般都不会维持太长时间,很快地就能恢复平静自然。   就比如此刻他干脆盖上盒饭的盖子, 起身, 拍了拍裤腿上的灰走下台阶, 来到她面前。   孟听雨还是第一回 看他穿这样滑稽搞笑的衣服,脸上还带着未退却的笑意,似是在调侃他。   徐朝宗见她这般神情,本来提到了嗓子眼来的心又安全落地。   她有没有生气, 他还是能辨别出来的。此时此刻,她应该只觉得他很好笑。   多亏了他这身衣服, 还能戳中她的笑点。   “兼职。”她虽然没问,但他还是主动交待,省略了最重要的部分, “殷明表哥的婚礼, 实在也找不到人帮忙, 正好我有空, 也就尝试一下我之前都没兼职过的工作。感觉还是挺有意思的。”   即便他没有说明缘由,但孟听雨还是猜得出来龙去脉。   毕竟她在婚礼彩排的时候也见过殷明。   很难说她此刻的心情, 可能是见证了一对新人的幸福时刻,这会儿猜到他的目的,她也没什么类似讨厌的感觉。   而且, 他现在的模样,的确很有趣。   她低头,打开随身背着的小包, 从里面拿出一包纸巾, 里面只剩两三张了, 她干脆都给了他,“你看你额头上都是汗,擦擦吧,这个天气确实挺热的,也难为你能穿这身衣服这么久。”   徐朝宗赶忙接了过来。   生怕晚了两秒钟她会后悔。   这个纸巾都是她用惯了的牌子,带着淡淡的清香。   他也没急着抽出来擦汗,而是问她,“听殷明说你是在工作,我就没去打扰你,怎么样,辛苦吗?”   “还好。我只是采访。”想起什么,她也被逗乐,目光澄澈地看向他,“我跟你一样,今天也是兼职,”她晃了晃挂在胸前的相机,“我今天兼职跟拍。”   徐朝宗顺势问她,“那你能拿多少钱?”   孟听雨压低了声音,“三百五,你呢。”   “跟你比起来我就是廉价劳动力了。”徐朝宗故作不满地拉长音调抱怨,“殷明表哥太抠了,才给两百,还不包括来回车费跟午饭。”   “也不少啊。”她笑他,“赚了一笔,怎么还只是吃卤肉饭?可以吃顿好的。”   “要节约啊。”他学着她的语气,耸肩道,“不能乱花钱,以后用钱的地方也挺多的。”   他们毕竟在一起多年。   只要双方都有心缓解关系,也能聊得很愉快。   闲聊了几句后,孟听雨抬手看了眼时间,“好了,不跟你聊了,我还有事,先过去了。”   徐朝宗点头说好。   在她转身时,他又叫住了她,在她的注视下,他从一边口袋摸出了气球,经过今天的练习,他现在已经很熟练了,很快地就捏好给她,担心她没看清楚这是什么动物,提醒了一句,“是狗,我记得你以前就很喜欢狗。”   孟听雨接了过来,仔细辨认了,还是摇头笑道:“真没看出来是狗。”   “要求别太高,我也是这两天才练的。那些小朋友们都很捧场。”徐朝宗很有胜负欲,“如果再给我多一点时间,我肯定能做得更好。”   “好吧。”   孟听雨拿着气球,冲他挥手,“我先过去了。”   “好。”尽管有些不舍,徐朝宗也没再过多纠缠。   忙碌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等婚宴结束后,孟听雨又强撑着精神,做完了许强的采访,这才收拾了东西,冒着夜色回了学校。今天一天下来,她感觉自己对身体都失去了掌控,现在小腿都酸胀不已。   钱静从外面回来时,孟听雨正在洗手间洗漱。   等孟听雨擦着头发出来,钱静正在拿着那个气球左瞧瞧右看看,最后下了结论,“听雨,你真的是童心未泯,居然还喜欢气球哈哈哈,以后还是叫你孟三岁好了。”   孟听雨不置可否一笑。   小狗气球还是呆在她的书桌上。   也许是白天参加过喧闹又幸福的婚礼,很少会做梦的她,竟然梦回了前世的婚礼。   她穿着婚纱,头发上都是厚重的发胶,可她一点儿都不觉得难受,手捧着捧花,看着站在台上等她的新郎。   新郎身姿挺拔,面容俊朗。   从她入场时,他的视线里就只有一个她。明明隔着一段距离,两人还是不愿意移开注视对方的目光。   司仪的声音很好听,正微笑着看向他们——   “新娘,无论生老病死,无论贫富贵贱,你都愿意终生爱他不离不弃吗?”   她眼里满是幸福的光,她看向站在离她只有半步之遥的爱人。   怎么会有这样幸福的时刻呢?   她的运气怎么这么好呢?居然真的能跟最爱最爱的人共度一生。   坚定执着的语气从话筒传至宴会厅每一个角落。   她满眼都是他,郑重其事地许下诺言,“我愿意。”   其实到底是谁先背弃承诺,谁先遗失初心已经不再重要。   那些誓言他没有做到,她其实也没有做到。   从梦中醒来,天还只是蒙蒙亮,她盯着蚊帐顶,反手捂住额头。   书桌上的小狗气球已经瘪了下去,正如同人在成长过程中,一点一点消散的勇气。   随着天气逐渐炎热起来,孟听雨的采访也逐渐快到尾声。   她抽空去了一趟社里,将自己的思路雏形向董曼汇报,工作的时间总是过得比较快,回到自己的工位前,发现办公桌前又堆积了几本周刊。应该是别人发的,她随手翻了一本,是财经版面,居然是秦渡的个人采访,只有一页。   菲菲凑了过来,给了她一块面包,随口道:“秦总那天来的时候,让助理给社里每个人都送了下午茶,一杯拿铁还有香草慕斯,大家都觉得秦总好客气,好会做人。”   孟听雨低头,视线正好扫到那面采访。   她也没去看内容,重新合上,放回一边的书架上。   菲菲也知道孟听雨跟秦渡分手了,她不是很了解内情,但心里依然为孟听雨可惜。毕竟就她看来,秦渡实在是个无可挑剔的对象。   不过,她跟孟听雨也认识这么久了,知道她的为人。   分手的话,应该是代表有什么不可磨合的矛盾吧,于是一切点到即止,只是汇报情况,不为秦渡说半句话。   临近盛夏,下雨天也多。   孟听雨下班时,外面就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她刚准备撑伞,一辆车停在了她面前,紧接着来人推开车门,举着黑色的直柄伞看向她,目光里带了些难言的恳求,“现在是下班高峰期,还在下雨,我送你一程。”   两人对视。   孟听雨发现自己骨子里也挺冷漠的,明明分手也没有很久,可她再看这个人时,心里竟然连一丝波澜都没有了。   就好像过去那些高兴欢喜的日子只是一场梦。   没有谁能跟对方感同身受,就比如此刻,她都不明白,秦渡的执拗是从何而来。   其实他们并没有相处很久。   或许男人没办法接受自己成为被分手被离婚的一方吗?或许是这样的理由,催促了感情那一瞬间的滋生吗?   那么,究竟是舍不得,还是不甘心。   “不用。”她客气疏离地婉拒,“我带了伞。”   意识到她的拒绝没有转圜的余地,秦渡眼里闪过一丝失落,但还是退开一步,没再勉强她。   雨幕中,举着黑伞的男人,无力地看着举着伞离开、一次也没有回头的年轻女人。   孟听雨艰难地挤进了地铁站。   现在是下班的高峰期,附近也都是写字楼,一时间,整个地铁站就像是沙丁鱼罐头,拥挤不堪。   好不容易排队进了车厢,车内的人多得连呼吸都困难。   她拉着拉环,地铁穿过隧道,外面一片漆黑,车窗都成了一面镜子。   每个人脸上都是疲倦、麻木。   她也觉得自己这一副被工作折磨了的模样太难看,忍不住抿了下唇,唇边有梨涡浅现,看起来就生动多了。   一路上,有人下车,有人上车,到她下车时,车厢空荡了许多。   她刷卡走出地铁站,上了扶手电梯,还没走出去,扑面而来的雨后气息。   空气中都有股淡淡的青草与泥土的味道。   夏天的雨,来得快,走得也快,孟听雨小心地避过小水洼,在回学校的路上,竟然看到天桥上有人在卖花。   玫瑰花鲜艳欲滴,花瓣上还有着雨珠。   她走过去后,没能忍住,又折返回去,弯腰蹲下,挑了一朵看起来最饱满最鲜艳的花,付了钱后,脚步轻快地往学校方向走去。   这也是她前世的习惯。   每个星期她都会买一束花放在花瓶里,总觉得整个屋子都明亮起来。   心情莫名变得很好的孟听雨也就没有注意到,在她身后几十米开外,有一个身形宽阔挺拔的男人手里也拿着一朵玫瑰花,他一直专注地凝视着她的背影。   看她停在路边,像是做贼般,从一旁的绿化带上,偷走原本属于树叶的雨珠滴在玫瑰花上。ɈȘĜ   看她在进了校园后,站在路灯下,似乎有了某种浪漫的灵感,她举起她的花,柔和的灯光洒在花上,找准了角度,对着这朵花拍了好几张照片,最后才心满意足,脚步哒哒哒地离开。   徐朝宗步伐缓缓地来到她刚才站立的位置。   也学着她刚才的样子,伸手举起了花。   他当然知道自己的样子很滑稽。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一瞬间来的念头。   他很想看看她眼中的世界。   我爱的人,她看到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呢? 第100章   孟听雨这几个月的努力并不是白费功夫。   由于是周刊上的专栏, 所有的稿子都是要经过层层审核,最后保留下来的也都是比较具有正面色彩的故事。   孟听雨还是有些失落。   所有的采访对象中,她最心生向往的还是唐清, 唐清是不婚不育主义者, 白天在公司里是朝九晚五的沉默寡言文员, 下班后她跟曾经志同道合的朋友组成了地下摇滚乐队。她在弹起电吉他时爆发出来的生命力令人动容。   白天是为了生存。   晚上则是为了生活。   董曼也很喜欢这个故事,但上面审核也过不了。组里的人都觉得很可惜,为了表达对唐清的支持,社里的前辈们还会特意去看她的演出。   这期周刊的毕业十年专业反响也很不错。   有很多人都向他们发来邮件讲述自己这十年生活的起伏以及变迁。   组里还特意开了个会, 孟听雨毕竟还只是实习生,她只能坐在靠近角落的位置, 当主编特意夸赞她工作努力时,她面红耳赤,心情却还是像刚毕业参加工作时那样兴奋激动。   以后如果没有特殊的情况, 孟听雨也将负责单独的专栏。   这无疑是职业生涯中漂亮的一笔, 等她毕业后, 会比别人更轻松地进入通讯社, 看在履历不错的份上,如果有升职的机会, 主编也会对她有所印象。   这令她干劲十足。   这次任务圆满完成,孟听雨在收到工资短信时,还以为是自己看错了。   她现在的小金库也越来越满。   也是时候考虑一些别的大事了。   但她的想法跟计划, 也只是暂时放在心里一个人琢磨,准备等明年一切顺利的情况下,再跟父母通个气, 一家三口好好商量一下是否可行。   孟父孟母很为女儿感到骄傲, 光是这一期的周刊都大手笔的买了十几本。   送给亲戚同事, 送给街坊邻居。   这天,孟母干脆请了小姑子一家过来吃饭,算是为孟听雨庆祝。   两家关系极好,孟听雨跟姑父姑妈打过招呼后,又回了房间开电脑看资料。   章一鸣也趁机溜了进来,浑身闲不住地在房间里溜达了几圈后,这才假装不经意地提起,“姐,你是不是跟那个秦总分手了?”   孟听雨头都没抬,白皙修长的手指在键盘上敲打着,发出清脆的声响,随意嗯了一声,算是回答。   “分了也好。”章一鸣上大学后就放飞自我了,自从谈恋爱后,双休日基本上看不到他的人,以致于他从父母口中听到姐姐跟秦渡分手的消息时,愕然不已。   他别扭地安慰着姐姐,全然已经忘记了当初答应方以恒的事,“我其实也不太喜欢你那个男朋友,总给我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而且,他还仗势欺人,这种人我最看不惯,分了挺好的。”   他也不用再担心姐姐在家世背景不平等的恋爱中受气。   孟听雨敷衍地点头,他的话语在她脑子里过了一遍后,她将放在屏幕上的视线收回,缓缓地挪到一鸣的脸上,“什么仗势欺人,你们也就见了一面吧。怎么能用这样的词形容你根本就不了解的人。”   章一鸣这才反应过来,脸上闪过一丝慌乱。   姐弟俩也就只差一岁多,孟听雨都算得上最了解章一鸣的人,她一看他这反应,干脆放下鼠标,好整以暇地看他,“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你好像从第一次见秦渡,就对他有很深的成见。”   那时候章一鸣说是仇富。   可现在听来,应该不是那么一回事。   章一鸣暗道不好,就要猫着腰偷溜出去。   孟听雨已经起身拎住了他的衣领,反复观察,不放过他脸上任何一个表情,“章一鸣,不用我说吧,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章一鸣是被逼得没有办法了,只好懊恼地搓了搓头发,“这事我都答应小方哥了,现在说给你听,总感觉自己不守信用,姐,你放过我吧!”   孟听雨蹙紧眉头。   这事还跟方以恒有关?   “章一鸣,你最好老实交代,不要逼我对你用刑。”   章一鸣仰天长叹:“我这腿太贱了,干嘛要进来啊!”   最后在孟听雨的审问之下,章一鸣还是将那天的来龙去脉都说了一遍,说完后他还愤慨地说道:“姐,你是没看那天徐老师被打得哟,那伤看起来太吓人了,你说那个秦总不是在仗势欺人吗?又在饭局上难为徐老师,后来还打架,反正我看不惯他,我也不喜欢他!”   孟听雨当然知道,徐朝宗当时交待的时候,轻轻放过。   如果不是没办法,徐朝宗压根就不想让她知道这件事。   秦渡也是,所以一开始她真的以为这两个人只是在饭局上碰巧遇到。   这两个当事人,显然都不愿意再提起来,更不想让她知道。   那么,方以恒在这个事件中扮演的是什么角色呢?   再联想到一鸣升学宴的时候,方以恒在一鸣面前示弱,一鸣这才拍了胸脯邀请他过来。   她陷入了沉思中。   “姐,你是不是在生气?”章一鸣小心翼翼地试探问道。   他真的挺怕他姐露出这样的表情。   总感觉没什么好事。   孟听雨抬头看向弟弟,她无奈扶额,“章一鸣,你以后不管碰到什么事,能不能多留个心眼,你再这样下去,哪天被卖了还要帮对方数钱。你怎么考上大学的啊?”   章一鸣:“……”   他茫然,“不是,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是啊,跟你有什么关系呢?”过了片刻,孟听雨才低低地说了一句。   方以恒的生日也在七月份。   他特意邀请了以前的朋友一起来过生日,其中也包括孟听雨。   方以恒这次放假后,没再回爷爷奶奶家,而是自己在外面租了个小房子,他在复读的时候,就已经将所有的事情都计划好了。他也想尝试着脱离他的家庭,不只是生活上,还有精神上。   他已经成年了。   已经有了照顾好自己的能力。   一群人挤在方以恒临时租的小房子里,看着也有些拥挤,方以恒很爱干净,屋子里几乎一尘不染,就连单人床的床单,也被他抚平得不见一丝褶皱。朋友们都惊叹不已,都调侃他是不是医生都有点洁癖。   在参观了方以恒的蜗居后,一群人出门往超市走去。   孟听雨一开始还觉得这地儿有些眼熟,等走过了两条街,她才反应过来。   这里离徐朝宗租的工作室很近。   也是他们前世租的第一套房子,那时候她还没毕业,考虑到出行方便的问题,徐朝宗便租在了这里。   方以恒并不知道,他只是在找房子时,觉得这一块离燕大比较近,而且房租也不算贵,几次实地考察后选择了租下那套房子。   这附近大型超市也有几家,一群人选择了最近的那一个。大家推着购物车叽叽喳喳的,十分热闹,他们准备吃火锅,去冷冻柜买了不少丸子跟牛肉羊肉。   孟听雨觉得冷冻区这边气温太低,跟另一个女生朋友交待后,她往零食区走去。   方以恒挑好她爱喝的蓝莓酸奶后,抬头扫了一圈,没看到她,问过朋友后,放下手中的酸奶,径直往她所去的方向走去。   徐朝宗一开始还以为自己眼花看错了,推着车走了几步,确定是她后,他惊喜不已,赶忙过来,孟听雨听到急促的车轮滚动的声音,以为是有人要穿过这边,下意识地侧过身子,往那头看去,跟徐朝宗四目相对。   两人异口同声:“好巧。”   徐朝宗的手随意地搭在购物车的把手上,“怎么在这里?”   现在是暑假,以她的生活轨迹,应该来这边的机会也不多。ɈSǦ   “有个朋友过生日。他在这里租了房子。”孟听雨简单地解释了一句。   徐朝宗点头,“我刚还以为是我看错了,你不是不爱吃零食吗?”   孟听雨拿起一包浪味仙,哑然失笑,“都说了朋友过生日,我不吃,别人也要吃啊。”   “行——”   身后传来一道略显低沉的声音,“听雨,要不要吃虾,吃的话等下我去市场买,会更新鲜。”   徐朝宗神色一顿,扭头看向来人。   果然是方以恒。   三个人站在零食区的过道。   “我随意,你问问徐茜她们吃不吃。”   方以恒缓缓而来,站在孟听雨身旁,见了徐朝宗,也是微笑颔首,“徐总,好巧。”   徐朝宗扯了扯唇角,语气听不出是高兴还是不高兴,“是挺巧的。”   孟听雨不愿意听他们假模假式的寒暄,谁也没搭理,她转身,垫脚伸手去够上面的薯片。   徐朝宗离她比较近,大手一伸。   那股清冽的气息严丝合缝地将她笼罩。   方以恒也没落后。   一时之间,两只手同时按住了那包薯片。   徐朝宗轻描淡写地看向方以恒,方以恒也淡定地与他对视。   两人都没有要放手的意思,似乎是在进行着悄无声息的交锋。   孟听雨左边是徐朝宗,右边是方以恒,她干脆收回了手,不打算要这包薯片了。   她脑海里才升起这样的念头,没想到徐朝宗无声地叹了一口气,他选择投降,主动放开,退后一步。ɈŜǴ   方以恒只愣了一秒,修长干净的手指牢牢地按住那包薯片,将它从货架上拿下来。   徐朝宗在购物车里翻翻找找,拎了一盒葡萄放进了方以恒的购物车里。   “这葡萄还不错,我在那边都检查了一边,这一盒最好,估计也是最甜的。”他顿了顿,补充道,“皮很好剥,不是红提。”   孟听雨抬头,注视着他。   方以恒看向购物车里那盒葡萄,更是觉得碍眼,可他这会儿也做不出将这盒葡萄扔出去的举动来。   徐朝宗点到即止,耸肩,语气轻松地说,“老王跟殷明还等着我回去,先不聊了。”   孟听雨回过神来,嗯了一声。   徐朝宗推着购物车,步伐潇洒地离开了他们的视线。   他并没有他表现出来的那样淡定,相反握着购物车把手的手,骨指都在泛白。   深吸一口气,路过生鲜区时,带着腥气的味道更让他难受。   其实,他对一切都心知肚明,他的对手从来都不是盛韬,也不是方以恒或者秦渡。   即便在外人眼中,他逐一将他们都打败,可对她来说也是无用功。   他跟她都无比清晰地知道,他的对手不是别人,而是那个令她失望的他,那个后来被虚荣跟自负浸透了的他,那个她主动要逃离的他。   只有打败了那个他,他才能看到希望。 第101章   孟听雨目送着徐朝宗离开的背影, 收回了视线,目光放在了购物车里那盒葡萄上。   