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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千金养家日常_分节阅读_第21节
小说作者:周忱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643 KB   上传时间:2022-04-03 20:27:14

  如果不是自己人,难保找来的人不会监守自盗。

  家里他哥算一个,可以领着人去看玉米地,可她哥也不是机器人,不可能二十四小时连轴转,必须还得找一个人跟他换班才行。

  沈惊春扫了一圈,视线就落在沈志清身上。

  沈族长一共生了三个儿子没有闺女,而这三个儿子又分别生了儿子,依旧没有闺女。

  原本徐长宁还在沈家的时候,因为沈老太太不喜欢沈族长一家,与他们走的不近,可自从方氏带着儿女搬出来,两家走动近了,沈惊春就与几个堂兄有了来往,尤其是年纪相近的沈志清。

  这位堂兄别看平时大大咧咧的,可为人特别靠谱。

  “四哥你来一下,我有事找你。”

  听沈惊春喊自己,沈志清忙放下手里的活跑了过来:“咋了妹子,有啥事跟哥说!”

  “也没啥事,我就是想着四哥你一向可靠,所以想问问你愿不愿意去看玉米地。”

  沈志清松了口气:“嗨,我还当什么事呢!咱兄妹俩的关系,这不就是一句话的事吗?你就说想怎么看?”

  沈惊春抿嘴笑了笑:“你进屋来,我们坐着说。”

  兄妹两个进了屋,跟正在看书的陈淮打了个招呼就各自坐下:“咱自家人我也不跟你客气,当然你也别跟我客气,我是打算早晚都派人去看地的,四哥你如果愿意的话,我可以出五十文一天,还包一顿饭。”

  沈志清一听就乐了,一天五十文一个月就是一千五百文,他爷爷是个想得开的,知道儿子们都住在一起难免会起龃龉,所以早早就分家不分产了,儿孙们自己挣多少,都是他们自己的,但是家里的田地在他们老两口死之前是不分的,这样一来,兄弟间就少了很多矛盾。

  建房子也不过才一天三十文而已,去看地是无聊些,可架不住钱多啊,沈志清当即就道:“那哥哥我可就不跟你客气了。”

  “亲兄弟明算账,不客气是对的。”沈惊春笑道:“那五亩地毕竟位置有点慌,所以我想着还得另外再找两个人,但这两个人就是三十文一天了,当然也是包饭的,我不认识啥人,还得四哥帮我找两个可靠的才行。”

  沈志清性格活泼,在村里有不少好兄弟,别说找两个人,就是找十个人才都不是问题,出去没一会就带着两个年纪跟他差不多的小伙子回来了。

  沈惊春定睛一瞧,其中一个可不就是沈志清来看菊花的那天,问她有没有说人家的那个么?

  陈睿不愧是沈志清的好兄弟,见沈惊春看他,非但没有什么不好意思,还笑嘻嘻的上前朝她道:“嫂子好啊。”

  沈惊春满脸的笑容一下僵住。

  又听陈睿跟陈淮打招呼:“哥你今天不抄书啊。”

  两人年纪也就差两岁,陈淮小时候刚回平山村那会,男孩子都爱跟他玩,陈睿尤甚,每天跟他屁股后面,就像个小尾巴一样。

  后来陈莹没了,陈淮就很少出现在人前了,只有陈睿还时不时的上门去看他。

  陈淮嗯了一声,一向清冷的脸上,罕见的有了一丝笑意。

  以前虽然两人关系也不错,但陈淮对他说话可不是这样的表情,陈睿闻琴音而知雅意,立刻就道:“那你看书吧,我跟嫂子说话。”

  果然,话音刚落,他哥就又笑了一下。

  沈惊春暗戳戳的瞪了几眼陈淮,才轻咳两声:“我四哥给你们说了吧?我找你们来是去看玉米地的,白天两个人,晚上两个人轮着来,三十文一天,包一顿饭,先暂定十天轮换一次吧,没问题的话明天就开始正式上工了,你们商量看看谁看白天谁看晚上。”

  陈睿对这个无所谓,另一个沉默寡言的少年只说都行。

  沈惊春干脆就让陈睿跟沈惊秋一组看白天,另一个叫沈灿的少年跟沈志清一组看晚上。

  安排好这些,她又马不停蹄的找了杨工匠一起去田里盖了个简陋的小木屋。

  现在白天温度还行,晚上却有点冷了,沈惊春又不是周扒皮,自然也希望帮忙看地的人能有个好一点的工作环境。

  小木屋四周不仅糊上了厚厚的稻草,还用油布围了一圈,以防下雨天漏雨。

  沈惊春自己进去试了一下,真别说,只要将进出的帘子放下来,在里面还是挺暖和的。

  第二天一早沈惊秋跟陈睿就去玉米地上班去了,中午的时候沈惊春去送饭,见陈睿没有偷懒睡觉,心中更加满意,沈志清交朋友的眼光不错,只除了一点,这个陈睿一见她就嫂子长嫂子短的。