方以恒也沉默。   他甚至在想,徐朝宗为什么能这样淡定?凭什么这样从容?   在他的印象中, 徐朝宗是一个性格并不内敛、相反还很冲动的人, 不然那天在饭局上, 他何必连秦渡的那一点点微不足道的挑衅都受不了,又何必在一切都平息的情况下,还要主动跟秦渡对峙,甚至是挥拳相向、大打出手。   是觉得他这个人不值得一提吗?   是他完全不能给他带来威胁吗?   “走吧, 他们应该也在找我们。”孟听雨将薯片扔进购物车里,回头看向方以恒, 脸上也带着若有似无的笑意。   这样的感觉对方以恒来说,非常难受。   因为他曾经离她那样近,他看得出来, 在很多时候, 她跟徐朝宗是很相似的。   “好。”   方以恒推着购物车跟在她身后。   等他们将需要用到的食材都买好, 从超市出来时, 已经十点多钟。   方以恒一直注意着孟听雨。   连他都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多心,否则他为什么会觉得她在出来时, 下意识地在周围扫视一圈,好像是在寻找什么人的背影。   一群人又热热闹闹地回了出租屋。   大家都分工明确,没一会儿, 火锅就架了起来,四五个人围着小桌子,虽然拥挤, 可也开心。   孟听雨吃得不多, 天气很炎热的时候, 她的胃口一向不怎么好,在吃完火锅后,她坐回沙发上,看向了茶几上洗干净的葡萄,心念一动,便觉得口齿生津,伸手摘了一颗葡萄。   入口的那一瞬间,她的眉毛都完全舒展开来。   又甜水分又充足,果然是夏日必备。   方以恒倚在门框,神色怔忪地看着她。   老同学们聚在一块儿就是要天南地北的聊,他们都还是学生,聊天内容相对而言也简单。比起日后大家都工作后的同学聚会,更让孟听雨放松。   自然而然地也谈到了感情话题。   有人调侃道:“你们还不知道吧,郭俊坤跟于诗诗在一起了,真是让人惊讶,现在想想也挺有意思的,那会儿谈的都分了,咱们觉得没半点可能的倒是又爱上了。”   这个话题一出。   其他人都不约而同地看向了方以恒跟孟听雨。   见气氛还好,徐茜打趣道:“我说,要是你俩能再续前缘,那才是一个奇迹。”   方以恒下意识地看向孟听雨。   孟听雨将手里的葡萄皮扔进垃圾桶里,慢条斯理地用纸巾擦了擦手指,这才抬头笑道:“你都说了是奇迹,那肯定就是不可能的事了。”   几个都是关系很好的朋友。   见孟听雨是这个反应,也都打哈哈过去。   方以恒脸上挂着泰然自若的神情,他只是淡淡一笑,并没有接过话茬。   到了下午,这场聚会才散,方以恒跟孟听雨走在小路上,他提出要送她进地铁,她并没有拒绝,因为她今天来,也是有很重要的话要对他说。   七月份的天,又闷又热。ͿSǦ   走在路上短短的时间,衣服就湿了一半。   方以恒像是不怕热,整个人看起来很清爽,白色短袖搭配黑色过膝裤子,显得他清瘦又干净。   他的步伐不疾不徐,做什么事都是有条不紊,从来没见他慌乱过。   孟听雨舒了一口气,面视前方,“其实我妈有跟我讲过,说你高考前一天在我家楼下等了很久。我想问你,那天晚上你想跟我说些什么呢?”   方以恒步伐一顿。   显然没有预料到她会提起那个晚上。   他有些难堪,却在与她对视,看到她清润的双眸时,低下头,坦白道:“我是想问你,我们的约定还作数吗?”   那时候他们约定好,要一起上大学,一起考研读博。   他们对于未来的规划里,对方永远都在其中。   孟听雨沉默了几秒,她想不起来高考前一天的心情了,但那个时候她的确没有想跟考试跟未来无关的事。   她满心都只有即将到来的最重要的考试。   它决定了她这个普通人的未来走向。   等快到地铁站时,她才终于正视这个问题,摇了下头,“放下吧。”   方以恒心口钝痛。   他其实也习惯了这样的感觉,却还是安抚她一笑,“那我知道了。”   孟听雨转过头来,看向他,在人来人往中,她看着眼前这个少年,轻叹道:“方以恒,你知道吗,我看到现在的你,总是觉得很陌生。”   他既不是她高中时认识的那个沉默腼腆又细腻的男生,也不是她在重生前见过的温润如玉从容稳重的医生。   他逐渐变成了一个她不认识的陌生人。   “陌生?”方以恒愣怔。   “很多很多事情,我觉得不该是你会做的,但你做了。有时候我都在想,如果我高考前那个晚上下去了,直接告诉了你我的答案,是不是所有的一切也都会改变。”   “不过,谁知道呢?”   她越过他,进了地铁站。   方以恒似乎才反应过来,不知所措扭过头,目光怔然地盯着她的背影。   所有的解释话语都堵在了喉咙里。   仿佛一瞬间又回到了高考前的那个晚上。   那个时候,他究竟是希望她下来呢,还是希望她不要下来?   这个答案或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自从那天在超市偶遇后,徐朝宗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再出现在她面前。   倒也不是如殷明揣测的欲擒故纵,要是这些所谓的计谋对她有用,他必将彻夜不睡都要将三十六计背后的故事背得滚瓜烂熟。   如果要将这一段追求标注上时间的话。   他清楚地知道,绝对不是三个月、五个月,也不是一年或者两年。   一辈子也不是不可以。   反正在遇到她之前,他根本就没想过要跟谁结婚。   所有知情人,包括王远博虽然都为了徐朝宗对孟听雨的这股执着而感慨甚至心惊,但他们也都认为,执着是有期限的。   也许一年。   因为开学后,徐朝宗就是大四生了,等他从这所学校毕业、踏入社会看到过更多的风景后,他也会逐渐放下这一段根本看不到任何希望的感情,而那个时候,他长达几年的独角戏也终将落幕。   最多最多三五年。   三年五年后,徐朝宗也到了俗世眼中可以结婚的年纪。到那个时候,即便他没有心思,他能顶得住来自父母的压力吗?   ……   不管是什么事情,一旦没有了所谓的期限,人自然也会变得从容起来。   再次跟孟听雨碰到,竟然是在暑假快结束时。   随着现在业务扩大,徐朝宗也注意到再将工作室放在居民社区里就有点儿不太合适了,于是趁着有空,他出来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写字楼办公室可以租下来。   “怎么在这?”ĴȘĢ   徐朝宗步伐沉稳地上前,站在孟听雨身后问道。   孟听雨正在弯腰揉捏感觉僵硬了的小腿,猛不丁地听到声音,扭头一看,竟然是他。   他穿着剪裁简单却也得体的白色衬衫,可能是嫌天气太热,袖子卷到了手肘处。   搭配黑色长裤,这一身更显身材挺拔。   重生以来到现在,她还是第一次见他这样穿。   之前每次见他,他的穿着跟现在的大学生也没什么区别,现在见他衬衫西裤,反而有些不习惯。   他很像,后来那个已经事业有成的人。   但仔细看看,又好像不是一个人。   此时此刻的他,更像她记忆中那个会笨拙地在穿衣镜前打领带的他。   她站直了身体,手里抱着一沓资料,言简意赅道:“过来拿点资料。”   “可真是巧。”他有些高兴,“我刚拜访了一个客户,想过来这边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办公室出租。”   “那看来你的公司发展还挺顺利。”   徐朝宗却舒展眉头,“债主终于想着要问情况了?”   她一开始还没听懂他的意思,正想问什么债主时,猛然想起他曾经执拗要给她的那张欠条,“都不知道有没有法律效应,早就撕了。”   “没事。”他安慰她,“你撕一张,我回去再写一张。”   “真的不用——”   孟听雨一直觉得徐朝宗跟她见过的人都不一样。   她从第一次见他时就发现了。   他骨子里有一种坦然的坚韧,他从来都不会掩饰他在家世条件方面的不足,甚至于在很多很多年里,他虽然沉迷于工作与赚钱,但他对物质并不盲从。   在他还是穷学生时,他不会羡慕室友穿名牌、生活费多到花不完。   在他开始创业时,他也不会羡慕别人的大别墅跟豪车。   因为他一直都笃定一点,这些他都会有的,只是时间早晚而已。   两人正在说话,突然楼上传来一阵轰的巨响。   徐朝宗抬头看去,只见天花板吊顶多了一层裂缝,一时之间他目眦欲裂,在其他人还没反应过来时,他想都没想,在她茫然后震惊的目光中,朝她扑了过来,电石火光间,他牢牢地将她护在自己的身躯之下。   孟听雨还没反应过来,只感觉到他的手掌用力地按住了她的后脑勺,将她往怀里带,企图用自己的身躯为她撑起一片灾难来临之时的栖息之地。   半分钟后,剧痛并没有传来,徐朝宗余光瞥向天花板。   没再犹豫,他抓着她的手腕,拉着她速度很快往安全通道跑去。   孟听雨也陡然意识到,他们这是在跟时间赛跑,果断地将自己脚下的高跟鞋脱了扔在角落里,双脚再也没有束缚。他们的反应是最快的,在安全通道也碰到了不少往下跑的人。   这栋写字楼已经有一些年代,也幸好如此,楼层并不高,然而从五楼到一楼,这一路上,每个人心里都经过了一场惊涛骇浪。   五分钟后,其他跑下来的人都站在安全带以外的地方。   仰头看向这栋写字楼,值得庆幸的是,目前为止,只有最顶楼坍塌,没有影响到其他的楼层,但没人敢掉以轻心,很快有关部门就派来了人,清空了写字楼里的所有人,拉起了警戒线,还有记者赶来拍照报告,所幸没有重大伤亡,有三个人被送去了医院。   徐朝宗此刻也狼狈得很,衬衫扣子都被扯掉了几颗。   孟听雨赤着脚站在一边,两人对视一笑,越笑越大声。   “说真的,要是今天将命丢在这里,我们俩就真的亏大了。”徐朝宗叉着腰,一边喘气一边道,“明明少说也能活到三十六七岁,再来一次,享年二十、二十一,这算哪门子重生,明明是满三十减十五。”   孟听雨背靠着墙,也在努力平复依然剧烈的心跳,闻言又被逗笑,觉得他这种说法很有意思也很到位,对他比了个大拇指。   他也学着她竖起大拇指,跟她碰了一下。   好像是在干杯。   “今天这有惊无险的一出,也提醒我了。”他又说,“我是该找个律师立个遗嘱,想想看,要是我突然出事了的话,我的钱就全都留给我爸妈了。”   孟听雨用手掌扇风,闻言白了他一眼,“你这话很没良心。本来就是该留给他们。”   “他们什么性子你又不是不知道,耳根子比棉花还软,最后我的钱迟早都得被他们那些拐不到弯的亲戚骗了去。辛苦多少年,到头来便宜了外人,想想还真有点儿气。”徐朝宗这样一想,又拍了下额头,“你说我以前怎么想的啊,我天天想着赚那么多钱做什么,咱们又没孩子,我赚的那些钱我跟你两个人天天挥霍也用不完,到头来还是便宜了别人。”   这样一想还真是。   难道说他后来其实是在为某一群“明明好吃懒做却沾了点血缘关系”的人打工吗?   “很多富豪最后都会捐给社会。”孟听雨温声提醒。ɈŠĞ   徐朝宗只当没听到这话。   这些富豪的队伍中,永远都不会有他的加入。   她就算再熏陶他八百年,他也不会有这样崇高的思想境界。   “我还是要找个律师立遗嘱。给我爸妈留一小部分,剩下的都给你。”他一副安排财产的模样,仿佛已然成为了亿万富翁。   “神经!”   孟听雨不愿意在经过一场惊险后,还要听什么“立遗嘱”之类的晦气话。   她站直了身体就要离开。   徐朝宗还跟在她身后喋喋不休,“你别误会我,我不是不管我爸妈,而是在这个世界上,我只相信你。”   他们是什么关系呢?   是可以将对方当成后背的关系。   无论是他,还是她,两人有一方不在了,另一方都会无条件地照顾彼此的双亲。   “好了。”孟听雨停下脚步,无可奈何地回头看他,“别说这个事了。我觉得很不吉利。”   “行。不讲了。”   徐朝宗低头看着她的脚。   “行,你是让我背你回去,还是穿我的鞋?当心一点,你要是踩中了什么钉子,还得去打针。”   “没有第三种选择吗?”孟听雨目光清凌凌地看他。   这两种她都不是很想选。   “有。”   他败下阵来,“你在这里等我,我很快就回。”   说完后如箭矢般冲了出去。   烈日下,穿着白衬衫的男人奔跑着,风将衬衫吹得鼓鼓的。   他挺拔宽阔,他依然这样的年轻。   像极了她记忆深处的那个人。   十分钟后,徐朝宗买回了一双凉拖,他弯腰蹲在她脚边,仰头看她,“试试。”   码数很合适。   在一起多年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对对方的很多事都了如指掌。   知道她是36码。   知道他是42码。   ……   徐朝宗也是说到做到的性子。这天晚上,洗漱之后的孟听雨正在翻看这栋写字楼的新闻时,手机接连振动了好几下。   是徐朝宗发来的消息。   他在短信里,罗列了他名下的几张卡,卡号、密码还有余额,一目了然。   可能是太无聊了,她还一个一个的数着。   最后泄气将手机扔在了一边,往床上一躺,嘀咕一句。   “还挺有钱。” 第102章   组里领导知道了孟听雨去过那栋坍塌了一层的写字楼后, 特意给了她三天的假期休整。   这件事,孟听雨也没有瞒着父母,这两天, 光是各个寺庙的护身符她都收到了好几个, 有父母特意去求来的, 还姑妈姑父送来的。虽然那天被送去医院的三个人只是轻伤,但这件事还是引起了广泛关注,每天都有网友经过,对着那塌了一层的写字楼拍照, 有关部门在开会后决定,针对老旧建筑开始安全排查工作。   在人为能控制的范围内, 尽量避免再出现这类的灾祸。   这三天里,除了护身符,她还收到了一双高跟鞋。   想也想得到是徐朝宗寄来的。   他的记忆力逆天了, 明明他们当时也没说几句话, 他居然能记住细节, 并且短时间内就找到了一模一样的一双鞋子。   她蹲坐在地板上, 看着鞋盒里的高跟鞋,陷入了沉思中, 伸手用指腹触碰了下高跟鞋上的点缀珍珠。   跟孟听雨这三天在家里受到的如国宝的待遇不一样。   徐朝宗经历的这件事他谁也没说。   连王远博跟殷明都不知道他就在现场,至于对父母……那更没必要讲,鞭长莫及, 他们两个人在老家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情况,没必要跟着一块儿干着急。   从小到大他也都习惯了不管大事小事,都自己一个人扛下, 也没想过要让谁分担。   即便是在前世, 他也不愿意让听雨知道他的处境, 不管在外面多难,当站在家门口时,他会卸去一身的防备跟艰辛,只想当她眼中永远无所不能的徐朝宗。   最后一天假期,天气太炎热,做饭的人没有心思,吃饭的人也没有胃口,孟家三口只简单吃了个凉面。   西瓜是这个时节吃得最多的水果,孟母不愿意出门,于是孟听雨跟爸爸划拳,谁输了谁就出去买西瓜。   孟听雨拿着钱包跟小风扇出门。   门刚打开,一股股热浪袭来,夏天真是让人又爱又恨。   刚走出小区,她额头上就开始冒汗了,正想着要不要去买一支冰棍时,前方一条黑不溜秋的狗吸引了她的注意力,这刚刚擦黑的傍晚,远远看着,好像是一团黑毛球。   她走近,黑毛球也在走近。   双方只相隔十来米时,她终于看清了来人。   狗居然是芝麻。   牵狗的人居然是徐朝宗。   她难掩诧异,快步上前,惊讶地问,“你怎么会在这里??”   徐朝宗心里有些不自在,但面上很坦然,好像他们真的只是偶遇一般,“我在遛狗。”   其实他也是想过来看看,她的情况究竟怎么样。   虽然知道以她的心理素质,多半已经调整好了心情,但这三天闲下来时,他也会忍不住担忧。   他租的那套房子离她家几乎都有十几公里之遥远了。   原来比“顺路”更好笑的借口是“遛狗”。   她也不拆穿他,只是走近几步,蹲下来,伸手摸了摸芝麻的狗脑袋,以心疼的口吻刻意“讽刺”无良遛狗人,“芝麻,真是辛苦你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马呢。”   徐朝宗轻咳一声,面露尴尬之色。   今天从超市回来,看到楼下陈爷爷两口子在跟超市送米的人交涉。他干脆就帮陈爷爷将那一袋五十斤的大米轻松地扛在背上送到了家门。两老感激不已,非要留他吃饭,他在看到屋子里闲得直打转的芝麻时,心念一动,提出借狗一用,跟二老坦白,他喜欢的人很喜欢狗……   他也不会亏待芝麻,真的一路靠腿走到孟听雨家附近,他倒是没什么问题,但他担心芝麻在中途要抗议罢工。   为了避免这种糟糕的情况发生,他各种软磨硬泡,才终于借来了王远博的电动车。   他载着芝麻,一路骑行来到了她家附近,已经围着她家附近的街道走了起码三四圈。   “放心。”徐朝宗解释道,“它是我的贵宾,没让它吃半点苦,你看它像是累到的样子吗?”   芝麻非常温顺。   即便没见孟听雨几次,但对她的触摸一点儿都不反感。   会将脑袋往她手心拱,还会围着她打转,狂摇狗尾巴,看得出来它也实在很喜欢她。   孟听雨手心发痒,欢快的笑声不止。   见她这样开心,他最后那点担忧也就烟消云散。   其实好像也不应该这样忧心,她并不是一个胆小的人,相反很多事情比他还要勇敢得多,所以那天,她一点儿都没慌张,还很镇定地将妨碍她奔跑的高跟鞋给扔了。   她是一个无论离开谁都会过得很好的人。   现在想想,即便没有重生,到最后飞出笼子的人是她,被困的那个人才是他。   他主动将牵引绳递给她,“虽然它没累,但我有点累,帮我遛一下?”   孟听雨看了他一眼,没犹豫,伸手去接。   两人的手不经意地相触。   两人一狗继续往前面走,徐朝宗与她自在闲聊,“这么热的天,你出来是准备做什么的?”   “买西瓜。跟我爸划拳,我输了。”   徐朝宗闷笑,“你划拳就很少会赢吧。”   “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要提出用划拳这种方式啊。”   她想起爸爸一脸跃跃欲试要划拳、妈妈在旁边眉开眼笑,她输了以后,爸爸还要幼稚地自夸“我年轻时划拳就真的很厉害、打遍天下无敌手”,脸上也带了些笑意。   “懂了。”   划拳很少会赢,这也意味着她赢过。   只在他这里赢过。   其实,他这样一个打牌时都会精准算牌的人,怎么可能在跟她划拳时一次都不会赢呢。   只是他有心退让,有心让她赢。   这附近有很多水果店,孟听雨很快地就选中了一个看起来就很不错的瓜。徐朝宗习惯性地去帮她拿重物,将瓜提在手里,见她看着自己,他心下慌乱,生怕自己这个举动惹她厌烦,赶忙解释道:“芝麻喜欢你,你牵狗绳,我来提瓜,这样正好。”   “我以为你要抢我的瓜。”   孟听雨也跟他开了个玩笑。   徐朝宗哑然失笑。   两人这一瞬间都想起了以前的事情。   前世,两人买到了很好吃的叉烧肉,只剩最后一块的时候,她会说“这个是我买的,抢我的叉烧肉要判刑”,他问“判几年”,她也是现在这样正经的神情说“死刑”。   “判几年?”   他问。   正好有车经过鸣笛。   鸣笛声盖住了他的声音。   孟听雨仿佛没有听到,只是低头目光含笑地看着芝麻摇晃的尾巴。   买好瓜后,两人一狗又往回去的方向走去,都快到小区附近时,竟然碰到了担心女儿提不动西瓜特意出来的孟父。   孟父在看到徐朝宗时,还愣了好几秒。   终于想起来这人是谁,脸上明明还挂着警惕的神情,嘴上却很客气地同他打招呼,“是小徐?”   徐朝宗看孟父孟母都很亲热,并没有生疏感。   “我是小徐,叔叔,您好。”猜得到孟父是出来接瓜的,徐朝宗自然而然地将手中的瓜给了孟父。   孟父还有些回不过神来,见徐朝宗态度跟动作都如此自然,他懵了两秒,却还是接过了那个大西瓜。   “我先回去了。”   孟听雨才将牵引绳又还给了徐朝宗。   芝麻却很不舍,围着她打转摇尾巴。   “好。”   孟听雨上前,在爸爸还没反应过来时,拉着爸爸往小区里走去。   夜色笼罩,路灯下的飞蛾像是永远不知道疲倦般围着光源打转。   徐朝宗这个人从来都与诗意情调沾不上边。   不知道是不是被她熏陶多年,此时此刻脑海里竟然也浮现出这样一句话来:当时只道是寻常。   前世也曾经有过无数回,他送她回家,目送着她上楼的背影。   彼时再稀松平常的事,到了今日,也会成为一种奢望。   孟父这才发现,自己被女儿“摆”了一道,回头去看,那年轻人还牵着狗站在原地没舍得走。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他年轻时也是这样过来的。   再看向女儿,女儿眼神飘忽,一会儿看天上的星星,一会儿看树。   明显一副在躲避追问的模样。   孟父总觉得追问女儿的感情史这种事,不太适合父亲去做,于是回家后,火急火燎地就将看到的一切都说给了妻子听,并且催促妻子去询问女儿。   孟母一边回忆着“小徐”长什么样子,一边来到了次卧。   次卧里,孟听雨刚洗漱完,坐在椅子上往发尾抹着发油。   屋子里都是淡淡的玫瑰气味。   “你爸爸他有点担心。”孟母将切好的西瓜放在书桌上,目光柔和地看向台灯下的女儿。   她的女儿正值含苞待放的年纪。   就连头发丝上都坠着青春无敌的气息。   “不是你们想的那种关系。”孟听雨微微仰头,将书本摊开盖在脸上,“真的不是。”   “可是,我觉得小徐的确是你会喜欢的那种男生。”孟母以调侃的口吻意味深长的说道,“所以还蛮惊讶的,以为你们早就在一起了。”   孟听雨企图用装死来蒙混过关。   她已经过了跟母亲倾诉感情烦恼的年纪了。   况且她跟徐朝宗之间的种种,都太过复杂,根本就说不清,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她跟他,没人可以真的理解。   孟母也不勉强女儿,起身,准备离开,却在下一秒,连孟听雨都没反应过来时,她将盖在女儿脸上的那本书拿开。   “妈——”   孟听雨无奈极了。   “只是想看看我的宝贝现在在想些什么。”   接着,孟母又将那本书盖在她脸上,还伸手轻轻地拍了一下,“听雨,不要太着急,什么事都可以慢慢来。”   暑假结束,新学期开始。   孟听雨正式进入大三,才开学没几天,学院就发布了一个重要通知。这在学校里也引起了很长一段时间的热议,每年燕大都会有交换生项目,今年正好也轮到了传播学院,这次交换的学校位列全球十大新闻学府之首,享誉业内外,而这所学校的传媒是当之无愧的顶级王牌专业①,可以这样说,她们系里就没有人不为这个交换项目心动的。   谁不想出去看看呢,谁不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而且那所学院还坐落于BBC总部,有传媒界“牛津”的美称②。   前世这时候竞争非常非常激烈,她本来就很犹豫,主要还是怕给家里增添负担,一看那么多比她成绩优异得多的同学都在报名,想着自己肯定是没什么机会,于是也就歇了这念头。ͿŚƓ   她又翻了翻自己之前的各科成绩,其实比起前世,她的成绩已经好了很多,还评上过学校的奖学金。   那她是不是可以试一试?   不管最后有没有报名成功被选上,至少她也要去尝试一次。   抽空回了趟家,她将这件事说给父母听后,出乎意料的是,父母竟然比她还要激动,恨不得立马给她收拾行李,将她打包去英国。   接下来的日子里,孟听雨就将大部分心思都放在了申请交换生这件事上。   果然,这个交换生项目,几乎人人都想要报名参加,可名额只有几个,自然是争得头破血流。   国内这边近些年本来就比较认可在国外学习的经历,而在她们行业内,那所学院又可以称得上是金字招牌般的存在,一旦有了这样交换学习的经历,可想而知对自身以及未来的前途有着怎样的影响力。   在知道孟听雨想要当交换生时,众人反应不一。   徐朝宗却比王远博跟殷明想象的都要平静许多。   晚上,徐朝宗站在阳台上吹风,王远博出来透气,站在他身侧,迟疑了许久,还是将心中的疑惑问出了口,“你真的不担心吗?”   “担心什么?”徐朝宗反问,没等王远博回答,他又自嘲一笑,“我如果说我是除了她爸妈以外,最希望她能被选上的人,你相信吗?”   他也是最近才想起来。   其实前世这个时候,她就很想很想去当交换生。   那段时间她每天都在他耳边嘀咕——   徐朝宗,你说那几个被选中的人运气该有多好啊?   不,不对,这种事可不是拼运气,明明是拼实力。   也不知道以后有没有这样的机会,肯定会有的,不过那时候我都毕业了……   她总说,她没有遗憾。   明明也是有的。   谁会真的没有半点遗憾呢?   就让她,越飞越高,越飞越远。   而他,永远都会在这里等她,就如同梦境中那样,画地为牢。   也许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甘愿坐牢的人呢。   几天以后,孟听雨收到了来自于徐朝宗赠送的一个精致而小巧的水晶地球仪。   附上纸条,字迹带着几分熟悉的凌厉——   【听雨,世界将在你手中转动。】 第103章   孟听雨坐在书桌前, 看着摆在盒子里的水晶地球仪。   情绪莫名,她笑了一声。   想起什么,从笔筒里抽出一支钢笔, 打开笔帽, 在那行字后面, 郑重其事地写了一个字——好。   秋高气爽,她起身来到阳台,眺望过去,还能看到成片的枫林。   这眼前的一切, 都是如此的美不胜收。   她想起以前上地理课时,地理老师带来了很大的地球仪。下课后, 她跟几个同学站在地球仪前好奇地打量,将自己的位置定在某一个点,地球转一圈, 最后人还是会回到最初的原点。   有同学问, 又回到最初的地方, 感觉也没什么意思呢!   风趣儒雅的地理老师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 看向她们说,怎么会没有意思。   你已经是绕过地球一圈的人了, 沿途看到的山川湖泊,看到的潮涨潮退,都是一路走来的风景。ͿŚƓ   她很喜欢这个解说, 从那以后,对地球仪也有着莫名的感觉,于是在摊子前, 看到那个树脂做成的小小地球仪时, 她想到的是送给她最最喜欢的人。   现在, 徐朝宗又将这个祝福送给了她。   她必须得承认。   她真的非常喜欢。   进入新学期后,徐朝宗也很少会来学校了,他也有他的事要忙。这天,他退租了,将公司搬进了一个写字楼的办公室里,再回头凝视这一间早已经没有当初回忆的小屋时,就在这一瞬间,他释然了。   过去了就已经过去了。   在物是人非的那一刻,回忆早就不再具备任何力量。   就让,曾经相爱幸福又走向陌路的徐朝宗跟孟听雨停留在过去吧。   他要成为全新的自己,走向全新的她。   他不愿意再拉一个已经走出牢笼的人,一遍又一遍回忆当初的美好。他不想再将她关进笼子里了。   交换生的项目在不久后也有了结果。   激烈的竞争也画下了句号。   孟听雨名额中的最后一个,校方考虑也很多,对方的院校也有自己审核的标准,除了平日在校的成绩以外,他们也很重视学生的实践能力,所以她从大一开始在繁锦社兼职实习的经历也派上了用场。   一切尘埃落定。   她也开始准备出国的事项,好在在申请时,很多必要的工作都准备好了。   在临行前,徐朝宗也过来见了她一面。   两人约在他们前世常去的一家小餐馆,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着人来人往。   这家小餐馆如前世一样物美价廉。   孟听雨收回视线,再看向灯光下正在皱眉点菜的徐朝宗。   这一眼,很温柔。   “喝什么?”徐朝宗抬起头看向她,两人对视,他竟是一愣,恍惚间,好像见到了多年前还与他相爱的那个人。   “我看看。”她接过餐单,眼睑低垂,看着上面的饮品。   徐朝宗在心里说,柠檬红茶。   “柠檬红茶。”她接过那支铅笔,在上面画了勾。   徐朝宗发现自己真的很幼稚。他依然会为这样的“默契时刻”而暗自窃喜。   可能内心的小人已经在手舞足蹈了。   现在也说不上来他这样的想法是可笑还是可悲。   明明他这样的了解她。   连她要点什么喝的,他都可以轻而易举地猜到。   那为什么,后来连她究竟是想要一个限量款的包,还是想要一顿再寻常不过的晚餐都懒得去琢磨了呢?   如果说婚姻是笼子,那么,它将她关了起来,也将他变成了已经不再是徐朝宗的一个陌生人。   饮品上来的速度很快,她喝了一口柠檬红茶。   冰冰凉凉的从喉咙处开始,很快地身体的温度也降了下来。   柠檬红茶没那么甜,有一点酸,有一点茶味的涩,恰到好处。   徐朝宗还是不太爱喝这样的饮品,他手边只有一杯温水,偶尔侧过头看她,却发现她那杯冷饮的吸管上有一些淡淡的口红痕迹。   他几乎出神地看着。   不知道想起了什么,他狼狈地偏过头,想要喝几口水来转移注意力,却喝得太急,一不小心被呛到。   还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孟听雨被这压抑不止的咳嗽声吓到,赶忙看向他,徐朝宗已经背过身,弯腰在咳嗽。   “你怎么了?”孟听雨自然而然地起身过去,见他咳成这样,下意识地伸手去给他拍背。   她的手刚触碰到他的脊背。   两人皆是一愣。   徐朝宗几乎是一瞬间就绷紧了,她触碰到的,即便是隔着衬衫的那一块,也开始如过敏般发麻。   孟听雨却是怔住。   因为她能感觉到,他比起她记忆中要瘦削了些,尤其是当他此刻弯腰时,触感非常明显。   徐朝宗不敢回头,忙伸手摆了摆,一边咳一边费劲地解释,“没事,我没事。”   孟听雨这才收回了手。   他后来虽然不咳了,但脸颊还是泛红,见状,她提醒道:“你可以把最上面的扣子解开,这样呼吸也顺畅些。”   这是他的一个习惯。   穿衬衫,总是一丝不苟到要将顶端的扣子也都系上。   当然有时候习惯也没有那么重要,当她发号施令时。   徐朝宗没犹豫,抬手,解开了第一颗扣子。   随着这一动作,他的喉结也滚动了一下,孟听雨目光一顿,移开了视线。   服务员端菜过来。   两人点的还是前世爱吃的菜,徐朝宗似是不经意地提起,“什么时候走?”   “下个月月初。已经联系好了,跟几个同学合租公寓,感觉会是很特别很新奇的体验。”   “挺好的。”他又笑着看她,“我跟老王还有殷明也说好了,他们留在这边,我应该在你走后,也会去深市那边。你知道,我以前就有些为难,不知道是要留下来,还是要去深市。不过在那边也不会呆很久,可能就一年半载,但我也想过去看看。”   “哎?”孟听雨诧异地抬起头。   “最近有时候也会在想这个问题。如果那时候我去了深市,会不会情况跟结局也不一样。”徐朝宗眉目沉静地诉说着自己的猜测,“也许我会提前知道分离是什么滋味。”   孟听雨失笑,“你怎么总是想如果。”   “据说这是人老了的显著特征之一。”徐朝宗说。   “什么。你现在才二十一岁。”   徐朝宗悄悄地压低声音,“按照年龄来算,我应该是快四十了,确实不年轻。”   “打住。”孟听雨做了个停止的手势,面无表情地说,“不要说年龄这个话题了,我也不打算跟你讨论。”   “总之,我想过去看看,反正你也没在这里。感觉也没多大的意思。”徐朝宗伸了个懒腰,“想给自己找点有意思的事去做,不然我怕我会时不时地想飞去英国。”   “对了,我应该可以作为游客偶尔去一次吧?”徐朝宗跟她商量,“放心,不会太频繁,可能就去个一两次。”   孟听雨将盘子里的胡萝卜挑出来。   徐朝宗动作熟稔地去接。   “只要那边没有限制你出境入境。”   徐朝宗闻言肩膀一松,“我是合法公民。”   吃完饭后,徐朝宗将她送到附近的地铁站,他突然叫住了她,深邃的目光凝视着她被风吹乱的头发,“听雨,谢谢你。”   谢什么呢?   谢你曾经爱过我这样一个人。   谢你最后在我不再是我时,仍然坚持做你自己。   将圆满留给了我。   孟听雨在春暖花开时去了国外,开始了一段新生活。   比她想象中要难,但也比想象中要精彩。   她跟几个同学互相关照,很快地就适应了学习节奏,新同学还有老师们都很友好,她也认识了很多朋友,每天忙碌且开心。   原来这是另一个看世界的角度。   她的房间里摆着一个精致小巧的地球仪。   朋友过来找她玩,问她这是什么。   “祝福。”她回头看了一眼,天气还不错,屋外的阳光照射进来,落在了地球仪上,“是一个我很喜欢的祝福。”   兜兜转转,这个祝福最后回到了她的身上。   来到英国后,孟听雨跟盛韬的联系也比以前多了,盛韬很关心她,在她刚来的时候,就给她发来了很多注意事项,传授她该怎么最快融入到新集体的经验。   可能受环境影响,盛韬现在比以前更自信从容。   趁着假期,他放下了手中的事,乘坐快十个小时的飞机过来,当然不是特意来找她。   时隔两年多再见到盛韬,孟听雨一开始还没认出来,盛韬的肤色黑了些,不变的是,他在见到她时,还是未语先笑,笑起来还是跟从前一样,炙热又真诚。明明也习惯了西方这边打招呼的方式,却在伸手的那一瞬间,又胆怯地收了回来,千言万语化为一句,“听雨,好久不见。”   不管他变成什么样的人,在看到自己喜欢的女生时,仍然会小心翼翼地如从前一般观察她的神色。ĴȘɢ   不想做一点点她会讨厌的事。   孟听雨再看到他,也是莞尔一笑,“好久不见。”   两人对视,都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一如当年在玫瑰园的初见。   盛韬这次过来,也是有自己的事情要处理,顺便也想将她介绍给一个朋友的朋友。   朋友的朋友就在BBC内部工作。   盛韬觉得,孟听雨既然在这边学习,也应该多多认识业内的人士。   他的用心,她当然能感觉到,也很感激。   盛韬的朋友组局,一群人过了非常愉快的夜晚,结束后,也是盛韬将孟听雨送到公寓门口,时间有些晚了,她便没有喊他上去喝咖啡,两人站在楼下聊了会儿天。   目送着盛韬离开后,孟听雨又在楼下独自站着吹了会儿风。   抱着手肘仰头看向夜空,舒了一口气后,转身回了公寓内。   这几天是假期,她在公共厨房冲泡牛奶时,室友从房间出来,将相机递给她,兴致勃勃地说,“听雨,快帮我看看,我今天拍了好多照片。”   等着水开,孟听雨一下一下的翻着相机里的照片。   突然,手上动作一顿。   相机里的照片很唯美,拍的是学校的一角,湛蓝的天空,肃穆的建筑前,长椅上,有男人正仰头将书盖在脸上。   室友拿着麦片过来,挤在相机前也看了眼这张照片,乐道:“今天去学校时意外看到的一幕,觉得很有意思就拍了下来,只可惜我在原地等了一会儿,也没看到这个人将脸上的书拿下来。”   孟听雨认真地凝视着。   不知道为什么,即便看不到这个男人的脸,她还是觉得他好眼熟。   眼熟到了,她一眼就认出来这个人是谁。   她平静地将相机还给室友,水开了,她去关火,一不小心,手指触碰到了烧水壶的外壁,她被烫到,轻声叫了一声后退。室友赶忙过来,拉起她的手,惊呼道:“听雨,你看你的手指烫红了,等着,我去给你拿药膏,你赶紧用冷水冲一下。”   室友脚步哒哒哒地回房找药膏。   孟听雨机械般地打开水龙头,冷水冲着,她打了个激灵。   似乎这一刻所有的感官才终于回笼,她感觉到了痛,也感觉到了久违的酸涩。   她关上水龙头,快步往门口冲去。   连外套都没顾得上穿,她跑到门口,站在空旷的院落前,四处寂静无声,她这才反应过来自己都做了什么,无可奈何地拍了一下额头。   真是魔怔了。   怎么能凭一张照片就断定他来了呢。   以他的性格,他来了,也不太可能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她的学校,而不出现在她的面前。   很难形容这一刻的感受,她的心跳恢复寻常,转过身往公寓里走去。   突然身后传来了一阵脚步声。   她愣住。   回过头,跟那人对视。   那人也是一脸疲倦不堪,也没想到她会出来,手里还提着一杯热饮。他穿着简单的黑色风衣,即便是在夜色中,依然面冠如玉丰神俊朗,他见她看向他,主动笑着解释道:“本来是想给你一个惊喜的,但过来找你时,看到你跟别人有约,我就去了你的学校。算着你应该也要回来了,给你买了杯喝的过来。”   孟听雨都不知道自己这时候该摆什么样的表情。   她撇过头,最后扑哧笑了起来。   “你想做什么啊你。”她问。ͿȘĞ   他以诙谐的口吻回她,“从来没出过国的土包子过来见见世面。”   “我这个人功利性很强,你不是不知道。好不容易办了旅游签证过来,都没见过你就灰溜溜地走了,对我来说不太划算。”他说,“想着不管怎么样,都要来见你一面,不然感觉什么事都没做成,白白浪费了机票钱、酒店钱。”   思来想去。   那种默默离开的男二剧本,还是不太适合他。   说什么都要见她。   这就是他的目的。   听了这话,孟听雨才有了实感。   他前面说的话,都让她感觉不太踏实。   直到他后面这段话说出来……   这才是徐朝宗。   室友从公寓里追了出来,在看到徐朝宗时,停下脚步,迟疑着喊了孟听雨一声,“听雨,药膏我找到了。”   “药膏?”