  她是先给在玉米地上班的人送的饭,家里等着她回去在开饭,一到家,就看见等吃饭的陈淮正挽着袖子帮着砌砖头,沈惊春现在一看他耳边就自动响起陈睿一迭声的嫂子。

  别看她在末世摸爬滚打好几年,可说到底还是个单身狗,别说谈对象了,就是连小手都没牵过,除了自己老爸和老哥,前后两辈子,接触最亲密的估计也就是陈淮了。

  沈惊春不是个矫揉做作的性格,既然已经跟陈淮定了亲,也就不在意陈睿这么喊她,可到底脸皮也没厚到那个程度。

  哎!

  真是甜蜜的负担!

第28章

  不知道是偷玉米的人发现玉米没熟吃不了,还是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有人看地起了效果,一连十多天,偷玉米的小贼都没有再出现过。

  沈志清虽然爱钱,但把沈惊春这个妹妹看做自家人也不想她多花钱,就建议要不就先让陈睿和沈灿先不要来了。

  这都已经看了十来天了,花了这么多钱下去了,现在减少人手,要是被人钻了空子,那真的是哭都没地方哭了。

  沈惊春只说不用。

  时间一晃进了十月,温度越来越低,早晚温差也开始变大,十月初六,沈家的房子终于竣工。

  因是加盖的房子,不是直接盖的新房,也就没请族人来暖房,方氏在几间新房里转来转去,喜不自胜。

  原本说的明瓦窗,到最后也只有用作书房的那间房装了两扇,其他依旧用的刷了桐油的窗纸糊窗。

  全家都沉浸在新房建成的快乐中,但最高兴的非沈惊春莫属。

  穿过来这么久,一直都是跟方氏挤在一起睡,虽然时间长了也习惯了,可到底还是一个人睡来的自在,尤其是天越来越冷,古代的南方又没有火炕和火墙,被子又不是棉被,里面塞的全是些鸡毛鸭毛芦苇稻草什么的。

  搬进新房子的第一天,沈惊春就锁好了门从空间里拿了个厚厚的席梦思床垫出来重新打了个地铺,下面棉絮铺盖垫了两层,人一躺下去舒服的直叹气。

  新房建好没几天,地里的玉米就熟了。

  沈惊春早给陈里正和族里透了口信,来年要带着大家一起种玉米的,当天一早就去地里掰了一篮子玉米回家用大锅一锅给焖了。

  这东西熟的很快,下锅不过十分钟整个厨房就飘满了清香。

  两个小的正是换牙的年纪,闻着这香味扒在门口不走,口中口水分泌不受控制的从缺了的牙口往外流。

  沈惊春看的好笑,揭了锅盖热气腾腾而上,香味更浓郁了些,她捡了两只玉米出来,用筷子插好吹了吹才交给两小的:“刚出锅的很烫,不要着急,慢慢吃,锅里还有。”

  沈明榆是个男娃本就是活泼的性子,从沈家离开后,释放了天性更爱笑了,一拿到玉米就迫不及待的咬了一口,明明烫的哇哇直叫了,眼睛却笑得成了个月牙。

  这玉米实在太好吃了。

  一时间全家除了去看地的沈惊秋,人手一只玉米啃了起来。

  沈惊春连吃了两只才停了下来,将锅里剩下的玉米全部捡到竹篮里用布盖好,就提着去了沈族长家。

  祁县因本地的菊花出名,算是府城下辖较大的县城,长居人口一万多。

  但这一万多人并非全是富人,玉米的价格如果真的定在十五文一只的话,愿意花这个试试的人应该不少,可四亩地的玉米确实有点多,以祁县的人数,吃下这些玉米还是有点艰难的。

  所以沈惊春有另外的考量。

  “这玉米明年我还是要种的,我的想法是要运一些到其他城市去卖,这样打开了市场之后,明年肯定就会商人上门来收的,到时候村里跟着种玉米的人也不用担心销路了。”

  最重要是,等来年开春,她打算再种点这个年代没有或者还没盛行的农作物,比如红薯和土豆之类的,当然最最最要紧的辣椒是肯定少不了的。

  到时候祁县肯定有不少富商会盯上这边,可谁也不会嫌弃钱多,只有竞争的人多了,价格才能上去。

  沈族长细细的咀嚼着嘴里的玉米,直到吞下去才说:“家中你延南叔延西叔没什么事,可以跑这一趟,我的意思是独木难支,这门生意不带别人可以,但里正一定要稍待上,你家才建了新房,现在又有玉米,难免让人眼红,叫上里正能省掉不少麻烦。”