徐朝宗骤然皱紧了眉头,目光担忧又紧张地打量着孟听雨,“怎么了?”   孟听雨无奈地伸手,“烫了下手指。”   他大步上前来,想要拉过她的手看看情况,手已经伸出手快触碰到她了,他又瑟缩,下意识地抬头看向她,怕她会厌恶。   看着这样的徐朝宗,孟听雨也不知道自己心里油然而生的艰涩从何而来,将去向哪里。   她总觉得他不该是这个样子。   他怎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她想起了暑假时,他在发现有坍塌迹象时,第一反应就是朝她扑来,将她护在身躯之下。   前世时她也曾经幼稚地问过他很多问题,最后核心只有一个——自我保护是人类的本能,那爱情呢?   在爱意最浓烈的时候,是可以压制住本能的。   那么现在,他想靠近又瑟缩着避开,他的骄傲,他的傲慢,通通都在这个避开的动作中被碾碎。   他再也不是那个高高在上又自负的徐朝宗了。   而她,似乎也没了将手放在他掌心,委屈的撒娇“徐朝宗真的很痛”的勇气了。   ……   十分钟后,徐朝宗进了孟听雨的公寓。   他坐在沙发上。   孟听雨坐在另一边,正在小心地将透明药膏挤在指腹上均匀抹开。   “吃饭了吗?”   两人同时开口问道。   徐朝宗先笑起来:“吃过了。你呢?”   “也吃过了。”   “那……”徐朝宗当然想在这里多呆一会儿,但考虑到孟听雨是跟其他人合租,他再多逗留对她不太好。   他正准备起身跟她道别时,她的手机响了起来。   “你坐一下,我去看看还有没有别的吃的。”   孟听雨起身,顺手接通了电话,那头的人是盛韬。   “听雨,我想问问你明天下午有没有空。”盛韬清朗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要是有空的话,我们一起转转再聊聊,顺便我再给你一些资料,是我向我同学要的,你可能也能用得到。”   “明天下午?”孟听雨弯腰打开橱柜,“好啊,我有空,要不这样,明天我请你跟你朋友一起吃顿饭,今天也多亏了你们。”   徐朝宗如同一座雕塑,他沉默着听她跟盛韬讲电话。   到了这一刻,万般情绪连一声叹息都难。   她说的那些话,一个字一个字地钻进了他的耳朵里。   “那好,明天见,你也注意休息。有什么需要我的可以直接给我打电话。”   她说完后挂了电话,在橱柜里找到了一袋苏打饼干,轻笑一声,起身,冲坐在沙发上的他挥了挥,“看,找到了。这个给你垫肚子。”   徐朝宗也不爱吃零食。   他们都是典型的中国胃,到了国外都挺受罪的。   他唯一爱吃的就是苏打饼干。   ……   第二天上午,孟听雨起床后,思虑了片刻,还是拨通了徐朝宗的号码。   他的情况不太好,不知道是水土不服还是吃坏了肠胃,他开始呕吐,一个人躺在酒店的房间里。几乎都不需要经过考虑,孟听雨就决定了要过去看他,在去酒店的计程车上,她给盛韬打了电话,只说自己临时有事,改约到明天,盛韬自然没意见。   孟听雨敲房门时,徐朝宗一脸虚弱困顿地开门。   他也是个爱干净的人,尤其知道她要来,早就将房间通风了几次,又撑着疲倦的身体将房间收拾打扫了一遍。   “你没事吧,要不要去医院看看?”她关心问道。   “没事。”他关上房门,“喝点什么?”   “真的没事吗?”   “真的。”为了安慰她,他特意说了前世没告诉过她的糗事,“上辈子我第一次来国外出差也是这样,我知道自己该吃什么药,已经买了来,再睡一觉就差不多了。”   “什么药,给我看看。”孟听雨很坚持,“我再问问别的同学。”   徐朝宗没办法,只好将买来的药递给了她检查。   也许人生病的时候真的会很脆弱。   所以他现在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要靠近她。   他骨子里的掠夺以及贪婪也在逐渐苏醒,他想要抱住她,紧紧地搂着她。   太想她了。   每天都在想,每时每刻都在想。   鬼使神差地,他竟然问她,“你今天过来看我了。你没有去找他。”   这是不是代表着,在她的心里,至少这样一刻,她是关心他的。   孟听雨一开始还没听明白,她目光缓缓地看向他。   像是第一次才认识他一样。   她垂下手臂,收回了视线,低垂着眉眼,看着地毯上的复杂图案,过了一会儿,埋在内心深处那个问题,那个一直在阻止她勇气重生的问题再次破土。   她平静地问他,“你觉得你赢了吗?”   “你觉得你赢了吗,徐朝宗。” 第104章   徐朝宗不明所以, 愣怔了几秒,看向她,想要走近她。   “别过来。”   孟听雨却难受的低头, 忍无可忍地伸手。   这是阻止他的意思。   他硬生生地停下了步伐, 一脸无措地解释, “听雨,我不是这个意思。”   他才反应过来刚才他说的话让她误会了。   他并没有想过要跟谁去比较,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的确是在窃喜, 为她的到来。   所以才一时忘了形,才会问出那句话。   “其实很早很早以前我就想这样问你了, 只是那个时候,觉得没有必要,才没问出口。”过了几秒后, 她才语速很慢地开口。   孟听雨不明白的是, 他的心。   更加不明白的是, 她自己的心。   她以为这个问题、这个答案对她来说已经不再重要。可在这一刻时, 她内心那些尖锐的情绪叫嚣着要冲出去,她也控制不住。   房间的光线没那么样好。   跟昨天相比, 今天是个阴天。   徐朝宗看着已经进入了戒备状态的她,他气息不稳,他心里焦急, 很想不顾一切地冲上前去抱住她。   很想告诉她,他不是那个意思。   可这一刻,他们两个人都明白, 不是他说的那句话出了什么错, 而是她心中有很深很深的心结, 这个心结她根本就没有放下过,或者说曾经放下过。可是一旦她对他滋生出哪怕一丝一毫的感情,这个心结就如同一根鱼刺卡在她心里。   吞不下去,也吐不出来。   如鲠在喉。   难受,非常的难受。   “你在刚重生时,是怎样的想法呢?”她问他,“你能诚实的回答这个问题吗?”   徐朝宗哑口无言。   还是在她清冷的目光中败下阵来,嘴唇微动,坦诚地回答,“听雨,我从来都没有骗过你,现在也不会骗你,我刚回来的时候,我想的是,既然我们已经离婚了,如果按照前世的轨迹,十八年后又要离婚,那确实没必要开始。离婚后,重生前,我都想过要过没有你的人生。”   他已经为他的傲慢付出了代价。   他以为自己可以做得到。   那时候以为自己做的只是一个决定而已,却没想过他曾经想过的要放弃的其实是他整个人生。   孟听雨轻笑一声:“那么,你能告诉我,如果当时我碰到的不是盛韬,是你根本就不认识的人,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徐朝宗,有的事情你心里真的清楚吗,究竟是爱,还是不甘心失去?”   如果她当时的男朋友不是盛韬。   那么,在这个改写的故事里的徐朝宗,此时此刻又会在哪里?   她能感觉到,他的确是在“爱”。   如果不爱,他不会在危险到来的那一刻扑向她。   如果不爱,他不会想到将心比心,将那个地球仪送给她。   可是,他的“爱”究竟是谁催化的,是一次又一次的争夺吗?是因为有人来抢,便觉得她珍贵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是她可笑,还是他可笑?   徐朝宗神情怔忡地看她。   他也没有想到,在她的心里,是这样想的。   “你赢了,你很高兴。然后呢?”孟听雨用眼神逼近他,语调越来越冷漠,“你觉得在这场战争中,你是赢家。”   “我从来没有这样想过。”他试着走近一步,只是一步,他便停下脚步,“我承认,当初看到你跟盛韬在一起时,我很生气,很愤怒。”   她扯了扯嘴角。   想要说些什么但还是没有开口。   “我不明白,为什么爱了我十几年的人,在我回到家时要跟我离婚,那个时候我不明白我做错了什么。在我以为只有我一个人回来的时候,在我以为我再也看不到你的时候,我……”徐朝宗顿住,他也想不到什么合适的词去形容他那刻的感受。   空洞。   只要想到再也见不到那个跟他在一起十八年的人,不是心如刀绞,也不是悲痛万分,而是茫然无措。   就好像这个世界只剩下他一个人。   他找不到任何落脚点,也没有归属感。   在遇到她以前,他总觉得自己是雄鹰。   在遇到她以后,他早就变成了被她牵着、掌控的风筝。   “等我发现你早就回来时,我迫不及待地要去找你,你说你喜欢盛韬。”徐朝宗的神情也变得再次茫然起来,“那我呢?你真的不爱我了吗?为什么你可以再喜欢上另一个人,而我,连这样的念头都没有过。”   “我做错了什么,你要这样判我死刑,你连机会都没给我。”那时候所有的愤怒,所有的情绪边缘,都可以化成这句话。   孟听雨闭了闭眼,“你在怪我吗?”   “我在怪我自己。以为自己是什么强者,结果,到头来一败涂地。”徐朝宗又试探着走近了一步,将她脸上的表情看得更清楚了些,“我从来没觉得我赢过,就算我曾经赢了,也是你让我赢。我可以回答你那个问题,如果你不是跟盛韬在一起,我会是什么样子,我依然会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地让你跟别人分开。”   “没有一秒钟,我有接受过你跟别人在一起。你无法想象,我有多恨他们。”   徐朝宗头疼欲裂,所有的情绪感官都被放大,他甚至能预感到,他又要失去她了。   为什么总是这样。   做什么都做不好。   “可是你要走,你要离开,我拦不住你。我也不会拦你。哪有什么赢家。”他自嘲一笑,“从你决定不要我的那一刻开始,我就是彻头彻尾的输家了。跟他们比又有什么意思,你最喜欢的也不是他们,你最喜欢的是,”话到此处,他沉默了几秒,眼眶微红地看她,“你最喜欢的是那个徐朝宗。我赢不了了。”   孟听雨眼里有泪光闪过。   她撇过头。   在这个世界上,在那个世界上,她最最喜欢的,最爱的,永远都是那个会在人群中抱紧她的徐朝宗。   是那个会在应酬被刁难被灌酒,意识都快迷糊时仍然记得给她打包海鲜的徐朝宗。   是那个会千里赴灾区,明明很生气却还是会问她吃过饭了吗的徐朝宗。   是那个在婚礼上郑重其事许下一生承诺的徐朝宗。   是那个无论何时何地都会无条件维护她的徐朝宗。   “所以,你说有谁会是赢家吗?我是赢家吗?”徐朝宗的心理还有身体都在难受,难受到几乎痉挛,他痛得直不起腰来,眼眶泛红,浑身都是浓得散不开的悲伤。   没有人会是赢家。   孟听雨看着他这般模样,这一刻,她甚至能够感觉到他在痛。   最终,她所有所有的感受,都一道又一道的加注在他的身上了。   “还不放下吗?”她似乎是轻声问道。   “不放。”他狼狈地抬头看她一眼,咬着牙倔强地回。   孟听雨似乎也是累了,往后几步,瘫软在沙发上。   她一手扶着额头。   她也快看不清自己的心了,他明明已经不是那个徐朝宗了,为什么她还要去看他呢?   是他一次又一次不肯放下。   是他……让她感觉那个徐朝宗没有消失,只是沉睡了。   她甚至也在想,就让他醒来吧。   徐朝宗拖着沉重的步伐过去,在她面前蹲下,试探了几下,拉过了她的手牢牢地握住,“我不会放手的,死也不会。但你如果再跟别人在一起,或者,”他艰难地说,“结婚,我会消失,不会出现在你面前,但那不代表我放手了,我只是希望你过得开心。”   怎么可能会放手,又怎么可能做得到。   他甚至还反过来“教育”她,“究竟是舍不得还是不甘心,这个问题没人能回答。我有舍不得,因为那也是我的十八年,我有不甘心,因为我明明可以做到,我没有做到,是对我自己的不甘心。”   他在不甘。   明明可以拿到一百分,为什么到最后他连六十分都没拿到。   明明可以跟她白头到老,一生不离不弃,为什么到最后却以完败收场。   他在不舍。   她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最喜欢的人。   他为什么不可以不舍?   但不甘也好,不舍也罢,如今在他看来,都没有她开心重要。   他并不是在讲大话,当她爱上了别人时,他会消失在她的世界。   只有当她需要他时,他的出现才会有意义。   孟听雨低喃了一句。   徐朝宗其实也没听清楚她在说什么,却还是是一脸满足地笑了。   她或许是在恨他。   恨他?   也好过忘记他。ɈŠԍ   也好过将所有的爱恨全都放下。   “好。”他应道。   想起什么,他又赶忙翻过她的手,低头仔细检查她昨天烫到的指腹,最后干脆五个手指头都检查一遍。   确定没留下什么痕迹后,才松了一口气。   孟听雨见他面露紧张神色,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   其实已经不疼了,她也没那么怕疼,很多时候都可以忍耐。   但见他在发生争执、在他自己都很难受很疼的时候,还没忘记她昨天受的伤,她心头微酸。   她也不知道今天为什么就忍不住了,为什么要将这些话说出口,她甚至在想,如果他一直这样面目全非多好。她不会怪他,也不会恨他,毕竟没人会对陌生人展示多余的情绪,可他偏偏一点一点地跟过去那个他在重合。   全世界这么多人。   只有一个人,会让孟听雨毫无心理负担地将所有的坏情绪都在他面前坦露。   即便面对父母,她也会有所保留,她会报喜不报忧。   可满腔的委屈,在看到那个人时她怎么藏得住。   不知不觉地,暮色降临。   两人就这样僵持了很长时间,徐朝宗的声音沙哑,他问她,“要不要出去吃点东西?”   十来分钟后,两人下楼。   在电梯里谁也没说话,一路沉默无言来到附近的餐厅。   等待上菜时,徐朝宗跟服务生借了纸跟笔,又给孟听雨写了张欠条。   “这次别撕了。”他声音低沉着说,“还是留着,听雨,你知道怎样惩罚一个自大的男人吗?”   不是让这个男人爱而不得。   而是让他爱而不得之余,变成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光蛋。   这个世界上,大部分男人比起虚无缥缈的爱情,都更在意金钱。   就让他一无所有。   孟听雨接过他递过来的欠条,漫不经心地扫了一眼。   是一个比之前更多的数字。   几乎也是他前世的全部身家。   “你说得对,我的确是个机器。成天只知道赚钱,没有半点生活情趣可言。”他说,“我的生活情趣从来都只有一种方式,就是配合你。”   他很无趣,从来都不知道怎样去享受生活,所以到最后一点一点地迷失自我。   除了工作以外的乐趣,就是在配合她。   “但就算我是机器,我也只想当为你赚钱的机器。”   就算我成为了奴隶,也只想成为孟听雨的奴隶。   “所以,收下吧。”他此时此刻的目光克制了许多,也温和了许多,“实不相瞒,想到你愿意花我的钱,我觉得我可以回去再加班一个通宵了。” 第105章   地面上的小水洼倒映着这座城市。   孟听雨怔怔地看着窗外。   内心无论是怎样的惊涛骇浪, 到最后,都会变成从眼眶里流出来的几滴眼泪。   只会被外人看到的几滴眼泪。   她觉得自己好像被人按下了倒带键,明明过去不在乎的情绪, 明明已经放下的感受, 时光再次回溯, 一一又回到了她的身体里。   徐朝宗的身体并没有恢复过来,两人都没什么胃口。   他订的酒店离她的公寓并不远,步行过去也只是十来分钟的路程,但他坚持非要送她回家, 这一块的治安很好,他还是不太放心。   “那个时候, 你是怎么处理的?”   快走到公寓附近时,一直沉默的孟听雨突然开口问道。   徐朝宗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只是神情茫然地看她。   “不是说第一次去国外出差时也水土不服了么?”她目光淡淡地从他身上扫过。   徐朝宗难得词穷。   “你想听吗?”他问。   她不置可否, 并没有说想, 也没有说不想。   “那时候要倒时差, 也吃不太惯这里的东西。”他语气轻松地说, “主要还是身体不太舒服,我也不想拖着病殃殃的身体去跟人谈项目。一个人呆在酒店的房间里, 想给你打电话,电话都拨出去了,我又挂断。”   其实现在问他为什么当时没跟她说, 已经没有意义了。   相处这么多年中,她对他很了解。   他不习惯让任何人来分担他的压力,时间长了, 所有的人都会被他排除在这个世界之外。   不是他们不想给, 而是他不想要。   “这辈子别这样啦。”她看向他, 神情认真沉静,“其实叔叔跟阿姨也没有你想象中的那样耳根子软,相反他们非常心疼你,虽然你跟我都很少回老家,但他们总是会将我们的房间打扫得干干净净,幻想着我们哪天突然会回去,而且他们手机上的天气预报,除了本地以外,还设定了两个关注地,一个是燕市,还有一个是你出差的城市。”   “我也是。”她轻声道,“是你不需要他们,不是他们不需要你。”   徐朝宗神色一顿,猛地抬起头看向她。   “你不说,他们不会知道你在水土不服,同样地,就像那些你以为他们一定听不懂的事情,你不愿意再对他们说,时间长了,他们也不会再敢跟你说他们生活中的事。毕竟,你谈的是几个亿的项目,而他们,可能只是在为了邻居家的鸡啄了自家菜园的菜而烦恼,你觉得他们还敢对你说吗?到最后,徐朝宗,是不是只有你的合伙人,你的助理才能跟你说话?”   “这辈子别这样啦。”她低头说。   徐朝宗沉默片刻,喉头微微艰涩,却还是应道:“好。”   终于走到了公寓门口,孟听雨手里还攥着那张欠条。   “听雨。”   在她要进去时,徐朝宗鼓起勇气叫住了她。   她没有回头,却也停下了脚步,手扶着一边的栏杆。   “其实我感觉到难受的时候,很想给你打电话。”他看着她,眉目间流露出淡淡的怀念,“特别想告诉你,我在这边一点儿都不顺。”   至于为什么没打电话给她。   大概是出于那可笑的自尊心,想让她觉得他无所不能,所以无论在外面受到怎样的刁难,他也咬紧了牙关。   孟听雨若有所思,问他,“怎么不顺呢?”   语气温和了许多,就像当年她给他打电话时的模样。   如果他们幼稚一点的话,还可以将手机拿出来放在耳边,还原前世当年那一通没有拨出去的电话。   徐朝宗温柔而又疲倦地看着她,“各种不顺,吃不好,我不爱吃炸鱼跟薯条,好不容易去买了份中餐,感觉味道一点儿都不对。还有,也睡不好,这边天气不太好,总是阴雨不断,房间里都有一股潮湿的味道,最不顺的是,我想快点回家,但项目总是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导致我回去的日子一天一天的在拖延。很烦,天天都在心里骂这些英国人办事效率低到离谱。”   孟听雨听着,低头,掩去了眼中的一抹水光。   再次抬起头来时,她只是缓缓说道:“那,要不要我飞过去找你?”   她已经坚决到了,只要电话那头的人说“要”,她就会立马去买一张机票来到他身边。   那个时候,她如此地爱他。   徐朝宗的心被狠狠地撞击了一下。   大脑瞬间一片空白。   他不知所措,他疼痛难忍,他突然没办法再说一个字。ɈŠǦ   是啊。   他明明知道,只要他说“想你”,她就会排除万难都会来到他身边。   他明明知道她过去是怎样的爱他,为什么到头来,最令她失望的人反而是他。   他们之间,勇敢的那个人一直都是她。   两人隔着暮色对视。   孟听雨主动打破沉默,莞尔道:“看,其实也没那么难,对吧?”   徐朝宗也不知道该点头还是摇头。   他的脸色很苍白。   “我知道我是个很糟糕的人,从跟你认识开始,我就不知道该怎样让你开心。做什么都做不好,连去专柜给你买口红,都能精准挑到你最不喜欢的颜色。”   “演唱会也是,计划好了,却因为工作上的事情让你一个人去,那时候看着盛韬做的事,其实是有些恼怒的,他做得太好,我也会在想,你是不是后悔了。”   他叹了一口气,“别的事情我都可以听你的,但我真的放不了手,这样也好,至少我还可以向你证明,有一句话我没说谎,有这么一件事我做到了。”   前世,她总会问他喜欢她什么?甚至偶尔看电视剧上头,还会问他很无厘头的问题———如果我一不小心走在你前面了,你还会爱上别人,跟其他人共度余生吗?   他那时候果断地回她,不会。   她一脸狐疑,明明高兴他这样回答,却也没那么相信他说的是真话。   毕竟在这个人心浮躁的社会,遗忘真的太过简单。   忠贞不二的感情,也显得尤为可贵。   现在好了。很多事情很多承诺他都没有做到,至少这件事他可以做到。   也不算是骗子。   孟听雨显然也记起了这一出。   其实也挺有意思的,在他那时信誓旦旦地保证这辈子不会再爱上其他人时,她没有完全相信。   哪怕是在后来的婚姻生活中,她也曾经担忧过他会出轨,甚至在内心还演练过当这样难堪的事情真的发生时,她该是什么样的反应。   唯独此时此刻,她却没由来地肯定,他说的这句话原来是真的。   “没有后悔过。”   她最后进门前,突然说了这样一句话。   从来没有后悔过,没有一分一秒后悔过。   她在第一次见他时,就知道他不是会时时刻刻陪伴她的人。   她也记得,在那次演唱会他通宵加班解决了那个问题后,难掩兴奋激动地拉着她比对地下的四方地砖,跟她描绘,在这燕市他又赚到了一间厨房。   最初的最初,她知道,他真的很想给她一个家。   徐朝宗伫立在这夜色中。   重生以来,总是会折磨他的一个问题,现在也得到了答案。   你没有后悔过。JŞĜ   我也永远都不会后悔。   从英国回来后,徐朝宗匆忙完成了手里的工作后,便临时买了张回老家的车票。   徐父徐母都惊喜不已,家里热闹得好像要过年一般。夫妻俩忙前忙后,显然也很享受为儿子这样忙碌,又是铺干净的被褥,又是去菜市场买他爱吃的菜,不知所措的人反而是徐朝宗。   离开这个家太久了,久到他有那么一刻都把自己当成了客人。   在他走后,孟听雨又恢复了之前的生活节奏,每天认真地学习,努力吸收新的知识,只是这天中午,当她下课从教室出来,穿过小道,看到了坐在长椅上的人,那人将书盖在脸上。   她放慢了脚步,也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走出了一段距离后,又会忍不住回头,直到那人拿下书本,露出一张深邃的陌生面孔,她才收回视线,都差点被自己逗笑。   与此同时,国内的徐朝宗正准备休息。   突然有人来敲门,他走过去开门,是他爸。   徐父一脸的不自在,在徐家,亲子关系总是这样的奇怪,徐朝宗从很小的时候就表现出比同龄人稳重的一面,再加上他成绩优异,很多时候,夫妻俩甚至都有点儿怕这个儿子。想到接下来要跟儿子说的事情,徐父也拿不定主意了。   “什么事?”徐朝宗铺好被褥后,疑惑地看向父亲。   “就是……”徐父支支吾吾了一会儿,最后关心儿子的心情占据了上风,他从口袋里摸出手机,调到相册界面,递给徐朝宗,“你先看看,看看怎么样。”   徐朝宗压根就没怀疑什么,接过手机。   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像素模糊的照片,照片中是一个全然陌生的年轻女人。   顿时间,徐朝宗脸色微变。   他本来就聪明,现在看到这照片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似乎多看一秒,都是对感情的一种不忠与亵渎。   他移开视线,好像手机烫手般扔在一边的椅子上。   徐父怎么也没想到儿子的反应这么大,他也急了,赶忙说道:“这是王婶家的外甥女,跟你同龄,比你大几个月,这姑娘挺不错的,王婶的意思是说……”   其实也是徐朝宗没回味过来,这辈子跟上辈子已经完全不一样了,上辈子他很早就跟孟听雨确定了恋爱关系,也没想过要瞒着,那在他有感情稳定的女朋友时,父母当然不会担心着急。   这辈子他一直都是单身,这马上就要毕业,都是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了,一直没有女朋友。   在亲戚朋友中,他就显得比较突兀了。   时间长了,徐父徐母也开始焦急:他们家儿子没问题啊,一表人才,还是名牌大学的学生,怎么就找不到对象呢?   “别说了。”徐朝宗无奈地捏了捏鼻梁,语气低沉地说,“也不用想着给我介绍女朋友。”   徐父见儿子这般模样,试探着问道:“那你是有喜欢的人?”   这话一出,徐父自己一张老脸就红了。   他都这把年纪了,还要问儿子这样的问题。   早知道儿子会这样的抗拒,他就让妻子过来问了。   “嗯。”   这会儿不自在的人变成了徐朝宗。   他总觉得,感情这方面的事,他可以跟王远博说,也可以跟殷明说,但跟父母说,总觉得怪怪的。   不过即便再别扭,有的事情还是要提前说好的。   “您跟妈就别想着给我介绍女朋友,以后别这样了。别浪费别人的时间。”   徐父点了下头。   沉默无言地走出房间,十来分钟后,他又折返回来。   外面下起了雨,雨声风声正在拍打窗户。   徐朝宗都已经准备上床休息了,没想到他爸又来了。   正感到无奈时,下一秒,他爸掏出存折的动作令他整个人都愣住。   “这是我跟你妈存的钱,不多,本来准备在这边给你买套房子的,但你之前说你想留在燕市……”徐父将存折放在一边的桌子上,“这钱你自己拿着。”   能够说这些话,已经是徐父的极限了。   说完后,他转身要走,都已经走到门口了,想到什么,又问儿子,“你喜欢的那个姑娘哪里人?叫什么名字?”   徐朝宗没说话,眼里似乎带了些想念,看向窗外。   徐父不明所以,以为儿子不想说,也不再勉强,走出房间,顺手带上了房门。   屋外雨声不断。   徐朝宗拿起了那张存折,躺在床上,双手背在脑后。   闭着眼睛认真倾听外面下雨的声音。   他其实之前忘记告诉她了。   当他在国外水土不服又失眠时,他总会打开窗户,在雨声中会逐渐入睡。   只要这个世界还在下雨,他就不会放手。 第106章   时间过得很快, 孟听雨在英国的学习也快告一段落了。   临近回国,她也想要给家人朋友们准备一些礼物。跟室友在外面血拼了一天,才将东西买齐全, 准备离开时, 室友被一间具有特色的小店吸引了目光, 两人走了进去。   孟听雨很喜欢这样的小店,每一件工艺品都充满了当地特色,令人目不暇接。   最后她的目光定格在造型别致的领带夹上。   有些物品有着特定的对象,比如孟听雨在看到跟篮球有关的东西时, 她首先就会想到弟弟一鸣,在看到颜色鲜艳的丝巾时, 会想到爱美爱俏的姑妈,同样地,在看到这个领带夹时, 首先闯入到她脑海中的人是徐朝宗。   这个领带夹很适合他。   跟他前世的正装风格很相配。   设计并不复杂, 相反简单到几乎干练。   她却不知道要不要买下来送给他。迟疑了许久, 还是室友叫她, 她才匆忙将这个领带夹放下,心不在焉地跟着室友身后上了车, 从这里到公寓,相隔一个区,一路上她都在想那个领带夹。   直到下车时, 她突然在想:这又是何必呢?   “雨欣,你先回去,我还有点事, 办完了就回来。”   说完这句话, 这次她没再犹豫, 重新上了车。   从一个街区到另一个街区时,她看着窗外一闪而过的建筑物发呆。很久以前,她看电影时总会有这样的感悟,为什么男女主角要等生离死别的那一刻才明白自己的心意,为什么一定要等到要错过时才看清自己的心。   但其实这种感悟放在她身上也不太合适。   因为她跟徐朝宗之间是不会错过的,正如他所说的那样,他绝不会放手。   没有人比她更清楚他的坚韧,他的执着。   所以在那天争吵之后,关系都即将明朗化时,她止步不前,她也没有“错过”的心情。   重新回到那间小店时,她都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她所中意的领带夹已经被人买走。   这实在正常,世界瞬息万变,没有什么人什么事物是一直在原地停留等着她。   除了……   当她步伐放慢来到货架前时,看着还躺在天鹅绒布上的小东西时,她都不由自主地笑出声来。   最后她将它买了下来。   因为她也不确定,等到她再过来时,这个东西还会在这里等她。   孟听雨带着很多礼物回国了。   这天很热闹,姑妈一家都来了,令她意外的是,一鸣居然带来女朋友一起过来吃饭。   姑妈笑得合不拢嘴,显然对一鸣的女朋友也喜欢到了极点。   孟听雨看着这个完全陌生的女孩,陷入了沉思中,趁着大家没注意的时候,一把薅过一鸣,姐弟俩在阳台上聊天谈心,“怎么认识的?”   她是从上辈子重生而来的。   一鸣上辈子的女朋友、未婚妻跟老婆都不是这个女孩子。   她跟一鸣关系亲近,绞尽脑汁地想,也没想起前世有这样一个女孩子出现在一鸣的生活中。   还以为是哪个环节出了错误。   一鸣晒黑了很多,黝黑的脸上满是羞涩,“我同学啊……其实我追了她很久,反正就是这样子啊!我靠我的诚心打动了她,上个学期她跟我说试试,那就试试呗。”   “姐,我可不是有意瞒着你啊!是你在那边太忙,跟这边又有时差……”说白了,他就是不太好意思跟姐姐说。   章一鸣最盼望的事就是上大学,因为这也意味着他有了恋爱的自由,只是他怎么也没想到,从大一到大二,他单了好长时间。他对现在的女朋友也不是一见钟情,两人也是在偶然之下逐渐相熟,时间长了,章一鸣也悄悄地喜欢上了她。   其他人可能都没章一鸣的套路多。   他是从小就看着那些男生为了追姐姐花样百出。即便没吃过猪肉,也总见过猪跑。   皇天不负有心人,他终于等到了喜欢的女孩子的一声“好”。   孟听雨:“……”   一鸣喜欢的人,她当然也会喜欢。   尤其是这个女孩子还这样的温柔这样的可爱。   只是,她也会不可避免地想起前世的弟妹,一直到她下楼倒垃圾时,她还是会有这样的遗憾——如果按照这样的轨迹发展下去,那她很喜欢的小侄子还会出生吗?   刚扔了垃圾,就看到了不远处的徐朝宗。   她知道他是来找她的,但走到他面前时,还是忍不住调侃了一句:“来遛狗?”   徐朝宗两手空空,也没牵着狗,他笑着回道:“遛我自己。”   没狗可遛,只好遛他自己。   他知道她今天回来,本来想开车去机场接她,最后还是作罢。   忙完了手上的工作后,又实在想来见她一面,干脆开车过来,或许是他最近的心得感悟都不错,所以他准备走时,她下楼出来了。   他们这段时间联系也不少。   只是始终少了一点契机,在发生争吵的那一天,契机是有了,可两人都筋疲力竭。   徐朝宗不着急,孟听雨也不着急。   他们前世纠缠了十八年,如今的几个月,相较起未来漫长的岁月,实在不值得一提,而他们也需要一点时间来恢复力气。   天气还算不错,孟听雨正好要去买水果,跟徐朝宗并肩走在这条她走了很多年的小路上,悠闲自在地聊天。即便国外再好,真正能给她带来归属感的始终还是这座城市。   自然而然地就提起了一鸣的女朋友,她面露苦恼之色:“你说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错误,我一直以为一鸣这辈子也会跟柳柳在一起的。现在看到他喜欢上小陶,就觉得挺奇怪的。”   徐朝宗手插裤袋,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上辈子不可能照搬到这辈子来。一鸣的境遇已经发生了改变,你想想看,他这辈子考的分数更高,上的也是更好的大学,他的朋友圈几乎都被打乱了,我寻思着他也不是什么封心锁爱的人,在大学里碰到自己喜欢的人这也很正常。一鸣的性格你也知道,他对很多事情都上心,喜欢上哪个女生,也必然是付出了真心。”   一鸣谈恋爱的事,徐朝宗也知道。   上个星期还撞见过一次,那时候他就猜到,她知道后肯定会感慨诸多。   “这辈子一鸣有他自己的缘分,小柳也是,她也会遇到别的人。”徐朝宗反过来安慰她,“也许他们这辈子还能再在一起,也许他们这辈子就只是擦肩而过的陌生人。听雨,其实你也知道,一鸣已经不再是上辈子的一鸣了,小柳也不是上辈子的小柳,可能他们的缘分就只有一辈子。”   现在的一鸣,有着更为光明的前途跟未来。   “走,带你去看看我新买的车。”徐朝宗说。   似乎是为了转移她的注意力,当然他也成功了,她诧异地说:“你终于买车了?”   “想着也需要一辆车,干脆就买了。”ͿŞĞ   他本来是不想买的,但想着她回国后,如果碰上天气不太好的时候,有车总比没车要方便得多。   徐朝宗带着她来了他停车的地方。   孟听雨远远地就看到了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停车位上。   直到走近了,徐朝宗在一旁温馨提醒她,“听雨,你看看车牌号。”   她这才看了一眼车牌,待看清后,瞪圆了眼睛。   燕ATY121。   车牌号居然是TY121!   “这是?”她转过头,一脸惊愕地看他,“怎么会是这个车牌号?”   徐朝宗失笑:“前段时间去摇号,正好摇到了这个,我当时比你现在还惊讶。没想到这辈子居然能摇到这个号。”   这件事可以追溯到上辈子。   上辈子他也是带着她去现场摇号,结果在他们前面的一个人正好摇中了TY121。   她当时都快羡慕死了,一直揪着他的衣袖懊恼不已,说如果他们早点起床过来的话,说不定摇中TY121这个号的就是他们了!   他也感到可惜。   这个号他也很喜欢。正好是她名字的首字母。   好在买车的喜悦,暂时压过了没摇中心仪车牌号的失望,这件事他们几乎都快忘记了,直到他前段时间摇号,当这个号属于他时,他突然有一种这可能就是命运跟他开玩笑的感觉。   在她还在他身边时,TY121就是摇不到。   在她不在他身边时,在他都没有预想到时,他摇中了这个号。   孟听雨围着这辆车走了好几圈,蹲了下来,看着这个车牌号,她也是五味杂陈。   “其实一切都重来了。”徐朝宗低声说,“你有没有想过,所有的人所有的事都重来了,没有重来的人反而是我们。”   也许重生本来就是个谬论。   只有他们两个人带着记忆而来,是从上辈子过来的。   其他的人和事都不是。   那究竟是谁重生了?   正如一鸣已经不再是上辈子的他,他上了另一所大学,认识了另外的人,那他还是上辈子的一鸣吗?   不是的。   本该跟孟听雨是全然陌生的盛韬、秦渡,这辈子也都认识了她从而悄然无声的改变了生活轨迹,他们也不再是上辈子的他们。   那么,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呢?重生的人是他们,没有重生的人才是徐朝宗跟孟听雨。   孟听雨想了想。   随着看到这个车牌号,她对于一鸣这辈子的恋爱对象不再是柳柳这件事,也彻底释怀了。   徐朝宗笑了一声:“当时摇到这个号时,就特别想发给你看,还好忍住了。”   现在正好可以用这件事来劝慰她。   孟听雨伸手,触碰这个车牌号。   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 第107章   车牌号事件, 给了孟听雨不少的感悟,她也开始放宽心,投入到了大四的实习生活中。   大四这一年实习, 她最后并没有选择董曼负责的周刊组, 带着一点儿挑战自己的心态, 经由董曼内部介绍,她来了记者部开始实习。由于她在繁锦兼职实习了几年,又作为交换生去英国学习过,到了新的部门后, 领导也给她派了不少任务,她也认识了志同道合的前辈, 从中学到了很多经验。   这一年,他们收到了前方的报道,从一月份开始, 在国内发生了大范围低温、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   孟听雨作为记者部的一员, 也被领导派着跟前辈们赶往中部地区。   她走得比较匆忙, 但也都宽慰了父母家人还有朋友, 包括徐朝宗。   徐朝宗始终不是什么心怀大义的人,他不关心这个世界如何, 他只关心他在意的人。   他一边看着新闻上对于雪灾的报道,一边又会暗自嘀咕,这样的任务为什么偏偏要让孟听雨一个实习生也跟着过去。   嘀咕归嘀咕, 但他也不会在孟听雨面前说些什么。   每天早上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看她所在的地区是什么情况。   前方杂事很多,孟听雨既要拍照向社里报道真实的情况,还得暂时充当志愿者帮助受困的群众, 大雪围困水电断缺, 还有大批的旅客被困, 有家不能回。她每天忙得连喝水的时间都没有,另外一个跟她同批进来的实习记者手上都生出了冻疮,难受极了,每天看着受灾的一幕一幕,心理承受都快到达了极点,对着孟听雨哭了几场后,擦擦眼泪又跟着前辈们一起干。   孟听雨都快忘记了时间在流逝。   她只能尽她所能,完成她的职责。   就在她都开始觉得难熬,好几次都忍不住给家里打电话时,徐朝宗跟着民间救援队来了。   