  原本他帮着方氏,只是因为沈延平的缘故,却不想方氏也是有大造化的,这个从京城回来的闺女这么快就攒下了一大笔的家业,而且他毫不怀疑,不出两年,沈惊春就能将家业扩大数倍。

  不论什么年代,红眼病的人都比比皆是,拉里正下水,是个再好不过的决定。

  想着以后沈氏一族要起来了,沈族长顿时觉得手里的玉米都不香了,三两下啃完手里这根,也不说将剩下的留着给不在家的儿子孙子吃:“走,现在就去里正家。”

  爷孙俩提着篮子又闷头往里正家跑,路上碰到其他人问,也只说找里正有事。

  进了院子,不等他俩开口,陈里正就知道了他们的来意,连声请两人进屋,又叫老妻上了茶,才笑眯眯的看向沈惊春:“丫头,这是玉米熟了吧?”

  别看他大冷天的不爱出门,可村里什么风吹草动都逃不出他的眼睛。

  沈惊春将篮子交给里正娘子,笑道:“里正爷爷可真是神了,这都能猜到,这玉米是煮熟了的,只是这一路过来吹了风,可能有点冷了。”

  从自家到沈族长家再到陈里正家,热乎的玉米也没多少热气了,陈里正也不在意,拿着玉米端详一番,不由感慨:“长得如此晶莹剔透,怪不得叫玉米,还真让人舍不得下嘴。”

  嘴上说着舍不得,可真下嘴却没半点含糊,香甜的口感让他精神一振。

  沈惊春和沈族长也没出声,等陈里正吃完了玉米,才将来意说明。

  陈里正一听,反应跟沈族长一样,知道机会要来了,刚才还觉得只吃了一根玉米,有点意犹未尽,现在就觉得玉米不香了。

  他比沈惊春想的还多,这个玉米要是由一户人家霸占着不交出来,迟早要惹出大祸来,可平山村是个大村子,全村将近一百户,若是能将玉米控制在本村,时间不需要多长,两三年即可,全村的生活水平将上升不止一个档次。

  “丫头啊,你要是信得过我老头子,这件事不妨交给你正德叔来办,绝不会让你失望的。”

  陈正德在县里开了家杂货铺子,天南地北的东西什么都卖,虽不如酒楼饭店布庄首饰铺子这些来钱快,可因店里东西卖的杂,认识的人也就更多。

  虽说本朝兵强马壮,国泰民安,但从祁县去别的州城府城,路上到底太不太平也是两说,再者他们无权无势的,若是在祁县碰到地痞流氓还能找找本地的关系,可要在别的地方碰到找茬的也是个麻烦事。

  陈正德是个精明人,此事交给他,他从里面大赚一笔是必然的,可也能省事不少。

  沈族长见沈惊春看他,不露声色的点了点头。

  陈里正高兴的不行:“我现在就让老四去叫他回来。”

  叫人去喊一来一回也要不少时间了,沈惊春干脆跟陈里正告辞回家,沈族长想了想,也没回自家,而是跟着去了沈惊春家里。

  以陈正德的精明劲,一回来肯定马不停蹄的跑来找沈惊春的,根本不会再让人来喊她。

  沈族长猜的一点没错,午饭刚过,陈里正父子就匆匆跑来了。

  陈里正长了一张方正的国字脸,眉眼间距离的很近,板着脸不笑的时候看上去有点凶,而陈正德跟他爹长的完全不像,圆乎乎的身材圆乎乎的脸再加上逢人三分笑,一看就是个精明的生意人。

  他人未到声音就先到了:“沈叔、大侄女中午好啊。”

  沈惊春也笑着朝他打招呼:“正德叔中午好。”

  陈正德进了院子,打量了一下新建的房子,视线从书房的明瓦窗上微微停顿了一下:“这房子建的敞亮。”

  他在县城开铺子,拖家带口的常年也住在县城,无事的情况下,只有逢年过节才回来,但村里的事多少还是知道一点,知道沈延平这一房被净身出户之后建了房子,只是没想到房子这么好。

  几人进了堂屋坐下,有沈族长这个老狐狸在,陈正德也没拐弯抹角:“大侄女,咱两家从老一辈开始关系就一直不错,叔是个实在人,有话就直接说了,这玉米的生意你打算怎么做?”

  沈惊春道:“这玉米带皮的摘下来能放几天,我原本想的是找人运一批去别的州县卖,正德叔是个生意人,可有什么建议吗?”

  陈正德想了想,问道:“那不知道大侄女这玉米作价几何?”

  沈惊春道:“准备卖十五文一只。”

  十五文这个价格是经过深思熟虑后得出来的。

  玉米毕竟不像西瓜,西瓜摘下来可以存储很多时间,但玉米不一样,哪怕是冬天,也很快就会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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