在大雪围困时,徐朝宗穿着厚重的冲锋衣出现在她眼前时,她都没忍住,撇过头,掩饰了逐渐红了的眼眶。   徐朝宗喘着粗气艰难地趟着雪走过来,一手扶着树干,“别怪我,我天天早上醒来看着前方的报道,越看越害怕,让老王帮我找了个民间救援队我就跟着一起过来了。”   “害怕什么啊。”   孟听雨带着鼻音。   她这几天被传染了,也有些感冒,每天都昏昏沉沉的。   但她没办法离开,这边太缺人了。   几个前辈们也都在苦中作乐,没办法,这就是新闻人的使命。   不知道不是生病太脆弱的关系,在她看到徐朝宗的时候,她鼻子一酸,差点掉泪。   她根本没想到,在她每天发送平安的消息时,他竟然还要过来。   “不知道。”徐朝宗诚实地回答,“与其在燕市等着你的消息,还不如亲自过来看看。”   他就是这样的人。   一条报平安的消息,只能短暂地抚慰他,但随之而来的是害怕。   今天的平安收到了,明天的呢?后天的呢?   他甚至开始怀疑,她是不是为了安慰在这边等着的人,会适当地说一些善意的谎言。   她向来都是这样,为了不让别人担心,总是会忍耐着。   他只相信自己的眼睛,所以不想再猜来猜去,干脆过来一趟。   就好像前世时,她去灾区手机弄丢,他没联系到她时,明明有很多种方式跟她队伍里的同事联络上,但他也没有那样做。   那一刻,他只想来到她的身边。   孟听雨也不知道该拿徐朝宗怎么办才好。   她只能瞪了他一眼,又被前辈叫去帮忙。   徐朝宗也不是什么专业的救援队队员,他只负责出钱,让救援队带他来一趟。为了不给别人添麻烦,他也不会四处走动,但他的眼睛一直都跟随着孟听雨。   这是很奇怪也是很特别的体验。   因为两人专业不同,他几乎没有看她工作的机会。   除了前世那一次,但那时候他心思也不在上面,此时此刻竟然有了大把的时间观察她。   越观察,就越心惊。   他好像一直都是她生活的旁观者,他清楚地知道她上辈子的工作经历,但很少这般切身体会。她在家里一直都是被娇惯着养大,在这里却是什么脏活累活都愿意做,她是一个很感性的人,在看电影时都会默默哭泣,在这里,看到面对被破坏肆虐的菜地时痛哭出声的农民,她上一秒红了眼眶,下一秒又会继续有条不紊地投入到工作中。   在他看不到的地方,她一直都是这样努力地在生活,在工作。   这一瞬间,他突然就明白了,为什么当他说出那句话时,她开始觉得他面目全非。   晚上,孟听雨找来了冻疮膏,这是同事支援的。   她拉过他的手,仔细耐心地帮他上药,轻声道:“听这里的人说,冻过一次后,第二年还会再生冻疮,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原理,但你还是当心点,你这只手是要签很多项目的。”   徐朝宗的手背已经冻成了包子,毫无美感可言。   他凝视着她的面容,突然说道:“其实你错了,我也错了,你也不是什么需要别人去浇灌的花。”   孟听雨抬起眼睛看他,不明白他说这个是有什么用意。   “无论你跟谁在一起,你都会过得很好,你一个人也是。”他说,“也许他没我有钱,没我高。”   她噗嗤笑道:“徐朝宗,你好自恋。”   没见过会说自己有钱,说自己高跟帅的。   徐朝宗大笑:“想让你开心一点啊。”ͿŚǦ   他还记得,刚来时见到她时,她眉宇间都是满满的忧愁。   她在为这片土地担忧。   这一刻,他们彻底放下了所有的不开心,坐在临时搭建起来的集装箱屋子前,看着这雪夜,轻松惬意的聊天。   “为什么想到要过来。”孟听雨手里捧着热水袋,侧头看向他问道。   “放心,不会在今天告白,免得你又误会我趁人之危。”徐朝宗故意学着她的腔调说话,这是他最近的乐趣,“免得你又要问我,徐朝宗你赢了吗?”   孟听雨哈哈笑了起来。   这是这段时间来,她感到最放松的时刻。   没有想到,这样的时刻居然是徐朝宗带来的。   这也不奇怪,他们本来就认识多年。   “你这么记仇的吗?”她问他。   徐朝宗耸肩,“没办法,谁叫你总是揣测我,你从不以恶意揣测别人,却会这样对我。你对我总是不公平。”   后面这句话就是“控诉”了。   她的确对他不太公平,好像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恶的人。   “这次没有揣测。”她说,“就只是想问问你为什么想到要过来。”   她在这边一切都好。   但有时候也想听听他究竟想说什么。   “虽然我知道你会照顾好自己,但还是不放心。”徐朝宗说,“天天看新闻报道,也会忍不住在想,这该不会是假的吧。”   “咳咳!”孟听雨紧张地回头看了一眼,警告他,“这几天别说这种话,前辈们听到真的会很恼火,想打人的。”   徐朝宗果断地伸手在嘴边做了个拉拉链的动作,“行,我不说。”   两个人对视一眼,笑了起来。   孟听雨抱着热水袋,徐朝宗捧着一杯热茶。   这边供电不足,到了晚上也是一片漆黑。   周围的一切都很静,静到好像整个世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孟听雨叹了一口气,声音变得很轻:“我是真的很想开始新生活,所以选了跟以前完全不一样的单位还有工作。”   她一点儿都不想回到原点。   可最后,还是像地理老师说的,围绕一圈,最后兜兜转转,回到开始的地方。   “我知道。”徐朝宗看了她一眼,目光温柔,“如果没有我,你会遇到一个很合适的人。”   “那这个合适的人,今天会来找我吗?”孟听雨问道。   如果真的有这样一个人,他今天会冒着雪灾来找我吗?   他会一次又一次来找我吗?   他会找来时是为了跟我说一句吃饭了吗?   徐朝宗怔住。   他其实有感觉到她的矛盾与挣扎。有时候他都很想告诉她,听雨,别着急,慢慢来。ͿSǴ   徐朝宗永远都不会走。   他永远都会在这里等你。   他绝不会勉强你,同样地,也不会让你在回头的那一瞬间,找不到他。   他想当你的后背,一辈子的后背。   孟听雨问这个问题,也不是想要一个答案,她收回视线,低低地说道:“你不知道他会不会,我也不知道。”   “但我知道,有一个人一定会。”   他会像前世一样,排除万难来到我的身边。   徐朝宗还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即便是幻听,他也认了,他没再犹豫,他骨子里本来就是一个很勇敢的人,只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勇敢,在遇到她时,都会被百分之一的犹豫打败。   他伸出手,轻轻地握住她的。   力道很轻很轻,只要她想挣扎,很轻松便可以办到。   他从来都给了她选择的机会。   是选择爱他,还是选择不爱他,他都尊重。   这一次也是一样的。   他在心里紧张地倒数着。   孟听雨知道他的意思,她在他这里可以永远反复无常,可以前一秒说着动听的话,下一秒让他滚开。就好像,现在他牵着她的手,却根本不敢用力,他永远都会给她挣脱开来的机会。   可能是这个雪夜太过安静。   可能是他的手太过暖和。   她竟然完全不想推开他,徐朝宗知道吗?她在什么时候最勇敢,她在遇到他的时候,才是全世界最勇敢的那个人。她侧过头深深地看了他一眼,稍稍用力,主动跟他十指紧扣。   徐朝宗傻眼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这一切。   他看了看合握着的手,又看了看她。   终于是没忍住,狂喜之后,他竟然声音颤抖着对她说道:“快制止我。”   他的手竟然在发抖,他不敢相信自己还有这样好的运气,还能这样跟她牵手。   “制止你什么。”她也很想笑,却很骄矜地反问道。   “我竟然想捐钱了。”   短短七个字,孟听雨都能从中听出他满怀的惊喜。   毕竟,能让徐朝宗主动说出想捐钱这样的话……   那可真是太难了!   简直比登天还难呢。   孟听雨再也忍不住,放声大笑,笑得都直不起腰来。   徐朝宗也被她感染,他试探着将她带入怀中,抱得很稳。   两个人都穿得很厚,连拥抱都有些吃力,但不管再怎么吃力,他也永远都不想放开。   这个世界上当然有更轻松的一条路。   可依然有人执迷不悔,非要走更艰难的那条路。 第108章   徐朝宗在这边并没有呆很久。   一来, 他虽然不愿意给别人添麻烦,但他在这里也的确帮不上什么忙。JŞԌ   有时候帮不上什么忙,也意味着“添乱”。   二来, 他也有自己的工作要忙, 王远博跟殷明已经打来好几个电话催他赶紧回燕市。   这两个人都不相信徐朝宗跟孟听雨在一起了。   徐朝宗也懒得跟他们多费口舌。   这边是雪灾受灾区, 几乎所有的铁路都中断了,无论是生活上还是工作上,都不太方便。   民间救援队只是来送部分物资,他们还要赶着去别的地方, 不可能在这个地方停留太长时间。   徐朝宗只能跟着民间救援队上大路后再想办法回燕市,他依依不舍, 第五十次问孟听雨,“你真的要我回去吗?其实我也可以远程办公的。”JSĢ   孟听雨也没想到徐朝宗还有这样黏人的一面。   或许失而复得就是这个样子。   她想,也用不了多长时间, 他会恢复正常。   “是的。”她用力掰开他的手, 无奈道:“你在这里远程办公, 信号都很难找到, 这里大部分时候断电断水,你在这里能做什么?”   徐朝宗强调了一句:“我捐了钱, 这也是在帮忙,也是献出了我的力量。”   孟听雨被他这话逗笑,“是的呢, 捐了好大一笔呢!”   徐朝宗还是那个徐朝宗,他最后还是捐了一笔钱,但数目嘛……在一堆名单中根本就不起眼。   “没办法, 这是我目前的极限。”徐朝宗一脸正色, “而且我一直觉得, 先顾好自己,才能顾好别人,我的项目需要资金运转,我还要买房。”   他要做的事太多太多了。   还不如等到他以后有足够的能力了,再想办法回报一下社会。   至于现在,他还是先顾好他自己吧。JSĠ   孟听雨当然不会逼迫他做他不想做的事。   就像他前世已经富得流油,她也不会逼他非要捐钱为社会做贡献。   “回去吧。”孟听雨放轻了声音,“你再这样下去,柯语的男朋友都想找你拼命了。”   “这谁?”他茫然问道。   他一向是心里装不下与他无关的事的人。   到现在也没想起柯语是谁来。   “柯语昨天晚上跟她男朋友吵了一架。”孟听雨白了他一眼。   柯语跟孟听雨是同批进来的实习生,两人品性相投,已经成为了朋友,这段时间也都是睡一张床。记者部的同事都知道徐朝宗排除万难过来,前辈们见得比较多,是在故意调侃她,可柯语就不免拿徐朝宗跟自己男朋友作比较。   昨天晚上因为一点小事,柯语对着电话那头的男朋友破口大骂。   徐朝宗回过神来,如此评价:“无聊的年轻人。”   “反正你先回去吧。”孟听雨回头看了一眼这片受灾的土地,“我在这里呆不了几天了,昨天前辈们有跟我们说,可能要转移地方,去一趟山城。驻山城站的记者们人手不足,总部希望我们能过去帮忙减轻一下负担。你现在不走,总不可能跟着我们一块儿跑去山城吧?”   徐朝宗嗯了一声。   在这边看她工作了几天,他知道,她也有她的理想抱负。   既然知道她现在一切都好,他确实也该回去了。   哪怕心里再舍不得,也不愿意耽误她的工作。   徐朝宗趁着周围大家都在忙自己的事,没能忍住,伸手抱了她一下。   前世他们早就度过了热恋期,现在感情失而复得,倒也没有很腻歪,相反两人还很有默契,孟听雨的几个前辈都不相信他们才刚确定关系。   徐朝宗赶紧亲了她的额头。   气温很低,他的嘴唇是冰的,她的额头也是被冻得几乎都感觉不到什么温度。   “好好照顾自己。”他语气含糊地说。   这边条件有限,两人用的也都是同一款牙膏,带着很重的薄荷气息。   孟听雨点了下头。   远处都是看不到边界的一片白,徐朝宗用力地搓了搓手,将掌心搓热后,捧着她的脸给她取暖,他放轻了声音一句一句地叮嘱她,“你的行李箱里有热可可粉,记得冲着喝,我还给你放了几瓶橄榄菜跟老干妈,这边买不到什么,自己记得吃好点,我只找到了几个肉罐头,还有豆豉鲮鱼罐头……”   “这个天气衣服洗了也干不了,我给你买了几套换洗的保暖衣,你就别想着过水后再穿,这种时候就不讲究那些了。”   “还有,给你弄来了一双本地人做的棉鞋,样子不好看,但听说特别保暖,你要注意,别冻着了。”   孟听雨诧异地抬眼看他,“你哪里搞来的?”   铁路道路中断的地方,这些平日里再寻常不过的东西,现在都成了奢侈品。   徐朝宗生怕被别人听到了,压低了声音,“有钱能使鬼推磨。”   只要有心,自然想办法都能弄来这些东西。   虽然这句话很有道理,但这个节骨眼上孟听雨可不爱听这话,眼看着她皱了下眉头,徐朝宗又忙不迭解释道:“放心,正规渠道买来的,就是想让你吃好点,你看你瘦的。”   他来这边几天,知道物资紧缺。   这几天他也没歇着,这里瞧瞧,那里打听一下,最后买到了一些东西。   干脆都偷偷塞在了她的行李箱里。   他估摸着,她肯定是要跟前辈同事分享,也就想办法多买了点。   “知道啦。”孟听雨还是觉得很神奇,“你什么时候买到的啊。柯语到处问人,也没见到这些东西。”   徐朝宗只是笑笑。   他是个无趣的人,脑子里没多少浪漫细胞,现在想的也都是怎么让她吃好吃饱。   在他看来,什么浪漫什么煽情,都不如让她先吃好喝好来得实在重要。   孟听雨迫不及待,恨不得马上回屋子去看看自己的行李箱什么时候变成了百宝箱。   徐朝宗一把拉住她,“你早点忙完回来。我真的要走了。”   听到他这样说,孟听雨这才生出几分不舍的情绪来。   徐朝宗在这里呆了三天,除了工作睡觉以外,她其实也分不出多少时间给他,但只要她歇下来时,他就在他的视线范围内。   这三天他们也聊了很多,每天晚上这边都是停电状态,也没别的娱乐活动,两人只能聊天。   他会在她都不知道的情况下,突然给她烤红薯。   不知不觉地,这三天都过得好快,好像他昨天才来一样。   “嗯。”孟听雨低下头。   徐朝宗轻笑一声,见没人看他们这边,他才凑过去,低头,偷偷地亲了她好几下。   冰天雪地间,亲吻并不是想象中那样唯美的事。   他很快地就放开了她,最后伸手为她拂去了头发上的雪花,叹了一口气:“这次是真的要走了。”   “等等。”徐朝宗想起了一件事,又警惕地看她,“不会等我走了,你发现你只是一时头脑发热吧?”   一时头脑发热。   是的。   徐朝宗就是这样想的。   不然他想不出还有别的原因,能让她这样快地答应他。   他知道她是个很感性的人,看到他大老远的过来,各种情绪上头也不是不可能。   那他走了呢?   这边又这样的寒冷。   孟听雨:“……”   她转身想走。   徐朝宗不让她走,还是想得到她的一个承诺。   “那你想怎么样呢?要不要给你写一张具有法律效应的字条?”她耐着性子问他。   “你非要给我写,也可以的。”   这一路他也是各种患得患失,哪怕真的牵到她的手,他的心里还是充满了各种不确定。   总担心醒来这一切都是他的一场梦。   孟听雨拿出手机,四处溜达溜达,终于找到了有信号的位置,发了一条好友动态。   她的好友动态可能一年才会发一次,便显得很珍贵了。   那是一张照片。   是柯语偷拍后传给她的。   在大雪围困之时,徐朝宗为了逗她开心,给她堆了一个小雪人,两人蹲在这小雪人面前正在说笑,他目光专注地盯着她,她含笑用手指去戳雪人。   这么多年。   徐朝宗只用这样的眼神看过孟听雨。   他的世界很大,大到他想冲到最高峰。   他的世界很小,小到从始至终也只有她。   孟听雨上传了跟徐朝宗的合照,立马就在同学范围内引起了一小波轰动。   大部分人的中心思想只有一个——居然是他??   小部分人的中心思想是——终于是他了!!   徐朝宗强势地挤在她身边,学着她的样子,高举起手机,满意地看着信号格,也发了好友动态用上了这张照片。   这几年来,徐朝宗从来都没掩饰过自己的感情,就连他们本系的人都知道,徐朝宗是铁树开花,喜欢上了孟听雨,可惜他有情她无意,只能成为失意人,捧着花都没办法凑到她身边去。万万没想到的是,他现在毕业了,居然还真的追到了她,令多少人跌破了眼镜。   这一天,殷明也终于更改了自己的网名——   徐老狗今天终于脱单了!   ……   在孟听雨眷念又不舍的遥望中,徐朝宗跟着民间救援队踏上了回程的旅程。   这几天他拍了不少照片。   这会儿坐在车上,反复用指腹摩挲手机屏幕。   他一早就将自己的屏保换成了两人的合照。   “这就是你爱人?”救援队里一个稍微年长的男人凑过来,好奇问道。   这几天大家都忙,救援队更是,他们虽然是民间组织,一个个却都是很有能力的人,一落地便开始投入到了紧张的工作中去,直到这会儿要走了,才有闲心思聊天。   徐朝宗嗯了一声。   是的,这是他的爱人。 第109章   徐朝宗这一路回燕市也很艰难。   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在经受着这一场雪灾带来的危害, 好不容易挤上了列车,又在车站滞留了快半天,火车才缓慢地开动。前世也曾经有过这场雪灾, 但那时他跟她都在燕市, 他们都是通过新闻才能窥探一二这场灾难对整个国家来说损失有多严重。   这辈子, 她正在亲身体会。   而他作为旁观者,或者说其中一员也体验到了其中的艰难。   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   虽然两人已经确定了关系,可现在交通受阻,信号也时有时无, 她更是忙碌,一天下来可能就只能发几条消息。   徐朝宗排除万难来到灾区找孟听雨这件事, 该知道的都知道了。   孟听雨的家人们反而都不意外。   孟母这样跟丈夫感慨:“果然,我就知道她喜欢小徐。”   她最了解女儿,虽然不太明白那段时间女儿在挣扎什么, 在纠结什么。   可她知道, 她的女儿一向都特别勇敢, 终有一天, 女儿还是会选择她心里的那个人。   孟父却有着不一样的角度,他掐着手指算了算, “那小徐是什么时候有的心思,该不会是那次来送手机开始的吧?”   夫妻俩面面相觑。   徐朝宗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过来,还是来给孟父送手机。   可那都是多久以前的事了?   徐朝宗回到自己的出租屋时, 有他家钥匙的王远博跟殷明以最快的速度赶来。   “真的?”   “真的吗??”   王远博跟殷明齐齐看向徐朝宗。   徐朝宗双腿交叠,瞥了他们一眼,“要不要我给她打个电话你们听听?”   还没等这两个人点头, 徐朝宗想起什么, 脸色微变, 跟撵鸡赶狗一样,冲他们随意挥了挥,“走走走,你们很闲吗,项目不做了?”   他也是后知后觉。   他给听雨打电话,凭什么要让他们这些人听到?   王远博:“?”   你当初找我咨询感情问题的时候可不是这种态度啊!   殷明颇看不上眼的摇头,“早就知道你不是个东西了。”   徐朝宗起身来到落地窗前,虽然他回来了,可还是会担心她在那边的情况。   在他回来燕市的时候,她的确跟着记者部的同事们去了山城。JŞǤ   山城的情况也不容乐观,有几个驻站记者都倒下了,孟听雨他们到来后立马顶上,冬天昼短夜长,还没到傍晚时分,天色就暗了下来。每当这时候,孟听雨跟柯语就四处找信号满格的地方,主要还是跟家里人以及男朋友联系。   “今天见到了几个领导。”孟听雨语气难掩兴奋,“有个领导还是我们的校友,不过她是好多年前的那届学生,她还夸了我!”   徐朝宗忍俊不禁,“夸你是应该的。”   毕竟他很少见到这样傻的人。   自己都还是实习生,菜鸟一个,偏偏要往前方冲。   可他也得承认,在前方报道的她,眼神坚韧,好像浑身都散发着光芒。   “我怎么觉得你在阴阳怪气。”她语气突然危险起来。   “冤枉。”他失笑,“你看我有这个胆量吗?”   他每天都想问她什么时候回来,又怕她烦,只好祈祷这次雪灾尽快过去。   孟听雨在电话这头轻哼一声。   徐朝宗给她买来的这些吃食,仿佛在记者部的几个人身体里注入了灵丹妙药。   她一点儿都没藏私,现在条件太困苦了,他们毕竟是一个团队,当然是要并肩作战。ĴSĠ   当然,她在行李箱里找到了几颗巧克力……   这就得藏着了。ͿŠG   在感觉到很辛苦的时候,嘴里含着他不知道从哪弄来的巧克力,好像也没那么累了。   “徐朝宗。”她喊了他一声。   “在,怎么。”   “其实,不管你有没有过来找我,最后结果都会是这样的。”很多事情她已经想通了,只是在见到他趟过雪来到她面前时,她才骤然明白,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徐朝宗听懂她的话,倏然握紧了手机,故作严肃地说:“感觉你是有组织有目的的,整天骗我忽悠我要捐钱。”   她噗嗤笑了起来,“这次捐多少?”   “说一句,我多捐一百。”   “一百五。”   他装模作样地跟她讨价还价:“一百二,不能再多了。”   孟听雨也得承认,这样跟徐朝宗通电话,对于明天要做的事,她也觉得没那么累了。   她突然也很想回家了。   想回去抱抱爸爸妈妈,想见见徐朝宗。   一直到二月份,孟听雨才跟着前辈们回到了燕市。   没几天也要过年了,由于今年的一场雪灾,徐朝宗跟父母商量之后,决定等过了十五他再回去。孟听雨跟徐朝宗恋爱的事情也没瞒着父母,最开心的人莫过于孟丽珍了,知道徐朝宗今年要独自留在燕市过年,想着关系都这样亲近了,征求了孟听雨还有孟父孟母的建议后,大年三十这天,也叫来了徐朝宗一起过来过年。   当然徐朝宗并不是以孟听雨男朋友的身份而来,毕竟他们才确定关系没多久。   他跟章家有着不一样的关系,早就建立了人情往来,而且,也确实是他下了一番功夫,一鸣才能考上更好的大学,孟丽珍邀请他来吃年夜饭也很正常。   徐朝宗反而不好意思了。   一直在问孟听雨,他要不要过来。   孟听雨被他反复无常又扭扭捏捏的态度弄得都烦了,发了“爱来不来”四个字后就将手机扔在一边,专心跟一鸣两个人贴春联。   两家关系亲近,每年过年都一起过,今年也不例外。   徐朝宗过来的时候,孟听雨正踩在椅子上举着对联在找角度。   本来是章一鸣贴的,但他总是找不好角度,孟听雨也实在是烦了这蠢弟弟,一把推开一鸣自己上。   章一鸣敢怒不敢言,只能缩着脖子站在一边。   “徐老师……”章一鸣见徐朝宗来了,赶紧喊了一声,算是打招呼。   “歪了没?”孟听雨扭头来,看到徐朝宗,直接问他。   在徐朝宗看来,这就属于危险动作了。   他总觉得,她站在椅子上都是摇摇欲坠,好像下一秒就要从上面摔下来。   “听雨,你下来。”徐朝宗叹了一口气说,“我来贴。”   说完后,他又上前,伸手去扶她的腰身。   如果不是在一鸣面前,如果不是在章家门口,他都想直接拦腰抱她下来。   章一鸣努力憋住笑意,还是没忍住,嘀咕了一声,“姐,你比我贴得还歪呢。”   孟听雨狠狠地瞪了章一鸣一眼,却还是从椅子上下来,将舞台让给了徐朝宗,叮嘱了一句,“你也当心点。”   往年在老家也都是徐朝宗贴对联,他个子高,站在椅子上,很轻松地就能将对联贴准。   “怎么样,功夫没倒退吧?”他还很得意很幼稚地回头问她一句。   孟听雨:“也不过如此啦。”   徐朝宗的手上也沾上了不少浆糊,跟着孟听雨进了洗手间,他看了她一眼,想起曾经的某件事,语气很酸的问她,“现在可以帮我把袖子卷起来了吧?”   孟听雨:“……”   她微笑着上前,帮他把袖子卷到手肘,故意刺他一句,“你等下吃饺子记得多蘸点醋。”   最好捧着醋缸狂饮。   什么叫陈年老醋成精,这就是了。   徐朝宗一把拦住她,洗手间的门关着,外面很热闹。   厨房里孟丽珍跟孟母在忙着备菜。ĴŠԍ   章父跟孟父也在阳台在剁骨头。   这一方小天地只有他们两个人,怕一鸣会突然闯进来,徐朝宗伸腿,抵住了本就关上的门。   “王远博跟殷明说晚上去放烟花。”他低声说。   其实这件事是他的提议,王远博跟殷明也想亲眼看看,他是真的跟听雨在一起了。   孟听雨也有些心动,她也没迟疑,点了下头,“好。”ͿŞԍ   他们重生回来也很不错,现在燕市还没禁止放烟花炮竹。   徐朝宗也不意外她的回答,她本来就对这种事情感兴趣。   他们虽然确定了关系,可她回来后也忙,这几天他们见面的次数也不多,每次都很匆忙。   两人一阵沉默,徐朝宗试探着伸手,抱了她一下,见她没反对,才将她抱得更紧,下巴抵着她的发顶,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道:“没吃醋。”   孟听雨想抬起头,正好撞到他的下巴。   听到他的闷哼声,她回道:“你可不像没吃醋的人。”   如果真的没吃醋,这件陈年烂谷子的事早就忘了,哪里还会见缝插针的酸上一句呢?   徐朝宗也不反驳。   吃醋也不丢人。   他以前没资格,现在有资格了,多吃点醋,又有什么关系呢?   有的人倒是抓心挠肝地想吃醋,但有立场有资格吗?   有长辈在,两个人还是不敢太放肆,徐朝宗也不是那种追求别样刺激的人,只是抱着她他就很满足了,聊了些有的没的后,就松开了她,两人若无其事地从洗手间出来,还好没有人注意到他们在洗手间里呆了近十分钟。   对徐朝宗来说,孟父孟母都是他的父母,姑父姑妈也都是他的亲人,在座的都是他多年的亲人,在重生前,他跟他们吃了很多顿年夜饭,这一顿也没什么稀奇的,所以全程他表现得都很坦然大方,该吃就吃,该喝就喝,以致于长辈们反而有一种错觉:小徐什么都好,吃苦耐劳又能干,但会不会太自来熟了一点??   吃完年夜饭后,徐朝宗跟孟听雨要出去买烟花。   身为姐姐的跟屁虫,章一鸣也嚷嚷着要一起去,不止如此,他还要叫上他的女朋友,表面上徐朝宗很大方地点头答应了,但趁着章一鸣去洗手间时,他果断拉上孟听雨飞快地逃走。   开什么玩笑。   如果可以的话,他连王远博跟殷明都不想叫。   坐在副驾驶座上,孟听雨笑话徐朝宗,“一鸣在家里要气死。”   “那没办法。”徐朝宗发动引擎,语气无比坦然,“电灯泡能少一个是一个。”   而且听雨对一鸣的女朋友很好奇,很感兴趣。   如果一鸣带上他女朋友过去,那她的注意力就全被吸引过去了。   事实证明,有预谋的放人鸽子会受到惩罚。   徐朝宗带着孟听雨来了附近的超市闲逛,两人本来就在一起很多年,此时此刻推着购物车,你一句我一句商量着晚上吃什么,落在旁人眼里,这就像一对感情很好的新婚夫妻。   察觉到一股强烈的视线,徐朝宗先抬起头来,看向不远处独自推着购物车而来的秦渡。   情敌见面,分外眼红。   徐朝宗本来以为自己看到她以前的男朋友时,或多或少都会得意:路人甲也可以当男主角。   但当这一幕上演时,他的心情可能比秦渡还要糟糕。   他真诚地盼望,这辈子都不要再见到这几个人。   孟听雨还在注意着酸奶的日期,扯了扯徐朝宗的袖子,说道:“你快伸进去把最里面那板酸奶拿出来,这个日期好像不太新鲜了。”   扯了几下,他都没反应。   她抬眸,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看到了站在酒品货架前的秦渡。   秦渡脸上惊愕的神情已经恢复自然,甚至还很礼貌地冲她颔首,此处无声胜有声。   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巧合呢。他是在回老宅的路上,看到了徐朝宗的车,这个车牌号太好记,鬼使神差地,他竟然在前方掉头,跟着这辆车驶入了地下停车场,就好像一个可笑的窃贼,跟在他们身后。   也许是想让自己死心。   但死心又怎么可能是那样简单的事。   孟听雨再见到秦渡,早已经没了特别的感受。她迟疑了几秒钟,出于礼貌,也点了下头。   她更注意更在意的是徐朝宗此刻的反应。   余光中,她看到徐朝宗握着购物车把手的手攥紧了,又放松,好像要松开。   她猜,他应该也想做一些类似宣誓主权的动作。   但他迟疑了,犹豫了,最后放弃了。   徐朝宗是一个会面对情敌心软的人吗?当然不是,如果可以,他甚至想一挑三,干脆把这三个人都同时解决,别总是躲在阴暗的角落讨嫌,等待着重现天日。   那他在犹豫什么呢,他只是不想做任何可能会令她反感为难的事。   他会吃醋,会患得患失,会愤怒,但他理解她,他知道,她曾经真的喜欢过秦渡,即便今时今日已经没了感情,但当初的心动是真的,他不想让她为难,更不想让她不高兴。   孟听雨在心里叹了一口气,明明知道他有多狡诈,但这一刻他又有点可怜可爱。   她将酸奶放进购物车里,无比自然地伸手亲密的挽住他的臂弯,抬眸看向他温声说道:“我还想买点水果,王远博他们想吃什么?”   徐朝宗愣住。   低头看她挽着他臂弯的手,回过神来,没能克制住,眼里泛开笑意。   “谁管他们吃什么。”他说,“走,买点你爱吃的水果。砂糖橘还是别买了,你今天吃了好多。”   “我哪有吃很多,明明是我在剥,你在吃好吗?”她不客气地辩驳。   两个人将一小篮筐的砂糖橘都吃了,凭什么说她吃得多。   两人推着购物车,要往水果区,也会经过秦渡所在的地方。   秦渡并没有叫住她。   任由他们擦身而过,偏过头看向货架上的稍显廉价的红酒,内心一阵怅然若失。   现在角色对换,他才知道,当时的她也像此刻一样,其实她并没有给旁观者任何希望,她从始至终看向的都是她当下正在爱的人。   那他当时究竟在做什么?那徐朝宗呢,他也会走上他曾经走过的那条路吗?   患得患失、怀疑、冲动、易怒。   最后犯错。   徐朝宗面上看着还好,实际内心狂喜不已。   他表达喜悦的方式很粗暴——要搬空水果区的所有水果。   这会儿看向他平日里退避三舍的榴莲,竟然也觉得可爱起来,还问她,“要不要买个榴莲?”   等提着买好的东西上了车后,徐朝宗才是解开了封印,他一把握住她的手,目光炯炯地看她,好像中了什么大奖一样,怎么也舍不得移开视线,就想一直看着她。   “干什么啊。”孟听雨憋住笑意,故作不解地看他。   “有点开心。”他诚实地回答。   岂止是有点开心。   恨不得拿个大喇叭嘶吼几声。   直到现在,他才终于有了一点实感,她真的再次看向了他,这不是梦。   “我知道他在想什么。”他又说,“他一定在想,我就等着你犯错。”   有时候,情敌之间互相最为了解。   他只需要轻轻一瞥,就能看穿秦渡的心思。   “那你会犯错吗?”她好整以暇地问他。   “会,是人就会犯错。”这一点徐朝宗都不避讳,他是人,最为普通的人,漫长的余生中怎么可能不犯错呢,“比如,我现在就想打开车窗户散味,可能会让你受会儿冻。”   从很早以前,他就知道,他这样的人,人生中是不允许出错的。   前世,他犯了错,所以他的婚姻以完败收场,他也留不住她。   这辈子,他能有第二次机会,不是老天爷给的,也不是他自己争取来的,是过去十八年的感情它并没有完全熄灭,它还残存一丝火种,她想看看,这一次还会不会像当初他们相爱时燎原。   孟听雨:“……”   “徐朝宗,你知道他在想什么,那你知道我现在在想什么吗?”她问。   徐朝宗沉思几秒钟,厚颜无耻地凑上去,在她的侧脸上亲了一下,“知道,等下就把红包给你。”   他估计她都惦记一路了。   怎么会有人这样喜欢收红包拆红包啊?   她满意点头,“知道就好。”   这是他们家的习俗,吃年饭的时候都会给晚辈红包。   今天姑父姑妈给了徐朝宗红包,她爸妈也给了。   她就等着看他什么时候能自觉把红包给她。   “别整天去琢磨别人想什么。”   徐朝宗都被她这副模样逗笑,他伸手,轻轻地捏了捏她的脸,“放心,一天二十四小时,一大半时间我都在想‘孟听雨在想什么’。”   “我想什么才重要。别人想什么不重要。”   所以,别犯傻,徐朝宗。   车辆缓缓驶出停车场,今天天气不错,阳光也好。   ……   接到王远博跟殷明后,四个人来了近郊。   这边有很多人都在准备放烟花,原本就不大的小公园,到处都是人。   孟听雨小时候放炮竹时不小心被炸过,现在也不敢去点烟花,只能缩在徐朝宗身后,徐朝宗很享受这样的时刻,将她牢牢地护在身后,从一堆烟花里,挑了小孩子都敢玩的满天星给她。   殷明跟王远博看徐朝宗这恋爱的嘚瑟模样都有些眼热。虽然看起来很蠢,但徐朝宗都如此乐在其中,想必这滋味也很好吧?   徐朝宗恋爱起来是什么样子呢?   幼稚得不得了。   他明知道她害怕,打开打火机时会故意将打火机凑到她面前,吓她一跳后大笑。   “你有没有看到。”殷明突然对身旁的王远博说,“孟听雨手里其实牵着一根牵引绳。”   不管是前世还是这辈子,在其他人眼中,徐朝宗是严谨自律的人,好像在这个人身上就没有孩子气的一面,他也早早地就学会了所有的事情都自己承担。父母爱他也怕他,他也没多少朋友,后来也成为了令人畏惧的徐总,可他在孟听雨面前时,就永远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男人。   会吃醋,会孩子气,还会得意炫耀,还会很贱地故意惹她生气,等她真的生气时滑跪比谁都快。   总之就是一个字。   贱。   王远博面无表情地说:“看到了。”   这个晚上,孟听雨也累了,徐朝宗送她回家时,她窝在副驾驶座上,陷入了沉睡中。   徐朝宗放慢了速度,停好车,这才凝视着她的睡颜。   从她的眉毛,视线一点一点地下移,滑过眼睫毛、鼻梁,最后停留在唇瓣上。   车内开着暖气,温暖也干燥,他喉结滚动了一下。   他今年多少岁?   厚脸皮一点的说法是二十二岁,正值血气方刚的年纪,冲动一点也没什么的吧?   谦虚内敛一点的说法是年过四十,都这把年纪了,还矜持什么呢,说出去都会让人笑掉大牙,这样犹豫不决,算哪门子的成熟男人?   这样想着,他解开了安全带,凑了过去,仗着优势,很轻松地就吻到了她。   孟听雨从睡梦中惊醒,下意识地开口,正好被他趁虚而入。   唇齿相依,辗转反侧。   她在短暂的惊吓之后,鼻间都是熟悉的气息,轻笑一声,干脆探出手抱住他的脖子。   徐朝宗受到鼓励,更深入地探索,对他而言熟悉却又陌生的领域。   外面爆竹烟花声不断。   新的一年也到来了。 第110章   今年情人节跟春节挨得很近。   可也很不巧, 因为情人节在初八这天,正好各个公司企业复工,孟听雨也要上班。   她早就准备好了礼物, 那是她从英国带回来的领带夹。虽然当时她看到这个领带夹时, 首先想到的人是他, 但回国时,反而没有第一时间给他。   现在所有的一切都已经尘埃落定,她也可以将这份礼物送给他。   情人节,哪哪都堵车, 考虑到出行方便的问题,徐朝宗今天并没有开车, 两人乘坐地铁去往商圈,车厢里也是人挤人,好在徐朝宗有着身高优势, 很轻松地就在拥挤的车厢里圈出一小块地方, 将她护在其中。   她靠着他的胸膛, 感到安心。   反正只要有他在, 她也不会担心坐错站,更不用担心有谁会踩到她挤到她。   他一低头, 正好下巴就抵在她的发顶。   这样的时刻如此寻常,可也让他的心跳加快。   孟听雨昏昏欲睡,今天一大清早就起床, 午睡也没睡多久。   不过有的人太在意复合后的第一个情人节,她也只能舍命陪君子了。   徐朝宗也知道她今天上班累,本来是打算带她去餐厅吃饭的, 连位子都订好了, 但看着她难掩疲倦的神情, 临时改变了主意,今天之所以重要,不是因为是情人节,而是她在他身边,重要的是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就够了。   他带着她回了他租住的地方。   屋子不大,也就两室一厅。   他蹲下来,为她换上新的拖鞋,拉着她让她坐在沙发上,一字一句的叮嘱她,“我出去买点菜,你就在这里休息,如果想睡觉,就去房间,放心,我比你更讲卫生,床单被套都是前两天换的。”   她唇角扬起,却在听到某句话时,轻哼了一声,“什么叫你比我更讲卫生?你说清楚。”   “事实。”他抬起手摸了摸她的头发,“你自己坦白,你几天前洗的头。”   “那你在地铁上还一直闻。”究竟是谁比较恶心。   他失笑,“我有一点特别的癖好。好了,我得早点出去了,不然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吃上饭。”   等他走后,孟听雨才有空观察他的居所。   这是她第一次过来,这里的一切摆设布置都很符合徐朝宗的风格,几乎没有多余的东西,她探头探脑,抱着抱枕来到他的卧室。   她抿了抿唇,果然,又是条纹的床单被套。   他有一点点条纹控。   当然,这一点不会在穿衣上体现。他的睡衣是条纹的,床单被套也是,包括桌布也是。   在喜好方面,他也是相当固执。   房间不大,只有一张单人床,一张床头柜。   原本梦幻的大飘窗上什么摆设都没有,光秃秃的。如果是她,她会在这里装上飘逸的窗帘,再铺上厚厚的垫子,等天气很好的时候,还可以坐在上面晒太阳。   绝对不会像他这样白白浪费了一个大飘窗。   次卧更小,只能摆下一张书桌跟椅子,书桌上是他的笔记本电脑,一旁放着几本专业书。   整个屋子里满是徐朝宗的痕迹。   她甚至觉得,她可以参加什么节目,不需要任何人提示,她一眼就能认出哪一间是他的房间。   她没了探索的兴趣,来到厨房,打开冰箱,一点儿也不意外,他自己一个人住,基本上很少下厨,冰箱里的东西也少得可怜。拿起一袋吐司面包,认真地看了眼标签,今天是保质期的最后一天。   “……”   他还好意思说他比她讲卫生懂生活?   她至少不会将吐司放到快过期还没处理。   思来想去,她也决定为今天的情人节做点什么,拎着这袋过了零点就过期的吐司来到厨房。流理台几乎一尘不染,让她的心情很好,按照记忆里的步骤,将鸡蛋打散混合牛奶,吐司浸透了蛋液,打开燃气灶,小火慢煎吐司,没一会儿,厨房里都飘散着香味。ɈSǤ   她怡然自得。   她也享受这样的时刻。   徐朝宗很快回来,手里提着大袋小袋,放在玄关处,换了鞋子来了厨房。   明明听到了他的脚步声,她也没回头,正在专注手上的事。ĴŞĜ   他来到她身旁,见她认真地在吐司片上用番茄酱画出一个爱心来。   要不是位置有限,她还想写下XU。   他能在这样的时候出去买菜,那她当然也要给他一点惊喜。   “尝尝。”   她将盘子递给他。   他也饿了,三口两口就吃完,其实除了番茄酱的酸味也没尝出什么味道来,却还是要昧着良心竖起大拇指,夸她简直是食神在世。   孟听雨果然心满意足,别提有多骄傲。   “很久没做过了,不过还好啦!”   “你买了什么菜?”   她很喜欢这样的约会,这样的节日无论哪里人都多,十几岁的时候喜欢去热闹的地方,到了这样的年纪,反而只想窝在家里,本来今天是复工的第一天,她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来,可跟他回家,只是短短的半个小时她便满血复活。   对于接下来的晚餐,也有了兴致。   “感觉做菜有点来不及,我估计你也饿了。”徐朝宗提起买来的食材,一样一样的拿出来给她看,“底料是你喜欢的番茄味,肥牛跟羊肉卷各买了两盒,看着还不错。”   两人默契地在厨房忙活着。   徐朝宗在炒底料,孟听雨则挤在一边洗蔬菜。   偶尔他们也会聊几句,都是生活中的一些小事。   七点半,他们终于吃上了。可能是太饿了,都没顾得上说话,徐朝宗专心涮肉,孟听雨吃得热了,才用手掌扇了下风,他便从口袋摸出一个发圈递给她,含糊不清地说:“才买的。”   买菜的时候,正好路过了那一块。   想到她今天没扎头发,估计也没带发绳,干脆给她买了一根。   这不,现在就用上了。   她接过,随便扎了个马尾,感觉整个人都轻松了。   “喝啤酒吗?”他问,却没等她回答,已经起身,打开冰箱,拿了几瓶冰啤酒过来。   “快点快点~”   其实比起红酒,孟听雨更能接受的反而是冰啤酒。   徐朝宗正要给她拉开易拉罐拉环,她赶忙制止,从他手中抢了过来,微微扬起下巴,在他面前露了一手,单手拉开了拉环,仰头咕噜咕噜喝了几口,分外豪气。   他哑然失笑,“功夫不减啊。”   他也单手拉开了拉环。   两人的动作几乎一模一样,可以看得出来,孟听雨师从何处。   她几乎不在别人面前喝酒,工作局也是能推就推,很少有人知道,她也很能喝。   饭后,两人默契分工,徐朝宗刷锅洗碗,孟听雨在一旁洗水果切水果。就好像又回到了从前,她在切好橙子后,会伸手递到他嘴边喂他。   他不爱吃水果,但她喂的,他都会吃。   她也是用这样的方式让他多吃水果。   吃饱喝足,两人躺在沙发上,无比的舒服惬意。   孟听雨懒洋洋地靠着他的肩膀,突然问他,“你今天有没有忘记什么?”ͿŜǤ   “我忘记我姓什么都不会忘记礼物。”他叹气,“说真的,我对情人节是又爱又怕,光是送礼物环节都可以难倒我。”   他这个人无趣,也想不到什么令人惊喜的好点子。   “切,这种事完全就看有没有心。”她斜眼看他,“有心的话,一张亲手写的贺卡我也会喜欢。”   “这是你说的啊。”徐朝宗跟变戏法一样,微微后仰,拿起挂在一边的大衣,从里面抽出一张贺卡递给她,仿佛早就预料到了她会这样说。   这下轮到孟听雨哑口无言了。   徐朝宗闷笑。   虽然这样真的很贱,但他也很想逗逗她,看看她吃瘪的表情。   她没所谓地打开贺卡,映入眼帘的是熟悉的字迹。   老套极了,酸死了。   什么月亮代表我的心。   我永远爱你。   我只喜欢你一个人。   多看一眼都是浪费时间。   “喜欢吗?”他凑了过来,盯着她脸上的神情问道。   孟听雨还能说什么呢,只能匆忙将没有任何新意的贺卡合上,语气也不怎么真诚,“真的好喜欢哦!!”   徐朝宗都忍俊不禁,“我就说你难缠吧,还口是心非,说什么喜欢贺卡,现在肯定在心里骂我是王八蛋。”   “徐朝宗,你少来!”   “我就要来。你等着。”   他起身,去了一趟卧室,再出来的时候,双手背在身后,神秘兮兮地问她,“两只手上都有礼物,你要左手还是右手。”   “徐朝宗你几岁啊。”   “二十二岁。非常年轻,非常阳光。”   “你也好意思说自己二十二岁,不要脸,你四十了。”   她停顿了几秒,“左手。你真的很烦很幼稚。”   嘴上这样说,眼睛却一直盯着他,等待着他伸出左手来。   也不算很意外。徐朝宗左手上是一个小巧的礼盒,礼盒里躺着手链,不管是链子还是吊坠设计都很独特,看得出来这是他精心挑选的礼物。   这条手链也的确很适合她。   “那右手呢?”她赶忙问道。   另一个谜底还没揭开,她有些急切他在卖什么关子。   “闭上眼睛。”他说。   她依言闭上眼睛。   “我一直盯着你,你别想睁开一条缝。”   “快点!”   他走上前来。   孟听雨感到有什么罩住了她的脑袋。   睁开眼睛,抬手摸了摸,居然是一顶帽子。   徐朝宗微笑着开口,“不想洗头的时候可以戴帽子。”   她明明想骂他,却在摸到帽子上毛茸茸的小绒球时被逗笑。   “我每隔一天就洗一次头,不要污蔑我。”   “好意思说我,你自己就很讲卫生吗,冰箱里的吐司都要过期了你知道吗?还有你阳台上的衣服晒多久了?”   在徐朝宗眼里,这一秒的她生动极了。   刚吃过火锅,她脸上红晕未褪,几缕发丝贴在白净的脸颊上,戴着蓝色的帽子,小绒球都好似落在上面的一抹雪花。   还一直在训他念叨他。   他当然按捺不住,将她拥入怀中,手掌微微用力,扣住了她的脑袋,呼吸逐渐灼热。   也是在这样的时刻,才能体会到这具身体的确是二十出头的年纪。   她跌坐在他的腿上,好像是他强势地被卷入了他的领地。   鼻间满是他清冽的气息。   徐朝宗这次谈恋爱跟以前不太一样,她能感觉到。他慌张不安,同时也炽热躁动。   或许就如同他所说的,从很久之前开始,钻入笼子里的人成了他。   到最后,爱情终将同步。   ……   深夜,送孟听雨回家后又独自返回的徐朝宗,在枕头边上发现了她留下来的礼物。   盒子里是一枚别致的领带夹。   还有一封信。   【徐朝宗,   在看到这个领带夹时,我想到了你。   想到多年以前你在镜子前笨拙打领带的模样。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   很高兴再见到你。】 第111章   如果前世还有什么遗憾的话, 孟听雨想,应该是那一场被迫取消的毕业旅行。   那时候她都跟徐朝宗两个人约好了要出去玩一趟,然而事与愿违, 电视台那边临时有事, 她请不到假, 徐朝宗突然也要为了一桩生意留在燕市不能离开。   后来即便有过那么多次旅行,也不是毕业旅行。   这一次,她跟徐朝宗也计划了很久,总算是如愿以偿。   他们预订了五天四晚的游轮海上游, 不管是他,还是她, 前世都曾经去过很多地方,但这回兴致依然不减。   徐朝宗订的套房视野极佳。   一应设施应有尽有,光是在房间里呆上大半天也不会腻, 风和日丽, 海面平静无波, 站在海景阳台上, 眼前的一切都美不胜收。   孟听雨拿着小巧的摄像机在拍视频。   她想尽可能地将美好的记忆都留下来。   徐朝宗正从行李箱里拿出笔记本电脑,刚开机, 见孟听雨拿着摄像机过来,他下意识地偏过头,强行解释了一句, “我是看你在拍照在忙,所以才抽空看一下邮件,放心, 不会超过二十分钟。”   在这方面, 他求生欲很强。   孟听雨嗤笑:“你也尽管放心, 今天就算你在这里工作一整天也没人会在意哦。”   哼。   她只当他是拖行李箱的工具人,就算他忙,也不会影响她自娱自乐。   “你肯定会在意的。”   徐朝宗了然道,“不如你从现在开始给我计时。我肯定不会超时的。”   “超时又怎么样呢?”她懒洋洋地问他。   “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他往后一靠,一副任她安排的模样。   他一心二用,一边跟她闲聊,一边打开邮箱,目光略过几封不太重要的邮件。   “我能把你怎么样呢?”她虽然这样说,但还真的认真地想了想。   发现她还真不能把他怎么样。   一来,他将他的卡都给了她,如果超时给钱,难道不是左口袋移到右口袋来吗?   二来,他皮糙肉厚,倒是能扛得住她全方位的捶打,但打他,她的手也会痛,属于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给你按摩怎么样。”他视线盯着电脑屏幕,语气悠闲地同她商量,“不是说颈椎有点不舒服吗?我给你露一手,超过一分钟,给你按摩十分钟,很划算吧?”   按摩?   她前几天的确感觉不太舒服。   孟听雨勉强点头答应。   徐朝宗右手抵在唇边,没让自己太放肆笑出声。   在资本家看来,当然是渴求一本万利的生意。   很快地,孟听雨的注意力被转移,其实前世她也去过更好的游轮,但现在看一切都还是很稀奇,拿着摄像机四处拍摄。等到拍够了回到房间,徐朝宗也刚关掉电脑,他比她更上心,“超时两分钟,晚上给你按摩二十分钟。”   一直到这会儿,孟听雨也没察觉出什么不对劲来。   游轮旅游很方便,也不需要操心路线,吃喝睡都在船上。   两人的睡衣也都是同款,这是徐朝宗上个月去出差时买的,按照他的喜好,自然是细条纹,款式也是普通的上下装。当然算不上好看,但胜在布料柔软舒适。   昨天钱静来找她,时间太晚,也在她家留宿。   她边收拾行李边跟钱静聊天,钱静瞥见她在折叠睡衣,一个箭步冲了过来,拿着睡衣左看看右看看,意味深长地说:“听雨,你好纯情哦,居然是这种保守睡衣,徐朝宗明天晚上肯定会很失望。”   “……”她当然不认这个说法,“这睡衣就是他给我买的,你以为呢。”   钱静当时脸上的神情很精彩,最后只能委婉地说一句,“他是不是有点毛病?”   两个人明明还处于热恋期,买这种虽然舒服但很老土的睡衣是想COS结婚多年的老夫老妻吗?   徐朝宗是不是有病?   不是身体有病就是心理有病。   孟听雨刚吹完头发,徐朝宗洗完澡从洗手间出来,看着他身上的睡衣,她想起钱静昨天的话,实在没忍住,往后一趟,抱着枕头哈哈大笑。非常奇怪,也不是什么好笑的事,但她就是怎么也抑制不住上扬的唇角。   “笑什么?”   徐朝宗一头雾水。   以为自己嘴边的牙膏印没洗干净,又进去洗手间,对着镜子仔细地端量。   脸上干干净净的,头发也没翘起来,都可以立马去拍广告。   他探头,语气危险,“孟听雨,你笑什么?”   见她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他干脆也冲过去,上床,将她轻松地压制住。   两人你一脚,我一脚,很快地就纠缠在一起,一番幼稚的打闹后,都气喘吁吁。   套房的床很大,两人平躺着,看着天花板。ɈȘG   依稀还能听到海浪声。   此时此刻,很轻易地便让人联想到“美好”这个词。   “怎么不问我笑什么了?”她微卷的长发散开在枕头上,侧过头,脸上还带着笑意问他。   他将手背在脑后,闭着眼睛,气定神闲地回,“我不想问了,总感觉不是让我开心的话。”   肯定不是什么好事,也不是什么好话。   不听也罢。   急死她。   孟听雨果然气恼,轻哼一声。   却悄悄地伸出手去拧他的胳膊。   “来。”他躲避,坐起来,拍了拍她,“我来给你按摩,也就是跟你熟,不然我真的要收费。”JŜĠ   她翻过身来,侧脸枕着枕头。   徐朝宗在按摩这方面的确有两把刷子,以前她感觉到肩膀僵硬,都是他帮她按摩。   要想之后舒服,那力道肯定不能轻。   她以前的同事就说过,最爱的是32号按摩师傅,最怕的也是这位。   “疼!!”她尖叫。   赶忙想躲开,已经后悔让他帮她按摩。她怀疑他是故意的,别人按摩师傅都不会像他这样没轻没重。   说好了二十分钟,少一分少一秒都不行。   这是她重生以来,过得最漫长的二十分钟。   她像死鱼一样躺在床上,扭头看他,眼里还有着朦朦胧胧的雾气,开口却是骂他:“徐朝宗,你不是人,你是王八蛋。”   这种时候,连骂他,都带着颤音,没有几分力气。   他喉咙溢出一声轻笑,很无赖地说:“不收你一分钱任你打骂的按摩师傅也累了。”   说完后,他也倒下,身躯贴着她。   在这个世界上,最了解她身体的人,可能都不是她自己,而是探索过无数次的他。   他装模作样地摸摸头发,终于按捺不住伸出手放在她的腰上,一点一点地往上,最后用手指捏了捏她的耳垂,短暂时间里,她的耳垂红透。他逐渐也气息不稳,用吻代替了手,手却不甘愿罢工,灵活地钻进衣摆。   即便是在最严寒的季节,他也总是不怕冷。   手掌像是小火炉一样牵着她。   更别说现在还是盛夏,他的指尖所到的每一处肌肤,都开始发烫。   她闭上眼睛,已经认清了他的阴谋,刚才按摩的二十分钟,几乎令她筋疲力尽,现在连出声都是软绵绵的轻哼,没有半点威慑力。   如果这也是一场旅行。   那无疑也是漫长且炙热。   徐朝宗是耐心的旅行者,在他看来,她快乐,比他快乐更重要,也更让他自得。   她抵抗不了这来势汹汹的攻击,在失重的片刻,只想用力地抓住不让自己下坠的东西。   随便什么都好。   最后她抓住了他的手,一瞬间,她安心了。   徐朝宗可不是什么好人。她险些都忘记了,他才是罪魁祸首。   他撞得不留情面。   她都快忘记了时间的流逝。   是今夜海面不稳吗?她总觉得这艘游轮晃来晃去,仿佛没有尽头。   潮起潮涨,不得停歇。   他灼热的呼吸缠绕在她的耳边,分不清是汗水还是眼泪,随着带着喘声的吻一同落在了她的后背肩膀,她下意识地瑟缩了一下,却被他搂得更紧。   怎么也不愿放开她。   恍惚间,眼前也有一道白光闪过。   她仿佛泡在了温泉里,所有的感观都被无限放大。   他那低沉沙哑的一句“我爱你”,在此刻也是声势浩大地钻进她的耳朵里,她的心里。   清晨。   孟听雨醒来时,感觉到有海风,空气中有一股清冽的味道。   回忆起几次沉浮的夜晚,只记得最后是他抱着她进了洗手间。   然后重新干净整洁后,她陷入了沉睡中。   她手肘撑着床,微微起身,窗帘都被拉开,阳台上,徐朝宗背对着她,慵懒地扶着栏杆,眺望海面,有海风吹过,将他的白衬衫吹得鼓鼓的,成为了她脑海中的一副画。   感觉到了她的注视,他回过头来,冲她笑了笑。   在徐朝宗的眼里,她实在可爱。   头发乱糟糟的,睡眼惺忪地看着他。   呆呆的,傻乎乎的。   他要进来。   她伸手做出阻止的手势,似乎现在才反应过来,懵了几秒后,掀开被子,赤着脚下床,飞快地跑进洗手间里。   他无奈地摇了下头,还是这样冒失。   走进屋子,拿着她的拖鞋,摆在门口,屈起手指敲了敲门,“拖鞋在门口。水槽有些低,水会溅出来,你当心滑倒摔跤。”   下一秒。   她拉开了门,在他的凝视中,穿上拖鞋。   他也不肯走,倚靠在门边,像是在欣赏什么名画一般,目光专注地凝视着她,看她往牙刷上挤牙膏,看她感觉困倦干脆闭着眼睛刷牙,看她戴上发箍,露出光洁的额头,洗面奶在手心揉搓出泡泡动作麻利地洗脸。   她在他面前永远都是这样放松的状态。   反正她所有好的、不好的一面,他都见过。   同样地,他在她面前也是无所遁形,她见过他稚嫩的二十岁,也见过他意气风发的三十岁。   前世近二十年的感情,最后成为了一种羁绊。   五天四晚,实在是醉生梦死。   每天什么都不用想,本来计划着要去参加游轮上的活动,结果谁都没心思去,一天大半的时间都泡在房间里。   最后一个晚上,两人窝在沙发上,喝着啤酒,惬意地看了一场电影。   孟听雨很早就睡着。   她是故意的,铁打的人也经不住这样,一开始是装睡,后来也是真的累了,没一会儿进入了梦乡。   徐朝宗也就不好意思再折腾她。   他倒是想当个人,可谁叫这具身体如此年轻冲动呢。   他在另一边工作,处理了手头上所有的事情后,一看时间已经快晚上十一点了,他起身轻手轻脚来到床边,凝视着她的睡颜。这么久了,看着她,依然还是这样的心理路程——   我该不会是在做梦吧?   不是梦。   那我也太幸运了。   他弯腰,珍视地亲吻她的额头。   还是很兴奋,兴奋到睡不着,哪怕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吵醒她,只能靠坐在床边。她是个感性且浪漫的人,他也会被感染到。   这辈子就没给人写过信。   拧开钢笔笔帽。   发现自己一点灵感都没有。他写不出多动听的情话来。   他在纸上写下她的名字那一瞬间,脑子里灵光一闪。   那是他最诚恳最真切的念头。   【听雨,   你永远都是徐朝宗无聊贫瘠人生中的一场奇迹。】   作者有话说: 正文就到这里了   主要是写一些琐碎甜蜜日常会有点碎片化,感觉不太适合放在正文里   提前跟大家讲一下   不会有if线番外,在我心里,听雨还是更适合跟徐狗在一起   也不会有【结婚】【怀孕】【生子】的番外(这点请谅解,听雨不会再那样轻易地进入一段婚姻了,而徐狗也很理解,可以说他是这个世界上最理解她的人。就算有一天他们再结婚,那也是晚晚晚晚婚,更别说怀孕生子,这一部分就容我留白吧(因为我也没有思路JŞĜ   番外就是没羞没臊的恋爱日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